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

谢选骏全集第212卷 概念伪史

 概念伪史

Conceptual Pseudo-History


2022年11月第一版

November 2022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12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12


(另起一页)


内容简介

人们可以谈论概念、研究概念,但千万不要自欺欺人地认定自己的谈论和研究是可靠的、客观的、实际发生过的!因为一切历史过程,其实都是无法确定的。尤其是像“概念”这样捉摸不透的东西、琢磨不定的心证——如果硬要执迷于“概念史”,那么得到的一定是“概念伪史”!

Synopsis

People can talk about concepts, research concepts, but don't delude yourself into thinking that your talk and research is reliable, objective, and actually happened! Because all historical processes are actually indefinite. Especially something as elusive as "concept", indefinite mental evidence - if you insist on obsessing over "conceptual history", then what you get must be "conceptual pseudohistory"!

(另起一页)


【目录】


导论 概念伪史

01、概念没有历史因为它是共时性的

02、概念是没有真相的

03、“鞍型期”与概念史 ——兼论东亚转型期概念研究

04、“科学”的概念史 ——从中世纪到后工业化时代

05、“趣味”还是“品味”?——文化对译中的核心概念研究

06、“言情”的概念史和“言情”故事的特征

07、“一切科学的科学”:德语文艺学概念史

08、伽达默尔:“作为哲学的概念史”

09、“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进历程及其中国命运——互联网思想史的梳理

10、从“生产决定”到“消费决定”——“劳动”概念史的哲学含义

11、从一般新名词研究到“概念史”

12、俄乌战争带来财富观念的改变

13、概念法學在台灣——一個概念史的回顧

14、概念史视野中的晚清天主教与新教

15、概念史到底是什么?

16、概念史视阈下的“巴尔干”与“东南欧”

17、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

18、概念史研究的中国转向

19、概念史研究在中国:回顾与展望

20、概念史笔谈

21、古代“希腊”的起源与流变——一项概念史考察

22、马克思主义理论应加强概念史研究

23、毛泽东对中共话语体系的构建及其当代启示——基于概念史的视角

24、去中心化金融概念史

25、专访孙江:人文社科大发展,基本概念的梳理不可或缺

26、如何研究学衡派?价值中立为前提,概念史是突破口

27、探究近代中国的时间之史28、“言”与“行”的认识类型:基于概念关系史的考察视角

29、以概念史拓展社会学研究方法边界

30、语境·概念·修辞:昆廷·斯金纳与思想史研究

31、自由概念移植史中的中国立场——以严复为个案

32、作为艺术史核心概念的“风格”的概念史

后记 历史概念词条


(另起一页)



【导论、概念伪史】


网文《概念史》报道:

概念史(英语:Conceptual  history、德语:Begriffsgeschichte)是隶属历史学和文化研究门下的精神科学,以研究历史上的语义学为主。这门学派透过20世纪开始出版的著作(如《哲学的历史辞典》、《历史基本概念》)和期刊(如《概念史档案汇编》)等而变得普及。

概念史是一门跨学科学问。除了约阿希姆·里特尔以外,奥托·布鲁内尔、莱茵哈特·科塞雷克、埃利希·罗特哈克尔等学者都被视为是学科在德语圈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先行者。

基本信息

任务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用“概念史”(英文conceptual history)来指代历史科学研究中的一种设想。它不再把语言视作所谓真实性的附带现象(即卡尔·马克思所言,“存在决定意识”),而是认为,在对世界或社会不拥有任何体验与知识的前提下,语言是在方法论上不可追问的最后要素(Gareth Stedman Jones,1983;Hayden White,1978)。对于概念史而言,语言一方面是此前已被发现的“事实”的指示器,另一方面又是发现这种事实的因素。概念史既非“唯物主义的”,又非“唯心主义的”。它关注的问题既包括哪些体验与实情被带入到概念中,又包括这些体验或实情是如何被概念化的。在这一意义上,概念史斡旋于语言史与事件史之间。它的任务之一就是分析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概念与实情之间关系的一致性、偏移性或差异性。 [1] 

概念之义

概念(如“国家”)不仅具有字面意义。它综合了众多独特意义(区域、边界、公民、司法、军事、税收与立法),并且关注更高层次的意义,针对哲学体系、政治形式、历史条件、宗教信条、经济绪构与社会分层等。只要这些概念不可替换或交换,那么它们就成为基本概念。没有这些基本概念,任何政治共同体和语言共同体都不会产生。同样,它们不存在争议,因为不同的言语者希望确立唯一的意义。在上文提到的例证中,“国家”这一概念具有一系列附加规定:国家被定义为法律国家、民族国家、社会国家、福利国家、元首国家、邦国等。极其复杂的基本概念是不可替换,因而有争议地区别于其他概念。而且,每个基本概念都包含着历史性的转变潜力。 [1] 

交错现象

此外,即便重现意义地带,基本概念也无法在跨越时代的观念或问题上得到确立。概念史首先询问的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由谁、为了谁、出于何种目的或者哪种形势、如何进行了定义。概念史经常追问那个唯一的要求——正是这种要求出于具体的语言需求,在语言上用概念的方式进行了回答。期闻,所有的概念不仅带来了共时性的、唯一的诠释作用,而且还总是同时呈现历时性的等级序列。在语用学上,即便仍然受到修辞方面的规范,但是它们集中于当时的需要,以寻求赞同。相反,在语义学上,上百年的体验经常被保存下来,以致某种概念的说服力既得到扩展,又受到局限。最后,在句法和语法上,一种概念运用的活动空间虽然长期重复,但仍处于缓慢的变化中(Eugeniu Coseriu,1958)。根据问题意识的不同,在每一段概念史中,共时性与历时性都被交叠于各种方式中,而不可分离。

因此,所有的概念都包含了一种时间上的联系结构。根据有多少此前存在的体验被融入其中,根据有多少创新型的期待内容被纳入其中,每一个概念都有着不同的、历时性的价值。这些概念包括:回顾性概念,即保存了旧体验,反对意义转换;展望性概念,即抢先行动,以创造新的或其他未来。在术语学上,人类的概念有:经验性概念、运动性概念、期待性概念和未来性概念。

由于存在各种不同的共时性与历时性交错现象,使得每一段概念史都不得不通过跨学科的方式得到书写(Gunter Schohz,2000)。如同从法学、神学、哲学、经济学等事件史中借用那样,概念史也从语言史中借用隐喻和修辞的方法。它们各自的重要性则根据历史条件的不同有所变化。老观点认为,历史科学只能反映其方法与知识的语言情况,以便了解它们谈了什么。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美国,这种老观点到达发展的转折点,即被称作语言转向(lingusticturn)。 [1] 

批评争议

捍卫

虽然《历史的基本概念:德国政治一社会语言的历史辞典》(Otto Brunner[u.a.],9卷本,1972-1997)从理论上支持了概念史,但是它仍然受到了批评。罗尔夫·E.赖夏特(Rolf E.Reichardt)等人在《法国政治一社会基本概念手册,1680—1820》(1985年以来已出版20卷)更多收入了系列性与象征性的史料,并特别批评了那种以为可以独立研究概念的推想(Dietrich Busse,1987;Hartmut Lehmann/Melvin Richter,1996)。对此,反驳者认为,每一个概念事实上(eoimo)都同它的上下文有关。特别是,假如没有反义概念、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同义概念与相近概念,任何概念都无法得到分析。每一个概念必然指向更大的文本整体,但它并不因此丧失自己的身份,在逻辑上继续成为必然引发争议的符号学进程的前提。除了符号学追问的单义词义外,平行概念还特别迫使人们从专名学的角度询问相同形式实情的不同命名。在跨越到所谓话语分析后,产生了对于概念自身的分析。概念总是处在被绷紧的概念网络中;这取决于研究者在哪种层次上拷问史料:是否拷问概念的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否根据句子、段落、章节、书本与相关的反驳文本来分析更大的文本整体?或者是否整个地调查事实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语言内容——连带其他语言的相应表述?假如历史应该得到定义的话,那么我们不得不对概念进行扩大或缩减,以便在概念的转换中,考虑到它在创设意义与索取意义方面的作用。 [1] 

难题

不过,长久存在的改变思考与写作的难题仍然存在:历史并不仅仅是概念上所定义的那种形式——正如语言也不仅仅是在真实历史中所产生的那种作用而已(Reinhart Koselleck,1999)。因此,1995年以来每年出版的《概念史档案》(Archiv far Begriffsgeschichte)和1998年伦敦开始举行的年度国际会议“政治与社会概念史研究群”(Histor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Concepts Group)还有不少事要做。

参考资料: 赖因哈德·科泽勒克·《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辞典·概念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2月:41—44。

概念史(英语:Conceptual history、德语:Begriffsgeschichte)是隶属历史学和文化研究门下的精神科学,以研究历史上的语义学为主。这门学派透过20世纪开始出版的著作(如《哲学的历史辞典》、《历史基本概念》)和期刊(如《概念史档案汇编》)等而变得普及。

概念史是一门跨学科学问。除了约阿希姆·里特尔以外,奥托·布鲁内尔、莱茵哈特·科塞雷克、埃利希·罗特哈克尔等学者都被视为是学科在德语圈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先行者。

著作(部分)

Terence Ball: Transforming Political Discourse. Political Theory and Critical Conceptual History, Oxford & New York 1988.

Mark Bevir / Hans Erich Bödeker (Hrsg.): Begriffsgeschichte, Diskursgeschichte, Metapherngeschichte. Wallstein-Verlag, Göttingen 2002.

Carsten Dutt: Herausforderungen der Begriffsgeschichte, Heidelberg: Winter 2003.

Carsten Dutt: Historische Semantik als Begriffsgeschichte: Theoretische Grundlagen und paradigmatische Anwendungsfelder. In: Historische Semantik. Hrsg. von Jörg Riecke. De Gruyter, Berlin/Boston 2011, S. 37–50.

Timothy Goering, "Concepts, History and the Game of Giving and Asking for Reasons: A Defense of Conceptual History", in: 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7.3 (2013), pp. 426–452.

Hans Ulrich Gumbrecht: Dimension und Grenzen der Begriffsgeschichte. Wilhelm Fink Verlag, Paderborn 2006.

Hannes Kerber: Der Begriff der Problemgeschichte und das Problem der Begriffsgeschichte. Gadamers vergessene Kritik am Historismus Nicolai Hartmanns, in: International Yearbook for Hermeneutics 15 (2016), 294–314.

Clemens Knobloch: Überlegungen zur Theorie der Begriffsgeschichte aus sprach- und kommunikationswissenschaftlicher Sicht, in: Archiv für Begriffsgeschichte 35 (1992), S. 7–24.

Reinhart Koselleck (Hrsg.): Historische Semantik und Begriffsgeschichte. Klett-Cotta, Stuttgart 1979.

Reinhart Koselleck: Begriffsgeschichten. Suhrkamp, Frankfurt am Main 2006.

Ernst Müller, Falko Schmieder: Begriffsgeschichte und historische Semantik. Ein kritisches Kompendium, Suhrkamp Verlag, Berlin 2016.

Ernst Müller, Falko Schmieder (Hrsg.): Begriffsgeschichte der Naturwissenschaften: Zur historischen und kulturellen Dimension naturwissenschaftlicher Konzepte, de Gruyter, Berlin 2008.

Ernst Müller (Hrsg.): Begriffsgeschichte im Umbruch?, Felix Meiner Verlag, Hamburg 2004.

Melvin Richter: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Concepts.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New York & Oxford 1995.

Werner Zillig: Lexikologie und Begriffsgeschichte. In: Lexikologie. Ein Internationales Handbuch zur Natur und Struktur von Wörtern und Wortschätzen. Bd. 2. Berlin / New York 2005 (HSK 21.2). S. 1829–1837.

Dieter Teichert: Die Geltung der Geschichte: Begriffsgeschichte als Philosophie?;in: C. Schildknecht, D. Teichert, T. van Zantwijk (eds.): Genese und Geltung. Paderborn, Mentis, 2008, 107–126.

Dieter Teichert: Haben naturwissenschaftliche Begriffe eine Geschichte? Anmerkungen zum Zusammenhang von Metaphorologie und Begriffsgeschichte bei H. Blumenberg; in: E. Müller, F. Schmieder (eds.): Begriffsgeschichte der Naturwissenschaften. Berlin – New York, de Gruyter, 2008, 97–116.


《方维规:概念史的理论与方法》(2014-04-02 张宗艺)报道:

2014年3月27日晚上七点,我院在文字斋报告厅举办了题为“概念史的理论与方法”的讲座。讲座由重庆大学高研院高级访问学者、台湾淡江大学中文系吕正惠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方维规教授作了精彩讲演。

方维规教授从重庆标志建筑解放碑入手,由“解放”这一概念巧谈概念史研究的重要性,指出如果不对概念本身的历史进行梳理和研究,那么即便是日常的教师教学、论文写作都无法进行。随后方教授从概念史的三种研究模式谈起,认为概念史考查不同文化中的重要概念及其发展变化,并揭示特定词语的不同语境和联想。通过对《概念史文库》、《历史哲学词典》、《历史基本概念——德国政治和社会语言历史辞典》等辞书的介绍,方教授不仅描述了德国概念史研究的来龙去脉,而且还重点介绍了德国概念史大家雷恩哈特·科塞雷克。

方教授指出,概念史依托于两个理论基础:“历史沉淀于特定概念”和概念本身有自己的历史,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基本概念”,极其丰富地储藏着“政治史”和“社会史”,也收藏着大量的“经验史”。概念所具有的这种社会性和历史性,使得对单独词语的分析必须扩展为对词语群、概念架构和概念网络的探讨,乃至于要在更广博的原始材料中考察对等概念。“概念是代号,也是思想的出口。”要理解概念的思想,就必须在概念史的研究中考察概念的历时发展和共时纠葛,要对概念的对立概念、相近概念、平等概念等作深入的研究。讲座的最后,方教授还从历史语义学和概念化过程等方面探讨了概念史的方法论论争中的诸多难题,详细地指明了概念史研究的必要装备。

方维规教授的讲座引起了现场师生和观众的强烈共鸣。在提问环节中,在场师生踊跃向方教授提问。高研院古典学研究中心张文涛老师由自己的治学经验提出概念史内部有无方法论细分的问题;史学中心的张华老师从自己专业角度出发,向方教授请教了历史研究中的话语分析与概念史如何区分的问题;高研院史学中心学术委员王希教授表示深受“历史沉淀于特定概念”论点的启发,进而结合自身的翻译经验,提出了如何对例如宪政这种在中国没有语境和生长土壤的“概念”进行翻译的问题。方维规教授结合自身研究经验一一做了解答,讲座在全场热烈的鼓掌声中结束,到场学者和听众都对方教授的概念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表达了浓厚的兴趣。

谢选骏指出:我认为,“概念论”是可以的,但是“概念史”却过分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为了清算斯大林的犯行,德国人试图摆脱马克思的原罪,不再把语言视作所谓真实性的附带现象(即卡尔·马克思所言,“存在决定意识”)……这无疑是对的,大方承认了“语言是在方法论上不可追问的最后要素(Gareth Stedman Jones,1983;Hayden White,1978)”。但是既然如此,既然人们“对世界或社会的任何体验与知识”实际上都是无法重复的,那么“概念的历史”又怎么可能获得其历史真实性呢?也就是说,人们可以谈论概念、研究概念,但千万不要自欺欺人地认定自己的谈论和研究是可靠的、客观的、实际发生过的!因为一切历史过程,其实都是无法确定的。尤其是是像“概念”这样捉摸不透的东西、琢磨不定的心证。如果硬要执迷于“概念史”,那么得到的一定是“概念伪史”!



【01、概念没有历史因为它是共时性的】


《概念史丨今日关键词之:Revolution(革命、大变革、天体运行)》(2021-12-14 系统论与思想史)报道:

愿世界和平,远离战争,愿世上不再有无奈的分离,愿所有的等待都有归期。

本文选自雷蒙·威廉斯的《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第411~417页。作为《走向未来读书会第二期》线上研讨的阅读材料,我们接下来将会从《轴心文明与现代社会》一书的脚注中整理出相关的引用文献,供读书会成员提前阅读与思考。

Revolution现在有一个主要且专门的政治含义,但其词义的历史演变也是相当重要的。这个词14世纪进入英文,它最接近的词源是古法文revolucion以及拉丁文revolutiornem,可追溯的最早词源是拉丁文revalvere,意指旋转、循环。Revolution的早期用法意指时间或空间上的旋转循环运动:“其他的行星以及太阳根据它们的周期,完成它们的公转。”(1599)“从那一天开始,在接下来的七年里完成它们的公转周期。”(1589)“它们旋转回来,然后继续它们的旋转运动,永远持续不断地公转。”(1664)这个最初意指物理学上“持续不断的旋转运动”的意涵仍存在于今日有关引擎的用法之中:每分钟旋转(revolution)的次数,通常简写为revs。

Revolution开始有政治意涵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首先我们必须看看在它拥有政治意涵之前,有哪些词就已意指“反对现有秩序”的运动。这些词当然包括treason(它的词根意涵是“背叛”法定的执政当局lawful authority),但最常见的词是rebellion。从14世纪起,它就在英文里相当常见。这个词从它在拉丁文里“重启战端”的意涵,演变为泛指一般的武装起义或反叛运动,后来甚至更延伸为“反对执政当局”的运动。rebellion与rebel(rebel可以作为形容词、动词和名词)这两个重要的词具有我们今天所谓的revolutionary(革命的)与revolution(革命)的意涵。Revolt最接近的词源是法文revolter与拉丁文revolutare,意指滚动或旋转。

它在英文里从一开始就具有政治上的意涵,revolt与revolution这两个词的意涵都从“循环运动”演变为“政治叛乱、起义”,但它们的演变却不是同时发生的。

Revolution之所以有政治意涵,也许是因为它和revolt非常相似,但revolt在英文里意指“循环运动”至少有一个世纪之久。revolt和revolution从“循环运动”转变为“起义、叛乱”可能有两个潜在的因素,但这两个原因所强调的观念其实是一样的。这种转变一方面源自于物理学上能量的高低(high,low)分布。从执政当局的观点来看,revolt(反叛)就是颠覆、破坏正常的政治秩序——下层(low)对抗上层(high)。这个意涵在霍布斯的《利维坦》(11,28)里非常明显:“他们经行动成为主体,刻意地反叛(revolt),否定无上的权力。”上述的转变另一方面源自于“命运之轮”(Wheel of Fortune)的意象。很多生命中的活动,尤其是那些公众的活动都可以经“命运之轮”的概念来诠释。简单来说,人在命运之轮上旋转(revolve),或者应该说被迫在上面旋转(be revolved),而命运之轮的旋转决定了人世的浮沉。在大多数的用法中,这个概念事实上所强调的是人由高处向下摔跌(fall)。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意象主要还是指上下的反复(reversal),这与其说是意指轮子稳定持续的运动,倒不如说是上下会因为轮子的运转而易位。Revolution的意涵重要的转变至少有部分是导因于此。早在1400年时,它就已具有这个概念:

“我倒下了

因为,命运之轮的转动(revolucioun)”

(《玫瑰传奇》[Romance of the Rose],4366)

15世纪后,revolution作为转变(alternation)的意涵相当明显:“revoluciouns的要素是时间和观念以及状况的改变”(利德盖特[Lydgate].1450),Revolution与fortune的关联在17世纪中叶以后非常显著:“从那里我们可以看到,时间和命运(fortune)的变革(revolution)是多么大。”(1663)

17世纪初,原本就已存在于revolt这个词里的政治意涵也开始出现在revolution里。然而,在revolution的意涵里,对于变化(change)的看法仍然与过去相似,因此在早期的用法之中,这个词的定义并不明确。克伦威尔发动一场革命(revolution),但当他说“不能把上帝的revolution归因于人类的发明”(艾博特[Abbott],《克伦威尔的写作与演说》[Writings and Speechesof Cromwell,Ⅲ,590-592)时,他也许仍是使用revolution这个词过去所意指的“外部的”(external)“决定的”(Determinating)行动之意涵,不过他在这里所指的主宰力量是上帝(Providential)而不是命运女神(Fortune)。

事实上,这些词中最有趣的一面是17世纪时,克伦威尔的革命(revolution)被他的政敌称为大叛乱(Great Rebellion),而1688年那些相对较小的事件被支持者称为大革命(Great Revolution),最后被称为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从很多用法中我们都可以看到,revolution经过17世纪之后已具有政治意涵,但就像前面所提到的,它仍带有“变化”与“命运女神或上帝的决定行为”之意涵。然而,在17世纪末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那时所发生的较小事件被称为Revolution,较大的事件仍然被称为Rebellion,也就是说,Revolution通常带有比较正面的意涵,Rebellion是破坏法律,而Revolution是推翻暴君。(Subversion这个词我们也会在后面提到,其意涵也与“下颠覆上”的物理意象有关。(参校overthrow)Revolution这个词主要是因为带有恢复(restoration)与改革(renovation)之前的法定执政当局的意涵,与Rebellion“不正当地反对执政当局”不同,所以相较之下,它的意涵较为正面。

17世纪末以后,revolution在英文里面主要是指1688年所发生的“光荣革命”(斯梯尔,1710;伯克,1790),面revolutioner则是第一个特别指涉“参与、支持光荣革命之人”的词。然而,因为美国独立运动及其所发表的独立宣言,revolution渐渐产生一个更广泛的新意涵,且其词义与rebellion产生分歧。美国独立以后,Revolution完全成了褒义词。新一波的政治思潮所强调的是政体的适当性,而非对特定统治者的效忠。在这种思潮里,那些支持独立改革的人较喜欢用revolution这个词而不是rebellion。Revolution与Rebellion的区别在今日仍然存在,后者通常会被执政当局及其党羽所使用,直到他们承认所发生的事情是revolution为止:

“先生……这不是反叛(revolt),而是革命(revolution)。”(卡莱尔,《法国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V vii;1837)。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18世纪以来,revolt与revolting这两个词除了被用来描述“行动”之外,也被用来描述“情感”层面:厌恶(disgust)、憎恶(revulsion)的感觉。这样的转变更加深了revolt与revolution的区别。非常有趣的是,revulsion的词根与revel有关,而revel这个词又可以追溯到拉丁文rebellare——to rebel。Revel带有狂欢的意涵,特别用于欢乐的庆典中,Rebel带有贬义;Revulsion这个词从它原本在物理学上就有的“拉去”意涵,在19世纪初演变为“厌弃”之意。

每个词的词义会互相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国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的发生使得revolution的现代意涵甚为重要。Revolution过去“恢复法定的执政当局”之意涵虽然有时候仍然会被用作辩护的理由,但这个意涵已经

被“必要的革新”、“建立新秩序”的新意涵所取代,带有正面的进步(Progress)之意。当然这个新意涵带有“恢复人原本(Original)就应有的权力”之意。在Revolution的词义里,“创建新秩序”与“颠覆旧秩序”一样重要,毕竟那是revolution(革命)为何会与rebellion(叛乱)以及palace revolution(宫廷革命)有所不同的原因(palace revolution更换领导者而不是变革社会体制)。

在对历史上发生过的武装叛乱或冲突的政治争论中,revolution这个词带有“暴力推翻”之意,在19世纪末它被拿来与Evolution(进化、发展)做对比。Evolution带有经宪政上的和平改革产生新社会秩序的意涵。Revolution这个词则因为社会主义运动而越来越带有“创建社会新秩序”之意,而这个意涵也导致如何区别revolutionary socialism(革命的社会主义)与evolutionarysocialism(渐进的社会主义)变得更为复杂。从某个角度来看,这两种社会主义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暴力颠覆”,后者是“宪政上的和平改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则在于前者是为一个全新的社会秩序奋斗(社会主义[Socialism]对抗资本主义[Capitalism]),而后者是对现有秩序作有限度的修正或改革(在“混合经济体”或“后资本主义社会”里追求“平等”)。在我们界定何为revolution时,对于其手段(means)的争论其实也就是对于其结果(ends)的争论。

Revolution,revolutionary与revolutionize这些词当然不只是在政治语境中被使用。在许多活动中,这些词可以指“根本上的改变”(fundamental change)、“根本性的新进展”(fundamentallynew development)。非常有趣的是,我们可以看到“购物习惯的革命”(revolutionin shopping habits)或“运输革命”(revolution in transport)等话语,当然有时候这些宣传语言只是用来描述一些“有活力的(dynamic)新产品”。就某个角度而言,这些话语的出现与暴力革命(revolutionwith violence)一样不足为奇,因为revolution的两个重要意涵:

 恢复(restorative)或革新(innovative)都带有“根本的重要变革”之意。

当工厂制度以及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的新科技都以“法国大革命”的“革命”之意命名为“工业革命”(IndustrialRevolution)时,一个把新的机制(institution)与科技描述为“革命性”(revolutionary)的词源基础已经奠定。那些对于“工业革命”的不同诠释——不论是从社会体系还是只从新发明的角度——都对revolution的用法有所影响。对于那些探究“社会革命”(socialrevolution)意涵的人而言,“晶体管革命”(transistor revolution)这个语汇或许并不值得深究,而“技术革命”(technological revolution)与“第二次工业革命”(secondindustrial revolution)这些语汇的使用是有所争议的,不过就词义演变的历史而言,每一种用法都有它的根据。在发生一连串重要革命的20世纪里,最重要的是去区分revolution这个词的用法与语意,以厘清它的政治意涵。

谢选骏指出:上文虽然描述了概念的演化,却不懂得概念是没有历史的,概念没有历史,因为概念不仅仅产生于文化性,也还是产生于生物性——所以概念的“原始内涵”并不存在……既不会消失,也不会积淀,因此永远是共时性的。再说了,所有的概念其实都是借壳上市的思想,它和“前身”其实没有固定关系——这在日译汉字中,表现得尤为清楚。正因为这样,所以哲学流派才会层出不穷,因为人们使用的概念各个不同,因此争论永远不休。



【02、概念是没有真相的】


《德勒兹与结构主义》(《剑桥德勒兹指南》局外人)报道:

引言

在1966年至1969年间,德勒兹接近于结构主义者的工作,同时他也意识到他们的僵局,拒绝任何意义的封闭或任何二元思维模式的简化,这将对语言的时间化过程和语用层面都是封闭的。德勒兹在1969年与他的朋友费利克斯·瓜塔里(Félix Guattari)的遭遇本身就构成了一台反对结构主义的名副其实的战争机器。瓜塔里,作为拉康主义者和弗洛伊德学派的成员,以精神分析的形式充分参与了结构主义的传播。至于德勒兹,他想离开哲学史,这让他非常愿意接受人文学科的持续动荡。对他来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形象在临床形式和文学形式上都成了一个问题。但德勒兹和瓜塔里都不能满足于简单地坚持当时的主流理论。就在1969年他们相遇之前,他们所表达的立场已经是对结构主义的热烈批判。


机器对抗结构

1969年,当瓜塔里在巴黎弗洛伊德学派的成员面前发言时,他已经与拉康形式主义和逻辑主义的发展背道而驰。他不再是这位大师的表面继承人,而这位大师更喜欢他的女婿雅克·阿兰·米勒和他在乌尔姆街的高等学校的圈子,这家学校刚刚开办了卡希尔·普勒学院。这篇文章由编辑丹尼尔W。史密斯和亨利·萨默斯·霍尔。称他的演讲为“机器与结构”,尽管它也可以被称为“机器与结构”。1在他的演讲中,Guattari找到了结构分析网格中的盲点,他提出了“机器”的概念,试图思考被结构主义压制的东西,即主体化和历史事件的联合过程。这是瓜塔里引用德勒兹的第一篇文章,他还没有见过德勒兹,尽管他读过并喜欢德勒兹的博士论文《差异与重复》(1968年)以及他的《感觉的逻辑》(1969年),瓜塔里在论文开头引用了德勒兹的结构定义。与结构(由其交换特定元素的能力定义)相反,机器将强调重复,但在德勒兹理解它的意义上——即重复是差异,“作为一种行为和一种观点,关注不可交换和不可替代的奇点”(DR 1)。鉴于他对德勒兹论文的阅读,Guattari认为他需要机器的概念来引入这个重新引入事件和运动的差异元素:“时间化渗透到机器的各个方面,只有在事件流行之后才能与之相关。这台机器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日期,一个不同于结构表征的变化。”2在德勒兹和瓜塔里相遇之前,他们的立场和话语就已经存在,这让人印象深刻。瓜塔里是事件哲学的代言人,这是德勒兹的《意义的逻辑》的主要主题。在本次讲座的矩阵中,我们发现了另一个概念,源自机器的概念,它也将成为德德勒兹-瓜塔里体系的核心——“战争机器”的概念。瓜塔里以自己的方式接受了德勒兹的哲学取向,这一取向与表象的理念相违背,他把他的机器概念放在这个观点中:“机器的本质正是这个功能,分离一个符号者作为代表,作为一个‘区分者’,作为一个因果中断,不同于结构上建立的事物秩序。”3为了摆脱结构符号学泛语言学家的僵局,Guattari建议将言语行为恢复为一种符号:“作为言语机器的语音是语言结构秩序的基础和决定因素,因此,他彻底颠覆了结构主义的观点,认为语言系统是唯一的科学层次,从而排除了被视为纯粹偶然的言语。

Guattari感兴趣的是这个主题,他认为它是分裂、撕裂、交叉、中间、结构和机器之间的张力。”人类被困在机器和结构相遇的地方。”5仍然属于拉康的范畴,在试图让它们运动时,Guattari接受了拉康对部分对象的分析,即对象a,并将其用作对抗结构平衡的战争机器。对象a实际上在人们最不期望的地方产生了喷发,就像一台真正的“地狱机器”。6物对象-a变成了结构中不可还原或不可模拟的东西,Guattari将其更名为“objet machine petit‘a’”。7它是循环思维的阻碍因素(“penser en rond”)和结构平衡的解构主义者,破坏了自我表征的尝试,分散了个人的“外部”自我,“8 Guattari寻找一种类型的联系,即群体联系或集体实体的联系,不仅将他的思想与德勒兹的主要关注点之一(制度问题及其与欲望的矛盾关系)联系起来,9但事实证明,德勒兹·瓜塔里亚主义在他们对集体主体的概念和集体表达的集合中有着丰富的未来。对瓜塔里来说,这种从结构主义的角度进行批判的意义不仅是推测性的,而且是显著的政治性的。有必要从1968年5月的事件中吸取教训,重振因该事件爆发而受到震动的结构。68年5月,人们清楚地证明了这台革命性的机器具有创造空缺的能力,人们如何才能使它复活呢?这是瓜塔里的具体政治问题:“革命计划作为颠覆制度的机器,应该显示出适当的主观潜力,并且在斗争的每个阶段,如果68年5月促成了结构主义在大学的制度性胜利,11 68年事件也引发了一种与结构主义无关的思想,相反,这种思想将陷入危机,以一种决定性的方式,这一范式很快被那些在现代性中看到新世界观表达的人抛弃,他们现在声称从未在结构主义宴会上吃过饭。如果说瓜塔里在德勒兹1968年和1969年出版的两本书中找到了他的论点的材料,那是因为德勒兹的哲学取向将他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不可分割的范式区分开来。在他的论文《差异与重复》中,德勒兹一直保持警惕,不让事件变得无足轻重,正如结构主义所实践的那样。相反,他主张拒绝结构和事件之间的选择,支持它们的联合表达:“事件和结构或感觉和结构之间的对立,不比结构和创世之间的对立多”(191DR)。德勒兹从不否认结构主义在解释多样性方面的有效性。他的戏剧与表现无关;它更像是一个“多样性的剧场”(DR 192),它不是寻求一个理想的识别和再现的综合,足以满足相同的事物,而是追踪实验运动的核心问题。

然而,德勒兹认为,结构主义仍然是身份和对立范畴的囚徒,无法提出正确的问题。因此,语言学——索绪尔-雅各布式结构主义范式的先导科学,将音韵学规则在结构方面转化为启发式模型——被封闭在二元逻辑中,并通过“将音素之间的差异关系同化为对立关系”(DR 204)来特权否定词。索绪尔的结构主义破坏了差异的潜在积极性,德勒兹反对另一位语言学家古斯塔夫·纪尧姆(Gustave Guillaume)的工作,他在语言学家的世界中处于边缘地位,但德勒兹始终坚持他的重要性。”纪尧姆工作的基本教训是用不同立场的原则代替不同对立的原则”(205DR)。在纪尧姆身上,对语言无意识的概念有一种名副其实的超越性的探索,在纪尧姆身上,这种探索并不缺少其目的。在1985年3月19日的电影符号学研讨会上,德勒兹肯定了他对纪尧姆理论的热情:“权力对纪尧姆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是运动:什么证实!这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真是一次邂逅!”12他认为纪尧姆是最后一位伟大的语言哲学家,他的论点被大多数语言学家拒绝,主张一个词作为最小的意义单位,只有一种意义,他称之为“权力的所指”。13这个维度指的是一种理想的材料,它预先存在于话语中,但这是我们无法避免的:“这是语言学背后的哲学的复活,语言学家对此深恶痛绝。”14纪尧姆作为语言的“心理机械师”,在他关于语言的假设中,与德勒兹自己的图式确实相去甚远,他经常指责其他语言学家停留在可见事实的层面上。对差异本体论的肯定使德勒兹在他的论文中仔细考虑了那些在20世纪60年代以结构主义大师自居的思想家提出的理论。他认识到弗洛伊德坚持由部分性冲动组成的性交前性行为的优点,以及拉康用他的对象——一个女性——扩展这一发现的优点。对于德勒兹来说,拉康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将真实物体和虚拟物体的时间关系分开,虚拟物体既有存在的性质,也有不存在的性质。然而,德勒兹认为,尽管取得了这些进步,精神分析仍然是主体表征哲学的囚徒,它的重复理论服从于过去的同一性原则或现实中的相似类比原则。

如何认识结构主义?

正如他赞扬拉康的贡献一样,德勒兹也欢迎阅读阿尔都塞和阿尔都塞人中的马克思著作。”因此,阿尔都塞及其合作者在《资本论》中表现出一种真正的结构,并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解释,这是完全正确的”(186DR)。阿尔都塞和德勒兹之间的关系相当好。1964年,阿尔都塞邀请德勒兹到乌尔姆街的爱科尔师范学院任教。德勒兹拒绝了这个提议,因为他要搬到里昂了:谢谢你的来信和建议。唉,我没有被任命在Grenoble,Grenoble对我的接待很差。我正在做一个鬼脸,去里昂担任一个道德教授的奇怪职位。我打算搬到那里去。因此,尽管我很乐意,但我将无法在爱科尔大学教授一门课程。我很感动你和爱科尔大学的学生想要我,告诉他们这些。热烈的问候。15 1965年,阿尔都塞向德勒兹发送了他自己的作品以及他的团队的作品,德勒兹的反应非常积极。你把你的三本书寄给我,我很感动。你不可能给我更大的快乐。我还没有写完,但已经构想完了,不仅是我读过和欣赏过的文章,还有我不知道的一切(你对“问题”概念的阐述,这是我和你共同关心的问题),然后是对疏离的崇拜和对疏离的确切作用的分析,这一切似乎都非常重要,我感觉到了它的影响。关于你们的合作者,我对马切里略知一二,我对他有些尊敬。这三本书和你的风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我认为这些书很有深度,很美。我很想和你谈谈这些问题)。16德勒兹在1972年他的朋友弗朗索瓦·萨特勒在他的《哲学史》中发表的美丽的文本《我们如何认识结构主义?》实际上是1968年写的,并提交给了阿尔都塞。随信附上我告诉你的关于结构主义的文本。我告诉过你,我在这里的抱负是要比通常做的更严格的大众化。但我对此并不满意,哪怕是谦逊。因为有时一切似乎都是完全模糊的,有时则完全是胡说八道(特别是在“最后标准”的最后一段)。但我把它寄给你,一方面是因为它关系到你,另一方面是因为你告诉我它是否可以出版。请帮我以非常个人化的方式读一下。写一些不好的东西总是有形成性的,但是发表它——不。也许最后的部分应该删除。17

德勒兹于1972年出版,但在1968年之前,也就是在他与瓜塔里相遇之前,他就写了这本书。德勒兹在《哈特勒哲学史》中发表的这本书是一本极其基础的书,他在书中分析了结构主义范式,并提前将泰德提交给阿尔都塞。18除了所探索领域的多样性之外,德勒兹还试图确定一些结构主义研究的共同标准,这些标准当时主要涉及语言学、文学、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分析领域。第一个特征是符号维度的中心性,它形成了真实与想象之间的联系,德勒兹将第三个术语的发现归因于结构主义。在这一领域,正如在其他领域一样,语言学起到了先导科学的作用。第二个标准是定位或位置。结构元素的意义完全取决于它们的位置,德勒兹赞扬列维·施特劳斯表现出的“严谨”方式。我们可以在这里找到结构主义野心的基础,即成为一种拓扑,一种关系逻辑。在这一点上,德勒兹感到非常接近于这种方式,他后来称之为内在层面。第三和第四个标准——差异和单数的价值化——进一步证明了德勒兹与结构主义范式的亲和力:“每种结构都是多重的”(DI 177),德勒兹说,他在此基础上对结构范式进行了解读,使之接近他自己的差异本体论。当他说“关于结构,人们会说:实在而不真实,理想而不抽象”时,这一点就很明显了(DI 179)。他赞扬列维·施特劳斯认为无意识总是空的,服从于自身的结构法则。在这里,我们又一次远离了在德勒兹与瓜塔里相遇后将要给出的负面评价,当时两位思想家都将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描述为厌食的无意识概念,以此来污蔑它。我们仍然处在结构主义以其积极性呈现的时刻。第五个标准是连续性,它使结构发生运动。在这一点上,德勒兹觉得自己接近结构主义,他将把他的书《意义的逻辑》组织成34个不同的系列。第六个标准,对结构主义来说极其重要,是空格原则,即著名的语言和无意识的零度原则。德勒兹指出,正是这种匮乏导致了这场运动:“没有零度,结构主义是不可能的”(DI 186)。在1969年的《意义的逻辑》中,人们可以感觉到1968年论文中已经存在的对结构主义的矛盾心理,这种矛盾心理与对一种方法的迷恋交织在一起,这种方法允许意义在表面平面上围绕零点或空格循环。德勒兹仍然认为这种结构相当于一台机器。瓜塔里的《机器与结构》一书将使德勒兹更加着迷,因为它对结构主义的批判似乎更为先进。

1969年,德勒兹仍在说:“结构实际上是一台产生无形感觉的机器”(LS 71)。这些语言学、人类学和精神分析研究扭转了一个空洞的案例——也可能是死亡之地、零值、浮动的能指——质疑因果关系的模式,因为原因不在其位置。因此,德勒兹宣称“结构主义在哲学和所有思想中的重要性在于它取代了边界”(LS 71)因此,令人高兴的是,今天有这样一个消息:感觉从来不是原则或起源,而是产生的。它不是用来发现、恢复和再利用的东西;这是用新机器生产的东西。它不属于高度或深度,而是属于表面效果”(LS 72)。德勒兹在这个方向上看到了超越的解放,内在层面的价值化,并在其中找到了他希望看到的可能的生产性意义机制,以自由扩散的方式部署,从而使个体前的奇点出现。在《意义的逻辑》中,德勒兹坚持结构主义项目,他致力于以系列为特征的许多章节,但始终追求他自己的形而上学论述。值得注意的是,他借鉴了本维尼斯特的著作,区分了命题可以采用的三种形式:第一,指称与个体事物的关系,即索引关系;二是表现形式;第三,意义。在语言学家研究的这三个层面上,德勒兹增加了第四个维度,即意义。斯多葛学派发现了意义和事件问题:“意义,命题的表达,是一个无形的、复杂的、不可还原的实体,在事物的表面,是一个在命题中固有或存在的纯粹事件”(LS 19)。德勒兹提出的方法——部分灵感来自语言学家的作品,语言学家随后将其与自己的哲学取向联系起来——符号和意义不再是两个不同的层次或两个不同的视界;相反,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正如柏格森所说,一个人并不是从声音到图像,也不是从感觉到图像:一个人是在感觉中“从外部”建立起来的(LS 28)。弗雷格在逻辑层面上和卡罗尔在文学写作层面上都已经清楚地表明,我们发现自己沉浸在一种已经存在的感觉之中,并在一种无限制的扩散中倒退。德勒兹以批判的方式回应的是,一方面是不确定的回归,另一方面是作为感官最终决定的无菌复制:胡塞尔物候学中仍然盛行的“一个或另一个”(LS32)。纯粹事件的特征正是它超越了所有的二元论,打开了不可能的对象、导致荒谬的悖论和矛盾修饰法的视野——圆形正方形、未展开的物质、没有山谷的山脉……“它们是‘没有家’的对象,存在的外部……它们是“额外存在”——纯粹的概念性事件,无法在事态中实现”(LS 35)。德勒兹肯定了回归的悖论性质,他认为力只能是连续的。如果他重复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结构区别,他会通过称能指为符号来给予它另一种接受,因为后者具有感觉的元素,并通过称所指为与感觉的这一方面相关的东西:“所指的东西从来不是感觉本身”(第37章),而是概念。

德勒兹所坚持的——总是渴望肯定矛盾、双重、矛盾修饰法中保持的紧张的哲学——是理性和无意义的共存,它们不是排斥关系(真与假)。德勒兹使这个时代的“泛语言主义”发生了逆转。当每个人都宣称一切都像语言一样结构化,或者说一切都是语言的一部分时,德勒兹对语言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语言所依赖的东西,即事件。”事件使语言成为可能”(LS 181)。我们在开始时发现的不是语言系统的顺序,而是言语行为。因此,德勒兹通过将言语恢复为能指“我们总是按照言语的顺序开始”(LS181),从而使自己与占主导地位的索绪尔主义保持距离。对德勒兹来说,事件成为语言的先验视界,成为可能性的条件。

德勒兹和瓜塔里组合

1969年开始的“德勒兹-瓜塔里组合”将激化两位思想家的批评立场,但在1970年代初,它将通过被部署在一起而明显转向论战。《反俄狄浦斯》的第一句话对他们拒绝任何结构上的封闭意义重大,即使它们表明主题“我”与机器多态逻辑无关。他们肯定了多重性与结构二元性的绝对优先性。《反俄狄浦斯》被认为是一台真正的反对结构主义的战争机器,它将极大地促进1967/68年正在进行的当前范式的解构。它将作为一台地狱机器运行,从内部爆炸结构主义范式。德勒兹和瓜塔里反对结构研究的形式主义,他们的合作写作本身就是实验的对位。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的项目是反对社会科学的结构主义范式。他们主要依靠重读人类学、符号学、精神分析学和历史学的进步——当时所有这些信徒都在遵循结构主义图式所描绘的路径——正是为了推翻它。他们将一起实践德勒兹开发的“每个版本”的方法,以逃避结构主义的封闭。根据德勒兹和瓜塔里的说法,机器的订单多种多样:技术机器、控制论机器、战争机器、经济机器、象征机器、机构欲望机器以及文学机器。”“机器”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行语,旨在取代当时的另一个流行语:“结构”的概念。机器的概念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当德勒兹在1970年出版新版《普鲁斯特与符号》时,他增加了第二部分,题为“文学机器,其中包括在寻找失去的时间时发现的“三台机器”的描述。《反俄狄浦斯》以一章专门论述欲望机器开始,这一概念几年后将在《千高原》被其作者抛弃,几乎可以肯定,因为这一概念破坏了结构概念,而结构概念在1980年不再需要受到挑战,当结构主义范式仅仅是一种记忆时。相比之下,Guattari的横向性概念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以便掌握流中的“切割”,通过它定义了渴望的机器。在《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症》两卷中发现的人文科学的嬉戏是一种对结构主义范式的颠覆,目的是将多样性和奇异性从封闭中解放出来。

《反俄狄浦斯》的指定对手——拉康的“结构化”精神分析——基于索绪尔的语言概念。德勒兹和瓜塔里因此对索绪尔的符号理论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们甚至谴责其为“东方专制的阴影”。费迪南德·索绪尔不仅强调以下几点:语言的任意性确立了它的主权,作为“大众”的奴役或普遍奴役(AO207);此外,索绪尔的能指/所指关系是不对称的,这有利于能指的绝对普遍性。曾经被描述为积极的东西——通过无数顺序的连续褶皱操作的空格——现在被认为依赖于索绪尔所定义的语言场的概念,这是一种超越性,围绕着一个主能指。对于这种能指语言学,德勒兹和瓜塔里将反对一种完全不同的语言学:一种洛夫语言学。在这一点上,瓜塔里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正如他为《反俄狄浦斯》所写的预备笔记所证明的那样。19事实上,Hjelmslev,他自己称之为“词汇学”的发明者,开创了一种比索绪尔更为正式的语言学。德勒兹和瓜塔里对它的使用与词汇学没有什么关系,Hjelmslev概念的含义也被轻松地改变了。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把这本书当作一部反索绪尔战争机器,为真正的实用主义语言学留下空间。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相信他们在Hjelmslev身上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内在层面的出现,这与他们呼吁语言学家“建立一个语言内在的代数”的要求相一致。20德勒兹和瓜塔里从Hjelmslev身上获得了最重要的东西,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解释了他,是他对表达平面和内容平面的区分,表达平面和内容平面以完全可逆的方式发挥作用:“它们的功能定义没有为这些实体的一个(而不是另一个)表达,或者一个(而不是另一个)内容提供理由。”21这种区分揭示了阶层,或者说是一致性的层面,打破了索绪尔的二元论。实际上,将在多个地层中部署一个单一的一致性平面。Hjelmslev本应具有将语言研究从桎梏中解放出来的优点,将语言研究开放给一种旨在包容一切事物的符号理论。Guattari在Hjelmslev的文章中也看到了他们的集体表达主体理论的序幕,从而取代了语言和言语之间的索绪尔二分法。因此,Hjelmslev参与了德勒兹和Guattari针对结构符号学构建的符号学机器的建设——这一计划已经在《反俄狄浦斯》一书中明确指出:“路易斯·Hjelmslev的语言学与索绪尔和后索绪尔的理论背道而驰。因为它放弃了所有首选引用。因为它描述了一个代数内在性的纯场,不再允许对超越实例的部分进行任何监视,即使是已经绘制的实例”(AO242)。这是一种纯粹内在的语言理论,“使形式和实质、内容和表达根据欲望的流动而流动,并根据点、符号或图形来打破这些流动”(AO 242-43)。

1972年至1980年,《千高原》出版之日,德勒兹和瓜塔里发现了另一位反对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家,符号学家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实用主义的创始人,他将思维定义为一种符号。22根据皮尔斯的说法,思想被部署在一个符号三角形(符号-对象-解释者)中,这个三角形指的是解释的不确定对话。皮尔士由此构成了语言学的一个分散化,它只不过是一般符号学的一个部分子集,并使语言规则服从于它们的使用。因此,感觉揭示了它的实际功能。皮尔士的另一个重大转变是,世界不再仅仅是物理的,而是从根本上说是符号的。就德勒兹和瓜塔里而言,他们会拒绝物理学和符号学之间的选择。在《千高原》中,这种务实的取向,尤其被作为索绪尔的替代品。在这种情况下,言语作为一种行为的表达,而作为语言基本单位的话语被认为是一种“秩序词”(ATP 75)。语言本质上是信息性的,而它首先是表演性的。德勒兹和瓜塔里严重依赖J。L奥斯汀关于行动和言语表现的相互关系的理论,以及奥斯瓦尔德·杜克罗特的工作。23尽管德勒兹和瓜塔里确立了他们与特定社会的关联,但这些符号学尚未与特定的历史时刻相一致,也不存在反对静态和纯粹共时结构主义的问题,即进化连续体。相反,德勒兹和瓜塔里主张混合物或杂种的首要地位。这些是集合,这是这些符号体系可理解性的条件。让符号从一种状态传递到另一种状态的,始终是切断流动的创始事件,并使它们在不可预见的路径上再次运动。因此,在“第五高原”的铭文中有两个日期:公元前587年和公元70年,这两个日期是迫使犹太人离开的神庙被摧毁的日期。因此,犹太先知体现了从思想到行动的过程,这是摧毁圣殿所必需的,煽动了以色列人的运动。先知成为变革型符号学分析的具体案例的同名人物,能够从符号学转向主观性符号学。德勒兹和瓜塔里并不认为语用学仅仅是语言学灵魂的补充,而认为语用学是其他一切事物所依赖的基本要素。

欲望的机器与主能指对立

欲望的机器必须进入结构中,以爆炸拉康人所捍卫的主能指。精神分析的解释是从一个基本的匮乏的概念开始的,然而,根据我们的作者,主观的削减,真正的流量削减,相反,从完全过剩开始。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精神分析的对象被污蔑为一种正常化和压抑的事业,继续着十九世纪精神病学的特征——禁闭和循环的工作精神分析不是参与一项将带来真正解放的事业,而是在最深远的层面上参与资产阶级镇压的工作”(AO 50)。事实上,精神分析是一种被赋予伪科学话语的家族主义。在这方面,欲望机器必须摆脱恋母情结的束缚,以便更好地释放无意识的生产力并使其精神分裂。除了反对精神分析理论的争论发展,我们在两位作者的著作中发现直接取自五六八运动的口号:“我们都是精神分裂症!我们都是变态!我们都是性欲太过粘稠和流动”(AO67)。分析人士对俄狄浦斯中任何无意识表现的不断转换表明,精神分析本身就带有一种形而上学,必须接受唯物主义批判。作为合取析取方法的支持者,我们的作者批评在精神分析实践中有系统地使用“非此即彼”的排他性析取,完全忽视了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们是弗洛伊德话语的局外人。精神分裂-分析旨在将无意识与社会和政治重新联系起来。俄狄浦斯式阅读的网格将受制于一种机械的还原论形式和一种简单的应用过程。拉康主义结构机构的功能实际上是抑制欲望,以确保它被放弃(所谓的穿越幻象),从而完善抑制机构的治疗工作。”通过将乱伦扭曲的镜子置于欲望之前(这就是你想要的,不是吗?),欲望被羞辱、愚昧,它被置于一种没有出口的境地,它很容易被说服否认“自身”(AO 120)。使欲望重新运动,并使之富有成效,成为欲望机器的主要功能,而欲望机器必须被限制的俄狄浦斯结构所取代。机器的假定结构统一性也必须撤销。区别在于摩尔机器和分子机器的水平,关键是欲望是生产的顺序,无论它发生在微观还是宏观层面。然而,围绕缺乏理论的结构统一性规定了摩尔聚集:“这就是结构操作:它将匮乏分布在摩尔聚集中”(AO307)。

这种摩尔和分子之间的极性是由Guattari提出的,主要来源于他在La Borde诊所机构心理治疗领域的实践。它一开始是一种颠覆组织分层、官僚化和程序化的摩尔逻辑的方式,通过在每一时刻解放能够削弱摩尔极密码的分子流和强度。”宏观和微观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但它可能更属于Guattari而不是我。对我来说,这是两种多样性之间的区别。这对我来说是关键。”24 Guattari建议Deleuze将分子变异和摩尔变异与拉康的想象变异进行对比,拉康说:“摩尔组合的语言化,拒绝了通常的遗传学家……一切都归结为语言模型上的结构主义。这是绝对的、结构的、语言的变化,没有任何保证:A(没有大他者的大他者)。“25即使拉康有发现物体的巨大优点——对象a——某种分子顺序的东西,作为部分物体,总是逃脱并超越结构——尽管如此,他仍然是结构的囚徒。分裂分析将自己定义为一种唯物主义方法,相反,它反对表明外部干预的结构的内在作用。分裂分析主要是作为一种实验模式的支持者,而不是为了利用阅读的网格进行解释或吸引原始场景。作为一名“机械师,一名微型机械师”(AO338),每个人必须掌握的不是一个深藏的秘密,而是渴望机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运行,伴随着它们的故障、加速、减速和变身。”在无意识中,重要的不是压力线,而是逃避线”(AO388)。德勒兹和瓜塔里将无意识定义为强度和过剩的多重性,将被结构主义压抑的东西重新投入循环。在这一点上,有人可能会声称,继Joël Burman之后,德勒兹和瓜塔里所捍卫的临床实践[“倩碧”]旨在重新引入弗洛伊德元心理学的经济学问题,即拉康主义所消除的驱力理论。从表面上看,德勒兹和瓜塔里反对形式主义和纯粹象征性的概念,即根据语言模型,无意识作为一种结构发挥作用,他们在《反俄狄浦斯》一书中“论证了无意识是通过驱动力从一端穿越到另一端的,或者换句话说,没有强度,无意识就不可能存在。”26欲望的机器将驱动力连同它们的过度、它们的移动性、它们的失败、它们的分离能力放回到电路中。精神分裂症,在这种情况下,是双重有趣的,因为它表明,即使是结构化的精神分析话语,其俄狄浦斯平方,也无法解释它或能够治疗病理学。但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也体现了德勒兹和瓜塔里为了反对去奇异化结构和人格主义而寻求的独特的非人格化形象。

对列维·施特劳斯的批判

在《反俄狄浦斯》中,与列维·施特劳斯的关系远没有与拉康的关系那么具有争议性,拉康的主要目标是精神分析实践。然而,德勒兹和瓜塔里显然与结构人类学保持着距离。它们吸引了埃德蒙·利奇(Edmund Leach),对他来说,结构的缺失代表了一整套直接观察到的经验证据——这并不意味着利奇没有结构,而只是结构是其自身不平衡的原理。因此,德勒兹和瓜塔里拒绝了冷社会、没有历史的原始社会的想法,这些社会的基础是简单的复制。”原始社会是没有历史的,由原型及其重复所主导的观念尤其薄弱和不足”(AO 150)。即使列维·施特劳斯不是这一概念的责任人,也是他将文明分为热社会和冷社会,热社会以热力学模式运作,冷社会以钟表匠的机械功能为基础,通过重复避免任何可能带来变化的偶然因素。德勒兹和瓜塔里还致力于推翻列维·施特劳斯的经典证明,即妇女交流的普遍性将源于避免社会自我封闭的愿望。”开口远非最初封闭的系统的延伸,而是主要的,建立在构成预应力的元素的异质性中,并通过置换来补偿不平衡”(AO 150)。德勒兹和瓜塔里对列维·施特劳斯发现的禁止乱伦的普遍法律提出了挑战,该法律被视为各个纬度每个社会的不可侵犯的法律。他们认为,这种禁止的想法并不重要,因为在许多原始社会中“乱伦是不存在的”。27他们将这一主张建立在迈耶·福特斯(Meyer Fortes)基于领土逻辑的研究之上,这种逻辑比女性交流更为基本。”问题不在于女性的循环……女性自己循环。她不受任何人的支配,但后代的合法权利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人而确定的。”28地球及其领土分割,在婚姻交换和父母结构方面是首要的。因此,与国家装置的过度编码相比,联盟系统和亲属关系规则被归入第二个层面。与列维·施特劳斯的论点相反,德勒兹和瓜塔里说:“亲属制度不是一种结构,而是一种实践、一种实践、一种方法,甚至是一种策略”(AO147)。

亲属关系系统可能终结的想法正是源于一种错误的观点,即从经济和政治基础上切断婚姻习俗。皮埃尔·克拉斯特尔斯(Pierre Crastres)已经证明,与瓜亚基印第安人有关,没有纯粹的游牧民族,因为总有一个营地储存牲畜,即使是少量的牲畜——为了吃饭、结婚等等。29德勒兹和瓜塔里对结构人类学以及结构符号学的支持者提出的对认识论秩序的批评,是以牺牲生产和社会再生产为代价,对交换和流通领域的特权化。然而,对他们来说,机械与结构又是对立的,因为它是硬环节:“如果没有硬机械元素来控制铭文,软结构将永远不会发挥作用,也永远不会引起流通”(AO188)。所有这些活动都贯穿于生活体验中,以便在空间或社会上对其进行细分,并结合不同类型的细分——线性、二元或圆形。然而,正是Fortes、Evans Pritchard等非结构性非洲主义者成功地展示了没有国家的原始社会的政治制度是如何整合领土制度和分割的,根据混合和灵活的系统建立和分配亲属关系。德勒兹和瓜塔里确实看到了一个二元结构在起作用,但他们反对原始社会的软分割和现代社会的硬分割。为了支持他们的论点,他们唤起了古希腊雅典人克莱斯特尼斯(Cleisthenes)的改革。克莱斯特尼斯通过对直线段进行过度编码来构建一个公民身份的政治空间,从而产生一个同质的空间。但这两种类型的分割是相互缠绕的:正如卡夫卡所表明的,人们可以在最僵化的官僚制度的核心找到柔软性;相比之下,在最原始的社会中,人们也可以观察到原子化和硬化的内核。这些分割线是每个社会和每个个人的特征,它们奠定了政治的主导特征:“一切都是政治的,但每个政治同时也是宏观政治和微观政治”(ATP 213)。这些观察结果所产生的微观政治,以及政治层面的首要地位,随着《千高原》的出版而成为一个主要概念,它取代了裂殖体分析的概念,并作为其等价物发挥作用。

在《反俄狄浦斯》中,德勒兹和瓜塔里反对结构人类学——一种完整的历史和政治人类学,这种人类学是根据解码流程逻辑和重新编码过程逻辑之间的两极分化而展开的。如果说结构主义不是研究原始社会的好方法,那么当功能主义探究这个或那个机构的使用时,相信它会在它们的功能中找到意义,它也不会取得更好的成功。然而,人种学家被认为远远领先于心理分析学家,他们仍然深陷于“这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之中。对于这些错误的问题,分裂分析取代了对用途的关注:“它如何工作是唯一的问题”(AO 180)。这是德勒兹和瓜塔里提出的问题,它导致他们根据流量的威慑程度区分三种类型的社会:野蛮、野蛮和文明。因此,他们构建了一个真正的政治人类学,其中的驱动作用归因于解码过程,解码过程同时是渐进的和不连续的,代码的弱点和流的解放。在每一步中,中央国家结构,无论是专制还是封建,都显示出无法抵抗从属于制度国家形式以奴役它们的解码力量。一点一点地,各种类型的流动强加了它们的法则:“出售的财产流动,流通的货币流动,生产和生产资料流动”(AO223)。资本主义机器的基本特征是,它将能够连接所有这些解码流,使它们在一个乐谱中共同发挥作用,使它们在一个系统中共同发挥作用。恢复人类的普遍历史决不是一种新的目的论,因为它是由使社会形态向一个或另一个方向分化的事件的偶然性所驱动的。”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在极端力量的表现中,资本主义、革命和精神分裂症都没有遵循能指的路径”(AO244)。文明的定义是其流的编码或非编码程度。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症的区别在于后者仍然被封锁,因为资本主义重新定义并强加了无法逾越的界限。正如福柯所分析的那样,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大禁闭”政策并没有出错。如果资本主义在精神分裂症中看到其自身解码和解辖域化倾向的特征,那么它也将精神分裂症视为其外部限制,它“只能在抑制这种倾向的条件下发挥作用”(AO246)。与任何陷入这两个主要两极之间的紧张关系的社会一样——解辖域化和再结域化的趋势——资本主义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矛盾的。根据德勒兹和瓜塔里的说法,因此将有三个连续的社会机器,它们各自占据主导地位。第一个是野蛮人的,它是一个潜在的领土机器,试图编码领土上所有的流。然后,野蛮人的帝国机器用暴君的身体和他的官僚权力机构对这些流动进行了过度编码。最后,文明、现代、资本主义的机器解码流程并实现内在性。因此,它在人类历史实现的具体层面上,体现了流动和多样性的广义理论的运用,以及生产机械的首要地位,重新获得了一种动态和公理,从而打破了纯粹的结构,共时解释重视不变量和永恒性,并将事件降低到无关紧要的程度。

电影符号学批判

后来,在20世纪80年代初,当德勒兹将电影作为他的研究对象时,他再次面临结构主义范式,因为似乎最深刻的批判视角是电影符号学,它是结构主义范式的继承者。它发现它的理论家是克里斯蒂安·梅茨(Christian Metz),他积极参与语言符号学阅读的发展。1968年,梅茨出版了一本书,开创了符号学的一个全新趋势,《电影意义论》。30

根据梅茨的说法,电影是一个没有语言的语言系统[“无语言的语言”],其特征是叙事,电影形象大致相当于一种陈述:“电影镜头类似于一种陈述而不是一个词。”31最后,如果有人问在什么条件下,这种形象会变成一种陈述,一个是定义使用规则,这是一个电影符号学项目,沿着索绪尔语言学的路线。梅茨从电影癖转向电影的一种新方法,在那里他运用了他用“伟大的组合”所形成的概念框架:“我的知识激情的对象是语言机器本身。”32 1964年,他的第一部符号学著作开始于对任何忽视语言复兴、不受符号学进步影响的电影批评的反应,同时增加了对特定电影语言的调用:“以这种方式,我把索绪尔的语言概念抛在脑后……在我看来,电影可以被比作一种语言系统[“langage”],而不是一种语言[langue]。“33电影语言系统的这种极端形式化基本上源于Hjelmslev的作品,根据梅茨的说法,他对表达概念的定义非常清楚地定义了电影“语言”的基本单位,而它的编纂相当于一种纯粹形式化、逻辑化和关系化的方法。”在Hjelmslev[内容的形式+表达的形式]的意义上,代码是一个可交换的领域,一个差异能指的领域。因此,在一个单一的语言系统中可能有好几部代码。“34德勒兹以这种倾向开始了一个彻底的破裂,它支配了巴黎大学III的校园,这是法国电影理论研究的高级场所。对他来说,电影形象不能被定义为一种语言,因为它把一切规定形象为运动和时间的东西都放在一边。德勒兹将梅茨描述为“康德主义者”,这是一个相当赞美的形容词,但他补充说,梅茨似乎无法完成该项目。正是康德把柏拉图式的形而上学问题“什么是…?”送到了前批判的过去,以取代另一个问题,即可能性的条件。一个表象背后所揭示的本质的经典二元性,被证实的事实及其可能出现的条件的二元性所继承。然而,梅茨仍然是康德主义者,以至于他把知道电影是否如先驱者所声称的那样揭示了一种普遍语言的问题视为一个错误的问题而不予理睬。他以康德式的方式取代了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什么条件下,电影可以被视为一种语言体系?”35

德勒兹赞扬梅茨的谨慎,他用一个已证实的历史事实支持自己的论点——好莱坞电影作为叙事电影的母体的统治地位。德勒兹没有追随梅茨的地方在于他必须付出的代价:“一旦图像被一个陈述所取代,图像就会被赋予一个虚假的外观,其最真实可见的特征——运动——就会被剥夺”(TI 27)。语言系统及其规则覆盖了一切,而对于梅茨来说,正是叙事标志着摄影和电影形象之间的区别:“从一幅图像到两幅图像,就是从图像到语言。”36梅茨的门徒们追求一条类似的道路,导致运动暂停,这被定义为“半欧批判”。梅茨的野心,就是构建一个“伟大的组合”——一个让德勒兹微笑的雄心壮志:“它让我发笑,因为我听到博须埃说,‘伟大的女士死了!’37德勒兹仍然以一种有趣的方式说,在“大组合”之后,等待“大范式”,但梅茨同意,对于电影来说,准数字化并不重要,因为它的可能性是无限的。德勒兹反对索绪尔符号学的另一个灵感来源,这使他能够继续追求在符号之间构建和谐的愿望,这与他与普鲁斯特的合作是一致的。当他谈到电影时,他心里有一个标志分类。1982年11月2日,他向学生宣布,他将继续上一年的电影课程,并对此进行反思,他补充道,“就像一头母牛”,他从直觉开始,认为自己在做一些重要的事情,他打算通过对符号的系统探索来实现这一目标:“我并不是说,如果我达到这种分类,它将改变世界,但它将改变我,这将给我带来极大的快乐。”38德勒兹的抱负不是在电影中建立门捷列夫表的等价物。与其说是索绪尔,不如说是符号学的发明者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他将扮演工具箱的角色,并将为德勒兹的研究提供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一个务实的方向,优先于行动和使用。39皮尔士坚持认为,每个阶段都包含以前的阶段。但最重要的是,在德勒兹眼中,他的主要兴趣是他对符号的概念,这与语言逻辑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事实上,他的三部曲基本上是从动作图像开始的,因此它允许他根据电影图像的内在逻辑来思考电影图像。然而,德勒兹不允许自己被皮尔斯对分类的“驱动力”所束缚。首先,他对什么是符号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最重要的是,他拒绝接受皮尔斯以第三十名结束该体系的想法。索绪尔模型不适合德勒兹,因为它是同步的,以统治系统的法则的名义否定了所有运动;此外,作为语言科学的一个对象,它原则上排除了言语,这完全是为了语言系统的利益。

大多数电影理论专家对德勒兹的作品给予了非常批判性(如果不是刻薄的话)的评价。如果梅茨在他的研讨会上能够接受德勒兹对其观点的批评所依据的原则,他仍然认为他和德勒兹不是在谈论同一件事,这让他避免了直接对抗。《运动-图像》出版后,梅茨不再是一个致力于广义符号学的日益壮大的团体的领袖,他变得越来越孤立。他退出的反应强化了他的核心圈子——米歇尔·玛丽、罗杰·奥丁、马克·韦尔内、弗朗索瓦·约斯特和他研讨会的所有常客——对德勒兹理论的强烈反对。这种学术反应将持续很长时间。除了少数例外,直到20世纪90年代,学生们才将德勒兹的电影书强加给他们的老师。正是这种经历让雅克·奥蒙特重新思考了他最初的负面印象——主要是因为他的学生的研究,尤其是多克·扎班扬的论文。40相比之下,多米尼克·卡斯尔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都将保持批判和争论,将德勒兹视为哲学殿堂的守护者,最重要的是保持对这一概念的垄断,并对哲学有一种“同类相食”的概念。41他补充说,德勒兹专门研究电影的两本书只不过是为纯粹巴齐亚式的电影概念提供了哲学的外衣,忽略了梅茨对电影语言理论的贡献:“德勒兹拒绝回到简单巴齐亚式(和柏格森式)假设的语言学假设。”42

生命主义对抗结构主义

德勒兹和瓜塔里的联合作品的高潮以一个高度经典的形而上学问题的形式出现,这两位朋友似乎在早些时候拒绝了这个问题,他们主张“是”和“是”的首要地位。然而,1991年,哲学是什么?这本书出版后,引起了广泛的惊讶。哲学与艺术共享创造力的领域,但在这里,它们的对象又有所不同。艺术是情感和感知的领域,它与情感和感知的区别在于它们能够被保存,能够超越体验的瞬间。艺术的功能是使这种保存和传播超越存在和经验的本质。如果哲学家创造概念,艺术家就通过各种方式创造感知和影响。目标是解放被囚禁在任何地方的重要力量,通过摧毁行动重新发现其虚拟性。只要在内在层面上没有被发现的决定论,每一个时刻和每一个地方都可以成为实验的丰富来源。由此,广义的建构主义提出了一种创造性的“砖块分割”,它可以将所有的生命表达推到其他安排中,并衡量结果是否有趣。德勒兹和瓜塔里一贯倡导的基本姿态是自然、动物和人类世界的运动背景。通过对事物发生方式的仔细观察,他们试图把握事物的发生方式。这意味着哲学风格总是在寻找新的集合和新的概念。

注释:

1 F é lix Guattari, “Machine and Structure,” in Molecular Revolution: Psychiatry and Politics , trans. Rosemary Scheed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84 ), pp. 111–19.

2 Ibid. , p. 112

3 Ibid. , p. 114.

4 Ibid.

5 Ibid.

6 Ibid. , p. 115.

7 Ibid.

8 Ibid.

9 See Instincts et institutions , ed. and introduced by Gilles Deleuze (Paris: Hachette, 1953 , in the “Classiques” series).

10 Guattari, “Machine and Structure,” p. 119.

11 See Fran ç ois Dosse, Histoire du structuralisme , vol. ii , L’institutionnalisation: la conqu ê te de l’universit é (Paris: Livre de Poche, 1995 ), pp. 173–82.

12 Gilles Deleuze, seminar at the University of Paris 8, March 19, 1985, sound archives of the Biblioth è que Nationale de France (BNF).

13 According to Guillaume, the “signified of power ” is the unconscious dynamic that organizes the polysemy of a given lexeme. The signii cation of a word in discourse is thus always an assemblage or an arrangement between the word of the language (the signified of power) and the context.

14 Deleuze, seminar at the University of Paris 8.

15 Gilles Deleuze, letter to Louis Althusser, October 29, 1964, Fonds Althusser in the archives of the Institut M é moires de l’ É dition Contemporaine (IMEC).

16 Deleuze, letter to Louis Althusser, February 28, 1966, Fonds Althusser in the archives of IMEC.

17 Deleuze, letter to Louis Althusser, February 24, 1968, Fonds Althusser in the archives of IMEC.

18 Gilles Deleuze, “How Do We Recognize Structuralism?,” in DI , pp. 170–92.

19 F é lix Guattari, The Anti-Oedipus Papers , trans. K é lina Gotman, ed. St é phane Nadaud (New York: Semiotext(e), 2006 ).

20 Louis Hjelmslev, Prol é gom è nes à une th é orie du langage (Paris: Minuit, 1968 [1943]), p. 11. English translation: Louis Hjelmslev, Prolegomena to a Theory of Language , trans. F. J. Whiti eld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61).

21 Hjelmslev, Prol é gom è nes , p. 60.

22 Charles Sanders Peirce, É crits sur le signe (Paris: Seuil, 1978 ).

23 J. L. Austin,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2 ).

24 Gilles Deleuze, “R é ponse à une s é rie de questions,” November 1981, in Arnaud Villani, La gu ê pe et l’orchid é e : essai sur Gilles Deleuze (Paris: Belin, 1999 ), p. 131.

25 Guattari, Anti-Oedipus Papers , p. 129.

26 Jo ë l Birman, “Les signes et leurs exc è s: la clinique chez Deleuze,” in Eric Alliez (ed.), Gilles Deleuze: une vie philosophique (Paris: Institut Synth é labo, 1998 ), pp. 477–94, p. 485.

27 Alfred Adler and Michel Cartry, “La Transgression et sa derision,” L’Homme , 11:3 (July 1971 ), 5–63.

28 Meyer Fortes, “Colloque sur les cultures volta ï ques,” in Recherches Volta ï ques 8 (Paris: CNRS, 1967 ), pp. 135–37.

29 Pierre Clastres, Chronicle of the Guayaki Indians , trans. Paul Auster (New York: Zone Books, 2000 ).

30 Christian Metz, Film Language: A Semiotics of the Cinema , trans. Michael Taylor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0 ).

31 Ibid. , p. 116.

32 Christian Metz, interview with Marc Vernet and Daniel Percheron, Ç a Cin é ma (May 1975 ), p. 26.

33 Christian Metz, interview with Raymond Bellour, Semiotica , 4:1 ( 1971 ), p. 3. 34 Ibid. , p. 266.

35 Gilles Deleuze, seminar at the University of Paris 8, February 26, 1985, audio-visual archives of the BNF.

36 Metz, Film Language , p. 46

37 Gilles Deleuze, seminar at the University of Paris 8, March 5, 1985, audio-visual archives of the BNF.

38 Gilles Deleuze, seminar at the University of Paris 8, November 2, 1982, audio-visual archives of the BNF.

39 Peirce, É crits sur le signe .

40 Dork Zabunyan, Gilles Deleuze. Voir, parler, penser au risque du cin-ema (Paris: Presses de la Sorbonne nouvelle, 2006 ). 41 Dominique Ch â teau, Cin é ma et philosophie (Paris: Nathan, 1996 ), p. 107. 42 Ibid. , p. 142.

编辑于 2021-08-28 15:05

谢选骏指出:对任何“批判”,都是需要进行“再批判”的——因为概念是没有真相的……作为人类思想的媒介,概念其实在流动,就像礼物和货币,在不断的转手中,改变其意义和价值。唯一不变的,就是其媒介功能。但是有一天,也许连媒介功能也丧失了。那时,这个概念就停止使用了。



【03、“鞍型期”与概念史 ——兼论东亚转型期概念研究】

(方维规 2019-10-18)


[内容摘要]科塞雷克的“鞍型期”之说,指称欧洲从早期近代走向19和20世纪,从前现代走向现代的“过渡时期”。他所倡导的概念史,试图从语言视角把握现代世界,以概念变迁给“鞍型期”之说提供依据。德国学派的概念史研究同社会史密切相关,注重社会事实和变迁、时代的实际经验以及历史语境。现代概念不仅是时代的表征,也是推动历史的因素,并具有时代化、政治化、民主化、可意识形态化的特征。19世纪这一萌生“全球性”的时代,也是东亚的巨大转折期。西方影响和东亚“接轨”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概念的传输。鉴于东亚过渡期之“不同时历史的同时性”或“同时历史的不同时性”,亦鉴于概念的含义见之于用法,发展一种东亚国家的“比较概念史”和一些关键概念的“运用史”是极为有益的。

一、科塞雷克:“鞍型期”与概念史

在过去十多年中,西方“概念史”这一跨学科研究方向又一次重整旗鼓,并被运用于人文科学的不同领域。提倡概念史的一切尝试,都旨在为失去后劲的文化研究寻找出路。这些尝试的共同点是,寻求概念史在新的理论语境中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概念史在史学研究中的目的是,借助概念理解历史。概念史试图回答一系列直接关乎史学科学性的问题:为何有必要一再重写历史?如何将已被阐释的、流传下来的历史想象引入今人意识的视野范围?西方概念史重点考察的术语史,其时间跨度为欧洲政治青春期,起始于中世纪晚期的少不更事,终结于一些共和国民主的诞生;而对语言根源的推究,常会追溯到古代理论家,其中首推亚里士多德。

历史哲学家和科学理论家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1923-2006)不仅叙述历史,而且知道为何叙述、如何叙述。他借用“鞍型山体”(Bergsattel)意象,即连接两座山峰之间的低落过渡地带,提出了西方史学中著名的“鞍型期”(德:Sattelzeit;英:saddle period)概念,指称过渡时期或时代界线,故而亦有“界线期”(Schwellenzeit)之说,即西方近代早期与现代之间的界线,时间约为启蒙运动晚期至法国大革命前后。 

法国大革命被看做欧洲“漫长的19世纪”的开始,“旧制度”(ancien regime)被推翻,也在欧洲其他地区引发突变,1789年至1848/49年的欧洲历史亦被称做“革命时代”。就时人的时代意识和时代经验而言,完全也可以见出一种“时代革命”。当然,与“漫长的19世纪”相关的,还有18世纪后30年开始的英国产业革命;新技术使机器代替了人力,生产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工业化也带来了整个社会生活的转型。“双重革命”所带来的巨变,意味着欧洲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转型,并发生于欧洲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实,早在1789年前的几十年,当欧洲传统农业社会起步走向现代工业社会之时,社会和政治中的许多机构已经改变了性质。同时,市民阶层的知识者开始质疑贵族的社会和政治主导地位。这一切都是科塞雷克“鞍型期”理论的历史基础,他的“鞍型期”概念的时间范围约为1750年至1850年。 

一种经典的欧洲历史分期是“古代-中世纪-近代”三分法,中世纪同近代的分水岭一般定于1500年前后,以印刷术的发明、殖民扩张的开始以及宗教改革为主要特征。科塞雷克引入“鞍型期”概念的意图是,丰富和深化欧洲历史分期,强调启蒙运动的精神启迪,以及各种革命给老欧洲带来的巨大震撼。在以1800年前后的历史发展为时代分界的过渡时期,对政治体系和概念结构来说都至关重要,欧洲社会、人的气质和日常生活向现代转向,一些现代价值观也是在那个时期首次提出,并作为典范流传后世的。它在根本上已经塑造了我们今天所认识的欧洲亦即西方。在那个时代,现代人和现代西方诞生了。 

“鞍型期”理论是科塞雷克在其主编的八卷本大辞典《历史基本概念—德国政治和社会语言历史辞典》(G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 Historisches Lexikon zur politisch-sozialen Sprache in Deutschland)的“导论”中提出的。这一概念最能彰显出他的学术思想视阈,并且,他要以概念变迁给“鞍型期”之说提供依据:

历史编纂说到底也是视角问题。科塞雷克试图借助许多哲学和历史概念来探究时人的感受,这使他看清欧洲历史在早期近代之后的加速发展,发现“鞍型期”与过去之间深深的裂痕,以及这一重要过渡时期的语言变化和现代语言的形成。18世纪中期以降,欧洲的许多概念危机四伏,传统语言中的词语和用法经历着范式转换。“鞍型期”开启了国民意识、民族国家和工业社会。变化了的社会和经济范式,亦导致概念的意义变化,如“民主”、“共和”、“革命”,以及后来的“阶级”。开始发生深刻变化的一个标识,便是公共领域中的许多概念也在变化。同时,其他一些往昔的重要概念(如“贵族”或“等级”),逐渐失去原有的意义。“名誉”或“尊严”等概念超越了个体或等级层面,被运用于民族国家或国族和人民的现代语境,旧概念得到新解。旧词语和表达或退出历史舞台,或增添了新的含义,且保留至今。“现代人”已经熟知那些词语的蕴含,无需再像对待许多中世纪术语那样,惟有“转译”才能领悟。根据科塞雷克的“概念解剖”,那些进入现代门槛的“鞍型期”基本概念,脱离了往昔的经验空间,拓展出新的期待视野。不仅如此,“概念史”研究本身也在1960年代呈现出认识上的期待视野:谁懂得解读概念,谁就能够窥见现代社会之秘密的运动规律,并从语言视角把握现代世界。

当初,传统“观念史”的缺陷,导致德国、英美和法国的历史研究对语言和话语分析(“语言转向”:linguistic turn)的浓烈兴趣。在科塞雷克从事概念史研究的同时,英美学术界、尤其是普考克(John Pocock)和斯金纳(Quentin Skinner)为代表的剑桥学派,亦日益重视语言与历史的关系。将不同的方法学探讨进行比较,马上就能见出对话的困难。德国学派在不忽略共时考察的同时,更注重历时考察。普考克在同科塞雷克的一次直接交流中,推重共时研究模式,对话语分析的评价高于对概念史的评价,也就是政治话语史高于概念变迁史。另外,普考克反对科塞雷克在《历史基本概念》中对“鞍型期”之笼统的1750年至1850年的年代划分,认为英国政治和社会语汇的“鞍型期”为1500年至1800年。普考克的思考直接导致比较分析,他认为必须观照话语前提:不管是概念史还是依托于话语前提的研究模式,都是“历史的,文化的,民族国家各具特色的” 。当然,科塞雷克本人在总结其研究方案时,并没有无限抬高“鞍型期”的方法学功用,或视之为概念史研究之不可或缺的条件。在他看来,“鞍型期”的设定对概念史方法本身没有决定性影响。这不仅涉及德语区的研究方法,也涉及其他语区的话语分析。尤其是前现代因素的顽固性与新概念的碰撞,即传统和新近阐释因子的叠合,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必须避免刻板的时代界限,共时比较的历时分析才是有意义的。 

科塞雷克和斯金纳几乎同时开始对历史上重要年代的概念梳理,他们的出发点也是对传统观念史所号称的观念独立性和延续性的批判。然而,二者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这来自他们不同的政治和历史背景以及不同的思想影响。帕洛嫩(Kari Palonen)认为,科塞雷克所代表的是一种“时代理论的语言方案”(zeittheoretische Sprachkonzeption),而斯金纳则倡导“修辞的时代方案”(rhetorische Zeitkonzeption)。换言之:科塞雷克的“鞍型期”之说,更多地规定了概念变迁的宏观考察,而斯金纳则更喜于探讨较短时段中的概念含义变化。

无论如何,科塞雷克的许多概念,不管是“鞍型期”还是“经验空间”、“期待视野” 等概念,几乎成为当今历史学家和相关参考书中不可或缺的语汇。本文的论述重点也是科塞雷克的理论,以及一些与之相关的学说。

二、社会,经验,语境

科塞雷克的“语言转向”,首先根植于特定的德国传统,尤其是德国精神史传统。由他主持编撰30多年之久的《历史基本概念》,堪称严谨的概念考古丰碑。“历史基本概念”不仅呈现历史上的概念界定,而且竭力重构与之相关的经验场域。概念也有历史,概念史的考证客体、基础材料和探讨范围不再是观念,而是概念。因此,概念史始终同具体作者和文本、学派和传统保持一定的距离。鉴于历史永远是呈现于语言、沉淀于概念的历史,概念史试图通过对语言表述之意义变化的分析,让人领悟过去时代的实际经验与社会形态及其变化的关系。

概念与事实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这是科塞雷克一再探讨的问题。他早在《历史基本概念》卷一的“导论”中就已指出,概念史方法的指归“既不是词语史也不是事件史,既不是观念史也不是问题史。概念史自然会借助于这些研究方向,但它首先是历史的、批评的”。此时,词语史当然是“一个切入点,因为所有考察都得先从那些表述政治和社会重要事实的词语入手,或者,它们蕴含着相应的经验、思想或理论胚胎” 。此时,一方面要甄别原始材料并厘定语境,另一方面要区分语言史和概念史:语言史分析词语,概念史探讨概念。

科塞雷克的概念史方案对“词语”和“概念”做了区分,尽管这一区分对语言学、符号学和认识论来说都是成问题的。在他看来,虽然概念和词语相互关联,但是概念作为具有特定历史意义的词语,是区别于“一般词语”(“纯粹词语”)的“特殊词语”。“一个词的含义总是指向意指之物,无论是一种思路还是一种情形,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尽管含义附着于词语,但是词义也来自口头或书面语境,同时源于它所指涉的情境。如果所用之词的意义关联全都融合进该词,它就变成概念。概念附着于词语,但它不只是词语。”如此看来,概念与一般词语不同,它是“(不同)历史现实之多种含义之聚合,并融入词语。[……]词义可以通过定义来准确界定,而概念只能被阐释。” “多义性”是科塞雷克判定“概念”的标准,它可能与一些词语的多种义项有关,但它不认可约定俗成的定义,它指向实际经验和经验关联。显然,科塞雷克的“概念”不属于语言学范畴,而是思想范畴和分析范畴,是阐释历史现实的方法。与语言语义学所设定的前提不同,概念史视“概念”为历史现实中的经验与期待、观点与阐释模式的联体。概念是相关概念中的概念,不观照其他概念便无法理解单一概念。

“考证概念及其语言史迹,是认识历史的最起码的条件;厘定概念与人类社会有关。” 于是,科塞雷克的概念史研究便向起始于启蒙运动的社会史靠拢。鉴于历史不可能脱离社会和语言而存在,概念史便把自己看做广博的社会史的一部分,至少与社会史密切相关。语言分析是社会历史考察之必不可少的部分,其研究对象便是社会变迁和语言变迁的互动关系。作为一种方法,概念史同社会史的结合至关紧要。继《历史基本概念》之开创性的研究之后,又一部概念史巨制、十五卷《法国政治和社会基本概念工具书,1680-1820》(Handbuch politisch-sozialer Grundbegriffe in Frankreich 1680-1820)(1985-2000),试图把握从法国旧制度到复辟时期的政治和社会概念。该著将概念史方法运用于另一个欧洲国家的历史和社会研究,纲领性地联系法国“鞍型期”(约从1680年至1820年),拓宽了与社会史相结合的历史语义学。德国学派的研究表明,概念史和社会史的两个维度能够呈现经验范围:经验只有在历史中才是可能的,可被描述的,也可能对社会现实产生影响。

一种行为的意义已经预设在它的语言命名之中,并只有在其语言兑现中才能被理解。当然,概念必须先以陌生的面目出现,然后才能让人看到它是如何产生和被人认识的。科塞雷克的概念史方法,旨在从概念的意义(含义)变化入手,厘清过去时代的历史经验,“鞍型期”之说便是诠释过去经验的理论。那个时期巨大的政治风暴、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使现代政治思想中的关键概念(如“国家”、“公民”、“家庭”、“自由”、“共和”、“革命”等)发生了深刻的语义变化,一些新概念(如“帝国主义”、“共产主义”、“阶级”等)得以产生。这种概念含义的变迁或新概念,来自新的生活状况、新的人与环境、社会与时代的关系:新时代的新人需要新的语言。

概念史开辟了通向经验史的途径,概念的语义嬗变缘于变化了的历史和时代经验,新的认识首先将历史发展视为“变化”和“运动”。于是,政治主导概念的含义不再是以往那种静态的、超时代的概念,它们获得了面向未来的前瞻性内涵。概念时常走在事件的前头,预见或让人感到后来的事件。这里说的是现代西方的那些典型的“催生经验的概念”(Erfahrungsstiftungsbegriffe),它们不是对经验的回溯和记载,而是借助概念的语义来预设将来。我们在此可以看到事实在先、概念在后与概念在先、事实在后两种现象,它们分别体现“真实”历史同概念生成之不同的时间顺序。也是在“鞍型期”,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后对贵族政体、君主政体、共和政体的通常划分,基本上已经萎缩成两种形态,前二者在广大人民眼里没有本质区别。在欧洲古代和中世纪时常涵盖各种国家形态的“共和”概念,后来同“民主”紧密相关。政治概念要在改变了的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就必须重新界定其含义。

过渡社会的一大特征,是人的经验以及与之相关的解释方法的惶惶急变。传统经验模式的变换,伴随着对新的经验模式的寻找,并有意义地把握经验变化。在这种经验解释中,语言解释形式具有关键意义。比如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语言在人们理解和把握急剧的经验变化时获得了新的能量。1789年之后的经验,让时人感到许多传统概念越来越不合时宜,并逐渐生发概念之时代性的意识。科塞雷克在其丰硕的历史研究中(他的最大成就在于个案研究),缜密地考察了时代意识如何在“鞍型期”发生了变化。以1789年为分水岭,不同时代经验的叠合和发酵,缘于传统概念的桥梁作用,它在某种程度上将概念之新旧含义的对接带入新的经验空间。阐释模式的变化,蕴含着人们对深刻的社会和文化断裂的意识,告别过去、面向未来的当代获得了新的品质。

其实,卢曼(Niklas Luhmann)对历史语义学的理论思考也能让人知悉,他对社会的“语义”分析也同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话语分析一样,并不关注语义“表层”,而是生成表层的结构。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是“婚姻”概念,它的神学依据在19世纪初的欧洲被人类学认识所替代,并逐渐成为淡化法律拘囿、注重爱情和道德的行为。几百年来,“婚姻”概念的语言外壳并未变化,但是它的语义结构和与之相关的语言实践发生了变化。汉译西洋概念中的许多“旧词新义”亦即“旧形新义”也是很典型的,例如丁韪良(William A. P. Martin)译《万国公法》(1864),用先秦时期已经使用的“权利”来移译right,删略了原文中有关个人自主性权利的内容,只注重国家的合法权力和利益,该词便以这一含义进入中国政治语汇。时至1900年前后,个人权利才被看做不可或缺的内容进入“权利”概念。不管是卢曼还是科塞雷克,他们都竭力在历史文化研究中同传统的思想史保持距离,并努力开创一种思想社会史。从这个意义上说,概念史真正谋求的是“语境化”,以达到对政治和社会历史的新认识。

科塞雷克十分关注“语境”。他所倡导的“概念史”,旨在观念的语境化,关注概念在历史语境中的社会意义之生成,探寻一些特定概念(“基本概念”)为何得以确立,维系着什么样的想象天地,排斥、遮蔽或揭示什么,谁以何种意图将之纳入政治话语,它们如何在公共领域走红,如何成为政治和社会术语,并包含何种未来设想。这里所说的概念史,从来不只是概念的历史,不只是概念的发展本身,不只拘囿于文本,不只单单钩稽概念的演变,而是力图挖掘概念的语义结构,通过考察语境来确认特定概念的建构能量。任何新词或概念,都不可能不从当下的或传承下来的语境中获取意义。它更多地关注政治和社会事实与其语言兑现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概念史当被理解为结构史。

科塞雷克晚期理论探讨中的概念史观点简要而鲜明:与所有史论一样,概念史也需要假设,没有假设就没有论点可言。纯粹的史料堆积绝非概念史,关键是把握概念网络中的大概念、下属概念、对立概念等各种概念之间的关系,以揭示概念的内在语义结构。惟其如此,才能彰显一些特定概念的建构能量,否则无法真正理解文本或语境。正因为此,科塞雷克在其晚年也或多或少地同“概念史”名称保持一定的距离,如伯德克(Hans Erich Bödeker)所描述的那样:科塞雷克的概念史是“通过语言生成意义的历史”,而不是概念的历史。 

三、“复合单数”与现代概念的“四化”

“鞍型期”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许多“中心概念”的诞生,即某些概念从其多样性(复数)向单一性(单数)的过渡,科塞雷克称之为“复合单数”(德:Kollektivsingular;英:collective singular)。“历史”概念便是一个很好的“单数化”例子:各种各样的事件、经历和发展过程,造就出自成一体的建构品——“历史”,这一复合单数是抽象化和意识形态化的结果。换言之:许多事件和历史被聚合、浓缩和抽象为“历史”,它将“不同时历史的同时性亦即同时历史的不同时性集于一个概念” 。科塞雷克的研究表明,“历史”这一充满意识形态的“复合单数”已经在1780年成型;此前的“历史”概念虽未消逝,但在18世纪获得了新的阐释空间。与“许多”历史不同,“历史”是一个认识概念,它不仅涉及历史事件及其关联,而且总是伴随着阐释。于是,“历史”的语义发生了变化,并获得两种含义:“历史总和”和“历史反思”。“历史”概念在被当做政治论据时,得到了彻底扩展。同样,《共产党宣言》开篇所说的“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无疑也是“复合单数”的典型事例:如果人们还像前现代那样把“历史”看做一个复数概念,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种说法则是荒唐的,因为以往一切社会的历史并不都是阶级斗争史。然而,这一复合单数却是高度理论化、极具挑战性的概括,它连接经验和期待,与以往历史无多关联,却是社会关系如何变化的“表征”。这里也能见出复合单数这一语言现象在发展新的行动纲领时所具有的能量。“阶级”概念原先只是用来“划分”的中性表述,但在19世纪的马克思主义之社会模式的语境中获得了新的含义。此时,旧词获得新义,这会导致语言运用以及政治和社会之经验空间的改变。为新的社会分层而进行的斗争与“选词”之争联系在一起,这是一种为将来而进行的语义斗争。

在科塞雷克眼里,概念从来不只是供历史学家解读时代变迁的纯粹“表征”(Indikator);概念还是承载历史、推动历史的“因素”(Faktor)。换言之:这里所说的概念不是描摹,而是描述各种“世界”;概念是多义的,因而往往是有争议的。如同“进步”、“自由”等概念,甚至连“历史”概念本身,它们都是历史发展的“表征”和“因素”。科塞雷克坚信语言的塑形能量,事件或历史不但被融入概念,概念也直接塑造历史。同“历史”概念相仿,在今人眼里已经是理所当然的那些“复合单数”,如“自由”、“平等”、“解放”、“革命”、“进步”、“人类”、“社会”等,都是在欧洲18世纪中期之后的社会和政治强震期产生的,是世事变迁的“表征”和“因素”。对历史编纂学意义上的概念史来说,重要的是在历史“中心概念”的意义及其变化中找到某个时期之历史意识的佐证,尤其需要关注的是那些推动历史的语言之意义发生巨变的年代。“只有在对语言作为表征和因素的双重把握中,概念史方法才会生成其特有的研究领域。” 

以上述几个概念为例:“自由”曾指很具体的自由,后来被赋予最起码的平等,或曰人人自由的理念,“平等”在“自由”概念中有着决定性意义。“平等”曾是一个很具体的概念,后来成了一句口号。“解放”则变成一个历史哲学概念,与“进步”密切相关,且不只指具体的进步,还可用于历史的进步。这些概念在“鞍型期”之语义变迁后的含义,在前现代是无法理解、难以想象的。于是,人们会在不同语境中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运用一些抽象概念,使其意识形态化,或者一再做出新的阐释。现代概念是很容易被沾染上意识形态的。

在政治话语中,人们在建构一个世界的同时,也在建构一种语言。17和18世纪的“公民”概念,是市民社会谋求解放进程中的斗争概念。此时,政治概念不再只是描述性的,人民(而不只是“政治哲学家”)对政治概念的运用,使其获得了诉求的意蕴,它们成了目的明确的政治认同。这是“斗争概念”、“行动概念”或“目标概念”产生的土壤。如前所述,概念时而也会预见历史,就像“公民”(citoyen)概念所显示的那样:狄德罗将“citoyen”概念收入《百科全书》,把它同“资产者”(bourgeois)区分开来。可是直到法国大革命之时,这个概念才在“公民卡佩”(citoyen Capet) 那里获得有血有肉的内涵。对同一个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该概念所具有的不同品质,体现出不同社会的需求和追求。通过考证原始材料,可以甄别概念的真正含义。例如:如果我们考察法国、德国或英国的“公民”(法:citoyen;德:Bürger;英:citizen)概念,考察它们各自在实际运用中包含何种附加意蕴和何种想象,便可发现极大的差异。

以上论述中可以见出,基本概念一般都走过由“前政治”含义经“政治化”到“意识形态化”的发展阶段。对科塞雷克来说,“现代性”及其语言表述,具有影响社会和自我意识的四大特征,或曰“四化”:(1)时代化(Verzeitlichung),即特定概念显示出“历史哲学”走向、时代特性和发展过程,并包含期待因素。(2)政治化(Politisierung),即社会的多元化,使概念和术语增加了语言操纵的可能性,口号式的概念时常带着期待和目标的内涵。(3)民主化(Demokratisierung),即政治制度的变迁,导致政治和社会重要概念之跨越阶层的广泛接受,导致概念之影响范围的扩大;等级制度的解体,淡化了概念内容的等级特色,使政治语言和术语从贵族走向广大民众,而不只是集中于少数知识阶层的人;另外,特定概念对不同社会成员的重要性发生偏移。(4)可意识形态化(Ideologisierbarkeit),即概念之不断增长的抽象程度,使之成为各种意识形态的工具,并不断将一再扩展的政治和社会概念用于各种论战。在以上“四化”中,民主化和意识形态化在19世纪下半叶尤为突出。 

诚如科塞雷克的老师施密特(Carl Schmitt)曾经指出的那样,所有政治概念、想象和词语都有论战性,总是针对其对立概念而存在的。在“鞍型期”各种社会集团的称呼中,我们可以见到各种描述社会阵营的对立概念,比如“贵族”和“民主派”,还有更极端的称谓:“革命派”和“反动派”。这些对立概念至今还在发挥作用。科塞雷克的最后一部著作《概念史》的副标题“政治和社会语言的语义和实用性研究” ,最能体现词语含义和词语运用之间的关系,以及他对概念的“含义偏移”(Sinnverschiebungen)的深入探讨。以“人民”这个抽象概念为例:确定“人民”之属性有着完全不同的形式,谁属于人民或不属于人民,充分体现出一个事实,即对概念的争夺也是对话语权的争夺。

四、全球视野中的东亚转型期及概念现代化

当代著名历史学家贝利(Christopher Alan Bayly)和奥斯特哈梅尔(Jürgen Osterhammel)在他们的著述中,试图勾勒世界史中相当于科塞雷克“鞍型期”概念的“分水岭”。二者抛弃了以往的历史编撰范式,告别了前人的历史叙事传统,采用跨学科、多层次的洲际观察方法,从世界史的角度刻画和分析一个时代:一个在欧洲、亚洲、非洲和美洲发生巨变的时代,一个萌生“全球性”的时代。

剑桥大学史学教授贝利在其《现代世界的诞生,1780-1914:全球关联和比较》(2004)中,试图描绘一部近代晚期的世界史,把这“短短的”134年看做世界的巨变期。他的追求是,探讨和阐释世界不同地区的历史之间的关联和相近之处。他分析了全球现代性的形成和蔓延,详实地展示出19世纪欧洲的发展,已经同地球上其他地方的宗教、经济、政治、社会紧密相连;现代世界的诞生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多中心的)、同时又是相互关联的过程。他描述了欧洲、美洲、亚洲和非洲之间的相互影响,非欧洲社会不只是现代性之被动的接受者或无声的证人,而是积极的参与者。 

德国康士坦茨大学史学教授奥斯特哈梅尔的《世界之变:一部19世纪的历史》(2009),以历史编撰学的慎重来描写和阐释全球发展,令人信服地展现了19世纪这一全世界走向现代的决定性历史时期,以及这个时代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文化中的重要性和时人的感受。尽管19世纪欧洲急剧的社会发展是其考察的中心和起点,然而,作者不断观照世界其他地域,特别是欧洲在东亚、美洲、中东和东南亚的影响,以及这些地区和国家的欧洲接受和“接轨”。中国、日本、美国从边缘走到前台,尤其是1860年之后欧洲内和欧洲外的发展进程被纳入共时考察的视野。 

显然,人们可以在世界语境中考察“鞍型期”这一欧洲时代变迁概念,是否也适合于阐释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这些地区或国家是否也经历了相似的时代分界。的确,在新近的历史和文化研究中,“鞍型期”概念时而也被转用于(欧洲之外)其他社会和文化巨变时期。“鞍型期”的意思,不是给马匹上鞍、整装待发,而是表示从前现代走向现代的分水岭。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可以用来解读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中国和整个东亚,尽管这里的历史发展没有“鞍型山体”那样的意象可言,而且过渡期在时间上明显存在滞后现象:科塞雷克所说的欧洲“鞍型期”(1750-1850)的结束,可被视为东亚之伟大转折期的开始。

就中国而言,王尔敏指出:“自一八四〇至一九〇〇的六十年间,是酝酿近代思想一个重要的过渡时代,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思潮发展段落。这里包括全部新概念之吸收、融会、萌芽、蜕变的过程。思想的创发,有加速趋势,也就是说一直维持着扩张的动力。” 时代和思想的觉醒,主要源于中西接触,源于“时势之日急,外力之压迫,新知之了解,对人之模仿” 。在这个过渡期或转型期,“求变求新”是广大知识者尤其是维新人士的共同心声。对中国和其他亚非拉国家来说,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西化。当然,晚清知识者并没有提出“现代化”概念,而只是讲洋务、自强、变法、维新、立宪、革命等。 

就像英法德等欧洲国家的转型期只是一个大概划分一样,东亚国家(中日韩)的现代转型也是如此。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贝利和奥斯特哈梅尔所论及的东亚社会走向现代的决定性时期,以及上文关于中国过渡期的论述,都或多或少适合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的中日韩发展状况,尽管这三个国家的现代性体验有先后之分,且对“近代”和“现代”的时间划分也有出入。在这个数千年来的大变局亦即特殊的“现代性”历史过渡期或转型期,西方影响和东亚“接轨”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概念的传输和接受,或曰“概念现代化”。汉语中的大量近代新词,本身就是“西学东渐”的产物。按照科塞雷克的概念史假设,不同时代的人正是通过概念来描述他们的经验、期待和行为的。此时,我们一方面可以发现1861年以后中国所创制的新概念,很能表达时人对时局的理解倾向,如“变局”、“夷务”、“洋务”、“利权”、“商战”、“富民”、“自强”等,这些中国“独有”的概念,既不同于中国古代,也不同于西方近代。

另一方面,在千载未有之变局中,更有大量西方概念的移译,也就是20世纪初被称做“新名词”、“文明词”或“译词”的那些概念,日本则称之为“新汉语”。西方本土创制概念或者旧概念的新解,与翻译概念的情形是不同的,不同的经验、语境和想象会或多或少地产生理解上的差异。同时,西方概念本身经历过前后变化,旧词新解或新造概念有其自己的历史,翻译概念不可能将其语义全盘移植、毫无差别,它是一种融会和同化。只要是翻译就会走样,译者只能追求最大近似值。移植的西方概念,常会成为我们自己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提供了新的阐释空间。比如,不少重要汉译政治概念的形成,“几乎都经历了‘选择性吸收’、‘学习’、‘创造性重构’三个阶段。” 

19世纪或20世纪初的东亚汉字文化圈的国家和地区翻译西方概念(术语和抽象词汇等), 基本上是以汉字形式来实现的,或以汉字为基本元素,这就产生了汉字文化圈的许多“同形词”,它们是“共创、共享的产物。中国和日本是主要的创造者,朝鲜半岛、越南等参与了共享” 。然而,“中日流向词”(中→日)、“日中流向词”(日→中)或“中日互动词”(中→日→中), 不一定具有同样的语义结构,体现同样的经验空间和期待视野。一个翻译概念从中国到日本,或从日本到中国,其含义在传输和理解过程中可能或必然发生变化。另外,翻译外来概念的两种常见方法,即“译”和“借”的方法(译者迻也,借者袭用其音),“对于中日的译词创造者们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心理重量” 。中日韩三种语言中之所以存在大量同形词,在于历史上某个时期发生过大规模的语言接触和词汇交流。“近代新词的形成并非一个国家、一种语言之间的事件,而是汉字文化圈的国家和地区如何用‘汉字’这一超语言的书写符号来接受西方新概念的问题。” 东亚概念史的国际性是显而易见的,它是一种跨洲跨国的研究。尤其是汉字文化圈的同形词,增加了东亚概念史比较研究的独特性。当然,同形词概念同西方不少国家共有的、多少可以相互匹配的那些概念有着相似之处。

时人对各种关键概念的阐释模式,体现出东亚各国过渡期的危机经验和社会结构之变化。这里也能见出不同的时代经验和未来期待,不管见之于特定概念还是具体行动。只有在回顾多样的现代性经验时,才能觉察一些历史现象和重要概念的思想连续性。对各国概念及其运用的系统比较,亦可能发现一些迄今没有提出的问题,并认识一些新的问题。这种做法或许能够避免概念史中的唯名论,也就是不假思索地将某些(同形词)概念相提并论。“等量齐观”的前提,是东亚国家总体上相同的转型之路,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且不仅表现于转型的不同时性。中日过渡期的发展状况,最能体现科塞雷克论述“历史”概念时所说的“不同时历史的同时性”或“同时历史的不同时性”,这种情形尤其见之于特殊过渡期。因此,对不同历史语境的忽视,可能混淆不同的过渡形式以及接受西方知识的模式,遮蔽同一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或者不对等概念之间的语义差别。

概念史钩稽过去的社会,考察那些储存于语言材料以及文化和社会之思维结构的东西,借助概念和话语来领会过去的历史,检视储存于概念的社会史经验。——这种看法可被视为科塞雷克式的概念史。将之运用于东亚概念史研究,自然要对其有效性甚至合法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看到“移植”这一方法的价值和可能的局限。我对借鉴概念史方法及比较视野中的东亚概念史之总体看法是肯定的,且基于如下思考:

首先,我们应当承认(如前所述)世界范围的“现代化”之总体趋向是“西化”这一事实,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中国从器物到制度到思想对西方的接受, 亦能见出“西化”脉络。中国近代化或现代化的延误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同是东亚国家,日本和中国的西化不可同日而语。所谓西方影响和东亚“接轨”,本身就存在巨大落差。但这一切并不排除西化的事实存在。这不是在宣扬西方价值的普世性或西方现代性的本质化,这是实际历史发展。这也不是在抹煞各种文化的特殊性,世界各地有着不同的西化之路,各种本土特色和现代性体验的形态差异或变异是一个常数。无疑,这里也不否认保守文化意识亦即传统纲常名教在20世纪前的中国主流文化的统治地位,或者各种中西调和的理论思想,如“运会说”、“西学源出中国说”、“托古改制论”、“广贵因论”、“中体西用论”。中国的西化是一个渐进过程。

其次,概念史之于欧洲“鞍型期”,东亚新概念之于东亚“转型期”,二者有着相通之处。与其说东亚概念史注重西化因素,毋宁说概念嬗变与“转型期”密切相关。在这个时期,“西学”的译介不仅使东亚的近现代知识剧增,也极大地丰富了近现代汉语学术词汇。现代汉语(尤其是科技和学术用语)的很多重要词汇与概念均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还有许多词汇也是在这个时期发生了质变。此乃阿萨德分析阿拉伯语时所指出的一种现象:19世纪下半叶以来,大部分非欧洲语言,都在翻译欧洲语言文本的过程中改变了模样,并向欧洲语言靠拢。同欧洲许多基本概念一样,许多汉语重要概念在“转型期”获得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现代含义,而变化正是来自西方的影响。我们无需“翻译”便可知道economy或économie意义上的“经济”,而不再是“经世济民”。当然,概念史研究绝不意味着,以今天的知识预设和习惯概念理解来解读过去,而是挖掘特定概念的历史语境和历史语义,以此来认识历史;亦可在概念演变的层面上考察其同“当今”之可能的联系。另外,概念史是解读历史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

第三,翻译(接受)西方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介绍和解读西方事物、价值观和理想,领略西方知识及知识形态。但是“同样的”概念,比如“civilisation-文明”,或“science-科学”,或“democracy-民主”,或“republic-共和”,由于不同甚至殊异的历史现实,它们在概念原产地和接受地的实际认知层面和程度、历史地位、作用和效果不可能完全相同。例如,这些概念在传入中国之时,并没有即刻成为(科塞雷克所说的)现实的“表征”和推动历史的“因素”,中国有自己的社会现状和特定的话语体系。某个重要概念在某时引入中国,并非一定缘于实际需要,它甚至是偶然的。尽管“橘逾淮而为枳” 不可避免,但是,视之为一种追求也未尝不可。我们不能忽略这些概念的“蔓延效应”(spread effect)和后发之力,即它们对东亚社会文化的冲击力和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力。以democracy 和 republic为例:二者在19世纪进入中国以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基本上是同义的,时人没有刻意用汉语明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更何况洞达其真正含义;可是“共和”概念到了辛亥革命时期,成了“表征”和“因素”,获得了巨大的支配力,革命的成功被看做“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的实现。同样,“民主”和“科学”概念直到五四时期才成为战斗旗帜。另外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清末民初主张变革的中国士子所经历的一个重要范式转换,是向西方“文明”看齐,这个集“表征”和“因素”于一身的西方历史哲学概念,在中国成了一个理想概念。 

以上三点肯定不是从事东亚概念史研究的全部理由,但却可以让我们看到,以东亚国家各具特色的过渡期或转型期为背景,对一些关键翻译概念(比如“文明”,“民主”,“自由”、“权利”、“革命”、“公民”、“义务”、“个人”等)的历史语义进行系统考察,并对特定概念的引进时段及其理解进行比较研究,能够见出经验巨变的多元性,并更好地认识东亚国家不同的过渡期,以及各自从传统走向现代的不同过渡方式。政治和社会词汇在过渡期的演变,亦能折射出以往经验阐释的多样性,以及人们如何通过概念来表述挑战,寻求应对挑战的途径。社会史和概念史必然具有“共时性”和“历时性”的维度。作为一种比较范式,共时性事件与历史性结构之间的关联性,即共时的语义分析和历时的系统比较相结合,不仅可以呈现东亚语境中概念移植和阐释及其引进和输出的路径,也可以确认不同历史经验的时间范畴亦即先后关系。

我们需要一种比较视野,查考东亚过渡期以及相关概念之统一中的多样性,即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在其《哲学研究》(1953)中所探讨的“含义即用法”或“用法中的含义”。含义见之于运用亦即用法,只要概念、含义、用法之间的关系还没被弄清,“概念史”试图借助语言探索历史经验和社会知识的尝试,始终存在无法摆脱传统“观念史”的危险。传统观念史常将“概念”和“含义”混为一谈。正是这种应当纠正的做法,常会导致传统观念史的复兴。传统观念史误将观念视为“一成不变”的东西,与之截然相反,“概念史[……]考证特定语言在特定情境中的运用,以及特定话语运用者发展和运用了哪些概念。” “概念史对‘纯粹词语’与含义丰富的‘概念’的区分基于一个见解,即对一些概念之运用史的考察,理应多于考察其他概念。[……]在制定概念史方案时,也应在某种程度上把含义在交往互动中的实现过程看做考察原则。”因为“得知一个词语的运用,便知道其在交往中的效用,更确切地说,就能理解它的‘含义’” 。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一种东亚国家的“比较概念史”并考察一些关键概念之不同的“运用史”,虽然极为复杂、相当费力,但却是极有意义的。

本文原载《东亚观念史集刊》第一期(2011),第85-116页,为方便阅读注释从简。

谢选骏指出:概念与事实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作为《概念伪史》的发现者,有人可能会来反问我——既然可以有文学史、思想史、哲学史、科学史、神学史……为何不能有概念史?我回答说,之所以可有文学史、思想史、哲学史、科学史、神学史……仅仅因为有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神学家……的存在。换言之,文学史、思想史、哲学史、科学史、神学史……就是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神学家的历史。请问,世界上有一种“概念家”的人物存在吗?如果没有,何来“概念史”一说?!因为一切人文历史,都是有关人类的活动的。



【04、“科学”的概念史 ——从中世纪到后工业化时代】


(娄煜东 科学与社会, 2019, 9)

摘要:文章以“科学”这一概念在西方语境中的历史为考察对象,包括中世纪拉丁文中的scientia、physica、scientificus、naturalis scientia、scientiae mediae以及英文中的science、art、conscience、liberal sciences、experiment、technology等,尝试借用概念史的方法,辨析以科学为中心词的“语义域”。在科学概念的演变史中,大致经历了本体论、方法论、价值论三个阶段,体现了人为因素在这一研究自然界物质变化规律的学科中逐渐被接纳的趋势。

Science作为塑造现代社会的重要概念之一,除了是一种学科分支之外,也是一种研究范式,一种社会建制,一种文化现象。1897年,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的“理学门”、“理学总纪”类中列出普及舍译《科学入门》和本村骏吉著《科学之原理》两书,“科学”作为science的汉译首次出现在中文语境,其外延主要指自然科学。康有为仰观西学之盛,以其所以强者在于“开智学而穷物理也,穷物理而知化也”,因此他痛陈近代中国孱弱之根源乃“但言军兵炮械而不兴物理之学”。[1]自17世纪科学革命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引导了知识伦理和学术规范的建构,随着西方文明全球扩张的步伐重塑了地球上其他传统社会形态。“科学主义”(scientism)一词的出现及其引发的争论,从一个侧面展现了其对人类社会强大的塑造力。借用概念史的研究工具,①回溯science在西方知识史源流中的演进轨迹,辨析其语义域(semantic field)的历史变迁,或可揭示科学思想史、科学社会史与科学概念演化进程之间的相互作用。

关于science的概念史研究,在国外已有部分成果。悉尼·罗斯(Sydney Ross)在Scientist: The story of a word一文中关于science的部分简要介绍了古希腊语词επιστημονικός、拉丁语词scientia、以及英语词汇science的发展历程,将目光聚焦在中世纪与近代早期,并就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从“逻辑演绎”到“实验证明”的转向做了一定解释;[2]麦可·香克(Michael H. Shank)在其论文Natural Knowledge in the Latin Middle Ages中描述了关于自然的知识在中世纪拉丁语境下,从physica到natural philosophy再到scientia,其内涵和外延的变迁;[3]彼得·哈里森(Peter Harrison)在其著作The Territories of Science and Religion中对拉丁语词scientia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及其对亚里士多德文本的注解中的涵义进行了梳理。[4]此外,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的《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中,主要使用了文学材料介绍了14世纪到19世纪英语中的science。[5]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有吴国盛论文《“科学”辞源及其演变》,从科学哲学视角出发梳理科学辞源,侧重于古典和现代,辨明了近代科学的两大传统:理知传统和实验传统。[6]


一、古希腊传统下亚里士多德式的“science”


Science在英语中最早的文字记录大约出现于14世纪。一度因诺曼征服而几乎中断书面记录的英语,在英法百年战争中逐渐复兴,开始摆脱法语作为官方语言带来的影响而见诸笔端。14世纪末,杰弗里·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就有“墨丘利热爱智慧与知识(science),而维纳斯偏好享乐和挥霍”[7]。Science一方面源自拉丁语中的scientia一词,另一方面受法语中science的影响。拉丁语中,西塞罗对三个语义相近的词scientia、cognitionis、nititia进行了辨析:“论点有两种,一种和认知(cognitionis)有关,它的对象是知识(scientia)。”[8]“所谓概念(notitia,英语译成concept),我指的就是希腊人一会儿称作ennoia(思想),一会儿称作prolepsis(观念)的东西。这是一种关于任何事物的内在的知识,它先要被心灵理解,然后需要表示出来。”[8]可见scientia侧重于认知活动的结果,指代最为宽泛意义上的知识整体;cognitionis则倾向于认知的过程。

直接源自中古法语science的英文science,最初涵义可以理解为“知识”(knowledge)。例如1340年的记载:“上帝是有知识(sciens)的主宰。”[5]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同样有此用法:“对于这个戒指的了解(science),财神不会比我知道的更多。”[9]随着亚里士多德著作在西欧重新被“发现”,science很快获取其新内涵—精确化(accurate)、体系化(systematized)的知识。中世纪早期拉丁翻译者将亚里士多德赋予形容词scientificus的涵义转嫁到science之上,经院哲学家们沿袭这一传统,把是否经过论证(demonstrate)作为判定“scientific knowledge”的标准。[2]这种“基础主义”(foundation theory of justification)的证实原则,要求论证通过三段论的推理,将其前提奠基于纯粹理性或直觉之上,是一种基于逻辑演绎(deductive logic)而非经验归纳(induction from experience)的论证。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继承者之一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系统阐释了这种传统下science的内涵,即通过究其原因而获得确定性的知识。仅仅涉及可观察的自然现象间联系并用数学方法计算的记录活动,并非科学。只有通过理性揭示现象与其内在原因的解释活动,才称得上理想的科学。阿奎那给出三个例证,当形而上学通过上帝来解释这个偶然性的宇宙、当数学通过定义来解释三角形的特征、当自然哲学通过终极原因或“质料与形式”的本质规律来解释自然变化的时候,它们就分别达到了科学的理想状态。[10]科学不仅仅意在获取通过观察和测量而得到的经验知识,更涉及最终存在或事物的本质结构,其目的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而非止步于经验对象。阿奎那将演绎科学(speculative science)理解为灵魂的一种习惯,是灵魂“沉思的”那部分。有三种理性的德行可以帮助这种习惯的完善,即智慧(sapientia)、科学(scientia)和理解(intellectus),这三者也是“沉思的灵魂”的三个组成部分。[10]理解是为了把握第一原理,科学即从第一原理演绎出的真理,而智慧则与终极原因—上帝相关。[4]亚里士多德的遗产一直延续至近代。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谈到:“我猜想,在物理的事物方面,人类的勤劳不论怎么可以促进有用的,实验的哲学,而科学的(science)知识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在现世的平凡状况下,我们这脆弱的才具既然只能使我们凭经验和历史来促进我们的实体知识,因此,我就猜想,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不能成为一种科学(science)。”[11]笛卡尔在某种程度上也秉持了这种传统,他认为科学是“解决各种问题的技巧”。[12]狄德罗和达朗贝尔的百科全书(L’encyclopédie)中对科学的定义为:“在哲学的立场上,科学指的是对事物清晰且确定的知识。这些知识建立在自明的原则和论证(démonstrations)的基础之上”。[13]

今天自然科学的直接源头并非是这种“基于论证”的science,而是哲学的另一个特定分支—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继承亚里士多德和经院哲学家传统语境下的自然哲学一词,百科全书中“physique”(与philosophie naturelle同义)词条的定义是“关于全部自然事物的属性、现象及其影响的科学”。[13]这一定义显然从研究对象的外延出发。自然哲学在表述上除了natural philosophy和physique之外,12世纪晚期natural science也开始大量出现,用以表示关于自然事物的精确化体系化研究。罗伯特·基尔华德比(Robert Kilwardby)认为naturalis scientia指的是对于流变中事物的变化属性的一种理论知识。[3]Scientia与natural philosophy之间建立起联系从罗伯特·格罗斯泰特(Robert Grosseteste)开始。作为亚里士多德《物理学》(Physics)和《后分析篇》(Posterior Analytics)的最早的拉丁评论者之一,他发掘了这些著作被人忽略的部分,特别突出了数学和自然哲学之间的联系。格罗斯泰特将天文、音乐与算术、几何区别开来,认为后者属于纯数学(pure mathematics),而前者则是“纯数学元素添加了自然附属品”的产物,这些自然附属品并非关于这些事物的本质属性。他将这两门学科命名为“从属科学”(scientiae subalternatae)。这符合亚里士多德的理解,他认为天文和光学是几何的附属学科,而音乐则是算术的附属学科。阿奎那将这种类型的学问称为“中介科学”(scientiae mediae),即“将数学的原则应用于自然事物”的学问。[3]格罗斯泰特对于“中介科学”的理解将数学引入到自然事物的研究中来,认为对于自然的考察同样需要通过逻辑演绎的框架,将每一个结论都建立在可靠的第一原则之上。这种观念被他的学生罗吉尔·培根继承下来。

Science一词在知识论层面的涵义变化,不足以覆盖其概念史的全部线索。除表示一种学科方法之外,它还在中世纪大学中用来表示具体的学科门类。基督教神学在精神世界的绝对统治力,建构出science与conscience两个涵义相对的语词:science一词侧重于思考上、与智力相关的理解,在对象上更多涉及关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在12世纪的中古法语中science已有“世俗知识”(secular science)这一涵义;而conscience强调人对是非判断的认知结果,在对象上往往与人类相关,即一个价值的世界、文化的世界,这使得该词与基督教神学更具亲和性。在指代一种学科门类方面,science与art在很多时候可以通用。中世纪大学中的经院哲学家们常常用science表示哲学的一个分支,由七门中世纪学问组成,常常被称为“自由七艺”(liberal sciences或liberal arts):由文法、修辞、逻辑组成的三艺“trivium”,以及由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组成的四科“quadrivium”。[14]Science可以用来表示自由七艺中的任一学问分支,例如1542年的记载中有:“一个雅典的哲学家擅长于数学(mathematical sciences)的所有方面。”[15]后来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这种划分自由七艺的标准方式没有包括亚里士多德知识体系中的自然哲学、数学和神学,并认为science一词应该包括这些学问分支。[4]自由七艺作为中世纪学术界最具代表性的世俗知识成果,[16]其本身既是建立在亚里士多德式“论证”的基础之上,而非宗教信仰。Science语义的变化根植于9世纪以来持续不断的大翻译运动以及12世纪经院哲学理性精神的兴起。在大翻译运动中传入的古典著作,为中世纪大学的课程奠定了重要基础,尤其是1200年到1225年间亚里士多德全集翻译为拉丁文,直接构成了中世纪欧洲大学文学院中自由七艺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二、近代以来培根式的“science”


自science进入英语世界以来,其涵义一直未能摆脱亚里士多德知识论传统的影响。1620年,弗兰西斯·培根出版《新工具》(Novum Organum)一书,标志哲学知识论领域的一次“范式革命”。受此影响,science一词开启了从“亚里士多德式”转向“培根式”的历程。这一转变的完全实现以1830年约翰·赫歇尔(John Herschel)发表其著作《自然哲学研究刍议》(A Preliminary Discourse on the Study of Natural Philosophy)为标志,[2]这本书高度称赞了培根对经院哲学的拒斥,阐述了科学方法论中观察与理论之间的联系。赫歇尔认为自然哲学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归纳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来把握规律,为纷繁芜杂的自然现象找到一个统一的解释。他对归纳法的推崇在英国学界产生了强烈影响,特别是在剑桥大学,以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为代表的一代剑桥学者成为这一方法论的忠实信徒。

这一次概念内涵转折的表现之一即science与art的关系变化。二者从原先相互通用的状态逐渐分化成对立的两个概念:science指代建立在一定理论基础上的技艺,这种技艺要求系统地应用普遍原则;art则更依赖于传统习俗、直觉等经验性强的知识。例如1665年的记载中强调了science依赖一定研究过程:“关于信仰存在的原则一定不需要任何通过研究而得到的技巧或知识(science)。”[15]塞缪尔·约翰逊出版于1755年的首部英语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science词条的第二条和第三条解释分别是:“明确基于论证”和“伴随着格言、或基于原则的技艺”并给出例句“科学(science)使得天赋更完美,并且可以缓解那些不能将其置于理性的界限之内的幻想的狂暴。”[17]培根在《学术的进展》中谈到:“创办大学的人是在培植,创办讲座的人是在灌溉,他们的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此,我们应该来谈一谈一般教授者境遇方面的不公,在很多地方对于教授者的工资或奖励太贫乏、太吝啬,无论是学术方面(sciences)的教授者还是专业方面(arts)的教授者都是如此。”[18]这里的“理论基础”,往往指的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论证模式(methodical demonstration)。这一模式在近代经历了从辩论场到实验室,从逻辑演绎到经验归纳的历史转向。这种理论性(theoretical)与实用性(practical)的区别源自于17世纪科学革命以来实验科学的进展,而最先展现出这种区别的是experience和experiment两个词。这两个词汇共同的词源来自拉丁语词experiri,本意指尝试、实验。自16世纪起二者的词义开始发生第一次分化,experience侧重于源自真实事件与特殊观察的知识,而experiment则指的是实验、尝试性的行动。随着实验科学的发展,二者进一步分化,experience开始有了内在知识—即“主观知识”(subjective knowledge)的涵义,而相应的experiment由于其“对事物的系统观察、实验行为”的内涵,开始成为了外在知识—即“客观知识”(objective knowledge)的涵义。[5]与“经验”experience相关的知识更多地涉及形而上学、宗教、政治以及与情感相关的艺术等领域,而“实验”experiment就自然而然地与人之外的世界相关联,这种基于实验得出的知识被称为science,其所秉持的方法论和论证模式已经与experience完全分离了。近代的科学家不再像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研究那样仅仅将研究的基础建立在观察得来的经验之上,而是对研究对象通过实验进行干预甚至控制。②而随着nature一词获得了“物质世界本身”这一涵义后,science一词的内涵则完全演变为了“对自然做一种基于实验方法的理论研究”。至此,science形成了以数学语言和实验方法为主要支柱的近代化学科框架,自然哲学由于其研究方法被近代学者们逐渐抛弃,失去了指称科学的涵义。[19]从科学杂志和科学学会的名称上可以看出这一转变:英语学界较早的科学期刊是1798年蒂洛赫(Alexander Tilloch)创办的《哲学杂志》(Philosophical Magazine)。这一期刊在1814年与《自然哲学、化学和艺术杂志》(Journal of Natural Philosophy, Chemistry, and the Arts)(由威廉·尼克尔森创办,又被称作《尼克尔森杂志》Nicholson's Journal)合并,又在1840年与《哲学年鉴》(Annals of Philosophy)和《爱丁堡科学杂志》(The Edinburgh Journal of Science)合并后,改名为《伦敦、爱丁堡和都柏林哲学杂志和科学期刊》(London, Edinburgh, and Dublin Philosophical Magazine and Journal of Sciences)。[20]梅尔茨(John Theodore Merz)认为science一词获得近代化涵义的标志即1831年英国科学促进会(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成立,这一看法被许多科学史家和社会学家所接受。[21]1831年9月27日在约克哲学协会的新博物馆中进行的会议上,哈考特(William Vernon Harcourt)将新成立的学会命名为英国科学促进会。从其建立之初的建制中可以窥见当时“科学”包括的主要学问分支:学会包括总委员会(the General Committee)和六个小组委员会(the Sub-committee):数学和物理科学、化学、矿物学、地质学和地理学、动物学和植物学、机械技术。[22]

以自然科学方法作为界定science的标准模板,这种用法在近代英语中最为凸显,在其他欧洲语言中则不尽如此。法语中的science、意大利语中的scienza、西班牙语中的scientia都沿用了拉丁语词scientia表示系统知识的总称这一用法。德语中Wissenschaft有着类似的用法,而特指自然科学的则是Naturwissenschaften。[23]此外,除了知识精英语境中的science,这种较为严格的涵义和高度细化的用法并未在群众的语言习惯中得到广泛的采纳。Science仍可以指代任何经过研究过的知识与任何经过训练的技能。简·奥斯汀就在她的作品中用该词指代跳舞的技巧:

“当然咯,先生;──而且好就好在跳舞在低等社会里也很风行。哪个野蛮人不会跳舞。”威廉先生笑了笑没作声。接下来他看见彬格莱也来参加跳舞,便对达西这么说:“你的朋友跳得很不错,我相信你对此道(science)也是驾轻就熟吧,达西先生。”[24]


三、工业时代后作为价值判断的“science”


Science概念的又一次变化大致发生在19世纪中叶。Science与art二者的关系,仍然是理解这次转折的关键。不同于17世纪“理论”与“实用”的区别,这次的二元对立的核心在于“客观”与“主观”。Art一词自13世纪开始见于英语之中,指的就是“技术”。它强调的是人类技能下的产物,与nature相对应,后者指的是人类天生本质下的产物。然而自17世纪末以来,art一词转向想象力、创造力以及学术性等内涵,开始被用于描述绘画、素描、雕刻等今天统称为“美术”的领域,这一用法到19世纪最终确立。从“技术”到“经验”,再到“主观”,art的内涵与science同步发生变化。随着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在英国的率先完成,资本主义完成了从交换领域到生产领域的跨越,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空前繁荣使得这一时代的人们普遍有一种倾向,即将使用价值等同于交换价值。因此不能立即获取交换价值的学科,往往被视作缺乏实用性而被定义为一个学科族群,即“人文学科”(the arts或the humanities),例如神学、形而上学等。反之,science由于展示出其通过技术(technology)可以直接推进生产力的进步,从而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巨大潜力,因此得以在工业革命中大放异彩,获得了其广泛的应用性。

实际上,科学和技术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上长期处于一种较为对立的状态。这种对立奠基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科学精神是“好奇取向”(curiosity-oriented)的,而技术则是“任务取向”(mission-oriented)的。科学之服务于自身的目的,是“自由的学术”,而技术则服务于现实的需要,其评价标准也就因此与社会需求直接挂钩。科学是比技术更加高贵的生活方式。现代科学在兴起之初,“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将其从传统的价值体系和实践、特别是被普遍接受的宗教和业已建立的权威中分离出来,建立一个相对自主的社会空间。[25]然而二者之间无法割断的内在联系自17世纪科学革命起就初露端倪。实验室里大量的人为干预成为科学研究的必要方法,科学研究日益仰仗实验设备上的技术突破。科学研究由于掺入了“人为”的因素从而开始与技术有了融合的倾向。这种倾向集中表现在1660年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的成员专业分布上。1663年,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中共有44位研究者,除了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植物学家和地理学家等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者外,还包括了工程专家、仪器匠等从业者,特别是医师竟占据了26席。这一趋势一直延续至18世纪60年代,当时医师的比例仍占据三分之一强。[26] 不再仅限于“好奇取向”,皇家学会的会员们对技术创新带来的实际事务上的重大进步仿佛更加感兴趣。而他们也未曾注重将科学和技术对立起来的这种观念倾向。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英语中广泛应用的一条标语—“有用的知识”(useful knowledge),从另一个侧面展现了科学知识不再拘泥于亚里士多德的传统知识价值论这一历史阶段性特征。这一标语在美国最为普遍:1766年的费城实用知识促进会(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Useful Knowledge of Philadelphia)、1781年的特伦顿实用知识促进会(the Trenton Society for Improvement in Useful Knowledge)、1784年的纽约实用知识促进会(the New York Society for Promoting Useful Knowledge)等,都以扩大实用知识的传播为目的。[27]

然而在现代科学早期发展的核心机构—大学中,对这一历史潮流的反动倾向仍然持续到19世纪。近代科学逐渐制度化的过程中受到自由主义大学精神影响,一些大学里的学术权威们对“为自身目的服务的知识”(knowledge-for-its-own-sake)明显更加青睐,相反,却对功利主义动机的知识嗤之以鼻—将“应用科学”与工业实验室联系在一起。[25]一则典型的例证是柏林大学。自19世纪中叶德国开展工业革命后,社会对大量工科技术人才的需求,使得在学术上强调纯粹理论性知识的研究,轻视实践性学科的柏林大学,开始蒙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成为了工业革命时期保守主义的大本营,甚至在柏林大学还曾出现过反对综合技术院校升级为工科大学的运动。现代技术与科学的“联姻”是在工业革命的直接推动下,最先在产业实验室中发生的。18世纪末,瓦特开始与英国实业家罗巴克(J. Roebuck)和博尔顿(M. Boulton)合作生产蒸汽机。19世纪60 年代,德国染料工业开始聘用科学家在他们建立的实验室里工作。丹麦酿酒师J. C. 雅各布森(J. C. Jacobsen,嘉士伯啤酒的创始人)1875年建立了嘉士伯实验室,成为了丹麦第一所大学之外的重要研究机构。1876年,爱迪生成立的新泽西门罗公园实验室(Menlo Park Laboratory)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座工业研究试验所”。[27]科学和工业的密切关联最典型的表现在化学合成技术和电气技术之上。[28]现代工业实验室的诞生,标志着人们开始意识到了科学对于推进实用目的的重大意义。时至今日,企业建立的实验室已经成为推动技术革新的重要社会建制,其对科学进步的强大反作用力已经迫使许多大学等学术机构主动与企业建立起了合作关系。[29]另外,科学与工商业的紧密关系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诉求,自1888年瑞士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来就成为了现代经济领域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一全新概念的诞生将科学与财产两个看似完全不相干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使得科学原先的伦理预设被重新定义:资本主义市场秩序下的科学作为生产要素,取代了其作为自由学术的非功利价值取向。[30]

然而,直到20世纪早期,“应用”科学—“技术”的大行其道,也未彻底替代科学研究中的自主性和纯粹性追求。1942年,默顿(Robert King Merton)在他的论文《民主制度中的科学与技术》(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a Democratic Order)提出著名的“默顿规范”,强调民主制度应该为科学提供自主、和平的环境,而科学则应该保持其目的的纯洁性,科学家应该具备“求知的热情”和“莫名其妙的好奇心”。[31]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初,默顿规范的原则在很多大学中被重新尊奉为金科玉律,但旋即遭到了破坏—大学和产业之间一直存在的联系在1945年后得到了进一步重视,政府机构、商业组织、民间组织都为着各自的目的开展科学研究。1963年,阿尔文·温伯格(Alvin Weinberg)在论文中区分了科学动机的“内部”标准和“外部”标准:“内部”标准涉及科学研究的内在价值,即依据科学自身的结构对适合进一步发展的领域进行判断;“外部”标准涉及社会经济效用,即特定研究领域可预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或文化效益。在温伯格看来,科学的社会效益应当作为对科学内在价值的重要补充,作为价值筛选的一部分发挥作用。[32]当前,几乎所有的科技政策都鼓励强化大学、产业和政府的合作,20世纪80年代,美国通过了两部法律,意在通过鼓励大学教授和政府机构内的研究人员同外部企业合作,或自己开办公司的方式促进创新。《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案》(The Stevenson-Wydler Technology Innovation Act)旨在推动政府实验室中诞生的技术知识用于商业目的。《拜杜法案》(The Bayh-Dole Act)允许大学、非营利研究机构和小企业在政府合同下开展研究,并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享有其利润。[24]迈克尔·吉本斯(Michael Gibbons)等人将二战后以社会需求为基本导向的科学模式与起源于19世纪德国和美国大学中的传统科学模式区别开来,后者称为“模式-1”的科学,前者称为“模式-2”的科学。在“模式-2”中,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协同演化成为主要特征,科学不再仅仅隔离于社会并对其进行单向的“传播”(transmit),而是在与社会相互渗透的基础上,实现与社会情境的“整合”(integrated):社会开始对科学做出“回应”(speaks pack)。“情景化”(contextualization)的科学日益扩展,科学知识的生产和评价越来越取决于其社会情境,社会的“回应”不仅扩张了科学的范围,也提升了科学的潜力。[25]


四、结 论


从亚里士多德到培根,即从自然哲学到科学的演化,其本质是对于该概念的界定从研究对象的角度向研究方法的一次转向。“现代科学规定其工作的方法,而不是目标。它建基于计数和计算—简言之,建基于数学处理……大陆和英国语言中流行的名词‘紧密’和‘实证’正标示着这些方法及其应用。”[20]科学不再仅仅指涉关于物质世界的学问,而是在方法论上给出了限定,以直接介入对象的控制变量实验取代了外在于研究对象的观察。全新的研究方法对science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限定:无法在实验室得到验证的学问,逐渐被排除出科学的领域。在随后的工业革命中,science的内涵开始了第二次扩充。Technology一词从art的词义转变中分化出来,与science建立起紧密联系,促使其与art发生第二次对立涵义的转化,即非功利主义与功利主义。科学和技术的概念捆绑关系,甚至促生了“技术科学”(technoscience)这样的术语。二战后,科学在世界各国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等的推动下日益融入社会,“默顿规范”的理想与“情境化”的现实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自此,science的概念再次添加了新元素:起源于希腊理性知识论传统的理论性、非功利性被打破,交换价值和实用主义成为了technology强加在science之上的内涵。科学不再单纯是一种学术分支,也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建制,它开始具备一定的价值判断功能。以爱迪生为代表的发明家、工程师们,将实用主义的价值取向赋予science,并在权力和资本的推动下逐渐固化,由此完成了科学概念的三阶段转变:从natural philosophy到science,再到technoscience,侧重点从本体论到方法论,最后到价值论。从古典时代对自然的认识排斥任何人为的因素的干扰,到近代接纳人的干预—技术在研究方法上的重要作用,再到最终肯定人的目的—功利性在学科价值方面的意义,这一进程体现出在科学概念发展中对人为因素逐渐接纳的历史趋势。

① “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最早出现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指基于普遍观念撰述历史的方式。在德语世界里,该词主要被用于语言学和历史辞典的编纂上。20世纪中叶以后,概念史在伽达默尔那里成为一种重要的哲学方法论。60年代以来,以奥托·布鲁勒(Otto Brunner)、沃尔勒·孔茨(Werner Conze)和瑞因哈特·考斯莱克(Reinhart Koselleck)为代表的海德堡学派,将语文学、历史语义学和结构语言学的方法引入历史研究,将概念史与社会史相结合,建立了一整套成体系的研究社会史的概念分析的方法论原则。该研究的主要资料来源为:“(1)系统的理论家;(2)政治、社会和法律资料;(3)词典(德语、双语以及多语)、百科全书、专业手册和职业手册以及类属词典。”(梅尔文·里克特. 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 张智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6.)概念史借助语言学的工具,以概念为直接研究对象,而以社会史为最终的研究目的。考斯莱克认为:“‘社会史’的学术术语依赖于‘概念史’,因为‘概念史’能帮助‘社会史’来查验以‘语言’的形式存储下来的经验。”(瑞因哈特·考斯莱克. “社会史”和“概念史”. 伊安·汉普歇尔-蒙克主编. 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 周保巍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41.)

② 古典时代的自然哲学家们往往因循的是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法,这种自然哲学的基础是细致的观察,而不是实验或技术经验。亚里士多德依据其宇宙观中“自然运动”和“受力运动”的区别,得出了一切人工的干预都会使得自然打破其“自然位置”的结论,因此在方法论上对人为控制的实验采取一种否定性的认识。这种自然哲学完全建立在一种外在于自然的观察活动之上。这一自然哲学研究方法传统在培根、笛卡尔、波义耳(Robert Boyle)等人那里被颠覆,新的观点在科学革命时代被普遍接纳:技术或者实验不会歪曲自然的原初状态,相反,实际上辅助解释了自然界的真相,这一真相隐藏在亚里士多德哲学所研究的肤浅的自然模式之下。(约翰·A·舒斯特. 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导论. 安维复主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3:85.)


参考文献

[1]

康有为. 康有为全集. 第三卷. 姜义华等编校.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279.

[2]

Sydney Ross. Scientist: The story of a word. Annals of Science, 1962, 18(2): 66-67.

[3]

Michael H. Shank. Natural Knowledge in the Latin Middle Ages. In Peter Harrison, Ronald Numbers, and Michael Shank. Wrestling with Natur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1: 90, 96f.

[4]

Peter Harrison. The Territories of Science and Relig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5: 12, 14.

[5]

雷蒙·威廉斯. 关键词: 文化与社会的词汇. 刘建基译. 北京: 三联书店, 2005: 422、424.

[6]

吴国盛. " 科学”的辞源及其演变. 科学, 2015, 67(06): 5-7.

[7]

Geoffrey Chaucer. Canterbury Tales. A. C. Cawley ed. London: J. M. Dent & Sons LTD, 1908: 176.

[8]

王晓朝. 西塞罗全集: 修辞学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7: 634, 287.

[9]

Shakespeare. All`s Well that ends Well.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92.

[10]

Thomas Aquinas. The Division and Methods of the Sciences. translated by Armand Maurer. Toronto: Pontifical Institute of Mediaeval Studies, 1986: 5–6, 10.

[11]

洛克. 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1: 591, 692–693.

[12]

René Descartes, Letter to Hogelande. 8 February 1640, in CSMK, at vol. 3: 722.

[13]

Edited by Denis Diderot and Jean le Rond d'Alembert. Encyclopédi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 des arts et des métiers. Paris: André le Breton, Michel-Antoine David, Laurent Durand and Antoine-Claude Briasson, 1751–1766: 787, 539.

[14]

H. Parker. The Seven Liberal Arts. 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 1890, 5(19): 432f.

[15]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science词条. http://www.oed.com.[2017–5–19].

[16]

Hastings Rashdall. The Universities of Europe in the Middle Ages, vol.1.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895: 35.

[17]

Samuel Johnson. 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https://johnsonsdictionaryonline.com.[2018–5–7].

[18]

弗朗西斯·培根. 学术的进展.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60.

[19]

李醒民. 科学论: 科学的三维世界(上卷).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3–10.

[20]

约翰·西奥多·梅尔茨. 十九世纪欧洲思想史. 周昌忠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6: 29, 39.

[21]

F. A. Hayek. The Counter Revolution of Science, Studies on the Abuse of Reason. Glencoe, Illinois: The Free Press, 1952: 207.

[22]

柯遵科. 英国科学促进会的创建.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10(03): 37.

[23]

G.E.R. 劳埃德. 形成中的学科: 对精英、学问与创新的跨文化研究. 陈恒, 洪庆明, 屈伯文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5: 134–135.

[24]

简·奥斯汀. 傲慢与偏见. 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12: 24.

[25]

Helga Nowotny, Peter Scott, Michael Gibbons. Re-Thinking Scienc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1: 122、60、50–65.

[26]

徐飞, 邵月娥. 现代科学体制化进程的案例研究: 1660-1940年英国皇家学会发展规律及其启示.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12(03): 74.

[27]

彼得·伯克. 知识社会史: 从百科全书到维基百科(下卷). 汪一帆、赵博囡译.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6: 127,130.

[28]

李醒民. 科学和技术关系的历史演变. 科学, 2007(06): 28. DOI: 10.3321/j.issn:1000-2472.2007.06.007.

[29]

李醒民. 科学研究活动的类别及其历史变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0(02): 95.

[30]

H. Etzkowtz and A. Webster. Science 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S. Jasanoffed. Handbook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 1995: 480–505.

[31]

R.K.默顿. 科学社会学. 鲁旭东、林聚任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373.

[32]

Alvin Weinberg. Criteria for Scientific Choice. Minerva, 1963, 1(2): 159-171. DOI: 10.1007/BF01096248.

The Conceptual History of “Science” ——from the Middle Ages to the post-industrial era 

LOU Yu-dong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history of the concept of " science”in Western contexts, including scientia, physica, scientificus, naturalis scientia, scientiae mediae in mediaeval Latin, and science, art, conscience, liberal sciences, experiment, technology etc. in English, attempting to use the method of " Begriffsgeschichte” to discriminate the " semantic field” with science as the central word. The history of the concept has gone through three phases, respectively focusing on ontology, methodology, and axiology, reflecting the trend that human factor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in natural science which is as a study of the law of material change in nature.

谢选骏指出:从政治层面说,英法百年战争是法国从英国独立出来建国成功;从文化层面说,英法百年战争则是英国从法语独立出来建国成功。至于“概念史”一词从黑格尔到伽达默尔的演变,则是显示了德国哲学从崛起到没落的两百年抛物线。此外再加上前戏和后戏。



【05、“趣味”还是“品味”?——文化对译中的核心概念研究】


(何畅《光明日报》(2022年3月9日)


美国学者亚瑟·洛夫乔伊在《存在巨链:观念史研究》中指出,西方思想传统中存在着一些基本的观念单元,它们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个体或一代人的思想习惯。了解这些流变不居的核心概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们往往是历史经验最精确的测震器,也是文化变迁最精准的显微镜。更重要的是,从概念的嬗变来看,变化的不仅仅是概念,还有概念的“运用”。这就涉及将概念引入不同社会语境时的文化对译问题。在文化对译中,我们不仅需要全面把握相关概念在西方传统中的演变轨迹,还需探索其如何与中国语境互动,又如何与深受中国文论滋养的中国读者互动。通过上述互动,我们得以重新审视一些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征的基本概念,洞察其在与西方文论应和之余,如何激发新的语言关联和情感想象,展现新的社会经验和文化风貌。因此,就形成立足于中国本土的概念史研究而言,文化对译问题不可忽视。我们不妨以西方文论中的“Taste”概念为例,一探究竟。

一、

要定义“Taste”这个概念并非易事。从词源分析来看,无论是在古希伯来语、古希腊语,还是在古拉丁语中,该词的意思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第一,指通过嘴品尝;第二,指通过感官感受、体验,甚至享受;第三,在以上两个意思的基础上,它又以隐喻的方式表判断、品鉴和区分。由于其内涵的多义性和外延的模糊性,这个反复出现在西方思想传统中的概念让不少思想家、哲学家困于心、衡于虑,却仍对其背后的深意不得而知。

比如康德在写《实用人类学》一书时掩卷哀叹:“现代语言竟然会用某个口腔内部的感觉器官来命名审美判断的官能,这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无论是对美的鉴别还是对美味的选择,都由同一个感官来作出决定,这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意大利哲学家阿甘本则指出,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无法被认识把握的知识剩余物。它的存在就是一个漂浮的能指。这个漂浮的能指的出现,与其说是揭示、澄清了某种具体而真实的内容,不如说是对某种不可能被化约为我们知识框架的内容的遮蔽。在他看来,这样的概念,越定义,越容易生产出大量怪异的“知识的剩余物”。因此他提议,我们不妨干脆将其“封印”,让它在安息中酝酿力量的风暴。

对中国读者来说,在中文语境中探讨“Taste”概念尤其不易,其复杂性和艰巨性来自其不可译性。我们究竟该将其译为“趣味”还是“品味”呢?无论是“趣味”还是“品味”,这两个名词都有审美判断和品鉴之意。例如,唐代诗人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就以“品”表“品类”和“品鉴”两层意思。他也谈到了“味”。在《与李生论诗》中,他提出“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换言之,诗应有“味外之味”。此处,第一个味指品鉴具体的艺术形象,第二个味指在具体的艺术形象的激发之下,由联想和想象产生的审美愉悦。然而,“Taste”一词远不止“品鉴”和审美判断之意。事实上,从该词在西方思想史中的运动轨迹来看,中国文论传统中的“趣味”两字似乎更为合宜。

二、

我们不妨先回到“品味”两字。从《辞源》来看,现代汉语中的“品味”从“品”字发展而来,而“品”则表官吏的等级,也指某种社会约定俗成的标准规格。当某人(无论其道德或行为举止)或某件艺术品没有达到社会期待的标准时,我们也会称其“不入品”。上述价值判断背后实际上隐含着区分高低等级之意。虽然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在讨论“Taste”一词时也涉及了阶级区分和层级高低之意,但这只是其多副面孔中的一副。因此,以“品味”译“Taste”,难免以偏概全,招致偏见。而“趣味”则显得更具文化包容度,并有利于中国读者绕开理解时的种种障碍和误区。

首先,“趣味”与位置高下、等级无关。根据《辞源》,“趣”表“旨趣”“意旨”。正如学者李春青所说,就个体主体而言,它(趣味)指一种心理倾向,是人的兴趣之所在;就集体主义而言,则是一种在特定时期具有普遍性的精神旨趣与价值关怀。换句话说,这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反观“Taste”一词的概念发展,该词的复杂属性亦使其渐趋中性,从而与中文语境中的“趣味”同频。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伴随着身体/心灵、女性/男性、高级感官/低级感官、高雅/媚俗等二元对立的消解,“Taste”的阶层区分作用更是在不断的定义中被日渐淡化。正如美国学者桑塔格所说,我们拥有方方面面的Taste,“既有对人的Taste,视觉Taste,情感方面的Taste,又有行为方面的Taste以及道德方面的Taste”,甚至智慧也是一种思想方面的Taste。因此,“Taste”就是“对一切物品等量齐观”。

其次,根据《说文解字》,“趣”,通“去”,表示迅速离开;通“取”,有取舍判断之意。而纵观近几百年来的“Taste”变革史,它确实也是消逝、演变和创新交融的结果,既包含了个人的选择,也体现了某一社会的普遍选择。因此,以“趣”来体现上述变革并不为过。

试想,当英国18世纪著名的辉格党政治家坦普尔爵士大谈中国园林趣味时,他不可能预见到几十年之后英国作家沃波尔对中国风的攻讦。这种趣味变革既体现了个人的审美,也折射了百年之内中英关系的微妙变化,以及英国构建自身民族性的迫切愿望。而当英国画家吉尔平以如画趣味引领英国人踏遍湖区时,他也未必会预见到上述趣味会成为英国中产阶层遮蔽贫富差距的美学叙事策略,他更不会预见到维多利亚时期的批评家罗斯金会将上述趣味列为次等趣味。不可否认,任何文明、国家和地区的趣味都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它与价值观念、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有着盘根错节的联系,不能用一成不变的本质主义语言来解释。

再者,我们知道,人的心志也是有趋向的,因此“趣”又引申为意向、旨趣。萧统在《陶渊明传》中谈到“渊明少有高趣”中的“趣”,就是这个用法。而“旨趣”又能引申出乐趣、兴味的意思,如我们常说的“兴趣”“趣味”。这就牵涉到人生哲学的问题。事实上,中国传统文论中的“趣味”观体现的就是对人生的观照。比如,以朱熹、陈淳为代表的宋明理学家所谓的“趣味”,指的“就是当人超越功利因素的羁绊,潜心问道求学时所体会到的乐趣、快乐”。这种超功利主义倾向是与人生的道德修养密切相关的。同样,弘一法师在《嘉言集》中也鼓励世人:“心志要苦意趣要乐。”而梁启超的“趣味”论则更注重“生活的艺术化”,即“把人类计较利害的观念,变为艺术的、情感的”,从而使整个人生都充满乐趣、快乐,体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生命状态。

上述“生活艺术化”倾向不免让人想起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思想家的“美学社会化”论调。我们说的修养、超功利态度也与他们讨论“Taste”时频繁提及的“教化”“审美无利害”等概念不谋而合。尤其自工业革命以来,不少英国浪漫主义作家出于批判资本主义异化的需要,在对“Taste”的讨论中融入了对生命感受力的强烈渴求,和对欣欣向荣的生命状态的热切肯定。他们对生命整体感受力的强调无异于中国文论中以“趣”论人生的传统。

一言以蔽之,中西文论间的种种巧合是我们选择“趣味”作为译文的主要原因。在文化对译中,我们要尝试以中国文化的框架来承载丰富语义的西方文化,并在中国文论传统中寻找对应之物。这既能保证中国读者在理解之余保持适度的文化自觉,又能减少概念移译时产生的语义亏损。陈寅恪曾说过:“凡解释一字即是做一部文化史。”同样,当我们移译西方核心概念时,也应做到“凡翻译一词即是做一部文化史”。因为在概念史研究中,文化对译不仅意味着言语或符号的转换,它更是思想的旅行、落地和再生。正是从这个层面讲,概念具有建构能力,而概念史研究则是建构中国话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英国文学中的‘趣味’理论变迁研究”负责人、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谢选骏指出:上文作者从事“概念史研究”,声称是为了“建构中国话语”——其目的是要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英国文学中的‘趣味’理论变迁研究”中拔得头筹,甚至垄断其资金分配。难怪中国共产党突然做起“概念史研究”的生意来了!



【06、“言情”的概念史和“言情”故事的特征】


(谭光辉 艺术广角订阅 2021年1期收藏)


“言情”这个词,在中文中实际上比较费解,在英语中反而比较明白。英语把一类故事称为romance novel或romantic fiction,与“爱情故事”(love story)有区别。romance 这个词比love这个词含义要丰富,不但表达了与爱情有关系,而且还与浪漫、风流韵事、传奇色彩、浪漫的氛围等意思有关系。意思是说,言情故事不仅仅是爱情故事。言情故事首先必须是爱情故事,不讲爱情,无法被称为言情。但并非所有爱情故事都是言情故事,只有那些讲述传奇爱情故事的,才可称为言情故事。“言情”一词在中国历史上被作为专有名词使用,不过百余年。在古代乃至近代的文论家的词汇表里,“言情”并不专指浪漫爱情故事。

在古代汉语中,“言情”的意思是“抒情”或“表达情感”。汤显祖的“言情说”,推崇表达情感的极致状态,“言情”指的是“表达情感”。袁枚的《随园诗话》中说:“凡作诗,写景易,言情难。”[1]“言情”指的是“抒情”。恽敬《与赵石农书》:“汉人文如经注者,止经师自序之文,其他奏疏、上书、记事、言情之文具在,皆与唐宋之文出入者也。”[2]“言情”与“记事”之类的文体并举,也是“抒情”之义。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也用过此词,他说:“唯言情体物,穷极工巧,故不失为第一流之作者。”[3]这一段是评价周邦彦的,“言情体物”,用法跟恽敬的一样。直到朱光潜,对“言情”一词,还是这样用的。他说:“文字有言情、说理、叙事、状物四大功用”,而他认为:“一切艺术都是抒情的”。[4]所以,“言情”还是抒情。

“言情”一词专用于表示“浪漫爱情故事”或许与鲁迅等人有一定的关系。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中说:“盖以意太利文人摩契阿威黎(Machiaveli)之意,附诸裴伦之英雄,故初视之亦第罗曼派言情之作。”[5]鲁迅将“罗曼派”与“言情”二词并列使用,“言情”自然就非常接近romantic fiction之本义。鲁迅这篇文章写于1907年,当时中国的言情小说还处于起步期。晚清时期,中国翻译了大量西方小说,其中包括大量的浪漫爱情故事,这些故事当时就被称为“言情”。比如吴趼人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言情》来评西方小说:“泰西风气,男女言情,形之笔墨,不甚为讳,盖其所言之情乃爱情而非私情也。”[6]

随着晚清小说家以及鲁迅等人不断将西方浪漫爱情故事类的小说称为“言情”小说,这一词语逐渐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民国初年,随着鸳鸯蝴蝶派的兴起,言情小说一时成为主流,“言情”一词也就自然扩散开来。这个时期,各类写爱情故事的小说并非都被命名为“言情”小说,而是被冠以各式各样的“X情”小说,诸如奇情、哀情、艳情、侠情、苦情、写情、悲情……据称此类命名不下百种。也不知是从哪个时候起,人们才把这各类“X情”类的小说统称为“言情”小说。

有了“言情”这个命名之后,人们才开始追溯其历史。人们发现,言情小说在中国实际上有很长的历史传统,起码应该从唐代爱情传奇开始算起,后来的各种才子佳人小说等涉及爱情的,都应归入言情小说的行列。“言情”不但在历史上可以不断向前追溯,而且边界也不断得以拓展。其一是,言情可以不是专门写浪漫爱情故事的,只要有浪漫爱情故事的成份,都可能被纳入其范畴,比如很多学者认为《红楼梦》《聊斋志异》等是言情小说。其二是,言情不但可以是小说,还可以是其他任何体裁,只要这个体裁能够叙述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比如戏剧、电视剧、动漫、歌曲、摄影、诗词,以及电影。但是很有趣的是,在人们的粗略的共识之中,只有讲述青年男女爱情故事的,才叫言情。如果讲述老年爱情故事,大家就不会认为是言情。比如苏童有个小小说,叫做《老爱情》,即使把这部小说拉长,也几乎没有人会把它看作言情小说。可见,言情虽然可以拓展到各类体裁的艺术创作之中,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限制。

首先,言情被理解为一种题材类型。这类题材的限制包括多个方面。一是人物被限制在青年男女的范围内。二是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必须足够曲折、传奇、浪漫。三是这些故事必须被理解为虚构的。四是言情故事的中心目的不能是“情”之外的其他对象。比如路遥小说《平凡的世界》里面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故事,虽然也具有传奇性,但因这个故事的核心目的并非为写情而写情,而是为励志而写情,就不容易被理解为“言情”。从创作实践来看,很大部分小说都不可避免地要写爱情,甚至包括革命历史小说、历史演义小说,乃至武侠小说等,都会有不少篇幅写传奇爱情故事,但由于这些小说并不以写“情”为最高目的,所以也不会被称为“言情”。举一个很容易被理解的例子,《孔雀东南飞》描写了青年男女传奇浪漫的虚构爱情故事,但是这个长诗的核心目的并非被理解为“情”本身,而是被理解為表现青年男女对自由的向往,或者被理解为封建礼教对人之自由的伤害,所以很少有人把这个故事看作“言情故事”。

其次,言情也被理解为一种情节模式。由于言情故事必须以表现“情”本身为中心,所以它在安排故事情节的时候也会受到很多限制。言情小说最好从始至终都安排与爱情变化相关的情节,并以此为主线。情节的核心要素是因果关系。情节在推进过程中,会形成一系列因果链,在追问因果链的时候,不能处处将推动情节发展的“因”归结为爱情某一方情感之变化或坚持之外的元素上去。一个爱情悲剧,不能将悲剧的原因归结为经济上的窘迫或社会的迫害。如果这类原因被强调过多,就不易被理解为言情小说。比如鲁迅的《伤逝》中涓生和子君爱情悲剧的核心原因,并非被理解为主人公情感的变化,而是社会的不宽容,所以《伤逝》就不被看作言情小说。言情小说也不能太短,太短的故事情节不够曲折,传奇性不够,所以也不易被视为言情小说。

再次,言情也可被理解为一种风格。言情故事要足够通俗易懂,不要太“严肃”,不要太“精英”,不要太“哲学”。言情故事被理解为通俗故事,贴近生活或心灵,容易被一个比较大的群体接受和喜爱。一旦不具备这样的风格,其目的就容易遭受怀疑,被认为并非为写情而写情,因而也就不会被看作言情。因此,言情故事,一般都具有很强的娱乐性、休闲性。观看言情电影、阅读言情小说的观众和读者,目的性非常明确,他们之所以要选择这样的故事来观看或阅读,就是为了看别人的情感故事,释放或刺激自己之情感,摆脱自己日常情感单调造成的“烦闷”。言情故事的作者与读者之间达成的这种契约关系,造就了言情故事的模式,在文化发展过程中,逐步固化为一种编撰故事的体裁。

谢选骏指出:“言情”也可以作为概念史研究的生意项目,如此一来,正应了所谓“和气生财”的俗话了?古人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今人是“伪作项目强说理”。



【07、“一切科学的科学”:德语文艺学概念史】


(毛明超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要:当今德语“文艺学”学科的自我定位,扎根于这一概念自19世纪至20世纪中期的发展历程。文学文本既是历史文献又是艺术作品,这一双重特性决定了文艺学既关注文本的生成,又关注形式与效果。德语文艺学产生于语文学实践,饱含民族情结,虽是“不精准科学”,但在发展过程中融合了实证主义与体验哲学,在不同历史阶段与社会学、心理学、民族思想史和文本内在性研究产生互动,充分体现了其内涵的丰富性。归根结底,文艺学研究的是作为“一切科学的科学”的文学,其目的在于以多重角度阐释审美体验。

一、德语文艺学的概念

“文艺学”(Literaturwissenschaft,或译“文学学”“文学研究”)由“文学”(Literatur)与“科学”(Wissenschaft)两词合成,是当代人文学科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根据克劳斯·魏玛(Klaus Weimar)在其主编的权威著作《德语文艺学实用辞典》(Reallexikon der deutschen Literaturwissenschaft)中的定义,“文艺学”简而言之是一门“以文学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具体说来,文艺学一方面“从事文本的整理与编纂工作”,另一方面则“致力于构建文本之间的相互关联”1。而托马斯·安茨(Thomas Anz)则在他编著的三卷本学科指南《文艺学手册》(Handbuch Literaturwissenschaft)中指出,文艺学研究工作是克服面对文本时所经历的“历史—文化陌生感”及“文学交流过程中的障碍”,因而需要“版本语文学、文本分析、赋予语境

和文本阐释”等四种工具 2。就概念史而言,“文艺学”一词在德语中首见于 1764 年,被用于翻译法语“文学研究”(étude de la littérature)。1828 年莱比锡辛里希(Hinrich)出版社的书目清单中也曾出现“哲学与文艺学”版块,但此处的“Literatur”尚不专指“文学”,而是包含“文献”之意,所谓“文艺学”出版物除文学报刊与美学研究著作外,还包括对各学科已有专业书籍的整理。3

“文艺学”成为专事研究文学的学科,是 19 世纪学术发

展与学科分化的成果。

从学科建构的角度看,“德语文艺学”和“日耳曼学”(Germanistik)、“德语语文学”(Deutsche Philologie)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日耳曼学”最初指称的是对古日耳曼法的研究,后扩展为对“日耳曼民族”精神文化各方面的综合研究,主要包括语言学、法学与历史学等。

在日耳曼学的大框架内,“德意志性”成为联结各学科的纽带,但其研究却建立在作为语言载体与历史对象的文字流传之上。正因如此,文学在 19 世纪起也同样被纳入广义的日耳曼学范畴中。随着专业化程度的加深,历史学与法学发展成为独立学科,日耳曼学自 19 世纪60 年代起逐步成为德语语言、文学及文化研究的同义词。而德语语文学同样诞生于 19 世纪,顾名思义是将古典语文学的方法运用到德语文本上。作为一门学科,德语语文学的任务是在历史文本的基础上,研究语言与文学的起源、情状和发展,其工作包括对传世文本的发掘、搜集、整理、编订与校注,既注重训诂与考据,也注重分析阐释,并为文艺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文本基础。但相较于严格的德语文艺学,德语语文学还包括语言学研究,日耳曼学还包括语言与文化研究等,在范畴上更广。不过,纵观当今德国大学的学科设置,以上三个概念呈现三足鼎立的趋势:如若系所专精文学研究,则会采用“文艺学”之名,如果系所中还包含语言学或文化学分支,则更多地命名为“德语语文学”或“日耳曼学”4。

在今天的德国大学中,举例而言,柏林自由大学(另设有“比较文艺学系”)与慕尼黑大学将德语系命名为“德语语文学系”,其中既包含文艺学,又包含语言学和教学法研究;科隆大学命系名为“德语语言和文学系”,洪堡大学命系名为“德语文学系”(另设有“德语语言学系”),标明语言学与文艺学的学术分野;斯图加特大学命系名为“文艺学系” 、耶拿大学命系名为“日耳曼文艺学系”,在使用文艺学概念的同时强调德语文学的特殊性;波恩大学命系名为“日耳曼学、比较文艺学和文化学系”,以“日耳曼学”代指“德语文艺学”;海德堡大学、罗斯托克大学则保留了传统的“日耳曼学系”的称呼。

就具体领域而言,德语文艺学既有历史的维度,也有艺术的维度:语言学与文学史知识,尤其是对文本词义、作者生平、时代历史与思想史渊源的梳理,是文本阐释的前提;而文学之为文学,则必然具有其超然于时代历史限制的独立美学价值,其艺术性同样值得关注。文学既是处于特定生成语境下的历史文献,又是遵循“艺术自律”(Kunstautonomie)原则的美学作品;既与其他类别的文本具有形式体裁、内容思想或时代历史等层面的关联,又是一部超越时间与地理约束、独立而永恒的艺术品。这种双重性恰恰决定了文艺学研究的不同方向:或是将文本视为特定个体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创作的产物,探索其生成的条件;或是将之看作社会文化中的一环,考察其作为语言媒介的功能及与其他学科、其他文本的互动;抑或是强调其美学价值与艺术形式的独立性。除此之外,文学又以语言和文字为媒介,因而可以说,无论是早期口传文学、中世纪抄本还是近现代印刷品,文学自诞生起便是可复制的艺术作品,其“光韵”并不依附于所谓“真迹”独一无二的物质实存之上,而是常常在传世过程中发生失真;另外,语言本身的法则与形式也影响着文学作品的艺术效果。

所以,文艺学还需包含语文学维度,即考察作品的流传、完善文本的点校,并从语言的结构特征出发研究文学风格与形式。

可见,“文艺学”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综合性学科,只有回顾其历史沿革才能厘清其中的不同分支与脉络。故而本文将聚焦德语文艺学学科的发展历程,以历史时序为主线,梳理“文艺学”概念自其生成至 20 世纪中期的变化,并以此探究这一变化所体现的文艺学在研究对象与方法论上的自我认识与反思。

尽管在本文中所引述的文艺学研究者中,有不少在今天只是学科史中的一个注脚,但正是他们对“文艺学何为”这一元问题的探讨,推动了文艺学学科的成熟。

二、从民族情结到实证主义:19 世纪下半叶的德语文艺学

德语文艺学的发展与学科构建始终与德意志民族统一息息相关。在发展初期,建立在民族语言基础之上的德语文艺学虽尚未具备完备的学科体系,却已有强烈的民族情结:德语文学史的开山之作,即格奥尔格·戈特弗里德·盖尔维努斯(Georg Gottfried Gervinus)于 1835—42年发表的五卷本《德意志民族文学史》(Geschichte der poetischen National=Literatur der Deutschen)便一改魏玛古典主义的“世界文学”理念,第一次以民族视角将德语文学视为独立的历史研究对象。

而在 1846 年的第一届日耳曼学家大会上,大会主席雅各布·格林(Jakob Grimm)同样强调了文学作为“不精准科学”(ungenaue Wissenschaft)的价值:

化学的坩埚在任何火焰下都会沸腾,用冰冷的拉丁语命名的新发现的植物在同样的气候海拔下到处都能生长;但相比于外文词语,我们却更因为发掘出一个佚失的德语词汇而欣喜,因为我们能让它重归我们祖国所有,我们认为,祖国历史中的每一处发现都直接有益于祖国。精准科学遍布寰宇,有利于外国学者,却无法打动人心。但诗(Poesie)要么不能被叫作科学,要么就必须被称为一切科学的科学(aller Wissenschaften Wissenschaft),因为它就像闪耀的太阳一样照入人间的各种关系……但它总是从故乡的语言出发,也只希望在故乡的语言中被理解。

敢问:我们有哪位自然研究者曾像歌德与席勒一样,如此建设过德国? 5  

“不精准科学”实际上便是人文科学;它之所以有别于可通过实验重复验证且普遍有效的精准科学(即自然科学),是因为其带有鲜明的民族特征,是构建民族认同的重要支撑。其次,雅各布·格林将“诗”(即今日汉语中的“纯文学”)抬高到学科体系的顶端:因为文学描写的内涵无所不包,文学研究也必须纵览人类社会纷繁复杂的情景、关联与问题,不仅需要研究视角的多样性,更需要与多学科互动,将其余学科的方法与结论纳入文学研究的框架之中。此外,格林还突出了文学作为语言载体的特质。归根结底,文本是由文字组成的意义综合体,无法脱离语言的媒介而独立存在,而文学研究的民族性恰恰在于对“故乡语言”的发掘、整理、阐释与传承。但是,对语言的研究必须以文本为基础,因此对新发现的中世纪手稿的考据、训诂与编纂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格林反对仅仅出于猎奇心理将中世纪文本改写为近现代德语而匆忙出版,而是应存“为往圣继绝学”之心忠实地记录语言的原始状况:“将被抢救出的文物仓促付梓,只为了将其内容呈现给纯粹的好奇心,这对我们没有好处。相反,我们应当致力于恢复并确保其最初的形象……使其忠实地经过我们的手,不受歪曲地传承到后世。”6 可见,在德语文学初登学术之堂时,对其的研究首先集中在语文学范畴,即通过考据以及对不同流传版本的批判性校注,恢复历史文本的本来面目。

格林兄弟是德国浪漫主义时期重要的语言学家与文学研究者,对德语词源、语法与语言史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而且,两人还共同搜集整理了德国民间口传的传说与童话——即今天人们所熟知的《格林童话》。

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便是卡尔·拉赫曼(Karl Lachmann)及他于 1826 年出版的《尼伯龙人悲歌及哀诉的最初版本》(Der Nibelunge Not mit der Klage in der ältesten Gestalt)。这部最重要的中古德语史诗经由拉赫曼编辑整理,至 1881 年共再版十次,成为后世德语文学艺术最重要的思想渊源之一。

如果说德语文艺学在学科建设初期视重塑民族身份与认同为目标,以文学语言为出发点,采用语文学方法致力于对中古德语文本的整理与编纂工作,那么近现代德语文学研究进入学科体系并推动德语文艺学的建 构, 则 要 归 功 于 威 廉· 舍 雷 尔(Wilhelm Scherer)。1868 年,年仅 27 岁的舍雷尔便获聘维也纳大学德语语文学教席,1872 年转至德国统一后新成立的斯特拉斯堡大学并创立

了德语语文学系,后又于 1877 年赴柏林大学担纲新成立的“近现代德语文学史”教席,而正是这一教席的设立标志着近现代德语文学在学科体系中的独立。7 通过著书立说与教学实践,舍雷尔成功地推动了德语文艺学在方法上的革新。他将文学看作历史对象,将文学史研究视为历史学科,并将“因果律”概念与实证主义引入文艺学研究之中。在1865 年的一篇文学史书评中,舍雷尔写道:“人们正确地指出,历史的基本范畴乃是因果律”,而历史学家的义务在于“探究已发生之事的缘由”。8 为达此目的,则不能止步于堆砌历史材料,而需采用科学实证的方法:

文学史研究的真正方法是从个人被记录下的命运及对个体精神内涵的精准分析出发;力图从前者中发现自然禀赋与外在生存条件,从后者中发现对个体起促进作用的影响;通过整理呈现在面前的相互关联的资料,上升为一种实实在在的普遍性并将之确立为推动力,而这种推动力从个体成就之总和中的诞生则是另一个研究的对象,也是先行于文学史叙述的契机。9

换言之,舍雷尔理想中的文艺学研究聚焦于个体,并试图由此上升至普遍法则。文艺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单个作家的经历与思想,通过对其生平的梳理与观点的分析,考察其

作品生产的外部前提与思想基础,并通过归纳演绎,将现有材料综合为整体,由此得出作品诞生的主客观原因,乃至形成一般规律。

他所构想的文艺学研究依旧保留着浓厚的语文学传统,其关注的焦点在于文学作品生成的内外因条件与单独的作家个体,但并不是孤立地看待其人其作,而是综合地关注其所处的社会历史与思想史背景,把握影响作品诞生的“推动力”。这种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影响个体命运的世界历史进程,一方面则来源于思想史渊源与发展。此二者不仅是前人成就的统合,更为文学史叙述奠定了框架,将之置于确定的历史脉络之中,因此是“先行”于文学史的契机。

以事实整理作为语文学根基、将文本阐释建立在近乎严苛的材料搜集之上,这体现了舍雷尔文艺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主义色彩;不过,这种实证主义却始终以理解作家为中心任务,因而又带有体验哲学的特质。“但一切理解均是再度创作(Nachschaffen):我们将自己转化为我们所理解的内容”10,舍雷尔在 1877 年的《歌德语文学》(Goethe Philologie)一文的开篇写道。所谓“再度创作”,指的是重新体验作者创作文本的过程。

舍雷尔承认,即便引入因果律,“对精神现象的任何理解并没有精确的方法,不可能提出无法辩驳的证据,统计学帮不上忙,先验演绎帮不上忙,实验也帮不上忙”。唯一的方法是“分析”,但对于语文学研究者而言,“只有同化(sich assimilieren)才能分析”。11 所谓“同化”即设身处地,与作者全然同一,读者将自身转换为其“所理解的内容”。因此,文艺学需要尽可能全面地了解作者生活与思想的每一个角落,不仅需要完备的资料,也需要“对细枝末节的虔敬与爱”12。以歌德为例,对其作品成文史的研究需要将“所继承的(das Ererbte)同其所学到的(das Erlernte)与所经历的(das Erlebte)区分开来”13,即分别阐述作者的生平、对既有文史传统的主动接纳,以及其所“继承”的家学与民族文化基因对文本生成的影响。实际上,舍雷尔语文学研究是对实证主义与体验哲学方法的融合,在材料搜集的基础上重构文本生成过程中的主体经验,因此他在《歌德语文学》的末尾强调,文本“释义”(Exegese)在语文学的历史文本批判之外,更要“在作者的灵魂中探究作品的生成过程:这是每一种合乎技艺的阐释的最高目标”。14

三、社会学与心理学:世纪之交的德语文艺学

1885年“歌德档案馆”——即今天德国最重要的文学档案馆“歌德席勒档案馆”(Goethe- und Schiller-Archiv)——在魏玛的落成,可被视为舍雷尔所设想的实证主义与体验哲学之有机统一的机构化。而到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随着文学研究学科化建设的日益成熟,社会学与心理学方法开始进入学科理论探讨,文艺学中出现了一股自我反思的热潮,其定位、目标、价值与方法等纲领性问题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

著名艺术史家、艺术社会学奠基者恩斯特·格罗塞(Ernst Grosse)于 1887 年完成的博士论文《文艺学:其目标及其道路》(Die Literatur-Wissenschaft. Ihr Ziel und ihr Weg)就是这样一部基础性反思之作。他在著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一门科学的任务就在于在众多单独现象中证明合规律性”,或者说是“发现现象之间合乎法则的联系”。15 而作为科学的文艺学自然以文学为对象,只不过作为精神的产物,文学无法通过量化求得规律,而是可以借鉴社会学的概念,从“静力学”(Statik)与“动力学(Dynamik)”两方面提炼其所遵循的法则性。格罗塞将“静力学”定义为“共生现象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将“动力学”表述为“前后相继现象间的依存关系”16。在“静力学”研究中,文艺学主要关注作家所处的外部环境对其作品产生的影响:

一位诗人与一部诗作一样,都不是孤立的。他生活在某片土地上、某种气候下。他是一个家庭、一个阶层、一个处于特定文化阶段的民族的成员。毫无疑问,这一环境会对诗人的个体生活与创作产生影响;而我们的任务就在于确定这些影响。17

因此,文艺学的“静力学”研究是在经验事实——即作家自传、书信、日记等材料——与文化心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作家本人的经历与其所处的环境同其作品所具有的特质之间的关联。而完善的文艺学“动力学”研究则应包括如下三个方面:“文学作品发展的法则——个体文学创作发展的法

则——文学整体发展的法则。”格罗塞同时指出,“动力学”研究不能止步于堆砌材料,单纯的文学史书写与文艺学研究的区别恰恰在于,前者只是“按时间顺序呈现事实”,而后者则致力于“呈现事实之间合乎法则的关联”,因而是一种“社会学”。18 格罗塞毫不否认孔德和丹纳对他的“静力学”范畴的影响,但对于精神创作领域的“动力学”研究则需要借鉴达尔文主义与进化论,尤其是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学说:

“在自然中处处发挥作用、塑造成形的‘进化’这一伟大法则,也统御着文学。”19 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在人文社会领域,发展的逻辑始终都是从简单同质性进化为复杂多样性,从“同一”中产生纷繁复杂的分支;从遵循线性结构的童话发展为多重情节交织的叙事作品,正是这一原则在文学上的体现。

由于研究对象所处时代久远、可获得的资料有限,格罗塞构想的文艺学“静力学”研究看上去难以实证地展开:在缺乏材料的基础上,既无法回答作家与作品间关联的问题,也无法说明为何一个时代偏爱某一种特殊的文学形式或题材。但格罗塞指出,在“动力学”的视角下,特定的自然形式在不同发展阶段间的表现仅有程度之分而无本质之别。

文学在根本上源自“审美冲动”,即一种“无目的、游戏性地运用精神能力的需求”20,而这一冲动在人类文化进程中固然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但却始终未被遮蔽;可以说,初民未经雕琢的歌谣与宫廷诗人精心推敲的诗文,就其作为“审美冲动”的文字表达这一本质而言实无二致。故而为了理解复杂文学作品,完全可从分析原初文学形式入手,通过研究原始的、日常的、未经艺术加工的文字表达,寻找作家、时代、文化与作品之间的关联,再借助规律的普遍性反推至更高层级的文学现象。因此格罗塞写道:如果人们声称,文艺学至少在目前从观察一个给自己的玩偶讲故事的小姑娘中所学到的要比研究歌德著作多得多,那么这完全不是谬论。只有通过对简单形式的研究才能发现法则,从中可以演绎出日后某个发展阶段的复杂产物的合法则性。21

总结来说,格罗塞认为文艺学研究旨在发现文学作品的合法则性,而探究其规律可参考社会学概念,从“静力学”与“动力学”两方面入手;“静力学”主要关注作家个体的经历与性格同作品特征间的关联,以及民族、文化与环境状况对作品形式与题材的影响;“动力学”则研究单一作品、作家本人与文学史的发展。为了弥补资料不足的缺陷,格罗塞基于不同发展阶段间仅有程度区分的观点,认为可从文学的初级形态出发阐释审美冲动的基本表达方式,并由浅及深,推论出复杂文学作品所遵循的法则。他所设想的文艺学道路具有鲜明的实证主义特征,同时也暗含文化人类学的方法,即通过考察“给玩偶讲故事的小女孩”这一文学的原初模式,来考察作家与作品间的客观关联,并将之上升为适用于“歌德著作”这一文学典范的法则。

这正是格罗塞在其发表于 1894 年的名著《艺术的起源》(Die Anfänge der Kunst)中所运用的方法。

如果说格罗塞在确立“文艺学”概念时,主要还是将作家视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实证地罗列社会、文化、文学史传统等普遍性因素对作家,进而对文学的影响,那么德国马尔堡大学德语文艺学研究者恩斯特·埃尔斯特(Ernst Elster)则突出心理学对文艺学的推动作用。在他先后发表于 1897 与1911 年的两卷本《文艺学原理》(Prinzipien der Literatturwissenschaft)中,埃尔斯特开宗明义地指出,现代心理学,尤其是威廉·冯特(Wilhelm Wundt)开创的实验心理学对文艺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对诗意作品之内容的分析能够通过一种大胆的心理学阐释得到诸多收获,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心理学可在三方面帮助到我们。它让我们能够从更多方面拆解文学思维的事实,构建不浮于表面、通常也不会被注意到的关联;其次,它能使我们对那些在工作中必然会用到的概念有更清晰的定义;第三,它让我们得以清晰而坚定地、同时又不带片面限制地确定科学研究的界限。22

在《文艺学原理》的导论中,埃尔斯特提出文艺学的任务(也就是其界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既有事实的分析”,二是对已分析过的事实进行“历史的综合”,23 而他集中阐述的是前者。对文学作品的分析包含形式与内容两个层面,形式分析已有语言、体裁、格律等研究成果,但对内容的分析却始终未能达到“科学”的门槛。与格罗塞不同,埃尔斯特并未将内容与作者身处的社会历史环境联系起来,而是将文学理解为作家内在情感与意识的表达,强调作家的主体性而非将其看作受外部因素决定的客体。正因文学是内心的表达,埃尔斯特才会认为现代心理学能够为剖析文学内容提供实现精准研究的标尺,因为心理学乃是灵魂的语法:正如只有“纵览语言生命的法则与发展”的语法学家才能分析单件历史语言文献,“对诗意作品内容特征的阐述,只有建立在对诗意思维与诗意感受典型运作形式之法则的透彻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在科学性上使人满意”。24

相应地,埃尔斯特在导论后的各章分别考察了“生活的诗意理解”“诗人的情感与生活观”等内容,并分析了“激情”“自我感”“共情”“集体感”“宗教情感”等心理动机,将之阐释为文学内容生成的缘由。

通过引入心理学方法,埃尔斯特的《文艺学原理》实现了文艺学的主体化转向,使得文艺学的关注点从外在于作品的社会学与文化学因素,转移到了作家本人的内心世界。

而慕尼黑大学德语文学研究者鲁道夫·翁格尔(Rudolf Unger)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心理学对文艺学的贡献。1907 年,翁格尔发表了题为《近现代文艺学中的哲学问题》(Philosophische Probleme in der neueren Literaturwissenschaft)的讲演,并于次年将之付梓。在演讲中,他旗帜鲜明地反对实证主义,认为以舍雷尔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文艺学在面对文艺学的核心问题时都已宣告失败,因为语文学方法无法阐释思想史问题:若要符合实际地评价从 18 世纪到我们今天经典艺术哲学的美学发展,或是康德哲学对 19 世纪精神与文学思潮的意义,或是文学中的实证主义文化潮流形式的起源与本质,即便是最精巧的语文学技艺,其一切辅助工具或方法在面对这样的任务前又能做些什么?但这一切毕竟是近现代德语文学史的核心问题! 25

由客观材料出发,聚焦文本生成史与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对作者之影响的传统语文学不足以胜任思想史流变的研究,因此文艺学研究者亟须补充心理学、美学等跨学科知识。

不过应当看到,翁格尔所推崇的文艺学研究方法,在舍雷尔那里其实已有提及。舍雷尔已将阐释学的最高目标定义为“在作者的灵魂中探究作品的生成过程”,即通过广泛而全面的材料搜集重构作品产生的精神路径;

而翁格尔的观点与之类似,他认为文艺学的目标在于:由书及人,将一切文学理解为内在灵魂生命的表达……只有通过对文学生产这种主体性且个人化的基础的认识,才能获得对这一生产的成果——即文学作品——真正深刻的理解。26

心理学方法不仅适用于单部文学作品,也可运用到文艺学研究的其他分支上去:例如,翁格尔提出可用社会心理学或民族心理学的方式阐释民间文学。甚至于历史的文艺学研究也不能脱离心理学:因为人始终参与着文化历史发展,故而研究者才有可能借助心理学知识“置身于历史进程的内部,设身处地地去感受、去体验”。历史研究的对象不再是事件,而是经历其中的个体;理解历史便成了理解塑造历史的人。因此翁格尔总结道:“只有这种内在的再度创作(Nachschaffen)才意味着真正的历史知识”。27

这一论断与舍雷尔关于“一切理解均是再度创作”的观点不谋而合。在翁格尔看来,文艺学乃至人文科学的目标并不是研究身处特定社会历史境遇之中的个体或文本,而是理解作为历史进程主体的个人及其思想,故而文艺学不能止步于语文学的材料整理,而应当深入作家的精神世界,建构心灵与行动及创作之间的关联。他总结道:对事物的一切理解都不是从外向内,而是从内向外,特别是在历史领域。科学必须建立在人类精神的内在本质及其恒久而合乎法则的结构的基础之上。28

文艺学的哲学问题正在于此:通过心理学的铺垫,文艺学从纯粹应用型的语文学转变为一门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科学,即以“人类精神的内在本质”为研究对象,并且其方法并非简单的经验性描述,而是上升为对精神构造法则的论断,以文学结构为出发点探讨作为其先验基础的精神结构。所以,翁格尔将他的文艺学概念与康德的先验哲学相类比,认为二者都建立在认识论的“主体转向”之上,以人类精神为根本性的研究对象。

四、民族精神史与文本内在性:20 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德语文艺学

不过,尽管翁格尔在用词上与舍雷尔有接近之处,但相较于舍雷尔在《歌德语文学》中关于《浮士德》第一部中的人物甘泪卿(Gretchen)或是写青年歌德当律师、记者的经历文章,翁格尔眼中文艺学的“核心问题”显然更属于“宏大命题”,带有明显的思想史研究意图与普世主义维度。但另一方面,文艺学研究又无法完全脱离民族语言的载体与民族文化的铺垫。而这种思想史与民族性的结合正是从 20 世纪 20 年代开始德语文艺学自我定位的特征。

1924年,德国著名的德语文艺学家尤里乌斯·彼得森(Julius Petersen) 在柏林大学发表了《文艺学与德意志学》(Litteraturwissenschaft und Deutschkunde)的讲演。他首先尝试借助“心理学原则”调和文艺学中语文学与美学方法间的张力:

居于语文学原则与美学原则之间起调和作用的是心理学原则,即从创作者生命的形式出发解释文学的形式,将典型的艺术形式与典型的精神和世界观形式相对照,并通过“体验”概念架起通往民族与历史关联的桥梁。29

彼得森敏锐地注意到,语文学方法与心理学方法在文艺学实践中并无本质区别,均是尝试在作家个体经验与作品艺术形式间构建因果性关联。但他认为,应当由艺术形式推演至“世界观形式”,即在文学文本中发掘思想观念,进而将之纳入文化历史与民族精神的大背景。这是因为对文学材料的分析只能在“民族文化与语言共同体之中”30 进行,因此文艺学首先是民族的文艺学,正如日耳曼学首先是一门“德意志学”一样。于是文艺学就不再满足于对单部作品的考察,而是要脱离“材料的重负”而抽象出其背后作为整体的民族文化及精神内涵,成为思想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全新的思想史目标必须再度从个体性出发,经过典型(Typus)而上升为整体性(Totalität)……因为对于最新的文艺学研究方向而言,没有什么比确定一代人、一个文学团体或一个时代的本质、精神统一性与表达形式更加重要的了。31

换言之,彼得森认为,现代文艺学应采取由特殊至普遍的归纳研究方式,以单个文本为原点,在多文本对照中提炼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形式,再通过分析其思想内涵推导出时代精神或民族性格。而在这一研究路径中不可或缺的是三组三位一体的概念:个人 - 世界观 - 艺术品;代际 - 理念方向 - 风格;人性 - 精神 - 文学。彼得森指出,作者个人在文学作品中表达世界观,而文学又通过阅读将世界观教授给读者,而这一循环可放大推广至代际与人类的维度之上。但更重要的是,不同的代际将会在理解自身理念与艺术风格的过程中超越时空界限,将自身定义为民族,因此德语文艺学最终将会被纳入“德意志人民 - 德意志精神 - 德意志文学”这三重概念之中,成为“德意志学”这一宏大概念的一部分 32。在他看来,文艺学必须以民族文学为基础,无论是纯粹的形式与风格研究,还是一般的比较文学,如若脱离了特定的民族文化,注定只能是空中楼阁。

在彼得森演讲一年之后,瑞士文艺学研究者埃米尔·埃尔马廷格(Emil Ermatinger)发表了《当前精神思潮中的德语文艺学》(Die deutscheLiteraturwissenschaft in der geistigen Bewegung der Gegenwart),继续阐发文艺学中的思想史方法。他提出,文艺学要在作家的“自我”与“对象”之间、在“个性的艺术创造力与确证事实的概念知性”之间形成合题 33,即将注重材料的实证主义与文本的艺术和思想内涵结合在一起。纯粹的文本生成史研究将导致文学失去艺术的生命力,必须由“理念”重新赋予其生机。埃尔马廷格写道:“过去”的最新样式对我们而言不过是没了灵魂的身体,僵化了的形象。历史观察教导我们,始终是理念创造形象。因此“未来”对文学史提出的要求,就是要有勇气皈依理念,生命唯独从理念中才能生长。34

“‘过去’的最新样式”即对历史文本与事实的简单罗列。在埃尔马廷格看来,这种僵硬的材料堆砌缺乏贯穿其中的精神性内涵,并不可取,而是应当用“理念”赋予其生命。

他在这里化用了魏玛古典主义代表弗里德里希·席勒在《华伦斯坦》(Wallenstein)中的名言:“是精神为自己塑造肉体。”35当然,“理念”在埃尔马廷格那里也并不是若干如神话般脱离实际、纯粹漂浮于形而上世界的空洞名词,而是与“时代”和“民族”紧密相连。

他认为:只有唤醒对“时代”与“民族”之共同体生活的生动情感,德语文艺学才能既免于僵化为外在的事实知识,又免于躲进神话的精神性。科学真理也不是绝对而永恒之物。

它始终受生命感与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的思维形式的制约;它存在的资格、它的历史价值与它在世间影响的长短,都取决于它对这一思维形式的表达有多广、有多深。36

埃尔马廷格的批判意图由此可见一斑:他既反对流于形式的史实堆砌,又反对不着边际的抽象游戏。作为科学研究的文艺学应当始终将自身置于民族和时代的大背景下,探究其中的思想范式。从这个意义上,埃尔马廷格设想的德语文艺学也是一种“德意志学”,其目的在于通过历史文本发掘时代与民族精神。因此,他提出文艺学要尊崇真正的“德意志古典主义世界观”,即将物质视为精神的造物,“根据时代的理念阐释在诗人作品中塑造成型的精神”。37

但无论是借鉴社会学方法的语文学还是心理学,抑或是思想史或“德意志学”,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即强调文学的“功能性”,将之视为文学之外某物的表达媒介,而不是将其视为独立的美学作品;无论是作家生平、作者心理、时代状况、民族文化或是哲学思想,对文本的阐释始终需要借助外部知识,而并非从文学特有的美学性质出发。对此,瓦尔特·本雅明在作于 1931年的《文学史与文艺学》(Literaturgeschichte und Literaturwissenschaft)一文中曾加以激烈反对。

本雅明毫不掩饰地批评实证主义对材料的热衷,认为由简单事实叠加而成的文学史不过是“严谨科学工作的代用物”,同时也否定文化史方法中“错误的普遍主义”,尤其反对文学中强调所谓“价值”;他几乎是指名道姓地批评埃尔马廷格主编的文集《文艺学哲学》(Philosophie der Literaturwissenschaft)

充斥着“创造者”“移情”“再度创作”等德语文艺学中种种不恰当的概念,进而否定单纯的语文学、社会学或心理学方法 38。更重要的是,本雅明坚决反对文本的工具化与功能化。他写道:

这一整场行动给那些以文学为故乡的人造成了一种可怕的感受:就仿佛有一队雇佣兵迈着重重的步子开进了他们漂亮而坚实的家中,声称要好好欣赏其中的奇珍异宝。但就在那个瞬间,一切都昭然若揭:他们压根就不关心家里的布置秩序与珍宝存目;他们到这儿来只是因为这里位置绝妙,从这里开火可以覆盖在内战中要保卫的某个桥头或是某条铁路线。39

在本雅明看来,所谓“价值”与“理念”的研究不过是将文学当作意识形态斗争的阵地,文学成了借口,而不是文艺学真正的研究对象。不仅如此,本雅明还批评当代文学史只是在反复提及若干典范作家而无新知,仿佛只是因为读者的健忘才造就文学史新著作源源不断地出现。因此,文艺学必须放弃其“博物馆特征”,不片面追求“经典”,而是要关注游离于传统历史叙事之外的文献:

但历史的新泉却被忘川所吞噬。没有什么能像遗忘一样更新。……[ 文学史 ] 永远是同一篇模糊的文本,一会儿以这种顺序,一会儿又以那种顺序出现。它的成就早已和“科学性”扯不上关系,它的功能也止于为特定阶层提供某种一同享有美的文学这一文化财产的错觉。只有放弃了其博物馆特征的科学,才能用实在之物取代错觉。40

也就是说,为了获得真知灼见,文艺学必须有所取舍:它不能仅仅因为读者的健忘而满足于对典范的重复,也不能只是为了迎合教养阶层借此谈论高雅文化的心理需求而虚构“错觉”,而是应当“放弃博物馆特征”,不仅要大胆取舍——本雅明甚至谈到了“研究者的禁欲天性”——还要分析“匿名文本”等其他非经典著作。在写于 1925 年的名作《德意志悲苦剧的起源》(Ursprung des deutschen Trauerspiels)中,本雅明正是如此行事:他将目光集中在先前少有学者关注的 17 世纪巴洛克戏剧,尤其是在今天文学史中寂寂无闻的作家与作品,力图发掘“悲苦剧”这一德语戏剧史独有的概念。毕竟,“体现一种形式是一回事,对这种形式进行突出表达是另一回事。前者是精英作家的事情,而后者则突出表现在二三流作家不遗余力的努力上”41。

而同样反对从外部视角研究文学,要求回到形式与文本的,还有瑞士文艺学家埃米尔·施泰格尔(Emil Staiger)。在初版于1939年的著作《作为诗人想象力的时间》(Die Zeit als Einbildungskraft des Dichters)中,施泰格尔撰写了以《文艺学的任务与对象》(Aufgabe und Gegenstand der Literaturwissenschaft)为题的前言,批评既有的文艺学方法——无论是从心理分析、社会政治状况还是文化关系的角度考察文本——归根结底都是将文学视为“结果”或“功能”,只能在“诗意”的大门前止步而无法踏足其中。

以舍雷尔为代表的语文学方法无助于对文本的真正理解,因为对作者言行的记录只能展现出被日常琐事纠缠的“更不纯粹的此在形式”,而单纯的文字素材比对也无法揭示出作品真正具有原创性的部分42。在施泰格尔看来,无论是文学史还是文艺学,其真正的研究对象乃是文本本身,即诗人之“言”(das Wort)——这显然是对《约翰福音》开篇“太初有言”一句的隐喻。作为完全“自律自为”的精神之造物,文学无法被阐释,而只能被“描述”(beschreiben),即用统一的客观概念科学地呈现文学艺术作品的形式特征与效果。而文艺学学者所要描述的正是“诗人之言,这‘言’是他这门学科的起点与终点……因为一切真理都直截了当地居于诗人之言当中”43。

因此,文艺学研究就完全撇开了一切非文本因素,而重新回到文学乃至语词本身,成为对纯粹形式的描述。在施泰格尔看来,节奏、句法、韵律、音色及选词等语言形式的意义绝不亚于“理念”的价值,甚至可以“从纯粹的形式元素出发阐释理念内容”44。而如此一来,施泰格尔这种被后世称为“作品内在性”(Werkimmanenz)阐释的文艺学方法,就成了注重风格史与类型学的诗学研究。而沃尔夫冈·凯塞尔(Wolfgang Kayser)发表于1948年的重要著作《语言的艺术作品:文艺学引论》(Das sprachliche Kunstwerk. Eine Einführung in die Literaturwissenschaft)则继承了这一方法。正如书名所预示的,凯塞尔在文艺学方法论中着重突出文学中的语言要素,不仅包括文本的体裁及语言(尤其是诗歌语言)的结构、节奏、韵律、风格,甚至细致入微地分析了发音、修辞与句法等内容。但他却完全没有涉及语文学的文本批评,或是文学的社会静力学、动力学、心理学乃至思想史维度。这是因为在凯塞尔看来,“作为诗的作品的文学作品是文艺学的中心对象”,而以“理解文学和文学作品本质”为目标的诗学所涉及的正是文艺学的核心 45。的确,无论对作品的来源与生成史梳理得多么清晰,无论对作家的生平是多么了如指掌,以实证主义方式积累的知识都无法与面对艺术作品时所直接经历的审美体验相提并论,甚至还会削弱对艺术的感知与鉴赏,因为读者的注意力从文本本身转移到了文本生成的时代历史背景或语境,文学从艺术作品降格成了文献。因此,文艺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对文本内在形式研究,重新发现作为语言艺术作品的文学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的原因。

五、总结

以施泰格尔和凯塞尔为代表的“作品内在性”阐释之所以在二战后产生了极大影响,与其“不问世事” 、完全摆脱社会历史政治文化条件的影响而沉浸于文本文学形式分析的态度有很大关联。但正因为这种理解彻底排除了一切外在于文本的因素,而让作为“语言艺术作品”的文学重新显露出其本来模样,后继的文艺学研究者也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自由运用新的方法与视角赋予文本以新的意义。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现代文艺学在理论上异乎寻常的多样性46。乍看之下,文艺学似乎可以同任何一门其他学科联姻,将其概念、论断与方法移植到文学研究当中。尽管理论与方法上的眼花缭乱会给人以“半瓶子醋”之感 47,使观者质疑文艺学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但这恰恰是文学的包容性、复杂性与开放性所决定的。“诗是一切科学的科学”:文学文本可以描绘各种可能的事物、场景与问题,因而文艺学就必须像文学一样无所不包,在与其他学科的积极互动中将不同的理论与方法纳入自身的范畴之中。但这是否意味着尝试界定文艺学的范畴便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并非如此。不管理论如何创新,文艺学始终都是关于文学的科学,而每一次文艺学研究的契机,都是阅读文学时的触动与体验。从不同角度阐释这种审美经验的根源,决定了文艺学的不同方向,但无论如何,文本始终是文艺学的起点与归宿。诚如施泰格尔所言:文学史家关心的是诗人之言,是自为目的之言,不带任何在它背后、之外或之下的东西……而恰恰是直接的印象为我们所揭示的,才是文学研究的对象:去理解那打动我们的,才是一切文艺学的真正目标。48

注释

1 Klaus Weimar, “Literaturwissenschaft”, in Klaus Weimar et. al. eds., Reallexikon der deutschen 

Literaturwissenschaft, Vol.2, Berlin and New York: Walter de Gruyter, 2007, pp.485—489.

DOI:10.16532/j.cnki.1002-9583.2021.01.001

0052 Thomas Anz,“Einleitung”,in Thomas Anz ed., Handbuch 

Literaturwissenschaft , Vol.1, Stuttgart and Weimar: 

Verlag J. B. Metzler, 2013, p.XII. 

3 [N/A], Verzeichniß der Bücher, Landkarten u. welche von 

Januar bis Juny 1828 neu erschienen oder neu aufgelegt 

worden sind, Leipzig: J. C. Hinrichsche Buchhandlung, 1828, 

p.XI; Klaus Weimar, “Literaturwissenschaft”, p.486.

4 关于德语文艺学在 19 世纪的学科建构,可参见 Klaus 

Weimar, 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Literaturwissenschaft bis zum 

Ende des 19. Jahrhunderts, München: Wilhelm Fink Verlag, 1989;而柏林洪堡大学的学者克劳斯涅策尔则在梳理学科史的同时提供了 19 世纪德国大学德语文艺学教师聘用及系所成立的时间表,参见 Ralf Klausnitzer:“Institutionalisierung und Modernisierung der Literaturwissenschaft seit dem 19. Jahrhundert”, in Thomas Anz ed., Handbuch Literaturwissenschaft , Vol.3, Stuttgart and Weimar: Verlag J. B. Metzler, 2013, pp.70-147, here pp.75-76。

5 [N/A], Verhandlungen der Germanisten zu Frankfurt am Main am 24., 25., und 26., September 1846, Frankfurt a. M.: J. D. Sauerländer’s Verlag, 1847, p.60.

6 Jacob Grimm, Deutsche Grammatik. Erster Theil,

Göttingen: Dieterichsche Buchhandlung, 1819, p.V.

7 关于舍雷尔的学术生涯,参见 Hans-Harald Müller, 

“Wilhelm Scherer (1841—1886)”, in Christoph König 

et. al. eds., Wissenschaftsgeschichte der Germanistik 

in Porträts, Berlin and New York: Walter de Gruyter, 

2000, pp.80-94。

8 Wilhelm Scherer, Kleine Schriften zur neueren Litteratur, 

Kunst und Zeitgeschichte, ed. Erich Schmidt, Berlin: 

Weidmannsche Buchhandlung, 1893, p.66.

9 Ibid., p.68.

10 Wilhelm Scherer, “Goethe-Philologie”, in Wilhelm 

Scherer, Aufsätze über Goethe , ed. Erich Schmidt, 

Berlin: Weidmannsche Buchhandlung, 1886, p.3.

11 Ibid., p.4.

12 Wilhelm Scherer, Rede auf Jacob Grimm , Berlin: 

Buchdruckerei der Königl.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1885, p.11.

13 Wilhelm Scherer, “Goethe-Philologie”, p.15.

14 Ibid., p.17.

15 Ernst Grosse, Die Literatur-Wissenschaft. Ihr Ziel und ihr 

Weg, Halle a. d. Saale: [N/A], 1887, p.2, p.7.

16 Ernst Grosse, Die Literatur-Wissenschaft. Ihr Ziel und ihr Weg, p.9.

17 Ibid., pp.10-11.

18 Ibid., p.12.

19 Ibid., p.27.

20 Ernst Grosse, Die Literatur-Wissenschaft. Ihr Ziel und ihr 

Weg, p.57.

21 Ibid., p.58.

22 Ernst Elster, Prinzipien der Litteraturwissenschaft, Halle a. 

S.: Max Niemeyer, 1897, pp.IV-V.

23 Ibid., p.4.

24 Ibid., p.5.

25 Rudolf Unger,“Philosophische Probleme in der neueren 

Literaturwissenschaft”,in Rudolf Unger, Gesammelte 

Studien , V ol. 1 , D a r m s t a d t : Wi s s e n s c h a f tli c h e 

Buchgesellschaft, 1996, p.8.

26 Rudolf Unger,“Philosophische Probleme in der neueren 

Literaturwissenschaft”,in Rudolf Unger, Gesammelte 

Studien, Vol.1, p.16.

27 Ibid., p.30.

28 Ibid., p.32.

29 Julius Petersen,“Litteraturwissenschaft und Deutschkunde”, 

in Zeitschrift für Deutschkunde,38(1924) , pp.403-415, 

here pp.405-406.

30 Ibid., p.406.

31 Ibid., p.410. 彼得森本人在此次演讲两年之后,就

遵循这一研究模式推出了力作《论德意志浪漫主义的

本质:现代文艺学入门》,参见 Julius Petersen, Die 

Wesensbestimmung der deutschen Romantik. Eine Einführung in die moderne Literaturwissenschaft, Leipzig: Quelle and Meyer, 1926。

32 Julius Petersen,“Litteraturwissenschaft und Deutschkunde”, 

in Zeitschrift für Deutschkunde,38(1924), pp.412-413.

33 Emil Ermatinger,“Die deutsche Literaturwissenschaft in 

der geistigen Bewegung der Gegenwart”, in Gunter Reiss 

ed., Materialien zur Ideologie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Literaturwissenschaft. Von Wilhelm Scherer bis 1945, 

Vol.2, Tübingen: Max Niemeyer,1973, pp.34-40, here 

p.36.

34 Ibid., p.36.

35 语出《华伦斯坦之死》第三幕第十三场,中译参见弗

里德里希·席勒:《席勒文集》第 3 卷,张玉书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688 页,译文有改动。

36 Emil Ermatinger, “Die deutsche Literaturwissenschaft in 

der geistigen Bewegung der Gegenwart”, p.38.

37 Emil Ermatinger, “Die deutsche Literaturwissenschaft in 

der geistigen Bewegung der Gegenwart”, p.39.

38 Walter Benjamin, “Literaturgeschichte und Literaturwissenschaft”, in Walter Benjamin: Gesammelte Schriften 

Werkausgabe , Vol.8, ed. Hella Tiedemann-Bartels, 

Frankfurt a. M.: Suhrkamp Verlag, 1980, pp.283-290, 

here p.286. 埃尔马廷格的文集参见 Emil Ermatinger 

ed., Philosophie der Literaturwissenschaft, Berlin: Junker 

und Dünnhaupt Verlag, 1930。

39 Walter Benjamin,“Literaturgeschichte und Literaturwissenschaft”, p.287.

40 Walter Benjamin, “Literaturgeschichte und Literaturwissenschaft”, pp.287-288.

41 瓦尔特·本雅明:《德意志悲苦剧的起源》,李双志、

苏伟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73 页。

42 Emil Staiger, Die Zeit als Einbildungskraft des Dichters, 

Zürich: Atlantis Verlag, 1939, pp.12-14.

43 Emil Staiger, Die Zeit als Einbildungskraft des Dichters, p.13.44 Ibid., p.16.

45 沃尔夫冈·凯塞尔:《语言的艺术作品:文艺学引论》,陈铨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10—12 页。

46 贝内迪克特·耶辛与拉尔夫·克南在二人已多次再版的经典教材《近现代德语文艺学导论》(Einführung in die Neuere deutsche Literaturwissenschaft)——中译《文学学导论》——之中,就列举了形式分析、接受美学、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文学社会学、话语分析、系统论、传播学,以及包括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与人类学方向的文化学等多种研究范式。参见贝内迪克特·耶辛、拉尔夫·克南:《文学学导论》,王建、徐畅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尤其是第 4 章“文学学的方法和理论”。

47 Thomas Anz,“Einleitung”, p.XIII.

48 Emil Staiger, Die Zeit als Einbildungskraft des Dichters, p.11.

谢选骏指出:“一切科学的科学”……德语文艺学概念史……“从民族情结到实证主义:19世纪下半叶的德语文艺学”——在我看来,这不是追求科学,而是在塑造权力……德国格林兄弟的“崇高地位”就是如此堆积起来的吧。雅各布·格林(1785—1863)、威廉·格林(1786—1859)的时代,不正是德国民族主义“恶性膨胀”的时代吗?他们可是为普法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准备了充足的精神炸弹。



【08、伽达默尔:“作为哲学的概念史”】

 

(方维规《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0年第1期P9—P14)


概念史是当代受到国际学界推崇和借鉴较多的少数德国人文科学方法之一,其标志性成就首先体现于政治、社会、哲学等学科的大型辞书,最著名者为三大巨著:十三卷《哲学历史辞典》(1971—2007),八卷《历史基本概念——德国政治/社会语言历史辞典》(1972—1997),已出二十一册的《法国政治/社会基本概念工具书(1680—1820)》(1985—)。尤其是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 1923 —2006)的史学概念史模式在国际上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他领衔编撰的《历史基本概念》是概念史的代表作。德国的相关研究成果名曰“辞典”,其实宛如专业“百科全书”,收录的“条目”为论文,且常常是长篇大论。

就哲学概念史研究而言,其先驱可追溯至数理逻辑和分析哲学的奠基人弗雷格(Gottlob Frege, 1848 —1925)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倭铿(Rudolf Eucken, 1846 —1926),以及倭铿的老师、哲学家特伦德伦伯格(Friedrich Trendelenburg, 1802 —1872)和泰希穆勒(Gustav Teichmüller, 1832 —1888),前二者可谓概念史初创时的关键人物。概念史研究的机制化和真正突破,发生在二战后的西德。罗特哈克尔(Erich Rothacker, 1888 —1965)于1955年创办著名年刊《概念史文库》(Archiv für Begriffsgeschichte),旨在为一部工具书打造(如该刊的副标题所示)“哲学历史辞典的基石”,该工具书就是里特尔(Joachim Ritter, 1903 —1974)等人在《概念史文库》基础上主编的《哲学历史辞典》(筹备于20世纪50年代末)。1960年前后,围绕哲学概念史的讨论在西德学界达到高潮。伽达默尔(Hans —Georg Gadamer, 1900 —2002)的《真理与方法》和布卢门贝格(Hans Blumenberg, 1920 —1996)《论隐喻学的几个范式》这两部方法论的指导性著作于1960年问世。

若说概念史在1960年前后成为西德人文社会科学中的跨界范式,很大程度上也缘于那些本来与概念史传统关系不大的研究成果。例如阿伦特(Hannah Arendt, 1906 —1975)在其《人的境况》(英文版 1958年,德文版1960年)中,探讨了行动、制造、工作等范畴自古至近代的巨变,既有观念史也有概念史。阿多诺(Theodor Adorno, 1903 —1969)于1962年在法兰克福大学的“哲学术语”讲座中指出,哲学问题说到底是语言问题,概念是“问题的纪念碑”,再现过去的问题,显示社会论争及其特定结构,我们要在交替的概念含义中提炼历史认识。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 1929 —)运用词语史和概念史材料,查考“公共领域”这一具有历史时代特性的范畴,分析特定的社会结构;尤其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2)的第一章中,他大量援引了以往的概念史资料。

战后西德三位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和概念史领军人物罗特哈克尔、伽达默尔和里特尔,都在很大程度上直接继承了战前德国人文科学的传统,很难摆脱其思想史源流,但他们在概念史研究体制上发挥了很大作用。1964年,《哲学历史辞典》和《历史基本概念》的编纂方针最终定案,伽达默尔同时参与这两个大型项目。战后德国的概念史项目,伽氏给人的印象是无所不在。他是几个专业委员会的领衔者,组织过不少概念史学术活动。《概念史文库》创刊主编罗特哈克尔去世以后,伽氏成为该刊的三大主编之一(1967—2001)。除科塞雷克外,还有一些后来作为概念史家崭露头角的学者如姚斯(Hans Robert Jauss, 1921 —1997)、伊瑟尔(Wolfgang Iser, 1926 —2007)、普莱森丹茨(Wolfgang Preisendanz, 1920 —2007)、亨里希(Dieter Henrich, 1927 —),都曾在海德堡大学师从伽达默尔。

《真理与方法》是西方现代诠释学的经典之作,而概念史分析正是该著最具特色的方法之一,伽达默尔成功地在概念史框架中展开其哲学诠释学运思。这部伽氏最重要的著作的丰富内容和要旨,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一系列概念查考来展开的。 在他看来,既然哲学与概念的系统运用有关,哲学研究便离不开概念史研究;哲学只有走上语言之路,概念史研究才会有新的天地。《真理与方法》极大地推进了概念史的发展。在这之前,概念史的方法论思考并不充分。伽氏著作的问世,为这一研究方向奠定了异乎寻常的理论基石。尤其是该著第三部分“以语言为主线的诠释学本体论转向”,呈现出伽氏所促进的“语言论转向”与概念史范式的关系,倡导哲学须从概念梳理和语义分析入手。

概念史曾被看做人文科学和阐释学的基础研究,但在伽达默尔把概念史纳入普通诠释学亦即理解理论之前,从未有人赋予其如此宽广的哲学意义。 在他看来,概念史不只应当在哲学层面为人文科学提供必要的根基,而且还要从诠释学传统中汲纳养分。如此,概念史便不再扮演辅助研究的角色,而是如同伽氏论文《作为哲学的概念史》(1970)所指出的那样,成为哲学的践履形式;它不应被看做哲学史研究的新方法,而是哲学思想运动本身的有机成分;换言之,概念史不纯粹是哲学研究的补充工作,而应完全融入哲学肌体。在一个由科学理论、逻辑和语言分析主导哲学的时代,哲学当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那就是概念本身,也就是将概念史上升为哲学本身,或曰哲学的本质。这是哲学这门学科本身的要求所致,并且,哲学概念史研究本身就是诠释学实践。《哲学历史辞典》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这种诠释学浸润的概念史研究,从诠释学立场出发解析概念,厘清当代哲学体系中的概念同其历史起源和发展的关系,观照概念的历史多样性。

在《真理与方法》的“导言”中,伽达默尔就已强调概念史的核心地位,从厘清概念的源流切入哲学研究,并将概念分析与论题研究结合起来。他认为当代哲学与他所要接续的古典哲学之间的历史距离,“首先在其变化了的概念关系中表现出来”。而要消除哲学中的语言困惑,寻求合理而有根据的理解,就“必须面对整个一堆词语史和概念史的问题”。而要真正把握概念,必须对早先发展、前见和前理解具有敏感性,这是哲学训练的重中之重,伽达默尔说他自己“在概念史上所下的苦功就是这样一种训练”。鉴于“我们借以表述思想的概念好像一堵黑暗的墙”,哲学的任务就是概念史研究,或曰哲学即概念考察,追问思想的真实表述和意图。

被融入《真理与方法》的概念史,正是其论证的组成部分,是诠释学实践和诠释学经验的操作方式。 该书第一部分的概念探讨,包括教化、共通感、判断力、趣味、天才、风格、体验、譬喻、象征、游戏、节日、悲剧、怜悯、恐惧、形象、表现、绘画、文学等;第二部分查考的概念有:理解、前见、效果历史、经验、问题、辩证法、视域等;第三部分中对“‘语言’概念在西方思想史上的发展”的细密分析,包含“语言和逻各斯”“语言和话语”“语言和概念构成”等论述。此外,伽达默尔在该书中对艺术、历史、创造性、世界观等概念的精到分析,很容易见出这些概念同他的弟子科塞雷克后来在其概念史理论中所说的“复合单数”的相通之处。其实在许多方面,科塞雷克的概念史理论旨在把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从本体论和认识论带到实践层面,即与史学践行相结合,在语言和概念介质中挖掘历史。

伽达默尔把概念史研究看做负责任的批判性哲学活动的前提。他重视语言的历史清理和概念史分析,直接受到狄尔泰(Wilhelm Dilthey, 1833 —1911)、胡塞尔(Edmund Husserl, 1859 —1938)和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 1889 —1976)的影响。在这三位哲人中,虽然注重概念的海德格尔对他的影响更大、更直接,但伽氏却比海德格尔更彻底地转向语言,且更注重历时分析。在他那里,论题与概念史的结合,不仅被看做重要的哲学方法,而且不是外在的,人们能在哲学概念的历史变迁中把握其内在精神。他认为“传承物的本质就在于通过语言的媒介而存在”。语言、特别是概念,成为哲学的媒介。那是“一种经常的概念构成过程,语言的意义生命就通过这种过程而使自身继续发展”。“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受到海德格尔的影响,伽达默尔认为语言绝不像工具那样,要用就可捡起,不用就可弃置一旁。“我们通过学着讲话而长大成人、认识世界、认识人类并最终认识我们自己。学着说话并不是指学着使用一种早已存在的工具去表明我们已熟悉和认识的世界,而只是指赢得对世界的熟悉和了解。”

伽达默尔总是自觉地走在从词语到概念的路上,通过与诠释学的融合,在更宽阔的方法联系中推动概念史的发展。当然,他也相信,“通过文字固定下来的东西已经同它的起源和原作者的关联相脱离,并向新的关系积极地开放”。哲学概念总在不断适应新的时代,流传使之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伽氏一贯重视语言经验,强调理解本身在于应用,亦即概念的运用;人们并不总是一仍旧贯地使用概念,理解过程也包含概念的不断塑造。“哲学概念词乃产生于发生在语言中的人解释世界的交往活动”,因此,伽氏的概念史研究亦善于追问语言的习惯意义和流行意义,旨在破除对概念的固定化理解,这在他眼里尤其不适合精神科学。伽达默尔认为,概念史说到底是一种语言批判。他在《概念史与哲学语言》(1971)中指出:“哲学概念的确定含义并非来自任意的表述选择,而是见诸历史源流和概念本身的含义生成,哲学思想展开于其中,并总是在语言形态中兑现的。”概念史研究不仅在于对概念的整体把握,还要揭示被遮蔽或曲解的含义。哲学概念史的正当性,正在于考察含义的历史生成,以批判的目光去审视概念的含义。

尽管伽达默尔认为概念史研究乃思想的现实运动,但他极力克服在他看来理解历史的不当做法:要么不假思索的用往昔未有的概念来理解某个历史时期,要么用那个时期的特有概念进行思考。他认为:“所谓历史地思维实际上就是说,如果我们试图用过去的概念进行思维,我们就必须进行那种在过去的概念身上所发生过的转化。历史地思维总是已经包含着过去的概念和我们自己的思想之间的一种中介。企图在解释时避免运用自己的概念,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显然也是一种妄想。”此处正体现出伽氏的一个中心思想,即古今视域融合:“在理解中所发生的视域交融乃是语言的真正成就。”同样在此时,我们可以看到他和海德格尔对于历史性的不同理解:海德格尔(如同尼采)所理解的历史性是超验的,实际上是立足当今的思维;伽氏则在见重古今统一的同时,强调历史的优先地位。在他看来,人的思想受制于语汇和概念,但思想又常会偏离语言的惯常用法,从而偏离词义的原初语境和范畴,出现词义的扩展、收缩和改变。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哲学概念史注重哲思的运动轨迹,对之进行比较、区分、澄清,查考哲学概念的历史多样性,拒绝非历史的分析性定义,这也使伽氏思想更具历史感。换言之,关注概念的历史演变,是批判意识与历史意识的结合。《哲学历史辞典》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这种诠释学浸润的概念史研究。

德国哲学概念史的倡导者和领军人物,不管是倭铿还是伽达默尔或里特尔,他们对概念史的认识视角或处理方式不尽相同,但都对其重要性坚信不疑,且不认为它是哲学的辅助方法,而当进入哲学研究的核心领域。这一理念影响深远,迄今还激荡着不少学者的思绪。而此时的一个时有争议的问题是哲学概念史与其他研究方法的关系。它同诠释学的密切牵连,自然有其后果,有容受也有排斥,比如言语行为理论中的言语生成视角便被排除在外,它与隐喻学的关系也是一个棘手的话题。按照布卢门贝格的说法,隐喻拒绝概念;而概念史依托伽达默尔“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之信条,倚重可用语言表述的东西,从而屏蔽了那些不可言传的存在。这当然又是另外一个复杂的话题。《哲学历史辞典》竣工之后,相关讨论还在继续,例如它同话语史、隐喻学等其他研究取径的对话和融合问题,即超越自己的方法和视野,借鉴他人的长处。

与《历史基本概念》不同,《哲学历史辞典》全然排除了概念嬗变的社会史视角,主要关注见诸各种经典哲学理论的概念,所以时常受到那些注重政治和社会之维的史学研究的质疑。不过,我们不能不顾该著的性质做出判断,不少哲学概念史的研究者似乎也不在乎外来批评,他们坚信许多哲学概念或理论的形成,并不受到理论之外因素的左右,亦无需诉诸社会史和心态史等史学方法。 对他们而言,哲学概念史研究的旨趣,并不在于重构过去的哲学家进行理论思考时的历史和社会背景,而是如何借助概念,在过去和现在的哲思之间建立联系,在一个概念的当代定义与历史起源之间考察思想的发展。

堪称人文学科辞书典范的《哲学历史辞典》,虽在其学科内无出其右,但它所发展的哲学概念史研究方向,是德国概念史的一个较为传统的形式,即战后德国哲学领域的三驾马车罗特哈克尔、伽达默尔和里特尔所代表的概念史理念。 然而,里特尔在《哲学历史辞典》第一卷“前言”中的一种说法,在很大程度上为那些并非笃信概念史的同仁提供了一个依据。他说:把这套辞书看做概念史辞典,实为误解;叙写概念史,既不是这套辞书的任务,也不是它能胜任的。辞书编者更愿把哲学概念史视为学科史或问题史。在有关这部辞典的诸多论争中,甚至有人主张放弃使用“概念史”称谓,正是这个标签使得《哲学历史辞典》一再蒙受不必要的批评。批评也缘于该著之驳杂的方法。可是,《哲学历史辞典》之无可争辩的成就,或许正在于编者从实际写作出发,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统一的理论和方法。正因为此,这一颇受青睐的工具书不像《历史基本概念》对史学所产生的影响那样,没有在系统哲学上显示出创新意义;又因这套辞典缺乏一般社会、政治的历史观照,在德语区之外几乎未产生任何影响,不像《历史基本概念》那样在国际上备受推崇。尽管如此,《哲学历史辞典》终究是德国辞书类概念史工程的蓝本之一,后继者接二连三:九卷本《修辞学历史辞典》(Historisches der Rhetorik, 1992 —2009),七卷本《美学基本概念》( Grundbegriffe, 1999—2005),三卷本《德国文学研究全书》(Reallexikon der deutschen Literaturwissenschaft, 1997—2003),《马克思主义历史批评辞典》(Historisch—kritischesdes Marxismus,计划15卷,已出9卷,1994—),都在各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

谢选骏指出:看来在“黑格尔——伽达默尔”的概念史发展中,马克思主义的垃圾还是发挥了关键的毒化作用。人说“马克思与伽达默尔实践哲学比较研究”(罗波加)——“马克思与伽达默尔在实践概念上的差异小于相同之处……马克思与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思想的最终目的都是在于实现一个理想世界……”。我看德国人贼心不死,虽然屡战屡败,还是想要给世界画出理想的大饼,结果只是让世界得了大病。为何如此呢?因为他们这些无神论者自以为聪明,可以规划世界的未来,可是他们连自己什么时候完蛋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知道“真理与方法”呢?《路加福音》记载——神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天晚上,你的灵魂必被取去,你所预备的要归给谁呢?”



【09、“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进历程及其中国命运——互联网思想史的梳理】


(方兴东、严峰、钟祥铭《新闻与传播研究》2019年第8期)


导读:一部互联网50年历史的核心,就是互联网缔造者奠定了自下而上开放的互联网精神。

内容提要:“互联网”(Internet)是当今社会人们最熟悉的词汇,但其诞生和演变却充满混淆、争议和冲突。本文深入考察互联网50年发展历程,辨析“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的演进历程、内涵变化和历史争议。“互联网”(Internet)概念的历史,是一部技术创新和扩散史,也是一部时代文化和思想史。无论在全球还是中国,这个概念的演进如同互联网本身的发展,体现了自由开放、去中心化和用户驱动等自下而上草根力量,始终与权威、政治和商业等自上而下传统体制的力量展开博弈与竞争的特点。考察这个概念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互联网革命的本质,汲取中外经历的教训,弥合自上而下的精英人士和自下而上的普遍大众之间的认知鸿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未来的挑战。

2019年是互联网诞生50周年,全球网民超过43亿,普及率超过50%。互联网早已深刻融入我们日常的社会与生活之中,“互联网”这个词汇也在我们生活中逐渐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以至于我们习以为常,对其定义和内涵完全不假思索。然而, “互联网”这个概念历来多争辨,权威专家的理解未必比普通民众更正确,专业人士或许更容易钻入象牙塔,背离技术发展和互联网革命的真正初衷。毫不夸张地说,“互联网”(Internet)概念的演进史就是一部互联网的发展史。它不但是一部充满进化和变迁的历史,还是一部充满了自下而上民间草根力量与自上而下专家群体的论争与博弈的历史。

一、“互联网”(Internet)概念的辨析:不成问题的问题

“Internet”一般被认为是“INTERconnected NETwork”这两个词语的复合词,或者是internetwork和internetworking的缩略词,也曾被指代Net或者network。关于“互联网”(Internet)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截至目前,最清晰和权威的定义有两个,虽然相隔时间不短,但这两个定义基本界定清楚了互联网概念的核心内涵,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尤为关键的是,这两个定义的产生均富含“互联网”特色,是基于富有代表性的群体达成的共识,而非某位专家的个人认定,更不是少数专家“闭门造车”的产物。

一个定义,是最贴近互联网精神的知识协作平台——维基百科对“互联网”(Internet)的最新定义;另一个定义则是1997年出版的《互联网简史》中包含多名互联网之父在内的互联网先驱们的集体共识。这两个定义都明确了互联网的基本技术特性和核心要点。

维基百科将“互联网”(Internet)描述为:“互联网是使用互联网协议套件(TCP/IP)连接全球设备的互联计算机网络的全球系统。它是一个由本地及全球范围的私有、公共、学术、商业和政府网络组成的网络中的网络,通过各类电子、无线和光纤网络技术相连。互联网承载着广泛的信息资源和服务,如万维网(WWW)相互链接的超文本文档和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电话服务和文件共享。一些出版物不再将互联网(internet)大写。”[1]

《互联网简史》对“互联网”的描述如下:1995年10月24日,联邦网络委员会(FNC)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对“互联网”一词进行了定义。该定义是在与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社区的成员们共同协商之后确立的。决议中提出“互联网”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全球信息系统:1.根据网络间协议(IP)或其今后的扩展协议/后续协议,由一个全球独一无二的地址空间逻辑地连接在一起;2.能够支持使用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TCP/IP)套件或其今后的扩展协议/后续协议,和/或其它与IP兼容的协议之通信;3.公开或私下地提供、使用本文中介绍的相关基础设施上分层的高级别服务,或使这些服务可访问。”[2]

显然,第一个概念相对通俗易懂,体现了维基百科平台上动态演变的最新成果,融合了专业和大众、专家和爱好者共同编辑和博弈的结果,富有全球“众包”的互联网特性。第二个概念则相对具技术性和专业性,基本代表了当时全球学界和技术社群的共识,迄今依然适用。虽然两者的措辞不太一样,内涵却是一致的,既跳出了不同历史阶段的概念差异,更跳出了各种意识形态的纷扰和争端,给出了简单清晰的几个核心要点:1.互联网是指通过TCP/IP联接而成的一个全球网络系统,是一个代表整体性的概念;2.互联网包括了由商业、政府、学术、公共等各种产权属性不同的连接网络的网络,只要连到互联网就成为其中的一部分;3.互联网上所承载的各种服务,是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此之外,从互联网架构委员会(IAB,最早叫ICCB)创办的1981年起就担任主席的大卫•克拉克(David Clark)在其著作《设计互联网》(Designing an Internet)中认为,“互联网既不是一种特殊的通信技术,如光纤或无线电,也不是一个静态的东西,而是一个经过几十年不断变化的需求所形成的系统”,其核心是一个简单的服务模型,在通信技术上利用互联网的基本分组传输服务。[3]在《大英百科全书》中,迈克尔•亚伦•丹尼斯(Michael Aaron Dennis)与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将互联网(Internet)定义为“一种系统体系结构,通过允许世界各地的各种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彻底改变了通讯和商业方法” [4]。在《剑桥词典》中,互联网(the internet)被定义为“世界各地联网的大型计算机系统,它允许人们共享信息和相互通信” [5]。《新华字典》则将互联网定义为“由若干个电子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的网络。” [6]《牛津词典》给出的定义是,互联网是提供各种信息和通信设施的全球计算机网络,由使用标准化通信协议的互联网络组成 [7]。与维基百科相似,技术百科(Techopedia)认为,互联网不仅是一个全球连接的网络系统,使用TCP/IP通过各种媒体传输数据,它还是一个全球交流网络,包括私人、公共、商业、学术和政府网络,通过向导、无线和光纤技术连接[8] 。

1995年确定的定义,迄今没有本质性变动,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互联网商业化浪潮崛起,互联网的形态和全球化的格局初步确定,互联网不再是当年单一的阿帕网或者以美国为核心的网络,真正演化为一个覆盖全球、庞大且复杂的“万网之网”。一个真正的网络,里面既包括了各国国家的政府网络,也包括了各种商业性质网络,还包括了各大高校和公共领域的各种非商业性网络。每一个网络既相对独立,又是整个网络的组成部分,每一个网络都有自己的产权、使用目的以及自主的治理机制,同时,还必须融合在整个互联网的基本标准、规范和体系之下,脱离了整体就不是真正的互联网。2006年11月份,《今日美国》(USA Today)“新7大奇迹”评选结果公布,“互联网”名列其一,预示着它将引领“时代”的趋势和巨大潜能。

二、“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进历程

不得不承认,互联网(Internet)的概念迄今依旧模糊,其内涵在历史上经历了不同的变化。如有人深究“什么是互联网(Internet)?”或许专家都很难说清楚,甚至越说越复杂。如果咬文嚼字,想辨析清楚 “互联网”(Internet)的概念, Internet、INTERNET和internet之间的差异,以及ARPANET、NSFnet等的区分实在很费脑筋。主要问题在于:1.学界的专业界定与民众的概念认知之间存在极大的鸿沟,甚至一些人从专业角度进行混淆,人为制造了巨大的混乱;2.互联网(Internet)概念本身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就呈现出极大的差异,不同时期的概念指向均可能不同;3.今天依然没有解释清楚在正式和非正式概念之间存在的差异与矛盾。

(一)史前阶段和阿帕网(ARPANET)立项阶段(1972年之前):网络的相关概念

在互联网早期行动者的描述和流行文化中,互联网通常以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来定义。这个框架被早期的定义者普遍认同,并试图对网络硬件和软件的起源作出解释。此外,关于互联网相对同质的创新轨迹描述则忽略了世界各地决策者所做选择的异质性[9] 。在西方文明的发展脉络下,人们深信所有事物都有一个可以被标记为开始的点,一套互联网论述的创世纪范式(genesis paradigm)自然有其合理性基础。在诸多互联网著作、学术期刊及回忆录中,在不同角度的讨论范畴下,互联网的起始点始终处于“流动”状态。有些著作可追溯到查尔斯•巴贝奇(Charles Babbage)和艾达•洛芙莱斯(Augusta Ada Lovlace)的差分和分析引擎,以及用于生产标志着计算机出现的电子数字积分计算机(Electronic Numerical Integrator And Computer, ENIAC);约翰•马科夫(John Markoff)则以推动计算进入网络化时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工业-军事综合体,允许数字流量的加密循环出现为起点 [10];还有一些论述则集中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和反文化 [11],以及使互联网的物理传播成为可能的全球信息结构和基础设施的生产等 [12]。

《百年孤独》的开篇语有云:“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互联网的诞生像极了创世纪,起初没人把它当做大事,就连创造互联网的人也没预料到它后来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如同常理,人总要出来后才起名字,互联网同样如此,在诞生初期并不存在“互联网”(Internet)这个名字,后来才逐渐成形,起初的称呼就像人的小名一样,特指却随性,甚至杂乱无章。

早在1849年,“internetted”这个词被当作形容词使用,意为“相互联系”(interconnected)或“交织”(interwoven)。早期的计算机网络设计师则把“internet”既当作名词,也当作动词来使用,即internetwork或internetworking的简写形式,意为互相连接的计算机网络(interconnecting computer networks)。

1962年8月,美国信息处理技术处(Information Processing Techniques Office,IPTO)首任处长利克莱德(J.C.R. Licklider,1930-1990)撰写了一系列备忘录,阐述了“银河网络”概念,这是首次对通过网络实现社会互动的描述。1966年底,美国互联网之父拉里•罗伯茨(Larry Roberts,1937-2018)加入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ARPA)[13],并发展出“计算机网络”的概念。1967年,罗伯茨开始筹建“分布式网络”,在1968年提交的研究报告《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中提出建立阿帕网的构想,使“ARPA”的计算机达到互相连接以共享彼此研究成果的目的。同年,约翰逊总统在签署的《公共广播法》上说,“我认为我们必须考虑新的方法来建立一个伟大的知识网络,不仅是一个广播系统,而且是一个采用个人可以使用的各种发送和存储信息的方法。” [14]这种想法对建立一种“全球计算机网络”(global computer network)有一定启发作用。

在反战示威活动高涨与学生暴动频发的背景下,美国国防部逐渐缩减项目开支,对以促进学术合作为目的之项目进行拨款的可能性大为降低,然而,阿帕网的项目拨款不减反增。史蒂芬•卢卡西克(时任ARPA副主任)认为,分组交换(即包交换)能让网络在遭到破坏时仍然具备强大的生存能力,是使阿帕网项目获得大量资金的理由。换言之,卢卡西克认为阿帕网的建立有明显的军事目的。这种观点引发了互联网是否与核战有关的口水战。

1970年,阿帕网首个网络节点在东海岸地区建立。阿帕网项目直接推进了互联网络协议(internetworking protocol)的开发,通过该协议,可以将多个独立的网络(networks)连接到一个网络(network)中。

(二)联网“internetting”项目阶段(1972-1985):作为动词的互联网(Internet)

正如Xerox成为复制(copying)的动词一样,“Internet”也成为与计算机网络(computernetworks)相关的通用术语。在20世纪70年代,尽管独立的计算机已经开始接入网络,但网络之间不能相互通信,美国的阿帕网及英国的NPL网络均无法与其它类型的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流。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解决不同网络之间的数据转换,并将它们连接到更大的网络中,这个过程被称为“internetworking”或“internetting”,然后产生了以动词形式出现的“internet”[15] 。

1972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TCP/IP 协议的共同发明人鲍勃•卡恩(Bob Kahn, 1938-)加入DARPA不久,首次提出“开放式体系结构网络”的概念。这项工作最初是分组无线电项目的一部分,后来成为一个独立项目,被称为“internetting”。

1973年,欧洲信息学网络(European Informatics Network)实现了第一个脱离地面的实验性“互联网络连接”(internetting connection),其中包括法国互联网之父、软件工程师路易斯•普赞(Louis Pouzin,1931-)的Cyclades网络和英国唐纳德•戴维斯(Donald Watts Davies,1924-2000)的NPL Mark I网络。同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施乐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Xerox Parc)也在内部实验PUP (Parc Universal Packet)专有互联协议(internetting protocol)。美国互联网先驱文顿•瑟夫(Vinton G. Cerf,1943)设计了被称为传输控制协议/网际协议(TCP/IP)的一种新的计算机交流协议,直接影响了“Internet”这个术语的定义,于1974年被用来描述一个“单一的”全球TCP/IP网络(ARPANET)。

1973年12月,文顿•瑟夫、约根•达拉尔(Yogen Dalal)和卡尔•桑夏(Carl A. Sunshine)在互联网传输控制程序规范(RFC 675)中,第一次以“internet packet”的书写形式使用小写的“internet”,并将“internet”一词用作“internetworking”的简写,在RFC档案中又重复了这种用法 [16]。值得注意的是,“internetworking”是“将不同类型的网络互连以建立一个大型的全球网络”的概念,这样任何一对连接的主机都可以交换数据包,由此产生的互联网络系统称为“internetworking”,或简称为“internet”。“internetworking”是“inter”(之间)和“networking”两个词的组合,而不是“internet working”或“international network”,因此,此时的“internet”是作为一个动词而不是名词被使用。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大量新的网络不断涌现,包括计算机科学研究网络(Computer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CSNET)、加拿大网络(Canadian Network,CDNET)和成立于1981年的合作性质的美国大学计算机网络BITNET[17],以及美国科学基金网络(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etwork,NSFNET)。1975年7月,阿帕网被移交给美国国防部通信局管理,阿帕网不再是具有实验性和独一无二的网络。1981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对计算机科学网络(CSNET)的资助,进一步扩展了阿帕网的接入。1982年,互联网协议套件(TCP/IP)被标准化,这使互联网络(interconnected networks)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成为可能。

(三)美国科学基金网络(NSFNET)阶段(1985-1995):走出军事,走向全球,脱胎换骨

大致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大写的“Internet”开始由美国政府资助的专用网络变成了边界逐渐消失的国际性网络,开始了“去中心化”转向,直到90年代被最终确定下来。这反映了最初的“Internet”确指美国政府资助的“那个”网络。

从1989年CERN开放了其第一个外部TCP/IP连接和澳大利亚大学加入了使用IP协议统一其网络基础设施,到80年代互联网在亚洲的渗透,基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逐渐走向全球。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充当了如今互联网概念的催化剂。NSFNET为美国超级计算机网站的研究人员提供访问,1986年TCP/IP网络接入再次得到扩展。NSF没有从每个机构到超级计算中心进行物理通信连接,而是启用了“连接链”(linkedchain),机构将连接到与他们“相邻的”计算中心,这些计算中心再连接到中央超级计算中心。这种开始扩展到计算机网络的全球网络,允许位于世界任何地方的计算机相互通信,共享存储各种计算机“服务器”上的信息。此时的互联网不受任何官方机构的管辖,只有一些组织致力于使其更易访问和更有用[18]。NSF不断升级其骨干网络,NSFNET被广泛使用。1990年,NSFNET取代了阿帕网,成为互联网的骨干网络,阿帕网正式谢幕。

由此可以看出,NSF将“Internet”从美国政府手中解放出来,自下而上地推动了“Internet”概念的演进。

(四)现代互联网真正确立阶段(1995年之后):走出美国,去中心化成就互联网

FNC在1995年10月24日的决议中对“互联网”之定义一直沿用至今。尽管自90年代中期开始,人们公认的互联网已基本形成,但仍然还留有不少进化中的“尾巴”。比如,一直到2016年9月30日,美国政府才正式将互联网域名管理权移交给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ICANN)。

毋庸置疑,美国在互联网的早期阶段占据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保持着对互联网治理的单边控制。在网络空间中,每一台计算机都有一个专属的IP地址,每一个国家所拥有的IP地址数量关系到该国在网络空间中的地位。IP地址的分配权与国际互联网根域名的控制权是构成网络资源分配权力的两个主要部分,域名系统为互联网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基础保障,域名根服务器则是这个系统最基础的支撑,它们自然成为美国政府极力争夺与控制的对象。米尔顿•穆勒(Milton Mueller)在其著作《从根上治理互联网——互联网治理与网络空间的驯化》中,将“域名之战”(domain-name battle)看作是为对待整个网络经济设立先例的代理。[19]表面上看,域名是由美国两家独立机构——互联网数字分配机构(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和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etwork Solutions Inc,NSI)所控制,事实上,美国政府一直掌握着对互联网域名与根服务器的控制权。随着互联网作为战略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美国对互联网关键资源的垄断地位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迫于国际压力,美国在1998年发表的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白皮书中,提倡由民间组织主导互联网的管理,非盈利性国际组织——ICANN应运而生,不过它由美国商务部授权,是在与美国商务部所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运行的。

尽管TCP/IP协议后来成为全球通用的互联网技术标准,过程却充满辩论与争夺。在20世纪70年代,施乐网络系统(XNS)、IBM的系统网络工程(SNA)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的“X.25”网络协议等都对美国国防部及阿帕网成员所支持的TCP/IP协议进行抵制与抗衡。

通过这段历史的详考,可以再次验证:是自下而上的实践本身推动了“Internet”概念的演进。“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在互联网领域同样如此,是大众造就了互联网的奇迹和“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的内涵。

早期的互联网由军事科学综合体创造,到20世纪80年代受到美国反主流文化的强烈影响,20世纪90年代开始互联网商业化促成了新的商业监督制度的发展,如今网络已经完全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当代的互联网概念已完全超越了初衷,转向更为复杂的社会想象。未来,随着技术创新的突破,互联网必将出现重大的内涵和外延的变化。比如,就技术层面而言,作为互联网概念核心的TCP/IP协议能够永恒吗?一旦出现新的协议代替TCP/IP协议,那么互联网的概念又该如何演变呢?再如,随着5G到来,美国等国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干预越来越强烈,互联网会不会因此而走向分裂?若一语成谶,互联网又该何去何从呢?这些都是留给历史的疑问,不仅是对技术专家研发智慧的考验,也是对各国政治家政治智慧的考验,乃至对整个人类的智慧考验。

三、大写“互联网”(Internet)和小写“互联网”(internet)

互联网于20世纪60年代诞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被广泛使用,不少与互联网相关的新词曾红极一时,却只是昙花一现,曾感觉恰如其分的一些新术语很快被证明不足以涵盖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内容。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期,信息高速公路(Information Superhighway)这个词由美国前副总统戈尔(Al Gore)推广,帮助人们想象互联网对日常生活的帮助。但很快就过时了。再如“internet”这个词刚出现的时候是小写的,自20世纪80年代互联网协议套件(Internet protocol suite)的广泛部署以来,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IETF)、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以及W3C等其他机构持续不断地使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Internet),并将其视为英语中的专有名词[20]。根据1974年牛津英语词典的解释,小写internet指的是任何由多台计算机连接而成的网络。而全球网络(global network)通常使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the Internet)。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英语词典负责人凯瑟琳•康纳•马丁(Katherine Connor Martin)所言,“我们在谈论互联网时使用‘the’,这也使首字母大写的用法得以延续,同时,大多数被引用的历史来源也都使用大写形式的Internet,因为人们用它来指称其中一个具体的网络。”据谷歌技术人员、网络专家鲍勃•怀曼(Bob Wyman)称,“i”应该大写,用以明确互联网,也就是由阿帕网(Arpanet)演变而来的全球网络和任何通用互联网或连接多个较小网络的计算机网络之间含义的差异。怀曼还强调,如果你从不把互联网这个词的首字母大写的话,那只是说明你根本不了解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与小写的互联网之间的技术差异[21]。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 作为专有名词,不再指向任何计算机网络,而是我们如今正在使用的这个网络[22]。如同美国的“宪法”这个词,如果用首字母大写“the Constitution”,专指美国宪法;首字母小写“constitution”,则是像宪法这样的一种普遍事物。

在阿帕网过渡到现代意义的互联网之前,“internet”一词作为首字母小写拼写是“internetwork”的常见简短形式,通常当作普通名词使用,这种拼写和用法在关于“网络”(networking)的讨论中仍然可以找到,而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则仍然被视为专有名词[23]。在早期的档案资料中这种区分比较明显,但没有形成统一的使用标准与规范。例如,在1989年的《IBM TCP/IP教程和技术概述》一书中,作者提及internetwork与internet这两个词只是相互连接的网络(interconnected network)的缩写,当使用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时,指代全球互联网络的集合相互连接的网络[24]。在逻辑上,全球互联网络的集合(Internet)是一个相互连接的网络(internet),但是,一个相互连接的网络(internet)却不是一个全球互联网络的集合(Internet)。通过对互联网协议标准征求意见的文件之考察,发现“internet”作为一个名词一直是以 “网络互联”(internetworking)缩写的方式被使用,且具有复数形式。

随着互联网协议背后的推动力不断增强,人们普遍将“网络互联”的结果视为一个独立的存在,互联网(internet)成了一个既可以指代一般意义上的任何通过网络互联的计算机网络集合,也可以代表特定意义上与阿帕网互联的计算机网络集合,包括之后的NSFNET名词。在语言学领域,首字母大写的拼写方式往往被用于专有名词,突出某种特殊性,而其他表示普遍事物的名词则为小写形式。首字母大小写还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语法规则。从结构主义语言学角度而言,这种规则既是权力作用下的产物,又制造出一种权力。小写字母的使用可以成为一种挑战文本结构的方法。此外,时代背景或许也能对上述现象的产生做出部分解释,从殖民时代大写的白人与小写的黑人到现代大写的官方机构与学术头衔,使用大写彰显出思想、地位、人际关系,以及话语权上的权力结构。

关于互联网的首字母大小写的争论,至少从 2002 年就开始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教授约瑟夫•图罗(Joseph Turow)把自己新书里的“Internet”全改成了“internet”,还得到了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责任编辑的支持。图罗教授给出的理由是,把互联网这个词首字母大写,看起来与某个商品品牌相似,就好像是用舒洁(Kleenex)代替纸巾、用北极牌(Frigidaire)统称冰箱、用邦迪(BAND)泛指创可贴一样,有一种将公有物私有化的感觉。他认为,“至少在哲学上,互联网不应该被任何人拥有”[25]。因此,从“Internet”变成“internet”,不仅是一种语言学现象,还反映出一个根本性问题——应该如何理解互联网?如利克•列文(Rick Levine)等人在《互联网的本质》一书中所言,人们对互联网的渴望出现在一个管理高度发达的时代。同时,作为20世纪独特的产物,“管理好这个世界”的观念主要来源于美国[26]。然而,在现代性之后,在符号消费的景观之下,在大型集团垄断绝大部分互联网流量、主流媒体机构主导话语权的年代,部分学者正在重提互联网公共性问题[27]。这是一种从管理控制转向协商民主的过程,也是从(美国单方面)监控到全球共同治理的诉求。从大 I 变成小 i,是在强调互联网的公共性,互联网已成为大众生活的必需品,应该属于所有人。它不再是政府项目,也不是某个商业品牌,不应被某个政权、某家企业所占有,有一些评论员甚至将去大写化(de-capitalization)视为一种政治选择。

语言的变化(Language change)是指语言的语音、形态、语义、句法和其他特征随时间所产生的变化。它由历史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进化语言学研究组成。语言学家约翰•莱昂斯(John Lyons)指出,任何适用于语言变化的评价标准都必须基于对一种语言在使用它的社会中被要求实现的各种功能去认识[28]。美国语言学、传播学者家苏珊•哈林(Susan Herring)认为,语言变化正受到互联网使用的影响,电子语法(e-gramma)会对互联网用户的语言表达和语言本身带来变化[29]。她检索牛津英语语料库后发现,在2000年至 2012年之间,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Internet)的使用率比小写的“互联网”(internet)多一倍,然而,从 2012 年开始,“Internet”的领先优势急剧缩小,直到 2015 年底,“internet”已经逐渐追平“Internet”[30]。有语言学家认为,这是现代语言发展的必然趋势,即越简单越好用,如电子邮件 “electronic mail”被简化为“e-mail”,再后来,连字符“-”也被扔掉了,“email”成为通用写法。该写法的确立主要受2011年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AP)发布的Associated Press Stylebook的影响,规定将“e-mail”一律改写成“email”。美联社还宣布,2016年的美联社样式手册将不再使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同年5月,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也宣布,将遵照美联社(AP)的写法,将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改为小写。CNN和CBS新闻在线采用了小写拼写,包括许多海外新闻来源。然而,最保守的美国出版物仍然采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作为标准拼写。对于编辑人员而言,当然希望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读者的注意力将被导向内容而不是格式。目前,对于“互联网”拼写的大小写问题主要取决于行文的情境脉络或编辑政策上是否要求正式、规范性使用与非正式语言的使用。苏珊•哈林认为,在语言变革原则的推动下,小写版本的互联网最终将赢得胜利。但是,事实上,目前大写依然占据了绝对主导。全球网民的惯性和偏好依然主导了最终的格局。

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在英语阅读中,大写字母就好像道路上突然出现的减速带,非常影响读者阅读和理解的效率,尽管这仍然符合于一种实用主义原则[31]。基于一种现代主义传统,人们总是倾向于将新出现的事物大写,随着该事物被普遍接受后,又开始转向小写。

如今,对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与小写internet区分的争论已经不合时宜,因为我们已经无法对所谓的“这个互联网”与“那个互联网”进行区分,所有人使用的都是同一个普遍存在的互联网。也许不远的将来,小写的“互联网”(internet)将真正成为全球统一的用法。所幸对中文来说,不存在首字母大小写的区分,我们只是目睹了“因特网”这个名词的推出及消失。在90年代后期,应相关部门强制“规范化”要求,大量图书、期刊和报纸等都把“互联网”改成了“因特网”。因此 “因特网”这个名称还留存在中国很多印刷品之中,将作为一份独特的历史现象被久远地保存。

四、异曲同工的案例:OSI与TCP/IP的协议大战

50年前的互联网还名为阿帕网(ARPANET),只是诸多网络中的一个,并无任何特别之处,根本看不出它有一天能够一统天下。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计算机数据通讯网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70年代,各大厂商看到了商机,想在这个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纷纷推出了各自的网络架构体系和标准,如IBM公司的SNA,Novell IPX/SPX协议,Apple公司的AppleTalk协议,DEC公司的DECnet及阿帕网的TCP/IP协议。80年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种协议超过100种以上。由于多种协议并存,网络日趋复杂。厂商之间的网络设备大部分不能兼容,很难进行通信。网络之间互联的障碍,同时影响着产业正常发展,解决网络之间的兼容性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义不容辞,广邀相关各方制定标准,制定过程充分开放,大家集思广益,不断完善,也相互妥协。1978年2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法国的休伯特•齐默尔曼(Hubert Zimmermann)提出了最初的OSI模型草案,并在1984达成了正式的国际标准,即开放系统互连参考模型(OSI RM)。

OSI的出台,取得了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欧洲国家更是主要推手。大多数权威及专家相信OSI肯定会一统江湖。该模型遵循了以下原则:各个层之间有清晰的边界,实现特定的功能;层次的划分有利于国际标准协议的制定;层的数目应该足够多,以避免各个层功能重复。OSI很快成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的基础模型。

1983年美国国防部全面采纳TCP/IP,接下来的NSFnet也全面采纳TCP/IP。可以说,OSI具备了理应成功的一切要素。然而,权威及专家错了。虽然早期有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决定最终结果的却是自下而上的市场和消费者,因此,美国阿帕网使用的私有协议TCP/IP脱颖而出。

OSI技术上虽然更完美,但是太复杂,实现成本太高;TCP简单易用,成本低,技术上能满足用户需求(当然也因为简单遗留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安全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诸多重量级国际以及权威专家和厂商,最终输给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他们钦定的标准之外,TCP/IP模型胜出了,最终成为事实上的标准。这场协议大战到90年代方尘埃落定, ISO将TCP/IP纳为国际标准。

OSI已彻底从市场上消失,只存在于各种计算机网络的教材中。OSI优秀的思想和技术对于学生们研究、学习和参考具有独特的价值,也是人类的知识财富,这一点不可否认。

“互联网”(Internet)的名称,虽然与技术标准无关,但过程和结局却与OSI和TCP/IP之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背后的逻辑完全一样,都是自下而上的市场力量战胜了自上而下的传统精英力量。

五、中国“互联网”与“因特网”命名争议和教训

虽然,1994年4月20日中国才完成互联网的全功能接入。但是,中国学术界对于网络(Network)的研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包括对ARPA网的跟踪。海外留学生很早便接触到互联网应用,而计算机媒体和商业媒体在国内互联网发展初期就开始了相关报道,只是尚缺乏权威文献考证“互联网”这个概念何时在中国出现。

1994年之后,关于“Internet”的中文命名各自登场。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计算机网络的专业刊物中,出现了诸如国际互联网、互连网络、网际网、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等十余种对大写Internet的中文译名。

在1993年举行的第八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中,清华大学综合信息网络技术研究所的胡道元教授将“INTERNET”描述为计算机互连网络;国家科委科技信息司的陈通宝在1994年的《中国信息导报》中将“Internet”定义为“互连网络”;中科院高能所计算中心的郑国瑞在1996年的《计算机自动测量与控制》期刊中认为,“互联网”(Internet)这个网络名称含义就说明了“Internet”是由各个网络互相联接而成的,使用“联接”一词包含有网络间的相互连接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是直接的物理连接,而且需要有不同软件支持相应的连接等含意[32]。

“因你们而特别的网”——这是二十几年前互联网的广告词,1997年Internet被称为“因特网”[3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郭良曾指出,如果要评出1997年在中国的电脑网络这一行中发生的事情,也许再没有什么比“因特网”的出现更加引人注目了[34]。在“Internet”被正式命名之前,除了各种中文译名的混用,一些计算机网络专业期刊通常会直接使用英文。由于要满足非专业的一般读者理解,以及政府部门正式文件书写规范等需求,全国科技名词委专门召开了四次会议,先后聘请了几十位专家反复研讨“Internet”的命名问题。中国对于“Internet”的命名主要受到来自三个方面的影响:大写“Internet”与小写“internet”之间的区别,“国际性”与“多国性”之间的区别,以及特定的命名原则与方法。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通过一套对科技名词术语明确的审定原则,按照音义结合的方法将“Internet”命名为“因特网”。1997年7月18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在北京发布第一批推荐使用的信息科学新词,明确将“Internet”的中文名认定为“因特网”,专指“全球最大的、开放的、由许多规模不等的计算机网络互相联/连结而成的网络,并注释它是由美国阿帕网(ARPAnet)发展而成。”而小写internet作为internetwork的缩写/简写是“泛指由多个网络互连而成的计算机网络,它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一个大型网络,可以被通称为互联网络或互联网”。[35]在“国际性” 与“多国性”方面,尽管作为internetwork的简写,“internet”本身并没有包含“international”的意思在早期RFC档案中已得到证实,究其实质还是“泛指性名词”与“专有名词”之争。

1990年6月23日,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联合通知: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宣传名词统一的重要意义,并且,带头使用已经公布的名词;各编辑出版单位今后出版的有关书刊、文献、资料,要求使用公布的名词,特别是各种工具书,应该把是否使用已公布的规范名词作为衡量该书质量的标准之一;凡已公布的各学科名词,今后编写出版的各类教材都应遵照使用[36]。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自然科学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自应遵照使用,严格按照科学规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将“Internet”译为“因特网”。《大众日报》宣称,从1997年8月3日起该报凡需使用Internet中译名时一律使用“因特网”,并敬告该报读者监督[37]。2002年,《现代汉语词典》在增补本中遵照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对“Internet”的命名意见,将“互联网”(internet)定义为“由若干电子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的网络”;“因特网”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一个电子计算机互联网,是由美国的ARPA网发展演变而来的。”2007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由郭亮、王妮娜、聂秀英和赵锋等起草人推荐将通信名词术语“Internet”对应的中文“因特网”制订为国家标准,并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38]。

然而,博弈并未结束。1999年,清华大学外语系的史光筠在《也谈名字与精神》中将 “因特网”与“互联网”之间的问题看作是语言学上的问题,而把“精神”搁置。如其所言,“翻译规则不像自然规律那样能够独立于人类的主观认识和意愿之外,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约定俗成,随社会、语言、科技的发展而发展的东西。[39]”他所忽略的是,一个词汇的命运,所昭示着的正是丰富的时代内涵,词汇可以强行改变,但这种内涵任何人都不可能更改,这种内涵所体现的正是互联网精神。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也在同年发表的《名字与精神之间》一文中指出,“互联网”这个名字来自于网络自身,有着独特的生命力。互联网最根本的特性就是它的平民意识。“补一手”的“因特网”完全忽视了这股网络的内在力量。“因特网”的贸然介入不但没能统一名字,反而陡增了混乱和噪音[40]。

通过对知网上所发表之学术期刊按照关键字“互联网”“因特网”和“Internet”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见图3),以“Internet”作为关键词所检索出的文献开始于1991年,文献数为1篇;“互联网”的文献见于1996年;内含“因特网”关键词的论文则出现于1997年,与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提出“因特网”的时间相符。从三者之间关注度指数的发展趋势看来, “Internet”的关注度呈现稳步上升态势,2015年后快速增长;与“Internet”相似,以“互联网”为关键词的论文并没有因为“因特网”而消失,反而处于持续稳定增长状态;而“因特网”这个“标准”译名的演进则相反,自1997年出现,以2000年为引爆点,之后关注度指数逐年下降。诚如郭良所认为的那样,如果科技语言与日常语言不同,可以预先规定,那么,这种规定也应该在人们的约定俗成之前。

类似案例并不少见。与“Internet”命名相伴而生的还有“E-mail”的争论。在1997年之前,许多报刊在介绍计算机网络的文章中通常会使用“电子邮件”这个专业术语。在1997年之后某些宣传媒介上开始将“电子邮件”改为“电子函件”,理由是邮政部门规定的邮件包含了包裹,而“E-mail”却只是信函,不是包裹。通过对汉语规范和科学性两方面的考量,丁一先生在1997年出版的《知识就是力量》期刊中就认为,将电子邮件改为电子函件是极为不妥的决定。[41]与“Internet”一样,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第一批信息科学技术推荐译名中,将“E-mail”定名为“电子函件”,引发许多异议。之后,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在1998年7月8日公布的第二批信息科学技术推荐译名中公布了两个与“E-mail”相关的新译名,即“mailexploder”与“mailinglist”分别称为“邮件分发器”与“邮件发送清单”。作为对“E-mail”原有译名的补充,意味着“E-mail”可以被称为“电子邮件”。2006年3月14日,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为起草单位,吴庆宝与王静为起草人,将信息技术词汇——“Electronic mail”的中文标准名称定为“电子邮件”,并于2006年7月1日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

此外,学者郭良认为,如果按照音译“因特网”的逻辑,“E-mail”也许就不该译成“电子函件”,只能译成“伊妹儿”。而“伊妹儿”的译法比起“电子函件”来,并不让人感到突兀。至少,“许多玩网的人和不少海外留学生就是这么称呼的”。

与“互联网”“因特网”和“Internet”相异的是,通过对知网上所发表之学术期刊按照关键字“E-mail”“email”“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见图4),1997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第一批信息科学技术推荐译名中,将“E-mail”定为“电子函件”所引发的异议并没有对以“电子邮件”为关键词的学术期刊产生影响。从整体趋势来看,“电子邮件”的使用一直都远超于“电子函件”。受到“互联网”发展的影响,在2000年前后电子邮件/电子函件的关注度指数达到一个峰值,之后逐渐减弱。与“Internet”不同的另一个明显现象是,对于英文“E-mail”或“email”的直接使用率相对低于中文译名的“电子函件”或“电子邮件”。对应于图表所显示的数据,“电子邮件”在2009年呈现另一个高峰,其产生的原因与垃圾邮件事件相关。根据互联网安全公司塞门铁克所发布的报告显示,2009年全球87%的电子邮件为垃圾邮件[42]。因此,当时出现大量反垃圾邮件的讨论。

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结合语言本身所具有的规律,广泛的传播与信息传递的效率逐渐诞生了一些新名词,互联网作为一种“being”(存在),在我们的生活中日渐渗透。在互联网技术向互联网精神的转变中,“因特网”从大众的视野中逐渐淡出。然而,“因特网”这个命名并没有完全消失,甚至还出现了很多误导舆论和政策的言论,比如,著名网络安全专家在东南卫视一场演讲中提到:“我们没有互联网,我们只有因特网,我们实际用的是美国的网,用它的服务器,美国总统有权随时关掉一个国家的互联网通道,控制它是很方便的事。我每天用手机上着的网,是按照规定租用给租用费,像我们使用电话一样。”[43]

毋容置疑,上述观点是不恰当的,吕教授对互联网的使命和内涵的界定,还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的技术特点和时代背景,那时候的阿帕网(互联网前身)的确属于美国国防部。但阿帕网早在1989年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今天我们熟知的互联网,早已经不是当年的“互联网”,而是人类网络新文明的共同载体。如果一些具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权威专家还停留在久远的历史去解释概念,不仅会误导舆论,也可能误导政府决策。

六、“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进的教训与启示

显然,如果没有用户自下而上的力量主导,“因特网”这个名称很可能仰仗专家和国家强制标准的力量而大获全胜。不过,最终还是广受网民喜欢和自发使用的“互联网”压过了“因特网”,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这场“无声的战斗”和“无声的胜利”,无疑生动地阐述了互联网精神的本质和互联网力量的本源。

今天,全球一半以上人口已经上网,随着物联网的爆发,网民普及率还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的概念再也不是基于某种技术和应用,也不局限于某种协议,更不能受制于发展中的某个历史阶段。互联网作为一种全球性、开放性、通用性的网络之网络,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基础生存空间,成为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概念的话语权,究竟是掌握在“标准制定”的专家群体手中,还是“大多数沉默”的民众手中?这本身不是个问题。精英群体与普通大众,专业领域与日常生活,权威机构与草根网民,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思维模式必然存在差异乃至冲突。但如果专家群体不尊重自下而上的人民群众的认知,就可能成为真正的问题,甚至导致严重的后果。类似“互联网”与“因特网”这种事件,造成社会认知混淆,各种出版物的名词使用混乱,值得好好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如果不能深刻理解互联网发展的内在规律,不能秉承互联网的开放精神,很容易重蹈覆辙。回顾“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变的曲折历程,对我们有深刻启示:

首先,必须与时俱进。与电灯泡、集成电路等相对单纯的发明不同,互联网是技术的复合体,是集体智慧的产物,是技术不断衍生和演进的结果,而且还远远没有结束。在互联网快速变化的节奏下,技术、社会都在快速更迭,概念本身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快速演变。唯有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才能跟上现实和趋势。就“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而言,在挖掘和书写历史时不能被曾经的概念所束缚。保持创新的心态,继续向前看,才是另一种正本清源。

其次,须具备全球视野,世界格局。要站在世界看中国,而不是站在中国看世界。“一个世界,一个网络”,是我们享受互联网红利,融入全球化的关键;也是中国走向全球化,并且为全球互联网做出更大贡献的关键。在概念和术语上与全球保持一致,是对等沟通对话的基础。在文明取向和价值观上,对接全球先进文明,更是不可妥协的取向。在概念上另起炉灶,在理念上另辟蹊径,有时候并不可取,狭隘的阴谋论更要不得,偏执可能误导决策者和整个社会,对中国的发展有害无益。

最后,用户驱动作为互联网发展历程的根本特点之一,必须对自下而上的草根力量保持足够的敬畏,不要抱持高高在上的傲慢心态。站在广大用户的角度去理解、倾听,才能把握正确的方向,做出对的选择。无论是互联网的技术发展,还是商业模式的演进,精英和大众的博弈不能逃脱市场规律,唯有源于用户、贴近用户,能够简单直接满足用户需求的用语才能最终获得大众的认可和认同。甚至,互联网也不再是一个技术系统,用户也是其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深度嵌入社会和生活空间之中。因此,互联网的最终定义,其核心应该反映出这个复杂的技术-社会综合体的独特性、丰富性和一般性。

一部互联网50年历史的核心,就是互联网缔造者奠定了自下而上开放的互联网精神。后来者秉承了同样的互联网精神,顺应时代大潮,不断推动发展和变革。从20世纪60年代ARPANET立项开始,到1969年四个节点联通,发明TCP/IP,不断兼容和汇聚其它各种网络,到1974年第一次出现“internet”词语,然后不断扩大,在80年代整体转换到NSFnet,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商业化开禁,分出公共互联网,开启商业化历程,变成一个全球化的去中心化、无集中控制点的海纳万网的网络,初步实现了“一个世界,一个网络”的伟大梦想,正是因为人们遵循了互联网精神,遵循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客观规律。“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人们早习以为常,却不知背后意味深长,平淡无奇中充满精彩,如空气一般仿佛不存在却又无所不在。这个概念背后的时代精神和价值观,是最精彩和最宝贵的人类文明产物!这个概念在国际、在中国所走过的历程,是一部值得回味的人类思想的探险史诗。

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李星、郭良、熊澄宇等互联网专家学者的大力帮助和修改指正,并对很多中国早期互联网先驱进行了访谈和咨询,特此一并致谢。

本文系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球互联网50年发展历程、规律和趋势的口述史研究”(项目编号:18ZDA3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方兴东: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研究员、院长;钟祥铭 :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彭筱军 :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The Power of Bottom-up:The Evolution of the Terminology of "Internet" and Its Fate in China

——The combing of the history of Internet thought

"Internet" is the most influential and closely related vocabulary in today's society, but its origin and evolution are full of confusions, controversies and conflicts.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in the past 50 years, and distinguishes the evolution, connotation changes and historical disputes of the concept of "Internet". The history of the concept of "Internet" is not only a history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diffusion, but also a cultural and ideological history of the times. Whether globally or in China, the evolution of the term, lik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itself, embodi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ottom-up grassroots force-driven, such as freedom and openness, decentralization, and user-driven. It always plays a game and competes with the power of traditional top-down systems such as authorities, politics and commerce. By examining the extraordinary path of this concept, we can have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essence of the Internet revolution, draw lessons from Chinese and foreign experiences, also bridging the cognitive gap between top-down elites and the bottom-up general publics, and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 and respond to future challenges.

参考文献

[1]Wikipedia: interne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ternet

[2]Leiner, Barry M., et al. "The past and future history of the Internet."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vol. 40, no.2, 1997, pp. 102-108.

[3]Clark, D. Designing an Internet,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18, p.18.

[4]Encyclopedia Britannica. Internet. https://www.britannica.com/technology/Internet. Retrieved June 21, 2019.

[5]Cambridge Dictionary. the internet. 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chinese-simplified/the-internet?q=internet.Retrieved June 21, 2019.

[6]新华字典,关键词:互联网 http://xh.5156edu.com/html5/251946.html.

[7]Lexico: Internet. https://www.lexico.com/en/definition/internet. Retrieved June 21, 2019.

[8]Techopedia: Internet. https://www.techopedia.com/definition/2419/internet. Retrieved June 21, 2019.

[9]Abbate, J. Inventing the Internet. 1999, Cambridge, MA: MIT Press; Flichy, P. The Internet Imaginaire, 2008, Cambridge, MA: MIT Press; Katz, J. E., Rice, R. E., and Aspden, P. “The Internet, 1995–2000: Access, Civic Involvement, and Social Interaction”,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2001, vol. 45, no.3, pp. 405–420; Leiner, B. M., Cerf, V. G., Clark, D. D., Kahn, R. E., Kleinrock, L., Lynch, D. C., Postel, J., Roberts, L. G., and Wolff, S. S. “The Past and Future History of the Internet”,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1997, vol.40, no.2, pp. 102–108; Murphy, B. “A Critical History of the Internet”, in G. Elmer (ed.),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Internet, 2002,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pp. 27–48.

[10]Markoff, J. What the Dormouse Said: How the 60s Counterculture Shaped the Personal Computer Industry, 2006, New York: Penguin.

[11]Berners-Lee, T., and Fischetti, M. Weaving the Web: The Original Design and Ultimate Destiny of the World Wide Web, 2000, New York: HarperCollins; Turner, F. From Counterculture to Cyberculture: Stewart Brand, the Whole Earth Network, and the Rise of Digital Utopianism, 2006,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2]Hafner, K., and Lyon, M.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The Origins of the Internet, 1996,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3]在此机构缩写上,政府进行了多次的变更。1958年该机构成立时简称ARPA,1972年更名为DARPA,1993年再次更名为ARPA,1996年再次变成DARPA。

[14]Johnson, Lyndon B. (November 7, 1967). "Remarks of President Lyndon B. Johnson Upon Signing the Public Broadcasting Act of 1967". cpb.org. Retrieved May 6, 2019.

[15]Weber, M. Who invented which Internet?, 2012, Computer History Museum: https://www.computerhistory.org/atchm/who-invented-which-internet/

[16]Leiner, Barry M.; Cerf, Vinton G.; Clark, David D.; Kahn, Robert E.; Kleinrock, Leonard; Lynch, Daniel C.; Postel, Jon; Roberts, Larry G.; Wolff, Stephen. "A Brief History of Internet", 2003, http://www.isoc.org/internet/history/brief.shtml.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4 June 2007. Retrieved 6 May 2019.

[17]Wikipedia: BITNE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ITNET. Retrieved May 15, 2019.

[18]Wikipedia: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etwork.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ational_Science_Foundation_Network. Retrieved May 15, 2019.

[19][美] 米尔顿•穆勒:《从根上治理互联网——互联网治理与网络空间的驯化》,段海新、胡泳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9年。

[20]Wikipedia: “Capitalization of interne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pitalization_of_Internet

[21]Herring, S. C. (2015). SHOULD YOU BE CAPITALIZING THE WORD 'INTERNET'? Wired. https://www.wired.com/2015/10/should-you-be-capitalizing-the-word-internet/

[22]"Internet".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3rd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3]第一次使用小写“internet”是以“internet packet”的书写形式出现于RFC675:SPECIFICATION OF INTERNET TRANSMISSION CONTROL PROGRAM(1974)中,详见:https://tools.ietf.org/html/rfc675;

[24]Liu, W., Matthews, C., Parziale, L., Davis, C., Forrester, J., & Britt, D. T. TCP/IP tutorial and technical overview, 2002, IBM Corp.

[25]Schwartz, J. "Who Owns the Internet? You and i Do". The New York Times, 2002,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17 April 2009. Retrieved 27 April 2019.

[26]Levine, R., Locke, C., & Searls, D. The Cluetrain Manifesto: The End of Business as Usual, 1999, Perseus Books, New York.

[27]参见:O'Keefe, S. Complete guide to Internet publicity: creating and launching successful online campaigns, 2002, John Wiley & Sons, Inc; Fernandez, C. “Right of publicity on the internet”, Biometrische Zeitschrift, 1998, vol. 16, no. 4, pp. 295-295; Nah, S. “Media publicity and civil society: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local newspapers and the internet in a midwestern community”. Mass Communication & Society, 2010, vol.13, no.1, pp. 3-29.

[28]Teeter, K. V. “Linguistics: 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 john lyons.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2010, vol. 71, no. 4, pp. 714-715.

[29]Herring, S. C. Grammar 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The Encyclopedia of Applied Linguistics, 2012.

[30]Maschler, Y., & Schiffrin, D. The Handbook of Discourse Analysis, 2015, John Wiley & Sons, Inc.

[31]Arditi, A , & Cho, J. “Letter case and text legibility in normal and low vision”. Vision Research, 2007, vol. 47, no. 19, pp. 2499-2505.

[32]郑国瑞:《互联网(Internet)网络结构及网络联接》,《计算机自动测量与控制》1996年第1期。

[33]吴晓芳、姜奇平、张明:《昨天篇:互联网的中国之路》,《世界知识》 2011年第11期。

[34]郭良:《要“互联网”,还是要“因特网”?》,《中国青年科技》1997年10期。

[35]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信息科学新词审定组:《关于Internet的汉语定名及相关词的推荐名》,《中国信息导报》 1997年第8期。

[36]牟承晋:《Internet是中国互联网吗?——与邬贺铨们商榷》,2016年,http://m.cwzg.cn/politics/201609/31162.html。

[37]王照伦:《正确使用Internet的译名》,《编辑学报》1998年第2期。

[38]参考: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名词术语 数据通信 因特网(制订)》,http://www.std.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5DDA8BA2190A18DEE05397BE0A0A95A7;《通信名词术语 数据通信 因特网(现行)》,http://www.std.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71F772D80D85D3A7E05397BE0A0AB82A。

[39]史光筠:《也谈名字与精神》,《中国科技术语》 1999年第4期。

[40]方兴东:《名字与精神之间》,《中国科技术语》 1999年第4期。

[41]丁一:《电子邮件和电子函件》,《知识就是力量》 1997年第11期。

[42]参考:《2009年全球87%电子邮件为垃圾邮件》,《上海信息化》 2010年第1期。

[43]参考:东南卫视:《应对因特网安全的中国对策》。

谢选骏指出:从“互联网”(Internet)的概念演进来看,互联网有历史,但是互联网概念却没有历史——每个时代的人其“互联网概念”是互不相同的,它们没有共同的历史。甚至每个人的互联网概念也是不同的,因为他们用不同的方法涉足不同的领域。这些差异如何可能区分厘清呢?你们可以去说“概念史”,但那只是你们的言说,不是真的历史过程。



【10、从“生产决定”到“消费决定”——“劳动”概念史的哲学含义】


(2022-05-19 马克.波斯特 《战后法国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阅读杂记)


一、马克思对“劳动”概念的开创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最基本的原理,是对“劳动”这个概念的使用,即,他开创性的赋予了人的“劳动”这个概念以人的主体规定性,历史性,决定性。

具体的说,(1)“劳动”规定了人,使人称之为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创造了人自身”。(2)“劳动”决定了在社会中“人的关系”。即,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3)“劳动”的能力和由“劳动”所决定的人与人的关系决定了人类历史的进程。

二、科耶夫的诠释

科耶夫认为,马克思这一对“劳动”的开创性的理解,源于黑格尔“主人—奴隶”的斗争构型。奴隶与主人之间的冲突,主体方面是奴隶将人性推向获得承认、自我实现的更高层次的诉求。在实现这一诉求的进程中,作为“劳动者”的一方,是对“劳动”的那种主体规定性、历史性、决定性的本质的实现。奴隶的获得承认、自我实现的斗争,推动力历史。科耶夫说:“正是通过劳动且只有通过劳动,人才能客观的将他自己实现为人……只有通过劳动,人才是那个意识到它的现实性的超自然存在;通过劳动,他成为‘具体化了的’精神,他成为历史化了的世界,他成为客体化了的历史。”

在马克思之前,没人人赋予“劳动”这样的人的主体规定性,历史性,决定性的地位。

​三、“劳动”的历史发现

​问题是,在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前半段在内的人类以前的所有历史中,“劳动”对人的主体性的规定,对历史进程的推动,它在不同的时期,也是有着有不同的意义的,即它不是静止不变的。比如,(1)在原始社会中,“劳动”代表的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平等共作”。“劳动”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可以视为是人的“命运”对人自身、人的“自我实现”对人自身的统治。(2)在传统社会,包括农耕文明的大部分时期,从部落联合体、方国、王国到帝国甚至到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前半段,“劳动”的确是体现了黑格尔意义上的“奴隶主”对“奴隶”的“垂直”的“统治”。这可以被认为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垂直”统治。(3)至少在资本主义初期的后半段之后一直到后期,“劳动”由于其出现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精细分工,那种“垂直”的统治关系,已经被“平行”的“结构型权利网络”所替代。即,它已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垂直”统治,而是“各阶级”(如果“阶级”这个概念还使用的话)平行制约的统治结构。统治是以一种“平行”运作的“结构”来进行的。(4)到后工业化时代,“人的劳动”已经从“人”所生产的“商品”中异化出来,成为“技术”和“资本”这两种,距离“人”越来越远,异己性越来越强,人越来越难以控制的力量。“人”的劳动由在“商品”中的“异化”,发展到在“技术”和“资本”中的异化。

​四、未来——由“劳动”决定到“消费”决定

那么在已经到来或者正在迈进“后现代社会”呢?连“技术”和“资本”也将从社会生活中隐遁出去。“劳动”通过在产品中的异化、商品中的异化、在技术和资本中的异化,已经完全隐遁在“消费景观”之中。

正在到来的“后现代社会”,“人”通过“劳动”对自我的规定性、对历史进程的推动性、对人类活动的决定性,已经完成。人的“劳动”随着对自然宇宙的“解蔽”、“摆置”和促逼”(海德格尔语),已经开始到达他的极限的领域。也就是说,人的“劳动”已经成为历史,它已经成为一个“固化”了的历史概念!社会已经由“生产社会”转入“消费(景观)社会”。决定人、社会、历史的,已由“人的生产能力”转入“人的消费能力”。消费,将决定下一步人的实现,历史,和未来。

“生产”和“消费”,是人的在历史中存在的一个对立统一体。如果“生产”可以在以往“人”的历史中起到“规定性”、“决定性”作用的话,那么“消费”的决定时代的到来,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

谢选骏指出:由“劳动”决定到“消费”决定?这岂不是“把‘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变成了‘全世界资产者联合起来’”?!没错。环顾当今世界,只有跨国公司,没有共产国际——因为前者让利盈利,后者抢钱赔钱。不过,这个所谓的从“生产决定”到“消费决定”——并非“劳动”的概念史的变化,而是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所导致的。



【11、从一般新名词研究到“概念史”】


(《 中华读书报 》 2011年08月03日09 版)


《文化史的追寻——以近世中国为视域》,黄兴涛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第一版,35.00元

编者按:“凡解释一字即是做一部文化史”,这是著名史家陈寅恪先生所说的一句带有方法论意义的耐人寻味的话。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兴涛先生以一部书为这句话做了一个注脚。在《“她”字的文化史》中,黄兴涛先生系统梳理了现代汉语中“她”字的发明、早期书写实践及得到社会认同的历史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有关汉语的现代变革、女性意识的觉醒等问题。该书材料功夫扎实,分析评论精到,读来趣味盎然,出版后受到了广泛好评,并入选本报当年评选的年度百佳图书。

近日,黄兴涛先生出版新作《文化史的追寻》,收录的11篇文章中,既有对“文化史”、“思想史”、“概念史”、“话语分析”等研究方法的理论反思,也有对“文明”、“文化”以及“黄色”等近现代史上重要名词、特色概念的个案研究,相对集中地呈现了作者在“概念史”研究方面的探索。本报特就此对黄兴涛先生进行了采访。

读书报:您的书中讲到,“概念史”研究方法在上世纪60年代的德国就已成形,请问您在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到这一方法的,能否讲讲您理解和运用这一方法的的“个人史”?

黄兴涛:我的“概念史”研究时间并不长,而“新名词”研究则已有十几年。我是由涉及近代诸多概念的新名词研究入手,逐渐具有“概念史”研究自觉的。从20世纪80年代读研究生开始,我的专业方向就一直是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刚读研究生那会,特别喜欢看郭沫若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东西,他常常把古代的文字、语词作为分析工具来讨论当时的社会制度,从文字构造所含的信息来认知古代社会,我觉得很有意思。当时就想,研究近世中国,虽不像研究先秦那样缺乏材料,因为它离现代很近,保留了很多实物,很多档案、文书、报刊、文集等,故不必一定要从语词等方面去做专深的“历史”文章,进行“历史勘探”。但新语词的解读,或许也可以作为认知这段历史丰富内涵的手段之一,至少它可以增加有关历史认知的生动性,呈现其中某些微妙、复杂的内蕴。特别是近世中国为中西文化的交汇期,出现并逐渐流通开了一些反映新事物、新观念、新制度的新语词;一些旧语词在使用中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们应该都不同程度地具有保存某些独特的历史文化信息的功能,解读它们,恐怕不乏意义和趣味,就像研究唐宋时期那些打上佛教烙印的语词如何影响中国文人的思想、诗文创作那样。但当时,我还根本没有“概念史”的明确概念,只是想从新语词的角度,来认知和解读有关近代历史而已。

我开始对近代新名词的资料进行有意识的收集,试图解读,得益于陈旭麓先生的直接启发。陈先生就是《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一书的作者,也是当时我最佩服的才华横溢的史学大家。他80年代有篇文章叫《辨“夷”“洋”》,从这两个字词的内涵、使用习惯的演变及其前后更替,来透视当时士大夫的心态和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历程,看后觉得非常精彩,于是就有意识地开始收集这方面的资料,也想模仿他,进行类似的历史探索。1997年,意大利汉学家马西尼关于近代中国外来词的专著被译成中文,题为《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这给我一个刺激和动力。我在批评这部书的过程中,开始陆续发表一些相关的论文,如关于“支那”、“美学”、“文凭”等词和概念的研究,就是那几年完成的。但这样一个一个词的考查,显然不是我所追求的目标,也不能鲜明地体现历史学的特色。我清醒地感到自己必须有史家的问题意识,比如这些新名词与当时的社会历史之间是什么关系?这就要求我的研究有一个整体的宏观的视野和问题关怀。2000年,我申报了一个国家社科项目并得到批准,题目叫《近代中国新名词的形成传播与学术文化的现代转型》。我想把新名词的大量出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看它和整个学术文化变革的历史关系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意识,使我不得不考虑新名词的构成及其在近代形成初期的特定语境和功能问题,也就是新名词如何与当时的思想文化、社会政治进行互动。

2002年,在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发起召开的“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史学”的会议上,我作了《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史意义发微》的发言,不久同名文章得以发表,我在文中明确提出了新名词由词汇、概念和话语组成的立体结构。那时,我不仅强烈感受到名词的概念内涵及其思想功能的把握在新名词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明确意识到,自己的新名词研究与郭沫若及其传统汉学中那种仅通过揭示字词中的历史文化信息的不同之处,恰正在于此。与此同时,我还展开了以“中华民族”概念为认同符号的有关思想观念史研究,尽管当时仍不完全清楚“概念史”为何物。

我真正了解“概念史”是在2003年。此前只知道“关键词”研究与此仿佛。那一年我有机会去哈佛燕京学社访学。刚好前一年美国出了一本书,作者是德国概念史的重要发明人柯史莱克。他多年来有关概念史的论集被翻译成英文出版,叫《概念史的实践》(The Practice of Conceptual History),后现代史学理论家海登·怀特为之作序。我特别喜欢此书和这种“概念史”,它不仅使我的有关研究获得了“史学”的合法性,而且使我有关的研究思路因此变得更加清晰和多维,方法也更加具体而明确。“概念史”是什么意思?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历史上特别是社会文化转型时期,那些重要的政治和文化概念如何生成、内涵如何变化,人们如何接受和加以运用,它们又怎样通过实践,对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产生影响等等。

有了“概念史”的理论自觉之后,我的新名词研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我开始探讨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的现代性问题,现代“社会”概念在中国的认同,现代“文明”和“文化”概念在晚清民初的生成、实践,及其与戊戌思潮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关系,以及“民族”、“宗教”等概念的形成与运用等等问题。我关于“她”字问题的研究,实际上也使用了重视其相关概念、平行概念、相反概念,以及概念认同和实践过程等概念史方法。可以说,概念史的自觉增强了我新名词研究的深度。今后我还会陆续进行一些这方面的探索。但我的新名词研究也不会完全局限于所谓“概念史”。

读书报:近代以来,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迁移,伴随着这一过程,有一大批新词(或者旧词新意)流行开来,像“革命”、“改良”、“科学”、“民主”、“个人”、“阶级”、“封建”等等,所以您认为,“概念史”的方法是非常适合引进到近现代思想文化史的研究中的。过去语言史、翻译史也很关注名词流变的历史,“概念史”的方法同一般语言史、翻译史中相关的研究在旨趣上有什么不同呢?在历史学内部,“概念史”究竟属于社会史,还是文化史、思想史?

黄兴涛:柯史莱克就认为,“概念史”研究特别适用的历史范围,就是从前近代到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因为这一时期的概念体系加速变化转型,信息和文化传播逐渐大众化,概念的意识形态化和政治化的趋势也更加凸显。他所主编的《历史的基本概念》所收的德国概念,时间段就是文艺复兴到19世纪初期。他要探讨的就是近(现)代概念的建立问题。中国近代的这一特定时期,也具备相似的条件。而且由于中西日互动的语言文化特殊背景,中国的近(现)代概念体系的建立,还带有有别于西方的“中国特色”,这就更增加了概念史研究内蕴的丰富度。所以我认为,这一方法特别适合引入到近代中国的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来。

至于“概念史”的语词研究与一般语言史和传统翻译史的相关研究有何差别,则很难说得很明晰。大体而言,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它强调概念及其概念群的实践和社会政治文化功能的历史分析与揭示之志趣,与传统语言和翻译史研究还是有所不同。它所关心的不是一般语词的词性、类型、结构等问题,而是它们与社会、政治与思想文化等的历史关系。比如,像“小时”、“分钟”、“秒”、“星期”、“世纪”等时间新词与近代时间观念变迁之间的历史关系;再比如,“商务”、“商学”、“商校”、“商战”等近代新词的形成、传播与近代“重商”思潮的关系(这些词有内在地肯定“商”之正面价值的功能,当说“商学”的时候,实际上含了一种意思:“商”是一门学问,是值得专门成立学校来传授的。表面上看词是价值中立的,其实不然。这些由商字构成的系列新词在传播中,无形中就认可乃至传达了商业的意义和地位却不自知)之类问题,一般传统语言学的词汇史,大约是不谈或少谈的。

概念史的研究,属于语言学和历史学、哲学等学科的交叉性质。社会语言学和文化语言学也有学者向这方向努力。在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文化史研究方面,国内外的语言学家,有的还是开拓者。如华中师大的周光庆教授所写的《汉语与中国早期现代化思潮》一书,就是此类研究较早的专著。旅日语言学者沈国威和陈力卫的有关研究,也较早而精彩。当然,在这类研究上,历史学者也有自己的优势,比如在全局把握和材料占有方面,一般说来就享有一定的有利条件。语言学家的专长,我们必须学习。总的说来,概念史研究要打破学科界限,从问题出发,尽量吸收多学科的知识,才有望取得更多的成绩。

在历史学内部,概念史研究表面上似乎属于思想文化史的范畴,但实际上具有社会史和思想文化史的交叠性。在概念史的鼻祖柯史莱克等人那里,概念史最初乃是社会史的“新开展”,他们既不满足于忽略思想观念独特作用及其方式、一味注重经济和制度分析的传统社会史,也不满意于只关注精英观念、不在意流通广泛的重要社会政治基本概念的传统思想史,可以说其努力,是某种意义上的双重超越。也正因为如此,概念史的实践,具有一种融合思想文化史和社会史的积极功效。由于西方的社会文化史或叫“新文化史”,以会通社会史、思想史和文化史为职志,故在西方,概念史也常被视为“新文化史”的重要倾向之一。

读书报:目前,在近代中国思想文化史领域,从事概念史研究是否已形成一种潮流?您如何看待概念史研究的前景?

黄兴涛:我以为,最近几年,关于近代中国的概念史研究,经过许多学者的提倡和实践努力,的确有了一点实绩和一些起色。这应归功于所谓“语言学转向”对历史研究的影响。但还远谈不上形成一种潮流。即便在近代中国思想文化史的研究领域,也很难这样说。概念史研究有待耕耘的地方还很多,还大有可为。同时,概念史研究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柯史莱克为代表的德国学派与斯金纳所代表的剑桥学派之间存在差别,在现有的近代中国概念史研究有成绩的学者,像冯天瑜、金观涛和刘青峰、孙江、方维规、沈松侨、章清,还有不少更年轻的学者当中,研究各呈特色和风采。风格各异,互相补充,我以为正是概念史研究的希望所在。

另一方面,概念史研究的范围又是有限的,它远无法包涵中国近代史研究、甚至是思想文化史研究的广阔内涵。它可以为近代史研究添彩,但如一窝蜂都搞这类研究,就会让人厌烦。此外,概念史研究也是很难的,在“浅尝”的过程中,我就常有力不从心之感。因为它对语言修养、史学功夫和思想能力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无疑,它是值得我们前赴后继、不断积累的事业。

读书报:您在《“她”字的文化史》后记中说,您在讲述“她”字故事的基础上,试图去“揭示一些相关的历史联系,有节制地发表一点分析评论”,我对其中的“有节制”三字印象深刻。“概念史”离不开阐释,那么我们如何避免过度阐释,这个“度”在哪里?

黄兴涛:对事情真相进行判断、揭示事物之间的联系,这是史学家要干的事情。真实是史学的生命。我们不可能弄清事情的全部真相,但是我们要尽力,这是社会赋予我们的责任。事情的内涵是有很多方面的,这就是为什么千百年来同样的事有不同的历史学家反复研究。历史学的任务,其实是不断反思性地再现过去,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只能揭示其中的某些面相。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只要弄清历史真相就好了,完全不需要阐释和评论。可历史学家为什么存在?因为社会需要一个“事后诸葛亮”。我们何必那么“清高”地站在历史之外?在掌握材料之后,可以做一些必要的勾勒、揭示乃至分析,这是应该的,但是不能过分。不能太多地把个人感觉、好恶评判带进去,太多了就过了。我所谓“有节制”,就是自觉不要离开事实本身去畅怀发挥,反复饶舌,过度阐释,而是紧扣史事,略作提示,点到为止,把更多思考和联想的空间,留给读者。

读书报:以前一直不很明白“黄色”这种颜色为什么会用来指称淫秽、色情的东西,虽然也想到可能与西方新闻史上的“黄色新闻”一词有关,但终究不甚了了,这次读到您书中《畸变的历史:近代中国“黄色”词义变异考析》一文,才算彻底揭开了心中的疑团。是否可以说,“黄色”一词成为淫秽、色情的代名词是一种不该发生的误用?语言世界的逻辑是约定俗成,恐怕我们今天也无力去纠正这种误用吧?

黄兴涛:我觉得色情义的“黄色”的确是历史的误会,也可以说是误用。一,它不是西方真正意义上的“yellow”的原义。西方贬义的“黄色新闻”概念中的“黄色”,意思为耸动听闻、刺激感官之义。英美人说淫秽电影,也是“blue movie”;二,它违背了中国尚黄的传统,即黄色的“高贵”正统含义。所以我说它是双重“畸变”的产物,很典型地反映了近代中西文化交汇的那个时代中国文化的悲剧命运的一面。最近几年,不断有人呼吁,不要再麻木地以“黄色”继续作为淫秽色情的代名词了。我觉得很有道理。但是他们的呼吁似乎至今官方并未理睬。我以为,除了“习惯成自然”的语言规律发挥作用外,一个重要原因,乃是人们没有真切了解“黄色”一词发生畸变的具体过程、特殊背景和历史契机之故。我花功夫去弄清真相,发现这一畸变最终发生在令人沮丧的三年内战期间,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但在文中,我只能点到为止。

现在,如果让我离开历史学者的本务,去做些主张,那我们应不应该纠正它?我觉得应该。就像你说的,有的已社会化的、无关大雅的东西,自然不需要纠正。但是我觉得“黄色”关乎大雅。如果要与几千年的文化接洽,我还是建议语委会不用这个词。这个词关系到文化传统,或许还涉及民族自尊。毕竟我们是黄种人。约定俗成的力量固然是很强大的,但是也是可以改的。约是人约的,要改还是改得了。我们可以也应该修正一些不妥当的东西,这需要语言学家严正的呼吁。

谢选骏指出:“黄兴涛”说,“我觉得色情义的‘黄色’的确是历史的误会,也可以说是误用。”——这不禁让人莞尔一笑。因为让人狐疑的语义变迁比比皆是,但都不成“史”,单独挑出黄色,不是瓜田李下,就是逃之夭夭了。“概念史”其实是“新名词”的化妆——作者是“由涉及近代诸多概念的新名词研究入手,逐渐具有‘概念史’的研究自觉的”。其结果,就是概念的哲学,变成了概念的史学——但是,这绝不是概念史;因为概念是共时性的,不是历时性的,概念没有历史也不可能有历史。否则岂不成了刻舟求剑了?



【12、俄乌战争带来财富观念的改变】


(2022-06-06 联合早报 廖荣君)


从经济学定义上看,货币是价值的尺度和商品交换的媒介。既然作为尺度,当然要具有稳定性,谁愿意用一个伸缩性很大的材料来做尺子呢。从这一点说,虚拟货币因为其剧烈的涨跌幅度,天然不具有作为货币的资质。不过货币在日常使用中不只成为衡量财富的尺度,甚至变成财富的象征,以至于在一些人眼中变成了财富本身,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银行账户里的数字是衡量人们财富的一个标准,国家财富也用经济总值(GDP)——一种货币化的数字来计量。不过用GDP来衡量国家财富的历史并不长。GDP的概念在1934年被提出到现在不到90年,在1944年被作为衡量一国经济总值的主要工具到现在不到80年。尽管与人类历史相比,八九十年的时间不算长,但已接近人均寿命,所以对大多数人而言,一生接触到的衡量国家财富的工具就是GDP,以至于忘了GDP概念产生前怎样衡量一国的财富,也没有充分认识用GDP衡量国家财富这一方法的弊端。

俄乌战争爆发后,由于多国对俄罗斯实施经济制裁,将俄罗斯踢出Swift系统,使得俄罗斯卢布价值急贬。作为应对,俄罗斯将卢布与黄金挂钩,并规定不友好国家购买俄罗斯天然气只能以卢布支付。将卢布与黄金和天然气同时绑定,有助于卢布币值恢复到制裁前的水平。这一币值改革也让我们得以重新审视衡量财富的方法,和现有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以及改革方法。

原始社会常以家里有多少牲畜来衡量家庭富裕程度,现在一些游牧民族衡量财富的方法仍然是牛羊数量,而不是存款多寡。在中国传统社会是以粮食的产量来衡量国家财富的,到重工业时代,则用钢和煤的产量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可以说在GDP概念产生以前,都是以实物,尤其是对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实物多寡,来衡量国家经济实力。GDP概念产生的同时也产生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元和黄金挂钩,对应的仍是币值稳定的实物黄金。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进入无锚的信用货币体系,这种体制延续到今天。这个体系本身有些弊病,其一就是美国超发的货币,会通过把通胀输出而降低本国通胀水平。这次疫情造成供应链断裂,使美国通胀不能顺利输出。同时俄乌战争造成粮食和能源价格高涨。两者叠加,美国的通胀水平居高不下,欧洲和其他地区也深受通胀之苦,斯里兰卡经济已经崩溃。

俄罗斯通过把卢布和黄金与天然气绑定恢复了卢布币值,不过重回金本位,并不能纠正无锚信用货币体系的弊病。信用货币体系,如果货币超发容易引起通胀。金本位也有弊病,由于黄金开采的增长量远落后于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金本位(或者贵金属本位)更适合经济缓慢的农业社会。1929年经济危机发生的原因有很多种解释,一种解释就是欧洲工业革命爆发后,生产率大幅提高,而在金本位下,货币供应跟不上产品增长的速度,造成通缩。

长期的经济学研究已经表明,通缩有害经济,高通胀也有害于经济,温和的通胀,比如2%左右,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所以合理的货币政策就是保证货币发行量,与实际商品计量的经济增长量,在一个合适的比例,以确保通胀保持在有利经济发展的温和水平。不过对于发行巨量国债的国家,超发货币有利于减轻债务负担,所以债务国很难抑制超额发行货币的冲动。

控制货币发行量,使通胀稳定在有益经济发展的低水平,应该是各国制定货币政策的长期目标。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现在各国把控制通胀放在重要位置。因为通胀现在已经接近10%的水平,一旦超越10%就是恶性通胀。历史经验表明,一旦通胀达到恶性水平就很难控制。恶性通胀如同笼子里的老虎,一旦放出来,就很难关回去。

谢选骏指出:俄乌战争带来财富观念的改变——这活生生地证明了“概念史”的虚妄。因为,任何概念都是与时俱进的行云流水,概念的“所指”不断沿着“能指”的边缘移动,任何人都无法确切固定它,更加无从捕捉它。刻舟求剑,只能造成错位。因为生命活着,生活像水一样流淌继续,概念怎么可能画地为牢呢?



【13、概念法學在台灣——一個概念史的回顧】


(10/13/2019 Comment)

 

一、沒有「概念」的概念法學:你概念法學,你全家都概念法學

在台灣,如果要斥責那些醉心於法條概念而忽視(甚至罔視)價值或現實的法律人,現在流行的罵法會叫他們「恐龍法官」。但是在法學家的論述中,通常會有個更「假掰」的、出自於德國法學的用語─概念法學(Begriffsjurisprudenz)。​

如同概念法學在德語法學界負有惡名一般,在台灣,概念法學一直被當成是一種「不好」的法學壞榜樣。在學者的著作中,往往被匆匆幾筆的輕鬆帶過。民法學者的著作中如此,在法理學者的著作中也如此。在台灣,最早談論概念法學者,應該是學者王伯琦。在他的〈論概念法學〉一文中暢談概念法學的內涵和困境,但卻對於何人為概念法學者少有著墨。文中談到概念法學是一「壞的法學」,過度強調概念邏輯,但同時也認為在本地的法學中邏輯思維缺乏,因而不需要如同西方世界一般如此排斥。

有趣的是,王伯琦的說法中,後半部對於邏輯思維的重視並不被後續的法學者所採,而只有前半部支配了後來的台灣法學界,後來的法學者似乎也採取類似的觀點,排斥或貶低概念法學。在楊仁壽法官的《闡釋法律之方法論》中,認為法學者不應絕對崇拜成文法典與「概念」構成,不應機械性的依賴邏輯運用法律,落入概念法學的弊端。 學者王澤鑑更是批判概念法學者,在其《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指出,法理論固然必須顧及法秩序的統一性,但面對實際案件時仍應該衡量當事人的利益,作出合理的價值判斷。只從法制度導出一定結論的作法是概念法學思維,應該予以揚棄。

這個對於概念法學的輕描淡寫不只存在於民法學者的著作,法理學者似乎也有同樣傾向。如學者楊日然的〈為經驗法學進一言〉中,以Jhering的〈法學戲論〉、Kirchmann的〈法學無學問價值論〉等作為開端,論述概念法學是耽溺於抽象概念遊戲而忽視現實,因此時人應避免落入其窠臼。但楊日然不同於其他學者,已有對於「誰是概念法學」做出一番界定。楊日然認為概念法學由歷史法學派的Savigny所推動,Savigny認為必須釐清羅馬法之中的概念,透過釐清後的概念編撰民法典,並由其學生Puchta與Windschied發揚。

​薩維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大家讀王澤鑑老師的《民法總則》應該會有印象。

二、「概念化」的概念法學:

1)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

就筆者個人的觀察,學者黃茂榮應該是最早對概念法學做出較有系統性論述的學者。在《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中,黃茂榮就法律體系的脈絡下開始談論概念法學的理論。黃茂榮談到,法律的體系化乃是借助於自然科學而使得法學家以科學化,並建立價值中立的形式邏輯。而這就是長期支配實務界與法科學的「概念法學」。這種思維在意法律的邏輯推演、將法律規定分析後抽象化的納入一個邏輯分明、無矛盾無漏洞的體系,並且要能將所有事實涵攝入規範體系中。這種思維無法注意到價值判斷,因此沒有辦法注意到在法律前提之中可能就已經包含的錯誤。

黃茂榮將上述的思維歸於概念法學開創者Puchta之下。其認為Puchta的法理論就是企圖將個別事物的部分特徵與以捨棄,抽象化出一般概念後,構成一個統一體,其形狀如金字塔一般。上層者越是抽象,越能涵蓋諸多事物。書中以袋地通行權為例,最上位者為「客體享有權力之私法上的權利」,後下降為「對物之權利」,也就是物權。後又依照物之歸屬下降為「對他人之物的權利」、「對他人之物之使用權」等。這個概念的金字塔層層相

連,而概念上層的部分並非透過實定法所給噢,而是來自於法律哲學。因而Puchta的概念法學,以法律哲學為基礎。

2)吳從周《概念法學、利益法學與價值法學》

學者吳從周以其博士論文為基礎所出版的《概念法學、利益法學與價值法學》,可以說是國內對於概念法學最為細緻與深刻介紹的著作。吳從周將概念法學的學者包含了Puchta,、Windscheid、Bergbohm與早期的Jhering本人。並分成前後兩期分別介紹之。

前期的概念法學者以Savigny為推手,並以Puchta與Windschied為集大成者。Savigny的歷史法學派在面對素材時,開始發展出一種體系的方法,企圖將法律規範理解為一個整體。而接任Savigny教席的Puchta則將體系方法發揮到淋漓盡致。Puchta透過概念金字塔的方式,透過邏輯思考的方式將法匯集作為一個體系。而在法體系的頂點,用以統合法體系的則是民族精神(Volksgeist)。而Windschied則嚴守了前人的立場,認為法律是歷史也是理性的產物,也是體系加工所成,而贊同早期Jhering的思想,肯定概念分析、抽象作用和邏輯的體系化的作用。概念法學被認為是在德國民法完成的法律真空期時,配合學說編撰以拘束法律人。概念法學中的概念運用與操作,也成為了編撰法學者的重要工具。Windschied本人也參與了德國民法典的編撰。概念法學也被認為是「學說匯覽學」(Pandektologie)。

有別於上述學者都只看到了Jhering對於概念法學的嚴厲批評,吳從周教授認為,概念法學事實上是「成也Jhering,敗也Jhering」,概念法學正是在Jhering手上達到了高峰。在Jhering的《羅馬法之精神》中,他企圖建構一個法律的普遍理論(allgemeine Theorie des Rechts)。這個理論可以分成三種階段:分析(Analyse)、集中(Konzentration)和建構(Konstrucktion)。分析是對於已經存在的法律素材進行概念分析,將素材分解成「普遍」與「特殊」兩類。透過分析,將個案中長期反覆出現的事物樣態加以抽出。而集中則是對於法律的簡化,與分析不同,它是透過邏輯操作將大量的法律素材加以堆積,把握法律中的原則。而建構則是將前兩步驟所得沉澱為法律概念,以便能以形成體系的法。如此法不再只是一盤散沙,而是有體系的、甚而是有機的存有。

透過對於概念法學派的通盤閱讀,學者吳從周認為可將概念法學以下列三個命題表達:分別是無漏洞教條(Luckenlosigkeit)、建構主義(Konstruktivismus)、顛倒方法(Inversionsmethode)。

無漏洞教條式認為現行法是一完整無漏洞的法秩序,可包含一切可能事實。在這個思維下,透過類推與事物本質的方式填補漏洞被認為是空談與不可能的,因為這是「以非恣意的方式恣意地建構法律」。而建構主義則是企圖建立一個完整的法體系,以概念金字塔的方式由下建構,由特殊的概念慢慢抽出、回溯到一般、抽象的上位概念。顛倒方式則是指原本由下而上的建構,又能反而由上而下的用以推倒出個別、具體的法律概念。

3)黃舒芃〈法律拘束與個案正義:自由法運動對德國法治國傳統下立法與司法權限分際問題的反思〉

一般對於概念法學的談論都集中於民法學者或法理學者,較少看到公法學者的論述,但是學者黃舒芃的〈法律拘束〉一文可算是個例外。在本文中,黃舒芃將概念法學置於一個自由法學的對立面來談論。首先,黃舒芃界定的概念法學乃指「以立法者所制定之法律為法秩序核心」,將法視為完整而嚴密的法秩序,可透過純粹邏輯涵攝於個案。但緊接著就指出了概念法學的問題,也就是法律必然含有漏洞存在。由於法律必然有漏洞,因此法官依法裁判就不只是機械性的邏輯涵攝,而是法律與法官共同創造,因而帶出了自由法運動的論述。本文認為,概念法學始終將法官視為傳達法律意志的「嘴巴」,因此只能從實定法中進行判決。一旦面對到複雜的世界,抽象法無法給予妥善的解答的時候,只好不斷個開發各種迂迴的法學方法來,聲稱法官仍然是忠實「傳述」法律。而透過概念法學這樣一種荒謬的圖像,則展開了自由法運動的批判,證成漏洞填補不但是法律活動中的一環,更可以作為法適用的一部份。​​

耶林(RUDOLF VON JHERING)。翻開王澤鑑《民法總則》一定會看到的人物(法律的鬥爭一文作者)。

三)概念法學真的有那麼糟嗎:周伯峰〈重訪「概念法學」:論其主要命題及法律觀〉

有別於上述學者對於概念法學的嚴厲批判,學者周伯峰的這篇文章企圖追問概念法學的法律觀究竟為何?周伯峰認為,概念法學的主要命題可以分為三個:分別是法學任務就是建構法體系、概念做為法認識的中介、概念法學是法學實證主義。本文認為,Puchta建構法體系的工作乃是透過法語句的統一性達成,而這個統一性乃是根據特定的邏輯原則。而這個被邏輯形成的體系一旦成為法概念的金字塔,就成為一獨立的、具生產性的智性創造

。透過這個概念體系,法律人就能正確的認識與闡釋。而這個法概念體系被想為是封閉的體系,被認為是自給自足的,可透過邏輯一貫的方式將實證法的漏洞與以填補,因而不再需要使用外於法的倫理、政治或國民經濟等考量。

對於這種法概念觀,周伯峰認為其意欲建立法律的中立性。透過完整的體系,將道德的、神學的、哲學的、國民經濟學的考量都加以分離,以此確保法律本身的中立地位。而這個作為,本身乃是利基於國家與社會分離的這個前提之上。這種法律觀使得市民社會得以一定程度與國家的高權不要那麼的緊密,能保有一些空間。法被視作是私人自主運作的遊戲準則,而排除國家干預。而這個私法一方面企圖排除國家,一方面也是企圖為人與人的生活畫定界線,確保所有個體都有一定程度的公平行動場域。

四)真的有概念法學嗎:鍾芳樺〈十九世紀德國民法的「共同法」傳統對德國民法方法論的影響─一個新觀察典範的初步描繪〉

有別於上訴學者對於概念法學的批評,學者鍾芳樺對於是否存有概念法學持懷疑的態度。鍾芳樺指出在德國法學方法論當中,概念法學的範圍往往大小不一沒有一致的圖像與樣貌。概念法學被認為是過度強調法學內部邏輯推演而不在乎社會現實的法學。以公認的概念法學之父Puchta為例,Puchta被認為是主張形式概念邏輯封閉體系者 ,但這些研究往往忽視了Puchta由事物本質出發,並且重視習慣法理論的部份,鍾芳樺指出十九世紀德國統一前的法學家不只是想建立概念體系,而是要建立可以統合不同邦的法律與習慣法的共同法,而共同法則以民族精神(Volksgeist)為基礎。

該文中指出,由於十九世紀的德國缺乏統一的國家民法,因此必須解決一個重要問題,民事案件中應適用的法源是什麼呢?由於當時各地的法律相當多元多樣,因此必須建立一套清楚的規則並設法補充這些法之不足。面對此問題,學者常是改造過去羅馬法繼受下的共同法概念,來確立一個統一性。但是,共同法的概念不只僅依從於羅馬法的普遍原則,他們更認為要能符合德國社會需要以及德國人民的法之確信。也因此才會使用民族精神的概念。總結來說,共同法分為兩個部份,一部分在於對既有法源的整理,來構足一個無矛盾的體系;而另一部分,則透過民族精神,當面對既有法的困難時,希望能探詢人民的法之確信,以做出回應。也因此,Puchta的法體系理論仍然是基於實踐需要而生,目的在於防止法官恣意判決。此乃十九世紀的德國法學方法論乃有一項特徵:重視民族法甚於法律,鍾芳樺更引用了Carl Schmitt指出:德國法學並不如法國法學那般重視法律。因此,通說對於Puchta的批評,或許並未中的。

​施密特(CARL SCHMITT)表示:德國法學並不如法國法學那般重視法律。

p.s.

1.本文是以前為了協助顏厥安老師所進行的文獻整理,基本上除了配圖跟抓幾個錯字還有想梗之外,沒有什麼實質調整。因此若近來的國內文獻對此主題有所討論的話,並不會出現在本篇的回顧之中。

2.雖然我是用概念史的方式整理,乍看之下也呈現出某種時序演進的樣子。但事實上,那種「不管啦總之概念法學就是好壞壞」的想法可能至今仍然會出現在許多文獻中(應該隨便翻都還翻得到)。

3.至於什麼才是真正的概念法學?我只能說:我對此毫無 概念!

谢选骏指出:分析(Analyse)、集中(Konzentration)和建構(Konstrucktion)——这些都是思想活动。表面上,“分析是對於已經存在的法律素材進行概念分析,將素材分解成「普遍」與「特殊」兩類。透過分析,將個案中長期反覆出現的事物樣態加以抽出。而集中則是對於法律的簡化,與分析不同,它是透過邏輯操作將大量的法律素材加以堆積,把握法律中的原則。而建構則是將前兩步驟所得沉澱為法律概念,以便能以形成體系的法。如此法不再只是一盤散沙,而是有體系的、甚而是有機的存有。”——我看实际上,思想的对象只是借题发挥的道具。人说“共同法分為兩個部份,一部分在於對既有法源的整理,來構足一個無矛盾的體系;而另一部分,則透過民族精神,當面對既有法的困難時,希望能探詢人民的法之確信,以做出回應。”——我看这“两个部分”无非“一枚硬币的两面”而已。至于“对概念法学毫无概念”,这说明作者还有正常的理智和独立的判断,不像“大陆学者”那样一窝蜂地赶集那些兜售学术论文的农贸市场。



【14、概念史视野中的晚清天主教与新教】


(2018-08-01 章可)


1、“天主教”之辨:涵义的转换

明末天主教传教士来华之后,对于选择什么中文词语来对译基督宗教的Deus这一概念,曾有多种意见,无论在耶稣会内部,还是在耶稣会与其他天主教修会之间,都有激烈的争论。在嘉定会议等几番讨论之后,教廷在1704年最终裁定“天主”为可用的译词,而不用“天”或者“上帝”。 当然,从利玛窦开始,天主教传教士们就已经多用“天主教”来称呼自身。而由明末至19世纪,中国士人也大多接受和使用“天主教”这一名词。

正像Catholicus本身有“普遍”之涵义一样,明末清初的传教士在使用“天主教”这个名词时,实际上用它来指称基督宗教总体。在他们笔下,凡有基督信仰之人,均属“天主教”。尽管天主教传教士们来华之际,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已经兴起,但出于策略考虑,他们在中文著述里基本不提“天主教”下的教派纷争。利玛窦在《坤舆万国全图》“罗马国”的注文中说“此方教化王不娶,专行天主之教,在罗马国,欧逻巴诸国皆宗之”。 艾儒略在《职方外纪》中也说“凡欧逻巴州内,大小诸国,自国王以及庶民,皆奉天主耶稣正教,丝毫异学不容竄入”, 当他说到德意志(“亚勒玛尼亚”)时,没有谈其宗教情况,而英吉利则被他置于“欧逻巴”卷最后一篇“西北海诸岛”中,叙述简略,只记录些风土奇闻,甚至未提“奉教”。 同样,南怀仁等人撰写的《西方要纪》也说:“西洋诸国,惟有一天主教,并无他教”。 到乾隆年间,蒋友仁译的《地球图说》中仍声明“(欧逻巴州)上下皆奉天主教,婚不二色,教无异学”。

尽管耶稣会士不提,清中期的士人并非对新教国家(如英国)的情况一无所知,雍正年间陈伦炯撰写的《海国闻见录》中说到欧洲各国,“而尊天主者,惟干丝腊、是班牙、葡萄牙,黄祁为最。而辟之者,惟英机黎一国”。 但他笔止于此,并没说“辟天主”的英机黎所信为何教,读者也不知英机黎人是否有基督信仰。事实上,由于耶稣会士著述的影响,19世纪中期前国人的概念世界里“天主教”一词基本等于整个基督宗教,凡信奉天主、耶稣者均为奉天主教之人,“天主教”直接与伊斯兰教、佛教等世界其他宗教相并立。学者赵翼就说“大抵欧罗巴诸国,悉奉天主教”,他把“天主教、孔教、佛教、回回教”称作天下四个“大教”。 到了道光年间,俞正燮曾撰有《天主教论》, 梁章钜撰有《天主教》, 考察他们的文字,其实都把“天主教”视为基督宗教全体。

如果士人的知识世界中只有天主教,那么将“天主教”等同于基督宗教并无问题。但到了晚清,随着新教传教士来华,新教开始树立自身形象,逐渐为国人所知。这样,原有的概念结构就遭到了冲击。在晚清国人使用中,“天主教”一词的涵义由“基督宗教”(Christianity)转变到现代通用的“罗马天主教”(Catholicism),经历了很长的过程。今天学者在理解中很容易产生错位。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晚清国人所说的“天主教”都等同于今天的“天主教”。

在晚清最早出现的一批“开眼看世界”的西学著作中,都已了解到基督新教的存在,但对其的理解和命名还很不一致。徐继畬在《瀛环志略》中已对天主教和新教有所区分,但他用的词汇主要是“洋教/西教”和“公教/修教”。 “洋教”和“西教”之分虽为晚清部分士人所沿用,但从字面上看类似于同义替换,并不利于记忆和区别。 同期,梁廷枏在1844年写成的长文《耶稣教难入中国说》中,则使用了后来较多见的另一组名词:“天主教”和“耶稣教”。然而,梁廷枏没有对这两个词进行明确区分,他说“故凡尊耶稣者,至称之曰天主,其教亦曰天主教”, 但另一方面,“耶稣教”在他笔下似乎只是“天主教”的同义词。按学者所论,梁廷枏著述中显示其对16世纪以后的宗教改革所知无多, 从行文看,他所用的“耶稣教”并不对应新教,而还是笼统地包含了整个基督宗教。

同样的含混情况也出现在魏源编著的百卷本《海国图志》中。由于《海国图志》广引诸书,其中对天主教和新教的命名很不统一。在“耶马尼”(即日耳曼)篇中,引到玛吉士《地理备考》中的说法:“(耶马尼)所奉教有三:一罗马天主公教,一路得修教,一加尔威诺修教。”但其后又引到马礼逊父子撰写的《外国史略》,其中使用的是“天主新教”、“耶稣本教”的命名。 魏源自己则比较喜欢用音译词,他的选择集中体现于书中卷七十一《南洋西洋各国教门表》:

天主教总名为克力斯顿教,亦分三:一加特力教,乃意大里亚所行天主旧教;一额利教;一波罗特士顿教,则诸国所后起。大都有不供他神而尚供天主偶像、画像,及礼拜前贤生日者。有一切不供,惟敬天者,有供十字者,有不供十字者。世传西洋惟英吉利一国独辟天主教,不知英夷所辟者,加特力教尔。

魏源沿用了“天主教”作为基督宗教总名,而各种教派名则用音译。当然,这几个音译词并非魏源首创。“克力斯顿教”、“加特力教”、“额利教”、“波罗特士顿教”这几个名词早先已出现于林则徐组织编译的《华事夷言》和《四洲志》之中。 而根据魏源的引述,道光戊戌年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就已经出现了“波罗士特正教”这样的提法。

另外,魏源文中对“英吉利辟天主教”之说的辨析,不但可认为直接针对《海国闻见录》的说法,且恰好反映出旧有“天主教”概念与新传入的“加特力教”概念之间的错位,亦能体现魏源的潜意识里仍把“天主教”视为基督宗教总称。尽管19世纪中期已经有通西学的士人区分“天主教”和“耶稣教”,比如何秋涛在《朔方备乘》中说,国人“皆只知有天主教,而路得所创之耶苏教中国未有闻焉,盖其时耶苏教尚未盛行于泰西也”, 夏燮在《中西纪事》中也指出“英人自路德改立耶稣教,于是禁行天主教”。 但在概念运用上,仍有许多士人和魏源一样,将“天主教”视作基督宗教总称。何秋涛自己在《朔方备乘》同节中还说“同一天主教,分而为三,而三大国者各奉其一”。 吕调阳为谢清高《海录》作注释时也采用相似表述,以“天主教”下分“加特力教”、“额力教”和“波罗特士顿教”。

在官方层面,清朝王公官员与西人交涉日多,对西方宗教之了解有不断深入的过程。道光帝在1844年12月应准两广总督耆英的上奏,弛天主教之禁,实际上结束了康熙末年以来的禁教期。 但该年弛禁一事,因法国天主教士而起,上谕针对的也是“拜偶像”的天主教。由于当时“天主教”概念可能导致的指称偏差,新教教士有所不满,要求一体弛禁,耆英于1845年回复英国公使德庇时,称“本大臣于各国习教规矩有无分别,本不知晓,今习教为善之人既概免治罪,则无论拜偶像不拜偶像,但系习教为善者,皆在所弗禁”,因而,“弛禁”范围实际上扩大到了所有基督宗教教派。

其后,英美两国通过立约的方式,将新教传教士的传教权确定下来,1858年6月签署的中英《天津条约》第八款说“耶稣圣教暨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待人如己。自后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无过,中国官毫不得刻待禁阻”。 而同期签订的中美《天津条约》第二十九款则说“耶稣基督圣教,又名天主教,原为劝人行善,凡欲人施诸己者亦如是施于人。”

仅从此处条约文本来看,“天主教”与“耶稣基督圣教”等同,其中固然有英美两国欲表明新旧教同为一源,应同享权利的用心,但从国人接受的角度看,很难辨明其中包含的差异。咸丰年间许多官员都将各派教士教徒尽归于“天主教”名下,比如咸丰十年(1860)袁甲三在奏折里说:“夷人素习天主教,本年六月,即有墨利加国借英夷船驶赴传教之事,发逆之煽惑人心,亦藉天主教为名”。

到同治年间,官员督办洋务,对外交涉增多,渐渐明白旧有的“天主教”与其他基督教派之不同。同治六年(1867)两广总督瑞麟称“天主教惟法国奉行惟谨,此外各国,各奉各教,不尽划一。” 而当时曾国藩也说:“天主教兴于泰西,而今日之泰西,则另立耶稣教,而又改天主教。” 在此之后,“天主教”与“耶稣教”之分在士人论述中才较为多见。

晚清中文语境里的这种概念变化,在新教传教士陆续编写的英汉字典中也能反映出来。马礼逊在1822年出版了他《华英字典》的第三卷《英汉字典》,其中将“Christianity”译为“天主教、十字教”,将“Church”译为“圣会、天主会”及“天主堂”, 尽管他是新教传教士,但仍以“天主”之名来翻译基督宗教全体。鸦片战争之后,情况有了变化。湛约翰(John Chalmers)在1859年出版的《英粤字典》中将“Christianity”译为“耶稣教”。而卢公明编写的《英华萃林韵府》和罗存德的《英华字典》在“Christianity”下都同时列有“耶稣教”和“天主教”两个译词。

尽管一些与西人接触较多的官员已经有了区分“天主教”和“耶稣教”的意识,但对于更广大的普通士人而言,“天主”和“耶稣”为何成为两个教,依然不甚清楚。同治末年,《教会新报》曾发表论说,称“本朝有中国习天主教之人,藉教行恶,经官查办在案。此天主教之事,与我耶稣无涉”,有士人在读此论后,不明白为何“天主教与耶稣无涉”,给报馆写信询问。报馆再回答“即前明正德十一年也,天主、耶稣两教分门别户,各自传教,天主教至中国在前,耶稣教至中国不过七、八十年”。

士人尚有不明,普通民众更不必说。王之春在《蠡测卮言》中认为“第急于传教者”,只是法国天主教传教士,但“中国人民未及辨此,统闻洋人之名而即恶之,一见洋人之来而即避之,因甲嫉乙,在所不免。” 同治十年(1871)总署王大臣《致各西国大臣书》中更提到,当时反教的民众根本不知区分,“各处民人,不问天主耶稣有无区别,而皆指为天主教也”。 无论士人还是民众,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是因为西学知识的缺乏,同时也缘于既有概念结构的强烈影响。从明末到晚清,由于与新教世界的相对隔膜,国人对基督宗教的认知,长期接受的是天主教传教士影响下的概念体系,因此,以“天主教”为基督信仰之统称,并不奇怪。即使到戊戌年(1898)之后,在士人阶层中西学传播已有相当深度,但对民众而言,两教之分仍未成为常识。白话报刊《京话报》在1901年曾刊文说“但是这传教的人,其中却有两种:一是天主教,一是耶苏教。外国从前只有天主教,并没有耶苏教,后来他们因为意见不合,各有各的道理,所以分而为二。” 可见对于下层的民众,此点仍有申说之必要。

2、晚清“新教”概念:对“正”的争夺

其实,之所以“天主教”概念在晚清会发生理解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新教传教士在名词的选择上有意“立异”。马礼逊在1822年的《英汉字典》中将“Christianity”译为“天主教”,显示出一种微妙的历史可能性。如果新教传教士接受“天主教”为基督信仰的总称,那么今天中国人概念世界里的基督教就会大不相同。但新教传教士入华后,在讨论《圣经》翻译时,他们更倾向于将“God”的中文译词定为“上帝”或者“神”。 尽管其中主张“上帝”和主张“神”的两派争论极为激烈,但他们都未接受“天主”这个译词,同时也意味着,以“天主教”作为基督信仰总称,很难得到晚清新教传教士认同。

就本土士人而言,鸦片战争之后出现的一批西学著作中,对新旧教很少有褒贬倾向。无论是“洋教/西教”、“公教/修教”或是“天主教/耶稣教”,其名词本身都为中性,并不带有价值的偏向。实际上,咸同年间大部分士人对基督宗教传教本身就无好感,甚至表现出强烈的反教态度,而基督宗教内部的这种分化,也正是促进这种反教情绪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方近代以来,因宗教原因而起的纷争残杀不断,构成了“西史”的重要篇章。而许多对西学了解程度不深的士人,往往尚未知晓新教改革之背景原因,先看到了较晚近的“分教”之结果,如何秋涛所谓“同一天主教,分而为三,而三大国者各奉其一,皆欲以行诸天下,何异说之滋繁欤!公教斥修教为后起之异端,修教斥公教为横行之邪说”。 中国士人出于追求“一统”之思维,对此往往抱有强烈的批判态度。比如蒋敦复在《英志自序》中就感叹道“新旧二派纷然聚讼,孰邪孰正,或伪或真,未闻天主亲降,耶稣复生以断斯狱也。君臣相攻,父子兄弟夫妇相仇敌,焚溺刃缢,杀人如麻,教祸之烈胡至于此极耶?” 王芝在《海客日谭》中也说“究天主即耶稣也,顾二教各立党,不相善,如水火。欧罗巴诸国相倾相残,莫非二教之故”。

既然二教相残,马丁·路德在早期士人中得到的评价并不高。诸如徐继畬《瀛环志略》、夏燮《中西纪事》、张自牧《瀛海论》等著述,都将路德简单地描述为“立教者”,在天主教之外,“别立耶稣教”。对近代以来的新、旧教纷争,路德作为别立教派之人自然要负责任。徐继畬就对路德评论说“余谓立教以救世也,乃诸国因分教之故而残杀不已,教祖而有知也,其谓之何?”王芝也说“欧罗巴立教之初,其意岂不以为足善国,今乃竞教而互戕矣……立教者苟有知,能不赧颜汗背也乎”。郭嵩焘在光绪初年出使英法,他在日记中写道“波罗特士者,誓不从罗马教之谓也。盖罗马教之积敝,而人民日思变计,路剔之创立教名,诚亦末流补救之术也”, 当然郭对基督教传教仍有厌恶之情,因而把路德改教视为“末流补救”,不过他至少已经揭示出,新教改革针对天主教之“积弊”而较获民心。

恰恰与此相反,新教传教士们另有一套记述。《海国图志》中曾长篇引用马礼逊父子等编写的《外国史略》,该书称路德为“贤士”,“宣言教皇之谬,切劝各国去教皇异端”,还“将《圣书》翻译日耳曼语,令民读之,乃兴崇正道”。其中种种,尽在赞颂路德改教之功。该书在记述德意志近代史时,还用了一对特别的名词:“天主新教”和“耶稣本教”, 这组名词并不是偶然的随意用法,它展现出新教传教士的一种观念,即认为新教(耶稣教)回复了耶稣原本的正道,而相比之下天主教反而成了“新教”。

宣称自身为“正”,突出显示了新教传教士之用心,即想要树立自身相对天主教的区别和优越性。他们虽然大多接受了晚清较通行的“耶稣教”的名称,但仍不断强调自身教派为正道,“更正教”、“辨正教”、“修整教”之类名词在其笔下相当多见。1838年《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上就说丹麦国民信新教为“进正教”, 1857年《六合丛谈》上也出现“耶稣正教”与“天主教”相对的提法, 而于1850年代在香港、上海与传教士交往甚多的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论及“日耳曼邦”时也说“辨正教亦出此邦之路得也”, 洪氏“辨正教”的命名,明显出自新教传教士的影响。在罗存德编写的《英华字典》中,更是直接将“Protestant”译解为“弃拒罗马教者、背天主教者、正教者”。

既宣扬新教为正道,新教传教士们更是不断地对路德这个历史人物加以褒扬。1879年范约翰(John M. W. Farnham)主编的上海《小孩月报》刊载《路得马丁小传》,该小传讲述到路德授课之时,“听者皆言,此乃真神借路氏之口而宣生命之道者”,此中明示路德代表“真神之道”,最后则说路德“别立耶稣正教,由是天主教之权衰,而耶稣教盛行于世焉。” 1881年,英国伦敦会传教士慕维廉(William Muirhead)在《万国公报》连载《路得买丁记》,其中说由于“加秃利教(按:即天主教)离圣经之言,而杂乎诸异端”,所以有新教之改革,又说“路得乃上帝所立,以兴正教,通行于万国九洲,今时西方著名之国,大半崇奉耶稣正教,而离天主教,则信从者大为活泼,由此政事文学等事大兴矣。” 1882年美国公理会传教士谢卫楼出版西史译著《万国通鉴》,其中不但颂扬“鲁特”(按:即路德)改教之功,而且将新教改革列为近代史的界标性事件,“自更正教振兴,欧洲诸国之景象变化一新”。

当然,除了借助路德这个历史人物之外,更有教士著书专门阐述新教与天主教的区别,其中最为激烈的应数长期寓居宁波的美国传教士应思理(Elias Inslee)在1860年出版的《圣教鉴略》一书。 该书以“圣教”指新教(耶稣教),以“邪教”称呼天主教,而作者著书的主旨即在于“分其优劣”、“一明邪正”。应思理从西方和中国的历史着眼,强调天主教在各处犯下的恶行,甚至说“彼天主教在中华,其名最丑”,而把清中期的禁教视为英明之举,“后为皇帝明察,恶而逐之”,这样强烈的敌视天主教的态度,在来华新教传教士中当属极端。当然,对天主教的攻击在晚清新教传教士中并不稀见,李提摩太在戊戌变政前曾编写《日本变通兴盛记》,其中说道,明末天主教传教士在日本传教,“皆基督教之旁门外道,托名为耶稣教会,其实则系天主教,与耶稣教相反,欧洲人皆以为不正”,并称“其时日本朝廷初不知基督教有正邪之别”, 也流露出以“正/邪”来区分新旧教的用心。

除了“辨正”之外,亦有新教传教士强调自身为“改新”,比如麦都思的《英华字典》,卢公明的《英华萃林韵府》,罗存德的《英华字典》在“Protestantism”词条下都有“改新教”的义项。 不论“辨正”或者“改新”,从概念上都含有改正之义,暗示了其相对于天主教的优越性。这种涵义后来影响到了普通国人的认知。如《京话报》1901年刊文所说“那耶苏教的名字,应该叫做辩正教,因为耶苏教所讲的道理,是将天主教改了好些”。

从概念史的角度看,由新教传教士所定的“辨正教”、“改新教”之类的名词,其影响不容忽视,因为它们不同于“西教”、“修教”、“耶稣教”等早期国人使用的名词,而带有价值上的优劣偏向。“Protestant”西文原义为“抗议、反抗”, 即郭嵩焘所说“波罗特士者,誓不从罗马教之谓也”,慕维廉译的《大英国志》中也说“大英国众多波罗特士但教,言誓不从天主教也”。但经过晚清,到了20世纪“新教”一词的原涵义反而不太被提到。为何会有这样的变化?这当然是翻译史领域内的复杂问题,但晚清新教传教士在概念创制上的努力无疑是其中重要的影响因素。后来较多用的“新教”之名,除了描述时间上的新旧,很多情况下还带有近代中国大行其道的“新胜于旧”的进步观念。晚清天主教和新教的概念,如何与这种进步观念相结合,这与戊戌前后的维新运动很有关系。

3、“新教出而旧教殆”:一种观念的兴起

虽然早在17世纪就有荷兰的新教传教士进入台湾, 但是新教传教士大规模的进入中国大陆还是在19世纪。新教传教士来华初期,多集中在口岸城市,信徒远比天主教为少,比如本着“防夷”立场的曾纪泽就认为耶稣教“鲜行于中国,洵不足观。” 由于新教很少出现天主教会以各种方式夺占田产之类的纠纷事件,因此,在许多官员士人的印象中,新教不构成什么纷扰,形象较佳。丁日昌在同治九年(1870)的《教务隐忧疏》中说“耶稣一教,安分守己,与民无争,尚无他虞。至天主教,虽其本心并非为恶,而传教士所到之处,不择良莠,广收徒众,以多为能……莠民以教士为逋逃薮,教士以莠民为羽翼。” 王之春也认为,教案频发,中外失和,“皆天主一教阶之厉也”。 陈其元甚至认为新教信徒不喜传教,“然天主教人庞杂嗜利,喜传教;耶稣教人自守,而不传教”。

至于一些与新教关系密切的士人,其立场愈发鲜明,比如王韬曾指责天主教“嚣然不靖”、“因教以滋衅”,相应的,“惟耶稣一教,不与天主教同日而语,其守己奉公,绳趋尺步,盖有与天主教同源而异流,殊途而别辙者”, 因此,他作出结论“自泰西至中土传道者,一曰天主教,一曰耶稣教。虽曰同源而异流,而教中规仪迥判。自西人言之,不独有新旧之殊,亦且有邪正之别。” 视天主教为“邪”,新教为“正”,这样的评判在新教传教士中都很少见。

实际上一直到甲午(1894)之前,中国士人很少有王韬这样的观点。大多数人即使区分天主教与耶稣教,仍要说明它们同出一源,即使有些差别,但未有明确的优劣之分。1892年春季胡永吉在回答格致书院该年一课艺命题说道“实则西教即洋教……无非天主之说,其书同,特其解少异耳”。 这种言论倒能代表当时一般学人的看法。尽管新教传教士一直极力宣扬自身为“正”,但在中国士人中“新教胜于旧教”的观念,其实真正兴起于甲午以后的维新运动时期,它是新教传教士的特定历史观念与本土的维新思潮相结合的产物。

新教传教士在其传播西学的过程中,已多次宣扬自身相对于天主教的“改新”,而维新派人士则加以利用。他们为了宣扬现实的改良新政的主张,往往从东西方的历史中寻找相似的“改新”故事作为资源,巩固改良变法的合法性。“孔子改制”之说就是典型的例子。同样,“新教改革”也成为他们从西方历史中发现的重要榜样。

维新派人士拔高“新教改革”的意义,离不开新教传教士的介绍,晚清新教传教士所办的报刊上,曾一再地刊载马丁·路德的传记和事迹,《小孩月报》在1879年刊载《路得马丁小传》,《万国公报》在1878年连载巴色会传教士韶波(Martin Schaub)的《路德整教会之事》, 1881年登载慕维廉的《路得买丁记》,这些文字连同《万国通鉴》之类的西史译著,本身就已经鲜明地塑造出路德“改革者”的形象。到戊戌之后,一些传教士更是毫不掩饰以路德来示范中国改革的用心,林乐知在1899年编译出版《路得改教纪略》一书,专论路德改教,并总结出多条路德“维新”的经验,明言此书“欲以欧洲维新改教之路得,作为东方诸国维新人之榜样也”。

和传教士们相比,在维新派人士的笔下,路德在西史上的地位被进一步拔高。戊戌前后,维新派人士言论的一个特点在于,“新”与“旧”往往被简化,以极其尖锐的方式相互对立,迫使人们作出选择。“新教”与“旧教”也是如此,两教之间已经不再是“分化”了基督宗教,而是盛衰和替代的关系,“新教”在这套叙事中得以胜出。康有为在《进呈<突厥削弱记>序》中说:“意大利文学复兴后,新教出而旧教殆”。 谭嗣同在《仁学》中说:“迄路德之党盛,而教皇始蹶,人始睹耶教之真矣。故耶教之亡,教皇亡之也;其复之也,路德之力也。” 将基督宗教的兴复全部归于路德。拔高路德地位的并不止他,唐才常说“其后有路德者,不服天主教皇之压力,别立新教以抗罗马,而改教之徒云集景附,卒能削教皇之权而大张教统,此又路得改教之功,雷奔电激,为古今中外不可一世之业”。 梁启超到1902年还说“欧洲近世文明兴起,路得新教之起,全欧精神为之一变”。

与戊戌前后舆论中出现的其他西方“改革者”(比如俾斯麦)不同,维新派人士如此看重路德和新教改革,除了政治因素,更在于中西之间在宗教层面上的比附,谭嗣同所以颂扬路德兴复“耶教”,是为了感叹“孔教之亡,君主及言君统之伪学亡之也;复之者尚无其人也”,其真正目的在于“吾甚祝孔教之有路德也”。 同样,唐才常盛赞路德后也说,我国“至今犹无路德其人者,昌言改制,大畅宗风”。 梁启超到1901年撰写《南海康先生传》,延续了这一“孔教”与“耶教”相比的思路,把康有为称为“孔教之马丁路得”。

基于这种中西比附的思路,维新人士往往贬“旧教”而褒“新教”,这种态度并不一定基于坚实的历史或现实依据,而可能仅仅因为“旧教”乃“新教”之敌。孙宝瑄在1897年的日记中写道“愚谓孔子之教,乱于法家,基督之学,乱于教皇,皆变理为势,东西遥相对也。第耶稣有创复原教之路德,足敌天主教,惜其不能尽立之也。孔子后无有创复原教以敌法家者,民所以重困也”,他认为基督教被天主教与教皇所乱,而路德则在“复原”。基于一种强烈的新旧对抗的情绪,孙宝瑄说“天主教派一日不尽去,地球种类一日不得安”。

新胜于旧,并不仅因为新教“复耶稣之原”,从概念史的角度看,在这个过程中学人又为“新教”概念开掘出新的内涵,梁启超在1900年给康有为的信中说,“试观现时世界之奉耶稣新教之国民,皆智而富;奉天主旧教之国民,皆愚而弱”, 他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新教“自由”而天主教“不自由”。而他后来在《新民说》中则赞扬路德“开信教自由之端绪,为人类进幸福”。 这样,天主教与新教之内涵差别,不仅在于新旧或者正邪,更深入一层有了“信教自由与否”的判定。以“自由”为契点,新教更与社会道德的进步联系起来,章太炎在主笔《民报》时期的名文《俱分进化论》中就说“往者旧教盛行,迫人以必不愿从之事,自宗教改良,而人人有信教之自由,此诚社会道德之进善者”。

从全体来看,抛开教内人士的纷争不论,“新教胜于旧教”的观念,经过维新运动之后在晚清的士人之中已有相当影响。晚清维新运动在思想观念层面的力量在于,它从自身的意识出发,对西学(包括西史、西教)建立起了一套特别的叙述,这种叙述以“正胜于邪”、“开创自由”等话语为媒介,建立起了直线式的“宗教进步”、“道德进步”等认知,在此后持续地发生着作用,参与到西方历史知识的“生产”之中。进入20世纪后,在历史认识领域,一种线性的进步史观全面建立,在这种史观里,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被视为近代新文明的开端,“新教胜于旧教”之说更是得到了大部分学人的认同。

新教人士固然自称胜于旧教,反过来,晚清天主教人士对新教也一向有所批评。早在新教入华初期,就有在华天主教教士将新教视为“异教”,并禁止天主教信徒阅读“耶稣教圣经”。 对于马丁·路德,持天主教立场的报刊则声称路德背叛“圣教”,而耶稣教“到底不是耶稣的教”,因为它“大不合耶稣原定的教道”, 但此类话语只能停留在宗教教义争论内部,在更广大的学人认知层面,其声音则被新教压过。相较于新教人士,在政、学等精英层面,晚清的天主教几乎处于“失语”状态, 其中的原因并不仅仅在教派自身,也和晚清士人不断“趋新”的意识密切相关。

4、余论

思想史家波考克曾说:“历史学家需要明白,话语变化的历史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直线式连续,并不是简单的新的话语模式战胜和代替旧的话语模式,相反,它表现为一种新旧之间转换和抵抗并存的复杂的对话。” 这段话对我们研究晚清基督宗教诸概念很有意义。从早先“天主教”一统的概念模式,到晚清新教传教士建立其自身的概念表述,再到现当代学人所接受的基督宗教概念体系,其中经历了复杂的变化过程,可谓“转换和抵抗并存”。

晚清新教传教士来华后,旧有的以“天主教”为基督宗教总称的做法不为他们所认可,但当他们以“耶稣教”、“辨正教”等名词称呼自身时,用什么中文词来表达“Christianity”全体,却也成为难题,很长时间内莫衷一是。一些教士使用“圣教”、“救世教”之类字眼,却因为其自我宣教色彩太强,不具备基督信仰的一般辨识性而很少被教外士人采纳。戊戌之前,许多通西学的士人论述“西教”时将“天主教”、“耶稣教”与其他宗教(佛教、犹太教、回回教)并立,但又要特别解说天主、耶稣两教同出一源,以使读者明白其差别不如它们与其他宗教那般明显,正是凸显了这种概念使用上的难题。直到戊戌之后,“基督教”一词被较普遍使用,这种困难才得到一定的缓解。

“基督”一词,并非借自日语,1838年初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上就已经出现“议而问曰:基督何生?”的语句。 实际上,在晚清新教传教士编写的英汉辞典上首先出现了“基督”这个译词,而后才影响了日本辞书。就“基督教”而言,薛福成在光绪十六年(1890)九月的日记中说“凡天主、耶稣、希腊等教,皆奉耶稣为宗主,统名之曰救世教,又名基督教”,有的新教传教士如李提摩太,在戊戌变政前著译的《泰西新史揽要》、《日本变通兴盛记》等书中,也有这种用法。但是就总体上看,在戊戌之前,以“基督教”作为基督宗教总称的用法,在中文语境里还比较少见,未被人普遍接受。而进入20世纪,在日译西书和《泰西新史揽要》等译著的影响下,“基督教”一词才为越来越多学人使用。尽管直至今日仍有人坚持以“基督教”只指称基督新教,但不可否认,就晚清出现的混乱的概念困局而言,“基督教”作为较为中性的名词,提供了一定的清理作用。

综上所述,在晚清不到百年的时间里,对于当下所说的天主教(Catholicism)、新教(Protestantism)、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出现了纷繁众多的译词,有些甚至今日仍有人使用,这证明了相关的概念变化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不断整合的过程。对这个过程的研究,并不仅仅是对词义的探究,还需要将词语涵义放在更广大的思想观念背景和社会政治脉络中进行考察。西方概念史研究的最早实践者之一,德国哲学家奥伊肯(Rudolf Eucken,旧译倭铿)在《当代基本概念的历史与批判》前言中就写道,“对概念的批判性研究,必然会成为对学者、学派,甚至该时代的精神生活的整体的批判性研究。”

而具体到晚清民初,汉语中产生了海量的新概念,对其涵义的理解,不能离开近代思想文化变迁的复杂历程。对基督宗教概念的研究,其复杂性在于,它既需要兼顾基督宗教内不同教派的相互关系,也需要考量教内和教外人士的不同理解。比如,晚清对“新教”这一概念产生如此多的名词,各人用什么词,无论是出于有意选择,或者无意识的沿袭,都可能带有特定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这需要今天的研究者在把握宏观脉络的同时,对微观的涵义传递也要有更细致的体认。

(作者授权刊发,现为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研究员,此文原载《历史研究》2011年第4期,刊发时有删节,注释略去。)

谢选骏指出:作者也许不懂,即使在基督教的圈子里,对于基督教内部各个教派的来龙去脉能够说的清楚的,大概不到百分之一;而其中能够持有比较公允立场的,大概又不到百分之一了——不是这些基督徒愚钝,而是因为历史过程的复杂,绝非概念可以厘清界定的;而且各个教派的势力又在其中搅和,极力混淆视听,争夺信仰市场,使得“概念的战争”更加激烈混乱,有关概念的内涵外延的边界,就更加模糊不清了。



【15、概念史到底是什么?】


(2020-10-22 记者:徐悦东 编辑:王青)


概念史研究到底是什么?概念史研究跟词语史研究、观念史研究和思想史研究之间又有着什么关系?9月18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历史学分社联合新京报书评周刊推出鸣沙史学嘉年华线上活动第二场,邀请了沈国威、方维规、孙江、黄兴涛和陈肖寒一起探讨相关问题。

嘉宾 | 沈国威、方维规、孙江、黄兴涛、陈肖寒

概念史研究到底是什么?概念史研究跟词语史研究、观念史研究和思想史研究之间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斯金纳的政治思想史研究算概念史研究吗?为何当下中国学界的概念史研究会如此流行?

9月18日19:0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历史学分社联合新京报书评周刊推出鸣沙史学嘉年华线上活动第二场,邀请日本关西大学外语学部教授、东西学术研究所所长沈国威,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方维规,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暨历史学院教授、学衡研究院院长孙江,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院长黄兴涛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历史学分社编辑陈肖寒一起来探讨词语史、概念史的相关问题。

概念史和词语史有何异同?

沈国威首先探讨了概念史和词语史研究的异同。概念史主要研究概念形成的历史。在中国,概念史特指研究西方近代概念在中国被接受和普及的历史;词语史则研究概念命名的历史。比如,一个西方翻译过来的词汇,需要用中文的语言素材进行命名。其命名的过程需要理据。假如翻译者以音译的方法来翻译外来词汇,那么这个词汇需要一个严格的且得到社会承认的定义。这也是沈国威所研究的领域。

概念史和观念史又有什么异同呢?

英文里“concept”一般有概念和观念两个含义。在中文里,观念一般用于描述更大和更重要的内容。概念经过意识形态化后就会变成观念。比如,自由、平等、共和等概念在中国本土化后,就变成了观念。

方维规认为,在有些地区,概念史和思想史研究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做概念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做思想史研究。概念史研究范畴比观念史研究范畴要大,但这两者本不该被区别对待。

此外,方维规还认为,人们未必一定要通过一个句子来表达概念;人们也可以通过一个词来表达概念。不过,表达者和接受者对同一个词所产生的理解可能是不一样的。德语里的“面包”和法语里的“面包”就不能对译。接受者对同一个概念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以前,中国人对“democracy”就有各种各样的翻译,每一种翻译都蕴含着不同的理解方式。现在,虽然这个词被翻译成“民主”,但是在不同地方,大家对这个“民主”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

概念史研究在20世纪末开始在世界上流行。但如今,在新文化史研究当中,概念史研究已经失去后劲。由于研究惯性,西方的文化史研究已快停滞,中国的文化史研究却还在推进。方维规认为,如果没有福柯那样的哲学视野,研究者做出来的文化史研究会很“鸡零狗碎”。比如,在西方,一年会出好几本关于葡萄酒的文化史、巧克力的文化史、黑板的文化史、时装的文化史的书。文化史本来是对只研究政治、经济和军事的这些历史研究的反叛。如今做文化史研究的学者,却往往会忽略其研究对象背后所蕴藏的政治、经济史。

孙江对概念史的定义有不同见解。在2008年9月3日,孙江最早在《中华读书报》发表关于概念史研究的文章时,他还搜不出专门讨论概念史的论文。十年过后,概念史研究成为热点,人们对“概念史”认识也产生出许多歧义。

孙江认为,概念史不是词语史。在中国,概念史和词语史却有特殊关系。德国概念史大家科塞雷克说,词语是明确的,概念是多义的、暧昧的。词语史研究词和物之间的单纯循环。当词语被注入了社会性、政治性或历史性的内涵,这个词就变成了概念。

研究词语之外的意思是概念史研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古希腊,与苏格拉底隔空论战的高尔吉亚说:“你告诉邻人的不是存在,是语言中的存在。”概念史研究的是语言中的存在和语言之外的存在之间的关系。

在汉语语境中,学者研究概念史不是研究在同一种语言中概念的演变,而是研究概念的互译问题。概念到底能不能互译?法国哲学家芭芭拉·卡桑曾写过一本《不可译词典》,她认为概念是不可能互译的。但是,近代中国翻译了许多西方学术概念,在翻译过程中,中国人对这些概念形成了与原语言不同的理解,即使是不可译的,对于被译的事实,哪怕是误译,都有研究的意义。

此外,孙江认为,概念史不是斯金纳等剑桥学派所研究的政治思想史,也不是观念史。2018年,方维规撰文与李宏图商榷。李宏图主编的梅尔文·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这本书试图调和剑桥学派和德国概念史之间的关系,认为它们旨在应对语言学转向所带来的困扰。但实际上斯金纳的研究不是概念史研究,他曾公开批评德国的概念史。

概念史研究离不开社会史、政治学和历史语义学

黄兴涛认为,概念是一个“逻辑词汇”,更强调思维的基本单位。观念则是思想的基本单位。概念和观念有不一样的地方,也有相同的地方。所以概念史和观念史经常会被混淆。

在国内,大家经常把斯金纳的思想史研究和概念史、观念史研究搞混淆。这当然与斯金纳喜欢谈概念的应用有关。斯金纳喜欢谈修辞,以及语言的具体情境,这点与概念史研究是相通的。

如今中国所讲的概念史研究,深受科塞雷克的影响。科塞雷克将概念形成的历史进行了“升华”。他强调在现代转型的特定时期,人类社会会出现一大批重大的基本概念,许多传统概念也会出现变化。因此,学者要研究这些概念是如何形成的、被运用的,以及如何影响社会变革的。这是概念史研究的精髓。

科塞雷克的研究提升了概念史研究的思想性,使得概念史研究不仅局限于语言学,而变成了一种思想方法。这也是如今中国搞近代思想史研究的学者,特别喜欢搞概念史研究的原因。近代中国处于一个转型阶段,中国运用了许多西方乃至日本的思想资源,这些思想资源对各种重要的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孙江对此表示赞同。如今学者所研究的概念是抽象的基本概念。这些基本概念有着政治的、社会的、历史的内涵。因此,概念史既不是词语史,也不是思想史。概念史研究离不开社会史(确切地说是社会结构史)、政治学和历史语义学。

《概念史大辞典》的三位编者是布鲁内尔、孔茨和科塞雷克。在编撰过程中,布鲁内尔基本没有做什么工作,他之所以列名在概念史大辞典编者中,是因为他是研究社会史出身的,他的《领地与统治》一书由研究械斗而始。布鲁内尔要打破19世纪后形成的历史学的概念体系,要将历史还给历史。他研究不同集团之间的械斗,并从中发现了背后所存在法律体系。这种方法为科塞雷克所继承。科塞雷克写过一篇《概念史与社会史》的文章,他认为,社会史研究文本背后的情境,概念史研究文本的语言与结构。

施密特有关国家的思想,对于布鲁内尔的社会史研究有着深刻的影响。1936年,布鲁内尔说,任何纯粹的历史问题都是政治史问题。在《概念史大辞典》的编撰上,这种观点隐藏在冗长的叙述当中。在导论中,科塞雷克所提出的“四化”——民主化、时间化、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每一条都与政治有关。

历史语义学对于概念史研究来说至关重要,有人甚而可以说概念史就是历史语义学。现在有些学者很想建立起一种历史语义结构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试图从德国社会学家卢曼的社会理论中找到支持,寻找一个驱动、制约人的行为的语义背后的社会结构。

大家知道,《水浒传》中黑旋风李逵被李鬼打劫的故事。当李逵的斧子马上要砍到李鬼时,李鬼哀求说他家里还有九十多岁的老母,杀了他一个人就等于杀了两个人。李逵因此不仅放了李鬼,还给他银子。当然,李鬼是骗李逵的。这个故事就反映了以孝为媒介的社会结构和语义结构之间的连接。

黄兴涛对此表示赞同。最初,科塞雷克所研究的概念史就是对社会史研究进行一次“新开展”——传统的社会史研究过于重视社会经济研究,轻视思想观念尤其是语言的社会建构作用。当然,科塞雷克也对传统的思想史研究过于轻视社会性和历史性表示不满,这是概念史研究产生的背景。

因此,科塞雷克很强调情境和语境。他更强调学者要研究不同时期的主体,分别基于什么样的动机,为了什么目标,是如何使用概念的。比如,黄兴涛很重视“治外法权”这个概念。在中日之间,因为语言不同,大家对这个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在晚清的时候,“治外法权”是促进改革的一个重要概念。晚清时,黄遵宪等人从日本引进了“治外法权”这个概念,就将这个概念变成了动员改革的宣传工具。他希望清朝能赶紧变法,尽快取消列强的“治外法权”。

但是,在“五四”之后,“治外法权”又成了反帝动员的概念——“治外法权”成了帝国主义的化身和象征符号。“治外法权” 在本质上变得不合法。这个概念以新的形式服务于新时代。这就是为什么研究者要在概念史研究中强调概念的不同使用主体和使用动机,以及概念所产生的功能作用。

中国学者的概念史研究是跨文化的概念史研究,这在德国没有被实践过。

沈国威认为,越是大的概念,越容易发生变化。“大概念”之所以大,是因为它处于意义网络中心或节点的位置,受到了别的概念的支撑,同时也支配着别的概念。这在认知语言学上叫“知识框架”。

孙江认为,中国学者的概念史研究,来源于德国的概念史研究。中国学者要将德国的概念史研究转换成中国的知识资源。中国学者所做的概念史研究是跨语境、跨语言、跨文化的概念史研究,其深刻度和复杂度,似乎还没有为德国概念史所实践。

无论是德国的概念史研究,还是布鲁内尔的社会史研究,还是年鉴学派的研究,他们都在怀疑“现代”本身。被“现代”屏蔽的历史到底是什么?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去研究中世纪晚期。为何会在中世纪晚期的这棵“大树”上长出“现代”来?而且,为何这棵“大树”只长出了一个“现代”,而不是多个“现代”?

因此,概念史研究者要用当时人使用的语言去认识历史,去发现他们所建构出来的历史,并将这些历史在当下的语境中给读者呈现出来。这也是一种再建构的工作。

孙江还认为,现在搜索手段已被大大丰富,大家很容易能将一个词的历史上溯到很久远。孙江反对这种做法。学者之所以研究这些概念,是因为这些概念对今天的社会政治生活都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学者也要避免具有目的论的概念史研究。

此外,学者还要直观地从历史现象中把握历史,观察历史。孙江称其为“历史现象学”。恰如看电视,通过不断切换频道,才能知道哪个时间段里到底在播放什么节目。学者通过本质直观才能够把握历史。

撰文整理 | 徐悦东;编辑 | 王青;校对 | 李项玲

谢选骏指出:词语、概念、观念,这三个层次本身就是由人来掂量的和定义的,三者之间哪有清晰的边界?人说“法国哲学家芭芭拉·卡桑曾写过一本《不可译词典》,她认为概念是不可能互译的。”——我看既然承认了“概念是不可能互译的”,那么“概念史”的概念又从何说起呢?人说“但是,近代中国翻译了许多西方学术概念,在翻译过程中,中国人对这些概念形成了与原语言不同的理解,即使是不可译的,对于被译的事实,哪怕是误译,都有研究的意义。”——我看,既然已经做了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只有硬着头皮继续做下去,哪怕越描越黑也没有办法了……就像杀人放火之后为了脱罪,必须证明这是革命行动——这就是“概念史的研究必要性”。但是,研究只是研究罢了,“有关研究对象的各种说法”——其实和研究对象本身没有多大关系。



【16、概念史视阈下的“巴尔干”与“东南欧”】


(李建军2021年08月16日光明日报)


“巴尔干”和“东南欧”都是指代欧洲东南部区域的名称,自19世纪末以来一直被人们混用,即使研究这一区域的专业学者有时对此也不加分辨。然而,从这两个概念的历史文化内涵来看,其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不能随意混用。本文从概念史视角对这两个名称的由来、内涵与差异作一初步考察,以便加深对该地区区域文化和地缘政治的理解。

从地理概念到文化区域

“巴尔干”一词源自土耳其语“山脉”。奥斯曼土耳其从14世纪起开始征服欧洲东南部半岛的一部分地区后,根据土耳其历史学家哈利尔·伊纳尔吉克的考察,奥斯曼人在半岛领地鲁米利亚最初是用“巴尔干”表示“山”的一般含义,后来该词被用来指从东到西分开保加利亚并与多瑙河平行的山脉。这条山脉自古希腊起在希腊语中被称为“哈伊默斯”,因此在19世纪之前,“巴尔干”和“哈伊默斯”两个名称同时并用。

1808年,德国地理学家奥古斯特·措伊内以为这座山从保加利亚经黑海延伸到亚得里亚海,几乎横贯半岛,正如亚平宁山脉对亚平宁半岛的得名意义,认为该山脉对所在半岛有着相似的重要意义,建议将巴尔干山作为其所在半岛的名称,“巴尔干半岛”由此得名。此后,他的推断被法国地质学家阿米·布埃和奥古斯特·格里瑟巴赫等人进一步阐发。

19世纪下半叶,奥地利学者约翰·格奥尔格·冯·哈恩等人发现了以往地理学者的错误判断,指出“巴尔干”所指的山脉实际上只是由保加利亚的老山延展了420千米,没有与东南部欧洲其余山脉形成连贯的地貌体系,于是提出了对“巴尔干半岛”命名的批评。哈恩在1861年出版的《从贝尔格莱德到萨洛尼卡的旅行》中,对于“东南端的整个三角形欧洲”,提出了“东南半岛”的概念。1893年,德国地理学家西奥博尔德·费舍尔在哈恩提议的基础上,建议用“东南欧半岛”来代替“巴尔干半岛”,并将其北界移至萨瓦河—多瑙河一线。

地理名称上的纠错并没有使“东南欧”立刻取代“巴尔干”成为该地区的名称,因为它已经成为一个文化概念。对“巴尔干”感兴趣的语言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学者,在这一名称地理起源的基础上,赋予了其历史文化区域的意义。奥古斯特·莱斯金、古斯塔夫·韦根等比较语言学家致力于发现该地区语言和民间传说中的公共元素,并用“巴尔干主义”来表示“巴尔干那些不相关或仅是近亲的语言所共有的特征”(当然该词的含义在后来发生了很大变化)。人类学家也在寻找巴尔干的历史共性。巴尔干学的奠基人保加利亚人类学家伊万·D.希什马诺夫认为,“巴尔干半岛”是一个长期共存、互动和渗透的波动空间,每种文化都是在与其他文化不断交流的过程中演变而来,使得这一历史区域呈现出许多相似之处。另一位巴尔干学奠基人约万·茨维伊奇也把该地区描绘成一个互动的单元,认为其主要受三种历史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分别是历史事件、文明地带和各民族及族群的迁移。不过他得出了与希什马诺夫不同的结论,突出强调该区域的多样性、复杂性,且认为“文明影响缺乏连续性是巴尔干半岛的特点”。总之,巴尔干成为一个语言、宗教、文化交流互动紧密且高度多样化的区域。

到19世纪末,“巴尔干”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被用于政治含义,用来指从奥斯曼帝国脱离出来的国家,如希腊、塞尔维亚等。自20世纪初,“原始性”和“暴力倾向”越来越被添加到“巴尔干”的形象之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它已遭污名化。尤其是随着民族主义的泛滥,“巴尔干”开始成为侵略、不宽容、半发达、半文明的象征。“巴尔干化”一词也在此背景下派生出来,用于指称地理和政治单位不断裂变的现象。

于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带有贬义的“巴尔干”作为地理区域的名称再次受到批评,使用“东南欧”一词的呼吁变得更加强烈。1929年,德国地理学家奥托·毛尔强化了将“东南欧”作为半岛恰当名称的观点。用德国历史学家马蒂阿斯·贝尔纳特的话说,“东南欧”将成为一个“中立、非政治和非意识形态”的概念。不过,随着纳粹德国对“东南欧”的使用政治化,“东南欧”被纳入第三帝国巨大的经济空间,其中立性很快被否定,以至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巴尔干”一词在非德语世界的学术文献和通俗出版物中再次占据主导地位。

事实上,“东南欧”作为地区名称从学术争论中浮现出来,代表的是一种文化共性。倡导使用“东南欧”作为分析单位的代表学者是罗马尼亚历史学家尼古拉·伊奥尔加。他详细阐述了“东南欧”的历史连续性和凝聚力,以此来批评“巴尔干”命名的不合理性。他不认同茨维伊奇关于“巴尔干”文明不连续的观点,认为该地区的特点是“综合了整个东南欧共有的一种完全独特的特征”。这种综合的主要元素来自古代色雷斯人和罗马人。后来,罗马的秩序被新罗马—拜占庭帝国所延续,之后奥斯曼土耳其人又继承了这种传统,他们“成为拜占庭帝国的延续者,推行的是同样的集权主义和地方自由的混合物”。因此,“东南欧”是多种历史的共通,是多种声音的对话。基于此,二战后“东南欧”的概念并没有消失。

两种历史趋向的折射

笔者认为,“巴尔干”和“东南欧”的并行混用,折射的是整体主义和特殊主义在这一地区的独特演变。一方面,“东南欧”折射的是整体主义历史趋向。自古以来,这一地区聚合的主要势力包括马其顿王朝、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奥斯曼帝国,这些帝国作为统一的力量支撑着“东南欧”的概念。在巴尔干学家彼德·斯考克和米兰·布迪米尔看来,奥斯曼帝国起的并非离散的作用,土耳其人在将社会和文化凝聚力强加于整个地区方面的作用是显著的。除了奥斯曼帝国对拜占庭制度的维持,它还通过强加同样的政治和社会条件,有效地融合了该地区人民的心态。但是与“一致统一”的“罗马和平”不同,拜占庭和奥斯曼时代的巴尔干地区倾向于“变化中的统一,多样的统一”,且“多样的共性”比“一致的统一”更有效、更持久。因此,这个“大熔炉”不是欧洲的异类。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地区积极回归欧洲便是这种地区历史演化趋势的再延续。

另一方面,“巴尔干”反映的是特殊主义历史趋向。奥斯曼对巴尔干地区的征服意味着伊斯兰教对欧洲的入侵,加剧了欧洲人对伊斯兰教的排斥和成见,也加强了该地区在其他基督教欧洲国家的形象。19世纪,这种成见固化为东方主义的烙印,巴尔干成为欧洲的他者。《巴尔干五百年》的作者马克·马佐尔就曾这样断言:“巴尔干的城市都被形容成有欧洲的门面,门后却是东方的现实景象。”波兰历史学家奥斯卡·哈雷茨基和匈牙利学者斯苏兹·耶诺等都认同巴尔干在长达四五百年的时间里脱离了欧洲历史。巴尔干学家托多洛娃则得出结论,奥斯曼帝国的因素促成了目前人们对巴尔干的刻板印象,即暴力、半发达等消极特征。从狭义上讲,巴尔干实际上就是奥斯曼帝国的历史遗产。此外,该地区的民族主义也是特殊主义趋向的组成部分,以此催生的暴力、种族灭绝更是贬义“巴尔干”刻板形象的构成部分。

总之,“巴尔干”是分裂的欧洲的一个缩影和象征,折射的是奥斯曼帝国与之前历史的断裂,强调的是历史变异,以及种族混合和离散因素造成的巨大异质性;而“东南欧”则反映了该地区历史演化的有机统一观念,追求的是文化共性,强调的是跨越时空的亲缘关系和渗透性。这两个不同概念的使用,取决于强调该地区的统一共性还是异质特性。在当下该地区迈向欧洲一体化的阶段,“东南欧”作为超制度的历史文化反映似乎更受欢迎。但是,只要这一地区最终不出现制度化的同质实体,“巴尔干”这一名称在短期内就不会消失。

谢选骏指出:“巴尔干”与“东南欧”,其实和“概念史视阈下”扯不上关系的。因为,就在现在,当下,对于“巴尔干”与“东南欧”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也是包含种种不同的。例如,“巴尔干”或“东南欧”,包括希腊世界吗?换言之,希腊世界属于“巴尔干”或“东南欧”吗?由此可见,“概念史”这个概念的荒唐。因为没有历史的“概念”,已经是众说纷纭的了!如果再加上“概念的历史”,那才叫一个“乱上添乱”。



【17、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


(邱伟云 2022-01-07 澎湃新闻)


2021年11月26日,复旦大学中国近代史青年学者读书班2021年第7期在线上进行。活动由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章可副教授召集主持,南京大学学衡研究院暨历史学院邱伟云副教授受邀主讲,讲座题目为《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评议人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方维规特聘教授。本文为主讲人发言整理稿,末附评议人发言稿。主讲人邱伟云。

过去十年的概念史研究法的数字转向探索实践,逐步证明了概念史研究法数字转向的可能性,近年来也逐渐受到中国学界同行的肯定与关注。从全球概念史学界近年发展可见,自2015年开始已有海外名校同样意识到将计算机学界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引入词汇与概念研究中的可能性与发展前景。以下就从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为题来讨论概念史研究方法数字转向的可能发展与前景所在。

节点1:什么是概念史(history of concepts)?

由于参加我们今天这个讨论会的师友们,有些是计算机学界的朋友,因此我先大概说明一下何谓概念史(history of concepts)。根据方维规老师研究指出,德文Begriffsgeschichte(概念史)一词最早出现于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的《历史哲学讲座》中,指基于普遍观念撰述历史的方式,用来指称一种史学类型,即考察艺术、法学和宗教的历史,可以纳入哲学史的范畴。而后在科塞雷克 (Reinhart Koselleck, 1923-2006)所主编的八卷本《历史基本概念-德国政治和社会语言历史辞典》(1972-1997)与《历史语义学与概念史》(1979)书中,完成了“概念史”学派的定型。简言之,概念史研究的目的,即希望通过考察重大概念在不同历史语境中的社会影响,推导出政治社会群体运用特定概念的典型张力,进而分析时代、社会、政治的结构变化,最后重构社会史的截面,进一步呈现出整个社会历史,提供史学研究一个新范式。在概念史研究法特征上,我们发现了能与计算机学界文本探勘技术进行协作研究的着力点所在,因为文本探勘技术正是一种可计算长时段中巨量文字语料里的词语结构及其变化的数字技术,从这角度而言,文本探勘技术即能介入概念史研究视野,辅助概念史研究工作者进行复杂与长时段的概念形成、运用与嬗变研究。关于概念史研究法中丰厚且复杂的理论层次与研究视角,有兴趣的师友可参见方老师自2019年出版的概念史三书,分别是《概念的历史分量:近代中国思想的概念史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什么是概念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历史的概念向量》(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通过阅读概念史三书,当能较为全面的掌握德国概念史研究理论方法。至于概念史研究案例,可参见2013年开始至今,由南京大学学衡研究院院长孙江教授主编出版的《亚洲概念史研究》集刊,目前出版至第8卷,收录众多亚洲概念史研究的优秀成果,当然也不能错过章可老师在概念史研究领域的力作《中国“人文主义”的概念史(1901-1932)》(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章老师以一本书的分量系统且细密地揭示了“人文主义”的概念以及围绕此概念的其他相关概念,是想了解概念史研究方法与实践取径的师友们不能错过的好书。

节点2:什么是数字转向(Digital Turn)?

上面我们通过简要的概述,帮助计算机学界师友们了解概念史研究方法的简明基础定义后,接着我们再谈谈什么是数字转向(Digital Turn),以帮助人文学界师友们理解为何要数字转向?以及如何数字转向等问题。南京大学陈静老师与香港城市大学徐力恒老师曾在〈我们为什么需要数字人文〉(《社会科学报》第1572期,2017年8月24日,第5版)一文中指出,随着数字技术更新迭代、数字化内容不断增加,数字化的研究趋势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影响遍及各个人文学科。大约在2000年以后“数字转向”(digital turn)时代到来,个人计算机变得十分普遍,成为大多数学者能方便使用的设备。如今通过高速高能的计算机设备,配合国家提出的数字中国主张,各界都如火如荼的对古代乃至近代的所有历史文献进行数字化、数据化乃至智能化的工作,展开各种目前可见的大型数据库建置项目计划,运用各种前沿的数字技术,包括数据探勘、文本探勘、图像标记、网络分析、时空地理分析、声音分析技术等,对人文世界进行诸多前沿性的探索性研究工作,这就是目前人文学研究的数字转向情况。

节点3:概念史研究真的需要数字转向吗?

也许有师友们会问,概念史研究真的需要数字转向吗?在当代语境中,我们不难想见未来乃是一切皆数据的世界。不仅过去的材料我们不断的进行数字化工作,诸如爱如生的“典海”中浩如烟海的数字化古籍;或是近现代的史料数字化工作,如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近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具有一亿两千万字的全文史料内容,晚清期刊全文数据库(1833-1911)收录期刊520余种,文章53万余篇,民国时期期刊数据库(1911-1949)收录期刊25,000余种,文章1000余万篇;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抗日战争与近代中日关系文献数据平台”于2020年9月1日已上线报纸1046种、期刊2343种、图书71071册……以上数据平台若配合前沿OCR技术,在未来将转为巨量可全文检索与计算的文字文本。概念史研究者们未来在研究概念时,会有人力难以读尽的材料。此外还须考虑到概念史研究的重点之一即做概念比较研究,目前东亚学界也不断进行历史文献材料数字化工作,如“韩国近代报刊语料库”,近代中日词汇交流有关文献的数字档案化与词汇语料库,及日本皓星社建置的《杂志记事检索集成数据库(1860-1945) 》(http://info.zassaku-plus.com/)等,都是未来在研究亚洲概念史时不可回避的巨量数据库。目前欧美各国也都积极推行多语种历史材料的数字化工程,如GALE平台即收录了跨越全球500 年历史的1.7亿页珍稀原始资源文献,包含多种语言的文学、档案、法律文书、手稿等内容,其中ECCO 十八世纪作品在线数据库更是收集了1700-1799年之间所有在英国出版的图书和所有在美国和英联邦出版的非英文书籍,涵盖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拉丁文等多个语种,包含13万种15万卷,超过3,300万页的内容。

因此,假如概念史研究就是要观察词语及其作为语言的运用与嬗变过程,借以推导政治社会群体运用特定概念的典型张力,分析时代、社会、政治的结构变化,那么概念史研究就天然的适合与需要进行数字转向。由于数据化将使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产生根本性转变,因此未来世界不再是一连串自然或社会现象的事件,而是由信息所构成(Viktor Mayer-Schönberger and Kenneth Cukier,2013),百年后的概念史研究者们若想要研究百年前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中的概念发展,他们会有看不完的文本,包含系统性的个人专著、论文,与碎片化的朋友圈、微博、推特等文字。这样巨量的文字数据信息,若不借助数字方法,将难以进行“概念与社会”互动的概念史研究,因此现在的数字转向正是在为未来的概念史家提出方法的准备。

在上述全球历史材料数字化工程下,可以想像未来概念史研究者的焦虑,将从过去的“动手动脚找材料”向“巨量材料如何读尽”转变。在旧文本不断被数字化,新文本膨胀速度比旧资料快的语境下,未来概念史研究者必定面对材料过多无法读尽的问题,这也是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所在。

节点4:全球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重要案例

正因全球历史文献材料如火如荼的数字化工作,使得全球概念史研究者们逐渐发现,若不采用新工具与新方法,将出现难以穷尽所有历史材料再进行概念研究观察与提出结论的问题,因此已有诸多著名大学研究团队开启了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实践工作。

第一个案例是美国剑桥大学在2014-2018年设置的概念实验室(CCDK)。此一实验室尝试通过计算方法描述和分析由概念结构生成的结构化环境,试图揭示其中循环的概念网络(https://ccdkconceptlab.wordpress.com/)。2020年,该团队的Peter de Bolla, Ewan Jones, Paul Nulty, Gabriel Recchia, John Regan共同发表了The Idea of Liberty, 1600 – 1800: A Distributional Concept Analysis,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in the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Volume 81, Number 3, July 2020)一文,运用计算和统计方法对十六到十八世纪的“Liberty”概念进行分析,基于一套定制的分析概念结构的工具,帮助对“Liberty”概念的文献分析工作,并与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和昆汀·斯金纳(Quentin Skinner)过去有关Liberty概念的研究成果相互对话。

第二个案例是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数字人文学院(DHI),是英国领先的数字人文中心之一,成立于1994年。2016年春季开启现代西方思语言DNA项目(https://www.dhi.ac.uk/ldna/),通过对十五到十八世纪英语话语中发生的语义和概念变化建模,进以理解早期现代思想的演变。最近的研究成果可参见Digital methods for studying meaning in historical English. Special Issue of Transactions of the Philological Society, 119 (2)、§Susan Fitzmaurice, (2020).

第三个案例是新近成立的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数字人文中心(HELDIG),这是一个集合赫尔辛基大学七个不同院系数字人文学科相关领域的协作中心。早在成立之初的2015年,他们就举办了“概念变化–数字人文案例研究座谈会”,讨论应该如何使用大的数字化历史数据研究概念变化。自2017年起,这个中心开始连年举办“概念计算方法”专题讨论会、“历时性概念变化的计算方法”讨论会、“言语与行动:政治文本挖掘” 讲习班及词汇语义变化讲习班等,密切聚焦于计算概念研究的趋势方法及其转向。

节点5:中国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

对词汇概念的“形成”“运用”与“变化”研究视角进行量化转译与考察,很早就已经在中国学界出现。基于此对词汇概念研究进行数字转向的思考,配合计算机学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迭代与更新,在中国概念史研究学界中产生了三种领先全球的新的量化考察视角。

第一种是结合文本探勘技术与网络分析技术对概念关系进行量化计算并发现互斥概念的研究路径。如我与郑文惠、刘昭麟、林书佑等老师合作的《概念关系的数位人文研究——以<新青年>中的“世界”观念为考察核心》(收于项洁主编:《数位人文: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6年12月)一文,以数字人文技术与德国概念史理论对话,勾勒《新青年》500万字语料中与“世界”概念共现的概念群并计算其间的概念网络。该文使用机率统计、统计学中的LSA、PMI等关系性计算,以及词汇相依计算法等多种可能适用于概念关联性计算的方法,发现《新青年》前后不同时段“世界”概念共现词群的分合。其中“世界”与“天下”这一对概念呈现出从不显著相关到显著负相关的变化,表示“天下”概念与世界论述互斥,此种概念关系型态是人力不能考察者,亦即是数字人文视野下独特的发现。

第二种是对汉语词缀复合词研究进行量化计算的工作。关于汉语词缀复合词研究工作,2001年方维规老师即发表 “Yi,Yang,Xi,Wai and Other Terms:The Transition from ‘Barbarian’to ‘Foreigner’in Late Imperial Chi- na”(“夷”、“洋”、“西”、“外”及其相关概念:晚清译词从“夷狄”到“外国人”的转换in:New Terms for New Ideas:Western Knowledge & Lexical Change in Late Imperial China,ed.by Michael Lackner et al.,Leiden:Bril l,2001)一文,探讨由“夷”“洋”“西”“外”等四个汉语词缀所复合出的四批复合词间的时代变化,从中提出中国近代对西方认同的转型现象;而后2011年章清先生发表《“界”的虚与实:略论汉语新词与晚清社会的演进》(《东アジア文化交渉研究》,别册7,2011 年3 月)一文,更是直接指明汉语词缀复合词研究的意义与价值,文中指出作为现代汉语中颇为特殊的“后缀复合词”(或称为“接尾词”),这样的构词法已预示其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往往成为考察语言成长具有特殊意义的例证,而这样的构成法大大提升了语汇的制造能力,“后缀”之前添加什么,决定于中国社会所做的取舍。拙作《词汇、概念、话语:数字人文视野下中国近代“美”之观念的建构与再现》(收入周宪主编:《艺术理论与艺术史学》第三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10月)即实践了汉语词缀复合词研究法的量化转译工作,通过数字人文技术,计算并归结中国近代“美”之观念的建构与再现轨迹,有一从“美善”“美术”到“美育”的三阶段发展过程,并发现中国近代“美”之观念具有教化性与实用性两个特征。当我们能将此前所提到的中国从古代到近当代所有建置完成的数据库加以串连,那么我们就可望通过数字技术,勾勒出中国各种词汇概念由传统至当代的发展史,这是过去依靠人力难以完成的重大工作。

第三种是结合图像标记技术对图像概念史进行量化计算工作。如王平、钮亮、金观涛、刘青峰等发表的《五代北宋山水画的数位人文研究(二)——以“渔隐”主题为例》(收入《数位典藏与数位人文》2018年第1期 )一文,即以五代北宋时期至今流传的120余幅山水画图像为研究对象,围绕舟船、渔人两类图像进行数据撷取与图像分析,以此去追溯“渔隐”主题及其概念的原形与流变。在图像概念史研究法的数字转向思考中,研究者尝试通过计算机自动发现稳定图像形式结构,使人文研究者可考察其图像概念含义,以及从稳定图像形式结构去考察其图像概念譬喻含义,或从概念寓意画考察其图像概念含义。当图像数据的收集与数字化、数据化乃至于智能化工作完成,概念史研究者们即可快速地从长时段的跨国图像中发现概念环流的踪影与历史意义。

节点6:中国概念史研究数字转向的未来方向

以上我们已经介绍了全球概念史研究在数字转向上的经典项目以及中国在概念史研究法数字转向上的独特贡献,下面可再从人文的概念史理论视角出发,谈谈中国概念史研究数字转向的未来方向。

第一个基于中国概念史理论可以进行数字转向的工作是中国近代概念发展转型的数字考察。孙江教授曾在《概念史研究的中国转向》(《学术月刊》2018年第10期)一文中讨论中国近代概念转型的问题,基于中国近代概念转型的特征,提出了有别于德国概念史家科塞雷克所勾勒出的德国近代鞍型期概念转型中的“四化”尺度,分别是标准化(Standardization)、大众化(Popularization)、政治化(Politicization)、衍生化(Derivatization),未来可进一步通过文本探勘的量化模型方法,转译与侦测中国近代概念转型中的概念四化发展现象。

第二是基于中国近代汉字发展的词化现象进行数字转向研究。如日本关西大学沈国威教授在《近代中日词汇交流研究:汉字新词的创制、容受与共享》(北京:中华书局,2010)一书中指出,词化是对概念的命名。概念可以用一句话、一个说明性或比喻性词组、一个短语来表达,而当概念用一个词来指称时,叫做概念的“词化”,或称“词汇化”。通过数字转向,可以利用词嵌入、文本探勘、时空地理、网络分析等技术进一步的量化转译东亚近代概念词汇化的进程。《近代中日词汇交流研究:汉字新词的创制、容受与共享》

《近代中日词汇交流研究:汉字新词的创制、容受与共享》

第三是基于近代中日韩三国之间概念环流现象进行数字转向研究。亦即可运用时空地理技术、文本探勘、网络分析方法等,结合中日韩三国对于同一概念的研究数据基础,进行跨国的概念数据比较研究,借以揭示概念的源流以及在长时段过程中三向影响交流的动态过程。

今日所谈的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方法与趋势,正符合文理交叉的“新文科”主张,这一主张使得我们一方面能通过结合计算机与统计方法对人文研究议题进行“人文数字化”的思考与探讨,另一方面又能再基于人文关怀角度去商榷与研发带有人文性的计算统计方法而完成“数字人文化”工作。唯有建立起人文数字化与数字人文化两个角度的循环交流协作工作流程,才能真正落实新文科的文理交叉诉求,为2035年建成高等教育强国、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评议人发言:方维规教授

问题一:

用计算机进行人文研究易缺乏人文温度:计量研究如远读认为重要的关键点在数值的高峰,但人文研究学者会认为概念的意义在走势之中,因为概念顶峰已经丧失了锐气,但人文研究者更在乎的是发展趋势中如何普及的过程,以及普及过程中报人或是百姓等不同层次行动者的理解现象,但这些研究角度在计算机视角中容易被忽略。且在数字转向之中,很多研究结果都以可视化图表方式进行呈现,但这种数据可视化的结果易将“人”推向平面化,亦即只关注高低而不关注过程,会削弱其中丰富的人文性信息。

回答:对于这一问题,数字人文学界也开始进行反思,亦即数字转向的发展,并非拿来主义式的只听从于计算方法的“人文数字化”,也许在过去十年我们确实是走“人文数字化”的道路,因为那时是在探索阶段,我们得先把各种计算方法拿来探索实践,看看是否能结合?然而在十年后的今天,数字转向应该迈向建立理论的方向,亦即我常说的转向“数字人文化”的方向,我们不能再像过去十年一样,不问计算方法的优劣以及其是否合适拿来计算人文问题,只要看到最新方法就拿来使用,只求量化视角的信校度,却不问这些新方法是否适合用于计算人文问题。如今我们应该迈向从人文角度去对各种最新的方法进行“人文性”的信校度提问与反思阶段,亦即必须通过人文视野去判断与反思各种最新计算方法的人文研究配适性,甚至是更进一步,应当基于人文问题意识的需求,量身定做计算方法,如此一来,像方老师提出人文学者更应关注的是概念的爬坡发展阶段的重要性此一研究视角,就能通过量身定做,发展出一种探索概念爬坡轨迹与信息的测量方法,以符合人文研究者的需求。这样的方法才是真正结合数字与人文的思考后所产生出的真正的数字人文方法。

问题二:

在概念研究中常见存在着一种概念用多种不同词汇来翻译与理解的现象,例如Democracy在近代就有“民主”与“共和”两种译法,那么在利用数字方法进行Democracy概念研究时,如果只注意到“民主”或“共和”,就是忽略了其他当时同时代表着Democracy概念的发展向度,基于这样的问题,数字人文方法如何解决?

回答:目前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当中,有种非监督学习的词向量研究法,可以通过词汇的上下文语义关系,侦测并辨别出长时段巨量文本中的近义词,有望处理并解决一词多义与多词一义的问题。因此对于上述问题,未来可以利用词向量方法进行探索性实验,通过数据驱动的方法找到并解决同一概念具有多种词汇能指的问题。

问题三:

报告中谈到全球概念史的比较问题,在这中间有很多需要考虑的地方,例如中日概念对比时候,要注意概念先后问题;还有概念到底是在殖民地或是半殖民地发展也会有所不同,而这些细节往往并非量化方法所考虑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而且概念在跨语境间是很难进行比较的,因为概念随着语境不同有着完全不同的变化?那么全球概念比较研究如何可能?

章可老师回应

我认为全球概念史研究还是有可能的,因为即使概念会随着语境而有很大的不同,但跨语境中还是有属于非语境成分,这个非语境成分恰恰是语义带来的,而这往往就是全球概念史的基础,因此全球概念比较研究还是有可能的。

回答:这正是概念史研究法在数字转向过程中需要通过人文与计算机领域学者密切讨论去解决的问题。概念史学者可以提出各种在研究概念时应当关注的人文研究变项,而计算机学者就能从这些变项去思考该如何通过计算权重的调整与方法的复合重组,让计算方法能很好的回应人文学者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需要人文学者多多提出人文性的关怀视角,借以发展适合于概念史研究专用的数字计算方法。而章可老师提出可以考察跨语境当中的非语境成分的问题意识,即是未来在概念史研究数字转向中可以通过量化模型去尝试加以勾勒的重要人文问题。

问题四:

从莫来蒂提出世界文学的研究主张中,可以发现世界文学的研究可能带有偏见,这里的偏见包括世界文学的组成多为英语文学,而其他语种则少;又或者殖民文学多,精英文学多,那么这样的研究结果可以称为世界文学吗?

回答:确实,老师提出的是目前数字转向中时常被提出来进行反思的一个问题,亦即“数据偏见”。例如斯坦福大学李飞飞教授他们曾经对大量图片进行人机互动标记工作,进而训练出一个能自动标记图片的模型,当他们将穿有白纱的女性图片给予识别时可以自动识别出是婚礼;但当他们将印度女性穿着印度传统婚纱的图片给机器识别时却识别出是戏剧,这里问题就出在训练计算机自动辨识模型时所用的图像多为西方图片,因此只能较好的识别西方图像中的事物,但对东方事物的识别就产生了问题,这就是一种“数据偏见”,亦即机器所学习的数据是有偏向的,如此所建置的计算识别模型语自然也是带有偏向的。在此案例中,李飞飞即通过调整机器学习的数据,更为多元的重新收集机器学习的图像材料,借以让机器学习的结果更为公正客观而不具有偏见。就此而言,概念史研究的数字转向前提,就是我们用以计算概念发展的语料必须尽量避免材料的倾斜,对语料结构必须十分了解,如此才能针对语料结构的倾斜而调整计算权重,进一步避免与解决数据偏见可能导致偏见结论的问题。

责任编辑:彭珊珊。校对:徐亦嘉

谢选骏指出:任何“节点”的规定,都是基于概念的使用。用节点来谈“概念”,无异于“自己证明自己”——数字化、电脑化的互联网络运用,也无法改变这一“概念”的处境。



【18、概念史研究的中国转向】


(《学术月刊》2018年第10期 孙江)


内容提要:概念史是近年在国际上流行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受到中国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在检索了中国近代知识形成的历程后,探讨了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近代历史的意义。要推动符合中国历史特征的概念史研究,首先需要理解概念史在德国语境中的特定含义;在回顾了德国概念史的特征及其变化后,本文提出了研究中国概念史的四化标准:标准化、通俗化、政治化、衍生化。按照这个原则,南京大学正在推动围绕100个关键概念的中国概念史研究,以期通过这些既是中国“近代”出现的标志,又是影响中国“近代”进程的要素的关键概念之研究,揭示中国“近代”的“全球本土化”特征。

“中国史学何以落了伍?”1949年,齐思和在《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一文开篇如是追问道。齐思和认为,“在一百多年前,西洋史学,无论在质或量方面,皆远不及中国”,而近百年西洋史学之所以超过中国,“不但是由于西洋历史家的努力,而且是整个西洋文化进展的结果”,西洋的政治、经济和科学的进步“对于史学发生了空前的影响”。①时过近七十年,重温齐思和之问,笔者关心的要点不在于“中国史学何以落了伍”——史学是否有进步与落后之别大可讨论,而在于这种落后的焦灼感并非个别的一时现象,如果以百年为单位来审视的话,可以说具有共时性的特征,是一种全球化与本土化张力关系的反映,是时人思考和实践“全球本土化”(glocalization)——从全球范围思考,进行地方性实践——的产物。

回顾以往的历史叙事,美国历史学家特莱恩·斯托恩诺维奇(Traian Stoianovich)认为存在三种历史叙事样式:古希腊“训诫的历史”(exemplar history),包括中国对“传统的敬畏”(traditional piety),18世纪以降“发展的历史”(developmental history)以及以社会史为代表的“功能-结构的历史”(functional-structural history)。②在中国,1980年代中叶兴起的社会史研究虽然欠乏理论自觉,但提示了历史学发展的一个新方向。1990年代兴起的学术史研究虽然令人对本应成为学术常识的这一“显学”感到费解,但内含了重审近代的可能性。当世纪翻开新的一页,关于近代知识的研究悄然勃兴,就其荦荦大端,有制度、学科、观念、新名词等,出版了若干相关的研究论著。③论者在讨论19世纪中叶以降西方知识在东亚传播和再生产的过程时发现,一些译自西方的概念,借用德国概念史大家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的说法,既是东亚“近代”出现的标志(Indikator),又是影响其进程的“要素”(Faktor)。④概念史既是亚洲各国自我主张的依据,亦是理解他者的桥梁,同时通过概念史研究还可以从“现代性”(modernity)的角度展开与西方的对话。以下,本文首先考察概念史在中国兴起的缘由,继而梳理德国概念史的基本理念和源流,最后讨论概念史方法在中国运用的问题。

所谓近代,如果不避粗糙而取其最大公约数的话,是指时间、空间、人群以及秩序等由“杂质性”迈向“匀质化”的过程。微观史学大家金斯伯格(Carlo Ginzburg)在《奶酪与蛆虫》一书中谈到16世纪末发生的一桩无法按以往标准归类的异端事件。原来,伴随古腾堡印刷术所带来的新知识的普及,异端梅诺乔(Menocchio)脑海中的旧知识和新知识发生了龃龉,他抨击教会,称爱邻人比爱上帝更为重要。⑤知微见著,金斯伯格揭示了由混沌而清晰的欧洲近代知识发生的契机,这种知识经过一百年左右的发酵,在1800年前后其轮廓清晰起来。概念史研究的先驱布鲁内尔(Otto Brunner)称之为“门槛时代”(Schwellenzeit),⑥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则将其命名为“马鞍时代”(Sattelzeit)的开端。⑦

晚于欧洲一百余年,19世纪的中国和东亚在欧风美雨的浸淫下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时代更替,固有的知识无法对应新时代,新时代在扬弃以往的知识体系。1873年,李鸿章奏称:“臣窃惟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中国,闯入边界腹地,凡前史所未载,亘古所未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⑧在日本,江户时代的儒者憧憬中国,甚至有儒者从日本桥迁至品川后会高兴地说:“离唐土近了二里”;从芝口搬到河崎后则说:“离中华近了一点”。⑨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推行“文明开化”,为解决财政危机,突然宣布废除旧历法而改用新历法:1872年12月13日为1873年1月1日。其后很长一个时期,官方和民间各过其年,有道是城里过“明治的正月”(新历)、乡下过“德川的正月”(旧历)。上述中日两国发生的事象揭示了在旧与新、东与西碰撞下同时代人的恍惚。

对于近代知识由杂质而匀质、从混沌到清晰的变化,欧洲学者的研究异彩纷呈。法国“年鉴学派”通过心性史、社会史之考察,展示了近代前夜——中世纪晚期蠕动的多种变化;德国布鲁内尔的“社会史”和孔茨(Werner Conze)的“结构史”旨在究明社会变动的内在结构;在英国,“剑桥学派”的政治思想研究揭示了特定语境下历史转折的契机。无论是关注深藏在变化表层之后的结构,还是关注人心中的情感、信仰、思想,抑或关键时点上的转折,学者们试图揭示“近代”缘起的秘密。

东亚的近代凸现于19世纪,但早在大航海时代、东西遭遇的16世纪末,东亚世界即已酝酿着变化的契机。就中国看,其后400年间的知识迁徙似可概括为:“宋学西迁”“西学东渐”“东学入中”和“借鉴苏俄”等样式。

“宋学西迁”既是实在的事实,亦为抽象的比喻,泛指中国知识对西方的影响。16世纪末以降耶稣会士将中国知识陆续传到欧洲后,引起了不同的反应,影响了18世纪启蒙思想家思考自我和他者的方式。⑩欧洲人蓦然发现在自身的文明之外还存在另一种不同的文明,激起了对东方/中国的想象,也正是在此时,耶稣纪年出现了公元前与公元后的区分。即使在19世纪,来华西人传播的知识仍然对欧洲人有着重要的影响。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儒教与道教》是至今为论者称道的名著,但细看其所征引的二手资料,为什么韦伯会接受高延(De Groot J.J.M)关于异端迫害的论述,而非更有诠释力的艾约瑟(Joseph Edkins)的宗教研究,是值得深思的问题。(11)400年间断断续续生产的西方人的东方论述构成了今日东方主义的滥觞。

与中国知识西迁相对,“西学东渐”上起于16世纪以降的耶稣会士,继起于19世纪的来华西人,东渐的西学知识在东亚产生了因与本土知识碰撞而发生的变化:“解构”(deconstruction)和“转位”(dislocation)。西学知识的再生产重塑了东亚人的自他认识,开启了中国、日本、韩国等建设近代国家的历程。这种再生产不单单在中西之间发生,来自近邻的中介作用近年也受到论者的关注。正如“鸦片战争”后中国发生的巨变和汉译西学知识对日本近代转型起到作用一样,“甲午战争”后中国知识人惊觉明治维新的成功,大举东渡,移植日本化的西学知识(包括来华西人传播的中文西学知识),这可谓“东学入中”的知识往返。(12)尽管晚清官员和士人不乏抵制东学入中者,但大都淹没在“东学”的大潮中。(13)如果说,大众化、商业化的“东学”推进了近代知识在中国的普及和再生产的话,“新文化运动”及继起的“借鉴苏俄”则呈现出近代知识强匀质化的趋势,在近代知识的意识形态化和政治运动中,苏联化的西学知识成为导引中国革命的航标,最终庞杂多义的西学化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需要赘言的是,本文所说的“西方”并非本质主义意义上的“西方”,不消说西欧与东、中欧的差异历历在目。日本亦非本质主义的日本,所谓明治日本有以英国为师的“文明开化”,还有排斥英国、取法德国的帝国构想。而韩国身处特殊的近代情境——疏离中国后成为日本帝国的殖民地,为理解东亚近代知识的往返提供了另一个观察的视角。反过来看,近代语境下本质主义的他者理解与对自身的本质主义的理解密切相关,论者可以从中西、中日、中韩、日韩等二元对立的构图上对亚洲的近代加以诠释。

对于中国“近代”的轮廓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加以深描,概念史方法无疑是当下需要借鉴的一种方法。十余年前,有论者对笔者倡言的中国概念史研究提出疑义,(14)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恰如当年梁启超或其他晚清士人将来自日本的“概念”曲解为“大概想念”一样,(15)尽管有不少学者如方维规(16)、陈建守(17)以及冯凯(Kai Vogelsang)(18)等先后对德国概念史进行了介绍和评论,但各种误解似已蔓延,有“大概想念”重来之势。概念史研究环绕着两个挥之不去的影子:洛夫乔伊(Arthur Oncken Lovejoy)的“观念史”和以波考克(J.G.A.Pocock)、斯金纳(Quentin Skinner)等为代表的剑桥政治思想史。论者对概念史与观念史方法的区别似不在意,如《东亚观念史集刊》一名,这和林毓生主导的“公民社会基本观念”研究以及金观涛、刘青峰的著作的影响不无关系。(19)冯天瑜嫌“语义学”/“历史语义学”(Semantik)不够中国化,生造出“历史文化语义学”。(20)李宏图受里希特(Melvin Richter)等试图勾连德国概念史与剑桥学派的影响,将“剑桥学派”视为概念史研究的一脉,因而受到方维规的批评。(21)本来,观念史(history of idea)和概念史各有出自,观念史将观念视为“常数”,虽然一个观念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历史形象,但观念本身没有发生实质变化。(22)斯金纳批评观念史没有“真正的历史”(genuine histories)。(23)基于中国学界对概念史存在误解之问题,对概念史内涵实有必要作一番梳理。

概念史是德国的学术传统,但是,作为德国学术传统的概念史亦非一成不变,现在人们目为概念史研究的标志性成果——8卷本《历史性基础概念:德国政治-社会语言历史辞典》(G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historisches Lexikon zur politisch-sozialen Sprache in Deutschland),与主编之一科塞雷克1970年代以降阐释的概念史有不小的差别。2002年科塞雷克说道:“我的概念史研究与《历史性基础概念——德国政治-社会语言历史辞典》这一庞大研究课题紧密相关。这部辞典30多年前(1972)开始出版,而其理论和方法论思考是我40年前就已阐释的,这至少对我来说成了理论上的束缚。一方面,为了推动《历史性基础概念》这一共同课题,严格遵守理论设定是必须的;另一方面,我自己的概念史理论却在不断变化。”(24)一方面,为了推动《历史性基础概念》这一共同研究课题,必须遵守事先约定的规范;另一方面,科塞雷克自身的认识在不断深化。这就是说,虽然1960年代初科塞雷克与另外两位主编布鲁内尔、孔茨(Werner Conze)确立了大辞典的编纂方针,但在漫长的编写和出版过程中,科塞雷克关于概念史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而这并没有反映在其后出版的词条写作中。

“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一语最早见诸黑格尔(Friedrich Hegel)《历史哲学》,该书是黑格尔去世后由门人整理于1838年出版的。黑格尔认为存在三种历史:“原初的历史”(die ursprüngliche Geschichte)、“反思的历史”(die reflektierte Geschichte)和“哲学的历史”(die philosophische)。“原初的历史”仅仅描述当下所见到的、听到的事件,不能超越自身所处的时代精神。“反思的历史”超越自身的时代,是一种比较抽象的、具有批判性的历史;“反思的历史”近乎普遍历史,但还不是哲学的历史,比如艺术、法律、宗教等,可称为“概念史”(In unserer Zeit ist diese Weise der Begriffsgeschichte mehr ausgebildet und hervorgehoben worden)。(25)在《历史哲学》中,“概念史”一语仅出现过一次,撰写“概念史”词条的梅尔(H.G.Meier)认为黑格尔的用法十分特别。(26)在黑格尔之前,1726年,J.G.Walch在《哲学词典》(Philosophisches Lexicon)序言中注意到“概念的历史方面”(historischer Aspekt der Begriffe),但他对哲学概念的“历史介绍”缺乏批判性。1774年J.G.H.Feder试图重新编写哲学词典,通过对概念的“真正的内容和本源”"Aufklrung des wahren Gehaltes und Ursprungs" der Begriffe)的介绍得到更为准确的哲学概念的定义。1806年,W.T.Krug第一次提出超越概念的历史性、建立历史批判性的哲学词典的主张,“一部叙述所有哲学的概念和句子的作品肯定是很有意义的,它应该按字母顺序排列,应该论述概念和句子的本源、迄今为止的发展、变化、挑战与辩护、扭曲、更正,而且它应该说明它用了什么样的数据,数据的作者与时间”。但是,直到1879年由R.Euckens编写的《哲学术语史》(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schen Terminologie)的出版,德语世界才有了第一部涉及语言和历史的哲学辞典。(27)

概念史成为一项跨学科的研究并在哲学和历史学领域开花结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0年代以降,概念史在德国一枝两叶:哲学思路的概念史是将概念史当作理解当下哲学术语的背景,或者说完全是为了解决哲学问题。与哲学思路的概念史不同,历史学意义的概念史之目的在于理解历史上不同社会的特性(虽然二者在人员和词条上有关联)。人们通常谈论的概念史是指后者,即科塞雷克与布鲁内尔、孔茨等主编的《历史性基础概念》,(28)这项研究起始于由孔茨发起、布鲁内尔参加的“近代社会史研究小组”。

《历史性基础概念》第1卷于1972年出版,至8卷(第9卷系目录索引)出齐,费时二十余年。这部卷轶浩繁的大辞典收录的大小概念堪称字数多寡不等的论著,远远超出了汉语“大辞典”的涵义。在第1卷,科塞雷克撰写了一篇《导论》,提纲挈领地概述了衡量“历史性基础概念”的标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四化”。现下理解的概念史有将大辞典与科塞雷克的阐释混为一谈之嫌,所谓德国概念史,首先应该紧扣这部大辞典来讨论。科塞雷克拟出的历史性基础概念的标准如下:

(1)民主化(Demokratisierung)。随着古腾堡印刷术的发明和知识的普及,所有阶层都被卷入到宗教的、社会的和政治的论战中,但直到启蒙运动,政治词汇才有了很大的变化,从前仅为特定等级所有的表述方式开始越过等级界限,与此同时,随着等级制度的解体,相关词义也在消失。(2)时间化(Verzeitlichung)。基础概念被赋予了所期望的特征,如共和政体(Republik),曾是无所不包的法制(宪法)集合概念,现在成为党派概念,党派进而提出唯一合法的法制要求。当“民主制”取代“共和制”后,同样也有作为唯一合法的法制诉求。“-主义”(-ismus)构词的大量出现,成为区分不同阶层的动力和指标,但这些“主义”从来就没有完全涵盖阶层分化的过程。(3)意识形态化(Ideologisierbarkeit)(29)。概念的抽象程度越来越高,不能及时应对事件的变化或社会结构的变化。这些复合单数词以其特有的普遍性和多义性来对应空洞化和模糊化,不同阶级根据其嗜好而选择不同用法,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用法。(4)政治化(Politisierung)。语言操纵技术的发达,如口号,带有理论要求的概念按照自身意图对概念加以塑造或应用。(30)

科塞雷克指出,上述“四化”标准并非绝对的,不同标准常常会出现交叉。重要的是这些德语概念虽然与法语、英语的相关概念不无关系,甚至其源头可上推至古希腊语、拉丁语,但都是在德国历史语境中成长、变化的,换言之,脱离了德国/德语历史和文化,就无法理解之。所谓德国/德语的历史并非漫无边际的——尽管每一个词语都可追溯到久远的过去,真正发生质的变化的是18世纪末以后,在此,科塞雷克导入了一个重要的概念:马鞍时代。科塞雷克认为,在1750-1850年从启蒙时代转向近代的期间,基础概念发生了如同上述“四化”所表征的变化。发生在德语世界的现象告诉读者,对于历史性基础概念的理解需要置于特定的语言和情境中,同样,在理解基础概念的内涵时也需要有意识地区分内涵的变迁——哪些是曾经有过的,哪些是后来叠加上去的。

在概念史大辞典出版期间,三位编者中的布鲁内尔和孔茨先后去世,科塞雷克成为第6卷以后的单独主编。科塞雷克关于概念史的想法在变化。如果比较《历史性基础概念》词条与科塞雷克关于概念史研究方法的论述,之间的不对称关系不难看到,如,近400页的nation词条是冗长的关于词语、文本及其含义变化的介绍,理论指向并不显明;而科塞雷克1980年代以后发表的论文则凸现出明确的理论指向,既不像布鲁内尔、孔茨拘泥于社会史,也不似传统解释学执着于概念的含义,而是追求更具涵盖性的关于概念史的理论阐释,他显然意识到历史学界和政治学界的两座大山——法国的“年鉴学派”和英国的“剑桥学派”。在历史时间的阐释上,科塞雷克继袭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现象学的时间诠释,既不同于“剑桥学派”关注关键“时刻”(moment)人的行动,也别异于“年鉴学派”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的历史建构。在科塞雷克看来,“历史”这一概念不是过去的经验所能解释的,因为它在18世纪末和“新出的进步”如双胞胎获得了新生,从此对未来的期待地平进入历史概念,所谓历史即缩短过去与未来、经验与期待之间的距离。(31)

基于历史沉淀于概念的认识,科塞雷克把概念史作为一个单独的探究历史的单位而与社会史相提并论。(32)本来,概念史是从社会史(Sozialgeschichte)传统中生长起来的,布鲁内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版的关于中世纪《土地与领邦》(Land und Herrschaft)的著作至今仍是经典之作,在这本书中,布鲁内尔反对19世纪以降自由主义的历史诠释——用“国家”“社会”等现代概念来理解中世纪历史,强调基于史料的概念建构,因此借用了施密特(Karl Schmitt)政治理论中法制(Verfassung)概念,从法制史(Verfassungsgeschichte)角度重构中世纪的历史。该书在战后再版时,布鲁内尔隐去了与施密特理论的关系,但基本想法没有变。(33)这也深深地嵌入《历史性基础概念》的词条写作的理念中:用当时的人的想法和术语撰写历史。在此之外,科塞雷克一直在思考社会史与概念史的关系,认为概念史关心概念(历史)中的语言与结构不同,而社会史侧重于概念得以生成和变化的背后的情景。(34)

科塞雷克关于概念史的理论阐释逐渐产生了影响。1980年代,“语言学的转向”(linguistic turn)席卷英美学界,历史叙述乃是由基于语言的方法和认识所决定的观点唤起了人们关注德国解释学和概念史研究的传统,海登·怀特(Hyden White)称科塞雷克为20世纪重要的历史理论家,在其主导下,科塞雷克的著作被译介到英语世界。科塞雷克的著作还被译为法语、西班牙语、波兰语、丹麦语、意大利语以及日语、韩国语。与此同时,概念史研究方法正在向欧洲大陆以及欧洲以外的地方传播。在欧洲,研究概念史的中心不在德国,在北欧。

里希特(Melvin Richter)等将概念史研究视为德国版的“语言学的转向”,试图勾连德国概念史与剑桥学派政治思想研究的联系。(35)但是,概念史研究所存在的局限遭致了斯金纳的发难。首先,概念史研究缺乏体系化,对历史性基础概念的实证研究不可能漫无边际,那么边界设置在何处呢?关于一个个基础概念的研究最终要建构怎样的基于概念的历史图像?并不清晰。其次,斯金纳认为“不可能有概念本身的历史,只有争论中使用的概念的历史”。科塞雷克认为观念史中的“观念”是个“常数”,而概念史的“概念”则由一组相关的概念群构成,由概念群固定的概念发生变化后,必会产生新的概念,人们不可能对一个概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态进行研究,斯金纳将以聚焦一个连续的词语进行的概念史研究视为“词语崇拜”(fetishism of words)。(36)

那么,德国概念史研究方法是否能成为诠释中国“近代”的方法呢?回答是肯定的。一个最显明的理由是,19世纪中叶以降,大量的外来词汇、术语、概念被翻译到汉语世界,这是德国和欧洲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现象,如果离开了这些词汇、术语、概念,人们就无法理解中国乃至东亚的近代。当然,也必须看到德国概念史方法在运用到中国研究上的问题点。汉语“概念史”很难与Begriffsgeschichte对接。Begriffsgeschichte由Begriff和Geschichte两部分构成,前者来自拉丁语conceptus,一如怀孕产子,指感觉和思维活动及其过程,后者来自古德语,意为事件;18世纪末Geschichte与Historie(叙述)交融后被赋予含有事件、叙述、知识等内涵的概念。比较而言,汉语“概念史”一语作为新出的翻译概念没有如此复杂的内涵。科塞雷克提出了衡量历史的基础概念的“四化”标准,这也不可随意套用到中国研究上。在西方概念转译为汉字概念后,中国和东亚概念的“四化”过程与德国不尽相同。“民主化”似乎可以适用于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因为在明治以前的封建制下有受教育资格的是武士阶层,但作为“文明开化”一部分的翻译概念不可能由哪个特定阶层垄断,在义务教育体制下,人人皆可接受和使用新概念。同样,中国也不存在概念的“民主化”这一过程,我们只能以“群”或“社会”为单位观察和界定新思想和新概念的载体。“时间化”“意识形态化”“政治化”等均需要紧扣中国语境来理解,一个原本抽象的西方概念被翻译为汉语术语后,就脱离了其所依托的语境,成为不同使用者不同政治社会诉求(期待或想象)的概念工具,常常出现意义前后矛盾、背离西语原来意义的现象。很多基础概念是随着人们理解的深入,特别是20世纪的政治运动才真正开始了“时间化”和“政治化”的,而“意识形态化”则要到迟至围绕“借鉴苏俄”的政治博弈之后。总之,科塞雷克所提出的“四化”标准只能适用于他所界定的“马鞍时代”。对于科塞雷克的“四化”所存在的问题,Christian Geulen提出了衡量20世纪概念的新“四化”标准:“科学化”(Verwissenschaftlichung)、“通俗化”(Popularisierung)、“空间化”(Verrumlichung)、液体化(Verflüssigung)。“科学化”指科学的理论和概念成为日常语言;“通俗化”不同于“民主化”,强调媒体的巨大影响;“空间化”与“时间化”相对,指科技发展造成空间越来越小。“液体化”指多元化和流动化造成概念意义的不确定。(37)对Christian Geulen的新“四化”标准,科塞雷克的后继者Willibald Steinmetz持批评意见,认为20世纪的概念只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是反思性(reflexivity),不能从绝对的立场创造一个概念或判断一个概念,每个概念都需反思自身,没有绝对的真理。第二是英语化(anglicization),英语霸权成为吸收和转译其他语言概念的装置。(38)科塞雷克的“马鞍时代”是个最受人非议的说法,我们很难绘出一个属于近代中国的“马鞍时代”。张灏认为,从1895年到1920年代初期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转型时代”,“无论是思想知识的传播媒介或者是思想的内容均有突破性的巨变”。(39)如果这个“转型时代”可以对应“马鞍时代”的话,上限似乎没有多大争议,因为经过半个世纪的“西学东渐”,“甲午战争”后新知识的重要性凸现出来了。下限似可后推至1935年前后,因为随着“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华战争的开始,此前杂质的、多元的基础概念被收敛进国族的诉求之中了。

概念史作为理解中国近代特质的方法,选择和研究怎样的概念是必须考虑的问题。1910年5月,章炳麟在《教育今语杂志》上撰文强调中国的教育要“从自国自心发出来”:“法国人有句话,说中国人种,原是从巴比伦来。又说中国地方,本来都是苗人,后来被汉人驱逐了。以前我也颇信这句话,近来细细考证,晓得实在不然。”(40)原来,主张革命的章太炎一度接受拉克伯里关于中国人种和文明起源于巴比伦的说法,并试图借助其丰富的小学知识和历史知识加以比附证明,但当觉悟到这有违寻找中国文化本真性(authenticity)的诉求后,很快将其弃之不问。(41)在概念史方法的运用上,所谓“自国”就是贴近中国自身的问题,德国的历史性基础概念未必是中国的基础概念,反之亦然。黄兴涛研究的“她”字是一个不见于德国概念史研究的中国概念,看似一个普通的代名词,但“她”涉及的文化的、社会的和政治的问题之大,足以使其成为中国的历史性基础概念。(42)即使对两国同样重要的基础概念,也可能还有主次上下之别。如晚清的“地方自治”概念来自日本(当然有中国式的理解),而日本的地方自治又脱胎于普鲁士的地方自治,普鲁士和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成为现代国家的支柱,在民国时期,除阎锡山在山西实施的“村治”外,基本变成了另一套政治话语了。(43)

所谓“自心”就是时人的时代经验。刘鹗在《老残游记》说:“吾人生今之时,有身世之感情,有家国之感情,有社会之感情,有种教之感情。其感情愈深者,其哭泣愈痛。”(44)反映中国近代的历史基础概念积淀了同时代人的情感、思想和行为,应该挖掘这些内涵从而揭示中国的而不是他国的近代经验。西班牙,葡萄牙及拉丁美洲7个国家75位学者合作编撰大辞典,第1卷包含十个重要概念,如América/Americano(美洲)、Ciudadano/Vecino(公民)、Constitución(宪法)、Federación/Federalismo(联邦)、Historia(历史)、Liberal/Liberalismo(自由主义)、Nación(民族)、Opinión pública(公共舆论)、Pueblo/Pueblos(民众)、República/Republicano(共和国)等,第1卷名为《伊比利亚美洲世界政治-社会辞典——革命年代,1750-1850》,这是科塞雷克等主编的大辞典所没有的;但选择的时段为1750-1850年,受到“马鞍时代”的影响。(45)而意欲与中国、日本相区别的韩国概念史研究,则强调殖民地的历史经验,近年又转向社会层面的概念研究。(46)这两个发生在德国以外的概念史方法的运用对于中国的概念史研究无疑有启发意义。

第二,通俗化(popularization)。对词语的互译及阐释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其社会层面的流通——通俗化问题。严复是一位孤高的启蒙思想家,他所翻译的术语大都没有流传下来,如“民直”(right)、群己权界(liberty/freedom)直指原义,但分别被“权利”“自由”所取代。晚清士人囫囵吞枣地搬回的大量日本(语)化的西学汉字概念得以流通和普及,这一方面与读书市场的需求相关——濒临倒闭的商务印书馆就是靠翻译日文书籍而起死回生的,另一方面与这些词语、术语、概念的实用性不无关系,即它们通俗易懂,很容易与使用者的固有知识嫁接,从而产生转义或误读。其实,在日本也有一位类似严复的启蒙思想家——西周,西周小心翼翼地寻找汉字与西语之间的对应关系,但曲高和寡,最终留下的只有“思想”“哲学”为数不多的出色译语。

第三,政治化(politicization)。词语、术语要成为概念,特别是历史性基础概念,必须与政治-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发生关联。反过来说,正是时代的变化赋予了词语、术语以特定的政治-社会意涵,从而使之成为理解该当时代的历史性的基础概念。概念的定型和政治-社会运动、政治-社会制度关系密切,如国家、改良、革命、共和等均涉及历史进程中的政治制度的设计和政治运动;教育、结社、宗教、自治等概念可能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的建构关系更密切。

第四,衍生化(derivatization)。当一个概念具备规范化、通俗化和政治化而成为历史性基础概念后,就可能在具体的历史情景中衍生出与该概念相关的“下位概念”,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下位概念”观察历史性基础概念的多义性,另一方面这些貌似“下位”的概念,有可能取代“上位”的基础概念而成为具有本土意义的基础概念。革命是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事件。政治学家阿伦特(Hannah Arendt)的说法,现代意义的革命的诞生,“历史进程突然重新开始,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不为人们所知或所闻的故事即将开始”。(51)在中国革命中产生出来的诸如某某阶级、民主集中制、统一战线、思想改造等概念既是中国化的新概念,也是革命实践所衍生出来的新的基础概念。

围绕上述“四化”特性,我们不难对很多中国历史性基础概念进行对号入座,以往学者的研究给这一概括提供了众多极具说明性的事例。而笔者长期进行的革命/改良、宗教/迷信、社会/结社、民族/人种等研究也提供了支持这一“四化”概括的实证研究基础。有关中国近代历史性基础概念的研究是借助过去的遗迹——语言和术语进行的知识考古,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化,必然要随时调整研究的内容和重新界定概念的边界,就此而言,中国化的概念史研究刚刚开始,但正当其时。

注释:

①齐思和:《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燕京社会科学》1949年第2期。转引自王学典、陈峰编:《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史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页。

②Traian Stoianovich,French Historical Method:The Annales Paradigm,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6,pp.26-38.

③早前的研究回顾与评论,参见李里峰:《概念史研究在中国:回顾与展望》,《福建论坛》2012年第5期。

④⑦Reinhart Koselleck,Einleitung,G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Historisches Lexikon zur Politisch-sozialen Sprache in Deutschland,Bd.1,S.XII-XXVII.

⑤Carlo Ginzburg,The Cheese and the Worms:The Cosmos of a Sixteenth Century Miller,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0.

⑥Reinhard Blnkner,Begriffsgeschichte in der Geschichtswissenschaft,Otto Brunner und die Geschichtlichen Grundbegriffe,Forum Interdisziplinre Begriffsgeschichte,1(2012),Heft 2,S.107.

⑧李鸿章:《奏为密陈遵旨通盘筹画制造轮船未可裁撤事》(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录副奏折》,档案号:03-9402-019。

⑨延広真治:《唐物屋の店先から》,《しにか》1993年10月号。

⑩参见Arthur O.Lovejoy,The Great Chain of Being:A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an Idea,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6.新近的力作参见井川义次:《宋学の西遷——近代啓蒙への道》,東京:人文書院,2009年。

(11)曹新宇:《异端的谱系:从传教土汉学到社会科学》,黄兴涛主编:《新史学——文化史研究的再出发》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12)沈国威:《近代中日词汇交流研究:汉字新词的创制、容受与共享》,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陈力卫:《現代中国語にどのくらいの日本借用語があるのか》,内田慶市、沈国威编:《東アジア言語接触の研究》,大阪:関西大学出版部,2016年。

(13)参见罗志田:《抵制东瀛文体:清季围绕语言文字的思想论争》,《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黄克武:《新名词之战:清末严复译语与和制汉语的竞赛》,《惟适之安:严复与近代中国的文化转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章清:《晚清中国接纳新名词、新概念遭遇的三重障碍》,《南国学术》2015年第4期;张仲民:《“文以载政”:清末民初的“新名词”论述》,《学术月刊》2018年第2期。

(14)贺照田:《橘逾淮而为枳?警惕把概念史研究引入中国近代史》,《中华读书报》2008年9月3日。孙江:《近代指示亟需“考古”——我为什么提倡概念史研究?》,《中华读书报》2008年9月3日。

(15)梁启超:《和文汉读法》,京都大学藏梦花芦氏本,第64页。“观念”则解释为“观而想念”,第90页。

(16)方维规有多篇介绍概念史方法的论文,最详者参见《概念史八论——一门显学的理论与实践及其争议与影响》(《东亚观念史集刊》2013年第4期)。

(17)陈建守:《语言转向与社会史:科塞雷克及其概念史研究》,《东亚观念史集刊》2013年第4期。

(18)冯凯(Kai Vogelsang):《概念史:德国的传统》,张凤阳、孙江主编:《亚洲概念史研究》第3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第249-250页。

(19)金观涛、刘青峰:《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林毓生:《公民社会基本观念》(上、下卷),“中研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专书,2014年。林毓生主持的研究计划开始于1999年初,历时十余年。就内容看,东西方不同观念混杂,作者各扬所长,缺乏整合性。

(20)冯天瑜:《“历史文化语义学”弁言》,《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年第6期。

谢选骏指出:我估计齐思和是个满人,至少是个“精神满人”——所以他才会在1949年发表的《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一文开篇处如是胡说——“在一百多年前,西洋史学,无论在质或量方面,皆远不及中国。”他这明明是在“拍马屁”——否则就无法理喻他何以如此“睁眼眼睛说瞎话”。这种胡说,岂不开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先河?由此可见,“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对于文革的起源,实在负有直接责任!结果不幸,以讹传讹,直到如今。满清的幽灵不散,接上马列苏联,孵化出了后清人民共和国。



【19、概念史研究在中国:回顾与展望】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92~100 李里峰)


20世纪后半期以来,语言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得到认可,历史学的研究重心也因此发生了急剧变化,其主要表现之一即是概念史(his-tory ofconcepts)的兴起和盛行。随着《历史的基本概念:德国政治—社会语言辞典》、《法国的政治—社会基本概念手册》等大型辞书的陆续出版,概念史研究逐渐成为国际学界备受关注的史学类型和跨学科研究领域。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将概念史手法引入中国近代史研究,一是译介概念史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进而尝试构建与近代中国历史情境相契合的概念史研究路径;二是对近代中国的若干基本概念进行“知识考古”,试图厘清其演变过程及其社会政治语境,进而对近代知识体系之建构有所发明。[1]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学界的概念史译介与实践,并就概念史在中国的发展前景略作展望,冀望引起更多学者对概念史的关注和参与。


一、自西徂东:概念史之译介

概念史家大多认为,“概念史”这一表述最早出现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讲座》,用来指称一种史学类型,即考察艺术、法学和宗教的历史,可以纳入哲学史的范畴。20世纪后半期,概念史在德国发生了实质性的突破,其标志是1955年《概念史丛刊》的创办,以及三部概念史巨著的出版:十三卷本《哲学历史辞典》(1971—2001)、八卷本《历史的基本概念:德国政治—社会语言辞典》(1972—1997)、十五卷本《法国的政治—社会基本概念手册》(1985—2000)。[2]

作为概念史研究的扛鼎之作,《历史的基本概念》历时1/4世纪,以8大卷的篇幅,系统考察了德语世界100多个(组)政治和社会基本概念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概念史大家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为此项研究提供了基本的理论资源。他强调概念对于“现代世界的语言构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通过概念,不同的社会阶层及各种政治派别才得以表达他们的经验、预期和行动。他把启蒙运动之后从1750年到1850年的一个世纪称为“鞍形期”(Sattelzeit),在经历了漫长的两个山峰之间的低落、过渡时期后,欧洲实现了向现代知识的转换。这一“现代性”转型是以影响社会及其自我意识的四个过程为特征的,即“时间化”(概念随着时间而变化)、“民主化”(概念的社会边界日益扩大)、“意识形态化”(概念日益成为社会性概念体系的一部分)和“政治化”(概念的政治意涵日益增长)。[3]在研究方法上,概念史研究以“历史语义学”相标榜,关注概念的延续、变化和革新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强调概念史与社会史的结合,着重考察词语、概念、文本与社会政治情景之间的关系。[4]

中国的概念史研究,正是从译介西方尤其是德国的概念史开始起步的。在此方面,方维规、李宏图、孙江等教授作出了积极贡献。方维规在德国学习、工作多年,深谙德国概念史研究之神髓,其译介较之通过二手文献辗转相传者无疑要高明许多。在《历史语义学与概念史》一文中,他细致解析了被视为概念史之同义词的“历史语义学”(Historische Se-mantik),指出历史语义学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科,而是一种与阐释学、话语分析相类似的研究方法。历史语义学既是语言的,又是历史的,只有用历史的眼光(历史的横向比较和纵向追踪)才能把握哲学、社会、政治等人文社会学科的关键概念和主要用语。[5]《概念史研究方法要旨》一文则比较了西方史学界探究概念的三种路径:德国史学界以“概念史”亦即“历史语义学”模式著称;英美史学界尤其是剑桥学派倡导“观念史”模式,注重探讨原本意义上的文本的语境;法国史学界以“话语分析”或“概念社会史”见长,将话语背后的语言形态或社会背景纳入研究范围。作者强调,“历史沉淀于概念”,“概念是思想的出口”,通过对历史中那些政治和社会的“主导概念”或“基本概念”的形成、演变、运用及社会文化影响的分析,去揭示历史变迁的特征,乃是概念史研究方法的基本出发点和主要特色。[6]

李宏图将西方的概念史研究区分为英美和德国两大流派: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主要从概念与修辞之间的关系人手来研究概念史,不仅考察概念的历时演变过程,而且关注概念所包含的意义维度与语言使用方式之间的关系,以及导致概念获得或失去合法性的原因;以科塞雷克为代表的德国概念史家深受社会史学术传统的影响,着重考察社会转型与概念变迁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变迁的长时段中把握概念的命运。[7]他还专文考察斯金纳的思想史研究方法,指出“语境”、“概念”和“修辞”是其思想史研究的三个关键词,其中“概念”既是思想观念的核心和内涵,也是研究思想观念的重要载体和基本“单位”。与“观念的单元”的普遍性和反历史性相比,“概念史”更为突出思想演进中的断裂性和历史性。[8]

近年来,李宏图先后主编“剑桥学派思想史译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和“剑桥学派概念史译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对斯金纳、波考克等剑桥学派学者的思想史和概念史研究作了成规模的译介。收入“剑桥学派概念史译丛”的《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和《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二书,其实是对西方概念史研究的反思性述评。前者旨在为英语世界介绍概念史的发展概况,着重评介了《历史的基本概念》和《法国基本政治一社会概念手册》的理论方法和研究特色,阐述了概念史与思想史、观念史、社会史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对德国概念史方法在英语世界和其他欧洲国家的适用性作了乐观的预期。[9]后者主要从比较视野出发勾勒了概念史在不同国家的实践情况,其中第一部分“理论和比较的框架”从理论上阐述概念史与社会史、语言学、话语分析之关联,第二部分“主题与变奏”提供了对“国家理性”、“世界主义”、“民族”等重要概念的研究范例,第三部分“概念和图像”则以具体案例论述了图像语言是如何呈现概念变迁的。[10]

孙江针对国内学者在相关名目使用上的混乱,撰文介绍了概念史与词语史、观念史、社会史之异同。第一、概念与词语。概念是通过词语表现出来的,但比词语拥有更为广泛的意义。一定的社会、政治经验和意义积淀在特定的词语里并被表象出来后,该词语就成为概念。概念史研究方法旨在打破从词语到事物和从事物到词语的循环运动,在概念和现实之间引发了某种紧张关系。第二、概念史与观念史。在观念史研究中,即使个别的观念能反映历史事象,但观念自身基本上是不变化的常数。概念史则注意到词语与社会、政治因素之间的动态关系,概念本身就是“变数”。第三、概念史与社会史。社会史将文本作为分析手段,用以考察其背后的情境。概念史则缘于哲学用语史、历史语言学和语义学等领域,更加注重对文本中的语言和构成进行解释。[11]

关于西方概念史研究的其他介绍文字也偶然可见。例如,孙云龙主要依据前述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一书的中译本,对德国的概念史研究作了简要评介。[12]曹意强基于艺术史视角,梳理了从黑格尔、狄尔泰直到洛夫乔伊的观念史研究脉络,其中提到洛夫乔伊的“哲学语义学”如何成为观念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又如何经施皮策尔转化为“历史语义学”,进而由观念史向概念史转化。[13]但是总体看来,在几部概念史巨著的中译本面世之前,中国学界对概念史的译介难免停留在浅尝辄止的层次。

二、多源交汇:概念史之方法

西方概念史研究引入中国不过数年时间,但几位中国学者已尝试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更契合中国和东亚近代历史特征的概念史研究方法。在概念史的方法论问题上,当前中国学界远未达成一致看法,而是从思想史、观念史、文化史、学术史、社会史等不同源头出发,结合西方概念史研究的基本理念,形成了既密切关联、又各具特色的不同研究路数。

孙江是近年来在汉语学界倡导概念史研究最力的一位学者,他将自己的研究旨趣概括为“东亚近代知识的考古”。有鉴于概念史与词语史、观念史、社会史之异同,孙江提出中国的概念史研究应该包含以下内容:“词语的历史;词语被赋予了怎样的政治、社会内涵并因此而变成概念的历史;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词语表述或日概念在文本中的不同呈现;文本得以生成的社会政治语境。其狭义内涵是关于词语和概念的研究,广义内涵是关于知识形态的研究。”[14]所谓“东亚近代知识的考古”,实际上是一项关于中国/东亚现代知识体系——语言、概念、文体、文本和制度之生产与再生产的综合研究,侧重考察从16世纪末至20世纪初西方知识移人中国/东亚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变异,并探讨有着同样经历的日本与中国之间的知识往还问题。因此,他的研究既采用了德国概念史的研究手法,又超出了德国辞典式概念史研究的范围,而将“东亚近代知识与制度的形成”与概念史研究勾连起来。[15]

金观涛、刘青峰从1997年开始着手创建“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并以此为依据来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作者将自己的研究方法概括为“以关键词为核心分析对象”、“以句子为基本分析单位”的“数据库研究方法”。通过对一系列“重要政治术语”之起源和演变的考察,作者认为中国近现代思想变迁大致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1840年至1900年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对西方现代思想选择性吸收时期;1901年至1915年是儒家思想退到家族私领域,而在公共领域全面学习西方的阶段;1915年到1925年为学习引进西方现代制度,并由此引发知识界对民主、权利、社会等重要观念进行重构、形成中国当代思想的阶段。[16]在他们对若干重要概念的具体考察中,一方面注重从词汇、概念之具体语例的统计分析来揭示其内涵的丰富层次及其历史变迁,一方面始终围绕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观念的“变”与“不变”来展开论述。[17]

这种数据库研究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引起了一些争论,即科学主义数量统计方法能否解释思想现象。例如一篇书评文章对金观涛等人的研究提出了质疑:第一,观念的流行与心态的变化有时并无蛛丝马迹可寻,即便有所表露和展示,往往也很难用数据库中揭示出来的新名词或关键词的出现频率来表征其流行程度与广度。第二,信息和观念的传播方式、物质构成、商业运作、读者的获得途径和阅读接受情况等因素,都无法用精准的时间或数字来表现,企图用数据或频率来揭示存在致命的缺陷。第三,作为研究基础的数据库明显忽略了文学材料,忽略了近代小说、戏曲等文类,也缺乏从接受者尤其是一般民众角度看待这些观念的讨论。因此,其研究呈现的只是“局部真实”甚至可能是历史“虚像”。[18]

冯天瑜提出了“历史文化语义学”研究方法,以关键术语和核心概念为关注点,强调通过对概念作历史性考察,探析概念背后蕴藏的丰富历史文化意涵。在具体研究中,关注概念的原始词义及其历史流变,关注词义的内涵和外延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信息;注重考察近代日本借以对译西文的新名“逆输入”中国后逐步异化的具体过程,尤其是清末民初、“五四”时期、大革命失败后几年间这几个概念变迁关键时段的社会文化生态,以及在此生态下的语义迁衍。[19]这一理路与概念史研究颇有契合之处,但方维规对“历史文化语义学”这一术语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如果取广义的“文化”概念,那么在“历史语义学”中嵌入“文化”似嫌累赘,因为“文化”是“历史语义学”研究的应有之义;如果取狭义的“文化”概念,又会给人拘囿之感,因为很多概念本身超出了狭义文化范畴。[20]

黄兴涛自十余年前开始对中国近代“新名词”的研究,尝试从“思想现代性”的问题意识出发,分析清末民初大量涌现的新名词、新概念的“现代性”历史特征和“现代思想平台”之功能;并从考察一些特殊的新名词新概念的词汇构成特点与价值认同的角度,揭示传统与现代之间复杂的历史关系。[21]其研究方法体现出概念史与文化史相融合的特征,服膺陈寅恪先生所言“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22],强调只有把近代中国新名词置于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的广阔视野中去研究和透视,其历史内涵才能得到更充分的了解和揭示。[23]他还探讨了将具有后现代意味的话语分析运用于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的可能性,认为话语分析可以凸显将思想与社会更紧密融合起来的思考向度、强化思想史研究者对语言本身的敏感性、促进人们将重要的思想文化事件与后人历史书写结合起来进行透视,但这类探索本身也带来一些认知困惑,需要进行新的反思。[24]

桑兵倡导和推动的关于近代知识与制度体系转型的学术史研究,是中国语境中概念史研究的另一来源。其基本假设是:“晚清民国时期中国的知识与制度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与行为规范前后截然两分,只有了解这千古一大变局的各个层面,对中外冲突融合的大背景下知识与制度体系沿革、移植、变更、调适的众多问题深入探究,才能获得理解传统,认识过程,了解现在和把握未来的钥匙。”[25]桑兵主编的《近代中国的知识与制度体系转型》丛书迄今已出10余种,涉及近代知识与制度体系转型的不同侧面。例如,孙宏云细致考察清华大学政治学系的早期历史,从具体的学术史事中揭示中国现代政治学展开过程的渊源脉络,条理史实,究明本原,为回顾本土学术经历、理解今人观念和行为中的历史沉积提供了具体详实的凭借。[26]程美宝着重讨论“地域文化”叙述框架在晚清民国年间形成的历史过程,指出近代中国“地域文化”的表达着重从历史叙述、种族血统、学术传承、方言写作、地方民俗等方面去发挥,近代读书人用地域文化来表达他们心目中的国家观念,在国家认同与地方认同之间建立起辩证统一的关系。[27]

对德国概念史浸淫最深的方维规则深有感触地强调“概念史研究的必要装备”。他指出,概念史或历史语义学的目的在于发现并阐明概念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的差别及其起源和成因,要求研究者具备必要的学术功底。研究中国近代“西学东渐”而形成的重要政治和社会概念,需要对本土文化的深刻认识,也需要必备的西学知识,二者缺一不可。例如考察“民主”、“自由”、“进步”等概念,需要弄清它们在西方特定时期的历史语境、真正含义和具体运用究竟如何,它们是以何种姿态、何种意涵进入中土的,士人又是如何理解这些概念的,否则就会出现对概念的误解甚至以讹传讹的现象。[28]

三、循名责实:概念史之实践

“非知之艰,行之惟艰。”[29]将概念史研究方法用于中国近代史领域,并非易事。迄今为止,中国学界真正意义上的概念史研究成果为数仍然不多,其中最引人瞩目者当属《新史学》同仁[30]的相关论文和金观涛、冯天瑜等人的相关论著。

孙江主编的《新史学》第二卷《概念•文本•方法》,收录了四篇探讨近代概念问题的论文,这是中国概念史研究成果的一次集中呈现。孙江探讨了东西洋知识的传统/近代层面及其相互勾连,指出中国传统东西洋知识的建构有赖于中国与南海地域之间的互动,东西洋知识乃是在内含了有关南海的地理知识和航海知识后所建构的自我/他者知识。黄东兰从语词上探究了“亚洲”这一由欧洲传教士催生的“他者”概念被生产的过程,以及这个“他者”如何被接受进而变成自我“概念”的过程,强调清末民国教科书中“亚洲”被赋予了政治、文化、人种的含义。章清考察了清末民初教科书中“自由”概念的呈现方式:在政治学架构中,“自由”是作为政治演进的核心观念被肯定的;在历史教科书中,“自由”作为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遗产而被肯定;国文、修身课本对“自由”的阐述则主要基于人与人的关系展开,凸显的是“恕道”和“容忍”。[31]日本学者川尻文彦比较了中日两国语境下“民主”概念不同的复杂含义,指出晚清中国“民主”从传统的“民之主”脱胎为近代概念,被赋予了“多人乱管”色彩;明治日本以汉字“民主”对译democracy,却始终难以在近代日本落地生根。[32]

黄兴涛主编的《新史学》第三卷《文化史研究的再出发》并非概念史研究之专辑,但其中若干论文亦与概念史密切相关。马钊的《女性与职业——近代中国“职业”概念的社会透视》将社会性别、政治经济和概念研究结合起来,融合了“职业”作为词汇、概念和话语的三重视野,从女性近代命运的独特角度,探讨了现代“职业”概念在中国的形成,并努力揭示民国官方话语体系中的“职业”定义及其与20世纪社会思潮和政治运动之间的关系。黄兴涛的《新名词的政治文化史——康有为与日本新名词关系之研究》、余新忠的《防疫•卫生行政•身体控制——晚清清洁观念与行为的演变》虽非严格意义上的概念史研究,但也从各自的视角出发,涉及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概念、词汇、观念及其与社会政治的互动关系,表现出寻求创新的文化史追求。[33]

《新史学》同仁既借鉴和吸收了德国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又将概念史研究融入“近代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这一论域之中,“面对的是远比科塞雷克要复杂的跨语言、跨文化问题”。该刊第四卷即以“再生产的近代知识”为题,在更广阔的学术视野中涉及概念史研究。岸本美绪在考察中国史研究中的“近世”概念时提出,不要急于给“近世性”概念下实体定义,而应该关注16世纪至18世纪世界许多地区在受到大规模变动的冲击时,是怎样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来摸索新秩序的;不应该以倒叙的方式检验“近世”中是否存在通向“近代”的要素,而应该以“近世化”的多样性为背景来理解作为新的重建时代的“近代”。黄东兰以两部教科书文本为例,考察了尚处萌芽时期的日本东洋史的中国表述,指出日本的支那史/东洋史教科书一方面援引欧洲万国史的历史分期,将中国史的时间纳入普遍史的时间之中,一方面又将中国史变为外国史、再变为东洋史,使中国成为空间上和文化上的“他者”。顾德琳依据“全球本土化”的概念探讨了race一词在中国语境里的不同表述,指出近代中国关于人分五种及中国人为黄色人种的观念主要来自日本的译介和西方传教士的译介,揭示了近代中国人种知识的外来性和复杂性问题。[34]

金观涛、刘青峰的《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是作者利用“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研究中国近代若干重要政治概念之形成与演变的论文汇编。该书虽以“观念史”名之,但从研究方法来看更接近于德法的概念史研究,而与英美的观念史研究差别较大。[35]除了相关的方法论讨论之外,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从“共和”到“民主”的转变考察中国对西方现代政治观念的选择性吸收和重构;通过rights译名的变化考察中国权利观念的起源和演变;通过“个人”、“公民”、“国民”等概念考察中国个人观念的起源和演变;从“群”到“社会”、“社会主义”探讨西方社会观念如何进入中国;通过“天理”、“公理”到“真理”三个词汇的统计探讨表达政治制度正当性的观念变化;通过从“天下”、“万国”到“世界”的变化考察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起源;通过“格致”和“科学”的意义变化分析中国近现代科学主义的结构;通过“富强”、“经世”到“经济”的译名变化揭示表达社会组织蓝图的内在理念;从中西比较的视角探讨中国近代革命观念的起源和演变。[36]

冯天瑜是较早实践概念史研究的大陆学者,其代表作《“封建”考论》、《新语探源:中西日文化互动与近代汉字术语生成》也是国内较早的略具概念史色彩的著作。《“封建”考论》以中国历史为线索,对“封建”一词作概念史的考索与探究,分析这一词语的本义(古义)、西义(世界通用义)以及马克思的封建原论、现代中国的“泛化封建观”,试图为聚讼未决的中国历史分期提出新的观察视角和较精确的概念坐标。由于“封建”概念对于近代以来的中国史学研究具有重要影响,此书出版后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并一再重版。[37]天瑜的其他研究还涉及“革命”、“共和”、“经济”、“科学”、“人民”、“社会”、“自由”等概念在近代的流变过程。[38]

黄兴涛主要聚焦于从清末到“五四”前后兴起的一批具有现代意义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概念,如“文明”、“文化”、“现代”、“中华民族”等。他梳理了“文明”和“文化”概念在近代中国的演变过程,指出它们经历了一个摆脱轻视物质、经济、军事方面的内容,形成内蕴进化理念的现代“文明”概念;再从另一维度部分回归中国传统,进而获取新的思想资源、重建一种新的狭义“文化”概念的过程。[39]他又对清末民初“中华民族”观念从萌生到基本形成,也即其主题词的出现、传播、内涵研究的有关历史进行了细致考察,着重揭示立宪运动、辛亥革命与这一观念发展的历史联系。[40]但黄兴涛的研究并不局限于这些“社会政治基本概念”,还包括一些重要的文化史概念,例如,他探讨了女性代名词“她”字在汉语中形成与合法化的过程;考察了“黄色”为什么会从代表高贵、尊严的民族象征色彩词,逐渐转变成指代色情淫秽、具有内在矛盾的词汇。[41]

方维规不仅是概念史研究的重要译介者,也是较早实践概念史研究的中国学者,他对“知识分子”、“经济”等概念的考察,至今仍称经典。例如,他在梳理西方intellectual概念的基础上,对其中国版本“知识分子”概念的起源、内涵、发展及运用作了深入探讨,指出这一概念在中国确立之时几乎完全中国化了,并很快发展成一个自成一体的概念。[42]他又探讨了economy汉语译名的来源和类别,指出“经济”作为“经世济民”的简称,原本是西方“政治经济学”概念的汉语译名,既包容了西方古典主义经济学中政治与经济的含义,又顾及了西方19世纪下半叶开始时行的political economy的简略用法economy。[43]在关于近代中国“文明”、“文化”概念的考释文章中,他着重强调了西方语言中这两个概念的异同和关联,以及德国观点、英法观点对中国知识界理解“文明”、“文化”概念产生的影响。[44]

此外,还有一些零散的概念史研究论文发表。例如,桑兵考察了近代“哲学”和“中国哲学”概念的起源,指出以“哲学”作为philosophy的译名并用以分析中国古代思想出自日本学者,后为王国维等中国学者所接受,“中国哲学”的概念则包括了复杂多元的意涵。[45]章可考察了晚清天主教与新教的概念变迁,指出“天主教”最终由总称变成基督宗教之一派,以及“新教”译名之流行,是新教地位提升与晚清维新思潮相结合的结果,由此产生的“新教胜于旧教”观念,对现代中国人的历史和宗教认知造成很大影响。[46]

原初意义的概念史研究在中国才刚刚起步,但由于“概念”、“概念史”所蕴含的独特魅力,此名目常常被史学领域之外的研究者借用,作为考察本学科重要概念的方法论依据。例如,哲学界对西方“启蒙”等概念之演变过程的考察、对伽达默尔概念史分析方法的介绍,[47]政治学界对西方“国家理性”概念及其不同理解范式的阐述,[48]文学界对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意境”概念及其近代以来之演化的梳理和阐释,[49]法学界对中国“司法”概念演变的不同阶段及其特征的考察,[50]宗教学界对“宗教”概念之演变过程的梳理,[51]国际关系领域对“安全”概念之源流、发展及其理论意蕴的探讨,[52]建筑学界对建筑史中“空间”概念之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考察,[53]教育学界对西方教育史上“liberal arts”(博雅学艺)与“hu—manities”(人文)概念之内涵及演变的探讨,[54]医学界对中国“花柳病”概念之渊源与传播过程的考察,[55]等等。这些研究与源自德国的概念史研究多少有所差异,甚或在研究旨趣上与之背道而驰,但在概念史刚引入中国的特定阶段,无疑对壮大概念史研究的声势有所助益。

四、共筑平台:概念史之展望

经过几年的译介和探索,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开始了解和接受概念史研究,但是毫无疑问,概念史研究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完善尚需时日。笔者以为,当前中国学界的概念史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身份未明。经过数十年的理论探讨和研究实践,西方学界对概念史的基本特征(将概念而不是作者、文本、流派、问题等作为分析单元)和理论假设(概念形成的“鞍形期”及相应的时间化、民主化、政治化、意识形态化过程),以及概念史与思想史、观念史、文化史、社会史的异同和关联已形成基本共识,只是在各自的研究中有所取舍、有所侧重,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和路径。而在中国,虽有少数学者的大力译介,史学界对于概念史的基本内涵、理论预设和研究方法仍未达成共识。有的论文冠以“概念史”之名,实际上只是稍涉概念涵义的辨析而已,与德国和英美的概念史研究其实没有什么关系,难免鱼目混珠之嫌;一些与概念史研究旨趣相契合的论著,却以“观念史研究”、“新名词研究”等其他名目称之,从而削弱了概念史的学术影响和号召力。

二是时代未定。德国概念史研究有一个基本的“鞍形期”假设,即1750年至1850年是欧洲发生社会和概念剧变并导致现代知识体系形成的关键时期。其他国家的概念史研究者也很注重为本国划定一个“转型期”,例如《法国的政治一社会基本概念手册》关注的时段是1680年至1820年,博尔(PimdenBoer)将16、17世纪之交和19世纪后半叶视为荷兰政治体制和概念结构的两个转型期,[56]波考克将英国政治和社会语汇的“鞍形期”划在1500年至1800年。[57]在中国,虽然百年前梁启超就提出过著名的“过渡时代论”,但中国的过渡期/转型期究竟起讫于何时,学界则众说纷纭,难有定论。例如王尔敏认为1840年到1900年是酝酿中国近代思想的过渡期,[58]张灏则把把1890年至1907年称为中国思想的过渡时代。[59]具体到概念史研究,中国吸收西方思想和词汇进而形成自己的现代概念体系,有人说在16世纪末到20世纪初(孙江),有人说在1840年到1925年(金观涛),还有人更明确地限定在清末民初到1920年代(冯天瑜)。

三是平台未建。德国的概念史研究之所以能蔚为大观,不仅在于其首倡之功,更因为在德国形成了一个令人艳羡的概念史研究平台。这个平台至少包括以下要素:恢宏的研究计划,即本文开头提到的三部大型辞书编纂计划;杰出的领军人物,即科塞雷克和他的学生莱夏特(RolfReichardt),他们分别是德国概念史项目和法国概念史项目的负责人;出色的学术团队,即三部辞书的撰稿人,其中多有交叉重复者;可行的理论方案,即前文所述的概念史研究方法及相关理论假设;稳定的交流阵地,即1955年创刊的《概念史丛刊》及定期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丰厚的资料来源,如《历史的基本概念》主要有三种资料来源,即系统的理论家,政治、社会和法律资料,辞典、百科全书、专业手册和职业手册。反观中国的概念史研究,仅有为数不多的学者按照各自的理解,对一些重要概念进行单兵作战式的探讨,而上述从事大型团队研究的基本条件大体上全不具备。

对概念史研究的基本旨趣和中国现代概念体系的形成时期缺乏共识,或可视为学术研究中的“百花齐放”,未必是坏事;但从事大型团队研究的学术平台仍未形成,不能不说是中国概念史研究的一大缺憾。在笔者看来,有志于此的学者当从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其一,系统译介德国概念史的具体研究成果。目前中国学界对德国概念史研究虽有所译介,但大致局限于对其发展概况和理论方法的介绍,读者很难从中看到具体的研究实例。概念史的发展壮大终究要从考察一个个具体概念入手,相关的理论方法也只有结合研究实践才能得到更充分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德国概念史的具体研究成果加以译介。以德国几部概念史巨著的篇幅和分量,要在短期内全部翻译出版是不太现实的,但不妨学习日本和韩国的做法,从中选取一些具有基础性和共通性价值的概念或概念群译为中文,[60]使有志于概念史的学者参考借鉴。

其二,组建概念史的合作研究团队。概念史研究在起步阶段难免处于零敲碎打的状态,但要想通过概念史途径对中国现代知识体系获得全面而系统的认知,势必要依靠大规模、长时间的团队合作。德国概念史的几部扛鼎之作,均有数十名乃至上百名学者参与其事,经过短则15年、长则30年始告其成。[61]中国目前从事概念史研究的学者不过十来人,力量实在过于薄弱,而且没有一个宏大而可行的研究计划将其整合起来,很难产生学术累积效应。当此之际,尤其需要一位或几位既有深厚学术功底、又有出色组织能力的学者挺身而出,将更多的学者汇聚到一个学术机构、一项研究计划之中,以展宏图。

其三,出版概念史研究集刊和丛书。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的出现,通常需要一份专门学术刊物作为发表和交流的阵地;此研究领域或分支学科的兴盛,则往往以一批数量可观、分量厚重的研究成果出版为标志。中国的概念史研究者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由金观涛主编的《东亚观念史集刊》于2011年11月正式创刊,由孙江主编的《亚洲概念史研究》丛刊也将于2012年刊出第一辑。[62]不过,要出版一部(套)既得德国概念史之精髓、又具中国本土特色的大型概念史研究论著,无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诚如论者所说,概念史研究是“一种艰苦的工作”,需要坚实的学术功底和长期的学术积累。[63]中国学界接触概念史研究仅有数年时间,无论在学术队伍还是合作平台、理论探讨还是实证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都还十分有限,因此要专文评析“概念史研究在中国”似乎为时过早。本文只是就已有的译介文字和研究论著略作介绍与展望,以期更多的研究者加入这一行列,共同推动中国概念史研究的兴盛。文中粗疏错漏之处,尚祈方家批评指正。

注释:

[1][11][14]参见孙江:《近代知识亟需“考古”——我为何提倡概念史研究?》,《中华读书报》2008年9月3日。

[2]参见方维规:《概念史研究方法要旨——兼谈中国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载黄兴涛主编《新史学》第三卷《文化史研究的再出发》,中华书局2009年,第6页。这三部大型辞书既相互关联又各具特色,“《历史的基本概念》提供了最为精深的政治和社会概念史;《哲学辞典》对哲学术语(其中包括政治哲学、法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核心概念)做出了最为广泛的讨论;《手册》则对法国政治和社会词汇的革命性变化进行了迄今为止最为透彻的分析”。参见(英)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MelvinRichter),张智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9页。

[3]参见(英)汉普歇尔一蒙克(1ain Hampsher-Monk)主编:《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周保巍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3页。

[4]参见(英)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Melvin Richter),张智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6页。

[5]方维规:《历史语义学与概念史——关于定义和方法以及相关问题的若干思考》,载冯天瑜等主编《语义的文化变迁》,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19页。

[6][28][63]方维规:《概念史研究方法要旨——兼谈中国研  究中存在的问题》,载黄兴涛主编4新史学》第三卷《文化史研究的再出发》,中华书局2009年,第3-20,17-20,17页。

[7]李宏图:《中文版前言》,第2页,载(英)汉普歇尔-蒙克:《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8]李宏图:《语境•概念•修辞——昆廷•斯金纳与思想史研究》,《世界历史》2005年第4期。

[9](英)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Mavin Richter),张智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10](英)汉普歇尔一蒙克(Iain Hampsher-Monk)主编:《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周保巍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12]孙云龙:《德语地区社会史研究的语言学转向:概念史研究刍议》,《学海》2011年第5期。

[13]参见曹意强:《观念史的历史、意义与方法》,《新美术》2006年第6期。

[15]贺照田对于孙江等人把概念史方法引入中国近代史研究有所保留,并警告中国概念史研究者当心“橘逾淮而为枳”,尤其是在选择所谓“基本概念”时,要防止过分依赖西方的知识制度和今天的观念视野,以免陷入西方中心主义和本质主义的陷阱。参见贺照田:《橘逾淮而为枳?——警惕把概念史研究引入中国近代史》,《中华读书报12008年9月3日。这一看法不无道理,但若因此而主动放弃概念史这一有力研究工具,似乎是过于谨慎、过于悲观了。

[16]金观涛、刘青峰:《中国近现代观念起源和数据库方法》,《史学月刊》2005年第5期。

[17][23]参见黄兴涛:《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史意义发微——兼谈对于“一般思想史”之认识》,《开放时代》2003年第4期。

[18]张仲民:《“局部真实”的观念史研究》,《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0年5月23日。金观涛、刘青峰的回应,见《简答张仲民先生对拙作的评论》,《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0年5月30日。

[19]冯天瑜、余来明:《历史文化语义学:从概念史到文化史》,《中华读书报》2007年3月14日。

[20]方维规:《一个概念一本书——读冯天瑜先生新作〈“封建”考论〉》,《中国图书评论》2006年第9期。

[21]黄兴涛:《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的“现代性”问颖——兼论“思想现代性”与现代“社会”概念的中国认同》,《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22]黄兴涛:《“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词的发明与认同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陈寅恪先生此言是在1936年复函沈兼士赞其论文《“鬼”字原始意义之试探》时所说,详参桑兵:《解释一词即是作一部文化史——本期栏目解说》,《学术研究》2009年第12期。

[24]黄兴涛:《“话语”分析与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

[25]桑兵:《晚清民国的知识与制度体系转型》,《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26]孙宏云:《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展开——清华政治学系的早期发展(1926—1937)》,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

[27]程美宝:《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观的形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29]《尚书•说命中》。

[30]1902年,梁启超发表《新史学》一文,力倡以“进步史观”代替中国传统史学的“治乱史观”,由此拉开中国史界革命的序幕。2002年,一批青年历史学者以纪念该文发表一百周年为名举办了一次跨学科的学术会议,在后现代语境下追问“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新史学”。2004年至2006年,这批学者以“新社会史”之名出版了3本论文集。2007年,《新史学》集刊由中华书局正式推出,现已出至第5卷,在中国史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反响。

[31]他在另一篇关于“自由”概念的论文中指出,中文世界对“自由”的阐述较为突出其负面的涵义,在晚清中国各种“主义”大行其道之际,“自由”却难以成为“主义”,在规划中国未来前景时让位于“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等诉求。见章清:《“国家”与“个人”之间——略论晚清中国对“自由”的阐述》,《史林》2007年第3期。

[32]孙江:《“东洋”的变迁——近代中国语境里的“东洋”概念》;黄东兰:《“亚洲”的诞生——近代中国语境里的“亚洲”概念》;章清:《“自由”的界限——“自由”作为学科术语在清末民初教科书中的“呈现”》;(日)川尻文彦:《“民主”与democmcy——中日之间的概念关联与中国近代思想》。以上论文均收入孙江主编《新史学》第二卷《概念•文本•方法》,中华书局2008年。

[33]均载黄兴涛主编《新史学》第三卷《文化史研究的再出发》,中华书局2009年。

[34](日)岸本美绪:《中国史研究中的“近世概念”》;黄东兰:《书写中国——明治时期日本支那史•东洋史教科书的中国叙述》;顾德琳:《近代中国和“人种”概念——“全球本土化”问题的历史探讨》。以上论文均收入黄东兰主编《新史学》第四卷《再生产的近代知识》,中华书局2010年。

[35]参见钱宁峰:《观念史抑或概念史—评(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学术界》2011年第4期。

[36]金观涛、刘青峰:《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8年;法律出版社2009年。书中大部分内容此前已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二十一世纪》、《台大历史学报》、《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新史学》等刊物发表。

[37]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初版、2007年再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修订版。

[38]冯天瑜:《“革命”、“共和”: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形成》,《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年第1期;《“经济”辨析》(上、下),《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2006年第1期;《“科学”概念的古今转换与中外对接》,《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经济•社会•自南:近代汉字术语考释》,《江海学刊》2003年第1期;万齐洲、冯天瑜:《“人民”词义的变迁——政治术语“人民”之历史文化考察》,《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39]黄兴涛:《晚清民初现代“文明”和“文化”概念的形成及其历史实践》,《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6期。

[40]黄兴涛:《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的历史考察——兼论辛亥革命与中华民族认同之关系》,《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41]黄兴涛:《“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词的发明与认同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黄兴涛、陈鹏:《近代中国“黄色”词义变异考析》,《历史研究》2010年第6期。

[42]方维规:《intellectual的中国版本》,《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43]方维规:《“经济”译名溯源考——是“政治”还是“经济”》,《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44]方维规:《论近现代中国“文明”、“文化”观的嬗变》,《史林》1999年第4期。

[45]桑兵:《近代“中国哲学”发源》,《学术研究》2010年第11期。

[46]章可:《概念史视野中的晚清天主教与新教》,《历史研究》2011年第4期。

[47]汪堂家:《“启蒙”概念及其张力》,《学术月刊》2007年10月号;王晓丰:《概念史与语法考察——伽达默尔和维特根斯坦的概念考察比较》,《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48]任剑涛:《国家理性:国家禀赋的或是社会限定的》,《学术研究》2011年第1期;周保巍:《“国家理由”,还是“国家理性”?——三重语境下的透视》,《读书》2010年第4期。

[49]蒋寅:《原始与会通:“意境”概念的古与今——兼论王国维对“意境”的曲解》,《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50]周永坤:《中国司法概念史研究》,《法治研究》2011年第4期。

[51]张志刚:《宗教是什么?——关于“宗教概念”的方法论反思》,《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52]任晓:《安全——一项概念史的研究》,《外交评论》2006年10月号。

[53]张庆顺、胡恒:《建筑史中的空间概念史》,《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54]沈文钦:《Liberal Arts与Humanities的区别:概念史的考察》,《比较教育研究》2010年第2期。

[55]杜鹃、曹微克:《“花柳病”概念探源补遗》,《自然辩证法通讯》2011年第4期。

[56]博尔:《德国的“概念史”研究和荷兰的“概念史”项目》,收入汉普歇尔一蒙克主编:《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9页。

[57]转引自方维规:《“鞍形期”与概念史——兼论东亚转型期概念研究》,“东亚近代知识与制度的形成”国际学术研讨会(南京,2011年11月)会议论文。

[58]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页。

[59]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崔志海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

[60]《历史的基本概念》和《法国的政治一社会基本概念手册》中收录的条目,见(英)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fMelvinRichter),张智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3—256页。

[61]德国概念史不仅整个研究计划,甚至许多具体条目都是众多学者通力合作的产物。以《历史的基本概念》中的“HerrchMt”(支配、权威、领导、统治、命令)词条为例,该词条长达103页,464条脚注,分9个部分论述这一概念在中世纪、现代早期、革命时代及现代的不同用法及其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异同,包括科塞雷克在内共有5名学者为该词条撰稿。参见(英)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Melvin Richter),张智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6—89页。

[62]这两期刊物收录了瓦格纳、施奈德、铃木贞美、川尻文彦、陈力卫、朴根甲、方维规、陈建华、潘光哲、黄克武、金观涛、孙江、黄东兰、黄兴涛等人的最新研究成果,其规模和水准都颇为可观(限于篇幅,本文不拟对这些成果详加介绍)。假以时日,这两份刊物的创办或许会成为中国概念史兴起的重要标志。

文章来源:《历史学》201209

谢选骏指出:“语言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是“思想的主权创造了国家主权”。现在国家主权压制思想主权的中国大陆,独立的“概念史研究”、“观念史研究”,也都是不可能进行的——最多只能从事“申请国家资金项目的概念伪史研究”。



【20、概念史笔谈】


(概念史与历史的选择——概念史笔谈之一),《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1期 李宏图


[编者按]概念史是20世纪70年代由英国剑桥学派的代表人物昆廷·斯金纳和德国的考泽莱克所开创。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它已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为世人所公认的研究方法。概念史的形成,一方面得益于社会史和文化史的推动;另一方面,也与人文科学向语言学转向有关。目前,在西方一些主要国家都有专攻概念史的学者,在一些国际合作项目中,也有以特定概念为主题的跨文化研究。这里,我们特约请了我国这一领域的几位专业学者就什么是概念史、概念史在历史认识中的意义、如何选择概念史研究的概念、概念史的研究方法以及学界对概念史的批评等问题进行了笔谈。此外,他们还对德国、法国和美国概念史的发展状况、特点和主要成就。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

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在《革命的年代》一书中曾经追溯了在1789至1848年期间出现的一些新词汇,例如工业、工业家、工厂、中产阶级、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贵族、铁路、自由、保守主义、民族主义、社会科学家、工程师和无产阶级,等等。英国学者雷蒙德.威廉斯的《关键词文化和社会的词汇》一书对很多词汇展开历史溯源,而这些则形成了概念史研究的前奏。实际上,在历史进程中,霍布斯鲍姆所列出的这些词汇日后都发展成为了概念。这也就意味着,概念是以词汇为基础,但它不再是词汇本身。就词汇和概念的关系来说,每一个概念一定是与某个词汇相联系,但并不能够说某一个词汇就是一个概念,当某个词汇成为概念时,必须是在一定的社会和政治语境中为了特定的目的而不断地被使用,具有一定的意义和指向功能,并被固定下来之后,于是便成为大家所接受与认可的“概念”。因此,概念是具有实体性意义的聚集。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如果我们没有这样一些通用和被我们所共同接受的概念,也就没有了社会,同样,也就没有了人们进行社会行动或者实践的场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个社会并不是仅仅由经济、政治等实体性内容所构成,而是由一系列概念所组成,特别是社会活动的展开更是以概念为基础。

概念是对意义的聚集,这种意义是历史过程中人们的认知、思想和观念的体现和凝聚,并在一定的语境中为了特定的目的而使用。但是,应当记住的是,看起来某个概念一直在被人们使用,或者在同一个时期被不同的人们所使用,但其含义却并非始终如一,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概念既然成为了历史的载体,那么对概念内含的考察自然也就应该成为历史研究的对象。为此,一些历史学家主要由剑桥学派的代表人物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和德国的考泽莱克(R.Koselleck)开创出了概念史研究。这一研究为历史研究和书写方式带来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思想史研究领域,修辞学转向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口号,并取得了国际学术界公认的成就。

在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后,概念史研究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和系统,就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来看,它是通过研究概念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移动、接受、转移和扩散来揭示概念是如何成为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核心,讨论影响和形成概念的要素是什么,概念的含义和这一含义的变化,以及新的概念如何取代旧的概念的。实际上,重点是要研究在不同时期,概念的定义是如何发生变化,一种占居主导性定义的概念是如何形成,概念又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被再定义和再概念化的。同时,又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概念的转换,甚至消失,最终被新的概念所取代。就历史研究来说,概念史研究改变了以往历史研究的对象,不再是以人物、事件,甚至历史时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是聚焦在概念上,将概念作为一个历史单元来进行研究,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概念史实现了历史研究对象的一次大转移。

概念是由词汇组成,但在概念史研究中,不再进行词源学(onomasiology)研究,考察某个词汇的演变,而是更多地把语义学(semasiology)作为重要的工具来研究一个特定概念的不同含义,特别是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里的不同含义。当然,也有一些思想史家援用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分析工具,对概念演进的历史进行谱系性的考察,从而发现概念含义的断裂和延续是如何发生的。与此同时,在这一研究过程中,思想史家不仅局限在对概念的静态考察,还关注概念如何被使用的动态问题,也就是说,要考察概念如何被使用和被用来作为论辩的历史。这以昆廷。斯金纳为代表。他自己就曾明确表示为了理解概念,不仅要把握用来表达其意义的词汇的意义,而且也要了解利用这一词汇将所能从事活动的范围。这就是为什么,尽管我们所承继的思想范式已经标志着思想的长期连续性,但我们仍然固执地相信概念的历史并非如此,它们仅仅将是在论辩中被使用的历史。没有概念的历史,只有在论辩中使用概念的历史。由此,就揭开了概念史研究的另一个维度,从考察概念使用的不同方式人手来理解概念的含义,而这一研究方式则将概念含义的变迁与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状况和实践性行动联系起来,进而远远突破了历史语义学的范围。

这样的一种考察,直接导致了认识论上的重要变革,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含义一直在变化,其使用概念的方式也与其密切相关。一个概念最后成为了被大家所接受的概念,它是历史演变和相互搏弈的结果。这样,在历史的过程中,概念从来就表现为竞争性的。例如在欧洲近代,特别在18世纪时,伴随着社会的转型以及书籍和其他媒介的出现和传播,概念的内含在这一时期发生了急剧转折。虽然原先的一些概念还在使用,但向两个方向发生了变化。一是原有的概念被增添了新的含义,其意义指向上则更为抽象,如“liberty”代替了原先的“liberties”,或者被加上了“lisms”。二是对概念含义的竞争性解释就更为明显和激烈,如“国家”就有马基雅维里和圭亚恰迪尼的“国家理性”,让·博丹和格老修斯的“国家主权”;英国革命中思想家菲尔默、霍布斯、洛克对国家合法性和国王与国家之间分离的理解;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政治性民族国家的理解;等等。在概念含义的不同界定和争夺中,不同的个体、群体和派别界定着概念的不同含义,不仅使得概念成为竞争性的,反过来也表明,概念变成了不同派别使用的武器,体现了不同派别的意图,并且成为他们的政治和社会实践。就像“国家”概念并没有停留在观念的层面上,而是变成了实践,在国家的成长过程中又塑造和建构着“国家”。再如对什么是所有权,洛克认为劳动创造了财产权,狄德罗说,所有权是一个社会的每一个个人能够享受其合法所得财富的权利;而社会主义者蒲鲁东则说,财产权就是资产阶级对劳动者的盗窃。在历史的进程中,当某一种概念的含义从竞争性变为主导性和唯一性的,那是因为体制和社会力量的变化导致某一种曾经处于竞争性概念内含的定义上升为主导性地位。而随着支持其定义的物质性力量愈发强大,这一主导性的定义则越巩固。同时,概念定义又反过来建构着具体的物质世界,使得支持这一概念定义内涵的物质性力量更为强大和稳固。于是形成了多重的支持性的力量,从物质到人们的观念。因此,概念史研究最重要的主旨和功能则是要追溯概念含义的起源和演变,从而判断不同的概念定义曾经在历史中有过怎样的竞争性博弈,只是有的胜利了,有的失败了,经过历史性的选择,有的流传下来,有的则一直被尘封在历史之中。

同样,在概念史的研究中,概念的含义的界定和使用,以及由此所展开的行动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透过概念,不仅看到其含义的历史变化,也应看到不同派别的实践性行动。于是,概念史对于历史解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也就得到了体现,实现了对历史的多元解释。在这样丰富而多样性的解释中,获得了思想观念和实践行动的统一,因此,概念史就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史的考察,也是对思想和社会史的研究,从思想观念人手理解社会,而在社会的研究中知晓社会的实践进程不是自然地进行,而是在一定的思想观念下实践建构的产物。正像德国概念史创始人考泽莱克所说,概念既是社会的显示器,又是社会的推进器。没有了对“概念工具”的掌握,我们就无法组织和把握社会经验和社会现实,“社会史”是无法写就的。因为任何社会现实或社会现象,要想进人人们的意识,也即进人人们的反思层面,都必须经由“语言”所形成的概念这个中介。

对概念的历史研究,不单单是考察一个概念,还要研究在同时代其他与此相近或相邻的一些概念,如国家,我们不仅需要研究“state”,还需要辨别“realm”、“nation”、“body poli. tic”、“common—weal”这些概念的含义和与此密切关联的主权(sovereignty)、国家理性(reason of state)等;不仅在英语世界里考察国家,还需要在不同空间里来考察这些概念,如意大利的“lo stat0”、法国的“l’etat”、德国的“der staat”。所有这些就一起构成了概念群,形成一种概念结构,或一种概念的谱系。由此,才可以理解有些研究者借助于福柯“知识考古学”的谱系分析的方法来进行研究。事实上,在历史的演进中,概念的含义一般都是在多种概念的集合中才能得到很好地理解。这样的研究需要研究者不仅有敏锐的目光,而且也要对材料的来源做进一步的拓宽。例如对各个时期所编纂的辞典、百科全书、年鉴、宗教手册和一些宣传册等给予重视,正是在这些材料中可以发现那个时代对概念含义的界定和后来的演进。

由竞争性概念出发,概念史的研究体现了历史研究的丰富和多样,但同样存在这样多样化的竞争性是否会导致概念的碎化问题。昆廷.斯金纳就曾经用碎化来形容这种情形。这就牵涉到概念史研究中的一般和特殊,或者说是否有普世性的概念含义。在我看来,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从碎化这一角度来说,不同含义的竞争和对立,的确会带来碎化,在实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某种概念的内含一定会胜出,取得主导性的地位。这样,这一种概念的含义就会在不断被接受的过程中进行着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同样,当另外某种概念的含义取得主导性地位时,就有对原有概念的其他不同的含义进行整合的再概念化(re—conceptualization)的历史过程。而这一过程,就是从碎化走向整体性的过程,从多样走向单一的过程,在本质上就是某一种概念含义主导性地位的确立和适应新的社会体制范式的过程。至于说这一概念的内含是普世性的,还是特殊性的?是一元的,还是多样的?是本质性的,还是修辞性的?这的确是颇为复杂的关系。因为这不仅仅牵涉到含义本身,更重要的还在于支持这一含义的体制性力量以及对此的社会认同。例如在19世纪英帝国的社会体制下,就连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都认为英国是文明的民族,而东方民族则成为了野蛮民族。而今天,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社会背景的转换要求对曾经占主导性地位的“文明”和“野蛮”的含义进行重新反思,重构起新的含义,也就是对概念进行再概念化。

无论是从语义学出发,还是进行语境研究,从话语分析和语言范式等维度而展开的概念史研究,无不借用语言学的相关理论,但其目的并不是要将概念史发展成为带有浓厚语言学色彩的分析范式,而只是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深化和丰富我们对历史的理解。这种理解不仅是在解释历史的多样和丰富,实际上也是在探寻历史的选择机制,或者说重新思考在历史的进程中,特别是在某些重要的转折时刻,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与接受概念的某种含义,并将之变成为主导性的唯一接受。这样的接受,是利益性的,还是修辞性的?是来自社会的包括既定的语言模式的强制,还是某种实体性的政治权力的压迫?是集体的无意识选择,还是出于自我的认同?在方法论上,它又与阅读史、传播史可以结合在一起,但更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探寻将直指社会建构的基础。因此,这样的研究也不再限于历史性的,而是带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在概念历史的多样性面前,我们也需要时常叩问自己,我们将选择什么,我们将界定和重构起什么样的概念含义?说到底,概念史提出了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作为主体性的自我该进行怎样的选择?人们在当下的历史进程中该怎样行动和扮演什么样的实践角色?


(概念史研究对象的辨析——概念史笔谈之二,周保巍)


[作者简介]周保巍,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作为一种新的史学研究范式,“概念史”所遇到的最大挑战是对其“合法性”的诘问:为什么是“概念史”,而不是“观念史”(history of ideas)或“词语史”(history of words)?“概念史”与传统的“历史语义学”和“语言分析”有何不同?而在中国当下的学术语境下,这种诘问更显得切中要害,毕竟有许多人常常将“概念史”与“观念史”和“历史语义学”混为一谈。而要回答这些诘问,我们必须要厘清作为“概念史”研究对象的“概念”及其相关的一些研究预设。

一、“概念”的历史性、偶在性、易变性

“概念史”的第一个研究预设是强调“概念”的历史性、偶在性和易变性(historical,con. tingent,and mutable)。它是直接针对“观念史”关于“观念”之非历史性、永恒性、不变性的说法。“概念史”研究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观念(idea)”和“概念(concept)”之间的这种区分。无论是作为德国版“观念史”(ideengeschichte)开拓者的梅尼克,还是作为英语世界“观念史”开拓者的洛维乔易,他们都是柏拉图的后裔,都是“理念论者”(ideal。 ists),都将“观念”看做超越陸的神秘实体,在历史之流中始终如一、亘古不变。在洛维乔易看来,恰如分析化学中的化学元素,“ideas”是“恒量”(constants),尽管“意识形态”千变万化,但是作为“意识形态”基本构成单位的“ideas”则是永恒不变的,故而可称之为“观念元”(unit—idea)。观念史家的确当任务就在于透过意识形态争论之表象,去“揭示和追溯”这些为数不多但又极为重要的“观念元”。但是,对于“观念史”的这种预设,考泽莱克和斯金纳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从来不存在永恒不变的观念的历史,存在的只是变动不居的概念的各种用法的历史。斯金纳就曾直斥观念史家的“鲁钝”,感受不到“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作者对于同一个概念用法上的强烈反差”,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时代错置”,也即将我们所熟悉的当下的概念范畴移植到过去,如分别用“virtue”和“state”来理解和诠释马基雅维里所使用的“virtfi”和“lo stato”。作为“透视主义”传统的继承人,斯金纳和考泽莱克都对“概念”做了“去实质化”(desubstantiation)的处理,强调概念的“偶在性”和并非“稳定的实体”,而是始终处于流变之中。正如概念史家詹姆斯.法尔(James Farr)所宣称的:对于我们的政治概念而言,惟一不变的正是其永久的变化。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斯金纳强调:作为历史学家,我们不仅要承认“概念变迁”的事实,而且要使“概念变迁”成为我们的研究主题。也正是在强调概念“变迁”(transformations)甚至“断裂”(discontinuities)的层面上,“概念史”显示了与“观念史”迥异的学术旨趣(“观念史”强调“延续性”)。

正是基于这种学术取向,概念史家标识出了“概念变迁”的三种常规路径:第一,概念使用标准的变化。如prudence(审慎),在古典道德哲学中,当一个人具有实践德性,知道如何将一般的道德原则应用到具体的环境中时,我们就说他是“审慎的”人。但在现代早期,应用“prudence”的标准发生了逆转,“审慎”的道德意涵被大大弱化,成为对那些“在自己的利益方面小心和算计”之人的指称。第二,概念指涉范围的变化。如“interest”,在17世纪以前,指涉人的全部欲求、兴趣以及偏好,如权力的扩大、威望的提高以及财富的增长,等等,但在17世纪末,“interest”的指涉范围已经大大“窄化”为单纯的物质利益和经济欲望。第三,概念所表达的态度范围的改变。如“security”,在莎士比亚时代完全是一个贬义词,意指粗心大意、懈怠、疏忽(这源于其拉丁词源securus,是sine和cura这两个词的复合,意为without care,careless),《麦克白》中就有“安全是人类最大的敌人”这样的句子。但在自霍布斯以降的现代政治思想中,security所表达的态度由“贬”而“褒”,从“人类最大的敌人”一跃而为“人类最大的福祉”。正是基于不同的时代、不同行为主体在理解其周遭的世界、在解决其所面临的紧迫问题时所不断进行的概念化和再概念化,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概念意义的延续、变迁、修正乃至断裂,才使“回收”“诸种过往意义”(past meanings)的“概念史”事业成为可能和必要。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方可以像克尔凯郭尔那样说:概念,像个人一样,有着自己的历史,并且镌刻着无法磨灭的岁月风霜。

二、“概念”的歧义性、竞争性和政治性

如果说“概念史”关于“概念”的第一个研究预设是专门针对“观念史”的,那么,其第二个研究预设,也即“概念”的歧义性、竞争性和政治性(controversial,ambiguous and political),则是直接针对“词语史”(“词典编纂学”)和“历史语义学”(“语言分析”)的。同样,这项研究预设之所以能确立,也完全基于概念史家对“概念”和“词语”所做的区分。在考泽莱克看来,“概念”和“词语”之间的区分是“质”的区分,它们代表着不同的“符号类型”:要成为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必须维持其多义性(multiple meanings)……词语的意义可以精确地界定,但概念只能被诠释。在考泽莱克看来,“概念”之所以优越于“词语”,即在于其拥有更强大的“语义承载能力”(semantic carrying capacity),在于其富含多歧的“用法”和“样态”,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歧义性”。概念,特别是“基本概念”,之所以具有“歧义性”,在于作为人们认知和诠释世界的一种方式聚合了多歧的意义,融人了多元的社会历史语境,并在此基础上连接了多重的经验和预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概念”总是高度复杂的、高度竞争性的。只要想一想在西方现代早期,思想家们围绕着“politeness”概念所展开的针锋相对的争论,人们便不难明白这一点:如杜克洛(Duclos)将其视为人们之间的欢洽无碍、谦恭有礼,是对人类“动物性”和“蒙昧性”的克服,它培植了宽容、人道、友爱等启蒙价值;但卢梭却将其视为一种虚伪、势利和压迫,认为它是女子气的,有碍于践行率直、勇敢、坚毅的公民美德。但“概念史”对“概念”的预设并不止于此,它还会进一步追问:历史行为主体为什么会对“意义”展开“竞争”或“论辩”?他们为什么会选择使用“概念”的这个意义而不是那个意义?要回答这个问题,纯粹内部性的语义分析显然无济于事,而必须指向与“语义斗争”相关联的社会政治实践,因为“语义斗争”往往是“政治斗争”。诚如考泽莱克所说,围绕着“正确的”概念而进行的斗争在社会上和政治上变得具有爆炸性。正是在这一点上,“概念史”的社会政治品性就凸显出来,从而与传统的“历史语言学”和“语言分析”拉开了距离。

概念史所探讨的是“词”与“物”的关系,是以其社会政治功能来解析概念,而不是以其语言功能来解析概念。而“概念”之所以能获得这种社会政治品性,则完全仰赖于其意义的“多歧性”。正是因为概念意义上的多歧性和竞争性,正是因为概念中所蕴含的多元的社会历史语境,正是因为概念连接了多重的,甚至相互冲突的经验和预期,它才能吸引并动员那些追求不同价值,甚至完全处于对立状态的政治和社会群体,使他们以“概念”为工具“去说服、去协商,去战斗”。而那些为大家所共同认可、没有争议的“词语”——如那些纯技术性和专业性的术语——注定无法成为“概念史”的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它保持了高度的稳定性,毫无“历史”可言;另一方面,由于它“免疫”于社会政治内容,故而既无法成为社会进程的“指示器”,也无法成为社会进程的“推进器”。

概念史家对于“概念”之歧义性、竞争性和政治性的预设也塑造了“概念史”的研究实践。正因为“概念”的多义性以及其内在聚合的多重语境,使“概念史”不得不聚焦于以“概念”为中心的“语义域”(semantic field),也即通过考察其一系列典型的同义词、反义词和关联词来诠释一个概念。如要考察“herrschaft”(统治)这个核心概念,我们就必须考察其由“macht(权力)”、“gewalt(力量,暴力)”、“autoritat(权威)”、“staat(国家)”等术语所构成的“语义域”。同时,也正是基于“概念”的社会政治品性,在“概念史”写作中,我们不仅也要像考泽莱克一样追问:“谁人得益?”从而探究“概念”使用者的目标群体、修辞策略和党派意图,还要探究“概念”背后所隐含的社会历史内容,也即需要不停地追问:概念在什么样的社会历史状况下被首次引入或改变?它又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大家所接受、甚至流行?在现实的建构中,某个特定的概念到底扮演了何种角色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三、概念的能动性、批判性和实践性

概念史的第三项研究预设,也即概念的能动性、批判性和实践性(active,critical,and practical),也是意有所指的,它所针对的是传统史学研究中的“反映论”。如前所述,通过重点考察“概念”的“社会政治内容”,概念史在“语言”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之间建立了联系。但是,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联呢?难道就像雷蒙德。威廉斯在《关键词》中所揭示的那样,“关键词”只是社会世界的镜像吗?在斯金纳、考泽莱克等人看来,事实远非如此简单:概念绝不只是被动地“反映”现实,而是能动性“制造”(make)现实,概念本身具有“行动的维度”和“行动的禀赋”。针对“棍棒和石块可以让我皮开肉绽,但词语却绝不会损我毫发”的说法,考泽莱克回应以爱比克泰德(Epictetus)的名言:“不是行动(deeds)惊骇了人类,而是描述行动的言辞(words)惊骇了人类”,而蒙克(Lain Hampsher—Monk)则回应以“刀斧可以砍下君主的头颅,但唯有通过语言我们才能废除君主制”。

在概念史家看来,“概念”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复原和拓展“概念”的意义空间来突破“语义专制”,从而将人们与主流的概念化方式拉开距离,借以达至“批判”的目的。在概念史家看来,在人类历史上,那种如霍布斯般通过垄断“概念”的定义,通过将“意义”标准化、固定化,从而实现“绝对统治”的企图不绝如缕。如乔治·奥威尔在《1984》所陈述的那样:难道你看不出来,新闻发言人的全部目的就在于窄化我们的思想,最终,我们将使思想犯罪在文字上成为不可能,因为没有可以表达它的词语。每个概念……只用一个词来表达,而其意义也是经过严格界定的,而其所有附属的意义都被铲除和遗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概念史”才有了用武之地,因为通过“回收”历史长河中“遗失了的意义”,它使所有“铲除和遗忘”意义的语言暴力企图都化为泡影。例如,弗格森正是通过复原“civilized”和“polished”在词源上与“civitas”(共和国)和“polis”(城邦)的渊源,从而“打捞”起其中曾蕴含的、但已经遗失了的“积极公民”的意涵——从词源上看,“polished”这一术语最初指的是就政府而言的国家状态;men civilized指的是履行公民职责的人,并借以实现了对现代商业社会的批判:在那里,人们虽然沉湎于自我消遣的“私领域”,但却打着“文明的”(civilized)、“有教养的”(polished)的旗号沾沾自喜,在弗格森看来,这实在是一种羞耻。正像特伦斯。保尔(Terence Ball)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不想沉溺于当下,除了追溯自己的足迹,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通过复原遗失了的意义,概念史可以使我们逃离当下褊狭、乏味且又日益危险的限制。

另一方面,通过赋予旧概念以新的意义,通过铸造新的概念,新的社会政治实践得以生成。正像考泽莱克所说,正在兴起的概念可以激发出(instigate)新的现实。如斯金纳指出的那样,在现代早期,通过赋予“providence”和“religious”这两个宗教性术语以新的意义,早先一直受到“排斥”的谋利行为得到了“合法化”,而现代商业社会在此基础上也得以顺利“分娩”:“providence”和“religious”原本分别意指“天意”和“虔敬的”,但是在16世纪后半期开始被分别赋予“深谋远虑”和“严谨的”的新义,并用以描述商人们的谋利实践。而考泽莱克也指出,正是通过铸造出“staatsbtirger”(公民)这个新概念,作为普鲁士改革家的哈登堡在观念上为人们打开了一个新的预期空间,也即一种平面化的阶级秩序,一个人人身份平等的公民社会,从而启动了普鲁士关于未来社会政治秩序的争论,从而使传统上的那种基于特权的垂直性等级秩序逐渐丧失了存在的合法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概念史的先行者之一麦金太尔说道:既然掌握概念涉及到行为,或能够在某些情况下以某些方式改变概念,无论是通过修改现存的概念还是创制新概念或摧毁旧概念来进行,都将改变行为……那么,理解道德世界和改变这个世界绝不是不相容的任务。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1期


(考泽莱克与德语世界的概念史——概念史笔谈之三,孙云龙)


将“语言学转向”标识为20世纪英美哲学的基本特征也许是恰当的,但对于德语世界而言,这一转向由来已久。自启蒙运动以降,经过歌德、温克尔曼、洪堡、赫尔德、施雷格尔、施莱尔马赫等人的不懈努力,语言学被推崇为人文科学的必修法门,“好言者好智,好智者好言”,语言与思想之间的释义学循环在当时业已成型。洪堡将历史主义引入语言学的尝试影响巨大,他对语言本质的探索在后世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彰显。在他看来,语言不是现成品(ergon),而是一种创造活动(energeia),语言的本质是某种连续的、每时每刻都在向前发展的事物,语言真正的意义在于现实发生的行动之中,因而对语言的研究就不能仅从字面出发,而要将言语行动的整体视为语言。洪堡所强调的整体不仅关涉文字,还涵盖与之相关的社会生活,而对社会生活的研究无非就是历史。这样看来,历史与语言学的合流滥觞自洪堡之规划。

进入19世纪后半叶,洪堡的立场一再得到强调,在狄尔泰、海德格尔、卡西尔、伽达默尔那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弘扬。如卡西尔所言,历史学家与其说是一个科学家不如说是一个语言学家。不过他不仅仅研究人类的口语和书写语,而且力图探究一切各不相同的符号惯用语的意义。如果我们要寻找一个可以把历史知识包含在内的总题目的话,那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语义学的一个分支,而非物理学的一个分支。语义学的规则,而非自然的法则,才是历史思想的一般规则。显然,卡西尔赋予语义学极为丰富广阔的含义,它其实等同于人类符号意义学。如前所述,洪堡认为符号的意义不可能脱离具体使用语境而独立存在,这样一来,语义学和语用学就被必然地关联了起来,按照这个逻辑,维特根斯坦关于“意义即用法”的主张不过是德国历史主义语言学的现代回响。上述思想传统为战后德语思想界概念史研究(Begriffsgeschichte)的崛起提供了理论上的充分准备。

作为历史研究范式的概念史是由德国历史学家莱因哈特。考泽莱克于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脱胎于他对于欧洲现代社会形成过程的文化、政治和社会史考察。考泽莱克生于1923年,卒于2006年,是20世纪影响最巨的历史学家之一。战后德国百废待兴,由伽达默尔坐镇的海德堡大学群贤毕至,一时成为德国精神科学的复兴之地。考泽莱克于1947至1953年间就读此校,曾受教于伽达默尔、卡尔·施密特、卡尔·洛维特、维纳·孔茨等殿堂级大师,后在近代史专家约翰内斯·库恩的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批判与危机:现代社会的病理学考察》。考氏认为,当代世界的危机应被视为欧洲历史演进的结果,其成因早已隐藏于现代化的肇始之处,其中暗含的逻辑可被梳理为:法国大革命提出了现代社会建制的基本理念,而启蒙运动在思想层面上主导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启蒙思想的萌芽又必须追溯至绝对主义国家的诞生,因而近代早期就成为《批判与危机》中的重点研究时段,它被视为酝酿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辩证法的温床期。他将近代早期的欧洲知识分子思想谱系设定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欧洲社会转型过程中核心政治概念的构成。他认为支配着法国大革命的重要政治概念并非一蹴而就,它们拥有自己独特的形成史,通过对近代早期知识分子的政治立场、立意修辞和写作方式的考察,就可以把概念内容转变和定型的轨迹,尤其是它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实用功能描述出来,这样就可以透过概念来窥测社会变迁的影像。

考泽莱克的博士论文一经推出,就因其别具一格的研究范式而立即获得学界好评。他毕业后赴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担任了两年讲师,后又回到海德堡大学,并成为著名的科研团队“现代社会史研究小组”中的一员。该团队的主导者是历史学家孔茨,他受法国年鉴历史学派的影响较大,关注19世纪以来的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变化,并尝试通过概念语义分析来开辟社会史研究新方向。孔茨的学术团队堪称德国概念史研究的孵化基地,小组成员保持长期的例行聚会,通过集体合作的方式为概念史研究制定整体理念,收集整理相关文献资源并形成语料库。该团队组织严密,经费充足,成员关系良好,他们的研究工作为日后编纂的《历史基本概念》提供了坚实基础。《历史基本概念:德国政治一社会用语历史辞典》(C,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Historische Lexikon zur politischsozialen Sprache in Deutsch.1and)共计八卷,由“现代社会史研究小组”主导成员布鲁纳、孔茨和考泽莱克担任主编,于1972至1997年间陆续面世,是德国概念史研究中迄今为止最重要的理论成果。

该辞典收录共计122个关键词,每个词条的释义都是以概念史为指导范式的研究报告,内容涉及历史、哲学、政治、法律、经济等诸多领域,时间跨度从1700年延至当代。《历史基本概念》的成功推出,意味着德国概念史研究从孕育走向成熟,科研范式正式得到确立和应用。考泽莱克在该辞典的编纂工作中承担了主要任务,并与布鲁纳合作提出概念史研究中独具特色的分期理论。他们将启蒙运动晚期至法国大革命前后的百余年间(约为1750至1850年)划定为欧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将其命名为“鞍型期”(Sattelzeit),意象取自两山谷之间的峰峦,来比喻两个大时代之间的过渡阶段。考氏指出,在上述历史时段中,欧洲的社会和政治领域中酝酿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具体生活层面主要体现为人口统计数据的变动、社会结构从碎片式转向操作主导式分层、新型交通工具的使用、工业化的普遍展开、新兴文化及消费形式的产生,等等。他认为,上述经验层面的社会变迁同样沉淀在文字概念中,特定概念的产生、其义涵的扩张或缩减甚至偏移,都可追溯至经验层面的变化。因而,对于关键概念的内容变化做出描述性考察,就成为《历史基本概念》的编纂者所应面对的重要课题。该辞典中所收录的概念,有一部分来自于传统,比如国家、共和国、市民、家庭,等等,但是鞍型期中却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涵义,同样还有一些全新的概念,如帝国主义、共产主义、阶级,等等,这些概念的提出和普及对于现代社会具有决定性的构成意义。因而在考氏看来,历史的神秘之处在于社会经验与概念内涵之间的互动关系,二者相互映射且相互构型。尽管真实的经验早已淹没在时间之中,但它们可借助概念留下痕迹,编写《历史基本概念》的原初动机就是为寻找历史痕迹的人留下一张可供参考的地图。

在《历史基本概念》的成功鼓舞之下,考氏的亲炙弟子赖夏特依据“鞍型期”理论框架,专门针对法国历史编制了一套《1680—1820法国政治一社会基本概念手册》(Handbuch politisch—sozialer Grundbegriffe in Frankreich,1680—1820),于1985至1993年间共出版了15卷。由于工作人员的学养和准备时间受限,该手册的质量不及考氏之作。

从学术传承来看,概念史研究继承了德国历史主义语言学的衣钵,并将卡西尔的信条具体化后付诸实践,用语义学的方式进行历史研究,因而在德语世界中,概念史又常被理解为历史语义学(Historische Semantik)。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语义学,概念史并非仅囿于术语的内涵展开研究,而是要突破文字的界限深入到社会史层面,为概念找到现实的根基。用考氏自己的话来说,概念既是变化中的社会结构的“指示器”,同时也是历史发展的“推进器”。此语境中的概念具有双重义涵:从狭义来看,概念是凝固于历史文献中的文字符号,是社会经验在文字中的固化,因而可起到指示作用;从广义来看,概念便如洪堡所言是整体行动,现实地执行着各种社会功能,具体地参与到历史经验的构型过程中,因而也是历史的推进器。在很多人看来,语义学与社会史相融合不过是跨学科研究范式下的一种产物,但在考泽莱克看来,二者的结合有其必然性。他指出,语言和社会属于元历史前提(me tahistorical givens),缺失其中任何一样也不可能形成人类历史,而且二者之间既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却又不能相等同。因而将历史分拆为语言与社会两个基本单元,并非任意的选择,而是历史学的本质规定使然。因而,考泽莱克认为不能将概念史仅视为历史学的某一专门领域,如服饰史、战争史等,更恰当的理解是将概念史规定为历史研究领域中的新范式,它可被应用于一切历史研究对象之上。

从方法论角度来看,德语世界概念史研究主要有如下特征:第一,将历史分为概念和社会两个基本单元,重视分析概念相对于社会的独立和依存关系。概念作为可被记述流传的文字资料,相对于随时间流逝的经验而言,具有独立性;但其产生语境无疑具有物质属性,表现为现实的社会结构和行动。概念史认为,概念与社会经验之间存在互动构型作用,经验意义上的社会变迁都会选择性地沉积于概念术语中,同样,概念也建构着新型社会经验。因而其基本方法论逻辑可被表述为:从社会史中考察概念,从概念发展中研究社会。

第二,将概念分析视作历史研究的工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概念史与术语史或观念史之间最大的区别,应该在于理论目的。术语史与观念史仅关注概念内容的变迁,而概念史则借助概念分析用以获得历史意识,因而后者所关注的对象实则是历史而非概念,或者说,是洪堡意义上的作为整体行动的概念。

第三,强调概念的共时性和历时性。概念史不仅在特定时期中就重要概念的语义域(Semantic field)进行分析,从诸概念的关联性中挖掘概念的核心共性,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概念内涵的变迁做出描述。共时陸和历时性分析构成概念史研究的两个基本维度。

第四,着重考察概念在特定历史语境中的使用功能。基于历史主义立场,概念史否认存在超时间性的概念内涵,一切概念的定义不仅依附于特定的社会历史结构,而且从属于使用者的实用目的。简言之,概念史认为功能决定语义。因而对于概念使用者的立场、意图和言谈对象进行分析,就是概念史特别强调的方面。

第五,着力建设历史语料库。广泛收集各种文字资料,不仅涉及名家著作、演讲、回忆录、通信、日记等文献,还包括政府文书、刊物、宣传册、议会报告等文件,甚至地区小报和民间流行的手抄本也纳人研究对象。总而言之,历史语料库吸纳一切对社会运转起作用的资料,希望能够从整体视闻中将传统史学家眼中的边角料变废为宝。

重复着一切新兴科研范式的命运,自20世纪60年代概念史问世以来,褒奖与批判之声就不绝于耳,而且形成长久对峙的格局。从批判的角度来看,质疑的声音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种典型的质疑针对概念史方法论的前提假设。概念史认为,在给定的时空条件下,语言可以保持一种稳定结构,这种稳定结构规定了相关诸概念的义涵,以及语言使用者对于概念的领会、把握和行动。上述稳定结构为概念史研究中的共时性特征提供了理论依据。当然,概念史也承认,所谓的稳定只是相对的稳定,从长时段来看,语义的结构也会随着社会运动而发生变迁,推动这种变迁的力量主要来自于经验层面的社会演进,如新兴社会权力在概念使用时对于义项的补充或删减等。不同语言结构之间的转换过程为概念史历时陸研究提供了对象。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上述假设的核心理念——给定时空中的语义稳定结构——是否存在,成为学界中争议极大的问题。批评者们指出,即便在同一时空中的社群中,也并不存在逻辑清晰、规则一致的语义稳定结构,语言用法在经验语境中的特征更接近于随意,而非稳定,况且不同社会阶层对于同一语汇的使用情况千差万别,很难从中客观地甄别出本质性语义结构。

第二种典型的质疑针对概念和史料的取舍。批评者们指出,《历史基本概念》的收词原则更多取决于经典理论家的重视程度,编者从未清晰地解释,为何仅有这些概念在研究社会史时具有典型意义,更未能说明社会精英所理解的概念义涵如何能被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并最终形成历史经验。上述指责并非空穴来风,受德国哲学和思想史传统的影响,概念史研究者带有明显的精英主义倾向,以考泽莱克为例,他在早期著作《批判与危机》中主要选取了霍布斯、洛克、莱辛、伏尔泰、康德等思想家的著述加以分析,并从中诊断现代性的病灶所在。上述研究方法遭到了后现代主义史学家的激烈抨击,他们认为这是典型的精英主义霸权和中心主义幻觉,历史事实从来都不是由某一特定社会阶层所主导构成的。

第三种典型的质疑针对研究对象的局限性。概念史的研究对象主要局限于文字资料,对于视觉语言和声音符号比较忽视,比如“图像”和“音效”都不是传统概念史研究的对象。在当代符号学家眼中,文字语言仅是人类所使用的符号系统中的一小部分,大量感性符号——如图像、音效、肢体动作、触感信息等等——在社会交往和构型中同样起着重要作用,其中有些功能甚至是文字语言所不能替代的。如果上述批评有其合理性的话,那么概念史研究者可能需要重新拾起卡西尔的《符号形式哲学》,精心研读以应对挑战。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讲师,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1期


(语言、用法与法国概念史——概念史笔谈之四,张智)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无论是在概念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还是在具体的实证研究方面,法国学者都做出了重要尝试。他们一方面参与概念史研究的国际合作,并在方法论上同国外概念史学家进行交流。一些著名学者参与了德国的概念史项目:《法国基本政治概念和社会概念手册,1680—1820》(Handbuch politisch—sozialer Gundbegriffe in Frankreich,1680—1820)的撰稿工作。一些具有法国特色的研究方法更是引起了该手册编辑的重视和思考。另一方面,他们试图发展出具有法国特色的概念史分支。这种实践之一便是皮埃尔.罗桑瓦龙(Pierre Rosanvallon)所倡导的“政治概念史”。同时,它也构成了法国历史学家革新政治史的努力的一部分。而法国的另一重要尝试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展开的,并与颇具法国特色的话语分析理论及其实践紧密结合。1973年,雷吉娜·罗班(R6gine Robin)在其著作《历史学与语言学》中指出史学界对于语言研究的缺失。从70年代开始,雅克.纪约莫、雷吉娜·罗班、德尼丝·玛莱蒂德等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将语言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将话语分析应用于历史研究,并由此形成了“历史视角下的话语分析”。至90年代,以纪约莫为代表的学者,在长期个案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概念用法的语言史”。在对英语世界和德国概念史研究方法进行反思后,纪约莫更试图结合话语分析理论,对这种概念史分支的方法论进行具体的阐释。与“政治概念史”相比,“概念用法的语言史”在方法论上更强调“语言”和“用法”,并由此与德国强调“历史语义学”的概念史和英语世界强调“语境主义”和“修辞”的概念史区分开来。

早在70年代,纪约莫就对1793年雅各宾派占据支配地位的话语进行了分析,并且发现历史上的关键时刻,常常会带来重要的话语性影响。由此,纪约莫强调“话语性事件”,如法国大革命。他注意到,在雅各宾话语中,存在着用简明扼要的方式来表达话语的特征。在某种意义上,这正是话语空间的“概念化”。从这时起,纪约莫就已经认识到,“概念化”就是一个话语问题或语言问题,而语言中词或概念的形成正是政治的关键之处。因此,概念史研究就必然与话语分析紧密相联。早期的研究大多围绕某个核心词展开,而且多使用词汇及句法研究等语言学方法,如雷吉娜.罗班、德尼丝.玛莱蒂德对1776年巴黎高等法院谏诤书中“自由”和“规则”二词的研究。为了给话语分析提供工具,法国的研究者还发展出一种被称为“词汇统计学”(1exicom6tirie)的量化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着眼于分析词的形态和用法,通过自动统计形成相关的词汇表来对词进行研究。研究者希望通过基于词汇的、科学式的精确量化分析,对话语及修辞的复杂性进行梳理。

然而,同计量史学一样,这种量化分析很快遭到批评。如赖夏特就批评词汇统计学的精确性是以牺牲许多其他有价值的分析为代价;它强调语言学问题甚于探讨概念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它忽略了概念的语境,因为正是概念赋予了文本在所出现的环境中具有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伏维尔则认为过于浓厚的词汇学色彩使一般的历史学家难以采用。

雅克·纪约莫则力图从方法论上解决这一困扰着法国概念史实践的问题。与通常对于语境的考察不同,纪约莫强调可以从语言及文本内部来理解概念的语境,这对于政治和社会概念的考察尤为适用。这一观点是基于这样的前提:政治语言和自然语言是有所不同的。政治语言是自省式的。当政治社会中的行动者在使用某种政治语言时,他们很大程度上自觉地意识到了对于它的使用。例如,在莫普改革期间,一位巴黎高等法院的律师在使用“主权”这个词时,他显然明白自己使用的不是绝对君主的语言或共和主义的语言。当研究者了解到“主权”概念在话语性事件中所涉及的词语、词语的表达方式及其所发生的变化,了解到语言、词语的表达方式在公共空间中传播和被使用的情况时,实际上就能了解到“主权”概念和语言所涉及的语境。通过这样的方式,语境就嵌入到文本之中。这种嵌入,不仅是共时性的也是历时性的。

纪约莫的学生、大革命史学家杨妮克·博斯克(Yanniek Bose)就受到其观点的影响,对热月时期共和三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国民公会对于“人权和公民权”概念的辩论进行了研究。这场辩论是围绕着1789年人权宣言中所确立的自由和平等原则展开的。这一原则是否是1789年以来革命希望实现的目标?辩论的参与者使用了不同的政治语言表述了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更重要的是,在辩论中,他们不断有意识地对自己所使用语言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为自己的话语辩护,使其更具正当性。博斯克则将关注点放在这些言语行动之上。这一研究遭到了传统历史学家的批评。他们认为研究有意拒绝对所涉及文本之外的语境,如1795年的政治、军事局势进行历史性的描述与叙述。

然而,纪约莫在著作中赞扬了学生所进行的工作,并为其辩护。他指出,对于概念的语言研究,要摈弃预设语境这样的错误做法。不是将概念、语言或话语性事件置于人为预设的语境中;而是应该在解读和分析文本的过程中,在所使用资料的不断增加中建构起语境。这种语境,展现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就共和三年的辩论而言,语境的讨论重点不是去描述白色恐怖、危机、战争、热月党人的政策等历史背景,而是辩论进程本身。首先是潘恩对辩论的介入,使其回到1789年《人权宣言》的原则;随后布瓦西。当格拉(Boissy d’Anglas)则部分背离原则,并为自己的行动辩护;最后则涉及辩论参与者在语言用法上所进行的调整和正当化努力。正是在对这些相关文本的梳理和解读中,语境才逐步显露出来。因此,纪约莫力图凸显的是一种辩论性的动态语境,正是在这一语境下,相互对峙的概念发挥着作用,而辩论的参与者则试图以言行事。

当传统历史学家对于“语言转向”对历史真实性所带来的冲击感到颇为不安之时,纪约莫认为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嵌入文本和语言的语境是能为我们了解历史事实提供帮助的,因为政治和社会语言是根据现实不断进行调整的;它还会以言语行动影响现实。如果说我们承认语言或话语会通过纯粹文本式的解释来抵抗现实,那么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通过行动者对于语言的选择、通过言者和听者之间“协商”,语言是能够让我们更易于理解现实的。这样,雅克。纪约莫政治语言和用法的思考,实际上使他加入到当前各国概念史学者和思想史学者对于语境的共同关注和讨论之中。

在雅克·纪约莫看来,有一项概念史的集体研究成果既结合了话语分析的传统,应用了词汇统计学;又更为强调概念在语境中的“用法”。这项以辞书形式出现的成果就是多卷本的《法语社会政治用法辞典(1770—1815)》(Dictionnaire des usages socio—politiques du Pronfoi5,1770—1815)。自1985年至今,辞典已出了8册。与《法国基本政治概念和社会概念乎册》相比,该辞典并非遵循统一的体例,也没有使用一般的辞书模式。初看上去,各分册之间并无固定的延续性,每册所选概念类型、数目亦不相同。但纪约莫试图对辞典的编辑策略、各分册之间的侧重点、内在逻辑关系进行说明,并由此进一步从方法论上对概念史进行反思。他认为,从第1册到第8册,研究者对于概念的选择和探讨,反映出他们在方法论上的演进过程。在第1册中,研究者是在概念作为政治和社会“指示器”的视角下进行研究工作的。他们关注的是那些体现出革命话语某些特征的“指示词”,如贵族、无套裤汉、无政府主义者,并讨论它们在大革命语境中的用法。从第2册起,关注的重心发生了变化。此后,研究者运用词汇测定法和档案,开始试图通过概念勾勒出复杂而多样化的话语型构(configurations discursives)。在这一分册中,他们选取讨论了一些重要的政治概念,如自由、共和国、暴政等。这些概念长期为历史学家所使用,但同时,不少人却对历史语境中概念及其变迁有着错误的理解。

至第6、7册,研究则从概念走向了纪约莫所说的“实践性概念”和“理论性概念”。纪约莫的这种区分是基于概念在用法上和行动中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在语言性事件中,“实践性概念”,如“法”,其意义具有多样化的特征。这种多样性,为行动合理化提供了空间。不同的行动者或言说者,都可以通过选择某一种概念定义,或者自行定义来使行动变得合理化。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同一环境下,概念用法也必然是多重的。通过对用法的分析,就可以使我们确定其行动的话语场域的特征。而“理论性概念”则更与“理论化”的行动紧密相联。纪约莫看到,在18世纪语境中,“理论化”的行动开始增多。人们开始通过某种特殊的词汇化方式来使概念抽象化和类型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主义”的使用。对这一后缀的选择体现了行动者抹去概念在过去所具有的烙印的意愿。譬如“自由主义”的出现,就反映了使用者企图用抽象化的方式,将在等级社会中不同人所享有的不同的、具体的自由,变成似乎所有人都能享有的同等的、抽象的自由。

纪约莫对这两类概念的阐释,都强调概念用法的多样性和行动的选择。这意味着,概念史要研究概念用法是如何在行动中得以理解的;或者说,不同的行动者、言者、听者以及旁观者是如何理解和使用这些概念的。当我们想探究一个概念的用法时,则必须要在语境中将其尽可能地具体化,而非抽象化和简约化。马克.德莱普拉斯(Marc Deleplace)对于1750–1850年间“无政府状态”概念的研究,就体现了这种特征。他揭示了“无政府状态”的语言的多样性和用法的复杂性,并对它们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发生的变化进行了梳理。这样的研究路径,发展至极端,就会走向强调概念用法的个人化。纪约莫恰恰在凸显着这一点,而且他还将个人化和概念用法的主观化联系起来,并认为这是概念史研究中人类学方法的渗入。纪约莫指出:个体行动者在选择概念用法和语言以使行动合理化之前,他已经拥有了相关的意识和认知,所以,概念史还涉及语言意识和语言认识领域。当个体在语言和用法方面做出自己的判断时,个人的道德、认知、认同、信仰等主观因素无不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除了理性行为外,更具个人特色的感性行为在探讨概念意义和用法时也具有重要性。个体以什么样表达方式来传递自己的情感、欲望、需要,对这些表达方式的研究也应成为概念史对于意义研究的一部分。在纪约莫看来,体现了个体主观性的特殊概念,很可能成为概念史最本质性的关注之一。

一些研究者批评法国思想过于强调特定的语言和概念的自主性,进而否定了人的能动性。雅克·纪约莫则以他自己的方式凸显了个人在语言和概念中的位置,由此回应了这种批评。换一个角度而言,他所阐释的概念方法论实际上折射出历史学本身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变化:“年鉴”式的结构史学为人抛弃,历史研究重新重视到个人。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1期


尼采曾说,所有对整个进程进行符号化概括的概念,都是不能定义的;凡是能定义的,都是没有历史的[definierbar ist nur das, was keine Geschichte hat]。换言之,有历史的概念,都是无法定义的。

我认为概念史的必要性可以从这个前提出发。当然,对尼采的说法还应作一点补充。Marc Bloch在讨论历史学的术语问题时谈到一个矛盾:现实总是无限丰富多样的,而且总是在变化的,但我们不可能在每出现一个新事物时,都造出一个新词来称呼它;人们更多是使用现有的词汇和表达——我觉得“小姐”就是这样一个词,它在今天的新含义、它的污名化或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风气和社会生活的演变。而且,由于个人群体对同一现象会有不同的评判——比如知乎诸位对于“民主”之类的概念——因而会带上不同的情感色彩,所以必须回到具体语境中才能还原这个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及它所体现出的演变和冲突。

关于同一概念的含义在各个时代的差别,可以举出很多例子。中世纪专家们很容易发现这种古今之别。比如,“青年”一词的现代含义主要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但中世纪它更像个由法律身份来界定的社会概念;pauperes一般的理解是穷人,可在很多中世纪论者笔下,这个群体并不是特征经济上贫困的人群,而是指缺乏有效法律和武装保护的人群。

指出含义上的差别,可能还只是概念史研究的第一步,问题是理解为何会发生这些变化。不妨做一些假设:上面提到的中世纪的例子,可能反映出这样一种事实,即中世纪对人的身份的界定,非常依赖于法律和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Koselleck曾提到,历史演进的过程往往凝结为其概念化的表达中,概念本身的演化既是历史的一个指示器,也是推动历史变化的一个因素。这里的含义是说,当一个新概念或一个新含义被表达出来时,它实际上已经意味着一种新的行动。

仍以中世纪为例。在12世纪左右,法国的couronne[crown]的概念开始形成。这个词来自拉丁语中的 corona, 此前指的就是个金属圈,在加冕的时候戴在国王头上,然后保存在圣丹尼修道院。圣丹尼的修道院院长Suger苏热在路易七世参加十字军时,将这种具象的王冠变成了一个抽象概念:代表王权的抽象的、永恒的概念,独立于在位的国王本人,后者只是过渡性的托管者、守护者。因此王权的概念预示着国家的概念。

在中世纪的话语中,souverain和suzerain是一对有意思的概念。可以吧前者理解为宗主权,把后者理解为“主权”。但这两个词都来源于古代晚期的superanus,意思是上级,最初它们的区分并不明确,国王在其他人面前,也是suzerain,即宗主,像其他高级贵族一样。但在13世纪后半期,随着罗马法影响的不断增强,王权在理论和实践上日益强化努力,法学家们开始用主权来取代宗主权,于是这两个概念的用法开始分化。souverain变成一个与国王相连的、带有绝对意味的政治术语,国王作为主权者不仅是对其附庸而言,也是对王国所有其他臣民而言。这就意味着,souverain 是让国王从整个封建体系中脱颖而出的概念。

以上两个例子,都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实际中的历史发生变化时,相关的重要概念也在变化,而且后一种变化不一定就是前者的被动反映,它反过来会推动前一种进程。比如,国王的法学家们可以利用这种概念来反对削弱王国和王权的图谋。

以上谈的都是中世纪。不过,在国内国际学界,最广为人知的是德国历史学家科泽勒克[Reinhart Koselleck, 1923-2006]倡导和实践的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汉语学界王汎森、方维规、李宏图等诸位学者也有介绍。科泽勒克的作品很多,里程碑式的著作是他与Otto Brunner 与 Werner Conze 合编的《历史基本概念:德国政治-社会话语词典》,虽然在三位主编中科泽勒克排名最后,但他无疑是这部巨著的灵魂和主要策划者[另两位年纪比他大,是他的前辈和老师]。但他的一些文集可能更为重要,比如《过去的未来》[Die vergangene Zukunft]。

但并不能说科泽勒克就是概念史的开创者。在德国,历史概念分析在哲学史中是个传统,而历史学家对概念的敏感更是随处可见,虽然他们不一定明确地提出了概念史研究的范式或专事这方面的研究。

从更为直接的源头来说,科泽勒克在海德堡大学的老师Johannes Kuehn,奥裔历史学家Otto Brunner和他的另一位老师Werner Conze都是概念史的实践者。

Kuehn曾考察过“宽容”概念在17-18世纪德国的不同含义。而Otto Brunner可能是一位更具理论思维的学者。他本是研究中世纪的,其代表作Land und Herrschaft[1939,姑且译作《土地与统治》]明确指出了概念史研究的必要性。Brunner认为,19世纪造成的断裂,不仅是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还有认知方面的。因为,国家、社会、经济等概念,都随着现代资产阶级的兴起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例如,18世纪后的学者多进行国家-社会的两分,但在中世纪的理解中,难以区分国家和社会,它们是浑然一体的。概念史研究就是为了弥合这种认识上的隔阂。Conze 的一项具体研究《暴民与无产阶级》[1954]被视为概念史研究的典范。他考察的是这两对概念在19世纪上半叶的此消彼长,以及它们与当时政治观念变迁的关系。

据我所知,科泽勒克的作品尚未有中译本,但有些工作已经在做了。他的作品很不好读。懂德语的朋友,可参阅科泽勒克为《历史基本概念词典》所写的导言“Einleitung”,另外有一些重要的论文,这里以中文名称列举一下:

《过去的未来》,《历史是生活的老师,一个古老术语在近代的解体》,《“经验空间”与“期待视域”:历史认识论的两个范畴》[均见《过去的未来》一书];另一些文章如:《概念的时间化》、《现代Neuzeit何以是新的?》等等。

他还有一些专著,如《危机与批判》、《革命与改革之间的普鲁士》。

科泽勒克研究的重点是启蒙与革命,以及19世纪的改革与反动等问题,所以他是一位现代史学者。

在《历史基本概念词典》的导言中,他说,这套概念史词典的任务,是要揭示旧概念是如何在新世界诞生时变化的。

他认为,在1750-1850年所谓的“鞍型期”,除了一系列的新概念的产生,过去的一些旧概念也在发生变化。这些概念有雅努斯的两张面孔,一面朝向过去,一面朝向未来,朝向未来的一面我们今天已经可以直接理解了,但朝向过去的那一面需要批判性的研究才能理解。

科泽勒克总结了鞍型期变化的四大特征:1)民主化,大致相当于概念的普及;2)政治化;3)意识形态特征;4)时间化。

由于考察的大多是政治-社会概念,前三点在启蒙、革命、改革和反动的年代比较容易理解。比较令人费解、但可能也最为重要的是概念的时间化[Verzeitlichung des Begriffs]。

举一个科泽勒克本人经常提到的例子,“共和”概念。从共和一词词源来说,它的本义是“公共事务”(res pulica),它最初涵盖各种政治体制,是一种总括性的概念。但在18世纪末康德的笔下,Republik变成一种与专制主义对立的概念,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未来唯一合法的政府形式,历史的发展就是要指向共和主义。与此相应的是,在1800年前后的德语世界,出现了一系列带有-ismus后缀的概念,中文一般译为“主义”。从科泽勒克的论述来看,理解成“化”更合适,即中文中的“民主化”、“现代化”等等。因为他认为,ismus是一种指向未来的运动的概念,是历史的方向,而过去的各种事物[如与共和主义对立的专制主义]要被克服和淘汰。因此,由于“主义”概念的产生,整个历史成为一场运动,有方向的运动。[可以参阅康德的《永久和平论》,载《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

当然,要理解时间化的说法,先要与18世纪之前的历史观进行对照。科泽勒克在《历史基本概念词典》中撰写的《革命》词条,可供参考。今天很多人都知道,革命是来自天文学上的概念,指天体运转回归原点的运动,它本质上是一种循环往复的运动,但现代革命不是这样,它追求的是一个期望中的美好未来,即人们常说的进步的、线性的历史观。

这大致就是科泽勒克所谓的概念的时间化。有人说是“历史化”,也无不可,因为科泽勒克也使用这个词[Historisierung]。实际上,这个学说是科泽勒克的核心内容。他的重要建树多是围绕时间、经验、期望、过去现代未来诸范畴之间的关系展开的。但比较抽象和哲学化。

能否把西方人的、特别是科泽勒克的概念史研究运用到中国学术中?现在已经有人探讨并开始实践。个人陋见,前提是以新视角对中国传统史学进行总体性审视,重点关注近代以来的一系列观念上的变革及其在概念上的反映。当李鸿章说中国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巨变时,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新的历史意识,它应该会产生新的观念和行动。

编辑于 2017-05-04


概念史在中国的兴起其实还是伴随着21世纪初“新史学”的潮流,也可以说和新文化史发轫于同一时期。最初几年一直是很多学者各自为战,大概有黄兴涛、杨念群、章清、黄东兰、孙江、陈力卫、沈国威、潘光哲、方维规等老师都在从事相关研究,这其中一些研究很多是以观念史、新名词史的面貌出现,但其本质已经是概念史的研究方法了

前几年,孙江老师自日本回国后在南大创办了学衡研究院,南大渐成为内地概念史研究之重镇,其主编的《亚洲概念史研究》截止2017年已经出了三辑,算是国内不多的概念史研究集刊(另外就是《新史学》集刊上会有一些概念史相关论文)

目前在中国传播最广的概念史研究的两大流派是斯金纳的剑桥学派和德国的柯赛勒克,前者基本在国内比较出名,而后者目前仍然没有中文译著,但是柯赛勒克的一些基本观点已经为人熟知了(包括鞍型期理论,以及概念的“四化”问题,见下文),这一方面靠的是南大诸位老师的大力推介,更重要的是两本概念史的相关译著:《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尤其是第一本,算是比较系统的介绍了柯赛勒克的观点,弥补了没有本人中文译著的缺憾

目前中文的概念史译著不多,主要理论可以参考以上两本,包括李宏图翻译的一套译丛,《剑桥学派观念史译丛》,但是斯金纳的书已经翻译很多了,像《剑桥学派思想史译丛》(也是李宏图翻译)都可以看看。另外概念史作为语言学转向的产物,不可避免的带有一种后现代性,所以福柯、一些新文化史家(彼得伯克、罗伯特达恩顿等)的著作,读来也是大有裨益的。

下文是2017年7月5日于南大听李里峰老师概念史介绍讲座的课堂笔记修改而成

——————————

本科生一枚,结合历次讲座、听课的笔记以及个人浅薄见解,尽力作一方面的阐述。本文受益于李里峰老师的观点颇多。

一.概念史的四个前提

概念史的产生不是一蹴而就的,可以说是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上提取出来

1.思想史

这个是最传统的路数,强调精英人物的思想,20世纪以来目光逐渐下沉,如葛兆光强调的对知识、思想、信仰的关注

2.观念史

抽取出思想史中的某些重要概念,如“自由”、“民主”等,加以分析。但对这一路径的批判就是忽略历史背景的土壤

3.社会史

极大冲击了传统政治史,并且弥补了观念史脱离时代语境的缺陷

4.关键词研究

这一路径很大程度上是思想史语言学转向的产物,强调英语世界中重要关键词的产生、演变及其作用

二.概念史本身

概念史由以上四方面合成演变而产生,其基本内容也可说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术语学、语义学、社会学、政治学,而环绕四个概念之中的核心则是传统的史学路径,对史料的搜集、爬梳及合适的运用。概念史本身即是多学科的产物

三.研究的不同路径

1.英美的观念史研究,最为著名的是剑桥学派,国内已经出版了剑桥学派观念史译丛,包括斯金纳等人,前段时间他还来国内做了讲学

2.法国的话语分析及概念社会史研究

3.德国的概念史及历史语义学研究

末学后进,初涉概念史,主要读的还是剑桥学派,恕难做进一步分析

四.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观点

1.J.G.A.pocock(波考克)

①政治思想史/政治语言史与文献史

②历时性与共时性的分析

③关于语言与言语的分析,即结构与行动间 的张力

④对于语汇/语法/修辞/暗示/文风的具体分析

2.Q.skinner(斯金纳)

①意图性意义到言语行动这一过程

②以言行事与以言成事

③文本和语境的关系

④关于言说与留白间的具体分析

3.R.koselleck(克赛勒克)

①经验的空间与期待的视域

②过去的未来

③言说与行动

④关于概念史与社会史关系的论述

五.NATION&NATIONALISM

关于国族的两种看法:本质主义与建构主义,前者认同民族是在四个共同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建构主义的观点就是著名的想象的共同体

六.关于概念史的普遍性看法

1.普遍认同

语言即行动

语言的结构化处理

语言的历史化处理(不能忽略语境)

揭示词与物间的张力(福柯)

2.普遍反对

总而言之,概念史家们共同反对的是反历史主义的所谓概念史。包括:对教义的神话、对概念融贯性的神话、对概念预见性的神话、以及代入自己的偏见从而产生的偏狭神话

七.一些重要概念及其方法论(我认为理解运用好这个,完全可以用概念史的观点做出一篇精彩的论文)

1.鞍型期,这个有点像历史三峡论

2.时间化——强调概念的历史变化,要求梳理历史脉络

3.民主化——强调概念的社会边界日益扩大,要求拓宽视野(不能局限于精英文本)

3.意识形态化——概念日益成为支配体系的一部分,要求增强对概念的操控技术

4.政治化——概念的政治意涵日益增长,强调重视概念/话语之战

八.国内概念史研究经验

1.数据库分析——“中国近代史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金观涛、刘青峰,后出了本很著名的书

2.概念丛分析——总统/伯理玺天德、殖民地/半殖民地/次殖民地、人民/民族/民族主义/大众,这方面研究就避开了数据库分析单个概念的陷阱(前两个例子是潘光哲老师的研究,第三个是沈松侨老师的成果。)

3.新名词研究——黄兴涛老师从事这方面很多年了,其代表作《她字的文化史》

4.关键词研究,这个不多展开

另外说个题外话,内地近年来从事东亚概念史研究或与之相关的学者中,至少有四个长江学者。。。(杨念群,黄兴涛,孙江,方维规)


谢选骏指出:概念史的梳理,似乎让人觉得西方文明已经进入“木乃伊阶段”,在为自己清算收尸召开追悼大会了。当然,对很多大学来说,“概念伪史”这份“敛尸”工作,不失为一个敲诈勒索死者亲属的暴利行业。尽管他们知道,“所有对整个进程进行符号化概括的概念,都是不能定义的;凡是能定义的,都是没有历史的[definierbar ist nur das, was keine Geschichte hat]。换言之,有历史的概念,都是无法定义的。”更不用说了——“在当代符号学家眼中,文字语言仅是人类所使用的符号系统中的一小部分,大量感性符号——如图像、音效、肢体动作、触感信息等等——在社会交往和构型中同样起着重要作用,其中有些功能甚至是文字语言所不能替代的。”



【21、古代“希腊”的起源与流变——一项概念史考察】


(徐松岩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近年来,在希腊历史文化探讨中,有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认为古代希腊并不存在一个被称为“希腊”的国家,也没有一个被称为“希腊”的政治实体,所以“希腊”在古代是不存在的,有论者由此断定希腊古史是“伪史”,是文艺复兴以后西方学者“杜撰”或“发明”出来的。此即所谓“希腊伪史论”。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有人把“伪史论”挪移到埃及、印度、中国等其他文明古国的历史上,那这些文明古国历史的真实性甚至其是否存在都很成问题了。这涉及古代希腊半岛上族群、文化、语言的来龙去脉,以及如何认识和评价西方文明的起源和传承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很有必要认真梳理,正本清源。笔者拟以希腊为例,从概念史的角度,探讨古代“希腊”的概念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经历了怎样的演变,“希腊”的古史是否存在,如何理解其真实性等问题。


1. 从Graecia到Greece:罗马人的误解并以讹传讹

现代世界上希腊以外的国家使用希腊国名时,通常就是英文的Greece,法文的Grèce,德文的Griechenland,俄文的Греция等。据考证,该词均源于拉丁语Graecia,它源自于罗马人对意大利南部沿海和西西里岛希腊移民的统称。罗马人称这一地区为Magna Graecia,可译为“大格里西亚”或“大希腊”。公元前7-前5世纪,在“大希腊”地区,先后出现近百个希腊移民城邦。

据说,这些城邦中有一部族是来自于亚得里亚海对岸的西北希腊,该部族的原居住地名叫Graecia(后来英语Greece“格里斯”的词源)的小地方,具体位置至今难以确定。显然,那时罗马人所知不多,见识有限,并不清楚Graecia原本多大,只是由于Graecia的居民移至意大利,居住地扩大了,罗马人便将错就错,把希腊殖民城邦所在地就笼统地称为“大格里西亚”了。罗马人的国家兴起于意大利半岛中部第伯河畔,在不断向外征服直至统治“大格里西亚”后,开始大量吸收希腊文化,拉丁语中Graecia一词就成为罗马人对意大利半岛的“格里西亚人”居住地的称呼,也成为对巴尔干半岛南部的“格里西亚人”祖居地的统称,这种称呼就这样“以讹传讹”,沿用至今。

然而,我们注意到,现代希腊人并不使用Graecia(Greece)来称呼本国。他们和古代希腊人一样,用“Ἑλλάς”来称呼自己的领土。“Ἑλλάς”拉丁化即为Hellas,意为“希腊人居住的地方”。Graecia和Hellas是什么关系?难道历史上真有两个“希腊”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Hellas又是如何产生和演化的?

2. 巴尔干半岛上的Hellas:从无到有

Hellas之名源于希腊人的远祖希伦(Hellen)。根据希腊神话,丢开里昂(Deucalion)是天神普罗米修斯的儿子。洪水洗劫了大地之后,只有他和妻子皮拉幸存下来。希伦是他们的儿子,后被尊为希腊人的远祖。希腊人(Hellenes)意为“希伦的子孙”。公元前8世纪作家赫西俄德说,希伦三个儿子分别是多洛斯(Dorus)、克苏托斯(Xuthus)和埃奥罗斯(Aeolus)。伊奥尼亚人的名祖伊翁(Ion),乃是阿波罗之子。克苏托斯是其继父。后世希腊诗人炮制这则神话旨在说明,古典时期操希腊语多利斯方言(Doric dialect)、埃奥利斯方言(Aeolic dialect)和伊奥尼亚方言(Ionic dialect)的族群,分别被称为多利斯人、埃奥利斯人和伊奥尼亚人,有着共同的世系,源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先。

其实,希腊人并非巴尔干半岛南部即希腊半岛的原住民,此地最初当然不应该被称为“希腊”。一个多世纪以来历史学、考古学、语言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已经证明,印欧语系希腊语族的居民,大约自公元前2500年开始的千余年间,从巴尔干半岛中北部分批南下,逐步占据一些地区,征服当地居民或与其和平杂居。其中希腊人大规模移居希腊半岛(“皮拉斯基亚”)是在公元前1900年以后。“希腊人的到来”是该地区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最早进入“希腊”地区是阿凯亚人(Achaeans),他们自北向南进入伯罗奔尼撒半岛,很可能就是迈锡尼文明的创建者,所使用的文字(线性文字B)被证实是希腊语;稍晚进入这一地区的有伊奥尼亚人、埃奥利斯人,最晚进入“希腊”并建立斯巴达城邦的多利斯人,南下的时间在特洛伊城陷后的80年(约前1160)。古典时代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修昔底德在追溯希腊民族历史起源时,记载了古希腊人的共同记忆,也转述了他们的共识。

Hellas经历过从无到有,从小变大的动态演进过程。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修昔底德都确信,现在被称为“希腊”的这个地方,最初并非为希腊人所居。希腊人在此定居,希腊语在此普及,是“希腊”这个地理概念出现的前提。古风时代初期,上述历史条件基本具备。因此,“希腊”大致出现于此时。

3. Pelasgia的缩小与Hellas的扩大

考古资料早已确证,自公元前1.1万年起,希腊和爱琴诸岛的居民生活和海上交往未曾中断。来自西亚、北非(古希腊人所称“东方”)的移民,携带着较为先进的文化成果,自东向西进入爱琴诸岛(基克拉底斯群岛)。N• G• L• 哈蒙德指出,在这里,“延续长达3000至4000年的新石器时代,几乎完全是以来自东方的影响为特征的。这是一个和平、安宁、从事农业、航海并有艺术风雅的社会”。及至古典时期,希腊作家已很难弄清楚希腊人定居此地之前的族群成分,一般统称他们为“皮拉斯基人”(源自Pelargi,一种被称为“鹳”的水鸟,暗示他们是海上移民),称他们的居住地为皮拉斯基亚(Pelasgia)。随着希腊人一批批南下,居住在这里的皮拉斯基人或者被驱逐、屠杀,或者被同化。这是一个文化、族群上相互融合的过程,一方面是当地居民的“希腊化”,另一方面也是希腊人的“皮拉斯基化”;同时并行的历史进程,是“皮拉斯基亚”逐步缩小,而“希腊”则不断扩大。

在族群和地理意义上,关于皮拉斯基亚和希腊的消长,古代历史文献都有比较明确的记载。荷马史诗提到皮拉斯基人是居住在色雷斯、阿尔戈斯、克里特等地;希罗多德及以后的作家都将希腊及地中海地区的前希腊语民族统称为“皮拉斯基人”。希罗多德《历史》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史料。他指出:拉栖代梦人属于多利斯族,雅典人属于伊奥尼亚族。这两个民族从古老的时代起就在希腊占着极为突出的地位了。雅典人在从前属于皮拉斯基族,拉栖代梦人是属于希腊族的;皮拉斯基人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居住的故土,而希腊人却是经常长途迁徙的。在丢开里昂统治的时代,希腊人居住在弗提奥提斯的地方,在希伦的儿子多鲁斯统治的时代,他们便移居到一个叫作希斯提埃奥提斯的地方;他们在被卡德摩斯人驱逐出希斯提埃奥提斯地区以后,就定居在品都斯,称为马其德尼人。从那里再一次迁移到德里奥皮斯;而最后又从德里奥皮斯进入伯罗奔尼撒,结果他们就变成了众所周知的多利斯人。

希罗多德还断言,皮拉斯基人是非希腊语的民族,属于皮拉斯基族的雅典人,在他们成为希腊人的同时,必定是更改了自己的语言的。希腊民族自从他们出现以来,就从来没有改变过他们所使用的语言。希腊人起初人数不多,势力弱小;然而,他们却逐步扩大和成长成为一个多民族的集合体,这主要是由于许许多多的非希腊语部落主动加入到他们行列当中的缘故。这就是说,在皮拉斯基人所居住的皮拉斯基亚,随着希腊人迁入、定居、融合,操希腊语的族群居住地不断扩大,皮拉斯基亚逐步缩小。

近代以来的考古学和语言学研究成果已经证实,在希腊人来到希腊之前,希腊各地主要是来自亚洲和非洲的移民。皮拉斯基人留下的遗迹很多。据修昔底德记载,雅典卫城上有一段皮拉斯基人的城墙,直到公元前431年还保存着。修氏很可能就是这段城墙的目击证人。现代研究者指出,皮拉斯基康(Pelargikon或Pelasgicum)系指雅典卫城的古城墙,但也有学者认为修昔底德是把它与卫城城墙明确区分开的。考古资料证明,在希腊人到来之前,雅典卫城已有城墙建筑。雅典卫城曾是皮拉斯基人的居住地,他们在此建立设防要塞。古典希腊语中保存着的大量前希腊语的词汇,可为皮拉斯基人广泛居住此地的佐证。某些具有社会、政治特色的名字(如 “王”、“奴隶”等),一些神祇、英雄的名字(如雅典娜、赫尔墨斯、米诺斯等),一些动植物、奢侈品、休闲用品的词汇(如橄榄、葡萄、无花果、杉树、樱桃、水仙、浴盆等),都可以看到皮拉斯基人语言的残存。前希腊语地名的特点是词尾音节多为-ssos或-ttos、inthos或-indos和-enai。例如,Parnassos、Hymettos、Corinth、Athenai、Mycenai和Halicarnassos等。具备这一特点的地名多在小亚细亚。在希腊本土,在阿提卡和东伯罗奔尼撒较为常见,在色萨利和马其顿也有,在西部和西北部就很少见了。这说明移民的分布东部较稠,西部渐稀,暗示这些居民来自于东方,自东向西在希腊各地扩散。

修昔底德的记载和考证实际上认定并印证了“希腊”从无到有的过程。他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强调,现在称为希腊的地区,古时候没有定居者;阿提卡由于土地贫瘠,其居民始终没有发生改变(其实就是承认他们是皮拉斯基人的后裔);修氏还指出,在特洛伊战争之前,这个地区确实没有被统称为“希腊”;甚至在丢开里昂的儿子希伦的时代以前,连“希腊”这个名称都不存在。这个地区以不同部族的名号,尤其是以“皮拉斯基人”的名号来称呼。随着希伦和他的儿子们在弗提奥提斯的势力的增长,并且以同盟者的身份被邀请到其他城邦之后,他们才因这种关系而一个接一个地取得“希腊人”之名的。经过很长时间以后,这个名称才通用于这一地区。关于这一点,荷马提供了最好的证据。荷马虽出生在特洛伊战争以后很久,但是他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用“希腊人”来称呼全体军队。他只用这个名称来称呼来自弗提奥提斯的阿喀琉斯的部下,他们就是原始的希腊人;他们在史诗中被称为“达那安斯人”、“阿尔戈斯人”和“阿凯亚人”。荷马甚至没有使用“异族人”一词,大概是由于希腊人那时还没有一个独特的名称用来与世界上其他民族区别开来。因此,“希腊人”似乎既包括采用这个名称且互相之间使用共同语言的各城邦的人们,也包括那些后来把这个名称当作全体居民的共同称呼的人们。

修昔底德对远古时期希腊各地居民状况的概括性论述,反映了古典时代雅典人对于希腊历史传说中所蕴含的历史事实的理解和认识。从中可以得出如下四点认识:第一,在希腊地区的居民被统称为“希腊人”之前,他们大都是所谓“皮拉斯基人”,如阿提卡的原始居民就是皮拉斯基人的一支。第二,由前希腊时代到古风时代,希腊半岛上的皮拉斯基人以及外来其他居民经历了漫长的融合历程。直到荷马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希腊人才成为“遍布”希腊各地的居民。第三,希腊人的成分相当复杂,主要包括三种情况:移入该地的希腊人(“希伦的子孙”);接受希伦和他的子孙帮助或“保护”的那些居民;只是把“希腊人”当作共同称呼的人们。第四,从语言上说,希腊人显然包括那些操希腊语的希腊移民和原不操希腊语后又改操希腊语的异族人。换言之,古风时代希腊人是指移入的希腊人和“希腊化”了的非希腊人(主要是皮拉斯基人)。

当今最权威的古希腊语工具书,由H• G•李德尔主编的《希腊语-英语辞典》,在“”一词下搜罗、梳理了古希腊文献中出现的所有用法,归纳出六个相关义项。(1)源于多多那(Dodona)神谕所周边地区;(2)希腊人远祖希伦在色萨利地区创建的一个城;(3)弗提奥提斯的一部分,居民被称为马其德尼人;(4)北希腊,与伯罗奔尼撒(南希腊)相对;(5)希腊,从伯罗奔尼撒到伊庇鲁斯、色萨利等地;(6)对所有希腊人居住之地的统称。最后一个大致相当于后世所说的“希腊世界”。这六个义项大致反映了“希腊”这个概念的内涵在古代的衍化。新近出版的《布瑞尔古希腊语辞典》也有类似的总结。

及至古风时代之初,“希腊”在地理上扩大,直至完全“覆盖”皮拉斯基亚;很显然,后者并未“消失”,而是在某种意义上被“希腊化”了。从古风时代到古典时代,作为文化、族群和地理意义上的“希腊”,其内涵和范围已经不是问题。

4. 从古代“希腊”到近现代“希腊”

古代“希腊”在地理上大致是与皮拉斯基亚相重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希腊人居住之地皆可称为“希腊”。古风时代希腊人在地中海各地广泛建立的殖民城邦,不同区域沿用各自地名。如西西里和意大利半岛南部的希腊殖民城邦,就被称为“大格里西亚”;爱琴海东岸、小亚细亚西部有希腊人居住的地方,自北向南分别被称为埃奥利斯、伊奥尼亚和卡里亚,赫勒斯滂和黑海地区希腊人殖民城邦,也有其各自的地名,并未统称为希腊。那么,古代“希腊”在族群、地理、文化意义上有没有大致可以划分的界限呢?

古典作家的记载似乎可以提供一个参考答案。希罗多德在说到波斯战争中希腊舰队的组成时,并且强调当初皮拉斯基人统治着如今称为“希腊”的地方;“希腊”诸邦就是居住在阿凯隆河以及塞斯普洛提人居住地以南的区域;据希罗多德记载,波斯战争末期,处于波斯统治下的小亚细亚及附近海岛上的希腊人诸邦,强烈要求“希腊”军队前去解放他们;可是,在“希腊人”看来,地处爱琴海东部的萨摩斯岛,如同赫拉克勒斯柱(直布罗陀海峡)一样遥远,所以希腊人认为,爱琴海中部的提洛岛以东海域,波斯人认为萨摩斯以西的海域,是希腊和波斯冲突双方之间的一片战略“缓冲区域”。这就是说,在希罗多德看来,“希腊”在陆地上(北部)和海上(东部)的界限是清楚的,它主要指希腊大陆及其附近岛屿。

修昔底德在其著作中也多次述及这个问题。他将希腊人、马其顿人、当地土著异族人并列;还提到希腊人共同的圣域,意即全希腊范围内如德尔斐、奥林匹亚、地峡等,修氏所说的“希腊”指希腊大陆及附近岛屿,“希腊人”显然不包括马其顿人。

自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之时起,随着标准希腊语(koine,“希腊普通话”)的形成和推广,希腊人的“泛希腊”意识日趋增强,希腊人的族群认同观念逐步形成;马其顿征服希腊以及随后对西亚、埃及、中亚各地的侵占和袭掠,操希腊语的希腊人广泛散布于地中海、黑海岛屿及欧亚非大陆上。在后世作家看来,希腊人居住范围无疑急剧扩大了,于是出现“希腊世界”的概念,大致包括希腊大陆、爱琴诸岛、大希腊、小亚细亚西部及黑海沿岸等地区,但是古代希腊作家似乎从未把“希腊”和“希腊世界”混为一谈。

罗马时代的希腊人散居欧亚各地,但是其聚居区依然是希腊故地。出生于各地并用希腊语写作的历史学家、地理学家、传记家们对于“希腊”依然有明晰的概念。在波里比阿、阿里安、普鲁塔克等人的著述中,都可以看到这一点。公元2世纪地理学家兼旅行家波桑尼阿斯在其关于“希腊”的专著《希腊纪行》中,声言要记述“希腊所有的事”,所述区域包括阿提卡、阿尔戈利斯、拉哥尼亚、美塞尼亚、奥林匹亚、阿卡迪亚、波奥提亚、德尔斐等地。这显然是那个时代的流行观点,完全沿袭古典时代希腊作家的传统看法。

罗马帝国时代直到欧洲中世纪后期,希腊人和希腊文化的核心区域,依然在希腊半岛及爱琴海沿岸地区。罗马帝国在文化上大致分为两个部分,西部的拉丁文化区和东部的希腊文化区,后者即历史上的“东罗马帝国”或“拜占廷帝国”。她虽被称为罗马帝国,但其统治区域主要是操希腊语的“希腊人”。希腊语不仅是帝国民众日常用语,也是从事文学、教育、宗教、法学、贸易活动的官方语言。在东罗马帝国存续的千余年中,古希腊文献的传抄、整理和研究未曾中断,官方或民间重要文献均以希腊语写成。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人攻陷君士坦丁堡后,大批希腊学者携带古希腊抄本逃往意大利,成为“文艺复兴”运动的重要诱因。西欧诸国文人墨客时隔千年,再次看到辉煌灿烂的古希腊文化成果时,不禁为之惊叹不已。对于近代欧洲人而言,古希腊文化重见天日,可算作是他们的“发现”,绝不是他们的“发明”。

以上简略考察“希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古到今的演化过程,可以看到,在1822年希腊宣布独立之前,这片土地及其居民长期处于异族统治之下,确实没有一个称为“希腊”的国家存在。但是,自“希腊”概念的出现直到19世纪初,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以希腊半岛为核心区域的“希腊”历史和文化,始终是真实存在的。学界传统上把古代“希腊罗马”并举,使人们容易误认为古代“希腊”是一个国家。研究古希腊史的视角可以是区域史、族群史,也可以是城邦史、文化史,但绝不是什么“伪史”。在语言、地理、族群、文化意义上研究其历史,正如在同样意义上研究古代“中国”、“印度”、“一带一路”一样,都有其各自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古代历史上这种“讹误”很多。正如“腓尼基”源自于希腊人的称呼,罗马称其为“布匿”,所谓“腓尼基人”“布匿人”所指族群相同,但它们并非腓尼基人的自称;同样,古代中国域外的人们对历代“中国”的称呼,我们未必全知;就已知情况来看,外人的称呼与族群自称不一致,是很常见的。

2  Hesiod,Fr. 5 and 7; N. G. L. Hammond, A History of Greece To 322 B. 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 p. 39. 作者参考了N• G•L•哈蒙德:《希腊史》,朱龙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边码,下同。

3 现代学者对于印欧语系的“希腊人”南下的起始时间有不同看法,大致在公元前2500至前2300年之间。在早期希腊底III时期(前2100—前1900 年),只有少量的操希腊语的部族进入希腊地区;此前他们主要居住在伊利里亚的西南部、伊庇鲁斯、马其顿的西部以及塞萨利的西北部。G. A. Christopoulos, J. C. Bastias,History of the Hellenic World, Vol.1, prehistory and protohistory,Athens: Ekdotike Athenon S.A., 1970, pp. 371—375.

4 Thucydides,The 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I. 12. 3。中译本参阅徐松岩译注,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上下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5 N. G. L. Hammond, A History of Greece To 322 B. C., p. 37.

6 Herodotus,The Historiae,I. 56. 3~58。中译本参阅徐松岩译注,希罗多德《历史》(上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7 希罗多德:《历史》,I.  57. 1~58。

8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II. 17. 1~2。

9 Simon Hornblower,  A Commentary on Thucydid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1,Vol. 1,pp. 269~270.

10 G. A. Christopoulos, J. C. Bastias,History of the Hellenic World, Vol.1, prehistory and protohistory, pp. 364—365;A. Sherratt, 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Archaeolog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48—53;P•麦克肯德里克:《会说话的希腊石头》,晏绍祥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N. G. L. Hammond, A History of Greece To 322 B. 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 pp. 38—41.

11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I. 2. 1—3. 4。

12 H. G. Liddell and R. Scott compiled, Greek-English Lexicon, 9th, revised by H. Staurt Jones, Oxford, 1996,p.535.

13 Franco Montanari,The Brill Dictionary of Ancient Greek(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Franco Montanari’s Vocabolario della Lingua Greca),Leiden,2015,p. 663.

14 希罗多德:《历史》,VIII.  44、47。

15 希罗多德:《历史》,VIII. 132。

16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IV. 124. 1、V. 18. 2等。

17 Simon Hornblower & Antony Spawforth eds., The 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1129;Pausanias,Periegesis of Greece(Description of Greece), Translated by W. H. S. Jone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Vol. 1, Introduction.

谢选骏指出:这里讲的,与其说是“概念史”,不如说是“文明史”,把意大利和希腊这两个半岛的人类变迁,说出了一个大致的条理。雅典人为何如此具有创造性?原来他们不是希腊人!雅典人,是在用外语思考问题,难怪他们们的思考如此深入。难怪他苏格拉底知道自己的无知,而柏拉图还认识到了自己不过居住在地牢的笼子里。



【22、马克思主义理论应加强概念史研究】


(2020-04-14 学习时报韩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不能采取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态度。这对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提出了深耕细作的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正逢其时。概念,是历史地生成的,镌刻着无法磨灭的岁月变迁痕迹。概念史研究强调一种更为动态的、历史主义的概念建构过程,内含着历史经验和理论嬗变的辩证统一。在基本概念的生成与流变中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科学真理的时代洞察力、问题穿透力和思想引领力,有助于避免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有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逻辑自洽和价值确证意义上的传承与发展。

对马克思思想产生重要影响的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概念正是在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这三个环节的自我否定中达成自在自为的。在这样一层意义上,概念构成了人类对世界抽象性把握的重要环节,浓缩着人类历史发展的理论自觉。每一个概念的生成都是一个辩证发展的历史过程,都构成了人类自我意识通过自我否定而不断实现的提升与超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就是要将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作为一个思想史事件和文化史事件来加以对待,就是要将基本概念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与特定时代语境下经典作家的界定有机关联起来,就是要在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能指与所指的动态张力中使其获得真正的内在规定性,就是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与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之间的相互佐证。

概念史研究在众多概念演变的历史追溯中敞开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想境遇,研究视域、经典文本、时代语境都以在场的方式切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言说体系之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对于社会现实的批判性反思和理想性建构。概念史研究能够避免马克思主义理论成为空泛化、形式化的教条,能够使马克思主义理论成为书写社会现实、引领时代发展的思想航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是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重要前提,这正是能够反映时代精神的冯友兰先生所说的“接着讲”,而非人云亦云、机械照搬的“照着讲”。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追求的是一种哲学存在论意义上的“视域融合”,囊括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概念本身所蕴含的历史反思向度、现实批判向度和理想建构向度。

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要重视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反映地是人类由民族历史过渡到世界历史阶段后最深层次的理论自觉,包含着对物化世界和资本逻辑的深刻批判,展现着对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人类生存境遇的厚重人文关怀。因此,应该要在哲学存在论的层面上来看待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与我们命运之间休戚与共的关系。可以说,研读和体悟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就是观照我们自身的真实生活世界,就是在思虑我们共同的未来和前途。回到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去找寻物质、实践、商品等概念演变的轨迹,才能真正理解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经典作家在何种意义上仍然是我们同时代人。

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要扎根于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之中。概念不是空疏悬浮的抽象形式,概念史研究不是过往术语的简单罗列和机械叠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是在破除僵化现存的过程中形成反思社会现实的思想自觉,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将作为人之自为能力充分展现的社会实践贯穿其中,这样才能真正将过去、当下和未来有机贯穿起来,在一种生生不息、绵绵不绝的人类创造行动中达成对自我命运和外部世界的概念把握。正是在社会实践之中,人类才能不断实现自我有限性存在的突破与超越,才能不断深化对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及其规律的认识与了解。在这样一层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演变过程,就是有关人类社会实践历史自然展开的理论自觉过程。

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要克服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真正呈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应有的透析“现实的个人”及其真实生活世界的学理性和系统性。僵化的教条式理解是对丰富的社会实践的生硬剪裁,更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生命力与创造力的窒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要立足“现实的个人”及其社会实践基础之上,勾勒社会现代化历史进程的生动线条,探求民族历史真正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现实道路,描画通往人类真正自由解放的理想图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要克服实用主义倾向,真正呈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应有的引领时代发展和历史进步的前瞻性和引领性。狭隘的实用化理解是对马克思主义高远精神境界的遮蔽,更是对马克思主义大视野和大格局的漠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要努力突破单一线性的工具理性思维,在批判狭隘的功利性取向基础上恢复人类思想世界应该有的深度和广度,张扬人类精神生活的真实、厚重与高贵。

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概念史研究要以严谨审慎的学术态度深入到具体文化语境的方方面面,在社会实践开创的真实生活世界中透析马克思主义观照的时代命题,以切近生活、震撼心灵的方式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概念史研究追求在社会实践变迁的真实发生过程中理论逻辑的自然生成,这是一种源自于社会发展史和文化演进史内部的理论自觉,由此也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人类社会现代化实践自觉反思的精神实质。那种大而无当的宏大叙事是脱离社会现实生活的虚假问题意识的表现,简单的三段论逻辑背后是对高远宏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主题的过度解释,生硬的话语独断表达背后是对包容通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气质的根本背离。

以实践性为本质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空洞的教条,而是指引人类实现自由和解放的行动指南。基于社会实践变迁的概念史研究是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深耕细作的重要途径,是以思想演变史和文化发展史视角在传承流变的意义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成过程的真实再现,是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的自觉彰显。这种概念史研究对推进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具有重要意义,理应得到重视与加强。

谢选骏指出:马克思主义也要占领概念史的研究阵地!



【23、毛泽东对中共话语体系的构建及其当代启示——基于概念史的视角】


(周直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建设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和现实解释力的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突出任务。我们应该汲取毛泽东建构中共话语体系特别是建构其核心概念的营养,结合当代的时代特点与全党的中心任务,逐步推进这一任务的完成。

一、从概念史的视角考察实事求是

(一)毛泽东怎样建构中共话语体系的核心概念实事求是

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是自建党起,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逐步形成并与时俱进地适应新的需要而发展变化的。中共话语体系始终坚持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深深植根于中华大地,坚持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共话语体系以阶级概念为基础,划分出敌我,并把它作为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共以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为逻辑推演基础,围绕自己的政治主张和革命实践建构出一系列概念和政治术语。中共话语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为其表达和传播自己的思想体系的核心。在这里,从概念史的视角首先阐述毛泽东怎样建构中共话语体系的核心概念实事求是。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概念史,它注重考察在历史语境下重要概念的形成、演变、运用及其社会文化影响,同时它也关注概念使用者的立场、意图及其所处的环境,以动态整体地研究概念。作为实事求是这一哲学概念的源头,在哲学史上,马克思首先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样,马克思就揭示了世界在本质上就是人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人的主体价值就得到不断的实现,人类解放也得以可能。毛泽东在1930年就提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这已经把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精髓。1937年,在《实践论》中毛泽东提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此时已经透彻地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而且已经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对于从孔夫子到孙中山的各种理论主张给以批判的总结。但是,对于把“实事求是”上升为中共话语体系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毛泽东仍有一个思考过程。1938年,毛泽东首次使用实事求是概念时说:“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在这句话中,实事求是和远见卓识是并列关系,也就是说,实事求是偏重于当下务实的态度。与此同时,毛泽东首次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当时的说法是:“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毛泽东有着我国传统的经世致用精神和湖湘文化的熏陶。在这样文化语境的背景下,1941年,毛泽东进一步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作了马克思主义的界定:“‘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这样,实事求是就上升为一个哲学概念,它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体现了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的辩证统一。实事求是就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共话语体系的核心概念。1943年,毛泽东为延安中共中央党校题词“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这样一个概念,最初出自《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注:‘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这就有了考据学上的求真的含义。到岳麓书院的匾额“实事求是”,在治学精神上就已有明清实学经世致用的含义了。经世致用精神所关注的问题,是民族存亡、国家兴衰。但是,用什么工具来解决中国现实存在的问题,在近代很长时间都未找到有效的办法。“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而教条式地学用马列主义被证明也是不成功的,只有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行。“实事求是”,经过从考据学,到实学,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其概念内涵的特征有一致性的方面,更有创造性重构的方面。从一致性来讲:实事求是的考据之学,虽然也属于经学的一个派别,但是它重实证,有明显的求实精神。而实学思潮的基本特点,就是“崇实黜虚”。上升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概念的实事求是,是以实践的观点为其“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而且特别反对“不注重研究现状,不注重研究历史,不注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应用”这种极坏的作风。这就是一种更高水准的求实精神。从创造性重构来讲:毛泽东的实事求是概念,是他通过自己的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艰苦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善于用我党的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话语来展现中共话语体系的核心。毛泽东的实事求是概念,凝聚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内在统一,马克思列宁主义精髓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表达方式的统一,在斗争中敢于批驳错误观点和善于传播正确主张的统一。党的七大党章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但是,还没有把“实事求是”概括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提法。

(二)邓小平明确提出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把实事求是概括为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明确提出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早在1979年7月,邓小平就指出,通过真理标准的讨论“重新恢复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德国概念史学者说“通过查考概念的变迁来解析旧世界的解体和新世界的诞生”。同样,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解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诞生,是以纠正“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的“文革”的错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开始的。尔后,这样一条思想路线进一步显示了它的系统性、创新性、辩证性、开放性、预见性。邓小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实事求是运用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探索上,使社会主义回到唯物史观的基石上,开拓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广阔前景。

(三)按照毛泽东建构实事求是概念的思路,创造适应时代需要的中共话语体系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毛泽东创造的实事求是新概念,成了直接影响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主导的精神因素。在新时代,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引导下,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开辟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同时创造着适应时代需要的中共话语体系。

我们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为例。话语体系的建构不能脱离特定的历史条件。毛泽东所处的时代,使他更多地关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冲突理论;而当下我们所处的时代,应该更多地关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传统理解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是有时间先后的;现实长期存在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是空间并存的。而且,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也都是多向度的和动态的。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化发展的时代,在全球交往的实践中,不断建构适合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要求的、体现新时代中华文化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的话语体系,是我们的突出的任务。

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是我们要不断拓展研究和在国际交往中不断推出的概念。按照毛泽东建构新概念的思路,一是要基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进行具有前瞻性、突破性的创造。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论述,是基于人类解放学说的。所以,他就有了从前资本主义的“自然共同体”,到资本主义的“虚幻的共同体”,再到共产主义的“真正的共同体”,也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论述。用“联合起来的个人”取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抽象的个人”,既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的自主活动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资本的力量在扩张,西方少数发达国家掌控国际规则和全球治理体系的主导权;另一方面,只考虑资本的利益和发达国家利益,正受到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的抵制;再一方面,人类面临着共同的挑战与风险,比如恐怖主义、环境恶化等等,它使得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国家和人民有了共同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应该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这当中,就包含高扬群体本位意识,抑制个体本位意识。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新形势下,宣扬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有利于揭露资本主义自由民主制度的虚伪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是在当代代表着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应对“虚幻的共同体”的可行方案的集中表述,代表着人类走向未来的方向。按照毛泽东建构新概念的思路,二是要吮吸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成果的乳汁。中华文化的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的思想,对于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有很强的启迪作用。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关系的和谐,这就应有人类生态环境共同体的概念。我国传统文化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这就应有各地区各国对话结伴、开放包容、普惠共赢,多种文明共存的概念。传播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不是不要斗争,而是在西方话语体系仍占优势的情况下,普惠世界人民、争取世界人心的一种办法。2017年,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的决议首次载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就是一个明证。当前,我国正“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引领人类进步潮流。”

二、从概念史的视角考察群众路线

(一)群众路线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是毛泽东的独创

群众路线这个词组,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是中国共产党而且主要是毛泽东的独创。俄语масслиния(群众路线)这个词组是从汉语翻译过去的,它本来没有。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周恩来最先讲到群众路线。1929年9月28日,他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讲到筹款工作的时候写道:“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周恩来谈具体工作时讲到的“群众路线”是指的工作途径,还未上升到哲学上去理解,还不能作为进入中共话语体系的概念。实际上,群众路线概念内涵中重视自下而上的力量,早在红军时期就有了。党指挥枪,支部建在连上,建立士兵委员会,是红军成功的经验。1928年,毛泽东说过:“同样一个兵,昨天在敌军不勇敢,今天在红军很勇敢,就是民主主义的影响。”军队内部实行民主,又不是极端民主化,这当中已包含群众路线的萌芽思想。思想与实践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产生群众路线的概念。经过延安整风,毛泽东上升到哲学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系统论述。1943年,毛泽东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刘少奇概括的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至此,群众路线这个概念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大创造,也是中共话语体系的核心概念。群众路线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价值观、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包括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一般与个别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继续探索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毛泽东说过:“列宁这句话,‘社会主义是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是人民群众本身的创造’,讲得好。我们的群众路线,就是这样的。是不是合乎列宁主义呢?教科书在引用这句话以后,讲要吸收广大劳动群众‘直接地和积极地参加生产管理,参加国家机关的工作,参加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部门的领导’,也讲得好。但是,讲是讲,做是做,做起来并不容易。”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以苏联的经验教训为借鉴,探索了新的企业管理方式,比如鞍钢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的制度。

(二)新时代必须高扬毛泽东建构的群众路线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这个概念源于西方。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赋予治理(governance)概念与统治(government)概念相去甚远的涵义,这里,治理概念更强调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通过了一个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至此,“治理”已经深入成为中共话语体系的一个关键词。这样,中国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呼应了全球治理的趋势,也同西方的话语体系相沟通,将进一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展示中国力量。现在,应该深入研究这个概念,创造性地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以解决国家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多少年来,不断揭露出来的一些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从治理角度反思,我们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治理体系。俞可平说过:“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也就是说,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进行治理,才会有善治。在这方面,1945年,毛泽东在著名的“窑洞对”中说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2016年4月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说过:“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只要我们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创造性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特别是通过网络化的机制,不遗余力地践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地发展治理民主,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我国的治理体系就能在全球治理比较中显现出更大的优越性,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当家做主。

三、从概念史的角度考察独立自主

(一)毛泽东的独立自主思想

1930年,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毛泽东强调:“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这就是独立自主的思想。1936年,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毛泽东指出:“无论处于怎样复杂、严重、惨苦的环境,军事指导者首先需要的是独立自主地组织和使用自己的力量。被敌逼迫到被动地位的事是常有的,重要的是要迅速地恢复主动地位。”毛泽东的独立自主概念的内涵,源于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认为,自主性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证,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主动性和合目的性。正像《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讲的:“毛泽东同志着重阐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特别强调充分发扬根据和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觉的能动性。”毛泽东的独立自主概念的内涵,也源于他对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基本精神的继承。晚清以降,中华民族精神曾陷入了谷底。“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精神的转捩点”。抗日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既反对阶级投降主义,又反对民族投降主义,反对“一切经过统一战线”的口号,其“方针是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既统一,又独立”。中共的这样一种独立自主精神,既可追溯到同共产国际的关系的处理上,又可体现在抗日战争时期对国内各阶级关系的对待上,还延伸到同各国关系的相处上。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中国共产党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自己的主动性和合目的性,对外部世界具有自己的选择性和创造性,自觉地从实际出发改造落后挨打的旧中国的面貌。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理论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基本精神在现代的延续,是毛泽东的“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这使得中国共产党成了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得到现代更新。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建国方针。毛泽东的独立自主概念的外延,涉及国际共运、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方面。

(二)新时代必须坚持毛泽东确立的独立自主思想

在新时代的国际交往中,必须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塑全球治理体系。在这一过程中,重要的是,要“坚持独立自主开拓前进道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近几年来,美国统治集团想把我国“逼迫到被动地位”,这已是新常态。我们有自毛泽东时代起就不断建立、逐步健全的工业体系,不断开拓创新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和全球唯一的全产业链规模最大的统一市场做依托,同世界各经济体有紧密而割不断的交往,我们就不畏强权、不怕打压。汲取毛泽东的独立自主精神营养,我们就能“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关于全球治理体系,鉴于中西价值尺度是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其路径与目标会存在各种分歧。有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我国推动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塑。当代,人类社会在不断深化由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演化过程,全球治理体系主体多元化、客体国际化、方式多样化在不断推进,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为了其资本扩张的利益,不断鼓吹西方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不断强化西方大国在全球治理中的主导地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治理体系弊端丛生,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也力不从心。当各方利益冲突加剧之时,我国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旗下,提倡平等对话,多边协商,合作共赢,推动全球经济整体平衡发展。我国发起和主导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就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造福沿线国家和人民的重要平台。在这样一个探索、推进的过程中,毛泽东建构中共话语体系的独立自主等重要概念,对我们今天仍有极大的启迪作用。

毛泽东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整体性的核心概念,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立场,根据和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的实践观点,是历史的、辩证的方法的集中展现。在当代,它是既能指导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工作,又能启示我们建构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和现实解释力的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

谢选骏指出:概念可以是思想的表达,也可以是思想的伪装——而在表达和伪装之间,还有无数过渡形态和模糊边界。毛泽东对中共话语体系的构建,就显示了偷换概念的操纵轨迹。



【24、去中心化金融概念史】


Definition:什麼是 DeFi?

DeFi,全名為 Decentralized Finance 去中心化金融,是指利用開源軟體和分散式網絡,將傳統金融產品轉為在沒有不必要中介下運行的服務。其本身是一種概念、架構,等同於「區塊鏈技術」在金融科技 (Fintech) 中的應用。

若將其名稱拆分來看:

●Decentralized 去中心化:是相對於「Centralized 中心化」的概念。根據字面意思,就是「去除中心」,也就是說沒有所謂的管理員,每個使用者都是平等的、擁有相同的權限,如果有其中一個人想要改變內容,需要經過大家同意。→所有權分散、不屬於任何人、不易被竄改!

●Finance 金融:指以區塊鏈為基礎的金融應用,包含支付、借貸、交易、投資與投機等等的服務。

有一派說法認為稱為「開源金融 (Open Finance)」較為合適,因為它並不去中心化,而是建構在開源社群的金融應用生態系,其中以太坊是最龐大的體系,目前絕大多數的 DeFi 都是利用以太坊作為平台發展。

Evolution:DeFi 的發展

DeFi 的概念是來自借貸產品 Dharma 的聯合創始人 Brendan Forster,他於 2018/08/31 在 Medium 上發表了一篇文章《Announcing De.Fi , A Community for Decentralized Finance Platforms》,宣告了 DeFi 的概念,其中內文提到 DeFi 須符合四個要件:

1.The project is building on a decentralized blockchain:建立於去中心化區塊鏈上

2.The project is in the finance industry:為金融產業

3.The project’s code is open source:程式碼開源

4.The project includes a robust developer platform:具有健全的開發者平台

Brendan Forster,資料來源:Fluidity 2019 《Decentralized Finance (DeFi)》

他也曾經說過:「比起傳統金融,DeFi 更全球化、透明化、且易接觸的,它可以讓金融服務變得比現在更好。」

Feature:DeFi 的特性

由於其架構在區塊鏈上,你所知道關於區塊鏈的優勢同樣也可以套用在 DeFi 上:透明性、抗審查、不可竄改等等,但根據去中心化穩定幣 MakerDAO 的中國區負責人-潘超的想法,他認為以上幾點都不是去中心化的核心優勢,「無需准入」才是其核心價值。

無需准入:有三個層級「開發者的無需准入」、「節點的無需准入」、「用戶的無需准入」,而這些也是造就其自動化、強健性、及不可更改性的特性。

DeFi 在幣圈引起廣泛討論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它的優點眾多,且帶有極端的美好性質:無需信任基礎、無需機構許可、資產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中等等,在現今越來越注重自我掌控權的社會裡是非常有吸引力的。然而,DeFi 的發展尚未成熟,且大眾的使用習慣並非短時間內可以改變,現今 DeFi 產品用戶以比例上來說並不多,且相較於發展許久的傳統金融系統來說,使用上是較麻煩及繁瑣的,導致雖然 DeFi 被廣泛討論,至今卻沒辦法蓬勃的發展。

Interconnection:DeFi 與 Fintech

整體來說,區塊鏈的種種特性被普遍認為非常適合應用在金融相關領域。長久以來,銀行的管理及運作是高度中心化的,各項交易的資訊量龐大,且需要高度的正確性及不得容易被竄改,因此區塊鏈非常適合被套用在金融產業中,能有效降低其運作成本及增加管理效率。

根據 PwC 的 Global Fintech Report 2017,有高達 77% 的金融科技機構預計在 2020 年前應用區塊鏈技術,且銀行業及交易支付服務也都持續在區塊鏈產業上投資或尋求合作機會。而前幾天的新聞也提到,中國信託銀行已順利在區塊鏈信用狀平台上與奇美實業共同完成台灣首筆真實交易試行。

那麼 DeFi 和 Fintech 有什麼關係呢?如同本文第一段所說,「DeFi 是區塊鏈技術在 Fintech 中的應用之一」,也由於其去中心化的特性,DeFi 和 Fintech 最大的不同在於「信任」機制,由於 Fintech 是在既有的金融架構上使用區塊鏈技術,仍然存有中心化的機構,且所有操作基本上都是由人為控制,僅藉由第三方的信任機制取得用戶信任;而 DeFi 最大的特色就是去中心化,加上使用智能合約,且程式碼開源,核心邏輯都是在區塊鏈執行,無法更改、具有強制性,因此用戶可以直接信任其架構本身。

Application:DeFi 的主要應用

以目前普遍的認定來說,一項金融服務是否可被視為 DeFi,可以由以下幾點做認定:節點提供者、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無需准入,即是否每個人都能藉由區塊鏈技術提供或獲取其金融服務,且使用者不需要透過層層中介 (如傳統金融服務)。但是在目前的使用環境及法規限制下,要做到以上的情況是比較困難的。

因此,以現今的認定標準,若能夠在各層級間保持相當程度的自由參與,加上類去中心化模式的區塊鏈金融系統,我們都廣稱為 DeFi。

近年來,DeFi 被廣泛討論,有許多 DeFi 的應用項目也因此而生,以下為幾個建立在以太坊上主要的應用分類:

●支付:OmiseGo、Lightning Network

●借貸:Compound、MakerDAO

●資產管理:Trust Wallet、MetaMask

●預測市場:Augur

●交易所:Kyber Swap、Uniswap Exchange

●分析:Loanscan、Stablecoin Index

●衍生品:dYdX

資料來源:theblockcrypto

Bottleneck:DeFi 目前發展的瓶頸

如同前文所說,雖然 DeFi 受到高度的關注,且內含的意義與性質良好,但由於使用者的習慣不易改變,短期內較難達到蓬勃的發展。DeFi 在發展上,目前看來是有些瓶頸需要克服的:

1.使用門檻高:以目前市場上的產品來看,DeFi 的應用是不好進入的,雖然說比起傳統金融服務,不需準備許多複雜的材料及經歷漫長的等候,但試想,傳統金融已經行之有年,使用者也是花了一段好長的時間才慢慢熟悉習慣其運作模式,如今要再接受新的產品、改變生活習慣,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需要花不少時間來建立使用者的信心。

2.金融風險:傳統金融服務需要準備許多資料,但這些資料會經由嚴格的審核及把關,建立個人信用體系,雖然花時間且麻煩,但也為使用者及服務提供者提供了相當程度的信心。然而,DeFi 的其中一個性質:無需准入,卻隱約帶來相對應的風險,以借貸產品來說,用戶是否會從其他地方借取資金到借貸平台去抵押呢?由於沒有用戶的信用評價審核,若客戶利用「以貸還貸」的方式,將造成巨大的金融風險。

3.應用場景有限:到目前為止,DeFi 的應用場景有限,因為加密貨幣目前的實際應用仍受到很大的限制,幾乎可以說只能用在套利的情況下,那麼儘管 DeFi 再怎麼美好,恐怕短期內也是無法「大展身手」吧! 4.法規:現今各國政府對於加密貨幣仍然抱持曖昧的態度,相關法規也是模糊不明。以穩定幣為例,在 03/15 的 SXSW (西南偏南大會) 上,SEC 負責數位資產方面的高級顧問、有「加密沙皇」之稱的 Valerie Szczepanik 表示,若將穩定幣分為三類,其中包含「利用市場金融機制保持價格穩定」之類別,有受限於證券法的可能性,若在未來其確認被納入證券法的監管範疇,想必絕對會對穩定幣的發展有很大的衝擊。

5.犯罪可能性:由於無需准入,其隱含的犯罪可能性非常龐大,人心是無法預測的,即使 DeFi 的意義良好,使用者的心態卻會大大影響其發展的道路,就如同現今有許多人利用加密貨幣做非法的事情,導致加密貨幣的發展蒙上一層淡淡的陰影,不難想像之後會有有心人士利用 DeFi 作為犯罪的手段。

BinFi 幣盛選:結合 DeFi 優勢的尊榮策略風險分拆組合型投資商品

有別於一般市面上對於 DeFi (Decentralized Finance) 的認識, Bincentive 推出運用 DeFi 特性與尊榮專案的組合型投資服務 BinFi,可同時滿足兩種風險偏好的用戶,以供保守穩健型或高風險偏好型來做投資選擇。

BinFi 的名字由來是延伸自 DeFi:

Bincentive + Finance =BinFi

Bincentive 則是擔任其中撮合平台的角色,媒合雙方,並以頂尖的量化交易策略作為投資標的,經過嚴密的風險拆分計算及 DeFi 的信任與透明,來滿足用戶及維持平台生態平衡。

本月 (11月) Bincentive 推出第一檔 BinFi,將借貸角色分為磐石 (借出資金方) 與烈火 (借入資金方):

●穩健收益型 (磐石):需提供申購尊榮專案策略的資金,即可獲得烈火用戶所支付的利息。

●風險投資型 (烈火):僅需支付小額資金作為利息與抵押,即可申購高倍數槓桿投資產品,藉由尊榮專案策略賺取高獲利機會。

用戶可以依據自己的資產配置及風險偏好,選擇投入哪方,若你「投資保守、希望獲得穩定利息」,那麼穩健收益型 (磐石) 將會是你最好的選擇;若你「偏好高風險、想利用有限資產獲得無限的機會」,風險投資型 (烈火) 絕對可以滿足你的需要。

看好 DeFi 借貸商品的未來發展,Bincentive 將 DeFi 的概念拆解,融合 Bincentive 推出的尊榮專案策略,提供用戶一個新的投資選擇。

Bincentive 未來也將會依據市場趨勢,推出更多創新的產品,敬請期待!

谢选骏指出:概念史研究,可以直接变成金融产品!



【25、专访孙江:人文社科大发展,基本概念的梳理不可或缺】


(2022-03-01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后商)


1922年1月,《学衡》杂志创刊,编辑部成员有梅光迪、胡先骕、刘伯明、吴宓、柳诒徵等人,撰稿人有南社、国粹派、常州词派、桐城派、同光体派的大多数成员,这些保守派人士被称作学衡派。

1922年1月,《学衡》杂志在国立东南大学创刊。以“哈佛帮”为主干的学衡派,继《新青年》之后阐释和传播新文化。彼时,《新青年》站在时代舞台中央,它所标举的“德先生”“赛先生”、文学改良对中国知识青年产生了巨大影响。

吴宓等学衡派同人另有侧重。他们把社会革命放在一边,潜入书斋,解读百年未有之变,被后世评价为保守主义。学衡派师法西方,以人文主义为主,尤其是白璧德所标榜的新人文主义。而当时世界的潮流是现代主义和民族主义,学衡派显得不合潮流。

吴宓留学美国时,就为中国局势和民族危亡忧心。他回国后主持《学衡》长达十年,募集费用,协调编辑。绝少有人支持吴宓,反学衡派者贬斥他,学衡派内部又很疏离。但吴宓不肯放弃,几乎以一人之力支撑,自言“予半生精力,瘁于《学衡》”。《学衡》存世十年间,共发行79期,与《新青年》《语丝》等新派刊物相比,堪称“长寿”,不过每期平均销量只有数百份。

1922年,鲁迅以“风声”为笔名发文批评《学衡》:“夫所谓《学衡》者,实不过聚在‘聚宝之门’左近的几个假古董所放的假毫光;虽然自称为‘衡’,而本身的称星尚且未曾钉好,更何论于他所衡的轻重的是非。[……]‘衡’了一顿,仅仅‘衡’出了自己的铢两来,于新文化无伤,于国粹也差得远。”

事实上,鲁迅主张奋力向前,学衡派则要“论究学术,阐求真理”,他们关心西方整体,囊括了杜威、柏拉图、荷马、马修·阿诺德等人物,希望通过考据、翻译、学术,达成“昌明国粹,融化新知”的目标。

学衡派兴盛时,正值现代学科在中国全面展开。学衡派很多人都兼有民族抱负和学术精神。吴宓曾忧心“如何用中国文字,表达西洋之思想,如何以我所有这旧工具,运用新得于彼之材料”,这是学衡派做翻译、研究的一个焦虑。为了化解这个焦虑,学衡派不仅不反对“赛先生”(科学)、“德先生”(民主),还兼顾“穆姑娘”(道德),在历史学、哲学、古典文学、植物学、比较文学、中国文化学、训诂学等多门现代学科留下了自己的印记。

学衡的遗产留了下来。2014年,南京大学学衡跨学科研究中心成立,2016年更名为学衡研究院。学衡研究院继承学衡派“昌明国粹,融化新知”的理念,展开概念史、集体记忆、社会史等跨语言、跨学科和跨文化的研究。2022年4月将召开学衡百年纪念学术研讨会。

学衡研究院院长孙江教授涉足社会史、概念史、思想史、记忆研究、区域研究等多个领域。概念史是孙江现在学术研究的重心。中国概念史研究的历史不足二十年,他是首倡者之一。

“概念本身就是历史,一个个概念里有思想,有政治,有博弈。”2022年1月,孙江接受南方周末专访时说。

《新青年》《学衡》都是新文化

南方周末:“五四”时谈论新文化运动,时人主要采取的是进步派立场,而学衡派属于保守主义。如今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学衡派的选择和立场?

孙江:“手心手背都是肉”。无论是《新青年》的拥趸,还是《学衡》的粉丝,都是中国人。以此为前提回看近代历史,《新青年》和《学衡》是有共同点的,即都忧国忧民、爱国爱民;都赞成超越旧文化,建立新文化。只是看法有矛盾,方式有差异而已。《新青年》生长出激进主义,《学衡》聚集了保守主义。即便如此,这些并没有影响很多当事人之间的私人关系。

学衡派的坚守在百年后回看,是很重要的文化遗产。前一段时间,我们酝酿“百年学衡纪录片”,有一集涉及学衡派人物在抗日战争中的作为,无论在沦陷区,还是在颠沛流离中,学衡派人物的操守都是可圈可点的,没有一个附逆投敌的汉奸!

理解学衡派,要看它的四句箴言:“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是学衡派的追求,产生了两个结果,一个是“昌明国粹”,一个是“融化新知”。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讲“双元革命”(dualrevolution),我以为国粹和新知就是学衡派的“双元宗旨”,它如两个轮子,缺一不可,共同支撑了学衡派人物去论究学术、阐求真理。

国粹应该是文化的“本真性”(authenticity)的展现。五四时期批判“家父制”,批判“封建专制”,是对的。但对家的贬斥,十分偏颇,在现代化进程中很罕见。家,是中国文化的原点,中国人怎能没有家呢?百年后回看,学衡派的文化主张不仅没错,而且很正确。

关于融化新知。学衡派认为,当时流行的新知还不是真正的新知,学人应考虑如何把西方精华吸纳到中国的国粹里。百年后,对于这个想法,人们已经没有异议了。现在只剩下一处可商榷的:白话文。我个人认为白话文很好,但不能因此贬低文言文;也不能因为简体字方便而否定繁体字。关于白话文,梅光迪与胡适的意见龃龉,似有被夸大之嫌。学衡诸子中,除胡先骕、柳诒徵外,鲜有诟病白话文者。汪懋祖《致<新青年>杂志记者》一文道出了学衡诸子所反对的,不是白话文,是言辞粗鄙之白话文。汪懋祖希望《新青年》既然提倡新文学,就不应该向青年灌输妖孽恶魔等名词,不能动曰“妖魔丑类”“寝皮食肉”,这是太古野蛮时代的遗风。

南方周末:学衡派所处的历史时期,是“西学东渐”“东学入中”的尾声,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段历史?

孙江:“西学东渐”上起于16世纪的耶稣会士,继起于19世纪的来华西人。东渐的西学知识与本土知识碰撞而发生“解构”(deconstruction)、“转位”(dis),重塑了中国人的“自他”认识,也开启了中国建设近代国家的历程。

这个知识再生产过程,还有近邻的中介作用。甲午战争后中国知识人惊觉明治维新的成功,大举东渡,移植日本化的西学知识,可谓“东学入中”。晚清官员和士人不乏抵制东学入中者,但大都淹没在“东学”的大潮中。

我研究近代史,关心的核心问题是中国的现代性或近代性。“近代”(modern),取其最大公约数,是指时间、空间、人群以及秩序等由“杂质性”迈向“匀质化”的过程。微观史学大家金斯伯格在《奶酪与蛆虫》一书中谈到16世纪末发生的一桩无法按以往标准归类的异端事件。原来,伴随古腾堡印刷术所带来的新知识的普及,异端梅诺乔(Menocchio)脑海中的旧知识和新知识发生了龃龉,他抨击教会,称爱邻人比爱上帝更为重要。知微见著,金斯伯格揭示了由混沌而清晰的欧洲近代知识发生的契机,这种知识经过一百年左右的发酵,在1800年前后其轮廓清晰起来。概念史研究的先驱科塞雷克则将其命名为“鞍型时代”(Sattelzeit)的开端。晚于欧洲一百余年,19世纪的中国和东亚在欧风美雨的浸淫下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时代更替,固有的知识无法对应新时代,新时代扬弃了以往的知识体系。

概念本身就是历史

南方周末:历史波谲云诡,但知识、概念自有真实的源头和演绎。百年学衡纪念也涉及概念与历史的博弈,你能否具体举例说明?

孙江:我最近刚刚完成了一本小书《人种》,将收录于我主编的“学衡尔雅文库”丛书。人种概念是近代科学种族主义的产物,考察人种/种族概念,首先要确认在启蒙其思想的谱系中的位置。无论是主张人种多元论的伏尔泰,还是一元论的康德,以及以林奈和布鲁门巴哈为代表的人种学家,他们都认为欧洲人处在文明的顶端,其他族群是退化的标志,从而构筑了以白、黄、黑等为代表的可视的、不平等的人种等级结构。这种人分若干等的概念是怎样传入东亚的,在中国和日本产生了怎样的回响?这既是一个概念的词语史和翻译史,也是一个概念政治化和泛政治化的历史。就结论讲,“黄祸论”作为帝国主义的修辞背后实际上宣告了白种优越的破产,而令很多人吃惊的是,今日黑人在实现权利平等的历程中,中国革命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你看,概念本身就是历史,一个个概念里有思想,有政治,有博弈。

南方周末:2015年至2021年,《牛津英语词典》评出的年度热词有:疫苗(vax)、黑命贵(Black Lives Matter)、气候紧急状态(climate emergency)、有毒的(toxic)、青年震荡(youthquake)、后真相(post-truth)、笑哭表情。这七个词汇分别代表了一个概念,也折射着不同地区、不同代际、不同群体的当下状态。中国也有层出不穷的网络流行语。当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概念爆炸现象?

孙江:作为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学者,我能对这些问题感同身受,并给出我自己的观察和判断,但我提供不了标准答案。宏观来看,我们正处在文化转型期,全世界都在经历文化范式的转变,其中一个重要的表征就是,印刷文化日薄西山,网络文化蒸蒸日上。时代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们基本不看报纸了,大多时候在屏幕上看书。借用英国社会学家安德鲁·霍斯金斯的话,这是一个“链接性转向”(connective turn)的时代。人们只需按下一个键就可以“穿越”到古代去。现在老师讲课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学生能“穿越”,通过网络瞬间搜到老师的讲义的出处。老师靠记忆力和经年累月积累的知识,学生用一台手机就可以攻破。但同时,学生用手机掌握的知识是外在的知识,并没有进入内心。

柏拉图在《斐德罗篇》讲了一则文字发明的故事。埃及古神塞乌斯发明了文字,他将文字献给国王。国王看了后说,文字好是好,但从此会在人心中播下遗忘的种子。手机、电脑,真的给新一代播下了遗忘——心中可能无痕,只是需要时才提取出来。如此一来,我们对知识的感受是即时的、瞬间的。我的判断是:个性化的、即时性的新名词、新概念会不断再生产,通过网络的传播成为一时的热点;也会由此散开,飘落在不受人关注的角落里。

学者孙江曾写现代诗,酷爱摇滚,在朋友圈引用过日本评论家柄谷行人的观点“(思想)通常在摇滚中”。

了解中国近代知识的来历

南方周末:中国概念史学者,发现和开拓概念史的机缘都不太一样。似乎到了2010年左右,很多学者开始做概念史。有什么契机吗?此前的准备是什么?

孙江:2008年,我主编了《新史学》集刊第2卷《概念·文本·方法》。同年,我发表了《近代知识亟需“考古”——我为什么提倡概念史研究》短文。在文章中,我说道:“我相信一个个概念做下去,一本本文本读下去,多少会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近代知识的来历。历史充满了正反二义的吊诡:拿破仑之伟大在于他颁布了不朽的《拿破仑法典》,但人心中的拿破仑却是和滑铁卢之败纠缠在一起的英雄形象。”可以说,我当时做概念史研究雄心万丈,蛮冲动的。

当时国内有意识地进行概念史研究的学者很少,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或研究方法,概念史寂寞无声、了无响应。2008年,我曾搜索国内是否有概念史研究,无论是输入“概念史”三字,还是“概念”二字,蹦出来的都是“新概念英语”。《新概念英语》是1980年代最流行的一套英语教材。

我接触概念史研究比较偶然。1999年我从早稻田大学的一个读书会知道里希特写的《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这本书现在已经有中文译本了。我翻阅本书后茅塞顿开,众里寻他千百度,这不正是我需要的研究方法吗?当时我的博士论文刚写完,写作中我面临的一个最大的困境是:虽然中国的相关学术论著很多,但真正能用的、能让人放心引用的东西其实很少。最近李伯重教授写文章说,国外的社会经济史学者已经不怎么看中国学者的论文了,除了少数几位学者。可以说这本书是我投入到了概念史的一个契机。

2008年,我推介概念史,在学界引起了微澜。很快各种名为概念史的研究多了起来。社会史研究如果不明确概念,得到的可能是一地碎钱;思想史研究如果没有历史支撑,就是少数精英的个体思维活动。

南方周末:中国学界对概念史众说纷纭,那么什么是概念史?

孙江:概念史是什么?在拿出一个众人首肯的样本前,我不想下断言。按照我的理解,所谓概念史,不是术语史,也不是思想史,是概念化的社会的历史、概念化的政治的历史。

据我判断,概念史的含义至少有过四次变化。要理解什么是概念史,首先要回到其发源地德国。“二战”前的概念史是一种哲学词典的编撰方法。概念史的最近一次变化则来自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概念史研究,是概念史研究的“亚洲转向”。目前东亚的概念史还执著于与现代国家形成有关联的概念研究上,如国族概念、学科概念、社会-文化概念、“主义”(-ism)概念等。

南方周末:概念史与历史学、语文学、世界史等学科有关。伴随新文科、大社科、区域研究的兴起,概念史能否成为各学科的基础?

孙江:每个学科都有属于自己的概念史,在英、德、法、日等学界基本上不成为问题。他们关于“话语”“概念”“关键词”“翻译语”等的研究都很多,类似的工作大致已经结束。中国的研究才刚刚开始。

为什么概念史能构成各学科的基础?今天中国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差不多都是翻译概念,大多来自欧洲,其中有些经过了日语的中转,或者带上了苏俄革命的色彩。既然是翻译概念,它就有两种指向,一种指向自我,一种指向他者。换句话说,我们用这些概念理解“他者”,也理解自我。西方古典著作或现代著作翻译为中文时,中文概念和西文概念是如何对应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有时甚至无法对应。

比如柏拉图在《美诺篇》讲“美德”(arete)。少年美诺来到雅典后请教苏格拉底:“美德”是什么?苏格拉底用他特有的话术开导美诺,在一个中译本中有这样翻译的:“我听一些懂得宗教真理的人说……”且慢,希腊语里可没有“宗教”。“宗教”(religion)一词源于拉丁语religio。如果对照原文不难发现,此处应该是“神的事情”(things divine)。这个翻译问题就关涉我们对他者的理解。翻译是两种语言、两个语境的对话,不是简单的附会就可以的。翻译是创造,概念的使用也是创造,使用概念时,概念的意思会发生转位,甚至变异。今天我们都知道,republic对应“共和”,democracy对应“民主”,但19世纪最初的理解完全相反。类似的例子有很多,中国人文社科要想有大的发展,基本概念的梳理是不可或缺的。

历史的写作者,无时无刻不在应答

南方周末:再次回到百年前的历史现场,学衡派创立时,五四新文化已经席卷全国。而学衡派逆流而动,取保守主义路线,倡导新人文主义,似乎成为未竟事业。百年后的今天,该如何接续这项事业?

孙江:学衡派人物均称赞“新文化”,批评的是“偏激之论”(胡先骕)。《学衡》强调本土的国粹与外来的新知之间的互通,而《新青年》则将二者视为对立关系。

吴宓说,年轻学子误将国粹与欧化对立,“苟虚心多读书籍,深入幽探,则知西洋真正之文化,与吾国之国粹实多互相发明、互相裨益之处,甚可兼蓄并收,相得益彰”。百年后回看学衡派的主张和实践,需要继承的就是开始提到的那四句箴言,我将其中的昌明国粹和融化新知,凝缩为一个现代人的表述:全球本土化。既要有全球视野,也要有本土实践。梅光迪说得好:“特以真理有独存之价值,不以众人之好恶为是非。”

南方周末:全球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仍处在高涨中,2021年你开了“民族主义理论谱系”的课程,你如何看当下的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

孙江:在现代的学术语境里,民族主义已经成了一个贬义词。据我的观察,冷战结束后,学界把“族群”(ethnic groups)和“民族”(nation)之间的关系倒置了,强调族群的重要性。我们经常听到非洲裔美国人、亚洲裔美国人,但几乎听不到欧洲裔美国人的说法,为什么呢?以往,欧洲裔美国人是自明的,而从亚洲迁徙来的移民、从非洲被贩卖来的奴隶,即使成为美国国民,也是弱势群体。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些美国国民的权益慢慢被重视起来。发生这一转向的根本原因在于,学界认为民族这个装置具有强匀质化特点,过分强调集合单数的重要性,族群性的东西可能会被屏蔽掉。

现在外国人研究中国,他们更关心中华民族内部的族群问题,新清史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兴起和成为热点的。但是,我认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框架不变,民族主义就永远是主导性的概念。而且无论如何强调族群的意义,由于民族这个概念首先是作为政治概念出现的,在现代国家里,族群必须服从民族的主导需求。

南方周末:2020年你写了一篇随笔,说年轻人应该成为有批判精神、有担当的一代。你为什么将责任看得如此重要?

孙江:“责任”(responsibility)这个词,直译就是应答的能力。历史的写作者,无时不刻不在应答。应答谁?首先是过去。借用卡尔在《什么是历史》里的说法,历史是过去和现在的互动,是史学家和事实之间永无止境的对话。此外,作者不可能不关心现在,关心当代。如果没有当代史的自觉,很难成为优秀的学者。面向过去的应答,同时也是面向现在的。

谢选骏指出:在共产党专政之下,“人文社科大发展”是不可能的——即使在1979年的“思想解放运动”高潮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也在全体大会上悍然宣布——“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研究问题,否则你们就不要呆在这里!”所以,十年之后发生1989年的六四大屠杀,乃是一个逻辑的必然。同样,在共产裆中央之下,“基本概念的梳理”也是不可能的,否则,专政独裁还怎么进行下去?现在,共产党直辖的“概念史研究者”们,企图在专制中国炒作民主欧美的同样题目,得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另类结果。故此我称之为“概念伪史”。



【26、如何研究学衡派?价值中立为前提,概念史是突破口】


(2016-12-26 澎湃新闻)


原标题:从《学衡》到《新学衡》:重新梳理中国近代史的基本概念


1921年冬,梅光迪、吴宓、胡先骕等国立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前身)的先贤创刊《学衡》杂志,翌年1月正式出版。《学衡》杂志刊载的第一篇文章是著名历史学家柳诒徵先生起草的《学衡杂志简章》,开宗明义地提出《学衡》的宗旨:“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判之职事,无偏无党,不激不随。”此后,以《学衡》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独具特色的思想流派,史称“学衡派”。

2014年12月,在“学衡派”的旧地南京大学,学衡跨学科研究中心正式成立,由政府管理学院和历史学院双聘教授孙江担任主任。2016年12月22日,“昌明国粹,融化新知——南京大学学衡研究院成立二周年庆典暨《新学衡》、《记忆中的历史》新书首发仪式”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圣达楼举行。

今天该如何纪念学衡派

南京大学朱庆葆教授长期从事校史研究,对学衡派的历史自然再熟悉不过。朱庆葆在致辞中指出,学衡派曾在思想文化界掀起一个与新文化运动、《新青年》相对应的文化思潮,以往学界往往称这股思潮为“文化复古主义”,但这实际上是对学衡派的误解,它应当被视为“文化理性主义”。学衡派倡导的是兼取中西文明之精华而熔铸贯通之思想,而非一味偏颇于哪一方面。学衡派是南大学术的标志性学派,可称之为南京大学的“记忆之场”。

那么,今天该如何纪念学衡派呢?朱庆葆认为,学衡研究院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目前,研究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特别是在公共记忆研究和概念史研究等方面,已成为国内学界的重镇。学衡研究院新近创立的机关刊物《新学衡》杂志,更体现了“全球本土化”的学术使命,国际视野与本土实践并重。

朱庆葆进一步指出,继承和发扬学衡派的事业,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阐求真理”,如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所说:“大学就是以学者、学生为主体构成的,以探求真理为目标的学术共同体。”因而对南京大学的学人来说,坚持探求真理实际上就是在发扬学衡派的学术精神。二是“弘扬学术传统,昌明国粹”,要具有文化自信,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三是“融化新知”。世界人文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都可以成为中国学术的优秀资源,但这并非生搬硬套,而是要融化,只有在批判吸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解决中国的问题,使之可以真正为我所用。

从《学衡》到《新学衡》

“历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在《历史》一书中写道:历史就是调查研究及其结果,而过去发生的东西则被他称为事物。这与今人对历史研究的认知完全不同:历史似乎应当是过去发生的东西。而对学衡派所遗留下来的东西,翻出来再看,其意义之大,值得我们深思,因而有必要重新发现与认知学衡派。

1922年2月4日,周作人化名式芬,在《晨报》副刊上发表《评尝试集匡谬》一文,批评胡先骕刊载在《学衡》第一期上的《评〈尝试集〉》。2月9日,鲁迅化名风声,也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估“学衡”》一文,称学衡派为“实在不过聚在‘聚宝之门’左近的几个假古董所放的假毫光”。在周氏兄弟的两篇批评文章中,多尖酸刻薄之语。孙江教授在发言中指出,由于周氏兄弟巨大的影响力,这两篇文章对日后学衡派文化保守主义的形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实这两篇文章言辞过激,对“学衡派”追求的“论究学术,阐求真理”的目标,抱着一种嘲笑心态。翌年,一位日本记者橘朴前来拜访周氏兄弟,精通中国文化的橘朴,迫切想要知道中国的新思想家们如何看待自己国家的历史传统。然而鲁迅脱口而出:“中国的事情一切都糟透了。”这使橘朴大吃一惊,不禁感慨“今天西方文明统治了世界,即使在中国,受过新式教育的人也不知不觉地受其感化而用西方的尺度来衡量自己国家的事情”,“我认为那种态度是错误的,中国有中国的尺度”。

因此,对学衡派,我们有必要在一种“价值中立”的前提下,对其文化层理进行细致地梳理。实际上,无论是新文化运动还是学衡派,都是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在面临全球化对中国的冲击下寻求的应对之策。借用学衡派干将、汤用彤之子汤一介的说法:“激进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都是中国知识分子为了救国进行的尝试,都有助于中国的发展。”因而重新阐述这段历史,显得更有意义。关于“学衡”的含义的解释有很多,而《学衡》杂志的英文名是“Critical Review”,直译成中文即“批判性评论”。由此可见,它绝非纯粹保守主义,也非无条件接受,而是批判性思考之后对知识的理性接受。学衡派结合当时时代的要求,推动中国学术向前发展,留下了中国学术的尺度是什么这一重要问题。学衡派的研究,放在今日,仍有价值。

那么,研究学衡派的切入口在哪呢?概念史研究或许是一个突破口。孙江介绍道,“概念史”一语最早见诸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指基于普遍观念撰述历史的方式。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的中国历史,借用德国概念史大家科塞雷克的话,可谓之“马鞍时代”。源自西方的各种新知识借助日本的“和制汉语”在20世纪初大量涌入中国知识界,出现了众多新的社会政治概念。因此需要从概念、文本和制度三个方面展开研究,重点是进行概念和文本的比较研究:西方的概念如何被翻译为汉语概念,其间中国和日本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互动关系,中西、中日之间的差异揭示了怎样的文化移植与变异问题。中国近代史的基本概念,不过一百多年,学科体系的固化、僵化却早已形成,因而更需要概念史研究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与此同时,孙江深感跨文化、跨学科的记忆研究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其实记忆研究比起传统的学术分科,更容易引起学者的共鸣。他表示,今后关于记忆研究,将会着力于两个方面:理论与实证。“学衡历史与记忆译丛”中的《记忆之场》与《记忆中的历史》已先后出版,其他的译作也都在紧锣密鼓的翻译中。而关于记忆的实证研究,学衡研究院也将陆续推出“学衡历史与记忆研究丛书”。

学衡派的研究路径

谈至概念史,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凤阳在致辞中指出,在政治学领域,不知道一些基本概念根本寸步难行。话语的表达方式并非是既有的,中国现在许多学术概念实际上都源于西方,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性的产物,因而亟需关注来自西方的概念最后如何嵌入我们今日的知识结构中。概念史研究借鉴了知识考古的方法,以此来考察东亚知识系统如何摆脱传统从而获得了现代性。在政治哲学研究中,选择和确定典型范本的时候,会把目光聚焦于所谓的“成熟形态”。但在史学家那里,“知识考古”的兴趣也许会优先指向某些概念在话语变迁过程中的初始表达或萌芽形式。因此,如果关注的是同一个基本概念,史学研究和政治哲学研究在思维流程上似乎是相反的,这使得双方有很大的互补性。

那么,如何建设中国的话语体系呢?张凤阳说,今日中国需要“新青年”式的精神,因为当今中国社会有许多公共议题需要学者进行讨论,同时也应继承学衡派“论究学术”的精神,深入发掘真正的学术。他认为,应该做两种学问——锦上添花式的学问和雪中送炭式的学问。身为学者,面对社会公共议题,要着意于所探讨公共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但针对那些相对冷僻,在知识累进过程中重要的问题则更要加以关注。而澄清概念、梳理概念的过程即是此类,做踏实的学术工作,这也是学衡派的研究路径。

谢选骏指出:“概念史”一来,似乎是一把万能钥匙——就像包治百病的狗皮膏药。说它没用它有用,说它有用它没用。



【27、探究近代中国的时间之史】


(2014年01月04日 中华读书报)


不夸张地说,晚清民国文学中所呈现的各式时间体验,着实构成了中国现代性兴起之史中极为独特的一个部分。这不仅决定了我们考察近代时间观念转变的时候,无法漠视文学史料,同时也解释了时间观念的现代性研究,往往为文学研究者所热衷的原因。然文学视野的时间研究,不免相对淡化历史的维度,常常难以餍足史学研究者的胃口。

在中国传统汉语里,“时间”一词并不流行,佛经以外的主要用法为“目前”、“眼下”、“一时”的意思。

“时间”一词的成功,除了胡适所谓“时间”和“空间”两词对应使用之后,“间”字的原意弱化、仅成为一个“词缀”的因素外,还需从日本有别于中国本土的部分汉字构词传统,以及与当时中国本土汉语里的竞争对手词的某种比较中,来加以理解。在日本,汉字构词中表示时段、时长的“时间”一词,由于较早取诸佛经、融入社会,使得后来其表示分类抽象之义的“时间”这个双音节词的创出,相对容易。同时,与本土汉语原有的双音节竞争词“时刻”相比,连接并内蕴空间维度的“时间”一词,显然要更能彰显其类化的抽象意味,而“时刻”的词尾“刻”字,本身属于一个很具体的时间词,两者组合,似乎不易收到前者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出色的抽象效果。

时间既是一种自然存在,也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时间,当然有其自身演化变迁的历史。这尤其体现在时间观念和时间体制等的变革上面。在全球化浪潮席卷之前,世界许多民族都保有各自独特的历法、纪年、岁时节庆,形成了富有本民族文化特色的时间观念。中国也不例外。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以及东亚文化圈的核心,中国曾创设一套包含阴阳合历、君主纪年以及天干地支纪时、辰刻制在内的计时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丰富的与时间相关的社会礼仪和文化观念。但自中西海通以来,特别是在欧风美雨的刺激和工业化文明的影响下,这一传统的时间体制和时间观念,却随之逐渐发生了历史性的重要变化。此一变化的深刻性、内涵的丰富性,以及与近代中国社会文化诸多领域的整体关联性,都是极不寻常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对该历史主题的关注和挖掘,实际上同时也带给我们整体观照和反思晚清民国时期中国现代性生成问题一个新的机会。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上述时间领域里的整体性变化,虽不难有各自的感受和体察,学界也曾从不同的问题意识和学科视角出发做过零散的探讨,但关于这一主题的专题性的、系统深入的史学研究,却一直付之阙如,甚至在中国,有关“时间”历史形态及其变迁的一般性论著,也是甚为少见的。正因为此,湛晓白所著《时间的社会文化史》一书,明确以考察近代中国时间体制和时间观念的变迁为主题,就格外地引人注目。它不仅成为国内该领域里富有创意的学术著作,也是首部探究近代中国时间问题的史学专著。读之令人高兴。不妨说,这是许多学科的学者们都期待已久的一部近代史论著,尽管其未必能满足他们所有的期待。

美国当代新文化史家林·亨特在《测量时间、制作历史》一书中,曾对历史书写者“并不总是探求时间自身的意义”一点表示遗憾,强调有关时间特质的讨论,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其实具有特殊意味。她关切西方基督教文明如何发展出一套测定时间的独特方式,以及这套方式对西方历史概念产生怎样影响的问题,并以“现代”和“现代性”概念如何进入和影响西方的历史书写为例,对此问题作了简明的个案透视。在她之前,德国历史学家、概念史的鼻祖柯史莱克,也曾对历史时间及时间概念研究的社会史意义,给予深刻的理论阐述;而法国年鉴学派第三代的杰出代表雅克·勒高夫,更是以其对欧洲“中世纪时间”的出色研究,而留下示范性作品。其《中世纪的时间、劳作与文化》一书,早已成为这一领域里的经典之作。在日本,有关近代时间制度和观念变迁的研究,也已有不少扎实成果,如冈田芳郎的《明治改历:“时”的文明开化》,桥本毅彦和栗山茂久合著的《“晚点”的诞生》等。相比之下,中国的史学同行在这方面,显然落在了后头。

多年来,笔者一直盼望国内能有青年学者勇于研讨近代中国的时间问题和空间问题———至少是时间观念和空间观念的变迁问题,并曾在自己的课堂上屡屡“鼓吹”。不过由于这些问题研究显而易见的难度,门人中始终无人真正响应。2006年,湛晓白表示愿意尝试前者。经过几年的埋头努力,她终于2010年完成了《近代中国“时间”的变迁———一项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博士论文,并顺利通过了答辩。又经过几年的修改,这便形成了《时间的社会文化史———近代中国时间制度与观念变迁研究》这部书稿。

《时间的社会文化史》一书以“近代时间”在中国的兴起为研究对象,自觉把时间制度与观念的演变置于晚清民国社会近代化整体变迁的过程中去考察,较为清晰地梳理了以公历、星期制、标准时、时刻分秒计时制等为主要内容的近代时间体制在中国传播和建立的历程,以及近代时间为历法所赋值,为节庆礼仪所演绎,为政治文化所型塑的种种丰富的历史形态,并努力解读了其中所内蕴的政治和文化意义,同时还深度揭示和剖析了清中叶之后时间观念的多层次转变及其内涵,表现出较为宽阔的历史视野、鲜明的创新意识和挑战难题的勇气。毫无疑问,该书的这些探讨,为近代中国时间问题的历史研究打下了重要的学术基础。

在该书中,作者对“社会文化史”方法贯穿始终的自觉运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时间本身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文化史”现象,也为作者对此一方法的成功运用创造了条件。这一点,在该书讨论历法的转换,钟表的流通、生产与影响,新式交通与社会时间,近代工厂与学校中的时间管理等等内容时,都得到集中体现,而本书第六章“都市时间”的特意设置,更使这种努力显得格外立体而突出。在本章里,作者通过对浑成的上海近代都市日常生活中有关时间场景的精心描摹,非常生动逼真地呈现出一幅感性与理性交融、主动与被动共振的现代城市快节奏,从而将那种时间体制、意识观念和城市物质构成的社会互动史,新颖而真切地再现出来。在揭示和阐释的过程中,作者不仅吸收了美国汉学家叶文心等研究上海的经验,也适当借鉴了吉登斯、西美尔等社会学家的现代性理论,从而深化了今人对近代中国时间问题的立体认知。

研究历史上的时间形态,整体关照制度、观念和社会互动的社会文化史方法。

这确乎有其天然的优势,它特别有助于解决德国概念史家柯史莱克在《时间与历史》一文中所说的“怎样才能使历史的时间自身得以被历史地认知与描述”的问题。不过要想真正将这一方法落到实处,最大的困难,还在于对极度分散而多样的史料如何加以充分的搜集和有效的利用。通观全书,作者这方面的努力也是值得称道的。

《时间的社会文化史》一书所采用的材料相当丰富而多元,既有报刊杂志、文集日记,也有各种历书、广告、教科书、宣传手册和笔记小说等。尤其是对诗歌、小说等文学史料自觉、大量而有效的使用,构成本书一个突出的特色,很好地体现了社会文化史所要求的那种善于运用文学史料的精神。如书中讨论到时刻分秒制在中国传播的时候,就使用了《红楼梦》、《老残游记》、《海上花列传》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小说中的资料,特别是小说中人物采用钟点计时,传播小时、分钟等概念的有关论述,给人以别致之感。书中还较多利用民国小说文献,来说明新式时间观念社会化,以及当时人有关时间体验和感受的细微变化等内容,效果也甚佳,应当说这些记述,多是别的类型史料所难以比拟的。

晚清以来的思想启蒙运动,极大地丰富了文学的社会功能,提高了文学的社会地位。民国时期现代文学的成熟,更使得小说和诗歌大放异彩。相比正统的史料记载,文学是更能直接地承载历史时期人们日常情感和情绪体验的书写形式。在现代文学书写中,因社会生活变迁而产生的丰富的现代性时间体验与感知,既构成了文学所要反映的广阔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也是现代新式时间观念社会化传播的重要载体。不夸张地说,晚清民国文学中所呈现的各式时间体验,着实构成了中国现代性兴起之史中极为独特的一个部分。这不仅决定了我们考察近代时间观念转变的时候,无法漠视文学史料,同时也解释了时间观念的现代性研究,往往为文学研究者所热衷的原因。然文学视野的时间研究,不免相对淡化历史的维度,常常难以餍足史学研究者的胃口。在本书中,作者对黄遵宪诗歌、丁玲、茅盾、张爱玲、穆时英、钱锺书等小说中有关时间资料的利用及其细腻读解,自然而熟练,在揭示近代中国时间观念的历史变迁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时间的社会文化史》一书的有关研究,并没有为通常所谓的社会文化史方法所限,而是同时也吸收了传统思想史研究的某些优长,试图将两者结合起来。在“导论”中,作者明确表示要“尝试选取社会文化史为主、思想史为辅的研究视角”,在“余论”中又说明这种努力,是“既发扬社会文化史便于综合的长处,又能适当体现思想史深入辨析的特点”。从本书的实践来看,这一追求显然也有其成绩。

本书对时间观念及其变迁的考察辨析,渗透在全书的许多部分,重点集中在最后两章。其内容涵括了近代中国人对日常生活时间、历史时间、哲学时间等多层次的理性认知。应该说,将以上三种时间观念同时纳入分析范畴,不失为本书一次可贵的积极尝试。其中,日常生活层面的时间认知,最为人们所熟悉但也最容易被忽视,可谓习焉而不察,但却属于“一般思想史”的重要内容。

在本书中,作者细致梳理了发端于晚清而壮大于民国的关于“时间经济”的话语,揭示出人们对于时间价值的社会认知经历了一个从重质到重量的功利性演变过程。指出从维新派人士创立延年会,到民间社会发出“时间经济”的群体呼吁,再到国民政府倡导守时运动,人们对惜时守时的宣传,日益以增进“效率”为核心诉求,并与社会进步和国家存亡的忧切息息相关。换言之,时间的价值已不再单一集中地指向个体生命的自我成长,而是更多地体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化。而“惜时”说,也从千百年来的泛泛而论,转变为严肃的意义论证。

作者不仅注意揭示社会一般人的“时间价值”观念的演变,还涉及到以进化论为主要内容的历史时间观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作者刻意避免了那种传统史学理论的探讨方式,而是在对进化论所引起的文化现象的分析中,注意捕捉且细腻地呈现出一种经常为文化史学者所谈及但又语焉不详的“现代感觉”,同时将其与新兴的生命意识的变化结合起来加以讨论,这种“现代感”自觉的史学揭示,此前似尚不多见,它对于理解近代中国新兴时间观念的历史构成和演变,应当也是很有意义的。

该书对近代中国哲学时间观的论述,同样引起我的兴趣。在汉语言文化传统里,时间很少作为一种独立客体出现。中国古代哲学对时间的探讨,多为经验性和直观性描述,从本体论和知识论角度展开的抽象概括和分析则不常见。民国时期,西方哲学理论被大量译介进来,时间作为一种独立哲学命题的主体地位因之得以确立。本书揭示了民国哲学界对时间本体论的集体重视这一不为学界所关注的学术现象,并对各种不同流派的哲学时间观的特性及相互关系,做出细致的剖析。其中,关于柏格森心理时间观传入的历史论述,给人印象深刻。不过,该书对中国知识人在哲学时间上的现代认知之讨论,仍有欠缺,毋宁说留下了较多可供开掘的空间。特别是对从胡塞尔到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派影响深远的哲学时间观及其在华传播的历史,竟全然未予置论,不免有些遗憾。

《时间的社会文化史》一书存在不足之处,是很自然的。这一主题的历史研究确实很有难度。即便有的问题心有所至、而实际处理起来也可能力有未逮。就拿历史地揭示“历史时间”的实践要求来说,作者虽已相当努力而自觉,但我在阅读过程中仍然感觉到,还存在不少可以完善和补充的地方。比如讨论铁路、公园、电报局、运动会,乃至工厂和学校等有关近代新式时间观念社会化的新生事物时,如果都能尽量去把握其最早期的有关个案,不仅关注其“典型性”,同时也格外注重其“早期性”,那么认知和揭示的效果无疑会更佳。

再比如,关于近代中国那些新兴或流行开来的时间概念,像“时间”、“时代”、“时期”、“公元”、“世纪”、“年代”、“星期”、“冰期”、“时差”、“小时”、“点钟”、“分钟”、“秒钟”等等,尽管书中颇多分散涉及,有的对其源头还有很重要的考证和发现,但总体来说,还是缺乏整体的概念史研究之自觉。依笔者所见,全面而集中地考察这些概念的产生、传播和社会认同的过程,对我们了解和认知近代新式时间观念及其社会化程度,增强历史感,实大有裨益。前面我们提到的概念史家柯史莱克所谓“历史地研究‘历史时间’”,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时间概念”的研究而言的。在这方面,学界已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成果可以借鉴,比如,关于“世纪”概念的传入和流播,就值得重视,它曾对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乃至此后的中国思想界,以及国人的历史思维方式产生过重要影响,对此,理当在吸收学术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发掘材料,提升讨论水平,而不应忽略,更不必回避。即使不作全面的概念史研究,对“公元”、“年代”等重要时间概念出现和流行于何时之类问题,尽力提供一点可能的答案,也是必要和更为可取的。

《时间的社会文化史》一书中有关时间词汇和概念的专门讨论,除“时差”之外,给人印象最深的要算“时间”概念本身了。在该书导论里,作者谈到这个词在近代中国的裂变和再造过程;谈到它的现代意义来自日本,而日本最初又取自中国佛教;谈到20世纪初年的中国,由日本而来的新式“时间”一词,曾一度有过“小时”之义的独特用法;还谈到蔡元培和梁启超都认为ιi““理当对应于古汉语中的“宙”字,胡适对该词译成“时间”,也曾经历过一个从不满到认可的前后变化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很是有趣。由于这个问题显而易见的重要性,也因为我个人对该问题略有关切,故这里不妨再作一点补充讨论。

在中国传统汉语里,“时间”一词并不流行,佛经以外的主要用法为“目前”、“眼下”、“一时”的意思。除了此书所转引的例证外,《辞源》也曾提供《古今杂剧》等中所使用的两个例子。这与现代汉语里“时间”一词的含义,完全不同。后者的确来自于日本。据松井利彦先生研究,从日本幕末兰学时期编译《厚生新编》一书起,表示时长的时间单位汉字词之“时间”(意即小时)即已问世,明治之前和之初,独立使用、表示时长的非时间单位名词之“时间”也已出现。前一用法,因1872年铁路的开通而迅速传播开来。1878年,日本新学家西周在《奚般氏著心理学》的译著中,以“时间”对应time,于是日语中表示一般抽象类别含义的“时间”概念词,正式诞生。受其直接影响,1881年哲学家井上哲次郎所编的《哲学字汇》中,也用“时间”一词来专译time。这种抽象概念的“时间”一词此后逐渐社会化,形成与表示小时的“时间”用法并行不悖的局面。现代日语里,依然如此。这就不奇怪何以20世纪初年受日本影响的中国本土汉语中,在引进抽象概念“时间”一词时,也曾一度出现湛晓白在此书中所指出的、那种在小时意义上使用的、在现代中国人看来似乎很古怪的汉语语言现象了。

实际上,此种小时之义的“数字十时间”的“时间”用法,早在1884年姚文栋翻译、总理衙门印行的近代首部日译汉著作《日本地理兵要》里,便能见到从日本照搬过来的生硬形式了,并非是到20世纪初年时,才得以传入中国。

另外,湛晓白在书中曾提及,梁启超民初时认为,日本的“时间”和“空间”两词的使用,最初实取自中国古代的佛教典籍。这一点,却不见松井利彦先生提到。笔者略加查考,得知《大藏经》所收佛教文本中,此两词之使用的确已不难得见。“空间”一词与今义相差无几,而“时间”则正与日本幕末以后传播开来的、表示时间区隔和时长之义的用法,有某些相似之处,尽管其构词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还不强。像“如是时间,经五十小劫”(《妙法莲华经》);“经数时间,便觉有娠”(《起世因本经》);“时间经七八月,使还”(《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一刹那时间”(《释净土群疑论》);“十二时间恒讽不辍”(《宋高僧传》)等等,皆是。由此可见梁启超所言确非信口。可惜,这些佛典资源本身,清代尤其是晚清时期的中国人自己却未能善加利用,远不像唐宋时代的士大夫那样,从中采撷和转化出那么多有益的时间概念词。

清末民初,较早不满日本以“时间”和“空间”来对译time、space,而主张以“宙”和“宇”来对译相应西文的,可能是西学大家严复。1905年,王国维在《论新学语之输入》一文中,曾专门对此提出批评,认为严复好以古汉语成词来对译西方外来词为不当,他所造的“天演”和“善相感”,实不如日译词“进化”和“同情”恰当,其所对译的“宇”和“宙”,也不如“空间”和“时间”来得准确。他写道:

“严氏造语之工者固多,而其不当者亦复不少……又西洋之新名,往往喜以不适当之古语表之,如译space(空间)为宇,time(时间)为宙是也。夫谓infintite space(无限之空间)、infintite space(无限之时间)曰宇曰宙可矣。至于一孔之隙、一弹指之间,何莫非空间时间乎?空间时间之概念,足以该宇宙;而宇宙之概念,不足以该空间时间。以宇、宙表space、time,是举其部分而遗其全体(自概念上论)也。”

这大约可算是清末一流学者对于“时间”作为概念词最早公开而有力的辩护文字了。从中,我们也能体会该词何以能延续下来的生命活力。在我看来,“时间”一词的成功,除了胡适所谓“时间”和“空间”两词对应使用之后,“间”字的原意弱化、仅成为一个“词缀”的因素外,还需从日本有别于中国本土的部分汉字构词传统,以及与当时中国本土汉语里的竞争对手词的某种比较中,来加以理解。在日本,汉字构词中表示时段、时长的“时间”一词,由于较早取诸佛经、融入社会,使得后来其表示分类抽象之义的“时间”这个双音节词的创出,相对容易。同时,与本土汉语原有的双音节竞争词“时刻”相比,连接并内蕴空间维度的“时间”一词,显然要更能彰显其类化的抽象意味,而“时刻”的词尾“刻”字,本身属于一个很具体的时间词,两者组合,似乎不易收到前者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出色的抽象效果。

除了直接着眼重要的时间概念本身外,研究近代中国时间的社会文化史,也还可以对于清代以降那些与时间有关的词汇、成语或习语,像“速度”、“时速”、“时效”、“效率”,以及“分秒必争”(或“争分夺秒”)、“刻不容缓”(《镜花缘》里已有用)等的形成、流行及其社会文化功能,给予适度的考究和分析,这样的研究,应当也能有助于增进今人对于那个时代国人的时间意识的细腻了解与认知。

《时间的社会文化史——近代中国时间制度与观念变迁研究》湛晓白著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出版

谢选骏指出:近代日本从古代中国拿字造词,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脑子的倭人不会像中国留学生的日本教授那样胡扯“汉字是日本人创造的”。所以,有脑子的汉人也应该反过来问一问——为何汉人要用倭人造作现代汉语,而自己造的现代汉语却一败涂地、无法在中国流传?我认为,答案很简单——因为中国亡于满清鞑子近三百年,被迫为奴、圈地、剃发、文字狱,连温饱都成问题,如何可能思考问题?凡此种种,都是上文、上书,都不敢涉及的——因为现在中国大陆号称“后清”,依然是外来统治,只不过狗主已从满蒙鞑子换成了苏俄鞑子了。



【28、“言”与“行”的认识类型:基于概念关系史的考察视角】


(甘莅豪)


摘要:把"言""行"放入"思维""心灵""身体""社会""物质"等一系列概念组成的关系场中进行历史关照,可以发现人类对"言""行"概念的理解具有非常丰富的认识类型。原咒观相信"言"可以不依赖"行"直接作用于"物质"。佛教的业力观把"心""言""身"视作一组并列概念,而"行"是统括三者的上位概念。基督教则非常重视"言"的作用,认为"言"直接创造了"身""行""物"等。儒家则从政治伦理学角度将"言""行"二分并列理解。心理行为主义者把"言"都归于条件刺激"身"产生的"行"。日常语言学派从反逻辑实证主义视角认为言语就是行为。身体语言学则从符号学角度把"行"归为"言"次类,身体现象学则从存在主义视角把"言"又归回于"行"的一种。总之,概念史研究不能仅仅关注于一个概念的变迁历史,还应该关注概念关系的变迁历史。

在日常语言中,“言”和“行”常常被并列、对立使用,比如“言行一致”“言行相诡”“谨言慎行”“言不过行”“言出必行”“言行相顾”等等。从对客观世界的作用来看,日常语言通常认为“行”的效力要远远甚于“言”,比如“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光说不做假把式”等等。然而日常语言在增进我们对世界认识的同时,也遮蔽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比如“对于一个暴君,我们可以用刀斧砍死,却无法用言语杀死,可是对于君主制,我们却无法用刀斧废除,而可以用言语废除” ①,可见在某些情况下,“言”的效力要超过“行”。

其实,“言行关系”具有远远超过日常语言所能表达的认识类型,即基于不同的历史、文化、理论和知识背景的话语概念系统,人类对“言行关系”一直有或明或暗的不同认识和阐述。而将这组概念的认识类型进行梳理和比较,可以进一步加深人们对“心物关系”“心身关系”“思维与语言关系”等这些基础问题的理解。

一 咒语、福音、口业与言行二分

从巫术、宗教再到学术理论,“言”“行”概念与“心”“身”“物”等概念的关系都是复杂而多元的。一般认为“言语”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世界,其只有通过身体行为才能作用于客观世界,比如口说“砍树”,树并不会倒,只有身体力行去砍树,树才可能会倒掉。然而作为一种古老的民俗现象,面对巫师口中的咒语,人们却相信另外一套认识逻辑。咒语一般分成三种类型:原咒、驱鬼咒、请神咒。从历时的角度看,这三种咒语正好反映了“咒语魔力的构造机制经过了由巫师直接命令客观世界到通过驱使、祈求鬼神来控制客观世界的一个清晰的过程”。①原咒指原始形态的咒语,施咒者直接对客观对象下命令,以施咒者的意志力和语言的魔力来影响和改变客观事物,没有神灵崇拜因素加入。驱鬼咒指驱使、驱赶鬼神的咒语。请神咒,指请求、呼唤神灵的降临,或以神灵为依托、为旗号,借助神灵的威势来实施巫术的咒语。②这三种咒语对“言”和“行”对客观世界作用力的理解并不相同。原咒的施咒者相信不用身体行为,咒语可以直接对客观对象起作用,通过语言的魔力来影响并改变客观事物,比如《史记·殷本纪》载商汤向鸟兽发出咒语:“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礼记·郊特牲》记载了年终蜡祭的咒语:“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而驱鬼咒和请神咒依然相信“言语”必须通过“行为”才能作用于世界,即巫师首先通过“言语”驱使鬼神,再通过鬼神的“行为”作用于客观世界,从而帮助人们改善天气状况或者治疗身体疾病等事宜,比如《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上古人们驱逐旱魃所用咒语:“魃时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决通沟渎。’”《道藏》洞真部的《太上三洞神咒》记载治寒病的咒语:“火铃火山神,烧鬼化为尘,风病从风散,气病气根除,瘟疫诸毒害,寒热速离身,疾痛从此散,男女保安宁,急急如律令。”

如果说咒语起源于处于巫术思想阶段人们相信“依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应付重重艰难险阻,他相信自然界有一定的既定秩序,觉得肯定可以信赖它、运用它、为自己的目的服务”③,因此相信依靠言语可以指挥世界的认识的话,那么随着人类的逐步开化,人类开始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而发展出神秘的宗教情感,开始意识到神或者不为人所控制的客观规律的强大力量,正如弗雷泽所说,人类“伤心地认识到他所以为的自然秩序和自信能够驾驭它的能力,纯粹都是幻想的,他就不再依靠自己的才智和独自无援的努力,而谦卑地委身于自然幕后某一伟大而不可见的神的怜悯之中,并把以往狂妄地自以为具有的广大能力都归诸于神。于是,在思想比较敏锐的人们心目中,巫术思想逐渐为宗教思想所替代,后者把自然现象的更迭解释为本质像人、而能力无限超过人的神的意志、神的情感或愿望所规定的”④。

随着宗教取代巫术,人类对“言”“行”又有了新的认识:一种以基督教为代表,着力强调了言语的力量;一种以佛教业力观为代表,着力强调了行为的力量。在基督教中,言语不再是通过人来说出,而是通过神来说出,并由此获得创造物质世界的力量。圣经《创世纪》开篇就说:“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情就这样成了。”等等,⑤依靠“神说”,天、地、海洋、白天、夜晚、日、月、草木、动物、人都被造就了。圣经《约翰福音》英文版开篇就如此说“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and the Word was God. He was with God in the beginning.”其对应的中文翻译是“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从英文版本,我们可以看出“Word”就是词语、言语、语言、话语、说道的意思,而汉语翻译成了“道”。“道”在汉语中有“大道”“天道”“道理”的意思,也有“言说”“说道”的意思。可见,圣经的翻译既符合了中国人的哲学观,又契合了英文原意。因此从英文文本,我们可以看出西方人对“言”的重视,因为“言”就是上帝,就是耶稣,就是福音,就是信息,其比物质还要古老。

而根据释迦摩尼佛的教化,佛教宣传了因果报应观。此时,人类的语言不再具有可以控制客观事物的魔力,相反必须服从于客观的自然规律和因果规律。佛教的“业”就是在这种认识下诞生的概念。所谓“业”就是行为造作的意思。每种行为无论善恶,都会产生一股力量,推动我们造作新的行为,新的行为又会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辗转相生,就形成一种循环式的业力推动圈。因此,佛教认为“业”有如念珠的线,维系着众生的生命,永无休止地在六道轮回不已。从业的本身来分,有身业、口业和意业三类。身业是指身体行为的造作,比如礼拜、布施、杀戮、捶打、偷盗、淫欲等各种善恶业。口业是指语言行为的造作,比如诵经、赞美、妄言、绮语、诋毁、撒谎、挑拨离间等善恶业。意业是指思想行为的造作,比如各种思想、意志等精神活动。总之,在佛教看来,心灵思想、身体动作、语言发声都是行为,在因果规律的作用下,能够造就相同的业,对众生的生命、命运,甚至物理世界的运转都会产生影响。

如果咒语、基督教和佛教只是在其观念中反映了它们对“言”“行”和客观世界关系的看法,最早把“言”和“行”明确作为一对词语范畴来区分、论述,并对两者之间关系进行系统阐述的是先秦时期孔孟学说。在伦理实践哲学和政治实践哲学的影响下,孔子首先分析出“言”与“行”的先后顺序有以下几种类型:先行后言,先言后行,边言边行,先行而不言,先言而不行,并进而指出无论言先,还是行先,都不能过分修饰、渲染,而要谨言慎行、言行一致,同时他还指出“行”又比“言”更重要,要言不饰行、言不过行和讷言敏行,比如孔子在《礼记·缁衣》篇中说:“言,从而行之,则言不可饰也;行,从而言之,则行不可饰也。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孔子的学生曾子在《大戴礼记·曾子立事》中也强调“君子微言而笃行之,行必先人,言必后人”。总之,儒家认为言行是人格评价的标准,是心志的体现,言行应该保持一致,要谨言慎行,先做后说,强调君子不事标榜、炫耀,而是埋头苦干,躬行而不必言,先行其劳,再论其功,而那些未行先言,多言而又“寡信”的人,则不足与谋。此外,孟子也结合治国理念讨论了言行关系,比如其在《大略篇》中对言行关系有妙论:“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该妙论指出言行是否一致的四种类型:能说能做,能做不能说,能说不能做,说和做不一致。对于前三种人,国家都可以根据其才能加以利用,而说和做不一致的人,国家要根除。

受物我二分、主客二分、心物二分影响,西方学术界一直也有言行二分的思想。比如考斯莱克就从历史研究的视角讨论了“言”“行”的不同。他认为“对于那些已经发生但是我们却无法亲历的事情,我们只能通过‘言说’或‘书写’来体验、来经历。在施行‘行动’的过程中,即便‘语言’只是一种次要的因素,只发挥一种次要的作用,但是一旦该‘行动’所引发的‘事件’成为过去,‘语言’就上升为一种首要因素:没有语言,任何记忆或任何学术性的记忆存储都是不可能的”①。可见,在考斯莱克看来,对于历史研究和人类学研究,“行”可能在现在时中占主要因素,而“言”必然会在未来时和过去时占主要地位。

二 言语行为:行为主义学派与日常语言学派

现代的言行二分观很容易使人简单地认为语言作用于心灵,行为作用于物质。然而随着实证主义方法出现,心理学从内省的构造主义、机能主义转向实证的行为主义,人们开始意识到可以从外部行为来理解心灵,这时候很多学者提倡语言只是行为的一部分,从而希望利用行为主义的观点,重新理解心灵。巴普洛夫首先提出条件刺激是第一信号系统,语言是第二信号系统,即“对人类来说,言语提供的条件刺激就像其他任何刺激一样真实。同时,如果允许与动物那里可能存在的条件刺激进行不定性也不定量的比较,那么言语所提供的刺激在丰富性和多面性上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刺激。”②在巴普洛夫的影响下,华生明确否认意识的作用,指出思维就是说话,说话就是行为,他指出“说就是一种正在进行的活动--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行为。外显的言语或对我们自己的言语(思维),如棒球运动一样是一种客观的行为。③如果说巴普洛夫、华生的行为主义只是简单地认为语言是一种刺激-反应行为,是在接受条件刺激(原因)后形成的应答性行为,那么新行为主义代表人物斯金纳则进一步提出语言是反应-刺激行为,是行为者关注行为结果后,根据结果再给予自身强化的操作性行为。①总之,斯金纳和其追随者认为:改变强化依随,就会改变行为,而语言是行为,和人的思维活动又最为密切,所以通过强化原理,可以为语言教学、孤独症和相关障碍儿童的语言行为矫正提供实际的帮助。②

和斯金纳不同,米德提出“符号互动论”,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巴普洛夫、华生的行为主义进行了发展,他认为言语行为并不是如华生认为的那样,只是针对个体刺激和反应的结果,而是在社会行为中才能得以实现。他指出生物模仿只是单纯的外在模仿,其并没有了解模仿行为的意义。而语言符号不仅仅是生物群体彼此模仿,而且要求生物都理解该符号的意义。他指出语言是一种“表意的符号”姿态,即该姿态“很容易在该个体身上引起一簇反应,犹如它在其他人身上反应一样”③。随后,莫里斯在巴普洛夫和米德的影响下,认为语言是发源于预备-刺激的公指号,根据“行为”的意谓方式,语言指号可以分成五种:定位指号,意谓空间和时间中的位置,把行为导向环境中的某个区域,如“在那里”;指谓指号,意谓对象或情况的特性,如“黑的”“鹿”;评价指号,意谓一种对某事物的较喜爱的状态,如“相当好”;规定指号,意谓一种在一定的情况下以某些反应-序列(而不以其他的反应-序列)来反应的显著的坚持性,如“保持逆风前进!”;形式指号,意谓影响其他指号意谓方式,比如“或者”“不”等。

虽然莫里斯语言学基础是行为主义,但是其对语言指号的分类,却暗合了日常语言学派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思路。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就在后期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奥斯汀(Austin)、塞尔(Searle)、哈贝马斯等学者的阐述下逐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是在反逻辑实证主义以及真值条件语义学意义观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之前,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命题的真值取决于它的真值条件,一个命题如果可以通过实证的方式得到证实则为真,得到证伪则为假,如果命题无法验证则语句无意义,因此一个语句的意义就在于它表达命题的真假值。对此,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中提出“意义即使用”观点进行反驳,认为语言意义只有根据它在各种游戏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才能得到阐释。此后,奥斯汀也认为人们使用语言的目的并非总是表达或真或假的命题,比如命名、宣誓等行为就无真假,而这也成为言语行为思想的起源。实际上,奥斯汀认为言语行为分成了三个层次:第一,以言指事行为,指说话人说出话语的行为。第二,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通过话语表达其话语意图、目的的行为。第三,以言成事行为,指话语在受话人的思想、行为、态度等方面产生影响。在言语行为三分法的基础上,根据言语动词分类,奥斯汀区分了五种不同类型的言语行为:表达裁决或评价的裁决类行为;表达权力实施的行使类行为;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的承诺类行为;用于表明态度的表态类行为;用于解释、阐述与论证的阐释类行为。④

但是奥斯汀根据完成行为式动词对言语行为分类,忽视了间接言语行为情况,导致缺乏一个贯穿始终的一致分类标准,造成言语行为分类彼此之间很容易混淆,比如句子“我保证以后会杀了你!”“保证”是承诺类动词,却又和威胁类行为相关。对此,塞尔根据发话人的话语意图或目的、适从方向及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重新分成五类:断言类,这类行为的施为意图是使发话人对命题的真实性作出保证,适从方向是使话语符合客观事实,心理状态是相信;指令类,这类行为的意图是让受话者做某事,适从方向是使世界符合话语,心理状态是希望或需要;承诺类,这类行为的施为意图是发话人承担履行诺言的义务,适从方向是使世界符合话语、心理状态是意向,即发话人有意兑现诺言;表达类,这类行为的施为意图是表达发话人对命题的一种心理状态,没有适从方向,因为它不要求话语符合世界或者世界符合话语。心理状态是真诚;宣告类,这类行为的施为意图是促使话语命题与世界对应,适从方向是双向的,即使话语符合世界,也使世界符合话语,没有心理状态。①

与奥斯汀的分类相比,塞尔的分类由于有了一套较为明确的非语言分类标准,显得更具系统性。但是哈贝马斯指出塞尔的“话语意图”分类标准过于站在言说者的角度上去分类,而且忽视了主体间性视角,即“忽视了主体之间商讨和承认有效性要求所发挥的动力,也就是说,没有注意到共识的形成过程”②,而“适从方向”分类标准也只关注了主观世界和物理世界的关系,忽视了社会性世界,忽视了交往理性的视角。由此,哈贝马斯立足于交往理性概念重新思考了言语行为。他基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精神世界”这三个世界,根据“客观的真实性”“规范的正确性”“主观的真诚性”这三种沟通“有效性要求”,以及“主体间对权力要求的角度”,对言语行为重新分了四类:策略行为,指行为者和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行为者基于功利主义行为,以功效和对功效最大化,试图改造客观世界,把客观世界和他的愿望和意图吻合起来。他们基于自我中心论的利益原则下行动与互动。该行为和客观真实性相关。会话行为,指行为者和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行为者表述和试图再现客观世界行为。该行为和客观真实性相关。规范行为,指行为者和社会世界之间的关系,行为者不是强加自己的主观意志,而是无条件地依照客观世界规律,遵守社会世界规范的行为。该行为和规范正确性相关。戏剧行为,指行为者与主观世界之间的关系。行为者用行为来表达自己的主观情感、意图、愿望,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改变客观世界,也不关心社会世界中的各种规范。该行为和主观真诚性相关。③

哈贝马斯认为上述四种行为理论就其本质都是语言意义上的。策略行为把语言视为工具媒介,言语者基于各自追求的目的通过语言彼此施加影响,以便促使对手形成或者接受符合自身利益的意见或意图。会话行为亦把语言视为工具媒介,言语者表述或者再现各种客观事实。规范行为则把语言视为传承媒介,认识到语言建构社会、树立共识、传承文化的作用,言语者基于机械重复社会规范的基础上互动。戏剧行为则把语言视为自我表现媒介,言语者基于情绪宣泄、情感抒发、审美愉悦的基础上表演与观照。在上述四种行为基础上,哈贝马斯最后提出了交往行为,认为交往行为模式把语言看成一种全面沟通的媒介,“在沟通过程中,言语者和听众同时从他们的生活世界出发,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发生关联,以求进入一种共同的语境”④。即交往行为的理想状态不是行为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不是行为准确无误地遵守了社会规范,更不是行为仅仅充分、完美地表达了自己情感、愿望,而是言语行为者在彼此尊重、开放信息、彼此协商、相互谅解、搁置分歧、重建共识的沟通行为。这种行为既尊重客观世界的真实性,也在协商基础上构建了规范共识。

哈贝马斯对言语行为进行了清晰而系统的分类,并提出交往行为理论,其价值在于系统论述了一种彼此尊重、以他者利益为中心的公平、理性的交往互动行为。而这种行为蕴含了当代普适性价值理念:现代性和民主性。相对奥斯汀形式语用学、塞尔经验语用学仅仅从语言形式和逻辑来思考言语行为,从而局限于哲学思辨领域,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引入了社会规范维度,从而更具普遍性和现实性,也促使语用学科和其他社会学科结合更为紧密,完成社会科学的语言学转向。

三 行为语言:身体语言学与身体现象学

如果言语行为认为言语是一种行为,即语言可以和行为一样,直接作用于客观世界,那么行为语言则认为行为是一种意义系统,即行为可以和语言一样,表达概念意义或被赋予概念意义。行为语言中又有两种认识类型:一种是身体语言学研究,一种是身体现象学研究。身体语言学认为人际交流传递信息的系统分为言语和非言语,而非言语部分包括身体语言(body language),即手势、旗语、表情、姿态,甚至穿着打扮、空间布置等符号,这些符号只是语言系统的派生物,正如布龙菲尔德在研究了印第安人的手势语后说“不论哪一种复杂的或者不能直接了解的手势,都是建立在一般言语习惯的基础上的。……不管语言和手势的起源是什么,手势久已在语言的支配之下,起着配角的作用,因而再也没有什么独立性的迹象了”①。

当然,虽然身体语言由语言派生出来,但并不意味着身体语言在人际交往中就处于次要地位,萨莫瓦尔(Samovar)等学者对身体语言做了大量的研究,非常肯定地认为:在面对面的交际中,信息的社交内容只有35%是言语行为,其他都是通过非言语行为传递的。②而情绪信息更是只有7%由言语传递,其余93%要靠非言语来传递。③而克雷斯和范莱文(Kress,G. & van Leeuwen,T.)等学者开创的多模态话语分析,则进一步在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基础上研究了人际交往中听觉、视觉、触觉等多种感觉的运用,以及人们通过语言、图像、声音、动作等多种手段和符号资源进行交际的多模态现象。④在他们的观念中,身体行为和语言一样同属符号,具有组合原则和聚合原则,在结构上有符号语法、符号语义、符号语用三个层面,在功能上有概念意义、人际意义和语篇意义等等。

和身体语言学认为身体行为是语言系统的派生物不同,梅洛庞蒂开创的身体现象学认为身体行为自身具有意义,语言是身体行为意义的派生物。和传统认知主义、行为主义不同,身体现象学不把身体视为刺激的感受器和行为的效应器,它在认知的解释中提高身体及其活动的重要性,认为身体行为具有塑造意义的作用,并认为身体在认知中起枢轴的作用和决定性的意义。身体现象学主张知觉的主体不是意识,而是身体,身体嵌入世界之中,就像心脏嵌入身体之中,知觉、身体和世界是一个统一体。身体介入世界是意义建构的要素。身体动作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表达,它有自己的意义,“动作并没有使我想到愤怒,动作就是愤怒本身” ⑤。可见,这种认识主张思维和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和发端于身体的。身体的解剖学构造、神经的图式结构、感官和运动系统的活动方式决定了我们怎样认识世界,决定了我们的思维风格,塑造了我们看世界的方式。如果我们拥有蝙蝠的生理结构,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就完全不是现在的样子。我们的认知是被身体及其活动方式塑造出来的。因此。认知是身体的认知,心智是身体的心智,离开了身体,认知和心智根本就不存在,概念意义也就不存在。由此,语言也不再是唯一的意义承载体,相反身体行为本身就是意义承载体,而语言只作为身体行为的一部分,承载意义,即“行为创造了超越解剖结构和内在于行为的意义,因为行为能自我教授和自我理解。我们不能勾画创造意义和传递意义的这种无理性能力的结构。言语只不过是一个特例”。“应该在情绪动作中寻找语言的最初形态,人就是通过情绪动作把符合人的世界重迭在给出的世界上”⑥。由于身体和世界是一体,而语言是身体行为的一部分,语言和世界也不再分开,其也不是为了表达世界意义,而是意义本身,即“我们不再把语言和主体间的世界和世界本身区分开来。我们就是在一个被谈论的和会说话的世界里进行反省”⑦。

可见,身体现象学不认同在知觉运动系统的背后存在一个“心智”,这个心智具备各种形式命题和推理规则,指挥着前者的运作。它认为无论我们心目中的那个理性的、基于规则的和推理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东西都完完全全地嵌入我们的身体活动中。莱考夫和约翰森(Lakoff & Johnson)关于概念形成的隐喻研究为这一命题提供了佐证。他们指出人类的抽象思维大多利用隐喻进行推理,即使用熟悉的事物去理解不熟悉的事物。而人们最初熟悉的事物就是自己的身体。因此,人们的身体以及身体同世界的互动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最原始概念,例如冷、热、温、凉是以身体为中心感受到的,接着,以这些原始概念为基础,人们又发展出其他一些更抽象的概念,如形容情感状态的热情、冷淡等等。再比如,以身体为中心,人们把上面的、接近自己的视为积极的,把下面的、远离自己的视为消极的,所以有了提拔、贬低、亲密、疏远、中心、边缘等术语。这些术语追根溯源都与身体的位置或活动有关。⑧

结论与反思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言语一直有两个词性,两种发音,两种语义:一种是名词(yányǔ),被定义为“说的话”,还有一个是动词(yányu),被定义为“说话动作”。如果名词“言语(yányǔ)”蕴含言语和行为二分的观念,那么动词“言语(yányu)”恰恰反映了言语和行为合为一体的观念。而如果我们把言行关系放在思维、语言、身体、行为、社会、物质等一系列概念形成的关系场中,那么言行关系的二元性和一体性会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景观。

总之,本文以“言”“行”关系的研究为案例,试图在以往观念史、概念史研究的基础上尝试研究概念关系的历史。反思该研究视角,概念关系史研究和观念史研究、概念史研究应有所不同。观念史关心一个思想或观念的起源、发展、传播和接受的过程。概念史则重点关心一个词语如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理解,以及“‘概念’在意义生成过程中如何成为历史进程的指示器和推进器的”。①而概念关系史研究则关心“概念”之间如何发生关系,如何建构概念场域,如何在概念场域中和更多其他概念发生关系,以及在不同历史时期,新的概念、观念、思想的引入,对概念关系和概念场域造成何种影响。

概念关系史研究是对概念史研究的进一步补充和深化,其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概念对应的问题。

要在历史中讨论概念关系的认知变迁,首先必须弄明白概念对应问题。实际上,在不同时间、结构、空间、系统、场域中存在不同的概念群聚体,这些概念如何对应,判断起来比较困难。判断概念对应的困难大致表现在三方面的问题:跨语言对应问题;时期对应问题和思想范式对应问题。

1.跨语言对应问题

由于受语言系统、文化、民族心理等因素的影响,翻译时,在目的语言之中很难找到完全相应的词语,来表示源语言中的词语概念,也就是说“凿通语言墙壁”不可避免会造成信息、意义的遗失、扭曲和添加,②比如在英语中,行为主义学派和日常语言学派用了不同的词组表示“言语行为”,行为主义是“verbal behavior”,而日常语言学派是“speech act”。③英语的两组词语清楚地表明了对“言语行为”研究的两种学术传统,可是汉语中由于找不到相应的词语来对应这两种传统,只好统一用“言语行为”进行翻译。因此我们在进行言行关系分析的时候,一方面要明白中西词汇的区别,一方面又必须明白只有忽视中西语言区别,集中在汉语系统中观照,才能使概念关系历史的研究进行下去。可见,虽然概念史研究非常重视跨文化之间的词语借用和传播问题,即其关心往往是一个词语形式不变的情况下,在不同语言、不同民族、不同社会政治文化中的借用问题,比如王小林对国学的研究《何谓“国学”》,陈力卫对“社会”的研究,都讨论了这两个词汇如何从日文进入汉语的,并产生了如何不同的理解。但在跨语言研究中,概念关系历史的研究势必不能立足于语言形式,而要立足于概念,而确定跨语言中的概念一致性又存在困难。

2.时期对应问题

概念史认识到概念突破词语形式的可能性,即在历史变迁的作用下,词语的形式保持不变,而其概念内涵却发生了较大改变,这个时候,如果当代学者没有突破“辞屏”的障碍④,就很容易对历史时期这个词语概念、意义和使用的误读,因此,对于词语在历史时期的概念内涵进行理解,不能用现在概念来理解,而应该回到历史中去,考察该词语的历史语境(文化、人物背景、思潮等),才能够对历史进行正确解读,正如考斯莱克所说“一个词语的意义总是指向其所意指的,无论其所意指的是一种思想,还是一个客体。因此,意义总是固着在词语上,但是词语的意义总是由口头或书面的语境所维系,同时,词语的意义源于它所指涉的场景”①。

可是,概念史虽然意识到历史上词语内涵和词语形式不一致的可能性,但是为了研究方便,却过于强调词语形式的统一性,认为只有前后一致的词语形式才是同一个词语,才符合概念史的研究对象。其实,他们忽视了另外一个方向,即词语内涵在溢出词语形式扩张、变迁的时候,常常要侵入语言系统中其他词语形式下所涵盖的范围,由此会出现不同的词语形式皆蕴含、表达了相同的概念。特别是,概念越抽象,该概念越会深入进不同词语形式的意义表达之中,即同一个内涵概念,经过历史发展,会分散到不同的词语形式中承载。

3.思想范式对应问题

由于某个概念在不同学科和人群中所处概念场并不相同,概念一致性的确定就存在困难。比如在不同学术思想中,“行”涵义可能在嘴巴发声、身体动作、神经运行、心灵思考、甚至“不行为”等不同层面被理解,“言”涵义也可能在口语、文字、图像、身体姿态、思维语言,甚至沉默等层面被理解。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身”不仅包括“身体”还包括“身体行为”,如果讨论“言”“行”关系,只考虑“行”的形式上一致性,而忽视概念上前后相继性,将梅氏排除在外,就会有所缺憾。再比如索绪尔基于结构主义对“语言(langua)”和“言语(parole)”进行了明确的区分,“语言”表示一个静态的符号体系,“言语”则是动态的话语,而我们在进行“言”“行”概念关系分析的时候,就不能把“语言”和“言语”区分得这么清楚,因为很多其他学术思想并没有区分得这么清楚,比如斯金纳的“verbal behavior”理论,当时被翻译成了“言语行为”理论,其实翻译成“语言行为”理论也无不可,因为其研究对象是一次次具体的“言语”现象,但是由于实证主义的学术习惯,总是会得出一些关于“语言”习得的普遍性结论。

总之,根据德里达理解,“语言无法准确指明其所要表达的意义,只能指涉与之相关的概念,不断由它与其他意义的差异而得到标志,从而使意义得到延缓”②。从此可以看出,概念意义是不确定的,其意义取决于概念场中其他概念的意义。也就是说,很难在“历史”“跨语言”“跨范式”上找到前后一致、稳定不变的概念体。

第二,“历史”建构的问题。

历史是语言建构的描述史。而语言勾连历史的手法可以不同。概念史往往采用“以人勾史”或者“以文勾史”,讨论历史上各色人等通过什么样的交往、事件、辩论、引证等行为而影响了词语的产生与变迁。而这种讨论往往必须依托于语言形式的一致性才能得以进行。然而概念关系史的研究立足于打破语言形式束缚的概念场,其依托福柯的历史断裂性学说和库恩的学科范式学说,采取“以范式勾史”的办法,对历史上代表性学说、人物的思想范式中所持有的“言”“行”概念认知进行时间先后上的梳理与比较。“以范式勾史”并不重视人际交往和文本交往,因为历史上很可能发生的是,代表性学说和人物的思想和观点也许只是天才式感悟,并不受任何旁人影响,或者该思想和观点并不是其首创,而是来源于某些社会“一般知识(存于习俗中的知识,而非精英的知识)”和二三流的学者③,这些历史细节都很难考证。而“巫术”“宗教”等这些日常生活和神秘主义知识更是无法找到首创之人。虽然无法像概念史一样,细致还原概念发展的前因后果,但通过“以范式勾史”的方法,可以总结人类在不同历史时期,基于不同的理论背景,对概念关系不同的认识,并和概念场中的其他概念关系进行对照,从而探讨出象征符号体系中,概念关系发展的各种可能,以及最终可能催生出的新学科、新思想和新世界。

谢选骏指出:“概念”不同于“言”和“咒语”,因为相同的言和咒语,却会激发不同的概念。换言之,概念基于理解,而言和咒语则基于记忆和记录。由此可说,言和咒语是“技术性”的,概念则是“哲学性”的。



【29、以概念史拓展社会学研究方法边界】


(2021-04-02 朱兴涛 李一凡中国社会科学网)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中国第一代社会学家,尤其是有西方学术视野和海外留学经历的社会学家,为了建设兼具学科规范与民族气质的本土社会学,提出“社会学中国化”。社会学恢复重建后,学者们更是不懈追求与践行这一主张。那么,如何形成能够引领时代精神且植根于中国本土发展经验的原创性社会学理论知识,而又不致陷入过于“固定化”和“套路化”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窠臼?费孝通先生在《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中提出,“深入发掘中国社会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实践中探索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是中国学术的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发展方向”。以特定历史时期“基本概念”为着力点,探究社会发展与变迁的概念史方法,或许有助于拓展当前中国社会学研究方法边界,进而生成兼具学科规范又能深入社会肌理的原发性社会学理论知识,从而实现中国“文化自觉”的社会学进路。

何为概念史:通过概念历史理解社会底蕴

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是一种具有德国学术传统而又独辟蹊径的跨学科人文科学研究方法,近年来受到国际学术界的广泛推崇和持续关注。最早见诸黑格尔《世界历史哲学讲座》“导论”对描述历史方法的阐述,成熟于20世纪中叶科塞雷克、里特尔和罗特哈克尔等别开生面的学术实践,最终形成了德国概念史、剑桥学派政治思想史(观念史)和法国史学界话语分析三大传统。20世纪80年代,在东亚地区催生了日本概念编成史研究与韩国人文社会科学基本概念研究。进入21世纪,方维规、李宏图及孙江等学者逐步引入概念史研究,并形成了精彩的概念史方法讨论与扎实的本土实证研究,更是依托数字人文技术展开了一系列大数据计量研究。

对于什么是概念史,科塞雷克在《〈现代政治社会概念辞典〉纲要》一文中指出,概念史是“通过概念理解的历史来分析现代世界的呈现”。概念区别于一般日常用语,它是“不同历史实在之不同含义之聚合,并融入词语中”,需要被阐释。方维规指出概念史主要围绕“概念—词语—事物”讨论问题,“‘词语’的含义中心在语言符号层面,‘概念’则在于精神因素,强调‘理解’,即对事物有无概念的问题”。概念史正是通过面向反映特定时代焦点问题的词语,考析其隐秘的概念化过程及其意义的转变,进而挖掘社会历史变迁的深层逻辑。

所以,概念史的研究对象是在观察、解释社会政治状况时不可替代与不可或缺的“基本概念”,有时也称作“中心概念”。这些概念往往经历由多样性向单一性过渡,愈来愈多的含义在这一过程中被社会变迁赋予其中,生成了巨大的能量,如“进步”“发展”。科塞雷克指出,“民主化”“时代化”“可意识形态化”与“政治化”是衡量“历史基本概念”的重要范畴或者参考指标。而这种研究方法的基本假设是语言与社会事实的相互渗透,并沉淀于概念。科塞雷克认为“语言中聚合着历史经验,或凭借语言表达希冀”。一方面,历史沉淀于特定概念中,这些概念能够通过词语的考析得到描述;另一方面,概念不仅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表征”,而且是能够直接影响历史变化的因素。因而,“考证概念及其语言史迹,是认识历史的最起码的条件”。

概念史的研究方法是基于共时比较的历时分析,具体方法体现在时代经典概念考析与社会政治状况探究两方面。首先,由于词语的含义及其所指的事实在共时上的差异和在历时上变化速度的不一致,概念史研究必须考析词语不同层面的含义以及某一概念在用法上的不同称谓,需要将一系列同义词、反义词与相关概念重置于社会历史情境中加以梳理。其次,由于基本概念往往牵涉语义的竞争以及背后的社会政治实践,概念史研究必须注意到概念的使用者群体,即基本概念何以成立。研究者需要考析何人以何种意图将其引入社会政治领域,辨别其被大众接受且广泛传播的社会历史条件,论证其含义所维系、排斥和隐藏的社会实在,并评估其发挥作用的程度。《历史基本概念》的编写出版宣告了概念史研究范式的确立与成熟。该辞典由科塞雷克主编,百位跨专业学者撰稿,以概念史的方法选取了18世纪以来具有时代显著性的基本概念,对每个(组)词条的产生和含义的演变进行考析,形成了报告体例的释义,对诸如“议会”“政党”等概念含义变化的考察呈现出社会历史经验的基本过程、嬗变逻辑及其文化意味。

如何使用:遵循的基本原则及主要步骤

在现代学术规范中,概念史作为方法应当如何被合理使用是一个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从方法论角度看,概念史的应用首先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客观性原则。社会历史独立于自然科学而有其自身的客观性,表现为特定历史时期观念共识的集合。概念史研究需要遵循社会历史的客观性,真实地反映时代特征,解释社会历史客观的逻辑及其特定的深层社会结构关联。第二,解释性原则。概念史对客观的社会历史的理解需要通过“解释”的方式达成,需要通过对概念(丛)的把握形成丈量社会历史状况的尺度,进而对客观的社会历史做出合理解释。第三,反思性原则。概念的形成是对社会经验反思提纯的过程,概念史由概念返回历史情境,对特定时期社会状况尤其是对利益群体之间互动过程的考察直指社会与政治的矛盾,是对“反思”过程的“再反思”。

那么,运用该方法有哪些主要步骤呢?首先,研究者需要选定特定的历史时期及能够反映这一时期社会政治状况的词语和概念。这一工作过程往往需要对跨学科、多领域的二手文献,甚至牵涉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和文化背景的观念、词语与概念进行分析判断,也需要借助一定的数据库技术对自然语言进行数字化处理,对海量的数据库资源进行匹配检索、信息提取与统计分析,然后进行辨别筛选。其次,研究者需要考察特定概念的起源及含义的嬗变过程,特别要注意概念的语境、概念含义所指涉的社会实在,以及概念得以广泛传播的具体历史条件。这一工作需要研究者扩大研究视野,将概念与一系列同义词、反义词等相关概念组成概念丛,梳理概念的所属关系。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概念史研究的复杂性,对研究者的学术视野、知识储备与研究能力有较高要求。再次,研究者需要进一步考察概念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使用情境,将研究聚焦在概念使用主体间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并进一步讨论概念如何作为影响历史变化的因素发挥作用。以方维规所著《概念的历史分量:近代中国思想的概念史研究》为例,该书详细地梳理了中国近代历程中“夷”“洋”“西”“外”“文明”“民族”等重要概念的翻译、形成与含义变化,既钩稽了中、日、西三方之互动,又贯通了概念含义古今之流变,可被视作中文概念史研究之样板。

概念史方法对社会学研究的启示

概念史研究方法与社会学研究有着内在的亲和性,这一点在韦伯、曼海姆以及施米特等经典社会学家的实践研究中已经得到证实。当前,在“文化自觉”的指引下,打造兼备学科规范性与民族精神气质的中国特色社会学,需要从概念史研究方法中汲取促成社会学理论知识创造性转化和原发性生成的思想性能力和方法论营养。

首先,沉淀着社会历史经验的概念是揭示中国社会如何运作的密钥,概念史研究有助于认知和反思基于中国经验的本土性概念,形成一种具有穿透力和解释力的社会结构性理解和历史贯通性表达。其次,社会学研究者既要避免特殊主义以偏概全的臆想,又要避免自然科学范式在社会领域的生搬硬套,概念史方法对根植于社会历史的概念的深度梳理,有助于辅助社会学研究挖掘特定时期的社会真实情境,阐释历史性和文化性相统一的包含多样性底蕴的社会性逻辑。再次,基本概念反映着时代特质,针对语言、词语和概念共时与历时的分析,关联着历史表征之下的结构性因素,对基本概念的考析是揭示社会运作机理及结构性力量的重要研究切口,而研究的现实意义也因概念史方法对潜藏的结构因素的格外关注而得到有效彰显。最后,概念史方法与数字人文的结合,借助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算法精准处理资料,有助于实现中国特有的一些本土性文化知识的挖掘和地方性社会知识的沉淀,为社会学原发性理论知识积累和原创性理论成果生成提供更多的思想可能。

谢选骏指出:“XX学中国化”不能作为胡说八道的论据——费孝通的一生就是一个反面教员。同样,“社会底蕴”也不能作为伪造“概念历史”的借口,否则就是欺人智商太低了。



【30、语境·概念·修辞:昆廷·斯金纳与思想史研究】


(2006-09-11 李宏图 law-thinker.com)


在目前西方学术界,对思想史特别是政治思想史的研究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成为了主流,其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被芬兰学者帕罗内称之为思想史研究中的“斯金纳的革命”1。为什么斯金纳的研究成果产生了如此重要的影响,他在思想史的研究上作出了什么贡献从而能够被称之为一场“革命”?本文拟对此作一评述。

一、

昆廷·斯金纳教授出生于1940年,受业于剑桥大学,毕业后,他曾于1974-1975年和1976-1979年两度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高级研究院作学术研究。1978年,斯金纳教授出版了《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2,这本书汇聚了斯金纳教授多年来对思想史研究的思考和成果,是运用“历史”方法研究思想史的代表性著作。该书出版后立刻获得好评,并于次年获得沃尔夫森学术奖(Wolfson Literary Prize)。此后,斯金纳教授在思想史研究领域内继续开拓,在马基雅维里研究、英国近代思想史、思想史的方法论等一系列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果。著有《马基雅维里》(牛津大学出版社1981年),主编《剑桥文艺复兴哲学史》(剑桥大学出版社1988年),翻译《君主论》为英文,主编《马基雅维里与共和主义》(剑桥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了《霍布斯哲学中的理性和修辞》(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剑桥大学出版社1998年);2002年,他又推出了三卷本的煌煌巨著《政治的视界》(剑桥大学出版社2002年)。因其卓越的学术贡献,1997年斯金纳教授荣任为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这标志着他获得了学术上的最高地位。

为了便于理解斯金纳思想史研究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贡献,我们需要对西方思想史研究的演进作一梳理,勾勒其大致的轮廓。因为只有在这样的“长时段”中,才能凸显出他在思想史研究中的地位和价值。

长期以来,在思想史特别是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研究方法常常是在“哲学”的抽象层面上来展开其研究,这以美国的“历史观念史”的开创者阿瑟·洛维乔易(Arthur Lovejoy——转载者注)为代表。作为“历史观念史的主要创始者”3,1936年,他出版了《人类观念的伟大环节》(The Great Chain of Being)一书4,他的研究不像以往那样只是简单地追踪思想体系的哲学史研究,而是聚焦于“观念的单元”(Unit Ideas)。这里的“观念的单元”意指西方思想传统中那些基本的和经久不变的观念。虽然这些观念可以被分开和重新组织,但一般来说,整个西方社会都不假思索地继承了这些观念。在人类思想的演进中,这些基本的观念就成为了基本的存在,成为了思想演进进程中的“伟大环节”,影响或绝顶着人类思想的发展。同时,在思想史研究的资料上,研究者几乎全部集中于那些“经典思想家”的著作,把他们的著作看作为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惟一材料。于是,一谈到思想史的研究,就必然是对这些经典文本的解读。正如斯金纳所说,一些主要的经典文本被广泛地视为政治思想史研究惟一的研究对象。例如与洛维乔易同一学派的另一位思想史家列维·斯特劳斯就认为在伟大的哲学著作中能够发现所隐含着的不同意义5。按照这样的方法,历史学家的任务主要是把每个人的政治思想系统化,并从中推演出一些结论或他们对某些基本观念的态度。然后,历史学家便将几个思想家作比较,不管他们是否关心同一理论抽象层次的问题。他们的相似之处或“共同观念”都被当作历史延续性的表现;他们的不同之处则被看成历史变化或发展。因此,政治思想史变成了一些基本观念的历史,并被归结为一种单一的、发生在高度抽象层次的历史6。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英国,一些历史学家当然主要是思想史家开始挑战这一占据主导性的传统观点。首先对此提出批评的是剑桥大学从事思想史研究的拉斯莱特(Laslett——转载者注)。1960年,拉斯莱特编辑出版了洛克的《政府论》,并为此写了序言,他在文章中坚持认为要用历史的方法而非哲学的方法来研究洛克。他说,我们首要的目标必定是一种纯粹的历史方法,将像洛克希望要被阅读的那样去构建洛克的文本,将其文本放置于历史的语境和洛克自己的语境中,并显示出他的思想和作品与其历史影响之间的关联7。他还提出,历史方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历史将能够修正我们所接受的观念8。同样倡导用历史方法研究思想史的另一位学者是波科克教授(Pocock——转载者注)。波科克教授曾经在剑桥大学专攻近代思想史,著作甚丰9。波科克认为,思考政治理论不仅仅是去研究公认的经典文本,还应在更宽广的范围探究每个社会都在谈论的不断变化的政治语言。只有置于这种大背景下,或不同的语境下,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些思想。由此,反思传统的政治思想史研究,其明显的缺陷就是其研究方法是非历史性的。波科克对此作了很好的概括:“首先,思想家变成了一个个孤立个体,被从他们所属的具体社会中分离出来,好像他们身处一切时代,在对一切时代的人发议论;他们的作品也被置于其特殊的体现。再者,传统历史学家往往以哲学的方法去分析政治作品,把它们放在一种作者与过去的读者都可能未曾达到的抽象层次去研究,强加给它们一种它们实际上并未获得的逻辑连贯性。这样做,从哲学的角度看是无可非议的,但从历史的角度看很成问题。因为当历史学家以这种方式去研究政治作品时,他所关心的与其说是作品在过去曾经经历过的,不如说是他自己在现在所能找到的东西。他因为热衷于找出作品中最大理论连贯性,往往添加给作者一些明确的意图,或把作者说成在做一些在其历史条件下不可能做的事。此外,把所有作品都当作政治哲学来对待,就是胡适这样一个事实,即政治思想实际上可以在许多层次发生(从实际鼓励到哲学思辩)。也就是说,政治讨论可以为哲学性的,也可以为雄辩性的。即使历史学家要加以哲学式分析的作品恰好是高度哲理性的,也不能因此就认为他的做法是历史性的。因为他提出的问题(更不用说解答)不是真正历史的问题,诸如这一作品如何在历史中产生,如何置身于历史;或作者为什么要写它,以及为什么以这种方式去写它,等等。”10这样,“思想史家要从他们的特定情境和传统中来研究思想支配下的人的行为,和如何形成概念,以及抽象观念的”。总之,运用历史的研究方法,就是要在历史的情境中考察那些观念、信仰和论据,这就是“历史重建”的研究方法,而非是哲学式的“理性重建”。

拉斯莱特和波科克的历史研究方法给了斯金纳以极大的启发,他认真地阅读过拉斯莱特所编辑的洛克的《政府论》,也聆听过他的老师对此书的点评。与此同时,他特别喜欢波科克于1957年出版的《古代政制与封建法》(The AncientConstitution and the Feudal Law——转载者注)这本书,将此书看作为他在大学学习时期最为喜欢的一本书。波科克的历史研究方法,如我们可以在不同的层面上来对政治思想家的著作进行讨论都给了斯金纳以很大的影响。斯金纳完全同意前辈老师们的意见,并且在此基础上作出了自己的思考。他指出,如果我们作为政治思想的研究者继续把我们的主要注意力放在那些以他们的任何同时代人都难以匹敌的那种抽象知识水平来讨论政治生活问题的人身上,我们怎么可能希望实现这种对历史的理解。因此,“我对传统的‘拘泥书本’的方法感到不满意的一点是:虽然这种方法的倡导者往往自称是撰写政治理论史的,但他们却很少能提供给我们真正的历史”11。对在实际的历史进程中,“观念的单元”完全抹杀了思想演进中的不断变化和无数的偶然,他批评道:“我认为,非常明显,任何试图用从经典文本中学来的‘永恒的问题’和‘普遍真理’等名词来证明观念史研究的合理性必定就是以使观念史本身更愚笨和天真为代价来对合理性的追求。像我已经显明的那样,任何思想家的陈述不可避免地体现着特定的意图,依赖特定的条件,为解决特定的问题而发言。所以,就具有了特定性。在这种方式下,想超越这种特定性将仅仅是一种天真。”12 同时,针对“观念史”研究者只把研究对象定格集中于“伟大的经典文本”,集中于“观念的单元”这样的研究方法,斯金纳认为这是非历史的,是历史的荒谬。它将既定存在的一些观念抽象成为了“理想类型”,并且将这些观念看作为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只是有的时候萌芽,有的时候发展定型,完全忽视了同一种概念在不同时期所具有的不同含义。因此,人们总是认为,后来所形成的思想总是有前面的“参与者”,总是在前面的基础之上。如马基雅维里吸收了马西略的思想,马基雅维里思想有名是因为他奠定了马克思的思想基础,等等。这样,思想家当时的历史环境被弃置不管,对过去思想家的臧否也只是按照他们是否有助于我们现在已经存有的观念。这样的一种方法论带来的另外一种历史的荒谬便是无休止的争论,一种观念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是在谁的著作中首先提出,如权力分立理论,人们就不断地争论到底在什么时候出现13。在斯金纳看来,“观念史”研究完全是非历史性,因此,斯金纳写道:“我认为,决不存在着这样的一种观念的单元,而仅仅存在着一种在不同的时间由不同的代理人所使用不同语言的历史。我敢说,隐藏或者在使用这种语言的背后没有任何历史,他们的历史仅仅是不断要被重写的观念的历史。”14 为此,斯金纳和剑桥学派的其他学者们创造出了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对待历史文本的研究和解释的特殊方式,“不去专门研究主要的理论家,即经典作家,而是集中探讨产生他们作品的比较一般的社会和知识源泉”15。并且将从思想家文本中来研究思想家的思想转换为思想家在什么状态下创作出了这样的文本,使用这样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也意味着要将思想家的文本(text)放在其所处的语境中(context)来研究。这样的研究方法也被称为“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由此,在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上,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把注意力从只关注经典文本,或思想的连续性转移到了语境16。这就是说,越把文本看作为在更宽广的政治话语中的基本内容,它的内容随着变化的场景而变化,我们的研究也就越能把握其主旨。这一主旨指的是思想史的研究并非是要完全恢复思想家们的思想,而是要尽可能地去理解他们的思想。对这一方法的特质,斯金纳自己有过言简意赅的陈述:我将“捍卫着我对阅读和解释历史文本的一个特定的观点,我认为,如果我们希望以合适的历史方法来写历史观念史的话,我们需要将我们所要研究的文本放在一种思想的语境和话语的框架中,以便于我们识别那些文本的作者在写作这些文本时想做什么,用较为流行的话说,我强调文本的言语行为并将之放在语境中来考察。我的意图当然不是去完成进入考察已经逝去久远的思想家的思想这样一个不可能的任务,我只是运用历史研究最为通常的技术去抓住概念,追溯他们的差异,恢复他们的信仰,以及尽可能地以思想家自己的方式来理解他们。”17

二、

在思想史的研究中,斯金纳一直不满意于传统的研究方法,不断地思考在经典文本中,作者在写作这些文本时将要做什么,特别是他们提出并试图要回答什么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被接受和认可,或者被质问和拒绝,甚至也许故意地忽视占据主导的假设和政治争论中的准则。正是在这样的思考和探索中,斯金纳找到了在历史语境之下思想史研究的新路径。这就是斯金纳不再笼统地使用“思想史”或者“观念史”这样宏大的方式来进行论述,而是下降到更为具体的“单位”,这个具体的单位既是思想观念的核心和内涵,也是研究思想观念的重要载体,斯金纳将这样的具体“单位”定格为“概念”。斯金纳说:“研究不断变化着的概念作为历史研究的一种独特的形式。如果我们希望去写作这一类型历史的话,我们就必须特别关注于我们用来描写和评价如霍布斯所说的我们的人工的世界,即政治和道德世界的概念。”18 这样,“概念史”研究的提出不仅表明着“思想史”或者“观念史”研究的具体化,而且意味着思想史研究对象的实质性转换。正像波科克所说“政治思想就是研究通常所使用的相对稳定的概念”19。同时,与“观念的单元”的普遍性和反历史性想必,“概念史”则更为突出了思想演进中的断裂性和历史性。正是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1978年,斯金纳出版了《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在这本书中,斯金纳抽取出“国家”这个概念来作为自己研究主旨的载体和体现。他要研究作为一种全能的和非人格化的国家权力是如何进入到近代世界的。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他的这种考察并非要去考察“国家”产生的“意义”,或者在思想史的进程中寻找意义,而是集中在对“概念”形成和被接受过程的考察。具体到“国家”这个概念来说,它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代的产物。因此,作为历史学家,我们就必须要从“历史”的方法来“说明形成近代国家概念的大致过程”。为此,斯金纳说:“我从13世纪后期写起,一直写到16世纪末,因为我将设法说明,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具备了关于国家的可公认的近代概念的主要因素。在这个时期,从‘维持他的国家’——其实这无非意味着支撑他个人的地位——的统治者的概念决定性地转变到了这样一种概念:单独存在着一种法定和法制的秩序,亦即国家的秩序,维持这种秩序乃是统治者的职责所在。这种转变的一个后果是:国家的权力,而不是统治者的权力,开始被设想为政府的基础,从而使国家在独特的近代术语中得以概念化——国家被看作是它的疆域之内的法律和合法力量的惟一源泉,而且是它的公民效忠的惟一恰当目标。

通过运用“历史”的研究方法,斯金纳为我们清晰地描绘了作为近代“国家”概念如何产生,并且怎样成为了在社会和政治思想中占据主导的概念。由此,斯金纳实现了思想史研究对象和范式的转换。从一般的思想观念史的研究转换变成了具体的“概念”历史的研究,从思想史对的“意义”的探寻变成了对“概念”的形成以及其含义演进变化的探讨;从文本本身转向对文本形成特别是概念形成的知识环境的考察,从而开创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范式,同时也奠定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新“基础”。在当时“观念史”占据主导地的基础上,这样的一种研究方法当之无愧地应当被看作是思想史研究方法上的一场革命。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概念史的研究中,斯金纳并不特别重视概念在历史长时段中的变化,而是集中于考察在某一特定的时段中概念的“突然转换”。正如他自己所说:“概念有自己的历史,或者更进一步说,我们所用来表达我们概念的名词有一种历史,这些名词出现和废弃,以及在某种场合它们最终消失。我承认,在概念的‘命运’这类长时段的变迁并不是我主要的兴趣所在,这里我的方法与考斯莱克和他的同事们完全不同的,他们主要关注于缓慢的时间进程,而我则更多地关心概念的突然转换。”21 这种突然转换在斯金纳那里则意味着在重大的历史转型时刻相同的概念会被不同地重新定义,有时候有些概念被废弃了,有时候却成为了主导。因此,他对概念史的考察就在于不是仅仅要探讨概念所具有的意义,而是为什么这些概念会在某些时候成为了主导,起着占据或者控制人们观念的统治地位。他说:“对概念史的考察并不意味着作为恢复其含义和意义的进程中的一种内容,相反,在对这每一项的研究中,我的部分目的是去显示为什么这些被质疑的概念首先在一种特定的历史时期并在这个概念缺席的情况下通过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方式首先成为了主导。”22 他还说:“我研究概念变化不在于关注使用一些特定的词汇来表达这些概念的‘意义’,而是通过追问运用这些概念能做什么,和考察它们相互关系和更宽广的信仰体系之间的关系。”23

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中,斯金纳已经开创了这一思想史研究的新路径,此后,他继续沿着这一思路在进行研究。1997年,斯金纳在荣任为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之际,发表了《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又着重考察了“自由”这个概念。自1958年英国思想家伯林提出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这一观点后,“消极自由”的概念成为了占据主导地位而被接受。作为历史学家,作为在思想史研究中力主“概念转换”变化史研究的历史学家,我们不应该仅仅只是紧随现在通行的概念,而是要考察这个概念的含义究竟在何时形成,并固定下来成为了我们通行的一种接受。既然任何一种概念的内在含义都有着历史的演进,即它的定义会在历史的进程中而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为了理解这个概念及其定义,我们也就需要运用历史学的方法来对此进行研究。具体到自由来讲,理解它的最好的方法应该是,弄清楚我们在使用“自由”这个词时它通常的意义是什么,它在历史进程中的不同阶段中是如何被定义的。因此,斯金纳教授将视线投向了历史,希冀在历史中重新再现关于“自由”的不同定义和更为丰富的内容。并以此来表达这一主旨,我们应该在更宽广的视野中来考察与理解“自由”。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中,斯金纳教授通过研究17世纪英国思想家们对“自由”的论述,阐释了“自由”的含义,这种理解完全不同于伯林所提出的“消极自由”的概念,因为成为当前学术界最新和最具影响的关,并被学术界广为引用24。

正是在对这种“共和主义”自由思想的挖掘中为我们在当代“消极自由”观点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揭开了“自由”的另一种含义。同样,他也在方法论的意义上继续拓展着思想史研究的新方向。2003年,斯金纳在《国家和公民自由》一文中运用这种方法进一步考察了“自由”概念的变化。在近代早期,公民的自由指的是一种地位,在法律和社会意义上的独立状态。到了18世纪,这种理解发生了变化,被这样的观点所取代,即公民自由仅仅被看作为缺乏干涉。尽管19世纪的很多思想家想扩展自由概念的内容,将次视为人们真正利益的观念,但是并没有动摇18世纪的定义作为惟一的主导。并且,从此以后,这种定义就一直主导着我们的观念,成为惟一性的定义25。在思想史的研究中,我们需要格外关注“概念史”这一方法,对概念历史演进的探讨有助于我们理解思想观念的历史演进是具体的特定的,而非永恒和普遍的;是断裂的,而非是一直延续的。这意味着虽然“概念”本身依然延续,但其内涵却不断在变化。这对我们来说,当我们在研究和理解思想和观念史时,透过“概念”这个具体的单位,并在“概念转换”所界定的内涵中将能够更好地理解思想观念的变化和演进。

三、

既然在思想史研究中,“概念”的考察成为其重要的中心内容,那么与“概念”相关联的自然是语言或者说是“词汇”。它包括两个层面的意义。第一,与概念相伴随的新的词汇的出现。因为任何概念都是由特定的名词来表达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考察概念的历史就是概念名词的历史。正如斯金纳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中所说,在考虑了引起这种概念变化的历史发展之后,我在结论中搁下了历史,转而对历史语义进行了短暂的讨论——从国家的概念转至了“国家”一词。我认为,说明一个社会开始自觉地掌握一种新概念的最明确的迹象是:一套新的词汇开始出现,然后据此表现和议论这一概念。所以我认为这决定性地证实了我的这一个中心论点:在16世纪末之前,至少在英国和法国,我们发现“State”和“Etat”二词已经开始首次在近代的意义上使用26。他还说道:“一个整体的社会也许最终会改变其对一些主要价值或实践的态度,同样也改变了它通常所使用的词汇。”27 因此,在这一意义上,思想史研究就必须将语言纳入到其研究对象之中。例如波科克就把“政治思想定义为政治讨论的语言”。具体而言,为了研究思想家在什么样的知识和社会状态下,他们怎么形成自己的思想,思想史家要着重探讨在这些时代所出现的词汇以及概念。因为,“说明一个社会开始自觉地掌握一种新概念的最明确的迹象是:一套新的词汇开始出现,然后据此表现和议论这一概念”28。同时,“从历史角度来看,‘政治语言’是该特定‘时代’(一个时代可持续两年到一千年不等)内人们用以表述对政治生活看法的语言”。这样,历史学家的任务是要找寻这种规定思想含义的“政治语言”或“含义的语言”的结构和范式。研究重点应放在分析“语言,而不是运用这套语言的个人”上。于是“‘思想的历史’便让位于语言、语汇、概念和范式等思想单位的历史。剖析某个特定的思想家,可从构成其时代的特殊语言体系入手,进而发现他的真实的言论、动机和表述的结果”29。当然,对于这种语言的研究,“历史学家需要去懂得语言变化的历史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直线式的连续,在这一过程中,新的语言模式克服和代替了旧的语言模式,相反,而是表现为一套复杂的语言模式,并抵抗着语言模式的转换”30。

第二,作为修辞意义上的词汇的使用。这意味着为什么要使用着这样的一种词汇而不是另外一种词汇,这种修辞的手法隐含着何种意义,要达到什么效果。同时,这种修辞与思想家的思想和其行动究竟是什么关系。正像斯金纳所说:语言一种是在传统方法上被用于描述意义的方面,研究意义和据称是附属于词和句子的关系,另一种最好被描述为上述语言的行动方面,研究说话者在(或通过)他们所用词和句子时得以做事情的范围31。而斯金纳所关注的修辞正是第二种类型。关于这一点,斯金纳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中已经作出了解释。2002年,斯金纳对此又补充道,“我对概念变化的形式有兴趣,我已经把这种形式描写作为修辞的一种特性。这种修辞的目的是奉劝听众接受其所使用的词汇,其实质是让听众接受着他们有争议的行动。”32为什么要关注语言,关注修辞,除了因为概念与名词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结之外,同时还因为我们所研究的思想家在写作文本时都运用了修辞战略,斯金纳又将此称为“文本战略”,而这种修辞战略的使用又是服务于思想家们所要表达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种目的,实际上是对那个社会作出一种合法性的思想论证,建构一个社会得以良好运转的观念基础和使民众形成共同的认同。对此,斯金纳解释道:“我们运用我们的语言不仅仅是交流信息,与此同时也为我们的表述树立权威,去激发参加谈话者似的情感,创造进入和排它的边界,和参与很多其他的社会控制方式。”33 更具体来说,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通过对一些名词的修辞运用来成功地建立、支持或者改变其观念和道德认同。在这样的过程中,思想家们有时就要把一些行动描写为崇高的、友善的和值得鼓励的,而另一种行动则被描写为卑劣和丑恶的。这样,所有承担为新的观念合法性而论证重任的思想家就面对着一个艰难的但明显是修辞的任务,他们必须使某种受到质疑的社会行为合法化。所以,他们的任务必须是去显示为他们仿佛受到质疑的行为提供一系列有利于自己的词汇34。很明显,作为历史学家的斯金纳在政治思想史的修辞研究中受到了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的影响。奥斯汀提出,如果说话和写作被视为是追求实用价值的话,那么,作为由说话者和写作者所承担的语言行动则至少包含两种行动,一种是作者想要说或者写什么,一般来说,作者通过使用词语、句子、论据、理论等等使文本具有了特定“语言风格”或者“主题”的意义;另一种为,作者在说或者写这些词语、句子、论据等中将要做的那些行为,据此,他将使自己的说或者写带有一种论点,或者一种他要表述的确切含义,奥斯汀将此称为“语内表达行为”(illocution)。对于维特根斯坦,斯金纳特别欣赏他的一句话:语言即为行动,并且将自己的研究方法概括为语言即为行动。他说:“思想史研究有两种方法,或者语言有两种维度。第一是被描写为意义的范围,研究与词汇和语言。第二种是语言行动的维度范围,研究说话者在运用单词和句式时所能行动的范围。传统研究重视第一种,而我则关注于第二种。如果概括我的研究方法的话,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语言即为行动。”35 因此,在这一理论的影响下,斯金纳将修辞和概念的变化纳入了思想史的研究内容之中,探讨思想家如何利用修辞来对概念进行重新定义,运用新的词汇以便创造新的概念,对词汇的重新编排以便为某种政治行为找到合理性等等。通过这一路径,我们才能准确地理解在历史上所出现的很多政治概念和政治行为,理解政治观念、原则与思想的不断演进。

让我们回到文本本身来进行考察,当人们在对任何文本进行研究的时候,为了要准确理解文本的意义,以及作者所要表达的含义,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必须要重视作者在写作文本时所运用的语言或者修辞,因为“文本自身并不能够充分地成为我们考察和研究的客体”,我们必须要把文本的修辞特征看作为我们研究的必要前提和组成部分。斯金纳在研究概念的变化时特别指出,“通过考察,我将在此重申我的异义,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概念仅是工具。为了要理解概念,不仅必然要把握用来表达其意义的词汇的意义,而且也要了解利用这一词汇将所能从事活动的范围。这就是为什么,尽管我们所承继的思想范式已经标志着思想的长期连续性,但我仍然固执地相信,概念的历史并非如此,它们仅僵尸只有在论证中被使用的历史。”36 这就是说,“概念”本身并没有自然地具有意义,相反,“概念”所包含的意义的维度始终与语言的使用方式相关联,其语言的风格、词汇的选择和表达的范围与概念所包含的意义紧密相连。例如,人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带有不同的目的来表达相同的事情,同样,相同的语言也会指代不同的概念含义,有时人们还常常使用暗示、讽刺语等等来表达自己特定的含义。因此,在思想史研究中,我们就必须研究与文本相关联的修辞,研究人们如何说和为什么要说。这样,当我们在阅读文本或者历史材料时,正如斯金纳所说,我们将会思考,这些词汇意味着什么,一些特定的词汇意味着什么,这本著作对我意味着什么,在这一文本中,作者通过他所说的什么从而表达了什么含义。同样,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要关注和考察作者在写作文本时所要做的什么,即语言的表达行为,而不是考察作者在写作文本时期望要取得什么,即语言表达效果(perlocution)。通过这样的分析,斯金纳坚持认为,语言的修辞方式理应成为文本研究的有机组成,应被增加到研究内容之中和成为思想史研究的对象。1996年,斯金纳就是使用了这种方法对霍布斯的《利维坦》进行了修辞学特征的分析,从而更加准确地理解文本及其他的政治思想。

1984年,理查德·罗蒂对学术研究的发展和演进作出了这样三种“转向”的概括,分别是“语言转向”、“解释转向”和“修辞转向”。认为目前在学术演进中“修辞转向”正在成为学术研究的新取向。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斯金纳在思想史研究中对“修辞”的重视,并且成功地将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的语言哲学运用到思想史的研究,从而不仅发展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同时也更进一步深化了思想史的研究。斯金纳曾经这样说过语言与我们现实实践的关系,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斯金纳在思想史研究中特别重视语言修辞的作用。“语言像其他社会权力一样自然是一种强制,它全然塑造了我们……然而,语言也是一种资源,我们能够使用它来塑造我们的世界。因此,在这一意义上说,笔为利剑。我们通常在实践中体现着语言并受之限制,但这些实践部分地取得其主导地位归因于我们抓住了我们通常所使用语言的权力。始终向我们展现的是,运用我们的语言资源来削弱或加强这些实践,也许我们会比有时设想的更自由。”37 正像著名思想史学者詹姆士·塔利曾经以“笔为利剑:昆廷·斯金纳对政治的分析”为题论述了斯金纳对思想史研究的贡献。他写道:斯金纳不仅研究了思想史和方法论,而且使用了这种方法来解读现在。斯金纳的贡献在于:解读历史的文本,考察观念的形成和变化,分析观念与其所代表的政治行为之间的关系38。

在我看来,斯金纳不仅在思想史研究的理论方法和具体研究领域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还对思想史的意义给出了价值性的评判。他回答了思想史研究与现实社会观念的关系,解答了思想史研究在现实观念建构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斯金纳已经用历史语境和概念史的研究方式告诉了我们,我们不能够全然相信那种抽象的和被认为是普遍性的观念或者概念,相反,我们应该看到不同时代对概念的不同定义和不同理解。因此,在这一意义上讲,斯金纳用“特殊”分解了“普遍”,用“解构”挑战了“既存”;用不同定义的“断裂”回应着毫无变化的一致与“延续”;用历史语境打破了任何对既定观念或者概念的神圣永恒的崇拜,甚至用修辞回答了我们的现实世界并非必然就是如此,而只是被我们的语言所塑造。同时,正是对思想史进行“历史”的研究中才有助于我们理解久远的价值观念如何凸现在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中,和我们今天思考这些价值观念的方式,反思在不同可能的状态中、不同的时间里我们所做出的一系列选择。实际上,正是这种类型的思想史研究才会使我们不会盲目地轻信于某种占据主导地位的观念,帮助我们从对某些观念的主导性解释的控制下解放出来,并对它们进行重新理解。当然,这种理解并不是说我们要把相异的价值偷偷地私自塞进在历史中。相反,思想史家的作用就在于从历史中挖掘出不同的定义,从而有助于读者对现在的观念和信仰作出自己的判断,并作出新的选择,建构起不同于以往的另一种世界。正因为此,历史的研究、思想史的研究才具有了格外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1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Politics, Rhetoric, 2003, p. 1.

2 这本书的英文原文为“The 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中文翻译为现在的名称,但是,这样翻译没有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斯金纳的思想,实际上,“起源”(origin)才更能够体现他的愿意。因此,这本书可以翻译为“近代政治思想的起源”。3 Preston, King, ed., The History of Ideas: An Introduction to Method, 1983, p. 8.

4 此书已经被翻译成中文,名为《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5 Alistar Edwards and Jules Townshend, eds.,Interpreting Modern Political Philosophy, 2002, p. 3.

6 张执中:“从哲学方法到历史方法”,《世界历史》1990年第6期。

7 洛克:《政府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8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 Politics, Rhetoric, 2003, p. 15.

9 对波科克的介绍见张执中:“从哲学方法到历史方法”。

10 张执中:“从哲学方法到历史方法”。

11 昆廷·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页。

12详见:Quentin Skinner, "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 James Tully, ed.,Meaning and Context: Quentin Skinner and His Critics, 1988, p. 65.

13 详见:Quentin Skinner, "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

14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 Politics, Rhetoric, 2003, p.4.

15 昆廷·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第3页。

16 Norman J. Wilson, History in Crisis? Recent Directions in Historiography, 1999, pp. 75-6.

17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2002,preface, p. 8.

18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2002,p.175.

19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Politics, Rhetoric, p. 16.

20 昆廷·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第2页。

21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75.

22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78.

23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4.

24 Quentin Skinner, 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 2001. 中译本为李宏图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03年版。

25 Quentin Skinner and BoStrath, eds., States and Citizen: History, Theory, Prospects, 2003, pp. 11-23.

26 昆廷·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第2-3页。

27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81.

28 昆廷·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第3页。

29 转引自满云龙:“思想·意识形态·语言——共和修正派与美国思想史学”,载黄安年等编,《美国史研究与学术创新》,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111页。

30 J. G. A. Pocock, Politics, Language, and Time, preface, 1989, pp. 4-5.

31 Quentin Skinner, Hobbes's Reason and Rhetoric, 1996. 这里的译文由王加丰教授翻译,特此致谢。

32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182.

33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4.

34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vol. 1.p. 149.

35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2.

36 Kari, Palonen, Quentin Skinner: History, Politics, Rhetoric, p. 37.

37 Quentin Skinner, Vision of Politics, preface,p. 7.

38 James Tully, ed., Meaning and Context: Quentin Skinner and His Critics, 1988, p. 7.

谢选骏指出:不论你们是用“历史的方法”还是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洛克,你们都不可能用“洛克自己的方法”来研究洛克——因此你们研究的洛克,只是你们自己的想象,而不可能是历史上的那个洛克。在这种意义上,“概念史”只能似是而非,甚至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溯源而上”只是梦想,得到的不过是“意识流”罢了。



【31、自由概念移植史中的中国立场——以严复为个案】


(中国社会科学网 10-21 林来梵)


近代以降,许多人文社会科学的术语在中国的确立,都是西学东渐的结果,一些概念的输入甚至是伴随着经由同样处于西方文化继受国地位上的日本而得以实现的“语言学事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正如自由权利概念的移植史所揭示的那样:在其过程中,中国不是作为完全被动的接受者借鉴西方的,而是拥有一定的主体性立场,即使在对日本的“二次继受”或曰“转继受”的过程中,也折射出中国自主性立场的内在倾向。

以中国近代著名翻译家和启蒙思想家严复(1854—1921)在“自由”这一概念输入过程中的实践贡献及思想倾向为个案,可以透析这一法政基础性概念在近代中国移植过程中中国式自主性立场的具体内容与意义。之所以选择严复作为切入点,乃由于严复是近代中国“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一位代表性学者,其“中学西学皆为我国第一流”,尤其在自由概念于近代中国的输入过程中作出了苦心孤诣的努力,并留下了独辟蹊径的足迹。有学者认为,他“首次把西语‘自由’观念引入中国、开创了中国式自由主义的理念”。

从中日两国自由概念移植交流史的视角来看,严复不是第一个将Liberty译为“自由”的东方学者;甚至可以断言,这个译词也并非始于中国人的迻译。根据日本学者实藤惠秀教授的考察,“自由”一词是中国人所承认的众多来自于日制新词的现代汉语词汇之一。的确,严复在译介“自由”之际,已时至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而“自由”一词作为一个新的重要词汇进入东亚的移植交流史,在此之前业已完成。

在中国,最初将英语中的Freedom译为“自由”的,可追溯到19世纪初来华新教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所编的《英华字典》的再版本(1847—1848年),而早在1822年,Liberty也已被该字典的原版译为“自主之理”了。根据研究,《英华字典》曾对日本文久二年(1862)刊行的《英和对译袖珍辞书》产生了影响,后者即采用了“自由”这一译语。

严复对“自由”概念的迻译,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谓是一种“诠释学循环”:他一方面通过深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种种思想资源来理解与迻译西方思想文献中的Liberty、Freedom;另一方面又通过这个过程形成了自己有关自由的观念与思想,再以这种观念与思想进一步去诠释和反思西方的Liberty、Freedom概念……如此循环往复,煞费苦心地促进了中西文化元素的对接与会通,念兹在兹地回应了中国本身所面临的时代课题。所谓“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既反映了译事之不易与作为译者的严复之认真,实际上也揭示了这种“诠释学循环”在严复精神世界中不断运行的内情。

对同一个概念的多种译法乃至不同译语的更迭或并用,也在一定侧面揭秘了这一点。严复至少采用了“自由”和“自繇”这两个不同的译语来迻译Liberty这个概念的,甚至同时将上述两种译法并用在他对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今又译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On Liberty)一书的译介之中。

其实,早在1895年发表的《论世变之亟》等文中,严复就使用了“自由”一语;在1902年出版的亚当·斯密《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的译著中,他仍然采用“自由”一词。在对穆勒《论自由》的翻译中,严复偶尔也将Liberty译为“自由”。他借鉴柳宗元的诗句“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作为情境,指出“所谓自由,正此意也”。此外,他还援引庄子的学说,认为自由“初义但云不为外物拘牵而已”。这显示严复力图在中国思想传统中找到能够与西方近代自由观念对接的要素。在他看来,西方近代所说的这种“自由”,在中国思想传统中本来就有,为此认为“今日平等自由之旨,庄生往往发之,详玩其说,皆可见也”。尽管庄子所说的自由,作为一种基于万物等齐的绝对自由,其实是取消了社会生活的自由,与西方近代的“自由”概念的含义径庭有别。

但严复对“自由”一语的态度是矛盾的。在译介斯密的《原富》时,严复就已经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意识到:“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据考,“自由”一语原可见诸中国古籍,如《后汉书》中,即有“兄弟权要,威福自由”(《安思阎皇后纪》)、“纵舍自由”(《乐恢传》)等句,但是均有“任意”等负面含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近代日本,福泽谕吉等启蒙思想家也曾意识到将Liberty翻译为“自由”一词不甚妥切,为此用过“自主”等译词,但最终还是采用了在当时日本民间已成为日常用语的“自由”一语。

然而,严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接受了“自由”一语。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他发现此语在传统中国文化语境下也含有一定的正面意涵。譬如,传统中国佛教的禅宗经典中,即有“自由自在”这样的观念(如《五灯会元》);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也有对“自由”一词偏向中性甚至褒义的用法,如白居易的“始惭当此日,得作自由身”(《苦热诗》)、柳宗元的“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诗》)等诗句。在这一方面,严复与日本的福泽谕吉等思想家不同。后者仅仅意识到“自由”一语作为译词的“先天缺陷”,但没有发掘出其在传统东方文化语境下所已具有的那种正面意涵的基盘。

尽管如此,作为对中西文化深有领悟的学人,严复对“自由”一词还是颇多矛盾的。在译介穆勒《论自由》时,他曾一度在译稿中拟名为《自繇释义》,待1903年出版时,则又创造性地修改为《群己权界论》。可以断言,在这里,严复也是从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场以及当时中华民族生存危机所面临的内在课题出发,作出这样处理的。通过这样的迻译与置换,穆勒所说的Liberty的意义不仅在于确立个体(己)免受强制的自律性和自主性,还突出体现为个体(己)与集体(群)之间应有的平衡关系,这就是所谓的“群己权界”。

其实,“群己权界”一语,从宪法学的理论而言,涉及自由权利的内在界限原理。而作为穆勒《论自由》的译者,严复并非不理解这个问题。他认识到,如果有人独居世外,其自由就没有什么界限了,“但自入群而后,我自繇者人亦自繇,使无限制约束,便入强权世界,而相冲突。故曰人得自繇,而必以他人之自繇为界,此则《大学》絜矩之道,君子所恃以平天下者矣”。所谓“絜矩之道”,主要指的就是儒家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论世变之亟》一文中,严复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中国理道与西法自由最相似者,曰恕,曰絜矩”。而之所以特地将穆勒的《论自由》迻译为《群己权界论》,同样体现了严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坚定守护以及对中国救亡图存时代课题的深切关怀。美国思想史家史华慈(Benjamin I. Schwartz)就曾经在其《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中切中肯綮地指出:“假如穆勒常以个人自由作为目的本身,那么,严复则把个人自由变成一个促进‘民智民德’以及达到国家目的的手段。”

严复虽然在穆勒《论自由》书名的翻译中最终以《群己权界论》替代了原拟的《自繇释义》,但在译者序、译凡例和正文中则多以“自繇”一词替代“自由”。当有人提出或可将Liberty译为“公道”之时,严复指出此说有误,并承认:“西名东译,失者固多,独此天成,殆无以易”。

但在《群己权界论》的“译凡例”中,严复指出:“中文自繇,常含放诞、恣睢、无忌惮诸劣义”。至于之所以将Liberty译为“自繇”,严复说明到:“由、繇二字,古相通假”,“视其字依西文规例,本一玄名,非虚乃实,写为自繇,欲略示区别而已”。换言之,依据西语的通常用法,自由是一个抽象概念,但又非玄虚的用语,而是具有实质意义的,为此采用“自繇”这一译语,以略表示其与“自由”之间的微妙区别。严复之所以采“自繇”一词迻译Liberty,还可能是因为在他看来,此语已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自由”一词的更替和超越。

在对自由概念的迻译和诠释中,严复展现了其深厚的、会通中西的思想功底。与许多论者一样,他也以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体用论”来理解中西文化,但反对张之洞式的“中体西用”论,而主张“中学有中学之体用,西学有西学之体用”,并机敏地指出:“有牛之体,则有负重之用;有马之体,则有致远之用;未闻以牛为体,以马为用者也。”而英国等西方诸国之所以强盛的真正原因,在他看来,“盖彼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这一洞见之深刻,即非同时代一般的启蒙学者所可比肩。当今中国学者郭道晖教授就指出:“严复在这方面所达到的理论高度和思想境界,不但为他同时代人所望尘莫及,而且直攀现代宪制理念的高峰。”

难能可贵的是,严复还认识到了消极自由的意义。他批评有一种“仁爱国家”,“以父母斯民自任,然而耕则为定播获之时,商则为制庸赢之率,工则与之以规矩,士则教其所率由。其于民也,若襁负而绳牵之,毫末无所用其发已之志虑”。置身于国家主义喷薄而出的时代,严复的这一思想在当时的中国是极为难得的。

论及严复晚年的思想倾向,许多研究者均持负面评价。周振甫甚至主张,晚年的严复已从1895年的“全盘西化者”逐步地、稳定地退化为“反动的传统主义者”。但上述这类观点在学术界颇有争议。史华慈就认为严复晚年确实具有保守的政治偏向,但这一点从其早期的论述中就可以看出;而在其生命的最后十年,即辛亥革命之后,严复是有一种“背离西方退回到传统”的倾向,但“绝不是急转弯式的”思想转向。史华慈所言不虚。置身于急剧变动的时代,许多思想家的思想往往变动不居。从自由权利概念的比较移植史来看,日本加藤弘之的思想历程就是如此。

诚然,晚年的严复对于平等自由理念的态度趋于保守,认为“极端平等自由之说,殆如海啸飓风,其势固不可久,而所摧杀破坏,不可亿计”。但严复的这层思考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深植于救亡图存的时代意识。他早期就已认识到在中国当时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之下,倡言自由可,但“所急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晚年更是主张“今之所急者,非自由也,而在人人减损自由,而以利国善群为职志”;甚至明确提出了“两害相权,己轻群重”的论断。在当时民族生存危机十分严峻的时代背景下,严复的这种国权优位主义的主张,应该说并非完全是一种谬说。值得重视的是,与日本的加藤弘之不同,尽管晚年严复的思想倾向逐渐趋于保守,但始终没有从社会达尔文主义走向强权主义。究其缘由,这也是得益于他所守护的中国传统文化立场本来就重视道德理想。

谢选骏指出:严复是一个投机分子,晚年尤其首鼠两端。即使作为一个翻译家,严复也很可怜,因为他辛苦捏造的诸多汉字译语,最后都被日本译法取代了。而本文的作者为给满清人争得一个名分,无休无止地唧唧歪歪,显得十分可笑。因为他并不懂得,如我所言,从长期文明史的角度看,日本实为第三期中国文明的先头部队。而从短期文明史的角度看,日本比满清更有资格代表中国文明——这就可以解释,为何日本能在翻译西方著作方面,更加得体并比满清人更为领先了。



【32、作为艺术史核心概念的“风格”的概念史】


(张婷 艺术学理论复印期号:2021年02期)


内容提要:风格一词是现代艺术史中的核心概念,但其丰富的意指和内在的矛盾性使其含义模糊、复杂难辨。本文详细考证了风格概念在艺术批评中的产生、发展及演变,揭示了风格概念从“手法”向“风格”转变的深层意义,以及风格史发展中风格概念图式的不断转变。本文的分析表明,正是风格意涵的丰富和嬗变,使得风格史成为传统西方艺术史建构的主导范式,而当代风格史所面临的困境也引发我们对艺术史建构进行重新思考。

艺术的踪迹最早可追溯至史前时代,艺术领域历史意识的形成却是人类文明较晚的产物。被学界称为“现代艺术史之父”的几位中,最早的一位——瓦萨里已然身处16世纪的文艺复兴盛期。艺术史形成的困难在于需将不同时空的无限复杂和多样的艺术作品以某种秩序组合在一起,从这杂多的表象中找到统一。正如卡西尔指出:“历史学本身如果没有一个普遍的结构框架,就会在无限大量的无条理的事实面前不知所措,因为只有借助于这种普遍的结构框架,它才能对这些事实进行分类、整理和组织。”(卡西尔97)从学术史角度说,每门学科的知识系统均需要一些“基础概念”,今天的流行说法亦即“关键词”或“核心概念”,这些概念构成了一门知识系统的基础。由此来看,艺术史作为一门学科有无这样的“基础概念”?如果有又是什么?它如何形成、发展和演变?回溯艺术史这种系统的知识生产的发展历程,我认为“风格”概念实际上承担了这一功能:它是一个总体性概念,既可以涵盖时代、地域、流派、个人等诸多方面,又可以涉及社会、文化、历史和心理等诸多层面,同时又是一个逻辑上有丰富内涵、解释力比较广泛,又具有相当弹性的概念。但风格概念如何在漫长的艺术史演化中形成,它又如何不断被界定、充实和转义,是艺术史学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是一个概念史研究的专案,着力考察风格概念对艺术史知识建构的重要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风格概念的成熟意味着艺术史知识系统的真正确立。因此,本文以风格概念为线索,以风格前史、风格史与后风格史为历史构架,深入考察这一基础概念的演变,进而从基础概念的视角来审视艺术史学科的知识生产状况。

一、风格前史

学界对概念探讨的一个普遍倾向是首先从词源学上追溯,旨在从词的原初含义寻求概念的真谛。西方学界对风格概念的探讨也不例外。贡布里希指出:“风格(style)一词很自然是衍生自‘stilus’,这是罗马人的书写工具,他们所说的‘accomplished style’就很接近于后代人所说的‘流利的笔’。”(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8)德国学者绍尔兰德于20世纪80年代发表了一篇颇具影响力的探讨风格概念的论文,题目即为“从‘Stilus’到‘Style’:对一个概念的命运的反思”,正文部分也是从古典修辞学中“stilus”一词开始讨论风格的(Sauerlnder 253-70)。美国艺术史家库布勒提出“style”一词其实有两个词源:与柱式有关的希腊词“stylos”和与写作有关的拉丁词“stilus”(Kubler 166),同样是试图从古典时期重新厘清风格这一复杂概念。不过目前西方学界的主流观点仍是“style”源自拉丁文“stilus”,下文的探讨也将参考这一看法。

但是,将艺术史中风格一词向古希腊罗马时期进行词源学追溯的做法却是值得商榷的。风格概念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意涵不仅在历史进程中表现出时间性和多重性,而且承载这个概念的词语也出现了转变:艺术领域中最初通行的风格词汇并不是与书写工具“笔”有关的“stilus”的系列派生词(意大利语“stile”,德语“Stil”,法语、英语中的“style”),而是与“手”(mani-)相关的意大利词“maniera”(手法)。所以,在讨论艺术史源头的风格概念时,我们首先应该聚焦文艺复兴时期的“maniera”,而非古希腊罗马时期的“stilus”。以下的分析也将表明,“maniera”和“stilus”的内涵并不能完全对等。实际上,当代对于风格概念的许多论争都可从这种源头的分歧寻得端倪。

1.风格概念的产生

风格概念语词化为“maniera”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历程。在这里特别将“概念”和“词语”区别开来,是参考了概念史学术传统中对“概念”和“词语”的区分。正如概念史学者保尔(Terence Ball)指出的那样,“人们很可能已经拥有了一个‘概念’,但却还没有一个确当的词来表达这个概念”(汉普歇尔—蒙克124)。所以,概念从在思维中产生到最终“落地”是具有一定时间性的过程,尚未语词化的概念不妨视为一种“意识”或“自觉”。

根据现有文献来看,至少到中世纪人们就已经有了艺术制品的地域差别意识,这种地域差别可指质料、工艺或形式。风格意识则是掺杂在这种地域意识之中,主要由地理词汇表示。最早与风格有关的表达是“希腊式”(Graeco opera),比如写于大约1150年之后的《阿特曼尼传》(Vita Altmanni)提及了一幅圣母玛丽亚的肖像作品,其认为这幅画是以值得赞赏的“希腊式”画成的(Grinten 6)。个人和时代风格意识则一般认为到文艺复兴时期才出现。埃尔斯纳为《艺术史的批评术语》撰写词条时指出:“古代和中世纪艺术中,基本还是没有风格自觉的,无论是个人风格还是时代风格。”(Elsner 107)

从朦胧的地域差别意识到风格自觉的产生,应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兴起密切相关。关于后者,著名历史学家布洛克在其著作《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中有所论述。他指出,文艺复兴时期所形成的是一种“人文主义的模式,聚焦点于人,以人的经验作为人对自己,对上帝,对自然了解的出发点”(布洛克12)。在艺术领域,这种对主体价值的认知带来了两个互为关联的结果:其一,艺术评判从物(艺术品)逐渐转向人(艺术家)。阿尔贝蒂在《论绘画》(1435年)中指出,画家德米特里之所以没有得到最高的赞赏,就是因为他过分注重形似而忽略了美感。在他看来,“优秀的部分应该从最美的人体中提取出来,所有精力都应该用于理解和表现美感”(66)。其二,个人风格的重要性开始凸显。14世纪晚期,佛罗伦萨画家琴尼尼在其《工匠手册》中就已经开始建议画家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好的风格(pigliare buna maniera propia per te)”(Burke 28)。15世纪佛罗伦萨的人文学者兰迪诺(Landino)开始“用修辞家的敏锐来观察视觉艺术中风格的细微差别”(Ackerman,Origins 12)。到了16世纪中期,批评家和作家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他们时代的伟大艺术家们创造了不同的风格,“把拉斐尔的‘优雅’(grazia)和米开朗基罗的‘震撼’(terribilità)并列是当时艺术文章中的一个时尚话题,还有许多威尼斯的作者们开始试图描述提香的风格”(Barasch,Theories of Art 1 286)。这说明到文艺复兴盛期,风格已经成为一个广为接受的概念,并且已经产生描述性风格术语。

与风格概念的日益重要相对应的是,风格概念在用词上也从多样化逐渐趋向统一。在个人风格意识初期,“gusto”“carattere”“maniera”等都曾作为同义词表达风格概念,但“maniera”最终脱颖而出,成为16世纪风格概念最通行的词汇。根据艺术史家索姆的考证,这主要是由于瓦萨里极具影响力的著作《名人传》的出版。在这本传记史中,“maniera”出现的频次超过了1300次,远远超过同义词“stile”(15次)、“gusto”(16次)、“carattere”(8次)(Sohm,“Maniera”104)。这种偏好应该是别有意味的策略选择。我们知道,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们一直致力于寻求脱离工匠阶级进入更高社会阶层,但“直到16世纪中期,绘画、雕塑和建筑才组合成‘Arti di disegno’(设计艺术),这些艺术家才逐渐地与具有文献学识的人一道,被接受为人文主义社群中的一等公民”(比厄斯利99)。“Maniera”显然更加契合瓦萨里努力提升“匠人”们社会地位的写作目标:其一,从词义上追溯,“maniera”最早即用来形容人,它在意大利语中的含义和应用都与13世纪到15世纪的法国宫廷文学有关。在这些文学作品中,“maniera”表示人的一种可贵品质(Shearman 37);其二,“maniera”的词根“mani”是“手”的意思,与艺术家直接相关。所以,与其他词汇相比,“mamera”更能凸显“人”的作用。

2.风格:从“maniera”到“stile”

如上文所述,“maniera”至少在14世纪晚期已经被用来表示现代意义上的风格概念(如琴尼尼的《工匠手册》),并盛行于16世纪(如瓦萨里的《名人传》),但它最终却被“stile”逐渐替代了。根据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stile”在造型艺术中的使用最早是在16世纪。1530年,卡斯蒂廖内在《廷臣论》(Il Cortegiano)中曾发表评论:“在绘画中,达芬奇、曼特尼亚、拉斐尔、米开朗基罗和瓦萨里是最优秀的,而他们的工作方式又各不相同,都在自己的风格(stile)中达到了完美。”(Sauerlnder 257)潘诺夫斯基将这种转变归因为17世纪法国画家普桑及为其立传的贝洛里(Bellori)等人对“stile”的使用。他指出:

不过,17世纪之前,无论是作为手法还是特征而言,“mariera”自身都是一个中性概念。但在17世纪随着矫饰主义风格(mannerism)的产生,“maniera”一词逐渐带有贬义色彩,开始特指与自然相迥异的作品[……]此时,艺术家们希望能用一个中性词来表示风格。他们从诗学和修辞学中借用了“stile”。(Panofsky 239)

潘诺夫斯基进而认为自此“stile”完全替代了“maniera”用来表示风格概念,这种判断其实并不准确。索姆的统计表明,“maniera”在17世纪仍是大多数艺术批评家频繁使用的词汇(Sohm,Style 11),直到17世纪末18世纪初,“stile”的使用才变得愈加普及(122)。这种措词的改变是否产生了内涵上的区别?这是梳理风格概念史时需要审视的问题。

为了揭示“maniera”和“stile”的区别和联系,我们不妨比较一下16世纪瓦萨里和17世纪普桑对风格概念的阐释。瓦萨里在《名人传》第三部分序言中如此提到风格:

艺术家通过模仿自然中最美之物,并将最美的部分,双手、头部、躯干以及双腿结合起来,创造出最佳的形象,作为以备用于所有作品中的范型,从而获得风格[maniera]的最高完美,这样,他就获得了那种我们所称的美的风格。(瓦萨里43)

普桑对风格的定义则为:

伟大的风格包括四种要素:母题或主题(materia overo argomento)、观念(concetto)、结构(struttura)、风格(stile)。最为重要的是主题应如战役、英雄行为和神圣事物般宏大[……]风格是绘画和素描时一种独特而勤勉的手法(maniera),源自画家实施自己想法时的独特才能。这种风格、手法或趣味(stile,maniera or gusto)来自本能和才能(ingegno)。(Sohm,“Maniera”116-17)

从表面上看,“stile”和“maniera”在普桑这里是可以相互替换的同义词(用“或”字连接),但是如果参照“maniera”和“stile”分别所处的概念图式,我们会发现瓦萨里和普桑对风格一词的理解有显著差别。在瓦萨里的《名人传》中,与“maniera”共同构成概念图式的其他四个要素分别为:规则(regola)、样式(ordine)、比例(misura)以及设计(disegno)。在这四个要素中,规则、样式、比例关涉艺术品的形式,秉承了古典时期美的客观原则;“disegno”关涉艺术家,是艺术家能力在艺术品上的映射;而“maniera”是前四个要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从而获得风格的最高完美”。所以,“maniera”是艺术家充分运用个人理性能力(disegno),在遵循形式要求(regola、ordine、misura)的基础上对自然进行完美再现的一种状态,是一个综合总结性的概念。

而普桑明确指出第一个要素“主题”是最重要的。在他看来,主题自身即可打动观众,思想、结构和风格的作用则是帮助实现和呈现主题。这从普桑写给其赞助人的一封信件中也可以得到证实。在这封信里,普桑写道:“绘画应按照主题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风格。”(Arnheim 281)这也回应了西塞罗在《演说家》中对风格的阐释:“应根据具体场合选择合适的风格。以鸿篇大论去谈论琐碎小事,与在庄严场合使用乡俚俗语同样显得滑稽可笑。”(Gombrich 130)所以,与“maniera”不同,普桑笔下的“stile”呈现一种矛盾性:它既与“maniera”一样,来自个人的独特才能,与艺术家主体相连;又沿袭修辞学中的用法,取决于具体场合,由客观条件所决定。此外,就风格一词在艺术评判中的重要性而言,瓦萨里的“maniera”是一种典范性的风格,综合了完美再现自然的四种要素,对应文艺复兴时期对最佳艺术的评判标准;普桑的“stile”则是一个附属性概念,随着主题的变化而变化。两位评论家对于好的风格的看法也不完全相同。在瓦萨里看来,与最完美风格最接近的是他的艺术导师——米开朗基罗的作品;而在普桑这里,不存在一个绝对的、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最完美风格,好的风格之间是并列关系。

但无论是“maniera”还是“stile”,都暗示了风格一词的灵活性和多重意蕴,因为这两个词都不仅描述艺术家的创作过程,还指代艺术家或艺术品的特征。瓦萨里认为米开朗基罗的作品具有“宏伟的风格”(maniera grande);贝洛里认为“‘stile’是一个与诸如‘辉煌的’(magnifco)等形容词连用的一个限定和评价概念,同时也指艺术家或艺术作品的品质”(Sauerlnder 258)。所以,在概念形成初期,风格就既是一个表示过程的动态概念,又是一个表示实体的静态概念。瓦萨里在《名人传》序言中通过将艺术分成古典风格(maniera antica)、旧式风格(maniera vecchia)、现代风格(maniera moderna),进一步扩展了风格的内涵,使得“maniera”承担了第三种功能:时代区分。不过“创造方式/过程”应被视为这段时期风格概念的主导内涵。在现代学者麦克唐纳看来,18世纪风格概念最核心的转变正是从“过程”变成了“实体”(Macdonald 54),从而成为构建艺术史体系的核心要素。

二、风格史奠基

哈贝马斯曾经指出,“自18世纪后期,西方文化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时间意识[……]当今的时代再也不能依靠过去的典范来为其指明方向[……]它必须从自身制定规范”(Habermas 1)。在艺术领域,对新的艺术史书写的渴望在18世纪中期就显现出来了。艺术史家巴拉什在其《艺术理论》丛书中提到了这样一个故事:1756年,当德国著名画家门斯(Mengs)被邀请为画家滕佩斯塔(Tempesta)著书立传时,门斯如此回复:“画家传记已经够多的了。我觉得应该有一部艺术史来代替这些传记史。”(Barasch,Theories of Art 291)不久之后西方艺术史的一位伟大人物便让门斯的构想变成了现实:1764年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出版,这是“艺术”和“历史”首次同时出现在书名中的一部著作。温克尔曼在书中明确指出:“艺术的历史旨在揭示艺术的起源、成长、改变和衰退;艺术史同时也是人物、时代和古代艺术家的风格史。”(Wittkower 61)。风格在这里一跃成为艺术史的主体,艺术家则退居其后成为了风格的修饰词汇。这个界定开启了现代艺术史书写的历史,确立了艺术史研究的学科规范。

1.风格史的构建

启蒙运动是人类知识系统化建构的重要时期,知识的分类、关联、创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波茨指出:“为了认知人类文化和社会某些关键层面的经验的多样性而精心构建一个体系是启蒙运动的一个中心课题”(Potts 33)。深受启蒙运动熏陶的温克尔曼在伏尔泰等人的思想影响下,致力于将艺术品纳入一个以时代而非艺术家为区分标志的框架体系中。《古代艺术史》的前言明确表明了这种目的:

我将要撰写的古代艺术史,绝不仅仅是叙述艺术的年代顺序和变化,而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历史”一词,即它在希腊语言中的含义。我打算提供一个体系(system)。(Winckelmann,Essays 107)

温克尔曼为他所要建构的体系选择的基石即是风格。当我们把视野扩大到一般史学中进行平行比较时,会发现风格概念在一般史学(乃至与艺术史具有亲缘关系的文学史)中从未占据像艺术史中这般重要的地位。艾克曼在其专论风格的文章中指出了风格概念之于艺术史建构的必然性。他的观点可总结为两个原因:其一,所有的历史叙事都需找到某些既恒定又变化的因素,这样历史才能有“故事”可写。在艺术史的叙事中,“风格”正好具有这种特质。其二,艺术史研究区别于其他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特别注重鉴别考证,关注艺术品的归属问题,而风格是艺术品考证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所以,风格一词的双重功能——叙事性和工具性使它为艺术史叙事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Ackerman,“A Theory”227-28)。

虽然我们以“后见之明”看到风格登上历史舞台的必然性,但在温克尔曼所处时代,艺术书写遵循的仍是瓦萨里的传记体传统。在我看来,温克尔曼选择“风格”作为其体系的核心概念,除了受到启蒙思想的影响外,还与风格概念在当时文艺批评中的兴盛有关。法国博物学家布封在1753年发表著名演说《论风格》(“Discours sur le style”),这篇演讲当时在整个欧洲引起了巨大反响,其中的名句“风格即其人”(Le style c'est l'homme meme)直到今天仍广为传颂。有理由相信,这直接促使了温克尔曼在《古代艺术史》(1764年)中将风格作为艺术史体系构建的首要原则,因为布封对温克尔曼的影响在此之前已经有迹可循。加里森等人指出,“1750年和1754年,温克尔曼在其文中大量引用了布封的《自然史》”(Galison and Jones 34)。布封对不同物种之间的比较启发了温克尔曼将焦点聚焦在物种(即风格)而非个体生物(即个体艺术家或作品)上,而布封“风格即其人”的论断应启发了温克尔曼直接将风格等同于艺术。

2.风格的时代化

温克尔曼的风格史开启了一种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写作范式,它不仅突破了瓦萨里式的传统的传记体,而且超越了各种以艺术批评取代历史研究的做法,可谓艺术史上的一次“革命”。按照科学哲学家库恩的看法,科学的变革乃是科学范式的转变,而范式变化的一个特点是理论前后的不可通约性。库恩指出:“在从一种理论到下一个理论的转换过程中,单词以难以捉摸的方式改变了自己的含义或应用条件。”(Kuhn 162)参照库恩的理论,在温克尔曼的风格史体系下,虽然风格的更替承袭了瓦萨里的生物兴衰模式(相对于瓦萨里的三段论,温克尔曼将古希腊艺术分成四个阶段:远古风格、崇高风格、典雅风格、模仿风格),但风格一词的意蕴和所处概念图式较之前有根本的转变。

其一,风格一词背离了其在艺术理论中与个体紧密相连的传统,成为一个“非人化”的概念。在温克尔曼之前,艺术品的风格主要与个体发生联系,比如在瓦萨里的《名人传》中,艺术家各有各的风格,风格的最佳典范是米开朗基罗;普桑也认为风格源自艺术家的独特才能。温克尔曼的目标不在于解说具体作品的个别特征和事实归属,而在于探索作为文化史一个分支的艺术中的普遍性。因此,在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中,艺术家们隐匿了自己,时代和单一的艺术风格凸显出来:一个时代只有一种主导性的风格,比如古希腊艺术的特征是“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将风格直接等同于时代艺术,不仅使其从艺术品的构成元素之一变为艺术史中最核心的概念,也使风格一词从个人创造手段变成时代艺术的标签,成为一个静态的实体。

其二,风格一词脱离了16世纪和17世纪的概念图式,形成新的“风格+美”的概念组合。温克尔曼将艺术等同于风格,又进而认为艺术的最终目的即是美:“美是艺术的最崇高的目的和集中表现”(温克尔曼118)。所以,典范的风格即典范的美,两者具有同一性,共同体现于被视为典范的古希腊艺术之中。在温克尔曼看来,这种美不能因忠实模仿自然而获得,因为这种模仿只能得到“酷似的摹写”,而不能得到“概括的美和理想描绘的美”(10)。这种美也与审美情感无关,因为“它不需要心灵情感的表达”(Winckelmann,The History 45)。所以,与传统美学观念中美与自然紧密相连不同,温克尔曼所理解的理想美是从艺术品内部生成的,具有一种独立的价值。

其三,风格动因新的阐释。虽然瓦萨里的《名人传》已经暗含佛罗伦萨的艺术家们优于其他地区的思想,但这种地域或社会联系没有进一步展开,风格在三个时期的演变主要是技艺日臻成熟和个人能力不断完善的共同结果。在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中,自然和社会条件是希腊艺术发展及繁荣的原因,所以风格直接与时空背景相关:“他们国家的幸运的地理位置始终是造成希腊作品优势的基本原因”(温克尔曼36),“从希腊的国家体制和管理这个意义上说,艺术之所以优越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有自由”(109)。这种对于风格的不同阐释或可从写作动机解释。无论是瓦萨里还是温克尔曼,都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带着强烈的使命感来写作的。在瓦萨里时代,艺术家们仍处于工匠阶层,瓦萨里的写作动机之一正是要将这些匠人们提升到人文学者的地位,所以个体的“disegno”对于形成好的风格至关重要;温克尔曼所处时代盛行浮夸的艺术风格,《古代艺术史》将风格与理想美联系起来,宣言了一种与现实相背离的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导向。正如夏皮罗指出的那样:“对于温克尔曼来说,希腊的古典风不单单是一种形式的惯例,而是一种具有其他风格不可能具备的珍贵品质的那种最高境界的观念”(Schapiro 52)。

所以,在18世纪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温克尔曼以风格一词构建了艺术史框架,开启了现代艺术史书写的历史。在《古代艺术史》中,风格一词从指代个体艺术家创作方式和品质转向指代时代艺术特征,风格与美的概念联姻建立了艺术史本身的价值体系,自然和社会条件则解释了风格形成的原因。温克尔曼对美术史的贡献早已被其后的艺术史学者们所公认,当代艺术史家巴拉什这样评价温克尔曼:“自阿尔贝蒂和瓦萨里以来,没有哪一位教师、学者或作家能像温克尔曼一样对视觉艺术的思考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Theories of Art 297)。在19世纪,李格尔也就温克尔曼对艺术史的贡献进行了高度评价。李格尔在其书评《一种新的美术史》(“Eine neue Kunstgeschichte”)中对美术史作了一个比拟:“就像罗马圣彼得教堂的大圆顶一样,美术史作为一门科学的学科有四根柱子坚定地支撑着它,而美术史的第一根柱子就是温克尔曼所创造的对古典艺术的风格分析”(范景中274)。正是温克尔曼为现代艺术史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三、风格史成熟期

19世纪初德国鉴赏家鲁莫尔(Carl Friedrich von Rumohr)曾对“风格”和“手法”这一对传统的同义词进行了区分。鲁莫尔认为,“手法”指艺术家创造形式的独特方式,而“风格”则是艺术家因材料不同而进行不同创作的一种视觉本能。所以,“手法”是一个纯粹主观的概念,只与艺术家的个人偏好有关;而“风格”则是主客观统一的概念,既体现了艺术家个人风格,也体现了其所处时代,需从个别上升到一般(Hatt and Charlotte 43)。实际上,从歌德、鲁莫尔再到黑格尔,都主要从与“手法”的层级关系来看待“风格”的地位。这也说明,虽然温克尔曼以《古代艺术史》开启了风格史的写作范式,但19世纪上半叶“风格”一词的核心地位并未完全确立。

风格概念究竟何时确立为艺术史的核心概念呢?意大利艺术史家皮诺蒂认为这是桑佩尔的著作《论风格》(Der Stil)所带来的结果,因为其后的艺术史家,无论是赞同或反对桑佩尔,都开始以风格自身的对比讨论来认识艺术史(Pinotti 76)。今天我们谈论风格,常常将其等同为形式分析,这正是因为鼎盛时期的风格史著作主要是基于纯粹形式的演变展开的。实际上,风格分析的形式转向在19世纪初就已经开始。鲁莫尔在《意大利研究》(Italienische Forschungen)中分析具体艺术品时,兴趣点就完全是关于形式而不考虑内容(Wittkower 62)。不过形式范畴真正成为风格史的主导,主要还是体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批风格史著作中,比如沃尔夫林的《美术史的基本概念》、李格尔的《罗马晚期的工艺美术》、福西永的《形式的生命》等。

1.风格与形式

在19世纪,风格概念与艺术史中另一个重要概念——形式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实际上,“形式与风格这两个核心概念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影响着艺术史和批评活动的各个方面”(普雷齐奥西106)。所以,讨论此时的风格概念,首先要关注它与形式概念的关系。

与风格一样,形式也是一个多元和复杂的概念。塔塔尔凯维奇在《西方美学六大观念史》中总结了自古希腊罗马时期以来的形式观念,认为在西方美学史中形式至少拥有五大重要涵义,分别与内容、题材、质料、元素、偶然性等相对立(塔塔尔凯维奇251)。但在19世纪的艺术史学中,形式一词却逐渐突破了以往的各种二元组合,自身成为艺术史和艺术批评的一个独立的重要概念,其背后根源是形式美学的发展。

形式美学的发展脉络可上溯至齐美尔曼、赫尔巴特,最终至康德,不过对于艺术批评领域来说最重要的两个人物是被称为“艺术科学之父”的美学家费德勒和他的好友雕塑家希尔德布兰德。他们对19世纪末期李格尔和沃尔夫林的形式观念产生了直接影响。费德勒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艺术哲学和美学体系,即“纯粹视觉”(pure visibility)理论,将视觉艺术研究定位为以视觉形式为核心的理论研究。希尔德布兰德则在其著作《形式的问题》(1893年)中进一步为形式主义者的研究指引了方向。他指出:“这种系统的结构所引起的形式的问题虽然不是由大自然直接而自明地给予我们的,然而却是真正的艺术问题。”(Hilderbrand 12)与费德勒一样,希尔德布兰德认为艺术研究应与传统美学相分离:“艺术家必须尽力解决的完全是视觉表现形式的问题。他为表现所选择的主题既不需要有伦理的意义,也不需要诗般的意义。他所要做的是给这些主题以一种独特而又有价值的审美意义”(20)。

正是在这种新的形式观念背景下,风格概念有了新的内涵。其一,风格不再被理解为黑格尔式的形式和内容的辩证作用,而只关涉形式,两者之间形成了对等关系。沃尔夫林阐述道:“风格的根本标志是一种普遍的形式感”(沃尔夫林,“风格演变的成因”353)。李格尔论述几何风格的形成时,将风格和形式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最终线条自身成为一种艺术形式[……]结果,直线就变成了三角形、方形、菱形、之字图案等。而曲线则产生了圆形、波状形、螺旋形。这些都是我们在平面几何中熟悉的形状。在艺术史上,它们被统称为几何图案。结果,完全或者主要以采用这些图案为基础的风格被称为几何风格。”(李格尔,《风格问题》8)其二,风格一词脱离了与美的价值评判之间的共生关系。李格尔指出,“在人人都认为罗马晚期艺术不是进步而只是衰落的情况下[……]本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消除这种偏见”(李格尔,《罗马晚期的工艺美术》1)。在这里,风格的发展变成了一种描述性而非评价性的术语,开始与审美判断、美学品质、趣味标准等美的范式相分离。

2.风格描述:形式“元语言”的建立

形式的新观念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对艺术作品的风格描述。在形式风格史成熟之前,风格描述主要都是由一种被称为艺格敷词(ekphrases)的文学叙事模式来实现的。艺格敷词在艺术批评中具有悠久的传统,例如瓦萨里对拉斐尔《基督变容》一图的描述:

他用扭曲的姿势张开双臂,瞪大眼睛,肌肉、血管、脉搏无不显示残忍的邪灵在身体里的折磨。他被一位老人支撑着,这位老人[……]扬着眉毛,皱着眉头,顿时显示出力量和恐惧。(Orgins 18)

温克尔曼在《关于如何观照古代艺术的提示》中对古代雕塑也用了同样的描述方法:

在阿波罗的面部,自豪感主要表现于下颚和下唇,仇恨表现在鼻孔,蔑视表现于张开的嘴中。[……]你在拉奥孔的脸上虽然看到痛苦,也可以在皱起的鼻子上看到有一种对被惩罚的不满和作为父辈的一种怜悯之情。(温克尔曼68)

潘诺夫斯基认为艺格敷词这种侧重激发情感的感性描述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其一,任一时代的作品都可以使用与此类同的文学描述,不能对作品起到区分作用;其二,对一组线条和一堆色彩加以描述,无论语言何等鲜明活泼,也无论论述何等全面完整,终究只能暗示,难以呈现出某种现实状况之全貌”(潘诺夫斯基15)。巴克桑德尔也指出了艺格敷词的缺陷,“在艺格敷词的描述中,色彩层次、空间层次、左右比例诸如此类皆以丧失”,所以“我们难以根据描述重构图画”(巴克桑德尔49)。

那么,何种描述才能真正展现风格特征呢?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作者发现了“一种非文学叙事的展示方法,用这种方法使作品中描绘的人物能得以重建”(萨默斯122)。这种非文学的纯粹的形式语言,或可以称为形式的“元语言”。例如,李格尔在进行风格分析时沿用了希尔德布兰德在《形式问题》中使用的几组概念:触觉-视觉、平面-空间、图形-基底等,这些概念已经没有潘诺夫斯基所言的“感性特质”了。沃尔夫林又进一步提出五对二元概念(线描-涂绘、平面-纵深、封闭性-开放性、多样性-同一性、清晰-模糊),这被普遍认为是一套自成体系的形式术语,超越时空限制而具有广泛的应用性。为了说明形式分析与艺格敷词的不同,不妨对比一下沃尔夫林在阐释平面和纵深两对概念时对梅西斯《哀悼基督》的描述:

主要的人物形象都非常清楚地坐落在平面上。躺着的基督的尸体完全平行于图画的水平的底线,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尼科代莫斯使图画的空间达到画布的整个宽度。各个人物的身体连同四肢像平面几何的浮雕般展开,甚至在后排中也几乎没有一个姿势打破这种平静的平面连续的形式。(沃尔夫林,《美术史的基本概念》129)

可以看到,与艺格敷词相比,基于形式术语的风格描述更加关注绘画本身(比如比例和空间关系),更加具有分析性和抽象性。这种叙事的不同或可用潘诺夫斯基所提出的表层概念和深层概念来解释。潘诺夫斯基把艺术史的概念分为两个层次:“一为表层概念,仅仅对艺术作品的感性特质做出界定和描述;二为深层概念,惟有深层概念才真正对风格做出描述,遵循这风格标准,对感性特质做出阐释,将特定感性特质群视为特定样式原则的表现,再将各种样式原则视为统一风格原则的分化呈现”(潘诺夫斯基17)。参照潘诺夫斯基的界定,艺格敷词可归类为表层描述,而形式的元语言则摆脱了传统风格描述中对文学叙事的依赖,提供了一种基于形式自身的深层描述。这与形式主义者们所致力的目标——将艺术史建立成一门独立学科也是相一致的。

3.风格演变:从他律到形式自律

艺术史上风格的演变曾被归结为各种不同原因,但共同点是认为艺术的形式和风格受外部因素的支配,例如温克尔曼认为风格的形成取决于地理和社会政治因素,丹纳在《艺术哲学》中认为艺术品的兴衰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桑佩尔的《论风格》则把几何形装饰风格的出现归结于编织技术。但在19世纪末的形式主义风格史中,风格演变的探讨却呈现“向内转”的趋势。需要强调的是,形式分析者们并不否认外部因素对风格的影响。李格尔在1894年就曾在一篇关于民间艺术的论文里探讨经济环境与艺术发展的关系(《罗马晚期的工艺美术》21);沃尔夫林则指出可从两种角度来对待风格的演变,既可将其看成一种内在发展的结果,也可看成来自外部的推动力(《美术史的基本概念》287)。

虽然承认风格演变的外部作用,但19世纪末的形式主义者们认为风格的形式分析具有自足性,即形式分析不再是一种工具,而是作为彰显艺术发展规律的目的本身而存在。李格尔认为艺术的发展是一种线性的、不断从触觉形式转向视觉形式的过程,而这种形式变化的根源在于艺术自身的“艺术意志”。沃尔夫林则将生命形式的进化与艺术形式的发展作类比:“在这两个领域中,发展进化的模式是颇为相似的:进化从单调、松散的形式开始,最终发展成由不同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阿姆斯特朗129)。在《美术史的基本概念》中,他多处明确或含蓄地指出了艺术发展是自身的逐渐演变。例如,在导论部分沃尔夫林指出:“从实在的、塑形的感知到纯视觉的、涂绘的感知的转化,遵循着一种合乎自然规律的逻辑,而且是不可逆转的。”(48)在该书的结尾部分沃尔夫林再次强调:“周期性的观念涉及各种发展的停滞和复归[……]更周密的考察马上会证明,即使在这里艺术也不会回归到过去的阶段,事实证明,只有一种螺旋式的运动。”(292)显然,在内在发展的结果与外部的推动力之间,沃尔夫林所倾向的、致力探索的是前者。

在李格尔和沃尔夫林之外,就风格研究而言,20世纪初还需特别提及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法国艺术史家福西永。福西永并没有提供明确的艺术或艺术史理论,但他以独特的视角对风格进行了深刻阐释。福西永没有如同沃尔夫林一般将风格视为一种普遍的抽象形式,也没有像李格尔一样将风格视为艺术意志的客体化,而是将风格视为一个流动的、具有内在生命力的关系体系:“风格总是处于自我界定之中,也就是先自我界定,接着又摆脱自我界定[……]风格的生命可被视为一个辩证过程或实验过程。”(福西永53)福西永还洞见到了风格一词内在的歧义性:“风格这一术语有两种不同且对立的含义:风格既是绝对不变的,又是可变的。”(47)实际上,20世纪五六十年代对风格的讨论应和了福西永的许多观点,福西永将形式定性为一种动力结构也与心理学家阿恩海姆提出的格式塔理论不谋而合。所以,在沃尔夫林、李格尔、福西永等形式主义艺术史家们的共同推动下,“在20世纪,风格史已成为艺术史领域无可争议的王者”(Elsner 98)。

四、后风格史

虽然通过两个世纪艺术史家们的努力,风格史在20世纪初期处于鼎盛地位,但20世纪上半叶艺术史研究开始发生根本的转变。维特科尔认为这种转变的趋势是从线性艺术史转向深度艺术史:“开始寻求哲学、语义学、心理学、以及人文学科其他知识领域的支持”(Wittkower 61)。这些研究互为补充、相互影响,构成了一个新的艺术史知识系统。在这个新的知识系统下,艺术史家普遍表现出对“形式艺术史理想的疏远”(贡布里希,“艺术科学”438)或者是“对艺术史的传统理解模式越来越感到不满”(Arnheim 282)。疏远和不满背后体现的正是对传统风格史范式的存疑。

其一是对以风格进行时代分期的存疑。风格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时间界限,这一点在风格史主导时期已被艺术史家们所意识到。沃尔夫林虽然用线性和涂绘这两个对立概念来分别描述16世纪和17世纪的艺术风格,但他又同时承认涂绘风格的前兆在15世纪已经出现。福西永更是敏锐地指出,时代并不与单一的风格对等:“一个时代的艺术,既包含当下出现的风格,也包含着过去幸存下来的风格,以及将来早熟的风格”(福西永9)。豪瑟尔(Arnold Hauser)在其1959年所出版的《艺术史哲学》中不禁发问:“意大利在拉斐尔逝世的时候所表现的各种趋向,哪一种应该被认为是最为切要而且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呢?古典的、矫饰主义的和早期巴洛克式的风格并生共长;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称作是被废弃了的或者是尚未成熟的”(Amheim 284)。而后现代艺术作品的个性化特征更加突出,难以用一两种风格加以总结。所以,潘诺夫斯基在其1969年出版的《西方艺术的复兴与再生》一书开篇即提出:“现代学术界对历史分期的做法越来越持怀疑态度”(284)。

其二是对风格分析客观性的存疑。学者们开始意识到有限的风格范畴与无限形式之间的矛盾性,潘诺夫斯基在1925年即指出:“现实中的艺术千姿百态,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简化为非此即彼的二元世界。”(潘诺夫斯基7)维特科尔指出:“风格阐释者天真地以为自己的观察是全面的、可证伪的、客观正确的,但实际上他不过是从整个线条、形式、颜色的集合体中选择了自己觉得重要的。同一件艺术作品,可以对其形式结构做出许多相互矛盾却又一样‘正确’的描述。这并不是一件难事。这也体现了风格分析和风格术语本身存在的谬误。”(Wittkower 67)阿尔珀斯则认为“风格一词带有强烈的历史偏见”,“风格和题材的研究存在只突出特定模式艺术成就的风险”(Alpers 95),“我在教学和写作中都会尽量避免使用风格”(114)。戴维斯回应了上个世纪的观点:“虽然我们的感官能够发现艺术品间的相似性,但我们不可能发现所有的相似点。那些未被发现的风格特点就成了艺术史中的空白。”(Davis 84)

与质疑相伴随的是对风格问题的探讨以及对风格本质的追问。关于20世纪中晚期风格问题的讨论,张坚教授在《文艺研究》2014年第5期以“风格:从历时到共时”为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在此不再重复叙述。无论如何,这场关于风格本质的大讨论并没有使风格概念变得统一或明晰,反而揭示了对其进行更多阐释的可能性。面对风格史和风格概念本身所遭遇的种种困难,艺术史家们尝试从不同角度去解决,在此列举几个比较有影响力的观点:(1)转向风格的共时讨论。库布勒指出,长期以来风格研究基本都是历时性研究,而要解决风格难题必须将其放在历时性之外,因为任何一种构想出来的风格类别都是不同时段的组合,而每个时段又蕴含自己的时间体(Kubler 166-67)。(2)修正静态的风格概念。阿恩海姆认为“格式塔”作为一种动态的结构理论优于传统的风格概念,“因为格式塔不是独立要素的排列,而是一个场域中相互作用的力之组合。这种研究可以消除虚妄的二元对立”(284)。此外,格式塔理论可以解释风格的多样性,“使得风格从一个静态的标签变成时刻都在变化的一种历史趋势,在方法论上消除了个体性与群体特征的对立”(Arnheim 285)。(3)放弃风格作为艺术史的核心概念。阿尔珀斯对风格(style)与模式(mode)进行了区分,认为模式是一个寓于创作之中的客观概念,而风格是主体对特定模式的倾向性选择。她认为文艺复兴之所以成为风格研究的焦点,是因为其预设了一个脱离创作者和观者、不承担社会功能、客观独立存在的艺术品世界。她认为只有少数模式符合这种标准,并进而指出适合于所有艺术的问题不是风格,而是“原型”(modal),因为原型不用区分形式内容,不用排斥艺术品的功能性,也不用在艺术品的关系体系中作出片面性选择(Alpers 114)。

与此同时,艺术史的编纂开始出现新的尝试。詹森指出:“研究19世纪和20世纪的艺术史专家们并不是按照时期、风格或学派,而是按照运动(例如,印象主义、立体主义、达达主义、波普)来分析他们的主题的,这些运动只不过是被它们形态上和观念上的连续性而视为相同的,它们没有一个能够支配或固定成为所处时代的‘时期风格’。”(詹森22)但是,正如埃尔斯纳所指出的那样,“新的艺术史潮流虽然在理论和方法论上更加坚实,对历史语境的分析更加细致,但似乎缺乏了风格史所擅长的与作品的亲密接触和情感联系。而后符号学中也仍可见下意识的风格分析”(Elsner 98)。事实上,虽然阿恩海姆提出以格式塔理论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史范式的构想,他也承认:“尽管研究的实际情况光怪陆离,作为基础的范式在过去和现在都未曾改变,将风格作为一种标志来识别一特定时期(如罗马式建筑)或者一特定个人(如立体主义画家)的做法一直沿袭到今天。”(Arnheim 282)他的评价同样适用于今天的艺术史书写。

综上所述,被我们统称为风格的概念,本身具有多重性质。贝尔·兰指出,“历史上风格的范围和个体风格特点都是文化的产物,因文化而异,随文化而变迁”(Lang 318)。在上文的梳理中我们看到,风格可以既是时间也是空间概念,与个体、群体和时代都发生过联系;可以既是描述性也是规范性概念,与美曾交织又分离;风格亦动亦静,既是过程,又是实体,既是变化,又是恒定。风格还与许多非风格的因素有关,自然和社会中都可探寻风格的成因。

20世纪70年代以来,曾经烜赫一时的风格在艺术史中似有衰微之势。然而,“古代文物的分类还是以相似性为基础,如何解释这些系列和相似性至关重要”(Summers 479)。与此同时,我们在进行具体艺术作品分析时,也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到诸如平面和立体、深度和表面等风格术语。风格概念作为当代文化中现成的概念,不可能从艺术史中完全去除,即使用以指代风格的单词“style”被其他概念所替代,风格也只是换了一种面貌存在。正如巫鸿指出的那样,“即使当前美术史的研究已经深入到对图像的思想、文化、政治、宗教等各方面的考察,作为一个研究人类如何通过视觉形象表现自己的学科,它的一个重要基础仍然是对包括空间表现在内的视觉形式的细致分析”(巫鸿26)。

因此,风格在当代艺术分析中仍是一个无法去除的概念。同时,我们也看到,尚未有一个新的概念完全取代风格。无论何种创新,也无论何种新范式,总是这样那样地关涉风格。诚然,从概念史角度说,任一概念都不会是亘古不变的,风格概念在艺术史知识生产的几百年时间里也在不断演变,但其仍具有很强的解释效力是显而易见的。

当代艺术理论呈现出多元化和跨学科性,针对艺术研究的新特点、新问题,我们对风格概念不应只是永无止境地重复解读,或是简单地回归传统。艾克曼和库布勒的提议或可给予我们启发。艾克曼将风格定义为艺术品间建立联系的一种手段,使得风格从传统构成要素形式、内容、意义中解放出来,重新界定了风格的内涵;库布勒呼吁风格从历时研究转向共时研究,则是对艺术史研究从线性艺术史转向深度艺术史的一个回应和调整。风格是一个开放的流动性概念,我们应根据具体语境赋予它更为丰富、灵活的涵义。与此同时,对比当代和以往对风格的不同解读,我们或许可以窥见当代艺术史书写的范式转换,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考察的课题。

原文参考文献:

[1]Ackerman,James.Origins,Imitation,Conventions:

epresentation in the Visual Arts.Cambridge:MIT Press,2002.

——."A Theory of Styl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3(1962):227-37.

[2]阿尔贝蒂:《论绘画》,胡珺、辛尘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年.

[Alberti,Leon.On Painting.Trans.Hu Jun and Xin Chen.Nanjing:Jiangsu Education Publishing House,2012.]

[3]Alpers,Svetiana."Style is What You Make it:The Visual Arts Once Again." The Concept of Style.Ed.Berel.Lang.P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79.95-117.

[4]蒂姆·阿姆斯特朗:《现代主义:一部文化史》,孙生茂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Armstrong,Tim.Modernism:A Cltural History.Trans.Sun Shengmao.Nanjing:Nanjing University Press,2014.]

[5]Arnheim,udolf."Style as a Gestalt Problem."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i Criticism 3(1981):281-89.

[6]Barasch,Moshe.Theories of Art I: From Plato to Winckelmann.New York:outledge,2000.——.Theories of Art 2:rom Winckelmann to Baudelaire.New York:outledge,2000.

[7]巴克桑德尔:“意图的模式”,《艺术史的艺术:批评读本》,普雷齐奥西主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46-56页.[Baxandall,Michael."Patterns of Intention." The Art of Art History:A Critical Anthology.Ed.Donald Preziosi.Shanghai:Shanghai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16.46-56.]

[8]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高建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Beardsley,Monroe.Aesthetics from Classical Greece to the Present.Trans.Gao Jianping.Beijing:Being University Press,2006.]

[9]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Bullock,Alan.The Humanist Tradition in the West.Trans.Dong Leshan.Beijing: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1997.]

[10]Burke,Peter.The Italianenaissance:Culture and Society in Ital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4.

[11]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Cassirer,Ernst.An Essay on Man.Trans.Gan Yang.Shanghai: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2004.]

[12]Davis,Whitney.A General Theory of Visual Culture.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1.

[14]范景中:“李格尔评传”,《美术史的形状》第一卷,范景中主编,傅新生、李本正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265-76页.

[15]福西永:《形式的生命》,陈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16]Galison,Peter,and Jones,Caroline.Picturing Science,Producing Art.New York:outledge,1998.

[17]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杨成凯等译。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12年.[Gombrich,Sir Ernst Hans Josef.Art and Illusion.Trans.Yang Chengkai,et al.Nanjing:Guangxiine Arts Publishing House,2012.]——:“艺术科学”,《艺术与人文科学:贡布里希文选》,范景中选编。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1989年.[——."Art Science." Arts and the Humanities:Selected Essays of E.H Gombrich.Ed.an Jingzhong.Hangzhou:Zhejiang Photographic Press,1989.]

[18]Gombrich,Sir Ernst Hans Josef."Styl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Eds.David L.Sills and obert K.Merton.New York:Macmillan,1968.129-40.

[19]Grinten,Vander.Elements of Art Historiography in Medieval Texts.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1969.

[20]Habermas,Jurgen."The New Obscurity:The Crisis of the Welfare State and the Exhaustion of Utopian Energies." Trans.Phillip Jacobs.Phlilosophy and Social Critocism 11.2(1986):1-18.

[21]伊安·汉普歇尔-蒙克:《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周保巍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Hampsher-Monk,Iain.History of Concepts:Comparative Perspectives.Trans.Zhou Baowei.Shanghai: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Press,2010.]

[22]Hatt,Michael and Charlotte Klonk.Art History: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Its Methods.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2006.

[23]Hilderbrand,Adolf.The Problem oform in Painting and Sculpture.Eds.and Trans.Max riedrich Meyer and obert Morris Ogden.New York:G.E.Stechert & Co.1907.

[24]詹森:“艺术史分期的若干问题”,常宁生译。《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1(2005):19-23.[Janson,Horst."Some Problems Concerning the Periodization of Art History." Trans.Chang Ningsheng.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ine Arts & Design)1(2005):19-23.]

[25]Kubler,George."Towardaeductive Theory of Visual Style." The Concept of Style.Ed.Berel Lang.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7.163-73.

[26]Kuhn,T.S."eflections on my Critics." The oad since Structure(2000 ed).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70.123-75.

[27]Lang,Berel."Style." Encyclopedia of Aesthetics Volume 4.Ed.Michael Kell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318-21.

[28]Macdonald,aymond."The Styles of Art History:Entities or Processes?" The Journal of Speculative Philosophy.New Series 7.1(1993):48-63.

[29]Panofsky,Erwin.Idea:A Concept in Art Theory.New York:Harper &ow,1974.

[30]潘诺夫斯基:“论艺术史和艺术理论的关系”,《艺术理论基本文献西方当代卷》,周宪主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1-33页.

[Panofsky,Erwin."On the relationship of Art History and Art Theory." Documents of Western Contemporary Art Theories.Ed.Zhou Xian.Beijing: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2014.1-33.]

[31]Pinotti,Andrea."ormalism and the History of Style." Art History and Visual Studies in Europe.Eds.Matthew ampley,et al.Boston:Brill,2012.75-90.

[32]Potts,Alex.lesh and the Ideal:Winckelmann and the Origins of Art History.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4.

[33]普雷齐奥西:“风格导论”,《艺术史的艺术:批评读本》,普雷齐奥西主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03-107页.[Preziosi,Donald."Introduction to Style." The Art of Art History:A Critical Anthology.Ed.Donald Preziosi.Shanghai:Shanghai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16.103-107.]

[34]李格尔:《风格问题》,刘景联、李薇蔓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igel,Alois.Problems of Style.Trans.Liu Jinglian and Li Weiman.Changsha:Hu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ess,2006.]——:《罗马晚期的工艺美术》,陈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Late ome Art Industry.Trans.Chen Ping.Beijing:Beijing University Press,2010.]

[35]Sauerlnder,Willibald."

[36]Schapiro,Meyer."Style." Theory and Philosophy of Art:Style,Artist,and Society (Selected Papers).New York:George Braziller,1994.51-101.

[37]Shearman,John."Maniera as an Aesthetic Ideal."eadings in Italian Mannerism.Ed.Liana De Girolami Cheney.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Inc,1997.35-58.

[38]Sohm,Philip.Style in the Art Theory of Early Modern Ital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Maniera and the Absent Hand:Avoiding the Etymology of Style." Anthropology and Aesthetics 36(1999):100-124.

[39]萨默斯:“形式—19世纪的形而上学与艺术史描述的问题”,《艺术史的艺术:批评读本》,普雷齐奥西主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20—33页.

[40]Summers,David."Heinrich Wolfflin's Kunstg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 1915." The Burlington Magazine 151(2009):476-79.

[41]塔塔尔凯维奇:《西方六大美学观念史》,刘文谭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

[42]瓦萨里:“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家名人传”,《美术史的形状》第一卷,范景中主编,傅新生、李本正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22-49页.

[43]Winckelmann,Johann.Essays on the Philosophy and History of Art.Bristol:Thoemmes Press,2001.——.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among the Greeks.Trans.G.Henry,Lodge.London:John Chapman,1850.

[44]温克尔曼:《希腊人的艺术》,邵大箴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Winckelmann,Johann.Greek Art.Trans.Shao Dazhen.Guilin: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Press,2001.]

[45]Wittkower,udolf."Art History as a Discipline." Winterthur Seminar on Museum Operation and Connoisseurshiin.Ed.Henry rancis du Pont Winterthur Museum.Delaware:Winterthur,1961.55-70.

[46]沃尔夫林:《美术史的基本概念》,潘耀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Wolfflin,Heinrich.Principles of Art History.Trans.Pan Yaochang.Beijing:Being University Press,2010.]——:“风格演变的成因”,《现代西方艺术美学文选》,佟景韩编。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51-66页.[——."The Causes of Change in Style." Collected Essays of Contemporary Western Art and Aesthetics.Ed.Tong Jinghan.Shengyang:Chunfeng Literature and Art Publishing House,1999.351-66.]

[47]巫鸿:《“空间”的美术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

谢选骏指出:“风格”是无法分析的,所以蒲丰只好说“风格即其人”——因为风格是一种生物性的东西,就像一个人的味道一样。但是作为学者,又不得不强作解人,勉为其难,否则也就无所事事了。但是作为读者,我们一定要明白学者面对艺术品时候的苦恼,对他们的发言听听也就可以了,千万不要认真看待,否则就难免穿凿附会了。



【后记、历史概念词条】


历史概念(Historical concept)是人们对历史事实的概括和总结,它包含着特定的含义。历史概念的种类有人物、事件、文献、典籍、法律、制度、著作、会议、党派、思想、学说等。构成历史概念的基本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分类(归类)能力是思维能力发展的基础,历史学科中的分类总是从现象向本质的分类发展。能够自觉地将历史现象或概念进行合理分类,就能够按照不同的类型对待它们、分析它们,从而为解决历史问题奠定基础。

第一步:了解概念类型。历史概念通常可以分为史实概念与史论概念。史实概念按照历史事物本身的类型可以分为: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文献、历史典章制度与历史物品、遗迹等概念;史论概念也可以按照所涉及的学科性质,分为政治学概念(如革命、国家、民族、国际关系等)、经济学概念(如贸易、关税、生产力、技术等)、文化概念(艺术、文学创作、艺术流派等)、哲学概念(内因与外因、矛盾、必然性、量变与质变等)以及历史哲学概念(历史中的时间与空间、史料、史论等)等。有些概念是综合性的,成为几个学科共同研究的对象,如民族这一概念,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都可以进行研究。

第二步:弄清分类标准。这个过程中可以做一些双向练习,如由类型标准来举例说明,或对列出的概念进行分类,再指出标准。如给上面每一个类型的概念举出3—5个实例,“历史事件:鸦片战争、抗日战争等;历史文献:《史记》、《论法的精神》等;历史典章制度:科举制、三省六部制等……”再讨论分类标准,即了解“什么是历史事件、历史文献、典章制度”。需要说明的是,分类具有多维性与相对性,不要把某一分类看成是绝对的,同一历史事物有不同的侧面、联系与层次,各个子类也并非严格区别、彼此排斥的。

历史概念的逻辑

1、确定的时空定位

历史概念所界定的时间、空间、人物、事件等都是确定的。在人们认识能力达到的历史长河里都有一个固定的坐标。虽然逝者如斯,但“故垒仍在”,研究历史概念的确定性为的就是给历史更准确定位。如“改革开放”,虽然开始于1978年,今天人们仍然可以体会到“生于1977/1978”的快乐,30年后,人们更能理解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标志就是改革开放。1978年因改革开放而获得了坐标意义。

2、历时性和共时性

历时性是指历史概念所界定的历史事件经历了产生、发展(或转变)、结束(完成或消亡)的纵向发展过程。共时性是指历史概念所界定的历史事件与同一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空间等的横向联系。如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根据纵向发展,历时性经历了新航路开辟开始形成,19世纪中期初步形成,20世纪初期最终形成三个时期。一直到今天,这个市场还在发展呈现出经济全球化趋势。根据横向联系我们在探讨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初步形成时,就要注意19世纪中期的共时性问题,如工业革命、政治变革(改革与革命)、殖民扩张、交通运输的进步等。

3、结构性

所谓历史概念的结构关系就是指概念自身随时间变化而演变的时序性结构以及概念与其他概念相关联而形成的逻辑性结构。如垄断组织,随时间演进经历了私人垄断→国家垄断→国际垄断的时序性结构。垄断组织又可以和第二次工业革命这个概念形成因果的逻辑结构。考查历史概念的结构关系,更能测试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握历史发展的阶段特征或趋势的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能有效区分不同层次的考生的能力水平,拉开其差距。很多考生在这种类型的题目面前丢分。

谢选骏指出:概念,既是“理解世界的工具”,就是“洗脑开智的容器”。

(另起一页)

书名

概念伪史

Conceptual Pseudo-History


作者

谢选骏

Xie Xuanjun


出版发行者

Lulu Press, Inc.

3101 Hillsborough

St.Raleigh, NC 27607—5436 USA

免费电话1—888—265—2129

国际统一书号ISBN:

定价US$最低


2022年11月第一版

November 2022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12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12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