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谢选骏全集第253卷 中国人的性格之形成 Chinese The Formation of Character

 中国人的性格之形成

Chinese The Formation of Character




2023年10月第一版

October 2023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53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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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前人大多谈论“中国人的性格”,却较少关注“中国人的性格之形成”。在我看来,中国人的性格之形成和“史上的屠城与杀降”关系密切,而主要不是由于“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此外,与屠城和杀降相关的“酷刑”,也对民族性格的形成,发挥了塑造甚至“选种”的作用。所有这些“基因筛选”的循环往复,都造成了“中国独特论”——这种独特论还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还得到了理论说明。


Executive Summary

Most of the predecessors talked about "Chinese's character", but paid less attention to "the formation of Chinese's character". In my opinion, the formation of Chinese's character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laughter and killing of cities in history", and not mainly due to "the deep structure of Chinese culture". In addition, the "torture" related to the slaughter and killing of cities also played a role in shaping and even "selecting" 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character. All these cycles of "genetic screening" have led to the "Chinese uniqueness" theory, which is also theorized in the "Chinese Historical Research Method".


(另起一页)


【第一部分】

【中国人的性格】


【第二部分】

【史上的屠城与杀降】


【第三部分】

【中国文化没有深层结构】


【第四部分】

【中国酷刑史】


【第五部分】

【中国历史研究法】


【第六部分】

【八篇文章】


【第七部分】

【外戚专政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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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人的性格】

[美]亚瑟·亨·史密斯 著

乐爱国 张华玉 译



【目录】


序言

导言

第01章 保全面子

第02章 节俭持家 

第03章 勤劳刻苦 

第04章 讲究礼貌 

第05章 漠视时间 

第06章 漠视精确 

第07章 易于误解 

第08章 拐弯抹角 

第09章 顺而不从 

第10章 思绪含混 

第11章 不紧不慢 

第12章 轻视外族 

第13章 缺乏公心 

第14章 因循守旧 

第15章 随遇而安 

第16章 顽强生存 

第17章 能忍且韧 

第18章 知足常乐 

第19章 孝悌为先 

第20章 仁爱之心 

第21章 缺乏同情 

第22章 社会风波 

第23章 株连守法 

第24章 相互猜疑 

第25章 缺乏诚信 

第26章 多元信仰 

第27章 中国的现实与时务 



【序言】


自从那位喜欢说大话的威尼斯商人在热那亚监狱里口述了一本游记,700年间西方探险家,传教士、商人,水手、政客、学者,形形色色的人写过各种各样的关于中国的报道。有写实,有虚构;有不着边际的赞美,也有不怀好意的污蔑。在这难以计数的“中国著述”中,真正有影响的,不过那么几本。例如《马可波罗游记》、《曼德维尔游记》。门多萨的《大中华帝国志》、金尼阁的《基督教远征中国史》、李明的《中国现状新志》,安逊的《世界旅行记》、杜赫德的《中华帝国通志》。阿瑟·史密斯的《中国人的性格》也算是其中之一。《中国人的性格》一书的内容1890年曾在上海的英文版报纸《华北每日新闻》发表,轰动一时;在纽约由弗莱明出版公司结集出版,又被抢购一空。西方人曾从马可·波罗那里听说一个神话般的契丹,在门多萨那里将信将疑地得知一个半传奇、半历史的中华帝国。耶稣会士、启蒙主义哲学家将中国渲染成一个世俗乐园,中国的开明君主,宗教宽容、以及孔夫子的智慧,都曾令西方人困惑、仰慕,感到惭愧。当然,另一方面,也有很多反面意见。英国海军军官安逊笔下的中国完全是另一番模样,那个民族狡猾、肮脏,中国是个堕落的地方。这类观点在启蒙运动以后越来越有影响。中国究竟怎样呢?有关中国的争议在西方冷寂了一个多世纪以后,史密斯的《中国人的性格》出现了,他试图刻画中国人的性格特征。《中国人的性格》或许是最后一部西方传教士写的、在西方与东方都有影响的有关中国的书。

《中国人的性格》是西方人介绍与研究中同民族性格的最有影响的著作。这位博学、不无善意的传教士力图以公允的态度叙述中国。他有在中国生活22年的经验为他的叙述与评价担保,他看到中国人性格的多个侧面及其本相的暧昧性。他为中国人的性格归纳了20多种特征,有褒有贬,并常能在同一问题上看到正反两方面的意义。《中国人的性格》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不仅影响了西方人、日本人的中国观,甚至对中国现代国民性反思思潮,也有很大影响。张梦阳先生对此曾有过专门研究(见《鲁迅研究资料》,11,《鲁迅与斯密斯的<中国人气质>》)。

史密斯是位诚实、细心的观察家。读者在阅读中不难发现这一点。然而,诚实与信心并不意味着客观与准确。因为文化与时代的偏见与局限,对于任何一个个人都是无法超越的,尤其是一位生活在100年以前的基督教传教士。西方文化固有的优越感,基督教偏见,都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史密斯在中国的生活经验和他对中国人与中国文化的印象与见解。基督教普世精神、西方中心主义,构成史密斯观察与叙述中国的既定视野。中国人的性格形象映在异域文化背景上,是否会变得模糊甚至扭曲呢?辜鸿铭说“要懂得真正的中国人和中国文明,那个人必须是深沉的、博大的和淳朴的”,“比如那个可敬的阿瑟·史密斯先生,他曾著过一本关于中国人特性的书,但他却不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因为作为一个美国人,他不够深沉。。”(《春秋大义》“序言”)

美国传教士眼里的中国人的形象,并不具有权威性。它是一面镜子,有些部分甚至可能成为哈哈镜,然而,问题是,一个美国人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一个中国人就能了解中国人吗?盲目的自尊与脆弱的自卑,怀念与希望,不断被提醒的挫折感与被误导的自鸣得意,我们能真正地认识我们自己吗?《中国人的性格》已经出版整整100年了。一本有影响的著作成为一个世纪的话题,谁也绕不开它,即使沉默也是一种反应,辜鸿铭在论著与演说中弘扬“中国人的精神”,史密斯的书是他潜在的对话者,回答、解释或反驳,都离不开这个前提。林语堂的《吾国吾民》,其中颇费苦心的描述与小心翼翼的评价,无不让人感到《中国人的性格》的影响。《中国人的性格》已成为一种照临或逼视中国民族性格话语的目光,所有相关叙述,都无法回避。

我们不能盲信史密斯的观察与叙述都是事实,但也不必怀疑其中有事实有道理。读者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阅读来判断。了解自己既需要反思也需要外观。异域文化的目光是我们理解自己的镜子。临照这面镜子需要坦诚、勇气与明辨的理性。鲁迅先生一直希望有人翻译这本书,在他逝世前14天发表的《“立此存照”(三)》中,先生还提到:“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翻译出斯密斯的《支那人气质》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哪几点说的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周宁 1997年11月 于厦大自城

谢选骏指出:任何镜像都是片面的,不是全息的;任何镜子都是无法层层透视的,而叠加的影像则反倒是人的视觉无法辨认出来的了。



【导言】


人们总是希望见证人所说的都是真话,没有半点含糊。许多略知中国人的见证人,虽然能说出一些真实的东西,但他们中并没有多少人能如实地叙述;更不用说要他们讲出全部真情。任何个人,无论他的知识面多宽,都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人的全部真实情况。因而,本书必须面对来自3种不同观点的异议。

首先,或许有人会说,要把所知道的有关中国人的特性如实地转述给他人,那只是白费力气。乔治·温格罗夫·库克先生是1857至1858年期间伦敦《泰晤士报》的一位专门采访中国的记者;他像所有到中国去的作家一样,有机会亲眼目睹在各种环境下的中国人,并可以借助于那些很具资历的人物的看法去了解中国人。然而,库克先生在他所出版的书信集的前言中却承认他对中国人特性的描述是失败的,并为此表示歉意。他说:“在这些书信里,有关中国人特性的作品,我写得并不够精彩,这是很大的疏忽。这本是一个最具诱惑力且最能施展才华的题目;机智的假定,深刻的概括,自信的断言,都可以在其中得到展示。那些吹毛求疵的批评家们肯定会由于我没有从这种机会中有所收获而鄙视我。事实上,我写过几位中华民族中非常优秀的人物;但不幸的是,在我把眼前的这些人物置于笔下时,他们曾有过的粗俗的言行却与我的初衷相违背。为了追求真实,我烧了好几封长信。此外,我还经常就这种事与最著名的汉学家坦诚地进行交谈,结果发现,他们与我一样,都认为要形成有关中国人特性的整体概念是不可能的。当然,这些困难只有那些真正了解中国人的汉学家们才会遇到。一位精明的作家,可以在完全撇开主题的情况下,轻易地作出两个客观真实、头头是道但相互对立的分析。有朝一日,我们或许可以获取某些必要知识,能够全面准确地分析和评价中国佬的特性中明显的自相矛盾。目前,我至少必须排除严格的界定,用中国人所具有的特殊品性去描述中国佬★。”

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人已经使自己成为国际事务中的一个重要的角色。他们被看做是压服不了的、神秘的,的确,除了在中国,任何其他国家的人都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人;在不少人的印象中,中国人是根本无法理解的矛盾体。但是,既然我们已经与中国打了几百年的交道,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对中国大地上的人民以及其他复杂的现象作同等看待。

“其次,对本书更为严重的反对意见是笔者并不完全具备写此书的资格。一个在中国生活了22年的人,并不能完全保证他有能力写出有关中国人特性的书,正如一个在银矿里埋头苦干了22年的人,并不足以证明他有资格撰写出有关冶金学的论文。中国是一个巨大的整体;一个还未考察过它的一半以上省份且只是在其中两个省居住过的人,当然没有资格对这整个国家作出概括。本书的这些文章最初只是为上海的《华北每日新闻》所准备的,并没有考虑更广泛的传播。然而,其中的一些论题不仅在中国,而且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都引起了极大的兴趣,笔者这才应读者的要求将文章汇编成册。★★

★“中国佬”这个含有贬义的词似乎已经根植于英国人的语言之中,而“中国人”这一恰当的词却被排除在外,这是一桩令人吃惊甚至遗憾的事。在中国的外国刊物中是否有一家不用“中国佬”这个词称呼中国人,在中国这个国家中是否有一位作家就是不用这个词,我不得而知。

★★ 《中国人的性格》于1890年在上海出版;这个版本在中国和东方广泛流传,两年前就已告罄。

第三种反对意见,来自某些人,认为要阐发某些看法,特别是涉及中国人的道德特征,会产生误解和不公正。

然而,人们应当记住,印象并不可能像统计数字那样丝毫不差。它们更像是照片的底片,没有哪两张是相同的,但每一张都真实地再现其他底片所没有表现的某些方面。拍照用的胶片不同,透镜不同,显影剂又不同,其结果当然也就不同。

许多久居中国的人,他们对这个国家的了解完全要比笔者多得多。他们所表达的看法实质上是与笔者相一致的。还有人认为,在某些部位加一些亮丽的色彩会给过于单调的画面增添真实性,这些人的看法同样值得尊重。正是考虑到这些十分正确的意见,笔者对原文作了全面的修订。由于出版的紧迫,原来所讨论的中国人的特性有三分之一被省略了,当然,最重要的部分仍然保留,并新写了“知足常乐”一章。

对于中国人所具有的并且表现出来的一切好的品性,我们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不予以赞美;同时,又不能陷于某种先定的思维框架,抬高他们实际上所具有的道德品行而大加赞赏——这种做法的危害性并不亚于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这使我们联想起撒克里。曾经有人问他,在他的小说中,怎么会好人总是傻瓜,坏人却是聪明。对此,这位伟大的讽刺作家回答说,他是无心的。一幅表现橡树的木刻画,要求观察者从橡树的轮廓中分辨出拿破仑抱臂低头站在圣。海伦娜岛的样子。长时间地这样看,往往一无所获,而且,这样做显然也是不对的;但是,一经他人指点,看画者在看画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拿破仑的样子。同样,在中国,许多事起初并没有出现,但却能被看出,而一旦被看出,就难以忘却。

正如限制性从句不能取代概括性的主句,本书的文章并不是对整个中国的概括,也不是诸多外国人所见所闻的集萃,这一些必须提请读者们注意。这些文章仅仅是一位观察者对自己的印象所作的描述,只是许多“中国人特性”中的一部分。它们并不构成一幅中国民众的肖像图、而更像是观察者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用炭笔对中国民众的某些特性所作的简略素描。它们只是组成一条光线,而无数的光线交织在一些,才能形成一道白光。它们也可能被视作归纳研究,来自笔者及其他各种人的个别经验在这里得到汇集。正是为了做到这一点,围绕着各个主题列举了大量的具体事例。

米多斯先生是众多研究中国及中国人的作家中最富哲理性的。他认为,一个人对外国民族特性有了正确的看法并希望把这种看法转达给他人时,其最佳方式莫过于把所有有关的笔记都交给他细读。在这些笔记中,详细记录了大量引人注目的事件,特别是那些非同一般的事件,并附有当地人对该事件的说明。

从大量的此类事件中推出一般性结论。推出的结论可以被怀疑或否定,但所列举的个别事例,只要是真实的,就不能仅仅由于某种原因而被搁在一边。任何有关中国人特性的理论最终都必须对这些事例作出分析。

将中国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进行比较是十分困难的。试图从事这一研究的人会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同样,许多看起来属于中国人“特性”的东西,实际上只是东方人的特性,待会儿就会看到这种情况;至于对不对,每位读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切身经验予以判断。

据说,当今与中国人交往、了解他们的社会生活,有三条途径:研究他们的小说、民谣和戏剧。这些信息来源无疑有其价值,但似乎还有第四条途径,这就是研究那些住在自己家乡的中国人的家庭生活,这一途径比前三者相加起来还有价值,但它并不向所有研究中国和中国人的作家开放。正如在农村比在城市更能明白一个区域的地形。在农村也更易于了解人的特性。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的城市住上10年,他所获得的有关中国人家庭生活的知识,或许并不如在中国农村住12个月所获得的知识多。除了研究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我们还必须把乡村看做是中国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本书的这些文章正是以中国农村为立足点而写成的。这些文章并不是为了表达一个传教士的观点,而是一个没有任何主观偏见的观察者对所见所闻的如实报告。正是由于这一点,本书没有涉及所谓用基督教改善中国人特性的问题,也不作出中国人需要基督教的假定。但是,假如他们的特性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那么,这些缺陷如何纠正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如前所述,“中国问题”己远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国际性的问题。完全有理由相信,到20世纪,这一问题将是更为紧迫的问题。中国人是人类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如何改善他们是每一个希望人类美好的人不可能不感兴趣的问题。如果我们觉得自己的这些结论是正确的话,那么这些结论将会得到一系列曾被过多忽视的论据的支持;如果这些结论错了,无论怎样支持,都不攻自破。

埃尔金勋爵对上海商界的那次答问,虽然已过多年,但他的话至今仍是正确的和恰当的。他说道:“当自由进入这个国家的障碍被搬开时,西方基督教文化将发现自己所面对的不是野蛮,而是一种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衰退和有缺陷的古老文明,但在另一些方面又不能不使我们抱以同情和尊敬。在将要出现的竞争中,基督教文化要想在这个具有怀疑态度且又足智多谋的民族中开辟道路,就要使人们明白,进入天堂的信仰比不离尘世的信仰更能保证公众和个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谢选骏指出:1890年是英国最强的时候,也是中国越来越弱的时候。1、人说“没有多少人能如实地叙述;更不用说要他们讲出全部真情。”——我看这是正常的,相反的奢望才是虚妄的。2、人说“要形成有关中国人特性的整体概念是不可能的。”——我看要形成有关任何人特性的整体概念都是不可能的。3、人说“中国人是人类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如何改善他们是每一个希望人类美好的人不可能不感兴趣的问题。”——我看想要“改善他人”的人,自己的想法就有问题了。果然,作者的国家很快就陷入了世界大战的漩涡——这都是想要“改善他人”惹来的祸。



【第一章 保全面子】


乍一看来,把全人类所共有的“脸面”当做中国人的特性,可能太不合理了。但是,中国人所讲的“脸面”不仅仅指头的前面部分,它是具有多种复杂含义的名词,其意思比我们所能描述的或者所能理解的还要多。

为了理解“脸面”的意思,哪怕是作不完整的理解,我们也必须指出,中国人具有强的爱演戏的本能。戏剧几乎可以说是唯一通行全国的娱乐活动。中国人对戏剧演出的热情,犹如英国人爱好体育、西班牙人爱好斗牛。只要略加鼓动,任何中国人都会有模有样地扮演起某出戏中的某个角色。他会摆出演戏的姿势,鞠躬行礼,下跪叩拜。对于西方人来说,这种情形似乎多余,或是可笑。中国人是用戏剧化的语言进行思维。当要为自己辩解时,他面对两三人的讲话就像是面对众人。他大声他说道:“我是当着你们的面说的,你,还有你,你们都在场。”如果他心情愉快,他会说自己是光荣地“离开舞台”;如果心情不好,他会说自己没有脸“退出舞台”。所有这些,如果明白了,就会发现与实际毫不相干。这里根本不是事实的问题,而是形式的问题。一场戏中,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说了一句漂亮话,这场戏就会赢得喝彩。我们并非要进入幕后,因为那将会糟踏世界上的所有好戏。在一切复杂的生活关系中,完全依据戏剧化的样式而行动,那就会有“面子”。在他们表演时,不理他们,小看他们,喝倒彩,他们就“丢面子”。一旦正确理解了“面子”所包含的意思,人们就会发现,“面子”这个词本身是打开中国人许多最重要特性之锁的钥匙。

应该一提的是,如何做到有“面子”,其技巧和造诣往往是西方人所望尘莫及的。西方人经常是忘记了其中戏剧的因素,而走进与之无关的事实领域。在西方人看来,中国人的“面子”就像是南海岛的戒律,一种潜在的,不可否认的力量;只是“面子”可以反复无常,不可简化为规则,并且只是按照公共的情理而取消或变更。在这一点上,中国人与西方人必须承认存在着差异,因为他们决不可能用同样的眼光看待同样的事情。在调解各个村庄之间常有的无休止的争吵时,“和事佬”必需认真考虑“面子”的平衡,就像过去欧洲政治家考虑权力平衡一样。在这种情况下,目的不在于执行公正的原则,而是按照适当的比例,对所有有关的“面子”进行分配。执行公正的原则,对一个东方人来说,即使从道理上讲有这种愿望,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就是在诉讼的裁决中、按比例分配“面子”的事也常有发生,这使得相当大比例的裁决在所谓不分胜负的比赛中不了了之。

送人一份丰厚的礼物,算是“给面子”。但是,如果礼物是个人所送,受礼人应当只接受其中的一部分,统统拒绝是很少见的,或者根本不可能。一些渴望保住面子的事例很能说明问题。因错而受到指责是“失面子”,所以,无论证据多么充分,也要为了保住面子,予以否认。一个网球不见了,被一位苦力拣了去;即使有证据,他也会不客气地予以否认,然后走到丢失球的地方,找到了球(球是从他的长袖里掉出来的),并且还说:“这是你“丢”的球。”一位侍女把客人的削铅笔刀藏在她主人的房里,后来,她又在台布下把刀子找了出来,并且还谎称是她找到的。这样,“面子”保住了,一位仆人不小心丢失了主人的一件东西,他知道必须赔偿,或者被扣掉相当数目的工钱,于是,他提出了辞职,井傲慢他说:“用来赔偿那支银匙子的钱,我不要了。”这样,“面子”没受到损伤。一个人放了一笔债,他知道他已不可能收回;于是他找到欠债人,给予严厉的威胁,以表明他知道该怎么做。虽然他没有收回债款,但他保住了“面子”,并以此来保证他将来不会再遇到此类事。一位仆人失职或拒绝做某些份内之事,当他知道主人打算解雇他时,他会故意再度犯规,并自己提出辞职,以保住他的“面子”。

宁死也要保住面子,这对我们来说,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但我们听说,中国的地方官享有一种特殊的恩惠,这就是被杀头时准许穿戴官袍,以保住他的“面子”。

谢选骏指出:人说“把全人类所共有的‘脸面’当做中国人的特性,可能太不合理了。”——我看把“全人类”和“中国人”对立起来的想法,是相当幼稚可笑的。这完全是毛泽东批判人性论的先行者嘛。



【第二章 节俭持家】


“节俭”这个词表示持家的原则,特别是指家庭的收支关系。按照我们的理解,“节俭”这一词包括3个不同方面的含义:节制花销,制止浪费,用少花钱多办事的方式调节收支。无论从这3个方面的哪一方面来讲,中国人都算得上是杰出的节俭能手。

到中国旅行,最初的印象之一是民众的饮食相当简单。众多的人口似乎全依赖于品种很少的食物,如稻米、各种豆子、谷子、青菜和鱼。这些再加上其他一些食物,就是亿万人主要的食品,也许逢年过节遇到特别的事情,再增加一点点肉。

在西方各国,人们想方设法为生活非常贫困的人提供廉价且富有营养的食品,那么,一定也很想知道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在中国平常的年份里,每个成年人每天花不到两分钱就完全能够得到足够量的生活食品。在灾荒的月份里,成千上万的人更是靠每天不到一分半钱的生活费来维持生命。这意味着中国人做菜做饭的水平是很高的。虽然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的食物很少且不精,有些还淡而无味,甚至倒胃口,但又必须承认,中国人在准备饭菜方面是超一流的烹好大师。在这一方面,温格罗夫。库克先生把中国人列于法国人之下、英国人(也许还包括美国人)之上。中国人是否应该排在哪一个国家之下,我们不敢说得像库克先生那样确定,但他们在某些国家之上,这是无可争辩的。我在以前的一些小文章中已经说过,即使从生理学家的观点看,中国人对主食的选择也算得上是很高明的。中国人的食物原料简单,制成品却是花样繁多,其烹任技术之完美,即使是对中国烹任术一无所知的人也会有所听闻。

另一件以往没引起我们注意却是很有意义的事实是,中国人在做饭菜时很少浪费,一切都尽可能做到物尽其用。在普通的中国人家庭,即使是每顿饭后的剩余饭菜,除了很少一些不值钱的之外,都留待下次再用。为了说明这一事实,只需看一看中国人的狗和猫的身体状况。这些家养动物靠人们的剩菜剩饭艰难地“活着”,一直挣扎在“死亡线上”。在新兴的国家中,浪费是众所周知的。我们猜想,像美国这样日子好过的国家每天所浪费的东西有可能够亚洲6,000万人过上比较好的生活。我们确实希望看到这些剩余的东西不被浪费,而能使更多的人胖一些起来,正如许多中国人“吃饱”后,仍把剩余的饭菜整理出来以备下次再用一样,即使是杯中的剩茶也要倒回茶壶,以备下次热过后再喝。

有一个时时处处都会引起我们注意的事实是,中国人对吃的东西并不像西方人那样过于讲究。什么东西都迟早会成为他们的网中之鱼,不能吃的东西几乎没有。中国北方,普遍使用马、骡、牛和驴干活,许多地区还使用骆驼。但我们看到,所有这些牲口只要一死,甭管是意外之死、老死或病死,一般都吃掉。无疑,这在我们一些读者看来,显然过于节俭了。在中国,牲口死了,把它吃掉,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用不着大惊小怪,即使牲口偶尔死于像胸膜肺炎一类的传染病,也还是这样做。不过,在他们看来,这类病畜肉要比死于其他疾病的病畜肉更差,因些出售的价格也较便宜,但还是都卖了,都被吃了。人们清楚地知道,这类病畜肉进入人的体内,会产生某种疾病,但还是要花较少的钱去吃这种肉去冒险,无非是贪图便宜。当然,应当说,这是不常见的。死狗,死猫,也像死马、死骡、死驴一样被吃掉。我们曾不止一次地亲身了解村民故意用毒药把狗毒死后煮了吃的事。其中有一次,有人提议去问问外国医生,吃了这种肉可能产生怎样的后果,但狗“已下锅”。曾吃过这种肉而没得病的人不可能放弃这顿美餐,结果,在这次狼吞虎咽之后,居然仍是平安无事!

有关中国人节俭的另一个事例,也与做饭有关,这就是为了有效地使用燃料在饭锅的制作上下了很多的功夫。在中国,燃料缺乏因而十分宝贵,一般有树叶,庄稼的根茎,这种燃料只有一把火就没了。为了适应这种情况,锅底要做得尽可能薄,因此用起来要非常小心。顺便说一下拾柴的过程,这也可反映中国人节俭到了极点。每个小孩,即使他还不会做其他什么事,但至少能拾柴。秋冬时节,到处是拾柴大军,他们手持竹耙,连一根干草也不留下。孩子们进入树林,用木棒打落秋叶,好像是在打落成熟的栗子,甚至树叶还在随风飘落时,一些心急的拾柴人就开始去“抓”了。

所有的中国家庭主妇都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使用她手中的布料。她的衣服并不像西方国家同龄女性所穿的那样,在装饰和款式上过于浪费,而是尽可能地省时、省工和省料。在外国人看来是一片小得不能再小的布料,在中国妇女手里同样能派上用场,这是议会中“家庭经济”的女作家们做梦也想不到的。在一处不能用的,在另一处肯定能用,即使是一些碎布头,还可用来粘合成鞋底。伦敦和纽约的慈善家把自己不再穿的衣服送人,并不切实际地希望接受者不要因而成为单纯依靠救济过活的人。这样做弊多利少。但是,无论是谁把同样的物品送给中国人,尽管他们使用的布料和穿着风格与我们根本不同,但也可有理由相信,这些特殊的物品会得到充分的利用,即使一丁点儿也不会被丢弃,而与其他布料配在一起。

中国人经常为朋友题词,题完词的纸被缝在一块绸布上。用线缝而不用浆糊粘贴,为的是让受赠者以后可以方便地更换绸布上的字,使他拥有一块可长期使用的绸布!

中国人的节俭还可表现在小商贩的买卖中,对他们来说,再小的东西都会引起注意。例如,一个小商贩能准确地知道各种火柴盒中的根数,知道每盒火柴的蝇头小利。

中国人的账簿用过后,每一片都还用的着,或是糊窗子,或是做纸灯笼。

中国人处处节俭,就连确实必需的食品也尽量节俭。在他们看来,这没有什么不对,而认为是理所当然。B.C.亨利博士在《十字架和龙》一书中给出一个很好的例子:三个轿夫抬着他走了5小时,23英里路,然后,轿夫们又回广州,去吃别人为他们提供的早餐。吃早餐前走了46英里的路,其中一半还是抬着轿,只是为了节省5分钱!

还有一个例子。两个轿夫抬着轿子走了35英里路,然后撑船回去,自早晨6点起就什么东西也没吃过,舍不得花3分钱买两大碗米饭。后来,船搁浅了,直到次日下午2点才到广州。这些人已是27小时没吃东西了,负重走了35英里路,其中抬着亨利博士去广州走了15英里,还要再加上他的行李!

对西方人来说,中国人节俭的做法确实很难苟同,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做法完全是出于纯朴的天性。在这个国家的部分地区,特别是(说起来很怪)在北方,男孩女孩像是在伊甸园里,光着身子到处乱跑。也许对他们来说,这样更舒服一些,但主要还是为了节俭。中国人使用的独轮车相当大部分转起来咯吱咯吱地作响,只要加几滴油,车子就不会这样响了,但没人会这样做,因为对“心平气和”的人来说,咯吱咯吱的响声要比油更便宜。

一位日本人侨居国外,他的特别要求是每天有热水洗澡,这是习惯。中国人也有澡堂,但绝大多数人根本就没去过,甚至连见都没见过。一位外国妇人看见一位中国母亲用答帚掸去她孩子身上的尘土,好奇地问:“你每天都给你的孩子洗澡吗?”这位中国母亲回答说:“自他生下来就还没洗过。”对一般中国人来说,肥皂零售商就是把“比污垢更便宜”的字样贴在橱窗上,也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

中国人肯定把外国人看做是“浪费肥皂的人”,正如意大利人看英国人一样。在中国,洗衣服时所用的肥皂当然是少得不能再少了,洗过的衣服,与我们所说的清洁标准无疑还有距离。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节俭,因为许多中国人与我们一样,尽管生活条件非常不利,但仍喜爱干净,其中有些人还值得我们效仿。

正是由于节俭的本性,要买任何现成的工具一般是不可能的。你可买到部分“半成品”,然后自己加工组装。自己加工总比买现成的便宜,正因为所有人都这么想,现成货当然也就买不到了。

我们曾说到过许多中国人节俭的事例。比如,在普通的房子里两个房间的隔墙上开一个洞,洞中摆一盏几乎是不用花钱的小油灯,用以驱散两个房间的黑暗。在中国,诸如纺织、制陶、冶炼、工艺制作一类的小作坊里,也可以看到这种情形。这类作坊在我们看来,并不像是在表现中国人的节俭,更多的是在表现某种才能。中国人原本可以设计出更好的劳作方式,但是却没有人去改善它。他们似乎能够白手起家干一切工作,他们的产品,无论简单或是复杂,一般都有这样的特点。还有,他们的炼铁炉建在一个小院子里,总共就是那么一点点大,像是建一个大炉灶,一个小时就能用砖砌好,而且是长期地用下去,不花钱。

在中国,说明中国人节俭的最好、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对大量谷物贡品的管理,宁可说是完全缺乏管理。在中国,每年有大量的谷物贡品运到北京,这些贡品从天津起运至通州卸货。令“谷物交换”商吃惊的是,装卸、称量和搬运这堆如山的稻谷不是用机械,而只是靠一帮苦力。一些计量谷物的斗和数量不定的苇席,仅此而已。席子铺在地上,然后倒出谷物,称量,装袋,运走,最后收起席子,剩下的又仅仅是泥岸!

在美国烟草种植园,最沉重的开支之一是建一个又长又精致的棚子,用来晾烟叶。而在中国种烟草的农村根本就没有这桩花费。晾烟叶的棚子是用茅草搭盖的,用过后,这些茅草与其他草一样仍是很好的燃料。烟叶摘下时,结实的叶柄依然留着,于是用草绳扎住叶柄,这样烟叶都连在草绳上,然后再把它们挂起来,正像衣服挂在绳子上一样。这样做真是再简便而有效不过了!

每一居住在中国细心观察的人都能再补充一些有关中国社会生活的事例,但是,或许没有比以下更典型的事例:一位中国老妇人,步履瞒珊地走着,一打听才知道,她是去亲戚家,为的是死的时候能离祖坟近些,好少花一些抬棺材的费用。

谢选骏指出:作者不懂,多数穷人都是“节俭持家”的,多数富人都是“铺张浪费”的。



【第三章 勤劳刻苦】


勤劳是指习惯于勤奋地干任何工作——始终专心工作。在当今世界,勤劳是最值得高度赞美的美德之一,是永远受到尊敬的美德。

一个民族的勤劳,大致可以由3个方面来衡量:长度、广度和厚度;换句话说,有两个外延和一个内涵。所谓长度,是指勤劳所持续的时间;广度是指真正可以算做勤劳者的人数;所谓内涵,是指“习惯于勤奋”和“始终专心工作”的能量。这3个因素综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一般说来,偶尔到中国的旅行者与长期定居的侨民,他们所获得的印象是不尽相同的,但是他们都确实相信中国人的勤奋。初到中国的人,他们对中国人的第一印象是,这个民族的人正在履行约翰。卫斯理的格言:“全力以赴,始终如一”,在中国,懒汉是不常见的。每个人似乎都在忙什么。当然,也有不少富人,尽管他们在全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微不足道,他们可以不干事而过着富裕的生活。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外国人在表面上所看到的那种平庸。在中国,富人仍然像他在贫穷时那样专注于他的事业,一般不会放弃。

中国人把自己分为:知识分子、农民、工人和商人。让我们分别看一看每一阶层所表现的勤劳。

西方人很难接受像中国那样的教育模式。总体上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但仍有一点却总是引起人们的注意——这就是只为勤奋,不求回报。为有钱人买官而敞开的许多后门似乎很可能会挫伤读书人的热情,们“阿职买卖并没有引起这样的后果。各省都在抱怨,每一职位的合格考生远远多于空缺的职位。所有各级考场,从最低的到最高的,都人满为患,经常是一万多人竞考一个职位。只要我们想想中国的读书人为了进入这样的考场而花费的心血,就会生动地感受到他们的勤奋。《三字经》中所提及的传统读书人的勤奋,借萤火虫的光亮读书,把书本固定在耕牛角上边犁田边读书,至今仍被中国各地成千上万的人所努力效仿。在许多情况下,不少人一获得初步的成功就开始放弃往日的勤奋,但是中国人根本不把此类人当做读书人,而把读书人这一荣耀的称呼留给那些在充满荆棘的狭窄小路上不断奋斗直至功成名就的人。除了中国,我们又能在什么地方可以看到祖孙三代为了谋取同样的职位参加同样的考试,经过同样长时间的不屈不挠的努力,终于同样都是在80岁时获得盼望已久的荣誉?

1889年春天,北京的《邸报》上披露了各种材料,其中有关于省级考试中老年考生的事。福州总督报告说,福州秋季考试中,有9位超过80岁和2位超过90岁的考生通过规定的考试,他们的考试文章,结构严谨,文字书写有力、准确。他说,这些老年考生中秀才后己过60年,在此期间已参加了3次晋级考试,如果第四次再不成功,当授予名誉头衔。河南总督以同样的方式报告说,有13位超过80岁和1位超过90岁的考生,他们全部“通过为期9天的严格考试,文章精练,并没有表现出暮年的痕迹”。但更令人吃惊的是安徽省,那里有35位考生超过80岁,18位超过90岁!还有哪一个国家会有这种奇观呢?

如果说中国的知识分于是始终勤奋的一族,那么农民的勤奋则并不亚于他们。农民的劳作如家务一样,没完没了。所有北方各省,除了冬至前后有一段相当短时间的空闲外,一年到头就根本没有闲的时候,要做的事很多。无疑,其他各国的农民也多少有点类似,但是,中国农民的勤劳是其他民族所难以比拟的。

农民是这样,雇农更是这样,雇农们长期过着极度贫困的日子,在无尽的折磨中度过一生。正如农民细心照料他的每一棵白菜,仔细清除各种害虫,雇农也同样要照料好他的工作,以便能填饱肚子,养家活口。那些需要出远门的人,往往是半夜起身赶路;他们说这是习惯,无论何时,在路上都可看见手拿叉子,肩背筐子的农民在拾粪。当没有其他事可做时,这是一桩不变的、永远做不完的事。

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人为了养家活口寻找两份不同的工作以互相衔接。天津的船夫在河水封冻没事干时,就拉冰撬,搞搬运,赚点小钱。同样,一些地区的农民在农闲时,都是在编制帽子,这种帽子还是大宗出口产品。中国妇女往往是不停地手纳鞋底,几乎看不到她们闲着;即使是在村口聊天也是如此;除此之外,她们或许还搓棉花,以备纺纱。总之,她们从不偷懒。

商人及其雇员完全可称得上是一个不知疲倦地工作的阶层,商店职员的生活,即使是在西方,也不是清闲的,但中国店员要更加忙碌,他们的工作永远没个头。他们几乎没有节假日,任务繁重,只是在精神麻木时才可稍停片刻。

中国的店铺开市很早,收市很晚。簿记制度采用一种复式簿记法,非常细致,使得账房为了记录收支和平衡账目而常常忙到深夜。店员们在无事可做时,就坐下来挑捡收进来的铜钱,看看有没有值钱的铜板。

令人吃惊的是,在中国,工作最艰苦的阶层是最让人羡慕、每一有志者都设法跻身于其中的官僚阶层。中国的各级官员必须埋头于各种公务,必须对每桩事的成功负责到底,而这类公务之繁杂,同样令人吃惊。以下摘自北京外国使馆的一位翻译对中国重要政治人物的采访报告:“我曾经询问过一位中国内阁大臣,他一直抱怨日常事务的繁忙使他过于疲惫和劳累。他说,他每天凌晨两点钟从家里出发,因为3点至6点他要在宫里值班。作为内阁大臣,6点至9点他要在朝中议事。他是兵部大臣,9点至11点要在兵部。他又是刑部的要员,每天12点至下午2点要在刑部办公室里。他还是外务部的资深部长,每天下午2点至5、6点要在外务部,这些就是他每天的工作安排。此外,他在工作的空隙还经常为其他各部门工作。他很少在傍晚7、8点之前到家。”我们的工会为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而奋斗,当看到上面这每日的工作安排时,又会有什么滋味呢?据说,那位官员在那次谈话后6个月因劳累过度,心力交瘁,去世了。这并不奇怪,在中国,那些仍能为政府效劳的官员身上此类事的再度发生并不是不可能的。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所谓勤劳的外延是指勤劳者的人数以及勤劳所持续的时间。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中国人的勤劳在外延方面是很广大的。中国人的一天开始于天刚蒙蒙亮之时,往往是半夜后不久,中国的皇帝每日上朝时,欧洲各国的宫廷还沉睡在睡梦之神的怀抱里。这对西方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而对中国人来说则是最自然的事。天子的所作所为不同程度地受到各地臣民的效仿。广州的铜匠、福州的锡匠、宁波的木匠、上海的磨坊工以及北方各省的纺织工和磨面工都是睡得晚、起得早。天还没亮,旅行者就会在集市上遇到卖菜的村民,他们早已从数里路以外的家里赶来,站在黑暗之中等待着天亮。西方人吃早饭的时候,中国人的早市已经结束。夏季清晨5点半后,沿着上海的主要街道漫步,没有比这里更能感受到东西方的强烈反差了。在黄浦江边建起高楼并在里面做生意的欧洲人还根本没有动静时,而亚洲人却已是经过了很长时间进入了高潮。几小时后,当西方人开始轻松自在地与中国人抢占市场时,当地人已经干完了半天的活。

约翰·戴维斯先生曾相当正确地评论中国人的“热爱劳动”,他说,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在使人民满足于自己的环境方面是成功的。这种热爱劳动的品质是中国人最显著的特性之一,必须受到长期的高度重视。

关于中国人勤劳的内涵,仍需说几句。中国人是亚洲人,他们工作也像其他亚洲人一样。试图把我们的模式强加于这个生机勃勃的民族,那只能是徒劳的。在我们看来,他们显然缺乏我们所高度尊崇的诚心。盎格鲁撒克逊人用不着基督教《圣经》的指点6便能知道尽力做好自己应当做的事是非常的重要,但是,成熟的宗教和哲学虽然可以对中国人产生影响,却不能使他们改变步伐。他们受益于几千年以来所积累的经验,正像荷马之神,他们从来就是不慌不忙。

人们不禁要问,当有朝一日白种人与黄种人进入空前激烈的竞争之时,谁将败下阵来?

勤劳致富,这是所罗门的经济学格言。假如这一格言是正确的,那么中国人当然能够成为地球上最兴旺的民族。如果他们能有一种全面的美德以克服所谓“恒久美德”的明显缺乏,那么这个民族的兴旺,更是无可置疑的了。当中国人的道德意识中,真诚的品质重新恢复其应有的地位时,那么中国人将会(在不久的将来)获得因他们的无比勤劳所带来的全部报偿。

谢选骏指出:中国人刻苦耐劳是为了最后躺平,一旦获得了足够的财富,就立即吃喝嫖赌、绝不读书了。因为中国人缺乏真正的宗教。



【第四章 讲究礼貌】


看待中国人和东方人的礼貌一般可以从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一是赞赏,另一是批评。我们喜欢提醒自己,盎格鲁·撒克逊人有许多美德,而其中最主要的是内刚,外柔则不主要。因此,当我们来到东方,发现有那么多的亚洲人在调解人际关系方面具有比我们高得多的技巧,内心不由得充满羡慕。这是不会做某事的人对于能轻松做这桩事的人的一种羡慕。即使是对中国人具有过分偏见的批评家,他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人已经把礼貌升华到一个完美的高度,这是西方人所不知道的、且未曾体验是想不到甚至几乎不可想像的高度。

这使我们想起,中国的典籍上记载有礼仪准则300条,行为准则3000条。一个民族背负着如此繁多的礼节,要延续下去似乎是不可想像的。但是,我们很快就发现,中国人已经设法把恪守礼节熔铸成一种内在的本能,而非外在的需要,就像他们对待教育一样。这个民族的精英,曾为人们的日常交往制定出繁文缛节,而在西方,这一切只适用于宫廷和外交往来,当然,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并不是完全被这些繁文缛节所束缚,而是这些规矩就像节日的盛装,该搬出来时就得搬出来;至于在什么场合需要这样做,中国人全凭一种准确的本能去辨认。在这样的场合,如果一个中国人不知道该如何去做,那么他就会像西方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偶尔忘了9乘以9是多少一样,令人感到滑稽可笑。

西方人对中国人的礼貌之所以不会欣赏,是因为我们心中有一种观念,这就是“礼貌是某种善意的真诚表达”。在西方,把个人的幸福(在理论上)看做是全体人的幸福,被认为是一种文明的看法,但中国人的礼貌则是完全与之相反。像所有的技艺表演一样,对人表示礼貌并不完全是整个内心的需要,而只是整个复杂心态的某一部分的需要。礼貌用语的制定和使用,目的只在于维护既定的尊卑关系。这在西方人看来,即便不令人发疯,也会令人不知所措;而在中国人看来,这对于保障社会秩序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也是调解人际关系的润滑剂。有前就有后,有后也有前;该前的前,该后的后,各得其所,万事亨通。就像下棋一样,先走的必须说:“鄙王先走一子”,然后,对手说:“鄙王也走一子”。后来,对手事先告知说:“鄙王的士要吃尊王的卒,走到鄙王卑贱的象位”。这就是在下棋。一局棋的输赢与说几句客套话毫无关系,但是,正如下棋人不能事先说出下一步棋,否则就会使自己显得荒唐可笑一样,中国人对于对手的每一步棋若不能给予有理有节的回应,也会成为人们的笑柄,因为对中国人来说,客套即是下棋,不懂这些客套就等于无知。

同时,中国人讲究礼貌的严格程度,是有城乡差别的。一个乡下人,虽然他知道必须有礼貌,但他并不知道像城里人那样的礼貌有哪些具体要求。

但同时必须承认,即使中国有难得一见的不懂礼貌的人,他们也要比最有教养的外国人强得多:与他们相比,外国人只是怀中的婴儿。一般说来,除非外国人曾有过长期的生活体验,又担心自己有所失礼而被误认为没有教养,否则,他就不可能有中国人那样的礼貌之举。外国人并不懂那么多的“规矩”,即使学会了那些漂亮的礼貌用语,也表现出那样的麻木和无知。正是由于外国人在仿效中国人的最起码的礼貌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无能和自愧不如,所以中国的知识界总是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理所当然的)轻蔑目光看待这些“野蛮人”。

礼貌可以比做一个气垫。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但它却能够很好地减缓颠簸。同时,还可公正地说,中国人向外国人所表示的礼貌(完全与向自己的同胞所表示的那样)更多的是为了显示自己懂得如何待人,其次才是考虑到客人是否舒服。你本不想生火烧水沏茶,他偏偏要为你生火沏茶;结果让你被烟熏得流泪,呛得喉咙像是在吞苦药;而主人仍然自信自己知道该如何待客,至于客人不乐意,那完全是客人自己的事。再比如,你在乡下租了一问较差的房子,房子的主人认为把房间打扫一下(象征性地)布置一下是他的职责;你已经来到了房间,他仍然还在打扫;飞扬的灰尘弄得你睁不开眼,你恳求他别做了,但他仍然继续做。也许,这就是《礼记》上所教诲的,应该为客人打扫房间,不管客人是否乐意。请客吃饭也有这样的礼节,这是令初来乍到者生畏(而有所涉足者常见)的礼节。在请客吃饭时,热情的主人特地为你盛上一大堆他以为你喜欢吃的东西,而不管事实上你是否喜欢吃,是否吃得下。若是你一点也不想吃,主人似乎会说,那就是你的不是了,而主人则肯定他自己并没有失礼;也没有人会说他失礼。如果外国人不懂这种游戏规则,那是自己的事,与主人无关。

正是按照这个原则,一位中国新娘照例去拜会一位外国夫人时,她背朝夫人,向着完全相反的方向行礼,结果使女主人感到奇怪和生气。事后经过询问才知道,新娘朝北行礼是因为那是皇上所在的方向,她并没有在意女主人是在房子的南边。如果这位外国夫人不清楚自己应当站在房子的什么位置,那么这位新娘也就不必在意女主人会怎么想;至少她表明自己知道应当朝什么方向磕头!

中国人的礼貌常常表现在送礼上。如前所述,这是给受礼人“面子”。所送的礼物有某种固定的老式样。一位常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外国人,总会收到一些礼品盒,这些礼盒用红纸包裹得清清楚楚,内装油腻的糕点;即使他根本不可能吃,甚至被逼得走投无路表示不愿意接受,否则他只好拿去送人,送礼人还是不会把礼品拿回去。

中国人的礼貌决不是不允许人们“对礼貌吹毛求疵”。受礼人经常会问,这些礼物花了多少钱。到别人家做客的人在与男女主人告别时常说:“给您添麻烦了,让您破费了!”

一位外国人曾应邀参加一次婚礼。婚礼上糕点丰富。婚宴进行中,端上一盘糕点,仅有两三块,热气腾腾而受到夸耀(似乎都喜欢热的)。由于这位外国人是贵客,这盘糕点端给了他。但他却婉言谢绝了。不知是什么道理,这给正在进行的婚宴投下了一片阴影,那盘糕点后来没传给其他人,而被撤了下去。原来,按照习俗,每位参加婚礼的客人都要送一份礼钱当做婚宴的花费,照例是客人还在席上时就开始收钱,但在中国人看来,向客人收礼钱是不礼貌的,于是就以向客人送热糕点为托辞。每个人都知道送热糕点的用意,唯独这位外国人蒙在鼓里,他的拒绝使得其他人不便在当时拿出自己的礼钱。后来,他又应邀参加这一家举行的另一次婚宴,这次,这位外国人有趣地听到婚礼主持人比西方人还直截了当地对客人们说:“这是放礼钱的地方,请吧!”显然是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在否定了中国人礼貌中令人厌烦的繁文缛节之后,我们仍要在社会交往方面向中国人学习许多东西。保持我们的诚实,抛弃我们的鲁莽,这是完全可能的;如果西方人的坚定的独立性掺入一定量的东方人的温文尔雅,那一切将会更好。

然而,许多西方人根本不会用这种观点看待事物。笔者的一位熟人在巴黎住了许多年,以致于不知不觉地接受了那里的风俗习惯。当他后来回伦敦时,他已习惯于向见到的每一位朋友脱帽鞠躬。有一次,他向一位朋友鞠躬时,这位朋友嘲笑他说:“老朋友,请看,这里没有你的法国猴子可耍!”如果人们能够集东西方之精华于一体,能够安然地走在狭窄的、荆棘丛生的中庸之道上,那该是多么的惬意!

谢选骏指出:作者不懂,这种礼貌都是虚礼,当有实际需要的时候,中国人可是世界上最不讲礼貌的了。



【第五章 漠视时间】


“时间就是金钱”,这是当今发达国家流行的一句格言。现代社会生活的安排极其复杂,一个商人能在特定的商务时间里处理好大量各种商务,这在上个世纪需要花费多得多的时间。蒸汽机和电力已经完成了一场革命,盎格鲁撒克逊人曾以其身体素质为这场革命做了预先的准备。虽然我们的祖先曾无所事事,只知吃喝和决斗,但无论如何,我们的民族是具有冲劲的民族,这种冲劲驱使每个人无休止地去做一桩又一桩事情。

中国人的问候语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问候语之间存在着一种很有意思的差异。前者遇到他的同事时说:“吃饭了没有?”后者则问:“做得怎么样?”做,这是人的正常行为,正如中国人看待吃一样。由此可见,感觉到时间就是金钱,一秒钟也不可放过,这已经成为我们的第二天性;而中国人,像大多数东方人一样,则是非常地浪费时间,中国人的一天仅有12个时辰,一个时辰与下一个时辰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线,只是象征性地把一天分为12个部分,他们所说的“中午”是指上午11点到下午1点之间。我们可以听到一位中国人在问:“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是半夜什么时候?”这里的语言多少有点模棱两可,他应当进一步问:“现在是半夜几点?”

在日常生活用语中,说到时间时,几乎都有类似的不确定,中国人所说的“日出”和“日落”,就其用来指称太阳所处的纬度(还有经度)而言,还算精确,但“半夜”,正如“中午”一样,并没有具体的时间所指。夜里的时辰通常用“更”来划分,同样模糊不清。只有最后一更,由于是在晨曦初露之时,才较为精确。即便是在城里,“更”所指的时段也多少有些不确定。我们所说的表,绝大多数人一无所知。有些人确实有表,但在他们当中,即使有人每隔几年将表清洗一下,以保证它正常运转,也几乎没有人会用表来安排自己的活动。普通人完全是根据太阳的高度来知道时间的,而把太阳高度说成是一杆子高、两杆子高,或几杆子高。若是遇到阴天,就根据猫眼睛瞳孔的放大和缩小来知道时间,对于日常生活,这已是够准确的了。

中国人对时间的利用是与他们对时间测定的不精确相对应的。根据西尼。史密斯所说,世上的人分为两类,大洪水前的人和大洪水后的人。大洪水后的人发现,人的年龄再也不可能达到几百岁,更不可能近千岁,所以他们学会抓紧时间,以适应环境。相反,大洪水前的人不可能意识到长寿的梅修撒莱☆时代已经过去,他们的生活仍然依照家族的成规进行安排。

中国人可以算做是“大洪水前的人”。中国的说书人,比如在茶馆里为吸引和留住顾客的那些说书人,会使人想起英国诗人丁尼生☆☆的“布鲁克”。听众可以随便来去,但他却是“没完没了”不停地说。演戏也是一样,有时,一场戏要接连演上好几天,当然,还是不能与泰国的戏相比,据看过泰国戏的人说,他们接连看了两个月。中国人的戏法,技艺高超,且有趣,但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总要向观众说一大堆空洞无聊的开场白,以致于外国观众还没看戏就已经后悔当初不该来。最可怕的是出席中国人的酒宴,其持续的时间之长几乎是没完没了。酒菜的数量之多、花样之繁,几乎难以置信。所有经历过这种场面的外国人都会感到恐怖和不知所措。而对中国人来说,这种招待所花费的时间还嫌太短。中国人有句最让人回味无穷的格言,这就是“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但是,被诱人圈套出席这种酒宴的野蛮人却感到,这一原本可以为他们带来一线希望的格言,在这种场合总是难以实现的。

☆《圣经》传说中的长寿者,享年969岁。——译者注

☆☆(1809一1892)英国桂冠诗人。——译者注

中国人从小就完全习惯于依照大洪水前的成规行事。上学的时候,他总是一天到晚读书,只有吃饭的时候才停一下。除此之外,无论是学生或是先生,都不知道还有其他的读书方式。科举考试要进行几天几夜,每一关都不是好过的。尽管大多数考生对这种不合理性的考试感到厌烦,但他们仍然相信这种考试对于检验人的知识才能还是有道理的。

这种教育所产生的结果会使人联想到其形成的过程。中国人的语言基本上是属于大洪水之前的,掌握它需要梅修撒莱毕生的时间。与古罗马人一样,古代中国人意识到,若不自觉学习他们自己的语言,就永远不会说或写!中国人的历史是属于大洪水之前的。它可追溯到太初时代,尔后,则是混浊、舒缓、漫长的大河,其间,不仅有挺拔的大树,也有枯朽的草木。除了较缺乏时间观念的民族之外,没有人会去编写或阅读这样的历史;除了中国人的记性之外,没有人会有这么大的“肚子”能装下它们。

中国人漠视时间还表现在他们的勤劳之中,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说到,中国人勤劳的内涵完全不像是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劳动时所表现的那样。

曾与中国的承包人和工匠合作建房子的那些外国人,有多少希望再度合作呢?

这些中国人来得迟,走得早,老是停下来喝茶。他们用布袋从很远的石灰坑里一袋一袋地运灰浆;若是用独轮车,一人可抵仨;但是谁也不这样干。如果遇到一点小雨,所有的工作还要停下来。这样,花费的时间不少,进度却很慢,往往很难看出这帮人每天到底干了多少活。我听说,有个外国人对他的木匠钉板条的缓慢进度很不满意,于是趁他们吃饭时自己动手干,结果完成了4个木匠半天的活。

对中国的工匠来说,修理他们自己的工具也是桩很花时间的大事。然而,如果工具是外国人的,那就另当别论了。一件工具莫名其妙地坏了,但没人承认曾经动过。“没人动过”,这是一句很适合于他们的口头禅。在墙上插一些木条,用绳子捆绑一下,就算支起脚手架。整个工期,天天都有危险。不管干什么事,都没经验。沙子、石灰和当地的泥土原本以为都可以用,结果都不能用。外国人没办法了。他就像《格利佛游记》中所描写的被线牵制着,这些线凑在一起,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多了。我们一直会想起一位广东的承包人。他是个鸦片鬼,他的允诺正像他的钱一样统统消失在鸦片烟中。最后,忍无可忍,只得把一些实在过分的问题摆到他的面前,“告诉过你玻璃的尺寸,你也量过窗子好几遍,可是你统统搞错了,都不能用。你做的门一块都合不上,一点胶也没用过。地板不够长,数量也不够,还都是节疤孔,而且没有彻底干透。”听着这番指责,那位脾气温和的广东人似乎有些可怜,然后又用一种文雅的语调抗议说:“不要这样说!不要这样说!这样说有失体面!”

对中国人来说,盎格鲁·撒克逊人经常性的急躁不仅是不可理解的,而且完全是非理智的。很显然,中国人不喜欢我们的人格中所具有的这一品性,正如我们也不喜欢他们缺乏诚实一样。

无论如何,要让一个中国人感到行动迅速敏捷的重要性,那是很困难的。我们曾听说,一大包外国邮件在相距12英里的两个城市之间被耽搁了好几天,原因是邮差的驴病了,需要休息!中国邮电系统的管理还只是停留在应该怎样与能够怎样的模仿阶段。

最使外国人讨厌的是,中国人在社交访问过程中对浪费时间的不在乎。在西方国家,这样的访问是有某种时间限度的,他们不会超过时间。但在中国,则没有这样的限度。只要主人不提出要为客人安排食宿,客人就是精疲力尽了,也还是要说下去。中国人在访问外国人时,根本不可能意识到时间的宝贵。他们会一连坐上好几个小时,一个劲儿地说,不知在说些什么,也不说要走。一位高明的牧师有句格言:“想见我的人,也是我想见的人。”假如这位牧师在中国待过,无论时间有多长,他都会对他的这一格言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当他碰到上述的那种事之后,肯定会效仿另一位很忙的牧师,在他的书房醒目地挂上一条圣经中的格言:“主保佑你离开!”如果对一位正说到兴头上的中国人明确表示自己很忙,那往往会给他当头一棒。他会长时间地一言不发,默默地忍受着,其时间之长足以消磨掉10个欧洲人的耐心。终于他开始说话了,这正如谚语所言:“上山打虎易,让你开口难!”如果外国人都像已故的麦肯齐博士那样就好了。他觉得他的中国朋友不断前来做客,并且“只来不走”,浪费时间,影响到他的工作,于是习惯性地对他们说:“请坐,像自己家一样;我正忙,请原谅。”假如他能够模仿一位中国学生说得直截了当、简明扼要,那就更有意思了。那位中国学生学了一些短语后,想在老师身上尝试一下,于是下课时大声说道:“开门!出去!”结果,弄得老师差点晕过去。

谢选骏指出:作者不懂,漠视时间是因为无利可图,当有利可图的时候,中国人是世界上最珍视时间的了——漠视珍视,唯利是图。



【第六章 漠视精确】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第一印象是千人一面。他们的相貌似乎出自同一个模子;穿的总是蓝色;眼里无神,好像发直了一样;辫子像是同一个豆荚中的两粒豆仁,一模一样。但是,无论把中国人说成是怎么样,即使是最不善于观察的旅行者,只要略加体验就会发现,所谓中国人是千人一面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两个地区,无论多么靠近,口音上都存在着有趣的、莫名其妙的差异。而且地区间相隔越远。差异就越大,以致于形成不同的“方言”。经常有人告诉我们,中国人的语言写起来都一样,说起来却大不相同。我们常常想到,中国人的风俗习惯也有同样的差异,按照中国人流行的说法,十里之外不同俗,这种事例,随处可见。然而,最常见的是计量标准上的差异,而在西方国家,绝对不变的计量标准才能保证生活的舒适。

任何双重标准,对西方人来说都是令人烦恼的,而对中国人来说却是乐此不疲。两种货币单位、两种重量单位、两种度量单位,这些对他们来说似乎很自然、很平常,不必予以反对。向一位卖肉馅汤团的人打听每天做多少这样的汤团,他回答说,大概“一百斤面粉”,至于这些面粉能做成多少汤团,这个问题只能留待询问者自己去猜想。同样,向一位农民打听他的一头牛有多重,如果他给出的数太低,相差太大,他会解释说,这个数不包括骨头!问一位职员身高是多少,如果他给出的数与他的实际身高相差的太离奇,经过查问,他会承认他给出的数没把头部算在内!原来,他曾当过兵,在部队分配挑担时,人的锁骨的高度比较重要,因此,说自己的身高时一直就没有把头部算在内,这次他是疏忽了。一位乡下人的计量方式就不同了,他硬说他的家“离城90里”,但经过盘问,他承认没那么多,他说的是往返的路程。实际距离只有“45里”!

在中国,计量不一致的最明显的事例是计量铜钱的方法。铜钱是这个国家唯一的货币,各地都采用十进制,这也是最简易的计量方式。但是,谁也不能保证一串钱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所预想的一百个铜钱,除非他特地算一下。他不必走遍18个省份的绝大多数地区,就会发现一串钱的铜钱数目各不相同,而且无法解释。按道理,“一串”就是1oo个铜钱,但事实上从100至99、98、96、83(如陕西省会)、直到直隶东部的33,各种数目都有,或许有些地方可能更低。银子买卖中的称重也是这样,甚至更为严重。各地的“两”都不一样,除非是巧合。这种情况把外来人搞得稀里糊涂,除了那些专门买卖银子的人外,谁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特别是会给那些老实人带来无尽的烦恼。这种货币混乱的动机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眼下关心的只是存在的事实。

所有各种计量都有同样的混乱。一个地方的斗不同于其他任何地方的斗。如果在粮食征税中总是采用这种斗,那么,就很容易在那些不像中国人那样会忍气吞声的民族中引发政治动乱。至今为止,“全世界都是一品脱是一品脱,一磅是一磅”;而在中国却是一斗不是一斗,一斤不是一斤。这种混乱居然还有道理可言。而且,到处还可看到(例如在盐业专卖中)纯属随意武断的标准,比如把十二两叫一斤。购买者买的是十六两的一斤,得到的却只有十二两;而且还是公开这么做的,同行的商人也都这样;据说这不是欺诈,只不过是盐业买卖中的“老习惯”,百姓们完全清楚。土地的丈量中也普遍存在类似的不确定性。在某个地区,一“亩”土地只相当于其他地区的一半,如果有人碰巧住在边界线上,那么他们就不得不准备两种丈量土地的工具,以分别用于不同的田亩制。

要知道每斤粮棉的价格,仅凭现有的报告(正像到中国的旅行者经常做的那样)是很不可靠的,还必须首先弄清楚这里的“斤”是指哪一种斤。同样,要知道每亩的粮食产量,不能仅凭现有的统计数字,还必须弄清楚这里的“亩”是哪一种亩。在计量路程的距离方面,也普遍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每位到中国的旅行者都会有这种体验。在陆地旅行中,如果路程是以“里”计量,那么就有必要弄清楚这个“里”是不是指“大”的里!我们并不否认这样计量路程有某种根据,但我们要指出的是这种计量既不精确也不统一。据我们所知,人们普遍感觉到,一离开宽阔的国道,“里”就变“长”了。如果在国道上每天能走120里路,那么在乡村的小道上满打满算也只能是每天走100里,而在山区,就只能是每天走80里。此外,测算路程的长短往往不是根据实际的绝对距离,而是根据行走的难易程度,甚至中国人也不否定这一点。因此,若是说到山顶有“90里”,实际的里数还不到一半;而中国人还强词夺理硬要坚持,理由是走这段路程的困难程度相当于在平地上走“90里”。还有一件与测算长度有关的稀奇事,即从A到B的距离不一定等于从B到A! 在中国,欧几里得的假定“与同一量相等的量彼此相等”已不起作用了,需要插入一个否定词加以修改。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在中国最重要的一条公路,有一段路根据里程碑所示从北到南长183里,而从南到北却是190 里。真是太奇怪了,无论你走几趟,也无论多么仔细地看里程碑,事实就是这样。”★

★在写这段之前,我们已经在巴伯先生的《中国西部之行》一书中看到过类似的事例:“比如,我们说两地间的距离是根据两地一来一往的人们所估算的而定;这样,各人给出的数字当然不会相同,从A到B的人都说是1里,而从B到A的人却都说是3里。当地一位有知识的人解释说:运费是按里计算的;显然,上山时,苦力应得到更高的报酬;若是按照路的坡度来计付报酬那是很麻烦的,为了方便起见,就把难走或陡峭的路说得更长一些。原来如此。眼下,这些约定俗成的里程数就是旅行者一直想弄明白的。“但是”,我反驳说,“按照这种说法,雨天也肯定要加长里程数。晚上的里程数肯定要比白天的更长”。“很对,是要多付一些钱才行。”这种做法对当地人来说可能是方便的,但旅行者却会不断遇到麻烦。像这样估算路程的事还有:平地上,1法定哩被说成2里;不是很陡峭的一般山路,1哩说成5里;很陡峭的山路,1哩说成15里。一位云南的山里人,他老是少算了平地上的路程,但在他所住的山里就没这样。以后的旅行者对此不必大惊小怪。只要不是很陡峭的山路,他肯定都会把5里说成是1里。”

在利特尔先生的《长江三峡之行》一书中,他说,有一段水路,顺流而下时说成是90里,面逆流而上时却说是120里。他估计是3.62里相当于1法定哩,或者说,250里相当于1纬度。★

与此类似的是,“整体等于部分之和”这一公理在中国也不能成立,尤其是在河道航行中,你通过打听知道到前方的某一地点有“40里”,然后,通过更细致的分析,你才知道这个“40”原来是两个“18”;“4个9是40,不对吗?”这种说法会让你哑口无言。照此说法,“3个18”就是“60”。我们曾听说过一件事,一位政府通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跑完规定的路程,他为自己辩解说,这个“6O里”是“大”里。由于他的申辩合理,他的上司下令测量这段路程,结果发现实际上是“83里”,从那以后,就一直按此计算。

分布在一座城市周围的几个乡村,离城里从1里到6里不等,但每个村子都可以叫“三里屯”。人们经常可以看到,据估算只有1里的路程,如果道路两旁有房子,就会被说成是5里,而且每个村民都会认真地向我们保证,这条街确实是那么长。

在这些情况下,各人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制定标准,大可不必为此大惊小怪。造秤的人徘徊于街上,根据每个客户的偏好在秤杆上镶上秤星。每个买卖人至少有两种秤,一种是用于买的,另一种是用于卖的。他们不买现成的秤,除非是杆旧秤,因为情况在变,秤的标准只能根据每个买卖人的需要而定。

说人的年龄大小也是如此,其中尤其能反映出中国人的民族特性。凭着一个人出生年的动物属相,就能轻易地推测出这个人的年龄,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说一位老人有。“七、八十岁”,其实是去年才满七十岁。事实上,在中国,一过七十岁,就是“八十”的人了,如果想弄得准确,就必须减去这个“常数”。即使一位中国人说出他的准确年龄,所给出的也只是下一个春节后的年龄。用“十”为单位计算岁数的习惯根深蒂固,并且搞得很模糊。一些人是“一、二十岁”,“没几十岁”,或许“好几十岁”;在中国,严格准确他说出年龄是非常少见的事。这种模糊还延伸至“百”,“千”和“万”,“万”是中国人计算的实际限度。对于比这些笼统说法更加准确的表达,中国人并不感兴趣。

一位熟人告诉笔者,有两个人花了“二百串钱”看一场戏,后来又补充了一句:“是一百七十三串,不过,这与二百串是一样的,不是吗?”

一位绅士及其夫人在中国生活了好几年后要回国时,他们的中国朋友送来两幅卷轴,是要分别转赠给他们夫妇俩各自的老母亲——父亲都已去世,他们夫妇俩各自的老母亲恰好同岁。两个条幅上的题字分别是“福如东海”和“寿比南山”,而且每个条幅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其中一个条幅上的小字恭贺受赠者享受了“七十年的富贵”,另一个条幅则赞美贵夫人享有“六十年的荣华”。夫妇俩在对这两幅卷轴大加赞赏之余,其中一位战战兢兢地问道,为什么明明知道两位母亲是同岁,却还要说一个是七十,另一个只有六十呢?得到的是一个很有特点的回答:如果每幅卷轴上都是写“七十年”,那会显得作者太缺乏想像力了!

中国人讲究社会连带关系,这对我们所要求的精确是致命的,一位打官司要求咨询的人告诉笔者,他“住”在一个村里,但从他的口述中可以明显知道,他的住所是在城郊。经过查问,他承认眼下是不住在那个村里;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才发现,他十九代之前就已搬出该村了。问他:“你难道不认为你自己现在是城市居民吗?”他简单地回答说:“不,我们现在的确住在城里,但我的老家是在那个村甲!”还有一个人曾经要求笔者去看看他村里的一座古庙,他骄做他说:“那座庙是我建的。”经过进一步调查才发现,那座庙建于明朝的某个时期,至今已有三百多年,当时,那个“我”只存在于可能语气之中。

学习中文的人,最初遇到的一个困难是,找一个满意的词语表示自己的身份,以区别于他人。中国人的整个思维都与我们所习惯的不同,他们可能并不完全理解西方人为什么会有把一切都弄得准确无误的癖好。中国人并不确切知道他的村子里有多少人家,他也确实不想知道。他始终不能明白那些想知道这个数字的人到底为了什么。只有“几百”、“好几百”,或者“没多少”,而没有准确的数字,过去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

中国人缺乏精确性不仅表现在数字的运用上,而且也反映在文字书写和印刷上。在中国,要弄到一本没有错别字的书并非易事。有时,所用的错别字比正确的字还要复杂,说明写错别字不是为了贪图简便,而是由于人们日常不重视精确性。文字书写的不准确更大量的是表现在常用字中,有些字经常用同音字代替,出现这种错误,或者是由于不认识这些字,或者是因为马马虎虎。

漠视精视在书信的称呼上更是表现得一清二楚。中国人家信的称呼是用醒目的字体写的,“父亲大人”,“慈母大人”,“叔祖大人”,“贤弟大人”,等等 ,一般不写出“大人”的姓名。中国人非常讲究实际,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们对自己的名字却满不在乎。像这样的民族实在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常常发现,他们的名字一会儿写成这样,一会儿又写成那样;我们看到名字,但并不知是谁,还要问一下。最使人弄不清的是,同一人常常有好几个不同的名字,他的原名,他的“号”,甚至还有科举考试注册时专用的名字。正因为如此,外国人常常把一个中国人误认为其他人,村子的名字更不确定,有时会有两,三个完全不同的名字,并不是一个比一个更“恰当”。如果一个名字有了别名,它们可以互相交替使用,在官方文件上用原名,在平时交谈中可用别名;甚至也可以把别名当做形容词,与原名一起组成一个复合名。

中国人缺乏类似于化学分子式那样绝对需要精确的教育,这是令人遗憾的。中国的第一代化学家也许会因为把“没几十个微粒”的某物与有“好几十个微粒”的另一物混在一起,而少了许多数字,造成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中国人完全能够像其他民族一样学会对一切事物都非常精确-一甚至更加精确,因为他们有无限的耐心——但我们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目前还不重视精确,他们还不知道精确是什么。如果这一看法是正确的,那么就可以有两条推论:其一,在我们考查中国历史档案时,必须考虑到中国人漠视精确这一特性。我们采用中国人所提供的数字和数量很容易使我们自己受骗,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想精确。其二,对于中国人所提供的冠以“统计数字”以抬高其权威性的各种材料,必须留有很大的余地。整体并不大于部分之和,然而,中国人的统计数字却相反。当我们审查完中国人的一份“统计数字”后,就立刻会像一位聪明的苏格兰人拿着一部很现实的“不确定大法”对美国最高法院说:这里有“对案件的最终的猜测!”

谢选骏指出:漠视精确不是中国人的特点,而是一切“前现代”社会的特点。



【第七章 易于误解】


当外国人学了不少汉语并足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时,你首先发现的是中国人很有天赋。令你惊讶并感到痛苦的是,你所说的,别人听不懂。于是,你以更加的勤奋重新学习;几年后,你能够自信地与别人交谈各种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是与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交谈,尤其是与从未见过外国人的人交谈,你就会像最初说汉语时那样感到惊讶和痛苦。对方明显是听不懂,而且明显是不想听懂。他根本就没注意你在说什么,也不跟着谈话的思路,而只会打断你的话说:“你说的,我们听不懂。”他带着一种具有优越感的微笑,就像期待哑巴开口说话一样,好像是在说:“谁说能听懂你的话?你天生就不会讲中国话,这是你的不幸,但不是你的过错。可是,你应当承认你的无能。不要为难我们,因为你说的,我们听不懂。”在这种情况下,始终保持一种平静是不可能的,你自然要发火,说:“我此刻所说的,你懂吗?”“不”,他回答说,“我没听懂你所说的。”

中国人听不懂外国人所讲的汉语,还有另一种情况,这就是即便他们听清楚你所说的语词,但由于没有注意到某些细节,所表达的意思还是没被搞懂,至少没有全部搞懂。比如,“外国人在中国”这个短语必须放在表达“在这种条件下”、“有条件地”,“根据这种条件”之类的一大堆短语之中。而中国人事实上并不用这类短语,觉得没有这个必要,这与外国人大不相同。中国人也不用时态,不在乎时态,而外国人就一定要注意时态。

在中国,所要注意的问题中,最需要防止发生的问题是不要在钱上造成误会。当外国人要为所购买的商品付钱时(在中国人看来,这是外国人的主要职责),将来完成时态就像“军事急需品”。“你将来干完活之后,你就会得到钱。”但是,汉语中没有将来完成时态,或者说没有任何描述某事在什么时候发生的时态。中国人只是简单他说:“干活,挣钱。”在他的心目中,后句是主要的,并且不受“时间关系”的限制。因此,他给外国人干活时,希望马上能拿到工钱,这样才能有饭“吃”,似乎如果不是偶尔遇到这个工作,他就会连一点吃的都没有。我们必须反复告诫的是,在中国做生意尤其要避免在钱上造成误会。谁收钱,什么时候收,收多少,是银锭还是铜钱;若是银锭,成色怎样,重量多少;若是铜钱,“一串”有多少个——诸如此类的细节,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能说得太明白的。若是与营造商、经销商和船东签订合同,对方该做哪些事,要履行哪些条款,一开始就必须作大量准确的说明,否则就会一团糟。

“自作自受”,这在中国是太常见了,并不会引起多大的注意。一位船夫或车夫受雇于外国人,本该按照雇主的要求,但有时却断然拒绝履行合同。在这种场合,中国的车夫固执得就像他的一匹骡子。那匹骡子躺在泥泞之中随心所欲地洗泥土澡;车夫用鞭子抽打着骡子,直至精疲力尽,仍无济于事;而骡子却视鞭子抽打如苍蝇挠痒痒。看到这一情景,不禁使我们想起德昆西对中国人的评论,他讽刺中国人“像骡子一样固执”。他的说法显然有些过头;其实,中国人并不像骡子那样固执,因为骡子不会改变它的脾气,而任性的车夫则不然。受雇的车夫虽然在半路上不听从他的雇主,甚至对于雇主明确警告要扣掉他的全部“酒钱”也不予理睬,但过了半天时间到达终点时,他却对自己在半路上的所作所为予以辩解,并且赔不是。旅行者与他的车夫,船夫立下一个字据,通常是明智之举,这样就不会因可能的误会而带来麻烦。

“有言在先”,这是中国人谨慎处世的至理名言。然而,事情往往是,即使费尽心思订立了字据,也还是会有出现误解的时候。在中国的外国人碰到这种情况时,无论你认为其中的原因是什么,都会发现钱是引起你烦恼的重要原因;至于对方是受过教育的学者还是一字不识的苦力,这几乎没有多大差别,所有中国人都有在误解中取得优势的天赋。他们就像腊月的北风钻进门缝,像河水流进船洞,迅速且不费劲。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为了适应需要在某些方面也独立地发展出这一中国人的天赋。就像古波斯人具有拉长弓和讲真话两种重要的技能一样,盎格鲁·撒克逊人具有对敌人和对朋友都同样诚实和公正的天性,对此,中国人不久就会有所觉察。对中国人来说,这些品质似乎就像犹太人曾有过的某种独特的习惯。犹太人在对台塔斯时期的罗马人采取军事行动时,无论形势多么紧迫,每隔6天都必定要暂停一次。就像犹太人的那种习惯对罗马人是有利的一样,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那种天性对中国人也是有利的。

1860年之前西方与中国人所进行的一个世纪的外交,充分表现了中国人易于误解的习惯;在以后的年代里,这种习惯并没有消失。与中国的外交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力图对被完全误解的事进行解释的历史。无论如何,中国人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外国人是遵守诺言的,尽管也有例外。而且同样非常相信外国人办事公正(尽管也有某些个人和国家恰恰相反)。但是,正是基于这两点,中国人有能力对付即使是最顽固的外国人,“你是这样说的”,“不,我不是这样说的”,“但我认为你是这样说的,我们都是这样理解的,就算我们都是傻瓜,请付钱,是你自己说过要给的”。这就是中国人与外国人千百次争论的实质,而百分之九十七的结果是外国人付了钱,中国人心里很清楚,外国人为了表现自己的诚实和公正是会给钱的。在以下的3个事例中可以看到,中国人如何利用其他手段达到目的,而且是三次有两次成功。”

有过体验的读者会发现每天都有大量各种误解的例子。你告诉一个苦力把院子里的杂草拔掉,而把开始抽芽的草皮留着,从而使你能够看到渴望已久的一片珍贵的草地;可是,这只粗心的牛拿着锄头把所有绿草都铲除了,使之成了荒地,还说这样才干净。他不“理解”你的意思。叫厨子到很远的菜市场去买一条鲤鱼和一只鸡;他没买鱼回来,却买了三只大鹅;他认为你就是这么吩咐的。他不“理解”你的意思。派送信人在收信之前把一包重要的信件送到法国领事馆;他回来说,法国领事馆不收该信件;原来他把信件送到了比利时领事馆,结果误了收信时间。他不“理解”你的意思。

笔者的一位朋友的亲身经历可以很好地说明,可怜的外国人是多么容易误解和被误解。这位朋友去拜访一家中国的银行,银行老板与他关系良好;当说到最近银行附近发生的一场灾难性的大火时,这位外国人为大火没有蔓延到银行而向老板表示庆贺。对此,这位老板立刻觉得尴尬,并生气地说:“这是什么话?这么说不好!”直到后来,我的朋友才发现,他的冒犯之处在于他的话可以被误解为:大火如果再近一点把银行烧了,那才是最不幸的。因此,尽管是表示庆贺,但也属犯忌。一位刚到京城不久的外国人看到一群骆驼,其中有只小骆驼,就对长期受雇于外国人的车夫说:“你回家时,告诉我的小孩,让他出来看这只小骆驼,他从来没看过,这一定会令他非常高兴。”车夫没有立即回答,像是在酝酿某个思想一样,过了一会儿才略有所思地说:“就算你要买那只骆驼,也不能抬举它,否则就是害它!”

笔者曾参加过一次有中国人参加的礼拜,布道者讲的是有关纳曼的事。他描述了叙利亚大将军来到埃利沙门前并代表随从人员要求进见主人的情景。为了尽可能说得形象生动,布道者如演戏般地模仿叙利亚的仆人喊道:“门卫,开门;叙利亚将军来了!”令布道者吃惊的是,一位坐在后排的人此刻突然不见了,像是被枪击倒了一样;事后才明白,这人完全是误会了。他是教堂的门卫,由于没有注意到前面所讲的内容,当突然听到有人叫他开门,就迅速地冲了出去,让纳曼进来。

还有个例子是:某省一位传教士的听众所产生的错觉。这位传教士为了让他的听众有深刻的印象,就用幻灯机显示一只放大的普通寄生虫。这只虫子斜着映现在屏幕上,其庞大的身躯完全就像是埃及的鳄鱼。这时,只听见一位观众以一种敬畏的口气小声地宣布他的新发现:“看,外国大虱子!”

★从西方人的观点看,中国人误解西方人,而且这种误解经常是导致冲突的原因。然而,史密斯缺乏公正之处在于,从中国人的观点看,西方人也在误解中国人,这种误解经常也是他们强权与侵略的理由。两种文化交流,如何避免各执一端的片面,在今天依旧是一个重要问题。——译者注

谢选骏指出:人说“所有中国人都有在误解中取得优势的天赋。……你告诉一个苦力把院子里的杂草拔掉,而把开始抽芽的草皮留着,从而使你能够看到渴望已久的一片珍贵的草地;可是,这只粗心的牛拿着锄头把所有绿草都铲除了,使之成了荒地,还说这样才干净。”——我看这不是缺乏诚信,这是欺生;这是故意偷工减料,因为锄掉所有的草显然比较省力。还有一个可能,中国苦力不知外国草地有何用处,自作主张、擅自修改。



【第八章 拐弯抹角】


我们盎格鲁-撒克逊人引以自豪的习惯是喜欢直来直去,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当然,考虑到社交礼节和外交的需要,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完全按照这一习惯行事,然而,直来直去的天性实质上仍支配着我们,只是在不同场合表现不同。然而,经过与亚洲各民族不太长的接触之后,我们相信,他们的天性与我们根本不同——事实上是分别处于相反的两端。在这里,我们且不说亚洲各国语言中敬语的累赘,在这一方面,某些国家的语言明显要比汉语更加复杂麻烦,否则,我们的朋友会一直沉默寡言下去,保持一种莫名其妙的沉默。

中国人下决心把不好的消息传给他人时的举止非常有趣。在那种情况下,有时事情已不是什么秘密了,甚至可以公开直截了当他说了,但传消息的人还是完全有可能采取一种拐弯抹角、不着边际的方式说一件不能说,万万不能说的事。只见他心神不安地看看四周有没有人偷听,然后压低声音神秘地窃窃耳语;他伸出三个手指头,作为手势,不明不白地暗示那个没说出来的人就是他家的老三。他先含含糊糊他说了一番,然后指出事情的重要性;正当说到来劲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不进一步说出事情发生的原因,然后意味深长地点点头,很可能是说:“现在,你可明白了,不是吗?”在这个全过程中,可怜且不开窍的外国人除了不明白还是不明白。传消息给你的人说到这种程度,如果你还是一无所知,那也并不奇怪,他会明确他说,总有一天你会发觉他是对的!

中国人与其他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这就是都希望尽可能长时间地隐瞒坏消息,并以一种间接的方式表达出来。但是,中国人所要求的“好方式”其隐瞒程度之大,肯定会让我们惊讶并感到毫无必要。我们曾听说,有一位慈祥的老奶奶意外地遇到两位朋友,这两位朋友是特地赶来向老奶奶报告她那在外的孙子不幸去世的消息,当时他们正在小声地商量应当怎么转告。可是,当遇到老奶奶后,他们却只是反复说明他们正在闲聊,尽管后来不到半小时,消息就已经传开了。我们还听说,一位离家数月的儿子在回家的路上,他的朋友劝他快快回家,不要逗留去看戏,他便从中推断出他的母亲去世了!事实果真是如此。我们曾受托将某个中国人的一封信转交给离家很远的人:信的大意是:他不在家时,他的妻子不幸突然去世,邻居见他家没人管,就拿走了他家的每一样东西,而这些东西理应属于他的。但是,这封信的信封上却用大字写着不太准确的话:“平安家信!”

中国人善绕弯子还往往表现在该用数字的地方不用数字小比如,一部五卷本的书,每一卷不是用数字分别标上第几卷,而是标上“仁”、“义”,“礼”,“智”,“信”,因为这是“五德”的恒定顺序。硼多册的《康熙字典》,各册不是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用数字来区分,而是分别用跃干地支”来标识。在考场上,每个学生的隔间是分别按照《永乐大典》的字目次序进行标识的。

另一个事例是向已婚妇女了解她家成员和其他人的情况时她所表现的拐弯抹角。这种妇女不是用原名称呼,而是仅用丈夫的姓和娘家的姓合成的两字姓氏来称呼。平时被叫着“某某他妈”。比如,一位你熟悉的中国人对你说,“黑蛋他妈”病了,也许你从来没听说过他家有一个“黑蛋”,但他认为你肯定知道,但是,如果没孩子,那问题就更复杂了。也许这位妇女被称为“小黑蛋他婶”,或者其他拐来拐去的称呼。已婚多年的妇女很自然地称自己的丈夫是“在外的”,意思是,丈夫是忙家务事之外的事。结婚不久还没孩子的妇女在说到自己丈夫时常常由于没有合适的词而为难;有时称她的丈夫是,"先生”;有一次,她被逼得没办法,干脆用丈夫干活的地方来称呼他——“油坊是这么说的!”

一位著名的中国将军,在去战场的路上,经过一片沼泽地时,向那里的青蛙深深地鞠躬,他希望他的士兵们明白,要像这些青蛙那样的英勇才是值得赞美的。普通的两方人当然知道这位将军是在给他的部队以某种“巨大的动力”,但对于那些生活在中国的外国人来说,这也许算不得什么。中国的春节来临之际是一年一度借债的时候,一位熟人前来见笔者,他做着某种手势,似乎包含着什么深奥的意思,他用手指指了指天,又指了指地,然后指了指对方,最后指了指自己,一句话也没说,我们惭愧他说自己不明白其中是什么意思。但他仍然不予原谅。他以为通过他的手势能够很容易地推知,他希望借些钱,而且希望保密,只有“人知”、“地知”、“你知”、“我知”!“吃、喝、嫖、赌,”是四种最常见的恶习,现在又加上抽鸦片。有时,人们张开五指,说,“他五毒俱全”,就是指某人沾染了所有这些恶习。

中国人善绕弯子还表现在,由于他们的礼仪规定过于复杂,可以采取一种在我们看来纯属拐弯抹角的方法去冒犯他人。比如叠信的方式就可以表现一种故意的冒犯。故意不把一个人的名字摆在其他字之上的单独一行,就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其严重程度要超过英语中不用大写字母拼写一个人的名字,在社交场合,不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句不中听的话,都可以算是一种侮辱,就像不到合适的地点迎接来客人的身份送客一样。规矩如此之多,献少任何一个简单的动作都可能或多或少地在表示一种隐含的侮辱。中国人当然一看就能明白,而可怜且无知的外国人却因此受到无数次的伤害,还以为是受至。特殊的礼遇!中国人因生气而互相辱骂时,充分运用各自的文学才华,很得意地用一种精致的暗讽表示一种恶毒的意思,其暗讽水平之高,使人不能当场听出其中的真正含意,需要仔细琢磨,就像糖衣药丸,里面才会令人恶心。再比如,“东西”——字面上是指东西方向——意思是一样物品,而称某人是“东西”就是骂人。同样,拐弯抹角他说某人不是“南北”,意思就是,他是“东西”!

即使是最没知识的中国人也会随机应变地凭空虚构各种似乎合理的借口,我们每个人肯定都会被这种高超的能力所吸引。除了外国人之外,没有人会认真对待这种借口,除非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其实,过于想把问题弄清楚的外国人根本没必要花力气,一会儿在空气中,一会儿在水中,一会儿又在土中,去追究他们,因为他们习惯于把事实作最简单的处理。当他们被追得走投无路时,即使是最无知的中国人也会有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线,他干脆装着什么都不知道,以保证他可以脱逃。他“不知道”.他“不明白”,这两句话,像上帝之爱,掩盖了一大堆罪恶。

从每天发行的北京《邸报》上,可以找到很多用以说明我们的论题的材料。在中国,这张报子最能清楚地反映中国政府的真实情况,尽管也有欠缺。在报上,古语所谓的“指鹿为马”己变得更加高级,运用也更加广泛;关于“事情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报上有其他地方所不可比拟的真实写照。如果中国人真的是不愿意讲出事情的缘由,只能靠猜测去知晓他所说的意思,那么最好的事例可以从中国官员的生活中去找,在那里,拘泥于形式和矫揉造作已发展到极点。当中国的“官方报子”整版都登载着一些渴望退出官位的年老官员遭受各种痛苦的情况时,这里究竟有哪些含意?当他的迫切请求被拒绝,并被要求立即回到他的岗位上去时,这又意味着什么?这长篇的编年史作为事实材料披露出来,其真正的含意是什么?当一位被指控为有罪的高官被确定为无罪,而被认为只是犯了一些还够不上惩罚的过失时,这是意味着起诉人已没有足够的影响力,还是被指控的官员真得有做过那种事?谁能说得清?

我们完全相信,每一个细读过北京《邸报》同时读过报上每份文献的人,都能比较正确地了解其中的真正含意,这比读有关这个国家的所有作品都更能了解中国。但是,迄今为止,所有外界的野蛮人在理解中国时,都是采取一种根据其言了解其意的方法,以为这就是真正的中国人,其实我们会遗漏很多方面,难道没有理由对此表示担心吗?

谢选骏指出:“拐弯抹角”是因为具有“难言之隐”。在洋人面前,华人太难做人了,能不拐弯抹角吗。



【第九章 顺而不从】


我们最初对中国人的了解是来自我们的仆人。他们是我们了解中国人特性的第一任老师,当然,他们并无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对他们也总是不满意,然而,他们给我们上的课却令我们难以忘怀。随着我们与中国人的接触日益广泛,我们发现,尽管仆人是中国人中很小的一部分,但我们与他们相处而逐渐形成的结论明显地得到更加广泛的确证,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中国人都是整个民族的一个缩影。本章所要讨论的中国人特性,其标题虽然互相矛盾而不能令人满意,但却是最为合适,只要略加描述,就会很容易使人明白。

外国人居住在中国,在所雇的仆人中,没有人能像厨师那样完全左右着全家的安宁。刚到任的厨师,当女主人告诉他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时,他就像是服从的化身。对家里已有的规矩,他是真诚地赞同,给人以好感,但并不是说他已成为赢家。女主人特意举例告诫他说,前任厨师有一个不能容忍的习惯,面包坯还没有完全发好,就放进烤箱。还有其他很多事都不能与女主人所想的一致,于是两人吵翻。对此,新厨师的反应令人愉快,表示他无论有什么缺点,也一定不能固执。女主人还告诉他,在厨房里,狗、二流子和抽烟都是不能容忍的。他回答说,他讨厌狗,也不抽烟,是一个外地人,城里只有几个朋友,都不是二流子。此后,他开始履行职责。但没过几天,发现这个厨帅在烤面包方面是前任厨师的“把兄弟”,也是把没发好的面包坯放进烤箱;而且有数不清的人在厨房里进进出出,许多人还带着狗;厨房里香烟味浓重,成了永久的宝物。厨师自己承认,面包做得不是最好,但肯定不是由于揉得不够,在揉面方面,他是很讲究的;厨房里看到的那些陌生人是他的“哥们”,但他们都不曾有狗,而且他们都走了,不再来了——但是,次日又见到他们;没有一个仆人会抽烟,烟味肯定是隔壁传过来的,那一家的仆人都是烟鬼。这个厨师是个懂道理的人,但是,由于没什么需要改变,他也就不知道如何去改变。

同样还有一件事。要一个苦力割草,给他一把雪亮、锋利的外国镰刀,他微笑地接过镰刀表示赞同。但后来在干活的那天,他用的却是一把中国镰刀,由大约4英寸的旧铁片加上一个短柄做成的。他似乎在说:“旧的更好。”给洗衣工一台外国的洗衣机,洗起衣服来既节省时间,又省肥皂,省力气,最重要的是洗得干净;再加上一台绞衣机,既不费力又不损坏衣服的纤维。但是,洗衣机和绞衣机都被丢在一边,成了“有用的废品”,洗衣工仍然像往常一样搓洗和拧衣服,衣物都被洗坏了。要改变这种情况,只能靠不断地督促他们。

告诉园丁用手头的砖坯修理一下破损的围墙,但他认为在墙头上插上树枝会更好一些,并且就这样做了;如果你问其原因,他会说出这样做的优越性。雇一个送信人把一包重要的邮件送到很远的地方去;傍晚,把邮包交给他,本来,次日清晨就可以出发。可是第二天下午,还看到他在附近的胡同里;派人把他叫回来,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他要休息一天洗袜子!雇一个车夫也会有这种体验。告诉他走那条路,照理其他人也会这么走,他也答应了,但他却带你走另一条路,因为他曾听过路人说,那条路不好走。厨师、苦力、园丁、车夫——统统都不相信我们的判断,而只相信他们自己。

外国人开的诊所和医院里也经常可以看到这类现象。医生仔细地给病人做了检查,开了药;病人拿到药后,医生反复叮嘱什么时间吃药,吃多少,千万别搞错;病人生怕忘了这些详细的规定,来回一两次,才算搞清楚;可是一到家,他就一口把两天的药都吃了下去,因为疗效的好坏肯定与药量的多少成正比。给病人贴一片膏药,并明确地告诉他不要去动它,但还是不能阻止他随时揭掉膏药, 因为病人不希望变成一只“乌龟”,让一层硬壳长在皮肤上。

在一个诊所里,主治医生拥有各种医学头衔,且经验非常丰富,而助手却是一字不识,也不知药的名称和病的症状;但对于一般病人来说,助手的看法似乎与主治医生的看法同样重要。甚至看门人或苦力的一句话也足以使病人完全不顾医生的嘱咐,而采纳某种肯定是愚蠢且可能致命的做法,这些事听起来并不那么舒服,但却似乎是丰富的例证。

至此,我们所谈到的中国人顺而不从的例子都是外国人所遇到的,因为这些事最快引起我们的注意,并影响到我们的最实际的利益。但是,我们越是深入到反映中国人真实气质的人际关系,就越会看到“口是心非”的状况到处都是一样的。中国的仆人顺从且讨好中国的主人,与对待外国的主人是一样的,但他们不知道仆人是不能自行其是的,他们的主人也可能不会要求仆人唯命是从。外国雇主要求雇员切实地按照规定做,因为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雇主就一直会给他们难看。笔者的一位朋友有一大帮仆人,他们既极端忠诚又极端固执- 一这使他们成为既难得又讨厌的人- 一这位朋友每每谈起这些怪“家伙”,就表现出这类仆人的主人所常有的两难;他经常拿不定主意,不知是炒他们的鱿鱼呢,还是给他们加薪!中国的雇主完全清楚,他的指令会被撂在一边,但他事先会有所准备,就像留一些备用金以备坏账,或者像机械学所说的,留些空隙以减少摩擦。

中国的各级官员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以及与最高层的关系中,也或多或少地有类似的无视命令的现象。导致违反上级命令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比如,个人的懒惰,为了朋友,最重要的是金钱的魔力。一位地方官,由于其居住地的水有咸味,就命令他的仆人用水车到几里以外的河里去运水。仆人并不是按部就班,而只是到附近有甜水的村子去取水;取来的水与官员要求的一样多;而且少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皆大欢喜。如果这位官员确切知道他的仆人没有依照命令去做,那么只要有好水喝,他也许就不会过问这件事了。在中国,“会捉老鼠的猫,就是好猫”。一事成功,事事成功,中国人天生怕碍罪人,生怕出乱子,因此,出现了违反命令的不端行为,就算有500人知道内情,也不会有人去报告。有一个典型的中国仆人,要求他把水池里的水用容器装起来,以备后用,他却把水统统倒进了井里。这样,他表面上一副顺从的样子,而实际上却是完全相反,雷尼博士说到一件事:厦门某官员把国家的公文分成两部分,把后半部分放到前面,为的是让别人难以读懂。在与外国人打交道的事务中,这种手段是很常见的,中国的大臣并不想让外国人满意。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执法过程中也有违法行为,而与法的要求相冲突。地方官判处一名罪犯戴两个月的木枷,只有晚上才能卸下来。但是,只要在“最关键的地方”花上几个钱,那么命令也就可以打折扣了,犯人只需在地方官进出衙门时带上木枷,装装样子;而其他时间,犯人尽可以把令人讨厌的木枷丢在一边。那么,地方官难道不知道贿赂会战胜他的判决,他应该悄悄地回去当场抓住违背命令的证据?但他没有这样做。地方官自己也是中国人,他知道,判决书一下,它就不被当做一回事了,因此,他会记得把服刑期延长一倍。这只是各部门官员之间错综复杂关系的一个实例,外国人会不断地看到类似的情况。上司命令下司去检查某一步骤的执行情况,下司毕恭毕敬地报告说,这件事已经做了;事实上,这期间根本什么都没做。在许多情况下,事情就到此结束了,但是,如果不断有来自某个方面的压力,而且命令非常急迫,下司就会把这种压力转嫁给更下一级的官员,并把上司的指责也转嫁到他们头上,直到这种压力的“风头”消去为止,然后,一切又照常如初。这就是所谓的“改过自新”。这种“改过自新”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禁止鸦片销售和种植,忽冷忽热,其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肯定会有人认为中国人是最“固执”的,我们用“顺”这个形容词去描述中国人“不从”的特性,似乎显得异常的不恰当。然而我们必须重申并确信,中国人远不是最固执的民族,事实上,他们远不如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来得固执。我们说他们“顺”,是因为在他们像骡子一样的“倔强”中含有一种依顺的特质,而这往往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所缺乏的。

中国人能够不失风度地接受他人的指责,这正好说明中国人具有“顺”的天性。而盎格鲁-撒克逊人就没有这种本事,甚至连见也没见过。中国人能够耐心地、专心地、诚心听你指出他的缺点,并乐于接受,还说:“是我错,是我错。”也许,他会因为你善待他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而感谢你,并保证,他会将你所指出的缺点立刻彻底地改正,并永不再犯。你完全知道,这些漂亮的承诺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但是,就算是不着边际,也有可能使事情就此结束;而且,你如果对此加以注意,就会发现,你要求他们做的也不过就是这些。

把中国人比做竹子,这种比拟一矢中的,最为精确。竹子高雅,到处都用得着,它柔顺,中间是空的。东风吹来,它朝西弯,西风吹来,它朝东弯;没风的时候,它一点也不弯。竹子的幼苗是棵草。然而,草易于打结,而幼竹尽管柔顺,但很难打结。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人的头发更柔顺的了。它可以拉到一定的长度,但是,拉力一旦没了,它就立刻缩回去。头发只是按照自己的重量倒向任何方向。许多人头上的头发长成怎么样,就是怎么样,一般是不能改变的。有一种头发俗称“牛舐过的”,也就是,一绺翘着不易梳理的头发,而其他头发,不管有多少,都必须顺着这一方向梳理。如果把我们居住的星球看成是一个头,各个民族看做是头发,那么,中华民族就是一绺古老的牛舐过的头发,它可以梳,可以剪,可以剃,但依然与以前一样,生长的大方向是不可改变的。

谢选骏指出:顺而不从是被迫屈服于外来暴政的结果;因为热爱自由的人性,“生长的大方向是不可改变的。”



【第十章 思绪含混】


我们把“思绪含混”说成是中国人的一种特性,并不是指只有中国人才有这种情况,或者所有中国人都是这样。作为整个中华民族,他们完全有能力自主于世界民族之林,他们的智力当然并不低下,而且没有任何衰退的迹象。同时又必须记住,在中国,教育并不普及,那些没有受过完整教育或根本就没受过教育的人,他们在运用中国语言时,造成了思绪含混,有可能犯了律师所说的“事前从犯”的罪行。

不少人已经知道,汉语的名词是没有格的变化的,它们既没有“性”,也没有“格”。汉语的形容同没有比较级。汉语的动词也不受任何“语态”、“语气”、“时态”、“单复数”和“人称”的限制。名词、形容词和动词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任何汉字只要能用的,都可以通用,不会有什么问题。我门并不是要说中国语言不能用来交流人的思想,也不是要说中国语言很难或不能把人类的各种思想都表达清楚(尽管这样说有道理),而只是认为,这种语言结构,正像夏天的酷热自然要引起午睡一样,会招致“思绪含混”。

与一个没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交谈,要弄清他所说的是什么意思,那是很困难的。有时,他的话好像全都是宾词;这些词以一种复杂方式编排在一起,莫名其妙,不着边际。说话含心里以为,没有主格无关紧要,他自己是清楚在说什么,但决不会想到听众根本无法根据直觉理解他所说的这一大堆内容。显然,很有经验的专业猜测家可以给人多数中国人讲的话补上所缺少的主语或谓语,并指出其中有歧义,而不能表达真正的内容。有些往往是整句话中最重要的词,但却破产掉了,也找不到有任何头绪。在说话中,话题的主语发生改变时,说话人往往没有在态度、音调以及相光的细节上予以提示,因此,你会突然发现他已经不是像刚才那样在说他自己,而是在说道光年间他的祖父。他怎么会说到那里,又怎么再说回来,往往是一个难解的谜,但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这一成功的绝技。对中国人来说,没有预先的提示,而突然莫名其妙地从一个主题、一个人、一个世纪跳到另一个主题、另一个人、另一个世纪,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就像一个人在看窗上的小虫的同时,不转移视线就能够看到同一视线上远处山坡上的牛群一样。

汉语动词没有时态,中国人讲话没有说明时间,地点变化的标记,这些都是事实;但同时,他们的思绪经常处于含混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可怜的外国人若对一连串稍纵即逝的想法仍然抱有兴趣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提出一系列问答式的询问,就像一位边远地区的猎人用斧子在无路的森林中“开出”路来,“你现在说的这个人是谁?”这个问题搞清楚后,还可以接着问,“你说的这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这个人做的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后来呢?”每问一个问题,你的中国朋友都会带着一种困惑或许是一种恳求的表情望着你,似乎在怀疑你可能没有五官。但是,沿着这样的线索不断地追问下去,就会找到阿利蒂纳*把人们从无望的迷宫中解救出来的路线。

对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来说,无论什么想法都会令他惊讶,因为他肯定没有心理准备。他搞不懂,因为他也不想搞懂。他需要花一些时间增加思维能力,以便进入新的状态。他的头脑像一门生了锈的旧滑膛炮,架在腐朽的炮架上;在瞄准前,需要先调整方向,而最后肯定还是打不响。因此,当问他一个简单问题,比如“你几岁?”他会茫然地盯着问话人,并反问道:“是问我吗?”你说:“是的,是问你”;这时,他振作起精神,又问:“是问几岁吗?”“是,是问几岁”;他再一次调整他的注意点,“是问我几岁吗?”“是”,你说,“是问你几岁”,“58”,他回答说,这回他的炮才运转正常,对准了目标。

思绪含混的一个突出事例是,中国人习惯于用事实本身来解释事实。你问一位中国厨师,“你为什么不在面包里放些盐?”得到的解释是,“我们都不在面包里放盐。”“你们城里有这么多好吃的冷冻食品,为什么不留一点冬天吃呢?”“是的,我们不留冷冻食品到冬天吃。”一位拉丁诗人说过:“能够知道事物缘由的人是快乐的”;如果他生活在中国,他就会把他的格言修改为:“试图找到事物缘由的人是自寻烦恼。”

思绪含混的另一个事例是,他们无法将别人的一个想法原原本本地转告给另一个人。要A把某事转告于B, 再转告于c, 这在中国是最难做好的,或者是由于有关的人不了解该事的重要性,而根本就没有把该信息传下去,或者传到C时已是面目全非,不知所云了。以为这样一台复杂机器中的3个齿轮能互相配合,运转正常,那简直是异想大开。即使是那些有相当理解力的人,他们也觉得转达一个想法而不有所增减是很困难的,正如一根直棍插入清水中,折射出来的肯定是扭曲的样子。

善于观察的外国人处处会碰到这些奇特的现象。你就某种反常行为问道:“他为什么这样做?”“是的”,回答就是这么简明扼要。在这种含混不清的回答中,一般附有几个令人恼火的常用词。既有表示疑问的“多少”,又有表示肯定的“几个”。你问:“你在这里住几天了?”回答是:“是的,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几天了。”在中国人的言语中,也许最含混不清的词是人称(或非人称)代词——“ta”,这个字既可以表示“他”、“她”,也可以表示“它”。有时,说话人为了表明他所说的人指的是谁,就用拇指含混地朝这个人的家的方向指一指,或者指向这个人目前所处的地点。但是,单音节的“ta”更经常被看做是一个关系代词、一个指示代词和一个指定形容词。在这些情况下,中国人的谈话就像英国法庭上证人作证,他以下列的语句表述一场斗殴:“他拿着一根棍子,他也拿着一根棍子,他打了他,他也打了他,如果他像他打他那样狠地打他,他就会打死他,而不是他打死他。”

你向一个散漫的仆人提出质问:“叫你,为什么不来?”他回答说:“没为什么。”坦率得不得了。这种思维含混的状态会导致各种往往令人为难的举动,使得讲究条理的外国人总要为此而生气。厨师做饭时,总要把佐料用得够,而做下顿饭时,就少用一些。问他是怎么搞得?他坦率地回答,“佐料用完了。”“那你为什么不及时再弄一些呢?”“我没再弄一些。”这就是他的最好解释。你向某人付一笔钱结账,于是就很花功夫地打开保险箱,非常细心地点钱给他;付完钱后,他坐下来聊了“老半天”,乱七八糟的什么都聊;然后,若无其事地说:“除了这笔账,我还有一笔账在你这里。”“那刚才我开保险箱时,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不然我可以一次统统付清。”“噢,我是想那笔账与这笔账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再比如,一位病人在诊所看病,已经随意地花掉了医生的大量时间,但不一会儿,他又回到候诊室;医生告诉他,他的病已经看过了,他则爽快而简要地说:“除了刚才看的病,我还有其他病!”

在我们看来,最愚蠢的是普通中国人习惯于生了病而不及时治疗,也许是因为当时太忙,或者是因为治病要花钱。他们往往认为,忍受一阵阵的打摆子要比花10个铜钱——约1美分——买一剂能治好病的奎宁更便宜。我们看到许多病例,都只是因为病人拖时间而使本来不需要花什么钱就可以治好的病发展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一个人的家离外国人的医院不足半里路;他外出时染上了眼病,回家后痛苦地拖了两个多星期才去治疗;在这期间,他每天都希望病会自动好起来,但与此相反,他的一只眼因角膜溃疡而瞎了。

还有一位病人,他因脖子深度溃疡而每天都要接受治疗;当治疗到18天时,他说他的腿疼得让他睡不着觉。经检查才发现,他的腿上有一处像茶杯那样大、那样深的溃疡!他是想在他的脖子治好后才说他的腿!

中国人日常生活的这类现象会使我们想起查尔斯·里德的一本小说中的一段话:“人类不是没有头脑,而是他们的头脑有毛病——头脑含混!”

中国的教育根本无法使受教育者在能够理解和能够运用的意义上掌握一门学科。西方各国都有人在传说,某些布道者可以确切地证实,即使他们的经书上有天花病毒,他们也不会染上。而在中国人当中居然可以看到这类事。中国的狗一般不会自己去追捕狼,当看到一只狗在狼的后面,若不是朝相反的方向跑,那么至少是朝相互成直角的方向跑。与此相类似,中国人在谈论某一话题时,总是离话题越来越远。他往往触到该话题,时而像是要作彻底的探讨,但最后还是离它而去;说得非常疲倦了,还是没有把话说完。

中国是一个两极分化的国家。富贵者与贫穷者、受高度教育者与愚昧无知者,都生活在一起。成千上万命该贫困而又无知的人,他们的眼界狭窄,自然头脑含混。他们就像井底之蛙,看到的天空只是黑暗中的一块。有不少这样的人连10里以外的地方都没去过;他们并没有想过要过上比周围的人更好的生活。在他们身上,任何人都具有的天生的好奇心似乎已经泯灭。即使当他们知道,离他们家不到1里的地方住进了一个外国人,他们也从来不打听一下他从何处来,他是谁,他要干什么。他们只知道如何为生存而斗争,此外,就一无所知了。他们不知道人是否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有3个灵魂,还是只有1个,还是1个都没有;凡是与粮食价格无关的事,他们无论如何也看不出其中会有什么重要意义。他们相信来世,相信来世中坏人会变成狗和虫;他们也纯朴地相信,身体最后会变成泥土,灵魂——如果有的话——会消失在空中。在西方,造就了“实际者”的力量,同样也造就了他们,他们的生命由两部分组成:肚子和钱袋。这种人是真正的实证主义者,因为你无法让他理解他没见过或听过,当然也没有任何概念的事物。生活对于他来说只是一连串事实,而且绝大多数是不称心的事实;至于涉及事实以外的任何东西,他立刻就成了一个无神论者,一个多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给他一些意想不到的尊敬和食物,就足以满足他的依赖本性,但是,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周围人的习惯。在他看来,人的肉体只是独自地生长发育,而与心理的和精神的因素无关。要把这些人从麻木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输入一种新生活,向他们展示古代基督教创始人所讲述的终极真理:“人是有精神的”,因为这就是所谓“上帝的感召赋于他们知性”的全部含义。

谢选骏指出:“思绪含混”是因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训练,无法用语言正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第十一章 不紧不慢】


从“nervous”这个词的不同用法中,可以看出现代文明的一个很有意义的方面。这个词的原意是“神经的,强有力的,刚强的,有活力的”。这个词的引申意思,也是我们今天经常碰到的,是“有神经衰弱或神经疾病的,神经过于紧张的,易激动的,有病的”。表述神经疾病处于不同阶段的各种专业术语,今天听起来像日常用语那样熟悉。现代的文明无疑使人们的神经过于紧张,神经疾病也比前一个世纪更为常见。

但我们现在要说的并不是那些患有神经疾病的人,而是一般的西方人。这些人并非有疾病而健康状况不佳,相反,他们经常以各种方式提醒自己,神经系统是全身最重要的部分,因此,我们说的是那些“神经过于紧张”的人,我们知道这也包括所有我们的读者。对于盎格鲁-撒克逊人来说,那些生活在蒸汽机和电力时代的人们,其神经的紧张程度当然不同于生活在帆船和马车时代的人们。我们的时代是日新月异的时代。它是一个急匆匆的时代。连吃饭的空闲都没有,神经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其后果完全可以想像得到。

今天的商人有一种急切、不安的神态(至少在西方国家做生意的人是这样),他们好像时刻在盼望一封关系其命运的电报——他们事实上也经常是这样。我们的这种精神状态无意识地表现在各种行为之中。我们坐立不安,心情烦躁。一边谈话一边拨弄着铅笔,好像此刻应该写些什么,否则就太晚了一样。我们搓着双手,好像准备干一桩需要耗费全部精力的大事。我们拨弄着大拇指,像野生动物那样迅速转过头去,似乎是担心有某些被忽略的危险事物。我们总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去做某件事,这样,我们必须先尽快完成手头上其他几件更为紧迫的要事,然后立刻投身于那件事中去。神经的过度紧张不仅导致了诸如“拉琴痉挛”,“按键痉挛”、“书写痉挛”一类的病,而且导致了普遍的紧张。无论就时间长度还是就休息的有效性而言,我们的睡眠都大不如前。树上的鸟叫声。射进我们昏暗房间里的一丝光线、微风吹动百叶窗的响声、说话声,诸如此类,都会令人讨厌地打断我们的睡眠,而一旦这样,就别想再睡着了。我们把每天的生活都安排得没有空闲,其结果是我们没有得到真正的休息。在今天,有这样一种说法:银行家只能抱着银行睡觉才能成功。可见,在股东们获利之时,正是银行家倒霉之日。

在我们对西方人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事实作了一番描述之后,如果一个西方人去了解中国人,那么他肯定会看到或感到有某种强烈的反差。对死去的中国人进行解剖研究并非寻常之事,当然也曾做过,但是,我们从来没听说过“黑头发人”的神经组织与高加索白种人的有什么根本不同。中国人的神经组织与西方人的相比,正像几何学家所说。是“相似的”;但是,他们的神经紧张程度却显然与我们所熟悉的大相径庭。

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在一个位置上无论待多久似乎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差异。他可以像一台自动机整天地写个不停。如果他是一个手艺人,他可以从早到晚地站在一个地方干活,编织、打金箔或干其他什么事,而且是天天如此,没有任何变化,显然也根本没想过需要有任何变化。同样,中国的学生也是长时间地被限制在某个地方,既没有休息也没有变动;若这在西方,肯定会逼得小学生们发疯。我们的孩子几乎一生下来就好动,相反,中国人的婴儿抱在怀里却像泥菩萨那样静静地躺着。稍长大一点,西方人的孩子会与猴子一起做各种滑稽动作,而中国人的孩子却往往是长时间一动不动地坐着,站着或蹲着。

在中国人看来,活动活动筋骨对于身体来说是多余的,他们不理解为什么外国人都爱外出散步。至于冒着生命危险,像“猎犬追野兔”游戏那样你追我跑地打垒球,更是难以理解了。广州的一位教师看到一名外国女子在打网球,就问仆人:“她这样跑来跑去要付给她多少钱?”如果告诉说:“没钱”,他根本不会相信。在中国人看来,一桩事完全有能力雇苦力去做,为什么还要自己去做?他对此根本不理解;若是有人说这样做有什么好处,他更是听不懂了。

就睡觉而言,中国人与西方人也有不同。一般说来,他不论什么地方都可以睡。搞得我们根本无法人睡的干扰,对他却不起作用。用砖当枕头,用草梗、泥土或藤做的床,躺在上面就可呼呼大睡,其他什么都不管。他睡觉时,不需要房里暗一些,也不需要别人安静。“半夜啼哭的婴儿”喜欢哭就哭吧,根本不会吵醒他。有些地区,在夏天午后的两小时里,所有的人都本能似地(像越冬的熊)躺下睡觉,很有规律,也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在这个季节的午后两小时里,整个世界就像半夜后两点一样寂静。不论是干活的人,还是其他什么人,睡觉的地方并不重要。横卧在三轮车上,脑袋像一只蜘蛛向下垂着,张大着嘴,苍蝇在嘴里飞进飞出;若以这样的睡觉本事为标准,经过考试招募一支军队,那么,在中国要招数以百万计--不,数以千万计--这样的人,是轻而易举的。

此外,我们肯定能看到的是,中国人对呼吸空气似乎不讲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算是空气流通的,除非是一阵台风掀掉屋顶,或是一场饥荒迫使房屋的主人拆掉房子变卖木料。我们常常听说中国人住得过分拥挤,但是,中国人觉得这很正常,似乎不会有任何的不方便,即使有一点不方便,那也是不足挂齿。如果他们像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那样神经易于激动,那么,他们就会像我们通常所想像的那样是很不幸的。

中国人不会神经过于紧张还表现在他们很能忍受身体的疼痛。对中国医院的手术情况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的病人常常是面对疼痛而不退缩,有些疼痛还可能令我们外国的壮汉所望而却步。这一话题可以很容易扩展为一篇论文。但我们必须把它搁在一边,而去听一听乔治·艾略特在一封信中所说的:“最高的感召与选择是不用麻醉药,眼睁睁地去忍受疼痛。”她说这句话肯定是由于她所不感兴趣的神学套话激怒了她。如果她是对的,那么毫无疑问大多数中国人使他们的感召与选择成为可信。

布朗宁夫人曾说过:“不抱同感去看,只会造成曲解。”无疑,这只是对像这位著名女诗人一类具有敏感大脑的人而言,西方人不喜欢被别人看,尤其是他正在做一件难做的事时更是这样。但是,中国人也许愿意在别人的观看下做好他们的工作。在外国人不常去的那些地方,我们的到来,会引出一大群中国人,他们用好奇的目光盯着我们,使我们一下子就产生了厌烦。其实,他们只是不带任何情感地看,并不是要伤害我们,但我们还是经常抱怨,若不把他们驱散,我们就会“发疯”。而对中国人来说,西方人这种本能的感觉完全不可理解。他并不在乎有多少人在看他,什么时候看,看多久;若是有人对别人的观看表示强烈的反感,那么他会自然地怀疑那个人肯定有毛病。

西方人不仅睡觉时需要安静,生病时更要安静。如果他平时从未有过这样的要求,那么他现在病了,可以要求不受噪声的干扰;朋友、护士、医生都会相互配合确保这一对治好病最为重要的条件。如果病人得的病已是无可救药,那么病人更是处于一种最安宁的环境之中。中国人的习惯与外国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如何对待病人。某人得病的消息一传开,来自四面八方的干扰都强加于病人身上;而且病情越重,干扰就越多。此时,谁也没想到需要安静;而且说来奇怪,也没人要求安静。那么多前来探视病人的客人需要热热闹闹地迎送、招待,有些人担心病人不久就会死去而痛哭不止,尤其是和尚、尼姑以及其他驱鬼的巫师大闹一场。对大多数西方人来说,看到这种场面,还不如死了更好。那位著名的法国夫人对前来探视者说:“她正在死去,请原谅不要打扰。”西方人对此没有不抱同感的。而在中国,决不会有这种原谅,即使有,也不会被接受。

在这个令人心烦意乱的世界里,无论什么地方的人都会感到担忧和焦虑。中国人不仅像其他民族一样受到这些邪恶的影响,而且要更深重得多。在许多地区,他们的社会生活条件使得有相当比例的人总是挣扎在死亡线上。只要雨水稍微减少,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挨饿;只要雨水稍微增加,洪水就会冲毁他们的家园。中国百姓很难幸免于官司的纠缠;一旦吃了官司,即使是完全清白,也难逃倾家荡产的厄运。这些灾难不仅说说而已,而且可以感到正在不断地俏然降临。对我们来说,最恐怖的莫过于等待一场不可防止并会带来可怕后果的灾难。中国人在面对这种灾难时,也许是因为它的不可避免而“眼睁睁地去忍受”,这正是这个民族最显著的特性之一。那些亲眼目睹灾荒年月成百上万百姓默默地死于饥饿的人,能够理解其中的含义。要全面了解中国人,就必须去看,但无论看到什么程度,西方人都难以真正理解,就像中国人很难真正理解盎格鲁-撒克逊人继承并发展了的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理念。

无论我们从哪个方面去看中国人,我们都会发现,中国人是而且肯定一直是一个谜。我们将不断地去理解他们,直至我们终于相信,他们与我们相比是“缺乏紧张”的。这一含义复杂的说法会对这个民族未来与我们民族的关系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一影响很可能随着岁月的推移而增强——我们不想冒昧地作出猜测,但我们至少相信适者生存这一普遍规律。在20世纪的生存斗争中,最适应者是“神经过于紧张的”欧洲人,还是不知疲倦、不急不躁的中国人呢?

谢选骏指出:“不紧不慢”是在社会停滞的状态下,最为经济的生活态度、最有效率的生活方式。



【第十二章 轻视外族】


第一次到广州旅行的欧洲人很难想到,中国的这一商业中心与欧洲已有360年的频繁交往。在这期间,西方国家与中国人打交道,几乎没有什么能够令我们有理由感到骄傲的举动。外国人无论抱着何种目的来到中国,中国人通常对待他们的态度就像古希腊人对待其他非希腊人一样,而把他们看做是“野蛮人”来对待。即使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也一直习惯于用“野蛮人”而不用“外国人”来指称外国人。只是到了1860年,由于某条约的特别条款规定,才开始不允许使用“野蛮人”这个词来指称外国人。

与中国人对待西方外来民族的这种态度有关,中国人的邻国长期以来就一直是一些最差的国家,因而他们被奉承惯了。尽管这些奉承无非是花言巧语、不怀好意。当他们发现,他们所接触到的外国人可以在哄骗和威胁之下,按照中国人的意愿行事,他们确信自己具有无法形容的优势地位,并且一直是按照这种看法处事,这种状况直到北京被占领才被迫发生改变。从那以后,尽管只过去了三十多年,但中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说,中国人现在已经终于意识到了外国文明和外国人的全部价值。然而,不必对中国人作更广泛、更密切的了解,任何一个无偏见的观察者都会相信,目前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心里想的、官方的和非官方的并不都是尊敬,即使中国人实际上并不轻视我们,但他们好像是带着恩赐的态度对待我们,且往往是无心的。这就是我们目前所要面对的现象。

中国人对外国人最感到奇怪的是他们的服装,我们并不认为自己的服装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的确,东方人的所有各种服装在我们看来都是那么的臃肿,摆来摆去,限制了“人的自由”,但这是因为我们要求动作灵便,而完全不同于任何东方人。当我们考察东方人的服装式样是否适合于东方人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服装完全适合于东方人。但是,东方人,特别是中国人,在看我们的服装时,找不到任何值得赞赏的地方,更多的是批评和嘲笑。东方人的服装要求宽松,穿在身上可以掩盖住身体的线条。有体面的中国人是不敢穿着短上衣到公共场所去的,而在中国的外国租界,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外国人穿着紧身短上衣。外国人的短上衣,双排纽扣的礼服大衣,尤其是既难看又没样子的燕尾服,这些对中国人来说,都是莫名其妙;特别是有些上衣外套穿起来无法全部遮住胸脯,还露出一些内衣,更是不可理解,他们还看到外国人衣服的尾部钉着两粒纽扣,觉得那个地方没有什么可扣的,也不能起到装饰作用。

如果说外国人的男装在普通的中国人看来是荒唐可笑的,那么女装就更是这样,不管怎样说,它都有背于中国人的道德观念,更谈不上体面了。西方文明是伴随着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而产生的,只要我们看一下中国人对男女之间自由交往的限制,就会自然地感觉到,只依据传统标准的中国人完全有可能误解和曲解他们所看到的一切。

外国人听不懂中国话是中国人产生优越感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一个外国人,即使他能够流利地说现代欧洲所有各国的语言,但只要他听不懂一个不知字的中国苦力所说的话,那么这个苦力就会瞧不起他。的确,苦力若是这样,只能进一步表明他自己的无知,但他那毫无道理的优越感却是真的。如果这位外国人硬要在这种环境中待下去,并努力地去掌握中国人的语言,他会不断地受到蔑视,就连自己的仆人也会在一旁说:“哦,他会听不懂!”其实听不懂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人自己说得不清楚。但中国人并不会承认这个事实,即使承认了,也不会削弱他的天生的优越感。这种情况,所有学习中文的外国人都经常而且永远会碰到,因为,无论他知道了多少,都总还有他未曾知道的新大陆。在一般情况下,外国人在中国有了一定的经历后,就不会因为他偶尔才知道某事而感到不好意思,更不会因为他对某事全然不知而感到不光彩。中国人在对外国人所表现出来的有关中国语言文学方面的知识进行估量时,往往就像约翰逊博士对女人唠唠叨叨的劝诫所作的生动描述一样;约翰逊博士说女人的劝诫就像狗用后腿走路——是无法做好的,但后来又惊奇地发现,居然做好了。

外国人对中国人的风俗一无所知是中国人产生优越感的另一个原因。他们几乎不相信居然会有人不知道他们早已知道的事。

外国人常常受到中国人间接的冷落而不知,这就导致中国人愈加故意地轻视外国人。对“当地人”把我们看成什么嗤之以鼻不予计较,反而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许多中国人会有意无意地采取一种逗趣的方式对待外国人,时常还伴些贬意,就像利特默先生对待大卫·科波菲尔*,似乎心里还不停地嘀咕:“这么小,先生,这么小!”当然,在中国的外国人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迟早会成为精明的观察者,而那时,情况就会有所不同。然而,一个人无论经验多么丰富,总还有他没听说过的或者第一次听到的事,总有许多细节是他所不知道的。

任何普通的中国人都会很容易做到的事,外国人却不会做,这就导致中国人看不起我们。我们吃不下他们所吃的东西,我们经不起太阳的暴晒,我们无法在嘈杂的人群中入睡,也不能没有新鲜空气。我们不会用他们的橹划船,也不会喊“吁!吁!”使唤牲口。众所周知,1860年,英国的炮兵部队在去北京的路上被无人驾驶的马车队搞得没有办法,因为英国军队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叫中国的牲口走动一步!

无法适应中国人的观念和礼仪,以及其他更重要的规矩,使中国人毫不掩饰地轻视一个在他们看来没有“礼貌”或不懂“礼貌”的民族。其实,不是外国人不会鞠躬,而是他总觉得以中国人的方式鞠一个中国式的躬很难,不仅难在身体上,心理上也很难接受。外国人不把礼仪当一回事,常常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样子;即使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但面对一场有礼貌的大战,其结局事先已经确定并为双方所知道的大战,就算只有20分钟,他也会不耐烦。外国人不愿意花“老半天”时间去闲聊。对他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但对中国人来说,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在中国,每个人都有很多时间,但却不是每个人都有钱。中国人不知道,他所浪费的时间是他自己的时间,而不是别人的时间。

外国人由于省却了大量令人厌烦的繁文缛节,而把时间用于其他方向,因此,与过分讲究礼节的中国人相比,外国人显得非常单薄,即使外国人自己也这么看。与中国官员富丽堂皇的长袍和温文尔雅的举止形成对照的是外国来访者那不成样子的跪拜;面对这种反差,即使有礼貌的中国人也难免会笑出声来。在这种场合,必须记住,对付中国人轻视外国人的最有效方法是,对东方人所看重的官架子不屑一顾。如果中国人见到的是“大美利坚皇帝”, 并且曾见过他穿着市民的服装,叨着雪茄,在大街上散步,那么中国人的心里又会怎么想呢?假如一个与中国的道台相当级别的外国领事为调解一桩国家间的纠纷,前往某省会与省长会晤,那么肯定有成千上万的人会聚集在城墙上,想亲眼目睹这位外国大官的浩荡队伍,结果看到的只是两辆马车,几匹马,一名翻译,一位中国的跟班,还有厨师等几人。东方人看到这种场面,自然会从好奇变为冷淡,再变成轻视,这并不奇怪。

我们在某些方面自认为肯定比中国人优越,但却不能如我们所想像和所期望的那样给他们留下印象,他们承认,我们在机械设计发明方面占优势,但许多发明却被轻易地看做是莫名其妙且没有实际用途的戏法,是某种超自然力的结果,是孔夫子闭而不谈的魔法。有一些承包商到中国后发现,中国人对蒸汽机和电力应用的奇迹是那么的不放在眼里,因而感到失望。此外,中国人反对一切都采用外国模式(尽管有时也不得不采用)。他们不关心卫生设备和通风设备,也不关心生理学。他们喜欢接受一些西方进步的成果,但不采纳西方人的方法,若要他们采纳西方人的方法,他们宁可把进步的成果也抛弃掉。只有那些肯定能直接使中国成为“强国”的东西,才能被接受,其余的必须暂缓一步;任何改良,如果没有时代精神,不会比中国优越,都可能被抛在一边。某些中国学者和政治家显然意识到中国的劣势,但又声称,西方国家所采用的知识只是古代中国人在高度发展数学和自然科学中所积累的,而近代中国人却不幸让这些东西被西方人盗走。

中国人显然对外国人在应用领域方面的能力不很感兴趣。撒克逊人欣赏“能人”,正像卡莱尔喜欢别人都称他“皇帝”。对中国人来说,外国人的技艺既令人感兴趣,又令人吃惊,而且以后若用得着,他们不会忘记和拒绝使用;但这绝不意味着在这些方面他们要效仿外国人。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也许从来就没有这样想过。他们的理想学者是书呆子。这种人什么都学,什么都不会忘记,拥有多个学位,学习刻苦,废寝忘食,虽有几寸长的手指,却不会做事(除了教书);正是这样,才保持了灵魂与肉体的统一,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超人。

西方国家并没有使中国人意识到自己落后于西方各国。中国驻大不列颠前任大使郭阁下的所言很能说明这一点。当听到里格博士说英国的道德状况比中国的要好时,阁下并没有立刻对此作出评价,而是富有感情色彩地说“我感到非常震惊”。这种比较从表面上看,尤其是从外交的观点看,是不成功的。它涉及到对这两个国家内部生活的深入了解和对现状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的能力。进行任何诸如此类的比较根本不是我们当前的目的。必须承认的是,中国的文人学士是外国人的主要对手。外国人虽拥有各种机械技术,但仍被中国的文人学士认为没有足够的能力欣赏中国伦理道德之伟大。这种蔑视在那些“头在宋代,脚在现代”的典型中国学者身上很能体现出来。就是这类人在近年撰写并散发了大量极力排外的文章,这些文章铺天盖地,充斥了整个中国。

曾有人认为,中国可能会被西方的各种发明所占据。刀叉、长筒袜、钢琴会从英国运到中国,在这种作用下,中国将会被“欧洲化”。如果说有一天中国会被这种方式所占据,那么这只能是很久以前的某一天,而决不可能有过这样的一天。中国不是一个可以任人宰割的国家,中国人也不是一个可以任人宰割的民族。要使中国人对西方人保持稳固而持久的尊敬,唯一的途径是通过可信的客观事实表明基督教文明无论在总体上还是在细节上都取得了中国已有的文明所不能相提并论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可信的事实,中国人仍会在与外国人的接触中表现出恩赐和轻视的态度,这不是没有理由的。

谢选骏指出:作者大概不会想到,一百年后,当中国人开始接受西方事物的时候,西方人却是可悲地抛弃了基督教的文明。



【第十三章 缺乏公心】


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诗经》上有一句也许是农夫所说的祷告辞,大意是:降雨先至公田,尔后再及私田。无论周朝兴盛时期以及后来的各朝代是否真有其事,现在是肯定不会有农夫或其他什么人祈求老天“先”降雨到“公田”了。中国实质上是采取家长制的统治方式,要求百姓服从于顶头上司。一个种植园的黑奴听到一句格言:“人人为自己,上帝为人人”,但没有正确理解其含义,而把它改成:“人人为自己,上帝也为自己!”普通中国人对权力本质的看法与这个黑奴对古老格言的解释有着相似之处。作为百姓,他认为,“我有责任照顾好自己”,至于政府,他认为,“政府既成熟老练又强大无比,完全能照顾好自己。用不着我们操心”。作为政府,尽管是家长,但更多的是在照顾家长自己,而不是照顾他的家庭。一般说来,若不是百姓有难,政府是不会为百姓着想的;而由于事先没做什么,事情发生后,就必须做得更多。百姓明白,政府努力减轻诸如洪水泛滥造成的灾害,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收不受损失。而百姓自己努力防治这类灾害,则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因为若是让政府来办理这类事,反而要增加百姓大量的苛捐杂税。

中国的道路状况很能说明政府对公共事务的不重视以及百姓缺乏公心。在这个国家,各地都曾有过宽阔的标准公路;这些公路用石子铺成,两旁种着绿树,连接着许多最重要的城市,但这些道路现在都已损坏,这种情况不仅在北京附近的地区可以看到,像湖南、四川这些很远的地区也同样可以看到,筑路需要花大笔的钱,而维护保养则相对要容易些;但是政府和百姓都忽略了维护保养,以致于造成这类公路的损坏,严重妨碍了交通,甚至整条路都报废。假如这些交通要道的毁坏发生在明末清初的动荡年代,那么,扣除政治动荡的那几年,至今少说也有250年,足以修复这些交通干线。但是,这种修复工作从未有过,甚至也没人提出过,其后果就是我们今天所熟悉的这种状况。

政府的态度与百姓的态度是相互影响的,百姓关心的只是个人不要遭受损失,而不顾公共财产到底会怎样。事实上,中国人就从没想过,一条路或其他什么东西是属于“公共的”。“河山”(即国家)被认为是当朝皇帝世袭的财产,他在位多久就占有多久。道路也是他的,若要修复什么的,让他去干,而从另外的意义上说,穿过农田的那部分道路又是不属于皇帝的。农田是农民凭力气开垦出来属于自己的,农民要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必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因此,穿过农田的那部分道路归农民所有,但是,通过农田的那部分道路同其他田地一样,要支付税赋,因此,这部分道路的所有者所获得的好处并不比其他人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农夫要尽可能地利用道路,他在道路两旁扩展沟渠和田埂,使道路越来越狭窄,交通也更为困难。若是夏季暴雨冲毁农田,道路和农田混在一起,农民会在路上重新开挖出自己的农田。这样,再加上自然的狂风暴雨,原来的道路最后成了一条水沟。中国人根本没有我们所说的“道路权”的概念。

在潮白河上乘船旅行,途经天津与北京的交界处时,偶尔会看到河面上有小旗;经打听才知道,这些小旗是用来指示下面有水雷,过往船只必须绕开而行!据说,中国的一支部队在进行军事演习时居然直接在大路上打炮,结果是,交通中断,牲口受惊,一片大乱。

车夫在马路中间装卸货物,过往的人只能等到他干完活才能通过。农夫砍树,他会把树横倒在路上,过往的人只能等到他把树砍断、搬开为止。

乡村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正好与城里的占道行为形成对照。北京宽阔的街道两旁排满了各种货摊。这些地方本不是摆摊之处,如果皇帝经过那里,这些货摊都会很快搬走,皇帝一走,又都回到原处,在大多数中国的城市里。狭窄的街道上排着各式手工作坊。杀猪的、理发的、肩挑卖吃的,做木工的,修桶的以及其他无数工匠,都插进小街的两旁,与城市生活溶为一体,并成为令人窒息的拥挤之处。更有甚者,女人们把被褥拿出来,晒在街上,因为他们的小院子远不如街上来得宽敞,中国人几乎没有不能摆到街上的东西。

这些不只是造成交通阻塞。木匠在其摊位前留下一堆木块,染色工把长长的布匹挂在高处,卖面条的沿街晒起面条,因为摊前的空地不是属于“公共”的,而是属于摊主的。但是,对所占道路具有所有权,就需要有相应的维修的责任,现阶段的中国人根本没想过这一点。一个人即使想维修道路(这是不可能的),他也没时间和所需的一切;而许多人合在一起干,更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人都生怕自己比别人干的更多而得到的好处却更少。如果地方官员要求沿路的村庄保证所属范围里的道路畅通,那一切就好办多了,但是,任何中国的官员都肯定想不到这一点。

中国人对属于“公共”的东西不仅不当一回事,或不加爱护,或占用,甚至还偷盗。铺路用的石子被人拿去用了,城墙上的方砖日渐减少。在中国的某个港口城市,外国人墓地的围墙被弄得一块砖也不剩下,据说是因为那个地方并不特别属于什么人。不久前,北京紫禁城里发现某些建筑物屋顶的铜饰物被盗,在皇宫里引起了一场非常大的轰动。中国人普遍知道,在18个省份中,皇帝是最容易被骗的。

中国人是否有爱国心?这是一个经常提出来的问题,同时也不是用一句话就能回答清楚的问题。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无疑是具有强烈的民族感情的,因此他对外国人抱有敌对情绪,并认为西方人的发明源于中国。近年来,湖南省出现大量排外的文章,恶意诽谤外国人,妄图引起混乱,把洋鬼子赶出中国。在中国人看来,出版这些文章的举动是值得赞赏的,正如我们看待反无政府主义一样。这场运动主要是由于误会,另一方面,也由于是对西方国家的憎恨。也许有许多中国人都认为,这场运动充分体现了爱国主义精神。但是,这些写文章的中国人是出于为国效劳的需要,还是为了获取报酬,这个问题需要有更多的证据才能说得清楚。一个中国人是爱国者可以不必非常关心当前清朝的命运,但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无论怎样改朝换代,民族的整体感情是与今天一样的——这就是极度的漠不关心。对此,孔夫子曾在《论语》中含蓄地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我们看来,这句意味深长的话一半是结果,另一半则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中国人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漠不关心的原因。

对此,哈克先生有一个很好的事例:“1851年,道光皇帝驾崩。当时,我们正离京外出旅行。有一天,我们在一家客栈喝茶,试图在在座的中国人中发起一场小小的政治讨论。我们谈到了皇帝在近日驾崩,这本是一桩肯定会引起每个人兴趣的重要事件。由于皇位的继承还没有公布于世,我们对此表示担忧,于是就问:‘你们谁能知道。皇帝的3个儿子中哪一个会继承皇位?如果是大儿子,他会延袭现行的政府体制吗?如果是小儿子,他还大小,据说朝廷中有两派,他会倾向哪一派?’我们简要地提出各种猜测,目的在于激发这些善良百姓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是,他们根本不听我们的。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向他们提出有关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看来是相当重要的,但他们只是摇头,只顾着抽烟、喝茶。他们的冷漠确实引起了我们的不满。这时,这些够格的中国人中有一位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走到我们身边,完全是以一种长辈的架势,拍拍我们的肩膀,讥笑地说:‘朋友,听我说,你何必要为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操心劳神呢?大臣们关心国家大事,他们吃的就是这碗饭。他们挣他们的钱,我们别为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事烦恼,我们傻乎乎地去关心政治,图个啥!’其他人也随声附和,‘是这么个理。’于是,他们示意我们,茶凉了,烟抽完了。”

曾记得,1860年英国军队进攻北京,用的就是从中国山东买来的骡子。天津和通州为了各自的利益签订了投降条约,提出只要英法联军不侵犯这两座城市,他们同意提供所需的一切。为外国军队干苦力活的绝大多数是从香港雇来的中国人。这类苦力被中国军队俘虏后,被剪掉辫子又送还给英军,——不难看出,如果说中国人真有爱国心,真有公心,那么这些词的意思也不同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使用该词时所包含的意思。

当人们被迫起来反抗统治者的压迫和苛捐杂税时,总会有一些人站出来成为带头人。此时,政府会作出妥协。但事后,“受骗”的群众无论被如何处置,带头人总难免为了正义而一死。为了正义甘冒危险、愿献生命,这才算得上是公心的最高体现。

中国历史上的关健时刻,尤其是改朝换代时,总有一些志士仁人挺身而出,担当起重任,勇敢地献身于他们所崇敬的事业。这些人不仅是真正的爱国者,他们本身也无可辩驳地证明,中国人能够在具有公心的领导人的带领下,激发出极大的英勇气概。

谢选骏指出:越大的团队,就越是“缺乏公心”,因为谁和谁都不认识。国家也是如此,越大的国家就越是“缺乏公心”。即使美国各州,人口越多的也是越乱。



【第十四章 因循守旧】


中国人比任何其他民族都更确实地相信,已经过去的时代才是他们的黄金时代。古代圣人带着无比的崇敬谈论着更古的“古人”。孔夫子说他不是一个创始人,而是一个继承者。他的天职是把所知道的一切,包括长期被忽略的和被误解的,收集起来。正是他在完成这项事业中所表现出来的执著和才能,使他成为他这个民族非凡的圣人。正是他的崇古、述古,构成了儒家成圣学说的基本主张。按照儒家的道德理论,有好的君主,才有好的百姓;君主是盘子,百姓是盘中的水;只有盘子是圆的,水才是圆的;若盘子是方的。水也就是方的。根据这种理论,只有明君统治时代,才有美德的盛行,“尧舜”时代,夜不闭户,因为没有盗贼; 路上丢失了东西,最早看见失物的人会守候在那里,并与其他来人轮流守候,直到失主完好无损地领回失物。这些事就连大字不识的苦力也会对我们说起,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说法:就美德与正义而言,现在不如过去;就违背良心而言,过去不如现在。

对现状不满的倾向并非只有中国或中国人才有,世界各国都同样有;只是在中国这种倾向似乎更为严重。人们相信,古代一切最美好的东西都保留在经典作品中,而今天只是继承而已,因此,这些作品被当做纯粹的偶像。传统的中国人视中国的经典就像正统的基督徒视希伯来语的《圣经》一样,以为其中囊括了过去所有最高、最美的智慧以及从古到今都普遍适用的一切。虔诚的基督徒根本不相信《圣经》还需要增加些什么,而中国儒家更不相信中国的经典还需要有所增补。基督徒与儒家都认为,一切都尽善尽美,还想更好,那是不可能的。

正像许多虔诚的基督徒用《圣经》的“经文”为《圣经》作者从未想过的事辩解一样,儒家学者也经常能从“古圣人”那里找到现代政府行为的依据,以及古代数学乃至现代科学之源。

古代经典铸造了中华民族,也造就了中国的政体;无论这种政体的质地如何,至少它是经久耐用的。自我保存是个人同时也是民族的第一法则。一种统治方式经过长时间的运用最后仍然适合,这种统治方式就可能被奉为经典。如果某位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能够对中国的政体如何形成为今天的样子有清楚的了解并成功地予以解释,这就是一桩惊人的发现。从他的发现中,我们肯定会清楚地看到,为什么中国几乎没有经历过其他民族所经常发生的那种政体改革,曾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工匠砌一堵石墙;墙有6尺厚,4尺高。问其原因,他回答说,这种墙若是被风吹倒,反而会更高!中国的政体根本不可能被推翻,因为他是一个立方体,它翻倒时,只是换了个面;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本质,都与原来的一个样。这种过程的反复出现,使中国人懂得了其结果肯定是像猫用脚走路那样不会改变;于是,人们便开始相信当初设计建造者的天才。任何要求改良的建议都成了十足的异端邪说。结果是,古人毫无疑问地优于后人,后人自愧不如地劣于古人。

有了这些清楚的认识后,也就不难理解中国人为什么一开始就盲目固执地遵循过去的生活方式。对中国人来说,习惯与道德是同一回事,因为它们同出一源,本质相同;这种看法与古罗马人是一致的。对中国人来说,侵犯他们的风俗习惯就是侵犯了最神圣的领域。他们无需从最终的意义上理解这些风俗习惯,或者严格地说,完全理解它们;而只要像母熊保护她们的幼仔一样,出于本能地坚决予以维护。这不只是中国人才有的本能,它是人类所共有的本性。值得重视的是,成千上万的人所乐意为之献身的信仰却是一种他们所不了解、而且并不用以规范自己生活的信仰。

中国的风俗习惯,正如中国的语言一样,我们并不知道它们是以何种方式形成的。风俗习惯,如同人的言语一旦形成,便难以改变。但是,中国的风俗习惯与语言形成的条件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我们会看到有各种令人眼花镣乱的风俗习惯可用以说明常言所谓的十里不同俗;同样也会听到有令人莫名其妙的方言。风俗与方言一旦形成并固定下来,就会像成形的熟石膏,即使打碎了,也还是不会改变。按理说是这样,但实际上肯定会与事实有相当大的出入,因为没有哪一种风俗习惯是永恒不变的,在某种新的条件下,改变总会发生。

下面的事例最能说明问题。清政府曾在中国国民中推行一种全新的削发方式,绝大多数的人极力反对这种改变,宁死不从。但满族人却一直就是这样做的,并以此作为忠诚于皇帝的标志,表现出他们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削发方式。推行新的削发方式的结果,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今天的中国人最引以自豪的莫过于他们的辫子,至于对清政府这一做法的仇恨只是残存于广东、福建本地人曾用来遮盖民族耻辱的头巾中。

佛教进入中国,只是在一场最具决定性的战争中才得以实现;而一旦完全扎下根来,它就像土生土长的道教,难以替代。

中国的风俗习惯从最初形成到今天的样子,很容易使人得出一个基本的假定,这就是,现存的就是合理的。长期形成的习惯是一种专制。无数人遵从习惯,但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样做的缘由。他的职责是遵从,并且他遵从了。在中国,对宗教的信仰程度因地区不同而迎然相异,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成千上万做过“三大宗教”所有仪式的人,他们根本不懂什么叫信仰,就像他们不懂埃及象形文字一样。若是问起某一宗教成规的原因时,通常只有两种回答:一是认为,与上帝沟通的各种做法都是古人传下来的,肯定自有其牢靠的根据;二是认为,“每个人”都这么做,我也应该这么做。在中国,是机器带动齿轮,而不是齿轮转动机器。既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那么,只要遵从准没错。

蒙古人有一个习惯,任何人,只要有鼻烟,就会分给他的朋友,每个人都带有一个小烟盒,遇见朋友,他就拿出来;即使盒内的鼻烟已经吸完,他也要把烟盒递给朋友,他的朋友会装着从中拿起一撮,然后把盒子送还主人。如果客人把盒子看成是空的,那就有失“体统”,而按照适当的习惯去做,则会保全主人的“面子”。这一切都是按照既定的惯例;在许多特定的场合都只能是这样。珊瑚虫早已死了,但留下了珊瑚礁,为了避免翻船,行船必须一丝不苟地按照航线。

始终如一地按照以往的方式行事并非为中国人所特有。印度的苦力习惯地用头顶着东西进行搬运,并且用同样的方法为修建铁路运土。承包商叫他们用独轮车,苦力们反而把独轮车也顶在头上。巴西的苦力搬运东西的方式与印度苦力一样。一位住在巴西的外国绅士要佣人去寄一封信,他惊奇地看着佣人把信放在头顶上,再压上一块石头。思想过程的僵化导致行为模式的僵化,中国人做事也有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举出许多我们所熟悉的这种事例。最初教厨师做布丁时,打开一? ?τ是把它倒掉;后来这个厨师每次做布丁都把第一个鸡蛋打开后倒掉。拿一件有补丁的旧衣服,要裁缝照样子做一件新衣服,结果新衣服上也缝了一块补丁。说这样的故事并无意于夸大中国人的某种特性,但却是非常真实的事实。

每个对中国的风俗习惯有所了解的人都能举出中国人因循守旧的例子。对我们来说,中国人的因循守旧的确难以理解,除非我们明白了他们这种行为的根本原因。住在北纬大约25。的中国乡村,人们按照常规,冬天不穿皮衣,夏天需戴草帽,若不是这样,那才怪呢!有的地区,只有到了非常冷的冬天才烧炕取暖,如果旅行者正巧赶上突如其来的“寒潮”,通常根本无法说服店主烧炕,因为烧炕的季节还没到!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工匠不愿意采用新工艺,但最守旧的莫过于外国人窑厂中的烧砖师傅。有一次,需要用到比当地所流行的砖更大一点的方砖,于是,外国老板下令烧制这种砖。实际上,只需要准备一个尺寸稍大的木模子就行了。但需要砖时,砖却没烧制出来。把接受任务的烧砖师傅叫来一问,他说他拒绝参予任何诸如此类的创新,他的唯一理由是:天下没有这种模子!

无论对中国这个大国的未来是有兴趣,还是没兴趣,人们都不可能不看到,中国人的因循守旧会影响到外国人与中国以及中国人的关系。19世纪的最后25年是中国历史上的关键时期。有大量很新的酒提供给中国人,但是,中国人只有各种很旧的酒囊用于装酒。中国人由于天生因循守旧,几乎没有接受多少新酒,而且,就是所接受的那一点点,还是找新瓶来装的。

中国人目前对西方各国的态度是一种拖延的态度。一方面,他们不太想要新的;另一方面,又根本不想放弃旧的。正像我们看到古老的土屋,本该早就归还给泥土了,但却用粗糙的泥柱子支撑着,拖延着不可避免的倒塌;已经过时的旧风俗习惯和旧宗教信仰仍然被支撑着,仍一如既往地履行着旧的职责。“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个是没有道理。由此及彼的变化过程可能会长期受到阻挡,但也可能会突然实现。

当初,把电报引进中国时,沿海某省的英国总督禀告皇上说,当地人对这桩事抱有很大的敌意,以致于连电线也架设不起来。但是,后来与法国人开战时,不仅架设电线的支架完全不同,而且有关当局还立即建起了电报站,电报受到了欢迎。

不久前,许多人还相信风水,坚决反对在中国修建铁路。最早的铁路很短,只是建在开平煤矿的出口处,由于要经过一大片中国人的墓地,坟墓需要搬迁,这与英国和法国的情况是一样的。只要看一看被一分为二的墓地就足以计人们相信,风水与火车狭路相逢时,风水根本不是火车的对手。后来这条铁路的延伸显然是由于财政问题才担搁了,与风水完全无关。

中国人在处理重要的事务中,既有天生的因循守旧的一面,又会有侵犯惯例的另一面。在中国,孝道是最重要的;一位大臣的父母去世,他必须离职回家守孝,但是,宰相则不然。皇帝会不顾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含泪”申诉,要他在本该守孝的日子里继续尽心尽责于国家大事。在中国,最不可改变的是君臣父子关系,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然而,在最近一次的皇位变更中,由于皇位由旁系亲属所继承,而小皇帝的父亲仍健在,这样,小皇帝的父亲要么就要自杀,要么就退休。光绪继承皇位,其父亲醇亲王就得辞官。醇亲王得病,其儿子光绪皇帝只能以探望下臣的名义探望其父。既是儿子的父亲,又是儿子手下的重臣,因此还需要有某种权宜之计。

如前所述,因循守旧的本能使得中国人过分地看重成规。但是正确地理解并谨慎利用中国人的这一本能,可以使之成为外国人的重要的保护伞,从而使他们能够顺利地与一个如此敏感、如此固执又如此守旧的民族打交道。外国人只需模仿中国人的做法,把一切都看做是理所当然的,装着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在受到责难时为其辩护,并且想方设法坚持下去。因此,居住在内地和其他城市的外国人只要像居住在北京的外国人一样明智地采取一种墨守成规的方式,就不会有什么事。险恶的暗礁对于航船似乎是一种无法通过的障碍,但一旦穿过,便可进入一片神秘而又平静,不怕风吹浪打的环礁湖。

谢选骏指出:“因循守旧”是满鞑子控制下的清朝的特点——他们通过文字狱扼杀了中国社会的活力。



【第十五章 随遇而安】


我们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对于舒适与方便的不讲究。但这只是依照西方人而不足东方人的标准来说的。因此,本章实际上主要是谈论东西方人在所谓舒适与方便问题上的根本差异。

首先看看中国人的服装。在前面谈到中国人轻视外国人时,我们已经偶尔论及西方人的服装式样几乎不能力中国人所接受。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中国人的外观打扮也会令西方人所难以接受。中国人在外观打扮上,把头的前半部位的头发剃光,让本应得到保护的部位暴露于外;当我们看到—个伟大的民族居然会有这样一种反常的打扮习惯,肯定会感到意外。如前所述,中国人是在刀尖之下被迫采取了这种削发方式,并以此作为忠诚于皇帝的标志,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必对此作进一步的关注,而只要看到这样一种事实:中国人自己并没有感到这样做有什么不舒适,或许她们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恢复明朝的削发方式。

同样,我们也只能这样地去看待中国人几乎一年四季,尤其是夏季,不戴帽子的习惯。在炎热的夏季里,所有的行人都举着扇子遮挡太阳。其中也有一些人是用阳伞,但肯定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中国的男人常常因为是戴帽子而引起别人的讨厌。据我们观察,中国的女人只有装饰用的头巾,当然,在挑剔的外国人看来,这头巾根本起不到装饰作用。中国人认为,夏天带一把扇子在身边,就够舒服了。在夏天,经常可以看到苦力们光着膀子,拼命地拉着沉重的盐船逆水而上,一边使劲地扇着扇子。即使是乞丐,经常也是打着把破扇子。

中国文明有许多不可理解的现象。据说这个民族是最早的游牧民族,照理说,在利用这一天赐良机方面,他们肯定有相当高的水平。但是,他们却不懂毛纺技术。唯一的特例是,我们看到这个国家的西部有一些毛纺业。但这种技术并没有得到普及,我们仍然看到成群的羊漫游在山野之中。

在棉花传人之前的古代,这个国家人们的衣服是用诸如灯心草一类的植物纤维制成的,这一点是可以相信的。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整个国家完全是依靠棉花织布制衣。在那些冬季非常寒冷的地区,人们要穿好多件衣服,把身体裹得严严实实的。一个小孩穿了这么多的衣服,若是摔倒了,常常是爬也爬不起来,就像是掉进了一个桶里。但我们从来没听说有人抱怨穿这么多衣服难受。既然要穿就不要怕难受。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愿意忍受这种束缚,他们会想方设法摆脱它。

与冬天穿那么多衣服形成对照的是,他们没有任何内衣。在我们看来,不穿那种可以经常换洗的棉毛内衣会坚持不下去。中国人没考虑过这种需要。他们用那么多衣服裹住身体,像套着许多层的袋子,但却有许多空隙,让寒风透过刺人肉体;而且,他们并不在意这种状况,尽管也承认这种衣服不理想。一位66岁的老人说他已经被冻麻木了,我们给了他一件外国内衣,并告诉他每天都要穿着,免得受寒。一两天后,我们发现他居然把它给扔了,因为他都快被“烤死了”。

中国人穿的鞋是用布做的,经常会渗水,稍一沾水,里面就潮湿。天气一冷,他们就会觉得脚底整天冷冰冰的,中国人的确还有一种上了油的靴子,是用来防潮的,但是,它虽好却很贵,使用的人也只限于极少数。雨伞也是如此。它们被看做是奢侈品,而不是生活必需品。被雨淋湿的人,他们并不认为应当把湿透的衣服换下来;他们觉得让身体来焐干衣服并没有什么不好。中国人说外国人的手套很好,但自己就没想搞一副;那种不灵便的连指手套,他们不是不知道,但即使在北方,也难得一见。

按照外国人的看法,中国服装最令人烦恼的是没有口袋。外国人一般都希望衣服上有许多口袋可用。他要在外衣胸前的口袋里装记事本,下面的口袋装手绢,衬衣的口袋放铅笔、牙签、怀表之类,还有其他地方要放小刀、钥匙和皮夹子。如果一个外国人身上还带有小梳子、折尺、开塞钻、靴扣、镊子、指南针、小折叠剪刀、弹子球、小镜子和自来水笔,这对外国人来说并不算什么稀奇事,这些东西是他经常所要用的,不能少。而中国人几乎没有用到这类东西;就算要用,也没有口袋放这些东西。如果他有一块手帕,他就把手帕塞在怀里;他若是带着孩子,他的孩子也是这样。如果他要带一份重要文件,他会认真地扎紧绑腿,把文件塞在里面,然后上路;有时,他干脆把文件往裤腰一别。在这些情况下,若是带子不知不觉地松了,文件就会丢失——这是常有的事。如果身上还要带其他什么东西,他们一般都把东西放在卷起的长袖里,或帽子的某个地方。中国人很难在身上找个放小东西的地方,可以把钱卷成小筒架在耳朵上。像钱包、烟袋和烟杆一类的小东西,为了保险起见,就系上带子,挂在腰带上。如果带子松开了,这些东西就有可能丢失。钥匙、梳子和一些古钱系在外衣的纽扣上,脱衣服时还得小心,以防这些东西丢失。

对我们来说,如果普通中国人的日常外衣是令人感到不舒服的,那么他们在晚上的穿衣方面就更是不必多言了,因为他们是脱光衣服睡觉的。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他们都没有睡衣。据记载,孔夫子曾要求穿比身体长一半的睡衣,但据推测,他所要求穿的并不是普通的睡衣,而是他节食期间所穿的长袍。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现代中国人并没有人仿效孔夫子穿这种晚礼服,也没人有意去节食。就新生儿而言,他们由于不知道婴儿对温度变化异常敏感,而不注意给婴儿盖好被子,甚至随意掀开被子,向他人展示自己的孩子,仅凭这种荒唐的做法就足以解释为什么许多中国婴儿满月之前会死于因突然受寒而发作的惊厥。当孩子稍大一些时,有些地区的中国人并不是使用尿布,而是用一种沙土袋。对于西方国家心疼孩子的母亲来说。只要有这种想法就足以令她们恐怖万分。这些可怜的孩子吊着个怪物,就像青蛙“背”着个铅弹,无法动弹。在这种做法流行的地区,若是一个人没有实际经验,就会被说成是还没脱掉“土裤子”。

中国人很能将就不仅表现在服装上,而且也表现在住房上,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必去说那些没自己房子的穷人,中国人并不在意在房子的四周种树遮荫,而宁可搭个凉棚。若是没这个能耐,他们本可以在院子里种一些遮荫的树木,这又不难。但他们不是种这种树木,而是种一些行榴之类的观赏性的灌木。酷暑来临,院子里热得受不了,他们干脆坐到街上去;再不行,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大多数的房子只有南门而没有北门,因此无法形成空气对流。若是能开个北门,也许还能凉快些。当问起这等方便之事为何没人做,得到的回答往往是:“我们从来就没有北门!”

北纬37。以北的地区,中国人一般是睡炕。炕是用砖坯垒起来的,中间烧火加热。若是没有烧火,冰冷的炕会令外国人无法忍受。若是火太旺,他会在后半夜由于身上被烤得厉害而醒过来。无论如何,炕的热度总不可能整夜都一直很适宜。一家人就是睡在这样的炕上。此外,这种炕由于其材料的原因,还会生虫,即使每年都更换砖坯,也无法保证能赶走这些不受欢迎的客人,因为整个房间的墙上都被它们占据了。

大多数中国人都知道,许多害虫会传播疾病,但是,并没有人去防治这些害虫。不少人家的墙角上挂着蜘蛛网而没有人打扫,据说,即使是城里人也很少有例外。苍蝇和蚊子的确是很令人讨厌的东西,偶尔烧一些有芳香气味的草驱赶它们,但这种害虫并不会惹中国人生气。

睡觉的枕头应该是怎么样才算舒适,这也反映出舒适标准的不同。在西方国家,枕头是一个装着羽绒的袋子,正好支承着头部。在中国,枕头是用来支承颈部的;有的是一张小竹凳,有的是一截木头,更多的是一块砖头。以中国人的方式,枕中国人的枕头,简直就像是在受折磨;同样也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在我们所使用的枕头上睡上10分钟。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中国人不懂毛纺技术。但更难以理解的是,他们似乎对家禽的羽绒也不感兴趣。尽管中国人非常节俭,但他们并不知道可以很容易地用羽绒制成被子,而让羽绒随风飘走,所以羽绒的价格很便宜,甚至不要钱。他们只知道羽绒可以卖给外国人,除此之外,就是把羽毛扎起来做成鸡毛掸;在中国西部,家禽的羽毛有时被厚厚地散布在地里,以免刚出芽的麦子和豆子被动物吃掉。

对西方人来说,理想的床是有弹性且坚固的。最好的床大概要数钢丝床,近年来,这种床已很流行。但是,当中国一家最好的医院添置这种高档用品时,居然有病人不躺这种弹簧床,而宁可躺在地板上,因为他们感到躺在地板上就像是在家里一样,这使得那位置办这些用品的好心医生十分生气。

中国人的房子到了晚上几乎总是很昏暗。当地的菜油灯发出难闻的怪味,而且灯光仅够用来照见东西。人们的确也知道用煤油点灯的好处,但绝大多数地区还是一直用豆油、棉籽油和花生油点灯,这纯粹是由于保守的惯性力所造成的,他们只是满足于仅仅能看见东西,而根本不在乎能进一步看清东西这种更高层次的舒适。

在西方人看来,中国人的家具既不灵巧又难看。中国人坐的长凳不像我们祖辈所坐的那种有靠背的宽大的长椅,而是一种没靠背又很窄的凳子;如果凳子的某条腿不牢固,或者凳子的一端没人坐,那么坐下去的时候,凳子肯定就会翘起来,这并不奇怪。在亚洲各国,中国人是唯一使用椅子的民族,但按照我们的看法,中国人的椅子是很难看的。其中有一种椅子的式样好像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或安妮女王时代所流行的,很高,靠背又直,非常呆板。还有一种比较多见,样子看上去很大,可以坐一个大胖子,但支撑力不相称,估计很快就会垮掉。

西方人对中国人住所最不满意的肯定是潮湿和冷。由于房子的地基随随便便,房子经常会潮湿。对大多数外国人来说,房间里泥土的地面或用没烧制好的砖铺成的地面非常不舒适,而且对健康也相当不利。还有,房门松松垮垮实在是令人讨厌。这种门有两扇,根本关不密,四周透风,就算只有一扇门,而且用结实的纸把门缝糊好,也还是不能很好地抵挡住刺骨的寒风,因为中国人不懂随手关门,就是教也教不会。一位商人在他的办公室门上贴了一条告示:“请随手关门”,这在中国纯属一句废话,根本没人会随手关门。无论是房子或是院子,门框都做得很低,一般的人进门都要低头,否则就会撞在门框上。

中国人用纸来糊窗子,这种窗子抵挡不住风、雨、太阳、炎热,或灰尘。百叶窗不常见;就算有,也少有人用。

大多数中国人的家里只有一只锅,一口容量很大的大铁锅。但每次只能煮一样东西,煮饭的时候就不能烧开水。而且,还要有一个人蹲在灶口不断地往灶膛里添柴草。几乎每次煮饭都是这样。水汽和烟弥漫整个房间,若是外国人肯定会被呛得睁不开眼,或者喘不过气来,而中国人明明知道这会害眼病,但似乎还是无所谓。

对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住所最不舒适的是冬天没暖气。绝大多数地区,即使是冬天最冷的地区,取暖只是靠煮饭的锅灶和炕。中国人对于炕的舒适予以高度赞赏,女人们有时称之为“自己的母亲”。但是,对西方人来说,这种炕实在是不舒适,因为西方人要求热源发出的热是适宜于人体的恒温。因此,在寒冷的夜晚,中国人的炕根本不如“壁炉”或者火炉来得舒适。在一些产煤地区,煤的确己被作为燃料,但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地区非常有限,而且烧煤时,煤烟总是在屋子里出不去。木炭要非常节省地用,家境好的也不例外;就像烧煤一样,若是烧得不小心,危险还很大。天气冷了,屋子里冷得令人难受,待在家里的人往往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穿上;外出时,就没有衣服可增加了。我们问他们:“你冷吗?”“当然冷”,他们总是这样回答。他们给西方人的印象是,这一辈子就从来没有使自己暖和过。在冬天,他们血管里的血液就像河水一样,表层冻结了,只有底层在缓慢地流动。曾有一位中国的道台在国外说过,美国的监狱比他的衙门更舒适,我们如果知道中国人的住所是那种样子,就不会对这位道台的话感到惊奇了。

我们曾指出中国人对拥挤和噪声并不在乎。天气一冷,中国人肯定是挤在一起取暖。甚至是三伏天,也经常可以看到轮船上仅有几间的船舱里挤满了人,或是坐着,或是躺着,没有一个西方人能忍受这样的拥挤,而中国人似乎并不在意,西方人喜欢住独门独户的房子,既通风又不受打扰。中国人对是否通风和不受干扰并不在乎;即使他们有这样的条件,似乎也不觉得有什么好。中国的城市周围无计划地建有许多小村落,换言之,大家都挤在一起,好像是由于地价大昂贵;而恰恰是由于挤在一起才抬高了地价,上像在城里一样。结果是狭小的院子、拥挤的房子统统都挤在一起,人满为患,谈不上还有什么活动空间。

一位住在中国小客栈的中国旅客在吃完晚饭躺下睡觉后,欣赏着大队人马的光临而带来的喧闹。而他的外国旅伴醒着躺在那里直到半夜,头脑清醒地聆听着一大群骡子在那里嚼草、踢腿和长叫。这些响声时而还交替地伴有木头的撞击声和狗叫声。在一个小客栈的牲口棚里,看见有50头驴,那是常有的事,整个晚上会有想像不到的热闹。正如哈克先生所说,中国人并不是不知道在牲口的尾巴上吊一块砖就可以使牲口不乱叫,但就是没人这样做。道理很简单,中国人对50头驴怎么叫并不关心。而外国人却不愿意留下这种没搞清楚的问题。中国人不在乎动物的吵闹,这不仅限于某个社会阶层,而是中国人的天性。一位中国大官的太太一下子在家里养了大约l00只猫,这个事实很能说明问题。

中国的所有城市都有无人看管的狗到处侵扰,中国人对此熟视无睹与佛教的不杀生灵有关。然而,中国人的这种态度比起东方其他国家来,还算好一些。曾任美国驻华公使的罗斯·布朗先生出版过一本有关东方游记的书,书中配有他自己所作的插图;其中一幅画的是各种各样的狗正在举行一个会议,有精瘦的狗,还有癫皮狗;题为“君士坦丁堡大观”。书中同样有一些很能反映中国许多城市概貌的插图。中国人对这么一大群狗在那里无法无天地乱叫,似乎不感到有什么严重的不舒服,也不担心会被疯狗咬伤而造成危害,尽管此类事经常会碰到。就算被疯狗咬伤,治疗的方法也往往只是在伤口上敷一些狗毛;这种做法与我们的一句谚语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被什么狗咬伤,就用什么狗的毛医治”。打狗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以上说的这么多都是为了说明中国人对舒适不舒适并不在意。同样也可以轻易地举出很多事例以说明中国人对方便不方便并不关注。下面只要略举几个事例,中国人骄傲地自称为有文化的民族,事实上,也是世界上有文化的民族。笔、纸、墨、砚被称为“文房四宝”。但是,这四件必不可少的东西,没有一件是可以随身携带的。当要用的时候,根本不能保证它们就能在手边;就算这四件齐备了,没有水来研墨,还是无济于事,如果不知道如何正确地把笔毛弄软,毛笔还是不能用,还很可能把笔弄坏,反而浪费时间。中国人没有像铅笔之类的书写工具替代毛笔;即使有,也不知道怎么用,因为他们没有削铅笔的小刀,也没有衣袋装铅笔。在前面说到中国人节俭时,我们已经力图证明他们具有用很不合适的工具做很好的事这种高超的技艺。但又必须看到,西方人经常采用的那种节约劳力的方式,却不为中国人所知。在西方的高级宾馆中,宾客们要用什么有什么——冷热水、灯光、供热和其他服务。而中国18个省份中最好的旅店也只是像下等的客栈;口头上说得很好,但客人却没能得到应有的服务;每当这时,客人只好到房门外大声叫喊,希望店主能听到他们的呼声,但往往事与愿违。

中国人的许多日常用品并非想要时就能弄得到,卖货的小贩时而来时而不来,也没有定规。有时候,连天天要用的东西都无法搞到,好像是被丢在了苏丹。在城里,夜间行路要打灯笼;而在一些城里,只能在那些带有灯笼沿街叫卖的小贩那里才能买到灯笼,正像我们向卖牛奶或卖鲜酵母的小贩买东西一样。在中国,城市人口所占的比重不可能会大,因为买东西不方便。例如,有的地方习惯于二月份卖建房用的木料;一根木料在一个集市上卖不出去,就又拖到另一个集市上去卖,拖来拖去,直到卖掉;若是卖不掉,就拖回去。如果一个人没经验,硬要在五月份去买木料,他根本就买不到,他会立刻明白东方智人所言:“世上的机会只有一次。”

在谈到中国人节俭时,我们已经说过,中国人买来的工具大多数是还需要加工的;消费者买来一些部件,然后根据需要自己组装,这在我们看来是很不方便的。

笔者曾叫一个仆人去买一把劈柴的斧头。市场上没有,他买回的是14个(进口的)大马掌,然后请铁匠打一个斧子的头,再请木匠装一个柄,整把斧头所花的钱比外国的一把好斧头还贵得多!

在中国,最不方便的事是缺乏卫生设备,这一点给西方人留下难忘的印象。比如在北京,如果要改善一下排水系统,那么由此会产生更多需要治理的问题。一个人不论在中国住多久,他都会有一个既令他兴趣而经常提起又无法解答的问题:在中国,到底哪个城市最脏?一位从中国北方来的外国人对旅居厦门的人说,中国南方的城市在感觉上要比北方的城市更好一些。为了证实这种感觉,他们在厦门到处都走了一走,结果发现,真的是出奇的干净——这是就中国的城市而言。这位厦门的旅居者出于对旅居地的嫉妒,说了一句:在游览时,刚下过大雨,把街道都冲洗干净了!后来,这位旅游者到了福州,说是发现了中国最糟的城市;到了宁波,情况完全一样;到了天津,情况还要更糟,最后,如果他公正而诚恳地撤回他在北京时的看法,那也并不奇怪。

要说在中国生活不便利,西方人肯定有点印象:缺少邮局,道路状况差,货币流通不畅。私营的邮局当然有,它们也经营传递信件和包裹的业务,但发挥的作用很有限;与这么大的国家相比,它们的业务所覆盖的地区小得可怜。关于中国的道路状况,在前面说到中国人缺乏公心时,已经谈过。山东有一条几十公里长的穿山路,窄得两辆车子不能对开。路的两端分别有人把守,只允许车子上午朝一个方向行驶,下午朝另一个方向行驶!正是由于中国人的穿着——尤其是中国人的鞋子——是我们所描述过的那样,也正是由于中国人的道路是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因此,不管什么时候,一下雨,中国人就得待在家里。在西方国家,我们把下雨天不懂如何出门的人叫做傻瓜,而在中国,下雨天不懂待在家里的人才被说成是傻瓜。

中国人的言语中最常用的一句是“等雨停了再说”。除了政府部门之外,大多数中国人都认为,他们的活动要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发生相应改变。就算是急迫的公务,在这句习惯语面前也变得不那么要紧了。我们听说,中国有一个很有实力的要塞,配备有精良的武器和经外国人训练过的士兵,但每逢下雨,岗哨上的士兵都自作主张地撤回室内,根本看不到一个人在露天站岗。他们是“等雨停了再说”!

1870年的天津惨案,本来会有更多的人被杀害,但一场及时雨阻挡了前往租界行凶的暴徒。在敌占区受到追逐的外国旅游者,或许一场阵雨就能使他们受到最好的保护。一位在中国的外国人曾经看见,从两英寸长的水枪里喷射的水柱,5分钟内就能驱散气势汹汹的暴徒。橡皮子弹也远不如那么奏效,因为许多人也许会停下来去捡废弹头,而对于冷冰冰的水,自汉朝以来的每个中国人都像猫一样抱以反感。无论是从怎样的意义上讲,泼冷水都被看做是致命的。

关于中国人的钱,这个题目写一小段根本不够,至少可写一篇综合性的文章,或者一本书。其中各种怪事都有,足以使一代西方人发疯,除非能找到对付这种怪事的良策。在“漠视精确”那一章里,我们已经说过一些令人莫名其妙的事。说是一百钱,但不是100个铜钱;说是一千钱,也不是1000个铜钱,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只能凭经验知道个大概。在许多地方,一个钱可抵两个,20个可抵40个;所以当一个人听到有人要支付给他5oo个铜钱,他知道实际拿到的只能是250个,甚至更少;当然,各地还会有所变化。在钱中,混入小钱或是假钱也是常有的事,为此事,商贩之间常常发生争吵。地方官吏也为钱的短少不定期地颁布文告,打击掺假行为。这又使得衙门里的下属有机可乘,加重对当地所有钱庄的税收,给货币的流通造成不同程度的困难。人们需要纯真的钱,因而其价值立即上升。一旦市面上纯真的钱耗尽——失去其货币的功能——不纯的钱就会到市面上流通,且其面值并不会下降。这样,不纯的钱取代了较纯的钱,从而形成了不断起作用且不可克服的规律。钱的状况越来越糟,以致于在河南某些地方,人们上街需要带两种完全不同的钱,一种是通常用的好坏掺杂的钱,另一种则完全是假钱。有些东西只是付给假钱。而至于其他商品,如果是经讨价还价而成交的商品,就要付两倍的价钱。

中国人的钱实在是“脏钱”,无脏不成钱。500钱或l000钱(名义上的)的钱串子很容易断,散落的铜钱重新数、重新穿起来麻烦得很。通行的铜钱重量不一,但都是又笨又重。相当于1墨西哥元的铜钱,其重量不轻于8磅。人们挂在腰带上的小钱袋总共只可以装下几百个铜钱,如果所需的钱超过这个数,那么带起来就麻烦了。用银锭买卖东西,损耗总是很大,并且用银锭的人不管是买还是卖难免受骗。如果是使用钱庄的银票,麻烦还是不少,因为一个地区的银票到了另一个地区或者完全不能通用,或者会被打很大的折扣;而拿到银票的人,当他去开出银票的钱庄兑现时,很可能会与钱庄的贪心鬼就所兑付的钱的好坏发生一场争斗。奇怪的是,在这些不利的条件下,中国人生意照做;正像我们每天都能看到的那样,他们已是习惯于这些烦恼之事,几乎不觉得有什么负担,对之叫苦连天的只是外国人。

外国旅行者在经过中国乡村时,经常会看到一只驴伸直地躺在地上,一条结实的缰绳绑着它的脖子,拴在一根柱子上。由于缰绳太短,牲口的头被吊起了45 ,好像脖子要脱臼似的。令我们奇怪的是,它为什么不会挣扎而弄破脖子,反而心甘情愿听任摆布。没有一头外国驴会这样。读者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中国人虽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却似乎仍然感到相当舒适;当然这只是按照中国人的舒适和方便的标准,而与我们的标准完全两样,这就是我们在一开始就提出的问题。中国人已经学会如何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当遇到困难时,他深知困难是不可避免的,而以极大的耐心默默地承受着。

一些熟悉中国人及其生活方式的人,虽然他们也熟悉我们所关注的那些方面,但却经常断言,中国人不文明。这种判断是很肤浅且完全错误的,其所谓的文明与舒适是缺乏哲学依据的。中国现在的状况比起3个世纪前的状况无疑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我们自己所经历的变化是一样的,只有看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有一种公正的比较,我们不能把米尔顿、莎士比亚和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看成是不文明的国家,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时期的英国是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所不能容忍的。

现在没有必要去说大不列颠群岛在过去的3个世纪中发生惊人变化的各种复杂原因。更加精彩的是,最近五十年以来,人们关于舒适和方便的标准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革命。我们如果被迫回到我们的曾祖父和祖父的时代,也许就会提出我们活着是否有价值这样的问题。时代变化,我们也随之改变。中国则相反,时代没有变,人也没有变,舒适与方便的标准与几个世纪前一个样。但只要出现新情况,这些标准也将必然要改变。这些标准肯定会与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标准相同,这既不仅仅是希望,也不仅仅是要求。

谢选骏指出:“随遇而安”是因为灾难随时可能降临,而且这些灾难往往是毫无来由的。



【第十六章 顽强生存】


中国人极富生存能力,这构成了中国人其他特性的一个重要背景,而其本身也值得思考。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考虑:中国人的繁衍能力,对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延长寿命的能力和康复再生的能力。

外国旅行者对中国人的第一印象是人口过多。中国似乎到处都挤满了人,事实也正是如此。日本的人口也很多,但是明摆着,日本的人口密度不如中国的人口密度大。就人口的相对密度与绝对密度而言,中国最类似于印度。不过,印度的民族和语言多种多样,而中国人,除了那些影响不大的民族之外,几乎是统一的。在这个辽阔的国家,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人口过剩。就算是有些人口稀少的地区,我们一般也能轻易地找到能够被接受的原因。令人胆战心惊的太平天国暴动,随后较小的回族暴动以及1877—1878年遍及5省的空前饥荒,使中国的人口减少了大概有好几百万。我们看到,在中国,战争所造成的破坏并不像在西方那样能得到很快的修复,这是由于中国人极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故乡,投奔他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难发现,无论多大的破坏力都不及修复力来得强大。我们相信,只需几十年的安定和农业丰收,中国的绝大多数地区就会从本世纪那一连串的灾难中恢复过来。这种恢复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这是有目共睹的;无论是否愿意,都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在中国各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群群的孩子,他们像查尔斯·兰姆在给好吹嘘的母亲泼冷水时所说的,“挤满了所有死胡同”。这么多的孩子靠什么为他们提供吃穿,这是中国社会永远解不开的谜;但必须记住的是,许多孩子并没有基本的“吃穿”;换言之,极度的贫穷显然不可能导致中国人口的减少。

要制止中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唯一有效且持久的方法是采用鸦片、战争、饥饿、瘟疫等一类导致其民族灭亡的手段。中国人的繁衍能力之强,现有人口数量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国家,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作最低的估计,中国现有的人口数也已达到约两亿五千万。这个数是可以肯定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人口的数量,更在于增长的速度:我们缺乏可靠的统计数字,只能靠宠统的不精确的方法得出结论,然而幸运的是,这种结论几乎不可能错。中国人结婚很早;传宗接代是中国人普遍接受的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其次才是爱惜钱财。

与中国人口的迅速增长相比,法国的人口状况正好相反,其人口增长率是欧洲最低的。最近,其居民的绝对数呈下降趋势。这个事实引起了这个国家对未来的严重担忧。而另一方面,中国人并没有任何比盎格鲁-撒克逊人衰退的迹象。上帝给予人类的指令中最早有文字记载的是,教导人类“在尘世间休养生息,落土为安”。正如一位学者所说:这个指令“已经为人类所遵从,并且只有这一上帝的指令为人类所遵从”。这在中国要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更加正确。

正如我们已经说过,中国幅员辽阔,几乎拥有各种土壤、气候和物产。无论是亚热带地区、近北极地区,还是这两个地区之间,中国人看上去都十分兴旺。若有所差别,主要是由于各地区本身的特征和该地区承受人口的能力所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各地人民适应环境的能力有任何内在的差异,来自广东、福建两省较小地区的中国人,他们移居印度、缅甸、暹罗、东印度,太平洋群岛,澳大利亚、墨西哥、美国、西印度、中美洲、或南美洲,我们从来听说过他们不能很好、很快地适应各种环境的事。相反,我们听到的是,他们适应得又快又好,并且比当地人更刻苦、更节俭,加之他们的团结和凝聚力非同寻常,以致于其他民族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要求“中国人滚出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不再大规模地整体移居国外,这对于其他民族的心态安宁来说,当然是最大的幸运。如果今天亚洲大陆的东部像中世纪的中亚那样,都是一些不可征服且极力把自己的能量朝向其他地区的人,那么我们很难想像我们每个人以及适者生存的教条将来会变成怎么样。

由于完全缺乏统计数字,我们只能最笼统地说一说中国人的长寿。中国各地都有非常多的老人,这种结论也许所有观察者都会同意。年长者总是很受尊敬;长寿是一种极大的荣耀,被列为五福之首。出生的日期,直至时辰,被慎重而准确地记录下来,需要时就报出来,尽管通常的计算方法并不严格,不准确,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坟墓的石碑上刻有死者的享年,但是,除了石碑的产地及附近地区外,只有很少坟墓有墓碑,因此,还需从其他方面推断死者的享年,仅靠墓碑实际上是不够的。

很少听说中国人有活到百岁以上的,但接近百岁的到处都能找到,如果认真去找,还会有不少。事实上,占中国人口大部分的穷人,他们营养极度缺乏;若是考虑到这种情况,那么不禁要问,这么多的人是怎样活到如此长的岁数的。众所周知,本世纪以来,所有西方国家的平均寿命都在不断提高;这是由于人们越来越注意生命法则,改善防病治病的手段。而另一方面,中国的生活条件与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相比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这一点应当引起注意。如果社会与医药科学能像过去的50年里关注英国那样关注中国,那么中国长寿者的数目肯定还会有非常大的增加。

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知道,几乎所有中国人都不懂得卫生规则,即使懂了,也公然不予理睬。那么,对自然法则的无知和违抗所招致的各种疾病为什么没能灭绝中国人呢,这一直是外国观察者想知道的问题。在中国,每年都有许多人死于完全可以预防的疾病;而事实上,这样的人数并不是多得不得了,这表明中国人在抗病和康复方面有奇特的能力。中国人为了一点小事就拼命,与其顽强的生存一样,都是中国人重要的特性。

我们已是多次遗憾地说到,由于缺乏重要的统计数字,我们不得不依靠外国观察者的记录;这些一年比一年更多且更有价值的记录来源于数量不断增加的外国诊所和医院。

为了说明中国人的康复能力,分析和整理每年度的医学报告是一桩非常有用的工作,其结果肯定既新颖又有说服力。然而,我们只能陈述几件事实,并略加说明。其中有两件为笔者所熟悉,第三件取自天津一家大医院所出版的报告。这些事例的说服力就在于它们互相联系且非常特别,但又能与我们大多数读者的观察事实相一致。

几年前,笔者与一个中国人家庭同住一幢房子。一天下午,听到窗下传来叫声,那窗台是用砖坯砌成,下面有个洞,洞中有个大蜂窝。一个才14个月的小孩正在那里玩耍,看见这个洞,以为是一个好玩的房子,就自作主张地爬了进去。这个孩子剃着光头,脑袋呈红色。蜜蜂或许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侵扰所激怒,或许是把光头误认为大牡丹,停在光脑袋上就蜇,孩子被抱出来时,已被蜇了30多下。孩子哭了一阵,被放在炕上睡着了。手头上没有任何药品,患处也没有敷任何东西。整个晚上,孩子一点吵闹也没有;到了第二天,肿包全都消失了。

1878年,北京有一个外国人家庭雇佣的马车夫患了流行性斑疹伤寒,当时有许多人死于该病。马车夫患病后第13天,病情危机;他突然变得很暴,力气大得能抵几个人。3个照看他的人被弄得精疲力尽。那天晚上,病人被捆在床上,以防他逃跑,当看守者熟睡时,他设法解开绳子,完全光着身子逃了出去。大约凌晨3点,看守者发现人不见了,四处寻找,连水井也找过了,生怕他投井。后来,在一堵约10英尺高的院墙处发现了他的踪迹。他爬上一棵树,然后跃到墙上,再跳到墙外的地上,并马上沿着皇宫城墙的护城河跑去,两小时后,找到了他;只见他把头伸进城墙下涵洞的铁栅栏内。因为他的头热得不行,赶快到这里凉快凉快,显然,他已经这样待了很长时间。在带他回去的路上,他的热病居然完全消失了;尽管腿上还有点风湿痛,但肯定慢慢会好起来。

一个大约30岁的天津人,经常到中国军队的演习场去捡废炮弹壳,并以此为生。有一次,他偶尔弄到一枚炮弹,试图把它拆开来,结果引起爆炸,炸掉了他的左腿。他被送进医院,实施手术,膝盖以下被截去。这个人并没有因此改变这种危险的营生方式,又尽快回去捡弹壳。大约6个月后,类似的情况又发生了。他的整个左手掌被炸掉了,伤口破烂,右臂上部被炸得严重烧焦,鼻梁和上嘴唇被炸裂,右边脸颊、右眼的上眼皮,额骨的旁边和右手腕被炮弹片划伤,右小腿也被炸开很深的裂口,露出骨头,受了重伤的这个人昏到在地上,任凭日晒,孤立无助达4个小时。一位大官正好看见此事,便命令一些苦力把他抬到医院,自己也护送着走了两里路。抬的人显然是不愿意抬;只等那位大官一走,就把可怜的伤员扔进了沟里,不管死活。那位伤员尽管因流血过多而精疲力尽,但还是爬了出来,单足跳了500码,来到一家米店,找到一些吃的,用一个大篮子装起来,吊在脖子上,用一只没受伤的手吃饭。店主为了赶他走,只好用筐子把他抬到医院门口,让他在外面等死。尽管由于失血过多,脉搏微弱,几乎不行了,但他神志清楚,还能交谈。他吸食鸦片成痛,到了无法戒除的地步;但对于如此的重伤,除了第五、第六天有腹泻和轻微的打摆子外,完全没有其他不好的症状,四个星期后,他拄着拐杖被允许出院。

如果一个民族具有像中国人那样的身体素质,能够在战争、饥饿,瘟疫和鸦片的影响下生存下来,如果他们能进一步注意生理和卫生法则,有适宜的食物,保证营养,那么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自己就足以占据世界的主要地区,并且还会更多。

谢选骏指出:人说“要制止中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唯一有效且持久的方法是采用鸦片、战争、饥饿、瘟疫等一类导致其民族灭亡的手段。”——我看这些手段都不行,作者显然不懂,“城市化”才是减少人口的唯一手段。因为城市生活违反人的天性!



【第十七章 能忍且韧】


“忍”这个词,包括3层完全不同的含义。首先,它表示长期不抱怨、不生气、没有不满情绪的一种品质或行为;其次,表示默默地忍受或承受任何苦难、泰然处之——镇静自若地忍耐——的一种能力或行为;再次,它也可以作为坚韧的同义词。显而易见,这里所涉及的各种品质;与中国人的生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联系。对待中国人的各种特性,我们不能将它们分隔开来独立地进行考察,否则就会弄不清楚,而考察忍与韧这种特性尤其是这样。中国人的这种特性与他们“不紧不慢”、“漠视时间”的特性有密切的关系,与最能直接体现中国人忍与韧的“勤劳刻苦”更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以上有关章节中所说的内容本来己足以表明忍与韧是中国人特性中的主要美德之一,但由于只是附带提到,难免不连贯,而应当以更为全面的叙述加以增补。

在中国这一人口稠密的国家中,生活的水平之低,是名副其实的“生存斗争”。为了生存,就必须有生活资料,因此,每个人都得竭尽全力为自己获得这些生活资料。中国人完全可以说是“把贫穷变成了一门学问”。极度的贫穷和为生存而进行艰苦的斗争,这本身并不会使任何人勤劳刻苦;但是,如果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具有勤劳刻苦的天性,那么,贫穷和为生存而斗争就会使这种天性得到最有效的发展,同样也会使节俭这一中国人重要的特性得到发展,而且,还会发展出忍与韧的品格。猎人和渔夫懂得,他们的生计靠的是他们行动的隐蔽和小心,以及等待时机的耐心;不论他们是属于哪一种民族,“文明的”、“半文明的”,或是“野蛮的”,他们总是隐蔽,小心而有耐心的。中国人长期以来一直在最为恶劣的条件下谋生,因此,他们能把最文明民族积极的勤劳刻苦与南美洲印第安人消极的忍耐结合在一起。

中国人心甘情愿为很少的报酬长时间地干活,因为报酬再少总比没有要好得多。长期的经验告诉他们,勤劳刻苦并不一定就能有更多的机会,西方人则以为,机会是勤劳刻苦的自然结果。所谓“自然的”结果,是指相应的条件具备后,结果随之而来。显然,每平方英里500人的人口密度,这样的条件并不适合于证实所谓“勤劳与节俭是幸运儿的双手”这样的格言。中国人只是满足于干活有钱拿,而这种满足正体现出他们忍的美德。

谈到己故的格兰特将军,他在环球旅行回来时,有人问他,他所见到的事情中,最出乎意料的是什么,他立即回答说,他所看到的最奇怪的事是一个中国小商贩凭着自己强劲的竞争力战败了一个犹太人。这件事的确意义重大。犹太人的品格至今已为人熟知,他们卓有成就,令人惊叹,但犹太人毕竟只是人类中的一小部分。而中国人则在世界总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那个被中国人战败的犹太人与其他犹太人肯定没有本质的不同,而那个成功的中国人与其他数百万的中国人肯定也无本质的差别。因此,若是其他中国人有机会与犹太人竞争,除了竞争者的身份不同外,竞争的结果也许没什么两样。

中国人的韧性是世界一流的。如前所述,一位中国学生年复一年地埋头参加考试,直到90岁才如愿以偿,否则他死不瞑目。这样做并非为了报酬,而且也不可能有报酬,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超凡的韧性。这是中国人所具有的一种内在天性,就像是鹿的飞跑能力和鹰的敏锐视力。就算是商店门口最下贱的乞丐,也可以从他身上看到类似的品性。他不受欢迎,但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他的耐性不衰,他的韧性不变,非要讨到一个铜钱不可。

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阿拉伯人的头巾被陌生人偷走了,失者非但没有因丢失了这件重要物品而去抓小偷,反而立刻去部落的墓地,坐在入口处;有人因这种奇怪的行为问他,为什么不去抓小偷,他镇定且具东方特色地回答:“他肯定最后会来这里的!”这个将消极等待予以夸张的故事使我们经常想到,这种情况不仅也存在于中国人的个人行为里,而且还存在于政府行为里。康熙皇帝的统治从1662年直至1723年,其时间之长,成就之辉煌,使他成为亚洲最受赞美的君王。然而,正是在这最伟大的中国皇帝的统治时期,被称为“国姓爷”的一位中国爱国将领竟敢在广东、福建两省沿海地区进行大肆破坏,居然连政府的战船也根本对付不了他。在这种情况下,康熙想出一个权宜之计,命令沿海所有军民朝内地后退30里,约合9英里,在这个地方,旧王朝的维护者就无法再进犯了。这个稀奇古怪的圣旨下达后,居然大获成功。“国姓爷”后撤了,终止了继续搔扰的计划,转而进发台湾,把荷兰人赶了出去,他也因而被封为“靖海侯”*,而被招安了。每个外国人读到这段难得的叙述时,都会赞同《古代王国》作者所作的评述:一个政府既然有足够的能力迫使这么多的沿海军民撤离城市与农村,不惜代价地退到内地,那么就应该有足够的能力装备一支舰队,去打败那些对留下的家园进行肆意破坏的敌人。

中国政府具有韧性的另一个例子也非常值得注意,它在旅居中国的外国人心目中至今仍记忆犹新。1873年,驻巴克尔和哈密的中国将军左宗棠受命平息回民起义。这次起义起初只是星星之火,后来像野火一样遍及整个中国西部,并波及中亚。所要面对的困难大得几乎无法克服。当时在华的外国报刊纷纷载文,嘲笑左宗棠的承诺与清政府通过贷款筹集资金支付大量军费所表现的昏庸无能。然而,左宗棠的军队前往平息暴动不足一年,就己进军到天山两侧,给起义军以沉重打击。他们每到一地,若遇粮草不足,就转而开垦土地,自己种粮,以作后备。正是这样一边打仗一边种地,左宗棠的“农垦军”彻底完成了任务,其功绩被看做是“现代国家中最卓著的”之一。

*原著有误,历史上被封为“靖海侯”的是施琅。——译者注

在我们看来,中国人的忍主要表现为毫无怨言地等待和默默地忍受。据说,检验一个人的品性,真正的方法是研究他处于风雨交加,饥寒交迫之中所表现的行为。如果检验结果令人满意,就“温暖他,擦干他,让他吃饱,使他成为天使”。在当代文学作品中,经常有一种说法:遇到一个没饭吃的英国人就像遇到一头失去幼仔的母熊一样危险,这种情况无论是对所有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是对不列颠岛的居民,都是适用的。可见,我们这些引以自豪的文明人仍然受到肚子的奴役。

笔者曾经看到大约150人,其中大多数人是走了几里路,去参加一次宴会,结果却碰到一桩倒霉事。宴会原订于10点钟开始,许多人都把宴会当做是早餐,但是宴会并未能按时开始。后来,又来了一些人,于是先来的人只好站在一边为后来的人充当侍者。后来者细嚼慢咽地吃着,那种小心谨慎的样子是中国人的一个特性,比起我们来要高雅得多。先来的人没吃东西,长时间耐心地等待着,然而又出乎意料地来了一些人,看来又得等。那么,这150位遭受冷遇的人会怎么样呢?如果他们不列颠岛的居民,或者是“基督教国家”的其他公民,那么,我们完全清楚他们会怎么做他们肯定会一直带着难看的脸色,直到下午3点坐下吃饭,并且还大骂一通,说自己运气不好。他们肯定会采取严厉的方法,“写一封带有5个‘先生们’的信给伦敦的《泰晤士报》”。但是,这150位中国人根本没有这样干、他们不仅没脾气,而且一直非常诚恳、礼貌地服从于主人,似乎他们的等待是无足轻重,早吃晚吃确实都是一样的。读者可曾知道,有哪一种西方文明能经得起如此意外而又严厉的考验呢?

中国人的神经紧张程度与我们的大相径庭,已经表明“神经麻木的说都兰语的人”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都是甘愿忍受痛苦而不抱怨的人。中国人忍受痛苦不仅靠毅力,而且靠耐心,而后者往往要困难得多。一位双目失明的中国人问外国医生,他的视力能否恢复,并且还干脆地说,如果不能恢复,他就不再为治眼操心了。当医生告诉他无能为力时,这个人回答说:“这下可心安了。”这并不是我们所谓的无可奈何,更不是绝望,而只是一种能使我们“忍受痛苦”的品格。我们把焦虑看做是现代生活的祸根,侵蚀刀刃的铁锈。而中国人却具有不着急的天性,这对于完全有理由着急的整个民族来说,的确是桩好事。地大物博的国家遭受着周期性的干旱、水灾,以及由此引起的饥荒,诸如打官司这样的社会麻烦事以及因某种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更令人担忧的灾难,困扰着成千上万的人,但结果却完全可能出乎观察者的意料之外。我们曾多次问一位被夺走了土地,房屋和妻子的中国人,以后会怎样,他总是回答:“再没有太平的日子嗲!”“那什么时候才有个头呢?”“谁知道?”“也许早,也许迟,但肯定麻烦不少。”生活在这样的条件下,除了无限止地忍耐,还能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呢?

给外国人印象最深的也许是,那种不幸的灾难接踵而来时,中国人所表现的忍。外国人所最熟悉的那些中国省份,很少能幸免于水灾、旱灾和饥荒所造成的灾难,1877至1878年的那次令人恐怖的大饥荒,有几百万数不清的人遭难,这些往事今目击者久久无法忘怀。当时,由于黄河水泛滥,突然改道,给广大的地区造成了无法估量、难以想像的灾难。几个省份最好的地区都被破坏,肥沃的土地被冲毁,变成了一片黄沙地。几千座村庄消失了,死里逃生的灾民无家可归,四处流浪,陷于绝望。大批的人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突然家破人亡、陷于绝望,这对任何政府来说,都不是好对付的。自我保存是自然界的首要法则,那些无缘无故被迫陷入饥饿的人联合起来迫使有粮食的人拿出粮食分给饥饿的人们,难道还有比这更合情合理的吗?

在一些大城市,贫穷的受难者最为集中,确实有按某种方式发放救济,但是,救济相当有限,时限又短,并且不向灾民,即使是重灾民,提供任何药品,这也是事实。对于遭灾严重的那些人的以后生活,政府就没考虑那么多了。至于土地的开垦、房屋的重建、以及新环境下的重新生活,政府一概不管。百姓要求减免赋税,经常是得不到应允,除非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地方官表明根本就没东西可以用来抵交赋税。对于一个来自西方国家的外国人来说,“面包、面包,否则就流血”的革命口号是很熟悉的,但很难理解,为什么无家可归,饥饿绝望的难民宁可在被洪水和饥荒摧毁的地区流浪,而不愿意团结一致向当地官员要求救助。这些地方官确实无力满足他们的要求,但总能迫使他做一些事,而这也算是开个头,以便能迫使他做更多的事。如果他不能“安抚”百姓,他就应该下台,就让其他官员取代他的位子。但是,我们反复恳切地询问大饥荒时的中国人,为什么不采取那样的举动呢?回答肯定就是一个词:“不敢”。如果还要花费口舌,硬要说,一个人与其饿死,还不如起来造反被杀死,就算是非正义的也没有什么不好,那么回答仍然是“不敢,不敢”。

中国人之所以不采取这种做法大概有两个原因。他们是最讲实际的民族,凭着本能感觉到这样做是徒劳的,因此他们不可能进一步联合起来。但我们必须相信,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中国人可以有本事无限地忍下去。正是因为忍,在中国可以看到一种最压抑的情景:成千上万的人明明可以轻易地夺得多得装不下的粮食,但却偏偏要让自己,默默地饿死。中国人对此怪事已是习以为常,以致于无动于衷,就像身经百战的老兵无视战争的恐怖一样。那些遭受苦难的人们已经注定要一辈子面对苦难,挣扎在死亡线上。灾难降临时,他们只知道承受,像是不可避免、不可战胜的一样。如果他们有能力用独轮车推着家人到能够讨到饭的地方去,他们是会这样做的。如果一家人走散了无法在一起,他们会尽可能地各自寻找生路,直到灾害过后再团聚。如果得不到救济,灾民们就会成群结队地冒着严寒,沿路乞讨,行走千里,穿过好几个省,希望找到粮食收成较好、较需要苦力、较能生存的地方,如果洪水退去,外出乞讨的农民回到自己的家乡,当泥土还非常烂,耕畜无法耕犁的时候,在泥土中挖开长长的裂口,然后在这小小的缝隙中熟练地播下一些麦种;于是又重新上路,乞讨为生,直到收割时才回来。如果天公作美,他又会重新以种地为生,不再乞讨,但是他心里非常清楚,倾家荡产和挨饿仍然可能发生。

灵魂不灭的一个有力证据是,人的灵魂中最高级的才能在现世中根本没有合适的机会得以施展。如果这个论据确凿,那么,中国人这种无法匹敌的忍肯定有其更崇高的目的,而不仅仅是使他们去忍受生活的苦难和被活活饿死。如果适者生存是历史给予的忠告,那么,一个具有忍这种天赋的民族,加上强大的生命力,肯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谢选骏指出:“能忍且韧”是一个“战俘民族”的特点,汉人就是这样一个不断被俘的、逆来顺受的人群。



【第十八章 知足常乐】


我们已经看到,中国人在忍受任何困难方面具有令人惊叹不己、不可思议的能力。这种能力或许可称为一种心理悖论。明明是处于毫无希望的境地,他们却没有表现出一种失望;更确切地说,他们似乎是在作无望的抗争,并且往往不是为了希望。19世纪末叶,大多数民族都有一种烦躁焦虑的特性,而据我们所观察,中国人并没有这样的特性。他们似乎并不打算去迎接“一个美好时代的到来”,甚至从没想过会有这样的时代。

但是,“忍”和“韧”这两个词根本不能涵盖中国人全部的美德。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他们往往能在不幸的环境中保持心灵的安宁和长期的精神愉快,我们可称之力“常乐”。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唤起人们对这种美德的注意;当然也可能会提出某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以帮助对这种美德的理解。

说中国人“知足”,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只是满足于已经获得的,而不希望获得更多更好。正如我们在论及中国人的因循守旧时已经看到,他们的知足最能表现在他们对待自己的政体上。他们从来也没想过要改变那种政体。这就是中国人的脾气,对此,我们毫不怀疑。就一般的意义而言,因循守旧并非为中国人所独有,所有民族都有这种现象,不过中国人较为典型而已,很显然,中国人的因循守旧观念充满着整个社会,世代相传,完全压制了人们对于命运安排的不满。他们当然会遇到灾难,但却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始终固守这种观点的人不可能会努力去推翻已建立的秩序,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身受的压力过于沉重了。中国的知识界实际上是思想和行动的领导者,这是其他任何国家所不可比拟的。但是,中国的知识界却极力说服中国人,现存的体制是公认最好的。他们以史为鉴,旁征博引,以令人信服的实例告诫中国人,对他们的体制作任何改良都是行不通的。他们这种顽固不化的因循守旧正是这样慢慢地生长起来的。

中国人是一个相信命运的民族,对此还没有人完全认识到。在中国的经典中,有大量有关“天命”的论述。百姓之间也经常说到所谓“天意”。这种说法往往与我们所说的上帝无所不能极其相似。但在基本思想上还是有着根本的区别:对我们而言,“上帝”意味着一个任其观念中完全拥有并创造世界一切、能给我们带来关怀和预言的造物主;对中国人而言,“天”实际上指的是一个笼统的非人格的东西,而且还是完全说不清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命运。“好命”与“坏”,对中国人来说,其意思类似于儿童故事书中的“好神”与“坏神”。依据这些神秘的东西就能做成一切,或不能做成一切。

中国人的占卜、巫术、算命,其复杂的说法和做法是依据一种直线式的力的作用和相互作用。有数不清的中国人正是依据这种普遍实用的说法度日生活的。当然,在中国的不同地区,这种迷信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却是真实地存在于人们的心目之中。中国人,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都总爱说:“这是我的命。”尤其是那些运气不佳的人更是这样。相信命运的必然结果是走向绝望,或者失望;带着这种念头的人,尤其是中国人,只能像病人一样等待着最后的解脱,等待着时来运转。也许中国人并不像土耳其人那样始终相信命运,也许中国人的“命”不同于“真主之意”,但是,一个民族如果像中国人那样相信命运的存在,相信命运是事物的本质,是不可违抗的,那么就肯定不会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坚决抗争。

历史是以实例教人的哲学,这是希腊人长期以来的看法。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中国人自己的历史一直是他们的老师,正是吸取了历史教训,才使他们形成了因循守旧的尽最大可能地屈从而毫无怨言,而不愿花力气撞墙以表现出或多或少的顽强不屈,“不能医治的伤疯必须忍受”,这一古老的格言是他行事的依据。简而言之,中国人知道富该怎样,穷该怎样;最重要的是,在这两种情况下,他知道如何知足。

中国人的常乐,我们必须视之为一种民族特性,与他们的知足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所获得的幸福总是超过所期待的,与我们不同,他们总是尽量地自得其乐。普通的中国人没有过分的讲究。他们总是模范的客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吃饭,吃什么,他们都觉得够好的了。即使是为数众多的缺穿少吃的人,他们也始终保持不慌不忙,其样子显然会令我们感到惊异。

中国人的常乐一般与他们的好交际密切相关,这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忧郁孤傲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人的主要乐趣之一似乎是与人聊天,无论是老朋友还是陌生人,差别并不大。毫无疑问,中国人所遭受的许多痛苦可以通过聊天而感到大为缓解。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中国人乐于种树养花以点缀非常简陋的环境,并成为最大的爱好。有一句难以表达清楚的说法:“东西不多,应有尽有”。

对于我们的中国仆人,虽然有许多批评或许是公正的,但他们经常任劳任怨,为许多人长期做额外的工作,不仅没有怨言,而且经常觉得没有什么可怨言的,这的确又是难能可贵的。

中国的仆人,若是习惯于叫命苦,就会常常受到同伴的笑话,有时还会成为笑柄或口头禅。中国人不知疲倦地辛勤劳作,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纺线的人不仅能一直纺到半夜,为了节省一点油钱而在黑暗中劳作,而且不叫一声苦。他们起早贪黑,并视之为理所当然。像苦力、纤夫和独轮车夫之类,他们的劳动最为辛苦,但不仅没听到他们对世上分配不公有过牢骚,而且他们还常常放弃休息的机会拼命干活,并为一顿便饭而满足。有见识的旅行者经常提请人们注意中国劳工的这种很有意义的特点。霍西先生在《中国西部三年记实》中谈及扬子江上游时说道:“纤夫也值得一提。除了乐师和潜水员之外,他们几乎都是小伙子;他们总是愿意在岸上奔忙,吃饭的时间从不超过一刻钟,并且从来不发脾气。”阿奇博尔德·利特尔先生在《长江三峡之行》中也有类似的描述:“我们的5名纤夫紧紧攥住纤绳,踏着凹凸不平的岩石,一寸一寸地拉着船逆水而上。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这些穷苦力的顽强和韧劲,他们两个月才挣两元钱,每天三餐只是粗米饭,配一点洋白菜,正是靠这些食物,他们每天从早到晚,使尽力气。”

笔者认识一位受雇于外国人的车夫,他经常是推着沉重的车子一连行走数月。在行程中,他必须很早起身,走到很晚,运送着沉重的物品翻山越岭;一年四季,不论气候如何,赤脚涉水;每到一处,还要为雇主准备食宿。干了这么多的活,得到的报酬却不多,而他却没有任何怨言;干了几年的活,他的雇主说他从来也没见过这个仆人发脾气!除了某些细节有所不同外所有的读者都可能切实地作出同样的

陈述。

也许中国人生病的时候最能表现出他们乐观的天性。一般来说,他们对一切都表示乐观,也希望人人对自己的境况保持乐观。甚至对于极度的病痛,他们也常常表现出充满希望的乐观。我们知道,许多中国病人,遭受严重疾病,往往又极度贫穷,总是得不到适当的营养,身边又无亲人,甚至还可能遭到亲戚的冷遇或抛弃,几乎看不到一线希望,但是,他们仍然一直保持快乐与镇定。而在同样的情况下,盎格鲁一撒克逊人肯定会表现出烦躁不安的情绪。

我们相信,具有这种快乐性格的中国人决不在少数,每个在中国待久的外国人都会遇见他们。我们需要重申的是,如果历史所告诉的“适者生存”是真的,那么中国人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谢选骏指出:“活着”就是一个战俘民族的理想,忍辱负重、安贫乐道,才能继续知足常乐地活着。



【第十九章 孝悌为先】


讨论中国人的性格,不能不谈谈孝顺。这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课题。“孝顺”与我们不得不采用的许多其他概念一样,难以用英语词语将它准确地翻译过来。其意义也和我们所理解的大相径庭。汉语中还有不少包含这一意义的概念,其中与“孝顺”联系最紧密,也最常用的一个是“礼”。为了对此加以说明,并为讨论中国人的“孝顺”性格提供一个背景知识,最好先引用卡莱尔先生的一段话(引自《中央王国》):“礼是中国人所有思想观念的集中体现;在我看来,中国可以贡献给世界的最合适、最完美的专著就是《礼记》。中国人的感情靠礼来满足;他们的职责靠礼来实现;他们的善恶靠礼来评判;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关系靠礼来维系——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由礼来控制的民族,每个人都作为道德的、政治的和宗教的人而存在,受家庭,社会和宗教等等多重关系的制约。”对这段话,威廉姆斯博士的评价最令人信服,他说:“将‘礼’译为‘ceremOny’很不准确,ceremony’的意义太过贫乏,而‘礼’不仅指人的外在品行,还包括支配所有真正的礼仪和礼貌的正确原则。”

翻阅一下“四书”和其他古代典籍,尤其是《孝经》,最容易让人确信,中国人十分重视孝顺。目前,我们只关注中国人现实生活中的孝顺观,看看他们是如何理解孝顺的,孝顺是如何成为中国人独一无二的特性的。要切记,中国人的孝顺是多侧面的,并不是在所有的条件下或所有的观察家都能发现其实质。

1877年,在上海召开的传教士会议上,雅蒂斯博士宣读了一篇论“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精心写作的论文中,他具体阐述了自己三十年来在中国的观察与经验。在论文的开头,作者提出,祖先崇拜只是孝顺的一种表现形式,接着又说,“孝’这一概念,容易产生误导,我们应当警惕,以免误人歧途。在我们了解的所有民族中,中国人是最不孝顺的,不服从父母,他们一旦知道了自己的需要,就开始固执己见。”曾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的、著名的中国典籍翻译家莱格博士,则断然否定雅蒂斯博士的观点。他宣称,他在中国的生活经验与此截然相反。这种相互矛盾的现象表明,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就像两支温度计一样。要想获得正确、全面的观念,就必须将这些互相冲突的观点联系起来,综合考虑。

长期的经验证明,中国的孩子,没有接受过如何正确听从父母的教育,我们把立即服从父母当成一条规则,他们对此却一无所知。可是,这些不受约束或半受约束的孩子长大之后,情形就不再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了。中国人认为,“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就是说,孩子长大之后,自然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它也可能讲的是其他意思,但它确实为孝顺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不过,这种现象似乎是由人们的孝顺观念、受教育的方式和各地孝顺的典型共同促成的。《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还有一种最普通的说法:“孝为万德之首,其诚存于心,而不在行。以行而论,世无孝子。”中国人还特别指出,任何道德缺陷都可追溯到孝心。违背礼节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忠心耿耿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克尽厥职是因为缺少孝心,对朋友不忠诚是因为缺少孝心,临阵胆怯是因为缺少孝心。这样,孝顺的内涵就远远超出了行为的范畴,不仅包含了行为的动机,还包含了所有的其他道德内容。

一般人认为,孝顺实际上是出于感激。《孝经》敕令章对此作了强调。据孔子说,父母死,要守孝三年,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娩于父母之怀”。守孝三年似乎成了对父母这三年养育之恩的回报。就是小羊羔吃奶时,还知道要跪着呢(羔羊,兽也,跪哺乳)!孝顺的人还要善待自己的身体,因为它是父母赐予的。不善待它,就等于忘恩负义。孝顺的人,当父母在世时,要竭力服侍;去世后,要经常祭拜。孝顺的人,要继承父道,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明显有了错误,作子女的也可以努力促使他们纠正。威廉姆斯博士引用《礼记》中的一段话,可以为证:“父母有过,下气怡然。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可以完全不听父母的告诫,然而,就连在中国都很少听到这样的事。

在《论语》第二章,我们发现,孔子对孝作出了几种不同的解释。在不同的情况下,他的解释也不同。第一次是在鲁国一位名叫孟懿的官员请教时,他只简单地说了句:“无违。”意思很容易理解,就是“不违背”,那位官员自然也是这样理解的,可是,孔子和他的同胞一样,也具有“拐弯抹角的天赋”。他并不亲自对孟懿作出解释,而是直到后来,他的弟子樊迟驾车送他时,才又重提这件事。樊迟听了,自然问他:“夫子,您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就抓住这个机会,作出了如下解释:“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毫无疑问。孔子希望樊迟能将这话转述给孟懿,这样,孟懿就会理解“无违”的真正含义了。还有一次是回答“孝”意味着什么。孔子强调对父母要事之以礼,否则,只照顾他们的身体,就无异于把他们当成马、狗来看待了。

引用上面那些,是想表明,中国人的孝顺观主要是应该依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求。在中国,这是个古老的观念,孔子曾明确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这也说明他感到当时与古代已大不相同了,而他对古代则心往神驰,希望复古。夫子的这些言谈已过去好多世纪了。可他的教诲已深深地渗入到中国人的骨髓中。如果今天他仍活着的话,我们深信,他会更坚定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我们现在已经了解了中国人是如何看待孝顺与其他社会职责间的关系,可我们还不清楚中国人在现实中如何理解孝顺。随便挑十个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来问,怎样才算是“孝顺”?可能会有九个人回答:“不让父母生气。”父母生气是因为子女没有好好地服侍。说得简单些,还是应该“无违”,这是孔子的话,尽管他这样说时,包含着“特殊的意义”。

如果读者想知道有关的实例,就请看一看《二十四孝图》,它讲述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其中讲到东汉的一位少年,六岁时随父亲去拜访一位朋友。他发现,那人家里的桔子特别好吃,于是,就像一般的中国人一样,偷偷地塞了两个桔子在袖筒里。但在他告辞鞠躬时,桔子掉了下来,气氛变得十分尴尬。可是,这位少年非常镇静,他马上跪在主人面前,说了两句令其名声留传千古的话:“家母喜欢吃桔子,我是拿给她的。”他的父亲是当时的一位高官,在西方人看来,这孩子不可能没其他机会为他的母亲弄到桔子,但在中国人眼里,他却成了典型的孝子,因为小小年纪就能够为母亲着想,不过,也或许是因为他反应敏捷,很快就能想出借口吧。晋代也有一位少年,因为父母没有蚊帐,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权宜之计,每天早早地上床,整夜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甚至连扇子也不摇一下,为的是让家里的蚊子都来叮自己,好使父母能睡个安稳觉。与他同时代还有一个少年,在家里很不受继母的喜欢,可他的继母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吃鲤鱼,但在冬天又弄不到。于是,这少年就不加思索地脱去衣服,躺在冰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到这情形,大受感动,就钻了个冰窟隆,跳了上来,以供他那暴戾的继母享用。

中国人认为,“偏袒妻儿”是一种不孝之举。《孝经》敕令章中曾把它与赌博并列。《二十四孝图》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位汉朝人,家中很穷,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养活老母和一个年仅三岁的儿子。他就对妻子说:“我们太穷,甚至连母亲都养不起。但孩子会争母亲的口粮。为什么不把孩子埋了呢?孩子埋了,咱们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死了,就不能再有了。”妻子不敢反对,就挖了个两尺多深的坑,可在坑底,他们挖出了一坛金子。坛子上刻着一些字,说这些金子是上天赐给这位孝子的。假如没挖到金子,孩子可能就真被活埋了。按照一般人的孝顺观念,这人的行为可以理解,做法也正确、“偏袒妻儿”的感情不应阻止他活埋儿子以使其祖母活下去。

中国人还相信,父母的痼疾、只要吃了子女的肉,就有可能治愈。这些肉应该做好后、让父母无意中吃下。即使不敢肯定会治愈,中国人认为总有可能。北京《邸报》上经常出现这类事例。笔者认识一个年轻人,为了给父母治病,就曾经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了一块肉。对那块伤疤,他一直十分自豪,就像个老兵一样。毫无疑问,这类事情并不普遍,不过也许并不罕见。

中国人的孝顺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需要有后,是因为需要人继承香火,祭把祖先。这已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同样因为这一点,中国的男孩子必须尽早成婚。三十六岁做祖父,在中国司空见惯。笔者的一位熟人,在弥留之际,曾责备自己有两不孝:一是不能亲自为老母亲料理后事;二是没安排好儿子的婚事。他的儿子当时只有十岁左右。这种想法,无疑会为大部分中国人所接受。

中国人休妻一般有七种理由,第一种就是不生男孩。对男孩的渴求,导致了纳妾制度。也随之产生了各种不幸。他们生男孩时就兴高采烈、趾高气扬;生了女孩,就神情沮丧、意气消沉。大部分的溺婴事件也与此有关,这种事南方比北方多。有时,人们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想获得这方面的信息极为困难,因为人们对此讳莫如深。中国的私生子也不少,但无论男孩女孩,人们都不希望把他们留在世上。即使不能直接证明各地溺杀女婴的事件比实际上要少,但从道理上肯定活埋三岁小孩以便养活其祖母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逃脱杀人的罪责,即使是不受欢迎的女孩。

中国人守孝的观念,上文已作了阐述,原来要求应满三年,可实际上已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第一十七章,夫子的一个门徒就坚决反对守孝三年,坚持说一年就足够了。对此,夫子最后说,在三年守孝期间,君子不能行乐,但如果你把它缩短为一年,只要行乐时能心安,就行乐好了。可是,夫子明确评价他“不仁”。

守孝比一切社会职责都重要,作儿子的,为政府服役时除外,一生要为此付出很多时间。也有一些特别的孝子,会在父亲或母亲的坟前搭个棚,整天住在那儿。最平常的做法是夜晚住在那儿,白天照常生活。也有一些人情守礼仪,完全沉浸在悲痛中,什么事也不做。笔者也认识这样一个人,他对父母极尽孝道,在父母坟前守了很长时间,仍然心绪不宁,给全家带来了一个不必要的负担。但中国人对此极为赞赏,完全不考虑后果。履行仪式是绝对的,其他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

好多人为了给父亲或母亲置办体面的葬礼,卖掉了最后一块田,甚至扒屋卖棒。这种行为是一种社会性的错误,但又很不容易让中国人明白。它符合中国人的天性,也符合礼,所以,他们觉得必须去做。

中国人极重视札仪和孝行,胡克神父依据自己的亲自经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例子,那时,他来到中国,尚不足一年,住在南方某地。他雇用了一位家在北京的教师,教师家中有一位老母亲,母子已四年未通音信。有一次,神父要派一个信差到北京去,考虑到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让教师也写封信回家,听说信差马上要走,这位教师就从隔壁教室叫了一个学生,对他说:“过来,拿着纸,替我给我母亲写封信,别耽误时间,信差马上要走了。”胡克先生十分惊讶,就问那孩子是不是认识老师的母亲,结果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人,“你没告诉过他,他知道写些什么呢?”老师不以为然地说:“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他学作文已有一年多了,掌握了不少文雅的辞令,你认为,他不清楚儿子该怎样给母亲写信吗?”孩子很快把信写好了,而且还封了口,老师只是签了名。这封信可以送给帝国的任何一位母亲,她们收到信时,也都会同样满心欢喜。

由于孝行对孩子的影响不同,就导致了两种情况。当然,两种极端的例子在哪儿都能找到。杀死父母的现象并不多见,这种人一般都是疯子,但对他的处罚与常人没什么不同。普遍百姓,终日在穷困潦倒中痛苦地呻吟,父母对子女过分苛酷,有时在所难免,所以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主动代父接受死刑的事也时有发生,它有力地证明了孝心的真诚与力量。尽管做父亲的可能罪该万死。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家庭关系纽带十分松弛,对刚从这种纽带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的孝行的确有些吸引力。尊敬长者的品质就对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特别有益。在西方,儿子长大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中国人眼里,这有点像长大了的牛犊或驴驹,因为只有动物才不受礼的约束。站在中国人的立场思考一些问题,就会发现,我们还有许多社会行为需要改进,我们大多数人就像生活在玻璃房子中一样,确实应该小心谨慎,不能乱扔石子。不过,不重点强调一下孝顺的几个致命缺陷,一切讨论都将徒劳无功。

中国人的孝顺观念有五大缺陷,两个已经讨论过了,还有三个未讨论。第一是它对作儿女的,列举了一大堆义务,可是对父母的义务,却只字不提。在中国,提这类建议是多余的。而在世界其他各地,它一直都是必不可少的。神启的智慧曾引导使徒保罗,使他以精炼的语言道出了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你们作妻子的,当顺从你们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女儿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孔子道德思想中的那些世俗的智慧怎么能与这些意义深远的准则相比呢?所有的教义都不为女儿说话,全都为了儿子。在这方面,多少世纪以来,如果中国人不是色盲的话,怎么会没发现这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呢?生为男身,就被家里奉为至宝,生为女身,则成了家中可怕的累赘,就算不一定被溺死,也一定会终生饱受歧视。

中国人认为,妻子是卑贱的。孔子没有说过丈夫应该对妻子如何,或妻子应该怎样对待丈夫。儒教只是要求男人应该依从父母,同时也强迫妻子这样做。妻子与父母产生矛盾时,因为妻子次要、卑贱,她就应该让步、屈服。中国家长制的社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弊病。它压抑人的某些天性,但又将另一些天性训化至极端;它使整个社会成了老年人的社会,青年一代则倍受压抑,处在从属地位。钢铁般的压力禁锢了人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利有益的变革。

孝道中传种接代的宗旨是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它要求,无论有没有养活孩子的条件,都必须生养。它导致了早婚与人口泛滥,使人们倍受贫困的煎熬。它也是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的根源,它永远是一个祸根。祖先崇拜真正是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集中体现。如果正确地理解的话,它是一个民族被迫套上的最沉重的苦轭。正如那茨博士在上面的那篇论文中指出的:令人恼火的是,数亿中国人都受无数死人的支配,“活着的一代受过去无数代人的控制。”对于令人窒息的保守主义来说,祖先崇拜是最好的形式与保证。如果保守主义不受到道德上的打击,在本世纪的最后十五年,中国如何能够使自己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呢?如果中国人继续把过去的死人当做真正的神灵,他们如何能够向前迈出切实的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的孝顺完全是由恐惧和自私造成的,这二者是左右人灵魂的最有力的因素。鬼魂因为具有制造灾难的力量,故而受到崇拜。孔子有一句富有智慧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忽略了供品,鬼魂就会发怒,接着就要报复。崇拜它们就是一种较保险的方式,这似乎就是各种崇拜死人观念的核心。活人之间,推理也同样简单。儿子孝顺老子,也要求自己的儿子尽孝,这就是养孩子的目的。“种树遮荫,养儿防老。”无论是老子,还是儿子,都很清楚这一点。“没有尿床的孩子,就没人坟前烧纸。”每一代都要偿还上一代的养育债,也要求下一代最大限度地偿还自己。因此,孝顺的品行就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传了下来。

对于中国人过分夸张的孝顺,有一种忧郁的观点认为,中国人既没有把崇拜对象具体化为上帝,也没有能够认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顺最完美的,最终的表现形式,它纯粹是由泛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构成的。它把死人变成神,神也不过是死人而已。他们只对父母表示爱、感恩和畏惧,他们不知道天上的父,就是知道了,也毫无兴趣。中国人要么接受基督教,要么放弃祖先崇拜,二者不能共存。在这二者生死斗争中,适者生存。

谢选骏指出:“孝悌为先”就是为了在饥寒交迫中抱团取暖。



【第二十章 仁爱之心】

 

“仁”向来被中国人列为“五常”之首。“仁”字在汉字中由“人”和“二”两部分组成,可能是想表明,仁产生于两个人的相互交往。对文字本身的意义,我们没必要深究,因为它并不能代表生活——聪明的观察家应该了解的是现实生活。不过,尽管有一些本该了解真相的人常常作出浅薄的论断,认为中国人不具备仁慈的品质,这绝不是事实。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儒教教人温良,佛教劝人慈悲,这不能不对中国人产生显著的影响。更何况,中国人有强烈注重实际的天性。他们一旦要“行善”时,肯定会找到大量行善的机会,并做出各种“善事”来。 

中国人引以为荣的慈善行为有设立保育堂,建立麻疯病院、老人收容院和免费学校等。因为中国缺乏实用的户口统计,现在可能还不知道这类机构究竟有多少。戴维.希尔牧师曾调查过中国中部的一些地方,发现杭州城有三十家慈善机构,每年的开支大约为八千英镑。但是,冒昧地说,这些慈善机构仍然相对不足,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尤其是大闹市区人口密集,他们需要大量慈善机构。

中国发大水或闹饥荒时,各地普遍设立施粥棚,也为穷人捐赠衣物。这些事也不全由政府来做,民众自己也互相帮助,共度难关。这类耗资巨大的事例并不罕见。灾荒年头,逃荒的灾民潮水般地涌进城市,相当必要时,他们被允许在车棚里、空房子里住下来。因为假如这些成群结队的灾民遭到拒绝,他们就会采取行动,实行报复。这时,让步是最明智的做法。

另外,各省在外地设立的同乡会也属于慈善机构。它主要照顾离乡在外,穷困潦倒的人,或者客死他乡、遗体无法运回家乡的人。这是一种保险性质的日常性事务机构,中国人大概也这样认为。

在一些劝人行“善”的书中。有的人对自己做过的恶事直言不讳,引以为耻,也宣扬自己做过的善事,并引以为荣,善恶的结果会在判官的生死簿上显示出来,并决定着他们的来世。这种简单的报应观念清楚地反映了中国人注重实际的天性,就像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他们总是执着地为来世考虑。在他们眼里,来世不过是现世的伸展与延续。大部分中国人乐于行善的目的是期望获得回报。有时,公开善行背后利己的动机,会带来不可思议的后果。1889年4月,杭州的官吏为帮助因黄河泛滥而受灾的难民,试图通过对城中茶馆卖出的每杯茶水抽税来筹集资金。但古都的民众对这一做法的态度就像1773年波士顿市民对茶税的态度一样。官吏贴出告示:“行此无上善举,必得善报。”他们想以此来赢得民众的支持。可是,民众与茶馆联合起来,进行抵制,终于使这一计划彻底破产。满城居民如此团结一致,共同抵制强制人获得的“善报”,对我们来说,确实罕见。

为穷人提供棺材;把暴露野外的人骨头收集起来并重新埋葬;烧掉捡到的字纸,以免它们遭亵渎;买活鱼、活鸟,把它们放回大自然;还有些地方,为需要者赠送神秘的膏药,免费种痘,低价出售或赠送劝世良言,这些都成了中国人行善的主要内容。因此,也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一样,真正对人怀有善良意愿的行为就退居其次了。而这些陈旧的做法又几乎如出一辙,千篇一律,做的人也极少动感情,动头脑。站在岸边,看渔人撒网、捡鱼,撤网、捡鱼,当然比帮助站在家门口的乞丐容易多了。

况且,对注重实际的中国人来说,有一点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鱼一人水,鸟一出笼,它们就自谋生路去吧,他们应做的已经做完了。鸟儿或鱼儿们不能指望放回它们的人会为它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对人来说,他们只是在积德,在做自己的事,至于鱼或鸟以后的命运,他们可管不了。

在中国,“善门难开”,关上更难。没有谁能预料到愿望良好的行为在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也没人知道因此而招来承担更多责任的危险。明智的做法就是对自己的行为时刻谨慎。一个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曾应当地一些绅士的请求,帮助一个双目失明的乞丐,为他治眼,其实,不过是小小的白内障而已。后来,乞丐的眼痊愈了,他重获光明。然而,那些绅士知道之后,却说传教士砸了乞丐的饭碗,因为,他现在不能再讨饭了。因此,传教士应该养活他,雇他看门。有时,一个很少与其他人交往的慈善的老太太,款待其他的老太婆——她们看起来似乎应该得到周济,但是她却会成为这些人残酷榨取的牺牲品。我们曾听说过这类事情,虽然只有一例,但估计并不罕见。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国人很少有发自内心的仁慈,哪怕是那么一丁点儿也没有。

瘟疫、饥荒爆发或黄河大决口时,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迟早总会派人到灾区,试图帮助灾民。不过,他们从不采取长久性的、大规模的防范措施,仅仅是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似乎这种事只会发生一次。对灾民的帮助也经常在关键时刻偏偏中止了。比如说,人们经过长期痛苦的煎熬,好不容易挺到了早春,这是个最容易发病的季节,可是政府只给一点儿救济就把他们打发了,要他们赶快回家,老实干活。理由不用说,谁都知道:政府的钱用完了,田里还正需要人干活。麦收前,只要他们有吃的,就足够了。政府也很清楚,如果不给一点救济,天气转暖,瘟疫就可能爆发,人们大批地死去要比小灾难更令人注意,更易引起麻烦。

“腊八舍粥”也一样,是典型中国式的慈善活动,它也只注重活动的表面形式。腊月初八这天,平时没机会行善的人,早已准备好要慷慨施舍。按照风俗,他们一整天会向所有来讨粥的人施舍,不过,这些粥都是最便宜、最难让人下咽的。这就是所谓的“行善”,人们以此来积德。如果某一年碰巧丰收,可能就没有人来讨粥了,因为即使穷光蛋在家里也可以吃到同样或更好的饭食。即便如此,仍不足以使施粥者停止舍粥,或换上更好的食物。一天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来讨粥,它们最终被倒进了猪槽。而行善的富人们也带着悠悠的满足感回屋睡觉去了。今年的义务他己尽了,良心也得到了满足,他是个仁慈的人。但假如遇到了坏年头,米价暴涨,他们就没心思行善积德了,因为他们“行不起善”。

前面,我们说过对乞丐的施舍,在中国,成群的乞丐随处可见。他们所得到的施舍有点保险的性质。众所周知,城里的乞丐常常组成强大的帮派,他们远比与自己争斗的任何帮派都更强大,因为他们一无所失,也无所畏惧,这可是无与伦比的优势。如果一个小店主拒绝了一个乞丐的乞讨——他会像日内瓦仲裁那样镌而不舍,就会有成群的乞丐前来骚扰。就连一个精神麻木的中国人也会感到这是个沉重的负担,乞丐们要等到自己不断升级加码的要求完全满足之后,才让店主继续做生意。店主和乞丐对拒绝的结果都很清楚,因而使得这类善行就像涓涓细流,绵延不绝。

对经常可以看到的,川流不息的难民,人们也同样对待。通过这些,你将认识,这不仅仅是使难民受惠,更重要的是行善者以为自己因此可以获得福报,中国人施惠的每一个对象,都可被看成“小情人”,行善者的一切行为目的只是使自己在现在或未来生活得更好些。

对于中国人这种扭曲的慈善行为,应该再加上重要的一点,即无论何种事情,好事也罢,恶事也罢,都不能逃脱日益萎缩衰退的中国政体的压榨,而且这种压榨和政府的其他计划一样组织严密。想知道一个中国人把赈济款据为己有的全部细节,简直比登天还难。不过,在一些紧急关头,如大饥荒中,可以充分肯定,即使民众的深重苦难也不能阻止元耻的官吏侵吞手中的赈济款。此时,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民众的苦难及赈济款上,如果外界既不知道款子的筹集情况,也不知道其使用情况,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当中国人开始更多地了解西方文明的时候,他们所了解的只是西方人强迫他们接受的西方文明中最坏的成分。在他们看来,基督教世界遍布非基督教世界无法比拟的慈善机构,这肯定是件了不起的事。这也可能会促使他们去探求隐藏在这一意味深长的事实背后的东西。我们还应该提醒中国人去注意一个令人深思的细节:表示“仁”的汉字与其他和感情有关的汉字不同,它没有以心字作偏旁,这说明,它代表的美德通常是缺少诚意的,其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慈善活动应是一种本能,无论有无明确的必要,都要找机会表现出来。中国人完全缺乏这种精神,这的确不是人类的进步。如果中国人想创造出真正的慈善,就必须经历西方人过去的经历,把仁慈变成人生的重要成分。

谢选骏指出:“仁爱之心”是从“被人关爱”中产生的,从小受到社会虐待的民族,是无法流行仁爱之心的。



【第二十一章 缺乏同情】


我们已经考察了中国人的慈善活动。仁慈是一种善良的天性,同情也建立在它的基础上,我们姑且认为中国人的确做了些慈善事业,下面所要阐明的是中国人明显缺乏同情。

我们要时刻牢记,中国人口众多,各地会定期发大水或闹饥荒。很多国家的事实都表明,社会条件是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但在中国,似乎不怎么灵验。传种接代是中国人的首要愿望。最穷的人家也要在儿子很小时就给他们娶媳妇,随后这些孩子又生出一大堆孩子,就好像他们生活有保障一样。还由于一些其他原因,结果使得中国人的生活简直就是干活,吃饭,吃饭,干活,几乎就像一个短工,这已经难以避免。如果一个外国人不能马上意识到,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缺钱,他就不可能长期与中国人相处。事情一开始做,他们就要钱,因为他们一无所有,给了钱,做事的人才有饭吃。即使是小康人家,急需用钱的时候,也很难筹集到起码的数目。中国有个意味深长的说法,用以形容办丧事、打官司时被迫借钱的窘状:“过贱年”,就是说好像一个饥饿的人,不顾一切地寻求帮助。除了境况较好的人家外,谁都不可以指望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独立操办这类事情。令人绝望的贫穷是帝国最突出的现实,它使得人与人之间明显变得冷漠。在物质困乏的压力下,人们已形成一些固定的习惯,即使是直接的生活需求不再紧迫时,他们仍保持艰苦的生活水平。中国的生活就像一个椭园,钱和粮是它的两个圆心,一切社会生活都围绕着它们旋转。

帝国民众的极度贫困、他们为生活所需而进行的长期艰苦的抗争,以及在各种难以想像的条件下所遭受的令人同情的苦难,都是世人皆知的。中国人的慈善行为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也都只不过是想从令人绝望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哪怕是千分之一那么一点点。这些苦难一直沉重地压迫着他们,要是遇到灾荒年头,还不知要糟多少倍呢!中国的有识之士应该意识到他们那些缓和痛苦的办法是彻底行不通的。无论是靠个人的慈悲,还是靠政府的干预,即使做得再好,也只能改善表面的症状,对于根除疾病完全无效。就像发冰块给伤寒病人一样——每个人就这么多,没有医院,没有饮食,没有药物,没有护理。因此,一点也不奇怪,中国人没有变得更慈善,而是在全然缺乏制度、预见和管理的情况下,一直保持行善的习惯。我们都清楚,即使一个有教养的人,长期面对既无法阻止又无力帮助解决的灾难,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现代的战争就是一个明证。第一次看见血,会精神紧张,产生难以消除的印象,但它很快就消失了,人也变得麻木了。对有经验的人来说,对血的恐惧一生只有一次。中国经常发生战争,人们对战争的结果也早已习以为常。

对残疾人的态度也能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中国人一般认为,呆子、瞎子、尤其是独眼龙、聋子、秃子、斗鸡眼都应该避而远之。似乎生理上有缺陷,道德上也一定有缺陷。据我们观察,人们不会对这些人冷酷无情,但总是缺少同情。就像古犹太人认为的,这些人肯定暗中犯了罪,因此才遭到这样的惩罚。相反,西方人会对这种人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

一个不幸残疾的人,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不能忍耐嘲讽就不能活下去。对他最温和的方式是描述他的缺陷,以引起众人的注意,药铺的伙计会对一个病人说:“麻子老兄,你是哪村的?”一个斜眼人听到“眼斜心歪”也不足为奇,假如是个秃子,就会听到:“十个秃子有九个是骗子,最后一个如不哑巴,也一样。”这些不幸的人终生都必须逆来顺受,只有当他听到长年不断的嘲弄而不再温怒时,才能够安于生活。

对精神有问题的人,中国人同样坦率得过分。旁观者会说:“这孩于是个笨蛋!”可实际上,他也许并不笨。不断地重复说他不长脑子,很容易摧残他未发育完全的智力。以这种方式对待精神病患者或其他病人,也十分普遍。也许恰恰就是这种方式导致了疾病的产生,并使之更为严重。他们所有的毛病、生活的细节成了公众的谈资,而他们自己所能做的只是完全习惯于被称为“疯子”。“二百五”、“蠢货”等等。

在一个重视生男孩的民族中,因没有孩子而遭到谴责与嘲骂,一点儿也不奇怪。就像传说中先知撒母耳*的母亲,“为了激怒她,仇敌触动了她的痛处。”不管有意无意,一个母亲悄悄地闷死了她的一个孩子,人们对此并不大惊小怪,那一定是个女孩。

婚礼中新娘的遭遇也是中国人缺乏同情的典型例证。新娘一般都很年幼,也很害羞胆怯,突然置身于那么多陌生人当中,难免感到恐惧。尽管各地风俗差别很大,但都任凭众人盯着这些可怜的孩子,完全漠视她们此刻的心情。有的地方,人们可以随意拉开轿帘,盯着新娘看;还有的地方,新娘会成为尚未出嫁的姑娘们取乐的对象。她们站在新娘经过的道旁,大把大把地向她头上撒草籽或谷糠,新娘的头发是费了好长时间,仔细油过的,那些东西会牢牢地粘在上面。在公婆门前,新娘一下轿子,就立刻成了人们品评的对象,仿佛一匹刚买来的马,此时此刻,新娘的心情当然是不难想像的。

中国人一方面特别注意细节,另一方面又会做出对别人显然不合时宜的事。我的一位中国朋友,就说过一些失礼的话,可他一点儿都没觉察到。他描述他第一次见到外国人时,说他感到最惊奇的是他们脸上长满了胡子,像猴子一样,然后他还再三保证说:“我现在已经非常习惯了。”老师则会当着学生的面评价学生:靠门的那个最聪明,二十岁时一定会高中,而邻桌的那两个的确是他所见学生中最愚蠢的,这种评价会对学生产生何种影响,从来没人想过。

中国人缺乏同情还表现在他们的大家庭生活方面。尽管各家情况不同,我们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他们的家庭生活并不幸福。他们也不可能幸福,因为缺少感情上的结合,而这一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恰恰是至关重要的。中国人的家庭只是个人组成的团体而已,他们持久稳定地结合在一起,有共同的利益,也有不同的利益。这种家庭在我们看来根本不是家庭,因为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同情心。

在中国,女孩一出生,多多少少总不受欢迎。她们的遭遇中有大量有意义的事例,可以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

在中国,母亲和女儿共同住在封闭狭窄的小院子里,难免会发生争吵,由于平时很少受到约束,她们便往往恶语相加。中国俗话说:“再骂总是亲闺女。”对于想了解中国家庭的人,这句话确实很有意味。女儿一旦结婚,除血缘关系,就与娘家没多少关系了,将她的名字从家谱中抹去,是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她不再是我们家的女儿了,而是别人的媳妇了。但人的天性又促使女儿隔三差五回娘家走亲戚,这也是地方风俗,某些地方,女儿经常回娘家,而且住的时间很长;而另外一些地方,女儿则应尽量少回娘家,如果娘家人全死了,她就几乎再也不回去了。不管这些风俗有多少细微的差异,人们普遍认为,媳妇是婆家人。女儿回娘家,严格说来,是出于一种做活的考虑。她们常常带上婆家的一大堆针线活,而娘家的人必须帮她做完,每次还要尽量带上自己的孩子,这样,既可以避免自己不在时没人照看,最重要的是孩子能在姥姥家吃喝花销。对于女儿较多的家庭,频繁的造访会令全家人感到很可怕,简直是一种严重的盘剥。因此,父亲与兄弟常常阻挡女儿回来,母亲却暗中支持。但根据当地风俗,如正月里的某些日于,尤其还有节日,女儿回娘家是不能限制的。

女儿回婆家时,就像谚语中讲的贼,从未空手而归。她应给婆婆带些礼物,一般是些吃的。假如忽略了这一点,或者没能办到,婆婆就会演戏似地发一通脾气,女儿嫁到穷人家里,或者后来家道衰落了,假如她有一些结了婚的兄弟,她将会发现,回娘家就仿佛医生说的,“处置不当”。娘家的媳妇和已出嫁的女儿之间就会爆发战争,就像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一样,都把家看成自己的领地,把对方看成入侵者。如果媳妇在家里足够强大,她们就会像非利士人那样,对不能统统消失或赶走的仇敌索取贡品。媳妇在整个家庭中的地位,严格地说,形同奴仆。找仆人,当然要找健壮的,发育良好的,而且还要懂得烹调、缝纫等生活技艺,不论当地人如何谋生,她们总比没有力气和办事能力的孩子要强得多。因此,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一个十岁左右瘦弱的男孩会要一个健壮丰满。二十岁的姑娘作媳妇了。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姑娘还要尽心尽力照看生天花的小丈夫,天花是一种幼儿病。

中国媳妇的苦难简直罄竹难书。中国妇女一般结婚很早,她们一生中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受婆婆的绝对控制,由此,人们大概可以想像出媳妇在倍受虐待的家庭中,遭受了多么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做父母的,在女儿遭受虐待时.只能对她的婆家表示抗议,或在女儿受虐自杀后,索取高昂的送葬费,除此之外,他们完全保护不了自己的女儿。如果丈夫严重伤害、甚至杀死了妻子,只要说她对公婆“不孝”,就可以逍遥法外了,我们有必要重复一遍,年纪轻轻的媳妇自杀,在中国司空见惯,有些地方,各村都会接二连三发生这类事。一位母亲曾责备已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怎么会死不成?”痛哉斯言!

在几年前的北京《邸报》上,河南总督偶然披露了一种情况:不仅父母杀死孩子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作婆婆的杀死媳妇只需交一笔罚金就行了。在报告的案例中,有一位妇女用香柱烧她的童养媳,用烧红的火钳烙她的双颊,最后又用滚烫的开水把她烹死。这位总督的奏折里还提到了其他类似的例子,其可靠性是勿容置疑的。这类极端野蛮的行径大概并不多,不过,残酷的虐待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却是常见的。

中国有许多妇女嫁给人作妾,她们的生活也十分痛苦。她们生活的家庭,极少是幸福的,总是不断发幸争吵和公开的打斗。一位在中国住了很久的外国人写道:“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的长官,是个大富翁、大学者,诗人,也很有才干,通晓经典教义;但他任意欺骗、诅咒、搜刮和体罚百姓,以满足自己罪恶的欲念。他的一个妾逃跑了,抓到后,被剥光了衣服倒吊在梁上,严刑拷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可不能生病。女人、孩子病了,男人根本不把它当做一回事,任其发展,到最后常常都是病人膏盲,因为男人没时间照料他们,有时是因为“付不起医药费”。

我们前面讨论的孝顺观念把年轻人看得无足轻重。他们的价值只在未来,而不是现是。西方的许多做法在中国常常是被反其道而行之。三个旅行者当中,最年轻的要吃苦在前。最年轻的仆人也一律最辛苦。百姓的生活穷困难熬,孩子们经常会因苛刻的压制而离家出逃。在外头,他们一般都能发现生存的希望,因为可以与别人合伙谋生。。出逃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据观察,最普遍是因为不堪虐待。我知道一个男孩,最近斑疹伤寒初愈,很想吃东西——这种病人一般都是这样。他觉得家里的粗糙的黑窝头实在难以下咽,就跑到街上,非常奢侈地买了大约两毛钱的点心吃了,但因此受到父亲的严厉责骂,于是一气之下,跑到东北去了,从此,杳无消息。

乔治.D.普林蒂斯说,男人是支配者,女人只不过是“细枝末节”。这话用来形容妻子在中国家庭中的地位,非常恰当。人们认为,婚姻对女方家庭是为了不再抚养她,摆脱一个负担,对男方家庭则是为了传种接代。除非深究潜在的动机,人们对此都是闭口不谈。但是在中国,没有谁对此心里不清楚。

婚姻的这一目的,在较穷的阶层表现得更突出。寡妇再嫁,人们会说:“现在她不会饿死了。”俗话说:再嫁再娶,为了肚皮;没吃没喝,拆灶散伙。灾荒年头,丈夫抛弃妻儿,任其乞讨或饿死,己是司空见惯,有很多家庭把儿媳妇赶回娘家,由娘家赡养,或最终饿死。他们说:“你们的女儿,你们自己养活吧。”有时,发给哺育婴儿和妇女的特殊救济粮,会被男人吞吃,尽管这种事可能并不多,可总在发生。

仅仅通过灾荒年头的现象评价一个民族,显然有欠公允,然而,重要的是,特殊的岁月常常是检验社会基本原则的试金石,和平时相比,可能会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卖儿,并不只发生在灾荒年头。只不过,这时人似乎忘记是在从事人口交易。了解真情的人都知道,早几年,很多灾区,买卖妇女儿童就像买卖牲口一样公开,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不用赶到集市上去。1878年,大灾荒几乎席卷了整个东三省,并向南蔓延,买卖妇女随处可见,十分普遍。大量的妇女被运往内地。有的地方,运输都出现了困难,甚至连一辆马车都雇不到。人贩子千方百计转运刚买到的妇女,把年轻的从灾区或人口过剩的地方运往因造反而人口减少、或多年娶妻困难的地区。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这一奇怪的交易对买卖双方可能都是最好的出路。尽管卖方妻离子散,天各一方,但买者与卖者毕竟都能活下去。

我们说过,中国人之所以对病人熟视无睹,是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女人和孩子”。天花,在西方被当成可怕的灾祸,可中国人对它一点儿也不重视——尽管在中国经常有人染上这种病,而且几乎无人能逃,这也只因为害天花的主要是孩子。因害这种病而双目失明的人十分普遍。中国人对婴儿生命价值的忽视程度,令西方人难以想像。他们强烈反对毁坏人的尸体,但对婴儿的尸体经常不加掩埋。婴儿死了,人们都是说:“扔掉”,用芦席松松地卷了,抛到荒野里,不久就被野狗吃掉了。有的地方,还流行一种恐怖的习俗,把婴儿塞进乱坟岗的死人堆,以免“鬼魂”回家骚扰。

我们感到天花可怕,中国人却不在乎。可他们对斑疹伤寒与伤寒的恐惧,如同我们见了猩红热一般。一个人离家在外,得了上述其中任一种病,都难以得到妥善的护理,甚至一点护理也得不到。向其他人请求帮助,得到的回答肯定是:“那病传染。”尽管伤寒多少有些传染,可在云南的一些山沟里,它可能是最令人胆寒的灾难。巴伯先生描述说:“患者不久变得虚弱不堪,接着一连几小时,浑身疼痛难忍;随后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患了这种病,十之八九,性命不保。”据当地人说:“病人房间的各个角落都被鬼占据了,桌子和床在里面四处移动,发出声音,清楚地回答人们的提问。”可是,很少有人冒险进屋。传教士向我证实,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害怕传染,人们像对待麻疯病人一样将病人丢弃不问。如果家里的老人患了这种病,最好的照顾就是把他挪进一间孤零零的小屋子,放上一碗水,锁上门。挂念他的亲人每天两次战战兢兢地从门缝往里看,用棍子捅捅病人,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中国人性情温和,在这样一个民族,每个家庭中肯定存在友爱行为,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疾病与灾难尤其容易唤起人类天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在一家为中国人开的西方医院里,我们耳闻目睹了很多实例,不仅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真诚相爱,就连陌生人之间也彼此爱护。一位中国母亲见到失去母亲的婴儿,很愿意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因为不忍心看着他饿死。

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没人愿意帮助别人,这是中国多重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比如,一个聪慧的男孩,经过考虑,想去读书,即使他没机会入学堂,这也非常合乎清理。可他周围的很多读书人,宁愿闲着无事,也不愿教他识字。他一流露出读书的愿望,就会招来无穷的嘲讽,这些人曾经年累月待在学堂里,他们似乎认为:“这家伙凭什么走捷径,我们费了好多年时间辛辛苦苦学来的东西,怎么能教他,让他很快学会呢?还是让他和我们一样请老师吧。”尽管个别人可以自学,但是很少有人能真正学到知识,哪怕是最基本的识字也不可能。

见人落水,竟袖手旁观,所有在中国的西方人都对此大为震惊。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扬子江上着火,岸上挤满了观望的中国人,但没人营救落水的乘客与船员。最后,那些拼命游到岸边的人,很多都被抢劫一空,甚至身上的衣服也被剥去了,还有一些人被当场杀死。不久前,英国也曾发生沉船事件,但没有出现不营救的现象,我们应该将这些事比较来看。1892年秋天,英国一艘庞大的汽船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渔民和政府官员都尽全力救助幸存者。不过,中国人对灾难麻木不仁,这是个普遍的事实,尤其离家在外,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

在中国旅行,人们普遍发现,沿途的人对陌生人缺乏友善与帮助。夏天遇到暴雨,无法继续旅行时,需要前进的人会发现,这时天公和人在合伙捉弄他。即使你走的路通向泥潭,也没人会提醒你。你走入泥潭,与附近修路的人无关。我们说过,中国人不重视公路建设。所有的路在任何时候都布满了深坑,旅行者一旦陷进去就难以自拔。这时,周围立刻会聚满看热闹的人,他们都像一句成语所说的:“袖手旁观”。直到答应给钱,旁观者中才会有一位站出来,帮你一把。不仅如此,当地的居民还经常故意在难走的地方挖一个深坑,这样,陷进去的旅客不得不花钱请他帮忙。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若不了解道路情况,最好不要听当地人的劝告,只管照直往前走,只要不能肯定所走的是一条绝路,就比接受他们的“帮助”好得多。

可是,我们还听说过,一家外国人搬到中国内地的一个城市,受到了人们的热诚欢迎,邻居甚至主动借家具给他们,直到他们把家具备齐。类似的事情无疑还有,不过,谁都明白,这只是例外。人们一般除了对新搬来的人感到好奇外,更多的是表示冷漠,就好像肥鹅注定会招来贪婪与阴沉的敌意,最终被拔光羽毛。还没听说过,外国人遇到天灾人祸,中国人自愿帮忙的先例,当然,也可能出现过。我们只听说,曾有一些海员尝试从天津到烟台、从广州到汕头作陆上旅游时,自始至终没人给过他们一碗饭,或留住一宿。

在中国,将客死他乡的人运回家,途中住店非常困难,一般是住不成,我们曾听说,一位死者的兄弟,因店主不让住店,不得不在街头过夜。请摆渡者将尸体运过河,也会被狠狠地敲一笔。我们还晓得,有些人为免引起怀疑,就把尸体层层包裹,再外扎草席,使它看起来像一包货物。据说,前几年的一个寒冬,山东维县的一家店主因为怕几个快要冻僵的旅客死在店里,拒绝他们住店。结果,这几位旅客都冻死街头。

中国人作恶犯罪,很少有人告发,部分原因是没钱告状,另外也不愿惹人注意,通奸案一般私下了结。插足者会遭到一大帮人的毒打,中国人相信“人多势众”。有时,这个人的腿会被打折,有时是胳膊,更多的情况是被用生石灰弄瞎双眼。笔者知道几个这方面的例子,这类事情一点儿也不罕见。有一位聪明的中国人,他不了解西方人的思想“方式,当他听到外国人抗议这种极为残酷的做法时,毫不掩饰他的惊讶,他说,这种处理方法在中国已是“非常宽容”的了,就像他自己,仅仅残废而已,否则,早被杀死了。

“为什么老是到我家吃饭?”作嫂子的会对小叔子这样说,他已离家多年,在外头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双眼被人用生石灰弄瞎了,“这儿没地方让你住,硬的,有刀;软的,有绳,你只配要这些!” 这是那位无法医治的盲人偶然告诉我的,如果有希望,他还想获得一丝光明;若是没希望,他暗示说,无论“硬的”,还是“软的”,都可以让他解除痛苦。我们很少听说过,这类暴行的受害者告官成功过。对他们不利的证据已经压倒了一切,而且官员们十之八九认为他们活该,罪有应得,甚至还应该加重惩罚。即便他打赢了官司,处境也不会有所改善,只会变得更糟。他的邻居会更加愤怒,那时,他连命也难保了。

中国人把人视为神圣的,但生活中很少重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在中国,偷盗是最易惹人愤怒的罪恶之一。因为人口众多,而且经常濒临无法生存的境地,偷盗就被视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其危害仅次于谋杀。在一次救灾中,一位分发救济品的人,发现一位妇女像疯狗一样被锁在石磨上,她是个盗窃狂,早已精神错乱。如果一个人被发现是小偷,或因某种原因而被公众唾弃,他就可能在简单讯问后被公众处死,这和弗吉尼亚早些年治安维持会的做法没什么两样。有时用刀子刺死,更多是活埋。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吞金”,其实,这非常残酷。笔者认识四个人,曾差点被这样处死。有两例是已被捆上,有一例是坑已挖好,后来由于族人中一些长者的干预,才没有被活埋。另有一例,发生在笔者很熟悉的一个小村子里,一个年轻人偷东西,已经不可救药,人们也知道他神经不正常。他本家的一些人和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在村口的小河上砸了个冰窟窿,把他捆紧,塞了进去。

太平天国起义闹得最凶的那段日子,到处都很紧张。一张生面孔,一旦有嫌疑,就会被抓起来,遭到严厉的盘查。若不能交待清楚,使抓他的人满意,马上就会遭殃。在离盘查点几百码远的地方,文告上写着将近二十年前发生的两件惨事。当时,官吏们发现,他们自己几乎无力执法,就发布了一个半官方的告示,让百姓捕捉所有的可疑人物。一次,村民们发现,一个人骑着马向村子里走来,不像是本省的。盘问中,那人怎么也说不清自己的来历,接着又发现他的包裹中塞满了珠宝,这显然是偷来的,村民们就把他捆起来,挖坑活埋了。这时,又看见一个人惊恐地从田野中跑过,有人猜测他可能是同伙,索性连他也一起埋了。有时,陌生人还被迫自己挖坑。在无法无天的时代,所有的人都会变得胆大妄为。一些老人回忆说,那时候,像这类事数不胜数。1877年,爆发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剪辫运动,当时,大半个帝国都被白色恐怖所笼罩,许多有嫌疑的人都被活埋了。当然,特殊情况下,任何民族都会产生这样的恐怖时期,我们也不能太苛求中国人。

中国人缺乏同情,最突出的表现是残酷。他们一般认为中国的穆斯林比他们自己更残酷。尽管可能真的如此,但了解中国人的人,肯定都认为,对别人的痛苦漠然置之,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文明国家能与中国相比。就拿孩子来说,在家里,他们几乎无拘无束;一旦开始上学,这个充满温情的天国就消失了。《三字经》是帝国最常用的启蒙教材,这本书中有句话,叫做:“教不严,师之情。”老师的性情与学生的天资都会影响老师对学生的态度。不过一般来说,都非常严厉。我们曾见过一个刚被老师惩罚过的学生,那情形就像在街头打了一架,头破血流。老师让他掌握写应试文章的秘诀,他没做到。老师发火,学生挨骂,更是常事。另外,不幸受罚的孩子还会遭母亲的毒打,一位平时拿孩子出气的母亲,遇到特别刺激时,更会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孩子。

中国人缺乏同情还表现在他们的刑法制度中,根据帝国的法典,很难判断哪些刑罚合法,哪些刑罚不合法,因为有一些不符合法令条文的做法会得到社会习俗的认可与支持,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打板子的数目,它们常常高出法律规定数目十倍,有的多达百倍。这里,我们没机会公正地评价中国人对囚犯惨无人道的严刑拷打。在像《中央王国》或者《胡克游记》这类有关于中国的优秀著作中,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胡克游记》的作者提到,他曾亲眼看见一批囚犯手被钉在囚车上,押往衙门,因为解差忘了带脚镣。囚犯没有钱来打通关节,平时就会受到蓄意的残酷折磨,中国人虽有“心肠”,却肯定没有“慈悲”,还有比这更有力的证据吗?几年前,上海的报纸报道了一个案子。两个老囚犯向一个新囚犯索取“孝敬费”,结果地方官员判他们重打两、三千大板,又用铁锤敲碎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谚语云:死不进地狱,活不进衙门。我们大概不会对此感到奇怪吧?*

*韩因章(HANYINZHANG)先生,一位在美国学习法律的中国留学生,他曾在一家重要的宗教杂志上发表过一篇论文,论述中国法治。前面在讨论中国人“不紧不慢”时已经引用过这篇文章。该文认为中国人并不把自己的刑罚当成残酷的。可我们对此不敢苟同,不能忘了,他们是中国人,他们的法律、习俗也是中国人的。他们在个人权利方面不进行彻底改革,他们的刑罚也许永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善。

在道德力量有条件充分发挥作用之前,一定不能放弃物质力量。

既然上文中,那些出人意料的结论是从表面上可靠的例证得出的。下面我们将引用1888年2月7日北京《邸报》译文中的一段:

“据云南总督报告,该省的一些农村,流行一种可怕的陋习:抓到偷粮食的人,要活活烧死。同时,还强迫他的亲人书面表示同意这种做法,并要亲自点火,以免日后归罪于他人。有时,只不过折断庄稼的一个枝茎。有的出于怨恨,仅凭莫须有的罪名,就把别人置于死地,乍一听,这种残酷的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它也曾助长了云南的叛乱。政府一直努力铲除这一陋习,至今仍未成功。”

福州附近的一个地区,还有强迫寡妇自杀殉夫的恶习。几年前,当地的中国报纸曾作过详细的描述。乡人先是逼迫寡妇自缢,然后焚烧尸体,并建造一座牌坊,以彰其节。政府不断努力阻止这一残酷的做法,除了个别地方一时奏效外,基本上徒劳无功。

中国需要的东西很多,政治家认为需要海军、陆军和兵工厂,友邦人士认为显然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指导,但若进一步分析帝国的境况,难道她最深切的需要不是多一些人类的同情心吗?她需要对孩子同情,尽管人类从前没发现它,可十八世纪以来,它已成为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她需要对妻子和母亲同情,这种同情十八世纪以来已经获得长足发展,并深入人心。她需要把人当做人来同情,懂得仁慈之情有如天国的甘霖,既降临于祝福者,也降临于被祝福者——只有它才使人类最接近于上帝,塞内加称这种神圣的情感为“智力的缺陷”,但基督教培育的仁慈之花,要一直等到开满全世界才会停止。

谢选骏指出:“缺乏同情”的人,是因为从小到大没有收到同情的信号。



【第二十二章 社会风波】


在人口异常稠密的中国,一个大家庭拥挤地住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口角。你问邻居:“你家有多少人?”他会回答:“十好几口吧。”你问:“所有的东西都是公有吗?”最普通的回答是:“是的。”十五或二十口人的大家庭,大概有三、四代,全靠一个商号或一块土地生活,收入都归家庭公有,所有家庭成员的消费也由公共财产满足。兄弟们为大家庭奋力劳作,而作为家庭重要成员的妯娌们,却很难团结在一起。她们年长的欺压年幼的,年幼的嫉恨年长的。每一个都竭力想使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在大家庭里是最吃亏的。

家庭不和睦总是由年轻一代引起的。哪个社会能承受得起这种生活条件的压力呢?西方秩序良好的家庭也不是完全没有这种矛盾,更何况复杂严密的中国家庭呢?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分歧,就像人们的动机与兴趣一样。金钱、食物、衣服、孩子,以及他们往日的口角、鸡零狗碎的小事,都可能导致纠缠不清的争吵。

汉语中有个极不可思议的词,通常表示发火的意思。英语中委婉地译为“愤怒的物质”,这个词就是“气”。在中国的哲学与现实生活中,它是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一个人愤怒了,气就产生了。中国人认为,“愤怒的物质”和人体系统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强烈的愤怒会导致各种疾病与不适,如失明、心脏功能衰退等等。中国大夫问病人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什么事又惹你生气了?”在中国,富有经验的西方医生也乐于相信,气的确会导致中国人所说的那些疾病,下面的例子非常能说明问题:山东中部山区里的一个人,他有个老婆和几个孩子,其中两个还很小,1889年10月,他的老婆死了。这使他感到非常生气,他自己解释说,这并非因为他特别依附老婆,而是因为不知道如何照管孩子。一气之下,他抓起一把剃头刀,在自己的肚子上狠戳了三个大口子。他的朋友用棉线把伤口缝了起来。六大后,他再次生气,又把口子撕开了。不过,他那可怕的伤口居然愈合了。六个月之后,他已能够步行几百里到一家外国医院去接受治疗。伤口大部分已经长好,只剩下一个小瘘管,然而肠子的功能已经紊乱。前面我们说过,中国人富有生命力,这也是个典型的例证。

中国人喜欢大声喊叫地命令或批评别人,这一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似乎难以彻底改变。对中国人来说,用正常的语调规劝别人,不时停下来,听一听对方的回答,从心理上几乎不可能接受,他不能不喊叫,不能不插嘴,毫不客气,如同一条兴奋的狗,非叫不可。

在东方,中国人的辱骂艺术已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境界。争吵一开始,骂人的话就像污水一样喷涌而出,在这方面,英语望尘莫及,其刻毒与持久,令人不由想起伦敦毕令奇街的卖鱼妇。哪怕最细微的摩擦,都会引来滔滔不绝的辱骂,就像两根电线一碰,马上就会产生电火花。无论何时何地,无论男人女人,无论哪一社会阶层,情况都一样。人们普遍抱怨女人骂人比男人更恶毒,更持久。俗语说:女人不裹脚,舌头利如刀。父母常在孩子呀呀学语时,教他们用土话骂人,并把自己被孩子骂当成最大的乐趣。骂人己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阶层中。文人及各级政府官员,甚至最高层官员被激怒时,都会像他们自己手下的苦力一样随意骂人。普通百姓在街上相遇,甚至以骂人的活来打招呼,这可以表明他们之间关系的亲密。

西方人的咒骂,声音不高,但能令对方痛人肺腑。中国人的咒骂若声音不高就毫无意义。英语中的诅咒是带翅的飞弹,中国人的诅咒是肮脏的皮球。他们骂人的话大部分被视为一种咒语。一个人发现自家田里的谷穗被人掐了,就会在村子里高声喊骂那未知的贼——尽管经常有怀疑对象。人们认为,这样做有两种作用:第一,可以告诉众人,他已恼怒了。骂人能让他发泄一下。第二,骂人还可以防止再次被偷。偷东西的人在暗处,(理论上)听着对他的可怕的诅咒,虽然一般不会被发觉,可他毕竟不能保证。被偷的人可能很清楚是谁干的,但他更乐意在大庭广众之中谩骂,作为对偷东西人的正式警告:他已被发觉或被怀疑,以后最好不要再做。假如被偷的人过于被激怒,这显然就是在声明:他要报复。这就是中国的骂街论。不过,他们坦率承认,这样做不仅不能防止被偷,而且也不能防止再次被偷。因为在众多的人当中,小偷不一定知道自己被骂了。

女人比男人喜欢骂人,她们经常爬到平房顶上,扯着嗓子叫骂,一连几个小时,有时直到嗓子嘶哑,方才罢休。在一个有社会地位的家庭中,倘能制止,是不会出现这种行为的。但是中国与其他地方一样,妇女一旦被激怒,是最难约束的。一般情况下,骂街很少有人注意,或者没人理睬。有时会在巷口遇到一个男人,或在屋顶上发现一个女人,已骂得面红耳赤,周围却一个人影也没有。如果天气较热,他(她)拼命叫骂一阵之后,会挥着扇子休息一下,再继续叫骂。

中国人吵架吵到一定程度,不动手就不能收场。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发现,他们打架时将拳头从肩膀处击出的习惯,令拉丁民族十分惊奇。中国人和他们一样,从未受过拳击训练,即便学过,也是不伦不类。他们怒不可遏时,首先是抓住对手的辫子,尽力扯他的头发,这也是他们最主要的手段。倘没有第三者加入,双方又都没有其他武器,这样的“战斗”十之八九,仅仅是一场扯辫子比赛而已。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对骂比赛。比赛声音的高低,结果除了嗓子喊破之外,没什么严重伤害。中国极少有人对交战双方火上浇油。我们只见过“战斗”发生时,很快有人挺身而出,充当和事佬——这也是我们一直期望的,他们通常有两、三个。他们将叫骂的人拉开,好言相劝。但叫骂的人一旦发现自己处在和事佬的安全保护之下,就会骂得更凶,可他心里却很谨慎,对方有人准备僵旗息鼓时,他也明智地逐渐收敛,这无疑对双方都没有坏处。中国人即使在最愤怒时,仍非常理智,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会忘记这一点。谁见过吵架的人转而扭住劝架的人,责怪他多管闲事呢?那可是紧要关头。中国人愤怒时,仍渴望和平——在抽象的意义上——只不过在自己的具体事情上,难以实现罢了。和事佬劝解他们,几乎总是扯走好斗的一方,后者则边撤边骂,表示对对方恶毒的蔑视。

中国人骂人,非常令人难以理解,他们并不揭露对手实际的过错,而勿宁污辱他的祖先,嘲笑他卑贱的出身。被骂的人则认为这是对自己尊严的严重伤害,其原因不在于是当着别人的面,甚至不在于自己被骂,而在于骂他的那些话令他太丢)“面子”了。骂人者感到自己做得不对,也不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光彩,有失身份,而是认为自己不该在那个时候、用那种话骂对方。

幸亏中国人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假如他们随身带着手枪,或像从前日本的武士,佩着剑,真不知他们发起火来,会酿制多少惨剧。

中国人一旦觉得自己受了莫大委屈,会马上气得暴跳如雷,失去控制,据说有个人,请求一位有经验的老传教士为他施洗,遭到了委婉的拒绝。于是,他就拿着刀子,逼迫老传教士为他举行仪式。幸好大多数初做修士的人对这种凭暴力进入天国的方式不感兴趣,可是这条原则普遍地存在于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一位乞讨的老太婆,遭到了拒绝,会躺倒在你的马车前。要是被你的车轧了,她就要谢天谢地了,因为现在她有理由要你永远赡养她,为她养老送终。笔者住的那个村子里,有个老泼妇,尽管邻居们乐于帮助她,可她总不满足,经常以自杀相威胁。有一次,她终于跳进了池塘里,想淹死自己,却发现水只能没到她的脖子,她怎么也不能一直把头没在水里,结果恼羞成怒,对全村人破口大骂。不过,她第二次跳的时候,村民们答应给她更大的帮助。

中国人有冤无处诉时,常常私了。比如婆婆过分虐待儿媳妇,法律管不着,社会习俗又认可,就要靠儿媳妇的娘家去讨公道。这时,若遭拒绝,肯定会发生一场战斗。如果没遭拒绝,但施虐者逃之夭夭,娘家的人就把她屋子里一切能打碎的东西,全部打碎,像镜子、水罐之类的。出完气之后,扬长而去。假如婆家人事先知道了风声,就会先把那些东西搬到邻居家里。据中国的一家报纸说,北京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个小伙子和一个漂亮的姑娘订了婚,结婚时,却发现娶来的是个又老又丑的姑娘,而且还是个秃子。失望的新郎勃然大怒,狠狠地打了媒人一顿,大骂那些骗于,并砸毁了新娘的所有嫁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中国人,只要有胆量,都会这样做。“怒气爆发,总会平息,这就要看“和事佬”的了——他们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可非同小可。这些重要的人物都热衷于和平,即使事不关己,也会主动出面,两边劝慰,促使双方互相谦让,协调一致。

社会纠纷不能用普通的方式解决时,或者说当事人怒气太盛,无法发泄时,就要打官司了。在中国,打官司是件大事。极度的愤怒会使人失去控制,大吵大闹,最终决定将冒犯者告官,以求“法办”,在西方,这是鲁莽的做法,在中国,完全是发疯。中国有些格言,明确表明,宁死也不愿打官司。狗被别人打死,乃小事一桩,我们会笑置之。可一位中国移民的狗被打死之后,却声明要告到法院。他的朋友问他:“一条狗能值几个钱?”他说:“狗系(是)不及(值)钱,可那家伙太狠了,他要赔我全价。”西方的法庭宁愿以高价拒绝受理,可在中国,它会导致两败俱伤,并结下世仇。不过,双方通常都会找些说情的人。这种人无处不在,价值也无可估量。他们的参与使成千上万的案子在审判前就了结了。我知道一个小村子,住着上千户人家,已经几十年没人打过官司了,究其原因,原来是当地衙门中一位有地位的人物一直在制约着他们。

*据来自北京的报告,现在的皇帝并不喜欢为他选择的妻子。太后作出的选择常常与皇帝的意愿相违背,令他很不满意!据人们私下里说,宫庭中的婚礼情况与民间相似,“上行下效”嘛。

一个复杂如中国的社会机器一定会经常咯咯作响,在巨大的压力下扭曲变形,可中国社会却一直安然无恙。这些压力并没有使中国社会破产、毁灭。中国的政治机体也像人的身体一样,存在着大量的润滑液囊,在最需要时。最需要处,往往会及时渗出一滴来,加以润滑。爱好和平的品质使每个中国人都成为有价值的社会分子。他们热爱秩序,尊重法律,甚至在不值得如此时仍惜守不渝。所有支那民族中,中国人是最容易统治的,只要统治方式符合他们的习惯。当然,其他文明,在很多方面或大多数方面,都优于中国。不过,能像中国社会这样承受如此之巨大压力者,大概寥寥无几,其中,最为功不可没者,当数那些和事佬。

谢选骏指出:人说“骂人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中。”——我看这是由于中国的生活压力太大,所以人说“能像中国社会这样承受如此之巨大压力者,大概寥寥无几”。



【第二十三章 株连守法】


中国人有个典型的特征,可以用“负责”一词来概括,西方很少有一个词能像这个词那样重要,那样具有丰富的意义。在西方,个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而在中国,社会却是由家庭,村落或宗族等构成,这些通常又是一致的。中国有千千万万个村子,每个村子的居民都源于同一个祖宗,同姓一个姓,共享一块热土。他们搬到现在居住的地方,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的一次政治变动,比如明朝灭亡,甚至在明朝建立的时候。在这样的村子里,堂兄弟几乎是最远的关系了,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或者什么“爷爷”。有时,一个小小的村子,竟会住着十一代人。他们并不像我们所想像的,寿数越高,辈份越高。中国人年龄很小就结婚,以后甚至到晚年还娶妻纳妾,一辈了不断地生孩子,结果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如果不特别询问或仔细注意名字中表明辈份的字,实在难以分辨出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旬的老翁会叫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爷爷”。所有的堂兄弟之间都可以互称“兄弟”,假如外国人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坚持要搞清楚,问他们到底是不是“自家兄弟”,回答经常很有意味:他们是“自家的堂兄弟”。笔者曾经这样问过,那人几乎毫不犹豫地说:“嗯,当然,你可以称他们为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表现。正是这种团结决定了中国富有责任心。父亲要对儿子负责,不单在儿子“成年”之前,而且永远负责。儿子也永远对父亲负责,俗话说:父债子还。兄长要对弟弟的一切负责,“家长”——通常是长辈中年龄最大的男人——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不过,这些责任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风俗习惯不同无关紧要,个人是重要的。这一点,理论上很难论述清楚。在一个显赫的大家庭里,尽管有很多知书达理的人,也有一些是当地的头面人物,或科班出身的,但“族长”却可能是个头脑糊涂的老头,大字不识一个,甚至一辈子连离家十里远的地方都没去过。

家庭中兄长对弟弟或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直接,也最绝对。这与我们所提倡的自由势如水火。弟弟就像个仆人,整天盼望改变自己的地位,而哥哥偏不许他这样做。弟弟想买件棉衣,哥哥认为太贵,不给钱。笔者正在写这本书时,又接到一个报告:一个中国人,手头上有些罕见的古币,有个外国人很想买。为防止钱主不愿卖——在中国,一个人手里有另一个人想要的东西,情况常常如此——中间人就建议,送些西洋糖果和小玩艺儿给钱主的叔叔,让他对钱主施加压力,最后迫使钱主把古币卖掉。

有这样一个滑稽的故事,一位从西方国家来的旅行者,途中遇到一个长着长长白胡子的老人,在伤心地哭泣。旅行者感到很意外,就停下来问老人,为什么哭泣。老人告诉他,自己刚被父亲用鞭子抽了一顿。“你的父亲在哪儿?”旅行者问他,“那儿。”老人指着前面。旅行者便顺着老人指的方向往前走,又遇到了一个胡子更长更白的老人,“那是你的儿子吗?”旅行者问,“是的。”“你用鞭子抽他了?”“是的。”“你为什么要打他呢?”“因为他对爷爷无礼。如果他再这样,我还会再用鞭子抽他。”假如将这个故事的背景换成中国,这可就不是一个滑稽故事了。

家庭成员应该彼此负责,邻里之间也应这样。不管他们是否有亲属关系,都不该例外,因为住处相邻嘛。中国人认为善良与邪恶会传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孟母三迁就是为了找个理想的邻居。而接受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共和思想的人,对谁是他的邻居毫不在乎,在城里某个地方住上一年,他甚至还不知道隔壁邻居的名字。不过在中国,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倘若有人犯了罪,其邻居也逃不脱干系,犯了类似英国法律说的“包庇罪”。因为他们知道罪犯的企图,却不向政府报告。说“我不知道”,丝毫不起作用。你是他的邻居,就应该知道。

对杀死父母案子的处理,很能说明中国人的负责观念。在“孝悌为先”一章里,我们提到过,这类罪犯一般是疯子。如不自杀,就应该心甘情愿地接受凌迟之刑。几年前,北京《邸报》上的一份奏折中,中部某省的总督报告,他在处理一件杀死父母案时,命人推倒了罪犯邻居的房子,因为他们没有给罪犯良好的道德影响,以令其改邪归正。一般的中国人可能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合情合理有时,某地方有人犯了罪,除了对人进行惩罚外,还要拆毁一段城墙,或者修正一下城墙的样式,比如,将方角改成圆角,把城门换个地方,甚至干脆封死。要是一个地方老发生犯罪,据说该城就要被夷为平地,在别的地方另建新城,不过,这种事,我们还未遇到过。

村子里,地位比普通老百姓略高的称地保,管一个或几个村子,职责也十分繁杂,不过,总的来说,是充当沟通地方政府与百姓的媒介,地保经常会陷入麻烦中。任何一种纠葛都会给他带来麻烦。假如遇到一个吹毛求疵的地方官,有时甚至会因为没有汇报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打得血肉模糊。

地位比地保再高的是县官。在百姓眼里,他们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吏。在百姓面前,他们是老虎;在上级面前,他们又是老鼠。一个县官至少要处理六大方面的事务,他既是民事、刑事司法官,又是行政司法官、验尸官、财政长官和税务官。一个官员要处理这么多事务,当然不能细致入微,明察秋毫。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说,这都是超负荷的,使得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处理好。况且,很多县官只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捞油水,对任何公务都不感兴趣。因为公务繁多,彼此又不协调,即使县官有良心,也难免犯不少错误。一些事情处理失当,他总是难逃其咎。大部分县官要依靠师爷或随从来帮助处理日常事务,与所有中国官员一样,县官总被想像为对辖区内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也能随时防患于未然。为做到这一点,每个城市或乡村中,每十户划为一甲,每甲设保甲长。每户门前挂有一个小牌子,上面注明户主姓名和该户人口数目。这种户藉制度,有点像古代撒克逊人十户区或百户区制,它有利于确立责任区,某个保甲区内一旦出现可疑的陌生人物,第一个发现的就迅速报告保甲长,保甲长立刻报告地保,地保再报告给县官,县官马上采取措施,“严密搜捕,严厉惩处”,这种简易的保安措施,使所有的地方犯罪,还未发生就被发觉了。这不是靠陌生人长相可疑,而是靠住户固定。这一制度还使良好的民风代代相传。

显然,这一措施只有在住户固定的地区方能奏效。然而,即使在中国这样人口最为固定的国家,保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个法律上的假定。有时,在一个城市,以前从未见过门前挂牌子,可突然有一大,每户门上都挂上了。这就说明县官来了,他想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些地方,只有冬天才挂上,因为冬天最危险,坏人最多。不过,据我们所知,该措施只是昔日的经验,现在徒具形式而已。实际上,也几乎已经完全消失了,连续走几个月,几千里路,沿途挂牌子的住居,不足百分之一。

前面可能说过,中国的保甲制度和所谓的人口调查紧密联系在一起。假如每户的门牌一直都准确地标明该户的人口数目;假如每个地保都有一份其辖区内人口的清单;假如每个县官都准确地将这些清单上的数字汇总——对整个帝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就会非常容易,只要将这些一连中的数字加起来就行了。可惜,这些都是“假如”,而事实上,几乎没有一个可以实现。门牌根本不存在。当某个地方官偶尔需要人口总数时,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完全依赖的众多地保,都不能保证提供一个准确的数字,他们对此都毫无兴趣,因为人口调查没油水可捞。因此,对中国人口的准确统计,只能从想像中虚构了。即使在文明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人们也总是把人口调查与税收联系起来。在中国,它更是令人们疑神疑鬼。如果各地不能持久投入地实行保甲制度,就绝对不可能准确地统计出人口的数目。

地方官犯点小罪,可能平安无事,也可能遇到大麻烦。即便如此,只要找有势力的朋友说说情,或者明智点,花些银子,也就完事了。就算丢了乌纱帽,也会把原因归结为他的辖区内发生了不可避免的事。在中国,这现象极为普遍。

接下来有必要阐述一下官僚阶层是如何实行责任制度的。在翻译过来的北京《邸报》中,这样的例子每期都层出不穷。几年前就曾披露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值班的士兵偷了自己看守的大约三十箱子弹,卖给了一个做罐筒盒的。后者认为那些子弹是部队多余的次品。案发后,士兵被打了一百大板,流放边疆服苦役;负责仓库的小官,虽然允许交钱赎罪,减轻处罚,仍被打了八十大板,革去官职;买主因考虑是出于不知情,免于处罚,不过按常规,打了四十小板;管理这些士兵的连长,因为“纵容”犯罪,也被撤职,听候审判,但这家伙很聪明,及早悄悄地溜走了。上表奏折的刑部受命决定对该部队最高指挥官的处罚,他对此案也有责任。由此可见,每个人都是这条锁链上的一个环节,谁都不能以不知情或难以防止这类犯罪为借口,逃避责任。

北京《邸报》中,每年都有上报河流泛滥的奏折,像这类事情更能说明中国人互相负责的品质。1888年夏,直隶省附近的永定河泛滥,河水从山上冲下来,一泻千里。官员们看来是闻讯就赶到了现场,冒着生命危险,奋力抢救。可惜,人难胜天,他们不过像暴风雨中的蚂蚁一样,栖惶无助。尽管如此,李鸿章也不为之所动,仍请求皇帝立即摘去他们的顶戴花翎,或者保留官职,取消贵族身份(这是朝廷不满时最常用的手段)。直隶总督也一再上表请求将自己交付刑部,依罪处罚。同样的河水泛滥后来还发生了几次,每次都有同样的表章,皇帝也经常命令有司记录“备案”。几年前,河南省修复河堤以使黄河回归故道的工程失败了,自巡抚以下的大批官员遭到罢黜和流放。

中国人的责任感十分强烈,即使天子本人也不例外。他经常发布诏书,承认自己的缺点,把暴发洪水、饥荒和农民造反的责任归咎于己,并乞求上天宽恕。他要对上天负责,这和他的臣子对他负责一样,十分现实。皇帝失去了皇位,就表明他失去了“天意”,上天要将皇位交付应该登基的人。

中国人的责任观念与西方观念最相抵触的是一人犯法、株灭九族,太平天国起义中有许多这方面的例子,最近,土库曼斯但穆斯林起义的首领雅库·贝哥也是被满门抄斩。这种做法并不仅限于镇压起义上。1873年,“一个中国人被指控盗取皇陵中的陪葬品,结果全家四代,上至年近九旬的老人,下至几个月大的婴儿,全被杀掉。在这个案子中,除罪犯一人外,其余十一人全是无辜的,根本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参与了或知晓罪犯的行动。”

中国人的责任观常被视为其各项制度永恒不变的原因之一。它就像脚镣手铐,束缚着每个人,各级官员也因之为他们从未参与或根本不晓得的事情受到处罚,这就不能不破坏各种公正原则,并直接导致了上上下下所有的官吏都掌握了一套弄虚作假的手段,如实汇报情况,还要受到严厉惩处,完全颠倒了公正原则,违背了人性。因此,官员们发现不能控制犯罪现象或觉察得太迟的时候,即使本该负责,他也要掩盖真相,以逃避责任,过分要求人们彼此负责足以说明中国为什么会出现弊政和缺乏公正。我们对此一直都很关注。

每个致力于研究中国问题的人都会发现,中国官僚体制中还存在着另一个弊病,那就是官吏的俸禄不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一点微不足道的津贴也很少能全领,并且还要作为各种罚款交回去,最后,连衙门中日常的开支都不足以维持。做官的,没有其他门路可走,只好贪污受贿,以摆脱困境。

中国人的责任观不符合公正原则,已是昭然若揭的事实,也令我们时刻难忘。可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忽略了其优点。

在西方,一个人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清白无辜的。你也很难将责任强加到某人头上。一列满载旅客的火车,因超重压断了桥梁,不可能归咎于某一个人。一座高楼倒塌了,压死了很多人,尽管建筑师会受到指责,可他表示当时他已做出最大努力,也没听说过他将因此受到处罚。一辆装甲车翻倒,或者一次军事行动因准备不足,遭到挫败,人们也只是指责整个体制,从不针对某个人。中国人在社会公正方面远远落后于我们,可是,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学习他们古老的经验吗?它可以便我们每个人都严格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维持国家的安全。

中国人的责任感对居住在那儿的外国人也十分重要。家里的“僮仆”能随时取出任一把勺子、叉子,任一件古玩;负责家务的总管,除自己可以欺骗你之外,不允许任何人欺骗你;那些买办,虽有大权,但又对每一分钱,每一个职员负责——只要我们和中国人打交道,就永远会遇到这类人。中国客店的老板,很少有善良的,尤其对待外国旅客方面。可是,我们听说一个老板,为了把一个空沙丁鱼罐筒盒还给一个外国旅客,竟追了半英里,他以为那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他认为应该那样做,可不像美国的旅店老板,他们总是冷冷地通知旅客:“本旅馆对丢在大厅里的脏靴子,概不负责。”

要是举荐了某人,就要对其品质、行为和欠债负责,中国人普遍承认这是一种社会义务。外国人要想与中国人共事,就不能忽略这一点,一个中国监工,不论处在哪一位置,都会对每一次录用或解雇下属负责,这种情况会对事情的各个环节产生特殊的影响。在与中国人相互交往的漫长历史中,外国人一直本能地对这一点非常欣赏。传说从前有一个银行里的买办头,因为“男僮”让蚊子钻进了经理的蚊帐,竟将他叫去好好说明原因,如果中国人看到外国人对下属从不负责,或者不重视“应尽的责任”,肯定认为极不适宜,假如想学会,更要花很长时间。

中国人有许多令人赞叹的品质,其中有一种是天生的尊重法律。我们不知道,是社会制度造就了这一品质,还是它造就了社会制度。但是,我们知道,中国人无论从先天的本性,还是从后天接受的教育上说,都是一个尊重法律的民族。在讨论民族的忍耐美德时,这一点已有所涉及,不过,它与中国人责任感之间的联系值得特别注意。在中国,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对他人负责,这一重要事实要时刻牢记。虽然一个人应该“远走高飞”,可他逃脱不了自己的责任;即使他逃脱了,他的家庭仍不能逃脱,这是铁的原则,它虽不能保证使一个人改邪归正,却常常可以使他不致于变得十恶不赦。

中国人很怕进官府,打官司。它也能说明中国人对法律的尊重。尤其是文人,他们一被召到官府,就吓得胆战心惊,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即使事不关己,也会如此。我们就确实知道一个文人,被请去作证时,吓得像患了癫痫病一样,浑身抖个不停,最后竟昏倒在地,回家不久,就死了。

中国人对法律的尊重,与共和政体所表现的精神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精神是由历来就追求共和政体的人们创造的,学院法规、市政法令、国家法律,全都遭到默默地抵制,仿佛追求个人自由不是当代最大的危险,反而是最大的需要。不过,个人或社会完全应该把阻止,揭露虚伪和欺骗当成应尽的职责,并将这一点视为对中国人处理各种社会事务之方式的最大抗议。可是,在基督教国家,无论目不识丁的人,还是举止文雅,有教养的人都有意无意地轻视法律,仿佛不需要法律维护公众的利益,并且违抗法律要比遵守法律更能体现法律的尊严,这难道很光彩吗?我们的法律既没有被取消,也没有贯彻实施——这种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反常状态已使所有的法律都遭到了公众的蔑视,我们对此能作何辩解?还有,在过去三十年,犯罪率迅猛增长,很多地方,人类生活的神圣感已经显著淡化,我们对此又作何解释?对于统计学无能为力的事,做出武断的评价,完全徒劳无益。我们必须承认,中国的城市生活比美国的城市生活更安全——北京就比纽约安全。我们也相信,在中国旅游比在美国旅游更安全。应该记住,从总体上说,中国人和美国移民一样无知,怀有偏见。他们也容易受盅惑,聚众滋事。可是,令人奇怪的是,这种事并不经常发生,对外国人也没有生命威胁。

中国人相信,人的思想、行为会影响上大的意志。为了给父母治病割自己身上肉的做法,就体现了这一观念。在讨论中同人的孝顺性格时,我们已经谈过了。我们不准备坚持这种观念是正确的,可有一些支持这一观念的事实仍值得一提。中国18个省的面积与地理环境和美国落基山以东的地区很相似。美国气候变化无常,就像小麦乔里.弗莱明对乘法表的评论:“令人难以忍受。”霍桑评价新英格兰时,也说那儿“没有气候,只有各种人气的范例”将波士顿、纽约、芝加哥的气候与中国同一纬度地区的气候相比,就可以看出,同一些地理书对美国气候的判断一样,中国也有“严寒酷暑”,因为在北京所处的纬度上,年温差大约有l00华氏度,这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气候温度。

可是,在中国,同样的冷温变化并没有导致像伟大的共和国——美国那样的变化无常、难以预测,而是宁静平稳、井然有序,很适宜于她那古老稳定的社会体制。钦定的帝国历书体现了天、地、人三者的和谐统一。我们不清楚,在辽阔的帝国疆域内,是否各地百姓都同样信服它。不过,在我们所熟悉的地区,它的确能告诉人们有关天气的信息。“立春”那天,春天会翩然而至。在不同的几年中,我们都发现,“立秋”一过,气候会明显发生变化,再也没有了夏天的燥热。而在西方国家,不期而至的霜降会给人们突然造成危害,一年十二个月它都会不定期地出现。为避免这一点,中国历书将“二十四节气”之一定为“霜降”,日期为12月23日。在这一天之前,一点霜花都看不见,而到了这天早晨,地上就会蒙上一层薄薄的白霜。以后的每天早晨也都会有霜,我们观察这个现象好几年了,很少看到有提前或推迟三天的。

在中国,这些非生物性东西的出现有规律,合乎理性,生物的出没更是如此。很多年,我们都注意到,在早春的某一天,窗棂上点缀着几只苍蝇,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在那儿看到苍蝇了。每逢这时,只要打开帝国的历书,就一定会发现这一天是“凉蜇”。

据说,讲英语的民族,人的血管中流淌的是肆无忌惮的血液,它使我们蔑视法律,不服约束。布莱克斯顿说:“我们强健的英国祖先认为,只有在特定的时间,人们才能自由的活动。”不过,也正因为我们勇敢的祖先,个人自由观念和人权经历了很长时间才得到确立。

但是,虽然这些权利已经很好地确立了,难道我们就不需要多强调个人意志服从公众利益、不需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吗?在这方面,我们不是有很多东西应该向中国人学习吗?

谢选骏指出:“株连”是统治一个家族社会的唯一有效方法。



【第二十四章 相互猜疑】


没有一定的互相信赖,人就不能在有组织的社会中生存,这是个勿容置疑的事实。对中国这样一个组织高度严密、复杂的社会,更是如此。尽管人们都承认这一点,仍有一些现象需要注意。这些现象并不符合我们的观念,可对于了解中国的人来说,却是十足的事实。我们所要讨论的主题是中国人的相互猜疑,这一性格特征其实并无特别之处,所有的东方民族都具备。不过,中国的天才们无疑大大地改变了它的表现形式。知道一些与己无关、但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就会十分危险,它会引起极大猜疑。中国人如此,其他民族也不例外。

相互猜疑,在中国经久不衰。最引人注意的是帝国各地的城中均围着高墙。汉语中,“城”一词本身就包含着被墙所围的意思,就像拉丁语中的“军队”一词也有训练、锻炼的意思一样。帝国的律法规定每个城市必须用一定高度的墙围起来,不过,它和许多其他法令相同,没有形诸文字,坚决要求实施,因为有很多城墙没有任何保护设施,任其颓毁。在太平天国起义中,有一个城市曾被起义者攻破,并被占据了好几个月,尽管城墙没有被全部摧毁,可从那以后,十几年都没重修,还有许多城墙不过是薄薄的一层泥墙,连狗都可以任意爬进爬出。所有这些颓败的现象只反映了帝国的贫困,一旦有危险警报出现,首先就是修城墙。而修城又成了官吏或暴发户掠夺的最便捷的途径。

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城墙,是因为政府不信任百姓。尽管从理论上说,皇帝是百姓的父亲,他的臣僚也被称为“父母官”,但所有的人都清楚,那只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就像说“加”或“减”一样,百姓与统治者之间真正的关系是孩子与继父间的关系。整个中国历史充满了起义,如果中央政府及时采取适当行动,大多数起义显然可以避免。可是,政府并不想及时采取行动,也可能是它不希望这样做,或者有某些原因使它不能这样做。起义正在悄悄地准备着,政府也知道,可官员们只是像乌龟一样地把头缩进壳里,或者像刺猬一样团成球,立刻躲进现成的防御城堡中,把动乱留给军队去收拾。

与其他东方城镇一样,中国居民住处周围也建有高墙,这是他们相互猜疑的另一表现。外国人对中国人谈起伦敦、纽约这类城市,若故意说这些城市是“有围墙的城市”,会感到十分为难。使一个可能对西方感兴趣的中国人理解,西方人的住处周围没有任何防护设施,也并不容易。中国人会立刻认为,那些国家没有多少坏人,尽管他没有什么根据。

在中国农村,人们一般拥挤地住在一处,这也可以说明中国人相互猜疑。这些农村实际上是微型城市,它防御的不是外来敌人,而是彼此防御。据我们了解,只有一些山区例外。那些地区土地贫瘠,养不了几户人家。他们又实在太贫穷,根本不用怕贼。巴伯先生描绘了四川的情况:“地主和佃户各自住在自己的田舍里,他们宁愿分开住,而不愿将住处挤在一起。”如果这个例外是因为古老的四川比其他省更期望和平,那么,它就恰恰证实了巴伯先生所说的:这种期望已经历了太多痛苦的失望,特别是太平天国那段日子,尽管在此之前曾有过很长一段和平时期。巴伦·梵·瑞恰斯芬也很赞成巴伯先生的观点。

中国人,包括其他东方人,在观念上和实践中对待妇女的态度,也是他们相互猜疑的最重要的表现。其观念已经人人尽知,就是花上一整章也讨论不清其中的一点。女孩子一到青春期,就变得像“私盐”一样危险。订婚之后,就更加不能外出见人了。极细小、单纯的事都会招来恶毒的流言蜚语。“寡妇门前是非多”,也是公认的社会真理。尽管中国妇女比印度、土耳其的妇女享有更大的自由,*但仍不能认为中国妇女能获得较高的尊重。妇女普遍遭到歧视,处于从属地位;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也一直存在——这些都表现出对妇女的不尊重,可是在西方,尊重妇女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中国表达对妇女看法的俗语也许被视为长期经验的总结,随处都可以听到。女人被说成是天生下贱、目光短浅、不可信赖的货色,还被当成嫉妒的化身,人们常说:“妒莫过于妇人。”这里的“妒”想传达的意思,是和它读音相同的一个字:“毒”,这种观念,有诗为证:

竹林蛇口

赤蜂尾上

狠毒莫若

妇人心肠

另外,歧视妇女的观念还渗透在文字中。作为客观的表现形式,它经常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位杰出的中国学者,为了回答笔者的问题,仔细研究了一百三十五个以“女”字为偏旁的常用字。结果发现,其中十四个为褒义,如“好”、“娴”等;其余三十五个为贬义,八十六个为中性。那些贬义字囊括了汉语中最恶毒无耻的意义,如虚伪、欺诈、堕落、不忠、自私之类。三个“女”字组成的奸字,表达了“与未婚者私通、通奸、诱奸”等等意思。

* 可这种自由不能以表面现象来判断。一位在印度德里居住了若干年的妇女,来到山西省首府定居,她评判说,通常中国街道上的妇女人数要少于印度。不过,事实与这段注释并不矛盾。

据说,不信任别人有两个原因:一是不了解对方;二是了解对方。原因不同,中国人的处理方式也不同。中国人天生具有联合的本领,如同化学原子化合一样。他们彼此不信任是以含蓄的方式表达的,只要在恰当的时间,以恰当的方式,我们就很容易发现这一点。媳妇煽起家庭成员之间的不断猜疑,为了分配共同的劳动成果,她们总是使出浑身解数,挑拨丈夫与家庭间的关系。

不讨论家庭生活了,它可以写上整整一章。现在让我们看看没有复杂家庭关系的人。家里的仆人,假如不是由某位富有责任心的人介绍来的,彼此之间总是保持武装中立。可假如其中一位有劣迹传出来,他首先不是问自己:“主人是怎么发现的?”而是问:“谁告诉他的?”即使他心里清楚,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是他干的,他的第一个念头仍是别的仆人在排挤他。我们认识一位中国妇女,有次她听到院子里有人高声谈话,脸色就马上变了,怒气冲冲地从屋子里奔出去,她认为,人们是在愤怒地议论她。可事实上,只是有人在买一堆谷草,嫌卖主要价太高。

某个仆人被意外辞退,他肯定会满腔仇恨,这也是由猜疑引起的。他怀疑除他自己之外的每一个人,即使他知道所有的理由中,任何一条都足以使他被辞退,他仍会坚持有人说了他的坏话,坚持说辞退他是毫无道理的。他必须挽回“面子”,他猜疑的天性必须满足,外国家庭的仆人也会发生这类事,不过程度不同,因为中国仆人知道如何欺骗善良的外国人。但在中国主人那里,他想都不敢这样想。因此,很多外国人一直雇用着早该辞退的仆人,他们不敢那样做。他们也知道,单单提出辞退就会招怨树敌,其中主要是那些受过指责、“不光彩”的仆人。外国人没有勇气将他们赶走,以免失败后,情况更糟。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中世纪奥地利的一座城市遭到了土耳其人的围攻,眼看城池就要被攻破了。在这危急关头,一位姑娘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很多箱蜜蜂,就把它们搬到城墙上。这时土耳其人已快爬到城垛子上了。群蜂飞出,敌人潮水般地退却了,城市被挽救了。中国人的策略常常和这个奥地利姑娘一样,成功对于他们仅是一种标志,一位拉丁教授说过,人们宁愿“面对风暴的警报”,也不“面对风暴自身”,中国人对待骚乱也如同对待风暴一样。虽然中国人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经常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见,而对于外国人来说,可没那么简单,容易处理。

孩子到了独立闯世界的年龄,我们认为有必要告诉他们:最好不要过分相信陌生人。中国的孩子不需要如此告诫,他们早已从母奶里汲取了这一经验。有句俗话说:一人不进庙,两人不看井。我们感到迷惑不解,为什么一个人不能进庙呢?原来是和尚可能会乘机谋财害命。两人不看井,因为假如一个人欠了另一个人的债,或另一个人身上有他渴望得到的东西,他也许会趁机把这个人推入井中。

另外一些相互猜疑的例子来自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西方国家,有自由,无压抑,而中国明显缺乏自由。在我们看来,处理一件事情,理所当然应该采用最简便的方法,可在中国完全不同,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无论遇到什么事,中国人考虑最多的是两种东西——钱和粮,它们是大部分中国人生活的两个核心。中国人很难相信,一笔钱若交到另外一个人手里,能够按既定的方案分配给众人。他们没有那种分配经验,只认为,钱到了另外一个人手里,他就会千方百计地从中克扣。同样,安排一个中国人为他人分配食物也很困难。表面上,怎么也看不出接受食物者会怀疑分配者从中克扣。此时,不满的情绪可能被完全压抑了。但我们不能据此认为,没有猜疑存在。其实,只有外国人才把它当成一个问题,中国人认为,只要机器中存在摩擦,人与人之间就存在猜疑。

中国旅馆的侍者有个习惯,他们总对即将离开的旅客大声报出清单上的每一款项。这可不像一些旅客所认为的,是在称赞他的阔气,它有更实际的目的,是为了使其他侍者知道,报单的人并没有私藏小费或“酒钱”,尽管实际上他们个个盼望能够这样。

假如一件事接近完成时,需要重新磋商或修正,中国人就不能像西方人,一封信就可以把事情办妥。当事人要亲自到负责人家里去。如果时间太晚,负责人不在,还必须再次登门,直到见到为止。假如通过中介,谁都不敢保证事情不被歪曲。

人们经常讨论中国人的团结。有些时候,整个家庭或家族会干预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事。一个明智的外姓人。这时会格外小心,以免介入,惹火烧身。有句很妙的格言说的就是外姓人的忠言难以被接受。“我们的事情,这家伙搀和什么?一定是居心不良!”对朋友和老邻居都如此,更何况外来户和没有特殊关系的人。

“外”这个词在中国还有远近之分。外国人办事不顺利,因为他来自“外国”;乡民办事不顺利,因为他来自“外乡”。一个外来者,背景不明,又不想让别人知道,情况一会更糟糕。谨慎的中国人免不了会想:“谁知道这家伙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

一个旅行者碰巧迷路,来到了一个村庄。假如天黑了,尤其时间太晚,他会经常发现,没人出来给他指路。笔者有一次就曾来来回回转了几个小时,花钱也雇不到向导,甚至听不到一句指路的话。

中国学生上课时一律扯着嗓子念,既损害他们的发声器官,也令外国人心烦意乱。这是一种“传统”,如果想刨根究底,人们会告诉你,听不到读书声,老师就不知道学生是否在专心学习。学生背诵时,要背对老师,老师以这种奇怪的做法来确保学生不偷看。

并不是所有的文明都主张要款待陌生人。和东方人实际接触之后,所罗门关于对陌生人要谨慎的箴言获得了新意。但中国人的谨慎已到了高不可攀的地步。一位中国老师受雇于外国人,收集童谣。一次,他听到一个小男孩正在哼一支不清楚的歌谣,就让他再唱一遍,可是,孩子吓得慌忙逃走了,再也没露面。小男孩的行为是中国这种环境中典型的产物。一个人精神失常,离家出走,他的朋友四下里打听,希望能得到一点儿有关他的消息,其实,他们很清楚,这样做,希望是非常渺茫的。假如有人说曾见他来过,后来又走了。寻找的人会很自然地问:你当时做了些什么?这样,麻烦就来了。所以,如果询问者是个陌生人,人们就一定会回答:不知道。这也是最安全的办法。

根据我们的经验,在中国,陌生人寻找当地一位有名的人物,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有一次,一个看似来自邻省的人,到某个村子去找一位名人,最后却失望地发现,全村人众口一辞,都断然否定认识这么一个人,而且还信誓旦旦地表示,连听说都没听说过。这些谎言并不是事先串通好,编造出来的,因为村民们没有串通的时间,他们不约而同地这样做,就像北美的草原犬鼠,一见到陌生的东西,就一头扎进洞里,是出于一种本能。

在所有的这类事情中,一句简单的招呼,都可以显示出它与当地方言的细微差别。乡下人会经常遇到盘问,他家住在哪儿,距离某某地有多远等等,似乎在确保他不是在骗人。同样,学生入“闱”时,不仅要询问他的学历。还可能要盘问他写的文章,以及是如何完成的。用这种方法,欺骗就很容易被识破,事实上也经常如此。一个人不要企图冒充当地人,因为口音会泄露他的籍贯。陌生人不仅很难获得某人的下落,而且他的行为还会引起普遍的猜疑,就像前面说的那个例子,整个村子都在猜疑。有几个中国人曾长期在一家外国医院接受治疗,笔者让另几个中国人去找他们,结果,一个也没找到。有时,即使一个人鼓起勇气和陌生人交谈,也至多只说出自己的姓,绝对不会泄露自己的名字,因为同姓的人毕竟很多。还有时,送信者苦苦寻找的村子就在眼前,却会莫名其妙地找不到,甚至连最后的一点线索也消失了。就在前面说的那个例子中,陌生人在方圆一、两里路内都没有找到的那位名人,其住处实际上距他只有几十米远。

笔者认识一位老人,他有一个富有的邻居。两人从前曾同是中国某一秘密教派的成员。可当人们询问起他邻居的情况时,却发现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相邻而居六十余年的老人从未接触过。“怎么会这样呢?”“因为他老了,很少外出。”“你为什么不常去看望他,谈谈过去的时光呢?你们相处得不好吗?”老人不自然地微微一笑,然后摇摇头:“不,我们相处得很好。但他富有,我贫穷,如果我去他家,就会惹人说闲话:他去那儿干什么?”

中国人相互猜疑有一个明显的表现:他们从内心里不愿被单独留在房间里。否则,一定会觉得不自在,还可能会溜出房间,到走廊里去,似乎在说:“别怀疑我,瞧,我没拿你的任何东西,我不在屋子里。”自重的中国人拜访外国人时也会这样。

没有什么能比非正常性死亡更易引起强烈的猜疑。典型的例子是已婚女儿的死亡。虽然,像前面说的,女儿活着时,父母无力保护她;可假如她死得可疑,她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就获得了主动权。女儿自杀后,他们就不再像过去那样俯首屈从,而是盛气凌人地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拒绝和女方娘家达成一致,就会引起一场持久、恼人的官司。娘家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报复,不过,最终目的只是为了保住“面子”。

中国有句古话: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这句箴言表达了一个普遍的真理:在中国,走路都要小心翼翼。这就是中国人生性沉默的原因,我们对此有时十分难以忍受。他们都知道,一言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而我们对此一点也不懂。

中国人的商业活动表明中国有各种各样的猜疑形式。买方、卖方彼此都不信任,只有严格保持中立的第三者才能促使买卖成交,他们只有通过讨价还价才能获利。而且直到付款,交易才算做成。情况更复杂时,还需要形诸文字,因为“空口无凭”,必须“立此存照”。

中国金融市场的混乱,部分原因在于钱庄对顾客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顾客也有充分的理由表明自己不应该相信钱庄。南方的假外币,各地的假银元,都是这个伟大的商业性民族生性猜疑的明证。他们决心做成一桩交易时,非常精明;不愿做时,表现得更精明。顾客出于猜疑,总希望天黑以后使用银子,这一点中外皆然。如果城里的商店建议等到第二天,这是明智之举,也不足为奇。

中国的银行系统似乎包罗万象,错综复杂。我们从马可·波罗的游记中可以知道,中国很早就使用银行票据了。但并不普遍,好像被严格地限制在一定的流通领域。两个相距仅十里的城市,各自的钱庄都有充足的理由不收对方的票据。

中国的利润率很高,在24%一36%之间,甚至更高,这也是中国人彼此不信任的表现。这种暴利大部分不是钱本身的利润,而是巨大冒险的保险费,我们所熟悉的西方的投资方式,他们几乎没有,这不是因为帝国资源开发不足,而是因为人们普遍彼此不信任,“人生无信不立”,根据这一点,在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许多问题上,中国人仍将表现出猜疑的特点,这必定会极大地损害他们的利益。

几年前,有家报纸对纽约华人的情况作过详细的报道,其中有个荒谬的例子可以说明中国商业场中的猜疑。中国人在其他城市建立的机构大概也是大同小异。在纽约,他们有自已的市政府,有十二个中政领导。这些人把钱和中政府的文件锁在一个大保险柜中,为确保绝对安全,他们不用美国银行用的那种复杂、美观的号码锁,而是用十二把铜挂锁(中国式的)。每人只掌一把钥匙,要想打开保险柜,必须十二人全部到齐,每人开一把锁。不幸的是,一位杰出的高级中政官突然去世了,整个市政事务立刻陷入了极度混乱中,因为那位市政官的钥匙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也没人敢代他开锁,人们相信死者会嫉妒他的继承人,让他也患上自己的那种病,这一迷信的观念太令他们恐惧了。直到经过特殊的选举补了空缺之后,市政府才取出钱支付丧葬费。这件小事,的确是一扇窗口,通过它,人们可以发现中国人的一些主要特征——富有组织才能、商业才能,互相猜疑,极度的轻信以及对西方制度和文明不言而喻的蔑视。

中国的政府机构中也不乏相互猜疑的例子。宦官是亚洲典型的现象,中国古亦有之。但在目前的这个王朝,满族人采用了卓有成效的办法,使这批危险人物不再像过去那样有权力来危害人民了。

满人在中国是征服者,汉人是被征服者,双方在政府中难免相互猜疑,产生龃龉。六部长官及副职由哪族人来担任必须妥善安排,这样才能维持国家机器的平衡。检察院在很大程度上,也起到同等作用。

对那些熟悉中国政府内部情况的人,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说得对;中国人的普通社会生活中充满猜疑,官场也不例外。它不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实际上乃中国人的本性使然。上级害怕下级竞争,时刻提防下级;下级的宦海浮沉又随时会受上级影响,他们也在猜疑上级。而整个官僚阶层又对强大的文人阶层和普通百姓存有戒备之意。中国有许多宗教团体是半政治性的,这就是后一种情况的显著表现。它们已使整个帝国变得像一团马蜂窝。地方政府禁止节欲者团体集会,比如有名的三星会,它只不过想禁止鸦片、烟和酒,打翻衙门里贪婪的“虎狼”的筵宴。他们并不企图谋反,可官府一直这样认为,他们也就只能如此。所有的秘密宗教都企图谋反,包括三星会,这样猜疑,会使事情变得容易处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异常情况,政府立即行动,把为首的抓住,或流放,或杀掉,恐惧就可缓解一阵子了。

强烈的猜疑使中国人变得十分保守。他们不了解人口调查,政府偶尔需要,也会因猜疑而不能实行,哪怕是名义上也不行,人们总是立刻怀疑调查是别有用心。笔者邻村发生的一件事,可以证明这种猜疑真实不虚。有兄弟二人,听说政府要进行新的人口调查,便断定这是强行迁民的预兆。按常规,迁民时,兄弟二人会留一人在家看守祖坟。弟弟料想自己很可能被征走,为了逃避长途跋涉的折磨,他立刻自杀了。这样就将了政府一军。

猜疑与保守,使中国青年从美国留学归来后,一直步履维艰,困难重重。它们也同样阻碍了中国对铁路的引进。中国所需要的改革也因政府的猜疑而长期遭到禁止。三十多年前,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听了铸造小银币之重要性的意见时,非常坦率地说:帝国的货币,永不可改革,“如果试图改变,百姓立即会认为政府想从中牟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开矿也同样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如果可以成功的话,它会使中国变成一个富庶的国家。地下的“泥龙”,地上的猜疑和侵吞公款的行为,使得整个行动连第一步都难以迈出。无论新事物会带来多大的益处,益处有多明显,只要引起猜疑,就别想引进。已故的内文斯博士在烟台,为了将外国水果的优良品种引进中国,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水果明显会带来巨大的收益。但他每前进一步,都要被迫同猜疑作斗争。缺乏善心或稍不耐烦,就可能早已取消这项计划了。不过,效益一旦得到确证,猜疑就会自然地渐渐消失。调查养蚕和种茶对帝国的海关非常实际,可是对此感兴趣的人们又怎么能违背过去的经验,认为这些调查不是为了征税,而是为了促进生产或提高技术劳动的收益呢?谁听说过这种事情?即便听说了,谁又会相信呢?古老的荷兰有句谚语可以形容中国人对这类事的态度:“狐狸跳进鹅毛笔管时,却说:‘各位早晨好’。”

下面我们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与外国人间的特殊关系。中国人在强烈地不信任外国人时,还经常伴随着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完成最难办的事。假如一个外国人在某个他从前很少去的地方散步,中国人就会认为他在察看风水;假如他凝视一条河,他就是在测定其中是否有金子。人们认为他能够看穿地表,发现最值得攫取的东西。如果他在赈济灾荒,人们就会认为他最终是想掠走大批当地人,到外国去做苦力。出于“风水”上的考虑,外国人经常被禁止到城墙上去,他们的建筑物也必须严格控制,像帝国的边界线一样明确。中国人似乎缺乏自然一致性的观念。巴伯先生曾提起四川某山区的一句谚语:外长罂粟内藏煤。这并不仅仅是一种无知的观念。帕普利教授说,北京的一位高级官员也告诉过他同样的话,并且在不知开采速度的情况下,把它作为反对过快开采煤矿的根据。己故的政治家文祥,曾读马丁博士的《基督教的证明》一书,当有人问起他的看法时,他回答,他准备接受该书科学的部分,但宗教部分,关于地球绕着太阳旋转的断言,则会令他难以置信。

外国人进入中国完全超出了他们目前的承受能力。梵·瑞恰斯芬男爵骑马在乡间游历,在四川人看来,完全是一种漫无目的的行为,因此把他想像成一个亡命之徒。很多中国人第一次见到外国人,会产生一种神秘的恐惧感,后来才发现这些野蛮人原来也都挺不错。许多中国妇女受到告诫,她们一旦进入外国人的住所,外国人就会念动致命的咒语,使她们着魔。如果她们最终被引诱进去,她们千万不能踩门槛或照镜子,否则会不安全。

几年以前,从内地某省来的一位年轻学者——该省对外国人其实一无所知——经过笔者的努力,答应帮一位新来的外国人学汉语。他在那人家里住了几星期后,想起他的母亲需要他的照顾,就回家去了。临行前,与笔者约定,某日赶回,可是,直到现在他也没回来。住在外国人家里的那段日子,这个聪明的孔门弟子,从未喝过一口茶或吃过一样东西,唯恐吃进了迷魂药。有一次,他写信给他的母亲,告诉她,自己一切都很好。另一个老师就送给他个外国信封,并且还告诉他,只要用舌头舔湿就可以封口。他却急中生智,温和地请那位老师帮他封口,因为他对此不在行。

中国人拒绝接受外同人印刷的汉语书,也是由这种观念导致的。人们普遍相信,书中放了迷魂药,油墨味就是它发出来的。药是在排版印刷时就掺进去了。有时,还会听到读了外国人的书,就会成为外国人的奴隶的传闻,据说有个小伙子对此不太相信,就读了一本小册子的开头,马上惊恐地把书扔掉,跑回家告诉他的朋友,假如谁读了那个书后,说了谎言,将来就会下地狱。小贩子也经常发现,这些书送都送不出去,并不是因为书中不为人知的内容受到敌视,而是因为人们担心送书者会以此进行敲诈勒索,这种做法在中国相当普遍。

如果外国人不慎重,试图记下一些孩子的名字,就会引起一片恐慌,而且也确曾使一所正在兴办的学校解散了。中国文字的罗马拼音体系一开始引入,就遭到了怀疑与排斥。为什么外国人希望教学生写一些他们的朋友读不懂的文字?世界上任何解释都不能消除中国老一辈人的疑心,他们认为,汉字一直很完美,对下一代也有好处。外国人连自己的祖先都不知道是谁,和他们的发明相比,中国人的汉字不知要好多少倍。几乎可以说,外国人的一切建议都会受到普遍的排斥。其原因很明显,就因为是外国人的建议。这种“顺而不从”的性格使你的中国朋友,以最温和而又最明确无误的方式让你确信,你的建议非常令人敬佩,不过,也非常荒谬。

讽刺是西方人手中的一种便利的武器,可它完全不适合中国人的口味。外国人对待中国人决不是根据自己的愿望或需要。有个外国人对仆人的失职和过错深恶痛绝,就用英语骂他“骗子”。仆人就向一位汉语很好的女士请教,当他得知这个用来说他的词的意思时,说他“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清朝的高级官员曾盗用汤姆先生《伊索寓言》泽文的版本,他们的思维模式和这个仆人一模一样。不过,其中会说话的鹅、老虎、狐狸和狮子不能不令他们想到背后隐晦的含义,为防患于未然,他们便查禁了所有的版本。

对外国人最顽固的不信任的例子可以在遍布大部分中国的医院和诊所里发现。在人数众多的患者中,许多人对外国医生的善良和医术表现出不言而喻的诚意和令人感动的信任。但也有不少人,仍相信荒谬的谎言,说外国人用人的眼睛和心脏做药,外科医生有将人切成碎肉的嗜好,外国人还将中国儿童藏在地窖中,进行可怕的处理等等。除了小心探问,这些人的感情我们一般了解得很少。一、两年之后,这些机构的广泛成功可望能够像大风吹散尘土一样,驱散所有的这些无稽之谈。不过,它们一有机会,就会疯狂地蔓延,像温暖潮湿八月中的霉菌。

虽然在中外关系史上,外国人存在着严重失误,但整个历史是中国人怀疑与搪塞的历史。这是一段令人厌倦的回忆,其间的教训完全是由徒劳无功的交往者造成的。但在中国,私人常常被迫充当外交家,他们都很清楚应该怎样做,我们可以举一个典型的例子进行说明。一个外国人提出要在中国内地某城市租赁一处住所,当地官员则提出种种借口加以搪塞,在一次安排好的会见中,这个外国人身着中国服装,带着纸和笔,到了见面地点。初步交谈之后,他慢慢地取出文具,摆好纸,拧开笔,检查一下墨水,神情严肃专注。中国官员怀着强烈的兴趣看他做完这一切,好奇地问:“你在做什么?”外国人解释道,他只是准备好文具,“仅此而已,没有什么。”“文具?准备文具干什么?”“记下你的答复。”这位官员急忙向外国客人保证,住所一定会解决,这样做完全没有必要。可他下次再听到这个神秘的记录时,怎么能保证承认,其中的内容都是他说的?

中国是个谣言泛滥的国家,它们经常使人心中充满恐惧。几年前,新加坡的中国人报告说,苦力们坚决拒绝天黑以后走某一条街道,因为在那里会突然神秘地被砍去脑袋。帝国可能永远也不能从恐惧中解脱出来了,对于有关的人,这些恐惧就像1789年法国革命中的巴黎人感到的一样真切。无节制的轻信和相互猜疑是恐怖的谣言产生、弥漫的沃土。当它们与外国人有关时,痛苦的经验表明,绝不可掉以轻心,在它们刚一产生时,就应该查清。如果当地官员认真查处,就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果不进行制止,任其漫延,就会产生像天津大屠杀那样的惨剧。整个中国都适宜于谣言的迅速传播,几乎没有一个省没有产生过谣言。为了彻底铲除谣言,时间就应像地质新纪元一样被视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最好的办法,是以勿容置疑的实例,使中国人相信,外国人是他们真诚的祝愿者,一旦树立了这一坚定信念,“四海之内皆兄弟”将会在人类史上第一次成为现实。

谢选骏指出:一个缺乏法律的社会, 成员必然相互猜疑。



【第二十五章 缺乏诚信】


“信”,英语里一般译为“sincerity”;在汉字中,它是个会意字,由“人”和“言”两部分组成,其意义也是这两部分字面所表达的。“五常”中,它位列最后。许多了解中国的人认为,“信”在天朝上邦,事实上可能是最罕见的美德。他们也将会同意基德教授的看法。基德教授在谈了中国人“信”的观念之后,接着又说:“如果在民族性格中有一种美德,不仅在行动中受到蔑视,而且也和现有的处世态度形成强烈的反差,这一特征非信莫属。中国人公开的和私下里的表现,都与信背道而驰,他们的敌人也以此讽刺他们,虚伪矫饰,欺骗、不真诚和趋炎附势是这个民族的显著特征。”这种评价多大程度上符合事实,我们最好在详细地考察了下面的事例后再作判断。

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现代中国人和古代中国人没有多少差异,而且我们还深信,有资格的学者也会支持这一观点。在信的标准上,中国人不同于西方人。一些思想敏锐的学者,在仔细推敲中国的古代经典时,会从字里行间发现很多拐弯抹角、含糊其辞的地方。他还会发现,对西方人的直率,中国人有句很有意味的话:“直率而无分寸就成了无礼。”《论语》中孺悲与孔子的故事,西方人觉得意味深长,而儒生们却一点儿也不理解。下面一段选自莱格的译文:“孺悲想拜见孔子,孔子托辞有病,谢绝见他。但传话人一出房门,孔子便取下瑟,边弹边唱,故意让孺悲听见。”孔子不想接见孺悲这样的人,便以中国的方式来解决。

孔子的做法后来为孟子所仿效。孟子曾在某国作为客人被邀请上朝,但他希望国王能给他以第一次召见的荣誉,因此托病不出。第二天,为表明这只是个借口,便在别处觐见国王。陪伴孟子的官员,夜里与孟子就孔子的上述行为,进行了一次长谈,但讨论只局限在礼节惯例方面,没有涉及到为方便而撒谎的道德问题,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人思考过这一问题,现代的孔门弟子在给学生解释这一段时,也没有超出上面的讨论。

在保存典籍的本能方面,古代中国人远远高出许多国家的当代人。他们历史虽然冗长;但包罗万象。很多西方学者似乎最推崇中国的历史,言辞中常流露出过分的信任。维也纳大学教师基·辛格博士1788年7月在《中国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其中有这样一段:“科学考据很早就认识到,并且越来越证明了中国古典文献的历史真实性。”例如,最新一代中最广博的中国研究者——瑞恰斯芬,在讨论中国人性格中惊人的矛盾成分时,发现一方面他们在统计记录历史事件时,具有忠实精神和探索真理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和外交谈判中处处充满谎言与欺骗,此二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精确地记录历史有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按特定的顺序和比重叙述事件;二、根据一定的精神和动机分析。阐释事件。一些广泛地研究了中国历史的人认为,从前者看,这些历史著作无疑大大地超出了撰写的时代;从后者看,它们绝没有辛格博士所认为的谨严。对不了解的事物,我们不发表意见,只是想让人们注意,一个民族沉溺于谎言,同时又能培养出尊重事实的史官,即使不是史无前例,也是独一无二的。强烈的爱或恨扭曲其他国家的历史,在中国,难道它们就不起作用吗?在世界其他地区发挥作用的因素难道在中国会失效吗?

不仅儒家思想本身存在较大缺陷,而孔大圣人也不严格尊重史实。莱格博士并不紧盯着“圣人生平的暇疵”不放,而是重点研究孔子编篡《春秋》时处理历史材料的方式。这部著作记录了鲁国二百三十四年的历史,向后延续到孔子死后两年。下面一段引自莱格博士有关儒教的演讲,发表在他的多卷本《中国宗教》中:“孟子把《春秋》视为孔子最伟大的成就,说它的问世使乱臣贼子惧。作者自己也说过同样的话,并说世人因此了解他,也因此毁谤他。”但是当孔子谈到世人因此毁谤他时,不知他心里是否充满了疑虑。事实上,这部书不仅极为简约,而且含糊其辞,具有欺骗性。《春秋》问世后,不足百年,公羊便对之作了修正与补正,说《春秋》“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贤者讳”。我在《中国经典》第五卷中指出,“讳”包含三种含义——省略,掩盖和篡改。对此,我们能说什么呢?……我常常想快刀斩乱麻,干脆否认《春秋》的真诚性和真实性。但是孔子生活在他记录的那个时代,他把历史与自己的笔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如果一个外国学习者采用曲解的办法,使他看不到大圣人不尊重史实的缺点,中国的统治者和大多数学者可不会怜悯他,也不会同情他的苦恼。孔子及其弟子一直倡导真实性,但《春秋》使他们的同胞在可能损及帝国或圣人名誉的情况下,学会了掩盖真相。

我们已经看出,宣称中国历史真实的人只准备承认,在中国,真实仅存在历史的记述中。当然,不可能证明每一个中国人都撒谎。即使有可能,我们也不愿那样做。等到中国人的良知苏醒,开始关注自己的信义时,自己会提供最有力的证据。他们在谈论自己的民族时,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像海南岛首领所说的:“我们一开口,谎言就诞生。”可是,对我们来说,中国人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是为撒谎而撒谎,撒谎是为了获得谎言之外的某种利益。巴伯先生说:“他们不说真话,同样也不相信真话。”一位学过英语的中国小伙子在拜访笔者的朋友时,为增加词汇量,希望学会说“你撒谎”的英语表述方式。我的朋友就告诉他,这句话最好别用来说外国人,否则,肯定会挨揍。小伙子毫不掩饰地对此表示惊讶,他觉得这句话就像说“你骗人”一样,不会伤害人。库克先生,1857年在作伦敦《泰晤士报》驻中国记者时,谈到西方人最讨厌被称为说谎者,“但是,如果你对中国人说同样的话,他一点儿也不会气恼,也不会感到受了侮辱。他不否认事实,只回答道:‘我可不敢对阁下撒谎’。说一个中国人‘撒谎成性,眼下正在撒谎’,就像对英国人说,‘你这家伙就爱说俏皮话,我保证现在你脑袋里装满了糟透了的俏皮话’。”

中国人平时说话缺乏诚信,虽未达到作伪的程度,但他们所说的每一件,几乎都不是真相,真相在中国是最难获得的,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获得了事实的全部真相。即使有人寻求你的帮助,比如打官司,他希望你全权代理,你仍会发现,他向你隐瞒了重要的事实。这显然是支吾搪塞的本能所致,而非蓄意如此,尽管这样做,受害者只能是他本人。无论你从何处着手处理,整个事情一直要到最后才会显露出来。较为了解中国的人不会听了一方陈述就觉得掌握了全部情况,他宁愿把听到的和其他情况结合起来,最后找来几位他最信任的人,就那些陈述再调查一番,才判断事情的真相。

缺乏诚信,再加上猜疑,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经常交谈了很长时间,却没有谈出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对外国人来说,中国人不可理喻,主要归咎于他们虚伪。我们不知道他们在希求什么,但总觉得他们的言谈背后隐藏着更多的东西。因此,当一个中国人走到你跟前,贴在你耳边,神秘地告诉你一个你感兴趣的中国人的事,你不可能不心头一沉。你不能确定他是在说事实,还是在诬陷那人。你也从来不能保证中国人的最后通牒真的就是最后的。对于生意人、旅行家、外交官来说,这个很容易阐释的命题,包含着诸多令人烦恼的因素。

所有事情的真正原因几乎都难以预料,即便知道,也不能确保是事实。每一个中国人,即使没受过教育,其本性也像一头狡猾的乌贼,受到追踪时,立刻能喷出大量的墨汁,使自己退到最安全的地方。如果你在旅途中,受到拜访,请求捐款给一些穷人,他们希望开发新的土地,你的仆人不会像你一样,干脆说:“你花钱不关我的事,随你的便。”而是“面带孩子般的笑容”解释道,你袋里的钱只够你自己用的。这样,你就无法捐款了。我们也很少发现某个看门的人,会像外国人对待他那样,对一群中国人说:“这儿你不能进。”他只是在一旁悄悄地看着,等他们一进去,他就放狗。

中国人能自觉守约者,寥寥无几。这与他们误解的天赋、淡薄的时间观念有关。不管失约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你将有趣地发现他们会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一般,中国人被指责爽约时,会说道,这个约会无足轻重,重要的约会,他总会守约。如果谴责他的某个缺点,发誓改正的话就会像流水一样从他嘴里喷泻而出。他承认错误很全面——实际上是太全面了,除了信用之外,你再没别的可期待了。

一位中国先生,曾被雇来抄写,注释一些格言。在一些古老的警句之后,他解释道,不能马上拒绝别人的请求,相反,即使实际上不想帮忙,也要表面上答应。“拖到明天,接着,再一个明天,这样,请求者心里会得到安慰。”负债的人一般也采用这种方法。谁也别指望一次就可把债讨回,要债者也不会因此失望,欠债者会信誓旦旦地说,下一次还。然后再下一次,再下一次。

最能说明中国人虚伪的,是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孩子们从小就学会不诚实,而且无论孩子本人,还是施教者竟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孩子还在牙牙学语、朦朦胧胧懂话的时候,大人就告诉他,要是不听话,藏在大人袖子里的怪物就会出来咬他。外国人也常被比做未知的怪物,这也能较好地说明为什么中国人经常对我们说脏话。孩子们很小就对我们怀有模糊的恐惧感,长大后,一旦意识到我们并不可怕,只是可笑而已,怎么会不在街上哄赶我们呢?

车夫拉着外国人,后面跟着一群高声喊叫的顽童。他被激怒了,向他们吼道,他要捉几个,绑在车后面拖死。船夫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吓唬道,用开水浇他们。“我揍你”、“我砍死你”这类话,对懂点事的孩子来说,就等于“别那样做”。

中国人要想装得“懂礼”,必须掌握一大套词汇,他们能表现出说话者的谦卑,听话者的高贵。“懂礼”的人提到自己的妻子,如果必须称呼,就说“拙荆”,或其他类似的文雅的谦称。农村人,虽然不会文雅的辞令,也能抓住“礼”的精髓,称和自己患难与共的伴侣为“臭婆娘”。中国人自己的一个故事,可以恰当地说明他们注意礼节的特征。一位拜访者身穿最好的礼服,坐在客厅里等候主人的出现。一只老鼠正在梁上嬉戏,把鼻子伸进梁上的油罐中,客人的突然到来吓了老鼠一跳,它转身就逃,结果碰翻了油罐,正打在客人的身上,华丽的外衣立刻沾满了油污。正当客人气得脸色发青时,主人进来了。一阵寒喧之后,客人解释道:“鄙人来到贵舍,坐于贵梁之下,不慎惊动贵鼠,贵鼠走,贵油罐落于鄙人寒服之上,狼狈之极实令足下见笑。”

不用说,很少有外国人能以中国人的方式招待中国人,这需要长期的锻炼。主人走向宴席时,要热情地向一群客人鞠躬,温和地招呼:“诸位请坐,请用膳。”或把茶杯举到唇边,环视左右,郑重地对客人说:“诸位请用茶。”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在不同场合的“叩头”、“叩头”,来表示“我能、我会、我可以、我必须、我应该”(视情况而定)“拜倒在你脚下”。偶尔还会插入这样的话:“我该打,我该死”,意思是礼数不周,忽略了小细节。或者,骑着马,中途遇到熟人,就停下来,对他说:“我下来,你骑吧。”一点也不考虑你往哪儿走,或他的做法是否符合情理。即使是最没教养、最无知的中国人也会经常摆出邀请的姿态,迫使最无同情心的西方人无意识中对此赞叹不已,因为别人会,而他不会。我们在各种场合不断看到的小小的礼仪,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奉献,它使得社会摩擦减少了。如果拒绝作出这种奉献,就会遭到惩罚,因为他走上了歧途。车夫停下来问路,假如忘了取下辫子,很可能会被指错路,另外,还可能会遭到辱骂。

判断送什么礼物最合适,在东方,这也是一门学问,其他国家可能也如此。对于收礼物的人,有些东西,绝对不能接受,而另外一些东西则不能全部接受。假如外国人在这方面自作主张,一定会做错事。一般情况下,有人送礼,要慎重对待,特别是在出乎意料的情况下。即使是生儿子这样的喜事,也要小心,“我怕希腊人,即使他带着礼物”,这句格言在世界各地都具有永久的生命力,在中国也一样。送礼背后总有文章,像中国歇后语说的“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或者,换句话说(实质上是),要求的回报要比送的多。

许多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对送礼的虚伪性,都有所体会,我们曾有幸熟悉了送礼的全部细节。为了对几个外国人表示尊敬,一个小村庄为他们搭台唱戏,当然,谁都明白,外国人应该设宴回敬。可是村民们对此执意拒绝,请求他们捐一笔款,哪怕是一点点也行,可以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在这个村子,他们照做了。此后不久,又有十“一个村子,说是被外国人救济灾荒和医疗救助的精神深深地感动,接二连三地派代表请他们去看戏。这些村子都清楚,邀请肯定会被拒绝。每个代表听到被拒绝的消息时,脸上都露出同样悲哀的惊愕神情,然后又全部转向捐款问题,仍然是公共设施。他们每个人都是点到为止,没有再作进一步的表示。

不单单是外国人在这方面受到困扰。富有的中国人不幸遇到喜事时,邻居就会拿着一点儿不值得一提的礼物前来祝贺,比如为新生婴儿买的不值钱的玩具,但是主人必须设宴答谢——在中国,这是一种永远合乎时宜的方式。这时,即使最不了解中国的人,也会赞叹中国格言的精妙:“吃自己的,吃出泪水;吃别人的,吃出汗水。”主人还要被迫装出一副真诚欢迎的样子。为了不丢“面子”,满腔怒火全都压抑在肚子里,丢“面子”可比损失食物更要命。

这表明,中国人有许多行为都是为了“讲面子”有意做出来的。在受雇时,中国人对待外国人的大部分礼节,只是一种虚伪的客套,尤其是在大城市中,将一个人在公共场合和私下里的行为比较一下,很容易发现这一点。据说,有一位中国先生,在他的外国主人家里,向来被奉为遵守礼节的楷模。可假如他在北京街头遇到主人,就会怒目而视,好像要“杀掉他”,因为倘若和主人打招呼,就会让别人看出,这位饱读诗书的先生在某种程度上要依靠野蛮的外国人来混碗饭吃——尽管这情形已是众所周知,但在表面上,尤其在公共场合不能承认。几个中国人进屋时,只给屋里的中国人行礼,完全无视其中外国人的存在,是很正常的事。中国老师会称赞他的外国学生听力准确,发音完美,在接受语言方面会很快超过其他同学。可同时,这位学生的一些奇怪的发音错误,却会成为这位老师与他同事间的笑料。一般情况下,雇来教汉语的老师理所当然被视为最有权决定他汉语语音正确性的人。

另一个可以说明中国礼貌的表面性与虚伪性的现象,是口头上应承,而实际上不做。送礼没有带来预期的好处,送礼者也不灰心丧气,因为早就知道事情可能办不成,但送礼者的面子保住了。同样,假如在酒馆里,你和老板在付款上发生了争执,你的车夫可能会站出来调停,决定不足的部分由他来付,然后将手伸进你的钱袋。如果他掏自己的钱,最后账仍会算在你头上。倘若提醒是他自己要付的,他会说:“你能指望参加葬礼的人一同被埋进坟墓吗?”

尽管表里不一,中国仍有许多人是真正谦逊的,不过,无论男女,肯定也有不少人的谦逊是假的。当人们清醒地意识到,某些观念难以直接表达时,他们就谈论一些不愉快的事间接地来表达。可这些谈吐优雅的人,一旦被激怒,连最难听的话都骂得出。

虚假的谦逊与虚伪的同情同是由空话组成。但是,中国人不应因此受到谴责,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富长期维持对如此众多人的同情。最令人恶心的倒不是空洞的同情,而是对死者假装同情时,又流露出兴高采烈的神情。巴伯先生提到四川的一个苦力,看到两条野狗在纤道上吞吃死尸,竟止不住哈哈大笑。梅杜斯先生告诉我们,他的汉语老师听到自己的好朋友死得很有趣,竟也捧腹大笑。最疼爱的孩子夭折,长时间的悲痛会使父母变得表情麻木,这与上面的情形不同,因为沉默的悲痛和违背人性、对自己自然感情的粗鲁愚弄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如前所述,西方人和中国人实行贸易往来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了,在此过程中,中国人的商业信誉也多次得到验证。为不使结论显得有如空穴来风,应该举些例证作基础。下面就是一个范例。香港和上海银行经理卡麦伦先生在他的告别发言中,有这样一段:“我已谈了西方商团的高标准的贸易原则,在这方面,中国人一点也不落后。实际上,没有谁能像中国商人和银行家那样,很快赢得我们的信任。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例外。但为了表明我有足够的理由得出这一有力的结论,我可以告诉诸位,过去二十五年内,我们的银行在上海与中国人做了很大一笔生意,总额达数亿两白银,迄今为止,我们还未遇到过不守信用的中国人”。对这段发言最好的评价可能是三年后发生的另一件事:这家银行在香港的一位买办,使银行在蒙受损失,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仍能每年赚取一百万元的利润。

中国商业活动中的零售与整卖是否有本质区别,我们无从得知。但为了使我们的思考显得更全面,确实应该考虑一下,上述结果是否完全没有中国人令人赞叹的责任感的作用——这是一个西方人应该好好学习的优点,中国人在与西方人做生意时,讲信用可以使他们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所以,我们获得中国人毫无疑问的最大限度的信任,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尽管如此,长期广泛的观察仍只能证明:中国人的商业活动是这个民族缺乏信用的最大例证。

一位聪明的学者,写过一篇很有意思的论文,论述中国人的普通商业活动只是一方欺骗另一方的活动。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就是雅各布和拉班之间的关系,或者像中国说的,是铁刷遇铜盆。没有谁不知道,让一个孩子做生意,其实就等于毁了他。假秤、假尺、假钱和假货——所有的这些现象在中国都难以避免。即使一些大字号,挂着醒目的招牌,告诉顾客,本店“货真价实”,“绝无二价”,实际上绝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们无意于表明中国无诚实,不过,根据我们的观察和经验,很难保证可以找到。和一个不重视事实的民族交往,还会出现别的情况吗?一个衣冠楚楚的学者,大言不惭地告诉外国人,他不识字。可如果递给他一本小书,他会毫不迟疑地悄悄地从人群中溜走,钱都不付,虽然那本小书至多只值三个铜板。对此,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羞耻,反倒沾沾自喜,把愚蠢的外国人骗了,那家伙竟然相信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中国人向外国人买东西,经常少付一个铜钱。他宣称,身上没钱了。如果你告诉他,,他的耳朵上正夹着一枚铜钱呢,他会极不情愿地取下来交给你,那情形就跟受了骗似的。同样,一个人会磨蹭“老半天”,想免费从你那儿得到点东西,理由是他一个钱也没有。可是最后却会取出一大串铜钱,满脸不高兴地递给你,叮嘱你只取他应付的钱。假如你相信了他,让他不付钱就把东西拿走,他会心花怒放,就像杀死了一条蛇。

中国人一向有向亲戚“借东西”的习惯,而且总是有意无意地不打招呼,这大概也是社会团结的一种表现吧。“借”来的东西大部分被立即送进了当铺,主人想要时,必须自己拿钱去取。教会学校的一个中国男孩,在偷一个管学生宿舍的单身女士的钱时,被发现了。在不容置辩的证据面前,他抽抽搭搭地解释说,在家时,他一直习惯于偷妈妈的钱,而这位外国老师太像他的妈妈了,于是,他不由地想偷一偷。

中国社会明显存在许多邪恶,西方无疑也存在,但最重要的是,要清醒地意识到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我们前面说过,中国人缺乏信义,其事虽不常见,但经常可以找到。一些例子,在我们讨论其他论题时,已经列举了,还有一些应作详细的论述。

要是具备必要的知识,可以就中国人的敲诈勒索写一套非常有趣的书——上至龙椅上的皇帝,下至最卑贱的乞丐,人人都那样干。中国人具有注重实际的智慧,他们惜以使敲诈勒索形成一个完备的行为体系,每个人就像离不开大气层一样,脱离不了这一天罗地网的笼罩。它是如此恶毒,堕落,除非对整个帝国进行彻底整顿,才能将其铲除。

中国人的性格,以及中国的现状,必然导致西方人很难以务实的态度在最大范围内同中国人交往,同时还能保住“上等人”的名誉——假如他有幸获得这一名誉。人们经常说,车夫、船夫、酒馆老板、苦力、买卖中间人,不论犯什么罪,按常规,一律杀头。他们,以及与他们地位相当的人,和外国人间的关系很特殊。因为外国人宁愿忍受欺诈,也不愿引起社会风波。这方面,他们一般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然而中国人内部如果破坏了公正原则,却只有通过社会风波才能使社会最终达到平衡。

一个人难以做到不偏不倚时,努力做到这一点,他一定是个非凡的人物。既不猜疑,又不轻信,是中庸之道最完美的体现。如果我们对似乎必需的不诚实表示不满,敏于判断人的性格的中国人,就会把我们归入“性情人物”那一类。佛的涅盘境界,对于易激动的人来说,想时刻保持,并不容易,即使我们能够保持这种宁静的品性,也会被当成被进一步任意勒索的最佳对象。有一个典型的中国人,受雇为外国人做事。有一天,看见一个小贩沿街叫卖泥捏的外国小人,那些小人造型精巧,服饰得体。他就停下来,看了一会儿,对小贩说:“啊,你玩的不过是玩具,我玩弄的可是真家伙。”

勿需赘言,就我们所知,中国政府似乎是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一特点的重要例证。在整个中外关系史上,以及有名的中国官僚与民众的关系史上,也都可以找到这种例子。各级官员经常颁布的文告,就是一个独特、简明的例证。这些文告篇幅冗长,文辞华美,内容繁杂,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境界。唯一缺少的就是真实,因为这些华美的命令并不准备让人们去执行。这一点,写的人和看的人都很清楚,从不会发生误解。“中国政客的生平和公文,就像卢梭的《忏悔录》,情感高尚,而行为卑鄙。他砍下十万颗头颅,却引用孟子的话论述生命的神圣。他把修筑堤坝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导致河水淹没一个省,却为人民背井离乡而哀叹。他高声痛斥发假誓的人,却在签定一项协议后,私下里说,那不过是一时骗人的玩艺儿。”勿容置疑,中国也有公正无私的官员,不过很难找到而已,而且,他们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无法如愿以偿。把最有机会了解中国经典的人的处境和这些经典的教义比较一下,明显可以看出,他们在引导社会走向更高一种境界时,是多么的无能为力。

“你知道多少值得信任的中国人?”这里仅指受过正规教育的中国人。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经验和评价中国人的标准,因此回答也千差万别。大多数外国人会回答:“很少”,“七、八个”,“一打”,视情况而定。有时,也有人回答:“很多”,“多得记不清”,可是,我们深信,在有见识和辨别能力的人当中,做出这种回答的肯定极少。

观察被一个民族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是一种富有智慧的做法。在探讨中国人相互猜疑的特征时,我们已经看出,中国人把不信任别人看成很自然的事,其理由他们心里都很明白。这种状况使得中国的前途充满了不确定性。这个民族不是由精英分子来统治,相反,掌握全部权力的是帝国中最卑鄙、无耻的家伙。一位聪明的道台,对外国人说:“皇帝以下的所有官员都是坏蛋,全该杀掉,但是杀了我们没有用,下一任仍会和我们一样坏。”中国谚语说,蛇知道自己的窟在哪儿。另一个很有意味的现象是,中国的官僚阶层受到商人阶层的极度不信任。他们知道,所谓的“改革”,不过是一层表面的外壳,不久,就会脱落。一个中国的泥瓦匠,花了很长时间,用没调和好的灰浆抹平盖得很糟的烟囱与屋顶,可他心里很清楚,第一次生火,烟囱会四处冒烟;第一次下雨,屋顶会漏水。在中国,这不过是一桩极平常的事。

中国有足够的实力开发各处的资源,只要有信心,羞怯的资本就会从隐蔽的地方走出来。在中国,开发资源所需要的各种知识都十分丰富,各类人才应有尽有。但是,假如没有建立在真诚基础上的彼此信任,这一切都不足以使帝国复兴。

几年前,一位善于思考的中国人来向笔者请教,如何解决某个地区打井难的问题。中国人打井,一般是井内从上至下都用砖头砌上。可在当地,井打好后,过了一段时间,整个地面就会下沉,井壁也随之坍塌,只剩一个小洞,井也渐渐地干枯了。治疗中国长期忍受的病痛,与对直隶省的这个不幸地区的补救相同,一切药方都难以将其根治。所有的治疗都是表面的,整个帝国最终只能像满载珠宝的大车陷进绝望的泥潭。

谢选骏指出:一个缺乏统一宗教的社会,成员必然缺乏诚信。



【第二十六章 多元信仰】


儒教,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智力成就之一,而儒家经典对于西方读者来说,又十分枯燥乏味。不过,仅仅仔细地阅读,只能得到皮毛的印象,不思考其影响,简直永远不可能了解它们。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其有记载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远古,她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异化或崩溃的古老民族,也从未被任何民族,从她自古生存的那片土地上驱逐出去。”一切都仍是那样古老。对这一空前绝后的事实,我们该如何解释呢?中国人口之众多,在世界上无与伦比,他们自从开大辟地以来就居住在中华大地上,直到今天。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神秘力量在支撑着这个古老的民族?在所有的民族都必然走向衰落、灭亡的宇宙命运面前,中华民族为什么成了一个例外,一直保持着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所有对此作过彻底调查的学者一致认为,其他民族依靠物质力量生存,而中华民族依靠的是道德力量。一位学习历史的人或善于观察的旅行家,只要了解人的本性,无不对中华民族奇迹般的道德约束力肃然起敬,这种约束力从古至今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威廉姆斯博士说:“儒教对中华民族在追求理想人格,善良人性方面的影响,无论作何评价,都不过分,它所描绘的极高的道德标准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以至于整个民族都要接受这一标准的评判。”莱格博士说:“儒教在作为人的责任方面的精彩教诲,实在令人赞叹,它所推崇的四个方面的教诲——文质彬彬、谨守道德律令、关注精神、诚实,其中有三个方面是和摩西律法及福音书教诲是一致的,以此为标准建立的世界,必将是一个美好的世界。”

中国经典中,完全没有使人堕落的描写,这一点经常有人指出,它是中国经典最伟大的特征之一,也是与印度、希腊、罗马经典最主要的区别之一。梅杜斯先生说:“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拥有如此圣洁庄严的作品,里面完全没有放荡的描写和粗鲁的语言。整部书没有一句话或注释不能在英国任何一个家庭中大声朗诵。在其他所有非基督教国家,偶像崇拜都是与人的牺牲及堕落的神圣化联系在一起,并伴随着狂欢放荡的仪式。可在中国,所有的这一切,都找不到半点踪影。”

皇帝就自己的统治直接向上天负责;民心振奋要比统治者的精神更为重要;统治者应该德才兼备,其统治也应该以美德为基础;人与人之间五种关系的复杂理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有这些观念像山峰一样,从普通的中国思想中脱颖而出,也吸引了所有观察家的注意。在即将结束对中国人的论述时,我们想重点强调一下儒家思想体系的优点,只有真正理解了这些优点,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中国人。它们使中国人具备了一种服从道德的卓绝能力。每年的文官考试,都是就这些经典出题,因此,中国人的思想统一,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每一位候选者都把政府的稳定当成自己成功的前提,这无疑就是中华民族繁衍至今的首要因素。

中国人是否确实信仰过上帝,一直是个相当令人感兴趣的问题。那些严格考察过中国典籍的人向我们保证,学者们倾向于肯定回答。而另一些自称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人则持否定态度。即使中国人确曾认识到真正的上帝,那些观念也全被遗忘了,犹如一枚古币,上面的文字早已被积存的斑斑锈迹遮盖了。对于提问者,这一问题可能非常重要,但对我们目前的研究来说,完全可以不考虑。我们目前所关注的既不是历史问题,也不是理论问题,而是现实问题,也就是说,中国人和他们的神之间到底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通过一些实例,我们不难追溯古代英雄和杰出人物从受尊敬到被纪念、再到被崇拜的各个阶段。中国所有的神几乎都是死去的人,祖先崇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证明所有的死人都是神,在皇帝的恩准下,各地不断为生前就闻名遐迩的人物建庙立祠。随着时间的流逝,很难说其中没有人会成为整个民族的神,不管怎样,作为一个民族,中国人是多神论者。

认为人都有崇拜自然的倾向,这只是陈辞滥调。人们认为那些不可抗拒的未知力量有感觉,因而便把它们拟人化,并加以崇拜,所以风神庙、雷神庙等等随处可见。北极星也是人们长期崇拜的对象。北京还有与皇帝崇拜有关的日坛与月坛。有些地方,对太阳的崇拜成了一种有规律的朝拜。二月的某一天被定为太阳的“生日”。这天一大早,村民们就起身东行,去迎接太阳;傍晚时分,再转身向西,护送太阳踏上归程。一年中对太阳的朝拜这时就算结束了。

自然崇拜中最平常的是崇拜树,在某些省(例如河南的西北部),经常可以见到大小几百棵树,都挂着小旗子,标明此树为何神居所。有时即使没有这种外在的标志,人们仍会笃信不疑。如果破旧的草屋前长着一棵遒劲的老树,简直可以肯定,树的主人一定不敢砍伐,因为中间住着神灵。

皇帝经常被认为是唯一有权祭天的人。祭祀大典独特而有趣,由皇帝一人独自在大坛上举行。但对于全体中国人来说,他们自己不祭把大地,也是一个新闻。每家朝南的正墙上都设有一个小小的神龛,有些地方称为天地龛。大多数中国人证实,他们举行的祭把活动(祖先崇拜除外)只在初一或十五举行,向大地祭拜或上供,有时是在新年伊始。祭祀时,没有祷告,过一会儿,供品就被撤下,或像其他祭祀一样,全部吃掉。这时,人们祭祀的是什么呢?有时,他们说是“天和地”,有时又说是“天”,也称为“老天爷”。后一种称呼经常使人们认为,中国人确实感觉到一个人格神。可是当你知道,这个假想的“存在物”经常与另一个被称为“土地婆”的神相匹配时,这个推断就带来了严重的问题。有些地方,有六有十九祭祀“老天爷”的风俗,因为这一天是他的生日。向给“老天爷”定生日的人追问:“老天爷”的父亲是谁,他的生辰八字是多少,完全是多余的,因为他们对此也一无所知。很难使一个普通的中国人理解这些问题的实际意义。他只是接受传统,做梦也不想提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我们很少遇到一个中同人,除了知道“老天爷”掌管”气候和收成之外,还能知道他的身世与品质。“老天爷”这个同在中国广泛流传,似乎表明他具有人格,但是,就我们所知,人们既没有为他建庙,也没有为他塑像,对他的祭祀和对“天与地”的祭祀也没什么不同,似乎都是未经解释而保留下来的。

中国典籍中经常用“天”这个词来表示人的观念和意志,但有时这两方面的涵义都没有。当我们看“天即道”的注解时,感到其意义已模糊到了极点。这个词在古代富有歧义,在日常生活中也一直非常含混。一个一向祭天的人,被强烈要求回答“天”是何意时,他经常回答说,就是头上那蓝蓝的天空。这表明,他的崇拜是与崇拜自然力量相一致的,只不过有的崇拜个体,有的崇拜群体而已。他们所信仰的,用爱默生的话说,是“萧萧细雨,萋萋芳草”,他们是泛神论者。这种缺乏明确涵义的人格化,正是中国“苍天”崇拜的致命缺陷。

中国上层社会流行的似乎纯粹是无神论,这与下层百姓的多神论、泛神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那些对此颇有研究的人提供的证据中,从无数的表面现象和“前定可能性”中,我们不能不得出如下结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有教养的、文明人团体像儒家学者那样是彻底的不可知论者和无神论者。* “前定可能性”指的是宋代唯物主义注释家对知识界的著名影响,中国经典的注释家、大学问家朱熹则是绝对的权威,任何对他的观念的怀疑都被视为异端邪说。他的注释不仅是唯物主义的,而且就我们理解,也是彻头彻尾的无神论,它的影响遮蔽了原有经典的教诲。

黄河从陕西和山西的深山峻岭中流出后,继续向东奔流数百里,注入大海。多少年来,它曾数次改道,跨越六、七个纬度,从扬子江口流至渤海口。但它流经哪里,哪里哀鸿遍野,留下一片不毛的沙丘。宋代的注释家带来的唯物主义洪流冲击着中国思想的大河,情形与黄河别无 二致。它泛滥了达七百年之久,留下的只是一片无神论的荒漠,再也不能为这个民族的灵魂提供任何有益的食粮了。道教退化成降妖捉怪的妖术,它曾从佛教中汲取大量的营养,以弥补自己的先天不足。佛教的引入是用以满足儒教无法满足的人的先天需求。它们的教育方式彼此影响,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动。任何一个提供行善途径的机构都会得到人们的赞助,假如他手头上碰巧有点积蓄,或者认为赞助与某些行为一样高尚的话。任何在某一方面似乎对人有利的神灵部会受到人们的垂青,就像个偶尔需要伞的人,遇到了一家伞店。一个英国人头伞,绝不会去问 伞是何时发明,何时开始普遍应用的,中国人对自已崇拜的神也同样不过问其家世、经历。

* 梅杜斯先生指出,任何一位思想前后一贯的儒家学者都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但人类的本性很少有绝对的。一致性,不少儒家学者也信神,或者以为自己信神。

经常有些学术讲座探讨中国有多少佛教徒和道教徒。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就像探讨在联合王国有多少人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多少人吃菜豆。谁想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又能弄到,谁就抽;谁想吃菜豆,又能买起,就吃好了。中国的两种“教义”与此相同。谁想请和尚做法事,又能付得起钱,就去请和尚,他也因此就成了“佛教徒”。如果他想请道士,他也同样可以去请,这也会使他成“道教徒”。如果他既请了和尚,又请了道士,那也无关紧要,人们可以说他既是“佛教徒”,又是“道教徒”。因此,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儒教徒、佛教徒和道教徒,这并没有什么不和谐的。佛教融合了道教,道教融合了儒教,最后儒教又融合了佛教与道教,因此,“三教合一”。

中国人同他们的“三教”之间的真正关系可以用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同他们的语言间的关系来说明。他们在描述自己的语言构成时说:“撒克逊语、诺曼底语和丹麦语就是我们的语言。”即使可以确定我们的祖先为谁,我们的血管中流动的撒克逊人和丹麦人的血液的比例并不能影响我们对语词的选择,它只受思维习惯和我们所期望的用途影响。学者会使用大量的拉丁词语,混杂着很多丹麦语。而农民则主要使用朴素的撒克逊语。担二者都以撒克逊语为基础,其他语言只是补充。在中国,儒教是基础,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儒教教徒,所有的英国人都是撒克逊人。佛教和道教的观念、用语和教规对儒教产生的影响,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三教”融合而成的仪式中,并没有什么不和谐或矛盾的地方,就跟我们在同一句话中使用了来源于不同民族的词汇一样。

两种不同形式的信仰常常是互相排斥的,让中国人相信这一点,并不容易。他们不懂什么是逻辑矛盾,也很少关心。他们本能地学会了一种调和不同命题的技巧。对于两个本质不相容的命题之间的关系,他们可以置之不理,强行把它们扯到一起。他们所接受的思维训练,也为融合不同形式的信仰作了充分的准备,就像液体可以通过内渗和外渗相互融合一样。他们已把这种“信仰亲和”推到了逻辑消亡的境地,即使告诉他们这一点,他们也不会明白,而且也无人可使他们理解。

教义的机械融合有两个非常显著的特点。第一是与中国人天生的喜欢秩序的本能相违背。中国人喜欢秩序,闻名遐迩,官阶的精心划分可以鲜明地体现这一点。帝国的所有官员,分为九品,每品都有严格的身份标志和权限。但是中国的神灵世界却找不到这等级森严的秩序,若问中国人“玉皇大帝”和“如来佛”谁权力大,简直是白费口舌。即使在“万神殿”中,诸神排列的秩序也是偶然的。暂时的,经常交换不定。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权威的地位也不固定,这种十足的混乱状态,如果出现在地球上,一定是个无政府主义的世界。在供奉孔子、老子和如来佛的“三教堂”,排列秩序问题仍很突出。尊者位于中间,我们认为,这个位置应归孔子,如果不是他——既然他不信神——就应该是老子。可以肯定,这个问题在过去一直令人们争论不休,但在我们听到的所有的争论中,总是佛祖受惠,尽管他是个外来户。

另一个重要特征即是中国所有的信仰都把人的道德本质贬得极低,犹如假货币顶替了真货币。儒教高尚的箴言一点也不能使人们消除对于道教经常提到的妖魔鬼怪的恐惧。人们常说,世界上没有任何文明民族比中国人更迷信、更轻信的了,这也确实不假。富有的商人和知识渊博的学者竟然每个月都要花两天时间祭拜狐狸,黄鼠狼、刺谓、蛇和老鼠,它们被标在一张纸上,又被称为“大仙”,据说它们甚至可以左右人的命运。

数年前,中国一位著名的官员曾跪在一条被当成水神的大蛇面前,据说该神是前朝的一位官员,他曾奇迹般地制服过泛滥的黄河。在洪水泛滥时,将蛇当成神加以崇拜的现象十分普遍。在离黄河较远的地方,人们会不分青红皂白把一条生活在旱地的普通的蛇当做神。如果河水退去,为纪念神恩,人们会做出一些非常富有戏剧性的事件来,他们把蛇放在盘子上,抬进庙里或其他公共场合,县官和其他官吏每天都去烧香磕头。在离黄河近的地方,河神一般认为就是水神,但在稍远的内地,战神关帝则被当成雨神,有时,这二者会被大慈大悲的观世音代替。在中国人眼里,这似乎并不是非理性的,因为他们从不考虑本质融合的前提,即使告诉他们其中的荒谬,他们也不能理解。

我们还经常注意到与求雨有关的另一个古怪而又极有意味的事实。在中国名著《西游记》中,有一个主要角色是一只从石头里诞生的猴子,后来渐渐演化成了人,很多地方将这个想像之物当成雨神来崇拜,以便排除河神和战神。中国人从来就分不清真实与虚构,还有什么例子能比这更具说服力?在西方人的观念中,原因与结果相互关联。但是中国人向一只并不存在的猴子求雨,他们的因果观念是怎样的呢?我们无论如何也捉摸不透。

中国人对神有各种各样的描述,他们是如何对待这些神的呢?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崇拜与忽视。中国人每年在香烛、纸钱上要花多少钱,经常有人作出估计。这种估计当然是先把某个地区当成一个样本,计算出确切的数字,再以此推算帝国的其他地区,没有什么比这种所谓的“统计”更不精确了,就像有人统计一大片蚊子,“数累了,接着就开始估计”。

把中华帝国当成一个整体下结论,很容易犯错误。中国人到庙里拜神就是个突出的例子。从广州登陆的旅行者,看到庙里香客如云,烟雾镣绕,会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盲目崇拜的民族之一。假如让他先别急着下结论,等他游览了帝国的另一端再说。他会发现,大量的庙宇早已荒颓无人,大部分时间,包括初一、十五也没人进香,甚至在上香最盛行的时间——春节,也可能没人进去。他会发现成千上万被人们遗忘的古庙,尽管偶尔有人做些修复,但已无人知道它们修于何时,为何而修了。他会发现,一块方圆数百里、人口稠密的地方,找不到一个教士,无论道士,还是和尚。在有些地方的庙里,他一般看不到妇女,孩子从小到大,没有人教导他们皈依神的必要性。在帝国的其他地方,情况则截然不同,表面的崇拜仪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中。

中国的宗教势力可以和造成夏威夷群岛的火山相比。在夏威夷最北部和最西部的岛屿上,很久以前,火山就死亡了,昔日的残破不堪的火山口现在已长满了茂盛的草木。但在东南部的岛屿上,大火仍然在熊熊燃烧,不时地从岛中传来剧烈的地震。在中国最古老的地区,也最少有人烧香拜佛,而在中国文明最辉煌时仍处于野蛮状态的地区,偶像崇拜却极为盛行。这些表面现象最容易产生误导,在没有进一步充分调查之前,很可能会被赋予言过其实的意义。

孔子曾说:“敬鬼神而远之”,他的现代门徒也因此认为,对中国五花八门的众神敬而远之是最明智的。与蒙古人、日本人相比,中国人相对没有宗教偏见。在一些庙宇的门媚上,我们还经常看到古老的格言:“敬神如神在”。以“如”字来传达模棱两可的含义,完全是中国人的本能使然。下面这一流行的说法,表现得更具体:

敬神如神来,

可来可不来。

敬神如神在,

不敬神不怪。

比敬而远之更进一步的是仪式崇拜,它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想获得外在的利益。

若说中国人似乎与神圣感毫不相干,也仅仅是一种礼貌的表述。我们已经认识到,中国人所有的信仰,要么是常规的仪式,要么是交易——供给神多少就得到神的多少恩赐,对“老天爷”的崇拜最能表现这一本质。问一个中国人,为什么要定期祭拜“老天爷”,他会告诉你:“因为我们从他那里得到粮食和衣服。”即使他对“老天爷”的存在茫然无知,仍会按仪式照行不误。祖先们这样,他也这样做,至于是否有用,“谁知道呢?”

这种对待宗教仪式的态度是浅薄的。在一些被人遗忘的庙宇的门柱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副具有讽刺意味的对联,较能说明这一点:

古庙无僧风扫地

空室有情月作灯

中国人崇拜神,仿佛西方人参加保险。一般人认为,“最好相信神存在”。也就是说,他们不存在,相信了也没害处;假如确实存在,又被人忽略了,他们可能会生气、报复。人们认为神和人一样,也受一定动机的支配,有句俗语说,一个羊头(作供品)可换来一切。那些没有特殊可以赐给人的神,例如“三圣”,常常是穷神,而观世音菩萨和关帝则既尊贵又富有。

中国人对神的崇拜不仅仅建立在纯粹假设的基础上:信神“有益无害”,而且走到了令我们难以理解的地步。他们经常说:“信,就有,不信,就没有。”也似乎认为确是如此。这种表述方式(很难称为思维方式),就像一个中国人说:“相信皇帝存在,就存在;不相信,就不存在。”这样类比,中国人很乐于接受,可他们自己就好像不能通过一定的推理认识到这一点。

在中国,可以看到许多朝圣者每走一步、磕一个头。他们要在这种沉闷而单调的朝圣历程中花掉很长时间。如果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他们会说,有许多人的信仰是假的,信仰者有必要以这种苦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虔诚。无论怎样评价这种例外,我们仍会毫不犹豫地断言,他们彼此间缺乏信义,在信仰方面表现得更突出,对北京附近一座庙里和尚的描绘,简直是描绘阴险狡诈方面的杰作。人,长了一张什么样的脸,就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与其他国家的非基督教徒一样,中国人把自己的神想像得和自己一样,因为有不少神灵是他们的同胞。笔者曾看到过一张以菩萨名义贴出的告示,它晓谕世人,人类逐渐变得邪恶的消息已上达天庭,玉帝获悉,大为震怒,大声怒斥他的神臣,因为他们没有强迫人类从善。中国人认为,人们周围到处都是神灵精怪,他们一样可以贿赂、奉承、容易欺骗。中国人讨价还价时,很想占对方的便宜,对他所祈祷的神,如果可能,他同样想占便宜,他可以通过捐钱修庙换取好运,但假如他捐二百五十个铜钱,却可能在功德簿上记一千!神灵只能从簿子上知道他捐了多少。修庙时,每尊神像都会用红纸遮住眼睛,这样,他就不能看到周围混乱的场面和不敬的举止了,如果庙位于村外,常常会成为盗贼分赃的窝点,因此,人们就把庙门封上,让神灵独自待在里面,去和宇宙尽情地交流吧。

年底,灶君要回到天上,汇报他所在家庭的行为,但他的嘴巴早已被抹上粘糖,不能说出不好的事情了。这个风俗,人们都很熟悉,它是中国人智胜天界神仙的典型例子。一个男孩子有时会取女孩的名字,这可以便愚蠢的妖怪认为他真是女孩,从而放过他。巴伯先生谈到,在四川,女婴被溺死后,人们总是大烧纸钱,供她的鬼魂使用,以此来安抚她们。送子菩萨的庙和其他的庙不同,进去的一般都是妇女。很多庙会为她们提供泥做的小男孩,它们有时由菩萨抱着,有时像货物一样摆在架子上。妇女烧香拜佛时,会把泥人的小鸡鸡掰下来吃掉,以确保生男孩,这己成为一种习惯做法。庙里一般有许多这样的小泥人,是特地为去庙里进香的妇女准备的。不过,只能悄悄地偷走,不能公开拿走。假如果真生了男孩,这位妇女就要在上次偷走泥人的地方,再放上两个,以示感谢,中国的水手认为,中国海上可怕的风暴是恶毒的妖怪制造的,它们躺在水底,静静地等待着,一旦有船的动静,马上兴风作浪。风暴十分猛烈时,据说水手会做一个和他们船一模一样的纸船。等到最危急的关头,放入海中,这样可以欺骗狂怒的水怪,使真船脱身。

霍乱之类的瘟疫发生时,中国常在六、七月份庆祝新年,帝国的大部分地区都盛行这一风俗。人们认为,这样做可以欺骗瘟神,它会很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算错了年历,然后就离开了。这也可以使人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秋二月”实际指的是“永远”。人们还有一种欺骗神的做法,就是爬到供桌底下,将头从一个专门的圆孔中伸出来。神会以为人真的把头献给了自己,便赐以相应的好运。而那人将头一缩,就回家享受将来的好运去了。

有一次,我们偶然发现,一个村庄想把神像挪走,将庙改成学校。村民们本指望能从佛像的肚子里掏出些“银子”,补充开支。可这些头脑简单的乡下人根本不了解佛和塑佛像的人,结果发现那宝贵的心脏只是一团锡块。不过,确有些憎人曾把财宝藏在佛像里,使庙里遭了抢劫,佛像要么被搬走,要么被当场打碎。但是这帮粗鲁的家伙仍会相信神。据说,有个县官在审理一桩与僧人有关的案子时,牵涉到庙里的佛祖,县官便将它召到堂上,令其跪下,可它不跪,愤怒的县官命人把它重打五百大板,结果打成了一堆泥土,并以缺席判其败诉。

每逢土地干枯,不能播种时,人们便向雨神求雨,希望它大施神威,普降甘霖。假如求了很长时间,仍无结果,村民经常会将神像抬到最热的地方,让它亲自去看看,而不是只守在庙里听人说。人们也经常不掩饰对神的不满,有一句流行的俗语为证:“三,四月不修屋,六、七月骂涝神。”

我们听说中国的一个大城市,遭到了一种严重的传染病的侵袭。人们判断,这是当地的一个神在作怪。于是,他们就联合起来,严然对付一个现实的恶霸,把神像打成一堆碎土。我们没有证据保证这一描述的真实性,只是听说而已,不过,这己足够了,因为整个过程很符合中国人的神灵观念。

我们列举的这些实例,很容易使不了解中国人性格的人认为,中国完全不可能有宗教。确实有人这样直截了当地断言。梅杜斯先生在他的《中国人及其信仰》一书中,批判了胡克先生的概括,认为那是对“人类高尚生活的毫无根据的诬蔑”。他坦然承认,中国人既不关心纯粹的神学争论,也不关心把争论结果当成信条的民族的行为。但他断然否认中国“缺乏对不朽的渴望,缺乏对美好、伟大事物的由衷赞叹,缺乏对伟大、善良的人物的持久、毫不动摇的热爱,缺乏向往神圣、高尚事物的灵魂”。托马斯·韦德爵士曾对中国和中国人有过长期了解,对于“中国有无宗教”这一普通的问题,他应有资格作出权威性的回答。最近,他发表了如下观点:“如果宗教是超越于道德之外的东西,那么,我拒绝承认中国人有宗教。他们确实有祭拜活动,或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混合的祭拜活动,但没有信仰:他们随时都可能嘲笑本民族那些形形色色的偶像崇拜,但他们绝不敢漠然置之。”

我们觉得没有必要探讨这个有趣而又不容易回答的问题,详细讨论并不困难,可是,不能保证会有结果。我们有比讨论更有效的、更现实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道教和佛教对中国人影响很大,然而中国人既不是道士,也不是和尚。他们是孔夫子的信徒,无论给他们的信仰增加点什么,或减少点什么,他们仍不会改变。我们应该努力探寻儒教到底为什么不能成为中国人必需的宗教。为此,我们打算引用一个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的话,他的研究是不能忽略的。

恩斯特·费伯博士《孔子思想体系类编》一书的最后,有一节名为“儒教的不足与失误”,它指出,儒教中有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精彩论述,在基督教的《启示录》中也得到回应。下面的二十四条即是引自其中,我们偶尔加上了几句评论。

1.“儒教自认与现存的神没有关系。”

2.“人的灵魂与肉体之间没有区别,无论从生理的角度,还是从生物学的角度,都没有对人进行明确的界定。”在人的灵魂方面缺少明确的说法,这很令学习儒家学说的外国学生迷惑不解。对于广大的普通百姓来说,这种教诲的最终结果是使他们除了在肉体的生命力方面之外,根本不了解什么是人的灵魂。人死之后,传统的说法是,他的“灵魂”升天,“肉体”化为泥土。但时常还出现一种更简单的理论,认为“灵魂”或生命的气息消融在空气中,肉体化为尘埃,这一观念与真正的儒教的唯物主义不可知论完全一致。问中国人,他有三个灵魂,一个灵魂,还是没有灵魂?几乎难以引起他的兴趣。对他来说,这种问题就像问他,人体的哪块肌肉带动了咀嚼一样。只要咀嚼舒服,他才不管是哪块肌肉呢。同样,只要他有好胃口,还可以养家糊口,他也不去管什么“灵魂”,除非它与米价有关。

3.“没有解释为什么有的人天生就像一个圣徒,其他人却是普通人。”

4.“每个人都能成为圣人,却不能解释每个人都没有成为圣人的事实。”

5.“儒教对罪恶的态度坚决而认真,但除了道德上的惩戒外,没提任何惩罚措施。”

6.“对罪孽和邪恶缺少深刻的认识。”

7.“因此,儒教发现无法解释死亡。”

8.“儒教中不存在一个中介,使人的原初本性与自身的理想重归和谐。”

9.“祈祷及其道德力量与儒教无缘。”

10.“尽管一再强调信任,现实中却很少鼓励作为信任前提的诚实,而且恰恰相反。”

11. “认为一夫多妻制天经地义。”

12.“赞同多神论。”

13.“相信算命、看日子,预兆、做梦和其他的幻像(如凤凰等)。”

14.“伦理道德和其他的仪式搅在一起,成为一种十足的专制形式。”

15.“孔子对待古代制度的态度反复无常。”

16. “断言某些美妙的音乐会对道德产生荒谬的影响。”

17.“夸大楷模的力量。孔子本人就是最好的例证。”如果像儒教所宣称的,君为器,民为水,器圆则水圆,器方则水方——似乎就难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伟人没有对他的研究者产生强有力的影响。如果楷模确实像儒教所说,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为什么现实中恰恰相反,看到的都是苍白无力的现象?对“圣人”的神化(第20条将提到)正反映了第8条所言的中介的缺失。无论“圣人”多贤明,他也只能提些好的建议。假如人们对他的建议置若罔闻,他也无可奈何,最多以后不提而已。我们觉得,孔子的一句话非常富有启发性。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而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话是针对圣贤们说的,很精彩,可决不是预防针,只能算一剂补药。眼睁睁地看着旅行者受盗贼抢劫,却大谈加入互助旅行团的好处,说他之所以头破血流,就是因为没有加入该团。而受伤者对此全都知晓,可他现在大量失血,早已昏晕过去。他最需要的不是反思过去违背了常规,而是油、酒和可以供他尽量恢复的避难所,而且首先要有一个聪明、乐于助人的朋友。对于肉体有残疾的人,儒教或许可以做点什么,可如果是道德或精神方面的,它也无能为力。

18.“儒教教义中,社会生活由暴政控制;女人是奴隶;孩子没权力,只能绝对服从长辈。”

19.“绝对孝顺父母,把他们奉若神灵。”

20.“孔子思想体系的最终结果是崇拜天才,例如人的神化。”

21.“除了没有伦理价值的祖先崇拜,不存在关于不朽的明确观念。”

22.“现世现报,无形中鼓励了利己主义,不是贪婪,就是野心勃勃。”

23.“中国历史表明,儒教不能使人们获得新生,努力追求一种更高尚更神圣的生活,现实生活中,儒教己与道教、佛教相融合。”

24.“整个儒教对死者、生者都不能给予安慰。”

对于中国各种不同形式的信仰的融合,我们已经作了论述。中国人自己也早已认识到,无论儒教还是其他宗教,都不能“使他们获得新生,努力追求一种更高尚更神圣的生活”。有一则传说鲜明地表现了这一点,传说的作者不详。

据说有一天,孔子、老子、如来佛三位圣人在永恒的神界相遇了,一致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们的教义在天朝上邦无人听取。经过一阵讨论,共同认为,他们的教义本身虽然精妙绝伦,令人赞叹,但没有一个永恒的楷模引导人性朝这个方向发展。于是,一致决定下凡人间,物色一位合适的人选。说完,他们就分头到人间去了。孔子首先遇到了一位老人,老人看上去令人肃然起敬。见到孔子来了,老人却端坐不动,只是请孔子坐下,和孔子谈起古圣人的训诫和今天人们对它的忽视。交谈中,老人表现出对古代圣言了如指掌,其渊博的学识和敏锐的判断力令孔子大为惊叹。谈了一阵后,孔子告辞,老人仍是端坐不动,并不起身相送。看到老子和如来佛一无所获,孔子就讲述了自己的奇遇,并建议他们也轮流去拜访那位端坐的哲人,看他是否像熟悉孔子思想一样,熟悉他们的思想。老子先去,令他兴奋的是,老人对道教教义也十分熟悉,仿佛他就是道教的创始人,其口才和热情也堪为楷模。同样,如来佛也获得了令人惊喜的成功,不过,令老子和如来佛惊奇的是,老人对他们也非常尊敬,但也同样都没起身相送。

三位圣人又相聚了,他们一致认为,这位举止罕见的老人正是他们的理想中人,不仅精通“三大宗教”教义,而且还能论证“事实上三教归一”。于是,他们一起又找到老人,向他解释了初次拜访的目的,希望老人能重振三教,将它们付诸实践。老人静静地坐着,听他们讲完,然后答道:“尊敬的诸位圣人,你们的善行如日月齐光,你们的计划重比泰山,令人赞叹。可不幸的是,你们选错了完成这一伟大使命的人。诚然,我曾拜读过诸位的大作,对它们的崇高与一致性也略知一二,可你们也许没注意到,我的上身是人体,下身却是石头。我擅长从各个方面论述人类的责任,却由于我自身的不幸,永远不能将它们付诸实践。”三位圣人听了,长叹一声,就从地面上消失了。从此以后,再也不企图寻找可以传播三大宗教的凡人了。

我们常常将目前中国与一世纪的罗马相比,事实上,目前中国的道德状况要远远高于罗马帝国,可二者有一共同之处,即它们的宗教信仰都濒临崩溃的边缘。我们也可以像吉本评价罗马那样,来评价中国:对普通百姓来说,所有的宗教都一样真实;对哲学家来说,所有的宗教都一样虚伪;对政客来说,所有的宗教都一样有用。中国皇帝,也和罗马皇帝一样,“既是高级教士,又是无神论者,和至高无上的神。”造成中华帝国这一现状的就是那融合了多神论与泛神论的儒教。

对无神论是否正确的问题漠然置之,要比纯粹的无神论更可怕。中国存在多神论与无神论两种迥然不同的信仰,可很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却感到二者没什么矛盾之处。最令人悲哀的是,中国人从本性上对最深奥的宗教真理是绝对冷漠的,比如,他们接受没有灵魂的肉体,接受没有心灵的灵魂,接受无条件的和谐,接受没有上帝的宇宙。

谢选骏指出: 多元信仰其实不是信仰,而是一种“烧香投资”。既然是投资,当然要分散,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庙宇的篮子里面。



【第二十七章 中国的现实与时务】

 

中国像一艘庞大的航船,儒家经典就是中国统治者驾驶这艘航船的航海图。它是人类设计的最完关的蓝图,或者如已故的威廉姆斯博士,莱格博上及其他一些学者所说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出于天启,也许并不过分。中国人利用这份航海图创造了多少业绩,航行过哪些海域,目前正朝哪个方向前进——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中国和西方许多国家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将来也可能对它们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据说,社会道德生活有六项指标,每一项都十分重要;它们共同构成检验社会性格的可靠证据。具体如下:1.工业水平;2.社会风俗习惯;3.妇女的地位和家庭的特征,4.政府的组织形式和统治者的品质;5.公共教育状况;6. 宗教信仰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上述各项指标,我们在讨论中国人的各种性格特征时,都附带作了阐述,虽然还不够充分,也没有对各自所占比重作必要的安排。在考察中国人的性格时,有大多方面需要注意,有时不得不忍痛割爱,被迫放弃。我们只想通过自己的选择勾勒出中国人性格的大致框架。如果真要完全展现,还有许多其他特征应考虑在内。

我们在阐明中国人的性格特征时,列举的例证大部分都具有说服力,因为经过权衡,它们似乎更为典型。它们就像组成一副骨架的骨头,每一块都应事先放在各自的位置。除非是冒牌货,否则完全不能忽视。确实可能有人反对,每块骨头都放错了位置,而且另外一些可以改变整体结构形态的骨头也没放在恰当的位置。这种批评极为公正。对此我们不仅承认,而且还要特别说明,这些选择的“性格”不可能使人全面认识中国人,就像描绘某人的眼睛、耳朵和下巴,不能让人形成对他的准确印象一样。但同时,我们必须提醒读者,那些结论并非仓促之间形成的,实际上,我们观察的事实远远多于本书所提到的,即使稍微难以肯定的观点,也都得到充分地论证。这些事实比比皆是,就像北方起大风时的尘沙,灌满了人的眼、耳、鼻、头发,衣服经常遮天蔽日,有时中午也需要点灯。这种现象,人们也许会搞错起因,但对它的描述是完全正确的。不过,观察物理现象和道德现象有重大的差异:前者每一个人都可以观察到,而后者只有幸运者才能遇到,而且还要善于观察。

中国人的生活充满了矛盾的现象,只看一面,而忽视另一面,肯定会作出错误判断,同时还永远认识不到自己是错误的。将两个明显不和谐的观点融合起来,不是件容易事。然而时常又必须完成这一任务,世界上也没有任何地方能比在中国更需要这样做的了。在中国,完全了解事物的一个方面已是相当困难,更何况两个方面。

我们已经谈了,儒教具有极高的道德品性,而且相信,它能造就许多品德高尚的人。这也正是人们对它奇妙的道德体系的企盼。可是它如何使大部分人的品德都变得高尚呢?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可以揭示人的真实性格:他与自己的关系如何?他与别人关系如何?他与自己的信仰关系如何?通过这三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就可以对一个人的性格准确定位。读过前面各章的读者,已经知道了现代中国人在这三个问题上的答案:他们对自己和别人缺少真诚和信义;对别人缺少利他主义;他们的信仰是多神论。泛神论和不可知论。

中国人并不缺乏智慧,也不缺乏耐心、现实性、快乐,这些方面他们都是杰出的。他们缺乏的是人格和良心。许多中国官员受不了贿赂的诱惑,就做了错事,还以为永远不会被发现,因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有多少中国人能抵制得了压力,不推荐公认的不称职的亲戚呢?想像一下抵制在家庭中带来的后果吧,中国人害怕面对这一后果,难道还有什么奇怪的吗?把道德律令引入这样的领域,中国人是怎样想的呢?看到中国的民政机构,军队机构、商业机构中充满了寄生现象和裙带关系。难道还会对中国门卫和警察的失职感到奇怪吗?

想了解中国人道德的真实情况,会得到中国人的帮助。尽管他们竭力掩盖自己及朋友的缺点,却经常对民族性格的弱点直言不讳。他们对其他中国人的描述,时常让我们想起卡莱尔在《弗雷德里克大帝的一生》一书中以快乐的笔调描写的一段对话。这位君王很喜欢一位学校监督员,总爱跟他谈点什么。一天,君王问道:“苏泽先生,你的那些学校近来怎样?我们的教育事业发展得如何?”“当然啦,不错,陛下,最近几年好多了。”苏泽答道。“最近几年?为什么?”“啊,陛下,从前,人们相信人天生邪恶,学校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可现在,我们认识到人天生向善,校长采用了更为宽容的管理方法。”“天生向善!”弗雷德里克摇着他那苍老的头,悲哀地笑了笑:“哎,亲爱的苏泽,我看你一点儿也不了解这该死的人类。”

中国社会就像中国的许多风景胜地。远看,具有诱人的魅力。可是,再近点,总会发现很多破烂不堪、令人讨厌之处,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照片绝不能客观地反映中国的风景胜地,虽然照相机被认为具有“无情的公正”,但有关中国的照片却不如此,肮脏和难闻的东西都被遗漏了。

在中国,象征幸福的东西如此之多,可谓举世无双。可是,不用过太久,我们就会发现,中国人的幸福只是徒具其表,我们相信这是个真实的评价,就像说亚洲不存在家庭生活一样。

在对中国进行理论分析,并探讨如何使这种理论与现实相适应时,我们总是想起那些石碑,它们立在大路与河流交叉的地方,以“纪念”修桥的人。有时,这块碑旁边会有半打同样的石碑,它们已经缺头少角,残破不堪。对逝去的岁月和历代的纪念物,我们一直很感兴趣,当我们问起过去修的那些桥时,人们回答说:“啊,它们嘛,好几代以前就不存在了——谁知道什么时候。”

几年前,笔者在大运河上游玩时,遇到了逆风,被迫停下。我们在岸上闲逛,看到农民们正在田野里劳作。时值5月,田野里一片翠绿清明的景象。此时,任何游客都会对精细,不知疲倦、辛勤劳作的农民表示赞叹,因为他们把大片田野变得像花园一样美丽。然而,和他们稍稍交谈,才发现,他们刚刚度过一个艰苦的冬季。去年的洪水和干旱使他们颗粒未收,附近村庄的人都快饿死了——也就是说,目前他们正在忍饥挨饿。政府发的一点点救济,只能是杯水车薪,零星的一点点,还要受到无耻的侵吞。这些可怜的农民毫无办法,一点儿也不能保护自己。可是从表面上,这一切完全看不出来。而其他地方是丰收年景,人们安居乐业。北京的《邸报》和中国的西方杂志都没有报道过任何有关消息。忽视现实,并不能改变现实。无论其他人是否知道这件事,当地人仍在忍受饥饿。即使断然否认这些事实,也不能证明采取了有效的救济措施。经验地认为中国人应是什么样子,是一回事;而仔细观察他们实际上是什么样子,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我们很清楚,中国社会存在的许多弊病,在西方“有名无实的基督教国家”也同样存在。或许读者会感到失望,因为我们没有对这一事实作出更明确的结论,也没有进行系统的比较。我们确曾这样想过,但最后不得不放弃。笔者熟悉的西方国家十分有限,难以完成这项任务。请读者自己比较吧,不过要尽量摆脱“爱国主义的偏见”。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还要暂认为中国人是无辜的。经过比较,我们至少可以看出,西方国家面对的是充满黎明曙光的未来,中国面对的却是充满黑暗的漫漫过去。我们想请读者好好深思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这到底是怎么造成的呢?

再重复一遍,中国需要的很少,只有人格和良心。也可以说,二者是一个东西,良心本来就是人格。有人称赞一位著名的钢琴制造家,说他“像他的钢琴一样——宽厚、正直、高贵”。在中国,谁遇到过这样的人?

有一本关于一位英国作家的传记,在结尾处,他的妻子对刚去世几年的丈夫这样写道:“外界把他当成作家、传教士、一名社会成员;但只有每天和他亲密生活在一个家庭的人,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在他人眼里,他那浪漫的一生,温柔细腻、缠绵悱恻的私人信件,必定为一层面纱所笼罩。但只要稍微揭开这层面纱,我可以说,假如在人世间最高尚、最甜蜜的感情中,有一份永不褪色的爱情一——六十三年,纯洁、热烈依旧——无论生病的时候,还是健康的时候,无论是阳光明媚的日子,还是凄风苦雨的日子,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从未出现过一个仓促草率的字眼,一个不耐烦的手势,或一个自私的举止。如果这份高尚的爱情可以证明骑士时代永不会过去,那么,对于一位有福永远享受这份爱情的女人来说,查尔斯·金斯利是一位真正完美的骑士。”

基督教文明最美好的果子,就是它创造的完美的人生。如此人生,并不少见,

当代就有数百个记录,更有千千万万不为公众所知的。每位读者至少知道一个把全部生命献给他人的例子,有些读者可能有幸在自己的经历中遇到更多这类例子。我们怎样解释这些人生呢?他们的动力来自何处?我们不希望过分怀疑,但经过反复考虑之后,我们确信,如果使中国变成现有这个样子的那种力量,能塑造一个像金斯利一样的人,这在道德方面,将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比道家典籍中所有寓言里的奇迹都要大。任何人类制度,都不能逃脱无情的规律,《圣经》上说:“看他们的果子,便知道他们。”儒教有足够的时间获得其最终结果。我们相信,可做的,它已全做了,以后再也不会有更大的果子。它已使人的能力发挥到了极致,而且超过了其他地方、其他条件下人类所能做的一切。耐心地考察了中国的这些现象之后,即使是最友善的批评家也不得不悲哀地承认:“是儒教造就了中国。”

在中国改革问题上,存在三种不同的态度。第一,没必要改革。虽然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这样想,但无疑有不少中国人抱着这一态度。某些不了解中国的西方人也这样认为,第二,改革不可能成功。真正的、长期的改革尚未开始,就必定会遇到巨大的障碍,许多有机会了解到这一点的人,都持有这种悲观的论调。他们认为,对庞大的中国进行彻底的改革,就像给木乃伊注入活力使其复活一样,毫无希望。不过,如果没有我们前面的论述,这一观点就显得论据不足。

还有人认为,中国不仅需要改革,而且也可能成功。他们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以何种方式进行改革。这方面,也有几种观点。

我们首先面对的问题是,中国是否能够自我革新?认识到改革之必要的中国政治家认为,中国当然应该自我革新。最近,北京《邸报》的一份奏折中,就有一个自我革新的例子。写奏折的官员抱怨内地某省的百姓骚动不安,并说他己派出一批得力人员奔赴各地,向百姓宣讲康熙皇帝的《神训广谕》。他显然是希望以这种强有力的方式教化百姓,移民易俗。尽管一无所获,但宣讲道德箴言(对基督教传道的原始模仿)在改良人的道德品行方面,仍不失为一种最有希望获得成功的方法。教化失败后,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像过去一样,再次进行同样的努力。长期的经验表明,这一做法必然会失败,事件变化,但结果依旧,全部努力都会化为泡影。那个石腿,雄辩的老人的寓言已充分表明这一点。

既然箴言无效,人们便寄希望于楷模。这一点,前面已作过讨论,这里重提,是想指出为什么最好的楷模没有产生预期的结果。其原因在于他们无力使更多的人接受他们生命中的最初动力。比如,山西省前任巡抚张之洞,据报告说,他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止官吏吸食鸦片,禁止百姓种植鸦片。但他的下属中有多少人能与他通力配合呢?没有这种配合,其结果可想而知。任何一个外国人,如果他必须依赖的中国人不支持他的改革,他不能不承认,在中国问题上,他无能为力。对于一个中国人,无论他位居何职,难道不同样会感到束手无策?最多是在目标确定之后,便着手处理面前的问题(只是表面上的),仿佛一只猫待在阁楼上,就要清除上面的老鼠。这位官员一旦调任,甚至还未开始走,老鼠就已经开始活动了,一切照旧。

中国政治家应该怀有亲自改革祖国的希望,这不仅可信,也极为自然,因为除此之外,他也别无选择。如果一位精明的不列颠官员,了解了“东方人特有的可怕的冷淡和宿命观——对这种极端的愚蠢,席勒说,即使上帝,也无计可施”——并且知道长期“改革”的方方面面,他可能早就把结果准确地预测到了。巴伯先生在谈及中国西南开采铜矿暴露出来的弊病时说:“铜矿还没有完全开采之前,云南必须补充人口,必须平等对待劳力,必须修公路,必须改善扬子江上游的航运设施——一句话,中国必须开化。除非有外来的动力支援,否则,想完成这一过程,一千年的时间都不够。”* 企图改革中国而不“借助外力”,就像在大海上造船,难以驾驭的海水和海风会使这一切化为黄粱一梦。始于并终于机器内部的力是不能使机器前进的。

北运河在北京和天津之间,有一个转弯,在那儿,游客会看到岸边有一个倾圮了一半的庙,那一半被大水冲走了。靠水的一边有一道精心修筑的栅栏,由拴在桩上的一捆捆芦苇组成,用来挡水。神像立在外头,任凭风吹日晒,河床中积满了淤泥,周围的田野没有任何阻拦洪水的设施,这是一幅荒凉破败的帝国残景。中国有一句经典格言:“朽木不可雕。”只有将朽木全部砍掉,老树才能发新芽。中国想从内部改革是不能成功的。

不久前,西方国家广泛认为,中国可以通过加入“联盟”而获得新生。不过,这种希望没有多少切实的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在北京派驻代表已有三十多年了,它们到底为苦难的中国带来了多少有益的影响?而且,令人悲哀的是,大国间的关系并不对中国格外有利。中国人敏于事,西方人有什么证据可以使中国人相信,它们发展自己国家的动机能比中国人改革的动机更高尚?既然中国自己正在成为一股“力量”,她就忙于挑拨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从中取利、却没想到其他国家是在“掠夺”她,而不是在进行道德教化。因此,即使中国要改革,也不能通过外交途径。

* 已故的巴伯先生这段意味深长的话,最近为1890年8月北京《邸报》的一篇奏折证实了,云南矿务执事唐奘报告了工作与运输的条件,他说:“人们大量进行非法开采,官员们害怕独揽开采权会带来不良后果,就想了一个办法,他们低价购进非法开采的铜矿石,较有效地利用了人们的额外劳动,这一方法也颇受当地人的欢迎。我认为,这种方法既可以使采矿正常进行,也不会给外来侵入者提供借口。”不过,皇帝只命令税务署将这份奏章“记录备案。”

奏折附文中,巡抚报告说,每月可以从非法采矿者手中买进一万斤铜矿石,但“不付钱,只供给他们油和大米。”最后,他还说:“矿区的整体情况非常令人满意。”

皇帝并不是每天都能收到巡抚一级官员的汇报。许多人故意违反法令,而地方官又不敢动他们,不过,油和大米可以使他们满足,一点点钱就足以使他们交出偷采的矿。正是由于藐视皇帝及其他官员,帝国的采矿业才“非常令人满意。”无怪乎要让税务署“记录在案!”

也有人坚信,中国不仅需要加入国际大家庭,而且需要自由交流、自由贸易,需要人们彼此相爱、情同手足。只有商业主义才是中国问题的灵丹妙药。她需要更多的进出口,更低的关税,需要取消通行税。二、三十年前,我们也许不能听到这些观点,那时中国人已充分地渗透到澳大利亚和美国,可他们并没有学会“自由交流”和“彼此相爱、亲如兄弟”。不是早就听说中国的茶和草缏质量不合格吗?它们在某种程度上还不如从西方进口的货物。

商业作为文明的辅助手段,其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但它本身并不能作为改革的手段。现代经济学的伟大倡导者亚当,斯密把人定义为“商业动物”。他说,任何两条狗都不知道交换骨头。即使假设它们知道,而且在一个大城市里,群狗建立了一个骨头交易市场,这又会对狗的性格带来什么必然的影响呢?古代那些伟大的商业国家,并不是最好的国家,相反,总是最差的。它们的现代继承者,情形完全不同,并不能归因于贸易,完全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有句话说得好,商业如同基督教,目标广大无边;但商业又像雨后彩虹,总弯向金色的一边。

只要看一看非洲大陆就行了。猖獗的酒类走私和奴隶贸易,哪一种不是由基督教国家引入的?这些无法形容的灾难,难道不说明,商业并没有给非洲带来革新吗?

许多了解中国现状的朋友,为中国开的药方要比上面复杂多了。他们认为,中国需要西方的文化,西方的科学,和梅杜斯先生说的“物质文明”。中国文明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我们的祖先还在森林中寻找食物时,她已经进入文明社会数百年了。只要是地球上能吃的东西,她都试着烹好过,这种文明如何能改革呢?文化是自私的,它总是有意无意地强调“我,而不是你”。正如在中国,我们引以自豪的文化,却经常遭到嘲弄和非理性的讥笑。如果中国文化对此不适当加以控制,难道外国引入中国的事物不会遭到同样的命运?

科学,无疑也是中国最迫切需要的。他们需要各种科学来开发帝国潜在的资源。他们已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不久的将来,将会看得更清楚。但掌握科学就一定有利于改善帝国的道德状况吗?这要通过何种方式来实现呢?化学是与现代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的学科,然而,化学知识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就是中国人获得新生的道德手段吗?难道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就不会传人新的、意想不到的欺诈与暴力行为吗?按照中国人的现有性格,如果他们掌握了制造现代炸药的配方,而且对化学药品不加控制,难道人们还能过着安全的日子吗?

发展“物质文明”就意味着将具备西方高度发展的物质成果。包括以蒸汽机和电力所创造的各种奇迹。人们以为,这才是中国真正需要的,也是她的全部需要。连接各个城市的铁路、内陆河上的汽船航运、完备的邮电系统、国家银行,银市作为通讯中枢的电话与电报——这些都是美好的新中国的明显标志。

这也许就是张之洞的未成型的想法。他在主张修铁路的奏折中,断言铁路将会消除河运中很多可能的危险,“比如水手偷盗”等等。那么,物质文明的发展就能消除道德上的邪恶吗?铁路能保证雇员,甚至是老板的诚实吗?我们不是读过《伊利城的一章》吗?那里整段的国际铁路被盗走,股东们束手无策,找不到“该负责的人”。物质文明是自己发展起来的,还是由一系列复杂的条件,经过长期协调,缓慢地发展起来的?引人投票箱,就能使中国成为民主国家,建立共和制度吗?如果中国不想创造西方那样的条件,她就不能获得同样的结果,也不能发展更多的物质文明。这些条件不是物质的,而是道德的。

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学习香港、上海及其他通商口岸的经验,在内地城市设立“租界”呢?因为他们不希望这样的变革,如果设立,他们会难以忍受。在近三分之一的世纪中,他们亲眼看到帝国海关实行正规管理的成效,可为什么不在其他地方实行同样的管理方法呢?因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中国人对中国人采用这种抽税方法,在道德上是难以接受的。英国人的人格与良心经历了一千多年才发展到目前的水平,中国人不可能立即接受,并实行这一切,不可能像克虏伯大炮一样,架起来就可以发射。

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培养人格和良心的动力就像裘力斯·凯撒在不列颠登陆或威廉大帝入侵的历史一样确凿无疑,它诞生于基督教,又随着基督教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基督教在人们心中扎下根,它们也变得枝叶繁茂了。

让我们听一下伟大的文化倡导者马歇尔·阿诺德是如何说的吧:“每一个有教养的人都热爱希腊,感激希腊。希腊是艺术与科学的旗手,如同以色列是正义的旗手一样。现在,世界上离不开艺术与科学。伟大的希腊人是那样热衷于艺术与科学,反倒使品行成了普通的家常事。辉煌的希腊因不注重品行而在地球上消失了,因为人类需要品行、沉静、人格……不仅如此,它也成功地向世人启示,即使在知识受到高度尊重,世界需要越来越多的美和知识的今天,支配世界的不是希腊,而是犹太;不是希腊人卓越的艺术和科学,而是犹太人非凡的正义。”

为了改革中国,就必须探明中国人性格的来龙去脉;使之净化,就必须在实际上推崇人的良心,而不能像历代的日本天皇,整日被关在宫中。现代哲学的一位领袖说得好:“铅的本能炼不出金的品行。”中国需要的是正义,为了获得正义,中国人必须了解上帝,必须更新人的概念,并确立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他们需要全新的灵魂,全新的家庭,全新的社会。总之,中国人的各种需要化为一种迫切的需要,即她应该永久地。彻底地接受基督教文明。

谢选骏指出:上文所说的几点,在一百年后的今天还是适用的——1、中国想从内部改革是不能成功的。2、商业作为文明的辅助手段,其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但它本身并不能作为改革的手段。3、中国人并不缺乏智慧,也不缺乏耐心、现实性、快乐,这些方面他们都是杰出的。他们缺乏的是人格和良心。——我看这很像抗日神剧中日本军官的评语:“良心坏了坏了地!”良心都坏了,一切改革都是无济于事的,结果只有通过军事占领使劲压榨。


(另起一页)



【第二部分】

【史上的屠城与杀降】


大屠杀,最通常的含义为故意对人进行的一种大量杀戮行为,通常与战争犯罪或暴行相关。也被广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义的,针对个人、公民,或小范围的军事杀戮行为上,如波士顿大屠杀。个人或小范围的谋杀行为有时也可能被描述为大屠杀,如某些学校枪击案件。

大屠杀

一词有多种含义,但最通常的含义为故意对人进行的一种大量杀戮行为,通常与战争犯罪或暴行相关。但除非用做比喻,否则大屠杀一词一般不用于针对战斗人员的行为;但对战俘进行的有预谋的大量杀戮却被认为是一种大屠杀。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帝国,它的统治将延续到1368年,前后长达九十八年。在后世的记忆中,这是一个特别黑暗的异族统治时期,在滴血的蒙古战刀的威慑下,汉人战战兢兢地苟活了将近一百年。不过在一个人看来,当时的中国却是地球上最最富有的国度,它的繁荣和生动让人心生向往。 

1298年,这个叫马可·波罗的威尼斯商人被关在监狱中,无所事事之余,他向狱友罗斯特·切罗口述了他在1271~1295年之间游历东方的传奇故事,其中很重要的内容是他在元朝的经历。这次讲述被编成一部书,就是日后非常出名的《马可·波罗游记》。 

此外,“大屠杀”一词也被广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义的,针对个人、公民,或小范围的军事杀戮行为上,如波士顿大屠杀。个人或小范围的谋杀行为有时也可能被描述为大屠杀,如某些学校枪击案件。另外,大屠杀一词经常被用做政治和宣传目的,宣传经常给某些事件有选择的贴标签以使一件事变得敏感,如肯德州大学屠杀越战示威学生事件。在玛雅族印第安人曾被屠杀的危地马拉,人权委员会给大屠杀下的一个定义是:“大屠杀是指在同一地点杀害五人或五人以上,并且受害人没有防卫能力”。在哥伦比亚,大屠杀隐含的人数含义要比在危地马拉更多一些。



【大屠杀事件】


⑴. 1209年—1279年,蒙古帝国大屠杀死亡平民:2亿地球人类,其中包括:中国北方90%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例如公元1215年,铁木真攻陷金国都城中都(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后,就对城中居民进行了长达一个月之久的大屠杀,超过100万人为此殒命。四川在蒙古帝国屠杀前,估计有1300—2000多万人,屠杀后竟然不满80万人,几乎成了无人区。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丧失了7000多万人口。蒙古帝国在中国境内的种族灭绝,作为世界记录放在《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

⑵. 1623年—1662年满清大屠杀,例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等。 

⑶. 1864年太平天国曾国藩率湘军攻入“天京”后,杀害无数平民,太平天国强盛时,南京最多有100万人,10多年后,到光绪登基时,南京也还不到50万!  在满清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中估计直接死于屠杀平民的有1000—1500万。

⑷. 公元304年至公元439年,入塞胡族中,有羯、白匈奴、丁零、铁弗、卢水胡、鲜卑等九大部落,这些来自蛮荒之域的野蛮胡族还保留着原始的食人兽性,其中以羯族,白种匈奴,鲜卑族三族最为凶恶。公元304年,慕容鲜卑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慕容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易水为之断流。史书记载羯族军队行军作战从不携带粮草,专门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之为“双脚羊”,意思是用两只脚走路像绵羊一样驱赶的性奴隶和牲畜,夜间供士兵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在羯族建立的羯赵政权统治下,曾经建立了雄秦盛汉的汉民族已经到了灭族的边缘。到冉闵灭羯赵的时候,中原汉人大概只剩下400万(西晋人口2000万),冉闵解放邺都后一次解救被掳掠的汉族女子就达二十万。 

⑸. 1941年,德国开始了大屠杀(Holocaust),有组织地杀害了大约600万犹太人和大约25万德国籍残疾人(所谓的“安乐死项目”)、以及强迫其它“劣等民族”作为强制劳工。德军占领苏联欧洲大片领土后,德军的党卫队等对苏联和波兰等斯拉夫民族也进行了灭绝性的大屠杀。 1941年-1944年的3年多时间里,平均每天有1万多人死于纳粹集中营或其它形式的有组织的屠杀行动。

⑹. 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攻占以色列后,犹太人举行过多次大规模反抗罗马占领者的起义,但都遭到了罗马统治者的血腥镇压。到公元135年的犹太人起义再次惨遭失败为止,罗马统治者共屠杀了一百五十万犹太人,最后把还把大部分犹太人赶出以色列土地,使他们流散到西欧完全处于落后的小生产的农牧社会,并将以色列改名为巴勒斯坦。 

⑺. 亚美尼亚位于外高加索南部、安纳托利亚高原东部,在历史上曾被土耳其奥斯曼帝国侵占。1915至1923年期间,奥斯曼帝国对亚美尼亚人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种族灭绝政策,导致150万人死亡。 

⑻. 1994年4月6日凌晨,卢旺达总统哈比亚利马纳在邻国坦桑尼亚参加完和平谈判后,其座机在返国途中被不明飞弹击落,机毁人亡,胡图族激进分子迅速掌控卢旺达政府。4月7日,震惊世界的卢旺达大屠杀开始。胡图族激进分子因为不满哈比亚利马纳准备与图西族政党签订权力共享协议而制造了这起暗杀。随后,他们依照计划开始杀害胡图族温和派政治人物和图西族领袖,然后他们试图消灭整个图西族。据估计,在接下来的100天内,将近100万人被屠杀。 

⑼. 1937年12月-1938年2月,日本攻占南京期间,被屠杀的中国军民超过30万。 



【人类历史上的 大屠杀列表——不可忘记的 血腥历史】


15世纪以前

时间事件罹难人数地点

前334年 底比斯灭亡 6000至8000人 希腊   

前260年 长平之战 40万人 中国山西高平 秦军对赵国战俘的大规模坑杀 

前207年 新安杀降 20余万人 中国河南义马 巨鹿之战后,项羽下令坑秦降卒二十余万人 

193年 徐州大屠杀 数十万人 中国徐州地区 曹操攻陶谦期间曹军屠杀平民,“坑杀男女数十万口于泗水,水为不流”。

200年 官渡杀降 数万人 中国河南中牟 官渡之战后,曹操把投降的袁绍军全部坑杀,史载:“余众降者,操尽坑之,前后所杀七万余人。”

395年 参合陂杀俘 4至5万人 中国山西阳高 参合陂之战后,北魏屠杀后燕降兵 

532年 尼卡暴动 3万人 君士坦丁堡   

879年 黄巢广州杀胡商 12万人 中国广州 黄巢军屠杀广州穆斯林、犹太教徒及拜火教徒等

1076年 南宁大屠杀 5万8千人 中国南宁 宋越熙宁战争中,交趾军队攻破邕州城(今南宁)后,屠杀郡民五万余人。

1098年 安提阿包围战 2万人 安提阿 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对安提阿居民的大屠杀 

1099年 耶路撒冷包围战 7万人 耶路撒冷 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对耶路撒冷居民的大屠杀 

中世纪 天主教的猎巫事件 不详 欧洲 

十三世纪—十四世纪 蒙古帝国和蒙古军征战 1.65亿人—1.95亿人 亚欧大陆   

1258年 巴格达之役 9万人 巴格达 旭烈兀征服西南亚 

1296年 伯维克大屠杀 3万人 苏格兰伯维克 英格兰军队入侵苏格兰后对当地居民的屠杀 

1348年 黑死病犹太人起源谣言 6000至1.6万人 美因兹、斯特拉斯堡 犹太人被诬指为黑死病起源而遭到屠杀 

1398年 德里大屠杀 10万人 印度德里 帖木儿征服 

16至19世纪

时间事件罹难人数地点 备注 

1570年 诺夫哥罗大屠杀 1万至10万人 俄罗斯   

1572年8月24日 圣巴托洛缪大屠杀 7万人 法国   

清朝初年 四川大屠杀 数百万人 中国四川 大西军及清军对四川平民的大屠杀 

1645年4月 扬州十日 10万至80万人 中国江苏 清朝军队为报复汉人于他们攻占扬州城时作出的激烈抵抗。 

1645年6月 嘉定三屠 5万至20万人 中国浙江   

1649年 大同大屠杀 不详 中国山西大同 姜瓖在大同举兵反清,城破后清军进行屠城。 

1650年 广州大屠杀 

(庚寅之劫) 60余万至70万人 中国广州 清军攻破广州城后进行屠城 

1653年 潮州大屠杀 十余万人 中国潮州 清军攻破潮州城后进行屠杀,“癸巳,郡城破,横尸遍野……收遗骸十余万,作普同塔于葫芦山”。[5] 

1821年 伯罗奔尼撒大屠杀 1.5万至6万人 希腊南部   

1821年 君士坦丁堡大屠杀 3万人 君士坦丁堡 鄂图曼苏丹为报复希腊争取独立,下令屠杀城中的希腊人 

1822年 希俄斯岛大屠杀 约4.2万人 希腊希俄斯岛   

1862年至1873年 陕甘回变 五百二十万人或更多 中国陕西及甘肃 回民对汉人的种族清洗屠杀,及汉人后来对回民的报复性屠杀 

1864年 湘军攻破南京后之屠杀 10万 中国南京 曾国荃率军攻入南京后,爆发南京大屠杀,杀人、强奸、放火、抢劫达一个月之久 

1894年11月 旅顺大屠杀 2万人 中国旅顺 日军于甲午战争期间在旅顺屠杀中国平民 

1895年至1897年 哈米德大屠杀 8万至30万人 鄂图曼土耳其 对国内亚美尼亚人的屠杀 

1895年 乙未战争扫荡 数千人以上 

(确实人数不详) 台湾三角涌至六堆沿途 大日本帝国近卫师团对台湾平民进行无差别扫荡及焚村 

1897年 克里特大屠杀 5.5万人 克里特岛   

1900年 海兰泡惨案 5000人 中国黑龙江 俄国军队于海兰泡屠杀中国平民 



【00.秦始皇】


为了“统一中国”,秦国建立了空前的暴政,进行了多次屠杀。秦朝推翻以后,历史的复仇终于开始了——

第一次襄城屠城,坑杀全城平民。据说没有任何人的命令,楚军开始放肆屠杀城中的秦军和百姓,无论男女老少,一个活口不留。项羽没有对楚军的暴行加以任何阻止,他就像一个好莱坞恐怖片的导演,眼见着自己的演员超水平的发挥自己的演技,疯狂的制造出一个又一个恐怖的奇迹。

第二次城阳大屠杀,杀光了辅助秦军抵抗的全城平民。话说城阳被拿下后,战争再次点燃项羽嗜杀的本性,项羽下令,屠城!城阳再次在这个狂人面前颤抖,转眼之间,又一座城市变为废墟!见《秦 始皇本纪》

第三次新安大屠杀,坑杀秦军降卒20万。见《史记·秦楚之际月表》

第四次咸阳大屠杀,杀戮关中平民无计,大烧,大杀,大劫掠,大掘墓。见《史记·秦始皇本纪》、《项羽本纪》、《高祖本纪》、《天官书》、《萧相国世家》、《田儋列传》、《樊郦滕灌列传》、《汉书·高帝纪》、《天文志》、《陈胜项籍传》、《萧何曹参传》、《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等。

第五次齐城大屠杀,坑杀田荣降卒数目不详,大劫掠大烧杀,逼反复辟后的齐国。见《史记·田儋列传》和《汉书·魏豹田儋韩王信传》。

谢选骏指出:秦始皇堪称“历史的零点”。



【01. 刘邦】


汉太祖高皇帝刘邦(前256—前195),字季(一说原名季),沛县丰邑中阳里(今江苏丰县)人,起兵于沛(今江苏沛县)。汉族。

不过项羽的对手刘邦也不是什么好鸟,也有强大的屠城记录:

一是屠咸阳,见《汉书·陈胜项籍传》,二屠武关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三是屠鲁。《汉书·高纪第一》记载:刘邦派人拉拢楚王的大司马周殷,周殷架不住刘邦的利诱,背叛楚王,率军屠杀了六个地方的百姓,又带领九江地区的部队去投刘邦的大将黥布,和他一起对城父进行屠杀,最后只剩下鲁地未被攻下,刘邦大怒,要调集各路部队,对该地进行血洗。

另外还有刘邦的手下周勃,《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载:陈豨起兵叛乱,刘邦命周勃率军讨伐陈豨,周勃纵兵屠了陈豨据守的马邑城;《汉书·张陈王周勃传》记载:燕王卢绾叛乱,周勃以相国的身份代替樊哙率军平叛,又屠了卢绾据守的浑都。

刘邦的手下樊哙,屠煮枣,见《史记·樊郦滕灌列传》,屠胡陵,见《汉书·樊郦滕灌傅靳周传》

《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对屠狗将军樊哙就有这样一条记载:“沛公击章邯军濮阳,攻城先登,斩首二十三级,赐爵列大夫。复常从,从攻城阳,”注解有“集解徐广曰:‘年表二年七月,破秦军濮阳东,屠城阳也。’” 

这位屠狗起家的舞阳侯,杀秦兵是斩首二十三级,想必杀城阳百姓时速度一定快得多了,由屠狗到屠人也算高了一等。就是不知道在诸多被屠的城阳百姓心中,沛公这反秦义师与守城的秦兵到底哪个更暴虐些。

还有柴武,秦末响应刘邦起义,屡立战功。参加了刘邦与项羽的垓下(今安徽灵璧县南沱河北)决战,将项羽军击溃,时韩信为前将军,孔将军率左军、费将军统右军,绛侯柴武在皇帝后。高祖二年(前206),击齐历下(今山东济南南)军,以功封棘蒲侯。十一年(前196年),韩王信再次联合匈奴犯汉,汉朝派将军柴武带兵迎击,柴武写信给韩王信,劝他迷途知返,归顺汉朝。可韩王信不敢心存任何奢望,淮阴侯的悲惨结局已经令他不寒而栗,更何况自己还有三大罪状在身:荥阳保卫战不能以死效忠;匈奴进犯马邑,献城投降;现在又为敌人带兵,和汉军争战。他料定刘邦不会饶过自己。横竖一个死,韩王信选择了痛痛快快的死,他不愿重复淮阴侯自投罗网的遗憾。柴武成全了他,在对参合(地名)的屠城中,将韩王信的脑袋砍下。此时,距淮阴侯韩信人头落地,只不过两三个月。见《史记·韩信卢绾列传》和《汉书·魏豹田儋韩王信传》。 

说到韩信也有过一次屠城,汉王五年(B.C.202年)十一月,韩信兵团、彭越部队经过城父,灭当地的守兵,并“屠城”!见《史记·项羽本纪》、《高祖本纪》

谢选骏指出:秦始皇让历史归零了,所以尽管刘邦这个流氓什么也不是,也还是获得了一定的历史地位——这就像后来的蒙古人让历史归零了,尽管朱元璋那个流氓什么也不是,也还是获得了一定的历史地位”。



【02.李广利】


李广利(?~前88),中国西汉时期将领。汉武帝宠妃李夫人之兄,是昌邑哀王(刘髆)的舅舅。中山(今河北定县)人。

太初三年(前102年),第二次西征大宛的战争开始了。

李广利带领庞大的军队再度进入西域,这一次,西域各国大为震动!强大的汉帝国必诛大宛的决心,令西域小国们深感不可触犯这头大象,否则结局不堪设想。车师、危须、焉耆、尉犁、乌垒等国家全部不敢再作抵抗,打开城门,向汉军提供粮食与住处。

一路行进,只有轮台国闭城拒绝汉军。李广利大怒,下令攻打轮台,这些由地痞流氓为主力组成的大军,战斗力真是不怎么样,小小的轮台城,居然久攻不下。李广利下达死命令,大军必须要攻破轮台,要是连轮台都打不下来,怎么打大宛?

付出惨重的伤亡后,轮台终于被汉军攻陷。

李广利下令屠城。这个业余将军,打仗十分的业余,杀人却非常的专业,你想想,汉军这支部队都是什么些人,地痞流氓无赖,杀起人来,砍瓜切菜一样,不多时,轮台城内血流成河,男女老幼,纷纷倒在血泊之中,瞬间全城变成了人间地狱!

轮台大屠杀的消息一传出,西域各国无不震动。轮台以西的诸国,没有敢于与汉军对抗的,见《史记·大宛列传》和《汉书·张骞李广利传》、《汉书西域传》。

谢选骏指出:人说“李广利这样狗屁不如的将军,简直是中国军人的耻辱。”我看李广利至少比人民解放军好——因为他不是解放军那样的劫匪军,所以不杀本国人。



【03.吴汉】


吴汉(?—44年),字子颜,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东汉中兴名将,“云台二十八将”位居第二。任偏将军、大将军,刘秀称帝后,升任大司马,封舞阳侯。

评书里称颂的所谓光武云台三十六将,其实各个都是名震当世的屠杀狂。其中名声最为浪籍的莫过于大屠成都的吴汉,这厮破公孙述之后入成都纵兵大掠大杀,其累累暴行只能用令人发指来形容。

六年,东汉全国武装部队最高指挥官(大司马)吴汉、辅威将军臧宫,率大军进攻成都。成家帝公孙述御驾亲征,攻击吴汉,命延岑攻击臧宫。大战既起,延岑三战三胜,从早晨血战到中午,官兵得不到饮食,全都筋疲力尽。吴汉率精锐部队数万人反击,成家兵团大乱。公孙述把大军交给延岑,入夜,逝世。

第二天凌晨,延岑献出成都,投降。吴汉下令,斩公孙述妻子儿女,屠杀公孙家族,长幼不留,并屠杀延岑家族。然后,纵兵奸淫烧杀,焚毁公孙述宫殿(成家帝国建国十二年)。成都城内,鲜血淹没人的足踝(参考三六年十一月);刘秀对吴汉的暴行,大为震怒,责备吴汉。又指摘刘尚,说:「成都投降,已经三天,官吏人民,全都顺服。仅婴儿和母亲,就以一万为单位计算,突然间纵兵放火,听到的人,心酸落泪。你是皇族子弟,又曾当过官吏,怎么忍心做出这种惨事?」

如果没有刘秀的诏书,我们只知道吴汉屠城,当然是在血战的愤怒之下,兽性一时无法遏止。然而,从刘秀的诏书中,可以发现,吴汉的屠城令,却发生在接收成都三天之后,在这三天中,吴汉露出的是满面笑容,直等到布置妥当,男女老幼,在对吴汉充满感恩图报之时,他却突然翻脸。暴君暴官迫害人民,一向勇敢。但对于没有自卫能力,而又已经屈服的俘虏,跟妇女和孩童,竟公然无惧的大规模屠杀。

说到吴汉就不能不提建武帝刘秀,刘秀也是起义军领袖,正经八百的农民出身。他手下的军队军纪之差是出了名的。吴汉屠成都,刘秀仅仅口头申斥了几句,对吴汉的惩罚是"赐谷二万斛", 可见刘秀对屠城一向是纵容的。耿弇号称屠城三百,更是以之为光荣。吴汉之前甚至都屠到刘秀的老家去了,可能屠的实在有点过分,正好这当口刘秀手下大将邓奉回新野探亲,耳闻目睹,怒了,于是反了,把吴汉打个大败,“与诸贼合从”。

臧宫这个人也喜欢屠城和吴汉也算是绝配。在吴汉也已统兵乘胜进逼成都时。臧宫连屠大城见《吴盖陈臧列传》,兵马雄壮,旌旗甚盛(刘秀手下很多都喜欢屠城,刘秀为此应该负上很大的责任)。于是,率兵进入小雒城门,耀武扬威地经过成都城下,来到吴汉营中。吴汉见到臧宫,特别高兴。两人饮酒高会。酒后,吴汉称赞了他的勇气,又劝他取别的道路回营,以防偷袭。臧宫不听,仍从原路返回营地。敌人不敢冒犯他。接着,臧宫率部进军咸门,和吴汉一起消灭了公孙述。

话说南阳郡堵阳人氏董,在宛城劫持了太守刘,发动兵变。吴汉带兵打仗素来匪气十足,这次攻打南阳也不例外。他以南阳暴民难服为由,在夺下宛城后,竟而放纵士兵在整个南阳郡内烧杀抢掠,所到乡县,暴行施虐,被洗劫一空。南阳郡在全国一百多个郡国之中,虽称不上最富饶的一个,但地属南方,豪强居多,又是刘氏宗亲集中的发源地之一,所以经历战乱虽不少,却仍是中坚之地。吴汉率军先后攻下宛城、涅阳、郦国、穰县,皆是屠城洗劫。无辜百姓被卷入战火,大军开拔之处,尸横遍野。战火在整个南阳郡迅速燃烧蔓延,众乡亲从郡北逃往郡南,甚至阳的许多百姓见机不妙,为避免城破后惨遭军队屠城,纷纷携带家眷逃向南边。一时间,新野涌入大批难民,甚至大多数人认为新野有阴贵人娘家在,好歹吴汉会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进入了新野范围,也不会像其它地方那样血洗屠城。可后来吴汉完全不顾“阴贵人”的面子,肆意带兵攻打新野。他就像是一头尝到了血腥味的野兽,在战场中完全失去了理智,停止不了嗜血的本性。

谢选骏指出:东汉的屠城和满清的屠城相比,是小巫见大巫了;因为东汉是同族相残,满清是异族相残——尽管两者都是“帝国时代的后半期”。



【04.耿弇】


耿弇(3—58),字伯昭,挟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云台二十八将”之一。更始元年(23)投奔刘秀。次年率上谷骑兵随刘秀军攻灭王郎。建武元年(25)拜建威大将军。二年,封好畤侯。

东汉开国名将屠杀最重,莫过于耿弇。《后汉书·耿弇》记载:“弇为将,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焉。”东汉建国初期,天下共设十二州部,而每州设六到八郡,每郡中县城亦不过七八,笼统计算也就只有七百多城而已。耿弇一个人将这三百多座城屠下来,当真仿佛割草机修剪草坪,这一推过去就推平了40%国土面积上的脑袋。 

打麻将有大胡与小胡之分。大胡是一把就让赔家跳楼,但名目虽然厉害,可胡牌太难;而小胡则是每次胡得不多,但来得容易轻松,累计下来就能收到滴水穿石之效,这又叫“量变到质变”。吴汉与耿弇之屠城,可谓深得麻将之大小胡精要。 

顺便说一下“云台二十八将” 云台二十八将,为汉光武帝刘秀重兴汉氏江山的二十八员大将,传说是天上二十八星宿下凡转世。

永平中,显宗追感前世功臣,乃图画二十八将于南宫云台,其外又有王常、李通、窦融、卓茂,合32人。云台列将32人,前28人为开国功臣,上应28宿,就是云台28将。另外伏波将军马援有大功,但因为女儿为明帝皇后,明帝避嫌未将其列入。云台诸将里只要和皇室有亲戚关系的都没被列入,如光武的表兄来歙功劳很大,最后也未被列入。

此二十八人分别是:邓禹、寇恂、冯异、岑彭、贾复、吴汉、盖延、陈俊、臧宫、耿弇、铫期、王霸、祭遵、任光、李忠、万修、邳彤、刘植、耿纯、朱佑、景丹、王梁、杜茂、马成、刘隆、傅俊、坚镡、马武。

谢选骏指出:改朝换代的密码就是“种族清洗”、减少人口。



【05. 董卓】


董卓 (?—192年4月23)字仲颖,陇西临洮(今甘肃省临洮县)人。东汉末年少帝、献帝时权臣。其为人长忍嗜杀。 中平六年(189年),汉灵帝死,何太后临朝。外戚大将军何进执掌朝政,召王允参与策划诛灭宦官的计划。王允这才重蹈官场,先为从事中郎,继任河南尹。不曾想到何进不慎泄谋,被宦官杀掉,袁绍又率兵一举歼灭宦官,而久怀不测之心的凉州刺史董卓,则乘机移重兵于洛阳,废皇子,杀太后,立傀儡帝刘协,挟持朝政。 董卓率军初次进兵洛阳时,见城中富足贵族府第连绵,家家殷实,金帛财产无数,便放纵手下士兵,实行所谓“收牢”运动。这些士兵到处杀人放火,奸淫妇女,劫掠物资,把整个洛阳城闹得鸡犬不宁,怨声载道。控制中央政权后,董卓长忍不仁的恶性更加膨胀,经常派遣手下士兵四处劫掠,残暴百姓。 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二月,董卓部属的羌兵在阳城抢劫正在乡社集会的老百姓。士兵们杀死全部男子,凶残地割下他们的头颅,血淋淋地并排在车辕上,令人触目惊心。此外,他们还趁机掳走:大批妇女和大量财物。回到洛阳后,他的手下将领把头颅集中起来加以焚烧,而把妇女和财物赏赐给士兵,却对外人宣称是战胜敌人所得。一次,朝中许多官员被董卓邀请去赴宴。官员们都莫名其妙,不知董卓葫芦里到底装的什么药。宴会上,董卓兴致高昂,招呼大家不要顾忌,畅怀痛饮。酒过三巡,董卓突然起身,神秘地对在场的人说:“为了给大家助酒兴,我将为各位献上一个精彩的节目,请欣赏!”说完,击掌示意,狂笑不已。顿时,整个宴席变成了肃杀的刑场。董卓把诱降俘虏的几百名北方反叛者押到会场正中央,先命令士兵剪掉他们的舌头,然后有的人被斩断手脚,有的人被挖掉眼睛。其手段之长忍,令所有在场官员和士兵惨不忍睹,许多宾客手中的筷子都被吓得抖落在地。董卓却若无其事,仍然狂饮自如,脸上还流露出洋洋得意的神色。另有一次,董卓把俘虏来的数百名起易士兵先用布条缠绑全身,头朝下倒立,然后浇上油膏,点火活活将他们烧死,可谓长忍至极。迁都长安时,为了防止官员和人民逃回故都洛阳,董卓将整个洛阳城以及附近二百里内的宫殿、宗庙、府库等大批建筑物全部焚火烧毁。昔日兴盛繁华的洛阳城,瞬时之间变成一片废墟,凄凉惨景令人顿首痛惜。为了攫取财富,董卓还派吕布洗劫皇家陵墓和公卿坟冢,尽收珍宝。整个洛阳城狼藉不堪,在董卓肆意践踏破坏下,已是千疮百孔, 董卓专权,有心谋朝篡位。满朝文武,对他又恨又怕,于是王允设下美人计,将府中歌伎貂蝉许配董卓义子吕布,又奉送给董卓。董卓不知内情,娶了貂蝉。一日董卓上朝,忽然不见身后的吕布,心生疑虑,马上赶回府中。他见吕布与貂蝉在后花园凤仪亭内抱在一起,顿时大怒,似要杀吕布。吕布暗恨。王允见时机成熟,邀吕布到密室商议除掉董卓。正好逢上皇帝大病初愈,朝中文武大臣都集会于未央殿,恭贺天子龙体康复。吕布借此机会,事先安排十多名亲兵,换上卫土的装束隐蔽在宫殿侧门的两边。董卓刚到侧门,便遭到突袭。董卓大骇,慌忙向吕布呼救,但已无济于事,当场被杀,并诛连三族。 董卓被杀之后,其部下李催、郭汜二人,为替董卓报仇率兵攻入长安,赶走吕布,杀死王允,大肆报复,下令屠城三日,城中朝臣、百姓,被残杀者不下万人。长安城百姓,纷纷出城逃难。 9.曹操魏武帝曹操(公元155年7月18日~公元220年),字孟德,小名阿瞒、吉利,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曹操在屠城方面也不含煳。公元193年,攻陶谦,指挥了闻名的徐州大屠城,“击谦……过拔取虑、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三国时期,因为连年战乱,人口稀少,中国总人口数量在1000万左右,曹操居然杀得徐州鸡犬不留。也算一大盛举了。 曹操的功绩当然不仅徐州一例。曹操屠城,前科累累,《三国志》有些避讳未写,须综合其它数据,拼出全貌。 诛三族不算,光屠城纪录,至少有下列各项:

一、初平四年(公元一九三年),攻陶谦,徐州大屠城,《三国志·魏志·荀彧传》记载:自董卓在京城叛乱以来,城中的百姓均向东疏散,大多停留在彭城一带。曹操率军来到这里,把数万男女杀死,投进泗水,致使泗水因此断流。曹操的杀父仇人陶谦率军驻扎武原,曹操不能前进,就带领部队从泗水南面攻占睢陵、夏丘等县,每到一处,均大肆屠戮,杀得鸡犬不留,城中看不到一个行人。

二、兴平二年(公元一九五年),曹操破张邈,屠雍城。见《魏书卷七》三、建安三年(公元一九八年),征吕布,屠彭城。见《武帝纪。又见魏书卷十》四、官渡之战,坑杀袁绍降兵七万(一说八万)。虽非屠城,但意思差不多。五、建安九年(公元二〇四年),攻袁尚,屠邺城。见《后汉书·郑孔荀列传》六、建安十二年(公元二〇七年),征乌丸,屠柳城。见《魏书卷八》七、建安十九年(公元二一四年),夏侯渊屠兴国见《武帝纪》;话说兴国城只支撑了半个时辰就宣告易手。氐王千万被第一个杀进府中地夏侯称一刀枭首,夏侯渊随即下令屠城,将兴国城内的成年男子斩杀一尽。二十四年(公元二一九年),夏侯渊屠枹罕。见《武帝纪》。夏侯渊屠太原见《魏书卷九》。曹仁屠宛城。见《武帝纪》千万老弱丁壮、妇女幼儿,在军刀锋下,化成一堆血肉。虽然不是曹操亲自所为,但若无曹操默许甚至下令,部将岂敢屠城? 至于司马懿也继承了他的“关荣传统”,先后也有两次屠城:一是太和二年平定孟达之乱,屠上庸城;太和元年底,司马懿治下的新城郡守孟达试图叛乱。孟达是蜀国降将,曹丕任其为太守,此次是与诸葛亮串通好,在蜀军进攻祁山的同时叛魏,并欲直捣洛阳。最初,孟达认为司马懿会按规定请示朝廷后再出兵,这样便能争取到一个月左右的宝贵时间。但在这种紧急关头,司马懿不经请示即快速出兵,日行军一百五十里,仅八天时间便赶到了孟达占据的上庸城下,很快平定了叛乱。接着,他在上庸屠城,成年男子及参加叛乱的军人、官吏的所有家属皆被诛杀。二是景初二年平定辽东之乱,屠襄平(辽阳)城;景初二年(238)春,明帝命司马懿征讨辽东公孙渊。公孙氏占据辽东,已历三代,但过去一直不敢公开独立。公孙渊执政后,多次在边境与曹操发生冲突,又遣使与吴联络,并于景初元年(237)自立为燕王,改元绍汉,设置百官,公开叛魏。司马懿受命后即率军出发,六月至辽东,不久便打至公孙渊占据的襄平城下,将其围住。至八月,公孙渊乞降被拒,突围被杀。司马懿率军屠城,将城内十五岁以上的男子七千多人全部斩杀,又将公孙渊任命的官吏二千馀人诛杀。接着,他很快平定了整个辽东。《宣帝纪》记载:司马懿打败文懿后入城,竖立两个标杆来区分顺服自己的和反对自己的,“男子年十五已上七千余人皆杀之”,“诛曹爽之际,支党皆夷及三族,男女无少长,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皆杀之”; 再来看一下孙权 他也有两起屠城记录:一. 趁着刘表病重,孙权再领大军攻打江夏。不久前,虎将甘宁来降,甘宁向孙权分析,黄祖如今老迈昏庸,身边围绕的尽是些贪图私利的小人,以致官兵生怨,上下离心,军纪荡然,再加上军需缺乏,舟船战具也年久失修,孙权此番西征,「其破可必」,而战事的发展也果然如甘宁所言,黄祖根本不堪一击,江东军将士用命,水陆并进,江夏军立时溃散。黄祖见情势颓势无法挽回,弃城而逃,黄祖于孙权有杀父之仇,孙权当然不会就这么放过他,即令近卫亲兵快马急追,骑士冯则赶上黄祖枭其首而还;这一仗不仅擒敌主帅,还掳获了「男女数万口」,吴军可说是大获全胜。孙权虽已报得大仇,可是对黄祖余恨未消,乃下令屠城,此次战役固然实现了鲁肃〈吴中对〉方略的第一步,然而孙权屠城之举,却失去了江夏地方的人心,鲁肃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是不赞成的。二.孙策死的那次,江东叛乱的郡县令守数十人,其中庐江太守李术直接叛投曹操,最终被孙权调兵屠城。

谢选骏指出:董卓是个胡化的汉人,他的胡作非为,开启了五胡乱华的模式。



【06.毋丘俭】


毋(guàn)丘俭〔注〕(?—255)字仲恭,三国时期魏末名将。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

正始七年,公元246年。魏幽州刺史毋丘俭因为高句骊国王位宫多次入侵,于是率领军队讨伐。位宫败走,毋丘俭进入首都丸都,屠城;斩杀及俘虏以千为计算单位。见《魏书卷二十八》。据《三国志》所载,魏兵“屠丸都”,采取了烧光杀光的策略,唯独对当初劝说国王不要侵犯魏国的沛者得来一家网开一面,“俭令诸军不坏其墓,不伐其树,得其妻子,皆放遣之。”

谢选骏指出:毋丘俭恶名在外不在国内,因为他屠杀的不是同族。



【07.刘渊】


刘渊字符海,生年不详,卒于西晋永嘉四年(310年)。南匈奴单于于扶罗之孙,匈奴左贤王刘豹之子。十六国匈奴汉国的创立者。他和石勒及石虎都曾经大量屠杀汉人,屠村屠城。弄得满城尸骨,方圆几百里毫无人烟,真乃人间悲剧。

“八王之乱” 结束后,八个参与混战的诸侯王硕果仅存司马越一个。他本是八王里最弱的一个,却因参战最晚而得渔翁之利成为笑到最后的人。最弱的反倒成为最强者,可见当时混战之惨烈,消耗之巨大。司马越成为无可争议的唯一的权臣,国家大事都由他说了算,即使弄死司马衷另立他人也没人敢说个不字。但是他说了算的“国家”几乎仅剩京城洛阳一城而已,黄河以北早已是匈奴人的天下。当年他和另一王司马颖华山论剑的时候,请来鲜卑和乌桓两个蛮族助阵,而他的对手司马颖则请来匈奴。

匈奴分裂以后,一部往西迁徙去祸祸欧洲,一部投降了汉朝被安置到并州(山西)一带。东汉末年,曹操担心匈奴人人多势大可能为害中国,将他们分成五部,分头管理,人为地制造匈奴分裂。但是“八王之乱”时,司马颖把五部匈奴都交给刘渊掌管,刘渊顺势统一了匈奴。

匈奴人归附汉朝200年,基本上已被汉化,他们随汉人的姓氏,拜汉人的祖宗,以汉人自居。但他利用各族人民对西晋政府的怨恨,打起了反晋的旗号。惠帝死后,司马炽被立为帝(即晋怀帝)。

永嘉二年(308年),刘渊正式称帝,迁都平阳,国号为汉。建立了十六国时期第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匈奴汉国政权。

永嘉三年309年,自立汉国皇帝的匈奴人刘渊与晋军将领在延津交战时,将3万男女沉河溺死。

永嘉四年(公元310年)刘渊死后,其子刘聪继位。次年,刘聪遣石勒、王弥、刘曜等率军攻晋,在平城(今河南鹿邑西南)歼灭十万晋军,又杀太尉王衍及诸王公。

刘曜,(?—328),匈奴族,字永明,善属文,工草隶。东晋咸和三年(公元 328年)。新兴(今山西忻州市)。十六国前赵国君。刘曜是匈奴汉国创建者刘渊之族子。也是个杀人狂。

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刘曜率兵攻破洛阳,怀帝被俘且被迁至平阳。攻陷洛阳之后匈奴兵进行屠城,部分皇家宫殿与官府建筑化为灰烬,3万人被屠杀,使得饥饿不堪的民众们,再次重演了人吃人的惨剧;史称"永嘉之乱"。自洛阳陷落,中原士族大批南迁。

永嘉五年(公元311年),秋天,刘曜带兵围长安,晋南阳王投降,战后饥荒,百姓活下来的只有1—2%。这是由于当朝铺天盖地征缴苛捐杂税的原因,迫使缺衣少食的农民卖儿卖女,卖完后仍然凑不够,只好全家自缢而死,道路两侧树上悬挂的尸体,前后衔接。长达数里。

永嘉六年(公元312年),夏季,刘曜被晋军攻击兵败后,强行掳掠长安8万人口逃回平阳(现山西平阳);这年冬,刘曜被晋将所败,被杀者尸体堆积数百里,整个山头都被血染成红色。

公元316年,八月,刘曜围困长安,城内发生大饥荒,据说米与斗金同价。让我们感到沉重的是,人吃人的惨剧再次发生,结果是大部分人因饥饿而死去!西晋愍帝司马邺出降。西晋亡。

谢选骏指出:刘渊、刘曜带领的匈奴畜群,毁灭了北中国,是第一期中国文明的埋葬者,就像毁灭了西罗马欧洲的日耳曼畜群一样。



【08.石勒】


石勒生平公元274—333年间。十六国时期(西晋灭亡到北魏统一华北期间的时期,当时南方则为东晋时期)后赵建立者。公元319—333年在位,从奴隶到皇帝整个世界历史上的唯一一人。字世龙,原名匐勒,一作。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北)人,羯族。319年称赵王。

谢选骏指出:石勒虽是屠夫,还有人性化的一面——《后赵两代皇帝受佛法感化的故事》报道:

石勒(274年―333年8月17日),字世龙,羯族,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人。部落小帅石周曷朱之子,十六国时期后赵建立者,史称后赵明帝。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奴隶出身的皇帝。

后赵武帝石虎(295年—349年),字季龙,羯族,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人,后赵明帝石勒堂侄,十六国时期后赵君主,334年—349年在位。北方胡族受到佛教的影响,也大力提倡佛教。后赵时期,以佛图澄开启佛教的弘传最为重要。五胡十六国时,佛图澄见后赵王石勒残杀无辜,心生怜悯,于是以神通、咒术等方便度化石勒,石勒自此皈依佛教,尊称他为“大和尚”。石勒死后,暴虐残忍的石虎为后赵王,因佛图澄救活其爱子石斌,因而对佛教产生信心,多次使百姓免于杀戮之灾。石虎由于受到佛图澄的感化,因此将诸多幼子送至寺院学佛,每年佛诞日,亲自到寺中为诸儿发愿;颁令全国,准予人民信奉佛教,允许汉人出家为僧。在石虎的护持下,佛图澄兴建的佛寺达八百九十三所,受业弟子近万人,重要者有道安、竺法雅等。华北的佛教因此兴盛,《高僧传》中形容:“佛法之盛,莫与之先。”佛教繁荣之景由此可见。——我看二石推崇佛教,其实是为了逼迫汉人出家,削弱其战略优势。




【09.石虎】


石虎(295年—349年),字季龙,中国五胡十六国时代中,后赵的第三位皇帝。庙号太祖,谥号武帝。石虎是后赵开国君主石勒的侄儿。石虎在位期间,表现了其残暴的一面,因此被评为五胡十六国中的暴君。外号“溷世魔王”。石勒任他为征虏将军,每攻占一座城池时,就进行屠城,男女老少一个不留,很少留下活口。指派他去攻战征讨,所向无敌,成了石勒最得力的大将,石勒于是非常宠信他。本来,石勒刚刚造反的时候,也是杀人如麻,经常屠城,仅有一次,石虎攻下青州,又下令屠城。此次血腥屠城,仅有七百多人剩下。为彻底灭掉前赵王朝的残余势力,石勒命侄子石虎乘胜追击。石虎追到上邽,将刘曜家族及前赵余存的官员全部杀了。

“进屠上邽,尽灭刘氏,坑其党三千余人”(《晋书》卷7)。残留的汉人,为了免于屠杀,纷纷筑堡自卫,与胡人对抗。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些人认为的“坞堡遍地都是”,当时的北方壁堡也要相隔百里才有一个。

按鸣沙屈出土的《鸣沙石室佚书》记录:“永嘉大乱,中夏残荒。保壁大帅数不盈四十。多者不过四五千家,少者千家五百家。” 由此推测当时北方的汉人最多不过400万左右。石虎将邯郸(一说临漳以南)以南中原地区,数万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其狩猎围场,创全人类有史以来的吉尼斯世界记录。规定汉人不得向野兽投一块石子者,否则即是“犯兽”,将处以死罪,被杀或被野兽吃掉的人不计其数,汉人的地位竟连野兽都不如。住在“富丽堂皇”宫殿里的石虎,竟笑曰:“我家父子如是,自非天崩地陷,当复何愁?”……当时“北地沧凉,衣冠南迁,胡狄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数屠殆尽。”

石虎发男女16万,运土筑华林苑及长墙于邺北。时逢暴雨,漳水水涨,死者数万人;他已有多处宫殿,还不满足,又驱汉丁40余万营洛阳、长安二宫,造成尸积原野;修林苑甲兵,50万人造甲,17万人造船,死亡超过三分之二;夺汉女5万入后宫肆意变态凌杀污辱之行,其间由于负妇义夫的反抗,死者不计其数;从长安——到洛阳——再到邺城,成汉的使者见到沿途树上挂满上吊自杀的人,城墙上挂满了汉人的人头,尸骨则被做成“尸观”,恐吓世人,数万反抗将士的尸体被弃之荒野喂兽;血腥屠杀和残酷的民族压迫,北方汉人锐减至六七百万,造成赤地千里的景象;人口的大量减少,土地的大量荒芜,伴之虎狼等野兽成群出现繁殖。

这完全是变态的民族灭绝政策!石虎这个牲口,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人也狠。他娶的两房老婆,一个让他乱拳打死,一个被他一箭穿心。石虎心如铁石、凶如恶虎、六亲不认、冷酷残暴,曾让石勒担心养虎为患,一度想除了他,但因为石虎屡立大功,始终不忍下手。石勒死后,石虎果然弑君自立,不但杀了石勒的儿子、他的兄弟,连他的养母也不能幸免。石虎上台后主要做了两件事,杀戮和淫乱,象一头雄性荷尔蒙过盛的野兽。他儿子比他爹石虎还要令人发指。如果说石虎是残暴荒淫的话,那两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只能以变态来解释。一个儿子专喜吃奸杀的尼姑,碰到漂亮的就先和她交配,然后就把这个倒霉的尼姑身上的肉割下来和牛羊肉溷着煮,不仅他自己吃还叫大臣给他一起吃,谁不吃杀谁,还让他们猜测是什么原料做的。他还把自已的妃子也杀来吃了,他还经常去大臣家里强奸这些胡族豪强从各地掠夺来的少女,他的另一个儿子石邃更骄淫,府上闲着无聊的时候就带着刀乱窜,碰到自己的侍女就把她的头砍下来,擦干净血放到盘子里面做成工艺品和部下观赏。然后烹其肉共食之。

谢选骏指出:这些匈奴人,其实就是蒙古食人魔的先行军。



【10.慕容冲】


慕容冲(359年—386年),小字凤皇,十六国时期西燕国君主,鲜卑人,前燕帝慕容俊之子,慕容暐之弟。前燕时期慕容俊在位时曾被封为中山王、大司马。

前燕为秦所灭,十二年后,慕容冲复国.前燕末年,慕容世家内乱,为前燕为秦所灭,,慕容冲及其姐清河公主被虏入秦,清河公主入主后宫,慕容冲成为秦王符坚之孪童,时年,慕容冲十二岁,在燕国已颇有建树。

公元384年9月,在苻坚因“淝水之战”惨败,导致北方大乱,狼烟四起的局势下,已经26岁、长大成人的慕容冲整合了自己与哥哥慕容泓的部队,杀气腾腾地奔向长安。此时,与他结束娈童生涯,正好11年。

公元385年5月,看到手下战士一个个战死,连爱将杨定也被生擒,一代枭雄、北部中国的霸主苻坚,认命了。他仰天长叹一声,带着宠妃,儿子,女儿以及数百轻骑,逃出了他苦心经营近30年的帝国中心——长安。仅仅两个月后,四面楚歌、英雄末路的苻坚即被缢杀于新平佛寺。

同年6月,早已杀红了眼的慕容冲终于杀进了长安这个曾带给他一生都难以洗去耻辱的城市。想当年,汉高祖刘邦初入关中,便与当地百姓“约法三章”,取得了老百姓的支持,为日后霸业打下了基础。可是,刘邦做得到的,慕容冲他做不到,早在15年前,12岁的他被苻坚压在身下的那一晚开始,他的心灵就严重扭曲了。如今,手握生杀大权的他,重又回到长安这个曾经以他的耻辱、以他的丑事、以他的八卦为谈资、为歌谣的城市,他压在心头十几年的恨,再也压制不住了。屠城!慕容冲一进城,就疯狂地指挥手下士兵,烧杀抢掠,见人就杀。老百姓没地方跑,只能等死。伏尸遍地流血千里。

连续数日的屠城,让慕容冲在到处是血腥的杀人派对里,享受了复仇的快感,也毁灭了自己。本来在当年年初就已经登上宝座,光复大燕(史称西燕)的他,此时因为复仇已经完全杀疯了,也不可能管理好同样也完全杀疯了的手下部将士卒。

慕容冲成功复国.复国后慕容冲纵容军士屠城,只因对符坚的仇恨,为了对一个人的仇恨。

公元386年2月,慕容冲即被部将韩延所杀,此时他只让苻坚在黄泉路上等了他8个月。

谢选骏指出:苻坚一度是贤明之君,但不能克制自己的蛮族冲动,终于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11.刘裕】


刘裕(363年-422年),高祖武皇帝讳裕,字德舆,小名寄奴,庙号高祖,彭城县绥舆里人(江苏省铜山县)。

公元410年,旧历二月五日。慕容氏鲜卑建立的南燕王朝都城,青州广固城,终于被晋军攻占。刘裕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加上燕人死守广固半年,让刘裕吃了不少苦头。为了报复,刘裕下令屠城,将鲜卑男人悉数活埋,将其妻子儿女尽赏三军将士。所有的俘虏全部杀死。

屠城命令已经下达。成群结队的晋军士兵在街巷间搜索,寻找还有一口气的敌人。鲜卑人皮肤白皙,毛发棕黄,有明显的雅利安人种特征。经过八个月的围城、血战、饥荒和瘟疫,他们已经没有了战斗力,甚至大都已经瘫软不能行走。

鲜卑人成排跪在河沿,身旁站着行刑的晋军士兵。随着军官口令,钢刀挥动,头颅一齐在空中翻滚着,落下土坡,在河床底滚动。鲜血喷溅的尸体也被踢下,横七竖八堆积在河底。

屠杀之后,全城都被焚毁。夯土的城墙也要被铲平,填入护城河。

城西南,无语绵延的驼山,见证了广固城建成以来八十多年,汉人流民、羯人、氐人、鲜卑人相继成为它的统治者,见证它经历三次围城、血战和屠杀。广固城,这个因分裂和割据而生的城市,终于要消失了。

北方,先经历了羯人石勒、石虎三十多年的统治。石虎统治残暴,他死后,部下的汉人将领冉闵,倒戈对羯人开战。北方汉人终于看到了光复的希望。但东北的慕容鲜卑乘机南下,纠合羯人、羌人、氐人,合力掐死了新生的冉闵政权,并把赶来救援冉闵的晋军赶回南方。从此,北中国的东部,是慕容鲜卑的燕国;西部,是苻氏氐人的秦国。

苻坚灭掉了燕国,统一北方,举国南征,兵败淝水。慕容鲜卑乘乱再起,重建燕国,不久又被拓拔鲜卑攻灭。一部分慕容皇族南逃,渡过黄河,割据山东,在广固建立了南燕,并不断向南侵掠晋人。至此,随着晋军北征,攻克广固,山东半岛重又回归晋朝。

如同食腐的鬣狗,慕容氏的前后几个王朝,都是乘人兵乱,坐收渔利而建,却在正当壮年时,被更凶猛的对手活活咬死。所以,这些正在屠城的晋军士兵,对鲜卑人毫无怜悯!

谢选骏指出:消灭白种人,光复大中华。



【12.赫连勃勃】


赫连勃勃(381年-425年),字屈孑,匈奴铁弗部人,原名刘勃勃,十六国时期胡夏国建立者。五胡史上著名的暴君——是典型的“狼人”,不仅异常残暴,还异常勇敢。几乎是攻陷一个屠一个,屠城成了目的。为政残暴嗜杀,狂妄自大,关中人民受害极深。史书记载他发汉人及匈奴人十万筑都城,建造时,巡工发现墙面能用铁锥子刺入一寸,便把工匠处死,尸体也被注入墙内,因此,统万城的城墙坚硬如铁。又将弓箭射向打造的铠甲,如果弓箭射入,就将制铠甲的匠人斩杀;如果没有射进去,就把制弓箭的匠人斩杀。

418年,性骄虐,视民如草芥的夏王赫连勃勃,攻克长安后,积人头为京观,号“骷髅台”。

他每征一地,往往大肆屠城和坑杀战俘更是家常便饭。无论如何,有一点是需要记住的,赫连勃勃是匈奴民族最后的一次辉煌。

夏胜光四年(431年),赫连定在西击北凉时,被吐谷浑所俘,夏亡。

谢选骏指出:匈奴就是凶残的奴隶,它们的辉煌就是冲天的血光!



【13.沮渠蒙逊】


沮渠蒙逊(366—433年),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南)卢水人,匈奴族,十六国时期北凉的建立者,军事统帅。

沮渠蒙逊建立的北凉政权(401—439)对西凉构成很大威胁,使得李暠不得不于建初元年(405)迁都酒泉。此次迁都,还带走了敦煌两万三千人户,敦煌实力大为削弱。再加上西凉将注意力转向东方,敦煌失去了经营西域的基地作用,因此当417年李暠去世之后,敦煌也随之衰败。嘉兴四年(420),北凉灭西凉,西凉王李歆弟李恂据敦煌继续抵抗。421年,沮渠蒙逊率部以水灌敦煌城,李恂派壮士出城掘堤,均被擒获。李恂最后兵败自杀,沮渠蒙逊屠城,敦煌丁壮遭灭顶之灾,敦煌城更加衰落。

北凉时期的敦煌衰微,没有特别的事迹。北魏太延五年(439),拓跋焘攻占姑臧,沮渠牧犍投降,北凉实际灭亡,仅凉王诸弟仍在河西西部抵抗,其中沮渠无讳据守敦煌。442年,无讳撤离敦煌,率万余家西渡流沙,占据鄯善,后入高昌,仍号“河西王”。北凉王族的这次撤退,带走了大批的敦煌户口,其中绝大部分是因北魏从东向西进攻而聚集敦煌的河西精英。在北凉灭西凉和北魏灭北凉的两次兵祸之中,敦煌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

谢选骏指出:胡人要是不胡来,那就是胡说了。



【14.朱粲】


朱粲(?-621),安徽亳州谯城人。是隋末数十个造反首领中,最残忍、最混账、最没有人性的一个民贼,他没有什么政治目标与宏图大志,流动剽掠,屠城吃人,所过之处人烟绝迹,因而他的队伍实在称不上"吊民伐罪"的义军,是一伙实实在在的暴徒,贼寇。几成食人专业户。

朱粲起初只是个县里的小官,后来参加过镇压造反势力的杨广政府军,看到隋室大势已去,也纠集一帮人从事起了造反这个职业。在转战安徽、湖北一带的过程中,朱粲的势力逐步发展,手下一度也有了十几万将士。他把这十余万部众训练成狼虎之师,朱粲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但令他国有人,战何所虑?”在部队中展开吃人比赛,交流吃人心得,举办人肉烹调“研究班”。

美其名曰人肉为“两脚羊”。

其中老头老太太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硬干瘦,要添薪加柴饶多一把火;

年轻的女性就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肉的味道芳美,胜过其它肉类;

孩童则统称“和骨烂”。意思是说小朋友骨脆肉嫩,用火一煮就肉骨烂熟。

吃人的办式有若干种。有的是把人置于大缸内,用文火慢煨;有的是把人绑在铁架上,用武火猛烤;有的是把人的手脚钉在木板上,用滚烫的开水浇过,然后用刨子刨净体外的表皮、毛发,再大缷十几块,或煎或炒;有的是把人洗净,直接丢进大锅里煮;有的是只截取若干器官,比如男人的大腿或女人的**,其余的部分扔弃;有的是把人掏空内脏后,像腌咸鱼一样,用盐腌上,晒成肉干,当作军粮,随吃随取……种种残酷毒法,令人闻之色变,难以述尽。

朱粲觉得自己的实力不弱,可以嚣张一下了,就自称“迦罗楼王”。

(这“迦罗楼王”是梵语的音译,意译就是金翅鸟。一个造反势力的领袖能把自己称为鸟,那这个鸟就不是一般的鸟。金翅鸟当然不是一般的鸟,它是佛家所说的天龙八部之一,据说它的体格相当威武。有多威武?两翅相距三百六十里!至于它的饮食,就更个性了,它以龙为食。)

朱粲“迦罗楼王”的称号虽然来自于佛家,他老兄可是一点菩萨心肠也没有。他在转战沿淮、湖北等地的过程中,不但不象李渊、李密那样开仓放粮(这一带也没有大型粮仓),而且几乎每打下一个地方都要干一件事——屠城。

一般的人屠城都是为了复仇或震慑,而朱粲不是一般的另类,他屠城不仅仅是残暴或变态,他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军粮的问题!所以在很多军队缺乏粮食的时候,朱粲却从没为军粮发过愁。他曾经说过:“肉之美者无过于人,但使他国有人,何忧于馁!”意思就是:人肉是第一美食,只要有人,就不会挨饿。

一次他围攻某城,久攻不下,大为震怒,破城之后,屠城几日,因军中粮草殆尽,于是杀人作食。从将军到士兵无不烹人煮肉,“大快朵颐”,毫无羞愧不忍之心,甚至以此为豪,炫耀残忍作风,从而震慑别军。

就是这样一支灭绝人性的部队,东杀西屠,征下郡县,不问善恶、无分良莠,全部杀光、烧光、抢光,所到之处人烟灭绝,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经济,给中原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在屠戮了竟陵、沔阳,山南等地之后,朱粲的队伍竟然发展到了二十多万人。对新建的大唐帝国造成很大的威胁。 618五月,李渊命大唐山南抚慰使马元规发兵攻打朱粲。 马元规用兵如神,在河南冠军大败朱粲。十月,马元规又会同邓州刺史吕子臧合剿朱粲,再次大破朱粲。这时的朱粲,嗷嗷狂叫,领着残部末路狂奔,四散溃逃。吕子臧欲痛打落水狗,把这些吃人的恶贼从地球上彻底删除,却被马元规制止了。

不久,马元规就为自己的这个举动负出了血的代价。朱粲收拢了溃散的士卒后,慢慢死灰复燃,杀气复聚,在冠军僭号,自称“楚帝”,年号“昌达”。出兵攻陷了邓州,然后围攻南阳。正值天降大雨,南阳城城墙倒塌,在城中的马元规和吕子臧无险可守,双双阵亡。朱粲就这样领着他的吃人部队剽掠于汉水、淮河之间,游击流动,迁徙无常。攻下南阳后,朱粲听说隋朝的著作佐郎陆从典、通事舍人颜愍楚贬职后就隐居在这儿,于是,就象模像样的效仿刘备三请诸葛亮一样把他们请到自己的军中。陆从典和颜愍楚这两个狗头居然死到临头不知,人前人后夸耀不已。果然,没几天,朱粲就把他们两人的全家男女老少全当猪羊宰杀来吃了。朱粲吃人就跟吃鸦片一样,吃上了瘾,戒不了了,便强令辖下的各乡镇把居民全部将自己的妻子幼儿送到军中充当军粮。结果,各乡镇的居民全逃得一个不剩。淮安的豪族杨士林和田瓒有些骨气,决心组织民众自卫。附近州郡的民众竟闻风群起响应!朱粲大怒,在淮源与杨、田开战。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朱粲被满腔喷发着怒火的民众杀得全军覆灭!朱粲被迫又踏上了逃亡之路,领着数千残余部众狼狈躲到了河南菊潭县,从此一蹶不振。

619年闰二月,朱粲正式遣使向唐朝请降。对于朱粲屠城吃人的恶行,李渊虽然深恶,可是,现在眼下危机四伏,战祸不停,多一个敌人不如少一个敌人,李渊便命散骑常侍段确到菊潭向朱粲下诏,封其为楚王,可自置官署,便宜从事。虽然职务降了一级,从楚帝变成了楚王,朱粲还是很满意地。想想当初李密是何等人物,才被封个国公。应该说,李渊对不在自己控制范围内的前竞争对手们还是很客气的。他对朱粲除了封王之外,还“听自置官属,以便宜从事”,就是让朱粲实施高度自治。

要做个和魔鬼打交道的人,首先要求这个人够胆量。 可是,段确的胆子也忒大了点。 下了诏书后,按照惯例,宾主一起喝酒吃饭。

一开始,气氛就不怎么融洽,大家心怀鬼胎地碰杯,貌合神离地喝酒。

到了后来,该死的段确竟然趁着三分清醒七分醉意调戏朱粲说:“人人都说你是个食神,连吃人也很有研究喔。”

朱粲停下了喝酒,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回答:“是有过些研究,怎么?段大人对这个也有兴趣?”

“切,如果真是吃人肉的话,那只能算是兽类动物了,兽类动物也懂得味道好坏的吗?”

朱粲森然道:“我瞧阁下是醉了,吃酒醉人之肉味道最妙,味如酒糟腌成的嫩猪肉,人间极品!”

段确自负为钦差大臣,暴跳起来:“猪贼,你入朝后不过阶前一个奴才,凶什么凶!想拿吃人吓我!”

完了,这下没救了。

朱粲当即踢翻了酒席,命人把段确及其随从数十人全绑了起来,一个个扔进大锅里烹煮,然后与左右一起吃进了肚子里了。

段确的下场,一半是朱粲的凶残暴虐,一半是自找的。

只可怜了随行的几十个朝廷官员,尸骨全无。

粲恶性不改,所到之处,怨声载道。于是,李渊找个罪名,把他杀掉。

谢选骏指出:朱粲可能是个五胡、朱元璋的同族,李渊与他为伍,也是因为共享了狐族的背景。



【15.李世民】


唐太宗李世民(599年1月23日-649年7月10日),是唐朝第二位皇帝,他名字的意思是“济世安民”。汉族,陇西成纪(今甘肃省静宁县)人,政治家、军事家、书法家、诗人。

明君李世民搞的屠城:

618年,李世民打败薛氏集团,619年5月份,唐王朝利用安兴贵(本是李轨的部下)俘虏了占领武威的李轨,并于十一月再次派李世民出征,这次攻打的对象是刘武周。

刘武周617年杀死马邑太守王仁恭,在突厥的帮助下开始进攻隋朝,一个月后称帝,号称定杨天子。619年,在突厥的帮助下,刘武周又将目标锁定到李渊当时起兵的晋阳,打算利用晋阳富裕的经济条件,从而争夺天下。619年4月,派兵攻打太原,当时唐王朝留守晋阳的是齐王李元吉,李元吉抵挡利一阵子,后李渊派李仲文率兵增援,6月刘武周的部队介州(山西境内),李仲文和禁军首领姜宝谊与其交战,结果全军覆没,两人也成了俘虏,不过很快又逃了出来,又一次集结兵力抵抗,但是战况还是不好,李渊派右仆射(国务院副总理)裴寂率军增援,但是裴寂是个纸上谈兵也谈不好的“将军”,与刘武周的大将宋金刚交战,几乎又全军覆没,只身逃到晋州(注:晋州不是晋阳,晋阳当时叫并州)。刘武周的大军逼近晋阳,齐王李元吉对他的司马刘德威说“你领老弱兵守城,我亲自领精兵出战”,但是李元吉却领了她的妻妾连夜逃往长安,李元吉一逃,晋阳也就失陷了。

在晋阳失陷后李渊甚至想放弃河东,但李世民极力反对,认为晋阳是唐朝的发祥地,是帝国的根本,要求领兵三万去消灭刘武周,于是李渊便派李世民前往征讨。李世民的部队纪律严明,不像裴寂甚至纵军抢劫,所以各地的百姓都愿意归附,十一月十四日,李世民采用惯用的“坚壁战术”击败刘武周的大将宋金刚,总算稳住了唐军败退的阵脚,十二月,李世民率领秦叔宝等人战胜刘武周的大将尉迟敬德和寻相,此后和刘武周的将领宋金刚又对峙了将近5个月,到了620年三月,李世民开始采取速战速决的战术,率领将军秦叔宝、程咬金、李世绩等大败宋金刚,尉迟敬德也率人投降,刘武周和宋金刚逃到东突厥,李世民随即收复晋阳,刘武周后来被突厥所杀,平定刘武周的战役到此结束。

李世民留李仲文守晋阳,五月二十日,班师回朝的路上攻克夏县,下令屠城,男女老少一个不留,这是李世民唯一记载的一次屠城,二十九日,李世民回到长安。

谢选骏指出:李世民也是个冒牌的汉人,他的奶奶和隋炀帝的母亲,是亲姐妹,都是鲜卑人,姓氏独孤。



【17.程咬金】


程咬金(593—665)济州东阿(今山东东平西南)人,原名咬金,后更名知节,字义贞,唐朝大将,封卢国公,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在民间故事中,程咬金是一员福将,其三板斧相当厉害。

历史上的程知节是一员猛将,善于骑马用槊击刺。隋炀帝大业年间,盗贼蜂起,程咬金组织了一支数百人的武装,护卫乡里。他后来投奔李密,得到重用,为内军骠骑之一。

唐高宗显庆年间(655年-657年),程知节以葱山道行军总管领兵出征西突厥阿史那贺鲁。这时唐军推进到了怛笃城(今哈萨克东南),数千粟特胡人开城请降,王文度认为,“胡人反复无常,我们来了他们就投降,我们走了他们就反叛,不如杀光他们,夺取他们的资产”,苏定方坚决反对,“如此一来,我们自己就是贼军,有何面目讨伐叛贼”,苏定方当时只是唐军中的一个总管,他的反对最终没起作用,王文度一意孤行,程知节也纵容王文度的行动,投降的粟特胡人无一幸免,统统死在唐军手中。瓜分胡人财物的时候,苏定方坚决不要,以实际行动,与杀降的唐军将领划清界限。程知节显然拿走了自己那一份财物,一代英雄,晚节不保,更为严重的是,屠城杀降,使西域诸城不敢再存归附之念,唐军后勤不继,保障困难,不得不班师回朝。由于在恒笃城进行屠城,以及错失战机,返回后被免职。参见唐朝与西突厥第二次战役。

谢选骏指出:不会屠杀就不是将军,胡乱屠杀就不是军将。



【18.薛仁贵】


薛礼字仁贵(614-683年3月24日),山西绛州龙门修村人(今山西河津市修村人),唐朝名将。

公元648年,西域龟兹截杀唐将郭孝恪,唐昆丘道行军大总管阿史那社尔为报仇,竟纵兵屠城,龟兹凡数十城无论男女老幼悉数遭灭,西域诸国大惊、骇服。

龙朔元年(公元661年),铁勒酋长比粟毒伙同其它部落起兵犯境,唐高宗任命郑仁泰为铁勒道行军大总管,薛仁贵为铁勒道行军副大总管,出兵讨伐思结、拔也固、仆骨、同罗四部。当时铁勒九姓拥兵十几万,凭借天山之地利,企图与大唐雄师一决胜负。他们派出数十位骁勇骑士出马挑战,眨眼间,就被薛仁贵三箭射死三人,胆寒之下,铁勒人下马投降,放弃了抵抗。为了消除后患,薛仁贵命令部下将13万已经投降的铁勒人就地坑杀,制造了中国历史上骇人听闻的杀降暴行。铁勒人害怕了,拼命逃窜,薛仁贵追击到漠北,擒获了叶护三兄弟。铁勒九姓衰落了,薛仁贵成了天上下凡的杀星,大唐敌人眼中的凶神恶煞。

谢选骏指出:不杀不足以立威,滥杀则失去了西域。



【19.孙万荣】


孙万荣(?—697.5.25),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军事统帅。

696年五月,契丹首领李尽忠、孙万荣叛唐,武则天诏王孝杰、白衣起为清边道总管,统兵18万讨击契丹。九月,李尽忠病死。武则天收编默辍,使默辍率部进攻契丹,当月击破之。但孙万荣很快收集余部,东山再起,十月间,就派其部将骆务整、何阿小攻入冀州(今河北冀州市),血洗大半个河北。武则天命曾收复安西四镇的大将王孝杰与苏宏晖率十七万大军追讨,却在万岁登封二年(697年)二月,又败于平州,王孝杰坠崖战死。孙万荣军势大振,屠幽州,屠赵州,东南向攻破瀛州(今河北河间)。

神功元年(697年) 六月下旬,武懿宗率部抵达赵州(治平棘,今河北赵县),获悉契丹将领骆务整数千骑兵将至冀州,心中大惧,不战而退据相州(治今河南安阳),并丢弃了大量军资器仗。契丹遂乘势进克赵州。攻克赵州后,干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屠城,大肆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

武懿宗率二十万大军,却不敢正面交锋,仅闻骆务整将至,便落荒退守相州(今河南安阳)。解决孙万荣叛乱的,还是要依靠突厥的阿史那默辍。默辍抄了孙万荣的后方,令孙万荣军心惶惶,首先是奚人叛降,武周的神兵道总管杨玄基趁机夹击,大破孙万荣军。最后孙万荣败退到潞水(今北京潮白河)东岸,被家奴所杀。

谢选骏指出:连自己的家奴都控制不住,这样的屠夫水平还不如六四屠夫邓小平。



【20.高仙芝】


高仙芝(?—756.1.24),中国古代北方地区少数民族高句丽人,唐朝著名军事将领。

天宝九年(750)十二月,高仙芝悍然发动对石国的入侵。

当时大唐已经控制了石国东部的西突厥以及拔汗那,所以这次入侵非常突然,石国本来就是中亚的一个小国,军事力量并不十分强大,在与高仙芝签定和平条约之后,石国的戒备更加脆弱,根本没有做好充分的战争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石国的覆亡是必然的。高仙芝仅用短短几天的时间,便攻克石国的都城,石国的国王以及他的军队全部被唐军所俘虏,高仙芝将石国的战俘押解回国。

在这场战争中,高仙芝干了两件坏事。

第一件,高仙芝下令屠城,将石国的老弱人口全部屠杀,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大唐之所以能在中亚诸国有很强的影响力,除了其军事力量之外,还在于它高举道义的旗帜,这次屠杀事件无疑使大唐的形象一落千丈。高仙芝从石国回军的途中,又诬蔑突骑施反叛,攻打了突骑施,俘虏了移拨可汗。

第二件,高仙芝大肆掠夺石国的财富。高仙芝固然是一位杰出的将领,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贪婪。他一个人就掠夺了多少宝物呢?有十几斛的宝石、五、六匹骆驼所驮的黄金、宝玉,以及大量的名马。中亚是盛产名马的地方,汉代大宛的汗血马便是产于此,高仙芝将最好的良马也当作自己的战利品夺走了。

高仙芝发动这场战争,完全不是考虑国家的利益,纯粹就是为了中饱私囊,这次战争虽然胜利了,但是却为未来的怛逻斯会战的失败埋下了种子。

谢选骏指出:贪财是三不朽的大敌——因为无论立德、立功,还是立言,都需要全力以赴地投入,包括金钱的投入。



【21.吴元济】


吴元济(783—817)唐代宪宗时叛藩的首领。沧州清池(今河北沧州东南)人。

唐宪宗元和九年(814),吴少阳之子、蔡州刺史吴元济趁其父病死之机,秘不发丧,打算自己来做淮西节度使。宪宗皇帝从严绶平息九洞蛮叛乱的事情上获得启示,认为此人或许有办法摆平淮西之事,于是授予严绶以山南东道节度使的头衔,加淮西招抚使,让他率大军进抵蔡州。严绶耀武扬威地来到蔡州一线,率军与吴元济对峙。然而,蔡州军毕竟与九洞蛮大不相同,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用兵方略以制敌,所以只好不停地为部下将士发足粮饷,让他们能拥戴自己而不致于逃散。同时,他又备上一份份厚礼,暗地里送到京城去贿赂那些执掌要津的宦官,以招声援,稳定好后方。这样一来,严绶率领的数万大军白白地耗在前线,平时仅只是闭壁坚守而已,阅时经年竟无尺寸之功。吴元济根本没将严绶放在眼里,他手下的人纷纷劝他索性举起造反的旗帜,赶走严绶,大干一场。淮西节度使署的判官杨元卿见吴元济对朝廷抗命不遵,蠢蠢欲动,并杀掉了好几个忠于朝廷的官员,遂将淮西虚实,及平蔡计策,详告宰相李吉甫。李吉甫将淮西实情密奏宪宗,宪宗派遣工部员外郎李君何以吊祭前淮西节度使吴少阳为名,前往蔡州探查吴元济的动向。

为了表示诚意,朝廷还追赠吴少阳为右仆射(即宰相)的官衔,以示恩宠。可是,吴元济不仅拒绝迎接朝廷派来的特使,反而驱兵四处杀掠,在舞阳制造屠城血案,火焚了叶县城关,并掳掠鲁山、襄城各地,乃至使整个中原大地的军民无不震骇。

元和十二年十月,唐邓节度使李在降将李佑导引下,于雪夜奇袭蔡州成功,破城俘元济。十一月,吴元济被斩于长安。至此,唐朝统一的局面暂时有所加强。

谢选骏指出:唐朝的藩镇,相当于西周的诸侯,其领土事实上等于自治的政治实体。也因为如此,唐代的社会自由、文化繁荣。



【22.黄巢】


黄巢(?-884年),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西南)人,唐末农民起义军首领,残暴毒虐,嗜好滥杀无辜。有一句俗语:黄巢杀人八百万——劫数难逃。黄巢所过之地,百姓净尽、赤地千里。

张艺谋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出自唐末黄巢诗作《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黄巢这首诗歌写得不错,黄巢也因为他的农民起义行为在中国历史书上占据一席之地,而且评价颇高。

不过,谁知道,诗人黄巢干起屠城这桩事儿来也不甘居人后哦。但他起兵以来,横行无忌,杀人盈野,多次屠城,更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办人肉加工厂,生吃了百万民众,残害了兆亿生灵,如此行径,即便是真的魔鬼在他面前,恐怕也要自愧不如

879年,黄巢在攻占广州后制造屠城血案、劫掠财货,屠杀回教徒、基督教徒、犹太人及平民共12万人(一说20余万)。

公元880年,黄巢带兵攻陷长安,自立为帝,几个月后,出现粮荒,长安城里一片混乱。小股唐军乘乱攻城,黄巢十分虚弱,立刻带了少数随从逃出城。唐军进城之后,受到长安百姓的欢迎。黄巢到了城外定下神来,才发现入城唐军人数很少,随即反攻入城。重入长安的黄巢,对于百姓欢迎唐军一事恨之入骨,居然下令屠城。将城中男丁杀戮殆尽:“巢怒民迎王师,纵击杀八万人,血流于路可涉也,谓之洗城”——血洗长安城。这座当时世界人口最多的第一大城市长安,人烟断绝,成为一座空城。

883年4月,黄巢逃出长安之时,下令纵火。这座周、秦以来一直作为首都的古城,有一千五百多年的建都史,当时世界最大的百万人口城市,一炬成灰。从此,这座古城即与首都无缘。

最后被朱温追的逼得黄巢在狼虎谷(山东莱芜)自杀。

谢选骏指出:俗话说“黄巢杀人八百万”,按照唐代的人口规模四五千万的比例,死亡率达到了百分之二十左右,相当惊人,接近二十世纪的毛泽东了——毛泽东把四万万中国人,干掉了一亿多,足足四分之一了。



【23.刘仁恭】


刘仁恭(?—914年),深州(今河北深州)人,唐末曾任卢龙节度使。

当时一直和朱温不和的燕州刺史刘仁恭为了对付朱温和李克用,便经常强行征兵,搞的民怨沸腾。刘仁恭失势后,他儿子刘守光更暴虐。刘守光打仗喜欢屠城,所到之处基本就是“道光”,见一个杀一个,燕州基本就是个人间地狱。老百姓都生活不下去了,便纷纷向外逃命。其中有部分人就逃到了燕州以北的契丹境内,大量汉人的到来,给契丹带来了汉人先进的文化和技术。契丹一面吸引这些技术,一面巩固自己。渐渐拥有了国家的雏形。

光化二年(899)正月魏州境内已是血肉横飞,打得不可开交,入侵者竟是刘仁恭。进入魏境,遇到的第一城便是贝州(清河),这贝州是座小城,但非常坚固,是屯集军备的重地。此战是魏搏范围内参预方镇混战以来第一次独力抗击外兵,战斗极惨烈。刘仁恭大怒,亲自持大片刀督战,凡落后者就地杀死,终于攻破城池,而城内尚有巷战者。刘仁恭性起,下令屠城,此令一下,贝州全城顿时就成了血腥的人间地狱,这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整整进行了三天城中居民及官吏兵丁全部杀绝,投于清河,堵了河道。他又下令将城中物资尽数运回幽州,领大军直逼魏州,扎营城下,派兵四乡侵掠。魏民知贝州惨状,坚壁清野,戍兵之处,军民协力固守,幽州兵一时无所获,战争僵持不下。

说到刘仁恭之子刘守光其实与朱温的残暴荒淫可堪一比。曾把士兵的皮剥下来做鼓。为了抢地盘,囚禁自己的父亲,杀死自己的哥哥。

刘守光曾因与刘仁恭的爱妾罗氏通奸,被刘仁恭棍打后,断绝父子关系。然后让他滚到外地驻守。

唐哀帝天佑四年(907年),宣武将领李思安攻幽州(今北京市),而当时刘仁恭还在城外大安山享乐,城中没有戒备,刘守光从城外率军进入击退李思安后,随即自称卢龙节度使,并派兵进攻大安山,擒刘仁恭,并将其囚禁在偏房中。刘仁恭的左右亲信,甚至婢女,刘守光看着不顺眼的一概杀掉。

刘守光的哥哥刘守文当时镇守沧州,闻父被囚,聚兵大哭,告诉部队:"哀哀父母,生我辛劳。自古岂有仇父者,我家生此枭獍,我生不如死!"于是率领沧州、德州之师讨伐刘守光。刘守文先是降梁,继而招引契丹人为外援,契丹人趁机拿下营州(今昌黎)。刘守文可能属于那种表演狂型的,不秀则已,一秀就停不下来。本来战场形势不错,偏偏要诈悲,单人匹马立于阵场,哭泣着告诉部众:"别杀我弟弟!"这时刘守光骁将元行钦认识他,把他抓获,沧州兵失帅自溃。刘守光乘胜进攻沧州。沧州再遭围困。城中没有粮食,米斗值三万,人头一颗也值十千,军士食人,百姓食土,驴马相遇,食其鬃尾,士人出入,多为强者屠杀。沧州攻下之后,刘守光便残忍地将他的哥哥刘守文杀死了。

此时的刘守光已经是无所畏惧、无所制约的怪兽了。他为惩罚犯人,制造了铁笼子和铁刷,如果有人犯罪,便关进铁笼子,然后在四周点起火来,烘烤折磨。更残忍的是,他还命人用铁刷刷犯人的脸和身上的皮肉。幽州百姓无法忍受他这种残暴的统治,纷纷向外逃亡,有的甚至逃到契丹境内。仿佛武则天时期的来俊臣又还魂转世了一般。但他不是酷吏,他不仅要做土皇帝,还要黄袍加身,称王称帝。

公元913年,晋王李存勖兵临幽州城下,破城,抓获了刘守光和刘仁恭,从幽州到晋阳,跋涉一千多里,刘氏父子戴着枷锁示众,所到之处人们围观,人们唾骂刘守光为刘黑子,刘守光也死猪不怕开水烫,由人骂去。将刘氏父子在晋阳城也游街示众后,李存勖把他们押到南宫太庙,祭祖,把刘守光、李小喜等先行诛杀。而老刘,则让人押到代州,在雁门山李克用陵墓前,用刘仁恭的心血祭奠李克用。

刘仁恭、刘守光父子在幽州暴虐了19年,这19年中,正是中原大地混乱,契丹人正处于上升期,对中原虎视眈眈,屡屡掠夺汉人,日益强大,而刘守文暴政之下,燕人苦其残暴,逃亡契丹的人很多。刘守光的荒淫暴虐为改写幽燕的地缘态势埋下凄凉的伏笔。

谢选骏指出:五代特多杀人狂,它们的折腾,为辽金元的入侵,准备了沃土。



【24.耶律德光】


辽太宗(902~947)即耶律德光,契丹的名字为尧骨,他是耶律阿保机的次子。

926年,渤海国被辽国灭亡,历史上的海东盛国,就是在这屠城之火中,被大辽国灭亡了,屠城之火竟日不熄。渤海国五京十五府的子民在此前后或者被强迁,或落荒而去,未经几年,昔日繁盛的国度就像进入了一个漫长的严冬,再也看不到丝毫生气。其中心地区几乎成了无人之地,以至于这个蕃国连任何的文字记载都没有留传后世。唯一留下的,是后人们不尽的叹息和不尽的猜测。当历史走进二十一世纪,人们再回首时,虽然那屠城之火和滚滚浓烟早已荡然无存,但渤海国的那段历史几乎仍旧是一片空白,空白得让人测目,让人不解,让人不忍丢弃。

后晋开运三年(公元946年),耶律德光在完成辽国的国内改革之后,亲率二十万大军南下,灭后晋占领开封,正式建国,国号大辽。他依照契丹人的习俗行事,大军不带粮草,仅以打劫供其军需,一路上大举掳掠屠城,使河北一地民众死伤甚重,因而遭到以弓箭社为主要骨干的北方义军强烈反抗,最终不得不在感叹中原人难治。

耶律德光便开始率军撤回契丹,留下表兄兼大舅哥萧翰(因为契丹耶律氏与萧氏世代通婚,据说耶律家的女人都嫁到萧家,萧家的女人都嫁到耶律家,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关系)。在汴粱,自己把能卷走的东西就卷走了。而且在撤退的时候,还尽干那些缺德事,他分明是感到这中原再也没有自己的份了,能破坏的尽量破坏。于是一路上烧杀抢掠,什么杀人放火强奸虐待的事都没少干,特别在相州还实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屠城,几乎一城百姓全部死在了契丹人的屠刀之下,妇女可以抢去还可以留用一下,其它像男丁,甚至于婴儿都是潜在的威胁,他们是肯定不会放过的。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很简单,变着法子杀人,看看怎么杀才能得到他们最大的心理满足。相州的全城只留下七百人收尸。

不久就在临城(今河北临城)得病,而且病情恶化很快,曾带兵横扫中原,屠城无数的耶律德光终于死在了栾城。为防止尸体腐败,契丹人将他的内脏摘去,将尸体用盐浸泡,运到了辽国。他也是中国史上唯一被制成木乃伊的皇帝!几年战争得到的土地,包括十六州也全部丧失,被北汉和后周夺回去了。

插曲:北宋邕州惨案

交趾即越南(古称交趾国)。公元前204年,秦南海尉赵佗在秦末的混乱时期,自立为南越武王,越南北部成为南越国的一部分。公元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并在越南北部地区设立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实施直接统治。在之后的一千多年时间里,越南北部交趾地区虽然屡有反抗,但是大体上一直受到中国政权的直接管辖。

历史上的越南,相对与中国来说,大部分时候都是个被动防守的国家,但是他们也有强势进攻的时候,其中最大,也是给中国造成最大伤亡的一次,就是在北宋年间的越南(交趾)军进犯广西,并在南宁制造了一次大屠杀,这也是历史上越南军队在中国唯一的一次大规模屠杀。

熙宁八年(1075年),交趾兴兵八万入侵大宋,钦州、廉州(今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和邕州附近四个山寨先后失守,邕州被围。虽然当时邕州的官兵和峒丁加起来只有二千八百人,致使邕城人民遭受灭顶之灾,但知州苏缄临危不乱,先安抚邕州的百姓,然后召集所属官员和当地有才能的人,授予他们守城和打仗的方略,约束各自的官兵和峒丁,划分所管辖的区域各司其职。虽然邕州军民十分英勇,但援军始终不至。在坚守了四十二日后,邕州于熙宁九年正月十二日(1076年3月1日)被攻破。苏缄大呼:“吾义不死贼手!”自焚以报国。侵略军找不到他的尸体,竟然疯狂屠城,邕州军民五万八千余人全部遇难。南宁原本为宋代南方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此战下来,一片荒芜,成为死城。再加上在钦廉二州的屠杀,交趾军总计造成广西军民近七万人死亡,其中军人仅占四、五千人,其余大部分为老百姓,占当时广西全省人口的近二十分之一。同时,在宋将郭逵的宋军主力没有到来之前,交趾军在南宁、钦州、廉州三地,由于广西本地宋军的激烈抵抗和老百姓的自发骚扰,交趾军也已经损失了二万人以上的精锐部队。

交趾人进入邕州城后,杀吏卒、土丁、居民五万余人,他们还把邕州城拆毁,用以填塞邕江。(资料来自:《长编》卷二七二,熙宁九年正月庚辰记事。《宋史》和《东都事略》的《苏缄传》等处所载也都与《长编》大致相同。交趾后黎朝的史学者吴士连所编写的《大越史记全书》卷三,也有一段同样的记录。)

苏缄在此次邕州保卫战中的英雄气概,被载入《宋史》“卷四百四十六·列传第二百五·忠义一”,而且历朝历代均有宏文颂之,此处无需多作衍文,只是强调一点:邕州的峒丁和官兵,在面对凶悍的侵略者时是“枪口一致对外”的!同样忠义、同样武勇、并肩作战、慷慨赴死,以鲜血染红了大宋疆土,令朝野闻之无不肃然起敬。

谢选骏指出:越南脱离中国独立,是通过邕州大屠杀实现的——如果不经过一次或多次加倍地屠杀,越南无法重回中国怀抱。



【25.铁木真】


铁木真(1162年-1227年8月25日),元太祖,即成吉思汗,孛儿只斤氏,名铁木真。蒙古族。

被毛泽东誉为“一代天骄”的成吉思汗铁木真,在杀人屠城方面绝对也可以傲视群雄。 

成吉思汗的部队所到之处,只要不降,一律屠城。所过之处,尸骨如山,被视为地狱军团 跟铁木真相比,希特勒彷佛是个天使。 成吉思汗无疑是使屠城达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境界。他将屠城和战略需求、心理战术完美地结合一体。可以说,他完成了对屠城的艺术化,就像孙子总结兵法一样,成吉思汗总结了系统化的屠城术。 公元1211年,成吉思汗领大军南下攻金。公元1215年,攻陷金国都城中都(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对城中居民进行了长达一个月之久的大屠杀,完全抢劫破坏后才撤离。超过100万人为此殒命。北京这个两三千年的古城完全消失,现在的北京没有任何元代以前的建筑,就是这个原因。 公元1219年,成吉思汗率20万大军西征,向花刺子模发动了侵略战争。他几路进兵,分割包围了各战略重镇,各个击破,采用大规模屠杀、夷平城市、签发被俘人众打头阵等残酷手段震慑敌人,解除自己后顾之忧。战场上的主动权全在蒙古一方。 公元1220~1221年,成吉思汗攻下不花刺、花刺子模新都城撒麻耳干(今乌兹别克斯坦撤马尔罕)等城,其中对撒麻耳干拥有 20多万人口的城池杀个一干二净,"尸体相枕,凌乱伏于郊野"。当时共计5万蒙古兵,平均每人手刃24个百姓之多。共计120万,就像杀猪宰羊一般。历史上花剌子模人口众多,但经历蒙古战争后竟然整个国家都基本上消失了,屠城之惨烈可想而知。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攻打西夏的肃州一战,遭到西夏军民的奋力反抗,城破后,成吉思汗下令屠城,全城只有一百零六户免死。公元1227年,成吉思汗在灭亡西夏前不久死去,(据说屠夫铁木真发泄兽欲时,被西夏妇女咬掉了‘小弟弟’)但是却在临死之前,下了要对西夏屠城的决定。成吉思汗死后,蒙古军队遵守成吉思汗遗诏,进行了屠城和焚城,他们不仅将兴庆府几十万人全屠并且将焚毁西夏王陵、皇宫、行宫,焚毁西夏文字记录,西夏文明彻底毁灭。此外除屠杀全部西夏皇族,更对整个西夏党项民族进行灭族,大部分党项人被杀,不少部族举族而亡。侥幸存活下来的只得逃亡西藏、云南等地,隐名埋姓,改族易服。 《多桑蒙古史》记载在望风而降后依然遭到蒙古人屠城的大城市就不下五十座,小村庄更不计其数。

谢选骏指出:“一代天骄”就是“一呆天焦”——蒙古鬼族的焦土政策达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



【26.拖雷】


拖雷(1193——1232)成吉思汗第四子。

1221年,拖雷率7万人(含部分俘虏队伍)先后攻克马鲁城,你沙不儿城、也里城等,将当地军民屠杀殆尽。

1227年成吉思汗逝世后曾任监国。窝阔台继位后,拖雷率军绕道宋境攻金,遭遇完颜哈达统帅的金军主力30多万,拖雷且战且走,在暴风雪中于三峰山全歼金军,俘杀完颜哈达,彻底歼灭了金国主力。

1231年,拖雷引兵攻掠四川,大肆屠杀成都居民。千年古城只落得民无谯类。

四川被屠杀后,人口减少上千万人,占95%以上,是确定无疑的,但具体多少有一定分歧,只有困难是宋代人口按户来统计,一户有多少人估计不一样。绍兴三十二年四川的户数为263万,如果按照均每户为5人计算,则南宋初四川人口大约为 1,320万人(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川元丰绍兴淳熙户口数》)。但也有人估计是一户7口人,则人口大约2000万,仅仅成都一城城内被屠杀至少140万人。城外数都数不清,下面是从中国地方志找到的记载。旧〈成都县志〉引明人赵防〈程氏传〉,该传引元人贺清权〈成都录〉曰: "城中骸骨一百四十万,城外者不计。”又引元人〈三卯录〉曰:“蜀民就死,率五十人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积其尸,至暮,疑不死,复刺之。"

1255年,旭烈兀(拖累的儿子,忽必烈的兄弟)奉蒙哥命讨伐木剌夷,此即蒙古的第三次西征,共攻克大小堡垒数百个,包括不战而降的城池四十余座,旭烈兀下令不分男女老幼几尽屠杀。大食国都报达开城投降,蒙军屠城七天,将全城八十万居民杀个精光。(陈致平《中华通史》,花城出版社)

1258年,旭列兀的蒙古铁骑攻陷巴格达,大屠巴格达居民。据说120万人死于屠刀下,以至于底格里斯河河水为之一片血红!巴比伦人惨遭灭绝

在《多桑蒙古史》中记载在蒙哥大汗即位后,可汗三弟旭烈兀指挥大军再度西征企图征服巴格达的期间发生这样一件事: 

一个蒙古骑兵冲入一个阿拉伯村落,下令所有男女老幼都站成两排统统用绳子把对方和自己的手捆绑在一起。阿拉伯村民们早被蒙古人在家乡一系列暴行吓破了胆,他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地屈服于蒙古人的淫威而照办。等到村民们捆绑妥当,这个蒙古骑兵手起刀落,把村中所有人的脑袋一个个砍了下来。其实这些阿拉伯村民们无论是群起反抗还是四散逃亡,都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但蒙古人的野蛮和凶残形象早已经通过一系列屠城根植于阿拉伯人的脑海当中,使他们连反抗或逃走的勇气都没有了。

谢选骏指出:人说“拖雷(蒙古语鲍培转写:Tolui,西里尔字母:Толуй;意为“镜子”;1191年—1232年)又译图垒,是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幼子,排行第四。 拖雷和正妻唆鲁禾帖尼生有四子:蒙哥、忽必烈、旭烈兀、阿里不哥。”我看拖雷,他像是一个抱着炸药包横冲直撞的魔鬼,就像共产党的模范死人董存瑞一样。



【27.忽必烈】


忽必烈,1215年—1294年,成吉思汗之孙,蒙哥汗(宪宗)弟,蒙古族。名字全称孛儿只斤·忽必烈,讳名呼必赉,睿宗第四子。

有其爷必有其孙,铁木真的孙子忽必烈。这位元朝的建立者在中国大力施行种族灭绝政策。他也是中国历史上杀孽最重的一个混蛋。公元1274年6月,忽必烈认为时机已然成熟,以贾似道扣留元使为借口,大举伐宋。蒙古大军继续其残暴贪恋的本性,破坏城市,焚烧建筑,杀人放火,抢劫平民,奸杀妇女。暴行不断产生,人民流离失所,许多富庶繁华的城镇,空余断垣残壁。而其中最令人发指的还是元江南释放总统嘉木扬喇勒智,他纵容部下挖掘南宋历代皇陵,掠尽珍宝,其后竟将诸帝骸骨,杂置于牛马枯骼中,弃于荒郊,并拆毁宫殿修成“镇南”塔,史称“杭人悲感,不忍仰视”。此时的蒙古朝廷以为南方战势已成定局,为笼络立功的将士,宣布解除军中的禁酒令,默许将士将战争中获取的财宝妇女占为己有。同时,以立法的形式公然将各民族按照族别和地区划为四个等级。蒙古人为第一等,色目人为第二等,北方汉人为第三等,江南汉人为第四等。不同等级的民族享有不同的待遇,权利和义务都极不平等。为了保证蒙古贵族的优越地位,防止民族被同化。忽必烈制定推行蒙古文字,使蒙古杂种拥有多种特权,同时,他还重用色目佞臣阿合马,巧立名目,横征暴敛,大兴土木,弄得民情鼎沸,怨声载道。从此,南下的元军有的只是占领、掠夺和屠杀,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纵火、屠城、虐杀、奸淫……不愿做奴隶的就只有死路一条。而元灭南宋时屠城虽没西征时那么频繁,但也十分严重,破襄樊时屠樊城,其后阿里海牙屠沙市,之后攻江南,忽必烈虽言少杀戮,但屠城还是常见,其中伯颜屠常州最为典型。(1274年统帅大军攻宋,指挥阿术和阿里海牙在阳逻堡夹击大破宋军,攻取汉口,宋军伤亡数十万,取得鄂州之战的胜利。随后统兵东下,水陆并进,在丁家洲大破宋军,歼灭其主力。1275年占领建康(南京)。随后攻破常州,屠城。)

忽必烈七十五岁时,西北地区的宗王又举兵叛乱,老畜牲亲自出征,击败叛军,收复西北重镇和林。在征战诸王叛乱的战争期间,忽必烈派最信任的大将伯颜率军进击江南,一举消灭南宋,完成了“全国的统一”。插曲一下:在南宋灭亡时,当时灭宋的汉奸张弘范在崖山大石上还刻有十二个大字:镇国大将军张弘范灭宋于此。不过现在多出的两个字,就是后人加上去的“汉奸”二字。汉奸张弘范还写过一首诗:“磨剑剑石石鼎裂,饮马长江江水竭。我军百万战袍红,尽是江南儿女血”。这也说明了当时战况和屠杀的惨烈。

公元1352年,蒙古统治者还对徐州、杭州居民进行了野蛮的大屠杀。并计划消灭张王刘李赵汉族五大姓。只是由于红巾军的奋起一击,这项种族灭绝政策才没有被最后执行。

蒙古兽兵所到之处,想尽一些办法把当地人口杀干净。除了直接屠杀,还焚烧所有的粮仓和房屋,使得逃走的百姓在冬天冻死,践踏破坏农田和灌溉系统,使得当地人以后完全没有食物来源而饿死。用腐烂的尸体去污染水源,使得大量人口饮水后染上疾病而死亡。把老百姓赶到海里淹死。有些地方有幸存者,那是因为蒙古军队人少,一时找不到他们,或者是急着要出征别处,即使没有来的及杀完,也就出征了,一点也不能说明那些蒙古畜生还有半点残余的人心。被屠杀城市的幸存者也住不满城市一角。根据蒙古征服前和征服后人口数量推测蒙古人至少杀了多少人——忽必烈自己估计蒙古人,在中国北方直接屠杀了1800万人,而历史学家估计中国北方人口三千万死亡,占人口90%左右。

根据《元史》记载,仅陕南一带双方交战后,宋军阵亡士兵和被屠城的百姓就达数十万。蒙古攻宋时,屠城二百,包括常州屠城。元灭宋,得户九百三十万,校宋宁宗嘉定十一年(1218年) 代户数1千三百六十万也少了30%。按每户5人计算(金朝境内每户平均5.4人),南方宋境内被屠杀人数约2400万。

在尚铖主编《中国历史纲要》记载,蒙古灭金后得户87万余,口四百七十五万余,比金章宗太和七年(1207)年统计数户七百六十八万余,口四千五百八十一万余,少了90%。按照这个统计,北方被屠杀各族人民人数约四千万。

也就是说,最保守的估计,中国金境和宋境内至少被屠杀了6300万人,金帝完颜一族尽数被屠,世间从此再无完颜一姓。这还不包括蒙古帝国在西夏的种族灭绝行为中丧失的党项族人。以及灭辽后种族灭绝的契丹人。明初,河南、河北、江苏北部、山东西部都是千里无人区。甚至包括北京、陕西、江准一带。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丧失了7000多万人口。蒙古帝国在中国境内的种族灭绝,作为世界记录放在《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1985年版。

谢选骏指出:让我思考的不是蒙古人凶残,而是这些凶残的动物为何是在那个时候突然到处流窜的。答案大概就是,蒙古人之所以能像武汉病毒和黑死病一样突如其来地降临人间,大概就是源于一种天灾。



【28.朱元璋】


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字国瑞,原名朱重八,后取名朱兴宗,后改现名元璋。大明王朝开国皇帝。也是继汉高帝刘邦以来第二位平民出身并且统一全国的君主。汉族,濠州钟离(今安徽省凤阳县)人。

这个放牛娃当上皇帝后便翻脸不认人,大杀功臣、朝臣,据史书记载,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十万之多。朱元璋在位三十年,进行大规模的清洗和株连。杀了二十万,基本上将功臣杀光,可谓冷酷刻暴到了极点。朱元璋赐给常遇春美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杀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块弄熟,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他还设立酷刑 “剥皮揎草”,就是将活人的皮剥下来,再塞上草。朱元璋在各州县都设有“剥皮亭”。其冷血程度可见一斑。

明朝初年,朱元璋为了戍边,把大屠杀后剩下的百姓集中在山西的洪桐县一带,分别向全国发遣。很多不愿意离开家园的百姓,被士兵用绳子绑在一起,被他们押着离开家园。当时的人们要上厕所,用的是“我要方便”一词,由于被绳子绑在一起,要上厕所只能用“我要解手”一词了。所以后来人们要上厕所用的是“方便”一词,也就由此改成了“解手”的一词了。这就是我们现在用的“解手”一词的由来。

在《皇明本纪》里我们可以看到一段朱元璋部下在和州杀人抢女人的清楚记录——

初,城中杀伐甚众,存者少。纵有存者,夫妇不相认。一日,暇,上马台前一小儿,但能言语,不知人情,上谓小儿曰:“汝父安在?”曰:“与官人喂马。”“汝母安在?”曰:“官人处,有与父娣妹相呼。”上知不可。明日,会诸人,喻曰:“兵自滁阳来,人皆只身,并无妻小。今城破,凡有所得妇人女子,惟无夫未嫁者许之,有夫妇人不许擅配。”

很明显,和州被杀得剩下没多少人,剩下的人,夫妇都不相认。朱元璋看到一个小朋友,一问才知道他一家的悲惨遭遇。于是朱元璋把手下弟兄们召集起来,宣布说“城破之后兄弟们都抢了不少女人。我规定,以后只许抢没结婚的少女,那些结了婚的,一律给我放回去!”从朱元璋的命令里,我们还能推测出,在那以后,“弟兄们”还是要抢没结婚的少女。

在明人徐祯卿的《剪胜野闻》里,我们还能看到常遇春的暴行——“常开平遇春骁猛绝世,状类猕猴,指臂多修毫,所过之地,纵士卒剽掠,故其兵特锐,有战辄胜,有攻必取。”

很显然,老常打仗厉害,对“弟兄们”也放纵得厉害,放手让弟兄们“抢钱!抢粮!抢地盘!”于是,“弟兄们”战斗力也“特锐”,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然而,民间的记录里却留下了许多令人不敢置信的这样血淋淋的史料——

《厚雅田王氏谱》记:“湖以南,丁洪武杀运,扫境空虚矣!我肇祖随蚁赴之众,数标杆为记。划一亩之丘,挫棘楚,芟蒿蓼,禳除厉魔,挺貔豹,奠定其家室,以繁育其子孙。”又说:“时湖南丁大乱之后,人烟稀少,朝廷调江西户口于衡,至者,各插标以记,谓之‘安插户’`````时安插户,屯户,军民阡陌,杂错不睦。”

《吕氏宗谱》记:“洪武血洗,惠公由安仁奉调镇常。”

《贺氏族谱》记:“慨自洪武中,时值板荡,上湖南境多空虚矣。贺裔随蚁赴之众,入籍常宁南乡之丫田。”

《攸县罗氏族谱》记:“元季末,陈友谅据湖南,与朱元璋争雄事败,元璋纵兵屠戮,湘江两岸,人烟几绝,史称朱洪武血洗湖南。其后,当地郡守招四方之民分耕其地。”

《依湖邓氏族谱》记:“吾祖世籍豫章(即江西),丁封易代,迁来血洗,系千钧一发,绵一脉于千秋”。

……

一页页翻过去,不忍目睹,

谢选骏指出:猪头、猿猴、獐头鼠目,猪、猿、獐。



【29.李自成】


李自成(1606年9月22日-1645年),原名鸿基。陕西米脂人。称帝时以李继迁为太祖。人称闯王、李闯。明末农民军领袖之一,大顺政权的建立者。在北京,开始杀明朝降官,杀到后来控制不住,烧杀抢掠行同强盗。李自成杀人如麻,可以说是一身都在不停的杀人,其军队数次参与屠城,制造无人区。

明思宗崇祯元年(1628年)全国三分之一的驿站被裁撤,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并欠了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当时,杨肇基任甘州总兵,王国任参将。李自成不久便被王国提升为军中的把总。同年在榆中(今甘肃兰州榆中县)因欠饷问题杀死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发动兵变。

李自成起义后转战汉中,参加了王左挂的义军。1629年,后金第一次入塞,北京震动,大将袁崇焕被皇帝凌迟处死。1630年王佐挂被朝廷招降,李转投奔张存孟。1631年4月,张存孟在陕北战败,也降明。李自成率余部东渡黄河,投奔了他的舅父“闯王”高迎祥,称“闯将”。

1635年,七十二营起义军在河南召开荥阳大会,李自成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方略。会后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率部攻下南直隶凤阳,掘明皇室的祖坟,焚毁朱元璋曾经出家的“皇觉寺”,杀宦官六十多人,斩中都守将朱国相。因争夺俘虏,李自成与张献忠失和,李自成分军西走甘肃。

1639年张献忠在谷城(位于湖北襄樊)重新反叛,李自成从商洛山中率数千人马杀出。

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1641年1月)攻克洛阳,杀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之后在一年半之内三围省城开封未果,最后一次1642年决黄河堤冲毁开封,城中平民遇难者甚众。先后杀死陕西总督傅宗龙、汪乔年。与此同时明朝对清朝战事不利,3月,洪承畴降清。11月,清军第五次入塞,深入山东,掠走36万人。

1643年1月李自成在襄阳称“新顺王”。5月张献忠克武昌,称“大西”王。10月,李自成攻破潼关,杀死督师孙传庭,占领陕西全省。1644年1月李自成在西安称帝,以党项人李继迁为太祖,建国号“大顺”。11月,张献忠在成都称大西皇帝。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一月李自成率军五十万东征北京,二月初二(3月10日),在沙涡口造船三千,渡过黄河,攻下汾州(今汾阳)、阳城(今晋城市阳城县)、蒲州(今永济),隔日攻下怀庆(今河南焦作),杀卢江王载堙。初五日(3月13日)攻克太原,牛勇,王永魁等督兵五千人出战尽殁,初八日以守将张雄作内应,炮轰破城,蔡懋德自缢死。在太原休整八天。十六日,克忻州(今山西省忻州市),官民迎降,代州(今属忻州)守关总兵周遇吉凭城固守,双方大战十余日,遇吉因兵少食尽,退守宁武关(今山西宁武境)。周遇吉悉力拒守,最后火药用尽,开门力战而死,全身矢集如猬毛,夫人刘氏率妇女二十余人登屋而射,全被烧死。三月初一日(4月7日)李自成克宁武关,前后死将士七万余人,伤亡惨重,李自成下令屠城。

李自成入住紫禁城,封宫女窦美仪为妃。大顺军进城之初,兵不满二万,从二十七日起,大顺军开始拷掠明官,四处抄家,规定助饷额为“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刘宗敏制作了五千具夹棍,“木皆生棱,用钉相连,以夹人无不骨碎。”城中恐怖气氛逐渐凝重,人心惶惶,“凡拷夹百官,大抵家资万金者,过逼二三万,数稍不满,再行严比,夹打炮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李自成手下士卒抢掠,臣将骄奢,“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四月十四日,西长安街出现告示:“明朝天数未尽,人思效忠,定于本月二十日立东宫为皇帝,改元义兴元年。”四月中旬,听闻山海关吴三桂“造反”,李自成坐不住。他想让刘宗敏、李锦率军出征,但二将耽于京城内的淫乐享受,摇头不应。无奈何,李自成只得“亲征”。同时,他下令在平则门处决了以大学士陈演为首的明朝大臣一百多人,并派兵把北京城内拷掠而来的银两整车整车运往“西京”(西安)。十三日,由李自成亲率十万大军奔赴山海关征讨吴三桂。

四月二十一日,李自成率兵六万,与驻守山海关将领吴三桂进行一片石战役。战至四月二十二日,吴军渐渐不支。吴三桂乃降于清朝摄政王多尔衮,吴三桂下令开山海关门。清军几十年梦想,一朝成为现实,而且是兵不血刃,不费一兵一卒,由明兵自己打开了这百万雄军难以攻克的险关。两军联手击溃李自成,主将刘宗敏受伤,急令撤退。兵败如山倒。明军与清军合击,一路追杀,二三十里间,很快堆满了数万被杀的农民军尸体,据说暴骨三年后都收拾不净。二十六日(5月31日)李自成逃到京城,仅三万余人,吴三桂一家不必讲,李自成入城后,第一件事就是派人把他全家三十四口尽数剐杀,一个不剩。二十九日(6月3日)李自成在北京武英殿称帝,以李继迁为太祖,追尊七代考妣皆为帝后;立妻高氏为皇后,使牛金星代行郊天礼。第二天一大早就匆忙离京,向西奔逃。逃之前,农民军把皇宫宫内金器和金锭皆融铸成大饼,每饼重千金,骡载数万饼,随军而走。临行前火烧紫禁城和北京的部分建筑。北京居民见农民军败走,个个振奋,在城内搜出脚慢未走的农民军或伤兵数千,尽数杀死。

李自成闻之,大怒,立遣数千铁骑往回奔,准备入城内遍屠居民后再把城内烧成白地。恰巧,一家被杀三十四口的吴三桂率部报仇心切,率军已经杀至城南,农民军士兵不敢撄锋,即刻掉转马头奔逃,北京由此躲过大劫。

李自成自北京败逃。消息传出后,各地官民知道他大势已去,纷纷起来杀掉、赶走“大顺”在当地任命的官员,靠近北京的就归顺清朝,南方地区则大多打出恢复“大明”的旗号。

回西安途中,李自成由败生恨,狰狞面目顿显,大肆杀人,只要遇士民凭城拒守,攻克后立刻屠城,鸡犬不留。

顺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清军出击潼关,大顺军列阵迎战,清军因主力及大炮尚未到达,坚守不战。顺治二年(1645年)正月十二日清军以红夷(荷兰)大炮攻破潼关,守潼关的李自成部将马世耀献关投降。转天,他与七千名农民军均被集体屠杀。李自成采避战的方式流窜,经襄阳、邓州,入湖北,“声言欲取南京,水陆并进”,试图与武昌的明朝总兵左良玉联合抗清,左良玉东进南京去南明朝廷“清君侧”征讨马士英病死途中。四月李自成入武昌,但被清军一击即溃。五月在江西再败,后在湖北通山县南九宫山被忠于明朝的程九伯地方武装杀死,尸首不知何处。

(说到李自成的死也有段故事:

五月初四这天,农民军大队人马行至湖北通山县境。李自成命令手下军人就地扎营造饭。他胡乱吃了几口,就率二十八名亲兵在附近九宫山一带转悠,一来消遣愁绪,二来察看地形。附近的山民听说有贼人到,而且人数不多,只有数十骑,就纠集了数十人来杀。这些农民,后来被极左御用文人们描绘成“地主团练武装”,完全是瞎掰,他们其实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多年遭流贼之害,一直怒气满胸。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有数千农民军在附近,只以为是一股几十人的流窜贼军,故而有胆上来厮杀。如果他们知道对方其中一人是“大顺皇帝”,如果他们知道附近有数千“贼军”,吓死他们也不敢出头。

结果,李自成正在欣赏雨后青山绿水的风景,山上的村民突然出现,纷纷抛举大石往下砸。李自成从骑受惊,人马立刻惊散。仓促之间,李自成拍马就跑,与手下二十多人完全失散。逃到牛背岭,慌不择路,又遇山间小气候的滂沱大雨,李自成坐骑陷于泥中走不动,他只好下马牵坐骑深一脚浅一脚前行。农民程九伯见李自成一人,又有匹好马,勇心百倍,嗷得一声窜出来。李自成毕竟百战大将,反应自然灵敏,就徒手与手持锄头来杀的程九伯格斗起来。

两个人一打,程九伯当然不是李自成对手,被对方骑在身下。李自成压住程九伯,回手抽刀,但刀鞘中因雨水沾泥,一时间拔不出刀来。此刻,程九伯外甥金二狗赶到,他见舅舅被一个大汉骑在身下要挨宰,情急之下,抡起铁铲冲李自成砍去,忽的一声,一下子削去“大顺皇帝”半个脑袋。

至此,舅甥二人欢欢喜喜,不顾李自成血乎流烂白红脑浆泛滥的尸体,牵马而去。后来,李自成余部被活捉,地方官府知道了山间的尸体乃李自成,就多次到山中晓谕,表示说杀李自成者受大赏。

程九伯起初不敢自认,后来听说李自成的样子和被杀地点与自己当天所遇一模一样,才大着胆子出山“认功”。由此,他不仅获赏银千两,还得到清朝总督的“亲切接见”。这时候,程九伯才由山民变为“地主阶级”。

一下岗驿卒死于一农民之手,结局充满了隐喻般的黑色幽默。

李自成残部刚刚吃饱饭,跑回的一个卫兵哭诉“万岁爷被乡民杀死”,一时间农民军满营痛哭。然后,他们化悲愤为力量,这数千农民军在附近州县毁庐杀人无数,以泄痛愤。可叹这一切,杀人“真凶”程九伯根本不知,与外甥一起在山中小屋看着草地上的大马傻笑。

谢选骏指出:人说“性格就是命运”,我看“命运就是性格”——正反两面都对。



【30.多尔衮】


多尔衮(1612年11月17日-1650年12月31日),满洲爱新觉罗氏,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极之弟。

秦国的大屠杀和满清比不一样,首先屠杀的范围不一样,长平屠杀的仅仅是战俘,而满清大屠杀屠杀范围极广,一城抵抗,全城不管平民百姓、老弱妇孺全给杀完。不仅如此,连周围四邻八乡也跟着遭殃,也要斩尽杀绝。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满所欲”,与日寇绝无二致。

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天聪八年(1634),济南遭到了清军的洗劫,许多无辜百姓都死在了清军的屠刀之下,城内外留下的尸体达13万具之多,景象悲惨之极。,运河之水变红!!!其手段之残忍、屠杀之野蛮、破坏之惨重远远超过日本鬼子之“扫荡”。其凶残不逊于他爸(努尔哈赤率军占领辽东地区后,担心当地穷人无法生活而造反,把辽东地区的贫民都抓起来杀掉,称“杀穷鬼”。后来又怕辽东的富人不堪压迫而反抗,又把辽东地区的富人几乎杀光,称为“杀富户”。努尔哈赤共杀辽民300多万,辽东地区的汉民基本屠杀殆尽。充分展现了他的嗜血嗜杀的残忍本性。至于多尔衮,更是青出于蓝。据史学家统计,满清入关后,中国人口损失的总数,很可能是一个大大超过5000万的惊人的天文数字;人口减员超过1亿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四川在明末遭受过张献忠的杀戮(有专家认为是满清的栽赃),清军进四川,杀的更干净,“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政府屠四川时张贴的公告!(日本人还挂出“皇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

满清入关后,对朱家宗室,可谓残酷至极,除鲁王朱以海一系逃至菲律宾得以存留外,其余几乎全部斩尽杀绝。崇祯帝的长子被多尔衮绞死,其第二子隐姓埋名在民间数十年后,不慎暴露了身份,年已七十多岁的他,和他的两个儿子仍被康熙帝下令凌迟处死,明朝永历帝尽管逃到了缅甸,还是被清朝抓回云南,全家被杀。

从顺治二年四月清军南下开始,满清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大肆烧杀劫掠之后,满清最高领导人——摄政王多尔衮颁行“留发不留头”“剃发易服,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的命令拉开了征服中国人的序幕。这是多尔衮代表满洲贵族发布的“屠城令”,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而根据满文老档,甚至顺治本人都是这种屠杀的参与者。大量屠杀中被掠夺来的汉族妇女,被送上这位“少年天子”的龙床!甚至连郑成功的母亲,都成为清军强奸的对象。与其说忠于明朝,不如说保卫中国人民族生存的民族英雄史可法等又以文天祥似的姿态在这一刻站立起来,民族的脊梁英勇反抗着外族侵略者和汉奸的联合攻杀。殊死搏斗后,于是其后就有了著名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尔后就是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江阴一县,就杀了17万人,全城仅50人幸存。“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 。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谢选骏指出:多尔衮罪恶滔天,满鞑子不得好死。



(另起一页)



【第三部分】

【中国文化没有深层结构】



【导论 孙隆基鹦鹉学舌+没有主见】


网文《孙隆基》报道:

祖籍浙江,1945年生于重庆,在香港长大,在台湾受大学教育,获台湾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后赴美深造,于明尼苏达大学专攻俄国史,获硕士学位,转赴斯坦福大学专攻东亚史,期间并在上海复旦大学进修一年,获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加拿大等多所大学任教。

人物生平

他的研究兴趣是多方面的,有研究论文多篇,重要著作有《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历史家的经线》、《未断奶的民族》和The Chinese National Character From Nationhood To Individuality.

现为美国孟菲斯大学历史系教授。

兴趣培养

资料来源:南方周末

■秘密书架

□孙隆基

当编辑要我推荐书单时,有无从入手之感,因为一生看过的书很多,同时也在进行将近十项研究,有些不见得是适合大众趣味的。但编者提到我庆祝千年之交的一篇文章《中国千年回顾———一个全球史的鸟瞰》,却是一言惊醒梦中人。那份应景之作是我30多年前之旧癖好的复苏:宏观式的史学思考。

我在台大念大学本部时,当时市面上有盗版书,能廉价地购得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和汤因比12卷本的《历史研究》,一开卷就不能自休,认为史学家“大丈夫当如是”,当时我还给汤因比写了一封信,但在大师面前倒也不存“彼可取而代之”的非分之想。斯宾格勒从歌德的生物学立论,认为“高级文化”都是含有自身风格的有机体,其展现的生命是一千年左右,当其特殊形态发挥殆尽后,就进入僵死的“文明”阶段。汤因比宏观地把世界史化为21个文明的生命传记,他摈弃斯宾格勒的宿命论,改采柏格森的创化论,认为文明的诞生、成长、崩溃、解体皆视能否成功地回应来自环境或自身的挑战。但他说过去的文明都解体了,硕果仅存的西方亦面临崩溃的危机,其悲观论调正与斯宾格勒相同。

后来发觉自己在历史系内有给人“不务正业”的印象,待到去美国留学时,这个对历史哲学的兴趣就让位给马克思主义。此时正值1970年代美国反越战、流行新左派和“中国热”,港台留学生受其影响,出现“回归认同祖国”运动。我杂在这些人里头,原本以为找到了谈马克思主义的对象,没料到其中一些人的“向左转”是民族主义情绪性的,谈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我又变成了“不务正业”。

其时,我在美受到逻辑实证论的历史哲学训练,理解了因果律和可预测性都是一个语言问题。举例说:1605年英国发生天主教徒阴谋用炸药炸毁国会案,万一真的炸成了,其前因后果可公式化如下:

C1+C2+C3+CN

……=E在这里,C1是“火柴”,C2是“火药”,C3是“天主教徒对英国国教的仇恨”,物理学家会选择第一因,化学家会选择第二因,历史学家则会选择第三因。历来从事大历史者的毛病正是混淆了“年代学”和“逻辑时序”。后者是指不论在任何时地“因”必先于“果”的逻辑结构,这个结构就是可预测性。前者则指某一个特定时空的事件继另一事件而起。即使一个国会炸药案,其因果关系已是千头万绪,乃一个独特的、不会重现的复合体。汤、斯等人却以整个文明为单位,去寻找同步调的法则性,是对因果律和预测性的误解,并且取消了“真正的历史时间”。

经此消炎后,我的大历史热就冷了下去。但这个冷淡未免过早。近来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其实是汤因比历史哲学的复活。它不奢望预测未来,也不具20世纪上半期两次大战造成的文明危机感,而是把汤因比的“文明”作为一个单位加以分类,是概念性工具,用来讨论当今世局。汤、斯等人的历史哲学固然有时代局限性,但仍值得推荐:它们让读者拥有全球史的视野,而这个格局又是我那些“太务正业”的同事们缺乏的。

至于我如何写成《中国千年回顾》,因为逻辑实证论教导我避开汤、史等人的途径,遂试图把“在时空里只发生一次的独特事件”提升为“本质性”现象,不把它们沦为某类普遍性法则的“例证”。这个尝试并非罗列一系列孤立事件,而是让它们在保留“真正的历史时间”之身份下呈现出普遍性。

从这个角度出发环顾公元10至11世纪的世局,发现该时乃东北亚步上世界史舞台的时代:日本经汉化而转入本土化,今日疆域范围的韩国之形成,辽朝的兴起,皆在此时。它们刚好配合宋朝的建立,定都开封,中国的重心东移至大运河一线。同时宋人开始进入南洋,闽粤成为开创“热带中国”的前哨站。千年之交也是今日东南亚的奠基期:越南独立,小乘佛教成为中南半岛(除越南外)的文化底色,皆在此时,东印度群岛则于此时开始摆脱印度的影响,走上本土化,并为13世纪后逐渐伊斯兰教化铺路。这些变化,加上宋人之进入东南亚,就为今日的南洋奠定基础。

综观这一千年,中土亡国灭朝的契机多来自东北(包括蒙古,盖蒙古的发源地是满洲西部,属古东胡系统),中国有三分之二的时期受到东北亚民族的统治(包括金朝统治华北期间),千年首都之北京必须同时位于运河终端和东北国防线上,而失去中土的集团在海外建立流亡政权也成为一种规律,因为这个千年里已出现“华侨”,起源于北温带的中国向南延伸至赤道地带。同时,中国的向东位移,则使古代中国的重心如关陇地带沦为落后的“大西部”。

公元1000年前后的世局是“在时空里只发生一次”的独特机缘,但如果它决定了此后一千年的规律,那么也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我的这个思考,多少受了法国年鉴学派的布罗代尔的《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之启发。布罗代尔认为地中海作为一个单元在16世纪呈现稳定的结构,但他的“长时段”结构顶多是一个世纪,我却斗胆把这个“长时段”拉至一千年。这不该妨碍我们探讨自从公元1000年开始是否出现了一个新型中国。梁启超的《中国史叙论》曾提出有不断脱胎换骨、推陈出新的“中国”之命题,许倬云师悲叹如今遭人冷落,这个悲观是过早了一点。

谢选骏指出:从孙隆基的自述可以看出,其主要著作都是追随不同的主讲鹦鹉学舌,自己却没有一定的主见。而在我看来,他所追随的所有学派,都是一丘之貉——说的只是自己的想法,而非宇宙的真相。而孙隆基却在不同的时段,把不同的宗师当作了真理,十足的“鹦鹉学舌+没有主见。”


《孙隆基:现在我看中国人的表现,没那么负面》(采写/新京报记者 吴亚顺 2015年12月5日)报道:

孙隆基是“著名美籍华裔历史学家”,曾在美国、加拿大多所大学任教,现为台湾中正大学讲座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历史学家的经线》、《未断奶的民族》、《美国的弑母文化》、《新世界史》等。

候车去采访学者孙隆基,记者揣着一本《新世界史》(第1卷)——这是孙隆基的新作,同时出版的,还有《历史学家的经线》、《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两部全新修订的作品。这时,戴眼镜、穿黑棉袄的老人凑过来,说:“读历史书好。”接着,径直谈起1967年,这个拖拉机厂的工人利用时势,“玩”遍了大半个中国。末了,他没忘记强调——“那是一个疯狂的不正常的年代。”

11月21日,孙隆基从台湾飞抵北京,落地之后当即“进入状态”。见到记者,他先拿出了详细的“行程表”,四五天时间,已被媒体采访、读者沙龙、个人演讲填满。即便如此,七旬老人的精神、思想状态,却如同他戴着的红色小围巾,显示出某种激情。

回顾中国三十年

从“千刀万剐”到“没那么负面”

“写的是‘文革’以后中国的一些乱象。”坐定之后,孙隆基首先谈起《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也就是在这里,候车时老人的闲聊,成为一个有趣的“注脚”。

上世纪80年代初,孙隆基写作了这本书,但当时没能在大陆正式出版,主要以复印件的方式流传。书中,他对中国“国民性”展开了“近乎千刀万剐式的切割”,助力“文化启蒙”,成为当时流行的热门图书。学者傅国涌曾回忆,当年只拿到十多页该“书”的详细目录,就“如获至宝”。那时,他是一个乡村中学教师,不容易得到全本。

在“国民性批判”方面,人们多将孙隆基、柏杨、李敖相提并论。“我不是写游记或者印象,我希望写出中国文化背后的结构,将一些现象串联起来。因为有这个结构,读者看起来好像比柏杨、李敖那些人有深度——李敖是谩骂,笔锋锐利,柏杨属于‘印象派’。我自己没有要和他们比较。”孙隆基对记者说。

三十多年过去,作为一个观察者,孙隆基坦承,“现在我看中国人的表现,没那么负面”。在他看来,彼时,随地吐痰、擤鼻涕、搓身上的老泥者多,现在已不多见。感觉更深的一点是,他觉得现在中国的年轻人,即使表现得很个人主义,甚至和西方那样,比如很快结婚很快离婚,但思维方式“还是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这正是多年前孙隆基强调的“二人”文化——“‘仁’是‘人’字旁一个‘二’字,亦即是说,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才能对任何一方下定义”,在传统中国,这类“二人”的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到了现在,这种结构“基本没有变”。

对于《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一书,当时常见的反应是:“它如何去救中国?”对此,孙隆基当然“没有答案”,他总是以“这本书中是我个人的陈词”来答复之;从某个角度来看,这也反映出知识人的迫切需求。如今,中国社会蓬勃发展,但其复杂性,可能迫使人们追问:“如何描述和理解当下中国?”

可以说,这是国内国外知识人共同的难题。孙隆基表示:“确实难以描述,现在任何对中国下的判断都是简单化的。”

剖析当下中国

思想被用来分析“光棍节”

去年5月,谈到明星为何爱在微博晒吃时,专栏作家黄佟佟写到其中一个原因是受众喜欢,中国人有爱吃、谈吃的传统,“美食类节目那么火爆就充分说明了我们这个民族还深深沉浸在口腔期”。

“中国人的‘吃’与‘和合性’有关,‘淫’所以称为万恶之首是因为它扰乱社群和谐。相反的,‘食’如果用来作为一种社会功能,则可以促进‘和合’感,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在围炉共食之余,就会因开怀而获得松弛。”这是学者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里的一段话,“所以你终于理解了为何演员黄海波嫖妓会引发如此大的舆论风波,而舒淇小姐发个蛋糕照就那么清新宜人,‘淫’是万恶之首,‘食’是百和之源。”黄佟佟写道。

1983年,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第一版序言中,孙隆基就以当时中国最“现代化”的城市香港为例,说“香港有四五层的饭店,每层有四五十张桌子,乃世界上少见的现象,连当今之世最富庶的美国都没有这种现象。”在他看来,中国文化里对“食”的执着,“是愈到了‘现代化’才愈发扬的”,“经济落后的大陆就没有这些条件”。孙隆基看到,物质条件提高,固有文化里的一些基本特色会得到“空前未有的发扬”,而不多久,大陆经济令世界侧目,美食翻新,“吃货”横行,不言而明。

2004年,作家李波出版了一本《吃垮中国:口腔文化的宿命》,指出“吃是中国的国教”。孙隆基为其修订版写了篇万字序言,其中认为“中国人惊人的现实感也表现在看透这个世界就是一大吃”。

除了爱吃、爱晒吃,2012年讨论“光棍节”时,有评论者也谈到孙隆基诠释的“二人”对应关系:“有数据显示,当下中国单身男女多达1.8亿。‘二人’的文化心理越普遍,那这节日的内涵就越为人所认同。”这都可见孙隆基观察、分析之深刻。

“我倒是第一次听到,不知道在大陆还有这样的反应。我用名词概括现象,比如‘口腔期’,还有形容一个人不成熟,就用‘母胎化’——可以有很多含义,甚至蛮有攻击性。”说完,孙隆基笑了笑,旋即补充道:“不要滥用就行,不过,很难避免,很多名词就这样流传。”

观察美国社会

“其实真正难以理解的是美国”

孙隆基祖籍浙江,1945年生于重庆,在香港长大,十八岁高中毕业后前往台湾读大学,70年代初去美国深造,1981年至1982年又回复旦大学进修,此后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多所大学任教。2005年,他回到台湾,任职台湾中正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

接受媒体采访时,孙隆基说:“我虽然在美国生活了34年,是人生中最长的一段时间,但是我在美国不生根,在中国也不生根。乡愁的问题有一点,但是要说很深的概念,真的没有。”他慢慢成了一个世界主义者。

从学者的角度来说,孙隆基的学术历程与人生轨迹,相互编织,形成了某种“共振”。加入美国国籍,并不妨碍他批判美国社会。2010年,出版了《美国的弑母文化》一书,他发现,美国母亲想通过对男孩子管制,表达对丈夫的管制,无形中扼杀了男孩的阳刚之气,于是男孩开始反抗,从心理上拒绝依赖,甚而仇恨母亲,从大量的好莱坞电影可看出,“母亲与病态结下不解之缘。”

深入剖析中、美两国社会文化之余,孙隆基又以一己之力书写《新世界史》,洋洋洒洒三大卷,第一卷新近面世。在“总序”中,他强调:“全球化的世界史势必去西方中心论。”一个世界主义者至此功成。

相比于中国,孙隆基觉得,“其实真正难以理解的是美国”。他解释道:“你说美国民主,有人说它变成了‘国安国家’,‘反恐’开始是战时措施,但现在监控别人变成了常态;新的贫富不均,差距大到史无前例;整个美国如今都是‘赌博文化’,培养赌徒,你不参与,就只能沉默,站在原地不动。”

即便如此,孙隆基并不赞同“美国衰落论”,且一如既往地紧密观察其社会动向。21世纪以来,因为离婚率太高,美国开始重新树立父亲形象的重要性。在《功夫熊猫》这部电影中,熊猫阿宝的爸爸居然是一只鹅。“两个不同物种,感情很好。父子之情,特别要描写。”孙隆基点点头。

谢选骏指出:2015年的时候,孙隆基七十岁了,也“其实碎了”——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何呢?因为人到了七十岁,已经跳不动、吃不下、睡不着了——基本丧失了犯错(逾矩)的能力了。2015年的时候,孙隆基七十岁了,所以他“看中国人的表现,没那么负面”了——只因为他的批判能力也“其实碎了”。



【中国文化没有深层结构】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报道: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是2011年6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孙隆基。

该书主要介绍了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其实探讨的正是个人与社会,在20世纪的中国受到哪些因素的左右。“仁者,人也。”儒家思想影响了多少人的心理结构,中国人缺乏自我自主意识,也是其中一斑。全书视野开阔,令人心服。

内容简介

十几年前,有一本书悄悄地在大学里流传,与其说书,不如说是一份复印本,篇名叫《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1]》。作者名为孙隆基,据说他是香港人,而且到美国留的学。那个时候,正是“文化热”如火如荼的时候。文化人见了面,就要谈文化。书也是这样,只要染上“文化”二字,就立即洛阳纸贵,印个四五万册,是家常便饭之事。在这本书里,孙氏不仅谈文化,而且还是文化的深层结构,这就不能不撩拨……

图书目录

新千年版序

修订版序

第一版序

一、导论

(一) 试从一个新的角度看中国文化

(二) “良知系统”与“深层结构”

(三) 中国历史形态的超稳定性

二、中国人的“良知系统”

(一) 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

1. 中国人对“人”的定义 2. “二人”与“一人”3. 中国人的“身”4. 中国人的“心”5. 中国人“良知系统”的特色

(二)“身体化”的倾向

1. “身体化”的诸般迹象 2. “民以食为天”3. 口腔化的倾向4. 中国人的“养”5. “安身”与“安心” 6. 集体、团体、大体

(三) 中国人的“人心”逻辑

1. “生”与“熟”2. “内外有别”3. 心意不到之处 4. 有关“私心”的问题 5. “上下一心”与“发动民心”

(四) “心”对“身”的照顾

1. 中国人“二人”之间的照顾 2. 中国人两代之间的关怀3. “为人民服务”

(五) “心”对“身”的组织

1. 口腔阶段2. 肛门阶段 3. “非性化”与性泛滥 4. “自我”之被非组织化 5. “母胎化”的倾向6. 国家对社会的组织

三、“二人”关系

(一) 中国人的“和合性”

1. 从中国人的烹调术说起 2. 中国人的“人情味”3. 人我界线不明朗4. “和为贵”5. 中国人的“在一起”感6. “团结”的倾向

(二) 他制他律的人格

1. “良心”的内容 2. “做人”与“面子”问题 3. 羞耻感的文化 4. “门面”与“样子”5. 渠道化的“做人”方式 6. “听话”7. “治”与“乱”8. 中国文化里是否有内省式的人格?

(三)中国人的代际关系

1. 代际的“和合”2. 杀子的文化3. 精神上从未断奶4. 将成人当儿童5. 少年的老年化6. “儿童化”与“老年化”的诸般排列组合形态7. “撒娇”的文化

四、中国人的“个体”

(一)“社会”对“个人”的极权主义笼罩

1. “人”被当作生育的工具2. 私人状态的不发达3. 中国人的内心世界

(二)自我压缩的人格

1. “让”外必先“按”内2. 逆来顺受3. “存天理,灭人欲”4. 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5. “不敢为天下先”6.一潭死水的生存状态7. “心理形势”的问题8. “弱者道之用”9. 中国人有无“自我扩张”的人格?

(三)“个人”的不发展

1. 从身体动作看出的端倪2. 被弱化了的“个人”3. 没有“个性”4. “小丑化”的倾向5. 依赖感6.推卸个人责任的倾向7. 难于维持人格的完整性8. “类型化”的倾向

(四)不发展的“个人”对别人的伤害

1. 党同伐异2. 中国人的“私心”3. “人”是工具,还是目的? 4. 未开化的利己主义

五、国家与社会

(一) 中国式的专制主义

1. “政”与“教”的混同体2. “良知”的国有化3. “礼乐”与“刑政”4. 国家强大于社会5. “处列国竞争之世,行一统垂裳之法”

(二)“大一统”的倾向

1. 中国式的“政治”2. “与中央一致”3.重京师而抑郡国4. 中央与地方的“和合”5. 所谓“共和”

(三)“小国寡民”的倾向

1. “民至老死不相往来”2. 壁垒森严3. 各自为政

(四) 铲平主义的倾向

1. “太平”思想2. 跟大家一样3. “我出不了头,你也不要出头!” 4. “嫉妒的普遍化”5. “自外于国人”

(五) 特殊化的倾向

1. 铲平是为了特殊化2.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六、对待世界的态度

(一) 锁国心态

1. “匪夷所思”2. 按“等级”、“层次”、“类型”来划分外面的世界3.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4. “大圈”心态5. “夷夏之防”6. 所谓“里通外国”7. “洋鬼子”与“洋大人”

(二) 中国人的现实感

1. 天与人的“和合”2. 士大夫——“政治挂帅”3. 老百姓——没有超越,也没有拯救4. 中国人之现实与不现实5. 反省与批判官能的麻木6. “弘道”与“弘人”7. “形而上学猖獗”8. 中国人的幻想世界

七、“现代”中国人政治行为的“文法”规则

(一) 代际的政治关系

(二)“外抗强权”与“内除国贼”的关系

(三)“团结”与“斗争”的关系

(四)“天下大治”与“天下大乱”的关系

(五)“广开言路”与“壅塞防川”的关系

(六)“土”与“洋”的关系

1. 从“五四”到30年代2. 中共党内的“土派”与“洋派”3. 台湾的“土”与“洋”之争

(七)“锁国”与“开国”的关系

1. 日本 2. 中国

在这个序言中,作者得面对这些问题。首先,我必须对“深层结构”这个概念予以进一步的澄清。这个概念的运用并非指中国历史从无出现变化,而是辨认中国历史上由古至今比较稳定的某些规律,它们是使“中国”在历经变化后仍保持它自身特殊认同的因素。因此,它可以比拟作河床的底部岩层,纵使河流本身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显然,在历史思考中应用“结构”这个概念,不该是用来论证黑格尔哲学传统里“东方社会”或者“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类先天上固定的本质。它应该是用来指示某一个历史时段内相对稳定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之间又出现相互联系性,可以让我们用“结构”的概念去综括之。“历史”本身就代表变化,没有概念的魔术师能改变这个事实,然则,历史如何被“结构”这个观念取消呢?

用结构观念研究历史的佼佼者是法国年鉴学派的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他用史料论证:在整个16世纪,地中海地区的人地关系呈现出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这个结构既不同于15世纪也有异于17世纪,自然也使它不同于其他地区。但这个16世纪只是一个“时段”,如果我们想论证地中海这个大区在整个近代初期都具自身特色,令它与其他地区判然有别,我们不妨把“时段”拉长,进一步探讨该区在15、16、17世纪这三个时段间的共同关联性,归纳出这个更长“时段”里的相对稳定的因素。如果我们想论证地中海区由古至今都有自身的特色,在理论上是可以设想一个极长“时段”作为操作单位的。

当然,把中国上下三千年当作一个“长时段”的,并无人尝试过。它是否为人接受,该视其有否说服力,而不该是理论上的一种绝无可能性。从理论上对它作出本能式的排斥者,是出于把历史时序和逻辑时序两者混淆。

这个混淆,也出现在历史学是否可以像自然科学般作出预测的论争里。历来都有人具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的信念,但他们是混淆了两种时序。自然科学式“预测”所赖的因果关系是出现在逻辑时序中的。例如说,1605年英国天主教徒在国会的地道中埋藏炸药行刺整个王室的案件,如果得逞,造成划时代的大案,我们该如何做出因果关系的解释呢?物理学家会说导因是火柴,化学家会说导因是火药,而历史学家如果也想诉诸自然科学式的因果律,则会考察人文因素:有些史家会说导因是宗教改革后英国的国教政策,而马克思主义史家会认为是封建残余对新兴资产阶级的反扑,其之所以失败亦有其“必然性”、无论如何,如果这几种说法都设定在任何时空底下凡出现相同的因就会有同样的果,其解释的架构都是逻辑性的,是超越任何特定时空的因果关系之先后排列。

但是,职业历史学家所处理之对象无一例外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时序(historical timeline);它是必须标明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人物的叙事形式。

这个时序——典型的例子是五经中的《春秋》——只是在时间中发生的事件的一个进程,并没有普遍性的意义。但历史学家如果要解释某一事故的“前因后果”,就必须把该特殊事故纳入上述那种具普遍意义的因果律的框架中。也因为如此,历史学家只能“解释”已经发生的,而不能预测未来。他如果把独一无二的历史时序和因果关系的逻辑时序混淆的话,则会把自己变成“灵媒”,亦即是在某一特殊时地的事故发生后,去预测另一个特殊时地的事故必然会随着发生,而其假冒的逻辑必然性则会堕落为活神仙式的“宿命论”。

本书中谈的“深层结构”显然并非历史时序,但也不属于普遍适用于任何时空的因果关系范围,确切一点,该说是一种针对特定范围——中国——的共时性(synchronicity)设定。书中无疑举了许多历史例证,但是处理方式并不同于一般职业历史学家,而是把它们归入我所谓的“表层结构”现象,亦即是属于特殊领域。书中的“深层结构”概念既然是一种相对稳定性的设定,而不是一种“亚细亚”式的先天不变性,因此,并不存在它是否在“将来”甚至在“现在”会遭改变的问题。

“深层结构”在理论上是可以被全面解构的。但我既然是把它设定为“中国”在历经变化后仍保持它自身特殊认同的因素,因此,在可见的将来,仍预想这个相对稳定性的某一程度之持续。有了这个新的体会,才为新千年版写出如下的新结论:

在本书里,中国文化以十分负面的形象出现,那是因为它被放置入一个由他人缔造的“现代”世局中,一切条件对它来说都是不利的,用来衡量它的所有标准也必然是异化的。但这个“现代化”该不断被重新定义。中国文化的“文法”规则能否在新的世局里创造出簇新的佳句妙句,我们将拭目以待。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是旅美学者孙隆基先生的代表作,是作者对自身文化“硬心肠的”反省的结果。原计划是探讨中国人“现代化”的问题,因此书名原定为《中国人与现代世界》。但是,深入探讨的结果,发觉固有文化中的一些基本特色并不因“现代化”而减灭,反而是有加强的倾向。遂醒悟到:“传统”与“现代”的两分法不一定能够成立,而所谓“现代化”可能只是表层的现象,至于一个文化则有其不变的深层结构。

肛门阶段

显然,中国人缺乏人格发展的观念,然而,不管文化的程序设计如何对一个人施暴,他在生理上总是要成长的。因此,每一个人自然都成长成人,不过却保留许多在孩提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

例如,一些在大陆普遍性存在,在香港与台湾也仍然可以见到的现象——随地吐痰、土口水、擤鼻涕、当众挖鼻屎、搓身上的老泥、在人群中放屁、吃饭时将骨头吐在桌上(在公众食堂则吐在地上)、将公众场所当作随便可以丢垃圾以及倒污水的地方、不守时间、不守规则、没有排队的习惯、对身体的动作失去控制(随便撞人、抖脚)等等——一都是在孩提阶段没有训练好的结果。

在人格成长阶段中,口腔期以后,就是肛门期,也就是将婴儿的注意力转向对排泄的训练之上。与西方人比较起来,中国父母对孩童的排泄训练很随便。在传统时代(今日的农村中可能仍然如此),一般让孩子常穿“开裆裤”,可以随时随地大小便,根本不是像西方人那般,训练小孩由自己控制,按时按地大小便,养成有规律性的排泄习惯。

然而,在排泄训练方面,中国人除了造成孩儿“一人”缺乏自制自律习惯之外,还往往加多了一个由“二人”去从事他制他律的措施,那就是由一位“阿姨”用嘘声催促孩童大小便——这显然是不按个人内在的需要,不由个人决定的排泄。这种措施,除了养成“他制他律的人格”之外.还在成长之后造成公私小分的概念——自己最“私”的事也必须由别人去管,同时个人分内应做的事也靠别人,靠集体、群众或组织。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养成自制自律的肌肉动作之时,就是他的“自我”疆界开始浮现之时。然而,中国人在肛门期养成的那种可以将排泄物随意地放人外在世界,以及可以让外在的意志任意地加在自己身上的习惯,则仍然保持了口腔期的“人我界线不明朗”。因此,当西方孩童的“自我”疆界开始浮现的阶段,也正是中国人训练孩童不要有“个性”的时刻。换而言之,从“人之初”,中国人就设计了由“二人”定义“一人”的局面。

的确,中国人对在这个阶段上的孩童所要求的,并非是自治、自制和自律,而是如何与人保持“和合”。因此,中国小孩虽然不被严格要求守规律、排队、控制身体排泄物等习惯,却被训练如何与他人保持适当之关系,那就是按照长幼之序、亲疏之别去“做人”。总之,中国人也很讲究规则与秩序,只是不在“一人”守时、守则、维持洁净方面,而在如何保持“二人”之间的秩序与关系方面。既然后者是将人的情感渠道化之措施,因此,在这个阶段上,孩童被训练的显然是另外一种控制,那就是要求他不要大声喊叫、发笑,养成不随便表露情感的习惯,特别是禁止公开表示爱憎之情。

这种训练,一方面使中国人养成抹掉“自我”的倾向,于是,在自己必须“做人”的场合中,遂出现处处以对方为重,由“鉴貌辨色”监察到对方的需要,以及急人之难诸般“美德”;在另一方面,则造成没有棱角的个性,因此,在“做好人”之时表现的“好”也是没有七情六欲的、无知无欲的“好”,有不少人甚至被搞到木口木面。于是,对喜欢的异性也就往往不懂得表达爽朗的热情。自然,在应该是很兴奋的时刻也不会欢呼、狂叫、起舞。此外,就是对人与事物的爱憎不分明,亦即是说:对自己喜爱的人物缺乏强烈的冲动去表达,对自己不喜爱的人与事则倾向于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不懂得明朗地告诉自己与别人:有些条件是自己能够接受的,有些条件则是自己不能够接受的。因此,就很容易出现让人随意轻视的倾向。既然对自己的权利也感到麻木不仁,自然也很容易出现不注重别人权利的倾向。

此外,中国人的父母虽然不注重孩童的排泄训练,也不严格要求孩童自己控制身体的动作,却很注重用外力来约束孩童的动作,那就是不许他们“乱动”,

以防止他们长大后太顽皮。在过去,有些父母甚至还有用带子将孩童的四肢束缚的习惯。这种做法,自然养成了中国人好静的性格,并且认为“动”是不好的——例如,中国人恒常地把“动”与“乱”连在一起,形成“动乱”的观念。

因此,中国人对待年轻人的态度也是:认为他们整天固守在书桌旁就是“乖”或“听话”的,过分摆动身体则是“恶形恶状”的。国民党用来束缚青少年心身的“读书救国论”,实渊源于此。这股倾向在大陆“文革”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更为显著,年轻人显得死气沉沉,与老年人差不多,尤其是男性,除了在肉体上几近蓬首垢面之外,在精神面貌上也是垮垮的。

然而,中国人虽然整个人被弄得一潭死水一般,在身体动作方面却很少顾及不相识的人,除了将身体排泄物与抛弃物乱放人身外的环境中之外,还随便撞人、推人,排队时抢在别人前头,与别人并坐时乱抖动脚,等等。此外,将“粪便”任意地倒入客观世界的倾向还包括:在公众场所中(排队时、在马路上、公共汽车上),动辄就毫无制约地将火气、怒气、怨气、敌意发泄在陌生人身上,以及一种克制不住的欲侮辱别人的冲动。

这类倾向,在五六十年代的香港也大量存在。即使在今日,走路时撞到了陌生人很少道歉、撞跌了对方手中的东西很少帮其捡起来,在人多的地方要通过,多半也不会开声请求让路,而是将整个身体撞过去。而且,似乎很矛盾地,中国人在平时虽然没有随便表露情感的习惯,但是,有些香港的店员、公共机关服务员在面对顾客时,总是一副“面臭臭”的表情,而且动辄怒气上升,面色铁青。这种反应,可以说是既没有强烈个性表现也没有自制的人的嘴脸(这里已经牵涉到中国人“治”与“乱”的两极化——详后)。此外,到这类机关中去购物(例如邮票)或缴费时,服务员往往有将找换或收据大力地拍击在你面前的倾向。

以上种种现象,都是中国人肛门化倾向的表现。对西方人来说,如果一个人在人格组成中有着过多的肛门期的遗留,就往往表现为对洁净过分执着的病好。然而,中国人在肛门期的训练既然不同于西方人,因此肛门期遗留的形态自然也不同于后者。而且,中国人的人格发展是受阻滞的,亦即是从不承认一个“人”可以发展至以“性”为注意对象的成人阶段,因此,对中国人来说,肛门期的遗留与口腔期的遗留一般,都不是个例的情形,而是泛民族性的倾向。

中国人的“个人”既然从未全面盛开,清晰的“自我”疆界从未浮现,因此才会出现“人我界线不明朗”的倾向,而这股倾向却也具有“口腔化”与“肛门化”的内容。其口腔化的内容即表现为:个人的单薄感,并且常常需要“吸食”别人的照顾,因此,对中国人来说,“人情”才会表现为一种“味”。至于肛门化的内容,则一方面表现为“他制他律的人格”。亦即是在能制约自己的人面前十分礼让,十分会“做人”,并且往往会逆来顺受,以至没有“个性”;在另一方面则出现如儿童一般浑然不顾及陌生人的身体动作与情绪反应——如果一个人在走路时,在搬运东西时,不是自觉地控制肌肉的动作去避免碰到别人,反而要整个外在世界负责去避开自己,或者,可以随意将身体的排泄物从自己身上转移到外在世界身上,由别人去负责清理;或者,可以随意将火气发泄在别人身上,那么,这不是“人我界线不明朗”,又是什么?

口腔化与肛门化倾向在中国人身上交叠出现的状态,使中国人一方面很有彼此照顾的“集体主义”精神,另一方面却存在一个不受控制的“私心”;一方面也很有“听话”或受制于人的倾向,在另一方面却又有不守规则的表现。然而,无论是哪一方面,都与一个发展了的“人”无关。

事实上,中国人的“无私”精神,往往只限于一个家那么大小的群体,或者是“自己人”这个圈内,超出这个范围的话,就无法维持秩序。因此,中国人的口腔化倾向也往往表现为将公家的东西“独食”,至于这种行为对自身以外的世界会产生什么效果,则是一副浑然不觉的态度,因此这同时也是一种“拆烂污”的态度,亦即是不能自制地放出“粪便”,由别人去承担清理。

这类不良倾向是潜伏在中国文化“深层结构”中的.它们时大时小,却总不会消失。在国难当头时.在建国初期.中国人有将“自己人”这个圈子扩大到全民的倾向。因此,曾在广大的十部与群众范围内发动了“良知系统”中的“无私”部分,但是却不能根除上述的不良倾向,而只是将之掩盖起来——因为,这类倾向与“无私”一般,都是同一个“深层结构”的组成部分。因此,在“文革”以后的今日,这类倾向又再次地全面浮现。

一段时期,执政当局有不断提倡学习各类英雄之举。这些要求全国学习英雄的运动,只是把中国人整个不发展的人格中“无私”的一面孤立出来,希望能将之化为现实。这种说教,就如同中国人父母教导子女处处以他人为重,却同时使子女的“自我”意识难以形成一般,不会真正地奏效,最终是使一个人在听话状态下保持“无私”,但同时却保持自我组织的付之阔如。于是,终归又要发动“文明礼貌活动”,去针对随地吐痰、丢垃圾、对人粗暴等问题。

口水、鼻涕之事。在孩提阶段就应该训练好,而不应在成年以后由政府去代替父母的功能——这种越俎代庖,仍然是不可能解决父母未能完成的任务.它只有加深了成人的“儿童化”,因此是一个彻底的恶性循环。

今日中国的局向,则是一方面由政府主张搞“无私”,使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基本权利在哪甲,对别人的轻视和侮辱遂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甚至浑然不觉;在另一方面却又对自己以外的世界采取以邻为壑、竭泽而渔的态度。既然除了自己及“自己人”小圈以外的世界就是可丢垃圾的地方,整个社会自然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状态。于是,又必须由国家去组织社会,在一片汪洋大海的“私”的头上强罩上一层“大下为公”——于是,中国人的“公”与“私”,就不是一个自我组织的人格中由本人决定的两个截然分判的领域,而是“他制他律的人格”与集权主义体制之间一场两败俱伤的拉锯战。

中国人一直都有自己“无私”而西方人“自私”的神话。这个神话实根植于由对“人”的不同定义而引起的语义学混淆。中国人必须由“二人”去定义“一人”,因此任何自我定义的“个体”都是“自私”的。中国人的“个人”比较单薄,常需受到社群的温暖照顾,西方人对别人既然摆出一副“贵客自理”的态度,自然就是“自私”。中国人的“心”比较发达,常需要与人“感通”,而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似乎是一种绝缘体,自然也是“自私”。此外,中国人必须“做人”,而西方人则“是”(to be)人,一个只“是”他自己而不肯在别人面前去“做”的人,当然更是“自私”。此外,双方对“团体精神”(communal spirit)的理解也不相同。对新教文化的西方人来说,“团体精神”的意思是指彼此尊重对方的权利以及遵守公共秩序。对中国人来说却是在“自己人”之间不要斤斤计较,不应分你的与我的,在“自己人”圈外就毋须这样“有心”地去“做人”,因此也是同样地不讲权利,不过内容却变成了抢在对方之先。因此,中国人只有在必须“做人”的场合中才是“无私”的。然而,西方人却在中国人认为应该“做人”的场合中也与对方算得清清楚楚——这种“难看”的动作自然也显得很“自私”。凡此种种,中国人恒常以含贬抑性的“个人主义”称之。

然而,令人混淆的是:在中国大陆,随地吐痰,丢垃圾,对陌生人野蛮粗暴,一度也被冠以“个人主义”一词,并且还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的相反面。因此,“文明礼貌活动”的理论根据就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奠下基础,言下之意等于是说:中国人的劣根性是“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的残存表现。然而,在五十年前,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也针对过同样的问题,而其理论根据则为:现代中国人已丢掉了古代的“礼义廉耻”,因此必须恢复之。一个说是为未来奠基,另一个则云要恢复古代,但是两者所回避的都是眼前的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个人”之不发展。的确,在“个体”发达的西方,反而是没有这些问题的。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人那种开裆裤式的“无私”人格。

在比较“现代化”的国外华人社会中,情形自然没有像“文革”以后的中国大陆那般糟糕,然而,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仍然相当完整地在发挥作用。例如,只要“有一口饭吃”,即使没有基本的民主权利,甚至受外国人统治,都无所谓——这是“口腔化”的人格之表现。至于“肛门化”的倾向,则表现为只搞“自己人”这个圈子的各“圈”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对待自己“圈”外的世界,与对待压在顶上的政府一般,都是一副不理会的态度。因此,就导致了对政治的冷感,以及社会行动的相对不发达。的确,中国式的社会只可能是“一盘散沙”的状态,很少能够组织起来采取共同行动,为自己争取民主权利,或者为自己的民族争取“人格平等”。事实上,像香港这样的社会,基本上仍然如是。虽然,在60年代以后,不排队以及对陌生人粗暴的习惯已经少见,但是,随地丢垃圾,晾衣服将水滴在路人头上,将汽水瓶从楼上丢在别人头上,仍时有所见——像这样的社会,内在凝聚性自然也不可能高到哪里去。至于东南亚的中国人,也是只要“有一口饭吃”,就从不过问当地的政治,自己人内部也仍然要照籍贯搞更小的“自己人”圈子,因此仍然是一盘散沙的状态,结果待排华运动一旦发动起来,就被逐个地收拾。然而,在搞“个人主义”的美国,在越战期间,却出现一百万人在首都游行反对本国政府侵略越南的情形——这个现象是认为西方人“自私”的中国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

的确,中国式的“社会”是一个无力作自我组织而必须由国家去组织之物。对“身体化”存在的中国人来说,哀确实莫大于“心”死。的确,中国人的团结振作.似乎总少不了“心”的因素。因此,在国难时期,在国势上升时期,中国人似乎又总会暂时地超越“身体化”的存在,而出现“万众一心”的局面。然而,中国人的这种“人心”表现,顶多导致“爱国主义”与“统一运动”,而不能导致“个人”权利的确立。

中国人的人情味

中国式的烹调术是用“合二为一”的原理去制造“味”的。至于中国人的“人情味”也是用同样原理产生的,亦即是使我之中有你,你之中有我。因此,中国人对“人”的定义就是:“仁者,人也。”亦即是必须用“二人”才能去定义任何一“人”。 

这种二人对应关系就是心意的感通。唯有这种“感通”才能克服分离人与我之界限,造成一个包容人与我的感情磁力场。因此,中国人的“个体”并没有清晰明朗的“自我”疆界。事实上,在日常待人接物的态度中,中国人就不喜欢过分地划清人与我的权利界限——这样做是会被认为“很难看”的。因此,如果双方一起出去吃饭,就会由衷地或仪式性地争着付款结账;如果双方一起乘车,就会由一方先付全部的车资,下一次再由对方替两人付出车资;如果一方托了另一方代购东西,想清还时,另一方也必须仪式性地表示:“算了!”

的确,中国人不喜欢在自己与亲属、朋友之间划分清楚的界线(与不认识的人,又当别论——详前)。他们觉得这样做,不只是“很难看”,而且是“小气”、“自私”、“个人主义”,简言之,就是“不会做人”。

相形之下,西方新教国家——尤其是美国——人士之间的人际关系,就比较淡薄得多。家属成员在下一代成长以后,或各自独立之后,叶以多年不见面。如果他们之间感情特别好,则又当别论,但是这是由个人自己选择的,而不是由于一种未生下来之前已被固定了的承担义务。换而言之,一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与出身的家庭不再发生任何关系,而凭本身的喜恶去重组自己的人际关系。不过,文化中既然缺乏强制性的感情设计,“人情味”就不可避免地淡薄得多。

笔者在居美多年以后发现:有些美国人即使在自己选择的朋友之间,也是将界线划得清清楚楚的。他们往往把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对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在人情开始的时候先搞得清清楚楚,以免在不知不觉间会做出令对方不愉快之事,干扰对方的神经。因此,他们交友的方式是“大小人后君子”,其友情也多半维持在“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状态。

反观中国人的交友方式,则是尽量替对方的需要着想(姑勿论是真心的抑或为了是“做人”)。既然双方都不喜斤斤计较,因此彼此多吃一点亏也无所谓。但是,偶尔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形:因为人我界线不清楚,有时会踩在别人的脚趾上而浑然不觉,对方开始时也会隐忍不发,口头上甚至还说无所谓,结果日久积怨,反而“以君子始而小人终”。

这种情形,充分反映出:在中国文化中,个人没有,也不希望有牢固的自我疆界。他们宁愿让人与我之间相互渗透,彼此依赖。因此,中国人有“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的倾向。这与西方加尔文教的国家——尤其是美国——是刚好相反的。后者强调的毋宁是“上帝只能帮助自助的人”。

这当然并不意味美国人是完全不肯帮助别人的,只是比去中国人来罕见得多,而且,他们对别人的帮助,必须由施恩惠者自己作主,而不是一种身不由己的、反射性的、不经疑问的、外加的承担义务。而且,这种偶一为之的施恩,往往是作为自己对入有好感的一种表示,而不是替别人代劳。因为,一来,他们很忙别人利用.认为别人过分地依赖自己就是一种“剥削”;二来,自己过分地去照顾别人.也会被认为是对别人自主能力的一种侮辱,而且有用“人情债”去控制别人的嫌疑。因此,他们一般为人的原则是尽量少管他人的事务,在自己这一方则尽量做到以依靠自己为三,非到万不得已不去求人,甚至还以开口向人求助为耻。实在必须去打扰别人时,他们往往会这样问:“我能向你要求一个小恩惠吗?”(Can I ask you a small favor?)或者:“你能腾出几分钟吗?” (Can you spare a few minutes?)并且在事后总是要道谢。

如果中国人这样去要求自己的熟人,就会被认为是“见外”。的确,当笔者在大陆时,受熟人帮助后加以道谢,就受到“见外”的责备。他们认为:这样才是“做人”最起码的道理。因此,国内确实具有一种海外所没有的温情脉脉的气氛。

然而,这种“做人”的方式,在其他文化中就不一定吃得开。有些中国人到了美国,以为主动地替别人办事,就可以赢得别人的好感,以及多交朋友。然而,过分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作风,反而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认为这样不近人情的行为一定背后藏有动机,例如用“人情债”来将自己绑住之类。因此,为了避免失去对自身行动的决策权,一般美国人多半会躲避这样的“好意”。偶尔,在某些情形中,也会出现接受了“好意”而没有“礼尚往来”的例子。

中国人的这种人情味.在国内比在海外的华人中还要显著。大陆实行的“社会主义”,正是躲避了冷冰冰的现代法权关系,尽量保持传统人情味的制度。的确,大陆人士熟人间古道热肠、急人之难的倾向,有过于港台的中国人。不少大陆的人仍然保持“鉴貌辨色”的古风。例如,有时候我只是闲谈中说起自己需要的东西,是漫不经意地提到的,事后就忘记了,但是在下次见面时对方却竟然已替我办妥。的确,中国人对陌生人虽然很粗暴,但是在需要“做人”的时刻却是“仁至义尽”的。有些时候,我拿了介绍信去另一个城市办事川文介绍信的人即使帮不上忙,也在大热天跑老远路来到宾馆中找我,而不要我本人出动。

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形,只见过一次面的人,连名字也记不起.但是在公共汽车上碰到时却抢着替我购票。我在大陆时.偶尔也会与同一幢留学生楼内住的美国友人外出,有一次在上车后我立不稳,一时找不出钱买票,他却自顾自地只为自己买了一张票。因此.两者的态度形成很鲜明的对照。

将成人当儿童

一位法国的教育家认为:中国人将儿童当作成人,却将成人当作儿童。确实,在传统教育下,当儿童还是很小的时候,就要他们读圣贤之书。这些书,当然只有到了成年才能理解的,因此就要求儿童先去死背下来再说。然而,当一个人长大了以后,却又将他(她)当作是一个“不道德的主体”地处处去看管着他(她),连婚姻也没有选择的自由,因此基本上仍然将他(她)当作是不能自主的儿童。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这种颠倒错乱的做法,似乎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当儿童的心灵还很脆嫩的时候,就给其灌输“阶级仇恨在心里长了根”或者是盲目拥护一类东西。而当一个人长大了以后,又从多方面的安排,强烈地暗示他(她)是一个没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基本上将其当作是一个“性”还没有萌芽的儿童,因此连谈恋爱也诸多阻难。此外,还培养人用“类型化”而不是用具有“个体化”深度的方式去看人看事。因此,在“成人”看的小说与电影中,都一律搞黑白分明,一开场就知道“好人”是谁,“坏人”是谁——如此,可以省掉了十岁以下的儿童在电影开场时常要询问父母的问题。

然而,说中国人将成人当儿童则可,认为他们将儿童当成人,则牵涉到定义问题了。强迫儿童去接受他们的心灵发展阶段还未能吸收之事物,自然也可以算作是把儿童当作成人。然而,这并不意味去灌输他们“人格平等”的观念。因为,中国人既然将成人“儿童化”,搞到连成人的人格尊严都没有,还怎样去培养儿童的人格尊严。

因此,要儿童去吸收超出其理解力的事物,只是替未来将成人“儿童化”铺路。这种用外力强加的办法,正是为了去培养“他制他律的人格”的。换而言之,就是不要让内省式的“自我”基础出现。

在传统的私塾中,儿童必须去背诵其不理解的东西,自然使其对这种枯燥与阴郁的教育心怀恐惧,兴趣索然。因此,塾师的唯一方法,就是一个“严”字。他必须经常板起面孔来威吓学子们,而且多半还备有一根可以伸到教室中每一个角落的长竹竿,随时对以对不听话的或背不出书的学童敲下去。所有的这一切,对儿童的。已身发展都是不健康的。

在今日的中国,当然已经不再存在这种情形。然而,为了不让内省式的“自我”浮现,因此在一个幼儿还未能选择之时,就灌输其某种思想的做法,却仍然是一种常情,如我参观幼儿园时看到他们唱颂伟人之歌。因此,这仍然是一种将“良知”国有化的程序设计。

至于中国人的传统家庭教育,也是朝着同一个方向。中国人要求父母们达到的理想标准是“严父慈母”。因此,母亲扮演的角色,必须是慈祥的,对子女纵容的,而父亲要扮演的角色,则必须是严厉的,对子女威吓的。一般来说,在五六岁以前,儿童是在“慈母”的纵容之下度过,五六岁之后,就处于“严父”的教鞭底下了(因此,在这里,“养”与“教”似乎也有一个形式上的分工)。

然而,不论是在谁的塑造下,都不是朝着“个体”的人格成的方向发展。在中国这个没有个体“灵魂”的文化中,每一代训练下一代的“人格”,都是去符合“二人关系”创人格,必须在别人面前“做人”的人格,因此,也是“他制他律的人格”。“个性”既然无从出现,每一个人生活的意向遂集中在大家一样的“身体化”的需要之上,至于超乎自己的“身体化”需要的道德生活的主要内容,则表现为对别人日常生活——起居饮食——的关怀与照顾之上。这种建筑在“身体化”需求之上的“心意”,甚至还渗透到中国人的政治行为中。例如,中国人左派的统战方式,就是用“关心群众生活”的方式去使对方“交心”。因此,中国人的“大同”境界,也只能是具有“亲民”基础的集权主义。

在家庭中,“慈母”对子女的照顾,一般来说是“养”,但也只能涉及“身体化”的需要——饮食、穿衣、睡眠——其中义以“饮食”为主要内容。本来,世界各地的父母对幼儿也只能照顾到这一个地步,因为“人格”之形成乃每一个人自己的事,是不能代劳的。然而,中国人对下一代的教养,并不着重发展“个性”,而只是要其去迎合别人,亦即是培养“和为贵”与“息争”的态度。而且,中国人对子女的感情训练,也不是准备使其独立,而是使其永远地对自己依附。因此,就将这个以满足口欲为主的“身体化”阶段无限地延续下去,亦即是永远将其当作是只处在一个阶段的人。一个人即使到了三四十岁也好,在“慈母”眼中,却永远将其当作是一个必须常常用食物填塞的“小宝宝”,而不是当作是一个“性”已经萌芽了的成人——在这一个方面,上一代永远是采取讳莫如深之态度的。因此,中国人不论在思想感情方面,抑或是身形体态方面,都出现了严重的“非性化”倾向。

这种永远将儿女当作是“小宝宝”的作风.可以用鲁迅的一段话下评语:“所有小孩,只是他父母福气的材料,并非将来的‘人’的萌芽。”(鲁迅:《热风》.人民又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6页。)“二十四孝”中“老莱娱亲”的故事,就很明显地表达了一个人在父母面前的永恒童年状态。

中国社会要求“严父”做到的,义是另一种任务,那就是“教”。如上所述,中国文化注重培养的,是一种“他制他律的人格”,因此必须把每一个“个人”都当作是“不道德的主体”,而不是一个用内省的方式作自我决定的“良知主体”或“权利主体”。因此,就不去训练每一个人用“选择”或“批判”的方式去接受社会的规范,而必须像驯服野兽一般,用外力将它制服。“严父”为了完成这一项任务,就必须用威吓的手段,甚至出手到“打”。即使一个人的气质是不严厉的,在子女面前也必须装出这副面孔,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害了下一代。正如《三字经》所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严父”既然是用驯兽的方式去“教养”子女的,因此。在对即使已经成年的子女施以打骂时,就往往以“畜牲”称之。然而,假如驯兽师的电鞭没法除净狮子与老虎体内最后剩余的一点兽性,那么,中国人的这种“他制他律”的方式,除了在人格的主要内容方面造成没有个性,没有尊严,逆来顺受的态度之外,也是没法子除净人的最后一点“私心”的.就如同在“天下为公”的国有化一统体制底下,永远也没法子铲除“自留地”一般。然而,这个“私心”是没有合法地位的,而且是不知道如何由自己去控制的,因此,一有机会就会在公众头上倒屎倒尿。(详下“中国人的‘私心’”这一个分节。)

因此,中国人遂永远地被保持在一个“他制他律”的童年状态中。鲁迅说得好:中国人“照例是制造孩子的家伙,不是‘人’的父亲,他生了孩子,便仍然不是‘人’的萌芽。”(鲁迅:《热风》.人民又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6页。)

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

当一个西方人受到别人的称赞时,他总是说:“谢谢”亦即是接受的意思。而当一个中国人面临同样的场合时,却总是赶紧地连声说:“我不行!我不行!”

后一种情形,可以只是一种谦辞,听的人往往心里很受用,但是在表面上总要谦虚一番,因此并没有妄自菲薄的意思。然而,对很多人——尤其是青少年——来说,却是出自真心的惊然,因为中国文化没有促使个人对自己有太高的估价。

的确,中国人一代对一代的教养,只是使人“快高长大”,并没有让他去形成坚强明确的“自我”,反而是教他如何在别人“面”前不要过分表现“自我”。于是,在“羞耻感文化”作祟下,就不只是听到别人当“面”称赞自己时,会“脸”红,即使是偶尔“面”临“对方”自夸的场合,也会替他“脸”红,热血会冲到耳根子里,甚至背发冷汗。因此,如果有中国人像美国总统候选人那样公开地说:“我将是你们选出来的最好的总统,请投我一票!”就真正是“晤怕面增”。

因此,中国人不是互相铲平的话,就是白我铲平,即使在家庭内,如果子女当众说自我欣赏的话,上一辈就会作出做人要谦虚一点的告诫,或者,掉过头来,如果母亲当客人的“面”称赞自己女儿,后者亦会急着抗议:“阿妈啊!……”

一个人如果不具备制造吸引力的心理化学,即使穿上华服或抹上浓妆,也是无补于事的。不论一个人如何妆扮,无知无欲的儿童化心理状态、中性化的外观与体态、不见七情六欲的“好人”表情,或因“非性化”而造成的不愉悦表情——无论是“嬲爆爆”、“面臭臭”,抑或“吃冷猪肉”——都会破坏整个美感效果。一般来说,香港人的衣着比美国人还要讲究,有的还引进“名牌”欧洲时装,然而,因为身上缺乏鲜明的“性格”轮廓,因此并不能达到法、意人士同样的效果,反而会给人一种着在空架子上的感觉。

外形的美感往往是“性格”的表现,因此,不一定要华服与盛装,更主要的因素是符合自己的个性。例如,在美国校园中看到一些从乡下来的女学生,一年级时还穿得很整齐,但也很“土”,上了二三年级后,她们就让自己的“个性”发挥出来了,有时梳起个非洲发型,穿起比较不整齐的服装,反而更胜于前。因此,如果不具备心中挥洒自如这个“个性”的因素,那么,即使学别人身上穿着好看的衣服,面上涂上化妆品,也不见得创造了什么美感。

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大陆,女的几乎一律是“清汤挂面”,男的则一律被搞到像“霉干菜”一般,再加上黯淡的建筑物,结果,灰色就成为了人文景色的主调。这基本上是一种反对生命的气氛。因为,连懂得一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如果将一个人放在五颜六色的百花圃中,他的心理景色也必定会被照亮起来,人也跟着“活”起来;然而,如果将他放在一个四面灰墙的斗室中,他的心理景色也势必变成灰色,而人的精神也会“沉”下去。

有人认为,这是大陆当时经济落后的结果。笔者绝对不同意这种看法。一来,80年代以前的大陆服装,为了将人的线条掩盖起来,往往就用掉过多的布料。例如,男装的裤.除了裤管过于宽大之外,还将束腰的地方定在肚腹之上,而不是像国外那般定在腰下。因此,如果不是为了“道德上”的原因,就至少可以省下十亿尺布。此外,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就没有如汉族那样搞到“霉干菜”一般。笔者到过新疆,发现维吾尔族与哈萨克族的服饰就很鲜艳,女的全部带耳环,而且,他们穿的其实也不算什么民族服饰,反而有点接近苏联境内以及中东的土耳其人西式服装。然而,在这些地区,凡是汉族气氛所到之地,就是灰压压的一片。

此外,也不能说这是“封建残余”,因为,这个铲掉“个人”吸引力的“存天理,灭人欲”倾向,只有到了建国以后一个特定的时期,才发扬至最高峰,而且还在群众性的广大范围内展现。这是典型的中国人“良知系统”的表现,而不是什么“封建社会”的表现。今日处于真正“封建社会”下的阿拉伯人,反而产生了比西方男士更具雄风的男性,他们懂得如何去制造自身的魅力,就如同游牧民族懂得如何去培养良马的鬃毛色泽一般。至于中国的男性,则往往是垮垮的。这个由“死亡崇拜”造成的灰色景象,其实只是不生不死状态在外形方面的一个表现。这个状态,一方面保证每一个人的生物性的生存(亦即是“身体化”的需要),另一方面却不让整个生存具有太大的吸引力。这种心态,往往还反映在其他方面。例如,当时有中外合资拍电影之举,在剧本方面总因浪漫情节过多而屡遭中国方面要求删改,因此,外国电影丁作者就说:把情节弄得越乏味,中方就越容易接受。

显然地,一个人在一方面不让自己有吸引力,在其他方面也不会注重吸引力的,而且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因素存在。当时有一位替公司常驻北京的美国旧同学告诉我:她曾经将一个样品交付大陆的工厂试制,同时也将同一样品交托其他国家试制,这种试制是竞争性质的,看谁试制得最好,就将这个产品交给它去生产。然而,当时中国公司将试制品交回来以后,却走了样,她去询问,得到的答案却是:“你们的要求太高!”使她对中国人缺乏“优胜”的观念感到大惑不解。

确实,一个使自己也不具有吸引力的人,又怎会去考虑到其他事物的吸引力。中国文化搞“自我压缩”的“死亡崇拜”,的确也做到了对好的与坏的感觉都麻木的状态——它是生中之死,换而言之,是一种慢性死亡。

到目前为正,“人”的状态并不是顶理想的,他还可以朝更好的方向进展,因此尼采认为“人”是一个必须被超越的东西。

谢选骏指出:作者不懂,所谓“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其实就是“中国文化没有深层结构”——作者鹦鹉学舌胡扯的肛门口腔,其实就是“没有家教”而已。这和中国文化有何关系?我看是毫无关系。只和作者及其外国偶像自己的想法有关。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目录】


新千年版序

修订版序

第一版序

第一章 导论

(一)试从一个新的角度看中国文化

(二)"良知系统"与"深层结构"

(三)中国历史形态的超稳定性

第二章 中国人的"良知系统"

(一)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

(二)"身体化"的倾向

(三)中国人的"人心"逻辑

(四)"心"对"身"的照顾

(五)"心"对"身"的组织

第三章 "二人"关系

(一)中国人的"和合性"

(二)他制他律的人格

(三)中国人的代际关系

第四章 中国人的"个体"

(一)"社会"对"个人"的极权主义笼罩

(二)自我压缩的人格

(三)"个人"的不发展

(四)不发展的"个人"对别人的伤害

第五章 国家与社会

(一)中国式的专制主义

(二)"大一统"的倾向

(三)"小国寡民"的倾向

(四)平均主义的倾向

(五)特殊化的倾向

第六章 对待世界的态度

(一)锁国心态

(二)中国人的现实感

第七章 "现代"中国人政治行为的"文法"规则

(一)代际的政治关系

(二)"外抗强权"与"内除国贼"的关系

(三)"团结"与"斗争"的关系

(四)"天下大治"与"天下大乱"的关系

(五)"广开言路"与"壅塞防川"的关系

(六)"土"与"洋"的关系

(七)"锁国"与"开国"的关系



【新千年版序】


下笔写这篇序言时,《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已经有二十年的生命了。二十年的时段是可以用来定义一整个“代”的。因此,当我重新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恍如再次阅读一部陈年的日记,里面的思想情愫既曾相识又倍感陌生。书中提到的“文革”及其余绪,对国内的读者来说,恐怕也会引起既曾相识又感觉陌生的感受。

然而,这本书等了二十年才有机会在国内出版。国内的气氛已经和二十年前的大不相同,但这次应三辉公司之邀,为了和国内的读者见面,仍有将该书作技术性修改的必要。因此,它与1990年的“最新修订版”不尽相同,而后者与1983年的原版的差距更大。这段变化有必要向今日的读者交代。

对国内的读者来说,本书虽然姗姗来迟,但上面提及的问题却仍然存在:它赖以立论的陈年旧事,如今是否只剩下了纪念的价值?书中反复论述的“深层结构”,是否已经失去“时效”?既考虑“时效”,有否基本上推翻了所谓不变的结构之命题?

在这个序言中,作者得面对这些问题。首先,我必须对“深层结构”这个概念予以进一步的澄清。这个概念的运用并非指中国历史从无出现变化,而是辨认中国历史上由古至今比较稳定的某些规律,它们是使“中国”在历经变化后仍保持它自身特殊认同的因素。因此,它可以比拟作河床的底部岩层,纵使河流本身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显然,在历史思考中应用“结构”这个概念,不该是用来论证黑格尔哲学传统里“东方社会”或者“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类先天上固定的本质。它应该是用来指示某一个历史时段内相对稳定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之间又出现相互联系性,可以让我们用“结构”的概念去综括之。“历史”本身就代表变化,没有概念的魔术师能改变这个事实,然则,历史如何被“结构”这个观念取消呢?

用结构观念研究历史的佼佼者是法国年鉴学派的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他用史料论证:在整个 16世纪,地中海地区的人地关系呈现出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这个结构既不同于15世纪也有异于17世纪,自然也使它不同于其他地区。但这个16世纪只是一个“时段”,如果我们想论证地中海这个大区在整个近代初期都具自身特色,令它与其他地区判然有别,我们不妨把“时段”拉长,进一步探讨该区在15、16、17世纪这三个时段间的共同关联性,归纳出这个更长“时段”里的相对稳定的因素。如果我们想论证地中海区由古至今都有自身的特色,在理论上是可以设想一个极长“时段”作为操作单位的。

当然,把中国上下三千年当作一个“长时段”的,并无人尝试过。它是否为人接受,该视其有否说服力,而不该是理论上的一种绝无可能性。从理论上对它作出本能式的排斥者,是出于把历史时序和逻辑时序两者混淆。

这个混淆,也出现在历史学是否可以像自然科学般作出预测的论争里。历来都有人具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的信念,但他们是混淆了两种时序。自然科学式“预测”所赖的因果关系是出现在逻辑时序中的。例如说,1605年英国天主教徒在国会的地道中埋藏炸药行刺整个王室的案件,如果得逞,造成划时代的大案,我们该如何做出因果关系的解释呢?物理学家会说导因是火柴,化学家会说导因是火药,而历史学家如果也想诉诸自然科学式的因果律,则会考察人文因素:有些史家会说导因是宗教改革后英国的国教政策,而马克思主义史家会认为是封建残余对新兴资产阶级的反扑,其之所以失败亦有其“必然性”、无论如何,如果这几种说法都设定在任何时空底下凡出现相同的因就会有同样的果,其解释的架构都是逻辑性的,是超越任何特定时空的因果关系之先后排列。

但是,职业历史学家所处理之对象无一例外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时序(historical timeline);它是必须标明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人物的叙事形式。这个时序——典型的例子是五经中的《春秋》——只是在时间中发生的事件的一个进程,并没有普遍性的意义。但历史学家如果要解释某一事故的“前因后果”,就必须把该特殊事故纳入上述那种具普遍意义的因果律的框架中。也因为如此,历史学家只能“解释”已经发生的,而不能预测未来。他如果把独一无二的历史时序和因果关系的逻辑时序混淆的话,则会把自己变成“灵媒”,亦即是在某一特殊时地的事故发生后,去预测另一个特殊时地的事故必然会随着发生,而其假冒的逻辑必然性则会堕落为活神仙式的“宿命论”。

本书中谈的“深层结构”显然并非历史时序,但也不属于普遍适用于任何时空的因果关系范围,确切一点,该说是一种针对特定范围——中国——的共时性(synchronicity)设定。书中无疑举了许多历史例证,但是处理方式并不同于一般职业历史学家,而是把它们归入我所谓的“表层结构”现象,亦即是属于特殊领域。书中的“深层结构”概念既然是一种相对稳定性的设定,而不是一种“亚细亚”式的先天不变性,因此,并不存在它是否在“将来”甚至在“现在”会遭改变的问题。 

“深层结构”在理论上是可以被全面解构的。但我既然是把它设定为“中国”在历经变化后仍保持它自身特殊认同的因素,因此,在可见的将来,仍预想这个相对稳定性的某一程度之持续。有了这个新的体会,才为新千年版写出如下的新结论:

在本书里,中国文化以十分负面的形象出现,那是因为它被放置入一个由他人缔造的“现代”世局中,一切条件对它来说都是不利的,用来衡量它的所有标准也必然是异化的。但这个“现代化”该不断被重新定义。中国文化的“文法”规则能否在新的世局里创造出簇新的佳句妙句,我们将拭目以待。

我充分理会到这个结论与本书的基调之间会产生极大的不协调。

这就牵涉到本书是否已失去“时效”的另一种顾虑。既云作者“重新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恍如再次阅读一部陈年的日记,里面的思想情情既曾相识又倍感陌生”,那么,它的看法是否充满偶然性,只反映作者某个时期的思想,而如今已事过境迁?

的确,读者会感到本书的行文是炽热的,但不是炽热的爱国主义,而是对自身文化的一种接近白热化的反感。这种反感是如此的强烈,以至由它启发的文化批判远远超出一般的国民性批判。本书的特点,正在于它不是泛泛地罗列几项或十来项国民的“劣根性”然后提出老生常谈的补救之道,而是近乎千刀万剐式的切割。这个浓烈的感觉,是只有身处其中而又想全力地挣脱出来才有的感觉。如今,作者已经居美三十余年,去国已久,纵使分析能力远胜于前,但已经没有了当时的心境,因此无可能再写出二十年前的东西。

在这里,又回到本书是否已失去“时效”的顾虑。要消行这重顾虑,作者提出一个不寻常的解答:具有永久性价值的观点.往往是由独异的角度出发的。这种独异角度不只是由独异的人提出,而多半由一个人生中出现某些时刻的独异条件所提供。因此,这些时刻虽然短暂,这些条件纵使不会重现,却并不意味它们的结晶之价值也是短暂的。相反地,这个结晶应该属于珍禽异葩一类才对。

关于我个人的独异性(亦算是毛病),或许可简括为“最高叛国罪”症候群。自从成为美国公民以后,我就一直在从事美国文化的批判,而且也是细微末节地批深批透。这个已经进行了十年以上的写作计划曰《杀母的文化》,读者请拭目以待。

2003年12月11日 写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新斯牟尔纳海滩

谢选骏指出:《杀母的文化》好像不同于“弑父的情结”(俄狄浦斯情结),其实两者只能算是翻版,半斤八两。在我看来,“杀母文化”的说法相当牵强,它说的其实不过是“厌女文化”罢了。而可以与“希腊人弑父”对照的,不是“美国人杀母”,而是“中国人杀子”的说法——


《为什么希腊人“弑父”而中国人“杀子”》(凤凰网读书 2019年10月23日)报道:

有的时候,历史需要“长时间、远距离、宽视野”地去看,才能发现一些整体性的规律。 比如只有升上太空,你才会看清地球是圆的。 或者说,只有跳出庐山之外,你才能发现庐山的真面目。

“不读中国史,不知中国之伟大; 不读世界史,不知中国之特质。 ”不读世界史,你无法准确地判断中国文明在世界上的位置,以及自身的独特之处。

借用并改写西南联大皮名举教授的话。原话是“不读中国史,不知中国之伟大; 不读世界史,不知中国之落后”。——张宏杰

01、“弑父精神”与“杀子文化”

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别。

希腊神话中一个常见的主题是“弑父”,其中最有名的一个是俄狄浦斯的故事。

有一位国王,得到一条神谕,说他“将被儿子所杀”。这个国王很害怕,因此甚至不敢和王后同床。有一天,他酒后忍不住乱了一下性,结果生出一个儿子,叫俄狄浦斯。国王很害怕,就把这个婴儿扔到了山里。结果这个孩子被一个牧羊人发现并且养大。长大之后,他和国王在城里狭路相逢。两个人互不认识对方,国王命令俄狄浦斯让路,俄狄浦斯脾气也很暴,盛怒之下把国王也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杀死了。然后他因为能力出众,被民众选为国王,按照习俗与前王后也就是自己的母亲成婚,于是应验了他将“弑父娶母”的神谕。

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西方家庭悲剧的源泉

这个故事后来被弗洛伊德引用,形成心理学中的一个著名术语:“俄狄浦斯情结”。

除了这个故事之外,在希腊神话中,“弑父”的例子实际上还有许多。希腊的神界频繁发生父子冲突,父亲通常会对自己的儿子百般提防。天空之神乌拉诺斯把子女们囚禁于地下,结果他的儿子克洛诺斯用大镰刀阉割了父亲,取代了父亲的统治地位。

克洛诺斯成为神界的主人后并不放心,因为他的父亲死前对他说:“你也将像我一样被自己的儿子推翻。”于是克洛诺斯做出了一个残忍的决定:把生下来的孩子全吃掉。所以他的头五个孩子,全都在刚出生时被他一口吞下。第六个孩子叫宙斯,也就是希腊神话中最伟大的神,出生之后,被母亲用石头调了包,侥幸活了下来。长大后,宙斯把父亲扔出了王宫,自己成为众神之王。

希腊神话中“弑父”的故事这么多,并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而是反映了希腊社会当时的某种现实。

遍观中国上古神话,我们绝对看不到这类“大逆不道”的情节,与此相反,我们看到的多是“杀子”的传说。

比如尧舜禹中的舜很有才干,但是他的父亲瞽叟却不喜欢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毒打他。舜怎么办呢?他从来也不反抗。打得轻,他就乖乖地忍受着;打得重,他就逃到荒野中,一个人痛哭。尧听说了这些事情,认为舜品德高尚,准备重用他。结果瞽叟更不高兴了,他联合自己小妾生的儿子象,要谋杀舜。有一次,瞽叟要舜修房顶。舜刚爬上去,瞽叟和象立马抽走梯子,放火烧屋。好在舜把自己头上戴的斗笠当作降落伞使用,然后跳了下来,逃过一死。结果过了两天,瞽叟叫舜去挖井,舜又老老实实去了,等舜下到井底,他的老爹和弟弟就急急忙忙地挖土填井,想把他给活埋了。幸运的是,舜很有警惕性,知道他们没安好心,一下井就早早在井的侧壁凿出了一条暗道,这才又捡回一条命。

因为这种“百忍成家”、“不惜一切代价建设和谐家庭”的精神,让舜成了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圣贤,被万人歌颂,后来又成了领导。这个今天读起来有点儿怪异的传说,在1911年以前,一直被当作教育中国人的最经典的故事之一,列为“二十四孝”之首。

“二十四孝”中还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在一个大灾之年,一名叫郭巨的孝子为了省下一口粮食以确保母亲不挨饿,打算把自己的儿子活埋了。他的理论是,儿子死了可以再生一个,母亲死了就不能复生了。这就是二十四孝中著名的“郭巨埋儿”。

这两个故事也不是偶然出现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样极端地强调孝道的故事很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也许可以把中国文化解读为“杀子文化”。

02、神话是现实社会的隐喻

那么,为什么西方神话的主题是弑父而我们是杀子呢?

这个原因比较复杂,归根结底还要追溯到中国和希腊地理环境上的不同。

我们前面已经讲过,中国地理环境有两个特点。

第一,它是半封闭的,由青藏高原、草原、沙漠、长城围起来。第二,被围起来的这一大块腹地,土地很肥沃,非常适合发展农业,也非常适合定居。

而希腊的地理环境与中国几乎完全相反。

希腊地理环境的第一个特点是开放性。

希腊是个半岛,看希腊地图,给人留下第一个印象的是它的海岸线之长。除了北部,这个半岛的其他任何地方距海边都不过五十公里,海岸天然良港密布,航海条件得天独厚。用顾准的话来说,“这种条件几乎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地区都不具备的”。

第二个特点是土地非常贫瘠。

希腊多山,土壤里有很多石块和沙砾,不利于农业耕作。所以古希腊作家、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说希腊“一生下来就是由贫穷哺育的”。

这种地理环境的不同,决定了中国文明和希腊文明的区别。

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在黄河两边世代定居下来,很快形成了大面积的、单纯的定居农业模式。中国文明从根上就是农业文明、定居文明。定居文明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不过是对上一代的重复,老年人的经验和智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知道什么时候发洪水,什么时候播种。

所以我们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在农业社会,老年人是永远的权威,一切社会资源都掌握在老年人手里,老年人对家族的支配是终身制的,年龄越大,辈分越高,发言权就越大。

所以中国社会是一个“尚老社会”,与“老”有关的一切词都是好的:“老实”“老练”“少年老成”“老板”“老总”……都有成熟、稳重、德高望重的意思。

而希腊人的生活却不是这样。

希腊贫瘠的土地不适合种大米和麦子,不过那些多岩石的山坡能用来种葡萄树和橄榄树,也可以养羊。所以,希腊粮食不能自给,但是可以生产橄榄油、葡萄酒和羊毛。 橄榄油、葡萄酒和羊毛不能吃,怎么办呢?可以卖了换粮食吃。所以希腊人就到海上去做生意,把自己生产的橄榄油、葡萄酒和羊毛卖到别的国家,把别的国家的粮食运回来。

海上贸易和定居农业这两种生活方式完全不同。

大海显然是年轻人的天下。因为大海充满危险,一次远航要用时数月,与风涛搏斗,这是老年人做不到的。

所以在早期的希腊社会,最富有的往往是年轻人。在希腊传说中,我们读到更多的是对青春、活力的赞美。希腊雕塑歌颂的多是青春、健美的人体,因为希腊人崇尚展示青春和力量的体育运动。

这种航海的商业活动更重要的一个作用是打散了血缘纽带。大规模的航海活动,不可能是一个家族的男女老幼上一条船,只能是各家的年轻人上一条船,在这条船上,人与人之间是平等关系,而不是长幼尊卑的关系。所以一般来讲,在古代希腊,儿子成年后,父亲就会承认他的平等地位。这一传统后来演变成了一条法律:“雅典男性成年后(17周岁、18周岁)即完全摆脱家父的控制,在通过由家父或监护人及立法大会主持的市民资格考察以后,即可获得独立权利而登记造册。”

说到这里,我们回头再看希腊神话。

神话是现实社会的隐喻。

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一书中,把西方民主制度的产生直接归因于儿子对父亲的反抗。他认为,文明的发展过程就是从“原始父亲”的专制向“兄弟联盟”的民主转变的过程。

在希腊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血缘纽带不断松弛,父权不断弱化。成年人以平等的方式组成社会,从而创造出了希腊的民主城邦。

“弑父精神”是推动希腊西方社会不断发展的一个基本精神动力。人们对家庭权威的态度,决定了他长大之后对社会权威的态度。西方文化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敢于反抗权威,在代际冲突中完成新陈代谢和自我更新。

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鬼魂经常干涉人世的生活,需要人的供奉。而血缘纽带断裂后的希腊并非如此。“在古希腊罗马人的观念中,灵魂犹如飘忽的影像,不具实体,甚至连思考和说话的功能都没有,无力干涉生者的世界。而且,死者一旦获得埋葬或火化,其灵魂即可渡过阴河,进入一去不复返之乡,从此断了还阳的归路。因而,古希腊人对已经安葬,尤其是已经火化的死者的灵魂并没有畏惧感,很少有鬼魂上门造访的故事。”

03、血缘从未断裂,神明已然轰塌

在世界其他主要文明当中,血缘纽带也以其他不同的方式早早地被割断了。比如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明,也很早就从血缘酋邦时代进入分层社会,推动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商业。而商业在两河流域之所以重要,也是因为两河流域的地理环境与中国相当不同。

“古代苏美尔位于两河之间……每一座城市及其卫星城镇都被沙漠和其他的城市分离开来。……苏美尔几乎没有石头或金属,除了棕榈、柽柳、柳树和白杨这些并不太好的建材之外,几乎没有木材。铜、石头和建筑木材,如果需要的话,也只能通过同北部上游的贸易而获得。”

因此,苏美尔文明不存在如中国这样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不同地区的物产必须大量交换,大商业特别是长距离的远途贩运在苏美尔社会中有很重要的地位,并且决定性地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形成。“在苏美尔人那里……大商业的存在是生产分工或者说社会劳动分工中不可缺少的,而且是将整个社会生活整合起来的黏合剂。”

因此,苏美尔人的血缘纽带也很早就断裂了,血缘纽带断裂的一个表现就是神庙的兴起。因为人群不再以血缘为联系纽带了,自然也就不能用共同的祖先来维系团结了。他们要寻找新的共同的信仰,这就令中东地区出现了巨大的神庙。苏美尔各个城邦都竭尽全力,修建精美的神庙,供奉整个城市崇拜的主神,这些神与祖先是没有关系的。共同的神“是有力的社会黏合剂,将居民团结在一起,团结在国王身边,顺从其作为宇宙秩序的一部分。”人们的社会地位由财产而不是血缘决定,穷人大批地成为富人的奴隶,由此进入奴隶社会。

而在中国,商业自始至终不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直是主体。“吉德炜指出,中国古代的地理环境特点有助于解释其文化发展的形式。早期中国文化的根基是农耕,所以市场的作用似乎很不重要。另外,中国境内主要大河的流向是自西向东的,这种自然环境很难激发地区间贸易的发展,因为它们流经的纬度相同,故而自然资源基本相似。缺少大范围贸易网络也可以用自然资源分布的广泛性来解释,各地日常生活都可自给自足,没有必要进行贸易。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自然环境与此完全不同,社会发展所需的金属矿石、坚硬的石料和优质的木材十分匮乏,都要依赖远程贸易网。”因此,中国历史的发展与其他主要文明不同。

在其他文明血缘断裂的同时,中国却出现了血缘群体的不断扩张,从家庭、家族扩大到部落、部落联合体,最终形成国家。

商代中国看起来和比它早一千多年的苏美尔城邦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比如城市、宫殿、文字和青铜器。但这只是表面类似,骨子里,中国早期文明和苏美尔文明及后来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有很多截然不同的地方:在两河流域,青铜器之所以出现和发展,主要是由于耕种和作战这些实用因素。而在早期中国,青铜器主要被制造成礼器,用于政治目的。虽然中国的青铜文化如此发达,但农民们用的一直都是简陋的石器。苏美尔人创造文字是为了记账,或者说为了服务于经济。而中国的甲骨文记录的几乎都是占卜,而占卜是商代政治的运作方式。在苏美尔,城市是从经济中心或者说商品交易中心发展来的,而在中国,最早的城市都是政治中心,而非经济中心。因此,考古学家张光直强调,推动中国文明形成社会变革的主要动力是政治而非技术和贸易。而在世界其他很多地方,比如希腊和苏美尔,是相反的。

张光直也因此认为,中国早期文化与玛雅文化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重要特征是连续性的,就是从野蛮社会到文明社会许多文化、社会成分延续下来”。而苏美尔文化“是一个突破式的,就是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经过技术、贸易等新因素的产生而造成一种对自然生态系统束缚的突破”。“亲属制度被破坏,亲缘关系为地缘关系所取代。”

然而,虽然和中国一样属于连续发育的文化,玛雅文化也没有祖先崇拜,只有神灵崇拜。所以,我们看玛雅文化与苏美尔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一样,有着巨大的神庙建筑。中国没有这种与民居完全不同的神庙建筑类型,中国的太庙建筑与活人使用的宫殿建筑毫无二致。

因此,血缘这个纽带,从新石器时代到春秋战国,一直牢牢地束缚着中国人。

儒家的政治学说原理,其实就是把血缘原则放大到国家。

有人说,中国人的宗教是儒教,而儒教的核心是孝道,是“慎终追远”“无后为大”。语言学家研究统计,世界上主要的民族的语言中,关于亲属的称谓有25个词左右,但汉语中有多少个呢?350个。与父亲同辈的男性,英语只用一个uncle就打发了,而汉语有伯父、叔父、姑父、舅父、姨父5种称谓。英语中cousin这个词,在汉语中要用堂兄、堂弟、堂姐、堂妹、表兄、表弟、表姐、表妹这8个词才能表达。这正说明血缘关系在中国人生活中的重要性。

直到明清,太庙仍然建在离皇宫最近的位置上。在中国南方,一个村子中心最精美的建筑基本都是宗祠。而如果你到世界各地去旅游,你会发现,不论是印度、中东还是欧洲,他们城市中心的教堂、寺庙供的都是神,没有一个是供奉祖先的。

中国人的庙供的是祖先,其他文明的庙供的是神。这是中国文明与其他文明的一个根本区别。

最热评论

彤心 [安徽省网友]

哗众取宠的玩意,你中国人吗?你家最近“杀子”了吗?

推荐5/回复/举报2019-10-23 13:07

江南旧梦 [河南省网友]

血缘断裂的那些古国早都灭绝了。而中国还巍然屹立。

谢选骏指出:“中国人杀子”和“雷锋做好事”一样,是人造的典型、树立的榜样,也就是说,这都是生活中极其罕见的极端案例,并非普遍的真理。


《难以相信 中国发现大量弃老遗迹》(中国国家地理 2009年第09期  黄绍坚 望南)报道 :

湖北郧县等地大量弃老洞的存在和当地广为流传的弃老传说,对中华民族的敬老传统提出质疑和挑战。历史学者黄绍坚对此进行了大量考察,对弃老问题提出全新的见解。

据说,湖北十堰市郧县有数百座崖墓,当地人叫做“寄死窑”、“寄死窑”的弃老洞数量更是很难统计。我们的作者、摄影师在汉江流域展开了大范围寻找弃老洞的行动。

崇祯十二年(1639年),庶吉士郑鄤在京城西市甘石桥下四牌楼刑场被凌迟处死,所挨刀数竟达3600刀之多。郑鄤所受刑罚之惨烈可谓闻所未闻,而其罪名竟然是“惑父披剃”、“迫父杖母”的不孝之名。郑鄤案是崇祯朝的一大冤案,他仗义执言,因言获罪时年仅45岁。其实,研究郑鄤的年谱会发现,郑鄤其实是个孝子,获罪前七年的时间内,郑鄤父母双亡,而其一直尽心守丧。

能够以不孝之名将人陷害,并处以极刑,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孝文化的巨大杀伤力。崇祯以孝闻天下,由此上推一千八百多年,汉文帝刘恒也以仁孝闻名,并以“亲尝汤药”的孝子行为进入了“二十四孝”故事。从帝王到百姓,从宫廷到民间,游荡于千年之中的孝子故事,早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温情的一部分。中国人是在一种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孝文化的大环境中长大的,孝似乎是每一个中国人与生俱来的本性。

谢选骏指出:人说“可怕的习俗:寄死窑,只要年满六十就会被送到这里,任其自生自灭!”我看——这比俄狄浦斯情结如何?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简直是希腊创世神话专杀前辈神祇的翻版!


网文《寄死窑》报道:

“寄死窑”又称“自死窑”、“寄死窟”、“老人洞”等。指的是在山壁上或灌木丛中挖掘可容一人大小的洞窟用来寄放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专家认为,这一发现不仅印证了中国民间丧葬习俗有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也为广泛流传于亚洲国家的“变弃老为敬老”的类型故事找到了一个依据。但也有专家认为,如果这些山洞用于寄死方式,与绵延数千年的中国孝道历史完全不合。古时也有尊老、敬老传统。

典故简介

寄死窑盐池河境内寄死窑有十几处,其中距离镇政府所在地最近的有两处,一处在盐池湾村叶家垭,距离集镇仅有一华里;另一处在大岭坡村两河口,距离集镇约6公里。据当地人讲,寄死窑是古时候寄放年岁较大的老人的地方。家人把动不了的老人放进寄死窑,送点食物就不管了,基本是让老人在那里自生自灭。寄死窑一般位于较隐蔽险要的悬崖边或悬崖上,选择整块巨大的岩石雕凿而成。窑内一般为长方体空间,宽约1米,长约2米,高约0.8米,可躺2人,窑门窄小而隐蔽。据人类学家研究,我国和其他国家在远古时代及至较近年代,由于生产力过于低下,国家或部族认为人过一定年纪后为无用之人,规定将老人都丢弃到荒山野岭,让其活活饿死。民间至今还流传着这样的故事:有一大官之父已到规定岁数,但此人极其孝顺,舍不得丢掉自己的生身父亲,就花巨资专门为父亲打造一个窑,把父亲藏起来,每天送吃送喝。一天送饭时,父亲见儿子闷闷不乐,遂问缘由,儿子告诉父亲缘由,原来外邦送来一只巨大的动物,形状似鼠,没有能降服它的动物。外邦要挟皇帝由此称臣。父亲告诉他准备一只九斤半狸猫,必能降服此物。此人按父亲所说,果然化解危机。皇帝问清一切,便觉老人的智慧对社会很有用,取消了以前的规定。

文化底蕴

自2000年以来,在中国川、陕、鄂、豫交界的汉水流域中游及其支流发现了大批古代“寄死窑”,专供到了60岁的老人自我死亡时使用。

与对日本、韩国的弃老山、印度的弃老国一样,学术界先后提出了死亡地说、古老久远说、生存法则说、灾年不得已说、野葬遗留物说、野蛮习俗说、生产力落后说等等。事实上,“寄死窑”风俗的形成和延续,不仅反映了汉水流域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和物质经济的发展水平,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当地社会文化和文明的进化程度,并突出而鲜明地折射出汉水流域人们对待生命和死亡的态度与观念。

寄死窑发现

“寄死窑”成对出现

2009年8月,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官山镇西河村旁一座小山的半腰,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刘守华和几个当地年轻人对鄂西北武当山的民俗遗址进行实地考察。

远处看,两眼窑洞形状规整,隐约留有人工痕迹。相距约百米,皆掩藏于灌木草丛之中。其中大一些的高约80公分,宽50公分,深2米左右,窑中潮湿无物,开凿年代不详。洞口开凿得方方正正,洞内平平整整,里面刚好可容一人,可以躺下也可以蹲着。

另一口“寄死窑”洞口大小相同,只是明显要长一些,据曾早一些时间到此考察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学生说,当时他们曾经在洞中躺下测量,刚好有一个大个子的身材那么长。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两口窑洞一个给男人用,一个给女人用。类似的“寄死窑”在该村及邻近著名的“民歌村”吕家河村共有二十多处。整个官山镇发现了大约四十多眼古时遗留下来的“寄死窑”。

弃老习俗

证实“弃老”习俗存在

如果说《斗鼠记》的类型故事是保存在口头文学中对于过去社会历史的一种记忆,那么,至今(指2009年)尚存的“寄死窑”遗址恰与口头传说相印证,有力地证实了“弃老”习俗的存在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

《斗鼠记》的故事在中国汉族地区迄今(指2009年)发现了十多种异文版本,它的广泛流传和寄死窑遗址的大量发现,说明“弃老”的‘野蛮’习俗在中国古代确实流行过。它的存在是由古代极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原始社会的人们为求生存需作极艰苦的努力,维持自身生存才能保证族群延续,为此,人们往往“顾生不顾死”,不得不把丧失谋生能力的长者“弃老于野”,或送进“寄死窑”令其自毙。这种习俗在当时不仅不悖情理,在食物匮乏、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原始社会,杀死非生产的成员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合乎道德的责任。

“弃老”的主要原因

根据有关资料推断,造成弃老习俗的原因大概有三:在渔猎和采集时代,首先由于生产水平低下、食物缺乏是对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没有剩余产品养活精疲力竭的老人;其次当时社会处于蒙昧状态,人类积累的知识经验很少,老人丧失向大自然索取现成食物的健康体魄后便成了集体的累赘;同时当时人类以氏族为单位,群居野外的生活方式,造成了供养老人的困难。

废除传说

传说大意是说在古时,麇国有个规矩,“老人无用”,凡是上了60岁的老人,都要被送到偏远的“寄死窑”里去,家人送饭三天后便不得再管,最终让其冻饿而死,谁也不能违抗这个规矩。

一年,某外国使臣携一硕大如黄牛的“犀鼠”欲同麇国斗鼠,败者向对方称臣纳贡。王公尝试了所有的办法,放出凶猛的老虎亦不敌挑战者,举国上下不安。一位农民不忍心送年迈的父亲去寄死窑里受罪,偷偷将老人养在家里。说及斗鼠事,老人告诉儿子:“鼠惧猫,如将一猫养至十三斤半,放出即可击败犀鼠。”此农民听后立刻报告王公,照此办理,果然无敌获胜。这个农民受嘉奖时说出是自己年过六十的父亲献的计策,国王听后认识到“老人是个宝”,于是下令废除了弃老于“寄死窑”的规矩。

这个关于老人以智慧化解国家难题,从而使尊敬孝养老人的习俗得以确立和普及的类型故事,不仅广泛流传于中国很多地区,印度、日本、朝鲜、印尼等亚洲国家也均有同类传说。由印度流传到中国的汉译佛经《杂宝藏经》中有《弃老国缘》的故事,在日本有《弃老山》、《年高智不衰》的传说。

这些故事的情节虽是虚构的,故事中的“难题”也并不一样,但是由老人用智慧化解难题,从而使举国上下认识到“老人有用”,并将“弃老于野”的野蛮习俗转变为“敬老养老”风尚的主题却是一致的。而首次在湖北发现的寄死窑遗址,不仅使这个至今仍有道德伦理教化作用的故事获得了“传说核”,也为研究人类社会风尚和丧葬习俗的演进提供了有重要价值的实证材料。

习俗改变年代

世界舆论指出,亚洲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敬老传统的地区”,在整个亚洲的大家庭中,有着“久负盛名的敬养老人的传统”。至于这种对待老人习俗的大转变发生在什么年代,学术界至今说法不一。武当山地区现存的这些“寄死窑”究竟开凿于何年代?它们是否曾被启用过?又于何年代将其废弃?仍有待于做专门考证。如果能破解这些文化遗迹之谜,或可是研究中国乃至亚洲敬老习俗确立和丧葬习俗演进课题的一把重要钥匙。

现象点评

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在古时,弃老、食老是道德的,不弃不食反而是不道德的。尊老、养老是人类的生产力水平达到了一定水平、文明和道德的的标准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在我们这个星球上,遗弃老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一种犯罪行为。老人是个宝的理念深入人心,孝敬老人也成为了中华民族的最珍视的一种传统美德。

网民嚎叫:

活到60岁就被遗弃,中国历史上是否真这种习俗?

自古以来“孝”字就是中国文化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崇祯年间,庶吉士郑鄤在京城西市甘石桥下四牌楼刑场被凌迟处死,罪名均是不孝,所凌迟的刀数竟然是3600刀。虽然这是个冤案,但是不难从中看出孝在中华文化当中的地位。但是到了60岁被遗弃,这件事可能真的发生过。

谢选骏指出:弃老洞、寄死窑的存在,说明“希腊人‘弑父’而中国人‘杀子’的说法,实属片面解读、盲人摸象也——中囶人弑父害母一点也不含糊!现在干脆还有老人等待孩子回家立即自杀让其随后收尸方便下葬的奇观,在在刷新孙子教授的耳目日日新。



【修订版序】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一书于1983年面世以来,一直获得各方面的反应,但是有深度的批评还没有看到过。因此,这个批评还得由我自己去进行。同时,在书出版了之后,我的一些看法也有改变,借此修订的机会将它们包括进书内。

对这本书较常见的反应是:“它如何去救中国?”关于这一点,我确实没有答案,书也没有一个结束语。在有机会与读者面谈的场合中,我的答复总是:“这本书是我个人的陈词。”换而言之,“救国”原非写此书之目的,它只是表达了一个人与其原生文化之间的疏离而已。以一个“个人”身份,毋需惜着“替中国找出路”的名义,而斗胆反映一己与文化之间的异化,这已经是一种立场——也就是我主张的确立“个人”的一个表现。

此外,就是对本书有否严格地采取了结构主义方法的质疑。在这里我必须澄清:我的“结构”概念是一个比喻。它并不像列维一施特劳斯那般想确立人类心灵的基本文法规则。事实上,这类尝试已归失败。如今,对“叙事”有了解的人,都只把它看作一种意义的编织。任何叙事都能说明一些现象,甚或“发明”现象之间的一些关联。在此意义下,思想与艺术创造的距离应可拉近。

在原版中,我用语言的文法结构去比喻文化的深层结构,并试图罗列这个结构的“内在的关联性、其可能性的扩散以及扩散的形态”。这个意图,在书中某些地方为叙事带来了负担,因为追求“扩散”,就常诉诸由一个文化意义去联系,去引申其他文化意义的方法,结果往往会迷失了主线,且形成叙事之冗赘。在修订版中,已尽可能去纠正这个现象。但既然不是由头重写,这个纠正也是有限度的,而原版的架构仍保留。

原版面世已经六年。六年时间.中国的一些情形起了变化,我的一些想法也有改进。在这段期间,更深入地阅览了各种对中国人心理的研究,其心得即反映在重写与新力。的章节中。

我的旧命题是:中国人“心”发达于“脑”。近年来看到的一些心理测验的报告却指出:中国人投注在人际关系中的情感也不是很强烈的。例如,根据中国科学院1980年的一份心理测验报告:相对美国人来说,中国人处于人际关系中较倾向心情抑郁,个人的情感与外界之间也倾向呈现断裂疏离状态。在这里,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个体如果像西方人那般明朗化地表达一己之爱憎,人际关系无疑更为强烈,但也易趋于不稳定,像中国人那种比较“身不由己”的人际关系,反会趋于稳定,但个人情感的投注也不会强烈到哪里去。

上述的修正其实是更细致地加强了——而不是推翻了——原版中的说法。因为,我曾指出:即使中国人“心”发达于“脑”,这个“心”却并没有表现为个人的热情,反而是化为镇上个人热情奔放的社会化的“人情”。有关中国人“非性化”的探讨其实也指向这一点。而全书中透露的讯息则显示:在中国人之间,理性精神与人之热情双双不发达。但这类讯息却是“扩散”在全书各章节中的,不将它们串起来的话,所谓“心”发达于“脑”的命题就易产生误导。

此外,所谓“心”发达于“脑”,也只是就中国人的情感与理智之比重而言的,不一定是指中国人的“心”比西方人或拉丁民族的发达。在中国,必须将情感提升(亦即是理智化)到普遍性原理之高度才能出现的“人道主义”,就不太发达。中国人的“心”无疑是伟大的抒情文学遗产的基础,但中国人的文艺易流向感伤主义,而不是强者的浪漫主义。

指出中国人抑郁倾向的心理研究,亦忽略了中国人人格中躁狂的一面,例如情绪的失控、将发泄行为带入了工作与执行公务的场合中、在公共场所中的野蛮行径以及凡遇抗争情感即易趋极端化、怨毒化的倾向,等等。这类非理性的表现自然也是“心”压倒“脑”。

无论是抑郁或躁狂,其实都是情感与外界的现实产生断裂的征状。用驾驶汽车作比喻,抑郁好比油门踩得不足,躁狂则是将情感能源踩到溢泛的地步。人非机器,凡人生的场合中都该会出现这类失调。但中国人的这类表现,却是结构性的泛文化行为模式。人,该轻松愉悦的,却患了“情感便秘”症;该表现热情的地方,却呈现“太监化”;在该达到性高潮的时候,情感却“遥远”得很;该由自己去面对人生,对一己人生负责的场合,则“不在现场”。但,该保持秩序、遵照程序的地方,却出现毁灭性、无目的性之大爆发。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个人”的焦点模糊化,也印证了书中举出的“自我”的被非组织化的命题。

这个泛文化性的人格两极化征状,在国外现代化了的华人身上,都有减轻的趋势。相应的一面就是个体化的理性、自我组织的萌芽。不过,我一直持有的看法是:在“个体化”的原理未能全面贯彻而中国人传统之“心”的诸般形态度趋稀薄的情形中,国外的华人会呈现出一种更为“身体化”的存在意向,人与人之间触动感官的因素更形淡化,而文化与文艺的心灵也转趋微弱。

上述的分析或者非一眼就可以看懂。事实上,它牵涉到“人”之发展过程中的一重矛盾性与暧昧性。这矛盾与暧昧也笼罩着西方人。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的成长方式是强调“断裂一分离一个体化”,使个人脱离人生早期的依附状态,以便及早地培养全面掌握一己人生的自我组织的力量。这种对“人”的程序设计,令断裂形成一种惯性,导致从一个分离到另一个分离的人生。个人在少牵挂、少禁制的情形下,固然容易表达自己的七情六欲,却同时也使他难于进入人际关系。但只要“个人”是全面盛开的,虽然人格系统是以理性组织为主导,却仍能浮现一种感官性、一种胶力。然而,国外现代化了的华人在“个体化”方面既不如西方人彻底,而传统的“人情化”又趋于淡弱,因此,工作起来或更有效率,也比国内的人更能主宰一己之命运,但人的感官性却不会发达到哪里去。

不少到中国留学的西方人,一方面看到中国的种种不上轨道,中国之为“人”的道理处处与自己习惯的一套相反,总不免出言讥评,但另一方面,又似乎在中国找到了一点自己社会里缺少的东西,好像重温了自己必须及早脱离的、但又有一点缅怀的“童年”。对人生早期之缅怀乃全人类共有的现象。不过,在新教文化的西方,对这种缅怀的镇压特别严厉,也时刻防范朝这个方向的逆退。中国人则毋需缅怀,盖中国式的“二人”关系,往往将成人的世界化为父母之延续。中国式的“二人”关系里,包藏的是一个道家式的“身”,一个以静制动、无为而无不为的“自我”。中国人即使在现实中很劳碌,在心里总会希冀一种“桃源”状态——在那里,一切都可以依托别人替自己操劳。这个对“桃源”的追寻,常反映在中国式的男女关系中。相形之下,西方人把将自己的一切都交出去让别人安排,看成是对方有权力宰制自己。美国人尤其把个人面对“旷野”当作是一种解放。这个解放自然也是“失乐园”。

美国是一个连心理景色也有点“荒原化”的地方。因此,问中国与西方的“心”哪一个比较发达,就变成了一个语义学的问题。在有的地方,根本不能比强弱,而是形态上的不同(有关“桃源”与“荒原”等文化象征符号的探讨,则有待将来,因为本书已出现“超载”)。

上述这层构思,是修订版中新添的内客。其他必须说明的地方有:在写作原版的时候,看到大陆不少的现象还是毛泽东时代的余绪,因此在“存天理,灭人欲”、“无性的文化”方面着墨多了一点。如今,大陆日趋物质化与消费化,开始接近战后初期的台湾形态,则宜强调中国人“自恋狂”与“宠坏”的一面。这两极化其实也是相辅相成的。原版中的一个命题即为:中国人格的组成有很大一部分是“他制他律”而少“自我组织”的,因此一方面被造成自我压缩,不懂得为自己争取权利,整个“人”都被压得很低,另一方面又缺乏纪律,无需对一己之行为负责,也少尊重别人之权益。中国人的“人我界线不明朗”,人格之依赖性,以及上述的“桃源”情结,都易衍生自恋狂式的“万能的幻觉”。一胎化的政策,势必会激化这个趋势,到了21世纪说不定还会使之成为主流。

最后,必须对本书所用的语言作一解释。书中偶尔会夹杂一些香港地方的广东俚语。这并非我一般写作的习惯,乃刻意如此,目的是使叙事更生动化、形象化。另外一个语言问题是心理学的名词,这对中国人的思考方式来说基本上是陌生的。一般来说,中国人倾向用泛道德主义兼实利主义的角度看问题,例如问:一件事是“好”是“坏”?应该还是不应该?对救国有否好处?或“你如果提倡不敬老,到你自己老了怎么办?”等等。中国人看“人”,也是把他放入社会关系中去定义,而不是把他看作一个人格体系。在中文里,如果说某人的人格有问题,并没有心理学上“人格错乱症”(personality disorders)的意思.而是指“大家”不耻其为人。我谈抽象的“人格”,往往也被读者“具体化”为“身体”去理解,典型的例子就是对书中提出的“身体化”(somatiza-non)这一个心理学名词的误解(细节详新加的“中国人的内心世界”此一分节)。

本书将文化比喻作语言现象。语言是发生于历史中的,其文法结构固然具有稳定性,但整个语言的表层之各种表现,则势不可免的是“历时性”的。因此,再过十年,如有机会重修本书或写续篇的话,肯定会看到新的“词汇”、新的“句子”。

1989年2月16日于加拿大埃德蒙顿市

谢选骏指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可算一本畅销书,这恰恰是因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缺乏深层”,所以比较容易能在表层掀起风浪。如果与时俱进,还能成为三个呆婊。



【第一版序】


本书是作者对自身文化“硬心肠的”反省的结果.对来自一个“心”发达于“脑”的文化背景的人来说,这个态度是几经克服以后始能达到的。“脑”对中国人来说也是“心”,但是却被感情的“心”所掩盖。因此,这里所谓的“硬心肠”态度,其实只是将思考判断的功能从脑部中层上移到大脑皮层左半部而已。

笔者原本的计划是探讨中国人“现代化”的问题,因此书名原定为《中国人与现代世界》。但是,深入探讨的结果,发觉固有文化中的一些基本特色并不因“现代化”而减灭,反而是有加强的倾向。因此,遂醒悟到:“传统”与“现代”的二分法不一定能够成立,而所谓“现代化”可能只是表层的现象,至于一个文化则有其不变的深层形态。

例如,香港与大陆、台湾比较,无疑是最“现代化”的中国人社会,而中国人的“食”却因物质条件的许可而获得空前未有的发扬。香港有四五层的饭店,每层有四五十张桌子,乃世界上少见的现象。连当今之世最富庶的美国都没有这种现象。笔者在日本的东京时,则发觉有7层楼的书店.每一层比香港的“三越”还要大,也是世界上罕见的现象,连美国也没有。从香港与东京的这两个特色,就可以看出两地不同的精神面貌。

显然,中国文化里对“食”的执着,是愈到了“现代化”才愈发扬的。经济落后的大陆就没有这些条件。当笔者与台湾来的人论及世界上只有香港有这种“食”的规模时,台湾来的人说:“在你离开了以后,台湾也已经有了这样的吃食地方!”似乎,台湾的“现代化”也跟上去了!

笔者在香港、大陆、台湾都居留过,也亲眼看到海外的中国人的样子。长期归纳的结果,发觉无论生长在何种制度底下,只要在文化意义上仍然是中国人的话,都呈现出一种共性,这种共性说是“民族性”也无不可。

然而,笔者用来探索中国人特色的方法是不同于“民族性”的研究的。因为,后者只是列举一系列抽象的共性,至于笔者的方法则是在日常生活的具体细节中去观察中国人文化行为的基本结构——这些行为可以是彼此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但是只要在同一个文化下发生,就有结构上的关联性。事实上,笔者采取的是结构主义的方法。

结构主义的方法就是去观察同一个结构在不同领域中的可能性的扩散。这种解释方式基本上也有异于去探求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解释方式是将一切现象都还原到一个起因之上,因此,在实质上是去追求一个“创世神话”——对初民来说,这个“第一因”是创世神,至于符合现代人心智水平的说法,“第一因”则往往是“经济基础”一类的解释。

至于结构主义的方法,则是从现象本身去寻找一种内在的关联性、其可能性的扩散以及扩散的形态。因此,如果要问这个“结构”是如何来的,就好像小女孩问母亲太阳是怎么来的一般,是一个回答不了的问题。对必须要有“创世神话”才能安心的人来说,他们不妨在笔者所结构的一大堆现象之外自行去附加一个对自己胃口的或符合自己心智水平的“第一因”。至于在本书里,则是不从事这类尝试的。

在本书里,笔者除了从中国人文化行为本身里去勾勒一种结构之外,还论证这个“结构”于中国人之“身”被结构的方式,亦即是其“人”被设计成的样子。在这个探求中,就必须将烙在每一个中国人“身”上——也包括自己“身”上——的文化密码逐件拆下来。因此,至少对笔者来说,这个“非结构化”就不只是纯智力的批判那么简单,而是牵涉到整个人的自觉重组的问题。

自然,在这里,也关联到另一个更基本的考虑,那就是:不论“现代化”与否,中国“人”被设计的方式是否根本上有问题?

1983年1月28日于美国斯坦福

谢选骏指出:呆在“美国斯坦福”,就可以对“中国‘人’被设计的方式”,颐指气使了。



【肛门阶段】


显然,中国人缺乏人格发展的观念,然而,不管文化的程序设计如何对一个人施暴,他在生理上总是要成长的。因此,每一个人自然都成长成人,不过却保留许多在孩提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

例如,一些在大陆普遍性存在,在香港与台湾也仍然可以见到的现象——随地吐痰、土口水、擤鼻涕、当众挖鼻屎、搓身上的老泥、在人群中放屁、吃饭时将骨头吐在桌上(在公众食堂则吐在地上)、将公众场所当作随便可以丢垃圾以及倒污水的地方、不守时间、不守规则、没有排队的习惯、对身体的动作失去控制(随便撞人、抖脚)等等——一都是在孩提阶段没有训练好的结果。

在人格成长阶段中,口腔期以后,就是肛门期,也就是将婴儿的注意力转向对排泄的训练之上。与西方人比较起来,中国父母对孩童的排泄训练很随便。在传统时代(今日的农村中可能仍然如此),一般让孩子常穿“开裆裤”,可以随时随地大小便,根本不是像西方人那般,训练小孩由自己控制,按时按地大小便,养成有规律性的排泄习惯。

然而,在排泄训练方面,中国人除了造成孩儿“一人”缺乏自制自律习惯之外,还往往加多了一个由“二人”去从事他制他律的措施,那就是由一位“阿姨”用嘘声催促孩童大小便——这显然是不按个人内在的需要,不由个人决定的排泄。这种措施,除了养成“他制他律的人格”之外.还在成长之后造成公私小分的概念——自己最“私”的事也必须由别人去管,同时个人分内应做的事也靠别人,靠集体、群众或组织。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养成自制自律的肌肉动作之时,就是他的“自我”疆界开始浮现之时。然而,中国人在肛门期养成的那种可以将排泄物随意地放人外在世界,以及可以让外在的意志任意地加在自己身上的习惯,则仍然保持了口腔期的“人我界线不明朗”。因此,当西方孩童的“自我”疆界开始浮现的阶段,也正是中国人训练孩童不要有“个性”的时刻。换而言之,从“人之初”,中国人就设计了由“二人”定义“一人”的局面。

的确,中国人对在这个阶段上的孩童所要求的,并非是自治、自制和自律,而是如何与人保持“和合”。因此,中国小孩虽然不被严格要求守规律、排队、控制身体排泄物等习惯,却被训练如何与他人保持适当之关系,那就是按照长幼之序、亲疏之别去“做人”。总之,中国人也很讲究规则与秩序,只是不在“一人”守时、守则、维持洁净方面,而在如何保持“二人”之间的秩序与关系方面。既然后者是将人的情感渠道化之措施,因此,在这个阶段上,孩童被训练的显然是另外一种控制,那就是要求他不要大声喊叫、发笑,养成不随便表露情感的习惯,特别是禁止公开表示爱憎之情。

这种训练,一方面使中国人养成抹掉“自我”的倾向,于是,在自己必须“做人”的场合中,遂出现处处以对方为重,由“鉴貌辨色”监察到对方的需要,以及急人之难诸般“美德”;在另一方面,则造成没有棱角的个性,因此,在“做好人”之时表现的“好”也是没有七情六欲的、无知无欲的“好”,有不少人甚至被搞到木口木面。于是,对喜欢的异性也就往往不懂得表达爽朗的热情。自然,在应该是很兴奋的时刻也不会欢呼、狂叫、起舞。此外,就是对人与事物的爱憎不分明,亦即是说:对自己喜爱的人物缺乏强烈的冲动去表达,对自己不喜爱的人与事则倾向于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不懂得明朗地告诉自己与别人:有些条件是自己能够接受的,有些条件则是自己不能够接受的。因此,就很容易出现让人随意轻视的倾向。既然对自己的权利也感到麻木不仁,自然也很容易出现不注重别人权利的倾向。

此外,中国人的父母虽然不注重孩童的排泄训练,也不严格要求孩童自己控制身体的动作,却很注重用外力来约束孩童的动作,那就是不许他们“乱动”,以防止他们长大后太顽皮。在过去,有些父母甚至还有用带子将孩童的四肢束缚的习惯。这种做法,自然养成了中国人好静的性格,并且认为“动”是不好的——例如,中国人恒常地把“动”与“乱”连在一起,形成“动乱”的观念。

因此,中国人对待年轻人的态度也是:认为他们整天固守在书桌旁就是“乖”或“听话”的,过分摆动身体则是“恶形恶状”的。国民党用来束缚青少年心身的“读书救国论”,实渊源于此。这股倾向在大陆“文革”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更为显著,年轻人显得死气沉沉,与老年人差不多,尤其是男性,除了在肉体上几近蓬首垢面之外,在精神面貌上也是垮垮的。

然而,中国人虽然整个人被弄得一潭死水一般,在身体动作方面却很少顾及不相识的人,除了将身体排泄物与抛弃物乱放人身外的环境中之外,还随便撞人、推人,排队时抢在别人前头,与别人并坐时乱抖动脚,等等。此外,将“粪便”任意地倒入客观世界的倾向还包括:在公众场所中(排队时、在马路上、公共汽车上),动辄就毫无制约地将火气、怒气、怨气、敌意发泄在陌生人身上,以及一种克制不住的欲侮辱别人的冲动。

这类倾向,在五六十年代的香港也大量存在。即使在今日,走路时撞到了陌生人很少道歉、撞跌了对方手中的东西很少帮其捡起来,在人多的地方要通过,多半也不会开声请求让路,而是将整个身体撞过去。而且,似乎很矛盾地,中国人在平时虽然没有随便表露情感的习惯,但是,有些香港的店员、公共机关服务员在面对顾客时,总是一副“面臭臭”的表情,而且动辄怒气上升,面色铁青。这种反应,可以说是既没有强烈个性表现也没有自制的人的嘴脸(这里已经牵涉到中国人“治”与“乱”的两极化——详后)。此外,到这类机关中去购物(例如邮票)或缴费时,服务员往往有将找换或收据大力地拍击在你面前的倾向。

以上种种现象,都是中国人肛门化倾向的表现。对西方人来说,如果一个人在人格组成中有着过多的肛门期的遗留,就往往表现为对洁净过分执着的病好。然而,中国人在肛门期的训练既然不同于西方人,因此肛门期遗留的形态自然也不同于后者。而且,中国人的人格发展是受阻滞的,亦即是从不承认一个“人”可以发展至以“性”为注意对象的成人阶段,因此,对中国人来说,肛门期的遗留与口腔期的遗留一般,都不是个例的情形,而是泛民族性的倾向。

中国人的“个人”既然从未全面盛开,清晰的“自我”疆界从未浮现,因此才会出现“人我界线不明朗”的倾向,而这股倾向却也具有“口腔化”与“肛门化”的内容。其口腔化的内容即表现为:个人的单薄感,并且常常需要“吸食”别人的照顾,因此,对中国人来说,“人情”才会表现为一种“味”。至于肛门化的内容,则一方面表现为“他制他律的人格”。亦即是在能制约自己的人面前十分礼让,十分会“做人”,并且往往会逆来顺受,以至没有“个性”;在另一方面则出现如儿童一般浑然不顾及陌生人的身体动作与情绪反应——如果一个人在走路时,在搬运东西时,不是自觉地控制肌肉的动作去避免碰到别人,反而要整个外在世界负责去避开自己,或者,可以随意将身体的排泄物从自己身上转移到外在世界身上,由别人去负责清理;或者,可以随意将火气发泄在别人身上,那么,这不是“人我界线不明朗”,又是什么?

口腔化与肛门化倾向在中国人身上交叠出现的状态,使中国人一方面很有彼此照顾的“集体主义”精神,另一方面却存在一个不受控制的“私心”;一方面也很有“听话”或受制于人的倾向,在另一方面却又有不守规则的表现。然而,无论是哪一方面,都与一个发展了的“人”无关。

事实上,中国人的“无私”精神,往往只限于一个家那么大小的群体,或者是“自己人”这个圈内,超出这个范围的话,就无法维持秩序。因此,中国人的口腔化倾向也往往表现为将公家的东西“独食”,至于这种行为对自身以外的世界会产生什么效果,则是一副浑然不觉的态度,因此这同时也是一种“拆烂污”的态度,亦即是不能自制地放出“粪便”,由别人去承担清理。

这类不良倾向是潜伏在中国文化“深层结构”中的.它们时大时小,却总不会消失。在国难当头时.在建国初期.中国人有将“自己人”这个圈子扩大到全民的倾向。因此,曾在广大的十部与群众范围内发动了“良知系统”中的“无私”部分,但是却不能根除上述的不良倾向,而只是将之掩盖起来——因为,这类倾向与“无私”一般,都是同一个“深层结构”的组成部分。因此,在“文革”以后的今日,这类倾向又再次地全面浮现。

一段时期,执政当局有不断提倡学习各类英雄之举。这些要求全国学习英雄的运动,只是把中国人整个不发展的人格中“无私”的一面孤立出来,希望能将之化为现实。这种说教,就如同中国人父母教导子女处处以他人为重,却同时使子女的“自我”意识难以形成一般,不会真正地奏效,最终是使一个人在听话状态下保持“无私”,但同时却保持自我组织的付之阔如。于是,终归又要发动“文明礼貌活动”,去针对随地吐痰、丢垃圾、对人粗暴等问题。

口水、鼻涕之事。在孩提阶段就应该训练好,而不应在成年以后由政府去代替父母的功能——这种越俎代庖,仍然是不可能解决父母未能完成的任务.它只有加深了成人的“儿童化”,因此是一个彻底的恶性循环。

今日中国的局向,则是一方面由政府主张搞“无私”,使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基本权利在哪甲,对别人的轻视和侮辱遂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甚至浑然不觉;在另一方面却又对自己以外的世界采取以邻为壑、竭泽而渔的态度。既然除了自己及“自己人”小圈以外的世界就是可丢垃圾的地方,整个社会自然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状态。于是,又必须由国家去组织社会,在一片汪洋大海的“私”的头上强罩上一层“天下为公”——于是,中国人的“公”与“私”,就不是一个自我组织的人格中由本人决定的两个截然分判的领域,而是“他制他律的人格”与集权主义体制之间一场两败俱伤的拉锯战。

中国人一直都有自己“无私”而西方人“自私”的神话。这个神话实根植于由对“人”的不同定义而引起的语义学混淆。中国人必须由“二人”去定义“一人”,因此任何自我定义的“个体”都是“自私”的。中国人的“个人”比较单薄,常需受到社群的温暖照顾,西方人对别人既然摆出一副“贵客自理”的态度,自然就是“自私”。中国人的“心”比较发达,常需要与人“感通”,而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似乎是一种绝缘体,自然也是“自私”。此外,中国人必须“做人”,而西方人则“是”(to be)人,一个只“是”他自己而不肯在别人面前去“做”的人,当然更是“自私”。此外,双方对“团体精神”(communal spirit)的理解也不相同。对新教文化的西方人来说,“团体精神”的意思是指彼此尊重对方的权利以及遵守公共秩序。对中国人来说却是在“自己人”之间不要斤斤计较,不应分你的与我的,在“自己人”圈外就毋须这样“有心”地去“做人”,因此也是同样地不讲权利,不过内容却变成了抢在对方之先。因此,中国人只有在必须“做人”的场合中才是“无私”的。然而,西方人却在中国人认为应该“做人”的场合中也与对方算得清清楚楚——这种“难看”的动作自然也显得很“自私”。凡此种种,中国人恒常以含贬抑性的“个人主义”称之。

然而,令人混淆的是:在中国大陆,随地吐痰,丢垃圾,对陌生人野蛮粗暴,一度也被冠以“个人主义”一词,并且还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的相反面。因此,“文明礼貌活动”的理论根据就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奠下基础,言下之意等于是说:中国人的劣根性是“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的残存表现。然而,在五十年前,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也针对过同样的问题,而其理论根据则为:现代中国人已丢掉了古代的“礼义廉耻”,因此必须恢复之。一个说是为未来奠基,另一个则云要恢复古代,但是两者所回避的都是眼前的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个人”之不发展。的确,在“个体”发达的西方,反而是没有这些问题的。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人那种开裆裤式的“无私”人格。

在比较“现代化”的国外华人社会中,情形自然没有像“文革”以后的中国大陆那般糟糕,然而,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仍然相当完整地在发挥作用。例如,只要“有一口饭吃”,即使没有基本的民主权利,甚至受外国人统治,都无所谓——这是“口腔化”的人格之表现。至于“肛门化”的倾向,则表现为只搞“自己人”这个圈子的各“圈”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对待自己“圈”外的世界,与对待压在顶上的政府一般,都是一副不理会的态度。因此,就导致了对政治的冷感,以及社会行动的相对不发达。的确,中国式的社会只可能是“一盘散沙”的状态,很少能够组织起来采取共同行动,为自己争取民主权利,或者为自己的民族争取“人格平等”。事实上,像香港这样的社会,基本上仍然如是。虽然,在60年代以后,不排队以及对陌生人粗暴的习惯已经少见,但是,随地丢垃圾,晾衣服将水滴在路人头上,将汽水瓶从楼上丢在别人头上,仍时有所见——像这样的社会,内在凝聚性自然也不可能高到哪里去。至于东南亚的中国人,也是只要“有一口饭吃”,就从不过问当地的政治,自己人内部也仍然要照籍贯搞更小的“自己人”圈子,因此仍然是一盘散沙的状态,结果待排华运动一旦发动起来,就被逐个地收拾。然而,在搞“个人主义”的美国,在越战期间,却出现一百万人在首都游行反对本国政府侵略越南的情形——这个现象是认为西方人“自私”的中国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

的确,中国式的“社会”是一个无力作自我组织而必须由国家去组织之物。对“身体化”存在的中国人来说,哀确实莫大于“心”死。的确,中国人的团结振作.似乎总少不了“心”的因素。因此,在国难时期,在国势上升时期,中国人似乎又总会暂时地超越“身体化”的存在,而出现“万众一心”的局面。然而,中国人的这种“人心”表现,顶多导致“爱国主义”与“统一运动”,而不能导致“个人”权利的确立。

谢选骏指出:人说——“肛门阶段或曰肛门期(anal stage)约1.5~3岁,动欲区在肛门。在这一阶段,由于幼儿对粪便排泄时解除内急压力所得到的快感经验,因而对肛门的活动特别感兴趣,并因此获得满足。在这段时间里,父母为了养成子女良好的卫生习惯,多对幼儿的便溺行为订立规矩,加以训练。如果父母的要求能配合幼儿自己控制的能力,良好的习惯可以因而建立,从而使幼儿长大后具有创造性与高效率性。如果父母训练过严,与儿童发生冲突,则会导致所谓的肛门性格(anal character)一种是肛门排放型性格(anal-expul-sive character),如表现为邋遢、浪费、无条理、放肆、凶暴等;另一种是肛门便秘型性格(anal-retenive character),如过分干净、过分注意条理和小节、固执、小气、忍耐等。因此,弗洛伊德特别强调父母应注意儿童大小便的训练不宜过早、过严。但是儿童必须接受在厕所中大小便的训练。”——我看孙隆基用犹太人的理论来分析中国文化,这是典型的毛泽东之类的痞子流——马列主义的中国化。



【中国人的人情味】


中国式的烹调术是用“合二为一”的原理去制造“味”的。至于中国人的“人情味”也是用同样原理产生的,亦即是使我之中有你,你之中有我。因此,中国人对“人”的定义就是:“仁者,人也。”亦即是必须用“二人”才能去定义任何一“人”。

这种二人对应关系就是心意的感通。唯有这种“感通”才能克服分离人与我之界限,造成一个包容人与我的感情磁力场。因此,中国人的“个体”并没有清晰明朗的“自我”疆界。事实上,在日常待人接物的态度中,中国人就不喜欢过分地划清人与我的权利界限——这样做是会被认为“很难看”的。因此,如果双方一起出去吃饭,就会由衷地或仪式性地争着付款结账;如果双方一起乘车,就会由一方先付全部的车资,下一次再由对方替两人付出车资;如果一方托了另一方代购东西,想清还时,另一方也必须仪式性地表示:“算了!”

的确,中国人不喜欢在自己与亲属、朋友之间划分清楚的界线(与不认识的人,又当别论——详前)。他们觉得这样做,不只是“很难看”,而且是“小气”、“自私”、“个人主义”,简言之,就是“不会做人”。

相形之下,西方新教国家——尤其是美国——人士之间的人际关系,就比较淡薄得多。家属成员在下一代成长以后,或各自独立之后,也以多年不见面。如果他们之间感情特别好,则又当别论,但是这是由个人自己选择的,而不是由于一种未生下来之前已被固定了的承担义务。换而言之,一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与出身的家庭不再发生任何关系,而凭本身的喜恶去重组自己的人际关系。不过,文化中既然缺乏强制性的感情设计,“人情味”就不可避免地淡薄得多。

笔者在居美多年以后发现:有些美国人即使在自己选择的朋友之间,也是将界线划得清清楚楚的。他们往往把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对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在人情开始的时候先搞得清清楚楚,以免在不知不觉间会做出令对方不愉快之事,干扰对方的神经。因此,他们交友的方式是“大小人后君子”,其友情也多半维持在“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状态。

反观中国人的交友方式,则是尽量替对方的需要着想(姑勿论是真心的抑或为了是“做人”)。既然双方都不喜斤斤计较,因此彼此多吃一点亏也无所谓。但是,偶尔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形:因为人我界线不清楚,有时会踩在别人的脚趾上而浑然不觉,对方开始时也会隐忍不发,口头上甚至还说无所谓,结果日久积怨,反而“以君子始而小人终”。

这种情形,充分反映出:在中国文化中,个人没有,也不希望有牢固的自我疆界。他们宁愿让人与我之间相互渗透,彼此依赖。因此,中国人有“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的倾向。这与西方加尔文教的国家——尤其是美国——是刚好相反的。后者强调的毋宁是“上帝只能帮助自助的人”。

这当然并不意味美国人是完全不肯帮助别人的,只是比去中国人来罕见得多,而且,他们对别人的帮助,必须由施恩惠者自己作主,而不是一种身不由己的、反射性的、不经疑问的、外加的承担义务。而且,这种偶一为之的施恩,往往是作为自己对人有好感的一种表示,而不是替别人代劳。因为,一来,他们很忙别人利用.认为别人过分地依赖自己就是一种“剥削”;二来,自己过分地去照顾别人.也会被认为是对别人自主能力的一种侮辱,而且有用“人情债”去控制别人的嫌疑。因此,他们一般为人的原则是尽量少管他人的事务,在自己这一方则尽量做到以依靠自己为三,非到万不得已不去求人,甚至还以开口向人求助为耻。实在必须去打扰别人时,他们往往会这样问:“我能向你要求一个小恩惠吗?”(Can I ask you a small favor?)或者:“你能腾出几分钟吗?” (Can you spare a few minutes?)并且在事后总是要道谢。

如果中国人这样去要求自己的熟人,就会被认为是“见外”。的确,当笔者在大陆时,受熟人帮助后加以道谢,就受到“见外”的责备。他们认为:这样才是“做人”最起码的道理。因此,国内确实具有一种海外所没有的温情脉脉的气氛。

然而,这种“做人”的方式,在其他文化中就不一定吃得开。有些中国人到了美国,以为主动地替别人办事,就可以赢得别人的好感,以及多交朋友。然而,过分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作风,反而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认为这样不近人情的行为一定背后藏有动机,例如用“人情债”来将自己绑住之类。因此,为了避免失去对自身行动的决策权,一般美国人多半会躲避这样的“好意”。偶尔,在某些情形中,也会出现接受了“好意”而没有“礼尚往来”的例子。

中国人的这种人情味.在国内比在海外的华人中还要显著。大陆实行的“社会主义”,正是躲避了冷冰冰的现代法权关系,尽量保持传统人情味的制度。

的确,大陆人士熟人间古道热肠、急人之难的倾向,有过于港台的中国人。不少大陆的人仍然保持“鉴貌辨色”的古风。例如,有时候我只是闲谈中说起自己需要的东西,是漫不经意地提到的,事后就忘记了,但是在下次见面时对方却竟然已替我办妥。的确,中国人对陌生人虽然很粗暴,但是在需要“做人”的时刻却是“仁至义尽”的。有些时候,我拿了介绍信去另一个城市办事,对方即使帮不上忙,也在大热天跑老远路来到宾馆中找我,而不要我本人出动。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形,只见过一次面的人,连名字也记不起.但是在公共汽车上碰到时却抢着替我购票。我在大陆时.偶尔也会与同一幢留学生楼内住的美国友人外出,有一次在上车后我立不稳,一时找不出钱买票,他却自顾自地只为自己买了一张票。因此.两者的态度形成很鲜明的对照。

谢选骏指出:孙隆基虽然在美国教书,但似乎不懂美国人。因为在美国,如果你帮别人买票,似乎是在质疑对方的自理能力。许多美国老人,会对路人的不请自来的帮助感到不满——他她们不愿意被人认为是需要照顾的弱者!这不是人情味吗?当然是。但这不是中囶人的人情味。



【将成人当儿童】


一位法国的教育家认为:中国人将儿童当作成人,却将成人当作儿童。确实,在传统教育下,当儿童还是很小的时候,就要他们读圣贤之书。这些书,当然只有到了成年才能理解的,因此就要求儿童先去死背下来再说。然而,当一个人长大了以后,却又将他(她)当作是一个“不道德的主体”地处处去看管着他(她),连婚姻也没有选择的自由,因此基本上仍然将他(她)当作是不能自主的儿童。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这种颠倒错乱的做法,似乎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当儿童的心灵还很脆嫩的时候,就给其灌输“阶级仇恨在心里长了根”或者是盲目拥护一类东西。而当一个人长大了以后,又从多方面的安排,强烈地暗示他(她)是一个没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基本上将其当作是一个“性”还没有萌芽的儿童,因此连谈恋爱也诸多阻难。此外,还培养人用“类型化”而不是用具有“个体化”深度的方式去看人看事。因此,在“成人”看的小说与电影中,都一律搞黑白分明,一开场就知道“好人”是谁,“坏人”是谁——如此,可以省掉了十岁以下的儿童在电影开场时常要询问父母的问题。

然而,说中国人将成人当儿童则可,认为他们将儿童当成人,则牵涉到定义问题了。强迫儿童去接受他们的心灵发展阶段还未能吸收之事物,自然也可以算作是把儿童当作成人。然而,这并不意味去灌输他们“人格平等”的观念。因为,中国人既然将成人“儿童化”,搞到连成人的人格尊严都没有,还怎样去培养儿童的人格尊严。

因此,要儿童去吸收超出其理解力的事物,只是替未来将成人“儿童化”铺路。这种用外力强加的办法,正是为了去培养“他制他律的人格”的。换而言之,就是不要让内省式的“自我”基础出现。

在传统的私塾中,儿童必须去背诵其不理解的东西,自然使其对这种枯燥与阴郁的教育心怀恐惧,兴趣索然。因此,塾师的唯一方法,就是一个“严”字。他必须经常板起面孔来威吓学子们,而且多半还备有一根可以伸到教室中每一个角落的长竹竿,随时对以对不听话的或背不出书的学童敲下去。所有的这一切,对儿童的。已身发展都是不健康的。

在今日的中国,当然已经不再存在这种情形。然而,为了不让内省式的“自我”浮现,因此在一个幼儿还未能选择之时,就灌输其某种思想的做法,却仍然是一种常情,如我参观幼儿园时看到他们唱颂伟人之歌。因此,这仍然是一种将“良知”国有化的程序设计。

至于中国人的传统家庭教育,也是朝着同一个方向。中国人要求父母们达到的理想标准是“严父慈母”。因此,母亲扮演的角色,必须是慈祥的,对子女纵容的,而父亲要扮演的角色,则必须是严厉的,对子女威吓的。一般来说,在五六岁以前,儿童是在“慈母”的纵容之下度过,五六岁之后,就处于“严父”的教鞭底下了(因此,在这里,“养”与“教”似乎也有一个形式上的分工)。

然而,不论是在谁的塑造下,都不是朝着“个体”的人格成的方向发展。在中国这个没有个体“灵魂”的文化中,每一代训练下一代的“人格”,都是去符合“二人关系”创人格,必须在别人面前“做人”的人格,因此,也是“他制他律的人格”。“个性”既然无从出现,每一个人生活的意向遂集中在大家一样的“身体化”的需要之上,至于超乎自己的“身体化”需要的道德生活的主要内容,则表现为对别人日常生活——起居饮食——的关怀与照顾之上。这种建筑在“身体化”需求之上的“心意”,甚至还渗透到中国人的政治行为中。例如,中国人左派的统战方式,就是用“关心群众生活”的方式去使对方“交心”。因此,中国人的“大同”境界,也只能是具有“亲民”基础的集权主义。

在家庭中,“慈母”对子女的照顾,一般来说是“养”,但也只能涉及“身体化”的需要——饮食、穿衣、睡眠——其中义以“饮食”为主要内容。本来,世界各地的父母对幼儿也只能照顾到这一个地步,因为“人格”之形成乃每一个人自己的事,是不能代劳的。然而,中国人对下一代的教养,并不着重发展“个性”,而只是要其去迎合别人,亦即是培养“和为贵”与“息争”的态度。而且,中国人对子女的感情训练,也不是准备使其独立,而是使其永远地对自己依附。因此,就将这个以满足口欲为主的“身体化”阶段无限地延续下去,亦即是永远将其当作是只处在一个阶段的人。一个人即使到了三四十岁也好,在“慈母”眼中,却永远将其当作是一个必须常常用食物填塞的“小宝宝”,而不是当作是一个“性”已经萌芽了的成人——在这一个方面,上一代永远是采取讳莫如深之态度的。因此,中国人不论在思想感情方面,抑或是身形体态方面,都出现了严重的“非性化”倾向。

这种永远将儿女当作是“小宝宝”的作风.可以用鲁迅的一段话下评语:“所有小孩,只是他父母福气的材料,并非将来的‘人’的萌芽。”(鲁迅:《热风》.人民又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6页。)“二十四孝”中“老莱娱亲”的故事,就很明显地表达了一个人在父母面前的永恒童年状态。

中国社会要求“严父”做到的,义是另一种任务,那就是“教”。如上所述,中国文化注重培养的,是一种“他制他律的人格”,因此必须把每一个“个人”都当作是“不道德的主体”,而不是一个用内省的方式作自我决定的“良知主体”或“权利主体”。因此,就不去训练每一个人用“选择”或“批判”的方式去接受社会的规范,而必须像驯服野兽一般,用外力将它制服。“严父”为了完成这一项任务,就必须用威吓的手段,甚至出手到“打”。即使一个人的气质是不严厉的,在子女面前也必须装出这副面孔,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害了下一代。正如《三字经》所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严父”既然是用驯兽的方式去“教养”子女的,因此。在对即使已经成年的子女施以打骂时,就往往以“畜牲”称之。然而,假如驯兽师的电鞭没法除净狮子与老虎体内最后剩余的一点兽性,那么,中国人的这种“他制他律”的方式,除了在人格的主要内容方面造成没有个性,没有尊严,逆来顺受的态度之外,也是没法子除净人的最后一点“私心”的.就如同在“天下为公”的国有化一统体制底下,永远也没法子铲除“自留地”一般。然而,这个“私心”是没有合法地位的,而且是不知道如何由自己去控制的,因此,一有机会就会在公众头上倒屎倒尿。(详下“中国人的‘私心’”这一个分节。)

因此,中国人遂永远地被保持在一个“他制他律”的童年状态中。鲁迅说得好:中国人“照例是制造孩子的家伙,不是‘人’的父亲,他生了孩子,便仍然不是‘人’的萌芽。”(鲁迅:《热风》.人民又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6页。)

谢选骏指出:孙隆基说“只见过一次面的人,连名字也记不起.但是在公共汽车上碰到时却抢着替我购票。”——他把这看做是“中国人的人情味”,不过我看,抢着替他购票的人,是“将成人当儿童”了,以为他这个老头需要救济。



【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


当一个西方人受到别人的称赞时,他总是说:“谢谢!”亦即是接受的意思。而当一个中国人面临同样的场合时,却总是赶紧地连声说:“我不行!我不行!”

后一种情形,可以只是一种谦辞,听的人往往心里很受用,但是在表面上总要谦虚一番,因此并没有妄自菲薄的意思。然而,对很多人——尤其是青少年——来说,却是出自真心的惊然,因为中国文化没有促使个人对自己有太高的估价。

的确,中国人一代对一代的教养,只是使人“快高长大”,并没有让他去形成坚强明确的“自我”,反而是教他如何在别人“面”前不要过分表现“自我”。于是,在“羞耻感文化”作祟下,就不只是听到别人当“面”称赞自己时,会“脸”红,即使是偶尔“面”临“对方”自夸的场合,也会替他“脸”红,热血会冲到耳根子里,甚至背发冷汗。因此,如果有中国人像美国总统候选人那样公开地说:“我将是你们选出来的最好的总统,请投我一票!”就真正是“晤怕面增”。

因此,中国人不是互相铲平的话,就是白我铲平,即使在家庭内,如果子女当众说自我欣赏的话,上一辈就会作出做人要谦虚一点的告诫,或者,掉过头来,如果母亲当客人的“面”称赞自己女儿,后者亦会急着抗议:“阿妈啊!……”

一个人如果不具备制造吸引力的心理化学,即使穿上华服或抹上浓妆,也是无补于事的。不论一个人如何妆扮,无知无欲的儿童化心理状态、中性化的外观与体态、不见七情六欲的“好人”表情,或因“非性化”而造成的不愉悦表情——无论是“嬲爆爆”、“面臭臭”,抑或“吃冷猪肉”——都会破坏整个美感效果。一般来说,香港人的衣着比美国人还要讲究,有的还引进“名牌”欧洲时装,然而,因为身上缺乏鲜明的“性格”轮廓,因此并不能达到法、意人士同样的效果,反而会给人一种着在空架子上的感觉。

外形的美感往往是“性格”的表现,因此,不一定要华服与盛装,更主要的因素是符合自己的个性。例如,在美国校园中看到一些从乡下来的女学生,一年级时还穿得很整齐,但也很“土”,上了二三年级后,她们就让自己的“个性”发挥出来了,有时梳起个非洲发型,穿起比较不整齐的服装,反而更胜于前。因此,如果不具备心中挥洒自如这个“个性”的因素,那么,即使学别人身上穿着好看的衣服,面上涂上化妆品,也不见得创造了什么美感。

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大陆,女的几乎一律是“清汤挂面”,男的则一律被搞到像“霉干菜”一般,再加上黯淡的建筑物,结果,灰色就成为了人文景色的主调。这基本上是一种反对生命的气氛。因为,连懂得一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如果将一个人放在五颜六色的百花圃中,他的心理景色也必定会被照亮起来,人也跟着“活”起来;然而,如果将他放在一个四面灰墙的斗室中,他的心理景色也势必变成灰色,而人的精神也会“沉”下去。

有人认为,这是大陆当时经济落后的结果。笔者绝对不同意这种看法。一来,80年代以前的大陆服装,为了将人的线条掩盖起来,往往就用掉过多的布料。例如,男装的裤.除了裤管过于宽大之外,还将束腰的地方定在肚腹之上,而不是像国外那般定在腰下。因此,如果不是为了“道德上”的原因,就至少可以省下十亿尺布。此外,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就没有如汉族那样搞到“霉干菜”一般。笔者到过新疆,发现维吾尔族与哈萨克族的服饰就很鲜艳,女的全部带耳环,而且,他们穿的其实也不算什么民族服饰,反而有点接近苏联境内以及中东的土耳其人西式服装。然而,在这些地区,凡是汉族气氛所到之地,就是灰压压的一片。

此外,也不能说这是“封建残余”,因为,这个铲掉“个人”吸引力的“存天理,灭人欲”倾向,只有到了建国以后一个特定的时期,才发扬至最高峰,而且还在群众性的广大范围内展现。这是典型的中国人“良知系统”的表现,而不是什么“封建社会”的表现。今日处于真正“封建社会”下的阿拉伯人,反而产生了比西方男士更具雄风的男性,他们懂得如何去制造自身的魅力,就如同游牧民族懂得如何去培养良马的鬃毛色泽一般。至于中国的男性,则往往是垮垮的。

这个由“死亡崇拜”造成的灰色景象,其实只是不生不死状态在外形方面的一个表现。这个状态,一方面保证每一个人的生物性的生存(亦即是“身体化”的需要),另一方面却不让整个生存具有太大的吸引力。这种心态,往往还反映在其他方面。例如,当时有中外合资拍电影之举,在剧本方面总因浪漫情节过多而屡遭中国方面要求删改,因此,外国电影丁作者就说:把情节弄得越乏味,中方就越容易接受。

显然地,一个人在一方面不让自己有吸引力,在其他方面也不会注重吸引力的,而且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因素存在。当时有一位替公司常驻北京的美国旧同学告诉我:她曾经将一个样品交付大陆的工厂试制,同时也将同一样品交托其他国家试制,这种试制是竞争性质的,看谁试制得最好,就将这个产品交给它去生产。然而,当时中国公司将试制品交回来以后,却走了样,她去询问,得到的答案却是:“你们的要求太高!”使她对中国人缺乏“优胜”的观念感到大惑不解。

确实,一个使自己也不具有吸引力的人,又怎会去考虑到其他事物的吸引力。中国文化搞“自我压缩”的“死亡崇拜”,的确也做到了对好的与坏的感觉都麻木的状态——它是生中之死,换而言之,是一种慢性死亡。

到目前为正,“人”的状态并不是顶理想的,他还可以朝更好的方向进展,因此尼采认为“人”是一个必须被超越的东西。

谢选骏指出:“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就是老子哲学的“不敢为天下先”——因为在中国社会,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至于泥踩(尼采),那也算卑贱到了极点——他吃基督教会的饭长大,却天天咒骂基督教会,结果让自己跌入泥坑发了疯。他的门徒佛洛依德不思悔改,反而受到启发,总结出了“弑父情结”。其实所谓的弑父情结,在我看来无非就是“过河拆桥”,李尔王的悲剧便是如此。



【存在就是“胃”感知】


王绍培

存在就是被感知,这是英国哲学家贝克莱的著名短语,也是他的哲学意见。这当然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但换个角度去看,他的话其实比较近情近理呢。

或者说比较近中国人的心思。王阳明的《传习录》中有这样一段: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云:“尔未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尔来看此花,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的心外。”

林语堂也是感官至上或者肉体至上主义者。他说:

鬼魂或者天使,如没有肉体,真等于一种可怕的刑罚:看见一泓清水,没有脚可以伸下去享受一下;看见一盆北平或长岛的鸭肉,却没有舌头可以尝它的滋味;看见烘饼,却没有牙齿可以咀嚼;看见我们亲爱的人们的脸蛋,但我们无法把情感表现出来。

王阳明的话比较诗意。林语堂的话比较“食意”———因为他两度说到吃。写作《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的孙隆基多次说到中国人之爱吃、善吃,确是世界第一。比如,他说,先是在香港、后来在台湾,都看见一层又层的酒楼,这是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没有的现象。在日本,倒是有一层又层的书店,也是世界仅见。孙隆基写到:

在美国人的文化潜意识中,对过分强调“吃”存在着一种恐惧感。在清教徒文化的深层,恍惚隐约地会意识到:贪饕是一个人不会“得救”的外在行为密码。

日本人按说更多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但他们对“吃”的态度更像清教徒,他们食物的量总是那么不足。在宫崎骏的动漫《千与千寻》中,千寻的父母一开始就因为状如饕餮之徒大快朵颐而变成了猪——这个意象看来也是意味深长的。孙隆基看见的酒楼连城的现象,现在也在深圳以及其他经济富裕的地方出现了。“食街”显然是城市中最具扩张性的空间,它迅速地进入每一个社区。在食街,永远车如流水马如龙。

你可以从老百姓的话里知道,吃其实就是我们的终极价值或谓终极关怀。当听说某人去世,有人问,他吃没有吃过,喝没有喝过?如果回答是肯定的,这个问话的人就会说,那就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如果这个人要表达一下他的存在观,那应该是:存在就是“胃”感知。

中国文化与政治的渊源

如果按人口基数的比例,全球拥有60亿人口,中国拥有了13亿,占全球人口的21%,再怎么样摊上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概率不至于为“0”吧,但事实上,我们的确为“0”,究竟是何原因促使它为“0”呢?这引起我极大的兴趣想探个究竟。

文字做为文明的标志,现在有史考证中国最早的文字雏形是甲骨文,然甲骨文的成形源于最初人类在生产实践活动中,通过眼睛对外界事物的映象,并通过大脑思维的加工,整合成一个象形的标记表达在特定范围内人个体从印象认识到抽象认识的一个符号。

然做为中国第一次“文艺复兴”的“春秋战国”为什么能出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文艺百舸争流的格局?刚开始,我有点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尝试着用“五·四”来解释这一现象,倒还可以行的通,难道历史真的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那是一段诸侯割锯的历史,也是社会转型的过度阶段,在那物资匮乏的特定时空,吞并与反吞并,凭借的是武力悬殊的对比。而此期间中国的文艺也正上演着兼并与反兼并的思想撞击,这种环境正是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温室和成长周期。后来秦赢政干掉了其他6国,完成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政治割锯的整合,建立起第一个王朝。中国的文艺也开始由“双百”的局面逐暂被老孔的“一‘支’独秀”所代替,并渐渐地成为中国封建贵族的文化干流。中国文艺也从学术流派的对垒演变成政治的附属物。

在隋朝中,中国文艺虽谈不上有什么建树,但可以说它是一个聚结的阶段,为唐朝文艺鼎盛养精蓄锐。但好景不长,这“流光溢彩”唐文艺很快就被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文艺截流”——“梵书坑儒”所摧残,中国历史上出现第一次明显的用政治手段干预文艺悲剧。从而使着中国文艺陷入了低谷。这一点也可从中国文艺的传承方式得到一些应证。从“唐诗――》宋词――》元、明曲”其表现手法上是越来越隐晦、委婉。到了清朝曾有为“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样的句子,而走上了断头台,用政治手段干预文艺走向了极端,但也在这期间出现了《红楼梦》、《西游记》这样表达迂回却不乏抗争的巨著。

到了近代,中国第二次“文艺复兴”的“五·四”,促成其形成的社会环境和春秋战国并没有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只不过是时空上的不同,其社会背景与政治气候是相同的。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次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较量,以春秋战国比起来揉合进去了很多政治成份。

到了现代,“文革”是中国历史的第二次文艺截流,这一次比历史上任何一次都来的彻底和惨绝人寰。这一场浩劫已经把中国仅存的文艺化整为零,虽然只有10年,但它的出现形成了整个中国文艺的断层带。

自从文艺与政治揉合到了一块时,文艺就成了政治的附属品,这决定了必要时它必须成为政治的牺牲品。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似乎奠定和贯穿整个封建王朝的政治格局。中国文艺是中国政治的附属物,这使着中国文艺被局限中国政治的框框内,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发展势态。由于组成中国皇权政治是一个具有等级森严的“金”字塔型结构,而这种结构也影响了中国文艺,这就好比中国政治是一棵树,中国文艺是这棵树众多支干的一个分支,不管支干如何成长,它还是立足于这棵树。

政治与中国文化关系就是“父子关系”,而这关系就决定着中国文艺受制于政治,那么,老子打小子是理所当然,也是老子教化小子的途径(手段),因为老子是为小子好“望子成龙”嘛!;小子对老子偏激、出格或表现有所反逆,这还了得,这不是挑战权威!对老子不敬!立即遭到扼杀和压制。所以,在中国你不必惊慌,“道德完人”和“刽子手”可以是汇聚一身于一人。

但中国政治又是怎么样?中国的官员为什么对“父母官”的称呼乐此不疲?,喜欢把自己当成是人民的“父母官”,这里也就折射出中国王朝政治的一个深层结构问题:虚化自己对公共资源的占用,强化自己对民众的作用,按照立法原则“权利=义务”,官员享用公共资源,那么就必须为民众提供服务,这是体现“权利=义务”,但“父母官”的出炉,适合中国人的习惯思维,那么官员享用公共资源是应该的,教化他的子民也是应该,但从不体现义务,这样说有点抽象,打个比方吧,我们叫我们的官员为“父母官”这无形中就体现了官与民是“父子关系”,“父亲”的名字子民是不能随便乱叫的,这样就勾勒出“金字塔”型政治构筑的基本原理。而这此,在西方你根本找不到,而是老子叫小子是直呼其名,或小子叫老子也是直呼其名,这体现西方政治范畴是以一种平等关系为基础的。

虽然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按理说,文艺应该从政治上被剥离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干流,可惜的是我们身上流淌的血液已经被原来的运作思维所渗透和定格。但多年来我们业已形成的一个文化体系是与中国政治为基础向外的辐射型,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因为它已经溶入到我们的血液中。打个比方,我向你问路,我该怎么称呼你?叫‘同志’?(这话要在广东立马遭白眼,其实这词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歧义了)那么用“喂”,对方会不会认为你没大没小的,而不于理睬你的问题?这么一来“大伯、大哥、叔叔”就理所当然成为了首选了,或许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感觉这很正常,但只要你静下来好好地想一下,那就是极不正常了,这也折射出我们的政治是一种亲族关系的政治。原本我和我问路的对象是一组陌生的关系,可这么一叫,这询问者与被询问者的关系是不是马上出现了一种“层递关系”,虽然我们在潜意识中并不一定完全这么认为,但实事上这样的表达方式就是一种层递关系,因为我管我询问的对象叫“大伯、大哥、叔叔”,是不标志着我们的关系已经晋级?你是我的长辈,我在“金字塔”构筑的体系中,把你往我的上游放,使你成为我暂时的“大伯、大哥、叔叔”那接下来的逻辑是不是你该回答我的问题?这就是政治派生出来中国文化的一个特点,在中国人的价值观里,社会观念里始终是把亲族关系放在了第一主体,然后围绕这一体系延伸出去,由亲疏来决定对人的态度,这就是中国文化与政治联婚而产生了世界独一无二的文化畸形。

比如再看看我们的司法结构,在我们传统的法律观念里头不存在不讲情面的这个原则,所以中国人的“面子问题”就成为了中国文化体系中的一个独特的“杂合词”(为什么叫“杂合词”因为我也分不清它到底是属于词类的那一种[名词、动词、形容词、介词……]所以我自己管它叫“杂合词”)中国的法官要权衡的一个很大成分叫“情理”,而这些在西方的法官看来,是太不可思议了,因为他们所尊循的是一种契约关系,比如一个家伙上国道上抢劫,在中国非严打期间和严打期间,法官的量刑是绝对不一样的,这里面所涉及的还是一个政治的问题,严打期间犯事,那就是“顶风作案、影响恶劣”,那什么又是顶风作案和影响恶劣呢?因为作案者挑战的是权威嘛!所以本来判20年的案子,在严打期间就有可能被拉出去“砍”了,这在西方法官系看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因为这法律的弹性和可拉伸的幅度太大了。

中国皇权政治体系中还有一条主线也一直贯穿始终,并延续至今。这种奇特的皇权政治的派生物也是中国社会独特的,绝无仅有的。比如我们的父母常用“听话”来评价孩子好坏,我们的某些上级官员也用“听话”来评价一个好下属,这是政治范畴里的尽忠问题,是否尽忠被当成判断一个人价值的标准,并成为单位领导选拔的一种依据。这都是中国政治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特有文化”。

发展建立一个健康的文化体系,就必须把文化从政治中剥离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干流,如果不能改造深层结构的问题,那就不必指望能拥有一个健康的文化体系,因为这些东西已经成为我们根深蒂固价值观的一部分了。

不要害怕批评,社会总是在批判中成长,绝对不是在一片歌功颂德中壮大。受伤的心灵需要的是倾诉的对象,堆积的熔岩寻找的是岩浆的出口,这是唯一的出路,也是历史的进步。

大约在十七八年前,有一本书悄悄地在大学里流传,与其说书,不如说是一份复印本,篇名叫“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作者名为孙隆基,一个大家都不熟悉的名字。据说他是香港人,而且到美国留的学。我至今还保留着那份复印本,书角已经卷起,字迹模模糊糊,不知道已经是原本的第几代曾孙,上面还布满了各色各样的手印、油迹和警句式的批注——我已记不清有多少人曾经向我借阅过,虽然不是禁书,但毕竟是港台出版物,物以稀为贵。

那个时候,正是“文化热”如火如荼的时候。文化人见了面,就要谈文化。书也是这样,只要染上“文化”二字,就立即洛阳纸贵,印个四五万册,是家常便饭之事。在这本书里,孙氏不仅谈文化,而且还是文化的深层结构,这就不能不撩拨起大家的好奇心了。

1980年代中后期的文化热运动,如今的正式学名叫作“新启蒙运动”。在那场运动中,有两个热中之热,一个是中国文化热,另一个是深层结构热。那个时候,改革阻力重重,知识分子相信,之所以如此,乃是中国的国民性有问题,中国文化有问题,一言以蔽之,民智未开。故此,知识分子乃重祭五四之大旗,继续前辈启蒙之大业,深入揭批传统中国文化。恰巧,文化热中,有两位西洋学者在中国红得发紫,一位叫弗洛伊德,另一位是列维·斯特劳斯。弗洛伊德告诉大家,不要看文明人模狗样的,其实人的意识有表层、深层之分,那深层的潜意识里,不知道埋藏着多少弑父情结,可怕得很。斯特劳斯又将这表层、深层推演到了文化身上,拼命挖掘文化的深层结构。

于是,大家相信,人性也好,文化也好,原来都有其不可告人的深层结构,启蒙就是将深层发掘出来,让被二千年专制迷魂汤灌昏了的平民百姓幡然醒悟。就像刘心武当年那篇脍炙人口的小说:《醒来吧,弟弟!》。

是啊,永远敬爱的鲁迅先生不也借狂人之口,横竖睡不着,索性起来翻圣人之书,最后从书缝里面读出两个字:吃人?吃人的文化,吃人的国民性。那就是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那本传阅得已经破破烂烂的复印本,颇得鲁迅之遗风,通篇揭露的就是中国文化的吃人本质。我后来才知道,孙氏对鲁迅颇下研究苦功,又是史学出身,所以,挖起中国的祖坟来,可谓快准狠。当年,风靡一时的港台作家,李敖、柏杨之辈,再加上这位孙隆基,都有史家背景,疑古疑古再疑古,揭批揭批再揭批,将五四时期胡适提倡的捉鬼精神大大发扬光大了一番。

1980年代,那是一个充满激情的年代,也是一个无知者无畏的年代。文化,对于今天的文化人,已经变成一块敲门砖,是为稻粱谋的饭碗。而对当年的启蒙者来说,却是一部真诚与之作战的风车。当时光流逝,风景不再,回眸当年的唐·吉诃德精神,不能不忆起这本《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几乎与李敖、柏杨作品齐名的战斗檄文。

世纪之交的男性危机(《美国――杀母的文化》第二章)前一章阐明美国文化的渊源和背景,是从新大陆殖民时代迄今的一个统观,并列出"荒原""一人小岛"等根植于文化深层的、恒常性的象征符号。从这个鸟瞰的角度看,美国从建国前就呈现一个稳定至今的"长时期"文化结构。要了解为我们熟悉的"个体化"的现代形态,得从十九、二十世纪之交开始,即本章的焦点所在。此时,美国的男性理想首次出现危机。

1. 形形色色的"疆界":种族、性别、个人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是达尔文主义支配思想界的时代——这里主要指西方,但也波及全世界。该时代是阿里安种族神话最猖獗的时期——它认为:北欧阿里安种乃生物进化到目前为止的最佳产品,因此必须严其种界,才能继续当人类进化的尖兵。该时代也流行优生学或"进种之学"(the science of race advancement),把民族与民族间的竞争从人种工程学的角度去定义——当时,中国的严复、康有为、梁启超即曾提倡它。

支配该时代的话语可总括为下列几点:其一,北欧种是白人里面的良种,而整个白种相对其他有色人种来说又处于进化阶梯的更高档次上。其二,雌雄性别之分化是生物在较高进化阶段才出现的:低等生物基本上是单性生殖,哺乳类的两性在体形上比爬虫类易辨认,而文明人的性别分化则比原始民族更明朗。其三,文明越进化,个人越"个体化",文明越落后,其人群则越像"部落"。按照进化论大师赫尔拔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公式:整个宇宙的进化就是从"同质状态"到"异质状态"。

第一点无须再解释。第二点可举"世纪末"(fin de siecle)——这个名词在这里专指西方十九世纪末形成的一种文化——的性别理论加以说明。当时流行这样的说法:人类乃高度进化的品种,如出现性别混淆,就是一种返祖现象(atavism),即回复进化的低级阶段。这个"科学理论"把一些表现得过份阳刚,敢于像男的一般有进攻性、追求性欲望满足的女人判为"返祖现象"。根据同样的道理,男的如果过份柔弱、非理性、性欲微弱,也同样"退化"。1

"世纪末"仇视女性的理论家首推奥国的奥图·怀宁格(Otto Weininger)。他的两性理论承认凡人身上都是男性化与女性化的混合,比例因人而异,由此出发探究女性化理想是什么,结论为女性化——怀氏称之为"W质体"——是一丛毛病与缺陷的总称:被动、无自我、无真理概念、无反省能力、非道德、无内涵。女性又是爱欲化身,她们不论采取"母亲"还是"妓女"形态,都是以男性的理性自我疆界为颠覆对象,乃一股融化、混和、泯灭、非个体化的无理性力量。2 真实的女人很多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则被他说成是"男性化",倒过来,"女性化的男性"亦为贬义。怀氏认为犹太人是女性化民族,他本身是犹太男人,其学说表现出来者毋宁是一股自我憎恨。

怀宁格的观点无疑是偏颇的,是他把私人问题掺杂到当时公认的"科学理论"里面去。因为,人种进化不能靠单性生殖,而妇女的进化程度也有高低之分。如果整个妇女性都"是一丛毛病与缺陷的总称",那么人类的进化还有什么前途?但即使在比较持平的论点里,这整套话语也出现一个死结。因为,它的前提是:文明程度越高的人种,两性的差别越分化——在文明的西方社会,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只有在原始部落里,男与女一般粗壮、一般赤身露体、也穿着一样的草裙,在那里像小孩子一般手舞足蹈、蹦蹦跳跳。白种妇女自然比他们两者的进化程度都要高。但正如同"文明"必须与"原始"对立才能显示本身优越,"文明"本身又得透过两性的两极分化去界定。前后这两组对立都不是平等而是等级的关系。文明的男性理性充分发达,个体疆界严密,有高度的自主性——他的心智进化水平代表自然界进化迄今的最高形态。照道理,要人类继续进化的话,父母双方都该具有这个"最高形态",下一代才会超前。但两性都相同的话,又变成性别不明朗化的低进化阶段了。

第三点"文明越高,个人越个体化",其最具诗意的表达方式莫如尼采的"超人论"和"群氓说"。尼采学说后来虽然被纳粹党歪曲利用,但尼采本人最讨厌的就是民族主义,因为那是部落式的群氓心态,而他提倡的是反群众的杰出的个人。他亦云:走近女人时必须带一条鞭子,感到女性的威胁似乎也与怀宁格同。尼采所处的"世纪末",正是群众心理学的盛世。这门学科仍沿用前述的那套共同话语,得出结论:即使在文明世界里,如果出现暴民政治,文明的"个体"本来已很明朗的自我疆界,一旦身处其中也会遭其溶解,并朝进化低级阶段逆退。"暴民"乃文明社会里的集体"返祖现象",其水平如同原始部落,但另一个比喻则是"女性化"——群众是女性的,它非理性、缺乏疆界、泯灭个人、被动、轻信、被煽动家牵着鼻子走。

这股西方思潮,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就导引出法国的昂利·蒙特朗(Henri de Montherlant)的仇母论。他是尼采的信徒,宣称历史上衰弱的时代都是崇拜女性的,伟大时代的"英雄"都必须起来反叛"大母神";妈妈之罪就是想把儿子永远闭锁在她身体的黑暗之内。他写有〈论女人〉一文,说:"〔希腊英雄〕阿基理斯(Achilles)身上唯一致命弱点就是他妈妈拿过他的部位。" 3 上述的话语是世纪之交的西方人共同的,但种族、性别与个人的"疆界"观念在新大陆被美国发挥到极致。尤其是"仇母论",在旧大陆是偶发事件,在美国则演变为一整套的文化。

2. 世纪之交的美国焦虑

世纪之交的西方,不论在社会或文化方面都处于转型期,亦即是感受进入现代性的危机。全民普选的日趋制度化,威胁到中产阶级精英阶层,因此出现用"人种退化"、"暴民心理"等贬抑群众的学说。另一方面,传统妇女角色的动摇,新女性(尤其是女权运动)的出现,也促成传统男性角色的危机,必须制造理论,提醒妇女不要混淆性别角色。当时,西方帝国主义对全世界的宰制虽然处于巅峰状态,但已经感受到黄种人(尤其是日本)的威胁,遂敲响"黄祸论"的警钟。在美国,又有它自身的问题:黑奴解放后,黑人争取平等的运动越来越密锣紧鼓,必须重申他们是劣等种族。

在世纪之交,对性别混淆的焦虑至为明显地表现在史丹利·贺尔(G. Stanley Hall)的男女教育分途说中。贺尔乃现代心理学创始人冯特(Wilhelm Wundt)的美国大弟子,他回国后从事改造教育的工作。贺尔反对中学男女同校,似乎和民国初年中国的保守派观点相同,但后者是基于"有伤风化"的考虑,贺尔的论据则是以生理为根基的心理学。他认为男与女在心理上很不同,在成长的关头上,必须在不受对方的影响下,任何一方才能"顺乎自然地"发展得完整。贺尔不是性保守的卫道之士,他甚至支持妇女解放,不过,他的看法是妇女该从男性理想底下解放出来,而不是去变成跟男人一样:

"男人与女人不论在活动范围、感觉、皮肤、器官、能力、所犯的罪、所患的疾病各方面都不同;这些差异被今日的科学加以推演、加以强调,因此文明日进,两性差异必日增。在原始状态,男女身体结构与从事活动都差不多,真正进步发生在两性分殊,把原先存在的差异予以繁衍与加强。性别之间的差异,在具性活动的阶段就达到了顶峰。小男孩与小女孩玩在一起,做同样事情,在多方面品味相同,对性无知觉。人到了老年阶段,两性的差距也开始复合——老汉与老妇变得彼此相同,在此意义上,也成为了无性别。

唯有在青春期,两性的差异最显著。在此阶段上,几乎世界各地有此共识:男女各自有自己的生活,在这个紧要关头上至少需有二至三年彼此隔离,让心身都发生酝酿作用,达到功能的成熟,导致婚姻生活。这个倾向亦充份表现在家庭生活上。从十二到十四岁之间,兄弟姐妹过着比以前更彼此脱离的生活,无论在家内的操作、游戏、兴味,皆出现分殊。这全是生物学现象,是正常的。因此,学校及其他机关就该把这个分殊推至极端,使男孩日益成为男子,女孩日益成为女子。我们该尊敬性别差异的自然法则,切不可忘记做母亲与做父亲是大不相同的。男女当各自中止相互模仿,中止相互为对方设下模型,好让各自发挥本性,在两性交响乐中奏出和音。" 4 

到此为止,他不过重述文明越进化性别越两极分化的滥调,无什创意。他的创新在于提倡男性在小男孩阶段必须"重温"(recapitulate)人类进化的初民阶段。他责备现代教育、尤其是女老师把小男孩都弄成柔弱化了,再下去会造成人种退化的危机。然而,"重温"是否有意制造"返祖现象"呢?非也!当时另一个流行的学说认为:人从怀胎到诞生是在九个月之内重温从单细胞到人类的千百万年进化过程,而文明人的童年阶段则相当于"初民"的进化水平。5 我们不禁要问:文明人既然已达更优越的高阶段,为何还去"重温"低级阶段?

在这里,必须简介当时所谓的"达尔文主义"之内涵。达尔文本人只研究生物学,不涉及人类社会,且从未为人类前途设定一个目的方向。在他的名字笼罩的时代底下,其实包括了各种各样的思潮,在此处可简单化为两类:其一为社会进化论,其二为人种退化论。前者脱胎于启蒙运动时代的人类史单线进步的观念,它后来钻进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说里,将后者变成一个怀目的论的历史哲学。在美国,这种"达尔文主义"且成为展现深植于基督新教文化里的救世主义的新手段,其目的同为战胜邪恶,把人类提升到至善境界。6 至于人种退化论,则是比启蒙时代进步观出现更早的人类堕落说、历史退步观(上古的黄金时代不再现),文明没落论(例如罗马帝国的衰亡)等等的生物学版。

这两者同为"达尔文主义",其意向却全然相反。前者认为"文明"代表进步,它是宇宙进化已达人类这个理性动物来临、并克服了"自然"的阶段。后者认为"文明"违反"自然",它让人工的东西掩埋了天生的本能,导向品种的退化和绝灭。前者表现的是启蒙式的乐观,后者则是"世纪末"的悲观与颓废之叹。当时持此论者控诉工业化的大都会是违反自然的场所,在那里各种污染、毒剂汇聚、恶习、疾病(尤其是梅毒)流行,而在此环境中塑造的人种势必导致文明的没落。

在一八八零年代,美国人开始大量应用"神经衰弱"(neurasthenia)这个新名词,它是现代生活的压力及其不自然的节奏对人的神经造成的损害。它很快地成为不健康的现代生活的同义词。7 "神经衰弱"已不获今日医学界承认,但从"世纪末"到第一次大战期间它是美国的流行病,其势头犹如今日的忧郁症(depression)一般。

"神经衰弱"这个名词的创造者正是贺尔的好友乔治·皮耳德(George Beard),特别被用来"指谓男性的性枯竭"。8 白种人是全人类最文明开化者,和女性两极分化的白种男性该是最纯粹的男子,但却患上了文明病——"神经衰弱"。贺尔为了逆转这个恶性发展,遂提倡从尚未全面进入"文明"的男孩下手,要求教育者、尤其是女老师不要约束他们的蛮性,在这个阶段上尽量让他们发挥原始本能。既然他们成长的各阶段会"重温"人类文明的进化史,待到了成年阶段自然会超越"初民"阶段,但如能保留一个健康的本能内核,就可让品种朝更高阶段进化。至于女孩,贺尔却不主张她们去"重温"初民阶段。在他的眼中,女性代表的正是"文明化"功能,对复活了的男性本能具制衡作用,但文明只有女性一面就静止了,没有男性带头冲锋的文明就是守成。

在第一章里,我们已提到美国人的原野理想。现在不妨用上述两种对立的"达尔文主义"来参照它。在乐观的启蒙式社会进化论的话语里面,"文明"是男性,被克服和改造的"自然"则是女性——在个体的层次上,男性人格代表理性已控驭了自然(本能),而比较不节制感情、倾向身体化的女性则更为接近自然状态。但在"世纪末"退化论的话语里,"文明"则是女性,而返回自然界、图恢复原始本能的男性则用粗犷的"原野"来象征。这两种自然观都扯不上母亲的怀抱。前者正体现前一章里"美国人对未经人手改造的自然是不生感情的"这句话。后者则是注射一两剂原始兽性,而这个兽性的"自然"乃生存竞争的领域。

文明程度最高的白种男性按理该最具男子汉气概(manliness),他有健康的本能同时加以理性的调节,不像野蛮人或初民一般性滥交——在这点上,低等民族也像女性一般,少能控制身体和情感作用,他们只不过比文明的女性多了一道性攻击能力而已。在这个意义上,低等民族徒有蛮力,表现的只是"雄性"(masculinity),而不是"男子汉气概"——他们甚至当龟公,让自己的女人去卖淫。

待到过分文明化的白种男人患上"神经衰弱症",上述的说法就难于自圆其说。神经衰弱的男人,性冲动微弱,在"雄性"方面固然比不上黑人,也说不上有"男子汉气概",事实上形同女子。美国这个种族危机,即具体表现在一九一零年的一次闻名国际的拳击赛上:黑人拳师杰克·约翰孙(Jack Johnson)把白人拳王詹姆·杰佛理斯(Jim Jeffries)击败。拳击不只靠蛮力,它还讲究训练和策略,因此这场拳赛成为两个种族的男性理想的较量。白人选手被击败后,引起各地白人的种族暴动。约翰孙偏偏又喜欢与白种女子发生性行为,被联邦政府用过时的法律,构陷成贩卖白奴罪,锒铛入狱,后来又被排挤出境。 9 

担心白种男性呈现退化状态,正是贺尔主张让小男孩"重温"原始的时代背景。同样的顾虑,在那个时代促成了童子军的出现。在十九世纪初,美国母亲教养儿子的角色比重远不如今日,但到了世纪末,母亲的角色变成了主导。同时,小学里开始聘用女老师,女性的"阴"影沉沉地笼罩在男童头上。于是大众传媒开始敲响"男性被女性化"的警钟。此种焦虑在二十世纪初催生了童子军运动,该运动"具有减轻童军教练及其所教练的男童之男性化焦虑的功能"。10

注释:

1.Bram Dijkstra:《Idols of Perversity: Fantasies of Feminine Evil in Fin-de-Siecle Culture》(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 pp. 158-159, 219-220。

2.Otto Weininger,《Sex & Character》originally published in 1903, English translation from the sixth German edition (London: William Heinemann——New York: G. P. Putnam's Sons, 1906). 怀宁格学说在五四时代曾被鲁迅提及。

3.引自Simone de Beauvoir,《The Second Sex》(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89), pp. 199-200. 希腊神话故事里的阿基理斯刀枪不入,乃婴儿时被她妈妈浸泡在具有魔法的河流里的结果,但妈妈提着他脚根的地方没有沾到水。阿基理斯最后死于脚根中箭。

4.G. Stanley Hall:〈Coeducation in the High School〉 (1903), in Charles E. Strickland and Charles Burgess, eds.,《Health, Growth, and Heredity: G. 5.Stanley Hall on Natural Education》(New York: Teachers College Press, Columbia University, 1965), pp. 179-180.

6.Gail Bederman:《Manliness & Civilization: A Cultural History of Gender and Race in the United States, 1880-1917》(Chicag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p.88-101.

7.同上,pp. 25-25.

8.Stephen Kern:《The Culture of Time and Space, 1880-1918》(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125.

9.Angus McLaren:《The Trials of Masculinity: Policing Sexual Boundaries, 1870-1930》(Chicag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7), pp. 141-142.详Bederman前引书, pp. 1-4, 41-42.

10.Joseph H. Pleck:〈The Theory of Male Sex-Role Identity: Its Rise and Fall, 1936 to the Present〉, in Harry Brod, ed.,《The Making of Masculinities》(Boston: Allen & Unwin, 1987), p. 23.

中国文化与儒家的影响

中国文化(也可称其为汉文化)的主干是儒家文化,其经典是四书五经,而其核心思想则是孔子的实用理性。回归传统,维护礼教宗法则是其具体适用。儒家文化在中国的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并不一定要人们自觉地认同和接受它,而更在于他成为汉民族某种心理结构的主要成分。随着千百年统治阶级和知识分子的鼓吹灌输,这种文化意识逐渐潜移默化为中国人的无意识心理,成为中国的思维定式和价值取向,当然其中有一些积极的成分,如对大一统国家的认同,某些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注重立身处世的道德修养,至今仍对中国的知识分子有着很深的影响,这些东西不能说是错的,你也无法说他是错的,这是因为他骨子里透出的崇高和威严让你战战兢兢,话不敢出。甚至于在五四期间高举反传统大旗,痛击孔家店的鲁迅和陈独秀们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不能摆脱这种困惑。而对中国最深远的影响是对中国农民的影响,一个中国农民不一定要知道孔子这个人,也不一定要知道儒家是什么东西,但在生活中一定有一种孔子的生活态度,儒家文化已经渗透到中国的方方面面,成为中国文化的一种深层结构。

儒家注重今生而对来世,前世等彼岸持一种否定的态度,也即只有一个世界。所谓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以此时的幸福为人生的幸福这就是孔子学说中的实用主义,在政治主张上他强调维护权威,回归周礼的保守主义,具体到家庭生活中就是维护父权,夫权,兄权的绝对权威,在生活中强调一种乐感主义,培养民众的乐观主义情绪,处事上则以仁为核心,讲究温良恭俭让,讲求一种平衡和淡欲,对知识分子的要求则是修身齐家平天下式的爱国主义,对于血亲关系尤为看重,至于犬马,犹能有养,不敬,何以别呼?这些以上种种,本来不错,单独的拿出来看也都是很好的理论和教导,可把他合为一种思想体系就显现出十足的书生气和不思进取,说儒家思想使中国停滞不前是不会错的,因为他是中国传统的核心,一个民族的落后是他的文化的衰败的一个直接体现,很难解释说一种文化的衰败而的核心还是合理的,从东西方的比较来看中国的落后是在清朝的事,马可勃罗来中国的时候还为中国的文明惊叹不已,可在中国强大的背后是欧洲的停滞,而不是中国的进步,事实上欧洲的古代文明并不比中国逊色多少,恰恰是在中世纪神权一统天下的时代欧洲大大地落后于中国,欧洲人对这种愚民政策的运用显然比不上中国老练,这是因为一方面他缺乏这样的基础,另一方面是欧洲民族的复杂性和文化的多样性使欧洲人很难长期不变的认同某一种文化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欧洲没有一个人口占绝大多数的主体民族,这一点与东方各国的差别极大,历史的传统也使欧洲人对独裁不感冒,这种传统主要得益于古希腊的哲学和实践。中国则不然,在中原地代只有一个主体民族,虽然有过白家争鸣的黄金时代,但随着秦王朝的焚书坑儒和汉代的独尊儒术(这两个儒的含义完全不同),儒家思想成为中国从上到下的遵循的行为准则,中国文化的落后也就埋下了伏笔。

儒家思想(其实也就是所谓的士大夫文化)的一大特点是其伪崇高性和狭隘性。当然他有很多华丽的词藻来对这一点进行修饰,后世的知识分子把这一点发扬光大,中国历史给人的感觉是人的好坏对比强烈,非忠即奸,越往后这种汉贼不两立的倾象越明显,每一个朝代在建立后都忙于对前朝的忠臣树碑立传,不论在此之前他对这个被他摧毁的王朝有多少深仇大恨,但他绝不会忘记为这给朝代的统治者树立一座丰碑,这主要是为了树立正统的观念,天无二日,人无二主,统治集团再不好,他的权威也是动不得的,你要想名垂青史,只有为他卖命,为他殉葬。否则你就是叛臣逆子,人人得而诛之,完了不忘在史书上给你浓墨厚彩地添上一笔,让你永世不得翻身,当然他也不会忘了给你安上种种如驱逐鞑虏忠君爱国之类的美名,让你在付出生命后有一个比较完美的回报。

中国文化中的汉本位意识使这种崇高和狭隘发挥到了极点,每一朝代都有一个正统,汉民族则是永远的正统。这样的说法并不错,汉民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他的地位本来就是无可取代的,这样的意识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使中国在两千年历史长河的惊涛骇浪中得以维护住了统一,保持了一定的民族尊严,这是应该肯定的,假如没有这种对民族的认同感,中国难保不会分裂。可是要看到,一但某种思维过于敏感和深入,其反作用是明显的,汉本位最大的坏处是赔养了汉民族的妄尊自大,目空一切。他在唐代以后对外来的文化基本是持一种否定和排斥的看法,对自己的传统则是盲目崇拜,即便是在中原一再被外族入侵,对外作战一败涂地的危险时刻,仍不肯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改良,而是抱残守缺,利用人口的优势和汉文化的强大心理攻势被动地对其他民族进行同化,乃至付出亡国的代价也不肯变革。这里有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作怪,历代统治阶级对于统治范围内的反抗是不余余力的镇压的,死再多的人,付出再大的代价都在所不惜,而对外族则是一味的退缩求饶,强大如汉唐也是采取合亲政策姑且安抚,唐以后就更不用说,割地赔款非从满清始,宋代既以深谙此道。

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无不与战争息息相关,我们的思维里大概不会把李白,杜辅,曹雪芹看成是民族英雄吧?这表明我们的思维一直到近代还停留在一种古希腊的英雄主义时代,英雄必然和血腥有关,合平年代和盛世是出不了英雄的,这实际是统治阶级的一种策略,他有利于在统治受到危胁时有英雄从天而降来拯救他,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英雄的身上而不是社会的改良上,比如但教庐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每当遭到挫折时就呼唤英雄的出现,曹操在赤壁之败后呼唤郭嘉就是这种思维的深动描写。甚至他们成功了也是糊里糊涂,不明白为什么会成功,这一点上倒是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更为清醒。中国的历史充满了偶然,这其中又蕴含着无奈的必然,成者王候败者寇,而不论成败,他们实际都没有多大区别,只是一个轮回而已,农民英雄推翻了一个朝代,他又能如何?还不是走上前朝的老路,他不走,就没法维持下去,走了这条路就可以多坐几年的龙庭,中国人的骨子里是不会反对孔孟之道的,他不懂自然有懂的人来教他怎么做,中国的知识分子对此是架轻就熟的,虽然他们也是受害者。

儒家另一大致命处是他的愚民政策,这是统治阶级的一大法宝,他的作法之一是培养你对英雄人物的崇拜,而不是超越,一部二十四史,只是教你该做什么,不做什么,每一件事都告你说别人是怎么做的,你不能怎么做,而这个别人自然是忠臣烈女,只有他们的做法附和道德,你只能老老实实的种地,不许怨天,更不许尤人,自然会有明主来救你出水火,你要是乱动,就是乱臣贼子,万劫不复。三国演义中刘备等所谓施仁政的人,每到一处,无不是民众欢喜雀跃,顶礼膜拜,高呼使君来也,我等有救,即便是汉贼曹操在民族面前也是上帝摸样,你只能接受这样的安排,否则就是黄巾贼。如董卓所言:吾为大事计,岂惜小民哉。小民是愚的,而且必须愚,所以你就一边去,所谓蚁民,就是象蚂蚁一样的草民,这就是儒家对民众的态度。

儒家文化对于农民,知识分子和统治者外的人是不予考虑的,发明创造,经商一概是淫巧之技和小人所为,在文化内核中,没有他们的位置。对于知识分子则是给出一个抽象的教条的道德训律,而不是告诉他们具体怎么做,最终把他们束缚在四书五经的腐朽思想上,用科举制度来限制你的发挥,最终达到社会的窒息和混沌。鲁迅说过,中国有三种人,一为主子,一为奴隶,一为介乎于主奴之间的狗腿子,这也可算是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一大遗产了。

缺乏拯救:中国人的生活最形而下

从世俗中获取“拯救”的方式,使中国人成为世界上最“形而下”的民族。中国文化的现世取向,使人把生存的意向集中在世俗中,不像世界上其他的高级宗教那般,具有“超越”与“拯救”的因素,因此,说中国文化是一个“没有超越,也没有拯救”的文化,也不为过。中国的知识阶层有一点局限的超越倾向,那就是“救天下”或“救国”的观念。然而,即使是这个阶层,也只是一小部分人才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对大多数人来说,则是“学而优则仕”,说穿了仍然是为了在世俗中“安身”。这个阶层中比较飘逸一点的人士,还具有道家的退隐思想,而这种倾向,拆穿了也可能只是宦海失意的官僚的“全身”之术。中国士大夫的这个阴与阳的两面,甚至在他们祖师爷——孔子身上也可以找到。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是其退隐的一面。至于“学而优则仕”的一面,则表现为:“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因此,所谓“谋道不谋食”,其实就是如孟子所说,使“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事实上,历代的知识分子除了一小部分是理想主义者之外,大部分是做官迷,而做官的人中也多半是“禄蠹”。如果连士大夫亦如是,那么老百姓只有“福,禄、寿”思想也就不足为奇了,而这三者都只是在这个世俗中的“拯救”。“寿”就是在这个世界中的长生,因此完全是一种“身体化”的理想。“禄”就是亭尽富贵荣华。至于“福”则是享受天伦之乐,尤其在颐养天年时享受儿女的照顾,更可以说是“有福气”。这种完全在这个世俗中获“拯救”的方式,使中国人成为世界上最“形而下”的民族。这种现实感甚至还反映在老百姓的宗教活动中。在民间宗教里,不只是将福、禄、寿都变成为神祗,而且还有拜财神与送子娘娘之举。甚至拜一般的菩萨,也都是为了消灾祈福。一位也是佛教徒的日本教授,曾到过中国各地的庙宇参观,事后说:“与我们日本的宗教比较,中国人太现实了。”在今日国内的庙宇中,宗教活劝已经大大减弱,多留下一个景致供人参观,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其“形而下”的倾向。中国人的这种现实感,往往使他们只着眼于在世俗中获“拯救”这个现实的考虑,体现于在他们的生活意向中,就倾向于排除无关这个宏旨的其他一切事物。当时在大陆,笔者发现一个倾向:因为“锁国”日久,许多人对外界有很大的好奇心,碰到从外界来的人都会问长问短,然而,十个之中有九个都只是关心外面的物质生活,例如:你个人收入如何?当了教授收入又如何?生活指数,一般生活条件,等等。既然所有外国人都被问及这些问题,因此他们将之视为中国人的习惯。一位从事中国研究、喜欢结交中国人的挪威女士告诉我:她认识的一个中国家庭,从大陆移民到美国之后,长期以来注目的只是买房子、购车子,搞物质生活,从来也不去参加在国内时不能参加的活动,也从不去阅读在国内未有机会接触的书籍。这个家庭也算是职业阶层出身,因此令她很惊异。其实,这只是两个不同文化的“深层结构”之间的不理解。该位女士是路德教背景出身,因此对“拯救”的定义是个体“灵魂”的扩张,亦即是使个人趋于完善。至于中国人的“拯救”方式,则是在这个世俗中“安身”。事实上,由港台去美国留学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所注目的也不过如此。一般来说,是想在美国“安身”。在美国的年轻人中,已经有许多人感到精神苦闷,因此厌弃物质生活,热衷于东方的神秘宗教,或者从事反对“建制”的政治活动。然而,这些同一代的中国人却只着重在美国买屋置产,搞居留证,也没有什么“异化”感。的确,在一个“虚其心,实其腹”的文化中,是谈不上“异化”这类高级事物的。在中国这个没有个体“灵魂”观念的文化中,个人所着眼的只是在杜群照顾下之“安身”与“安心”,而且,不论是“身”或“心”,都希望能够找到最好的寄托。因此,最为皆大欢喜的安排莫如“安身美国”与“心怀祖国”同时进行。中国人对世界是采取适应态度的,他们认为阴与阳也是应该互相调和的,自然不会让自己出现内心冲突——一切都是“心安理得”、“心身愉快”,毫无“异化”可言。

谢选骏指出:圣经说:1、“食物是为肚腹 、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林前6:13 )2、“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你们的顺服,已经传于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愿意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罗马书16:17-19)3、“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立比书》3:17-21)

这是上帝的话语。感谢上帝。阿门。


【活的文化,死的理解】


龙应台

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的序言里,李慎之先生主要提出一个质疑:如果只以正统文化的观点了解中国,我们是不是遗漏了极重要的“隐性社会”而得到的并非真相或全貌?他说,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文化研究重新热起,但是学者们的研究角度可能仍旧“认为中国大体上是孔孟教化下的‘以仁为体,以礼为用’的礼仪之邦”,而事实上“中国还有一个历来被文人学士忽视的游民社会”,与官方的、正统的意识形态对立。要了解“真正”的中国,游民文化的深层结构不能不挖掘。

我不能不想起盗跖这个家伙。盗跖是个大流氓,黑道里的“大哥”,带着九千个小流氓,“横行天下,侵暴诸侯”;他抢人家的牛马,强奸人家的妇女,不顾自己的父母兄弟,甚至也不是什么劫富济贫、盗亦有道的罗宾汉。想以仁义礼教去感化他的孔丘找到他时,他正在煎人肝。圣人和强盗交锋的结果是可以想象的:盗跖威胁他,“再不滚开就把你的肝也挖来煎”。孔丘面如死灰地落荒而逃。

孔丘的价值和史观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正统,但是盗跖——别说他是寓言人物,寓言往往比所谓事实还要接近真相——难道没有属于盗跖的价值系统和史观吗?显然有的。他认为孔子“矫言伪行,以迷惑天下之主,而欲求富贵焉,盗莫大于子。天下何不谓子为盗丘,而乃谓我为盗跖?”大哉斯言!用现代的语言来说,监狱里的抢劫犯也许只盗了数得出的钱,高居要职的达官贵人袁世凯们所盗的可能是整个国家。谁是真正的大盗,得看用的是谁的标准。

盗跖的史观也是偏离正统,令人咋舌的。“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尧舜作,立群臣,汤放其主,武王杀纣。自是以后,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汤武以来,皆乱人之徒也。”盗跖自己是个无恶不作的暴徒,却称他人为“乱人之徒”,而且俨然自成逻辑,理直气壮。

一个道德家或许必须在孔丘和盗跖之间做一个谁是谁非的抉择,可是一个史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任何一个文化研究者,如果只知有孔丘而不知有盗跖,他对文化的认识一定是片面的,可疑的。但是倒过来说,如果只知有盗跖而不知有孔丘,结果恐怕也是一场灾难吧。而中国历史上只承认盗跖不承认孔丘的时代可并不少。不知慎之先生是否同意,真正的问题或许并不在于居正统地位的中国文人学士忽略游民文化的重要,而在于,正统地位其实常常易位;当游民本身变成统治者时,文人学士反而变成被踩在脚底下的“隐性社会”。杜亚泉的解析实在一针见血,他说,游民取得政权后就贵族化,再建贵族化政治,而这里所谓“贵族”性,就是“凡事出于武断,喜压制,好自矜贵,视当世人皆贱”(录自王元化先生《思辨随笔》)。所以在政治史上,贵族文人与游民痞子轮流占据所谓正统地位;前者统治时,游民文化当然被排斥在正统之外,但是后者统治时,游民价值独霸主流,倒过来压制知识传统,以文人为“贱民”。盗跖这个甲级流氓在文革时不是被捧出来作为批孔的造反英雄吗?孔丘在二十世纪不是果真变成了“盗丘”吗?

如果这个理解是正确的,那么“文人学士忽略游民传统”就不是问题的症结了。问题的症结在中国人对于“正统文化”的窄化和独霸。问题的症结在统治者,不管是痞子还是贵族,只允许一种正统的解释,而知识人,包括慎之先生所关心的文化研究者,因为长期被剥夺质疑的权利,逐渐失去活泼批判、理性颠覆的能力。正统文化的内涵成为一潭活水不入、风吹不动的死水。

死水只有一个发展方向,就是鱼烂、腐化。贵族统治走向极端,我们就看见整个社会的僵化。龚自珍所观察的中国是一个“左无才相,右无才史,闯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农,廛无才工,衢无才商”的绝对平庸的社会,连应该是最泼辣狂野的游民,譬如妙手神偷和江洋大盗,都被驯化成委琐的偷鸡摸狗之徒。游民或痞子意识的统治走向极端,我们就看见知识分子的家畜化;“今之为士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即使是今天,我相信没有中国的读书人读明朝廷杖的叙述能够无动于衷:“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受杖者多死。”知识分子集体性地受凌辱受虐杀,难道不是货真价实的中国“正统”文化、“正统”历史的一部分?

生于奥地利的哲学家卡尔波普曾指出,与其说基督教塑造了西方文化,不如说反基督教塑造了西方文化。文艺复兴以后的自由主义思想基本上来自西方人自己对基督教价值的反抗和反省,一种正统的偏离而又自成正统。套用波普的说法,那么与其说儒家正统就是中国文化,不如说反儒家或非儒家——包括极重要的游民文化和痞子政治——塑成了中国文化的面貌。俗语说,没有两面不成一个铜板。

李慎之先生所试图提醒的正是与所谓“儒家正统”对立的文化的重要,譬如各种类型各个时期的游民。我所提出的问题只是:被忽略的也许不只是一个特定的游民文化,而是任何不见容于既成“正统”的文化,而中国人对“正统”的理解何其狭窄。观察敏锐的他当然很清楚,与“正统”对立的文化还有许多别的层次;相对于征服者有被征服者,相对于儒家有反儒和非儒,相对于知识菁英有草根阶层,相对于汉族本位有少数民族意识,相对于男性父权主宰有女性观点,相对于严肃的有通俗的,相对于中央集权有地方性格,相对于中国中心论有比较文化学,相对于大陆文化有海洋文化。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所谓中心,都有某一个边缘的存在,时时刻刻挑战“中心”的正统性与正当性。一个对专业诚实的文化研究者必须随时准备跳出意识型态的框框,挣脱历史传统、惯性思考的束缚,用新鲜、大胆、批判的眼睛重新理解自己的文化。对“正统”,在接受的同时不能不持以最大的怀疑。

唐人传奇里头有一个故事是使我心惊肉跳的,冯燕,说是游侠好汉,当然也是个流氓。听说市场有人为钱争吵,他赶去主持“正义”,把他认为不对的人当场就给宰了。路边看见一个漂亮的女人,就勾引了她,夜里与她同眠。女子丈夫正巧归来,冯燕急急躲避,女人用裙摆遮他。他的头巾落在地上,在一把刀旁。女人把刀交给冯燕,暗示其杀夫;冯燕大概有几秒钟的考虑吧:他一刀将情妇的头砍了下来。

女人的丈夫被当作凶手,要受刑时,冯燕挺身自首。结果不仅丈夫和冯燕都免刑,整个滑城得到大赦。英雄冯燕杀女救夫的“义行”在无数的民歌里得到赞颂:“此君精爽知犹在,常与人间留炯戒”;“万古三河风义在,青简上,众知名”;“燕杀不谊,白不辱,真古豪矣!”

在这个故事里,我们有冯燕的角度:他毙了一个对丈夫不忠的女人。我们有丈夫的角度:他被妻子背叛,而且受到莫大的冤枉。我们有官府和社会大众的角度:淫妇受到了应得的惩罚,正义得以伸张。但是女人的角度在哪里呢?丈夫经常殴妻,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她忠实?冯燕爱她又杀她,难道不是对真情的出卖?社会片面地拥抱男性英雄,难道不是彻底地蔑视了女性的基本人权?整个事件如果由女人来叙述,会变成什么样的事件?中国文化和历史,如果把女性的视角认真考虑进去———不只是把潘金莲倒过来写一写——会不会黑的变白,白的变灰?

西方的“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在两千五百年前,和庄子一样,也思索过历史和文化上多重角度的问题。在他的《希腊波斯战争史》里凑巧有个希腊版本的冯燕传奇。坎道列斯国王崇拜自己妻子的美艳,希望最信任的宠臣兼朋友巨吉斯也能目睹妻子美丽的裸体。巨吉斯不愿意僭越,但国王坚持。经过安排,巨吉斯果真窥视了皇后的身体。皇后发现了,认为这是对她极严重的冒犯——显然女人的裸体只能由一个男人享受。于是她交给巨吉斯一把匕首,要巨吉斯去杀了国王,否则就得自杀。

希腊的巨吉斯和中国的冯燕一样,手里拿着一把刀。愣在那儿考虑究竟该对谁忠实、对谁背叛。巨吉斯的决定是这样的:他杀了国王,娶了皇后,掌了王位。史学家希罗多德说,巨吉斯“稳稳地统治了全国”,长达38年。

奇怪啊,相似的处境里,希腊人和中国人反应如此不同?!冯燕社会里的所有的价值观没有一样在巨吉斯的社会里可以用得上。巨吉斯为什么不杀了皇后来维护男人与男人之间的道义呢?国王的属民为什么不起来围攻“奸夫淫妇”呢?皇后这个女人又凭什么如此自信自负呢?

是不是我们整个历史文化都可以换一个角度来重新叙述?

显然希罗多德是这么认为的。他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大流士王召集了一批希腊人到宫廷上,问他们,什么代价可以使他们愿意去吃自己父亲的遗体;希腊人说,不可能,没有任何代价能让他们去做出如此可怕的勾当。同时,殿前有一批印地安人,这个部落的印地安人是以吃父辈遗体为风俗的。大流士问他们,什么代价可以使他们愿意将父亲的遗体火化(希腊人火化遗体)。印地安人大惊失色:不可能,没有任何代价能让他们去做出如此可怕的勾当,想都别想。”

希罗多德的评语:“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回事。”语调冷峻而深邃,却散发着历史学家最大的魅力。

大流士时代的希腊人和印地安人在时间的巨流里,经过战争和迁徙、屠杀和联姻,逐渐熔成了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就譬如汉民族的血液里有数不清的异族因子。那么究竟是把父亲的遗体吃掉还是把父亲的遗体用火烧掉才“应该”是正统呢?希罗多德的意思是,两者有同样的分量与权利,或者说,两者的价值观是一个——对父亲要尊敬,只是表达尊敬的方式不同。但是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独霸正统而排斥另一方的表达方式。

诗人席慕蓉说,小时候学校里教唱岳飞的“满江红”,每唱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她都觉得坐立不安,心里难受,她是个蒙古人,对历史,自然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感觉。

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什么是真正的中国文化?中国有一半是女人,她们对决定什么是正统,什么不是正统,有多大的发言权?中国有五十多个民族,我们认识其中多少个民族的感觉和角度?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农民,我们是否努力过以农民的视角为视角而不把偶尔下乡的知识分子的解释接受为唯一的解释?中国的社会底层有数不清的民间宗教,包括各形各色的所谓“邪教”,在知识分子的文化论述里,它们又占了多少比例?所谓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所谓经典和野狐禅,标准是谁定?在品味的形成过程里,有多少“权力”以知识的面目出现?或者说,知识就是权力,但是权力与霸权之间是不是有一个界线?如果知识贵族当道,我们就看不见庶民,而当痞子做霸王时,知识价值就被践踏,所谓文化正统只是版本不同的愚民手册——这样的文化正统我们要它干什么?

像大流士王一样吧,把一个饱学宿儒,一个背上系着婴儿的妇人,一个苗族老人,一个贵州农民,一个一贯道的信徒,一个残障者,一个梁山泊的抢匪,一个北京的同性恋者,聚集在一起,让他们分别描述什么是中国,什么是中国文化,我们所得到的答案,可能距离我们今天所挂在嘴边的“正统”很远,很远。这么做,正统变成一个极端复杂的东西,可是比较接近真相。问题当然在于,我们对于真相在不在乎。不在乎真相的民族,可以满足于简化的半真半假的东西。文化是一条滚滚大河,里头的主流、支流、逆流和漩涡彼此冲激撞击才造成河流的面貌。只有一潭死水是没有逆流的,只有死了的文化是没有逆向思维的。中国文化是什么我也许还不清楚,因为它太多元、太丰富,但是我知道,它绝不是一潭死水。

谢选骏指出:人说“活的文化,死的理解”,似乎说这话的是个死人。在我看来,则是“死的文化,活的理解”。例如一本书,已经完成了,固定了,死了;但是对它的理解却因人而异,与人同活。



【李多推荐——何新:身份与中国文化】


何新

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社会是一个具有等级结构的大亲属系统。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在这个亲属等级序列中有一个位置。最有意思的是,这种位置未必直接与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有关。例如古代的商人富甲王侯,社会地位始终很低(有点像现在的个体户)。中国商业资本不能独立发展出资本主义,这是原因之一。理解了这一点,就会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现象。从历史来看,中国的政治关系形成了一个金字塔,皇帝是君父,而他手下的大臣们,是我们这些臣民们的叔叔、伯伯,反过来呢?百姓是他们的子民,这样一来,我们就把我们的政治关系,变成一种家族性的关系,反过来,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也是如此。县城是这个家族关系的又一个投影,县官和我们的关系应该是一种政治性的关系吧!不!我们管他叫作老爷,这还是不够,叫父母官。什么叫父母官呢?我们是他的子民。那个衙役,大家知道,凡是做官的都管他们叫老爷,老爷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一定要把一个标志着亲属辈分的称呼转化为一个政治上的称呼。你叫他衙役不好吗?或者叫他的职务不好吗?不!我们要叫他老爷,或者叫他大爷,这是在清朝直到民国时期都是很常见的。见了那个兵,大家管他叫作老总,前面加一个老字,老字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把他们的辈分给抬高一级,因为什么?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中国文化就是这么一种亲族关系,然后按照这个亲族关系中你所处的辈分身份决定你的地位。我们今天已经是社会主义人和人的关系,已经是完全新型的了。不,这种关系在我们日常生活里常见极了。刚才我讲的政治关系是一种,还有大家想一想,你进了一个单位,凡是比你大的,你叫什么呢?叫叔叔、阿姨、伯伯。一种亲族性的称呼,这种称呼在西方不可想像。西方人在工作的正式场合,见了他的父亲都管他叫名字“约翰”或者别的什么,绝不把亲族性的关系引用到工作上来。我们相反,我们把这种亲族性的关系渗透到我们的一切场合。最可笑的一件事,就是报纸上写过很多文章,说:现在老听不到人和人之间叫同志,光听到人们一见了面叫“师傅”,或者在北京站,你见了外地人,叫你“大哥,大兄弟,大姐”。这种称呼听起来多么陌生啊,多么不符合我们社会主义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啊。但这个写文章的人他一点都不了解中国文化。他是拿一种理想的、概念性的东西来套中国,他一点都不懂中国人。你为什么不反过来想一想,为什么中国人现在不叫同志啊,是因为要拉亲近,攀亲戚。称呼只是个符号,是个语码,人要用这个语码和符号表达一种意义。表达一种什么意义呢?两种,第一我叫你师傅,表示我在辈分上比你低一级。你呢?我承认我比你小,你得照顾照顾我吧,我管你问个路,我一个外地人进了北京,“大哥”。第一,他标志着我和你不是一般人啊!我和你是个亲戚。对不对,比别人要亲近一些?这是第一个意思。其实这个意思可能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完全没有意识到。细分析呢?他是想到这一点的。要不然,你为什么不叫同志呢?就是因为这个。第一我和你和其他人不一样啊,我和你是亲戚。第二点,我叫你大哥,你辈分上比我高一级吧,你比我高一级,你比我优越,我凡事都让着你,那么,在这事上你照顾我一点,这是你的义务吧?这是我们这种称呼的深层结构。就是说,他这里边有两个语义,两个密码,那么是不是好办事一些了呢?在中国社会里,就是好办事一点,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因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社会在实体上,在中国人的价值观念里、社会观念里,始终是把亲族关系当作人际关系的第一主体。然后,围绕着亲、疏来决定着他对人的态度。所以为什么我们社会里有好多走后门、拉关系、讲情面?为什么呢?就因为这个。由这一点出发,你还可以解释好多只有中国才出现的现象。好多现象,如果不反思、不反省的话,你根本就不会觉得这个事有什么奇怪。但是你如果坐在那透过来想一想的话,你再和西方外国比较一下的话,你就会发现,这只有中国人有。我再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家都看过三国演义,三国演义里刘备、关羽、张飞他们之间本来是一种政治性的关系,君臣关系。而实际上他们建立了一种什么关系呢?他们拜把兄弟。大哥、二哥、三哥,为什么他们要建立一种这样的关系呢?这意味着他们认为只有建立这样一种亲族加兄弟关系,才能找到一种比他们那种政治关系更可靠的纽带,而只有这种联系,才是可信任的,可以托以忠诚的,反过来,就很难谈得上忠诚了。曹操与他的部下不搞这个,因为曹操的势力强。三国三个政治势力中刘备最弱,所以刘备不得不借助这种兄弟结义关系的纽带来维持他和关、张的关系。这个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不是个别的呢?一点不是。在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里,以至在中国的历代官僚和他的从属幕僚之间的关系里,你到处可以看到拜哥们儿,或者拜父子。明末农民起义将领中有一个张献忠,张献忠所有的部下都是他的干儿子。李自成他手下有几个最能干的战将,也是他的干儿子。黄巢也如此。他手下的部将都是他的干儿子。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是一种农民起义,这种农民起义有一种不安全的成分。

在这种缺乏安全感的情况下,就更需要缔结一种亲属关系,然后使他们之间的政治纽带和利益纽带更可靠、更牢固,反过来、这种情况在今天是不是仍然如此呢?一点没变,我给大家讲《人民日报》上最近讲的三个例子。第一,《人民日报》上发表一篇批评文章,讲有些地方最近出现了一种“结冥亲”。什么叫冥亲,就是两家人他们的儿女都死了,找个媒人,让他们俩搞对象,烧很多纸,和活人搞对象一样,谈一段恋爱,订一个日子,而后做个媒,送点彩礼,然后举行婚礼。在婚礼那天,把纸糊的电视机或者真的电视机烧掉,然后请一帮吹鼓手吹吹打打,结婚,办事。这种事如果对一个美国人,他是不可理解的,这是怎么回事?有病吧!都死了还让他们结婚。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和这个也很相似,就是肚子里的孩子还没生出来,这两个就拉上亲戚了。两个人谈好,叫作指腹为婚啊,你将来要生个男的,你将来要生个女的,咱俩结个“亲家”啊。我这儿子给你。这差20年的事呢,他们就商量好了。这是干什么?有人说这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复活,这种解释太肤浅了。你批半天,明天还给你照旧搞。这实际上是和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有密切关系的,而且这和现实生活中利益的纽带也是很密切的。就是说,这两个人之间,觉得有必要建立一种超越其他人之上的更亲密的关系,更可信赖的关系,一种结盟,那么这种结盟也可能是利益上的结盟,也可能是政治上的结盟,就要通过这种亲族关系的结盟来实现。所以他们给他们的儿女做亲家,给死了的人成婚,目的都在这里。而这个问题正好反映了中国文化的一种深层观念。这是一个问题。

再看看中国人的自然观念,中国人不但把文化上的亲族关系政治化,而且把他自然化,这个在西方绝不会有。西方人比方说他崇拜上帝,但是没有一个耶稣教徒会认为上帝是他的一个祖宗,没有人认为他在血缘上和上帝耶稣有一种关系。相反,基督教所强调的是,不管你是不是和耶稣有一种传统上的关系,只要你信仰他,就可以加入到这个宗教中来,你就可以成为这个宗教所包容的一部分。中国可不行。中国整个宗教里的群神都和我们有一种亲族关系,或爷爷,或奶奶,或叔叔,或伯伯。所以中国的宗教也是具有家族排外性的。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国的司法体制和西方的体制也完全不一样。在我们传统的法律观念里面不存在不讲情面这个原则。中国法官要考虑的一个很大成分叫作情理。什么叫情理啊,就是说一个事情,我们不但要考虑到形式上合法非法的问题,还要考虑到人情和义理。西方社会严格遵守一种形式契约的精神。他们办案也如此。譬如说,明明从情理上可以推知这个人杀了人、犯了罪。但是只要缺乏形式上有效的法律证据,人证、物证等,那么法官在法律上就只能根据形式条文办事,就不承认他有罪,说放就得放。这种法律法网可以失之于宽,但却避免了把无罪者冤枉成罪人的可能性。叫作宁可错放一千,不能错杀一个。中国历代的法律正相反,宁可严不可宽,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掉一个。中国法官不受形式法律条文的约束。有时找不到证据也可以判。而这种拒绝坚守形式契约的作风,在哲学上表现为我们欣赏那种混淆语词和概念的“辩证法”,却不欣赏严格分析语言的语义学。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社会是身份社会,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身份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在法律面前人不平等。秦代法律中就有以爵抵罪的规定。这和现代社会中以撤职、开除党籍代替追究法律责任的做法相似。又譬如说,儿子杀了父亲和父亲杀了儿子,虽然同是杀人,但中国古代在判案上大不一样。父亲杀儿子要轻,儿子杀父亲要重。因为他除了犯一般的杀人罪以外,还要加上他大逆不道、不孝犯上的罪。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

而西方的法律就比较少地考虑这种“身份”问题。哪怕你是总统、总理、大臣,只要触犯了形式法规,这个司法机器在你身上运转起来了,那就不存在照顾你这个总统地位情面的问题。所以中国人很难理解导致尼克松下台的水门事件。再如一个人开枪行刺了里根,这个人要在中国,除了他犯的蓄谋杀人罪以外,还要加一层,就是他杀的是社会之“父”——最高领导人嘛,那是无论有什么理由也不能宽恕的。结果美国人却判那个人无罪——因为他精神不正常。这从中国的习惯看也是不可思议的。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领袖不仅是政治领导,而且是社会大家庭的父亲。对领导人的不敬,就是乱伦。

一个人当了大官,那么即使他年龄很轻,也意味着在社会亲属关系等级中取得了一个高辈分的地位。因此有权教训身分比他低而年龄却比他大的人。

我们知道,在封建时代,中国有两个最高的价值准则,一个叫作忠,一个叫作孝,忠是个政治性的概念。忠就意味着,在中国这个政治亲属等级里面,作为你的最高长辈的君主,每个人要有一种自愿的服从和追随,这叫忠。什么叫孝呢?大家知道,孝又叫肖,即效仿。子女追随服从父母,就叫孝。由此可见,这两个概念实质上是同义的。它们都来自中国古代的亲族文化。我们把社会亲族和个人亲族中的每一个子女,对他的长辈履行义务和责任的情况,看作判断一个人价值的标准。这两个观念,忠孝的观念,在今天仍然存在。只是在形式上有些变化。例如我们常用“听话”这个词评价一个好下属,一个好孩子。听话是什么意思?当它作为一个政治价值时,无非就是“忠”。当它用来评价小孩子时,无非就是“孝”。陈香梅访问中国的幼儿园后,发表过一个看法。她说,美国人教育孩子,总是启发孩子们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而中国人教育孩子,总是诱导他们追随成人的看法。这种孩子我们就说他“乖”。为什么乖——因为他听话。在单位里,有些领导在选择干部的时候,也往往不考虑他的能力和成绩,而是考虑他“听话”不“听话”。这种情况,现在很多人表示不满。但是不满有什么用,如果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不改造,这种情况就很难根本改变。因为它来自一种根深蒂固的价值观!

(本文摘自《论中国历史与国民意识》中《中国传统文化漫议》一文“十三”中的部分内容,题目为编者所加,时事出版社2002年9月版,定价:48.00元。社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2号,邮编:100081) 

谢选骏指出:人说“中国社会是一个具有等级结构的大亲属系统。”——我看这话一点也不像黄俄共党说的话。因为他们代表的是外国势力,职业策动“阶级斗争”、专门屠杀本国土人,哪有一点“亲属系统”的样子?



【《书摘》:从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看武侠小说】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的作者孙隆基尝试以另一角度来看中国文化,就是分析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仁者,人也」;而「仁」是由「二人」组合的,所以中国的个人是由群体来定义的,与西方对个人的定义不同。西方存在主义者认为:一个人只有从所有的社会角色中撤出,并且以「自我」作为一个基地,对这些外铄的角色作出内省式的再考虑时,他的「存在」才开始浮现。而中国人则是由社会关系与角色中来定义自己,将明确的「自我」疆界铲除。武侠小说描述的一般人总是不管对方这个人行事是好是坏,只问他是属於哪个武林门派,属於哪个群体就决定了他是哪种类型的人,所以如果投身所谓「名门正派」就被视为「正人君子」,反之入邪教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蛋,很难翻身。即使常遇春让张三丰觉得钦佩,但还是特别交代张无忌不可随常遇春加入邪教。

令狐冲个性豪放,不管什麽派别,结交不少江湖绿林好汉,但被其他「名门正派」视为异数,受到排挤,只因他太过於「自我」,不懂「规矩」。更悲惨的例子是刘正风,原本应是金盆洗手的好事,却被有心人利用结交邪教份子的名义,与曲洋真挚的友谊不容於「名门正派」,结果造成两人被*死的悲剧。

既然「个人」在中国社会上是不合法的,因此追求个人利益更是不容存在的。在西方每个人都可在已规定好的游戏规则下争取自己最大的的利益。在中国的文化下个人不能明目张胆地争取权利,结果只能假「公」济「私」。岳不群表面上是为了五岳派的未来才勉强接下掌门,事实上他已计画良久,而且他善用心机,打著为团体的名号,很和大家的胃口,自然容易被接受,而左冷禅为己之心表现地太明显了,少林、武当与恒山早有防备之心,不易成功。

反正要做什麽事,不管是为公或为私,都要有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要为整个团体有利的说词才容易成功。

孙隆基也谈到:道家是反对「二人」关系而主张「一人」的,它反映出的往往也是个体爱惜羽毛、明哲保身、不要好出头的倾向。在缺乏个人主义的中国文化中,道家甚至还可以为少数个体提供局限的个人主义表达方式,那就是一种超脱尘世的飘逸的生活型态。然而,与现代西方人在世俗中容许每一个「个体」做自我表现的情形不同,道家式的飘逸总包含一种从世俗中隐退的意向。

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我觉得最典型的道家人物就是张三丰;另外在「倚天屠龙记」与「笑傲江湖」的结局都是男主角隐退山林不问世事,可见金庸是向往不受礼教拘束,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同,道家式的飘逸总包含一种从世俗中隐退的意向。

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我觉得最典型的道家人物就是张三丰;另外在「倚天屠龙记」与「笑傲江湖」的结局都是男主角隐退山林不问世事,可见金庸是向往不受礼教拘束,自由自在的生活;也许这也是在传统中国文化下能够让个人觉得有「自我存在」意义的唯一选择吧!

谢选骏指出:武侠小说是亡国奴的呻吟——不仅如此,战争文学也是战败者的病态呻吟。例如《三国演义》,不也是蒙古野兽蹂躏过后的亡国之音吗。



【小说家就是依靠闲言碎语谋生的人】


《从金庸小说找民族共识》(赵毅衡)报道:

金庸小说,宜作为寓言小说读,这个问题不少论者已经谈及。(注1)但是推论的下一步,或许还可一谈:正由于金庸小说不是一般的武侠小说,它们并不“反映”中国人的某种“民族性”,例如“好侠尚义”,“善恶分明”,“英雄崇拜”等等。(注2)——金庸小说并不反映,而是反思这种国民性,其武侠题材与寓言主题之间,有明显的张力。

大多数金庸小说,可以读成“成长小说”(注3),书中的主人公习武成侠,走向江湖,但是在经过各种高手威*,卷入打杀报仇抢宝争霸,历遍武侠世界,饱经沧桑之后,走出江湖。

又是寓言小说,又是成长小说,如何理解?主人公的成长的标志,是翻然彻悟,是取得一种超越——即从有限的人生经验,体验到一种无限性。

如果说金庸小说“反映国民性”或“表现民族性格”,就会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国人虽然爱读武侠,而侠义式的善恶分明,却并非普遍的国民性。实际上中国人比起许多其他民族,善恶并不更分明一些,侠义精神恐怕也少些。

中国人的善恶观,或侠义观,有其更根本的底蕴。而金庸小说,是这些民族性底蕴的深刻寓言。在这篇文字中,我称这些为“民族共识”,也就是说,中国人,无论善恶分明不分明,侠义不侠义,都多少赞同的一些更根本的想法。

1

我关于民族共识的讨论,当然是受了哈贝玛斯(JungenHabermas)关于“共识”(consensus)理论的启发。只是哈贝玛斯谈的是社会共识,探讨的是当代多元社会中有待形成的共识。我想在金庸小说中找到的,却是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无论属于何种阶层或集团,其思想方式的最低公分母,是已经存在许多世纪的基本思维方式。

哈贝玛斯作为德国阐释学传统的继承人,强调人们通过语言进行的“交往行为”(CommunicativeAction),互相作为认识对象。“经验的客观性就在于,它是在主体之间分享的”。(注4)

民族共识由无数世代的文化积累形成,成为一个民族不言而喻的判断标准。一个民族的个体,思想千变万化,但变异往往只能构成个人的特立独行,或局部的小潮流。民族共识却在民族共同潜意识的深部运作,它的变化极其缓慢、成为纷乱起伏的各种思潮背后的“原范型”(arch-paradigms)。(注5)

哈贝玛斯强调,现代性本身引发进步,同时造成反进步。当代社会的极端分割多元,各种利益集团必然冲突,导致行为规范的“合法性危机”(legitimationcrisis)。

行为规范危机,在中国当代社会已经非常明显。而且,我认为,这会成为中国面临的最大危险: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超大国家,没有一个大致被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只有应付眼前问题的政策,方法,手段,只顾近虑不想远忧,时间越长隐患就越严重。

这不是几个知识子的危言耸听。近年来,我们看到听到许多关于价值失范,世风沦丧,民族素质严重下降的惊呼,有识之士为此扼腕,苦于找不到解决方式,甚至找不到基本的出发点。

曾经有几个人提出“拉下面子比弄虚作假好”,由此引起争论。但是争论的另一边,提倡“终极关怀”,陈义过高,也并非天天要算帐的小民所能接受。有人提出宗教情怀,但是宗教的号召力,最终还是必须基于民族共识。因此,我认为哈贝玛斯的论题,对于当代中国,甚至比对哈贝玛斯自己的国家更重要。德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甚至大多数非西方国家,各有各的社会问题,但是其宗教/意识形态并没有根本动摇。哈贝玛斯的任务是如何以批判反思(Criticalreflection)改造再建交流原型,以促成社会的合理化(rationalization)。

而我们的任务不同:我们面临当代世界最大的,也可能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一个意识形态真空,我们的任务不可能靠反思合法性成问题的规范来完成——我们面临的是规范的几乎消失。因此我们必须“找回”到更为根本的,初始形态的民族共识上去。

哈贝玛斯讨论过这种比世界观、道德观、历史观等更为根本的共识,他称之为一个民族的“背景共识”(backgroundconsensus)。而且哈贝玛斯认为,可以认为背景共识是一个民族的潜意识,人们往往不会意识到它们作为社会共识基础的作用。

民族共识很难以统计或社会调查求得,社会的人受到政治、生计、习俗、时尚等的干扰影响,不得不作许多权宜的决断,而这些权宜经常变成厚重的利益覆盖,使民族共识被遮没。在此,就需要更有穿透力的批判反思。

2

带着课题读金庸小说,是否会犯自我诱导而作“过度诠释”的错误?金庸小说有没有给我们提供这样的“民族共识”?细读金庸小说,我觉得金庸可能有这种意图。他笔下的武侠行为,可以读成是在描述“社会交流”。

哈贝玛斯把社会交流主要看作语言——行为(speech-action)。武侠世界,交流的主要方式是打斗,金庸笔下的技击,远远不只是一种身体行为。真正的功力来自于某种籍典,某种讲述。甚至,讲述本身代替对斗。《书剑恩仇录》中借论易,讲穴位比武;《射雕英雄传》中演绎《道德经》比武。比武本身成为交流,武打规范也就成为交流规范。

正由于此,武功到天下第一,此人就把自己*入绝境。《神雕侠侣》中孤独求败(好个名字!)留下遗言“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武无第二”之所以难受,是因为断了交流之路。

再例如,哈贝玛斯认为,由于现代社会的集团利益,交流原型受到“系统扭曲”,结果是被各种社会成见遮蔽。在现代中国,对交流原型干扰最大的因素,是“进步”与“现代性”。不是说这两个概念应当对中国当下情况负责(不少学者如是观),而是压力来得太急,前景又被说得太好,为了目的就不择手段。金庸小说有许多“系统扭曲”的妙例。《侠客行》中“侠客岛”上刻石的“绝世武学”,只是貌似甲骨文。天下最高明的许多侠士,钻研几十年而不得解。“原来这许许多多注释,每一句都在故意诱人误入歧途,可是钻研图谱之人,又有哪一个肯不钻研注解?”

金庸小说的武侠世界是现代前夕的中国。除了《越女剑》,全部作品锚定在十七世纪前的中国,大部分在明清,部分在宋元。而且金庸相当自觉地排除近现代各种外来思想的干扰,甚至避免写连《红楼梦》都常写到的西洋器物。金庸小说固然常写炸药,用法简单,可以算作土产。可能《笑傲江湖》带定时装置的炸药,是个例外。例外的定时炸弹最后没有用得上,或许并非例外。“进步”这个对现代中国思想干扰最大的因素,被暂时悬置,“现代性”推迟到问题之外。只有《鹿鼎记》写到西洋人设计大炮,写到与“罗刹”国的外交——中国关系史上最后一个没有冲击“国本”的事件——无怪乎这是金庸的封笔之作。

金庸小说,是一个多产的现代作家的一大批作品。这批作品的特征之一是相当匀质(可能《鹿鼎记》是个例外)。金庸专家或许能够判断出前后作品文体的变化,或者价值观的变化,或者讨论各部作品艺术价值思想价值的演进。但是作品如此匀质在其他现代作家中几乎见不到。很多论者试图分出金庸小说发展的几个阶段,就我的课题而言,可以把金庸全部作品,不区分前后期,作为一个文化学研究的对象。

更重要的是,金庸小说的读者群,几乎覆盖全部“文化中国”。当代中国人文化分层,政治分割,地域分散严重,却共读金庸。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中,没有可以比拟的例子。广大的金庸读者,除了迷恋故事情节,喜爱文笔描写,不一定自觉地在分享某些最基本的,不以文化程度决定的交流范型。

因此,要从文学作品中寻找中国民族共识,没有哪个作家比金庸更为合适。作如此研究,并非没有困难,金庸作品并不是现实主义文学,人物却卓然不群,很难当作社会典型。所以我做的并不是一个社会学研究,我的工作是仔细剥露情节与人物,在背后寻找中国思想的公分母。

3

作为武侠,金庸小说首先突出的共识问题,就是“什么是成就?”此事牵涉到中国思想一个老题目,道与器,演化出体与用。只是到现代,这问题越弄越糊涂了。

对金庸小说世界,也一度成为问题,即《笑傲江湖》中分裂武林成两大派的“气宗”“剑宗”之争。气宗讲究以气御剑,剑宗讲究招式精妙。原因是百年之前,二派的宗师抢夺《葵花宝典》,各抢到一半,于是各传一半,各有理论根据。二派不共戴天,而且对“二者都是主”的调和论也不假颜色。派内凡有出言怀疑者,作为叛徒诛之。

剑气之分,近乎外功内力之分。《笑傲江湖》让二派打了几辈子打不出个输赢,以至于有金学家讨论主人公令狐冲是气派还是剑派。(注6)

其他金庸小说中,却一贯宣称“内力”为练武成侠的至要,没有人靠苦练招式成就出色的武功。《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靠冲虚宁静,养生修炼十六年成其武功;《连城诀》中的狄云独自在血封的山中练“神照功”,直到通任督二脉,内力浑厚,才破了血刀老祖之长期围困;《侠客行》的白自在吃了异果而内力超人。总之,要成大侠,无论正邪好坏,都非靠内力不可。而内力充沛,或饱满,或精到,是武功之本。内力一失,如《天龙八部》鸠摩智内功被段誉吸去,就毫无武术可言;《射雕英雄传》中,黄蓉与郭靖内力坚强后,就能抵御丐帮长老的“摄魂大法”。

反过来,内功如果练得不得法,害了练功者。《笑傲江湖》的任我行,“用十分霸道的内功,强行除体内的异种真气,大耗真元”,实际上是内功自杀。内力之获得,照例是靠练气,在金庸小说中,却常是依靠读书。《飞狐外传》胡斐的功夫,来自听行家讲课;《天龙八部》中鸠摩智的拳法,称为“大《金刚》拳”,“《般若》掌”,“《摩诃》指法”。《倚天屠龙记》张三丰,靠修习《九阳真经》兼读《道藏》而成为“武当派”宗师;《射雕英雄传》说黄裳细心校对五千多卷《万寿道藏》成为武林高手。

由此看来,内力是一种文化修养,是文功,不是武功。

既然武功之武并非武,那么武功的止境,须从器的层面上升华为对道的领悟,在技艺层面上却“散去武功”。在金庸小说中,“至剑非剑”的故事很多。《神雕侠侣》留下三剑,利剑,钝剑,最后是木剑,“草木竹石均可为剑”。我想这是金庸小说对器道体用之争的最后回答:至高之侠,主客观合一,物我相融。《笑傲江湖》讲气剑二派争斗之愚蠢,本是有所寓意,而综观金庸小说,欲得最高武功,还是甩开此类之争,以无为为本。《笑傲江湖》中,风扬清教令狐冲”根本无招,如何可破”?令狐冲“孤独九剑”总诀三千字,却“不相连贯”,使令狐冲终于得到武功的最高境界。

无怪乎获得最高内力的人,几乎全是愚拙之人,甚至文盲。《射雕英雄传》之郭靖,《侠客行》之石破天,《连城诀》之狄云,等等。

因此,武功的层层提高,是从剑术,到修养获得内力,到读书得到文功,最后是跳出功利的器道观,“散去武功”的无功之功,是“无为”而得到的“无不为”。

《倚天屠龙记》剑上铭言“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书中人物对此理解不同,金学家也各有一说。我的理解是,倚天之剑,不用,是最超越的使用。正如《射雕英雄传》全真派开创者王重阳,宁愿把武学经典束之高阁,不练其功。

4

小说无法避免道德价值问题。中国俗文学的一贯传统,是道德架构非常严格,局部性细节生动有趣。因此,传统武侠小说,必须以正克邪善胜恶为主要线索。结局时,一切都报。

金庸小说,善恶的处理,却不循此格局。经常是满江湖鬼魅魍魉无一个好人。《雪山飞狐》四个侠士的后代,累结互杀之仇,全是抢宝盗贼;《天龙八部》四大恶人公然追求遗臭万年;《连城诀》的狄云遇到的坏人,一个比一个穷凶极恶,杀戮无所顾忌,最后面对群凶乱斗,主人公只好长叹而去。

正邪之分,更不存在。《倚天屠龙记》与《笑傲江湖》中,都有魔教,或邪教。(注7)“中原正派”称为正宗。魔教内部抢夺教主地位,政变迭起,阴谋互杀;但是正宗的武林五岳,为抢夺盟主地位,打杀更加惨烈。

中国人没有至高神性的概念,各种人格神,来自英雄崇拜祖先崇拜,因此“功德”高的人物,容易产生自我神化的错觉,部下竞相以谀词求宠,更加强错觉。金庸小说中有许多此种自大成狂的人物。《侠客行》的白自在,觉得“上下五千年,没一个及得上我”;《天龙八部》星宿派祖师丁春秋的门徒,借尊师为名,以互比谀辞为能事。《鹿鼎记》神龙教主洪安通,在荒唐的崇拜仪式中,飘飘然自命神仙;《笑傲江湖》左冷禅之辈,以抢夺霸权为策划几十年的毕生事业。在此类人物之下,“忠义”无从谈起。一旦旧主术败被杀,改朝换代,部下一样阿谀成风。

忠于民族国家,应是大义所在。爱国主义是最起码道德。但是金庸小说质疑这个“绝对标准”。《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立志“驱除鞑虏”蒙古人,却爱上蒙古公主赵敏,不理所有江湖豪杰不能娶“异族妖女”的警告;《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尽在帮康熙消灭反清势力。中国人的观念是,一个朝代立足时间够长,就获得正统。后于康熙的乾隆,却在《书剑恩仇录》中成为陈家洛“反满抗清”的对象。正统真是难说的事。

中国的伦理,常被解释为家庭中心,孝道本位。可是金庸小说中的武侠乱斗,大部分理由是为报家族门派之仇。孝道为杀人提供道义。《笑傲江湖》中的林平之为父复仇,修炼“辟邪剑谱”,变得异常阴毒,杀人无数;《碧血剑》中夏雪宜为父仇,用过分残忍的方式杀灭仇家;《雪山飞狐》四个家族,百年积仇,互相无所不用其至;《天龙八部》中游坦之浑浑噩噩,报家仇的初衷却是很清楚。

慈心母爱,是最绝对的善,过执后一样可怕。《天龙八部》中的叶二娘,因失去儿子,竟然每天要杀一个小孩泄愤。

当然既为武侠小说,就当打打杀杀。但是既为侠客,打杀也要说出一个道义,金庸小说让我们看到,任何无节制的杀人,都能说出一个堂皇的道义。各种人物以各种理由缠斗不休,让人开始怀疑依道义而行杀戮本身的道义。

金庸小说中唯一绝对正确的道义,不可能批判的道义,善侠的最高标准,是制武止争。《倚天屠龙记》郭靖冒死恳求铁木真收回屠城之令,丘处机苦谏援兵止息干戈;《神雕侠侣》的一灯法师,被打吐血而不还手,以功德化解恩怨。

金庸笔下最了不起的英雄是《天龙八部》的肖峰,当慕容博再起宋辽战端,肖峰作为契丹子弟,却*退辽兵,最后,为赎对本民族“不忠”,自杀以谢罪。制止大规模战争,比爱国主义更为高尚,是武侠精神的最大超度。

小说的结尾方式永远是一种道德裁判。由此,我们又回到上一节的命题:至侠非侠——息争之后,武功自废。所以,金庸笔下的大部分英雄人物,终于归隐。《碧血剑》中的袁承志去国离乡,隐居海外;《神雕侠侣》杨过与小龙女隐居于深山中的“活死人墓”;《笑傲江湖》令狐冲去作寻常百姓。上一节说散功是武功的最高境界,这一节我们发现止争是侠义的最高境界。

5

上面讨论的两个问题,包含着一个更普遍的寓意:再好的道理道义道术,过

于执着,不仅为自己招祸,而且危害社会。

对武术过执,会走魔入火,为武痴武呆子。《笑傲江湖》中所有练辟邪剑法者,无一善终;任我行过于专心练“吸星大法”,给东方不败钻了空子推翻,然后东方不败迷练《葵花宝典》,挥刀自宫,信用佞臣,又被任我行击杀。《倚天屠龙记》梅超风练《九阴真经》,竟然把“摧敌首脑”解为用手指插入敌手头颅,而且真的实行此残杀法。此种武功执着,实为杀人成癖。

可能是因为武侠题材,腐儒在金庸小说中并不多。一旦有人引用儒家伦理,往往是要做实在不讲理之事。《神雕侠侣》中杨过与其师傅小龙女相爱,郭靖要杀他们,因为违反“礼教大防”。

对佛法过执,为迂僧邪僧糊涂和尚,金庸小说中此种人物很多。在此我说一下金庸的民族观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大恶人是胡僧:《连城诀》的吐蕃血刀僧,《神雕侠侣》中的金轮法王,《鹿鼎记》中的吐蕃国师桑结,等等。但是,另一方面,金庸从未赞美“夷夏之辨”之类的狭隘心理。除了反抗侵略是大义所在(如《书剑恩仇录》),金庸的英雄人物经常是外族人。(注8)那么,如何解释那么多凶恶胡僧?我想这是因为盛于汉人中的佛教各宗,仪式大都求简,相比之下,藏传佛教的仪式就铺陈繁复,看起来类似执着。所以《天龙八部》中的吐蕃圣僧鸠摩智,大智大慧的佛学大师,以精通佛典名于世,一旦修成武功,却横蛮无理,一意孤行,想称霸天下。金庸写的是胡僧,实际上说的是走魔入火的邪僧。反过来,金庸笔下令人喜爱的和尚,常是不守清规。《天龙八部》三雄之一虚竹,无法抵御诱惑:“被骗”吃酒肉,“被诱”与女人睡觉。他只是心地纯厚,相处随意,因此虽然长相不佳,却深得女人喜爱,既成为武林高手,又成为天下神医;《射雕英雄传》中的洪七和尚,武功高强,爱助人度人,同时不拘行迹,好美食。很多论者指出是以民间传说中的济公和尚为蓝本。

恶侠的一大特征是执着,而适度,守中,是最后尺度,守此也能福泽天下。

一个最好的寓言是《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修习“乾坤大挪移”的故事。练头六层时无阻滞,第七层有十九句未练成。张本是一个适可而至的人,索性跳过,见好就收,却恰好成就了他。原来那十九句正好是祖师想错写错。全盘照练,就会全身瘫痪,甚至自绝经脉而亡。

6

总结上面三章的讨论,或许可以说,金庸小说寓言了中国人思想的三条“背景共识”:以不为为成就至境,以容忍为道德善择,以适度为思想标准。

以不为为至境,因此取得任何成就的最佳途径,是不存机心,不切切于功利。

以容忍为善择,因此任何道德标准都不是绝对的,只有礼让息争是永远的善。

以适度为标准,因此任何思想不宜执着过分,唯有圆融守中,才不会堕入恶行。

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课题——寻找中国人的民族共识。以上三条,或可当之。其他的中国民族道德——如忠孝节义,仁义理智信;其他的中国民族性格,如勤劳苦干,节俭自力;甚至中国人的民族实践,如每过一段时间要均贫富,例如以仁政代暴政,例如几乎从来不打宗教战争——都可以看成这些底蕴的推演,而且,理想上,应当以这些底线为判断尺度。金庸小说中,得到读者同情的人物,多少具有以上品质;而令读者难以认同的人物,都是明确违背这几条共识。进一步说,任何思想或宗教,要在中国人中站住脚,看来都要以此共识改造,淡化不尽对应的部分:儒家的中庸克己,道家的清虚修持,佛教的积德度众,禅宗的活参无碍,民间宗教的泛神和适,都是如此。

这不是说中国人有此品格,从而高人一等,世界之最。李泽厚就认为“不执着”是中国人的大缺点。(注9)一些中国人的“丑陋性”,中国民族性格中的一些弱点,也是从这几条共识发展出来的。

例如,不少人认为中国人缺乏“浮士德精神”,不能以追求真理本身作为人生目的,只作为工具。在求知上过于实用,障碍科学思想的发展。的确,浮士德如果出现在金庸笔下,也是个武呆子。但是中国人拒绝泛科学主义,不能说完全没有任何好处。

不少人认为中国人本性非宗教,受限于工具理性,不追求人生或宇宙的根本至理与本体性,难以从有限中体验无限性。因此文明古老却神格不立,不仅无法建立一种教义,反而民间神越弄越散,思想家则把超越的要求越降越低,不是“良知为本”,就是“我心即佛”。但是反过来说,超越性在基础中,神性无所不在,不拘一格,因此任何宗教,只要不过执,任何上帝,只要能礼让其他神格,都可以融入中国文化。如果某种宗教或主义的信奉者,幻想改变中国人的这些背景共识,最后总会造成灾难。

我想,超越性落在基础共识中,对中国文化构成的最大的困难,是难以把超越的无限性,置于人生有限体验之前方。由此,超越就无须追求,反而成了“退一步”才能取得的事。所以本文一开始说的金庸小说为成长小说,成熟的标志,就是退出江湖,退而得超度。

大部分过日子的老百姓不得不讲功利,追求超越的自觉性就相当低。(注10)

崇道讲的是延寿益年,礼佛追求现世报应。尤其是现代中国,常常由于“急起直追”,落入急功近利,不断地从一个极端跌倒另一个极端,“矫枉必须过正”,上述共识一时完全淹没。

《鹿鼎记》中的神龙教让人哭笑不得,却是中国人不久前在做的事。而且此类狂风卷来,难以独善其身。《笑傲江湖》的江湖夺霸风波,躲入音乐世界的刘正风,想逍遥而不得。于是金庸小说中有许多被拔离共识的悲剧人物,无奈卷入,无辜被害,甚至无心而杀人。

因此,说中国人思想中有这些共识,不等于说中国人本性已经超然,都能达成大善大德。反过来,说现代的中国人很少想到这些品质,也并不说明现代中国人已经不再具有这些共识。凡有中国人在的地方,都耽读金庸小说,就是这些共识依然存在的明证。

哈贝玛斯式的理想——对社会交流范式进行批判反思,追索规范的合法性,以建立社会的“合理性”——在现代中国人社会里,有实现的可能。

注:

(1)陈墨《金庸小说赏析》(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一再指出某一本金庸小说是某一种思想的寓言,但是他似乎并未作综合的结论。

(2)陈山《中国武侠史》(上海三联,1992)有专章讨论武侠小说反映出来中国民族性中有“侠义传统”。他也看出新武侠有所不同,因为“打破了正邪分明的人物类型”,但是他没有以此修正他的结论。

(3)陈墨《新武侠二十家》(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指出:“金庸小说中的一个较为普遍的模式,是写少年武士的成才之路”。(56页)他又指出:归隐是“金庸小说人物的一种共同的归宿模式”。(60页)。我加上的,只是成才与归隐中间的关联。

(4)当代思想家中,反对哈贝玛斯“共识”论者,大有人在。例如Luhmann认为当代社会分化已经无共识,也不需要共识,指责哈贝玛斯的努力,是“老式自由主义”,不适合后现代社会。这个争论恐怕与我们无关,因为中国后现代成分还太少。但是,哈贝玛斯的理论方向,即是把人看作主体(而不是后现代诸家说的主体消解),主体之间应当有交流,有统合的意向,而理想的结果应当是个“合理化社会”。我认为他的讨论指向,正是中国所需。

(5)讨论民族共识,是否重复了孙隆基名著《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1983)的思考路子?我觉得主要不同之处,并不在于孙隆基全书在剖析中国民族性格的丑陋,而我试图找出一条建设性的路子。不同点主要在于,孙隆基用“结构主义”方法,试图发现中国民族性之“文化密码”,而这密码“并非潜意识”。他认为密码藏于中国人关于“人”,“身”与“二人为仁”等最基本概念中。本文讨论的所谓背景共识,孙隆基会认为还是不够“深层”。此外,孙隆基用的方法主要是演绎,而我的方法主要是归纳。

(6)潘国森《武论金庸》(香港:明窗出版有限公司,1995)31—36页。潘国森最后的看法是令狐冲练成独孤九剑后,“内力既强,剑术又精”。

(7)金庸小说中的“日月教”或“明教”,是起源波斯,唐代一度盛行于中国的摩尼教,唐后期受压迫,成为秘密宗教。五代时改称“明教”,宋朝官方诬称之为“魔教”,防范极严。到元明二代,渐渐消失。金庸小说中,江湖上也称之为“魔教”。但是《倚天屠龙记》的张无忌坦然做了明教教主(暗示继蒙元而起的“明朝”,得名于此);《笑傲江湖》中明教虽为“邪教”,至少不比正宗诸派坏。金庸在《明报》上连载这两部写到“明教”的小说,不避讳“魔”“邪”,或有深意?

(8)陈墨《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认为金庸“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褒扬少数民族,贬抑中原汉人”(609页),金庸小说的一贯主题是批判“汉人政治及文化腐败”(613页)。

(9)李泽厚近作《中日文化心理比较试说略稿》,指出中国人看日本人,觉得“偏狭扭曲,有失自然”,日本人觉得中国人的不执“太滑头”。相比之下,李泽厚还是欣赏日本人“极端认真地讲究技艺,千锤百炼,一丝不苟”(《明报月刊》1989年5月号,79—80页)

(10)孙隆基也谈到中国人“没有超越意向”。他认为原因是在中国“肯定一个人的节制因素,并不是来自一个超越的原理,而是来自他在社群关系中的表现”。(《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1983,282页)。我想说,超越本来就是一种“社群交流”。人类的宗教实践就是努力使超越变成“社群关系”。对中国人来说,“超越的原理”,虽然不如宗教社会的神性那么清楚,但是取得我说的底线超越性的人,还是得到“社群关系”的首肯。

谢选骏指出:“从金庸小说找民族共识”,可以说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为何呢?因为小说就是闲言碎语,它只代表了社会边缘的意识和社会底层的声音,如何拥有民族的共识呢?


网文《小说家》报道:

小说家(The novelist)——1,为小说的创作者,并以此为生的文学工作者。2,古代九流十家之一,乃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之士。3,泛指性质不同的各种杂记琐言,也喻从事小说创作有相当成就者。

语出《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

那么,什么是稗官呢?

稗官,汉语词汇,拼音bài ɡuān,解释为小官。小说家出于稗官,后因称野史小说为稗官。

《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颜师古注:“稗官,小官。如淳曰:‘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

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谐隐》:“然文辞之有谐隐,譬九流之有小说。盖稗官所采,以广视听。”

唐 柳宗元 《上襄阳李愬仆射启》:“谨撰《平淮夷雅》二篇,斋沐上献。诚丑言淫声,不足以当金石。庶继代洪烈,稗官里人,得采而歌之。”

明 董其昌《袁伯应(袁可立子)诗集序》:“二十年来,破觚为圆,浸淫广肆,子史空玄,旁逮稗官小说,无一不为帖括用者。”

《儿女英雄传》第十六回:“这稗官野史,虽说是个顽意儿,其为法则,则如文章家一也;必先分出个正传附传,主位宾位,伏笔应笔,虚写实写,然后才得有个间架结构。”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回:“如今我要将这碑记付给文人墨士,做为稗官野史,流传海内。”

清 赵翼 《瓯北诗话·苏东坡诗》:“想坡公遭迁谪后,意绪无聊,借此等稗官脞说遣闷,不觉阑入用之。”

蔡东藩 《清史演义·自序》:“窃谓稗官小说,亦史之支流余裔,得与述古者并列;而吾国社会,又多欢迎稗乘。取其易知易解,一目了然,无艰僻渊深之虑。”

茅盾 《你往哪里跑》楔子:“抗战已到第二周,珍贵教训数从头;英雄狐鼠诸般相,付与稗官一卷收。”

郭沫若 《甲申三百年祭》:“这些议论是不是稗官小说的作者所假托的,不得而知。”

鲁迅《且介亭杂文·小引》:“小说家的侵入文坛,仅是……一九一七年以来的事。”

小说作家(职业),通常又略作小说家,指写作小说的人。

小说家是作家序列的一个分支,是指从事文学体裁小说创作的作家。指在小说创作领域取得一定成绩

与一定知名度的人。

一、人民团体会员

①中国作家协会

② 各省级作协

③ 各地市级作协

二、学术社团

① 中国小说学会

② 中国微型小说学会

③ 各省级小说学术社团

三、学衔、学位

①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② 在小说研究中授予的文学类学位

古代作家

在古代中国,尤其在春秋战国时代,小说家为诸子百家中的其中一家,《汉书·艺文志》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意即小说家所做的事以记录民间街谈巷语,并呈报上级等为主,然而小说家虽然自成一家,但被视为不入流者,故有九流十家之说。

后来,小说慢慢涵盖其他志怪、传奇、杂录等的文字作品,渐渐接近英文Novel或者Fiction的意思。可惜早期的小说文类,多没有作者的名字记载。

一直到明清期间,由于说书人、戏曲流行于中国各地,各式章回小说在民间极其风行,加上印刷术发达,小说的笔名也被印在书本之上,因此小说的作者也就相对容易查考。

现代作家

一般来说,我们将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白话文小说视为“现代小说”。华文的现代小说既受欧美、俄国、日本现代小说影响,类型也慢慢参考外国的小说类型。

九流十家

小说家,是先秦与西汉杂记民间古事的学派。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代,小说家指的是一类记录民间街谈巷语的人,而小说家被归类于古中国诸子百家中的其中一家。《汉书·艺文志》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意即小说家所做的事以记录民间街谈巷语,并呈报上级等为主,然而小说家虽然自成一家,但被视为不入流者,刘歆列九流十家,惟小说家不在九流之列,影响甚小。然而小说家反映了古代平民思想的侧面,却是其它九流学派都无法所能代替的。故有九流十家之说。

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

小说家著作有《伊尹说》二十七篇,《鬻子说》十九篇,《周考》七十六篇,《青史子》五十七篇等等,均已佚。今据存目观之,小说家著作体例似外史、别传、笔及之类,其立说托诸古人者有《伊尹说》《鬻子说》《师旷》《务成子》《天乙》《黄帝说》;杂记古事者有《周考》《青史子》《虞初周说》《百家》等共十五家一千三百八十多篇。

代表人物

写小说的人,他们的作品获得主流社会的认可,并且对社会和民族文学有推动作用的作家,我们尊称为“小说家”。

近代著名小说家

鲁迅、茅盾、巴金、沈从文、丁玲等。

当代著名小说家

王朔、苏童、倪匡、梁羽生、莫言、贾平凹、金庸、古龙、琼瑶、钱钟书等。

谢选骏指出:综上所述,小说就是闲言碎语,小说家就是依靠闲言碎语谋生的人。既然小说只代表了社会边缘的意识和社会底层的声音,小说家如何可能表达民族的共识呢?



【中国的海洋时代刚刚复苏】


《中国千年回顾——一个全球史的鸟瞰》(孙隆基)报道:

写这样一个大题目,在一篇文章里只能作一个"长时期"的综观,看能否整理出一些头绪解释中国今日的处境。千年之交是结这种长阶段总帐的恰当时机,公元两千年之初中国是世界领先,至千年之末中国已沦为"落后国家";这个千年又可分为两半,前五百年中国领先,后五百年中国逐渐落于西方之后。"五百年风水"是转了,但未来这五百年会否轮流转,我们拭目以视。

只将中国与近代西方比较,仍然有西方中心论的余味。因此,本文亦注目中国本身的发展规律并和西亚南亚的发展相呼应,还涉及内亚洲与中国有关的千年动态。至于本文的比重,是偏重较不为人熟悉的前五百年,近五百年较略。

宋朝:世界"近代化"的序幕

公元一千年,正值宋朝第三位皇帝真宗咸平三年。宋代中国是世界近代化前奏的说法,不限于内藤湖南一流的日本学者。当代美国的比较历史家麦克尼尔在《权力的追求》中也说:"本书的假设是:中国在一千年前后转向市场调节的行为颠覆了世界史的一个关键性的平衡。我相信中国的例子启动了人类的一个千年探索,去发现在协调大规模行为这一点上,从价格和私人或小团体(合伙或公司)对私利的看法出发,会有些什么成果。"1

麦克尼尔中国在近千年之始领先于世界之说,其前提仍然是以它未能发展出全面的市场经济为归依,并举出惯用的解释,如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对商人的抑制之类。问题在于,中国历史发展的形态是否含有达到全面市场经济这个目的,值得商榷。然而,在我们探讨宋朝是否世界"近代化"的早春,仍得用西方"近代化"的标准,例如:市场经济和货币经济的发达、都市化、政治的文官化、科技的新突破、思想与文化的世俗化、民族国家的成形、以及国际化,等等。这一组因素,宋代的中国似乎全部齐备,并且比西方提早五百年。

自隋朝重建科举制度以来,世袭的门阀对政治的垄断被打破,至唐末,中古式的贵族政治整个没落。宋代上承此势,由科举制度出身的文官政治变成主流。此外,宋朝的创立者有鉴于唐末五代武人跋扈,遂采取重文轻武的措施,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先由文官统治的国家。

在财产关系上,宋代也由门阀私有制和国家分配土地制转变为土地自由买卖和契约化。世族门阀的消失,使魏晋以来一直盛行的庄园制度为地主制度与小农耕作所取代。至于国家方面,也基本上放弃用国有土地授田给无耕地农民,以减轻土地兼并、调节贫富不均的施政。宋代的土地政策是"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国有土地虽仍存在,但占全部土地的很小比例,其功能也不积极。一般是放任土地自由买卖,国家只收登记费用。至于租佃的契约,则多半由私人之间决定。2

自汉代以来,中央一视抑制兼并为正途,不但为了防止形成地方割据势力,也尽量避免因贫富不均导致农民战争暴发。虽然,这个政策成功的时期不多。皇室、外戚、公卿、宦官、豪商或竞争或勾结,对无权无助的农民进行蚕食,结果总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从汉末经魏晋至南北朝,甚至形成世族地主的庄园制度,长达四个世纪。中央试图调节贫富不均是基于皇权生存的考虑,但其立论常依据乌托邦式的理想。王莽的恢复"井田制",与北魏北周的"均田制",都宣称是对古代周礼的回归。

但自从中唐推行"两税制"以来,直到现代共产党统治为止,国家基本上放弃大规模的平均土地的尝试,虽然这个思想深入民心,时隐时现。由于均田制的崩坏,唐朝于公元780年实行"两税制",基本上是对两项现实——私有制和货币经济——的让步。在均田制底下,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死后必须归还国家,由国家对新户主重新分配,而国家在这个基础上抽取租庸调,并建立寓兵于农的府兵制。两税制把税制简单化,只收户税和地税,分摊夏秋两季征收,地税征收谷物,户税则全以现钱计算。宋代上承唐代两税制,也轻丁口税而重田产税。

从此国家基本上认可私有财产,并着眼于政府的现款运转。它"从由来以久的国家必须负责纠正土地分配不均的教义全面撤退。"3 至于"井田制"或"均田制",虽然与现代社会主义思想引起共鸣,却是财产关系与市场关系不发达的症候。北朝的北魏北周能够实行均田制,正因为华北落后,而执政者又是外族的原因。至隋唐大一统后,均田制并不实行于较发达的华南。

宋代"不抑兼并",并不造成魏晋南北朝式的世族庄园所有制,因为科举制度已大致上决定社会地位的升降,造成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市场的发达也促进地产转手之快速,"三世而衰"变成常态。士大夫和官宦家族为了保持家道不中落,遂有投资于族田之举,为了保持家族的延续,用修订族谱人工地维持家族不散这个风尚也开始盛行。

"不抑兼并"虽不造成世族对政权的垄断,仍不可免导致土地兼并。这个趋势在王安石变法时期已颇为严重,但王安石主张国家对社会的干涉,不再是平均地权而是对小农作出贷款,亦即是提高生产、发展国民经济,而不是搞平均主义。而王安石把老百姓对国家的服役变成用现钱折算,地方对中央的贡改为比较市价后进行采购,都是市场和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出现的政策。

在宋代,中古式的身份制虽仍残存,但政府基于财政的考虑把全国居民分为"主户"与"客户",亦即是只看财产,不看身份。拥有财产的主户直接承担各种赋税,无产业的客户则不直接承担。在乡间,客户是指佃农,他们不再是从前世族地主的"私属",而是直接编入国家的户籍。在城市里,主户身份并不以房地产之有无为唯一标准,也包括有无店铺、库房,以及从事经营的资本,客户则是雇员或房客。这种分类法是根据财产关系,也把契约关系普遍化。 4

唐代城市多为行政中心,宋代市镇趋于工商业化。唐代都市内的贸易地区由官员严格控制,宋代则放任自由,因此商业区与住宅区的界限逐渐消失。宋代的新型都市有些发展至很大规模,例如开封和杭州都达到一百万人口。后者为马可波罗在元朝初所目睹,惊叹为前所未有。至元朝后期,世界旅行家阿拉伯人伊本·贝图塔(Ibn Battuta)访问杭州,亦称之为"世上最大的城市"。当时在中国以外最大的城市是巴格达,在三十至五十万之间。

宋代的都市化也反映货币经济的发展。宋朝铸造的铜钱超出唐朝时的十倍以上,但仍不敷应用,在缺铜的情形下,宋真宗年间出现民间发行的"交子",是世界最早的纸币,后来为政府接办。中国发展至宋代,商税也日形重要,它成为城镇征收的主要项目。从远洋贸易抽取的税收,也达史无前例的比重。

学者们曾为宋代为什么没有出现"工业革命"而进行讨论。在北宋,中国人已懂得用烧煤炼钢,大型企业雇佣数百全职的产业工人,而政府的两处军工业聘用八千工人——这已经是重工业规模。华北的钢铁业以1078一年为例,达年产一百二十五万吨的水平,而英国于1788年亦即工业革命之始才不过年产七万六千吨。5 此外,矿冶、造纸业、制瓷业、丝织、航海业也高度发达。宋代中国是前现代的"高科技"之家:造纸、印刷、火药、罗盘虽然多发明于前代,但至宋代成为大规模制造业。

宋代中国的"现代性",也表现为中古佛教的衰微和世俗精神之来临。在世界其他各地仍盛行宗教艺术之时,宋代的绘画题材已开始表现市集与贸易,而文人创造的山水画则呈现一种写实主义,宋代的原创不像后来被注入禅学的明代山水画,而是对自然界忠实的模拟。这个入世的精神也表现为儒家理学之抬头。理学以人伦为天理,在今日或被视为一种宗教,因为今日对世俗化的定义是个人从任何权威底下解放,基本上是西方的设定。宋代的理学不妨视作中国式的集体主义人间观的哲学体现。对不服膺神道观的中国人来说,这就是他们在现世的行为方式,在现代社会中也如是。

宋代承继隋唐帝国,却不能重组"天下",而必须和辽、西夏、金、蒙古等敌国并存,在中国历代的皇朝史中呈现一种非常态,反倒更近似"近代"的邦国。宋朝长期积弱,非但没法重建汉唐的规模,反而令抵抗外族入侵成为国民生活的常态。长期下来,一种初期的"民族意识"开始形成。宋代已经有印刷术这种传媒。按照班奈狄克·安德生的说法,印刷术是形成近代国家这个"想像的团体"的主要因素。宋代的岳飞和文天祥后来在中华民国诞生时期编织的"民族英雄"谱系里变成先烈,正因为宋朝有点像近代列强交侵底下的受难国家。

宋代这幅图像"近代化"得有点惊人,有加以修订的必要。该指出:它不可免遮盖了地域性差异,一般来说,先进的社会关系是江南盛于华北,东部盛于西部。整体来说,宋代的市场和契约关系的普遍化不及工业革命后的西方。虽然从宋代以后,土地关系是以契约为主导,但到了清代的雍正朝,国家对残留的人身依附关系还得颁布最后一次解除法令。"两税制"轫始的重产业轻丁口的措施,后起的朝代又必须重新执行——如明代的"一条鞭"和清代的"摊丁入亩",似乎并非一劳永逸,而是循环出现。宋代的文官统治,在后起的朝代——尤其是由外族入侵建立者——也屡受贵族统治的干扰。至于宋代印刷术虽然发达,但大多数人仍是文盲。当时或许已有近代"民族"观念的萌芽,但这和近代国家用国民教育和大众传媒塑造"国民"的积极措施还差得很远。

同时期在世界其他地方唐宋之交,是今日西欧和俄罗斯文明的婴儿期。在这里,必须交代一些历史背景,比较中国与西方历史的共同性与分歧性。

继中华"第一帝国"——秦汉帝国——于公元三世纪崩坏后,中国进入长达三百六十年的分裂、倒退与恢复时期。此时,华北被落后民族占有,但在他们接受汉化的基础上,中国原有的文化与制度获得进一步发展,种族也被注入新血液。在经历长期分裂、分途发展和民族融合后,隋唐帝国凭大运河整合南北,在此基础上重建"第二帝国"。至十世纪初这个帝国又趋于解体。这次,分裂时期较短,不到一个世纪,中国本部于979统一于宋皇朝。但在上面已经指出:宋代不能构成"第二帝国"的重组或"第三帝国"的韧始,它是中国皇朝史的一个变种,反而有点像近代在列强交侵底下的弱"国"。

罗马帝国崩溃过程近似秦汉帝国,在时间上也接近。秦汉帝国的余绪——晋室,在中原秩序崩溃、五胡武装勃兴的情形下,于317年南迁至建康〔南京〕。罗马帝国则于331年迁都于拜占廷,帝国的东西分化从此不可逆转,而匈奴和日尔曼蛮族大规模的入侵也开始。至476年,西罗马已无君主,西部地区进入长期混乱。至800年,在中国已经过了中唐盛世,法兰克人在西部始有重建"西罗马帝国"的尝试。

这个尝试,促成了西欧文明的诞生。以法兰克人为主的日尔曼民族与罗马教廷合作,在政治上、教义和教仪上逐渐摆脱拜占廷"罗马帝国"的阴影,缔造了自身的文化认同。俄罗斯则在988才脱离原始宗教,从拜占廷处接受希腊正教,进入文明阶段。而1056年拉丁教会与希腊正教正式分裂,西欧与俄罗斯分途发展形成定局。因此,西欧和俄罗斯的童年,都在唐宋之交。

与中国历史发展规律比较合拍的是西亚地区。该地区从古以来就有大一统政权,从苏末、巴比仑、亚述、波斯、亚力山大、安息,一直到撒散匿(Sassanid)帝国,兴衰交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不过是由不同民族建立的,因此不像中国的朝代制度。在中国建立"第二帝国"的时候,西亚也为回教"大食帝国"统一。回教创始人谟罕穆德与唐太宗同时,而大唐与大食在古代社会式微后,各自在它们继承的地域里缔造一个"中古"的综合,其辉煌程度超越"古代"。隋唐发扬了秦汉模式、从中土帝国蜕变为东亚帝国,而大食帝国则是接收和改造了两个地盘:其一是古代最后的一个波斯帝国撒散匿王朝,另一则为罗马帝国的整个南半部,从中东沿北非到伊贝利安半岛。大食无疑问是古波斯的继承者,同时与拜占廷和胚胎期的西欧文明争夺古罗马的继承权。

大唐进入九世纪,中央政府衰微,地方上节度使割据,皇帝的废立则掌握在宦官手上,政治的腐败终于引发农民起义,处于重重矛盾中的唐室在907年灭亡。大食帝国进入九世纪,地方割据势力兴起,宗教派系冲突加剧,君主哈里发(Caliph)仰赖由突厥人组成的奴隶军保护,结果哈里发的废立落入他们手中。政治腐败与赋税沉重引起农民、游牧部落、和奴隶起义,至十世纪初期多打着持信仰歧见的十叶派的旗号。至945年,一个信仰十叶教派的军事集团布夷(Buyids)掌控了巴格达,大食名存实亡。哈里发以名义上的共主身分残留,最后一位在1258年被西征的蒙古军杀害。1279年蒙古灭南宋。

在这段期间,中国与回教世界是世界文明的两个顶峰,文教和科技发达。回教从阿拉伯征服到大食帝国,走向波斯化,继承了西亚地区的文化遗产。由于它处于旧大陆的中间地位,大食汇聚了希腊罗马、中国和印度的科技知识。后来西方吸收的科技,包括古代希腊罗马的遗产,多经由回教文明之手。

公元一千至两千年之交,在印度也是一个大转折点。公元七世纪,当玄奘访问北印度期间,佛教的"第三波"已经在酝酿,那就是"密教"。至978年,西藏第二次引进佛教,即所谓"后弘期",传入的就是第三波的密教。在佛教的老家印度,演变为密教的佛教与印度教渐不可分,走向没落,而印度教内部则虔诚派(bhakti)兴起,变成大众运动,至一千年之末已经压倒佛教。公元997年,大食帝国瓦解后第一个由突厥人建立的独立回教国家喀兹尼(Ghazni),从阿富汗不断地侵入北印度,对印度教大加杀戮。但在十二世纪初,一个继起于阿富汗的突厥回教政权入侵北印度,对佛教实行同样的摧残后,根基已大不如前的佛教从此在其本家一蹶不振。在1211年,征服者在印度建立德里苏丹国(Sultanate of Delhi),乃今日南亚分成印回两大派之始,取代第一个千年的印佛两大派的对立局面。

中亚地区的突厥化与回教化,也在两个千年之交。西域地区的人种自古以来以"吐火鲁"(Tokharian)为主,至唐代,其文化则是佛教、景教、摩尼教的混合。中亚地区最早皈依回教的是原先臣服于回讫帝国的葛逻禄(Qarluqs),他们在新疆西部和喀什额尔地区建立"黑汗"(Karakhanid)帝国。他们的回教化在公元十世纪中期。在十世纪末,邻居的塞尔柱(Seljuk)族也改奉回教。这些都是广义的突厥民族,今天这整个地区即称作"土耳其斯坦"。

公元二千年前期的"新型边疆民族"

一位澳洲学者指出:宋代有当代世界最惊人的战争机器:一百二十五万人的常备军,以及世界上最早的官营的大规模生产的军工业,宋人利用大运河输送的后勤系统无比优越,其国防费用史无前例,其庞大程度会使汉唐大帝国破产,但北宋对辽与西夏在军事上始终吃瘪,于1127年亡于女真人的金朝,至1279年南宋被蒙古人消灭,真是令人费解。还必须指出:宋代的武装是人类史上第一次将火药应用在战争上者。

在公元二千年之前,文明世界为游牧民族所征服的事常发生。事实上,整个"古代"世界的没落可与文明被野蛮浪潮掩没划上等号。但这都在文明世界自身腐化之后发生的,汉帝国、罗马的倾倒即其例证。当文明处于鼎盛状态,对野蛮民族总是无例外地占上风。汉帝国之击破匈奴、罗马之征服高卢与不列颠、隋唐帝国之降伏突厥,皆其例。

然而,宋朝在各方面发展水平都超越汉唐的情形下,又当皇朝建立之始,该是最有朝气的阶段,却从开头就受制于较落后民族,它拥有世界前卫的战争机器,却仅足以采取守势,在负担沉重的国防经费之余,还得对辽、西夏和后起的金付出大笔的岁贡,以购买和平。结果,宋代仍创下中华第一次被非汉族整个灭亡的记录。这个世界史上的大吊诡如何解释?这里作两处试解。

首先,二千年初期的游牧民族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而是蜕化为"边疆国家"。这种新型的边疆民族的特征是"非部落化",它在军事上保留欧亚大草原骑马民族的凶悍,但其辖地却囊括文明地区的边缘,统治大量的定居臣民和市镇,因此在政教上又得采用文明制度和意识形态,遂兼有两者之长。

秦汉帝国面对的敌人匈奴是分为部落的,单于居中,左右贤王居两侧,其下还有大小王公,各领其部落,因此被汉朝分化,各个击破,大部份投降,残余者往西流串,后来侵略北印度和东欧。隋唐两代必须应付的突厥大帝国也一般,可汗居中,其他各汗居四侧,各领自己的部落,而他们兄弟叔侄之间又不断争夺"可汗"之位,遂被隋唐帝国摆布操纵而击溃,不愿降伏的则被赶向西跑。

这些游牧民族,对定居民族只限于掠夺,而不想加以统治,因为生活方式格格不入,坐下来抽税不如周期性的来回抢掠来得痛快。迟至947年,刚改国号为"大辽"的契丹人攻入开封,灭掉后晋,仍无留下来常驻的打算,反而觉得汉人难治,饱掠一顿而归。这时,离后晋割让燕云十六州的936年还不久,契丹族朝"边疆国家"的蜕化才开始。

这类新型边疆国家不同于南北朝时代的北魏。后者是占据中原,但全盘汉化。北魏于493年从平城迁都洛阳,皇室把自己和其他部落贵族的鲜卑姓都改为汉姓,以洛阳为籍贯,而且按照汉人世族制度的方式排门第,规定鲜卑贵族只能与汉族士族高门通婚。这是自愿被中国融化,而后来统一中国的隋室和唐室,都来自北魏这一脉。

另一方面则有高句丽、百济、新罗、日本和回讫的例子,他们虽因接受中国文化而进入文明阶段,但却保留自身的民族认同,特别是语言,而且另创本国文字。朝鲜诸国和日本都是定居民族,与中国或全不接壤,或处于很偏远的边疆。因此,可与后来的辽、西夏和金作更恰当比较的莫如回讫游牧帝国。他们仰慕中国,但为了不被儒教文化吞没,在洛阳遇到摩尼教后即将它奉为国教,又用中亚康国的(Sogdian)字母另创回讫文字。他们相当文明,王室与唐朝和亲,成为长期的盟国。在保留民族意识上,辽、西夏和金与上述这些国家都相同,不同之处是占领了中国的北疆,包括长城一线在内,变成直接威胁内地的敌国。不妨说:中土文明广被四方也有坏的报应。

因"非部落化"而蜕化为新型边疆民族最成功者,莫如大食帝国衰落后称雄于西亚的突厥人。突厥游牧帝国在大唐帝国处碰了壁,在中亚零星的突厥部落则与回教世界接邻,有被俘虏而在市场上拍卖为奴者,也有自动归降的,不少成为奴隶士兵,因此他们"非部落化"极彻底。9 后来,他们在大食帝国内部用武力代替了原来的波斯和阿拉伯主人。这种渗透方式与辽金夏民族的"边疆化"不同,后者是游牧民族之定居化与汉化。前者虽然也导致突厥民族皈依回教,并成为该信仰的最后一支生力军,但同时造成回教世界定居与游牧之分界崩溃——这个疆界模糊化的特色至今犹存。

大食帝国后期,不只是中央政府,连地方割据势力都招募奴隶兵团。公元937年,里海边的一个十叶派割据势力被它自己的雇佣军——包括有大量的突厥奴隶骑兵——篡夺,建立布夷政权。也就是他们在947年掌控了巴格达的哈里发。在咸海的河间地带(Transoxania),一个波斯人地方政权撒蛮匿(Samanid)候国防御中亚游牧区,本是守土有责,但当作为对手的突厥民族纷纷改奉回教,造成"圣战"出师无名的形势后,突厥人即大量成为撒蛮匿边区政府的士兵。前述侵入印度的喀兹尼政权即由一位叛离它的奴隶将军在阿富汗建立的,是第一个脱离大食独立的奴隶王朝,并且把这种军事奴隶制和回教一起输入北印度。它可以说是回教文明和印度文明之间的"双重边疆国家"。

公元999年,黑汗帝国灭撒蛮匿。1040年,刚改奉回教的塞尔柱突厥人从咸海的河间地带南下,消灭了喀兹尼国,进据伊朗东部的呼罗珊(Khurasan)地区,于1055年又西向消灭布夷政权,占领巴格达,其领袖自号"苏丹",仍奉哈里发为傀儡,不同者是他们用主流的素尼教派取代了布夷的十叶教派。塞尔柱的兵威继而扫向小亚细亚,意图消灭拜占廷的东罗马帝国,亦即是对整个基督教世界发动"圣战",乃引起西欧十字军东征的导火线。

此时,回教世界的旧领导阶层——地主和官僚——已失势,统治阶层走向军事化。这种形势造成回教世界从十世纪到十六世纪的一个模式:突厥军事集团吸收回教的都市文明,和阿拉伯、伊朗和印度的城市住民尤其是大商人勾结,共同剥削广大农村里的劳动者。10 这与中国的文官统治在城与乡、商人和农民之间保持一个平衡的试图比较,无疑是落后的制度。突厥统治者还继续招募奴隶军来延续自己的王朝,并发扬大食帝国凭军功领受"食邑"(iqta)之制。这种制度在中国秦朝以后已非主流。

但近代以前的世界之汇通,却非关在家里在一个举世无双的庞大人口间力图保持"太平"、憧憬"大同"的中国文官统治所促成的。它反而是野蛮的武力利用文明的资源创造的业绩。这句话最适用于突厥人的后继者蒙古人身上——他们是西方人用海洋贯通全球以前首先用欧亚大草原来畅通旧大陆的先导。

在这里,正是提出当时世界"第一军事大国"宋朝为什么灭亡的第二重解释之处。宋代的军工业,如炼钢和火药之用于战争,其成果很快就为敌手所分享。中土的军队逊于游牧民族者主要在骑兵,因此宋代大规模生产的钢铁多用在装配步兵的盔甲、强弩和装甲战车方面,它们配合城墙,基本上是采防守战略。发达的炼钢技术到了金人手里,就设计连人带马全部用钢铁包装的拐子马。北宋的火药武器还在燃烧弹阶段,抵御胡骑的效用不大。到了南宋时代进展至爆炸弹药阶段,但此时的发明已非宋人的专利。用铁壳内装火药的"震天雷"——即世界史上第一种榴弹——是金人发明的。最早的管形射击武器——亦即是枪的前身——是金人用纸筒做的"飞火枪",南宋为了对付蒙古,于1259发明"突火枪",用巨竹为枪筒,用火药射出"子窠",乃子弹的前身。灭宋以后蒙古人用金属管子代替竹筒。11 从公元十一到十三世纪宋辽金西夏蒙古之间的长期"战国"状态,是当时世界"高科技武器"的实验场所。后来蒙古以世界上最优秀的铁骑,配合第二千年初期东亚战场的战争水平和战争科技——火药和宋人发明的世界上最早的化学武器如"毒烟",等等,横扫欧亚大陆无敌手。当时的蒙古人只有一百万人左右,比宋朝的军事部门还要小,却几乎征服了全世界。

蒙古大帝国:全球史第一个"世界系统"

在新千年前夕,《华盛顿邮报》选出"本千年第一人",不是哥仑布,不是牛顿,而是野蛮人成吉思汗。他虽然杀人如麻,但"他和他的子孙缔造了一个广大的自由贸易区,横跨欧亚大陆,大大地促进了东西文明的连接。" 这是现时代的"全球化"眼光。

蒙古人是很落后的。在成吉思汗草创时代,他们还是游牧民族,不属于包含

文明领域的新型边疆国家,他们顶多只是辽金西夏这类边疆国家的边疆国家。但成吉思汗统一大漠时,已用人工方式把部落融合为"国家"。他"非部落化"的改革是模仿契丹人打散部落结构,用十进位方法建立起一个指挥系统,因此到后来所谓"蒙古"已非几个蒙古人部落的联盟,而是所有草原民族统一起来的国家。虽然这种组织是新型的,但蒙古人起步阶段的落后性,仍使他们早期行动之破坏性压倒任何建树。

在1219-1221年间,成吉思汗消灭塞尔柱的继承国——花拉子模,对咸海的河间地带、阿富汗与呼罗珊进行大破坏、接二连三地屠城,消灭了五份之四人口,使这个定居与游牧分界已经不稳定的地区,被进一步推向"大漠化"。当时的蒙古人与定居民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根本不懂得如何统治。成吉思汗的继承人窝阔台汗于1234年消灭华北的金朝,仍作把该地区的农耕文明铲除、将它变成大牧场的打算,被契丹贵族耶律楚材劝止,说明治理定居民族征取税收的种种好处,并建立中书省作为中央政府机构。从此,蒙古人在中国就不只朝"边疆国家"形态蜕化,而变成与南宋对立的中原"北朝",最终成为继统的"元朝"。

在新大陆还没发现,海洋还未成为连贯世界各地的媒介的时代,欧亚大草原是唯一贯串旧大陆的通道。像蒙古这样一个统一了整个欧亚大草原的势力,又是东亚这片"高科技战场"的最后赢家,其打偏天下无敌手,乃顺理成章。除了东亚之外,蒙古还征服中亚、西亚与俄罗斯。南亚是蒙古人不感兴趣才幸免:蒙古扫荡花拉子模残余,于1222年曾侵入北印度,但因气候太热而回师。欧洲也如是:至1241年蒙古人已征服今波兰、匈牙利等地,因窝阔台汗去世,各路军首脑必须回蒙古大漠选举新的大汗,因而回师,才没有侵略日尔曼和意大利。蒙古第二次攻伊朗,杀掉了最后一位哈里发,想一鼓作气征服整个回教世界,已扩张到达地中海岸,准备进入北非,因蒙哥汗去世(1259)而故事重演。但回教世界已残破,最幸运的倒是西欧。

总的来说,蒙古帝国为整个欧亚大陆创造了一个世纪的"蒙古和平"(Pax Mongolica),保持陆上国际贸易\繁{干}线"丝绸之路"畅通无阻,也使从西欧经中东经印度洋经东南亚到东亚的海上贸易空前蓬勃。

近来,有人从"后殖民地主义""多中心论"角度批判西方中心论的世界史,例如阿布-勒霍德指出:近代西方把全球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并非世界史上第一次出现的"世界系统"。十三世纪时,一个前近代的世界系统已经成形,中国在形势上该执该系统的霸权,但宋元时代的中国并没有走这条路,因此,这个前近代的系统并不像今天西方中心的世界系统,而是多中心的。她把十三世纪的世界系统分为八大圈,从泰西到远东计有:(1)西欧圈,它与(2)地中海圈有交叠点,后者与(3)欧亚大草原圈、(4)埃及红海圈、(5)中东波斯湾圈交叠,(3)(4)之间亦有交叠,而(4)(5)则与(6)阿拉伯海西印度洋圈交叠,后者又和(7)东印度洋东南亚圈交叠,后者则与(8)中国南洋圈交叠,最后这圈又和(3)的极东部分交叠。13

这个世界系统至十四世纪初达巅峰状态,但亦于该世纪中后期趋于瓦解,与"蒙古和平"相始终。1335年,在西亚的伊儿汗国,创始人旭烈古一脉的统治已中断。1368年,蒙古在中国的统治被明朝推翻。1380年,钦察汗国的附庸莫斯科对其主子提出挑战,并初次在战场上获胜,虽然汗国在十五世纪中期内部闹分裂后才真正完结。蒙古世界秩序的瓦解并非十四世纪世界系统散套(delinking)的原因,而是它的症状。学者对其原因还在探索中,在本文里也无须置言。

"蒙古和平"保障了欧亚大陆的汇通,这个世界市场是多中心的,但其精华地段无疑是中国,因此它成为大汗自身的领地。在中国悠长的皇朝史里,元朝把宋代无法重建的"天下"以外族入主身分加以恢复,似乎可当做中华帝国第三次重建。但元朝并非一个纯中国的朝代,大汗除了是"天子"之外,还是蒙古世界帝国的名义共主。蒙古把中国纳入"全球化",与印度洋和西亚的联系加深,并与西欧首度接触。元时,天主教首度在大都设主教区。另一方面,元朝统治有很多地方似乎背离中国传统。

首先,宋代的儒家文官体制不受重视。元世祖忽必烈统一中国后,虽然也重用汉人,却并不恢复科举制度,至1313仁宗朝才恢复,但由此渠道出身的士人居于高位者大不如前代。元代在运用多民族的人才方面的确冲破儒家教育的局限,但居统治地位的仍是蒙古王公,而不是文臣。蒙古人本身数量少,又在降伏欧亚大陆之后才征服南宋,因此,他们的统治集团中包含很多中亚和西亚的"色目人"。这些人办事的方式有异于中土,常造成文化冲突。世祖时的财相阿合马、卢世荣、桑哥虽然解决了中央的财务,却引起政争而被杀,乃因为他们那套是西亚的突厥军事集团与城市里大商人勾结的方法,在儒臣眼里变成"聚敛之臣"。这一切,以宋代中国已达到的文治水平看似乎乃倒退。另一方面,元代是中国史上最不"轻商"的时代。其实,南宋已经朝这个方向走,而元代则发展至商业全面对内开放、对外开放的地步。元世祖又在宋代的基础上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全国统一的纸币制度。

蒙古世界统治的遗产

对中国整体来说,蒙古的遗产有下列数项。蒙古灭金时在中原长期作战,造成华北的残破。一度是北宋重工业区的河南东部和河北南部,从此一蹶不振。蒙古虽然与南宋长期在国界上交战,但灭宋过程却很短,因此江南比较完整。至元代,华南与印度洋和西亚的贸易又获进一步发展,北衰南盛的形势从此成定局。蒙古消宋之前先灭了大理国,蒙古统一中国,使云南变成中国的一部分。西藏也于元时内附,从此中国人习惯上觉得西藏是国土一部分。

从元代开始,"回民"成为中华五大族之一,尤其集中在西北与西南。他们多是随蒙古人入主中国的"色目人"之后代,他们在元代又称作"回回人",多信奉伊斯兰,因此后者被中国人称作"回教"。在中国本部以外,以今日新疆为基地的察合台汗国受了该地臣民的影响,后来也皈依回教。改信了回教的蒙古统治者,在十四世纪末又强迫最后一批不信的回讫人改奉回教。14 后者是今日中国境内回民之大宗的维吾尔族。

对亚洲总体来说,蒙古东征西讨的遗产受益人反而是突厥人。表面看,初期的蒙古军西征接二连三地摧毁了突厥人政权,尤其中止了塞尔柱人的西进,把东罗马帝国的寿命多延长了两个世纪。但蒙古人本身只有一百万人,为了扩充队伍,把所有的游牧民族都变成"蒙古军"。因此,所谓"统一大漠"其实是把原先地域已经很广却很分散的突厥人组织起来,让他们的地盘进一步扩展。因此,当蒙古浪潮退潮后,西亚的突厥人继续西征,建立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土耳其帝国,在伊朗者则建立十叶派政权,是为近代伊朗之始,另一支入主印度,建立莫卧儿帝国。

蒙古人进军俄罗斯时,自身的民族只能拨出五千人左右,其余是内亚洲的其他游牧民族,可想象是以突厥人为主。他们征服的南俄地带原先已为钦察(Kipchak)游牧民族占领,也属突厥人的一支。蒙古人建立的"钦察汗国"索性以他们为主力,以其名为国号。后来,蒙古人、突厥人、斯拉夫人、芬族彼此交配,混出一种说突厥语的"鞑靼人"(Tatars),在今日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共和国里是第二大民族。

对世界总体来说,蒙古人的所为有利于欧洲的兴起和亚洲的落伍。蒙古旋风对西亚回教世界的摧毁特别沉重。他们对前大食帝国的核心地带——伊朗——破坏未尽的地方,在十四十五世纪之交,为瘸子帖穆儿(Timur Lenk)完成。他是突厥人,出身察合台汗国辖下的咸海河间地带,属于文野分界的定居民这一方。但他自称察合台汗的继承人,非但没有保卫文明,反而刀刃向内,捣向伊朗腹部,并模仿野蛮阶段的蒙古人屠城、筑头颅塔,而且蓄意破坏文明的基层建设如灌溉系统之类。该地区定居与游牧的界线早已不稳定,从此,伊朗——尤其是东部——基本上变成大漠的延伸。今日伊朗境内四分之一人口是突厥人,游牧是国民生活很重要的部分。

回教世界是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死敌。蒙古在西亚地区造成的后遗症,无疑是帮了西欧的一个大忙。欧州在当时是发展中地区,如同今天的"第三世界"。西欧人避过了蒙古世界征服的兵锋,在"蒙古和平"期间首次与中国直接接触,他们从欧亚大陆一端旅行到另一端,亲自目睹中国的富庶。此后,西方的经济发展总有一股东向的欲望。哥仑布就是看了马可波罗的游记,想从大西洋另辟新航路到达中国,而无意中发现新大陆。

蒙古军西征也把中国的"高科技"西传。尤其是火药武器来到欧洲,其水平又往上翻了一番。十五世纪的法国和意大利是继东亚之后的第二个"高科技战场"。从此,欧洲在这方面领先。至十六世纪初,西欧人将最新型的火炮装在战舰上,配合中国发明的罗盘,开始征服海洋。15 

综观第二千年的前五百年,可以说是中国遥遥领先,但中国的高度发展结果是替别人作嫁衣。这种观察即使确实,仍失诸狭窄。中国的贡献如果成全了蒙古,后者的业绩又何尝不是替第三、第四者作嫁衣。今日蒙古人局促于内亚洲的一个小国内,人口只有两百万,而突厥人的国家至少有五个。至于受益于蒙古旋风的欧洲人则在后五百年代之而兴,成为世界的新主人。世界史似乎有它自己的逻辑,不为狭窄的民族主义思维所框范。中国在后五百年重演这场戏,也当作如是观。

青黄不接的十五世纪:中国的海上霸权

在第二千年的前面五百年,新型边疆民族是天之骄子,到后五百年,则由航海国家独领风骚。这个变化有其内在逻辑。在前阶段,旧大陆的欧亚大草原是世界的通衢大道,草原民族的铁骑加上文明国家的高科技武器,即合成支配世界的方程式。但火药武器的进一步发展却宣判了草原帝国的死刑。世界史进入我们的"近代",海洋继大草原成为世界的新凝固剂。有走向海洋的意志、并能把新型火炮装上远洋船舰的海权国家就成为时代精神的使者。

在这第二场径赛还在暖身阶段,当时的中国已经以"世界冠军"身分出现。后来连这种稳操胜卷的事都不干,乃由于志愿放弃出赛。如果宋代中国有世界最庞大的陆军和最先进的战争工业,明代中国则有世界最庞大的海军和超前的航海技术。当全球史上第一个"世界系统"散套以后,离西方海上霸权的兴起还有一个世纪。在此期间内,中国完全齐备称霸海洋的条件,而且也初试啼声——其表现即郑和下西洋。

明初海上霸权,有前人积下来的基础。首先是宋室南渡,赖江防抵御胡骑,在中国史上首次建立独立的海军衙门,战舰上的标准火器装备是霹雳炮。除了国防之外,失掉中原的南宋在税收上越来越依靠远洋贸易,在高宗时代曾占政府财政收入中现钱的百分之二十。16 唐朝对远洋贸易只开广州一埠,至北宋则另增杭州、明州、泉州、板桥(青岛附近)、华亭(今上海)等九个港口。南宋为了扩充贸易量,甚至在海南岛新建一个神应港。南宋对海洋贸易大事奖励,不论官民,能招来外商增加国库收入至某数额者,都予以加官进爵,政府负责维修海港、建立仓库、在沿海一路置灯塔,并于海上岛屿设立水师寨,替进出的商船护航。17 

从宋代开始,外贸已经摆脱"朝贡"体制,朝自由化方向走。元代承袭此势,而它的政权性质又是"全球化"的,中亚西亚的蒙古政权是姻亲,并不是化外,因此,外商来中国的特别多,中国商人对外国也更为熟悉。这个全球化倾向到了明朝开始逆转。要了解明代中国,必须将它放在全球史里面看。蒙古是世界帝国,其崩溃后必然出现地区性的"民族主义"逆反。这个逆反也包括莫斯科的俄罗斯以及十叶派伊朗——该两地今天的民族认同都是"后蒙古"产品。

有人认为明帝国重建的是较狭义的、亦即是只包括汉族的"天下"。18 这在开国时就势所必然。明太祖虽然把定居中国的色目人一视同仁地当做子民,但元代蒙古人、色目人、汉人三头马车式的政治体制势必然告终。明太祖为了继统,仍把元朝视作中土的正统皇朝,把忽必烈牌位拱在历代帝庙,但他并没有消灭蒙古人,只把他们逐至塞外,结果他们又重组游牧帝国,威胁时刻存在,结果北疆重新成为第一国防线。这不可免地造成"夷夏之防"意识之重炽。明中期以后,屡遭倭寇、满州侵略,于是逐渐出现宋代那种汉人民族意识,而抗倭抗清的英雄戚继光、史可法也继岳飞、文天祥之后,被编织入民国革命时代发明的民族英雄谱系。

明太祖在沿海一带也颁布海禁令,当初乃纯行政性质。朱元璋打天下时的劲敌张士诚、方国珍等的地盘,就是具海洋帝国雏形的南宋旧地。这些势力的残余拒绝接受明统,逃亡到南洋,甚至日本。1380年,太祖借"胡惟庸案"诛杀中国最后一位宰相,罪名是他雇佣日本武士图谋行刺皇上。这个"海外关系"实在耐人寻味,它与"去父母之邦"的"天朝弃民"同样令中央不放心。

海禁令禁止民间出海,却没有终止晚唐以来的远洋贸易,它如今成为中央的专利。中国人不可以出去做生意,而来"天朝"经商的外国人从此必须打着来"朝贡"的旗号。于是,国际通商被加上"政治挂帅"的紧身衣。

这个国家对外贸的垄断,使明初的海军一度膨胀。中国至南宋时已有独立的海军部,蒙古为了灭宋也在金朝水师的基础上扩建,最后是海上的崖山一战灭掉宋朝。元朝合并了金、宋、朝鲜的舰队,成为世界第一海军大国,曾两次东征日本,一度南征爪哇。明初的舰队在数量和船只体积方面又超越前人。明海军在十五世纪初的鼎盛时代有三千五百条船只。

郑和于1405年第一次"下西洋",率领两万八千人,用六十二艘船分载,最大的"宝船"长四百四十尺、横梁长八十尺,有九桅,可载千人。它比八十七年后哥仑布发现新大陆的三条小船大将近五倍,而且设备亦较为先进。中国的造船技术在宋代已经发明水密隔舱,欧洲船舶到十八世纪才有这种设备。19 最令人瞠目的是对如此庞大的远洋舰队的补给,这个问题必须拥有海外殖民地或海军基地才能解决。明朝没有在海外殖民,但附庸国麻六甲可能是它海外基地之一。

郑和六次下西洋是在成祖朝,最后一次(1431-1433)在宣宗朝,郑和死于回程中。自此,中国从海洋退缩,而如此壮举最后连一点涟漪都不剩下。在郑和时代,回教势力——尤其从印度南端扩散的——已在印度洋伸张。郑和本身是回教徒,明朝势力达到该区,亦是顺其原势,并无横加干涉。中国人撤离印度洋后,它很快成为回教的内海,西至西非海岸,东至大明在南洋的据点麻六甲,都渐次皈依回教。这是透过商旅和传教士的活动,非经由武装征服。因此,当葡萄牙人在十五世纪末侵入印度洋,该区毫无抵挡能力。

问题在于:当蒙古的"世界系统"散套,而西方海权还未兴起之际,最有资格带头重组新世界系统的该是中国,但它却在关键期间撒手不管。原因何在?它有表面的,也有深层的。

表面上是成祖朝开销过于庞大,他的继承人势必采取紧缩政策。除了派大舰队"下西洋"耀武扬威之外,成祖朝还六次征讨蒙古、长期对安南用兵,同时建筑紫禁城——即今日的"故宫"。罗荣邦认为成祖以后明朝出现财政困难。但他同时认为郑和时代的外贸对中国是极端有利的,因为明朝强大,能够单方面决定价格。20 这引起了两点疑问:远洋贸易足以补助国家的财政困难,何必裁减?外国和中国做生意每次都吃亏,还有谁千里迢迢到中国去"朝贡"?

答案或许在明朝外贸与"朝贡"不分这点上。郑和的下西洋并非孤立现象。成祖一朝,对不包括安南在内的南洋国家就出使了六十二次,多半是只前往一个国家,规模没有郑和那么庞大。但它们的功能相同,那就是负责朝贡国使团的接送。郑和第一次的航行带回爪洼、麻六甲和苏门搭腊的使团,而第六次于1423回国,带来包括波斯湾区的六国使团,共一千二百人。这些人到了中国,尽了"朝贡"礼仪后,就可以在市场上贩卖夹带的免税的私货,并等待下一班中国船把他们送回去,多半一等数年,每天都由主人盛意招待。明朝既然当了宗主国,有藩属的君主被推翻的,亦得派海军保送他回去复位。

这个负担的确沉重。成祖死后,北京连前往黑龙江生女真地方的使团亦裁掉。中亚地方有代表子虚乌有国家的使团,希望来"天朝"讨赏的,明廷也加以谢绝。"下西洋"自然是被优先开刀的项目。但遗憾的是明廷连远洋舰队也裁掉。成祖死后,攻打安南的战役还持续中,但1426年明海军在东京湾吃败仗,使明廷放弃征服安南的打算,亦使人怀疑海军是否有用。此时大运河也已经修复,并且装上新发明的闸锁,内陆的运河漕运比沿海运粮安全得多,于是,海军被大量裁减。1449年发生土木之役,蒙古势力复炽。明廷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内亚洲国防线,不久就开始建筑长城,从西到东,达一世纪才完成。当时的海疆并无威胁,明廷不会同时维持两大笔国防经费。

但明朝显然放弃南宋用外贸养海军的措施,非但不准国人出海,海洋国来进行"朝贡贸易"的数量也限得极低,而且完全为政治服务。有邦交的"一年一贡"、差一点的"三年一贡",像日本那样关系极坏的则"十年一贡"。令人费解的是明廷接二连三地下令,把造船的体积越限越小,禁止尖底的只准造平底的。至1500年,造多于两桅的船只变成重罪,1525年朝廷又下令各地方捣毁远洋船只,逮捕所有使用者。21 如果政府裁减海军,只是政策性的问题,无须变成法令。它们显然是针对私营企业,国家自己解散海军,但又防止民间的力量超出官方。这种限制导致明末制造郑和时代那种九桅大船的技术失传。

更深层的原因是中国的锁国心态抬头。明代中国从蒙古世界系统中摆脱出来,有如二十世纪共产中国与西方帝国主义世界秩序断裂一般,都不可免作出背对世界大势的自然反应。中国从唐末已开始走向海洋,但如今这个新走向变成"离经叛道",并被算在"外族"蒙古的头上,而新冒现的锁国心态则被说成是"华胄重光"。明太祖有平均天下的思想,他虽然没有制度性地平均地权,但用罗织的方式消灭富户,尤其把江南的大地主诛戮殆尽。"几场大清算下来,可以肯定的是全国充斥了小型的自耕农。"他心目中的新社会是乌托邦式的,"它更像一个庞大的农村公社而不像一个国家。"亦即是商业不发达的纯朴的不流动的农业国。22 他无向外扩张的野心,生前为子孙列下一份"不征国"的名单,其中包括朝鲜、日本、安南以及南洋诸国。

元代和印度洋和西亚的联系,明成祖想保留并发扬光大之,并委派回族色目人后代郑和主其事。成祖以后这条路没再走下去,实在是遗憾。成祖这个明代第三位帝王,其实更像是最后的一个蒙古"汗"。他五次到塞外亲征蒙古,不像华夏君主所为。已有人指出:成祖的"态度和元朝的皇帝几乎雷同,他们热切地到外国去拉关系并且聘用外国人为他们服务。"23 忽必烈想征服安南,劳民伤财而终告失败,成祖又把这件蠢事重演一遍。忽必烈建立的朝贡体制,承袭蒙古"大汗"的派头,强制外国君主亲自到北京朝觐中国大皇帝,他们不肯来,就派海军去攻打。成祖的体系则是成立对客户友善的接送服务。但两者耗资同样巨大。成祖以后,儒家文官政治的"不劳民伤财"的"祖训"就变得更无可非议。

印度洋:从中国的"朝贡体制"到西洋人的"公司体制"

西欧人对远东和印度洋的财富有一种饥渴。为了另辟到东方的新航路,葡萄牙人沿西非海岸逐步南航,摸索了大半个世纪,终于在1487年绕过好望角,进入了印度洋。随之而来的就是武装恐怖行动。达迦玛于1502年率领十五艘全面武装的船舰,炮轰印度南端的港口喀里古(Calicut),建立霸权。东非海岸斯瓦锡利城邦(Swahili city states)——是郑和航海到达的地方——是靠印度洋贸易繁荣昌盛的,现遭葡萄牙人的侵略而撤退入内陆,整个斯瓦锡利文明从此衰亡。西欧人带来地中海作战的暴力水平,印度洋诸邦根本无招架之力。

1511年,葡萄牙人灭掉中国的藩属麻六甲,把它变成殖民地。这一带,早已由华侨所殖民。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回程之时,曾与盘踞在苏门答腊的巨港(Palembang)的华人领袖陈祖义作战,杀掉五千人,并把陈本人带回南京正法。这些人可能就是和朱元璋争天下的元末群雄逃到海外的残余。明廷的政策是消灭海外不肯就范的华侨,宁可扶植地方土著,对马来海峡对岸的麻六甲恩泽有加,郑和几次下西洋都用它当基地。后来中国势力自动撤出,让麻六甲自生自灭。但葡萄牙之消灭麻六甲却获当地华侨协助。这些海商在明廷的海禁下已经处身法外。当他们与麻六甲政府发生争执,需要国家力量撑腰时,就索性找葡萄牙人帮忙。明廷则对整件事无关痛痒。至1557年还把澳门给了葡萄牙。

早于明孝宗弘治五年(1492)西班牙的哥仑布已经发现新大陆。葡英法等国也在美洲占一席之地方。从此,大西洋变成西欧人的内海。在这个大西洋圈,西欧提供资本和经理人才,从西非把黑人运到美洲当劳动力,去开发美洲的资源。一个建筑在三洲分工体制上的西方中心的世界体系开始冒现。在这个大西洋圈成形后,西洋人又从美洲和印度洋进入太平洋,促成太平洋圈的诞生,并对欧亚大陆造成合围之势。1565年,西班牙因没法弄到像澳门那样的据点,就在太平洋建立了一个殖民地——菲律宾。

当时的明廷在干什么?明世宗一朝(1522-1567)大半在闹"倭寇"之患。它的起因表面上是1523年日本"朝贡团"在宁波闹事引起的。但后来几十年延续不断的犯境,船队和人数规模都很大,不像是当时的日本所能发动。学者们也已经证实:"倭寇"里有日本人,但头目都是中国人。 他们是宋代以来已成气候的沿海豪强,在海外早建立关系,如今被明廷禁令变成"法外"的海盗。中国当时海上力量的强大,反而表现在这些非法分子身上,他们有大型船队。在对"倭"作战时,曾一度傲视世界的明帝国海军没有踪影,甚至连有效的海岸巡逻也不见。待海盗登陆深入内地,占领县城和卫所后,才由陆军将领戚继光等人去围剿。

由于海禁越禁乱子闹得越大,明穆宗(1567-1572)朝只好让步,局部解禁,在国家垄断之外允许有限度的"私营化",限在漳州一个口岸。明神宗则于1589年把民间能出海的船只限定为每年八十八艘。这不只太少,也太晚。至此时,明帝国的海洋朝贡体系已经七零八落。在葡萄牙人的新体系里,"中国贸易"变成澳门——果阿——里斯本路线和澳门——长崎路线的一个环节。西班牙人亦建立漳州——马尼拉环节,和他们的马尼拉——墨西哥的阿喀普可(Acapulco)环节在菲律宾接驳。

十六世纪末,英法荷继葡西等国在海上称霸。他们为了打击后者的专利,从事的海上活动是军商贼不分。和明朝把自己最优秀的航海人员*上梁山、变成海盗、反攻祖国的情形相反,英法荷的海盗是他们的海军之源始,政府鼓励他们去劫掠西葡船只。英女王伊利沙白对这种海外活动,甚至像现代买共同基金般作逐次性的有挑选的投资。

西欧新教和旧教国家的斗争,不限于商战和殖民战,他们把宗教战争也带入平静的印度洋和亚太地区。在新旧教国家的火拼还未开始,葡萄牙人已夹着"十字军东征"的狂热而来。他们对回教商贾的航路尽量堵塞,对回教徒动不动就屠杀,尤其在攻占印度洋最富庶的商埠麻六甲时曾进行屠城。后来葡萄牙逐渐收敛恐怖行动,适应印度洋原有的商业网。

从葡萄牙人开始,西欧人把印度洋的贸易接驳上欧洲的市场,把它变成西方中心的世界系统的一个环节。从前,大西洋国家必须从中间人——意大利商人和亚洲的回教商人——手上获得东方货品,如今亲自在印度洋占了一席地。他们如无力用白银去支付南洋的香料和中国的精致品,就在印度洋从事跨国贸易(country trade),就地累积商业资本。例如,明朝与日本断绝邦交,两国之间的贸易就落到了葡萄牙这个中间人手里。他们把日本需要的中国货贩运到日本,在那里赚了大量的白银后,又回过头来购买欧洲人渴望的中国产品到欧洲去抛售。

葡萄牙人还成立在海上收"买路钱"的制度,但他们没有带来革命性的变革。葡萄牙国王像南印度和南洋的土王一般投资海洋贸易,和他们一样都没有现代公司的观念,其作风也一概是国库与私库不分,国家收入与商业盈利混淆不清,有盈利也不见得投资于其他有生产性项目。25 而且葡萄牙这类的旧教国家,其动机也非纯为利润。葡萄牙人不断强迫土著皈依天主教,引起反感,根本不利于做生意。法国人一开始只注重传教,生意做得并不成功。在远东只有菲律宾一处殖民地的西班牙,则视把土著变成天主教徒为首要任务,并相当成功,该地如今成为亚太地区最天主教化的国家。

因此,我们不看谁先占据印度洋这个当时世界经济的枢纽——盖盘踞旧大陆中段的回教文明早已把它化为内海——而是看谁为这个枢轴地段带来了革命性的新组织原理。它是英荷等国的贡献。这个新原理就是唯"私利"是图,撇开宗教甚至政治。1622年,葡萄牙人在波斯湾口的据点荷尔穆兹(Hormuz)——该地的使团两个世纪前曾乘搭郑和的船到过中国——被英国攻占。在1580至1640这段期间葡萄牙是与西班牙合并的,而1622年的英国外交政策极注重与西班牙结盟,但还是受了英属东印度公司之请侵占了对方的海外据点。在这里,非但私库不为公库所沾,政府的行动自由反被私营公司的利益左右。26 

荷属东印度公司也是只顾私利,至于政府,是该替它服务,它对政府却无任何义务。它的董事会宣言里居然包括有公然"卖国"的权利:"公司在东印度群岛夺取的地方与据点是私商的财产,不得视为国家的征服,私商有权把它们卖给任何人,甚至是西班牙国王或联合省(即祖国荷兰)的另一个敌国。"27 十七世纪初,为了共同对付西葡,英荷两国政府已经达成协议共享亚洲贸易。但荷属东印度公司在东印度群岛的大班眼里只有公司的利益,在1623年把侵入他地头的同盟国英国人进行屠杀。

十七世纪是荷兰人的海上霸权时期。荷属东印度公司在十七世纪初攻占了葡属东印度群岛。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想分一杯羹,被荷兰人驱逐,只好专心发展印度。荷兰人则往亚太区发展,在德川幕府"锁国"以后,成为唯一的欧洲人在日本长崎还保留据点的。他们搞"中国贸易"也想弄一块象澳门那样的落脚地,遂强占舟山群岛,1623年明朝地方官叫他们去台湾落脚,根本没把台湾当做中国领土。1641年,荷兰人把麻六甲从葡萄牙人手里夺了过来。1656,他们又攻占葡属锡兰。

十八世纪则是英法两家"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次大陆争霸的时代。先是法国人发明用土著组成公司军队的方法,英国人效尤,并于1763将法国击败。由一家英国公司在印度洋建立"大英和平"后,英国人就继续东进搞"中国贸易",在贸易逆差无法平衡的情形下,遂在孟加拉种植鸦片贩卖给中国人,挑起鸦片战争,从此中国不能维持锁国,被强迫纳入西式"全球化"。

"海洋中国"是否成气候?

自南宋以来,华南已逐渐形成一个"海洋中国"的胚胎。但因为面对东海和南中国海的海岸地区不宽大,无法和西方海权发源地的地中海比较,它总无法形成一个可与大陆帝国抗衡的力量。在一位美国学者眼里,明代的华南沿海是大陆中国与从海上来的外人之间的折冲地带,华南的海上豪强虽然不得已时充当一下"倭寇",但他们通常扮演的角色是这两个世界的中间人。这个夹缝地位显示他们本身无法形成强大的自身认同。 28

但自南宋以来,华南也是抗拒北方征服者的最后基地。这类对抗一般是北胜南,而后者的反抗余波总会荡漾于海外,使南北战争导致内陆中国与具雏形的"海洋中国"的对局。临安陷落后,宋室逃到泉州,图谋以市舶司使蒲寿庚的船队为根基继续抗元,蒲为波斯人后代,他把全部船舰投降了蒙古,元水师乃得在崖山海战中消灭南宋。宋亡后,宋遗臣还想到占城继续抗战。明朝夺得天下期间,元末群雄不服朱明者逃遁海外,而太祖始有海禁之令。明成祖篡夺建文帝之位,仍担心乃侄远遁海外以图复辟,为派遣郑和下西洋的动机之一。至1644年清兵入关,南明在江浙福建的小朝廷都依靠海上势力,其中包括海盗郑芝龙。他是"倭寇"的后身,年轻时曾居日本平户岛,与日本妇人结婚,生下儿子郑成功。后来,就是这位中日混血的海寇之后在台湾继续抗清。

郑氏的海上力量强大,足以在1661年驱逐占据台湾的荷兰人。翌年,郑成功想进一步攻占菲律宾,建立海洋帝国,因去世而中止。台湾田赋收入少,多赖海上贸易维持国用,因此郑氏台湾具海洋帝国的雏形。它是第一个与大陆中国公然对抗的海上政权,对大陆帝国的威胁远胜于明初,因此清初的海禁甚于前代。清廷靠荷兰人帮助灭掉郑氏后,逐步放松海禁,后与西洋人贸易中频频发生事故,至十八世纪后期遂把它限于广州一埠,倒退到唐朝的水平。

这不是"海洋中国"的全体命运,还有海外华侨的故事。华人对亚太地区和南洋的殖民早于西洋人。但因为国家非但不支持,还视为"天朝弃民",因此海外中国人的生存采取"寄人篱下"方式,变成后来世界各地所有华侨的一个模式。

当西洋人就在中国前门处建立殖民地,华侨的这个模式就已造成。例如,西班牙人未能像葡萄牙人一般在华南弄到一个据点,唯有在菲律宾从事"中国贸易",并全面依赖华商从漳州进货到马尼拉,因此引来大批华人定居马尼拉。但中国人有自己的儒教文化,很难为天主教所吸收,因此他们变成像西班牙本土的犹太人,只在经济上有用,除此之外则构成一个威胁。在菲律宾,华人的人口比西班牙人还多,使后者寝食难安。结果,明末发生两次大屠杀。1603年那次把两万人的华侨社群全消灭。事后,华人移民又陆续从福建来到,发展成一个三万人的社群。至1639年,第二次大屠杀时又被干掉两万。

对这些在自己前门口发生的惨案,明廷漠不关心。第二次明朝已接近灭亡,自顾不暇。第一次是万历年间,也不闻不问。1740年,荷兰人在爪洼的巴塔维亚(今耶加达)亦对华侨进行屠杀。此时,已经是清代的乾隆盛世,也不见北京有何反应。

中国人寄人篱下式的生存方式,使他们夹在白人统治者和当地土著之间,为前者服务而为后者所憎恨,把南洋的经济发展起来但对自己的命运却无法控制。这个遗产至殖民地时代结束后仍为华侨之大患。在战后独立的东南亚国家里,排华的事情常见发生。1998年印尼暴徒蹂躏华侨妇女事件,两地中国政府的反应和明清两朝差不多。

海洋时代的大陆帝国

西方海权的兴起,最初并不代表陆权的衰落。如果我们身处十六世纪,最看好的当是回教势力。回教文明在蒙古时代受了很大的打击,虽然其腹心地带的西亚已走向"大漠化",但其疆域却随着突厥人的武功而向外延伸。哥仑布发现新大陆后,土耳其帝国仍进军东南欧,至1529年甚至围困欧洲心脏地带的维也纳。十叶派的伊朗也在十六世纪初诞生,是波斯帝国在突厥人领导下的重造,亦是现代伊朗的奠基。1526年,瘸子帖穆儿的后代侵入印度,仍自称是"蒙古人",建立辉煌的莫卧儿帝国。葡萄牙人在南洋一带横行,导致许多土著倒向回教,造成回教地盘西起摩洛哥、东至菲律宾南部,北达土耳其斯坦,南及黑色非洲。

换而言之,当西方开始控制大西洋和太平洋,并占据美洲这个新大陆之同时,回教在欧亚非旧大陆和印度洋都发展了新地盘。其在南菲律宾和西非沿岸的势力,甚至还沾到了一点太平洋和大西洋的边。在十六世纪的棋盘上布成这样一个局,其实顶不坏,谁会预测它后来会变成输家。

在西洋海权时代,欧亚大陆的心脏地带则变成中俄两国的天下。这两个定居的"火药帝国"从东西夹攻,把最后的草原帝国消灭殆尽。1581年,俄罗斯已派哥萨克人进入西伯利亚,至1639抵达太平洋岸,1647年开始侵略黑龙江流域,后为清帝国所阻。满清以"边疆国家"覆灭明朝,未入关以前已经降伏漠南蒙古。入主中国以后,代表定居帝国向内亚洲进军,于十八世纪中期消灭盘踞新疆的漠西蒙古势力,并重新控制了西藏。至此,内亚洲被中俄两国瓜分几尽,剩下的西土耳其斯坦在十九世纪被俄国吞没。

满清上承明代,但把疆域扩大一倍,加入了满蒙藏,重建了广义的"天下"。从漫长的中国史来说,清代该是中华大陆帝国"功德完满"的阶段。历朝的第一大患——传统的内亚洲防线问题——被它基本解决。清朝也把历代的内部威胁——外戚、宦官、强藩——控制到最低程度。它又是历代最儒家化的皇朝,连皇帝都谨守它的教诲,因此没有太坏的君主,在现实的限制下最接近儒家的德治。清代学术是传统学问的总结帐,不但把儒家经典全部整理了,诸子百家也考据普遍,似乎旧学问也已经走到尽头。因此,清代中国在西洋人面前吃瘪,并非中华帝国已经走向颓废,反而是发生在它各个方面都臻于完善的时刻。

无疑,在西方称霸海洋时代,掌控了欧亚大陆心脏地带的帝国仍有对抗的余地,甚至还可以造成分庭抗礼的气势——其典型的例子就是俄国。中国在现代革命以后也起而效尤。但回顾过去五个世纪,不论在政治、社会、思想、文明各方面,开风气之先的仍然是西洋的海权国家。大陆帝国背负传统的包袱——无论农耕帝国还是草原帝国的——比较沉重。

俄国模式和中国模式都必须设定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才能把广袤的大陆帝国维持不解散。

在"后蒙古"时代的俄国,恐怖的伊凡为了建立专制国家,已把中古的王公消灭殆尽,代之以"服役贵族"。彼得大帝进一步把这个阶层栓在国家役使的功能上。该时社会上极大多数人已降为农奴,彼得将其奴役加深,去满足服役贵族的需求,作为他们被国家奴役的补偿。俄国专制国家在意识形态上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利用传统的东正教来控制愚昧的农民,另一方面用实施某程度的欧化(现代化)来肯定现形式的国家机器之存在,以及其铁腕手段的合理性。在处理帝国境内的其他民族上,俄国模式采取的是强制性俄化政策。这个模式唯有中央不断施用高压,才不导致分崩离析。

中国模式在近代之前该说是最"平民化",它至宋代基本上淘汰了世袭贵族阶层,用科举的方法从民间挑选精英阶层,这个阶层的流动性很大,也代表了各地区。他们组成文官体制替皇权的秩序服务,但比较不脱离草根。它的治理方法是维持社会均平,不让出现太大的阶级分化。它也力图减轻城乡矛盾,避免造成西亚和南亚的军事集团和都市豪商勾结共同剥削农村的格局。它最成功的莫如防止军商勾结,保障了内部和平,但代价是只能采取守势的国防政策,不能像西欧那般不断把军火工业推往前走,用战争来养活武器市场。

自宋代以来,市场化和契约化已经变成普遍,因此国家不再能采取秦汉时代那种"抑商"手段。事实上,帝国的庞大领域有赖商业网络凝合,北边的国防军需亦得靠商人运转。因此,这个时代的"抑商",是将商人活动限制在维系大一统国家这个目的之内,不让他们形成本阶级的意识。这个措施相当成功,即使到了帝制晚期,商人资本仍倾向朝土地方向发展,亦即是和文官集团认同。同一个保持稳定的意向,也令帝国政府对任何"海外关系"极端不信任。

这整个意识形态体现的是儒家"平天下"理想。但正如现代中国的革命政权的教训所示,一个有均平天下理想的统治集团,在发挥它的功能的同时,也会堕落为国之大蠹,自身变成制造社会两极化的媒介。它虽然防止了军商勾结,但引来的也会是同样不妙的官商勾结。到了这一田地,均平天下的理想就转由农民战争来执行。中国的农民起义,从东汉的"太平道"到清代的"太平天国",都是打着均平的旗帜。

这里,就牵涉到一个植根于中国文化深层的特色。中国这样一个能把世界最庞大的人口保持在一个历久不散的团体内,其付出的代价是各单元都不该走向分化,也不能过分垄断。一位西方学者把西方近代初期的企业组织方式和同代的中国作比较,指出:初期的西方企业家已有控制生产过程各环节的意欲:从采购原料,到分派给各地的纺织户,到再分派给加工单位,到回收,都一把抓。在帝制晚期的中国,很少有操纵生产作业全部过程的情形。可能是中国的市场机制比较发达,各种服务在市场上都可以购得,因此出现"用商业代替管理"的安排。"但总体来说,一个累聚成规模庞大的工业,不是靠扩充生产单位的体积造成的,而是凭市场串连日见增长的大群小生产者,整个结构各部分之间的直接功能整合尽可能低。"29 从目前流行的文化解释看问题,可视为不能让一方垄断,"让大家都有口饭吃"的心理。

中国是这一千年来世界上政治、社会、文化最稳定的地区。这个罕见的成就也是致命伤:新的结构性的变动难以产生中国历史的"长时期"结构第一个"中土"帝国其实已结束于汉帝国的覆亡。与西方罗马帝国不同,中华帝国的框架屡次获得新生。蛮族入侵使罗马帝国永不复元,却被中土文明多次吸收为新血液。例如,隋唐帝国上承北魏,乃具鲜卑血统的统治集团与汉人士族合作的产品。在野蛮民族的汉化使北方获得更生的同时,中原旧族则移植和开发南方。于是,一方面中土旧体制获得持续,另一方面地盘却从北温带扩充到亚热带。隋唐以后南北两区得赖大运河这条大动脉整合。在中国本部以外,隋唐"第二帝国"也将中土帝国规模扩充为东亚帝国的规模。

进入公元第二个千年,这个模式重复出现。隋唐"第二帝国"解体后,宋明两个中土皇朝都先后亡于"外族"的蒙古与满州,后两者重建"天下"都比前者成功。同时,这类中国化的边疆国家又把东亚帝国扩充到内亚洲。

另一方面,宋上承唐代华南地区兴起的趋势,使经济重心移到江南,并顺理成章地走向海洋。这个轨迹可勾画如下:公元第一个千年中国从北温带延伸到亚热带,第二个千年则出现从亚热带走向热带的冲动。在忽必烈派遣海军去打爪洼,以及明成祖用更庞大的海上力量"下西洋"这些宏伟的业绩背后,是沉默的中国商旅和移民朝同一方向推动的波浪。唐代在华南只开广州一埠,从宋到元,甚至包括国家垄断的明代,在沿海——尤其在华南——都设有一连串的海口在吐纳着远洋贸易。这一带可以说已经变成大陆帝国的"经济特区"。

因此,第二个千年造成的大趋势是:中国的发展重心由北移向南、由西移向东。今日中国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调整南北的先进和落后关系,但这个对比还是比较轻微的,难题是如何发展整个大西部。

的确,第一个千年末,中国的首都已经越来越往东移——从长安到洛阳到开封。从宋朝开始,首都——开封、临安、燕京——都得靠在大运河边上,因为它是南北经济的大动脉,而较落后的北方越来越依靠富庶的华南支持。至于古代的"关中",早已被这个时代潮流远远抛弃于后。既然如此,为什么首都一定得设在北方?为什么政治中心不能和经济重心合而为一。答案是:政治中心非但必须在北方,而且还必须处于北方国防线上,除非这个朝代不是大一统政权。事实上,中国历来定都于南方的政权都是半壁江山。在古代和中古,对中国的威胁多来自西北方和正北方,因此国都亦设在长安或洛阳。然而,从755年的安史之乱开始,一直到二十世纪,亡国的肇机皆来自东北地区。刚进入第二个千年,这个地区已兴起史无前例的新型边疆国家——辽与金——它们成为宋朝的大患。继起的蒙古则在灭金的条件下灭南宋,而造成汉人的天下首次全亡于"外族"之手。后来明亡于清、日本人侵略中国,以及共产党之取代国民党,都从东北开始。因此,在近一千年,除了弱宋,北方的首都也必然设在农耕和草原交界的东北国防线上——金、元、明、清都奠都于燕京。历来能统一或征服中国的武装力量也必来自北方,甚至连两次成功的北伐——明室和国民政府——都不例外。明朝不过是将蒙古人赶回漠北,蒙古人放弃对汉人的统治,回到塞外仍然是一个游牧帝国,继续对缩小了的中国造成威胁。至于定都南京的国民政府则是半壁江山。

内亚洲既然是帝国第一防线,自南宋以来形成走向海洋的华南则势必屈居附庸地位,它用"南粮北调"的方式支援北边的国防。而南北的这种协调也成为整合面对内亚洲的华北和面向海洋的华南的唯一可行方式。但是,这个双面神(Janus-faced)式的帝国归根结底仍然是大陆性质的,它对不能整合的"海洋中国"部分会感受威胁。明清两代都实行海禁。台湾在清代开始成为对大陆中国的一个具体威胁,这个威胁至今照旧。

当葡萄牙侵入印度洋的时候,它的人口约一百万,只抵中国沿海的一个大县,其海上力量不见得超过明代的沿海豪强。但包括葡萄牙在内的大西洋国家如今都把人口疏散到海外去,尤其是英语民族,从一个岛国繁衍为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大国。在二千年前期,世界上的空地还很多。中国在这个千年内不面向海洋的后遗症是造成今日人类百分之二十三局促在百分之七的可耕地的现象,在世界史上是一个反常。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洋时代已经结束。迈入了核战时代,内亚洲还是沿海是第一国防线的问题也变得无谓。如今我们面临的是太空和电子资讯的时代,用什么态度应付它,足以构成一个新的挑战。在这个转型期间,回顾一下这一个千年是怎样走过来的,它如何塑造了我们的性格,造成了我们今天的局面,留下了今日的难题,是十分应时也是十分有益的。

谢选骏指出:人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洋时代已经结束”。我看“对于中国来说,海洋时代刚刚复苏”。


(另起一页)



【第四部分】

【中国酷刑史】



【导论、“夏”是肉刑国度的表达】


《考古发现中的断足现象与刖刑》(2015-10-15 刘明科)报道:

197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安阳后岗发掘了一批古墓,其中M16西侧二层台上的殉葬人骨架保存完好,但少一下肢骨。胡厚宣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是一个生前就受过刖刑残害的奴隶。

1988年11月7日,在宝鸡市南郊茹家庄西周遗址区发现一批青铜器。其中一件刖刑奴隶守门方鬲格外引人注目。这件鬲呈长方体,带盖,盖出土时已残破。通高18.7厘米、口纵22厘米、口横14厘米,重4.3公斤。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为器身,下部为炉身。炉前中部有双扇门扉,左门关闭,右门敞开,门外靠门站立一缺左足、断右臂,即受过刖刑的男性奴隶。这类刖刑题材的青铜鬲以前在陕西扶风就有出土,美国哈佛大学福格博物馆和北京故宫博物院也各收藏有一件刖刑人守门方鬲,门上均铸有受过刖刑的奴隶守门。还有陕西历史博物馆收藏的西周晚期的它盘,器足亦为四个受过刖刑的奴隶,1974年山西闻喜上郭村西周晚期墓群中出土的一乘刖人守车上的人也是受过刖刑的。这些以刖刑作题材的考古发现证明,古代的刑法确有刖刑。

刖刑是中国古代墨、劓、刖、宫、杀五刑之一,又称剕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

夏朝开始有肉刑,当包括刖足在内。如“夏”字的产生就与夏桀凶暴的肉刑历史有关,所以夏桀也就成了凶暴的代名词。“夏”字始见于春秋时代的金文,最早为学界接受的是秦公簋中的那个“夏”字,它是从晚商甲骨文里继承的,还是春秋时人们自己创造的?现在难有定论。但是,创造这个字的人一定不会无缘无故地造出这样一个不仅恐怖,而且血腥的字来。这个“夏”字表示的是一个人,这个人的左臂已经不知去向,两条腿的右膝下被砍掉了,左腿自大腿以下也被砍掉了,右手撑着已经被砍掉了右脚的腿部。身边丢着两把刀。按照甲骨文的造字规律,刀上应该滴下几滴血。秦公簋上的这个“夏”字,其实就是对遭刖刑惨死者的白描。

商代五刑在古文献和甲骨文中都有记载。其中的刖刑就是锯掉罪人的一条小腿。

西周开始刖刑已普遍施行,并且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文书。到春秋战国以后,直到汉文帝时,把应断右脚的改为死刑,应断左脚的改为笞五百。春秋时将人判处刖刑时,视所犯罪行的轻重,有的刖去一只脚,有的要刖去双脚。战国时,刖足也是常见的刑罚。如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孙膑的故事就是一桩典型的事例,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忌妒同学孙膑的才能,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所谓“刑断其两足”,显然是刖足的意思。《潜夫伦》记此事云:“孙膑修能于楚,庞涓自魏诱以刖之。”这更明言是刖足。但也有人说孙膑受的刑罚是被剔去双膝盖骨。历史上关于孙膑所受刑罚的两种说法,具体地证明了前面所谈到的关于刖、剕、膑的含义彼此混淆的情形。

考古发现中这种屡见不鲜的断足现象,充分暴露了先秦时期奴隶主贵族的极端凶残。他们一方面将受刑的犯人的双足或一足剁去,怕他们进行反抗和逃跑。另一方面,依然不放过对他们的奴役,这种刑罚的奴隶虽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但仍体罚他们作守门一类的简单劳动。这些刖刑题材文物的不断发现,为研究古代社会与刑法提供了宝贵实物资料。(原文刊于《收藏快报》2015年10月14日第12版)

谢选骏指出:如果说,“夏”是肉刑国度的表达,那么“夏商周工程”可能要落空了——因为“夏朝”可能就是一个类似游牧民族那样的四处攻城略地的武装集团。这不是我的空想,因为国际共产主义的起源和扩张,也是如此的“充满动态”。



【目录】


序言

前言

01、凌迟

02、车裂

03、斩首

04、腰斩

05、剥皮

07、烹煮

08、剖腹

09、抽肠

10、射杀

11、沉河

12、绞缢

13、鸩毒

14、黥面

15、割鼻

16、截舌

17、挖眼

18、断手

19、刖足

20、宫刑

21、幽闭

22、枷项

23、笞杖

24、廷杖

25、鞭扑

26、人食

27、兽咬

28、拷讯

29、杂刑

一、火焚

二、凿颠

三、断脊

四、活埋

五、刷洗

六、骑木驴

七、锯割

八、灌铅

九、滚栲笆



【序言】


中国历史上的酷刑种类繁多,包含有斩首、杀、车裂、凌迟、枭首、宫刑、幽闭、剥皮、铁铉油炸、老虎凳、站笼等。 联合国大会1984年通过的《禁止酷刑公约》于1987年生效。中国自1988年批准公约至2015年,已提交了6次履约报告。

远古时期

《尚书·虞书·皋陶谟》云:“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者,有人解释说“一日”是将犯人缚在十字架上砍下四肢和头颅,“二日”是把绑犯人于十字架上任其死去,“兢兢”(借为矜)是举矛刺喉,业业(借为削)是割削犯人肌肉,“有邦”是炙饔,也就是火烤犯人而食之。

《尚书·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尧诛三苗,废“五虐”,改用“象刑”,是给犯罪者穿上不同的衣服,以示惩罚。

《国语·鲁语·下》记载:“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指是防风氏部落酋长因开会迟到,被禹处死并碎尸。

夏朝已设置有监狱,《竹书记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夏帝芬是少康的孙子。圜土是指监牢,在地下挖成的圆形土牢,或在地上围起圆形土墙,用来监禁罪犯,防止逃跑。据《风俗通义》载:“夏日夏台…架拘汤是也。”《竹书纪年·帝癸》载:“二十二年商侯履来期,命囚履终夏台。”

《左传·昭公六年》:“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

禹刑规定了五种刑罚,共三千条,具体内容已无法考证。根据东汉郑玄说:“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汉书·刑法志》:“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隋书·经籍志》记载:“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

《竹书纪年》说:“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

《吕氏春秋·恃君览·行论篇》记载:“昔者纣为无道,杀梅伯而醢之。”

《左传·昭公》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九刑基本沿袭商朝的五刑制度(墨、劓、剕、宫、大辟共五刑),又增加了赎、鞭、扑、流等四种刑罚,称以上的九种刑罚为为西周的九刑。

《尚书·吕刑》有“墨辟疑赦”之语,孔安国云:“刻其颡而涅之曰墨刑。”意思是用刀刻人的皮肤,然后在刻痕上涂墨。

《周礼·秋官》载:司刑之职“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

《周礼·司刑》一节中有“墨罪五百”之语,郑玄注:“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额为疮,以墨窒疮孔,令变色也。”

《国语·鲁语》说:“小刑用钻凿,次刑用刀锯。”

秦朝

《汉书·刑法志》有载:“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丞相李斯被“具五刑”, 处死于咸阳,并诛灭其三族。

汉朝

前167年,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规定将当受黥面之刑者“髡钳为城旦舂”。

唐朝

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

武则天时期,来俊臣手下养了几百个流氓,专门告密,后官至左台御史中丞。他和羽党朱南山等撰《罗织经》。他发明了不少枷,由最重至最轻都各有名号,包括:“求破家”、“求即死”、“死猪愁”、“反是实”、“实同反”、“失魂胆”、“著即承”、“突地吼”、“喘不来”、“定百脉”合共十个,从名字来看,它们都会令受刑者极为痛苦,而来俊臣就是经常以枷来对付政敌、反对他的朝臣和得到“证供”。

宋朝

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宰相秦桧诬陷抗金将领岳飞谋反,将其下狱,用尽酷刑。死在风波亭(今浙江省杭县)。

明朝

明代酷刑有数十种。有族诛、凌迟、极刑、枭令、断手、刖足、去膝盖、阉割、剥指、剁趾、抽肠、刷洗(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墨面、锡蛇游、铲头会等等。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以“擅权枉法”“图谋不轨”被诛,屠灭三族。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长家里修房子,和汤和借兵三百人。汤和立刻密报了朱元璋。亲信丁斌犯法,被处流放,李善长上书为丁斌求情,朱元璋将丁斌下狱,日夜拷打,供出善长的侄子李存义曾暗通胡惟庸。李存义、李佑父子最后承认是奉了李善长的指使。赐李善长自尽,妻子送入妓院,每天接客两名。家属七十余人,尽行处斩。李善长的长子李祺因娶临安公主的缘故,得以免死,流徙江浦。不久,朱元璋又策划陆仲亨的家奴告发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江南侯陆聚、宜春侯黄彬、豫章侯胡美、荥阳侯郑遇春等,一并押赴刑场处斩。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凉国公蓝玉被处死,屠灭三族。牵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史称“蓝玉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九月初十日,朱元璋已诛十余万人,发布《赦蓝党胡党诏》,称:“迩者朝臣其无忠义者李善长等,阴与构祸,事觉,人各伏诛。今年蓝贼为乱,谋泄擒拿,族诛已万五千人矣。馀未尽者,已榜赦之。犹虑奸顽无知,尚生疑惑,日不自宁。今特大诰天下,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蓝党、胡党,一概赦宥之。”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沈万三)曾孙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

崇祯三年(1630年),抗清将领袁崇焕以“通虏谋叛”、“擅主和议”、“专戮大帅”的罪名磔死(凌迟)于北京甘石桥。刑前崇焕遗言:“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慷慨赴死。崇焕伏刑之惨情,令人毛骨悚然,当时北京百姓都误信袁通敌,恨之入骨,“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崇焕死后,佘氏义仆为其收敛骸骨,葬于北京广渠门内广东义园,并从此世代为袁守墓。

崇祯十二年(1639年)东林党人郑鄤以“杖母、奸妹”罪被磔死(凌迟)。

清朝

清朝的酷刑之一

传说中雍正十二年三月十二日河南学政俞鸿图被判处腰斩,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监斩人是邹士恒。俞鸿图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七个“惨”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事后邹士恒将此情景上奏,雍正帝亦恻然不忍,宣布废除腰斩刑。唯此事在正史无佐证。

同治二年(1863年)太平天国将领石达开与部属曾仕和、黄再忠、韦普成被押解到成都,6月25日在成都科甲巷被凌迟处死,“石王与曾仕和对缚于十字桩上。行刑人分持利刃,先剜额头皮,上掩双目,次剜双腕”,过程中,曾仕和不堪痛楚,大叫,石达开制止他说:“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巳如此,可耳。”曾遂切唇无声。“凡百余刀,剜全体殆遍。初流血,嗣仅淡血,最后仅滴黄水。刑终,气早绝矣”;至于石达开本人“自就绑至刑场,均神气湛然,无一毫畏缩态。且系以凌迟极刑处死,至死亦均默然无声,真奇男子也。”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五月二十六日,徐锡麟借巡警学堂毕业典礼之际起义,枪杀恩铭,与清军激战四小时,终因孤军无援、寡不敌众而被捕,受审时慷慨陈词“蓄志排满已十馀年矣,今日始达目的”。翌日晨,惨遭剖腹挖心酷刑,心肝被士兵所吃,当时称“吃烈士”。

参考文献

 中国代表团就履行《禁止酷刑公约》情况与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举行对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 [2021-03-18].

 蔡枢衡《中国刑法史》

 李默,《孤树裒谈》

 吕毖《明朝小史》记载:“帝既得天下,恶胜国顽民窜入缁流,乃聚数十人,掘一泥坑,特露其顶,而用大斧削之。一削去头数颗,名曰铲头会。”

 《周庄镇志卷六·杂记》

 张岱《石匮书》

 《明季北略》

 《明史·列传一百四十七·袁崇焕》“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焕无子,家亦无馀赀,天下冤之。”

 《明季北略》记载郑鄤被凌迟三千六百刀后,为“都人士”药用:“炮声响后,人皆跻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为疮疥药料者,遍长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气节,功名显宦,竟与参术甘皮同奏肤功,亦大奇也。”

 林涛:《正说清朝三百年》

 任乃强:《记石达开被擒就死记》

 周洵:《蜀海丛谈》

谢选骏指出:明、清,两朝可谓“酷刑朝代”,人面兽心,一目了然,故曰明清。

(另起一页)



【前言】


1988年,联合国拟定了一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公约》,得到许多会员国的响应和赞同。到该年10月6日为止,共有37个国家的政府已批准或统一了这项公约,中国即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它奏出了历史进步的音符,闪耀着现代文明的光辉。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在人类社会中曾经肆虐了几千年,给无数的人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以至于当代人一提起那些惨无人道的刑法和残忍行为都难免心有余悸。今天,野蛮与狠毒的现象终于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唾弃,在许多国家被送进了历史的博物馆。但是,应该看到,人类迈出这一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本书的内容,就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各种酷刑和残忍行为的部分实录。读者可以从这个角度了解历史,扩大见闻,区分文明和野蛮,识别美善和丑恶,激发为人类的进步与和平事业而奋斗的决心。书中展示的资料,对于学习或研究中国法制史、刑法史也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说到中国古代的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其名目之多、手段之狠、受害之惨在世界史上是很突出的。翻一翻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酷吏传,查一查《太平御览》、《渊鉴类函》、《古今图书集成》等书的刑法部分,那里面记载的各种刑罚名称、各种刑具、各种用刑方式以及许许多多血淋淋的事实,令人触目惊心。野史笔记、小说戏曲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述或描写,又为正史的记载提供了丰富的旁证。历代统治者暴虐的本性和害人的机巧在使用刑罚的问题上得到了极其充分的表现,恣意摧残人的肉体的种种怪术绝招都被创造出来,人类的残忍意识也通过各种残忍行为作了淋漓尽致的发挥。许多残酷事件是今天的人们闻所未闻,甚至是连想也想不到的,作者下笔叙述它们时还不由得感到一阵阵的战栗。

历史上,各代正式颁行的法律中规定的刑罚有不少都带有残酷性。早在尧舜时期,三苗就开始实行“五虐”之刑,包括“截人耳鼻,椽阴黥面”等。夏代以“大辟、膑辟、宫辟、劓、墨”为五刑,周代以“墨、劓、宫、刖、杀”为五刑,这些都是伤残人的身体直至把人处死的酷刑。经春秋、战国、秦到汉初,刑罚的名目略有变化,如大辟的执行方式又分为车裂、凿颠、腰斩等,但大体不出五刑的范围。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下诏废除肉刑,单以后的死刑仍然使用车裂、枭首等,直到清末都保留着凌迟。死刑之外,各代都通用笞杖鞭督枷等,已经废除的宫、劓、刖等肉刑在后世又不断被恢复使用。法律中规定的有些较轻的刑罚如流放、充军、苦役等,虽然不应属酷刑的范围,但它们常常以笞杖、黥面或釱趾等肉刑为附加刑。终封建社会之世,残酷的肉刑一直没有从朝廷的法典中废除。

而且,各代中上自朝廷、下至县衙还大量使用法外之刑(或称非法之刑)。统治者处置政敌、镇压反叛以及审理案件拷讯犯人时常常不择手段,所用的刑罚五花八门,毫无节制,大多不受法律约束,其残酷性与法内之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法外之刑的名目究竟有多少种,难以统计,有的书中曾列举了其中的一部分。如《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八十四《推原用刑本意》一文中说:“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锻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之类,何其惨哉!”明末吴尔埙所著《仁书》也罗列了各种刑罚,“曰湛身,曰焚,曰炮烙,曰炙,曰自刭,曰不食,曰闭口,曰雉经,曰扼吭,曰立槁,曰没阵,曰触,曰坠,曰鸩,曰烹,曰菹醢,曰脔,曰斩,曰车裂,曰磔,曰锯,曰囊扑,曰剥,曰剖拉,曰杖,曰笞,曰槌击,曰刺,曰幽,曰冻,曰疽发背,曰恸哭。”上两处所列名目包括了一些法内之刑和其他死法,但更多的是法外之刑。这里见到的名目显然不是古代酷刑名目的全部,散见于正史及其他电机中的法外之刑的名称还有很多。

法外之刑的大量存在和肆意泛滥,与帝王专制的思想体系、政治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占同志地位的儒家学说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观念,规定了等级森严的尊卑秩序,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具有主宰、支配乃至生杀之权,反过来只有无条件地服从,稍有反抗便被视为大逆不道。这种根深蒂固的伦理观念决定了古代政治的基本特点只能是专制。在朝廷之上起主导作用的是皇帝的权威,在各级衙门起主导作用的是长官的意志,皇帝和长官的决策、命令常常就是不容违犯的法律。各代虽然有正式颁定的法规法典,但是一直没有建立科学的完整的法制系统,国家基本上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皇帝和各级官府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带有极大的随意性,他们可以随时改变既定的法律条文,随时发布新的法律条文。在专使政治的淫威之下,法律被挤压,被扭曲,显得非常软弱,当皇帝和各级官府使用法外之刑的时候,法律无力加以阻止和纠正。同时,非法的酷刑一旦经官方使用,它也就取得了一定的合法性,后世的暴君酷吏重新使用这种非法酷刑时,便把前代的非法行为作为合法的依据。有时,前代的非法之刑会正式列入后世的法典,如凌迟在唐代之前是法外之刑,到了宋代之后以至于明清,就成法律规定的死刑之一了。

各种非法之刑不仅作为朝廷及官府正式使用的官刑长期存在,而且作为民间私刑长期存在。封建伦理观念表现在政治上,皇帝可以任意处罚臣僚,官府可以任意惩治百姓,而表现在家族和家庭内部,族规、家法也和国家的法规同样具有效力。族长对本族内的叛逆者或做了伤风败俗等错事的某个成员可以下令给予活埋、沉河、焚死、勒杀以及鞭杖责打等处罚,家长对于违法家法的家庭成员或奴仆可以随意责打直至处死。主妇对婢妾也常常给予非法的虐待,有的甚至割鼻、截舌、挖眼、断手、针刺、火烙,无所不用其极。家族之间、家庭之间或人与人之间发生械斗、仇杀或人身报复等情况时,也常常使用非法酷刑。此外,由于古代社会的法制不健全,民众的法制观念相当浅薄,民间抓获小偷、盗贼或奸犯常常不经官府而予以私刑处置,或剁手、或截指,或拷打、或割去生殖器等等,民间的黑社会组织如某些行帮、会道门有时进行残害民众或行凶暗杀等活动时也惯用酷刑;某些江湖术士、巫觋、神汉在招摇撞骗时也使用酷刑害人。漫长的古代社会中,各种非法酷刑作为私刑而滥用的时候,演出的一幕幕悲剧也是够骇人听闻的。私刑的施行方式大都仿效官府使用的非法之刑,同时又有不少独出心裁的创造,这使中国古代的酷刑名目更加繁多,手段更为离奇。

历代的刑法是当时的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在施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残忍意义,反映了统治者暴虐的一面。因此刑法同其他法规法典一样,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刑法中关于酷刑的量刑和执行也处处体现出统治者的阶级意志。《礼记》中明确宣称“刑不上大夫”,即对于士大夫们不使用和平民一样的标准来量刑,这显然是给上层统治者以特殊的照顾。汉初贾谊也说:“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故也。”即是说,士大夫们犯了罪,严重者可以将他们处死或赐死,而不使用黥面、割鼻等伤残肢体、侮辱人格的肉刑。看来肉刑的施用对象,只能是一般官吏和平民,他们一旦犯罪,总逃不脱各种酷刑的折磨。对于那些犯上作乱者、某反叛逆者如农民军的将领、抗粮罢税的百姓、杀死主任的奴仆等等,统治者更是惯用狠手。

在私刑方面,乡间土豪劣绅对待雇工和佃户常用非法酷刑,如本书《杂刑》一节记述的张倬堂的行为,正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如果把古代的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和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背景联系起来考察,更可以看出它具有深刻丰富的社会内涵。酷刑的产生和使用,残忍行为的出现与存在,除了阶级的、政治的因素之外,它又是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社会文化观念和人们的文化心理的反映。

首先,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和人类文化发展有密切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民族的文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人类社会早期开始使用刑罚的时候,不同民族大多采取简单的肉体摧残手段,像宰割或驯服动物那样,这是由当时人们的生产水平和生活方式决定的。因此,酷刑和残忍行为的产生,就表现出原始的、野蛮的文化形态。后来,由于政治斗争十分剧烈,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适应社会冲突的需要而有所发展,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普遍存在,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最初的原始、野蛮的文化性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化素质的提高,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抵制、谴责,最终将被彻底取消。在中国历史上,一般说来,滥用酷刑的程度,古代较重,近代较轻,乱世较重,盛世较轻;少数民族统治的时代或地区较重,汉民族统治的时代或地区较轻。这些差异,显然是社会文化进步的程度在起作用。

其次,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的实施有某些人的文化素质有密切的联系。历史上统治阶级中出了不少暴君酷吏,后世的人们常用凶残、暴虐这样的词汇概括统治者阶级属性,但折实不十分准确的,因为有些统治者并不凶残暴虐,而被统治者中也不乏凶残暴虐之徒。明末的张献忠应该算是被压迫阶级的代表吧,可是他在使用酷刑时和朱元璋、朱棣没有什么两样;李自成攻占北京之后,刘宗敏等将领对明朝的达官显贵实行酷刑追赃,手段之狠毒不亚于锦衣卫掌管的诏狱;太平天国有个将领名叫傅学贤,参加农民革命非常坚决,但他惯于使用火烙火锥等毒刑,与镇压太平天国的清军同样凶残。历史上有不少比较开明的君主曾反对或限制使用酷刑,如汉文帝废除肉刑,并且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尽量减轻肉刑,如东汉刘宽实行以蒲鞭示辱(见本书《鞭打》)、汉末孔融反对曹操恢复肉刑、明代吕坤提出笞杖的八项戒规(见本书《笞杖》)等等。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各代都一直存在着使用酷刑和反对酷刑、废除肉刑和恢复肉刑、实施残忍行为和谴责残忍行为的辩论、争议。这是文化领域里的进步与腐朽、文明与野蛮的较量。由于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少数人的努力不足以禁绝各种残酷现象,而且,存在于人们思想深处的残忍意识更难以消除。残忍意识是人们的文化观念与文化心理的表现之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相当普遍地存在着这种意识,都可能在残忍意识的支配下表现出残忍的行为。有的学者论述中国传统文化的时候,把残忍列为中国的民族特点之二。

残忍意识首先表现为对人的残害,如酷刑、虐待等等。同时还表现为对物(主要指有生命的动物)的残害,如唐代张宗昌兄弟活烤鹅鸭、活烤驴肉(见本书《炮烙》),宋代韩缜吃活驴肠(见本书《抽肠》),清代某王公吃烧鹅掌(见本书《炮烙》),即属此类。直到今天,某些高级餐厅还把“吃活鱼”、吃“活猴脑”作为一道“名菜”,正是这类残忍行为的遗迹。另外,残忍意识还表现为对残忍行为的冷漠与麻木,对受残害的人或物缺乏同情。这一点在一些中国人身上表现得非常充分。自古以来,中国的民众最爱看杀人,每逢处决罪犯,总有成千上百的人围观,郑曼(原字繁体,右边有耳)被凌迟时万人蚁聚的场面只是一例。(见本书《凌迟》)鲁迅小说中多处描写看杀人的场面,如《药》、《阿Q正传》、《示众》等,并且说在画片上看见日军处决给俄国人当侦探的中国人,也有不少同胞围着“鉴赏这示众的盛事”。鲁迅对中国人的这一国民性的认识是很深刻的,许多精彩的议论入木三分,切中中国人的弊病。他还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与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残忍仪式在各方面的表现有时是自觉的,有时是不自觉的,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形成一种巨大的历史惰力,直到当代仍然到处游荡着它的影子。

当然,中国人的国民性并不仅仅表现为残忍意识,与残忍相对立的仁慈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在古代社会起统治作用的儒家思想核心是“仁”,“仁政”是儒家理想中的政治制度,“仁人爱物”是儒家推崇的道德风尚,“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的慈善者被孟子视为“君子”。以各种酷刑为内容的刑法也解释为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历代不少正直的清官廉吏都不赞成严刑峻法,而主张简政宽刑;真正有作为的政治家也不单使用刑法,而是恩威并施,宽猛相济。历代官修的正史中,对暴君酷吏都持贬斥态度,而对仁术善政予以褒扬。野史笔记、文学作品写到那些酷暴者的残忍行为时,大多采取因果报应的观点写他们必得恶报。在社会生活中,许多人把积德行善作为立家之本、修身之道,乡间百姓不论是绅士还是农户,广行慈善总是受人尊敬。

综观历史,中国人的残忍是突出的,仁慈也是很突出的,残忍和仁慈共同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同侧面,显示出中国人的民族特点的复杂层次。即使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出现残忍与仁慈并存的状况,形成复杂的二重或多重性格。

最后还要说明一点,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在形成过程中,受到来自外国的宗教思想的影响,其中以佛教的影响为最大。中国人相信了佛教中关于地狱的一整套理论与传说,并且加以发挥,假设了一个可怕的、黑暗而残酷的魔幻世界。中国人设想的地狱与佛教中的地狱不完全相同,与但丁《神曲》里描绘的地狱(Inferno)差距更大,但关于人死后进地狱受到各种各样的酷刑这一点是一致的。唐初画家阎立本有《地狱变相》图,描摹地狱的各种刑罚,凄惨可怖。后世文人在笔记、小说及其他文学作品又经常进行绘声绘色的描写,如洪迈的《夷坚志》详细介绍了人死后在地狱得到的各种果报,《聊斋志异·席方平》篇中描写了地狱的各种黑暗情景,薛福成、王韬的笔记里都写了梦游地狱的故事,其中提到的酷刑种类和用刑方式大同小异。佛教中提出的关于地狱的理论,意在告诫世人生前行善,以免死后受到地狱轮回之苦,但却在现实中产生了很大的副作用,一些暴君酷吏便把地狱中的各种残忍手段移到人世间实施,大肆作恶;另一些人慑于地狱之苦,在生前尽力行善。于是,残忍与仁慈便演出了一幕幕历史的活剧。

本书分二十九节,记述了各种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的施行情况和典型事例,虽然不够完备,但是也能使读者了解到这方面的基本事实。通读全书,无疑游历了一次中国古代实际存在的血肉的炼狱,可骇可怖又发人深思,不同的读者从中得到不同的领悟。

谢选骏指出:如果说“进化是从兽到人”,那么“酷刑就是从人到兽”——人面兽心在制造人心兽形。



【01、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废帝皇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赵恒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咼”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

(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如万历三十四(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世宗朱厚煾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剉尸枭首。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实际上,明代的凌迟之刑并不仅仅施用于谋反大逆,有时对罪行情节较轻的犯人也加以凌迟。明初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大诰》就记有不少这样的案例。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像上面三例这样不该凌迟而被凌迟的案子还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从这些事实就可以看出来。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帧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坐,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谢选骏指出:凌迟出现较晚,可能是西域传来的真理——其功能是要惩罚叛逆、维护领袖,所以极其凶残,用野兽的最高指示来恫吓亿万小民。



【02、车裂】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1。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春秋时,诸侯混战,各国君主对那些弑君犯上的乱臣贼子加重处罚时,就采用车裂的办法。公元前六九四年,齐国“轘高渠弥”。公元前五九八年,楚国伐陈,将夏征舒“轘之栗门”,公元前五五一年,楚国“轘观起于四竟”,等等,都是突出的例子。又,周敬王时的名臣苌弘含冤而死,《庄子·胠箧》篇和《韩非子·难言》篇都说他是被抽肠致死的,也有人说他是被车裂而死的。《淮南子·汜论训》云:“昔者苌弘,周室之执数者也,……然而不能自知车裂而死。”据此,苌弘很可能是先被车裂,之后又被抽出肚肠。(参见本书《抽肠》)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孝公死后,太子即位为秦惠文王,商鞅受到敌对势力的攻击,结果被擒获,车裂于咸阳。此事在《史记·商君列传》、《战国策·秦策》、《韩非子·和氏》等史籍中都有记述,《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九回“咸阳市五牛分商鞅”更作了详细的描写。当时,也有人是在死后其尸体又被车裂的,如吴起、苏秦及秦国的嫪毐、赵高等2。

春秋战国期间,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裂。周赧王时,齐王决定在本过实行车裂之刑,群臣纷纷进谏劝阻,齐王都不肯听从。子高(孔子的后人,名孔穿)来见齐王说:“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而您却欲实行它,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齐王问为什么,子高说:“如今天下纷争,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您如果滥用酷刑,就会失去声望,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这样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您的臣僚们面对这种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怕违背了您的意旨,招来龙逢被断首、比干被剖心那样的惨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为桀纣那样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说他们的过错太大了。”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

遗憾的是,孔穿的正确主张和齐王的从善如流并没有使车裂之刑彻底终止,秦以后各代,车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秦末农民大起义时,陈胜的都将宋留率兵攻占南阳,听说陈胜已死,不敢再向武关方向进军,而向东撤退到新蔡,投降了秦军。秦将派人把宋留送到咸阳,宋留这个农民军的叛徒并未能保全性命,被处以车裂之刑。汉末农民大起义时,马元义在京师谋划起义,响应张角,并且联络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内应,定于三月五日动手,因叛徒唐周出卖,马元义被捕,车裂于洛阳。可见,古代统治者对农民起义这样的作乱者是深恶痛绝的,凡是捕获农民军的首领或骨干分子,不论他屈膝投降或宁折不弯,都要用凌迟或车裂这样最残酷的刑罚把他处死。

三国时吴国末年,孙皓也使用过车裂之刑,当时民间传言,孙皓死后,齐王孙备和上虞候孙奉两人中当有一人继承帝位。孙奋母亲的坟墓在豫章(今江西南昌),豫章太守张俊怀疑这样的传言事出有因,就主动给孙备的母亲扫墓,为自己预作打算。孙皓听了这件事,就命令逮捕张俊,将他车裂处死,并灭其三族。孙皓残暴,惯用酷刑,这只是其中的一例。

十六国时,统治者多半秉性凶暴,爱用酷刑,当然也包括车裂在内。今天可以看到的记载,车裂常用于惩治那些乱伦丧理、忤逆不孝之徒。前凉姑臧(在今甘肃武威)有个叫白兴的人把自己的女儿作妾,其妻妒忌,白兴大怒,就把妻当作婢女,伺候女儿。郡县把此事上奏,凉王张骏大惊道:“这真是自古没有听说过的怪事!”于是下令将白兴在姑臧闹市区车裂示众。前秦建元三年(367)有司秦报说,某人偷窃了他母亲的钱财而逃走在外,被官府抓获,打算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太后(符坚的母亲苟氏)听说此事,气愤地说:“罪款三千条,没有比不孝更大的了。应该把这不孝之子在市朝处死,为什么却要把他流放到远方去呢?难道中国外能有无父无母的地区吗?”于是符坚下令将不孝子车裂处死。同年,池阳(今陕西泾阳西北)有个百姓听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亲,就让母亲坐上车子,说是去看望亲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亲问他:“儿呀,去亲戚家怎么走到这里来了呢?”儿子怒斥她说:“老丫头,不许多嘴!”就让母亲下了车,领她到溪谷之间。这个不孝子离家的时候,妻子悄悄嘱咐他,一定要把母亲身上穿的内衣带回来,因此他在杀母亲之前必须脱下母亲的内衣。但是,他不好意思亲自动手,就背朝着母亲,厉声命令母亲自己脱衣。母亲哭着说:“我生你养你,想不到今天落个这样的下场。你既然听信媳妇的话,把我杀死就算了,不要逼索这件衣裳罢。”儿子又怒斥她不许多嘴,更严厉里命令她快脱。母亲悲愤之极,呼喊到:“天神,山神,你们都看见了吧!”话音未落,只见儿子手中的刀,忽然向着他自己的头顶砍下,身体栽倒在岩穴中。母亲见儿子已死,乘车返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媳妇以为是丈夫回来了呢,迎上去问道:“我要的那件衣服拿回来了吗?”母亲大声呼唤邻居,人们抓住那位恶妇送到官府。官府把此事奏报朝廷,苻坚下令把恶妇车裂以示严惩。这是见于史籍记载的受车裂之刑的唯一的一位女性。此外,南燕慕容超即位时,左仆射封嵩派黄门令牟裳对太后说,慕容超不是太后亲生,应该按照旧规,立慕容钟为帝。慕容超逮捕封嵩,要把他斩首,封嵩请求允许他回家和母亲告别,慕容超说:“你这样的人还知道有母亲,那么为什么要离间别人的母子关系呢?”于是又下令把封嵩的斩首改为车裂。西秦时,乞伏公府弑杀叔父乞伏乾归,乞伏乾归的长子乞伏炽磐讨伐公府,把他擒获,之后将乞伏公府和他的四个儿子同时车裂处死。北魏道武帝时,范阳卢溥聚众叛乱,道武帝拓拔珪擒获卢溥和他的儿子卢焕,都处以车裂之刑。

北齐时死刑分为四等,最重的要用车裂,北周时死刑分为五等,第五种为车裂。这都是朝廷明文规定的法律。隋朝建国后,高祖杨坚于开皇元年(581)颁定新刑律,废除前代鞭扑、枭首、车裂等酷刑。过了不久,隋炀帝杨广又把各种酷刑都恢复起来。杨玄感谋反,兵败被擒,炀帝把他斩首,并诛灭九族,参于谋反的人当中罪恶大的,有的被车裂,有的被枭首,有的被截断手足又用乱箭射死,有的被处死之后又让文武百官脔割死者身上的肉而食之,残酷手段无所不用。隋炀帝不仅荒淫而且暴虐,这导致了他后来的灭亡。

唐代废弃隋代苛政,也不再使用车裂。直到唐末,才偶而又见。那是唐昭宣帝天祐二年(905)十二月,朝廷将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柳灿贬为登州刺史,将太常卿张廷范贬为莱州司户,第二天,又下令将柳灿斩首,将张廷范车裂于都市。五代时的车裂之刑见李存孝一例。五代以后,只有辽代曾规定“淫乱不轨者,五车轘杀之”。如保宁十年(978)九月,平王隆先子陈哥谋害其父,被车裂处死。其他各代正式规定的残酷的死刑虽然仍有凌迟、剥皮等,但车裂基本上见不到了。

1.《史记·魏豹彭越列传》和《寒暑·韩彭英卢吴传》仅语彭越被诛。彭越被车裂的说法散见于野史笔记或小说中。回文章

2.吴起事见《淮南子·缪称训》:“吴起刻削而车裂。”而《史记·吴起列传》及《韩非子·和氏》等均未及吴起车裂的情节。苏秦事见《史记·苏泰列传》中说:“苏秦且死,乃谓齐王曰:‘臣即死,车裂臣以徇于市……’于是如其言。”嫪毐事见《史记·始皇本纪》:“长信侯毒作乱,败走……车裂以徇,灭其宗。”又《说苑》云:“始皇取毒四支车裂之。”赵高事见《史记·始皇本纪》赞云:“吾读《秦纪》,至于子婴车裂赵高,未尝不健其决,怜其志。”

谢选骏指出:车裂是先秦时代的最高刑罚——最高的权力也是最残酷的权力。这就是文明的野蛮。



【03、斩首】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秦汉时的死刑有斩、枭首和弃市,其实都是沾手。区别是,枭首是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执行其他死刑(如绞、车裂等)后再把头割下来悬挂示众也叫枭首,在闹市执行其他死刑也叫弃市(如三国时曹魏的死刑中,弃市为绞刑)。汉和三国时使用得较多的是斩首,如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就是斩首。后魏时死刑叫做“大辟”(这是沿用先秦时的名词),包括腰斩、殊死和弃市三种,其中的殊死就是斩首。后隋代起直到明清,都正式把斩首列为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死刑之一,处罚的程度在凌迟和绞刑之间。斩首作为一种官方正式执行的死刑,在清亡后才被枪毙所代替。

古代被判为斩首的犯人,除了重要罚犯(如钦定要犯)或在非常时期(如战争中)应立即处决之外,一般经有司备案审理并报请朝廷批准判为斩罪的犯人都要在狱中关押,到一定的时候才能处决。执行死刑的时间,从古至清都定在秋后。《左传》中就有“赏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说法。原因是,秋季草木凋零,呈现一派肃杀之气,此时行刑,正是顺应天道肃杀之威,所以《礼记·月令》篇说:“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治,缮囹圄,具桎梏,……戮有罪,严断刑,天地始肃,不可以赢。”历史上,除了秦时一年四季都可以执行死刑之外,其他各代处决犯人都在入秋以后,这就是古时常说的“秋决”。行刑的具体月份,各代的规定稍有差别。西汉时规定在十月以至腊月间,一到立春就决不能再执行死刑1。明代规定执行死刑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若有在立春以后至秋分以前处死刑者,杖八十。唐代也曾规定,若不是在秋分至立春之间处决死刑者,要判一年徒刑。

执行死刑的具体日期也有一定的限制。如唐代规定,在大祭日、致齐2日、朔日、望日、上弦日、下弦日断屠日月3、二十四节气、假日以及下雨为未晴的日子,都不得执行死刑。明代规定的有禁刑日子,即每月的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日的,加上二十四节气日、雨未霁,天未晴及大祭享日和闰月的全月。这样的除来除去,一年中能执行死刑的日子是屈指可数的。

在可以行刑的日子,行刑的具体时辰也有规定。若白天行刑必须等到午时,若夜间行刑必须等到天明,这在各代是通例。古代史籍记载及小说戏曲中的描写都是这样。如清初朱素臣的传奇《未央天》写书生米新图被屈打成招,判成死罪,定下来的行刑日子是十一月七日,时辰是寅时三刻,这是符合明代刑法规定的,因此监斩官必须等到天亮才能行刑。由于米新图冤情重大感动了上天,这天夜里天一直不亮,直到打过九更,朝廷派来复查此案的官员赶到,救了米新图的性命。京剧《九更天》就是根据这个传奇改编的,剧中情节反映了古代关于行刑时间的规定。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教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

执行斩首必须有监斩官,这也是自春秋时就有的成规。《周礼·大司寇》所说的“莅戮”,就是后世所说的监斩。《左传·隐公四年》所记“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这右宰丑和獳羊肩充当的就是监斩官的角色。监斩官可以由原审理此案的官员担任,也可以由朝廷或上司委派的别的官员担任。监斩官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把囚犯从监中提出来,带往刑场,监押的方式也有一定之规定。如南北朝陈时规定,死囚将被处决,押送时要乘露车(车上不能施用遮蔽,如同现在所谓的敞篷车),戴三械(即项械、手械、足械),加壶手,到达刑场后去掉手械及壶手,时辰一到即行刑。古时还规定,犯人的姓名和主要罪行要书写在手械上,让人们一目了然,周朝时就有这规矩,叫做“明梏”4,后世一直沿用。明清时时是把一块写有犯人姓名及罪行的木牌插在犯人背后,俗称“亡命牌”,这和“明梏”的意义相同。

把犯人押到刑场后,按规定要给犯人吃一顿酒饭,这时不准将犯人塞口堵耳,不准遮蒙犯人面目,要允许犯人的家属和他诀别。监斩官要亲自观察犯人的家属会见情形,判断这犯人的真假,由此“验明正身”,否则容易出现差错。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曾发生两起几乎把人错斩的事情。抚州狱中,犯人陈四应该斩首,陈四闲应该释放;泉州狱中,陈翁金应该斩首,陈进哥应该受杖。结果这两地都因为犯人的姓名只有一字之差而看错了,分别把陈四闲和陈进哥绑赴刑场斩首,临刑之前亲属与死者诀别时发现弄错了,监斩官才急忙加以纠正。著名传统剧本《三女抢板》(又名《生死牌》)有这样的情节:衡阳知县黄伯贤为搭救被诬陷而将被斩首的朋友之女王玉环,让自己的亲生女儿黄秀兰去冒名替死,临刑时王玉环的父亲王志坚赶到刑场与女儿诀别,发现不是玉环,感到惊奇。监斩的贺总兵看出破绽,又要把黄伯贤逮捕,欲加杀害。这件事说明,在处决死刑犯人时也会发生人为地更换犯人的现象。为了杜绝此类事件,所以后世在执行死刑之前将罪犯“验明正身”这一道程序决不可缺少。

有的犯人因为不肯屈服或者冤枉,临刑前要高声叫骂。为了不让他叫出声,就给他的嘴里塞一个木丸。这个办法是唐代武则天发明的。垂拱年间,太子通事舍人郝象贤因得罪武则天,将被处斩,临刑大骂,就用木丸塞其口,然后行刑。后来法司杀人时都这样做。唐代以后,一般死刑犯人不再用木丸。

斩首时,通常都是由刽子手把囚犯反绑在木椿上,囚犯双腿跪地,头自然向前伸出,刽子手挥刀从囚犯领后向前下方猛砍。但在非正常情况下,也会附加其他残酷手段。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祸时,宰相王涯等数人被宦官仇士良逮捕,将被处斩,临刑时,刽子手把他们的头发解开,反系在木柱上,又把他们的手和脚分别绑在木柱上,用铁钉钉牢,然后开刀。著名诗人卢仝本来没有参与反对仇士良的政治活动,因逮捕王涯时,他正在王涯家中,于是同时被捕,同时赴难。卢仝是秃顶,没有头发可往柱子上绑,刽子手就用一颗尖钉把他的后脑勺钉在木柱上。卢仝有个儿子,起名为“添丁”,本意是为国家增添一名男丁,韩愈曾作诗祝贺他说:“去岁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耘耕。”后人说,卢仝如此惨死,使“添丁”成了谶语,死时竟然在头上添了一颗铁钉5。

被斩首的犯人在临刑时一般都难免表现出对死亡的畏惧。有的吓得面无人色,有的瘫软得抬不起头来,有的拉屎拉尿,满身污秽。但是,也有不少的气节之士或刚强硬汉死前慷慨从容,神态自若,甚至让刽子手也感到胆寒。这样的受刑者常常是具有某种坚定的政治信念、豁达的人生态度或傲岸不俗的性格特征的人,因此他们的生命在最后一刻犹能迸出明亮的火花,喷吐出一股壮烈的豪情。嵇康临刑时索琴弹奏一曲《广陵散》,成为千古佳话。三国时,魏国夏侯玄参与曹爽之谋,被司马懿斩首,临刑面色不变,举动自若。南朝时,庾宏远仕齐为江州长史,贤明有声望,刺史陈显达举兵叛齐,庾宏远被俘,在朱雀航处斩,他向人要来帽子戴好,说“子路临死结缨,我不能不戴帽子就去死。”南宋文天祥在大都(今北京)柴市英勇就义,临刑从容对吏卒说:“吾事毕矣。”然后南向再拜而死。他的表现成为后世忠义之士效法的榜样。明末黄道周在清兵攻破南京后被俘,拒绝投降,开始绝食数日不死,后来清朝决定把他斩首。他临刑立而不跪,刽子手见他身材高大,风骨凛凛,举刀时两手发抖,一刀砍下,黄道周仍然昂首不屈。刽子手吓得连忙跪在他面前说:“请先生坐下。”这时黄道周已挨了一刀,腰部鲜血淋漓,他还能点点头说:“可以。”于是坐在凳子上,刽子手第二刀才把他杀死。

清代著名文学家金圣叹在康熙朝因哭庙案而受牵连,被判死刑。临斩前也要酒畅饮,神色自若,一边饮酒一边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他的儿子到刑场与父亲诀别,哭得泪人似的,金圣叹说:“别哭了,我给你出个对你来对,上联是:莲子心中苦。”儿子正在痛哭,哽咽未定,哪有心思对对联,他好大一会儿没有回答,金圣叹说:“傻孩子,哪里值得这么悲伤呢?我替你对吧,下联可接‘梨儿腹内酸’。”这联是对得极其工稳的,上联的“莲”与“怜”谐音,意思是见儿子悲痛感到可怜;下联的“梨”与“离”同音,指他的将要骨肉的孩儿。金圣叹在死前如此从容不惊,竟然还有巧妙的文思,真不容易。所以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记述这段故事后,称赞他“志气早定,故临难不迷”。据说金圣叹在受刑前还对刽子手说:“我有一封家书,请转交给家里的人。”刽子手在行刑后不敢隐瞒,把信送给了监斩官,那官儿疑心信中写有反对朝廷的言语,拆开查阅,只见信上写着:“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那官儿讨了一场没趣,自嘲地说:“金先生临死还这样捉弄人。”6

各地官府监斩囚犯,其程序总的来说是比较简单的,若是皇帝亲自监斩犯人,那仪式可就大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主要是皇帝亲自主持接受凯旋归来的功臣献纳战俘的典礼。明代举行多次,气氛森严,场面宏大,有关书籍的记载也比较详尽。

单说万历二十七年己亥(1599)四月二十四日那次献倭寇俘虏的大礼吧。那天上午辰时,阳光灿烂,万历皇帝朱翊钧高坐在午门城楼上,太监、侍女、校尉、宦官、皇亲国戚、文武大臣排列有序。大司寇萧岳蜂将战俘带到午门前聚集,自己在城楼下的御道正中跪下,兵部的两名侍郎跪在他的两侧靠后一些,侍郎的头齐及他的臂肘,三人成为一个“品”字形。萧岳蜂高声致辞,首先报告自己和二侍郎的官职姓名,然后宣读战俘名单,并宣布或磔或斩的处理意见,最后说:“合赴市曹行刑,请旨。”致辞完毕,俯首听命。万历皇帝听完,说:“拿去!”声音低弱,大臣们站得稍远一点的都听不见,但在皇帝发令之后,身边有近侍二人重复一声:“拿去!”接着由勋臣贵戚四人同声接着重复一声:“拿去!”接着是八人,再后是十六人,又三十二人,这样逐级扩音,声响越来越大,到最后是站在城楼下的武士三百六十人,齐声大呼:“拿去!”声音简直如雷吼一般。之后,官兵押着带铁镣、穿囚衣的战俘出西安门,萧岳蜂亲自压阵,前往西市。沿途看热闹的市民填街塞巷,车马只好缓缓而行,二十里的路程傍晚才到达。将囚犯斩首完毕,已是天色昏黑的时候了。

斩首的行刑者——刽子手,都是手狠心黑之辈,不仅有杀人的胆量,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人的脖颈虽然较细,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一下子砍断。有的犯人孔武有力而有身怀绝技,要砍掉他的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清初有个名叫阿里玛的武将,因功提升至京中任职,进城后横行不法,作恶多端,顺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一个勇力仅次于他的武官巴图鲁占把他逮捕,押赴菜市口斩首。囚车走到宣武门,阿里玛说:“死就死罢了,但我是满族人,不能让汉人看见我受刑,就在这城门里边把我杀了吧!”同时,他用脚勾住城门瓮洞,囚车竟不能行进。巴图鲁占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门里边欣幸。在用刑时,阿里玛的脖颈就像铁铸似的,刀砍不动。阿里玛告诉巴图鲁占说,先用刀割断脖筋,然后再砍。巴图鲁占让刽子手这么做了,才把阿里玛杀死。

明朝时,有个叫陆晖的苏州人犯罪当斩,临刑时,刽子手挥刀砍去,却未能伤着他的皮肉,刀反而砍折了,这样连续砍折了三把刀,他的脖颈完好无损,只有三个刀印。监斩官大惊,问他是怎么回事,陆晖说:“我在入狱就让家里人造了一尊观音像,虔诚祈求保佑。现在你们杀不死我,这是观音菩萨的慈力吧!”监斩官把这个情况呈报,有司奏请朝廷,赦免了陆晖的死罪。这个陆晖,可能具有硬气功一类的绝技,正如俗话说的“刀枪不入”,他说的观音菩萨保佑的话不过是假托之词。

由于刽子手行刑需要勇力,所以若同时斩杀许多死囚,一个刽子手是不能胜任的。遇到这种情况,需要选派许多刽子手同时行刑,或者先由一名刽子手行刑,杀数人之后,再由别的刽子手替换他。手段极高强的刽子手一次能连杀多少人,笔者未见到这项“最高纪录”,不敢妄言,但据常理推断,恐怕也是有一定限度的。若一人连续不间断地杀人,在杀到一定数量之后,不仅杀人者体力不支,而且所用的刀也不能再用了,或者刀口砍缺,或者刀身变形(据说人血的热度可使刀身弯曲)。因此,考察刽子手的“业务能力”,就得看他能够连续杀人的数目。清代咸丰年间,有一次,官军在福建沿海地区捕获海盗五十余人,押赴福州市郊刑场斩首。这些海盗都是凶顽亡命之徒,刽子手行刑时,对一名囚犯连砍数刀还不能砍下头来。于是就另想办法,找来一条木匠用的大锯,两个人对拉,锯断囚犯的脖子,囚犯号叫,惨不忍闻。这天,有一个卖菜的农家少年,挑着个菜担也来看杀人,见到锯头的情形,大骂刽子手是没有人性的笨蛋。刽子手冲着他说:“你小子有能耐,来试一试。”少年放下菜担,接过一把刀,连砍三十四颗脑袋,手起刀落,干净利落,而且神色不变。监斩的清军武官非常惊异,当即表示接受这位少年入伍当兵,让他专门负责处决囚犯。那时候的规矩,刽子手杀一名囚犯,应该得到一千钱的报酬,少年一下子得钱三万四千,挑着菜担子回家去了。少年向父亲夸耀自己的事迹,其父大怒,把他的钱扔到地上,又用木杖把他痛打一顿,坚决反对儿子干这种作孽的差事。少年无奈,哭诉于武官请求退伍。他的父亲坚决反对的态度,表现了一般民众对刽子手职业的憎恶与鄙弃。

刽子手将犯人斩首时,犯人体内的血液会突然从断了的动脉血管喷射出来,喷射的高度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关汉卿著名悲剧《窦娥冤》写窦娥在被斩首前发下三椿誓愿,其中的一椿是,他让刽子手在斩台高处悬挂丈二白练,如果自己是冤枉的,在头被砍掉后,“不要半星热血红尘洒,都只在八尺旗枪素练悬”。结果,窦娥的誓愿实现了,他的一腔热血没有落地,全部洒在那幅白练上。这当然是关汉卿文学创作的浪漫手法,意在突出窦娥的冤情和悲愤,但这样的描写是有一定的事实基础的。古代传说,汉代东海郡有个孝顺媳妇,名叫周青,身罹奇冤而被太守枉杀。周青临刑前让人竖起十丈竹竿,悬挂五条白幡,发誓说:“我若确实有罪,死后血往下流,若是冤枉的,血要向上喷。”结果在行刑时,周青的血呈青黄色,顺着竹竿向上喷,达到最高竿头,又向下落到白幡上。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显然是以东海孝妇周青为模特儿塑造出来的。

这样的事例不仅一个周青。南朝梁天监十五年(516),荆州市斩人,斩首后血向上喷射,有一丈多高,然后散作雨滴状,细细落下。人们觉得异常,这一年果然出现特大旱灾。晋元帝司马睿在位时,令史淳于伯运粮误了期限,按律当斩。行刑时,淳于伯的鲜血顺着柱子向上喷溅,达到两丈三尺那么高。此类现象若用今天的科学观点来看待,不难理解。人体内心脏的运动产生一股巨大压力,血液靠这压力由动脉输送到全身。人被斩首,血自然要喷射而出,文学作品的描写和古籍的记述据客观事实作了较大夸张,因而显得格外离奇。

有人还说,如果把斩去头的尸体扔到水中,他会直立不倒。水从脖腔处向里灌,体内的血要向外喷涌,互相激荡,发出奇怪的声响,非常可怕。

人被斩首时从脖腔中喷出的血液并不全是红色的。前面说到东海孝妇周青的血是青色的,固然是一奇,但也有人的血是白色的。明朝初年,松江人钱鹤皋起兵反明,为张士诚复仇,兵败被擒,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把他斩首,砍头后白血喷涌如注。朱元璋大惊,认为他是厉鬼,于是下令让全国百姓祭祀厉鬼。人们祷告时都称呼说“无祀鬼神钱鹤皋”,后世相沿成为习俗,每逢祭祀时都要祷告一番。7也有的人斩首后无血。十六国时,安定人侯子光(或作刘光)年方二十岁,相貌英俊,自称是佛太子,从大秦国来,应当在小秦国称王。他改姓名为李子杨,不久自称大皇帝,定年号为龙兴。镇西将军石广将他捕获,斩首后他的颈上没有血流出,十余天后他的面色仍然和活人一样。南宋末年,著名将领李庭芝兵败被元兵俘虏,斩首后也没有出血。以上两例如果情况属实,不知这是什么道理。

刽子手在执行斩首时使用的是快速动作。所谓“钢刀一挥,人头落地”,时间极其短暂。从刀锋接触皮肉到脖颈被砍断,大约不过十分之一秒。那么在头与身体分离的一刹那间,人的神经系统感觉怎样,活着的人无法取得这样的亲身体验,只能凭想像来推测了。古代的野史笔记中记述了不少这方面的传闻,有些小说也写到这方面的情节。

《聊斋志异》卷二有《快刀》一篇,写明代末年,山东章丘盗贼作乱,被官军捕获十多人,押赴市曹斩首。其中一个士兵佩带的一把刀非常锋利,盗贼中有一个人认识这个士兵,就对他说:“听说你的刀最快,斩首时决不会割第二次,请你用这把刀杀我。”士兵同意了。等到行刑时,士兵一刀下去,那盗贼的人头就滚出去数步之外,在地上转动未定时,口中称赞到:“好快刀!”

这是小说家言,真实性令人怀疑。但是,史籍中可以找到相似的事例。南明永历朝著名抗清英雄瞿式耜兵败被清军俘虏,慷慨就义。家属收尸,把他的头装在一个木匣子里,他的眼睛在睁着。家里的人对着他的头说:“公子平安无恙,你可以闭眼了。”他仍然不闭眼,又说:“焦侯(即焦琏,被封新兴侯)也平安无恙。”这时,他的眼皮才合拢。人们都说:“这是瞿公的精灵未泯,死后还在惦记着朝廷的大事。”但是,瞿式耜的脑子是怎么想的,可惜无法证实。和瞿式耜同时的杨廷枢,本是复社名人,明亡后匿迹深山,被清兵捕获,受尽酷刑,一直骂不绝口,曾撕下衣襟,用自己的血写绝命词十二首,表达志向,以文天祥自勉。临刑时慷慨不屈,仰天长啸,连呼“大明”,头已落地,他口中又喊出一个大字,清晰可闻。8蒲松龄写《快刀》,或许就是以瞿式耜、杨廷枢的传说为依据的。

近代学者林纾(琴南)曾和他的好友王子仁在一起探讨过人被斩首后的短暂瞬间有无知觉的问题。林纾认为,人被杀,督脉则断,必然一无所知。王子仁不以为然,说法国有两个医生研究过这种现象,认为人的颈部虽然断了,但脑气还没有立即消亡,可能会有微弱的知觉。不久,其中一个医生犯了死罪,应当斩首,他的朋友对他说:“你的头落地后,我捧着你的脸叫你的名字,你若有知觉,就睁开眼看看我。”这医生同意了。到受刑后,朋友这样做了,死者的头果然睁眼看了他一下,随即闭上,再喊第二声时,眼皮却不再睁开。

有的书中说,人被斩首后,不仅瞬间尚有知觉,而且身体还能做出一些动作。唐代剑南节度使花敬定(即杜甫写《赠花卿》诗的那位花卿),一次作战时与敌兵相遇,被敌将削去了脑袋,他的身体仍然持枪骑马,奔驰到一个小镇上,下马到溪边洗手。这时有一个浣纱少女看见了他,说:“你的头都没有了,还洗手干什么?”这位花将军才颓然倒下。汉代豫章太守贾雍有一次交战中失去了头,身体骑马回营,胸中发出声音对众将说:“我作战失利,被贼伤害,你们说是有头好呢,还是无头好呢?”众将哭着说:“还是有头好啊!”贾雍说:“不然!无头不也好吗?”说罢,尸体坠马而死。清初,有一位满族勇将在关外作战时,某夜晚敌兵劫营,黑暗中他的头被一刀砍断,但没有落下来,他急忙用右手按着头,左手挥刀杀死数名敌兵才倒地死去。

奇异的事情不止这些。据说有的人头被割掉还可以长好。唐肃宗至德年间,太原人王穆为鲁旻部将,在南阳和安史之乱的叛兵作战时被敌兵砍了一刀,昏迷倒地,颈骨和皮肉都砍断了,只有喉管把头和身体连在一起。不久,他醒过来了,开始他未意识到自己已死,觉得想吃东西时,才发现头悬在腹部。他用力把头扶到了脖颈上放好,但一松手头有垂下来了。他再次把头扶正,用一只手掌牢,另一只手解开头发,分别系在两肩上。此时他的战马没有离去,他挣扎着上马时,头又掉了下来,于是又昏厥过去。再次醒来时,发现马在他前面卧倒,他这才骑上马背。刚行不远,他的部下找到了他,扶归大营,把头固定并包扎停当,休养了二百多天,伤口完全愈合,神志清醒如常,只是头稍微向一侧偏斜,脖子上留下一圈指头粗的疤痕。唐代宗李豫在位时,周智光任华州刺史,部下有一个小吏名叫邵进诒的犯了罪,周下令把他斩首。邵进诒的妻子领回尸首,把头对接在尸体的脖颈上,用针线四周缝好,不久邵竟然活了。邵妻急忙给他敷上伤药,精心护理,十多天就全部康复。周智光得知这一消息,也没有再追究。唐天宝末年,荥阳人郑会年轻有勇力,自命不凡。适逢安禄山作乱,郑会单人独骑前去探敌兵虚实,结果寡不敌众,惨遭杀害。家里的人找到他的尸首,云回去把头接上,用谷树皮作线缝合一处,几天后就能睁眼看人。家里人坚持喂他米汤,百日后身体恢复如常。上述三例,未必属实。因为人头与身体联系极其密切,除食道、气管之外,更重要的还有动脉血管和神经,当代医学如此发达,还没有断头再植成功的事例,在一千多年前的古代怎么可能?

某些书中还记载了更为离奇的传说,有的人在被斩首后,仅存身躯仍然能活。南宋时,有个叫刁端礼的文士,因事路过浙江淳安县境内的一个村庄,看见一个没有头的老人在打草鞋,动作非常麻利。刁端礼感到惊奇,就上前询问,房里走出一个壮年男子,自云姓潘,他说:“这老人是我的父亲,宣和庚子(1120)那年逢方腊之乱,被斩首。我在死人堆里找到父亲的尸体,求人抬回家中,他的手和脚还能活动。我们不忍心把他安葬,只是制作一个木匣,把他的头颅埋到屋后,又用药敷在他脖颈的伤口上。后来创口痊愈,中间喉管处就呈现一个孔穴,可以发出啾啾的声音。我们从这孔穴给他灌粥汤,竟然一直活下来了,至今已有三十六年。他七十多岁了,还能干活。”刁端礼听了,惊讶不止。无独有偶,唐朝开元年间,蓟州县令崔广宗犯法被斩首,家人把他的尸体抬回去,也一直活着。他每当吃饭时,就用手画地写“饥”字,家里人把食物粉碎成屑状,从他脖颈的食孔中塞进去,用汤冲下。吃饱了,他又用手在地上画“止”字。而且,他还可以和妻子一同生活,不久妻子又生了一个男孩。唐末昭宗天复年间,段安节避兵乱离开京师长安,在商山旅店里看见了一位老妇人只有下半截头,坐在床上捻麻绳,手指动作甚是熟练。她的儿子和儿媳在旁边,告诉段安节说:“广明庚子(880)那年,黄巢攻入长安,母亲被乱兵砍伤,鼻子以上的一半脑袋被削去。当时有人用药把伤口封固,竟得不死。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这些事例,越发令人难以相信了。古人姑妄言之,我们今人姑妄听之罢了。

还有一件事,不仅奇,而且神,说的是人被砍头后还能长出一颗头来。明朝初年,曾有过一阵平民百姓出家当和尚的热潮。朱元璋痛恶这种现象,就命令抓来许多和尚处死。斩首的办法很特别,在地上掘坑,把和尚埋在土里,只露一颗脑袋。这样一次掘十五个坑,埋棵十五个人,排列整齐,然后刽子手用大斧连续削去那些露出地面的人头,叫做“铲头会”。当时有个神僧在被埋之列,他的头被削去后,又立即从脖颈上又长出一颗头,再削去,再长出,一连长出五次。朱元璋害怕了,就释放了这位和尚,并且下令废止“铲头会”。朱元璋“铲头会”一事属实,神僧的法术纯系传说,人们附会这个故事,表现了对朱元璋的残酷行为的不满情绪。

1.《汉书·王温舒传》颜师古注云:“立春之后,不复行刑,故云然。”回文章

2.举行祭祀或典礼以清整身心的礼式。《礼记·祭义》篇云:“致齐于内,散齐于外。”回文章

3.官府下令禁止宰杀牲畜的日子或月份。见《事物纪原》卷十“律令刑罚部·断屠”。回文章

4.在梏上写明犯人姓名及犯罪名目的一种古制。《周礼·秋官·掌囚》:“士加明梏,以适市而刑杀之。”回文章

5.邵博《闻见后录》,转引自俞樾《茶香室三钞》卷五“添丁之谶”。正史载李训、王涯等是被腰斩处死的,蚕茧本书《腰斩》。回文章

6.金圣叹临刑时事迹,散见于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三、金清美《豁意轩录闻》等处。参见孟森《金圣叹考》一文,《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收录。回文章

7.董含《莼乡赘笔》。又清汪端《然好学齐集》有《张吴纪事诗》,其一写钱鹤皋事,诗前小序云,钱鹤皋起兵时有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全某、贾某作他的参谋幕僚,率兵攻陷嘉定,被明将俞某击败,钱与全、贾二人一同投水而死。据汪端所说,钱鹤皋未曾被杀,待考。回文章

8.邹弢《三借庐笔谈》卷八“杨公临刑语”。《明史·杨廷枢传》说杨受刑后“首已坠,声从项出,益厉”,与邹弢语稍有不同。

谢选骏指出:从古代的斩首极刑到现代的斩首行动,在人性上似有一脉相承之处。



【04、腰斩】


小说、戏曲描写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处死用的是虎头铜铡,施行时罪人被平放于张开的铡口下面,从腰间铡为两段。如包公下陈州铡了四国舅,在开封府铡了驸马陈世美、后来又铡了亲侄儿包勉等等。这些故事当然只是根据传说编撰的,事实无考,但这种铡人的做法却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腰斩。

周代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就是杀头,即后来所说的斩首。(参见本书《斩首》)“斩”字用“车”作部首,是指它的本意和车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体分裂;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或钺。《周礼·秋官·掌戮》篇的注解说:“斩以斧钺,若今要(腰的通假字,下同)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这已经把斩和杀的区别说得很清楚了。

春秋、战国时的史籍中,写到将人处死,多是指腰斩。《庄子·胠箧》篇:“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这里的“斩”即“腰斩”。《韩非子·说疑篇》列举了关龙封、比干和春秋时随国的季梁、陈国的泄冶、楚国的申胥、吴国的伍子胥等六人都是因为直言进谏而得罪了国君,或被杀,或自杀,“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又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鲁与齐两国之君在夹谷会盟时,倡优和侏儒上前演戏,孔子认为不合礼节,向齐国提出抗议,齐君不得不让有司依法惩治优人等,使他们“手足异处”。上两例所说的“手足异处”,显然是指腰斩。

最初,腰斩使用的刑具称为鈇质。鈇即是大斧,质或写作锧,或称椹质、鍖锧等,即是用斧砍人时下面垫的木砧。《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有“君不忍加之以鈇锧”一句,前人注解说:“鈇锧,要斩之罪。”《战国策·秦策》中记范睢说:“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要不足以待斧钺。”此语之意是谓瘦削的胸不值得放在砧板上,纤细的腰经不住斧钺一砍,所指的是处死方式,分明是腰斩。又《汉书·项籍传》的“孰与身伏斧质”一句后颜师古注解说:“质谓鍖也。古者斩人,加于鍖上而斫之也。”从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看出,腰斩在行刑时,人伏在砧板上,刽子手举斧砍断其腰,这斧与质是分离的两件东西。后来,这一套刑具发展为用轴连在一起,鈇演变成为铡刀,质则演变为铡床。所以,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就将“鈇”释为“莝斫刀也”,即铡草的刀。《汉书·戾太子传》中的“不愿斧钺之诛”一句后也注解说:“鈇所以斫人,如今莝刀也。”王绿友更明确指出:“鈇,今谓之铡;铡床,古谓之椹质,又谓之蒿砧。”鈇质演变为铡,这大概是汉代的事。

秦汉之间刘邦、项羽争霸,韩信开始离楚归汉时,还不出名,有一次因犯军法当受“斩”刑,一同被处死的十三人先斩过之后,轮到韩信,《史记·淮阴侯列传》写道:“信乃仰视,适见滕公,曰:‘上不欲就天子乎?何为斩壮士!’”细观文意,韩信一定是躺在砧板上了,他才能有“仰视”这个动作,可见当时的“斩”是指腰斩。汉代还有两人与韩信有相似的遭遇。一个是张苍,他曾因罪当斩,而且已经“解衣伏质”,王陵在旁看见他身材长大,皮肉白嫩,认为是一个罕见的美男子,就在刘邦面前讲情,没有斩他。另一个是王欣,他在任被阳县令时将被绣衣御史暴胜之处斩,“欣已解衣伏质”,仍然“仰言”一番,暴胜之听他言语豪壮,也赦免了他。从张苍、王欣的情形来看,那时的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伤神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

从春秋时起,腰斩的刑罚常被使用。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对百姓实行连坐,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要处以腰斩。当时究竟有多少人被腰斩而死,难以统计,据说商鞅在渭河边处决囚犯,死者的鲜血把渭水都染红了。秦末,赵高诬陷李斯谋反,李斯于是在二世二年(公元前208)被腰斩于咸阳。汉代法律规定,大逆无道者腰斩。许多被判定为谋反或犯上等罪者,都要腰斩处死。汉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乐通侯蔡栾大因诬罔罪被腰斩。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司直田仁因失纵罪被腰斩。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六月,郭穰告丞相刘屈氂夫人用巫术诅咒皇帝及打算立昌邑王为帝等情节,有司劾奏说刘屈氂大逆不道,汉武帝大怒,降旨将刘屈氂腰斩于东市。汉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成方遂(一说张延年)被卫太子诬告,也受了腰斩之刑。

汉代以后,只有北魏承袭汉律,法律明文规定有腰斩的条款。崔浩定律令,就写明:“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其他朝代虽然法律条文不再规定有腰斩,但实际上仍然偶尔采用腰斩的刑罚。

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变时,宦官仇士良指挥神策军逮捕李训、王涯等人,把他们腰斩于子城西南隅独柳树下,并且让百官都到场观看,之后枭首于兴安门外示众。五代时,后汉史弘肇为大将,高祖刘暠死后他受命辅佐刘承祐,当时有一天,太白星在白昼可以看见,人们惊异不安,史弘肇便下令,民众凡有仰视大白星者,就腰斩于市。仇士良专权时对与他为敌的朝臣非常仇恨,用法外的残酷手段进行报复,史弘肇在特殊情况下用严刑来安定人心,这都不奇怪,但在宋代的太平盛世,朝廷惩治某些有罪的官员,也常常破例使用腰斩。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正月,殿直官霍琼借征兵之机劫掠民财,被人揭发,腰斩处死。宋神宗熙宁八年(1705),将作监张靖、武进士郝士宣都被腰斩。南宋初高宗时,宋齐愈因谋立异姓、危害宗庙社稷等罪,腰斩于都市。

辽代也有腰斩之刑。应历十五年(965)二月,穆宗耶律璟因获鸭而产生的一时高兴,下诏废除腰斩之刑,但实际上并未真正废除。圣宗耶律隆绪时,近侍刘哥、乌古斯叛逃,遇赦免后又被人告发,结果都腰斩处死。

明初,朱元璋大兴文字狱,对不肯与他合作的知识分子施暴示威,也在法令之外使用腰斩之刑。著名诗人高启在入明后对朝政有所不满,在擢升为户部右侍郎时辞官不就,回到原籍吴淞江畔的青丘隐居,以教书为生。有一次,他作了一首《宫女图》诗:“女奴扶醉踏苍苔,明月西园侍宴回。小犬隔墙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诗中对宫廷生活寓有讽刺之意,朱元璋见到此诗非常生气,有心惩治他,一时未找到借口。后来,高启受苏州知府魏观知遇,把全家迁至郡城居住。魏观在府衙大兴土木,有一天高启为他作上梁文,文中对朝廷又进行讥讽。朱元璋得到密探报告,于是就下令把高启逮捕,腰斩于南京。

清代未见腰斩之刑,但这种酷刑并未绝迹。在现在革命史上,反动地主武装对共产党人进行报复,就又抬起古代统治者曾使用过的腰斩之刑。如著名革命英雄刘胡兰就是被还乡团用铡刀铡死的。

谢选骏指出:大汉奸毛泽东似乎对腰斩特别敏感,所以为横遭腰斩的刘胡兰题了字。



【05、剥皮】


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就曾经“生割剥人”,但他怎么个剥法已难查考。三国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吴亡之后,孙皓降晋,有一天,晋武帝司马炎和侍中王济下棋,孙皓在旁边观战,王济问孙皓:“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刖人足,有这回事吗?”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这时,王济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着,两只脚伸到司马炎坐的一边去了,他听了孙皓的话,立即把腿缩回来。这件事说明,孙皓对自己曾使用过剥人面皮的刑罚毫不掩饰,也可以看出,想王济这样有地位的人,听到剥皮之刑也会不由得产生畏惧之感。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借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根据现在可见的史料,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时,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籍没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剥皮示众。

明朝时,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从明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朱元璋开国之初,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用法峻苛,“剥皮揎草”就是他的一项重要发明。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礼土地神,若需要对某人实行剥皮就在这里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1。洪武年间,宫中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一般都不用斩首,而是凌迟或者剥皮。朱元璋的宫禁甚严,太监如果有娶妻者,也要处以剥皮之刑:明初开国功臣蓝玉被处死之后也剥了皮,朱元璋还下令把他的皮传示各省。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蜀王朱椿就把蓝玉的皮保存下来。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见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

朱元璋剥皮的手段传给了他的子孙。他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赶走了侄子建文皇帝,占了南京,对忠于建文帝的朝臣进行了残酷镇压,景清和胡闰都是被剥了皮的。景清刺杀朱棣未遂,被捕后骂不绝口,朱棣命令剥了他的皮,“草椟之,械系长安门”。胡闰是被缢杀的,然后用灰蠡水脱他的皮,剥下来,揎上草,悬挂在武功坊示众。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赵鐩(即赵疯子)谋反,兵败被俘,同时起事的陈翰、贾勉几、庞文宣、郭汉、宋禄、孙玉、朱仓、孙隆、张富、李隆、孙虎等共三十七人也先后被俘,一齐带到京师午门,朱厚照下令把他们全部处死,并将为首的六人剥皮。当时法司官员启奏说对剥皮之刑曾有祖训让禁止,正德皇帝不听,又下令把剥下来的六人的皮制作成马鞍镫,他有时出行,就骑坐这备有人皮鞍的马。

嘉靖年间,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将海寇首领王艮俘获处死,把他的皮剥下来蒙作鼓面,叫“人皮鼓”。这鼓放在北固山佛院内,后世不少人都见过它。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据说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明初洪武时,韩观任两广提督,杀人成性,曾剥人皮作成坐褥,这人皮剥得非常完整,耳目口鼻俱全,把它铺在座椅上,人脸正好在椅背上,头发披散在椅后,韩观升帐就坐着这人皮,以示威严。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当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而且,魏忠贤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有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感到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当天夜里,众人都在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举着火把照了照每人的面孔,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也逮了去,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和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一使衣装鲜丽的显官,正是魏忠贤。魏忠贤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入取来熔化的沥青2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幅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明末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他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对明朝统治者的虐政实行农民式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他大概是因为亲眼看到了蓝玉被剥的人皮,所以他也对明朝的官员予以剥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经使用过的剥皮手段,而且还有不少独出心裁的花样。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目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3当时成都府彭县有个叫龚完敬的,本是崇祯十年(1637)进土,崇祯十六年(1643)因死了父亲回原籍守孝,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他表示降顺,被授予官职,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张献忠想杀他,把他的仆人抓来问龚完敬每天在家中干什么。其中一个叫龚应登的仆人说,完敬每天五更时起床焚香祷告,不知祷告些什么,每天退朝回来只是叹气,不说一句话,过节时给祖宗绕纸后,记帐单下只写乙酉字样,不书大顺年号,等等。张献忠听到“不书大顺年号”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龚完敬拿下,推出朝门,活活剥皮,并把剥下的人皮揎上草,晓谕四方。龚完敬的弟弟龚完淳、龚完敬熙及家属婢仆共一百余人同日处死。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投降了南明,被永历帝朱由榔封为秦王。他也是个惯剥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1652),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就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不一会,张应科站住右边角门台阶上,传达孙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干,用线缝好,中间塞满草,送到北城门通衢上悬挂起来。

从这里描述的剥皮经过可见孙可望的残忍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鲁迅在引述这段故事之后,评论说,张献忠的剥皮法是“流贼”式的,孙可望虽说也是流贼出身,但他既然是南明王朝的秦王,后来又降清被封为义王,因而他的剥皮法其实是官式的,这和当初永乐皇帝剥景清的皮的方法完全相同。又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还偶然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泽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

清朝没有剥皮之刑,在清代正史、野史及笔记中尚未见到这方面的记载。但是,剥皮这种酷刑并不能说已彻底绝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时,曾对反抗他们的中国人实行剥皮,电影《红高粱》所描写的剥皮情节,原来是取材于《高密县志》记载的真实的事件。

1.今存本《草木子》未载此事,这里的记述见于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三引,而赵翼所引可能是《草木子余录》,今未见。祝允明《野记》和李默《孤树裒谈》也记有此事。另外,田艺衡《留青日记》卷二十七“皮场庙”云:“王叔永载行都试礼部者,皆祷于皮场庙。皮场,即剥皮之所也。”回文章

2.即松香。《事物异名录·树木·松脂》云:“《群芳谱》:松香,一名沥青。”回文章

3.王朝《甲申朝事小记·张献忠记》。另外,《蜀碧》、《蜀龟鉴》亦有记载,文字稍异。回文章

谢选骏指出:共产党创作的斗地主故事“周剥皮”,有人认为是用来挖苦共产党自己的大特务周恩来的。



【06、炮烙】


商代末年,纣王的宠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气乖戾,平时很少发笑。纣王为了讨她的欢心,想了许多办法,但妲己脸上难得有一丝笑容。有一天,纣王看见一只蚂蚁爬到了烧热的铜斗上,细小的蚁足被烙伤,不能继续爬行,只是在那里翻滚、挣扎,觉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种痛苦挣扎的狼狈相一定更好看。于是,纣王就让人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妲己看到这种情景,果然高兴得咧嘴大笑。纣王大喜,以后经常用铜格子烙人逗妲己发笑,许多人被烙伤或致死。

关于纣王烙人所用的刑具,古代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铜格子。《史记·殷本纪》中的司马贞索引说,纣王“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荀子·议兵篇》记此事时说是“炮格”。《吕氏春秋·过理篇》有“肉圃为格”一句,高氏注云:“以铜为之,布火其下,以人置上,人烂堕火而死。”显然,这里也认为是铜格。郑康成注《周礼·牛人》篇说“互若今屠家悬肉格意,纣所为亦相似”,与高氏注《吕氏春秋》所言相同。

但是,也有不少书中说纣王烙人用的是铜柱。《史记·殷本纪》的集解引《列女传》说:“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汉书·谷永传》有“榜棰僭于炮烙”一句,颜师古注云:“膏涂铜柱,加之火上。”说它是铜柱更能突出“烙”的意思,所以《韩非子》、《淮南子》等书就不称“炮格”而称“炮烙”。《淮南子·俶真训》又说,纣王所用的不是铜柱而是“金柱”。也许是铜有金色,所以称铜柱为金柱,或者是纣王既用过铜柱,也铸造过金柱,此事难以详考。但就刑具的形式和施行后果而言,铜柱和金柱没有太大的区别,兹不多论。

后世谈到炮烙之刑,多说是铜柱。有关的故事还对施行炮烙的详细情形作了具体的描述,相传明末有个名叫俞寿霍的,崇祯年间的某一天夜晚做梦被阎王差遣的小鬼拘拿到阴曹地府,阎王高坐在阴司大堂,宣判说,俞寿霍平时经常屠杀毒害生灵,应该受炮烙的刑罚。于是,鬼役们抬过来一根铜柱,竖在大堂边一角的地面上,高约七八尺,铜柱的中间是空的,燃烧着木炭,烈焰飞腾,把铜柱烧得上下通红。阎王喝令用刑,两名青面红须、状貌狰狞的鬼卒齐声答应,立即动手,一个抓住俞的头发,一个脱掉俞的衣服,要把俞往铜柱上放。俞寿霍吓得浑身打颤,心胆俱碎。这虽然是笔记小说作者的虚构,但这个故事毕竟反映了人世间确实实行过的炮烙之刑,也反映了古人对炮烙的用刑方法的理解。

也有人说炮烙的刑罚并非始于商纣王,远在夏桀时代就使用过。《符子》记载,桀在瑶台观看炮烙囚犯,对在场的大臣关龙逢说:“你觉得快乐吗?”龙逢回答说快乐。桀说:“观看别人手这样的酷刑,你怎么没有一点儿恻隐之心呢?”龙逢回答说:“天下人认为苦,但君王认为乐,我是君王的股肱重臣,哪能不说快乐?”桀说:“听你的话的意思,好像是想劝谏我。那么你就说吧,如果谏得有道理,我就改正,若谏得无理,我就让你也尝一尝炮烙的滋味。”龙逢说:“依我看,君王的帽子是摇晃欲坠的危石,君王的鞋履是薄脆欲裂的春冰。头顶危石而不被压死,脚踩春冰而不塌陷,那是不可能的。”桀冷笑道:“我的生命是和太阳共存亡的。你只知道我将要死亡,却不知道你自己已离死不远了,现在就让你受炮烙的刑罚,我要亲自看一看你是怎么死的。”龙逢从容不迫地唱着歌,纵身投入火中而死。

关龙逢是传说中的著名忠臣,他死于炮烙的说法仅见于《符子》。《史记·夏本纪》和《竹书纪年》都没有提到夏桀曾使用过炮烙之刑的事例。罗泌《路史》也说炮烙之刑始于商纣,而非始于夏桀。大概因为夏桀十分暴虐,世人共愤,人们才把炮烙这种极端残忍的行为也加到他身上。综观诸书记载,说炮烙之刑始于商纣是比较符合历史事实的。

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周的始祖西伯在向商献洛西之地时,曾请求纣王废除炮烙之刑,纣王不得已而答应了。西伯的意见顺乎人心,所以他得到人民的拥护,后来武王举起罚纣的旗帜,终于灭商兴周。但是,炮烙之刑并没有随着纣的灭亡而绝迹,它被后世的一些暴君酷吏继承下来。

辽穆宗耶律璟即位后,嗜酒好猎,不恤政事,其残忍横暴的程度,不次于商纣。他对待宫中的五坊、掌兽、近侍、风奉膳、掌酒等御用杂役人员,发现他们稍有小过就加以炮烙或铁梳之刑。所谓铁梳,顾名思义是铁齿梳子,用来梳罪人的身体,把肉一条条地刷下来。铁梳和炮烙并用,其惨无比。罪人受过炮烙之后,身上的皮肉都被烙熟了,再用铁梳,很容易把肉刷掉,只剩下白骨,这样罪人必死无疑。应历十五年(964),虞人沙剌迭丢失一只鹅没有找到,就被处以炮烙和铁梳之刑而死。

北宋末年靖康之难时,徽宗赵佶和钦宗赵桓被金人掳去,也受过类似于炮烙的酷刑。据小说《说岳全传》描写,金人把徽钦二帝俘虏后,老狼主传令把银安殿的地面烧热,将二帝换了衣帽,给他们头上戴上狗皮帽子,身上穿了青衣,身后挂一条狗尾巴,腰间挂着铜鼓,衣带上挂了六个大响铃,手上绑着两根细柳枝,然后把他们的鞋袜脱去,让他们赤着脚站到被烧热的光地上。徽钦二帝脚底板挨烫,忍不住双脚乱跳,这样,身上的铜鼓和铃铛一齐响起来,手上的柳枝乱晃,好像在跳舞似的。金邦的老狼主及其臣僚们在旁边饮酒,观赏作乐。金人的行为,目的在于显示侵略者的淫威,他们不但没有把徽钦二帝当作皇帝,也不把二帝当人看,而是视为可以尽情蹂躏、任意耍弄的动物。大宋朝的威严和脸面,在金国侵略者的暴行之下完全丢尽了,难怪当时宋朝的名臣李若水看到这种情景,不顾一切地把徽钦二帝从银安殿抱下来,然后骂敌而死。这段情节仅见于小说,正史中未有记载,是否真实,尚待考证。

《说岳全传》所描写的金邦老狼主对付徽钦二帝的方法,本来是女真人虐食动物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到清代仍有人使用,名为“烧鹅掌”。康熙年间一位满族王公大臣就爱吃这样的鹅掌。办法是在地上支起一块铁楞,下面燃火把它烧热,像北方的汉民族烙饼的鏊子似的。把鹅放在铁楞上,用铁笼罩住,鹅脚被烫,必然一边惨叫,一边不停地跳跃,不一会鹅掌被烙熟,胀大如同团扇,鹅却还没有死。这时把鹅取出来,割取鹅掌,调以佐料,味道佳美无比。某王公用这种办法吃了许多鹅掌,饱享口福。康熙二十八年(1689)夏包子作乱时,将这位王公活捉,有人知道他有爱吃“烧鹅掌”的嗜好,就决定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铁楞把他活活烙死。*某王公的下场,比徽钦二帝还要悲惨。乾隆时著名文学家袁枚曾提到“烧鹅掌”,认为它和用钩刀取活鸡的肝脏烹炒而食的做法一样,都是残害生灵的行为,绝不可行。1其实,烧鹅掌并不是女真民族的发明,汉族的历史上早就有人这样做了。唐武则天时,张易之和张昌宗兄弟分别掌管控鹤监和秘书监,都受武则天的宠信,二人比赛似的显示豪奢和残暴。张易之制作一个大铁蒸笼,笼内燃着炭火,火旁边放一个铜盆,盆里盛着五味汁。鹅鸭放进铁笼中,受到烘烤,必然焦渴,就饮那汤汁,而汤汁也已被烤热。这样,鹅鸭内外受热,不一会就毛落肉熟而死。张昌宗则是建造一间小房子,密不透风,中间燃上炭火,火旁放置五味,把一头毛驴拴在房中,像张易之烤鹅鸭似的直到把驴肉烤熟,供他食用。此类做法甚多,不仅食鹅鸭,食驴肉是这样,还有一种食鳖的方法也与此相似。2古代文人记载这些虐食动物的行为时,都持谴责态度,说这些人肆行酷虐必然不得好报。如果用这样的方法作为惩治人的刑罚,那就更不合乎人性的了。

但是,这种非人性的酷刑在汉民族的历史上也并不罕见。南宋初年的著名抗金将领曲端就是被铁笼烤死的。曲端为人忠直,富有谋略,抗击金兵屡立战功。建炎四年(1130),秦桧党羽张浚诬告曲端谋反,将他逮捕,关进恭州(今四川巴县)监狱。那边八月初三日,狱官遵照张浚旨意,让曲端坐在一个铁笼子里,四面煨火烘烤,曲端又热又烫,口渴难忍,向狱官要水喝,狱官就把白酒递给他。曲端饮酒后,正如火上浇油,不一会便九窍流血而死,终年仅四十二岁。

明代宣德初年,明成祖的次子朱高煦的死与曲端相仿。宣宗朱瞻基即位后,高煦自恃勇武绝伦,妄图谋夺帝位,失败后被监禁。宣宗到狱中去看望这位叔父,高煦出其不意伸脚把当皇帝的侄儿绊了一个大跟斗。宣宗大怒,立即命令武士抬来一个大铜缸,缸口朝下把高煦扣住。这铜缸有三百多斤,高煦在里面用力顶,竟能把铜缸顶得左右摇晃。宣宗见高煦难以制服,又叫人取来木炭堆在铜缸四周,用火点燃,铜缸逐渐被烧红,后来熔化为铜汁,把一个英雄无敌的朱高煦活活烧死。清初尤侗作《明史乐府》诗,其中云“可怜高煦亦英雄,顷刻烧死铜缸中”,就是指的这件事。

上述的铁笼烤和铜缸烧,其实都是炮烙之刑的另一种形式。此外,明代拷讯犯人时,常用炮烙之刑来逼取口供。正德年间,著名思想家王守仁的学生冀元亨就受到炮烙。王守仁率军平定了宸濠的叛乱,宦官张忠、许泰等反而诬陷王守仁与宸濠私通。他们审问宸濠,宸濠开始不承认王守仁与自己有来往,后来被盘问不已,就说曾派冀元亨拜王守仁为师。于是,张忠等人拷问冀元亨,并使用炮烙,冀元亨始终不招。张忠等人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监禁,知道嘉靖改元才被释放。但冀元亨因刑伤过重,出狱后五天就死了。

有些酷吏审讯犯人时,所用的刑具有烙铁、火钳等,也属于炮烙一类。明天启年间,魏忠贤控制的镇抚司使用的刑具有一种名为“红绣鞋”。就是一双铁鞋,把它放在炭火中烧红,用铁钳夹出来,让犯人赤脚穿上,脚一进入鞋中,立即皮焦肉烂,严重者造成终身残废。“红绣鞋”到清代还保存在库房里,顺治时,刑部尚书图海认为这种刑具太惨酷,下令把它毁掉,免得后来再有人用它。但是,这位刑部尚书只是毁掉一种刑具而已,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炮烙之刑。后来,某些酷吏审讯犯人或者统治者对造反的民众进行报复时,仍然常常使用炮烙。如太平天国的一些将领和骨干在被清军俘虏后,不少人就受到炮烙一类刑罚的摧残,事例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1.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八“戒杀生”云:“袁简斋岁园食单云,钩刀取生鸡之肝,烧地炙热鹅之掌,至为惨毒。”回文章

2.张大复《梅花草堂集·笔谈》“戒杀”一则云:“里贵介子有好食鳖者,庖人思悦之,乃置数孔釜盖上,文火煨之,鳖燥甚,其首向孔出,则取酥与浆沃之。乃沃数次乃憋大醉,其味美特甚。”回文章

谢选骏指出:酷吏很有同理心,善于体会受刑人的痛苦,所以才能推陈出新、与时俱进,不断研究发明折磨人类的新方法。



【07、烹煮】


据历史记载,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于羑里的时候,西伯的儿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质,为纣王当车夫。纣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锅里“烹为羹”,赐给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纣王得意地对别人说:“谁说西伯是圣人?他吃了自己儿子的肉羹还不知道呢!”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烹人的大锅古时叫做鼎或鑊。都是用铜或铁铸成的,不同的是鼎有三只足,鑊无足。《淮南子·说山训》篇有“尝一脔肉,知一鑊之味”之语,高銹注:“有足曰鼎,无足曰鑊。”颜师古也说:“鼎大而无足曰鑊。”因为烹人要用鼎或鑊,所以,古时就把这种酷刑叫做鑊烹、鼎鑊或汤鑊。如《汉书·刑法志》说“陵夷至于战国,……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肋、鑊亨(烹)之刑”,《旧唐书·魏元忠传》说:“既诛贼谢天下,虽死鼎鑊所甘心”,《史记·廉颇蔺相如传》说“臣令人持璧归,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请就汤鑊”。

春秋时,周室衰微,诸侯混战,法制没有规定,那时的国君将人处死,常采用烹的方法。周夷王在位时,齐哀公因纪侯在周室进谗言,而被周夷王用大鼎烹死。公元前五四七年,宋国太子痤被成公囚禁,自缢而死,后来成公知道太子是无罪的,非常懊悔,就烹杀拨弄是非的寺人伊戾。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元前479年),楚国的白公逃到山中自缢而死,白公的学生微子抓住了石乞,问他白公死的地方,石乞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微子就把石乞烹死。晋公子重耳流亡到郑国时,郑国有个叫被瞻(有的书作叔瞻)的臣子劝郑文公杀掉重耳,郑文公没有听从。后来重耳归国即位,就是晋文公,他率军攻打郑国,指名要被瞻这个人,以报昔日之仇。被瞻向郑文公请求把自己交出去,来解救国家的危急,郑文公说:“这样做,我的罪过就太大了。”被瞻悦:“死了我一个,可以保全社稷,臣甘心情愿。”于是,郑文公派人把被瞻送到晋国军营中。晋文公命令准备好大鼎,要烹被瞻,被瞻用两口手按着鼎的铜耳,不肯进去,大声叫道:“晋军将士们,都听我说,当今世界上再没有像我被瞻这样的忠实于国君的人了。可是,忠于自己的国君,只能落个挨烹的下场啊!”晋文公听了他的叫喊,被他的忠诚和勇敢所感动,就改变了主意,向被瞻道歉,并宣布撤军,同时把被瞻送回郑国。

被瞻因忠勇而免遭鼎烹之刑,后世传为佳话。战国时,却有一位贤明之士因忠于国君而被烹,为后世留下千古遗憾。此人是齐国人,名叫文挚,医术及其高明。有一年,齐泯王生了一个恶疮,派人到宋国请文挚(当时文挚游历至宋)。文挚归国,诊察了泯王的病情,私下对太子说:“大王的病我是可以治好的,但治好了他的病,他也一定要杀死我。”太子大惊,问为什么,文挚说:“大王长的这个恶疮,必须让他发一场雷霆之怒,才能治好,否则就没有救了;但要使他发怒,我就犯下死罪了。”太子向他叩首求告说:“先生只要能治好父王的病,我和我的母后一定要以死在父王面前为你表白,父王一定会看在母后和我的面上,赦你无罪,请先生不要担心。”文挚说:“既然如此,我就是被大王杀死,也没什么说的了。”于是,文挚叫人报告齐泯王,说某日某时文挚前去治疗。结果到了约定的时间文挚却故意不去,泯王心里有些不高兴。这样共约定了三次时间,文挚都没有去,泯王已经非常生气,这时,文挚来了,他不脱鞋子直接上到了泯王床上,踩着泯王的衣服,问泯王病情如何。泯王怒形于色,不理睬他,文挚又故意说气话冲撞泯王,泯王怒不可遏,叱骂文挚,让他滚开。文挚走后,泯王的病情就轻了许多,又过了几天就完全康复。泯王痛恨文挚对自己无礼,决定把他活活烹死。太子和王后极力向泯王求情,泯王十分固执,说什么也不答应,坚持非烹文挚不可。临刑时,武士把捆住了手脚的文挚抬起来,脸朝上放到大鑊中,加柴点火,烧了三天三夜,文挚不但没有死,而且连面色都不变。泯王非常惊异,亲自到鑊边观看。文挚说:“如果一定要我死,为什么不把我脸朝下?那样就断绝了阴阳之气,才能使我绝命。”泯王命令把文挚的身体翻过来,这才把他烹死。这个故事肯定有虚构的部分,因为文挚即使有神奇法术或特异功能,也不能能在沸水中停留三天而不死。古人这样传说,表现了对忠臣义士的景仰和崇敬,也含有对齐泯王的庸鄙无能的嘲讽。

齐泯王的祖父齐威王也曾施用过烹人之刑。当时阿大夫荒于政事,治下境内百姓贫苦,阿大夫却贿赂齐威王左右的人为他说好话。威王查明实情,将阿大夫和左右为他说好话的人一同烹死。

战国时,烹人的事例也不少。其中人们比较熟悉的是乐羊怒啜中山羹的故事。乐羊在魏国做将军,率兵攻打中山国,乐羊的儿子当时正在中山国,中山的国君就烹死乐羊之子,制成肉羹派人送给乐羊,并且明确告诉他这是他儿子的肉。乐羊坐在军帐中,接过肉羹喝光了一大杯,表示攻打中山的决心毫不动摇,结果很快灭掉了中山国。魏文候听到这些情况,对身边的一位大臣堵师赞说:“乐羊吃了自己儿子的肉,这都是为了我啊!”堵师赞回答说:“乐羊连儿子的肉都敢吃,还有谁的肉他不敢吃呢?”魏文候理解了堵师赞话中的意思,虽然对乐羊的功劳给予了奖赏,但却从此时乐羊起了疑心。

秦汉之际,烹刑常用。尚鞅变法时增加肉刑,把鑊烹规定为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秦末楚汉战争期间,刘、项双方都爱用烹刑。周苛为刘邦守荥阳,被项羽俘虏,拒绝投降,顶羽就烹杀周苛。成皋之战时,项羽抓到了刘邦的父亲刘太公,把他放在一个肉案子上,旁边架起大锅,传话给刘邦说:“你不赶快过来投降我,我就烹死太公。”刘邦回话说:“我和你当初一同拥立楚怀王,约定以兄弟相称,因此我的父亲也就是你的父亲。今天你如果一定要烹你的父亲,就请你分给我一杯肉羹吧!”项羽听了这番话,觉得烹死刘太公也无济于事,就没有这样做。刘邦派郦食其去游说齐王田广,让他归顺,郦食其刚见到田广,寒心已率大军攻占齐地,田广大怒,就烹死郦食其。后来韩信被诛,刘邦得知蒯通曾怂恿韩信谋反,就抓到蒯通,要烹他,蒯通说:“夏桀的狗见了尧也要狂吠,并不是因为尧不好,而是因为尧不是它的主人。我当初为韩信出谋划策来反对您,和桀犬吠尧的情况一样。”刘邦就赦免了蒯通。

汉景帝的儿子广川王刘去性情残暴,他和他的王后阳成昭信一同谋害姬人陶望卿,陶望卿被逼无奈,投井而死。昭信叫入把陶望卿的尸体打捞上来,肢解成碎块,放在大鑊中,加上桃灰和毒药一起煮,并且把其他姬妾都叫到跟前,亲眼看着陶望卿的肉和骨头在汤中销化干净。这虽然不是活煮,但其残忍程度也实在骇人听闻。

东汉末年,董卓作乱,他俘获颖川太守李旻及其好友张安,要把他们活活烹杀。李、张二人临入鼎时说:“不同日生,乃同日烹。”他们在临死之前还有心说出这样的诙谐之言,态度虽然从容不迫,但却含有深沉的凄惨。

汉代以后,烹人的酷刑并未绝迹。十六国时,后赵石勒擒获刘寅,当即将他置于鑊汤中煮死。南燕主慕容超曾下诏提议恢复秦时的车裂、鑊烹等酷刑,群臣议论时意见不统一,结果没有正式实行。东魏孝静皇帝武定八年(550),常侍侍讲荀济与华山王大器、元瑾等密谋除掉高欢,高欢觉察,将孝静帝幽禁于含章堂,将大器和元瑾等烹杀于市。北齐后主高纬武平六年(575),三月三日,在都市烹杀妖贼郑子饶。这些,都见于正史记载。

隋代以后,朝廷颁布的刑法正式规定的死刑只有绞、斩、凌迟等,但烹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刑罚一直有人使用。五代时,后唐明宗长兴年间,姚洪奉朝命率数千人戍守阆州,被叛将董彰拘禁,不肯屈服。董彰叫人架起大鑊,添满水烧得滚沸,让十名壮士割姚洪的肉放在锅里煮而食之。姚洪至死大骂不绝。这是将人一边凌迟一边烹,比烹煮整个活人更惨毒。

南宋初,秦桧专政,残害忠良,他也用过烹人的刑罚。直到清末,杭州古代藩属旧址东侧射堂庭院中,还保存着一只大铁鑊,上宽下窄,直径四尺,深二尺多,原有铁盖,后失落。据传说,这只鑊就是当年秦桧烹人用的。但秦桧当时曾经烹过何人,史书未见记载。

上述种种烹人之刑,都是用水煮,这符合“烹”字的本义,《释名》早有“煮之于鑊曰烹”的注解。但是,历史上也有用油炸人的酷刑,这也叫烹,或者叫油烹。南朝梁时,侯景亡命东魏,后来又南奔,高澄命令部下抓到他的妻子,先剥下面皮,然后又用大鑊盛油把他们煎死。清末学者俞樾讲过一个故事,说四川巴县有一名武生,自恃拳勇,武断乡曲,有一天他做梦被阎王抓去,让他受地狱里的种种酷刑,其中就有油炸。俞樾写道:“(冥王)乃命狱卒,以铁叉叉入油鑊中,顷刻肌肤糜烂,脏肺焦灼,苦不可言。”这虽然是梦境,却能反映出用油烹人的那种惨状。现实中确有这样的事例。明初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占领南京,大肆杀戮建文朝臣,其中将兵部尚书铁铉割鼻之后处死,仍不解恨,又命令把铁铉的尸体投入大锅中,让武士用铁叉翻转铁铉使他面朝朱棣,以示谢罪之意,但怎么也不能把他翻转过来,正在捣腾时,突然铁铉尸体爆裂,滚热的油四处飞溅,武士们慌忙散开,这才作罢。铁铉的尸体也在顷刻之间焦黑如炭了。

谢选骏指出:烹煮人体就是把人当做猪猡来处理——目的都是为了食用。所以中囶展示杀人,就像过年过节一样;而且惯于节前杀人、执行死刑,就好像节前杀猪宰羊,准备庆典宴席。



【08、剖腹】


商代末年的纣王确实称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仅首创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罚,而且首开对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当时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见纣王无道,觉得作为臣子应该尽到辅佐君主的责任,就直言进谏,这下子可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察看是否有窍。1《尚书·泰誓》篇说“剖贤人之心”,《庄子·盗跖》篇说“比干剖心”,《庄子·胠箧》篇说“龙逢斩,比干剖”,《荀子·正论》篇说“刳比干”,都是指的这件事。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这些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后世的人们谈及商代的历史,无不谴责纣王的暴虐,但也有不少人效法纣王的残忍。南朝宋后废帝刘昱就是一个纣王式的皇帝,他杀人成性,哪一天不杀人就会感到怏怏不乐。每次出行时,身边的武士带着白木大棍,长短粗细各有名号;还有钳凿锥锯等刑具不离左右,击脑、棰阴、剖心等酷刑随时施加于人,每天都有数十人受到各种刑罚的折磨。有一天,刘昱闻到游击将军孙超口中有大蒜味,就让武士把孙超肚子剖开,看他有没有吃蒜。还有一次刘昱出游,遇见一名孕妇,他让人剖开她的肚子观看胎儿的性别。御医徐文伯在旁,想救这位妇女,就说:“不必剖腹,我已知道,她的腹内是双胞胎,一男一女。”刘昱坚持要剖开看一看,徐文伯说:“如果用刀斧,胎儿会发生意外的变化,不如让我给她扎一针吧。”于是就用银针扎妇人的泻足、太阴等穴位,两个胎儿顺利地生下来了,母子三人的性命都得到保全。

和刘昱行径相仿的,还有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有一天他出游到沈公城,百姓们都被驱赶开去,一位妇女将要临产,不能走路,只好待在家中,萧宝卷发现了她,就叫人把她剖腹观胎。另外,晋代惠帝司马衷的皇后贾南风也有这样的行为,她性情残忍而妒忌,看见宫中其他宫女或妃嫔怀孕,就用戟向她的肚子投掷过去,戟刃把肚皮划开,胎儿和戟一同落在地上,这位怀孕的宫嫔当然也就活不成了。

五代时,闽主王曦和宋后废帝刘昱是一丘之貉。他见学士周维岳身材矮小而很能饮酒,感到惊奇,就询问左右的人,有人回答说:“酒入腹后进的是别肠,所以不能以一般人的身材高低肥瘦来估量。”王曦命令武士剖周维岳腹,一定要看一看他的“别肠”,左右有人启奏说:“把周维岳剖腹,他必然会死,那么就没有这样好酒量的人陪陛下饮酒了。”王曦这才放过了周维岳。

汉代,还有一个自我剖腹的事例。济阴人戎良,字子恭,十八岁时在某郡守府衙中做吏员,他容貌俊美,太守诸葛礼很喜欢他,让他做文书工作。其他吏员妒忌戎良,造谣说他和府中的一名婢女私通,诸葛礼竟然听信了谣言,怀疑戎良。戎良感到冤屈,就在诸葛礼面前用刀割开肚子,掏出肝脏,让太守看自己的一颗赤心。戎良秉性正直刚烈,容不得谣言的诬谤,演出这幕骇人的惨剧,诸葛礼即使相信了他的清白,他的性命也无法挽回了。

历史上,剖腹的做法常常用于惩罚冤家对头,取他的心来祭奠自己一方的死难者。五代时,润州守将周宝被牙将刘浩赶走,奔常州,刘浩拥戴薛朗为帅;越王钱镏派杜棱等攻常州,周宝被救回,不久病死。后来,杜棱等攻润州,赶走刘浩,擒获薛朗,剖出他的心祭奠周宝。五代后晋时张彦泽残害百姓,曾将张武剖心断手足处死,激起民愤,后来耶律德光把他擒获,派高勋监刑,处死他,高勋就剖张彦泽之腹,取其心祭奠死者。宋代,军队中将敌方俘虏剖腹取心的做法习以为常,所以在南宋初建炎二年(1128),高宗赵构下诏禁止军队中使用挖眼、剖心等刑罚。但在元代,仍然有人这样做。至正二十二年(1362)六月,田丰、王士诚等人刺杀察罕铁木儿,占据益都,同年十一月,扩廓铁木儿收复益都,杀田丰、王士诚,将他们剖腹取心祭奠察罕。

古典小说中常写到剖心祭奠死者或报仇雪恨的情节。如《水浒传》中武松把潘金莲剖腹后取出心肝祭奠哥哥武大郎,花荣把刘高剖腹取心献给宋江,李逵把黄文炳零割后剜出心肝为宋江报仇,等等。《水浒传》还写到如何剖腹取心的具体细节,第三十二回中,燕顺、王倭虎等人抓到宋江,要用他的心做“醒酒酸辣汤”,小说是这样描写的:

只见一个小喽罗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罗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罗便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小说的内容是现实的反映。这样的描写说明生活中存在着剖腹取心的事实。宋代,由于此类事件相当多,所以一般的人提起剖腹取心便谈虎色变。当时还曾有人利用人们对剖腹取心的恐惧心理耍弄一些小计谋。宋太宗有这么一个故事。某日,宫中的一名宫女偷偷翻墙逃走被抓获,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宫女逃亡被抓是必须杀头的,可是太宗赵炅态度迟疑,好像有不想杀她的意思。有个太监名叫刘承规,为人机敏多智,善于体察人意,宫中都叫他刘七,他看出太宗的矛盾心情,就启奏说:“奴才认为此人不可姑息。皇上要是不杀她,以后宫人还会逃走。请陛下把她交给奴才处置,我把她的心肝取出来呈上。”太宗领会了他的意图,就答应了。六宫妃嫔都跪下来为那位宫女求情,刘承规坚持非这样办不可,于是就当着太宗和众妃嫔的面把那位宫女带走。后来刘承规悄悄地把她安置在附近一个尼姑庵里暂住,不久就派人送她到远方,嫁到一户合适的人家过日子去了。刘承规另外叫人杀一口猪,取出一副猪的心肝,趁热用盒子装起来呈给太宗,说是那宫女的心肝。六宫妃嫔见了都误以为是真的,就围住盒子痛苦起来,既恐惧,又悲哀。太宗揭开盒盖看了一下,立即让刘承规带走埋葬,并且赏给刘承规五锭银子压惊。从此宫女们都谨守宫规,再未发生过逃亡的事件。刘承规的做法是够聪明的,他营救了一位可怜的宫女。

1.《史记·殷本纪》。又刘向《烈女传》云:“王子比干谏纣,以为妖言,妲己谓曰:‘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窍有九毛。’遂剖视之。”这与《史记》所言稍异

谢选骏指出:剖腹传到倭岛,就成了武士道的自杀标配。



【09、抽肠】


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之后,猛禽们就在兽的肛门处下口,三两下就、啄出大肠头,把肠子唏里咕噜拖出来。兽类被抽了肠子,更无力反抗,猛禽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饱食其肉。

猛禽类大概没有科学思维的大脑,不会懂得兽类的生理解剖学,它们只是凭本能使用了这种残忍食兽类的妙法。人类在残杀动物或惩治同类时,除了挖眼睛外,竟也使用了抽肠的手段。

宋代的韩缜最爱吃驴肠,每次宴请客人时都少不了用驴肠做的一道菜。烹调驴肠需要有很高的手艺。肠放入汤锅,时间短了煮不熟,坚韧而嚼不动;时间稍长又会因太熟而糜烂,变得寡味难吃。要恰当地掌握火候,很不容易。而且,驴肠必须新鲜,存放过夜就会变质。厨师担心这道菜做不好要受到主人责罚,就想出一个周全的办法。每逢宴会,他先准备一头驴子拴在厨房旁边的柱子上,待到宾客入座,开始斟酒传杯的时候,他提刀把驴肚子割开一道口子,抽出驴肠,洗净切碎立即下锅,做成美菜端上宴席。有时来客较多,一头驴子的肠不够用,厨师就同时准备几头毛驴。韩缜在陕西做官时,有一天设宴请客,宴席间一位客人起身去厕所,经过厨房旁边,看见拴在木柱上的几头驴子在那里踢腾、悲鸣,地上鲜血淋漓,他不觉毛骨悚然。这位客人是关中人,本来爱吃驴肉和驴肠,自从亲眼看见这幕惨象之后,他彻底忌口了。韩府的厨师虽然是受主人的差遣不得已而这样做,但他感到如此残害畜生实在心中有愧。因此,他每次取走驴肠之前,总要准备好一些纸钱,等到大厅里宾客们吃完驴肠心满意足的时候,他在僻静处把纸钱焚烧,为受害的驴祷告一番。

人抽驴肠尚且惨不忍睹,若抽人肠就更酷不可闻了。

蒲松龄《聊斋志异》有《抽肠》一篇,写山东莱阳一位村民在午睡时,看见一个男人和一个妇女携手进入他的住室,妇女袒胸露怀躺在地上,男子将一把屠刀刺入她的心窝,把肚子剖开,把手伸进去拉出肠子,盘在臂肘上,边抽边盘,把胳膊都盘满了,然后取下这盘肠子挂在椅子上,继续抽,抽满一大盘又放在椅子上或茶几上,这样一直抽了几十盘。男子把这些肠子全部拿起来,像渔人撒网捕鱼似的向他掷来。村民觉得一阵热腥扑面,刹那间头脸都被人肠压得严严实实。他不能忍受,用手推开肠子,大叫一声,拼命逃跑,那些肠子落在他的床前,正好绊住他的脚。他一跤跌倒,突然惊醒,原来是一个梦。

这个梦是够奇异的,那梦境中抽肠的景象,也是够可怕的。这种梦见抽肠的情节,并非仅见于蒲松龄笔下。明代嘉靖年间,浚县著名才子卢楠(即《醒世恒言》中《卢太学诗酒傲王侯》的主人公原型人物)有一天曾梦见自己到了东海边,远远望见云霄间彩霞绮丽,光芒四射,海水震荡,十分壮观。第二天,他根据梦中所见情景,写了一篇《沧溟赋》,刚写好一半,他神志困倦,伏桌而睡,又梦见有一个人用刀剖开他的肚子,抽出一段肠子约有四五尺,肠子光洁而呈红黄色,用水洗涤之后又塞到腹腔中。卢楠突然惊醒,顿时觉得文思如泉涌,不一会儿就把这篇赋写好了。

还有一个相似的故事。明万历时,嘉善人陆垹曾官至中丞。他的的儿子陆中锡少年聪慧,陆垹希望他的儿子将来能读书成名。有一天,中锡和某同学在门前闲站,看见一位年轻少妇从面前走过,中锡见少妇颇有姿色,不觉目摇神移,那位同学在旁边看到中锡的神色,怂恿他设法和少妇来往。中锡信了同学的话,去庙中求神,请神成全他和少妇的桑中之欢。当晚,陆垹刚刚入睡,梦见一位神道相访,对他说:“你儿心生邪念,我已请示上帝。本来他命里该中状元,现在将他的功名取消,他今生只能是一名儒生了。他的那位同学本与功名无缘,现在我要给以他抽肠的惩罚。”陆垹醒来,梦中之事记得清清楚楚,就把中锡唤过来查询。中锡不敢隐瞒,说了实话,不一会,邻人来报告说,中锡的那位同学忽得了急病,肚肠疼得像被抽出来似的,眼看难以活命。陆垹见天道报应来得这么神速,惊叹不已。从此以后,中锡逐渐变得愚鲁迟钝,连文章也写不出来了。

上述数例,都是小说家的附会之言,不能信为真有其事。小说中的抽肠的情节虽然只是梦境或幻觉,但是,作者能写出这样的情节,必然有生活的真实作基础。现实中肯定发生过对人抽肠的事件,作者从书上看到过或听人讲述过这一类的吓人的故事,他才能做出这样的描述。

抽肠作为对人惩罚的酷刑,比小说的描写还要惨毒。这种刑罚早在春秋时就实行过。《庄子·胠箧》篇云:“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胣,子胥靡。”句中的“胣”或作“肔”,就是刳出肚肠的意思。苌弘是周敬王时人,约公元前492年以前在世,可见抽肠的历史是多么悠久了。也有人说苌弘是被车裂而死的(参见车裂),详细情况已难考察,可能是苌弘先被车裂,之后又被刳出肠子。

后世使用抽肠的刑罚,典型的事例在明代。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钩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钩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往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张士诚占据江苏称吴王时,其弟士信为丞相,用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三人为参军。这三位都是迂阔无能的书生,没有实际的军事政治才能,当时有人写十七字诗讽刺他们说:“丞相做事业,专用黄蔡叶,一夜西风起,干瘪。”不久,朱元璋的大将军徐达领兵攻破苏州,黄、蔡、叶三人皆被处死,并且抽出他们的肠子挂在高处,直至干枯。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着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张献忠的所作所为,是以野蛮对野蛮,以兽性反兽性,以此对明朝的虐政进行变本加厉的报复。鲁迅说过,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也可以说,明朝是以抽肠始、以抽肠终,这也算是一种有始有终吧。

谢选骏指出:掏肛抽肠是非洲鬣狗围捕猎物的独门特技,如何传到中国人间的?



【10、射杀】


弓箭是古代战争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战争时用箭射的方法把人处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残忍的酷刑。

唐代宝历年间,唐敬宗李湛曾特制一种纸箭,箭头也是用纸制作,里面裹着少许麝香或龙涎香的粉末。宫中闲暇无事的时候,李湛就把宫嫔们叫到一块,他站在一定距离之外用纸箭射她们,被射中的宫女或妃嫔,身上就上了香末,遍体散发出浓烈的香味,却不会感到疼痛。当时宫中把这种纸箭叫做“风流箭”,宫嫔们都希望能射中自己,由此可以进一步得到君王的宠幸。她们之中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风流箭,中的人人愿。”李湛常用这种办法在宫中寻欢作乐。

所谓风流箭,只是一种娱乐方式,不能算作刑罚。但是,这做法本身却反映了统治者征服他人的心理状态。有些暴君用真正的弓箭射人,亲眼看着被射者饮镞身亡或鲜血迸溅,来获得兽性的满足。

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南朝宋元徽年间,后废帝刘昱凶残无道。后来成为齐高帝萧道成当时仕宋为中领军。刘昱早想除掉他。某年夏天,天气炎热,萧道成袒胸露腹,躺在府中、树阴下睡午觉,刘昱不经侍卫通报,径自来到院内。他见萧道成睡得正熟,就用笔在萧道成的肚子上画出箭靶。这是时萧道成被弄醒了,刘昱就让他站在厅中,自己站到稍远的地方,引弓搭箭,瞄着他肚子的靶准备发射。萧道成在这紧急关头神色不变,施礼说:“老臣无罪。”刘昱的侍从中有个名叫王天思的进谏说:“萧领军的肚子大,作为箭靶是最好不过了,但是,陛下一箭就能把他射死,以后还怎么射呢?不如改用雹箭来射他。”雹箭是一种不带镞箭头的演习所用的箭支,不会伤人,王天思用这番话巧妙地为萧道成解难。刘昱果然采纳了他的主意,叫人取来雹箭,搭在弦上,一箭射去,正射着萧道成的脐眼。刘昱非常高兴,他把弓扔到一边,大笑道:“你们看我的箭法怎么样?”众人谁敢扫他的兴?只得随声附和。后来,刘昱又叫人用木头刻成萧道成的摸样,在木人的肚皮上画出箭靶,他叫侍从们都用箭来射。刘昱的所作所为正是为了满足一种虐待欲和报复欲,但是他始终没能把萧道成置于死地,而他自己却在十五岁时就因施虐过分被身边的侍从们杀死了。

历史上用箭射人的暴君酷吏又何止一个刘昱?唐初,唐太宗的第五个儿子李祐横行不法,他的长史权万纪经常直言进谏,李祐特别忌恨他,贞观十七年(643),权万纪奉诏入京,李祐派亲信燕弘亮追到途中,用箭把他射死。武则天时,和亲使者杨齐庄和另外一名官员段瓒被匈奴拘禁,段瓒约杨齐庄一同逃走,杨齐庄害怕事情不成而遭祸,段瓒便一人先逃了回来,受到武则天的奖赏。不久,杨齐庄也回到京师,武则天怀疑他通敌,传旨让王懿宗审理此案。王懿宗素以酷暴著称,他主张将杨齐庄处死,并得到武则天的准许。于是,王懿宗把杨齐庄带到洛阳天津桥南,截断手足,高吊起来,命令段瓒用箭射他。段瓒三发三中,接着又有段瑾取箭射他,也射中他的身体。王懿宗又命令诸司百官都一齐用箭射他。一刹时,杨齐庄的身体中了数十箭,像只刺猬似的,但他的嘴唇仍在微微翕动,好像还有一口气。王懿宗又命令把杨齐庄放下来,用刀刺入胸膛,再向下剖开肚子,取出心脏,杨齐庄才死去。明洪武年间,叶伯巨上书言事,触怒了朱元璋,朱元璋竟要亲手用弓箭射死他。明宣德年间,宣宗朱瞻基下旨开拓西内皇城,大兴土木,刑部主事郭循极力进谏,宣宗不听,命令武士把郭循用毡报裹起来,抬到宫中,亲自审问。郭循不肯屈服,慷慨申辩,宣宗大怒,就取来弓箭射中郭循的头部,血流满面,之后又把他下锦衣卫狱,直到宣宗死后才释放。

在有的朝代,射杀也曾被用作惩罚罪人的手段。汉元帝初元年间,王尊任美阳(今陕西武功西南)县令,该县有个妇女控告他的义子不孝,说这位义子要以她为妻,若不顺从就予以毒打。王尊审理此案,派吏调查属实,将那义子逮捕,吊在树上,王尊亲自监刑,让五百名骑士张弓搭箭,把他射死。官吏和百姓们看到这种情景,无不惊骇。辽代刑法规定,有一种处死方式曰“射鬼箭”,就是乱箭把人射死。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七年(913)六月,养子涅里思参与叛乱,太祖下令用鬼箭把他射杀。天赞二年(923),太祖讨平叛贼奚胡损,将他擒获,也以射鬼箭处死。天愿十二年(937),辽太宗耶律德光在云州北将唐大同军节度判官吴峦射了鬼箭。乾亨二年(980),辽景宗耶律贤驾幸南京(今北京市),将擒获的敌方俘虏也射了鬼箭。另外,辽圣宗耶律隆绪统和四年(986)五月,辽国俘获了一批宋朝的官吏与百姓,同年十二月,俘获一批宋朝士兵,统和二十二年(1004)闰九月,辽主亲自南征,俘获了数名宋朝间谍,兴宗耶律宗真重熙十三年(1044)俘获党项族的斥候,等等,统统以射鬼箭处死。还有,辽穆宗应历七年(957)四月,女巫萧古进献益寿延年的药方,并说煎药时必须用男人的胆汁作配剂,穆宗耶律璟按方服药,几年间为取胆汁杀死许多人。后来,穆宗发觉这是骗人的把戏,就命令逮捕女巫,把她乱箭射死。辽代统治者是游牧出身的少数民族,擅长骑射,因而爱用箭射的方法将人处死,这不奇怪;但在汉民族统治的朝代,乱箭射人的做法依然被采用,如各代在军队出征时取出一名死囚犯来“射鬼箭”,作为祭旗的仪式,显然是受到了游牧民族的影响。

和用箭将人射死的做法相似的,还有用弹子弹人的手段。春秋时,晋灵公夷皋奢侈而暴虐,他聚敛民财建造百尺高台,雕墙绘梁,极其华丽。他常站在高台上用弹子击打台下过往行人,看见人们惊慌走避则以为快乐。三国时,魏国的齐王曹芳也喜欢用弹子打人。他看见朝臣令狐景不顺眼,就用弹子打他的头部和眼睛,令狐景竟然任他击打,不肯躲避。清商丞庞熙直言进谏,曹芳又用弹子打庞熙。东晋安帝司马德宗在位时,瑯琊内史孙无终为人贪横,姬妾中有人违拂他的意旨,他就取弹子弹她们的脸。十六国时,后赵石虎喜游猎,善击弹,左右手都能发射,发则必中,他常用弹子随意打人,军中将士们都非常怕他。北齐时,南阳王高绰任定州刺史时,也曾仿效当年的晋灵公,建筑高楼,在楼上用弹子打人。唐初,高祖李渊的第二十二个儿子滕王李元婴更是无赖,他任金州刺史时,每逢农忙季节就带领侍从到乡间游玩,一路上看见行人就取出随身所带的弹子击打,行人纷纷躲避,李元婴则纵情大笑。这些用弹子弹人的事例,纯粹是某些虐待狂的残忍意识的肆意发泄,完全不受法制、法规的约束,同前面所述随意用箭射人的事例一样,只有古代暴虐无道的统治者才能如此为所欲为。

谢选骏指出:射杀是游牧民族的特技——“中国”的意义就在于,全球好事与坏事的总的汇集地。



【11、沉河】


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在位时(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时,邺地(今河北省临漳县一带)的三老、廷掾勾结女巫,聚敛百姓钱财,假言说是为河伯娶亲,每年挑选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门豹任邺令以后,识破了女巫们的阴谋,将计就计,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这个脍炙人口的“西门豹乔送河伯妇”的故事,说明了这样的事实,战国时已经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骗手段,借机渔利,竟使无辜少女惨遭毒手。西门豹运用智慧和权力,以毒攻毒,为当地百姓除了大害。

把沉河作为惩罚人的酷刑,春秋时早已采用,晋国的赵简子曾把鸾缴沉入河中。赵简子对别人说:“我爱好声色,鸾缴立即给我送来歌女舞姬;我爱好宫室,鸾缴很快为我建好亭台楼阁。但是,我喜爱有才能的仁人志士,鸾缴却没有选中一个人。他的所作所为是助长我的过错而损害我的善行,要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呢?”赵简子的做法,意在惩治谗佞之徒,鸾缴被沉河也算是罪有应得。鲁成公十一年(公元前580),晋国的郤犨向鲁国的声伯求婚,声伯强行夺取施氏的妻子嫁给郤犨。施妻和郤氏生了两个儿子,后来郤犨病死,晋国人把施妻送还鲁国,仍旧施氏,施氏就把郤氏的两个儿子沉到河中淹死。如果将上述两例加以比较,可以说,施氏的做法,处理的是本家族的私事,沉河属于私刑,而赵简子的做法则带有官刑的性质。

沉河不论作为宫刑或私刑,后世都曾被使用过。北魏时曾规定,凡是利用巫蛊之术害人的,都要让他背一只黑色的公羊、拖着一条狗,一齐沉到深渊中。这是朝廷明文颁布的刑法,当是官刑。沉渊就是沉河,这负羊拖犬的做法,像是一种迷信的仪式,也可能是仿效历史上的西门豹,对那些害人的巫蛊者的惩罚手段也带上一些巫蛊的色彩。

唐代末年,李福镇守南梁州时,该地区有不少在朝做官者的庄园和田产。这些做官者的子弟在这里居住,结伙为非作歹,不受官府管束,当地百姓颇受其害。李福到任后,让人制造一批大竹笼,然后把作恶最严重的几个官宦子弟叫来,询问他们的家族世系和在朝做官的父兄或姻亲的姓名,他们都一一作了回答。李福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倚仗着官宦家庭的门第和权势,在乡间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不是给在外做官的尊长脸上抹黑吗?今天我要对你们严加惩处,你们的尊长知道了,一定会赞赏我的做法。”于是,李福下令把这几名首恶分子装到大竹笼里,沉入汉江,并向民众宣布说:“这伙人横行霸道,残害黎民,不曾受过约束,我让他们死后也永远处在牢笼之中。”从此,其他官宦子弟再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李福创造的沉竹笼的方法在南方不少地区被民间继承下来,成为一种处治奸宄的通用手段。有些地区的家族统治比较严苛,家族内部若有人背叛或危害家族利益,或者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本族的族长可以决定将他“沉竹笼”。有的地区是直接在人的身体上绑上石头,沉入江中。这是族规范围内,最重的惩罚。直到现代,某些偏远山区还保留着这种古老的规矩。近年来,虽然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仍然偶尔发生此类事件。

明代,在官方规定的刑罚之外,也采用过那种原始而野蛮的沉河的刑罚。洪武年间,有个叫陈养浩的佥事,作的诗中写了“城南有嫠妇,夜夜哭征夫”二句,朱元璋知道后,以为是怨恨朝廷,下令将他遣送到湖广,投到河中淹死。正德年间的名臣王守仁上疏言事,得罪刘瑾,谪贬贵州龙场驿丞,还未前往,暂居在杭州胜果寺,有一天来了两名军校,说是“奉圣旨赐你淹死,不可迟缓”,立即把他带走,捆绑起来,从江边投入水中。当然,这一次并没有把王守仁淹死,这件事也不见于《明史》中王守仁本传,详细情形尚待考,但在正德年间刘瑾派遣特务把人暗地里投河处死,不是不可能的。到了明末,张献忠使用过的酷刑也包括沉河。崇祯十六年(1643),张献忠攻陷汉阳,又率全军从鸭蛋洲渡江,占领武昌,生擒楚王朱华奎,也把他装到竹笼里,沉入长江。

以上所述都是把活人沉河的事例,这当然都是相当残酷的。在古代,更多的做法是把人杀死之后,将尸体投入河中。春秋时,吴国的伍子胥。被太宰伯(喜否)谗害,自刎而死,吴王夫差把他的尸体装入一个皮袋子,投到江中。也有人说,当时吴国亡后,越人把西施也用皮袋子装着,扔到江里,让它随波漂浮。唐李商隐《景阳井》诗云“肠断吴王宫外水,浊泥独得葬西施”,皮日休《馆娃宫怀古诗》云“不知水葬今何处,溪月弯弯欲效颦”,都是咏的这件事。另外,春秋时,楚国的司马子期死后,尸体也被抛入江中。这种投尸于江河的做法后世也常见。十六国时,西秦乞伏暮末的弟弟轲殊罗与叔父什寅谋杀暮末,暮末得到消息,捕获其同党尽皆处死,赦免了弟弟,将叔父什寅剖腹,挖出肚肠,然后抛尸河中。北齐时,齐文宣帝高洋在某年冬天杀阴王晖业,派人凿开冰层,把他的尸体沉到水里。唐末天九零五年六月,朱光忠在白马驿把朝臣裴枢、独孤损、崔远等三十余人在一个晚上尽行杀戮,把他们的尸体都投入河中。当时投靠朱全忠的李振原来曾多次赴试,没有考中,因此特别忌恨那些进士出身的朝臣,他对朱全忠说:“崔枢这伙人平常以清流自居,应该把他们都扔到黄河里,让他们成为浊流。”于是朱全忠采纳了他的意见。《金史·海陵纪》中的记述则更为残酷,一一六一年八月,金主完颜亮杀皇太后徒单氏于宁德宫,又命令将她的尸体焚烧,把她的骨头抛到河里。

投尸于河虽然不能算作刑罚,但它和将活人沉河的刑罚一样,都是人类的报复心理和残忍意识的发泄,这同春秋时西门豹将坏人沉河的行为相比,其性质完全不同了。

谢选骏指出:沉河也叫做“浸猪笼”,把活人装入筐中淹死,这样便于收尸,相当“科学环保”。在民间常用来杀害兔子和猫咪,或是杀狗。



【12、绞缢】


今天,人们对绞刑是比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绞架,英勇就义。这种绞刑并不是近代的产物,它在中国古代具有悠久的历史。

《左传·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绞缢以戮”的话,杜预注解说:“绞,所以缢人物。”即是说,绞的本意指一件东西,当是绳或带等索类物品,可以把人缢死。在这之前,人们早已把自缢作为一种自杀的方式,如晋献公时,太子申生受骊姬迫害,于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缢于新城(今曲沃)1。把缢死作为惩治人的刑罚,今世学者一般认为它始于《左传·哀公二年》的那条记载。

但是,从春秋,战国经秦、汉直到魏、晋,都还没有把绞刑列入朝廷颁布的正式法律条文。春秋时,除自缢的情形外,也有将他人绞杀的事例,如公元前541年,楚公子围借问病之机,将楚王郏敖“缢而杀之”,这都是讲的将人处死的手段,不是法律规定的死刑方式。秦、汉时的死刑有车裂、斩首、腰斩等,并没有绞缢。晋时,周顗等人提议恢复肉刑,有“截头绞颈,尚不能禁”之语,但绞缢没有形成正式的法规,今天也见不到晋代执行绞缢的具体事例。晋泰始年间,郤诜回答晋武帝司马炎的对策中说:“有亡命而被钩悬者也矣,有缚束而绞戮者矣。”这也不能作为晋代已有绞刑的例证。因为郤诜所说的是已曾曾使用过的死刑手段,而不是已成文的法律。

将绞刑列入法典,始于北魏。神麚四年(431),太武帝拓拔焘让崔浩改定律令,规定死刑有斩、绞、腰斩、车裂和沉渊等。北周、北齐承袭北魏刑律,都把绞作为死刑之一。北周规定的死刑有五种:一罄,二绞,三斩,四枭,五裂。“罄”又作“磬”,也是绞刑的一种,执行的办法是用绞索套住人的脖子将人悬挂起来,就像古时的乐器磬那样悬挂着似的。“磬”作为刑罚的一种早在周代就有了,《礼记·文王世子》云“公族起有死罪则磬于甸人”,郑玄注解说:“悬缢杀之曰磬。”后世的绞缢大概只是用绳索把人勒死,并不一定要悬挂,北周明确地把磬与绞分为二种,说明它们在执行时还是有区别的。当时对犯什么罪应当处以绞刑有具体的规定,如建德五年(576)春正月诏令,私自铸钱者要绞缢处死。北齐规定死刑分车裂、枭首、斩、绞共四等,其中绞刑最轻。

隋代,《开皇律》定死刑为斩与绞二等。此后各代相沿,绞刑遂为正式的官刑。和斩首相比,绞刑是人们公认的轻一等的死刑。因为斩首使人身首异处,腰斩使人手足异处,车裂、支解、凌迟等更使人身体破碎,而绞缢能使人保持完整的尸体,同时,施用绞刑时,由于绞索勒紧人的颈部动脉,犯人能在相当短的时间死亡,因而痛苦程度较凌迟、斩首为轻。所以绞刑的设置较为符合人道,近现代世界不少国家执行死刑单用绞,道理即在于此。

唐德宗时,刑部侍郎班宏言建议将绞刑和斩首改为重杖处死,被批准实行。于是,当时被判死刑的人,先行杖,有的杖一百,有的杖六十,这样将人活活打死。重杖处死时犯人受痛苦时间长,而且身体血肉模糊,形状凄惨,因此这比绞缢而死更残酷。过了不久,重杖处死代替绞刑的做法即被废除。

宋代,绞刑和斩首并用,该绞该斩都须经严格的审判。有的官员判定绞刑的人数比判定斩首的人数还要多。神宗元丰年间,河中人刘勃自南京军巡官代还,他自言在任期内判定绞刑共二百六十人,而判定斩刑仅六十人。宋代和唐代一样,还规定被判为绞或斩的犯人可以交纳铜来赎罪,交纳的数量为一百二十斤,宋代除交铜之外,还要另加决杖一顿。虽然如此,当时仍有不少的犯人因交不出这些铜而被绞死。

辽代,绞缢仍然是死刑的一种。天祚帝耶律延禧保大四年(1124)五月,金兵攻克燕都,宰辅左企弓、曹勇义和枢密使虞仲文、参知政事康公弼等降金,燕都百姓流离失所,前去依附平州留守张彀。张彀采纳翰林学士李石的计策,派部将张谦率领五百余骑兵把左企弓等人召集到滦河西岸,历数他们降敌的罪行,然后把他们全都绞死。金代的死刑仍然为斩、绞二种,也可以交纳铜来赎免,但交纳的数量为二百四十斤。

元代死刑有斩首和凌迟而无绞刑。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说:“元世祖定天下之刑,笞、杖、徙、流、绞五等。”所言元代有绞刑,未说明根据,不可信。元末人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五刑”一节已明确指出“国初立法,……死,则有斩,有凌迟,而无绞”,这与《元史·刑法志》相一致,应该是符合实际的。

明、清两代列绞缢为死刑之一,这和唐宋辽金都是一样的。明代对绞刑的判定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如正统八年(1443)大理寺议定,对盗窃犯初犯者在右臂刺字,再犯者在左臂刺字,三犯者要处以绞刑,次议经皇帝批准实行。清代判定绞刑和其他死刑一样,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同为死刑,或斩或绞也需要严加区别。如顺治十四年(1657)江南科场案发,刑部审理后判定主考方犹应斩首,副主考钱开宗应处绞,同考官叶楚槐等应流放尚阳堡,结果经皇帝亲自批复,将方、钱二人俱斩首正法,同考官叶楚槐、周霖等十七人都绞刑处死。圣旨下后,立即执行。

同凌迟、斩首等死刑处死方式相比,绞缢是延续最长久的刑罚。直到现代,世界上仍有一些国家使用绞刑。如巴基斯坦前总统(1971~1973)、人民党领袖布托在1979年四月被处以绞刑,又如1989年7月24日伊朗绞死了二十二名毒品走私犯和娼妓,1989年7月31日黎巴嫩绞死美国人质希金斯。

谢选骏指出:在中国文革期间,青少年常用这种方法杀死猫咪,然后剥其皮而食其肉。为了避免土腥味,他们还把猫尸埋入土中一夜,然后取出混同鸡肉一同烹煮。



【13、鸩毒】


古代,用毒药致死人命是谋害人或惩罚人的重要手段,而常用的毒杀手段是鸩毒。

鸩是一种鸟,比鹰略大,与雕或猫头鹰的大小相似,羽毛紫黑色,长长的脖子,赤色的喙。雄鸟名叫运日,雌鸟名叫阴谐,江南人还把它叫做同力鸟。1中国人在很古的时候,就认识到这种鸟有剧毒。据传说,鸩鸟专门吃毒蛇,毒蛇的毒性渗透到鸟体的各个器官,不仅肌肉、内脏有毒,连喙和羽毛都有毒。鸩的屎拉在石头上,石头也会腐烂如泥;鸩的巢下数十步之内寸草不生;鸩鸟饮水的小溪,各种虫类都会被毒死。鸩鸟的毒来自毒蛇,但又可以以毒攻毒,化解毒蛇的毒性。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说,人如果被毒蛇咬了,就把鸩鸟的角质的喙刮下少许粉末,敷到伤口上,可以立即止毒,很快痊愈。而正常的人误食鸩鸟的肉或内脏,就要送命。如果把鸩鸟的羽毛在酒中浸泡一下,这酒便成为毒酒,就是人们常说的鸩酒,人饮少许这样的酒,就会很快被毒死。

早在春秋时期,鸩毒就已被用作谋害人的手段。公元前656年,晋献公的宠妃骊姬企图谋杀太子申生,她把鸩毒下到酒里,把堇菜(一种毒草)放入肉中,让申生食用,申生还没有沾唇,献公先到了,他用这酒洒在地上祭奠祖先,地面上立即鼓起一个大包。申生发现了骊姬的阴谋,十分害怕,就离宫出走,不久自缢而死。申生虽然不是直接死于鸩毒,但从史籍的记载来看,鸩酒的毒性实在令人畏惧。

从汉代起,用鸩毒杀人的方式更为常见了。公元前195年,刘邦死,惠帝刘盈继位,吕后担心赵王如意成为帝位的威胁,就把他召到长安,用鸩酒毒死。之后,吕后又想害死齐王刘肥。刘肥是刘邦未发迹时讨的一房侧室生的儿子,吕后早把他视为眼中钉。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刘肥入京朝见,惠帝刘盈热情设宴招待这位兄长,吕后突然来到宴会大厅,看见刘肥坐在上座,刘盈用家庭内部的礼节对待他,勃然大怒,就悄悄吩咐从人准备两杯鸩酒,命令刘肥为自己祝寿,饮那杯酒。刘盈不知吕后的用心,也端起另一杯鸩酒为吕后祝寿。吕后急忙夺下刘盈的杯子,把酒倒掉,把酒杯反扣在桌。刘肥感到奇怪,也不敢饮自己端的这杯酒了,他假装酒醉而离席。后来他得知吕后给他的是鸩酒,非常忧虑,担心自己不能离开长安,早晚有一天会死于吕后之手。吕后屡次用鸩毒谋害非亲生儿子,其心性狠毒可见一斑。

汉武帝死后,大将军霍光和卫尉王莽(字稚叔,不是篡汉的王莽)同辅政,武帝有遗诏封霍光、金日磾和上官桀三人,没有王莽,王莽的儿子王忽怀疑遗诏是伪造的,霍光非常生气,严词责备王莽,王莽害怕得罪霍光会遭大祸,就鸩杀王忽。汉朝另一位王莽(字巨君,篡汉后自为皇帝)也惯用鸩毒,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他就产生了篡位的念头,在腊日进献椒酒时把鸩毒下到酒里,毒死平帝,第二年立孺子婴为帝。公孙述占据四川称帝时,听说李业以才德负有声望,想聘用他为博士,李业坚决推辞,不肯从命。公孙述大怒,就派大鸿胪卿尹融带着鸩酒和诏书再去请李业,如果李业愿意奉诏,就封他公侯之位,如果仍然固辞不受,就赐他饮此毒酒。李业从容选择了后者,饮鸩而死。三国时,魏高贵乡公曹髦亲率侍卫讨伐司马昭,被司马昭部将杀死,皇太后(魏明帝曹睿皇后郭氏)下诏历数曹髦的罪恶,说曹髦曾经贿赂她左右的人,打算趁她服药的机会下鸩毒毒死她。这位郭太后所说的是否属实,姑且不论,但从此事可知,鸩毒一直是宫廷中施行阴谋诡计时常用的手段。

鸩毒之所以经常为人采用,是因为鸩毒的毒性大,人服毒后到致死所需时间短,正如东汉霍諝所言“未入肠胃,已绝咽喉”,中毒致死如此迅速,即使有解药也来不及救命。五代时,南唐烈祖李昪对老臣周本不放心,就在一次宴会时将杯中酒下了鸩毒,赐给周本,周本非常警觉,心中怀疑,假装醉而不饮,就另外找一只空杯子,把那杯有毒的酒分作两份,以其中的一杯递给烈祖,请求同饮,并且说:“我用这杯酒祝皇上千秋万岁。陛下若不饮,就不是君臣同心同德的意思了。”烈祖面色骤变,十分尴尬,无话可答,也不敢接酒,在座的臣僚们面面相顾,大惊失色,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时,著名优人申渐高看见僵局,心中明白,就假借跳舞助兴的名义,进入宴会大厅,来到烈祖面前说:“这杯酒让我先饮吧!”说着,就把两半杯酒合在一起干了,把杯子也揣在怀里,匆忙离去。烈祖暗地派亲信带着最好的解毒药去救申渐高,但未能见效,申渐高脑浆迸裂而死。2

由于鸩毒害人非常残酷,所以古代有人早就反对使用鸩毒。战国时,楚国的使者驸马共前往巴国,途中看见一个人挑着一担下了鸩毒的酒,问他担这毒酒干什么,那人说是用来鸩杀人的。驸马共请求买下他的毒酒,那人同意出卖,驸马共带的钱不够,就把车和马都给了他,买到这些酒之后全部倒到江里。原来驸马共买它就是为了销毁这些毒品。3这个故事,被作为古代宣扬仁慈的例子广为流传。晋代,朝廷曾下令禁止鸩毒,并且规定鸩鸟不许过江。石崇任南中郎将、荆州刺史时,曾捕获一只鸩鸟雏,交给后军将军王恺养护,司隶校尉傅诋告发了这件事,朝廷下诏宽宥了石崇,命令把那只鸩鸟雏在街市当众烧死。东晋升平二年(358年),佽飞督王饶向朝廷进献鸩鸟,晋穆帝司马聃大怒,下令把王饶鞭打二百,另派中御史某把那只鸩鸟烧死在京城里的十字路口。但是,需要说明一点,晋代禁绝用鸩毒,并不是禁绝一切毒死人的做法,那时常用的杀毒人的方法是饮金屑酒。晋惠帝皇后贾南风就是被赵王司马伦用金屑酒毒死的。

晋代以后,毒杀人的方法越来越多,更为常见的是使用信石(即砒霜)。由于鸩毒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的方法,所以即使使用其他毒品谋害人命,也习惯地称为鸩或鸩杀。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王婆计啜西门庆,淫妇药鸩武大郎”,说是鸩杀,其实潘金莲使用的是西门庆生药铺里的砒霜。当然,鸩毒这传统的方法也没有丢弃,直到清代仍有人使用。如明末著名奸臣阮大铖的女儿阮丽珍本来嫁给了杨龙友的儿子杨作霖,入清后她流落到某亲王府中,这位亲王的福晋(太太)非常妒忌,就用鸩酒把他毒死了。

鸩毒杀人无疑是非常残酷的,但让人中毒而不让人死,故意观看人在中毒时痛苦的惨状,更是丧失人性的暴虐行为。明太祖朱元璋就干过这样的事情。洪武年间,锦衣卫有个名叫王宗的厨师,犯了罪害怕杀头,让家里人向医生王允坚买了一包毒药。朱元璋得知此事,下令逮捕王允坚,让他把自己卖出的这包毒药当场吞下。王允坚手拿毒药,大惊失色,态度犹豫,不敢吞服,武士在旁边催逼,王允坚不得已把毒药吃下去,这时,朱元璋细细问他这毒药是怎么配制的,吃下去之后多长时间会死,如果中毒而死还有什么留恋等问题,王允坚一一作了回答。然后朱元璋又问他这毒药有没有办法消解,王允坚说,用凉水、生豆汁、熟豆清掺合在一起让服毒者饮下,可以解毒,若用“粪清插凉水”解毒更快。于是,朱元璋叫人取来凉水半碗,粪清少许,在旁边等待。不一会,王允坚出现中毒症状,眼神四顾,烦躁不安,两手不住往身上搔来搔去,朱元璋又喋喋不休地问他中毒后的感觉以及多长时间内可解、过了多长时间就不可解等问题,直到看到王允坚痛苦难耐、生命垂危的时候,才叫人给他灌下解毒的粪清和凉水。王允坚受尽折磨,奄奄一息,侥幸没有死,但是到了第二天,朱元璋又下令把王允坚处以斩刑,并枭首示众。朱元璋这种凶残手段在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二十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和德国法西斯用活人进行灭绝人性的毒品试验,受到世界舆论的一致谴责,这种违背人道主义的做法,朱元璋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实践过了。王允坚的毒药是怎么配制的,其中有没有鸩毒的成分,现在已难以考证清楚。

今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化学毒剂(如氰化物等)及其他毒品大量出现,鸩毒已成为历史的概念,鸩鸟这种动物如今似乎也见不到了。

1.关于鸩鸟的特征、习性的记述,见《山海经·中山经》注、《淮南子·缪称训》注、《广雅·释鸟》、《尔雅翼·鸩》等处。回文章

2.宋郑文宝《南唐近事》,又见陆游《南唐书·杂艺传》。而郑文宝《江表志》又云烈祖以鸩酒毒其弟知询,清吴任臣《十国春秋》所记同《资治通鉴》。诸说不一,待考。回文章

3.《尸子》卷下。清汪继培注《尸子》谓“驸马共”疑为“巫马共”。

谢选骏指出:在文革期间,鸩毒也可用来杀猫杀狗,然后清洗其肠胃便可壮志饥餐一番。



【14、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种。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同劓、宫、刖、杀相比,黥面显然是最轻微的。但是,这种刑罚也要伤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于身体的明显部位,无法掩饰,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同时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书也把它列为酷刑之一。

黥面是一种很古老的刑罚,它在尧舜时就出现了。当时三苗之君使用的五虐之刑,包括黥面在内。1尧诛三苗,废“五虐”,改用“象刑”,就是给犯罪者穿上与常人不同的衣服,以示惩罚,其中当受墨刑者要戴黑色的头巾。2禹继尧舜之后开始使用肉刑,以后正式把墨刑定为五刑之一。

最初,墨刑的施行方法是用刀刻人的皮肤,然后在刻痕上涂墨。《尚书·吕刑》篇中“墨辟疑赦”一句后,孔安传云:“刻其颡而涅之曰墨刑。”。《周礼.司刑》一节中“墨罪五百”一句话,郑玄注云:“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额为疮,以墨窒疮孔,令变色也。”《礼记·文王世子》篇注云,墨刑和劓、刖等刑一样,“皆以刀锯刺割人体也。”《国语·鲁语》也曾说:“小刑用钻凿,次刑用刀锯。”墨刑为小刑,当是使用钻或凿为刑具。其它各书述及墨刑时都是说用刀刻。这些说明,墨刑在最初规定为刑罚的时候,施行时用刀,而不是后世才采用的针刺。人的面部神经是极其敏感的,犯人在被黥面时的疼痛之状可想而知。由于伤口感染,有的犯人也会因黥面而致死。

从西周时起,墨刑的使用很普遍。周初刑法规定“墨罪五百”,即列举应处以墨刑的罪状有五百条之多。《尚书·吕刑》篇亦云:“墨罚之属千。”可见,当时的刑罚是很严厉的,民众稍有小过,就要被黥面。周代,奴隶主贵族常用黥面者作守门人。因为这些人的脸上带有耻辱的标记,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所以他们一般都不会逃跑。而且,黥面者的四肢是健全的,不影响劳作。春秋战国时,各国常使用黥面的囚徒去做各种苦役。秦国商鞅变法时用法严酷,有一次太子犯法,不便加刑,商鞅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孙贾黥面,以示惩诫。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请焚烧《诗》、《书》等儒家书籍,规定说,如果命令下达之后三十天内不烧者,要“黥为城旦”。“城旦”,是一大早就起来修护城墙的苦役工。当时,“黥为城旦”成为一种比较固定的处罚犯人的措施,这样的犯人遍布全国各地。秦末农民大起义的队伍中,有许多是受到黥面之刑的囚徒。汉初被高祖刘邦封为淮南王的英布,年轻时也曾因小罪被黥面,因此,人们就把他的名字成为黥布。

汉初刑法沿袭秦制,仍使用黥面之刑。《汉书·刑法志》规定“墨罪五百”,条款数目同周初一样。公元前167年,汉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规定将当受黥面之刑者“髡钳为城旦舂”。意思是,男子应当黥面者,该为剃去头发、颈上戴着铁制的刑具、去做为期四年的“城旦”苦役;女子应当黥面者,改为去做为期四年的舂米的苦役。此后直至汉末,黥面未再实行。但在汉代时,匈奴曾规定,汉朝的使节如果不以黥面,不得进入他们的单于所居住的穹庐。有一次,王鸟充任汉朝的使节,出使匈奴时就顺从了他们的规矩,单于大喜,同意让匈奴的太子到汉朝作人质,请求与汉和亲。有人说,匈奴的这种规定是他们的一种习俗,只是用墨昼在脸上,象征性地表示黥面,并非真的用刀刻割皮肉。这和作为刑罚的黥面当有所区别。

汉代以后,随着某些肉刑的恢复,黥面也重新被采用。晋代规定,奴婢如果逃亡,抓回来之后要黥其两眼上方,并加铜青色;如果第二次逃跑,再黥两颊;第三次逃跑,黥两眼下方。上述三处,施行时都要使黥痕长一寸五分,宽五分。这种黥痕可以深深印到人的骨头上。唐代贞元年间,段成式的从兄经过一个叫黄坑的地方,他的随从拾取死人的头颅骨,打算用它配药,看见一片骨头上有「逃走奴」三个字的痕迹,色如淡墨。段成式判断这是古时被黥面的人的头骨,而且很可能就是晋代逃亡过的奴婢的遗骨。黥面之刑的残酷性,由此可见一斑。

南朝泰始四年(468),宋明帝刘彧颁行黥刑和刖刑的条律,规定对犯有劫窃官杖、伤害吏人等罪者,要依旧制论斩;若遇赦令,改为在犯人两颊黥上“劫”字,同时割断两脚筋,发配边远军州;若是五人一下结伙以暴力夺取他人财物者,也同样处罚。梁天监元年(502),梁武帝萧衍又颁定黵面之刑。黵面的施行方法,大概不是用刀刻,而是用针刺。如果犯有抢劫罪应当斩首而遇赦者,要黵面为“劫”字。这种刑罚实行的时间不长,天监十四年(515)即予以废除。

北宋时,黥面之刑一律改用针刺,因而又称为黥刺。犯人的罪状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的字样排列的形状也有区别。凡是盗窃罪,要刺在耳朵后面;徒罪和流罪要刺在面颊上或额角,所刺的字排列成一个方块;若为杖罪,所刺的字排列为圆形。凡是犯有重罪必须发配远恶军州的牢城营者,都要黥面,当时称为刺配。如《水浒传》中写林冲被刺配沧州牢城,武松被刺配孟州牢城;陆谦指使董超薛霸在半路上结束林冲性命,特意嘱咐他们揭取林冲脸上刺字的那块面皮来回话;武松被黥面是刺在额角上的,后来他扮成行者,把头发垂下来可以遮盖着被刺的字。小说中的这些描写,可以作为我们今天理解北宋时期黥刺刑罚的例证。北宋名臣狄青年轻时也曾被刺配,后来贵显,仍保留着刺的印记,不愿除掉它。直到南宋时,刺配的做法都是常见的。

辽代刑法也有黥刺,和北宋的施行方法相同,也是用针刺,但刺的位置不完全一样。重熙二年(1033),辽兴宗耶律真宗规定,对判为徒刑的犯人,要刺在颈部。奴婢私自逃走被抓回,如果他她同时盗窃了主人的财物,主人不得黥刺其面,要刺在他/她的颈或臂上。犯有盗窃罪的,第一次犯刺右臂,第二次犯刺左臂,第三次犯刺脖颈的右侧,第四次犯刺脖颈的左侧,如果第五次再犯,就要处死。辽代其他刑罚非常残酷,唯独黥面之刑比以前要宽大一些。

金代规定犯有盗窃罪且赃物在十贯以上五十贯以下者要处以徒刑,同时刺字于面部,赃物在五十贯以上者要处死。元代仿照宋、金的有关法律,对盗窃罪要予以刺字,并同时施加杖刑,刺的方法和杖的数目有非常细致的条款,另外,对什么情况下免刺、什么情况下已经刺过仍要补刺等等,也有具体的规定。

明代关于黥刑的法律,与宋元大同小异,但使用的范围要更狭窄一些。洪武三十年(1397)规定,谋反叛逆者的家属及某些必须刺字的犯人予以刺字,其他各类犯人一律不再用宋代那种刺配的方法。另外,对于盗窃犯,初犯者要在右小臂上刺“盗窃”二字,再犯者刺左小臂,第三次犯者要处以绞刑。对于白昼抢劫他人财物者,要在右小臂上刺“抢夺”二字,如果再犯抢夺罪者,照例在右小臂上重刺。情节比较轻微的偷摸都无须刺字。明代的法律中对免刺、补刺也有明确的条文。

清代的黥刑主要施用于奴婢逃跑,而且常和鞭刑并用,称为鞭刺。顺治十一年(1654),朝廷议准,对于逃亡的奴婢凡是七十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者要免于鞭刺。顺治十三年(1656)又规定,犯盗窃罪者也要刺字。康熙四年(1665)规定,对逃亡的奴婢的刺字不再刺在面部,和盗窃罪一样都刺小臂。第二年又下令说,如果逃亡者改刺小臂,这样逃亡者越来越多,无法稽查,因此仍旧改为刺面。康熙十二年(1673)诏令,凡是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逃亡者要免于鞭刺,如果是夫带妻逃、或父带女逃、或子带母妹逃者,妇女免于鞭刺,如果是妇女单独逃亡者不能免除。这样的规定,说明清代奴婢的处境悲惨,而且逃亡现象严重,同时说明统治者对逃亡者的镇压也非常严厉。

纵观各代实行黥刑的历史,古时刀刻法的黥面变为宋、元、明、清的刺字,其残酷的程度应该说是在逐渐减弱。

黥面作为一种刑罚制度,同人类的刺面纹身的习俗有密切的关系。世界上各民族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大都有刺面纹身的历史,具体做法是用刀刻或针刺皮肉,和刑罚的黥面一样,也必然有疼痛的感觉,因而它也具有一定的野蛮性和残酷性。产生刺面纹身现象的社会因素和人类的心理因素比较复杂,主要的是由于原始的自我美化意识和图腾崇拜意识的作用,刺面纹身者所雕刺的内容主要是人们喜爱的象征美丽、勇敢或吉祥的文字和图象。黥面之刑是将刺面纹身的残酷性的一面加以发展,用作惩罚罪人的手段,它给罪人身体留下的是表示耻辱的标记,既给犯罪者造成精神的压力,也对其他人起着警戒和震慑的作用。黥刑和刺面纹身的目的虽然不同,但它们都是人类社会早期阶段共同的社会文化心态的反映。

我国早有刺面纹身的习俗,南方更为突出。《礼记·王制》篇云:“东方曰夷,被发文身。“后疏云:”越俗断发文身,以避蛟龙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涅之。这里所述的具体做法和黥面相同,只是残酷的程度有所差别。《庄子·逍遥游》篇也说:“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后世南方有刺面文身者,被称为:“绣面老子”,就是残存的越地的遗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刺面纹身的现象同黥面之刑一样长期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刺面纹身者刺的是图案或文字以及刺在身体的什么部位因人而异,有的刺动植物,有的刺山水画,有的刺诗词对联或警语;有的刺在连绵或头颈,有的在腰臂腿部。进行刺面纹身的牡蛎也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装饰,有的是为了猎奇,有的则是以所刺的图案作为黑社会组织的标记。

唐代,纹身的风气最盛。据《酉阳杂俎》记载,当时京城中的一伙青皮无赖最爱纹身。有个名叫张干的,颇有勇力,他在左臂刺“生不怕京兆尹”、右臂刺“死不怕阎罗王”两行字,其心理状态由此可以想见。又有个叫王力奴的,请工匠在他的胸膛部和腹部刺上山水园亭、鸟兽草木,精细清晰,染上不同的颜色,简直就是一幅美妙的图画。又有个窃贼名叫赵武建,身上刺了一百六十处番印或盘鹊,两臂上刺着一首诗:“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忽惊飞入水,留命到今朝。”又高陵县人宋元素,身上刺七十一处,左臂上刺的一首诗为:“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臂上刺着一个葫芦,葫芦上长出一颗人头,好像傀儡戏中的郭郎似的,别人问他,他说这是胡芦精。元和年间,李夷简在四川做官,当地市井中有个无赖,名叫赵高,经常因打架斗殴被拘捕。他的背上刻着毗沙门天王像,衙役对他行杖时,看见这天王图像,不敢下手。赵高有恃无恐,更加横行。李夷简得知,下令将赵高抓获,叫衙役用新制造的大棒只管打他,直到把天王图像打净为止。结果打到三十多棍,体无完肤,那天王图像还依稀可辨。可见当初刺得很深,颜色浸入到肌肉腠理之中,所以很难消除。四川还有个叫韦少卿的年轻军官,不爱读书,只喜好纹身,他的叔父有一次让他脱掉上衣,见他胸前刺着一棵大树,树梢聚集着数十只鸟,树下悬挂着一面镜子,镜子的环上系着一条长线,有人在旁边牵着线站在那里。叔父不解其意,问他,韦少卿笑着说:“你没有读过张燕公的诗吗?他的诗中有‘挽镜寒鸦集’一句,这幅画正是这句诗的意境啊!”荆州有个叫葛清的,他从脖子往下,遍体刺着白居易的诗,共刺三十多首,有的诗句还配有诗意图,刻绘非常精细。黔南观察使崔承宠,年轻时身上刺一条大蛇,蛇头在右手上,张着嘴,好像在吞食食指和中指,蛇身从右臂延伸到脖颈,盘绕数圈又到腹部,蛇尾直拖到小腿上。后来他年龄渐长,做了大官,刺的大蛇依然非常清晰。他会见宾客时总是用衣袖笼着右手,不轻易让人看见,到了酒酣耳热的时候,就卷起右臂的衣袖,伸着两个指头装成蛇头的样子,吓唬侍宴的优人说:“蛇咬你!蛇咬你!”优人装出害怕的样子大声叫疼,以此作为笑乐。另外,杨虞卿任京兆尹时,市中有三位王子,很有勇力,他们满身都刺着花绣,后来因不遵法度,行凶作恶,被官府捕获,笞杖至死。

古典小说中也常写到纹身刺字等事件。如《水浒传》中的史进身上刺着九条龙,因此绰号“九纹龙”,这是尽人皆知的例子。又如《说岳全传》中写岳母在岳飞的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这是激励儿子的警语,和一般的纹身具有不同的意义。

古代纹身的具体做法,一般来说是一针一针地刺透皮肉,使之出血,然后用颜料涂染。但也有人使用“刺印”,就是把许多针固定一块印下,针尖向外,排成一种图案。把这印按在人的身体的某一部位,所有的针尖同时刺入皮肉,印起出来后,在一秒年密密麻麻的针孔上刷以石墨,皮肤上就清晰地显出图像,伤痕愈合后,图像就永远留存。唐代,有人制造这种刺印出售,若需要纹身,使用刺印比较方便。

关于刺面,古代妇女常用来作为装饰容貌的手段。有一种美容的方法叫靥钿,实际上就是刺面。据说这种方法首创于三国时吴国孙和的郑夫人。孙和有一次吃醉了酒,舞弄玉如意,误伤了郑氏的面颊,流血不止。郑氏不胜其苦。孙和让太医给她包扎,太医说,必须用白獭的骨髓与白玉、琥珀砸碎而成的粉末和在一起涂在伤处,就可以使皮肉长好,而且不显疤痕。孙和用百金购买到一只白獭,按照太医说的方法配好药膏,但其中琥珀的用量太多了,伤口愈合之后,疤痕却没有消净,在左颊上留下一个红斑,像朱砂痣似的。孙和看见,觉得她的容貌比原来还要妍丽,因而更加爱她。其他姬妾想讨孙和的欢心,也都学郑氏的样子,在颊上刺个圆点涂上丹砂,果然,他们都受到宠幸。后来,这种方法流传开来,成为闽地的习俗。

古代富贵人家姬妾众多,正妻如果非常妒忌,有时就采用刺面的手段对其他姬妾进行惩罚。唐代中期以前,士大夫的妻子有不少妒忌凶悍之辈,常对婢妾进行印面,叫做月点或钱点,其实就是黥面。3有个叫房孺复的士人,其妻崔氏非常妒忌,规定家中的婢女不准浓妆高髻,每个婢女每月只发给她豆大的一粒胭脂和一钱白粉。有个婢女用自己的零钱另外买了一些化妆品,打扮得稍微漂亮一点,崔氏看见,大怒道:“你真的这么爱打扮吗?那就让我给你好好打扮一次。”于是就用刀刻去这个婢女的眉毛,涂上青色,又用烙铁烧灼她的鼻凹和眼角,把她的面皮烧得焦黑而卷起,然后崔氏又给她在烧伤的地方涂上朱砂。后来,婢女的伤疤脱落,留下的印痕竟然真的像是精心修饰的美妆。崔氏的行为和这位婢女的遭遇,生动地反映了黥面和刺面纹身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刺面纹身是具有刑罚特征的装饰,而黥面是具有装饰特征的刑罚。

1.见《书·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后传曰:“黥面。”又疏:“黥面即墨刑也。”回文章

2.《初学记》卷二十引《白虎通》云:“五帝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北堂书钞》引此句作“犯墨者蒙皂巾。”皂即黑色。回文章

3.《酉阳杂俎》前集卷八“黥”一节中云“月点、钱点”,《说郛》引此段文字时“点”作“黥”字。

谢选骏指出:黥面的风俗可能和纹身的风俗有关,起源可能是用于家畜的归属鉴别。



【15、割鼻】


战国末时,楚怀王有个非常宠爱的妃子,名叫郑袖,性情淫荡而妒忌。后来,魏王又送给楚怀王一名美人,怀王立即被她迷住了。郑袖受到冷落,恼恨在心,决定设计陷害。有一天,郑袖对新来的那位美人说:“君王是特别喜爱你的,但不太喜欢你的鼻子。你见君王的时候应当用手把鼻子掩住,这样君王就会长久地宠幸你了。”美人误以为郑袖是好意关心自己,就照她的嘱咐去做。怀王感到奇怪,就问郑袖:“新美人见了我常常掩住鼻子,是怎么回事?”郑袖说:“她嫌大王口臭,所以掩鼻。”怀王大怒,下令割掉美人的鼻子。郑袖居心险恶,使美人无辜受祸,后人提及此事,面不了感慨一番。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诗云:“天可度,地可量,唯有人心不可防。但见丹诚赤如血,谁知伪言巧似簧?劝君掩鼻君莫掩,使君夫妇为参商。”就是指的这件事。

楚怀王惩治美人的手段,就是古代的劓刑。“劓”字音“意”,它由“鼻”字加“刀”组合起来,含义很明显,就是用刀割鼻。上古时,劓刑常和黥刑并用。《易》经中说:“其人天且劓。”前人疏云:“剠(黥)额为天,截鼻为劓。”按照八卦的分属,额为乾,乾又指天,所以黥额的刑罚叫做“天”,鼻为艮,毁艮就是割鼻,即劓刑。

劓刑和黥面、割耳、宫刑、刖足都使人身体致残,虽然轻于死刑,但都能给人造成很大的痛苦。所以,《尚书·吕刑》篇把这五种刑罚称为“五虐”。

劓刑在夏商时已普遍使用。据说,夏时受过劓刑的有上千人。商代盘庚迁都到殷之后,下诏说:“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意思是,对那些不仁不义、桀骜难驯、一有机会就干坏事的人,轻者割去鼻子,重者处以死刑,使他们断子绝孙,务必使新都城内不再有这一类人。

周时正式把劓刑定为五刑致意,并且明文颁布“劓罪五百”,当时“凡触易君命,革舆服制度,奸淫盗攘伤人者,其刑劓。”就是说,那些违抗国君的命令、破坏规章制度、奸淫偷盗、破坏治安、打架斗殴、伤人身体者,都要受割鼻之刑。

鼻子长在人的面部的正中,位置显著,割掉鼻子,脸上就留下一个突出的标记,和受过墨刑的人脸上的黥痕一样,都无法掩盖。据记载,古代那些受过劓刑和黥刑的人不便在当地存身,就结伙逃亡到边远地方夷人(少数民族)居住的区域。夷人看见这些没有鼻子、脸上有印记的人感到惊奇,就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欺骗夷人说,这在中国是一种风俗。夷人仰慕中原文化,都效仿他们,也互相割去鼻子,或在脸上刺上花纹。结果在夷人那里倒真正形成了比较固定的风俗习惯。1以至于在唐宋时,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还保留着割鼻子的传统,刺面的习俗延续的时间更长久。

周代,受过劓刑的人常常被派去守关。因为他们被割鼻之后,面貌丑陋,不宜在稠人广众中生活,他们自己也不愿待在人多的地方,于是甘心接受命运的安排,到偏僻寂静的远处了此残生。当时距京师五百里之外的三关有十二座关门,都是由那些没有鼻子的人把守。2

春秋、战国以至汉初,劓刑是一种很普遍的刑罚,被割掉鼻子的人说不清有多少。战国时,燕兵进犯齐国,田单帅军坚守即墨,当时齐国力弱,形势危急,田单放出风声说:“我最害怕燕军把抓到的齐军俘虏都割掉鼻子。”燕军统帅探知这个消息,不知是计,果然这样做了。城中的齐兵远远望见燕军中的齐军降卒和俘虏都成了没有鼻子的人,既愤怒又害怕,于是斗志倍增,齐心坚守。田单见军士们被激怒,群情振奋,非常高兴,就用火牛阵战胜了燕兵。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量刑苛刻,有一次公子虔违犯禁令,商鞅就将他处以劓刑。秦始皇时,劓刑更是家常便饭。太傅赵高教胡亥熟悉狱讼之事,随意把人抓来割鼻子或斩首,作为胡亥的实习。当时真正犯了罪应当处以劓刑的不计其数。有人说,秦灭了六国之后,把俘获的六国的军士和百姓大都予以割鼻,竟然使社会上没有鼻子的人比有鼻子的人还多,甚至人们以没有鼻为正常,有鼻子反倒觉得丑了。3这话虽然过分夸大,但它却反映了秦统一全国的战争的残酷一面。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将劓刑改为用笞三百来代替(景帝时又改为用笞二百)。从此,劓刑作为官方规定的刑罚被取消。但是,后世仍不断有人遵循古制,动辄将人割鼻。南朝梁时,曾一度用劓刑代替较轻的死刑,后来在天监十四年(515)正月,梁武帝萧衍下诏将劓刑再次废除。之后,在一些非汉族统治的朝代或非汉族居住的地区,仍正式使用劓刑。如唐代,吐蕃规定的各种肉刑,其中就有劓刑。金代规定,对那些犯了重罪而尚不至于被判处死刑者,要处以劓刑或割耳等刑,使他们留下标记,与一般平民百姓有所区别。蒙古民族入主中原的元代也恢复过劓刑。元顺帝初年,朝廷下诏对强盗要判处死刑,对一般偷窃牛马的人要判处劓刑。对一般偷窃驴骡者,初犯要处以黥刑,再犯处以劓刑。对那些偷盗猪羊者,初犯处以墨项,再犯黥面,三犯割鼻,割鼻后再犯者要处死。其他朝代,如唐、宋、明、清等,官方规定的刑法未见再用劓刑。

但在战争期间,割鼻的现象是常有的事。交战的双方抓到对方的俘虏,有时用割鼻、割耳等手段来示威或泄愤,像战国时燕军割齐军的鼻子那样。东汉末年,袁曹官渡之战时,曹操率领一支精锐部队放火烧了袁军的粮草,俘获袁绍的将领淳于仲简,将他割掉鼻子。又把一千多名袁军的俘虏全部杀死,把他们的鼻子都割下来,派降卒送给袁军。袁军将士见到这一千多只割下来的鼻子,无不胆寒。曹操亲自连夜审问淳于仲简,仲简从容对答,不肯屈服,曹操见他是个人材,不想杀他,谋士许攸说:“明天早上,淳于一照镜子发现没有了鼻子,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深仇大恨。”曹操这才下令杀掉淳于仲简。唐初武德年间,薛举占据了兰州,与唐朝势力相对抗,他本性凶暴,每次作战时,俘虏到对方的士卒都要处死,处死时大都先割掉鼻子,或者截去舌头,或者将人放在大石碓中用大石杵捣死。《三国演义》、《说岳全传》等历史小说中,也可以见到交战时把敌方俘虏割去鼻子放回去报信一类的情节。

明代是各种酷刑大肆虐的时代。在朝廷正式颁发的刑律之外,上至皇帝,下至吏役,使用非法酷刑简直不择手段。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占领南京后,在惩治忠于建文帝的朝臣时用到的五花八门的刑罚,其中就有割鼻。建文朝的兵部尚书铁铉曾率兵在山东抵抗朱棣,阻挡他的南下,朱棣对他恨之入骨,这时抓到铁铉,肆意报复。铁铉宁死不屈,一直大骂朱棣不仁不义,朱棣大怒,命令武士们割下他的鼻子和耳朵放在火上烤熟,塞到他嘴里让他吃下去,并且问他香不香,铁铉大声回答说:“忠臣的肉,怎么能不香?”大理寺丞刘端和刑部郎中王高一同弃官隐退,被抓获,朱棣问他们练安和方孝孺(靖难只役时被朱棣杀害的朝臣)是什么样的人,回答说都是忠臣,朱棣大怒,下令割去刘端、王高二人的鼻子,朱棣还问他们:“你们没有了鼻子,这副面目还能算人吗?”刘端答道:“我们有面目到九泉之下去见高祖皇帝(指朱元璋)。”意思是讥刺朱棣如此倒行逆施是无颜去见先皇的。朱棣恼羞成怒,命令将他们处死。朱棣又抓到礼部尚书陈迪和他的儿子陈凤山等六人,处斩之前,下令割下凤山的鼻子和舌头让陈迪吃。还有一位中书舍人名叫林右,当时已逃回原籍临海,听说方孝孺死难,设灵位哭祭他,因此被逮捕,押到京师,也被朱棣割掉鼻子。

最后要顺便提到一种情况,古代有些严格恪守封建礼教的节妇烈女为了表达她的誓不改嫁的决心,就操刀自割其鼻。刘向的《列女传》中记载有好几位这样的典型。其中一位是汉代大梁的寡妇,才貌双全,年轻守寡,当地不少富贵人家的子弟都想娶她,她都坚决拒绝。梁王听说了,也强行下了聘礼,要纳她为妃,寡妇就对着镜子自己割下鼻子,对梁王的使者说:“我本来应该以死明志,但我不忍心使我的年幼孩子成为无母的孤儿。现在我是残废的人了,该放过我了吧。”使者回报梁王,梁王赞扬她的气节,表彰她的操守,当地的民众都叫她“梁高行”。又有一位,是沛国孙去病的妻子。她是戴元世的女儿,丈夫死后,母亲劝她改嫁,她拿起刀就割鼻子,刀锋不快,割不下来,她把刀放石头上磨了磨,才把鼻子割掉。地方官对她的行为也给予了表彰。还有梁郡夏文珪的妻子和吴县孙奇的妻子,都是操刀割鼻,自誓不嫁。这些节妇烈女信守封建三从四德的训诫实在太诚笃了,她们为了保全节操,竟然不惜采用残酷的劓刑来伤害自身。

1.《周礼·秋官·司刑》疏云:“墨劓之人,亡逃向夷,诈云中国之人皆墨劓为俗,夷人亦为之,相袭不改,故云墨劓为俗也。”回文章

2.《周礼·掌戮》:“劓者使守关。”注:“截鼻亦无妨,以貌丑远之。”疏:“此则王几五百里上面有三关十二关门,劓者守之。”回文章

3.崔寔《政论》云:“秦割六国之君,劓杀其民。於是赭衣塞路,有鼻者丑。”

谢选骏指出:割鼻属于毁容,现代的罪犯常用硫酸来达到类似的目的,效果更为恐怖。



【16、截舌】


相传在西晋永嘉年间,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来到中国,他会表演断舌的把戏。表演之前先张开嘴伸出舌头让客人们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断舌头,鲜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头放在盘子里,传示众人,大家惊叹不止。过了一会,他把舌头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让人们看,那舌头长得好好的,和原来完全一样。又据说唐文宗开成年间,赵地(今河北)有个和尚颇有名气,朝廷三次下诏召见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这和尚割下舌头,扔到火里烧成灰烬。和尚就制作一个金舌头放在口里,每天像往常一样念经不止。于是,人们都称他为金舌和尚。

一般的人没有上述两位和尚的神异的法术,割下舌头不可能再长好,更不可能用金舌代替。舌头被活活截断的惨痛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在历史上却有不少受过截舌的酷刑。

汉初时,曾把截舌作为死刑的一种附加手段。当时对谋反、叛逆大罪应当夷三族的重大案犯要用“具五刑”处死(参见本书《凌迟》),其中同时犯有诽谤、辱骂等罪行的犯人在黥面、割鼻、斩脚趾之外,还必须先截断舌头。后来,直到明清仍然使用的凌迟在施行时,对有的犯人也常常先要截舌,这是为了禁止他临刑叫喊或辱骂;有的犯人在截舌的同时还要打落他的牙齿。

有时是将人先杀死而后截舌,作为一种报复的手段来泄愤。汉代郭解负气任侠,有位儒生却鄙弃他。某日在某公府宴会上,一位客人赞美郭解,那儒生听着不耐烦,说:“郭解为人奸邪,常犯公法,怎么能让人说他好呢?”那客人是郭解的好友,见儒生贬低郭解,心中怀恨,不久就暗杀了那位儒生,并且割下了舌头。

汉代后,割舌的刑罚屡见记载。汉末董卓作乱,曾诱降北方反叛者数百人,让武士们在他面前把那些人有的截舌、有的斩手足、有的凿眼、有的用大镬煮死。一时没有死的人就在宴席旁边挣扎、惨叫,满座宾客吓得拿不牢筷子和汤匙,但董卓却能照样吃喝,谈笑自若。三国时,魏国诸葛诞举兵伐司马氏,杀死忠于司马氏的乐进次子乐琳,有位典农都尉平时常在乐琳面前说诸葛诞的坏话,这时也被抓住,诸葛诞骂道:“你只会凭着三寸长舌拨弄是非,今天我岂能饶你!”于是命令武士用竹签刺透他的舌头,将舌头拉出来横在口外,然后才把他杀死。十六国时,后赵石季龙的太子石宣杀其弟石韬,石季龙宠爱石韬,于是逮捕石宣为石韬报仇。他命令把石宣幽禁于席库,用铁环穿透石宣的下颚骨,用锁锁上,又在邺城(今河北临漳)北门处堆积起一垛柴草,柴垛的顶上竖起一根高竿,高竿上安着辘轳,把石宣带到这里之后,石韬的亲信郝稚、刘霸二人拨着石宣的头发,抽出石宣的舌头,牵拉着石宣登上柴垛,又用绳穿着石宣的颔骨,用辘轳把他绞起来,吊在高处,再挖眼剖腹,同时截手断足,最后才放火把柴垛点着,把石宣的尸骨也烧成灰烬。石宣惨死的过程中,截舌只是所受各种酷刑的一项。石季龙对待自己的儿子尚且下这样的狠手,他对其他人使用的虐刑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来,夏国的赫连勃勃也是一个凶残之徒,他坐在楼上处理公务时,总要把长矛利剑放在身边,看着谁不顺眼就亲手把他当场杀死。群臣中敢笑他者就割裂嘴唇,敢劝谏的就截断其舌,然后推出去斩首。南朝梁时候的侯景,性猜忍,好杀戮,杀人的时候总是先砍断手和脚,或截舌割鼻,受刑的人往往过了一天多才死去。侯景作乱失败后,他的谋士王玮被擒,押送到江陵,梁元帝萧绎知道他有文才,不想杀他,左右的文士们妒忌王玮的才能,巴不得除掉他,有人就进言说:“王玮为侯景作的檄文很有文采,何不找来看一看?”萧绎一看,那檄文中有两句是“项羽重瞳,尚有乌江之败;湘东一目,宁为四海所归?”萧绎原被封为湘东王,曾瞎了一只眼睛,这句话正揭到他所忌讳的短处,因而大怒,立即命令武士把王玮的舌头拉出来钉在木柱上,支解而死。北魏酷吏于洛侯处死王陇客时,也曾将他拔舌。(参见本书《断手》)隋代鱼赞也是著名的酷吏,他让部下为他温酒,稍微不合他的意思,就下令割掉他们的舌头。

唐代安史之乱时,常山太守颜杲卿率部抵抗,兵败被俘,不仅拒绝投降,而且慷慨痛骂安禄山,安禄山大怒,把他绑在桥柱上,零割其肉,仍然骂不绝口,安禄山又命令把他的舌头割下来,问他:“还能骂吗?”颜杲卿满口鲜血,声音含糊不清,好象还在骂贼,又过了一会才死去。

文天祥《正气歌》中有“为颜常山舌”一句,即指此事,文天祥把他尊为历史上具有浩然正气的典型人物,奉为楷模。

明代大肆泛滥的各种酷刑,少不得有截舌这一项。明初洪武二十二年(1389)三月二十五日,朱元璋下旨说:“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这条圣旨是否真正实行过,没有见到具体的事例,朱元璋的第四子朱棣却真正实行了。他发动靖难之役占领了南京,篡夺了侄儿建文皇帝的帝位,让方孝孺为他草拟布告天下的诏书,方孝孺不肯写,并大骂燕王不义,朱棣非常愤怒,命令武士勾出方孝孺舌头,用刀割去,还把他的嘴向两边割开,直裂到耳朵旁边,方孝孺仍然不肯屈服,壮烈捐躯。到了清朝末年时,有人在南京的明朝故宫看到一块大石头,上面被殷红的血浸渍成篆字,据说这是当年方孝孺被钩出舌头的地方,这块石头被人们叫做钩舌石。

宣德年间,宣宗朱瞻基曾将两名宫女赐给亲信太监陈芜为夫人。宫中有位姓李的校尉进谏说,阉人和宫女匹配不合旧礼,不能这么做。因为在明初时朱元璋曾经下过禁止太监娶妻的命令(参见本书《宫刑》一节的有关内容),李某的进谏不是没有根据,但宣宗认为李某冒犯了自己的皇帝尊严,十分生气,就下令把他的舌头剪掉。李某受刑后没有死,只是不能再说话,他仍在宫中,从事一些杂役,人们都戏呼他为“李神仙”。

截舌的刑罚不仅出现于剧烈而残酷的政治斗争的场合,而且在大家族内部作为私刑偶见使用。由于古代社会允许多妻制的合法存在,因而士大夫或豪绅家庭中大多有妻有妾或兼有歌姬侍女等,争风吃醋的风波时常发生。正妻或宠妾对丈夫所爱的其他妾或婢女实行惩罚,有的就使用截舌的虐刑。她们认为,丈夫之所以另有所爱,一定是另外的女子善于翻弄长舌,迷住丈夫的心窍,因此就割她的舌头来泄忿。如南宋时,蕲春太守某(姓名不详)有妻晁氏,性情极其酷妒,对丈夫的妾十分苛刻,有一位妾因一件小事得罪了她,她就把此妾狠狠捶打一顿,又用铁钳来出妾的舌头,用剪刀剪断。此妾疼痛不堪,既不能说话,也无法吃饭,过了一个月就死了。

清代也有类似的事例。大概是在道光年间,苏州人刘变(字隐园)有一妾姓张,性情凶悍暴戾,因擅长于床第功夫而受到刘变宠爱。有一天,张氏想吃鳗鲡,让一名女仆人到集市上去买,买回来后张氏嫌少,认定是女仆人偷吃了,勃然大怒,就把装鳗鲡的盘子摔到地上,破口大骂。女仆极力分辨,张氏更加生气,命令另外一名男仆把女仆抓住,剪掉她的舌头。女仆流血过多,当即气绝身亡。原来,这位女仆颇有姿色,刘变和她同寝过,张氏侦察到这个情况,非常忌恨,早就想把她置于死地,但没有找到机会,这次终于消除了心头之恨。

谢选骏指出:现代的西藏依然流行“截舌”这种刑罚,用来惩罚“反动言论”。不过比起满清和中共的文字狱坐牢杀头株连九族,截舌算是相当“仁慈”的了。



【17、挖眼】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李尔王》中,老国王李尔的二女儿里根和她的丈夫康华尔一起,挖出了葛罗斯特伯爵的两只眼珠。这并不是戏剧家故作惊人之笔的虚构,而是确实存在过的惨剧。不仅英国历史上是如此,中国古代,也有康华尔、里根式的杀人魔鬼,也有葛罗斯特那样的劫难。

眼睛是人体的重要器官,人靠它才能产生视觉,认识世界的一切。眼睛的构造十分精密,它有复杂而灵敏的神经和大脑相连,活活地挖出眼珠对人造成的当时的疼痛和严重的后果都是无法忍受的,这种手段的残忍程度要超过割鼻、截舌、断手、刖足等酷刑。

挖眼,古时又称抉眼或抉目。战国时聂政刺韩傀,为了不让别人认出来是他,就自己用剑割毁面容并且“抉眼屠肠”而死去。这是特殊情况下的自残行为。还不是本节要讲的挖眼之刑。聂政的故事只是用来说明,抉眼的做法早就有了。比聂政更早的一些,吴国的伍子胥被太宰伯嚭陷害,受到吴王夫差的疑忌,他在自杀之前留下话说:“请抉出我的眼睛悬挂在吴国都城东门上,我会看到越兵总有一天要攻打过来灭掉吴国。”但吴王夫差没有真的让人抉出他的眼睛,而是把他的尸体装入皮袋子沉到江里,把他的头挂在高竿上,说是要让日月烧烤他的肉,让熛风吹刮他的眼,让烈火焚烧他的骨头,直至变成灰土,看他还能看到什么。伍子胥的悲壮故事屡见后人的议论或歌咏,如明初刘基的《感怀诗》云“子胥竭忠谏,抉目为夫差”,就是指的这件事。

战国末年,荆轲刺秦王失败,秦兵攻燕,灭了燕国,荆轲旧日的朋友也各自逃生。其中高渐离改名换姓给人做庸工,他善于“击筑”(弹奏一种名为“筑”的乐器),秦始皇听说了,召见了他。有人认出这就是荆轲的密友高渐离,秦始皇珍惜他击筑的才能,不愿杀他,就“矐其目”,让他为自己击筑。矐目就是用马粪烧烟把眼睛熏瞎,以此防止高渐离借机行刺。这种矐目的做法虽不是抉出眼珠,但和挖眼的刑罚有同样的目的和性质。

南朝宋时,前废帝刘子业狂悖无道,江夏王刘义恭和尚书令柳元景暗中策划把他除掉,另里新君,不料密谋泄露,永光元年(465)八月,废帝率领羽林军把刘义恭和他的四个儿子同时杀死。之后,又把刘义恭的尸体支解成碎块,肠胃抛散,同时把他的眼睛挖出来,放在蜜里渍存,叫做“鬼目棕”。这虽然是把人死后挖眼,手段也是够残酷的了。

古代人把人活活挖眼的事例,也是相当多的。东汉末年董卓作乱,对俘虏的敌兵或百姓常施用种种酷刑,其中就有凿眼。三国时吴末帝孙皓也用过凿眼的刑罚。十六国时,大夏的贺连勃勃残忍好杀,群臣中若有人以目光触犯了他,就要立即毁坏他的眼睛。隋代的鱼赞以酷毒著名,炀帝时官至车骑将军,对待部下十分苛刻,他让人为他烤肉,稍不中意,就用叉肉的竹篾子瞎那人的眼睛。这一类的暴君酷吏历代不断,到清代又有一位督抚某公更是超过前人。他受朝廷之命镇守海疆,每捕获了重要的盗犯,总要先把犯人的眼睛挖出来,挖眼时,他总是自动手,而且不用器械,只用手指抠眼珠出来,犯人痛得嗷嗷怪叫,他丝毫不为所动。抠完之后,他就撩起衣襟,擦一擦手指上的血,时间长了,他的衣襟被人血染红,好像胭脂的颜色,他也不肯洗一洗。他认为干抠别人眼珠这样的事,下属的人不像他那样有如此狠心,所以他从来不指派他们。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先让盗犯成为瞎子,即使不处死他们,也不能再去行窃了,可以免除后患。后来,此公受到有司的弹劾和查究,据说主要是因为用刑太过分,民愤太大,朝廷不得不对他给予了必要的处罚。

明代,官府对特殊的犯人也曾用过挖眼的酷刑。隆庆年间,华亭县(今属上海市)有个著名的盗窃犯名叫邢敖,他被捕越狱逃跑未遂,被抓了回来,县令怕他再逃跑,就叫人挖出他的两只眼睛,不久又依法将他斩首,陈尸于街市示众。后来,当地妇女骂人时爱说“活邢敖贼犯”,就是指的这个人。

明代的黑社会组织有时也采用挖眼的酷刑来害人。万历年间,浙西有一个“丐帮”,是由乞丐群聚集成的黑帮组织,有事时可以通过暗号很快集合起来,无事时分散各处,他们的行为残忍,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他们经常劫夺民间的少女,每劫一人就首先把她的眼珠挖掉,这样,少女就无法辨路,不会逃跑,而且,没有了眼睛,相貌也变得不易被家长认出来,再者,瞎眼的少女乞讨时,能引起人们的怜悯,可以讨得更多的东西。乞丐的帮头迫她们白天四处行乞,得到的财物都被丐头据为己有,夜里,乞丐们就对这些少女肆意奸淫。“丐帮”闹得人心惶惶,官府下决心予以惩治,不久,其主要罪犯全部被抓获,其余一哄而散。

中国古代,除汉族之外,西藏历史上也流行挖眼的酷刑。他们实行挖眼的时候,先给受刑者戴上一顶四十多斤重的石帽子,再用石头砸头顶,使眼珠凸出来,然后用特制的锋利尖刀把眼珠挖去。

历史上还有这样的事例,有的女子为了表示爱情的坚贞,竟然不惜自己刺毁眼睛。元代,京师有个名妓樊事真,与参议官周仲宏相爱,周仲宏离开京师返江南时,事真在齐化门外为他饯行,周嘱咐她分别后要保持操守,不要做出惹人讥笑的事,事真说:“我若负心,一定要刳出一只眼珠向你谢罪。”但过了不久,有个权豪之家的子弟看上了事真,事真的母亲不敢得罪他,迫使女儿顺从。后来,周仲宏回到京师,事真说:“你走后我不是不愿意坚守,实在是为情势所迫不得已啊!既然昔日已经立下誓言,我是不会让那句话落空的。”于是就抽一根金篦的尖齿,刺坏了左眼,血流得满地都是。周仲宏吓得不知所措,就谅解了她,二人欢好如初。这个故事非常感人,当时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杂剧,叫做《樊事真金篦刺目》。明代,薛近衮所著的传奇《绣襦记》里有类似的情节,李亚仙为了督促郑元和笃志苦读,一图求得共鸣,就自己剔去一只眼睛,并毁坏了容颜,后来果然如愿以偿。上述两例与前面叙述的挖眼之刑有所区别,但有一定的联系,因此也在这里谈一谈。现代电影《夜半歌声》的女主人公用钢针刺瞎双目的情节,或许是借鉴了樊事真和李亚仙的故事。

谢选骏指出:挖眼抉目在欧洲也很流行,拜占庭皇帝巴西尔二世就曾如此对待保加利亚战俘,弄瞎了万人的眼睛,然后释放他们回国。因为他比亚洲来的保加尔人更加残暴,因此得以保全东罗马帝国,比西罗马帝国多活了千年之久。



【18、断手】


战国末期,燕太子丹为了实现到秦国行刺秦王嬴政的计划,用各种手段笼络武艺高强的刺客荆轲,金钱美女,饱其所欲。荆轲无意中说了句千里马的肝好吃,太子丹就立即杀了自己心爱的坐骑。有一天,太子丹在华阳之台设宴,让一名美女弹琴助饮,那女子弹得婉转悠扬、悦耳动听,荆轲情不自禁地称赞说:“好手!”太子就立即表示,要把此女送给她,荆轲说:“我不是迷恋美色,而是爱她的那双手啊!”太子丹就命令把那女子的手砍下来,用一只玉盘盛着,端上宴席,摆在荆轲面前。

人的手长在臂上,和身体连在一起,与各部分器官共同组成一个活生生的女子,这手才能产生赏心悦目的美感。把手割下来,它就失去了活体的柔润与光泽,失去了生命的灵动与技巧,因而也失去了对于人的美感与价值。荆轲赞美女子的双手,本意是赞美她“弹得一手好琴”的意思,或者是由对异性身体的爱悦,进而喜爱这位长有一双好手的女子,哪里是仅仅要这两只手?太子丹的做法,真是太荒唐了。他的意图无非是向荆轲表示“你喜欢什么我就给你什么”,以此固结荆轲的心,让荆轲无条件地为自己效力,因而竟然不惜残害了一位无辜的女子。

燕太子丹或许没有想到,他的这种断人之手的做法被后世效法,成为一种对人予以惩罚的酷刑。汉初吕后专政时,曾将刘邦的戚夫人砍断双手和双脚,扔到厕所里,说是“人彘”,这是历史上人们比较熟悉的一个悲惨事件。然而无独有偶,唐初武则天擅宠时,让高宗李治把王皇后和萧淑妃废为庶人,囚禁在别院,高宗不忘旧情,有时去看看她们,武则天知道了,就指使亲信把王、萧二女各杖一百,截去双手,又把她们装在酒甕中,对人说:“让这两个老太婆骨头都醉了吧!”武则天的残酷又超过吕后。

有的朝代曾把断手列为官方正式使用的刑罚,晋初,刘颂为廷尉时,上书给晋武帝司马炎,建议恢复肉刑,他认为古代使用肉刑是有道理的,因为要惩罚犯罪必须去掉他犯罪的“工具”,即是要“止奸绝本”,比如对于逃亡的罪犯要处以刖足之刑,对于偷盗的罪犯要处以断手之刑,对于强奸的罪犯要处以宫刑,并说“除恶塞源,莫善于此。”但刘颂的主张是否实行,晋时未见案例。北宋时,宋太宗赵炅诏令,犯有贪赃罪的官吏被判处死刑者,斩首之间要先断腕。雍熙二年(985)十月,汴河主管粮秣的胥吏因侵夺漕军的口粮,就被砍断手腕,绑在河边示众三天,然后才斩首。蒙古兴起之1初仿效宋朝法规,也有断手的刑罚。太宗窝阔台死后,皇后乃马真称制,宠信富商出身而执掌了朝政的奥都剌合蛮,下诏说,凡是奥都剌合蛮的提议,令史如果不如实记录在案,就要断其手。大臣耶律楚材启奏道:“国家的典章制度,先帝都交给老臣办理,与令史有何相干?奥都剌合蛮说的如果合理,自然应当照办,如果不可行,即使判我死罪也决不躲避,断手又有什么可怕的?”这个事例说明,断手的刑罚在那时候确曾实行过。到了元朝灭南宋以后,情况有所变化。至元二十七年(1290)七月,江淮平章沙不丁奏称,某管仓库的官吏侵盗钱粮,请依照宋代法规把他黥面并断腕。元世祖忽必烈说,断手是“回回法”,因而没有准许。所谓回回法,是指回族的法规。历史上,回纥(回鹘)的刑法曾规定犯盗窃罪者要处以断手或剁指的酷刑,直到现代,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的法典上还有这样的条文。

有些朝代虽然没有正式规定使用断手之刑,但断手的作法时有所见。北魏时的著名酷吏于洛侯就曾将人断手,他治下的百姓有个名叫富炽的,犯了偷盗的小罪,于洛候就把他鞭打一百并且截断右腕。又有一位百姓名叫王陇客,刺杀了两条人命,依律只应判为死刑,但于洛侯下令将王陇客拔掉舌头,刺伤胸腹二十余处,又立起四根木柱固定他的四肢,然后砍断手和脚,最后才斩首。辽代穆宗耶律璟残忍成性,所使用过的各种酷刑中就有断手截足等等。

明代酷刑名目繁多,《大诰》中正式规定有去指、剁指、断手等刑罚。洪武二十三年(1380)三月二十五日,朱元璋诏令对下棋和打双陆的要断手。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占领南京之后,建文帝的刑部尚书暴昭被擒获,不肯屈服,朱棣命令武士先打落他的牙齿,然后截断他的手和脚,暴昭仍然骂声不绝,直到砍断脖颈才死去。天顺元年(1457)英宗复辟,兵部尚书于谦等人被斩首之前,也被先砍断手和脚。(参见本书《刖足》)明代对犯有谋反叛逆大罪的死囚予以处决时,常先施用断手指之刑。万历三十四年(1606),兵部奏称南京擒获叛乱者四十九人,关押在应天狱中,为首的一人名叫刘天叙,他就是被先割去手指,又被剔去膝盖骨、然后才凌迟处死的。

在我国境内的另一些少数民族,历史上也有曾惯用断手的刑罚惩治那些犯盗窃罪的人。其中藏族有一个传统的刑罚名为“牛皮包手”,施行时先把罪犯的手用刀划破不少血道,然后在掌心放上盐巴,用手握住,然后用一块生牛皮把手包住,用不线绳缝牢。手上的伤痕被盐巴浸渍,犯人痛得死去活来,过了一段时间打开包手的牛皮,那手肌肉全部坏死,只剩一把白骨。这种刑罚虽没有把手砍下来,但它给人造成的痛苦比断手还要厉害。

谢选骏指出:燕太子丹用残暴来抵抗残暴,终于失败了。因为暴秦的气数未尽。



【19、刖足】


今天,稍有历史知识的人们都非常熟悉那个凄惨的故事:春秋时,楚国人卞和在山中得到一块玉璞,把它献给楚厉王,厉王让玉工鉴别,玉工说是块石头。厉王认为卞和欺骗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左脚。不久厉王去世,武王即位,卞和又带玉璞来献,武王让玉工鉴别,玉工又说是块石头。武王也认为卞和欺骗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右脚。过了若干年,武王去世,文王即位,卞和再也不敢轻易献宝了,他抱着自己那块玉璞,坐在楚山山下痛苦,一直哭了三天三夜,泪水哭干了,眼睛流出鲜血来。楚文王听说了,派人问他:“天下受过刖足刑罚的人太多了,你何必哭得那么悲痛呢?”卞和说:“我不是为自己所受的刖足之刑而悲伤,我所悲的是,真正的宝玉却被认为是石块,高洁的志士却被认为是狂徒,所以我忍不住痛哭。”文王派玉工雕琢卞和的那块玉璞,得到一块稀世珍宝,于是就命名为“和氏璧”。

这块和氏璧后来又引起了许多生动的故事:和氏璧流落到赵国,蔺相如为使“完璧归赵”而被赵王封为上大夫;秦统一中国后,将和氏璧刻成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的皇帝所用的玉玺,这即是后世历代帝王你争我夺的传国玺……这些,我们都不去谈它,本文要讨论的,是卞和所受到的砍掉双脚的酷刑——被列为周代五刑之一的刖足之刑。

“刖”字音“越”,古时与“剕”(音“费”)的意思相同,就是断足。《尚书·吕刑》篇有“剕辟疑赦”一句,后传云:“刖足曰剕刑。”后又疏云:“剕,刖也。”许慎《说文解字》也说:“刖者断绝之名,故削足曰剕。”周代的五刑,《周礼·秋宫·司刑》说是“墨、劓、宫、刖、杀”,《尚书·舜典》说是“墨、劓、剕、宫、大辟”,其中的刖和剕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指断足。但也有人说,剕和膑的意思相同,“膑”字又作“髌”,本意是指人的膝盖处那块活动的骨头,引申为指用刀把膑骨剔去的刑罚。《白虎通·五刑篇》将“剕”写作“腓”,云:“腓者,脱其膑也。”《汉书·百官公卿表》颜注云:“腓者,玄膑骨也。”其他书中谈到刖刑,有的说是断足,有的说是剔膝盖骨,也有的说刖、腓和膑的意思相通,诸说纷纭,莫衷一是。今天,我们也难以把它们严格区分开来。总之,它们都是施加于人的腿或脚使人不能行走的酷刑。

上古时期,三苗的虐刑之一就有膑。尧舜时作象刑,规定用穿草鞋代替刖足,用黑布蒙住膝盖并画上标记代替膑刑。1可见,在这时刖和膑的名称都已经出现了,但当时中原还没有真正实行这种刑罚。夏朝开始有肉刑,当包括刖足在内。商代有敲断人的腿骨的做法,这实际相当于刖足之刑。某年一个冬天的早晨,纣王和他的宠妃妲己身穿狐裘在外面观赏雪景,看见远处有一老一少两名男子涉水过河,那青年人毫不犹豫地淌过去了,那老者却显出怕冷的样子。纣王问妲己这两个人的表现为什么不一样,妲己说:“那年轻的血气正旺,腿中的骨髓充实,所以耐寒;那年老的精力衰竭,腿中的骨髓稀少,所以怕凉。”纣王命令武士把那两名男子抓过来,当场砸断腿骨观看,两人的骨髓多少果然不同。2

到了周代,刖足的事例见于历史记载的就很多了。春秋时诸侯各自为政,各国国君对臣下或百姓动辄使用刖足之刑,法律规定的应受刖刑的条款也相当繁多。如卫国曾规定,私自驾驶国君乘坐的专车外出,就要定为刖足之罪。有一天夜里,卫君非常宠爱的幸臣弥子瑕得到家里人报告,说母亲病了,他仓促之间就驾着卫君的车子赶回家去。卫君知道了,不但不加罪,反而称赞他的孝行。弥子瑕犯法而未受刑,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一般的人若犯下此类罪过,刖足是难以逃脱的,如《左传》记载,庄公十六年(前678)郑国刖强鉏之足,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卫侯刖针庄子之足,成公十七年(前574)齐国刖鲍牵之足,等等。此外,庄公十九年(前675),楚国的鬻拳谏楚王,楚王不听从,鬻拳就用武器进行威胁,强迫他接受,楚王害怕,只好照鬻拳说的办。鬻拳知道这样未必国君是要判死罪的,就自动刖足请罪,楚王赦免了他。齐国在景公时,刑罚特别重,受刖足之刑的特别多,以至于有“履贱踊贵”的说法。踊是刖足以后安装的假脚,有人专门制造假脚出售。由于许多人都被刖去了脚,所以踊的价格暴涨,鞋子的价格却便宜了。

春秋时,那些受过刖足之刑的人,常被委派担任看守大门的职务。前边提到的鬻拳就奉命守城门,被人们尊称为“大伯”。这种守门的刖者虽然地位低贱,但在某些关键时刻他们会起着意想不到的作用。有一天,齐大夫夷射在宫中参加宴会,喝得醉醺醺的走出来,靠在王宫的侧门旁边稍作休息。把手这个侧门的是一位受过刖足之刑的人,他向夷射请求说:“大人吃剩下的酒菜能不能赏给小的们一些呢?”夷射怒斥他说:“受过刑罚半死不活的人竟敢向尊长要酒喝,真是大胆!”守门者只好退下。夷射走后,守门者把门旁边墙上被屋檐滴下水冲刷的地方又刻下一块,好像被人撒过尿的痕迹似的。第二天齐君从这门边走过,看见那片痕迹,很生气,问:“谁在这里小便了?”守门者回答说:“臣不曾看见有人大小便,昨天只看见中大夫夷射在这里站了一会儿。”齐君大怒,就命令逮捕夷射并把他杀掉了。

夷射因得罪了不起眼的守门刖者而受到巧妙的报复,竟然丢了性命,但是也有另外的情况,孔子的学生季羔有一次在危机之中受到守门的刖者的掩护。季羔在卫国当执法官(士师)时,曾审理过一个案件,把那有罪的人判了刖足之刑。不久遇上了蒯聩作乱,季羔匆忙逃走,经过城郭的大门时,守门者正是他亲手处理的被刖足的人。那位刖者对季羔说:“那边有个墙缺口,你翻过去逃走吧!”季羔说:“正人君子从来不逾墙。”刖者又说:“那边有个墙窟窿,你钻出去快逃吧!”季羔说:“正人君子从来不穿穴”刖者又说:“这里有一间破房子,可以躲一躲。”季羔就进去藏起来。追兵过去之后,季羔对守门人说:“以前我执行国家的法度,亲自审判把你处以刖足之刑。今天我遇到灾难,正是你报仇的好机会,然而你却再三掩护我,为什么呢?”守门者说:“受刖足之刑,是我罪有应得,无法免除的。可是,当初你审理案件的时候,先判别人后判我,这是想免除我的刑罚,我领会你的意思。到了安庆已定、商议量刑时,你很不高兴,我见你那种表情,也明白你的意思。你不是出于私情来袒护我这个毫不相干的人,而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一个仁义君子,在处理案件时总要表现出慈善的心肠。这就是今天我要救你的原因。”这位守门的刖者可以说是个通情达理而且有一定法制观念的人,和前面那位报复夷射的守门者迥然不同。我们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到当刖足之刑被普遍采用的事实。

春秋时将判处刖刑时,视所犯罪行的轻重,有的刖去一只脚,有的要刖去双脚。刖去一只脚者称为偏刖,或者叫做“介”。《庄子·养生主》篇云:“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这位右师就是受过刖足之刑而后又做了官的人,他受的刖刑当是偏刖。郭象为《庄子》作注云:“介,偏刖之名。”至于犯什么罪需要刖左脚,什么罪需要刖右脚,可能椰油一定的规定。如〈管子·地数篇〉云:“有犯令者,左足入,坐足断;右足入,右足断。”一般说来,较轻的罪行只刖一只脚,特别重的才刖去双脚。

春秋时,也有对死去的人施行刖足的事例。齐桓公的儿子商人和邴歜的父亲争夺田产,没有占到便宜,后来商人杀死齐昭公的儿子,篡夺了王位,成了齐懿公,就把已经去世的邴歜的父亲从坟墓里挖出来,刖去双足,让邴歜作自己的奴仆。懿公又强占阎职的妻子为妃,让阎职为他赶车。懿公四年(前609)夏天,邴歜和阎职一块儿在池塘里洗澡,邴歜用鞭子打了阎职一下,阎职大怒,邴歜说:“别人夺走了你的老婆你都不生气,鞭梢砸你一下还值得生气吗?”阎职反唇相讥说:“你的父亲死后还被人刖足,你又能怎样?”二人不再争执,就一同商议,杀死了懿公,把他的尸体扔在竹林里,又一同逃走了。懿公对人残苛,结果自己也没有得到好下场。

战国时,刖足也是常见的刑罚。不仅国君可以随意刖人之足,地方官吏也有权对人施用刖足之刑。赵国梁车任邺城县令,他的妻子去看望他,赶到那里已经天黑,城门关闭了,梁妻就从城墙的缺损处翻了过去进了城。当时有条禁令,如果夤夜私越城墙者要处以刖足之刑,于是,梁车就严格执行法律,把他的妻子刖去一双脚。赵成侯听说这件事,认为梁车为人不仁,就罢免了他的县令之职。

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孙膑的故事更是一椿典型的事例。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忌妒同学孙膑的才能,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所谓“刑断其两足”,显然是刖足的意思。《潜夫论》记此事云:“孙膑修能于楚,庞涓自魏诱以刖之。”这更明言是刖足。但也有人说孙膑受的刑罚是被剔去双膝盖骨,《东周列国志》就是这样描写的。3还有人说,孙膑的原名已经不可考知,因为他受了膑刑,所以被人称为孙膑,而膑刑就是去膝盖骨。历史上关于孙膑所受刑罚的两种说法,具体地证明了前面所谈到的关于刖、剕、膑的含义彼此混淆的情形。

《庄子》一书里多出谈到受到刖族之刑的人,其中《德充符》篇所说的“兀者”王骀、申徒嘉等,是被刖去一只脚的。此篇中又说:“鲁有兀者叔山无趾,踵见仲尼。”这位叔山受刑后没有了脚指头,却可以用脚跟走路去见孔子,说明当时有的人被处以刖刑时,并不是把一只脚全砍掉,而只砍去前半截。崔撰为《庄子》中的这句话作注说:“无趾故以踵行,是则跀(刖)轻于膑也。”崔撰仅从被刖去半截脚来断定刖足比剔膝盖骨的刑罚要轻,是不全面的。实际上,刖足在施行时大都是把一只脚或两只脚脖处整个砍下来,其残酷程度并不次于剔膝盖骨。

汉初,吕后残害戚夫人,把她的手和脚都砍掉,仍到厕所里,说是“人彘”,还让汉惠帝刘盈去观看。刘盈见戚夫人没手没脚,血肉糢糊的惨像,忍不住大哭,此后便得了一场病,一年多之后才痊愈。吕后的手段,属于非法报复那一类,施行无所不用其极,在历史上留下了残酷的一页。当时朝廷正式规定的刖足之刑是断脚趾。如对犯有“夷三族”的大罪必须用“具五刑”处死的人,其中一项就是斩左右脚趾。汉文帝十三年(前167)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规定将原来应当斩去左脚趾的,改为“笞五百”,原来应当斩去右脚趾的该为弃市。同时还规定,有些罪状要用釱左趾代替斩脚趾的刑罚。釱是一种铁制的刑具,重六斤,套在犯人的左脚趾上,不能随便去掉,如果自行去掉脚上的釱,要另外加罪。当时曾明文规定,私自铸造铁器及煮海制盐者,要“釱左趾”。东汉末年,草草当权时又规定应釱左右脚趾者改为用木械,因为当时铁金属缺乏,所以用木料代替。

汉代以后,刖足之刑在南北朝时一度恢复,具体施行方法为“断脚筋”。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宋明帝刘彧诏令,凡犯有私自使用官府仪仗、抢劫驿亭寺院及伤害官吏等罪,应判处死刑而遇到赦免者,改为在两颊黥一“劫”字,同时割断两脚之筋,然后前夕到边远地区的交州、梁州、宁州等处;五人以下结伙抢劫者,也要黥面作“劫”字,割断两脚之筋,发配到边远地区。断脚筋是变相的刖足,它和剔膝盖骨的做法作用相似,都是使人丧失行走的能力。这项法令实行的时间不长,明帝死后自行废除。

唐初,太宗李世民让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制定刑法,规定应处以绞刑的五十条罪状都免去绞刑,改为断右脚趾。过了不久,太宗又产生哀怜之意,他对侍臣们说:“前代早就提出废除肉刑了,现在还要断人的脚趾,我实在不忍心。”于是当即废除了断右脚趾的规定,改为流放三千里,服劳役二年。

在滥用酷刑的明代,刖足又被重新使用了。洪武二十年(1389)三月,太祖朱元璋下旨,规定:“蹴圆的,卸脚。”即对踢足球者,要处以刖足的刑罚。当时龙江卫的指挥伏颙和本卫的小旗姚晏保二人蹴圆,就被砍了右脚,全家发配到云南。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时,建文帝的刑部尚书暴昭也被砍断了手和脚。天顺元年(1457)正月英宗复辟时,刑部启奏原兵部尚书于谦及王文、舒良、王诚、张永、王勤等人的罪恶,英偬传旨说,这些人本应当凌迟处死,改为从轻处理,先把他们砍去手脚再予以斩首。后来的史书可能是为了不给大明皇帝的政治抹黑,没有记载于谦等人被砍手脚的情节。明代对应当凌迟处死的犯人,施行时也有先砍断手脚再零刀割死的。当然,这已不是单纯的刖足之刑,它是经变成凌迟的程序之一。

1.《白虎通·五刑篇》:“五帝画像者,犯膑者以墨蒙其膑处而画之。回文章

2.《尚书·泰誓》有“斮朝涉之胫”一语,后传曰:“冬月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斩而视之。”陈稚常《上古史演义》描写了这个情节。也有人说纣时有个大臣名叫朝涉,纣王砍断了他的腿骨,见俞樾《茶香室三钞》卷十四“朝涉”。回文章

3.冯梦龙、蔡元放《东周列国志》第八十八回《孙膑佯狂脱祸,庞涓兵败桂陵》写道:“庞涓遂唤刀斧手,将孙膑绑住,剔去双膝盖骨”。

谢选骏指出:人说“夏”是肉刑的表达——我看“夏商周工程”可能要落空了……因为“夏朝”可能就是一个类似伊斯兰国那样的四处流窜的恐怖主义集团。



【20、宫刑】


宫刑是古代割除男子生殖器的酷刑。

生殖器官对人来说和头颅同样重要。头颅是生命中枢,它决定着个体的生存;生殖器官担负着繁衍后代的任务,它维系着群体的生存。在人类社会之初,各民族都有过狂热的性器官崇拜和生殖崇拜,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也都特别重视传宗接代和血统继承。割除生殖器官,对他本人来说,毁灭了他的人生乐趣,对他的家族来说,剥夺了他遗传的权利。因此,宫刑是对人的非常严厉的惩罚。在远古时约五刑中,宫刑重于墨、劓和刖,仅次于死刑。

从远古时开始直至封建社会的终结,到底有多少人受过宫刑,实在难以统计。“宫刑”这两个字,包含了多少人生的悲剧!

让我们打开历史的篇章,拂去岁月的风尘,再从头看一看这幕悲剧吧。

(一)

宫刑早在尧舜时就有了。尧时有象刑,就是规定犯罪者穿戴的服饰要和一般人有所区别,以示惩诫,其中犯宫刑的人要穿草鞋。《初学记》卷二十引《白虎通》说:“犯宫者履杂屝。”后人解释说,“屝”字同“菲”,就是草鞋。说明这时已经有了宫刑的名称。舜曾经赞美主管狱讼的名臣皋陶说:“汝作士,五刑有服。”舜时的五刑包括宫刑,当时只用来对待蛮夷,而对于本部落里的罪人并没有真正使用。舜以后,禹时才正式施行宫刑。《汉书·刑法志》云:“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宫刑即是禹制定的肉刑之一。

宫刑从开始提出时起,它的含义就是割除男子的生殖器,这是没有疑义的。《尚书.吕刑》篇“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一句之后,汉代学者孔安国作的传说:“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唐代学者孔颖达作的疏引伏生《书传》,进一步注解说:“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从《尚书》的原文及注疏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三个意思,一是当时的宫刑包括对男子割除生殖器官和对女子实行的幽闭(详见幽闭),二是宫刑为仅次于死刑的较重的刑罚,三是宫刑的量刑范围为惩治淫罪,即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可以看出,宫刑的出现,是在人类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制度以后,为了维护这种一夫一妻的婚姻秩序(实降土是维护血统继承的纯粹性)而制定的惩罚措施。尧舜时期,正是中国古代由父系氏族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一夫一妻制家庭要求稳定,这时制定宫刑正是适应了客观现实的需要,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社会观念和道德意识。

夏朝时,三苖(少数民族)肆行“五虐”,其中有“椓阴”,就是宫刑。夏灭三苖,却对他们的椓刑加以发展,正式把宫刑列为五刑(大辟、膑辟、宫辟、劓、墨)之一,其中“宫辟五百”。商代未见有宫刑的记载,但商代有肉刑,而且承袭夏制,应当包括宫刑在内。周初也正式把宫刑列为五刑(墨、劓、宫、刖、杀)之一,规定“宫罪五百”。但当时把宫刑排在五刑的第三位,次于死刑和刖足。周穆王时,又把宫刑升为第二等,仅次于死刑。据说,周穆王认为,人虽刖足能行人道(有性机能),而宫刑可以使他断绝后代。这说明,西周时随着奴隶制的逐渐瓦解和封建制度的初步萌生,宗法观念、家族意识占重要地位的封建主义思想体系开始确立了。

西周时,宫刑已不仅是用来惩治淫罪,犯了其它罪行而还不至于判死刑者,可处以宫刑。这样,宫刑的施行范围比它的本义有所扩大。而且,西周时还规定:“公族无宫刑。”意思是说,贵族犯了罪,不能判处宫刑,原因是为了“不翦其类也”,即不让他的家族断绝后代。贵族们犯了罪该处以宫刑者,就用“髡”(剃去头发之后去做看守仓库一类的劳役)来代替,而一般的平民百姓犯了应该处以宫刑的罪则不能赦免。这样的规定,反映了西周刑法制度的鲜明的阶级性。

宫刑又叫腐刑。有人说,男子被割除生殖器官后,数日内其伤口散发出肌肉腐烂的臭味,所以称为腐刑。也有人说,男子受宫刑后就丧失了生育能力,像腐朽的木头不会再开花结果,所以称为腐刑。西周时,受过宫刑的人被称为“奄人”。《周礼·天官·叙官》篇中有“酒人奄十人”之语,前人注解说:“奄,精气闭藏者,今谓宦人。”因此,后世称在宫中服役的太监为奄人或阉人、阉宦,称施行宫刑为阉割。《诗经》、《春秋》、《左传》等儒家经典著作中多处提到的寺人、侍人等,也都是指奄人。

人被阉割时必须避风寒,否则会断送性命。因此,施行宫刑时,必须准备一间暗室,里面不通风、不透光,并且要生火取暖,让受宫刑者住在里面,像养蚕于温室中似的,百天以后伤口完全愈合,才能到外面自由行动。所以,又称宫刑为下蚕室。

秦时,宫刑使用得很普遍。秦始皇集中七十万名囚犯去修建阿房宫,其中许多人就是受了宫刑的。赵高的父亲也曾受了宫刑,他的妻子改嫁了别的男人,生的儿子都承继赵姓,并且都处以宫刑,赵高即是其中之一。

汉初时,不少人已经意识到宫刑和其它损伤人的身体的肉刑太残酷,于是,汉文帝十三年(前167)诏令废除肉刑,其中包括废除宫刑。但过了不久,景帝中元年间又恢复宫刑。开始时只是用宫刑代替死刑,后来也把宫刑用于对某些非死刑罪的处罚。汉武帝时,不少文武大臣都被处以宫刑,如将军李延年、著名历史学家司马迁和张安世的哥哥张贺等。东汉时效法前代,宫刑常见。建武二十八年(52)冬十月,光武帝刘秀下诏将判为死罪而在押的男女囚犯都处以宫刑,其中女子的宫刑指幽闭。建武三十一年(55)又重申此令。永平八年(65),汉明帝刘庄下诏将被判为死罪者减一等,其中大逆无道者下蚕室。建初七年(82),汉章帝刘炟下诏将被判为殊死的罪人下蚕室,其中女子幽闭。元和元年(84)、章和元年(85)及永元八年(96)都下过同样的诏书。汉代对来自西域国家的使节或人质也曾使用过宫刑。征和元年(前92)楼兰国王去世,其国派人到汉朝迎接作人质的太子回国继承王位。这位太子在长安因犯法已受过宫刑,汉武帝就没有放他回本国。

宫刑不仅造成人的肉体痛苦,也使人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有的人因受不了这样的侮辱而自杀。司马迁受刑后,每想到这一难堪的奇耻大辱,都不觉汗流沾背,也想“引决自裁”。因此,后世不少正直之士多次提出废除宫刑的建议。有的朝代曾加以采纳,也有的朝代又将宫刑恢复。东汉永初年间,廷尉陈忠上书请求废除下蚕室之刑,汉安帝刘祜批准施行。建安时,曹操曾提议将某些死刑改为宫刑,交群臣讨论,陈群、钟繇附和曹操,赞成恢复宫刑,而王朗、孔融等人反对使用宫刑,结果议而未决。晋代,也有人提出恢复宫刑的主张,但也没有能够实行。北朝时,宫刑一度死灰复燃。北魏规定,对谋反叛逆者要处以腰斩,全家同诛,家中十四岁以下男童处以腐刑。如魏宣武帝时,平季就是因为父亲参与了和尚法秀谋反的事件,而受了宫刑。很明显,统治者的目的是将反叛者斩尽杀绝,不留后患。将儿童处以宫刑虽然意在表现一点仁慈,但却掩盖不住统治者制定刑法的阶级性和残酷性。东魏时,南兖州刺史、河阳侯樊欢因不满高欢父子专权,图谋复兴东魏,被高氏杀害,其子樊叔略正在幼年,被处以腐刑。西魏、北周未见宫刑事例,但也未见废除宫刑的文告,直到隋初开皇年间,隋文帝杨坚才正式下诏将宫刑废除。

隋代以后,朝廷正式规定使用宫刑的,只有辽代和明代。辽应历十二年(962),萧延之的家奴海里强奸拽剌秃里的未成年的女儿,被处以宫刑,交给秃里家做奴隶。明代的法典有一条规定叫“阉划为奴”,就是宫刑。洪武九年(1376),南京宫中建造谨身殿,负责此事的官员误把中等工匠奏称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命令将上千名工匠全部斩首。当时工部尚书薛祥极力进谏,朱元璋又改令将工匠们都处以宫刑。薛祥又奏道:“若这么办,那千名工匠都成废人了,不如改用笞杖责罚,然后都让他们出工。”朱元璋终于同意了薛祥的请求。洪武年间,金华人张尚礼为监察御史,有一天他作了一首《宫怨诗》:“庭院沉沉昼漏凊,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朱元璋看了这诗,见他如此精细而生动地描写宫中妃嫔的心事,非常忌恨,就下令将他处以宫刑,结果张尚礼竟死在蚕室。宣德年间,太仆卿戴希文的儿子怀思和前翰林院庶吉士成敬,都被宣宗朱瞻基下令判处宫判。天顺二年(1458),英宗朱祁镇曾下令把四十四名监徒处以宫刑,把他们的女眷共八十口都送浣衣局作苦役。此后,明代再未见以宫刑处罚罪人的事例。

有些朝代,朝廷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使用宫刑,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宫刑仍然作为私刑的一种而存在着。比较常见的情况有两类:

其一是,某些有权势的豪门贵族对与自己的妻妾通奸的男子进行惩罚,采用阉割的手段。例如,北宋时,太尉杨戬府中的侍妾与歌姬非常多,她们年方少艾,欲心炽盛,杨戬一人不能满足她们,于是,姬妾们设法把一名在馆中作门客的青年男子留在内室,轮流与他淫乐。后来杨戬发现秘密,把门客抓获,绑在卧榻上,让人用刀割开他的阴囊,剥出两粒睪丸。门客疼痛至极,晕厥过去,杨戬又叫人按常法敷药灌药,包扎停当。行刑者是府中常用的阉工,技术非常纯熟,某门客幸而未死,十多天后就能起坐,但他洗脸时,胡须纷纷脱落,面貌逐渐变成一个太监模样。凌蒙初的《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任君用恣乐深闺,杨太尉戏宫馆客》一篇,就是敷衍这个故事的拟话本,其中写到行刑的过程时,说阉工把他的阴茎也一同割去了,痊愈之后,“看小肚之下,结起一个大疤。”任生纵欲,虽然自食其果,但杨戬的手段也实在狠毒。

其二是,某些性情妒忌的妇女对自己丈夫的外遇行为进行过分的报复。此类事件在清代的笔记小说中屡见记述。清初有位汪某,曾任司马知府同知之职,他的儿媳妇十分妒忌,与姬妾争宠不胜,某日一怒之下就把丈夫的阴茎割掉了。那天汪某正在客厅会客,一名仆人匆忙进来小声向汪某报告消息。客人们见气氛有些异常,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这位司马大人平时说话爱掉古文,这时回答说:“儿媳妇把我的儿子下了腐刑。”此事很快传开,成为笑柄。诸联《明斋小识》还记述一个故事。乾隆时,某县有位渔妇对丈夫的外遇非常气愤,骂他劝他都毫无效果。有一天,他乘丈夫熟睡之机,用刀割掉了他的阴茎。大夫惨叫一声,从梦中惊醒。邻船的渔民报告了官府,有个人还用一根水草绑着那条被割下来的阴茎,带到公堂上请县官查验。县令褚某看见那件东西,叫道:“好大的鸡巴!”惹得哄堂大笑。后来,那位丈夫平安无事,只是声音变得尖细,像女人腔了。

(二)

古代各朝的皇宫及王室宫中都有大量的太监或内侍,这是一类受过宫刑的特殊的人。他们本来都是良家子弟,因为要被选进宫廷中服役,必须“净身”,以免他们在充满妃嫔媵嫱宫娥侍女的皇家禁地发生淫乱的行动。太监的净身和作为刑罚的宫刑不是一回事,但施行的方法是相同的,都必须“下蚕室”。因此,我们把太监约有关情形也放在本节叙述。

宫廷中使用被阉割的男子作太监,始于春秋时,这就是前文所说的奄人。后来历代相传,直到清末。太监的来源,是皇帝委派内官挑选少年男子,施刑后入宫听用。太监因老病残弱或犯罪而减员,有司立即另选新人来补充。太监在入宫时净身的程序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以防有人徇私舞弊。秦朝时,吕不韦把嫪毐假装阉割而送进宫中,以满足秦始皇的母亲赵姬的性要求,这成为历史上的千古秽闻。以后各代在这个间题上严格把关,显然是接受了秦始皇时的教训。

不仅皇宫使用太监,各代王室及勋臣贵戚的府第也都使用阉人充任各种职役。有些达官显贵常利用权势,购买引诱民间青少年,将他们阉割后用作奴隶。明代,这现象最突出,而且大多是阉割幼童。正统初年,靖远伯王骥征讨麓川(今云南陇川)时,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有人上本弹劾他,英宗朱祁镇竟不予理睬。正统十四年(1449),王骥和都督宫聚又擅自阉割幼童,名曰进献于宫中,实际上是他们留下来自己使唤,四川卫训导詹英奏闻朝廷,英宗认为王骥有功,仍然未加追究。天顺四年(1460),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将俘获的东苗儿童阉割一千五百六十五人,其中病死三百二十九人,他又买了一批,凑足这个数目,依然将他们阉割。有人把阮让的所作所为奏闻朝廷,代宗朱祁钰只是传旨责备他一番,并且责斥巡抚都御史白圭对阮让未加制止,但并没有将他们加罪。玉骥和阮让用兵平定叛乱后又将该地区儿童阉割,意在斩草除根,这已是残暴至极,他们借此机会把阉童作为自己的私有奴隶,做法也更为卑劣。此外,明清两代的某些王爷及封疆大吏也常阉割本地的幼童,或者自己使用,或者把其中的一部分输送给皇宫。

太监在宫廷供职,经常接近皇帝,有一定的特权。有的太监利用特殊身分贪污受贿或敲诈勒索,入宫不久就积累起万贯家资。有的太监被委任为内官,掌握一定的政治权利,有的甚至还能参预军机,与文武重臣平起平坐,个别的太监成为宦官后有时竟然凌驾百官之上,独擅朝政。春秋时,齐国的寺人竖貂曾发动叛乱,贾举曾参与弒君,宋国寺人惠嫱伊戾谗杀太子,寺人柳谗逐右师,他们开创了阉宦乱政的先例,流毒后世。东汉末年,宦官把持朝政最终导致了汉朝的灭亡。唐代仇士良,明代的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等,都曾一度独揽大权,地位超过宰相。历代相当多的人看到当太监有利可图,就甘心情愿地自动阉割,挤进太监的行列,然后沿着宦官的阶梯,登上政治的舞台。因此,古代出现了许多自我施以宫刑的人,这便是封建社会的奇特现象──自宫。

春秋时的那位竖貂就是自宫的首创者。齐桓公对管仲说,竖貂自宫是亲近国君的表现,忠诚可嘉,因此想任用他作宰相。管仲说:“竖貂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他能爱国君吗?”管仲一语道破自宫者的思想实质,他们并不是出于对国君或皇上的忠诚,而是出于追逐权利的自私动机。后世各代中,凡是皇帝重用太监,太监享有较多特权的时候,自宫的情况也就格外地多。五代时,南汉主刘鋹宠信宦官,有的宦官被封为三师三公,官号加“内”字或“诸宫使”字的,不下二百人,而文武百官都被看作“门外人”。群臣中有才能的人以及新科进士状元等,若想受到重用,必须先下蚕室,然后才能出入宫闱。于是,很多人纷纷自宫,以图求得官职。结果,宫中的太监和宦官竟多达两万人。

明代,自朱元璋起,历朝都重用宦官。具有生杀大权的东厂、西厂、司礼监等机构,都归宦官执掌。宦官拥有的权势、财富及其养尊处优的生活,对一般的名利之徒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明代自宫现象同以前各代相比最为严重。明初时,自富而请求录用为太监的人数已相当多,以至于超过了宫廷的实际需要。于是从永乐时起,各朝都多次颁发禁止自宫的法令,对违令自宫者给予严厉的处罚。

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成祖朱棣诏令,凡是自宫者,都要以不孝论处。如果军人违犯,连本管头目总小旗一同治罪;如果民间违犯,罪及有司里老。此年八月,仁宗朱高炽即位,长沙府有位百姓自宫,请求入宫作内侍,仁宗说:“游惰不孝的人,竟然忍心自绝于父母,怎么能配在朕左右听用?”于是下令将他充军戍边。按着,兴川有位军官名叫徐翊的上书奏称,他的儿子自宫,已入宫作内侍,请求免除自己的军籍。仁宗斥责翊教子不严,诏令他的儿子离开宫廷,去代替父亲服兵役,并且诏示刑部尚书金纯等人说:“今后有自宫者,定要处死,决不轻饶。”宣宗朱瞻基即位时,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有军、民任本等数人,自宫请求录用,宣宗说:“仁宗皇帝曾有诏令,自宫者都要发配交趾充军。这些人竟然还敢这样做?”于是就按照旧例将他们充军交趾。宣德二年(1427),宣宗下诏重中:凡是自宫的人,军人退回原伍,百姓遣回原籍,不许投入王府及官员及官势要者家中躲避差役。若再有违犯者,犯者本人及隐藏之家都要处死,官吏及邻居等人知情不报者,一同治罪。宣德六年(1431),金吾卫指挥同知傅广表示愿意自宫,以便到宫廷为皇家尽忠,刑部把他的要求上达,宣宗下令将他交给刑部治罪。

英宗时,对自宫者的处罚依然三令五申。正统十二年(1447)诏令,自宫而已入宫者,准予自首,之后可送到南海子(南苑)种菜,隐瞒而不自首者以及新发现的自宫者,全家发配辽东充军。天顺二年(1458)重申此项禁令。正统十三年(1448),江西鄱阳(今波阳)百姓樊侃、陕西盩厔(今周至)百姓李回汉分别自宫,谎说是因为疾病和骑马受伤而失去性器官,请求入宫效力,英宗将他们按违禁论处,都发配到辽东铁岭充军。景泰三年(1452),代宗朱祁钰也颁布过禁止自宫的诏令。

但是,自宫的现象仍然不能杜绝。这些人被查出来之后,一般都不会被判死罪,发配边远地区充军不久,遇到特赦的机会又可以回到京城,有司按旧例将他们送到南海子种菜,遇到宫中的太监有缺员时,就让他们递补。其中有些聪明能干的人,一旦成为太监,日后也能飞黄腾达。成化十一年(1475),竟有三百多名因自宫被发配的人潜逃回京城,侥幸得到录用,宪宗朱见深得知这一情况,下令让锦衣卫将他们拘捕,重杖责罚,然后遣送原来的戍所。成化十五年(1479),朝廷再次下令,让巡城御史、锦衣卫指挥督同五城兵马,把潜逃回京的自宫者缉拿,遣回原籍;城内外如果有人家敢私自容留这些潜逃者居住,留住者及左邻右舍一起查究惩处;抓获的自宫者要枷号示众一个月,期满再杖一百,押解回原籍,如果再来京城,其父亲、兄长等家庭成员要一同治罪。弘治、正德年间,朝廷都曾严惩自宫者。弘治六年(1493)五月,军人马英的妻子罗氏,把她的小儿子马五阉割,打算送入宫中请求录用,结果被人告发,罗氏和动手阉割的人依法应当斩首,刑部郎王嘉庆等三位官员把他们改判为笞杖责罚。孝宗朱佑樘大怒,下令将王嘉庆贬谪到外地,将罗氏等处决。正德元年(1506)、二年、九年、十六年先后四次发布禁令,内容大致相同,规定自宫者本人及动手阉割的人要处斩,全家发配边远烟瘴地区充军,潜逃至京城者一旦擒获即行处死,窝留及知情不报者皆治罪。

这些禁令尽管越来越严厉,但自宫的风气一直煞不住。自宫者就像成群苍蝇,围着皇宫这块有腥味的地方,赶不开,打不散。当太监的优越地位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使不少人甘冒触犯法网甚至被杀头的危险继续这么干。自宫的现象越禁越多,有的地方一个村庄就有几百人自宫。自宫者潜入京城后,千方百计寻找关节和门路,有的也能如愿以偿。个别人的成功给多数人注入了兴奋剂,涌向京城的自宫者的队伍有增无减。奇怪的是,明武宗朱厚照一边下令严惩自宫者,一边却在正德十一年(1516)录用自宫男子三十四百六十人作为海户5,每人每月给米三斗。当时聚在京城未被录取的自宫者还有几千人,他们围在礼衙门前乱敲门,请求录用。朝廷几次派官员申饬他们回原籍,但这些人根本不听,始终没有被赶走。嘉靖五年(1526),南海户净身男子九百七十多人,联名请求宫中录用,世宗朱厚熜大怒,命令锦衣卫把他们全部遣送回原籍,为首的闹事者予以杖责。

自宫的风气直到明末依然很盛。崇祯初年,朝廷又再次颁发禁令,并写成布告到处张贴。但收效甚微,自宫者置若罔闻。这时自宫者以福建人居多。明毅宗朱由检和武宗的做法一样,发布禁令的同时大量录用自宫者入宫,这使他的禁令成了一纸空文,也给予了自宫者更多的投机的希望。崇祯年间共选录三次,宫中的内监比天启时增加约一万人,每年耗费白米增加七万二千石,靴料增加五万双。未被录用的自宫者也不肯离开京城,他们散居于皇城外,俗称“无名白内官”,分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攻破北京的时候,宫中太监共七万人,都哗然散去,当时加上皇城之外的“无名白内官”们,太监的总数不下十万人。

综观明代之世,庞大的自宫者人流中,只有少数人可以进入宫廷,而进入宫廷者只有极少数人可以爬上权势的峰巅。正统年间的著名宦官王振是自宫进用的,得势后官至司礼太监,后来竟以古代辅佐成王的周公自比,公卿都拜在他的门下,英宗朱祁镇也称他为“先生”。正德年间的张忠因父亲嫌弃他而自宫,后来竟然做了御马太监,与司礼张雄、东厂张锐并称“三张”。万历时的陈矩是被他的父亲阉割后入宫的,后来成了司礼掌印兼东厂太监。天启时的魏忠贤也是自宫者,他原名李建中,是肃宁县的无赖子弟,因家庭贫穷,其妻改嫁,他百无聊赖,就自行阉割,托关系入宫,开始掌甲字库,很快积累了许多钱财,后来独掌朝政,成为明史上地位最显赫、为祸最酷烈的宦官。即使像王振、魏忠贤这样能成一番气候的自宫者,他们在宫廷的政治角逐中也很难善终。更多的自宫者,根本无法进入皇宫的高墙之内,他们有的受到禁自宫法令的处罚,被斩首或发配,或被遣送原籍,老死故土,有的终身苦苦钻营而一事无成,默默无闻。不论是哪一种下场,自宫者的命运都是既可怜而又可悲的。古代社会的内监制度及宫刑的法规,不仅戕害了他们约肉体,也镑蚀了他们的精神,扭曲了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变成一大批生理和心理都严重畸形的人。

古代的自宫者,除了要求入宫希图富贵的那一类人之外,还有其它的情况。明代嘉靖时,福建人柯维麒任户部主事,为了集中精力撰著《宋史新编》,决心以司马迁为榜样,摒除男女之欲,拋弃床第之欢,就自愿割除了生殖器官。万历年间,莆田人王继祀少年时读书非常勤苦,他为自己时常萌发男女情欲而烦恼,就自行割去睪丸。元代学者黄大痴在杭州赤山之阴的筲箕泉结庐讲学,有个学生沈某和附近寺观中的一位女道姑相爱并发生了性关系。别的同学发现了他们的事要向老师报告,沈某非常害怕,就躲到厨房里用切菜刀割掉了自己的阴茎,同学们发现后急忙抢救,结果没有死,但伤口流血不止,一个多月还不能愈合。后来,沉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向一名太监请教治疗伤口的办法,太监教他把割下来的阴茎焙干捣碎用酒冲服。沉某照他说的做了,不几天果然痊愈。当然,上述数例只是个别的现象。

(三)

受过宫刑的人,割除了睪丸,甚至一同割除了阴茎,因而丧失了男性的性能力,但是,他们还有没有男性的性意识?他们的性心理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受宫刑或自宫者一般都是在成童之后或成年之后被阉割的,有些人在阉割之前还曾娶妻生子,因此他们在自己的人生历程中最初部曾有过男性的身分。受宫刑后,由于性伤残的刺激加上逆反心理的作用,在某些人身上原有的男性意识不仅不会灭绝,反而更加强化,出现变态的性心理,他们中问的不少人仍有对异性的性交欲望、占有欲望以及像健康男子一样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的欲望。这些情况在历代的太监队伍中表现得非常突出,有的娶妻纳妾,有的嫖娼宿妓,有的甚至奸污妇女,种种现象,怪异而离奇。

太监娶妻的事历代皆有。汉代宫廷中,常侍和黄门娶妻者甚多。有的内监倚仗权势强娶良家女子,把她禁闭于密室作为自己的妻子,使这女子直到白发满头都不能再嫁人。北魏孝文帝时,著名宦官张宗之曾将南朝宋殷孝祖的妻子萧氏霸占为妻。唐玄宗时,著名宦官高力士娶了河间吕元晤之女国殊为妻,并因此把吕元晤从一名刀笔小吏提拔至少卿。高力士还和宰相裴光庭的妻子(武三思之女)私通,可见他不但有正室,而且有外遇。唐肃宗宠信宦官李辅国,给他娶元擢的女儿为妻,元擢因此升官为梁州长史。唐代又有宦官刘宏规官至中尉,其妻李氏,被封为密国夫人。唐宪宗时,宦官马存亮官至上将军,其妻王氏,被封为齐国夫人。北宋时,神宗赵顼有一次生了病,太后传旨给内侍梁惟简,让他的新媳妇做一领黄袍。可见梁某娶了妻,并被神宗默许。宋徽宗时,宦官梁师成也有妻,其妻死时,苏叔党、范温都带孝前去为她哭灵。元顺帝时,宦官赵伯颜不花本是契丹人,被元兵俘虏,元顺帝怜其才能未杀他,将他处以宫刑,任用为枢密院使。不花被俘时已经三十多岁,有妻有子,他不忍拋舍,受宫刑后仍和妻子一同生活。与不花同时的宦官罕失既有妻又有妾,妻和妾争宠,妾竟然把妻杀死,把她的肉割烂喂狗。

明代。太监娶妻纳妾的情形更常见。宣德年间,宣宗朱瞻基曾把两名宫女赐给亲信内监陈芜作夫人。曾侍奉过建文帝的太监吴诚在正统十四年(1449)随英宗北征时阵亡,他生前有妻有妾。景泰二年(1451),其妾姚氏向皇上启奏,请求将吴诚衣冠安葬,代宗朱祁钰应许。天顺二年(1458),英宗朱祁镇又将一份在南京的庄田赐给吴诚的妻子。天顺六年(1462),守备大同的右少监马贵,把皇宫中浣衣局遣送出来的一名宫女娶作妻室,都指挥杜鉴把他告发,马贵承认有此事,表示愿受处罚,但英宗宽恕了他。第二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监阮和娶妻后,又把一名婢女纳为妾,有人奏报朝廷,英宗也没有对他加罪。这说明,此类事件已是司空见惯,皇帝不把它当成为什么罪过,一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了。

太监们不仅形式上娶妻,而且其中有些人还有对性生活的要求,明嘉靖年间田艺蘅认为,太监“虽去其势,男性犹在,必须近妇女乃安夜也。”他举太监侯玉为例。侯玉有不少妻妾,而且个个年轻貌美。侯玉与田艺蘅的父亲田汝成是好朋友,田汝成到广东任督学时,侯玉送给他两个女子,其中一位名叫白秀,长得天姿国色,原来是侯玉的宠姬。据白秀说,侯玉平日与她相爱,淫谑亲昵,胜过平常人家的夫妻。侯玉与她发生“性关系”时,总是在她身上又抓又咬,折腾得浑身出汗,兴味索然,他才算罢休。侯玉每当和她来这么一次,总要疲惫不堪,卧病数日才恢复正常,这是因为他的男性机能毕竟已经丧失,虽然有性的要求,却不能发性的慾望,慾火在胸中,所以十分焦躁。从侯玉的情况来看,受过宫刑的人在性的问题上终生要忍受着痛苦的折磨。

古代宫廷中,太监常和宫女结为夫妻。宫女们长期在宫中服役,其中只有极少数人受到皇帝宠幸而被立为妃嫔,大多数人很难有接触男性的机会,她们的性慾望受到压抑,也会产生变态的性心理,因此宫女与宫女或宫女与太监之间会自愿结成夫妻,称为“对食”。最早见于史书记载的,是汉代成帝时,官婢道房和宫人曹伟能结为对食,《汉书·外戚传》应劭注云:“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到了明代,发展为宫女与太监结“对食”。明初时,太祖朱元璋曾下令禁止太监娶妻,违者要处以剥皮之刑。后来各朝逐渐宽松,太监和宫女结伴相好,由秘密来往发展为公开以结“对食”的形式在一起生活。到嘉靖、万历时,结对食已成为宫中的不成文的规矩,有的宫女如果没有结对食,女伴们还要讥笑她。因此,宫女们也主动和太监接近,选择如意的伴侣,看中之后,有的“自定终身”,有的“求媒说合”。确定关系之后,太监和宫女暗地约会,谈情说爱,花前月下,设誓定盟,与外界青年男女相恋的情形一模一样。到了正式结为对食的时候,有的还要举行简单的仪式。这样的结合,不仅是双方出于对变态的性饥渴的慰藉,也是由于日常生活的需要。明代宫中,宫女们多是自己做饭吃,她们买盐、买菜或买针线布料等,都是求太监帮忙。太监们在内宫值班,但内宫没有为他们设置如同现代的“职工食堂”,他们吃饭都是由外面的大厨房做好送进来,若是冬天,饭菜送到值班的地点都变凉了,必须用炭火再温一温。这样的生活很不方便。和宫女结为对食后,宫女可以在内宫做饭,二人同食,“对食”的本义可能就在于此。宫女负责做饭,太监当然也不是白吃,他要负责采买蔬菜等物品,因此,宫女称对方叫“菜户”。皇帝知道这种情况,并不加以干涉,有时还顺便询问宫女:“你的菜户是谁?”宫女也不加掩饰,如实报告。太监和宫女结成的对食,具有某种稳定性,他们的关系公开之后,双方都不再找别的对象,严守外界夫妇的义节。如果有一方背约,会引起争风吃醋等纠纷,严重的甚至成为仇敌。有的太监发现别的太监与自己的“对食”相好,竟公开手执器械和他决斗。有的宫女厌弃了自己的菜户另寻新欢,会使对方陷入失恋之苦,如万历时有个叫吴赞女的宫女与内官宋保结为对食,后来她又和太监张进朝来往,宋保不胜愤怒,就弃官离开宫中去当了和尚。

除了公开的娶妻、纳妾、结对食之外,太监和宫女、太监和后妃之间的淫乱行为也屡见不鲜。北魏孝文帝时,皇后冯氏性情淫荡,孝文帝元宏率军南征时,冯氏就和中官高菩萨淫乱。北齐武成帝高湛的皇后胡氏也曾和内监狎亵。这些都载入正史。明代嘉靖年间,宦官刘荣和宫女多人淫乱,事情暴露,他被黜退。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赵进敬、徐应元三人结为嫖友,淫乱宫廷。魏忠贤又和另一位太监魏朝同时与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这更是人所共知的秽闻。

明代,太监奸污妇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佥事时,有一次他微服到民间私访,听见一户人家传出悲哀的哭声,一打听,原来这户人家的女儿被一名阉宦逼奸,因羞辱而自尽。石允常将此事奏闻朝廷,朱元璋准奏,把这名阉宦逮捕,定为死罪。景泰元年(1450),大同右参将许贵奏称,监军宦官韦力转仗势强奸某军官的妻子,其妻不从,韦力转就把这位军官杖责致死。代宗朱祁钰让巡按御史查问,未有结果。天顺元年(1457),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称,韦力转每当举行宴会时,都要找来妓女陪酒,还强娶部下军官的女儿作妾。英宗十分恼怒,这才派人逮捕韦力转,依法惩处。

能够娶妻、纳妻、结对食以及与妃嫔私通或仗势强奸妇女的,大多是有一定地位的宦官和有一定权势的太监。那些地位较低的宦官或在宫中执持下等差役的太监,则常常到外面嫖妓宿娼。明代,京师的青楼教坊有个叫“西院”的地方,专门接待宫中的宦官和一般太监。这样的妓女,都受到烟花同行们的鄙弃。来这里走动的多是被斥退不用的太监或者太监中的年轻者,有一定身份的宦官不但不肯去“西院”,而且如果听说哪个太监去嫖妓,还要严加惩治,有的竟然被拷打致死。宫中结对食的风气盛行以后,还有个别的太监在外面与某妓女相好,就把她正式娶回家中。万历年间,有一天宫中发现一名女扮男装的女子,形迹可疑,抓住一审问,原来是一名妓女。有个宦官包占了她,但欠她的夜度之费没有如数给她,在宫中不敢再出去,妓女只好改装偷偷混入宫中找这个宦官要账。神宗朱翊钧知道此事,传旨把那位宦官交司礼监处治,把妓女交付法司审究,但不知后来结果如何。崇祯年间,朝廷曾颁布过禁止内监娶妻及在外宿娼的诏令,但终于没有能够禁绝。

还有的太监,行为更加淫秽龌龊,竟然和别的男子进行肛交。明朝太监在入宫之前的净身时,都只是剔除睪丸,并不割掉阴茎。万历时,有个太监和一个唱曲的男孩子淫乱,戏将不能勃起的阴茎塞进那男孩的肛门里,谁知竟然拔不出来了,阴茎在里面越胀越大,男孩疼痛至极而送了命,那个太监也被判了死罪。清代接受明代的教训,选中的太监在入宫前净身时,就将阴茎和睪丸同时割去。乾隆时,有一位官员向高宗弘历报告说,太监的阴茎虽然被割去,但在很多情况下它还会长到一定的长度。因此他建议立刻普遍检查一次对又长出阴茎的太监再度斩草除根。高宗同意了他的建议,因而有不少太监被迫受了第二次宫刑。据说,这位提建议的官员是因为宦官得罪了他,他才想出这个办法进行报复。

上述种种关于太监性变态的表现,正是他们悲剧人格的一个方面。他们虽然有类似正常男子的性意识,但确实无法实施正常男子的性行为,当他们明显地觉察到自己的性无能时,必然陷入绝望的悲哀。有的太监幻想得到奇妙的药方,使自己的性器官重新长出来,恢复男子正常的性功能,但这种努力总是徒劳的。万历时,太监高寀奉旨丢福建征税,爪牙魏天爵、林宗文两人千方百计向他献媚,有一次提供一个秘方,说活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睪丸重新长出,而且能御女生子。高寀非常高兴,就派亲信购买幼童,敲开头颅骨,取出脑浆。贫困的百姓不知高寀的“妙用”,有的就把亲生骨肉卖给他;市井无赖还用蒙汗药诱捕民间的儿童,献给高寀,换得重赏。高寀害死了许多人,以至于税监府院里的水池中,白骨累累。但是。他的性功能并没有半点儿的恢复。像高寀这样的人,自己受到宫刑的残害,他又变本加厉地残害别人,其人性也和其性功能一样完全丧失了。

谢选骏指出:宫刑本来用于惩罚和医治性变态,结果却加剧和造成了性变态。尤其是汉武帝那个龟孙子,竟然用宫刑来封口,简直上下不分——他割掉司马迁的舌头我可以理解,他割掉司马迁的生殖器,只能说明汉武帝他自己恨自己不够“阳不痿”。



【21、幽闭】


在古代,摧毁人的生殖机能的刑罚,对男子则使用宫刑,对女子则使用幽闭。幽闭一词的本意是把女子长期幽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触男子的机会,这实际上是扼杀了女子本身客观存在的性机能。《尚书·吕刑》篇中“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一句话之后,孔安国注云:“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孔颍达又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幽闭,就是“闭于宫,使不得出也”的意思。

开始,幽闭和宫刑的使用范围都是用来惩罚淫罪。长期幽禁,性机能受到压抑,虽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宫刑相比,其残酷程度显然要轻得多。但是,后世在实际执行对妇女的幽闭刑罚的时候,并不是像远古时那样把妇女简单地监禁起来就算了事,而是用摧残妇女生殖器官的椓窍之刑代替幽闭。椓窍,也称椓或椓杙,《尚书·吕刑》中列举的杀戮无辜的酷刑有劓、刵、椓、黥等,孔安国认为其中的“椓”就是“椓阴”。《诗经·大雅·召旻》中有“昏椓靡共”一句,前人注释说:“椓,毁阴者也。”椓和杙的原意是拴牲畜的木撅子,用这样的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又叫人把他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这是对死人的手段,而对活人予以椓杙,其残酷程度并不次于男子的宫刑。

后来,幽闭刑罚在施行时又变换新的花样。明代人徐树丕说,幽闭是将犯罪妇女的生殖器“剔去其筋”,像阉割雌性的马和猪等牲畜一样,使她的性慾望彻底灭绝。明朝初年常用这种刑罚,由于做起来很危险,受刑的妇女多半被弄死,所以后来不再使用这种幽闭之刑。

清代褚人获谈到幽闭时,介绍的方法与徐树丕所说的剔筋的做法又不相同,他认为,椓窍,是用木椓捶击女子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女子体内就会有一种东西下坠,堵塞阴道,她的下体就只能小便,无法进行性交。这和妇女患阴颓病(子宫脱垂)的情形一样,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叫做幽闭。

但是,褚人获所说的妇女体内坠下来堵塞阴道的东西是什么,并未讲清楚,若把它理解为子宫脱垂或阴道前壁脱垂似乎也不大确切,因为这两种脱垂不至于根本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又提出独特的见解。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平时不曾坠下来,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住阴道,无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还可以用针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坠。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姓齐的乞丐医术非常高明,人们都叫他齐叫化。他的一位同姓朋友是个儒生,娶的妻子却性情极其淫荡。有一天,这女人正和她的相好在家中鬼混,儒生从外边回来知道了这一情况,他难忍羞辱,又不愿张扬,在门外徘徊,进退两难,烦闷至极而昏死过去。齐叫化正好赶到,把儒生救醒,问明情况,大笑着对儒生说:“对付这种女人太容易了。你把她唤出来,我给她治治病。”儒生叫门。妇人从屋里走出来,齐叫化突然上前,用针刺中她的小腹,妇人大惊,急忙转身跑回家中,立即病倒了。病好后,她感到阴部被一物完全堵塞,只能小便,房事从此断绝。儒生看透世事,不愿进家门,就拜齐叫化为师,云游四方。数年后,儒生回到故乡,得知妻子谨守门户,不再有外遇,并且为他操持家业,井井有条,就和妻子相见。妻子痛哭流涕,诚心悔改。儒生找到齐叫化,齐叫化又给他的妻子在原穴位用反针法扎了一针,使阴道复原如常。儒生夫妇和好,不久生了一个儿子。吴芗讲述这个故事之后说,幽闭之刑和齐叫化的方法道理相同,区别在于幽闭能“关闸”不能“开闸”,不像齐叫化那样开启自如。

鲁迅曾说:“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对于女性就叫幽闭,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它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所查出的材料,可能就是指徐树丕、褚人获、吴芗等人的著作。但是,吴芗所说的“羞秘骨”是否合乎现在的人体解剖学,需要专家进一步考证。

鲁迅说幽闭决非“将它缝起来”,固然不错,但是,在任何残忍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古代社会里,缝起来的做法并不是没有。清初亳州(今安徽亳县)有一个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来一些蒜瓣捣碎,塞进婢女的阴道里,又用针线把阴道口缝起来。婢女痛苦不堪。邻居们知道了,非常愤慨,一起向官府告发。官大怒,下令逮捕妒妇,又叫来个皮匠,带着锥子、线绳等物件,要把她的阴户也缝起来。儒生害怕玷辱家门名声,极力请求官府赦免。官说:“我这城门楼坍塌已久了,你能把它重建起来,我就免罪。”儒生不得已,竭尽家中财物,雇用了许多工匠民伕,把城门楼修造好了。后来,当地人戏称这城楼为“缝阴楼”。顺治年间,常州有个官员和府中的一名奶妈发生了性关系,这官员的夫人知道了,就用锥子在奶妈的阴唇上钻两个孔,用一把锁锁上,把钥匙丢到井里。奶妈惨叫,痛不欲生,人们不得已,请来铜匠用铁条打开了那把锁。后来常州人说起这件事,把那位官太太称做“锁阴奶奶”。

清代的朱梅叔还记述了他亲眼见过的一桩锁阴的事。竹墩这个地方有位沈某,本是儒家子弟,自幼无赖,长大后放弃学业,专事游荡。他性情淫毒,娶妻后常把妻子的妆奁拿去变卖,得钱便到花街柳巷去挥霍。其妻闵氏,相貌端正俊美,沈某置妻子于不顾,在乡里间到处渔色,人们畏惧他的横暴,敢怒而不敢言。闵氏怕丈夫闯祸,经常婉言劝阻他,沈某大怒,说:“你不知道你丈夫本是色中豪杰吗?竟敢这样吃醋?”于是将闵氏剥光衣服,痛加笞责,直打得体无完肤。闵氏哀哭恳求饶命,沈某说:“今天我让你知道我的手段。我玩的女人多了,还是未能满足,你在家中只有我这一个男人,而我又经常不在家里住,哪能保证你不生邪念?”说罢,就把妻子捆绑起来,取出一把钻,在她的阴辱上两边各钻一孔,用一把小锁锁上。闵氏被打伤重,加上下体带锁,寸步难行,但害怕沈某继续虐待,仍然坚持每天为他做饭。闵氏的哥哥有一天来看望,见妹妹步履蹒跚,面容憔悴,问她怎么了,她无法回答,只是垂泪。小外甥女向舅舅讲了母亲受苦的实情,闵兄急忙回去告诉母亲和族人,族人群情共怒,约集多人,乘船来到竹墩,这时,闵氏已僵卧不起,看见母亲,痛哭一场,竟气绝而死。沈氏家族的人也聚集起来,族长下令抓到沈某,堆积柴薪把他烧死,才平息了众怒。

以上三例,虽然不是官方执行的幽闭之刑,但和幽闭具有相似的性质,都是对妇女的非人的摧残。

写到这里,笔者联想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仍然发生的一起骇人听闻的「锁阴事件」。河南省偃师县寇店乡白草坡村农民许幸福怀疑妻子姬某与别人私通,于一九八八年六月晚间把妻子衣服扒光,绑住双手双脚,给妻子注射一支卡因,之后用锥子在妻子阴部两侧各戳一个洞,浇上碘酒,用铁锁把两个孔锁在一起。六月十五日下午,许给姬开锁,但锁已生镑,他用锥子剜去锁簧,仍未打开,只好用螺丝刀、钳子将锁撬开,并且不顾姬疼得死去活来,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晚上八点,许又用同样的方法给姬上了第二把锁。上锁后又迫使姬干活,因不能行走,许又打开铁锁,改用线交叉系在一起,百般折磨后再锁上,想发生性关系时就把锁打开。姬稍有不顺从,许就在她的乳房上一阵拳击。这样将姬虐待达二十天之久。最后,许幸福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了。

谢选骏指出:古代的公安机关实施幽闭,现代的公安机关禁止幽闭——因为这些警犬有了更加刻毒的害人方法。



【22、枷项】


枷是古代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将犯人枷项后绑在衙门之前或闹市之中示众,又是一种残酷的刑罚。

枷本来是一种农具,又叫做柫或连枷,其样式是在一根长竿的一端固定一节活动的短竿,人用手挥起长竿,带动短竿,用来击打堆在禾场上的稻谷。古代齐地所说道“耒耜枷芟”,指四种常用的农具,枷为其中之一。现代在一些偏僻的乡村里,仍然可以看到有些农民使用这种原始的农具打稻谷。由枷字的本意又引申为“击打”的意思,如《后汉书·马融传》里的“枷天狗,绁坟羊”一句中,“枷”字即可解释为“击打”。

枷作为刑具,早在商、周之际就开始使用了。《周易·噬嗑》篇有“何校灭耳”一句,前人注解说:“校,枷也,罪重械其首也。”显然,那时的“何校”(即“苛[疑为“荷”,通假字——骨头注]校”)就是后来的枷项。除《周易》之外,枷项的做法最早见于《晋书·石勒载记》,其中写道,东晋建威将军阎粹怂恿并州刺史东瀛公司马腾在山东捕捉北方的胡人卖给富家作奴隶,得到的钱财补充军需。司马腾就派部将郭阳、张隆等掳掠了不少胡人,把每两名胡人用一面枷枷在一起,准备押送到冀州。后来成为后赵皇帝的石勒当时才二十来岁,也在被枷者之列。这时的枷的式样、大小、重量已难详考,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种用木头制作的固定俘虏脖项的刑具,二人一枷是为了防止他们逃跑。后来对枷逐渐改进并普遍采用,式样也大体统一。南朝萧子良《净住子》云:“壁如牢狱重,囚具婴众苦,抱长枷,牢大械,带金钳,负铁锁。”可见,这时的枷已成为监狱中管理囚犯的一种常备器械了。

北魏时,朝廷正式颁定枷为官方刑具之一,所以后世有人认为枷“始自后魏”。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枷的制作还不统一,当时法官和州郡长官普遍制造重枷、大枷。除了用枷之外,还给犯人的脖子上挂石块,绑石块的绳子深深勒进皮肉里,甚至勒断项椎骨。太和五年(481),魏孝文帝元宏下诏说,若不是犯下谋逆大罪且有真凭实据的犯人,不许用大枷。但什么才算是大枷,还没有固定的标准。永平元年(508)七月,魏宣武帝元恪下诏让尚书检查各地所用的枷和杖的违制情况。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元怿,尚书邢峦、李平和尚书江阳王元继等人,经过调查,把有关情形及处理意见奏知宣武帝,经圣旨批复,规定大枷“长一丈三尺,喉下长一丈,通颊木各方五寸”,用来惩罚叛逆谋反者,各台寺州郡原来制造的大枷都要焚毁,不许再用。这时规定的枷的尺寸虽然仍旧相当大,但毕竟有了可以参考的统一标准。

就在魏宣武帝下诏之后,还发生一件有趣的事。宋翻任河阴县令时,县衙里原来存放着一面大枷,名叫“弥尾青”。有人说,朝廷下诏不让用大枷了,这面枷就烧掉吧。宋翻说:“不要烧,暂且把它放在墙根下,以待豪滑之徒。”不久,有个名叫杨小驹的太监到县里办公事,颐指气使,,十分骄横,宋翻就命令衙役取来“弥尾青”给他戴上。杨小驹受了一场恶气,回到宫里向宣武帝哭诉,宣武帝认为是打狗欺主,勃然动怒,传旨让河南府尹审问宋翻,同时下诏说,宋翻违抗先帝的旨意,使用超重大枷,是擅行威权以沽名钓誉。宋翻上书申辩说:“这面枷不是我制作的,之所以留下它,不是为了惩罚百姓,而是要惩治杨小驹这样的凶暴之徒”。这件事说明,魏宣武帝以前确实到处有大枷,宋翻不畏权贵,敢于对抗有特殊身份的太监,他的勇气和魄力令人赞赏,因此一举而名震京师。

从北齐、北周到隋,都沿袭北魏的法规,普遍用枷。《齐律》规定:“罪行年者锁,无锁以枷。”《周大律》规定:“凡死罪枷而拲,流罪枷而梏,徒罪枷。”这都说明枷在这时是不可缺少的刑具。隋开皇年间,朝廷也曾对枷和杖的大小作了具体的规定。

唐代用枷更是常事。《唐六典》载:“诸流、徒罪及作者着钳,若无钳者着盘枷,病及有保者听脱。枷长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颊长二尺五寸以上,六寸以下,共阔一尺四寸以上,六寸以下,径头三寸以上,四寸以下。”但是,唐代的一些酷吏并不按照规定的尺寸,而是挖空心思地制作大枷、重枷。武则天时,著名的酷吏来俊臣制作的枷最为出名.其所制作的大枷有十种名号: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实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还有一种特重的枷名叫“尾”。从这些名目可以想见,每一种枷都是十分厉害,令人难以承受的。与来俊臣同时的另一名酷吏索元礼手段更加奇特。他让犯人跪在地上,双手奉枷,在面前的枷板上再放一摞砖,这叫做“仙人献果”。或者让犯人站在高处的横木上,把他的项上的枷掉转方向,使长的一端朝后,犯人必然身体要前倾,而脖子也就被勒得更紧,这叫做“玉女登梯”。索元礼用这样的种种手段,常常把人折磨致死。

宋代,对枷的重量有一定的限制。开始规定,枷分二十五斤和二十八斤两个等级。景德初年,提点河北路刑狱陈纲上书请制杖罪,并且提议增设十五斤重的枷为三等。宋真宗赵恒准奏,下诏颁布施行。但在实行的时候,枷的重量常常超出规定。有的地方制的枷用铁皮包边镶角,称为“铁叶枷”,如小说《水浒传》中林冲和武松发配时戴的枷就是七斤半重的“团头铁叶护身枷”。有的地方用铁铸成铁枷,其重量当然要远远超过木枷。尽管在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曾颁发过不得以铁为枷的诏令,铁枷仍被某些酷吏使用。金代的枷常常超出规定,泰和四年(1204)七月,金章宗完颜璟曾派官员到各地巡视,对滥用重枷的现象予以查究,但并不能彻底禁绝。

明代初年,太祖朱元璋诏令统一枷的型号。规定枷长五尺五寸,两端宽一尺五寸,用干木制作,死刑犯人戴的枷重三十五斤,徒罪、流罪犯人戴的枷重二十斤,杖罪犯人戴的枷重十五斤,长短轻重的数据都刻在枷上。洪武二十六年(1393)诏令,凡在京的各衙门所用的刑具都必须经过检查,符合规定的标准才准许使用。而且,各种刑具必须由指定的地方制作,不得随意制造使用。如规定由应天府采办笞杖、讯杖等杖具,龙江提举司成造枷枢,宝源局打造铁索铁镣等。但是,实际上明代用枷超重的情况比以前各代更厉害,由宦官控制的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大小爪牙们嗜血成性、杀人如草,他们用的枷越做越重、越做越奇。

英宗正统年间,国子监祭酒李时勉得罪了宦官王振,王振以砍伐文庙前古木为大不敬的罪名,制作了几面百斤大枷,命令将李时勉和司业赵琬、掌馔金鉴三人枷号示众。其中一面枷重一百多斤,是王振让人为李时勉特制的,金鉴说:“我年轻力壮,给我戴这面枷爸。”李时勉说:“老夫筋骨更坚,还是我来吧。”就抢先戴了重枷。当时正是炎夏盛暑天气,他们被枷号三天仍未解除,于是激起了公愤,监生李贵等千余人到皇宫门前请命。有个叫石大用的监生愿意以自身代替李时勉戴枷示众,其他监生都一齐呼喊号叫,声音传到内廷。皇太后(宣宗孙皇后)闻知,急忙责成英宗立即释放了李时勉等人。

正德初年,宦官刘瑾专权时制作的大枷重达一百五十斤。给事中安奎和御史张彧奉旨到外地盘查钱粮回京,刘瑾向他们索贿而未能满足,就寻借口把安、张二人用一百五十斤的大枷枷号于东西公生门。当时是夏季,大雨昼夜不停,二人淋得像落汤鸡似的,也没有人敢将他们移动一步。都御史刘孟赴任延迟了日期,被逮至京师,枷号于吏部衙门外。御史王时中也因得罪刘瑾,被枷号于三法司牌楼下,远近围观的群众都忍不住流泪,文官们远远地望见这种景象,都垂头丧气,没有一个人敢走到跟前看一看。此外被枷号的还有给事中吉时郎中刘绎、张玮,尚宝卿顾浚,副使姚祥,参议吴廷举等。吴献臣因为弹劾刘瑾,被枷号于午门前长达一月之久,反对刘瑾的官员被枷死的说不清有多少人,平民百姓因小罪被枷死的就更多了。

因为正德年间的枷号的做法过于残酷,明世宗朱厚骢即位时不得不作些纠正。嘉靖元年(1522),世宗诏令两京法司和锦衣卫,在天气炎热时对该枷号示众的囚犯要暂免枷号,以显示圣上恻隐之心。但过了不久,又变本加厉地恢复正德时的旧规。有个叫刘东山的人,告皇亲张延龄兄弟谋反,锦衣卫指挥王佐竭力为张氏辨冤,反过来指控刘东山为诬告,于是将刘东山用大枷枷号示众三个月,然后充军戍边。刘东山受尽摧残,死于戍所。这是见于记载的明代对犯人枷号时间最长的一次。刘东山能坚持到底,还算得上是硬汉子,嘉靖年间有不少人枷号的时间为一个月或两个月,结果期限未满就戴枷而死。

万历年间,明神宗朱翊钧又制造一种新式刑具,名叫立枷。这种枷前面长,后面短,长的一端触地,犯人被枷住脖子,身体只能站在那里支持,跪坐都不可能。立枷“重三百余斤,犯者立死”。东厂和锦衣卫对皇帝钦定的案犯,常常要用立枷,犯人大多在一天之内就送了命。如果有不能很快即死的,监刑的校尉就把枷锉低三寸,这样,犯人就站不直,只能稍微弯曲着双腿,勉强支撑,不一会就力量用尽,气绝身亡。如果犯人不是厂卫注意的重要案犯,或者在没有仇家监督的情况下,犯人的家属就花钱雇佣乞丐,让乞丐夜间用背扛着受刑者的臀部,让他半坐在乞丐身上,这样可以稍微休息一下脚力,不致于速死。还有人说,受刑者每天生吃一只猫,可以提精神,抗折磨,不知是否真的有效。被立枷枷死的人不可胜数,大多是因为得罪了厂卫的头目,而被用这种方法害死,只有万历二十年(1592)乐新炉、诸重光是因为奏事不实,触怒了万历皇帝朱翊钧,于是皇帝亲自下令,让东厂把乐、诸二人用立枷处死。当时还有一个规矩,受刑者如果在不满应该枷号的期限内死去,监刑者不准家属提前收尸,只是把他的尸体就地用土掩盖一下,必须等到了期限,监刑者向上司回报之后,才准许将尸体运走安葬。如果是夏天,到安葬时,尸体的血肉已经腐烂净尽,只剩下一具骷髅了。所以,万历时的士大夫们谈立枷则色变,认为它的残酷性超过大辟。天启时,魏忠贤主持东厂,也爱用立枷,先后枷死六七十人。明毅宗朱由检即位时,听说立枷特别残酷,就问左右这立枷是干什么用的,太监王体乾回答说,是用来惩治巨奸大恶的。毅宗说:“虽然那样的人应该惩办,但他们受这样的刑罚也太可怜了。”据说,当时魏忠贤在旁边听了毅宗的这句话之后,吓得直缩脖子。不久,毅宗除掉了魏忠贤,直到明朝亡国,再也没有使用立枷。

清代仍有枷项之刑和枷号示众的做法。康熙八年(1669)规定应该枷号的犯人所戴的枷重的七十斤,轻的六十斤,长三尺,宽二尺九寸,诏令内外问刑衙门,都要按刑部制作的式样执行,不得违例。各地的官员虽然大多能遵守规定,但有个别的酷吏又独出心裁,变化枷的花样。长洲县令彭某设立纸枷,就是用薄纸做成枷的摸样,他同时还制作了“纸半臂”,就是纸做的背心。对欠粮的人,彭某就命令给他戴上纸枷,穿上纸半臂,缚在衙门前示众。这种纸刑具虽然很轻,但彭某规定一点儿也不许损坏,否则要用其他酷刑严加处治。戴“枷”者必须终日呆站,纹丝不动,这种被约束的痛苦,比戴真正的木枷还难以忍受。古时的纸又薄又脆,纸枷和纸半臂都很难完好无损,因此被枷者常常在刚戴不一会儿就把它弄破了,于是接着被施以酷刑。当时,长洲百姓对这种做法十分痛恨,有个无名文士曾写诗一首,贴在县衙墙上,诗云:

长邑低区多瘠田,

经催粮长役纷然,

纸枷扯作白蝴蝶,

布裤染成红杜鹃,

日落生员敲凳上,

夜归皂隶闹门前。

人生有产须当卖,

一粒何曾到口边?

诗中第三四句写戴纸枷的人一不小心就会把纸枷扯碎,纸片飘飞,像翩翩起舞的白蝴蝶,但这样一来就难免受到重杖或夹棍的责罚,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把布裤染红。全诗倾诉了长洲百姓被逼交官粮而遭受刑责的痛苦,反映了古代吏治的残暴。从此诗可以看出,纸枷的残酷并不在纸枷本身,而在于附加的苛刻条件。彭某的暴行,激起了长洲百姓的强烈反对,从来,朝廷不得不把彭某罢官勘问,彭某不久便死于苏州花桥巷寓所。

古代的枷项之刑,一般来说主要施用于男性犯人,而对于女犯则用械。械是用硬木制作的,长一尺五寸,宽四寸左右,中间凿两个小孔套在女犯人的小臂上,固定住两只手,相当于金属的铐的作用。但有时对女犯也用枷。明代有一位女子因通奸罪被官府拘拿审问。某郡守听说这女子很会作诗词,就取出械给她看,让她以械为题作一首词,并且说,如果词作得好就赦免她。这女子略思片刻,赋《黄莺儿》一首云:

奴命木星临,霎时间上下分。松杉裁就为圆领,交颈怎生,画眉不成,眼睛儿盼不见弓鞋影。为多情,风流太守,特赠与佳人。

细观词意,这女子所咏的不是械,而是枷。“木星临”,指枷是用木头制作;“上下分”,指枷是由两块木板组成。“圆领”一词,显然指套在脖颈上。戴着枷,自然不能“交颈”而眼,而且手无法画眉,眼睛看不见鞋尖。词的末句“特赠与佳人”五字,有的书中作“独桌宴红裙”,既然比作饭桌,肯定是指枷无疑。这位女子不愧以文才知名,她把作为刑具的枷加以诗化和艺术化了,描绘得那么形象、生动,同时表现出作者内心的坦然和性情的幽默感。那位郡守赞赏女子才思敏捷,就没有判她的罪,把她释放了。

谢选骏指出:古代的酷吏使用枷项,现代的酷吏使用背铐——一只手在前,从肩膀上拉过来往下拉,另一只手从背后往上拉,用一副手铐在后背上把两只手铐起来。两只手一反一正,一上一下在背后铐在一起。人们把这种铐人的办法形象的比喻为“苏秦背剑铐”或者“扁担铐”。

通俗解释:将一个人的两只手,一只从肩膀上面背过去,另一只从背后背过去,然后将两只手铐到一起。但是这样锁铐对学过武术或柔术、舞蹈的人,或者是没有学过上述技术但天生双手韧带较柔软的人来说,可以从身后把手翻到前面来。还有,双臂较长的可以通过双手掏过弯曲的双腿顺到身体的前面。



【23、笞杖】


笞杖是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笞”的本意是用竹条或木条对人进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古时候,儿子不孝,父亲可以用拐杖打他。舜小时候是很孝顺的,他父亲用小杖打他,他就忍着,若用大杖打他,他就逃开。后来把笞杖作为一种刑罚,据说是沿袭了古代父亲打儿子那种教诲、训诫的含义,所以又把笞杖称为教刑。

汉代以前官方规定的五刑是墨、劓、宫、刖、杀,没有笞杖。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发生了缇萦上书救父的事件以后,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改用其他刑罚替代,其中当用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当斩左脚趾者改为笞五百,但是,笞三百或五百大多能把人打死,这比原来的肉刑还厉害。于是汉景帝刘启在前元元年(前156)下诏说,用笞杖与死罪没有什么两样,即使不死,也落重残。因此他把文帝规定的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这样做,许多囚犯仍然被打死。到中元元年(前144),景帝又下诏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二百减为一百,并且“定棰令”。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当时规定棰长五尺,用竹子制作,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行刑时抽打臀部。从此以后,按照这样的规定,受刑的犯人才可以保全性命。

汉代以后,笞杖之刑在执行时比较混乱,无有定规。南北朝时有的朝代嫌笞杖太轻,多改用鞭刑,或叫鞭杖。从隋代起,才正式把笞与杖分开,都列为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之一,其中笞刑最轻,杖刑稍重于笞刑,并且对笞杖的数目、刑具的尺寸、受刑的部位以及量刑的条款都作了明确规定,形成制度,由国家司法部门监督执行。

关于笞杖的数目,隋、唐、宋、金以至明清,都把笞刑定为五等,从十下到五十下,每加十下则加一等。杖刑从六十至一百,也是每加十下加一等。辽代刑重,没有笞刑,其杖刑六等,五十至三百,每加五十下则加一等。元代笞杖之刑的数目比较特别。其笞刑分六等,从七下到五十七下,每加十下则加一等,杖刑六十七到一百零七,每加十下则加一等。这个数目是元世祖忽必烈规定的,他的本意是想减轻刑罚,对宋代规定的数目“天饶他一下,地饶他一下,我饶他一下”,所以每等减了三下。实际上,元代将笞刑加了一等,由五等变为六等,结果除笞刑的最低等外,以后的每一等同宋代相比反而增加了七下。因此,元大德年间,刑部尚书王约启奏说:国初规定笞杖十减为七,笞五十应减至四十七为止,不应再有五十七这个等级;杖刑应从五十七到九十七,不应再有一百零七这个等级。但王约的意见为被采纳,所以终元之世,一直采用这笞、杖共十一等的刑法。

关于刑具的尺寸和受刑部位,各代的规定也不一样。汉代笞杖不分,都叫棰,尺寸以如前述。晋代的笞用竹条,沿袭汉制:杖用生荆,长六尺,大头围(截面周长)一寸,小头三分半。南北朝梁时,杖也都用生荆,长六尺,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种。大杖大围一寸三分,小头八分半;法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五分;小杖大围一寸一分,小头呈细尖状。北魏时杖用荆条,削平其节,分三种,拷讯囚徒时用的杖,直径为三分,杖囚犯脊背的杖,直径为二分,杖腿用的杖,直径为一分。北齐时杖分两种,一种长四尺,大头直径三分,小头二分,另一种大头直径二分半,小头一分半。行刑时打在臀部,而且规定对一人行刑时不得换人。隋时用杖较滥,没有固定的尺寸。唐时把笞和杖分开,都长三尺五寸。笞的大头直径二分,小头一分半。杖分两种:一种叫讯囚杖,大头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另一种叫常行杖,大头直径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用刑时,分别打在背部、臀部和腿部。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规定,常行官杖沿用后周显德五年(958)颁定尺寸,杖长三尺五寸,大头宽不得超过二寸,厚度和小头宽度不得超过九分。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集贤校理聂冠卿上书说,自从规定杖制以来,杖的长短宽窄都有尺度,但杖的轻重却不统一,有些官吏特制重杖,加大处罚,应该做出规定。仁宗皇帝赵祯采纳了他的意见,下诏规定常行官杖的重量不得超过十五两。金、元时笞与杖的尺寸不确定,但在金时曾规定大杖的直径不得超过五分。

明代笞杖刑具承袭唐制,略有变化,分笞、杖和讯杖三种,都长三尺五寸。笞,大头直径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杖,大头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讯杖,大头直径四分五厘,小头三分五厘。笞和杖都用紫荆条制作,行刑时打在臀部;讯杖用紫荆木制作,行刑时打在臀部或腿部。各地官府用的笞、杖和讯杖都要用刑部颁发的刑具式样对照比较检查,尺寸合乎规定才准许使用。那种刑具式样是铜铸的,归刑部统一管理。明代还规定,制作笞、杖等刑具不准用兽筋或皮胶等物在杖上装钉子。

清代官府衙门所用的笞杖开始沿袭明代规定,后来该为竹板子。大竹板子大头宽二寸,小头宽一寸。这种竹板子哪一年开始使用,已难查考。

上述各代对刑具尺寸的规定,都是分别使用当时的度量衡标准,各代的标准互相之间有差别,和现代尺寸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因此,史籍记载的尺寸是当时的数字,折合为现代的度量标准相当于多少,很难考证清楚,它所反映的只是各代笞杖刑具的大概情况。

至于说各代犯什么罪用笞杖,杖多少,其条目繁多,毋须细述。需要提到的是,有些朝代规定,被判应受笞杖之刑的,可以交纳财物赎罪。如宋代刑法规定:判为笞刑应打十下的,赎铜一斤,免打三下;应打二十的,赎铜二斤,免打十三下;应打三十的,赎铜三斤,免打二十二下;应打四十的,赎铜四斤,免打三十二下;应打五十的,赎铜五斤,免打四十下。杖刑也是如此,应打五十至一百的,分别赎铜五至十斤,免打三十七至八十下。金代笞杖之刑,也是用铜来赎,每十下赎铜二斤,若应杖一百,赎铜二十斤就可以免打。明初规定笞杖之刑可用铜赎,每笞十下赎铜半斤,每杖十下赎铜一斤。后来改用钱赎,每十下赎铜钱六百文,若应笞二十下,赎钱一贯零二百文,应杖一百,赎钱六贯。景泰以后,赎钱的数目越来越大。景泰元年(1450)规定,每笞十下赎钱二百贯,杖十下赎三百贯。再后来各朝逐渐加码,又规定将钱折算为银子。妇女犯罪应笞杖者,赎钱的数目更大。也有某些官员临时规定可以不用钱赎,而用他所需要的东西来赎。如明末时,江苏如皋县令王喜爱蝴蝶,每当有人应该受笞杖之刑时,他就让犯人家属交纳蝴蝶赎免。他宴请宾客时,就把蝴蝶防哪个出,满堂飞舞,五彩缤纷,如同风飘碎锦一般,王与宾客以此嬉笑取乐。青柯亭刻本《聊斋志异》卷八有《放蝶》一篇,记述的就是这件事。

尽管各朝代对笞杖之刑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时往往不按正式条文,官员使用笞杖常常只凭当时的主观意志,使用的刑具也常常超出官方规定的标准。结果,现实中的笞杖之刑要比正史刑法的条文残酷得多,使笞杖完全丧失了最初的教刑本意,而变为单纯惩罚人的手段。

本来,笞杖不属于死刑的范围,可是在各朝代中,上至皇帝,下至县令,常把笞杖作为执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毙于杖下,叫做笞杀或杖杀。汉代,死于笞杖是很平常的事,隋代以后,笞杀或杖杀的事仍然不绝于史书。隋代,隋文帝杨坚亲自下令笞杀楚州参军李君才,又棒杀大理少卿赵绰、鸿胪少卿陈延。唐代各朝对于捕获的各地“反贼”首领,多用杖杀代替斩、绞等死刑。北宋初年,太祖赵匡胤于建隆二年(961)四月杖杀商河知县李瑶,又于开宝五年(972)十二月杖杀内班董延谔。太宗赵炅于太平兴国三年(978)七月杖杀中书令李知古,八月又杖杀詹事丞徐选。南宋初绍兴十二年(1142)九月,高宗赵构杖杀伪福国长公主李善静。辽、金、元各代笞杖杀人的情况也不少。明代,皇帝对大臣实行廷杖,许多朝政要员受杖致死。(参见本书《廷杖》)清代废除廷杖,但仍有皇帝杖杀人的例子。雍正帝有一次观看戏班演出《绣襦记》,演员唱工俱佳,雍正大喜,传旨赏赐优人用饭。因剧中郑元和的父亲郑儋的官职为州刺史,有一个演员在吃饭时,顺便向一位官员询问现任常州知府姓甚名谁。雍正皇帝得知此事,大怒道:“你不过是一个优伶,竟敢擅自探听官守大事!”于是传旨将这位优伶立毙杖下。不仅皇帝这样做,各级官员也如此行事。顺治十一年(1654),李森先巡按江南,就把著名优人王紫稼与尚三遮杖杀于苏州。

历代执行笞杖之刑时,常常巧立各种名目,加重处罚。北朝时周宣帝宇文赟每次对人用杖时,定要打够一百二十下,称为“天杖”,或者加倍,打二百四十。有个叫杨文佑的因作歌讥讽朝政,被郑译奏知宣帝,宣帝下令赐杖二百四十致死。五代时南汉刘铢对人用杖时,总是每次两条杖一齐打,称为“合欢杖”。又临刑时问被打者的年龄,施杖的数目一定要和他的岁数相同,称为“随年杖”,年龄较大的犯人常被当场打死。隋炀帝时,王文同任恒山郡赞务,杖责囚犯的办法更奇特。他让人在庭院空地上埋一个大木椿,露出地面一尺多,又在大木椿四周各埋一个小木橛,把犯人面朝下,胸部放在大木椿上,把他的四肢分别系在四个小木橛上,然后用棒打他的背,不几下就打得躯体溃烂而死。

而且,历代施用杖刑时,常用别的东西代替杖具。许多杖杀人的情况,用的就不是杖,而是棒,同杖相比,棒要粗重得多,击打人身显然更容易造成伤残或致死。辽时除杖之外,又有木剑、大棒、沙袋、铁骨朵等,都比杖厉害。辽太宗耶律德光天显年间(927~938)制作大棒和木剑,打人的数目自十五至三十不等,受此刑者罕有不残废的。辽穆宗耶律璟应历年间(951~969)又制作沙袋,它是用牛皮缝制成的,长六寸,宽二寸,装有一尺多长的木柄,并规定,凡是应决杖五十以上者,就用沙袋来打。行刑时向周身猛击,皮肤不见伤痕而内脏破裂出血,许多人受刑不久即死。后来又制作铁骨朵,规定行刑的次数为五下或七下,但即使只有这么几下,也会轻则致残,重则致命。南宋时,理宗赵昀用刑狠毒,常用“断薪”(折断的木柴)为杖打人的手或脚,名曰“掉柴”。和辽代的铁骨朵相似的,明代叫金瓜,在朝廷由御前校尉执掌,常用来责罚朝臣。洪熙元年(1425),李时勉上疏触怒仁宗朱高炽,仁宗命令武士用金瓜打他,十七下便打断肋骨。

还有的酷吏用的杖具是特制的。明代成化年间,监察御史王琰巡按苏州时,用大毛竹剖开做成竹板子,起名为“番黄”。用它行刑,许多人不到打够数就气绝身亡,侥幸不死的,也必须请工匠用细镊子小心地取出烂肉中的竹刺,然后求医敷药,清除淤血,卧床百天以上才能痊愈。有一天,王琰到无锡巡视,一个和尚来不及回避,冲撞了他的仪仗,他立即下令用番黄杖责和尚。和尚不一会便死去,王琰大怒,骂他装死,喝令继续打,那和尚终于没有再醒过来。后来,王琰被提升到朝中任职,得罪了宪宗朱见深,在午门尝到了受廷杖的滋味,结果受杖两天后送了命。

历代对犯什么罪应受笞杖的刑罚虽有规定,但在执行时常常是随意定罪,动辄使用笞杖。在衙门里当差的人役们不知哪句话冒犯了官长,就要受到杖责。唐代杜牧诗云:“参军与县尉,尘土惊劻勷。一语不中治,笞箠身满疮。”诗中所说的情况,在其他朝代也是这样。隋代的崔弘度有一次正在吃鳖肉,八九个人在旁边伺候,崔弘度一个个地问他们:“鳖肉味道佳美吗?”侍者平时就怕他,都回答说:“佳美。”弘度大骂道:“蠢奴才,竟敢骗我!你们没有吃过这鳖肉,哪能知道它的味道美不美?”喝令把他们每人杖八十。当时京师长安有谚语说:“宁饮三升醋,不见崔弘度。”可见这个崔某是多么暴虐了。与崔弘度同时的著名酷吏燕荣在任幽州总管时经常对手下进行鞭笞,一次责罚的数目竟多达千数,被打的人鲜血淋漓,他在旁边饮酒吃肉,神态自若。有一次,燕荣外出视察,看见路旁丛生的荆棘可以制作笞杖,就叫人当时制作一根,随意抓过来一名随从试试是否好用。那人辩白说:“我没有犯罪,为什么打我?”燕荣说:“今天打了你,以后你真的犯了罪,就用今天打的数目来顶替,不再打了。”过了不久,那位随从果然因犯错误应该受笞杖,他立即提出:“前次我已挨过了,老爷您说再有罪就应当免刑,因此今天不能打我。”燕荣斥责他说:“你没犯罪时尚且能受杖,现在犯了罪不是更应该受杖吗?”于是不由分说,把那人再次打了一顿。明万历时,有个叫陈经济的任湖州太守,他有个毛病,最讨厌乌鸦叫,在衙门里偶尔听见院中有乌鸦叫,就将衙役痛加笞杖。因此,当时人们都叫他“陈老鸦”。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仍有妇女裸体受杖的做法。晚清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坚持一直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俞樾还奖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人家为十三、四岁的儿子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新婚之夜,新媳妇把小女婿拴在床腿上,把自己相好的一位屠夫藏在新房中同居。事发后被捕,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把衣服夺下来,不让给她穿,这个女子只好光着身子走回家去。

清代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予以杖责,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阴户。朱铄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朱某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像朱铄这样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但古代也有少数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罚时,相对来说较能通情达理,稍存宽厚仁慈之心。据说,宋朝开国功臣曹彬为人仁爱多恕,用刑慎重,他任徐州知府时,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过,立案审理后应该用杖刑,可是过了一年曹彬才对他进行杖责。属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曹彬说:“我听人讲过那个吏员犯罪时刚新婚不久,如果对他用刑,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是新媳妇的八字不对带来的灾难,从而对她加以虐待,使她蒙受冤屈无法存身。我把此事缓期执行,既不影响他的家庭,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众人都佩服他的见解。

宋朝胡太初关于使用笞杖刑罚时曾说过“老幼不及,疾孕不加”的话,即是指对老人幼童及有病怀孕的犯人不要笞杖。他还说,在问官醉酒时、犯人醉酒时或犯人身体瘦弱这三种情况下都不要用刑。明代万历时曾任刑部侍郎的吕坤进一步发挥了胡太初的观点,他著有《刑戒》八章,对审案时使用笞杖订立了八项戒规。第一项叫做五不打:老人不打,幼童不打,病号不打,饥寒而无衣食者不打。被人打过者不打。第二项叫做五莫轻打:朝廷宗室不要轻易打,官员不要轻易打,秀才不要轻易打,童生不要轻易打,妇女不要轻易打。第三项叫做五勿就打:某人正在着急不马上就打,其人正在发怒不马上就打,其人醉酒未醒不马上就打,其人走远路刚到不马上就打,其人半跑而来喘息未定不马上就打。第四项叫做五且缓打:我正在发怒时且缓打,我饮酒方醉时且缓打,我正在生病时且缓打,我未见到真凭实据且缓打,我对案情处理不了且缓打。第五项叫做三莫又打:以用过拶指不要又打,已用过夹棍不要又打,将要枷号示众不要又打。第六项叫做三怜不打:佳节良辰时案犯应该可怜不要打,严寒盛暑时案犯应该可怜不要打,案犯正在伤心时应该可怜不要打。第七项叫做三应打不打:尊长有错应该打,但他若是与年轻晚辈争讼就不要打;百姓有错该打,但他若是与衙役争讼就不要打;工役铺行有错该打,但他若是为衙门办事或采买自用物件就不要打。第八项叫做三禁打:禁止用重杖打,禁止从案犯身体下部打,禁止用非刑手段狠打。

曹彬、胡太初、吕坤等,可以算得上是古代廉明仁厚的清官了,可惜这样的官员实在为数不多。他们的这些仁慈的做法只是在法制制度的范围内采取了一些缓解的措施,而不能从根本上废止笞杖的酷刑。

在官府衙门里直接对犯人用刑的皂隶们,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否则难以充当这样的差使。但是在这些人中,也有个别心地良善之辈。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的祖辈有在县衙当差的,很怜悯犯人受杖的痛苦。他听人说受了刑伤后饮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厕里的尿桶里,该他行刑时,就使用这浸了尿的竹杖,打过人既不疼也不化脓。这样,他坚持了数十年。到诸锦这一辈地位显达,人们说他是因先人积德得到了善报。南宋有个郑金的,发明了一种名叫“杖丹”的药方。其法是把水蛭焙干,研成末,加少量朴硝,用水调成糊状敷在伤处。他常常把这秘方施用于吃官司受杖刑的人,疗效非常明显。在滥用酷刑的封建时代,这样的善举可以说是茫茫暗夜中一点难得的亮色。

谢选骏指出:新加坡现在还有这种刑罚以及鞭刑,是否可以说那不是一个“民主社会”,而是一个“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



【24、廷杖】


廷杖是笞杖之刑的一种特殊情形,就是皇帝在朝堂或宫门对大臣予以杖责。封建时代,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他对于大臣,即如父亲对于儿子,稍不如意,就随时行杖打人。因此,廷杖不载于历代的法典,但它确实是朝廷正式使用的刑罚。尤其是在明代,廷杖成为惯例,其次数之多,手段之狠,为历史罕见。被廷杖的朝臣受刑的惨状,实在怵目惊心。

我们首先来看一幕廷杖的情景吧。

万历五年(1577),神宗皇帝朱翊钧的辅命大臣张居正的父亲死了。因为当时皇帝年幼,张居正身负重任,他不愿丢开权力回原籍为父亲守孝。这便是历史上所谓的“江陵夺情”事件。按照封建道德标准评判,张居正的行为显然是不合规范的。于是,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礼部主事艾穆、沈思孝,进士邹元标等人,先后上疏进行弹劾。张居正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就和宦官冯保勾结,对弹劾他的人予以反击。于是,就让小皇帝传旨,廷杖上疏的各位朝廷大臣。

明代的廷杖大多在午门外进行。吴中行等人都被用绳索绑住手腕,身上穿著囚衣,押出午门。午门随即关闭。午门前的空场上,百名校尉衣甲鲜丽,手执木棍左右排列。司礼监太监宣读了万历皇帝的批示之后,在午门西侧台阶下左侧就坐,锦衣卫指挥使在右侧就坐,手下听候差遣、往来奔走的有数十人。不一会,校尉把应受杖的犯官拉过来一个,让他在指定的位置脸朝下趴在地上,掀起上衣,褪下裤子,露出屁股和大腿。同礼监太监命令:“搁棍!”两旁排列的校尉齐声大喝:“搁棍!”这时,有一人拿着一根大竹杖走出队列,把杖搁在将被打者的大腿上。校尉们又按照司礼监太监的命令齐声大喝:“打!”于是,行刑者把杖高高举起,打犯官的屁股。打三下之后,校尉们又大喝:“着实打!”行刑者更加用力。打的中间,校尉们有时会按照司礼监太监的眼色,大喝“用心打”,这是告诉行刑者往死处打,行刑者心领神会,打得更加凶狠。每打五下,行刑者要换一个人,校尉们照样用吆喝声传达太监的命令。每次喝令时,都是先由一人发令,然后百名校尉齐声附和,喊声震天动地,正在挨打和等待挨打的犯官们莫不心惊胆战,两腿发抖。

最先受杖的是吴中行和赵用贤,每人挨六十。吴中行被打够数之后,校尉们把他放在一大块布上,抬起四角往地下摔几次,然后拖出长安门,再把他放在一扇门板上,让家属当天立即把他抬出京城。吴中行已经昏死过去,有位中书舍人名叫秦柱,与吴中行交厚,带一名医生赶来看他,医生把一匙汤药给他灌下去,他才苏醒。家里人雇一乘轿子抬着他南下返乡,到家后,又请医生把他身上腐烂的肉割掉几十块,大的一块就有一满把,大腿上往里挖了约一寸深,肉几乎被掏空了。赵用贤是个大胖子,抬到家后,烂肉一块块脱落,有的就像巴掌那么大,他的妻子把这些烂肉用盐腌上,收藏起来。

艾穆、沈思孝和邹元标三人比吴中行、赵用贤挨得更狠,每人都被打了八十,打得血肉模糊、死而复苏。沈思孝受杖时,把右腿叠放在左脚上,所以他的屁股一边伤势较重,另一边伤势较轻。回到家后,请医生剜去重伤处的烂肉,同时找来一只黑羊,活着割取羊前腿上的好肉,塞到他的伤口处的皮肤里,把皮缝好,敷上药。据说,这样过一段时间后,羊肉可以和人肉长在一起。不久,沈思孝按照朝廷的处分决定,应该流放到粤东戍所,他徒步翻越南岭时,血还在顺着腿往下淌。邹元标伤势更重,后来虽然痊愈,但每逢天阴,胯骨间就隐隐作疼,到了晚年,他竟然不能弯腰作揖。

吴中行等四人的遭遇是够悲惨的,廷杖的残酷于此可见。实际上,廷杖早在汉代就开始实行了。东汉初,丁邯被选为郎,嫌官卑职小,托病不赴任,光武帝刘秀大怒,就命令武士用头号大杖对他予以责罚。东汉明帝时,政事严峻,九卿常被鞭杖。汉代以后,廷杖的做法各代屡见。隋文帝杨坚常在殿廷杖责大臣,有时一天竟有三四次。楚州参军李君才上书批评文帝宠信高颎,文帝动怒,命令对他用杖,但一时没有找到杖,就用马鞭把李君才拷打致死。唐玄宗时,曾在朝堂杖责监察御史蒋挺和秘书监姜皎等。北魏、金代和元代也都使用过廷杖。明代以前各代的廷杖只是皇帝偶而动怒,即兴所为,到了明代便逐渐形成制度,成为皇帝常用的惩罚朝臣的手段。

明代廷杖始于太祖朱元璋。洪武八年(1375),茹太素上疏奏事,言词有所触犯,朱元璋大怒,把茹太素叫来当面责问,并在朝堂施用杖刑。茹太素是明代第一个受廷杖的朝臣。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又将工部尚书薛祥廷杖致死。朱元璋的做法被他的后代继承下来并加以发挥,永乐以后施行廷杖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洪熙元年(1425),仁宗朱高炽命令武士用金瓜击打李时勉,实际上也是一次廷杖(参见本书《笞杖》)。同年,宣宗朱瞻基初即位,就捶死兵部侍郎戴纶。正统年间,宦官王振擅权,尚书刘中敷、侍郎吴玺、陈瑺,祭酒李时勉等都受过廷杖。景泰六年(1455),代宗朱祁钰曾杖大理少卿廖庄于阙下。成化年间,宦官汪直乱政,曾将给事李俊、王浚等五六人各廷杖二十。御史许进得罪汪直,也被廷杖,几乎致死。成化十八年(1482),南御史李珊等人上疏请求赈济灾民,宪宗朱见深借口奏疏中有错别字,诏令锦衣卫在南京午门前,由守备太监监刑,将他们各杖二十。这时,廷杖在施刑时的仪式、方法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固定的程序。

正德年间刘瑾专政,廷杖的使用更为酷烈。正德元年(1506),刘瑾把大学士刘健、谢迁赶出京师,激起士人共怒,给事中艾洪、南京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等二十一人,或独自具名,或几人联名,上疏请求保留刘、谢二人,同时弹劾刘瑾和另外两名宦官马永成、高凤。刘瑾在武宗面前添油加醋地进谗言,请得圣旨,将这二十一人全部逮捕,各廷杖三十。其中戴铣受刑最重,当时死于杖下。御史蒋钦三次上疏,三次被杖,每次杖三十,第三次受杖后过了三天死在狱中。明代著名思想家王守仁当时任兵部主事,上疏救戴铣,刘瑾假传圣旨,把他廷杖五十,打得死去活来,之后把他贬官为贵州龙场驿丞。

刘瑾施行的廷杖,其狠毒也超过前代。成化以前,朝臣被廷杖都不脱衣裤。有时,朝臣受杖时还穿著厚棉衣,外面再裹一层毛毡,廷杖仅仅是表示一下惩罚罢了。即使是这样,有的人被杖后还卧床数月不能动。从刘瑾开始,朝臣受杖时要解衣去裤,这样就很容易被打死。而且,某朝臣在受杖时能否保全性命,要取决于监刑太监的态度。校尉行刑时,既要听监刑太监的口令,也要看他的脸色,还要看他的脚尖。如果他的脚尖向外张开成八形,校尉就下手轻一些,不至于把人打死;如果他的脚尖向内收敛,那么这位受刑者就休想活命了。当然,太监的暗示所执行的仍然是刘瑾事先交待的密令。

刘瑾使用的行刑的校尉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训练的办法是,先用皮革包扎成两个假人,一个里面装上砖块,另一个外面裹一层纸。用杖打装砖块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轻,但打开皮革察看,里面的砖块要全部粉碎;打包纸的假人时,看上去下手很重,但连纸也没有打破──练到这种程度,他才能被选用为执行廷杖的打手。这样,在实际行刑时,就可以随心自如:如果想把人打死,就用打包砖块的假人的手段,如果想照顾某人,就用打包纸的假人的手段。不知内情的旁观者单从校尉用力的情形根本看不出监刑者的真正意图。正德初年,南御史李熙劾奏某贪官,触怒了刘瑾,刘瑾求得武宗圣旨将他廷杖三十。当时南京的校尉们长期没有行刑的实践,更未受过专门的训练,缺乏执行廷杖的技术,于是,刘瑾命令挑选身强力壮的兵士多人训练了好几天,才对李熙用杖,结果差点儿把他打死。正德以后,嘉靖、万历等朝也采用刘瑾创立的训练方法。

刘瑾挖空心思,利用廷杖残害朝臣,他自己后来也受到廷杖的惩罚。正德四年(1509),刘瑾因谋反罪被捕,有位官员传言说把刘瑾拿到午门予以廷杖。锦衣卫指挥刘珲按往常规矩,面对午门城楼跪下请旨,问打多少,没有听见任何回音,稍停,他起身向校尉宣布说:“圣旨让打四十。”当值的校尉齐声答应。又有一位官员命令:“摆着棍,五棍一换打!”校尉们齐声呼应,然后行刑。其实,当时武宗并没有到场监刑,刘珲等人故意演示往常的程序,目的是惩治刘瑾。刘瑾作恶多端,终于自食其果。

刘瑾死后,廷杖的次数并没有减少,用刑的程度也没有减轻,其他宦官把持朝政时,迫害异己势力的残酷手段比刘瑾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德十四年(1519)春天,宦官江彬鼓动武宗南游,群臣纷纷上疏,劝谏武宗不要听江彬的奸佞之言,使天下劳民伤财。武宗大怒,传旨将上疏进谏的兵部郎中黄巩、兵部员外郎陆震等数人下诏狱,将修撰舒芬等一百零七人罚跪午门外五天。舒芬这帮人五天跪完之后,武宗又下令在午门将他们施行廷杖,每人三十。江彬见大臣们都弹劾他,十分恼恨,授意校尉从重行杖。这些文职官员平时温文尔雅,哪里受过这种荼毒?临刑时惨叫声响彻皇宫内外。舒芬被杖后,奄奄一息,抬回翰林院时,掌院的官员害怕得罪江彬,不许在院中停留,舒芬说:“我在这里任职,就让我死在这里吧!”还是不许,舒芬只好带着重伤,被人抬着踏上贬谪的行程。几天后,武宗又下令将以下诏狱的黄巩等六人予以廷杖,其中大理寺正卿周叙等三人各五十,另外三人各四十。同时被杖的还有姚继岩等二十二人。黄巩受杖刑后削职为民,遣送回原籍。陆震杖伤特别重,江彬又让人绝其饮食,第二天他就死在狱中。工部主事何遵被打得肢体开裂,两天后也撕了。大理寺评事林公辅身体虚弱,不胜杖而死。行司副余廷瓒等人当时就死于杖下。这两次被打的共一百六十八人,打死十五人。

时隔不久,嘉靖初年又施行一次大规模的廷杖。事情的起因是,武宗朱厚照驾崩,他没有儿子可以继承帝位,于是由皇太后张氏做主,将孝宗朱祐樘的弟弟兴献王朱祐杬的儿子朱厚熜过继给孝宗,作为嗣子,这样他就算是武宗的弟弟,可以继承帝位。朱厚熜就是世宗嘉靖皇帝。他即位后本来应该承认孝宗为父,而应称自己的父母为“本生父母”,但是他登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旨免去“本生”的称呼,并给亲生父亲追加皇帝的谥号。他的意思显然是不愿意再做孝宗的嗣子,这和当初皇太后让他继位时的说法相矛盾。因此,群臣舆论哗然而起,认为世宗的做法不合大礼。于是,以尚书金献民、侍郎何孟春为首,共计二百二十九位朝臣,一起跪在左顺门进谏,劝皇上改变主意。这就是明史上著名的“议大礼”事件。世宗知道之后,命令司礼监太监传旨,让进谏的群臣退下,群臣说,一定要得到圣谕才能退。从早晨到中午,世宗两次传旨,众官仍然跪着不起来。世宗龙颜大怒,命令锦衣校尉把为首者逮捕。修撰杨慎、检讨王元正等人用力摇晃左顺门的门扇,放声大哭。世宗更加恼怒,又命令把四品以下的朝臣马理、王相、毛玉、张曰韬等一百三十四人拘禁,五天后将其中的十六人在午门施行廷杖。再过四天,又将修撰杨慎等七人再杖一次。被朝廷杖的一百三十四人中共打死十七人。

“议大礼”风波之后,世宗仍然不断使用廷杖。嘉靖中期,宣大统督翟鹏、蓟州巡抚朱方、大同巡抚陈耀等文武重臣都受过廷杖,其中朱方、陈耀等人死于杖下。嘉靖十二年(1533),郭君弼上书言星变事,触怒世宗,被逮送锦衣卫狱,用夹棍、拶指拷逼近百次之后,又拉到午门施行廷杖,打得两腿露出白骨。嘉靖十三年(1534)世宗派武定侯郭勋到太庙祭祀,给事中张选上疏进谏,世宗不悦,命令将张选押到午门,杖八十。世宗亲自坐阵于文华殿监杖,每一个校尉行刑完毕,都必须把已打的数目报告给他,行刑用的竹杖都打断了三根。打完之后,张选已经气绝身亡。世宗叫人把张选拖走,仍然余怒未息。张选的尸体抬到家中,家里人给他灌药,又慢慢醒转过来。对这些朝廷大臣,世宗尚且如此刻毒,职位较低的官员遭受廷杖之刑的就更多了。审理李福达一案时,张璁、桂萼倚仗武定侯郭勋的权势,杖黜朝士四十余人,其中也有被杖死者。

嘉靖以后,直至明末,廷杖未断。隆庆二年(1568),穆宗朱载垕廷杖给事中石星,杖后将他削职为民。万历时的廷杖,除了前面叙述的因谏“江陵夺情”而受杖的吴中行等人之外,万历十四年(1586)又杖礼部侍郎卢洪春,十六年(1588)杖给事中李沂,二十年(1592)杖给事中孟养浩,二十八年(1600)杖给事中王德完。孟养浩和王德完都各杖一百,创明代廷杖数目的最高纪录。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政时,廷杖和其他酷刑并用,更惨于往代。天启四年(1624),屯田郎中万燝上疏弹劾魏忠贤,魏忠贤指使一群太监到万府抓住万燝,拳脚交加,一阵痛打,拉到午门时已经体无完肤,魏忠贤仍然命令将他杖一百。打完之后,那群太监又在万燝身上乱踩乱跺一气,万燝被整得血肉模糊,第四天死去。当时的阁臣叶向高曾建议废止廷杖,魏忠贤表面上接受了,但他把需要惩治的朝臣都交镇抚司处理。这镇抚司是人间的活地狱,百刑俱全,来到这里的犯官遭遇就更惨了。(参见本书《拷讯》)

崇祯时,明毅宗朱由检仍不愿丢弃祖宗的法宝——廷杖,而且常常亲自指挥太监和锦衣校尉拷打朝臣。崇祯十三年(1640),名臣黄道周被锦衣校尉逮捕,就受了廷杖,姚雪垠的长篇小说《李自成》中有详细的描述。崇祯十六年(1643),宜兴人吴昌时被蒋拱宸弹劾,毅宗在朝堂亲自审问,吴昌时辩驳不已,毅宗动怒,吩咐用刑。阁臣蒋德璟、魏藻德当时在场,为吴昌时讲情,说:“在金銮殿上用刑,是大明朝三百年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毅宗说:“吴昌时这厮,也是三百年来没有见过的恶人。”于是命令太监动手。先用夹棍,吴昌时的两条腿都被夹断,昏死过去,无法站立,一名校尉把他背出朝堂。蒋拱宸也因事触怒了毅宗,毅宗高坐金殿,喝声“打”,行刑的校尉立即对蒋当头一杖,一下子把纱帽打成两半。可见,这时的廷杖已是不分场合、不讲方式了。

崇祯十七年(1644)春,明朝灭亡前夕,毅宗还在滥用酷刑。熊开元和姜埰二人都因直言进谏,得罪毅宗,被逮受审。熊开元先受拶刑,再受杖刑一百,又被夹一次,再打五十棍,这已经被整得只剩一口气儿;两天后又来一次,打五十棍,再剥光衣服打四十棍。这样多次折腾,熊开元竟然没有死,也算是奇迹了。姜埰在午门被廷杖,趴在地上,脸朝下,尘埃满口,两只脚也被绑起来,由人四面牵扯,丝毫不能动,只露出屁股和大腿受杖,杖被打折了好几根。打完后,姜埰已不省人事,他的弟弟姜垓当时也在朝做官,前来救护,采用流行的秘方,含一口人尿,嘴对嘴地喂给哥哥,姜埰才醒过来。有个医生来为姜埰治伤,他说:“杖伤的青痕已经到了膝盖以下,恐怕是没救了。我用刀把烂肉割去,敷上药试一试,七天后如果感觉到疼,就有治好的希望。”后来过了半个月,先割除的烂肉约有一斗,身体才逐渐复原。姜埰受廷杖后,于崇祯十七年三月被勒令谪戍宣城,还没有来得及动身,三月十九日北京就被李自成攻破了。盛行于明代的廷杖,确实伴随了明朝的始终。

明代除廷杖之外,还有一种名目叫“门杖”。清初王士祯《居易录》记载说,崇祯末年,浙江有个叫祝渊的举人,到京师上疏营救黄道周,毅宗传旨,让校尉对祝渊施行门杖。祝渊谈笑解衣,毫无恐惧的表情。监杖的太监说:“真是一个奇男子!”让校尉从轻行杖,结果祝渊未受重伤。俞樾《茶香室续钞》卷九“门杖”一节引述了王士祯的话并加按语说:“世知明代有廷杖,罕知有门杖。”但是,门杖在施刑时与廷杖究竟有哪些异同?是否因为廷杖在午门执行而又叫门杖?这些问题,尚待进一步考证。

谢选骏指出:廷杖是猪窝的刑罚,扒下廷臣的裤子就打,这种窥阴癖好十分符合猪猿獐(朱元璋)的重口味。猪明的廷杖和满清的兽蹄鸟翎前赴后继,构成了文化的一穷二白,所以号称“明清”。



【25、鞭扑】


鞭扑是从古至今各代通用的刑罚。

原始社会里人们放牧牲畜时,就开始制作鞭子抽打动物,后来移到人与人之间,用于对犯罪者实行惩罚。鞭打人的身体只伤皮肉,一般情况下不伤筋骨,所以古时称之为薄刑。春秋时,臧文仲对鲁僖公说:“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当然,说鞭扑是轻刑,这是和各种伤残人的肢体的酷刑想比较而言的。鞭扑时将人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有不少人曾被鞭打致死。因此,我们也把鞭扑列为酷刑之一。

早在传说中的五帝时代,鞭扑就已是刑罚的一种。《尚书·舜典》云:“鞭作官刑。”前人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以鞭治官事之刑”,即鞭为执政者权力的象征,是统治民众的工具,正像放牧者手中的鞭子一样。到了西周,地方官吏行使职权时,手里要“执鞭度”,就是说要拿着鞭和度这两件东西。鞭是惩治人用的,起镇压的作用;度是度量衡,用来检查民众互相买卖或缴纳的实物税的数量。当时的公、侯、伯、子、男等各种爵位的贵族出行时,护卫者要执鞭喝道,对于行为不法及越轨犯上者,要视其罪错大小给以鞭三百或鞭五百的处罚。

春秋时,鞭刑成为常用的刑罚。奴隶主贵族不仅对犯罪的人予以鞭扑,而且对于犯有小过错的平民或奴仆也动辄进行鞭责。单是见于《左传》记载的,就有不少例子。鲁庄公八年(前686)冬十二月,齐襄公在一个名叫贝丘的地方见到一只野猪,用箭射它而没有射中,惊惧之际从车上掉下来,伤了脚又丢了鞋。他让徒人费给他找鞋子而没有找到,就鞭打徒人费直至鲜血淋漓。鲁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楚国的子玉在苏地练兵,曾对七人施以鞭刑。鲁襄公十四年(前559),卫献公让师曹教他的宠妾弹琴,这位宠妾无礼,师曹用鞭打了她,卫献公大怒,又把师曹鞭打三百。那时施行鞭扑时,被鞭者要脱去上衣,行刑者用鞭抽打其背,鞭子甩动,常常血肉横飞。徒人费受刑之后,曾解开衣服让人看他背上的伤痕。

汉代,皇帝常用鞭扑处罚大臣。

汉明帝刘庄执法严峻,九卿显官多曾受到鞭责。永平三年(60),明帝诏令赐给投降的胡人一千匹缣,尚书郎暨礼在办理时看错了,赏三千匹,明帝大怒,将暨礼鞭责,几乎致死。阳嘉二年(133),左雄上书说:“九卿位亚三等,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节,动有庠序之义,加以鞭杖,诚非古典。”汉顺帝刘保准奏,下诏废除鞭刑。

汉代以后,鞭刑或兴或废,总的来说是延续未绝。三国时,鞭刑屡见使用。吴会稽王孙亮让一名黄门侍郎拿个有盖的银碗到中藏吏那里取交州进贡的甘蔗餳,黄门中和中藏吏原来有旧怨,就在餳糖里放几粒老鼠屎,然后报告说中藏吏玩忽职守。孙亮派人调查,中藏吏说明了以前曾得罪过黄门的情况,并说库房里根本没有老鼠。孙亮明白这是黄门有意陷害,就将黄门髡首并施以鞭刑。蜀张飞性暴,常鞭挞部下。《三国演义》写为关于报仇心切,责成部将范疆、张达在三天以内办齐白旗白甲,二部将略有抵触,张飞就将他们各鞭三百,结果这两人怀恨成仇,竟然杀了张飞,投降东吴。魏明帝曹壑于青龙二年(234)二月下诏减去鞭刑,但到了晋代又恢复旧制,《晋令》四十篇中的第十五篇即是关于鞭杖之刑的有关规定。南朝宋时,刘邕最喜爱吃疮疤皮,认为它的味道胜过腹鱼,有一天他去看望友人孟灵休,孟灵休正在生疮,疮疤皮落在床上,刘邕看见,拾起来吃了,孟灵休大惊,就把身上还没有脱落的疮疤皮也揭下来给刘邕吃。这个故事,就是人们常说的“嗜痂之癖”的来历。刘邕在南康做官,他部下的二百多名吏员不论有罪无罪,轮流对他们施加鞭刑,让他们的鞭疮结疤,供他揭取食用。刘邕的做法,已超出刑罚的范围,他是以鞭扑来满足自己奇特的私欲。北齐时安德王高延宗任定州刺史时,常在楼上大便,让人在下面张着嘴接他的屎,若有为难的表情,就用鞭打。他的残暴行为和刘邕同工异曲。

南朝梁时,朝廷明文有鞭刑。天监元年(502)制定的《梁律》中,有“九等之差”的条款,其中第四至第九等分别为鞭杖二百、鞭杖一百、鞭杖五十、鞭杖三十、鞭杖二十、鞭杖十。《梁令》三十卷的第十六卷也是鞭杖。北魏的刑罚有鞭这一项,神麚年间(428~431)崔浩定律令,规定被判刑的人可以用钱财赎免,若家贫无钱财,要加鞭二百。北齐时规定鞭刑分一百、八十、六十、五十、四十共五等,其中刑罪五等各加鞭,流罪鞭与笞各一百;又规定流罪应加鞭刑者鞭背,若需鞭五十者,要更换一次执鞭刑的人。北周的鞭刑也分五等,从六十至一百,每加一等加鞭五十下。

隋开皇元年(581),隋文帝杨坚下诏废除鞭刑,但他自己并不严格遵守。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书批评文帝过分宠信高颎,文帝大怒,命令杖责李君才,当时宫殿上找不到杖,文帝就叫人用马鞭把李君才痛打致死。唐初正式恢复鞭刑,但实行的时间不长。贞观四年(630),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天看见医士用的《明堂针灸图》,发现人的五脏都靠近脊背,针灸时若扎的穴位不准确,就会误伤人命,因而联想到鞭背的刑罚也会致人死地。他说:“鞭与棰是刑罚中较轻的,但若造成死亡就是重刑了,其人该受轻刑为什么要让他承受重刑的风险呢?”于是,他下诏禁止对罪人鞭背。唐太宗不愧是古代少有的英明帝王,这一决定不但表明了他的仁慈精神,而且说明他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但是,唐太宗的诏令并未能使鞭刑禁绝。唐代的不少达官贵人仍然使用鞭扑对手下人进行责罚。如张鷟《朝野佥载》记载,广州录事参军柳庆为人极其鄙吝,他的用具和食品等全部存放在自己的室中,奴婢若有人私自取用一撮盐,柳庆就将他们鞭打见血。又有韶州人邓祐任安南都护,他家资富饶,有奴婢千人,但他仍然省吃俭用,从不设宴请客,他的孙子有一次杀食了一只鸭子,邓祐知道了,说孙子擅自败坏家财,鞭打二十。这只是两个小事例,它说明鞭刑作为私刑使用时,比官刑更加普遍和难禁。

到了辽代,又创立鞭烙法。鞭与烙同时使用,也可以折算,凡烙三十者鞭三百,烙五十者鞭五百。元代初年,鞭刑肆虐,不少人被鞭挞至死。至元二十九年(1292),元世祖忽必烈下诏禁止鞭背,但未能煞住这股风。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又重申禁止去衣鞭背的法令,仍然未能根除。明清时,许多酷暴的官吏还在经常使用鞭扑,《大清会典》上也明文写着“国初旗下有犯俱用鞭责”的条款。

古代刑罚又有“鞭督”的名称。“督”的本义是监察,但作为刑罚,做法难以详考。《晋书·刑法志》云:“妇人如笞还从鞭督之例,以其形体裸露故也。”但“鞭督之例”未见记载。据晋代法规,男子犯罪受笞杖之刑时要去衣,而妇女要和男子有所区别,她们不宜裸体受刑,所以不宜去衣。由此推测,鞭与督的区别大概是,鞭需去衣,督则无须去衣。晋时又规定:“应得法鞭者,执以鞭,过五十,稍行之。有所督罪,皆岁过大小,大过五十,小过二十。”又说:“应受杖而体有疮者,督之也。”据此,则督较鞭为轻。若说犯人因身体生疮不宜受鞭刑,但可以“督之”,那么,把督解释为不去衣的鞭刑大概是不会错的。

鞭刑使用的鞭是用牛皮制成的。晋时,鞭分两种:一种叫法鞭,用生牛皮合股而成,皮条去掉四个棱角;一种叫常鞭,用熟过的牛皮合股而成,不去棱角。都是用数根皮条合为一条,花纹盘结,称为“鹄头纽”。鞭长一尺一寸,稍长二尺二寸,宽三分,厚二分,柄长二尺五寸。南朝梁时,鞭分三种:一种叫制鞭,用生牛皮条,不去棱;一种叫法鞭,用生牛皮条,去棱;一种叫常鞭,用熟牛皮条,不去棱。都是用数根皮条拧作一条,称为“鹤头纽”。鞭长一尺一寸,稍长二尺七寸,宽三寸,靶(把、柄)长二尺五寸。还规定,老人和少年应受鞭刑者,减半;应用法鞭者改用常鞭。北齐时,鞭和鞭梢都用熟牛皮,削去棱;鞭打人时,鞭痕长一尺。以后各代制作的刑鞭,其长度和式样互有不同,但大体上都是用牛皮拧成,有柄有稍。

古时有些比较仁厚的官员看到犯人被鞭打的痛苦,稍有怜悯之心,他们对所用的鞭加以变通,或者在行刑时适当从轻。北齐时,崔伯谦任济北太守,府中刑鞭都用熟皮制作,鞭打人时不让见血,只表示一下责罚就行了。百姓们作歌唱道:“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布威德,民无争。”可见,在酷刑肆虐的封建社会里,多少施行点儿仁政就会得到民众的赞誉。东汉刘宽任南阳等郡太守时,用蒲草制作刑鞭,吏役们有了过错,就象征性地用这蒲鞭责打,有示辱之意,而无皮肉之苦。刘宽的做法使他受到当时百姓的爱戴,也受到后人的景仰。李白有诗云:“蒲鞭挂檐枝,示耻无扑抶。”就是指的这件事。

但是,古代也有酷吏别出心裁地制作特殊的刑鞭,加重对犯人的处罚。明洪武末年,湘阴县丞刘英用生牛皮制鞭,皮条上穿着铜钱拧在一起,长三尺。用这种鞭打人,铜钱割裂肌肤,能使血肉横飞,惨不可言。有一次,刘英外出巡视,某巡检没有及时迎接他,他就抓到巡检的妻子,绑起来用夹有铜钱的生革鞭痛打,几乎把她打死。后来,刘英终因民愤太大,以酷虐罪被判处死刑,斩于市曹。永乐时,又有某千户用皮革缝作鞭,里面灌上桐油,用来对犯人进行责罚。刑部把此事奏闻朝廷,成祖朱棣说:“皮鞭是刑具中比较轻的,只是用来示辱罢了。而今这人用心如此残酷,伤人太过分了。”于是下令把某千户杖责一顿,罢免了他的官职。明成祖是个惯用酷刑的暴君,在处理这件事情时却反常地表现出一点仁慈。

古代官府中,执行鞭刑和杖刑的打手通称伍伯。汉代,官员因其官职品位高低不同,所用的伍伯人数也不同,最多为八人,少则二人。伍伯都戴红头巾,穿绛色衣服,装束与其他衙役有别。官员出行时,伍伯充当仪仗的前导,需要对人用刑时,就有伍伯动手。汉代以至于唐,都把担任此职的衙役称为伍伯。伍伯们都是性凶手狠之辈,行刑时毫不留情。唐初武德年间,曾发生过一幕可笑的闹剧。苏世长任陕州长史时,治下的民众不服教化,他想个主意,让伍伯在闹市鞭打自己,作为引咎自责的方式,一图感化百姓。但伍伯们不仅不理解他的苦心,而且讨厌他这种弄虚作假的把戏,在用鞭时下狠劲打,打得皮裂出血。苏世长见假戏真做,实在忍不住疼,惨叫着逃回衙中。围观的人都大笑不止。苏世长的虚伪固然可憎,但伍伯的凶狠也确实可恶。

谢选骏指出:新加坡的鞭刑其实来自伊斯兰教的法典和风俗——完全违反了现代的“主流文明”,比中国大陆的法规还要落后。当然在法规以外,中囶更加野蛮是毋庸置疑的了。



【26、人食】


鲁迅《狂人日记》中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着“吃人”,那是指广义的吃人,即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的戕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实际上,狭义的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仍然存在著人吃人的现象,这说明人类并没有完全消除兽性。由于人类具有高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显得野蛮和残酷。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市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菜州有人肉市,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都充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因此,这里把上述第二类吃人的现象列为本书的一章,加以叙述。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凶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市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啗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几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农民军或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史书记载,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另外,史书记述其他正义之师的吃人行为时,也常常夸大其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因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被官兵吃掉的民众不计其数。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苗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清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穷书生被守将抓去将被烹食,他的十岁的女儿请求代替,守将被感动了,把他们父女一同释放。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十岁的女孩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对遇难者的责问还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没有完全灭绝。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锦绣衣饰遮盖着。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昭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夥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湖大盗传授的,说了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是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朝廷于太平兴国二年(977)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侬也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上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若从使用火这一点来说,这些还略带些人的气息。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人性了。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失色,韩雍却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橚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练得能够从事简单的杂役。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覆无常,寻藉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下面要谈到那些相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而吃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遗留的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体内含的有机物质,在别的动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动物如鹿、虎、獭、麝、鳖及一些虫类身体内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药用的有机物质都优于人体。因此,即使人的肌体具有某种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于显示其法术的神秘,制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气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从。他们的做法实际上带有迷信的性质,和祈禳、驱鬼等邪术一样,对人有害无益。他们利用当时人们的愚昧无知,施展骗人的手段,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历代真正具有科学意识的名士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这一类的鬼话,而相信左道邪术的多是贪残、愚蠢、纫庸将或土豪地痞之流,他们有足够的钱财可以饱方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势掠取被吃的人,否则,方士们也不会向他们献上这吃人治病的恶谋。

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诏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敛,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干,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寀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寀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的富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着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人大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地上,叹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着能背着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前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忬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忬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

此外,还有以咬人之肉来发泄仇恨情绪的现象。钱彩的《说岳全传》写张俊阿附秦桧,参与谋害岳飞,后来高宗死后,孝宗即位,将秦桧夫妇开棺戮尸,将张俊、秦熹、罗汝楫、万俟四人判为死罪。斩首时,临安百姓寻张俊报仇,岳夫人把张俊赏给他们,众人把张俊绑在一棵柳树上,有仇的人上前骂一声、责问一句、咬一口,一会儿便咬得血肉模糊。而且还出现一个笑话,不知哪里走出一个无赖,也不知他和张俊有什么冤仇,他一口下去,竟然把张俊的生殖器咬掉了。后世苏州一带有“咬死人不偿命”的口语,据说就是从《说岳全传》里学来的。这里民间出现仇怨纠纷时,有的人就用“咬人”的方式来进行报复。清同治十一年(1872),朝廷下诏让苏州进贡金箔。本来,苏州有一些金箔作坊,以此为业的工匠人数不多,获利颇厚,他们为了保持既得利益,不愿把这项技术传给更多的人,就在同行中间定一个规矩,规定每个工匠三年中只准带一名徒弟。因为如果从事这行业的多了,由于活源不足会使一些人失业。当时有个无赖之徒,也会一点金箔手艺,他听说朝廷要贡品,就趁机多招学徒,只要交给他六百文钱,他都收录,一时间愿学金箔手艺的都云集在他的门前。同行的工匠见他破坏规矩,十分气愤,有人提议按照“咬死人不偿命”的俗语,一齐涌到那人家中,抓住他一阵乱咬,一人咬一口,不一会竟把他咬死了。他家里的人到县衙报案,吴县知县亲自到现场验尸,统计咬伤的地方共计一百三十三口。但是哪一口是谁咬的,已经无法查清了。知县不好追究更多的人,只把那位提议咬人的人判死罪,给被咬死者抵命。

关于古代吃人、咬人的种种表现,事例繁多,难以尽述,以上罗列的只是其中一部分,由此可以看出古代残忍行为的一个方面。除了史籍和笔记著作中的记载之外,小说、戏曲等文学作品也常常写到这样的情节。如《西游记》写唐僧师徒路过比丘国,那国王被妖精迷惑,得了不治之症,妖精让他用一千一百一十一个小儿的心肝煎汤服药,服后可以长生不老。国王听信他的话,就如数抓到民间小儿,关在笼子里,以至于人们把这比丘国的京城叫做“小儿城”。又如清初张大复的传奇《海潮音》,写妙庄王求长生之道,修罗剎告诉他,要用三岁以上五岁以下男婴三百六十,每天服用一人的脑髓。妙庄王于是下令征集童男童女,让厨师把小儿放在蒸笼里蒸熟,取脑髓给他食用。厨师对妙庄王的这种暴行也感到愤愤不平,说:“奉旨宫中煮药材,笼中收养小婴孩,君王只要长生命,哪管人民骨肉开?”小说和戏曲的描写取材于神话传说和宗教故事,其实这正是现实中的残酷行为的反映,历代以各种手法吃人的人正是比丘国的“国丈”那一类的妖精和妙庄王那一类的暴君。

谢选骏指出:鲁迅这狗,好像是对吃人特感兴趣,不仅在《狂人日记》里发疯,而且退而求其次,还对人血馒头津津有味。



【27、兽咬】


“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这是《诗经·小雅·巷伯》篇中的名句。意思是,对那种诬陷他的人,应当把他投给豺狼虎豹,如果豺虎们不吃他,再把他流放到极北方寒冷地带,把他冻死。诗歌只是表达了当时的民众对某种坏人的憎恨,并不是真正的法律条文。但是,这种“投畀豺虎”的做法,却真的成了后世暴君酷吏惩罚人的残忍手段。

据说,夏桀时有女乐三万人,夏桀故意把关在笼中的老虎放出来,他看到人们惊恐万状地躲避奔逃的景象,感到非常高兴。在那种情况下,或许有不少人被虎咬伤或咬死。放虎咬人和以人投虎实际上是一样的,都是让人受猛兽的残害。

夏桀的做法后世屡见有人仿效。秦始皇的宫苑里也养有虎狼,对某些需要处死的罪人,就把他投给虎狼噬咬而死。魏国信陵君的力士朱亥(窃符救赵时,此人曾用大铁椎椎击魏国大将晋鄙)被秦兵俘虏,秦王嬴政就下令把朱亥放到虎圈里,老虎向他逼过来,他大叫一声,瞪着眼睛怒视猛虎,竟然使眼眶开裂,鲜血涌出,溅到老虎身上,那虎始终没有敢伤害他。朱亥勇武过人,精神可嘉,但当时除朱亥之外,一定有相当多的人在虎狼圈中丧生。

春秋时,晋灵公十四年(前607),灵公设宴请赵盾饮酒,计划在宴席间让两旁埋伏的武士攻杀他,武士们还没有动手,灵公先唤出他豢养的一条名为“敖”的凶猛的狗,唆使它咬赵盾,赵盾的部将提弥明奋勇向前同恶狗搏斗,杀死恶狗,赵盾才幸免于难。

汉代,江都王刘建秉性残暴,宫中的宫女们如果犯了小过错,刘建就让她脱光衣服,裸体击鼓;或者让她裸体待在树上,不许下地,有的宫女在树上停留三十天才准许穿衣服;有的宫女则被放到狼圈里,让狼把她咬死吃掉。

又据传说,扶南王范寻在宫中养着五、六只猛虎和五六条鳄鱼。他在处理诉讼案件时,如果一时难以分清是非曲直,就命令把原告和被告都投给猛虎或鳄鱼,其中不被动物噬咬的人则被判为有理,反之则是无理的。这种做法显然十分荒唐,因为动物不可能分辨什么是非,范寻的愚昧与残忍只能使无辜百姓白白送死。于是当地的百姓都把虎看作神灵进行祭祀,希望虎在自己遇到打官司的时候能够保佑平安。直到后世,这个区域的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留着敬虎如神的风俗。

北齐时,南阳王高绰以凶残著名。他还是个十来岁少年的时候,就爱养一种波斯狗。后来长大了,曾任司徒、冀州刺史,经常让罪人赤着身体学野兽的样子蹲在地上,然后他唆使波斯狗扑上去咬他,直到把这人咬死而且吃他的肉。后来高绰改任定州刺史,但本性不改,他常常身穿便服,携带随从出外游玩或者打猎。有一天,他走在路上,看见一名妇女抱着孩子急忙向草丛中躲避,就走过去夺下妇女的孩子喂他的波斯狗。妇女大哭,这下子更惹恼了高绰,他又让波斯狗去咬那妇女。波斯狗不向妇女下口,高绰又命令随从把孩子的血涂在妇女的身上,波斯狗才扑上去把她咬死。

明初朱元璋也有过以人喂狗的暴行。洪武三十五年(1392)十二月二十四日,教坊司有人题奏说毛大芳的妻子张氏六十岁,得病死了,请示如何处理,朱元璋传出的圣旨是:“着锦衣卫吩咐上元县抬去门外着狗吃了。钦此。”虽然朱元璋只是把死人让狗吃,其冷酷残忍的本性也以暴露无遗。

古代,还有一些暴君独夫把活人投给蛇、蝎、龟、鳖等动物,以观看人被啮咬的痛苦来取乐,这和将人投给猛兽的做法同一性质。

早在商代末年,纣王的宠妃妲己曾设置虿盆。虿(音“菜”)是蝎子一类的毒虫,也有螫人的刺,古人认为长尾为虿,短尾为蝎。妲己把宫女赤身裸体放入装有许多虿的大盆中,看着她被虿螫得惨叫,而妲己则嬉笑作乐。北齐后主高纬有一次询问南阳王高绰,在外地做刺史时什么事最使人快乐,高绰回答说:“让许多蝎子和一群猴子同置于一室,观看猴子们被蝎子螫得惊惧不安的景象,可以说是极乐之举。”高纬立即命令侍从们去捉蝎子,要求必须捉到一斗,侍从们四处搜寻,忙碌了一夜才捉得三升。高纬又命令把蝎子全部放在一个大浴斛中,抓来一个人,让他脱光衣服躺在里面,蝎子蜂拥而上,或咬或螫,那人翻滚挣扎,惨呼不已。高纬特意邀请高绰一同观看,二人兴高采烈,十分得意。高纬说:“这种让人快乐的好办法,你怎么没有早告诉我昵?我用活人比你用猴子要有趣得多。”从此,高绰更加受到后主高纬的宠爱,被拜为中将军,两人朝夕不离,专以肆行酷虐为消遣。高纬的凶残更超过高绰,这样的行为使他成为历史上著名的暴君之一。

唐初武则天时,太宗李世民的孙子成王李千里也是一个凶残的魔王。他任岭南节度使时,派人捉到一条当地产的八九尺长的大蛇,用细绳绑住蛇的嘴,把蛇横放在厅堂门口的门槛下边。下属州县官员前来参谒他的时候,听到传唤,径直向里走去,不提防察看脚下,跨门槛时正好踏住大蛇,受惊吓而摔倒在地,那蛇便用细长的身体把这官儿缠绕数圈,这官儿魂飞魄散,十分狼狈。过了好大一会儿,成王才命令武士把蛇解开,他看了这蛇缠人的一幕,开怀大笑。这位成王还随意拉来一个人,命令他脱光衣服,让龟或鳖咬他的身体,这两种小动物一旦咬住人的皮肉就不松口,直到把它们杀死才能解脱。这人被龟或鳖咬住,酸疼困苦之状难以描述。成王和姬妾们一同在旁边欣赏,乐不可支。直到他们乐足够乐,成王才吩咐另外的人用小竹棍插到龟或鳖的口中,动物咬住竹棍,才把人放开。或煮点燃艾杆烧灼鳖盖,像中医的灸法似的,鳖觉到疼时也会松口。但被咬的人受到这场惊吓,有的会变得精神失常,终生都不能恢复过来。

五代时,又有一个著名的南汉主龑(音“掩”),他在公元九一七年僭位之后,肆行酷虐,常用刀锯、支解、刳剔、炮烙、截舌、灌鼻等刑罚,每次亲自观看杀人的时候就特别高兴,当时的百姓把他比喻为人中的蛟蜃。刘龑还让人捕捉许多毒蛇放入水中,然后把有罪的囚徒也推到水里,亲自看着毒蛇把囚徒咬死。这种放有毒蛇的池子,被称为水狱。如果把刘龑的水狱同妲己的虿盆、高纬的蝎斛相比,其残酷程度更进了一步。这一类暴君害起人来,实在是比蛇、蝎还要狠毒。

谢选骏指出:古有暴君独夫,今有街头流氓——都喜欢放狗咬人,因为暴君独夫就是街头流氓炼成的。



【28、拷讯】


古代各类官府在审理案件时,用酷刑逼迫犯人招供,称为拷讯。历代见诸法典的刑罚基本上都是判决性的,或处死(如凌迟、斩首、绞杀等)、或致残(如宫刑、刖足、割鼻等)、或责罚(如笞杖、鞭扑、枷项等),都是一次施行完毕。而拷讯时所用的各种酷刑,法典上一般没有具体规定,而由问官随意施用,怎么使犯人痛苦就怎么办,犯人如果不招,问官就变着花样,把犯人反复蹂躏。在这种情况下,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成,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结果或伤残过重而致死,或熬刑不过而屈招。历史上岁月更迭,朝代变迁,但刑讯逼供的方法一直沿袭未变。两千多年来,谁能说得清拷讯造成了多少冤案?逼死了多少冤魂?

从有阶级以来直到封建社会的末期,历代政体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专制。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社会里,不同等级的人都层层地被主宰着和制约着,除皇帝之外,每个人都没有独立的人权。上层统治者不容许下层的人有独立的权利,身居下层者也没有可以有效地维护个人权利的手段。因此,皇帝对待臣僚、官府对待百姓,都像父亲对待儿子那样可以随意处治。这种对人的轻贱,是古代各级官府使用刑讯逼供时的共同心态。著名的古典悲剧《窦娥冤》中,太守桃杌听信张驴儿的诬告,不顾窦娥申诉,刚问三两句便喝斥道:“人是贱虫,不打不招,左右,与我选大棍子打着!”这句戏曲台词,真实地概括了古代统治者的共同认识。同时,在专制政治下,各级官吏大多高高在上,不肯作实际的调查研究,审理案件时只靠在公堂上提取口供,然后凭主观臆断下结论。这种官僚式的处理狱讼的方法,必然要使用刑讯这一最简单、最易见效的手段。

历代拷讯犯人,常用的刑罚是拷打。

拷打也叫拷掠、拷捶或棒掠,所用的刑具有笞、杖、棍、鞭等。打的数目没有具体的规定,常常是边打边问,直到犯人受打不过、愿意招认时为止。拷打时总是实实在在地打,数下之后便打得皮肉开裂、鲜血淋漓,如果犯人在一次拷打之后还不招供,就将他收监关押,下次审问时还要再打。如果是在夏天,犯人伤口溃烂生蛆,这在历代监狱中是常见的。有的犯人坚强不屈,则被重刑拷打而致死。

秦代官吏审案时已经习惯于使用拷打。秦二世胡亥二年(前208),赵高诬陷李斯和他的儿子李由谋反,将他们逮捕,亲自拷问,棒掠达一千多下。李斯忍受不了疼痛,就招认了谋反的罪名。赵高派亲信假扮成御史、谒者、侍中等复审李斯,李斯不知是计,向他们申诉冤枉,赵高得到报告,又命令对李斯再次进行拷打。后来胡亥真的派人检查李斯的口供是否属实,李斯也不敢再翻案了,一直认定自己是谋反,于是被判处死刑。李斯曾为丞相,尚且受到如此非刑拷打,一般的囚犯就更惨了。刘邦作亭长时,有一次误伤了夏侯婴,被人告发是犯了伤害罪,刘邦不承认,夏侯婴为了掩护刘邦,也不承认受了刘邦的伤害。因此,夏侯婴被关在监狱一年多,受了数百次的拷掠,几乎丢了性命。

刘邦建立汉朝以后,将秦代的拷掠风气更加以发扬。高祖七年(前200)有人告发赵王张敖谋反,刘邦便把张敖和他的丞相贯高一同逮捕。贯高极力证明张敖没有谋反,在审问时被狱吏棒掠数千,坚决不改口,刘邦对贯高的忠贞很赞赏,就赦免了赵王。东汉和帝时,著名酷吏周纡滥用肉刑,对犯人动辄加以拷掠。永元六年(94),和帝刘肇亲自到洛阳视察狱讼情形,看见有两名犯人被拷打之后死在狱总,身巡航都生满了蛆虫,和帝责备周纡失职,给了他降级的处分。汉代以后直到明清,官员审案无不使用拷打。

有的朝代,对拷打犯人的时间、次数等作了某些规定。如唐代刑律载,对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一下以及有残疾的犯人,不得进行拷打,只根据他所犯罪状的事实定罪。又载,官府拷打犯人不得超过三次,而且每次相隔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三次拷打的总数不得超过二百下。如果拷打不满三次而需要移交其他官府重审,拷打的次数必须和前次连续计算。如果将犯人拷打致死,对问官要追究责任。唐代的这些规定同前代相比还算是有些节制的,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这些规定认真执行,不少官员拷打犯人仍然惯用狠手。开元年间,洛阳县令王钧和河南丞严安之,拷打犯人时唯恐打不死,而且,他们总是让行刑的衙役朝着犯人伤口的红肿溃烂处猛打,看见犯人皮裂出血就哈哈大笑。

宋代除了沿袭唐代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规定各州捕获的盗犯,如果还没有验查明白,不得先进行拷打;如果必须拷问,要向上一级官府请示,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下级官府如果私自拷问囚犯,按私罪论处。元代曾一度禁止审理案件时对犯人实行拷打,但到了明代又全面恢复,拷打的严酷而无节制更超过前代,同时将拷打与其他刑罚一齐使用,这在后文还要详述。

历代官府拷讯犯人,常用的刑罚还有拶和夹。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所以又称拶指。其刑具是用六根细木棍组成,中间用细绳穿三道,套在犯人手上,把十个指头紧紧夹住,两人用力向两边拉扯绳子,木条便越收越紧,犯人疼痛难忍,常常当场昏厥,严重的会夹断指骨。这种刑具叫“桚”,用桚对人上刑叫“拶”,两个字音相同而部首不同,显然,“桚”是名词,“拶”是动词,今人谈及这种刑罚,常常将二字混淆,其实是有区别的。拶指的刑罚很古的时候就有了。《庄子·天地篇》说“罪人交臂历指”,这“历指”就是后世所说的拶指。“历指”或作“枥指”,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解释“枥”字,说是“稗指”,后人认为,“稗指”应是“柙指”,段玉裁注解说:“柙指,如今之拶指。”又《尉缭子》中说“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也是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最爱用拶指,小说、戏曲中常见这样的情节。

夹是用夹棍夹犯人的腿骨,和拶指的原理相同。夹棍是由三根一样长的木棍组成,明清时俗称“三木”,一端用铁条固定,另一端用绳索串连,用刑时把夹棍竖放在地上,把犯人的两条小腿夹在里面,两人想两边拉绳,把夹棍收紧,犯人被夹,疼入骨髓。夹棍有长短不同的型号,愈是短的,夹人愈疼,腿骨被夹断的事时有发生。夹棍在远代未见,有人说创始于南宋理宗时。据《宋史·刑法志》记载,当时使用的刑具“或木索并施,夹两脰,名曰‘夹帮’。……或反缚跪地,短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这夹帮和超棍逐渐演化而定形,成为后世的夹棍。明清时,夹棍是府、县衙门必备的常用刑具。尤其是明代宦官控制的镇抚司,所使用的刑具主要有五种,其中的两种就是拶和夹棍,而且其式样与一般衙门里的又略有不同,这在燕客的《天人合征记实》中有详细的记述:

……一拶。用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桚,两人扶受桚者起跪,以索力束其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桚上下则加痛。一夹棍。二根,长三尺余,去地五寸许,贯以铁条,每根中间各帮桚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中,上急束其绳,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移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从左畔猛力敲足胫。吁!可畏哉!

由于拶和夹棍都非常残酷,清代曾对这两种刑罚的使用范围加以限制。顺治十七年(1660),朝廷诏准,凡问刑衙门,无真赃确证及户婚田土小事,不得滥用夹棍。康熙四年(1665)诏令,凡审理强盗、窃盗及人命大案,犯人已经在别的衙门招认,后来竟然改了口供,或者已有确凿证据而犯人坚持不吐真情,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夹棍;其他小事案件,如果问官滥用夹棍,要以故意违犯法规的罪名受到题参究治。康熙九年(1670)又诏令,凡是官员审讯犯人,不准于拶指、夹棍之外再用别种非刑,对妇女不准使用夹棍,对怀孕妇女不得轻易使用拶指,违者要受到降职或罚俸的处分。清代的这些固定同前代相比稍微有些宽松,但对拶和夹这两种刑罚并未加以废除。

历代拷讯犯人时,往往不是单独使用某一种刑罚,而是诸刑并用。有些酷吏别出心裁地创造各种希奇古怪的用刑方式,他们的残虐的人性在拷讯犯人时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正史中的酷吏传及某些野史笔记中,此类记载太多了,许多事例骇人听闻、惨不忍言,这里只挑选那些特别突出的略作叙述。

东汉时,上虞人戴就在会稽郡作仓曹掾(管理仓库的小官)。杨州刺史欧阳参弹劾太守成公浮犯有贪污罪,派部员薛安检查仓库账簿,企图寻找成公浮的罪证。薛安逮捕戴就,严刑拷问,让他揭发成公浮的贪污事实。戴就不肯诬陷郡守,慷慨申辩,薛安就让狱卒把犁铧尖烧红,夹在戴就的掖下,戴就神色不变,对狱卒说:“为什么不把这铁东西烧得再烫一些?别让它凉了!”每次拷讯之前,戴就不进饮食,身上的皮肉被烧得焦烂而脱落,他就拾起来吃掉。薛安又命令把他放在地上,用一只破船把他扣在里面,然后点火烧烟熏他,经过两个白天一个夜晚,人们都说戴就早被熏死了,薛安让人掀开破船查看,戴就竟然未死,他瞪着眼大骂道:“为什么不多加把火?怎么让这烟熄灭了呢?”薛安又命令点火,把一片土地烧得坚硬,然后用针刺入戴就的指甲里,让他扒地上的土,戴就用插有铜针的手指扒土,指甲全部扒掉了,血肉模糊,但不叫一声。吏役报告薛安,薛安立即提审戴就,对他说:“太守成某罪证确凿,已经败露,你何苦如此摧残自己,去维护他的名声呢?”戴就大义凛然,为郡守也为自己辨冤,并怒斥薛安不仁不义。薛安理屈技穷,被戴就的气节感动,转过来在欧阳参面前为戴就说话,撤消了原案。像戴就这样的人不过是一个需要取证的对象,竟然受到如此荼毒,可见当时那些犯罪情节较重而不肯招认的人,受到非刑拷讯更是常事了。

北魏时拷讯犯人惯用酷刑。太祖拓拔珪在贺兰部落时,贺染干派侯引乙突等人密谋刺杀他,尉古真得到消息,悄悄报告拓拔珪预作防备,侯引等果然不敢下手。贺染干怀疑尉古真泄露了机密,抓住他严刑拷问,又用两跟铁车轴轧他的头,尉古真的一只眼睛被轧伤失明,仍不肯招认,贺染干不得已,只好把他释放。太武帝时,卢度世因崔浩一案牵连,弃官逃走躲到高阳郑罴家中,官府探知风声,将郑罴的长子抓去,郑罴告诫儿子要杀身成仁,于是其子被拷讯时,闭口不言,问官用火烧他的身体,直到把他烧死,他未吐露一个字。李彪任中尉时,审案爱用毒刑,他叫人用木头制作成人的拳头模样,名曰“木手”,犯人不招供,他就用木手捶击犯人的两肋,使犯人多次死而复生。每当开始拷讯犯人时,李彪喝令:“快把木手拿来!”犯人一听此言便浑身战栗。

北齐文宣帝高洋是个酷暴至极的魔君,朝堂上经常摆着大镬、长锯、剉碓等刑具,看谁不顺眼就亲手把他杀死或用非刑处罚。于是上行下效,有司审理案件时,拷讯犯人皆用酷刑。如“车辐、绉杖、夹指、压踝”等,车辐是古代车轮的辐条,绉杖是表面不光滑、有节突的木杖,夹指相当于后世的拶指,压踝大概即后世的压杠子。然而这些还不够,有的人还把犁耳(犁上安装的用来翻土的铁板,近世俗称犁面)烧红,让犯人赤脚站在上面,或者把一个铁车轮烧红,让犯人的手臂从中间的轴孔中伸进去,这样,犯人被烧得皮焦肉烂,惨呼不绝。如当时的毕义云拷讯犯人时,总是用车辐捶打,很容易取得口供。又尚书左丞卢斐审理案件,不管事大事小,先用车辐拷打一通,许多人当时被打死。卢斐还在严冬寒天,把犯人剥光衣服放在冰雪中冷冻,或者在盛夏暑月,把犯人赤身裸体置于烈日下暴晒,这样整死的犯人,前后有数百名之多。

唐初武则天时,是酷刑大泛滥、酷吏竞肆虐的时代。为首者当腿来俊臣。他审问囚犯时,不管罪行轻重,先用醋灌鼻孔。或者在地上挖个大坑作为牢房,称为地牢,把囚犯推进去,吃饭睡觉大小便都在里边,有时断绝他们的饮食,囚犯们饿得吞食棉衣里面的破棉絮。很多人被折磨至死,不死则休想出地牢。每当朝廷发布特赦命令,来俊臣总要先把重罪囚犯处死一批,然后才开读诏令。来俊臣制造的大枷,分十种型号(参见本书《枷项》),每当新的囚犯押到这里,来俊臣就把各种枷和其他刑具拿出来展示,囚犯们一见便心惊肉跳,都纷纷屈招。其次要数索元礼,他拷讯囚犯,与来俊臣同样狠毒,当时人们并称“来索”。他制作一种铁箍,给犯人套在头上,然后在铁箍和头皮之间加木楔,用锤子敲打木楔,铁箍越收约紧,犯人头疼如刀劈,有的人竟至于头颅开裂,脑浆流出。这种铁箍便叫做脑箍,一直沿用到后世。索元礼还制作巨大的木十字架,把犯人两臂平伸、两脚下垂、固定在木架上,挂在高处,让木架旋转,这叫“晒翅”。或者把犯人头朝下挂着,在他的头发上坠石块,如此百般折磨,犯人如何受得了?不屈招只能被摧残致死。

当时的酷吏,又何止来、索二人?另有来子珣、周兴都曾受到武则天信任,他们奉命审理大案要犯,酷刑妙招叠出。尤其是周兴,酷毒更甚,人称他为“牛头阿婆”。天授年间,游人告发说周兴与来子珣、丘神绩等人谋反,武则天下密诏让来俊臣逮捕周兴审问。来俊臣派人请周兴吃饭,酒席间来俊臣向他请教说:“如果犯人不肯招供,应当用什么办法治他?”周兴说:“这太容易了,把犯人装进一只大瓮里,四周用炭火煨烤,看他还能有什么事情不肯招认?”来俊臣当即派人找来大瓮,如法煨上炭火,把大瓮烧得发红,然后从容不迫地对周兴说:“今天我奉密诏审问你,请君入瓮吧!”周兴吓得汗流浃背,立即叩头服罪。还有一个叫王弘义的,天授年间任左台侍御史,他在三伏天关押囚犯,特别挑选狭窄而密不透风的小屋,里面摊上蒿草,上面再铺上毡毯。囚犯住在这样的小屋内像坐在蒸笼里一般闷热,难以忍受,不一会就会热昏过去,如果自己招认或揭发别人,就立即把他移到别处的宽大通风的牢房,否则,只能在这里被蒸死。

此外,还有侯思止、丘神绩、万国俊、郭霸等人,都和来俊臣、索元礼是一路货色。侯思止在天授年间为左台侍御史,有一次他审讯魏元忠,元忠不招认,侯思止就亲自抓住元忠的双脚把他在地上拖曳,拖了一阵,元忠爬起来说:“我好像骑驴而从驴背上掉下来被驴拖曳似的。”侯思止见魏元忠骂他,十分愤怒,又继续拖他。元忠受不了这种侮辱,怒斥侯思止,侯思止慑于魏元忠的正气,不得不有所收敛。丘神绩协助来俊臣拷讯犯人,心黑手狠,受到来俊臣的信任。万国俊与来俊臣一同编造《罗织经》,专门诬陷旁人。长寿二年(693),有人上疏说岭南流放的罪犯们阴谋反叛,武则天派万国俊去处理,亲授旨意说:“如果掌握了他们的谋反罪状,就地斩决。”万国俊到了广州,把那批罪人全部逮捕起来,假传圣旨说赐他们自尽,这些犯人齐声大哭,呼喊冤枉,万国俊不由分说,把他们带到河边一个接一个地依次斩首,三百多人不一会就杀光了。然后编造他们的供状,呈送给武则天。万国俊这种不讯而诛的做法,冤杀许多无辜者。郭霸谄媚武则天,先后人左台监察御史、右台侍御史等职。他曾向武则天表忠心说:“那一年征讨徐敬业(唐开国功臣徐懋公孙,曾起兵讨伐武则天),我愿抽其筋,食其肉,饮其血,绝其髓。”武则天听了很高兴,才授给他御史之职,因此,人们都叫他“四其御史”,或直呼“郭四其”。这帮酷吏,残害朝臣,也残害民众,拷讯时采用的酷刑有“泥耳笼首,枷楔兼暴,拉胁签爪,县发熏目”等,这叫“狱持”;又有“昼禁食,夜禁寐,敲扑撼摇,使不得瞑”,叫“宿囚”。因此,周矩建议武则天“缓刑用仁”。据说,武则天采纳了周矩的意见。对拷讯犯人使用酷刑的做法进行限制,来俊臣、周兴等酷吏都受到了惩罚。

后人认为,自古以来的酷刑,以武后之时为最。这一时期拷讯犯人使用的刑具及用刑的方法,确实集古代酷刑虐法之大成,酷吏人数之多也非其他朝代可比。这种酷虐风气不仅在当时扩展至全国,而且流毒后世,武则天以后新的酷吏不断涌现,他们在拷讯犯人使用残忍手段方面,重步来俊臣、索元礼等人的后尘。

唐玄宗开元初年,京师中监察御史李嵩、李全交和殿中侍御史王旭,被人称为三豹。其中李嵩为赤黧豹,李全交为白额豹,这二人被称为“人头罗刹”;王旭为黑豹,又号称“鬼面夜叉”。三人狼狈为奸,凶狠无度。他们审讯囚犯,总要先找来荆棘铺在地上,把犯人脱光衣服,让他睡在上面,万刺钻体,痛不欲生。或者削竹签钉入犯人指甲中,或者用巨大的方梁压在犯人胯骨上,或者让犯人跪棱角锋利的碎瓦片,又名“仙人献果、玉女登梯、犊子悬拘、驴儿拔橛、凤凰晒翅、猕猴钻火、上麦索、下阑单”等等名目。这些刑罚究竟是如何施行的,难以细考,我们只能从字面上猜想其大概的做法,但可以肯定,这每一种刑罚都是凶狠至极、不堪忍受的,犯人到了他们手里,都心胆俱碎,只求速死。当时京师的人赌咒发誓,常说:“如果有违训教,出门碰上三豹。”可见三豹已在人们心中成为妖魔鬼怪的代名词和恐怖、灾难的象征了。三豹之一的王旭,特别喜欢审讯有奸情嫌疑的妇女,其手段之卑劣,非一般人所能想像。妇女如果不承认奸情,就将这女子脱光下衣,用绳子兜起阴部,让强壮的男子们用竹棍弹射她的阴户,痛苦和羞辱使受刑者无地自容。有一次,王旭把一名妇女头朝下倒挂起来,头发上坠着石块,让她承认和长安县尉房恒通奸,一直倒挂了三天,那妇女仍然不招认,她说:“侍御(指王旭)太狠毒了。我死之后,要向阎王诉冤,如果能被阎王选入后宫,我一定让阎王不放过你!”王旭听了这番话,感到羞惭和畏惧,才释放了这位妇女。

天宝年间,又有吉温、罗希奭投靠奸相李林甫,屡兴大狱,陷害异己,审讯时一味使用严刑逼供,当时人称“罗钳吉网”。之后又有敬羽,肃宗至德年间任监察御史。他审讯犯人时,让犯人躺在地上,用粗门杠碾他的肚子,说这叫“肉馎饦”(肉面片)。又在地上挖个土坑,坑的底部和四壁放上棘条,尖刺密密麻麻,上面用席子盖上。敬羽在坑边审讯囚犯,如果不招认,就把他推到坑里。有的人被棘扎得遍体血肉淋漓,溃烂至死。有个叫康谦的胡人由经商而成为富翁,别人忌妒他,诬告他曾和史思明之子史朝义勾通。敬羽将他拷问两天两夜,康谦的鬓发全部被拔干净,成了光秃,膝盖和脚踝的关节全被打得粉碎,无法站立,浑身血污,活像个鬼。敬羽和毛若虚、裴升、毕曜同为御史,都以酷毒著名,当时人们把他们并称为“毛敬裴毕”。这四个人肆无忌惮,害人太多了,结果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北宋仁宗时,岳州司理参军魏宏爱用酷刑。有一次他审讯的一名囚犯闭口不言,也拒绝进食,任凭怎么问只是不答应。魏宏让人把他带到跟前,对他说:“我用一作东西塞住你的鼻孔,你还能一直不开口吗?”囚犯害怕了,招认了犯罪的事实。有人问魏宏,犯人为什么怕塞鼻孔,魏宏说:“这个犯人一定有善于伏气的奇术,塞住鼻孔就会气息一通,郁结于胸而致死。”问话的人佩服他的高见。

南宋初,卖国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岳飞谋反,把岳飞父子逮捕,秦桧的亲信大理寺正卿万俟卨和大理寺丞罗汝楫用严刑拷讯,除使用一般的杖、鞭、夹棍等刑具之外,还有一种酷刑叫“披麻问,剥皮拷”。施行时,把岳飞脱光衣服,用涂有鳔胶的白布条缠裹在他身上,待到鳔胶凝固后,让武士用力扯下布条,就会连着皮肉一起撕下来,一扯就带下一大块,惨酷程度,甚于剥皮。岳飞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竟违心招认了谋反的罪状,秦桧取得口供,才请高宗下旨,把岳飞父子在风波亭斩首。

元代,朝廷禁止使用法外的各种酷刑,同时规定审理案件不准拷讯,这在历史上不能不说是文明的一页。《元史·刑法志》记载说,官府审案应该“正其心,和其气,感之以诚,动之以情,推之以礼”,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使用各种“惨酷之刑”,应“悉禁止之”。虽然在实际上难以完全禁绝,但同唐代相比,酷刑拷讯的例子比较罕见。可是到了明代,拷讯犯人又出现了一个空前酷暴的时代。

从朱元璋时起,皇帝直接控制、宦官具体管理的诏狱在审讯犯人时就开始使用酷刑。诏狱由锦衣卫的下属机构南镇抚司、北镇抚司专领,一般受理皇帝钦定的重大案件,案犯大多是朝廷官员或其他有特殊身份的人。其他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多归大理寺审理,由刑部监狱关押,这里也使用肉刑,但比较遵循法规。所以,当时的朝臣偶尔获罪,听说叫镇抚司审理就吓得魂飞魄散,若听说交刑部狱认为有“天堂之乐”。1可见诏狱是一个多么黑暗、多么恐怖的所在!

镇抚司使用的刑具,可谓五花八门。到万历时,刑具的名目多至十八种,有“挺棍、夹棍、脑箍、烙铁及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或灌鼻、钉指,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或鞭脊背、两踝致伤”等等。其中棍、鞭、烙铁等人们比较熟悉,脑箍是继承唐代酷吏索元礼的发明,已见前述,灌鼻是继承隋代元弘嗣的“以醋灌鼻”的方法,钉指是用钢针或竹签钉入指甲中,历史上也早有人使用。“一封书”、“燕儿飞”的用刑方法难以详考,我们今天只能凭字面来猜测了。“鼠弹筝”在历史上也曾有人使用过。宋太宗时,开封百姓王元吉被后母诬告,关押在左军巡狱,狱卒“系缚搒治,谓之鼠弹筝,极其惨毒。”此外,还有数种:一是“琵琶”。《明书》称它为“最酷者”,用刑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雨,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琵琶”的样式也难详考,大概它的形状类似乐器琵琶,或许即是“鼠弹筝”的别名。二是“吕公绦”。大概是一种捆人的绳子,捆的方法比较奇特,像神仙吕洞宾的捆妖绳似的。三是“红绣鞋”。这是一种特制的铁鞋,把他烧红给犯人套在脚上,故名红绣鞋。(参见本书《炮烙》)

诏狱还有一种刑罚,叫“昼夜用刑”。这不是白天黑夜连续用刑的意思,而是制作一个木笼,四面钉上钉子,钉尖向内,穿透木条,犯人被关在当中,身体稍微动弹一下,钉尖就刺入皮肉,因此犯人必须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端正地坐着,像木偶似地一动不动,而且不能打瞌睡,可想而知,这是多么痛苦了。嘉靖四十五年(1566),海瑞上疏批评世宗朱厚熜,世宗大怒,命令把他下锦衣卫拷问,户部司务何以尚以疏为海瑞说情,世宗更加气恼,又命令把何以尚廷杖一百,下到镇抚司狱,再对他“昼夜用刑”。这种“昼夜用刑”的做法,历史上也曾有过,五代时闽国大臣薛文杰给王鏻制作的槛车,四周钉有尖锋向内的铁钉,人在槛车当中随着车身的晃动而被钉尖刺入皮肉。何以尚受的刑罚正与那种槛车相似,只不过改换了一个名称而已。明代朝臣犯罪一旦被逮捕付镇抚司受审,大多先经过酷刑拷讯。惨毒的情形,无疑是人间地狱。天顺年间,刑部主事毛吉因小事得罪宦官门达,门达找借口把他下锦衣卫衙狱,让身强力壮的狱卒用特号大棍拷打,打得大腿上的肌肉脱落,看见白骨。嘉靖时,兵部员外郎杨继盛劾奏严嵩,被逮付诏狱,拷讯时五刑齐用,打得皮开肉烂。杨继盛表现得非常坚强,他被拷讯之前,有亲友送给他一颗蚺蛇胆,说是人吃了它可以补气壮胆,增强对刑罚的耐受力。杨继盛坚决不要,他说:“我杨椒山(继盛号椒山)自己有胆,何必要用蛇胆?”他受刑昏死被拖到镇抚司狱中,半夜时才苏醒,觉得身上伤疼,就呼唤狱卒掌灯,他把一个饭碗摔破,用碎碗割去身上的烂肉,有筋牵连的地方,他就用手扯断。狱卒惊骇得两手打颤,几乎端不住灯,杨继盛却意气自如。

天启年间,魏忠贤控制诏狱,拷讯犯人使用酷刑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最突出的是从天启五年(1625)起对东林党人的拷讯。魏忠贤的义子田尔耕、许显纯及死党孙云鹤、杨寰、崔应元等掌管诏狱的审讯,一个个赛过阎王判官。这年三月,魏忠贤又汪文言一案入手,逮捕东林名士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六人,许显纯秉承魏忠贤旨意,捏造说杨涟等人接受了汪文言的赃银,用严刑追案。六人在第一次受审时就“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夹杠五十”,之后关进狱中,规定限期,到期交不出银子要进行“比较”,就是再次进行拷讯。比较时比初审用刑更重,有的要受“全刑”。所谓“全刑”,指镇抚司的五种常备刑具——械、镣、棍、拶、夹棍同时施用,正如《明史·刑法志》所记载的:“五毒备具,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对他们初审是六月底,七月初四日,他们被从狱中提出来进行第一次比较的时候,都因刑伤疼痛无法行走,当时正是暑天,伤口溃烂,脓血沾染衣裳,许显纯把他拷问一通,仍旧带去收监。此后每隔两天或三天、四天比较一次,各人伤上加伤,痛不欲生。七月十七日,杨、左二人又各受三十棍。十九日,杨、左、魏三人各受全刑,这时杨涟已喊不出声,魏大中已吩咐家人料理后事。过了两天,二十一日再次比较,杨、左再受全刑,魏大中三十棍,周、顾各二十棍,杨、左受刑后抬到外面,浑身血肉模糊,伏在地上如死人一般。此后仍然每隔两三天一比较,或受棍,或受全刑,魏大中两脚挺直,像死青蛙似的,袁化中的阴囊肿胀,大得像能容三斗粮食的笸箩。这六人前后持续一个多月,被拷讯数次,先后被摧残致死。

天启六年(1626),魏忠贤再次兴起大狱,逮捕周起元、周顺昌等七人,其中高攀龙在缇骑来逮捕他的时候投水自尽,其余六人都下诏狱。主持拷讯的仍然是许显纯。周顺昌每五天被拷讯一次,每次受审时他都大骂魏忠贤,许显纯竟然用木椎击落他的牙齿。拷问数次之后,终于,在一天夜间在狱中把周顺昌用土囊压死。缪昌期被拷讯时,多次受全刑,不几天便死在狱中,家属殡殓他的尸体时,发现他的十个指头都已脱落,就把碎指头捧起来放在两个衣袖里。这是因为拷讯时用手械太狠,把指骨全夹断了,皮肉烂后,指头自然全部掉下来。黄尊素死的时候,肌肉肿胀溃烂,面目已不可辨认。李应升尸体从狱中抬出来时,已是骨断肉烂,竟不知是什么时候死的。在魏忠贤擅政的几年间,想周顺昌因拷讯而死的太多了,再加上全国各地因言语触犯魏忠贤而被其爪牙逮捕拷讯致死的,那数目就更大,难怪有人说天启年间是明史上最黑暗的时代。崇祯改元之后,魏忠贤终因恶贯满盈而受到惩治,但明毅宗朱由检仍然利用诏狱维护自己的统治,用酷刑拷讯的作法,一直持续到明朝灭亡。

明代诏狱的拷讯手段,在当时对全国起着一种示范的作用。各地官府处理狱讼,审案时也普遍使用酷刑拷讯。反映明代社会的小说和戏曲等文学作品,写到县官或知府审案,每当犯人不招的时候,这官儿就厉声喝道:“大刑伺候!”许多嫌疑者多因受不了酷刑的折磨而屈招。这里仅举一例来说明酷刑拷讯的泛滥。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曾用一种特殊刑具名叫锡蛇,就是用锡做成一条蛇的形状,里面是空心,把它盘在犯人的腰间。审讯时犯人不招认,就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许多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后来,大中丞刘某到此上任,看前任使用锡蛇逼供太惨毒,想废除它,但又想借机教训一下原来在衙中听差的吏役们。有一天,刘公在书斋里睡午觉,看见老鼠偷书案上的一盘鸡蛋。偷的办法很巧妙,一个老鼠用四只爪抱着一枚鸡蛋仰卧着,另一只老鼠衔住它的尾巴用力拖,一直拖到墙洞里,这样往来搬运,不一会就把盘中的鸡蛋偷光了。刘公起身叫来门役,责问他为什么偷了鸡蛋,门役不承认,刘公叫人把各种刑具拿过来,要用刑,门役仍然不服,口呼冤枉。这时,刘公让人取来锡蛇,要用在他身上,门役急忙跪下磕头,承认自己偷了鸡蛋。刘公这才说出老鼠偷鸡蛋的实情,并向吏役们讲明重刑之下必有奇冤的道理。大家都称颂刘公的德政,刘公便宣布把原来的各种酷刑一概废除。刘公的作法,无疑是开明的进步的,可是,在他之前的历任官府,用锡蛇这样的刑罚,不知愿望了多少无辜的平民。

清代同明代相比,刑罚要轻一些,尤其是对用酷刑拷讯的做法予以限制。康熙七年(1668)朝廷批复有司的提议,规定“凡擅用非刑者,俱照律治罪”。这只是限制法律规定范围以外的残酷刑罚,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仍保留了拶指和夹棍。

瞿式耜《瞿忠宣公集》卷一《陈政事急著疏》:“往者魏崔之世,凡属凶纲,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

谢选骏指出:满洲牲口表里不一,性情野蛮冒充文明——刑讯逼供,是全球警察的“破案”秘方,岂能真正加以放弃。



【29、杂刑】


中国古代的各种酷刑名目实在太多了,本书以上各节所叙述的只是一些主要的,还有许多种残忍的刑罚难以包括在内。这里再将古籍中常见的一些酷刑列举若干种,略加介绍,它们都是历代法律条文之外的刑罚,难以归类,不妨就统称之为杂刑。

一、火焚

早在周代就有焚刑,就是把人活活用火烧死。《周礼·秋官·掌戮》记载,凡是杀害亲生父母者,皆要受焚刑处死。《易经》中有“焚如死如弃如”的话,所以后世又称焚刑为焚如。

春秋时,对于那些犯上作乱的人,常用焚刑。公元前520年,周景王死,子朝作乱,子朝党羽鄩肸伐皇(皇是地各,在今河南巩县西),兵败被擒,后被焚于王城之市。

秦以后,史籍中不难看到以火焚人的事例。楚汉战争中,项羽把刘邦围困于彭城,纪信化装成刘邦出东门,声言投降项羽,刘邦悄悄从西门逃走。项羽发觉受骗,勃然大怒,就烧杀纪信。西汉末年王莽执政时,派王昭君哥哥的儿子王歙、王讽出使匈奴,祝贺新单于即位,献上贵重的礼品,请求回叛逃到匈奴去的陈良等人。单于准许,把陈良等四十人交还汉朝,王莽命令用焚如之刑把陈良等人烧死。

三国时,仍沿用前代的焚刑。吴国的吕壹因犯罪被有司究治,有人奏报说应该用焚刑将他处死。孙权犹豫未决,就问阚泽,阚泽说:“如今是盛明之世,不应当再用这种酷刑。”孙权采纳了阚泽的意见。但是孙权以后,焚刑仍未断绝。特别骇人听闻的是,有些凶残之徒把活人头朝下脚朝上倒挂起来,在他身上绑了许多蘸了油的麻布,从脚上点着,让火慢慢地往下烧,直到把人烧死。这种刑罚俗称“点天灯”。在清朝灭亡之后,有些边远地区宗族之间发生械斗时,也有抓住仇人“点天灯”的现象。

二、凿颠

《汉书·刑法志》记载,战国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设各种肉刑,其中死刑的名目有凿颠。颠是人的头顶,凿是用铁器打孔,像木匠用凿掏隼眼似的。试想,用铁器凿人的头顶,只消一下,就可以结束人的性命。商鞅滥用酷刑,最后落得个车裂而死的下场,但他发明的各种酷刑却流传到后世。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对部下极其凶残,左光禄大夫张平勤谏,苻生大怒,认为张平妖言惑众,就“凿其顶而杀之”。这凿顶即是凿颠。

后世民间的私刑也有类似凿颠的做法。元朝时,武平县(今内蒙古宁城一带)有个叫刘义的百姓到官府控告嫂嫂勾结奸夫害死了他的哥哥刘成,县令丁钦审理这个案子,亲自查验刘成的尸体,没有发现半点伤痕,不能结案,他的心中非常忧闷。妻子韩氏问他遇到什么难处了,丁钦就把案情告诉了她。韩氏说:“死者的头顶上可能钉有一颗铁钉,钉盖被涂饰,看不出痕迹。”丁钦按照妻子的提示重新验尸,果然如此。就立即结了案,把卷宗呈报上司。当时姚忠肃任辽东按察史,亲自召见丁钦询问破案经过,丁钦如实讲了,并且高兴地夸耀妻子的聪明。姚忠肃沉思片刻,问:“你的妻子和你结婚时是处女吗?”丁钦回答说:“他是前夫死后改嫁给我的。”姚忠肃立即命令将韩氏的前夫掘墓开棺验尸,发现他的颅骨上也有一颗铁钉。于是将韩氏逮捕审问,韩氏招认了钉杀前夫的罪行。丁钦又惊又怕,不久就死了。此时在当地传开,人们都说姚忠肃是包公转世。元代无名氏杂剧《包待制勘双钉》就是根据这个故事编写的,清代唐英又据此改编为传奇《双钉案》(又名《梁上眼》,后来再进一步改编为京剧《钓金龟》)从而使这个用钉钉人头顶的故事广为流传。

其实,钉顶的做法并不止韩氏和刘成的妻子这两例。唐代严遵做扬州刺史时,有一天出巡,听见路边有一个妇女在哭,哭声并不悲哀,严遵派人询问,妇女说她的丈夫因失火被烧死了。严遵心中怀疑,就叫人抬来她的丈夫的尸体,拨兵卒看守,交代说:“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第二天,有一些绿头苍蝇麇集在死者的头顶,严遵得到报告,亲自验尸,发现死者的头顶正中钉有一颗铁钉。于是逮捕那位妇女审问,妇女招认了因通奸而谋杀亲夫的罪行。还有一个相似的故事是,唐代韩滉在润州(今江苏镇江)做官时,有一天夜晚在万岁楼设宴,饮酒正在兴头上,忽然放下杯子,面色不悦,对左右的人说:”你们听见有妇女在哭吗?大概就在这不远的地方。“有人回答说,这是某桥某街的一位妇女哭她死去的丈夫。第二天,韩滉指派一名官吏抓来那位妇女审问,审讯一天问不出什么结果。官吏害怕韩滉斥责他无能,就守护在死者的尸体旁边,他看见有绿头苍蝇围聚在死者的头上,就解开发髻察看,发现了钉在顶上的一只铁钉。官吏重审那位妇女,妇女承认与邻居一名男子通奸,用酒将丈夫灌醉,然后用铁钉把他钉死。这位官吏对韩滉的料事如神非常佩服。以上几例在人的头顶上钉钉子的做法是用凿颠的手段谋害人命,和当初商鞅制定这种刑罚在行为的目的上有所不同。

三、断脊

断脊就是砍断人的脊椎骨。显然,这也是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春秋时,晋文公打算明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诸侯大夫们一同商议。晋文公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来到,游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经晋文公批准,将颠颉断脊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晋文公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呢?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明初,朱元璋使用的酷刑,有一种名为枭令,就是“以钩钩脊悬之”。这和颠颉断脊的刑罚有些相似。

四、活埋

活埋又叫坑杀或生瘗,是历代统治者惯用的一种残忍的将人处死的方式。常见的有三种情形。其一是,古代战争中,一方对另一方的俘虏在特殊情况下要用活埋的办法处死他们。战国时,赵国的纸上谈兵专家赵括在长平兵败,四十万赵军成了秦国的战俘,秦将白起害怕这些降卒造起反来难以控制,就在一夜之间把他们全部坑杀,只把二百四十人放回赵国报信。十六国时,后赵石勒也爱活埋人。石勒为刘元海部将时,曾渡黄河攻陷白马,坑杀男女百姓三千余口。后来,石勒在武德围歼晋冠军将军梁巨部,坑杀降卒一万多人。其二是,历代统治者在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时,也常实行活埋。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坑杀儒生四百六十七人。又如隋大业年间杨玄感叛乱失败,隋炀帝派裴蕴清查杨玄感的党羽,捕获后立即下诏让郡县把他们全部坑杀,死的人不计其数。其三是,古代有些贵族在死後用妻妾殉葬,有的君主死後用妃嫔殉葬,多是将人活埋。从春秋时起开始改用陶俑代替活人殉葬,或者将殉葬者杀死后陪葬,但仍有个别的残暴之徒死后殉葬时生埋活人。

活埋作为官方使用的将人处死的刑罚,仅见于辽代。辽太祖耶律亿神册三年(918)四月,皇弟迭烈哥阴谋叛乱,事情败露后被擒,按其罪行应当斩首。太祖让人先挖好墓穴,准备埋他,这时许多近戚都来为迭烈哥讲情。太祖平时最厌恶其弟寅底石的妻子涅里衮,就说:“如果涅里衮能代替迭烈哥死,我就同意你们的请求。”于是,涅里衮就自缢于挖好的墓穴中,另外又将奴仆女古与参与叛乱者曷鲁只活埋,为涅里衮殉葬,迭烈哥因而被赦免。

元代末年还有这么一件事。至正二十七年(1367),张士诚被朱元璋消灭,钱鹤皋散尽家财起兵为张士诚报仇。他有个女儿名叫钱莲仙,才十八岁,生得才貌双全,钱鹤皋担心她无依无靠会遇上灾祸,就在地下建造一座石头房子,囤积三年的粮食,让女儿住在里面,这实际上是将女儿活埋在地下。他对女儿说:“三年之内,我打败朱元璋,攻下南京,就接你出去。”不久,钱鹤皋兵败被杀,莲仙只好长久地埋死在地下了。这虽然不是惩罚性质的活埋,钱莲仙的遭遇也是够悲惨的。

五、刷洗

本书《炮烙》一节已讲到辽穆宗耶律璟曾使用过铁梳之刑。这里所说的刷洗和铁梳之刑施行的情形相似,它是明初朱元璋创立的。用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後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刮毛似的,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但这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气绝身亡了。刷洗之刑仅见于明初。唐中宗时,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曳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桓彦范受的刑罚,与后来辽的铁梳、明的刷洗较相似。

六、骑木驴

木驴本来是古代战争中攻城的器具,大概是一个木制的棚车,下面装有木轮,上面钉着木板,蒙上牛皮,兵士躲在中间,推着它接近城墙,可以防备檑木滚石。唐代薛愿做颍川太守时,贼讲阿史那来进犯,就用木驴、木鹅、云梯、冲棚等四面攻击。又早在南朝梁时,侯景叛乱,曾制作数百件木驴攻城。另外宋元时对犯人执行凌迟刑罚所用的木架子也叫木驴。小说和杂剧中常常写到这种刑具。(参见本书《凌迟》)

这里所说的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关于木驴的形状、样式及受刑的情况,现在已难详考,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七、锯割

山西青龙寺大雄宝殿内的壁画是很著名的,宝殿东侧室内墙上绘有一幅地狱图,画的是阴曹地府的鬼卒们正在对人施用种种酷刑,有凌迟、炮烙、剖腹、挖心、上刀山、下油锅等等。其中还有一种刑罚是锯人,画面上有一名男子被两块竖起的长木板夹紧,头朝下倒立着,木板和人捆绑在一起,固定在另一根竖直的木框上。两名鬼卒站在两边架着锯对拉,锯口把两快木板和木板中间的人同时锯下,鲜血顺着锯缝向下流淌,被锯的人似乎正在发出阵阵惨叫。

现实中是不是有人用这种方式来锯人,史籍中未见具体的事例。但是,使用锯的刑罚确实存在。三国时,吴末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本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捕陈声,命里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十六国时,前秦苻健凶暴,锥钳凿锯等杀人刑具常备在身边。南朝宋后废帝刘昱惯用虐刑,所用的刑具之一即是锯。北朝北齐文宣帝高洋平时在宫庭中罗列着大鑊、长锯、剉碓等刑具,有人稍微触怒了他,就要受到各种非法之刑的折磨。后来五代时南汉刘龑(音“掩”)也是著名的暴君,他常使用的有刀锯、肢解、刳剔之刑。另外,后世有时施行斩首时,刽子手砍不下犯人的脑袋,就改为用锯锯断脖颈。(参见本书《斩首》)从上述事例,可见地狱中的锯人之刑并不纯是虚构,它正是人间暴虐行为的反映。而且,现实与地狱实行锯割刑罚的惨象,千百年来在人们心中形成一种十分恐怖的阴影,使人畏惧,使人震慑,难怪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听柳妈说她死后要被阎王锯作两半,就吓得非要到庙里捐一条门槛作替身不可。

八、灌铅

民间评书、弹词说到后母虐待前房子女的故事,所用的残酷手段之一是向孩子的口里灌融化的锡。听众听到这里忍不住伤心落泪,非常可怜那死了亲娘的儿童,非常痛恨那凶狠寡情的继母。其实,这种灌锡的酷刑并非只传闻于民间,古代正史中也有记载。

汉代广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进谗言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幸而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逼她招认私情,荣爱受疼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刘去越发愤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她的两个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锡的熔点是232℃,铅的熔点是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九、滚栲笆

栲笆是一种用藤条编成的半球形的器具,农家用它来储放杂物,清末有个叫张倬堂的举人竟然把这种用具作为刑具。张倬堂是本地地主,对待佃户非常暴虐,凡是欠了他家粮或钱的农民,都要受到非刑折磨。张倬堂把两只大藤栲笆口对口扣起来,把欠钱粮者装在里边,每只栲笆的口上有四个“耳朵”,本来是为便于抓抬而制作的。扣住人之后就将两只栲笆的八只耳朵两两封正,紧紧绑牢,这样就形成一个圆形的大球。张倬堂让家人把这大球抛到大厅里,推来踢去,使它随意翻滚,栲笆中间的农民颠簸摔磨,惨叫痛哭,张家的人全然不顾,直到把这农民折腾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上述九项,只是古代各种杂刑的一部分,有许多千奇百怪的惩治人的酷刑不能一一列举。就在本书即将完稿的时候,笔者又发现两处材料,可以作为本书的补充,略记于此。

其一是陶宗仪的《元氏掖庭记》中所记元顺帝的宠妃龙瑞娇的暴行。龙瑞娇原为宫女,因受宠幸被封为淑妃,她本性贪酷而妒忌,其他宫女稍微不如其意,她就要把这宫女笞杖或鞭挞至死。有时她不想让宫女马上死去,就变着法儿折磨她们。有时用醋灌鼻,这叫做“酸刑”;有时用粪便塞入人的嘴里,这叫做“臭刑”;若是夏天,就用火把人围起来烘烤,这叫做“蒸骨”;若是冬天,就叫人脱光衣服卧在冰上,这叫做“炼肋”;对于不能饮酒的宫女,就用酒灌她,有时多达十碗,这名之曰“醉鬼”;或者在地上埋两根木椿,相距二尺,高出地面三尺,让宫女两脚分开站在上面,再用一根木棍支撑住她的腰部,让她站牢,又让她两手各提一件重物,命令她不得让重物落地,这名之曰“悬心”……如此等等。

其二是洪迈《容斋四笔》卷四“闽俗诡秘杀人”一则中所记杀人秘方。南宋初,福建某些地区民情凶悍,或者倚仗豪富,或者自恃勇力,常常处心积虑害死人命,而且将人害死还使人看不出来。比如:有的是用酒调合锯末逼迫人饮下肚,锯末不能消化,粘连在肠胃间又不能排泄,这人不久就会死去。有的是把融化的蜡汁灌进人的耳孔里,既烫坏耳膜又损伤脑髓,使这人变得又聋又傻,即使不死也成为废人。有的是用湿草垫裹住人的身体,另外用布包住鹅卵石向他身上猛击,这样可以把五脏打烂而致死,但体表却看不出伤痕。有的是将人的肩部按摩,使皮肤松弛,然后把钢针耻入他的肩胛骨的缝隙里,不能取出来,这人骨髓受伤,不久也会死。有的是把钓钩藏在泥鳅的肚子里,逼人吞下,泥鳅在胃里被消化,钓钩却勾住胃壁或肠壁,造成穿孔送命。以上各种手法把人整死后,官府验尸都无法检查出来。作者在记述了这些骇人的杀人伎俩之后,告诫那些前往闽地做官的人,在处理命案的时候不可不细纺明察。但是,当残酷与奸恶已成为风气的时候,官府也常常是无能为力的,古代的黑暗与野蛮现象,不能靠时代自身来清除,它只能随着暴虐统治者的最终灭亡而消亡。

谢选骏指出:杂刑体现了“废垃民族的智慧”——这是一种“从人到兽”的逆向进化论。


(另起一页)



【第五部分】

【中国历史研究法】

钱穆



【目录】


 序

 第一讲 如何研究通史

 第二讲 如何研究政治史

 第三讲 如何研究社会史

 第四讲 如何研究经济史

 第五讲 如何研究学术史

 第六讲 如何研究历史人物

 第七讲 如何研究历史地理

 第八讲 如何研究文化史

 附录 略论治史方法

 附录 历史教育几点流行的误解



【序】


近人治学,都知注重材料与方法。但做学问,当知先应有一番意义。意义不同,则所采用之材料与其运用材料之方法,亦将随而不同。即如历史,材料无穷,若使治史者没有先决定一番意义,专一注重在方法上,专用一套方法来驾驭此无穷之材料,将使历史研究漫无止境,而亦更无意义可言。黄茅白苇,一望皆是,虽是材料不同,而实使人不免有陈陈相因之感。

此书乃汇集八次讲演而成。在一九六一年,香港某一学术机构,邀我去作讲演。历史研究法之大总题,乃由此机构所决定。我则在此讲题下,先决定一研究历史之意义,然后再从此一意义来讲研究方法。故我此书,实可另赋一名曰中国历史文化大义。研究历史,所最应注意者,乃为在此历史背后所蕴藏而完成之文化。历史乃其外表,文化则是其内容。

本此主要意义而分本讲演为八题。最先是讲如何研究通史,最后是讲如何研究文化史。其实文化史必然是一部通史,而一部通史,则最好应以文化为其主要内容。其间更分政治、社会、经济、学术、人物与地理之六分题,每一分题,各有其主要内容,而以文化为其共通对象与共通骨干。

每一分题,在其共通对象文化大体系之下,各自地位不同,分量不同,其所应着重之材料与其研究方法亦随而不同。读者勿忘我此八番讲演之主要意义所在,自将可见我此所讲,语语有本源来处,亦语语有归宿去处。

此一讲演集,先由我一学生叶龙君记录讲辞,再由我整理润饰。一九六一年底,曾在香港出版。惟初版后未再付印。此版乃是在台之第一版,内容一如初版,只在不关紧要之文字上稍有些少之改动。因初版并未有序,此版特为增入,以稔读者。

一九六九年四月钱穆自识于台北外双溪之素书楼

附识:

此书多年绝版,今整理重印,略有增润。并附录早年两文:《略论治史方法》、《历史教育几点流行的误解》于后。

一九八七年双十节钱穆自识于台北士林外双溪之素书楼时年九十有三

谢选骏指出:钱穆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体现了“中国人的性格”——在他看来,似乎研究中国历史应该具有某种独特的、与研究其他历史不同的研究方法。



【第一讲 如何研究通史】


本书总讲题是如何研究中国史。这是第一讲,讲题《如何研究中国通史》。但讲这一题目,容易流于空泛肤浅。请诸位原谅。

让我首先问为何要研究中国史?简单回答:“中国人当知道些中国史”。这是一项极普通极基本的道理,我们应当承认。昨天报载美国前总统杜鲁门发表谈话,主张美国青年应多知道些美国史。同样,每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应该知道些关于他们自己本国的历史,中国人应该知道些中国史。中国史讲的中国人之本原和来历,我们知道了中国史,才算知道了中国人,知道了中国人之真实性与可能性,特异性与优良性。我们也可说,知道了中国史才算知道了我们各自的自己。譬如我们认识一位朋友,总不能单在他的高矮肥瘦上去认识,当然该知道一些他以往的历史,如他的姓名、籍贯、学历、性情、才干等,我们才算是知道认识了此朋友。我们是中国人,只有在中国史里来认识我们自己。不仅要认识我们的以往,并要认识我们的将来。若非研究历史,即无从得此认识。

历史有其特殊性、变异性与传统性。研究历史首先要注意的便是其特殊性。我们以往的传统,与其他民族有变有异,有自己的特殊性。没有特殊性,就不成为历史。如果世界上一切国家民族,都没有其相互间的个别特殊性,只是混同一色,那就只需要,亦只可能,有一部人类史或世界史便概括尽了。更不须,也不能,再有各国国别史之分。

其次,历史必然有其变异性。历史常在变动中进展。没有变,不成为历史。我们读小说,常见说:“有事话长,无事话短。”所谓有事即是有变。无变就不见有事。年年月月,大家都是千篇一律过日子,没有什么变动,此等日常人生便写不进历史。历史之必具变异性,正与其必具特殊性。我们再把此二者,即特殊性和变异性加在一起,就成为历史之传统性。我们研究历史,首先就当知道历史的三种特性。

现在再讲中国史和西洋史有何不同。据我个人意见,至少西洋史是可分割的,可以把历史上每一个时期划断。如希腊史和罗马史,两者间就显可划分。以下是他们的中古时期,这又是一个全新的时期,与以前不同。此下则是他们的近代史,现代国家兴起,又是另一段落了。如此划分开来,各有起讫。而中国史则是先后相承不可分割的,五千年一贯下来,永远是一部中国史,通体是一部中国史。战国以后有秦汉,决不能和西方之希腊以后有罗马相比。这显然见得双方历史互有不同,此即是我上面所指述的历史之特殊性。但此处当注意者,我们只可说,西洋史可分割,中国史不可分割,却不能说中国历史没有变动性。我们只能说,西方历史的变动比较显而在外,使人易见。中国历史的变动,却隐而在内,使人不易觉察。我常说,西洋历史如一本剧,中国历史像一首诗。诗之衔接,一句句地连续下去,中间并非没有变,但一首诗总是浑涵一气,和戏剧有不同。

诸位研究历史,首当注意变。其实历史本身就是一个变,治史所以明变。简言之,这一时期的历史和前一时期不同,其前后之相异处即是变。因此乃有所谓历史时代。历史时代之划分,即划分在其变上。如果没有变,便无时代可分。我们当知,并非先有了各个时代,才有这各个时代的历史。乃是先有了这一段历史,才照此历史来划分为各时代。时代只是历史的影子,乃由历史中照映出时代。无时代之变,便无历史可写。如在先史以前,人类存在,已不知其经过了几十万年。但其间变动少,便亦无许多时代可分,亦无详细历史可写。于是便成为我们对这一时段历史之所知少。实因这一段历史自身之变动少,人类进步迟缓,故无事变可言时代可分。浅言作譬,如一人,只是生老病死,只是温饱度日。在其人生过程中,无特殊性,无变异性,其人之一生,便亦无历史可言。

西洋史总分上古、中古和近代三时期。上古史指的是希腊和罗马时期,中古史指的是封建时期,近代史指的是现代国家兴起以后。但中国人讲历史常据朝代分,称之为断代史。如先秦史、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宋辽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等。因此有人说中国史只是一部帝王家谱,乃把王朝兴亡来划分时代。李家做了皇帝就名唐史,朱家做了皇帝就称明史,此说实甚不然。一个统一王朝之兴起,其政府规模可以维持数百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变动比较少。突然这一王朝崩溃了,另一新王朝起而代之,当然在这两朝代之间历史会起大变动,所以把断代史来划分时期,就中国历史言,可以说是一种自然划分,并无很大不妥当处。

若我们必要比照西洋史分法,则中国的上古史当断在战国末年。秦以下,郡县政治大一统局面开始,便该是中国的中古史了。但这与西方的中古时期不同。大体说来,西方中古时期是一段黑暗时期,而中国汉唐时代,政治社会各方面甚多进步。不仅不比我们的上古史逊色,又且有许多处驾而上之。我们也可将秦代起至清末止,两千年来一气相承,称之为中国历史之中古期,不当在中间再加划分。若定要划分,亦可分做两期。五代以前为一期,我们不妨称五代以前为中国的中古史,这一段历史,因离我们比较远,由我们现代人读来,有许多事情也比较地难了解难明白。宋以下的历史,和我们时代相接近,读来较易了解易明白。我们也可说,中国的近代史,自宋代即开始了。

如此说来,可以说中国史常比西方史走先了一步。秦代已是中国的中古时期,宋代已是中国的近代时期了。如此便发生了一问题,即中国史为何似比西方历史先进,这是否可称为中国历史之早熟?但现代史上的中国,却比西方落后,其原因又何在呢?历史本不是齐轨并进的,把一部中国史比起西方史来,何以忽然在前,又忽焉在后?近代西方何以如此突飞猛进,近代中国何以如此滞迟不前?这里面便见出有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与解答。

其次,我们研究历史之变,亦宜分辨其所变之大与小。例如从春秋到战国是一变,但这尚是小变。从战国到秦却是一大变。自东汉到三国魏晋时代却又为一大变。历史进程,一步步地不断在变。从此不断之变中,我们又该默察其究竟变向哪里去。正如一个人走路,我们可以察看他的行踪和路线,来推测他想走向哪里去。同样情形,治史者亦可从历史进程各时期之变动中,来寻求历史之大趋势和大动向。固然在历史进程中,也不断有顿挫与曲折,甚至于逆转与倒退。但此等大多由外部原因迫成。在此种顿挫曲折逆转与倒退之中,依然仍有其大趋势与大动向可见。此等长期历史之大趋势与大动向,却正表现出每一民族之历史个性有不同。我们学历史,正要根据历史来找出其动向,看它在何处变,变向何处去。要寻出历史趋势中之内在向往,内在要求。我们要能把握到此历史个性,才算知道了历史,才能来指导历史,使其更前进。使其前进到更合理想的道路上,向更合理想的境界去。

今试粗略言之。中国史的趋势,似乎总向团结融和的方向走。虽然其间也有如战国、魏晋、南北朝、五代。以及如今天般的分裂时代。但中国历史的大趋向,则总是向往于团结与融和。西方史则总像易趋于分裂与斗争。中国史上有造反与作乱,但和西洋史上所谓革命不同。中国史上也有向外扩展,但与西洋史上之帝国征服又不同。此项所谓历史的大趋势大动向,我们无法在短时期中看清楚。但经历了历史上的长时期演变,自能见出所谓各自的历史个性,亦可说即是在历史背后之国民性或民族性之表现。刚才已说过,中国史即是中国人之来历与其真实性之表现。西洋史亦即是西洋人之来历与其真实性之表现。因此,历史个性不同,亦即是其民族精神之不同,也可说是文化传统的不同。一个民族及其文化之有无前途,其前途何在,都可从此处即历史往迹去看。这是研究历史之大意义大价值所在。

我们该自历史演变中,寻出其动向与趋势,就可看出历史传统。我此所谓历史传统,乃指其在历史演进中有其内在的一番精神,一股力量。亦可说是各自历史之生命,或说是各自历史的个性。这一股力量与个性,亦可谓是他们的历史精神。能使历史在无形中,在不知不觉中,各循其自己的路线而前进。若那些在历史进程中沉淀下来的,或僵化而变成的一些渣滓,此乃依随着历史生命而俱来的一种历史病,却不当误看为历史传统。

现在我们再重述前面所讲的意义。如何研究历史,贵能从异求变,从变见性。从外到内,期有深入的了解。我们研究历史,其入手处也可有三种途径:

第一种是由上而下,自古到今,循着时代先后来作通体的研究。治史必有一起点,然后由此以达彼。此起点,即是从入之途。我们研究历史要先有一知识据点,然后再由此据点推寻到其他另一点。例如这讲台上有茶杯,我知道它是茶杯,同时即知道旁的东西非茶杯。我虽未知此许多东西是何物,但起码已知道了它决不是一茶杯。如我们读《左传》,先明白了春秋时代是怎么一回事,待我们读到战国史时,便见战国与春秋有不同。此即所谓从异明变。普通自该从古到今,从先而后地顺次读下。但现代人似乎觉得这样学历史太麻烦了,真有“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之感。也有人以为古代史已是年代湮远,和我们现时代太隔别了,似乎不太相干。再来研究它,未免太不切实际。此说若或有理。让我试讲第二种研究历史的途径。

第二种研究历史的途径,就是自下溯上,自今到古,由现代逆追到古代去。只把握住现代史上任何一点一方面,无论是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学术思想的等等,任何一事实一问题,都可据我们眼前的实际问题循序上推,寻根究底地研究,也可明白出这一事变之所以然来。

另外又有一种研究途径,便是纯看自己的兴趣,或是依随于各自之便利,即以作为研究历史的肇端。例如听人谈到宋史,说起王荆公新法如何,司马温公反对新法又如何,忽然引起兴趣,便不妨从此一处起,来作宋史之钻研。只求在一处能深入有体悟,自然会欲罢不能,便推及到其他处去。为要知道此一事的前因后果,而很自然地上溯下寻,愈推愈远,这就是一种历史研究了。又如或是受了某一师友的影响,或偶然读得一本新书,而得了某一项启示,因而引起了研究历史的兴趣和动机,也尽从此入手。总之,要学历史,只要能知道了某一代,某一地,某一事,或某一人物,都可即此为据点,来开始前进作研究。例如汉武帝、曹操等人物,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但我们不仅在外表上只知道一个是红面,一个是黑面就算。要能从容不迫,沉潜深入,自然渐渐能穷源竟委,作出一番明透的鞭辟入里的研究来。

但如上述第三种,根据某一问题来研究历史,实不是最理想的。例如有人提出一问题:“中国何以会有共产党?”若循此作研究,经过一番推溯,在中华民国政府成立以前,中国并无共产党,而且在百多年前,此世界亦尚无马克思其人。那么此一问题似乎推究到此即完了,中断了。你将认为上面历史和此无关,如是的心习,会使你走上许多狭窄肤浅短视的路上去。因此即使我们要根据当前问题来推究,也得首先将此问题暂放一边,平心静气,仍从历史本身的通体来作研究,如此才能对你原有问题得出一正当的结论。我们当知,从研究历史用心,可以解决问题。若仅从解决某些问题上用心,却不一定能了解历史。这等于说,明体可以达用,而求用心切,却不一定能明体。

故此,我们若真要研究历史,仍不如从头到尾作通体的研究。首先便是通史,略知通史大体,再深入分着时期去研究一部断代史。对一部断代史有研究,再回头来接着重治通史,又继而再另研究一断代。如此循环不息地研究下去,才是可远可大,才能真明白历史上的时代之变,才能贯通上下古今,而获得历史之大全。

我们更当明白,在同一时代中,此一事件与彼一事件之彼此相通处,及其互相影响处。但此也不宜刻意深求。我们若能熟悉于某一时代之横剖面,自见在此时代中一切政治制度、社会形态、经济情状、学术大端、人物风尚性格等等,一一可以综合起来互相会通,如此才能真明白了此时代。切莫一一各自分开,只作为是一些孤立和偶起的事项来看。我们又当知各事项之相互影响,又有主从之别。如三国时代,政治变了,社会变了,学术也变了。我们当研究此种种变,主要究自何处发动开始,究竟是由何一项来影响了其他别一项。又如自清代咸同中兴以迄今天,一部中国现代史上,也曾有不少次的变动,每一变动也多曾引起人鼓舞想望,以为中国有希望了。但事实上,却是每下愈况,愈变愈坏。我们当问,这些变究自何处来?究竟是要变向何处去?为什么总是变不好?我们须从逐件事上会通起来看。此中实是大可研究。这是中国现代史上一大问题,要人具备大见识,才能对此问题有解答。但若不先精熟这一部现代史,试问何从妄生揣测,或空下断语来评判现代?即此一例,诸位可知史学之重要。治史要能总揽全局,又要能深入机微。初看好像说故事,到家却需大见解。

如此说来,事若甚难,但我们只须心知其意,仍不妨分途、分期、分题、分类,各就才性所近,各择方便所宜,乘兴量力,只莫以为自己便是史学正宗,只此一家,别无分出。大家各知自己的限度,如此钻研下去,也就够了。

中国人向来讲史学,常说要有史才史识与史德。

一、史才:贵能分析,又贵能综合。须能将一件事解剖开来,从各方面去看。如汉末黄巾之乱,可以从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以及学术思想民间信仰种种角度去看,然后能析理造微,达到六通四解,犁然曲当的境界。另一方面要有综合的本领,由外面看来,像是绝不相同的两件事,或两件以上的事,要能将它合起来看,能窥见其大源,能看成其为一事之多面,这种才智即便是史才。

二、史识:须能见其全,能见其大,能见其远,能见其深,能见人所不见处。历史是一全体性的,并非真个有一件一件事孤立分离而存在。只是我们分来作一事一事看。如一块石的坚与白,并不能分,只是我们自己的看法与把捉法把它分了。若我们能如是来看历史,每件事便都能见其大。而且历史只是通体浑然而下,无间断、无停止地在向前。我们若能如是来看历史,自然能见其远。又要能看出每一事之隐微处,不单从外面看,须能深入看。这样的见识即便是史识。

要之,果尚专业,务近利,则其人决不足以治史。能崇公业,图远利,其人始得入于史。中国人自上古即发明史学者在此,西方人近代始有史学亦在此。

三、史德:有了史才与史识,又更须有史德。所谓德,也只是一种心智修养,即从上面所讲之才与识来。要能不抱偏见,不作武断,不凭主观,不求速达。这些心理修养便成了史德。

我们如能兼备上述三条件,自可研究历史有高深卓越的造就。反言之,我们从事研究历史,正可训练我们分析和综合的头脑,正可增长我们的心智修养,正可提高和加深我们的见识和智慧。

最后我须指出,研究历史也随着时代而不同。时代变了,治学的种种也会随而变。我们今天所需要的历史知识,与从前人所需要的可以有不同。我们需要获得适合于我们自己时代所要求的知识。古人对历史诚然有许多研究,但有些我们已用不着。我们需要的,古人未必用心到。我们须得自己有新研究,把研究所得来撰写新历史,来贡献我们自己这个新社会。这是我们所需要的史学。当知历史诚然是一往不返,但同时历史也可以随时翻新。有了《史记》、《汉书》和《东汉书》、《三国志》等等断代史,到宋代司马温公,仍可以从头来写一部《资治通鉴》,这是重新撰写旧历史。我们今天又和司马温公当时的宋代远不同,我们又该来把旧历史重新撰写才是。

写历史有两种分别。一种是随时增新地写。例如中华民国开国后,我们就该添写一部中华民国史。这也不必定由一人写,尽可由许多人同时来写。又如在此期间,有许多大事,亦该分别写。如国民革命军北伐,如对日抗战,这些大事件,都可分头写。在一个时代,必须有了一本本的小历史,才可由后人来汇集成一部大历史。现在大家都束手不写,将来变成一笔糊涂账,试问叫后人再如何下笔。所以历史该随着时代而增写。譬如过去有十七史、二十四史,接着加上《清史》,就成二十五史。有三通,又有九通、十通,但不能说中国历史即止于此,以下便断了。诸位研究历史,最大责任,就在此增写新史上,如此才好让这部通史直通下去。

另一种是旧史新写。我们今天仍可再写一部新的春秋史,新的战国史,或是秦汉史,乃至其他各种的旧史翻新。时代变了,我们所要求的历史知识也和前人有不同,所以就该重来写新历史。这不是说旧历史可以推翻不要。所谓旧史翻新,第一条件自该根据旧史,不违背旧史原来之真实性。旧史翻新了,旧史依然存在。只可惜此项旧史翻新的工作,我们也没有人认真去做。我们前一辈的未尽责任,将这些任务都卸给我们。我们如再不尽责,这也是一时代悲剧,总该有人来负起此责任的。

总之,历史是可以随时翻新改写的,而且也需要随时翻新改写的。我们自己不能翻新改写,却埋怨旧历史不适用。那是把自己的不尽责来推到古人身上去埋怨他们,真是不该。试问孔子写《春秋》,司马迁写《史记》,岂是为着我们而写的?诸位若真研究一些历史,便不致随便埋怨历史。本人曾写了一部《国史大纲》,也是属于通史的,大家不妨参考一下。在我前后的人,已写了不少本中国通史,都不妨一看。只可惜现在研究历史的人少,连看历史的也少,所以就不知道这一门学问的行情。假如同行多,自然识货人也多,就会有个比较,有真行情出现,此下便可有进步。目下由于写的人少,看的人也少,史学变成独家冷门货,无可选择,也无从评价。这须要有人多写,多比较,自然可望不断有更好的新货新花样出来。

今天我希望在座各位中有能发愿来写中国通史的,预定花二十年时间自可下笔。以历史时间论,二十年并不长。如一人要能对历史有贡献,二十年工夫是在是很短。而且写通史,也可有各种各样写法。譬如写一部为某一部分人看的,如为成年人看的,为中学生看的,为儿童看的,为研究历史的人看的,都可以。只要有人肯写,就决不会嫌多。

怎样着手写呢?不妨先看近人写的,作初学入门。再正式看旧历史,看得多了,逐渐自己有了见解,再着手写。你也写一本,我也写一本,写的人多,公平意见也可从此产生,这就成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定论。如今天西方人写历史,他们不可能随便做翻案文章,因为他们对历史意见多已有了定论。此一时代有此一时代之定论,要翻也翻不多。举其大者,如耶稣在西方历史上是有其确定的地位的。可奇怪的是中国历史,从现代人看来,似乎一切无可有定论。有人可以轻易否认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他可不烦花深工夫,也可不致受大责怪。又如西方人崇拜希腊,总是称赞希腊文化之伟大,这也已是一定论。但我们中国呢?春秋战国时代是好是坏,谁也可以随便说。这如民主政治大家都有投票权,所以有多数意见可凭。但我们此刻大家都放弃了这权利,只做一个旁观者,只凭少数人甚至是独家的判断,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于是就不能有共见,有定论了。若果研究这门学问的人多了,其间便可看出一个行情,得出一个定论,这是国人之共见,当然不能由某一人或某几人把它轻易随便推翻。

我很希望,今天在座诸位中,有一位或三两位或更多位,能贡献出他一生精力来研究中国历史,来为中国新史学号召起一批自告奋勇的义勇军出现才行。今天我们确实是在需要有新的历史的时代中。但诸位在发愿写新历史以前,当先细心读旧历史,不能凭空创新。我希望在这八次空泛的讲演中,能得几位后起青年,激起他们志愿,使他们肯献出一生精力,来致力于中国历史的研究。这便是我这番讲演的莫大收获了。

谢选骏指出:人说“西洋史可分割,中国史不可分割”、“我们知道了中国史,才算知道了中国人,知道了中国人之真实性与可能性”——我看中国人写中国史没照镜子,外国人写中国史才照镜子。中国人自讲中国人之本原和来历,不如外国人的讲法更能激发中国人的反思反省反应力。


 

【第二讲 如何研究政治史】


今天是第二讲:讲题《如何研究中国政治史》。

上次是讲的普通史,以下各讲为专门史。先对普通史求了解,然后再分类以求。从历史的各方面分析来看,然后再加以综合,则仍见此一历史之大全体。但较前所见的自更深细,更透彻了。

政治与政事不同。如秦始皇帝统一,汉高祖得天下,以及其他一切内政、外交、军事等,都该属于政事,归入通史范围。若讲政治,则重要在制度,属专门史。一个国家,必该有它立国的规模与其传世共守的制度。这些制度,相互间又必成一系统,非一件件临时杂凑而来。

从前人学历史,必特别注重政治制度方面。亦可说中国历史价值,即在其能涵有传统的政治制度,并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若不明白到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可说就不能懂得中国史。中国专讲政治制度的书,有所谓“三通”,即唐代杜佑《通典》、南宋郑樵《通志》与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后人又承续此三通,再扩为九通至十通。二十四史、九通,乃中国史书中最大两分类两结集,为治史者知识上所必备。

为何讲制度的书,必称为“通”?这因中国正史照惯例是分代编纂的,即所谓断代史,如《汉书》、《晋书》、《隋书》、《唐书》等。如将断代史连贯起来逐年合并叙述,则变为编年史,如司马光之《资治通鉴》,此通字寓有编年通贯之意。但历史上的事件可以编年通贯,也可断代划分。如秦代完了,接着有汉代,汉代结束,接着有魏晋南北朝。此等朝代更迭,即成中国历史上之时代划分,此在第一讲已讲过。但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则自古迄今,却另有其一种内在的一贯性。在此一贯中,有因有革,其所变革处虽不少,但亦多因袭前代仍旧不改的。直到今天,亦仍还有历史上的传统制度保留着。这证明,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有许多有其巨大的魄力,可以维持久远而不弊。因此遂为后世所传袭,此即中国历史传统一种不可推翻的力量与价值之具体表现。因此中国人把此项专讲政治制度的书,也称为通史了。

我们研读中国史,普通是先读编年史,再分期转治断代史,然后再来研究制度方面的通史。其实在二十四史中,本也包含有专讲制度的一部分。在《史记》中称“书”,如《平准书》、《封禅书》等。到《汉书》改称“志”,《汉书》共有“十志”,都属讲制度方面的。以后历代正史中多数有“志”,或有“书”,这些志与书,因其讲的是制度方面,比较专门,普通读历史的往往忽略过,不仔细去研究。不如《资治通鉴》这一类专讲人事方面的历史,大家能读。其实我们要学历史,政治制度方面这一项,亦非通不可。清代阮元曾说过,一个人不读二通,即不得谓之通人与通学。彼所谓二通者,一指《通鉴》,即编年通史。另一部指《文献通考》,即指讲政治制度方面的专门史。这亦是说,要学历史,不可不通制度之意。

我们讲到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大体可划分为两段落。前一段落为秦以前的封建政治,后一段落为秦以后之郡县政治。封建政治结束,即为中国古代史之结束。此一分法,显然又与西方历史不同。在西方历史上,并无此两种政治制度之分别与存在。而中国的政治制度则显见有此大划分。这亦证明我上讲所说,每一国家民族的历史,必有其特殊性,必有其与其他国家民族的历史不同之处之一说法了。中国历史自有其与其他国家民族不同之特殊性,而最显见者却在政治上。亦可说中国民族性擅长政治,故能以政治活动为其胜场。能创建优良的政治制度来完成其大一统之局面,且能维持此大一统之局面历数千年之久而不败。直到今天,我们得拥有这样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举世莫匹,这是中国历史之结晶品,是中国历史之无上成绩。因此研究中国史,该特别注意其政治制度之一面。中国历史,二千年前是封建政治,后二千年是郡县政治。从前的中国人,人人俱知,但到现在的中国人,对此分别,却有些不明白了。近人好说封建社会,其实今天所谓的封建社会,乃是西方历史上的产物,只因中国人拿自己固有的“封建”二字,来翻译西方历史,遂有此一名词,以至中西双方混淆不明,这实在是不妥的。

中国在西周初年,周公创出了一套封建制度。其实这一套制度,本是连接着周公以前夏、商两代的历史传统而来。只是经周公一番创作,而更臻完美。此一套制度,其实即是把全国政制纳归于统一的制度。自天子分封诸侯,再由诸侯各自分封其国内之卿大夫,而共戴一天子,这已是自上而下一个大一统的局面。我们该称此时期为封建之统一。在西洋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则是在下面,不属上层的。罗马帝国崩溃了,各地乱哄哄,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社会无所依存,于是一班人相率投靠小贵族,小贵族们又各自投靠依附于大贵族。他们在政治要求上,亦同样希望有一统一政权,但却无法实现。譬如筑宝塔,由平地筑起,却没有结顶。在他们那时期有所谓神圣罗马帝国一名称,则只是一理想,一空中楼阁,在人心想像中的一个影子组织而已。因此中西历史上之所谓封建,原是截然不同之二物。可惜我们今天没有人来详细写一部周代封建制度的书。事实上在今天来写此书却不易,因关于此方面的材料,大都不在历史书中,而分散在古代的经书中。今天我们大学开科设系,有史学,无经学。经学更少人研究,因此此项历史上重大的专门题目,竟难觅位胜任愉快的人来撰写。

周室东迁,封建制度濒临崩溃,乃有五霸乘时而起。据《春秋左传》中记载,当时各地诸侯,为数不下两百。在当时,国与国间种种交涉来往,仍多少遵守着周公所定封建制度下的一切礼文来维系。此种礼文,在当时乃为霸业所凭。若无此种种礼,霸业亦无法出现。此种种礼,若用近代新名词说之,实即是一种国际公法。我们可以说,中国之有国际公法,系在距今二千五六百年前。在清末,曾有人依照西方所谓的国际公法,来和春秋时代诸侯各国间种种交际来往的礼文作比较,写一书,名《春秋时代的国际公法》。当时著过与此相类之书的,也不止一人。可惜此等书今俱亡佚难觅。客岁本人赴美讲学,途径旧金山,晤华侨某君,彼正亦有意欲写此书,闻已积有成稿,惜未能一读其内容。窃以为此等比较研究,实非穿凿附会。在中国,实自有那时一套国际间共同遵守之礼法,以之与近代西方的国际公法乃至联合国宪章等相互对比,虽古今时代不同,然双方不妨各有短长优劣。好在《左传》全书俱在,人人可以把来作参证。

我们通常说中国自秦汉以下是统一支开始,其实此说亦宜修正。西周以下,中国早已具有统一规模了。只是那时是封建政治下的统一,而秦汉以后乃是郡县政治下的统一。虽其间有些不同,到今天民国时代还存在,中国之永为一统一国,此项政治制度实贡献过其甚大之绩效。

讲到此,有一问题须提出。即秦汉以下的中国,早非封建,而改行郡县制度了。但秦汉以下人,仍崇拜周公孔子所订之封建制度的人物,何以秦代大一统以后,封建制度彻底消灭,而周公孔子仍受当时人崇拜?此问题之解答,首当注意到中国历史文化之传统性,政治制度则只是其中之一例。秦以后之政制,有许多精义,仍沿袭周制而来,直至近代皆然。但最近的我们,接受西方学说影响,遂若西周封建制度一无是处。而秦以下之政府,则只以“君主专制”四字目之。这因依照西方人说法,谓凡国体,可分为民主与君主。凡政体,可分为专制与立宪。于是谓世间政体不外三型:一、君主专制;二、君主立宪;三、民主立宪。但中国传统政制,自秦以后有君主,无宪法,而又非专制。此项政体,实无法将之硬归纳入西方人所定的范畴格式之内。若我们不能确切抉发出中国历史之特殊性,而处处只照西方人意见,把中国史硬装进去,则中国历史势成一无是处。无怪近代的中国人,对自己历史传统如此轻漠不关心,而又有人竟抱深恶痛疾的态度来对待国史呀。

讲至此,忆起三十多年前,本人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开讲中国政治制度史一选修课,当时史学系学生多不愿修习此课。彼辈认为此刻已是民主时代,开这门课,对时代来讲没有意义。后来还是北大法学院同学,受了该院院长及政治系主任的忠告,劝他们说,你们学的都是西方的政治制度,不妨也知道一些中国以往的,来作比较。因此他们倒有许多人来选修此课。开讲既久,文学院历史学系学生也多来旁听,挤满了一讲堂。这是三十多年前的事,到今天研究历史的,已颇多知道中国历史上传统政治制度之重要,在此方面出版的著作与论文也日见增加,与我当时在北大开课时情形,显然有甚大的不同了。

此刻要来讲中国历史上政治制度之传统与沿革,兹事体大,殊非一小时之讲演所能叙述。不得已,我想约略扼要举出几点来作例。最重要的,是秦以下的宰相制度,此乃中国政府组织中极特殊的,在西方历史上很少有同样的制度堪与相比。我们可以说,中国自秦以下,依法制言,是王权相权骈立并峙的。王室与政府有分别,自秦以下,早有此观念,而且此观念极为清晰。王室世袭,表示国运之绵延。宰相更迭,则为政事之时新。在制度上,并未能像现代英国般,把来很严格地划开。中国人并不认为一国之元首君主只许挂一空名,绝不许预问政治。因此君权与相权间,一面有许多融通,另一面亦可有许多纠葛。即如诸葛武侯《出师表》,其中有云:“宫中府中,俱为一体”。宫即指皇宫言,府即指政府言。可见在中国传统制度及传统观念下,此宫、府两机构是有分别的,而又可调和融通的。像法国路易十四所谓“朕即国家”之说,在中国传统意见下,绝难认许。中国自秦迄清,大体说来,政府均设有宰相。最低限度说,在明以前是显然有宰相的。明代废宰相,但仍有内廷与外朝之分别。其间细节虽有变动,但大体制则沿袭不改。宰相以下,政府百官,在中国历史上称为“职官”,或称官职。西方论政重权,中国论政重职。一官即有一职,职官即是政府组织中之职位分配。我们此刻称“君权”“相权”云云,实由西方观念来。实际中国政府仅有职位之分,无权力之争。中国人称权,乃是权度、权量、权衡之意,此乃各官职在自己心上斟酌,非属外力之争。故中国传统观念,只说君职相职。凡职皆当各有权衡。设官所以分职,职有分,则权自别。非在职位之外别有权。中国史有职官制,君亦一职,仅在百官之上,非在百官之外。又乌得有西方人之所谓君权专制。在中国,权在职之内,非有权始有职。此层分辨极重要,惜乎我在此刻不能畅为发挥。

近代只有孙中山先生,他懂得把中国传统政制来和西方现代政治参酌配合。他主张把中国政治上原有之考试、监察两制度,增入西方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而糅合为五权宪法之理想。我们且不论此项理想是否尽善尽美,然孙先生实具有超旷之识见,融会中西,斟酌中西彼我之长,来适合国情,创制立法。在孙先生同时,乃至目前,一般人只知有西方,而抹杀了中国自己。总认为只要抄袭西方一套政制,便可尽治国平天下之大任。把中国自己固有优良传统制度全抛弃了。两两相比,自见中山先生慧眼卓识,其见解已可绵历百代,跨越辈流,不愧为这一时代之伟大人物了。

中国传统政制,除宰相制度外,值得提及者又有考试制度。在中国政治史上,唐代始有考试制度,汉代则为察举制度,均由官办。唐杜佑《通典》第一章论食货,即指经济制度言。次章论选举,但实际则由汉代察举下逮唐代之科举考试。可见考试由察举来。察举之目的在甄拔贤才,俾能出任政府官职,处理政事。但察举非由民选,后因有流弊,唐以后始改行考试。杜佑《通典》之所以仍用选举旧名,则因选举制度原为考试制度之滥觞。制度虽变,用意则一。中国自秦以下之统一政府,又可说为是一士人政府,亦可谓是一贤人政府。因政府用意,总在公开察举考试,选拔贤才进入仕途。

自东西交通,英国东印度公司首先采用我国考试制度,任用职员。其后此制度遂影响及于英国政府,亦采用考试,成为彼国之文官制度。其制实系模仿我国而来。后来又影响到美国。但他们实只学了中国考试制度之一半,而仍保留着他们自己传统的政党选举制度。凡属政府上层主要职位,如总统内阁首相国务院及各部首领,皆由政党中人出任,只下面官吏则酌采考试选拔。过去数十年来,中国的海关邮政和铁路等各机关,因有外国力量羼入,亦均从考试量材录用,比较上轨道。此项制度,好像学自英国,其实则是吾家旧物。而在政府用人方面,却转把旧传统中的考试制度遗忘蔑弃了。只有中山先生主张仍用考试制度,设立考试院为五院之一。但此后并未能遵照中国旧传统切实推行,实已名存实亡。此一制度,可说是我们中国的民主政治。惟王室君主是世袭的,宰相以下政府各级官吏,均须公开察选以及考试,循序登进。此项制度,显然可成为现代潮流世界性制度的一部分。但中国人则自加忽视,今天虽有考试院之存在,而反不为我们自己所看重,这实在是大可惋惜的。

在中国传统政制中,上述宰相制与考试制属于政府方面。现在再略举几项制度之有关其他方面者。首先述及有关社会问题的,如户口调查。在我幼年时,曾听大家众口交誉西方人有此好制度,而中国则无。其实中国自周代以下,直到清代初期,都有户口调查一项。中国古书常连用“版图”两字,版字即指户籍,即从户口调查而来。在我国历史上历代户口均有记录,其调查户口登记户籍之手续与方法,若有人肯根据史籍作为专题写一论文,虽不能系统详尽,但至少可写成十万字以上的专书。此书至少可使人知道现代世界性的户口调查,在中国历史上已有两千几百年之演变。

又如在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中,主张耕者有其田。此一口号,亦自中国传统政制来。今天,“自由中国”推行土地改革有效,赖此使国民政府获得国际声誉。其实此一制度,亦是中国旧传统政制中所有。中国向来土地制度之因革演变,虽历代各有不同,而大体可谓是朝此一目标而努力。此亦是中国旧政制在现世界潮流中,仍值得重视之一项。

其次说到军事制度。在五十年前,我常听人说西方国家的军事制度好,尤其是他们能推行全国皆兵制,而中国独否。但西方推行全国皆兵,实自普鲁士开始,为时不到两百年。而在中国则古已有之。汉代早是全国皆兵,此下历代兵制虽递有改变,但如唐代的府兵制度,明代的卫所制度,皆由兵农合一制演变而来,并可说较全民皆兵制更进步。直到今天,西方的全民皆兵制,何尝不是日就废替了。可见中国历史上的兵役制度,直到今天,亦仍有现代性世界性之意义,而值得再加研究。

又有人说,中国从前的军阀和督军为国大害,而盛赞西方政制限定军人不干政之精美。其实此种文武分职,军人不干政的制度,在中国又是古已有之,亦属中国旧制中一项优良的传统。汉唐盛时莫不如此。军人统兵归来,仅有爵位勋级,地位尽高,待遇尽厚,但在政府并无实职,不能预闻操纵政事,正与近代西方政制如出一辙。

此下再讲到有关经济制度方面,如汉武时代所创始的盐铁政策,即就近代观念言,亦系一种颇为进步的经济政策。西方所谓国家社会主义的各项经济制度,实肇始自德国俾斯麦。但中国在汉代远已有之,由政府来统制盐铁官卖。直到清代,中国社会从未能有垄断性的大资本家出现,即是此项政制之绩效。中山先生提倡民生主义,有节制资本一口号,其实亦在中国传统政制中有渊源。中国社会,自战国以下,自由工商业即甚趋繁荣,但永不能产生出资本主义,即由此故。故在中国历史上此项有关节制资本的一切制度,在现代世界潮流中,实仍有值得注意探讨研究的价值。

又如汉代的平准制度,此乃一种调整物价的措施。此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不断变通运用。即如粮价一项,遇丰年时,政府以高价收购过剩粮食,以免谷贱伤农。待到荒年季节,政府便以低价大量抛售积谷,寓有赈济贫农之意。此项制度,随后由社会上用自治方式推行,即所谓社仓制度。据说美国罗斯福执政时,国内发生了经济恐慌,闻知中国历史上此一套调节物价的方法,有人介绍此说,却说是王荆公的新法。其实在中国本是一项传统性的法制。抗战时期,美国副总统华莱士来华访问,在兰州甫下飞机,即向国府派去的欢迎大员提起王安石来,深表倾佩之枕。而那些大员却瞠目不知所对。因为在我们近代中国人心目中,只知有华盛顿、林肯。认为中国一切都落后,在现代世界潮流下,一切历史人物传统政制,都不值得再谈了。于是话不投机,只支吾以对。

再次讲到中国从前的地方自治和藩属统治制度,直到现代,也是值得再提及。西方此一二百年来,帝国主义大行其道,英、法等国都拥有大量海外殖民地,他们乃自罗马传统而来。但在中国,自秦以下,版图虽大,统一政府所辖范围虽广,其政制则是郡县的,不得以西方传统的帝国相比拟。但今天的中国人,事事喜欢模仿西方,因此随口常称“汉帝国”“唐帝国”云云。难道汉唐时代的中国人,除却其中央政府所在地以外,各郡县便均以殖民地视之,均以帝国征服方式来统治的吗?试看汉代选举,唐代考试,对全国各地人才,一律平等对待,各地均有人士平均参加政府。一应赋税法律等,亦是全国平等。此等规模,岂能与现代西方帝国之殖民地统治相提并论?即就清代之藩属统治言,亦尚有中国传统美意在,实在还值得今天我们来再行研讨呀!

又如中国社会上之宗教信仰,向来是十分自由的。而政府则有一套制度,对此民众信仰,有颇为开明的管制与调节。因此在中国历史上,政教分离,又是自古已然,并亦极少有因民间信仰冲突而酿成宗教战争的。直到今天,还未有人能仔细来加以研究。我想在中国历史传统中,宗教与政府与社会三方面如何配合,于自由开放之中,有其节制调整之用心的种种制度,在今日依然值得注意。

以上只就中国传统政制,分从各方面随便举出几项,用来说明在此刻来研究中国以往传统政制,实未见与现代世界潮流有十分隔膜之感。我曾说过,中国传统政制,乃是贯通于中国全部历史进程中,而占有极重要分量之地位者。如此说来,可见研究中国史,自未见即与现代世界潮流有渺不相涉的距离存在了。

近代的中国人,只因我们一时科学落后,遂误认为中国以往历史上一切文物制度全都落后了。此实是一种可笑的推断。最低限度讲来,中国人所一向重视不断讲究的修齐治平之道,较之并世各民族,断不能说是落后。此一分辨,近代惟孙中山先生最先提出。而且据孙先生意见,中国人所讲治平之道,实在比之并世诸民族远为先进。惟孙先生亦只是粗枝大叶地有此看法而已。若要来仔细发挥阐述,自然应该是有志研究史学者的责任。

今天我们要研究中国制度史,必须注意两点:

一:研究制度,不该专从制度本身看,而该会通着与此制度相关之一切史实来研究。这有两点原因,一因制度必针对当时实际政治而设立而运用。单研究制度本身而不贯通之于当时之史事,便看不出该项制度在当时之实际影响。一因每一制度自其开始到其终了,在其过程中也不断有变动,有修改。历史上记载制度,往往只举此一制度之标准的一段落来作主,其实每一制度永远在变动中,不配合当时的史事,便易于将每一制度之变动性忽略了,而误认为每一制度常是凝滞僵化,一成不变地存在。

二:研究制度,必须明白在此制度之背后实有一套思想与一套理论之存在。在西方历史上,所谓政治思想家,他们未必亲身参预实际政治,往往只凭著书立说来发挥其对于政治上之理想与抱负。如古代希腊之柏拉图,如近代欧洲之卢骚、孟德斯鸠等人皆是。但中国自秦以下即为一种士人政府,许多学者极少著书纯讲政治理论。这并非中国人没有政治理想,乃因他们早多亲身参预了实际政治,他们所抱负的多少可在实际政治上舒展。当知中国历代所制定所实行的一切制度,其背后都隐伏着一套思想理论之存在。既已见之行事,即不再托之空言。中国自秦以下历代伟大学人,多半是亲身登上了政治舞台,表现为一个实践的政治家。因此其思想与理论,多已见诸其当时的实际行动措施中,自不必把他们的理论来另自写作一书。因此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乃似没有专门性的有关政治思想的著作,乃似没有专门的政论家。但我们的一部政治制度史,却是极好的一部政治思想史的具体材料,此事值得我们注意。

我根据上述,敢于说,中国人自古代历史开始,实已表现有一种极大的民族性的天赋能力,即是政治的能力。就空间讲,能完成而统治此广大的国土。以时间言,能绵延此一大一统规模达于几千年之久而不坠。此何以故?一言蔽之,因其能有一种良好的政治故。何以能有此良好政治?则因中国民族天赋有此能创立优良政治制度之能力故。故我说创制立法,是中国人天赋上一种优异表现。试举一简单易明之例,如中国的赋税制度,全国各地租税全是一律。而且能轻徭薄赋,主张藏富于民。只要此制度一订立,便易获得全国人民心悦诚服。社会便可藉此安定几百年。综有变坏,经一番乱事之后,此项制度又复活了。此事似极寻常,不值得我们来夸大宣扬。但以此和西方历史比观,我们的赋税正为没有制度,遂致引起革命,产生近代的民主政治,一切预算决算都要由民选议会来通过。现在我们偏爱说中国人无法制,无定宪,永远在帝王专制下过活,那岂非冤枉了中国历史。这因我们自己不了解自己以往的历史,遂误认为自己以往一切完全要不得,于是只想抄袭别人。即就家庭作比,各国家庭,各有贫富职业种种不同,哪有能全部抄袭别人家的一套规模,来应用于自己家庭,而可以获得理想安乐的?何况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而立国规模却要完全向外国去学习模仿,那实在是近代中国一悲剧。

近代的中国人,每每夸耀西方,如电灯,如无线电,如原子弹和火箭等,莫不是别人家在发明。一切近代科学确是如此。但我要试问,如中国历史上一切传统政制,如上述宰相制度、选举制度、考试制度和赋税制度等,这不是一种发明吗?这究是谁在发明的呢?我们历史上的古人,他们究自何处抄袭这一套,而把来传入中国的呢?我之钦佩孙中山先生,正因他不但能采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亦能不将自己的优良历史文化传统一笔抹杀。他的伟大处,在能确见中国人在政治方面之高明处,实早已凌驾在西方之上。孙先生此说绝非无据。孙先生固不是一位史学家,但他对中国传统政治之优点,已能洞若观火。在这一点上,他确是近代一位先知先觉者。

国家之存在,民族之绵延,历史之持续,自当有随时革新改进之处。但从没有半身腰斩,把以往一刀切断,而可获得新生的。我们要重新创建新历史、新文化,也决不能遽尔推翻一切原有的旧历史、旧传统,只盲目全部学习他人,便可重新创造自己。这并不是说西方民主制度有什么不好,但西方有西方的传统来历。即如英国和美国,他们的民主制度即已各有不同。中国有中国自己的国家、民族与历史传统,几千年来的国情民风,有些处.迥异于他邦。若中国人不能自己创制立法,中国今天将永远无望。我们若只知向外抄袭,不论是民主抑是极权,终究是一种行不通的一面倒主义!

我们今天来研究中国政治制度,一面固当比较参考西方的,固当要能追上世界潮流,但亦不可数典忘祖,我们实无此能力来把自己腰斩了而还能生存。我们若从头再来研究中国传统政治,第一步不妨先加以分门别类。如政府组织、地方自治等项目,一一弄清楚了,然后再汇在一起。须能看其乃是一整体。又须能配合现实,坐而言,能起而行。当知政治理论并不是纸上谈兵。在中国古人中任意举出一两位,如董仲舒、司马光,他们都绝不单是一书生。他们之作为中国的政治家,都是有抱负而又能见诸实施的。又如唐初名相房玄龄、杜如晦等,他们创立出一套制度来,垂之几百年,即朝代换了,亦并不能完全盖过他们,超越他们。这是中国政治家之伟大处。我们今天如能有人来写一本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史,或中国历史上的大政治家这一类书,必可对此下国人发生大影响。这是我所要讲的如何研究中国政治史的大概。

谢选骏指出:人说——“唐初名相房玄龄、杜如晦等,他们创立出一套制度来,垂之几百年,即朝代换了,亦并不能完全盖过他们,超越他们。这是中国政治家之伟大处。”——我看他们的伟大很像朱元璋的“尾大”,结果却是一言九鼎地阻碍了政治改革和社会进步。



【第三讲 如何研究社会史】


今天是讲“如何研究中国社会史”。

大凡一个国家或民族,能维持一长时期的历史,到数百年或千年以上,并能有继续不断的发展与进步,即此可证此国家与民族,必有其一番潜在深厚的力量存在;必有其获得此项成绩之主要原因,为其历史发展与进步之所以然。我们最要者,当上察其政治,下究其社会,以寻求此潜力所在。关于政治方面,我已在上次讲过,此讲继论社会。中国社会坚韧性最大,持续力最强,故能延续迄今有四千年以上之悠久传统。而且又是推拓力最大、融化力最强。故即就目前世界论,中国社会依然最广大,能伸展到世界每一角落去。

社会一词,亦是外来的新名词,中国古人称社会为“乡”。乡的观念,在中国一向极受重视。所谓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就十足透露中国古人对于社会重要性之认识。但西方人注意社会问题,则系近代的新观点。尤其是马克思,主张把社会形态来划分历史进程。他把西方社会分别为三形态:一曰奴隶社会,二曰封建社会,三曰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把此三种社会形态来配合于西方历史上古、中古、近代之三分期。他说,上古希腊、罗马时代是奴隶社会,中古时期是封建社会,近代则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他并推翻此后则必然为共产社会无疑。马氏的唯物史观及其共产主义之理论及预言,固为一般西方人所怀疑,且多持异议者。然西方史家终亦无法否认马氏所指出的社会三形态。因马氏所言之三形态,乃根据西方历史之已成事实归纳来说,并非向壁虚构。

但就我们东方人看法,则马克思之历史知识实仅限在西方,彼所分别之社会三形态,是否可运用之于中国社会,则确系一大疑问。本人在首讲中,已指出任何一国与一民族之历史,必然会有其特殊性。我们决不认为世界人类历史,乃遵循同一轨道演进,而相互间可以更无异致者。不幸的是,我们现代的中国人,在辛亥革命前后,大家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是一个专制政治。自五四运动前后,大家又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是一个封建社会。此种说法,只是把中国历史硬装进西方观念中,牵强附会,实际毫无历史根据可言。我在此讲中,拟扼要指出两点历史事实,来证明中国社会决不能和西方中古时期之封建社会相提并论,以摧破近代中国人此番无据之谰言。

我在上次已说过,西方封建社会乃起于北方蛮族入侵,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此时不仅在上无一个统一政府,连地方政府亦无法存在。社会上各自投靠依附于较大势力者以求自保。如是自下而上,逐层筑起了一种封建的架构。我们通常说,西方封建社会中,有贵族与平民两阶级。自经济观点言,贵族即大地主,平民则是地主属下所统辖的农奴。但在中国历史上,自秦迄清,在上始终有一统一政府。统一政府之下,并有郡县地方政府。是否可说那时社会上的知识分子即等于西方封建社会中之那辈大地主?中国社会知识分子固亦有拥田产收田租者,可是在他们田产上从事耕种的民户,是否亦相等于西方封建社会下农奴的身份?首先中国社会知识分子,并非即是封建贵族。其次绝大多数农民,都系属于统一政府下之自由公民,则如何可说中国社会即相等于西方中古时期的封建社会呢?

西方封建社会之地主阶级,是世袭的贵族。但中国历史上之土地兼并,则系民间一种自由买卖。一辈士人经选举或考试,获得政府职位,借其俸禄所入而购置些少田产,自属在所不免。但此等地产,并无明定世袭之权利。往往传经一两代之后,又转为他人所有。而且中国历史上之知识分子及士大夫阶层与其耕户,同样都受政府法令统制。在经济上,贫富自有差异。在法律上言,则无显著之身份分别。国家对于裁抑兼并及平均地权,屡有新法令之规定与措施。如何说中国秦代以下的社会,便与西方封建社会相同?

再就另一点言,我们都知西方封建社会之崩溃,系由自由工商人即中产阶级在城市中兴起,因而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替代了封建社会而兴起。但中国历史上之城市,颇多绵延有二千五百年以上的长时期。即如广东省番禺一城,秦始皇设三十六郡时,番禺即为南海郡之首府,距今在两千年前。又如江苏省之苏州,即吴县,此城在春秋时为吴国首都,直传至今,已有两千五百年以上之历史。此外如春秋鲁国都城曲阜,至今殆已有三千年之历史存在。诸位读西洋史,当知城市不在封建社会系统之内。近代西方城市兴起,在西方史家有许多专书叙述。但中国历史上之城市,则同时为政治与工商业之中心。而在春秋时代,城市工商人已有其一份在政府法令保护下之自由。例如春秋鲁昭公十六年,晋卿韩宣子欲向郑国取回一对玉环之一,但郑子产告以此环乃在贾人之手,政府无权向之索取。韩宣子又欲直接买诸商人,子产又告以郑国政府无权过问而作罢。举此一例,自由工商业在春秋时已存在,战国以下更不论。上面有统一的政府,下面有自由工商业,试问在此情况之下,是否会有如西方中古时期封建社会产生之可能呢?

惟其中国历史是一贯绵延从未中断的,因此中国城市能有二千年以上之历史绵延,为数甚多。远在春秋时,城邑可考者当达两百左右,其间则有迄今超越三千年以上之长时期存在者。自秦汉推行郡县制,每县必有一城为其治所。汉元帝时,县邑一千三百余,此一千三百余城邑,其沿革都可考,至今绝大多数依然在原地址存在,或略有迁移。其城郭建置,自已经过不少次之改修与新建。要之,这些城市,不仅作为一政治中心,同时亦是一工商业中心。环绕着它的四乡,即凭此作为一物资集散之枢纽。此和西方中古时期之城市,独立于当时封建系统以外者大不同。

论到中国城市之商业情况,在战国时,齐国首都临淄,已有居民七万户。论其口数,应在三十万以上,或可达五十万。如唐末黄巢之乱,广州一城死于战乱之番胡,为数有十万之巨。又如宋代金乌珠(兀术——编者注)南侵,苏州一城死者达五十万。至如扬州城,自唐迄清,始终为一大商业中心,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可想像其市场繁荣之一斑。至如历代首都所在地,如西汉之长安、东汉之洛阳,南北朝时代南方之金陵、北方之洛阳。唐代之长安、洛阳。宋代之汴京、临安。辽、金、元、明、清历千年上下之燕京,其居民之繁多,商业之旺盛,皆有史册可稽。如谓此等城市,乃是散布在封建社会中,而能相互融为一体,试问可有此说法否?在中国历史上,中国社会和西方封建社会比较最多相似处,似当在蒙古统治下之元代。但我们若一读马可波罗之东方游记。便可感到即在元代,东西双方社会情形之仍不相似处。无怪西方人读马氏书,要认他为信口开河,像神话一样地不真实了。

上面只说了中国传统社会决不如西方中古时期之封建社会,来破近人之谰言。但中国社会究是何等样的社会呢?有人说,若非封建社会,则定是奴隶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了。我们当知中西历史并不定限在同一轨道上前进,中国历史有中国历史之特殊性,中国社会亦自有其特殊性所在。西方人做学问,喜创新名词,但西人所创名词,未必即适用于中国。我们若问中国社会究是何等的社会,我们只能自铸新词,再作解释。若一味抄袭,把中国社会说成为“亚细亚式的封建社会”,或“前期的资本主义社会”等等,如此牵强比附,终无是处。我认为中国社会之最特殊处,便是在中国社会中同时有士、农、工、商之四民。若我们必为中国社会定一名称,则不如称之曰“四民社会”,较为合宜。在此四民中,士之一民最为特色。其他社会中,很难找出和它同样的流品。春秋时,中国社会尚显分贵族平民两阶级,但在此时,士之一流品已渐兴起。士、农、工、商四字连用,始见于战国时代人书中。自秦以后,中国古代之封建贵族已全崩溃,于是四民社会遂正式成立。我认为直到今天,四民社会一名词还可适用。

但历史常在变动中。秦以后两千年来,中国社会不能没有变。我试就此两千年来之中国社会再为划分,其最重要的划分标准,则乃侧重在社会中士的地位之变动上。就中国历史大传统言,政治与社会常是融合为一的。上下之间,并无大隔阂。其主要关联,则正在士之一流品。士是社会的主要中心,亦是政府之组成分子。中国向称耕读传家。农村子弟,勤习经书。再经选举或考试,便能踏进政府,参与国事。故士之一流品,乃是结合政治社会使之成为上下一体之核心。我将试照中国历史上关于此一方面之变动情况,来为中国社会再细加划分,约略可有下列之数时期:

1、游士时期:此为春秋末贵族阶级崩溃,士人新兴之一转型期。先秦诸子百家,自孔子儒家始,此下像墨子、孟子、庄子、荀子、老子,乃至战国策士如乐毅、鲁仲连以及公孙衍、张仪等,他们各坏一套理想,或抱一片野心。有的凭其人格感召,有的鼓其如簧之舌,周游各国。朝秦暮楚,所谓“孔席不暇暖,墨突不得黔”。不遑宁处,以期行道得志于天下,因此而有百家之争鸣。上面结束了春秋时期的封建贵族社会,下面开起秦汉以下之士族新社会。我们可姑名此时期为“游士社会”。

2、郎吏时期:此一段时期指两汉言。我初定此名,心甚不惬。因称郎吏社会,不易使普通人了解,此非稍熟汉代制度不可。因此又拟改称为“察举社会”。此一时期之士人,都须经过察举才得从政,亦或可称为“太学生社会”。因当时的察举,多须先经太学生阶段。总之,此一时期,上面的政府已变成士人政府,而士人参加政府之路径,首先是为郎为吏。士人得为郎吏之资格,则因经地方察举获入太学。故我拟为此一时期之社会定此名称。逮士人在政府方面正式奠定其仕途,于是其在社会上之地位与身份亦逐次提高增涨,于是在此时期之后半段,渐有士族兴起。我们亦可称之为“士族兴起的时期”,或径称“士族社会”。我们亦可说,封建贵族崩溃在春秋之末,而士族兴起则在东汉之处。而自战国至西汉,全为此两个社会之转型期。

3、九品中正时期:此为魏晋南北朝时。此时期也可称为“门第社会”。乃承接两汉士族兴起,而达于士族全盛之时期,亦可称为“士族确立时期”。但我们不能即认士族或门第为封建,因当时仍有一个统一政府临制在上,而下面复有自由工商业资产阶级之存在。此项士族与门第,则因其为沟通政府与社会之一桥梁而特占地位,却与西方中古时期之封建贵族仍不相同。

4、科举时期:唐代科举制度产生,而门第社会逐次崩溃,又为社会一转型期。下及宋代,魏晋以来相传大门第,几乎全部消失。此下便成为近代中国的社会,即“白衣举子”之社会。此种移转,本极重要,但因其只是渐变,非突变,故不易为人觉察。近人梁任公曾说:“中国历史没有革命,只有造反。”此语亦对。若要在中国历史上寻找像西洋史上的激烈革命,事殊不易。中国社会只在融洽的气氛下逐步向前推移,并不能在仓促间用暴力推翻这个,再在霎时间陡然来兴起那个。如先秦时期的封建贵族崩溃,唐代之士族门第崩溃,皆是社会内部之大变。但此等变化,皆在和平中展演,非关革命,故使人不觉。我们亦可称唐代科举为“门第过渡时期”。

5、进士时期:科举进士,唐代已有。但绝大多数由白衣上进,则自宋代始。我们虽可一并称呼自唐以下之中国社会为“科举社会”,但划分宋以下特称之为“白衣举子之社会”,即“进士社会”,则更为贴切。我们亦可称唐代社会为“前期科举社会”,宋以后为“后期科举社会”。当然到了明、清时代,科举制度又已略有差别,略有变化,但我们却可不必再为细分了。

我们亦可称西汉时代,为战国诸子百家中孔孟儒家独出得意的第一时代。此下东汉时期,印度佛教东来,中国道教继起,几乎由宗教势力来代替了传统的士势力。宋代则为孔孟儒家独出得意的第二时代,传统的士势力几乎又渐代替了宗教势力。所以中国秦以下之士传统,尤以汉宋两代为代表。清代之有汉学宋学之分者,其要由此。

马克思对社会演进的看法,主要以生产工具影响经济发展之观点为出发,推论至极,遂成为一种唯物史观。我讲中国历史,则将社会中“士”的一阶层之地位变化,来指出中国社会演进之各形态。此乃就事论事,根据中国历史社会实况,而分别为以上各时期。却非先立下了一种哲学的历史观,来勉强作此支配。我之此说,亦仅在提供治史者作参考。如诸位能在此外有更好的分法,自可继续提出,再作研讨。总之,历史事实俱在,无论何种看法与想法,须求不背历史真实,则是一大原则。

兹再据鄙意简括说之。士为中国四民社会中一领导阶层,农则为中国四民社会中之基本阶层。其他工商两业,留待下次细讲。要之,我们该根据历史实事求是,作客观之分析。西方人自据西方历史来作研究对象,其所得结论,未必可以全部搬到东方社会来应用。又且我们中国社会绵延四五千年,一贯禅递而来。故家遗泽,积厚流光。其所以能有如此之内蕴,必有值得我们作缜密精详推求之必要,则断无可疑。

现在再略述研究中国社会史之有关书籍材料的问题。普通意见,认为中国史籍一向只专重在上层政治史方面,关于下层社会史方面之资料甚感缺乏。实亦不然。从中国文化传统观点言,中国一向注重下层社会,更过于其注重上层政治,哪有对此方面之史料反付缺如之理。主要是中国史籍之记载方法,自有一套体例。若我们不先明白其体例,便不知何项材料应向何种书中或书中之哪一方面去找寻。即就正史论,其中所包有关社会史之材料已甚丰富,只我们未经细读,不知别择,遂误认为中国正史对社会下层史料不加注意。此事牵引太远,在此且不深论。此下当特别提出某集中特别材料,为研究中国社会所宜注意者。如我们有意研究唐以前的中国社会史,则有两种中国古学必须注意。一是氏姓之学,一是谱谍之学。此两种学问,其实仍是相通,可合作一种看。关于秦以前氏姓之学谱谍之学之有关中国史之研讨处,此亦略去不论。仅自汉代起,在当时社会,开始有士族兴起,又转成为大门第。整个社会便把氏姓谱谍来分别士庶,至今流传社会之百家姓一小书,则成于宋初。诸位莫谓百家姓只是一册通俗小书,在此通俗小书中,正可指示研究中国社会史一项特该注意的要目。古代有关氏姓谱谍各项材料,在百家姓此一小书之前的,现在都不完备存在,有待我们去稽钩考索。但在百家姓之后,中国社会家谱盛行,此项材料,到处可得。但从最近此一百年到五十年来,各姓家谱急速散失,只能在某些大图书馆中去查阅了。但真要了解中国社会之特殊性所在,此项材料,总是不得不注意。

我们可以说,“家族”是中国社会组织中一最要的核心。但唐以前,族之重要性尤过于家。宋以下,则家之重要性转胜于族。而家与族之所由组成,以及其维持永远之重要机能,则在“礼”。要研究中国社会史,不得不了解在中国社会相传所重视之礼。礼之研究,有极专门的,但亦有极通俗的。如婚丧喜庆均有礼,而丧礼尤要,因丧礼与宗法相通。在唐代杜佑《通典》中,在此方面特所注意。自宋以下,中国社会已变,故马端临作《文献通考》,在此方面即忽略了。除宗族礼制外,中国一向有家训家教等一类书籍与散篇文章,流传保存下来的为数也不少,此等也该注意,可与上述材料共同研寻。

除上举的一宗史料之外,研究中国社会史尚有另一种史料当注意,便是方志。中国地方志书,实是丰富美备。宋以下,省有省志,州有州志,府有府志,县有县志,甚至书院学校有志,寺观庙宇有志,乡里社团有志,山林古迹有志,分门别类,应有尽有。论其卷帙,真所谓处则充栋宇,出则汗牛马。近代西方人士对中国之家谱与方志皆特别重视,正因此两者系西方史籍中所无。但在中国近代潮流所趋,此两项著作体例,新的已绝难继越,旧的也快没人理会,这诚是大可惋惜的。

方志为书,溯其渊源,甚为遥远。清代《四库提要》上说,古之地志,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而已。《元和郡县志》颇涉古迹,《太平寰宇记》增以人物,又偶及艺文,于是为州县志书之滥觞。我们亦可说,原先注意的只在地理和政治方面,以后逐渐转移到社会和人物方面来。大致是时代变,社会情势变,史书体例与内容自亦随而变。其实中国方志,自宋以下,已逐渐走上了成为各地的社会史之途径。惟因开始是由志地而起,后人太过注重在此类著述之体例之来历上,却没有注重在此类著述之内容之衍变上。因此究竟方志该重在地理方面,抑该重在历史方面,直到清代儒家如戴东厚、章实斋等,尚在争辩不决。但我们用现代眼光来看,中国方志在不知不觉中,其实早已走上了一种社会史的道路,至少也已是在方志中保留了绝大部分各地的社会史料,这是更无可疑的。

就后代一般的方志体例言,其所记录,举凡其地之大自然、天文气候、山川形势、土壤生产、城市关隘、道路交通、风土景物、乡俗民情、历史变迁、政治沿革、经济状况、物质建造、人物面相、宗教信仰、学校教育、文化艺术等,凡属有关其他之各种情状演变,分类列目,靡不毕载。我们只须一翻各方志之分类目录,便知其内容所述,大体均与各地社会史料有关。我们若要研究社会史,本该将其社会之大自然背景、历史沿革、政治、经济、物质建设、艺术爱好、人物德性、风俗、信仰等种种方面,综合会通,融凝如一地来加以研究始得。若依此理想,则中国的方志,正是研究中国各地社会史之绝好材料,其意义自跃然可见了。

要研究中国方志,其事也可分几方面下手。一方面将中国各地方志归纳起来作综合研究,看出其间之共通性与传统性。然后再从另方面把各地域分开来看,看其各自所有之个别性与特殊性。自时间来说,并可划分各时代,看其演变趋向之大势。所惜是近代中国学术界,尚未在此方面能用大力来真实发掘。鄙意若要研究中国社会史,除正史外,最要材料,若能用中国的地方志与家谱配合参究,必然可能有许多宝贵的发现。所以特地在此提出,请诸位有志作此项研究者注意。

其次,当注意的便是,要研究社会史,应该从当前亲身所处的现实社会着手。历史传统本是以往社会的记录,当前社会则是此下历史的张本。历史中所有是既往的社会,社会上所有则是现前的历史,此两者本应连系合一来看。我常谓社会譬如一个庭园,里面有林林总总的花草树木,其中有几百千年的盘根老树,也有移植不到一月几旬的娇嫩芝卉。在同一横断面下,有不同之时间存在。以此来看社会,有的习俗流传至今已有几千年以上的历史了,但也有些是今天刚产生的新花样。此社会之横切平断面,正由许多历史传统纵深不同的线条交织而成。社会就是历史进程的当前归宿,社会是一部眼前的新历史。历史家把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代和现代,但还有眼前史。此当前的社会,呈显于我们面前之一切,实为最真实最活跃的眼前史。

我试给它起一名称,我将戏谓之“无字天书”,一部无字的历史天书。此外一切史书著作,只都是“有字人书”。有字人书的价值远不能超过了无字天书。中国古代大史学家司马迁早就悟到于此,所以他在写《史记》以前,便从事于游历,遍到各地亲眼观察,读通了这一部无字天书,才下笔来写他的有字人书。但我们今天也得反过来讲,我们也须能先读通了有字人书,才能来了悟此无字天书。否则纵使此一人终身生活在某一社会中,可以不认识此社会。纵使他毕生在此世界上周游,亦可不了解此世界。可见“无字天书”该与“有字人书”参读。历史是以往的,社会是现存的。如说社会是一个发光体,那么历史就是这一发光体不断放射出来的光。必待有某样的社会,始能产生某样的历史。一切有字人书,全本此无字天书而写出。因此各位如要研究历史,不该不落实到现实社会。诸位如欲了解此现实社会,也不该不追究到以往历史。此两者,总是不可偏废才好。

若各位能懂得了眼前的那本无字天书,再进而往上追溯,由本乡本土各方志所载,再追溯到各项史籍,这始是考寻始末,穷原竟委。原即指历史言,委即指社会言。但话虽如此,当我在讲此番话时,我心上却觉十分难过。姑就我一人的生活言,自十岁开始有知识起,这六十多年来的中国社会,一回溯,全上心头,真可谓世变日亟,人事全非。中国社会在此六十年中,惊波骇浪,层翻叠起。使人置身其间,大有眼花缭乱,目不暇给之感。这社会变化委实太大了。在抗战时期,我避难后方,得遍经华南及西南地区,如湖南、广东、贵州、云南、四川各省,凡所到,觉得那里的社会尚保存着很多传统的古老风情,尚如我幼年时在江浙所见。但抗战时的江浙,已早不是那情形。尤甚的,如今天大陆上的变化,想来将更是急剧而巨大。倘我们仍想根据今日眼前所见,来追究以往,在此研究中国社会史一大题目上,这项工夫真是大大不易。昔孔子作《春秋》,曾分为所见、所闻、所传闻之三世。我们此刻,需能好问多闻,越过此所见、所闻、所传闻之一百年,才能把我们眼前这一本无字天书,向上衔接到前代人的有字人书上去。若我们将来返回大陆,那时的中国大陆社会,将更是面目全非,社会上根本一切都大变了。苟非有大智慧、大学问,即使要做此一番连贯研究的工作,也甚不易呀!

但话虽如此,究竟当前的中国社会,依然是一个传统的中国社会。前几年,本人有机会去南洋,曾作过几次讲演。有一次,讲及与中国社会有关的问题,我曾说:“中国人来海外,是随带着中国的社会而同来的。换言之,是随带着中国的历史传统而俱来的。”证据何在?即在目前南洋各埠到处所表现的华侨社会那几本无字天书上。甚至远在欧美各地的华侨,他们虽然寄居异乡,可是只要有华侨聚居,仍可看出他们是生活在一个中国社会中。华侨去海外,他们都是赤手空拳,孤军奋斗,而且是在占有绝对优势的其他民族的歧视排挤与巨大压力下,而能凭他们的一份智慧技巧和劳力血汗,来争取他们的生存。甚至在异邦他乡,也能头角峥嵘,各有他们对当地建立了大量不可抹杀之贡献与功绩。这因在中国人各个人身上,都有此一分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凝结精神,相与俱往,故能如此。这是眼前的明证确据,只我们不能把此中真义尽情发挥出来,便成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我们若能由社会追溯到历史,从历史认识到社会,把眼前社会来作以往历史的一个生动见证,这样研究,才始活泼真确,不要专在文字记载上作片面的搜索。

中国社会是广大的,又是悠久的。我们要研究中国社会,不仅当从社会的横剖面看,尤应从其历史传统方面去看。历史变了,社会自亦随而变。也可说,正因社会的传统存在着。譬如我们看今天的香港,我们要能逆溯上去。远在鸦片战争之前,直到鸦片战争之后,香港社会自有其甚大之变。到今天,西方物质文明所加被于香港社会的,固是日新月异而岁不同,但香港社会依然十足是一个中国社会。在这上,我们可悟到社会之所以成为一社会者,其主要特殊点究何在?我们自亦可以悟到,若我们来研讨香港社会之传统性,决非单拈着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两个舶来名词,便能解释便能明了的。

因此研究社会,即犹如研究历史。同时,研究历史,亦即犹如研究社会。主要在能把握其传统性,显出其特殊性,看出其人群相处间几项一定的关系。即如何由个人生活融凝转化为群体生活之几条道路,即人类相互接触间,有关其思想、感情、信念等等,如何能趋向于和谐与合作,发展与进步。这是研究历史和社会之最大节目与纲领。因此我们说,要研究社会史,决不可关着门埋头在图书馆中专寻文字资料所能胜任,主要乃在能从活的现实社会中去获取生动的实像。也不可在你脑中先存着要解决某一社会问题而来作研究,更要是能先忘掉此问题,然后能鉴空衡平,自下至上地先求对此传统社会通体明白,彻底了解。到那时,你要解决某项问题,才可有真知灼见来下手。我今天所讲是从历史研究的观点出发,来谈如何研究社会史。时间所限,到此就作结束吧。

谢选骏指出:“时间所限”,不该成为“草草了结”的借口。


 

【第四讲 如何研究经济史】


今天我讲“如何研究中国经济史”。在讲入正题之前,我先要阐述一下中国历史传统对经济问题所抱一项主要的观点,即是物质经济在整个人生中所占地位如何?经济对于人生自属必需,但此项必需亦有一限度。亦可说,就人生对经济之需要言,并不是无限的。经济之必需既有一限度,我姑称此限度谓之是经济之水准。倘经济水准超出了此必须限度,对人生可谓属于不必需。此不必需之经济,我姑称之谓是一种超水准之经济。它既已超过了人生必需的限度,这便是无限度,亦即是无水准可言了。

低水准的必需经济,对人生是有其积极价值的,可是不必须的超水准经济,却对人生并无积极价值。不仅如此,甚至可成为无作用,无价值,更甚则可产生一些反作用与反价值。此种经济,只提高了人的欲望,但并不即是提高了人生。照人生理想言,经济无限向上,并不即是人生的无限向上。抑且领导人生向上者,应非经济,而实别有所在。此一观点,实乃中国人对于经济问题之一项传统观点,其在中国经济史之发展过程中,甚属重要。我们要研究中国经济史,必须先着眼把握此点。此亦中国历史所具特殊性之主要一例。

中国以农立国,只有农业生产为人生所最必需,乃最具低水准经济中所应有之积极价值者。昔英国社会学家詹姆斯撰有《社会通铨》一书,彼谓社会演进之顺序,首系游牧社会,次为农业社会,再次始为工商社会。其实此说并非完全恰当,因由农业社会进入工商业社会后,农业仍不可缺。若一社会脱离了农业,此社会即无法生存。至于近代帝国主义下的社会,凭其超水准经济来推进其殖民地征服,此项事实,不可为训。

马克思继承詹姆斯之后,似乎他的眼光,也都注重在工商业方面。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主要在从工业生产中,指出一项剥削劳工的剩余价值来。马克思虽提倡唯物史观,但其眼光所到,似乎并未看重到农业,亦未为此农业生产在他的理想社会中作一好好的安排。今天共产社会所最感烦扰棘手不易解决的问题,亦即在农业问题上。可见近代西方学者论社会,论经济,都不免太过侧重于工商业,而忽略了农业,这实是一大纰缪。

中国又是是个大陆农国,物资供应,大体上可以自给自足。中国古人,似乎很早就觉悟到我上面所说低水准经济之积极价值方面去。正为对于人生的低水准经济需要易于满足,于是中国历史很早就轻松地走上了一条人文主义的大道。中国的人文主义,亦可说是人本位主义。因此中国历史上各项经济政策,亦都系根据于其全体人群的生活意义与真实需要,而来作决定。农业经济,最为人生所必需。其他工商业,则颇易于超出此必须的水准与限度以外,而趋向于一种不必需的无限度的发展。如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般,人生似乎转成追随在经济之后。经济转为主,而人生转为副,这是本末倒置了。

中国的历史传统,常能警惕地紧握着人生为主而经济为副的低水准的经济观。故谈及经济问题时,常特别注重于“制节谨度”这四个字。节与度即是一水准,制与谨则是慎防其超水准。中国人传统意见,总是不让经济脱离了人生必需而放任其无限发展。此项发展,至少将成为对人生一种无意义之累赘。一部中国经济史,时常能警惕着到此止步,勒马回头,这是一大特点。

故中国经济的理想水准主在平。中国人言:“贫而乐,富而好礼。”此贫字,其实即是一低水准。由有富而始见其为贫。富者,则求能好礼。礼之意义,亦即在求其平。故中国社会之人生标准,主要即在其求平而乐,其最终标准,则曰“天下太平”。

西方历史主要即在求不平。中古时期封建社会崩溃以后,即产生了自由工商业。其实在中国,大体上,亦有此相似趋势。当战国以下,古代封建政制崩溃,社会上便兴起了三种新势力。直到汉代,其情势甚为显著。在太史公《史记》中有《儒林》、《货殖》、《游侠》三列传。儒林传中人物,属于“士”之一阶层,乃由战国游士演变而来。只是由列国分争时代的游士,演变为大一统政府下安心归集于同一中心之下的儒士,这一不同而已。要之,士的势力,在当时已几乎代替了古代的封建贵族的势力,但亦只代表着其一部分之势力而已。

其第二类则为自由商人,在战国时如陶朱公、白圭,下逮吕不韦以邯郸大贾,位至秦相。可见当时商人势力之大,已骎骎乎超过封建贵族之上了。太史公《货殖列传》称此一批人为素封,即指其凭借财力来代替以往封建贵族在社会上之地位。虽没有封地,而等如有封地,故谓之素封。

其第三类为游侠,此种人在西方历史上并没有相类似之发展。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游侠之背景先近似于士之一类型,而终究则归属于工商业货殖传一类型中。不过游侠所为,乃是专在营干冒犯政府法令之工商生利事业,故当时称之谓“奸”。举例言之,如入山开矿、铸钱、烧炭、掘冢等。此类事业,都是结集群体劳力来从事违法的生产。太史公《货殖列传》中亦云:“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兼并,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如骛,其实皆为财用。”这一番叙述,已指出汉初游侠行径与货殖中人之异途同归了。

此三类人物,显然就是古代封建贵族崩溃以后,社会上新兴之三流品。当时惟儒林中人物,只在农村里面半耕半读,安分守己,不失一平民身份。而那些商贾游侠,则无不交通王侯,奴役平民,在社会上占有绝大势力。但自武帝重儒生,开始组织士人政府,一辈士人所抱的观点,乃在政府中活跃呈现,遂开始来禁绝游侠,裁抑商人,使此下的中国社会,走上一条与西方历史绝不相同之路向。正因为中国的士,尤其是儒家,他们都抱有一番如我上述的经济观点。此种观点,当然导源于农村社会者为多,酝酿于工商城市者为少。由于抱有此种观点的人物,出来站在政治上层作领导,遂使此后中国社会,乃别有一种颇为特殊的发展。兹姑举先秦时代三本在后代最显著最流行的儒书中所言,来代表当时中国人对经济意见之一斑。

1、《论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此两语,在中国经济史上,两千年来,乃为国人最所服膺之一番理论。即使我们把来用诸今日,仍觉切中时弊。我们也可说,20世纪在世界并不穷,人口生殖率也不弱,所患只是在不均和不安。我们当知,若专从经济着眼,一切仍只以经济为主,则此后世界将永远无法得均得安。孔子此语,虽说的是经济,但主要着眼处则并不在经济上。

2、《大学》云:“有得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此处之所谓德,即是《大学》开首所谓明明德之明德。人类有此明德,才可相结集。人之结集,即是土地拓展。土地拓展了,则不患财用不充足。近代西方帝国主义殖民政策,则与此正相反。因于财用观点而拓展土地,而奴役人民,而斵丧明德,这就本末倒置了。《大学》此几句话,亦与近代人提倡的户口政策不同。近代人认为须有足够的土地,才能维持适当数量人口的生计。因此人口数量不该超过有限土地所能承担的生产力。在中国过去社会,此项理论殊不适用。因过去中国是一大陆农国,人群和合了,同时即是土地展拓了,也即是财用充裕了。因此说:“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大学》这一番理论,贡献给此下中国作为一种传统的经济政策之张本,我们不可不注意。

3、荀子云:“圣人制礼义,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二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主张,我们的物质欲望不可超过现有的物质限度。当然现有的物质限度亦须能适应现有人之物质欲望。在此两者间,须能相互调节。使人的内心欲望与外在物质生产,双方相持而长。荀子此番话,亦是一种人文本位的经济理论。可以说,中国人一向的经济理论,都是以人文本位为立场,或说是以道德主义或礼义主义为立场的。人生的欲望,本可无限地扩张提高,但欲望无限提高,并非人生理想所在。若使物质经济常追随于人生欲望之后,而亦求其无限提高,此将使人生永成一无限。无限向前,却是无限的不满足,与无限的无休止。此将是人生之苦痛与祸害,决非人生之幸福与理想。故领导人向前者,应属之于道德与礼义,不应属之于欲望与经济。人之种种欲望与物质经济,同须受人生理想与道德之领导。

此项理论到汉代时,又出了几位有名人物如贾谊、晁错、董仲舒等,彼等之政治抱负与经济理想,大体言之,均是因袭上述儒家思想而来。我姑举董仲舒所言以资证明:

董仲舒云:“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使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当知社会决不能绝无贫富相差,但当使富者仅在社会上能表示其地位之较高而止。如大政治家、大艺术家、大科学家等,他们在社会上贡献比别人大,自当获得一份比别人较高的地位与待遇。此种差别是有理由的。即如当前共产主义国家里面,岂不是此辈人之地位与待遇仍然高出常人吗?此等差别,我们实无法反对。只是不要让人由富生骄,丧其明德,则于己无益,于人有害了。至于穷人,与富相较,则自见其穷。既有富,必有贫,亦所难免。但也要使贫者能获得他们低水准的必需,有他们低限度的生活,不要让他们内心老忧虑。

此处所引董仲舒之所谓富与贫,其实只是在同一水准上比较有此分别而已。无论富与贫,同样不该超水准,而此水准则以人生的理想为依归而树立。人都该能活着,而尤该活得近理想。即如目前西方国家,在亚、非地区所以不得人缘,有些就是患了富而骄的病。他们因和人贫富相差太悬殊,便不免视别人为落后民族,以为予以一些经济援助,便是拯救了这些地区。这一种内心,正是骄的表现。仅知有经济,不知经济以外有人生,则富必然会骄,因骄而生出人类相与之不和与不睦来。这些不和不睦,却非经济所能解决。

但富而骄固不可,贫而忧也须防。经济条件降落到一种必需水准之下去,这亦会发生人群间之不安与不和。董仲舒的意思,就是要在富而不骄,贫而不忧,高下有宽度的节限中,来维持一个相当有伸缩余地的社会经济水平。以此为限度而调均之。“此”字所指,主要即是一种德,如不骄不忧之心理状态,更重要过于不必需的经济条件。

汉武帝采用了董氏政策来节制资本,裁抑兼并,尤著者,如盐铁政策。据司马迁《史记》所云:“猗顿用盬盐起,而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盐铁为人生日常必需品,不当由私家操纵专利。汉武帝此项制度之用意,永为后世所承袭,遂使此后中国社会永远不能有垄断为利之大资本家出现。我们当知在此种制度之后面,实有一番人生理想与经济理论在作领导,故使中国社会在封建政制崩溃之后,不转到资本主义社会路上去。故自汉武帝开始建立士人政府之后,货殖游侠一批人物便潜消于无形。而自《史记》以后,除班固《汉书》因袭《史记》外,二十四史中也不再有货殖游侠列传了。即班氏《汉书》亦以此讥史公,谓其“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力而羞贫贱。”班氏此一评语,正可说明此下中国社会何以不再容游侠货殖中人得势的一般意见。

现在人不悟此中因由,以为惟有太史公有史学特识,故能提出此两列传,以后史家无太史公般识见,遂不知为货殖游侠写列传。其实此后中国社会已正式成为四民社会了,商人与游侠已失却其素封与新贵之地位,不能如汉初般在社会上发生出特殊作用,故后来史家也就无法再为他们另立专传。正为的是历史上无此现象,却不便是史家无此识见呀!

我们可以说,中国此下经济制度大体承袭了此一传统。先说保持必需经济的低水准方面。我将姑举几项大纲目言之。首先当言平均地权之一项,此即向来学者所爱言之井田思想。其在历史上见之实施者,为各时代之均田制。主要是裁抑兼并,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此乃中国历代政府所力求纠正者。随于土地政府而来者,如废除奴隶使成为自由民,以及历代赋税制度之主于轻徭薄赋,以及各项悯农、恤贫、救荒、赈灾、公积、义仓,及奖励社会私人种种义举善行,以宽假平民,力求安和,此皆中国两千年来政府所传统倡导尽力履行者。这些工作之背后,均受一群士大夫之鼓吹与支持。其意只在使一般人民的经济生活不堕落于过低水准。

再说防止经济超过高水准,走上不必需的经济之无限发展者,除上述盐铁政策,禁止日用必需品之为商人所垄断专利等以外,又如禁止商人进入仕途,此亦为中国传统法制一大端。董仲舒尝云:“明明求仁义,君子之事。明明求财利,小人之事。”此所谓小人,乃指只为私家私人谋生计满足,以其平素用心在私,故不能付之以国家之重任。明明求仁义,则是存心在公,非士人专一诗书,求明义理,不能有此。故付托以国家重任者,亦必在此辈。董仲舒又云:“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当知道义乃人生所必需,功利则往往有不必需又超于必需之外者,故当以道义为经济立限度。偏重功利,则易趋于无限度。董仲舒之言,极为近人诟病,其实就中国历史传统言,此等言论,皆有甚大影响,而非诚可诟病者。我们当细求其意旨所归,不当因其骤然看来和我们意见不同,便肆意轻蔑,不求理会。

又如汉代有禁止商人衣丝乘车之事,此种限制,直到清代,还是时时变相出现。但若因此而认为中国历史传统一向轻贱商人,则亦不尽然。《左传》云:“通商惠工”,此四字为历来所奉守。通商者,即通商贩之路,令货利往来,给予商人以种种之便利,又如说“关市讥而不征,”当知历来商税皆不高,有些时且不征商税,商品在全国各地可以自由流通,绝无阻滞留碍之虞。如在晚清咸同年间,为平洪杨乱事,创办厘捐,当时曾引起极大争持,此等皆是一时不得已而为之。诸位当知,中国政治传统,只是防止商人专为牟利而妨害了社会,却并不允许政府专为牟利而妨害了商人。可知贱商之说亦不公允。

中国历史上,工商业在古代已甚发达,如南朝以下之广州,唐代以后之扬州,此等城市,其商业繁荣之情况,屡见于历史记载,多有超出吾人所能想像之外者。即如宋人所著《太平广记》一书,其中所载琐事轶闻,大可想见在当时中国各地之商业情况,足可打破我们所想像中国永远留在农村社会之一假想。我们尽可说,中国工商业一直在发展情况下繁荣不衰,惟遇到达社会经济物质条件足以满足国民需要时,中国人常能自加警惕,便在此限度上止步,而希望转换方向,将人力物力走上人生更高境界去。故中国历代工商业生产,大体都注意在人生日常需要之衣、食、住、行上,此诸项目发展到一个相当限度时,即转而跑向人生意义较高的目标,即人生之美化,使日用工业品能予以高度之艺术化。远的如古代商、周之钟鼎、彝器,乃至后代之陶瓷、器皿,丝织、刺绣,莫不精益求精,不在牟利上打算,只在美化上用心。即如我们所谓文房四宝,笔精墨良,美纸佳砚,此类属于文人之日常用品,其品质之精美,制作之纤巧,无不远超乎普通一般实用水准之上,而臻于最高的艺术境界。凡此只求美化人生,决非由牟利动机在后作操纵。又如中国人的家屋与园亭建筑,以及其屋内陈设,园中布置,乃及道路桥梁等,处处可见中国经济向上多消化在美育观点上,而不放纵牟利上。我们治中国经济史,须不忘其乃在全部文化体系中来此表现。若专从经济看经济,则至少不足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史。

说到工业,中国历史上有几项著名的大工程,如秦以后的万里长城,又如隋代与元代所开浚之运河。此种大工程,亦莫不与国防民生实用有关。总而言之,中国人只注意经济之必需。如此而有裕,即着意在人生美化上。虽中国民族亦具有伟大的制造工艺才能,但亦都不从牟利上着眼。故经济之向上发展,虽同属于一种物质方面的,而西方则偏在科学机械方面,中国则偏在艺术陶冶方面。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人生美化艺术化,亦属仁义方面。科学与艺术,亦是一种义利之辨。至如核子武器之发明,则为一种大不仁。可见中国传统经济观,均是一种人文本位道德本位者,重人生,不重经济。经济只以辅助人生,非以宰制人生。于是经济发展,遂成为有限度的。

在中国古代有一书,名《周官》,亦称《周礼》。此书实为中国古代一部奇书,犹如西方希腊哲人柏拉图之著有乌托邦《理想国》。此书当属战国末年人作品。书中假托周代官制,有意把政治、社会、经济、教化冶于一炉,是亦主张一种人文主义之经济政策者。后人遂多疑以为乃周公著作。

后代曾有三位政治人物,想依照此书推行新政。一为西汉末年之王莽,一位南北朝时代北周之苏绰,一位北宋神宗时之王安石。此三人中,结果二王推行新政都失败,惟有苏绰一人成功了。这因王莽、王安石皆在社会经济条件较佳情况下,来推行周官政策,裁抑工商业太甚,以至失败。而苏绰则在社会经济条件较不佳之情况下,来推行周官政策,故不见有裁抑工商业过甚之病。

此处亦可看出中国历史进程中之一种中和性,不走极端,不为过甚。而同时亦见中国历史传统,本不专向裁抑工商业一方推进。过分裁抑工商业,必然将招致恶果无疑。若我们仔细一读王莽、王安石两人之政治失败史,便可透悟此中消息。尤其当王安石时,一辈旧党反对新政,此辈人亦多属儒士,可谓与王安石在学术上仍是同一路线者。我们若仔细去读当时那些反对派的言论,更可透悟出中国传统思想中对经济观点之内涵意义之另一方面来。

近人粗治西方思想,震惊于王莽、王安石两人之经济措施,有些与西方意见若相暗合,却不懂他们究竟为何失败,于是尽骂中国人守旧,尽骂中国传统轻视工商人,此等皆是推想失实。

根据上述,我将重新指出我以前所一再提及的,即中国历史之浑融一体性。故我们要研究中国政治史,或社会史,或经济史,只当在文化传统之一体性中来作研究,不可各别分割。我们当从政治史、社会史来研究经济史,亦当从政治思想、社会思想来研究经济思想,又当从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来研究经济制度。在此三者之上,则同有一最高的人文理想在作领导。循此以往,中国历史之传统与其特殊性,便不难找出答案来。

现在再论到中国经济中几项特有情况,有很多问题乃在西洋史中所未见或少见者,而亦遂为今日国人所忽略了。就中国人传统观念言,一个时代,若其物质上之积聚多而消散少,此时代即富而安,否则反是。在上如帝王之骄奢淫逸,而浸淫及于士大夫生活。又如政府之冗官冗吏,过量开支。对外则有防边与开边,或穷兵黩武。凡此种种,皆足以招致国库空竭,人民贫乏。如汉武帝远征匈奴,以为可以一劳永逸。但到末年,终不免有轮台之诏,自悔当年之措施。唐中叶以后,亦可说是因于有一种接近帝国主义之向外扩张,而招来国内之不安,乃至生出五代之黑暗时期。又因中国国防线太长,如宋代,如明代,皆因防边而动用浩大之财力,耗散浩大之人力,亦为造成当时国势衰弱之一因。又如河患与漕运两问题,此亦为中国历史所特有。黄河屡有泛滥溃决之患,历代专设机关特命大员设法防治,耗费甚巨,常因此而激起社会的经济危机。漕运乃指水道运输粮食言,或运至京师,或供应边防,或沿途分储食廒,皆称漕运。此亦为中国历史上一大消费,皆因中国所特有之地理背景而引起。此黄河与漕运之两大问题,在中国史书中,历代均有详细叙述。此两事,每使历代政府岁糜巨帑,耗费国家财力,不可计算。欲研究中国经济史,此等特殊问题亦不可不一加注意。

又如唐以前之门第社会,虽若迹近封建,导致不平等,然当时之大门第实为社会财富之积聚中心。社会因由此积聚,而使一般经济易于向上。唐以后,则是一个白衣进士的社会,财富分散了,经济无积聚,好像更走上平等。但一切社会上应兴应革之事,反而停滞,无法推动。此因社会力量因平铺而瘫痪了,不易集合向前发展。此一问题亦极重要。但在今日讲来,已是历史上之过去陈迹,因亦没人注意了。但此实是宋以下中国常苦贫乏之一因,值得再提醒。

但若总括来说,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情况,自秦迄清,直到道咸年间,向来可说是较佳于西方的。经济落后,只是近百年事。我们尽可说,在近代科学兴起,而中国经济遂见落后。此下我们将如何引进近代西方之新科学而又能保持中国经济旧传统,即仍然保持中国一向坚守的人文本位之经济思想与经济政策,使新科学兴起后之经济发展,仍不致超水准而走向无限度与不必需的发展上面去。此是一大问题,有待中国自己此后新起的经济学家来设计,来督导,来创立一种适合中国传统社会的新经济思想与政策及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能特创新制度,来解决当时代之种种问题的大政治家、大经济学家,固已代有辈出。但今天我们则失却此自信,种种聪明,都奔凑到抄袭与模仿上,自己不能创造,也不敢创造。惟此厥为中国今日最大最深之一病。

西方人有他们一套浮士德式的无线向前精神,有他们传统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与财利主义。他们一意提高物质生活,而把其他人生尽追随着向前。我们明知此一套精神实为中国社会所不易接受。而他们这一套精神,亦已弊病百出。但我们偏要勉强学步,则所谓落后,便真成为落后,而无法追上了。故中国今后最要急起直追者,却不是追随西方,乃在能追随中国古人那一种自创自辟的精神。

即就经济史上之种种发明而言,如钞票是发明在中国的,如近代山西票号之信托制度等金融措施,亦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若把中国经济史上种种出自中国人自己发明的方法和制度等,一一罗举,亦足增长国人之自信。我们今后正须在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思想上,自己因地制宜,别有建树,则首先得回头一看中国过去的一套经济史。这更是我们研究此下经济发展所应注意的。

谢选骏指出:1、人说“故中国今后最要急起直追者,却不是追随西方,乃在能追随中国古人那一种自创自辟的精神。”——我看这就属于“还没学会走,就想开始跳”,很像毛泽东后来的大跃进。2、人说“即就经济史上之种种发明而言,如钞票是发明在中国的,如近代山西票号之信托制度等金融措施,亦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若把中国经济史上种种出自中国人自己发明的方法和制度等,一一罗举,亦足增长国人之自信。”——我看历史研究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增长国人之自信”,则是在故意制造伪史了。这很像毛泽东集团现在的种种自吹自擂。


 

【第五讲 如何研究学术史】


今天所讲是“如何研究中国学术史”。

根据以前数讲,有关政治、社会及经济诸端,可以明显地看出中国历史之浑融一体性。而中国历史之所以能不分裂与无中中断,亦颇于此可见。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源远流长,在其内里,实有一种一贯趋向的发展。我们并可说,中国历史上之传统理想,乃是由政治来领导社会,由学术来领导政治,而学术则起于社会下层,不受政府之控制。在此一上一下循环贯通之活泼机体之组织下,遂使中国历史能稳步向前,以日臻于光明之境。

上讲我已提及中国历史上之伟大人物周公。周公实近似于西方哲人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所要求的理想政治领袖。但周公不是一“哲人王”,仅是一“哲相”。他可说,是以一学者哲人身份,而来建立了西周一代的政教礼制,奠定了中国此下数千年的优良基础。周公之后,继者有孔子。孔子所理想,即是复兴周公之道。孔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我不复梦见周公。”可见他对周公之衷心向往。孔子在政治上虽不得意,但在学术上则有更伟大之成就,更深远之影响。中国此后之全部学术史,即以孔子及其所创始之儒家思想为主要骨干。我们又可以说,以学术来创立政教制度者,以周公为第一人,而孔子继之。如韩昌黎所说:“周公在上,故其事行。孔子在下,故其说长。”两人之不同者在此。

此后先秦诸子,他们中的多数,亦如周公、孔子般,同有一番他们的政治理想与政治抱负。他们亦都想把他们所各自开创信守的一套学术思想,来创建一新制度,推行一新政治。此等态度,可说与儒家基本精神相差不远。至秦汉以后,中国学术大致归宗于儒家,此非各家尽被排斥之谓,实是后起儒家能荟萃先秦各家之重要精义,将之尽行吸收,融会为一。故在先秦时,尽有百家争鸣。而秦汉以后,表面上似乎各家都已偃旗息鼓,惟有儒家独行其道。按诸实际,殊不尽然。此因中国学术精神,乃以社会人群之人事问题的实际措施为其主要对象,此亦为中国学术之一特殊性。儒家思想之主要理想及其基本精神即在此。而先秦各家思想,大体亦无以逾此。故能汇归合一,而特以儒家为其中心之主流而已。

故中国学术之主要出发点,乃是一种人本位主义,亦可说是一种人文主义。其主要精神,乃在面对人群社会中一切人事问题之各项实际措施。如上述政治、社会、经济诸端,皆属此对象下之一方面、一部分,皆可以实际人事一语包括之。故中国学术精神之另一表现,厥为不尚空言,一切都会纳在实际措施上。所谓坐而言,起而行。若徒言不行,著书立说,只是纸上加纸,无补实际,向为中国人所轻视。因此如西方所有纯思辨的哲学,由言辨逻辑可以无限引申而成一套完整之大系统大理论者,在中国学术史上几乎绝无仅有。故在中国学术史上,亦可谓并无纯粹之思想家或哲学家。“思想”二字,实近代中国接触西方以后所兴起之一新名词,中国旧传统只言“学术”,或言“学问”,不言“思想”。因中国人思想之对象即在实际人事问题上,必须将此思想从实际措施中求证验。所谓“言顾行,行顾言”,而无宁尤贵行在言前。故中国哲人之一切言辞,似乎只是一种人生经验,与其绩效之概括的叙述与记录而已。其立言大本,即在人生实际,不在一套凭空的思想体系上。

如《论语》开首即云:“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人不愠,不亦君子乎!”此不能谓是孔子之一套思想或理论,仅可谓是孔子对于全部人生提纲挈领的一项叙述而已。此乃由孔子观察日常人生,及其切实践履所获得之亲身经验之一种记录。因此我们对孔子此番话,亦不能随意运用自己一套思想或语言逻辑规律来加以批评。因此乃孔子所亲身体会之一种实际人生,不是一纯思想,或纯理论。若欲领悟此中滋味,亦必得投身于此实际生活中,亲身有此一番实际体验,才能印证其说。因此中国人讲学问,恒以“知行”两字并重。无论说知难行易、知易行难、知行合一云云,均将知与行两项连在一起说。即如上面所举《论语》首章,你必真做到“学而时习之”的功夫,才能体验出此心喜悦之情,这是第一步。继此以往,然后“有朋自远方来”,便觉无比快乐,此为第二步。更进而达到“人不知而不愠”的境界,此为第三步。我们当知,如无第一步实践,便无从有第二步。如无第二步到达,亦无从说到第三步。此属一种人生境界,非关思想体系。因此中国人教人做学问,必须知行配合来做。即如学问二字,也都是属于行的方面者。学与问,皆须从实习下手。

此种精神,却可谓与西方人之现代科学精神相近似。科学研究必重实验,实验到这一步,再推想到另一步。如此逐步推进,却不走远步,逃离实验,凭空一口气推想出一番大道理来。但中国学术传统,究与西方近代科学有其迥异处。这因西方近代科学所研究之对象,乃指向于自然界之一切实物与现象,而中国传统学术所着意者,乃在人文界之一应实事上。自然物变动少,研究自然可有一恒常不变之共同对象。因此前一人研究所得,后一人可以凭此继续深进。探求了这一面,再继续探求那一面。进入了这一层,再继续进入另一层。研究科学可以按部就班地拾级而登,后人所发明或发现,常可超越前人,有日新月异之概。近代有了爱因斯坦,便可超越了昔时牛顿所发明之几项定律,而更有新发明。后人有新发明,前人所发明者即续被修正。

但此种情势不能转用到人文界。人是活的,人常在变动中,人事亦常在变动中,真所谓“不居故常,一日二日万几”。所以处理人事,只有因地制宜之一法。骤然看来,似乎中国人讲学术,并无进步可言。但诸位当知,这只因对象不同之故。即如西方人讲宗教,永远是一不变的上帝,岂不较之中国人讲人文学,更为固步自封,顽固不前吗?当知中国传统学术所面对者,乃属一种瞬息万变把握不定的人事。如舜为孝子,周公亦孝子,闵子骞亦复是孝子,彼等均在不同环境不同对象中,各自实践孝道。但不能因舜行孝道在前,便谓周公可以凭于舜之孝道在前而孝得更进步些。闵子骞又因舜与周公之孝道在前而又可以孝得更进步些。当知从中国学术传统言,应亦无所谓进步。不能只望其推陈出新,后来居上。这是易明的事理。

其次,再说到人事牵涉,固属复杂多端,但既属人事,则必是可以相通合一的。因此中国以往学者,很少对政治、社会、经济等项,分途作各别钻研的。因人事只是一整全体,不能支离破散来各别对治。如硬要将此等各别划开,只从某一角度为出发点去作研究,固亦可以著书立说,成一家之言,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但配合到实际人事上来,则往往会出岔。如西方人讲经济学,亚当·斯密斯之“自由经济”的理论,岂不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但推行过当了,便会出毛病。至如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论”,则更不必说。但单就其理论看,又何尝不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有他一套思想体系?只是凭空一口气说得太过远了,太过周到了,再放到人事实际问题上来,反而不适切。

中国的学术传统,则较喜欢讲会通,不甚奖励成专家。一言一行,总须顾全大局。因此用西方人眼光来看中国学术,自然没有像西方般那种分道扬镳,百花齐放的情形。两相比照,若觉中国的不免失之单调和笼统。其实此亦中国学术传统之一特殊处。譬如有人说孔子是一政治家,这并不错。或说他是一哲学家,或教育家,或史学家,也并没有错。甚至说他是一个社会学家,也未尝不可。但孔子之伟大,并不在他的某一项专门学问上。当时人就说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此后学术传统如此,中国学术史上伟大人物,常只是一普通人,而不能像西方之所谓专家,这也是事实。

中国学术史上亦并无专家,如天文、历法、算数、音乐、法律、医药、水利、机械、营造之类,都须有专家。但中国本于其传统的人文精神,一向学术所重,则在通不在专,在彼不在此,此为治中国学术史者所不可不知。

上面讲到中国学术传统侧重在人文界,必求落实于人生实际事务上,我姑举《大学》三纲领八条目来说。讲到人生实际问题,实跳不出《大学》所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和平天下之范围之外。欲达到上述目标,首先必须做到正心和诚意。我们且试问,为何我们不在此大群体内,各自谋求个人小我之出路与打算,与夫个人私生活之享受,而必要贡献我自己,来担当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任呢?我们的人生大道,为何必要只尽义务不问权利?当知此处,实见中国传统学术中,寓有一番宗教精神在内。故在中国文化体系中,不再有宗教。宗教在中国社会之所以不发达不长成,因儒家思想内本已含有一番宗教精神,可以来代替宗教功能了。此又为中国文化之一特殊点。而此项宗教精神之获得,则基于各人之心性修养功夫。

所以就儒家学术言,正心诚意是“体”,修、齐、治、平是“用”。但单有此心,如无具体知识,则此体仍不全,亦发不出用来,因此要致知。若对外在事物,家国天下,漫乎茫然,一无所知,又如何得有修、齐、治、平之用?只要你不能修、齐、治、平,则仍即见你心不正,意不诚。空有此一番心情,表现不出真实功用来,如何能说是心正意诚。心正了,意诚了,自会逼得你去求取知识。此和西方哲学所谓“爱智”一辞又有些不同。

西方哲学所求是一套纯知识,纯理论。他们认为此知识与理论可以超事物而先在。他们只是为知识而知识,认为要获得那套纯知识纯理论,则应先超乎种种实际事务之外之上来运用思想,然后其所得乃纯乃真,然后再把此一套纯知识纯理论安放进实际人生中,此是西方哲学精神。因此西方哲学只是一种纯真理纯知识之爱好与追求。

中国学术精神则比较谨慎,爱切实,不迈远步。凡属所知,必求与实事接触,身体力行,逐步做去,始能逐步有知。在这社会大群体中,在国家有君臣,在社会有朋友,在家庭有父子、夫妇、兄弟诸伦。因说致知在格物。此物字并非专指的自然界之物,更要乃是指的人群间一切实事。格是接触义,若不和人群社会中事事物物相接触,即得不到知识,即不能应付此一切的事事物物,也就不能修、齐、治、平,亦即不能说是心正意诚了。

由上说再推申,我认为中国传统学术可分为两大纲,一是心性之学,一是治平之学。心性之学亦可说是德性之学,即正心、诚意之学,此属人生修养性情、陶冶人格方面的。中国所讲心性之学,又与近代西方的心理学不同。近代西方的心理学,可用一只狗或一只老鼠来做试验,主要乃从物理、生理方面来讲心理,把心归入到自然界物的一方面来看。中国的心性之学,则是反应在人生实际问题上,人类所共同并可能的一种交往感应的心理。把实行的分数都加进了。

治平之学,亦可称为史学,这与心性之学同样是一种实践之学。但我们也可说心学是属于修养的,史学与治平之学则是属于实践的。具备了某项心理修养,便得投入人群中求实践。亦贵能投入人群中去实践,来作心性修养功夫。此两大纲,交相为用,可分而不可分。

在先秦诸子中,学术路向各有不同。如道家中之庄老,对人类心性方面极有研究,所缺的是不很看重历史经验。如墨家墨子,特别重视人群治平实践,他常称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诸圣人,又好称引《诗》《书》,是其颇重历史经验之证。但不甚通达人之心性,则是其所缺。只有儒家孔、孟,乃于心性治平两途并重,兼道、墨之长,而无其缺,故能成为中国学术史上之大传统。我们如能循此条理来治中国学术史,便易于把握。如汉、唐学术偏重在实践方面,宋明时代则偏重在心性方面。亦非说汉唐人只重实践,不讲内心修养。亦非说宋明人只讲心性,而无人事实践。不过在畸轻畸重之间,各有不同而已。

故欲研究中国学术史,首须注重其心性修养与人群实践。换言之,须从学者本身之实际人生来了解其学术。若漫失了学者其人,即无法深入了悟到其人之学术。故研究中国学术史,必特别注意各学者之人格,即学者其人之本身。此又与研究西方学术不同。在西方,一思想家,如卢骚、叔本华、尼采等,其人其学,可以分而为二,我们只注重其思想其哲学体系即可,其人不占重要。但如研究中国学术史,而忽略于此学者之本身,只注重其思想,不兼求其人格,即无法把握到其学术之主要精神所在。

尤其是中国学术传统主要在学为人。学为人,尽人事。中国人讲人事又有三大目标,即春秋时晋叔孙豹所提出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此又非如西方人所谓之灵魂不朽,乃是在社会人群中,对人生德业、言行贡献上之不朽。此种不朽,从某一方面说,只大伟人始有。但从另一方面说,亦是人人皆能。最高的是心性修养为立德,其次治平实践为立功,又次为立言。只要是一有德人,便可说对人群有贡献。如做一孝子顺孙,贤妻良母,已是对其家庭有贡献。孔子所谓“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即是此意。只要是一有德人,便即有言。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孔子此言,只是报道其一己修养所得而已。故立功与立言,仍皆以立德为本源。中国文学界,通常认为李太白诗不如杜子美,柳河东文不如韩昌黎。李、柳之所以稍逊于韩、杜者,主要差别不在其诗文上,乃在自其诗文所反映出其作者所内蕴之德性上。此三不朽,各时代人对之亦各有所偏。如汉、唐人重立功胜过于立言,宋、明人重立言胜过于立功。要之,则皆须自德性出发,此乃中国学术传统最精微之特点,我们必须认取。

我在上面已说过,中国学术分两纲,一位心性修养之学,另一则为治平实践之学,亦即可谓是史学。我们如欲了解,如董仲舒、魏征等在政治上之贡献,或朱熹、王守仁等在学术上之贡献,无论如何,均须通史学。同时又须通心学。此“心学”一名词,乃系我个人所新创,与宋、明儒所谓心学,广狭用意略有不同。当我们研究董仲舒、魏征、朱熹、王守仁诸人时,不可撇开其事功实践与人格修养,而单从其著作思想方面去研究。因中国人认为著书立说或建功立业,无论在社会任何方面作任何表现,同时必先有其一番心性修养,与其所表现之背后一种人格德性作根柢。此种心性修养与人格德性,究已达到何等境界,此事十分重要。

中国传统学术每喜欢评论人物,把人类分等第,如圣人、贤人、君子、小人等,此种皆自其心性修养与人格德性所到达之境界来分。即如三国时代曹操与诸葛亮,我们对此两人之评价,亦多不专注重在其事业上,亦不专注重在其文章学问上,主要乃自此两人之内心境界与德性学养作评判。此等评判标准,即是中国学术大传统之主要精神所在。诸葛亮六出祁山,在功业上并无大成就,然其对领袖之忠贞,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仁心诚意,则备受后人崇拜。当其高卧陇中时,抱膝长吟,自比管、乐。然又只愿“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待刘先主三顾草庐,始许出膺艰巨。此等出处大节,更受后人仰敬。至于曹操,他曾对人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别人评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尽管他能横槊赋诗,不愧为一代文豪,又其政治、军事各方面所表现,固能睥睨一世,高出辈流,但他还是备受后世之讥嘲与轻视。此等处,莫看作无关学术。有志研究中国学术者,必当先从此等处着眼。

中国学术是崇尚实际的,一切应自其人格境界与其历史影响两方面来作推究。孟子所谓“知人论世”一语,意即要知道某一人,必须从其人之一生之真实过程中作探讨作衡评。孟子所谓论世,似并不全如近人想法,只系专指其人之时代背景而言。从这一点上,再回到《大学》所提出的明明德亲民与止于至善之三纲领来说,明明德是德性之学,亲民是治平之学,止于至善则是其最高境界。中国人所理想,人在群体社会中,所应向往所该表现的最高鹄的即是“善”。我们亦可说,中国整部历史,正是蕲向于此善。中国整个民族,也是蕲向于此善。此乃中国学术思想最高精神所在。若没有了这“善”字,一切便无意义价值可言。

我乘此再提出几点研究中国学术而常为近代所误解的历史事实来一谈。

第一点,近代一般人常说,自汉武帝表彰六经,罢黜百家,从此学术定于一尊。此说若经细论,殊属非是。东汉以后,庄、老道家思想复盛。又自魏、晋、南北朝以迄隋、唐、宋、明各代,佛学传入,蔚成为中国学术传统中重要之一支。如何能说中国学术自汉以后即定于一尊呢?

第二点,常有人以为,中国历代帝王利用儒家思想,作为其对人民专制统治的工具。此说更属荒谬。我上面说过,中国历史是盼由学术来作领导政治,再由政治来领导社会,而学术则由社会兴起,非受政府控制。例如汉武帝立五经博士,当时朝廷所崇是今文学派,但此后民间所尊却是古文学派。魏、晋、南北朝时,政府亦还是崇尚儒学,然庄、老与佛学成为社会大风尚。唐代时,朝廷优遇沙门,佛教极畅行,但韩愈提出辟佛之呼声。政府以诗赋考士,而韩愈偏要提倡古文。宋代曾规定以王安石三经新义取士,司马温公首先反对。他的意见,谓不该以王安石一家言来作取士标准。又如民间学者如二程,其所提倡,显与朝廷功令相反,程伊川晚年被斥为伪学。朱子在南宋,亦曾被斥为伪学。他的《四书集注》,作为后来明、清两代考试取士标准。但如阳明学派,即在此处反对朱子的。清代考据学派,专一反对朱子。此中固亦未尝无门户之见,但在中国学术史上,往往在朝在野双方意见相反,常是在野的学术得势,转为此下政府采用,而又遭继起的在野新学派所反对。此在中国学术史上,是一项极该注意的大趋势。不明白此一趋势,便无法明白中国学术之真精神真贡献所在。

其次再从正面讲。我上面再三提及,研究中国学术,主要不越心学与史学两途。如《论语》首章孔子所说的“说”、“乐”与“不愠”,都是从内心处讲。此内心的品德学养,即成为其人之人格境界,亦即是人生真理所在。此项真理可以反而求诸己,故有如宋儒所云:“不识一字,亦可还我堂堂地做个人”。讲学术而可以讲到不识一字,此亦中国学术之独著精神处。若不从我所谓心学着眼,几乎可疑此等说法不是在谈学术。

至如史学,同样是中国学术一大主流。若要真在修、齐、治、平上作真贡献,总须对过去历史有一了解,更贵能穷源竟委,窥其变迁,然后才能针对现实有所作为。我们甚至可说,中国学术主要均不出史学范围。孔子作《春秋》,即是史学开山。汉人崇尚经学,经学在当时,实即是史学,因其所讲不出周公、孔子治平实绩与其理想,皆属以往历史范围。后来古文学家所提出之《毛诗》、《周官》及《左传》诸经,更见其近属史学。也可说后来中国儒学传统,大体不出经学与史学两大部门。而就经学即史学言,便见儒学也即是史学了。因此中国历史学家,其实也多是儒家分支。如魏、晋、南北朝,虽尚清谈玄言,但同时史学鼎盛。若我们逐一细究,诸凡当时有名的史学家,大体上均可说他们是儒家。因史学所讲,主要必有关修、齐、治、平。若其人只讲庄、老与佛学,自然不会对历史有兴趣。又如王肃、杜预诸大儒,虽为称为经学家,亦无不有史学精神贯彻在内。下至唐代,佛学最盛,文学次之,但史学并为中歇。如唐初诸臣修《晋书》与《隋书》,继之有颜师古、刘知几、杜佑等史家。宋代则史学尤盛,著者如欧阳修与司马光。南宋有吕东莱及浙东学派等。朱子后学,在元代如王应麟、胡三省、马端临诸人,皆在史学上表现。明初则有宋濂、刘基,虽不著史,但其留心史学是必然的。至明末时,大史学家辈出,如顾亭林、黄梨洲、王船山诸人,此等皆属儒家。甚至到清代,考据学大盛,其实此时所谓考据学仍应属史学范围,只是较狭义的史学,亦仍是较狭义之儒学而已。

故在中国学术史上,史学所占地位极重要,堪与心学分庭抗礼,平分秋色。中国学术传统主要在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心学是做人大宗纲,史学则是做事大原本。我们要研究中国学术,此二者一内一外,最当注意。欲明儒家学术,则必兼备此二者。

我又说过,中国历史原是浑融一体的。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社会、学术等项,亦莫不皆然。我们该自一项制度之背后,究察其所以制定与推行此制度的居心与动机。若我们能把心学与史学配合研究,自见整个中国民族一部中国史主要精神主要向往,大可用一“善”字来概括。我们所谓善人善政,善言善行,青史留名,只是此一善。此一善字,正是儒学中至为吃重的一字。但近代的中国人,偏喜好用恶意来解释中国史,如说:尧、舜、禹、汤、文、武所谓古代圣人,尽出后人伪造,即是一例。但我们综说这些是后人伪造,亦足证明伪造此一派古代圣人的种种故事的人,岂不在希望这一部中国历史,能成为一部善的历史吗?后代人永远信受此伪造,亦见后人也都希望这一部中国历史能成为一部善的历史了。生于其心,自可见于其政。则此下的中国史,自不当专一以恶意来解释。西方人把真、善、美分开说,中国人则专一重视善,把美与真也要包进在善之内。我们研究中西学术与中西历史,自可比较见之。

近百年来,此中国学术传统中之两大纲,即心性之学与历史学,正日趋式微。此一巨变之后果,在今日,我们固无法揣测。但若我们要回头来研究中国以往学术,则此心学与史学之两大纲,总不宜放过不理会。此乃中国学术传统中之特殊点,所截然不同于西方者。我希望将来有人,能将中西双方学术思想,作一更高的综合,却不该先自藐弃了自己的。

我希望在今天的中国人中,能有少数中的少数,他们愿意抱残守缺,来多学多懂一些中国学术,来对中国历史文化理出一个头绪。这不仅对中国自己有贡献,也可对世界人类有贡献。

谢选骏指出:人说“我希望在今天的中国人中,能有少数中的少数,他们愿意抱残守缺,来多学多懂一些中国学术,来对中国历史文化理出一个头绪。这不仅对中国自己有贡献,也可对世界人类有贡献。”——我看这个“希望”是在“抱残守缺第二期中国文明”,并非“创造提升第三期中国文明”;在我看来,对历史的研究,其实是在策划走向未来的战略。

 


【第六讲 如何研究历史人物】


今天讲“如何研究中国历史人物”。

历史是人事的记录,必是先有了人才有历史的。但不一定有人必会有历史,定要在人中有少数人能来创造历史。又且创造了历史,也不一定能继续绵延的,定要不断有人来维持这历史,使他承续不绝。因此历史虽说是属于人,但重要的只在比较少数人身上。历史是关于全人群的,但在此人群中,能参加创造历史与持续历史者,则总属少数。似乎中国人最懂得此道理,因此中国历史记载最主要的在人物。向来被认为正史的二十四史的体例,特别重要是列传。可见中国人一向以人物为历史中心。故要研究历史,首先要懂得人,尤其需要懂得少数的历史人物。如其不懂得人,不懂得历史人物,亦即无法研究历史。固然也有人脱离了人和人物中心而来研究历史的,但其研究所得,将总不会接触到历史之主要中心,这是决然可知的。

我们研究历史的主要目的,或主要功能,是在希望人能成为一历史人物。一历史人物,比一专门史学家更重要。人群所需要者,乃是在此人群中,能不断有历史人物出现,才能持续旧传统,开创新历史。这比不断有史学家出现更需要。我此讲如何研究历史人物,也可说主要用意即在此。

但空说历史人物,势难从头列数,这究将何从说起呢?我此下将试把中国历史人物分作几类来加以述说:

第一类:先说关于治世盛世的人物与衰世乱世的人物。

有人幸而生于治平盛世,但亦有人不幸而生于衰乱之世。若说历史以人为主,要人物来创造持续,则似乎在治平盛世所出人物必较多,又较胜。在衰乱之世所出人物必会较少,又较劣。惟其所出人物多又胜,因此才成其为治平隆盛之世。惟其所出人物少又劣,所以才成其为衰乱世。我想普通一般想法应如此,但根据中国历史看,却并不然。

中国历史人物,似乎衰乱世更多过了治盛世,又且强过了治盛世。我此所谓历史人物,乃指其能对此下历史发生作用和影响言。而此等人物,在中国历史上,显然是生在乱世衰世的,更多胜过生在治平盛世的。此有历史事实为证,不容否认。譬如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大人物。但他生于春秋末期的衰乱世,霸业已尽,时代将变。可说此一时代,已濒临旧历史传统崩溃消失的末路,势已不可收拾,谁也挽回不过此一颓运来。孔子以后,如孟、荀、庄、老诸子生于战国,论其时代,更不如孔子。那时天下大乱,残局日破日坏,更是无可收拾了。然论开创此后历史新局面,能在中国此后历史上具有无比的大作用大影响的人物,我们总不免要数说到先秦。试问先秦人物,岂不全是些衰乱世的人物吗?

继此再说到两汉。两汉之治盛,胜过先秦。但论人物,其在历史上作用之大,影响之深,则决不能比先秦。又就一般言,东汉之治盛,不如西汉。但论人物对此下历史之作用与影响,似乎更胜过西汉。因此后代人对东汉人物,也似乎较对西汉人物更重视、更敬仰。即就经学言,两汉经学首推郑玄。但郑氏已生在东汉末期。他身经党锢,下接黄巾之乱,而死在献帝建安五年。他的一生,开始在东汉末的最衰世,而淹没在三国初标准的大乱世。但在中国学术史上,他是何等有作用有影响的一位大儒呀!

说到唐代,自然可说是治盛世。但唐代人物,开元以前转似不如天宝以后。宋代虽非乱世,亦可称衰世。但宋代人物,却超过了唐代。尤其在南宋末年,国家将亡,出一朱子。论其在学术史上之地位,尤应越出在郑玄之上。就其在宋以后中国历史上之作用与影响言,殆可埒上孔子。孔子与朱子,是中国史上前后两位最伟大的人物,却均出在衰乱世。

我们再讲到元代,可说是中国历史上之黑暗时代。任何衰乱世,均不能与此时期相比。元人统治中国,前后不到八十年,但在此时期中,仍出了不少人物。如元初有王应麟、胡三省与马端临三大史学家,他们的著作,直到今日,在中国学术史上仍有其不朽的地位。此三人对于此下历史上之作用与影响,可谓迄今依然。下到明初,一辈开国人物如刘基、宋濂等,也都在元代黑暗时期中养成。

明代之盛,堪与唐比。但明代人物更不如唐。王阳明出世时的明代,已是衰象呈露,大乱将起。下迨明亡,大儒辈出,比宋末元初更像样。如顾亭林、黄梨洲、王船山。近人称为明末三大儒,亦都堪称为中国历史上的伟大人物。

综上所陈,可见在中国历史上,凡逢盛世治世,如汉、如唐、如明、如清,所出人物反而比较少,他们对此下历史之作用与影响也往往比较小。至于衰世乱世,如战国、如汉末、三国、如宋、如明末,所出人物反而比较多,其对中国历史此下之作用与影响也比较大。我们若从二十四史中,把各时代人物作一全面的统计,便可知我前面述说之不虚。

诸位当知,此处实为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一项伟大精义所在。诸位如欲了解此中精义,可自试读《论》、《孟》、《庄》、《老》诸书。凡此诸书中所陈述,何一非人生最高理想,何一非人类历史之伟大展望。但在他们书中,却不见他们时代的衰乱实况来。诸位如欲认识他们的时代,当另读《左传》、《战国策》等史籍。诸位把此两方面会合看,便知他们之伟大处。他们虽生存在此时代之中,而他们的精神意气,则无不超越乎此时代之外之上,而又能心不忘此时代。他们都是我所谓能主持一时代,而又能开创一时代之大人物。历史只是人事记载,衰乱世自然多记载了些衰乱事。这些大人物,反而很少得记载上他们当时的历史,然而他们却转成为此下最伟大的历史人物。这道理也很明白,一人物生于治世盛世,他在当时某一事功上有所表现,他所表现的即成为历史了。但在事业上表现出其为一人物,而人物本身,则决非事业可尽。因此,只凭事业来烘托来照映出一人物,此人物之真之全之深处,则决不能表现出。人生衰乱世,更无事业表现,此人乃能超越乎事业之外,好像那时的历史轮不到他身上,但他正能在事业之外表现出他自己。他所表现者,只是赤裸裸地表现了一人。那种赤裸裸地只是一个人的表现,则是更完全、更伟大、更可贵,更能在历史上引起大作用与大影响。

此项理论,实应为历史哲学上一大问题。我们固可说,所谓历史人物,则必须该在历史上表现出其事业来,才见其人历史性之伟大。人若不在历史上有表现,个何从见其在历史上之地位与价值。如此说来,衰世乱世人物,自然比不上治世和盛世。普通就一般历史言,似乎人物总该多出在治世和盛世,一到衰世乱世,就再没有人物或没有更伟大的人物出现。但在中国历史上则不然。惟有中国,却能在衰乱世生出更多人物,生出更多更具伟大意义与价值的人物,由他们来持续上面传统,来开创下面新历史。他们的历史性价值,虽不表现在其当身,而表现在其身后。此即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精神真价值所在,亦即是中国历史上一项最有意义的特殊性。

第二类:关于得志成功的人物与不得志失败的人物。

所谓得志,指其在当时活动上或说在当时历史舞台上有所表现。不得志者,则当时身跑不上历史舞台,或跑上了而其事业终归于失败。诚然,历史乃是成功者的舞台,失败者只能在历史中作陪衬。但就中国以往历史看,则有时失败不得志的,反而会比得志而成功的更伟大。此处所谓伟大,即指其对此下历史将会发生大作用与大影响言,而得志与成功的,在其身后反而会比较差。

且看中国古代历史上两大圣人周公与孔子。周公得志在上,奠定了周代八百余年的天下。孔子不得志,他尝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孔子自叹其不能如周公,而道终不行。但孔子对此后历史上的作用与影响,反而比周公大。唐以前的中国人多推尊周公。故从历史眼光来说,周公反而不能与孔子比,这亦因周公在当时是得志而成功的人物。周公的全心与全人格,反而给他的得志与成功全代表去了,也可说全掩盖住了。孔子则是一位不得志而失败的人物,因此孔子的全心与人格,反而更彰显地照耀在后世。

中国人又多爱崇拜历史上失败的英雄。对于在历史上成大功立大业的英雄,如汉代的卫青、霍去病,唐代之李靖、李勣等诸名将,反而比较不重视。如岳飞、文天祥、袁崇焕、史可法等,虽然他们在事业上失败了,反而更受后人敬仰崇拜。此又是中国人的传统史心与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所在。他们在当时虽失败了,但对后来历史言,却是成功的,而且是大成功。历史上每一时代的人物,必有成功与失败之分。但人能在失败时代中有其成功,这才始是大成功。在失败时代中有其成功,故能引起将来历史上之更成功。这一番道理,又是中国文化精义所在。

从另一方面说,卫青、霍去病、李靖、李勣诸人之成功,只表现在事业上,事业表现即代表了其人。我们可以说,卫、霍、二李,其人与其事业,价值若相等。但岳飞、史可法诸人,因为他们的事业失败了,故其事业不能代表其人,最多只代表了其人之一部分,而此等人物之整体性,则远超乎其事业之外。我们看卫、霍、二李,只见他们击匈奴、败突厥,觉得他们的事到此而止了。因而其人物之本身价值,反不见有什么突出性。但我们看那些失败英雄时,此等人物乃被其所努力之事业抛弃在外,因而其全心全人格反而感得特别突出。宋儒陆象山曾说:“人不可依草附木。”一有依附,其人格价值便不会出色。纵使依附于事业,也一样如此。失败英雄,因无事业可依附,而更见出色。

当知历史只是认识记载,人事则此起彼落,随表现,随消失。只有人,始是历史之主,始可事态之流变,而有其不朽之存在。历史不断在变,故一切历史事态必然一去而不复。后一事不能即是前一事,但此一人物则永远是此一人物。只有人物模样,人物典型,可以永存不朽。事业到底由人物而演出。历史虽是人事之记载,但并非人事之堆积。事之背后有人,把事业来装点人,反把人之伟大真性减色了。正由此人在事业上不圆满,倒反把他那个真人显出来。

这并不是说,在历史上凡属成功的人物,皆是无价值。乃是说,遭遇失败的人物,在其深厚的历史上,反而更显得突出。此因人物之伟大,并不能专以其事业作代表。但此也须人物自心能识得此理,又须有史学家能为此阐发。因此我说这是中国的史心,亦正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之真精神所在。

第三类:要讲到有表现的人物与无表现的人物。

刚才说到,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失败人物为当时及后世史家所推尊颂扬,他虽然失败,但总是有所表现了。此下所讲,则从一个人之有无表现来说。我们通常听人说,某人无所表现,似乎其人无所表现即不值提。但在中国历史上,正有许多伟大人物,其伟大处,则正因其能无所表现而见。此话似乎很难懂,但在中国历史上,此种例,多不胜举,亦可说此正是中国历史之伟大处,也即是中国文化之伟大处。

例如吴太伯,又如伯夷、叔齐,在历史上皆可谓无所表现,而为孔子所称道。孔子曰:“太伯其至德矣乎!三亿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又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乎!”似乎孔子乃在其无表现中赞扬其已有所表现。而且是表现得极可赞扬。我们也可说,此乃是在人群社会中,在历史上,一种不沾染不介入的表现,一种逃避脱离的表现。

孟子也常称颂伯夷,他说:“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他的称颂伯夷,大意亦与孔子相同。孟子又将伯夷、伊尹、柳下惠并称为三圣人。他说:“伊尹圣之任,伯夷圣之清,柳下惠圣之和。”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是在政治上得志成功的人。伊尹为汤相,亦是政治上一得志人物。但伯夷、柳下惠,则并无表现,并无成功,孟子却将他二人与尧、舜、禹、汤、伊尹相提并论,同称之为圣人。

后来太史公作《史记》,此为中国正史之创始,为二十四史之第一部,其体例之最重要者,厥在其以人物为中心,而特创列传一体。但太史公又将《吴太伯世家》列为三十世家之首,将《伯夷列传》列为七十列传之首。他在《伯夷列传》中,屡屡提到因于伯夷之无所表现而无可称道,甚至其人若犹在或有或无可信可疑间,只因孔子称颂了他。太史公又用颜渊作陪衬,他说:“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早夭……”其实颜渊也就无所表现,故太史公引来推崇伯夷无表现之伟大,而褒然列之于列传之首。

在孔子七十二弟子中,颜渊似乎是最无表现。孔子说:“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又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渊死,孔子哭之恸。并说:“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然颜渊在孔门到底是无表现,不能与子路、子贡、冉有、宰我诸人相比。故太史公亦云:“伯夷、叔齐虽贤,颜渊虽笃学,得孔子而名益彰。”可见孔子最能看重人物之无表现之一面。孔子目此为德行,吴太伯民无得而称,孔子却称之为至德。德行在孔门四科中高踞第一。太史公作《史记》可谓深得孔子之意。

以下中国历史上遂搜罗了极多无所表现的人物,而此等人物,亦备受后世人之称道与钦敬,此又是中国历史一特点。故我说此乃中国之史心,亦即中国文化传统精义所在。诸位只有精读中国史,深研中国历史人物,始能对此有了悟。

让我姑举数例以作说明。如春秋时代之介之推,战国时代之先生王斗,西汉初年之商山四皓,及鲁两生。循此以下,如东汉初年的严光,此人对历史亦一无表现,但后人永远觉得他是一个了不起人物。汉光武即帝位,以前长安太学中同学,均已攀龙附凤,功成名遂。独严光隐身不见。光武思之,乃令以物色访之,久而后得。帝从容问光曰:“朕何如昔时?”对曰:“陛下差增于往。”因共偃卧,光以足加帝腹上。除谏议大夫,不屈。乃耕于富春山,后人名其钓处为严陵濑。这一番故事,虽若有表现,只可说是无表现,亦可谓是表现了其无表现,此等更说不上得志与成功。似乎他既不像有志,亦不求有功。又如宋初陈抟,居华山修道,恒百余日不起。又有林和靖,隐居西湖孤山,垂二十年,足不履城市,植梅畜鹤,时谓其梅妻鹤子。此等皆同为后世称道。我们今天如去富春江畔,或去西岳华山,或去杭州西湖,自然知道对这些人心焉向往。即使我们并不亲历其境,但也多知道他们的姓名,对于他们那种无所表现的人格,亦可谓乃只表现一无表现的人格,还像历历在目,这也真是怪事。

又如三国时代,英雄人物层出不穷,大家各显身手。可谓在此时代中人,必是各有表现者。然亦有无所表现,而被认为第一流人物,如管宁即其一例。管宁在当时,实是一无表现。但论三国人物,管宁必屈首指。他少时曾与华歆同席共读,遇轩冕过门,歆废书往观,宁即与割席分坐。魏明帝时,华歆位至太尉,欲逊位让宁,宁终不就。看来歆虽佩服宁,宁终不重视歆。史书称其“虽出处殊涂,俯仰异体,至于兴治美俗,其揆一也。”此亦孟子所云禹、稷、颜回同道之意。其实管宁固可比颜回之不出,而华歆又岂得与禹、稷相提并论。要之,中国史家喜欢表彰无表现之人物,真是无微不至。论其事业,断断不够载入历史。但在其无表现之背后,则卓然有一人在,此却是一大表现。这意义值得吾们深细求解。

又如诸葛亮,好为梁父吟,每自比管仲、乐毅。他并不是不能有表现,却又不想表现。后来刘先主三顾草庐,始肯出许驰驱。他在《出师表》中说:“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今且问,此两语是否当时诸葛真意?我且举其友作证,一是徐庶,他知诸葛最深,应亦是一有作为人。初事刘备,曹操获其母,庶乃辞备归操。虽仕至御史中丞,然在历史上,终不见徐庶曾为曹操设一谋,划一策。其人便如此无表现而终了。又一人如庞德公,时荆州刺史刘表屡以礼延,不能屈,隐鹿门山,采药以终。诸葛孔明常拜于其床下,可见其人亦非不能有表现,只是宁为一无表现人。徐、庞如此,故知若非刘先主三顾草庐,诸葛定亦永无表现如徐、庞。

我们当知诸葛《出师表》两语中,全性命是大事。懂得要全性命,自然无意求闻达。中国历史上此种无表现的人物,真是各时代都有。他们的本领,亦只在全性命。正以全得性命,所以成得一人物,而且是至高卓至伟大的人物。我们若能汇集起写一书,即名“中国历史上之无表现人物”。此书亦可有大作用,大影响,至少在阐发史心,宣扬文化传统上,可有大贡献。

此种尊崇无表现人物之传统,又影响到小说。如唐人《虬髯客传》,即是故意要描写一个无表现之英雄。又如《水浒传》叙述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开始却有一位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此人如神龙见首不见尾,也是一无表现人物。《水浒传》作者,把此一人闲闲叙在前面,真使后面忠义堂上宋江以下一百零八位好汉,相形减色。此种笔法,可谓与太史公《史记》三十世家以吴太伯为首,七十列传以伯夷为首,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谓是能直探史心的一种大手笔,诸位莫轻忽过。

今天诸位也可说是各处在衰乱之世,不免有生不逢辰之感。然诸位一读历史,知道研究历史人物,便知我们尽可做一不得志和失败的人,或甚至做一无表现之人。这一时代是失败了,但处此时代之人,仍可各自有成,并可有大成。只要人能有成,下面时代便可挽转,不使常在失败中。若人都失败了,则一切完了,下面亦将无成功时代可期。孟子曾说:“禹、稷、颜回同道,易地则皆然。”禹、稷是有表现的人,颜回则是无表现的人,这只因时代不同。但不论有表现无表现,历史传统,文化精神,却同样主持在他们手里。孟子又说:“人必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不为正是无表现。所以若时代不许可,我们尽可不强求表现。一旦时来运转,风云际会,到那时自有出来表现的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留得有人,还怕历史中断吗?

昔范仲淹作《严子陵先生祠堂记》,末后两句为“先生之德,山高水长。”有一人说,“德”字不如改作“风”字,范公欣然从之。上面说过,孔子四科,德行为首,而颜回、闵子骞、仲弓、冉伯牛那些德行人物,却都是无表现的人物,故范仲淹以“德”指其人之操守与人格,但此只属私人的。风则可以影响他人,扩而至于历史后代,并可发生莫大影响与作用。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孟子亦云:“圣人,百世之师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闻柳下惠之风者,薄夫敦,鄙夫宽。”但孟子只言伯夷、柳下惠之风,却不说伊尹之风,此何故?岂不因前两人无表现,而后一人有表现?在事功上有了表现的人,反而对后世的风力少劲。因事功总不免要掺杂近时代呀,地位呀,机缘呀,遭遇呀,种种条件,故而事功总不免滞在实境中,反而无风,也不能成为风。惟有立德之人,只赤裸裸是此人,更不待事业表现,反而其德可以风靡后世。在严子陵本人当时,只是抱此德,但经历久远,此德却展衍成风。故说“先生之德山高水长”之德字不如改风字,更见深义。否则有德之人,岂不成为一自了汉,与世无补,又何足贵?

在中国历史上,正为有此许多衰世乱世的人物,有此许多不得志而失败的人物,有此许多无表现无作为的人物,才使中国历史文化绵延不缀,直到于今,经历了四五千年的长时期,而依然存在。故我劝诸位,处衰世乱世不足怕,就是不得志或失败了,亦不足怕。甚至于无所表现无所作为,同样不足怕。主要的在如何成得一人物。有了人物,下面自然会不断有历史。但如何才算得一人物呢?此正是我这一讲演所要提出,请诸位去细心研究的。

上面所说,似乎像指中国古人所谓立德立功与立言的三不朽而言。德指的人格方面,功指的事业方面,言指的思想与学术方面。现在再就中国的文学方面略有陈述,文学不必全是立言。中国历史上最受后代崇拜的三大文学家,屈原、陶渊明与杜甫,此三人,皆为众熟知。屈原可说是一位在政治上不得志而失败的人物,陶渊明则是一位不愿有所表现的人物,杜甫则是意欲求有表现而终无机会让他表现的人物。他们均以自己一份赤忱的热情,透过文学,而表达出他们各自的心志来。上面说过,人在治世盛世,功成志得,有所表现,别人反而对他为人不易有更深的觉察。惟在衰乱之世,不得志,失败了,或是无表现,这样的人,凡易使人深切看出他的内心意志来,如上三人均是。

不但文学如此,艺术亦然。如宋末郑所南画兰,即是最好之一例。又如元末高士倪云林,明末八大山人与石涛等,此等诗人画家在历史上可谓一无表现,但历史却在他们的艺术与他们的诗文上表现出来了。他们无事功可表现,所表现的则是他们之心志。由他们之心志,可以想见他们之时代,故说历史在他们之诗文艺术上表现了。故中国人之文学,非纯粹之文学。中国人之艺术,亦非纯粹之艺术。重要者,乃在其内心意志一面。一人在事业上无表现,旁见侧出在文学艺术作品中来表现,这亦是中国文化传统精神之一脉。他其人可以不上历史,但历史却在他身上。他可以无表现,但无表现之表现,却成为大表现。中国有许多历史人物皆当由此处去看。

我在此将特地提出一“志”字。中国人常言“志士仁人”,人若无志,便亦不仁。但其所志,亦正贵在此一仁字上。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又说:“匹夫不可夺志”。诸位如须研究历史人物,却须先具一“彼人也,我亦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之志。若没有了此志,则古人自是古人,历史自是历史,和我渺不相涉,总研究不出一所以然来。

昔顾亭林尝云:“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又说:“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亭林所谓保国与亡国,是指一国之政治言。所谓保天下与亡天下,则指民族文化之绝续言。我上面所说那些历史人物,则多是有志保天下的人。他们在历史上,有许多亦仅只是一匹夫。但文化绝续,时运兴衰之大责任,他们却把己身来担起。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或许比历史上任何时代更衰更乱。可是我们的处境,比起古人来,实未见困难更甚。如我们能设身处地,平心去研究我们历史上许多处衰世乱世的人物,许多不得志失败的人物,甚至许多无表现无作为的人物,便知今天的天下兴亡,我们也实在责有难逃。若我们脱离现实,只驰心空想汉、唐盛世,只驰心空想一旦得意来做一个历史上成功的人物,则深恐河清难俟,我们也只有嗟叹终老,但也好因此把我们的责任交卸净尽了。

《易经》上亦说:“天地闭、贤人隐”,隐了自然没有所表现。中国文化之伟大,正在天地闭时,贤人懂得隐。正在天地闭时,隐处仍还有贤人。因此,天地不会常闭,贤人不会常隐。这些人乃在隐处旋乾转坤,天地给他们转变了,但别人还是看不见,只当是他无所表现。诸位想,这是何等伟大的表现呀!诸位若有志,不妨来搜罗隐逸,写一部中国贤人传,把中国历史上那些无表现的人物,自许由、务光、吴太伯、伯夷、叔齐起,从头叙述。我想只在正史上,又何止有千百人。他们之无所表现,正是我们日常人生中之最高表现。诸位若再搜罗到各地地方志,及笔记小说之类,更可找出很多这类的人物。这是天地元气所钟,文化命脉所寄。今天我们只看重得志成功和有表现的人,却忽略了那些不得志失败和无表现的人。因此也遂觉到自己并无责任可言。诸位当知,中国历史所以能经历如许大灾难大衰乱,而仍然绵延不断,隐隐中主宰此历史维持此命脉者,正在此等不得志不成功和无表现的人物身上。

但在今天,我们心目中已无此等人物的地位存在。纵使尚有隐了的贤人,我们也将觌面不相识,此实是中国文化的极大不幸极大危机。我们当求再认识此等人物之可贵。人或问,我一匹夫,怎能负起天下兴亡之大责?其实匹夫也好,匹妇也好,只要他能像像样样地做一人,便是此责已尽。

从人物来讲历史,近人或许已认为是落伍了。至于研究历史而注意的这些无表现的人物,近人将更认为此与历史无关。此话亦不错,此等人本可以不载入历史。但历史的大命脉正在此等人身上。中国历史之伟大,正在其由大批若和历史不相干之人来负荷此历史。诸位今天,也莫要认为自己和历史不相干,诸位亦正该负荷起此历史之重任。

或有人问:你是讲历史的,将来中国前途如何,你该有一看法。其实我亦哪能烛见未来。我只见向来历史是如此,在此乱世,我亦只能说:“苟全性命,不求闻达。”诸为或许又会问,现在时代变了,人人得有一分自由,该有一番表现,为何却要置身事外做一无表现的人?此则又须回复到我上次所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话题。当知各人的成败,全视其“志”“业”。但业是外在的,在我之身外,我们自难有把握要业必成。志则是内在的,只在我心,用我自己的心力便可掌握住。故对每一人,且莫问其事业,当先看其意志。

中国古人又说“诗言志”,中国人有时把此志只在文学中诗中来表现。若我们把西方人观点来看中国人,有时觉得像是不积极,无力量,无奋斗精神。我亦常说中国史像似一首诗。但诗中有志,看似柔软无力,却已表现出无限力量。诗可以风,我们不得已而思其次,不治史,姑且学诗。中国诗里的理想境界,则必是具有风力的。风来了,万物滋生。诸位若能从诗中披拂到一些古人之风,诸位又若能把此风吹向他处,吹向将来。诸位当知风是无物能阻的。风大了,自能所向披靡。且待我们大家来吹嘘成风吧!

谢选骏指出:“如何研究历史人物”——取决于这个“历史研究者”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不会有一个普遍的法则。这就像俗话所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而对象不过是个“思想的引子”罢了。



【第七讲 如何研究历史地理】


今天我的讲题是:“如何研究历史地理”。

有人说,历史等于演戏,地理则是历史的舞台。此譬实不切合。一群演员,可以在任何戏台上演出同样的戏来。但历史演员,则正在此特定的地理上演出。地理变,历史亦变。在这一舞台上演的戏,不一定能在另一舞台上演。上帝创世,先造地,后才造人。这世界各处地理不同,人生长在各地上,也就得不同。各地的气候、物产、交通情况等各不同,于是人亦因地而异。非洲人固不同于埃斯基摩人,希腊人亦迥异于蒙古人。地不同,人不同,因此历史演变亦不同。孔子不能出生在印度,释迦牟尼不能出生在耶路撒冷,耶稣亦不能出生在中国,此有地理和历史的双重限制。

中国古时,常把天、地、人三位合在一起讲,这是有一番极大的现实真理在内的。故研究历史,同时要懂得地理。若把天代表共通性,地则代表了个别性。人处于共通的天之下,但必经由个别的地,而后再能回复到共通的天,此为人类历史演变一共同的大进程。人由个别性回归到共通性,亦为人类文化理想一项大目标。只有中国历史深明此义,并亦一贯保持此趋向。欧洲历史则不然。他们的个别性胜过了共通性。换言之,他们的地域限制,显示出其在历史上之特别重要性。如希腊、罗马史,都显示出有一种地域区分。现代英、法、德、意诸国,亦现实其乃由地域区分而演出。西洋史因受地域性之限制,而成其为分裂的。中国历史则总是合而为一。自始到今,只是一个中国。

若我们另用历史区域这一名词,则整个中国总在此区域之内。所包容之地理分别,纵是依然存在,可是因其上面有一历史区域之共同性,超越了此地理区域之各别性,而包盖涵容了它,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地理区别之重要性遂不易见。中国历史是包容着广大地域,不分裂的。

讲到历史时期,西洋史是断续的。如希腊史断了,接上的是罗马史。中国历史则不然,我们决不能说春秋史断了,接上来有战国史。战国史断了,接上来有秦汉史。中国历史只是涵气内转,一贯直下。故中国历史区域大,时间长,因而其一切变动都隐藏在历史内部,看不出,分别不易。中国的历史地理,好如一大舞台,一批批演员此进彼出,所演的是一本本的戏。但老的此舞台上,外表看似单纯,而实际则甚复杂。西方历史则一反于是。时时改变舞台,不仅演员变,甚至舞台亦变。故西洋史之复杂性显在外,即在其地理上,千头万绪,一见便知其不单纯。其实中国的历史区域所包容的地理区域之复杂性,决不单纯于西方,而且更远为复杂。一部中国史,几等于全部欧洲史。

读西方史,其各地区之相互斗争与彼此起落,颇易见。读中国史,其各地区之相互融和与彼此配合,其事却不易见。故如不明了中国地理之复杂性,便不可能深切了解此一中国历史区域之单纯性之表现之伟大意义与价值之所在。故学习中国历史,更应先熟谙中国地理。姑从最浅显处说,如治春秋史,若我们不知道晋国在哪里,楚国在哪里,齐国、鲁国在哪里,秦国、吴国又各在哪里,试问我们如何能了解得春秋史。又如读自秦以下的历史,东汉和西汉不同,宋和唐不同,明又和宋不同,这里面有很大的地理背景不同,疆域不同,首都不同,国防形势不同,经济命脉不同,种种有关地理状况之不同之极大差异在内。因此我们若不明白各时代的地理情况,便不易明白到各时代的历史事实。

再进一步就东西双方历史大趋势言,西洋历史是转动的,自小地面转向大地面,自低地转向到高地,自温暖地区转向到寒冷地区。一部欧洲史从希腊开始,转向到罗马意大利半岛,又转向到西班牙、葡萄牙,再转向到荷、比、英、法诸国,再转向到德意志,直至今又转向到苏俄,其在地理区域上之论转动态,大致如此。中国历史趋势,不好说是转动的,只好说是展拓的。中国史是最先从某一狭小地区,展扩到广大地区去。由是而再从广大地区推拓到较狭小的地区,从高燥地带推拓到低湿地带,从寒冷地区推拓到温暖地区的。此一不断推拓的过程,即自北方黄河流域推拓到南方长江流域,再推拓到更南方的珠江流域,其大势是如此。此为在中西双方历史区域中,所包涵之地理背景之一个绝大区别。更主要的,乃在其动的形态上。我们若能自此着眼来研究中西历史,似乎更可对中西双方历史所表现的不同趋势与不同精神,了如指掌。若我们把握到此一大概念,再向里深入,便可有许多更深邃更重大的发现。而主要则在研究历史同时能注意到它的地理背景。

讲到一个历史区域在地理上的不断推拓,只有美国与中国有相似处。美国自十三州开始,由北向南,自东向西,地面继续开辟,而仍只在此同一历史区域之内。这与古罗马以及近代英、法诸帝国主义之向外征服绝不同。一是凭其国力富强,仅是一种地理区域之扩展。一则表现其文化精神以及历史区域之放大。若使美国没有近百年来之西部发展,美国文化当不能有今天的情形。也正如中国古代北方若没有向南方长江流域扩展,也不能有秦、汉以后之成就一般。若论往日之大英帝国,曾有一时期,见称国旗所插处永不见日落。但疆土推拓,即与文化进展无关。英国人仍只是此英国人,就其文化精神言,则仍限在英伦三岛。正如东方往昔之蒙古帝国,铁骑所至,蹂躏欧、亚,但与蒙古民族之原先文化殊无补益。

中国之伟大,正在其五千年了之历史进展,不仅是地区推扩,同时是历史疆域文化疆域也随而推扩了。美国之西部推拓,只不过百余年历史,自然也不能与中国相比。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之伟大,乃在不断推扩之下,而仍保留着各地区的分别性。长江流域不同于黄河流域,甚至广东不同于广西,福建又不同于广东。中国民族乃是在众多复杂的各地居民之上,有一相同的历史大传统。上天生人,本是相同的,但人的历史却为地理区域所划分了。只有中国,能由分别性汇归到共通性,又在共通性下,保留着分别性。天、地、人三位一体,能在文化历史上表现出此项奇迹来的,则只有中国了。

以前学者研究历史地理,多先注意看两部书,一是《禹贡》,一是《汉书·地理志》。两书相比,后者似更重要。不论《禹贡》是战国人伪撰,在《禹贡》书中,亦只注意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而《汉书·地理志》则开始注意到各地区的文化背景。因于各地区气候、生产、交通种种条件不同,而影响到人生文化方面者,其事极深微。要之,各地居民,相互间性格有不同,风俗习尚有不同,心理状态与精神活动都可有不同。《汉书·地理志》根据《诗经》十五国风,来叙述推论当时各地区之历史传统和文化特点。此一体统与特点之提示,大值我们注意。惟春秋时代十五国风所咏,大部还是在中国北部黄河流域。我们若细分之,也可说,诗中《雅》《颂》部分,是代表着古代中国之西方。十五国风,则代表着当时之东方。但后来中国疆域不断扩大,由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而中国乃有南北之分。如战国时,庄子、老子都是淮河流域人,楚辞产生在汉水流域,然在古人已都目为是南方了。

当时人,对南北地域人物思想不同,生活态度与精神动向不同,已早有注意。我们也可说,道家思想与楚辞文学,已是中国古代文化中,随后加进的新产物了。但后来中国疆土开拓,愈推愈南,到三国时代,北方有魏,南方有蜀与吴。此后经五胡之乱,大批人从北方迁移到长江流域,而有南北朝之对立。到此时,中国又正式扩大了南方一片新的历史疆域。在中国文化中,又加进了很多新的成分,引起了很多新的变动与新的配合。到唐代,南北又融合为一。下经安史之乱,南部重要性日益提高,自五代十国迄宋代,南方的重要性竟已超过了北方。我们也可说,唐以前中国文化主要代表在北方,唐以后中国文化的主要代表则转移到南方了。

南宋以下,中国历史疆域愈往南推拓,极南部的珠江流域亦变成中国历史上极重要的一部分。此时长江流域已成为中国的中部,淮南已成为北方,所谓南方便让给珠江流域了。在古代,五岭以南,虽已早属于中国之版图,但也可说尚未加入中国文化的大统。唐代广东人在政府中任高职的,只张九龄一人,他是曲江人,还是在广东的较北部。至于闽人考进士的,要到韩昌黎时代才有。但佛教禅宗六祖慧能,竟可说他在中国创立了新宗教,其对后来影响之大,甚少人能比。慧能亦是粤人,惟大致说来,唐以前广东著名人物究不多见。

孔子在中国历史人物中是最伟大的,后来惟南宋朱子,其影响之大差堪相随,而朱子实为一闽人。故在唐以后,中国南方出了两大伟人,即慧能与朱子。南方地区对中国文化上之贡献,可谓已超越了北、中两部。直至近代,南方影响更大了。如太平天国起于粤,平定洪、杨者多属湘人。民国开创,孙中山、黄克强以至蔡松坡,都生在湘粤。近十年来,大陆的毛泽东,也是湘人。撇开其成败是非功罪于不论,可谓南方人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实自现代开始。大致来说,古代中国是北方人的,长江以南地区正式露头角占地位要自唐宋始,珠江流域出生历史人物则为更后之事。

上面当然是一种极粗略的叙述。古代北方,后来已被称为中原了。所以中国历史上之地理推拓,应列为研究中国历史主要一项目。若我们亦如研究西洋史般来研究中国历史,把此历代区域中之地理背景,一一加以分别,逐地逐区,隔开来看。其人物性格,其社会风尚,其经济荣枯,其文化升降,各方面均可发现出无限复杂,无限变动,并可有无穷妙义为前人所未加注意者。但更重要乃在中国如何能将此不同地域之不同的人文背景,不同社会,不同性格、嗜好、心理倾向与精神向往等多方面之人群,汇通和合,冶之一炉,使其同成为中国人,熔铸成一个中国文化,展演出一部中国历史来。

此事以往在中国,似乎不成一问题。但我们现在面对着一部欧洲史,看他们直从希腊以来,永远是分崩离析,各自立国,互不合作。虽面对大敌,危机在前,其各地区之不能融和相协,依然如故。但中国何以能至于大一统,能将不同地区,不同性格,不同风习之人群,共同陶冶在同一文化系统之下,共同来创造此一历史传统?中国之地理扩展,并非如西方帝国主义凭武力来向外征服,而是一种自然的趋向于文化的凝聚与统一。因此,西方历史看似复杂而实单纯,其复杂在外面,而内里则单纯。中国历史看似单纯而实复杂,其单纯在外面的形式,而内里精神则实是复杂。西方历史上之所谓英国人、法国人,只似一种化学单位。而中国历史上之中国人,则似化学上一种混合制剂。

我要问诸位,未来世界人类前途究该永远分裂抑宜融和相通?如果答案肯定在下一面,则未来的大同世界,应非采用中国理想走上中国人的历史道路不可。正因世界上惟有中国人无地域偏见,无民族偏见,而能高揭一文化大理想来融通各地域,调和各人群。尤其是中国儒家能力持此一理想,并亦有以往历史可为作证。如西方各自分开,各求发展,总会有毛病。如中国,统诸异,求一同,愈统会便愈复杂,愈融和便愈变化。若非细参中国历史,诸位或许不易接受此说法。

今天的西方人,讲历史人类文化前途,似乎均带有一种悲观气氛。其实西方人自有历史哲学以来,便是带有悲观气氛的。此话如何说起?如西方历史哲学家黑格尔,他认为人类最后命运当掌握在日耳曼民族手中。此一观念,便已是悲观的。难道上帝特为日耳曼人来创造此世界的吗?讨论人类文化前途,自应高瞻远瞩,不应专着眼在日耳曼一地域与日耳曼一民族。此下马克思的辩证唯物史观,亦属悲观论调。他说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崩溃,共产主义社会必然兴起,全世界无产阶级必然有一天会联合起来打倒目前的资本主义。至少此项观念对西方来说是悲观的。只因马克思是犹太人,他本人对西欧文化本无切身痛痒,故由他说来,好像不觉是悲观。犹如黑格尔是日耳曼人,他为自己民族自豪自吹,他看世界人类文化命定地要转落在日耳曼人手里,在他意想中亦不觉是悲观。但由对方看来,则实际是一种悲观。

今天的苏维埃,把自己置身于西欧之外,他们崇奉马克思,认为人类前途则必然在他们手里,他们觉得是一种兴奋,不感到是悲观,也正如黑格尔给予日耳曼民族以一种兴奋,而不觉其悲观一样。从前人不察此理,认为西方悲观历史哲学,自德人斯宾格勒始。其实当推溯到黑格尔。故我说西方人讲历史哲学,是彻头彻尾有悲观倾向的。若问其何以如此,则因其不能摆脱地域偏见,民族偏见,乃至阶级偏见故。

当前英国文化史学者汤恩比的文化观,亦是悲观的。他以生物学上的刺激与反应说,来阐释人类文化的发展。其实就近代西方文化言,他们的富强力,早足以征服世界,宰割世界。在他们外面,并不能有何力量来刺激他们。他们之病象,乃由他们内部生出,而非外界所给予。汤恩比并未能深切看出人类文化以前与以后之真问题、真症结之所在,故他列举世界人类文化,乃至分成七八十种之多。可知汤恩比讲人类文化,依然限于地域分隔,不能调和融通来看。若尽依此地域与民族之分割看法,则只在英伦三岛,也可有爱尔兰起来自闹独立。宜乎世界各地文化,永远不能超出生、老、病、死之轮回悲剧了。更可笑的,是汤恩比将人类文化分成西方与东方两部,而将今天的苏俄硬派到东方来。其实共产党鼻祖马克思,原籍在德国,其血统则出犹太。逃亡伦敦,从事著作,他个人纯系在西方环境中培养而成。他的历史哲学,也全根据西方历史作证。无论如何,共产主义不能算是东方文化中的出品。

上帝创世,先造地,后造人。复杂多异的人,生于复杂多异之地面上。耶稣曾说过:“上帝的事归上帝管,恺撒的事归恺撒管。”但不幸恺撒是一罗马人,先是地域性把他限了,他又如何能管理全部地面上的人呢?西方观念之悲剧性,正在不脱离此狭隘地域性的束缚之一个原因上。有的中国人也信了斯宾格勒之说,有的认为中国文化到战国以后就停止了,或竟是熄灭了。有的认为唐以后中国文化是停止了,熄灭了。但我并不如此想。即论西方文化,也并没有死去。自希腊、罗马以迄今日,直到苏维埃,均是欧洲文化在演变。若限于地域观念,则感到希腊、罗马文化都死了。

中国文化之到今仍能存在,只用历史上的地理分析,也可用来作说明。中国历史上每经一次大乱,必有大批人士,由其原地址流亡迁徙到新的区域去。一个文化在某一地区的一个社会上一长久,便会因种种关系而呆滞停顿下来,不再能前进。但正如植物一样,如果施行接枝移植,便又会重生新枝,再见发荣。一粒种子,播到新的疆土,遇到新的养料,便会产生新的生命。

西汉末年,长安已残破。东汉末,洛阳又成一片荒墟。五胡之乱,一部分中国人迁往辽东,一部分迁往西凉。待到北朝兴起,此两支人再汇合起来,茁长了新生命。其大部分迁往长江以南的,则成立东晋与南朝。此下南北朝再经汇合,即有唐代新盛运兴起。此种文化新生,乃因新地域得来。譬如佛教传来中国,也得到了它的新生命。佛教在南方,遇到一不识字的慧能,即创立了禅宗,成为佛教后起一大生命。又如儒家,本在中原北方,到宋代新儒家便大部是南方人。中国文化永远在大地面上,因于不断的播迁,反而生发了文化新生。如能照此路线深入作研究,亦可阐述出中国文化所以能绵亘四五千年而长见其不衰不老之一个理由来。

讲到此处,我不禁想到今天海外各地遍布中国流亡人士的足迹。我认为经过这一次新的播迁,可能又酝酿出中国文化此下的新生命。将来此大批流亡人士,必然有一天会回到祖国,在中国历史上必然会有一番新配合与新开展,这是根据以往历史而可推想其可能的。斯宾格勒的历史悲观论,只因为他们限于一地域,限于一民族,把来各自独立分开算,岂能说齐国亡了,鲁国亡了,吴国亡了,越国亡了,他们各国间的文化也就中断不见了?若西欧人也能如中国般,早就融凝成一个大国家,早就陶铸为一个大民族,他们的文化,岂不也会和中国般长生不老吗?

故就中国以往历史事实言,中国的文化新生,与其一番新力量,大体均系在新地面新疆土上产生。故我谓中国文化之发展,乃系随于新地域之转进而扩大。诸位不妨自史籍中细心找寻资料,为此作证,大可写成一册数十百万言的巨著来,将为世人讨论人类文化问题者一新耳目。

当然上面所说,只是一番极粗略的叙述。即如古代中国之北方,后来也被称为中原了。中国历史上的地理展扩,同时即是文化展扩,此中大有值得研究处,我只借此处指出,供诸位作参考。

现在也有人说,西方文化发生在都市,中国文化植根在农村,此语亦有理。但中国也有都市,西方也有农村。只是西方都市其形势常是对外的,它们都市中之工商业,必求向外伸张,以求维持此都市之存在与繁荣。因此都市与都市间,也成为各自独立而又互相敌对之情形。中国都市则由四围农村向心凝结而成,都市与农村相互依存。农村既是大片地存在,都市与都市也相互联络融和合一。因此西方帝国主义,同样是向外伸张。而中国历史上之地理推扩,则亦同样只是一种向心凝结。帝国主义之向外伸张,外面殖民地可以叛离而去。中国文化之地理推扩,则在其文化内部,自有一向心凝结之潜力存在。但由上面再引申,近似玄论。我们试再归会到本题上。文化推扩到新地区,可以获得新生命与新进展,已在上面说过。但若一地文化衰落,是否可以再兴复活呢?此层值得再论。

上面又说,西方文化主要在城市,中国文化主要在农村。城市繁荣,此起彼落。农村虽有兴衰,但比较稳定。因此,作为农村凝结中心的城市,亦自与相互争存的城市不同,而联带有其稳定性。让我把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占有较长历史性的两个地区,来比较作证。一为今之山东省,一为今之河南省。为何我们不举长江流域之江浙或珠江南部的闽广诸省呢?因这些地区加入中国文化传统比较迟。而此两省,直上直下,几千年来都在中国文化大统中占有人文成就上的重要地位。这两省时经战乱,时遭饥荒,变动极大。但屡起屡仆,屡仆屡起,并无所谓文化一衰即无再兴之理。我们近日若有人来写一部“山东、河南两省文化兴衰之综合研究”,我想一题将是饶有意义的。当然不限此两省,即拈别地区作例,亦同样有意义。

上述中国北方,是中国文化的老家。就今天讲来,一般情形北不如南则有之,但诸位莫说中国北方已老了衰了,中国文化已转移到南方来,此实一大错误。但我们希望中国文化的发源地北方中原,能重来一大振兴,则是应该的,而且也是重要的。

今天所讲,也可说是讲的文化地理。地理与文化有关,如气候、水土、山川形势,物产风景种种要素,皆与人类历史文化有大关系。如一辈子生长在香港的人,将不能真了解中国之北方。中国北方水土深厚,其人物也比较稳健踏实。香港人非亲到北方,便不易了解。但中国北方人若不亲来香港,也一样了解不到香港。诸位试想,中国地理有如此般的复杂性,此地人不到那地,便不易了解到那地,但不害其同样成为中国人,同受中国文化陶冶,这又是何等伟大的一件奇事呀!我讲至此,就想到讲历史不能单靠书本知识,还要多游历。例如信耶稣的须到耶路撒冷去,佛教徒须到印度,崇拜孔、孟便想去曲阜、洙泗一游。因游历可得更深更亲切的知识,决非徒求之于文字书本者可得。

尤其是中国各地,无论通都大邑,穷乡僻壤,都有历史上的名胜古迹,人物遗风。即就香港言,原本是中国极南一小岛,在中国历史上似无地位可言。但诸位在此,便知香港亦多历史故迹。远的如南朝时代之青山寺,重大的如宋、元之际之宋王台等。我的故乡是江苏无锡,小地名叫梅里,远从吴太伯起,下迄东汉梁鸿,直到明、清近代,有一书名《梅里志》,此书现在美国各大图书馆中亦均可见到。此书叙述梅里一小区域中,所有之历史故迹名人遗踪。我幼时常好翻阅,真是可谓接触了中国历史之一角。我想在座诸位,各自回忆自己之故乡,亦必各可清楚记得自己故乡所有之历史故迹名人遗踪。即如广东人讲到曹溪六祖,岂不是唐以后中国文化史上一了不起的人物吗?故中国地理,已能和其历史交融密合紧配在一起了,没有一地无历史关系,无文化消息。若我们能到国内各地游历一趟,真可能是应接不暇,流连无尽。诸位到一处,才可明白此一处之历史,此一处之人物,与此一处之文化。以游历来作印证,以游历来求发明,这实是有意研究中国历史文化一重要的步骤。

我常听有人说,中国民族同化力大,故历史上不断有外族入侵,都给我们同化了。这话也非不是。但更要的是,中国人如何能先自同化自己,成其为同一中国人。这一问题,显然比前一问题更基本、更深入。又有人说,中国地理易于统一,不如欧洲地理之易于分裂,这却未见其诚然。我不知法、比、荷、德的地形如何定须分离,我又不知同一条多瑙河顺流而下,如何定须隔断。但在中国春秋时,晋国人见称为四塞之国,难于被侵的。后来的四川,人道是:“天下治,四川后治。天下乱,四川先乱。”试问如江、淮、河、汉诸大流,如太行、秦岭、五岭诸山脉,比较起欧洲地形来,何以必见为易于统一,不易分割呀?这里面决不是自然地理的关系,而是人文历史的关系。否则如我家乡太湖流域江、浙两省,若要模仿欧洲,至少亦该分江南、江北、浙东、浙西四国吧。只因我们习惯了在字面上在口头上,老说中国和中国人,却不仔细讨究其成为中国和中国人之一切历史文化来源,所以我今天特地提出研究历史地理一题目,也如研究欧洲史般,不妨起一番心,分着地区来研究。每一地区,从其历史演变中,自上到下,溯源竟流去探讨,去追求。即如我的家乡苏州人,在春秋、战国是这样的,到明、清两代又是那样的。又如广东在两汉时代是那样?

谢选骏指出:作者依靠的第二期中国文明,俱往矣!在第三期中国文明的现在,如何研究历史地理,取决于研究者具有多少“全球意识”。



【第八讲 如何研究文化史】


今天是中国历史研究法的最后一讲,今天的讲题是“如何研究中国文化史”。

以上七讲有关研究政治、社会、经济、学术、人物、地理各方面,均属研究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如果专从文化史来讲,则其范围应仍比上述各方面为大。可以说,文化是全部历史之整体,我们须在历史之整全体内来寻求历史之大进程,这才是文化的真正意义。进一层说,历史是人事记载,但有很多人事不载入史籍中。并非不重要,只为向来史体所限,故不一一载入。适才所说的历史整全体,则是兼指载入史籍与未载入史籍的而言。换言之,文化即是人生。此所谓人生,非指各人之分别人生,乃指大群体之全人生,即由大群所共同集合而成的人生,包括人生之各方面、各部门,无论物质的、精神的均在内,此始为大群人生的总全体。又当是立体的,而非平面的。即是此整全体之大群人生之兼涵历史演进之总全程,包括一切方面,而来研究其汇通合一支意义与价值者,乃是所谓文化。

“文化”一词,亦从西方翻译而来。中国从前人研读历史,只要懂得人物贤奸,政俗隆污。凭此一套知识,可认修己治人,则研习史学之能事已毕。现在则世界棣通,各地区,各民族,各有一套不同演进的历史传统存在着。如何从其间研核异同,比较得失,知己知彼,共图改进,于是在历史学之上,乃有一套文化学之兴起。此在西方不过百年上下之事,但中国古人实早有此观念。《易经》上有“人文化成”一语,文即指人生多彩多姿各种花样言。人群大全体生活有各部门,各方面,如宗教、艺术、政治、经济、文学、工业等,各相配合,融凝为一,即是文化。此多样之人文,相互有配合,先后有递变。其所化成者,正与近代人文化一观念相吻合。故此一翻译,实甚恰当。自此处言,可见文化即是历史,惟范围当更扩大,内容当更深厚。若我们有意研究文化,自须根据历史。因文化乃是历史之真实表现,亦是历史之真实成果。舍却历史,即无文化。

但从另一方面看,研究文化须有哲学智慧。文化本身固是一部历史,但研究文化则是一种哲学。全部历史只是平铺放着,我们须能运用哲学的眼光来加以汇通和合,而阐述出其全部历史中之内涵意义,与其统一精神来。此种研究,始成为文化史。但文化并非即是一套哲学,哲学亦仅只是文化中之一部门。若认为文化是一套哲学,此实大误。近人如梁漱溟著有《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彼似乎只根据哲学观点来讨论文化,亦嫌不足。我们当知讨论文化,此讨论之本身即是一种哲学了,但所讨论者则并非哲学,而是历史。哲学可以凌空讨论,而历史与文化之讨论,则必有凭有据,步步踏实。此一分辨,先当注意。

我下面所讲,并不想讲中国文化内容如何,乃是讲研究中国文化必具有某几项该注意的观点。除了开宗明义的第一点,即研究文化史要具有哲学头脑,并以历史事实为根据外,尚有下列诸点,兹逐一分疏,加以说明:

其一:讨论文化史要注意辨异同。

有人说,人类本体既相同,则世界各地区所有文化应亦无大差异。此说诚亦不错。但我们试举一位音乐家与一位运动家作例,一人善钢琴,一人善网球,此两人除此一项相异外,其他方面或可说百分之九十九相同。但我们所要注意者,正是此两人间一善钢琴与一善网球之差别所在。若忽略了此异处,便成为无可说。人同是圆颅方趾,同是五官四肢,但人心不同如其面,虽同是如此圆颅五官,却不该把他们异处抹去。西方学者似乎到今天才始感到有文化学研究之必要。因他们已知世界各地区各有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除却西方自己一套以外,尚有其他文化存在。即就西方欧洲言,如英、法、德、意诸国,他们也感到相互间各有不尽相同的文化传统。因其由此觉悟,才始知有文化研究之可能与必要。我们纵不说文化是多元的,但至少是歧出的。若专从同处着眼,如何能尽文化研究之能事?

在二三十年前,常有人说,西方文化只比中国文化走前了一步,中国文化仅相等于西方的中古时期。若中国能再前一步,便将与现代西方文化无二致。此可谓是一种文化抹杀论者。世上各民族文化传统尽自有其相同处,然而仍必有其相异处,因此乃有各种文化体系可说。当知每一文化体系,则必有其特殊点所在。有其特殊点,乃能自成为一文化体系而存在。不能谓天下老鸦一般黑,一切文化则必以同于西欧为终极。

其二:讨论文化须从大处着眼,不可单看其细小处。

如西方人初来中国,看见女人裹小脚,男人拖长辫,便认为此是中国文化。此亦是中西一相异处,亦是一特点,但太琐屑细碎了。研究文化若专从此等处着眼,则将永不识文化为何物。若我们指认街上一人,说其面有黑痣,此并不错。但若要我们介绍自己一亲戚或朋友,我们若只说其人面有黑痣,此外更无可说,那岂不成大笑话。此等说法,我则名之曰“文化的枝节论”。但见有枝节小处,不建有根本大处。此刻的中国人,男的都不拖辫,女的都不裹脚,但中国文化依然有其独特处,此即枝节与根本大小之辨。

其三:讨论文化要自其汇通处看,不当专自其分别处寻。

我刚才说过,政治、经济、思想、学术、艺术、宗教、工业、商务种种项目,都属文化之一面。但在其背后,则有一会通合一支总体。我们若各别分讲上述诸项,虽均属文化范围之内,但所讲只是宗教、艺术、政治、文学等等,并不即是在讲文化。例如一个人,他的日常生活总可分多方面来说。如在学校,在家庭,或在其他的社会场合中。须把此多方面汇通综合起来,才说得是明白了解此人。如只能分析,不能综合,此如佛经所说盲人摸大象,有的摸到象鼻,有的摸到象脚,凡此盲者所接触到的,固然均属象之一部分,但部分不即是全体。一只象不能即是象鼻或象脚。凡此盲人所接触者,则并非是一象。若研究文化问题,不能从其汇通处看,不能从其总体上求,则最多仍不免是一种文化之偏见。

其四:讨论文化应懂得从远处看,不可专自近处寻。

要知文化有其纵深面,有长时期的历史演变在内,不可仅从一个平切面去认识。如我今天所讲,有的是当前事,有的有一二十年历史在背后,有的乃就两三千年之历史传统言。又如诸位看香港社会形形式式,岂不同样有当前事,有一二十年前事,乃至更远的存在?诸位当知,专就存在于香港社会的事事物物言,亦尽有可追溯到一二千年以上者。诸位当知,文化进展莫不有其长远的途程。在其途程中有波澜曲折,有迂回反复,不断有新的加进,但亦永远有旧的保留。若横切一平面看,便不看见此进展大势。固然以前进展也尽多保留在此平面上,但必须知此平面亦必仍然在进展中。

记得我在小学时代,一天,有一位先生知道我正看《三国演义》,对我说,此书不足看,开头便错了。他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治一乱云云,那只是中国人老话。如今世界进步了,像现代西方英、法等国,他们是治了不再乱,合了不再分的了。哪里像《三国演义》上所说。”此系六十年前事。但以六十年后今天情形来说,那位先生的话,准说错了。我想此种说法,只能称之为文化的短视论。

文化演进,总是如波浪式的,有起有落。正如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他也会有病时。一个身体孱弱的,也会有康强时。所以衡量一人之体况,该看其前后进程。可文化亦然。近几十年来,国人对自己传统文化的看法,似乎都犯了一个短视病。都只从一横切面来说。若我说中国文化有价值,便会有人问,既有价值,如何会成今天般光景?但我也要问,西方文化进程中,难道从没有过衰乱与黑暗的日子吗?以前历史有变,难道以后历史便再不会有变,老该停在今天当前的这般情形之下吗?我刚才所举六十年前我的那一位先生所告诉我的一番话,那时的英国、法国,岂不正是如日中天?我的那位先生正为只从他那时的平切面看,认为英、法诸国再不会走下坡路。但在今天,由我回头叙述,真使人有白头宫女说玄宗之感慨了。这不过是前后六十年间事而已。故知我们对一个民族文化传统之评价,不能单就眼前所见作评判的定律。我们应懂得会通历史全部过程,回头从远处看,向前亦往远处看,才能有所见。

其五:讨论文化应自其优点与长处看,不当只从其劣点与短处看。

此因任何一文化系统,必有其优点与长处,当然也必有其劣点与短处。就以往及当前言,世界任何民族所创出的任何文化体系,尚无一十全十美的。将来是否能有一个十全十美更无毛病的文化体系产生,很难说。恐怕人类文化,将永远不会有十全十美的。这是上帝造人如此,也无可奈何。我们接待人、领导人、教诲人或希望督责人,也只有从其长处引进。若专心一意来指摘人短处,则人非圣人,均难自免。如有人长于音乐,我们正可从音乐方面来鼓励培植他,却不宜笑骂他别的什么都不会。专从人短缺处吹毛求疵,则一切人将见为一无是处。

对人如此,对己亦然。不能说专对自己寻瑕求玷便是好。这可说是一种文化自谴病。今天的中国人,看自己文化传统,正抱此病。有人说中国文化更无别的,只是有太监、姨太太、打麻雀牌、拖辫子、裹小脚、抽大烟,此外更无别的?我们是否应该软下心,回过头来也说它一些长处?专一吹毛求疵,剔垢索瘢,似乎不是一种好态度。如上所举,太监、姨太太、麻雀牌、辫子、小脚、鸦片烟等,在我们此五千年来之悠长历史中究竟占了何等地位?我们也该一翻二十四史十通等许多历史书籍,此诸形态究从何时开始?究竟发生了何种影响?究否是中国文化之大本大源与大纲大领所在?当然我并不说讨论文化不该批评其短处,乃是说亦应该认识其长处。

而且我认为一种文化之真短处,则正该从其长处方面求。譬如说,我并非一演说家,亦非一语言学家,但此均非我之短处。讨论我之长短者,不应在此方面立论。我此刻是来讲历史文化,诸位找我短处,正该从我所讲中去找寻、去指摘。因此我们讨论文化,正该先了解其长处,然后指摘其短处。不能说一人长于游泳,但偏要他比赛打网球。若不会,便是他短处。

有人说,我向来讲中国史总爱举其长处,如此则容易误认为中国文化有长无短。其实要讲中国史,盛衰进退治乱兴亡都该讲。不能只讲汉、唐,不讲三国与五代。但若你来写一部希腊史,自然只该写希腊出生了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和亚历山大,却不必历数希腊没有出生过孔子、释迦和耶稣。希腊后来衰了,但当希腊盛时,那些优点也不该一笔抹去不提。而且写希腊史的,正该在其盛时多着笔,衰了便无语可着了。我上面说过,讲文化依然只是讲历史。不能说今天中国不像样,便对以往不该叙述其长处。这真是:“中国不亡,是无天理了。”在我幼时,六十年前的中国,抱此见解的真不少。他们当然亦是激发于一时爱国热忱。但我们若平心静气来讨论文化问题,则似乎不宜如此般一意自谴。太过自谴了,至少不客观,不真实,没有历史根据。

上面说过,文化只是人生。我们在实际人生中,也哪能专找人短处的呢?无论在家庭、在社会、或交朋友、或处师生,人与人间则总有种种关系。若一意专找别人短处,此诸关系也都不可能存在。若真说中国文化只有太监、姨太太、麻雀牌、鸦片烟、长辫和小脚,那真成为中国不亡,是无天理了。但试问此世界上岂不仍还有中国和中国人之存在吗?不能因为一意要骂中国和中国人,却骂到上帝瞎了眼,丧了良心,说此是无天理呀!因知做人自谴过甚,也是一病。讨论文化问题,我们也不该只如是般一味自谴自责!

上述关于如何研究文化问题,我特就我们中国此六十年来学术界风气,提出下列诸点:

1、应根据历史真情。

2、求其异,不重在指其同。

3、自大处看,不专从小处看。

4、从汇通处看,不专从各别处看。

5、看得远,不可专从一横切面只看眼前。

6、不可专寻短处,应多从长处着眼。

以上讲了些研究文化问题所应保持的几种心习和态度。此下再略谈有关讨论文化问题的其他方面。首先谈到所谓文化精神与文化病。任何一种文化都会出毛病,但所谓文化病往往恰好正从其文化优点上生出。此层骤似颇难说,但以浅显例言,如骑者易坠,操舟者易溺,歌唱者易失音,演剧者易失态,历史上亦尽不乏其证。中国传统文化,政治方面可说是最见长的。但中国历史上大病,正以出在政治方面者为多。近几十年来,中国病痛主要亦出在政治方面。若说近代中国工商实业不发达,新科学不生根,这些话也都对。但这些只是外在短处,我们尽可设法补救,或说迎头赶上。所以老不能如此,则正为内在有病。此一病,从中国近代历史讲来,显然仍是政治病。若使政治上没有病,我们想要提倡科学,振兴实业,该不是做不到。故我说,所谓文化精神,应指其特殊长处。而所谓文化病,则正亦出生在其特殊见长处,而不在其短缺处。

若要把别人长处来弥补自己短处,便有所谓文化交流与文化革新。但文化体系譬如一七巧板,只是那七块板,却可拼成一头鸟,或一个老人,或一艘船,或一所屋子,或其他种种拼法,可成种种形态。只在此七巧板中,一块位置变动,其余各块也得随着全部变。此处可见文化交流与文化革新之不易。在文化传统大体系中,从外面加些微影响,亦可使整个文化体系改头换面。当知别人长处与自己长处,骤然间未必能配合上。所怕是引进别人长处,先把自己长处损害了。自己陷入病中,则别人长处亦将不为我有。故文化交流,先须自有主宰。文化革新,也须定有步骤。此六十年来的中国知识界,既对西方文化并为加以审慎别择,而对自己固有传统更不能深细剖析其利病得失之所在,随便引进一些,却转对自己损害一些。于是意志愈激,遂有提出所谓全盘西化之说。但所谓西化,究向西方哪一国哪一民族的文化模型来化呢?这其间也得有别择,仍须有步骤,否则如何全盘地化法?“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终是件危险事。

其实这六十年前乃至六十年中,文化何尝不时有革新。只为是无别择、无步骤。譬如那七巧板,初时一两块稍微移动,还依稀见得原来模样是老人、是马。后来逐块都变乱了,原来模样早已消失,但又尽拼不出新样子来。演变到近年如大陆,总算在全盘西化中选出一模子,可以照拼照凑。又无奈是文化旧根柢太深固,苦于一时斩不断。在看得见的方面纵使都西化了,但中国的自然背景还在,中国人的传统心习究难尽情铲除,势将仍受多少中国旧传统的影响。

从前有人主张,要劝中国人搬全家去外国留学。但此主张决难彻底。这一家纵西化了,待这一家回到中国,岂非仍在中国社会里?若使我们能把全体中国人一口气都搬到外国,则岂不仍在外国凭空搬进了一个中国社会?我们人口又多过了任何一个外国,那岂不要把外国社会反而中国化了?这六十年来的中国人,一番崇拜西方之狂热,任何历史上所表现的宗教信仰,也都难相比。所惜只是表现了些狂热的俗情,偏激的意气,最高也只算是空洞的理想,没有能稍稍厝意到历史与现实方面去作考虑。

至此,我们要讲一些文化的共态与个性。文化有共同处,是其共态。文化有相异处,是其个性。个性有长有短,贵在能就其个 性来释回增美。共态是一种普通水准,个性则可有特别见长。但亦不能在个性上太发展,而在共态上太落后。如印度文化,便有此毛病。六十年来的中国人常说:“西方人用电灯,我们用火水灯。西方人乘汽车,我们坐独轮车。我们如何能与人相比。”此亦不错。但此所指,亦只在文化共态方面。在此共态之上,总还得有些自己的个性。又有人说:“我只要能和人一般地用电灯,坐汽车,个性生而俱有,却不怕遗失了。我们尽说全盘西化,但中国人总还是中国人,莫要老在这上面操心。”此一说,骤看像有理,其实是一大荒唐。创为此等说法者,实全不知文化与人生为何事。当知文化与人生,莫不由人的心智血汗栽培构造而成。哪有如哥伦布寻新大陆,一意向西,结果却仍回到东来之理。若果我们全心全力来求全盘西化,西化不成是有此可能的。若谓东方依然仍还是个东方,这却在从来的人类文化历史上难于得证。

我们继此再谈一问题,即是世界文化与民族文化之别。究竟统一性、大同性的世界文化将在何时出现?此问题谁也不能答。或者我们可以说,这一种世界文化,在今天已在酝酿开始了。但何时能成熟确立,此尚有待。在我认为,世界文化之创兴,首在现有各地区各体系之各别文化,能相互承认各自之地位。先把此人类历史上多彩多姿各别创造的文化传统,平等地各自尊重其存在。然后能异中求同,同中见异,又能集异建同,采纳现世界各民族相异文化优点,来会通混合建造出一理想的世界文化。此该是一条正路。若定要标举某一文化体系,奉为共同圭臬,硬说惟此是最优秀者,而强人必从。窃恐此路难通。文化自大,固是一种病。文化自卑,亦非正常心理。我们能发扬自己文化传统,正可对将来世界文化贡献。我能堂堂地做一个中国人,才有资格参加做世界人。毁灭了各民族,何来有世界人?毁灭了各民族文化传统,又何来有世界文化?

我下面将再略说文化的陶冶与修养,及其承担与护持。或有人问:你上面所说诸项文化问题及发挥中国文化优点,固然也可能很对。但中国文化在今天,确已像到了一条山穷水尽之路。要何人来承担此一番文化复兴之大任,以及如何来护持此一份文化业绩于永存呢?此一问题,该是很艰巨。但我的答案则很简单。中国古人说:“道不虚行。”又说:“苟非至德,至道不凝焉。”文化的责任,只在人身上。明末大儒顾亭林曾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此一番文化业绩之护持,其职责正落在我们当前各人的身上。自然非有一番文化修养与文化陶冶的人,便无法来善尽承担文化与护持文化之责。上次我说过,只要有中国人,在其背后则必带一套中国的文化传统,此是从一面说。但话又得说回来,今天的中国,对自己以往那一套文化传统,有的存心鄙薄,有的漠不关心,似乎中国人对中国自己文化传统,并不能如其他民族般保守与固执,此亦或可是中国人一长处。但今天若要护持与承担中国文化,则非先有人能受良好的文化修养与陶冶不可。此事可以深言,也可以浅说。今天我们或许对政治、对经济、对学术各方面感到自己力量薄弱,无法来分担此责任。但如何像样地做一个中国人,这总该是人人有责,而且人人可能,这是在人人自己本分内能力所及之事。难道我们便不能自信我自己能做一个中国人吗?你不信你自己能像样地做一中国人,难道你准自信能像样地做一外国人?若能像样地做一中国人,此人便已接受了中国传统的文化修养与文化陶冶,亦已对中国文化有所承担有所护持了。

或有人还要问,中国文化究竟在将来有无出路?此则触及文化自信与文化悲观的问题上去。我上讲曾指出,在目前,连西方人也对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陷于悲观,失却自信,则无怪我们要提出此问题。但文化本是由人创造的,文化要人继续不断地精进日前永远去创造。路在前面,要人开,要人行。不开不行,便见前面无路。却不是前人创下此文化专来供后人享受。一个文化中所留下的物质成就,是可供人享受的。一个文化中所蕴有的精神力量,则待后起人各自磨炼来发扬,来持续。文化本身是属于精神的。仅存着一堆物质,到底不成为文化。因此,此一问题无可讨论。失却自信,便真可悲观。只有我们把各自信心先树立起,便见无可悲观处,接着的问题才能有讨论。

以上所讲,只就我个人针对着近六十年来中国人讲文化的一般流弊和短视之处说起。我只因生在此时代,深受此一种时代思潮观念之影响,心中老觉苦闷不安,总想在此问题上找一出路,让自己心下得一解决,因此引生出这许多想念来。但我此种种想念,亦非凭空随便地想。我自问是曾在以往历史上下过一番功夫,而始引生起此种种想念的。

这次一连八讲,由于时间所限,所讲总嫌空泛肤浅,又是语焉不详。我不能站在纯历史纯学术的立场来讲话,有时不免带有情感,随便空说,请诸位原谅。

谢选骏指出:为何钱穆一连八讲,却是“空泛肤浅,语焉不详”?因为他没有抓住要点,尤其在“如何研究文化史”的问题上,一味强调“文化本身是属于精神的。仅存着一堆物质,到底不成为文化”,却忘了“‘精神’需要‘物质’的载体”。钱穆如此做事,自然无法“纲举目张”了。那么如何才能“纲举目张”、展开文化史的研究,才比较有效?我认为,先读历史年表较好。



【附录 略论治史方法】


历史本系复杂人事之记录,尤以中国史绵历之久,包涵之广,记载之详备,所谓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更何论于今日。近人治史好言系统,然系统亦未易求,晚近学人言国史系统,不越两途。一谓自秦以来,莫非专制政体之演进。无论历史上任何事情,莫不以帝王专制一语为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表彰五经,排斥百家,尽属专制。乃至隋唐科举,明代八股,莫不谓其便于专制,其他一切率类此。

此等说法,起于晚清革命变法潮流之下,不过为当时一种党人之宣传。细按之,无当史实。待满清倾覆,专制政体推翻,此等历史观,早应功成身退。而谬种流传,绵延不绝。据此辈人之见解,不啻谓中国自秦以来两千年之政治传统,全属不合理。直到最近民国建立,光明稍露,乃始谓骤然有长足之进步。而此等进步,明属模仿西洋,则中国此下岂不只有西化之一途。此等见解,我故名之曰“近代中国人之维新观”,实即是一种“崇洋媚外”观。

又或根据西洋最近唯物史观一派之论调,创为第二新史观。其治史,乃以社会形态为躯壳,以阶级斗争为灵魂。所论厥为自秦以来,中国社会形态之阶段分别。若谓中国尚在封建社会之阶段中,绝未走上商业资本社会之阶段。自谓其对中国史已全部通透,而无奈其误解。照彼等意见,历史上种种事迹,总之为上层经济榨取之一种手腕,与下层无产民众之一种反抗,相互为消长起伏。如是则仅为彼等政治趋向之一种工具,一种说法,惜亦同样无当于国史之实际真相。

中国以往历史,究有何等意义?中国以往文化,究有何等价值?中国将来之前途,除却抹煞自己以往之一切而模仿他人以外,究有何等生路?此则尚待真心治史者之努力。

治史而言系统,固非易事。然若谓历史只是一件件零碎事情之积叠,别无系统可求,则尤属非是。或谓国史尚在逐步整理中,遽言系统,未免过早。今日急务,端当致力于新材料之搜罗,与旧材料之考订,至于理论系统,暂可置为缓图。此说亦可商。历史范围过广,苟非先立一研寻之目标,以为探讨之准绳,则史料尽如一堆流水账,将见其搜之不胜搜,将终无系统可言。此如清儒治经,初谓训诂明而后义理明,其论亦非不是。而极其所至,训诂小学日明,经学大义日晦。精熟《说文》、《尔雅》,岂遂通得语孟义理。

窃谓今日治史要端,厥当先从通史入门。中国今日尚无一部适合于时代需要之通史,但以研读通史之方法治史,为又一事。此两事虽属相关,然无第一事仍不妨其可有第二事。

窃谓治史者当先务大体,先注意于全时期之各方面,而不必为某一时期某些特项问题而耗尽全部之精力,以偏见概全史。当于全史之各方面,从大体上融会贯通,然后其所见之系统,乃为较近实际。其所持之见解,乃得较符真实。而其对于史料之搜罗与考订,亦有规辙,不致如游魂之无归。治古史本求通今,苟能于史乘有通识,始能对当身时务有贡献,如是乃为史学之真贡献。不致将史学埋没于故纸麓中,而亦不致仅为一时之政客名流宣传意见之利用品。

一九三六年九月

治史者先横亘一理论于胸中,其弊至于认空论为实事,而转轻实事为虚文。近人每犯此病。史迹浩繁,或与自己所抱理论渺不相关,或捍格不入。不悟所抱理论不能涵括史实,而转疑史籍别有用意。循至于前代史实,毫不研寻。自抱理论,永此坚持。当知治史先重事实,事实未了,而先有一番理论条贯,岂得有当?

昔人治史,先从一方面再转别方面,久之各方面俱到。今治国史,苟能于政治制度上,或于食货经济上,先事寻求。事实可以范围理论,而理论不足以改变事实。超越事实空言理论,则理论尽可有千百样不同,而事实则只此事实。此乃所谓历史,虽千头万绪,不胜浩繁,须虚心耐烦以求认识。

认识事实亦非易。人事繁赜,复杂万状,其相互间,轻重大小,先后缓急,至不易辨。处世阅历,只是其中之一部分。治史者贵能上下古今识其全部,超越时代束缚。故首当虚心耐烦,先精熟一时代之专史,乃能深悉人事繁赜之一般。而对于各方面事态之互相牵涉影响,及其轻重大小,先后缓急之间,亦渐次呈露。如是,其心智始可渐达于深细邃密,广大通明之一境。然后再以通治各史,自知有所别择。然后庶几可以会通条理而无大谬。能治通史,再成专家庶可无偏碍不通之弊。

一九三六年九月

近人治史,每易犯一谬见。若谓中国史自秦以下,即呈停顿状态,无进步可说。此由误用西人治史之眼光来治中史,才成此病。

今试设譬,有两运动家,一擅网球,一精足球,若为此两人作年谱,乃专事抄袭网球家定稿,来为足球家作谱,岂得有当。近人治中国史,正多抱此意见。若谓中国惟先秦一段尚见光彩,此下即渐入歧途。惟洗伐净尽,扫地赤立,另起场面,庶可赶上他人。是不啻以网球家成格,来批评足球家,宁得有当。

中国史与西洋史精神上之差异,至少尚远过于足球家与网球家之不同。或仍过于运动家与美术家之别。今治西洋史,以其走上近代化的步骤,如十字军战争、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海外殖民地之寻觅、法国大革命、机械工业骤起、社会主义种种,来看中国史,则中国史殆如半死不活,绝无生命可言。惟春秋战国时代,尚有封建贵族宗教神权等等,几分近似西洋史处。今完全以西洋目光治中国史,则自秦以下宜为一个长期停顿之状态。

中国新史学之成立,端在以中国人的眼光,了发现中国史自身内在之精神,而认识其以往之进程与动向。中国民族与中国文化最近将来应有之努力与其前途,庶几可有几分窥测。否则舍己之田,而芸人之田,究亦何当于中国之史学。

一九三六年十一月

中国为世界上历史最完备之国家,此尽人知之。论其特点,一、绵历悠久,继承因袭永无间断。二、史体详备,各种史料均得收容。包括地区之广,与其活动民族分量之多,而益形成中国史之繁富,并世各民族,莫能与比。我民族文化之惟一足以自骄者,正在其历史。足以证明吾民族文化之深厚与伟大,而可以推想吾民族前途之无限。

然而一往不变者,乃历史之事实。与时俱新者,则历史之知识。中国历古相传之史籍,亦仅为一种积存的历史材料,并非即我侪今日所需要之历史知识。所谓历史知识,贵能鉴古知今,使其与现代种种问题有其亲切相联之关系,从而指导吾人向前,以一种较明白之步骤。此等历史知识,随时代之变迁而与化俱新,固不能脱离以往之史料,惟当在旧存之史料中耐心检觅。

今日中国处极大之变动时代,需要新的历史知识为尤亟。凡昔人所宝贵获得之知识,吾人或嫌不切当前需要,而我人之所欲探索寻求者,昔人或未必注意及之。故中国虽为历史最完备之国家,而今日之中国,却为最缺乏历史知识,同时最需要整理以往历史之时期。

时时从旧史里创写新史,以供给新时代之需要,此不仅今日为然。即在以往,其历史虽一成不变,而无害新史之不断创写。举其最著者,《尚书》为吾国最初之史书,而书缺有间,盖中国文化尚未到达需要编年史之程度。及《春秋》,为中国最初之编年史,《左传》尤为编年史之进步,然而犹未达以人物为历史中心之阶段。司马迁《史记》出,始以人物为中心。其时人物个性之活动,已渐渐摆脱封建时代宗法社会团体性之束缚而见其重要,故写史者乃不得不创造新体以为适应。班氏《汉书》,则为断代史之开始。乃中央统一政府渐臻稳固后,一种新要求。自此遂形成中国列代之所谓正史。而创写新史之要求,则继续无辍。又著者,如唐代杜氏《通典》,此为政书之创作,乃一种以制度为中心之新历史。继此如宋代司马光之《通鉴》为编年的新通史。又有各史纪事本末,为事件中心的新史之再兴。郑樵《通志》,尤为体大思精,求有以通天人之际,藏往开来,而非前史体例之所能限。然则中国以往旧史,亦不断在改写中。而今日则为中国有史以来所未有之遽变时代,其需要新史之创写则尤亟。

窃谓今日当有一部理想之中国通史,供给一般治中国政治、社会、文化、思想种种问题者一种共同必要的知识。不宁惟是,实为中国国民其知识地位比较在水平线上,与社会各界比较处于上层地位者,一种必要之知识。人类必由认识而后了解,亦必由了解而后发生深厚之感情。今使全国各知识界,乃至各界领袖分子,于其本国以往之文化与历史,全不认识,试问何从而生了解?既不了解,更何从而有感情?然则其对于本国民族与文化传统之爱护,何能望其深切而真挚?今使全国各界之领袖人物,对其本国民族与文化,俱无深切真挚之爱情,试问其可有之危险为何如?然而此非欲锢蔽全国人之心思气力以埋头于二十四史九通,为旧史料之记诵。亦只谓其本国历史的知识,为其国领导分子知识分子所应有的知识而已。至于此种知识之提供,则尚有待于今日本国史学界之努力,此则需有新史学之创建。

所谓新史学之创建,此亦殊难一辞而尽。要言之,此当为一种极艰巨的工作,应扼要而简单,应有一贯的系统,而自能照映我们家现代种种复杂难解之问题。尤要者,应自有其客观的独立性,而勿徒为政客名流一种随宜宣传或辩护之工具。要能发挥中国民族文化以往之真面目与真精神,阐明其文化经历之真过程,以期解释现在,指示将来。

有志为此种探讨,其中心注意点,如历代之政治制度,人物思想,社会经济,将以何者为研寻国史新知识之基本要点?此亦难言。中国新史学家之责任,首在能指出中国历史以往之动态,即其民族文化精神之表现。此在能从连续不断的历史状态中划分时代,从而指出其各时代之特征,即此一时代与前一时代及后一时代不同之所在,亦即各时代相互之异同。从此乃见其整个的动态。如某一时代特异之状态在经济,则此项经济状态即为该一时代之特征。或在政治制度,或在学术、思想、宗教、风俗,诸端皆然。

经济情形未尝非历史事项中极重要之一端,然若某一民族之历史,其各时代之变动不在经济而别有所在,则治此民族之历史者,自不得专据经济一项为惟一之着眼点,此理甚显。中国自秦以来,直迄最近,苟自社会经济一端言,要之在农业经济之状况下。若遂据此而轻率断定中国文化自秦以来即少进步,自属偏见。治国史者,苟专在农业经济方面从事探讨,无怪其谓中国民族绝少进步。因各时代状况略相同,无从寻得其进步之所在。然若真能为客观合科学的新史家,必从识得中国史之变动何在始。中国史之变动,即中国史之精神所在。近人误认为中国史自秦以下即绝少变动,其实皆由未尝深究国史之内容,而轻率立言之故。变动何在,当详他篇。此不具论。

一九三七年一月

谢选骏指出:“治史方法”往往流于“治史料的方法”。因为往往,“历史过程”被错误地等同于“人们对于历史的看法”了。但是我发现——现存的史料绝大部分都是错误的记载,它们都遭受到了故意的伪造。也就是说,史家提供的,绝大部分都是“历史过程的假账本”。这就像店家提供的,绝大部分都是“销售过程的假账本”——为的是偷税漏税,或者是冲高股价。换言之,美国前总统川普家族的经济诈骗案,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典型的。



【附录 历史教育几点流行的误解】


近读《史地教育委员会二次会议参考材料第一号》,一九三八年八月总裁训词革命的教育,深受感动。我们只须真实认识,真实推动,更不必再多说话。

总裁训词里说:“我们今后教育目的,要造就实实在在能承担建设国家复兴民族责任的人才。而此项人才,简单说一句,先要造就他们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这是一个万分痛切的教训。要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我想惟一的起码条件,他应该诚心爱护中国。这不是空空洞洞的爱,他应该对中国国家民族传统精神传统文化有所认识了解。譬如儿子爱父母,必先对其父母认识了解。这便是史地教育最大的任务。

一部二十四史从何说起。国史浩繁,从前人早已深感其苦。何况身当我们革命的大时代,在一切从新估价的呼声之下,更觉国史传统之不易把捉。但是愈是新的改进,却愈需要旧的认识。过去和现在,绝不能判然划分。因此在我们愈觉得国史难理的时候,却愈感得国史待理之必要。

我常细听和细读近人的言论和文字,凡是主张有关改革现实的,几乎无一不牵涉到历史问题上去。这已充分证明了新的改进不能不有旧的认识。只可惜他们所牵涉到的历史问题,又几乎无一不陷于空洞浅薄乃至于见解荒谬。这是事实。我们这一时代,是极需要历史知识的时代,而又不幸是极缺乏历史知识的时代。

让我略举数例以资说明。我常听人说,中国自秦以来两千年的政体是一个君主专制黑暗的政体。这明明是一句历史的叙述,但却绝不是历史的真相。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可说是一个君主一统的政府,却绝不能说是君主专制。就政府组织政权分配的大体上说,只有明太祖废止宰相以下最近明、清两代六百年,似乎迹近君主专制,但尚绝对说不上黑暗。人才的选拔,官吏的升降,刑罚的判决,赋税的征收,依然都有传统客观的规定,绝非帝王私意所能轻易摇动。如此般的政体,岂可断言其是君主专制?

只缘清末人,熟于西洋18世纪时代如法人孟德斯鸠辈的政论,他们以为国体有君主、民主之分,政体有专制、立宪之别。中国有君主而无国会无宪法,便认是君主专制。不知中国政体,如尚书礼部之科举与吏部之诠选,已奠定了政府组织的基础,不必有国会而政权自有寄托。如有名的唐六典,大体为宋代以来所依照,极精密极完整的政权分配,使全个政府的行政机关各有依循,便不必有宪法而政权自有限节。而况明代以前,宰相为行政领袖,与王室俨成敌体。王帝诏命,非经宰相副署,即不生效。君权相权有时互为轩昂,正如法国、美国总统制与内阁之互为异同。

现在我们一口咬定,说两千年来中国只是一个专制黑暗的政体,我们非得彻底推翻,加以纠正。政治只是社会各项事业中较重要的一项。政治理论全部变了,则牵连而及于社会其他各项事业之理论,亦必随而变。牵一发动全局,因而摇动及于全部人生理论精神教育以至整个文化传统。试问中国传统政治及其背后的理论,若要全部推翻,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一刀两截,非不痛快,然而以后种种却从何产生?于是在革命初期,便已有英国制和美国制的争论。而随着上次欧洲大战后的新变动,国内又产生苏维埃共产政治与德、意独裁政治的鼓吹与活动。试问一个国家的政治理论及其趋向,是何等有关于全民族的,而把他的重心全部安放在异邦外国人的身旁,这是如何一件可诧异而可惊骇的事。

只有孙总理的三民主义,努力要把中国将来的新政治和以往历史的旧传统,连根接脉,视成一体。可惜他的见解,尚不为一般国人所了解。一般国人只还是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政治,只是专制黑暗。他们像是根据历史,但他们并不真知历史。不知乃不爱,但求一变以为快。

再举一例。我又常听人说,中国两千年来闭关自守,不与外来民族相接触,因而养成其文化上自傲自大,深闭固拒的态度。这又是一句历史的叙述,只可惜仍不是历史的真相。秦以前暂不论,我们再就秦以下言之,自东汉初叶,中经魏、晋、南北朝,下迄隋、唐,大体上超过六百年时期,可说是中国接触吸收印度佛教文化的时期。印度可说是中国的近西。自隋、唐以下迄于宋、元,大体上又有六百年的时期,可说是中国接触吸收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时期。阿拉伯。波斯可说是中国的远西。中国自秦、汉以下的一千三四百年间,西北陆路,西南海路的向西交通从未断绝。中国人何尝闭关自守?今佛教已为中华民族所信仰,而伊斯兰教之在中国,亦得自由传布。汉、满、蒙、回、藏,民国以来合称五族。中华文化吸收印度佛教之影响,人尽皆知。而自唐以下,中华文明所受阿拉伯伊斯兰教东来之波动,现在尚需学者详细阐发,中国人何尝自傲自大?

六朝、隋、唐中国高僧西行求法的热忱,以及唐以下中国对波斯、大食商人的坦白宽大的态度,只广州一埠,在唐末便有大食、波斯商人二十万之谱,而其时大食、波斯商人之足迹,已遍布中国。从此便够证明上述中国人文化自傲对外深闭固拒的评状,全无根据。此等话,只是近代西洋教士与商人的谰言,并非历史真相。

西洋中古时期的耶稣教,本已包揽着许多政治社会上的尘世俗务。海通以还的耶教士,更形变质,几乎成为帝国主义资本主义之前呼后拥。他们把在南非与北美的经验与态度带到中国。不仅来中国宣传教理,还往往干涉中国之内政,激起中国之民变。与往古印度高僧纯以宗教真理相感召之精神,显有差别。而西洋商人之牟利政策,如鸦片强卖等,更招中国人之恶感。近世中西交通史上,鸦片战争前后,不断的教案以及连续的强占土地强索赔款等事项,其是非曲直,大可待有志研究全世界人类文化史而抱有明通观点者之公平判断。

中国史上之东西交接,至少已经三期,第一期是近西的中印接触,第二期是远西的中回接触,第三期才是更远西的中欧接触。前两期各自经历六七百年的长期间,已见中华民族对外来异文化之一般态度及其成效。现在的中欧接触,自明末以来,为期只三百年,虽则西洋以其过强之势力压迫于我,但我们诚心接纳吸收异文化之热度,仍是与前一般。若以前两期的成绩来推论,再历三百年,中华民族一定能完成吸收融和更远西的欧洲文化。

但是要吸收外面的养料,却不该先破坏自己的胃口。近代的中国人,也有笑林文忠为顽固糊涂,捧耆善、伊里布等为漂亮识大体的。这无异于站在外国人的立场,代外国人说话。中国人自己不知道中国事,便不爱中国。不知道中国不爱中国的人,如何算得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事实上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而理论上却又绝不能算他是一个中国人,如此般的人,到处皆是,岂不可痛,岂不可惊。

上述的两例,一个使中国人感觉中国以往一切要不得,一个使中国人不敢批评外国人一句,不是的只在自己这一边。这种错误观念,关系何等重大。他们都像是一种历史叙述,但是绝不是历史的真相。无意中已把中国人立足所在的重心,迁移依靠在非中国人的脚边。这样将使中国人永远不能自立。

现在请再举一个更明显的例子,而又是有关于地理问题的。辽河流域在中国史上深远的关系,早已发生在秦汉之前。直到明代,建州卫特起,只是吉林长白山外一小部落。辽河两岸,全属明代疆土。满清入关,定鼎以后,不许汉人出山海关,要把关外作他的退步。但是那时只称辽、吉、黑作关东三省,绝不叫他是满洲。日本人又进一步,把清代所称关东三省径呼满洲,又常以满鲜、满蒙并称。中国人不知其用意,自己亦称关东三省作满洲。直到伪“满洲国”成立,世界上不了解真相的人,还以为满洲人在其本土满洲自立一国。这是外国人冤枉中国歪曲中国历史来欺侮中国人之一例。

我们并不想歪曲自己的历史,来利用作一时的宣传。但是我们应该澄清当前流行的一套空洞浅薄乃至于荒谬的一切历史叙述。我们应该设法叫我们中国人知道真正的中国史,好让他们由真正的知道,而发生真正的情感。这样才配算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这一个责任,自然要落在史地教育者的身上。

现在再说到中国传统文化之价值问题,这本可不证自明的。中国文化是世界上绵延最久展扩最大的文化,只以五千年来不断绵延不断展扩之历史事实,便足证明中国文化优异之价值。近百年来的中国,不幸而走上一段病态的阶段。这本是任何民族文化展演中所难免的一种顿挫。又不幸而中国史上之一段顿挫时期,却正与欧美人的一段极盛时期遭逢而平行。国内一般知识分子,激起爱国忧国的热忱,震惊于西洋势力之咄咄可畏,不免而对其本国传统文化发生怀疑,乃至于轻蔑,而渐及于诅骂。因此而种种空洞浅薄乃至于荒谬的国史观念,不胫而走,深入人心。然而此种现象,亦依然还是一时的病态,并没有摇动到中国传统文化之根底。只看此次全国抗战精神之所表现,便是其明证。试问若非我民族传统文化蕴蓄深厚,我们更用何种力量团结此四万万五千万民众,对此强寇作殊死的抵抗?

当知无文化便无历史,无历史便无民族,无民族便无力量,无力量便无存在。所谓民族争存,底里便是一种文化争存。所谓民族力量,底里便是一种文化力量。若使我们空喊一个民族,而不知道做民族生命渊源根柢的文化,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目前的抗战,便是我民族文化的潜力依然旺盛的表现。此在一辈知识分子,虽有菲薄民族文化乃至于加以唾弃的,而在全国广大民众,则依然沉浸在传统文化的大洪流里,所以宁出于九死一生之途以为保护。

由此言之,今日史地教育更重要的责任,却不尽在于国史知识之推广与普及,而尤要的则更在与国史知识之提高与加深。易辞言之,不在于对依然知道爱好国家民族的民众作宣传,而在与对近百年来知识界一般空洞浅薄乃至于荒谬的国史观念作纠偏。更要的,尤在于对全国民众依然寝馈于斯的传统文化,能重新加以一番新认识与新发挥。在此革命建国时代,又值全世界大动摇之际,若非将我民族传统文化作个深的研寻与更高的提倡,而仍是空洞浅薄或仍不免于荒谬地只求利用历史来对民众暂时作一种爱国的宣传,依然一样的无济于事。

说到这里,史地教育界责任之艰巨,更可想见。此在全国史地教育界同仁,固当益自奋励,肩此重担。而在提倡史地教育的行政长官,以及关心此问题的爱国学人,则希望不断地给与我们以鼓励与助力,乃至于给与我们以宽容与期待,莫要把此事业看轻易了。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

谢选骏指出:“历史教育”——这在古代中国是为了“教化臣民”,结果形成了“历史教”;在现代西方则是为了“培养国民意识”,结果形成了“公民宗教”。


(另起一页)



【第六部分】

【八篇文章】


01、“影响性格而不是决定性格”——破除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谰言

02、“夏”是肉刑国度的表达

03、希特勒大屠杀是德国民族性格的最高体现

04、希特勒性格分析报告促成了诺曼底登陆

05、性格是社会组织的基础

06、中国历史上“两次大一统不是“西周封建和秦并天下”,而秦两汉与元清明

07、“支那”原意“智巧”,不是一个蔑称,而是一种赞美

08、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檄文



【01、“影响性格而不是决定性格”——破除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谰言】


《一位心理学家父亲的观察 青少年时期的经历如何影响性格》(克里斯蒂安·贾勒特Christian Jarrett 2018年7月9日)报道:

我的一对龙凤胎孩子现在4岁,两个小孩在很多方面有共同之处。他们合群、友爱,也很调皮,不过他俩也开始出现一些差异。比如,我的儿子更有时间意识,总是对未来充满好奇;女儿则更有决心去做她自己的事情。

我是一位父亲,也是一名研究性格的心理学家,我饶有兴致地看着孩子们的性格逐渐形成、发展。

现在判断还早,性格形成的根源可以一直追溯到婴儿期。我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当他们步入青少年时期。

人们在青少年时期的变化非常快。正因为此,认知神经学家及青少年脑专家布莱克莫(Sarah-Jayne Blakemore)最近把青春期反映出的独特挑战称为"完美风暴(perfect storm)"。这一时期有几个方面同时突然加剧,即"激素变化、神经变化、社会变化和生活压力"。其实布莱克莫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上一项——性格变化。

从婴儿期到儿童时代后期,我们的性格和脾气通常会比较稳定,思考方式、行为方式和表达感情的方式同样如此。性格在青春期后期到成年这一阶段趋于稳定。

一项研究表明,青春期早期的男孩认真做事的程度会短暂下降。

不过这一趋势并未在青少年期间显现。转动性格的万花筒,我们会发现里面每一块图案都非常重要。长期研究表明,人在青春期表现出的性格特点可以预示将来各方面的人生走向,包括学术上是否会取得成功,以及是否会面临失业风险。

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不过这些潜在的影响非常重要,这是因为,通过更多地研究影响青少年性格的因素,我们有可能介入这一过程,将青少年引上更健康、更成功的道路。

性格变化不仅发生在青春期。如果把视野扩大到整个人生,你会看到,好的性格特点呈均匀增长——忧虑减少,自制力增强,自闭心理减弱,以及更友善地待人接物。心理学家将这一现象称为"成熟定律(maturity principle)"。如果你是一个自尊心强且躁动不安的20多岁的年轻人,你会欣慰地发现,假如你的性格按照一个典型的规律发展下去,那么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变得更加平和。

我们的性格从婴儿期到童年时代后期趋于稳定,不过情况在青春期发生了变化。

对于即将迈入青春期的孩子来说,这并不是个好消息,因为在这时候 "混乱假说(disruption hypothesis)"开始发挥作用。

下面我们来看一项研究,研究对象是数千名荷兰青少年,年龄最小的为12岁,他们从2005年开始每年都会进行性格测试,持续了六七年。这些男孩在青春期早期认真做事的程度(即做事是否有条不紊以及是否自律)有所下降,女孩则在神经过敏方面有所减弱(或者说情绪不稳定性增加)。这似乎证实了我们对于青少年所持有的一些固有印象,比如说卧室经常乱糟糟的,情绪容易波动。不过幸好这种性格上的退步只是暂时的,荷兰的研究数据表明,步入青少年之前的正向性格特征会在青春期后期恢复。

父母和青少年孩子都认为会出现这些变化,2017年的一项研究调查了2700多名德国青少年,结果令人惊讶:评定的人不同,得出的变化也就不同。这些青少年两次评定了自己的性格,分别在11岁和14岁时;他们的父母也在同一时间对孩子的性格做出评定。结果揭示了一些差异:比如,父母认为孩子们没那么友善了,变化的程度远大于青少年自己的认知。又如,青少年孩子们认为自己越来越外向,而父母却认为他们变得内向。

研究人员坚定地认为,"总体而言,父母对孩子的评价要低于孩子的自我评价。"不过积极的一面是,在做事的认真程度上,父母评定的下降幅度低于孩子们的自我评定。

一些研究表明,好的性格特征会在青少年时期暂时减弱。

这两种结果起初显得非常矛盾,原因可能在于,亲子关系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产生这样的变化是因为青少年逐渐渴望独立,而且希望能有自己的隐私。研究人员指出,父母和青少年在评定的过程中选取的参照物也可能不同。父母评定青少年的性格特征常常以典型的成年人为参照物,而青少年自我评定时则以同龄人为参照物。

这与其他一些更为深入的研究结果一致,这些研究同样揭示出青春期早期积极的性格特征(尤其是为人友善和自律)暂时减弱这样一种模式。因此,青少年时期总体上出现短暂性格"混乱"这样一种说法是很确切的(另外,在德国进行的这项研究中,孩子和父母一致认为,青少年在友善待人方面有所退步,只是双方对退步的程度说法不一)。

还有一些长期研究着眼于青少年的平均性格变化。这种以小组为单位的数据掩盖了青少年个体间的水平差异。其实,我们才刚刚开始了解遗传和环境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这些都会对个体性格变化的模式产生影响。

研究青少年的大脑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过去几十年间,布莱克莫等人已经揭示出了青少年的发展与脑部重要变化之间的关联程度。在研究过程中,他们对过多的影响学习的脑部灰质进行"修剪"。

性格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婴儿期。

2018年挪威的一项脑部成像研究表明,这可能会影响青少年性格变化的模式。研究人员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对几十名青少年的脑部做了两次扫描,同时让这些青少年的父母对孩子们的性格做出评定。

一项关键的发现表明,在认真做事的程度上得分越高的青少年,他们脑部若干区域内的大脑皮层变薄的比率越高(这表明对灰质的修剪更为有效,脑部发育也更成熟)。类似,在情绪稳定性上得分越高的青少年大脑皮层变薄的程度越高。

这一领域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不过研究人员表示,"性格特征上较大的个体差异可能与青春期大脑皮层的发育过程有部分相关性"。也就是说,在青少年时期,脑部灰质如何变化可能会影响人的感觉和行为。

当然其他外部因素也与青春期的性格变化有着复杂的关系,比如压力和逆境。青少年必然会承受各种各样的压力,研究表明,这些压力会影响特定的性格变化。2017年,在一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对8-12岁的孩子们做了性格测试,并于3年后、7年后以及10年后再次测试。这项研究征集了美国志愿者,记录了这些人在青少年时期所经受的所有压力,以及他们经历的所有逆境。

这项研究主要表明,当那些超出了参与者控制范围的逆境程度加深时,比如说经历父母离婚或者交通事故,他们的神经过敏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加深。这个过程不仅贯穿整个青春期,还会延伸到成年期。

我们在青少年时期所承受的压力会影响特定的性格变化。

而那些与参与者自身行为或与行为产生直接相关的逆境(比如因行为不当而被学校开除)对性格有更多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包括:随着时间的推移,神经过敏的程度加深,认真做事的程度和友善待人的程度减弱。研究人员推断,青少年因自身行为不当导致的逆境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压力,进而对性格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这也显示,给予青少年(尤其是那些正在承受压力的青少年)充分的情感关怀,有助于遏制负面性格变化的恶性循环。

不过这些性格变化并不全是负面的。另外有研究显示了对于青少年性格变化的积极影响。2013年,瑞士做了一项长达一年时间的研究,有证据表明,青少年的积极"自我认同"感(确切地说是指:感受到自身能够真诚地为人处事,可以掌控生活,知道别人对自己的期望)与性格正向发展有关,例如情绪更稳定、做事更认真。另外,研究人员还发现,上学期间展现的自信和正向性格发展密切相关。

这些研究发现非常振奋人心,为如何创造出更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环境提供了线索,以促进其性格发展。这个方法值得进一步推行,因为青少年的个性特征可以预测他们未来的人生经历。一项有4000多名青少年参与的研究表明,和那些在认真做事程度上得分较高的孩子相比,得分较低的孩子以后失业的概率是前者的两倍。

我们过分关注青少年的教学情况,并努力让孩子们通过考试,我们至少也应该用同样的精力来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性格。我的一对双胞胎孩子督促我在这个领域继续深耕。

贾勒特博士是英国心理学会(British Psychological Society)研究文摘(Research Digest)的博客编辑。他的下一本新书《人性学》(Personology)将于2019年出版。

图片承蒙西班牙艺术家蒙托莎(David Montosa)惠允。他专注的领域包括:身份认同、性别、儿童情绪,以及青少年性格的易变性。

谢选骏指出:“影响性格而不是决定性格”——这就破除了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谰言。人不是决定论的奴隶,人是可以自我塑造的;其方式就是积极吸收“那些影响”而不是“这些影响”,从而变成一个不同于以往的人。个人如此,民族亦然——例如,影响“中国人的性格”的,和“史上的屠城与杀降”关系密切,而主要不是由于子虚乌有的“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此外,与屠城和杀降相关的“酷刑”,也对民族性格的形成,发挥了塑造甚至“选种”的作用。所有这些“基因筛选”的循环往复,都造成了“中国独特论”——这种独特论还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还得到了荒唐至极的理论说明。



【02、“夏”是肉刑国度的表达】


《考古发现中的断足现象与刖刑》(2015-10-15 刘明科)报道:

197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安阳后岗发掘了一批古墓,其中M16西侧二层台上的殉葬人骨架保存完好,但少一下肢骨。胡厚宣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是一个生前就受过刖刑残害的奴隶。

1988年11月7日,在宝鸡市南郊茹家庄西周遗址区发现一批青铜器。其中一件刖刑奴隶守门方鬲格外引人注目。这件鬲呈长方体,带盖,盖出土时已残破。通高18.7厘米、口纵22厘米、口横14厘米,重4.3公斤。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为器身,下部为炉身。炉前中部有双扇门扉,左门关闭,右门敞开,门外靠门站立一缺左足、断右臂,即受过刖刑的男性奴隶。这类刖刑题材的青铜鬲以前在陕西扶风就有出土,美国哈佛大学福格博物馆和北京故宫博物院也各收藏有一件刖刑人守门方鬲,门上均铸有受过刖刑的奴隶守门。还有陕西历史博物馆收藏的西周晚期的它盘,器足亦为四个受过刖刑的奴隶,1974年山西闻喜上郭村西周晚期墓群中出土的一乘刖人守车上的人也是受过刖刑的。这些以刖刑作题材的考古发现证明,古代的刑法确有刖刑。

刖刑是中国古代墨、劓、刖、宫、杀五刑之一,又称剕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

夏朝开始有肉刑,当包括刖足在内。如“夏”字的产生就与夏桀凶暴的肉刑历史有关,所以夏桀也就成了凶暴的代名词。“夏”字始见于春秋时代的金文,最早为学界接受的是秦公簋中的那个“夏”字,它是从晚商甲骨文里继承的,还是春秋时人们自己创造的?现在难有定论。但是,创造这个字的人一定不会无缘无故地造出这样一个不仅恐怖,而且血腥的字来。这个“夏”字表示的是一个人,这个人的左臂已经不知去向,两条腿的右膝下被砍掉了,左腿自大腿以下也被砍掉了,右手撑着已经被砍掉了右脚的腿部。身边丢着两把刀。按照甲骨文的造字规律,刀上应该滴下几滴血。秦公簋上的这个“夏”字,其实就是对遭刖刑惨死者的白描。

商代五刑在古文献和甲骨文中都有记载。其中的刖刑就是锯掉罪人的一条小腿。

西周开始刖刑已普遍施行,并且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文书。到春秋战国以后,直到汉文帝时,把应断右脚的改为死刑,应断左脚的改为笞五百。春秋时将人判处刖刑时,视所犯罪行的轻重,有的刖去一只脚,有的要刖去双脚。战国时,刖足也是常见的刑罚。如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孙膑的故事就是一桩典型的事例,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忌妒同学孙膑的才能,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所谓“刑断其两足”,显然是刖足的意思。《潜夫伦》记此事云:“孙膑修能于楚,庞涓自魏诱以刖之。”这更明言是刖足。但也有人说孙膑受的刑罚是被剔去双膝盖骨。历史上关于孙膑所受刑罚的两种说法,具体地证明了前面所谈到的关于刖、剕、膑的含义彼此混淆的情形。

考古发现中这种屡见不鲜的断足现象,充分暴露了先秦时期奴隶主贵族的极端凶残。他们一方面将受刑的犯人的双足或一足剁去,怕他们进行反抗和逃跑。另一方面,依然不放过对他们的奴役,这种刑罚的奴隶虽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但仍体罚他们作守门一类的简单劳动。这些刖刑题材文物的不断发现,为研究古代社会与刑法提供了宝贵实物资料。(原文刊于《收藏快报》2015年10月14日第12版)

谢选骏指出:如果说,“夏”是肉刑国度的表达,那么“夏商周工程”可能要落空了——因为“夏朝”可能就是一个类似伊斯兰国那样的四处流窜的恐怖主义集团。这不是我的空想,因为伊斯兰教的起源和阿拉伯人的扩张,也是如此“充满动态”。



【03、希特勒大屠杀是德国民族性格的最高体现】


《李洋洁案尘埃落定 维持原判》(2018年9月7日德国新闻)报道:

周四下午,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就中国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法官驳回了控辩双方的上诉以及抗诉,维持一年前德绍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女被告5年半有期徒刑、男被告则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这也是德国刑法中的最重刑罚。

9月6日,法庭当庭宣判指出,德绍地方法院按照青年刑法判女被告Xenia I.犯有性虐待罪、但未犯协助谋杀罪的裁决,并无任何法律程序上的错误。主审联邦法官索斯特-沙伊布勒(Beate Sost-Scheible)表示,此案的取证非常艰难,一审法庭已经对女被告的表态进行了批判性的追问,从而作出了具有充分依据的裁决。

此前,陪诉人李洋洁父母的代理律师在上诉书认为,德绍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对女被告Xenia I.量刑过轻。公诉检察官也认为,一审法庭只判女被告性虐罪、却不判其协助谋杀罪的裁决不妥,因而在抗诉中要求二审法庭以协助谋杀治罪。

而Xenia I.的辩护律师则在上诉中认为5年半的量刑过重,不符合青年刑法的"教化为主、惩罚为辅"之精神。

李洋洁案男被告获最重刑罚 仍毫无悔意

本周五,历时八个月的李洋洁案庭审落下帷幕。德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男被告Sebastian F.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李洋洁父母对这一判罚感到欣慰。 (04.08.2017)

并不普通的谋杀案

女被告一审仅判5年半

本案的两名被告,原先是一对情侣。2016年5月11日晚,女被告在街上谎称需要人帮忙搬箱子,将慢跑归来的李洋洁诱骗入住宅中,随后与男被告一同虐待、 强奸这名中国女学生。男被告此前曾多次要求女被告物色人选进行三人性行为,后者担心男友与其分手,曾经就此问询过多名亲友,在被拒绝后遂直接在街上诱骗路人。李洋洁被虐待数小时后,身受重伤;而男被告Sebastian F.最终则将她丢弃到公寓楼的后院的一棵松柏树下。法医认为,李洋洁有可能在搬运之前死亡,也有可能是在搬运过程中死亡。法医鉴定显示,李洋洁全身多处骨折,进行了"数个小时的痛苦垂死挣扎"。

去年8月,德绍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采信了女被告Xenia I.的说法,即她只参与了对遇害人李洋洁的性虐待,而随后残忍杀害李洋洁则系男被告Sebastian F.一人所为。一审法庭还认定,女被告的心智尚不成熟、且有改善空间,因此依照青年刑法,判其性虐待罪处5年半监禁。受害者的父母对此强烈抗议。最高法院只审程序不审证据

在一星期前的二审首场庭审中,联邦检察官(GBA)就提议法庭,驳回围绕女被告的控辩双方所有上诉或抗诉。联邦检察官认为,德绍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并没有法律程序错误。负责二审的主审联邦法官索斯特-沙伊布勒在庭审中特别提到了陪诉方的怀疑。后者认为,女被告很可能意识到了男被告即前男友Sebastian F.的杀人意图。主审法官指出,她能够理解李洋洁父母方面的怀疑,"面对这样一桩可怕的罪行,人们总是会有很多的疑问。……但是,出于尊重证据之考量,二审法庭并无施展手脚的空间。"她指出,按照德国法律规定,联邦最高法院在二审时只负责核查一审判决是否存在法律程序性错误,而不会再对犯罪情节进行重新取证、完全重审。"只是强调'还可以从其他视角来观察案情'是不够的。"

在去年的一审判决中,男被告Sebastian F.被判犯有强奸罪、谋杀罪,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这也是德国刑法中的最重刑罚,因此陪诉方以及公诉人并没有就此提出上诉或抗诉。而男被告的辩护律师则提起了上诉。本周早些时候,联邦最高法院已经以书面判决的形式,驳回了男被告方面的上诉,终审维持“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之原判。

李洋洁父母的代理律师派茨纳(Sven Peitzner)表示,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在意料之中,“对于李洋洁的父母而言,最重要的此案主犯Sebastian F.得到相应的惩罚。”他将在下周将终审判决结果通知居住在中国的李洋洁父母。

文山/叶宣(德新社、法新社、德广联)

“真的没想到,这里也有魔鬼”

被告席

在有关李洋洁案的报道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照片。两名戴着手铐、用文件夹遮脸的,就是本案的被告。他们曾经是一对情侣,被指控强奸并谋杀了李洋洁。需要注意的是:每次庭审开始,法警都会宣布禁止拍摄、录音。两名被告也就不再遮挡脸部。为了方便书写、记录,在庭审过程中,法警通常会暂时解开被告的手铐。(摄于2017年7月31日)

百岁高龄前纳粹集中营看守出庭受审 07.10.2021

因被控在3500多起案件中协助谋杀,纳粹德国萨克森豪森(Sachsenhausen)集中营一名年过百岁前看守被送上法庭。

谢选骏指出:这一对德国法庭上的宠物男女,活生生地体现了纳粹主义——审判纳粹也没有用的,因为纳粹就是德国人民。希特勒虽死,纳粹依然代代不息。

《中国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案:惨叫声响彻整栋楼》(2017年08月05日 澎湃新闻)报道:

历经8个月的审判,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案8月4日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此时距离她遇害已经过去15个月。

据德国媒体报道,德国当地法院4日判决本案的男被告Sebastian F。终身监禁,其前女友Xenia I。则获刑五年半。

李洋洁在2016年5月11日深夜遭严重性侵、肢体暴力而死亡。根据检方的起诉,本案的作案者曾是一对情侣,作案时两人均为20岁,其男被告是此案的主犯,而女被告是应其要求在街上物色强奸对象。同年11月25日,法院正式开庭,在经历三十多场庭审后,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在中德两国都引发巨大关注,除了案情残忍、凶手行为与年龄形成巨大反差等因素外,男嫌疑人的母亲和继父系德绍当地高级警官也为本案增添了许多不寻常之处。

夜跑时被骗,“用尽全力抵抗”

李洋洁的老家在河南省焦作博爱县。据《大河报》此前报道,李洋洁从高中到大学,一直学习认真,踏实上进。爱笑爱生活,是她留给同学的最深印象。

但是在去年5月11日晚,在德国德绍市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建筑设计的李洋洁却遭遇不测。当晚,李洋洁出门夜跑后失踪,距离其毕业只有两个月。次日,她的室友报案。

警方于5月12日开始寻找李洋洁,13日找到其尸体。17日,警方公布的验尸报告显示:李洋洁生前被强奸,死因是头部遭暴力袭击。同年5月23日,两名嫌疑人被捕,11月25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首日,德国检方公布了李洋洁案的更多细节,案情的残忍程度震惊旁听席。

据德国媒体当时的报道,检方披露,李洋洁案发当天是被女被告Xenia I。诱骗到一处空置住宅的,Xenia I。 与男被告Sebastian F。都对李洋洁进行了暴力击打。

“男被告还采用了胁迫的方式,与遇害者发生了多次性行为。”女检察官克罗普夫(Heike Kropf)说。

“遇害人李洋洁多次作出了反抗,并且因为极度痛苦而不断发出惨叫。两名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大概持续了一个小时,随后将身受重伤的遇害人留在空置住宅中、离开了作案现场。三个小时后,被告人又回到了现场,他们本来以为经过这些时间,遇害人已经死亡……两名被告于是将遇害人拖到室外,两天后她被发现时已经死亡……根据法医的鉴定,遇害人全身多处骨折、多处皮下出血、有明显性侵痕迹……”

庭审结束后,一名当地报纸的记者曾感叹到:“我刚才听得,整个人都僵住了!”

在首日庭审中,女检察官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处于恋爱关系中的两名被告人,由于女方并不能满足男方的性需求,因此恋爱关系并不稳定。女被告担心分手,于是与男被告一同商量通过其他方式满足后者的性需求,以挽救恋爱关系。

而根据德国检方发布的李洋洁尸检报告,当时她曾用尽全力予以抵抗。邻居在李洋洁被害致死的居民楼中能听到她的喊声吗?这一问题后期一度成为庭审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今年3月,德国媒体报道称,调查人员委派专业评估人员对现场进行的声音测试显示,当时李洋洁被害时所发出的喊叫声应该能被整栋居民楼的住户听见。

整个案件的审理长达8个多月,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的发言人施特劳布曾介绍,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人,真正知道作案详情的只有两名嫌疑人,但他们在法庭上一直保持沉默。法庭需要DNA证据、血液喷溅证据、法医验尸证据、通讯证据、互联网使用证据、心理鉴定证据、视频监控证据、受害者亲友旁证等多个角度的取证,总共邀请了几十名证人出庭。

男嫌疑人母亲一度参与案件侦破

在7月31日的最终陈述中,检察官克洛普夫说:“我做了大约30年的检察官,职业生涯中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案件,但是像此案这样、每场庭审旁听席都几乎座无虚席的,还真是从未遇见过。”

案件受关注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作案手段的残忍。据参考消息网报道,本案中,男嫌疑人的母亲和继父系德绍当地高级警官也为案件增添了许多不寻常之处,Sebastian F。的母亲甚至在一开始还参与了本案的侦破工作。这也为外界提供了口实:嫌犯的母亲是利益相关方,可能干扰了案件的调查。

Sebastian F。的母亲先是以“精神抑郁”为由报病假,拒绝出庭作证;后在检察院试图推翻其病假理由之时,她索性运用证人沉默权,直接宣布拒绝出庭,这些行为都加重了外界对德绍警察与司法机关公正性的怀疑。

不过,在德绍检察院看来,Sebastian F。的母亲虽然在案件一开始就参与了调查,但是在她儿子的作案嫌疑浮现之后,她立刻就要求其子去警察局接受调查;Sebastian F。被捕后,她也并没有再插手调查工作。在8月1日的最终陈述中,李洋洁父母的律师派茨纳也并没有直接指责Sebastian F。的母亲干扰调查,而是说“作为母亲,她当然有权那样做,可她应该记得,她同时也是一名警察”。

本案的另一大焦点是究竟按照成年刑法还是青年刑法来判决。在德国的刑法典中,被告的犯罪时间在18周岁之后,就可适用成年刑法;但是18周岁之后、21周岁之前的犯罪行为,还可以酌情适用青年刑法。后者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戒,还包括教化与改造,因此其适用前提是:被告的心智尚不成熟、具有一定的改善空间。

在三十多场庭审中,控辩双方花了大量的精力来争论到底是否能用青年刑法。辩护律师认为,两名被告幼年都经历过严重家暴,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其不成熟程度足以适用青年刑法。而检察官和陪诉方则认为,男嫌疑人已经被心理医生鉴定为“心智已无改善空间、20年后其心理缺陷依然存在、因而无可教化”,因此坚决要求适用判罚更严厉的成年刑法。

最终,在8月4日的一审宣判中,男被告按照成年刑法被判终身监禁,法院认为,由于情节特别严重,因此他不能像一般的终身监禁囚犯一样在服刑15年后申请假释。对于女被告,法庭认可了心理鉴定师作出的“心智尚不成熟”的认定,因此按照惩罚较轻的青年刑法来量刑。

谢选骏指出:为何“中国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惨叫声响彻整栋楼”却没有一个德国人报警?原来,外国人的惨叫,在德国听起来就像音乐一样妙不可言——所以在他们喜欢在死亡营里高奏“德国古典音乐”!因为“德国古典音乐”本来就是魔鬼的呻吟!由此可见,希特勒大屠杀是德国民族性格的集中体现——而在此之前德国的科学、哲学、音乐,都是纳粹大屠杀的准备工作!



【04、希特勒性格分析报告促成了诺曼底登陆】


《不可不知的兵家秘闻》 本文作者:梦斐 陈刚   出版: 京华出版社 

1944年初,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形势转为对同盟国有利后,美、英、苏3国便商定,在沉重打击德国法西斯的主战场——苏德战场之外,开辟联合打击法西斯的第二战场,为此,英美联军就要设法尽早在德军占领的法国西、南海岸秘密登陆。 然而,美方上层人物却对何时登陆意见不一。一派主张登陆宜早,即应让纳粹德国尽快地在欧洲两个战场上作战。他们强调。登陆最迟不宜超过1944年5月底。另一派则认为,最好在1944年8月以后。 

双方争辩的焦点是:英美军队如果在5月底以前登陆,希特勒心理上能否承受?为此,罗斯福总统在1944年1月初下令情报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搞出一份有关希特勒性格分析的有说服力的报告。美国情报机构不敢怠慢,马上组织最干练的间谍,特别是潜伏在德军高层的间谍参与这次行动。由于情报人员一贯注重搜集敌方首脑的个性特征的秘密情报,因此仅仅过了一个多月,即1944年2月下旬。一份详尽完整的《希特勒性格特征及其分析报告》就摆到了罗斯福总统的办公桌上。 

鲜为人知的是,希特勒当权后曾做了多次鼻美容手术。他的“理论”是,对于日耳曼人,有一个高挺的鼻子会给人以“刚毅自信、勇敢无畏”的感觉。然而,他对这种手术却严加保密,绝对不愿让他的“臣民”知道。顺便提一下,在当时,欧洲人普遍认为,整容是一种“破坏上帝赋予自己容貌”的爱慕虚荣的可耻行为。希特勒深知这一点。他的“聪明才智”在于让医生一点一点地加高鼻子,以便让他的百姓们感觉不到他们“敬爱的元首”竟然会做可耻的整鼻手术。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德军在苏德战场上节节败退时,希特勒的鼻子加高手术仍未停止。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居然患有轻度的晕血症。他见到血,特别是人血后常常会感到不舒服。 

可是,这一点他倒没有向外界隐瞒。因为戈培尔早已用如簧之巧舌,成功地把这美化为“仁慈”了。 

不过,他对动物,特别是自己饲养的动物确实关怀备至,充满仁爱。他拥有一个庞大的鸟类养殖场。如果有一只孔雀死了,他会伤心得掉泪。有时,一只昆虫死了,他也会摇头叹息。然而,另一方面,他却能心安理得地下令把几十万犹太人活活毒死。 

希特勒一生没有驾驶过汽车。可是,他的秘密爱好却是在夜深人静之际坐上车,要司机以超过100公里/小时的速度飞驶。在当时,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疯狂速度,相当危险。后来,他的司机因为过度紧张而精神失常。 

另一方面。他又严格规定他所乘的大车最高速度不准超过37公里/小时。 

他对别人的手指着迷。如果他不喜欢一个人的手,他会转身走开,拒绝同这个人继续交谈。 

他对长桌有特别的兴趣,召开会议时总是用很长的会议桌,因此--德国一些优秀的木匠常常被召去制造长桌。他拥有的一张桌子长近15米。 他的肌肉原先就不发达,50岁以后更是日趋萎缩,因此他即使在夏天也不穿短袖衫。而为他洗澡的仆人必须对他的身体外形严格保密,否则有杀身之祸。 有关他执政前的重要性格的情报不多,只有下述两条比较有分析价值:他一生对女人都无好感,但在年轻时曾狂热地爱上了他的嫡亲外甥女。然而这场刻骨铭心的爱却以一场悲剧——心上人的自杀而收场。 

此后,他对女人都再无好感。他其实并不爱他的情妇——爱娃。 

他曾经画过一些色情画出卖。在当权后,又悄悄地指使手下人秘密地以高价全部购回销毁。 

美国的心理分析家依据这些资料得出希特勒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结论: 

1 高度压抑。对于任何人来说,午夜飞车都很可能是为求得心理压抑的解脱。但是,希特勒竟然到了不顾生命危险地疯奔狂驰的地步。这不仅有力地证明他在一整天都处于心理压抑状态,而且说明这种压抑的程度已经相当严重了。 

2 严重变态。在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同自己的亲外甥女恋爱是一种不正常的恋情。这场古怪恋情的失败必然在他心灵上留下深刻的、甚至一生都难以消除的畸形阴影。它完全有可能导致心理压抑。更重要的是,这种压抑只会越来越沉重,最后必然导致严重的变态。 

3 畸形虚荣。许多人都有虚荣心,但变态的、乃至畸形的虚荣却是罕见的。希特勒的虚荣已经到了畸形的程度。他发明的鼻子渐高术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4 严重女性化。一般来说,女人比较注重研究别人的手,而希特勒对别人的手的兴趣已经相当反常,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女性性格。他对动物反常的柔情并不是为了博得“仁慈”的矫揉造作,因为事实上他如要博得这种美名。是不需要这样的。毫无疑问,这种多愁善感也是一种女性化的心理特征。 5负担特沉重。其实。肌肉不发达对于一名国家领导人来说并不是什么严重缺陷,而希特勒对此讳莫如深正说明他的掩饰已到了反常的地步,表明他心理十分软弱。永不露体的衣服无疑会加大他与周围人、外界的隔膜,大大增加他已经很沉重的心理负担。 6非常脆弱。长桌上居于主席位置的人能给别人一种威严感,同时又可同其他与会者离得远一些。对长桌的威望的渴求。同时又表明他对下属心存疑虑,甚至表明他对任何人都有一种恐惧感。这实际上是一种心理非常脆弱的表现。 

以上的种种严重心理缺陷、矛盾、压抑和扭曲也都可以造成或归结为严重的心理障碍。 

这份报告的结论是:如果盟军在西线发动强大的攻势,那么希特勒在表面上,特别是在下属面前,仍会显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但内心的虚弱肯定会大大增强。而且由于战火越烧越近,希特勒将无法再在柏林午夜飞车。这样心理负担必然更加加重。盟军如果在1944年上半年发动大规模反击,希特勒将无法有效地指挥忠于自己的百万大军。 

罗斯福仔仔细细地将这份心理报告阅读了好几遍。最后,他决定同意美军在1944年上半年参加诺曼底登陆战。 

诺曼底登陆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也是战争史上一场规模最大的登陆战。1944年6月6日,在登陆作战的第一天,英美盟军就有6500艘战舰、上万架飞机以及8个师的兵力直接投入战场。无论对盟军还是德军,这都是一场命运攸关的大搏斗。盟军如不能在法国海岸顺利登陆,并站住脚,反攻欧洲大陆和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期限就会大大延长,盟国内部美、英与苏联的关系将陷入紧张状态,因为斯大林可能认为美、英故意“卖阵”,坐看德、苏两国继续鏖战,借德军之手消耗苏军实力。德国如不能阻止盟军在西欧登陆,两线作战的“梦魇”势必成为现实。在苏军与美、英联军夹攻下,纳粹德国失败的进程将大大加快。因此,双方为这次战役进行了精心准备,情报与反情报斗争尤其激烈。美、英联军选择登陆场及何时登陆对战役结局有关键影响。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双方主帅间的心理较量。 

重视对敌军主帅心理特点的探察和研究,针对其最致命的心理弱点展开有力的打击行动,是高明的战略指挥者应当精心关照的战略细节。也是战争中克敌制胜的重要环节。罗斯福从“希特勒性格分析报告”中及时把握了希特勒最主要的心理特点,从而下决心发起诺曼底登陆战,一举摧垮了希特勒的心理防线,加速了德国法西斯的复灭进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1941年11月底,一位打入荷兰地下抵抗组织的密探报告德军驻荷兰谍报局负责反间谍行动的吉斯克司少校,说两名英国间谍已经到达荷兰,准备在荷兰组建新的间谍网。但吉斯克司对这个告密者并不相信,说你在做梦啊,是不是想跑到北极去呀!这个密探恼羞成怒,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没过两天,负责无线电台侦听的海因里希中尉却跑来告诉吉斯克司,海牙出现了一个新的无线电台,使用RLS呼号。这种呼号以前是没有的,因此,这个电台建立的时间不会太久。吉斯克司大喜过望。他已经抓到了几个英国间谍,难道英国人还不死心,还想在荷兰建立秘密组织?他发誓一定要抓住这个秘密电台,而那句奚落告密者的戏言,就成了这次行动的代号,即“北极行动”。 

吉斯克司的目的不是抓住这个英国间谍,甚至不是英国的间谍网。在遍地盖世太保的荷兰,抓住一个间谍并不是一件难事,英国人实际上很难在荷兰立足,吉斯克司最大的心愿是要与英国人进行一场无线电欺骗,或者是所谓无线电游戏。他希望通过这种游戏取得伦敦的信任,以便源源不断地破获英国的间谍网,并探明英国的真正意图。前几次,他已经这么做了,无奈,由于英国人不愿合作,这种游戏无法开展,不知这一次情况如何。 

四台无线电测向车不断地在海牙四周游荡。电台一发出无线电信号,测向车上的天线就会自动转向信号所在的方位,声音最响的地方,就是电台的所在地。这种方法自有无线电以来,已经运用过多年,可以说,也是一种最古老、最原始的无线电侦察手段。在无法破译敌人密码的情况下,这种原始的方法还是管用的,它会让发报者落网。现在,海因里希中尉指挥的这四辆测向车正慢慢地向一个方向移动,网越收越拢。 

3月6日,四台测向机的示向度终于交汇在一起,目标指向海牙法伦海特大街,距吉斯克司的总部只一步之遥。德军潜伏在街道两侧,当电台再次发报时,反间谍人员冲进房屋,正在发报的休伯特?劳威尔斯当场被捕,装在口袋里的三份电报稿落入吉斯克司手中。 

每个人的发报风格都不一样,老练的收报人员凭感觉就可以知道,发报机是由谁在操纵,这就如同弹钢琴一样,别人不管怎么模仿都不会完全—样。吉斯克司要进行无线电欺骗,非借助劳威尔斯之手不可。 

劳威尔斯被关入斯海弗宁恩市的阿尔克马德兰监狱,经过六天的审讯,他答应与吉斯克司合作。 

劳威尔斯在规定的发报时间内向伦敦发回了三份电报。但是,吉斯克司不知道,劳威尔斯的合作是三心二意的,在每份电报中,劳威尔斯都省去了预定的安全检查信号。按约定,劳威尔斯在发电时每隔16个字母就应该拼错一个字母,如果没有这种身份检查,就证明劳威尔斯已经出了问题,电报应视为敌人的欺骗。秘密情报局毕竟是老牌的情报机构,它干的勾当,除了当事人外,没有其他人能看懂。 

第二天,伦敦发来了回电。伦敦指示:准备在荷兰大量空投物资,以备搞破坏活动之用,同时有一名特工降落,希望劳威尔斯安排好空投场地。吉斯克司笑开了颜,而劳威尔斯却傻了眼。 

安全信号已经发出,难道伦敦没有意识到自己出了问题?劳威尔斯有些疑惑。但转念一想:不可能,三份电报,每份电报都省去了安全信号,如果伦敦疏忽了,那也不可能三份电报都疏忽了。当时在受培训时,教官一再要求,要记住自己的安全信号,这不仅涉及自己的生命,而且也涉及同事的生命和国家的利益。如果安全信号没有用处,教官肯定不会如此强调。 

那么,到底为什么伦敦还相信自己的电报,并且还要向荷兰投人投物呢?只有一种解释:伦敦已经知道他的被捕,但出于某种目的,它准备把这种联系保持下去。于是,劳威尔斯也放心了。他心安理得地发出了第二次电报,按吉斯克司的要求提供了空投场地。 

3月27日深夜11时,一排小汽车开着幽暗的车灯,停在靠近空投场地的小树林边,那里有三个人带着强光度的手电守候在一个大的三角形地带。天边传来了飞机的引擎声,一架飞机掠过吉斯克司的头顶,随后,天空出现了几个黑色的斑点。四个笨重的大箱子,装在降落伞上,降落到地面,发出沉重的撞击声。第五个降落伞也落地了,这次下来的是一个人。飞机重新飞向高空,飞行员闪烁着飞机的导航灯,向坚持在敌后的勇士们致敬,然后消失在夜空。吉斯克司和海因里希默默地握住了对方的手,表示祝贺。 

劳威尔斯继续向伦敦发报,每次,他都省去了安全信号。他希望伦敦已经发现了他的被捕,但他发现,事实恐怕不是如此。越来越多的空投物资落入吉斯克司手中,越来越多的间谍成了吉斯克司的俘虏。 

劳威尔斯心力交瘁,竟然积劳成疾。他意识到,伦敦可能真的把他的安全信号忘记了。他决定另找途径向伦敦告警,在一次发报时,他通过精心计算,选择了一组虚码,在电文中夹入了这样一组信息CAUGHT(被捕)。他以为如此清楚的告警,伦敦不可能不发现。但是,他又失望了。 

吉斯克司的事业越搞越大,控制在他手中的电台越来越多,最多时竟然达到了14个。到1942年5月,吉斯克司已经发现,劳威尔斯在发报时做了手脚,电文发完后,又附加了一些字母。但让吉斯克司欣慰的是,伦敦并没有疑心。吉斯克司因此向伦敦建议,终止与劳威尔斯的联系,由后备发报机发报。伦敦也同意了。 

7月,伦敦委托RLS小组一个特别重要的任务:炸掉德国潜艇司令部与德国潜艇联系的科特威克天线塔,由西基斯负责爆炸。吉斯克司派出了一个侦察小组实施“侦察”后,向伦敦详细汇报了情况,但是,他并不准备炸掉天线塔,因为这个天线塔是德国海军进行大西洋之战的耳目,吉斯克司说什么也不会炸掉的。 

两天之后,吉斯克司向伦敦报告:“科特威克的尝试失败。我们的人跑进了地雷圈。五个人失踪,西基斯和其他人安全,其中有两名受伤。”第二天,吉斯克司再次报告:“五个失踪人员中已有两个回来,其他三人被杀,敌人已在科特威克加强了警卫。”很明显,再次进行爆炸是不可能了。 

伦敦回电:“所遭伤亡,极表哀痛。敌防卫方法新颖,且难预见。务须最大努力。盼报新情况。”看了回电,吉斯克司大笑不已。为了让伦敦知道地下抵抗分子的努力,吉斯克司用真名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犯罪分子曾企图破坏一座无线电台,被缴获的破坏物资证明,犯罪分子得到了敌人增援。两个星期后,伦敦从报纸上看到这条消息,特地向RLS小组祝贺。 

1943年3月,一名代号叫保罗的报务员彼德?道伦被空投到荷兰。他刚一落地,就听到有人在叫“保罗”、“保罗”,并且看到了手电筒的闪光。他想,肯定是自己人来接应自己了,因此,收起手枪同他们一起走了。吉斯克司将他带到列伯根审讯,这时他才如梦方醒,德国人好像无所不知,甚至问到了他的安全信号是什么。道伦明白,在这种情况下,抗拒是没有出路的,因此,他将他的密码和安全信号告诉了吉斯克司。吉斯克司倒也没有为难他,把他投进了哈伦盖世太保的监狱。 

监狱是由一座修道院改建的,庭院中间有一座牢房。道伦被关在牢房顶层最保险的地方。房间很小,是用砖砌成的,只有一个小孔通气,也是惟一可以透进光线的地方。从这个小洞向外看,只能看到荷枪实弹的哨兵。道伦决定向伦敦告警。他通过敲打水管,发出了一组莫尔斯电码,同楼下的一个犯人取得了联系。道伦委托他想法发出一组电报:“所有特工都已落入敌手,成为哈伦监狱的囚徒。” 

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消息竟然传到了伦敦。秘密情报局和特种作战局的头头脑脑们看着这个情报面面相觑。他们不相信这是事实,这么多间谍,这么多物资,怎么可能全部落入敌手?他们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辩护。比方说,如果德国人真的渗透了地下抵抗组织,那么,道伦这个警告是怎么发出来的?谁能保证道伦的警告不是德国人的诡计?也许他们真想控制地下抵抗组织,但正因为他们的阴谋不能得逞,他们才想出这个借刀杀人之计,来破坏地下抵抗组织在伦敦的威信,从而实现自己的罪恶目的。总之,道伦的警告不仅不能说明地下抵抗组织被德国人控制,反而说明,目前正在与伦敦联系的电台是值得信任的。 

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关在修道院里的道伦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的。爱国的热情驱动他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他决定逃出修道院,亲自到伦敦去告警。 

即使在今天看来,道伦的想法也有点异想天开。修道院戒备森严,道伦要逃出去又谈何容易!更何况,他逃出了修道院,能逃出荷兰吗?逃出了荷兰,能逃回英国吗?要知道,当时欧洲是德国人的天下,英国正困守在英伦三岛,道伦的想法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对此,道伦心中当然也很清楚。 

他后来回忆道:“为了防止德国人进一步破坏,我下决心逃出去,说不定这样还可以搞到一些重要情报。我懂得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冒各种风险。但我也知道,一旦德国人觉得我们再也没有用处,他们随时都可能枪毙我们。 

“庭院里除了一名哨兵,还有一个探照灯和一挺机枪。夜晚,探照灯就对着窗口,因此,从窗口逃出去是不可能的,我只得从走廊逃。我先从门上的扇形气窗爬出来落到走廊上,然后再进入楼下的盥洗室,那里有一扇朝院内开的窗子。我准备了一条绳索,从这个窗口吊下去刚好落在一个小屋顶上,然后再沿着屋脊爬下去,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我爬过了10英尺高的装有带刺铁丝网的围墙,围墙外面每隔200码就有一个哨所,每个哨所内都有探照灯、警犬和机枪。如果没有许多树木挡着,我想逃出去是不可能的。” 

德国人很快发现道伦不见了。吉斯克司大吃一惊,他知道这件事的分量。到目前为止,他的全部成功都建立在伦敦不知情的基础上。如果伦敦知道了真实情况,他们还会与他玩这种无线电游戏吗?他出动了大批警察搜捕道伦,但都没有道伦的影子。吉斯克司只好相信这场游戏就要结束了。 

实际上,道伦逃出去之后并没有离开哈伦,而是在哈伦附近一个女修道院里躲了好几个星期。此后,他取道比利时、法国,来到西班牙,搭上了一条开往英国的轮船,回到了伦敦。 

他把他所经历的—切向秘密情报局和特种作战局作了汇报,他们对他进行了单独盘问,进行口头审查。然而,在道伦交代了全部经历后,秘密情报局和特种作战局却认为道伦是一个双重间谍。尽管道伦大声抗辩,但这一切终归无济于事。道伦费尽千辛万苦逃出了盖世太保的监狱,却被自己人投入了监狱。 

道伦仔细反省了自己的行为,觉得伦敦即便不用铜管乐队来欢迎他,他也不应得到这种待遇。一直到1943年11月,又有两名特工逃出盖世太保的牢笼回到伦敦,揭露了真相,伦敦才将信将疑,放出了道伦。 

从1943年5月开始,英国秘密情报局不知怎么意识到英国特种作战局的特工可能被敌人控制了,因而向特种作战局提出警告。提出警告的是拉巴格利亚蒂的继任者查尔斯?西摩,他在接管荷兰处后,对荷兰处进行了清洗,特种作战局荷兰处的负责人宾厄姆被调往远东。此后,重要消息不再传递给吉斯克司,吉斯克司也意识到,戏可以收场了。 

1944年4月1日,他向伦敦发了最后一份电报,以结束“北极行动”。电文对英国秘密情报局和特种作战局的无能极尽奚落之能事: 

“伦敦,宾厄姆、勃朗特诸公: 

我们理解你们力图在无须我们帮助的情况下在荷兰干一番事业,我们对此深表遗憾,因为我们在这个国家充当你们的惟一代表达如此之久,并彼此感到满意。然而,我们可以向你们保证,如果你们想要来大陆访问我们,不论其规模多大,我们都将一如既往,给予你们的特使们以同样的关切和热情的欢迎。” 

整个“北极行动”历时近两年,伦敦总共向德国军事谍报局空投了各种物资570箱,计有:轻机枪3000挺,各种小武器5000件,捷克造轻机枪300架,无线电发报机75台,信号灯100个,自行车40辆,炸药15200公斤,弹药50万发,食品、货币无数。更糟糕的是,伦敦还向吉斯克司空投了52名间谍,其中有47名被杀,整个荷兰地下抵抗组织有1200人因而丧生。 

战后,人们对“北极行动”提出了疑问:秘密情报局和特种作战局是不是在了解敌人控制了情报网的情况下仍然向德国人空投了大量间谍和物资,以对德国人进行战略欺骗?荷兰政府成立了以德龙克尔斯博士为主席的国会调查委员会,专门调查此事。从1949年10月3日开始,三名秘密情报局官员尤安?拉巴格利亚蒂、查尔斯?西摩和约翰?科尔多出席作证。他们都是当时“北极行动”的当事人。历时一周,委员会最后认为,整个事件都是由于严重的迟钝而造成的。 

委员会的记录是:“我们对最初的渗透,以及渗透后的各个时期,都进行了调查,可是对每个案件所作的决议都是:这项工作还要继续下去。这些决议的做出,都曾考虑到那些特工人员的品质和性格,并且也知道,安全信号在其他案件中作为测验标准,也并非完全可靠。以后才认识到,要继续这项工作的决议是错误的。” 



【05、性格是社会组织的基础】


《性格大解析:人类性格归纳成四类五特征》(BBC 2018年9月20日)报道:

没有两个人的性格和脾气是完全相同。从古希腊到中国,人类数千年以来一直试图界定性格,并把他们划分为几大类。

比如,中国古代按照人们心理和生理上的性格差异把性格划分为金、木、水、火和土五大类。也有把人的性格分为太阴、少阴、太阳、少阳以及阴阳平和五类。

同时,古希腊人根据人体液的混合程度则把人分为多血质、粘液质、黄胆汁质以及黑胆汁质。

但问题是人是复杂的动物,很难把人们分门别类的装入不同的“框子”。每个人的性格都存在差异,没有两个人的性格和脾气是完全相同的。

虽然人们不愿意为自己的性格贴上一个标签,然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知道自己到底属于哪一种性格类型?

关于性格方面的测试,网上林林总总有上千种之多,然而这些测试并不总是有科学依据。

美国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和分析了150万人的性格特点得出结论,可以把人们的性格划分为四大类型和五大特征。

四大类型

新的分类分别是“普通型”(“average”)、“含蓄或保守型”(“reserved”)、“榜样型”(“role-model”)以及“以自我为中心型”(“self-cent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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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喜欢分析人们性格中的一些“特征”,并以此把人们分成不同的“类型”。

五大特征

人们性格多种多样,但也有一些共性可寻。

美国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的研究人员说,被全球心理学家所普遍接受的有五大主要性格特征,其中包括:

开放程度(Openness)——它指的是人们自然的好奇心, 无论是在接受新经历或是学习新东西等方面。

周到懂事程度(Conscientiousness)——看一个人考虑是否周到或是可信任。

外向度(Extraversion)——性格有多外向、自信以及善于交往?

随和度(Agreeableness)——是否为他人着想、有多少同情心以及周到?

神经质程度(Neuroticism)——指一切情绪不稳、波动、低落、孤独、生气以及悲伤的可能性。

在参照了以上因素之后,研究人员分析参加测试的这150万人的数据,看看他们在这五大性格特征方面的得分。

研究小组根据得分把人们划分为四大类型,这四大类型包含了上面所说的五大主要性格特征的不同组合。

研究结果发表在英国《自然·人类行为》(Nature Human Behaviour)期刊上。

榜样型

这种类型的人通常是那种人很好,比较随和的那种。该研究的主要作者之一阿马拉尔教授说:“他们不神经质、通常思想开通。”他们在思想开放、周到懂事、外向和随和这几方面得分都很高。

以自我为中心型

根据阿马拉尔教授,这一类型同“榜样型”正好相反。“他们不是努力工作的类型。这些人有点讨人嫌。他们思想不开放。他们是外向型性格。”

含蓄或保守型

阿马拉尔教授说,这种类型性格的人一般不太神经质,但也不太开通。但是,他们考虑事情比较周到,并且和蔼。

普通型

普通型听起来“很典型”,他们在神经质和外向方面的得分略高于平均水平,但在思想开放方面的得分略低。

总而言之,对普通型性格的类型可说的不多,这是阿马拉尔教授的评价。

但是,研究人员说,人们的性格类型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变化。

此外,参加性格测试的人都懂英语,而且能够使用电脑,由此可判断他们中大多数是西方人或有西方背景。

研究人员希望将来可以扩大其研究范围,看看使用不同语言和文化的人是否能得出同样的性格类型。

关于人类性格的研究可能还会继续下去。也许,随着人们对人类性格成因了解的深入,可以更好地帮助人们相互理解和沟通。

谢选骏指出:性格是社会组织的基础——就拿上述的“四大类型”来说,我认为所谓的“普通型”(“average”)其实就是奴隶型、所谓的“含蓄或保守型”(“reserved”)其实就是官吏型、“榜样型”(“role-model”)其实就是演员型、“以自我为中心型”(“self-centred”)其实就是领袖型。所以我说,性格是社会组织的基础,而随着年龄和处境的变化,人们的社会角色肯定也会有所变化的,而基本形态却很难改变。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是其说明。社会组织的基础如此大致稳定,即使改朝换代也是换汤不换药。



【06、中国历史上“两次大一统不是“西周封建和秦并天下”,而秦两汉与元清明】


《中国历史上的两次大一统》(文汇网 李零 2012年7月31日)报道:

中国,是咱们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的地方。近百年来,中国饱受屈辱,血流成河,泪流成河。1925年,闻一多写过一首诗,叫《一句话》,“有一句话说出就是祸,有一句话能点得着火。”这句话是什么?就是“咱们的中国”。1935年,方志敏临刑前,在狱中写过一本书,字字血,声声泪,他的手稿,托鲁迅带到延安,题目是什么?就是“可爱的中国”。今天,我要讲的题目就是这个中国。我想跟大家讨论一下,咱们这个中国,它是怎么造出来的,怎么自己把自己造出来的。

这话要从头说起。

一、两次大一统

西周封建和秦并天下,是中国的两次大一统。

首先我要讲一下,“大一统”是个什么概念。

历史上,人群都是由小到大。塞维斯(Elman R. Service)有个理论,他说,人群,由小到大,从一盘散沙到聚成国家,要分四步:游团(band)-部落(tribe)-酋邦(chiefdom)-国家(state)。最后一环是国家(Elman R. Service, Origins of the State and Civilization: Process of Cultural Evolution,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75)。

国家,有小国,有大国,小国变大国,怎么变?苏秉琦说,中国古代,经三阶段:古国-方国-帝国。如套用西方的概念,古国是chiefdom,方国是kingdom,帝国是empire。帝国最大(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香港:商务印书馆,1997年,107-140页)。

历史上的大帝国,欧洲古典时代,有马其顿帝国和罗马帝国,亚历山大和恺撒是他们的骄傲。但他们的大帝国,比不了东方大帝国。东方,前有亚述、巴比伦、波斯,后有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蒙古帝国、莫卧尔帝国和中华帝国。我们要知道,东方大帝国,在西方人的心里,一直是阴影,既影响他们的历史观,也影响他们的政治观。

汤因比讲世界文明,非常看重“大一统”,一是国家大一统,二是宗教大一统([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刘北成、郭小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235-317页)。中国的特点是什么?不是宗教大一统,而是国家大一统。(汤因比说,历史上的大一统国家,现在只剩两个,一个是俄国,一个是中国。这两个“红色帝国”,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大体系来说,对英美式的帝国主义来说,一直是两个异类,两个变数。)

“大一统”这个词,来源是《公羊传》隐公元年。春秋是个四分五裂的时代,四分五裂才讲大一统,讲孔子怀念的西周大一统。西周大一统,是第一个大一统。第二个大一统,是秦始皇的大一统。它和西周封建相反,不是靠热乎乎的血缘纽带和亲戚关系,而是靠冷冰冰的法律制度和统一标准。中国的大一统,是靠这两股力,热一下,冷一下,共同造就。

秦始皇是“中国的亚历山大”,但从未得到过亚历山大在欧洲享有的殊荣。因为秦朝短命,汉朝诋毁,他一直背黑锅。

历史都是由征服者撰写,由胜利者撰写。周人不可能说商人的好话,汉人也不可能说秦人的好话。几千年来,儒家掌握话语权,两个大一统,周好秦坏,这个调子,是汉代定下来的。汉受惠于秦最多,但最爱骂秦的,就是它。

《汉书·天文志》有段话:“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年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

这段话很有意思。一个人,生命有限,“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般只能碰到一小变。中变,百年之变,很难碰上,也许是听爸爸妈妈讲。大变就更难碰上。

孟子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他的意思是,从西周开国到孔子那阵儿有五百多年(西周开国,断代工程定为公元前1046年。其他异说,大抵在此前后。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距西周开国约四百九十五年),已经该出王者,该出圣人了。这就是讲大变。他说,“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年矣”(孟子讲这话是在孟子去齐时。孟子去齐,约在公元前314年后,距西周开国约七百三十二年),早该大变,他要挺身而出,“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

中国历史,大变在于周、秦之际,有个谶言很重要,这就是司马迁四次提到,周太史儋的谶言(注意,他也是史官):

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史记·周本纪》)

(孝公)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史记·秦本纪》)

后四十八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秦始与周合,合而离,五百岁当复合,合十七年而霸王出焉。”(《史记·封禅书》)

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这四条,前三条大体相同,最后一条有错字,当以前三条为准。讲话时间,据上文纪年推算,是公元前374年,有回顾,也有前瞻,很可能是倒追其事。“秦与周合”,指周孝王封非子于秦,周人住在周原上,秦人住在汧、渭之会,是老邻居。“合而别”,指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洛邑,把自己的故土扔给秦人。“别五百载复合”,指秦灭周。秦灭西周(西周君的西周)在公元前256年,灭东周(东周君的东周)在公元前249年。“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怎么读还可讨论,反正是指秦始皇。中国出了个秦始皇。

中国的两次大一统,一次是周克商,西北征服东南;一次是秦灭六国,也是西北征服东南,怎么这么巧?原来西北有个“高压槽”,有个以骑马民族为背景的“高压槽”,就像冬天的寒流,总是从西北横扫东南。(中国历史大有胡气。秦汉以后的隋、唐也是依托关陇和西北地区而崛起。)

司马迁说:

或曰“东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史记·六国年表》)

这话很有意思,周、秦对中国东南的征服都是从陕西出发,就连毛泽东打天下也还是如此。陕西大有王气。

古人说,中国的王气,五百年后才会转到东南,东南没有王气,是始皇东巡,把它压住了。

《晋书·元帝纪》说:

始秦时望气者云“五百年后金陵有天子气”,故始皇东游以厌之,改其地曰秣陵,堑北山以绝其势。

此话见于东晋元帝永昌元年(332年)。始皇东巡有三次,分别在公元前219、前218和前210年,离永昌元年有五百多年。金陵“天子气”,就是后人说的“东南王气”(如南朝傅縡说,“臣恐东南王气,自斯尽然。”见《陈书·傅縡传》)。秦秣陵县在今江苏江宁县南,孙权改名建业,移治今南京市。

南京是六朝(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古都,明代开国,也曾定都于此。它是南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古都。

蒋介石的首都就在南京。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毛泽东有诗,“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1958年4月22日,人民英雄纪念碑落成,周恩来的题辞有段话,“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从1840年到1949年,历时一百零九年,照古人的说法,这只是个“中变”。资本主义有五百年的历史,这才是“大变”。“中变”是“大变”的一部分。(古人说,三大变,积一千五百年,叫一纪,三纪是四千五百年。有趣的是,如从现在往前推,四千五百年前是我国的龙山时代,文明的曙光马上就要跳出地平线,确实非常关键。现在,资本主义已有五百年的历史,照古人的说法,也面临大变。)

1982年,常任侠先生给我抄过一首他的旧诗,其中有这样两句,“东南王气沉幽冢,西北浮云锁玉关。”(《由西安飞乌鲁木齐机中作》)

历史,真是耐人寻味呀!(历史上,中国一直处在北方民族南下的压力下,宋以来是辽、金、西夏和蒙古,明以来是满族。近代不同,北方的背后有俄、日;南方的背后有英、美。民国以来的南北战争,一直是在国际势力的操控下。二次大战,日本南下,是一次南北争。二次大战后,美苏斗法,是又一次南北争。1927年后,国民党围剿共产党,把红军赶到北方,是成就了共产党。共产党,过去是从广州、上海与共产国际保持联系,接不上地气。到陕北后,西征是想接地气,西安事变也是接地气,都没接上。抗日战争后,解放军挺进东北,才终于接上。共产党取天下,是在这种背景下。)

二、年代

中国大一统是个长期准备的过程,不是怀胎十月,而是怀胎两千年。

中国,从秦代起,一直是“大一统”的帝国。“大”是国土大,疆域大,“一统”是制度统一、政令统一、文化统一。秦国的大一统是在古代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的统一。这种局面,时断时续,一直维持了两千两百年,在世界上独一无二。

西方有个古典对立:西方民主,东方专制。这个说法有偏见,但暗示了某种差异。我们是聚多散少,他们是聚少散多。他们的传统是分,即使合起来,也是合中有分。

西方的传统是小国寡民,大帝国只有两个,都是松散联合。一个是马其顿帝国,昙花一现;一个是罗马帝国,长点儿,但蛮族南下,土崩瓦解。从中世纪到现在,欧洲一直是小国林立,书不同文,车不同轨。号称大国者(如大不列颠),都是靠海外殖民,复制和联合。

欧洲人老说,前有埃及、亚述、巴比伦,后有波斯、阿拉伯、奥斯曼,大帝国是东方国家的特点。这些大帝国,主要在欧亚大陆的中部。往东走,是中亚和印度;再往东走,是蒙古和中国。中国位于欧亚大陆的东部。(欧洲人看地图,总是从西往东看,第一是欧洲,第二是中近东,第三才是远东。美国在英国西边,更是这么看。地缘政治,战略上的轻重缓急,一向这么排。)

小国变大国,怎么统一?孟子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梁惠王上》)。

这话对吗?

也对也不对。事实上,历史上的统一,还是和杀人有关。秦就是靠杀人取天下(这很讽刺)。不靠杀人不行,光靠杀人也不行。

国家,从分到合,从小到大,是个残酷的过程。它,对内用刑,对外用兵,都离不开杀人。但光靠杀人行不行?不行。特别是马下治天下,尤其不行。

马下治天下,主要靠两条,第一是宗教,靠神道设教,靠虚拟领导,靠共同信仰;第二是国家,靠世俗君王,靠贵族礼教,靠官僚体制,靠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

国家和宗教是什么关系?大体有四种组合。四种组合是四种模式:

(1)宗教、国家一元化,不但国家统一、宗教统一,而且政教合一。如埃及法老,既是神,也是王。世界很多国家,包括早期中国,都是政教合一。蒙古帝国,选过各种教,最后以喇嘛教为国教,也是政教合一。这是比较古老的统治形式。

(2)宗教、国家多元化,政和教都是分裂的。如印度,是古国中宗教最多,国家也最四分五裂的地方。英国的殖民统治强化了这一点。上世纪五十年代,东西方抬杠较劲,印度和中国,一直是看点。殖民主义加古老传统,“民主即分裂”,印度最典型。

(3)宗教一元化,国家多元化,宗教是普世宗教,凌驾于国家之上,具有超国家的性质。如基督教世界,源头是犹太教,犹太人是亡国奴,有教无国,他们的教,当然超国家。中世纪以来的欧洲也如此,他们的宗教大一统,是脑瓜大一统,比我们管得更死。

(4)国家一元化、宗教多元化,国家凌驾于宗教之上,宗教受控于国家。如秦汉以后的中国,就是一国多教,只要不造反,爱信什么信什么。有个汉学家跟我说,欧洲宗教太专制,不像中国,村村有庙,千神万鬼,有求必应,就像超市,随便挑,随便拣,还可随时退货。(中国的庙,既是烧香磕头的地方,也是村中聚议和娱乐的地方。庙门外有戏台,逢年过节热闹红火,“要民主有民主,要娱乐有娱乐”,也是他所乐道。)

这四种模式,中国传统和现代趋势最接近。中国的特点是国家一元化、宗教多元化,和西方相反。现代欧洲,虽然还有教皇,宗教大一统仍有很大势力,但国家一元化、宗教多元化,也是大势所趋。

历史上,小国变大国,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反反复复,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轮接一轮。研究这个过程,中国是最好的标本。

研究中国,首先要讲年代。探源工程是搞史前,下限是二里头。断代工程是搞三代,下限是西周。年代,越往上走越模糊。

中国的大一统,严格讲,是秦汉大一统,但秦汉以前有西周封建,西周以前有夏代和商代,夏、商之前有新石器晚期的六大块、七大块或八大块,有很长的准备过程。

历史比较,有两种比法,一种是按时间比,把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搁在同一个时间表下比。过去,有所谓“综合年代学”,主要就是这么比。这种比法不好。还有一种,是缩天下于指掌,十个手指不一般齐,每个指头有三节,横有横比,纵有纵比,类似进程放进不同地区,时间不一致。世界不一般齐,中国不一般齐。

人类历史,大时段、大背景的研究,主要靠考古。

旧石器时代:主题是人类起源,扩散和定点,各自寻找各自的家园。我们的祖先选择欧亚大陆,选择它的东部,选择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中国的两河流域),这个地点选得好。

新石器时代:主题是农业起源和农业革命。欧亚大陆,可供驯化的动植物最丰富,各种发明是平行传播,从人类学的观点看,风水最好。发展农业,发展牧业,可谓得天独厚,比美洲、非洲、大洋洲,条件好,起步早。过去,讲农业革命,都说两河流域最早。最近,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的发现已改写历史(严文明、安田喜宪《稻作、陶器和都市的起源》,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年)。它的陶片,已突破一万年大关,距今一万四千到一万五千年;糜子、谷子和水稻,也有八千到九千年的历史。

中国,也是农业起源的中心,一点不比西亚晚。

人类早期,仍然值得回味。想起来,最可歌可泣。因为人类很脆弱。人类面临的生存挑战,和几千年前一样,仍然很严峻,甚至更严峻。

天灾: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泛滥、旱灾、水灾、风灾、火灾和各种瘟疫,还是人类面临的大问题。世界上,冷热不均,跟人类的贫富差不多。据说利比亚最热,格陵兰最冷,热可热到零上六十摄氏度,冷可冷到零下六十摄氏度(当然,还有很多不同说法)。哪怕再热一点儿,再冷一点儿,大家都完蛋。

人祸:饥馑和战乱,也是老问题。人,饿急了吃人,难免。生番吃人,经常被夸大,其实吃不了多少人。人杀人才是大问题。人,种内攻击胜于种外攻击,任何动物都比不了。文明人不直接吃人,就连牛羊都不直接吃,但杀人如麻,恰恰是文明人。

史前,主要是人与天斗,人与地斗。

文明,主要是人与人斗,人与人斗更突出。

中国文明是三大要素齐全的文明。城市、金属、文字,中国都有。但三大要素,我们最最突出,还是城。

中国的城市,龙山时期,遍地开花;商周时期,很高很大;春秋战国,数量很多,分布很广,很多东周古城,比明清古城还大。张光直教授领导的中美联合考古队在商丘发掘,汉唐古城(睢阳)、宋代古城(南京)、明代古城(归德府),只有东周宋城的四分之一大。郑韩古城,比明清北京城还高。

青铜器和铁器,西北早,中原晚,大突破在二里头时期,比城晚。

文字更晚,真正的文字体系是见于商代晚期。

这些都是必要的铺垫,但三者并不是齐头并进。

当然,中国大一统,最直接的铺垫,还是两件大事,一件是西周封建,一件是秦并天下。

西周封建,合夏、商、周三国的领土为“天下”,是继承夏、商。它是三代之终结。

秦始皇统一天下,合战国七雄的领土为“天下”,是继承周。它是两周的终结。

前一件事,从夏代开始到武王克商,差不多准备了一千年。后一件事,从武王克商到秦统一,差不多准备了八百年。如果加上汉代的后续工作,也有一千年。前前后后,时间在两千年以上。中国文明史的一半,都花在这件事上。

三、地理

现代中国的疆域等于秦帝国的版图加四大边疆。

“天下”的概念,现在叫“世界”。(“世界”是日语借用佛经翻译西方的world。佛经中的“世界”,“世”是时间,“界”是空间,跟古汉语的“宇宙”差不多。)

“天下”的意思是天底下,千山万水,很大很大。

历史上,世界五大洲,欧亚大陆最先进,现在也如此。(美国现在这么强大,也是占据了类似的地理位置。)

欧亚大陆,东西长,南北短,从东到西分三段:东段是中国文明;中段是波斯文明、印度文明和伊斯兰文明;西段是埃及、两河流域的文明,希腊、罗马的文明,还有欧洲基督教文明。每个文明都自诩为“中心”,各自有各自的“天下”。

中国的“天下”是“天子”的“天下”。“天子”的“天下”是他的领土,眼睛再好,抻脖子踮脚尖,不足见其大。

登高,是人类的固有冲动。《圣经》里的巴别塔,就是代表这种冲动。现在,世界上有很多摩天楼。但再高的楼也没山高。

李贺写过一首诗,叫《天梦》。他说,“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九州只是九点烟尘,大海只是一杯水,很小很小。这种梦一样的感觉,只有登临绝顶才能找到。

古人祭名山大川,叫“望祭山川”。“望”是心灵遥感。天子,君临天下,居高临下,就是这种遥感。

古人讲地理,总是祖述《禹贡》。大禹治水,足迹所至,有所谓九州,范围很大,和秦始皇的巡狩范围很接近,使人难以相信。但这类说法,西周中期就有苗头,见于保利博物馆收藏的一件青铜器;上博楚简《容成氏》讲上古传说,也提到禹画九州,和《禹贡》大同小异。这些都在秦统一之前。

古代祭名山大川,和九州相配,有所谓“岳镇海渎”。(五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五镇:东镇沂山、西镇吴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巫闾山、中镇霍山。四渎:江、河、淮、济。四海:北海、东海、南海、西海。)这些名山大川,散在诸侯,并不属于某一国,而是从很大范围里选出来。当时,秦国还没统一天下,但“大一统”的观念呼之欲出,早就藏在很多人的心里。

五岳四镇配九州,加四渎四海,先秦就有。后世,除唐代加了一个镇,没什么变化(李零《古人的山川》,《华夏地理》2010年1月号,40-65页)。

邹衍的“大小九州”,《山海经》的海内海外,《周礼》的畿服制度,也都是思想走在前头。

可见,“大一统”是个非常古老的梦。

中国的“大一统”,范围有多大?历代不一样。美国汉学家,最最讨厌,就是讨厌“大一统”。这是最有特色的讨厌。他们要解构“永恒中国”,一要破其长,二要破其大。时间上要拿刀切,空间上也要拿刀切。切来切去,只有朝代史,没有中国史,只有小中华,没有大中华,白马非马,非常公孙龙。他们有个定义,自以为颠扑不破,就是“只有说中国话的人才叫中国人”(英语,中国人和中国话都叫Chinese,当中国话讲的Chinese专指汉语)。他们说,商代的安阳人肯定不说三星堆话,西周只是形状像花生中间满是窟窿的一小块儿瑞士奶酪。中国太大,历史太长,你不喜欢,可以,但不能说,它不该这么大,不该这么长,非把它切碎了不行。

过去,讲自然地理,有所谓爱晖-腾冲切割线,有所谓三级台阶。共工怒触不周山,水从西北往东南流,就是描述这块倾斜的大地。考古学家讲,中国大地,从东北到西南,有个半月形的文化传播带,这只是一半。其实,中国沿海,也是个半月形的文化传播带,同样值得重视。

两个半月形地带:山区的半月形地带,主要是戎、狄文化;沿海的半月形地带,主要是夷、越文化。北中国海,是夷的天下,南中国海,是越的天下(从浙江到越南)。

这两条弧线,画出个大圆,是中国的核心区。天下辐辏,各种族群都往里跑,有如大漩涡,有些被吸进去,有些被甩出来。吸进去,变成华夏;甩出来,变成蛮夷。夷夏之辨,不在种族,而在文化。农食于农,牧食于牧,生活方式不一样,居住范围不一样,两者是伴生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国是大国,一直是夷夏杂处,不待现代国家出,就是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夏商周活动的地区,秦帝国统一的地区,漩涡本身是个核心区,现代中国,二十八个省和自治区,除东北之大部(辽宁南部进入秦版图)、内蒙古之大部(包头、呼和浩特一带也进入秦版图),还有新疆、青海、西藏,都在它的范围内。

新石器时代,是定居农业的时代。中国的新石器时代,历年发掘,把点标在地图上,密密麻麻,就是反映定居点。苏秉琦讲区系类型,分六大块:黄河流域三大块,长江流域三大块(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香港:商务印书馆,1997年,27-84页)。最近,探源工程汇报展(在首都博物馆)分七大块,加了北方边疆。其实,如果把南方的纵深也加上,就是八大块。

这八大块,就是秦帝国的地盘所在。早期定居点是后来中国城市的基础。秦以后,人口增多,但范围还是这么大,城市还是这么多。先秦史还原为空间,正是以此为底色。

中国北方(黄河流域):先是周、夏、商三块并列,后是秦、晋(三晋两周)、齐(齐、鲁、宋、卫)三块并列。

中国南方(长江流域):是蜀(巴、蜀)、楚、越(吴、越)三块并列。

苏秉琦讲的六大块,你仔细琢磨吧,就是这六大块。

这个核心区以外,是拉铁摩尔说的四大边疆:(1)东北;(2)蒙古;(3)新疆;(4)青藏。这四大块,忽大忽小,经常变,但核心地区,基本没变。([美]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唐晓峰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案:民国讲“五族共和”[即汉、满、蒙、回、藏五族],就是以传统核心区加四大边疆。)

四大边疆,古人叫“蕃”,“蕃”的意思是藩篱。西方列强瓜分中国,把中国比做一块大蛋糕。他们,嘴小蛋糕大,一口吞不下,老是说,这四大边疆不属于中国,得把这几块先割出去,其他地方,也不必绑一块儿。二次大战后,大英帝国衰败,殖民主义瓦解,西方人又说,世界潮流是民族独立,每个族都该独立。这类说法,既有政治目的作怪,也有文化传统作怪。

他们一直是以“小国之心”度“大国之腹”。对历史上的大国,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大卸八块。

西方列强说,统一的民族国家是现代概念,边疆也是现代概念,他们打我们之前,这两样,我们都没有,所以一切都得推倒重来,这是强盗逻辑。(国家统一是现代国家的前提。有人认为,这个前提,对资本主义的出现,比个人主义还重要。统一的民族国家,一直是现代政治的主体,国家利益有时比意识形态更强有力。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第二国际解散,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第三国际解散,美、英、苏结盟,都是很明显的例子。)清代,就是因为跟这批强盗冲突,我们才知道领土和疆界的重要,赶紧修自己的篱笆墙。

中国的八大块,北方是重心。历代,中央王朝的首都几乎都在北方,从咸阳、西安到洛阳、开封,一字排开,很多最有名的城市都在这条线上。

中国北方有三条线,35°是王都线,三代王都多在这一线(中国的古都,北京、南京是两个例外。北京与包头、呼和浩特、大同、张家口差不多是一线,位置卡在通往东北和内蒙的要道上,有深厚的北方背景。南京位于长江下游,在古代南中国,比成都、重庆、荆州、武汉更重要。);38°是汉胡拉锯线,两边你来我往,挡在前面;41°是长城线,挡在更前面。长城以北是胡人的天下。历史上,无数族团,你来我往,互为主客,谁都当过主人也当过客人,不打不成交,想分都分不开。

南方,长江以南,瘴疠之地,常被北方人视为畏途。它们和中央王朝的关系,有时还不如四大边疆。

秦始皇五次巡游:东巡,主要是奔山东,围山东半岛转;南巡,主要是去江陵,沿长江一线走;西巡和北巡,主要是视察长城沿线的边郡。东到成山头,西到甘肃、宁夏,北到辽宁、内蒙,南到洞庭湖。

然而,洞庭湖以南,山高水深路远,他没去。

秦并天下,有闽中、南海、桂林、象郡,但始皇南巡,湖南他没去。九嶷山,他只是望祭。里耶秦简有“洞庭郡”,是秦军南下临时设置的郡,就像四野南下,设过中南区,后来撤掉。秦并天下后,这个郡也撤了。里耶古城是大秦帝国治下的小县城,地虽偏远,民户并不少。秦的势力,前锋可达两广,但秦的重心在北方,而且偏西,洞庭郡已相当靠南。

汉代,中央政府对东南沿海控制仍相对薄弱。汉武帝伐南越,发四路大军,西二路走云南、贵州、广西,中路走广东北,东路走江西,都是走水路。伐东越,还从句章即今宁波浮海(句章古城已发现)。打朝鲜,陆军走辽东,海军从山东浮海。海也非常重要。

中国,一面山,一面海,西北是依托欧亚草原,东南是依托南岛诸国,后面有更大更深的背景。

中国文明是东亚文明的一部分,它是这个范围内农业民族与骑马民族的共同创造。

四、物产

吃什么,喝什么,中国人怎么驯化动植物,这是第一步。

新石器时代,主题是农业革命。驯化动植物是头号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谈得上文明。

旧大陆和新大陆不同,环境不一样,物产不一样。

新大陆,粮食有玉米、红薯、土豆,油料有花生、向日葵,蔬菜有西红柿(番茄)、南瓜、西葫芦(南瓜,品种很多。美洲南瓜分大果南瓜[Cucurbita moschata]和小果南瓜[Cucurbita pepo]。美国人把前者叫pumpkin,后者叫squash或zucchini。我国把前者叫南瓜,后者叫西葫芦。亚洲也有南瓜,如印度南瓜[Cucurbita maxima],我国叫笋瓜[金瓜也属这一种]。中国有没有南瓜?1985年陕西临潼庆山寺地宫出土过唐代的“三彩南瓜”),很多都是明代才引入中国。川菜靠辣椒,辣椒是受惠于美洲。抽烟,烟草从哪儿来?巧克力,可可从哪儿来?都是来自美洲。毒品,古柯也产自美洲。新大陆,好吃的东西很多。我们的吃喝,百分之六十是拜美洲之赐。但美洲有个大缺陷,是缺乏可供驯化的大型动物,除了美洲驼(llama)、羊驼(Alpaca),他们没有大牲口。他们发展农牧业,条件不如欧亚大陆。

旧大陆,非洲和大洋洲,发展原始农牧业,条件更差。条件最好,还是欧亚大陆。欧亚大陆,可供驯化的动植物最多。

世界的贫富差异,直到今天,还受这个格局影响。

欧亚大陆的中、西部,粮食有大小麦,油料有芝麻,蔬菜有洋白菜、菠菜、茄子、胡萝卜、豌豆、洋葱。我们吃这些东西,要感谢西方。我国的瓜,黄瓜、西瓜、哈密瓜,也是西来。水果,他们有苹果、梨、李子(欧洲李)、葡萄、石榴。毒品,制造鸦片的罂粟,也是他们的特产。(有些农产品引进更晚,如现在吃的苹果[“苹果”是佛经译语],过去没有,1871年后才从欧洲引入[英国从烟台,德国从青岛];白兰瓜,是1945年美国副总统华莱士引入,西北地区多称之为“华莱士”。)

中国,在欧亚大陆的东部,跟中西部形成对比,大小米文化和大小麦文化形成对比。我们常说的中西交通,主要就是欧亚大陆东西两头的交流。

中国,北方是欧亚草原,西部是青藏高原和天山南北,农业离不开畜牧业,畜牧业离不开农业,乃是共生共荣的关系。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中国文明是东亚文明的一部分,它是这个范围内农业民族与骑马民族的共同创造。

我国的新石器考古,是围绕两组驯化,一组和农业有关,一组和畜牧业有关,最能说明欧亚大陆东部的特点。(以下,多承李水城先生和赵志军先生指教。)

(一)驯化植物

(甲)粮食,以五谷为中心

(1)黍、稷,是糜子。糜子,耐寒耐旱,对地力要求低,好种好活。黍是黏糜子,稷是硬糜子。糜子分三种:散穗型(稷型)、侧穗型(黍稷型)、密穗型(黍型)。《辞海》以黍为密穗型,稷为散穗型,我们从甲骨文的字形看,黍才是散穗型。甲骨文中,学者指为“稷”的字,裘锡圭先生说是高粱(裘锡圭《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农业》,收入氏著《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154-189页)。但农业专家和考古学家说,高粱的原产地是非洲,辽金时期才引进中国,稷不是高粱。糜子,从考古发现看,至少也有九千年的历史。

(2)粱、粟,是谷子,和黍、稷一样,也是耐旱的作物,但种植区域比黍、稷略微偏南,晋东南有沁州黄,越是山沟里,越好。粱是黏谷子,粟是硬谷子,禾是统称。谷子,从考古发现看,至少也有八千年的历史。(中国原先没有高粱和玉米,高粱是借中国的梁而命名,玉蜀黍是借中国的黍而命名。)

(3)稻,是南方起源,也分黏和不黏,粳稻、籼稻不黏,糯稻黏。水稻,从考古发现看,至少也有九千年的历史。

(4)麦,有小麦、大麦、莜麦(裸燕麦)、荞麦,青藏高原的青稞是裸大麦。中国的小麦、大麦是西来。考古发现,它们来到中国,已有四千到五千年。

(5)菽:即大豆。豆是汉以来的叫法。世界上,很多豆类都起源于近东和中美洲,但大豆是中国起源。考古发现,中国的大豆,至少可以早到龙山时期(距今约四千五百至四千年前)。

(乙)其他

蔬菜有大白菜(菘)、山药(薯蓣)、白萝卜。辛物,有葱、姜、蒜、韭;瓜,有葫芦和香瓜;果,有桃、李(中国李)、杏、沙果(花红、林檎)、海棠(奈)、梨、枣、柿子、山楂(红果、山里红)、栗子、核桃;麻,有大麻、苎麻、亚麻(胡麻)、葛麻(葛)。这是北方。南方,除水稻,还盛产瓜果。瓜有冬瓜,果有柑、桔、橙、柚、樱桃、木瓜、枇杷、荔枝、香蕉、菠萝、椰子。棉花,分草棉(非洲棉)和木棉(亚洲棉花),草棉来自新疆,木棉来自南方。

另外,中国人还爱喝茶、喝酒,这也和农业有关。茶很文雅,酒很豪放。

喝酒,商周主要喝米酒。汉以来有葡萄酒,是从西域传入。宋以后有白酒,白酒是用谷物酿造的蒸馏酒,酒精含量高。绍兴还有黄酒。陆游《钗头凤》,“红酥手,黄藤酒”,黄藤酒就是黄酒。现在喝酒,时兴喝高度白酒,把借酒撒疯叫“酒文化”。比如五粮液,喝得神魂颠倒,还叫“中庸之道”。广告说了,“中国的五粮液,世界的五粮液”。(中国酒文化,劝酒是陋习,好好一桌饭菜搁着不吃,谁都坐不住,全围桌子转,一圈一圈又一圈,好像圆舞曲,除了起哄,没句正经话。孔子说,“唯酒无量,不及于乱”[《论语·乡党》],并没规定喝多少,但他说,喝酒不能喝到“乱”。喝酒喝到口吐白沫、手脚抽筋,那不叫“喝好”,那叫“乱”,商朝就是这么亡的。现在,整顿酒后驾车,根本整不到点上,问题不在马路上,而在饭桌上。这个酒文化应该改造,“大吃二喝”,最好改成“小吃小喝”或“小吃不喝”,人家不愿喝,不要逼。酒不必禁,但劝酒还是免了吧。吃饭就是吃饭,何必把什么事都拿到饭桌上办?)

中国的酒是以谷物酒为主,西方的酒是以葡萄酒和啤酒为主。西方也有谷物酿造的蒸馏酒,但俄国的伏特加,十四世纪才有;英美的威士忌,十五世纪才有,都在中国之后。中国酒的最大特色是用酒曲酿造。曲酒,才是中国特色。

茶,见王褒《僮约》,汉代就有,大盛于唐。

茶、酒和瓷器的发展有很大关系。西方的酒是放在玻璃瓶里或木桶里,中国的酒是装在瓷瓶、瓷坛或陶瓮里。瓷瓶装酒,才像中国酒。

酒,不但和瓷器有关,也和青铜器有关。

(二)驯化动物

(甲)六畜

(1)猪:磁山·裴李岗文化就有,距今已有八千至七千年的历史。

(2)狗:磁山·裴李岗文化也有,同样很古老。(狗是世界上驯化最早的家畜[近东和美洲可以早到距今一万年前])

(3)牛:分黄牛和水牛。黄牛,南北方都有;水牛分布于秦岭以南。黄牛,龙山文化有;水牛,据说良渚文化也发现,距今有五千至四千年的历史。(黄牛和水牛,我们都叫牛,但西方人分得很清楚。英文,黄牛是cattle[公的母的,老的小的,有许多不同叫法],水牛是buffalo,完全不是一类东西。他们把美洲野牛也叫buffalo。没见过水牛的美国人第一次见水牛,往往很害怕,还以为是野牛。)

(4)羊:分绵羊和山羊,也是龙山时期才有。有学者认为,黄牛、山羊和绵羊都是从西方引入,但水牛是南来(印度、东南亚或中国南方)。

(5)马:驯化马起源于中亚。马是草原上的动物。中原,商代晚期才有,距今约三千三百年。司马迁说,草原盛产马、牛、羊,“其奇畜则橐駞、驴、驘、駃騠、騊駼、驒騱”(《史记·匈奴列传》)。“橐駞”是双峰骆驼,“驘(骡)”是马骡,“駃騠”是驴骡,“騊駼”、“驒騱”是野马、野驴。这批动物是个群体。马只是其中之一。

(6)鸡:它的出现,不会太早,也不会太晚(韩起《中国家鸡的起源从公元前141年开始吗》,《中国文物报》2009年11月27日,第7版)。中国最早的一批古书,《尚书》、《诗经》都提到可以打鸣的鸡。《左传》、《周礼》、《礼记》也多次提到鸡。特别是《书·牧誓》,周武王骂商纣王,有“牝鸡无晨”的名言,更是属于商代末年。

中国的六畜,马、牛、羊、鸡、犬、豕,古人是把马、牛、羊排在前,鸡、犬、豕排在后。人骂人,常说“猪狗不如”,其实这两样对我们最重要,驯化最早。猪尤其重要。(中国传统,吃肉主要是吃猪肉,牛是耕畜,不是老牛不让杀。季羡林说,他小时候吃过的牛肉都是老得嚼不动,要用尿煮。西方和我们不一样,他们的传统是吃牛羊肉。我记得,小时候有张宣传画,一口大肥猪,身上标着字,说这块儿可以做什么,那块儿可以做什么,题目是“肥猪浑身都是宝”。“文革”中甚至有一场争论,说毛主席提倡养猪,刘少奇提倡养牛。)

中国的动物驯化,大问题是猫。猫,不是役畜,猫肉也没有多大食用价值。猫不是人捉来养在家里,而是因为粮食多了,老鼠不请自来,老鼠多了,又招来猫。猫爱老鼠,老鼠爱大米(也爱小米),猫是跟着老鼠跑到人的家里,被人收留(王炜林《猫、鼠与人类的定居生活--从泉护村出土的猫骨谈起》,《考古与文物》2010年1期,22-25页)。猫有非洲野猫、欧洲野猫和沙漠野猫。学者推测,猫可能是从甘青传入,来源可能是中亚的沙漠野猫(郭郛等《中国古代动物学史》,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412-413页)。《礼记· 郊特牲》说,腊祭有“迎猫迎虎”之礼,“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关于猫,最近还有一篇文章。参看:王子今《北京大葆台汉墓出土猫骨及其相关问题》,《考古》2010年2期,91-96页。)

另外,驯化小动物,中国也有大贡献。比如养蚕缫丝纺丝绸,就是大贡献。钱山漾、青台村的发现证明,中国养蚕有五千年的历史(西阴村的蚕茧,有人表示怀疑)。

还有,中国人喜欢养金鱼,宋代就有,鲫鱼经人工培养,千奇百怪。(中国人喜欢玩虫。斗蟋蟀,唐代就有;听蝈蝈,流行于明清。清代,满族人还喜欢提笼架鸟、养鸽子、熬鹰。)

(4月25日刊出拙文“地理”篇最后提到“句章古城已发现”。这个消息是当地考古工作者告诉我的。但据浙江省考古文物研究所名誉所长曹锦炎说,这个消息并不可靠,该城到不了汉代。特此说明。)

五、发明

第二步,是人驯化人。中国的发明有何特色?

古人常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意思是吃饱了肚子,才谈得上礼节和道德,这话出自《管子· 牧民》。它说明,只有有了多余的粮食,才能发展,才能过文明富裕的生活。文明,谁不乐意?富裕,谁不乐意,当然是好事。但它有另一面,是无穷无尽的欲望,有人浪费,有人挥霍,有人作威作福,拿老百姓当牲口放,当牲口养。“吃饱”,不是大家吃饱,而是少数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人吃饱。有人饱,就得有人饿。几千年来,一直是这样。

饱汉就是不知饿汉饥。

“文明”的核心是人对人的驯化,驯化完动植物再驯化人。[人对人的驯化,古人叫“教化”。荀子说,“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荀子· 儒效》),他很强调“居”,很强调“积靡”。“居”是混居杂处,“积靡”是慢慢磨合,文化融合,这两条最重要。中国古代的民族认同主要是文化认同(语言、宗教和生活习惯的认同),而不是种族认同,文化认同是个长过程。]奴隶制的设计,就是拿人当畜生,不管拿穷人当畜生,还是拿俘虏当畜生,反正都是畜生。畜生是人养的动物。打仗跟打猎一样。打猎,打回的猎物吃不完,可以养起来。动物,谁给吃喝,谁就是爹妈。人驯化动物,窍门是养小动物;人驯化人,也是“从娃娃抓起”。

人类社会有如蜂房蚁穴。

蜂房蚁穴,绝对专制,不是男权至上,而是女权至上。

蜂王是女皇,负责生养,她是所有蜂的妈。雄蜂是性奴,蜂王的后宫。工蜂是一帮女太监,专门干苦活。

蚂蚁,分工更细,不但有雄蚁和工蚁,还有农蚁和兵蚁。

动物奴隶制,它们最典型。

人类社会,是走父系这条路,一切反着来。

父系和打仗有关。人类文明和战争有不解之缘。

古人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祀”和传宗接代有关,“戎”和打仗有关。

印度有四大种姓:婆罗门(僧侣和学者)、刹帝利(武士和官僚)、吠舍(商人和农民)和首陀罗(工人、苦力、奴仆、奴隶)。他们也把“祀”和“戎”排在最前面。上等人的标志是“干净”,下等人的标志是“脏”。一辈子干脏活,是下等人的命。

印度最重僧侣,但中国不一样。

西周官制:太史寮,祝宗卜史,管宗教;卿士寮(世俗系统),司土(农业)、司马(军事)、司工(工商业),管世俗。后者的地位越来越高。

春秋四民:士、农、工、商。士是武士,四民之中没有僧侣和学者。后来,士的概念有大变化,武士变文士,“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宋汪洙《神童诗》)。读书之所以高,是因为读书可以当官,当官是人上人,僧侣比不了。

官僚主义,中国最发达。

读书当大官,一夜之间,摆脱寒酸,这是中国最大的发明。古代的明星梦,古代的发财梦,都是走这条道。

其他发明,我也讲一下:

(1)龟卜筮占:商代就有,一直流传。龟卜属于骨卜。中国的骨卜,特点是热卜,即用动物的骨头施钻灼烧,视兆文,断吉凶。龟是古代的宝物。龟卜比其他骨卜更高级。龟卜的遗产是甲骨文,筮占的遗产是《周易》,两者都和“祀”有关。

(2)青铜器:也是古代的宝物。商周时期,古人所谓“金”,不是黄金,不是白银,而是青铜。青铜,和“祀”、“戎”都有关。它的用途,首先是礼乐征伐,作祭器和武器,而不是生产工具。中西交通,汉代输出品,铜镜很有名,仅次于丝绸。

(3)玉器:也和“祀”有关。玉是中国最典型的奢侈品和装饰品。商周时期,贵族见面要用“币”,“币”是见面礼,玉帛、龟贝、大白马,玉最重要。西人爱金银,喜欢镶金带银嵌宝石。他们说,他们有了金银,就不再爱玉,但中国人一直爱玉。[西人所谓“宝石”(gem),种类繁多,包括祖母绿、猫眼石、红宝石、蓝宝石、钻石、硬玉、软玉、水晶、青金石、绿松石等,“玉”只是其中之一。他们所谓玉(jade),分软玉(nephrite)、硬玉(jadeite),我国所谓“玉”是软玉,不包括硬玉(翡翠、玛瑙之类)。蛇纹石(serpentine),他们不叫玉,我国也叫玉(如岫岩玉),甚至很多美石,宽泛的叫法,也可以算玉。西人爱宝,是以金银和各种硬度较高的宝石为主,不太看重软玉。我国爱宝,是以“金玉”。]

(4)丝绸:中西交通,中国的输出品,以丝绸最有名。我国古代,富贵衣锦绣,贫贱穿布衣。布衣,最初是麻布衣,不是棉布衣。西方,原来也是穿亚麻布的衣服。丝绸,他们没有,有,都是从中国进口的。

(5)瓷器:也是中国特色。中国瓷器,从原始瓷到白胎透明釉的发达瓷器,有很长的历史。中西交通,丝绸和瓷器,不仅销往东北亚、中亚、南亚,也销往西亚、欧洲,最令西方世界着迷。瓷器出口,唐代就有。宋元以来,明清以来,都有外销瓷。[西人所谓陶瓷(ceramics),分陶器(pottery)、炻器(stoneware)和瓷器(porcelain)。陶器,无釉叫pottery,釉陶叫earthenware。建筑上的琉璃砖瓦(glazed bricks and tiles)也是施釉的陶器。炻器,介于陶器和瓷器之间。他们把我国南方的青瓷,如东汉、西晋以来的青瓷,叫celadon。celadon就属于炻器。商周时期的青瓷,他们叫glazed pottery,强调它是陶器;我国则叫“原始瓷”(proto- porcelain),强调它是瓷器。西人所谓“瓷器”,更多是指元以来的细瓷。]

(6)宫室:中国也有特色,不是泥屋,不是石屋,不是木屋,而是梁柱结构的土木建筑。房基和台阶是石头的,梁柱和门窗是木头的,墙体是版筑或用土坯(墼)垒砌,屋顶是用斗拱承重,上面覆瓦(两河流域也用土坯)。北魏以来,还用琉璃(两河流域也用琉璃)。土木建筑是很先进的建筑。

(7)城市:古国变县,战国布点,已经万事大吉。现代城市,讲地理沿革,名称有变化,县界有变化,但几乎一对一,可以排下来。现代中国,领土扩大了很多,人口增加了很多,但核心地区,城市总数,没有多大变化。[说几个数字,供大家参考。西汉平帝时,人口近六千万(59594978人),县、道、国、邑近一千六百个(1587个)。清代,人口约四亿,府、厅、州、县约一千七百个。现代中国,人口约十三亿,县、市约两千三百个。]

(8)交通:中国,城市密度高,邮驿制度、陆路运输和漕运系统很发达,便于政令传达,便于货物往来,便于军队调动。如秦驰道就是秦国统一的高等级公路,秦直道就是云阳到九原的国防高速。

(9)文字:古文字,楔形文字、埃及文字、中国文字、玛雅文字,只有中国文字一脉单传,在世界上独一无二。文字分宗教型(如埃及文字)、管理型(如楔形文字),我国文字属管理型。秦统一文字,是统一政令,不像拉丁文,是用于宗教。

(10)科技:四大发明是李约瑟从西方视角强调的发明,船坚炮利是来源于火药和指南针,印刷《圣经》是来源于纸张和活字印刷(活字印刷有争论),欧洲是用这四大发明来传教,来打我们。中国科技有很多发明,不止这四大发明。

所有这些覆盖广阔地域的大族,其实都是符号,由强族代表的符号,每个符号下的成分都很复杂,没有一个是纯而又纯的种族。汉族也不例外。

六、民族

第三步,把天下人,甭管姓什么,团结成一家,即古人常说的“四海一家”。

二十四史只是半部中国史。它的另一半是少数民族史和女人史。我们要想理解中国,心里要有另一半。

读史,和另一半有关,蛮夷传、后妃传、诸蕃志,不可不看,但很多史料,只是“边角料”,残缺不全,充满偏见。中国近代挨打,才看重边疆史地。

我们读匈奴史、鲜卑史、突厥史、吐蕃史、蒙古史、满族史,前面都有族源追述。汉族的历史不能例外。这种追述对理解汉族的历史很重要。

族源传说,历史的成分有多大,神话的成分有多大,很难考证,重要的不是真假,而是这种传说出自何人之口,什么时候开始讲。

少数民族,从氏族部落到大地域国家,联姻很重要。他们重视和亲,重视甥舅关系,女后的地位比汉族高,外戚的地位比汉族高。继承制度,从汉族的眼光看,似乎很乱。他们可以娶妈(不是自己的妈,而是爸爸的其他配偶),可以女性继承,可以兄终弟及,可以立爱立幼,这对理解中国早期的历史很重要。欧洲有女王,继承制度比较乱,也足以说明,人类早期都有这一段。

我国所谓“族”,概念很复杂。西方人类学,小到氏族(clan),中到部落(tribe)或“族群”(ethnic group,部落,现在多称“族群”),大到国家(nation),我们都可翻成“族”或“民族”。大族小族都是族。我们不能说,没有现代国家,中国就没有民族,只有种族,没有民族,现在中国有多少族,就该立多少国。(西方历史,前现代是四分五裂,现代才有统一的民族国家。他们的ethnic groups主要和种族的概念、少数民族的概念有关,属于前现代概念;nation主要指统一的民族国家,才是现代概念。他们一向是以他们的“前后”当我们的“前后”,这对解释中国历史是一窍不通。)

中国的族源追述,有个最大特点,它是靠姓氏来追述。一个姓,下面可以有很多氏(或宗)。古书所谓族,更多指的是氏。姓,强调血缘:世系和婚姻。氏,强调地缘:封邑和官爵。姓很少,氏很多。氏是姓的分支。“百姓”这个词,商周常用,本来就有族群融合的意思。汉以来,姓、氏混一,司马迁已经分不清姓和氏。后世的“百家姓”,其实是“百家氏”。

商代的姓有什么特点,还值得探讨[陈梦家说:“卜辞的‘女字’(多从女旁)实际上是女姓的来源。”见氏著《殷墟卜辞综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631页。李学勤也讨论过这一问题,见氏著《考古发现与古代姓氏制度》,《考古》1987年3期,253-257页]。王国维认为,族姓是西周的一大发明(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收入《王国维遗书》,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第二册,《观堂集林》卷十,1-15页)。现已发现的两周铜器铭文,姓有二十多个,与《左传》、《国语》、《世本》的记载基本吻合,说明西周确有这种制度。西周有所谓“同姓不婚”,就是凭姓来识别。同姓,凭血缘认同,可以是一家;异姓,通过联姻,通过会盟,也可以是一家。收养子,各国都有。中国早期,有些同姓可能是养子,还有一些可能是冒姓。

我国所谓“帝系”,也是讲族源,但这种族源,很多都是血缘加地缘,一个帝,下面有很多姓。比如“黄帝十四姓”、“祝融八姓”,都是血缘加地缘,属于地域联盟。

帝系,战国流行“五帝说”。我写过篇短文,说“五帝并祭”就是战国时期的“五族共和”(李零《从“五族共和”想起的》,收入《花间一壶酒》,北京:同心出版社,2005年,144-150页)。

战国时期的“五帝说”分两大系统,一种是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西土的“五帝说”;一种是太昊、少昊、黄帝、炎帝、颛顼,为东土的“五帝说”。两种“五帝说”都属于族群整合,属于大地域的族群整合。

中国“大一统”,首先是族群整合:一是华夏各族的整合,二是华夏各族与蛮夷各族的整合,三是夷夏各族与外藩各族的整合。里三层,外三层,大圈套小圈,古人的“畿服图”就是表达这种概念。

两周时期,中国有三大族姓集团:

(一)姬姜集团(起源于西土)

(甲)姬姓

1.按世系,可以分为八组:

(1)太王之后:吴。

(2)王季之后:虢,东虢出虢仲、西虢出虢叔。

(3)文王之后: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

(4)武王之后:邘、晋、应、韩。

(5)周公之后:凡、蒋、邢、茅、胙、祭。

(6)召公之后:燕。

(7)厉王之后:郑。

(8)其他:虞、芮、焦、滑、扬、韩、魏、随(曾)、唐。

2.按地域,可以分为九组:

(1)东周诸姬(以洛阳为中心。占领夏故地的南部):周、郑、虢(东虢)、单、邘、原、雍、祭、管、滑、应。

(2)晋国诸姬(占领夏故地的北部):晋、霍、扬、贾、郇、韩、魏、虞、虢(北虢)、焦。(晋六卿,四卿出于姬姓:知氏、中行氏出荀氏;韩氏出韩万;魏氏出毕万。魏与媿姓各族同居魏,彼此有通婚关系。)

(3)鲁国诸姬(占领东夷故地的南部):鲁、郕、茅、郜、滕。

(4)卫国诸姬(占领商故地):卫、邢、共、凡、胙。

(5)淮水诸姬(占领南淮夷故地):蔡、聃、蒋、息。

(6)汉阳诸姬(占领汉水流域,阻挡楚国北上):唐、随(曾)。

(7)燕国(控制周的北土)。

(8)吴国(控制周的东南)。

(9)其他:召、毛、毕、酆、芮。

西北戎狄,有姬姓之戎和姬姓之狄,如大戎(狐戎)、小戎、骊戎是姬姓之戎,白狄是姬姓之狄。姬姓之戎靠南,姬姓之狄靠北。

周,传出弃,可能是西北戎狄的一支。弃的妈妈是姜嫄,与姜姓有不解之缘。

(乙)姜姓

姜姓国家,可以分为两组:

(1)吕、申、许。

(2)齐、纪、向、逄。

姜姓,传出炎帝。周与姜姓世代通婚,如太王之配为太姜。姜出于羌。西北戎狄有姜姓之戎,其祖吾离,世居瓜州(今敦煌)。吕,初在山西,后在南阳;申,初在陕甘,后在南阳;许,前后五迁,后在叶县。齐出于吕,封于临淄,占有山东半岛北部,纪、向、逄是齐地的小国。

(二)祝融八姓(主要分布在中原)

己姓(金文作妃):始祖樊,后代有昆吾、苏、顾、温、董五支。

董姓(金文所无):始祖惠连,后代有鬷夷、豢龙两支。

彭姓(金文所无):始祖篯铿,后代有彭祖、豕韦、诸稽三支。

秃姓(金文所无):始祖不详,后代有舟。

妘姓(金文作 ):始祖求言,后代有邬、郐、路、偪阳四支。妘姓也叫允姓。

曹姓(金文作 ):始祖安,后代有邾、小邾(啵┝街А?

斟姓(金文所无):始祖不详,无后。

芈姓(金文作 ):始祖季连,后代有楚、夔、樊三支。

祝融八姓,传出颛顼。己姓之国,除昆吾是夏代的方伯,其他都是两周时期的小国。董姓、彭姓、斟姓,多是夏商古国。秃姓、妘姓之国也是小国。妘姓古国,出自允姓之戎。允姓之戎,世居瓜州,传出塞种(Scythian)[荀济《请废佛法表》引《汉书·西域传》:“塞种本允姓之戎,世居敦煌,为月氏所迫逐,遂往葱岭南奔。”(不见于今本《汉书》)。参看:舒大刚《春秋少数民族分布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115-126页],周室东迁后,入居伊洛地区,有所谓陆浑戎和阴戎。曹姓之国也是小国。

司马迁说,祝融八姓,“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史记·楚世家》),也是个夷夏混融的集团。如名气最大的楚国,中原诸夏一直以蛮夷视之。

(三)东夷集团(起源于东土)

风姓(金文作 ):任(即仍)、宿、须句、颛臾。

嬴姓:秦、赵、梁、徐、郯、江、黄、邿。

偃姓:群舒(英、六、巢、宗、舒蓼、舒庸、舒鸠等)。

东夷系统的帝系,是另一种“五帝说”。这种帝系是以“二昊”为主。风姓祖太昊,世居鲁地。嬴姓祖少昊,少昊之墟在曲阜。司马迁说,嬴姓十三支,“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史记·秦本纪》)它们,有些在鲁地,属于东夷,有些在淮水下游,属于淮夷。有趣的是,秦、赵、梁去了西北,西北嬴姓,秦为大,中原诸夏,也以夷狄视之。其他,黄帝代表姬姓,炎帝代表姜姓,颛顼代表虞、夏各族。这第三个族姓集团也是夷夏杂处。

(四)古国之后

姞姓(传黄帝后):密须、南燕。

祁姓(金文作 ,传尧后):杜、祝、范。

姚姓(传舜后):微。

妫姓(传舜后):陈。

姒姓(传禹后):褒、莘、杞、缯。[莘,文献或作辛,又有先、姺、侁等异写。杞,传出禹后东楼公。越,传出少康后,可能是冒姓。司马迁说的姒姓十二支是:夏后氏、有扈氏、男氏(或作南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或作斟灌氏)(《史记·夏本纪》)。]

子姓(传契后):宋。[《世本》佚文,子姓有殷、时、来、宋、空同、黎、比、北髦、目夷、朸、段、瓦、铁等族(见《世本八种》,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264-277页)。伯禽封鲁的“殷民六族”是: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左传》定公四年)。康叔封卫的“殷民七族”是: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左传》定公四年)。]

司马迁讲古帝系,是采周帝系,以黄帝为始祖,下分颛顼、帝喾二系。他把虞、夏、楚归入颛顼一系,唐、商、周归入帝喾一系。唐与虞,夏与商,周与楚,都是平行关系。

(五)其他

隗姓(金文作媿):出自鬼方,为赤狄之姓。唐叔之封,有“怀姓九宗”(《左传》定公四年),其中有冯氏(河宗氏或 氏)和胡氏等分支。东周,赤狄集于今长治地区,也有东山皋落氏、潞氏、甲氏、留吁、铎辰、廧咎如等分支。(隗,文献有多种异写:嬇、隤、溃、归、怀。)冯氏,即西周铜器铭文中的“倗”氏(李零《冯伯和毕姬》,《中国文物报》2006年12月8日,第7版)。

任姓(金文作妊):薛、铸。[薛,传出黄帝后奚仲。《世本》佚文:“任姓:谢、章、薛、舒、吕、祝、终、泉、毕、过。”(《左传》隐公十一年疏引)。]

曼姓(金文作嫚):邓。

中国西北有五大戎狄:姬姓之戎、姜姓之戎(羌)、允姓之戎(猃狁)、媿姓之狄(鬼方-赤狄)、姬姓之狄(白狄-鲜虞-中山)。这些戎狄部族,就是周人崛起的背景。

中国的大一统,要感谢五大戎狄,没有这些邻居的压力,没有应付这种压力的能力,就没有中国。

这些西北旧族,姜姓之戎是羌,可能与后来的藏族、羌族有关;猃狁是允姓之戎,可能与后来的突厥有关;鬼方来自河套,可能与后来的匈奴有关。

王国维曾提出个假说,以鬼方、昆夷、猃狁三名,以音韵考之,实同族之异名,皆匈奴之前身。(王国维《鬼方昆夷猃狁考》,收入《王国维遗书》,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第2册,《观堂集林》卷十三,1-12页。)

其实,鬼方是赤狄,昆夷是犬戎,猃狁是允姓之戎,匈奴,不是单一种族,而是以匈奴为主,征服、吸纳很多族,雪球越滚越大的大地域族群。上述这些族,可能加入其中,但这些族,并不能与匈奴画等号。

中国北方,任何一族,要想把小族变成大族,小国变成大国,都不能凭一族之力,一定要联合很多部族,匈奴如此,鲜卑如此,吐蕃如此,蒙古如此……所有这些覆盖广阔地域的大族,其实都是符号,由强族代表的符号,每个符号下的成分都很复杂,没有一个是纯而又纯的种族。

汉族也不例外。

中国,治世大一统,乱世才割据。西周封建,从主流和大趋势看,其实是大一统。古人说的“大一统”,本来就是周的大一统,它不同于欧洲封建。欧洲封建,跟“大一统”是对立面。

七、西周封建的意义

西周封建是三代之终结,夏、商、周“三分归一统”。

讲这个问题,大家最好读一下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1917年9月8日脱稿;收入《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第二册,《观堂集林》卷十,1页正-15页背),以及陈梦家对他的批评(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629-631页)。王氏是个文化保守主义者,保皇尊孔。我们要知道,他是从他身边的历史讲西周封建,就像孔子一样,从礼坏乐崩,遥想当年的辉煌,托梦于周公。这是他的“建国大纲”。

什么叫“西周封建”?“西周封建”是一种小国征服大国,巧具心思的统治方法。简单说,就是人驯化人的方法,古书叫“柔远能迩”,《诗经》、《尚书》、《左传》都有这种说法。

“周”是个蕞尔小邦,和秦一样,原先也僻处雍州。但它居然征服、占领和驯服了一个比它大很多的国家,继承和超越了它的前辈,商代和夏代。

这是什么方法?

第一是封建诸侯。“侯”本指边镇,商代就有,汉代也有这类叫法(如甲渠侯官)。周人占领东方,把东方划分为若干占领区,这些占领区,对周的本土而言,叫“侯”,但不同于商代的侯,也不同于后世的郡县或边镇。后世的郡县或边镇,首长是政府派驻的官员,而西周诸侯,都是周王的子弟甥舅。如鲁、燕、晋、卫是封同姓子弟,齐是封舅氏,都是周人的亲戚。所谓“诸侯”,其实是殖民官。

第二是兴灭继绝。古人说,武王克商,曾封黄帝之后于蓟,帝尧之后于祝,帝舜之后于陈,夏后氏之后于杞,殷之后于宋,还封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式商容之闾(《礼记·乐记》)。这一招,孔子叫“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论语·尧曰》)。“兴灭国”,就是把被灭的国家恢复起来,比如商灭了,还得立个宋,安抚商遗民;“继绝世”,就是给断了香火的国家续香火,比如把黄帝、尧、舜、禹、汤的后代找出来,让这些圣人之后也共襄盛举;举逸民,就是把前朝遗老旧王孙请出来做官,保持政权的合法性和连续性。刘邦取天下,也用这一招。

第三是与各占领区的旧贵族通婚。比如晋,在山西找对象,跟姒姓的夏遗民、媿姓的赤狄(“怀姓九宗”)、姬姓的狐戎通婚;卫,在河南找对象;齐、鲁,在山东找对象;燕在河北找对象。当然,他们也可以到更远的地方找对象。异姓,结了婚,互为姻娅,双方就成了亲戚。亲戚套亲戚,可以连成一大片。这同汉胡和亲是一个道理。和亲是化敌为友、变小为大的重要手段。西方,亚历山大占领波斯,要在当地举行万人大婚礼,也是这个道理。欧洲中世纪,各国的公主嫁来嫁去,还是这个道理。

第四是会盟。会盟有盟主,盟主把各国首脑请来,商量政治格局、利益划分。这种国际大会,不管是兵车之会,还是乘车之会,总要达成某种协议,最后杀牛宰羊,歃血为盟,指天发誓,把誓言埋在坑里,说不如誓者,天诛地灭,不得好死云云。侯马盟书、温县盟书就是这种东西。盟会谁参加?亲戚要来,不是亲戚,也要来。特别是捣乱分子,越是捣乱越要拉他入伙,让他当“负责任的国家”,打“不负责任的国家”。不听话了,也便于制裁。这也是化敌为友、以小治大的重要手段。

这些举措,必然引起大规模移民。一是组织周人到东方殖民,二是把东方的原住民迁来迁去,其中也包括后世习见的“徙豪强”。古代移民,范围之大,超乎想象。不仅周人从西土搬到东方,其他各族,也被重新分配。每个地方的居民都是“三结合”:征服者、原住民和其他外来移民。很多古代部族都离开原来的居住地,搬到很远的地方。这种情况,商代就有,比如秦、赵就是在商末,跟随商人,离开曲阜,到大西北戍边,商亡,回不来了。先周和周初,很多姒姓和妊姓部族都住在西土,与周通婚,但后来很多姒姓和妊姓的小国却住在山东。俗话说,“山不转水转”,“树挪死,人挪活”,我们千万不要低估了古人的能力。我们要知道,西周封建是一次人口重组,大分化、大改组、大融合。

“封建”本来是中国古书固有的词汇,日本人用这个词翻西方的feudalism,把我们的脑子搞乱。欧洲封建是中世纪封建。这种封建,虽然也是“裂土田而瓜分之”(柳宗元《封建论》),但没有天下共主,和西周封建完全不一样。它更接近的是我国的五胡十六国、南北朝。西周封建,虽然是松散联合,靠稀疏的点线连成一片,但毕竟有天下共主。

中国,治世大一统,乱世才割据。西周封建,从主流和大趋势看,其实是大一统。古人说的“大一统”,本来就是周的大一统,它不同于欧洲封建。欧洲封建,跟“大一统”是对立面。

西周的问题是小国占领大国,少数统治多数,即如何从三分天下有其一(统一陕西)变成三分天下有其二(统一晋南豫西),最后把殷人的本土拿下,三分归一统,全取天下。

这种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一再发生,特别是异族征服,全得重复这一过程。比如满族取明朝而代之。王国维清楚,满人治汉人,也碰到过这类难题。

他这篇东西很有意思,不光考证古代制度,也寄托现代理想。他说,周克商,是有德胜无德,把西周制度说成道德化身,这是寄托他的理想。他的理想,是如何在欧风美雨和革命风潮下维持大清王朝于不坠。

他的想法,不是“走向共和”,而是“复辟帝制”。

在这篇文章中,他强调三大道德,亲亲-尊尊-贤贤。亲亲是讲宗法,强调国家要以家为本,立嫡立长,父慈子孝,服制、庙制是它的延伸。尊尊是讲君统,王位继承,传子不传贤,封建子弟是这套东西的延伸。贤贤是讲臣道,他说,臣道不能讲血统论,一定要选贤举能,东周世卿,大官都是贵族,这是乱之所起,官还是要贤人当。

周代的天下是“家天下”。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父母的意思是亲戚,亲是父系,戚是母系。朋友的意思是非亲非故,但桃园结义,可以模仿亲戚,义结金兰,跟他结成拜把子兄弟。王国维说,西周封建是靠这类办法,没错。现在的民居,琉璃门面,上面写的都是“家和万事兴”,还是强调家是一切的基础。

儒家讲文武周公之道,有个逻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逻辑的前提是,没有小焉有大,事情都是从小到大,似乎很有道理。但这个理论不能作无限推广。孔子推西周之道以言东周之世,王国维推西周之道以言民国之世,都是犯了不明时势的错误。他们以为,当初好,现在坏,回到当初不就得了。事情没这么简单。

西周制度是以宗法为本。

西周宗法是什么?

第一,它是男本位,和我说的马蜂窝、蚂蚁窝相反,不是以妈为本,而是以爸为本,天子是全社会的爸爸。动物界,男女早有分工。生育压倒一切,妈是领导。打猎压倒一切,爸是领导。比如狼群和猴群就是男本位。西方人说,女人是从金星上来的,男人是从火星上来的,火星是战神,搞暴力活动,男人最擅长。人类成天打仗,男人是领导。男人说,俺是雄鸡,“雄鸡一唱天下白”,“牝鸡司晨”,绝对不允许。但如果母鸡当了权,她会问,你们也会下蛋吗?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中国的“妇姑勃谿”、“丈母娘疼女婿”,都是男本位作怪。其实,男人当领导,并非天经地义。

第二,同是男系继承,有很多选择。兄终弟及,还是父死子继?王国维说,周制是父死子继。立嫡立长,还是立爱立幼?王国维说,周制是立嫡立长。这是什么道理?道理是垂直比平行安全。我国,为人君者,多妻多子。多妻是平行关系,有争风吃醋问题;多子也是平行关系,有兄弟阋墙问题。妻有先来后到,子有伯仲叔季,必须理出个头绪。立嫡,就是立大老婆的孩子为后;立长,就是立大老婆的大孩子为后。这是树干。余子,剩下的孩子,必须分家,另外立族。兄终弟及变父死子继,就是把平行改成垂直。立嫡立长,也是为了防止老牛吃嫩草,要美人不要江山。俗话说,“天下老子爱小小”,他爱“小小”,是因为爱上小老婆。古人说,废嫡立庶,废幼立长,是乱之所起。

总之,理想的设计是:男系继承还是女系继承,一定是男系继承;父子继承还是兄弟继承,一定是父子继承;嫡子继承,还是庶子继承,一定是嫡子继承;长子继承,还是幼子继承,一定是长子继承。(陈梦家说,王国维并没讲清殷周制度的真正区别,商人也有宗法。参看: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629-631页。)

王国维说,“有土之君不传子,不立嫡,则无以弭天下之争。”在他看来,君道臣道就是不一样,绝不能平起平坐,公平竞争。这是死规矩,不容讨论。

王国维认为,君统一定是血统论、贵族制,民主制(民主选举)不行,禅让制(主动让贤)也不行。爹就是爹,领导就是领导,不能七嘴八舌,挑挑拣拣。挑挑拣拣,势必众口难调。百姓议政,天下就乱了。要议,也是大臣在国君底下议,议完了,由国君裁决。他心里的君臣之道,顶多是君主立宪。

中国古代,臣道举贤,可能早就有,但不是常例,而是变例。王国维说,周初大臣,好多都不是周王子弟,历代的执政大臣也不固定,当时没有世卿制,世卿制是春秋才有,所以春秋很乱。这话有点夸大。先秦官爵,主体还是世官制。选贤举能,举贤不避亲,要想制度化,谈何容易。战国时期,诸子奔走侯门,大讲亲贤任贤,甚至鼓吹禅让,他们闹什么?主要就是闹这件事。知识分子,不问出身,只问本事,直接从穷乡僻壤脱颖而出,还得等很多年。中国选举制的出现、发展和完善,还得等很多年。

中国的通婚制度和继承制度比欧洲严密,汉族也比少数民族严密,不对比,不知道。女后,中国少,有之,多半有少数民族背景。我国对女后当政、外戚专权,都是极力防范。汉武帝“恐女主颛恣乱国家”,杀鉤弋夫人(《史记·外戚世家》),就是典型。历代统治者,怀柔远人,搞和亲,是投少数民族所好。少数民族,要适应汉族的制度,也搞妥协。比如北魏的“子贵母死”,就是为了适应汉族的统治方式。他们,杀鸡留蛋,连心爱的女人都杀,我们觉得很残酷,但政治家的第一考虑,不是感情,而是政治。

王国维盛称的西周封建,基础是宗法制。内服如此,外服也如此。周人裂土分封,建了一大堆卫星国,每个卫星国都是复制这套制度,从道理上讲,都是周这个“家”的分支。这是以小治大,以少治多,往往采取的办法。它的特点是松散联合。希腊、罗马的海外殖民是这样,现代的西方大国也是这样。西方的大国都是这么联合。如不列颠王国叫United Kingdoms,美利坚合众国叫United States,它们都是从同一个模子扣出来的,然后United一下,拼起来的。他们特别强调复制。

西周封建是孔子的政治理想,也是王国维的政治理想。我们要注意,其着眼点是周的开头,而不是结尾。其实,对三代而言,西周是个句号,但对秦汉而言,它只是铺垫。它的优点很明显,缺点也很明显。

西周制度的缺点,对比春秋战国,才能看清楚。

先儒言,西周之盛在于“制礼作乐”,其亡在于“礼坏乐崩”。前者是建构过程,后者是解体过程,一治一乱,形成对照。

人,得意的地方,也多半是栽跟头的地方。

第一,它穷兵黩武,疲于应付,顾了东头顾不了西头,西戎、淮夷交侵,把自己的老巢丢了,领土大了,都有这个问题。

第二,它搬到洛阳后,王畿里面先乱。如郑、虢争政,罔顾天子,连天子都敢欺负。郑本为王朝大臣,却有如诸侯;周本为天下各国的大家长,却沦为一个可怜的小国。

第三,诸侯失控,造成分裂割据,几百年混战。

第四,纲常倒转,各国内部,卿大夫专了诸侯的政,陪臣专了卿大夫的政,继承危机不断。

这种局面,一言以蔽之,就是“乱”,天下大乱。

《左传》就是讲“乱”,其书两载辛伯谏周桓公语,道破天机:

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左传》桓公十八年)

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適(嫡),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左传》闵公二年)

这些问题,其实不自东周始,西周就已露头。孔子认为,西周盛世是因为道德好,家管得好,东周衰败是因为道德坏,家乱了套,这是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其实是血缘关系罩不住地缘关系,大国把小家撑破了。地缘关系大发展,家和国已经分离,家是家,国是国,必须有另一套管法。

现在,大家都说,民主好,专制坏,民主再不好,也是万般无奈的最佳选择,民主是个好东西。其实,古人的感觉正好相反,他们说,专制才是万般无奈的最佳选择,专制才是好东西。现在的道理不能当过去的道理,过去的道理也不能当现在的道理。

八、秦汉大一统的意义

秦皇汉武的大一统有三条:制度大一统、学术大一统、宗教大一统,只有第三条打了折扣。

西周,天下有很多国家,重要一点,大约有三十三个国家(《国语·郑语》:“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春秋,主要有十三个国家(《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除周,列有十三个国家: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吴)。战国,主要有七个国家(《史记·六国年表》,除周,列有七个国家:秦、魏、韩、赵、楚、燕、齐),五百五十年的战争打下来,最后只剩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就是秦国。

孔子做周公之梦,他想不到,最后收拾天下的,竟会是这个国家。孟子也想不到,这个统一天下的国家是个以人头求功名(“尚首功”)的虎狼之国。

敌人是最好的继承人。

孔夫子和秦始皇是一组对立的符号。他们象征的政治势力和意识形态曾恶斗过一回。汉武帝继承秦始皇,王莽继承孔夫子,他们又恶斗过一回。最后,光武中兴,重建汉朝,老百姓,还得折腾一回。释之入、道之兴,是又一场恶斗。整个过程,一波三折,长达四百四十一年。

恶斗是恶补。

这是一场大变革,好像火山爆发,伴随大地震,喷完了,震完了,余震不断。制度的调适,总是反反复复,一定要折腾多少回,再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也不可能一次到位。

(一)秦始皇的大一统,目标是三个大一统,但只完成了一半。

读历史,很有趣,经常充满悖论。周和秦,一个姬姓,一个嬴姓,一个是西方土著,一个是东方移民(商代的老移民),根本不是一家人,但周、秦却有不解之缘。西周时代,它们是老邻居。西周灭亡,周平王搬到洛阳,是由秦襄公护送,陕西的烂摊子是交给秦,让秦去收拾。秦的地盘是继承周,秦的文化和制度也是继承周。它是从陕西出发,沿着周人东进的路线,再一次统一中国。

我们都知道,周人的祖先是陕西土著,他们夺取天下,是把周公的后代封在曲阜。孔子复兴西周的理想就是寄托在周公身上。曲阜是什么地方?大家都知道,那是孔子故里,却很少注意,周公封鲁前,那可是嬴姓的祖庭。你要知道,秦人的老家,原来就在这个地方。秦始皇挺进东方,最迷的就是山东半岛。他回山东,是一次伟大的历史回归。秦才是西周的继承人。秦对西周的继承,文字最明显。假如你学过小篆,你会有一种体会,西周铭文比战国文字还好认,为什么好认?因为两者有明显的继承关系。

王国维写《殷周制度论》,关注点是头,是西周制度的辉煌,其实尾也一样重要,周之衰,秦之兴,周秦异同在哪里,太重要。我们还该写《周秦制度论》。

秦代周,秦始皇的心里有三个大一统:制度大一统、学术大一统、宗教大一统。

废井田、开阡陌,废诸侯,设郡县,统一文字,统一法律,统一度量衡,统一车轨,用庞大的文官队伍执行,这些举措,两千年有目共睹,谁也推不倒抹不掉。这是他的第一个大一统。[陈寅恪是个文化保守主义者。他把秦并天下说成儒家的功劳:“李斯受荀卿之学,佐成秦制,秦之法制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中庸》之‘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即太史公所谓‘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为儒家理想之制度,而于秦始皇之身而得以实现之也。”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下册所附陈氏的《审查报告三》。]

第二个大一统,结果是失败的。“焚书坑儒”,是汉代的骂人话。“焚书”是禁民间私藏六艺诸子之书,“坑儒”是活埋了四百六十个读书人。这是两件事,不是一件事。前者是因知识分子内讧(周青臣和淳于越吵架)而引起,后者是因查办挟款逃跑、妖言惑众的燕齐方士而引起,并不都是针对儒生。现在,大家很能联想,说秦始皇从骨子里就仇视知识分子,所以迫害知识分子,根本不对。其实,知识分子,他何尝不喜欢。秦并天下,山东的读书人,儒生也好,方士也好,都往陕西跑,利之所在,禄之所在,趋之若鹜。他把山东的读书人请到咸阳宫,让他们共襄盛举兴太平,非常礼遇,和汉武帝并无不同。问题是,他从六国之乱刚刚走出,最怕乱。当时人都认为,“百家争鸣”是天下大乱之一象,不像现在的学术史,以为“学术的黄金时代”、“知识分子的春天”。当时,光是知识分子争宠就很难办。周青臣和淳于越打起来,谁容得下谁?你让知识分子处理知识分子问题,局面更乱(他们比政治家心眼小)。这种局面,秦始皇也不知该怎么办,让李斯处理。李斯原本就是读书人,因而也最会收拾读书人。他的想法很简单,天下初定,统一思想最重要,与其让他们乱说乱动,不如让他们不说不动。冲突乃是始料不及。

秦始皇的第三个大一统,是统一宗教。他立过二百二十七个国家级的坛庙,古人叫祠畤,想把六国人民的信仰统一起来,但只做了一半。

这三个大一统,当时还很脆弱。秦始皇不放心,每两三年就要出去转一圈,像老虎巡视山林,当时叫“巡狩封禅”。最后,他是死在路上。想到他,你就会想到一个词,累。他这一辈子,很累很累。

(二)秦始皇没有做完的事,汉武帝接着做,他完成了三个大一统。

汉代,老百姓饱受战祸之苦(楚汉战争之苦),渴望休养生息,黄老流行过一阵儿。等大家缓过劲儿来,才想到搜书和整齐学术,把知识分子的“乱”收拾一下,让这种“乱”处于可控状态。

汉承秦制,在制度上还是秦始皇的一套,不用恶补。恶补是另外两个大一统。

汉武帝独尊儒术,知识分子交孔夫子管,是满足知识分子的需要;兴立祠畤,老百姓交各种祠畤管,是满足老百姓的需要。前者是统一学术,后者是统一宗教,都是为了统一人们的思想。

当时,人心涣散,怎么收拾?一是让六国人民出气,把气撒在秦始皇身上;二是让知识分子出气,气也撒在秦始皇身上。

秦始皇是个出气筒。

先秦学术,我们觉得特辉煌,汉代人可不这么看。班固说,“战国从(纵)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汉书· 艺文志》)。他是把“诸子之言”,视同诸侯力政,认为秦的“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是这种局面逼出来的。李斯禁书有句话,叫“别黑白而定一尊”(《史记· 秦始皇本纪》),“一尊”是什么?是政府规定的说法。秦始皇禁书,让知识分子以吏为师,只学法律,只学抄文件,大家都是刀笔吏,大家都是刑名师爷,以为这样,就能息天下争。这个办法太笨。汉武帝鬼得很,他的“一尊”是孔子,不是真实领导,而是虚拟领导。愚民,抬死人,压活人,用虚拟领导代替真实领导(真实领导都活不长),效果更好。知识分子怎么愚?得靠“精神领袖”。以前群龙无首,现在就立个首。王莽集团的崛起,就是乘了这个势。它是更聪明的“焚书坑儒”,类似清代的“寓禁于征”,好像大禹治水,不是堵,而是导。从此,中国学术才有了大一统的格局。(冯友兰也是个文化保守主义者。他说:“经学在以后历史上中国思想中之地位,如君主立宪国之君主。君主固‘万世一系’,然其治国之政策,固常随其内阁改变也。”见他的《中国哲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上册,489页。)

汉武帝兴立祠畤,数倍于前。汉成帝时,达到六百八十三所,汉哀帝时,达到七百多所。这是继承秦始皇。秦始皇的二百二十七个祠畤,只是把各国的祠畤捏在一起,主次不分明,有点杂乱无章。汉武帝不一样,他把首都长安的亳忌太一坛(祭太一)立为中心,有如太一,而以甘泉泰畤(祭太一)、汾阴后土祠(祭后土)和雍五畤(祭五帝)环绕之,有如三一,统领天下诸祠。

这是一种国家宗教,宗教大一统。

(三)王莽废除了汉武帝的宗教大一统。

史家都说,王莽是个“大坏蛋”。他背骂名,虚伪、杀人、拿活人做解剖,还不是主要原因。历史上的坏蛋,大家都这么骂。大家骂王莽,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是外戚,乱了汉家的正统。

中国的强臣僭主,挟天子以令诸侯,都爱假扮周公(曹操也如此)。其实,撇开道德评价,要讲秦汉大一统,这个人也很关键。

王莽是儒生,以古为新,很矛盾。他的新朝,其实是个复古的朝。

秦汉时期的创新,每次都引起儒家的反动。

儒家反对新制度,总是拿西周封建和周公之礼说事。主旋律不改,但每次都有变奏。

大家说,王莽是个迷信书本、充满幻想的人,没错。但他也有他的实际考虑。

汉武帝,骨子里是秦始皇,跟秦始皇一样,活得很累很累。那么大的国土,他也是两三年一圈。况且,他还活得特别长(在位五十四年),真把天下折腾苦了。他死后,大家又想起秦始皇,哪儿哪儿都像。儒生,原来不敢讲,现在都说,他的礼,制度不合,方位不合,处处不合儒经。

西汉晚期,武帝旧礼,时罢时复,时复时罢,最后,还是王莽出来,把它彻底废了。从此,祭不出郊,要祭,也是在家门口摆几个坛,像北京六坛那样,不知省了多少钱。皇帝省事,大臣省事,老百姓也可以喘口气,

中国古代的郊祀,本来是小郊祀。汉武帝的地盘太大,为了控制领土,他的郊祀是大郊祀。王莽把大郊祀改成小郊祀,意义很大。后世都是小郊祀,这是他的遗产。

王莽的历史遗产,对后世影响很大。大在哪里?主要是他把官方宗教和民间宗教分了开来。天地祖宗,皇帝亲祭,跟老百姓无关;天下山川,派员致祭,也跟老百姓无关。

汉武帝的宗教政策是“计划经济,一统即死”,王莽把它废了,一风吹,就像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包产到户,小商品经济,放开就是,黄老之术,听其自生自灭。但废了也有废了的问题。这事闹到东汉,留下后遗症。中国的上层,皇上、儒生倒是高兴了,但老百姓的信仰没人管。国家不管,人家自己管。所以我们看到,东汉时期,很像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气功热,有个借术立教的高潮。

然后,大家都知道,还有一场恶补,是把小教纳入大教。释之入,道之兴,就是乘虚而入,填补这个空白。佛教、道教是大教,对整合宗教有意义。但中国即使有了大教,也是二教并立,下面有各种小教,所有教都在官僚化的学者和学者化的官僚(即所谓“儒教”)控制之下。中国的宗教大一统是个打了折扣的大一统。

汉以后,中国的局面是什么?

我们有国家大一统,有学术大一统,但没有宗教大一统。我国的宗教,一直是多元化的格局,和西方正好相反。(西方,十八世纪,苦于宗教大一统和国家四分五裂,曾艳羡中国,用中国的这两条批判他们的宗教专制和国家封建;十九世纪,随着“西风压倒东风”,他们又掉过头来批中国,重返古典虚构,即上面说的“西方民主,东方专制”论。其实,分裂和统一,在历史上一直是互为表里,大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苦恼,既不能以东西分,也不能以善恶分。此不可不察也。)

大一统当然专制。

现在,大家都说,民主好,专制坏,民主再不好,也是万般无奈的最佳选择,民主是个好东西。其实,古人的感觉正好相反,他们说,专制才是万般无奈的最佳选择,专制才是好东西。现在的道理不能当过去的道理,过去的道理也不能当现在的道理。

过去,专制可是个硬道理,硬到让你绝望。

无可奈何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反对?而且一代一代,总是有人反对。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你只有理解历史的漫长、宏大、沉重和压迫感,你才能理解文学的力量。

读小说,你才知道,中国人的精神深处一直有一种挑战精神,它对所有权威都是有限承认,尽管屡战屡败,它却屡踣屡起。它敢挑战各种“天经地义”:挑战鬼神,挑战皇帝,挑战礼法,挑战规则,百折而不挠。

九、中国人的精神世界

有“大一统”,就有挑战“大一统”。

知识分子喜欢做梦。知其不可而为之,做梦;知其不可而逃之,也做梦。孔子有周公之梦,庄生有蝴蝶梦,隐遁山林,找个桃花源,也是很多人的梦。做梦只是表示不满,不满他生活其中的世界。不满才会找出路。但梦不是出路。

政治家不做梦,大众不做梦,他们一旦不满,就会付诸行动,行动都很暴烈,让知识分子害怕,但这世间惊天动地的大事全是这些人办出来的。

西周封建和秦并天下,是中国的古典对立。历史上,围绕孔夫子和秦始皇的争论,就是以此为背景。

秦始皇,是政治上的胜利者,精神上的失败者。孔夫子,是政治上的失败者,精神上的胜利者。它们是一对有趣的符号。

秦始皇,从“千古一帝”到“千古罪人”,他本人想不到。孔夫子从“丧家狗”到“大成至圣先师”,他本人也想不到。

历史上,围绕这组符号,有很多争论,一直争到现在。

这是一份精神上的遗产。

说到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有一点我想说明,政治家和老百姓,不读书的人,或读书不多的人,他们也有他们的精神世界。

知识分子,上有天,下有地。天是领导,地是群众,它是夹在中间。阮籍说,他是裤裆里的虱子。裤裆就是领导和群众。邓小平说,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我们,拿钱就得听喝,教育部就是我们的老板。

知识分子是从事精神生产的,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并不等于中国知识分子的世界。

我们要知道,“大一统”的“统”是统治者的“统”。统治者控制人民,头一条就是控制知识分子的大脑。学术大一统,就是把知识分子的大脑统一起来,统一到尊孔-读经-做官这条道上来。文官考试是我们的一大发明,很灵。只要上了这条道,就不会犯上作乱。这是一个精神世界。

还有一个精神世界是老百姓的精神世界。我们要知道,宗教多元化,同样是为了控制老百姓。只要不造反,你爱信什么信什么。

其实,这两条都是为了防止造反。

古人说,“抚我则后,虐我则雠”[《书· 泰誓下》。《泰誓》是《古文尚书》中的一篇,古人常引这话(如《贞观政要》卷三)],国君对我好,我拿他当国君,国君对我坏,我拿他当死敌。这是中国的传统。

古人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的《王制》、《哀公》。这话两见于《荀子》,据说是孔子听什么前辈讲,不是魏徵的发明。),国君是船,百姓是水,水可以把船托起来,也可以把它翻个个儿。这也是中国的传统。

中国的老百姓最有反抗精神。

中国这条大船,历史上,每个朝代,都载一次,又覆一次。载舟是民,覆舟也是民。古代贵民,就是承认老百姓有这个力量。“贵”从“怕”生,既怕没有水,船就划不动,又怕水涨船高,最后把船给翻了。孔子如此,孟子如此,他们都怕老百姓。这不叫“民主”,这叫“怕民主”。[民主制的对立面是贵族制。古典意义的民主,从一开始就是非贵族,反贵族。学者说,孔子、孟子是倡民主,秦始皇是反民主,根本不对。孔子、孟子都是平民,他们反而热衷贵族制。秦始皇大力摧毁的是贵族社会(注意:是贵族社会,而不是贵族王权),他反而是贵族出身。]

统治者都害怕民主。

罗马统治者说,老百姓需要什么?就两条,一是面包,二是娱乐。其实还有更重要的一条,是宗教。老百姓,没饭吃,会造反;有苦没处诉,会造反;有劲儿没处使,也会造反。

面包、娱乐和宗教是消解革命的好办法。罗马皇帝后来信了基督教。(阿育王皈依佛教是历史上的类似事件。汉武帝独尊儒术也有相似性,但儒学不同于佛教和基督教,它是知识分子的理想寄托,跟大众信仰无关。)有了基督教,才算齐活。但他们,皇帝信教,是为了安抚老百姓。我们崇儒,是为了安抚知识分子。

统治者的本事,全在消化造反。

知识分子,即使贵为“四民”之首,只要不当官,也还是属于“民”。更不用说被仕途抛弃的知识分子。

古代社会,知识分子的主要任务就是“愚民”,但“愚民”的“民”也包括知识分子。

研究中国历史,研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鲁迅说,读经不如读史,读史不如读野史,很有道理。我有一个建议,经常跟汉学家讲,你们要想了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吗?读小说比读古书更直截了当。小说是我的“四书五经”。我读小说,不光当文学读,还当思想读。

小说的奥妙,是它最有反抗精神。

中国小说,传统分三大类:英雄(属“讲史类”)、儿女(属“人情类”)、神怪(也叫“神魔类”)。这个分类最好。它对中国的大一统,特别是精神的大一统,有很好的回答。

明代有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清代有两大奇书:《儒林外史》、《红楼梦》。除《儒林外史》,都可归入这三大类。

这六本书是中国小说的经典,不可不读。

《三国演义》:主题类型是“英雄”。“英雄”一词,出自《太公》、《三略》(古代的阴谋书),三国那阵儿最流行。当时,“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辛弃疾《南乡子· 登京口北固亭有怀》)。“英雄”是什么人?政治家,阴谋诡计一大套,能掐。老百姓拿《三国演义》当兵法,跟诸葛亮学智慧,也是学掐。说起“英雄”,我们要注意,这个词跟乱世直接有关,专门指的就是乱世英雄。乱世英雄,前因是“大一统”,后果也是“大一统”。破坏“大一统”,再造“大一统”,离了“英雄”不行。这书,开头是“桃园结义”,结尾是“三分归一统”。“一统”是司马氏的天下,三家全白掐。这书,讲忠义,关老爷是道德榜样,但好人不得好报。关羽被害,张飞被害,诸葛亮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蜀相》)。作者同情的蜀汉是以失败而告终。这个结尾好。

《水浒传》:主题类型也是“英雄”。这是另一类英雄,草莽英雄。“逼上梁山”,分两种人:上等人,宋江为代表;下等人,李逵为代表。无论上下,层次都比《三国》低。他们一块儿造反,想法不一样。林冲夜奔,“手提着杀人刀,走一步,哭嚎啕”,“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是不得已。宋江上山,也是不得已。他们都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毛泽东语)。李逵造反,打打杀杀,没有目标,就是帮宋大哥夺了鸟位,也不知道该干什么。宋江倒是有目标,“杀人放火受招安”,最后是招安。他们喝了朝廷的毒酒,下场很惨。英雄,越是含冤抱恨,百姓越心疼。这个结尾也好。

《西游记》:主题类型是“神怪”。我说过,“神怪”类型的小说是中国古代的“科幻小说”(science fiction)(李零《当代〈封神榜〉--机器人与人机器》,收入他的《放虎归山》,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53-61页)。虽然这书,“幻”则有之,“科”则全无。孙悟空的自由精神,我印象太深,一生都抹不掉,但这种精神只在开头。很长时间,我一直觉得,这书,也就前五回有劲,后面特没劲。这也是个先造反后招安的故事,虎头蛇尾,主要讲蛇尾。孙悟空,“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特能捣乱,特能破坏,“大闹天宫”,痛快。但这只是铺垫。“西天取经”才是重头戏,绝大部分是娱乐,近乎科幻的娱乐,好像抻长的电视剧,八十一回,回回差不多。结尾也庸俗,孙悟空给唐僧当保镖,最后封了个“斗战胜佛”。当年他造反,是造玉皇大帝的反,不是造如来佛的反,但谁把他压在五行山下?那可是如来。如来很鬼,懂得转移法,你不是要打打杀杀吗?好,咱们给你找个地方。擒妖打鬼,九九八十一难,一路打打杀杀,正好释放他的暴力倾向。孙悟空,自从西天取经,前后判若两猴,鞍前马后,好像一条狗。这种结局,是造反者的宿命,和《水浒》差不多。

《金瓶梅》:主题类型是“儿女”。“儿女”是男女关系。男女关系,场景有二,一是家庭,二是妓院,有皮肉烂淫,有儿女情长。这也是一大类型。此书写一男三女,先宣淫,再戒淫,寓戒于宣,这是个讲故事的套子。很多言情小说都有这个套子。学者说,这叫世情小说,不叫色情小说,甚至下定义,床上描写,如果删掉,不影响情节发展,叫世情小说;影响,叫色情小说。我不这么看。色情、爱情,都是人情,都是世情,彼此不是水火关系。此书既写色情,也写世情,其实是一部败家史。中国人写家,总是阴盛阳衰,纲常倒转,男人败在女人和小孩的手里。这有强烈的象征意义。

《儒林外史》:专写读书人的命运,在中国小说中是自成一类。读书人,“自古华山一条路”,唯一出路是当官。马二先生说,拆字、算命、教馆、作幕,都不是正路。不应试,不当官,没有出路。吴敬梓笔下,儒林枝头,没几个好鸟。好人主要在一头一尾。开头,王冕不当官,靠什么生活,一是卖卜测字,二是画画。他有个预言,自从有了八股取士,“贯索犯文昌,一代文人有厄”。后面的故事,就是讲知识分子倒霉。结尾,“四大高士”,都是市井中人,琴、棋、书、画各一位。它的开头结尾都是赞美隐士。隐士精神,上承《论语·微子》,源远流长,代表的是中国文人的“人文幻想”。我也有这种幻想,幻想有个上不仰领导鼻息,下不阿群众所好,四壁图书的“星级监狱”。他批判的不仅是八股取士的科举制,而且是学术大一统和知识分子的宿命,了不起。(阅读此书,可与《野叟曝言》比较。后书是正统儒家和迂腐书生的狂想曲。)

《红楼梦》:主题类型也是“儿女”,和《金瓶梅》一样,也讲败家史。但讲法不同,色情、爱情、人情、世情,啥都有,但主要不是色情。他借用了《金瓶梅》的概念,所谓“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最后是“悟空”。但这只是个讲故事的俗套,并无深义,当时的言情小说,几乎都这么讲。(浦安迪讲明代“四大奇书”,特别强调“色空”,尤其是孙悟空对“空”的超越,但我以为,这不过是明代小说的一个套子。参看:[美]浦安迪《明代四大奇书》,沈亨寿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贾宝玉,生于女人堆,长于女人堆,是个出类拔萃的“败家子”,以贾政的观点看,当然是“败家子”。贾府,外面是男人当家,里面是女人当家,阴盛阳衰,二爷的脾气是这么惯出来的。(中国的末代皇帝,也都是这么惯出来的。)他喜欢弱女子,讨厌臭男人,男人的“正路”,他根本看不起。这是对“家”的叛逆。越剧《红楼梦》有段唱词,我喜欢。“看不尽满园春色富贵花,听不完献媚殷勤奉承话,谁知园中另有人,偷撒珠泪葬落花。”他喜欢林妹妹,林妹妹也不合群。他们都是“家”的叛徒。这书,结局是什么?只能是宝玉出走,离开这个“家”。这是用另一种方式写“家”,滴水见太阳。《金瓶梅》的“家”写什么?《红楼梦》的“家”写什么?它写的是咱们这个中国,咱们这个大家呀。它象征着明清社会,中国这个大家,大厦将倾,无可奈何。

中国的众生相,从男到女,从家庭到社会,从社会精英到普罗大众,从经济、政治到宗教、文化,小说无所不包。中国近代文学,巴金的《家》,钱锺书的《围城》,很多小说,还有这个灵魂的影子。

病,有小病,有大病,有绝症。人患绝症,无药可医,总不会坐着等死。病笃才会乱投医。西药不灵,他会吃中药;中医不行,他会求巫医。病人总是在这三者间转磨磨。政治家也往往如此,传统不灵,他会求现代,资本主义不灵,他会求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灵,他会再求传统,也是转磨磨。谁都以为,世上一定有包治百病的药,没准藏在哪里。

其实,生老病死,谁也躲不过,一劳永逸包治百病的药,根本就没有。

上述小说,大部分都无解,结尾很无奈。终极关怀,难免无奈,这是小说的深刻处。

“大一统”是个几千年的大发明,是个几千年都搬不动的大石头。体系严密,有利也有弊,中国人该如何面对?

这是最重要的思想史。

读小说,你会发现,中国人很滑,中国人也很活,让你又恨又爱。

我对中国人是爱恨交织。

读小说,你才知道,中国人的精神深处一直有一种挑战精神,它对所有权威都是有限承认,尽管屡战屡败,它却屡踣屡起。

它敢挑战各种“天经地义”:挑战鬼神,挑战皇帝,挑战礼法,挑战规则,百折而不挠。

谢选骏指出:中国历史上确实有“两次大一统——不过那不是“西周封建和秦并天下”,而秦两汉与元清明。至于西周的天子封建,那不过类似唐朝的天可汗(唐太宗)天皇(唐高宗)君临,随后就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春秋战国——五代十国北宋南宋。那么为何,李零会把秦两汉与元清明这个“中国历史上两次大一统”误认为“西周封建和秦并天下”呢?显然,这是因为他缺乏“三期中国文明”的基本观念,因而无力梳理全部中国历史的一团乱麻了。



【07、“支那”原意“智巧”,不是一个蔑称,而是一种赞美】


《煮酒论史:与瓷器无关——中国为什么叫China》(2005-04-19 文汇报 流沙河)报道:

新民晚报2004年8月3日16版介绍景德镇瓷文化。其文说,宋元两代景德镇的制瓷技术已经传到朝鲜、日本、越南。又说,明清两代瓷器大量出口,经阿拉伯传到欧洲。这些史实,我无异议。唯可疑者,其说china由来,文云:“民间历来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china系根据秦字读音转化而来。但在景德镇最为流行的说法是china是汉语昌南(原景德镇名)的音译。随着景德镇精白瓷大量流传到海外,才使得瓷(china)成为中国的代名词。”

说china最初是昌南地名译音,我觉得很新鲜。景德镇原名昌南镇,在宋真宗景德年间(1004年起)改名景德镇。此时所制瓷器已负盛名,特供御用。按照“景德镇最为流行的说法”推论,其后本镇瓷器外销朝鲜、日本、越南,又其后经阿拉伯远销到欧洲,皆以产地昌南作为商品名称。昌南两音,口碑远播,写成法文便是chine,写成英文便是china。china又回译成汉文瓷器。瓷器名声响遍全球,欧洲人就把中国也叫作瓷器,而大写其字头,成了China。这个推论亦能自圆其说。

然有极大障碍,景德镇人难以克服。就是至今无人能够否认英文China起源于印度古梵文“支那”。这个支那又作脂那、至那,三千年前就出现了。想想三千年前是什么意思吧。那就是说,什么昌南,什么瓷器,还得在娘胎里静待两千多年,方能一朝分娩出世。资格太嫩了,昌南瓷器争什么。三千年前,不但焚书坑儒的秦朝,就连春秋五霸的秦国,都还不存在,China怎么能是秦的译音呢?论资格,支那之名比周朝还要老,怎轮得上替暴秦争面子呢?

请容详说支那由来。唐代义净法师《南海寄归内法传》云:“西国名大唐为支那者,直是其名,更无别义。”他显然不同意China与昌南瓷器或与秦朝挂钩。隋代慧苑法师《华严经音义》云:“支那,翻为思维。以其国人多所思虑,多所制作,故以为名。”他则直探古梵文“支那”的原义。两位僧人生在隋唐,那时昌南尚名新平,所制瓷器亦未颖出。

二十世纪之初,China一词起源问题,学界曾经讨论,众说纷纭,未定一是。文僧苏曼殊(1884-1918)通英、法、日、梵诸文,曾撰有《梵文典》。他认为China起源于古梵文“支那”,初作Cina,用来指我华夏。他研读三千年前的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发现支那一词最早见于这两部著作,其原义为“智巧”。他认为,这是三千四百年前印度婆罗多王朝时彼邦人士对黄河流域商朝所治国度的美称。“智巧”与慧苑所说之“思维”内涵略有不同,想系词义因时代而演变所致。

外邦对我华夏称呼,最早曰支那Cina,其后曰拓跋Tabac,最后曰契丹Kitai。今之China即支那,先是国名。明代中期葡萄牙人贩瓷器到欧洲,称其商品名曰Chinaware,若汉译应该是“支那瓦”。陶瓷产品,古称瓦器。此处ware应是瓦之译音。支那瓦者,中国瓷也。China放在ware之前,可知China国名,初无瓷器一义。后来省掉ware,简称为China,才小写其字头,获得瓷器之义。这已经是晚近的事了。

景德镇人不必失望。你们不是还有浮梁县的高岭村吗?没人替它争取,它却进入洋文。在英文里,Kaolin义为瓷土。景德镇瓷器最初用高岭村出产的粳米白泥作原料,称高岭土。Kaolin乃高岭之译音也。后来欧洲人制瓷器,凡是瓷土,不管哪里产的,皆以高岭称之。贵村之名于焉“走向世界”,不亦壮哉。

谢选骏指出:中囶玻璃心们放心吧,“支那”原意“智巧”,那不是一个“蔑称”,而是一种“赞美”。



【08、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檄文】


◎ 檄文 xíwén 

[an official public declaration,addressed to junior officers and people,usu. on starting a compaign;call (summons) to war] 古代写在木简上的官方文书,用于晓谕、征召、声讨等的文书,特指声讨敌人或叛逆的文书。 操作檄文以达诸郡。——《三国演义》 词语解释 古代文书、文告的一种。《汉书·朱博传》:“合下书佐入, 博 口占檄文。”《北史·孙搴传》:“会 神武 西征,登 风陵 ,命中外府司马 李义深、相府城局 李士略 共作檄文,皆辞,请以 搴 代。” 清 孔尚任《桃花扇·草檄》:“清君侧,走檄文,雄兵义旗遮路尘。” 毛泽东 《反对党八股》:“上面这八条,就是我们申讨党八股的檄文。”参见“ 檄 ”。 古代用于征召,晓谕的政府公告或声讨、揭发罪行等的文书。现在也指战斗性强的批判,声讨文章。 现代说法:檄文之所以为檄文,是因为写此文的都是被缴了械的普通人。

《文心雕龙》注解

檄移第二十

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故观电而惧雷壮,听声而惧兵威。兵先乎声,其来已久。昔有虞始戒于国,夏后初誓于军,殷誓军门之外,周将交刃而誓之。故知帝世戒兵,三王誓师,宣训我众,未及敌人也。至周穆西征,祭公谋父称“古有威让之令,令有文告之辞”,即檄之本源也。及春秋征伐,自诸侯出,惧敌弗服,故兵出须名。振此威风,暴彼昏乱,刘献公之所谓“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者也。齐桓征楚,诘苞茅之缺;晋厉伐秦,责箕郜之焚。管仲、吕相,奉辞先路,详其意义,即今之檄文。暨乎战国,始称为檄。檄者,皦也。宣露于 外,皦然明白也。张仪《檄楚》,书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称露布,播诸视听也。 兵以定乱,莫敢自专,天子亲戎,则称“恭行天罚”;诸侯御师,则云“肃将王诛”。故分阃推毂,奉辞伐罪,非唯致果为毅,亦且厉辞为武。使声如冲风所击,气似欃枪所扫,奋其武怒,总其罪人,征其恶稔之时,显其贯盈之数,摇奸宄之胆,订信慎之心,使百尺之冲,摧折于咫书;万雉之城,颠坠于一檄者也。观隗嚣之檄亡新,布其三逆,文不雕饰,而辞切事明,陇右文士,得檄之体矣!陈琳之檄豫州,壮有骨鲠;虽奸阉携养,章密太甚,发丘摸金,诬过其虐,然抗辞书衅,皦然露骨,敢指曹公之锋,幸哉免袁党之戮也。锺会檄蜀,征验甚明;桓温檄胡,观衅尤切,并壮笔也。 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悬鞶鉴于已然,虽本国信,实参兵诈。谲诡以驰旨,炜晔以腾说。凡此众条,莫之或违者也。故其植义飏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若曲趣密巧,无所取才矣。又州郡征吏,亦称为檄,固明举之义也。 移者,易也,移风易俗,令往而民随者也。相如之《难蜀老》,文晓而喻博,有移檄之骨焉。及刘歆之《移太常》,辞刚而义辨,文移之首也;陆机之《移百官》,言约而事显,武移之要者也。故檄移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则逆党用檄,顺命资移;所以洗濯民心,坚同符契,意用小异,而体义大同,与檄参伍,故不重论也。 赞曰:三驱弛刚,九伐先话。鞶鉴吉凶,蓍龟成败。惟压鲸鲵,抵落蜂虿。移宝易俗,草偃风迈。

檄文经典

《甘誓》 《汤誓》 《牧誓》 《费誓》 《管仲檄楚使》 《吕相绝秦》 《檄告楚相》 《吴王刘濞遗诸侯书》 《讨王莽檄》 《谕巴蜀檄》 《为袁绍檄豫州》 《檄吴将校部曲》 《檄蜀文》 《隋文帝伐陈檄》 《杨玄感敦促樊子盖归义书》 《为李密檄荥阳守郇王庆文》 《为李密檄洛州文》 《为窦建德檄秦王文》 《为徐敬业讨武曌檄》 《郑畋传檄天下文》 《杨复光露布献捷文》 《移河南郡县讨刘豫檄》 《朱元璋北伐檄文》 《剿兵安民檄》 《大顺军传牌山西各郡县》 《李自成檄明臣庶文》 《钦赐督辅手敕》 《张献忠之檄》 《大清国摄政王多尔衮南下告示》 《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军民人等告示》 《宣谕云、贵文武官员军民人等诏》 《三元里等乡痛骂鬼子词》 《尽忠报国全粤义民申谕英夷告示》 《宁波众义民公启》 《奉天讨胡檄》 《讨粤匪檄》 《捻军盟主张乐行的布告》 《扑灭异端邪教公启》 《兴师檄文》 《延平民人告白》 《谕黑旗将士檄》 《台湾人民抗战檄文》 《中华民国军起义檄文》 《普告同胞檄稿》 《白朗告示》 《中国革命军大元帅檄》 《中华民国讨逆军檄告天下》 《第二次讨袁宣言》 《就陆海军大元帅职宣言》

檄文是古代用于征召,晓谕的政府公告或声讨、揭发罪行等的文书。现在也指战斗性强的批判,声讨文章。


【一、讨王莽檄】


汉复元年七月己酉朔。己巳,上将军隗嚣、白虎将军隗崔、左将军隗义、右将军杨广、明威将军王遵、云旗将军周宗等,告州牧、部监、郡卒正、连率、大尹、尹、尉队大夫、属正、属令:

故新都侯王莽,慢侮天地,悖道逆理。鸩杀孝平皇帝,篡夺其位。矫托天命,伪作符书,欺惑众庶,震怒上帝。反戾饰文,以为祥瑞。戏弄神祇,歌颂祸殃。楚、越之竹,不足以书其恶。天下昭然,所共闻见。今略举大端,以喻使民。

盖天为父,地为母,祸福之应,各以事降。莽明知之,而冥昧触冒,不顾大忌,诡乱天术,援引史传。昔秦始皇毁坏谥法,以一二数欲至万世,而莽下三万六千岁之历,言身当尽此度。循亡秦之轨,推无穷之数。是其逆天之大罪也。

分裂郡国,断截地络。田为王田,卖买不得。规锢山泽,夺民本业。造起九庙,穷极土作。发冢河东,攻劫丘垄。此其逆地之大罪也。

尊任残贼,信用奸佞,诛戮忠正,复按口语,赤车奔驰,法冠晨夜,冤系无辜,妄族众庶。行炮格之刑,除顺时之法,灌以醇醯,袭以五毒。政令日变,官名月易,货币岁改,吏民昏乱,不知所从,商旅穷窘,号泣市道。设为六管,增重赋敛,刻剥百姓,厚自奉养,苞苴流行,财入公辅,上下贪贿,莫相检考,民坐挟铜炭,没入钟官,徒隶殷积,数十万人,工匠饥死,长安皆臭。既乱诸夏,狂心益悖,北攻强胡,南扰劲越,西侵羌戎,东摘濊貊。使四境之外,并入为害,缘边之郡,江海之濒,涤地无类。故攻战之所败,苛法之所陷,饥馑之所夭,疾疫之所及,以万万计。其死者则露尸不掩,生者则奔亡流散,幼孤妇女,流离系虏。此其逆人之大罪也。

是故上帝哀矜,降罚于莽,妻子颠殒,还自诛刈。大臣反据,亡形已成。大司马董忠、国师刘歆、卫将军王涉,皆结谋内溃,司命孔仁、纳言严尤、秩宗陈茂,举众外降。今山东之兵二百余万,已平齐、楚,下蜀、汉,定宛、洛,据敖仓,守函谷,威命四布,宣风中岳。兴灭继绝,封定万国,遵高祖之旧制,修孝文之遗德。有不从命,武军平之。驰命四夷,复其爵号。然后还师振旅,橐弓卧鼓。申命百姓,各安其所,庶无负子之责。


【二、讨曹操檄 陈琳】


盖闻明主图危以制变,忠臣虑难以立权。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夫非常者,固非常人所拟也。

曩者,强秦弱主,赵高执柄,专制朝权,威福由己;时人迫胁,莫敢正言;终有望夷之败,祖宗焚灭,污辱至今,永为世鉴。及臻吕后季年,产禄专政,内兼二军,外统赵梁;擅断万机,决事省禁;下陵上替,海内寒心。于是绛侯朱虚兴兵奋怒,诛夷逆暴,尊立太宗,故能王道兴隆,光明显融:此则大臣立权之明表也。

司空曹操:祖父中常侍腾,与左棺、徐璜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虐民;父嵩,乞匄携养,因赃假位,舆金辇璧,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犭票狡锋协,好乱乐祸。

幕府董统鹰扬,扫除凶逆;续遇董卓,侵官暴国。于是提剑挥鼓,发命东夏,收罗英雄,弃瑕取用;故遂与操同谘合谋,授以裨师,谓其鹰犬之才,爪牙可任。至乃愚佻短略,轻进易退,伤夷折衄,数丧师徒;幕府辄复分兵命锐,修完补辑,表行东郡,领兖州刺史,被以虎文,奖戚威柄,冀获秦师一克之报。而操遂承资跋扈,恣行凶忒,割剥元元,残贤害善。

故九江太守边让,英才俊伟,天下知名;直言正色,论不阿谄;身首被枭悬之诛,妻孥受灰灭之咎。自是士林愤痛,民怨弥重;一夫奋臂,举州同声。故躬破于徐方,地夺于吕布;彷徨东裔,蹈据无所。幕府惟强干弱枝之义,且不登叛人之党,故复援旌擐甲,席卷起征,金鼓响振,布众奔沮;拯其死亡之患,复其方伯之位:则幕府无德于兖土之民,而有大造于操也。

后会銮驾返旆,群虏寇攻。时冀州方有北鄙之警,匪遑离局;故使从事中郎徐勋,就发遣操,使缮修郊庙,翊卫幼主。操便放志:专行胁迁,当御省禁;卑侮王室,败法乱纪;坐领三台,专制朝政;爵赏由心,弄戮在口;所爱光五宗,所恶灭三族;群谈者受显诛,腹议者蒙隐戮;百僚钳口,道路以目;尚书记朝会,公卿充员品而已。

故太尉杨彪,典历二司,享国极位。操因缘眦睚,被以非罪;榜楚参并,五毒备至;触情任忒,不顾宪纲。又议郎赵彦,忠谏直言,义有可纳,是以圣朝含听,改容加饰。操欲迷夺时明,杜绝言路,擅收立杀,不俟报国。又梁孝王,先帝母昆,坟陵尊显;桑梓松柏,犹宜肃恭。而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

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身处三公之位,而行桀虏之态,污国害民,毒施人鬼!加其细致惨苛,科防互设;罾缴充蹊,坑阱塞路;举手挂网罗,动足触机陷:是以兖、豫有无聊之民,帝都有吁嗟之怨。历观载籍,无道之臣,贪残酷烈,于操为甚!

幕府方诘外奸,未及整训;加绪含容,冀可弥缝。而操豺狼野心,潜包祸谋,乃欲摧挠栋梁,孤弱汉室,除灭忠正,专为袅雄。往者伐鼓北征公孙瓚,强寇桀逆,拒围一年。操因其未破,阴交书命,外助王师,内相掩袭。会其行人发露,瓚亦枭夷,故使锋芒挫缩,厥图不果。

今乃屯据敷仓,阻河为固,欲以螳螂之斧,御隆车之隧。幕府奉汉威灵,折冲宇宙;长戟百万,胡骑千群;奋中黄育获之士,骋良弓劲弩之势;并州越太行,青州涉济漯;大军泛黄河而角其前,荆州下宛叶而掎其后:雷震虎步,若举炎火以焫飞蓬,覆沧海以沃票炭,有何不灭者哉?

又操军吏士,其可战者,皆出自幽冀,或故营部曲,咸怨旷思归,流涕北顾。其余兖豫之民,及吕布张杨之余众,覆亡迫胁,权时苟从;各被创夷,人为仇敌。若回旆方徂,登高冈而击鼓吹,扬素挥以启降路,必土崩瓦解,不俟血刃。

方今汉室陵迟,纲维弛绝;圣朝无一介之辅,股肱无折冲之势。方畿之内,简练之臣,皆垂头搨翼,莫所凭恃;虽有忠义之佐,胁于暴虐之臣,焉能展其节?又操持部曲精兵七百,围守宫阙,外托宿卫,内实拘执。惧其篡逆之萌,因斯而作。此乃忠臣肝脑涂地之秋,烈士立功之会,可不勖哉!

操又矫命称制,遣使发兵。恐边远州郡,过听给与,违众旅叛,举以丧名,为天下笑,则明哲不取也。

即日幽并青冀四州并进。书到荆州,便勒现兵,与建忠将军协同声势。州郡各整义兵,罗落境界,举武扬威,并匡社稷:则非常之功于是乎著。

其得操首者,封五千户侯,赏钱五千万。部曲偏裨将校诸吏降者,勿有所问。广宜恩信,班扬符赏,布告天下,咸使知圣朝有拘迫之难。如律令!


【三、与陈伯之书】


南朝梁 丘迟 天监四年(公元505年) 

迟顿首: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将军勇冠三军,才为世出,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以高翔。昔因机变化,遭遇明主;立功立事,开国称孤。朱轮华毂,拥旄万里,何其壮也!如何一旦为奔亡之虏,闻鸣镝而股战,对穹庐以屈膝,又何劣邪!

寻君去就之际,非有他故,直以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沉迷猖獗,以至于此。圣朝赦罪责功,弃瑕录用,推赤心于天下,安反侧于万物;将军之所知,不假仆一二谈也。朱鲔喋血于友于,张绣刃于爱子,汉主不以为疑,魏君待之若旧。况将军无昔人之罪,而勋重于当世。夫迷涂知反,往哲是与;不远而复,先典攸高。主上屈法申恩,吞舟是漏;将军松柏不翦,亲戚安居,高台未倾,爱妾尚在,悠悠尔心,亦何可言!今功臣名将,雁行有序。佩紫怀黄,赞帷幄之谋;乘轺建节,奉疆埸之任。并刑马作誓,传之子孙。将军独腼颜借命,腼驱驰毡裘之长,宁不哀哉!

夫以慕容超之强,身送东市姚泓之盛,面缚西都。故知霜露所均,不育异类;姬汉旧邦,无取杂种。北虏僭盗中原,多历年所,恶积祸盈,理至烂。况伪孽昏狡,自相夷戮;部落携离,酋豪猜贰。方当系颈蛮邸,悬首藁街,而将军鱼游于沸鼎之中,燕巢于飞幕之上,不亦惑乎!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见故国之旗鼓,感平生于畴日,抚弦登陴,岂不怆悢。所以廉公之思赵将,吴子之泣西河,人之情也;将军独无情哉!想早励良规,自求多福。

当今皇帝盛明,天下安乐。白环西献,楛矢东来。夜郎滇池,解辫请职;朝鲜昌海,蹶角受化。唯北狄野心,掘强沙塞之间,欲延岁月之命耳。中军临川殿下,明德茂亲,总兹戎重。吊民洛汭,伐罪秦中。若遂不改,方思仆言,聊布往怀,君其详之。丘迟顿首


【四、《为李密檄洛州文》】


祖君彦

自元气肇辟,厥初生人,树之帝王,以为司牧。是以羲、农、轩、顼之后,尧、舜、禹、汤之君,靡不祗畏上玄,爱育黔首,乾乾终日,翼翼小心,驭朽索而同危,履春冰而是惧。故一物失所,若纳隍而愧之;一夫有罪,遂下车而泣之。谦德轸于责躬,忧劳切于罪己。普天之下,率土之滨,蟠木距于流沙,瀚海穷于丹穴,莫不鼓腹击壤,凿井耕田,治致升平,驱之仁寿。是以爱之如父母,敬之若神明,用能享国多年,祚延长世。未有暴虐临人,克终天位者也。

隋氏往因周末,预奉缀衣,狐媚而图圣宝,胠箧以取神器。及缵承负扆,狼虎其心,始曀明两之晖,终干少阳之位。先皇大渐,侍疾禁中,遂为枭獍,便行鸩毒。祸深于莒仆,衅酷于商臣,天地难容,人神嗟愤!州吁安忍,阏伯日寻,剑阁所以怀凶,晋阳所以兴乱,甸人为罄,淫刑斯逞。夫九族既睦,唐帝阐其钦明;百世本枝,文王表其光大。况复隳坏盘石,剿绝维城,脣亡齿寒,宁止虞、虢?欲其长久,其可得乎!其罪一也。

禽兽之行,在于聚麀,人伦之体,别于内外。而兰陵公主逼幸告终,谁谓敤首之贤,翻见齐襄之耻。逮于先皇嫔御,并进银环;诸王子女,咸贮金屋。牝鸡鸣于诘旦,雄雉恣其群飞,衵衣戏陈侯之朝,穹庐同冒顿之寝。爵赏之出,女谒遂成,公卿宣淫,无复纲纪。其罪二也。

平章百姓,一日万机,未晓求衣,昃晷不食。大禹不贵于尺壁,光武不隔于支体,以是忧勤,深虑幽枉。而荒湎于酒,俾昼作夜,式号且呼,甘嗜声伎,常居窟室,每藉糟丘。朝谒罕见其身,群臣希睹其面,断决自此不行,敷奏于是停拥。中山千日之饮,酩酊无名;襄阳三雅之杯,留连讵比?又广召良家,充选宫掖,潜为九市,亲驾四驴,自比商人,见要逆旅。殷辛之谴为小,汉灵之罪更轻,内外惊心,遐迩失望。其罪三也。

上栋下宇,著在《易》爻;茅茨采椽,陈诸史籍。圣人本意,惟避风雨,讵待朱玉之华,宁须绨锦之丽!故璇室崇构,商辛以之灭亡;阿房崛起,二世是以倾覆。而不遵古典,不念前章,广立池台,多营宫观,金铺玉户,青琐丹墀,蔽亏日月,隔阂寒暑。穷生人之筋力,罄天下之资财,使鬼尚难为之,劳人固其不可。其罪四也。

公田所彻,不过十亩;人力所供,才止三日。是以轻徭薄赋,不夺农时,宁积于人,无藏于府。而科税繁猥,不知纪极;猛火屡烧,漏卮难满。头会箕敛,逆折十年之租;杼轴其空,日损千金之费。父母不保其赤子,夫妻相弃于匡床。万户则城郭空虚,千里则烟火断灭。西蜀王孙之室,翻同原宪之贫;东海糜竺之家,俄成邓通之鬼。其罪五也。

古先哲王,卜征巡狩,唐、虞五载,周则一纪。本欲亲问疾苦,观省风谣,乃复广积薪刍,多备饔饩。年年历览,处处登临,从臣疲弊,供顿辛苦。飘风冻雨,聊窃比于先驱;车辙马迹,遂周行于天下。秦皇之心未已,周穆之意难穷。宴西母而歌云,浮东海而观日。家苦纳秸之勤,人阻来苏之望。且夫天下有道,守在海外,夷不乱华,在德非险。长城之役,战国所为,乃是狙诈之风,非关稽古之法。而追踪秦代,板筑更兴,袭其基墟,延袤万里,尸骸蔽野,血流成河,积怨满于山川,号哭动于天地。其罪六也。

辽水之东,朝鲜之地,《禹贡》以为荒服,周王弃而不臣,示以羁縻,达其声教,苟欲爱人,非求拓土。又强弩末矢,理无穿于鲁缟;冲风余力,讵能动于鸿毛?石田得而无堪,鸡肋啖而何用?而恃众怙力,强兵黩武,惟在并吞,不思长策。夫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遂令亿兆夷人,只轮莫返。夫差丧国,实为黄池之盟;苻坚灭身,良由寿春之役。欲捕鸣蝉于前,不知挟弹在后。复矢相顾,髽而成行,义夫切齿,壮士扼腕。其罪七也。

直言启沃,王臣匪躬,惟木从绳,若金须砺。唐尧建鼓,思闻献替之言;夏禹悬鞀,时听箴规之美。而愎谏违卜,蠹贤嫉能,直士正人,皆由屠害。左仆射、齐国公高颖,上柱国、宋国公贺若弼,或文昌上相,或细柳功臣,暂吐良药之言,翻加属镂之赐。龙逢无罪,便遭夏癸之诛;王子何辜?滥被商辛之戮。遂令君子结舌,贤人缄口。指白日而比盛,射苍天而敢欺,不悟国之将亡,不知死之将至。其罪八也。

设官分职,贵在铨衡;察狱问刑,无闻贩鬻。而钱神起论,铜臭为公,梁冀受黄金之蛇,孟佗荐蒲萄之酒。遂使彝伦攸篸,政以贿成,君子在野,小人在位。积薪居上,同汲黯之言;囊钱不如,伤赵壹之赋。其罪九也。

宣尼有言,无信不立,用命赏祖,义岂食言?自昏主嗣位,每岁行幸,南北巡狩,东西征伐。至如浩亹陪跸,东都守固,阌乡野战,雁门解围。自外征夫,不可胜纪。既立功勋,须酬官爵。而志怀翻覆,言行浮诡,危急则勋赏悬授,克定则丝纶不行,异商鞅之颁金,同项王之剚印。芳饵之下,必有悬鱼,惜其重赏,求人死力,走丸逆坡,匹此非难。凡百骁雄,谁不仇怨。至于匹夫蕞尔,宿诺不亏,既在乘舆,二三其德。其罪十也。

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况四维不张,三灵总瘁,无小无大,愚夫愚妇,共识殷亡,咸知夏灭。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是以穷奇灾于上国,猰暴于中原。三河纵封豕之贪,四海被长蛇之毒,百姓歼亡,殆无遗类,十分为计,才一而已。苍生懔懔,咸忧杞国之崩;赤子嗷嗷,但愁历阳之陷。且国祚将改,必有常期,六百殷亡之年,三十姬终之世。故谶箓云:“隋氏三十六年而灭。”此则厌德之象已彰,代终之兆先见。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况乃搀抢竟天,申繻谓之除旧;岁星入井,甘公以为义兴。兼朱雀门烧,正阳日蚀,狐鸣鬼哭,川竭山崩。并是宗庙为墟之妖,荆棘旅庭之事。夏氏则灾衅非多,殷人则咎征更少。牵牛入汉,方知大乱之期;王良策马,始验兵车之会。

今者顺人将革,先天不违,大誓孟津,陈命景亳,三千列国,八百诸侯,不谋而同辞,不召而自至。轰轰隐隐,如霆如雷,彪虎啸而谷风生,应龙骧而景云起。我魏公聪明神武,齐圣广渊,总七德而在躬,包九功而挺出。周太保、魏公之孙,上柱国、蒲山公之子。家传盛德,武王承季历之基;地启元勋,世祖嗣元皇之业。笃生白水,日角之相便彰;载诞丹陵,大宝之文斯著。加以姓符图纬,名协歌谣,六合所以归心,三灵所以改卜。文王厄于羑里,赤雀方来;高祖隐于砀山,彤云自起。兵诛不道,《赤伏》至自长安;锋锐难当,黄星出于梁、宋。九五龙飞之始,天人豹变之初,历试诸难,大敌弥勇。上柱国、司徒、东郡公翟让功宣缔构,翼亮经纶,伊尹之佐成汤,萧何之辅高帝。上柱国、总管、齐国公孟让,柱国、历城公孟暢,柱国、绛郡公裴行俨,大将军、左长史邴元真等,并运筹千里,勇冠三军,击剑则截蛟断鰲,弯弧则吟猿落雁。韩、彭、绛、灌,成沛公之基;寇、贾、吴、冯,奉萧王之业。复有蒙轮挟辀之士,拔距投石之夫,骥马追风,吴戈照日。魏公属当期运,伏兹亿兆。躬擐甲胄,跋涉山川,栉风沐雨,岂辞劳倦,遂起西伯之师,将问南巢之罪。百万成旅,四七为名,呼吸则河、渭绝流,叱咤则嵩、华自拔。以此攻城,何城不陷;以此击阵,何阵不摧!譬犹泻沧海而灌残荧,举昆仑而压小卵。鼓行而进,百道俱前,以今月二十一日届于东都。而昏朝文武、留守段达等,昆吾恶稔,飞廉奸佞,久迷天数,敢拒义兵,驱率丑徒,众有十万,回洛仓北,遂来举斧。于是熊罴角逐,貔虎争先,因其倒戈之心,乘我破竹之势,曾未旋踵,瓦解冰销,坑卒则长平未多,积甲则熊耳为小。达等助桀为虐,婴城自固,梯冲乱舞,徒设九拒之谋;鼓角将鸣,空凭百楼之险。燕巢卫幕,鱼游宋池,殄灭之期,匪朝伊暮。然兴洛、虎牢,国家储积,我已先据,为日久矣。既得回洛,又取黎阳,天下之仓,尽非隋有。四方起义,足食足兵,无前无敌。裴光禄仁基,雄才上将,受脤专征,遐迩攸凭,安危是托,乃识机知变,迁殷事夏。袁谦擒自蓝水,张须陀获在荥阳,窦庆战没于淮南,郭询授首于河北,隋之亡候,聊可知也。清河公房彦藻,近秉戎律,略地东南,师之所临,风行电击。安陆、汝南,随机荡定;淮安、济阳,俄然送款。徐圆朗已平鲁郡,孟海公又破济阳,海内英雄,咸来响应。封民赡取平原之境,郝孝德据黎阳之仓,李士雄虎视于长平,王德仁鹰扬于上党。滑公李景、考功郎中房山基发自临渝,刘兴祖起于白朔,崔白驹在颍川起,方献伯以谯郡来,各拥数万之兵,俱期牧野之会。沧溟之右,函谷以东,牛酒献于军前,壶浆盈于道路。诸君等并衣冠世胄,杞梓良才,神鼎灵绎之秋,裂地封侯之始,豹变鹊起,今也其时,鼍鸣鳖应,见机而作,宜各鸠率子弟,共建功名。耿弇之赴光武,萧何之奉高帝,岂止金章紫绶,华盖朱轮,富贵以重当年,忠贞以传奕叶,岂不盛哉!

若隋代官人,同吠尧之犬,尚荷王莽之恩,仍怀蒯聩之禄。审配死于袁氏,不如张郃归曹;范增困于项王,未若陈平从汉。魏公推以赤心,当加好爵,择木而处,令不自疑。脱猛虎犹豫,舟中敌国,夙沙之人共缚其主,彭宠之仆自杀其君,高官上赏,即以相授。如暗于成事,守迷不反,昆山纵火,玉石俱焚,尔等噬脐,悔将何及!黄河带地,明余旦旦之言;皎日丽天,知我勤勤之意。布告海内,咸使闻知。


【五、讨武曌檄 骆宾王】


伪临朝武氏者,人非温顺,地实寒微。昔充太宗下陈,曾以更衣入侍。洎(jì)乎晚节,秽乱春宫。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房之嬖。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践元后于翚(huī)翟,陷吾君于聚麀(yōu)。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之所共嫉,天地之所不容。犹复包藏祸心,窥窃神器。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贼之宗盟,委之以重任。鸣呼!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燕(yàn)啄皇孙,知汉祚之将尽。龙漦(chí)帝后,识夏庭之遽衰。

敬业皇唐旧臣,公侯冢子。奉先帝之成业,荷本朝之厚恩。宋微子之兴悲,良有以也;袁君山之流涕,岂徒然哉!是用气愤风云,志安社稷。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公等或居汉地,或叶(xié)周亲,或膺重寄于话言,或受顾命于宣室。言犹在耳,忠岂忘心!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六、忽必烈下江南檄】


宅中图大,天开一统之期;

自北而南,雷动六师之众。

先谓吊民而伐罪,盖将用夏而变夷;

欲制江浙以削平,极汝海隅而混一。

堪嗟此宋,信任非人,

处之师相之尊,委以国柄之重。

世济其恶,真凶悖之贾充;

谋及乃心,效奸雄之曹操。

不学无识,无术弄权,

夸浒黄仅免其身,比河清莫大之续。

承君之宠,如彼之专,贪天之功,确乎不拔。

惜官爵以总宝货,苛条法以苦贤才。

夺土田而无地可耕,变关会而物价溢涌。

藉鄙猥者伴食於庙堂,任反侧者失兵於边徼。

恬视雷星之召异,罔闻水火之降灾。

满朝皆其私人,用将因其重赂。

用白扎而破世守之法,曲丹笔而容天讨之刑。

民心已离而不知,天命将革而未悟。

方且贪湖山之乐,聚宝玉之珍,

弗顾母死,夺制以贪荣,

乃乘君宠,立幼而固位。

以己峻功硕德,而自比於周公。

欺人寡妇孤儿,反不如於石莫杀而混海宇。

振兵略地,随所向而宣皇威。

一战乘胜而渡江,诸将列降而献土,

厥角稽首,迎我前矛,后实先声,易如破竹。

昭天顺人信之助,成我风行草偃之功。

合宇宙以清宁,苏人民而镇抚。

恩宽幼主以下,罪止元恶之身。

自今檄到,

应守令以境土投拜,除大支犒赏外,仍其官职。

谨檄 


【七、北伐檄】


宋濂(朱元璋发布)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而制天下也。自宋祚倾移,元以北夷入主中国,四海以内,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彼时君明臣良,足以纲维天下,然达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叹。自是以后,元之臣子,不遵祖训,废坏纲常,有如大德废长立幼,泰定以臣弑君,天历以弟鸠兄,至于弟收兄妻,子征父妾,上下相习,恬不为怪,其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之伦,渎乱甚矣。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根本,礼仪者御世之大防,其所为如彼,岂可为训于天下后世哉!

及其后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专权,宪台抱怨,有司毒虐,于是人心离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虽因人事所致,实乃天厌其德而弃之之时也。古云:“胡虏无百年之运,验之今日,信乎不谬。

当此之时,天运循环,中原气盛,亿兆之中,当降生圣人,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今一纪于兹,未闻有治世安民者,徒使尔等战战兢兢,处于朝秦暮楚之地,诚可矜闵。

方今河、洛、关、陕,虽有数雄:忘中国祖宗之姓,反就胡虏禽兽之名,以为美称,假元号以济私,恃有众以要君,凭陵跋扈,遥制朝权,此河洛之徒也;或众少力微,阻兵据险,贿诱名爵,志在养力,以俟衅隙,此关陕之人也。二者其始皆以捕妖人为名,乃得兵权。及妖人已灭,兵权已得,志骄气盈,无复尊主庇民之意,互相吞噬,反为生民之巨害,皆非华夏之主也。

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大乱,为众所推,率师渡江,居金陵形式之地,得长江天塹之险,今十有三年。西抵巴蜀,东连沧海,南控闽越,湖、湘、汉、丐,两淮、徐、邳,皆入版图,奄及南方,尽为我有。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执矢,目视我中原之民,久无所主,深用疚心。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胡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虑民人未知,反为我仇,絜家北走,陷溺犹深,故先逾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污膻腥,生民扰扰,故率群雄奋力廓清,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尔民等其体之。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 


【八、努尔哈赤伐明檄文】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欲修好,设碑勒誓:‘凡满、汉人等,毋越疆圉,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故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窬疆场,肆其攘村,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挟取十人,杀之边境,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臣,遗书诟詈,肆行陵侮,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党之,挟我以还其国。已而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这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初扈伦诸国,合兵侵我,故天厌扈伦启衅,惟我是眷。今明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恨七也。

欺陵实甚,情所难堪。因此七大恨之故,是以征之。


【九、 北伐檄文】


 张煌言(南明1646年)

昔五胡乱夏,仅一再传而灭。今东虏应谶,适二八秋之期。诚哉天道好还,况也人心思汉。慨自李贼倡叛,神京陆沉。建酋本我属夷,屡生反侧,遂乘多难,窃踞中原。衣冠变为犬羊,江山沦于戎狄。凡有血气,未有不痛心切齿于奴酋者也。本藩奉天倡义,代罪吊民,卧薪尝胆,法古用兵。生聚教训,已逾十年。正朔难偏,仅存一线。兹者亲统大师,首取金陵,出生民于水火,复汉官之威仪。尔伪署文武将吏,皆系大明赤子,谁非中国绅衿。时穷势屈,委质虏廷,察其本怀,宁无隐忍?天经地义,华夷之辨甚明;木本水源,忠孝之良自在。至如辽人,受我朝三百年之豢养,遭逆虏三十载之摧残。祖父既受其刑毒,母妻甚被其宣淫。尔二三孤儿,尚为旗下之奴;百千弱女,竟作胡中之妇。报仇雪耻,岂待异时;归正反邪,端在今日。则张良报韩,先挥博浪之椎;朱序归晋,遂成淮淝之捷。或先机革面,或临敌改图。以全省全部来归者,不吝分茅裂土;以一邑一镇来归者,定与度地纪勋。或率兵而至,则论其众寡而照数授职;或洁身而来,则就其职掌而量材超擢。若蒙古、女真,世受国家抚赏之恩,原非一类,共在天地覆载之内,亦有同仇,无怀二心,视之一体。不但休屠归汉,名高日;且如回纥扶唐,烈光叶护矣。本藩仁义素著,赏罚久明。先机者有不次之赏,后至者有不测之诛。一身祸福,介在毫芒;千古勋名,争之顷刻。师不再举,时不再来,布告遐迩,咸使闻知。敬哉特谕


【十、祭明太祖陵寝文】


洪秀全 

不肖子孙洪秀全,率领皇汉天国百官谨祭于吾皇之灵曰:“昔以汉族不幸,皇纲覆坠,乱臣贼子皆引虎、引狼以危中国,遂使大地陆沈,中原板荡。朝堂之地,行省之间,非复吾有,异族因得以盘据,灵秀之胄,杂以腥膻,种族沦亡,二百年矣。秀全自惟凉薄,不及早除异类,慰我先灵。今藉吾皇在天之灵,默为呵护,君臣用命,百姓归心,东南各省,次第收复。谨依吾皇遗烈,定鼎金陵。秀全不肖,以体吾皇之心,与天下附托之重,东南既定,指日北征,驱除异族,还我神州。上慰吾皇在天之灵,下解百姓倒悬之急,秀全等不敢不勉也。敢告。

 

【十一、太平天国奉天讨胡(清)檄】


(1852年)杨秀清 萧朝贵

自有明失真天命太平天国为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若曰:嗟尔有众,明听予言。予惟天下者中国之天下,非胡虏之天下也;衣食者中国之衣食,非胡虏之衣食也;子女民人者中国之子女民人,非胡虏之子女民人也。慨自有明失政,满洲乘釁,混乱中国,盗中国之天下,夺中国之衣食,淫虐中国之子女民人。而中国以六合之大,九州之众,一任其胡行,而恬不为怪,中国沿得为有人乎!自满洲流毒中国,虐燄燔苍穹,淫毒秽宸极,腥风播於四海,妖气惨於五胡,而中国之人,反低首下心,甘为臣仆。甚矣哉,中国之无人也!

夫中国首也,胡虏足也,中国神州也,胡虏妖人也。中国名为神州者何?天父皇上帝真神也,天地山海是其造成,故从前以神州名中国也。胡虏目为妖人者何?蛇魔阎罗妖邪鬼也,鞑靼妖胡,惟此敬拜,故当今以妖人目胡虏也。奈何足反加首,妖人反盗神州,驱我中国悉变妖魔,罄南山之竹简,写不尽满地淫污,决东海之波涛,洗不净弥天罪孽。予谨按其彰著人间者约略言之:夫中国有中国之形像,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於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中国有中国之人伦,前伪妖康熙暗令鞑子一人管十家,淫乱中国之女子,是欲中国之人尽为胡种也。中国有中国之配偶,今满洲妖魔悉收中国之美姬,为奴为妾,三千粉黛,皆为羯狗所污,百万红颜,竟与骚狐同寝,言又恸心,谈之污舌,是尽中国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中国有中国之制度,今满洲造为妖魔条律,使我中国之人,无能脱其纲罗,无所措其手足,是尽中国之男儿而协制之也。中国有中国之言语,今满洲造为京腔,更中国音,是欲以胡言胡语惑中国也。凡有水旱,略不怜恤,坐视其饿莩流离,暴露如莽,是欲我中国之人稀少也。满洲又纵贪官污吏,布满天下,使剥民脂膏,士女皆哭泣道路,是欲我中国之人贫穷也。官以贿得,刑以钱免,富儿当权,豪杰绝望,是使我中国之英俊抑郁而死也。凡有起义与复中国者,动诬以谋反大逆,夷其九族,是欲绝我中国英雄之谋也。满洲之所以愚弄中国,欺侮中国者,无所不用其极,巧矣哉!昔姚弋仲,胡种也,犹戒其子襄,使归义中国,苻融亦胡种也,每劝其兄坚,使不攻中国。今满洲乃忘其根源之丑贱,乘吴三桂之招引,霸占中国,极恶穷凶。予细查满鞑子之始末,其祖宗乃一白狐一赤狗交媾成精,遂产妖人。种类日滋,自相配合,并无人伦风化,乘中国之无人,盗据华夏。御座之设,野狐升据,朝堂之上,沐猴而冠。我中国不能犁其廷而锄其穴,反中其诡谋,受其凌辱,听其号令,甚至文武官员,贫图利禄,拜跪於狐群狗党之中。今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则艴然怒。今胡虏犹犬豕也,公等读书知古,毫不知羞。昔文天祥、谢枋得誓死不事元,史可法、瞿式耜誓死不事清,此皆诸公之所熟闻也。予总料满洲之众,不过十数万。而我中国之众,不下五千馀万。以五千馀万之众,受制於十万,亦孔之丑矣!

今幸天道好还,中国有复兴之理,人心思治,胡虏有必灭之徵。三七之妖运告终,而九五之真人已出。胡罪贯盈,皇天震怒,命我天王肃将天威,创建义旗,扫除妖孽,廓清华夏,恭行天罚。言乎远,言乎近,孰无左袒之心;或为官,或为民,当急扬徽之志。甲胄干戈,载义声而生色;夫妇男女,摅公愤以前驱。誓屠八旗,以安九有;特诏四方英俊,速拜上帝,以奖天衷。执守绪於蔡州,擒妥欢於应昌,与复久沦之境土,顶起上帝之纲常。其有能擒狗**咸岂来献者,或有能斩其首级来投者,或又有能擒斩一切满洲胡人头目者,奏封大官,决不食言。盖我中国之天下,今既蒙皇上帝开大恩命我主天王治之,岂胡虏所得而久乱哉!公等世居中国,谁非上帝子女,倘能奉天诛妖,执蝥弧以先登,戒防风之后至,在世英雄无比,在天荣耀无疆。如或执迷不悟,保伪拒真,生为胡人,死为胡鬼。顺逆有大体,华夷有定名。各宜顺天,脱鬼成人。公等苦满洲之祸久矣,至今而犹不知变计,同心戮力,扫荡胡塵,其何以对上帝於高天乎!予兴义兵,上为上帝报瞒天之雠,下为中国解下首之苦,务期肃清胡氛,同享太平之乐。顺天有厚赏,逆天有显戮。布告下天,咸使闻知


【十二、讨粤匪檄 曾国藩】


为传檄事:逆贼洪秀全杨秀清称乱以来,於今五年矣。荼毒生灵数百余万,蹂躏州县五千余里,所过之境,船只无论大小,人民无论贫富,一概抢掠罄尽,寸草不留。其掳入贼中者,剥取衣服,搜括银钱,银满五两而不献贼者即行斩首。男子日给米一合,驱之临阵向前,驱之筑城濬濠。妇人日给米一合,驱之登陴守夜,驱之运米挑煤。妇女而不肯解脚者,则立斩其足以示众妇。船户而阴谋逃归者,则倒抬其尸以示众船。粤匪自处於安富尊荣,而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此其残忍惨酷,凡有血气者未有闻之而不痛减者也。

自唐虞三代以来,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自其伪君伪相,下逮兵卒贱役,皆以兄弟称之,谓惟天可称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而谓田皆天王之田;商不能自买以取息,而谓货皆天王之货;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原,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

自古生有功德,没则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虽乱臣贼子穷凶极丑亦往往敬畏神祗。李自成至曲阜不犯圣庙,张献忠至梓潼亦祭文昌。粤匪焚郴州之学官,毁宣圣之木主,十哲两庑,狼藉满地。嗣是所过郡县,先毁庙宇,即忠臣义士如关帝岳王之凛凛,亦皆污其宫室,残其身首。以至佛寺、道院、城隍、社坛,无朝不焚,无像不灭。斯又鬼神所共愤怒,欲一雪此憾於冥冥之中者也。

本部堂奉天子命,统师二万,水陆并进,誓将卧薪尝胆,殄此凶逆,救我被掳之船只,找出被胁之民人。不特纾君父宵旰之勤劳,而且慰孔孟人伦之隐痛。不特为百万生灵报枉杀之仇,而且为上下神祗雪被辱之憾。

是用传檄远近,咸使闻知。倘有血性男子,号召义旅,助我征剿者,本部堂引为心腹,酌给口粮。倘有抱道君子,痛天主教之横行中原,赫然奋怒以卫吾道者,本部堂礼之幕府,待以宾师。倘有仗义仁人,捐银助饷者,千金以内,给予实收部照,千金以上,专摺奏请优叙。倘有久陷贼中,自找来归,杀其头目,以城来降者,本部堂收之帐下,奏受官爵。倘有被胁经年,发长数寸,临阵弃械,徒手归诚者,一概免死,资遣回藉。在昔汉唐元明之末,群盗如毛,皆由主昏政乱,莫能削平。今天子忧勤惕厉,敬天恤民,田不加赋,户不抽丁,以列圣深厚之仁,讨暴虐无赖之贼,无论迟速,终归灭亡,不待智者而明矣。若尔披胁之人,甘心从逆,抗拒天诛,大兵一压,玉石俱焚,亦不能更为分别也。

本部堂德薄能鲜,独仗忠信二字为行军之本,上有日月,下有鬼神,明有浩浩长江之水,幽有前此殉难各忠臣烈士之魂,实鉴吾心,咸听吾言。檄到如律令,无忽! 


【十三、辛亥革命军奉天讨满檄文】


中华开国四千六百零九年八月 日,革命军政府檄曰:

夫春秋大九世之仇,小雅重宗邦之义,况以神明华胄,匍匐犬羊之下,盗憎主人,横逆交逼,此诚不可一朝居也。惟我皇汉遗裔,弈叶久昌,祖德宗功,光被四海。降及有明,遭家不造,蕞尔东胡,曾不介意。

遂因缘祸乱,盗我神器,奴我种人者,二百六十有八年。凶德相仍,累世暴殄,庙堂皆豕鹿之奔,四野有豺狼之叹。群兽嘻嘻,羌无远虑。慢藏诲盗,遂开门揖让,裂弃土疆,以苟延旦夕之命,久假不归,重以破弃。是非特逆胡之罪,亦汉族之奇羞也。幕府奉兹大义,顾瞻山河,秣马厉兵,日思放逐,徒以大势未集,忍辱至今。天夺其魄,牝鸡司晨,块然胡雏,冒昧居摄,遂使群小俱进,黩乱朝纲,斗聚金璧,以官为市,强敌见而生心,小民望而蹙额。犬羊之性,好食言而肥,则复有伪收铁道之举,丧权误国,劫夺在民。愤毒之气,郁为云雷。由鄂而湘而粤而川,扶摇大风,卷地俱起。土崩之势已成,横流之决,可翘足而俟。此真逆胡授命之秋,汉族复兴之会也。



【十四、讨袁檄文】


(一九一四年五月)

壬子之五[二]月,国民悯构兵之惨,许清室旧臣自新,竭诚志以临时政府付袁世凯,四海之内,莫不走相告曰:息兵安民,以事建设,是大仁大义举也。吾民既竭诚以望袁,今袁所报民者何如哉?辛亥之役,深[流]血万里,人尽好生,何为而然?若知袁种之暴戾更甚于清,则又何苦膏血万户,以博一人皇帝之雄哉!所以宁死而不悔者,誓与共和相始长耳。

今袁背弃前盟,暴行帝制,解散自治会,而闾阎无安民矣;解散国会,而国家无正论矣;滥用公款,谋杀人才,而陷国家于危险之地位矣;假民党狱,而良懦多为无辜矣。有此四者,国无不亡!国亡则民奴,独袁与二三附从之奸,尚可执挺衔璧以保富贵耳。呜呼!吾民何不幸,而委此国家生命于袁氏哉!自袁为总统,野有饿莩,而都下之笙歌不彻;国多忧患,而效[郊]祀之典礼未忘。万户涕泪,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存耶?既妄[忘]共和,即称民贼。吾侪昔以大仁大义铸此巨错,又焉敢不犯难,誓死戮此民贼,以拯吾民。

今长江大河,万里以内,武汉京津,扼要诸军,皆已暗受旗帜,磨剑以待。一旦义旗起,呼声动天地。当以秦陇一军,出关北指;川楚一军,规画中原;闽粤旌旗横海,合齐鲁以捣京左。三军既兴,我将与诸君子扼扬子江口,定苏浙,以树东南之威。掣庭扫穴,共戮国贼,期可指日待焉。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又曰:“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正义所至,何坚不破?愿与爱国之豪俊共图之!孙文檄文。印。


【十五、讨倭檄文】


天地浩然

天地混沌初开,立我中华,偶余渣气,乃至尔岛。想我神州万里,六合八荒,风华物茂,威加四海,举德齐天。尔岛偏悬一海,实为我邦所弃一尘而成也。我族怀宽厚仁慈之心对尔等蝼蚁小民恩礼有加。想当初,绳文之时,尔等有语无文,打石为器,不识耕种,始皇帝一统四海即遣徐福东渡,受尔文字,教尔冶金,助尔栽培。若非如此,何来弥生文化之有?尔等尚需援树匿洞久矣。及至大唐,盛世开元,武威镇妖,诸国服降,文翰惊神,光耀日月,四海归一,万邦朝贡。我邦盛悍如此,尤对尔岛青睐有加,兵锋既盛,未思侵略,渊博文化,尽授于尔。遣唐使来,厚物为赐,隆礼相迎,待若至亲,倾囊无私,直如雄鹰之于雏鸟,父兄之于幼儿。恩礼如此,尔等可曾记之万一?

非但受恩不报,反怀狼子野心,窥觑我中华沃土,长怀入寇之心。嘉靖年间,流寇浪人,扰我海防,杀人越货,掳掠屠戮,戚氏继光,提兵剿害,轻伸一指,即行平灭。本望尔等思过悔改,韬光养晦,修品养德。然稍经坐大,劣性复发,猕类小子,丰臣秀吉,发兵高丽,克汉城,下平壤,妄图谋图中土。恶焰既盛,岂可姑息,天兵既出,决胜千里,倭寇伏尸,兵灭将亡,实为咎由自取也!

尔等既遭痛击,旋即龟息,貌似守行德操,实乃暗中聚力行凶。趁我虎盹之机,挟明治之力,再犯中华,甲午狼烟,占我辽东,与俄争雄,借土厮杀。及至九一八,悍然出兵据我东北千里沃土,立所谓之满洲国。七七卢沟,枪炮齐出,占我河山,掳我子民。三光恶行,罄竹难书。南京屠城,人神共愤,血染钟山,水赤秦淮,伏尸满地,蛆疟成群,男儿头颅积如山,女儿娇容尽失色,冷锋划成切肤痛,恶弹击出啮骨恨!想我堂堂华夏,岂可受此辱!志士仁人挺身而出,浴血拒敌护我景秀河山!鏖兵八载,驱尔入海,中华骄阳重现。

战后我怀宽厚仁慈之心,不计前嫌,优待残兵,送侨归岛,更兼宏施佛怀,放弃战胜国索赔之权利!然尔等恶性难改,不思悔过,美饰丑行,平民高官,恶语相加,所谓经济援助,常设制约之毒局,凡此种种,未见一友好之行止。至今占据我东海钓鱼岛,据为己有,实为强盗之煌煌然!

我之国民,已无可忍!量中华赤子之满腔热血,必讨回百年海深之血仇。谅汝尔邦之小岛,可拒中华之一力所击乎?东风劲吹送飞豹,枭龙腾渊掀巨浪!四国本州何足道,九州难觅无北海。

尔等恶行难恕,自取其诛,唯可引颈受戮尔!


【十六、释曼殊代十方法侣宣言】


……自民国创造,独夫袁氏作孽作恶,迄今一年。擅操屠刀,杀人如草;幽蓟冤鬼,无帝可诉。诸生平等,杀人者抵;人伐未申,天殛不逭。况辱国失地,蒙边夷亡;四维不张,奸回充斥。上穷碧落,下极黄泉,新造共和,固不知今真安在耶?独夫祸心愈固,天道益晦;雷霆之威,震震斯发。普国以内,同起伐罪之师。

衲等虽托身世外,然宗国兴亡,岂无责耶?今直告尔:甘为元凶,不恤兵连祸极,涂炭生灵;即衲等虽以言善习静为怀,亦将起而褫尔之魂!尔谛听之!

一篇僧人写的檄文~~不是空前,也是绝后了。


【十七、对芦沟桥事件之严正声明】


(蒋中正)

中国正在外求和平,内求统一的时候,突然发生了芦沟桥事变,不但我举国民众悲愤不置,世界舆论也都异常震惊。此事发展结果,不仅是中国存亡的问题,而将是世界人类祸福之所系。诸位关心国难,对此事件,当然是特别关切,兹将关于此事件之几点要义,为诸君坦白说明之。

第一,中国民族本是酷爱和平,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来主张对内求自存,对外求共存。本年二月三中全会宣言,于此更有明确的宣示,近两年来的对日外交,一秉此旨,向前努力,希望把过去各种轨外的乱态,统统纳入外交的正轨,去谋正当解决,这种苦心与事实,国内大都可共见。我常觉得,我们要应付国难,首先要认识自己国家的地位。我国是弱国,对自己国家力量要有忠实估计,国家为进行建设,绝对的需要和平,过去数年中,不惜委曲忍痛,对外保持和平,即是此理。前年五全大会,本人外交报告所谓:“和平未到根本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跟着今年二月三中全会对于“最后关头”的解释,充分表示我们对和平的爱护。我们既是一个弱国,如果临到最后关头,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生存;那时节再不容许我们中途妥协,须知中途妥协的条件,便是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全国国民最要认清,所谓最后关头的意义,最后关头一至,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抗战到底,“唯有牺牲到底”的决心,才能博得最后的胜利。若是彷徨不定,妄想苟安,便会陷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这次芦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是偶然突发的,但一月来对付舆论,或外交上直接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到事变的征兆。而且在事变发生的前后,还传播着种种的新闻,说是什么要扩大塘沽协定的范围,要扩大冀东伪组织,要驱逐第二十九军,要逼宋哲元离开,诸如此类的传闻,不胜枚举。可想这一次事件,并不是偶然,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的谋我之亟,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求平安无事,只有让人家军队无限制的出入于我国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忍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在,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要临到这个人世悲惨之境地。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我们东四省失陷,已有了6年之久,续之以塘沽协定,现在冲突地点已到了北平门口的芦沟桥。如果芦沟桥可以受人压迫强占,那么我们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与军事重镇北平,就要变成沈阳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变成昔日的沈阳,今日的冀察,亦将成为昔日的东四省。北平若可变成沈阳,南京又何尝不会变成北平!所以芦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整个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第三,万一真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但我们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因为我们是弱国,又因为拥护和平是我们的国策,所以不可求战;我们固然是一个弱国,但不能不保持我们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负起祖宗先民所遗留给我们历史上的责任,所以,到了必不得已时,我们不能不应战。至于战争既无之后,则因为我们是弱国,再没有妥协的机会,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求我们最后的胜利。

第四,芦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于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键,全系于日本军队之行动,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芦事的解决。但是我们的立场有极明显的四点:

(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

(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

(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

(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受任何约束。

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限度,如果对方犹能设身处地为东方民族作为一个远大的打算,不想促成两国关系达于关头,不愿造成中日两国世代永远的仇恨,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的立场,应该不致于漠视。

总之,政府对于芦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必须严肃沉着,准备自卫。在此安危绝续之交,唯赖举国一致,服从纪律,严守秩序。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将此意转于社会,俾咸能明了局势,效忠国家,这是兄弟所恳切期望的。


【十八、讨日檄文】


赫赫始祖,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

聪明睿知,光被遐荒。建此伟业,雄立东方。

世变沧桑,中更蹉跌。越数千年,强邻蔑德。

琉台不守,三韩为墟。辽海燕冀,汉奸何多!

以地事敌,敌欲岂足?人执笞绳,我为奴辱。

懿维我祖,命世之英。涿鹿奋战,区宇以宁。

岂其苗裔,不武如斯:泱泱大国,让其沦胥?

东等不才,剑屦俱奋。万里崎岖,为国效命。

频年苦斗,备历险夷。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各党各界,团结坚固。不论军民,不分贫富。

民族阵线,救国良方。四万万众,坚决抵抗。

民主共和,改革内政。亿兆一心,战则必胜。

还我河山,卫我国权。此物此志,永矢勿谖。

经武整军,昭告列祖。实鉴临之,皇天后土。 

尚飨!

《祭黄帝陵文》,一九三七年作


【十九、讨伐日本檄文】


日本恶邻,乖戾之帮,其性鲜仁寡义。狡黠而好斗,悭吝且荒淫,繁礼做伪,土猾猖乱,曾以弹丸之域,倾举国之兵,欲强立“大东亚共荣圈”。

因横暴无度,得罪天下,数十余国,合力伐之。至西元1945,兵败请降。上至天皇,下至臣民,无不摇尾求全。

狂妄之气已夺,而张扬黩武之心未死。于邻邦只做恭迎可怜之状,伏地请免,苦求脱罪,一不赔款,二不做忏。今内阁高官数人,悍然参拜靖国神社,侵夺之心不灭,图霸之势昭然!国会屡议出兵海外,复强占钓鱼岛,右翼谬丑,几番跳梁。

我中华为谋天下之和平,委屈隐忍,恭让退避。不与之刀兵相争。日本非不返躬自省,且得寸进尺,狂妄凶悍,自为己有称雄天下之力,而视我中国为羸弱之帮。辱华事件频仍,挑衅恶行累累。

今历数中,日两国古今之事,多有憾恨,唯以我中华予日本以文明,宗教,礼法,繁荣,而日本予中华杀戮,侵夺,歧视,破坏。为最大之恨也!

大汉既立,震慑四方,虽有强兵,不施暴虐,乃册封日本为“汉倭奴”,视为儿孙,呵护扶植,数百年不失恩宠。

而日本冥顽不化,竟于唐朝初建,趁衅纵害,忘恩负义,举兵侵夺。我大唐皇帝雷霆一击,倭奴败北,天皇鲜廉寡耻,委屈求活,附首称臣。再做臣虏。

日本发难,我尚修好。唐虽掩有东亚,而不思加兵东瀛。屡遣唐使,告慰扶桑,教以儒学,佛法,科技,文明。

日本虽历代承恩,却不思回报。又于明朝中期,兴海盗,举贼兵,骚扰临海,强占土地,祸害生灵,毁坏城郭。我大明皇帝,遣将军邓子龙,麾师数万,大败倭寇于朝鲜。关白丰臣,气结僵毙。日本又故计重演,弃刃投降。明天子虽恨之,终以宽宏气度,纳降许和,不加谤斥。通好如故,扶助依然。

至清后期,日本西乡隆盛变法维新,国力始强,忽生邪恶,居恶毒野心,欲占我中华,以怨报德,大行掳掠!甲午一战,北洋水师与之本不分胜负。日本趁间歇之机,猝然猛攻,致使水师全军覆灭!贼兵克朝鲜,破东北,入台湾,夺琉求。杀戮甚惨。此后其狂嚣狼唳,自诩为“神州”,侮视我中华为“**”。数典忘祖 ,妄图扩张。从此中,日之仇,万卷难书!

一次大战,我中华本为战胜之国,德夷败北,山东复得。而日本竟持强欲入主齐,鲁,我中华学子,振臂一呼,齐心协力,于“5。4”共赴国难。声震天下。日本方知我中华实为不可欺凌之帮,畏首退缩,缄口不言。

至西元1931,日本又窥窃东北,自炸铁路,装神弄鬼,“9。18”大举发难,夺我疆土,扶植傀儡,篡称满洲。使我疆域割离,生灵涂炭。时我中华中原大战方息,无力北平倭寇,日本更疯狂骄横,先于上海闸北挑衅,后于西元1937年双7之日,大举兴兵!从此中华大地,狼烟四起。徐州,武汉,淞沪,太原,昔日和平都市,尽做沙场。冬月始临,南京陷落。倭寇大肆杀伐,奸淫,掳掠,焚烧,我三十万同胞,惨然蒙难,倭卒刀砍老翁,枪挑婴儿,竞相斩杀,以暴为乐。金陵古都,化做人间地狱。其民性之恶劣,凶狠,淫乱,贪婪。昭彰天下。而我后方将士,前线士卒,临危不退,长沙浴血,关口奋战,尸横万里,犹不屈服!!

法兰西虽为强国,战至经年乞降于纳粹,而我神州男儿,岂为屈膝苟活之辈?孔曰成仁,圣贤古训。孟言取义,非为空谈!

是以气愤风云,志安社稷,高鸣金鼓,诛杀倭奴。民众亦斩木揭竿,纷纷从征,八载抗战,一朝成功,倭寇乃弃刀卸甲,降伏跨下。

惟脸皮厚若城墙,居然又磕头求命,苟且偷生,我中华见其社稷崩溃,民不聊生,于是生恻隐之心,不施报复。

而日本竟于经济复苏之后,又生侵夺之志。问尔心地,是禽兽否?羊犬之辈,尚知廉耻,惟日本民性,反复无常,以怨报德,潜蓄异谋。屡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依仗强帮,蠢蠢欲动。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等虽生于太平治世,一不敢忘先辈之耻,二不可藐右翼之狼子野心。大中华为抗击外侮,乃以两千万生命,筑就东拒倭寇之长城!先人之血未干,同胞遗骨尚存。国破家亡,憾恨千载,未历百年,安能忘哉!今中华五十六族,齐心戮力,共伐日本右翼,以维五洲和平。

无论于网络,立站声讨,于媒体,口诛笔伐,于现实,抵制日货,于沧海,舍身保钓,于外交,维护尊严,皆为护国复兴之举措!

唯13亿同胞协力同心,共诛右翼,方显我中华撼摇山岳,填平东海之力量。昔日盘古以斧开天,东瀛小帮,何不可以腰斩。愚公之铲移山,扶桑僻壤,何不可以削平。我中华热血之士,若集结为一,则其仰天怒吼,可震碎东洋四岛,其剑气冲迫,可分割扶桑落日。人人以沧海一粟之力,协力灭倭,倭奴不灭,我中华则永无宁日,汗青昭彰,岂可忘怀!

遍传檄文,使天下知我族有拘迫之难。如律令。 

二十、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心将他们发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朱德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告台湾同胞书】


(一九五八年十月六日)

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军民同胞们:

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金门战斗,属于惩罚性质。你们的领导者们过去长时期间太猖狂了,命令飞机向大陆乱钻,远及云、贵、川、康[1]、青海,发传单,丢特务,炸福州,扰江浙。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打一些炮,引起你们注意。台、澎、金、马是中国领土,这一点你们是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确实不是美国人的领土。台、澎、金、马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另一个国家。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你们领导人与美国人订立军事协定[2],是片面的,我们不承认,应予废除。美国人总有一天肯定要抛弃你们的。你们不信吗?历史巨人会要出来作证明的。杜勒斯九月三十日的谈话[3],端倪已见。站在你们的地位,能不寒心?归根结底,美帝国主义是我们的共同敌人。十三万金门军民,供应缺乏,饥寒交迫,难为久计。为了人道主义,我已命令福建前线,从十月六日起,暂以七天为期,停止炮击,你们可以充分地自由地输送供应品,但以没有美国人护航为条件。如有护航,不在此例。你们与我们之间的战争,三十年了,尚未结束,这是不好的。建议举行谈判,实行和平解决。这一点,周恩来总理在几年前已经告诉你们了。这是中国内部贵我两方有关的问题,不是中美两国有关的问题。美国侵占台澎与台湾海峡,这是中美两方有关的问题,应当由两国举行谈判解决,目前正在华沙举行[4]。美国人总是要走的,不走是不行的。早走于美国有利,因为它可以取得主动。迟走不利,因为它老是被动。一个东太平洋国家,为什么跑到西太平洋来了呢?西太平洋是西太平洋人的西太平洋,正如东太平洋是东太平洋人的东太平洋一样。这一点是常识,美国人应当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之间并无战争,无所谓停火。无火而谈停火,岂非笑话?台湾的朋友们,我们之间是有战火的,应当停止,并予熄灭。这就需要谈判。当然,再打三十年,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但是究竟以早日和平解决较为妥善。何去何从,请你们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部长

一九五八年十月六日上午一时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


1978年12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1979年1月1日正式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内容如下:

亲爱的台湾同胞:

今天是一九七九年元旦。我们代表祖国大陆的各族人民,向诸位同胞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祝贺。

昔人有言:“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欢度新年的时刻,我们更加想念自己的亲骨肉——台湾的父老兄弟姐妹。我们知道,你们也无限怀念祖国和大陆上的亲人。这种绵延了多少岁月的相互思念之情与日俱增。自从一九四九年台湾同祖国不幸分离以来,我们之间音讯不通,来往断绝,祖国不能统一,亲人无从团聚,民族、国家和人民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所有中国同胞以及全球华裔,无不盼望早日结束这种令人痛心的局面。

我们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占世界人口近四分之一,享有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对世界文明和人类发展的卓越贡献,举世共认。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的。尽管历史上有过多少次外族入侵和内部纷争,都不曾使我们的民族陷于长久分裂。近三十年台湾同祖国的分离,是人为的,是违反我们民族的利益和愿望的,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每一个中国人,不论是生活在台湾的还是生活在大陆上的,都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繁荣负有不容推诿的责任。统一祖国这样一个关系全民族前途的重大任务,现在摆在我们大家的面前,谁也不能回避,谁也不应回避。如果我们还不尽快结束目前这种分裂局面,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我们何以告慰于列祖列宗?何以自解于子孙后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属黄帝子孙,谁愿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

近三十年来,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已发生根本变化。我国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国际作用越来越重要。各国人民和政府为了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几乎莫不对我们寄予极大期望。每一个中国人都为祖国的日见强盛而感到自豪。我们如果尽快结束目前的分裂局面,把力量合到一起,则所能贡献于人类前途者,自更不可限量。早日实现祖国统一,不仅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的共同心愿,也是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和国家的共同希望。


【二十三、讨北京洋教政权檄】


解龙大将军 2002年

许多有识之士质疑,为什么神州大地现在竟然流行颂扬我们民族敌人的“清宫戏”? 

为什么频频制造文字狱、屠杀我民族志士的“康熙”、“雍正”、“乾隆”等披鸟尾、带兽蹄、茹毛饮血的满洲禽兽,在这些臭气熏天的影视毒品中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扮演伟大导师、英明领袖?而满人后裔“金庸”之流,更是在所谓“中央人民政府”的庇护下登堂入室,得以假借“武侠小说”来诅咒报复中华民族,颂扬“令狐冲”之类的狐臊之辈为仁慈侠客! 

这都是因为,迄今蟠踞神州大地的所谓“中央人民政府”,乃是一个像满洲妖孽一样从东北偷偷入关、勾结北方蛮族蹂躏中华的野蛮盗匪集团。这个类似满洲盗匪集团的流寇盗匪集团,乘日寇入侵、国家危难之机,以土匪割据扩大武装叛乱,终于在北京建立了万恶的马列洋教政权。洋教政权热衷于出面歌颂满鞑子,其实是“猩猩惜猩猩”,指桑颂槐,为自己的共鞑子行径张目。 

有的伪自由派学者遭到中国共产党北京洋教政权的批判,罪名是,其“救亡压倒启蒙”的说法,有影射中国共产党推行愚民政策之嫌疑。后来有的“体制内反对派”──“中共的忠诚叛党份子”将此修订为“革命压倒启蒙”,企图混水摸鱼。其实本文即将揭示,中共叛国集团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密谋反对民族革命的反革命复辟势力。说中共叛国集团是“革命党”,正如毛泽东的臭笔杆子陈伯达写作的《新民主主义论》说中共追求的是民主自由的“新三民主义”一样,是地地道道的弥天大谎。 

在我们看来,那些家伙是“小骂大帮忙”,他们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救亡”的神话,至于“阻碍启蒙”的罪责,主要应该归于日本的侵略,而中国共产党为抵抗侵略而推行愚民政策,不仅无过,而且有功,是不得不然的。所以我们说,现在的北京洋教政权真是临近末日,否则怎么把热爱共产国际和洋教政权的汉奸御用文痞们也拿来开刀?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一、到底谁是“新中国”? 

事实胜于雄辩:正因为中国共产革命是苏俄在中国发动的,所以,它的革命理论也就一定是一家纯粹外来的理论,说“全盘西化”也行。这个理论,不言而喻,就是马克思主义。然而,什么才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什么才是马克思主义的要害”呢? 

它的要害,一是要在政治上推翻刚刚在西欧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以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名义下重建专制制度;二是要在经济上推翻刚刚在西欧发展起来的私有制自由经济,以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三是要在手段上,不仅将传统的暴力革命方式上昇到“科学与理论”的高度,而且将传统暴力革命与他的阶级斗争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结而合之,从而形成了一个以“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核心的、极端的暴力共产革命理论。必须指出的是,这个理论并非仅仅因为它鼓吹暴力,而使人感到可怕;它的可怕之处,是因为它鼓吹的暴力,是与拼命制造阶级斗争和一定要实行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相始终。也就是说,共产革命的鼓吹者和实行者们,不仅要依据这个理论来夺取政权,而且要依据这个理论来维护政权。这才是共产主义者们提倡暴力革命的“新意”,也是他们这些暴力革命者与众不同的地方。 

正如大家都知道的那样,俄国共产革命的对象,非但不是沙皇及其君主制度,而是刚刚推翻了沙皇和君主制度、并建立了俄罗斯共和国的二月民主革命,及其所创建的二月民主政府。如出一辙的是,中国共产革命,恰恰也不是满清王朝和君主帝制,而是刚刚推翻了满清王朝、结束了帝制、创建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的中华民国。并且,这个亚洲的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其时正处在遭遇形形色色专制复辟势力连续、并且是疯狂的反扑之中。中国共产革命不过是在所有这些旨在反扑和颠覆这个崭新民主共和国的复辟势力中,增添了一个“以革命为名义”的专制反扑势力罢了。在这种意义上,北京洋教政权奉马列洋教为宗才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中国共产党具有满清宗社党一样的异种来源,是中华民族不共戴天的死敌。来自乌拉尔山的“中国共产党”和来自外兴安岭的“满洲宗社党”一样,是个地地道道的反革命组织、不折不扣的卖国集团。 

这个卖国集团不仅在二十年代破坏革命、三十年代破坏启蒙,而且在四十年代破坏救亡,到了五十年代公然出卖我们可爱的中华给苏联──这个比猃狁、匈奴、鲜卑、突厥、蒙古、满清、日本危险更大的混种的野蛮帝国苏联,直到把中华民族推向了前所未有的亡国危机;最后,中国共产党这个共产国际派遣在中国的第五纵队(“支部”),根据莫斯科的阴谋“指示”,把全体中国大陆人民,沦为全方位的、史无前例的亡国奴!在卖国的“国际主义功劳簿”上,中国共产党的成绩,远远超过了签订“二十一条”的袁世凯,超过了勾引满鞑子入关的吴三桂,超过了万世唾骂的秦桧,超过了儿皇帝石敬塘……总而言之,大大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一切卖国贼的总和! 

我们掌握充分的证据,可以起诉这个犯有严重叛国罪的特大犯罪集团──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北京洋教政权,并在民族法庭上审判这群丧尽天良的家伙: 

首先,我们知道,中国历史上的卖国贼,其罪行主要都是出卖民族的“政治主权”,在这一点上,中国共产党也是不遑多让,比他们“毫不逊色”。早在二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就在江西炮制了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红色割据”(有毛泽东的亲口招供为据。中共在2001年还由胡锦涛出首,公然纪念其卖国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该伪政权的成立,正好是与日寇策划的“九一八事变”遥相呼应的,比伪满洲国的成立还要早!)──企图把中国变成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这样,中共反革命卖国集团就犯下了分裂祖国的叛国罪行,可谓十恶不赦。 

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配合苏联的对日绥靖攻策,消极抗日、积极内战。五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把中国正式沦为苏联的卫星国,还戴了个苏联卫星国的专有称号“人民共和国”,更大规模地犯下了分裂祖国的罪行,使台海两岸的中国人,至今处于分裂状态,被无耻政客分头割据。人民饱受磨难,国家民族的浩劫,莫此为甚。 

另方面,中国共产党还犯下了历史上一切卖国贼都不敢犯下的罪行: 

1,他们诋毁中国文明,祀拜马恩列斯; 

2,他们屠杀中国的脊梁,引进苏联的顾问; 

3,他们废弃中国民族的自尊,用西方的邪说把中国人贬作三等国民。最后竟然厚着脸皮自称是“第三世界”,好一个“来自延安的无赖作风”!中国人,被迫日复一日地厚皮歌颂“老大哥”的德政,稍有不从,便扣上一顶“反苏”的死囚帽子,严刑拷打,剖腹挖肾,坐牢杀头,“打入十八层地狱,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 

4,从此,中国人不仅丧失了政治主权,还丧失了我们保持了数千年不坠、甚至在异族铁蹄下都没有失去过的“文化主权”──丧权辱国,其此为甚! 

5,北京洋教政权把这种亡国、亡天下、亡文化、亡自尊的丧权辱国,叫做“无产阶级专政”,他们为巩固这种卖国行径,直接屠杀了数百万中国人,并在精神迫害和肉体折磨中,“整”死八千万中国人──这样的卖国贼,不仅中国历史上没有,世界历史上也罕见! 

6,北京洋教政权把对中国民族精神有系统地摧残,叫做“思想改造”,把对中国社会有系统地破坏,叫做“社会主义”;把对中国文明有系统地破坏,叫做“文化大革命”──其卖国的成就,堪称“史无前例”。 

这种“文化主权的白白奉送”,比“政治主权的廉价出卖”,更为恶劣。 所以我们说,北京洋教政权哪里是救亡,而是比其外国主子还要积极主动地、“全方位地”灭亡了中国!所以我们说,“救亡压倒启蒙”论,“封建余毒致使中国落后”论,是在精神的和肉体的双重奴役状态下,“为洋教政权讳”的马屁产物,它受中共的批判实在冤枉,应该受到北京洋教暴力团的“英模表彰”。 

二、近代中国的亡国痛史历历在目 

为系统驳斥“只是批判民族传统,不去触碰共产国际”的洋奴哲学,我们需要回顾一下中国近代的亡国痛史。 

二十世纪伊始,中国就因为“八国联军”的烧杀抢劫,而差点沦为政治殖民地。区区数万的远征军,成为扭转中国乾坤的力量,1900年,满鞑子的“大清”就名存实亡了,只是为了铲除其废墟和名义,又花了革命党人十一年的工夫。在一般人看来,那时,“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而三十年后的日本侵华,又再度提高了这一危险。然而,不论八国联军还是日本禽兽,给中国带来的亡国危机都只是军事层面的,充其量只危及中国的政治主权。而一个民族,即使被武力征服,也还可以保留自己的文化主权。如德国、日本失败于二战,被占领、解除武装,但它们的民族文化依然受到尊重。古代中国,先后亡于蒙古、满洲,但即使异族侵略者,也没有像北京洋教政权这样剥夺过我们民族的文化主权! 

在北京洋教政权的思想摧残下,短视的人只看见物质主权,看不见精神主权;只看见政治主权,看不见文化主权。结果,对“亡国”的理解还停留在三百年前顾炎武时代的“亡天下”的水平!其实,这己经大大落后于顾亭林先生。因为,满鞑子虽是异族,却并未亡我文化主权;顾炎武看到民族危机,但并未感受文化危机。而如今生活于亡国、亡天下、亡文化、亡自尊的“四亡状态”下的当代中国人,却以仅仅保持政治主权而为“独立自主”的全面证据,不亦陋乎! 

事实上,由于当代世界国际间的势力均衡特点,再小的国家都没有一个被剥夺了政治的主权──这哪里是因为北京洋教政权的功劳?!尤其是,各国在华的不平等条约,1942年就宣告废除了。那时,毛泽东还躲在陕北的窑洞里,吸大烟嫖娼妓呢! 

如果按照北京洋教政权那种落伍于现实的、三百年前的逻辑看问题,把1950年以后的中国在军事自卫能力方面较大的安全系数(压迫中国长达五十年之久的军事威胁终于告一段落),等于“独立自主”──那就大错特错了。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独立自主,不仅要看它的军事、政治,还要看它的经济、文化,更要看它的意识、精神。这有点像一个人,如果他有武装、有名望、有财富、有教养,但却自愿为奴,姓别人的姓、迁就别人的归属感、跟着别人的思路走──这样的人,只是寄养的动物,怎能算是独立的人!而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这么一个被共产国际豢养的没有灵魂的东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洋教政权,是一个彻底的文化与精神的乞丐。而一个乞丐,即使再有钱,也还是一个乞丐,因为他除了在洋人面前谄媚和发抖外,没有丝毫做人的慾望。 

1960年代的“中苏大论战”之后,中国仿佛“恢复了政治的独立与主权”;但是,与政治独立同样重要的思想独立、与“政治主权”同样重要的“文化主权”,我们迄今没有。五十多年了,我们依然是“一穷二白的文化败家子、精神亡国奴”! 

从中国思想史的角度看,我们从顾炎式的“亡天下”,看到了中共汉奸卖国集团的“丧失文化主权”,是一大创见。但这不仅仅是创见,这是对近代中国悲剧命运的体认。明代遗民们痛心疾首的,不仅是统治家族的更迭,更是统治民族的更替;我们痛心疾首的,不仅是政治主权的丧失,更是文化主权的背弃。有一位北京大学的著名国学教授(他的父亲是一位着明的国学大师)说得好:“1949年以后,我们整整一代人,再也摆不脱一种遗民的心理。” 

要知道,国学大师在政治上决不亲国民党(国民党左派毕竟和中共一样还是苏联的干儿子,所以不惜出卖我们的蒙古兄弟去给其继父斯大林任意玩弄和蹂躏)。是的,明代遗民的屈辱苦难,和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里的十三亿被征服了的乞活者的命运相比之下,又算得了什么!前者只不过留条猪尾罢了,后者却得没完没了地阉割大脑!前者只不过在军事、政治上被征服,后者还在文化和私人的生活方式上遭到欺凌和“改造”。 

请好好想一想,哪一种亡国方式更可怕? 

当然,是号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个亡国”及其“四项基本原则”,更可怕。 

满洲人并没有系统破坏中国文化,他们只是以其卑鄙手段,生气勃勃的精力,延续了它。北京洋教政权却系统毁灭中国文化,并把它作为“糟粕”,必欲除之而后快。纳兰容若、曹雪芹,这两位满鞑子与汉鞑子分别达到了词与小说的高峰。而我们当代的共鞑子们,有谁曾达到如此的境界?满洲人与共产党,相隔三百年,同样以血腥的军事手段征服中国,为什么“同族”的北京洋教政权反而大大落后于“异族”的满洲人? 

道理很简单,清洲人,认同于中国文化,故其起点也高;共产党,背弃了中国文化,故其起点也低。 

满洲人,是我们种族上的异类、文化上的同类;共产党,是我们种族上的同类、文化上的异类;而唯有种族与文化两方面的同类,才能成为一个民族(如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本为同族,因信仰不同而变为两族;印度与巴基斯坦的许多民族也是如此)。 

由此观之,北京洋教政权正如奴尔哈赤一样,非我族类,此理至明! 

共鞑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如满鞑子的“大清”一样,绝对不是我们的祖国,此理至明! 

三、中华亡国是因为我们不能团结御侮 

前面,我们指出,所谓“体制内的伪自由派学者”关于北京洋教政权是“以救亡或是革命压倒了启蒙”的说法,是御用文痞在被阉割状态下的“为洋教政权讳”的溜须拍马之造作。而实际情况则是,北京洋教政权“以卖国压倒了救亡和启蒙”、“以土匪运动消灭了城市文明”。 

中华亡国是因为我们不能团结御侮,不能团结御侮是因为文化模式的失败,文化模式的失败是因为我们丧失了中华民族日新其德的创造精神。 

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一下,一个民族走向衰亡的内部原因。 

历史研究者们可以发现,一个政权可以被暴力手段推翻(如,英、法、德、奥、俄等国的君主政体、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王朝),一个国家可以受到军事占领(如,战后的德、日),甚至一个民族也可以被征服几百年(如中国、印度、阿拉伯、罗马等几乎所有曾经组建过“世界帝国”的“后文化的费拉民族”);但是,一种文化模式、一个文明系统,却不会由于军事上的战败而简单解体。中国一千年以来不断遭受异族侵略的历史,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中国人自信,总是能同化野蛮的异族军事征服者。但是,中国人怎么就同化不了共产党这个野种暴力集团呢? 

民族、社会、文化模式、文明系统盛衰兴亡的根本原因,在它的内部生态是否健康,是否足以抵抗外来的侵扰;而外来的武力侵扰能否被有效同化,只是对此健康状态的一个测验罢了。 

1842年,清军败于英国远征军。从纯军事的角度看,这次战争的规模,不过相当于一次边境冲突罢了。然而,对于改变中国的历史来说,没有哪次战争比这一次更为关键的了:中国开始了“近代史”,也就是说,开始了改变文化模式的西化运动。显然,1842年的战败和1856、1885、1894、1900、1931年的历次战败一样,“非战之罪也”,而是社会、文化总崩溃的系列里程。最后一次抗战,由于“列强”内部的分裂(从广义文化史的角度看,这种分裂也是西方文明走向没落的标志),中国没有认输,抵御倭寇的八年抗战才赢得了“惨胜”。 

如果把近代中国在军事上不可思议的系列失败,直至差一步就亡于小日本倭寇,简单归于“积弱”、“散漫”,那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个民族能从黄河长江流域的零星据点,扩展到如此庞大的规模。显然,当年中国的强盛,今日中国的衰败,都不是军事原因造成;而是文化模式的强与弱,造成军事上的胜与败。从另一个面说,一个民族可能由于成功的武力征服而称雄世界,但若无文化的创造力以为后继,则这种征服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巩固。这就是蒙古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的区别所在:前者的迅速瓦解与后者的千年寿命,正是无文化与有文化所致。最近的事例表明,世界超强的苏联帝国短短两天之内就“兵不血刃”地瓦解了,也完全不是因为战败,而是“文化模式”的失败所致。 

中国的近代史,则提供了一个不及苏联帝国那样典型但性质相似的例子。这与传统中国“从五代十国到辛亥革命”之间整整一千年遭受外族欺辱的经历,恰巧相反: 

(1)传统中国在军事上屡遭突厥、吐蕃、沙陀、辽、金、蒙古、满清的征服,但终以文化优势将它们一一同化; 

(2)近代中国虽然屡遭亡国危机,但军事上的“无条件投降”并没有发生过;尽管如此“幸运”,却遭到文化与社会之完全解体的厄运!从“文化中央的超级帝国”,沦为“文化虚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革”以来,中国的处境更为恶化,沦为赤裸裸的“无产国家”。五十年来的历史,就是中国人民一步步贫困野蛮的历史;五十年来的进步,就是中国精神一步步走向刑场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是一部共产国际和列位强盗国家(“列强”)灭亡中国的血泪史。这个所谓的“人民共和国”,既不管人民的死活,也不顾共和的体面;不仅蔓无文化,也毫无安全可言;不仅丧尽起码的内部廉耻,连自吹自擂的国际荣誉也是虚假的: 

(1)由于集中营制度(“八亿人民八亿兵”)的实施,闭关镇压,导致夜郎自大;宣传,本来用以愚弄敌人,现在用来愚弄人民,甚至用来愚弄自己;最后,连造谣的共鞑子自己都信了自己编造的鬼话,自我肉麻,晕晕乎乎。 

(2)1942年,中国与英美签约,废除了列强在华不平等条约。六十年来,中国的安全是勉强建立在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夹缝中的,事实上,这也是中国人八年抗战的果实,并非共产党的功劳。当然,这一世界均势稍有动摇,中国极表面的“政治独立”就会立即动摇。君不见,苏联垮台后,邓小平、江泽民的对美外交,除了媚笑与钻裤裆,已经走投无路。在异化为“共产主义者”的共鞑子们的手下,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剪刀差日益扩大,国际压力大到足以毁灭中国的地步,只是由于别人觉得,经济与文化的侵略方式更为合算,中国才有一点点喘息的机会。但北京洋教政权并不珍惜这一机会,“关起门来打狗,堵住笼子抓鸡”,拼命搞内斗。 

(3)经济侵略文化侵略压迫着中国,是我们,而不是“共鞑子的上层社会”在饱尝它的苦果。我们在被迫吞咽的时候,还竞相感叹着,“好!好!!好!!!”,好一个亡国奴!要是洋大人什么时候发了怒,共产党员们的“好”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列强主导的“国际舆论”是不会同情已经注定的战败者的,专制制度制造出来的浮浅民意, 是永远不能拯救中国的,更何况,贩卖鸦片起家的文明绅士是不会平等相待粗野的穷棒子的! 

(4)中国生存状态的低贱,造成中国地势与世界水平的极大悬殊,任何危机都可能触发一次社会大决堤;洪水将一举荡平中国低地!勉强构筑了几十年的河堤,岂能阻挡一个新的洪水时代的到来? 

(5)唯一的解救之途,是提昇中国的低地。而这一提昇必先从精神下手,从意识形态下手──怎么套上的枷锁,就要怎么解下来。用暴力套在中国人头上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洋教教条,有如四个亡国条件,必须废除!五十三年来强迫灌输给我中华民族的洋教奴化思想,必须终结! 

(6)欲改变生活,必先改变思想。中国如要富强,必须首先发动一场精神上的复国运动! 

(7)只有当我们实现了民族自决和精神解放,世界才会重新尊重中国。 

(8)可悲的是,面对日新月异的世界,近代中国人仿佛进入了冬眠,完全丧失了祖先的创造力;不仅拿不出成功的应付之道,连老祖宗的所有家底都输得精光。面对这种莫名其妙的挫折,“数典忘祖”成了最时髦的风尚!多少人,恨只恨爹妈没跟苏俄的红毛番交配,使自己丧失了留学苏俄、变成洋杂碎的机会,所以,只能“堤外损失堤内补”了,来个“与传统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或什么“解散中国”、“中国再做三百年殖民地最好”等等。这些共产龟奴的用心,好狠毒啊! 

继续尊奉异族的主子(满鞑子就毫不犹豫地在中国人面前自称“主子”)为政治领袖,这是“亡国”、甚至是“亡天下”;那么,尊奉异族的主义(共鞑子就以死刑相威胁,要中国人屈从他们外国主子的“主义”)为精神领袖,当然是比亡国亡天下更严重、更彻底的被征服者的厄运──这是全方位的民族悲剧! 

四、中华复国的伟业,应该回到黄花岗,重新开始 

精神上的死亡,乃是根本的死亡。中国人前所未有的、全方位的亡国悲剧,是发生在西元1949年10月l日。 

在那声不祥的、狼嚎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的嘶叫中,中国五千年的文明,葬送了。 

哭不出来的时候,是最难受的;从1949年10月1日这亡国纪念日、这个黑暗时代的序幕被拉开的一刹那起,中国人至今己有五十三年被剥夺了“哭的权利”! 

又有哪一个国际人权组织曾经关心过,“中国人被剥夺了的哭的权利”!哭,就是“反革命”;而中共所说的“反革命”,就是不做洋奴、反对供奉外国的主义。 

悲哉!在那些为中国民族的荣誉而英勇牺牲的勇士们被处决的时候,他们的孤儿寡妇还得贡献杀害亲人的子弹费,甚至强颜欢笑,出卖灵肉,被迫歌颂共鞑子们的外国主子马客死(“马克思”)与外国主义驴拧(“列宁主义”)! 

试问,天下曾有如此的奇耻大辱吗! 

试问,这不是把全体中国人一概沦为最低贱的亡国奴,又是什么? 

中国人,永远不要忘记这亡国的痛史啊! 

中国人,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祖国! 

中国人,永远不要做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永远不要让自己的子子孙孙痛骂自己! 

中国人!我们应该重新学会,我们祖先的骄傲! 

中国人!我们应该恢复民族的记忆,再不要像白痴一样任凭北京洋教政权汉奸卖国集团的摆布! 

人们常说,“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自甘于失败、不再思振作。” 

中国人,我们难道就只能像垃圾一样一直沉沦下去? 

有时,我们真灰心。这时,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结构已经被共产党汉奸分化瓦解、各个击破了! 

在这帮丧心病狂的异族打手和民族败类手下,可爱的中华先是被分化为各个政治“阶级”,互相残害、彼此斗争不休;现在又被瓦解为各个经济“阶层”,下岗失业,沦为国际盲流。北京洋教政权以寡廉鲜耻的手段,掠夺全体中国人的财产,建立僭主寡头的公有制;现在又假借改革开放为名,把国企一概纳入私囊──这样,全体中国人财产(包括农地、工厂、商店、企业、住宅)就从北京洋教政权──中国共产党的党产,变成了北京洋教政权猪狗官员及其猪狗崽子们的私产。这就叫做“社会主义过渡”──也是中共从它的洋爹苏俄鬼子那里学来的下流手段。千百万下岗工人正在这样惨遭北京洋教政权背信弃义地对待,清楚说明了北京洋教政权完全不是中国人自己的,而是国际阴谋集团灭亡中国的险恶战略的无耻工具。 

在北京洋教政权的分化瓦解和掳掠奸淫下,现在残留的,只是一堆堆自称“中国人”却一再背叛中国的行尸走肉,一堆堆民族意义上的坟墓! 

我们有很多很贱的肉体,但却没有精神、没有主心、没有内在的位格。所以,“一盘散沙”成了我们民族的敌人对我们亡国奴命运的幸灾乐祸和最终诅咒。 

国魂是国力的根本。正如精神已死,人也就是行尸走肉了。 

移植的主义和洋教,岂能帮助我们中华的强大?最后不过毁了中华,去发达那外国的主义──马客死裂宁主义的邪恶洋教。 

中国的积弱,中国的无能,是因为我们一个一个不争气!是因为我们还没有重新发现民族自己的进取精神,并以此开辟救亡之路、复兴之途。 

中国人,现在,我们的问题很清楚了──我们需要的,是在“振兴中华”之前,先行“中华复国运动”!因为,我们可爱的中华,已经被国际共产党势力,以洋教政权的阴谋手段灭亡了半个世纪多了! 

现在,我们需要内除国贼洋教政权,外御强权收复失土,立即驱逐汉奸卖国集团中国共产党──这个共产国际趁乱强暴中国后所生下的怪胎──于中国的国门之外! 

愿我们,在必要的时刻以热血来完成中华复国的神圣使命。 

记住,辛亥革命还没有完成:我们可爱的中华,刚刚脱离满清奴役不久,就落入邪恶帝国苏联的魔掌,不仅拜四大魔头马恩列斯为主,并且迄今为止还被苏联留学生把持的二狗子集团(江泽民、李鹏、李岚清、李铁映……)及其手下的第三代狗子集团、第四代狗子集团甚至第五纵队的预备狗子集团践踏在地! 

辛亥革命没有完成:所谓“共产主义革命”这地地道道的反革命,这辛亥革命的反动,这中华民族再次沦陷于异族统治的荒唐闹剧,必须终止! 

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因此,辛亥革命的纪念日,再定在十月十日已经名实不符,而定在黄花岗烈士蒙难的三月二十九日,才实至名归!因为我们现在,必须要重新踏着黄花岗三月二十九日的血迹前进,以粉碎万恶的马裂主义异族统治在中国建立的洋教政权! 

今天,中国的一切事情,应该回到黄花岗,重新开始! 

黄花岗,中华复国运动的策源地! 

黄花岗精神,中华复国的旗帜! 

我们要完成黄花岗的未竟之业,外抗强权,内锄国贼! 

我们中国人(如果我们还是古代中国人的纯净后裔)今天的首要任务,就是以革命的黄花岗精神而非北京洋教政权下修修补补的二狗子精神,用全民抗暴起义自卫的实际行动,重温并刷新民族革命的遗训: 

“驱逐共虏,复国中华!” 

那时,在北京洋教政权的尸体上,三月二十九日的黄花岗国殇纪念日,将定为新的民族国家的全民节日! 

中国,万岁!

(另起一页)


【第七部分】

【外戚专政透视】



【导论 宫女、嫔妃、皇后、太后都是扶弟魔——外戚专政透视】


《王政君:愚孝女+扶弟魔=我》(矫情小白菜 2019.03.18)报道:

《都挺好》中,蒙太是个理智的扶弟魔,不但安排娘家亲戚进入公司,更让弟弟掌握了要职,百般维护,千般宠爱。

尤其是当老蒙说要开除娘家人时,竟然以离婚相逼。可见,她有多爱自己的弟弟,多护着娘家人。

不过,当看到弟弟闯下大祸的证据后,好在也及时回了头。

可王政君不一样,她是亲手一件一件地将自己家的东西送给了娘家,送金银珠宝,加官进爵还不算,最后心一横把江山都给了娘家。

如果从古至今做一个扶弟魔排行榜,王政君一定高居榜首,打死都不肯给其它人让位。

甚至她还会鄙夷地冲着人们说一句:论扶弟魔,我是认真的,皇家专业的!

嫁谁谁亡 被称“克夫女”

王政君,父亲王禁,据说是个小官。所以也算是出生于官宦之家,家境尚可。

不过,与一般官宦家庭相比,王政君虽然衣食不缺,也能读书识字,可命运总的来说不算是太好。

父亲虽是小官,但也是个花花公子,整日沉迷于美色,家里小妾成群。

母亲呢,实在受不了父亲,索性留下王政君改嫁他人。

这样的家庭可想而知,父亲不务正业,小妾那么多,孩子也多,在本就重男轻女的时代,王政君可以说是隐性“孤儿”,没妈疼,爹也不爱,不乖巧一点在家里简直活不下去。

所以,她的性格很是温婉可人,在十里八乡名誉很好。

当然,那是小时候,长大后人们对她的评价就变了。

不是作风问题,而是关于嫁人。

到了及笄之年,(古代女子一般满15周岁结发,用笄贯之,因称女子满15周岁为及笄。也就是说,到了这个年龄,就是到了结婚的年龄。)父亲王禁就把她许配了一家人。

按说订婚这事儿,一般都是男方带彩礼的。

不过,要跟王政君订婚的话,除了给老丈人带彩礼,还要给自己准备一份人身意外险。

为啥?

王政君第一次嫁人,还没到结婚那一天,未婚夫就因病身亡了。

第二次,父亲再把她许给了东平王为妾,可是没想到,好端端的东平王也突发急病去世了。

一次也就罢了,接连两个人都因为王政君挂了,这不是克夫是什么?

一时之间,人们提到王政君,嘴里再也不是“贤惠”、“乖巧”,而是变成了“克夫女”。

自不用说,克夫这事一旦传开,是不是迷信不好看,倒是很多人会特别在意。

记得以前姥姥家那边,有一个女孩就是这样,接连三次克死未婚夫,使得大多数人,只要媒人上门,只要是提起那女孩,就立即打出去,真的是打,半点没夸张。毕竟,跟结婚比起来,还是“命重要”。

18岁被选进宫中 机缘巧合:与太子一夜便有身孕

随着人们不断的传来传去,父亲王禁也犯嘀咕了,莫非这孩子真是克夫?

于是,便请了算命先生过来,给女儿算一卦。

算命的一看,边捋着小胡子边悠悠地说,“你这女儿啊,不是克夫,是富贵之命。具体是什么,我就不说了,天机不可泄露。”

王禁听罢,大喜,决定不再让女儿嫁人,重男轻女的他首次把女儿当作掌上明珠,并大力培养女儿,琴棋书画、出国留学等等,只要是为女儿好的,只要是她喜欢的,全部上,毫不心疼。

一向轻视自己的父亲突然变得这么快,王政君第一次感受到了“父爱”,心里的感激不说自明。

记得有网友说过,愚孝女、扶弟魔大部分出自重男轻女的家庭。

王政君就是这样的。

公元前53年,王政君18岁,被选入宫内为宫女,地位很低,人也没有出头的机会,更别提要回报娘家了。

这下可急坏了王禁,不是富贵之命吗?怎么能做宫女呢?我几年来一心培养你,可别让我失望啊!

于是三天一个邮件,一天一个电话追问,“怎么样了?还在做宫女?”

而与此同时,太子刘奭的宠妃马良娣不幸身亡,临死前,对太子说,我不是病死的,是其它女人嫉妒我,把我诅咒死的。我死了没事,主是舍不得你啊……

这一遗言让太子悲痛不已,从此不再碰任何女人,并跟她们保持距离。

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为一个太子,你不喜欢女人没事,可总得为刘家留下子嗣吧?

皇帝得知太子的情况,叫到面前劈头盖脸地训起来,并命皇后给他选些新人。

皇后可不是太子的亲生母亲,还曾害死太子生母,对太子选秀一事自然足够“用心”,特意选了些相貌不出色,没后台没背景的一些女人,而这些人中,就有王政君。

那天,太子像往常一样给皇后请安,皇后就将选好的女孩给他看,说,“赶紧选一个,喜欢哪个就要哪个。”

心爱的女子刚去世,太子哪里有心情?头也不抬随手一指,“就她吧。”

被指的女子正好是王政君,当天晚上便被太子宠幸了,意外的是,仅这一次,便有了身孕,十个月后,生下儿子刘骜。

算命的说薄姬是天子之母,薄姬与刘邦一夜,有了身孕,虽不受宠,后来依然成了薄太后;

算命的说王政君富贵之命,她与太子一夜,有了身孕,同样也不受宠,一样不妨碍她当皇后……

命运这事儿,谁都说不清。只能说算命的个个都是大仙。

母凭子贵 顺利登上皇后宝座

话说母凭子贵,但这时王政君一点也不受太子重视,尽管儿子备受宣帝喜爱,也没法改变她的现状。

公元前49年,宣帝驾崩,太子刘奭即位为元帝后,作为长子的刘骜自然被立为太子。

而按照规定,皇后也是非王政君莫属。

可是太子对王政君根本不喜欢,一心想立他宠爱的傅氏或冯氏为皇后。

论长相,她们俩秒杀王政君;论业绩(孩子),她们俩也在王政君之后生下了儿子。

尤其是在这两个宠爱的妃子之间,他更偏向傅氏为皇后。

然而,话没出口,左右就炸了,群臣说,这是传统,不能违背;

傅氏说,皇后和最爱的女人更配哦~

一边是为国效力的众臣,一边是自己的女人。元帝一咬牙,我做皇帝是有原则的,我说了岂有不算之理?

当即就立王政君为皇后。

不过,也不能委屈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是?元帝想了想,专门为两个爱妃造了一个位份:昭仪,地位仅次于皇后,以彰显他的宠爱。

这时,王政君虽为皇后,但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回馈娘家,从上来说,自己不受宠;从下来说,都盯着自己的位置,巴不得出点什么事,万一做得过火,皇后被抢就彻底完了。

所以,做皇后十几年来,她也比较小心谨慎,除了小恩小惠之外,也为娘家,为兄弟们拿不出什么具有实际性的东东来。

摇身变成皇太后  娘家兄弟排队喜提各种官爵

公元33年,元帝病逝。儿子刘骜即位为成帝。王政君从皇后摇身变成皇太后,加上成帝沉迷酒色不理朝政,大权也顺理成章地落到了王政君手中。

这简直比当皇后时太爽了好么?

那时,眼看着自己家这么好,不能给娘家分一点,真真是心痒难耐,现在,不爱自己的臭男人死了,儿子还是皇帝,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话说,吕后提携娘家兄弟,也不过是一个一个来。

王政君不是,甚至还认为吕后有点傻,根本不屑于她的作派,估计两人见了面,王政君连招呼都不会跟她打。

太小气了好么?要送就送个痛快!

何况,这么大的江山,我一个人也管不过来,这么多的荣华富贵我自己也享受不过来,还得靠自己人,靠娘家人“分担”。

于是,给父亲安顿好后,立即便招来娘家兄弟们:哥哥弟弟们,来,排队,喜提官职+宝藏喽。

一天之内,便封了娘家五个兄弟,哥哥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其它兄弟个个是王候,从此,天下再也装不下王家兄弟了,个个飞扬跋扈,恃宠傲物,骄奢淫逸,谁都不放眼里。

王政君不但顾娘家,提携兄弟,甚至连侄子王莽都是要什么有什么。

想到三哥去世后,王莽母子二人孤苦无依,生活窘迫,父亲也不管,王政君怜悯之心大发,看到王莽举止有礼,与大哥相处融洽,处处尽心尽力,便下决定,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可怜的侄子,给了他官职,并得到了王政君的重用。

可王政君没想到,王莽是披着羊皮的狼,随着成帝驾崩,几年后哀帝去世,当中山王刘兴年仅九岁的儿子即位成平帝后,王莽的野心也曝露了。

他体贴地对王政君说,你身为太皇太后,太不宜操劳,像朝廷这样的小事儿交给我分担就行了,哪儿有让太皇太后还操心的道理?人家会骂我这侄子的……

王政君很开心,这侄子真是懂事了,索性就交给了他,都是自己人,不会有事的。

过了不久,他又对王政君说,太皇太后年龄越来越大了,不能天天跟那些糟老头子纠缠,封王封候这事儿给我,看看谁敢为难您?

王政君又给了,是自己侄子,怕什么?

又过了几年,平帝长大,对王莽不满,王莽也看他不爽,索性先一步动手直接把平帝杀了。自己立了一个两岁的小孩子为皇帝,政权牢牢把在自己手中。

王政君郁闷了,你这明明是造反篡位啊?可又能怎样?

大权自己手中一点都没有了,自己家的一切,天下,都被娘家人占领了,只说是没用的。

王政君还没想到,王莽并不满足于掌个权,慢慢地连小皇帝也忍不了了。

公元8年,王莽直接废掉了小皇帝,自己坐上了皇位。

可坐上皇位好说,没有大印总感觉不像那么回事。

为了名正言顺,他直接找到王政君说,太皇太后,大印在哪儿?给我吧。

王政君大怒,去死,我就是摔了也不会给你。

王莽大笑,姑姑,你怎么这么小气,江山都给了我,就剩下大印而已,你留着也不好玩……

面对此时的王莽,王政君已经再也管不了了。

公元13年,王政君因自己的过错悲愤离世,或许死前那刻,她最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可是终究是晚了。

从王政君的成长来看,从她掌权以后来看,其实她的行为早已超出了外戚干政。

相反,与其说外戚干政,不如说她愚孝女、扶弟魔更准确。

当然,她并不明白愚孝、扶弟魔的危害,甚至还认为这样做是本份,是应该的。

事实上,像她这样的做法,在当今更是不少。

王政君把江山给了娘家,覆灭了西汉王朝。

而今天的愚孝女,没有江山,没有大富大贵,但也是处处不忘娘家,毫不逊色王政君。

凡事为娘家考虑,为兄弟考虑。

娘家缺钱送钱,弟弟缺房买房,如果没钱帮了怎么办?拆了自己的小家!

老公反对?离婚!正好分一半家产帮弟弟帮娘家,甚至拆完了小家,瞅着满地的狼藉,还会指给弟弟:看看哪个有用,拿去!

但离婚过后呢,她转眼就在网上发贴怒骂《只为了帮弟弟一把,老公竟然要跟我离婚,渣男!》。

谢选骏指出:说完了前汉朝的皇后太后的扶弟魔,再来看看后明朝(自称清朝)的宫女和嫔妃——


《清朝那么多宫女出身的嫔妃,宫女上位很简单?听听清末宫女怎么说》(2021-06-12 大白读史)报道:

历史古装剧里,清宫剧稳稳地占据了半壁江山,在热播的几部清宫剧里,乾隆一朝的令妃可是相当惹人注意。包衣出身,从一个备受欺凌的小宫女一路打拼到皇贵妃,最后还是自己的儿子继承了大统,整个人生活脱脱就是一部大女主剧。

《延禧攻略》就是以令妃为主角的大女主剧,历史上真实的令妃人生历程也跟电视剧里展现出来的差不多,实现了从小宫女到皇贵妃的跨越。

清宫剧中不止令妃一个上位成功的,《甄嬛传》里倚梅园宫女余氏、驯马女叶澜依、华妃身边的大宫女颂芝,好像宫女要上位就是皇帝一句话的事。还有甄嬛身边一开始一直想上位但一直没上位成功的浣碧,最后也成了果亲王的侧福晋,实现了身份地位的跨越。后来浣碧送进宫的小侍女,也成了颇为受宠的瑛贵人。

《如懿传》里的皇后身边的宫女上位成为仪贵人、小琵琶精玫嫔白蕊姬、如懿身边的阿箬、最成功的魏嬿婉。

以前的《宫》、《步步惊心》等等,主角也是个小宫女,却能周旋在各个阿哥之间,获得各位阿哥的喜爱。

这些宫女好像都只是被皇帝看了一眼,然后皇帝就被美色所迷,又出于制衡的考虑,直接就给位分了。

难道,在清朝后宫,只要长得好看就能翻身上位?

再说《延禧攻略》里的魏璎珞,从进宫门开始,就是怼天怼地怼空气,伶牙俐齿,巧舌如簧,面对皇帝和皇后也是一点不怂。刚进宫也是经受了各种惩罚,然而罚着罚着,乾隆皇帝还心疼了,直接给个位分晋封了。

难道,在清朝后宫,只要胆子够大,够不一样,就能成功吸引到皇帝?

宫女上位这么简单的吗?那岂不是每一个接受过新时代教育的女孩子穿越到清朝,都是下一个令妃。

清朝宫女上位封妃的例子不少,甚至还有很多宫女生了皇子公主不久就去世的,连个姓名都没留下。

历史上有记载的清朝成功上位的宫女有:康熙朝的良妃、定嫔,出身辛者库,乌雅氏,雍正生母,后被封为皇后,一开始也是个宫女;雍正朝的谦嫔刘氏是宫女,裕妃出身辛者库;乾隆朝令妃、仪嫔、瑞贵人都出身辛者库;嘉庆朝皇后、华妃都出身辛者库。

从这些记录来看,辛者库好像是个好地方,能成功上位的基本上都是辛者库出来的。

实际上是什么情况呢?这些能从宫女成功上位的,都是上三旗包衣出身。

上三旗是最尊贵的三旗,都是满人,包衣说白了就是伺候上三旗的奴才,都是汉人。也因为这个身份,上三旗包衣出身的女子到了适龄的时候,都要送到宫里当宫女。

但也因为这个身份,她们能够直接接触到上三旗的人,伺候皇帝也能得到抬旗的荣耀。

在清朝,宫女想上位,成功率有多大?

电视剧里皇帝想收哪个就收哪个,后妃想往龙床上送哪个就送哪个的情况基本上不会出现的。因为清朝的后宫,皇后说了算。而皇后也不是全凭自己定夺的,从上边流传下来的祖宗规矩压着,皇后也要遵从规矩办事。后宫中事,皇后全权做主,皇帝很少插手。

如果皇帝非要插手,皇后也只能让他插手,不能驳了皇帝的面子。但是任何一个正常的皇帝都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公然不给皇后面子,这又不是小夫妻吵个架,帝后不和可是真的动摇国本,整个朝堂的人都跟着操心。

所以皇帝即便看上了哪个宫女想收了,也得先问问皇后的意见。

另一方面就是,宫女有没有那个福气让皇帝看上。

前面列举的这些由宫女成功上位的嫔妃都有两个特点,一是容貌美艳,二是性格温顺。

这就要说到宫女的选拔和训练了。

选秀要经过层层选拔,选宫女也是一样。虽然我们现在看到的清末老照片上,宫女都不太好看的样子,但实际上宫女们的容貌平均水准不会是这样。

(谢选骏指出:作者不懂,清末的宫女都是慈禧老妖婆的陪衬人,当然是越丑越好。)

选择宫女,尤其是会在主子跟前伺候的宫女,要相貌端正,体型匀称,身体上没有疤痕,没有恶疾,这是最基本的。

康熙朝的良妃,史书记载,她的容貌“艳冠后宫”。

可见宫女中也有很多容貌非常突出的,只是由于身份低微,没有资格参加选秀,只能做了宫女。

宫女们的训练就更严苛了,据清末老宫女回忆:“姑姑的火气非常大,动不动就拿我们出气,常常是不说明原因,就先打先罚。打还好忍受,痛一阵就过去了,就怕罚,墙角边一跪,不一定跪到什么时候。”

所有的宫女进宫都要先经过礼仪训练,教她们礼仪的就是老宫女。这些姑姑对她们有任意惩罚的权力,在这一阶段要出风头,除非后头有宫里娘娘都惹不起的人撑腰。

宫女们走路、说话甚至睡觉姿势都有规定,行不回头,笑不露齿,脸上要一直喜气洋洋的,却不能开口笑,只能抿嘴笑。不能大声说话,走路不能左右摆头,不能乱看,不能哭,挨打了也不能叫喊出声,宫女们之间不能聊八卦,不管去哪必须两人一起,不能单独行动。

还有,宫女们都穿着统一的服装,非常素净简单,不能化妆,也不能佩戴过多首饰,风头不能盖过主子。

如果不是天生丽质,容貌惊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通过容貌去吸引皇帝的注意的。

这些规矩稍有违背,轻则杖责,重则直接打死。在宫里打死一两个宫女没有人会说什么,皇后就算是赐死一两个低位嫔妃也没有人会说什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没有人会去过问。

所以,像《延禧攻略》里的魏璎珞这样屡屡挑战权威,最有可能的下场是早被打死了。

另外,皇帝也不是闲得天天盯着哪个宫女看。众所周知清朝的皇帝最忙了,而且清朝的祖宗规矩是,皇帝只能和皇后同床共枕,别的妃子只能是沐浴完去侍寝,侍寝完回自己宫里睡觉,根本不能跟电视剧里似的跟皇帝一块睡一晚上。皇帝要是不愿意跟皇后一块睡,那要么自己加班看奏折,要么自己睡自己的觉。

真要穿越到清朝后宫当宫女,最保险的活命方式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到26岁出宫,说不定还能嫁一个侍卫,得到一些丰厚的赏赐。清末有宫女到年纪出嫁的时候,太后赐的嫁妆都够买老北京三套房了。

网民嚎叫:

(爽文,男女主双洁)

某皇后:“陛下,臣妾不会宫斗怎么办?”

某皇帝:“没事,你看谁不顺眼,直接上手就行!”

某皇后有些为难。

某皇帝以为她心地善良,急忙劝慰:“皇后,宫里面可不能怀有什么菩萨心肠,不然会被欺负的很惨。”

谁知某皇后却尴尬地回答:“陛下,不是这样子的...臣妾是怕出手太狠,再把她们弄死了。”

某皇帝:“...”

谢选骏指出:宫女嫔妃只有弄死了别的宫女、嫔妃,才有可能完成扶弟魔的功业,甚至像慈禧老妖婆那样,让自己的娘家后代,继位皇帝成为光绪、宣统。

(另起一页)


【目录】


01、“扶弟魔”背后,是亲情的悲哀

02、“扶弟魔”到底是个什么魔?有多令人窒息?

03、“扶弟魔”的困境?家庭排行与婚姻市场

04、“扶弟魔”的心酸

05、“扶弟魔”是怎么形成的?

06、“扶弟魔”已成过去,“田园女”悄悄兴起,正式被列入婚姻黑名单

07、“扶弟魔”有多恐怖?被原生家庭毁掉的中国女人,无奈又现实

08、“扶弟魔式”的家庭买房观,看完你还敢娶有弟弟的老婆吗?

09、姐姐11个凑32万给弟弟买房,“扶弟魔”姐姐还有后续,心酸又现实

10、从“扶弟魔”一词微观女性权力崛起的矛盾处境

11、大多数有弟弟的女生都是“扶弟魔”吗?

12、担心“扶弟魔”,男子相亲要求女方没弟弟

13、当“凤凰男”娶了“扶弟魔”后,结局是如此一言难尽……

14、到北京看病,去弟家留宿没人开门,扶弟魔终于醒悟:停止资助侄子

15、现实版樊胜美冲上热搜,“扶弟魔”父母令人窒息 网友:吸血鬼家庭

16、扶弟魔们,扶出一个又一个白眼狼,为什么还要坚持扶呢?

17、给广大男同胞提个醒,千万不要找有弟弟的女朋友!!

18、活着“扶弟魔”,死了配阴婚,“啃女族”是在敲骨吸髓!

19、滥用“扶弟魔”,该休矣

20、妈宝男和扶弟魔的“前世今生”

21、每一个姐姐都是扶弟魔

22、那些曾经甘愿当“扶弟魔”的女性,后来都怎么样了?

23、女生是怎么看待扶弟魔的?

24、妻子是扶弟魔的家庭最后都怎样了?

25、情感口述:老婆是个彻头彻尾的扶弟魔,我真的不想继续过下去了

26、娶了“扶弟魔”怎么办?四位网友亲身经历,教你全搞定!就服最后

27、如何以「我的妻子是个扶弟魔」为开头写个故事?

28、如何在结婚前识别一个女人是不是"扶弟魔"?

29、娶妻不娶扶弟魔,嫁人不嫁凤凰男

30、外媒关注中国扶弟魔现象:亲情陷阱还是无私奉献

31、我家庭条件差,男友怕我是扶弟魔,我该怎么办?

32、我靠发疯骂醒扶弟魔妈妈

33、现实中扶弟魔真的很多吗?

34、一个“扶弟魔”的自述:我活了31年,才发现我妈根本不爱我

35、有「扶弟魔」的老婆是什么体验?为何扶弟魔老婆不怕离婚?

36、有一个弟弟,对弟弟好,就是扶弟魔吗?扶弟魔就不能拥有幸福吗?

37、又是“樊胜美”!姐姐就该当“扶弟魔”?湖南高院来普法

38、怎样纠正一个扶弟魔?

39、中国“扶弟魔”现象:是心甘情愿,还是道德绑架?

40、做扶弟魔的弟弟是什么感觉?我和这5个弟弟聊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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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弟魔】


扶弟魔是一个网络用语,本质是传统落后家庭思维对男性过度期待而导致的现象。属于重男轻女的产物,扶弟魔用这种方式以获得原生家庭的认可,同时用这种方式为自己曾经在原生家庭中承受的不公平待遇鸣不平。

词语来源

因为重男轻女的家庭通常不能接受家中没有男丁延续血统,如果第一胎是女儿,家庭则会持续生育,直到生出儿子为止。因此到最终男孩降生时,很可能他已经有了数个姐姐。姐姐们从小就被家庭中其他成员的观念所影响,认为弟弟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人,自己远不如弟弟,要终身倾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扶助他,甚至是供养他。“扶弟魔”因此得名。

引申含

扶弟魔,指受重男轻女观念影响的多子家庭中的年长女儿,通常因受到家庭的影响,会对自己的弟弟不计成本地奉献,四舍五入就是弟弟的第二个妈

因为原生家庭通从小就被家庭的观念所影响,终身倾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扶助他,甚至是供养他。“扶弟魔”因此得名。也说不定是因为和伏地魔一样,都对某种错误的事情抱有强烈的信念而得名。 

引用示例

一、扶弟魔:我只有这么一个弟弟。

二、扶弟魔:谁让我是这家的老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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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扶弟魔”背后,是亲情的悲哀】


2020年07月24日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评论员 高路

浙江在线7月24日讯电视剧《安家》里,女主的妈妈让女主背贷款给弟弟买房,惹出了一段人间悲喜剧。没想到,电视剧里的故事被搬到了现实里。

据福建综合频道报道,家住福建的许先生和妻子陈女士,结婚快20年了。妻子一定要帮弟弟买房还贷款,这一家因此欠下外债40万元,丈夫哭了多次,妻子仍执意要还贷。

表面上看,姐姐为弟弟倾尽所有,甚至不惜背上巨债,如此无私奉献体现了浓浓的手足之情。但其实,这是一种亲情的悲哀。

亲戚有难自然应该帮一下,重家庭观念、重手足之情是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我们是个重集体观念的社会,对相互帮忙、相互支持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我们的周围也随处可见令人动容的亲情——父母对孩子的爱,孩子对父母的孝顺,兄弟姐妹之间的相帮相助,还有友人间的、邻里间的互助,每每有这样的事例发生都会被传为美谈。帮助让这个社会充满温暖,让彼此信任紧紧联系在一起。

但怎么帮,就是一门学问。帮,不是无度地付出,而是力所能及、合情合理地帮。笔者见过一对老夫妻,一个在杭州帮女儿带孩子,一个在北京帮儿子带孩子,夫妻俩临老却不能厮守一起,这是多么无奈的事。

老话说,救急不救穷。这体现出了一种古老的智慧:帮助亲人,应该帮助其塑造独立完整的人格,帮助其自立,而不是简单的金钱付出。无原则地帮,大包大揽,其实是鼓励其成为一个饭来张口的人,反倒有害。

另外,没有能力帮却硬帮,让自己陷入被动,也没这个必要。像福建这户家庭,月收入一万多,每个月帮弟弟还贷两万,还怎么维持生计?债台高筑,入不敷出,到头来,连自己家都快破碎了,以后还怎么帮弟弟?

亲友相互帮助,应该建立在健康的社会关系基础上。陈女士的做法已经远远超出了合理的范畴,这样亲情关系不能长久,对她而言是负担,对她的配偶和子女而言是一种无辜的伤害。

这种被亲情绑架的伤害,只会让人感到害怕,根本谈不上合乎传统的家庭观念,而是一种家庭观念的异化。

“扶弟魔”现象的背后,是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作祟,在有的地方,似乎女儿帮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子是最重要的,是吃不得一点苦的——父母从小给儿女灌输了这样的观念,从而影响了他们的一生。而这样的观念早就应该被抛弃。

陈女士还是应该多听听配偶的意见,多想想自己孩子的感受,厘清自己在各种亲情关系中的定位,走好自己未来的路。



【02、“扶弟魔”到底是个什么魔?有多令人窒息?】


本立人力 2021-06-21

国有昏溃君,聚而反之;家有混父母,愤而惩之。父母养孩子是责任,不是道德绑架勒索的借口。

原生家庭里,因为重男轻女的父母在小时候对她们很冷淡,没有得到足够的爱,因此她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就是努力得到父母的爱。

对于她们而言,奉献就是最容易和父母靠近的方法,为父母或兄弟。她们不停地奉献...

想得到父母的宠爱与认可,成了这些无私奉献姐姐们的一个很重要的情结。这个情结得不到处理,就没有办法帮助摆脱类似的痛苦。

然而,这种渴望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得到的。

01扶弟魔的苦,被搬上了大银幕

作为姐姐,到底该不该为弟弟牺牲更多?

4月上映的国产片《我的姐姐》,就直面了这一问题。

张子枫饰演的安然,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长大。父母为了要二胎,不惜让她装瘸。

结果负责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上门考察时,安然健康的体态,戳穿了父母的谎言。而安然,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毒打一顿。这也是安然长大后,时常穿的像假小子的一种童年创伤后遗症。

安然梦想去北京学医,然而父母背着她改了高考志愿,她最终被本地一家护士专业的学校录取。 父母给她的理由是,女孩子应该留在家里,早早工作赚钱。

然而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安然的人生。 父母在车祸中意外去世,留给她一个根本没有见过几次面的弟弟。 究竟是追求个人事业发展,还是抚养年幼的弟弟,成了摆在安然面前的难题。

安然声嘶力竭地质问:

“我爸妈死了,所有人都觉得他是我的责任,明明做错事情的人不是我!”

如果抚养弟弟就是“扶弟魔”,不抚养弟弟才叫女权,这种想法太过于极端了。

姐姐在不拒绝的前提下,依然可以走自己的道路。至于怎么选,我们一直都在强调支持,而不是一种支配。

重要的是,这世间每个女孩,都值得被认真对待,好好珍惜。

02、扶弟魔是个什么魔

2015年热播电视剧《欢乐颂》里的樊胜美,就是典型的扶弟魔姐姐。

按理说,这样一个在上海打拼十多年,在公司担任HR高级白领的单身女性,不可能一点存款都没有,活得如此焦虑。

但她就是时时刻刻处于崩溃状态中。因为她的钱都填补了家里,樊胜美的原生家庭完全将她当做移动的ATM机。

就连她哥哥跟人打架需要赔钱,却得知樊胜美已经没钱的时候,她妈妈竟然也能说出让她把现在的房子退租,然后拿钱给她哥哥的提议。

出了问题永远都是让女儿帮帮儿子,就没想过女儿自己该怎么办。

因此,痛哭流涕就成为了樊胜美的常态...

我想,扶弟魔现象的出现是源于亲情社会的必然的结果。

一家人在一起,怎么叫一家人,不分彼此。怎么叫不分彼此,就是你有钱你给我。我有钱,我给你,互助关系。这叫亲情社会。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是互助社会最典型的特征。

大多数的人也像樊胜美一样,被亲情、道德所绑架,任由吸血鬼一样的父母蚕食自己的人生。

如果你想活出一个真正的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那么请改变自己的思想,对父母提出的无理要求勇敢说“不”,不要做一个“掏空自己的一切,为家庭付出,直至死亡”的机器人。



【03、“扶弟魔”的困境?家庭排行与婚姻市场】


2023-08-22 严肃的人口学八卦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严肃的人口学八卦(ID:renkou8gua),作者:王安迪(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研究生),责编:李婷(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1. 本文探讨了家庭排行对婚姻市场的影响,特别是长子或长女可能在婚姻市场上处于劣势。

2. 研究发现,随着生育率下降,婚姻市场中无兄弟的长子和长女越来越多,需要承担家庭养老职责的人占比也在上升。

3. 人们更不愿意与未来可能需要承担较多照料职责的个体结婚,这种偏好在独生子女中尤其明显。

4. 婚姻市场中的结构性变化对结婚率有一定影响,但配对倾向的变化可以缓解这种影响。

5. 期待未来的转变能给曾经的劣势群体带来更多幸福。

不知道大家是否在网络上看到过此类讨论:投稿者自述“姐姐,家里还有一个弟弟”,评论区的留言不是让她“快逃”,就是表达对于这类姐姐今后找对象难题的惋惜。在互联网世界,许多有着弟弟的长女被贴上了“扶弟魔”的标签,她们既无法从原生家庭继承大部分的财产,还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补贴原生家庭,为弟弟结婚攒彩礼钱。

其实,不只是“扶弟魔”姐姐,处在家中不同排行位置的个体可能在求学、就业、择偶等各个人生阶段都面临着不一样的角色困境。以婚姻为例,考虑到婚后可能要共同反哺原生家庭,需要承担更多家庭经济责任的长子或长女可能在婚姻市场上会处于劣势。

那么,不同的家庭排行究竟会对婚姻有着什么样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否会随时间发生变化?自普林斯顿大学的打越文弥(Fumiya Uchikoshi)及合作者今年发表在Demography上的一篇文章聚焦日本社会,探究了婚姻市场中兄弟姐妹位置的构成变化对结婚率的影响,从宏观视角回应了以上问题。

研究背景

故事要从低生育率陷阱(low-fertility trap)开始说起。低生育率陷阱指的是当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生育率长时间持续地低于更替水平,就会通过随之而来的人口、社会和经济变化不断强化这种低生育率的模式。过往的研究主要从小家庭观念的传播、实际收入与预期收入之间的差距扩大等机制描绘了低生育率陷阱“自我强化” (Lutz,2008;Lutz et al.,2006),而这篇文章则另辟蹊径,试图用生育-婚姻-生育的影响链条,去解释日本长期低迷的生育率。由于东亚社会婚姻和生育之间紧密的联系已经在很多研究中加以证实,这篇文章主要关注的是前面往往被忽略的一环——低生育率所带来的婚姻市场构成变化对于结婚率的影响。

在日本,日本家庭中排行与需要承担的规范性义务紧密相关,长子或没有兄弟的长女以及独生子女一般来说需要承担父母养老的照料职责。随着日本进入低生育率社会,人们较少的生育行为在家庭形态层面表现为逐渐减小的兄弟姐妹规模,以及独生子女数量的上升,正如图1中灰色线条所展示的那样。这就意味着,所有等待结婚的青年中需要承担传统家庭养老职责的占比也在上升。

图1: 按性别和出生队列划分的家中排行的变化趋势

结婚是涉及到两个家庭的行为。传统偏好下,人们会选择规避需要承担双方父母的照料职责的婚姻。举个例子来说,长子由于需要照料父母,为了避免过重的照料负担,可能不会选择和没有兄弟的长女结婚。因此,如果与家庭排行相关的孝道规范和义务仍然存在,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年人需要承担家庭养老的责任,不涉及竞争性照料职责的婚姻匹配会变得更加困难。

这只是理想的情境,现实中,变化的不仅是婚姻市场的结构,也有人们在择偶时候的偏好。一方面,随着现代人对代际同住和相关照料义务的日渐厌恶,人们可能会更不愿意与没有兄弟的长子或长女以及独生子女结婚。另一方面,随着照料义务的普遍化,以及国家层面对于老年人照料的支持,人们可能会改变对于某些排行位置所蕴含的期望认知,对于那些拥有传统上有着潜在的照顾义务的人,其他人与他们结婚的倾向可能会反而增加。

综合以上讨论,作者实际上在两个层面假设了1908年~2010年间生育率降低所带来的家中排行构成的变化对于结婚率的影响。

一是结构层面的,即不考虑配对倾向(pairing propensity)的情况下,婚姻市场中无兄弟的长子和长女(包括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解释了生育率的下降(假设2)。

二是行为层面的,这里存在相互竞争的一组假设,假设3认为,结婚率下降的部分原因是,涉及到无兄弟的长子和长女(包括独生子女)的婚姻配对倾向正在下降。假设4认为,无兄弟的长子和长女(包括独生子女)配对倾向的增加抵消了婚姻市场构成(相对于兄弟姐妹的位置和规模)变化对结婚率下降的影响。

在论证以上两个假设前,作者还需要确认传统的规范的确在影响人们的择偶选择,相比处于其他家中排行的子女,女性(男性)与长子(没有兄弟的长女),以及与独生子(独生女)结婚的倾向更低(假设1a、1b)。

研究结论

为了探究以上的问题,这篇文章使用了8期日本国家生育调查数据(Japanese National Fertility Surveys, JNFS),将婚姻市场中的女性划分为独生女、没有兄弟的长女、没有兄弟的次女、以及有兄弟的女儿,将男性分为独生子、没有兄弟的长子、有兄弟的长子以及次子。和之前很多讨论婚姻匹配的文章不同,基于家中排行的分类在性别间并不是完全对称的,之所以这么划分,是因为需要从照料期望的角度将人群进行分类。

模型方面,这篇文章使用了调和平均模型(harmonic mean model),简而言之可以将结婚率的变化分解为配对倾向和婚姻市场结构的变化,分别考察这两者对于结婚率下降的作用。大致有如下三点发现:

1. 人们更不愿意和未来可能需要承担较多照料职责的个体结婚,例如没有弟弟的长子或长女。这种偏好在独生子女中尤其明显。不过,对于女性来说,这一偏好随着时间在逐渐减弱,她们与长子和次子结婚倾向之间的差异已经在慢慢收敛。

2. 如果假设婚姻配对的模式不发生变化,只关注婚姻市场中拥有不同照料负担的人在婚姻市场中占比的变化,那么,对于女性来说,大约只有17%的结婚率下降来自于结构性的变化,而对于男性,结构性的变化反而抑制了结婚率的下降。

3. 在偏好方面,配对倾向的积极变化有助于缓冲婚姻市场构成的变化。对于大多数涉及对照顾的规范期望较高的男性和女性(包括没有兄弟的长子和女儿、独生子女)的婚姻,婚姻吸引力略有增加,而原本那些涉及较低照料期望的男性和女性(如小儿子和有兄长的女儿)的婚姻,吸引力则经历了下降。

总结一下,这篇文章的研究结果不太支持“生育-婚姻-生育”作为生育率陷阱的解释机制。至少在日本,生育率逐渐下降的进程并没有导致婚姻市场发生太大的变化。尽管生育率下降所代表的家庭结构的转型导致婚姻市场的构成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被配对倾向(吸引力)的变化和婚姻推迟速度的性别差异所抵消。

中国的故事

与日本强调的照顾义务不同,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和历史悠久的长子继承制使得独生子女或长子往往能从父母那继承更多的财产。尤其是独生子女,天生就自带了某种备受宠爱的“光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的婚恋市场呈现出与日本不同的样貌。

温方琪(Wen,2023)的一项研究指出,相比于其他家庭中的子女,中国的独生子女更喜欢和独生子女结婚,而这种“双独”夫妇通常比其他夫妇拥有更高的收入、更多的货币转移支付以及更昂贵的住房。从婚姻匹配和社会分层的双重视角来看,独生子女政策扩大了优势和劣势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

此外,宏观的生育政策还与生育中的性别选择紧密相关。这同样也展现了婚姻市场同时作为偏好和结构的双重特性。在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婚姻市场中“男多女少”的性别不对称现象,导致30岁时候的未婚男性比例上升了1.8%,女性上升了0.6%,并拉大了夫妻之间的年龄差距(Han & Zhao,2021)。

更重要的是,这些考察婚姻时代变迁的研究提醒我们,“扶弟魔”姐姐们的困境或许是暂时的。在大部分网友还是独生子女的今天,处于家庭地位劣势的姐姐们总是会在舆论场中面临更多的挑战,涉及到读书、就业、择偶等方方面面。随着时代的变迁,婚姻市场上不同家庭背景的“候选者”们相对占比的变化,也会引发择偶观念和偏好的改变。期待未来,这样的转变会给曾经的劣势群体带来更多的理解和包容。

最后,值此七夕佳节,祝大家都能战胜现实抛来的挑战,收获最纯粹的幸福!

参考文献

Fumiya Uchikoshi, James M. Raymo, Shohei Yoda; Family Norms and Declining First-Marriage Rates: The Role of?Sibship Position in the Japanese Marriage Market. Demography 1 June 2023; 60 (3): 939–963.

Han, J., & Zhao, Z. (2022). One‐child policy and marriage market in China. 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26(1), 57-84.

Lutz, W. (2008). Has Korea's fertility reached the bottom? The hypothesis of a ‘low fertility trap’in parts of Europe and East Asia. Asian Population Studies, 4(1), 1-4.

Lutz, W., Skirbekk, V., & Testa, M. R. (2006). The low-fertility trap hypothesis: Forces that may lead to further postponement and fewer births in Europe. Vienna yearbook of population research, 167-192.

Wen, Fangqi, Assortative Mating on Only-Child Status and Accumulation of Economic Advantages in Contemporary China (July 24, 2023). Available at SSRN: https://ssrn.com/abstract=4519501 or http://dx.doi.org/10.2139/ssrn.4519501



【04、“扶弟魔”的心酸】


2019-02-27 吐糟

对我来说,当姐姐就是“伏弟魔”般的体验。

当然,这怪不了我弟,只能怪我重男轻女的爹妈。我弟小我7岁,是爹妈抱着“必须生、生到有儿子”为止的观念,才来到这个世界的。最近才知道,我之前还有个姐姐,后来是被送走了。听说这件事后,我对父母的感觉,怎么说呢,死心了。

从小,在各个方面我都需要伺候弟弟。爹妈有好吃的,会让我先拿给弟弟,照看弟弟,要是他有个什么闪失,我就免不了挨上一顿毒打。印象中最深的一次,是小时候带着弟弟在床上玩,结果弟弟自己一不小心掉下床,摔哭了。爹妈闻声赶来,弟弟哭泣告状,于是我喜提爹妈男女混合双打一次。

我爹一直是个挺暴力的人,他会因为我火没生好、饭没做好、家里的番茄被老鼠吃了但他非得认定是我吃的种种理由打我。但是,他从来不对弟弟动手,连说话都不带大声的。我妈从不动手打我,她只用拧的,拧得青一块紫一块那种。当然,她也从来没碰过弟弟。

就因为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我对爹妈给我下达的对待弟弟的一切指令从不反抗,他们让我干啥我就干啥。从9岁开始,我就帮家里生火做饭洗碗做家务。我弟基本上没怎么劳动过,我爹妈也不可能需要他劳动什么。我的责任就是保护我弟弟不出事,比如走在大马路上,一定要看好,哪怕我自己被撞死,我弟弟也不能出事,不然回家没法交代。

后来我上大学了,爹妈只付了我前两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后两年都是我靠奖学金、代写论文挣来的。为了省钱,我从小卖部扛一箱箱的泡面回宿舍,每天吃。因为一袋泡面才两块钱左右,食堂对我来说太贵了。电脑是二手淘来的,手机是充话费送的。等读研究生时,外快挣得多些,覆盖掉学费和生活费,我就会给弟弟一两千块,作为他的零花钱。

现在我用的电脑,是3年前花800块买的。最近弟弟上大学了,也要买电脑,我就跟他传授经验,说你可以买个配置比我好的,2000块左右的。他嗤之以鼻,最后买了个5000多的,用的是我过年给家里的钱。

现在我刚出来工作,爹妈就开始催婚了,不过也跟我说得很清楚:结婚他们不会出一分钱,家里的财产都给弟弟。嗯,毫无意外。

这导致了我既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孩子。我没见过幸福的婚姻,也讨厌组建家庭后家人对彼此的无限索取。至于生孩子,老实说我觉得自己不够资格做父母。我性格不好,不善于跟人交际;心理也没多健康。人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我的基因又不优秀,没什么遗传的必要。何况,家里也没矿,对吧。

知道爹妈指望不上,所以我对挣钱这件事格外有执念。我现在一个月能挣6000块左右,但还是经常吃泡面,主动消费降级。当姐姐,心酸的大概就是我明明也混得不好,但爹妈只看到弟弟,从来看不到我吧。

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希望做个妹妹而不是姐姐。

还是算了。如果可能的话,不想投胎做人了。

我是个已经和弟弟断绝关系的姐姐。

其实小时候,我和弟弟关系很好,从没打过架,连骂人这种事也没出现过。弟弟小我两岁,我们那个年龄段的人接受的教育里都有一条:“大的让着小的”,但是因为家庭条件不错,所以基本上没什么好让的,我和弟弟该有的,父母都会给到。然而一切在2001年——弟弟再度失业回家的一刻起,发生了转变。

那时候,在家乡的我正筹备开一家药店,我妈知道了,跟我说弟弟回来没事做,药店就让给弟弟办吧。当时也没想太多,就答应了,后来也陆续给弟弟开药店提供了一些物质帮助,比如把自己的药师证借给他等等。我这么做一是屈服于妈妈的权威,另外也是希望弟弟能够早点自立。

不料从接下来的一年开始,我就接二连三地迎来了人生的至暗时刻。2002年,我因为个人原因辞职,2004年,离婚。那几年里,我被失婚的痛苦围绕,状态一直很不好。也就在同时期,弟弟接了一个项目,找我借了6万,惨赔,还招惹到了涉黑人员。没办法,我带病给他去“擦屁股”。自始自终,弟弟项目的失败,全家没有一人指责过他。

这期间,我妈希望我快点走出离婚的阴影,想让我去弟弟的药店帮忙,结果被我弟和我爸一口回绝。俨然这家我筹划开的药店,如今已跟我没有什么关系了。

那年过年的时候,跟弟弟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起了冲突,他对刚离婚不久的我喊了一句:“你闹了你家再来闹我家……”此后,弟弟再也没有喊过我“姐姐”,都是直呼其名,冷冰冰的。

不管愿不愿意承认,多数时候,亲人间反目都跟钱有关。我和弟弟的反目,也没有逃离这个俗套。

2014年,父亲脑梗,病危。我和弟弟因为请不请护工的问题有了分歧,两人大吵一架。最后护工还是请了,我妈拍的板,结果护工来的那晚,父亲走了。父亲自己是不愿意请护工的,因为他心疼钱,钱都是要留给儿子和孙子花的。

处理父亲后事的时候,我和弟弟第一次动了手。起因是弟弟脱口而出:“爸爸还不是你气死的?!”我气得浑身发抖,半晌,抄起桌上的东西砸向他。他躲过,拳头落在了我身上。我母亲跌坐在地,哭着拉开我们。

一地鸡毛。

料理完后事,我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哭,不见人,不接电话,觉得生无可恋。一切都是抑郁症发作的前兆。后来靠着同事和朋友的陪伴,好不容易才熬了过来。

2017年4月17日,又一个灾难降临——母亲查出了癌症。她对自己的病情还一无所知时,弟弟出现在病房,让躺在病床上的妈妈立遗嘱,把房产过户给自己。我从未想过要和他去争夺房产,但弟弟就这样单方面地挑起了战争,因为他害怕母亲去世后,我要分得一半。

后来,弟弟还不断催促这件事,一度让我对人性产生了怀疑。弟弟是利己的,然而,在这个家里,我作为老大,时刻都是利他的。我必须时刻出钱出力,必须冲锋在前,必须无限地输出,这是我唯一存在的价值。

如果让我评价弟弟,我觉得,他不算坏人,只是个被父母惯坏了的孩子,一个45岁的巨婴。他不努力,不上进,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只能通过“啃老”改善自己的处境。他不想拼,不想去奋斗,所以才会把眼睛盯在一套房子上。

然而惯坏他的,又何止是父母呢?虽然很痛,但必须承认,这个错误我也有一份。



【05、“扶弟魔”是怎么形成的?】


妈心理 2022-07-13

中小学生学习动力提升

这几天我们在交流群中讨论了家庭角色中的高强度、疲劳且费心的“照顾者”,为了得到安全感而依附于其他人的“依附者”,无条件付出物质、精力、时间的“供养者”,以及为了把家庭的病症呈现出来的“发言人”这四种家庭角色。

这四种角色的承担与分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会是有所变动的。

1.错位的家庭角色是怎么形成的?

一位家长学员A女士就有着这种烦恼。她被人称为“扶弟魔”,对弟弟百般扶持:

为弟弟找工作、操持结婚、帮助买房、弟弟生孩子她是既请保姆又买衣服的……

在父母“子女间均贫富”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路“拉扯”弟弟。

除此以外,A女士对父母也是百依百顺:为爸爸买车,为妈妈看病,垫付全额医药费,一直源源不断的补贴自己的原生家庭。

从A女士的故事中,我们不难觉察出,他们的家庭角色出了问题:A女士明明是弟弟的姐姐,却活成了弟弟的妈妈;A女士父母像不懂事的孩子,而A女士却像溺爱孩子的父母。

那么,如此错乱的角色混淆是如何发生的呢?让我们再来看一看A女士的生长环境。

A女士出生在农村,父母是地道的农民,早出晚归,面朝黄土背朝天,耕种几亩薄田,供自己和弟弟读书,自己在上大学之前,经济上完全依赖父母,属于家庭中的依附者。

大学期间,家里收入低,父母已无力供她读书,只给我提供来回的路费,学费和生活费全靠亲朋好友拼凑。A女士靠做家教、勤工俭学和同学支援,勉强读完本科,就快速走向了工作岗位。

自从A女士走向工作岗位,有了可观的收入,经济条件越来越好,而弟弟却没有考上大学,她就被家庭“理所当然的”过度索取,自己却无法拒绝,甚至主动去承担。

在妈心理中,每个学员都有着不同的故事和际遇,对于自己成长的家庭,也有着不同的回忆,受原生家庭的影响也大不相同。

唯一的共性是,建立新生家庭建立之后,很多人要么是在重复原生家庭的模式,要么是想找到原生家缺失的东西。

A女士表示,在成年之前,爸爸是一个只管挣钱养家、不管其他的“供养者”,妈妈是任劳任怨的“照顾者”。

爸爸角色的长期的“缺席”,导致妈妈变成缺乏安全感的“依附者”,并自然地将情感全部寄托在自己身上。

弟弟找工作、买房等人生大事自己都尽力帮扶,出钱又出力,自己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

自己对原生家庭有求必应、毫无界限的付出,导致与老公的争吵逐渐升级,恰逢儿子青春期,在乌烟瘴气的环境里无心读书,直到退学回家,儿子成了家庭出现问题的“代言人”……

A女士刚开始来到妈心理的时候说,即使意识到原生家庭给自己造成的问题,也不愿意做出成长改变。

但她也深知,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新生家庭也急需拯救。苏珊·沃福德在《原生家庭:如何修补自己的性格缺陷》里说:

“要祛除过去和现在的妖魔鬼怪,正视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有的人,没有看到问题;有的人,看到了问题选择逃避;

而只有一类人可以走出原生家庭带给自己的问题,那就是看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的人。

我们可以将这一步称之为“自我觉醒自我成长阶段”。

我们不是父母的女儿,也不是孩子的父母,我们就是我们自己。

觉醒是第一步,觉醒到原生家庭带给自己的问题,然后再去改变去自我成长。

3.错位的家庭角色仍有机会更正

我们可以看出,作为经济和物质层面的照顾者和供养者,一般是父母,他们对家庭的付出是肉眼可见的。

如果他们自我不够强大,会理所当然地在精神方面依附被照顾的对象,也就是经济不够独立的子女,如A女士的父母格外关照未曾考上大学的弟弟。

作为新生家庭的中的孩子,在精神方面对父母的付出,是无法用经济手段衡量的。

他们不但要容纳自己成长中的情绪、父母冲突、焦虑的情绪,还要容纳指向自己的内疚感,久而久之这些不应该由他们承受的精神压力,会使他们成为家庭的发言人。

如果整个家庭系统在发言人的推动下及时调整,原来精神层面的依附者(父母)会变为照顾者,同时,精神层面的照顾者(子女)会变为依附者。

这样,父母和子女,都各归各位,整个家庭体系也会趋于健康。

当然,这样的转变,需要父母在觉醒到问题后,重新审视自己的身份,厘清爱和控制的区别,通过个人成长和学习不断完善,不再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



【06、“扶弟魔”已成过去,“田园女”悄悄兴起,正式被列入婚姻黑名单】


2021-04-26 追梦的蚂蚁PLA 

扶弟魔是指受重男轻女观念影响的多子家庭中的年长女儿,通常因受到家庭的影响,会对自己的弟弟不计成本地奉献,四舍五入就是弟弟的第二个妈。

姐姐们从小就被家庭中其他成员的观念所影响,认为弟弟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人,自己远不如弟弟,要终身倾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扶助他,甚至是供养他。“扶弟魔”因此得名。

挺流行的一句话: 娶妻不娶扶弟魔,嫁人不嫁妈宝男。

和妈宝男齐头并进的是“扶弟魔”,娶了“扶弟魔”可怕程度绝不逊色妈宝男。小舅子争气还好,要是败家,你辛辛苦苦挣的钱会被你那“扶弟魔”的老婆“转移”给他,而且源源不断,让你望不到尽头。

田园女,“中华田园女权”的简称,指要求男女平等却要男性承担主要责任,以女权为借口追求女性收益最大化的群体。田园女权大体上泛指一种“单边、利己”的女权主义,与实现男女平权的目标背道而驰

田园女权,是指要求男女平等却要男性承担主要责任,以女权为借口追求女性收益最大化的群体。

“中华田园女权”一词由于与“中华田园犬”等词汇形成语义上的联想,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对女权的戏谑。许多打着女权旗号的言论偏离了女权主义运动希望达到的目的,对女权整体意义上存在确实的污名。“我说的不是女权,是平权”类似话语的繁衍恰恰说明,这种针对不合理女权诉求的攻击正同时将全体女权主义的诉求视作攻击的对象。

所谓的“田园女”,就是这样一类群体:出身普通,能力普通,但是心气儿很高,一心想嫁给各方面条件都非常好的男人。对于条件达不到自己要求的男性,她们根本不会考虑。

她们的理念就是:婚姻里自己主要负责貌美如花,对方不但要负责赚钱养家,还要有颜值有品位,最好还能做家务、全方位照顾自己。她们注重权利和物质,但又不愿意承担相应义务,很多事情都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有网友调侃:月薪2w的田园女怕是要年薪百万起才有追求她们的资格,只是资格哦,接下来还有什么长得帅有才华专一有趣爱做家务等等。

这让我想起《欢乐颂》里的樊胜美,首先她是一个“扶弟魔”,只不过不是弟弟,是哥哥及一家人要吸她的血——她要不断地给家里打钱,给哥哥买房,供养哥哥一家人开销。

可说到婚姻,她骨子里又有着“田园女”的观念:她一心想凭借自己不错的样貌,嫁给有钱人,从此改变自己的人生阶层,过上她所羡慕和向往的有钱富太太生活。

她要找的对象,最好各方面都称心如意,高富帅,体贴疼人,还要尊重她、无限度地包容她......

反观她自己,又愿意为婚姻付出什么呢?

跟王柏川在一起的时候,没见她对对方的关心,也没见她跟对方一起打拼努力的决心,看到的只是她一次次要求王柏川做这做那——要求王柏川努力挣钱买房,要求王柏川借钱给她家人,要求王柏川给她买这买那,还要忍受她随时的坏情绪......

就这样,她对王柏川也是不满意的:王柏川顶多算个潜力股,不能直接就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自己可能还要陪着他吃苦。

在婚姻里,她们只想做既得利益者,并不想付出辛苦。本质上,跟“捞女”是类似的。

只不过,抱着这样的想法,大概率很难找到自己满意的对象。即便找到了,结婚了,这样的婚姻真的牢固么?

幸福的婚姻,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付出,而是两个人共同的努力与经营。如果只想享受,只想获得,这样的婚姻早晚会走向失衡。

最好的婚姻,难道不是你懂我的付出,我懂你的辛苦,彼此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和深刻的情感链接,携手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吗?

遇到这样的“田园女”,我只想说,离得越远越好。



【07、“扶弟魔”有多恐怖?被原生家庭毁掉的中国女人,无奈又现实】


2020-03-14 原生家庭

导语:婚姻,本该是两个人的事情,可到了最后,却总会成为两个家族的大事,一段婚姻的破碎,不完全取决于两个人的感情不合,有时候,往往出了岔子的,正是家庭其他成员所导致。

王婷婷今年38岁,丈夫刘亮比她小3岁,当初就是因为听了母亲的一句“女大三,抱金砖”,他们才走到了一起,结婚11年,王婷婷对家里尽职尽责,不禁让刘亮感慨,母亲的话没说错。

虽然说刘亮心里对这个媳妇挺满意,但有一件事,王婷婷知道,一直在他心头压着。王婷婷家是刘亮家周边县城的,家里有俩孩子,还有一个弟弟,当初为了要这个儿子,王婷婷的爸妈付出了很大代价,所以对这个儿子视若珍宝,平时舍不得打骂一下。

弟弟从小就是王婷婷带大的,所以她也算是弟弟的半个妈了,有啥好吃的好喝的好用的,第一时间都会拿给弟弟,他们家的宗旨就是:老弟至上!

嫁给刘亮以后,王婷婷更是恨不得把家里的所有好东西都搬回娘家,带给弟弟,平时买菜,自己家挑的都是些烂菜叶子,因为便宜,但是一听弟弟要来,立马买的都是精品肉、菜,还有平时见不着的虾,鱼。

而且,王婷婷平时给自己家孩子,都是买的超市大折扣50以内的衣服,可一看到弟弟家的孩子,立马带到大商场里,成百上千的买,其实她也知道自己偏心,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想着对弟弟好一点,毕竟他是爸爸妈妈得来不易的孩子,最重要的一点,他是家里的独子,老王家的香火,都靠他了。

刘亮对王婷婷的态度就是恨铁不成钢,明明自己成了家,明明老公对她也好,明明孩子孝顺懂事,可她一点也不爱惜自己的家庭,王婷婷说,刘亮是个实心眼的男人,她承认,刘亮对她很包容,她做了那么多,也只是旁敲侧击的叫她不要那么偏心。

真正让她们吵到要离婚的事情,就发生在上个月,因为弟弟孩子上学的问题,他们想换套学区房,刚好刘亮家有3套房,说来也巧,正好有一套学区房就是弟弟他们需要的,在弟弟的拜托下,王婷婷向老刘开了口。

刘亮和她表示:“不行,其他的我可以照顾,但房子不行。”王婷婷急忙求答案,刘亮又说:“房子是我爸妈的,和我无关,我需要征求他们的同意,但退一步来讲,咱家孩子也需要上学,这套学区房是留给咱们的,你叫你弟别打这主意了啊!”

王婷婷一听急眼了,她说:“那可不行啊,侄子学习那么好,有个学区房对他学习更有利,咱家闺女学习也就那么回事,还不如让她多走走,就当锻炼身体了!更何况,以后侄子长大了,也会孝顺咱们的!”

刘亮一听这话,就发了脾气:“从前你爱咋样咋样,现在这个事情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你要是觉得你弟好,你到他们家过去吧!我一个人带着女儿,照样能活。”之后,便摔门而出。

王婷婷说,老师,我真的很过分吗?姐姐帮助弟弟,有什么错?我爸妈养我们不容易!我作为姐姐,理应分担家庭责任啊!现在他因为这件小事,和我闹离婚,您说,是不是他太过分了?

读完这位粉丝的私信,其实我发现这样的“扶弟魔”并不在少数。

其实这样的性格和原生家庭有很大的关系,很多女孩子,尤其是生活在重男轻女家庭中的人,更是将自己生活中的唯一使命定义为:“为弟弟而生”,无论是有意植入还是无意植入,或多或少,都会对她未来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欢乐颂》中奇点曾对安迪评论樊胜美,他是这么说的:“恐怕她很享受这种从男尊女卑家庭中翻身成为顶梁柱的角色。”

一. 发自心底的溺爱,将自己代入一种特别的角色

就像王婷婷一样,因为弟弟是她从小带大,所以她将自己的角色多元定位,既是母亲, 又是姐姐,总而言之,哪里需要她,就把自己搬到哪里。

我还有一位粉丝陈青,她也是大家口中的“扶弟魔”,她家有三个孩子,除了她,还有俩弟弟,可想而知,她的负担有多重,她念到初中就被迫辍学,四处打工,混到18岁,就找了个工厂打工,挣来的钱全部用作给弟弟上学以及生活。

她说,刚开始到大城市的时候,她甚至连大宝都不知道,等到自己知道一些品牌以后,也不敢用,因为她的钱全部被爸妈牢牢掌控,她吃喝住都在工厂,父母是知道的,也不允许她乱花,甚至还早早的在她们村把她未来的婚姻大事都安排好了。

她要嫁的那个男人,比她大10来岁,离过四次婚,但架不住手里有点钱,他爸妈为了弟弟们的前途,决定将年轻的她抓回来嫁人。

她的命运似乎就被注定了,她说,老师,我这一辈子只能这样了吗?我想过逃离,但我不想背上不孝顺的名声,而且我还有两个弟弟要养活,如果我嫁给他,我弟弟们的工作都能解决。

我很心疼她的遭遇,但我更气愤她的盲目顺从,这很可悲,有的人,连选择自己命运的资格都被剥夺。

《陈涉世家》里书:“苟富贵,勿相忘”,大抵“扶弟魔”们也是如此的心态,自己嫁的好,才能扶持弟弟,才能让弟弟过得更好。

其实从一种积极的角度来说,“扶弟魔”和“凤凰男”有一个相通点,那就是不忘本,其实也不乏很多正面的例子,某些人自己致富以后,去帮衬同样有才能的亲人,一起奋发向上,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帮衬了有才的人,他们大多有出息之后,彼此之间的感情会更加紧密,这是一种有亲密血缘关系作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

只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才,大部分家庭厌恶“扶弟魔”和“凤凰男”,更多是因为他们一味无脑帮衬烂泥扶不上墙的亲人,还将自己的小家搞得支离破碎。

现在很多人都打着冠冕堂皇的借口,分割穷亲戚,巴结富亲戚,这何尝不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呢?所以,我们该带着相对公平和睿智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

二.男尊女卑的思想,常年种在了她们的心里,压迫,反而成为了她们证明自己的理由

很多“扶弟魔”在家庭的成长中,一定脱离不了一个定论,那就是“弟弟是家中的核心”,她们的人生多半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活,更多的像一种工具,用来辅助弟弟过得更好的工具。

有人说,这种思想和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雷同,这是什么症呢?它的定义大概描述的是这样一种场景——你接近了伤害,或者是伤害你的人,最后和伤害你的人产生了一种异样的连接:你认为他们对你不是伤害,甚至他们的行为在你眼中成为了英雄做法,你还带着兴奋感更想接近他们。

曾经看过一个新闻,一位犯罪分子绑架了一个女性,将她关在地下室,长达几年,女子从一开始的害怕,到后来罪犯放她出去买东西后,她都会主动回到地下室,等到女子被警察解救时,她甚至对罪犯怀着感激和同情,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其实这两者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相同的地方,相同点在于,她们的内心都认为这个给她们带来伤害的人or家庭,是值得感激的,值得爱的。

而对于“扶弟魔”们来说,她们从小被灌输的思想就是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很大,但她们经过10几年的心理暗示,就认为这种一味帮衬弟弟的思想是对的,甚至引以为荣,因为自己是家中有贡献、有价值的人。

长期的压迫,到了成年时,或者嫁人后,便会出现反弹,她们开始变得很享受原生家庭对她们的需要,比如樊胜美,明明知道家里是个无底洞,但依然填坑,只是因为她被需要,即便这种待遇是不公平的。

少年时不被认可,会让她们心理产生极大的不平衡,你们不是都看不起我吗?那我就要打你们的脸,让你们都需要我,这就是她们证明自己反抗的方式,但最后,原生家庭不会多感激你,只会一次次的继续索取,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会用“不孝顺”来继续压迫你。

如果自己不小心成为了“扶弟魔”,或者娶到了“扶弟魔”,该怎么办?

她们的中心思想大多是“舍己为人”,听起来固然伟大,可背后却是咬碎了牙都只能往肚子里咽的心酸,可这样没有意义的、卑微的舍己,到底图什么呢?如果我们遇到了这样的家庭,该怎么办?别慌,我们可以有以下两点办法:

一. 纠正思想,转化方式

首先,最需要转变的就是思想,否则只是治标不治本。

歌德曾说:我们虽可以靠父母和亲戚的庇护而成长,倚赖兄弟和好友,借交游的扶助,因爱人而得到幸福,但是无论怎样,归根结底人类还是依赖自己。

对于每个人来说,穷亲戚不是不可以帮,但我们不能帮一个无底洞,如果他是一个有才能却奈何生活受限的人,我们可以给他该给的帮助,可以是经济的鼓励,也可以是事业的适当帮衬。

可如果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你帮了也是白帮,你能扶持一时,能扶持的了一世吗?明知前方是悬崖,自己往下跳也罢,还要拉着自己无辜的家人一起跳,这不叫伟大,这叫愚钝。

演员毛晓彤,曾经遭遇情场失意的同时,还被自己的亲人所拖累,明明她是受害者,却要被道德绑架,为父亲付天价抚养费,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呢?

还有演员林依晨,因为早年家境贫寒,早早入了娱乐圈,背负起家庭的负担,小小的她,照顾着弟弟,给弟弟买电脑,供弟弟念书,给弟弟开店,不但要为家里还账,还要帮衬弟弟,真的是“扶弟魔”本魔。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适当的帮助是可以给的,但如果结了婚还要掏空自己的家底去让别人过得舒服,这无疑是对自己新家庭的伤害。

所以,思想的转变很重要,如果你还在救,一定知道自己该如何做,帮助可以是精神上的,不一定是经济上的。

二.掌握本该属于自己的人生,做一个独立、不卑不亢的人

东野圭吾在《时生》里说:悲观也没用。谁都想生在好人家,可无法选择父母。发给你什么样的牌,你就只能尽量打好它。

时常有人抱怨:“我的家庭就这样,我能怎么办?”“我也不想这样,可我没办法逃脱。”

其实我建议你们看看《都挺好》,剧中姚晨饰演的苏明玉就是一个勇敢掌握自己人生的聪明姑娘,她的原生家庭也非常重男轻女,一家三个孩子,却总是有着不平等的待遇。

即便她非常努力,即便她非常优秀,可还是得不到母亲的一丝认可,仿佛她的存在就只是给哥哥们做嫁衣,明玉没有认命,她在最后一次确认了母亲的心意以后,倔强的开辟了一条坎坷却又光明的,属于自己的人生。

当然,成年之后,有钱了的她也没有忘本,对于家庭,她依然选择照顾,对于家庭该尽的义务,她照样在尽,但她是有自己思想的,并不是一味地顺从,她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帮助家庭,而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去掏空自己努力得到的一切。

她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什么叫做聪明的“扶家”。

看得透彻,理得清晰,是我们应该学会的“扶持之道”,聪明的人永远是先过好自己的人生,才能在这个基础上,不伤害自己的为别人付出。

结语:

“扶弟魔”,最让人绝望的不是付出,而是思想上的可怕,她们仿佛活的失去了自我,就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被父母下达了死命令:“去掏空自己的一切,为家庭付出,直到死亡。”

这病态吗?是的,这是一种极不健康的关系,更是一种不公平的关系,每个人都是独立思考的个体,扶人不扶烂泥,帮理不帮关系,这才是一个理想的状态。

有句俗话说的好:“亲兄弟,明算账”,有的时候,一旦牵扯到所谓的经济或者外在的利益,再亲的人都有可能失了心智,人心是最不可测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残酷场面,不如在一开始,就把问题挑明,一码归一码,处的顺心,也处的舒服。

奉劝各位“扶弟魔”,如果你真的想活出一个真实的自己,想过好自己的人生,你应该在这场病态的关系里,自我拯救,因为你的思想,没人能帮你改变过来,理智的觉悟,永远是自己真切的体会,才能出现。



【08、“扶弟魔式”的家庭买房观,看完你还敢娶有弟弟的老婆吗?】


多宝库 2019-11-01

“扶弟魔式”的家庭买房观,看完你还敢娶有弟弟的老婆吗?

以前多妹写关于买房的文章,都是告诉大家如何在经济范围内如何用房产实现升值、保值。

今天多妹想要讲一种现在社会上存在的买房观念——“扶弟魔式”的买房观!

“扶弟魔”是个网络词语,意思就是“宁愿挖空自己小家,也要补贴娘家弟弟,甚至娘家弟弟吃喝拉撒都要一手包办的姐姐”。

指的是受重男轻女观念影响的多子家庭中的年长女儿,通常因受到家庭的影响,会对自己的弟弟/哥哥不计成本地奉献付出,四舍五入就是弟弟/哥哥的第二个妈。

电视剧《欢乐颂》里,樊胜美对家庭无条件的付出就是“扶弟魔”的典型表现。

写这个文章的起因是前几天有个多宝库的客户在私聊的时候,说的一件事:

客户张彬(化名)目前在湖北武汉有三套房子,两套商品房,一套拆迁房。

张彬和老婆小梅(化名)结婚3年,育有一个儿子,小梅勤俭持家,儿子聪明伶俐,按道理是个美满的中产阶级家庭,可是让小张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小梅是个“扶弟魔”。

小梅有个24岁的弟弟,成绩一般爱玩游戏,专科毕业后在当地一家汽车公司做销售。

之前因为考虑小梅父母年纪大,所以小梅弟弟上学的学费、生活费都由小梅家承担,张彬没说什么。现在眼看着小梅弟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小梅的父母想给儿子买房,奈何手中钱不够,就把目光投向了小梅家,这让张彬很不舒服。

张彬告诉我,虽然他们家有三套房子,但两套商品房每个月要还近万元的贷款,另外一套拆迁房虽然写了他的名字,但其实属于他父母,所以张彬家能拿出的积蓄只有十多万,现在媳妇小梅已经拿出了8万块钱给娘家,可是现在竟然盯上了自己家的房子。

现在张彬丈母娘的意思是:

现在武汉房价那么高,他们老两口能拿出的30万也买不上合适的房子,希望张彬夫妇能拿出其中商品房半价卖给弟弟,弟弟拿出30万,就算是按“亲情价”买了。

这让张彬很生气,按照武汉的房价,即使是小户型的那套也能卖差不多100多万,现在拿30万来“买”简直是抢劫!况且30万里还有8万是自己的钱!

这时,媳妇小梅显示出了“扶弟魔”的本性,说:

“那是我亲弟弟,我就这一个亲弟弟,我不帮谁帮?他现在要结婚,没房子谁嫁给他……”

更重要的是,小梅还逼迫张彬说:

不卖房,就离婚,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把房子给弟弟!

张彬告诉我,之前只觉得媳妇很顾娘家,平时给家里拿钱拿东西,自己也没在意,现在除了这档子事,感觉很心寒!

听到这里,多妹虽然表示理解,但也没办法说什么,毕竟是人家小两口的事,外人多说什么都不合适。

以前看到“扶弟魔”的说法觉得不可能,现在有人亲身说法,真的感受到了“扶弟魔”家庭的无奈!

房子对于中国人的意义实在太大了,一个年轻小伙子想要娶媳妇,首要的一点就是房子。

有房子才是家,所以现在经济下行,通货膨胀的大环境下,大家都习惯性的选择买房来保值。

现在房价高,除非家境殷实,否则一对新婚的小夫妻都是掏空父母四个钱包才能买上房子。

可是在“扶弟魔式”的家庭买房观里,不仅要掏空父母的钱包,还要掏空姐姐、姐夫的钱包。

在买房过程中,女孩们不仅要帮弟弟/哥哥凑出房子的首付,还要凑出装修的钱,甚至连兄弟的彩礼,都要尽一份力。

大家不要觉得有“扶弟魔”思想的家庭很少,实际上这种封建的思维在我国中部、西北部地区还是非常常见,这种由“重男轻女”衍生的“扶弟魔”家庭观,不仅让亲情变得畸形,也让不少刚刚建立的小家庭崩塌!

打开“知乎”“微博”,“扶弟魔式”的家庭观每天都在上演:

网络上“扶弟魔”案例

电视剧《欢乐颂》里,樊胜美就是不折不扣的“扶弟魔”,她哥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樊胜美每个月的一大半工资都寄给了父母,哥哥要买新房,有一半是樊胜美出的,另外的钱也主要是她平时寄给家里的钱。

哥哥的新房一大半都是自己出的,面对父母、兄弟的不断索取,身为“扶弟魔”的樊胜美却迟迟不敢谈恋爱。她的兄弟就像个无底洞,永远填不满。

在古典名著《红楼梦》里,王熙凤嫁到贾家做当家少奶奶,被赵姨娘背地里说:“提起这个主儿,这一分家私要不都叫他搬了娘家去,我也不是个人!”

暗指王熙凤捞贾家的钱,去帮衬王家。

我们普通人认为这是对女孩的剥削,但是有些女孩们并不认同,他们更认为这是对亲人的互帮互助。

这些女孩们从小活在那样的“重男轻女”的家庭,他们从小没有获得父母的关注,所以成年后一旦被父母依赖就自动上演了“自我感动”的伟大。

可是,这种现象真的合理吗?

尤其对于那些已婚的家庭来说,如果妻子一味的为自己的兄弟付出,甚至不惜搬空自己的家庭实在是得不偿失。

其实在多妹看来,兄弟姐妹之间的帮助无可厚非,但是一旦失去了“度”就非常可怕。

尤其是像我文章举的例子,拿房子这样大的财产去“扶弟”,甚至用“离婚”去要挟丈夫,实在超出了一般家庭能够承受的负担,这样的结果只会加深夫妻间的裂痕,给自己的小家蒙上阴影。

对于任何已婚的男女来说,必须明确原生家庭和自己小家庭的边界。

这两个家庭成员之间虽然有血缘关系的衬托,但还需要明白两个家庭之间还有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这种和谐关系的维持需要两个家庭成员之间需求的克制。

所以,出于家庭财产和家庭权益的保障,如果家中妻子是“扶弟魔”,作为丈夫的一方应该第一时间明确表达自己的态度,另外,在一定的范围内谨慎处理自己的所有财产,关注家庭资产的动向,因为我们确实无法预知“扶弟魔”在家庭绑架下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对方的索求超出了一方的承受能力,给双方带来的只有无尽的苦恼。

单方面无尽的索取,另一方无尽的付出,这种畸形的关系就不再是亲情,而是一种“吸血鬼”,所有的关系都应该是相互的!

你是“扶弟魔”吗?

你会娶“扶弟魔”的老婆吗?



【09、姐姐11个凑32万给弟弟买房,“扶弟魔”姐姐还有后续,心酸又现实】


2022年01月13日 新浪网 母婴参考

近几年,网络上流行一句话,“嫁人不嫁妈宝男,娶妻不娶扶弟魔。”

这两类人,在如今的婚恋市场上令人敬而远之,“妈宝男”大家应该都比较清楚,幸孕姐在此也不多加赘述,今天重点来讲解一下“扶弟魔”这个群体。

本文配图均源于网络,图文均无关

何为“扶弟魔”?

从字面意思上来看,“扶弟魔”可以解释为“扶一扶弟弟的狂魔”。

听起来似乎是个温情的故事,但凡事都讲究过犹不及,帮扶弟弟到了“成魔”的地步,细品一下,便知道姐姐身上背负的重担。

为了方便大家进一步了解这个群体,幸孕姐特意去网上查了一下。

“扶弟魔”专门指的那些出生在重男轻女家庭的姐姐,她们一辈子为帮扶弟弟而活。

从小照顾弟弟的吃喝拉撒,成年经济独立后要补贴弟弟,嫁人之后还要包揽弟弟娶妻生子的彩礼钱,一生都被娘家人无限“吸血”。

“扶弟魔”姐姐凑钱给弟弟买房

上面这家是“人口大户”,思想传统的父母“求子心切”,可惜久久未尝如愿,前后27年,连着生了11个女孩才盼来一个儿子。

孩子太多生育成本太高,一家人生活得十分拮据,孩子们也没法顺利完成学业,老大还没踏入初中校门,剩下的基本都是初中毕业,小儿子比较幸运,有家人提供的经济支持完成学业,可惜他也只上完了高中。

后来,小儿子与女友“奉子成婚”,女儿们考虑到父母年纪大了,手头的积蓄不多,于是几个姐妹凑齐了32万给弟弟买房,准备彩礼……

这件事当时挺轰动,被不少媒体报道,也有很多网友在下面评论,认为11个姐姐是“扶弟魔”,父母在吸女儿的血。

但无论外界的评论如何,自己的生活还是要过的,几年过去了,她们的后续故事又来了……

“扶弟魔”姐姐后续

随着舆论的淡去,她们一家重新回归到了正常人的生活——

二姐时不时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心态积极乐观;

姐姐们亲自给小弟办了一场热闹又喜庆的婚礼;

家里的“十妹”订婚,全家人开心地聚在一起。

不过生活总是起起伏伏,除了这些幸福时刻,还有噩耗传来,她们的母亲离开了人世。

看到这一消息,幸孕姐唏嘘不已,当初她们的故事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抨击父母重男轻女,为姐姐的生活抱不平,可日子终究是自己的,其中的冷暖只有自己才知道。

不过,这几个“扶弟魔”姐姐还算是幸运,因为姐弟间的感情还是非常深厚的,而且父母对姐姐们也还算不错,现实生活中,很多“扶弟魔”姐姐未必能如此。

不被看见的“扶弟魔”姐姐独白

A:小王,26岁,自由职业

“如果给我选择的机会,我宁愿自己不要投胎做人。”

从小我就是被父母“放弃又没有完全放弃”的“棋子”,家里无事发生的时候,爸妈就当我不存在,好吃好喝都是弟弟的,好事从来轮不上自己。

但只要一出事,我就成了“救命稻草”,给钱还是小事,更过分的是逼着我跟大款结婚,这样以后就有个“ATM机”了,真好笑。

B:小李,30岁,职业经理人

“都说孩子是爸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那弟弟就是进口的,我大概是超市打折贱卖的那种。”

从小我就被父母以“大的就要让着小的”的由头,一次次忍让弟弟的无理取闹,弟弟受伤,我挨打,弟弟犯错,我赔礼道歉。

好不容易忍到成年,我直接搬出去住,远离那个可怕的家,可爸妈还是没放过我,爱玩成性的弟弟欠了一大笔钱,爸妈竟然让我掏钱补上。

这可是我存了很久的“嫁妆钱”,我今年都30了,还没结婚,男方一听说我家里的情况就被吓跑了,难道我真要一辈子都耗在弟弟身上吗!

在“扶弟魔”群体中,像小王和小李这样的不在少数,尤其是重男轻女严重的原生家庭中最常见,“天大地大,弟弟最大”,是姐姐们从小就被父母灌输的观念。

在这种原生家庭长大的女孩,生活有多艰难,咱们可想而知。

“扶弟魔”的危害

1、对姐姐的危害

影响心理健康:

在这段关系中,姐姐应该是“直接受害人”,无论是“主动扶弟”还是“被动扶弟”,对其心理健康及之后的人生都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就像《欢乐颂》里面的樊胜美,她从小在这种不平等的原生家庭中成长,从小不被爱,长大后即使再成功,还是有一种自卑心理,而且缺乏安全感,总是在意别人的看法。

为隐藏自己的家庭状况,买假包包、假名牌衣服,试图用这些来掩饰内心的自卑。

影响婚姻生活:

在网络上一搜,就可以看到很多关于“扶弟魔”女孩的负面评论,这个群体往往也处于婚恋市场鄙视链的底端。

大家都清楚,娶了“扶弟魔”,相当于娶了她全家,之后可能就是无止境的“补贴”,小叔子的房子、车子甚至是结婚的彩礼都要贴。

正因如此,导致不少“扶弟魔”姐姐难嫁人,嫁出去之后也容易跟丈夫吵架。

对弟弟的危害:

爸妈的溺爱,姐姐的宠爱,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男孩,往往容易变得骄纵跋扈,他们认为很多东西的到来都是理所当然,不愿意付出努力,这对其未来的个人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另外,如果弟弟三观比较正,面对父母的偏心,往往会心生愧疚之情,他们同情姐姐的遭遇,却不知道如何改变父母的想法,亲子关系往往会变得疏远。

幸孕说

正如侯鸿亮所说:“原生家庭欠你的,你总要自己拿回来”。希望各位女孩能够学会爱自己一点,勇敢地说“不”。

也希望各位父母审视一下自己,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是否有失偏颇,既然已经生下孩子,就该担负起养育她们的重担。



【10、从“扶弟魔”一词微观女性权力崛起的矛盾处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2020-08-06

近日,一则“福州女子替弟还房贷欠债40万”的新闻,再次引发关于“姐姐/妹妹帮助弟弟/哥哥”的讨论。本文作者认为,“扶弟魔”反映出了女性通过自身努力超越阶层与性别双重束缚的可能,但其依然难以摆脱父权制原生家庭对女儿的“代内剥削”,崛起的女性迁入城市后,更面临着城乡之间、现代与传统之间的剧烈冲突。“扶弟魔”这一词汇本身,潜藏着刻板化、污名化这一女性群体的风险,带有阶层对立与上层排斥色彩。

类似话题引发争议已不是第一次,2018年“11个姐姐给弟弟凑钱买房结婚”的新闻就曾引起网友截然对立的观点交锋。近年来,女性议题逐渐进入大众文化议程,关于“女性反哺原生家庭、扶助弟弟”的讨论越来越多,热播 “大女主剧”更进一步捕捉、放大这一话题,塑造出一系列深受原生家庭困扰的女性形象,比如《欢乐颂》中“樊胜美”饱受“不争气的哥哥”剥削;《都挺好》中苏母对弟弟一家无条件扶持乃至招致弟弟一家的无赖勒索;近期播出的《安家》中房似锦被母亲索要百万以给弟弟筹备婚房……

在网络话语中,声讨“扶不起的弟弟/哥哥”,甚至讽刺、挖苦对弟弟无限制忍让的姐姐的话语不断出现。网友制造出“扶弟魔”一词用以指代那些不断反哺原生家庭、供养弟弟的女性,更缔造了“娶妻不娶扶弟魔”的江湖准则。在现实的婚姻市场中,“不要娶有哥哥或弟弟的女孩”也成为一种隐性规则。那么,“扶弟魔”产生的动态机制是怎样的?“扶弟魔”现象反映了当代女性在实现自我发展过程中的哪些冲突与困境?“扶弟魔”一词又隐含着怎样的阶层叙事?

女性权利实现与顽固的父权制传统

首先,“扶弟魔”一词预设了一个需要“扶”的弟弟,及一个经济状况不容乐观的原生家庭(多为农村家庭),构建了一幅能力出众的姐姐/妹妹扶持相对较弱的弟弟/哥哥的画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女性不断实现自身发展,乃至可以超越男性的趋势。女性权力崛起是21世纪的重要特征,在教育、就业、创业、政治等各领域都能看到女性地位的上升,即便是在父权制观念深厚的农村家庭中,女儿通过考学、择业、创业、结婚等方式超越儿子脱颖而出的情况也同样存在。比如,上述热播剧中樊胜美、房似锦都是凭借自身努力、接受高等教育、脱离原生家庭到大城市打拼的独立女性。可以说,“扶弟魔”一词反映出一种积极趋势,即越来越多女性通过受教育、进入劳动力市场获得了生存空间与发展机会。

但是,女性对父权制的这种突破面临着结构性的不平衡,在偏远小城镇特别是农村地区中,父权制依然具有强大根基。在以男丁作为家族接班人、信奉传宗接代的制度下,女儿依然被视为家中 “外人”,类似“养女儿是替别人家养的”观念依然存在。“从夫居”制度更使得女性像是在婚姻市场上被不断交换、流通的“商品”——嫁出女儿、娶进媳妇,而“儿子”才是“自家人”,父母长期与儿子家庭生活在一块,成为一个紧密的经济和情感共同体,女儿对原生家庭的反哺就变成对弟弟的反哺。在这种观念之下,牺牲女儿补贴儿子的“代内剥削”一直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地区彩礼飙升,很多农村家庭通过嫁出女儿获得的聘礼,作为给儿子娶媳妇的彩礼。

通过自身努力逃离父权制原生家庭的女性,并不能逃离父权制下对女性的“代内剥削”。一方面,相比于需要“扶”的弟弟及原生家庭,在追求家庭功能实现的大家族主义观念影响下,境况稍好的女性具有帮扶原生家庭的义务;另一方面,从女性个体生活史来讲,其与父母、弟弟都具有浓厚的血缘和情感联系,难以摆脱对原生家庭及弟弟的扶持。

“时空压缩”效应与女性的身份焦虑

在面对层级坚固的原生家庭的同时,通过自身努力跻身城市乃至大都市的女性,又面对另一重完全不同的文化逻辑。

受现代化进程及独生子女政策影响,城市地区特别是大城市,“从夫居”制度受到极大挑战,特别是由于房价高企,在城市,很多家庭已摆脱了“男娶女嫁”的婚嫁模式,而形成了新型的“两来两走”婚居模式——男女双方均脱离原生家庭在大城市安家,双方家庭共同置业、子女共同侍奉双方父母。在城市生活中,家庭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大家族观念有所削弱,而转向对“核心家庭”(小家庭)利益的重视与追求。这也构成了网友对“扶弟魔”最大的批判——没有界限感,认识不到自己小家庭与“娘家”的界限。与此同时,对女性自身而言,个体化大潮下,女性追求自身发展、注重个人情感需求与自身体验,迫切希望从传统的原生家庭中脱离出来,努力地“过自己的生活”。城乡文化观念和生活逻辑的对立,给这一女性群体带来巨大的困扰。

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时空压缩”效应加剧了这一女性群体所面对的文化冲突。我国在改革开放后40年的发展时间里,实现了欧洲等发达世界用了几百年时间才实现的跨越,中国的社会杂糅着传统社会、现代社会、后现代社会的不同形态,面对着传统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前所未有的大汇聚、大冲撞、大融合。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异较大,身处其中的人所感受到的不同文化观念的碰撞、冲突乃至撕裂异常剧烈。对于通过自我权利实现、逃离父权制原生家庭,置身都市文明的女性而言,不同家庭观念、价值理念的碰撞和冲突都是剧烈的,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其身份、性别的焦虑。

切忌污名化与上层排斥

与来往于都市与乡村、徘徊在现代与传统之间的女性自身所感受到的冲突、焦虑相比,“扶弟魔”这一词汇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排斥和污名的意味,并进一步加大了其所面对的困扰。

固然,流行文化对“扶弟魔”这一现象的指认,是在女性主义话语推动下产生的,比如热播大女主剧都以类似桥段和情节设置激发女观众共鸣。部分女性也乐于以“扶弟魔”一词作为指认自身困境、反击不平等的性别制度的工具,但从“扶弟魔”往往被男性群体采纳,并以“娶妻不娶扶弟魔”为准则对这一女性群体的择偶选择施加压力来看,这一词语的使用也加剧了在婚姻市场上对来自底层女性的排斥。

“扶弟魔”一词除带有鲜明的性别色彩之外,也暗含着一种阶层偏见。倘若以“扶弟魔”一词刻板地指代通过自身努力、打破了性别与阶层的双重限制,从乡村流动向城市,并对原生家庭存在反哺行为的女性的话,也可能会忽视这一女性群体本身所具有的向上的个人品质,滑向一种上层社会的傲慢。这种贴标签的做法,也会将这一女性群体定义为迂腐、没有原则、累赘的形象,造成对底层女性的社会排斥。这种阶层对立的情绪表达,也会激化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对抗,固化功利性的个人主义倾向,增添社会戾气。

《中国妇女报》2020年7月28日

中国民生调查2023



【11、大多数有弟弟的女生都是“扶弟魔”吗?】


家庭关系

大多数有弟弟的女生都是“扶弟魔”吗?

我的一个朋友迫于妻子过激的“扶弟”行为离了婚,跟我诉说是更是以泪洗面,说舍不得离婚。我问他那为什么还要离,他回答说养不起女方的弟弟。女方的弟弟二十出头,没上大学,没正经工作。谈了个女朋友,买车买房都有我朋友“赞助的”很大一部分。女方也不上班,我朋友月薪15k左右,全靠他养着。女方还经常以各种理由让我朋友给他弟弟打钱。甚至有一次我朋友盘的一个宾馆(盘的时候6w,其中有我朋友的哥哥的两万)女方偷偷卖了8w和宾馆赚的钱全部给了他弟弟买车。而且我朋友问起她这件事的时候,她还理直气壮说“我就这一个弟弟,他也就我一个姐姐,父母年纪大了,我不帮他谁帮他!而女方父母也是持这样的态度。”我朋友虽有些钱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一个大专学历的人风风雨雨十多年攒些钱也不容易。经多次协商无用,我朋友离了婚。

我听了也有些触动,毕竟自己也离谈婚论嫁没几年了。在我们那(我是农村的)却是有很多女生对自己弟弟宠爱过甚。我想问一下大佬们,难道大多数有弟弟的女生都是扶弟魔吗?

我就这么一说。室友的弟弟比她小了十岁。

弟弟喜欢多肉,向她撒娇,室友满怀欣慰地以为自己碰上了施展“姐慈”的好机会给他买了几盆,可她弟不知道怎么个顽皮法,把盆栽里的泥土拨弄得到处都是,结果她妈直接一通电话打到室友这儿,上来就是一通劈头盖脸:“要不是你给你弟买这些没用的玩意儿,他怎么会把泥土弄得到处都是?都怪你!”

室友很委屈,生气地和她妈吵了几句,她没开免提,我却能隔着她的耳机听见她妈的斥责声有多严厉。我一个旁观者,都对她妈妈这拐着弯把锅甩给姐姐的脑回路表示黑人问号?

平时她父母也会对她说些“我们快要老了,以后你弟买房买车还得靠你加把劲挣出来了”之类的,我听到室友转述给我的时候气都不打一处来!难不成你女儿有一分钱还得掰成两分钱用?

我对扶弟魔其实也只是恨铁不成钢,直肠子如我,自以为很善解人意地站在了室友立场上,为她抱不平:“你父母这么偏袒你弟弟对你有点太不公平了,这不就是重男轻女吗?你可别真别把自己的青春全搭进去了。”

室友却反驳了我,我看着她上一秒还在噙满泪花向我诉说委屈的眼睛突然变得冷静下来,看着我,转而义正言辞地维护起她的父母来——“你这么说也不太合适吧,我弟弟比我小了这么多我让着他也是应该的,我和弟弟都是我爸妈生的,他们让我帮扶弟弟也不至于被说成重男轻女的,我觉得爸妈还是很爱我的,对我的爱和对我弟弟的是一样的。”

那一刻我好像突然明白了那句我之前不太明白的话——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我爸妈想要我变成“扶弟魔”。但是我不同意。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以为我很受宠。直到我毕业找到工作,开始领工资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

那天我兴冲冲回家,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超级开心。当然也不是给我一个人做得,因为我小姨夫在我们家帮忙,晚上在家里吃饭。在我吃饭的过程中,我爸说,你今年把你弟的学费交了吧。我楞了一下,反问为什么?理由是你长大了,找工作了,领工资了,弟弟你就负责了。

瞬间泪奔,吼了一句“凭什么,又不是我生的!” 饭碗一摔,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来劝我说不是那个意思。没理她。

第二天一早就回城了。一个月没理我爸。后来我爸妈只敢在我面前提节假日给我弟发个红包。后来,还是感觉心里不舒服,我就直接跟他们说,不用提醒我,如果你们提醒我,红包金额会少一半或者没有。后来就再不提了。

事情比较多,不一一赘述。只想说,如果你态度坚决,将这些事情扼杀在摇篮里,你就可以活得自由点。

最后再表白一下我亲弟。小我三岁,但像哥哥一样宠我。在“交学费”事件中,我上楼第一件事是给在外读书的我弟打电话告状,我挂断电话一分钟不到,我爸手机响了。对的,你猜得不错,我弟打的。说了我爸一顿,让他不准再对我说这样的话。给我爸打完电话,马上给我打,说他已经跟爸爸表明态度了。从小到大我都很庆幸自己有个弟弟,让我不那么孤单。

我要成扶弟魔,其实第一个不同意的是我弟,然后才是我。



【12、担心“扶弟魔”,男子相亲要求女方没弟弟】


极目新闻 2023-04-22

4月21日,由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主办的第17届壹点动心·三月三千佛山相亲大会在济南千佛山风景区东门内广场火热进行中,吸引无数单身男女来到相亲会现场,找寻自己的有缘人。

现场的嘉宾信息牌成为“红线”,牵起了前来寻缘的单身嘉宾。记者注意到,要求女方不能有弟弟,成为不少男生的择偶条件之一。

一位90年男嘉宾在信息牌上明确了自己的择偶条件,他希望女方除了工作稳定、有车有房,工作生活在东部,无体育训练经历,无境外学习工作生活经历外,还特别要求对方“无弟弟”。

另一位98年的男嘉宾也在择偶标准中写道,希望自己未来的另一半能温柔体贴、可爱懂事,身高和体重不限,重要的是看三观合适,要有一定的上进心,另外还希望对方是济南本地人,而且“没弟弟最好”。

不光是部分男生介意女生有弟弟,一些有弟弟的女生也怕相亲对象会介意,特别提前说明。一位96年的女嘉宾在个人信息牌中介绍道,自己有一个弟弟在读大学,学习比她好,并强调“自己不会是伏地魔(扶弟魔)”。

不过,也有很多男生不介意女方有弟弟,有的还特别希望女方能有兄弟姐妹。一位92年的男嘉宾就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最好有一个兄弟或者姐妹”。而另一名88年的男生也希望能找一个职业为医生或老师的女生,而且对方是“非独生子加分”。

婚姻家庭专家、山东未来心理咨询事务所心理咨询师张富慧认为,很多男生要求女生不能有弟弟,主要是担心对方是“扶弟魔”,只会弟弟考虑不为自己的另一半考虑。之所以会产生“扶弟魔”,是因为很多原生家庭会要求女生承担很多家庭的责任。

“有的父母会说,弟弟是家里的男子汉、顶梁柱,你是姐姐,需要扶持他,然后在从小的灌输下,女孩从一开始就没有自我的认知,觉得自己理所应当地付出一切。”张富慧说。

张富慧认为,男生要求女生不能有弟弟,这种观点是畸形的。要想改变这种现状,一方面需要男生规划好自己未来的目标,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另一方面更需要女生规划清晰的目标,必要时可寻求身边朋友的帮助,这样才能走出“扶弟魔”的困扰。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2023-04-22 18:11:05

弟弟,成为吸血虫的代名词!不劳而获,吃父母,吃姐姐姐夫,就是不吃自己!

田子坊 发表评论于 2023-04-22 13:45:37

super-talent 发表评论于 2023-04-22 08:35:35

两胎才实行没几年,九零后怎么会有两胎。

在有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很多家庭超生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23-04-22 12:10:26

标题让我彻底误会了。



【13、当“凤凰男”娶了“扶弟魔”后,结局是如此一言难尽……】


晚情 倾我们所能去生活

昨天和大家聊天时,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当凤凰男娶了扶弟魔的故事。

大家都说特别想看,于是,我决定今天写出来,故事的结局挺令人唏嘘的。

有人说凤凰男肯定不会娶扶弟魔的,他们都喜欢娶城市孔雀女,然后榨干女方一家。

理论上确实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凤凰男都能娶到孔雀女的。

毕竟经过二三十年的思想进化,电视剧教育,大多孔雀女对凤凰男已经不感冒了。

大家喜欢的是门当户对,那么就注定了有很大一部分凤凰男娶不到孔雀女。

那这些凤凰男难道不结婚了吗?

他们肯定还是会结婚的,所以他们就会考虑那些个人能力赚钱能力不错的同阶层的姑娘。

那么,什么样的姑娘个人能力会比较不错呢?

说起来就扎心了,往往是那些不被家里重视,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被父母兄弟吸血压榨的姑娘。

因为她们无所依靠,父母又在旁边逼迫着,她们很能吃苦,很能赚钱,会比那些从小被父母娇宠的女儿看起来更有能力。

在凤凰男娶不到孔雀女时,绝对会考虑她们,毕竟她们脸上又不会挂着我是扶弟魔的字样。

1

扶弟魔也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扶弟魔的首选肯定是城市独生子,可以帮她一起向娘家供血,但是现在的男人蠢吗?

他们都很清醒了,不管扶弟魔长得再好看,如果家境很差,家里还有兄弟,光听这个条件,很多男人和男人的父母就打退堂鼓了。

哪怕你不是扶弟魔,对方都嫌你家负累重,不能给自己助力,就更别提还要帮你一起供养你的娘家了,毕竟男人想当的是老公,不是雷锋。

所以,扶弟魔想嫁一个条件好的男人,其实已经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了。

而且扶弟魔的总数还不少,不可能人人分配一个大公无私的老公,势必有一大群扶弟魔必须要在原阶层里去找,那她们会找什么样的呢?

肯定是有能力的,工作比较好的,学历比较出色的。

而符合这些条件的,往往就是凤凰男们,他们身上有全家人的期望和栽培,一家人都指着他翻身呢!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天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2

叫他们小D和小A吧!

小D和小A在同一个写字楼里上班,两人几乎都是最后一个下班的,在电梯里遇见得多了,两人也开始了交谈。

小D问小A为什么每天下班这么晚?

小A说趁年轻,想多赚一些钱,当时小D就觉得这姑娘真上进,忍不住就对她生了好感。

小A问他为什么也下班这么晚,小D说作为男人以后要养家糊口的,想多存些钱娶老婆。

小A顿时也心生好感,觉得这男人真是上进又有责任心。

于是,两人就自然而然地谈起了恋爱,可以说恋爱过程还是挺甜蜜的,毕竟两人都在城里上班,很少谈及原生家庭。

一年之后,就顺利结婚了,矛盾也从结婚后开始凸显。

刚结婚没多久,公公婆婆就上门来借钱了,说他们结婚给彩礼和办酒席欠了不少钱,有个亲戚家急着要钱,他们还不出来,只能找他们了。

于是,小D拿了2万块钱给父母,小A虽然不爽,但作为新媳妇也不好说什么。

结果一个月不到,婆婆再次上门了,说家里的房子漏雨了,需要翻修一下,节省着点的话,一万块钱就够了。

这时候小A的脸已经挂下来了,婆婆一走,她就质问老公,我们结婚才两个月,你妈就上门要了两回钱,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小D说我爸妈给我念书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现在他们老了找我要点钱也是应该的。

这时候小A已经有点隐隐地后悔了,感觉自己嫁错了人。

但农村出生的姑娘,对离婚这事特别在意,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离婚,只是心里不爽而已。

之后3个月里,婆婆又上门要了两次钱,一次说小叔子要上大学了,他们没有积蓄,这钱得做哥哥的出;

还有一次说公公摔了一跤,得在家里休养半个月,要走了5000作为生活费和治疗费。

所以结婚不到半年,老公的原生家庭就要走了5万左右,而老公一年的工资才10万左右。

按这个架势下去,老公所有的收入给原生家庭说不定都未必够。

老公安慰她说这是特殊情况,以后就没这么多了,叫她放心好了。

小A把自己的郁闷回娘家说了,顿时,她娘家人就急了。

她娘家也等着吸她的血,本想着她刚刚结婚,给她点时间站稳脚跟再慢慢找她要钱。

没想到男方父母这么不要脸,从结婚头一个月就开始要钱了,自己还落后了呢!

3

事实上,小A结婚时要了8万8彩礼,男方满足了她的要求,认为人家女儿以后都要在自己家了,要点彩礼也不过分。

但她娘家人想的是我们家把女儿养得这么优秀,现在嫁到了你家生儿育女,我们亏死了好吗?

所以原本的打算是让女儿和女婿一起为自己的儿子供血,没想到让亲家捷足先登了。

于是,也不再客气,给女儿洗脑说,你公公婆婆这么不要脸,现在是要你老公的钱,等你老公没钱了就打你的主意了,你还不如把你的钱借给我们呢!

小A本来就是个扶弟魔,觉得父母说得有道理,凭什么便宜公婆和小叔子,立刻就把彩礼给了父母。

后来,弟弟结婚要凑彩礼酒席钱,小A又把自己的几万积蓄给了娘家。

可以说,小A和小D结婚后的3年,两家父母都比赛似地找他们要钱,他们赚来的钱都贴各自的原生家庭了。

小A的婆婆看儿媳妇非常不顺眼,觉得人是进了自己家门,但心还在娘家,所以对她基本没什么好脸色。

总觉得自己儿子娶了一个贼,说话那叫一个难听。

小A的父母看女婿也不顺眼,本想一个女婿半个儿,结果一点都靠不上,所以对女婿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这样的两家人,怎么可能会相处得好呢,双方父母逮着机会就在各自的子女面前吐槽对方一家人。

最后,3年后,这婚姻就走到了尽头。

离婚非常简单,因为两人身上什么财产都没有,小D认为岳父母借了这么多钱,必须还回来,小A认为公婆拿走了那么多,也必须还回来一起分割。

结果一统计才发现,公婆拿走了28万,岳父母拿走了27万,这两人的所有收入都给了自己的原生家庭,而且自己还欠着信用卡账和一部分外债。

最后就是各自的债务归各自,把婚离了。

再说说这两人离婚后的下场吧!

小A被父母和弟弟深深地嫌弃,认为她真是没用,嫁个老公一点用都没有,现在身无分文地回到娘家,丢脸得很!

小D的处境稍微好一些,毕竟父母还指望着他养老呢,但是看着自己年近30,还一无所有,他也很彷徨,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如何。

在这个故事中,没有一个赢家。

小D和小A就是原生家庭重点盘剥的对象,他们失去了自己的财富和婚姻,那他们的原生家庭就赢了吗?

不,两个弟弟一个赛一个的无能。

这个世界冥冥之中也会有另一种公平,那些被父母偏爱的,基本上都是废物。

每个人其实都应该靠自己过上好日子,但那些父母非要横插一杠子,结果就成了揠苗助长。

他们最在乎的儿子,往往最差劲,这也算是一种报应吧!

小D和小A的婚姻之所以走向解体,是因为他们没有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这是婚姻中的大忌。

结婚之后,不管你和原生家庭关系多好,就应该以小家为重,每一个小家好了,大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如果在你心中,大家比小家更重要,那你应该不要结婚,终身为你的大家服务即可,就没必要害人害己了。

凤凰男和扶弟魔最好的归属,就是一辈子在父母身边,好好当你们的乖宝宝,全心全意为你的原生家庭奉献,也省得还有人阻拦你们。

发布于:北京



【14、到北京看病,去弟家留宿没人开门,扶弟魔终于醒悟:停止资助侄子】


2023-10-30  蒙面小鸟哥

我和弟弟李明从小关系就非常要好,感情十分深厚。

我经常会在生活中体贴李明的各种需要。每当我外出购物的时候,都会想到李明可能需要的东西。

李明需要的学习用品,像文具、笔记本等,我也会选择最好的品质购买。弟弟的要求对我来说永远都是首要的。

“姐姐,我想要个新玩具车,那个可以遥控的,行吗?”有一天李明跑过来对我说。

“好呀,过几天姐姐带你去买。”我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果然,过了两天我就带着李明去了玩具店,买了他心仪的那辆遥控玩具车。

我和李明之间的感情非常深厚。他需要什么,我就会尽我所能地满足;他遇到任何烦恼,我也会耐心地倾听,思考如何帮助他。

而李明也非常依赖我这个姐姐,我们之间几乎形影不离。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李明上了初中……

李明上了初中后,逐渐开始变得冷淡和无礼。

初二那年,李明成绩突飞猛进,老师和同学都很欣赏他。或许是受到了太多关注和赞扬,李明变得有些自大和傲慢起来。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热情地问他:“李明,今天在学校都学了什么呀?”

“没什么好说的,就那些枯燥的知识,不像我已经学会的东西有意思。”李明不屑一顾地说。

“是吗?那你觉得最有意思的东西是什么呢?”我笑着问。

“关你什么事?”李明不耐烦地答。

李明的反应让我有些诧异和难过。以前的他是这样一个腼腆内向的孩子,现在居然变得如此傲慢。

然而,李明的变化远不止于此。

由于成绩优异,李明获得了市级奖学金。我高兴地对他说:“李明,妈妈伯伯都会很为你骄傲的,我们今晚一起出去庆祝吧?”。

“庆祝?用不着。”李明冷淡地说。

我有些失望,但还是笑着说:“那好吧,改天一起庆祝也不迟。奖学金领到了吗?给姐姐看看嘛。

“钱我已经拿去买漫画书了,不剩多少了。”李明随意地说。

我很失望李明的反应,但也没有责怪他,只是叹了口气。

从那之后,李明对我的关心和交流越来越少。即便我问起他的学习生活,他也总是敷衍应对。

直到有一天,李明要求我给他买一部最新的游戏机……

李明高中毕业后选择了出国留学。我虽然舍不得,但还是鼓励他实现自己的梦想。

李明出国前,我详细地询问了他的生活费问题。他说学校提供奖学金,可以负担大部分生活费,只要我每月汇一点生活费就可以。

起初,我每个月还算准时地汇钱给李明。但后来,他的联系越来越少,有时一个月才打一次电话回家。

有一次,隔了大半个月没联系的李明突然打来视频电话,语气很不耐烦地说:“怎么这个月只汇了一半的生活费?你不会都花在自己身上了吧?”

我有些诧异他的口气,但还是温声解释:“这段时间公司加班比较忙,时间不够,但剩下的生活费过几天我会全部汇给你的。

“行吧,我这里也很忙的,你自己看着办。”李明不冷不热地说。

挂断电话,我叹了口气。原以为李明出国后会变得成熟独立,没想到他对家里的关心并没有丝毫改善。

后来,李明毕业回国,很快找到了一份薪水颇丰的工作。我想他现在应该能够自立了,就渐渐停止向他汇钱。

有一天,李明打电话回家,语气中透着怨气:“怎么这个月一分钱都没有汇给我?”

我解释说他现在已经工作了,应该学会自己支配金钱。但李明坚持要我继续像以前一样定期汇钱给他。

这次争论后,我和李明之间的关系越发疏远起来……

这段时间,我常常会坐在窗前出神,思考我和李明关系生疏的原因。

也许是因为从小到大我对李明过分溺爱,导致他形成了依赖性格和不求上进的态度。

我想起小时候,李明只要有任何要求,我都会满足他,从不会让他受一点委屈。

这种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养成了依赖的性格。

甚至在李明上大学后,我还是每月汇钱给他,生怕他生活上有任何不便。即使李明工作后,我也没有完全断掉对他的资助。

我这才意识到,家人之间的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维系,不能只靠一方付出。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手足的亲情天然牢固,却忽视了感情需要经营。

也许我应该从小就教育李明独立自主,而不该过分溺爱他;在他成年后,我也应该及时断掉经济支持,让他学会自立。

经过思考,我决定今后与李明保持一定距离。我会适当关心他的生活,但不再有太多期待,也不会再提供经济支持。

这不仅是为了让他认识到需要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也是为了让我自己不再受伤。

保持适当距离,或许能让大家都有新的思考。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用心经营。这次的过失,我认为是我们之间关系的一个转折点。

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认识到,家人之间无条件的爱是需要互相回报的。

我开始反思,以前是不是对李明过度呵护,导致他不懂得感恩。家人的关爱不是理所应当,而是需要用感激的心去回报。

我决定以后会更珍惜父母,经常回家看看他们。也会关心李明的工作和生活,但不再有经济上的支持。

这天,我给李明打了个电话。

“李明,最近工作还忙吗?”我关切地问。

“也没什么事,就是突然想你了,想问问你最近生活怎么样。”

“哦,我过得还行,你们那边倒是都还好吧。”李明的语气终于缓和了些。

“嗯,我们都好。对了,上次聊得不是很愉快,是姐姐对你的关心还不够多。但你要知道,家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互相理解和扶持。

”我轻声说道。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李明说:“嗯,我知道了,谢谢姐姐。”

“记得经常回来看看家人,我们随时欢迎你回家。保重身体,工作也要注意劳逸结合。

“好,一定的。”

挂断电话,我感到心里舒畅了许多。我相信,只要我们互相理解和包容,这次争执就能成为家庭关系转折点,让我们重新建立起手足般的亲情。

人世间最神圣的感情,莫过于家人间的相互扶持与守望。经历这次教训,我更会珍惜身边的家人,因为只有家人才是走过风雨的港湾。

挂了电话,我虽然还有些忐忑,但总觉得李明的语气比以前柔和了些。这次冲突真的可以成为一个转折点。

过了几天,我收到李明发来的转账消息,转入的数额不小。我有些惊讶,立刻打电话过去问他:“李明,你突然把钱转我账户,是什么意思啊?”

电话那头李明笑了笑说:“姐,这是给你和爸妈的生活费,我想了想你说的话,觉得自己以前确实不够关心家里,总是想着索取,从没考虑过回报。

我听了李明的话,心里激动不已。这无疑代表着李明的成长与转变。我开心地说:“谢谢你,李明!我们一家人都会感激你的改变。

“嗯,我知道。”李明说,“那个,姐,我下个月有空,想回家看看你和爸妈。”

“那太好了!”我忍不住提高了嗓门,“爸妈听到你要回来肯定会很高兴的!到时候我做几个你小时候最爱吃的菜,我们好好坐下来聊聊天。

“好啊,我也很想念家里的味道了。”李明说。

自那次电话之后,我感觉李明对家里的关心明显增加了,会经常打电话回家问候我和父母,有时还会在线上存钱给我们。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自大冷漠、想家的少年,渐渐变成了一个负责任的成年人。

我和父母对此也欣慰不已。能看到李明的成长,我们作为长辈的心里既欣慰又踏实。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重要的是及时反省、改正错误。我和李明都在这次冲突中获得成长,这对我们的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今我们依然保持定期联系,李明也会抽时间回家看望我们。当我们面对面坐下来,谈天说地时,我能感受到他对我和父母真挚的情感。

亲人之间存在矛盾是常态,但只要互相理解包容,关系就会越发牢固。这也让我更加看重家人之间的感情,并明白只有手足般相互扶持,我们才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

时间飞逝,转眼李明已经结婚两年了。这两年里,他和妻子感情很好,事业也在稳步发展。

有一天,李明打电话告诉我,他和妻子决定置办自己的住房,希望能得到我和父母的支持。

我欣然同意,并表示可以提供部分首付来帮助他们。李明犹豫了一下,说:“姐,我和妻子的收入加在一起,首付要的钱应该是可以解决的。

我很高兴李明的这份成熟与考虑,笑着说:“你长大了,知道要自立自强了。但买房这事重要的很,你就接受姐姐和父母的这点心意吧。

“那也不能接受太多,一定要你们留足养老金。”李明坚定地说。

最后,在李明的再三坚持下,我和父母只支持了他们一小部分的首付。但毕竟李明有这样的考虑和回报之心,我们就感到十分欣慰和满足。

房子很快买下,装修了一番后,李明和妻子就准备搬进新家。我自告奋勇帮他们搬家和安顿生活。

“姐,麻烦你了。家里的事就让我和妻子来吧,你指导我们就好。” 李明诚恳地说。

我知道李明想让我少费心,但还是执意帮他们整理家务。看着新房渐渐有了烟火气,我也感到无比欣慰。

搬家那天,李明特意开车送我回家。我看着他成熟稳重的侧脸,不禁感叹时间飞逝,我的弟弟已经是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主人了。

“姐,这次真是谢谢你。以后有空经常来我们新家坐坐。”李明腼腆地说。

“好,只要你们开心就好。”我笑着为他们感到高兴。

送走李明,我回到家中,心里充满喜悦。经过这些年的风风雨雨,李明终于长大成人,学会了感恩与回报。

亲情不像流水般淡漠,需要经营和呵护,才能日久天长。我们一家人走过了这次关系的波折,却因此变得更加团结和牢固。



【15、现实版樊胜美冲上热搜,“扶弟魔”父母令人窒息 网友:吸血鬼家庭】


中原网 2021-1-26

立中原,网天下——姐姐不幸殒命,父母索赔为弟弟买房?

近日,#现实版樊胜美#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樊胜美”是电视剧《欢乐颂》中的一个角色,曾一度成为被原生家庭拖累的女儿们的代名词。在电视剧里,樊胜美工作能力强,努力生活,但是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贫困家庭,赚来的钱全都用来填了家里的无底洞。

1月24日,《杭州和事佬》节目最新一期播出后,一位24岁女生的不幸遭遇和其原生家庭的冷漠令不少网友直呼,简直就是“现实版樊胜美”,而其父母在女儿意外遇难后要求公司赔偿41万,竟是为了给儿子买房攒首付的说辞,更是引发了网友的集体谴责。

被父母“压榨”,产生自杀倾向

女孩小蒋出生于1996年,2016年4月来到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任职,担任美工,由于工作能力强,每月工资有一万多,前不久,公司还交给她一个新项目,希望提拔她。

虽然收入不错,但女孩2019年时,还用着妈妈淘汰下来的iphone6手机,其父亲也从2019年年底开始不断向其伸手要钱,开口就是1万、2万元,女孩就算储蓄只有7000元,她爸爸仍然要借1万。

认识小蒋三年半的好友称,从2019年年底开始,小蒋多次抱怨父母要钱给自己带来的压力,并透露自己从小被父母轻视。这些说法可以从小蒋微博晒出的聊天截图中找到证据。

也是从这段时间开始,小蒋从乐观开朗的性格,变得抑郁,甚至产生了自杀倾向。2020年8-10月,她有过两次自杀未遂的经历,而让她产生轻生念头的原因,其好友称90%都是来自家庭,还有10%,是小蒋出事当晚与男友产生矛盾,情绪有点激动。

2020年10月17日凌晨,钱塘江涨潮,小蒋与男友闹矛盾后去江边散步,不幸被江水卷走,事后,传出小蒋“跳江”的消息。但警方称,从监控判断,小蒋不属于自杀,属于意外。

父母索赔41万为弟弟买房子付首付

在节目中,公司负责人张总透露,在小蒋出事后,其父母多次暗示公司赔钱,还提出让同事捐款,这一提议被公司拒绝。但出于人道主义,公司给了6万元抚恤金。

没想到才过3天,小蒋父母反悔了,又找上门来,要求公司再补35万,加上之前的6万,一共41万,他们要拿这笔钱去给儿子,也就是小蒋弟弟买房子付首付。

公司负责人透露,其实公司为小蒋在内的员工都购买了保险,防止他们上下班上出现意外,这是一份雇主责任险,公司本来答应,将这部分保险公司赔给公司的钱也捐给小蒋父母,但对方还是不依不饶。

张总还晒出了小蒋爸爸发来的一条短信:“张总你这边不出来好好谈,我会一直在杭州,每天去你公司,反正女儿都没了,我俩夫妻死也死在你单位里,说到做到,对我来说活着反正也没有意义了。”

可当得知小蒋父母对其的“压榨”和看到小蒋的微博控诉后,公司负责人有种被“骗”的感觉,于是他向相关部门和节目组寻求帮助,希望能曝光小蒋父母的行为,引发社会的关注,也希望能快点解决这个事情,因为对方继续闹下去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结果在调解过程中,西兴派出所张所长对此的态度是,公司方面再拿35万不现实,应该让男朋友也适当出点。

小蒋和男友是同事,她出事后其男友主动提出离职。小蒋男朋友卡里有12200元,提出把12000元都给小蒋母亲,200块留作生活费,最后小蒋父母要了10000元。

张所长认为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对方父母“很善良”,这件事“谁都没有责任”。

可看到了小蒋微博的张总已经“清醒”,他坚持:“这个女孩太可怜了,我再赔,我都感觉我对不起她。”

女儿此前自杀,妈妈知情?

面对女儿微博的控诉,小蒋父母坚称自己对女儿心理状态并不知情,家人关系一直很和睦,不知道女儿具体工作,也不知道女儿单位在哪儿,只知道女儿每个月赚一万多元,还是全公司工资最高的,并强调是“工作压力大导致女儿情绪波动”。

结果公司调出了小蒋出事前三个月的考勤表,显示其7月份0小时加班、8月份2小时、9月份7小时,强度并未超过《劳动法》的规定。

小蒋爸爸为了说明自己对小蒋的培养,称“从3岁就让她独立”,幼儿园、小学都是让她自己去上学。

看到女儿微博和聊天记录,其父母还是矢口否认家庭给女孩带来过压力。

但在小蒋妈妈和小蒋弟弟的聊天记录中可以明显看到,她妈妈对女儿此前自杀的情况是知情的。

讽刺的是,在陈述需要赔偿的理由是,小蒋父母仍然句句不离钱,一直在强调培养一个女儿到24岁花了很多钱,女儿三年在公司也创造了很多价值。

在得知自己一方走司法途径也处于不利局势后,小蒋家属商量后还是坚持要求公司除开之前补偿的6万,再赔25万。

最后双方未达成调解,可能走向司法程序。

视频播出后,谴责小蒋父母的声音成了主流,网友们纷纷为女孩感到不值。

解决纠纷,节目组立场遭质疑

对此,1月25日,《和事佬》官方号出面回应称,节目组是应小蒋生前所在公司的要求,希望尽快解决纠纷而进行调解,闹下去只会影响公司运作,最终达成协议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条件下。



【16、扶弟魔们,扶出一个又一个白眼狼,为什么还要坚持扶呢?】


苒藜爱读书 2022.02.18

有网友吐槽她妈妈说,她妈妈不是扶弟魔,是扶弟狂魔,有些时候真的搞不懂,扶弟魔到底有何魅力让姐姐们如此痴迷。

前有电视剧里经典的扶弟魔警醒,后有自己弟弟的见利忘义,可就是难改她们的扶弟意志,到底为什么?

1、扶持出了一个懒惰的还只认钱的弟弟,最后也是因为钱和自己的孩子反目。

《都挺好》里面的苏母,乃是扶弟魔界的扛把子。原本与苏大强感情寡淡,婚姻接近与破裂的边缘,已经开始了分居准备离婚各过各的,此时苏母的妈妈来了,求着她无论如何不能离婚,至少要把她弟弟的户口弄城里,找好工作再做离婚打算啊。

此前的苏母没有念及年幼的孩子要没有爸爸,这次却念及30好几的早已经是成年人的弟弟没有城市户口,心一横把苏大强拉了回来。至于感情那玩意儿无所谓,只有弟弟最重要。

最后终于不负苏母和她妈妈的众望,弟弟进城了,有了城市户口。但可惜了没有正式工作,但没事有苏母呢,缺钱找她,没工作找她。弟弟生孩子,随随便便给5000元,可自己的女儿上大学却不肯出一分。

那之后不管是明哲从国外寄回家的美金,还是明成买个自己爸妈的好吃的好用的,第二天总是能及时出现在舅舅那里,不知道的还以为苏母一家过得多么阔绰,有吃不完的美味花不完的钱呢。

殊不知苏母去世的时候,明玉发现苏大强的衣服脱线的脱线,起毛的起毛,真的是没有一件是好的,那内衣就算是做成拖把用还会被嫌它们脱毛掉屑呢。明玉就想不明白了苏母对她这个女儿刻薄,怎么对自己也如此刻薄呢。

可苏母扶持下的弟弟变得怎么样了?日子越过越有还是对姐姐感恩戴德呢?都没有!

首先苏母的弟弟是坨懒惰的烂泥,扶都扶不上墙,每次工作都干不长久,曾经一度想开摩的,这是苏母去世前一两个月发生的事,她先是给弟弟买了跑摩的用的摩托车,考驾照的钱。七七八八都得几万啊。可这舅舅句里行间还说,跑摩的夏天热不能跑,冬天冷不能跑,如果再去掉下雨刮风的也不能跑的话,一年365天,能跑上65天都不错了。没错啊,这就是苏母扶出的废人。

再说一下苏母的弟弟是如何对待姐姐家的孩子的,苏母去世后,明成向他借了3万元,结果去要账明成没有,说是过几日再还,可无情的舅舅怎么能就此放过呢。领着一家老小来要钱,堵在明成的小区门前,见明成当真没钱,一家三口还把他明成的头打破了,医药费当然也不愿意出了。

要知道苏母才刚刚去世,苏母更是不知道给了她亲弟弟多少个叁万元了,可是在苏母弟弟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钱才是钱,姐姐给他的都是废纸片子不值一提。

在明哲帮弟弟还了钱之后,苏母的弟弟又发现有个新目标可以掏钱出来那就是明哲,毕竟人家是赚美金的。这时舅舅提出让他们一起扶持他儿子“众邦”,可真对得起这个名字,众人帮扶对象吗?弟弟靠自己的姐姐吃了大半辈子了,这回小的也指望吃苏家儿女养一辈子吗?还好苏母的几个娃脑子清楚,此舅舅万万不能帮!

2、自己家的日子不要,也要扶持弟弟一家子。

前几天小李讲,这次春节之后,她爸爸彻底变了。变得动不动就发火,把自己的工资还捂得死死的,不让她妈妈碰一分钱。为此原本和睦的家庭变得争吵不断,但小李支持自己的爸爸。

春节期间她爸爸被发现得了糖尿病,有些惊慌不知所措,但全程都是她爸爸自己上医院,回家自己做饭。而她妈妈呢,还在为自己的事业忙碌,具体说是她舅舅的事业,舅舅开了一家小型超市,离小李家比较近,骑电动车二十几分钟就到了。她妈妈在舅舅的超市工作了得有十几年了,但是一分钱的工资没拿回来过,就算是义务劳动吧。

但到吃饭点,舅舅和舅妈是不管的,小李妈妈还得匆匆忙忙地骑电动车回来,糊弄一口,有时煮点挂面有时吃点早晨的剩饭,但往往吃饭的时间也早就错过了午饭的点,毕竟中午是人流量比较大的时候,小李妈妈哪能让弟弟少赚一分钱呢,长年累月的吃饭不应时应晌,早得了胃病了。

但怨谁呢,还是怨她妈妈自己了,小李上大学的时候,她爸爸曾经和她妈妈说过,你弟弟那里一分钱都不给,都免费当了十年的保姆了,是时候管管自己的女儿了。大学的学费她爸爸一个人赚有些吃力,再一个小李爸爸也觉得年纪大了,该存点钱养老了,他是有养老金的,但她妈妈是一分钱都没有。

最后小李的大学学费是贷款的,生活费是自己打工和爸爸给的,中间妈妈一直在忙着扶持弟弟。那时小李的心已经很凉了,她知道妈妈不关心她不重视她,眼里只有舅舅。

而经过这场病,小李爸爸也彻底明白了,就算是自己病得走不动了,他老婆还是会去她弟弟那里免费帮忙,没时间照应他,几十年的感情算什么,怎么比得上血浓于水的弟弟呢。

如今小李大学毕业了,爸爸生病知道自己的身体最重要了,父女两心一横要找小李妈妈谈一谈,问她还要不要这个家,要就及时回头,别再做扶弟魔,不要就彻底来个了断,把婚一离,房子给女儿小李,其他的存款一分没有也不必讨论,以后扶弟魔当然住弟弟家,小李爸爸公司有宿舍。

小李妈妈原以为这是最好的安排,帮弟弟这么多年了,无论是娘家的大房子还是弟弟家的房子,总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吧。但结果惊掉人下巴,小李姥姥说将来房子是给儿子的也就是她舅舅的,小李舅舅说家里哪能让外人住,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己姐姐都嫁出去多少年了,早就是外人了,就别惦记着回来住了。

做了扶弟魔很多年,却没想到会落到今天这般地步。自己的家混没了,养老金更是一分没有,未来何去何从呢?

真的是想不通,明明看清弟弟是白眼狼,还甘心情愿地做扶弟魔,是真的有魔法吗?



【17、给广大男同胞提个醒,千万不要找有弟弟的女朋友!!】


补考王 2021-05-04

有弟弟的女生,大部分(不是绝对)都是扶弟魔。下面我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原因,有不同意见可以反驳。

在计划生育政策这个背景下,很多家庭冒着丢工作罚款的风险,也要给女生生个弟弟。这是为何?为什么姐弟组合的数量远大于兄妹组合。可以得出结论,重男轻女这个思想在有弟女家里是根深蒂固的。可以丢工作违反国家政策去生二胎。这种父母从小就会灌输姐姐,以后要帮助弟弟。父母不在了弟弟就是你最亲的人之类的话。于是乎,扶弟魔就一点点长大了。

以后无论是弟弟读书、买房买车结婚生子之类的。姐姐都要出钱。而且觉得这是应该的,结婚以后自己的老公也要一起扶贫。甚至会牵扯到公婆。不是危言耸听,这种女生为了弟弟什么都干的出来,男朋友永远没有弟弟重要,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只会站在弟弟这一边。

有弟女永远嘴上会说:那可是我弟弟,我不帮他谁帮啊。 我们姐弟关系好我难道不应该帮吗?

这种帮助绝对是无底洞,没有例外。弟弟会把接受这一切当理所应当,如果哪天不给他经济支持他还会骂你。这就是人性。尤其是这种重男轻女娇生惯养出来的废物弟弟更是无底洞。就算你是马云这种富豪也扶不起来。

当然有杠精会告诉我:我弟弟就不会这样啊,我们家要二胎纯属是父母想多子多福,父母也不重男轻女,弟弟工作比我还好。对不起,我承认确实有,但是相亲市场上没有那么多精力去了解,也没有这个运气去赌。毕竟这部分有出息的弟弟太少了。一个重男轻女,娇生惯养的弟弟不是个垃圾废物,呵呵。那我宁愿相信去买彩票中500万。

相亲的兄弟们,就算女生是扶弟魔概率只有50%好不,但是如果你找独生女,100%不会找到扶弟魔。结婚是个大事干嘛要拿自己的大事去赌一个小概率事件?万一输了呢?就算你赌对了,女生不是扶弟魔,但是弟弟要买房买车,丈母娘非要你们出钱怎么办?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好想想,独生子们千万千万不要找有弟女。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让天天想扶弟扶娘家的女的好好享受单身生活。等弟弟发达了有几千万几亿了。再结婚也不迟嘛。

我这么说吧,第一她家的家产你一分钱别想要,当然了家里比较穷可能也没什么家产,第二一个弟弟就够你受的了还两个,两个弟弟买房子就算你不愿意出钱你女朋友不会出钱?你别听女人嘴上说说,作为一个过来人分手那天把我逼急了我问她到底我们以后家庭重要还是你家人弟弟重要,她说了半天绕来绕去还是她弟弟,你老婆的钱给了她弟弟那她怎么办?不还是你来贴?第三,以后你们的孩子咋办?本来可以生活的更好凭什么要贴给她弟弟?找个独生子女以后你爸妈你老婆爸妈一起帮衬你们不香吗?当然,如果你爱她不在乎这些甚至为以后生活品质降低做好了准备你可以娶。(本人独生子,本地城镇户口,父母和我均各有房产,大众帕萨特一辆,房车全款,父母均有社保,绝对不会在找有弟弟的女的,仅供参考)



【18、活着“扶弟魔”,死了配阴婚,“啃女族”是在敲骨吸髓!】


2021年01月28日 中国新闻网 彭宁铃

近日,“现实版樊胜美”话题登上网络热搜。

在一个名为《杭州和事佬》的节目中,介绍了这样一个故事:

19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杭州工作三年,疑因遭受家里长期经济索取,心理压力一直较大。2019年10月,洛洛心情不好前往钱塘江散心,遇到涨潮意外去世。

女孩父母得知消息之后,带着一众人闹到了女儿所在的公司,索要赔偿金。因并非上班时间、不涉及工伤,公司对家属人道补偿了6万元。

几天后,其父母又向公司索赔30多万。公司表示,女孩的父亲称需要20来万为儿子的房子“付首付”。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已只能以节目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让人不解的是,这对父母口口声声称女儿是自己的“心头肉”,却又表示与她很少联系,并没有她的电话号码。同时,他们虽然不清楚女儿在哪里工作,却知道她月收入一万元左右。

节目播出后,网友们的愤怒一下子把这条新闻送上热搜第一:现实版樊胜美?为什么要给?会叫嚣就要给钱吗?女儿确实成为她们赚钱的工具了,去谈判这妆化得够浓的。

目前,由于尚无更具体的消息,还不能对此事下绝对定义。不过,几年来,“被吸血的女主”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各种“扶弟魔”已不必多说。

去年11月,22岁的方洋洋因不能生育被夫家虐待致死,死后又被娘家配阴婚收取几千元“彩礼”事件,刷新了人们的认知下限。

“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我承认原生家庭是我这辈子都挣脱不开的牢笼,我费尽力气往外跑,往远处躲”……看着洛洛生前写在社交平台上的消息,可以想见,这个不断向她索取的原生家庭对她造成过怎样的伤害。

更可怕的是,这种拿过度索取当习惯、“压榨女儿补贴儿子”成自然的病态观念与“啃女”思维是那么深入地植根在一些家长脑中。

当一个正当年华的鲜活生命消逝,陌生网友们尚且感到惋惜、震惊和同情,但在最亲近的父母眼中,孩子的心声却远不及索赔更有吸引力。

对于这种“啃女”现象,至少应有三个维度的治理措施。

道德上,社会起码应当一致保持谴责态度。“和事佬”应该是公允而不失偏颇的,而非突破公序良俗,打破底线来解决问题。一味追求“和事”,可能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助纣为虐。

道德谴责之外,能否借用妇联、社区组织等基层组织建立制度机制来对“啃女族”进行约束,同样具有探讨价值。毕竟,这并不只是某个个体的不幸,“被啃女”群体的悲剧故事折射出“重男轻女”陈旧观念在一些地区、一些家庭还是根深蒂固。

此外,家不是法外之地,现实中频繁发生的家暴、虐待等家事纠纷告诉我们:当家事侵犯了人身权益,当家丑冲击了社会公序良俗,应当由法律划出底线,坚决打击,避免悲剧重演。

对待这种现象,广大受害者何须再忍,不能再忍!面对过分压榨,请勇敢站出来,请记住:我们都是你的家人!

网民嚎叫:

和老婆结婚时,老婆只要了1万彩礼,现在弟媳要20万,父母答应了,老婆心态崩了,我该怎么办?

我和老婆结婚时,老婆只要了1万块钱的彩礼。现在弟媳要20万,说是老家都这个价钱,不能让自己被看低了,父母虽然没钱,但为了弟弟也同意了,向亲戚借了10万凑齐了。老婆知道后心态崩了,就找父母理论要补彩礼,但父母觉得已经嫁过来了,现在要求补彩礼实在荒唐。老婆却说虽然她不在乎钱,但觉得在我父母眼中自己太不值钱了,她是爱我才嫁给我,当时怕给老人添加压力,可如今却反而不被珍惜,父母是扶弟魔,决定和父母老死不相往来,我是两头为难,既不想责怪老婆,又不想让弟弟好不容易有的婚礼破碎,我该怎么办!

提前说一句:这问题是三部曲,跟《教父》一样。史诗级灵魂三问,我连答三波,欲死欲仙!

后边两部的链接在文末,各位可以看到我是如何被可可爱爱的题主折磨疯的……

正文:

这问题,小众向,但价值很高,前列腺不发炎我也得发言。

它值钱就值钱在,这乍看是一个家庭问题,但你定眼儿再看!它横跨阴阳两界,纵贯情场职场,是一个复合型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论。

下边详细说说,适用双重场景,双倍的价值,双倍的快乐。

咱把修辞都撇了,看问题骨架先。

你爸妈有俩儿匝,你,以及你弟。

俩儿匝领回家俩媳妇,你媳妇,以及你弟媳妇。

但这俩女的一个就收到1w另一个20w,前者就掀桌子了。

我想说这桌子掀的好,因为我从来不主张任何人当包子,无论男女都一样。老实人就是受气的命?谁这么跟你说话啐他一脸别犹豫。

但这个问题,没有罪魁祸首。

首先你爸妈就内个条件拿不出这么多。你媳妇人厚道,当时也没要。但现在要求一人一半,则你弟弟娶不上媳妇,得做个小纸人写上嫂子名字天天拿针扎。而你媳妇忍了吧,它也不行,就算不提钱不钱的事,他们俩妯娌之间虚荣心一较劲,就有内伤,比亏钱还难受。

你们知道这问题等于职场的什么情况吗?

薪酬倒挂。

比如去年招个设计师月薪5k,但今年新来的可能入职的设计的就是8k,市场价在大幅涨,但公司业绩决定内部调薪幅度没这么大。

于是老员工爆炸了,心说我给你这拼死拼活一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合计着都喂狗了是吧?

你把父母角色代入老板角色

把你和你弟弟角色代入俩项目的项目经理,平起平坐那种。

把你们俩媳妇代入俩入职有先后的,薪酬倒挂的设计师角色。

这事,完全一模一样。

但三方还各有难言之隐。

老板角色手头就这些钱,按照市场行情办事而已;俩经理又都需要设计师配合做事,他们自己跟设计师没怨没仇但确实得罪人了;设计师更简单,收益差在那摆着呢……

下头,我告诉你长脑子的企业怎么解决的,你就知道屋檐炕头的事该怎么干了。

在大企业里,收益分明暗两条线。

同岗位每年招人的薪酬,是明线,一般是递增的,通胀嘛,都理解。

但企业给不同期入职员工的期权,是暗线,一般是递减的。

也就是说,老员工,入职早,忠诚度高,薪水反而比新员工低。但别怕,你手里期权是新员工好几倍。

一块好好做事,公司上市了,新员工套现能买辆车,老员工套现直接海景别墅一步到位。

这个招也好也损,好就好在能在目前情况下,抚平老员工心理落差;损就损在逼着老员工更使劲卖命干,毕竟公司上市了,期权的空头支票才能折现。

但对于管理者而言,这一手就是完美的,财务自由式的制衡策略。

换算到家庭里怎么干?我给你翻译翻译。

首先,你,作为项目经理,得给你爸妈进谏去。

你告诉老两口,苦衷都理解,但照这么玩,由来只听新人笑,有谁闻得旧人哭,爱情两个字好辛苦啊!

对,你给他们唱这段新鸳鸯蝴蝶梦,卖惨第一。

然后你说二老要不咱这么着,您看您这套房子值100万,现在二弟家比我这多20万便宜占,您现在就发话,百年以后这套房,我分60个,二弟分40个,期货式的非对等的财务分割,把眼前这事抹平了他。

好处好几个呐:

第一个,我家里内口子多少能平衡点,不至于因为这事,成了您二老的前儿媳妇。

第二一个,二弟媳妇说不出个一二三JQK来,毕竟她拿的是现大洋,我们拿的是银票。她要是不乐意,那就换换,我们折现,她按揭。随便她选。

第三一个,这个最狠,直击您二老晚年幸福指数。在家产四六开以后,您以后养老不得我跟我弟弟轮着来嘛?

到时候咱肯定也分家了,要不祖孙三代睡一个大通铺太奔放遭不住。我们俩就一人养您二老一年,您根据赡养幸福指数给我们俩每年打分,比方说我不及格,您就接下来两年都住二弟家让他养,同时,把您遗产的5%从我这扣下给二弟。

这样我们俩肯定争着好好对你们?是这个理儿不?

诶,就这么个方案,题主你品品。

这样一来解决目前纷争,二来对财务论功行赏平权主义,三来给资源分配者本身既得利益。

他们二老要不同意,你就是捡来的,带着媳妇马上浪迹天涯去得嘞!

所有能过审的利益分割方案,最精妙的地方就在于,不但得考虑己方得利,也得兼顾资源分配方得利。

这就是非零和博弈,是在捭阖时动态中取静的,完美制衡点。

前头也说了,靠谱的大公司在平衡期权薪酬时就是这么干的。

然则,家庭也好,社交圈子功利圈子也好,有圈子就有人,有人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办法把江湖里的水搞搞南水北调工程,冻结眼前的纷争,再给出未来愿景让所有人有奔头。

这个话题还能展开很多,以后有机会再唠吧。

总之,天下熙熙攘攘,无非利来利往。你脑子里有了千沟万壑,则现世的坑,无一不能平。

我之前刷到过一个视频,发布者大赞自己女儿懂事,出门集训不要行李箱只提蛇皮袋,还拍了自己女儿的蛇皮袋和其他同学的拉杆箱,并搭配一段贼啦感动中国的音乐。

然后评论说的是啥呢?

“孩子懂事,父母也应该懂事”。

就是说什么呢,孩子体谅父母,不想给父母添麻烦,父母也同样应该体谅孩子。而且作为更有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的一方,应该更加懂得不要让孩子承受不必要的麻烦。评论说这个视频里的父母,虽然孩子拎蛇皮袋是懂事,但父母应该明白孩子一定会因此遭受一些异样的眼光甚至受到排挤,而这些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拉杆箱并不昂贵,你都有条件送孩子集训,就不会差一个箱子的钱,因此应该更多为孩子考虑而不是忙着自我感动。

回到你的家庭也是一样的,你老婆为你的家庭(其实主要是你)着想,不想让老人负担太大,这是她“懂事”,那你们一家人有没有同样“懂事”,给她爱和尊重呢?或者说,我觉得你父母哪怕做一点点表面功夫,答应你弟媳20万彩礼后,从手上摘个几千块的金戒指塞给你老婆,说“儿媳妇我明白你当初是为我们老两口着想体谅我们,如今我们实在也是没办法,这些年实在是亏欠了你”,你老婆也不会心态爆炸。

最后让我们重新复习一下抖音金句↓

孩子懂事,父母也应该懂事。



【19、滥用“扶弟魔”,该休矣】


大众日报记者 朱子钰 2023-05-16

近日,“扶弟魔”一词走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某地相亲大会现场,“无弟弟”“不是扶弟魔”等要求被不少单身男性写进择偶标准,随后迅速在网络引起热议。无独有偶,安徽一女子因在弟弟婚礼随礼18.8万元,被网友戏称为“扶弟魔”。

“扶弟魔”,取自享誉全球的系列小说《哈利·波特》中反派角色“伏地魔”的谐音,但在网络空间的讨论中,它的含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人们口中的“扶弟魔”是指一些受原生家庭影响的姐姐,她们对亲弟弟不计成本地奉献自己,尤其是在重男轻女观念严重的家庭,有些姐姐甚至是弟弟的“第二个妈”。

放在现实社会,这一网络用语的确生动形象地概括了此类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畸形家庭关系。但动辄将“扶弟魔”搬出来形容有弟弟的女性——把“无弟弟”这样针对性的话语写进相亲标准,或者用“扶弟魔”形容姐姐对弟弟的关爱,也是极为不妥的行为,除了容易引起性别对立和群体争论,某种程度上更是对女性的不尊重。

滥用“扶弟魔”,导致“姐姐”被污名化。从词源来看,“扶弟魔”的产生与当事人的原生家庭环境和教育密不可分。有些女性因为是家里的大姐,从小就被长辈教育“要懂事”“要照顾弟弟”,长期“洗脑式”教育很容易让女性主动形成“不管个人情况如何,都要帮助弟弟”的世界观,似乎“照顾弟弟”是她一生的义务。当然也有更为极端的重男轻女家庭,父母一心只想要男孩,根本不在乎女儿的感受,姐姐从小就被迫要求照看弟弟和家庭,如此环境下成长的女性有可能最终会成为大众口中的“扶弟魔”。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无法将“女生有弟弟”和“扶弟魔”两个概念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该对有弟弟的女性包括合理帮助弟弟的行为产生刻板印象,对其“贴标签”。

实际上,这股风气,早就该被叫停了。不健康的原生家庭体系往往会影响下一代的思想,在相亲中把有弟弟的女性拒之门外,无疑是该体系的屈从者,帮助传播了它的恶劣影响,带着这种畸形的婚恋观找伴侣或许很难维护今后的家庭关系。

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面对生活中的确存在的“扶弟魔”,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或简单用称号归类,要尽可能去帮这类群体摆正思想,让她们知道“奉献自己去扶持弟弟”其实是一种情感勒索,因为在法律上除特殊情况外,兄弟姐妹间并没有赡养的义务。对于被迫选择帮助弟弟的女性更应给予鼓励,帮助她们坚定自己的想法,逃离原生家庭的束缚,而不是任由“扶弟魔”充当“姐姐”的代名词。



【20、妈宝男和扶弟魔的“前世今生”】


刘亮博士 临床心理 2021-01-13

杰强(化名)最近遇到一件糟心事儿。本打算和相恋多年的女友走进婚姻的殿堂,谁想双方家庭在谈到彩礼钱时卡住了。女友的父母开口就跟杰强家要60万彩礼,称这个钱不是给女儿的,而是留给家里的儿子,也就是女友的弟弟将来娶妻之用的。杰强家觉得给彩礼没问题,但为什么偏要把钱给未来的准小舅子呢?难不成儿子娶了老婆后,还要顺带着连小舅子一起养?那以后小两口的日子还咋过?双方家长僵持不下,杰强只得去做女友的思想工作。谁想女友的态度同样坚决,说父母把自己拉扯大不容易,自己和弟弟的感情很深,这笔给弟弟的“彩礼钱”必须给,否则就不嫁了。杰强家的态度也不示弱,称像女友这样的“扶弟魔”不能娶,否则很可能会毁了儿子终身幸福。

云洁(化名)也遇到了问题。她发现虽然自己和丈夫结婚多年,并且孩子也不小了,但不管她怎么努力,她都没法把丈夫从她婆婆的乖儿子真正变成她的老公。“我老公就像个没断奶的男孩,他有事儿第一时间从不会想要跟我说,都只会想着要跟他妈讲。不管我和他商量什么事儿,他要么是一句‘我问问我妈’,要么就是‘我妈说...’”,云洁抱怨着,“我和他妈闹不开心时,他也从来不会护着我。他简直就是个‘妈宝男’,真让人受不了。要不是为了孩子,我早就和他离婚了。”

类似的情况在咨询里屡见不鲜。网络上流行这么一句话:"嫁人不嫁妈宝男,娶妻不娶扶弟魔"。一边是令无数女性谈之色变的“妈宝男”,另一边是让不少男士退避三舍的“扶弟魔”。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他们的前世今生。

其实从系统理论(Systemic theory)的角度讲,妈宝男和扶弟魔本质上可能是一回事,即都是一个没长大的,低分化(Low differentiation, 可以简单理解为心理成熟度低)的孩子和原生家庭的共生与纠缠,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扶弟魔一般是一个从小自身需要和价值被家庭忽视的女儿。她们为了讨好自己那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为了获取父母的认同以及在这个家庭中的存在感,不惜牺牲自己的自尊,去满足自己那个“集家庭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弟弟的需要。因为弟弟是父母的心头肉,所以照顾好弟弟自然成了最让父母受用的,让他们觉得这个女儿还有点存在价值的方法。

这种自我牺牲式的讨好模式早已内化到了这些女孩的心里,深深刻在骨髓中,变成了一种在无意识层面运行的自动和本能反应,快得连她们自己都觉察不到。但是,这种卑微的“跪舔式”付出并不能换来父母和弟弟真正的认同,更谈不上欣赏和感激。因为,在这种家庭的规则里,姐姐为弟弟无条件的付出早已成为了大家都习以为常,并且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

更有趣的是,你会发现一个家里若有一个扶弟魔姐姐,往往还有一个妈宝男弟弟。父母越宝贝这个弟弟,越保护他,他就越长不大。而反观姐姐,多半会沦落到被父母进一步忽视,更加体会不到自身价值感的结果。

人就是这样,越被至亲之人忽视,就越发想要获得他们的认可,就会越讨好。越讨好,就越被人所不屑和鄙视。因为,一个完全无视自己需要,连自尊都放弃的人,当然也休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这便是许多扶弟魔女孩们陷入的可悲循环。

但即使如此,这些女孩还是会继续这样做。因为她们需要被家人需要。对她们而言,即使自己被家人看得再卑微,也比被他们视若空气来得好一些。

再来说说妈宝男。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妈宝男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妈妈太宝贝儿子造成的,似乎问题都在妈妈身上。但事实绝非如此。

一个家庭会养出一个妈宝男,通常都是爸爸、妈妈和孩子三方共谋的结果。我们都知道,在一个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Core family,即夫妻和孩子组成的小家庭)里,夫妻关系才是整个家庭的基石。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对彼此都比较欣赏,对自己的发展也还满意,并且他们在婚姻中能够给到彼此情感支持和回应的话,他们是不太会把注意力过多的放在孩子身上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婚姻和他们已拥有的人生价值已经足够填充他们对生活的期待了。

往往是那种要么对自己不满意,要么就是对丈夫不满意的妻子,特别容易培养出妈宝男。这样的妈妈嘴巴上说希望儿子快点长大独立,但她们内心深处其实并不希望,甚至恐惧儿子离开自己。因为这样的妈妈,往往有一段让她心灰意冷的婚姻。

她们对丈夫充满了失望、愤怒、鄙视,她们既怒丈夫的不争,也哀自己的不幸。她们眼巴巴地盼望着丈夫能够成为一个事业有成,又能体贴自己的“别人家的丈夫”。但最后,这些期待在丈夫身上都无法实现。

所谓望夫成龙不成,望己成凤也不行,那就只能望子成龙了。许多妈妈就这样不知不觉,不情不愿地把自己在丈夫那里得不到的情感需要,变相转移到家里的另一个“小男人”——儿子的身上。

这样的妈妈,可能会把儿子当做自己情绪的宣泄桶,动不动就在儿子面前吐槽自己对丈夫和生活的不满;可能会成为一个对孩子要求极高的,事事都要控制,对孩子过度保护的“直升机妈妈”;可能会在儿子面前表现得幼稚,要儿子反过来照顾她的情绪;可能还会因为沉浸在自己对婚姻和生活的绝望中,无法给到孩子想要的照料。

而孩子,在体会到上述种种来自妈妈的情感需要和殷切期待时,往往很难拒绝。即使他再不想接受来自这个女人的负面情绪,对她再愤怒和反感,也无法置她于不顾。

因为,眼前这个女人,是他的妈妈。他体会过来自妈妈的每一种情绪,目睹了妈妈的每一滴眼泪,也见证过妈妈的每一份辛劳,试问他们如何能置这个让他们又爱又恨的女人于不顾呢?

这样的母子,往往会呈现出一种看似矛盾的,却又极其合理的相爱相杀的互动关系。他们好的时候好得不得了,亲亲抱抱,而发生冲突时又会吵得天翻地覆,更有甚者不惜以命相搏。他们爱也是彼此,恨也是彼此,纠缠不清,相爱相杀。电影《囧妈》里所刻画的那对母子便是如此。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家里就剩下妈妈和孩子纠缠了,那爸爸去哪儿了?”此时的爸爸,可能早已逃到一个几乎不被家人看到的地方去了。

这种疏离的状况一部分是他们被迫的,一部分也是其主动选择的。有的丈夫和妻子常年冲突,有的对自己的妻子不是那么感兴趣,有的可能在家外另有所爱。他们打心底里不想,不敢或不知道怎么靠近妻子。

他们离妻子越远,妻子就越把在丈夫身上得不到回应的情感需要寄托在孩子身上,孩子就和妈妈越纠缠。母子越纠缠,就越把爸爸排除在外,爸爸就越疏离。如此恶性循环,永无止境。电视剧《都挺好》里的苏家老二——苏明成与其父母的关系便是如此。

有人可能会问:“那是不是让爸爸多陪陪孩子,孩子自然就会接受父亲,母子的纠缠就会解开呢?”

当然不是!在许多这样的家庭里,儿子在乎的不仅仅是爸爸是否能回归一个父亲的角色靠近自己,他们更在意的是爸爸能否回归一个丈夫的角色靠近和照顾好妈妈。所以对这些爸爸而言,要想靠近自己的儿子,就得先学会如何靠近自己的妻子。妻子更加接纳丈夫了,一直心疼着妈妈的孩子才能放心的把这个女人交还给爸爸,才能放下对爸爸的不满,允许爸爸靠近自己。

曾经有一个30多岁,研究生毕业,却待在家啃老的男性就这样跟他的爸爸叫板:“如果我不能确认我爸能做一个合格的丈夫,能照顾好我妈的话,我是不会离开我妈的。”

还有一个成天呆在家打游戏,不想上学的大学男生在咨询里这样教育他爸:“你现在最应该关心的是每天晚上躺在你身边的那个女人,也就是我妈的心情,而不是一天到晚赖在我房间里,两只眼睛盯着我不放,”刚说罢,男孩随即转过脸又去教育妈妈,“你也是的,一个女人,起码应该学学怎么发挥自己的魅力吸引我爸啊。为什么偏要把自己搞得像个黄脸婆一样,苦大仇深的,搞得我爸都对你没兴趣呢?还要我每天操心你。”

总之一句话,妈宝男和扶弟魔之所以会出现,都是家里所有人共谋的结果。因此,单方面怪罪任何一个人都有失公道。而要改变这种情况,最高效的方法自然也是所有人都改变。

如果谈到具体改变方法,不同的家庭根据自身情况当然需要有不同做法。但有一个原则可能对大部分家庭适用,那就是在我们每个已经进入婚姻的成年人心中,应该有一个合理的“爱的排序”:伴侣排第一,孩子(如有)排第二,父母和同胞排第三,剩下的才是你们家的那些个七大姑八大姨。

这样,我们的核心家庭的基础——夫妻关系才会足够稳定,我们的孩子才能自信地活着,才能安心地长大和离家。



【21、每一个姐姐都是扶弟魔】


财经号 2019年03月15日 文 | 泠十三

不管是迫不得已还是心甘情愿,即使是在2019年的今天,人们抬头仰望星空,心系宇宙,却依然有许许多多的“樊胜美”和“林小音”存在着。

有一种女人被称为“扶弟魔”。

她是《欢乐颂》中被原生家庭吸血到千疮百孔却依然流着眼泪说“妈,你偏心我不怪你”的樊胜美。

在上海打拼多年,外企资深HR,不说自己有多少存款,就连每个月交房租都很困难。

不管自己有多努力,人前有多风光,依然无法堵上身后那个贫穷又重男轻女的家庭无底洞。

父母每月的生活费、哥哥房子的首付、哥哥孩子的学费、哥哥外欠的债务,全都压在了她的肩上。

“你在大上海,工作好,挣钱多,不像我们没钱没能力。”

“我们都是一家人,你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我们全家就你一个人有出息,不靠你靠谁?”

“你帮帮你哥哥吧!”

“我们需要钱啊......”

这是母亲打来的电话里,说得最多的话。

她背假包,佯装上流人的生活,那些无用的自尊心其实全部来源于她深入骨髓的自卑。

她被来自室友的关心感动得痛哭流涕,因为“从小到大都没人这么关心过我”。

她羡慕关关和小邱是独生子女,决绝地说,“我以后要孩子就只要一个,不管男孩女孩,我都会把全心全意的爱给他。”

她想要脱离这样的家庭,却无能为力,她狠不下心,当每一次电话那头传来母亲祈求的声音,她只能吞下眼泪,选择继续委屈自己。

“一个人的家庭就是一个人的宿命。”

如果这就是她的命,那她认了。

她也是《独生子》中在丈夫事业用钱之际,却把家中积蓄拿去资助弟弟买了婚房的林小音。

在又一次弟弟找姐夫李奥要钱的时候,李奥才知道,原来林小音给弟弟的那26万,不是跟自己说的“借”,而是“赞助”,而自己新开的牙医诊所装修的钱都是向别人借来的。

面对李奥的询问,林小音在饭桌上低头端着饭碗,点了点头,什么话都没说。

“林小音,二十六万,你就拿我们的血汗钱,慷他人之慨是吗?”李奥努力压制着怒火。

弟弟反过头来质问李奥,“姐夫,你要这么说,我可不爱听了。那你跟我姐是夫妻,你们的钱就是共同财产,她是你老婆,又不是保姆,凭什么不能?”

老丈人也开了口,“亲姐弟相互支援一下,难道不应该吗?”

“当然应该了,但是帮人也得有一个底线吧,不能说影响到我们自己的生活吧。”

听了李奥说的话,老丈人明显动了气,对女儿说,“小音啊,当初我就不让你嫁独生子,你非要嫁,你看看,这独生子就是理解不了姐弟之间的感情,钱算什么呀,为了亲情命都可以不要!”

不管是迫不得已还是心甘情愿,即使是在2019年的今天,人们抬头仰望星空,心系宇宙,却依然有许许多多的“樊胜美”和“林小音”存在着。

“你是姐姐,就该让着弟弟。”

有多少女孩是听着这句话长大的。

“你爸妈对你好还是对你弟弟好啊?”

小时候的你搞不懂为什么大人们总喜欢问这个问题,也搞不懂为什么自己总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屈辱和伤心。

“我大女儿特别懂事,什么事都让着弟弟,将来弟弟有姐姐帮衬着,我们也就放心了。”

这是爸妈在外人面前对自己最多的夸赞。

懂事,似乎就是父母眼里一个女孩子最大的优点。

而弟弟呢,他永远可以是调皮的,因为不管他做错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可为什么他们总是忘记,其实你也还只是个孩子啊。

父母的这种偏心,让多少女孩子这一生背上了养弟弟的义务,也痛击了她们的内心最深处。

逆流:

那天跟我妈一起看电影《唐山大地震》,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忍不住问我妈,“如果我和弟弟一起被压在下面,你会救谁?” 本以为她会笑笑搪塞过去,没想到她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救你弟弟啊。”

木之陈晨:

我弟从小到大什么家务活都不干,全是我干。那天我跟我妈抱怨了一句,她回我,“谁让你比他大”。我说,“那要是他先出生,是不是我就不用干了?” 结果我妈说,“要是弟弟先出生,就不会有你了。”

后来,你才明白,为什么小时候的你那么讨厌听到那个爸妈更喜欢谁的问题,因为即使是个孩子,你也早就明白,他们更爱的是弟弟啊。

更可怕的是,久而久之,有的弟弟仗着这份宠爱变得越发有恃无恐起来,他们直到成年还是个孩子,处处依赖着父母和自己的姐姐,觉得他们养自己一辈子是理所当然。

也有的弟弟受着这份双重的爱成为一个大人,姐弟的关系融洽,互相依赖却也各自独立,可姐姐却在潜移默化中变成了一个敏感又缺乏安全感的人。

从小的懂事让她长大后不敢麻烦任何人。她懂得爱人,被爱的时候却小心翼翼。她逼迫自己必须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因为从小她就知道,没人可以真的让她去依靠。

拎不清的姐姐,贪婪的弟弟不是出生就如此的,怪只怪从小到大那千句万句的“你是姐姐,就该让着弟弟。”

在知乎问题“难道有弟弟的女生都是扶弟魔吗?”中有一个高赞回答是这样的:

很不幸,绝大部分都是,越往底层越明显。

但姐姐与弟弟的关系本不应该如此的。

昨天看了一个视频,很感动。

七岁的小男孩谭竣元看上去像是只有四岁大的孩子,身高只有85厘米,体重才30斤。自打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无法吞咽任何食物,只能靠喝奶粉维持生命,原因是在他的食道口长了一个肿瘤。

父母带着弟弟在北京治病,14岁的姐姐留在家里,他们已经将近一年没有见面了。

弟弟翻看着手机里姐姐的照片,说想姐姐了。

远在河南老家的姐姐却“不同意”弟弟回来,她哭着说,

“把病看好再回来,要不然就不可以回来。春节能不能和你一起过,也需要你的坚持。但我还是希望你的病看好,一起回来高高兴兴过年,一起去吃饺子,一起去吃肉。你以前吃不了的东西,现在大吃大喝,一起吃好玩好。你不是一直说你想去学校,和你的小伙伴一起玩,那你更要好好的,把最艰难的时刻度完,你才可以回来。”

手术成功后,竣元终于吃上了人生中的第一顿饭,吃的是面条。

而此时此刻,他最想念的人,就是在家中时刻牵挂着自己的姐姐。

弟弟的出生,意味着他将会与你共同分享原本父母独有的爱。

也意味着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你要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或许带着些嫌弃的意味,你总是使唤他、奴役他。

但每一个姐姐其实都是扶弟魔,因为你始终都会保护他、照顾他和爱他。

我们原本有一个家,后来我们慢慢长大,有了各自自己的家庭,没改变的是我爱他,他爱我。

而真正的爱带给人的从来不是什么负担,真正的爱也从来不是一个人单方面的付出。

是“你是姐姐,要让着弟弟。”

也是,“你是弟弟,要听你姐姐的话。”

是“从小到大你姐最疼你了。”

也是,姐姐,我长大了,这次换我来保护你了。



【22、那些曾经甘愿当“扶弟魔”的女性,后来都怎么样了?】


璐璐的三味书屋  2020-06-10 

近年来,有个词突然火了起来,伏地魔,乍一看,好像是个巫师的名字,其实最后看得多了,才知道原来“伏地魔”就是“扶弟魔”的谐音简称,主要描述的是一种类型的女性,不管是在婚姻当中,还是在整个家庭当中,都以帮助弟弟,扶持弟弟,还有帮驰整个娘家的统称,不管是伏地魔,还是扶弟魔,毋庸置疑肯定是贬义词了,甚至很多男性谈及色变,唯恐避之不及。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扶弟魔”?其实与重男轻女的家庭因素关联甚大。

我们常言道,兄弟姐妹,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血浓于水,就因为是亲姐弟,所以姐姐对于弟弟的感情自然比起其他人感情要深得多。很多家庭如果头胎是女孩,二胎或者三胎,是男孩的话,就很容易产生类似的扶弟魔女性。

一方面从小到大,姐姐比弟弟年长,在很多方面都要让着弟弟,另外一方面,由于父母有时候工作较忙,教育弟弟还有陪伴弟弟的任务就落在了姐姐身上。而中国固有的传统,如果一个家庭当中,一般而言,对于越小的孩子,家里面更看重一些,更何况是众多农村家庭,男孩对他们而言,还以为着香火传承,传宗接代的重任,所以那些老来得子的中年夫妇对于整个降生的宝宝就更是宠爱有加了。

对于他们来说,老大,以后长大了,迟早是要嫁人的,以后嫁出去了,就有了自己的婆家,给别人生儿育女,有了自己的家庭,生的孩子也是跟的男方姓,跟自己的这一脉血缘就断了,所以投资长期来看是亏本的。所以很多农村家庭或者一些传统观念很强的家庭,一般对于家里的女孩子注意力相对就会少很多,甚至有的让上到初中,高中就让辍学出去打工了,给家里面挣钱,到了结婚的年纪,又可以通过嫁人要一笔丰厚的彩礼,用于给家里面的男孩结婚,娶老婆,买房买车等等。

很多女性,因为从小就在这样的家庭,由于弟弟的降生,瞬间家庭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家里面的弟弟上面。家里面给他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也是:“你是姐姐,没事要多让着弟弟;当姐姐的就要对自己的弟弟好一点,你们都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啊。”等等诸如此类,乍一看,似乎没什么毛病,但是仔细揣摩一下这句话,会发现大有深意。既然是血浓于水的亲情,那为什么,弟弟不能对姐姐好一点,弟弟不能让一下姐姐,或者说弟弟很多时候都考虑一下姐姐的感受呢?

其实说到底,家里面是偏爱家里面的男孩的,姐姐在他们眼中,迟早是要嫁出去的人,那么从小不仅有义务理所应当帮助他们分担照顾家里面的孩子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如果可以,他们也会直接让她们早早出去工作,挣钱补贴家用,甚至给自己的弟弟赚钱,挣生活费学费。

笔者身边的一个朋友亲戚小姨家庭,就是因为丈夫长期工作,不小心突然工伤离世,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最后考虑再三,最终让刚上高一的老大女孩放弃了学业,将所有家里面经济来源全部用来供养正在读小学三年级的弟弟。女孩子辍学没多久,就嫁人了,所得的彩礼和男方给的各种金银首饰,全部放在了自己家,给小男孩未来学业或者高中,考大学做准备,听说之后,让人骇然不已。

本身有“扶弟魔”特性的女性群体,她们本身即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

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当中呆久了,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慢慢的原来最早的那份不满意的情绪,慢慢的会逐渐转变成理所当然。“对啊,自己是应该帮助父母照顾弟弟啊;自己作为姐姐,本身就是老大,应该帮助父母分担下;为了自己弟弟以后结婚,或者娶老婆没有那么大的压力,自己要找一个有足够彩礼的男性,帮助自己,也帮助自己家庭,让父母压力小一点;别人都要十几万几十万彩礼,给小舅子买房买车,我要点怎么啦,他是我弟弟啊,我以后就这一个亲人了。”诸如此类等的等。

以上的说法是不是很熟悉,似曾相识,社会上很多男性甚至现在在结婚之时,都在大厅需要问一下女方是不是家里有个弟弟,一个弟弟的谨慎结婚,家里有两个弟弟的千万不能结婚。遇到两三个小舅子的,很多人一听说,就直接和女的断了联系。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很多男性也是被很多伏地魔女性折磨的痛苦不堪,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

这个社会,谁都不容易,男性更是如此,在婚恋市场上面,如果要结婚,不仅要买房,买车,还要付出高昂的婚恋成本,包括后面奢华的婚礼还有彩礼,结个婚甚至可以使很多男性家庭整个褪掉一层皮,这个一点都不夸张。

如果在遇到家里面有多个小舅子的,然后女方又是一个传说中的伏地魔,那么就更是苦不堪言了。因为针对于她们而言,因为从小到大,都是耳濡目染,需要对弟弟好一点,对弟弟的付出都是理所应当,自己作为家里面的老大,就应该为这个家庭多付出一点,不管是自己早点出去工作,补贴家庭或者以自己婚姻为砝码向男方要取彩礼补贴娘家,补贴小舅子,对于她们而言都是理所当然的,当然她们周围很多人也是这样,片面让她们感觉这种现象也是对的。

而由于将自己的小家与原有的娘家分不开,在结婚之后,面临后续的小舅子的学费,买房,结婚,甚至创业,都是倾囊相助,这种舍己为人的性格,让自己的另一半伴侣着实痛苦不堪,自己根本不是娶了一个女人,而是娶了一个家庭,不仅要负担,自己家老婆和孩子的开支,还要负责娘家的各种帮忙,还有小舅子人生路上的各项开支,而经济的矛盾会逐渐演变成,两个人之间的金钱观矛盾,甚至最后对簿公堂,闹到离婚。

女性说,我帮助我爸妈是应该的啊,毕竟他们养育了自己那么大;自己的弟弟那就更不用说了,血浓于水,更何况自己结婚了,弟弟还没结婚,作为长辈不是更应该帮衬一下吗,我们有能力难道不应该帮一下小舅子吗?对我家人好他们也会对你好,结婚了我们都是一家人了等等。

男性说,那么你就跟你小舅子去过吧,或者你直接跟你爸妈去过吧,还结什么婚啊。结了婚,就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娘家和自己家就是两个家庭了,以后小舅子,也有自己的家庭,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他们帮衬,这是理所应当的,我不反对,但是如果我们本身日子过得都是十分紧张,那用自己的紧张的经济基础还要补贴娘家,补贴小舅子,那咱们自己的小日子还过不过了。

其实说到底,本身有“扶弟魔”特性的女性群体,她们本身即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即使结了婚,也依旧分不清自己的小家和娘家,对于娘家的一味付出,只会让他们觉得理所当然,当然对于小舅子的一味补贴也不见得是好事,一旦那一回自己不补贴了,或者不帮忙了,还会遭到对方的怨恨和不满,仿佛姐姐天生就应该帮助自己,有钱了给自己结婚娶老婆,或者彩礼给自己买房做首付,没钱姐姐也应该去工作,挣钱帮助自己,这些想法因为本身女性的长期付出最后会让他们变成理所当然。

本身有“扶弟魔”特性的女性群体,她们本身即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家庭,很多家庭因此最后鸡飞蛋打,支离破碎,甚至最后已经离婚,自己还没有自己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本身具有“扶弟魔”特性的女性,究竟最后害了谁?

都说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一辈子的,甚至整个童年教育时代的记忆会深深的刻在一个人的内心当中。关于重男轻女和扶弟魔,我们举两个大家都知道的影视剧,其实艺术源于现实,往往有高于现实,很多时候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内容,在电视剧当中都可以找到对应的身影。比如“都挺好”电视里面的“苏明玉”,“欢乐颂”里面的“樊胜美”,两个原生家庭都是属于重男轻女的类型。

而樊胜美的家庭则更加厉害一些,自己在上海这个地方,本来生活就不易,家里面不仅不考虑自己的挣钱辛苦,还天天催着要钱,家里的弟弟要娶老婆了,要钱!家里面弟弟闯祸了,找他帮忙!弟弟最近赌博输了,你帮着换一下账呗!甚至你弟弟以后找不到工作,还要拜托你给想想办法,你看看,她都是你弟弟,你不帮他谁帮他啊,是吧,情感的绑架最后让樊胜美情绪崩溃,这样的重男轻女家庭,对她的性格影响也是极大,要么在邱莹莹和关雎尔对男性还不是那么苛责的时候,自己看上的男性,不仅要多金,还要帅,甚至最好是老板,或者家产万贯。

后来我们才知道,其实说到底樊胜美内心更多的是自卑,全家人都在靠自己,自己不过是想借助婚姻逃避自己的家庭的,而这份情感的绑架也让自己对自己的家庭越来越没有感情,感觉到生活的压力,不敢结婚,不敢随便离职,但是自己又无能无力。最后即使是遇上了王柏川,当王妈妈了解到樊胜美的家庭之后,也是直接亲子找她,让他和自己的孩子直接分手,毕竟娶了她,就是娶了她们一家,谁都会仔细掂量掂量。

而比起樊胜美,苏明玉那可就好的多了,虽然也是家庭当中重男轻女,但是因为苏母的早逝,苏大强又属于一个完全没有主见的中年妇男,在苏母在世的时候,基本上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家里面宁愿卖掉房子,给自己的大哥出国留学,也不愿意给自己报一个辅导班;自己的房子最后也被卖掉给自己的弟弟娶媳妇,这事情给自己商量都不商量一下。本来就是还向往着向大哥一样,能够以后留学美国,谁知道高考志愿被苏母强行篡改,最后上一个艺术学校。

可以说整个童年和学生时代,苏明玉对于自己的爸妈是有恨的,尤其是他们的区别对待,这也对她以后的职场和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比如冷酷无情,残忍,没有人情味,公事公办,更加雷厉风行,遇到事情更加果敢,不轻易与人交心等等。家庭的深深烙印刻在了她的心里,即使是苏母离去,帮助补办葬礼,也只是对她而说履行义务而已。

不管是苏明玉,还是樊胜美,他们都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当中,而现实中又有多少个樊胜美,苏明玉呢,其实原生家庭是我们无法选择的,父母也是我们无法选择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出的是,如果家里面真的重男轻女,或者父母对于老大女孩的过度轻视和让她们不断付出,最终不仅可能会毁掉她们的生活,还会毁掉她们的婚姻,毁掉她们的未来。

亲情血浓于水没有错,但是每一个个体都是平等的,一味地付出,只会让获取方变得更加变本加厉和变的理所应当,对于付出方而言,久久持续的付出,也会让自己的三观变得扭曲,慢慢的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身边人,甚至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婚姻,影响到自己的爱人。毕竟没有人愿意负担一个家庭,也没有人愿意娶一个自己而同时担负起两个家庭的命运。

这个社会,大家都不容易,挣钱都不容易,亲情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小家的稳定更重要,在婚前男方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婚恋成本(房车,彩礼等)再婚后还要不计成本的不断付出,甚至是用自己的本身就不雄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娘家的狮子大开口和无底洞,那么不管是搁在谁那里,这段感情最后都要灰飞烟灭。毕竟自己的小家都过不好,哪还有精力去管娘家,帮可以,但要有度,帮衬有度,对方也应该心存感激,甚至大钱借出记账,后面归还,这个都没有问题,毕竟谁都有困难的时候,也是属于人之长期,可以理解。

不断地对于弟弟的付出或者对于娘家的付出,其实有时候非但对女性没有好处,甚至还会害了自己,有很多扶弟魔甚至错误的认为,因为自己嫁的人经济实力不够雄厚,帮助不了自己的娘家人而心理忏悔;或者结婚别人给了三十万,他才给了十万,让我妈抬不起头;或者就给我弟弟借了五万块钱,你还好意思要吗,这种类型的到底绑架不仅是让娘家方面更加有恃无恐,又会让自己的老公身心俱疲,最后无奈双方散场。

最后,扶弟魔类型的家庭,女性又会将自己上一辈的重男轻女思想转嫁给自己的儿女,可谓是害人不浅。现在社会上流传着,嫁人不嫁妈宝男,娶妻不娶扶弟魔就可见一斑。

毕竟结了婚,两个人就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再怎么样,跟自己的原生家庭都是有了一定的独立,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才是最重要的,而自己的弟弟以后也会有自己的家庭生活,帮忙可以,但是需要量力而行,而且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超过自己经济实力之外的,我觉得是应该用白纸黑字契约写好的,毕竟谁赚钱容易。

也可以扪心自问一下,如果自己家庭困难的时候,自己的弟弟是否也可以倾囊相助,如果可以,那当我没说,如果不可以,那么说好的血浓于水呢,就因为当姐姐就应该理所应当付出,无怨无悔吗?简直太扯淡,谁也不要嫌弃谁说话难听,小忙可以帮,大忙量力而行,涉及到经济和财务,还是提前沟通好,白纸黑字,谁都不吃亏。

原生家庭我们很多人是没法选择的,但是其实自己的婚姻还有未来的生活还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你恰好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刚好父母又让你无怨无悔的付出,或者对于家庭的照顾要做到尽心尽力,那么量力而行即可,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言辞拒绝。

而面对婚姻,更应该有自己的主见,毕竟弟弟重要,自己的小家庭稳定和幸福更重要,切不要因为一时的“扶弟魔”陋习,毁了自己的家庭,也毁了自己的婚姻!作为小舅子,也因该多理解一下自己姐姐的不容易,适当的帮衬一下姐姐,两个人互帮互助,这样才是正常和谐的姐弟关系,而绝对不是唯一的一方,源源不断无怨无悔的付出,这样的关系,在哪里都是不能长久的。

“扶弟魔”现象对于整个社会价值观还有婚恋市场,还有后面的婚姻关系中害人不浅,我们对于这种陋习和错误的现象要勇敢说不!



【23、女生是怎么看待扶弟魔的?】


家庭关系

网上一片骂声,我也觉得不好,但是想知道,女生内心的想法是怎样的?

如果弟弟懂得感恩回报——有一种情况,可能姐姐离婚了或者姐姐需要辅助,弟弟成了扶姐魔。

我觉得有夸大的成分。大部分男生都希望女生结完婚以后,女生能和困难的原生家庭立刻马上切割干净,否则就是扶弟魔。事实上,有很多男生结完婚以后也会不停的接济原生家庭,妻子不准反驳,否则就是不贤,不孝。多么讽刺。

当然,也有个别极品,真的非常极品,想用女儿的血供养儿子。你怎么能不保证女生是真正的心甘情愿?

只想说扶你妹的,作为广东农村女性,自小在重男轻女环境长大,受过的不公平受过的轻待还少吗?还想让我扶?

从小姐弟之间的矛盾,我弟犯80%的错,我承担80%打骂。

长大,给我弟买房买车买车位,投资做生意,我知道掏出的现金有300万了,不知的就不算了。厂房有4000平方共三个建筑体,他分两大的共3000多平方,农里还有宅基地。

给我十万嫁妆,后在我抗议重男轻女,两年完全不联系后,给过我几次三万五万的,十年里所有所有加起来大约三十万。另一400方的铁皮厂房给我,但现在我无任何实权,那三万五万的大概是当租金给我吧。

从小缺爱,父母给我这些钱财我感恩吗?感恩呀,但一想到同一母胎出来的弟弟,我分得的少得可怜,说不恨不难过是假。

不患寡患不均,我为女性活该轻贱?无力改变但不甘。

父母不公直接让我对我弟有一定程度的恶意,这个人抢夺了本该我分额的爱和钱财(虽然政治不正确),我也是有血有肉会痛会恨的人。

他分得的财产只要不赌,这辈子无忧了(现父母活着物业主要还在他们手上),扶也该他扶我。

说是不扶不扶的,就这我竟然还借了两次钱给他,第二次怕是不会还回来了,以后我再借钱给他我抽我自己。

对,你以为会继承家庭绝大部分财产的人会承担养老?我父母不到老都动不了,都不会麻烦他,估计会请阿姨照顾,到那时也没多少日子了。而我弟的养老规划是,以后租他来收,让老婆别上班照顾我妈,即用父母的钱买老婆的服务来给父母养老。牛,反正不会累着自己。

而我预判的未来是,弟媳妇在我父母归天之前,把家产撑握得差不多,现在已经不班了,接了我妈的店来做,小家庭的财政全接管。我弟因容留他人吸d,已被关进去了。出来了也没家庭地位了,到时我弟要听话,给口饭吃,不听话就离婚。财产到手,男人也没什么用了。父母的养老嘛,看我弟良心(我恨得牙痒痒,可能最后就全落我头上来了)。

对了,我弟就是很典型的农村养废了的儿了,白瞎了这好看的基因,当演员可当男三号那种帅,还有父母的财务支持,家族的人脉,可惜了。

要说我弟有什么错吗?投错胎,大部分农村父母的教育真是害人。

最后,就想说句,扶弟?扶你妹呀!!!



【24、妻子是扶弟魔的家庭最后都怎样了?】


家庭关系

今天,我正式向在一起六年,结婚三年的老婆提出离婚。

我本人没什么文化,打工嫌钱少,后来加入了一个车队,跑成都重庆的专线,早上七点出门晚上九十点回家,一个月休息限号的那四天,除开一切费用一个月能赚1.5–1.8万左右。老婆是一个私立医院的护士,一个月六千的样子。她家里是重庆区县的,比较穷,我家是做小买卖的。

结婚的时候我妈给我在成都全款买了套房(幸好是婚前全款买的),然后给了我二十万作为起步资金,加上我自己的四万块钱存款一共24万我交22万给我老婆,剩了两万以用作不时之需。

结婚这三年我跑车赚了五十多万,我们一个月开销在四千左右,今年一个同行在跑车过程中出车祸死了,我有点怕,就想拿着存款做餐饮(跑车前我做了五年厨师,我十七岁就出社会了),跟老婆商量她一直支支吾吾,后来看瞒不住我了,跟我说家里钱不够了,我当时以为是平时开销大,但是七十多万加上她自己也有工资怎么也得剩个三四十万吧。 她跟我说他弟弟婚房首付款33万是我们给的,她弟弟买车18万有11万是我们给的,平时还经常几千几千的借,这些事情我全然不知,辛辛苦苦三年,早出晚归,用命挣钱,每天中午都吃面,到最后只剩下可怜的六万块钱。

昨天回我妈家跟我妈说了这事情,我妈说看我的意愿,今早去询问了律师,律师说可以起诉,半小时前我正式对老婆提出了离婚,不想看她流眼泪索性直接走了,我的要求不高,那44万退20万给我,从我的房子搬出去其他的我也就不追究了,只想赶紧重新开始。 6-11

关注的人多了更新一下后续,她不愿意离,现在已经提交诉讼离婚,律师说只能要回来二十多万,她弟弟昨天到我家来闹了说我抠门一家人还在乎钱,我懒得说啥,订了明天去北京的机票想去转转

再回应一下质疑,我当初转行是因为厨师工资实在太低,一个朋友推荐我去跑车,试了几天感觉还行才决定去做的。 然后跑的是接人的车不是货车,有网约车证,乘客都是由平台提供到车队老大那里,车队老大再根据时间和出发到达地点分配到司机,合法非黑车,一个月的利润再除去500保险费用和500保养费用大概在1.6的样子。 春节国庆节这些因为不收过路费且单价高所以利润高一些,然后车子没有改气是因为一些乘客行李较多不想麻烦别人更不想半路下高速加气所以一个月要多花3000左右油费—-7.10凌晨

更新:她现在坚持不离婚,物业说她回我家了,律师仔仔细细缕了一下转账记录,估计能追回24万左右,加上剩下的六万一共三十万,万万没想到算下来这几年只多了几万块钱,挺难受的。 说一下我坚持离婚的原因,我心里非常不平衡,我省吃俭用又是很劳累挣的钱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做了嫁衣,我真的无法接受,更无法接受劝我算了的人说“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话,所以坚持离婚,正好也没小孩——7-13午

7-14晚:当初没想到这么多人关注所以写的比较简单,现在补充一下细节,我是郫县人,母亲是老师已退休现在和我爹一起开了个夫妻档的面馆,13年拆迁,有两套拆迁房和市区的一套商品房,家庭属于小康的。 我确实文化低,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没考上高中上完中专就出来打工了。对方是比较偏远山区的,结婚的时候彩礼给的三万八,没有嫁妆,启动资金是我父母另外给的。没要孩子是我觉得自己的工作不稳定,不能给孩子足够的陪伴,一直也没要。 我跑车一般微信里留两千来块钱,然后凑够一万就转给她,期间我有问过存有多少钱了,她模糊不清说四五十万我也没多想。 如果按照正常情况存款加上利息应该是有70多到八十的,确实是真的没想到会是这样,平常也没看出有啥不对。 离婚是离定了,谁劝都没用。

7:21更新:对方要求我把房子卖了一人一半才同意离婚,但这套房子早在17年初就是全款购买,所以我拒绝了,律师给出的意见是要回对方转走钱款的一半以及对方在这几年里瞒着我转出去的钱,法院在一个月后才会开始调解。

7-27:对方可能咨询了律师,知道婚前的房子她分不到,转而耍无赖跟我说钱都花了,要离可以她条件是不把钱退给我,还说她主动放弃朗逸,问题在于那车买的时候才花了7万块钱,现在公里数这么大只值三四万,所以我也拒绝了。然后他弟弟又打电话来骂我说我斤斤计较只在乎钱,我懒得说啥了。结果一天给我打十几个电话骚扰我。

8.21:已删

9.15:应该是结局了。 当时提出离婚后律师通知对方后第三天她弟弟跑到我家门口蹲我,突然从后面冲出来抱住我的头往门把手撞了一下就跑了,

造成我毁容,医院缝了八针,花了七千多,本月七号才拆线。 报警后前妻和她妈怕前妻弟弟因此坐牢,主动放弃了财产分割,且一年以内将我不知情情况下转给她弟弟的48万和转给她舅舅的7万共计55万退还给我,前天已经拿到了离婚证。 至此,我以面部毁容的代价终于将自己挣的钱的所有权拿到了自己手里。 已准备改行,去卖二手车啦,新的旅程到来啦。胆小勿往下拉

准备离婚了。

我妻子就是,结婚一年半,为了让我们养她弟弟的两个女儿,不同意就离婚,我同意离婚了。

她弟弟有两个女儿然后还想要个儿子,她家庭不富裕她弟弟中学辍学在工地打零工,她弟媳妇也没有工作就夏天批发冰棍,然后还有房贷。

估计再要一个男孩养不起了,我妻子就把注意打在我们身上了。首先就是她妈有酗酒的习惯,然后跟我说想接她妈过来长住一阵,理由是监督不让她妈喝酒,我觉得都是父母都是一样的就同意了。然后第二天再不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就把两个女孩接过来了,然后就不走了,我还不能问,问就是各种不关心她家人,瞧不起她家人的各种帽子扣过来。

然后小区的邻居都在传我娶了一个二婚带两个女孩的媳妇了,已经问到我妈头上了。我就正经问了一次小孩什么时候走,结果她说为了她娘家的家庭和谐是不会让小孩走的等等。

然后我就憋屈啊,冷战了一天,更奇葩的是她妈看出来我不高兴了竟然把门反锁把我锁外面,第二天她就提出离婚了。

结婚期间各种给她弟弟钱,她想用我家的房子给她弟弟的孩子上学用,想让她父母住我另外的房子,想让她爷爷奶奶住我家的乡下的房子就不提了。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婚房房产证结婚后办的,加了她的名字,现在她要一半房子我不同意,离婚协议谈不拢。幸亏没有孩子。

请知友们以我为戒,娶妻不娶伏第魔!

第一次回答,写的也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看明白,请不要介意。

2021年九月六日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拉扯,已经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了,但是还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

财产方面,结婚买的首饰和彩礼都给她然后她结婚陪送的三样家电也给她,加起来价值也有二十万了。房子归我今天已经过户了。

感觉彻底放松了,心情非常舒畅。

感谢各位的支持,每天打开知乎看到你们的评论和点赞就是我坚持下去的勇气,感谢各位。



【25、情感口述:老婆是个彻头彻尾的扶弟魔,我真的不想继续过下去了】


情感语录口述 2019/08/24

女人,最害怕自己的婚姻当中遇到妈宝男,而男人呢?男人也有怕的,就是怕遇到一个“扶弟魔”。所谓“扶弟魔”,从字面意思就可以很明白的了解到,就是帮扶弟弟的女人。不能说“扶弟魔”的女人不好,可是结婚后就应该有所收敛了吧?

我的老婆就是这样的一个“扶弟魔”女人。

我和老婆是媒人介绍认识的,她家还有一个弟弟。她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岳父在她们姐弟小时候就出车祸离开了,是岳母一个人拉扯着她们姐弟长大。作为家里的大孩子,老婆从小就养成了照顾弟弟,让着弟弟的习惯。

老婆的学习成绩其实还是不错的,可是为了赚钱给弟弟上学,自己就放弃了学业。跑去了南方打工,每月把赚的大部分钱都寄回老家,自己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每天都是省吃俭用的。

在外人看来,老婆作为姐姐,对这个家的付出,对弟弟的宠爱都是让人称赞的。可是惯子如杀子,正是岳母和老婆对弟弟的过分宠爱,造成了他好吃懒做,整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正事。后来弟弟毕业了,学习成绩不好,也没考上大学,就在家呆着什么也不干。所以老婆就回来了,在家附近找了个工作。

后来媒人介绍,我们两见了面,彼此感觉还可以。交往了一段时间,发现是真的挺合适的,年龄也都不小了,父母也催得急,所以就自然的谈婚论嫁了。

婚后,我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了老婆。可是老婆每个月还要给她弟弟几百块的零花钱。我知道了后,也没太在意,几百块还好,不会影响到家庭生活质量,我也不抽烟不喝酒,赚的也算可以。我以为我们会攒下一笔钱的,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老婆居然每个月给她弟弟两三千的生活费,我们家里居然都没存下钱。

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小舅子,我也只是提醒了老婆一下,不能光惯着他,让他找个工作。就算赚的不多,最起码要能够养活自己。

我们结婚后,小舅子经常跑我家来住。本来我家的房子也不大,这下子多了一个成年人,确实感到有点拥挤。本来以为小舅子不过就是来玩玩,住个三天两头的就走了。万万没想到啊,这一住,就扎根边疆了,在我家整整住了两年。平常对工作也是没个上进心,两年来,工作不知道都换了多少了。钱没赚到,居然还要靠我们养着他。对于这样的小舅子,我是真心不待见,真想轰出去,可是毕竟是亲小舅子,我又不好直接开口喊他滚蛋。

前不久,岳母得了肿瘤了,小舅子根本就没钱,于是我找老婆说,把我们攒的钱拿出来,看看差多少,我们再借点应该就够了。再次的万万没想到,老婆说没钱了,钱都给小舅子拿去投资了。

我简直气炸了,我终于忍不住说出口了,我对老婆说:“请你让你弟弟搬出去,他不是我孩子,我没责任养着他,他幸亏不是我儿子,要真的是我儿子,我弄死他就算了。这大的人了,狗屁不是,还要别人养着他。成天就是吃住我们的,他空手套白狼,把我当冤大头了吧。”

没想到,老婆也发火了居然,还说要他弟弟走的话,他也走。

我说:“走吧,都走。走的越远越好。”

呵呵,碰到这样的小舅子,我想是个男人都没有我的忍耐力吧,我养了他两年,最后换回来的确实婚姻的不幸,走吧,你们妈妈的病你们自己想办法去吧,那毕竟是你们的亲妈。



【26、娶了“扶弟魔”怎么办?四位网友亲身经历,教你全搞定!就服最后】


捡故事的猫夫人 2018-07-29

“扶弟魔”这个称呼是从去年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但是却遭到千人指万人骂,那么,这个词到底什么意思呢?

“扶弟魔”,就是字面意思,帮扶弟弟,亲人之间这本来就是应该的,但是帮到哪种程度呢?入痴成魔。多数表现为女性结婚后,不顾老公和儿女,甚至把自己的小家掏空,而去帮扶自己娘家的弟弟,从他结婚买房到娶妻生子,甚至弟弟儿女的上学结婚买房费用,无论自己有能力与否,都全力承担。这种无怨无悔地付出奉献的姐姐,我们称之为“扶弟魔”。

“扶弟魔”一般最常说的话都有什么呢?

——他是我唯一的弟弟!我只有这么一个弟弟!我不帮他帮谁?

——他是我亲弟弟啊!我能怎么办?

——我是嫁给你们家了,不是卖给你们家了,我亲弟弟帮一下怎么了?

不怎么不怎么,帮一下应该的,但是你把家里都给掏空了去补贴你弟弟,这就过分了吧!

下面看几个网友的真实案例,让你亲身体验那种娶了“扶弟魔”的恐惧!

网友@凌烈:我老婆家里两个弟弟,从买房到结婚全是我们出的钱,甚至老丈人养老保险也是我们一次性买断;平日里老婆把她大半工资都给了两个好吃懒做的弟弟;今年他们家老二又要买房,我生意不景气,就拒绝了,丈母娘就每天在老婆耳边念叨,说儿子苦啊儿子累啊,老婆又跟我闹,我们大吵一架后,老婆居然背着我偷偷贷了30万给老二!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老婆根本不考虑我挣钱累不累,辛不辛苦,她以为我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啊!

网友@建明:我老婆跟我结婚二十多年了,我们孩子都26了,这么多年一直帮着她弟弟,她弟弟结婚盖房到做生意,都是借的我们的钱,生意失败了,连还都不还;她弟弟住院,弟媳和弟弟的儿女没一个人愿意去伺候他,我老婆跑前跑后,还非要每天拉上我和我儿子。后来她弟弟的儿子搞大了别人的肚子,赶着盖房结婚,我老婆把准备给儿子买婚房的钱,给了她弟弟了!现在好了,儿子结不成婚了,房价年年涨,我们还得攒多少年啊!气得我直接把她赶出去了!而她弟弟也不收留她,现在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住!报应!

微信某位网友

“扶弟魔”是如何养成的?

“扶弟魔”名义上是亲情,实际上是陷阱,很多娘家打着帮扶弟弟的道德捆绑,实际上从女儿婆家捞好处来补贴自己的儿子,一般这样的家庭都比较重男轻女,并且最小的儿子从小就最受宠爱,就连姐姐惯着弟弟也成了习以为常。姐姐的付出与牺牲,成为了理所当然。

更重要的是,这样家庭出来的弟弟都没什么出息,好吃懒做,没什么本事,没有一点责任心,但凡有点能力能让家庭条件好点的,都不会一味地向姐姐索取,却毫无保留地为弟弟付出。当然他们也根本不会为这个姐姐着想,担心她的家庭不和,所以万一姐姐有什么事了,基本这样的娘家是靠不住的。

万一家里娶回一个“扶弟魔”,该怎么办呢?

案例一:我老婆没有结婚前,给她哥哥打工的,每个月工资都交给哥。嫁我后,她哥各种借,后来我老婆提AA制,慢慢的,我有存款了,她什么都没有。三年的AA制,她总算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现在她基本上没有怎么和大舅哥来往了。

微光语:这个是个好主意,和老婆AA制,各自的工资各自支配,损失不会太大,最后还能让老婆幡然醒悟。

案例二:老公每月工资都上交,但总有一小部分给他弟。他弟25岁,好吃懒做,还不让说,为这事我俩老吵架,闹得家里不得安宁。后来,他给他弟多少,我就给我妹多少,他给他父亲多少,我也给我父母多少,老公就不敢乱挥霍浪费了。

微光语:这也不失是个好主意,不过如果是比较富裕的家庭,这个就不太管用了。

案例三:我老婆也是“扶弟魔”,不过好在现在终于醒悟了,直接把家里所有卡都主动上交,告诉娘家不掌钱了……现在我已经是他们一家人眼中的周扒皮了。

微光语:简单粗暴,也难能可贵的是,老公能让老婆醒悟过来,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案例四:我和弟弟是龙凤胎,弟弟从小不爱学习,混社会,经常跟我要钱,有时跟我要几百,我顶多给50。后来我和家里人商量,要慢慢鼓励他,同时让他知道我们也很不容易,潜移默化地循循善诱,现在他已经是别人口中踏实能干、谦逊有礼的阳光小伙了。有弟弟妹妹不能惯,要想方设法去引导他,鼓励他。

微光语:最后这个才是治本啊!其实终结“扶弟魔”最根本的,还是父母对弟弟的教育问题,不再溺爱,把弟弟培养成有责任感的人,就不会有那么多“扶弟魔”和“坏娘家”了。

你身边有“扶弟魔”吗?你又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27、如何以「我的妻子是个扶弟魔」为开头写个故事?】


爽文 2023-10-27

分享欲是写作动力

我的妻子是个扶弟魔。

她总是扶起她的弟弟,因为她的弟弟总是掉到地上。

人们经常看见我的妻子扶起她的弟弟,所以他们称呼她为扶弟魔。

我第一次遇见我的妻子时,她正在扶起她的弟弟,我对她一见钟情,当场求婚。

我的朋友劝我不要和她结婚,“如果你和她结婚,你就要忍受她经常扶起她的弟弟。

我没有听我朋友的话,结婚的时候也没有邀请我的朋友,但是我收下了朋友的分子钱。

婚礼上,我的妻子穿着洁白的婚纱,一只手捧着鲜花,一只手扶起她的弟弟,因为她腾不出手带戒指,我把戒指戴到了她的弟弟上。

结婚一年后,我开始妒忌我的妻子的弟弟,因为我的妻子总是扶起她的弟弟,不过来扶起我。

我感到悲伤,愤怒的火焰充满我的心脏,我下定决心要做点什么改变她,于是我买了一把刀。

我买了一把刀,我来到我妻子身边,我向我妻子的弟弟捅了十八刀,我的妻子好难过。

她难过的死了,我的妻子死了,我悲伤地把她的弟弟放到她的棺椁里,陪她下葬。

1

写好故事(欢迎推文)

就在妻子找我要了首付,去给她弟弟买车那天。

我妈昨天一个人在家照顾小宝,打扫厨房卫生的时候从椅子摔了下来。

妈妈进了医院,姐姐姐夫赶了过来。

听到我说家里现在没有钱,姐姐很是心疼。

她让姐夫交了妈妈的住院押金,也就才2万块钱。

2

我的妻子是个扶弟魔,小时候父母外出打工,照顾弟弟的责任落在她的肩上。

一个女孩用柔弱的身躯扛起这个家,很是让人心疼。结婚后,我便主动帮她扛,小舅子的学费生活费,日常开销我们全管。

如今,他好不容易毕业了,我们也该轻松点了。可谁知他找工作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的,在家啃老啃姐姐。

这不最近谈了个女朋友,该懂事点自己先立业吧!谁知依旧不靠谱,今天想着折腾这个明天去投资个什么,钱没赚到,欠一屁股债,追债的堵在家里,妻子变卖车,卖自己的首饰包包,卖车又偷偷出我的手表等,帮她不成器的弟弟还债。

妻子温柔贤惠,与我家人都处得特别好。平时处事也特别得体。凡事一到她弟弟那里,所有的道理都不讲了,只是一味地护短。

你说,碰到这样的扶弟魔该怎么办

3

我的妻子是伏地魔。到什么程度呢?她爱她哥哥的孩子,甚至超过我们的孩子。

我们的孩子叫依依,她哥哥的小孩叫小原,她总说依依呀,你一定要对小原好啊,好吃的好玩的也要给她。

我讨厌她伏弟,她是从小被洗脑了,觉得她应该为弟弟奉献一生。

4

我的妻子是个伏弟魔。

房子车子甚至娶媳妇的彩礼,

都是我给赚的。

直到高利贷的电话打到我手机上,

我才知道她把钱都给了她弟弟。

自己家生活费却到处借。

看着百万负债和满是恶意的留言。

我一把火烧了她弟的房子,

然后纵身一跃跳了江。

可没想到的是我重生回到了结婚前,这次我优先娶了弟媳妇,

势必整垮那个伏弟魔之家。

5

我的妻子是个扶弟魔。

「你爸妈藏着这么多钱」

「给他买套房难道不应该吗」

「这是我唯一的弟弟啊」

她卷走我家所有的钱

只为给她的混账弟弟买房。

这一次

我不会再忍了。



【28、如何在结婚前识别一个女人是不是"扶弟魔"?】


关注问题 2019-04-11

如何在结婚前识别一个女人是不是"扶弟魔"?

注意下面这几个特征:

1.有极端化的“孝顺”观念和感恩意识。

2.过于注重血缘亲属关系,畏惧非血缘人际关系。

3.支配欲比较强。

4.自大又自卑,一方面对成就或生活的期许过高,一方面怯于或懒于面对自己的人生,喜欢把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

5.持“女性优越论”或“女性受害论”观点。

6.喜欢用领导、家长、老师的话压人。

7.生活过于简朴,不注意个人形象。

8.爱以“姐”自称,发表一些气势汹汹的励志或牢骚文字。

这样的女生即使没兄弟也留神。

三个方面

1、家庭是否重男轻女。

父母对儿子女儿一视同仁的,多是教育子女要相互照应和扶持;重男轻女,就会不留余力地榨取女儿的价值以获得各种利益。

2、弟弟(也有可能是哥哥)的自身素质与能力。

独立自主的人,别人给到自己手里也会推出去,还给别人;喜欢啃老的人,也一定喜欢啃兄弟姐妹。

3、女生分清界限,以及辨明是非的能力。(这个是重点)

分得清界限,明得了事理的女生,做事都有个尺度,特别是亲密关系,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话能说,所以从对你的态度里(前提是她爱你),能够辨别出她对家人到底是授鱼还是授渔。

而有些女生,对亲密关系没有界限,那么,她也就会认为,自己弟弟(哥哥),怎么帮他是应该的,反正是一家人。

我不知道答主对于扶弟魔的理解,是一直对弟弟(哥哥)无休止无底线地帮助,还是对有困难的弟弟(哥哥)走出困境的帮助。

如果是第一种,那就是实实在在的扶弟魔,相信你对女生自身人格能够分辨出扶弟魔属性值有多大。

如果是第二种,我认为全心全意帮助家人度过难关是必要的,一个有情有义的家庭培养出的女生,在你困难的时候,也会对你不离不弃。

今天刚刚获悉一则真人真事,刷新了我对于扶弟魔的认知,有时候还真要把事情看得更深一些才行。

一开始是男主求助于一档情感栏目,声称自己跟女主相处十一年却迟迟无法成婚,原因是娘家的彩礼从五十万涨到了一百万。

男主又委婉表示,彩礼尚存可接受的空间,只是女主对此态度暧昧不明。

男主自己无力找到准确答案,于是想借这档节目作为媒介,一探究竟。

是终成眷属,还是谁也不再耽误谁?男主需要一个动力与方向。

况且男女双方的岁数都已然不小了

通过了解,男主出身贫寒,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多年辛苦打拼也有了一些积蓄,只是还达不到彩礼的要求,且大部分都交由女主保管。

主持人随即联系了女方,却了解到了另一件事:积蓄已经几乎被女主汇给了娘家!

女主给出的理由是,弟弟得了重症,但主持人又联系其弟弟却发现根本没这回事儿。

听到这里,扶弟魔基本实锤了,但接下来的内容才最令人大跌眼镜。

原来是娘家妈谎称自己的儿子有病!

女主对此伤心欲绝,哭诉了自幼至今的种种不幸——她一直都是被当作工具人培养甚至是常年洗脑!

女主只有小学两年的受教育经历,倘若她不说,只听谈吐还以为她至少应该上过大学。

十四岁那年,家里人作梗,她差一点以二百元的价格许配给别人!

青春期前后便远离了家乡的她,一直漂在外面,跟弟弟的感情也很隔阂。

她的弟弟已经大学毕业,有了稳定的收入,也准备谈婚论嫁了。

即便如此,女主仍然每月给娘家汇款五千多元,自当年离家之始雷打不变。

当彻底弄清楚了其中的原委以后,弟弟崩溃了,他的原话大概是:

我深感对不起姐姐,从小到大我还以为一直在花着父母挣的钱,原来都是喝的姐姐的血!

之前,他对待姐姐之所以冷漠,是因为他一直都以为姐姐自从离开之后就对家里不管不问了。

与娘家妈通话,她跟闺女的口气很凶,一换成儿子马上就像哄小孩一般的温柔。

当她再跟主持人讲话时,又是满口的三从四德,各种的嫌弃闺女姑爷没本事。

这位娘家妈的意思就是,闺女终究会成为泼出去的水,闺女无论给了她这个家里多少钱都是应当应分天经地义!

这究竟是亲母上还是老鸨子?

主持人问她拿到这么多钱干嘛用?她最终也没讲清楚,女主喃喃撂下一句话就挂线了:

还用问么,不用问了,我全明白了……

看完节目,不禁感慨这世道,就连亲生父母居然都存在着如此大的不可信……

若不是那个女主常年外漂,若不是遇到了真正待她好的人,她会有今天的幡然醒悟么?

她只会坚定的认为来自父母的教化乃毋庸置疑的至理!

当她觉醒了,抑或说当这样经历的人们觉醒之后,回过头来又会如何看待他们的原生家庭?

然而,那种无依无靠的漂泊感,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根除的。

扶弟魔表现的不是亲情,而是女人对自己的婚姻角色归属感很弱、定位不清晰。

她意识不到自己和弟弟将来是两个家庭,会变成两家人。家庭和家庭之间关系再好,也是有距离和隐私的,说白话就是“会客气一点了”。

扶弟魔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她不认为婚姻是她的家,也不认为自己是自己的归属,她认为原生家庭、弟弟的前程才是她靠得住的,就使劲把婚姻财产往自己家里掏,增加自己家族的利益。

我并不反对扶弟魔,要有钱你爱咋扶咋扶,若是拿别人的葱装象,属于不太地道。

可从成长环境与理性度两个方面分析。本文解答扶弟难题。成长环境和谐、挫折少的的孩子成年后往往重感情;暴躁的父母很难培养出扶弟魔孩子。但人有认知能力、行为模式也会改变。受过良好教育的个体的理性增强,感情用事的特质也会相应减弱,能够理性对待弟弟问题。理性越高,成为扶弟魔的可能性越小。分析一个人的理性程度并不难,本文不做赘述。

理性对待扶弟问题

在道德上,我们没有理由谴责一个姐姐对亲人的关爱,因此这是一个难题。

我把尼采的话稍加改动为:痛苦的根源往往是愚昧无知。做为姐姐要理性处理扶弟问题。任何行为都应当权衡利弊。从生物学来说,对兄弟姐妹的投资具有繁殖意义。同胞兄弟之间具有50%的共享基因,因此投资未成年弟弟与投资子女的繁殖意义是等价的。但是,人们对子女的投资往往远多于对兄弟的投资。这其中的原因有二。

①:关系的不确定性原理。远古个体无法判断是否为父母亲生,兄弟关系则更加不确定;相比之下,个体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的确定程度高;关系越确定越愿意投资。

②:个体对成年的兄弟姐妹投资过多则可能会降低自身的繁殖成功率;例如投资弟弟上985则更可能提升自身的繁殖成功率;再如帮助一个不学无术的弟弟娶媳妇则更可能降低自身的繁殖成功率。

弟弟能力差、物质不足,勉强娶了媳妇有了后代,侄子发达的可能性不大,即:投资不给力的弟弟繁殖收益低。投资弟弟则减少了对子女的投资量,且会导致自己家庭矛盾产生,甚至离婚,进一步影响子女的成长,即严重影响自身的繁殖成功率。在能力范围之内,投资优秀的弟弟,往往不会造成家庭矛盾,因为多数人愿意与优秀的人合作。相反地,投资平庸的弟弟,即使自身家庭条件好也会产生矛盾。

综上,人们投资子女往往多于兄弟姐妹,主要是因为子女年幼且前途不可限量;已成年的兄弟姐妹的前途已基本明了。我相信,能力差的弟弟看了上文都能够理解姐姐的处境。做为弟弟,不拖累姐姐,就是在增加自身的繁殖成功率。



【29、娶妻不娶扶弟魔,嫁人不嫁凤凰男】 


搜狐原创 2021-03-19 20:40

农村俗话常说:嫁人不嫁凤凰男,娶妻不娶扶弟魔。很多人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凤凰男?其实很好理解,凤凰男就是那种家在农村,少时贫困,但是后来凭借自己的努力跳出了农门的农家子弟。按道理说,这种凤凰男应该是男人当中最优秀的了,为什么有人劝女孩子不要嫁给他们呢?

原来,凤凰男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那就是没有办法改变在农村时养成生活习惯,让女孩子觉得很别扭。例如和女孩子谈恋爱,明明中午了可以到附近的饭店吃个饭,喝个小酒,而且一顿饭的钱也不贵。

凤凰男偏偏说要回家去吃,还说自己亲自去做饭,又比如走在马路上,女孩子口渴了,想买瓶饮料喝。凤凰男却说饮料不健康,不如回家喝白开水。诸如此类的小算计,小心眼比比皆。

这跟凤凰男的城市身份完全格格不入,这就是农村习惯在他们身上根深蒂固,无法改变。女孩子要是嫁给了这样的男人,一辈子真的要窝囊死,不管凤凰男赚多少钱,他们永远是以存钱为最高目的。美其名曰为了将来的幸福生活,连现在都保持不了,哪里有将来呢?

和凤凰男相比,伏弟魔又是另外一种类型的男人,请注意是扶弟魔而不是扶地魔。如果真的要是伏地魔倒好了,不理他也就是了。偏偏扶弟魔在我们的身边又特别多,你如果要是娶了扶弟魔的姐姐,那你这辈子可有的苦吃了。为什么呢?

这还要从扶弟魔这个词本身说法。什么是“扶弟魔”?就是那种有无数个姐姐,而只有他一个男孩子的家庭。这样的家庭氛围下,这唯一的男孩子自然是受到万般宠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姐姐就代替了母亲的角色,来保护弟弟。

这样的家庭中,姐姐几乎包办了弟弟的一切,小时候还好说,不过是衣食住行。到了男孩子大了就比较麻烦了,姐姐还要包办代替他的婚姻大事,甚至连弟弟相亲都要亲自出马挑选。

时间一长,姐姐的强悍形象深入弟弟内心,反正有姐姐罩着,弟弟也不愿意去想事情。这样的姐姐谁敢娶,谁娶了的话,那就是受压迫的命,这就是“娶妻不娶扶弟魔”。这样的女人通常性格强势,凡事都喜欢出头,而且别人必须听她的,不听就大吵大闹。

当然,婚姻是自己的事情,无论你是嫁凤凰男还是娶伏弟魔的姐姐,都是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事前要想好,了解清楚,事后不要后悔,又闹起了离婚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不过有些人又回反过来想,凤凰男有什么不好呢?

处处为家庭着想,花钱精细,不大手大脚。扶弟魔的姐姐又为什么不能娶呢?有这样一个强悍的妻子罩着,不是可以省却男人许多烦心事么。男人可以放心去做自己的事业,而把家庭中的一切麻烦事情全部交给妻子。如果有人这样想,也未尝不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切都在个人的感受。



【30、外媒关注中国扶弟魔现象:亲情陷阱还是无私奉献】


2018-07-29 上观新闻

伴随全球化与城镇化趋势,新旧家庭观难免碰撞、更迭,也必然是个过程,人们无须对愿意“扶弟”的11位姐姐过度冷嘲热讽,但对于重男轻女“扶弟”文化的陷阱,还是应该有所警惕。

山西省一个小县城不久前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农家婚礼:某家唯一男丁娶媳妇,11个姐姐齐齐送上祝福,还在婚礼视频中站成一排喊出自己在家中的排行,效果相当具娱乐性。这支婚礼视频立即在网上引起注意,据中国媒体报道,11名姐姐原来共同凑了32万元为弟弟筹办婚礼,其中23万元用来供他在县城买房,这让他们陷入舆论风波。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7月25日报道,在排山倒海的留言中,恭贺新人的没几个,更多是网民表达的不解与哗然,甚至有情绪激动者用“悲哀”等字眼形容这场11个姐姐为弟弟“众筹”的婚礼,甚至给她们冠上了“扶弟魔”这个带贬义的称号。

报道称,“扶弟魔”是去年冒出的网络流行语,指从小被教导要为弟弟着想、即使结婚生子后也全心为弟弟奉献、甚至愿挖空家财补贴娘家弟弟的姐姐。她们一般出自重男轻女的家庭,在一些前几胎都是女孩、最后才生出男孩的传统家庭里,这样的思想观念较为普遍。一些中国网民看不过的是,一个成了家的男人,为何无法自力更生,需靠11个姐姐掏腰包买房?而姐姐们又是否对弟弟太溺爱,导致他无法培养出男人应有的担当?

报道称,实际上,对于“扶弟魔”的戏谑和怜悯,已在中国社会发酵一段时间。在一些交流平台上,不仅有人对“扶弟魔”女性处境表示同情。也有一些留言称,“娶妻最怕‘扶弟魔’”,也有男性抱怨要面对一个“长不大”又带来经济负担的小舅子。

报道指出,追根究底,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认知中,姐姐对弟弟无条件的责任与付出,已不再被视为值得推崇的美德,而更多是男尊女卑的体现,是现代中国社会需要剔除的糟粕。但如果站在姐姐的立场,被外界称为“扶弟魔”或许有被冤枉的感觉。一些姐姐事后就告诉媒体,她们都是心甘情愿掏腰包,也不觉得父母重男轻女。

另有评论认为,11个姐姐凑钱给弟弟是家庭互助的表现。一篇评论就力挺姐姐们说,“扶弟魔”称号含有对中国农村的误解,毕竟农村生活性质与城市中产阶层的个体化生活不同,农村大家庭有共同抵抗风险的习惯,姐姐凑钱帮弟弟,再正常不过。

是“扶弟魔”还是家庭互助?外媒称,各方立场凸显城乡、代际与不同社会背景的民众,对家庭伦理的不同认知。但相当明确的一点是,即使是再温暖的家庭互助,也掩不住“扶弟”文化所折射的男女不平等客观事实。正如不少人质问,为何社会只有“扶弟魔”而鲜少听闻“扶姐魔”或“扶妹魔”?

报道称,此外,11个姐姐大多初中毕业或没上学,赚的钱也不多,反之弟弟不太会读书却读到了高中。唯一男丁学历最高,婚礼却由姐姐买单,农村里的姐姐们做出较大的经济牺牲,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也难怪许多中国网民感到忧心,认为“扶弟”文化披着亲情温暖的外衣,却让姐姐们承受着沉重负担,还为姐姐的夫家带来压力,这在日趋强调自主性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像是一种压迫。

报道认为,11个姐姐或许没有抗拒“扶弟”,但如果有更多机会受教育,她们或许会看见自己还有其他机遇,个人价值也不仅是通过资助家中唯一的弟弟来实现,这相信是社会更需要为她们创造的条件。对于弟弟,还可以有很多其他表达爱的方式,她们的付出与牺牲,并非理所当然。

报道指出,伴随全球化与城镇化趋势,新旧家庭观难免碰撞、更迭,也必然是个过程,人们无须对愿意“扶弟”的11位姐姐过度冷嘲热讽,但对于重男轻女“扶弟”文化的陷阱,还是应该有所警惕。毕竟要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不仅弟弟的福利要照顾,11个姐姐也应该能有同等光明的前景。



【31、我家庭条件差,男友怕我是扶弟魔,我该怎么办?】


家庭关系

大家好,我21岁我男友21,目前刚毕业2年,工作不是很稳定,和男友恋爱五年,读大学就认识,他对我很好,也很上进,我父母残疾,有低保,爸爸在打工,妈妈没有能力工作,还有一个弟弟读初中成绩不错,我男友有2套房及店面,但是没有什么存款,我感谢男友从未嫌弃我的家庭,他见过我爸妈及家人一起吃过饭,我跟他姐姐和家庭相处的挺好,但是双方父母没有正式见过面,我也觉得可能他妈妈会瞧不起或者觉得丢人,我能理解,(男友妈妈一直想男友和我分手,因为我家庭的原因,阿姨觉得会让男友压力很大,但是拗不过男友,也默认了,但是也没有说过我什么,对我也挺客气的)现在在一起时间很长了,光我男友和父母见面的时间就超过3年,我和男友同居加在一起快2年,我妈妈知道我和男友同居,但是其他家人不知道尤其我爸爸不知道,男友父母家里人也知道,所以家里人会问和男友是怎么打算的,男友家里准备的婚房正在装修了,装修以后他爷爷肯定想我们结婚,有个小孩,他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就他一个孙子,很想报曾孙,我很苦恼以后的生活,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听听你们的想法,我和男友感情稳定,经历过挺多事情的,他对我特别特别好,我不想因为家庭的原因而分开,大家看看我给男友发的微信截图。他睡着了我把想说的话编辑的,他只是怕我以后是扶弟魔,说想跟父母商量彩礼的问题,怎么样合适,希望大家给给建议或者想法。

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的话,题主是想给家里至少一套房子的首付,然后还贷款到弟弟能自己赚钱吧。

如果不出意外,这个房子后面应该就是弟弟的了。

这要不算伏地魔的话,还请题主跟我说说啥叫伏地魔,让我也开开眼。

然后是彩礼,题主对于彩礼的态度是:

1.彩礼全部或者部分给父母,父母/弟弟需要帮的关键时刻要帮;

2.彩礼不给父母,自己心怀愧疚。

总归是想把彩礼给父母/弟弟,弟弟有事还是得帮。

就真的还挺扶弟的。

再有,想先补贴家里晚点再结婚,觉得用自己的存款给自己新家添东西显得不懂事,这不是自己上赶着自我PUA,自愿被吸血吗。

还有,我总觉得,题主字里行间有点茶,跟男友说,不把彩礼(男友家的钱)给自己父母,自己就会心怀愧疚,总感觉是在道德绑架男友,让男友家给题主父母彩礼。

还有晚结婚这句,好像是在说,我想在结婚之前补贴家里,但是我也存不到多少钱,你要想早点结婚的话,就给我家钱,这样我就不用晚结婚来补贴家里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整个聊天截图体现出来的只有题主想让男友家给自己家什么(彩礼)、以后和男友的小家庭要给自己家什么(关键时刻帮弟弟)、还有自己要给家里什么(补贴、房子首付),

而没有提到题主要给以后的小家庭带来什么,题主以及题主的家庭能给男友/男友家带来什么,

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如果不想以后一直被原生家庭吸血的话,彩礼以及和弟弟、和父母的关系这些事情都要考虑清楚。

我也是家里条件比较差,有个弟弟。老公家里条件比我好很多,是独生子。

这里说一下我和老公的处理方法,也不见得就是好的方法,情况类似的可以做个参考吧,有什么建议也可以在评论区里交流。

一是彩礼。

按照现在一般的认知,彩礼其实不是给女方家里的,而是给小两口新家庭的启动资金,而且一般女方会给到价值相当的嫁妆,共同充当小家庭的启动资金。

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话,其实彩礼给父母还是小家庭,或者不给,影响都不大,反正最后大概率都是小家庭的。

如果女方不是独生,尤其是有弟弟的话,彩礼最好直接给小家庭,不要给女方父母,不然大概率就成了弟弟的。

反正我是一分钱彩礼都没给我爸妈。

就这我还觉得有点亏了,毕竟老公爸妈给了我们小家庭不少支援,而我父母这边没给任何支援,虽说老公家里这边没说啥,但是我知道如果老公找个家庭相当的独生女,生活会轻松很多。

而且以后我弟弟结婚买房,我父母一定会倾尽全力支援。

而我,至少我毕业后的几次花钱的地方,我父母一分钱都没给过的。

所以在一些事情上,我跟老公会向他的父母这边倾斜。比如过年过节,给两边的红包和礼品都是一视同仁的,但是会额外给老公父母买手机、智能家电啥的。

别的也不说,人家把积蓄都给我们了,本金我们暂时还不上,利息总得记着点吧?

再就是弟弟有事要不要帮的问题,

不知道题主这个关键时刻具体指的是什么,但我也有个在上学的弟弟,就我目前的情况而言,好像确实没什么关键时刻是非要我这个姐姐帮的:

上学的学费、生活费有爸妈供着,而且我弟弟现在上学的生活费比我上学那会儿多得多,甚至我爸妈还在县城租了房子在陪读,上学这块儿没什么需要我这个姐姐帮的。

买房,我和老公买现在的房子,我爸妈一点都没添补,甚至还想要十几二十万的彩礼,到我弟弟买房子,我爸妈肯定会想办法多添补,我和老公还在苦哈哈地还房贷,也没什么帮得上的。

(话虽这么说,但是平时也给弟弟发不少红包,逢年过节也会给他买羽绒服、买双好点的鞋子啥的,今年弟弟在家上网课,还给他买了个老一点版本的iPad上网课用。)

我老公说过一句话我是认可的:这孩子以后上学没钱,家里供不上的话,哪怕一直到读博我们也给钱。但毕了业出来就没我这个姐和他这个姐夫的啥责任了。

还有赡养父母的问题。

个人感觉,父母现在有的东西应该是会都留给弟弟的,这些我就不多计较了,以后赡养父母我跟弟弟保持一致就可以了。

如果弟弟生活在父母身边,多照顾父母一点,让我少付出一些精力,那我愿意在金钱上适当多付出一些。

如果都不在父母身边的话,那赡养父母的钱就两方AA,谁也不占谁便宜。

最后,希望有弟弟的女孩子都能认识到,

父母养大你和弟弟付出的金钱和精力都是差不多的,甚至往往在弟弟身上付出的更多,没必要因为年纪比弟弟大,就承担帮父母抚养弟弟的义务、在以后的生活中帮扶弟弟等。

如果要帮,也只应该是因为跟弟弟关系很好,两方互相帮扶,有来有回,而不是单方面的供给。

说白了,感情在这里,花钱可以不理智。

但人家都跟你没感情了,你就尽到义务就好了。

总结一下:

1,我赚不了很多钱,我没法独自给我弟弟买房。

2,所以我需要你帮我,怎么帮我呢?

2a,彩礼全都给他们,但是我好怕你们家会看不起我。

2b,彩礼大部分带回来,但是你要陪着我月复一月补贴弟弟。

2c,我把所有彩礼带回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但是我好愧疚。

有多大能耐做多大事,选择了要好处就要承担相应的代价。你最大的问题就是话说一半。你的原生家庭你无法改变,这大家都理解。你想帮你弟弟,我猜大家也理解。可是你不能在给出选项的时候只强调你付出好多多么不容易,虽然我们也知道你不容易,但是你要给出解决方法啊。你个人能力不够,你需要你男朋友家做出一定的牺牲,那你就要告诉别人你会怎么补偿别人啊。怎么平衡你男朋友家庭的付出,怎么在别的地方补偿他们,这就是你没说的那一半。

你不能就只说我不容易啊,我要帮我弟弟啊,不然我内心有愧啊。可是你帮了你弟弟你是问心无愧了,你是在爸妈面前能挺直腰杆了,可是男朋友这边你也要给出相应的方案。你不能天真的认为你爱我就要承担这些付出,这是不对的,好人不应该被枪指着。

你说想把彩礼全都给父母,但是担心自己在公婆面前没地位。可以啊,没问题啊。你可以跟你男朋友说:我知道这样叔叔阿姨会对我有意见,但是没关系。结婚之后家务我来做,每年年夜饭你家里吃,每个礼拜你让叔叔阿姨来家里,我保证每周都做一桌可口的饭菜让他们开心,你什么都不用做,陪他们聊天玩就行。在公婆面前你要多说我的好话,维护我的尊严,让他们知道我的奉献。虽然我原生家庭无法改变,但是我愿意用行动和时间证明你没选错人。

你想大部分彩礼留给父母,每个月给他们打钱。没问题啊,你可以跟你男朋友说:我知道这样叔叔阿姨会犯嘀咕,但是没关系。以后结婚了,每个月给父母的钱都是固定的,有急事要多打钱我一定先和你商量。以后每周我们都去公婆家看他们,该买点心买点心,该买水果买水果。在公婆家里饭我当媳妇的做,碗我当媳妇的洗。以后万一你妈妈生病住院,我当媳妇的做饭送饭端屎端尿擦身子,我保证当我亲妈来照顾。在公婆面前你要顶住了,要让他们知道我的好,知道我虽然金钱方面没法做更多但是我愿意用勤劳去弥补。

你不能光说自己多不容易,光说自己需要什么。你也要告诉别人你愿意为你获得的这些东西付出怎样的代价。

把话说全了,好好去商量。

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在恋爱期间,你对你男朋友的承诺往往都落实了,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你开出来的支票。如果他依照过往的经验觉得你的承诺不可信,那你真是说啥都没用了。这一点只有你们俩自己知道,我们就无法做出判断了。

网民嚎叫:

你的行为,已经超越了姐姐“该”帮助的程度,算得上扶弟魔了吧。

男朋友家条件比你家条件好,但孝敬父母也要看自己,不能使劲儿刮婆家补贴自己父母。

如果弟弟遭遇了困难,暂时帮助一下,那是人之常情,但弟弟买房,姐姐真的不该帮。有钱买大的,没钱买小的,他的日子他过。

如果他已经有了大部分首付,帮一点儿,未尝不可,但如果全部都要姐姐买房,肯定不合适。



【32、我靠发疯骂醒扶弟魔妈妈】


我家淇淇 2023-08-03 甘肃

我妈是个扶弟魔。

她妄想我也成为我表弟的ATM机。

但是她不知道。

我是个疯批。

1.

表弟赵广俊考上了大学。

就在我家居住的这座城市。

暑假时,舅舅舅妈带着他来“暂住”。

给出的理由是:提前适应大城市生活,方便以后扎根。

我和我妈去高铁站接他们。

忘了说,我叫了一辆五菱师傅的货拉拉。

我妈埋怨我:“你不让你舅舅他们住我们家就算了,怎么还开这种车来接他们啊?”

五菱师傅听见了我妈的抱怨。

“大姐,啥叫这种车?我这车能爬坡,能下水,载人还多。号称神车,你要是嫌弃,你现在就可以下车。”

我妈闭了嘴。

但是我知道,她怪我没开家里的好车来接他们。

如果我舅舅舅妈是正常人的思维,我绝对欢迎他们来。

可惜,他们就是缠着我妈吸血的蚂蟥。

而我妈,甘之如饴。

一个字,就是贱。

来到高铁站,舅舅一家三口已经在等我们了。

见我妈从一辆面包车上下来,他们三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在众多私家车中,贴着“货拉拉”三个字的面包车,绝对是辆显眼包。

舅舅说:“姐,我们千里迢迢来看你们,你们就让我们坐这破车啊?”

舅妈接着搭话。“就是啊,姐,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乡下人啊?”“亏我们还带了土特产来,你这样做,让爸妈寒心呐!”

两人你一言,我一嘴的批斗我妈。

我妈面色通红,愣是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就连我表弟也埋怨。

“姑姑,你不是说你们家挺有钱的嘛,感情你都是骗我们的啊?”

我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三个人贬低我妈。

心里一阵平静。

活该。

五菱师傅不耐烦地探出头。

“快上车,不上我走了。"

2.

见我妈唯唯诺诺的,我知道差不多了。

“舅舅,舅妈,表弟,这儿不能停太长时间

,快上车吧。” 他们三人这才注意到我也在。大概是我妈当了他们的出气筒,他们也没怎么再说就上了车。

车上。

舅妈盯着我脖子上的项链。

“安安,你这项链怪好看的。"

我摸了摸项链,笑笑。

“这是我生日的时候,我爸送的。"

“真好看啊,舅妈也挺喜欢。”

闭目养神的舅舅睁开眼睛,瞄了一眼我的项链。

理所当然说道:“安安,你舅妈喜欢,就送给她吧。”

我看向我妈。

我妈眼里有着请求。

她为了她弟一家,要委屈她自己的女儿。

我可不是软柿子任人捏。

我说:“舅妈,你想要啊?”

舅妈以为我要送她了,手都摊开到我跟前了。“安安,你送舅妈,舅妈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话这么说,但动作显示了她的着急。一双手伸到我脖子边,想解开项链的扣子我一躲。舅妈脸色一僵。“安安,你不想送给我吗?”瞧这脸大的,我都没说送,她倒惦记上了我妈很为难,看看我,再看看我舅舅。她又偏心我舅舅了。

“安安,摘下来吧,你的项链不是很多嘛。连我妈都站在他们那边,我舅妈眉开眼笑“这条就给舅妈吧,舅妈有空再去你那边选一条。” 从小到大,我已经对我妈彻底失望了。什么事,都以我舅舅一家为先。

哪怕我爸创业时困难,她都能拿钱给他们

这次是我的项链,下次要我们的房子,她也绝对二话不说就给。

我打掉了她伸过来的手。

“我有说送给你吗?你不好意思,那你还有脸问我要?”

“抢外甥女的东西,给你脸了?”

“想要,你自己去买啊!”

3.

面对我的连环机关枪。

顿时,舅妈就哭了。

舅舅瞪着我妈,指着我。

“这就是你养出来的好女儿?一条项链都要计较!”

赵广俊安慰着他妈,也愤怒地瞪我。全家没一个有良心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这次来这儿,就没打算回去了。

有次深夜,我听见我妈在打电话。

内容就是让他们一家三口住在我家。

我知道,一旦他们来了,想再赶走,就没那么容易了。

所以我才叫了一辆货拉拉,带着他们去租的房子。

想住我家?

没门儿!

我妈难得在我面前硬气。

说:“安安,别闹了,一条项链而已。”

让我别闹?

就闹给你们看看。

我顺着我妈的话,无所谓地回应:“妈,要不把我们住的房子过户给舅舅家,一套房子而已。”

闻言,舅舅和舅妈眼睛都亮了。大城市的一套房子,他们干一辈子都买不起。如果我妈把房子给他们了,表弟娶媳妇儿都容易许多。

我妈犹豫地皱着眉。

小声道:“那我们住哪儿去啊?”

“你们就去租一个嘛,反正你们家的家产都要留给阿俊的,早给也是一样的。”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妈。

在我的注视下,我妈面色苍白。

“安安,我、我没这么想……”

赵广俊态度也热络起来。

“姑姑,我就知道你对我好。等你和姑父死了,我给你俩送终。”

我妈一愣。

我暗笑,人家都这么说了,我妈也还是会贴上去的。

谁让她犯贱呢?

舅妈也瞬间不哭了,握着我妈的手,激动

极了。 天上掉套房子,能不激动么。“姐,咱们永远是一家人,听说姐夫开了一家公司,阿俊毕业后就让他接管吧,你们享享清福。”

我妈摇摇头,有些为难。

“公司是安安爸的,他……”

还没说完,舅舅就打断了她。

“你们家又没儿子,家产不给阿俊,难道给安安吗?”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就这么定了。"

我知道我妈向来懦弱,没想到能这么懦弱

4.

他们一家三口在那儿畅想继承我爸公司后的美好生活。

连带着要我项链的事也抛在了脑后。

我妈悄悄挪到我身边。

带着短暂的愧疚。

“安安,妈没有和他们说把公司给他们,你才是唯一的继承人。

我玩着消消乐,没说一句话。

我的沉默,让我妈心惊肉跳。

“安安……”

“你敢这么做吗?”我放下了手机。

轮到我妈沉默了。

“家产只有一份。”我笑的我妈颤颤巍巍的。

“可是妈妈,能有很多个,我不介意我爸给我找个新妈。”

直到来到一个老破小的小区,我妈都没说话。

下车后,他们一家三口傻了眼。

这和他们想象中的高档小区完全不一样。

舅舅气哄哄地质问我妈是不是耍他们。

我妈看看我。

自小被灌输的重男轻女思想,令她无法抗拒。她问我:“安安,他们能不能住我们那儿去”我冷笑一声。

“我看,你是不想做沈家的女主人了。”

我妈眼眶一红。

“安安……”

舅妈嚷嚷:“姐,你养得什么小白眼儿狼啊?这种女儿还不如生出来就掐死。”

我把钥匙扔在地上。

“要住,就捡起来。不住,就给我滚回老家。

舅舅气得上来要打我。

我把左脸亮给他。

“一巴掌,十万,我不亏。”

舅舅扬起的手在半空停住了。

多亏了互联网的普及,他也知道不能随便打人。

我妈很体贴的帮忙捡了起来,塞在了舅舅手里。她要作践自己,我没办法。

想让我也作践自己,她想太多。

我转身就走。

走出老远,我还能听见舅妈在骂我。

5.

我本来以为能消停一阵子,没想到仅仅过了一个月,他们一家三口又作妖蛾子了。

还有,我也低估了我妈扶弟的心。

手机上的远程监控传来家里有人闯入的信息,我点开一看。

我妈带着舅舅一家三口,大包小包地来到了我名下的一处房产。

高档小区,环境舒适。

这是我十八岁那年,我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因为要时时刻刻提防我妈,所以我一直都和她住在一起。

那边我很少去。

这点,我妈也是知道的。

看来,她是觉得我不会去哪里,所以带他们去住了。

不过我妈肯定不知道我装了隐蔽的监控,一旦有人进入,我的手机就能收到信息。我看着监控,将声音打开。

传来了他们兴奋的声音。

“姐,这里也太豪华了,你早就应该带我们来了。”

监控中,舅舅坐在我精心挑选的沙发上,穿着鞋就架在了茶几上。

舅妈和赵广俊里里外外逛了好几趟。

“姐,这就是你给阿俊准备的婚房吗?”

“姑姑,我太喜欢这里了,环境真好啊!”

我妈跟小媳妇儿似的坐在一旁。

对比中,好像她才是那个“客人”。

我妈犹豫了一会儿,说:“这是安安的房子。舅舅一拍茶几。

“安安一个丫头,要什么房子?以后嫁出去了,只会便宜了外人。”

“给我们阿俊就好,还能给你们送终。”

赵广俊受尽了家里的宠爱,也早就认定了我爸妈的财产都是他的。

他对我妈说:“姑姑,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只有我才能传宗接代。”

“爷爷奶奶说了,你得好好照顾我,他们才能安心。”

他们说得理直气壮。

我妈被他们三人围攻,也渐渐沦陷。

竟然说出能让我答应的话。

我就知道,她已经没自己的思想了。

看着监控里开心的一家三口,我冷笑,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6.

晚上吃饭时,我问我妈今天去哪儿了。

对她失望的同时,我有时候又希望我妈能醒,因为我爸很可怜。

我爸也抬头看她。

我妈愣了一下,拿筷子的手抖了抖。

“我在家,没去哪儿啊。”

我妈骗了我。

我反倒轻松了。

“我还以为你去我房子那儿了。”

我妈的碗掉在了桌上,她害怕地咽了咽口水。仍旧否认:“你房子都没人住,我去那儿干嘛?”

“哦,那我有空过去看看。"

我妈腾地站了起来,椅子和地板摩擦发出刺耳的响声。

发现自己的行为太过激后,她干笑着坐下

“别过去了,你上班这么累,我替你过去看看吧。”

她假装很淡定,想要掩饰内心的恐慌。

我恶劣的想,我妈现在一定又害怕又纠结。可是,这是她自找的啊。

我终于给了我妈想要的回答。

“你说的对,那我就不过去了。

肉眼可见地,我妈松了口气。

没吃多少饭,我妈就心虚地上楼了。

饭桌上,就剩我爸和我。

我爸知道舅舅一家来的事,不过他没过多问我。

只是和我说,放手去做。

他是我最坚强的后盾。

虽然我爸爱我妈,但是看我舅舅一家不爽也是真的。

7.

接下去,我天天都看监控。

这三个人把我的家弄得乌烟瘴气。

遍地都是烟头和外卖盒。

我好几万的真皮沙发上,到处是香烟烫的洞。

他们还真觉得这是他们家了。

我见屋内霍霍的差不多了,带着我妈去了那儿。我妈还在好奇我要带她去哪儿。

直到来到了我房子的小区。

“安安,为什么要来这儿啊?"

我笑眯眯地说:“妈,你演技真的很差。”

我妈还在装傻。

她笃定我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演技?安安,你在说什么?"

“我在我房子里装了监控。”

得知真相,我妈之前的自信瞬间垮了。

她的额头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水,脸色煞白。

她拦着我上前。

还想解释:“安安,你听我说。"

我甩开了她的手,毫不留情地说道:“妈,你之前给舅舅家的,我和爸既往不咎。”

“但是,把主意打到公司和我的房子上,你觉得,我能忍吗?”

我妈失神了一样。

“可是,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

这话,我在我便宜外婆那里听了很多遍。

就是因为那俩老的,我妈才会养成了扶弟魔的个性。

她觉得她所有的一切都是弟弟的,哪怕她的丈夫和女儿,也不过是跳板而已。

我拉着她进了电梯。

然后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妈,你不是很想把我的一切给他们吗,我偏要他们尝尝自作孽不可活的滋味。”

我就是个疯批。

8.

开门的时候,舅舅叼着一根烟,浑身酒气。

“你们来啦,吃的带来了没?"

见我们两手空空,舅舅暴怒了。

“什么都不带,你们还好意思来!”

我妈胆小懦弱,往后缩了缩。“不是,我们……”

舅舅打了个酒嗝。

“我要吃酱牛肉,去买几斤。"

我双臂环胸,嗤笑了一声。

“还想着吃酱牛肉?你去吃牢饭吧你!”

他喝醉了酒,脑子转不过弯。

“什么牢饭?”

舅妈打扮得不伦不类走了出来,嘴巴抹得比猴屁股还要艳。

“哎哟,安安来了啊,快进来坐。”

一副女主人的气派。

我站着没动。

“赵广俊呢?”

今天,他们三个人必须都在场。

好戏才能更精彩啊!

舅妈朝里面喊:“阿俊,你姑姑和表姐来了,快出来。”

赵广俊胡子拉碴,衣服也皱巴巴的,完全没有学生该有的活力。

我妈不明所以,还是极力辩解。

“安安,我就是看房子空,让你舅舅他们暂住一段时间。”

舅妈尖叫起来:“暂住?这不是给我们了吗?”赵广俊不悦地看着我妈,压根就没有对待姑姑的尊敬。我故作思考:“我倒是还有一栋别墅。”除了喝醉酒的舅舅,舅妈和赵广俊急切地问我在哪儿。我“嗯-”了一声。

“那我找个时间烧给你们。”

意识到被我耍了,赵广俊冲了过来。

他被养得有些胖,跟颗炮弹似的,把我撞到了地上。

我没顾得上身上的疼痛。

以口型对他说:“你完蛋了!”

9.在上楼前,我就已经报警说有人私闯民宅。

等警察们上楼,就看到我被推倒在地的画面。时间,卡的刚刚好。赵广俊被拷起来的时候还是一脸懵的。“这是我家,你们干嘛拷我?"舅妈第一次见这阵仗,痛哭流涕的说是冤枉的。但这也不影响警察给她戴手铐。而醉酒的舅舅,自然也被拷起来了。我妈傻呆呆地看着他们三个被警察带走。我心里一阵畅快。

警察局。我出示了房产证和各类能证明我身份的证件。警察调查了一番后,发现了一个问题。“犯人是你舅舅,舅妈和表弟?”我点点头。 可能警察也是第一次见报警抓自己舅舅的,他又问我:“他们和你家有什么恩怨吗?”

“他们想我死,这样我爸的财产就都是他们的了。”

做好笔录,我走出了警察局。

我妈在外面等我,一脸的着急。

“安安,不关你舅舅他们的事,是我做主的。可不可以……”

在我阴冷的目光中,我妈退却了。

不过她搬出了外公外婆来压我。

“你外公外婆也知道他们被抓了,很担心,我怕他们受不了打击……”

我心想,那俩老不死的因为这事儿死了,我绝对买上万的烟花爆竹在他们门口放。

看着我妈委屈的样子,我松了口,但。

我是故意的。

“妈,也不是不能和解。”

“什么条件?”

“他们把我家弄成那样,总要赔偿的。我就不多说了,二十万。”我妈张了张嘴:“会不会太多了?”

我凑到我妈耳朵边,她想躲却没退路。

“亲爱的妈妈,这些年,你私底下给他们的,也不止二十万吧?”

我妈没想到我竟然都知道。

那张脸上红了又白,白了又红的。

留下一句“我找他们商量一下”就跑进了警察局。

看着我妈的背影,我的嘴角缓缓扬起。

他们私闯民宅,尚不构成刑事处罚。

但只要他们出来了,会不会报复,有什么后果。

就不是一句简单的“和解”能解决的了的。

10.

我让我爸断了我妈所有的卡,她又没有私房钱,这笔钱只能我舅舅出了。

我笃定他不敢不出。

赵广俊刚考上大学,人生绝对不能有任何污点。最终,舅舅打电话给老家,东拼西凑,凑了二十万给我。

我也签下了和解书。

出警察局那天,他们一家三口恶狠狠地看着我。

什么都没得到,还白白损失了二十万。

他们的心都在滴血。

舅舅指着我骂:“小畜生,没良心。”

舅妈也附和他骂我。

她是典型农村妇女,骂起来的词汇更加侮辱人。

换作普通小女生,一定会被骂哭。

可是我不一样。

我听着他们的辱骂,勾起了一个微笑。

“我已经录音了,辱骂他人,也是会坐牢的哦!”

“看来,你们免费的牢饭还没吃够"

“怎么办啊,表弟,你好像又要有污点了。”

赵广俊本来也在骂我,一听我这么说,马上把他爸妈的嘴捂住了。

三个人的眼睛猩红。

眼神里充斥着浓浓的恨意。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把他爸妈给杀了呢。

我叫了几个人,把他们的东西打包都带过来了。

跟扔垃圾似的扔在了他们跟前。

“人呐,要有自知之明,别贪图不是自己的东西。”

说完,我上了路边的一辆奔驰。

通过后视镜,我看到赵广俊贪婪的看着。

他们,不会改变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不会轻易放弃我家的财产。

就等着,他们何时爆发了。

11.

我把三个人骂我的话给我妈听,她呆愣在那儿,眼神空洞。良久,大哭了出来。她第一次,没有说他们好。

而是抱着我,诉说着对我的抱歉。

但是我对我妈失望太久了,这个拥抱,来得太迟了。

而且,凭我妈的个性,她还是会傻傻地被娘家人吸血。

但是出人意料,我妈真的没有再联系舅舅一家。

反倒是他们,经常打电话来,目的只有一个。

——要钱。

往常我妈有求必应,但这次像看清了他们的为人。

我妈送他们两个字——没钱。

然后拉黑了他们全部的联系方式。

直到有一天,我妈接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挂断后,她直接瘫坐在地上,手也不停地发抖。我爸安慰着她。

我冷眼看着,心中有了猜测。我妈哭着说我外婆病危了,想回去看她最后一眼。

为人子女,不去送父母最后一程,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戳我妈的我无所谓,但是戳到我爸,那绝对不行。

我朝我爸点点头。

“爸,我们就陪妈去一趟吧。"

当天,我们就坐上了前往老家的高铁。

12.

来到舅舅家才发现,外婆病危是假的。

一切都是为了骗我们来撒的谎。

只有我妈眼睛红肿,她哭了一路。

外婆个子矮小,眼睛有点浑浊,却散发着精明的光。

她的嗓门一点都不小。

“你这个贱蹄子,我都听你弟弟说了,你们把二十万给我们拿出来。”

我妈呆呆地看着她——

她这么远地过来,不是来找骂的。

我爸把我妈挡在身后,身上男子气概爆棚——

“你再骂我老婆试试!”

外婆没想到我爸这么牛掰,故意倒在地上哭天喊地的。

“哎哟,我这是造了什么孽生了这么一个女儿,你们都要欺负我!”

“我不活啦,让我去死!"

老太太撒泼打滚,跟疯了似的。

不少经过的人都驻足观看。

当地严重重男轻女,姐姐扶持弟弟,那再正常不过。

他们指着我们,面露鄙夷。

我猜测,舅舅一家回来的时候,一定好好“宣传”了我们。

而且要道德绑架,让我把二十万吐出来。

我妈窝在我爸怀里哭,我爸心疼地安抚她。我“嘿嘿”一笑。

他们说得越过分,我就越兴奋。

人,就是要勇于接受挑战。

“外婆,你哭什么啊?不知道的,还以为舅舅坐牢是杀了人被枪毙了,你给他收尸呢!"

我是朵小白莲,迎风飘摇。

13.

“臭丫头,你说什么呢?你舅舅才没坐牢!

外婆也不满地打滚了,坐在地上阴毒地看着我。

我扫视了一圈众人,夸张地拍了拍胸口。

嗓门大谁不会啊?

我有样学样,保证在场的每个人都能听清楚。

“舅舅就是坐了几天牢而已,外婆你不要这么大声啦,被人听见怎么办?"

围观的人纷纷一哄而散。

都是些小老百姓,谁都不想和坐过牢的人有过多的接触。

外婆气喘吁吁的,显然气得不轻。

不过她也惦记上了我的房子。

“死丫头,你住这么好的房子有什么用?快过户给你弟弟。”

我微笑着说:“好啊。”

外婆没好气的瞪我一眼,站起来拍了拍灰尘。

“早点同意不就好了嘛,你舅舅他们的事,我可以不追究了。”

“市值一千万,里面的装修算我送的,外婆,你看是刷卡还是付现?”

外婆一口气差点没背过来。

这时候,舅舅和舅妈来了。

他们给了外婆一个眼神,外婆马上闭嘴了

舅舅没有以往的颐指气使,反倒客客气气的。“姐,姐夫,妈前两天的确病了,但是又好了。”

我妈低着头没说话。

舅妈也是一样的态度,看似很后悔似的。

“都是我们的错,以后我们还是相亲相爱一家人,好吗?”

14.

毫无疑问,我妈又又又又妥协了。

为了不让我难过,她和我说第二天就走,以后外婆外公是死是活,她再也不管了。

为了欢迎我们的到来,舅舅竟然在县城定了一桌酒席。

我和我爸对视一眼。

事出反常必有妖。

果不其然,包间里除了我们五个人,还来了两个人。

看着像母子。

舅舅热情介绍:“姐,姐夫,这是我朋友,我爸妈和他们打了声招呼,就坐下了。但是两个人时不时地看我,眼神像在看待一件商品似的,品头论足。

尤其是年轻一点的男人,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扫视我。

舅舅满脸堆笑:“今天我做东,让两个年轻人认识一下,微信也加一下。我看,年底就能结婚了。”

我爸阴沉着脸,我妈也不赞同地看着舅舅——中年女人一身廉价香水味,“呵呵”笑了。

“听说安安在你爸公司上班啊,那到时候小勇也跟你去好了,以后小勇做大老板,你在家做全职太太。”

舅妈不同意了:“公司是我们阿俊的,有小勇什么事儿?”

“小勇是安安的老公,当然有权利继承公司了。”

中年女人的嘴也很厉害,她翻了个白眼,冷嘲热讽:“你家阿俊又不是安安的兄弟,是表的,我们小勇可是安安孩子的爸爸!

舅妈撇了撇嘴。

“八字还没一撇,真当自己是亲家了?”

“我们小勇长得这么俊,安安肯定喜欢!”

小勇朝我一笑,露出了黄黄的牙齿。

舅舅在中间做和事佬。

但是我发现了一个,很值得我探究的事情。

15.

中年女人和舅妈打起来的时候。

舅舅很自然的挡在了中年女人跟前,还呵斥舅妈:“别闹了!”

舅妈没看出来不对劲,还一个劲儿地说小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中年女人把舅妈的脸都挠花了。

眼里带着得意。

“够了!”

我爸怒吼一声。

现场立刻消停了。

几个人齐刷刷地看着我爸。我爸指着他们,斩钉截铁说道:“我的财产,只会留给安安,别人一分都得不到!”

舅舅傻眼了,阻拦我们离开。

“姐夫,有事好好商量啊……”

我爸是个很斯文的男人,一般情况下,不会爆粗口。

但今天他实在忍不下去了,一把揪住舅舅的衣领。

“商量你妈个头,你再拦着我们,我就打死你。”

“老子有的是钱,打死你都不用偿命。”

舅舅瘦弱,被我爸扯在手里可谓是风雨飘摇。

舅妈扑了上来,声泪俱下。

我爸嫌弃的丢开舅舅,拿桌上的湿巾擦了擦手。

还带着警告:“再打安安的主意,我就把你们送进去吃牢饭。”

霸气说完,我爸带着我们往外走。我妈看我爸的眼神极其崇拜,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啪”地一声,舅舅狠狠打了舅妈一巴掌。

“都是你吵来吵去,不然安安就能嫁给小勇了。”舅舅还在做梦。

他把一切都怪罪在了舅妈身上。

我回头看的时候,那个中年女人攀附在舅舅身上。

舅舅还伸手掐了她屁股。

而舅妈没看见他们的小动作,趴在地上大哭。

16.

回去之后,我立马让人调查舅舅和中年女人的关系。

调查结果显示,他们都勾搭在一起好几年了。

舅舅为了讨女人欢心,才费力把我们骗了回去,参加了所谓的“相亲宴”。

他吹嘘只要娶了我,就能得到公司、房子,和所有的财产。

看着照片上,舅舅和女人的亲热照片,我冷哼了一声。

在我考虑把照片寄给舅妈,还是寄给赵广俊时,网上突然爆出了一件新闻。

内容是说我家有这么大一个公司,竟然都不赡养老人。

还附带了视频。

我外婆面容憔悴,我外公瘫痪在床。

两位可怜的老人让网友们纷纷跑到我家公司的微博咒骂。

一时间,我们家成了众矢之的。

但是,我憋了个大的。等舆论越来越盛的时候,我放出了我花了大价钱,找人写的一篇篇幅几千字的小作文。

文中,从我妈小时候开始写起。

写我妈如何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中生存,如何为了改变命运考上大学。

又写了我妈为了她弟弟所付出的。

到后来的计算我的家产。

种种恶行,都涵盖其中了。还晒出了我妈这些年的转账记录。

高达百万。

舆论彻底反转。

网友们见自己被人当了枪使,又跑去骂无良媒体和我舅舅一家。

17.

因为这场舆论风波,我家公司的股价都涨了不少。

这不代表,我能大事化小。

我找到了报道舆论的无良媒体,只要他们提供投稿人的身份,我就可以撤销对他们的起诉。

通过查询IP,投稿人最后登录的地点在一个大学城。

接下去,都不用再调查了。

跟我家有仇的,现在正在上大学的,只有赵广俊了。

带着照片,我来到了他的大学。

刚刚下课,赵广俊和几个男生走出了教室。

他假装没看见我,加快了脚步。

“赵广俊。”我喊他。

几个男生“吁”了一声,然后推着他过来。

等他们走后,赵广俊目光变得阴森,想吃人的那种。

“你来干什么?”

“网上的新闻,是你爆的吧?"

赵广俊没想到我这么快就查到了,“呸”了一声。

“是我爆的又怎么样,我说错了吗?你们就是不孝,要被人戳脊梁骨那种!”

我拿着那叠照片扇了扇。

突然,全部甩在了他脸上。

他横着脸:“你!”

“你孝顺,你爸都要被人勾走了你都不知道——照片散落一地。

每一张,都是舅舅搂着同一个女。

有亲的抱的,还有床戏的。

赵广俊气得浑身发抖,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同情道:“表弟,我们上次去老家碰到这个女人了,你爸因为她,打了你妈一巴掌。”

这是一根压垮骆驼的稻草。

赵广俊捡起地上的照片就跑了。

我睚眦必报。

而且我也是一个疯批。

任何伤害我,伤害我家人的。

我都不会放过。

18.

不久后,老家传来消息。

舅舅胆子大到把那个女人带回了家。

赵广俊把他们捉奸在床。

舅妈受不了打击去打那个女人,没想到被我舅舅护着,反过来对我舅妈拳打脚踢。赵广俊气不过,提了把杀猪刀,进去就把他爸和那个女人捅了。

送医及时,两个人都没死。

不过赵广俊就没那么好运了。

故意杀人。

在刑法上,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定为犯罪未遂。

虽然没杀死人,但是情节严重。

赵广俊要在监狱蹲一段时间了。

一个住院,一个坐牢。

舅舅家,彻底垮了。

我妈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吃惊得说不出话。

这就是她奉献了前半生的原生家庭。

儿子是宝。

女儿是草。

一些重男轻女的,多半是女人。

比如我外婆,自己也是女人,却对我妈非打即骂。

我改变不了我妈。

但是我可以剔除掉她身边所有的危害。

那些吸血虫,就在阴暗的角落里烂掉吧。



【33、现实中扶弟魔真的很多吗?】


现实问题

1

之前同学给我介绍过一个江西的女生,该说不说,江西的妹子就是水灵灵啊,身材也好,大概就像这样。

楚腰纤细的感觉,臀部也丰满,觉得好生养。

谈恋爱的时候谁不喜欢江南水乡的妹子呢!?

更何况她一手拌粉做的很好吃。

后来谈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有次直接调侃的问,你们江西彩礼很高呀?

她说,我们还有嫁妆呀?

我问嫁妆都有什么呢?

她说,新做的棉衣棉被,新作的被子还有四件套哇!再说了,彩礼也会带回来一点的。

我问,拿了十几万彩礼,带回来多少呢?

她纠正我说,啥十几万呀,我妹结婚的时候都26w呢!她还是个大专,我一个研究生,怎么不得30万呀!大概带回个3、5万吧!

剩下的钱留给我弟娶媳妇啊!

留给弟弟娶媳妇啊!!?

我说,你还管你弟娶媳妇啊?

她说,对啊,那是我弟啊,那是我们全家的希望,那是我们全村的希望!何止管我弟娶媳妇啊!我跟你说,我弟可优秀了,211本科呢,他以后买房子,买车,娶媳妇,咱都要帮他啊!我都计划好了,不要他去什么大城市,就回老家市里,买套房也没几个钱,咱赞助点,他再攒点,不就够了。

我说,你爸妈呢?

她说,他们要养老啊!?

我说,我爸妈就不用养老了?

她说,谁家娶媳妇不扒层皮呢?没点经济实力,还娶的起媳妇?不都得出去打工吗?

你说这嗑还唠的下去吗?

哦对了,她还说过一个让我觉得最好玩的事。

那就是如果我上门,她的每一个长辈和小辈亲戚,我都要发红包,长辈1000起步,小辈500起步。然后结婚办酒的时候,也要给他们再包一次红包,他们吃席还不用随礼。

手动再见(‵□′)拜拜了您嘞!

2

前女友大二,我毕业工作两年了,收入税前16k,而且我觉得就算大学生聊聊这些也没问题吧,提前看看对方对这方面的认知什么的

前女友,在校大学生,现在大二了,大一的时候,家里父母又生了个男孩

本来他父母整的这一出就够出乎我意料了

她的反应和行为更出乎我意料

她超级喜欢这个弟弟,手机壁纸是她弟弟,微信聊天背景图是他弟弟,朋友圈指定图是他弟弟,朋友圈天天发的也是他弟弟,最夸张的是她把她弟弟照片打印出来,贴在寝室的床头和桌子上

美其名曰“我弟弟好可爱啊我好喜欢”,十天里面七八天都要发她弟弟动态到朋友圈里,配上好可爱好喜欢这类言论

搞得好像这不是自己弟弟,而是自己儿子一样

在学校就已经很夸张了,在家更夸张,时不时要跟弟弟一起睡,我跟她视频,几乎每次都是跟她弟弟在一块

我们日常聊天的话题越来越多的出现她弟弟,到这里我就已经有点烦了,但毕竟是她亲弟弟,我也不好说什么

转折来了

由此我们聊到以后婚后财务管理,我说我们两个可以把工资存到一张卡里,然后全家的开支都走这张卡,包括房贷车贷,日常开销等等

或者我们准备两张卡,一张卡每个人每月往里存百分之40的工资当储蓄,另一张卡每个人每月存百分之40当家庭开支,剩下的百分之20工资当个人零花钱

我觉得我的想法没什么问题

但是她说:这样不行,你的工资我来管,用于全家开支开销,我的工资我存着

我被逗笑了,我说:这跟我们把钱存一起有什么差别吗

她说:你的钱用来咱们家花,我的钱得买一套房子还房贷

我有点迷惑了,我说咱们不是要换一套房的房贷吗,怎么又还一个

她说:你不懂了吧,女孩子必须要有一套房子在自己名下,这样才有安全感

我问:那这个房子我们买下来了总不能空着吧,到时候租住去?这样还能有一笔房租收入

她说:不要,我才不要租出去,我要给我弟弟住,等我们的孩子需要这套房子了,我再让我弟弟搬出去就行了

现在已经是前女友了

3

鄙人亲娘就是,80年代,我妈事业单位,我爸铁路司机,在一个四线城市,就这收入,一个独生子,硬生生过得跟收破烂的一样,为啥,因为我娘对事业 婚姻 小孩 完全不操心,内心只有一件事帮扶娘家,好像她就是来城市卧底的,是打入城市工人家庭的一枚内应,潜伏在工人阶级队伍里,时刻想着村里的乡亲们。

什么米啊油啊,我爸发的制服啊,工资啊,包括我姑姑买给我的书 文具,都特么过年大包小包往乡下运输,当时我还小,现在想起来,吃相不是难看,是神特么恶心至极。

关键,我妈这样做了,还要恶心我爸,说我爸没本事,不大气,特么的,你不能一边吃着还一边骂人吧。

关键还把这思路用在我身上。

我买房,我妈死活拖鞋,顾左右而言他,过年或者表弟表妹 外公外婆过生日,准点电话通知,要发红包,500起,你犹豫就是不懂感恩,特么问题,我觉得人家也没对我有多上心。

关键来了,我买房,我妈拖拖拉拉,我表弟买房,她全程陪着,到处打听折扣内部价,还说房子不能小了,要买大。

我房子装修我妈不闻不问,我表弟房子装修,她天天发朋友圈夸,全程跟进。

胳膊肘不是往外拐,简直是直接向外长着的。

到我结婚这儿,扶弟魔是死穴,不管多爱,你只要有一点扶弟魔的影子,该分手分手该离婚离婚。

说说我妈一辈子吧。

与我爸离婚,跟我这个儿子离心离德,舅舅那边自己家庭也容不下她,她就是一个边缘人,哪里都没她位置。

我觉得这是老天有眼,扶弟魔就是不会有好下场。

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儿女不去好好经营,怪谁呢。

扶弟魔不要结婚,扶弟魔请凭自己本事去扶。

关于父母与子女的真实关系,我觉得书本上说的是主流,就是说父母对于子女在正常情况下,是有爱护的,舐犊情深的,这是在有教养的家庭,有正确价值观的家庭,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愚昧落后的观念,而且是大范围的存在的,如果你不信碰上了,我鼓吹大家不要拘泥于框框架架,该斗争还是得斗争。

据我所知,在很多农村家庭,很多父母生两三个,可是实际的家庭条件,其实他只能支撑一个,那么另外两个就是被牺牲的,你不知道而已,他可能就是鼓励某个有出息的读书,但是另外一个他就是打压,故意让你觉得自己没本事,目的就是留在身边好控制,给自己养老,你存在的意义就是尽孝和牺牲,这就是你父母的安排,他们不会在你身上投入太多资源,但是会灌输非常多乱七八糟的大道理,条条框框,这些东西禁锢你一生,你不自知,因为你绝不会想到,这是亲生父母的安排,这些歪道理是你父母刻意教育的,你意识不到,这是这个世界的阴暗面,也是人性的阴暗面,广大的同志们,如果你很不幸遇上了,你要摆脱自己一生悲惨的命运,你就要勇敢毫不犹豫地斗争,与你这辈子原本最亲近的人,为了你要成为的那个独立的人,放弃幻想,准备战斗!



【34、一个“扶弟魔”的自述:我活了31年,才发现我妈根本不爱我】


YIBAO 2020-09-12 情感领域

01

我一直搞不清楚一件事:怎么会有女儿心甘情愿地当“扶弟魔”?

难道她们不知道父母不爱自己吗?难道她们就那么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好不容易挣的钱拱手相让?想来想去,可能是因为孝道的原因,又或者道德绑架,但是更准确的来说是她们太缺爱了,正因为从小太缺爱不被重视,她们会觉得最容易靠近父母的方法就是奉献,要吗为父母奉献,要吗为兄弟奉献。

她们需要一个契机看清事情的真相,她们也早晚有一天会真的觉醒。

没有谁会一直被绑架一辈子?父母对她们是真好还是假好,再犯迷糊的人也早晚有一天会看清。

我这篇文写一个“扶弟魔”的故事,她说自己一直不敢相信母亲是这样的“两面人”,原本觉得母亲对她还挺好的,也就很主动地往家打钱,可是发生了一些事情后她才看清了母亲的真面目:原来我活了31年,才发现我妈根本不爱我。

02

秀玉他们家有三个孩子,秀玉排行老二。

我们也都知道,在农村家庭里,其实老二是最不受重视的,老大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无论怎样都是宝;老三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沾了“小”的光,备受宠爱。只有老二是最可怜的,夹在中间,没人疼,没人爱。

说没人疼,没人爱,好像秀玉也不是,她总感觉母亲对自己挺好的。

譬如秀玉有时候会因为弟弟的调皮而受到奶奶的责备,一向都是母亲给予她安慰。秀玉委屈的时候,母亲也会抱着她说:“好了好了,我们秀玉不哭了哈。”母亲的疼爱对于秀玉来说,就是她缺爱童年的一束光。

秀玉太苛求爱了,哪怕是母亲的一点爱,都被她给当成了最为珍视的。

其实后来秀玉仔细回想起来,母亲对她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跟她姐姐弟弟比差远了,只是因为幼年的她太缺爱,对于母亲的偏心根本就没有察觉。在那个家里,奶奶不疼,父亲不爱,姐姐弟弟都欺负她,能稍微对她好的也只有母亲了。

秀玉一直想报答母亲,所以她长大后工作了,连续不断地往家里寄了很多钱。其实秀玉的经济状况也没那么好,但是她见不得母亲跟自己哭穷,每次母亲一说“我该怎么办呢”,秀玉就主动揽了责任:“妈,放心吧,有我呢。”

她终归还是太过心软了,见不到母亲受父亲的刁难,总是想法子寄点钱让母亲过得好一点。

秀玉的想法跟初衷都很好,只可惜她对母亲的好还是被错付了。

秀玉生怕自己结婚后没办法给母亲寄钱,所以在找对象之前她对母亲是很“慷慨”的。只要母亲找她要钱,秀玉一般都会给,就算自己过得很惨也会给。秀玉也算过,从20岁自己工作开始,这十年来往家里寄的钱少说也有四五十万了。

往家里寄了那么多钱,导致秀玉自己就没存下什么钱,打拼了十多年,她还是租着最破的房子住。就算她自己过得很惨,她也没有跟母亲诉过苦,说自己过得有多不好。她太懂事了,太心疼她母亲了。

31岁的时候,秀玉遇到了命里的那个人,她才发现自己所以为的美好都是一种假象。

母亲知道她谈恋爱之后没有惊喜,反而是阻止。秀玉很兴高采烈地告诉母亲说自己想结婚的时候,母亲的第一反应是“男方会出多少聘礼,以及秀玉以后还会不会像以前一样寄钱给她”。看到母亲的反应后,秀玉多多少少有些失望。

后来还发生了一些事情,秀玉的母亲做的挺过分的:譬如嫌弃秀玉找的男人太穷了,还有嫌弃秀玉给的钱少了,等等。

秀玉也是从一系列事情中才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赚钱帮助弟弟的机器。

她还亲耳听到母亲跟弟弟说:“这么多年你姐寄给我的钱,我都给你留着呢,以后买房子给你娶媳妇。知道我对你姐为什么那么好吗?我对她好一点,她会十倍的还给我。”

母亲说的话,让秀玉伤透了心,如果不是偷听到,秀玉可能还会执迷不悟。

秀玉后来检查出得了癌症,主要是因为她长期省吃俭用,身体不好所导致的。年纪轻轻就得了癌症。当秀玉告诉母亲的时候,她本以为母亲会怜惜她,可是想不到母亲带着怨恨的眼神看着她,而且还狠狠的看着秀玉的男朋友。

那段时间很难,秀玉最终还是不顾母亲的反对和男友结婚了。

没有彩礼,这也导致母亲好长一段时间不跟她来往。秀玉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她就像一颗没用的“棋子”被弃用了。也是这场生病让秀玉明白了什么是真的疼你?母亲从来不问她生病的事,漠不关心,反而是秀玉的老公一直陪着她,照顾她,不离不弃。

“我活了31年,才发现我妈根本不爱我。”

秀玉哭着说出这句话,因为她母亲一直逼问她钱在哪里。秀玉真的快被折腾疯了,是老公给了她安慰:“你放心,他们不好好爱你,我一定会好好待你。”

什么是真正的爱呢?

如果是一个真正爱你的父母,最起码会过问你的死活吧,还有你婚姻过得好不好吧。既然这些最起码的疼爱和关心都没有,你也该让自己清醒了。

03

秀玉在31岁之前被绑架了那么久,主要是母亲的那一点关爱让她觉得自己被重视了。可是经历了一些事之后,她才发现,原来没有所谓的疼爱,不过是一种所谓的假象。

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不会一直从你身上搜刮钱,他们会真的为你着想。

为什么有的女孩会心甘情愿的成为扶弟魔?

主要是她们在重男轻女的家里生活久了,稍微有一个人疼她,她们就觉得自己被重视了。太渴望亲情,结果反而很容易被利用。

原生家庭是我们每个人都抛不开的烙印,有些女孩从小过的跟公主一样,但是有些女孩却没有那么幸运,这些“樊胜美”们注定过的比较艰难,唯有认清现实,当你狠心了不再被绑架,看清了谁才是对你真的好,你方会手握自己的幸福。

不要去怀疑他们到底爱没爱过你,你就接受不爱就对了。

一个从没在意过你处境的人,还谈什么爱呢?

希望更多被绑架的“扶弟魔”们赶紧清醒,你得自己拯救自己,看清真相,才不至于被原生家庭给拖累。好好爱自己,大不了所谓的亲人不要了。



【35、有「扶弟魔」的老婆是什么体验?为何扶弟魔老婆不怕离婚?】


两性关系

为什么她可以强大到可以动辄以离婚要挟,也要坚持做扶弟魔,

这真的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大于“夫妻之情”?

扶弟魔如何养成?

“血浓于水”其实是一个颇有道德绑架色彩的词。

故事背景见下贴:

"扶弟魔"老婆应不应该瞒着我出钱给弟弟买房?

2020.7.17更新

前几天又瞒着我微信转帐给她弟弟2万!

无意中看到…

已经闹过一审,现在离婚协议中,她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感谢所有知乎网友真诚的留言。

2020.8.6

一审她请了律师,法院未判离,

她还是选择了抛弃家庭,协议离婚,我带儿子,她带车子,财产4:6...她6

希望未来越来越好,谢谢所有网友朋友的热心回复,祝愿所有人家庭和睦顺心,安康如意!

前同事姑且称为A吧。A的老婆,现在是前妻了,就是典型扶弟魔本魔,以下一律以扶弟魔为代称。A和扶弟魔是高中同学,城市郊区,扶弟魔有多可怕呢?这么说吧,他们高三那年秋收的时候,扶弟魔的妈妈,注意是扶弟魔的妈妈,竟然要A请假去她家......收获玉米....收获玉米的时候,自始至终围绕着一个问题进行交流:你家打算出多少彩礼?——总结:扶弟魔的妈妈不关心女儿早恋是否影响学习,但关心儿子的学习,所以高一的儿子不能请假,高三的女儿得请假,还得把男朋友一起拉来。

A和扶弟魔高考都不好,高考前扶弟魔每晚还要辅导弟弟学习。高考后A和扶弟魔考上了普通学校,但A本人总算又考上了985研究生。毕业前扶弟魔已经表现出一系列反常:A大三入党时,高校对恋爱行为还比较反对(2005年),然后扶弟魔跨省来到A所在学校,然后直奔校党委书记办公室,宣布:我是A的女朋友!A考研前,扶弟魔各种作妖,比如没完没了打电话哭诉身体病了,不停地吐血那种........

A考上985研究生后,扶弟魔以异地恋没有安全感为由隔三差五跑到A读研的实验室各种兴风作浪,比如与A的导师吵架(这个汗...),去实验室乱翻各种仪器和化学试剂,甚至用滴管里的溴水烧伤了一个实习生的手指(这个更汗...),再比如要带自己弟弟来学校参观体验名牌大学生活......最后,扶弟魔开出条件:必须立即结婚才有安全感。在扶弟魔表演了一次跳楼未遂之后,A和扶弟魔登记结婚(别跟我说A怎么这么傻,当时扶弟魔的一系列表演已经导致A面临被学校劝退了),然而,扶弟魔更加理直气壮的作妖,并公开试图让A退学。

——总结:扶弟魔理论:第一步,伏弟魔父母对女儿洗脑+精神控制;第二步,伏弟魔对男朋友洗脑+精神控制。所以,伏弟魔骨子里不接受男朋友比自己混的好太多,因为不好控制。

扶弟魔的干扰最后造成A延期毕业,还是多位教授照顾下才得到的特殊待遇,毕业当天,A立即提出离婚,态度坚决,绝不退让,扶弟魔的装病,装自杀等演戏手段全部失效,A随后到外省工作,准备走法律途径离婚。

高潮来了:扶弟魔提出同意离婚的条件:A必须补偿扶弟魔的弟弟和妈妈,注意是扶弟魔的弟弟和妈妈三十万为补偿,否则绝不离婚,或者签一份欠款三十万的欠条,每年还款若干,还完三十万后再和A办理离婚手续。(知道扶弟魔的厉害了吧),A当然拒绝了。

高潮升级了:扶弟魔通过哭惨,骗过了A的好友,得到了A的工作单位信息(一家高职学校),然后买通了A的一名同事(后来该同事被学校开除),在该同事的配合下开始不停的电话骚扰单位领导,到当地政务网站留言板造谣A和女同学搞师生恋,后来老牛逼了,竟然能找到一名被A批评过的学生,通过该学生在多个QQ群(当时还没有微信)散布扶弟魔编写的A如何品德败坏的文章,并进一步收买了另一个学生四处造谣,并带着学生去当地妇联“反映问题”。结果,A报警。

第一次报警后的处理结果:经过学校和A沟通,A同意放弃追究学生造谣的责任(学校出于自身名誉考虑,并非有意包庇学生),同时学校立即开除被扶弟魔收买的单位同事(一编外员工,是老领导的关系户,现任领导早看他不顺眼了)。公安机关则表示A和扶弟魔仍属于夫妻关系,不便立案处理,况且:扶弟魔已经跑路。

高潮升级:A向法院提请离婚,扶弟魔则通过中间人继续要求A向扶弟魔的妈妈和弟弟赔偿三十万,理由是要给弟弟结婚用,并煞有其事提供了弟弟的银行卡号。

高潮继续升级+1:法院调解并通知到扶弟魔,提醒她没有权力索取经济赔偿,扶弟魔随即再次跑路,不断在网上造谣,并亮出杀手锏:扶弟魔跑到多个省市,找到A的大学同学师弟师妹师兄师姐,挨个哭诉A如何对不起自己,请他们出面制止A起诉离婚,或者.....赔自己弟弟妈妈三十万。

高潮继续升级+2:因为扶弟魔跑路不出庭,法院直到二审,在参考扶弟魔的各种表演后,判决离婚生效。

高潮继续升级+3:A随即辞职,到外省省会工作,并断绝了和绝大多数同事的联系,半年后,扶弟魔突然找到A的原单位,大吵大闹要求校领导调节,并催促A和她复婚,直到学校领导大发雷霆,再次报警处理。

第二次报警后的处理结果:扶弟魔在派出所仍要求该单位领导提供A的现任单位及联系方式,最后被派出所警察蜀黍严厉批评教育(几名辅警被她气到爆粗口,对,警察叔叔们被气到破口大骂)。

高潮继续升级+4:大概一年后,扶弟魔和老家一个单身有轻微残疾的老男人相亲,扶弟魔妈妈开出彩礼20万的条件,对方付钱以后,扶弟魔突然提出自己妈妈要和自己一起生活,她要给妈妈养老,并要求老男人生活上扶持自己的弟弟,再然后老男人立刻取消婚约,并费尽周折才索回大部分彩礼(彩礼中的一部分已经给扶弟魔的弟弟买了各种手机单反之类)。

高潮收尾:再过了一年,扶弟魔再次和一个来自西部省份贫困地区的外地人结婚,但婚姻很不幸(因为多种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扶弟问题,从她的朋友圈等信息看,她因为扶弟问题被家暴过),这时候的扶弟魔放出终极大招:再次骚扰A的大学同学师弟师妹师兄师姐......要A对她的婚姻不幸负责,说自己要离婚,但要求A立刻和她复婚(包括但不限于拼命转发咪蒙的文章来证明自己的诉求是合情合理的,这个彻底汗...),也是这个时候,大家才知道,扶弟魔所有的表演,全部来于扶弟魔的妈妈的遥控指挥......

后记:本人正是A的研究生师兄,也是A第一家工作单位的同事,更是当年被扶弟魔连续骚扰几年人之一(拉黑过扶弟魔,但是没用,人家换一个号码再打过来)。严格讲,扶弟魔也并不是没有优点,至少在她折腾完了以后,我们单位的单身同事,再也没有人和扶弟魔类型的对象进入婚姻。至于A,目前在广州工作的很开心,只是一直单身,应该是恐婚了。不过最开心的是彻底摆脱扶弟魔了,为什么说彻底摆脱呢?因为扶弟魔刚刚生了孩子,伏弟魔的妈妈借此机会以照顾小孩子的名义跑去和伏弟魔夫妻一起生活,然后伏地魔以孩子和妈妈为后盾和盟友,天天在家里和老公吵得鸡飞狗跳硝烟弥漫.......估计已经没空去骚扰别人了。



【36、有一个弟弟,对弟弟好,就是扶弟魔吗?扶弟魔就不能拥有幸福吗?】


2021-09-15 朵朵红梅54063

我是985名校毕业的高材生,二十四岁的我,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刚刚上研一。

按说,我也算是一个优秀女孩子了。

可是,从大学一年级的第一场恋爱起,我就成了被男朋友嫌弃的女孩了。

而我被嫌弃的根源,说起来很可笑,因为我有一个弟弟。

第一个男朋友问我:“你将来会把自己的存款拿来帮助弟弟买房子车子吗?”

我说:“当然了,只要我有钱,我肯定会帮助我弟弟了。”

就因为这句话,男朋友想了一晚上,然后对我说:“你将来肯定是一个扶弟魔,我妈最讨厌扶弟魔了。我们还是分手吧。”

第一场恋爱就这么结束了

当初我也是骄傲的,你看不起我弟弟,我还看不起你呢!有什么了不起的,分就分!渣男!

大三的开学,又有一个很优秀的男孩闯进了我的心里。

我们相爱半年后,出去租了房子,就同居了。

因为我真的很爱他,我以为我们会结婚,会长长久久的厮守一起的。

大三的暑假,因为我要考研要在图书馆学习,就没有回家。

妈妈带着初中生弟弟来探望我之后,我和男朋友的关系就有了急剧直下的裂变。

我看着远道而来的妈妈和弟弟,自然喜出望外。

男朋友开始也是极尽殷勤的陪着我妈妈和弟弟游玩,陪着他们吃各种小吃。

可能是,我对小我十岁的弟弟太娇宠了,弟弟有求我必然应允的满足着他的愿望。并且,不顾自己的经济拮据,给弟弟买了很多礼物。

我觉得男朋友有点吃醋,他渐渐的有点冷漠起来。

后来的两天,男朋友找理由说有事,都没有陪着我照顾我妈妈和弟弟了。

我送走了妈妈和弟弟后,就有点不高兴。

我问男朋友,怎么就忽然对我家人那么冷淡呢?

男朋友问我:“在你的心目中,是我重要,还是你的弟弟重要?”

我毫不犹豫说:“你们一样重要啊,一个是我的亲弟弟,一个是我的爱人,你们的关系,可以共存,又不是竞争关系,有必要比对吗?”

男朋友说:“将来结婚后,若是我不让你帮助你弟弟,你会答应吗?”

我愣了,心里很不舒服,那可是我的亲弟弟,他若是需要我帮助,我怎么可能不相助?

我有点生气的道:“那是我的亲弟弟,他若有事有难了,我帮他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你为何不让我帮助他?为什么?”

呵呵,男朋友凉薄的苦笑:“都说娶妻不娶扶弟魔,你还真是标准的扶弟魔啊。你看看,你对你弟弟有多娇纵?我们的生活费只剩下两千元了,你不顾我们是否能维持生计,只顾着给你弟弟买那个一千六百多元的飞机模具,你心中只想着讨好你弟弟,你可曾想过,我们下半个月,怎么生活?”

我嘟嘟嘴,心中确实有点愧疚:“你可以,可以问你妈再要生活费啊,反正你妈昨儿个不是还说要给你钱的嘛。”

男朋友冷着脸:“凭什么?凭什么我爸妈给我的钱,我要贴给你弟弟?我又不欠他的。”

“你什么意思?那可是我的弟弟,你将来娶了我,那可是你的小舅子,他花你的钱,怎么了?”

男朋友用极为冷冽的眼神,狠狠瞪我一眼后,摔门而出。

连着几天,男朋友都没有回我们的出租屋,他都住在大学寝室。

我更加生气了。

我找到他,非常意气用事的赌气道:“你想干什么?想分手吗?好啊,你要是想分手,那就分手吧!我厌恶你的小气样子,你这种男人太小家子气了。”

没想到,男朋友说:“那就分手吧!我受不了扶弟魔的女人。”

我慌了,也害怕了,我根本不愿意分手的,不过是吓吓他罢了,我绝对不愿意分手。

可是,男朋友开始逃避我,开始躲着我,我们整整追逐了两个月,我瘦了十几斤,几乎瘦骨嶙峋时,才终于通过他室友的传话,又见了他最后一面。

他的冷漠像冬季的冰块一样,让我的心,从春天的暖阳希望中,霎那间寒冷的进入了冰窟。

我落泪纷飞的求他,他终于回暖了神情,后来,他的一段问话,彻底给我们的关系,画上了句号。

他问:“如果我们结婚后,有了存款三十万。而你弟弟要买房子,刚好需要三十万,你会全部拿给你弟弟,帮助他买房子吗?”

我咬咬牙,平常我会毫不犹豫说,我会拿出所有积蓄帮助我弟弟的。

可是,我已经知道了扶弟魔的意义,知道了男朋友心里的禁忌,很明白他对我弟弟不友好的介意。

我嗫嚅着:“我,我会跟你商量的,我会经过你同意,再帮助我弟弟的。”

“如果,我不同意呢?我不愿意帮助你弟弟呢?”

“那,那,怎么着给他十万或者帮他一半钱,总说的过去吧?他可是我的亲弟弟呀。我做姐姐的,怎可能那么狠心呢?”

男朋友脸色越来越冰冷下来,他看着我的眼神,毫无温度的充满了鄙视:“你做你伟大的姐姐吧!我们俩不合适。你这种扶弟魔,希望能有人接受的了你的观念。分手吧!再不要打扰我了。”

我泪水滴滴答答的顺着脸颊流个不停,我的心,疼痛的无以复加。看着渐行渐远的男朋友,我蹲在地上,大哭起来。

为什么?我爱我的弟弟,我做错了吗?

我弟弟是我的至亲亲人,我爱他,难道错了吗?这种亲情,为何就不能和爱情共存?

后来,我不想谈恋爱了。

我发誓,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个能接受我弟弟的男朋友。

我就不信,难道这世上就没有宽容大度特别有包容的男人吗?

直到研二临近毕业时,我才答应了邱泽追逐了一年的求爱。

因为我求证了邱泽,告诉他,我有一个弟弟,将来弟弟有难了需要帮助时,我会尽我所能帮助我弟弟的,我问他,会不会很介意。

邱泽说,他是家里的独生子,一直希望有一个弟弟来疼爱。

所以他说,他会和我一起尽我们所能的帮助我弟弟的。

就是因为得到了邱泽给我的满意答卷,我才同意和他交往了。

邱泽家的条件很好,母亲是高中老师,父亲是一个公司老总。

说起来,比起我的那个农村家庭,我真的算是高攀他了。

我和邱泽各自考到了很不错的事业编单位后,我们就开始商量结婚事宜了。

我带着邱泽先去了我们家,看着邱泽对我弟弟的亲昵,我心里总算踏实稳定下来。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邱泽的妈妈,在我第一次上他家拜访时,竟然和我的前两个男朋友一样,嫌弃我有一个弟弟,担心我是一个扶弟魔。

历史似乎重演的惊人相似,邱泽妈妈也问我了一个雷同的问题:“若是你们婚后有三套房子,而你父母无力给你弟弟买房子,你弟弟却要结婚了,女方要求必须有房子才嫁给他。这种情况下,你会不会把自己的一套房子,送给你弟弟结婚呢?”

我迟疑着,这是个陷阱答题,更是他父母检验的问题,我很矛盾,不知道应该说真话,还是虚伪的应付着说假话。

思索良久后,我说:“我可以借给我弟弟一套房子,让他先结婚。以后,他有能力买房子了,再还给我就可以了。”

邱泽妈妈轻蔑一笑:“若是你弟弟弟媳不愿意搬出来,想让你把房子赠送给他们。或者,他们想掏钱按照房子的初期买进价格,来买下升值几十倍的房子,你会怎么做?”

“我,我,我肯定不能白白赠送的。因为,这房子不是我一个人的。至于卖给他们嘛,我可能会,会再加点价,初期价格肯定不行,不过,那是我弟弟,我不能要的太高了。”

我被邱泽妈妈锐利的眼神,逼迫的有点不知所措,这是明晃晃的在质疑我了。可是,我就是硬气不起来。

“不好意思,我觉得你和我家邱泽不合适,我承认你是个优秀女孩子。可是,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而且,你对你弟弟,似乎太纵容了,我不喜欢没有界限感的亲戚关系,那些一味帮助弟弟的扶弟魔女孩,我很讨厌。我建议,你们还是分开吧!”

我哭着跑出邱泽家里时,邱泽追着我,一如既往的说爱我,说不嫌弃我,说他不在乎扶弟魔。

可是,没有父母支持和祝福的爱情,我们能走多远?

我很想问一问,爱自己的弟弟,有能力的情况下,帮扶自己的弟弟,难道不应该吗?

为什么有一个弟弟,就被质疑是扶弟魔呢?

难道我结婚后,看着父母为难,任由弟弟不幸福,就是不能伸手相助吗?

我该怎么做,才能达到完美的结果呢?

到底我应该如何做,才不算是扶弟魔?

有谁能够教教我?能够给我指点迷津啊?

网民嚎叫:

首先,我觉得你就是扶弟魔,爱弟弟没有错,因为你们有血缘关系,且从小一起长大有很深的感情,你觉得帮助弟弟也是应该的,但帮助也是有个度,你要清楚,他是你弟弟,不是你儿子,你不是他的监护人,你爸妈才是。你婆婆问你说三套房那件事,你的回答时,你根本就没有认清自己的错,你弟弟需要房子娶媳妇,你为什么要给他借一套房子,这是你自己的吗就给他借,而且,那是他要结婚,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要自己安排怎么做,你这个姐姐不需要操心,这是房子不是玩具,已经超出你自己的能力范围。

大家都讨厌扶弟魔,可是姐姐不顾一切扶的弟弟也许此时正讨厌女朋友是个扶弟魔。

虽然故事写的不错,别害人家男孩子,你和你弟弟结婚挺好哈哈哈!



【37、又是“樊胜美”!姐姐就该当“扶弟魔”?湖南高院来普法】


2020-03-13 红网时刻

最近因为疫情,全民追上了剧。关注度比较高的两部电视剧《安家》和《完美关系》中,都有一个特别重男轻女的妈妈。《安家》中的房似锦母亲潘贵雨,为了儿子使劲压榨女儿,从来不心疼在外打拼孤苦漂泊的女儿,只知道张口要钱,丝毫不顾母女情分。《完美关系》中光鲜亮丽的邦尼不仅从小受到家里区别对待,当她拒绝妈妈要求她出10万元给弟弟上补习班后,还被甩了一记耳光!

这届网友纷纷评论,上次这么气人还是被“樊胜美”她妈!

在法律上,姐姐有义务当“扶弟魔”吗?

因为邦尼不肯给弟弟十万块钱上辅导班,扇了邦尼一耳光!“邦尼妈妈”这个话题也冲上热搜。

那么在法律上,邦尼有义务给弟弟出这笔辅导班费用吗?

作为一个以普法为己任的最惨官方,这波知识点必须下场啊!

这不,饰演“邦尼”的演员田依桐也翻牌转发”涨知识了!!“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兄姐对弟妹负有扶养义务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弟妹尚未成年。

如果弟、妹已经成年,虽无独立生活能力,兄、姐亦无法定扶养义务。

二是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

三是兄姐已成年且具有负担能力。

另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之二,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据此可知,弟/妹对兄/姐扶养义务的成立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弟/妹有负担能力;

二、兄/姐曾扶养过弟/妹;

三、兄/姐丧失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确实需要扶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就是说,子女应由父母抚养,所以哥哥、姐姐扶养弟弟、妹妹,不是必然发生的法定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会发生互相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兄、姐在扶养弟、妹时,节衣缩食、倾囊而助、全力以赴,有的甚至牺牲了个人的婚姻。而不少弟、妹长大后,生活改善了,对其兄、姐却没有回报的意识。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弟、妹理应回报尽了扶养义务的兄、姐。这一规定肯定了尊老爱幼的社会主义家庭关系,符合我国历来近亲属关系密切、相互扶助的传统道德,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精神。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家庭亲情是要远远高于法律规定之上的。正如电影台词里说的: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如果剧中这些“樊胜美”式父母能够公平地对待儿子和女儿,相信在家里有困难的时候,女儿在一定程度上会心甘情愿帮衬家里,帮助弟弟,而不是利用亲情来绑架。

至于电视剧为什么要塑造《欢乐颂》中的樊胜美,《都挺好》中的苏明玉,《安家》中的房似锦,《完美关系》中的邦尼

这样的人设?大概是因为影视剧想要通过反映最真实的生活,来引起大家的共鸣吧。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法律也从来不外乎人情,虽然《婚姻法》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但仍有部分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还远远落后于法律,所以,很多人背负了他们不应背负的责任,生活得不到幸福。

而电视剧本创作此类题材,大概想让更多人体会到,当我们不赞同这样的父母的时候,我们将成为未来公平公正的父母。而当你遇到这样来自原生家庭的问题时,你也需知道法律的底限在哪里。



【38、怎样纠正一个扶弟魔?】


家庭关系 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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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学家庭一般,至今在她家在生活的城市还没有一套房,一家四口,爸爸妈妈,一个上高中(学费包:吃住)的弟弟,和她自己。父母都有工作,妈妈还能打打麻将,买买裙子,负担得起娱乐消费。

大学时自己没有生活费,靠自己兼职挣钱,省吃俭用。高中的弟弟却有四位数的生活费,还让姐姐出钱买名牌衣服(500+)。

她妈妈经常让她网购一些东西补贴家用,毕业后还要分担弟弟的生活费和学费。她很相信妈妈,她觉得她妈妈说的很有道理。

还有一个吸血的男朋友。

多次旁敲侧击她都没感觉。她家苦的只有她,主要看她过得太苦了,想要给予根源上的帮助。

请问如何纠正她?请强大的知友帮我想想办法。

2

谢谢诸位,我弟已经要去当兵了,站在在集训,还没定下来要不要走。

昨天发生了一个事和大家分享。

我对象一直在问我给我弟吃什么药了。

我想的是这次他走了给我多少钱,争取他回来的时候双倍给他。

下面是原回答

我从小到大就对我弟好。

初中我住宿,一个月400的生活费,最后能存下200来给我弟买衣服。

高中住宿一个月600的生活费,我能存下300给我弟买衣服。

以至于上大学我回家后,看见我弟穿的还是我给买的衣服,鞋子之类的。

后来上大学,我一个月1200的生活费,我给我弟买过衣服,鞋子,但是不是每个月买,我是真的没钱了,大学开销太大了,以至于我还欠着蚂蚁花呗,我妈大一第一学期给生活费,后来就不给了。

后来我就买那种男款的衣服,大一些,我在海南读书,基本不穿冬天的衣服,我就买大卫衣寒假穿着回家。然后回家就穿高中的校服,卫衣脱了给我弟穿。

真的是一把辛酸泪。

我很害怕自己会成为伏弟魔,真的,从小我就是和我弟相依为命长大,在上高中之前,对父母没啥印象那种,他们外出打工,就留下我和我弟在家。

我最后考了一个三本院校,没钱交学费,找亲戚借钱,好多人都给我妈说让我别读了,一个女孩子,读书无用,还不如去打工。我弟把自己打工的4000块钱全部积蓄给了我,让我好好读书。

上大学,我和我弟过着互相救济的生活,经常是,他问我要100块钱救急,我问他要一百块钱救急这种。全部都是金钱交易。

后来我有了对象,并且我对象的工资交给我,我弟就很少找我拿钱了,每次找我拿钱都会还给我。

说真的,我以前真的有那种扶弟魔的思想,我爸妈也给我灌输那种思想。我不赞同我爸妈的思想,我和我弟的感情很深,他没有不良嗜好,不打牌,偶尔抽烟,不喝酒,游戏要钱就不玩。我很难想象我今后要从哪个方面帮助他。

我弟从小和我生活在一起,受我的影响很大,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比我爸妈还清楚,我爸妈一直都说我老弟抠门,自私,因为我弟拿了工资后,还找爸妈要生活费,也不舍得给爸妈买什么东西。但是我弟只要是发了工资就会问我差不差钱。经常会给我转几百在支付宝上。

我希望我弟能过得好,如果今后真的需要我的帮助,又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一定会帮忙。

如今,我想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后挣钱也容易一些,万一我弟真的出了什么意外,我也好有能力在不连累自己这个小家的情况下帮助我弟。

希望我和我弟都能过好啊。

顺带表白一下我的对象,除了不减肥外的百分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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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纠正,让她单身终老是最好的选择。

她从小就已经被父母种了蛊,从小养成的帮扶家庭,向弟弟输血的观念,不是提醒说理可以扭转的。唯一能破的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她父母和弟弟最后为了利益把她踢出门断绝关系,或者把她往死里害,她才可能感觉自己之前做错了信错了,否则只要她父母和弟弟把她当家人,她是永远不会扭转扶弟观念的。但我们总不能期盼人家家里这么惨吧。

好,退一步说你能说服她内心坚信不能扶弟,但她能抵得住她父母长期的哭闹吵么?再退一步说她抗住了父母的要求,但她总要赡养父母吧?父母转手把钱给她弟(或者给她弟存着,自己过苦日子),她能真的忍心?再来,她弟被追债,她能看着她弟被neng死,看她父母忧郁成病?

道理都是虚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栗子。但要说就说点大家不提的栗子:

例子1,女生自工作以来,她父母就要求女生每个月给1000到3000块他们存着,说是将来的嫁妆钱。结果存了几年,她弟先结婚了,然后这钱就拿来给她弟在县城里买房了。

例子2,女生结婚了,做女婿的也很有孝心,于是女生的妈妈就不断要求女婿给家里置办东西,甚至翻新房子也要女儿女婿出钱,然后呢,这房子是留给儿子的,她和儿子住一起。

例子3,儿子在外做生意欠债,欠了几十万。父母还不起,就求助女儿和女婿,女婿很不想给,连女儿也知道不应该,但是最后还是“借”钱给弟弟还债了,不借,难道看着他走投无路吗?借了,有还的那天吗?

所以呀,一个扶弟的姐姐,她只能嫁给能养她全家的男人。

PS:弟弟自己就有本事过正常生活的,不在此列。

4

无法纠正,除非她愿意和原生家庭保持距离。

这样的家庭成长起来的女孩子,自我存在感和价值感是很低的,因为整个成长期里家庭潜移默化的教育就是"你在家庭里是多余的,只有为这个家庭做贡献,你才配存在"。为了换取家人的"爱",女孩子发自内心地愿意为家庭做超额付出,榨干自己换取亲情。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女孩子,她们有很多共同点。

1,坚定认为父母是爱自己的。她们举的例子在别人看来根本算不上父母对自己好,但是她们感激涕零,并且深觉自己欠了家里太多。

我同事,她小六那年腿骨骨裂,父母因为懒得每天花十分钟送她上学,硬生生在家休了四个月没上学。但是她特别感动,因为她在学校摔骨裂以后他爸爸去学校接她并把她送去医院,她深深感受到了父爱。

我?

2,她们都对家庭有一种极端责任感,认为"我家离开我就不行了"。

我同学,研究生毕业以后和男朋友签到天津的公立学校工作,这时候他弟弟突然抛下怀孕六个月的弟妹离家出走杳无音讯。她为了等弟弟回来和照顾弟妹,辞职去了青岛。男朋友也为了她在青岛签了学校。

然后她弟弟出走三年,她父母说如果她弟弟不回来,她得给父母养老。她又辞去工作,回河南县城工作,男朋友跟她回去了。

她父母又表示,弟妹将来肯定要改嫁的,以后孩子得她来养,并且她应该嫁个有钱人,男朋友和她都穷,以后没办法供养家里。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嫁给了她并不喜欢的人,唯一好处是丈夫从来不管她的工资花在哪,她可以尽情贴补家里。

再后来她弟弟回来了,对这三年去了哪绝口不提。不知道他对改变了姐姐的一生有没有心存愧疚。

这种女孩常说的就是:没了我,我爸妈怎么办?我弟怎么办?我不管他们谁管他们?

3,她们很难处理好自己的婚姻。

其中一部分女孩性格非常独立强势,还总想找"能治住我的真男人",两个都强势的人组成的婚姻可以想见。

另一部分会把自己受到的伤害转嫁到另一半身上,用弱势来道德绑架,用爱情来情感绑架,或者继承父母对自己的暴力或冷暴力的方式来对待对方,迫使对方听话。

还有一部分特别容易被感动,轻易就会付出感情,容易被欺骗。有个以前的学生,跟相亲对象见了一面就订婚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相亲那天下大雨,相亲对象开车送她回家了,她觉得从来没人对她这么好过。后来被骗得很惨,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大年三十晚上QQ上问我应不应该离婚。

一个人的认知是成长中形成的,而成长中我们都会被父母塑造。她的父母就希望她变成伏地魔,因为这就是这个女孩子在他们眼中存在的意义。

你一个朋友,怎么可能改变她父母对她二十多年的塑造呢?

伏地魔很悲哀,但是这种悲剧命运很难改变,除非她自身觉醒。

5

多年来,被母亲洗脑、被弟弟利用,我终于觉醒了,再也不当扶弟魔!

母亲让我网贷供弟弟读书,说好一起还钱,她却把钱拿去给弟弟买新房。

为了还不钱,母亲和弟弟还跟我断绝了关系。

01

那天中午,南静遭遇了暴力催收。

她欠了 23 万网贷,被催债的人威胁三天内不还钱就爆通讯录。

男友肖骁毫不知情,他正高兴地为两人筹备婚房。

南静想,这事决不能让他知道,否则两人的关系就黄了。

「你是姐姐,要帮帮弟弟呀。」

当初就因为母亲这句话,大学刚毕业的她扛下了重担,陆续以自己的名义通过 P2P 贷了十几万,供弟弟南庆读大学。

可债务利滚利,她每月收入的大部分都用来还贷,撑了几年,反倒越欠越多。

前不久母亲卖了老家的房,本来手里有钱,却不肯拿出来给她还债。

如果再不想办法弄钱,催债人说不定会干出什么更恶劣的事。

南静抓起外套,慌慌张张直奔弟弟新家。

心神不宁,快到小区,她才想起打电话告知。

「先别过来。我约了人爬山,你弟刚才也出去了。」母亲说罢,匆忙挂了电话。

若是平时,南静就折返了,但这次事态紧急,她想,如果他们刚走出不远,说不定半路能碰上。

可是,当南静到达弟弟家门口,一下就听到了他和母亲的说话声。

南静急走两步,透过防盗门,看到了让她错愕的一幕:

母亲和弟弟都在。

南庆站在沙发上挂一幅装饰画,母亲在旁边引导他摆正。两人眉开眼笑。

南静愣在门口,有些不敢相信,然而接下来的话更让她心酸。

「现在咱家可算像模像样了」,母亲说,「庆庆,要不是等你毕业,在房产证写你名字,我们早就卖掉老屋,住上这样的新房了。」

「这叫婚前财产。」

「那是,以后你老婆、你姐都别想打主意。妈的东西都是你的,不会给别人。」

母亲这话什么意思?南静心想,自己可从没打过这房子的主意呀。

她突然明白了这一年来母亲和弟弟的怪异行为。

早在去年,母亲就答应卖掉老家房子帮还债,但每次都临时加价,导致交易失败,拖了一年才卖出。更奇怪的是,她拿到钱第一件事,不是给南静还债,而是给南庆买这个新房,剩下的钱也全部交给他。南庆又不愿一次性把欠款转给南静,非要分期付款。转了四个月,债才还一半他就说没钱了。

原来,他们这么做竟是为了防着自己?

南静想,也许是母亲和弟弟误会自己了。

「妈」南静这才唤了一声,将母亲和南庆吓了一跳。

待她进门后,母亲心虚地解释了一番两人都在家的原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借口,但南静在这档口上,无暇戳穿两人的把戏。

对她而言,此时此刻,想办法把钱的问题解决了才是正事。

「姐,我真没钱。」

南庆看起来很抗拒。

可是据南静所知,母亲卖房的钱,除了首付、装修的 80 万,以及先前转给她的 20 万,至少还剩 30 万。只是弟弟不肯拿出来而已。

「妈,你看,钱是你让借的,南庆花的。当初你跟我说你来还,我才放手去借网贷,现在怎么忽然变卦了啊?」南静有点哽咽。

当年父亲病重,家里能借的都借了。南静本想让弟弟申请助学贷款,但他说那会让他抬不起头。

「宁愿不上大学,也不能申请助学贷款。」母亲急了,「不能让儿子被人瞧不起。」

南静因此才去借了高额网贷。

母亲叹了口气,反倒怨起南静来:「转了 20 万给你,还要 20 多万?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说我老糊涂,不知道网贷吃人,但你读过书,应该知道啊。」

「妈,我去年就跟你说赶紧卖房还债呀,那时可以少还十几万呢!可是你……」南静想起刚才在门外听到的那些话,「你不会以为我要跟南庆抢这个新房吧?」南静委屈地说。

母亲一愣,知道刚才南静肯定听到了什么,忙摆手否认。

「但你弟现在确实有困难。你看肖骁那边可不可以……」

「妈,不好这样。」南静实在不想把肖骁卷进来,这钱没理由让他来还。

「你这么心疼肖骁,就好意思天天来逼你弟?」母亲拉下了脸。

南静又委屈又生气,整天被催债人恐吓得战战兢兢不说,说不定还会影响征信没法贷款买婚房,更严重,也许肖骁会因此离开自己……可母亲为什么一点也不能心疼下自己呢?

在南静的追问下,南庆终于说出自己最近在忙创业,做短视频,所以没钱了。

南静有些急眼。弟弟刚毕业,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怎么敢去创业?

当初她这个姐姐借了十几万,欠了四十多万,付出比普通大学生高几倍的钱,供南庆去读他当初非去不可的游戏设计。现在他怎么一下就抛弃了自己的专业,拿着母亲那笔钱折腾没做过的东西,这不是把钱扔海里?

可是母亲却出奇地支持他,还反过来劝说南静。

「就让你弟试试吧。他很聪明,就是我们家穷,没给他提供什么像样的机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现在有个机会,让他不用每天挤公交地铁、朝九晚五给人打工受气,他感兴趣,还有热情,不容易……」

南静不能理解。

挤公交地铁上班不是很正常吗?自己和肖骁不仅天天挤公交上班,还租住老破小,为了存钱买房更是利用休息时间做兼职……

「妈,这不算什么,你看我也这么过来的。」

母亲叹了口气,「他是男孩子,跟你不一样。我们老刘家将来能不能成就靠他了。」

南静越听越心酸。

她都快火烧眉毛了,母亲却宁可把所有钱拿去给弟弟冒险创业。

想到母亲有可能被南庆坑骗了,这事他从小可没少做。南静悄悄把母亲拉进房里,摆事实、讲道理。但无论她怎么说,怎么解释南庆创业这事不太靠谱,母亲还是坚持让他尝试,支持他做自己热爱的「事业」。

「你是姐姐,妈知道你最懂事了,就给你弟一个机会吧。如果你爸还在,我相信他也会同意的。」

这后半句,让南静更觉得百般委屈。

如果说小时候南静没多觉察,但这几年真是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母亲太偏心了。

父亲从前对姐弟俩一碗水端平。他去世后,母亲或许认定没了丈夫,老来只能靠儿子,便对弟弟千依百顺。她这个女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成了外人。

南静转身跑出门,不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眼泪。

02

阳光洒满窗台。

肖骁心情大好,哼着情歌在厨房做早餐。

「先去彩虹小区。」

吃过早餐,肖骁迫不及待拉南静出门。

买房,是毕业那年肖骁对南静的承诺。

工作后哪怕穷得吃土,他们都每月按固定比例存「买房基金」。

吭哧吭哧存了五年,终于够了首付。

钱交给南静保管,她也珍惜这份信任,从不因自家的事动用这笔钱,况且肖骁还时不时看看存款总数,找找加班赚外快的动力。

这样一点点存下的钱,她怎么开口让拿来帮弟弟填窟窿?

肖骁和南静跟中介走了几个小区。一圈下来,肖骁最喜欢东海花园这套房子。他在屋里走了好几遍,不时跟南静耳语,描绘心中蓝图:这里放个小茶几,那边弄个玻璃门,洗手间还能改造得更实用……南静代入想象,未来近在眼前。

一通催款电话把将南静拉回现实。

她瞄了一眼号码,慌忙划掉拒接,将手机扔回包里。

肖骁发现了异样。

「怎么,你弟又跟你借钱了?」

被南静否认后,肖骁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提起南庆,肖骁总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厌恶。他实在没理由喜欢这个「准小舅子」,每次来电都是跟南静要钱,或者今天说姐帮我冲个话费,明天说姐帮我买个东西。一切都过于理所当然。「跟吸血鬼没什么两样。」

「这套房子非常实用,喜欢的话抓紧下定哦。」

中介这话吓南静一跳。她拉过肖骁,以再压压价为由,说先回去考虑考虑。

走出东海花园,已是中午,两人饥肠辘辘。

肖骁拉着南静进了一家西餐厅,打算今天破例奢侈一番,但南静翻了翻菜单,发现情人节套餐都要 500 元以上,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算。

虽然有点丢脸,但她咬咬牙还是拉着肖骁悄悄走出去。

不料走到门口,竟看见南庆和女友小敏在临窗位置说说笑笑切牛排。

肖骁也看见了。

南静赌气般停住,「别走了,就在这儿吃吧。」

肖骁盯着南庆,兴致索然,冷冷地说算了,拉着南静出了门。

两人最后回家吃饭。

到家后,肖骁一头扎进了厨房。

南静想要帮忙,被他拒绝了,话也没跟她多说,显然是不高兴了。

南静心里空落落,瘫在沙发上刷手机。当她刷到南庆的视频号,看见他竟送了 8000 元的包包给小敏,气得差点把手机摔出去。

这时门外传来拍门声。

南静打开门,发现不对劲。

那两个男人的眼神、打扮、气场分明告诉她,是催收的人。

本来网贷平台上门催收的可能性很小,但好死不死,她借的是本地的贷款公司,离自己租房还不远。这不,追到家了。

秃头男一拳砸在门上,堵住南静。

另一个胖壮如山的男人,逼近南静,眼神凶狠,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烟味:「电话不接,钱不还,是想逼我下狠手吗?」

南静被围堵,不敢呼救,不敢逃走,否则闹出动静就瞒不住了。却在这时,听见了厨房里传出肖骁招呼开饭的声音。南静急忙把那两个男人往楼道里带。

当肖骁端着菜出来,发现南静人不见了。

南静在楼道里苦苦解释哀求,差点跪下了。

好说歹说,对方终于松口。

「今天先放你一马,明天再收不到钱,别怪我们不客气。」

待两人离开,南静急跑回家。

「去哪儿了?」肖骁带着责备的意味,他已经等了一会。

「我……下楼倒垃圾。」南静尽量显得稀松平常些。

「这会倒什么垃圾?」肖骁嘀咕着,没再细究。

这顿饭两人吃得很沉默。

千言万语憋在肖骁心里,却无从说起。

这么多年,因为南庆,他不知道积累了多少怨气。事实上,他在担心,和南静结婚以后,这个小舅子会不会变本加厉地「吸血」。

南静心中有愧。

看看这间老破小,两人租了五年。这些年,为了帮助弟弟上大学,借贷,还贷,她鲜少为这个「家」做贡献,一直拖肖骁后腿。

可是事到临头,弟弟、母亲全然不顾她的死活。

今天肖骁已经非常克制了。如果让他知道自己还帮弟弟扛着几十万贷款,会不会当场掀桌子?或者会直接提分手?

南静不敢想象,这种压力让她喘不过气。

她决定再去求一次母亲和弟弟,但没想到事情的结果比她预料中更不堪。

03

「妈,快帮我开门呀。」

南静急速拍打着防盗门。

从早上开始,南静的手机就不时被催债电话狂轰滥炸。

骚扰、辱骂、恐吓,目的是逼她还钱。

今天是最后一天。

她心急如焚,母亲却慢悠悠走出来。

她进屋才发现,母亲和弟弟的女友小敏在拆看快递,旁边放着一堆婴儿用品。

难道……

母亲点点头,喜上眉梢:「刚怀上,昨晚我做了好梦,肯定是个小男孩。」

南静心里一咯噔,母亲怕是盼孙儿盼糊涂了吧,刚怀上就盯着男女看?但这些心里话,她没敢说出来,怕惹恼母亲和弟弟,这次又要不到钱。

南静耐住性子,跟母亲和小敏一起整理好衣物,才跟南庆说钱的事。

「南庆,姐求你了,先把钱给我,让我把债还了,行吗?」

南庆手都没停下,继续玩他的游戏。

「你能不能别提这事了?都说多少次了……」

南静一咬牙,再退一步:「要不就当先借给我,好不好?」

听到这,他抬眼看向对面的小敏。小敏瞪了他一眼,微微摇头。

「我哪有钱借你?小敏怀孕,我们要结婚了,多的是花钱的地方。」南庆说。

「南静,」母亲有些不耐烦了,「你弟都说了没有。别再逼他了。」

「妈!我真的没办法了。今天是最后一天,追债的人昨天都上门堵我了……」南静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哽咽着说道。

「妈也想帮你,但有心无力啊」,母亲神情无奈,「我还在愁南庆的彩礼钱呢,他创业处处要钱,我们也很困难啊。」

「妈,你知道吗,我昨天还见南庆去高级餐厅吃了一顿 888 元的西餐。还有,他送小敏的这个包,要 8000 块呢。」

一旁的南庆和小敏听南静说完,脸色大变。

母亲一愣,显然也觉得南庆乱花钱,瞪了他一眼,但还是为他打圆场,「男孩子嘛,花钱总比女孩多点儿……再说,小敏怀孕了,吃顿好的也应该。」

直到这时候,南静才看清了一个事实:无论南庆是不是要结婚生子,母亲都不会出钱还债了。现在的情况,就更不可能。

这几个月来,为了还钱她已经和母亲、弟弟沟通了无数次,到头来还是这个结果。

「你存心来找茬是吧?」南庆对南静爆料引战非常恼火,「我最后说一次,我没钱给你,别白费力了!」

果真如此!看来他们大概早就铁了心不还钱。

南静擦干泪痕,正色道「姐要找茬,还会等到现在?从小到大,你惹的事,你闯的祸,哪个不是姐帮你擦屁股?」

「说够了没有?」南庆恼羞成怒,像只暴躁的狮子,仿佛随时扑上去咬人。但南静没有就此停止,反而转向小敏,「对家人都不好的人,你觉得以后他会对你好吗?」

小敏听罢,脸色难看得像刚吞了一只苍蝇。

「南静!」母亲喝止她,「你到底想闹哪样?」

「妈,你一直跟我们说手足情深,要互相照顾?可为什么从来就只有我照顾他,他却对我见死不救?」

母亲被问得不知如何作答。

这么多年来,南静毫无保留地爱护弟弟,尽心尽力孝敬父母。为这个家付出这么多,到头来,她发现自己在母亲和弟弟心中的分量,竟如此轻微。

难道母亲以前说的那些话,只是为了骗她对弟弟掏心掏肺吗?」

母亲自知理亏,沉默了半天, 想到了一个「办法」。

「让肖骁帮忙还吧,就当是以后你们结婚的彩礼钱。这样总行吧!」

没想到母亲又打起了肖骁的主意。

南庆偏在这时接到了南静催债人打来的电话。

当初南静把他和母亲列为了紧急联系人,这几天不时接到催款电话就已经不胜其烦。现在正气上头呢,那些电话还来烦他?

「我跟南静断绝关系了,以后别打电话来!滚!」

断绝关系?南静心里苦笑,弟弟怎么忍心说出口?

母亲到底还是有理智的,瞪了南庆一眼。

「妈,你不懂。她没钱还,搞不好惹来流氓在咱家破漆打砸。」

这么一说,母亲顿时紧张起来,好一番挣扎以后,说出了这样的话,「南静,要不这段时间你还是别过来了,万一……」

「妈,你也要跟我断绝关系?」

母亲眼神闪躲,低着头没回话。

南静的泪再也抑制不住。

新房竟然比女儿、比亲姐重要?

被最亲近的两个人彻底寒了心,南静含泪冲出了房门。

04

「23 万?」

听到这个欠款数额,肖骁一瞬间感觉自家房子都塌了。

这刷新了他对南静的认知。

他气得发抖,握着拳头在屋里踱步。他本就不喜欢南庆像吸血鬼一样拖着南静,但没想到,南静竟然还为他扛了几十万网贷?

怪不得这段时间,总感觉她不对劲。

「这个锅我不背,谁让你借的钱,你就找谁去!」

这是肖骁有史以来最生气的一次。他家里没矿,为了凑个首付累死累活,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没想到南静竟给自己致命一击。

平时经常接济母亲和弟弟也就算了,但这一次,是半套房的首付啊。

开了这个先例,那下一次呢?所以,坚决不帮。

这一切在南静意料之中,换成谁都要气炸。她后悔当初自己太轻率,没有坚持原则让弟弟申请助学贷款,没有早日拉母亲一起解决债务,以至越陷越深。

可在南静意料之外的是,那天中午,她去买个菜回来,发现肖骁消失了。他在通讯录拉黑了她,联系不上,去他公司也见不到人。

她还发现,存款全都不在了!



【39、中国“扶弟魔”现象:是心甘情愿,还是道德绑架?】


2022-05-12 漂江孤影

中国一直有姐姐即使嫁人了也依然帮扶弟弟的社会现象,就此现象擅长网络冲浪的网友们为这一群体取了一个颇有讽刺意味的称号,“扶弟魔”。在这群“扶弟魔”中,一部分人是受到父母的道德绑架而不得不为弟弟付出,但也有部分是自己心甘情愿帮助弟弟,认为一家人就应该是互相帮助的。

“扶弟魔”是中国家庭黏性较高的体现

石述思曾经说过一句话,他说父母留给孩子最好的礼物是亲人。人是社会性动物,没有一个人在世界上是孤零零的,从生下来开始每个人最基础的社交关系就是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计划生育的年代孩子们的内心大多是孤独的,城市的快速发展让孩子们少了许多简单质朴的快乐,城市高楼大厦把每个家庭关在了防盗门内,厚厚的防盗门隔绝了不怀好意的危险,也将人性的温暖拒之门外。

孩子们主要的朋友是从同学关系发展而来的,而彼此之间的联系随时可能会随着学生生涯的结束而结束。相比较父辈们基于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友情,这样的友情更加的松散,也就造成了现代都市人大多是孤独的。手机带去了通讯便利的同时,也制约了现实中的交际发展,让现实中的社交变得更加不易。

如果家中多一个同龄亲人,从小相伴着长大,父母不懂的他能够理解,难过时能依靠、开心时能分享,便会增加许多成长幸福感。

而“扶弟魔”便是在多个孩子家庭中会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中国传统家庭中,家庭成员间互帮互助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而年长的扶持年幼在古代中国社会中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毕竟“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现代的中国家庭传承了古代的部分文化,这种亲人之间的互相帮助也就代代流传了下来,传统观念里年长的不帮助年幼的就应该被苛责。

暂且不论这种现象是好是坏,其本质都反应出中国家庭黏性较高,即使在孩子成年后也不容易脱离家庭。反观西方国家的家庭,孩子还没有成年就已经在为脱离父母做准备,父母跟孩子不像是亲人,倒更像是合作伙伴。

过度依赖家庭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但家庭亲人之间相处得像是利益得失分得清楚的伙伴,这也不是健康的家庭关系。亲人是上天馈赠的礼物,无论身处何地,亲人就是这个世界上的羁绊,中国家庭的黏性高,成员之间和睦友爱,更加的利于社会的发展。毕竟一个无所畏惧的是危险分子,是对社会有害的。而一个温暖的人,他更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正确“扶弟”让“扶弟魔”避免成为亲情陷阱

很多人一提到“扶弟魔”,刻板印象都是姐姐被父母逼迫着抚养弟弟,甚至网络上的段子手也高喊着“娶妻不娶伏弟魔”。如今人们口中的“扶弟魔”代表的也不只是姐姐帮扶弟弟,还有妹妹帮扶哥哥等,大体都是为了一方无止境榨取另一方生活的社会现象。

近几年的都市剧也偶有一两个主角是以被家庭榨取的角色出现。比如《欢乐颂》的樊胜美,她不是“扶弟魔”而是“扶哥魔”,她的家庭让人咬牙切齿,她本人也是广大网友同情的对象。

2002年有一个震惊社会的杀人案,一个父亲砍死了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其根本原因是姐姐不愿意出钱给弟弟娶妻,就被父亲给砍死了。这个案例是典型的“扶弟魔”悲剧,其根源就在于家庭的重男亲女,而该父亲如此极端的行径,警醒的是所有“扶弟魔”们,避免亲情陷阱。

亲人是跟自己流着同样血液的人,很多人都不会选择与自己的家人决裂,但“帮扶”不是无底线的瞎帮,古代的孔子和孟子在提倡孝道的时候也在告诉世人,孝顺也是有底线的,不可盲目愚孝。

当家中的亲人只习惯伸手讨要,自身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应该做的就是远离。“扶弟魔”要用正确的方式帮扶,这样的帮助才是有意义的,而无效的帮扶不仅会助长恶人嚣张的气焰,也会将自己拉入深渊。

“重男轻女”是旧社会的陋习,“扶弟魔”不一定是

网上也流传着这样一种声音,认为如今“扶弟魔”等现象都是由于中国家庭的“重男亲女”,这也是外媒抨击中国文化的一方面。不可否认的人,在中国旧社会“重男轻女”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十分严重,甚至在如今的部分家庭中依然未能摆脱这一历史遗留的陋习。

随着民智教育的开化,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宣传,中国社会中“重男轻女”的现象虽然还存在,但已经大大减少了,相信在未来“重男轻女”只会更少,直到消失不见。

“重男轻女”是中国旧社会的陋习,但“扶弟魔”不一定是。对于姐姐帮扶的弟弟,是主动还是被动很重要。

一些家庭父母是愚昧的,但子女不是,弟弟会感念姐姐的付出,而姐姐也心疼弟弟本能有更好的未来,却因为现实的原因止住了脚步。这样互相体谅的家庭氛围才是正常的,他们之间的帮扶是亲情的温暖,是有来有往的关怀,这种“扶弟”才是有价值的。

反之,弟弟好逸恶劳,不仅不感念亲人的付出,反而对其给出的一切不满,贪得无厌。而父母也帮着弟弟去压迫另一方,这种吸血鬼一般的索取,“扶弟”就会成为毒药。

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农村家庭受过的教育有限,对男女平等的观念了解不够透彻,还停留在旧社会的思想,认为男孩子才能够传宗接代,新旧家庭之间观念有冲突,造成“扶弟”陷阱,亲情的维系靠的一定不是一方无止尽的付出,一个充满爱的家庭,一定是家庭成员间相互体谅,相互爱护的过程。

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消除不良“扶弟”现象

中国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十分明显,从大半个中国的人都是文盲,到如今强制性的九年义务教育,中国对文化建设一直未曾停歇。也是因为基础教育建设的加强,基本的生物知识告诉大家,男孩女孩从本质上讲都有着父母各一半的DNA,并没有什么不同。一直以来觉得男孩更宝贵的观念,仅是自以为的“更重要”。

只有当将来每个家庭的父母知道,“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孩在家庭中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在长大后也不用被要求要永远为家庭奉献,那时候的中国家庭才是真正健康的。毕竟社会少了男性不能运转,同样也不能少了女性的存在。阴阳调和,是中国古人传授给现代的智慧。

“扶弟魔”要少,但不存在“扶弟魔”的社会一定会少了温暖。一些受过家庭苛待的女孩,依然选择了以德报怨,这是她们感念亲情的方式,而如何保护她们的利益,让她们在不吝付出时也知道有人惦记着她,是这个社会应该努力的方向。

盲目的善良不可取,一些良善的女孩子也必须知道。家庭是避风的港湾,但如果它并没有给予自己一处容身之所,也没有必要去贪恋那份虚无缥缈的温暖,每个人都是在为自己而活,善良也得有原则。

“扶弟魔”从来不是亲情的陷阱,成为陷阱的只是毫无底线原则的人。同样“扶弟魔”也不是无私奉献,只是她们期望自己的善良,有一天能够换来迷途知返,有一天也能遭到同样的对待。



【40、做扶弟魔的弟弟是什么感觉?我和这5个弟弟聊了聊 】


2021-02-06 

大家好,我是田静。

“伏弟魔”,还有一个别称是“有弟女”。

说的是那些出身于重男轻女的原生家庭、成年后在经济上仍被亲弟弟和父母无限压榨的姐姐。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伏弟魔”,受其害的人多了“伏弟魔”的概念也就火了。

讨论「扶弟魔」话题的时候,总在说重男轻女的父母、被敲骨吸髓的姐姐。

一篇报道翻到底,我总是想问弟弟呢?哥哥呢?

他们怎么从来都没讲过话。

花了很长时间,我找到景点讲解员丁一、等拆迁的汪子、农民工李长学、研究生赵简、95后父亲石磊。

他们都有姐姐,且都曾经或现在被姐姐帮扶。

他们有的「被困住了」、有的觉得自己「废了」、「毁掉了」。

怎么扶的?什么时候开始扶的?被扶成啥样了?以后打算怎么办?

这5位弟弟分别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01.

姐姐们有钱的给钱,有人的给人—

26岁的丁一,毕业后留在成都,稀里糊涂被安排去名胜古迹景点做讲解员,工资1500。

发薪日和信用卡还款日在同一天,到手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

丁一的工资不足以偿还每个月的信用卡账单,剩下的问姐姐要,有时候2000、有时候3000、超过5000姐姐就不管了。

问姐姐要钱是习惯。

毕业2年来,钱要得更加频繁,丁一不再问家里开口了:“和姐姐相差3岁,很多话只能和她说。”

比如,丁一想给女朋友买情人节礼物之类的。

汪子今年正好30了,常言三十而立,他说:“立个屁。”

他是北京人,目前和女朋友居住在堂姐的隔壁小区,房子是堂姐掏钱租的,每月6500元。

汪子不喜欢住在胡同里面:“冬天蹲个大号可以把屁股冻住。”

自己和父母住在平房里勉强能行,只是谈了恋爱,做什么都不方便。

有一次女朋友来例假,在房间里换卫生巾,垃圾丢在尿壶。

汪子母亲大早上起来倒尿壶多说了两句,汪子就决定出去住了。

一居室,两个人刚好。

大姐一个星期来2次汪子的出租屋,常带些羊腿、现包的饺子、洗好的床单被套....

先把冰箱清理一遍,沙发上堆积的衣服整理好,接着扫地拖地,啰嗦两句后走人。

自己住之后,大姐来出租屋无数次,但汪子一次都没见过姐夫,大姐每次都开脱说姐夫忙。

但汪子很清楚,姐夫不喜欢他。

李长学是镇上备受瞩目的鳏夫,55岁,工地推水泥车。

最近3年,姐姐李长清搬出了夫家,住在他家中。

去年年中旬,李长清拿出了65000的存款,帮弟弟把破旧的平房改建成了二层小楼。

李长学说,比起65000的存款,姐姐「扶」得最大的一把是:“为了我能结婚,我妈把姐姐嫁给残疾人,还是个坏东西。”

起先,李长学妻子因病去世,落下8岁的幼子,姐姐短暂的接回自己家里养,学杂费、生活费、平时的零花钱都是李长清负责。

那个时候,他还是只会酗酒,种庄稼。

现在小儿子上中学了,方方面面还是需要姐姐照顾,他白天都在工地上推水泥车。

赵简是研二的学生,25岁,本科和研究生费用都是姐姐给的。

要买电脑,要出国学习、要生活费,赵简找爸妈,爸妈掉头就找姐姐。

自从研究生开始,赵简就习惯了跳过爸妈那一步,直接问姐姐要。

“姐,这个月生活费......”

“姐姐,手机坏了。”

.......

一条信息发出去,赵简赶紧把手机丢在一边:“像等高考成绩,想看又怕看。”

几乎每次要钱,姐姐都会先说几句:“一定要有出息,你侄女以后还得靠小舅。”

“我们全家就你一人能读书,姐现在后悔得不得了....我们指着你光宗耀祖。”

赵简回复:“知道了。”

然后转账就到了。

才过完24岁本命年的石磊,已经是2个女孩的父亲了。

大女儿4岁,小女儿2岁: “也许还有老三。”

他结婚那年,姐姐工作不久,牙缝里挤出来的储蓄有2万块,本来的用途是去报雅思,后来被妈妈逼来给石磊办婚礼了。

姐姐有本事,一年能赚个100万上下。

石磊结婚彩礼,买房,孩子的衣服、奶粉....几乎一半都是姐姐出的。

前后将近30万。

就算石磊不开口,爸妈也会装病诓姐姐打钱、老婆也会半夜发个微信给姐姐求助,总少不了的。

2020年年初,石磊找姐姐开口要5万,他想做点生意。

这才把姐姐搞毛了,说不联系,黑名单见。

02.

成为被扶的弟弟,没有问过他的意见——

丁一收到姐姐的微信,一期奇葩说节目的话题:

「伴侣是扶弟魔,你该不该分手?」

姐姐正坐在丁一不远处沙发上,睁大眼等他的回应。

丁一哈哈大笑:“有你这么自黑的吗?”。

姐姐回答:“难怪我找不到对象,因为我有个弟弟。”

接着马上给丁一转账了1000块零花钱,后面跟了凶神恶煞的表情包。

丁一从小学就「被扶」了。

一星期同样的零花钱,丁一总是花得比姐姐快,用完就伸手问姐姐要;

姐姐后来去北京上大学,她手里能拿捏的钱更多了,丁一总是拜托姐姐给买东西。

父母的态度总是看破不说破,姐姐偶尔抱怨,爸妈就作为和事佬:哎呀,你是姐姐,以后等弟弟赚钱了,再问他要。

丁一承认自己被扶:“因为我一直比她穷。”

但他不承认姐姐是扶弟魔。

“我身上能看到的贵的东西(他指了指身上巴黎世家的卫衣)都是伸手撒娇问她要的,但我不承认她是扶弟魔。”

丁一觉得互联网描绘的伏弟魔,大都软弱,而且好像不知道自己正在受伤。

丁一眼里,姐姐硬气又有本事,她完全懂得伏弟魔的概念和对于女性的剥削。

「我姐不要太精,坚持底线,精准扶贫,她对每分钱都追究到底,如果是做坏事就没戏。」

丁一对要钱也倍感压力,因为拿人手软。

问姐姐拿钱的前提就是,写一篇规划报告书,或者看完一本指定的书、演讲,或者每天下班准时回家陪爸妈。

总结下来,姐姐希望丁一:“做个听话的,有长进的弟娃子。”

不是所有被扶的弟弟,都像丁一这样看似轻松、愉悦。

现实中大部分都是:「强迫被扶」,24岁的石磊,从记事以来就被灌输:「姐姐就该帮助弟弟」的错误观念。

石磊一直以为的索取,都是爸妈默认的。「姐姐做家务」、「姐姐挨打」、「姐姐赚的钱都是弟弟的」,都是 属于这个家庭默许的特定的生活方式 。

李长学成为「被扶弟」也是被动。

他是家里的长子,上面有个长女,还有2个弟弟。

他老实憨傻,12岁的时候被邻居哄骗喝了半斤白酒,从此就再也离不开酒了。

人人都说他喝酒把人喝傻了:“得了脑膜炎。”

两个弟弟都成家了,唯独他讨不到媳妇,他妈就急了。

李长学家里穷,没有几亩地,唯一能拿出来的法宝就是大闺女李长清,把李长清嫁给山里的聋哑人张东北,再把张东北的妹妹换出来嫁给李长学。

这一扶,就注定了怎么都还不清的恩情,姐姐直接把人搭进去了。

李长清和李长学的婚礼同一天进行,结婚后,他酗酒更严重了,找不到原因,就是每天都想喝醉。

李长学老婆2007年去世,李长清逢赶集天就回娘家帮弟弟带孩子、做家务。

姐夫杨东北打麻将的时候出轨,把第三者带回家一起睡,姐姐一直不说。

这件事情捅破,是姐夫为了给第三者买金戒指,偷了3家人户的牛。

李长学知道了,带着扁担和锄头,当夜走了3小时的山路,去打架,帮姐姐出头。

那之后,他就把李长清彻底接走了,接回娘家,姐弟俩一起生活。

和大家聊天中我了解到,扶弟魔的悲剧需要延伸到,不止重男轻女的父母一辈儿。

等待拆迁是汪子从出生到现在的唯一使命。

等了30年,他眼看着小时候的邻居举家搬迁,姐姐们各自嫁人,他只能从和爸妈挤的平房里,搬到四环的出租屋:

「每次拆到家门口,就停了,每年的政策都不一样。」

他是三代单传的独子,在家庭中完全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4个堂姐、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大爷小舅如众星拱月般绕着转。

“汪家就这一个独孙,以后各家的平房都拆迁了,都是汪儿的,你们对他好点。”汪子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常常在家庭范围念叨这些话。

自小学到初中,汪子就是过的大爷生活。

大姐帮忙辅导作者;二姐和他吵架,最后倒霉总是她;三姐每天要带他上学,等着下学,大爷、二大爷都视他为己出。

“我奶奶在世的时候,我见过带核的樱桃、带皮的石榴,都是剥好送到嘴边。”

汪子奶奶去得早,去世之后,汪子家庭地位逐年下降。

现在家人看到他只会摇头:都是老太太惯坏了哎!

只有大姐坚持得最久,付出的最多,汪子读完初中就辍学,工作是旅游销售。

4年前,他利用职务之便,花光了客户的钱,公司告他上法庭,大姐跟在后面请律师、诉讼赔钱。

风波后,驾照被吊销:“那时候整个人社会性死亡,一起花脏钱的兄弟都散了。”

都说一个扶弟魔背后,都有一对重男轻女的双亲,但有的弟弟「被扶」,甚至是出闹剧。

成为被扶的弟弟,赵简说没有人问过他的意见。

他和姐姐本来是公平接受教育,但姐姐不是读书的料,一股劲往外冲,要出去学理发,学费8000。

爸妈死活不同意,威胁道:出去可以,条件是以后每个月往家里打钱,你弟的学费也一起付。

姐姐态度强硬,一咬牙便接受了,赵简从小学,就被当成了赌博的砝码。

姐姐出去吃够了苦头,住在宿舍里面大脚趾头被老鼠咬了,差点整个切除。

尽管如此,爸妈逼她回家的手段就是:不断要钱。

“弟弟要买xx,弟弟要学xx”

姐姐心中,赵简就是讨债鬼。

6年前姐姐结婚了,但不幸福。

看着赵简上学越上越好,姐姐面对一地鸡毛,开始抱怨爸妈:

“为什么当初不坚持让我上学。”

虽然明面不说,但赵简明白,姐姐的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我不幸的婚姻和人生都是你造成的。

一开始姐姐总是抱怨,后来想通似的。她主动关心赵简,把自己、女儿全家人的未来托付给赵简身上。

03.

源于传宗接代,但终成炮灰——

这场性别轻与重的战争很少能出真正的赢家,长远看来,弟弟算不上是真正的既得利益者。

丁一表面上答应姐姐,拿了钱,要办事,但大部分时间都是糊弄得多。

他在豆瓣上抄书评,演讲总结也是网上扒的。

他下班后大多数时间都贡献给娱乐生活,麻将、剧本杀、密室逃脱,陪父母的时间少得可怜。

按照他的话说:嗟来之食吃多了,自己行动起来就困难。

丁一当然能感受到自己「正在堕落」,生活时不时陷入虚无。

但越是虚无,他越是刺激自己。

上个月,汪子和女朋友吵架,他才干了2天的新工作又辞职了。

女朋友说汪子一家子都有病,全部都有。

大姐安慰汪子,不能分担风雨的女人不要也罢。

汪子想哄好女朋友,让姐姐打800块钱:“看个电影,吃顿饭就好了。”

懒惰成性、毫无上进心,汪子因此黄了不下5个女朋友。

他说:“现在折腾不动了,能留住就留住。”

李长学,有种母债子偿的感觉,妈妈扶、姐姐扶、一直被扶。

他觉得亲人不会害他,递过来什么,就接住什么,从不会拒绝。

于是就这样浪费了好多年,40出头才刚刚会点赚钱的本事。

李长学时刻觉得无力:“现在的力气不及年轻的时候金贵,赚不了几个钱。”

前几个月,他查出来乙肝,周身发黄,嘴皮发白,水泥车推出几步路就开始气喘吁吁。

赵简是医院的常客,检查单上写着:抽动障碍。

这几年他常常焦虑,梦里都恐惧,害怕,室友告诉赵简:你睡觉的时候整张床都在抖。

他害怕自己不好,害怕自己没有出息。

如果自己不好、没有出息,那么就浪费了当初从姐姐手里赢过来的教育机会,就照顾不好爸妈、也顾不上侄女。

他感觉自己有罪,宁愿没欠下这些债。

石磊他们整个镇子几乎都重男轻女,女孩们大都外出打工了。

姐姐出去了,石磊其实眼红得很。

但传宗接代,是他应该做的事情。

孩子要上学,父母也老了,他也很羡慕姐姐,去了更大的地方,说话硬气,而他一辈子好像也只能这样了。

04.

弟弟们的未来会怎么样

丁一总觉得过两年就好了,他很清楚,过两年,他再开不了口问姐姐要钱。

虽然糊弄姐姐,但丁一早就有打算,要开一个游戏直播。

他出去玩尽认识些直播、小网红。丁一单纯的觉得,和他们玩,总能取到经,也可以赚到钱。

上个月,汪子平房的家附近又在拆违建的建筑。

汪子带着女朋友上去打听: “这里到底啥时候拆。”

“宝宝,咱们现在算上,大爷、二大爷和自己家,最少能分到8套房,咱们结婚,多个人头,再多一套。

分了房子,两套写你名儿,给我姐两套。”

但结果还是和往常一样:总是拆不到自己家。

他觉得靠他自己翻身,已经没机会了,出去工作,就忍不住耍滑头:

“我真废了。”汪子唯一能赚的钱,就是去网吧,帮人代打单子,姐姐有时候觉得他辛苦,包夜回来还能看到早餐。

李长学准备给自己找个新姐夫,把姐姐托付出去。

爹妈都不在了,但彩礼还是要准备,不多不少两万八。

他一边种地,也一边去工地当水泥工,门口常年放着一把镰刀,怕姐夫找回来,他准备随时干仗。

石磊计划想北上去打工,他觉得送快递也能一个月一万块。

媳妇虽什么都不会,但是可以当保洁,孩子留在老家。

赚两年前存个十来万,回家就可以开小店,做生意。

赵简说,他最近看了一部电影叫《末代皇帝》。

电影讲末代皇帝溥仪的一生,他从小生活在皇宫,天天受人跪拜,自我尊大,吃穿用度,从不动手。

后来,他从自大无知的九五至尊,沦为阶下囚。

改造的时候连衣服都不会穿,全部依靠囚禁在一块的“奴才”。

刑满释放后的溥仪彻底沦为普通人,当上了花匠。

他买票回到自己的家——紫荆城。

但这个时候,没有三跪九叩的群臣,没有皇后,没有阿嬷。只有困在暗无天日的罐子里的蟋蟀,才能证明他曾是皇帝,那是几十年前他亲自放进去的。

他这才真的相信:大清早亡了。

田静后记:

婚恋市场流传的那句:「嫁人不嫁凤凰男,娶妻不娶扶弟魔。」

就是新的婚恋变化形势,跟旧的思想结合产生的畸形儿。

不管是凤凰男还是扶弟魔,都是一场大型的社会实验,实验周期长达一个世纪,而实验的结果是:两败俱伤。

既然是于人类没啥益处的事儿,那为什么不被丢进垃圾堆呢?

谢选骏指出:关于扶弟魔,我在网上搜集的上述四十篇文字,已经说了很多,兹不赘述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中国社会流行的扶弟魔,其实不是一个新新生事物——我认为,传统中国社会的“外戚专政”,其实就是同一现象的产物。



(另起一页)


书名

中国人的性格之形成

Chinese The Formation of Character"


作者

谢选骏

Xie Xuanjun


出版发行者

Lulu Press, Inc.

3101 Hillsborough

St.Raleigh, NC 27607—5436 USA

免费电话1—888—265—2129


国际统一书号ISBN:

定价US$


2023年10月第一版

October 2023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53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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