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谢选骏全集第248卷 卢梭是拿破仑的思想先驱 Rousseau was the Intellectual Pioneer of Napoleon"

 卢梭是拿破仑的思想先驱

Rousseau was the Intellectual Pioneer of Napoleon"



2023年9月第一版

September 2023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48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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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通过对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卢梭忏悔录》的批判,说明——卢梭是拿破仑的思想先驱,正如尼采是希特勒的思想先驱。科西嘉矮人拿破仑,不就是卢梭的“公意投射”吗。卢梭和尼采这俩疯子先后让法国和德国盛极而衰了!我感兴趣的不是卢梭,而是“卢梭为何风靡法国、征服了罗伯斯庇尔和拿破仑,而后拿破仑征服了欧洲”,正如我感兴趣的不是尼采,而是“尼采为何风靡德国、征服了希特勒,而后希特勒征服了欧洲”?我的答案是——欧洲思想背叛了基督教,因此欧洲政治陷入了疯狂、迷乱、自杀。

Executive summary

This book explains through the criticism of Rousseau's "On the Origin and Basis of Human Inequality",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Rousseau's Confessions" -Rousseau was the ideological precursor of Napoleon, just as Nietzsche was the ideological precursor of Hitler. Isn’t Napoleon, the Corsican dwarf, Rousseau’s “projection of the general will”? These two lunatics made France and Germany prosper and then decline! What I am interested in is not Rousseau, but "why Rousseau became popular in France and conquered Robespierre and Napoleon, and then Napoleon conquered Europe." Just as what I am interested in is not Nietzsche, but "why Nietzsche became popular in Germany and conquered Hitler, and then Hitler conquered Europe”? My answer is - European thought betrayed Christianity, and therefore European politics fell into madness, confusion, and suic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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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批判】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中批判】

【社会契约论】

〔政治权利的原理〕


【下批判】

【卢梭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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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卢梭是拿破仑的思想先驱】


网文《卢梭:伏尔泰的半生宿敌,拿破仑的精神偶像,他到底有何魅力?》(2021-06-06 圆圆)报道:

“浪漫之魂”,这个名字真好!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中,怕是也只有卢梭配得上这四个字。

卢梭生前,是主流社会的弃儿,被整个上流社会和知识精英阶层联手狙击,潦倒落魄,惶惶如丧家之犬。

卢梭死后,他思想的光辉和人格的魅力,对整个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产生了巨大的精神感召力,成为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先驱。

他的遗骸被迎入先贤祠,享尽了他生前并未刻意追求的巨大荣耀。

赵林教授的这本《浪漫之魂》,看起来只是一本200多页的小薄书,但内容真的很“实在”,全面介绍了卢梭的生平,他的思想和著作,以及他的美学理念、道德观等。

从前对卢梭的了解并不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并不懂他伟大在哪里。读这本书,我无法抑制对卢梭的喜爱之情。

他是那样的敏感脆弱,浑身散发着忧郁气质,比普通人更容易感受美,感受痛苦,仿佛捧在手里的水晶,一捏就碎了。

他又是那样的炽烈勇敢,单枪匹马对抗整个上流社会和知识精英阶层,不妥协,不迂回,不假装,不示弱!

或许,只有这样一个真挚的灵魂,才能孕育出如此令人着迷的,具有排山倒海般力量的,浪漫主义的种子。

一、日内瓦的童年

1712年,卢梭生于日内瓦的一个新教徒之家,父亲是一个钟表匠,母亲出身于牧师家庭。

卢梭的母亲在生他时难产去世,许是寄托对妻子的哀思,父亲从小对卢梭溺爱有加。这种偏爱甚至使得卢梭的哥哥很小的时候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于是,家中便只剩卢梭与父亲相依为命。

父亲嗜读如命,父子两人常常通宵达旦地陶醉在小说之中。以至于卢梭7岁的时候,就把家中所有的书籍读完了。

他还有一个美丽温柔的姑母,给了他音乐上的启蒙,并且同样对他疼爱有加。

总之,卢梭幼年的生活氛围,是很好的。虽有母爱的缺失,但从父亲和姑母那里,他得到了足够多的温柔和慈爱。

或许便是这些,塑造了卢梭性格中的温润、感性、真挚的部分。平时的他,沉静害羞,心中充满了似水柔情,但当他激愤时,又是刚烈而不可驯服的。

卢梭10岁的时候,父亲因与一个法国军官发生冲突而遭诬告,不得不逃离日内瓦,远走他乡,他被舅舅送到包塞的一个牧师家中寄宿。

有一次,他因一件小事受了冤枉,这个平日里温顺腼腆的孩子,迸发出令人惊骇的反抗力量。

在威逼恫吓之下,他始终不肯屈服,甚至激动到浑身不住颤抖,与自己的表兄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可以说,脆弱感性,和刚强激烈,构成了卢梭性格的雏形。这种性格,伴随他的一生,是孕育出他浪漫主义灵魂的种子,是他思想之光的源头活水,也是他一生坎坷艰辛的根源。

二、梦中的尚贝里

卢梭在包塞的乡间生活了两年,1724年,和表兄一起回到了日内瓦的舅舅家。之后,他先是被送去学习当律师书记,后来又投靠到一个零件镂刻匠门下当学徒。

他的师傅杜康曼先生是个脾气暴躁、作风粗俗、情趣低劣的年轻人,少年的“可塑性”,使得卢梭在四年的学徒生涯中,学会了贪婪、撒谎、偷窃和各种卑劣的行径。

特别是偷窃,卢梭在以后的生活中,长期保持了这一恶习。

好在,童年时代的良好教养,阻止了他向卑鄙无耻市井之徒的进一步堕落,他很快又开始陷入读书的狂热之中。

而卢梭结束其镂刻匠生涯,也是极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

当学徒期间,他时常到尼翁去探望父亲,在那里结识了德·菲尔松小姐,并陷入了对这位小姐的爱恋之中。

情感丰富的卢梭如痴如醉,几至殉情自尽。但后来却得知,德·菲尔松小姐对她不过是撩拨挑逗。

事业和爱情方面的诸多烦恼,使得卢梭对日内瓦的平庸生活感到厌倦。

1728年3月的一天,他和朋友们出城郊游,回来时城门已闭。于是,16岁的卢梭索性告别朋友,只身一人离城出走,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涯。

也是这一年,他第一次见到了华伦夫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之一。

华伦夫人原名路易丝,出身瑞士贵族之家,婚后因家庭关系不和谐,一时冲动离家出走,先在安纳西居住,后来又迁移到尚贝里。

她不仅天生丽质、风韵动人,而且和卢梭一样敏感多情、富于幻想。

从第一次接触起,华伦夫人和卢梭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无比亲密的关系。华伦夫人亲切地称卢梭为“孩子”,卢梭则深情地称华伦夫人为“妈妈”。

1728年到1731年,卢梭在意大利、瑞士和法国的一些城市之间辗转游荡,并不时地回到华伦夫人身边。1732年,他定居于尚贝里的华伦夫人家中,开始了他一生中最温馨宁静的,像田园牧歌般清纯美好的一段时光。

他和华伦夫人常手挽手一起在草场上散步,他有大量的时间阅读,读书之余,帮助华伦夫人采集药草、种植花卉,此外就是研习音律和进行一些科学实验。

华伦夫人每月举行一次小型音乐会,这使卢梭结识了一些优秀的音乐家,他对音乐的爱好和才能,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熏陶出来的。

可惜这样美好静谧的时光,在1742年终于走到了尽头。

卢梭和华伦夫人之间,有一个第三者,克洛德·阿奈。阿奈忠诚、正直,卢梭很喜欢他,三个人一直和谐相处。

后来阿奈不幸患肋膜炎病逝,他的位置慢慢被温赞里德先生所顶替。温赞里德是个无聊且愚蠢的年轻人,他的粗俗令卢梭难以忍受。

其后几年,卢梭和华伦夫人的关系日益疏远,1742年,惆怅失意的卢梭决意选择离开,从此,温馨浪漫、如梦如幻的日子便结束了。

(谢选骏指出:卢梭不仅喜欢“三人行”,也就是现在所说的“3P”;而且没它还不行。拿破仑也有样学样,乱搞一气。)


尚贝里的几年中,华伦夫人给予卢梭的,不只是情人的温存,更有母性的关怀。卢梭对华伦夫人,始终像孩子在母亲面前一样,充满了信赖、亲密甚至娇溺之感。

此后余生,卢梭每每回忆起华伦夫人和尚贝里的美好时光,无不柔情满腹。在他的笔下,华伦夫人“正直、真诚、无私、仁慈……即使她做了错事,她的动机也值得赞赏”。

三、踏入巴黎上流社会

卢梭只身来到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的文化中心——巴黎,通过一些社会名流和显贵人物,他开始进入巴黎上流社会的社交生活。

起初的卢梭,是以一名作曲家的身份进入巴黎社交圈的,但他独创的简易记谱法并未得到学术圈的认可,手稿出版后也没能引起太大轰动,无奈之下,他只能到上流社会的太太们那里去试试运气。

在她们的推荐下,卢梭出任了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但他无法忍受愚蠢而刚愎自用的上司,经常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与其争吵,并很快辞掉了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位。

重返巴黎的卢梭,受到了贵妇人们的冷遇,满脑子贵族观念的夫人们无法想象一个大使会对不起他的秘书。

穷困潦倒的卢梭搬到僻静的圣康坦旅馆,并在那里结识了他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女人——瓦瑟。

瓦瑟是一个破产业主的女儿,缺乏知识,也没有上流社会的优雅,看起来和卢梭这样风流倜傥的才子格格不入。但卢梭喜爱瓦瑟青春的活力,以及淳朴天然,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的情感。

他们共同生活二十多年,生下了5个孩子,可惜由于经济拮据,卢梭不得不把亲生骨肉一个个送进育婴堂。

四、从音乐家到思想家

卢梭在巴黎继续他的音乐事业,其歌剧《风流诗神》深得权倾一时的黎塞留公爵的欣赏,甚至曾说要将这部作品拿到凡尔赛宫去演出。

此外,卢梭还结识了另外两个对他余生有着重要影响的人——伏尔泰和狄德罗。

伏尔泰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大文豪,卢梭少年时代就曾读过伏尔泰的作品,一直对这位启蒙运动的斗士怀着深深的敬意。在黎塞留公爵的推荐下,他有幸承担为伏尔泰的一部剧本修改词曲的工作,两人开始了书信交往。

狄德罗彼时尚声名不显,两个年轻人在巴黎结识后成为莫逆之交。1749年狄德罗因出版《论盲人书简》而被捕入狱,卢梭为挚友的遭遇焦急万分,四处奔走,得知狄德罗被允许在监狱中接待亲友后,他经常去探望。

一个炎热的下午,卢梭同往常一样准备去探望好友,偶然在杂志上看到了第戎商学院的征文公告,题目是: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否有利于淳风化俗?

便是这个小小的公告,成为卢梭人生转变的关键节点。

三十多年后,他在《忏悔录》里说:“一看到这个题目,我顿时就看到了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写下了处女作《论科学与艺术》,并凭借此文一举成名。文章中,他所表达的“反文明”的观点,在当时可谓是惊世骇俗。

自17世纪以来,科学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兴趣和崇拜,尖刻辛辣的法国思想家们对于人世间的一切权威都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唯独对科学的权威顶礼膜拜、推崇备至。

艺术,也被有教养的欧洲知识分子们看作一种高尚生活的标志,特别是法国上流社会,对于艺术的热爱和附庸风雅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被尊为启蒙思想之泰山北斗的伏尔泰,更是离了艺术享受便不能生活。

而卢梭在文章中,却把科学和艺术视为一些无聊而虚荣的奢侈品,认为科学、艺术和文明的进步,是以道德的普遍沦丧作为代价的,科学和文明制造了欲望,从而给人类天真质朴的心灵套上了沉重的枷锁。

卢梭并非是为了标新立异,这是他在心中长期酝酿的一种思想。但他的观点,被知识界包括他的朋友们视为大逆不道,因此引发了和众多文人的笔战。

这篇文章,也拉开了卢梭愤世嫉俗和猛烈无情的社会批判的序幕。

1753年,卢梭再次应第戎商学院的征文,写下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更加鲜明地表达了“反文明”的立场,他直指社会不平等的产生、发展过程,同时也就是文明的发生、进化过程,文明社会的进步是以自然平等状态的丧失为代价的。

当卢梭怀着仰慕的心情把这篇论文寄给伏尔泰时,伏尔泰回以尖酸刻薄的讽刺,两人从此结下了不解之怨,彼此之间的相互攻讦和争吵,一直延续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五、站到主流社会的对立面

卢梭天性热爱自然的质朴无华,对巴黎上流社会,虽不得不参与其中,但对其奢靡虚浮,他从一开始就怀着一种天然的反感。

刚在社会上获得声誉,马上就感到厌倦。

为了捍卫自由的尊严,他曾拒绝国王路易十五赐予的,对穷困潦倒的他极为重要的一份年金。后来他曾写道:

有了年金,真理完蛋了,自由完蛋了,勇气也完蛋了。从此以后怎么还能谈独立和淡泊呢?一接受这笔年金,我就只得阿谀逢迎,或者噤若寒蝉。

1756年,卢梭开始彻底脱离上流社会,带着瓦瑟和她的母亲隐遁乡间,此后几度颠沛流离,几乎再也没有在城市中居住过。

他乖戾的思想行为,越来越多地招致法国上流社会和知识精英阶层的攻讦。

1758年,卢梭和曾经的挚友狄德罗公开决裂,和伏尔泰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两个人在许多问题上都采取针锋相对的敌视姿态。

1760年,在得知伏尔泰未经他本人允许,而将几年前他写给伏尔泰的一封信公开发表时,卢梭回之以一封语气极其强硬的绝交书。

1762年,他的不朽之作《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相继出版。

《爱弥儿》,这部卢梭自认为“充满了对人类的善意的爱”的作品,却给他带来了无尽的迫害和苦难。

他在该书第四章“信仰自白”中,所表达的那种带有叛逆色彩的自然宗教思想,极大地触犯了基督教徒的正统宗教信仰。

《爱弥儿》在荷兰出版还不到20天,就在巴黎正义宫大楼前被公开烧毁,紧接着,法国政府下达了逮捕卢梭的通缉令。之后,日内瓦、伯尔尼当局也都开始通缉或驱逐卢梭。

法国的天主教徒和瑞士的新教徒,共同声讨这个宣扬自然宗教的异端分子,与此同时,那些一向与教会作对的哲学家们,也从另一个方面对卢梭发起了进攻。

伏尔泰说:此人既不适合共和国,也不适合君主国,更不适合上流社会。

卢梭辗转流离,惶惶如丧家之犬。

在《忏悔录》中,他回忆这段可怕的经历:全欧洲都起来咒骂我了,其愤激之情,真是史无前例。

卢梭那颗敏感的心,因屡遭伤害而变得猜忌多疑,他坚信周围的人们正在共同编织一张阴谋之网,欲将他置于死地。

这种惊弓之鸟的猜疑性格,使他的敌人越树越多。而四面楚歌的尴尬处境,则进一步加深了他的猜疑心和受虐妄想,乃至于他常常从平淡无奇的交往和通信中,臆想出别人骇人听闻的阴谋诡计。

1766年,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怀着对卢梭的同情和仰慕之心,不顾巴黎朋友们的劝告,邀请卢梭到英国居住。

但卢梭的受迫害妄想症,使得他越来越怀疑休谟请他到英国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其目的是为了败坏他的名誉。面对卢梭突如其来的指责,休谟时常被弄得晕头转向。终于,两个人也决裂了。

这一决裂在巴黎和整个欧洲的上流社会及知识界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几乎所有人都把矛头对准了卢梭。

特龙香在日内瓦幸灾乐祸地说:卢梭走到哪里,就会把灾难带到哪里。伏尔泰大声疾呼所有被卢梭欺骗过的人联合起来,将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疯子”和“忘恩负义的毒蛇”彻底打翻在地。巴黎的哲学家们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发动一场全面围剿卢梭的歼灭战。

卢梭就这样站到了整个主流社会的对立面,成了全欧洲的敌人。

1767年,当他从英国返回欧洲大陆时,法国当局当他的通缉令尚未解除,为了隐蔽身份,他改名雷诺,长期辗转于各地避难。

六、隐居巴黎的晚年

1770年,卢梭和瓦瑟重返巴黎。

晚年的卢梭,已彻底失望,他已经不再指望能在有生之年得到人们的公正待遇了。他在巴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每天在陋室里安静地抄写乐谱,或在树林中悠闲地采集植物标本。

在晚年的最后一部作品《漫步遐想录》中,卢梭写道:

我曾长期拼命挣扎,但是无济于事。

我这个人既无智谋,又乏心计,既无城府,又欠谨慎,坦白直爽,焦躁易怒,挣扎的结果是越陷越深。

我终于感到我的一切努力全归无效,徒然自苦而一无所得,于是决心采取唯一可取的办法,那就是一切听天由命,不再跟这必然对抗。

通过这种顺从,我得到了内心的平静。

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卢梭依旧穷困潦倒,且被病痛折磨,但他却获得了心灵的宁静。

1778年5月,半生的宿敌伏尔泰去世,卢梭得知消息后心情沉重地说:我与他的存在是相互连在一起的,他如今已死,我也将不久于人世。

两个月后的7月2日早晨,卢梭感到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不久溘然长逝,医生的诊断是死于“因严重的尿毒症而引起的中风”。

七、生前遭人唾弃,死后受人膜拜

卢梭生前历尽磨难,遭受了难言的屈辱,但他死后不久,他的思想却发生了几何级数的裂变。

整个法国,被他那纯真的性情、深邃的思想以及火山岩浆般炽烈的激情所振奋,他的《社会契约论》,以及其他著作中所蕴藏的那种激进的民主、平等思想,成为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的巨大精神动力。

法国大革命的领袖们,不管是温和的吉伦特派还是激进的雅各宾派,都对他推崇备至。

罗伯斯庇尔尊他为“人类的导师”,“法国革命的先驱”,拿破仑九岁就读他的《新爱洛伊丝》,对其各种著作烂熟于胸,视其为精神偶像。

1794年,卢梭的遗骸被法国国民公会迁葬于巴黎先贤祠,无数的巴黎人民怀着钦佩仰慕之情,迎接他的灵柩。

卢梭,得到了他在世时并未刻意追求的巨大荣耀,他思想的光芒穿越历史而不朽,照耀着整个人类。

今天这篇文章,只是对卢梭的人生经历,做了一个简述。

卢梭的思想博大而丰富,一篇书评,尚不足以窥其皮毛;卢梭巨大的人格魅力,更是我有限的笔力,所难以呈现的。

最后,只能用我拙劣的语言写下对他的感觉。

他是如此真挚,又如此热烈。他情感丰富如涨潮的春水,一波一波温柔又汹涌;他桀骜坚定如荒野的狮子,孤身迎敌,伤痕累累也不可驯服;他脆弱彷徨如迷途的小羊,任恶意和伤害袭来,手足无措。

从他那细腻柔软的心灵里散发出的,是排山倒海般的力量。

谢选骏指出:这篇“书评”把卢梭当做尊者,为他避讳了大部分不利的事情,包括卢梭的精神病史;所以这是一篇典型“马列黄俄党八股”——虽然看完让人起了鸡皮疙瘩,但却歪打正着了我这里的主题:“卢梭是拿破仑的思想先驱”。科西嘉矮人拿破仑,不就是卢梭的“公意投射”吗。换言之,卢梭的理论叫嚣也是在为独裁者未雨绸缪、为虎作伥的干活——他明知独裁就是毒菜,还要催促他的生长。


《一代思想先驱是怎么产生的?揭秘卢梭的成长故事》(2017-10-20)报道: 

1805年冬,一个小个子在格朗大街40号前伫立良久,他习惯性地正了正头顶上的考克帽,沉吟道:“如果我和卢梭没有出生过,那么这个世界一定更加平静。”这个小个子正是刚刚从奥斯特里茨大胜而归的法兰西皇帝拿破仑·波拿巴。一个开创了时代的强人,为什么会对一个文弱书生钦佩有加呢?卢梭又是何方神圣呢?

卢梭(让-雅克·卢梭)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一个人的成就更多的是取决于他的人生经历。自古英雄多磨难,命运并不会让生活的安逸磨灭这位天才。想知道卢梭在成长过程中经历过什么挫折和磨难吗?那君君就带你走进卢梭的成长故事......

一、

1712年的日内瓦,夏天来得比往年要早一些。时间刚刚进入6月份,知了便已早早爬上枝头,不厌其烦地宣告着盛夏将至。在这让人躁动的蝉声当中,让·雅克·卢梭在格朗大街40号呱呱坠地。小卢梭与所有出生在日内瓦的加尔文教派一样,在降生时接受牧师的祝福。然而,小卢梭的父亲却无法为新生儿的降临而感到高兴,因为小卢梭的母亲苏珊娜难产不幸离世,而这场不幸也造成了卢梭身患先天尿道畸形,这一病痛伴随了他的一生。卢梭的父亲虽然是个手艺人,却近乎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他经常给年幼的卢梭讲解哥白尼的学说以及天体运行的原理。在日内瓦的格朗大街上,一位修表师傅一边劳动一边与儿子讨论塔西陀、莫里哀、奥维德,这也成为日内瓦的奇景。卢梭酷爱读书,7岁时就已经把家中的全部藏书读完,并能背诵其中的大部分经典篇目。如果卢梭的生活就这样平淡无奇地发展下去,那么日内瓦或许会多一个多才多艺的手艺人,而历史上则少了一位传奇的思想家。历史是如此不甘寂寞,这位钟表匠的儿子终将在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登上历史的舞台。只是在此之前,卢梭那稚嫩的肩膀必须经受命运之火长期的淬炼。

那些从小康之家坠入贫困的人,他们往往能够更清晰地看到世人的真实面目,让·雅克·卢梭便是其中之一。

二、

卢梭10岁时,他的父亲因为斗殴伤人被迫“跑路”,无父无母的卢梭彻底沦为孤儿。从小康之家坠入困顿的卢梭为了糊口,尝试学习了各种手艺,然而他的双手却不像他的头脑一样灵光。日内瓦城里的所有行会师傅对这个孩子给出了一致评价:这个孩子笨得像头蠢驴。经过几年的学徒生涯,所有的人都对卢梭失去了信心。于是,被逼无奈的他为了生存,只得去一家管饭的天主教“圣灵收容院”接受重新洗礼,而在洗礼期间教堂可以提供食宿。就这样,异教徒卢梭(加尔文教徒)为了混口饭吃,不得不把自己的“灵魂”出卖了。但是,从“天国之门”走出来的卢梭却发现“人间”依旧令他失望,因为经过了三个月“灵魂涤荡”之后,他依旧没能找到工作,只能到法国的一个叫华伦夫人的贵妇人家里当助手。在那个宁静的法国乡村,16岁的卢梭遇到了28岁的华伦夫人,而此人成为他一生的挚爱。也是在那个不平静的法国乡村里,卢梭目睹了法国社会发展中城乡差距的不断拉大,亲历了穷人与富人生活的天差地别,并开始怀疑艺术与科技能否真的纯化社会风俗,他开始思考到底是什么造成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就这样,卢梭从青年步入了中年,他本以为自己会平庸地度过这一生,但是命运在不经意间敲开了他的房门。

经过24年的沉淀,卢梭的思想已经日臻成熟,他就像是一座积蓄着巨大能量的火山,只是需要一个喷涌才华的机会。

三、

1749年,好友狄德罗因为触怒了教会被判有期徒刑,而卢梭在狄德罗服刑期间几乎天天都会去探监。当卢梭前往探监路上时,偶然看到《法兰西信使报》这个征文题目时,来自第戎科学院的一则征文题目把卢梭深深吸引住了。他一路上振振有词,一篇传世之作如泉水般呼之欲出。就这样,卢梭和狄德罗就这样隔着铁窗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狄德罗帮助卢梭完善了他文章的结构,并鼓励他向第戎科学院投稿。于是,一篇震惊欧罗巴的雄文就这样诞生了,它就是卢梭的成名作《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自这篇论文发表之后,卢梭从一个一文不名的江湖散人,变成了一位享誉法兰西的天才人物。1753年第戎科学院再次在《法兰西信报》上进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因”为题的有奖征文。卢梭被这个征文的题目深深地吸引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发表之后,卢梭并没有停止对人类未来的思考。他深深知道,揭开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秘密之后,更需要做的是指出人类社会应当取向何方。于是,《社会契约论》一书在1762年横空出世。《社会契约论》出版之后,卢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他和他的著作早已被统治阶级憎恶,多个国家下令焚毁他的书籍,并且要将其逮捕。但卢梭顶住压力在1762年时再次发表力作《爱弥儿》,这本书表面上是谈论他对教育的看法,实质上是通过爱弥儿抒发自己反封建、反宗教的强烈情绪。

卢梭终于引发了统治者们的集体愤怒,年近耳顺的他为了躲避迫害,再次开始了悲惨的流亡生活。

四、

1778年,经历了长期流亡生活和被妖魔化的卢梭感到有必要为自己进行辩护,把真实的自己展现在世人面前。于是,卢梭开始书写自传《忏悔录》,怀着悲愤的心情铸就了这部绝世名作。

卢梭在《忏悔录》中除了回忆自己的生活经历之外,还对当时各个阶层的民众进行了广泛的描述和刻画。这使得《忏悔录》犹如一幅《清明上河图》,记录了那些在当时的统治者们视为蝼蚁的底层小物们的悲欢离合。这部作品对19世纪的欧洲文学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凭借《忏悔录》,卢梭成了浪漫主义文学的先锋。

然而,卢梭的生活并不像《忏悔录》那么精彩,他的晚年是极为孤独和不幸的。卢梭在巴黎不仅受到当局严密的监视,而且吃穿用度经常由于贫困而难以为继。1778年7月,一代贤哲让-雅克·卢梭在悲愤中去世,他的遗体竟然被置于家中无人理会。

但历史是公正的,卢梭终究还是被他毕生为之奋斗的民众铭记于心。法国大革命之后,人们为卢梭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并把他安葬在巴黎先贤祠伏尔泰的墓旁。

历史是兴衰,也是命运。让-雅克·卢梭出生于欧洲大陆风云激荡的年代,他作为那个时代的旗手为平等与民权大声疾呼,并为一个新纪元的到来做了最为重要的思想准备。他虽已埋葬于历史的长河当中,然而那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却照耀着千秋万代的青年。让我们回到那个风起云涌的启蒙时代,随卢梭一起探究平等与民权,汲取先哲的智慧,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

谢选骏指出:卢梭的“浪漫”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那是游荡浪荡跌宕不已的总汇!不过呢,沾上了卢梭这个疯子可不是什么好事,看看拿破仑后来的命运就略知一二了。无独有偶。拿破仑的历史继承人希特勒,也是因为沾上了一个德国疯子尼采,而不得不身败名裂了。卢梭是拿破仑的思想先驱,尼采是希特勒的思想先驱。卢梭和尼采这俩疯子先后让法国和德国盛极而衰了——过把瘾就死也算不错吧。


《卢梭和拿破仑》(2021-04-15  置身于宁静)报道:

(一)

无论在什么角度、什么意义上看,卢梭都是一个呈上启下、不可忽视的人物。它是封建制度、封建社会、封建特权甚至皇权的颠覆者。

他号召和歌颂了法国大革命的发生,引起一场混乱,路易十六在混乱中、查理一世一百五十年后被送上断头台。贵族和地主遭到了清算,百万人头落地,是喜是忧?法国大革命造成的恐怖,让西方人至今心有余悸,战战兢兢,卢梭之功,还是负作用?

当卢梭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他的著作《论私有制的起源》等已广泛流传。法国大革命正在悄无声息地酝酿,如萌芽般地生长,春雨细无声地浇灌。他又如何想到,面对法国大革命的屠杀,如果他能活着看到,该作何感想,是喜是忧?我们不得而知。

他是一个智者,完成了伟大的使命,其他的,都不顾了。他是一个颠覆者,毁灭者。

正如他在小说中说:我发现世界上人数最多和最光荣辉煌的民族竟然被一小撮强盗统治着。我仔细地观察了这个著名的民族,竟然全都是奴隶,着实让我吃惊不小。他们屡遭侵袭和征服,一直都是捷足先登者的猎获物,而且这种状况将会延续数百年。我觉得他们命该如此,因为他们连哼唧两声的勇气都没有。他们有文化却很懒散,夸夸其谈而又谎话连篇,脑筋转得快又无甚才华,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文质彬彬,笑容可掬而又圆滑奸诈,左右逢源,他们满嘴仁义道德,其实只是善于客套寒暄。

(二)

卢梭(1712一1778),是19世纪人,和鲁迅隔着二个世纪,太过遥远。有没有发现,他和鲁迅抨击中国人的内容基本相似?

对了,鲁迅在日本弃医从文,19o4年,23岁,立志改造国民性,拜的就是卢梭的师。他专门写过有关卢梭、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文章。可以说卢梭是他思想的祖宗。

200年是一个不短的距离,可是又能改变什么呢?就象查理一世代表的封建专制被推翻,一百多年后,卢梭生活的时代,法国还处在封建专制。英法,仅英吉利海峡相隔的两国,一百多年,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一个封建国家的奇观。所以要法国大革命了,法国大革命呼之欲出。

启蒙思想诞生于英国这个资本主义的先声之国,卢梭并不是首创。他是站在英国几个伟人肩上的集大成者,代表一个时代,资产阶级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时代,l7、l8世纪。

卢梭等几个先驱者的思想传入美国,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三权分立、最为先进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787年美国宪法确立了这一历史地位。它是第一个硕果。

而这一硕果正是美国和卢梭一生反对的封建专制政府路易十六联合打败资产阶级国家、宗主国英国共同取得的,岂不滑稽?利益才是国与国衡量的第一要素。毕竟卢梭的思想在美国生根发芽了,卢梭会欣慰还是,不是自已的祖国结出硕果而痛恨,我们同样不得而知。

卢梭通过美国的影响,延续至今。《独立宣言》是他的思想的真情告白,原装照抄,毫无禁忌。卢梭呀。这个一生由于贫困,十几岁做贵妇情人的卢梭,是幸福是绝望?

(三)

法国大革命造成了拿破仑,不如说卢梭间接造成了他。一个乱世的英雄,至今没有太多贬义、负面评论的杰作,不象袁世凯,一样称了帝。相距一百一十二年。只不过拿破仑是青年英雄,而袁世凯是中老年枭雄。可是他们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资产阶级的代表,而后者是封建势力的集中体现,这也是袁世凯为人诟病的原因。

当,当了皇帝的青年(拿破仑)走上贫病交加(死去)的卢梭坟头,不知作何感想:没有老年卢梭(一生的奋斗)就没有年纪轻轻当上皇帝的拿破仑。

他是心怀感激还是心存怜悯,还是自以为是?他是孙子辈,相错57岁。一个思想者,一个实践者。

一老一少都是划时代的英雄。

谢选骏指出:卢梭喜欢“吃软饭”、靠女人包养,一旦吃不上了就哭天抢地、怨天尤人。拿破仑呢?也是靠着公共情妇约瑟芬起家,就像毛泽东靠着杨开慧(及其教授爸爸)、贺子珍(及其土匪舅舅)起家一样。所以我看拿破仑,还不如希特勒;正如卢梭还不如尼采——难怪法国会被德国一举征服、反复蹂躏。至于鲁迅,只会抄袭;就像毛泽东,只是斯大林的跟屁虫——因为第三期中国文明,尚未冲破历史的雾霾。

(另起一页)


【上批判】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另起一页)



【导论、卢梭——游荡放荡跌宕不已的随波逐流】


网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报道: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mes)是法国思想家卢梭创作的哲学著作,1755年4月初版于荷兰阿姆斯特丹。

该书探讨了社会不平等的原因及克服的方法,批判了封建等级关系。作者认为生产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使人类脱离了“自然状态”,产生了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揣测到了矛盾斗争会发生对立面转化,以及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认识到私有制是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又认为每人有少量私有财产是社会平等的基础。

该书为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可看作是卢梭全部思想的基础,并可视为《社会契约论》的绪论。 

内容简介

该书第一部分全部用来描写自然人,第二部分则叙述文明人是如何出现的。文明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不是。卢梭所描述的自然人处在史前一个虚构的时代。从外表看,这个自然人是不变的,因为从生理上说,他完全适应它所处的状态。从精神上看,它仅具有自爱心和怜悯。这是两种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无意识的情感,是人类和某些动物所共有的。因此,道德观念的源泉不是理性,而是人人都有的情感。

人一旦进入社会状态,就跌落到邪恶和苦难的深渊。在论文的第二部分的开篇,卢梭采用了一种巧妙的修辞手法,描绘了人通过用篱笆围住一片土地就造就了私有制的故事,这为以后接踵而来的苦难和罪孽开辟了道路。但是,这个象征性的事件只是一个长期历史进程的结局。人类进入历史已经很久,早已开始了社会生活。于是,原先适应自然状态的人,终于组成了早期的社会。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最后部分追溯了政体发展史。一开始是选举制,然后是世袭制,这就不可避免地走向专制。在政府组成之时,决定政体形式的是不平等的状态。而民主政体是“离自然状态不太远”的人民的政体。但是,各种政府都会退化变质,从合法走向专制,直到发生新的革命来“恢复它的合法制度”。

创作背景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并非卢梭的即兴之作。1743年,卢梭在威尼斯逗留时,就已经打算写一部关于政治制度的鸿篇大论。1753年,第戎学院公布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征文题目。卢梭应第戎学院的征文竞赛,撰写了他的第二篇论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作品思想

首先,卢梭考察了人类从原始的“自然状态”到“文明社会”的发展过程。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中是和平而善良的一群“动物”,是“野蛮”人群。他们“漂泊在森林中”,“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也没有连络”,对于他的同类没有任何损人利己的欲望,连自己的孩子也不认识。总之,“在自然状态中很难看出不平等的现象”。

卢梭在论述社会不平等起源时,以抽象的人性论作为立论的根据和出发点, 认为“自爱”,“怜悯”是人类的本性,这些本性淳朴的人,在自然状态中,过着没有任何社会联系的孤独的个人生活,他们生来都是自由平等的。这是人类的“真正的少年”和“黄金时代”。但是,“自然状态”的人都有一种“精神的灵性”,他们对自然既有服从的一面,也有反抗的一面,力图使自然不断地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人类的一种“特质”,即“自我完善化的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人所能禀赋的各种潜在能力”,包括“自我完善化的能力”,一代比一代进步,又加之“外部原因的偶然会合”,便开始发明、制造工具,逐步进入了定居生活。由于人类智慧的发展,技巧的积累,“需要的刺激”,一改过去的“野食”状态,从事耕种,于是有了多余的谷物。

这时如果有“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即使有人反对这样做,那也无济于事。“因为这种私有观念不是一下子在人类思想中形成的,它是由许多只能陆续产生的先行观念演变而来的”。私有财产的必然产生,出现了不平等。后来又出现了国家,随着国家的产生,确立了财产私有的制度,使人类的不平等更加日益加深。在这里,卢梭指出了社会不平等的基础是私有制,私有财产的产生是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卢梭也看到了私有制得以产生的条件与“冶金和农业这两种技术的发明”有关,与生产和需要有关,这表明卢梭多少看到了生产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包含了历史唯物主义因素。但是,由于卢梭以抽象的孤立的个人作为他研究社会问题的出发点,因此,把私有制产生的条件归之于人的“自我完善化的能力”,也就是说把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后原因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意志活动,把私有财产和国家的出现又说成是天真,玩弄阴谋和欺骗,这显然是历史唯心主义,当然不能对社会不平等起源作出正确的解答。

其次,卢梭认为,人类不平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私有财产的产生,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不平等,第二阶段是通过契约建立权力的机构,确认强者对弱者的统治,产生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的不平等,第三阶段是政府权力的腐化,变成专制独裁政治,出现主人和奴隶之间的不平等。卢梭指出,专制制度的建立使社会不平等达到了顶点,作出了“绞死或废黜”暴君乃是“合法的行为”的革命结论,并且主张用暴力推翻专制权力,重新订立契约,恢复平等。他对专制权力的攻击实际上是指向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是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作舆论准备,反映了第三等级推翻封建专制的强烈要求i表现了他的社会不平等学说的革命性和战斗性。但是,他没有进一步得出要消灭人类不平等现象,必须铲除私有制的结论,他在抨击封建制度时,不是要求废除一般的私有财产,而只是要求废除巨大的私有财产。因此,卢梭要求推翻专制独裁制度,建立新的平等制度,实际上只不过是主张建立小私有者的社会。

卢梭在论述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发展时,也猜测到了事物发展的一些辩证法。卢梭在分析社会不平等的发展的时侯,用辩证的观点来论述从自然状态的平等到文明社会的不平等,又列社会契约的平等的发展过程。他认为,自然状态是平等的,由于生产和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因为,文明社会的出现是一种进步,但是,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前进一步。这是因为,文明社会带来了人间的罪恶和痛苦,这对野蛮状态的平等来说,则又是倒退一步。卢梭看到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进步又包含着对抗,同时又是退步。从自然状态到社会状态,从平等到不平等,既是进步又是退步。专制权力把不平等推向顶点,最后,极度不平等的制度被人们用暴力推翻,“这样,不平等又重新转变为平等,但不是转变为没有语言的原始人所拥有的旧的自发的平等:而是转变为更高级的社会契约的平等,“压迫者被压迫,这是否定的否定”。可见,卢梭在论述人类社会从平等到不平等又到新的平等的发展过程中,包含了矛盾的发展,对立和转化,以及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思想。

作品影响

这部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卢梭的社会发展观和平等观,它通过对人类历史文明发展过程的分析,从经济和政治上揭示了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分析了文明社会的贫富、强弱、主奴的阶级对立和斗争,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反动性,论证了被压迫人民用暴力推翻封建专制政权的合理性,提出了建立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理想。该书虽然没有入选第戎学院的征文竞赛,但它标志着卢梭的思想已经发展到了成熟时期。

作品评价

德国思想家恩格斯《反杜林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拉摩的侄儿》是18世纪辩证法思想的杰作。 

谢选骏指出:卢梭这个“日内瓦杂种”,他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文明人,所以他既能写自然人,也能写文明人——他简直是飞檐走壁的蝙蝠人。我看来看去,卢梭的文章都是用来应付“征文”的——都是一个国际流浪儿在其游荡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放荡痕迹,结果是增加了其流浪生活的跌宕,并且迎合了“敌基督的欧洲”日益凶险的社会革命的狂流——难怪唯利是图的国际冒险家恩格斯对疯子卢梭赞赏有加!

人说——老鼠人和蝙蝠人,虽然两个“人”都是活在暗处,但是蝙蝠人终究有一对翅膀,能够飞的比老鼠远,蝙蝠人可以有片天,老鼠人只能在肮脏的下水道苟且偷生。但终究二者都是见不了光的人下人罢了。 ”

我看——恩格斯也是一个蝙蝠人;别看他今天还在天安门挂着,明天就会扔进阴沟里了。


(另起一页)



【目录】


致日内瓦共和国

前言

关于注释的说明

导论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作者附注



【献给日内瓦共和国】


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

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三十年未,我辛勤工作,以期有资格向你们呈献公开的敬意。现在这个幸运的机会,颇能补足一部分我的努力所未及,因此我相信,在这里我可以但凭鼓舞着我的一片热诚,而不必考虑我是否有这种权利。我既然幸运地生长在你们中间,怎么会只想到自然所赋予人们的平等和人们自己造成的不平等,而不想到有这样一种最高的智慧呢?这种智慧,可以把一个国家里的平等和不平等以最接近自然法则并最有利于社会的方式加以适当的调和,从而既能维护公共秩序又能保障个人幸福。我在研究良知对于一个政府的制度所能提供的最好准则时,看到这些准则都已由你们的政府实行,我是如何地激动!因此,我认为即使我不是生在你们的城市里,也不能不把这幅描绘人类社会的图画呈献给你们,因为我觉得你们是世界各民族中享有政府的种种利益而又最善于防止政府的弊窦的人民。

假如对于出生的地方也可以选择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幅员的大小决不超出人们才能所及的范围以外,也就是说能够把它治理得好。在这个国家中,每个人都能胜任他的职务,没有一个人需要把他所负的责任委托给别人。在这样一个国家中,人民彼此都互相认识,邪恶的阴谋,或谦逊的美德,都不能不呈现于公众的眼前并受公众的评断。在那里互相往来,互相认识的良好习惯,将使人们对祖国的热爱与其说是热爱土地,勿宁说是热爱公民。

我情愿生在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主权者和人民只能有唯一的共同利益,因之政治机构的一切活动,永远都只是为了共同的幸福。这只有当人民和主权者是同一的时候才能作到。因此,我愿意生活在一个法度适宜的民主政府之下。

我愿意自由地生活,自由地死去。也就是说,我要这样地服从法律:不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这是一种温和而有益的束缚,即使是最骄傲的人,也同样会驯顺地受这种束缚,因为他不是为了受任何其他束缚而生的。

所以我愿意不但国内的任何人都不能自以为居于法律之上,而且国外的任何人也不能迫使这一国家承认他的权威。因为,不管一个国家的政体如何,如果在它管辖范围内有一个人可以不遵守法律,所有其他的人就必然会受这个人的任意支配〔一〕;如果有一个本国人为首领,同时又另有一个外国人为首领,那么无论他们能够作到怎样的分权,既不可能二者都很好地被人服从,也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得好。

我决不想住在一个新成立的共和国里,不管它有多么好的法律。我怕的是政府的组织不合当时的需要,不适合于新的公民,或者公民不适合于新的政府,而使这个国家难免刚一产生便有发生动摇或被灭亡的危险。因为关于自由这一问题,正如富有营养的固体食物或醇酒一样,对那些习惯于这种饮食的体质强壮的人固然大有补益;但是对于生理上不宜于这种欲食的身体软弱的人,则极不相宜,终于会败坏他们的健康或使他们沉醉。人民一旦习惯于某种主人,就再也不能脱离他。倘若他们企图打破束缚,那就反而会更远地离开自由;因为他们常常会把与自由相对立的那种放荡不羁当作自由,结果他们的革命,差不多总是使他们落到只有加重他们的桎梏的那些煽惑家们的手里。罗马人虽然是一切自由民族的模范,但他们在脱离了塔尔干王朝的压迫时,还没有自治的能力。由于奴隶制以及塔尔干王朝所强迫他们从事的卑贱劳动而丧失了人格的罗马人,起初不过是一群愚民,须以极大的明智加以教养和治理,才能使这些在暴政统治下,精神颓废甚至可以说变成癡呆的人们,逐渐习惯于呼吸健康的自由空气,渐渐获得纯正的风俗和养成英勇的精神;这种纯正的风俗和英勇的精神终于使罗马人成为各民族中最受人尊敬的民族。所以我将寻找一个幸福而安宁的共和国作为我的祖国:这个国家一切陈腐古老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都已在悠久的岁月中逐渐消失,它所遭受过的种种侵害适足以发扬和巩固居民们的勇敢和对祖国的热爱。这个共和国的公民,由于久已习惯于富于理智的独立自主,他们不仅是自由的,而且不愧是自由的。

我愿意选择这样一个国家作为我的祖国:它幸运地没有强大的力量,因之没有征服他国的野心,同时更幸运地由于它所处的地位也没有被别国征服的恐惧。它是处在许多国家中的一个自由的城市,这些国家不但没有一国有意侵略它,而且每一个国家还注意防止其他的国家来侵略它。总之,它是一个不但不会引起邻邦的野心,而且于必要时还可以合理地指望邻邦的帮助的共和国。因此,处在这样幸运的地位中,我们可以想见这个国家除了它自己本身以外,没有什么可怕的。公民们所以要受军事训练,与其说是由于准备自卫的需要,勿宁说是为了保持尚武的精神和英勇的气概。这种尚武的精神和英勇的气概,是最适合于自由,最能助长对自由的爱好的。

我将选择一个立法权属于全体公民的国家作为我的祖国:因为有谁比公民自己更了解在怎样条件下,他们才更适于在同一个国家里营共同生活呢?但是我并不赞成象罗马人的那种平民公决,因为在那里,国家的首长和对保卫国家最关怀的人反而不能参与那些往往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决议,并且由于一种极荒谬的措施,政府官员不能享受一般公民所能享受的权利。

相反地,为了阻止那些谋求私利的和考虑欠周的计划,为了阻止曾使雅典人终归失败的那类危险性的改革,我希望任何人都没有任意提出新法律的权利;我希望仅只官员们才有这种权利;我希望那些官员们行使这种权利时,是那么审慎小心;在人民方面,认可这些法律时,是那么慎重;而法律的公布,也是那么郑重其事。这样,在宪法被动摇以前,人们已有足够的时间来确信法律主要是由于有了悠久的历史才变得神圣可敬。我希望人民很快就会鄙弃那些天天都在变更着的法律,人们同时也会鄙弃这样一种人,他们惯于以改良为借口忽视旧日的习惯,由于矫正小的弊端,反而引起更大的弊端①。

我特别要逃避一个因下面的情形而必定治理得不好的共和国:那里的人民,相信可以不要政府官员,或者只给这些官员以一种不确定的权力,因而轻率地自行掌管民政和执行法律。从自然状态中直接产生出来的最初的政府的粗糙组织,想必是这样,这点也就是使雅典共和国复亡的政治缺陷之一。

但是我将选择这样一个共和国:那里的人民很满意自己有权批准法律;他们可以根据首长们的提议集体地来决定最重要的公共事务;建立一些受人尊重的法庭;慎重地划分国家的省份和县份;每年选举公民中最能干、最正直的人员来掌管司法和治理国家。在这样的共和国里,政府官员的道德就可以证明人民的贤智,官员与人民可以说是相得益彰。因此,即使偶有不幸的误会搅乱了大家的和睦时,人们就是在盲目和错误中,也都能保持一定的节制,大家依然互相尊敬,共同遵守法律。这就是诚挚而永久和睦的征兆和保证。

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们!这就是在我为自己选定的祖国里所要寻求的优点。倘若上帝能在这个国家里再增加一种可爱的环境,赋予它温和的气候、肥沃的土地、和天下最美丽的风景,那末,为了满足我的幸福,我只希望在这幸运的祖国怀抱里,享受以上一切的好处,和同胞们安宁地生活在温暖的社会里,并且依照他们的榜样,和他们仁爱相待,友好相处,并向他们尽道德上应尽的责任,死后留下一个善良、正直和有道德的爱国者的光荣美名。

虽然,由于我时运较差,或者洞达事理过迟,因此不得不在其他国家里,过着一种病态的颓废生活而终此一生,同时又徒然追悔着荒唐的青年时代使我失去的安宁和平静,但是在我心灵中,至少还蕴藏着在我的国家之内未能表示出来的那些感情。我对远方的同胞既然满怀着一种温柔的、无私的热情,所以我从心灵深处要向他们致以下面这段言词:

“亲爱的同胞们,或者勿宁说是兄弟们,既然血统和法律几乎把我们大家都联系起来了,所以最使我感觉愉快的是:我只要一想到你们,就不能不同时想到你们所享受的一切幸福,而你们之中恐怕没有一个人能比我这个失掉了那些幸福的人更感觉到幸福的可贵。我越想到你们所处的政治和社会的情况,越想不出人类事物的性质使人能有比这更美好的境遇。在所有其他的政府中,只要所讨论的问题,是关于保障国家的最大幸福的时候,一切总是停留在想象的计划上,至多也不过具有某种程度的可能性而已。而你们呢,你们的幸福已经呈现在你们面前,只待你们去享受;如果你们要想成为完全幸福的人,只要能够满足于自己的幸福就够了。你们以武力得来的或收回的,而以勇敢和智慧保持了两世纪的主权,终于完全而普遍地被人承认了。公正的条约规定了你们的疆界;保证了你们的权利;也巩固了你们的安全。你们的宪法是最好的,因为它是出于崇高的理智,而又为可敬的友邦予以保证。你们的国家是安定的,不论战争或侵略者,你们都没有什么可怕的。除了由你们自己制定的,而且是由你们自己选出的正直官员所执行着的明智的法律而外,你们没有别的主人。你们没有富有到那样程度,以至使你们因过度安逸而耗损了精力,使你们沉湎在无聊的舒适享受中而失掉对真正幸福和高尚道德的爱好;你们也没有贫困到那样地步,使你们在自己工业的供应之外,还需要外国的援助。这种珍贵的自由,在大国里,只能以苛重的赋税来维持,而你们为了保持这种自由,几乎是无须付出任何代价的。

“这一共和国,组织得那么合理而又那么完善,为了它的公民们的幸福,为了作其他民族的榜样,但愿它永世长存!这就是今后你们所应有的唯一的愿望,也就是你们所应有的唯一的关怀。此后,你们自己的责任,不是要创造幸福,因为你们的祖先已经给你们创造好了,而是要用善于享受幸福的那种智慧,使幸福永远存在。你们是否能保存自己,取决于你们能否永久团结,能否遵守法律并尊敬执行法律的人。在你们之间,只要还有极小的愤懑或猜疑的根苗,就必须赶快消除它,把它看作是一个祸根,迟早会导致你们的不幸和国家的覆亡。我恳求你们都检查到你们的心灵深处,听取你们良心的隐密声音。你们之中有

知道世界上还有比你们的执政人员更正直、更英明和更可尊敬的人呢?所有的官员在克己的美德上;在朴素的作风上;在尊重法律上和在诚恳和蔼的态度上,不都是给你们树立了榜样么?因此,你们要毫无46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保留地给与这么贤明的官员们以有益的信赖,这种信赖是有理智的人对有德行的人所应当表示的。你们要想到,这些官员是你们选出来的,他们本人就可以证明你们选择的不错;而你们所拥戴出来的人们应得的光荣,也必然会落到你们自己的身上。你们之中没有一个人是那样不聪明,以致不知道这样的道理,即法律的效力和护法者的权威消失了的地方,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全和自由。因此,你们除了热情地满怀信心地根据真正的利益和职责,并为了维护正义去做你们经常应当做的那些事情而外,还有什么其他可考虑的呢?我希望你们永远不要有对于维护宪法说来是罪恶而有害的那种冷漠态度,以致使你们于必要时忽视了你们之中最英明和最热诚的人们的卓见。但是我希望公正、克己的美德和最可尊敬的坚强意志,能继续支配着你们的一切行动,并且能继续由你们自身,向全世界显示出一个英勇而谦逊的、既热爱名誉也热爱自由的民族的榜样。特别要小心的是:永远不要听信那些别有用心的曲解和恶毒的言论,因为这些曲解和言论的隐密动机,往往比在这种动机支配下的行动是更险恶的,这就是我最后的忠告。一只机警而忠心的看家犬只在盗匪来临的时候才紧急叫喊起来,于是全家的人便都惊醒并作戒备;但是人们厌恶那些不断扰乱公共安宁、好狂吠的狗,它们的接连而不适时的警报,会使人们在必要的时候,反而不再听信了。”

你们,光荣伟大的执政们,自由人民的尊贵可敬的官员们,请准许我专诚向你们献上我的敬意和忠心。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地位,能使处于这种地位的人们获得荣耀,毫无疑问,它是才能和德行所造成的,而你们确是当之无愧,于是你们的公民才把你们选拔到那种地位上去。他们自己的功绩使得你们的功绩更加光辉灿烂;而且,因为你们是由能够领导别人的人们选举出来领导他们自己的,所以我认为你们高于其他的官员,正如同一个自由民族,特别是你们很荣幸地领导的这个自由民族,在智慧和理性上都高于其他各国的平民一样。

请准许我引证一个事例,这一事例给我留下了最好的印象,它经常浮现在我的心中。我一想起赐给了我的生命的那位有道德的公民的音容,一种最甜蜜的情感便油然而生。他在我幼年时代,常常教导我应当尊敬你们。我好象还在看见他,依靠他的双手来维持生活,用最崇高的真理滋养他的心灵。现在我眼前还有这样的影子:塔西伦、普鲁达克和格老秀斯的著作和这位公民的职业上的各种用具杂陈在他的面前。我仿佛还看见他那亲爱的儿子在他身旁领受着最慈祥的父亲的良好教育,可惜这个儿子从他父亲的教育中并没有得到什么效果①。不过尽管我在荒唐的青年时代误入了歧途,使我在一个时期内忘记了那么明智的教训,但是我很幸运地终于体会到:不论一个人怎样倾向于邪恶,一颗慈爱的心给予他的教育,是不会永远对他不起作用的。

光荣伟大的执政们,在你们领导的国家里出生的公民,甚至于普通居民就是这个样子。他们都是有学识的和通晓事理的人,而在别的国家里,人们则称这样的人为工人和平民,对于他们总抱着一种十分鄙视和十分错误的观念。我很愉快地承认,我的父亲在全国公民中并不是一个杰出的人物,他只不过和一般人一样。但是,就象他那样的为人,随便在什么地方,大家都喜欢接近他,并且和他结交,即使那些最高尚的人士和他来往也会得到益处。这不是我应该说的,同时,邀天之幸,也无须我对你们说,象具有他那样品质的人们,应当受到你们何等的尊重。他们在所受的教育方面,在自然的权利方面,以及由于他们的出身而具有的权利方面,同你们都是平等的;只是由于他们的意愿,由于对你们的功绩所应有的并已表示出的敬爱,他们才居于你们之下;但是,他们这样敬爱你们,你们对他们当然也会有一种感激的心情。我很高兴地了解到:你们对待他们,是以何等谦恭和蔼的态度缓和了法律执行者应有的严峻;对于他们所应向你们表示的服从和尊敬,你们是以何等重视和关怀来回报他们。你们这种十分公正而明智的行为,足以使人渐渐忘却那些应该忘记而永远不再发生的不幸事件;正因为你们的行为如此置明合理,所以这个公正的、慷慨的民族以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快乐,很自然地乐于尊敬你们,而最热心维护自己的权利的人,也就是最能尊重你们的权利的人。

文明社会的首长们喜爱社会上的荣誉和幸福,这是不足为奇的,但是那些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更神圣、更崇高的祖国的官员,或者更确切地说,把自己看作是这个祖国的主人的人们,对于养活着他们的人世上的祖国却也表示某种热爱,这对人类灵魂的静谧来说,未免是分外之事①。但是我很愉快地能够指出一个有利于我们的少见的例外,并且能够把那些为法律所认可的神圣教义的热诚的受托者,那些可尊敬的人类灵魂的教士,列入我们最优秀的公民的行列之中;他们不但能用他们生动而文雅的口才把福音书中的格言传入人心,而且自己还永远是首先以身作则遵奉这些格言的人!大家都知道说教的伟大艺术,在日内瓦研究得何等成功。但是,因为人们久已看惯了言行上的不一致,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在我们这里所有的教士们是多末普遍地具有基督教精神、圣洁的品德以及严格要求自己而宽厚待人的优良作风。或许只有日内瓦这个城市树立了宗教团体和文人之间如此紧密团结的榜样;我把国家永享太平的希望大部分寄托在教士们所具有的人所公认的智慧和克己的精神上,寄托在他们对祖国的繁荣所抱的热诚上。我以一种惨杂着惊异和尊敬的愉快心情相出:他们多么憎恶那些在历史上屡见不鲜的表面上尊奉圣教,实际上却极为残酷的人们的可怕的信条,这些人往往借口维护所谓上帝的权利,其实就是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希望自己的血永远受到尊重,而对人类的血则毫不吝惜。

我又怎能忘记在共和国里占人口半数的可贵的妇女们呢?是她们给男人以幸福,是她们的温柔和智慧保持着共和国的安宁和善良风俗。可爱而有德行的女同胞们,你们女性的命运将永远支配着我们男性的命运。当你们只是为了国家的光荣和公共幸福才运用你们在家庭中所特有的纯洁威权的时候,我们是多么幸运啊!在斯巴达,妇女曾占优越地位;同样,你们也有资格在日内瓦占着优越地位。什么样粗野男子能够抵抗从一位温柔的妻子口中发出的充满了美德和理智的声音呢?看见了你们那简单而朴素的装饰,这种由于从你们本身的风采而获得了光辉的、似乎是最有利于美的装饰,有谁不鄙视无聊的奢华呢?你们的责任是:要用你们那霭然可亲的、纯洁的威力和善于诱导的聪明,来保持人们对国家法律的热爱以及同胞之间的和睦;要用幸福的婚姻使那些不和的家庭重归于好;特别是要用你们易于使人听从的和霭的教导和你们那种谦逊优雅的谈吐,来改正我们的青年们可能在别国沾染的恶习。他们在那些国家里,没有学到他们可以从中获益的许多有用的东西;除去在道德堕落的女人丛中学来的轻佻语调和可笑的姿态之外,他们从那些国家里仅仅带回了一种对于所谓荣华富贵的赞赏,其实这种荣华富贵,只不过是奴隶身份微不足道的补偿,与崇高的自由永远是不相称的。因此,希望你们永远象现在一样,作一个善良风俗坚贞的守卫者,人类和平的良好纽带;为了国民的职责和道德,继续行使你们那些基于良知和自然的权利吧。

我把对公民们的共同幸福和共和国的荣誉所抱的希望寄托在以上种种保证上,并没被事实所否定,我是很引以为荣的。我认为共和国尽管有这些优点,也不会发出使大多数人的眼睛为之眩惑的那种光辉;爱好这种光辉是很无谓而且也是很不幸的,这种爱好乃是幸福和自由的死敌。让轻浮的青年到别处去追求无限度的欢乐和长远的懊悔吧!让所谓有高尚趣味的人到别处去叹赏宏伟的府第、华美的车辆、高贵的陈设、富丽堂皇的排场以及一切骄奢淫佚的享受吧!在日内瓦只有平凡的人,但是,能见到这些平凡的人,这件事本身就具有莫大的价值;急于想看到日内瓦公民的人们,和那些羡慕其余一切事物的人们相比,是毫无逊色的。

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们,我对你们的共同幸福寄予莫大的关怀,希望你们大家都惠然接受我这种最恭敬的表示。如果不幸我因内心过度兴奋,态度未免有些冒昧的话,我恳求你们原谅我的过失,恳求你们念及一个爱国者的真实情感、一个热心人应有的忠诚而宥恕我,因为我除了看到你们大家都很幸福因而也感到幸福而外,再不设想自己还会有什么更大的幸福。

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们,我谨向你们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你们的最谦逊、最恭顺的仆人和同国的公民,

让·雅克·卢梭。

1754年6月12日于商贝里。

谢选骏指出:卢梭把自己的著作“献给日内瓦共和国”,但后来他为了蝇头微利又背叛了这个偶像,这真是令人作呕——他自命为思想家,却不能成为国家的父亲,而只能反复沦为“谄媚国家”的走狗。他的待人接物,贯穿了一个主题——始乱终弃,毫无节操。这也使得卢梭的所有信众,都继承了这个“不断革命”的特点。



【序】


我觉得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二〕。我敢说,戴尔菲城神庙里唯一碑铭上的那句箴言②的意义,比伦理学家们的一切巨著都更为重要、更为深奥。因此,我把这篇论文的题目,看作是哲学上所能提出的最耐人寻味的问题之一。但是不幸得很,对我们说来,这也是哲学家所能解决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因为,如果我们不从认识人类本身开始,怎么能够认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呢?因时间的推移和事物的递嬗应使人类的原来体质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们若不通过这些变化,怎么能够看出最初由自然形成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又怎么能把人的本身所固有的一切,和因环境与人的进步使他的原始状态有所添加或有所改变的部分区别开来呢?正如格洛巨斯石象,由于时间、海洋和暴风雨的侵蚀,现在已经变得不象一位天神,而象一只凶残的野兽一样,人类在社会的环境中,由于继续发生的千百种原因;由于获得了无数的知识和谬见;由于身体组织上所发生的变化;由于情欲的不断激荡等等,它的灵魂已经变了质,甚至可以说灵魂的样子,早已改变到几乎不可认识的程度。我们现在再也看不到一个始终依照确定不移的本性而行动的人;再也看不到他的创造者曾经赋予他的那种崇高而庄严的淳朴,而所看到的只是自以为合理的情欲与处于错乱状态中的智慧的畸形对立。

最不幸的是: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和它的原始状态背道而驰,我们越积累新的知识,便越失掉获得最重要的知识的途径。这样,在某种意义上说,正因为我们努力研究人类,反而变得更不能认识人类了。

不难看出,我们应该在人类体质连续的变化中,来寻求区分人们的各种差别的最初根源。大家都承认,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正如各种不同的生理上的原因使某些种类动物产生我们现在还能观察到的种种变型之前,凡属同一种类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一样。不管那些最初的变化是怎么产生的,我们总不能设想这些变化使人类中所有的个体同时同样地变了质。实际上是有一些人完善化了或者变坏了,他们并获得了一些不属于原来天性的,好的或坏的性质,而另一些人则比较长期的停留在他们的原始状态。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不过这样笼统地指出,比较容易,但要确切地说明其中真正的原因就有些困难了。

因此,我希望读者不要以为我敢自诩已经发现了我觉得很难发现的东西,我不过开始进行了一些推理,大胆地作出了一些猜测;这与其说是希望解决问题,勿宁说是想把问题加以明确,和使问题恢复真正的面目。别的人也许很容易地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些,虽然任何人都不容易达到终点。因为,如果我们要从人类现有的性质中辨别出哪些是原始的、哪些是人为的,同时还要认清楚现在已不复存在、过去也许从来没有存在过、将来也许永远不会存在的一种状态(我们必须对这种状态具有正确的观念,才能很好地判断人类现在的状态),这并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工作。要想正确指出为了能在这一主题上作出一些切实可靠的研究首先应当注意之点,还须具有一种我们所想象不到的高深哲学。如果有谁能很好地解答下面的问题,我便觉得他配称为当代的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为了达到认识自然人的目的,必须作什么样的实验呢?而在社会中,要用什么样的方法作这些实验呢?我决不是要解答这些问题,但我相信对上述主题已经作了一番深思,因此敢于事先回答说:即便是最大的哲学家,也不见得会指导这种实验;即便是最强有力的执政者也不能进行这种实验。我们如果期待着他们双方共同协作,尤其是期待他们双方为了达到成功,肯以坚忍的精神,或者说以无穷的智慧和必要的善意共同协作,那是很不合理的。

这些研究是如此难作,所以人们直到现在还很少考虑过,但这种研究毕竟是解决我们对于人类社会真正基础的认识上无数困难的唯一方法。自然法的真正的定义之所以难于确定而且模糊不清,就是因为我们不认识人的本性的缘故。布尔拉马基说过:法的观念,尤其是自然法的观念,显然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他继续说道:所以正应该由人的本性、由人的体质、由人的状态来阐述这门科学的原理。

论述过这个重要问题的许多学者,很少有一致的意见。当我们注意到这一点的时候,不能不感到惊讶。在最有权威的学者中,我们几乎找不到两个人在这上面的意见是相同的。古代的那些哲学家们更不必谈了,他们好象竭力要在最基本的原理上相互反对。罗马的法学家们竟使人类和其他一切动物都毫无区别地服从于同一的自然法,因为,他们宁可把自然·法·则这一名词,理解为自然加于其自身的法则,而不是自然所规定的法则。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些法学家们是从特殊的意义来理解法则这一名词,所以他们在这种场合,似乎是只用法则这一名词来表现自然在所有的赋有生命的存在物之间,为了它们的共同保存而建立的一般关系。现代的法学家们则把法则这一名词,只理解为对具有灵性的存在物,也就是说对具有智慧和自由意志,而且在他与其他存在物的关系中最被重视的那种存在物所制定的一种规则,因此他们认为自然法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唯一赋有理性的动物,也就是说只限于人。但是,当法学家们给这种法则下定义的时候,则各有不同的说法,他们都把这种法则建立在一些形而上学的原理上,所以就是在我们之间,也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些原理,当然更不能自己发现这些原理了。因此,尽管这些学者所下的各种定义永远是互相抵触的,他们在这一点上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认为若不是一个很大的推理家和一个思想深邃的形而上学家,就不可能理解自然法,因而也不可能遵守自然法。这正是说,人类为了建立社会一定是使用了智慧的,这种智慧,即使在社会状态里,也是经过很多的艰难才能得到发展,而且只是极少数的人所能获得的。

既然对自然的认识是这么肤浅,对法则这一名词的意义的理解又是如此不一致,所以很难给自然法下一个完善的定义。因此,我们在书籍里所找到的那些定义,除了极不一致这一缺点外,还有一个缺点,就是:这些定义是从许多并非人类天然具有的知识中引伸出来的,而是从人类只在脱离了自然状态以后才能考虑到的实际利益中引伸出来的。人们往往先寻求一些为了公共利益,最适于人们彼此协议共同遵守的规则,然后把这些规则综和起来,便称之为自然法;他们的唯一根据就是那些规则通过普遍的实践可能使人得到好处。无疑地,这是下定义的一种最简便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说是以武断的态度来解释事物性质的一种最简便的方法。

但是,在我们对自然人丝毫没有认识以前,如果我们想确定自然人所遵循的法则,或者最适合于他的素质的法则,那是徒劳无功的。关于这个法则,我们所能了解得最清楚的就是:它不仅需要受它约束的人能够自觉地服从它,才能成为法则,而且还必须是由自然的声音中直接表达出来的,才能成为自然的法则。

那么,把所有的只能使我们认识已经变成现今这个样子的人类的那些科学书籍搁置一旁,来思考一下人类心灵最初的和最简单的活动吧。我相信在这里可以看出两个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原理:一个原理使我们热烈地关切我们的幸福和我们自己的保存;另一个原理使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我们的同类遭受灭亡或痛苦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天然的憎恶。我们的精神活动能够使这两个原理相互协调并且配合起来。在我看来,自然法的一切规则正是从这两个原理(这里无须再加上人的社会性那一原理)的协调和配合中产生出来的。嗣后,理性由于继续不断的发展,终于达到了窒息天性的程度,那时候,便不得不把这类规则重新建立在别的基础上面了。

这样看来,在未使人成为人以前,决没有必要使人成为哲学家。一个人并非仅仅由于他接受了后天的智慧的教训,才对别人尽他应尽的义务;而是,只要他不抗拒怜悯心的自然冲动,他不但永远不会加害于人,甚至也不会加害于其他任何有感觉的生物,除非在正当的情况下,当他自身的保存受到威胁时,才不得不先爱护自己。用这个方法,我们也可以结束关于禽兽是否也属于自然法范围这一久已存在的问题的争论;因为很明显,禽兽没有智慧和自由意志,它们是不能认识这个法则的。但是,因为它们也具有天赋的感性,在某些方面,也和我们所具有的天性一样,所以我们认为它们也应当受自然法支配,人类对于它们也应担负某种义务。实际上,我所以不应当伤害我的同类,这似乎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物,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感觉的生物。这种性质,既然是人与禽兽所共有的,至少应当给予禽兽一种权利,即在对人毫无益处的情况下,人不应当虐待禽兽。

在精神上的不平等的起源上,在政治组织的真实基础和组织成员相互间的权利上,以及千百种其他与此相类似、既重要而又未经加以阐明的问题上,都是呈现着无数困难的;这种对原始人、对原始人的真实需要以及他的义务的基本原理的研究,同时也是解决那些困难的唯一好方法。

如果我们用一种冷静的、客观的眼光来看人类社会的话,它首先显示出来的似乎只是强者的暴力和弱者的受压迫;于是我们的心灵对某一部分人的冷酷无情愤懑不平,而对另一部分人的愚昧无知则不免表示惋惜。并且,因为在人类社会上,再也没有比被人称为强弱贫富的那些外部关系更不稳定的了,这些关系往往是由于机缘而不是由于智慧产生的,所以人类的各种制发,骤然一看,好象是奠基在流动的沙滩上的一种建筑物。我们只有对这些制度仔细地加以研究;只有去掉这种建筑物周围的灰尘和砂砾,才能见到这一建筑底层的不可动摇的根基,才能学会尊重这一建筑物的基础。但是,如果对人类,对人类的天然能力,以及这些能力继续不断的发展没有认真的研究,我们就永远不能作出这样的区别,也决不能在现今一切事物的构成中,把哪些是神的意志所创造的东西,哪些是人类的艺术所创造的东西分别开来。因此,由我着手研究的这一重要问题所引起的对政治和伦理的探讨,从各方面来看,都是有用的;我所推测的各种政体的历史,对人来说,在各方面也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借镜。当我们考虑到,如果任我们自然发展,我们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就应当学习为这样一个人祝福:他在以造福人群的手修正了我们的种种制度并给予这些制度以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的时候,就已经预防了从这些制度中可能产生出来的种种混乱,并从一些看来是给我们以无限苦难的方法中,创造出我们的幸福。

神曾命令你作什么样的人?

你现在在人类中占着什么样的位置?

对此你应当有所领悟。

谢选骏指出:卢梭说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戴尔菲城神庙里唯一碑铭上的那句箴言的意义,比伦理学家们的一切巨著都更为重要、更为深奥。——我看他这是“癞蛤蟆跳秤盘,自己称自己”。



【本论】


我要论述的是人,而我所研究的问题启示我应当向人们来论述,我想,害怕发扬真理的人,是不会提出这类问题的。所以,我不揣冒昧,在给我以鼓舞的贤达者们面前,为人类辩护。如果我不辜负这个论题和各位评判员的话,我将会感到满意。

我认为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把它叫作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者至少是它的存在为大家所认可的。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譬如:比别人更富足、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甚至叫别人服从他们。

我们不必问什么是自然的不平等的根源,因为在这几个字的字义里面,已包含了这一问题的答案。我们更不必追问在这两种不平等之间,有没有实质上的联系。因为换句话说,这就等于问所有发号施令的人是否一定优于服从命令的人,在同样的人们之中,他们的体力或智力,才能或品德是否总和他们的权势或财富相称。这样的问题,向奴隶们提出并让他们的主人听他们讨论,也许是好的,但不适于提供有理性的、自由的、追求真理的人去研究。

那么这篇论文里所要论述的究竟是什么呢?是要指出在事物的演进中,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权利代替了暴力,自然服从了法律;是要说明到底由于什么样的一系列的奇迹,才使强者能够决意为弱者服务,人民能够决意牺牲实际幸福,来换取一种空想的安宁。

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都认为有追溯到自然状态的必要,但是没有一个人曾经追溯到这种状态。有些人毫不犹豫地设想,在自然状态中的人,已有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但他们却没有指出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何以会有这种观念,甚至也没有说明这种观念对他有什么用处。另外有一些人谈到自然权利,即每个人所具有的保存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权利,但却没有阐明他们对于属于一词的理解。再有一些人首先赋予强者以统治弱者的权力,因而就认为政府是由此产生的,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在人类脑筋里能够存在权力和政府等名词的意义以前,需要经过多么长的一段时间。总之,所有这些人不断地在请人类的需要、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傲的时候,其实是把从社会里得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上去了;他们论述的是野蛮人,而描绘的却是文明人。甚至在现代多数学者的头脑中,对自然状态的存在从未发生过疑问,可是一读圣经,便明了第一个人已经直接从上帝那里接受了智慧和训诫,他本身就不曾处于自然状态;而且如果我们象每个信奉基督教的哲学家那样相信摩西著述的话,便必须承认,人们即在洪水之前,也不曾处于纯粹的自然状态,除非他们因某种非常事故重新堕入其中则又当别论。否认这种说法的奇说异论是很难维护并且也是完全不能证实的。

所以我们首先要把一切事实撇开,因为这些事实是与我所研究的问题毫不相干的。不应当把我们在这个主题上所能着手进行的一些研究认为是历史真象,而只应认为是一些假定的和有条件的推理。这些推理与其说是适于说明事物的真实来源,不如说是适于阐明事物的性质,正好象我们的物理学家,每天对宇宙形成所作的那些推理一样。宗教让我们相信:上帝自己刚把人类创造出来,就立刻使人摆脱了自然状态,他们是不平等的,因为上帝愿意他们那样。但是宗教并未禁止我们只根据人和他周围存在物的性质,来猜测一下,倘若让人类自然发展的话,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这就是人们所要求于我的;也就是我自己想要在这篇论文里加以研究的。由于我的主题涉及整个人类,所以我尽量采用一种适宜于各国人的语言;或者不如说撇开时间和地点,只想着在听我讲话的那些人,并假定我是在古代雅典的学园里,背诵老师留给的课业,评判员是柏拉图和克塞诺克拉特那样的人,听众就是整个的人类。

啊!人啊,不论你是什么地方人,不论你的意见如何,请听吧!这是你的历史,我自信我曾经读过它;但不是在你的那些喜欢撒谎的同类所写的书籍里读的,而是在永不撒谎的大自然里读的。出于自然的一切都是真的;只有我于无意中掺入的我自己的东西,可能是假的。我所要谈的时代已经很遥远了,你已经改变了原来的状态,而且改变得多么大呀!我所要给你描述的,可以说是你这一种类的生活。这种描写是根据你所禀赋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可能已为你所受的教育和所沾染的习惯所败坏,不过尚未完全毁掉而已。我觉得有这样一个时代,个人会愿意停留在那里:你将会追寻你愿意整个人类在那里停留的那个时代。你不满意你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预示着你的不幸的后裔将会感到更大的不满,所以你或许愿意能够倒退。这种感情无异于对你的始祖的颂扬;对你的同时代人的批评;而且也会使不幸生在你以后的人感到震惊。

谢选骏指出:人说此书,“1755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是卢梭社会历史观的代表作,阐明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文明社会”的主要因素,分析不平等的起源和发展的基本原因,提出克服不平等的方法。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之中,既没有善也没有恶,因为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种类的道德关系,更没有统治和奴役,人人平等和自由。但人类具有“自我完善能力”,人在与自然的斗争中增长才智,积累技艺,特别是农业和冶金技术的发明,引起了巨大的社会革命,为私有制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私有制的产生使“自然状态”过渡到“文明社会”。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进一步,社会就是在矛盾和对抗中发展。认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发展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形成贫者与富者在经济上的不平等;第二阶段是富者为了保护私有财产, 诱骗贫者制订契约,形成国家与法,从而形成政治上的不平等, 确立了富者对贫者的统治;第三阶段是政府权力的腐败,变成专制政治。除了君主之外,人人都没有任何权利, 人人都是“奴隶”。从另一种意义上说, 人人又都是平等的, 所以这里虽是不平等的顶点,但又回复到一个新的自然状态。恩格斯称赞这部著作是18世纪形而上学统治时期的一部辩证法的杰作。”

我看卢梭是个典型的“一身不能修,却要治天下”——他写《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能得到“共产党自己当资本家”的“两面人恩格斯”的赞扬为“辩证法的杰作”,真是“乌龟看王八”,对了眼了。



【第一部分】


为了正确地判断人的自然状态,必须从人的起源来观察人类,也可以说必须从人的最初胚胎的时期来研究人类。这尽管是一种很重要的方法,但我并不想通过人的连续不断的发展来探讨人的构造。因此,我不准备探讨在动物的体系中人是怎样从他最初的样子,终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我不想去研究,是否真地象亚里士多德所想的,今天人的长指甲最初不过是弯曲着的爪子;是否在原始状态中,人也象熊一样,周身是毛;以及是否最初的人由于用四足行走〔三〕,他的视线总注向地面,只能望到几步远,因而就决定了他的观念的性质,同时也决定了他的观念的范围。我在这些问题上,只能作一些几乎近于想象的笼统的猜测。比较解剖学现时还没有多大的进步,博物学家的观察也还不十分确切,因而不能以此为依据来建立一个健全的理论基础。这样,如果我不借助于有关这方面的超自然的知识,也不去注意人类因为将四肢用于新的用途和食用新的食物而在内部和外部构造上必然会发生的那些变化,我将要推定人自原始时期以来,他的构造就和我今天所见的一样:都用二足行走,都象我们一样使用双手作事,目光射向整个大自然,并用眼睛观测广大无边的天空。

如果把这样构成的一种生物,剥去了他所能禀受的一切超自然的天赋,剥去了他仅因长期进步才能获得的一切人为的能力,也就是说,如果只观察他刚从自然中生长出来时的样子,那末,我便可以看到人这种动物,并不如某些动物强壮,也不如另一些动物敏捷,但总起来说,他的构造却比一切动物都要完善。我看到他在橡树下饱餐,在随便遇到的一条河沟里饮水,在供给他食物的树下找到睡觉的地方,于是他的需要便完全满足了。

如果天然肥沃的大地〔四〕照原始状态那样存在着,复盖着大地的无边森林不曾受到任何刀斧的砍伐,那么,这样的大地到处都会供给各种动物以食物仓库和避难所。分散于各种动物之中的人们,观察了而且模拟了它们的技巧,因而逐渐具有了禽兽的本能。此外,人还有这样一个优点:各种禽兽只有它自己所固有的本能,人本身也许没有任何一种固有的本能,但却能逐渐取得各种禽兽的本能,同样地,其他动物分别享受的种种食料大部分也可以作为人的食物〔五〕,因此人比其他任何一种动物都更容易觅取食物。

人们因为从幼年时期就习惯于气候的不正常以及季节的酷暑和严寒,因为在日常生活的锻炼中获得了耐劳的习惯,同时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和猎获物又不得不裸体地、赤手空拳地去对抗其他猛兽,或者为了躲避猛兽而不得不迅速逃跑,所以,人便养成了一种强壮的、几乎不会变坏的体质。儿童一出世就承继了父母的优良体质,并且用养成这种体质的同样锻炼来加强自己的体质,这样便获得了人类可能获得的全部精力。自然对待他们,恰如斯巴达的法律对待公民的儿童一样,它使那些生来体格健全的幼儿变成强壮有力的人,而使其余的夭亡。这是和我们的社会不同的,在我们的社会里,国家使幼儿成为父母的负担,因而在幼儿未出生以前,就不分优劣地把他们置之于死地了。

野蛮人的身体,是他自己所认识的唯一工具,他把身体用于各种不同的用途,我们由于缺乏锻炼,已不能象他那样使用自己的身体了。因为我们有技巧,所以我们已经没有野蛮人因实际需要而养成的那种体力和敏捷。假如已经有了斧头,他还能用手腕去折断那么粗大的树枝吗?假如已经有了投石器,他还能那么有力地用手投掷石头吗?假如已经有了梯子,他还能那么轻捷地攀援树木吗?假如已经有了马,他还能跑得那么快吗?如果一个文明人有充分时间把这一切工具收集在自己身旁,毫无疑问,他会很容易地战胜野蛮人。但是,如果你有心观看一个更不势均力敌的战斗,使这两种人赤身露体赤手空拳地较量一番,你马上就会承认:具有随时可以使用的一切力量的、永远在准备着应付任何事故的、也可以说本身自始至终就具备了一切的那一个人,占着何等的优势〔六〕。

霍布斯认为人类天生是大胆的,只想进行攻击和战斗。另一位著名的哲学家的想法则恰恰相反,这位哲学家认为(康贝尔兰德和普芬道夫也同样地断言说)没有比在自然状态中的人更胆小的了,他一听到轻微声音或望到微小动作就吓得发抖并准备逃跑。这种情形对于他所不认识的事物来说,可能是真实的,我也决不怀疑,当任何一种新奇景象出现在他眼前,而他不能分辨这种景象到底对他本身有益或有害,也不能把他自己的力量和他要冒的危险加以比较时,他会被吓倒的。但这种情形在自然状态中,毕竟是很少见的。在自然状态中,一切事物都按照单调的方式进行着,而且大地上还轻易不会发生由于聚居人民的情欲和任意行动而引起的那种突然的、继续不断的变化。可是,分散地生活在野兽中间的野蛮人,很早就和野兽进行过搏斗。因此,他很快就同野兽作了比较,当他逐渐感觉到他在机巧方面胜过野兽的程度,远远超过野兽在力量方面胜过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必再惧怕野兽了。如果让一只熊或一只狼去和一个粗壮、敏捷、勇敢(所有的野蛮人都是这样)而用石头和棍子武装起来的野蛮人搏斗,你将会看出,至少是双方都有生命的危险,而且经过许多次这样的试验之后,素来不爱相互攻击的野兽,也不太愿意对人进行攻击,因为它们终于会发现人和它们是同样的凶猛。至于有些动物,它们在力量方面胜过人的程度,确实超过人在机巧方面胜过它们的程度;那么,人在它们面前,就同其他比较弱小的动物处于相似的情况,而那些比较弱小的动物并未因此不能继续生存下去。而且人还有一个优点,即:奔跑起来人和其他动物同样敏捷,并且可以在树上找到一个相当安全的避难所,当他和野兽相遭遇的时候,可以到处利用或随时离开这种避难所,因而可以自由选择逃避或搏斗。再说,无论哪一种动物,除非在自卫或特别饥饿的情形下,好象都不是天然就好和人搏斗的,也决不会对人表示那样强烈的反感,这种反感好象是在宣示某一种类已被自然注定要作另一种类的食物似的。

另外有一些更可怕的,没有适当方法可以防御的敌人,那就是幼弱、衰老和各种疾病等天然缺陷。这些都是人类的弱点的悲惨表征,其中前两种是各种动物所共有的,而最后一种主要是在社会中过生活的人所具有的。关于幼弱问题,我曾观察到,在人类中母亲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携带她的幼儿,因此她喂养幼儿,就比起必须忍受疲劳不停地来来往往,一面寻找食物,一面哺乳或喂养幼儿的许多母兽便利得多了。固然,如果母亲一旦死亡,孩子便很有跟着死亡的可能,但是这种危险,是其他无数种类的动物所共有的,因为这些动物的幼小在长时期内不能自己寻觅食物;而人类的幼弱时期虽然较长,但生命也比较长,因此,在这一点上,人和其他动物差不多是相等的〔七〕,虽然在幼年发育期的长短上、幼儿数目的多寡上〔八〕,还存在着别的规律,但这不是我所要研究的问题。在老年人方面,他们活动和出汗的机会都减少了,食物的需要也随着寻找食物的能力而减少。由于他们所过的野蛮生活,使他们不会得风湿病和关节炎,而衰老又是一切痛苦中人类最无力解除的一种痛苦,因此,老人们终于无声无息地逝去,不但别人不会注意到他们的生命的结束,就连他们自己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死亡。

关于疾病,我决不重复大多数身体健康的人所发的反对医学的肤浅荒谬的言论。但是我要问一问是否有某种确切的观察,使我们可借以断定:在医术最被忽视的地方,比起最注意研究医术的地方,人的平均寿命要短一些。倘若我们自己给自己造成的疾病比医学所能提供给我们的治疗方法还要多的话,那应当怎样解释呢?生活方式上的极度不平等,一些人的过度闲逸,另一些人的过度劳累;食欲和性欲的易于激起和易于得到满足;富人们过于考究的食品,供给他们增加热量的养分,同时却使他们受到消化不良的苦痛;穷人们的食物不但粗劣,甚至时常缺乏这种食物,以致一有机会他们便不免贪食,因而加重肠胃的负担;彻夜不眠以及种种的过度;各种情欲的放纵,体力的疲劳和精神的涸竭;在种种情况下人们所感受到的无数烦恼和痛苦,使他们的心灵得不到片刻安宁。这一切都是不幸的凭证,足以证明人类的不幸大部分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同时也证明,如果我们能够始终保持自然给我们安排的简朴、单纯、孤独的生活方式,我们几乎能够完全免去这些不幸。如果自然曾经注定了我们是健康的人,我几乎敢于断言,思考的状态是违反自然的一种状态,而沉思的人乃是一种变了质的动物。当人们想到野蛮人——至少是我们还没有用强烈的酒浆败坏了他们的体质的那些野蛮人——的优良体质时,当人们知道他们除受伤和衰老以外几乎不晓得其他疾病时,我们便不得不相信:循着文明社会的发展史,便不难作出人类的疾病史。这至少是柏拉图的意见,他曾根据波达利尔和马卡翁两人在特罗瓦城被围时所使用过或赞许过的一些药物来推断说,这些药物所引起的各种疾病,当时尚未被人们所认识。赛尔斯也说过,节食疗法——对于现在的人们是非常必要的——是伊波克拉特发明的。

处在自然状态中的人,既然疾病的来源那么少,因此,几乎不需要药物,尤其不需要医生。在这方面,人类的情况并不逊于其他各类动物的情况。从猎人那里我们不难了解,他们在打猎的时候,是否遇到很多有残疾的动物。他们曾经遇到不少的动物受过严重的创伤而已很好地结了疤,有的曾经折断了骨头甚或肢体,但它们的痊愈并不是由于外科医生的治疗,而是由于时间的经过,除平常生活外,也没有任何生活上的护理,同时,它们也不曾受过手术的痛苦和药品的毒害以及忌食的折磨,但它们的痊愈还是同样完好。总之,无论精良的医术,对于我们能有多么大的效用,但总可以断言,害病的野蛮人,虽然无人照管,除把希望寄托于自然外,别无指望,可是另一方面,他们除自己的疾病外,也别无畏惧,这就往往使得野蛮人的状况优于我们的状况。

因此,我们应当避免把野蛮人和我们目前所见的人混为一谈。自然用一种偏爱来对待所有在它照管之下的那些动物,这种偏爱好象是在表示自然如何珍视它对这些动物加以照管的权利。在森林里的马、猫、雄牛、甚至驴子,比在我们家里所饲养的大都有更高大的身躯,更强壮的体质,更多的精力、体力和胆量。它们一旦变成了家畜,便失去这些优点的大半,而且可以说,我们照顾和饲养这些牲畜的一切细心,结果反而使它们趋于退化。人也是这样,在他变成社会的人和奴隶的时候,也就成为衰弱的、胆小的、卑躬屈节的人;他的安乐而萎靡的生活方式,把他的力量和勇气同时销磨殆尽。而且野蛮人和文明人之间的差异,比野兽和家畜之间的差异必然还要大一些。因为自然对人和兽虽然一视同仁,而人给自己比给他所驯养的动物安排的种种享受要多得多,这便是人的退化所以更为显著的特殊原因。

所以没有衣服、没有住外、没有那些在我们看来是那么必需的一切无用之物,对原始人来说,并不是多大的不幸。对于他们的自我保存更没有多大妨碍。他们虽然皮肤上没有生毛,那是因为在热带地方丝毫没有那种需要,倘若生在寒冷地带,他们很快就会利用所捕获的野兽的皮毛。他们虽然只有二足奔跑,但有双臂可用以自卫并供给自己的需要。他们的幼儿也许很晚才会走路,而且走起来颇为困难,但是母亲携带幼儿则很容易。这是别种动物所没有的一个优点。在别种动物,当母兽被追逐时,便不得不抛弃它的幼小,否则只有使自己的步子适应幼小的步子。关于这一点,可能有一些例外,我们可以举尼加拉瓜地方的一种动物作例子来说明。这种动物类似狐狸,它的足象人的手,根据柯勒阿的记载,它们肚下有一个肉袋,当母亲需要逃跑的时候,可以把小兽装在里面。毫无疑问,在墨西哥,人们称之为特拉瓜钦的也就是这种动物。据拉爱特说,这种动物的母兽肚下也有一个用途相同的类似的肉袋。总之,除非遇有我在下面所要谈到的那些情况(这些情况很可能永不发生)稀有的、偶然的会合,无论如何我们也不难明了:第一个为自己制作衣服或建筑住处的人,实际上不过是给自己创造了一些很不必要的东西。因为在此以前没有这些东西,他也照样生活,而且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他在长大以后反而不能忍受他自幼就能忍受的那种生活。

孤独的、清闲的、并且时常会遭到危险的野蛮人,必定喜欢睡眠,并容易惊醒,如同其他不大用思想的动物一样,可以说,在不思想的时候,总在睡眠。自我保存,几乎是他唯一关怀的事情,他所最熟练的能力必然是为了制服他的俘获物或者为了不作其他野兽的俘获物,而以攻击和防御为主要目的的一些能力。相反地,只因逸乐和肉欲才能趋于完善的器官,在他身上必然停留在粗鄙状态,因为这种状态是与一切文雅相排斥的。因此,在这方面他的各种感官就分化为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况:触觉和味觉极端迟钝,视觉听觉和嗅觉则最锐敏不过。这是动物的一般状态,据旅行家们的记载,这也是大部分野蛮人的状态。所以我们丝毫不必惊讶:为什么好望角的霍屯督人能用肉眼发现海上的船只和荷兰人用望远镜看得一般远;为什么美洲的野蛮人象最好的猎狗一样,能够由足迹嗅得出西班牙人的行径;为什么所有这些野蛮人,不因裸体而感到痛苦,用辣椒来刺激他们的味觉,并且饮欧洲人的烈酒象喝水一样。

直到这里为止,我只从生理方面对人进行了研究,现在让我从形而上学和精神方面来对人加以观察。

在我看来,任何一个动物无非是一部精巧的机器,自然给这部机器一些感官,使它自己活动起来,并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一切企图毁灭它或干扰它的东西实行自卫。在人体这部机器上,我恰恰看到同样的东西,但有这样一个差别:在禽兽的动作中,自然支配一切,而人则以自由主动者的资格参与其本身的动作。禽兽根据本能决定取舍,而人则通过自由行为决定取舍。因此,禽兽虽在对它有利的时候,也不会违背自然给它规定的规则,而人则往往虽对自己有害也会违背这种规则。正因为这样,一只鸽子会饿死在满盛美味的肉食的大盆旁边;一只猫会饿死在水果或谷物堆上,其实这两种动物,如果想到去尝试一下,并不是不能以它们所不喜欢的食物为生的。正因为这样,一些生活放荡的人,才会耽溺于招致疾病或死亡的种种淫乐,因为精神能使感官遭受败坏,当自然的需要已经得到满足的时候,意志却还提出要求。

一切动物,既然都有感官,所以也都有观念,甚至还会把这些观念在某种程度上联结起来。在这一点上,人与禽兽不过是程度之差。某些哲学家甚至进一步主张,这一个人和那一个人之间的差别,比这一个人和那一个禽兽之间的差别还要大。因此,在一切动物之中,区别人的主要特点的,与其说是人的悟性,不如说是人的自由主动者的资格。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禽兽总是服从;人虽然也受到同样的支配,却认为自己有服从或反抗的自由。而人特别是因为他能意识到这种自由,因而才显示出他的精神的灵性。因为,物理学能够在某种意义上解释感官的机械作用和观念的形成,但是在人的意志力或者勿宁说选择力方面以及对于这种力的意识方面,我们只能发现一些纯精神性的活动,这些活动都不能用力学的规律来解释。

但是,尽管围绕着所有这些问题的种种疑难之点,使我们在人与禽兽之间的区别上还有争论的余地,然而另外有一种区分二者的非常显明的特质则是无可争辩的,这种特质就是自我完善化的能力。这种能力,借助于环境的影响,继续不断地促进所有其他能力的发展,而且这种能力既存在于个人身上,也存在于整个种类之中。至于一只兽则几个月后就长成它终身不变的那个样子,而且它的种类,即使再过一千年也仍然和这一千年开始的时候完全一样。为什么只有人类易于衰颓下去呢?是不是人类因此又返还到它的原始状态呢?是不是禽兽之所以永远保持着它的本能,是因为它既毫无所得,也就毫无所失,而人类却由于古老或由于其他偶然事故丧失了曾因它的完善化的能力所获得的一切,从而堕入比禽兽还不如的状态呢?如果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特殊而几乎无限的能力,正是人类一切不幸的源泉;正是这种能力,借助于时间的作用使人类脱离了它曾在其中度过安宁而淳朴的岁月的原始状态;正是这种能力,在各个时代中,使人显示出他的智慧和谬误、邪恶和美德,终于使他成为人类自己的和自然界的暴君,这对我们说来,就未免太可悲了〔九〕。奥里诺科河沿岸的居民,用木片贴在他们小孩的太阳穴上,认为这样至少可以保持小孩一部分的纯朴无知和本来幸福。如果我们不得不把这种办法的创始者歌颂为造福人群的人物,这就未免太可怕了。

在自然的支配下,野蛮人仅只服从于他的本能,或者更确切地说,自然为了补偿野蛮人在本能方面可能有的缺陷,赋予他一些能力,这些能力首先可以弥补他的缺陷,嗣后还可以把他提高到远远超过本能状态之上。因此,野蛮人最初所具有的只是一些纯动物性的能力〔十〕。视觉和感觉或许是野蛮人最初的本能状态,这种状态是他和一切动物所共有的。愿意和不愿意,希望和畏惧,直到新的情况使他的精神有新的发展为止,可能是他最初的,几乎仅有的精神活动。

无论伦理学家们怎样主张人的悟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情感;但大家公认,情感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悟性。由于情感的活动,我们的理性才能够趋于完善。我们所以求知,无非是因为希望享受;既没有欲望也没有恐惧的人而肯费力去推理,那是不可思议的。情感本身来源于我们的需要,而情感的发展则来源于我们的认识。因为人只在对于某些事物能够具有一定观念的时候,或者是由于单纯的自然冲动,才会希望或畏惧那些事物。野蛮人由于缺乏各种智慧,只能具有因自然冲动而产生的情感。他的欲望决不会超出他的生理上的需要〔十一〕。在宇宙中他所认识的唯一需要就是食物、异性和休息;他所畏惧的唯一灾难就是疼痛和饥饿。我说疼痛,而不说死亡,因为一般动物从来不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对死亡的认识和恐怖,乃是人类脱离动物状态后最早的“收获”之一。

如果有必要的话,不难用事实来支持我这种看法,也不难证明在世界各民族中,智慧的进步,恰恰是和各族人民的天然需要,或者因环境的要求而必然产生的需要成正比的,因此也是和促使他们去满足那些需要的种种欲望成正比的。我可以指出,在埃及,艺术随着尼罗河的泛滥而产生并发达起来。我可以追寻艺术在希腊的进展情况:人们在那里曾看到,各种艺术在阿提喀的沙滩和岩石间繁荣滋长,乃至高与天齐,但在奥罗塔斯河肥沃的两岸上则不能生根。我还可以指出,北方的民族一般说来比南方的民族较为智巧,因为他们非如此不能生活下去。好象自然愿意这样调整事物以使它们趋于平等,在它拒绝把富绕给与土地的地方,便把富饶赐给了精神。

但是,即使不借助于历史上不可尽信的凭证,谁能看不出一切都似乎使野蛮人难以有不再作野蛮人的企图和方法呢?他的想象不能给他描绘什么;他的心灵不会向他要求什么。由于他那有限的一点需要十分容易随手得到满足,而他又远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知识水平,因而也没有取得更高知识的欲望,所以他既不可能有什么预见,也不可能有什么好奇心。自然景象,一经他熟悉以后,便再也引不起他的注意。万物的秩序、时节的运转总是始终如一的。他没有足够的智慧来欣赏那些最伟大的奇迹,我们不能设想他已有了人所必须具备的智慧,使他会来观察一下他每日所见到的事物。在他那什么都搅扰不了的心灵里,只有对自己目前生存的感觉,丝毫没有将来的观念,无论是多么近的将来。他的计划,也象他的眼光那样局促,几乎连一天以内的事情都预见不到。现在加拉伊波人的预见程度,还是这样。他们早上卖掉棉褥,晚上为了再去买回而痛哭,全不能预见当天晚上还要用它。

我们越对这一问题深思熟虑,便越会看出纯粹的感觉和最简单的知识之间的距离。一个人如何能够不假交往的关系和需要的刺激,而单凭自己的力量,越过这样大的距离,乃是不可思议的事。多少世纪过去以后,人们才能够看到雷电以外的火!为了使他们学会这种元素最平常的用法,需要多少不同的偶然事件啊!他们曾经任凭它熄灭过多少次才获得取火的技术呢?而且,也许这种秘诀不知曾经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失过多少次!对于农业,我们将持什么说法呢?它要求那么多的劳动和预见,它依赖于许多别的技术;很明显,只有建立了社会以后,至少是在已经开始建立了社会的地方才能够从事这种技术。而且从事农业多半不是为了从土地中获得一些无须农业也会获得的食料,而是要使土地生产一些最适合我们口味的东西。但是,假定由于人类大量的繁殖,以至自然产品已经不足以养活他们(我顺便指出,这种假定足以证明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对于人类毕竟是很有益的);假定虽然没有炼铁厂和制造厂,耕种的工具已由天上掉到野蛮人手里;假定这些人已经克服了他们所普遍具有的、对于继续不断的劳动无比的厌恶;假定他们已经学会很早就预见到他们的需要;假定他们已经猜想出应该怎样耕种土地、播散种籽、栽植树木;假定他们已经发明了磨麦和酿酒的技术(所有这些事情,想必是神明教会了他们的,因为很难想象人类最初自己怎么能学会这些技术),即便是这样的话,如果他们耕耘的收获会被第一个无意中走来、看中这些收获的人或野兽抢走,试问,谁还会那么愚蠢,肯于自寻苦恼从事耕耘呢?尤其是当他们准知道他们劳动的成果越为他们所需要反而越不会得到的时候,试问,谁还肯终生从事于艰苦的劳动呢?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即在土地还没有被分配,也就是说,自然状态还没有消灭以前,如何能使人乐于耕种土地呢?

倘若我们假定野蛮人在思维艺术上已达到现代哲学家们所说的那种巧妙程度,倘若我们也仿效哲学家们的榜样,把野蛮人也看成是一个哲学家,能够独自发现最崇高的真理,并且能够通过一系列很抽象的推理,从对宇宙秩序的热爱中,或从造物主所显示出的意旨中,创造出正义和理性的格言;总之,倘若我们假定野蛮人在精神方面已具有那样的聪明和智慧,而实际上,我们却发现他是迟钝而愚蠢的,那么,人类从这种不能彼此传授并随发明者的死亡而消失的全部形而上学中能得到什么益处呢?散处在森林里并杂居于群兽之中的人类能有什么进步呢?没有一定住所,谁也不需要谁,一生之中彼此也许遇不上两次,互不相识,互不交谈的人们,他们能够自我完善化和相互启发到什么程度呢?

试想一想,有多少观念的产生应归功于语言的使用,而语法对于锻炼和促进精神活动又起着多么大的作用;试想一想最初发明语言所应经历的难以想象的困难以及所应花费的无限时间。请把这些考虑和上面的种种考虑加在一起,便可以判断,要在人的头脑中陆续发展他所能从事的这些精神活动,曾经需要经历几千百个世纪呢?

请允许我用少许时间来考虑语言起源上的一些难题,我想,在这里引证或重述一下孔狄亚克神父对这个问题所作的研究就够了。这些研究不但完全证实了我的意见,也许还启发了我关于这个问题的最初观念。但是从这位哲学家解决他在设定符号的起源问题上给自己提出的难题时所采用的方法看来,说明他是把我认为成问题的东西当作了前提,即:在创立语言的人们之间,已经建立了某种社会,因此,我认为在引用他的意见时,应当附加上我的意见①,以便把同样的难题从适合于我的主题的角度来加以说明。首先呈现出的难题,是想象语言怎么会成为必要的。因为,人与人之间既然没有任何来往,也没有任何来往的需要,则语言的发明并不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我们就无法设想这种发明的必要,也无法设想这种发明的可能。我很可以象其他许多人一样,认为语言是在父母子女之间家庭生活的日常接触中产生的。但是这种说法,不但丝毫不能解决我们的疑难,而且还会和那些把在社会中所获得的观念硬搬到自然状态上去的人们犯了同样错误。他们总以为一个家庭聚集在一个共同住所里,家庭成员们彼此间保持着一种同我们现在一样的亲密而永久的结合,是由许多共同利益把他们结合起来的。其实在原始状态中,既没有住宅,也没有茅屋,又没有任何种类的财产,每个人随便住在一个地方,而且往往只住一夜。男女两性的结合也是偶然的,或因巧遇,或因机缘,或因意愿关系,并不需要语言作为他们彼此间表达意思的工具。他们的分离也是同样很容易的〔十二〕。母亲哺乳幼儿,起初只是为了她自己生理上的需要,后来由于习惯使她觉得小孩可爱,她才为了小孩的需要而喂养他们。但是,孩子一旦有了自己寻找食物的能力,就毫不迟疑地离开母亲;而且,他们除了永不失散,谁也看得见谁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其他保持互相认识的方法,因此他们往往会很快就互不相识了。此外,我们还应当指明,小孩要向人表达他的许多需要,因此他想向母亲说的事情比母亲想向他说的还要多。对于发明语言尽最大努力的应当是小孩,并且他所使用的语言,大部分应当是出自他自己的创造。这样,语言的种类势必随着以语言来表达意思的人数而增多,加以飘泊不定的生活,使得任何用语都没有机会固定下来,更助长了这种情况的发展。如果说是母亲教导小孩学语,使他用来向她要这件或那件东西,这种说法固然足以说明人们怎样教那已经形成了的语言,却丝毫不能说明语言是怎样形成的。

假定这第一个疑难已经解决了,让我们暂且跨过介于纯粹的自然状态与语言的需要之间的漫长时间;并让我们在假定语言是必要的这一前提下〔十三〕来研究语言如何能够开始建立起来。这是比前一难题更不易解决的难题。因为,如果说人们为了学习思维而需要语言,那末,他们为了发明语言的艺术则更需要先知道如何思维。而且纵然我们可以理解声音的音响是怎样被用作传达我们观念的约定工具,我们仍须进一步探讨,当初对于那些不以感性实物为对象、既不能用手势又不能用声音表示出来的观念,又将约定什么样的工具来传达呢?关于这种传达思想和建立精神联系的艺术的诞生,我们几乎不能作出一些可以说得过去的猜测。语言这一崇高的艺术距离它的起源已经那么远,可是哲学家们还在一个离其完善化如此不可思议的距离来研究它,因而,没有一个这样大胆的人敢于断言这一艺术怎么会终于达到了它完善化的境地,纵使由于时间而必然引起的变革对于这一艺术可能不发生任何影响;纵使学者们能够捐弃他们的一切偏见,或者不再主张他们的那些偏见;纵使学术界能够毫不间断地从事这个棘手问题的研究达数世纪之久,恐怕也没有人敢作这种断言。

(谢选骏指出:卢梭不懂,“纵使学者们能够捐弃他们的一切偏见,或者不再主张他们的那些偏见……”;那就没有学者和学术了!换言之,正是类似于“卢梭的偏见”那样的东西,才构成了“人类的精神财富”!)


人类最初的语言,也就是说,在人类还没有必要用语言来劝诱群居的人们以前,所使用的最普遍的、最有力的、唯一的语言,就是自然的呼声。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之下,由于一种本能而发出来的,它的用途不过是在大的危险中求人救助、或在剧烈疼痛中希望减轻痛苦,所以在比较有节制的情感支配着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并不常常使用这种呼声。当人类的观念逐渐扩展和增多时,并且在人们之间建立起更密切的来往时,他们便想制定更多的符号和一种更广泛的语言。他们增多了声音的抑扬,并且加上了手势。手势按它的性质来说,有较强的表现力,而它的意义也不大需要预先规定。于是他们用手势来表示那些可以看得见和可以移动的东西,用模拟的声音来表示那些听得见的东西。但是手势除表示眼前的和容易描绘的东西以及看得见的动作以外,几乎不能表示其他事物;光线不足或中间有什么东西阻隔就可以使它失去效用,而且手势与其说是引起注意的,不如说是要求注意的,所以不能普遍地使用;人们终于设法用声音的音节来代替手势,这些音节虽然同某些观念并没有同一的关系,但它们却更适于作为制定的符号来代表所有这些观念。不过这种代替,只有通过全体一致的同意才能成立,这对于那些粗糙的器官还没有经过什么练习的人们来说,是很难实行的②。这种代替,其本身也是难以理解的,因为要获得一致同意就必须说明理由,那么,在制定语言的时候,语言的使用似乎是已经成为十分必要的了。我们可以这样推断,人们最初所使用的词,比语言已经形成后人们所使用的词,在他们的心灵中意义要广泛得多。而且最初他们不晓得把词句的各个构成部分加以区分,所以赋予每一个词以一整个词句的意义。当他们开始把主词和宾词分开、动词和名词分开的时候,那已是非凡的天才的努力。名词最初只是一些专门名词,原形动词的现在时态,是动词的唯一时态。关于形容词的概念,其发展必定经过了很大的困难,因为形容词,都是一些抽象的词,而对事物加以抽象,是困难而不大自然的活动。

最初每个物体,只取得一个特有的名称,不管属性和种类,因为属性和种类是最初创立名词的人所不能区分的;而所有的个体,都孤立地照着它在自然景象里的样子反映在他们头脑中。如果一棵橡树叫作甲,另一棵就叫作乙,因为人们由两件东西所得到的第一个观念,就是它们并不是同一的;人们常常需要很多的时间才能观察出它们的共同点。因此,人们的认识越具有局限性,字暋就越庞杂。这种分类命名的困难是不易解除的,因为要把万物归纳起来给它们定一个代表种类的共同名称,需要认识事物的共同属性和彼此间的区别,需要一些观察和定义,也就是说,需要比那个时代的人所能有的远为丰富的关于博物学和形而上学的知识。

此外,概括的观念只有借助于词才能输入人的心灵中,而理解概括的观念则必须通过词句。这就是禽兽之所以既不能形成这样的观念,也永远不能获得依存于这种观念的完善化能力的原因之一。当一只猴子毫不犹豫地丢下这一个核桃去摘另一个核桃时,我们能认为它具有这类果实的概括的观念并用这类果实的一般形态来和那两个个别的果实相比吗?当然不能。不过它看见这一个核桃,不免就想起它从另一个核桃所得到过的感觉;它的眼睛因为接受到一定的映象,于是预示它的味觉行将尝到一定的滋味。凡是概括的观念,都是纯理智的;稍一掺上想象,观念马上就变成个别的而不是一般的了。如果你想在头脑中描绘一棵树的一般形象,你永远描绘不成功。无论你愿意与否,你必须想象一棵树,矮小的或高大的,枝叶稀疏的或密茂的,浅色的或深色的;如果你想仅仅看到一切树木所具有的共同点,那末,你所得到的形象便不会象一棵树了。认识纯粹抽象的存在物也是一样,或者,只有通过言词才能理解它。仅仅一个三角形的定义,就可以给你关于三角形的一个真实观念,但你一在你的头脑中想象出一个三角形,那就是那样一个三角形,而不是另一个三角形了。而且你不可避免地要赋与这个三角形以可以感到的边线和带有一定颜色的图面。因此,要形成概括的观念,就必须用言词来叙述,那么,就必须说话。因为想象一停止,精神便只能借助于语言才能继续活动。那么,如果最初发明语言的人只能给他们已经具有的观念一些名称的话,则最初的名词只能是一些专门名词。

但是当最初的文法学家,用我所不能理解的方法,开始扩大他们的观念和概括他们的那些词的时候,创始者们的无知必然会把这种方法的应用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并且,起初由于他们不认识属性和种类而过多地增加了个体的名称,嗣后他们又由于不能从存在物之间所有的差别上来考察存在物,因而仅只总结出很少的属性和种类。要把分类工作进行得相当精细,就必须有比他们实际有的还要多的智慧和经验;就必须使用比他们所想使用的还要多的研究和劳力。如果直到今天,我们每天还能发现一些过去一切观察家们尚未发现的新的种类的话,试想应该有多少种类被那些只就最粗浅的外表来判断事物的人们忽略了呢!至于原始的类别和最一般的概念,不用说必然也会被他们忽略了的。比如说,他们是怎样设想或理解物质的、精神的、实体的、语气的、形象的、以及动作的等等的词呢?因为我们的哲学家使用那些词,虽然已经那末久了,他们本人理解这些词都颇有困难,而且他们赋予这些词的观念又都是纯粹形而上学的,在自然界中找不到任何模型。

我暂且中止我的初步探讨,请评判员们暂停阅读,仅就物质名词的创造,也就是说语言中最易发现的部分来考虑一下,语言要能够把人类一切思想都表达出来;要采取固定的形式;要能够当众讲说并对社会发生影响,还有多少路程要走呢!请你们想想,要发现数〔十四〕、抽象的词、过去时和动词的各种时态、小品词、造句法,要连接词句、要进行推理、要形成言词的全部逻辑,曾经需要多少时间和知识呢!至于我,已被越来越多的困难吓住了,我相信:语言单凭人类的智能就可以产生并建立起来几乎已被证明是不可能的事。我把这样一个难题留给愿意从事这种研究的人去讨论:当初,已经结成了的社会对于语言的建立,抑或是已经发明了的语言对于社会的建立,这二者,哪一个是最为必要呢?

无论语言和社会是怎样起源的,但从自然很少关心于使人们因相互需要而彼此接近并使人们易于使用语言这一点来看,至少可以证明自然为人准备的社会性是多么少,而在人们为建立彼此的联系所作的一切努力中,自然对人的帮助又是多么少呢!诚然,在这样的原始状态中,如果说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比一只猴子或一只狼需要另一只猴子或另一只狼更为迫切的话,那是不可想象的事。

我们即使承认这个人有那样的需要,那么,什么动机能使另一个人愿意满足他的需要呢;即使那个人愿意满足他的需要,他们彼此间又怎样能在条件上达成协议,也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我知道有人常常对我们说,没有象原始状态中的人那么悲惨的了;假如,诚然象我认为已经证明了的那样,只在若干世纪以后,人类才有脱离这种状态的愿望和机会,那我们就应当以此来控诉自然,而不应当以此来控诉自然所已造成的这样的人类。但如果我们对所谓悲惨一词有正确理解的话,它或者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或者不过是指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贫困和身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而言;那末,我很愿意有人能够说明,一个自由的、心灵安宁身体健康的人会遭受什么样的悲惨呢?请问哪一种生活——社会的生活还是自然的生活——最易于使享受这种生活的人终于会觉得难以忍受?在我们周围,我们差不多只看见抱怨人生的人,甚至很多人情愿抛弃自己的生命,即使同时借助于神的法律和人的法律也几乎不能制止这种混乱。请问,是否有人听说过一个自由的野蛮人会抱怨人生或者想到自杀呢?那么,我们必须以较小的自尊心来判断一下真正的悲惨是在哪一面。相反地,如果野蛮人被智慧所眩惑,被情欲所困扰,总在不同于他自己所处的一种状态上去推想,那才真是再悲惨不过的。

这也可以说是出于神意的一种极为明智的措施:野蛮人所有的潜在能力只能随着运用这些能力的机会而发展,以便使这些能力,既不至于因发展得过早而成为多余的负担,也不至于因发展得过迟而于必要时无济于事。野蛮人在本能中即具有生活于自然状态中所需要的一切;他只在逐渐发展起来的理性中,才具有生活于社会中所需要的东西。

最初,好象在自然状态中的人类,彼此间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关系,也没有人所公认的义务,所以他们既不可能是善的也不可能是恶的,既无所谓邪恶也无所谓美德;除非我们从生理意义上来理解这些词,把那些在个人身上能够妨害自我保存的性质叫作邪恶,把那些能够帮助自我保存的性质叫作美德。在这种情形下,就应该把对于单纯的自然冲动最不加以抵抗的人叫作最有道德的人。但是如果我们不离开这些词的通常意义,便不应急于对这种状态作出我们可能作的判断,也不要固执己见,应当首先用天秤来衡量一下:是否在文明人中间,美德多于邪恶?或者他们的美德给他们的好处是否比他们的邪恶给他们的损害还多?或者当他们逐渐学会了彼此间所应为之善的时候,他们的知识的进步是否就足以补偿他们彼此间所作的恶?或者,总的说来,他们既不畏惧任何人对他为恶也不希求任何人对他为善,较之他们隶属于普遍依附地位,负有接受一切的义务,而另一方面对于他们则不负有给予任何东西的义务,更为幸福呢?

我们尤其不可象霍布斯那样作出结论说:人天生是恶的,因为他没有任何善的观念;人是邪恶的,因为他不知美德为何物;人从不肯为同类服务,因为他不认为对同类负有这种义务。我们也不可象霍布斯那样下结论说:人根据他对于所需之物有正当要求的权利,便疯狂地把自己看作是整个宇宙的唯一所有主。霍布斯虽然很清楚地看出所有关于自然法的现代定义的缺点,但是他从自己的定义中所推出的那些结论适足以说明,他对这一定义的理解也同样是错误的。这位作者,在根据他所建立的原则进行推理的时候,本应当这样说:由于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对于自我保存的关心最不妨害

他人自我保存的一种状态,所以这种状态最能保持和平,对于人类也是最为适宜的。可是他所说的恰恰与此相反,因为他把满足无数欲望的需要,不适当地掺入野蛮人对自我保存的关心中,其实这些欲望乃是社会的产物,正因为有这些欲望才使法律成为必要的。霍布斯说: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幼儿。我们还须进一步了解,野蛮人是不是一个强壮的幼儿。如果我们承认野蛮人是一个强壮的幼儿,就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假如这个人,当他是强壮的时候,也象他软弱的时候那样,需要依赖于人,那末就没有一件蛮横的事情他作不出来的:他会因母亲未及时哺乳而打她,会因弟弟讨厌而虐待他,会因别人碰撞了他或搅扰了他而咬别人的腿。但是,一个人是强壮的而同时又须依赖于人,这乃是自然状态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假设。当一个人依赖于人的时候,他是软弱的;在他变得强壮以前,他已经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了。霍布斯没有看到:我们的法学家们所主张的阻止野蛮人使用他们自己的理性的原因,恰恰也就是霍布斯自己所主张的阻止野蛮人滥用他们自己的能力的原因。因此,我们可以说,野蛮人所以不是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阻止他们作恶的,不是智慧的发展,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情感的平静和对邪恶的无知:“这些人因对邪恶的无知而得到的好处比那些人因对美德的认识而得到的好处还要大些”。而且另外还有一个原理,是霍布斯没有看到的:由于人类看见自己的同类受苦天生就有一种反感,从而使他为自己谋幸福的热情受到限制。由于这一来自人类天性的原理,所以人类在某些情形下,缓和了他的强烈的自尊心、或者在这种自尊心〔十五〕未产生以前,缓和了他的自爱心。我所认为人类具有这种唯一的自然美德,就是对人类美德最激烈的毁谤者也不得不承认,因此,我不相信会有任何非难之可怕。我所说的怜悯心,对于象我们这样软弱并易于受到那么多灾难的生物来说确实是一种颇为适宜的禀性;也是人类最普遍、最有益的一种美德,尤其是因为怜悯心在人类能运用任何思考以前就存在着,又是那样自然,即使禽兽有时也会显露出一些迹象。姑不谈母兽对幼兽的温柔,和它们为保护幼兽的生命而冒的危险,此外,我们每天都还可以看到,马也不愿意践踏一个活的东西。一个动物从它同类的尸体近旁走过时,总是很不安的。有些动物甚至还会把它们已死的同类作某种方式的埋葬;而每一个牲畜走进屠宰场时发出的哀鸣,说明对于使它受到刺激的可怕的景象也有一种感触。我们欣然看到“蜜蜂寓言”的作者也不得不承认人是容易受感动而有同情心的生物。他改变了他那一向冷隽而细致的文笔,在他所举的例子中给我们呈现出一个动人的情景。他描写了一个被幽禁的人,望见外面一只猛兽,从母亲怀抱里夺去了一个幼儿。在它的伤人的利齿间,咬碎了那个脆弱的肢体,用它的爪子撕开了那个尚在跳动着的脏腑。这个人亲眼看到的虽然是与他个人毫不相干的事情,但是却使他如何惊心动魄!目睹这种悲惨景象,对于昏了过去的母亲和垂死的婴儿都不能予以援救,他又是如何焦急不安!

先于一切思考而存在的纯自然的感动就是这样;自然的怜悯心的力量就是这样,即使最坏的风俗也不能把它们毁灭。在剧院中,我们天天可以看到一些人对于剧中不幸者的悲惨遭遇,在那里伤心落泪,其实倘若这些人自己作了暴君,还会加重对他们的敌人的虐待。正如嗜杀的苏拉,对于不是由他自己所造成的痛苦,也非常伤感;又如菲尔王亚历山大不敢去看任何悲剧的演出,怕人们会看见他和昂朵马克和普里亚莫一同叹息,但当他听到每天因执行他的命令而被处死的那么多人的呼号时,却丝毫无动于衷。

“自然既把眼泪赋与人类,就表示出:

它曾赐与人类一颗最仁慈的心。”

曼德维尔已经感觉到,如果自然不曾赋与人们以怜悯心作为理性的支柱,则人们尽管具有一切的道德,也不过是一些怪物而已;但曼德维尔没有看到,人们所能具有而为他所否认的一切社会美德正是从怜悯心这种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其实,除了对弱者、罪人、或对整个人类所怀有的怜悯心外,还有什么可以称为仁慈、宽大和人道呢?即所谓关怀、友谊,如果正确地去理解,也无非是固定于某一特定对象上的持久的怜惘心的产物;因为希望一个人不受任何痛苦,不是希望他幸福还是什么呢?即使怜悯心实际上也不过是使我们设身处地与受苦者起共鸣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在野蛮人身上虽不显著,却是很强烈的,在文明人身上虽然发达,但却是微弱的),这种说法,除了更足以论证我所持的论点外,还有什么其他意义呢?事实上,旁观的动物对受苦的动物所起的共鸣越深切,怜悯心就越强烈。那末,十分明显,这种共鸣,在自然状态中比在推理状态中,当然是更深切得不止几千万倍。产生自尊心的是理性,而加强自尊心的则是思考。理性使人敛翼自保,远离一切对他有妨碍和使他痛苦的东西。哲学使人与世隔绝,正是由于哲学,人才会在一个受难者的面前暗暗地说:“你要死就死吧,反正我很安全”。只有整个社会的危险,才能搅扰哲学家的清梦,把他从床上拖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他窗下杀害他的同类,他只把双手掩住耳朵替自己稍微辩解一下,就可以阻止由于天性而在他内心激发起来的对被害者的同情。野蛮人绝没有这种惊人的本领,由于缺乏智慧和理性,他总是丝毫不加思索地服从于人类的原始感情。当发生骚乱时,或当街头发生争吵时,贱民们蜂拥而至,谨慎的人们则匆匆走避;把厮打着的人劝开,阻止上流人互相伤害的正是群氓,正是市井妇女。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情感,由于它调节着每一个人自爱心的活动,所以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正是这种情感,使我们不加思索地去援救我们所见到的受苦的人。正是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而且这种情感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没有一个人企图抗拒它那温柔的声音。正是这种情感使得一切健壮的野蛮人,只要有希望在别处找到生活资料,绝不去掠夺幼弱的小孩或衰弱的老人艰难得来的东西。正是这种情感不以“你要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人”这句富有理性正义的崇高格言,而以另一句合乎善良天性的格言:“你为自己谋利益要尽可能地少损害别人”来启示所有的人。后一句格言远不如前一句完善,但也许更为有用。总之,我们与其在那些微妙的论证中,不如在这种自然情感中,去探求任何一个人在作恶时,即使他对于教育的格言一无所知,也会感到内疚的原因。虽然苏格拉底和具有他那种素质的人能够通过理性获得美德,但如果人类的保存仅仅依赖于人们的推理,则人类也许久已不复存在。

原始人的情欲是那样的不强烈,同时又受到怜悯心如此有益的约束,所以与其说原始人是邪恶的,勿宁说他们是粗野的;与其说他们有意加害于人,不如说他们更注意防范可能遭到的侵害,因此在原始人之间不易发生十分危险的争执。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种类的交往,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作虚荣、尊崇、重视和轻蔑;他们丝毫没有“你的”和“我的”这种概念;也没有任何真正的公正观念;他们把可能遭受的暴行视为是一种易于弥补的损害,而不认为是一种应予惩罚的侮辱。他们甚至连报复的念头都没有,除非有时象狗吞咬向它投掷的石头一样,机械地立刻表示反抗。由于以上原因,他们的争执的对象,如果不比食物更令人动心的话,他们的争执很少会发生流血的后果。但是,其中有一种比较危险的争端,还须加以说明。

在激动人心的各种情欲中,使男女需要异性的那种情欲,是最炽热也是最激烈的。这种可怕的情欲能使人不顾一切危险,冲破一切障碍。当它达到疯狂程度的时候,仿佛足以毁灭人类,而它所负的天然使命本是为了保存人类的。如果人们作了这种热狂的、残暴的、不知羞耻、毫无节制的情欲的俘虏,每天不惜流血互相争夺他们所爱的对象,他们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们首先应该承认,情欲越强烈,便越需要法律的约束。但是,这种情欲每天在我们当中所引起的混乱和所造成的罪恶已足以证明法律在这方面力量的薄弱。此外,我们还应当进一步考察这种混乱是否伴随着法律本身一起产生的。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法律能够制止这种混乱,但是,如果我们要求法律来制止没有法律根本就不会存在的祸害,那未免是向法律提出最无意义的一种要求。让我们首先把“爱”这种情感的精神方面与生理方面加以区分。生理方面的爱是人人所具有的和异性结合的欲望。精神方面的爱,则是把这种欲望确定起来,把它完全固定在唯一对象上,或者至少是以比较强烈的欲望来特别喜爱某一对象。因此,很容易看出,精神方面的爱,不过是由社会习惯产生出来的一种人为的情感。妇女们对它尽颂扬之能事,以便建立她们的权威,使本来应该服从的女性处于统治地位。这种情感建立在才德和美丽等一类的观念和种种的比较上;野蛮人不会有那些观念,也决不会作那些比较,所以这种情感对野蛮人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在野蛮人的思想里,不会构成匀称与调和等等抽象观念,所以在他的心里也不会有什么赞赏和爱慕的情感;这些情感尽管人们不自觉察,总是从这些观念的运用中产生出来的。野蛮人仅只听从天然气质的支配,而并不听从他尚未能获得的爱好的支配;任何女人,对他说来,都是同样合适的。

仅仅局限于生理方面的爱的野蛮人,是相当幸福的,他们对于能以激起爱的情感并增加其困难的那种偏爱一无所知,所以他们的感情冲动不会太频繁、太激烈,他们之间的争执因而也较少,而且也不那么残酷。在我们之间造成无数烦扰的那种意念,是不会侵袭野蛮人的心灵的。每个野蛮人只是静候着自然的冲动,当他服从这种冲动的时候,对于对象并无所选择,他的心情与其说是狂热的,不如说是愉快的;需要一经满足,欲望便完全消失了。

所以,爱情也和其他一切情欲一样,只是在社会中才达到了时常给人带来灾难的那种狂热程度,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此外,如果我们认为野蛮人为了满足兽性,而不断地相互残害,那是很荒谬的,因为这种想法与实验正相反。例如加拉伊波人是所有现存民族中,迄今最接近于自然状态的一个民族,尽管他们生活在炎热地带,按气候对他们的影响来说,他们的情欲应当是很强烈的,但他们在爱情生活上却是最安宁的,很少因嫉妒而引起纠纷。

在许多种类的动物中,由于雄性争夺雌性而发生的争斗,往往使我们的养禽场涂上血迹;或者在春天的树林里因吵闹的叫声而发出回响,关于从这种现象中所能作出的那些推论,我们首先应当排除所有这些种类的动物,因为自然对于这些种类的动物,在雌雄之间显然规定了与人类有所不同的两性能力的对比关系。因此,我们不能从雄鸡相斗作出适用于人类的推论。在对这种对比关系观察得比较确切的动物中,造成雄性相斗的原因,不外是由于雌雄两性数目的对比,雌性较少,或者是由于雌性有经常拒绝雄性接近的期间。后一个原因终于要归结为前一个原因,因为假使每个雌性每年与雄性接近的期间只有两个月,结果就等于雌性数目减少了六分之五。

然而,这两种情形,没有任何一种可以适用于人类。在人类中,女性数目通常总是超过男性,即在野蛮人当中,我们也从来不曾见过女性象别种动物那样,有性的需要期和排拒期。此外,在上述那些动物的若干种类中,往往整个种类同时进入发情期,于是有一个可怕的普遍狂热、叫嚣、混乱和争斗的时刻来临。这种时刻在人类中决不会发生,因为人类的性欲并没有周期性。所以我们不能由某些动物因争夺雌性而进行的争斗,来推定自然状态中的人类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形。即便我们能够做出这样的推断,而这种争斗既没有使其他动物同归于尽,我们至少可以设想,它对于人类也不会是更为不幸的。而且,显而易见,这类争斗在自然状态中所造成的祸害,比在社会状态中所造成的祸害要少得多,尤其是比在道德尚被重视的国家中要少得多。在这些国家里,情人的嫉妒和配偶的报仇,每天都会引起决斗、杀害或其他更为悲惨的事情。夫妻间永久忠实的义务,只会促成通奸行为,而那些关于贞操和荣誉的法律本身,则必然会助长淫乱之风,增加堕胎事件。

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漂泊于森林中的野蛮人,没有农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也没有任何联系,他对于同类既无所需求,也无加害意图,甚至也许从来不能辨认他同类中的任何人。这样的野蛮人不会有多少情欲,只过着无求于人的孤独生活,所以他仅有适合于这种状态的感情和知识。他所感觉到的只限于自己的真正需要,所注意的只限于他认为迫切需要注意的东西,而且他的智慧并不比他的幻想有更多的发展。即使他偶尔有所发明,也不能把这种发明传授给别人,因为他连自己的子女都不认识。技术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灭。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的状态中度了过去;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

我所以费了很多笔墨来阐述我所设想的原始状态,是因为在这一问题上有许多由来已久的错误观念和根深蒂固的成见应当消除。因此,我认为必须追本溯源从真实自然状态的描绘中证明:即使是自然的不平等,在这种状态中,也不象近代学者所主张的那样真实和那样有影响。

实际上,我们很容易理解,在那些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差别中,有许多被认为是天然的差别,其实这些差别完全是习惯和人们在社会中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产物。因此,一个人体质的强弱以及依存于体质的体力的大小,往往取决于他是在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抑或是在娇生惯养中成长起来的,而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体的先天禀赋。智力的强弱,也是一样。教育不仅能在受过教育的人和没受过教育的人之间造成差别,而且还随着所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增大存在于前者之间的差别。因为一个巨人和一个矮人,在同一道路上行走,二人每走一步,彼此之间的距离必更为增大。假如我们把流行于文明社会各种不同等级之中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上的不可思议的多样性,来和吃同样食物,过同样生活,行动完全一样的动物和野蛮人的生活的单纯一致比较一下,便会了解人与人之间在自然状态中的差别,应当是如何小于在社会状态中的差别,同时也会了解,自然的不平等在人类中是如何由于人为的不平等而加深了。

自然在给人分配天赋时,即使真地象人们所说,往往厚此而薄彼,但是在人与人之间几乎不可能发生任何关系的环境中,那些得天独厚的人们,因受到自然偏爱而获得的好处,对于别人又有什么损害呢?在没有爱情的地方,美丽有什么用呢?对于没有语言的人,才智有什么用呢?对于不互通交易的人,狡诈有什么用呢?我经常听人说,强者压迫弱者,但是我希望有人能够向我说明压迫这个词的涵义是什么。一些人使用暴力来统治另一些人,后者呻吟于前者为所欲为的奴役之下,这正是在我们之间我所观察到的情形;但是我不理解如何能据此推断野蛮人也是这样,因为甚至使他们了解什么是奴役和统治都颇有困难。一个人很可能夺取别人摘到的果实,打死的禽兽,或者侵占别人用作躲蔽风雨的洞穴;但他怎样能够作到强使别人服从他呢?在一无所有的人们之间从属关系的锁链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如果有人要从一颗树上把我赶走,我可以离开这颗树到另一颗树上去;如果在某一个地方有人搅扰我,谁会阻挡我到别处去呢?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不但力量比我大,而且还相当腐化、懒惰、凶恶,竟至强迫我替他觅取食物,而他自己却无所事事呢?那么,这个人就必须下定决心时时刻刻注意着我,在他要睡觉的时候,还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绑起来,免得我会逃掉,或者把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甘愿给自己增加一种负担,而这种负担远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加给我的还要大得多。除此之外,他的戒备会不会稍微松懈一下呢?一个意外的声音会不会使他回一下头呢?我走进树林二十步远,我的束缚就解除了,他一生再也不会看见我了。

这些细节,无须再加以赘述。每个人都会理解,奴役的关系,只是由人们的相互依赖和使人们结合起来的种种相互需要形成的。因此,如不先使一个人陷于不能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的状态,便不可能奴役这个人。这种情形在自然状态中是不存在的。在那种状态中,每个人都不受任何束缚,最强者的权力也不发生作用。

我既已证明了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中几乎是人们感觉不到的,它的影响也几乎是等于零的。我还应进一步指出在人类智慧连续发展中不平等的起源和进展。我已经指明完善化能力、社会美德、以及自然人所能禀受的其他各种潜在能力,绝不能自己发展起来,而必须借助于许多外部原因的偶然会合。但是,这些原因可能永不发生,而没有这些原因,自然人则会永远停留在他的原始状态。所以,我还应把各种不同的偶然事件加以观察和归纳,这些偶然事件曾经使人的理性趋于完善,同时却使整个人类败坏下去。在使人成为社会的人的同时,却使人变成了邪恶的生物,并把人和世界从那末遥远的一个时代,终于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我承认,因为我要叙述的事件可能是在种种情形下发生的,所以我只能通过一些猜测来决定我的选择。但是,这些猜测,当它们是从事物本性中所能作出最接近于真实的猜测时;当它们是我们用以发现真理所能有的唯一方法时,便转化为推理的依据。此外,我所要从我的猜测中推出的结论,也不会因此便成为猜测性的结论,因为依据我以上所建立的那些原理,人们不能建立其他任何学说,其他任何学说不能给我提供同样的结果,也不能使我得出同样的结论。

这样就使我对于以下各点无须再深入思考:时间的经过如何弥补了各种事件所欠缺的真实性;一些轻微的原因,当它们继续不断发生作用时会成为惊人的力量;某些假定,一方面我们虽然不能给以与事实相等的确实性,但另一方面我们要想推翻也是不可能的;两件被认为真实的事实,是由一系列未知的或被认为未知的中介事实联系起来的,如有历史可寻,应由历史来提供那些起联系作用的事实,如无历史可考,则应由哲学来确定那些能起联系作用的类似的事实;最后,就变故而言,事物之间的类似性已使各种事实在类别上简化为比我们所想象的还要少得多的数目。我只把这些问题呈献给我的评判员们去研究,并作到使一般读者无须再加以考虑也就够了。

谢选骏指出:卢梭可能没有想到,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就在于生他却不养他的父母——父母的终点决定了孩子的起点!于是,像卢梭这样的孤儿就惨了,不得不依样画葫芦地把自己的五只儿女也都一一送进了孤儿院!这真像有的“研究尼采”的作家执意不给自己的孩子治病,因为想要靠着出售孩子的临终痛苦来写书兜售、大发利市、一举成名……难怪从卢梭到尼采,这两个法国疯子和德国疯子,很快就给世界送来了拿破仑和希特勒这两个半疯的屠夫。



【第二部分】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假如有人拔掉木桩或者填平沟壕,并向他的同类大声疾呼:“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土地的果实是大家所有的,土地是不属于任何人的,那你们就要遭殃了!”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和杀害,免去多少苦难和恐怖啊!但是,很明显,那时一切事物已经发展到不能再象以前那样继续下去的地步了。因为这种私有观念不是一下子在人类思想中形成的,它是由许多只能陆续产生的先行观念演变而来的。人类在达到自然状态的终点以前,需要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获得很多的技巧和知识,并把这些技巧和知识一代一代地传授下去,使它们不断增加起来。因此,我们不得不追溯到更为遥远的时代,竭力用同一观点,按照最自然的顺序,把那些缓慢递嬗的事件和陆续获得的知识综合起来。

人的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对自己生存的感情;最原始的关怀就是对自我保存的关怀。土地的产品,供给他一切必要的东西;本能促使他去利用这些东西。饥饿以及种种欲望,使他反复地经历了各种不同的生存方式,其中之一促使他绵延他的种类;而这种绵延种类的盲目倾向,由于缺乏任何内心情感,因而只能产生一种纯动物性的行为。需要一经满足,两性便互不相识,而孩子本身,一旦能够离开母亲独立生存,也就与她毫无关系了。

原始人的情况就是这样;最初仅局限于纯粹感觉、几乎不能利用自然的禀赋、也决想不到向自然有所索取的那种动物的生活就是这样。但是不久困难出现了;因而必须学会如何克服这些困难。树木的高大阻碍他采摘树上的果实;寻找食物的野兽和他争夺食物;还有一些凶猛的野兽甚至要伤害他的生命。这一切都使他不得不致力于身体的锻炼。他必须使自己变成一个灵巧的、奔跑迅速的和勇于战斗的人。树枝、石头等自然武器,不久就到了他的手里。他学会了克服自然的障碍,学会了于必要时战胜别的动物,学会了同其他的人争夺食物,或者也学会了补偿他前此不得不让给更强者的那些东西。

随着人类的繁衍,人们的痛苦也就随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土壤、气候和季节的差异,必然会使人们不得不把这种差异带到他们的生活方式中去。荒年、漫长而严寒的冬季、炎热的夏季都能够毁灭一切,因而要求他们具有一种新的技巧。在沿海和沿河的地方,人们发明了钓线和钓钩而变成渔民和以鱼为食的人。在森林地带,人们创造了弓箭而变成猎者和善战的人。在寒带地方,人们就穿起被他们打死的野兽的皮。雷电的闪烁、火山的爆发或者某种侥幸的机会使他们认识了火。这是防御冬季严寒的一种新方法。他们学会了保持火的不灭,然后又学会了生火,最后并学会了用火来炮炙他们以前生吞的肉食。

由于人和其他动物以及人与人之间一再接触的结果,在人的心灵中自然会产生对于某些关系的知觉。这些关系,我们用大、小、强、弱、快、慢、勇敢、怯懦等字以及其他于必要时通过几乎无意识的对比而产生的类似观念来表示。这些关系,终于会使人产生了某种思考,或者可以说某种机械的谨慎,这种谨慎会指示他为保障自身的安全而采取最必要的手段。

从这种发展中所产生的新的知识,使人增加了他比别种动物的优越性,而且也使人认识了这种优越性。人试行对野兽设置陷阱,用千百种方法去诱骗它们。虽然有许多动物在战斗中力量比人大,奔跑得比人快,可是慢慢地,对那些能供人使用的动物,人变成了它们的主人;对那些对人有害的动物,人变成了它们的降灾者。这样,人第一次对自己作了一番观察以后,便产生了最初的自尊的感觉。这样,在他还不大会分别等级的时候,在他想把自己那一类看作第一等的时候,他老早就准备把他个人列为同类中的第一等了。

虽然他的同类对他的关系不象现今我们的同类对我们的关系一样,虽然他和他的同类并不比和其他禽兽有更多的来往,可是他也不会完全忽略对他的同类加以观察。时间一久,他就会看出在他的同类之间、在他的雌性和他自己之间有许多相同之点,他并能据此推断出另一些尚未被他发现的相同之点。当他发现在同样情形下,大家的行动和他自己的行动都一样的时候,他便可以推知大家的思想方法和对事物的感觉与他自己的想法和感觉也是完全相同的。这个重要的真理,一旦在他的心灵中得到证实,通过一种与推理方法同样确切而比推理方法更为直接的预感,便可以促使他在与他人交往时,遵循着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全所应遵守的最好的行为规则。

经验告诉他,追求幸福乃是人类活动的唯一动力,因而他能够区分两种情况:一、由于共同利益,他可以指望同类的帮助,这是一种稀有的情况;二、由于彼此间的竞争,他不能信任他的同类,这是更稀有的情况。在第一种情况下,他和他的同类结合成群,或者至多也不过结合成某种自由的团体,这种团体并不拘束任何人,它的存续期间也不会超过促使该团体形成的那种临时需要的存在期间。在第二种情况下,每个人为了力求获取自己的利益,如果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便公开使用强力,如果觉得自己比较弱,便使用智巧。

人类就是这样于不知不觉中获得了对相互间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好处的粗浅观念。但是,只有在目前的和显而易见的利害对他们有这样要求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观念,因为他们毫无预见,不用说遥远的将来,甚至连第二天的事情都不会想到。如果大家在捕一只鹿,每人都很知道应该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但是如果有一只兔从其中一人的眼前跑过,这个人一定会毫不迟疑地去追捕这只免;当他捕到了兔以后,他的同伴们因此而没有捕到他们的猎获物这件事,他会不大在意,这是无须怀疑的。

我们不难理解,人们相互间的这种关系,并不需要比差不多同样结合成群的乌鸦或猴子的语言更为细致的语言。在很长时期内,人们普通的语言必定是由无音节的叫声、很多的手势和一些模拟的声音组成的。在各个地区对这种语言再加上一些有音节的和约定的声音(关于最初语言的制定,我前面曾经说过是不大容易解释的),于是人们便有了许多个别的语言,不过这种语言都是粗糙和不完备的,很象今天许多野蛮民族仍在使用着的语言一样。

由于时间的悠久,而我要说明的事物又过于繁复,同时,人类初期的进步几乎使人不易觉察,所以我不得不在转瞬之间跨过无数世纪。因为,事物的演变过程越缓慢,便越应当以简练的笔法来描写。

这些初期的进步,终于使人能够取得更快的进步。智慧越发达,技巧便越趋于完善。不久,人们就不再睡在随便哪一棵树下,或躲在洞穴里了。他们发明了几种坚硬而锋利的石斧,用来截断树木,挖掘土地,用树枝架成小棚;随后又想到把这小棚敷上一层泥土。这就是第一次变革的时代,这一变革促进了家庭的形成和家庭的区分,从此便出现了某种形式的私有制,许多的争执和战斗也就从而产生了。可是,首先建造住所的,似乎都是一些最强悍的人,因为只有他们才觉得自己有力量保护它。我们可以断定,弱者必然会感到与其企图把强者从那些小屋里赶走,不如模仿他们来建造住所更为省事和可靠。至于已经有了小屋的人,谁也不会去占据邻人的小屋,这倒不是因为邻人的屋子不属于他所有,而是因为那小屋对他没什么用处,并且如果要占据它,难免要和居住那小屋的家庭作一场激烈的战斗。

人类情感最初的发展,乃是一种新的情况的结果,这种新的情况把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结合在一个共同住所里。共同生活的习惯,使人产生了人类所有情感中最温柔的情感:夫妇的爱和父母的爱,每个家庭变成一个结合得更好的小社会,因为相互依恋和自由是联系这一小社会的唯一的纽带。于是,在男女两性的生活方式之间产生了最初的差别,在此以前,男女两性本来是只有一种生活方式的。从此,妇女便经常家居,并习惯于看守小屋和孩子;男人则出去寻找共同的生活资料。由于得到了一种比较舒适的生活,两性都开始失去一部分强悍性和气力。虽然;每个人单独战胜野兽的力量不如以前,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比以前更便于集合起来共同抵御野兽了。

在这种新的状态中,人们过着简单的、很少来往的生活,他们的需要很有限,并且使用着为满足这些需要而发明的一些工具,因此他们能够享有较多的闲暇,用来为自己安排他们的祖先所不知的各式各样的舒适的享受。这是人们于无意中给自己带上的第一个枷锁,同时这也就是给他们后代准备下的最初的痛苦的根源。因为,除了他们这样使身体和精神继续衰弱下去以外,这些舒适的享受一旦成为习惯,便使人几乎完全感觉不到乐趣,而变成了人的真正的需要。于是,得不到这些享受时的痛苦比得到这些享受时的快乐要大得多,而且有了这些享受不见得幸福,失掉了这些享受却真感到苦恼了。

在这里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语言的使用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或者它在各个家庭中是怎样不知不觉地趋于完善的。而且还可以揣测各种特殊的原因怎样使语言变得更为必要,从而扩大了它的使用并加速了它的发展。洪水泛滥或者地震使一些有人居住的地方被水或悬崖峭壁所包围;地球的变迁使大陆的某些部分割裂为岛屿。我们不难想象,这样接近起来而不得不营共同生活的人们之间,比起在大陆森林中飘泊流浪着的人们之间,应当更容易形成一种共同的方言。因此,很可能是这样:岛上的居民经过最初的试航以后,便给我们大陆带来了使用语言的习惯;或者,至少也可能是这样:在大陆上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社会和语言之前,岛上已经建立了社会,产生了语言,而且这两者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

于是一切都开始改变了面貌。那些一向在森林中飘泊的人们,由于有了一个比较固定的地区,渐渐地互相接近起来,结合成各种集团,并终于在各个地方形成了有共同风俗和性格的个别民族。这些人所以形成个别民族并不是由于规章和法律,而是由于过着同一方式的生活,以同样食物为生,并受着相同气候的影响。长期的毗邻难免不使各家庭之间发生某些联系。青年男女居住在毗邻的小屋里,基于自然的要求而发生的临时关系,继之以日益频繁的来往,不久就变成另一种同样亲密而更为持久的关系。人们逐渐习惯于考虑不同的对象并加以比较,于是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才能和美丽的观念,由此便产生出偏爱的感情。由于不断相见的结果,一不相见便怅然若有所失。一种温柔甜密的感情渗入心灵之中,这种感情因很小的冲突就会变成激烈的愤怒。嫉妒随着爱情而出现,一旦反目,最温柔的感情就会酿成人血的牺牲。

随着观念和感情的互相推动,精神和心灵的相互为用,人类便日益文明化。联系日多,关系也就日益紧密。人们习惯于聚集在小屋前面或大树周围,歌唱与舞蹈——爱情和闲暇的真实产物——变成了悠闲的、成群的男女们的娱乐,甚至成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事项。每个人都开始注意别人,也愿意别人注意自己。于是公众的重视具有了一种价值。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灵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变成了最受尊重的人。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从这些最初的爱好中,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和轻蔑,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羞惭和羡慕。这些新因素所引起的紊乱,终于产生了对幸福和天真生活的不幸的后果。

人们一开始相互品评,尊重的观念一在他们心灵中形成,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被尊重的权利,而且一个人不为人尊重而不感到任何不便,已成为不可能的了。由此便产生了最初的礼让的义务,甚至在野蛮人之间也是如此。从此,一切有意的侵害都变成了凌辱,因为,除了由于损害所产生的损失之外,受害者还认为那是对他的人格的轻视,而这种轻视往往比损失本身还更难忍受。这样,由于每一个人对他所受到的轻视怎样予以惩罚,是按照他对自己的尊重程度来决定的,所以,报复就变成了可怕的事情,人也就变成了好杀而残忍的动物。我们所知道的大多数野蛮民族曾经进化到的程度正是这样。许多人没有把这些观念辨别清楚,没有注意到这些民族已经离开了最初的自然状态有多么远,竟草率地作出结论说,人天生是残忍的,需要文明制度来使他们变为温和。实际上,再没有比原始状态中的人那么温和的了,在那个时候,人被自然安排得距离野兽的愚钝和文明人的不幸的智慧都一样远,他为本能也同样为理性所限,只知道防备所面临的祸害的威胁,他为自然的怜悯心所制约,不会主动地加害于人,即使受到别人的侵害也不会那样去做。因为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

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已经开始建立的社会和在人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种种关系,要求人们所具有的性质,已不同于他们的原始体质中所禀赋的性质。由于道德观念已开始渗入人类行为之中,由于在没有法律以前,每一个人都是自己所受侵害的唯一裁判者和报复者,因此适合于纯粹自然状态的善良已不适合于新产生的社会。随着互相侵害的机会日益增多,对侵害所施行的报复也就日益严酷。在那个时候,正是报复的恐怖代替了法律的制裁。这样,尽管人们已变得忍耐性不那么强了,尽管自然的怜悯心已有了某种程度的变性,但是人类能力的这一发展阶段是恰恰处于介乎原始状态中的悠闲自在和我们今天自尊心的急剧活动之间的一个时期,这应该是最幸福而最持久的一个时期。对于这一点我们越加深思,便越觉得这种状态极不易发生变革,而且也是最适合于人类的一种状态〔十六〕;除非由于某种不幸的偶然事件,人类是不会脱离这种状态的。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这种偶然事件最好是永不发生。我们所发现的野蛮人,几乎都是处在这种状态。从他们的事例中,似乎可以证实:人类生来就是为了永远停留在这样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人世的真正青春,后来的一切进步只是个人完美化方向上的表面的进步,而实际上它们引向人类的没落。

当人们满足于自己的粗陋的小屋的时候;当人们还局限于用荆刺和鱼骨缝制兽皮衣服、用羽毛和贝壳来装饰自己、把身体涂上各种颜色、把弓箭制造得更为精良和美观、用石斧作渔船或某些粗糙的乐器的时候;总之,当他们仅从事于一个人能单独操作的工作和不需要许多人协助的手艺的时候,他们都还过着本性所许可的自由、健康、善良而幸福的生活,并且在他们之间继续享受着无拘无束自由交往的快乐。但是,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觉察到个人据有两个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贫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长。

冶金术和农业这两种技术的发明,引起了这一巨大的变革。使人文明起来,而使人类没落下去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金和银,而在哲学家看来是铁和谷物。冶金术和农业这两种技术,都是美洲野蛮人所不知道的,因此他们一直停留在未开化状态;其他民族,在还不能同时运用这两种技术的时候,好象也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欧洲的开化,与其他各洲相比,虽不算早,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它的文明在发展的过程中较少间断,因此,文明化的程度也较高;其所以如此,最主要原因之一,或许是因为欧洲不仅是产铁最多,同时也是产麦子最为丰富的地方。

很难猜测人类对铁的认识和使用是怎样开始的,在不能预知其结果以前,他们自己就能想出从矿藏中提炼某种物质以及为了熔炼这种物质所应做的各种准备,那是难以设想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这个发明归因于某些偶然火灾,因为矿藏只是在没有树木和其它植物的不毛之地逐渐形成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然已经加了小心,不让我们发现这个不幸的秘密。只有在极不常见的情况下,某一火山突然爆发,喷出正在熔化中的金属物质,才会使看见的人想到模仿自然,从事冶炼金属。即使如此,我们还须假定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和预见,来进行那么艰难的工作,并且那么早就能推想到可以从中获取利益。这类事情只有智慧比较发达的人才能想到,而那时的人是不会有这种智慧的。

至于农业,远在实践开始以前,它的原理就被人认识了。人们既然不断从事由树木和其他植物上采取食物,对于自然为繁殖植物所用的方法,几乎不可能不很快地获得一种观念。但是他们也许很晚才把智巧使用到这方面来;其所以如此,或者是因为树木和渔猎一样,可以供给他们食物,并用不着他们去照管,或者是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谷物的用处,或者是因为没有种植谷物的工具,或者是因为不能预见到未来的需要,最后,或者是因为没有方法防止他人侵占他们的劳动成果。当他们变得更为智巧一些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他们就开始用锐利的石头和带尖的木棒,在他们的小屋周围种植一些蔬菜或根菜作物。这样,经过很长时期以后,他们才知道种植谷物,才能够获得从事大规模耕种所必要的工具。当然,还不必说,要从事农业这种技术,必须先肯于牺牲一些东西,然后才能收获更多的东西,野蛮人的脑筋是不会有这种远见的。因为他们正如我前面说过的一样,连在早晨想到晚上的需要都很不容易。

因此,为使人类致力于农业,其他各种技术的发明就是必要的了。自从必须有一些人从事熔铁和打铁工作的时候起,就需要另外一些人来养活他们。工人的数目越增多,从事供给公共生活资料的人数就越减少,但是消费生活资料的人口并没有减少。而且,因为必须给某一些人若干生产品来换取他们的铁,另外一些人终于发明了利用铁来增多生产品的秘诀。

因此,一方面出现了耕耘法和农业;另方面出现了金属加工和推广金属用途的技术。

土地的耕种必然会导致土地的分配,而私有一旦被承认,也必然会产生最初的公正规则。因为,要把各个人的东西返还给各个人,是以每个人能有一些东西为前提的;由于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未来,同时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有些可以失掉的东西,因此每个人都怕由于损害他人而使自己遭到报复。这种起源之所以是很合乎自然的,特别是因为我们不可能撇开劳动去设想新生的私有观念。我们不能理解一个人要把并非自己创造的东西据为己有,除了因为添加了自己的劳动以外,还能因为添加了什么别的东西?只有劳动才能给予耕种者对于他所耕种的土地的出产物的权利,因而也给予他对于土地本身的权利,至少是到收获时为止。这样年复一年地下去,连续占有就很容易转化为私有。格老秀斯说过,古代人曾给赛来斯女神以立法者的称号并把纪念她的节日命名为“黛丝摩福里”,他们的意思是:由于土地的分配而产生了一种新的权利,即所有权,这种权利和从自然法中所产生的权利是不相同的。

在这种状态中,一切事物可能始终是平等的,如果人们的才能是相等的话,例如,铁的使用与生产品的消费总能经常保持准确的平衡。但是,这种均衡,什么也维持不住,不久,就被打破了。强壮的人作的工作较多;灵巧的人可以从自己的劳作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聪明的人找到了一些缩短劳动的方法;或者农民需要更多的铁,或者铁匠需要更多的麦子。虽然彼此都同样地劳动,但有的人获得很多的报酬;有的人维持生活都有困难。这样,自然的不平等,不知不觉地随着“关系”的不平等而展开了。因此,由于情况不同而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在效果上就更加显著,也更为持久,并且在同样的比例上开始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事物发展到这种程度,其余的便不难想象了。我不必再费时间,来描写其他各种技术的相继发明、语言的发展、才能的试验和使用、财产的不平等、财富的利用或滥用;我也不必描写伴随着这些事物而来的一切详细情节,因为那是每个读者都不难自己加以补充的。我不过将要概括地观察一下处在这种新的事物顺序中的人类而已。

这时,人类的一切能力都发展了,记忆力和想象力展开了活动;自尊心加强了;理性活跃起来了;智慧已几乎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完善的程度。这时,一切天赋的性质都发挥了作用,每个人的等级和命运不仅是建立在财产的多寡以及每个人有利于人或有害于人的能力上,而且还建立在聪明、美丽、体力、技巧、功绩或才能等种种性质上。只有这些性质才能引起人的重视,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很快地具有这些性质或常常利用这些性质。自己实际上是一种样子,但为了本身的利益,不得不显出另一种样子。于是,“实际是”和“看来是”变成迥然不同的两回事①。由于有了这种区别便产生了浮夸的排场;欺人的诡计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邪恶。另一方面,从前本是自由、自主的人,如今由于无数新的需要,可以说已不得不受整个自然界的支配,特别是不得不受他的同类的支配。纵使他变成了他的同类的主人,在某种意义上说,却同时也变成了他的同类的奴隶:富有,他就需要他们的服侍;贫穷,他就需要他们的援助;不穷不富也决不能不需要他们。于是他必须不断地设法使他们关心他的命运,并使他们在实际上或在表面上感到为他的利益服务,便可以获得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样,就使得他对一部分人变得奸诈和虚伪;对另一部分人变得专横和冷酷,并且,当他不能使一些人畏惧自己,或者当他认为服侍另一些人对他没有什么好处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欺骗他所需要的一切人。最后,永无止境的野心,与其说是出于真正需要,勿宁说是为了使自己高人一等的聚积财富的热狂,使所有的人都产生一种损害他人的阴险意图和一种隐蔽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是特别阴险的,因为它为了便于达到目的,往往戴着伪善的面具。总而言之,一方面是竞争和倾轧,另一方面是利害冲突,人人都时时隐藏着损人利己之心。这一切灾祸,都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后果,同时也是新产生的不平等的必然产物。

在人们还没有发明代表财富的符号以前,财富的内容只包括土地和家畜,只包括人们能够占有的现实财产。而当不动产在数量和面积上增长到布满了整个地面并都互相毗连起来的时候,一个人只有损害他人才能扩大自己的财产。那些或因软弱或因懒惰错过了取得财产机会的人们,虽然没有失掉任何东西,却变成了穷人。因为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只有他们自己没有变,于是他们不得不从富人手里接受或抢夺生活必需品。从此,由于富人和穷人彼此间各种不同的性格,开始产生了统治和奴役或者暴力和掠夺。在富人方面,他们一认识了统治的快乐,便立即鄙弃一切其他的快乐。并且,因为他们可以利用旧奴隶来制服新奴隶,所以他们只想征服和奴役他们的邻人。他们好象饿狼一样,尝过一次人肉以后,便厌弃一切别的食物,而只想吃人了。

这样,因为最强者或最贫者把他们的力量或他们的需要视为一种对他人财产上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按照他们的看法就等于所有权,所以平等一被破坏,继之而来的就是最可怕的混乱。这样,因为富人的豪夺、穷人的抢劫以及一切人毫无节制的情欲,扼杀了自然怜悯心和还很微弱的公正的声音①,于是使人变得悭吝、贪婪和邪恶。在最强者的权利和先占者的权利之间发生了无穷尽的冲突,这种冲突只能以战斗和残杀而终结〔十七〕。新产生的社会让位于最可怕的战争状态:堕落而悲惨的人类,再也不能从已踏上的道路折回,再也不能抛弃已经获得的那些不幸的获得物,同时他们努力以赴的只不过是滥用使自己获得荣誉的种种能力,从而为自己招致恶果,并终于使自己走到了毁灭的边缘。

他被新发生的灾祸惊呆了,又有钱又可怜,

他只想逃避财富,并憎恶他曾经馨香祝祷的东西了。

人们对于这样悲惨的境遇和压在他们身上的灾难始终不加考虑,毕竟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富人很快就会感觉到一切费用都由他们负担的长期战争对自己是多么不利;在战争中,生命上的冒险虽是大家共同的,而财产上的冒险,则只是富人自己的。此外,无论富人怎样掩饰自己巧取豪夺的行为,总觉得那只是建立在一种不确定的、不正当的权利之上,而且财富既是用暴力得来,也能被人用暴力夺去,他们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抱怨的。即使那些全凭自己的勤劳而致富的人们,也几乎不能为他们的财产所有权找到更好的根据。他们尽管说:“这道墙是我修建的,这块土地是凭我的劳动得来的。”人们可以反问:“请问,你占地的界限是谁指定的呢?我们并没有强使你劳动,你凭什么要我们来负担你劳动的报酬呢?有无数同胞,因为缺乏你所拥有的过多的东西而死亡、而受苦,难道你不知道吗?在人类公有的生活资料中,你把超过维持你自己的生存所需要的部分据为己有,就应该取得全人类明示的和一致的同意,难道你还不知道么?”富人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有力的理由和足以自卫的力量;他虽然很容易制服某一个人,却会被成群的前来抢劫他的财产的人们所制服。富人是以一人对抗全体的,由于富人与富人之间的相互嫉妒,因之他们不能联合起来对抗那些因抢劫的共同愿望而结合起来的敌人。为情势所迫,富人终于想出了一种最深谋远虑的计划,这种计划是前人从来没有想到过的,那就是:利用那些攻击自己的人们的力量来为自己服务,把自己原来的敌人变成自己的保卫者,并向他们灌输一些新的格言,为他们建立一些新的制度,这些制度对富人之有利正如同自然法对富人之有害是一样。

在这种目的下,富人向他的邻人们述说一种可怕的情势:如果所有的人彼此都武装起来相对抗,就会使某些人的富有和另一些人的贫穷,都变成了沉重的负担,无论是在贫穷或在富有之中,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宁。在述说了这种情势之后,富人就很容易地造出一些动听的理由,诱导他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向他们说:“咱们联合起来吧,好保障弱者不受压迫,约束有野心的人,保证每个人都能占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创立一种不偏袒任何人的、人人都须遵守的维护公正与和平的规则。这种规则使强者和弱者同样尽相互间的义务,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命运的不齐。总之,不要用我们的力量来和我们自己作对,而要把我们的力量集结成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个权力根据明智的法律来治理我们,以保卫所有这一团体中的成员,防御共同的敌人,使我们生活在永久的和睦之中。”

(谢选骏指出:卢梭认为,“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假如有人拔掉木桩或者填平沟壕,并向他的同类大声疾呼:‘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土地的果实是大家所有的,土地是不属于任何人的,那你们就要遭殃了!’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和杀害,免去多少苦难和恐怖啊!但是,很明显,那时一切事物已经发展到不能再象以前那样继续下去的地步了。因为这种私有观念不是一下子在人类思想中形成的,它是由许多只能陆续产生的先行观念演变而来的。人类在达到自然状态的终点以前,需要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获得很多的技巧和知识,并把这些技巧和知识一代一代地传授下去,使它们不断增加起来。因此,我们不得不追溯到更为遥远的时代,竭力用同一观点,按照最自然的顺序,把那些缓慢递嬗的事件和陆续获得的知识综合起来。”

——我看卢梭真的不懂,领地意识和圈地运动,不是人类特有的,而是动物世界的基本法则。人类社会的秩序,不是通过他所惯用的欺骗行为来建立的,而是通过暴力来“夺取占有建立维持”的!理论不过只是起了说明的作用,哪有什么指导意义。)


其实,无须说这么多话就足以诱惑那些容易受骗的粗野的人了,何况他们之间,有很多纠纷需要解决,不能没有评断是非的人;他们又有过大的贪婪和野心,也不能长期没有主人。于是大家都前去迎接他们的枷锁,相信它可以保障他们的自由。因为人们有足够的理智来觉察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处,却没有足够的经验来预见政治制度的危险。而最能预见弊窦的人,恰恰是指望从弊窦中获取利益的人;而且,就是那些明智的人,也认为应该决心牺牲他们的一部分自由,以保存另一部分自由,如同一个负伤的人把一只臂膀割掉,来保全身体的其余部分一样。

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者应当是这样起源的。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富者以新的力量〔十八〕;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复;它们把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永远确定下未,把巧取豪夺变成不可取消的权利;从此以后,便为少数野心家的利益,驱使整个人类忍受劳苦、奴役和贫困。我们很容易看出,一个社会的建立如何使其他一切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为了对抗联合起来的力量,其余的人们如何也必须联合起来。社会很快就增多了或扩大了,不久就布满了整个地面;在世界上,人们再也找不到一个角落,能够摆脱他们的枷锁,能够避开自己头上的利剑,这个利剑因为时常操纵不当而使每个人感到永远悬在自己的头上。市民法既已成为公民的共同规则,于是自然法仅只适用于各种不同的社会之间。在各个社会之间,自然法被称为万民法,并由某些默认的协议加以调整,使社会间的交往成为可能,并使人类所失去的自然怜悯心得到补偿,因为自然怜悯心在社会与社会的关系上几乎已经丧失了它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所具有的全部力量,现在仅只存在于一些伟大的世界主义者的心灵之中,这些世界主义者超越了那些分离各民族的臆想的障碍,他们仿照创造他们的上帝的榜样,把整个人类都包容在他们的仁爱之中。

这些政治组织,在彼此之间的关系上既然还一直这样停留在自然状态之中,不久便感到种种不便,使得它们不能不摆脱这种状态;而且,这种状态存在于这些庞大的政治组织之间,比以前存在于构成这些政治组织的各个人之间,对于人类还更为不幸。由此便产生了那些震撼自然和违反理性的民族战争、残杀和报复,以及那些竟把杀人流血的荣誉列为美德的可怕偏见。最正直的人也学会了把扼杀同类当作自己的一种义务。我们终于看到成千成万的人自相残杀,而他们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在一天的战斗中所屠杀的人;在占领一座城市时所造成的恐怖,比在自然状态中,整个地球上许多世纪内所杀害的人和所造成的恐怖还要多得多。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人类分成许多不同的社会后的最初结果。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些社会的成立问题。

我知道关于政治社会的起源,有许多作者还持有其他主张,例如认为起源于强者的征服,或弱者的联合;对于这些原因的选择,是与我所要证明的东西无关的。可是,我在上文所阐述的原因,在我看来是最合乎自然的,理由是:(一)在第一种情形下,所谓征服权并不是一种权利,所以不能据以创立任何其他权利;在征服者与被征服民族之间的关系上,除非被征服民族完全恢复了自由,自愿选择它的征服者作自己的首领,他们二者便永远处于战争状态。在此以前,无论订立了什么样的投降条约,这些条约既然仅以暴力为基础,这一事实本身就注定了这条约是无效的。所以在这种假定上,既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也不可能有政治组织,除强者的权力外,也不可能有其他的法律。(二)在第二种情形下,强和弱这两个字的意义是暧昧不明的,在所有权或先占者的权利的设定与政治统治的建立之间的过渡时期,这两个字的意义倒不如用·贫和·富两个字来表达更为恰当。因为,实际上,在有法律以前,一个人要想使他的同类服从,除了袭击他们的财产,或者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他们一部分以外,是没有任何(三)因为穷人除了他们的自由而外,没有什么可以失掉的东西,除非他们完全丧失了理智,绝不会毫无代价地自愿抛弃他们所仅存的唯一所有物。相反地,可以说富人对自己财产的每一部分都是敏感的,要使富人受损害,那是极其容易的事;因此,富人对于自己的财产必须采取一些安全的措施;总之,我们认为一种制度,与其说是对他有害的人所发明的,不如说是对他有利的人所发明的,这才是比较合理的。

新产生的统治机构毫无固定的和正规的形式。哲学和经验的缺乏,使人只能觉察到目前的不便;至于其他的不便,人们只在它们出现的时候,才会想到加以纠正。尽管有最贤明的立法者尽了一切努力,政治状态总是不完善的,因为它几乎是一种偶然的产物。而且因为它开始就不健全,时间虽能使人发现它的缺点而提出一些挽救方法,但却永远不能补救组织本身的缺陷。人们只是继续不断地加以改善,其实他们应当象来喀古士在斯巴达所作的那样,首先扫清地面并抛弃一切陈旧的材料,以便从新建造一座美好的大厦。社会起初不过是由一些一般公约组织起来的;所有成员对这些公约都约定遵守,并由共同体对每一个成员负保证之责。只有经验证明了这样一个组织是多么脆弱,以及违犯公约的人又多么容易逃避所犯过错的认定和惩罚——因为他的过错只有公众才能作证和加以裁判——的时候;只有人们千方百计地逃避法律的时候;只有不便和混乱继续不断地增多的时候,人们才终于想到把公共权力冒险地委托给私人,才把执行人民决议的任务委托给官吏。因为如果说人们在结盟以前,就已经选出了首领,如果说在有法律以前就已经有了法律执行者,这乃是一种无须认真加以辩驳的假设。

然而,如果认为人民一开始就会无条件地、永远地投入一个专制主人的怀抱,认为无所畏惧的和未经驯服的人们所想到的第一个维护公共安全的方法就是投身于奴隶制,那也是不大合理的。事实上,如果不是为了防止受压迫,不是为了保护可以说构成他们生存要素的财产、自由和生命,他们为什么要给自己找出一个统治者呢?而且,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一个人所能遭到的最大不幸,就是看到自己受另一个人的任意支配,如果一个人为了保存他仅有的这些东西才需要首领的援助,他却一开始就自愿地放弃了这些仅有的东西而把它们交给一个首领,这岂不是违背常识吗?对于如此宝贵的权利的让与,首领能给他们以什么相等的代价呢?如果他以保护他们为借口,竟敢强求这种权利的让与,他们立刻就会以讽刺的口吻回答他说:“敌人对我们也不过如此吧!”人民之所以要有首领,乃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使自己受奴役,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同时也是全部政治法的基本准则。普林尼曾对图画真说:我们所以拥戴一个国王,为的是他能保证我们不作任何主人的奴隶。

我们的政治家们关于爱好自由所作的那些诡辩和哲学家们关于自然状态所作的那些诡辩是一样的。他们根据自己曾经见过的事物,判断他们未曾见过的极不相同的事物。他们因为看到一些人耐心忍受奴役,便认为人们有一种忍受奴役的天然倾向。他们没有想到,自由也和天真与美德一样,人们只有在亲自享受的时候才感觉到它们的价值,一旦丧失了它们,便也丧失了对于它们的兴趣。布拉西达斯对一位把波斯波里斯城的生活同斯巴达的生活相比较的波斯总督说:“我知道你的故乡的幸福,你却不会知道我的故乡的快乐。”

文明人毫无怨声地带着他的枷锁,野蛮人则决不肯向枷锁低头,而且,他宁愿在风暴中享自由,不愿在安宁中受奴役;正如一匹被驯服了的马,耐心地忍受着鞭策和踢马刺,而一匹未驯服的马则一接近马缰辔就竖起鬣毛,用蹄击地,激烈地抗拒。所以,不应当根据被奴役的人民的堕落状态,而应当根据一切自由民族为抵抗压迫而作出的惊人事迹来判断人的天性是倾向奴役或反对奴役。我知道前一种人只是不断地夸耀他们在枷锁下所享受的和平和安宁,其实他们是把最悲惨的奴隶状态称为和平。但是,当我看到后一种人宁肯牺牲快乐、安宁、财富、权力、甚至生命来保存他们这项唯一的财产——也就是丧失了这项财产的人那么藐视的财产——的时候;当我看到生来自由的一些野兽,因憎恨束缚向牢笼栏干撞坏了头的时候;当我看到成千成万的赤裸裸的野蛮人,鄙视欧洲人的淫逸生活,只为保存他们的独立自主而甘冒饥饿、炮火、刀剑和死亡的危险的时候,我感到讨论“自由”的问题,并不是奴隶们的事情。

至于父权,许多学者认为专制政治和整个社会都是由父权派生出来的,我们用不着援引洛克和锡得尼相反的论证,只须指明以下几点就够了:世界上没有比父权的温和与专制政治的残暴更相径庭的了,因为父权的行使与其说是为了命令者的利益,毋宁说是为了服从者的利益。依照自然法,父亲只是在他的子女还需要他的扶助的时候,他才是子女的主人。过了这个时期,他们便处于同等的地位了,子女完全脱离父亲而独立,对父亲只有尊敬的义务而没有服从的义务,因为报恩只是一种应尽的义务,而不是一种可以强求的权利。因此,我们不能说文明社会是从父权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却应该说父权是从文明社会汲取了它的主要的力量。一个人只是在子女们聚居在他的周围的时候,才能被认为是这些子女的父亲。父亲的财产——他仅只是他的财产的真正主人——乃是保持其子女对他的从属关系的纽带。他可以根据每个子女是否经常遵从他的意志克尽孝道来决定每人所应继承的部分。至于臣民对于暴君,则不能期待任何类似的恩惠,因为臣民自身及其一切都属于暴君所有,或者至少暴君自己认为是如此,所以当暴君把臣民自己的一些财产留给他们的时候,他们还不得不把它当作一种恩惠来接受。暴君剥夺臣民,算是公正;暴君让臣民活着,算是施恩。

如果我们这样从权利出发来继续研究这些事实,我们就会发现专制政治的建立出于人民自愿之说,既无可靠的根据,也缺乏真实性。如果一种契约只拘束当事人的一方,一切义务都由一方来负担,他方毫无负担,而受损害的恰恰是负担义务的人,那么,要证明这种契约的效力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极不合理的制度,即在今日的贤明善良的君主的制度,尤其是法兰西国王的制度,也远非如此。我们可以在他们颁布的敕令中许多地方看到这一点,特别是在1667年用路易十四的名义并根据他的命令刊行的一部名著中,我们可以读到这样一段文字:

因此,我们决不应当说君主可以不受他本国法律的支配,因为与此相反的命题乃是万民法上的一条真理,虽然这条真理有时为阿谀者所攻击,但贤明的国王总是象国家的保护神一样来保护这一真理。我们如果也象明智的柏拉图那样地说:一个王国的完美无缺的幸福在于臣民服从国王,国王服从法律,而法律是公正的,并且永远面向公众的幸福,那是多么更为合理啊!

我不想停下笔来研究这一问题:自由既是人的一切能力中最崇卢梭在巴尔贝拉克著作里找到这段引文。巴尔贝拉克是赞成普芬道夫而反对霍布斯的,他主张国王本人也应服从国家的根本法。高的能力,如果为了取媚于一个残暴的或疯狂的主人,竟毫无保留地抛弃他所有天赋中最宝贵的天赋,竟屈从主人的意旨去犯造物主禁止我们去犯的一切罪恶,这是不是使人类的天性堕落,把自己置于完全受本能支配的那些禽兽水平上?甚至是不是对自己的存在的创造者的一种侮辱?这个崇高的造物主看到他的最美的创造物遭到毁灭应当比看到他的最美的创造物受到侮辱更为愤怒。如果人们愿意,我就不详细论述巴尔贝拉克的权威说法。巴尔贝拉克根据洛克的看法,曾直截了当地表明:任何人不能出卖自己的自由,竟使自己受专制权力的任意支配。他接着说道:因为出卖自由就等于出卖自己的生命,而任何人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我所要知道的仅只是:不怕把自己贬低到这种程度的人们,有什么权利使他们的后裔也受同样的屈辱,并代替自己的后裔放弃那些并非由于他们的赐与而获得的幸福?对于一切理应享受这些幸福的人们来说,若是没有这些幸福,则生命本身就成为一种负担了。

普芬道夫说,人既可以根据协议与契约把自己的财产让与别人,同样也可以为了有利于某人而抛弃自己的自由。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拙劣的推理。因为,首先,我把财产让与别人以后,这项财产就变成完全与我无关的东西了,如果别人滥用它,也与我不相干;但是,人们要滥用我的自由,则不能与我无关,因为,我不能去冒那种使自己成为犯罪工具的危险,而又不使自己成为别人强迫我所犯罪恶的罪人。此外,所有权不过是一种协议和人为的制度,因此人人能够随意处分他所有的东西。但是,人类主要的天然禀赋,生命和自由,则不能与此相提并论,这些天赋人人可以享受,至于是否自己有权抛弃,这至少是值得怀疑的。一个人抛弃了自由,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抛弃了生命,便完全消灭了自己的存在。因为任何物质财富都不能抵偿这两种东西,所以无论以任何代价抛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反自然同时也违反理性的。而且,纵使人们能象让与财产那样,把自由让与别人,但对子女们来说,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很大的。子女们享受父亲的财产,只是由父亲的权利移转而来的;而自由乃是他们以人的资格从自然方面所获得的禀赋,父母没有任何权利剥夺他们这种天然禀赋。那么,为了建立奴隶制,就必须违犯自然,同样地,为了使这种权利永存下去,就必须变更自然。法学家们既郑重宣布了奴隶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奴隶,换句话说,他们也就肯定了人生下来就不是人。

所以,我认为可以肯定:政府并不是从专制权力开始的。专制权力只不过是政府腐化的结果,是政府的终极点,它使政府又返回到最强者的权力上,而最初政府的建立乃是对最强者的权力的补救方法。不但如此,即使政府是从专制权力开始的,由于这种权力,按它的性质来说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不能把它作为社会上的各种权利的基础,因之也不能把它作为人为的不平等的基础。

关于一切政府的基本契约的性质,本是尚待探讨的问题,但我们今天暂不深入研究。我只依照一般意见,把政治组织的建立视为人民和他们所选出的首领之间的一种真正的契约,双方约定遵守其中规定的法律,这些法律构成了他们结合的纽带。人民在一切社会关系上,既已把他们每个人的意志结合成为一个单一的意志,所以一切表现这个意志的条款,同时也就成为对于国家全体成员无不具有拘束力的根本法。这些根本法之一并规定着负责监督执行其他各项法律的官员的选任和权力。这种权力可以包括维持宪法所需要的一切职权,但不能涉及宪法的变更。此外,人们还规定了一些使法律和执行法律的官员受到尊重的有关荣誉的条款,并给他们本人一些特权以报偿他们为把国家管理好所需要从事的艰苦工作。在官员方面,他们则负有以下的义务:他们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行使所受托的权力,必须维护每个人能以安全地享受他所有的一切,而且必须在任何情形下都把公共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

在经验还没有证明,或者说在人类的知识还没有使人预见到这样一种宪法不可避免的流弊以前,这一宪法应当是较好的宪法,因为负责维护这一宪法的人们自己就与宪法的保存有最密切的利害关系。官职的设置和官员的权利既以根本法为唯一依据,因之,根本法一被破坏,官员们就丧失了他们的合法地位,人民就没有再服从他们的义务。而且因为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不是官员而是法律,所以每个人就当然恢复了他天赋的自由。

只要我们稍微仔细考虑一下,以上所说的这一点就可以被一些新的论剧所证实;而且就契约的性质而论,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契约并不是不可以取消的。因为,如果没有更高的权力来保证缔约者的信守不渝,来强使他们履行相互间的允诺,缔约双方仍然是他们自己的讼争的唯一裁判者,那么,两造中的一造一旦发现对方违背了契约的条款或者那些条款对他不再适合的时候,他就随时有抛弃契约的权利。很可能,弃权的权利就是以这种原理为根据的。然而,我们现在所要研究的就是在于考察人类的制度,不难了解,假如掌握一切权力的并把契约的一切利益都据为己有的官员们有抛弃职权的权利,那么,因首长们的错误措施而受到损害的人民就更应当有抛弃从属关系的权利了。但是,这种危险的权利必然会引起可怕的纷争和无穷的混乱。这些纷争和混乱适足以说明:人类的政治组织是多么需要比单纯的理性更为坚固的基础;并且为了公共的安宁,是多么需要神意的参与,以便给予最高权力以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从而可以剥夺臣民对于最高权力这种不幸的自由处分的权利。宗教即便有它的弊端,只要对人们作这样一件有益的事情,便足以使人们热爱它而且皈依它,因为它节省下来的人类的血,多于因宗教狂热病而流出的血。但是我们还是沿着我们假定的线索继续探讨下去。

政府的各种不同的形式,是由政府成立时存在于个人之间或大或小的差异而产生的。如果有一个人在能力、道德、财富或声望上都是卓越的,而他独自被选为长官,那么,这个国家便成为君主政体的国家。如果有一些彼此不相上下的人,他们都高出别人一等,而一齐被选,那么,这个国家便成为贵族政体的国家。如果人们的财产或才能并不是那么不平均,而他们距离自然状态又并不很远,那么,他们便共同保持着最高的行政而组成民主政体的国家。时间已经证明了各种政体中哪一种政体是最有利于人类的。某一些人始终仅只服从于法律;而另一些人不久便听命于主人。公民们希望保持他们的自由;而臣民们由于不能容忍别人享受他们自己已经享受不到的幸福,所以他们只想剥夺他们邻人的自由。总之,一方面是财富和征服,另一方面则是幸福和美德。

在上述各种不同的政体中,一切官员最初都是由选举产生的。当一个人的财产条件不比别人优越时,人们所以选举他,是根据他的功绩,因为功绩给人以自然的威望;同时也根据他的年龄,因为年长的人处理事务富有经验,议决事情头脑冷静。希伯来人的“长者”,斯巴达的“元老”,罗马的“元老院”,甚至我们所谓领主一词的字源上的意义,都指明在从前年老是如何受人尊敬。越是老年人当选,选举就越频繁,也就越使人觉得麻烦。于是阴谋发生了、派系形成了、党派的冲突尖锐化了、内战的火焰燃起了;公民的生命终于为所谓国家的幸福而牺牲。人们于是又处于从前那种无政府状态的前夕。有野心的权贵们,往往利用这种情况,把职位永远把持在自己家族之手。人民已经习惯于依附、安宁、和生活的安乐,再也不能摆脱身上的枷锁;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宁,他们甘愿让人加重对自己的奴役。这样,已经成为世袭的首领们,就逐渐习惯于把官爵看作自己的家产,把自己看作是国家的所有主,而起初他们只不过是国家的官史。这样,他们也就习惯于把他们的同胞叫作奴隶,把这些奴隶当牲畜一样算在他们的财产的数目之内,而自称是与神齐等的王中之王。

如果我们从这些各种不同的变革中观察不平等的进展,我们便会发现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官职的设置是第二阶段;而第三阶段,也就是最末一个阶段,是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因此,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和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这后一状态乃是不平等的顶点,也是其他各个阶段所终于要达到的阶段,直到新的变革使政府完全瓦解,或者使它再接近于合法的制度为止。

为要了解这种进展的必然性,与其说应当考察设立政治组织的动机,不如说应当考察它在实际上所采取的形式,和那些随之而来的种种不便。因为使社会制度成为必要的那些缺点,同时也就是使社会制度的滥用成为不可避免的那些缺点。姑且不谈斯巴达这唯一的例外情形——在斯巴达,法律所关切的主要是儿童教育,来喀古士在那里并树立了无须用法律来辅助的道德风气——因为法律一般说来是弱于情欲,只能约束人而不能改变人,所以不难证明:任何一个政府,假如它不腐化、不败坏,总是严格遵循着它所负的使命前进,那末,这个政府就没有设立的必要。在一个国家里,如果任何人都不规避法律,任何官员都不滥用职权,那末,这个国家就既不需要官员也不需要法律。

政治上的差别,必然会引起社会上人民间的差别。在人民与其首长之间日益增长着的不平等,不久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也显示出来了,并且因欲望、才能和境遇的不同而形成千百种不同的表现形态。当权的官员若不安置一群肖小,并把一部分权力分给他们,就不可能篡夺非法的权力。而且,公民们也只是在一种盲目的贪心引诱之下,才会受人压迫。他们宁向下看,而不往上看,因此,在他们看来,统治别人比不依附于人更为可贵。他们同意戴上枷锁,为的是反转来能把枷锁套在别人身上。很难强使一个决不好命令他人的人去服从别人;最有智谋的政治家也不能使那些以自由为唯一愿望的人们屈服。但是不平等是很容易伸展到野心家和怯懦者之间的,因为他们随时都在准备着冒风险,准备着依时运的顺逆,或者去统治人,或者去侍奉人,这二者对他们说来,几乎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因此,就必然会出现这样一个时代,人民竟被眩惑到这样的程度,以至于只要统治者对一个最渺小的人说:“让你和你的族人,都作显贵人物吧”,他立刻就在众人面前显得尊贵起来,而且自己也觉得尊贵起来了。他的后裔和他相隔的世代愈远,便愈显得尊贵。使他们成为显贵的原因越久远和越估不透,其效果也就起大;一个家庭里无所事事的人数越多,这个家庭也就越煊赫。

如果这里是应当研究细节的地方,我就不难说明这一问题:即使没有政府的干预,声望和权威的不平等,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将是不可避免的〔十九〕,因为人们一结成社会,就不得不互相比较,并从他们继续不断的互相利用中注意到所发现的彼此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可分为许多种类。但是,由于通常人们主要是根据财富、爵位或等级、权势和个人功绩等方面的差异来互相评价,因此我可以证明这种种力量的协和或冲突,是一个国家组织得好坏的最可靠的标志。我可以指明,在这四种不平等中,个人的身分是其他各种不平等的根源,财富则是最后的一个。而各种不平等最后都必然会归结到财富上去。因为财富是最直接有益于幸福,又最易于转移,所以人们很容易用它来购买其余的一切。通过这种观察,我们能够确切地判断每个民族距离其原始制度的远近和走向腐败的顶点的进程。我可以指出,毁灭着我们全体的那种热衷于声望、荣誉和特权的普遍愿望,是如何在锻炼着、并使我们互相较量着我们的才能和力量;是如何在刺激着我们的欲望,并使欲望日益增多,以及如何使所有的人都相互竞争、对抗,或者勿宁说都成为仇敌,使无数有野心的人追逐于同一竞赛场上,因而每天都造成许多失败、成功和种种灾祸。我可以说明,正是由于每个人都渴望别人颂扬自己,正是由于每个人都几乎终日如疯似狂地想出人头地,才产生了人间最好和最坏的事物:我们的美德和我们的恶行;我们的科学和我们的谬误;我们的征服者和我们的哲学家;也就是说,在极少数的好事物之中有无数的坏事物。最后,我可以证明,人们所以会看见一小摄有钱有势的人达到了富贵的顶点,而群众却匍匐呻吟于黑暗和贫困之中,乃是因为前者对于他们所享有的一切,越是别人被剥夺了的东西,他们才越觉得可贵,如果情况并没有改变,只要人民不再是贫困的人,他们也就不再是幸福的人了。

如果我们仅就以上各点详细地加以论述,便可以写成一部巨著。在这一著作里,我们可以与自然状态中的权利相对比,权衡一下各种政府的利弊。我们还可以把迄今所呈现的和在未来世纪中由于政府的性质以及时间所必然引起的变革而会呈现的不平等的各种不同形态揭露出来。我们会看到人民大众为了防御国外的威胁而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他们在国内却被同样的措施所压迫;我们会看到这种压迫继续不断地在增长,而被压迫者永远不知道这种压迫有无尽期,也不知道为了制止这种压迫,他们还剩有什么合法的方法;我们会看到公民的权利和民族的自由逐渐在消灭,弱者的要求被看作是叛乱的怨言;我们会看到一种政策把保卫公共利益的荣誉,只限于一小部分的受雇佣的人;我们会看到,从此产生了征税的必要,在重税压迫下意志沮丧的农民即在太平年月,也甘愿离开田地,为了佩剑而放下锄头;我们会看到那些离奇的、不幸的、荣誉法规的出现;我们会看到祖国的保卫者迟早会变成祖国的敌人,不断地拿起武器指向自己的同胞;最后,会出现这样一个时期,人们可以听到他们向国内的压迫者说:

如果你命令我把利剑刺入我父亲的胸膛,刺入我的怀孕的妻子的脏腑,我终于要完成你的命令,尽管我的臂膀在反抗。

从财产和社会地位的极端不平等中;从多种多样的欲望和才能、无益或有害的技术和肤浅的科学中,产生出无数的偏见。这些偏见都是同样地违反理性、幸福和道德的。我们可以看到:凡是足以离间已经结合起来的人们,从而削弱他们的力量的那种事件;凡是足以给社会一种和睦的假象,而实际上是在散布分裂种籽的那种事件;凡是足以使各等级的人们因权利、利益的矛盾而相互猜疑和憎恨,因而有利于制服一切人并加强统治者的权力的那种事件,首领们无不在那里蓄意加以制造或煽动的。

正是在这种混乱和这些变革之中,暴君政治逐渐抬起它的丑恶的头,吞没它在国家各部门中所发现的一切善良和健全的东西,终于达到了蹂躏法律和人民并在共和国的废墟上建立起它的统治的目的。在这最后一次变化以前的时期,必然是一个骚乱和灾难的时期。但是最后,一切都被这恶魔吞没殆尽,人民既不再有首领,也不再有法律,而只有暴君。从这个时候起,无所谓品行和美德的问题了。因为凡是属于专制政治所统治的地方,谁也不能希望从忠贞中得到什么。专制政治是不容许有任何其他的主人的,只要它一发令,便没有考虑道义和职责的余地。最盲目的服从乃是奴隶们所仅存的唯一美德。

这里是不平等的顶点,这是封闭一个园圈的终极点,它和我们所由之出发的起点相遇。在这里一切个人之所以是平等的,正是因为他们都等于零。臣民除了君主的意志以外没有别的法律;君主除了他自己的欲望以外,没有别的规则。这样,善的观念,正义的原则,又重新消失了。在这里一切又都回到最强者的唯一权力上来,因而也就是回到一个新的自然状态。然而这种新的自然状态并不同于我们曾由之出发的那种自然状态,因为后者是纯洁的自然状态,而前者乃是过度腐化的结果。但是,这两种状态之间在其他方面的差别则是那么小,而且政府契约已被专制政治破坏到这种程度,以致暴君只在他是最强者的时候,才是主子;当他被驱逐的时候,他是不能抱怨暴力的。以绞杀或废除暴君为结局的起义行动,与暴君前一日任意处理臣民生命财产的行为是同样合法。暴力支持他;暴力也推翻他。一切事物都是这样按照自然的顺序进行着,无论这些短促而频繁的革命的结果如何,任何人都不能抱怨别人的不公正,他只能怨恨自己的过错或不幸。

曾把人类从自然状态引向文明状态的那些道路已经被人遗忘和迷失了,如果细心的读者这样地去发现和追溯这些道路,并根据我刚才指出的那些中间状况,将我因时间匆促而省略了的、或者因想象力所不及而没有想到的那些状况一一用思考把它恢复起来,他们一定会惊讶自然状态和文明状态之间的距离是多么大。正是在事物的这种缓慢递嬗中,他们将可以找到哲学家们所不能解决的伦理上和政治上的无数问题的答案。他们一定会感觉到:此一时代的人类,不同于彼一时代的人类,狄欧若恩之所以找不到人,是因为他想在他同时代的人中找一个已经不存在的那个时代的人。他们也一定会这样说:加东之所以与罗马和自由同归于尽,是因为生错了时代。假使他在五百年前掌握了统治权,这位最伟大的人恐怕是会震惊世界的。总之,读者们将会说明,人类的心灵和情欲是如何在不知不觉的变坏中,变更了它们的本性。也就是说,为什么时间一久我们的需要和我们的乐趣的对象都有了改变;为什么在原始人逐渐消逝的时候,社会,在贤者看来,只不过是一种失去纯朴本性的人和人为的情欲的集合体,而这样的人和情欲乃是所有新生关系的产物,并没有任何真正的天然基础。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由思考而知道的东西,已完全被观察所证实。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内心和意向的深处是如此的不同,以致造成文明人至高幸福的东西,反而会使野蛮人陷于绝望。野蛮人仅只喜爱安宁和自由;他只愿自由自在地过着闲散的生活,即使斯多葛派的恬静②也比不上他对身外一切事物的那样淡漠。相反地,社会中的公民则终日勤劳,而且他们往往为了寻求更加勤劳的工作而不断地流汗、奔波和焦虑。他们一直劳苦到死,甚至有时宁愿去冒死亡的危险,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或者舍弃生命以求永生。他们逢迎自己所憎恶的显贵人物和自己所鄙视的富人,不遗余力地去博得为那些人服务的荣幸;他们骄傲地夸耀自己的卑贱,夸耀那些人对他们的保护;他们以充当奴隶为荣,言谈之间,反而轻视那些未能分享这种荣幸的人们。一位欧洲大臣那种繁重而令人羡慕的工作,在一个加拉伊波人看来会作何感想呢?这种悠闲的野蛮人宁愿意多少种残酷的死亡,也不愿过这样一种生活,这种生活之可怕,纵然有施展其抱负的快乐,也往往不能得到缓和!而且那个悠闲的野蛮人要了解如此劳神的目的何在,在他的头脑中就必须先具有权势和名望这些词汇的意义;就必须知道有一种人相当重视世界上所有其余的人对他们的看法,而他们所以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人并对自己感到满意,与其说是根据自己的证明,毋宁说是根据别人的证明。实际上,野蛮人和社会的人所以有这一切差别,其真正的原因就是:野蛮人过着他自己的生活,而社会的人则终日惶惶,只知道生活在他人的意见之中,也可以说,他们对自己生存的意义的看法都是从别人的判断中得来的①。至于从这样一种倾向中,为什么会产生对善恶的漠不关心,纵然我们有许多谈论道德的卓越文章;为什么在一切都归结为现象的时候,一切都变为人为的和造作的:荣誉、友谊、美德,甚至恶行也不例外,从这一切中,我们终于发现了炫耀自己的秘诀。总之,尽管我们有那么多的哲学、仁义、礼仪和崇高的格言,为什么我们总问别人自己是怎样一个人,而从不敢拿这一题目来问自己。因此我们只有一种浮华的欺人的外表:缺乏道德的荣誉,缺乏智慧的理性以及缺乏幸福的快乐,要说明这一切,都不在我的主题范围以内。我认为既已证明下列两点也就够了,即:上述情况决不是人类的原始状态;使我们一切天然倾向改变并败坏到这种程度的乃是社会的精神和由社会而产生的不平等。

我已叙述了不平等的起源和进展、政治社会的建立和流弊。我所论述的这些事物,是尽量以仅凭理性的知识就可以从人类本性中推究出来的为限,并未借助于那些对最高权力予以神法上认可的神圣教义。根据我的说明,我们可以断言,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而成为合法的了。此外,我们还可以断言,仅为实在法所认可的精神上的不平等,每当它与生理上的不平等不相称时,便与自然法相抵触。这种不相称充分决定了我们对流行于一切文明民族之中的那种不平等应持什么看法。因为,一个孩子命令着老年人,一个傻子指导着聪明人,一小撮人拥有许多剩余的东西,而大量的饥民则缺乏生活必需品,这显然是违反自然法的,无论人们给不平等下什么样的定义。

谢选骏指出:卢梭认为“正是在这种混乱和这些变革之中,暴君政治逐渐抬起它的丑恶的头,吞没它在国家各部门中所发现的一切善良和健全的东西,终于达到了蹂躏法律和人民并在共和国的废墟上建立起它的统治的目的。在这最后一次变化以前的时期,必然是一个骚乱和灾难的时期。但是最后,一切都被这恶魔吞没殆尽,人民既不再有首领,也不再有法律,而只有暴君。”

——我看这是卢梭对于抛弃了他并让他陷入终身痛苦的家长所进行的控诉!作为一个孤儿他要反抗——建立一种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暴民统治,以便向不负责任的暴君和家长们复仇!



【作者附注】


〔一〕(第52页)——据希罗多德所述,伪斯麦尔第斯被杀后,波斯的七位解放者集会讨论他们的国家应当采取哪一种政体。奥达奈斯坚决主张应当建立共和国。这种意见,出自一位总督口里,是很令人惊奇的,因为除了他本人对于权势可能有所希冀外,一般显贵害怕强使他们尊重人民的那种政府,比害怕死亡还怕得厉害。正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奥达奈斯的意见并没有被采纳。当他看到人们将要选举君主的时候,他既不愿服从,也不愿命令,于是他甘愿把自己对于王位的权利让与其他竞争者,他所要求的全部报偿,只是他本人和他的子孙能够做自由自主的人。这一要求获得了允准。虽然希罗多德没有明白指出对这种特权所加的限制,但我们应当设想必然会有一定的限制。不然的话,奥达奈斯既无须服从任何法律,又无须对任何人负责,他在国家中会成为最有权力的人,甚至比国王还更有权力。但是在此情形下,一个能够满足于这样一种特权的人,几乎是不可能滥用这种特权的。事实上,无论是贤明的奥达奈斯,无论是他的任何一个后裔,都没有利用这种特权在王国里造成任何纷乱。

〔二〕(第62页)——从一开始写这篇论文的时候起,我就怀着信心,以哲学家们所推崇的权威学说之一为依据,因为这些学说是出自只有哲学家们才能够发现和感觉到的坚实而崇高的理性。

“无论我们对于认识自己是怎样关心,我不知是否我们对于身外的一切事物反而认识得更为清楚。自然赋予我们一些专为自我保存之用的器官,我们却只用它们来接受外部的印象;我们只想向外扩展自己,并只想生存于自身之外。我们过度地致力于增加我们感觉的功用和扩大我们存在的外部范围,却很少运用内部感觉。但是只有这种感觉才能使我们返还到我们自己的真正尺度,使我们和身外的一切事物分开。如果我们愿意认识自己,正应该运用这种内部感觉,这是我们能够用来判断自己的唯一感觉。但是怎样使这种感觉活动起来并且有全部的活动范围呢?怎样使我们的灵魂——内部感觉即存在于灵魂之中——摆脱我们精神上的一切错觉呢?我们已经失掉了使用灵魂的习惯。在我们的各种肉体感觉的骚动中,我们的灵魂已处于停滞状态,它被我们情欲的火焰烧枯了,心灵、精神、以及各种感觉都在侵蚀着它。”

〔三〕(第74页)——从长期使用两足行走在人体构造上所引起的变化来看;从我们在人类的双臂和四足兽的前腿之间,至今还能观察到的相似之点来看;从根据它们的行走方式所能得出的推论来看,会使我们怀疑到底哪一种方式才是我们行走的最自然的方式。所有的儿童最初都是用四足行走,必须有我们作榜样,再经过我们的教导,他们才能学会站起来。甚至有些野蛮民族,如霍屯督人,对于儿童的照顾非常疏忽,他们听凭儿童用手着地行走的时期过于长久,以致后来要使儿童站立起来都很困难。安的列斯群岛上加拉伊波人的儿童,也是一样。我们还有各种各样四足人的例证,我可以引用1344年在黑森附近发现的一个儿童作例子。他是自小被狼饲养大的。后来他在亨利王宫里常常说,要是他能够完全自主的话,他愿意回去和狼生活在一起,而不愿意和人共同生活。他是那样地习惯了象野兽一样地行走,以致必须给他栓上几块木板才能使他直立起来,才能保持他用两足站立时的平衡。1694年在立陶宛森林里发现的生活在熊中间的那个儿童,也是同样情形。孔狄亚克先生曾说,那个儿童没有一点理性的表象,用脚和手一齐着地行走,没有任何语言,发出完全不象人的声音。许多年前,被人送到英国皇宫里去的那个汉诺威的野蛮儿童,为使自己用两足行走,曾受到极大的艰难和困苦。1719年,人们在比利牛斯山中发现的两个野蛮人,都象四足兽一样在山里奔跑。至于说,或许有人提出一种异议,认为上述情况乃是对于有许多用处的双手舍而不用的原故,除了猴子的实例说明手完全可以作两种使用外,这种异议只能证明人能够于天赋的用途以外,更方便地使用他的四肢,而并不能证明自然使人生来就用自然所指示以外的样子行走。

但是,我认为要主张人是一种两足动物,我们倒还有许多其他更好的理由可说。首先,即使有人能够指出,人最初的结构可能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有所不同,而他终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但这并不足以使我们得出结论说,人必然就是这样变化过来的。因为,在指出这些变化的可能性之后,至少还须指出这些变化的真实性,然后才能承认这些变化。此外,虽然人的两臂似乎曾经于必要时供他当腿来使用,这不过是对人是四足动物这一说法唯一有利的观察,其他许多的观察则和这个说法相反。主要的是:按人的头部与躯干相连的姿势来说,如果人用四足行走的话,就不会象其他动物那样,也不会象他自己在直立行走时那样,使自己的视线与地平线平行,而只能使自己的视线直接注向地面,这对人的自我保存,是颇为不利的。人没有尾巴,尾巴对于二足行走的动物,是完全没有用的,但是对于四足兽则很有用,所以没有一种四足兽是没有尾巴的。女人乳房的位置对于二足动物的人来说,最适于使母亲把儿童抱在怀里,但对于四足兽来说,那样的位置就太不适宜了。因之,没有一种四足兽,其乳房的位置是与人相同的。倘若人也用四足行走的话,后躯比前躯要高的多,就必须用膝盖来爬行,结果会使人成为一个体格不相称、行走起来极不方便的动物。假如人把手和脚一样放平,则他的后腿比其他动物的后腿少一个关节,就是连接胫骨和股骨的那个关节;当他只用脚趾着地时(这是他必然要这样做的),势必拿他的跗骨来代替其他四足动物的胫骨,那么他的跗骨就未免太粗,还不用说组成跗骨的那些骨头数目是那么多,而且跗骨介在蹠骨和胫骨之间,连接的过于近,致使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腿不能具有象四足动物的关节所具有的那种易屈性。前面所举的儿童的例子,并不能使我们得出什么结论,因为那些儿童正处在天然体力尚未发达、肢体尚未坚固的年龄。如果那样的事例就可据为定论的话,我同样也可以说,狗并不是先天注定能行走的动物,因为在它出生后的几个星期以内,它只会爬。一些特殊的事实,并不足据以反驳所有人们的普遍习惯;同样,那些和其他民族没有任何来往、因而也没有从其他民族那里摹仿到什么东西的民族,其特殊事例也不足据以反驳所有民族的普遍习惯。一个婴孩在会行走前,被遗弃在森林里,由野兽喂养着,可能依照喂养者的榜样,也学它那样的走法。习惯会使他获得本非天赋的一些能力;如同手臂残缺的人,由于熟练的结果,能够用脚来作我们用手所作的一切事情一样,那个婴孩不过是终于学会了把手当作脚来使用罢了。

〔四〕(第75页)——假如读者中间有一个浮浅的博物学家,对于我所假定的,土地天然就是肥沃的那种说法提出疑问,我将用下面一段文字回答他:

“由于植物从空气和水里吸取的养分,比从土地里吸取的养分要多得多,所以当植物腐烂的时候,它归还给土地的东西比它曾从土地里吸取的东西要多一些。此外,由于森林阻止着水蒸气,因而能引起多量的雨水。这样,在一片长期被保存下来无人采伐的森林里,供值物生长的土层,便大大地增厚起来。但是动物归还于土地的比它们曾从土地里获得的东西就要少一些,尤其是人们为了生火和其他用途而大量地消耗木柴和其他植物。因此,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可以生长植物的土层,必然会经常在减少,而终于变成象阿拉伯·皮特里亚和东方许多其他地方的土地那样贫瘠。实际上,东方那些地方是最早有人居住的地方;现在在那里,只能找到盐和沙石了。因为植物和动物中的盐分凝固存留下来,其余部分都蒸发了。”——见“博物学”中“土地理论的实证”,第七条。

在这一点,我们还可以加上事实的证据,最近几世纪发现的荒岛,几乎都布满着大量的树木和各种植物;而且,历史也告诉我们,随着居民的逐渐增多,逐渐开化,就必须砍掉地面上一望无际的森林。在这里,我还要指出下列三点:第一,如果有一种植物能够补偿由动物所造成的植物质的消耗,根据毕丰先生的论证,那主要就是树木,树梢和树叶比其他植物能聚集和保持更多的水分和水蒸气。第二,土地被耕耘的程度越深,愈益智巧的居民所消费土地的各种产品越多,土壤的破坏,亦即适于种植之用的物质的丧失,必然也就越发加速。第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树木的果实,供给动物的养料,比其他植物所能供给的养料更为丰富。我曾亲自用同等质量的两块土地(一块上面种栗子树,另一块上面种植麦子)作过相互比较的实验。

〔五〕(第75页)——在四足兽里,食肉类的动物最普遍的两个特征:一是牙齿的形状,一是肠子的构造。仅以植物为生的动物的牙齿都是平的,如马、牛、羊、兔;而食肉类的动物的牙齿则是尖的,如猫、犬、狼、狐狸。至于肠子,食植物果实的动物所具有的几种肠子,例如结肠,是食肉类动物所没有的。那么人类既有和食植物果实的动物相似的牙齿和肠子,似乎应该被列入这一类。不但解剖学上的观察证实了这种意见,就是在古代的典籍中也可以找到赞成这种说法的意见。

圣·哲罗穆说:“据狄撒格在他的‘古代希腊’丛书里的记述,在农神治世时代,土地本身就是肥沃的,那时没有一个人以肉为食,大家都是靠天然生产的果实和菜蔬来生活。”(“对若维尼安教派的答辩”,第2卷)

这个意见,还可以在许多近代旅行家的记载中找到根据。其中弗郎索瓦·柯勒阿指出,被西班牙人迁徙于古巴岛、圣多明哥岛和其他地方的巴哈马群岛的居民,大部分都因食肉而死亡。由此可以看到我还忽略了很多对于我的说法有利的论据。因为猎捕物差不多是食肉类动物互相争斗的唯一目标,而食植物果实的动物在它们相互间,则能长期相安无事地生活着;如果人类也是属于这一类的话,那么很明显,人类在自然状态中就更易于生存,而脱离这种状态的需要和机会也就少得多了。

〔六〕(第76页)——一切需要思考的知识,一切必须通过观念的联系才能获得和逐渐完善化的知识,似乎是完全超出野蛮人智力之外的。因为野蛮人和他的同类之间缺乏往来,也就是说因为他缺乏便利这种来往所使用的工具,和使这种来往成为必要的种种需要。野蛮人的知识和技巧,只限于跳跃、奔跑、搏斗、投掷石头、攀登树木。但是,他虽然只会这些事情,可是做起来却比我们强得多,因为对于这些事情,我们没有和他同样的需要。并且,由于这些事情完全依赖于本人身体的练习,既不可能彼此相传,也不可能从这一个人传到那一个人而有任何进步,所以在这方面,最初的人可能和他最后的一代是完全同样的灵巧。

旅行家们的记述里,有许多关于未开化和野蛮民族中人们的体力和精力的事例,这些记述也极力称赞他们的灵巧和敏捷。因为这些事情只要用眼睛就能观察到,所以我们对于那些现场目击者在这方面所确认的事例没有任何理由不加以信任。我可以从我手边的书籍中随便引证几个例子。

考尔邦说:“霍屯督人比住在好望角的欧洲人更谙于捕鱼。无论使用鱼网、钓钩或标枪;无论在海湾或在冮河里,他们都是同样的灵巧。他们空手摸鱼的本领是很熟练的。他们泅水的技巧也是无可比拟的。他们那种特殊的游泳姿态,也颇为惊人:身子直立在水中,两臂伸出水外,宛如在陆地上行走一样。在海面动荡最剧烈的时候,波涛如山,他们在上面舞动,随之起伏,好象一块软木一样。”

同一作者又说:“霍屯督人对于打猎也有惊人的灵巧;他们奔驰时的敏捷超出我们想象之外。”

作者很惊讶他们并不常利用他们的敏捷去作坏事。可是那样的事情,有时也会发生,根据作者所举的一个例子就可以断定。他说:

“一个荷兰水手,在好望角登岸的时候,托一个霍屯督人带着一捆约有二十斤重的烟草,随着他到城里去。当他们二人离开人群相当远的时候,那个霍屯督人问这个水手是否会跑。荷兰人答道:‘跑么?会,而且跑得很快’。那个非洲人接着说道:‘咱们跑跑看吧’;说着:便带着烟草跑起来,不一会便渺无踪影。这个水手被这种神奇的速度吓呆了,一点也没想到去追赶他,从此再也见不着他的烟草和这位脚夫。”

“他们有那么锐敏的视力和准确的投掷技术,远非欧洲人所能及。在距离一百步远的地方,他们可以用石头击中半个铜元大小的标的。尤其惊人的是,他们不但不象我们那样用眼睛瞄准标的,反而不断地在动弹着和扭动着身体。他们的石头好象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带过去的一样。”

狄戴尔特神父所说的关于安的列斯群岛上的野蛮人的情形,也和我们刚才所说的关于好望角的霍屯督人的情形大致一样。他特别称赞他们能够很准确地用箭射飞着的鸟和游着的鱼,而且,他们还会跳进水里去把射死了的鱼取出来。北美洲的野蛮人,也是以他们的体力和灵巧而驰名的。下面的一个例子,足以使人断定南美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技巧。

1746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印第安人因被判处徒刑要到加的斯去作苦工。他向总督提议说,他情愿在一个大众节日冒生命的危险赎回他的自由。他约定独自一人,不用任何武器,手里只拿着一条绳子,同一只最凶猛的雄牛搏斗。他要制服它,他要按照人们所指定的地方用绳子把它套住以便捉住它。他要给它备好鞍子,戴上笼头,骑在它的身上,而且骑上之后,还要同另外从斗牛场里放出来的两头最凶猛的雄牛搏斗。他要把这两头牛在人们指定的时刻先后打死,不要任何人的协助。总督准许了他的要求。这位印第安人履行了他的诺言,预许的全都作到了。关于他是怎样进行搏斗的,以及当时的详情,可以参看弋替耶先生的“关于博物学上的考证”,12开本,第1卷,第262页。这段记事是从该书引证来的。

〔七〕(第78页)——毕丰先生说:“马的寿命,也和其他一切种类的动物一样,是和它们的发育成熟年龄成比例的。人的发育成熟年龄是十四岁,其寿命为这个数目的六七倍,也就是说人可以活到九十或一百岁。马的发育成熟年龄是四岁,它的寿命也是这个数目的六七倍,那就是说,它能活到二十五或三十年。即便有些例子可能和这个规律相抵触,但这种例子是那么少,我们甚至不能拿它们当作是可以从中得出结论的一种例外。而且由于粗壮的马比纤弱的马发育成熟所需要的期间较短,因此它们的寿命也较短,一到十五岁就衰老了。”(“关于马的博物学”)

〔八〕(第78页)——我认为在食肉类动物和食植物果实的动物之间,还有比我曾在法〔五〕里已经指出的那一区别更具有一般性的另一区别,因为这一区别可以一直适用于鸟类。那就是在生育数目上的不同。只靠植物为生的动物,每一胎所生总不超过两个,而在食肉类动物则通常都超过这个数目。关于这一点,我们很容易看出自然对于乳头数目的安排:在第一类里,每个雌性只有两个乳头,例如母马,母牛,母山羊,母鹿,母绵羊等等;而在其他雌性动物,例如781母狗,母猫,母狼,母虎等等则总是六个或八个乳头。母鸡,母鹅,母鸭和鹰、鹞、枭一样都属于食肉类,也产生而且孵育很多的卵;这在鸽子、斑鸠和其他绝对只食谷粒的鸟类,是从来没有的现象,它们每次至多只能产生和孵育两个卵。对于这一区别,我们所能相信的理由是:只仗着草和其他植物生活的动物,差不多整天都停留在找吃食的地方,它们为了吃食必须用很多的时间,不可能同时哺乳许多的幼小。至于食肉类动物,差不多片刻就可以吃饱,能够更容易而更多次地回去哺乳它们的幼小或去捕获食物,而且它们大量消耗掉的奶水很快就能够恢复。关于这一切,我们还应当进行许多专门的观察和镇密的思考,但在这里就没有那种必要。在这一段里,只要指出自然界最一般的体系就够了。这个体系给我们提供一个新的理由,使我们把人类从食肉动物类里抽出,而列入食植物果实的种类里去。

〔九〕(第84页)——一位有名的作家,把人生的幸福和痛苦计算了一下,并把二者的数量加以比较,他发现痛苦大大地超过幸福;并且,总的说来,生命可以说是自然给予人的一个很坏的礼物。他这样的结论,并不使我惊奇,因为所有他的论点,都是从文明人的体质中得出来的。假如他要追溯到自然人,我们可以断定他会得出迥然不同的结论,他会看到人类所受的痛苦无非是自己给自己造成的,那末,他对于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了。而且,我们要达到使自己变得这样的不幸,也并不是没有经过困难的。一方面,如果我们观察到人类巨大的成就:有多少科学研究得日益精深了;有多少种艺术被发明了;有多少力量被使用了;一些深渊被填平了;一些高山被铲平了;一些岩石被凿碎了;一些冮河便于通航了;一些荒地开垦了;一些湖泊挖掘成功了;一些沼泽被弄干了;一些高大的建筑在地面上建立起来了;海面上充满了船舶和水手,但是另一方面,假如人们稍微思考一下所有这一切对于人类的幸福究竟有什么真正好处,人们便会惊讶这两者之间是多么不相称,因而会叹惜人类的盲目。由于这种盲目,竟使人类为了满足自己愚妄的自豪感和无谓的自我赞赏而热烈地去追求一切可能受到的苦难,这些苦难,却是仁慈的自然已经注意使人类避开的。

现在的人都是邪恶的,悲惨和继续不断的经验已使我们无须再加以证明。但是我相信已经证明过,人类天生是善良的,假使不是因为人的体质上所发生的变化,他所取得的进步和获得的知识,那么是什么能使他变坏到这种程度呢?你喜欢怎样赞美人类社会就怎样赞美吧,可是无论如何人类社会必然是:人们的利害关系越错综复杂,相互忌恨的心理便越增长。于是人们表面上象是互相帮助,实际上却无所不至地在互相残害。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每个人的理性都给自己指定一些准则,而这些准则与公共理性对社会全体所指定的恰恰相反,每个人都在他人的不幸中追求自己的利益,对于这样一种交往,人们是怎样的想法呢?恐怕没有一个有钱人不被他那贪婪的继承人(而且这些继承人还往往是他亲生的子女)暗暗祝祷他死亡的;没有一个在海上航行的船只的遭难,对某些商人来说,不是一个喜信的;没有一个恶意的债务人不愿意他的债权人的商号发生火灾,将所有的账据一齐烧掉的;没有一个民族不庆幸它的邻族的灾难的。就是这样,我们从我们同类所遭受的损害中获得自己的利益,这一方的损失差不多总会造成另一方的繁荣。但是更危险的是,公共灾难竟成为许多人的期待和希望。有的人愿意疾病流行;有的人愿意人们死亡;有的人希望战争;有的人希望发生饥荒。我曾看见一些可怕的人,见到丰收的景象,反而悲伤落泪。伦敦城悲惨的大火灾,使多少不幸者牺牲了生命,丧失了财产,可是也许造成了一万以上的人发财的机会。我知道蒙戴尼指摘过雅典人戴马德②,因为这个雅典人曾惩罚一个以高价售卖棺材而从市民的死亡上发了大财的工匠。但是,蒙戴尼所主张的理由既然是不应当只惩罚那个工匠而应当惩罚世上一切人,很明显,这一理由也确认了我的论据。因此,我们应当透过彼此间无聊的表面上的亲切来考察一下内心里的活动。我们也应当思考一下:在某种世态中,人们不得不相互爱抚而又相互伤害;由于义务,人们生来就是仇敌;由于利益,人们必须相互欺骗,这是何等的世态!如果有人对我说,社会就是这样组成的:每个人为他人服务就可以获得自己的利益。那末,我将答辩说:那当然是很好的,如果他不因损害他人还能获得更多利益的话。决没有一种合法的利润能够比得上非法取得的利润,而损人的事情总是比为别人服务更有利可图的。问题只在于如何使自己逍遥法外不受惩罚。所以在这上面强者要用尽他的势力,弱者要用尽他的诡计。

野蛮人饱餐之后,与整个自然无争,和所有他的同类,都相安无事。有时即便为食物发生争执,他总是先把战胜对方的困难和到别处另寻食物的困难加以比较,然后才与人搏斗;并且,由于这种搏斗并不掺杂有任何自尊心,因此最多也不过是对打几拳就告结束。战胜者吃了食物,战败者到别的地方去另找机会,一切便都平息了。但社会人的情况就完全不是这样了。首先是满足必不可少的需要;其次是追求更多的东西;继之而来的就是追求逸乐、无边的财富、臣民和奴隶,为了这一切,社会的人片刻也不肯松懈。更奇怪的是,越不是自然的、迫切的需要,欲望反而越强烈。而且更坏的是满足这些欲望的那种权势。因此,在长期的兴盛之后,在吞没了大量的财宝和毁灭了无数的人之后,我的英雄终于要扼杀一切,直到他成为世界上唯一的主人。这就是人类道德的缩影,即使不是人生的缩影,至少是一切文明人内心里隐秘企图的缩影。

请破除成见,比一比文明人和野蛮人的状态,如果能够的话,请研究一下,文明人除了他的邪恶、他的需要和他的灾难而外,他还如何给痛苦和死亡敞开了新的大门。如果你观察到使我们憔悴的精神痛苦、使我们疲惫而忧伤的狂烈的情欲、压在穷人身上的过于劳累的工作、富人沉溺于其中的更加危险的安乐生活,以及使一些人因缺乏它而死亡、另一些人却因享用过度而死亡的种种东西;如果你想到各种食物的奇异的混合、有害健康的调味法、腐坏的食物、掺假的药品、售卖假药的商人的诈骗、医生处方的谬误、以及配制药剂所用的各种有毒的器皿;如果你注意到大量聚集的人群中因污浊空气而引起的流行疫疠;由于我们过分考究的生活方式、由于室内室外温度的悬殊、由于增减衣服的太不小心以及由于我们所追求的一切肉体享受(这种享受日久竟成为必要的习惯,嗣后由于疏忽或不能满足那些习惯的要求,往往会使我们丧失健康或生命)等等而引起的疾病;如果你计算了毁灭过多少整个都市、造成过成千成万居民死亡的火灾和地震;总之,如果你把由于所有这些原因而继续不断地集中在我们身上的一切危险都合计起来,便会感到自然因为我们轻视它的教训,而使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多么大。

在这里,我不再重复在别处已经说过的关于战争的那些事情。但是我愿意有学识的人们肯去,或者敢于向群众公布一下军粮和病院的承办人在军队中所造成的丑恶事件的详情。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所干的那些勾当(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会使最著名的队伍一蹶不振,这些勾当所造成的士兵的死亡比敌人用武器所能造成的死亡还要多。每年在海洋上,或者由于饥饿、或者由于坏血病、或者由于海盗、或者由于火灾、或者由于遇险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如果加以统计的话,也同样是令人惊讶的。很显然的是,所有那些谋杀、毒害、拦路抢劫、乃至对这些罪行的处罚,也都应当归咎于建立起来的私有制,因之应当归咎于社会本身。为了防止更大的危害,处罚固然是必要的,但是因为杀害一个人,却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丧失生命,实际上是使人类受到加倍的损失。此外,人们还使用多少种可耻的方法来妨害生育和欺骗自然!这些方法:或者是侮辱自然最可爱的作品的那些残忍堕落的嗜好,这些嗜好在野蛮人和禽兽当中都不曾有过,只是在文明社会里从腐化的想象中产生出来的;或者是秘密的堕胎,堕胎乃是淫乱和顾全名誉的必然后果;或者是溺婴或弃婴,无数的婴儿都作了他们父母的贫困的牺牲者,或母亲残忍的羞耻心的牺牲者;最后,或者是对于那些不幸者施行阉割,他们的一部分生命和整个后代,都为无用的歌唱而牺牲,或者更坏的是为某些人的残酷的嫉妒心而牺牲:在后一种情形下,无论是从受阉割者本身的遭遇来看,无论是从他们被使用的目的来看,这种方法都是对自然的双重侮辱!

凭借父权公开地侮辱人道的种种情况,不是更常见而更危险的事情吗?由于父亲粗暴的压制,埋没了多少天才,使多少儿女的意志不得自由!有多少人如果处在一种适宜的境况中是可能出人头地的,但他们竟在与自己的兴趣大相径庭的另一种境况中悲惨而屈辱地度过了一生!在那种永远与自然秩序相违背的社会条件下,有多少幸福的婚姻因为男女双方地位悬殊而终被拆散或遭到干涉,有多少贞洁的妇人丧失了贞操!有多少因利害关系而结成、却被理性与真正爱情所否定的离奇婚姻!甚至有多少忠实而有品德的夫妇,只因错配了姻缘而双方都感到痛苦!有多少因为父母的贪婪而受害的不幸的青年,耽溺于放荡的生活,或者在流泪中过着悲惨的日子,呻吟在他们内心所拒绝、却被金钱所促成的、不能离异的结合之中!他们之中如果有人,在野蛮的暴力还没有强使他们在罪恶或绝望中度其一生以前,由于自己的勇气和美德毅然脱离人世,那或许是更幸福的!永远可怜的父母啊!请原谅我,我很惭愧引起了你们的痛苦;但是我希望你们的痛苦,对于任何敢以自然的名义来侵犯自然的最神圣的权利的人,都可以作为永久的、可怕的殷鉴!

我在这里所谈的虽然只是由我们的社会制度所造成的那些不幸的结合,难道因此我们便可以设想,由爱情和同情心所主宰的那些结合就没有任何缺陷了吗?倘若我再指出,人类在其根源自身中,乃至在这样最神圣的关系中(就是在这种关系中,人们也只是在考虑了财产问题之后才敢依从自然,而且由于社会的紊乱,已使美德与邪恶混淆不清,节制情欲成为有罪的谨慎,而拒绝生育却成为人道的行为),就已经受到侵害,那么,我们又将作何感想呢!但是,我们不必撕破掩盖着无数可怕的事情的帏幕吧,我们只须指出人类的这种不幸,期待他人加以矫正就够了。

除了以上所说的一切不幸之外,希望人们再想想减短人的寿命、损毁人的体质的无数不卫生的职业,例如矿山的工作,各种金属和矿物的冶炼工作,尤其是铅、铜、汞、钴、砒素、鸡冠石等的采炼工作,以及其他每天都牺牲许多工人生命的危险职业(那些工人有的是瓦工、有的是木工和石匠、有的是开采石矿的工人),请把这一切都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看到在社会的成立和完善化的过程中,人类所以减少的原因,人类的减少是许多哲学家所观察到的事情。

在贪图自己的安乐和渴望别人的尊重的人们之中,不可避免的奢侈很快地便完成了社会已经开始的灾祸。在养活一般穷人的借口下(其实是不应当以富人的奢侈来养活穷人),富人的奢侈使所有其余的人都变穷了,国家的人口迟早就要减少。

用奢侈来医治灾难,结果它所带来的灾难比它所要医治的灾难,还要深重;我们甚至可以说,无论在大小国家中,奢侈本身是所有灾祸中最大的灾祸;而且为了养活因奢侈而产生的成群的奴仆和穷苦的人,农民和市民都被压榨得破了产。奢侈好象南方的热风,使草原和绿色的田野盖满了贪食的蝗虫,把有益动物的食料完全吃光,凡是这种热风所刮到的地方,无不发生饥馑和死亡。

从社会中和从社会所产生的奢侈中,便产生了文艺、工艺、商业、文学,以及所有能使工业日趋繁荣、使国家富庶和衰亡的种种无用之物。至于国家所以衰亡的原因是很简单的。我们不难看出,农业按它本身的性质来说,应该是一切技术中获利最少的技术,因为农产品是一切人的生活必需品,所以它的价格必须适合于最贫穷人购买的能力。根据同样的原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规律:在一般的情形下,技术获利的多少是和它的效用的大小成反比例的,而最必要的技术结果必然会变成最不为人所重视的技术。由此可以知道,对于工业的真正利益以及由于工业的进步而产生的实际效果,我们应当有怎样的看法。

富庶终于给最令人羡慕的国家带来一切苦难的显著的原因就是如此。随着工业与艺术的发达和繁荣,被轻视的农民负担着为了维持奢侈所必需的租税,注定要在劳苦和饥饿之间度其一生,他们于是放弃田地,到原应由他们供给食粮的城市去谋生计。都市越引起那些愚蠢的人的羡慕,便越令人悲叹地看到农村的被抛弃、田园的荒芜、大路上充满着沦为乞丐或盗贼的不幸的公民,这些公民注定有一天要在车轮刑上或穷困之中结束他们的悲惨的一生。就是这样,国家一方面富庶起来,一方面衰微下去,人口也就日益减少。也就是这样,最强盛的君主国在尽了一切的努力,使自己富庶起来却使人口日益减少之后,终于会成为遏制不住其侵略野心的那些贫穷国家的征服对象;可是等到这些征服了强大君主国的国家,也因富庶而衰微了的时候,不免又有其他的国家来侵略和灭亡它们了。

希望有人给我们解释一下,在那么多的世纪中,曾经蹂躏过欧洲、亚洲和非洲的无数野蛮人是由于哪些原因产生出来的。他们的人口所以那么众多,是由于他们艺术的精巧、法律的明智、典章制度的完善吗?希望我们的学者们给我们说明,这些凶猛的、粗野的、没有知识、没有约束、没有教育的人们,为什么不但没有因为争夺食物或争夺猎捕物而随时互相残杀以致同归于尽,反而繁衍到这种程度呢?希望学者们给我们讲讲,这些可怜的人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量,竟敢正视那些和我们一样智巧的、有严明的军纪、完备的法典和明智的法律的人呢?最后,为什么自从社会在北方那些国家中趋于完善以后;自从人们在那里不畏劳苦地教给人们以相互间的义务和安居乐业共同生活的艺术以后,我们反而再看不到象从前那样大量繁衍的人口呢?我很怕有人终于会这样回答我:所有这一切伟大的事物,也就是说艺术、科学和法律,乃是人们以极大的智慧发明出来的,正如同一种防止人类过度繁衍的有益的瘟疫一样,是唯恐上天给我们准备的这个世界,对于他的居民来说,终于变得太小。

那么,又当如何呢!难道必须毁灭社会,取消“你的”和“我的”这种区别,再返回森林去和熊一起生活吗?这是按照我的论敌的想法得出的结论,我愿意先把它指出,也愿意我的论敌因得出这样的结论而感到羞愧。啊!你们呀!你们从未听到过上天的声音,你们认为人类生存的目的只是为了安然度过短暂的一生;你们呀!你们可以抛弃在都市中你们的那些不幸的收获、你们的不安的精神、你们的腐蚀了的心灵和你们的放纵的情欲;既然你们有完全的自由,尽可以恢复你们太古的、原始的天真;你们可以到森林里去,永远不再看见并根本忘却你们同时代的人的罪恶,而且当你们因抛弃人类的邪恶而抛弃人类的知识的时候,也丝毫不必顾虑那会贬低人类的价值。至于象我这样的人们,种种情欲已永远毁灭了原始的质朴,再不能以野草和橡子充饥,既不能没有法律,也不能没有首领;那些从他们的始祖起,就领受了超自然的训诫的人们;那些意图首先赋予人类行为以一种长久不曾获得的道德性,并把这种意图看作一句箴言(这句箴言本身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而且在任何其他体系中也难以找到解释)的理由的人们;总之,那些深信上帝的声音是在号召整个人类响往天使的智慧和幸福的人们:所有这些人,在学习认识美德的时候,都会致力于锻炼他们所应实践的美德,以求无负于由此所应期待的永恒的奖赏;他们会尊重社会中的神圣关系,因为他们自己也是社会的成员;他们会爱他们的同类而竭力为他们服务;他们会很谨慎地服从法律,服从立法与执法的人员;他们特别会尊崇那些能够防止、医治或减轻随时可以摧毁我们的无数弊端和灾祸的贤明国王;他们会既不恐惧也不谄媚地向那些称职的官员们指出其任务的伟大和职责的庄严,以激励这些官员的热忱。但是对于这样的宪法,亦即唯有依靠往往求而不能尽得的那么多可敬的人的帮助才能维持,而且无论这些人怎样黽勉,从中所产生的实际灾难比表面上的利益为多的那种宪法,他们仍然会加以轻视。

〔十〕(第84页)——在我们,或者由我们自己、或者由历史家、或者由旅行家,所知道的一切人当中,有的是黑色的、有的是白色的、有的是红色的;有的披着长发、有的只生有一些卷曲的短发;有的几乎全身都长着毛,有的甚至连胡须都没有。以前曾经有,现在也许还有一些民族,人们的身材高大得出奇。但是,除去关于匹格美人的传说,很可能只是一些过甚之词外,我们知道拉伯兰人,尤其是格林兰人,他们都比中等身材的人还要矮小得多。甚至有人认为有些民族象四足兽一样,全都长着尾巴。我们虽然并不盲目地相信希罗多德和克德佳斯的记述,但至少可以从中得出这样一个接近于真实的论断,即:在遥远的古代,各种不同民族所遵循的那些生活方式之间比他们现在所遵循的那些生活方式之间具有更大的差别。如果我们就这方面能做一些确切的观察,便可以在身体的形状和结构上辨别出若干显著得多的变异。所有这些事实,都很容易提出不可辩驳的证据,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感到惊异:他们只习惯于观察自己周围的事物,不知道各种不同的水土、气候、食物、生活方式以及一般习惯对人所产生的强有力的影响。尤其是他们不知道这些同一的原因,当它们在世世代代中继续不断地发生作用的时候,所具有的那种惊人力量。现在,商业、旅行和征服已使各种不同的民族日益结合起来,同时由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因频繁的来往而不断地互相接近,我们可以看出某些民族间的一些差别已经减少了。例如每个人都可以看出,现在的法兰西人已经不象拉丁历史家们所描写的那样具有白色和金褐色的高大身体,虽然时间以及法兰克人和诺尔曼人(他们本身也是白色和金褐色的)的混合,应当把前此因罗马人的来来往往而被削弱了的气候对居民的自然体质和肤色的影响恢复过来。有千百种原因可能、甚至实际上已经使人类中产生种种变异,关于这方面的一切观察,不禁使我怀疑被那些旅行家们认为是野兽的各种类人动物是否就是真正的野蛮人。旅行家们不加仔细研究,或者是由于这些动物在外形上与人有些差异,或者只是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便认为他们是兽类。其实这种野蛮人,因为他们那一种族自古就散居在森林里,没有机会发展任何一种潜在的能力,没有得到任何程度的完善化,所以始终处于最初的自然状态。我举下面这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


作者附注-2

“旅行纪事汇编”的译者说:“人们在刚果王国里发现的那种大量的高大动物(在东印度,人们称之为奥郎·乌当),是介于人类和猿猴之间的一种动物。巴特尔叙述道,在罗安哥王国的麦永巴森林里,人们发现两种怪物,其中身量最大的叫作朋果,另一种叫作昂日克。前一种与人极其相似,但比人粗壮得多,也非常高大。它们具有和人相似的面孔,只是眼睛十分凹入;手、颊、耳部,都没有毛,但有很长的眉毛。虽然它们身体的其余部分也长着一些毛,却并不很厚密,毛的颜色是棕褐色的。最后,它们唯一和人不同的部分,就是它们的腿没有腿肚。它们直立着行走,同时用手揪着颈部的毛。它们的藏身处是在森林里。它们在树上睡觉,而且能在树上作成一种窝棚东遮雨;它们的食物是野生的果物或核桃。它们从来不吃肉。路过森林的黑人,惯于夜间在森林里燃起火来,他们注意到当他们早晨动身的时候,那些朋果便在火的周围占了他们的位置,直到火灭了才走开。因为,它们虽然很灵巧,却没有足够的聪明在火上加些木柴,保持火不熄灭。

“它们有时成群地行走,并把穿过森林的黑人打死。它们甚至也敢袭击来它们住处吃草的象,用拳头或棍棒百般地困扰大象,终至使那些象喊叫着逃跑。人们总不能活捉那些朋果,因为它们是那么壮健,十个人也不能把它们捕住。但是黑人在打死了母朋果之后,就会捉到一些幼小的朋果,因为小朋果是紧紧依附在母体上的。每当一个朋果死亡之后,其余的朋果便用树枝或树叶盖在它的尸体上。波尔柴斯也曾说过,在他和巴特尔的谈话中,他曾亲自听巴特尔说道,一个朋果劫去了他的一个小黑人,这个小黑人居然在这种动物的社会中过了整整一个月,因为只要人不注目凝视它们,它们并不伤害所捉到的人,这是那个小黑人亲眼观察到的。至于第二种怪物——昂日克,巴特尔则未加以描写。“达拜尔曾肯定地说过,在刚果王国内到处都有一种动物,在印度,人们把这种动物叫作奥郎·乌当,意即森林中的居民,而非洲人则把它们叫作果加斯·莫罗斯。他说,这种动物非常与人相似,以至有些旅行家竟认为它们可能是由于女人和猴子杂交而生的。这种无稽之谈,就是黑人也不会相信。有一个这种物动,曾被人从刚果运到荷兰,并献给奥伦治王腓特烈·亨利。这个动物和三岁幼儿一般高,胖瘦适中,但很强壮,各部相称,非常灵敏,非常活泼,腿部肌肉丰满而结实,胸前完全没有毛,但脊背后却长满了黑毛。乍一看来,它的面貌很象人的面貌,而它的鼻子则是扁平弯曲的;耳朵也象人的耳朵;它的乳房——这是一个雌性的——丰满,肚脐凹陷;两肩很平正;它的手也分为拇指及其他几个指头;腿肚和脚后跟粗壮而富有肌肉。它常常用腿直立行走,能够举起和携带相当重的东西。它想喝水时,则以一只手拿着壶盖,另一只手托着壶底,喝完以后,很文雅地抿抿嘴唇。要睡觉时,它躺下,头枕者一只小枕头,很巧妙地给自己盖上些东西,简直象一个人睡在床上一样。黑人对于这种动物有种种奇怪的传说。他们肯定地说,这种动物不但能够追逐妇女,并且敢于进攻带着武器的男人。总之,从外表上看,它们很可能就是古人所说的半人半羊的神。麦罗拉曾经说过,黑人打猎时,往往会捕获一些男的和女的野人,也许说的不过就是这种动物。”

在同一“旅行纪事汇编”第三卷里也谈到过这些种类的人形动物,可是把它们称为贝果和曼德利尔。但是,如果我们相信上述的记载,在这些所谓怪物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和人类显然相似的地方,以及一些比我们在人与人之间所能指出的差异还要小的差异。在该卷的章节里,我们一点看不出作者有什么理由不把他们所描述的这些动物称为野蛮人。自然我们很容易猜出这是因为它们的愚昧,同时也因为它们不会说话。这些理由,对于知道语言器官虽是人生来就有的但语言本身却不是与生俱来的那些人来说,对于知道语言的完善化能力能把文明人提高到他的原始状态之上直至何种程度的那些人来说,都是薄弱无力的。这些描述所占的有限几行文字,已使我们能够断定这些动物是多么没有被人仔细地加以观察,而且是被人带着怎样的偏见来理解的。譬如说:人们把它们描绘成怪物,可是又认为它们会生育。在一段记述里,巴特尔说道,朋果打死穿过森林的黑人;在另一段记述里,波尔柴斯则说,朋果即使捉住了黑人,也不会伤害他们,至少在黑人不注目凝视它们的时候是那样。黑人们在森林里燃起火来,当他们动身的时候,朋果就聚集在火的四周,等火灭了,它们也就离开那里,这是事实。而在观察者的注解里则这样说:因为它们虽然很灵巧,却没有足够的聪明在火上加些木柴,保持火不熄灭。我很难理解巴特尔或编纂家波尔柴斯怎么能够知道朋果所以要离开那里是由于它们的愚蠢,而不是由于它们自己的意愿呢?在象罗安哥那样的气候下,火对于动物不是很必要的东西,而黑人所以燃起火来,多半是为了恐吓猛兽,不一定是为了御寒。那末,理由很简单,那些朋果已经欣赏了一会儿火焰之后,或者已经取了暖之后,便会因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而感觉厌烦,就到别的地方寻找食物去了,因为它们不吃肉,所以必须有更多的时间来寻找食物。再说,我们知道大部分的动物(人类也不例外),天然都是懒惰的,对于不是绝对必要的事情,并不愿意去做。最后,灵巧和体力都受人赞扬的朋果,知道掩埋死者,知道架木为巢,却不知道在火上加些木柴,这岂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我记得曾经看见过一只猴子做过人们不愿意承认朋果也能做的这种在火上添加木柴的动作。的确,那时候我的思想还没有转到这方面来,因此我也犯了我所责备于我们的旅行家们的同样的错误,就是我很疏忽,没有研究一下猴子的意思实际上是要保持火不熄灭呢,还是象我所想的那样,单纯地在模仿人的行动呢?无论如何,猴子并不是人的变种,这一点已经得到过确切的证明;这不仅是因为它缺乏说话的机能,而特别是因为猴子这一种类确实没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正是人类所具有的特性。对于朋果和奥郎·乌当,我们似乎还没有作过这样相当细心的实验,足以使我们得出同样的结论。可是奥郎·乌当或其他动物如果属于人类的话,总会有一种方法使最粗疏的观察者也能用实证来加以证明;但是,除了仅仅一代不足以完成这样的实验外,我们还应当把它看作是不可行的,因为在进行这一应行确认事实的实验以前,首先必须把仅仅是假定的东西加以证实,这个实验才不至于受人非难。

轻率的判断,决非明彻的理性的产物,因此往往会使人陷入极端。同一的一些动物,古人把它们称为半人半羊神、田野神、山林神而把它们当做神,我们的旅行家们则冒然地把它们称为朋果、曼德利尔、奥郎·乌当而把它们当做野兽,也许经过更缜密的研究之后,人们便会发现这些动物既不是兽类,也不是神,而是人。在未作这种研究之前,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既然可以相信商人巴特尔,相信达拜尔、波尔柴斯以及其他编纂人,也同样有理由相信麦罗拉这位有学识的传教士,他是亲自目睹的人,他虽然很质朴,仍不失为一个有才气的人。

我们想一想,这样的观察者们,关于我在上面曾经说过的、在1694年发现的那个孩子,会下怎样的断语呢?那孩子没有任何理性的表征,用两脚和两手行走,没有任何语言,所喊出的声音一点不象人的声音。

提供我这一事实的那位哲学家接着说道:“在他还不能迸出一言半语以前,很长时期,他所发出的声音都还是很粗野的。等他会说话的时候,人们询问他当初的情况,但是他一点也想不起来,就如同我们不能忆起在摇篮中经过的事情一样。”

假如这个孩子不幸落到我们的旅行家们手里,我们可以断定,当他们看到他的沉默和愚昧之后,一定会把他送回森林中去,或者把他关在动物园里,之后,他们便会在辞藻美丽的游记里加以渲染,把他说成是一个很奇怪的和人相似的野兽。

三四百年以来欧洲人的足迹遍天下,他们不断地出版一些新的旅行纪事和汇刊。但我深信关于人的知识,我们只不过认识一些欧洲人,而且即在文人们当中,至今还存在着许多可笑的偏见,因此在对人类的研究这个伟大的题目上,每个人似乎只研究了他本国的人。尽管人们来来往往,哲学却似乎是从不旅行,因此每一个民族的哲学,并不大适用于另一个民族。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很明显,至少对于遥远的地方来说是这样的,因为除了海员、商人、士兵和传教士四种人外,作长途旅行的人并不多。而且在那四种人当中,对前三种人,我们不可能指望有什么好的观察家,至于第四种人,又忙于他们所应从事的圣教事业,即使他们不象其他任何人那样,由于本人的身份关系,不免具有一些偏见,但我们可以断定,他们绝不愿意埋头于那些似乎是纯粹出自好奇心的研究工作,因为这种工作会妨碍他们本身所担负的更重要的任务。况且为了更有效地传播福音,所需要的只是虔诚,其余的东西则由上帝赐予;至于要研究人类,则需要些才智,而上帝对任何人都不负有赋予才智的义务,而且才智也并不一定是圣者所特有的。我们每翻开一本游记,总会发现其中有许多关于人情和风俗的描述。但是令人非常感到惊奇的是,写这些游记的人们,描述了那么多的事物,所说的却只是人人皆知的事情。在最遥远的地方,他们所能发现的仅仅是一些无须走出他们所居住的街道就能觉察到的事情。至于那些能够区别种种不同民族的真正特征,本来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却几乎都没有看到。由此便产生了那些迂阔的哲学家们所常用的一个伦理学上的惯语:“天下的人全都一样”。既然世界上的人都有同样的情欲和同样的邪恶,研究足以区别各种不同民族的特征就没有什么用处了。这种说法和人们所谓不能把皮埃尔和雅克区别开来,因为他们二人都有一个鼻子、一张口和两只眼睛,差不多是同样的妙论。

难道人们再也看不到那样幸福时代的重新出现了吗?在那样的时代里,人民并不穷究哲理,但是象柏拉图、泰勒斯和毕达哥拉斯那样的人们,则抱着热烈的求知欲,只是为了研究学问而从事长途旅行。他们到遥远的地方去打破民族偏见的束缚,从各民族之间的相同之点和不同之点去认识人类,去猎取普遍的知识。这些知识并不仅只是一个时代,或一个地方的知识,而是一切时代,一切地方的知识,也可以说是一切智者都应具有的学问。

有许多好奇者,曾以巨大的费用,他自己或者使别人,带着些学者和画家到东方去旅行,为的是在那里摹画一些简陋的房屋、辨认或抄录一些碑铭,他们的壮举是很令人惊异的。但是我很难理解,怎么在人们以渊博知识自诩的时代里,却找不到很好结合起来的两个人,一个富有资财,另一个富有天才,两个人都喜爱光荣,渴望名垂不朽,一个牺牲他两万银币的财产,一个牺牲他一生中的十年时间去作一次周游全世界的著名旅行。这样的旅行,并非总要研究岩石和植物,而是要考察一下人和风俗;在别人用了那么多世纪来测量和考察房屋以后,他们终于想到要认识认识房屋的居住者了。

游历过欧洲北部和美洲南部的科学院院士们,他们多半是以几何学家的目的而不一定是以哲学家的目的到各地去视察的。虽然如此,由于他们既是几何学家,同时又是哲学家,所以象拉·宫达明和毛拜尔都伊那样的学者们曾经观察和描写过的地方,我们便不能再认为那是完全不曾被人认识的地方了。曾象柏拉图那样游历过的珠宝商人沙尔旦,关于波斯已作了详尽的记述。中国好象已被耶苏会教士们很缜密地观察过。康普佛尔在日本所见到的东西虽然有限,却提供我们一些相当明晰的概念。除去旅行家所记述的以外,我们毫不了解东印度的各族人民,而常到东印度去的,只是一些对于充实自己钱袋比充实自己脑袋还更感兴趣的欧洲人。整个非洲和它那人口众多的居民,还有待于我们去研究;那些居民,无论在性格和肤色上都是很奇特的。整个大地上还布满着许多种民族,我们到现在不过只知道它们的名称,而我们居然想对人类下判断!假如有一位孟德斯鸠、一位毕丰、一位狄德罗、一位杜克洛、一位达兰贝尔、一位孔狄亚克,或者其他这样杰出的人物,为了提供他们的同胞以更多的知识而周游世界,各尽所能地去观察和描述土耳其、埃及、巴巴利、摩洛哥帝国、几内亚、加佛勒利亚、非洲内部及其东部海岸、马拉巴、蒙兀儿、恒河两岸、暹罗王国、贝古王国和阿瓦王国、中国、鞑靼,特别是日本;然后,在另一半球上,去观察和描述墨西哥、秘鲁、智利、麦哲伦海峡沿岸(不要忘掉那些真的或假的巴塔哥尼亚人)、图库曼;如果可能的话,还有巴拉圭、巴西;最后就是小安的列斯群岛、佛罗里达半岛以及一切未开化的地区。这是一切旅行中最重要的,并且应当十分细心去完成的一种旅行。假如这些新的怪力士们,从这些可资纪念的游历中回来之后,根据他们亲眼见过的事物,依照本人的意思,写成一部关于自然、伦理或政治的历史,我们就会亲眼看到,一个新的世界从他们笔下出现,这样,我们也就可以学会认识我们的世界。当这样的观察家肯定某一种动物是人,另一种动物是兽的时候,我们当然可以相信他们。但是在这一点上,如果我们相信那些粗心大意的旅行家们,那就未免太天真了,对于这些旅行家们,我们有时真想向他们本人提出他们不自量力关于其他动物所要解决的同样的问题。

〔十一〕(第85页)我认为这是非常明显的,可是我不能理解我们的哲学家们认为自然人所有的一切情感,是怎样产生出来的。除了自然本身所要求的生理上的唯一需要以外,我们的其他一切需要只是由习惯(在未变成习惯以前,这些需要并不成其为需要)或者由我们的欲望产生的,而我们对于还不认识的东西是不会有任何欲望的。由此可以推断:由于野蛮人仅只希望他所认识的东西,而他所认识的又仅限于一些他能够占有或者容易获得的东西,所以再也没有比他的心灵更为安静,比他的思想更有局限性的了。

〔十二〕(第89页)我在洛克的“政府论”一书里②看到一种不同的说法,我觉得这种说法过于似是而非,所以不容我保持沉默。

这位哲学家说:“雌雄间的结合目的不只是为了生殖,而且也是为了延续种类,所以这种结合,即使在生殖以后,也应该继续下去,至少要和哺育和保护新生儿所必需的时间同样长久,也就是说至少要维持到新生儿自己能够供给自己的需要时为止。这是造物主以无限智慧在他亲手创造的生灵中建立起来的规则。我们见到那些低于人类的动物,都是永恒地而且确切地遵循着这一规则。在以草为生的动物中,雌雄间结合的时间不比每次交合的时间更长,因为,雌性的乳房足够把幼小一直哺养到它们能够自己吃草时为止。所以雄性只以生殖为满足,在此以后,它便不再管雌性和幼小了,对于它们的食物,也不能有任何帮助。至于食肉的动物,雌雄间结合的时间则比较长久,因为雌性不能充分地以它独自的捕获物一方面来养活自己同时并饲养其幼小。这种以捕获物来维持生存的方法,比起以采取植物来维持生存的方法是更为费力而且也是更为危险的。因此,为了维持它们的共同家庭(如果可以用家庭这个名词的话),雄性的帮助是完全必要的;这种家庭在各个成员不能都自行寻觅食物以前,只能由雄性和雌性的共同照顾才能生存下去。在各种飞禽中,除去某些家禽因长期处在经常有丰富饲料的地方,雄性无须注意饲养幼小外,我们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形,当幼小在巢中需要食物的期间,雄性和雌性把食物衔到巢中,直至那些幼小会飞并能自觅食料为止。

“我的意见是,人类中两性的结合关系,所以不得不比其他生物较为长久,其主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原因即在于此。也就是说,因为女人有怀孕的机能,而事实上,在前一个幼儿还不能脱离父母的抚养和自行供给自己的需要这一长时期以前,她往往会重新怀孕又生产另一个婴儿。这样,父亲就有必要照顾他所生的子女,而且要照顾很长一个时期,因此他必须和给他生养了这些孩子的那个女人继续过着夫妻生活。这种夫妻关系的生活,其时期要比其他生物的结合存续时期长得多。其他生物的幼小,在母性的下一次生产期到来以前,就已经能够自己生活,雌雄之间的关系,因而自然中断,二者便处于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直到每年禽兽交配的季节,它们才又选择新的配偶。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赞美伟大的造物主的明智,因为他既已赋予人类以种种的能力,使人不但能够准备当前的,而且还能准备未来的生活所需,所以造物主愿意并且极力想使人类男女的结合比其他生物雌雄的结合要长久得多。这样,就更可以激励男人和女人的勤勉,并使他们的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以便共同抚养子女,并为子女积蓄财产,因为再没有比不稳定的结合,或轻易而频繁的离异,对子女更为有害的了。”

由于对真理的热爱,所以我忠实地把洛克这种不同的说法陈述出来,同一对真理的热爱也激励我再加上一些评注;这样,即使不能解决这一问题,至少可以使它更清楚一些。

(1)我首先要指出,精神方面的证明,对于物质方面的问题是没有多大说服力的。这种证明,至多只能说明现存的事实,而不足以证明那些事实的真实存在。但是,在上面那一段引文里,洛克先生所用的正是这样的证明方法。因为虽然男女的结合能够长久维持,对于人类可能是一件有益的事,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肯定那是出于自然的创设,不然的话,我们也可以说文明社会、艺术、商业以及一切人们认为于人有益的事情也都是自然所创设的了。

(2)我不知道洛克先生从哪里发现在食肉的兽类里雌雄的结合,比在以草为生的兽类里雌雄的结合时期较为长久,而且雄性还帮助雌性喂养幼小。因为我们看不到雄犬、雄猫、雄熊、和雄狼,比雄马、雄羊、雄牛、雄鹿以及其它各种四足兽更能辨认与它交配过的雌性。事实好象恰恰相反,即,如果说为了保护幼小,雄性对雌性的帮助是必要的话,那特别是在以草为生的兽类里才是如此。因为母兽吃草,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一整段时间里,就不得不忽略它们的幼小;而一只母熊或母狼吞食它们的捕获物则需时很短,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哺乳幼小,而不感觉饥饿。这个推断根据我在注〔八〕里曾提到过的,在足以区别食肉类和食植物果实类的乳房和幼小的相对数目上所作的观察,已经得到了证明。如果这个观察是正确的并具有一般性的话,则女人既然只有两个乳房,而且一次生育很少超过一个婴儿,这又是一个强有力的理由:使人不能不怀疑人类是否天生就是食肉的动物。因此,我认为要得出洛克那样的结论,就应当把他的推断完全反转过来。把洛克所说的那种区别适用于鸟类,同样是没有什么根据的。因为谁能够相信雌雄的结合,在兀鹰、乌鸦之间比在斑鸠之间较为长久呢?我们有两种家禽,鸭和鸽,恰恰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和这位学者的说法直接相反的例证。只以谷粒为生的鸽子,雄性包雌性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且共同饲养它们的幼小;可是公认为贪食的雄鸭却不能辨认和它交配过的雌鸭,也不能辨认由那个雌鸭生出来的小鸭,因此也并不帮助它们寻觅食物。鸡也可以算作是食肉类,可是,在鸡之中,我们却看不到雄鸡对于雏鸡有任何的关心。如果在其他种类中,雄性和雌性分担饲养幼小之劳,乃是因为飞禽起初还不会飞,雌性又不能哺乳,和四足兽比起来,它们更需依赖父亲的帮助,对于四足兽来说,母兽的乳水至少在短时期内是足够吃的。

(3)作为洛克先生整个推理基础的主要事实,有许多地方是缺乏可靠性的。因为如果要知道,在纯自然状态中,是否象他所说的那样,女人在前一个幼儿还不能自行供给自己的需要这一长时期以前,往往会重新怀孕又生产另一个婴儿,这需要一些实验才可以证明的;而这种实验,我们可以断言洛克先生没有作过,而且也是任何人所不能作的。夫妻的继续同居,是女人易于重新怀孕的最直接的原因,所以很难相信,在纯自然状态中,男女的偶合或单纯的性欲冲动,会产生和在夫妻关系状态中同样频繁的妊娠结果。妊娠次数的稀少也许可以使小孩的身体更为健壮,并且可以在怀孕机能方面得到补偿,因为女人在青春时期不曾过于频繁地受孕,她的怀孕机能可以延续到较高的年龄。关于小孩,则有许多理由使我们相信,他们的体力和器官,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比在我所说的那种原始状态中,一定发达得较晚。从父母的体质中承受下来的先天的羸弱,由于包裹婴儿而妨碍其肢体的运动,对于幼儿的娇生惯养,或者用其他的奶来代替母亲的奶,所有这一切,对他们来说,都违反了或者说延迟了最初的天然发展。人们强使他们关心无数的事物,并使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些事物上面,却不使他们的体力受到任何的锻炼,这种情况对于他们身体的发育也是有很大妨碍的。假如不是过早地以千百种方式来消耗他们的精力,致使他们的精神感到疲惫,而能依照自然的要求,使他们以继续不断的运动来锻炼身体的话,我们可以相信他们会很早就能够行走、动作和自行供给自己的需要。

(4)最后,洛克先生至多不过证明了当女人有了小孩的时候,男人仍然和她继续同居的原因,但是他并没有证明在分娩前以及在九个月的怀孕期间,男人为什么仍然会和她同居。如果在这九个月中那个女人不为那个男子所关心,如果她甚至对那个男子已成为一个陌生的女人,那末,他为什么在她分娩之后还来帮助她呢?为什么还肯帮助她养育一个他甚至不知道是否属于他自己的,而且他既没有想生也没有预料到他会生出来的孩子呢?洛克先生显然是把成问题的事情假定为真实的事情,因为这里所要了解的并不是为什么男人在女人分娩以后仍然和那个女人继续同居的问题,而是为什么在她怀孕以后仍然和她继续同居的问题。性欲满足后,男人就不需要那个女人,女人也不需要那个男人了;男人对自己的行动的后果,会漠不关心,甚至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男人和女人从此各人走各人的路,我们很难想象他们在九个月以后,怎么会还记得他们曾经相识过。因为这种记忆——即一个人能够记忆为了生殖行为而选择了一个对象——需要人类的悟性具有更大的进步或更大的败坏(在本文中我已证明了这一点),而这里所说的人,还处于动物状态,我们不能设想他的悟性会有这样的进步或败坏。另一个女人,能和那个男子先前认识的那个女人同样方便地满足那个男子新的性欲要求;而另一个男人,也能够同样方便地满足那个女人的要求,假定她在妊娠期间迫于同样的性的要求的话,而这种假定的真实性还是值得我们怀疑的。假如在自然状态中,女人怀孕后,便不再有性的要求,则她与男人共同生活的障碍就会变得更大了,因为那时她不再需要使自己怀了孕的那个男人,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男人。那末,在男人方面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追求同一的女人,而在女人方面,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追求同一的男人。洛克的推理便破产了,这位哲学家的全部辩证法终于未能使他避免霍布斯和其他一些人所犯的那种错误。他们所应说明的是自然状态中的事实——在这种状态中,人们都过着孤独的生活,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甚至或许这一些人没有任何理由和另一些人生活在一起,而他们所考虑的却没有超出社会的时代,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追溯到尚未建立社会以前的情况。自从有了社会,人们就经常有营共同生活的必要,而且每个人也常常有和另一个男人或女人营共同生活的必要了。

〔十三〕(第90页)——语言的创设对于人类究竟有利或者有害,在这方面是可以进行一些哲学上的思考的,但我极力避免涉及这样的思考,因为人们容许攻击世俗错误的,并不是我,而学者们又太尊重自己的偏见,不能容忍所谓我的那些谬论。可是有的人为了维护真理,有时候也敢于提出和多数人相反的意见,而人们并不认为是罪过,那末,我们就听听这些人的说法吧。

“如果人们摆脱了那么多的语言的混杂的灾害;如果人们习惯于唯一的一种意思表示方法;如果人们能够永远用符号、动作和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意思,那末,人类的幸福也就会完美无缺了。而事实上,事物的进行却与此相反,我们通常认为愚蠢的那些动物,在这一点上,它们的情形反优于我们,因为它们不假任何中介,便能够比我们任何一个人,特别是比那使用外国语言的人,都更迅速地、也许还更成功地表达它们的感觉和思想。”(伊萨克·沃西雨斯:“论诗歌及韵律的特性”,第66页。)

〔十四〕(第95页)——柏拉图曾经指出,不连续量和它的那些关系的观念即使在最微小的艺术上也是非常必要的,他从而很有理由地讥笑他同时代的著者们,因为他们竟认为“数”是巴拉麦德在特罗瓦被围时发明的。这位哲学家说道,就好象阿加麦农一直到那时候可能连自己有几条腿都不知道。实际上,我们认为,社会和艺术既已达到了在特罗瓦被围时的那种程度,人们不可能还没有使用数和计算的方法。但是,在未获得其他知识之前,认识数的必要并不能使数的发明易于想象出来。数的名称,一被认识之后,就很容易说明数的意义,也很容易产生这些名称所代表的观念。但是要发明这些名称,就必须在设想这些同一观念以前,已经习惯于运用哲学的思考,并已熟练于从事物的唯一的本质上,而不依赖于任何其他概念来观察事物,这种抽象是很困难的、很形而上的、很不自然的。可是,没有这种抽象,就永远不能把这些观念从这一种或这一类搬到另一种或另一类,数也就不会具有普遍性了。一个野蛮人能够分别地观察他的右腿和左腿,或者在所谓“一对”这一不可分的概念下,来笼统地观察它们,却总不会想到自己有两条腿。因为反映物体的那种表象观念是一回事,而确定物体的那种数的观念又是一回事。野蛮人甚至不能数到五,虽然当他把一个手掌平放在另一个手掌上面,他能注意到两手的手指恰恰相符合,但他却决不会想到两手的手指数目是相等的。他不会数他有多少手指正如同他不会数他有多少根头发一样。在使他明白了什么是数之后,假如有一个人告诉他说,他的手指和他的脚趾一般多,当他把两者加以比较的时候发现了那是真的,他或许会非常惊讶。

〔十五〕(第99页)——不应该把自尊心和自爱心混为一谈,这两种感情,无论按它们的性质或效果来说,都是迥然不同的。自爱心是一种自然的感情,它使所有的动物都注意自我保存。在人类中,由于自爱心为理性所指导,为怜悯心所节制,从而产生人道和美德。自尊心只是一种相对的、人为的、而且是在社会中产生的感情,它使每一个人重视自己甚于重视其他任何人,它促使人们彼此间作出种种的恶,它是荣誉心的真正根源。

如果以上所述被人正确理解的话,我还可以说,在人类的原始状态中,在真正的自然状态中,自尊心是不存在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看成是观察其自身的唯一的观察者,是宇宙中关心自己的唯一存在物,是自己才能的唯一评判人,因之,以他所不能作出的互相比较为根源的那种感情,在他的心灵中萌芽是不可能的。由于同样的理由,自然人既没有怨恨,更没有复仇的欲望,因为这些感情只能从对于所受某种凌辱的看法中而产生。而且,因为构成凌辱的是轻蔑或侵害的意图,并不是损害本身,所以不会相互评价或相互比较的人,是永远不会相互侵害的,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为了获得利益也会发生许多暴力行为。总之,每个人看他的同类,不过如同看另一种动物一样,他能从较弱者的手里抢夺猎获物,或者对强者放弃他自己的猎获物,但是,他只把这种掠夺看作是自然的事件,一点没有傲慢或愤恨的情绪,而且除对成功或失败的结果感到快乐或痛苦外,是没有别的心情的。

〔十六〕(第120页)这是一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情:许多年来欧洲人煞费苦心地想引导世界上各地的野蛮民族采取欧洲人的生活方式,他们纵然借助了基督教的力量,但至今连一个野蛮人也没有被说服。因为我们的传教士有时能使一些野蛮人成为基督教徒,却总不能使他们变成文明人。任何东西也不能克服他们对于采取我们的习俗和按照我们的方式来生活所具有的那种无比的反感。而另一方面,我们在旅行纪事中到处都可以读到,有一些法兰西人和其他欧洲人,自愿地遁居在那些野蛮民族之中,在那里度过了他们整个的一生,不愿意再抛弃那么奇怪的生活方式。我们甚至还可以读到,有一些明智的传教士,当他们忆起他们在那么被人蔑视的民族中度过的安宁而天真的日子时,都还有一种惆怅的心情。如果这些可怜的野蛮人真的象我们所认为的那样不幸,他们的判断力到底败坏到怎样不可想象的程度,竟使他们始终拒绝模仿我们,使自己文明化,或者学会幸福地生活在我们之中呢?假如有人回答说:野蛮人没有足够的智慧,来正确地判断他们和我们的生活状况的区别,那么我将答辩说:对幸福的评价,与其说是理性上的事情,倒不如说是情感上的事情。而且这种回答适足以更有力地反驳我们文明人,因为野蛮人的观念距离能够理解我们的生活方式固然很远,而我们的观念距离能够理解野蛮人对于他们的生活方式所感到的乐趣则恐怕更远。实际上,人们在进行了某些观察之后,就很容易看出我们一切事业都只趋向于两个目的,即:为了自己生活的安乐和在众人之中受到尊重。但是,一个野蛮人却很快乐地在森林中过他的孤独生活,或者打渔,或者吹着一只粗糙的笛子,他从不会吹出什么音调来,也不想学会吹出什么音调来,我们有什么方法来理解此中之乐呢?

人们曾有许多次把一些野蛮人带到巴黎、伦敦和其他城市。人们急于向他们夸示我们的豪华、我们的财富和一切最有用而最出色的艺术:这一切对于他们只引起一种愚蠢的惊叹,可是他们丝毫没有羡慕的心情。我还想起大约三十年前被人领到英国皇宫里的某些北美洲人的一个酋长的故事。为了送给这位酋长一件最能使他喜爱的礼品,人们把千百种东西摆在他面前,结果并没有发现一件东西引起他的注意。我们的武器在他看来可能是笨重而不方便;我们的靴鞋使他的脚感觉疼痛;我们的衣服使他身体觉得很不舒服,他拒绝了一切。最后,人们看见他拿起一条毛毯,他好象很想用它把肩膀裹起来似的。人们立刻向他说:“你至少承认这件东西的用处吧?”他回答道:“是的,我觉得它差不多和一块兽皮同样合适。”如果他用这条毛毯去遮雨的话,也许他连这样的话都不会说呢。

或许有人向我说,每个人所以留恋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乃是由于习惯的缘故,因此习惯也阻止着野蛮人感觉到我们生活方式中的优点:从这种观点来说,习惯的力量使野蛮人留恋于他们的贫困,却比使欧洲人留恋于他们的安乐还要大,这至少应该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但是为了给这种说法以一个无可置辩的回答,我不想引证人们徒然努力使其文明化的那些青年野蛮人作为我的论据,我也不想谈人们曾想在丹麦加以教养,后因悲伤和绝望而全数死亡了的格林兰和冰岛上的那些居民(他们有的是死于长期的忧郁,有的是想泅水逃回故乡而死在海中);我只想引证一个业经完全证实的事例,提供欧洲文明的赞赏者来研究。

“好望角的荷兰传教士们曾尽一切努力,但从不能使一个霍屯督人改变其信仰。好望角总督方·德·斯太尔收养过一个霍屯督人,自幼就使人依照基督教的教理和欧洲的习惯来教养他。人们给他穿极华丽的衣服,教他学了许多种语言,他在各方面的进步也都足以报答人们对他的教育的关心。这位总督对他的才智,抱有很大的希望,派他跟一位专员到印度去。专员很重用他,派他办理公司的事务。专员死后,他又回到了好望角。他回来后不几天,在拜访几位霍屯督族人的时候,就决意抛弃欧洲式的装束,重新披上羊皮。他穿着这身新装,背着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他先前穿的衣服回到城堡,他把这些衣服呈献给总督,并向他这样说:先生,求您垂鉴,我要永远放弃这种服装;我也要终身放弃基督教的信仰。我决意在我祖先的宗教、礼仪和习惯中生活和死亡。我向您恳求的唯一恩典,就是把我所戴的项圈和所佩的短刀送给我,为了对您的爱,我将永远保存这两件东西。不等方·德·斯太尔的回答,他马上就逃走了。从此,人们在好望角便没有再看见他。”(“旅行纪事”,第5卷,第175页)

〔十七〕(第126页)——也许有人反驳我说,在这样的混乱中,如果对于人们的分散没有任何限制的话,人们与其一味地互相残杀,勿宁各自分散。但是首先,这些限制至少是地面本身的限制;如果我们考虑到由自然状态而产生的人口过多的结果,我们便可以推断:在这种状态中,地球很快地就会被那些不得不实行群居的人们所布满。此外,假使祸害来得很快,假使这是一朝一夕所发生的变化,人们是会各自分散的。但是,他们生来就处于枷锁之下,当他们感到枷锁的重量时,他们已经有了戴枷锁的习惯,只以等待机会来摆脱它为满足。最后,他们业已习惯于使他们不得不实行群居的千百种的便利,人们的分散,不象在原始时代里那么容易了。在原始时代,每一个人,除自己外,不需要任何人;如果他有所决定的话,是无须等待别人的同意的。

〔十八〕(第129页)——德·维拉尔元帅讲过这样一件事:在他的某次战役中,因为军粮承揽人屡次诈骗巨款,致使兵士生活很苦,军中不免发生怨言。他严厉地谴责了这个承揽人,并且威胁他说,要叫人把他绞死。这个骗子大胆地回答道:“这种威胁我是不怕的。我很愉快地告诉你,人们决不会绞死一个拥有十万银币的人。”元帅天真地接着说道:

“我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虽然他已经有一百次应当被绞死,可是实际上,他始终也没有被绞死。”

〔十九〕(第143页)——在文明社会里,赏罚上的公平即便是可以实行的话,这种公平与自然状态中严格的平等也是相对立的。由于国家的所有成员都应当按自己的才能和力量为国家服务,所以公民也应当按照他们的贡献受到提拔和优待。我们应当从这种意义上去理解伊索克拉特的一段文章。在这段文章里,他盛赞古雅典人,因为他们已经善于区分在两种平等中哪一种是最有益的:一种是毫无差别地给予所有的公民同样的利益;另一种是按每人的功劳给以不同的利益。这位雄辩家还说,这些熟练的政治家们,一面摈弃了对恶人和善人不加任何区别的那种不公正的平等,同时,坚决拥护按照每人的功过予以赏罚的那种平等。但我在这里应当指出:第一,从来不曾有一个对恶人和善人不加任何区别的社会,无论这个社会腐败到什么程度;其次,关于道德方面的事情,法律不能规定出一种相当精确的尺度作为官吏运用的准则,为了不使公民的等级或命运完全听凭官吏的支配,所以法律禁止官吏判断人的本身的善恶,而只许他判断人的行为的是非,这是很明智的措施。只有古代罗马人那样淳朴的风俗,才能经得起监察官的监察;但是象这样的裁判所,如果今天还存在的话,很快就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如何把恶人和善人加以区别,应当付之于公众的评论。官吏只不过是严正的法律上的裁判者;人民才是真正的道德上的裁判者,也就是:最清廉的,甚至可以说在这一点上富有经验的裁判者,这样的裁判者,人们或许可以欺骗他,却决不能腐蚀他。因此,公民的等级,不应该根据他们个人的善恶来决定(这差不多等于给官吏以任意适用法律的方便),而应该根据他们对国家的实际贡献来决定,只有根据实际的贡献才能做出更正确的评价。

谢选骏指出:1754年,卢梭为了参加第戎科学院的征文比赛——题目为“人类不平等的来源是什么以及它是否被自然法授权?”——而写此文,但并未获奖,故此被称为“第二论文”,以便和他的第一论文《论科学与艺术》(1750年)的获奖形成对比。



【后记、卢梭三十岁收到了魔鬼的信息】


《卢梭与「百科全书派」有何矛盾?》(2014-12-23 知乎)报道:

关于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文章比较长,但毕竟是故事,所以其实很好读。

故事要开始于1742年,这一年,卢梭30岁,来到巴黎定居。这时的卢梭,写过一些戏剧和剧本,在音乐领域有一定的造诣。并且是一个以「能被伏尔泰注意到」为梦想的青年作家。

在巴黎,卢梭结识了狄德罗,后来《百科全书》的主编。真正的故事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狄德罗小卢梭一岁,当时也是在巴黎已经小有一点名气的作家。1745年的时候,法国的一家出版商邀请狄德罗将英国所出版的《百科全书》翻译成法语。这个邀请,促使狄德罗想要自己写一部《百科全书》。这也就是后来《百科全书》派的形成。

卢梭和狄德罗两个人于1742年认识。到了1749年的时候,两人已经认识了7年。正如我在前文提到的,卢梭早年在音乐方面有着一定的造诣,而这时狄德罗邀请卢梭写《百科全书》中关于音乐的章节。此时的卢梭,已经是巴黎上流社会与知识分子间的熟客。

而卢梭的生命开始真正出现转折的,是1749年。这一年狄德罗因为《哲学思想录》被法院查禁,后来又因无神论的言论被投入监狱。1750年,狄德罗一直被软禁在樊尚宫里。有一天,卢梭手里拿着一本法国报纸去看望狄德罗,在路上,卢梭看到了报纸上有一则新闻。是当时法国第戎科学院的一个征文比赛。题目是「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否有利于道德的升华」。

当时卢梭对这个问题苦思冥想,之后根据卢梭自己的记载,他说他像是被雷击中一般得到了真理。他自己的形容是「我感到被强烈的心跳所压迫」「行走间呼吸困难,我倒在一棵树下」「我泪流满襟,但是没有感到自己在哭」。

为什么?用卢梭的形容是,自己当时突然获得了真理,明确的知道一个思想,这个想法之后维系了卢梭整整几十年的思想。那就是「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是社会制度使人变恶。」

想到这个之后,卢梭决定去参赛,参加这场关于科学和艺术的讨论。之后卢梭写下了题为《论科学和艺术》的论文,我也许要把这篇论文的思想归结为「科学和艺术使人堕落」。

要知道,当时的法国,正是艺术复兴的高峰,戏剧兴起。卢梭本人早年也写过戏剧,并且对于伏尔泰的戏剧赞不绝口。而科学也是一样。百科全书的唯理性派更是推崇科学。也就是在这里,卢梭已经开始和百科全书派出现分歧。并且越走越远。

1750年的时候,卢梭给因为一次误会而写信给伏尔泰澄清。必须要说明的是,此时两人的关系还是一个听说过另一个,另一个视一个为偶像。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7月份,卢梭这篇反对科学与艺术的论文竟然拿到了第戎科学院的头奖,在巴黎产生轰动。

伏尔泰对这本书的回应是什么?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当时伏尔泰曾经阅读过这本书,而之后伏尔泰只说过一句话:「我深居普鲁士王宫,看不到小学生们为第戎学院奖写的命题作文」。

1753年的时候,第戎学院又一次公布了新的征文比赛题目。题目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什么,它是否符合自然规律?」

两年后,卢梭写下了那本《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这一次卢梭的思想依旧,人生而为善,但是私有制开始人类就已经变恶。社会制度与科学的发展让人越来越恶下14:49 2023/9/17去。

也就是在1755年这一年,是卢梭和伏尔泰交恶的开始。

这一年,也是伏尔泰移居日内瓦的日子。我们知道,卢梭出生于日内瓦。卢梭这一辈子尽管经历过几次更换宗教,然而一直都以日内瓦公民自居。在卢梭写给日内瓦的一名牧师凡尔纳的信中。这个凡尔纳不是之后写海底两万里的那个凡尔纳。提到了伏尔泰移居日内瓦的事情。并且说「如果人们仅仅和他的学问打交道,那么就要一辈子拜服在他的膝前」。然而卢梭把仅仅两个字加了着重号,也就是当时,事实上卢梭已经对伏尔泰这个人产生了一些意见。并且,卢梭更担忧的是伏尔泰的到来会败坏日内瓦的风气,带来戏剧。因为刚刚已经提到,事实上卢梭是反对艺术的。这件事情此后闹得越来越大,不可收拾。

之后卢梭寄给了伏尔泰一本他的新书,也就是这本《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在伏尔泰回复的感谢信中,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

「先生,我收到了您写的反对人类的新书。深表谢意……至今还没有人如此煞费苦心地要让我们与禽兽同类。读了您的著作,人们意欲四足爬行。不过我已经失去此习六十年之久,复习恐怕力不从心。很遗憾。」

在之后伏尔泰关于卢梭这本书的评注中,有三十五条笔记,全是反对。并且用诸如「第欧根尼的猴子,你应该上树。」之类的话语来评价卢梭。第欧根尼是希腊犬儒主义的代表人物。据说家就是一个酒桶。

当时的伏尔泰认为卢梭是可笑的,根本不值一提。

卢梭与百科全书派的全面决裂

卢梭在第一次去看望狄德罗时,产生了写下《论科学与艺术》的想法。这个时候两人关系尚好,狄德罗还鼓励卢梭把自己的文章交给狄德罗审阅,并且拿去投稿参赛。

时间到了1757年,《百科全书》第七卷出版。这一年还有另外一件事情,是卢梭对于狄德罗所著的《私生子》的评价。几乎将狄德罗视为对手,在和狄德罗的争辩中,直至和狄德罗闹翻。

初次之外,卢梭依旧认为戏剧的表现力是虚伪的,除了使人堕落之外没有任何用处。然而狄德罗却认为艺术有助于现代公共生活的构建。

这一年百科全书的第七卷中有达兰贝尔所写的一篇题为《日内瓦》的文章。达兰贝尔是《百科全书》的合著人之一。也是当时著名的数学与物理学家。在当时院士的名头几乎拿到手软。

前边已经提到,事实上卢梭对于日内瓦有很深的感情。而达兰贝尔在这篇文章中所写的一条,让卢梭很不爽,那便是倡导在日内瓦开设一个剧院。

所以事情到了这一步,我们已经明白。达兰贝尔倡导开一个剧院,卢梭反对剧院。这个剧院要开在日内瓦,卢梭爱日内瓦。卢梭于1758年三月写了一份信给达兰贝尔,信的标题为《关于戏剧艺术致达兰贝尔的信》。

而这封信的全标题是什么呢?全标题是:

《日内瓦公民让-雅克·卢梭致法兰西学院院士、巴黎皇家科学院院士、普鲁士皇家科学院院士、伦敦皇家科学院院士、瑞典皇家文学院院士、波伦亚院士达兰贝尔的信,论他在<百科全书>第九卷<日内瓦>文章中提出的在该城市建立剧院的建议》

在这里可以看出,卢梭的意义在于,期盼自己以一个「日内瓦公民」的身份可以对抗达兰贝尔所有的院士头衔。

而这和伏尔泰有什么关系呢?

前边已经提到,伏尔泰于1755年移居日内瓦。并且买了一栋别墅。在这栋别墅里,伏尔泰一直邀请自己的朋友们在别墅里上演戏剧。并且在日内瓦附近搭台演戏。影响越来越大。

而达兰贝尔和伏尔泰关系一直甚好。于是这里就有了一个谜团,似乎达兰贝尔是在伏尔泰的授意之下,在《日内瓦》这篇文章中倡议建立一个剧院。

所以到这里就可以明白,卢梭知道这背后一定有伏尔泰的意思。这封信表面上是在反对达兰贝尔,而背后的反对也让人明了。

这封信在日内瓦引起了轩然大波,日内瓦的虔诚的宗教徒们想要借这个机会达成禁止戏剧演出的禁令。而且,他们很快成功了。议会禁止在日内瓦开设剧院。

伏尔泰起初对这封信没有回应。只是在写给达兰贝尔的信中提到了卢梭,并评价道:

「一个自称是自由的日内瓦公民,像獾一样躲进森林,靠包租人的施舍过日子,并且一如既往的仇恨人类。」

伏尔泰随后的回应很简单,「疯子」、「第欧根尼的狗杂种」、「神经病」。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而玻璃心卢梭在1760年6月份,又写给了伏尔泰另一封信。很可能是因为,伏尔泰没有理那封写给达兰贝尔的信。

这封信是卢梭写给伏尔泰的语气最强硬的一封,我在这里摘录给各位看。

「先生,我根本就不喜欢你。我是你的追随者和拥戴者,可是你却伤害了我,这种伤害触及心灵。

……

你断送了日内瓦,这就是你对这个城市收容你的报答。你使我和我的同胞离异,你使我无法回到我的祖国。你逼得我要客死他乡。唯一的葬礼就是被扔进垃圾场。而你却在我的祖国获得了一个人能享有的所有荣誉。我恨你。」

卢梭看到伏尔泰的戏剧对日内瓦的影响,卢梭看到了日内瓦的人疯狂追随一个和自己的思想完全相反的人。这是卢梭对伏尔泰由「爱」转「恨」的原因。

之后卢梭在给所有人的信中,提到的伏尔泰已经不是那个文豪,而是「小丑」与「卑鄙的小人」。

伏尔泰对于这封信的回应是:

耸耸肩,然后说:「让-雅克已经疯了,竟然比人们想象的还要疯狂。」

然而真正让伏尔泰发怒的,是随后日内瓦禁止伏尔泰在日内瓦演出戏剧,并且禁止本国居民在城内上演任何戏剧。

随后,1761年,卢梭的小说《新爱洛绮丝》出版。这本书也成了牺牲品。伏尔泰疯狂的攻击这本书,在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里,写信必提。

其次遭殃的是1762年出版的卢梭所著的《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这两本书之后对思想界的影响不用再提。然而在伏尔泰这里却遭了殃。

虽然伏尔泰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说道:「惩罚他的唯一方法是:既不要看他,也不要看他的酒桶(第欧根尼的酒桶),不予理睬比打他更有效。」

然而这两年里,伏尔泰对卢梭的「我恨你」报以「恨」的回答。这两年里,伏尔泰对卢梭疯狂攻击,以至于之后孔多赛对此的评价是:「要不是他对卢梭的一点点不公正……使人们感到他还是一个人的话,人们简直会相信他是一个神。」

在《社会契约论》与《爱弥儿》出版不久,法国很快就禁了这两本书,理由是亵渎宗教。并且下达了逮捕令来逮捕卢梭。不过机智的卢梭已经先一步离开法国。到达瑞士的伯尔尼。并且,随着法国的禁令下来。很快的,日内瓦当局也宣布了查抄焚毁这两本书,并且下令,如果卢梭出现在我们的领土上,应当将他拘捕。

没想到过了一个月不到,伯尔尼政府也宣布卢梭是不受欢迎的人,没有去处的卢梭只好到了普鲁士和瑞士交界处的一个山谷里,莫蒂埃镇。

此时的卢梭,已经无法再去法国,日内瓦,伯尔尼。只能躲在普鲁士的领土上避难。

这时卢梭认为,查抄自己书的唯一幕后黑手便是伏尔泰。毕竟,以伏尔泰的名望和影响力,不可能对于法国与自己故乡日内瓦的政局没有影响。甚至是在伯尔尼卢梭依旧这么认为。此时的卢梭,对于日内瓦已经心灰意冷。在卢梭的笔下写道:

「一个由诗人和杂耍师统治的国家和我毫不相干。」

从此之后,卢梭再也未能回到自己的故乡。

这时的卢梭,已经不在乎自己当世之名到底是什么。卢梭认为后世终究会给自己一个正确的评价。并且,卢梭的身体每况愈下,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卢梭开始动了写下自己传记的念头,这本传记后来名为《忏悔录》。在开篇里他写道:

「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 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

时间到此,卢梭的一生已经过去大半辈子。也已经完成了和自己大多数朋友的交恶。他和伏尔泰的争吵依旧。两人已不再给对方写信,然而争论未休。

卢梭和休谟

然而事情远未结束,让我们把时光跳到1765年,这一次,被卢梭伤害的是休谟。

1766年,卢梭在莫蒂埃的山谷里已经待了四年。在友人的建议下,卢梭联系上了在英国的休谟。一开始,在休谟给卢梭的信中,休谟表现出了对于卢梭的赞赏。并且直言卢梭是「自孟德斯鸠去世后,所有欧洲文人中我最敬佩的一位。」

在1766年,卢梭经过巴黎在休谟的陪同下来到伦敦。并且暂住在休谟的家里。这里必须要指出的是,卢梭回到法国的一切手续,都是由休谟一手操办的。可见当时休谟对于卢梭的珍视。到达伦敦之后,没过多久卢梭便搬出了休谟的家。和自己后来的妻子泰雷兹住在离伦敦200公里的地方。

在休谟接待卢梭之前,曾经有人告诉休谟,说他不可能不和卢梭吵一架。并且直言卢梭是一条毒舌,总有一天会被蛇咬。

远在欧洲大陆的伏尔泰,更是对此事暗加嘲讽,伏尔泰对此事评论道:

「让-雅克去英国了,他肯定呆不长久。……他已经开始说要去马洪港,或是科西嘉岛(也就是拿破仑出生的地方)。他在日内瓦、巴黎、伯尔尼、莫蒂埃时就已经疯了,他到了英国,马洪港或者科西嘉岛仍然是个疯子,直到断气。」

然而休谟对于此事并未放在心上,不仅如此,休谟还想帮卢梭在英国国王那里申请一份年金以维持生计。起初,休谟在征求卢梭的意见之时,卢梭答应说没有问题。

然而卢梭认为,国王要将津贴保密过于挑剔。自己索性不要他说自己并不拒绝「国王陛下的美意。」但是他希望「能在自己全心全意地领受这番美意的时候才接受。」

休谟不明白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保密?或者是只是客气。文人休谟在此时充分脑补了卢梭可能的各种想法,然而玻璃心卢梭却只字不说。休谟认为申请这份年金是好的。索性继续帮他申请条件,并且和国王说明去掉这个保密条约。

就这样,年金申请下来了。休谟连忙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卢梭。卢梭想做的全部办到了。

没想到过了四天,卢梭回信了。信的内容却让休谟大吃一惊。在信里卢梭写道:「我原以为您心知肚明,可是您却视若罔闻。您把我接到英国来,表面上是让我找到了避难所,实际上却让我身败名裂。真不愧您的良心。我不想再和您有任何往来,这是我写给您的最后一封信。」

休谟看到了这封信大为震惊。然而休谟还是不愿意放弃,写信问卢梭原因。卢梭不愿再回。

事后,休谟对卢梭的评价是「世上绝无仅有的、最残忍、阴险的恶徒,是人类的耻辱。我将一只毒蝎焐在怀里,结果被咬。」

一个月之后,达兰贝尔去拜访伏尔泰,临走之际告诉伏尔泰:「我差点忘了,告诉您一件大新闻,休谟先生和让-雅克闹翻了。」

伏尔泰只是拿着报纸,头都不抬,面无表情的说:「这又一次证明让-雅克是一个疯子,一个凶恶的疯子,十分遗憾。」

在卢梭之后给休谟解释的信中,卢梭直言。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休谟,伏尔泰与达兰贝尔三个人的阴谋。目的就是为了让他身败名裂。不过他早已经不在乎这一切。

休谟本来想要将此事原原本本写出来,并且在巴黎出版。然而却被达兰贝尔劝阻住了。达兰贝尔一是觉得不值,二是不愿意将哲学家们之间的争吵公开化,以免让宗教徒嘲笑。

随后,伏尔泰写信给休谟,并且将这封信公开发表。在信中,伏尔泰第一次披露卢梭将自己的五个孩子扔在孤儿院里,或者是卢梭曾经感染梅毒。对于第一件事,之后卢梭在《忏悔录》里证实确实发生过。对于第二件事,卢梭否认。

在这封信中,伏尔泰用了所有能攻击卢梭的言语来攻击卢梭。先是说「我看休谟先生和让-雅克这场纠纷的最终结果是,卢梭招徕公众的唾弃,休谟先生得到应有的尊敬。」

随后在整封信中,伏尔泰的用词都是:「彻底疯了」、「凶恶的疯子」、「大疯子」、「惊人之疯」、「据说他很快就会被送到伦敦的精神病院」、「一个既凶恶又荒唐的江湖骗子」、「骗子」、「在伦敦游行,标价一先令」、「这个骗子是当今世上最危险的无赖」、「让-雅克只配被世人遗忘」。

伏尔泰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个叫做让-雅克的江湖骗子,之后直接或影响了这个世界上几场大革命。

卢梭对此的回应是:「我对我的名声主意已定,不想再作任何辩解。至少在我有生之年,我心甘情愿地听凭我那些不知疲倦的敌人对我的处置。」

因为,卢梭的回忆录已经快写完了。

1767年,卢梭在和英国所有人都闹翻了之后,回到了法国。

此时法国的通缉令依旧在,然而却未在卢梭身上生效。1768年,卢梭和泰雷兹结婚。对此,伏尔泰的评价是:「巫婆终于如愿嫁给了巫师,我不敢相信这世上有一个人能同让-雅克配对,一切圆满。」

在两人最后的十年里,两人依旧沿着不同的轨道前进。卢梭在法国完成了《忏悔录》,《让-雅克对话卢梭》与未完成的《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思》。

而伏尔泰产量颇丰,依旧活跃在欧洲文坛上流社会。

1778年,两人共同去世。2月10日,伏尔泰回到巴黎。收到了巴黎人热烈的欢迎。此后伏尔泰卧床,5月30日归天。

而卢梭在等到伏尔泰去世之后不久,于7月2日,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于巴黎东北部去世。据说死时穷困潦倒,被马车撞翻,然后被恶狗扑残。

十几年后,法国爆发大革命。卢梭与伏尔泰的思想对这场革命影响深远。而法国人民也将伏尔泰和卢梭的灵柩一前一后的迎进先贤祠。两人各自有一个最大的墓室。面对面,卢梭的棺木上写着「自然与真理之人」。伏尔泰的棺木上写着「诗人、历史学家、哲学家」。在先贤祠中,两人共度了两百多年。

哲学家们也是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远者如卢梭伏尔泰狄德罗休谟等人等人。近者如叔本华与黑格尔,维特根斯坦与罗素,萨特与加缪,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这些人除了带给我们无穷的思想之外,更能带给我们这些趣事,让我们知道,原来他们也是人。

编辑于 2014-12-23 02:41

百科全书学派是巴黎的一个文人圈子。其主要人物包括但不限于霍尔巴赫(男爵,为成员提供物质支持和政治庇护),狄德罗,达朗贝尔(百科全书主编副主编),格里姆(《文学通信》编辑),以及伏尔泰。之所以把伏尔泰放在最后,是因为伏尔泰并不经常跟巴黎这群人混在一起,而且他当时的声望远远高于前面这些人,以后在喷卢梭的时候,他也基本都是各种单杀,不屑于跟巴黎的文人们合作。

百科学派里面还有两位特殊的人,一位就是卢梭。卢梭是百科学派很早的成员,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跟这个圈子决裂。另一位就是休谟,休谟作为英国驻法国大使的一段时间,在巴黎跟百科学派的文人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因此虽然不算正式的“百科学派成员”,但是确实是这个圈子里的成员。

这是一个群星闪耀的时代,上述的这些人,除了格里姆之外,都能在百度百科有独立的词条。当然,本篇文章并不是讨论他们的成就,而是讨论他们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其他成员跟卢梭之间的关系。

卢梭的成名的时间很晚。他30岁离开华伦夫人,来到巴黎,结识狄德罗,开始了二人15年的友谊;33岁才跟伏尔泰有书信交流;36岁结识了霍尔巴赫,以及埃皮奈尔夫人(曾经是卢梭的挚友,同时也是格里姆的情人);37岁结识格里姆,38岁终于在灵感的迸发之下写出了名篇《论科学与艺术》并且一举成名。

应该说,卢梭在成名之前,跟他的朋友们关系还是很愉快的。卢梭在去世前写的最后一部书《一个孤独的散步者》中曾含蓄地表达,他确实也怀念那段朋友之间倾心相交的时期,即使那些人都是在哄骗他。而他们之间关系的真正转折点是卢梭的戏剧《乡村占卜师》的发表。这件事所造成的连锁反应彻底地改变了这些曾经的好友之间的关系。

如今的卢梭更多的被定义为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但在当时,介绍卢梭的时候却是《乡村占卜师》与《新爱洛伊斯》的作者。《乡村占卜师》是卢梭最著名的音乐作品,在当时红极一时,更重要的是,法国国王和贵族们都很喜欢这部剧。路易十五看完这部剧之后非常高兴,准备召见卢梭,并给卢梭一份年金——资助艺术家是那个时代欧洲君主的爱好。

但是,卢梭却拒绝了。

他给出的原因是,一旦拿了国王的钱,以后就不能自由自在的写作了,并且他认为靠写作来换取面包会令自己的灵感枯竭,自己还是像以前那样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为好。

他的这种行为后来被众多的左翼文人所继承,所以现在大家看来也没什么奇怪的。不过以当时的人看来,拒绝一个国王的好意既傲慢又愚蠢,尤其是在卢梭本身经济条件不太好的情况下。

狄德罗自相识以来第一次跟卢梭吵架,他认为卢梭就算拒绝了国王的召见,至少应该接受年金。应该说,狄德罗是作为朋友提出中肯的建议,卢梭也承认狄德罗应该是出于好心,但是,他无法接受别人来要求他怎么做事,于是他跟狄德罗的友谊第一次出现了裂痕。

在卢梭的《忏悔录》中很清楚的表达,虽然当时在巴黎他认识很多人,但他最要好的朋友就是狄德罗、格里姆和埃皮奈尔夫人。在《乡村占卜师》大热后的一段时间,由于厌烦了巴黎的喧嚣,卢梭决定回到自己的故乡日内瓦。但是自己的敌人(当时还没有彻底决裂)伏尔泰住在日内瓦,这令他开始犹豫。在此时,好友埃皮奈尔夫人力邀卢梭住在自己附近,于是卢梭离开巴黎,住进了”归隐庐“,开启了一段至少他自己看来还是很幸福的时光。

卢梭跟埃皮奈尔夫人的关系原本是极其要好的,但是由于卢梭在45岁的时候,开始了与埃皮奈尔夫人的小姑子,乌德托夫人的恋爱,两个好友之间的关系逐渐发生了裂痕。顺便提一句,一般认为乌德托夫人就是《新爱洛伊斯》中朱丽的原型。这本小说是浪漫主义文学的始祖之一,当时火遍全欧洲,为卢梭赢得了无数女性读者。

卢梭完全无法理解埃皮奈尔夫人为什么对自己的恋爱这么抵制(当然了,大家都知道是什么原因),二人开始怀疑与争吵。而在卢梭离开巴黎前后这段时间,他和其他百科学派成员的关系也变得恶化。亲密的朋友狄德罗和格里姆不停地策划如何让卢梭回到巴黎的计划,以至于经常鼓动卢梭的女友和女友的母亲离开卢梭,无论他们是否出于善意,都让卢梭觉得这些朋友开始背着自己做什么隐秘的事,不能再完全相信了。而卢梭再次进入霍尔巴赫的家中时,他也逐渐发现朋友们不像原来那样欢迎他,而是窃窃私语,似乎在议论他。卢梭把这种改变归咎于《乡村占卜师》的大热令朋友产生嫉妒,但更可能的理由是,他的朋友们无法理解这个拒绝国王年金的疯子为什么离开了如花似锦的巴黎,而居住在萧瑟的乡下——他是不是在沽名钓誉?还是狂妄的觉得巴黎的朋友们配不上自己?霍尔巴赫这段时间对卢梭的态度也变得粗暴,使得卢梭不愿意再登门拜访。但是,当在归隐庐的卢梭听到霍尔巴赫的夫人去世的时候,他回忆起往日的那些温馨的日子,于是写信安慰霍尔巴赫,两人的关系继续维持着不好不坏的关系。

卢梭真正与他的好朋友们开始决裂源于一件小事。埃皮奈尔夫人声称自己得了肺病,希望卢梭能陪她去日内瓦看病。这件事情确实很蹊跷,因为卢梭刚刚跟埃皮奈尔夫人谈过话,完全没有什么问题,怎么忽然就病了呢?后来卢梭多方打听,并且综合判断,认为埃皮奈尔夫人很可能是怀孕了,并且孩子就是好友格里姆的。(这件事在历史上是否真实,是存在争议的,但在当时确实是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并不单纯是卢梭的幻想。)

于是卢梭以身体不好为由拒绝了埃皮奈尔夫人的要求。此时狄德罗给卢梭写信,认为他应该回报埃皮奈尔夫人的友谊,陪她去看病。然而,卢梭看出来了这封信实际上是格里姆写的,并让狄德罗把它转交给自己。怒不可遏的卢梭直接来到了埃皮奈尔夫人和格里姆的面前,将自己充斥着责备的回信朗读出来。最终,卢梭与两人绝交。

这件事发生之后,狄德罗来看望卢梭,卢梭面对挚友大倒苦水,把最近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些私密的事情告诉了狄德罗——过了几天全巴黎都知道了。狄德罗毫无疑问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但是他也确实有嘴巴不严的缺点。于是,卢梭跟狄德罗也彻底绝交了。

不过,虽然跟三个最要好的朋友绝交,但是之后卢梭跟他们三个人的关系却不完全一样。卢梭和狄德罗曾有15年货真价实的友谊,虽然绝交,但是在狄德罗被人指责的时候依然会为其说话,狄德罗也几乎没有说过什么卢梭的坏话。埃皮奈尔夫人也是如此,卢梭本来准备在生前发表自己的自传《忏悔录》,但是埃皮奈尔夫人表示抗议,因为《忏悔录》的下卷里面有很多对她名誉有损的事情。卢梭于是决定把《忏悔录》下卷在他死后15年(1793年)发表,因为他认为那时书中所写的人都已经去世了——这点卢梭倒是估计错了,因为格里姆还孤零零地活到1804年。这位卢梭曾经最要好的朋友,惊恐地看着这位有些神经质的友人居然被神话成自由的象征。卢梭对格里姆的怨念是最大的,因为他认为格里姆从来没有真正的喜欢过自己。

在跟狄德罗、格里姆断交之后,卢梭跟其他百科全书学派成员已经不可能再维持良好的关系了。霍尔巴赫跟他的关系逐渐变得恶劣,巴黎的文人们也开始对他开始了第一波集体攻势。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卢梭跟达朗贝尔的关系其实要比一般人想象中的要好。卢梭曾经为了驳斥达朗贝尔和伏尔泰的观点,曾经写了一封著名的《致达朗贝尔的信》,跟快要气疯了的伏尔泰不同,达朗贝尔看过后还觉得蛮有意思的,并且把其跟自己的观点一起发布出来。后来,卢梭发表《爱弥尔》的时候,达朗贝尔也诚挚地献上了祝贺,跟伏尔泰悄悄地在书中注释不同,达朗贝尔直接夸赞这本书可以令卢梭“超越其他一切文人”。或许正因为如此,当需要卢梭帮助的时候,达朗贝尔可以坦荡地给卢梭写信(卢梭跟很多贵族关系很好),请求卢梭托关系解救自己的朋友,卢梭也欣然应允。即使后来,由于卢梭和休谟的问题,巴黎的文人对卢梭群起而攻,达朗贝尔自己也为休谟撰写描述“真相”的小册子,他依然强调要“尽量公正,给卢梭同样辩驳自己的机会。”同时,达朗贝尔还怒斥写匿名信诋毁卢梭的英国作家沃波尔,认为他无端伤害了一个无辜的人,应该终身愧疚。

顺便一提,狄德罗跟达朗贝尔一样,在学术上有着极其宽广的胸襟。《论科学与艺术》是卢梭的成名作,其中的思想跟狄德罗的思想完全相反,但是狄德罗却鼓励好友去投稿。《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更是完全否定了狄德罗这类启蒙思想家关于理性和进步的观点,但是狄德罗对此爱不释手。正是由于他的鼓励,卢梭才写出了这两篇知名的论文。

但是伏尔泰并不是这样的人。

跟卢梭其它“敌人”不同的是,伏尔泰和卢梭原本几乎没有什么私人恩怨,两人甚至只擦肩而过一次。但是伏尔泰特别厌恶卢梭的观点,卢梭写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之后》,满心欢喜地寄给了偶像伏尔泰,但是伏尔泰的评语非常刻薄称其为“反人类巨著”——当然,伏尔泰万万没想到,这本他认为不值一提的书,在后世比他所有的书都要出名。

后来,由于不满伏尔泰在《里斯本的毁灭》中所透露出的悲观主义精神,卢梭给他写了一封宣传乐观主义精神的信。伏尔泰没有正面回应,但是有一种说法是,在伏尔泰最著名的小说《老实人》中,那个满嘴乐天知命的哲学教师就是讽刺卢梭而设定的角色。

在日内完居住的法国人伏尔泰主张在日内瓦设立戏院,而卢梭,作为一个居住在法国的日内瓦人则表示坚决反对。当卢梭将那封《至达朗贝尔的信》寄出之后,伏尔泰和卢梭的关系变得更差了。最后,一件小事终止了两人的关系——卢梭曾经给伏尔泰写的信被流出,并且很可能被别用用心的人牟利。卢梭写了一封绝交信给伏尔泰,这封信令伏尔泰气急败坏,但是却又从来不给别人看。至此,两个人的关系彻底破裂,并且直到一起被葬在先贤祠之前,再也没有书信交往或者碰面。

伏尔泰对卢梭的厌恶达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考虑到卢梭在文人中的人缘很差,性格孤僻且敏感,所以伏尔泰厌恶他是不足为奇的。但是,伏尔泰为了诋毁卢梭,经常写匿名信痛骂他,甚至还曾经污蔑日内瓦的剧院是卢梭烧的,这就稍微有些过分了。卢梭的《新爱洛伊斯》发表之后,伏尔泰几乎三个月的信都在骂它——他似乎还没意识到,以他的知名程度,越骂这本书,这本书就越火。再后来,他骂卢梭的话越来越难听,什么猪啊,猴啊,泥啊,屎啊,用词如此粗俗,很难想象是那个理性、典雅的伏尔泰能说出口的。客观的说 ,伏尔泰的行为加剧了卢梭晚年的“被害妄想症”,不过卢梭为了辩驳伏尔泰对自己的诋毁,写出了文学名著《忏悔录》,这对全人类来说,或许也是一件好事。

至于休谟和卢梭的关系,篇幅有限,先暂且不写。毕竟休谟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百科全书学派的成员。不过,两人真正的关系和决裂的原因远远比市面上那种“卢梭幻想症发作”的解释要复杂的多。这方面的中文资料比较稀缺,我只看过一本《卢梭与休谟——他们的时代恩怨》,至少我个人认为写的还比较客观,大家感兴趣可以看一看。

最后说一句,由于卢梭关于政治学的思想和他后世粉丝的行为,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们往往存在着过于丑化他的倾向。我的建议是,无论是你是否喜欢他,都应该在看完他的著作之后再对他进行评价。事实上,知乎作为一个平均学历比较高的社区,对于卢梭的评价也有相当多的来自于想当然和道听途说。当然,本人的水平有限,如果有什么错误也欢迎大家指正。

编辑于 2020-02-23 04:07

卢梭同百科全书派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对启蒙运动和启蒙理性的态度之上。可以关注,卢梭同伏尔泰之间的数次书信,以及卢梭为了回应达朗贝尔给《百科全书》中日内瓦这一词条中主张在日内瓦建立一个剧院的建议。

在卢梭和伏尔泰的争论中,对论不平等的讨论比较多,在伏尔泰看来,卢梭的思想是想要人回归到四足爬行的动物状态。与此同时,卢梭则指责伏尔泰没有对论不平等进行审慎的阅读。卢梭写作论不平等的本意,是为了告诉人们,我们的理性,应该受到限制,并不是说去帮助人无限满足自己的欲望。

相比之下,卢梭对达朗贝尔的批评。在某种程度上有点类似于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诗歌的批评,对是卢梭在批评的时候也有引用柏拉图的观点,在他们看来,诗歌都是刺戟和激发个体的欲望,并不利于人们保持勤俭节约的淳朴品质,使人逐渐走向堕落。

所以,卢梭同百科全书学派决裂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人类理性的看法的不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卢梭的思想是具有预见性的。卢梭在启蒙运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预示到了理性的发展,对人的欲望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卢梭是提出了现代性危机的第一个思想家,而这个观点比当时讴歌启蒙运动带来的理性的胜利的思想家要超前很多。

发布于 2020-09-11 21:01

《百科全书》主编为狄德罗,副编为让·勒朗·达朗贝尔。在编篡《百科全书》之前,狄德罗已经开始与一些志同道合的自由思想作家结成了一个学术圈子,主要人员有孟德斯鸠、魁奈

、杜尔哥、伏尔泰、卢梭、布丰、孔迪亚克、达朗贝尔、马布利、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不少法国启蒙运动时期之著名人物。这些人也都参与了《百科全书》的编辑。

简单概括一下他们之间的恩怨,就是卢梭跟这个团体里的很多重要成员都从很好的交情开始发展到最后互相撕逼,包括卢梭自己。

狄德罗:刚到巴黎时,卢梭见到狄德罗,后者比他小一岁,两个人都没什么名气。1749年狄德罗因为自己的《论盲目》被投入监狱,卢梭给法国实际控制者蓬巴杜夫人写信请求陪狄德罗一道下狱。同年,第戎学院面向全法征文,题目是“论科学和艺术之复兴对道德可能产生污染还是净化的作用”。卢梭凭此文一举成名,被第戎学院评为第一。这篇文章就是著名的《论艺术与科学》,主旨就是科学艺术的进步已经使政府摧残了个人的自由,导致了道德的败坏。

当时启蒙运动的主要思想家都是鼓吹科学艺术进步的,卢梭这篇文章可以说是狠狠黑了他们。尽管如此,狄德罗还是惊叹他的天才,热心安排这篇论文的出版。后来还有一位格林,再加上霍尔巴赫,这三位都是一块去逛八大胡同的交情。

然后1756年,因为卢梭的老婆,三个人撕逼了。

撕逼的起因是卢梭从来没爱过自己的正妻泰雷兹,而且他很穷,还想在外面包养情妇。格林、狄德罗和霍尔巴赫三个人看不下去了,筹了400镑的年金赠予泰雷兹和泰雷兹的娘,并且约定不让卢梭知道以免伤害他的自尊。卢梭知道了之后大发雷霆,认为这几个人是在侮辱他。

狄德罗:你那地方太冷了,你搬家吧。

卢梭:你在侮辱我。

狄德罗:你那房子不适合住老年人,你搬家吧。

卢梭:你在侮辱我。

狄德罗写戏剧里有句台词:好人生活在团体中,只有坏人孤独地活着。

卢梭:你嫉妒我隐居生活的安静。

狄德罗:……

然后因为卢梭泡人家老婆,狄德罗劝他承认(其实这事在当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卢梭答应又反悔,两人又撕了一次逼。

达郎贝尔以及其它百科全书派成员:

卢梭跟“百科全书”派彻底决裂是在1758年。这里面有双方哲学观点的不同,也有各种情妇老婆的烂事儿。但一开始跟卢梭撕逼的主要是狄德罗,达郎贝尔纯属躺枪。

百科全书第7册里有一篇文章是达郎贝尔论加尔文教的,主题是应当在加尔文教地区开设剧院。卢梭于是在1758年发表了一封致达郎贝尔的公开信,说开设剧院败坏道德。这封信指桑骂槐说狄德罗出卖他,还把斗争矛头指向了伏尔泰。

达郎贝尔收到此信莫名其妙,也没怎么理。后来卢梭逃亡时,达郎贝尔还帮他联系过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大帝。

伏尔泰:伏尔泰比卢梭大18岁,当时在文坛算是一哥,卢梭的老前辈。伏尔泰本来极为欣赏卢梭的才能,但卢梭发表公开信跟百科全书派决裂后,百科全书派认为卢梭背叛了他们。伏尔泰骂卢梭犹大,卢梭骂伏尔泰小丑。

伏尔泰跟卢梭是启蒙运动一前一后两支健笔,影响力很大。两个人都很自信自己的文才,又都有点神经过敏,所以撕逼撕得异常惨烈。

卢梭给伏尔泰这么写过信:

我不喜欢你,先生。对我,你的这位门徒和狂热者,你加予莫大的伤害。

卢梭崇拜过伏尔泰,所以这封信的语气还有点被抛弃幽怨。但伏尔泰在跟达郎贝尔来往的信里就很直接:

他从第奥根尼的桶子里找到了四、五片腐烂的木头,爬了进去就对着我们狂吠。

不得不说卢梭跟伏尔泰的撕逼大大加强了卢梭的战斗力。他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写出了《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但也因为后者遭到巴黎主教指控。卢梭于是逃出巴黎。

当时伏尔泰读了这本书,觉得其中有很多很好,但可惜是出自这类骗子手中。不过当他听说卢梭无家可归了,他曾邀请卢梭到他家来避难。卢梭拒绝了。

然后他逃到日内瓦。日内瓦有一些自由派为他辩护,但是辩护失败。卢梭又怒了,写了封信跟日内瓦大议会撕逼,放弃市民权。

休谟:休谟不算百科全书派的,但卢梭跟休谟打交道的历史比较能代表卢梭的性格。

卢梭1766年到伦敦,休谟全程安排。休谟一开始对他印象很好。但卢梭很快就不愿意跟英国上流社会打交道(部分原因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老婆泰雷兹太寒酸,拿不出手),于是又找地方隐居。有个人给他提供了一栋房子。卢梭一开始知道,跟休谟埋怨说,打发我就像打发乞丐一样,而且你肯定在背后使坏了。

然后过了一个小时(据休谟记载):

“他突然坐在我的膝上,双手抱住我的颈部,热情地吻我,而眼泪沾湿了我的脸,大声叫着:‘你能永远原谅我吗?亲爱的朋友?从你那边得到真挚的友爱后,最后我竟以此种愚蠢与恶劣的行为来报答你……’”

然后,写出过《人类理解论》的休谟得出结论:卢梭基本快疯了,他不疯就是我疯了。

卢梭自己离开伦敦,卢梭回到巴黎,写出了《忏悔录》。基本上,你很难在人类著作史上找到第二部这么诚实的作品。卢梭在这部书里描写了自己从年少时渴望被性虐、露阴癖以及沉溺自慰的经历,并分析了自己的心理状态。

这部书其实可以看到,卢梭是一个极度敏感,有抑郁症和被迫害妄想症的人。他的这些心理问题跟他的文笔才情,以及他身上的浪漫气质纠结在一起,捏成了他这么一个怪人。

晚年他还写了另外一本书:《卢梭审判让·雅克》,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他连自己的逼都一起撕。(卢梭全名为让·雅克·卢梭)

卢梭跟伏尔泰此时还一直保持撕逼状态,但有人骂伏尔泰,卢梭还为他辩护过,伏尔泰对卢梭也是如此。大体上,可以想象为两个小婊砸的惺惺相惜。

1778年伏尔泰逝世,卢梭听闻此消息后,说:“我俩生命一体,我的生命将无法较他为长。”

不到两个月后,卢梭逝世。

谢选骏指出:以上这些西欧小丑,在各国之间来回流窜,国王供养的看不起贵族供养的,贵族供养的反咬国王供养的,勾心斗角,冠冕堂皇,毫无自省,不亦乐乎。这似乎直接起因于卢梭三十岁的时候收到了魔鬼的信息——“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是社会制度使人变恶。”后来形成的民主自由教徒包括共产党团员们,大致都是遵循了这样“改造社会”的路数。他们不愿承认自己是原罪的奴隶。卢梭三十岁收到了魔鬼的信息,所以他自己先写作戏剧却反对别人再写戏剧。这和纳粹的“拔出左轮手枪”的文化部长如出一辙。


(另起一页)

【中批判】

【社会契约论】

〔政治权利的原理〕

卢梭著 何兆武译


人说“描述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契约论》也许是卢梭最为人知的著作(卢梭本人最为欣赏的著作却是《爱弥儿》),其中开头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本书于1762年出版,当时无人问津,但后来成为了反映西方传统政治思想的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与他早期作品相反,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兽性状态,好人是因为社会的出现才有的。自然状态下,常有个人能力无法应付的境况,必须通过与其他人的联合才能生存,因而大家都愿意联合起来。人们联合在一起,以一个集体的形式而存在,这就形成了社会。社会的契约是人们对成员的社会地位的协议。”

我看卢梭从来不相信自己写的东西。而卢梭的一生好像在从事戏剧表演,其实源于童年遭遇使他不得不怀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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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卢梭的“公意”导致纳粹的独裁】


《纳粹是如何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独裁独裁政权的?》(2020-02-24 EBKU工作室)报道: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法西斯主义这个话题,世人并不陌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意日法西斯搅动了大半个世界,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给全世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同时,法西斯主义也变成了发动战争的残暴灭绝的代名词。

纳粹德国向来以集权和独裁闻名于世,但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是,纳粹用了难以想象的手段蒙骗了德国民众,让他们相信了纳粹虚构的社会平等。接着,德国人民成为了纳粹的狂热支持者,并一步步将自己与德国变成了那个时代世界最大的噩梦。

放在历史的角度上,从德国人的视角出发,这样一个政权竟然是具有吸引力的。是怎样一个政权才能使得德国民众热情追随,并能够发动那么大规模的劫掠战争和种族战争呢?

德国纳粹政权上台之后,为了维护政治统治,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其独裁和战争称霸的目的服务,采取了一系列“协调”社会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平等劳动、平等生活的社会心理拉平政策,颇有成效的促进经济和就业的政策,以及减免税收和扩大社会福利的政策。

这些政策有效地笼络收买了中下层社会民众,获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也有效地涣散了德意志民众的反抗意志,将其对纳粹独裁专制的不满情绪减弱到了最低程度,确保了纳粹政权的稳固和国内的稳定,为希特勒纳粹政权的独裁统治和对外扩张战争打好了社会基础。

事实显示,在德意志历史上,确实不曾有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经济增长如此之快和结构变化如此之大能够超过德国纳粹统治的 13 年。

不少史学家曾多次用“经济奇迹”这样的字眼来形容纳粹政策所带来的经济成果,可见纳粹德国的工业化进程带来了多么富有成效的社会效果。这样的“经济奇迹”是被如何创造出来的呢?

希特勒对经济的核心要求是“自给自足”。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依赖进口,那是极端危险的。一战时,英国海军对德国的封锁便是例证。希特勒要通过自给自足的方式,使德国能够在国内或者占领区生产出或者获得重要的原材料和技术。

可是由于德国自身的资源有限,更是缺乏一些关键能源,如天然橡胶、铜、贱金属、矿石、燃油,自给自足和“生存空间”是相辅相成的,德国必须通过占领来满足德国的需求。同时,“夺取生存空间”,最终实现世界霸权是希特勒的远程目标。

希特勒选择了政治的优先性,坚持国家运用地缘政治的要求来驱动自己的经济,将整个国民经济全面转入战争经济的轨道。1936 年 8 月,希特勒在一份备忘录中解释了军国主义对纳粹德国战争经济的重要性:“如果我们不能尽快使德国成为军事强国,德国将无立足之地”。

这种战争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战场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从战场上掠夺别国的财富,才是这种经济不断增长和发展的真正动力。 同时,这个生产杀人武器的过程,不仅是一种工业生产过程,而且对劳动力的需求的过程。

因而在这场“军事工业化”的浪潮中,军火工业的逐步繁荣同时也带动了纳粹德国就业问题的解决,甚至后来出现了劳动力短缺 的现象,导致德意志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也渐渐出现了后来的在集中营大量战俘和“外籍劳工”的残酷使用。

纳粹政府是坚决反对女性解放的。出于人口政策的考虑,从 1933 年 6 月,政府规定开始向年轻夫妇提供婚姻贷款,只要女方在婚后不出门就业,在生满四个孩子之后,便可以不再偿还贷款。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让妇女为男子空出他们的工作岗位。

所谓的婚姻贷款对当时的德国妇女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一旦结婚, 而妻子放弃工作时,这对年轻的夫妇就可以获得 1000 马克的贷款来购置家具和其他的家庭用品。

此后的 1933 年与一年前相比,结婚的夫妻多出了 20 万对,大量的工作岗位空出。与此同时,德国的出生率也急速上升,因为每出生一个孩子,这对夫妇就可以免还贷款的四分之一。许多孩子是在这些年出生的,他们的父母出于对政府的感激之情,为他们命名为“阿道夫(Adolf)”。

同时,雇佣女劳动力从事家务劳动也可获得优惠税收待遇,在这很大程度上符合纳粹分子关于妇女 职业作用的观点。

由此看来,纳粹政府快速解决失业问题依靠的不仅仅是创造更多的工作,更多的则是依靠各种各样的手段将人们赶出劳动力市场,而且不将他们纳入失业人口之列。

已婚妇女被主动要求不要去工作,而且原本工作的妇女当中也有许多遭到解雇。国家婚姻贷款鼓励单身女性离职,而那些在 1933 年从政府行政部门清除出来的人不得登记为失业人员。

与此同时,许多失业的年轻男性(在 1934 年这一数字约为 24 万)被召入帝国义务劳动军(Reichsarbeitsdienst,RAD),而 1935 年征兵工作的重新引入则使更多的人离开了劳动力市场。当然,这些人也是不可能被登记为失业人员的。

如果回到1941年的德国,难以计数的狂热德国人成为了纳粹的帮凶,到底为什么一个普通德国人会对纳粹如此狂热并发自内心的向往呢?

首先要从社会心理和社会生产的同时提高讲起。

德国历史学家格茨阿利认为是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编织了一个社会与国家变革的20世纪乌托邦,并将其普世化”,“他们正是从这个乌托邦中汲取了犯罪的能量”,“希特勒说要建设‘社会的民族帝国’,一个‘福利国家’,它应当成为国家的样板。在这个国家中,‘所有(社会的)藩篱都会被一一拆除’”,“人们越来越有信心和信念,在这个政府的领导下和德国一起向前发展”。

正如同法国大革命以最正当的理由带来最彻底的革命并最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独裁一样,当数以千万计的人同时相信了一个纳粹口中虚幻如同乌托邦的幻梦时,世界上最大的悲剧与屠杀也于此到来了。

纳粹德国的领导人一致宣称其政权是为大众服务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这并非 彻头彻尾的谎言。

大量的历史资料证明,德意志民众的维护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罪恶的原动力:德意志纳粹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减免税收和促进社会福利的政策,哪怕是在战争期间也亦然如此。

纳粹政权建立了一种“讨人喜欢”的独裁,它通过各种社会福利政策和减免税收的政策达到对社会缓和的统治,促使民众追随并与领导层保持一致,这是个延续性的过程,它是一点一滴、反复塑造而成的,是一种“软”因素。

纳粹当局小心翼翼不做任何可能激起民众怨愤的事情。相反,普通德国民众的赋税得到了减免,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的面积得到扩大,甚至退休工人也开始享受医疗保险.....没有什么能比生活保障的提高更能激动人心的了。

1939 年春天,德意志纳粹政权在财政管理方面已经进入了对战争的准备的具体的阶段。纳粹德国的政治领导者确定了一条特别的路线,且计划持久贯彻这条路线:“那就是军费开支应该从被保护地区(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以及从后来的占领地区中得到满足。”

同年的 9 月 4 日,纳粹政府公布了《战时经济条例》:规定对工资税和所得税征收 50%的战争附加税。但是这一具体措施只适用于年收入超过 2400 马克的帝国民众。

毋庸置疑,这确实是相当高的免税界限了。根据 1943 年的统计数据 显示,对于年收入超过 2400 马克的高收入纳税者来说,这样的税收其实也只是增加了很小的负担,而当时德国所有纳税者中至少有70%的人免除了直接的战争税负担。也就是说,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大部分的德国民众并没有支 付一分钱的战争税费。

通过《战时经济条例》,第三帝国的领导人试图造就和保证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可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落地生根,以维系德国社会各个阶级阶层民众的支持和忠诚。希特勒也宣称:“当士兵们在前线浴血奋战时,不允许任何人在战争中获利。当士兵们在前线牺牲阵亡时,也不允许任何人在后方逃脱责任。”

纳粹还大力推行社会救济措施,当然也把它纳入了强化“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轨道,纳粹宣传强调,纳粹慈善救济事业的基本任务是进行教育,“影响受救济者的内心和思想行动”,在受救济和救援者之中唤起一种强大的共同意识,“帮助者应意识到有责任关心身处困难境地的同胞,受救济者应意识到自己已收到全体民众的关心,他们共同属于一个患难与共的民族共同体”,基本原则是“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

纳粹德国的主要社会救济项目是“冬赈服务”和“母子救济”:“冬赈服务”主要是针对多子女家庭、贫困家庭以及失业者在冬季所面临的饥寒交迫的困境,

由“民族社会主义人民福利会”对其发放食品补助券和煤炭,其经费大部分来自群众性的募捐活动,其余部分则通过扣除在职工人的部分工资而获得;“母子救济”主要是延长对孤儿和儿童补助金领取期限至 18 周岁,

增加对德意志民族孕妇和产妇的经济补助,资助多子女家庭以鼓励生育。1933至 1937 年,德国政府向多子女家庭和贫困家庭发放了近 1.5 亿马克的救济品,其中多以食品和煤炭为主。

同时政府还扩大公共住房的建造规模,推出了一系列优惠的住房政策。数据显示,从 1933 年到 1938 年间,每年大约有 30 万栋的住宅被交付使用。当然,还规定在分配住房时,同纳粹生育政策相配套,那些多子女的家庭拥有优先权。

法西斯的社会笼络政策如此声势浩大,尽管它没有给人民带来极为巨大的实际利益,但却有着极大地迷惑性,中层和底层民众感觉到其物质的享受略有上升,甚至还产生一种社会地位提高的错觉。

德国有学者曾经指出,这些政策的实施成功地“把对法西斯制度发泄道德愤怒的政治活动余地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些活动与严密的社会控制相结合,保证了法西斯统治时期的社会高度稳定。

这些政策有效地笼络收买了中下层民众,获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同时也使得德意志民众对纳粹独裁专制的不满情绪减低到最弱程度,确保了国内的团结稳定。

甚至很多人认为“希特勒的人民国家是一种讨人喜欢的独裁”。在短短12年的纳粹统治时期,德国民众与纳粹领导层保持了高度一致,德国民众被积极地动员起来,并将自己的命运与纳粹统治政权融为一个整体。

这就是为什么当纳粹政权大势已去之时,德意志民众仍拼死抵抗了。在纳粹“国家社会主义”为德国人民的“社会利益”着想之时,成千上万人的幸福和生命却成为了牺牲品。

那么,曾经的纳粹政府的独裁成了“受欢迎的独裁”,以使民众如此忠诚团结,甚至能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和衷共济,这是一个值得我们铭记且思考的事情。

致读者:学史并不能有助于帮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获得更好的待遇,因为我们知晓的一切不过是人类安然逝去的过去而已,我们并不能知晓如何获得现世的安稳以及未来无限的可能。

只有当我们知晓过去曾经犯下的错误,我们才能在茫茫无垠的时间与世界中找到我们的道路,学史之目的不在于创造未来,而是避免过去。

谢选骏指出:上文指桑骂槐,借古讽今,借鉴纳粹建议中共改善民生……但在无形之中,它确实戳穿了《社会契约论》的致命要害——卢梭的“公意”其实是独裁的根源;而且在我看来,卢梭的“公民宗教”更是元首崇拜的铺垫。

(另起一页)



【目录】


前言


第一卷

第一章 第一卷的题旨

第二章 论原始社会

第三章 论最强者的权利

第四章 论奴隶制

第五章 论总需追溯到一个最初的约定

第六章 论社会公约

第七章 论主权者

第八章 论社会状态

第九章 论财产权


第二卷

第一章 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第二章 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第三章 公意是否可能错误

第四章 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第五章 论生死权

第六章 论法律

第七章 论立法者

第八章 论人民

第九章 论人民(续)

第十章 论人民(续)

第十一章 论各种不同的立法体系

第十二章 法律的分类


第三卷

第一章 政府总论

第二章 论各种不同政府形式的建制原则

第三章 政府的分类

第四章 论民主制

第五章 论贵族制

第六章 论国君制

第七章 论混合政府

第八章 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

第九章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第十章 论政府的滥用职权及其蜕化的倾向

第十一章 论政治体的死亡

第十二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第十三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第十四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第十五章 论议员或代表

第十六章 论政府的创制绝不是一项契约

第十七章 论政府的创制

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方法


第四卷

第一章 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第二章 论投票

第三章 论选举

第四章 论罗马人民大会

第五章 论保民官制

第六章 论独裁制

第七章 论监察官制

第八章 论公民宗教

第九章 结论



【前言】


这篇简短的论文,是我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久已放弃了的一部长篇著作①的撮要。就已经写成的各部分中可供采择的各段而言,本文最为重要,而且自以为还不是不值,系指作者原来计划要写的《政治制度论》一书。

卢梭《忏悔录》第2卷,第9章,1756年:“在我准备从事的各种著作中,我思索得最久的、我所最感兴趣的、我愿意终生从事而且我以为会使我享有盛名的,就是我的《政治制度论》一书。”

卢梭于1761年完成《新哀洛漪思》一书后,又重新考虑他已经搁置了的《政治制度论》,但感到这部书的写作所需时间太长,“于是我就决定放弃这部书,把其中可以独立的部分抽出来,其余的则全部付之一炬。

我热诚地进行这项工作,同时并未中止《爱弥儿》一书的写作。两年之内我终于完成了《社会契约论》。“

(同上书,第2卷,第10章,1759年)

据《忏悔录》的自述,卢梭于1743年游威尼斯时即已开始考虑政治问题;后来“(我的)观点出于对道德风尚进行历史研究而大为开扩”,“我看出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取决于政治,而且无论人们采取什么方式,任何民族永远都不外是它的政府的性质所使它成为的那种样子;因此我觉得什么是可能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就转化为如下的问题:什么是适合于形成一个最有德、最开明、最睿智并且从而是最美好的民族的那种政府的性质”。

(同上)

本书系于1753年年底开始草拟。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一书的献词(1754年8月)和为《百科全书》所写的《政治经济学》条目中,均已涉及《社会契约论》中的某些见解。——译注

得供献于公众之前。其余部分则已不复存在了①。

①《政治制度论》一书,大概已经写成若干部分;但卢梭在完成了《社会契约论》以后,就把其余的部分烧掉了。

有人认为后来流传的《战争状态》一文,就是《政治制度论》一文的残存部分。

《社会契约论》先后有两种稿本。一种是1762年(阿姆斯特丹,雷伊)出版的《社会契约论》本,即后来通行的《社会契约论》正本。另有手稿一份,大约写成于1754年,未出版,现存日内瓦图书馆中,即通称的《日内瓦手稿》本。

〔此外尚有较残缺的一份手稿,通称《纽沙代尔手稿》本。〕两种稿本内容大致相同,但文字上有若干出入。

《日内瓦手稿》本中第一卷的第二章和第五章是正本中所没有的。

本书书名,卢梭最初写作《社会契约论》,后改为《论政治社会》,最后,再改为《社会契约论》。本书书名的副标题,《日内瓦手稿》本曾作过多次修改,最初是《论国家的体制》,后改为《论政治的形成》,再改为《论共和国的形式》,最后正本确定为《政治权利原理》。——译注



【第一卷】


我要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①政权规则。

在这一研究中,我将努力把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②结合在一起,以便使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有所分歧。

我并未证明我的题旨的重要性,就着手探讨本题。人们或许要问,我是不是一位君主或一位立法者,所以要来论述政治呢?我回答说,不是;而且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论述政治。假如我是个君主或者立法者,我就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来空谈应该做什么事了;我会去做那些事情的,否则,我就会保持沉默。

①此处“合法的”指合于正义的;“确切的”指切实可行的。卢梭,《爱弥儿》第5卷:“那些想把政治与道德分开论述的人,于两者中的任何一种,都将一无所获。”又《日内瓦手稿》第1卷,第5章:“我是探讨权利与理性,而不是争论事实。”——译注②“权利所许可的”即上文“法律的可能”;“利益所要求的”即上文“人类的实际”。——译注



【第一章 第一卷的题旨】


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①并且是主权者②的一个成员,不管我的呼声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是多么微弱,但是对公共事务的投票权就足以使我有义务去研究它们。我每次对各种政府进行思索时,总会十分欣幸地在我的探讨之中发现有新的理由来热爱我国的政府!

(谢选骏指出:《社会契约论》原名《政治权利的原理》,可见这不是一部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方面的学术著作,而是一本类似《资本论》那样的“政治挂帅”的宣传品。虽然写作这书的时候卢梭已经五十岁了。)


人是生而自由的③,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①“自由国家”指日内瓦。十六世纪加尔文(J。Calvin,1509—1564)宗教改革后,日内瓦居民即分为五个等级(见本书第4卷,第3章注)。最高一级为公民,他们在日内瓦享有完全的政治权利。卢梭于1712年生于日内瓦,为日内瓦的公民。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版卷首的署名是“卢梭,日内瓦的公民”,书内也赞扬了日内瓦的政治制度。1762年《社会契约论》出版之后,遭日内瓦当局焚毁,次年卢梭放弃了自己的公民权。——译注

②“主权者”指日内瓦共和国的全体会议(conseilgénéral),即全体公民大会,卢梭于1754年曾参加过该会的一次会议。——译注

③“人是生而自由的”这一命题系针对王权专制论者“人是生而不自由的”命题而发。“费尔玛(英国王权专制论代表人——译者)的体系所根据的理由则是: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洛克《政府论》第1卷,第1章,第2节)“费尔玛的根本立场是‘人是生而不自由的’,这就是他的绝对君主制所赖以建立的基础”。(同上,第6节)——译注

第一卷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

是什么才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

我自信能够解答这个问题。

如果我仅仅考虑强力以及由强力所得出的效果,我就要说:“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因为人民正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时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夺去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

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问题在于懂得这些约定是什么。但是在谈到这一点之前,我应该先确定我所要提出的东西。

谢选骏指出:“社会秩序乃是……一项神圣权利”!——这是什么语义和逻辑?!这是沐猴而冠的语义和逻辑。



【第二章 论原始社会】


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

然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时候,才依附于父亲。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孩子解除了他们对于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于孩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都同等地恢复了独立状态。如果他们继续结合在一起,那就不再是自然的,而是志愿的了;这时,家庭本身就只能靠约定来维系。

这种人所共有的自由,乃是人性的产物。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候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而,我们不妨认为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首领就是父亲的影子,人民就是孩子的影子;并且,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全部的区别就在于:在家庭里,父子之爱就足以报偿父亲对孩子的关怀了;但是在国家之中,首领对于他的人民既没有这种爱,于是发号施令的乐趣就取而代之②。

格老秀斯否认人类一切权力都应该是为了有利于被统治者而建立的。

他引了奴隶制为例。

①此处初稿尚有如下的话:“因而城邦的社会纽带就确实既不可能、也不应该是由家庭的纽带扩大而形成的,也不是根据同样的模型。”——译注

②《日内瓦手稿》:“父亲的义务是受他的天然感情所支配的,并且采取的是他不大能不服从的方式。首领则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规律。首领对于各个人远远没有什么天然的兴趣;但他要在各个人的悲惨处境里面去寻求自己的利益,却不是很少见的事。……要做得恰到好处,父亲只需问问自己的内心。首领要是倾听自己的内心,那他就会变成叛国贼了。”——译注

他最常用的推论方式,一贯都是凭事实来确定权利①。人们还可以采取另一种更能自圆其说的方法,但也不见得对于暴君更为有利。

按格老秀斯的说法②,究竟全人类是属于某一百个人的,抑或那一百个人是属于全人类的,仍然是个疑问;而且他在他的全书里似乎是倾向于前一种见解的;而这也正是霍布斯③的看法。这样,人类便被分成一群群的牛羊,每一群都有它自己的首领④,首领保护他们就是为了要吃掉他们。

正犹如牧羊人的品质高出于羊群的品质,作为人民首领的人类牧人,其品质也就同样地高出于人民的品质。

据费龙⑤的记载,卡里古拉皇帝⑥便是这样推理的。

①“对公法的学术研究往往无非是古人们滥用权力的历史罢了;过分费力地从事这些研究,徒然会使人头脑发昏。”(见阿冉松[D‘Angenson]侯爵著:《论法国与其邻国关系的利益》,阿姆斯特丹,雷伊版)格老秀斯所做的,却正是如此。

②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1卷,第3章:“一个民族完全放弃自己的主权并把它交给某一个人,是有着各种理由的:例如,当看到自己受着死亡的威胁而又找不到任何人能在别的条件之下保卫他们的时候,或者是受着缺匮的压迫而只剩下一点难以自存的物资的时候。”又:“有些政府可以是为了国王的利益而建立的,例如那些作为是胜利的成果的政府,……有些政府可以既是为了统治者的利益,又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而建立的,例如当一个无力自保的民族拥戴一个强而有力的国王的时候。因此,我不否认在大多数的政府之下是要直接考虑被统治者的利益的;但是并不能由此就推论说,人民高于国王。”——译注

③霍布斯(T.Hobes,158—1679年)英国哲学家,社会契约论的早期代表人之一。——译注

④按,柏拉图在《政治篇》中曾把国王比做牧人。——译注

⑤费龙(Philon,即Philo),公元一世纪时亚力山大城的犹太哲学家;公元39—40年曾出使罗马见过卡里古拉。——译注

⑥卡里古拉(Caligula),公元37—41年罗马皇帝。——译注

他从这种类比竟然做出结论说:君王都是神明,或者说,人民都是畜牲①。这位卡里古拉的推论又复活成为霍布斯和格老秀斯两人的推论。

亚里士多德早在他们之前也曾说过②,人根本不是天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作奴隶的,另一些人天生是来统治的。

亚里士多德是对的,然而他却倒果为因了。

凡是生于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来作奴隶的;这是再确凿不过的了。奴隶们在枷锁之下丧失了一切,甚至丧失了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有如优里赛斯③的同伴们爱他们自己的畜牲状态一样④。因而假如真有什么天然的奴隶的话,那只是因为已经先有违反了天然的奴隶。强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隶,他们的怯懦则使他们永远当奴隶。

我完全没有谈到亚当王⑤或者挪亚皇,也就是那划分了

①在《纽沙代尔手稿》中,此处尚有如下的话:“卡里古拉说,因为领导羊群的人并不是畜牲而是人,所以统治人民的人就必定不是简单的人而是神。所以畜牲就只能盲目地使自己的意志屈从于一个人的意志。见费龙,出使记。”——译注

②见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第1卷,第1章。——译注

③优里赛斯(Ulyse,即Ulyses)为希腊史诗《奥德赛》(Odysée,即Odyseus)中的英雄,他的同伴们在归途中遇险,被变为猪。——译注

④见普鲁塔克①的一篇短论,题名为《假如动物运用理性》。

①普鲁塔克(Plutarque,即Plutarchus,50—139),希腊历史家。卢梭自幼即喜读普鲁塔克《英雄传》,他的著作中所引用的古代史实大部分取材于普鲁塔克和马基雅弗里(Machiaveli,1469—1527)两人。——译注

⑤按圣经《旧约》《创世记》记载,亚当是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上最早的人。——译注

全世界的三大君王的父亲①,虽然有人认为在他们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像萨土林的儿子②一样的行为。我希望人们会感谢我的这种谦逊;因为,作为这些君主之一的一个直系苗裔,或许还是长房的后代,何以知道考订起族谱来,我就不会被发现是全人类合法的国王呢?

无论如何,人们决不会不同意亚当曾是全世界的主权者,正如鲁滨逊③只要是他那荒岛上的唯一居民,便是岛上的主权者一样。

并且这种帝国还有着这样的好处,即国君可以安享王位,无须害怕叛乱、战争或者谋篡④。

①按圣经《旧约》《创世记》记载,洪水泛滥时,只有挪亚一家在方舟里躲避了洪水。

“挪亚三个儿子的宗族,各随他们的支派立国,洪水以后,他们在地上分为邦国。”(《创世记》第10章,第32节)——译注

②按传说,萨土林曾与蒂但订约,生子之后,要亲自吃掉自己的儿子。后来,他的儿子周彼得篡了他的位,并且把他驱逐出天堂。——译注

③鲁滨逊(Robinson)为英国小说家笛福(Defoe,1659—1731年)所著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角。鲁滨逊覆舟之后,漂流到一个荒岛上独自生活。关于卢梭对这本书的评价,见《爱弥儿》第3章。——译注

④以上系针对英国君权神授说的代表人费尔玛(R。Filmer,1653死)于1680年出版的《父权政治,一名国君的自然权利》一书中的论点。洛克《政府论》第1卷,第1章,第5节:“(费尔玛说)人不是生而自由的,所以就永远不能有选择统治者或统治形式的自由;君主们具有绝对的权力而且是神授的权利,因为奴隶们永远也不能有订约或同意的权利;亚当是绝对的国君,从此之后的一切君主都是如此。”——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显然起源于他的被人遗弃的孤儿处境——卢梭的混蛋父亲,也使得他变成了一个比他父亲更加混蛋的父亲。因为卢梭的父亲只是遗弃了卢梭一个人,卢梭却遗弃了自己的五个儿女。



【第三章 论最强者的权利】


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由此就出现了最强者的权利。这种权利表面上看来像是讥讽,但实际上已经被确定为一种原则了。可是,难道人们就不能为我们解释一下这个名词吗?强力是一种物理的力量,我看不出强力的作用可以产生什么道德。

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在哪种意义上,它才可能是一种义务呢?

姑且假设有这种所谓的权利。我认为其结果也不外乎是产生一种无法自圆的胡说。因为只要形成权利的是强力,结果就随原因而改变;于是,凡是凌驾于前一种强力之上的强力,也就接替了它的权利。

只要人们不服从而能不受惩罚,人们就可以合法地不再服从;而且,既然最强者总是有理的,所以问题就只在于怎样做才能使自己成为最强者。然而这种随强力的终止便告消灭的权利,又算是什么一种权利呢?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须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因而,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也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可见权利一词,并没有给强力增添任何新东西;它在这里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你应该服从权力。如果这就是说,应该向强力屈服,那么这条诫命虽然很好,却是多余的;我可以担保它永远都不会被人破坏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上帝,这一点我承认;可是一切疾病也都来自上帝。难道这就是说,应该禁止人去请医生吗?假如强盗在森林的角落里抓住了我;不仅是由于强力我必须得把钱包交出来,而且如果我能藏起钱包来,我在良心上不是也要不得不把它交出来吗?因为毕竟强盗拿着的手枪也是一种权力啊。

那末,就让我们承认: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这样,就总归要回到我的原始的问题上面来。

谢选骏指出:谁说强力并不构成权利?欧洲殖民者在新大陆的权利,不就是强力抢夺构成的吗?



【第四章 论奴隶制】


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①,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格老秀斯说②,如果一个个人可以转让自己的自由,使自己成为某个主人的奴隶;为什么全体人民就不能转让他们的自由,使自己成为某个国王的臣民呢?

这里有不少含糊不清的字样是需要解说的。让我们就举转让一词为例。转让就是奉送或者出卖。但一个使自己作另一个人的奴隶的人并不是奉送自己,他是出卖自己,至少也是为着自己的生活。可是全体人民为什么要出卖自己呢?

国王远不能供养他的臣民,反而只能是从臣民那里取得他自身的生活供养;用拉伯雷③的话来说,国王一无所有也是活不成的。

①1750年1月30日,卢梭《致伏尔泰书》:“我崇拜自由。我对于统治和奴役是同样地憎恶。“——译注

②见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1卷,第3章;第3卷,第8章。——译注

③拉伯雷(Rabelais约1494—153年)法国作家,《巨人与巨人之子》的作者。此处所引,见该书第2卷,第26章。——译注

难道臣民在奉送自己人身的同时,又以国王也攫取他们的财产为条件吗?

我看不出他们还剩下有什么东西可保存的了。

有人说,专制主可以为他的臣民确保国内太平。

就算是这样;但如果专制主的野心所引起的战争,如果专制主无餍的贪求,如果官吏的骚扰,这一切之为害人民更有甚于人民之间的纠纷的话,那末人民从这里面所得的是什么呢?

如果这种太平的本身就是人民的一种灾难,那末人民从这里面又能得到什么呢?

监狱里的生活也很太平,难道这就足以证明监狱里面也很不错吗?被囚禁在西克洛浦①的洞穴中的希腊人,在那里面生活得也很太平,可是他们只是在等待着轮到自己被吞掉。②

说一个人无偿地奉送自己,这是荒谬的和不可思议的。

这样一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就只因为这样做的人已经丧失了自己健全的理智③。说全国人民也都这样做,那就是假设举国皆狂了;而疯狂是不能形成权利的。

①西克洛浦(Cyclope,即Cyclopeus),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族。“希腊人”指优里赛斯的同伴们,他们在归途中为西克洛浦所囚禁。事见《奥德赛》第9章。——译注

②洛克《政府论》,第2卷,第18章:“大与小之间、强与弱之间所能有的和平,就像是人们所想像的狼和羊之间的和平,羊只有和平地让自己被狼撕碎吞掉。”——译注

③《日内瓦手稿》:“有人说,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就没有任何品质,所以新生的婴儿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从而他们的父母便可以为他们以及为父母自身而放弃权利,他们并不能有什么尤怨。为了驳斥如此之庸俗的诡辩,我们只须区别儿子所只能得之于父亲的权利,例如财产所有权,以及儿子所只能得之于自然的并得之于自己作人的品质的权利,例如自由,就够了。毫无疑问,根据理性的法则父亲可以转让前一种权利,父亲是这种权利唯一的所有者并且可以剥夺于他的孩子。然而另一种权利却不能同样如此,那种权利乃是大自然的直接赠礼,因此没有任何人可以夺走。”——译注

纵使每个人可以转让其自身①,他也不能转让自己的孩子。孩子们生来就是人,并且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除了他们自己而外,任何别人都无权加以处置。孩子在达到有理智的年龄以前,父亲可以为了他们的生存、为了他们的幸福,用孩子的名义订立某些条件;但是却不能无可更改地而且毫无条件地把他们奉送给人,因为这样一种奉送违反了自然的目的,并且超出了作父亲的权利。因此,要使一个专制的政府成为合法,就必须让每一个世代的人民都能作主来决定究竟是承认它还是否认它;但是,那样一来,这个政府也就不再成其为专制的了。

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对于一个放弃了一切的人,是无法加以任何补偿的。这样一种弃权是不合人性的;而且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最后,规定一方是绝对的权威,另一方是无限的服从,这本身就是一项无效的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②。

对于一个我们有权向他要求一切的人,我们就并不承担任何义务;这难道不是清楚明白的事吗?难道这种既不等价又无交换的唯一条件,其本身不就包含着这种行为的无效性吗?

①见洛克《政府论》第2卷,第6章。——译注

②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年)《论法的精神》第15卷,第2章:“出卖自己的公民资格是如此荒谬的一种行为,我们不能设想一个人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如果自由对买者是可以估价的话,它对于卖者却是无可估价的。”——译注

因为,无论我的奴隶可以有什么样的权利反对我,既然他的一切都属于我所有,而且他的权利也就是我的权利;那末,这种我自己反对自己的权利,岂不是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了吗?①

格老秀斯和其他一些人,从战争里籀引出来了这种所谓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②。

照他们说,征服者有杀死被征服者的权利③,但被征服者可以以自己的自由为代价来赎取自己的生命;据说,这种约定似乎要更合法得多,因为它对双方都有利。

但是很显然,这种所谓杀死被征服者的权利,无论怎样都绝不会是战争状态的结果。唯其因为人类生存于原始独立状态的时候,彼此之间绝不存在任何经常性的关系足以构成和平状态或者战争状态④;所以他们就天然地绝不会彼此是仇敌。构成战争的,乃是物的关系而不是人的关系。

①这里所指责的是霍布斯的见解,见霍布斯《利维坦》第2部,第21章。——译注

②见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3卷,第7章。——译注

③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0卷,第3章:“我们的公法学者总是假设有一种——我不知道是哪一种——杀死俘虏的权利。……显然的是,当征服完成之后,征服者就不再有杀人的权利,因为他已不再是处于自然防御或自存自保的情况之下了。”——译注

④霍布斯《利维坦》,第13章:“在人性之中,我们发现有三种主要的争执原因。一是竞争,二是猜疑,三是光荣。……因此,显然的是,当人们没有一个共同的权威使他们大家都畏惧的时候,他们就要处于那种被称为战争的状态了,而且这样的一种战争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洛克《政府论》,第2卷,第2章:“自然状态……既然大家都是平等的、独立的,所以就没有一个人应该伤害别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译注

既然战争状态并不能产生于单纯的人与人的关系,而只能产生于实物的关系;所以私人战争,或者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战争,就既不能存在于还根本没有出现固定财产权的自然状态之中,也不能存在于一切都处于法律权威之下的社会状态之中。

个人之间的殴斗、决斗或者冲突,这些行为根本不能构成一种状态①。至于被法兰西国王路易第九②的敕令所认可的、但被“上帝的和平”③悬为禁令的私人战争,那只是封建政府的滥用职权,它如果曾经是一种制度的话,也是一种违反自然权利原理并违反一切良好政体的荒谬的制度。

①“状态”指战争状态。——译注

②法国国王路易第九(126—1270年在位),即法国历史上的圣路易。——译注

③1035年教会规定每星期四至下星期一晨不得进行战争,称为“上帝的和平”。——译注

因此,战争绝不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而是国与国的一种关系;在战争之中,个人与个人绝不是以人的资格,甚至于也不是以公民的资格④,而只是以兵士的资格,才偶然成为仇敌的。

④罗马人比世界上任何民族都更了解并且更遵重战争的权利;在这方面,他们是如此之慎重,以致一个公民未曾正式表示反抗敌人并且指名要反抗某个敌人之前,就不许作为志愿军而服兵役。

他们绝不是作为国家的成员,而只是作为国家的保卫者。小卡图起初曾参加波比里乌斯的军团,后来该军团改编,老卡图①就写信给波比里乌斯说,如果他仍然要他的儿子继续在手下服役的话,就必须让他重新进行一次战争宣誓;因为旧誓已经失效,所以他不能再向敌人拿起武器来。这个老卡图又写信给他的儿子要他当心,不要在未进行这种新的宣誓之前就参加战斗。

我知道有人会以克鲁修姆②之围或其它一些个别的事例来反驳我;但我所引证的是法律,是惯例。罗马人是最不违反自己法律的人;并且也只有他们才有过这样好的法律。③

①老卡图(Caton,LePére,即Catomajor,公元前235—149年),罗马政治活动家、演说家及作家。此处所述,事见西塞罗《道德论》,第1卷,第2章。——译注

②见李维(Tite-Live,即TitusLivius,公元前59—公元后17年)《罗马史》,第5卷,第35—37章。——译注

③这一条原注系1782年版采自《纽沙代尔手稿》,1762年正本中没有这条注。——译注

①《日内瓦手稿》:“人天生是和平的、怯懦的,面临最小的危险时他的举动就是逃跑;只是由于习惯和经验,他才逐渐受到暴力的锻炼。荣誉、利益、偏见、复仇,这一切足以使他敢于不顾危险、不顾死亡的情感,在自然状态之中都与他无缘。只有在和别人结成社会以后,他才可能决定进攻别人;只有成为公民以后,他才变成兵士。……人与人之间的普遍战争是根本不存在的,人类的形成并不只是为了要互相毁灭。”——译注

最后,只要我们在性质不同的事物之间不可能确定任何真正关系的话,一个国家就只能以别的国家为敌,而不能以人为敌。

这项原则也符合一切时代所确立的准则,以及一切文明民族的经常实践。宣战不只是向国家下通告,而且尤其是向它们的臣民下通告。外国人,无论是国王、是个人或者是整个民族,不向君主宣战就进行掠夺、杀害或者抢劫臣民的,那就并不是敌人,而只是强盗。即使是在正式的战争中,一个公正的君主尽可以占有敌人国土上全部的公共所有物,但是他尊重个人的人身和财富;他尊重为他自己的权利所依据的那种权利。战争的目的既是摧毁敌国,人们就有权杀死对方的保卫者,只要他们手里有武器;可是一旦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不再是敌人或者敌人的工具时,他们就又成为单纯的个人,而别人对他们也就不再有生杀之权。有时候,不杀害对方的任何一个成员也可以消灭一个国家。战争决不能产生不是战争的目的所必需的任何权利。这些原则并不是格老秀斯①的原则。这些原则不是以诗人的权威为基础②,而是得自事物的本性,并且是以理性为基础的。

①见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3卷,第3章。——译注

②“以诗人的权威为基础”指格老秀斯,格老秀斯的著作中曾大量引征古代希腊、罗马的诗文。——译注

谢选骏指出:撒谎大王卢梭可能真的不懂——最早的奴隶制就是家庭奴隶制,最早的社会暴力就是家庭暴力。这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自己就是家庭的牺牲品,是个惨遭遗弃的不幸生命。他更不想承认,他自己也依样画葫芦,谋害了自己的五个儿女。



【第五章 论总需追溯到一个最初的约定】


至于征服权,则它除了最强者的法则而外,就没有任何别的基础。如果战争根本就没有赋予征服者以屠杀被征服的人民的权利;那末,这种他所并不具有的权利,就不能构成他奴役被征服者的权利的基础。唯有在不能使敌人成为奴隶的时候,人们才有杀死敌人的权利;因此,把敌人转化为奴隶的权利,就绝不是出自杀死敌人的权利。从而,使人以自己的自由为代价来赎取别人对之并没有任何权利的生命,那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了。根据奴役权来确定生杀权,又根据生杀权来确定奴役权,这岂不是显然陷入一场恶性循环了吗?

纵使假定有这种可以杀死一切人的可怕的权利,我也认为一个由战争所造成的奴隶或者一族被征服的人民,除了只好是被迫服从而外,对于其主人也完全没有任何义务。征服者既然攫取了他的生命的等价物,所以对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恩德;征服者是以对自己有利可图的杀人来代替了毫无所得的杀人。

因此,征服者远远没有在强力之外获得任何权威,战争状态在他们之间依旧继续存在着;他们之间的关系,其本身就是战争的结果,而战争权的行使则是假设并不存在任何和平条约的。

他们之间也曾有过一项约定;但是即使有过,这一约定也远非消灭战争状态,而只是假定战争状态的继续①。

于是,无论我们从哪种意义来考察事物,奴役权都是不存在的;不仅因为它是非法的,而且因为它是荒谬的,没有任何意义的②。

奴隶制③权利,这两个名词是互相矛盾的,它们是互相排斥的。无论是一个人对一个人,或者是一个人对全体人民,下列的说法都是同样毫无意义:“我和你订立一个……担负完全归你而利益完全归我的约定;只要我高兴的话,我……就守约;而且只要我高兴的话;你也得守约……”

①《纽沙代尔手稿》:“由于主人对奴隶的关系的存在,他们便总是继续不断地处于战争状态之中,不管他们自己是怎样想法。”——译注

②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0卷,第3章:“征服的目的是自存;奴役永远不能成为征服的目的,但有时它可能是求自存所必需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形下,要使这种奴役成为永久性的,便是违反事物的本性了。”——译注

③“奴隶制”有的版本作“奴隶”,此处据正本。——译注

哪怕是我接受了以上我所曾反驳过的一切论点,专制主义的拥护者们也还是无法前进一步的。镇压一群人与治理一个社会,这两者之间永远有着巨大的区别。即使分散着的人们一一相继地被某个个人所奴役,无论他们的人数可能有多少,我在这里就只看到一个主人和一群奴隶,我根本没有看到人民和他们的首领①;那只是一种聚集,如果人们愿意这样称呼的话,而不是一种结合;这儿既没有公共幸福,也没有政治共同体。这个人,那怕他奴役了半个世界,也永远只是一个个人;他的利益脱离了别人的利益,就永远只是私人的利益。

如果这个人归于灭亡,他的帝国也就随之分崩离析,就像一棵橡树被火焚烧之后就消解而化为一堆灰烬一样。

格老秀斯②说,人民可以把自己奉送给一位国王。然则,按照格老秀斯的说法,在把自己奉送给国王之前,人民就已经是人民了。这一奉送行为的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行为,它假设有一种公共的意愿。因此,在考察人民选出一位国王这一行为以前,最好还是先考察一下人民是通过什么行为而成为人民的。因为后一行为必然先于前一行为,所以它是社会的真正基础。

事实上,假如根本就没有事先的约定的话,除非选举真是全体一致的,不然,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抉择这一义务又从何而来呢?同意某一个主人的一百个人,又何以有权为根本不同意这个主人的另外十个人进行投票呢?

①这里所指责的是霍布斯的理论,可参看霍布斯《利维坦》第2部,第18章。——译注

②见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3卷,第8章。——译注

谢选骏指出:正如卢梭经常背弃他自己的“最初的约定”一样,任何组织、社会、国家、法律系统,也都会背弃它们自己“最初的约定”——这就是所谓的“食言而肥”!所以宪法需要不断的修正。



【第六章 论社会公约】


多数表决的规则,其本身就是一种约定的确立,并且假定至少是有过一次全体一致的同意①。

我设想②,人类曾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③,就会消灭。

然而,人类既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结合并运用已有的力量;所以人类便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自存,除非是集合起来形成一种力量的总和才能够克服这种阻力,由一个唯一的动力把它们发动起来,并使它们共同协作。④

①1762年版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1782年版作“不改变生存方式”。——译注

②本书第4卷,第2章:“唯有一种法律,就其性质而言,必须要有全体一致的同意。那就是社会的公约。”卢梭《波兰政府论》第9章:“根据社会的自然权利,政治体的形成必需全体一致。”——译注

③《日内瓦手稿》:“确实,人类精神所提供的只不外是一种纯粹的集体观念,这种观念并不以构成人类各个人之间的任何实际的结合为前提。”——译注

④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第1部:“随人类的发展,困难也就与之俱增,……人于是便与别人结合成群;……这就是人们之所以能不自觉地获得某种粗糙的相互订约的观念的由来。”——译注

这种力量的总和,只有由许多人的汇合才能产生;但是,既然每个人的力量和自由是他生存的主要手段,他又如何能致身于力量的总和,而同时既不致妨害自己,又不致忽略对于自己所应有的关怀呢?这一困难,就我的主题而言,可以表述为下列的词句:“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①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这一契约的条款乃是这样地被订约的性质所决定,以致于就连最微小的一点修改也会使它们变成空洞无效的;从而,尽管这些条款也许从来就不曾正式被人宣告过,然而它们在普天之下都是同样的,在普天之下都是为人所默认或者公认的。这个社会公约一旦遭到破坏,每个人就立刻恢复了他原来的权利②,并在丧失约定的自由③时,就又重新获得了他为了约定的自由而放弃的自己的天然的自由。

①此处“社会契约”初稿中作“国家的创制”;阿晒德(Hachete)版用斜体字大写,作《社会契约论》解,是错误的。——译注

②《纽沙代尔手稿》:“归根到底,政治体既然只不过是一个道德人格,所以就只不过是一个思维中的存在。只要抽掉了公共约定,国家就会消灭而一点也不需要改变它的全部内容。……什么是向主权者宣战?那就是攻击公共约定以及由它所得出的一切;因为国家的本质就仅仅在于这一点。“——译注

③卢梭《山中书简》第8书:”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而尤其在于不屈服于别人的意志。自由还在于不使别人的意志屈服于我们的意志;如果屈服了,那就不是服从公约的法律了。做了主人的人,就不可能自由。“——译注

这些条款无疑地也可以全部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

因为,首先,每个人都把自己全部地奉献出来,所以对于所有的人条件便都是同等的,而条件对于所有的人既都是同等的,便没有人想要使它成为别人的负担了。

其次,转让既是毫无保留的,所以联合体也就会尽可能地完美,而每个结合者也就不会再有什么要求了。因为,假如个人保留了某些权利的话,既然个人与公众之间不能够再有任何共同的上级来裁决,而每个人在某些事情上又是自己的裁判者,那么他很快就会要求事事都如此;于是自然状态便会继续下去,而结合就必然地会变为暴政或者是空话。

最后,每个人既然是向全体奉献出自己,他就并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①;而且既然从任何一个结合者那里,人们都可以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

因而,如果我们撇开社会公约中一切非本质的东西,我们就会发现社会公约可以简化为如下的词句: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②一部分。

只是一瞬间,这一结合行为就产生了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③,以代替每个订约者的个人④;组成共同体的成员数目就等于大会中所有的票数,而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

①《纽沙代尔手稿》:“人是自由的,尽管是屈服于法律之下。这并不是指服从某个个人,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我所服从的就是另一个人的意志了,而是指服从法律,因为这时候我所服从的就只不过是既属于我自己所有、也属于任何别人所有的公共意志。一个主人可以允许这一个人而拒绝另一个人;反之,法律则不予以任何考虑,法律的条件对人人都是同等的,因此就既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译注

②“不可分割的”,《日内瓦手稿》作“不可转让的”。——译注

③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6章。——译注

④《爱弥儿》第1卷:“自然人本身自成一个单位,他是整数,是绝对的整体,他只对他自己或他的同类才具有比例关系。政治人则只不过是一个分数,他有赖于分母;他的价值就在于他对全体、也就是对社会体的比例关系。”——译注

这一由全体个人的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①,以前称为城邦②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现在则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称它为主权者;而以之和它的同类相比较时,则称它为政权。

①《纽沙代尔手稿》:“什么是公共人格?我回答说,它就是人们所称之为主权者的、由社会公约赋之以生命而其全部的意志就叫作法律的那个道德人格。“——译注

②这个名词的真正意义,在近代人中间几乎完全消失了:大多数人都把城市认为是城邦,把市民认为是公民。他们不知道构成城市的是家庭,而构成城邦的是公民。正是这种错误昔日曾使得迦太基人①付出过惨重的代价。我从不曾看到过cives(公民)这个称号是可以赋予任何君主之下的臣民的,即使对古代的马其顿人或者今天的英国人也是不可以的,尽管他们比其他一切人都更接近于自由。只有法国人到处滥用公民这个名字,因为他们对这个名字并没有任何真正的观念,这从他们的字典里就可以看得出来,不然的话,他们就要犯大逆不道的谋篡罪了。这个名词在法国人仅表示一种德行,而不是一种权利。当鲍丹②想要论述我们的公民与市民的时候,他却误此为彼,因而造成了大错。达朗贝③先生没有陷入这种错误,并且在他的《日内瓦》一条里,很好地区别了我们城市之中所有的四等人(或者五等人④,如果算上纯粹的异邦人的话),而其中组成共和国的则只有两等人。

就我所知,没有别的法国作家是了解公民这个名词的真正意义的。

①这里可能是指迦太基人采用了雇佣兵制。——译注

②鲍丹(J。Bodin,1530—1596年)法国作家,著有《共和国论》(1576年)。——译注

③达朗贝(D‘Alembert,1717—1783年)法国数学家、思想家,与狄德罗共同主持《百科全书》的编纂工作。《日内瓦》为达朗贝为《百科全书》所写的一条。——译注

④在《山中书简》序言的“日内瓦宪法表”中,“五等”作“六等”。可参看本书第4卷,第3章。——译注

至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但是这些名词往往互相混淆,彼此通用;只要我们在以其完全的精确性使用它们时,知道加以区别就够了。

谢选骏指出:任何“社会公约”都是一种虚构——那是依据权势的不同而“弹性设计并随机运用”的。结果呢?社会公约变成了社会私约。



【第七章 论主权者】


从上述公式①可以看出,结合的行为②包含着一项公众与个人之间的相互规约;每个个人在可以说是与自己缔约时,都被两重关系所制约着:即对于个人,他就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而对于主权者,他就是国家的一个成员。但是在这里却不适用民法上的那条准则,即任何人都无需遵守本人对自己所订的规约;因为自己对自己订约,和自己对自己只构成其中一部分的全体订约,这两者之间是大有区别的。

①指上一章中社会公约的公式。——译注

②“结合的行为”,《日内瓦手稿》作“原始联盟的行为”。——译注

还必须指出:由于对每个人都须就两重不同的关系加以考虑的缘故,所以公众的决定可以责成全体臣民服从主权者,然而却不能以相反的理由责成主权者约束其自身;因此,主权者若是以一种为他自己所不得违背的法律来约束自己,那便是违反政治共同体的本性了。既然只能就唯一的同一种关系来考虑自己,所以就每个个人而论也就是在与自身订约;由此可见,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种根本法律是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体的①,哪怕是社会契约本身②。这并不是说,这一共同体在绝不损害这一契约的条件之下也不能与外人订约了;因为就其对外而论,它仍是一个单一体,是一个个体。

但是政治共同体或主权者,其存在既只是出于契约的神圣性,所以就绝不能使自己负有任何可以损害这一原始行为的义务,纵使是对于外人也不能;比如说,转让自己的某一部分,或者是使自己隶属于另一个主权者。破坏了那种它自己所赖以存在的行为,也就是消灭了自己,而并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产生出任何东西来的。

一旦人群这样地结成了一个共同体之后,侵犯其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就不能不是在攻击整个的共同体;而侵犯共同体就更不能不使它的成员同仇敌忾③。

这样,义务和利害关系就迫使缔约者双方同样地要彼此互助,而同是这些人也就应该力求在这种双重关系④之下把一切有系于此的利益都结合在一起。

①《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第2部:“由于契约的性质,我们便可以看出,它不会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如果没有更高的权力可以保证缔约者的忠诚,可以迫使他们履行相互间的允诺的话,那末双方自己便是自己案件的裁判者,——任何一方总是有权撤销契约的。”——译注

②“哪怕是社会契约本身”,《日内瓦手稿》中没有这几个字。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4章,又,《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第2部。——译注

③《日内瓦手稿》此下尚有:“因为除了他们所参与的共同生命而外,每个人自己在主权者实际上所并未加以安排的那些部分就都冒有危险,并且除非是受公共的保护就不会享有安全。”——译注

④“双重关系”指义务与利害关系。——译注

再者,主权者既然只能由组成主权者的各个人所构成,所以主权者就没有、而且也不能有与他们的利益相反的任何利益;因此,主权权力就无需对于臣民提供任何保证,因为共同体不可能想要损害它的全体成员①;而且我们以后②还可以看到,共同体也不可能损害任何个别的人。主权者正由于他是主权者,便永远都是他所当然的那样。

但是,臣民对于主权者的关系却不是这样的,尽管有着共同的利益,但是如果主权者没有办法确保臣民的忠诚,那末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保证臣民履行规约。

事实上,每个个人作为人来说,可以具有个别的意志,而与他作为公民所具有的公意相反或者不同③。他的个人利益对他所说的话,可以完全违背公共利益;他那绝对的④、天然独立的生存,可以使他把自己对于公共事业所负的义务看作是一种无偿的贡献,而抛弃义务之为害于别人会远远小于因履行义务所加给自己的负担。而且他对于构成国家的那种道德人格,也因为它不是一个个人,就认为它只不过是一个理性的存在;于是他就只享受公民的权利,而不愿意尽臣民的义务了。这种非正义长此以往,将会造成政治共同体的毁灭的。

①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6章。——译注

②见本书第2卷,第4章。——译注③关于作者所说的四种意志,即个别意志(volontéparticulière)、团体(共同体)意志(volontédecorps)、众意(volontédetous)和公意(volontégénérale),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6章;第2卷,第1、3章;第3卷,第15章。——译注

④“绝对”指自然状态中的自由。——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论主权者”,明显受导论其钟表匠家庭的职业影响,故以为“政治共同体或主权者”是一部准确无误的机器呢。他哪里知道,高于法律的主权者和他一样,是个不可救药的无赖。



【第八章 论社会状态】


因而,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致于成为一纸空文①,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唯有这一规定才能使其他规定具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因为这就是使每一个公民都有祖国从而保证他免于一切人身依附的条件,这就是造成政治机器灵活运转的条件,并且也唯有它才是使社会规约成其为合法的条件;没有这一条件;社会规约便会是荒谬的、暴政的,并且会遭到最严重的滥用。

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类便产生了一场最堪注目的变化;在他们的行为中正义就代替了本能,而他们的行动也就被赋予了前此所未有的道德性②。

①《日内瓦手稿》此处作:“因而,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致于成为一纸空文,就必须使主权者在每个人的同意而外,还得具有他们对公共事业效忠的某些保证。这些保证的第一步,通常就是宣誓。然而由于它是从全然不同的另一种秩序得出来的,并且每个人又可以按照自己内心的准则随心所欲地修改自己所负担的义务;所以人们在政治体制中就很少依赖于这一点,而是更有理由要重视从事物本身之中所得出来的那些更为现实的安全保证。“——译注

②可参看《爱弥儿》第4卷。——译注

唯有当义务的呼声代替了生理的冲动,权利代替了嗜欲的时候,此前只知道关怀一己的人类才发现自己不得不按照另外的原则行事,并且在听从自己的欲望之前,先要请教自己的理性①。

虽然在这种状态中,他被剥夺了他所得之于自然的许多便利,然而他却从这里面重新得到了如此之巨大的收获;他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发展,他的思想开阔了,他的感情高尚了,他的灵魂整个提高到这样的地步,以致于——若不是对新处境的滥用使他往往堕落得比原来的出发点更糟的话——对于从此使得他永远脱离自然状态,使他从一个愚昧的、局限的动物一变而为一个有智慧的生物,一变而为一个人的那个幸福的时刻,他一定会是感恩不尽的②。

现在让我们把整个这张收支平衡表简化为易于比较的项目吧: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为了权衡得失时不致发生错误,我们必须很好地区别仅仅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的自然的自由,与被公意所约束着的社会的自由;并区别仅仅是由于强力的结果或者是最先占有权而形成的享有权,与只能是根据正式的权利而奠定的所有权。

①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6章。——译注

②布拉玛奇(J。Burlamaqui,1694—1748)

《政治权利原理》(1751):“政治的自由要远远优越于自然的自由;因此,产生了政治自由的政治状态,乃是人类一切状态中最完美的状态,而且确切地说,还是人类最自然的状态。”——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不知,所谓“正义”,只是“动物本能之间的平衡及其种种伪装”。



【第九章 论财产权】


除上述以外,我们还应该在社会状态的收益栏内再加上道德的自由①,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而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然而关于这一点,我已经谈论得太多了,而且自由一词的哲学意义,在这里也不属于我的主题之内。②

集体的每个成员,在集体形成的那一瞬间,便把当时实际情况下所存在的自己——他本身和他的全部力量,而他所享有的财富也构成其中的一部分——献给了集体。这并不是说,由于这一行为,享有权便在转手之际会改变性质而成为主权者手中的所有权;然而城邦的力量既是无可比拟地要大过于个人的力量,所以公共的享有虽然没有更大的合法性,——至少对于外邦人是如此,——但在事实上却更为强而有力和更为不可变更。因为就国家对它的成员而言,国家由于有构成国家中一切权利的基础的社会契约,便成为他们全部财富的主人;但就国家对其他国家而言,则国家只是由于它从个人那里所得来的最先占有者的权利,才成为财富的主人的。

①《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第1部:“我们可以说野蛮人并不是邪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知识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限制,而只是感情的平静与对罪恶的无知。”又卢梭《水仙集序言》:“德行与邪恶两个名词乃是以集体为对象的概念,是只有通过人们的频繁接触才能产生的。”——译注

②卢梭《政治经济学》:“财产是政治社会的真正基础,是公民订约的真正保障。”——译注

最初占有者的权利,虽然要比最强者的权利更真实些,但也唯有在财产权确立之后,才能成为一种真正的权利。每个人都天然有权取得为自己所必需的一切;但是使他成为某项财富的所有者这一积极行为,便排除了他对其余一切财富的所有权。他的那份一经确定,他就应该以此为限,并且对集体不能再有任何更多的权利。这就是何以原来在自然状态中是那样脆弱的最初占有者的权利,却会备受一切社会人尊敬的缘故了。人们尊重这种权利的,更多地倒是并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而不是属于别人所有的东西。

一般说来,要认可对于某块土地的最初占有者的权利,就必须具备下列的条件:首先,这块土地还不曾有人居住;其次,人们只能占有为维持自己的生存所必需的数量;第三,人们之占有这块土地不能凭一种空洞的仪式,而是要凭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根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唯一标志。

事实上,授予需要与劳动以最初占有者的权利,不就已经把这种权利扩展到最大可能的限度了吗?难道对于这一权利可以不加限制吗?难道插足于一块公共的土地之上,就足以立刻自封为这块土地的主人了吗?难道由于有力量把别人从这块土地上暂时赶走,就足以永远剥夺别人重新回来的权利了吗?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若不是用该受惩罚的篡夺手段,——因为他们对其他的人夺去了大自然所共同赋给大家的居住地和生活品,——又怎么能够攫取并剥夺全人类的广大土地呢?当努涅兹。巴尔波①在海边上以卡斯提王冕的名义宣布占领南太平洋和整个南美洲的时候,难道这就足以剥夺那里全体居民的土地并把全世界的君主都排斥在外了吗?

然而就在这个立足点上,这种仪式却枉然无益地一再为人们所效颦;而那位天主教的国王②在他的暖阁里只消一举就占有了全世界,只要随后把别的君主已经占有的地方划入他自己的帝国版图就行了。

我们可以想象,各个人毗邻的和相联的土地是怎样变成公共的土地的,以及主权权利从臣民本身扩大到臣民所占有的土地时,又怎样变成为既是对于实物的而同时又是对于人身的权利;这就使得土地占有者们陷于更大的依附地位,并且把他们力量的本身转化为使他们效忠的保证。这种便宜似乎古代的国君们并不曾很好地感觉到,他们仅只称为波斯人的王、塞种人③的王或是马其顿人的王,好像他们只不过自认为是人民的首领而不是国土的主人。今天的国王们就聪明得多地自称为法兰西王、西班牙王、英格兰王,等等;这样,他们就既领有土地,同时又确实领有土地上的居民。

①巴尔波(NunezBalbao,1475—1517年)西班牙航海家,于1513年发现南美洲及太平洋,并以卡斯提王斐迪南第五(1474—1516年)的名义宣布占有。——译注

②指卡斯提王斐迪南第五。——译注

③塞种人或译西徐亚人,为古代欧亚草原上的游牧部族。——译注

这种转让所具有的唯一特点就是:集体在接受个人财富时远不是剥夺个人的财富,而只是保证他们自己对财富的合法享有,使据有①变成为一种真正的权利,使享用变成为所有权。于是享有者便由于一种既对公众有利、但更对自身有利的割让行为而被人认为是公共财富的保管者,他们的权利受到国家全体成员的尊重,并受到国家的全力保护以防御外邦人;所以可以说,他们是获得了他们所献出的一切。只要区别了主权者与所有者对同一块地产所具有的不同权利,这个二难推论是不难解释的,这一点我们在后面②就可以看到。

也可能有这种情形:人们在尚未享有任何土地之前,就已开始相结合了,然后再去占据一块足敷全体之用的土地;他们或是共同享用这块土地,或是彼此平分或按主权者所规定的比例来加以划分。无论用什么方式进行这种占领,各个人对于他自己那块地产所具有的权利,都永远要从属于集体对于所有的人所具有的权利;没有这一点,社会的联系就不能巩固,而主权的行使也就没有实际的力量。

①“据有”原文为usurpation,通常作篡夺解。此字源出拉丁文usurpare,指因使用或占有而在事实上据有某物。这里是在字源的意义上使用这个字的。——译注

②见本书第2卷,第4章。——译注

我现在就要指出构成全部社会体系的基础,以便结束本章与本卷:那就是,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①;从而,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②。

①《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前言”:“我认为人类中间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称之为自然的或身体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被自然所确定的,包括年龄、健康、体力与精神或心灵的品质之不同;另一种可以称之为道德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必须有赖于某种约定,而且是由于人们的同意而确定下来的,或者至少是被人们的同意所批准的。”——译注

②在坏政府的下面,这种平等只是虚有其表;它只能保持穷人处于贫困,保持富人处于据有。事实上,法律总是有利于享有财富的人,而有害于一无所有的人;由此可见,惟有当人人都有一些东西而又没有人能有过多的东西的时候,社会状态才会对人类有益。

谢选骏指出:“道德的自由”就是“免除道德的自由”,也就是“不道德的自由”。



【第二卷】



【第一章 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以上所确立的原则之首先的而又最重要的结果,便是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因为,如果说个别利益的对立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那末,就正是这些个别利益的一致才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正是这些不同利益的共同之点,才形成了社会的联系;如果所有这些利益彼此并不具有某些一致之点的话,那末就没有任何社会可以存在了。因此,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的利益。

因此我要说: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并且主权者既然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自己;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①事实上,纵使个别意志与公意在某些点上互相一致并不是不可能的,然而至少这种一致若要经常而持久却是不可能的;因为个别意志由于它的本性就总是倾向于偏私,而公意则总是倾向于平等。人们要想保证这种一致,那就更加不可能了,即使它总该是存在着的;那不会是人为的结果,而只能是机遇的结果。

①《山中书简》第6书:“是什么使得国家成为统一体的?那就是它的成员的结合。它的成员的结合又从何而来?那就来自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义务。而什么是这种义务的基础呢?

在这一点上,作者们就意见分歧了。

有人认为是强力,又有人认为是父权,还有人认为是天意。每个人都树立了自己的原则并攻击别人的原则。我自己也不例外。我提出,国家成员之间的约定乃是政治共同体的基础。

……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义务,还能有什么基础比他们相互之间的自由缔约更为确切不移的呢?可是这一约定的性质又是怎样的呢?”

主权者很可以说,“我的意图的确就是某某人的意图,或者至少也是他自称他所意图的东西”;但是主权者却不能说,“这个人明天所将意图的仍将是我的意图”,因为意志使自身受未来所束缚,这本来是荒谬的,同时也因为并不能由任何别的意志来许诺任何违反原意图者自身幸福的事情。因此,如果人民单纯是诺诺地服从,那末,人民本身就会由于这一行为而解体,就会丧失其人民的品质;只要一旦出现一个主人,就立刻不再有主权者了,并且政治体也从此就告毁灭。

在这样的情况下,普遍的缄默就可以认为是人民的同意。

这一点,下面还要详加解说。①这绝不是说,首领的号令,在主权者有反对它的自由而“社会契约的成立乃是一种特殊的公约,由于这一公约每个个人就和所有的人订了约,由此也就产生了所有的人对每个人的反约;这就是结合的直接目的。我所谓这一订约是一种特殊的订约,就在于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无保留的,它永远不可能是不正义的或者为人所滥用,因为共同体不可能想要伤害它自己,而全体也只能是为着全体。它之所以是一种特殊的订约,还在于它把订约者联系在一起,使他们不受役于任何人,而且在以他们的唯一意志为律令的时候,它还使他们仍然一如既往那样地自由。从而,大家的意志就是至高无上的秩序与律令;而这一普遍的、人格化了的律令,就是我所称为的主权者。由此可见,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而且它在本质上就存在于共同体的全体成员之中。”——译注。

① 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5章。——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胡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难道说,美国向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不是经过了主权的转让吗?由此可见,卢梭的胡说,连他的门徒都不信。二战的时候,整个法国连埃菲尔铁塔都趴在了德国的脚下。看来,卢梭胡论还应加上一句——“主权是不可投降的。”



【第二章 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由于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同样理由,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意志要末是公意②,要末不是;它要末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末就只是一部分人的。在前一种情形下,这种意志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并且构成法律。在第二种情形下,它便只是一种个别意志或者是一种行政行为,至多也不过是一道命令而已。

可是,我们的政论家们既不能从原则上区分主权,于是便从对象上区分主权③:他们把主权分为强力与意志,分为立法权力与行政权力,分为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分为内政权与外交权④。

他们时而把这些部分混为一谈,时而又把它们拆开。

①见本书第3卷。又,可参看洛克《政府论》第2卷,第12章。——译注

②意志要成为公意,并不永远需要它是全体一致的,但必须把全部票数都计算在内;任何形式的例外都会破坏它的公共性。

③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1卷,第6章。——译注

④《山中书简》第7书:“根据社会契约所奠定的原则,我们就可以看出:和通常的见解正好相反,国与国之间的联盟、宣战与媾和都不是主权的行为,而是政府的行为,并且这种思想是符合最能理解政治权利原理的那些民族的习惯的。”——译注

他们把主权者弄成是一个支离破碎拼凑起来的怪物;好像他们是用几个人的肢体来凑成一个人的样子,其中一个有眼,另一个有臂,另一个又有脚,都再没有别的部分了。

据说日本的幻术家能当众把一个孩子肢解,把他的肢体一一抛上天空去,然后就能再掉下一个完整无缺的活生生的孩子来。

这倒有点像我们政论家们所玩的把戏了,他们用的不愧是一种江湖幻术,把社会共同体加以肢解,随后不知怎么回事又居然把各个片断重新凑合在一起。

这一错误出自没有能形成主权权威的正确概念,出自把仅仅是主权权威所派生的东西误以为是主权权威的构成部分。例如,人们就这样把宣战与媾和的行为认为是主权的行为;其实并不如此,因为这些行为都不是法律而只是法律的应用,是决定法律情况的一种个别行为。只要我们把法律一词所附有的观念确定下来,就会很明显地看出这一点。

在同样考察其他分类时,我们就会发现,每当人们自以为看出了主权是分立的,他们就要犯错误;而被人认为是主权各个部分的那些权利都只是从属于主权的,并且永远要以至高无上的意志为前提,那些权利都只不过是执行最高意志而已。

当研究政治权利的作家们,想要根据他们已经确定的原则来判断国王与人民的相应权利时,我们简直无法述说这种缺乏确切性的结果给他们的种种论断投下了怎样的含混不清。

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在格老秀斯的著作的第一卷,第三、第四两章中,这位渊博的学者以及该书的译者巴贝拉克①是怎样地纠缠于并迷失在自己的诡辩之中的;他们唯恐把自己的见解说得太多或者太少,并唯恐冒犯了他们所要加以调和的各种利益②。格老秀斯不满意自己的祖国,逃亡到法国;他有意讨好路易十三③,他的书就是献给路易十三的,所以他不遗余力地要剥夺人民的一切权利,并且想尽种种办法要把它们奉献给国王。这一定也投合了巴贝拉克的胃口,巴贝拉克是把自己的译书献给英王乔治第一④的。然而不幸雅各第二⑤的被逐——他是称之为逊位的——使他不得不小心谨慎,回避要害,含糊其词,以免把威廉⑥弄成是个篡位者。假如这两位作家能采取真正的原则的话,一切难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而他们也就可以始终一贯了。

他们本该是忍痛说出真理来的,他们本该是只求讨好人民的。然而,真理却毕竟不会使他们交运,而人民也不会给他们以大使头衔或教授讲席或高薪厚俸的。

①“格老秀斯的著作”指《战争与和平法》。此书的法文译本于1746年出版,译者是巴贝拉克(J。Barbeyrac)。——译注

②此处指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2卷,第3章。——译注

③路易十三(1610—1643年在位),法国国王。——译注

④乔治第一(1714—1727年在位),英国国王。——译注

⑤即詹姆斯第二(1685—1688年在位),英国国王。

1688年“光荣革命”,国会拥护奥兰治。威廉取代詹姆斯第二为英国国王。——译注

⑥即威廉第三(168—1702年在位),英国国王。——译注

谢选骏指出:谁说主权是不可转让的?战败了主权就得转让!例如美国独立。谁说主权是不可分割的?战败了主权就得分割!例如清朝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在卢梭以前的时候,这些事例更是不胜枚举。由此可见《社会契约论》,完全是张嘴就来、信口开河的异想天开。



【第三章 公意是否可能错误】


由以上所述,可见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但是并不能由此推论说,人民的考虑也永远有着同样的正确性。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人民是决不会被腐蚀的,但人民却往往会受欺骗,而且唯有在这时候,人民才好像会愿意要不好的东西。

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有很大的差别①;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②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

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勾结;那末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总会是好的。但是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每一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它的成员来说就成为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成为个别意志;这时候我们可以说,投票者的数目已经不再与人数相等,而只与集团的数目相等了。

①这句话作者最初写作:“公意也就是众意,这是极其罕见的事。”——译注

②阿冉松侯爵说:“每种利益都具有不同的原则。两种个别利益的一致是由于与第三种利益相对立而形成的。”

①他还可以补充说,全体的利益一致是由于与每个人的利益相对立而形成的。如果完全没有不同的利益,那末,那种永远都碰不到障碍的共同利益,也就很难被人感觉到;一切都将自行运转,政治也就不成其为一种艺术了。

①此处引文见阿冉松《法国古代与近代政府论》第2章;引文中的“相对立”原文作“相反的理由”。——译注

分歧在数量上是减少了,而所得的结果却更缺乏公意。最后,当这些集团中有一个是如此之大,以致于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的时候,那么结果你就不再有许多小的分歧的总和,而只有一个唯一的分歧;这时,就不再有公意,而占优势的意见便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意见。

因此,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①。

伟大的莱格古士②的独特而高明的制度便是如此。但如果有了派系存在的话,那末就必须增殖它们的数目并防止它们之间的不平等,就像梭伦、努玛和塞尔维乌斯所做的那样。

①马基雅弗里说:“Veracosaéchealcunidivisioninuoconoalerepubli-chealcunegiovano:quelenuoconochesonodalesetedapartigianiacompagAnate:quelegiovanochesenzasete,senzapartigianisimantengo-no。

NonpotenAdoadunqueprovedereunfondatored‘unarepublcachenonsianonimizicieinquela,hadaprovederalmenochenonvisianoset-te。“

〔“事实上,有些划分是有害于一个共和国的,有些则是有益的;那些会激起宗派与党争的是有害的,而那些不会引起宗派与党争的则是有益的。既然一个国家的创业者无法禁止敌对者的存在,至少他也应该防止他们成为宗派。”〕(《佛罗伦斯史》,第7卷。)

②莱格古士(Lycurgue,即Lycurgus),为传说中纪元前八世纪斯巴达的国王,著名的立法者。他采取均分土地的方法以消除等级与党派的对立。事见普鲁塔克《英雄传》第1卷。——译注

谢选骏指出:人问“公意是否可能错误”?我的回答是“公意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多数人是愚蠢的;所以由最大多数的蠢人所做出的决定,肯定是极其错误的。



【第四章 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这种防范方法是使公意可以永远发扬光大而且人民也决不会犯错误的唯一好方法。

如果国家,或者说城邦,只不外是一个道德人格,其生命全在于它的成员的结合,并且如果它最主要的关怀就是要保存它自身;那末它就必须有一种普遍的强制性的力量,以便按照最有利于全体的方式来推动并安排各个部分。正如自然赋予了每个人以支配自己各部分肢体的绝对权力一样,社会公约也赋予了政治体以支配它的各个成员的绝对权力。正是这种权力,当其受公意所指导时,如上所述,就获得了主权这个名称。

可是,除了这个公共人格而外,我们还得考虑构成公共人格的那些私人,他们的生命和自由是天然地独立于公共人格之外的。因此,问题就在于很好地区别与公民相应的权利和与主权者相应的权利①,并区别前者以臣民的资格所应尽的义务和他们以人的资格所应享的自然权利。

我们承认,每个人由于社会公约而转让出来②的自己一切的权力、财富、自由,仅仅是全部之中其用途对于集体有重要关系的那部分③;但是也必须承认,唯有主权者才是这种重要性的裁判人。

凡是一个公民能为国家所做的任何服务,一经主权者要求,就应该立即去做;可是主权者这方面,却决不能给臣民加以任何一种对于集体是毫无用处的约束;他甚至于不可以有这种意图,因为在理性的法则之下,恰如在自然的法则之下一样,任何事情绝不能是毫无理由的。

把我们和社会体联结在一起的约定之所以成为义务,就只因为它们是相互的;并且它们的性质是这样的,即在履行这些约定时,人们不可能只是为别人效劳而不是同时也在为自己效劳。

①细心的读者们,我请求你们不要急于责备我在这里自相矛盾。由于语言的贫乏,所以我在用语上未能避免这种矛盾,请你们少待吧。①

①见本书第1卷,第6章。在该章中作者认为公民与主权者两个名字是可以互相通用的,但在此处又强调二者的区别;在该章中作者认为个人由于社会公约已转让出自己全部的自然权利,但此处又强调个人“以人的资格所应享的自然权利”;所以这里以“语言的贫乏”自解,并“请求你们不要急于责备我在这里自相矛盾。”——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4卷,第8章。——译注

③见本书第1卷,第6章。——译注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一个人不是把每个人这个词都当成他自己,并且在为全体投票时所想到的只是自己本人的话;公意又何以能总是公正的,而所有的人又何以能总是希望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幸福呢?这一点就证明了,权利平等及其所产生的正义概念乃是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私,因而也就是出自人的天性。这一点也就证明了公意若要真正成为公意,就应该在它的目的上以及在它的本质上都同样地是公意。

这就证明了公意必须从全体出发,才能对全体都适用;并且,当它倾向于某种个别的、特定的目标时,它就会丧失它的天然的公正性,因为这时我们判断的便是对我们陌生的东西,于是便不能有任何真正公平的原则在指导我们了①。

实际上,一项个别的事实或权利只要有任何一点未为事先的公约所规定的话,事情就会发生争议。在这样的一场争讼里,有关的个人是一造,而公众则是另一造;然而在这里我既看不到有必须遵循的法律,也看不到有能够做出判决的审判官。这时,要想把它诉之于公意的表决,就会是荒唐可笑的了;公意在这里只能是一造的结论,因而对于另一造就只不过是一个外部的、个别的意志,它在这种场合之下就会带来不公道而且容易犯错误。于是,正如个别意志不能代表公意一样,公意当其具有个别的目标时,也就轮到它自己变了质,也就不能再作为公意来对某个人或某件事作出判决了。

①《日内瓦手稿》:“实际上,由社会公约而得出的第一条法律,也是唯一真正根本的法律,就是每个人在一切事物上都应该以全体的最大幸福为依归。”——译注

例如,当雅典人民任命或罢免他们的首领,对某人授勋或对另外某人判刑,并且不加区别地以大量的个别法令来执行政府的全部行为时,这时候人民就已经不再有名副其实的公意了;他们的行动已经不再是主权者,而是行政官了。这好像是与通常的观念正好相反,但是请容许我有时间来阐述我的理由吧①。

我们由此应当理解:使意志得以公意化的与其说是投票的数目,倒不如说是把人们结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因为在这一制度中,每个人都必然地要服从他所加之于别人的条件。

这种利益与正义二者之间可赞美的一致性,便赋予了公共讨论以一种公正性;但在讨论任何个别事件的时候,既没有一种共同的利益能把审判官的准则和当事人的准则结合并统一起来,所以这种公正性也就会消失。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明这个原则,我们总会得到同样的结论;即,社会公约在公民之间确立了这样的一种平等,以致他们大家全都遵守同样的条件并且全都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于是,由于公约的性质,主权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一切真正属于公意的行为②——就都同等地约束着或照顾着全体公民;因而主权者就只认得国家这个共同体,而并不区别对待构成国家的任何个人。可是确切说来,主权的行为又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上级与下级之间的一种约定,而是共同体和它的各个成员之间的一种约定。它是合法的约定,因为它是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它是公平的约定,因为它对一切人都是共同的;它是有益的约定,因为它除了公共的幸福而外就不能再有任何别的目的;它是稳固的约定,因为它有着公共的力量和最高权力作为保障。只要臣民遵守的是这样的约定,他们就不是在服从任何别人,而只是在服从他们自己的意志。要问主权者与公民这两者相应的权利究竟到达什么限度,那就等于是问公民对于自己本身——每个人对于全体以及全体对于每个个人——能规定到什么地步。

①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7章;第4卷,第3章。——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2章。——译注

由此可见,主权权力虽然是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完全不可侵犯的,却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并且人人都可以任意处置这种约定所留给自己的财富和自由。

因而主权者便永远不能有权对某一个臣民要求得比对另一个臣民更多;因为那样的话,事情就变成了个别的,他的权力也就不再有效了。

一旦承认这种区别以后,那末在社会契约之中个人方面会做出任何真正牺牲来的这种说法便是不真实的了。由于契约的结果,他们的处境确实比起他们以前的情况更加可取得多;他们所做的并不是一项割让而是一件有利的交易①,也就是以一种更美好的、更稳定的生活方式代替了不可靠的、不安定的生活方式,以自由代替了天然的独立,以自身的安全代替了自己侵害别人的权力,以一种由社会的结合保障其不可战胜的权利代替了自己有可能被别人所制胜的强力。他们所献给国家的个人生命也不断地在受着国家的保护;并且当他们冒生命之险去捍卫国家的时候,这时他们所做的事不也就是把自己得之于国家的东西重新给国家吗?他们现在所做的事,难道不就是他们在自然状态里,当生活于不可避免的搏斗之中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以保卫自己的生存所需时,他们格外频繁地、格外危险地所必须要做的事情吗?诚然,在必要时,人人都要为祖国而战斗;然而这样也就再没有一个人要为自己而战斗了。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只需去冒一旦丧失这种安全时我们自身所必须去冒的种种危险中的一部分,这难道还不是收益吗?

谢选骏指出:卢梭胡说“由此可见,主权权力虽然是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的、完全不可侵犯的,却不会超出、也不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并且人人都可以任意处置这种约定所留给自己的财富和自由。”——在我看来,事情和卢梭这个疯子所说的正好相反。主权权力绝非完全绝对的、绝非完全神圣的、绝非完全不可侵犯的;但却经常超出、也必然超出子虚乌有的“公共约定”的界限。



【第五章 论生死权】


有人①问:个人既然绝对没有处置自身生命的权利②,又何以能把这种他自身所并不具有的权利转交给主权者呢?这个问题之显得难于解答,只是因为它的提法不对。每个人都有权冒自己生命的危险,以求保全自己的生命。难道有人会说,一个为了逃避火灾而跳楼的人是犯了自杀罪吗?

①指洛克。见洛克《政府论》第2卷,第9章。——译注

②作者认为自杀并不是自然权利,见《新哀洛漪思》第3部,第22书。——译注

难道有人会追究,一个在风浪里被淹死的人是在上船时犯了不顾危险的罪吗①?

社会条约以保全缔约者为目的。谁要达到目的也就要拥有手段,而手段则是和某些冒险、甚至于是和某些牺牲分不开的。谁要依靠别人来保全自己的生命,在必要时就应当也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且公民也不应当自己判断法律所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②对他说:“为了国家的缘故,需要你去效死”,他就应该去效死;因为正是由于这个条件他才一直都在享受着安全,并且他的生命也才不再单纯地只是一种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对罪犯处以死刑,也可以用大致同样的观点来观察:正是为了不至于成为凶手的牺牲品,所以人们才同意,假如自己做了凶手的话,自己也得死。在这一社会条约里,人们所想的只是要保障自己的生命,而远不是要了结自己的生命;决不能设想缔约者的任何一个人,当初就预想着自己要被绞死的。

①《纽沙代尔手稿》此处原有如下的话:“至于冒险,那是我们自愿地并且带着某种可能避免它的希望而去冒的一种危险,其用的是要获得对我们的吸引力更甚于危险之使我们感到恐惧的那种东西。”后经作者删去。——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章。——译注

而且,一个为非作恶的人,既然他是在攻击社会权利,于是便由于他的罪行而成为祖国的叛逆;他破坏了祖国的法律,所以就不再是国家的成员,他甚至于是在向国家开战。这时保全国家就和保全他自身不能相容,两者之中就有一个必须毁灭。对罪犯处以死刑,这与其说是把他当作公民,不如说是把他当作敌人。起诉和判决就是他已经破坏了社会条约的证明和宣告,因此他就不再是国家的成员了。而且既然他至少也曾因为他的居留①而自认为是国家的成员,所以就应该把他当作公约的破坏者而流放出境,或者是当作一个公共敌人而处以死刑。因为这样的一个敌人并不是一个道德人,而只是一个个人②罢了;并且唯有这时候,战争的权利才能是杀死被征服者③。

然而人们也许会说,惩罚一个罪犯乃是一件个别的行为。

我承认如此,可是这种惩罚却不属于主权者;这是主权者只能委任别人而不能由自己本身加以执行的权利。我的全部观念是前后一贯的,不过我却无法一下子全部都阐述清楚。

此外,刑罚频繁总是政府衰弱或者无能的一种标志。决不会有任何一个恶人,是我们在任何事情上都无法使之为善的。我们没有权利把人处死,哪怕仅仅是以警效尤,除非对于那些如果保存下来便不能没有危险的人。

至于对一个已受法律处分并经法官宣判的罪犯实行赦免或减刑的权利,那只能是属于那个超乎法律与法官之上的人,也就是说,只能是属于主权者;然而就在这一点上,他的权利也还是不很明确的,而且使用这种权利的场合也是非常之罕见的。在一个治绩良好的国家里,刑罚是很少见的,这倒不是因为赦免很多,而是因为犯罪的人很少。唯有当国家衰微时大量犯罪的出现,才保障了罪犯不受到惩罚。在罗马共和国之下,无论是元老院或是执政官都从来没有想要行使赦免;就连人民也不曾这样做过,尽管人民有时候会撤销自己的判决。

频繁的赦免就说明不久罪犯就会不再需要赦免了,大家都看得出来那会引向哪里去的。但是我觉得我自己满腔幽怨,它阻滞了我的笔;让那些从未犯过错误而且也永远不需要赦免的正直人士去讨论这些问题吧。

①本书第4卷,第2章:“居住在领土之内也就是服从主权”;又可参看该章作者原注。——译注

②“一个个人”指一个自然人或生物人。——译注③

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4章。——译注

谢选骏指出:赦免就是“法外开恩”,其实就是一种徇私枉法。而美国总统和各州州长却拥有这样的权力——许多罪犯出钱就可以购买这些人渣提供的刑事赦免。这就是“主权在民”吗?



【第六章 论法律】


由于社会公约,我们就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现在就需要由立法来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了。因为使政治体得以形成与结合的这一原始行为,并不就能决定它为了保存自己还应该做些什么事情①。

事物之所以美好并符合于秩序,乃是由于事物的本性所使然而与人类的约定无关。一切正义都来自上帝,唯有上帝才是正义的根源;但是如果我们当真能从这种高度来接受正义的话,我们就既不需要政府,也不需要法律了。毫无疑问,

①《日内瓦手稿》:“法律是政治体的唯一动力,政治体只能是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到;没有法律,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它虽然存在但不能行动。因为每个人都顺从公意,这还不够;为了遵遁公意,就必须认识公意。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的必要性。”——译注

存在着一种完全出自理性的普遍正义;但是要使这种正义能为我们所公认,它就必须是相互的。然而从人世来考察事物①,则缺少了自然的制裁,正义的法则在人间就是虚幻的;当正直的人对一切人都遵守正义的法则,却没有人对他遵守时,正义的法则就只不过造成了坏人的幸福和正直的人的不幸罢了。因此,就需要有约定和法律来把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并使正义能符合于它的目的②。在自然状态中,一切都是公共的,如果我不曾对一个人作过任何允诺,我对他就没有任何义务;我认为是属于别人的,只是那些对我没有用处的东西。

但是在社会状态中,一切权利都被法律固定下来,情形就不是这样的了。

然则,法律究竟是什么呢③?

只要人们仅仅满足于把形而上学的观念④附着在这个名词之上的时候,人们就会始终是百思不得其解。

①“从人世来考察事物”指从政治或社会契约来考察事物,系与上文从上帝和理性来考察事物相对而言。——译注

②“使正义能符合于它的目的”指使正义能应用于社会现实,而不只是停留在概念上。——译注

③《爱弥儿》第5卷:“这门学科是崭新的,法律的界说还有待规定。”——译注

④“形而上学的观念”指孟德斯鸠对于法的定义。孟德斯鸠认为法是“事物本性所产生的必然的关系”(《论法的精神》,第1卷,第1章)。——译注

而且,纵使人们能说出自然法是什么,人们也并不会因此便能更好地了解国家法①是什么。

我已经说过②,对于一个个别的对象是绝不会有公意的。

事实上,这种个别的对象不是在国家之内,就是在国家之外。

如果它是在国家之外,那末这一外在的意志就其对国家的关系而言,就绝不能是公意;如果这一个别对象是在国家之内,则它便是国家的一部分:这时,全体和它的这一部分之间便以两个分别的存在而形成了一种对比关系,其中的一个就是这一部分,而另一个则是减掉这一部分之后的全体。但是全体减掉一部分之后,就绝不是全体;于是只要这种关系继续存在的话,也就不再有全体而只有不相等的两个部分;由此可见,其中的一方的意志比起另一方来,就绝不会更是公意。

但是当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作出规定时,他们便只是考虑着他们自己了;如果这时形成了某种对比关系的话,那也只是某种观点之下的整个对象对于另一种观点之下的整个对象之间的关系③,而全体却没有任何分裂。

这时人们所规定的事情就是公共的,正如作出规定的意志是公意一样。正是这种行为,我就称之为法律。

①“自然法”“国家法”。《爱弥儿》第2卷:“假如国家法也像自然法一样,可以具有一种永远不可能为任何人间力量所摧毁的坚固性的话,这时人的依存性就重行转化为物的依存性;于是在共和国里,我们就可以重新把自然状态的好处结合到政治状态的好处上面去了。”作者认为孟德斯鸠的错误在于把自然法和国家法混为一谈,所以此处讥之为“形而上学”。——译注

②见本书,第2卷,第4章。——译注

③“某种观点之下的整个对象”指作为主权者(制订法律)的全体人民,“另一种观点之下的整个对象”指作为臣民(服从法律)的全体人民。——译注

我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因此,法律很可以规定①有各种特权,但是它却绝不能指名把特权赋予某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划分为若干等级,甚至于规定取得各该等级的权利的种种资格,但是它却不能指名把某某人列入某个等级之中;它可以确立一种王朝政府和一种世袭的继承制,但是它却不能选定一个国王,也不能指定一家王室:总之,一切有关个别对象的职能都丝毫不属于立法权力。

根据这一观念,我们立刻可以看出,我们无须再问应该由谁来制订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我们既无须问君主②是否超乎法律之上,因为君主也是国家的成员③;也无须问法律是否会不公正,因为没有人会对自己本人不公正④。更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

①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7章。——译注

②本书使用“君主”一词大多数情况是指主权者,但是这里的“君主”一词则指执政者,即通常意义的政府。——译注

③《山中书简》第3书:“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也不存在任何人是高于法律之上的。一个自由的人民,服从但不受奴役;有首领但没有主人;服从法律但仅仅是服从法律。共和国里对于行政官所设下的全部障碍,都是为着保障法律的神圣堡垒的安全而建立的。他们是执行者而不是仲裁者;他们应该保卫法律而不是侵犯法律。”——译注

④《山中书简》第9书:“首先的而且最大的公共利益,永远是正义。大家都要求条件应该人人平等,而正义也就不外是这种平等。公民要求的只是法律和遵守法律。人民之中的每个人都很清楚,如果有了例外,那就会对他不利。因此,大家都怕有例外;而怕有例外的人就会热爱法律。可是对于首领来说,事情却完全是另一个样;他们的状态本身就是一种优越状态,所以他们就处处追求优越。”——译注

我们还可以看出,法律既然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所以一个人,不论他是谁,擅自发号施令就绝不能成为法律;即使是主权者对于某个个别对象所发出的号令,也绝不能成为一条法律,而只能是一道命令;那不是主权的行为,而只是行政①的行为。

因此,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无论它的行政形式如何——我就称之为共和国;因为唯有在这里才是公共利益在统治着,公共事物②才是作数的。一切合法的政府都是共和制的③;我随后④就将阐明政府是什么。

确切说来,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结合的条件。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规定社会条件的,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

然而这些人该怎样来规定社会的条件呢?

是由于突然灵机一动而达成共同一致的吗?政治体具备一个可以表达自己意志的机构吗?谁给政治体以必要的预见力来事先想出这些行为并加以公布呢?或者,在必要时又是怎样来宣告这些行为的呢?常常是并不知道自己应该要些什么东西的盲目的群众,——因为什么东西对于自己好,他们知道得太少了,——又怎么能亲自来执行像立法体系这样一桩既重大而又困难的事业呢?

①此处“行政”指政府。——译注

②此处“公共事物”为双关语。“共和国”原文为république,源出拉丁文re-publica(公共事物)。——译注

③我理解这一名词不仅是指一种贵族制或者一种民主制,而且是一般地指一切被公意、也就是被法律所指导的政府。政府要成其为合法的,就绝不能与主权者混为一谈,而只能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这样,君主制本身也还是共和制。这一点将在下一卷中加以说明。

④见本书第3卷。——译注

人民永远是愿望自己幸福的,但是人民自己却并不能永远都看得出什么是幸福。公意永远是正确的,但是那指导着公意的判断却并不永远都是明智的①。

所以就必须使它能看到对象的真相,有时还得看到对象所应该呈现的假象;必须为它指出一条它所寻求的美好道路,保障它不至于受个别意志的诱惑,使它能看清时间与地点,并能以遥远的隐患来平衡当前切身利益的引诱。个人看得到幸福却又不要它;公众在愿望着幸福却又看不见它。两者都同等地需要指导②。所以就必须使前者能以自己的意志顺从自己的理性;又必须使后者学会认识自己所愿望的事物。这时,公共智慧的结果便形成理智与意志在社会体中的结合,由此才有各个部分的密切合作,以及最后才有全体的最大力量。正是因此,才必须要有一个立法者。

①这句话初稿作:“公意永远是正确的,根本不发生需要加以纠正的问题,但却必须善于及时加以审查。”又,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3章。——译注

②“两者都同等地需要指导”

,指个人需要道德的指导,公众需要经验与知识的指导。——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胡说,“在自然状态中,一切都是公共的”,这完全是马克思主义式的“原始共产主义”。他哪里懂得,在自然状态中,他的命也像任何猎物可以随意猎杀,“一切都是公共的”=等于强者为王!这很接近共产党国家的现况了。



【第七章 论立法者】


为了发现能适合于各个民族的最好的社会规则,就需要有一种能够洞察人类的全部感情而又不受任何感情①所支配的最高的智慧;它与我们人性没有任何关系,但又能认识人性的深处②;它自身的幸福虽与我们无关,然而它又很愿意关怀我们的幸福;最后,在时世的推移里,它照顾到长远的光荣,能在这个世纪里工作,而在下个世纪里享受③。要为人类制订法律,简直是需要神明④。

卡里古拉根据事实所做的推论⑤,柏拉图则根据权利而在他的《政治篇》⑥中以同样的推论对他所探求的政治人物或者作人君的人物做出了规定。但是,如果说一个伟大的国君

①这句话里的两个“感情”,《日内瓦手稿》均作“需要”。——译注

②“但又能认识人性的深处”,《日内瓦手稿》作:“但又能看出适合人性所需的一切”。——译注

③一个民族,除非当它的立法开始衰颓的时候,是不会出名的。人们往往忽略了莱格古士的制度在受到希腊其他各国注意之前,早已经给斯巴达人造就了多少世纪的幸福了。

④这句话《日内瓦手稿》作:“总之,简直是需要一位神明,才能为人类制订良好的法律。”——译注

⑤见本书,第1卷,第2章。《日内瓦手稿》在这句话下面还有“就像是一个牧人对他的羊群具有优越性那样”。——译注

⑥见柏拉图《政治篇》,第10—13章,第29—32章。——译注

真是一个罕见的人物,那末一个伟大的立法者又该怎样呢①?

前者只不过是遵循着后者所规划的模型而已。一个是发明机器的工程师,另一个则只不过是安装机器和开动机器的工匠。

孟德斯鸠说过:“社会诞生时是共和国的首领在创设制度,此后便是由制度来塑造共和国的首领了。”②

敢于为一国人民进行创制的人,——可以这样说——必须自己觉得有把握能够改变人性,能够把每个自身都是一个完整而孤立的整体的个人转化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这个个人就以一定的方式从整体里获得自己的生命与存在;能够改变③人的素质,使之得到加强;能够以作为全体一部分的有道德的生命来代替我们人人得之于自然界的生理上的独立的生命④。总之,必须抽掉人类本身固有的力量,才能赋予他们以他们本身之外的、而且非靠别人帮助便无法运用的力量。

①《日内瓦手稿》:“什么是立法这门科学呢?哪里去找掌握了这门科学的天才呢?敢于运用这门科学的人必须具备什么品德呢?这一探讨是艰巨的;对于一个以了解怎样才能产生一个体制良好的国家而自许的人,这甚至于会令人气馁的。”——译注

②引文见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第1章。——译注

③“改变”《日内瓦手稿》作“抽掉”。——译注

④《爱弥儿》,第1卷:“自然人完全为自己而生存,……公民则是整体的一部分,……良好的社会制度是最善于改变人性的制度,它剥夺人的绝对生命,赋予他以相对关系的生命,把所谓‘我’移植在共同的单一体中,也就是说移植在社会的‘我’之中;这样,他就不再以为自己是一个单一体,而是整体的一部分,只有在共同体之中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在社会秩序中,一个人如果还要保存他的自然感情的优越地位,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永远跟自己相矛盾;那末,他就永远既不是人,也不是公民。”——译注

这些天然的力量消灭得越多,则所获得的力量也就越大、越持久,制度也就越巩固、越完美。从而每个公民若不靠其余所有的人,就会等于无物,就会一事无成;如果整体所获得的力量等于或者优于全体个人的天然力量的总和,那么我们就可以说,立法已经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高的完美程度了①。

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②。如果说由于他的天才③而应该如此的话,那末由于他的职务他也同样应该如此。这一职务决不是行政,也决不是主权。这一职务缔造了共和国,但又决不在共和国的组织之内;它是一种独特的、超然的职能,与人间世界毫无共同之处;因为号令人的人如果不应该号令法律的话,那末号令法律的人也就更不应该号令人④;否则,他的法律⑤受到他的感情所支配,便只能经常地贯彻他自己的不公正,而他个人的意见之损害他自己的事业的神圣性,也就只能是永远不可避免⑥。

①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6章。——译注

②卢梭本人即曾企图作这样一个立法者,并于1765年写成《科西嘉制宪拟议》,173年写成《波兰政府论》。——译注

③“天才”《日内瓦手稿》作“才能”。——译注

④“号令人的人”即行政官,“号令法律的人”即立法者。——译注

⑤此处正本作“他的法律”(seslois),迦尼蔼(Garnier)版作“这些法律”(ceslois)。——译注

⑥《日内瓦手稿》:“如果有人说:全体人民既然曾经一度自愿地、庄严地而又毫无束缚地服从于一个人(指立法者——译者);所以这个人的意志就应该被看成等于公意的行为。

那末,对他所说的这种诡辩,我已经答复过了。

我要补充说,莱格古士为他的国家制订法律时,是先逊位然后才着手的①。大多数希腊城邦的习惯都是委托异邦人来制订本国的法律。近代意大利的共和国每每仿效这种做法;日内瓦共和国也是如此,而且结果很好。在罗马最辉煌的时期,就可以看出暴政的种种罪恶已经在它的内部复活,也可以看出它已经快要灭亡,因为立法权威与主权设想中的人民自愿的服从,永远是有条件的;它的出现绝不是为了君主(指立法者——译者)的利益,而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假如任何个人答应无保留地服从,那只是为了全体的幸福;君主在这类情形下也订立了人民所订的约定,而且既使在最强暴的专制制度之下,他也不能破坏自己的誓言而又不同时立即取消了他的臣民的誓言。“因此就需要经常弄清楚,这些条件是否履行了,从而君主的意志是否确实是公意;而人民则是这个问题的唯一裁判者。法律就像纯金,它是不可能用任何办法改变其性质的;第一下的考验就立刻使它恢复了它的自然形态。”——译注

①按普鲁塔克《英雄传》中并无此项记载,仅提到莱格古士是他的国王侄子的监护人,在为斯巴达变法之前,曾只身远游海外各地。——译注

只把加尔文①当作是一个神学家的人们,并没有很好地认识到加尔文天才的博大。他对我们②贤明的法令汇编的工作是起了很大作用的,这给他造成的荣誉并不亚于他的《体制》一书。无论时间可能给我们的宗教信仰带来怎样的革命,但是只要我们对祖国和对自由的热爱并不熄灭,那末,对于这位伟大的人物的怀念就会永远保留在人们的感恩之中③。

①加尔文(见本书第1卷译注)为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加尔文教派的创始人,后成为日内瓦的统治者。《体制》指加尔文《论基督教的体制》一书。——译注

②“我们”指日内瓦。——译注

③《山中书简》第2书:“加尔文无疑是个伟人;然而他却终究是一个人,并且更糟的是,他是一个神学家;何况他还具有着一个自命优越、一与人争论就要冒火的天才的全部骄傲呢。”——译注

权力已经都结合在同样那些人的身上了①。

然而十人会议本身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仅凭他们自身的权威,便有通过任何法律的权利。他们向人民说:“我们向你们建议的任何事情,不得你们的同意就决不能成为法律。罗马人啊,请你们自己制订会给你们造福的法律吧!”

因此,编订法律的人便没有、而且也不应该有任何的立法权利,而人民本身即使是愿意,也绝不能剥夺自己的这种不可转移的权利;因为按照根本公约,唯有公意才能约束个人,而我们又无法确定个别意志是符合公意的,除非是已经举行过了人民的自由投票。

这一点我已经谈过了②,但重复一遍并不是没有用的。

这样,人们就在立法工作中发现同时似乎有两种不相容的东西:它既是一桩超乎人力之上的事业,而就其执行来说,却又是一种形同无物的权威。

这里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困难。智者们若想用自己的语言而不用俗人的语言来向俗人说法,那就不会为他们所理解。可是,有千百种观念是不可能翻译成通俗语言的。太概括的观念与太遥远的目标,都同样地是超乎人们的能力之外的;每一个个人所喜欢的政府计划,不外是与他自己的个别利益有关的计划,他们很难认识到自己可以从良好的法律要求他们所作的不断牺牲之中得到怎样的好处。为了使一个新生的民族能够爱好健全的政治准则并遵循国家利益的根本规律,便必须倒果为因,使本来应该是制度的产物的社会精神转而凌驾于制度本身之上,并且使人们在法律出现之前,便可以成为本来应该是由于法律才能形成的那种样子。

①指罗马十人会议(Décemvir)。——译注

②见本书第2卷,第1、第5章。——译注

这样,立法者便既不能使用强力,也不能使用说理;因此就有必要求之于另外一种不以暴力而能约束人、不以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①了。

这就是在一切时代里迫使得各民族的父老们都去求助于上天的干预,并以他们固有的智慧来敬仰神明的缘故了,为的就是要使人民遵守国家法也像遵守自然法一样,并且在认识到人的形成和城邦的形成是由于同一个权力的时候,使人民能够自由地服从并能够驯顺地承担起公共福祉的羁轭。

这种超乎俗人们的能力之外的崇高的道理,也就是立法者所以要把自己的决定托之于神道设教的道理,为的是好让神圣的权威来约束②那些为人类的深思熟虑所无法感动的人们③。

但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代神明立言,也不是当他自称是神明的代言人时,他便能为人们所相信。唯有立法者的伟大的灵魂,才是足以证明自己使命的真正奇迹。人人都可以刻石立碑,或者贿买神谕,或者假托通灵,或者训练一只小鸟向人耳边口吐神言,或者寻求其它的卑鄙手段来欺骗人民。

①“一种不以暴力而能约束人、不以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指宗教。

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8章;第4卷,第8章。——译注

②“约束”,《日内瓦手稿》作“克制”。——译注

③马基雅弗里说:“Everamentemainonfùalconoordinatoredelegstraordinarieinunpopolo,chenonricoreseaDio,perchèaltrimentinonisarebAberoacetate;perchèsonomoltibeniconosciutedaunoprudente,iqua-linonhanoinseragionievidentidapoterglipersuadereadaltrui。”

[“事实上,在任何民族中也没有过任何从不求助于上帝的特殊立法者;否则的话,法律便不会为人们所接受;因为尽管有许多良好的法律能被智者所认识,但是其道理却不足以说服别人。”](《李维论》,第1卷,第11章。)

只会搞这一套的人,甚至于也偶尔能纠集一群愚民;但是他却决不会建立起一个帝国,而他那种荒唐的把戏很快地也就会随他本人一起破灭的。虚假的威望只能形成一种过眼烟云的联系,唯有智慧才能够使之持久不磨。那些迄今存在着的犹太法律,那些十个世纪以来统治着半个世界的伊斯美子孙们的法律①,直到今天还在显示着订立了那些法律的人们的伟大;而且当虚骄的哲学与盲目的宗派精神只把这些人看成是侥幸的骗子时②,真正的政治学家则会赞美他们制度中在主导着持久的功业的那种伟大而有力的天才。

绝不可以从这一切里便做出跟华伯登③一样的结论说,政治和宗教在人间有着共同的目的;而是应该说,在各个国家的起源时,宗教是用来作为政治的工具的。

①伊斯美(Ismal)为亚伯拉罕与阿加尔之子,传说为阿拉伯人的祖先。——译注

②“虚骄的哲学”指伏尔泰(Voltaire)。伏尔泰在《穆罕默德》中曾称穆罕默德为骗子。——译注

③华伯登(Warburton),英国神学家。此处所说见华伯登《教会与国家的联盟》(1736)第14篇。——译注

谢选骏指出:“立法者”就是“企图把自己的优势永远巩固下来的人”。



【第八章 论人民①】


正如建筑家在建立一座大厦之前,先要检查和勘测土壤,看它是否能担负建筑物的重量一样;明智的创制者也并不从制订良好的法律本身着手,而是事先要考察一下,他要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宜于接受那些法律②。

正是因此,所以柏拉图才拒绝为阿加狄亚人③和昔兰尼人④制订法律,他知道这两个民族是富有的,不能够忍受平等。正是因此,我们才看到在克里特有好法律而有坏人民,因为米诺王⑤所治理的乃是一个邪恶多端的民族。

有千百个从不能忍受良好法律的民族都曾在世上煊赫过;而且纵然那些能够忍受良好法律的民族,也只是在他们全部岁月里的一个极为短暂的时期内做到了这一点。

①《日内瓦手稿》中,本章题名为“论创制的人民”。——译注

②《日内瓦手稿》本章开始的话是:“尽管我这里的主题不是讨论权宜手段而是讨论权利;然而我仍然免不了要对权宜手段的需要顺便略加检查。它是一切健全的政治体制都必须服从的。”——译注

③阿加狄亚(Arcadie,即Arcadia),古希腊的一邦,位于伯里奔尼苏半岛上。传说阿加狄亚的梅加拉(Mégare,即Megara)城曾请求柏拉图为该城立法。——译注

④昔兰尼(Cyréne,即Cyrene),非洲北岸的古希腊殖民地。柏拉图曾拒绝为昔兰尼人立法,事见普鲁塔克《英雄传》。——译注

⑤米诺王(Minos),传说中古代克里特之王,以智慧著称。——译注

大多数民族①,犹如个人一样,只有在青春时代才是驯顺的;他们年纪大了,就变成无法矫正的了。当风俗一旦确立,偏见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②就是一件危险而徒劳的事情了;人民甚至于不能容忍别人为了要消灭缺点而碰一碰自己的缺点③,正像是愚蠢而胆小的病人一见到医生就要发抖一样。

正如某些疾病能振荡人们的神经并使他们失去对于过去的记忆那样,在国家的经历上,有时候也并不是不能出现某些激荡的时期;这时,革命给人民造成了某些重症给个人所造成的同样情形,这时是对过去的恐惧症代替了遗忘症;这时,被内战所燃烧着的国家——可以这样说——又从死灰中复活,并且脱离了死亡的怀抱而重新获得青春的活力。莱格古士时代的斯巴达便是如此;塔尔干④王朝以后的罗马便是如此;我们当代驱逐了暴君之后的荷兰和瑞士也曾经是如此⑤。

①“大多数民族”1762版初作“民族”,后经作者改为“大多数民族”。——译注

②“加以改造”《日内瓦手稿》作“要去触动”。——译注

③这句话《日内瓦手稿》作“他们甚至于不能忍受人们谈论要使他们幸福”。——译注

④塔尔干(Tarquin,即Tarquinius)公元前七至六世纪的罗马王朝。——译注

⑤荷兰原为西班牙属地,瑞士原为神圣罗马帝国属地。荷兰于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驱逐西班牙人获得独立;瑞士在十四世纪末,逐渐脱离神圣罗马帝国,获得独立。两国的独立在1648年威斯特法里亚条约中得到承认。——译注

然而这种事情是非常罕见的,它们只是例外;而其成为例外的缘故,又总是可以从这种例外国家的特殊体制里找到的。这种例外在同一个民族甚至不会出现两次;因为只有在一个民族是野蛮的时候,它才能使自己自由,可是当政治精力衰竭时,它就不再能如此了。

①那时候,忧患可以毁灭它,而革命却不能恢复它;而且一旦它的枷锁被打碎之后,它就会分崩离析而不复存在。自此而后,它就只需要一个主人而不是需要一个解放者了②。自由的人民啊,请你们记住这条定理:“人们可以争取自由,但却永远不能恢复自由。”③

①《日内瓦手稿》此下尚有:“一般说来,一个被长期的奴役及其所伴随的罪恶而消耗得精疲力尽的民族,会同时丧失他们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他们对幸福的情操的;他们只是想像着处境不可能更好而聊以自慰;他们生活在一起而没有任何真正的联合,就好象人们聚居在同一块土地上而被断崖峭壁分隔开来那样。他们的不幸一点也触动不了他们,因为野心蒙蔽住了他们,因为除了自己所钻营的那个地位而外,没有人能看清楚自己的地位。一个民族处于这种状态之下是不可能再有一个健全的制度的,因为他们的意志和他们的体制已经同样地腐化了。他们再没有什么可丧失的,他们也再没有什么能获得的;由于受了奴隶制的蒙蔽,所以他们看不起为他们所不能认识的那些财富。”——译注

②卢梭《答波兰国王书》:“从知识到愚昧仅只是一步,而各个国家常常要在这两者之中择取其一;不过我们却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民族一朝腐化之后而又能恢复德行的。你们枉然力图扫除坏事的根源,你们枉然要消除虚荣、懒惰和奢侈的供应品,你们甚至于枉然要把人拉回到清白无辜的守护女神与一切德行的根源的那种原始平等状态;但他们的心一旦蜕化之后,就永远会是那样的了。除了某种大革命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补救办法了;而那又和它所能治疗的疾病差不多是同样的可怕,愿望它既是应当受到谴责的,而预见到它却又是不可能的。”——译注

③马基雅弗里《李维论》,第1卷,第16章:“一个习惯于在君主之下过活的民族,如果意外地变得自由,他们就很难于保持自己的自由。”又,同书,第17章:“一个腐化了的民族,在恢复了他们的自由之后而要保持自由,就会遇到世上的一切困难。”——译注

青春不是幼年①。每个民族正像个人一样,是有着一个青春时期的,或者也可以说是有着一个成熟时期的,必须等到这个时期才能使他们服从法律;然而一个民族的成熟往往不容易识别,而且人们若是提早这个时期的话,这项工作就要失败的。有些民族生来就是能受纪律约束的,另有些民族等上一千年之久也还是不能。

俄罗斯人永远也不会真正开化的,因为他们开化得太早了。

彼得②有模仿的天才;但他并没有真正的天才,没有那种创造性的、白手起家的天才。他做的事有些是好的,但大部分却是不合时宜的。他看到了他的人民是野蛮的,但他一点也没有看到他们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开化的地步;他想要使他们文明,而当时所需要的却只是锻炼他们。彼得首先是想造就出来德国人或者英国人,而当时却应该是先着手造就俄国人③;由于说服他的臣民们相信他们自己乃是他们本来并不是的那种样子,从而彼得也就永远妨碍了他的臣民们变成为他们可能变成的那种样子。有一位法国教师也是这个样子培养他的学生,要使学生在幼年时候就显姓扬名,然而到后来却始终一事无成④。

①“青春不是幼年”1762年的版本中没有这句话,在下一句话中也没有“是有着一个青春时期的,或者也可以说”这几个字。后经作者改订如上。——译注

②“彼得”指俄罗斯的彼得大帝(1672—1725年)。——译注

③卢梭《科西嘉制宪拟议》:“我们必须遵循的第一条规则就是民族特性。一切民族都有、或者应该有民族特性;如果他们缺少民族特性,就必须先着手赋给他们以民族特性。“又,卢梭《波兰政府论》:”应该小心翼翼地保存那种好处(民族性——译者);对于那样傲慢的沙皇的所作所为,我们恰好应该是一反其道而行之。“——译注

④可参看《爱弥儿》第2卷。——译注

俄罗斯帝国想要征服全欧洲,但是被征服的却将是它自己。它的附庸而兼邻居的鞑靼人将会成为它的主人以及我们的主人;在我看来,这场革命是无可避免的。全欧洲所有的国王们都在努力配合加速着它的到来。

谢选骏指出:卢梭上述关乎俄罗斯的预言,早就过期作废了。不过可能歪打正着,在其发出了三百年之后,那就是2062年。因为卢梭这个疯子所说的,往往正好与事实相反。



【第九章 论人民(续)】


正如大自然对于一个发育良好的人的身躯给定了一个限度,过了这个限度就只能造成巨人或者侏儒那样;同样地,一个体制最良好的国家所能具有的幅员也有一个界限,为的是使它既不太大以致不能很好地加以治理,也不太小以致不能维持自己①。每个政治体都有一个它所不能逾越的力量极限,并且常常是随着它的扩大而离开这个极限也就愈加遥远。社会的纽带愈伸张,就愈松弛;而一般说来,小国在比例上要比大国更坚强得多。

①《日内瓦手稿》在这句之前尚有:“一个尚未腐化的民族,当其领域辽阔时,可以具有为它的实质所并不具有的那些缺点。我将要解释这一点。“又,在这句话之后尚有:”那些不顾自己领土大小而进行扩张的征服者的民族,自以为力量是在不断增长;我们很难想像有什么是比这条准则更加荒唐的了。“——译注

有千百种理由证明这条准则。首先,距离愈远,行政也就愈发困难,正好象一个杠杆愈长则其顶端的分量也就会愈重。随着层次的繁多,行政负担也就越来越重:因为首先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的行政,这是人民所要负担的;每个州又有它自己的行政,又是人民所要负担的;再则是每个省,然后是大区政府、巡抚府①、总督府;总是愈往上则所必须负担的也就愈大,并且总是由不幸的人民来负担的;最后还有那压垮了一切的最高行政。如此大量的超额负担,都在不断地消耗着臣民;这种种不同的等级,远没有能治理得更好,而且比起在他们之上若是只有一个行政的话,反而会治理得更坏。同时,他们简直没有余力来应付非常的情况;而当有必要告急的时候,国家往往已经是濒于灭亡的前夕了②。

还不仅如此;不只是政府会缺少勇气与果断来执行法律,来防止骚动,来矫正渎职滥权的行为,来预防遥远地方所可能发生的叛乱;而且人民对于自己所永远见不到面的首领、对于看来有如茫茫世界的祖国以及对于大部分都是自己所陌生的同胞公民们,也就会更缺少感情。同一个法律并不能适用于那么多不同的地区,因为它们各有不同的风尚,生活在迥然相反的气候之下,并且也不可能接受同样的政府形式。而不同的法律又只能在人民中间造成纠纷与混乱;因为他们生活在同样的首领之下,处于不断的交往之中,他们互相往来或者通婚,并顺从了别人的种种习俗,所以永远也不知道他们世袭的遗风究竟还是不是他们自己的了。在这样一种彼此互不相识而全靠着一个至高无上的行政宝座才把他们聚集在一起的人群里,才智就会被埋没,德行就会没有人重视,罪恶也不会受到惩罚。

①“巡抚府”原文为Satrapie,指古波斯的地方政府。——译注

②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9卷,第4章。——译注

事务繁多的首领们根本就不亲自视事,而是由僚属们在治理国家。最后,为了要维持公共权威——而这正是那些遥远的官吏们要规避的,或者要窃据的——所必须采取的种种措施,会耗尽全部的公共精力;这样,他们就再也没有余力关心人民的幸福了,在必要的关头,他们也几乎毫无余力来保卫人民;就是这样,一个体制过于庞大的共同体,就会在其自身的重压之下而削弱和破灭。

另一方面,国家应该被赋予一个可靠的基础,使之能够具有坚固性,并能够经受住它少不了要遭到的种种震荡以及为了自存所不得不作的种种努力;因为所有的民族都有一种离心力,使他们彼此不断地互相作用着,并且倾向于要损害邻人来扩张自己,就好像是笛卡儿的漩涡体那种样子①。这样,弱者就随时有被并吞的危险,而且除非是大家能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使得压力在各方面都接近于相等,否则就谁也难以自保。

由此可见,既有需要扩张的理由,又有需要收缩的理由②;能在这两者之间求得一种对于国家的生存最为有利的比例,那就是很不小的政治才能了。

①笛卡儿(R。Descartes,1596—1650)《世界论》:“自然界的一切运动都是某种兜圈子式的。一个物体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就必定占据另一个物体的位置;”“物质以各种不同的形状、大小和速度经常处于兜圈子的旋涡状态。”

——译注

②作者是主张小国的,见本书第3卷,第6、第15章。又,《波兰政府论》第5章:“民族庞大、国土辽阔,这是人类不幸的主要根源”。——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主张小国,因为他出生的日内瓦是个小国,尽管说的是法语,因为平庸的日内瓦湖嵌在法国里面。



【第十章 论人民(续)】


我们可以一般地说,前者既然只是外在的、相对的①,就应该服从于后者;后者乃是内在的、绝对的。一个健全有力的体制乃是人们所必须追求的第一件事;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一个良好的政府所产生的活力,而不只是看到一个广阔的领土所提供的富源②。

此外,我们也曾见过有这样体制的国家③,其体制的本身就包含着征服的必要性;这些国家为了能维持下去,便不得不进行无休止的扩张。也许它们会深自庆幸这种幸运的必要性;然而随着它们的鼎盛之极,那也就向它们显示了无可避免的衰亡时刻④。

①一个国家的力量就其对别的国家的力量的关系而言,乃是“外在的、相对的”。——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5章。——译注

③此处系指罗马。——译注

④孟德斯鸠以为这是罗马衰亡的原因,见《罗马盛衰原因论》第9章。——译注

我们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衡量一个政治体,即用领土的面积和用人口的数目;这两种衡量彼此之间存在着一个适当的比率,可以使一个国家真正伟大。构成国家的是人,而养活人的则是土地;因此,这一比率就在于使土地足以供养其居民,而居民又恰好是土地所能够养活的那么多①。

正是在这一比例之中,才可以发现一定数目的人民的最大限度的力量;因为如果土地过多,防卫就会艰难,开发就会不足,物产就会过剩,而这就是形成防御性战争的近因;如果土地不敷,国家就要考虑向它的四邻寻找补充,而这就是形成攻击性战争的近因②。一个民族所处的地位,若是只能抉择商业或者战争,它本身必然是脆弱的;它要依赖四邻,它要依赖局势,能有一个短促不安的生命。它或者是征服别人而改变处境,或者是被别人所征服而归于乌有。它只有靠着渺小③或者伟大,才能够保全自己的自由。

使土地的广袤与人口的数目这两者得以互相满足的确切比率,我们是无从加以计算的;这既因为土地的质量、它的肥沃程度、物产的性质、气候的影响有着种种差异;同时,也因为我们察觉到的各种居民的体质也有着种种的差异:有的人居住在肥沃的地方而消耗甚少,另外也有人居住在贫瘠的土壤上却消耗很大。还必须顾及妇女生育力的大小、国土对于人口有利与否的情况、立法者的各种制度可望起作用的程度,等等;从而立法者便不应该依据自己所见到的,而是应该依据自己所能预见到的来做判断;也不应该只站在人口的实际状况上,而应该站在人口自然会达到的状况上。

①《科西嘉制宪拟议》:“维持一个国家独立的唯一手段……便是农业。”——译注

②“而这就是造成防御性战争的近因”以下的话,是《日内瓦手稿》中所没有的。——译注

③此处“渺小”指人口少、土地小。——译注

最后,各地方特殊的偶然事件还有千百种情况,迫使人们或允许人们拥有多于必要的土地。因而,山地的人们就要扩展他们的土地;山地的自然物产,即森林、饲草,只需较少的劳动,而经验也告诉我们这里的妇女比平原上的妇女生育力更强①,并且大片倾斜的山地上也只有小块的平地才能指望耕种。反之,在海滨,人们便可以紧缩土地,哪怕在几乎是荒凉不毛的岩石和沙滩上;因为渔业可以弥补一大部分土地上的出产,因为居民更需要聚集在一起以便抵御海盗,也因为人们在这里更容易以殖民的办法来减轻国土上负担过多的人口。

要为一个民族创制,除了这些条件而外,还须再加上另外的一条;这一条虽然不能代替其他任何一条,但是没有这一条则其他条件便会全归无效:那就是人们必须享有富足与和平。

因为一个国家在建立时,就像一支军队在组编时一样,也就正是这个共同体最缺乏抵抗力而最易于被摧毁的时刻。

人们即使在绝对无秩序时,也要比在酝酿时刻更有抵抗力;因为酝酿时,人人都只顾自己的地位而不顾危险。假如一场战争、饥馑或者叛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②临头的话,国家就必定会倾覆。

①《科西嘉制宪拟议》:“对农业的关注不仅有利于居民增加人们的生活必需品,而且还赋给国家共同体以一种会使他们大量生育的脾气和风尚。就整个国家说,农村居民要比城市居民人口繁殖得更多,无论那是由于乡村生活的简朴使体质形成得更好,还是由于坚持劳动而预防了混乱与罪恶。”——译注

②“关键的时刻”指为人民订立新法律的时刻。——译注

在这些风暴期间,也并不是不曾建立过许多政府;然而这时候,正是这些政府本身把国家①摧毁了。

篡国者总是要制造或者选择多难的时刻,利用公众的恐惧心来通过人民在冷静时所决不会采纳的种种毁灭性的法律的。

创制时机的选择,正是人们可以据之以区别立法者的创作与暴君的创作的最确切的特征之一。

然则,是什么样的人民才适宜于立法呢?那就是那种虽然自己已经由于某种起源、利益或约定的结合而联系在一起,但还完全不曾负荷过法律的真正羁轭的人民;就是那种没有根深蒂固的传统与迷信的人民;就是那种不怕被突然的侵略所摧毁的人民;就是那种自身既不参与四邻的争端,而又能独力抵抗任何邻人或者是能借助于其中的一个以抵御另一个的人民;就是那种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被全体所认识,而他们又绝不以一个人所不能胜任的过重负担强加给某一个人的人民;就是那种不需要其他民族便可以过活,而所有其他的民族不需要他们也可以过活的人民②;就是那种既不富有也不贫穷而能自给自足的人民。

①此处“国家”一词原文为大写,系指“合法的”,亦即“共和制的”国家。——译注

②如果有两个相邻的民族,其中一个没有另一个民族便不能过活,那末这种局面对前者就太艰苦而对后者又太危险了。

一切明智的民族,在这类情况下,都必将力求尽快地把另一个民族从这种依附状态之下解放出来。

斯拉斯加拉共和国处于墨西哥帝国的包围之内,就宁愿不向墨西哥人购买食盐而过活,甚至于也不愿接受他们赠送的食盐。

明智的斯拉斯加拉人看出了隐藏在这种宽洪大度的背后的诡计。他们保住了自己的自由,而这个被大帝国所封锁的小国竟终于成为使那个帝国毁灭的工具。

最后,还得是那种能结合古代民族的坚定性与新生民族的驯顺性①的人民。立法工作之所以艰难,倒不在于那些必须建立的东西,反而更在于那些必须破坏的东西;而其成功之所以如此罕见,就正在于不可能发现自然的单纯性与社会的种种需要相结合在一起。

的确,这一切条件是很难于汇合在一起的;于是我们也就很少能见到体制良好的国家了。

欧洲却还有一个很可以立法的国家,那就是科西嘉岛②。

这个勇敢的民族在恢复与保卫他们的自由时所具有的豪迈与坚决,的确是值得有一位智者来教导他们怎样保全自由。我有一种预感,总有一天那个小岛会震惊全欧洲的。

(谢选骏指出:这算是对拿破仑的预言吗?不过历史似乎证明,情况似乎正好相反。这是典型的“歪打正着”!)


①见本书第2卷,第8章。——译注

②科西嘉岛,十八世纪时属热那亚。卢梭写《社会契约论》时,科西嘉人民正在进行反热那亚统治的起义,后于1768年归并法国。1764年8月31日布达富柯(But-tafuocu)邀卢梭为科西嘉制宪,写信给卢梭说:“科西嘉差不多就处于你所提出的可以进行立法的那种局面。它还完全不曾负荷过真正的法律羁轭;它不怕被突然的侵略所摧毁;它不需要其他民族便可以过活;它既不富有也不贫穷;它能够自给自足。它的一些偏见是不难消除的,而且我敢说,人们会发现在科西嘉,自然的需要与社会的需要是结合在一起的。”次年卢梭写成《科西嘉制宪拟议》,此文于作者生前未出版,至1867年始正式刊行。——译注

谢选骏指出:人民就是土壤,可以任人践踏、任人规制。



【第十一章 论各种不同的立法体系】


如果我们探讨,应该成为一切立法体系最终目的的全体最大的幸福究竟是什么,我们便会发现它可以归结为两大主要的目标:即自由与平等。自由,是因为一切个人的依附都要削弱国家共同体中同样大的一部分力量;平等,是因为没有它,自由便不能存在①。

我已经谈过什么是社会的自由②。

至于平等,这个名词绝不是指权力与财富的程度应当绝对相等;而是说,就权力而言,则它应该不能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有凭职位与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一个公民可以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③。

这就要求大人物这一方必须节制财富与权势,而小人物这一方必须节制贪得与婪求④。

①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1卷,第3章。——译注

②见本书第1卷,第8章。——译注

③要想使国家稳固,就应该使两极尽可能地接近;既不许有豪富,也不许有赤贫①。这两个天然分不开的等级,对于公共幸福同样是致命的;一个会产生暴政的拥护者,而另一个则会产生暴君。他们之间永远是在进行着一场公共自由的交易:一个是购买自由,另一个是出卖自由②。

①《波兰政府论》第11章:“应该既没有乞丐,也没有富豪”。——译注

②这段话大概是指共和末期的罗马。——译注

④《科西嘉制宪拟议》:“我们制度之下的根本大法应该是平等。国家除了功勋、德行和对祖国的贡献而外,不应该再容许有别的区分;这些区分也不应该再是继承制的,除非人们真能具备为它所作为依据的那些品质。我远不是希望国家贫困,相反地我是希望它能享有一切,并且每个人都能比例于自己的贡献而享有公共财富中他自己的那一部分。……这就足以表明我的思想了;它并不是要绝对破除个人所有制,因为那是不可能的,而是要把它限制在最狭隘的界限之内,给它以一种措施、一种规矩、一种羁绊,借以遏制它、指导它并使它始终服从于公共的幸福。“——译注

有人说,这种平等是实践中所绝不可能存在的一种思辨虚构。但是,如果滥用权力是不可避免的,是不是因此就应该一点也不去纠正它了呢?恰恰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的,所以立法的力量就应该总是倾向于维持平等①。

然而一切良好制度的这种普遍目的,在各个国度都应该按照当地的形势以及居民的性格这两者所产生的种种对比关系而加以修改;应该正是根据这种种对比关系来给每个民族都确定一种特殊的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尽管其本身或许并不是最好的,然而对于推行它的国家来说则应该是最好的。

例如,土壤是荒瘠不毛的吗,或者国土对于居民来说是过于狭隘了吗?那末,你就转向工业和工艺方面去吧,你可以用它们的产品来交换你所缺乏的食粮。反之,你占有的是富庶的平原和肥沃的山坡吗,你是有美好的土地而缺少居民吗?

那末,你就专心致力于能够繁殖人口的农业,并驱除一切工艺吧;工艺把一国仅有的少量人口都集中在几个地点上,结果只能造成国家人口的减少②。你占有的是广阔而便利的海岸吗?

那末,你就把海上布满了船舶吧,经营商业与航运吧,你将会获得一个光辉而短暂的生命。海洋在你的沿岸上是在冲洗着几乎无法攀越的岩石吗?

①《波兰政府论》第9章:“事物的经常倾向就是要破坏平等,而法律的经常倾向就应该是维护平等。”——译注

②阿冉松先生说:“对外贸易的任何部门对整个国家来说,都只不过带来一种虚假的利益;它可以使某些个人甚至于某些城市发财致富,但是整个国家却毫无收获,而人民从这里面也得不到任何好处。”

那末,你就安心作个野蛮的渔人吧,你会因此生活得更恬静,或许会更美好,而且无疑地还会更幸福。总之,除了一切人所共同的准则而外,每个民族的自身都包含有某些原因,使它必须以特殊的方式来规划自己的秩序,并使它的立法只能适合于自己。

正因为如此,所以古代的希伯来人和近代的阿拉伯人便以宗教为主要目标,雅典人便以文艺,迦太基与梯尔以商业,罗德岛①以航海,斯巴达以战争,而罗马则以道德。

《论法的精神》一书的作者已经用大量的例证指明了,立法者是以怎样的艺术在把制度引向每一个这样的目标的②。

使一个国家的体制真正得以巩固而持久的,就在于人们能够这样来因事制宜,以至于自然关系与法律在每一点上总是协调一致,并且可以这样说,法律只不过是在保障着、伴随着和矫正着自然关系而已。但是,如果立法者在目标上犯了错误,他所采取的原则不同于由事物的本性所产生的原则,以至于一个趋向于奴役而另一个则趋向于自由,一个趋向于财富而另一个则趋向于人口,一个趋向于和平而另一个则趋向于征服;那末,我们便可以看到法律会不知不觉地削弱,体制便会改变,而国家便会不断地动荡,终于不是毁灭便是变质;于是不可战胜的自然便又恢复了它的统治③。

①梯尔(Tyr,属腓尼基)与罗德岛(Rhodes)在古代均以商业和殖民著称。——译注

②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1卷,第5章。又,同书,第20、2、24卷有关部分。——译注

③此处意谓“如果立法者所采取的原则不同于由事物的本性所产生的原则”,亦即自然与法律二者有分歧的话,则结果将是自然获得胜利,因为自然是“不可战胜的”。——译注

谢选骏指出:各种不同的立法体系,都是为了巩固既得利益者们的既得利益。



【第十二章 法律的分类】


为了规划全体的秩序,或者说为了赋予公共事物以最好的可能形式,就需要考虑各种不同的关系。首先是整个共同体对于其自身所起的作用,也就是说全体对全体的比率,或者说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①;而这个比率,我们下面就可以看到,是由比例中项②的那个比率所构成的。

规定这种比率的法律就叫做政治法;并且如果这种法律是明智的话,我们也不无理由地称之为根本法。因为,如果每个国家只能有一种规划秩序的好方法,那末人民发现它以后,就应该坚持它;但是,已经确立的秩序如果很坏,那末人们为什么要采用这种足以妨碍他们美好生活的法律来作为根本法呢?何况,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永远是可以作主改变自己的法律的,哪怕是最好的法律③;因为,人民若是喜欢自己损害自己的话,谁又有权禁止他们这样做呢?

①“全体对全体的比率”指人民所具有的两重身分:一方面,人民享有主权,行使主权;同时另一方面又须服从主权,遵守号令。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6章。——译注

②“比例中项”指政府。在主权对国家的关系中,政府处于一种比例中项的地位;见本书第3卷,第1章。——译注

③见本书第1卷,第7章。——译注

第二种关系是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成员对整个共同体的关系。这一比率,就前者而言应该是尽可能地小,而就后者而言又应该是尽可能地大;以便使每个公民对于其他一切公民都处于完全独立的地位,而对于城邦则处于极其依附的地位。这永远是由同一种办法来实现的,因为唯有国家的强力才能使得它的成员自由。从这第二种比率里,就产生了民法。

我们可以考虑到个人与法律之间有第三种关系,即不服从与惩罚的关系。这一关系就形成了刑法的确立;刑法在根本上与其说是一种特别的法律,还不如说是对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①。

在这三种法律之外,还要加上一个第四种,而且是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种;这种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我说的就是风尚、习俗,而尤其是舆论;这个方面是我们的政论家②所不认识的,但是其他一切方面的成功全都有系于此。这就正是伟大的立法家秘密地在专心致力着的方面了;尽管他好象把自己局限于制定个别的规章,其实这些规章都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

在这些不同的种类之中,只有构成为政府形式的政治法才与我的主题有关。

①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5章;又,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2卷。——译注

②此处“我们的政论家”指孟德斯鸠,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9卷。——译注

谢选骏指出:法律的分类?那就像君王的心意随风旋转。“政府的不同形式”也是如此——绑匪的口令,决定了人质的姿势。



【第三卷】


在谈到政府的各种不同形式之前,让我们先来确定政府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因为它还不曾很好地被人解说过。



【第一章 政府总论】


我提请读者注意:本章必须仔细阅读,对于不能用心的人,我是无法讲清楚的。

一切自由的行为,都是由两种原因的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是精神的原因,亦即决定这种行动的意志;另一种是物理的原因,亦即执行这种行动的力量。当我朝着一个目标前进时,首先必须是我想要走到那里去;其次必须是我的脚步能带动我到那里去。一个瘫痪的人想要跑,一个矫捷的人不想跑,这两个人都将停止在原地上。

政治体也有同样的动力,我们在这里同样地可以区别力量与意志;后者叫作立法权力,前者叫作行政权力①。

没有这两者的结合,便不会或者不应该做出任何事情来。

①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1卷,第6章。——译注

我们已经看到,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反之,根据以前所确定的原则①也很容易看出,行政权力并不能具有像立法者或主权者那样的普遍性②;因为这一权力仅只包括个别的行动,这些个别行动根本不属于法律的能力,从而也就不属于主权者的能力,因为主权者的一切行为都只能是法律③。

因此,公共力量就必须有一个适当的代理人来把它结合在一起,并使它按照公意的指示而活动;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之间的联系,他对公共人格所起的作用很有点像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④。这就是国家之中所以要有政府的理由;政府和主权者往往被人混淆,其实政府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⑤。

①见本书第2卷,第4、第6章。——译注

②卢梭《政治经济学》:“我请求读者们还要好好地区别我所说的公共经济,这我就称之为政府,以及我所说的最高权威,这我就称之为主权者;这一区别就在于后者具有立法权并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强迫国家共同体,而前者则只具有执行权并只能强迫个人。”——译注

③见本书第2卷,第4、第6章。——译注

④这里是借用笛卡儿的观念,见笛卡儿《灵魂感情论》第1部。——译注

⑤《山中书简》第6书:“然则这个抽象的集体生命是怎样行动的呢?它是由法律而行动的,它不能以别的方式而行动。而法律又是什么呢?那就是公意对于一个共同利益的目标所做出的公开而庄严的宣告。

我说是对于一个共同利益的目标,因为目标如果不是关系到大家,法律就会丧失自己的力量而不再成为合法的。“——译注

那末,什么是政府呢?政府就是在臣民与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间体①,以便两者得以互相适合,它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

这一中间体的成员就叫做行政官或者国王②也就是说执政者③君主④。所以有人认为人民服从首领时所根据的那种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这是很有道理的⑤。那完全是一种委托,是一种任用;在那里,他们仅仅是主权者的官吏,是以主权者的名义在行使着主权者所托付给他们的权力,而且只要主权者高兴,他就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⑥。转让这样一种权利既然是与社会共同体的本性不相容的,所以也就是违反结合的目的的。

因此,我把行政权力的合法运用称之为政府或最高行政,并把负责这种行政的个人或团体称之为君主或行政官。

①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卷,第4章。——译注

②“国王”(roi)一词源出拉丁文rex(动词regere),原指执政者。此处使用“国王”一词,系有意表明“国王”与“主权者”不同。至于以“君主”(Prince)一词指行政官共同体(政府),则为作者的独特用法。——译注

③《爱弥儿》第5卷:“整个执政者的共同体,就构成它的那些人而论,就叫作君主,而就它的行为而论,就叫作政府。”——译注

④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威尼斯即使当大公不出席的时候,人们仍称大议会为Sérénisimeprince(最尊敬的君主)。

⑤见本书第3卷第16章。——译注⑥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6章。——译注

正是在政府之中,就可以发现中间力量;这些中间力量的比率就构成全体对全体的比率,也就是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我们可以用一个连比例中首尾两项的比率来表示主权者对国家的比率,而连比例的比例中项便是政府①。

政府从主权者那里接受它向人民所发布的一切命令;并且为了使国家能够处于很好的平衡状态,就必须——在全盘加以计算之后——使政府自乘的乘积或幂与一方面既是主权者而另一方面又是臣民的公民们的乘积或幂,二者相等②。

而且,只要我们变更这三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会不立刻破坏这个比例。如果主权者想要进行统治;或者,如果行政官想要制订法律;或者,如果臣民拒绝服从;那末,混乱就会代替规则,力量与意志就会不再协调一致,于是国家就会解体而陷入专制政体或是陷入无政府状态③。

最后,正如在每种比率之间仅只有一个比例中项,所以一个国家也只能有一种可能的好政府。但是,由于千百种的事变都可以改变一个民族的这些比率,所以不仅各个不同的民族可以有不同的好政府,而且就是同一个民族在不同的时代也可以有不同的好政府。

为了设法解说可能制约着上述首尾两项之间的各种不同的比率,我可以举一种最易于说明的比率为例,即人口的数目。

①见本书第2卷,第12章。——译注

②这个数学公式是:主权者政府=政府国家;也就是:政府×政府(=C政府2)=主权者×国家。这个公式的含意不外是说:政府所施诸于国家的行政权力,应该等于主权者所赋给政府的权力。——译注

③这里的意思是说,主权者权力过大则政治体便不能正常地行使职能,政府权力过大则成为暴政,臣民权力过大则成为无政府。——译注

假设一个国家是由一万名公民组成的。主权者是只能集体地并作为共同体来加以考虑的;但是每个个人以臣民的资格,则可以认为是个体。

于是主权者对臣民就等于一万比一,也就是说,国家的每一个成员自己的那一部分只有主权权威的万分之一,尽管他必须全部地服从主权。假设人民的数目是十万人,臣民的情况依然不变,并且所有的人都同等地担负着全部的法律;然而他的表决权已缩减至十万分之一,于是在制订法律时,他的影响也就缩减至原来的十分之一。这时候,臣民始终还是一,但主权者的比率则随着公民的人数而增大。由此可见,国家越扩大则自由就越缩小①。

我所谓比率增大,意思是说它离开相等就愈加遥远了。

因此,在几何学的意义上比率愈大,则在通常的意义上比率就愈小:在前一种意义上,比率是从数量来考虑的,是以商数来衡量的;而在后一种意义上,比率是从相等来考虑的,是以相似值来计算的。

因此,个别意志对公意、也就是说风尚对法律的比率越小,则制裁的力量就应该越加大。

从而政府若要成为好政府,就应该随着人民数目的增多而相对地加强。

另一方面,既然国家的扩大给予了公共权威的受托者以更多的诱惑和滥用权力的办法;所以越是政府应该有力量来约束人民,则主权者这方面也就越应该有力量来约束政府。

我这里说的不是绝对的力量,而是国家各个不同部分相对的力量。

①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6、7、8章。——译注

从这个双比率中就可以看出:主权者、君主与人民三者之间的连比例决不是一项臆造的观念,而是政治体的本性的必然结果。还可以看出:首尾两项中有一项,即作为臣民的人民,既然是固定不变地等于“一”;因而,这个双比率每一次增大或者缩小,则单比例也就照样地增大或者缩小,从而中项也就随之而改变。由此也就可以看出:并不存在什么一种唯一的绝对的政府体制,而是随着国家大小的不同,也就可以有同样之多的性质不同的政府。

假如有人嘲笑这种体系说:为了能发现这个比例中项并组成政府共同体,按照我的办法,只消求出人口数字的平方根就行了;那末,我就要回答说,我这里引用人口的数目只是作一个例子,我所说的比率并不能仅仅以人数来衡量,而是一般地要以结合了大量因素的作用量①来衡量的;而且还有,假如我是为了用简略的词句来表达我的意思而暂时借用了几何学的名词,我当然并没有忽视几何学的精确性对于精神方面的数量是全然没有用场的。

政府乃是那个包括政府本身在内的大型政治共同体的小型化。政府是被赋予一定能力的一个道德人格,它像主权者一样是主动的,又像国家一样是被动的;我们还可以把它再分解为其他类似的比率,由此便又产生了新的比例,其中按执政的等级还可以再有比例②;这样下去,直到一个不可再分的中项为止,也就是说,直到一个唯一的首领或者最高行政官为止,他可以被认为是代表这一整个序列之中的分数级数与整数级数之间的“一”。

①“作用量”(quantitéd‘action)为十七、八世纪学者们所常用的一个术语,指用一定的力所完成的功。——译注

②按,政府组织包括有不同的等级(政府,政府‘,政府“),所以这里的数学公式是:政府政府‘=政府’国家,政府‘政府“=政府”国家;如此类C推。——译注

我们无须纠缠于这些啰嗦的名词;只要把政府看做是国家之内的一个新的共同体,截然有别于人民以及主权者,并且是这两者之间的中间体,这样就够了。

这两种共同体之间有着这样一种本质的不同,即国家是由于它自身而存在的,但政府则只能是由于主权者而存在的。

所以君主的统治意志就只是,或者只应该是公意或法律;他的力量只不过是集中在他身上的公共力量罢了;只要他想使自己获得某种绝对的、独立的行为,整体的联系就会开始涣散。最后,如果君主居然具有了一种比主权者的意志更为活跃的个别意志,并且他竟然使自己所掌握的公共力量服从于这个个别意志,以致于可以说是有了两个主权者,一个是权利上的,而另一个则是事实上的;这时,社会的结合便会立即消灭,而政治体也便会立即解体。

可是,为了使政府共同体能具有一种真正生存,能具有一种与国家共同体截然有别的真正生命,为了使它的全部成员都能共同协作并能适应于创建政府的目的;它就必须有一个单独的“我”,有一种为它的全体成员所共有的感情,有一种力量,有一种要求自我保存的固有意志。这种单独的生存就要有大会、内阁会议、审议权与决定权,种种权利和称号以及属于君主所专有的各种特权,并且使行政官的地位得以随着它的愈加艰巨而成比例地愈加尊荣。困难就在于以什么方式在整体之中安排这个附属的整体,从而使它在确定自己的体制时,决不至于变更总的体制,从而使它始终能够区别以保存自身为目的的个别力量①和以保存国家为目的的公共力量;从而,一言以蔽之,使它永远准备着为人民而牺牲政府,却不是为政府而牺牲人民。

然而,尽管政府这个人为共同体是另一个人为共同体②的产物,而且在某种方式上还只不过具有一种假借的和附属的生命;但是这并不妨碍政府能够以或多或少的生气与敏捷性而行动,并且可以说,能够享有或多或少的茁壮的健康。

最后,政府虽不直接脱离其创制的目的,却可能依照它本身建制的方式而或多或少地偏离这个目的。

由于这一切的不同,便使得政府对于国家共同体所能具有的比率,也要按照国家本身会因之而改变的种种偶然的,特殊的比率而有种种不同。因为往往有本身是最好的政府,但若是随着它所属的政治体的缺点而改变它的比率的话③,就会变成为最坏的政府。

①“个别力量”指政府的力量。——译注

②“另一个人为共同体”指国家。——译注

③1782年及以后的各版本中,这句话作“但若是不曾随着它所属的政治体的缺点而改变它的比率的话。”此处译文据伏汉本改正。——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无法讲清楚自己的道理,就说别人不能用心。



【第二章 论各种不同政府形式的建制原则①】


为了揭示这些差别的一般原因,这里就必须区别君主②与政府,正如我在上面已经区别了国家与主权者一样。

行政官的共同体可以由数目或多或少的成员组成。我们已经说过,人民的数目愈多,则主权者对臣民的比率也就愈大;根据明显的类比,我们可以说政府对行政官③的比率也是这样。

然而,政府的全部力量既然始终就是国家的力量,所以也就丝毫不会有变化。由此可见,政府愈是把这种力量耗费在自己成员的身上,则它剩下来所能运用在全体人民身上的力量也就愈小。

①《山中书简》第6书:“法律由于它的本性,是不能有一个特殊的、个别的目标的;但是法律的应用则要落实到特殊的、个别的目标上。因此,立法权力——它就是主权者——就需要有另一个权力加以执行,也就是说把法律转化为特殊的行动。这第二种权力应该由下述的方式而确立,即它永远执行法律并且永远仅只执行法律。由此便有了政府的建制。”——译注

②“君主”系指全体统治者的集体;多数版本(如迦尼蔼本)这里的“君主”(prince)一词均作“原则”(principe);此处译文据伏汉本及波拉翁本。——译注

③“行政官”系指参与政府会议并做出决策的高级官吏或最高行政官;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3章。——译注

因此,行政官的人数愈多,则政府也就愈弱。因为这是一条带有根本性的准则,所以就让我们来好好地阐明一下。

在行政官个人的身上,我们可以区别三种本质上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个人固有的意志,它仅只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共同意志,唯有它关系到君主的利益,我们可以称之为团体的意志,这一团体的意志就其对政府的关系而言则是公共的,就其对国家——政府构成国家的一部分——的关系而言则是个别的;第三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这一意志无论对被看作是全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作是全体的一部分的政府而言,都是公意。

在一个完美的立法之下,个别的或个人的意志应该是毫无地位的,政府本身的团体意志应该是极其次要的,从而公意或者主权的意志永远应该是主导的,并且是其他一切意志的唯一规范。

相反地,按照自然的次序,则这些不同的意志越是能集中,就变得越活跃。于是,公意便总是最弱的,团体的意志占第二位,而个别意志则占一切之中的第一位。

因此之故,政府中的每个成员都首先是他自己本人,然后才是行政官,再然后才是公民;而这种级差是与社会秩序所要求的级差直接相反的。

这一点成立之后,假定整个政府只操在一个唯一的人的手里,在这里个别意志与团体意志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团体意志就具有它所能具有的最高的强度。可是,既然力量的运用要取决于意志的程度,而政府的绝对力量又是丝毫不会变化的,由此可见,最活跃的政府也就是一个唯一的人的政府①。

反之,假定我们把政府与立法权威合而为一,假定我们使主权者成为君主,使全体公民统统成为行政官;这时,团体的意志就和公意混同而不会比公意具有更大的活跃性,同时个别意志则仍然保留其全部的力量。这样,永远具有同一个绝对力量②的政府,便将处于它的相对力量、或者说活跃性的最低程度。

这些比率是无可辩驳的,并且从其他方面来考虑也可以证实这一点。例如,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处于其共同体之中的行政官都要比每一个处于其共同体之中的公民更为活跃,因此之故,个别意志在政府的行动中就要比在主权者的行动中具有更大得多的影响;因为每一个行政官差不多总是担负着某些政府职能的,反之,每个公民分别地说来,却并不具有主权的任何职能。还有,国家愈扩大,则它的实际力量也就愈增大,虽然实际力量的增大并不是和领域大小成比例③;但是,如果国家仍然是同一个国家,行政官的数目纵然可以任意增加,政府却并不会因此便获得更大的实际力量,因为实际力量就是国家的力量,这两者的尺度永远是相等的。

这样,政府的相对力量或活跃程度便会减小,而它的绝对力量或实际力量却并不能增大。

①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5卷,第10章。——译注

②“永远具有同一个绝对力量”,因为这里假设政府掌握国家全部的力量,并假设这个力量是不变的。——译注③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8、9、10章。——译注

还可以肯定:负责的人越多,则处理事务就愈慢;由于过分审慎,人们对于时机就会重视不够,就会坐失良机;并且由于反复考虑,人们往往会失掉考虑的结果。

我刚才论证了,随着行政官的增多,政府也就会松弛下来;并且我在前面也已经论证过,人民的数目愈多则制裁的力量也就应该愈增大。由此可见,行政官对政府的比率应该是和臣民对主权者的比率成反比的;这就是说,国家愈扩大则政府就应该愈紧缩,从而使首领的数目得以随着人民的增多而按比例地减少。

还有,我这里谈论的只是政府的相对力量,而不是它的正当性①。因为,反过来说,行政官的数目越多,则团体的意志也就越接近于公意②;但是在一个唯一的行政官之下,则这一团体意志便正如我所说过的,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意志而已。

这样,人们失之于一方面的,就可以得之于另一方面,而立法者③的艺术就正是要善于确定这样的一点:使永远互为反比例的政府的力量与政府的意志,得以结合成为一种最有利于国家的比率。

①“正当性”指权力的运用须符合公意。——译注

②见本书第2卷,第3章。——译注

③此处“立法者”系指“为人民创制”的人(见本书第2卷,第7章),而不是指制订法律的主权者。——译注

谢选骏指出:“各种不同政府形式的建制原则”是由卢梭这种精神病人随口论定的——太可笑了吗?不。这就是人类的真实处境。



【第三章 政府的分类】


在前一章中我们已考察过了,为什么要按构成政府成员的人数来区分政府的各种不同类别或不同形式;在这一章中还要考察怎样来进行这种分类①。

首先,主权者可以把政府委之于全体人民或者绝大部分的人民,从而使作行政官的公民多于个别的单纯的公民。这种政府形式,我们名之为民主制②。

再则,也可以把政府仅限于少数人的手里,从而使单纯的公民的数目多于行政官,这种形式就称为贵族制。

最后,还可以把整个政府都集中于一个独一无二的行政官之手,所有其余的人都从他那里取得权力。这第三种形式是最常见的,它就叫做国君制或者皇家政府。

我们应该指出,所有这几种政府形式③,或者至少前两种形式,都是或多或少可以变动的,甚至还有相当大的变动幅度。因为民主制可以包括全体人民,也可以缩小到人民的半数;而贵族制则可以从人民的半数无限制地缩小到极少数的人。

即使是王位也可以接受某些划分。

①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2卷,第1章:“有三种政府:共和政府、君主政府、专制政府。要发现这三者的性质,只要用最没有学识的人对此所具有的观念就够了。我提出三个定义,或者不如说三个事实:人民集体或只有一部分人民具有主权权力的政府,便是共和政府;只有一人来统治,但根据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便是君主政府;反之在专制政府之下则只有唯一的一个人,既无所谓法律,也无所谓规章,完全凭个人的意愿与爱好来支配一切。”又,第2章:“在共和政府中,如果人民集体具有主权权力,便是民主制。如果主权权力掌握在一部分人民的手中,就叫做贵族制。”——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16章。——译注

③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第3卷,第5章:“最高权威必定是操于一人之手,或是操于若干人之手,或是操于多数人之手。”——译注

斯巴达按它的宪法,是经常有两个王①的;而我们也看到在罗马帝国甚至于同时有八个皇帝②,但我们并不能说罗马帝国是分裂的。因此,每种政府形式总有某一点是与另一种形式相重叠的;并且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仅有的三种名称之下,政府实际上所能包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其为数正如国家所可能有的公民数目是一样地多。

此外还有:由于同一个政府在某些方面可以再分为若干部分,一部分以某种方式施政而另一部分则以另一种方式施政;于是这三种形式相结合的结果便可以产生出大量的混合形式,其中的每一种都可以由这些简单的形式繁殖出来。

关于什么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在各个时代里,人们曾经有过许多争论,而并没有考虑到它们之中的每一种形式在一定的情况下都可以是最好的,但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可以是最坏的。

①斯巴达有两个王,是由两个氏族产生的,其主要职务为统率军队作战以及进行某些审判与祭祀。——译注

②罗马帝国后期经常有两个皇帝,有时是四个,最多时有八个。——译注

如果在不同的国家里,最高行政官的人数应该与公民的数目成为反比;那末,一般说来,民主政府就适宜于小国,贵族政府就适宜于中等国家,而君王政府则适宜于大国①。

这条规律是立刻就可以从原则里得出来的。然而,又怎么样计算那些可能构成例外的许多情况呢?

谢选骏指出:政府的分类,是政治学家的事情,但绝不是政治家的事情。政治家的事情是争权夺利——这在各类政府中,都是出奇的一致,毫无差别。而其中声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则是最为阴险狡猾、凶残无度的。



【第四章 论民主制】


制订法律的人要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法律应该怎样执行和怎样解释。因此看来人们所能有的最好的体制,似乎莫过于能把行政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的体制②了。但也正是这一点才使得这种政府在某些方面非常不够,因为应该加以区别的东西③并没有被区别开来;而且由于君主④与主权者既然只是同一个人,所以就只能形成,可以这样说,一种没有政府的政府。

①布拉马奇《政治权利原理》:“每一种好政府并不是同等地适宜于一切民族。在这一点上,必须顾及各个民族的气质和特性以及国家的大小。大国很难适应共和制政府,而明智地加以限制的君主制倒是更为适合;但是就中等大小的国家来说,对它们最为有利的则是对人民的普遍性保留着某些照顾的、选举的贵族制。”——译注

②“行政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的体制”即民主制。——译注

③“应该加以区别的东西”指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区别。《山中书简》第8书:“民主制的体制迄今还不曾很好地被人考察过。谈论民主制的人,还不曾有一个是充分区别了主权者与政府以及立法权与行政权的。”“有人想像民主制就是全体人民都是行政官或司法官的那样一种政府,”“又有人认为自由只不外是选举首领的权利,并且既然他们仅只服从君主,所以他们就相信发号施令的人总是主权者。”——译注

④这里的“君主”指执政者,亦即统治者的共同体。——译注

以制订法律的人来执行法律,并不是好事;而人民共同体把自己的注意力从普遍的观点转移到各别的对象上来,也不是好事。没有什么事是比私人利益对公共事物的影响更加危险的了,政府滥用法律的为害之大远远比不上立法者的腐化,而那正是个人观点之必不可免的后果。这时候,国家在本质上既然起了变化,一切改革就都成为不可能的了①。

一个从不滥用政府权力的人民,也决不会滥用独立自主;一个经常能治理得很好的人民,是不会需要被人统治的。

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并且我们也很容易看出,人民若是因此而建立起来各种机构,就不会不引起行政形式的改变。

事实上,我相信可以提出这样一条原则,那就是,只要政府的职能是被许多的执政者所分掌时,则少数人迟早总会掌握最大的权威;仅仅由于处理事务要方便的缘故,他们自然而然就会大权在握。

此外,这种政府还得要有多少难于结合的条件啊!

①“本质”指主权,亦即公意。此外意谓:滥用法律还可以通过新的法律来补救,但立法者自身的腐化则是无法弥补的。——译注

首先,要有一个很小的国家,使人民很容易集会并使每个公民都能很容易认识所有其他的公民。

其次,要有极其淳朴的风尚,以免发生种种繁剧的事务和棘手的争论。然后,要有地位上与财产上的高度平等,否则权利上和权威上的平等便无法长期维持。最后,还要很少有或者根本就没有奢侈①,因为奢侈或则是财富的结果,或则是使财富成为必需;它会同时腐蚀富人和穷人的,对于前者是以占有欲来腐蚀,对于后者是以贪婪心来腐蚀;它会把国家出卖给软弱,出卖给虚荣;它会剥夺掉国家的全体公民,使他们这一些人成为那一些人的奴隶,并使他们全体都成为舆论的奴隶。

这就是何以有一位著名的作家②要把德行当作是共和国的原则了;因为所有上述这一切条件,如果没有德行,就都无法维持。但是,由于这位优秀的天才没有能作出必要的区分,所以他往往不够确切,有时候也不够明晰;而且他也没有看到,主权权威既然到处都是同样的,所以一切体制良好的国家就都应该具有同样的原则,——当然,这多少还要依政府的形式而定。

①《科西嘉制宪拟议》:“有必要使人人都能生活下去,但没有任何人能发财致富。”《纽沙代尔手稿》:“剩余唤起贪心,一个人获得愈多,欲望就愈大。”——译注

②“一位著名的作家”即孟德斯鸠,见《论法的精神》第3卷,第3章;第5卷,第1章和序言。——译注

还应当补充说:没有别的政府是像民主的政府或者说人民的政府那样地易于发生内战和内乱的了;因为没有任何别的政府是那样强烈地而又那样不断地倾向于改变自己的形式的,也没有任何别的政府是需要以更大的警觉和勇气来维持自己的形式的。正是在这种体制之下,公民就特别应该以力量和恒心来武装自己,并且在自己的一生中天天都应该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背诵着一位有德的侯爵①在波兰议会上所说的话:“Malopericulosamlibertatemquamquietemservitium”(“我愿自由而有危险,但不愿安宁而受奴役”)。

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

但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政府是不适于人类的。

谢选骏指出:卢梭认为“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但是他哪里懂得,正是在他的胡言乱语的影响之下,一百多年后的苏联和德国,都实现了“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苏联的无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统治了反动阶级,德国的日耳曼人通过种族斗争统治了犹太人。那违反了自然的秩序吗?那样岂不是死人更多吗。



【第五章 论贵族制】


我们在这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道德人格,即政府与主权者;因而也就有两种公意,一种是对全体公民而言的,另一种是仅只对行政机构的成员而言的。因此,尽管政府可以随自己的意思规划自己内部的政策,但是除非是以主权者的名义,也就是说除非是以人民本身的名义,政府是决不能号令人民的;这一点必须永远不能忘记。

最初的社会是以贵族制来治理的。各家族的首领们互相讨论公共事务。年轻人服从着经验的权威,毫不勉强。因此才有了长老、长者、元老、尊长②这些名称。

①波兹南侯爵,即波兰国王的父亲、洛林公爵。①

①“波兰国王的父亲、洛林公爵”系指斯丹尼斯拉斯一世,即斯丹尼斯拉斯。列青斯基(StanislasIer,Leczinski),初为波兰国王(1704—1735年在位),后逊位为法国洛林公爵(1735—1766年)。伏汉认为卢梭这里所称引的,实际上是斯丹尼斯拉斯一世祖父的话。——译注

②“长老、长者、元老、尊长”(Prêtres,Anciens,Sénat,Gérontes)这四个字在字源上都指年龄而言。——译注

北美洲的野蛮人到今天还是这样在治理他们自己的,并且治理得非常之好。

但是,随着制度所造成的不平等凌驾了自然的不平等,富裕或权力①也就比年龄更为人所看重,于是贵族制就变成了选举②的。最后,权力随着财产由父子相承,便形成了若干世家,使政府成为世袭的;于是人民就看到有二十岁的元老了。

从而,便有三种贵族制:即自然的、选举的与世袭的。

第一种只适于纯朴的民族;第三种是一切政府之中最坏的一种。

第二种则是最好的;它才是严格说来的贵族制。

第二种贵族制除了具有可以区别两种权力③的这一优点而外,并且还具有可以选择自己成员的优点;因为在人民政府④中,全体公民生来都是行政官,而贵族制则把行政官只限于少数人,他们只是由于选举才成为行政官⑤。用这种方法,则正直、明智、经验以及其他种种受人重视与尊敬的理由,就恰好成为政治修明的新保证。

①十分显然,古人用Optimate(“贵族”)这个字并不是指最好的,而是指最有势力的。

②此处“选举”一词系指选择、挑选、择贤而任,而不是指在会议上投票选举。——译注

③“两种权力”即立法权力与行政权力。——译注

④“人民政府”即民主制的政府,见本书第3卷,第4章。——译注

⑤十分重要的是必须用法律来规定行政官的选举形式;因为若是把它委之于君主的意志,那便不可避免地要沦为世袭的贵族制了,就像威尼斯共和国和伯尔尼共和国所曾出现过的那样。威尼斯长期以来早就是一个解体的国家了;而伯尔尼则是由于有极其贤明的元老院,才得以保存下来,这一例外是很光荣的,但也是很危险的。

还有,集会也更便于举行,事务也讨论得更好,实行起来也更有秩序、更加迅速;可敬的元老们比起不知名的或者受人轻视的群众来,也更能够维持国家的对外威信。

总之,最好的而又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明智的人来治理群众,只要能确定他们治理群众真是为了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决不应该徒劳无益地增加机构,也不应该用上两万人来做只需挑出一百个人便可以做得更好的事情。

但是也必须指出,共同体①的利益在这里也就开始更少按照公意的命令来指导公共的力量了;而同时,另一种不可避免的倾向②又会从法律夺走一部分执行的力量③。

就其特殊的便利着眼,则一个国家④必须不能太小,人民也不能太简单、太率直,以致于法律的执行竟可以由公共的意志直接来决定,就像在一个好的民主制国家里那样。

同时,一个民族也必须不能太大,以致因治国而分散的首领们得以在各自的辖区内割据主权,由闹独立开始而终于变成了主人。

①“共同体”指政府共同体。——译注

②卢梭《圣彼得修道院长的多元宗教会议》:“局部的利益之分裂国家、之为害于共和国,绝不亚于个人的利益;并且由于人们不惜任何代价要维护自己是其中一个成员的那些集体的权利和好恶而自以为荣,所以这种不利就来得更大了;对于损人利己的那种羞耻心,由于偏爱一个自己构成为其中一部分的、人数众多的社会而消失不见了;由于当一个好议员的缘故,人们终于变成了坏公民。

正是这一点就使得贵族制成为最坏的一种主权。“——译注

③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章。——译注

④”国家“原文是大写,指贵族制国家。——译注

但是,如果说贵族制比起人民政府来不太需要某些德行的话,它却更需要另外一些为它本身所特有的德行,比如富而有节和贫而知足;因为彻底的平等在这里似乎是不合时宜的,那是就连在斯巴达也不曾见过的。

此外,如果这种形式带有一定程度的财富不平等的话,一般说来,那只是为了可以把公共事务的行政托付给那些最能供献出自己全部时间的人,而并非像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那样①,是为了要使富有者可以常常占先。

反之,更重要的倒是,相反的选择有时候会教导人民认识到,人的优点要比财富更有理由值得重视。

谢选骏指出:通过阶级斗争,贱民可以变成贵族,例如共产党国家就是如此,贵族制变成了鬼组织。通过种族斗争,纳粹党也做到了这一点,日耳曼流寇成了优秀民族。



【第六章 论国君制②】


以上我们一直是把君主作为由法律的力量而结合成的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人格并作为国家中行政权力的受托者,来考虑的。现在我们就来考虑这种权力集于一个自然人的、也就是集于一个真实的人的手里;唯有这个人才有权依法来行使这种权力。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国君或国王。

其他的行政机构都是由一个集体人格来代表一个个人;

①作者在这里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叙述是不正确的,见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第3卷,第14章;第4卷,第10—11章;第6卷,第5章。——译注

②“君主”(Prince)一词,本书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有其独特的含义而与通常的用法不同。此处“国君制”一词原文为monarchie,即通常用语的“君主制”;但因monar-que一词译作“国君”,以示与“君主”有别,所以monarchie亦译作国君制,以免混淆。又,按作者的见解,合法的君主制(“国君制”)并不是专制政体;凡王权得自主权者的人民并且是合法地加以运用的,就是合法的君主制,这种君主制的本身也是共和制的。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6章作者原注。——译注

唯有这种行政机构则完全与之相反,它是由一个个人来代表一个集体人格的;从而便使得构成为君主的那种精神上的统一,同时也就是一种肉体上的统一;凡是在其他制度之下,法律要以极大的努力才能结合起来的种种能力,在这里都自然而然地结合在一起。

这样,人民的意志、君主的意志、国家的公共力量和政府的个别力量,就全都响应着同一个动力,机器的全部力量就都操在同一个手里,一切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这里决不会有任何相反的运动可以彼此互相抵消,而且人们也不可能想像出任何一种别的体制能够以更少的努力而产生更大的作用。

安详地坐在岸边的阿几米德①,毫不费力地在引动着一艘浮在水上的大船,在我看来,就很可以象征一位熟练的国君坐在自己的内阁里治理着他的辽阔的国家;他在推动着一切,自己却显得安然不动。

但是,如果说没有任何别的政府能够具有更多的活力的话,那末也可以说没有任何别的政府,其个别意志是具有更大的势力而且更容易统治其他意志的了。的确,一切都朝着同一个目标迈进;然而这个目标却绝不是公共的福祉。而且就连行政权力本身,也在不断地转化为对国家②的一种损害。

①阿几米德(Archimède,即Archimedes,公元前287—212年),古希腊科学家。——译注

②此处“国家”指全体臣民。——译注

国王总是想使自己成为绝对的,人们遥遥地在向他们呼吁:作一个绝对的国王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使自己受人民爱戴。这条准则是非常之美好的,而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于还是非常之真实的。然而不幸,这条准则在宫廷里却受尽了人们的嘲弄。由于受人民的爱戴而得到的权力,无疑地是最大的权力;但它却是不稳定的而又是有条件的,君主们永远也不会以此为满足。就连最好的国王也都想能够为所欲为,却又并不妨碍自己依然是主子。

一个政治说教者很可以向国王说,人民的力量就是国王的力量,所以国王的最大利益就在于人民能够繁荣、富庶、力量强大。然而国王很明白这些都不是真话。

国王的私人利益首先就在于人民是软弱的、贫困的,并且永远不能够抗拒国王。我承认:假如臣民永远是完全服从的话,那末这时候君主的利益也还是要使人民能够强大有力,为的是这种力量既然归自己所有,也就能够使自己威加四邻。

然而由于这种利益仅仅是次要的、从属的,而且这两种假设①又是互不相容的;所以十分自然地,君主们就要偏爱那条对于自己是最为直接有利的准则了。这就是撒母耳②向希伯来人所强调的③;这也是马基雅弗里④向我们所确凿证明了的⑤。

马基雅弗里自称是在给国王讲课,其实他是在给人民讲大课。

①“这两种假设”指既假设人民“强大有力”,又假设人民“完全服从”。——译注

②撒母耳(Samuel,纪元前十一世纪),以色列有名的法官和预言者。——译注

③见圣经《旧约。列王纪》(上)第21章,第7节;又《旧约。撒母耳》(上)第8章,第10—18节。——译注

④马基雅弗里的《君王论》写成于1513年;《李维论》写成于1519年;《佛罗伦斯史》写于1520—1527年。——译注

⑤见马基雅弗里《李维论》第2卷,第2章。——译注

马基雅弗里的《君王论》乃是共和党人的教科书①。

我们根据一般的比率已经发现②,国君制是仅仅适合于大国的;而且我们就国君制本身来加以考察的结果,也可以发现这一点。公共行政机构的人数愈多,则君主对臣民的比率也就越缩小并且越接近于相等;从而在民主制之下这个比率就等于一,或者说完全相等。但是随着政府的收缩,这一比率也就增大③;当政府是操在唯一一个人的手里时,这一比率便达到它的最大限度。这时候就可以发现君主和人民之间的距离太大,而国家也就缺乏联系。为了建立联系,于是便必须有许多中间的级别;就必须有王公、大臣和贵族来充实这些中间的级别④。

然而这一切完全不适合于一个小国,这一切的等级会毁灭一个小国的。

①马基雅弗里是个正直的人,也是个善良的公民;但由于依附梅狄奇家族①,所以不得不在举国压迫之下把自己对自由的热爱伪装起来。他选择那样一位可咒诅的主人公②这件事本身,就充分显示了他的秘密意图;而他的《君王论》一书中的准则与他的《李维论》和《佛罗伦斯史》两书相矛盾,也说明了这位深刻的政论家的读者们至今都是一些浅薄的或腐化的人。

罗马宫廷曾严厉禁止他这本书。我很相信这一点,因为这本书描写得最明晰的正是罗马的宫廷。

①梅狄奇(Médicis)为佛罗伦斯世族,于1434—1494,1512—1527,1537—1574年曾三度掌握佛罗伦斯的政权。——译注

②马基雅弗里的《君王论》系以凯撒。波尔嘉为其原型。凯撒·波尔嘉(CaeAsar Borgia,1475—1507年)为教皇亚历山大第六(1492—1503在位)之子、罗曼雅公爵,在历史上以权变、诡诈著称。——译注

②见本书第3卷,第3章。——译注

③见本书第3卷,第1章。——译注

④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2卷,第4章:“从属而依附的各种中间权力,就构成君主制政府的本性。”——译注

但是,如果一个大国要治理得好是很困难的,那末要由唯一的一个人来把它治理得好,就要更加困难得多;人人都知道,由国王指定代理人①的时候会产生什么结果的。

有一种最根本的无可避免的缺点,使得国君制②政府永远不如共和制政府,那就是:在后者之中差不多唯有英明能干的人,公共舆论才会把他们提升到首要的职位上来,而他们也会光荣地履行职务的;反之,在国君制之下,走运的人则每每不过是些卑鄙的诽谤者、卑鄙的骗子和卑鄙的阴谋家;使他们能在朝廷里爬上高位的那点小聪明,当他们一旦爬了上去之后,就只能向公众暴露他们的不称职。人民在这种选择方面要比君主会更少犯错误;而且一个真正有才能的人而能出任阁臣的,几乎就像一个傻瓜而能出任共和政府的首脑一样,是同样罕见的事。

因此,如果由于某种幸运的机缘,一个天生治国的人物③居然在一个几乎被一群矫揉造作的执政者们弄得举国陆沉的国君制里执掌了国政的话,他所发挥的才能一定会使人们大为惊讶;这就会给那个国家开辟一个新时代。

①“国王指定代理人”指十七、八世纪法国各省的监督官(intendants)。监督官是王权最直接、最有实权的代理人。监督官的设置原是临时性的,在路易十四(1643—1715)时代已成为经常性的,并获得了“公安、司法与财政监督官”的称号。监督官以国王的名义处理所在省的一切政务,并作最后的决定,权力极大,致使各省的行政官形同虚设。——译注

②本章中所说的“国君制”系指“专制的”、“不正义的”国君制,而不是指“合法的”或“共和制”的国君制。——译注

③“一个天生治国的人物”系指旭瓦色公爵(Choiseul,1719—1785年),法国路易十五时代的大臣。这里的这句话是本书第一版行将付印时,1762年1月6日作者致书出版者雷伊(Rey)嘱其临时插入的,意在取得当时已任首相的旭瓦色的掩护;但这并未能防止本书出版后遭受迫害。可参看《忏悔录》第2部,第11卷,及1768年3月27日《致旭瓦色先生书》。——译注

要使一个国君制国家能够治理得好,则它的大小或者说它的面积①,就必须视统治者的能力而定②。征服一个国家要比治理一个国家容易得多。有一根足够长的杠杆,人们只消用一个手指头便能够摇动全世界;可是要担负起全世界来,却非得有赫居里士③的肩膀不可了④。一个国家无论是多么地小,但对它来说君主几乎总还是太渺小的。反之,如果当真出现了这种极其罕见的情形,国家对于它的首领来说竟然是太小了的话,⑤那时国家也还是治理不好的;因为首领总是追求自己的雄图远略,于是就忘记了人民的利益。

①“它的大小或者说它的面积”据波拉翁解说,此处的“大小”系指人口多少,“面积”系指领土广袤。如按这种解说,则译文应作“它的大小和它的面积”。——译注

②《纽沙代尔手稿》:“人的力量和大小有一个自然规定的限度。相反地,国家则是一个人为的共同体,它没有任何确定的界限;它所适宜的大小并不是固定的,它可以不断地扩张。“——译注

③赫居里士(Hercule,即Hercules或Heracles)为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译注

④《圣彼得修道院长的多元宗教会议》:”关于一切扩张过度的君主制政府,这里有一副流行的形象:谁要是想把持全世界而又没有赫居里士的肩膀,谁就得准备着被压成齑粉。“——译注⑤伏汉认为这句话可能是指当时普鲁士的腓德烈大王(1740—1786)。——译注

而且由于他滥用他那过多的才干而给人民造成的不幸①,也并不亚于一个能力有限的君主由于自己缺乏才干而给人民所造成的不幸。可以这样说,一个王国的每一朝每一代都必须根据君主的能力来加以扩张或者收缩;反之,一个元老院的才干则有着比较稳定的尺度,国家于是就可以有经常不变的疆界,而国家的行政也就不会太坏②。

个人专制的政府,其最显著的不便就是缺乏那种连续不断的继承性,而那在其他两种制度之下却构成一种永不间断的联系。一个国王逝世,就需要有另一个国王;选举造成了一种危险的间断期,那是狂风暴雨式的。而且除非公民们能够大公无私、团结一致,——这是那种政府简直不能指望的事,——否则阴谋与舞弊必将插手进来。把国家收买到手的人到头来而不出卖国家,而不从弱者的身上捞回自己以前被强者所敲去的那笔钱,那是难得有的事。在这样的一种行政机构里,迟早一切都会变成为金钱交易,而且人们在国王治下所享受的和平比起空位时期的混乱来还更要坏得多③。

①《政治经济学》:“这些大人物是多么危险而又多么可羡,他们的光荣是和人民的不幸渗和在一起的。”——译注

②《圣彼得修道院长的多元宗教会议》:“经验证明,一个元老院的考虑一般说来,要比一个宰相的考虑更加明智,也领导得更好。”——译注

③《爱弥儿》第3卷:“我认为欧洲的大君主们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好混下去了,一切都燃烧起来了,而整个燃烧中的国家正在促使他们衰亡。我的意见里还有比这条准则更加具体的理由,但这里不必多谈,而且大家是看得太清楚了。”——译注

人们都曾经做过些什么事来防止这些弊病呢?人们曾经使王位固定由某些家族来世袭,并且还规定了继承的顺序,以预防国王逝世时的一切纠纷。这就是说,人们既然是以临朝当政的种种不便来代替选举的不便,所以也就是宁愿要表面的太平而不愿意要贤明的行政;他们宁愿冒着由婴儿、怪人或傻瓜来当首领的危险,但不愿意为了选择好国王而发生纠纷。他们却不曾考虑到,在冒着这种两者择一的危险①的时候,他们几乎是使一切的机会都不利于自己了。

小但尼斯②的父亲谴责小但尼斯一桩可耻的行为时说:“我给你做过这种榜样吗?”儿子回答说:“啊,但是你的父亲可不是国王啊。”小但尼斯的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一个人上升到可以号令别人的时候,一切就都来竞相剥夺他的正义感和理性了。据说人们曾煞费苦心地要把统治的艺术教给年轻的君主们;但是看来这种教育并没有使他们受益。人们最好还是先着手教给他们以服从的艺术吧!历史上那些出名的最伟大的国王们所受的教养,决不是为了进行统治的。统治乃是那样的一种科学:人们学得太多之后,掌握得就最少,但在只知服从而不知号令的时候,就会收获最多。

①“冒着这种两者择一的危险”指王位继承者究竟是好是坏,这个机遇是正反相等的。——译注

②老但尼斯(公元前405—368年在位),小但尼斯(公元前368—343年在位),父子二人相继为古代叙拉古(Syracuse)出名的暴君。此处所引,事见普鲁塔克书,第22节。——译注

“Namutilisimusidemacbrevisimusbonarummalarumquererumdelectus,cogitarequidautnoluerisubalioprincipe,autvolueris。”①(“因为辨别好坏最有效的也是最简捷的方法,就是想一想自己愿意要什么,不愿意要什么,假如作国王的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人的话。”)

这种缺乏连贯性的后果之一,便是皇室政府的变化无常;皇室政府时而规定这种计划,时而规定那种计划,全视统治者的君主或其统治的代理人的性格而定;因此便不能长期有一个固定的目标,也不能有一贯的行动。这种变化多端永远会使得国家动荡不定,从一种准则转到另一种准则,从一种政策转到另一种政策;而在其他的政府之下,则由于君主永远是同一的,这种变化也就不会发生。

于是我们便可以看出:一般说来,如果说宫廷中有着更多的阴谋诡计的话,那末在元老院中就有着更多的智慧,而共和国则以更稳定的并且遵循得更好的观点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绝不会是内阁的一次革命便引起国家中的一次革命②;因为一切大臣而且差不多一切国王所共有的准则,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采取与他们前任相反的措施③。

①此处引文原文为拉丁文,系罗马皇帝戈尔巴(Galba,公元68—69年在位)的演说词,见塔西佗(Tacite,即Tacitus,5—120年,罗马历史家)《历史》,第1卷,第16章。——译注

②卢梭《波兰政府论》第18章:“王位世袭制防止了纠纷,但却导致奴役;选举维护了自由,但每一度的登基都要动摇国本。”——译注

③《圣彼得修道院长的多元宗教会议》:“当内阁里面不再有革命,当每一个大臣不再为了给自己制造一点声誉就去摧毁自己前任的全部有益的建树时,政治制度就可以更好地得到贯彻,各种规定也就可以更好地为人遵守了。”——译注

根据这种不连贯性,我们还可以解决王权派的政论家们所常有的一种诡辩;那就是,他们不仅以国家政治来比附家政,以君主比附家长,——这种谬误已经是被我们驳斥过了的①,——而且还任意地赋予这位行政官以种种他所必需具备的德行,并总是假定君主真的就是他所应当是的那种样子。

靠着这种假定,皇室政府就显然要比其他一切政府更为可取,因为它无可辩驳地乃是最强而有力的政府;而且要不是由于缺少一个更能符合公意的团体意志的话,它还会是最好的政府。

但是,如果按照柏拉图的说法②,天性上的国王本来就是极其罕见的人物;最末天性与幸运两者能汇合在一起而把王冠加在他的头上,那就更该是多么地罕见。而且,如果皇室的教育必然会腐蚀接受这种教育的人的话;那么对于那一系列培养出来就是为了治国的人们,我们还能期望什么呢?因此,把皇室政府与一个好国王的政府混为一谈的,就只好是自欺欺人罢了。

为了能看清楚这种政府③的本身究竟如何,就必须要考虑到昏庸无道的君主治下的政府;因为这些君主们即位时就是昏庸无道的,否则就是王位使得他们昏庸无道的④。

①见本书第1卷,第2章。——译注

②柏拉图:《政治篇》。

③“这种政府”指君权专制政府。——译注

④《波兰政府论》第8章:“有人建议王位世袭制。一旦采用这条法律,你可以肯定波兰就要向自由永诀了。”“我想,选举的王位而具有最绝对的权力,要比世袭的王位而只具有形同虚设的权力,对波兰也许更好得多。”——译注

上述的难点并没有逃过我们的作家们①的眼睛,可是他们竟丝毫不感到为难。他们说,补救的方法就只有毫无怨言地服从。据说上帝震怒时便派遣坏国王降世,所以就必须忍受,看作是上天的惩罚②。这种言论无疑是有启发性的;但是我怀疑把它放在一本政治著作里,是不是还不如放在神坛上要来得更合适一些。一个医生许下了奇迹,而他的全部本领只不过是劝病人忍耐;我们将会说他什么呢?

我们很明白,当我们有了一个坏政府的时候,我们必须忍受它;但问题应该是,怎样才能找到一个好政府。

谢选骏指出:通过阶级斗争,书记制(主席制)就是国君制;通过种族斗争,元首制(总统制)就是国君制了。



【第七章 论混合政府】


确切说来,根本就没有单一的政府。一个独一无二的首领也必须有下级的行政官;一个人民政府也必须有一个首领。

因此,在行政权力的划分上,总会有着由数目较多到数目较少的级差;不同之点就在于,有时候是多数依附于少数,有时候是少数依附于多数③。

①“我们的作家们”,指拥护君权专制的理论家(格老秀斯、霍布斯、费尔玛与鲍修哀)。——译注

②这是鲍修哀(Bosuet,1629—1704年)的说法,见鲍修哀:《摘自圣书的政治论》第6卷,第1、2条。——译注

③“多数依附少数”,指国君制与贵族制的政府;“少数依附多数”,指民主制政府;见本书第3卷,第3章。——译注

有时候,这一划分是相等的;无论其各个组成部分是互相依附的,像英国的政府那样,还是各个部分的权威都是独立的但又是不完备的,像波兰那样①。

后一种形式是一种坏形式,因为它使政府根本不能有统一性,并使国家缺乏联系。

哪一种政府更好?

是单一的政府呢,还是混合的政府呢?

这是政论家们所激烈争论的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也必须做出像我上面在论各种不同的政府形式时所已经得出的同样的答案②。

单一政府的本身是最好的,就只因为它是单一的。但是当行政权力并不是充分依附于立法权力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君主对主权者的比率大于人民对君主的比率时;就必须对政府进行划分以弥补这种比例上的失调了。因为这样一来,政府的各个部分对臣民的权威并没有减少,而它们的划分又使得它们全体都合在一起也不如主权者强而有力。

人们还可以设立各种居间的行政官以防止这种不便,这些居间的行政官并不妨害政府的完整,而仅仅能起平衡上述两种权力的作用并能维护他们相应的权利。这时候的政府并不是混合的,而是有节制的③。

①波兰议会直至十八世纪末被俄、普、奥三国瓜分而告灭亡为止,一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制度,即所谓单独否决权(Liberumveto)。波拉翁认为这里所指的就是单独否决权,哈伯瓦斯则认为不是。——译注

②“已经得出的……答案”即本书第3卷,第3章所说的:“每一种(政府)形式在一定的情况下都可以是最好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可以是最坏的。”——译注

③可参看本书第4卷,第5章。——译注

人们还可以用一些类似的方法来补救与此相反的不便;当政府过于松弛的时候①,就可以设立一些委员会使之集中化,这正是一切民主制国家所实行的。在前一种情形下,人们划分政府是为了削弱政府;而在后一种情形下,则是为了加强政府。因为强力的极限与软弱的极限同样地都出现单一

一的政府之下,反之,混合的形式则产生适中的力量。

谢选骏指出:从卢梭的“论混合政府”到绑匪的“论联合政府”,只有一步之差;而从“论联合政府”再到“论混蛋政府”,那就毫无差别了。



【第八章 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


自由并不是任何气候之下的产物,所以也不是任何民族都力所能及的。我们越是思索孟德斯鸠所确立的这条原则②,就越会感到其中的真理;人们越是反驳它,就越有机会得到新的证据来肯定它。

在全世界的一切政府中,公家都是只消费而不生产的。

那末,他们所消费的资料从何而来?

那就来自其成员的劳动。

正是个人的剩余,才提供了公家的所需。由此可见,唯有当人类劳动的收获超过了他们自身的需要时,政治状态才能够存在。

然而,这种过剩在全世界的各个国家里并不是都一样的。

①“当政府过于松弛的时候”,指政府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中。——译注

②见《论法的精神》第16—18卷。——译注

在某些国家里,它是相当大的,但在另一些国家里却微不足道,另有些国家里根本就没有,再有些国家则是负数。这一比率要取决于气候的好坏,土地所需要的劳动种类、物产的性质、居民的力量和他们所必需的消费量的多少,以及这一比率所由以构成的许多其他的类似比率。

另一方面,各种政府的性质也不一样,它们的胃口也有大有小;而且这些不同还要基于另一条原则,即公共赋税距离它们的来源愈远,则负担就愈重。衡量这种担负,决不能只根据税收的数量,而是要根据税收转回到原纳税人的手里时所必须经历的路程。如果这一流转过程既简捷而又规定得好,那末无论人民纳税是多少,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民总会是富足的,财政状况总会是良好的。反之,无论人民所缴纳的是多么地少;但是,如果连这一点点也永不再回到人民手里的话,那末由于不断的缴纳,人民不久就会枯竭;于是国家就永远不会富足,人民就永远都是贫困的。

由此可见,人民与政府的距离越扩大,则贡赋也就越沉重;因此,在民主制之下人民负担最轻,在贵族制之下负担较大,在国君制之下就承担着最大的重担了。所以,国君制只适宜于富饶的国家;贵族制只适宜于财富和版图都适中的国家;民主制则适宜于小而贫困的国家。

事实上,我们越是加以思索,就越会在这里面发现自由国家与国君制国家之间的不同。在前者之中,一切都是用于共同的利益;而在后者之中,则公共力量与个别力量二者是互为倒数的,一个的扩大乃是由于另一个的削弱。

归根到底,专制制度之统治臣民并不是为了要使他们幸福,而是要使他们贫愁困苦,以便统治他们。

在每种气候之下,都有许多自然因素;我们可以根据这些自然因素指出政府的形式,因为政府的形式是受气候的力量所制约的;我们甚至于可以说出它应该具有哪种样子的居民①。

凡是贫瘠不毛的地方,产品的价值抵不上劳动的,就应该任其荒废,或者只由生番来居住。人们劳动的所得刚刚能维持需要的地方,应该是由一些野蛮②民族来居住;在那里,一切典章制度都还是不可能的。

劳动生产剩余不多的地方,适宜于自由的民族;土地富饶肥沃,劳动少而出产多的地方,则需要以国君制来统治,以便君主的奢侈能消耗掉臣民过多的剩余;因为这种过剩被政府所吸收要比被个人浪费掉好得多。

我知道,这里有例外;但是这些例外的本身就证实了这条规律,那就是,它们迟早会产生革命,使得事物又回到自然的秩序③。

①此处哈伯瓦斯本不分段,译文分段据伏汉本及波拉翁本。——译注

②此处“生番”指狩猎部族,“野蛮”指游牧部族;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8卷,第11章。——译注

③《爱弥儿》卷3:“我们正在接近危机的状态和革命的世纪。”——译注

永远应该把一般规律与特殊原因区别开来,特殊原因只能影响到一般规律的效果。纵使整个南方布满了共和国而整个北方布满了专制国,然而由于气候的作用,专制之宜于炎热的国土、野蛮之宜于寒冷的国土、美好的典章制度之宜于温带地区,仍然并不因此而减少其为真理①。

我也看到人们虽然同意这个原则,但应用起来还是有争论的:人们会说寒冷的国土也有非常肥沃的,南方的国土也有非常贫瘠的。但是这个难题,只有对于那些不从全面的比率来考察事物的人,才真是难题。

因为,正如我已经说过的,还必须要计算劳动、力量、消费量等等的比率。

假设有两块相等的土地,其中一块的产量为五,另一块为十。如果前者的居民消耗量为四,而后者的居民消耗量为九;那么,前者产量的过剩是五分之一,而后者的过剩则为十分之一。

两者过剩的比率既然与生产量的比率成为反比,所以生产只等于五的那块土地,其剩余就要比生产等于十的那块土地的剩余多出一倍。

然而这并不是个产量加倍的问题,并且我也不相信,有任何人竟然把寒冷国土的丰饶程度一般地等同于炎热国土的丰饶程度。可是,姑且让我们假设有这样的相等;如果我们愿意的话,让我们衡量一下英国之于西西里以及波兰之于埃及吧;再往南就是非洲和印度群岛,再往北就什么也没有了。

为了使它们的产量相等,在耕作方面就应该有多大的悬殊啊!

①《科西嘉制宪拟议》:“瑞士总的说来,是一片贫瘠不毛的土地。它的政府到处都是共和制的。然而在某些比其他州更为丰饶的州里,例如在伯尔尼州、苏略尔州和飞来堡州,政府便是贵族制的。在一些更贫苦的州里,在那些耕耘所要求的劳动更多而收获更少的州里,政府便是民主制的。国家只能具有在贫困的行政机构之下为了生存所必不可少的东西;不是这样,它就会枯萎而死亡。”——译注

在西西里,只须松松土罢了;而在英国却须付出多么大的精工细作啊!因此,在必须用更多的人手才能得到同等产量的地方,它的剩余量也就必然会更少。

除此之外,还应该考虑到同等数量的人在炎热的国土上,其消耗却要少得多。气候要求这里的人们必须节制食欲才能保持健康;欧洲人在这里如果要像在自己家乡里那样生活,一定会死于痢疾和消化不良的。沙尔丹说:“比起亚洲人来,我们简直是食肉兽,是豺狼。有人把波斯人吃得少,归咎于他们对土地耕种不足;而我则相反,我相信他们的国家之所以不那么富于粮食,正是因为居民需要得少。”①他接着又说:“如果他们的节食是土地歉收的结果,那就应该只有穷人才吃得少,而不应该所有的人普遍都吃得少;并且在各个省份里,人们也就应该按照土地的丰饶程度而吃得有多有少,却不应该是全王国的人都同样吃得少。波斯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非常自豪,他们说只要瞧瞧他们的气色就可以看出,他们的生活方式比基督教徒的生活方式要优越得多了。的确,波斯人的面色都是匀净的;他们的皮肤是美丽的,又细润、又光泽;反之,他们的属民,那些按照欧洲人的方式而生活的阿美尼亚人的面容,则粗糙而多面刺,并且他们的身裁也是既肥蠢而又笨拙。”

①沙尔丹(Chardin,1643—1713年)法国旅行家,曾在波斯与东印度作过多次旅行。引文见他的《波斯游记》(1735年,阿姆斯特丹)第3卷,第76页,第83—84页。——译注

越是接近赤道,人民生活的所需就越少。他们几乎不吃什么肉类;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和卡萨麸①便是他们的日常食品。印度群岛有好几百万人,他们每天的食品还值不上一苏钱②。就是在欧洲,我们也看到北方民族与南方民族之间,食欲有显著的差异。一个德国人的一顿晚餐,一个西班牙人可以吃上一星期。在人们比较贪吃的那些国家里,奢侈也就转到食品上面来。在英国,奢侈表现为筵席上的肉食罗列;而在意大利,人们设宴则只是用糖果和鲜花而已。

衣着的奢侈也可以表明类似的差异。在季节变化急速而剧烈的气候之下,人们穿着得就更好也更简单;但在人们的穿着只是为了装饰的那种气候之下,人们便力求衣服华丽而不求适用了,衣服本身在这里也就是一种奢侈品。在那不勒斯,你天天都可以看到有许多人在鲍昔里普③山上闲逛,只穿着光彩夺目的外衣而没有内衣。

就房屋来说,情形也是一样:当人们完全用不着耽心气候会伤害人的时候,他们就一味讲求富丽堂皇。

在巴黎、在伦敦,人们要求住得温暖而舒适。

但在马德里,人们虽有着精致的客厅,但却没有可以关得上的窗子;而且他们就在老鼠洞般的屋子里睡觉。

在炎热的国度里,食物更丰满而多汁,——这是第三种差异,而这种差异是不可能不对第二种差异发生影响的。

①卡萨麸(casave)南美洲及非洲热带地区的一种淀粉作物。——译注

②苏(sou),法国古辅币,为一镑的二十分之一。——译注

③鲍昔里普(Pausylipe),意大利那不勒斯附近的小山,为著名的游览区。——译注

为什么在意大利,人们要吃那么多的蔬菜?就因为意大利的蔬菜好,营养高,滋味美。在法国,蔬菜都是用水浇灌的,所以毫无营养,因而筵席上也就几乎完全没有把蔬菜当一回事。

可是它们并不少占土地,并且至少也得费同样的气力去栽培。

这是一条已经确定的经验了,巴巴里①的小麦尽管次于法国的小麦,可是能出更多的面粉;而法国的小麦却又比北方的小麦出粉更多。由此可以推论:在从赤道到北极的这个方向上,一般地都可以观察到类似的级差现象。从同等数量的产品之中,所得到的粮食却较少,这岂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不利条件吗?

在所有这些不同的考虑而外,我还要补充另一条考虑,它是从其中引申出来的,并且还可以加强它们。那就是:炎热的国度比寒冷的国度所需要的居民更少,而所能养活的居民却更多;这就产生一种永远有利于专制制度的双重剩余。同样数目的居民所占的地面越广阔,则反叛也就越困难;因为他们无法敏捷地而又秘密地配合一致,而且政府总会很容易揭露反叛的图谋,并切断一切交通的。但是为数众多的人民越是聚集在一起,政府也就越发无法篡夺主权者。

首领们②在他们的密室之中策划,也正像君主在他的内阁会议中是一样地安全;而且群众集合在广场上,也会像军队集合在营房里一样地迅速。因此一个暴君政府的便利之点,就在于它能在远距离上行动。借助于它所建立的各个支点,它的力量就能像杠杆的力量一样随着长度而增大①。

相反地,人民的力量则只有集中起来才能行动;如果分散开来,它就会消灭,正如洒在地面上的火药的作用,只能是星星点点地燃烧罢了。这样,人口最少的国家就最适于暴君制;凶猛的野兽是只能在荒野中称王的。

①巴巴里(Barbarie)指北非地中海沿岸地区。——译注

②“首领们”指发动反叛的首领们。——译注

谢选骏指出:事实上,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任何一个国家!换言之,任何一种政府形式都是强加于人和一个国家的!而任何一个国家,也都不是自愿结合的,而是基于类似强奸的机制。实际上,按照女权主义的观点,两性繁殖的机制就是如此永不对等的。



【第九章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如果有人要绝对地提问,哪一种才是最好的政府,那他就是提出一个既无法解答而又无从确定的问题了;或者说,——假如我们愿意这样说的话,——各民族的绝对的与相对的地位有多少种可能的结合,也就有多少种最好的答案。

但是,如果人们要问,根据什么标志才能识别某一个民族治理得是好还是坏;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个事实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然而,人们却根本没有解决过这个问题,因为每一方都想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它。臣民们赞许公共的安宁,公民们赞许个人的自由②;一方宁愿财产有保障,而另一方则宁愿人身有保障;一方要求最好的政府应该是最严厉的政府,而另一方则主张它是最温和的政府;前者要求惩罚犯罪,而后者则要求预防犯罪;一方认为最好是被四邻所畏惧,而另一方则更愿意被四邻所忽视;一方所满意的是金钱的流转,而另一方则要求人民有面包。纵使人们对于这些以及其他的类似之点都能意见一致,是不是这个问题就能前进一步了呢?

①这和我在前面第2卷,第9章论大国的不便时所说过的话,并不矛盾。

前面所谈的是政府对于其成员的权威,而这里所谈的则是它反对臣民的力量。它那些散布开来的成员,就成为它用以从远距离上对付人民的支点,但是它却没有任何可以用来直接对付这些成员本身的支点。因此,在一种情况下,杠杆过长便形成政府的软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又形成政府的力量。

②此处“臣民”与“公民”系指君主制与民主制。——译注

道德方面的数量①是缺乏精确的尺度的,所以即使人们对于这种标志意见一致了,可是在估价上又如何才能意见一致呢?

至于我,我总是惊异何以人们竟不认识一种如此之简单的标志,或者说何以人们竟这样没有信心而不肯承认这一点。

政治结合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它的成员的生存和繁荣。而他们生存和繁荣的最确切可靠的标志又是什么呢?那就是他们的数目和他们的人口了②。

因此,就不要到别的地方去寻找这个聚讼纷纭的标志吧!假定一切情况都相等,那么一个不靠外来移民的办法、不靠归化、不靠殖民地的政府,而在它的治下公民人数繁殖和增长得最多的,就确实无疑地是最好的政府。那个在它的治下人民减少而凋零的政府,就是最坏的政府③。

①波拉翁本与哈伯瓦斯本此处均作“道德方面的数量”,伏汉本与其他各本均作“道德方面的质量”。——译注

②《波兰政府论》第11章:“一个自由而正义的政府之确切无误而又自然而然的效果就是人口。”——译注

③《爱弥儿》第5卷:“凡在人口日益减少的土地上,国家都趋向于灭亡;而人口最多的国家,那怕是最穷困的国家,则毫无疑问乃是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又《科西嘉制宪拟议》:“因此我们要遵循我们首要的原则,那就是,不仅要扩大并增加人口,而且还要尽可能地使人口平均分布在全岛上。”——译注

统计学家们,现在就是你们的事了;就请你们来计算,来衡量,来比较吧①。

①我们应该根据这同一条原则来判断,就人类的繁荣而论,哪些世纪才是值得我们赞许的世纪。

对于我们所见的那些文艺繁荣的时代,我们赞美得太多了,但并未深究这些文明的隐蔽着的目的,并未考虑它们的不幸的效果:“Idqueapudimperitoshumanitasvocabatur,qumparservitutiseset。”(“愚人们称之为人道的,其实那已经是奴役的开始。”)难道从书中的那些嘉言里,我们就看不出促使作者们发言的那些庸俗的利益了吗?不,无论他们会说什么,一个国家尽管它的威名显赫,但只要是人口减少了,就决不会真的是一切都好。一个诗人年金有十万镑,这并不足以证明他所处的时代就是一切时代中最美好的时代。应该是少注意那些表面的安逸和首领们的从容,而更多地注意整个民族的幸福,尤其是在那些人口最多的国家里。冰雹可以毁坏若干州县,但却极少能造成饥馑。骚动和内战固然大大地吓坏了首领们,但并不会给人民造成真正的不幸;当人们在争论应该由谁来虐待人民的时候,人民甚至于还能松一口气。

唯有人民的经常状态,才会产生他们真正的繁荣或真正的灾难;唯有当全体都在羁轭之下被压碎了的时候,这时全体才会毁灭;唯有这时候,首领才能任意地摧残人民,“ubisolitudinemfaciuntpacemapelant”(当他们把国土沦为废墟的时候,他们便说和平降临了。)①当权贵们的纷争激荡着法兰西王国的时候,当巴黎副主教②袖中怀着匕首去出席议会的时候,这并没有妨碍法国人民在一种真正而自由的安逸之中享受幸福并且繁殖人口。往昔的希腊是在最残酷的战争里繁盛起来的,血流成了河,然而整个国土上还是住满了人的。马基雅弗里说过,看来似乎我们的共和国③就是在暗杀、流放与内战之中强大起来的;公民们的德行、风尚与独立性之加强国家的作用,要超过一切争端之削弱国家的作用。

有一点震荡倒会使人们的心灵富于活力;而真正能使种族繁盛的,与其说是和平倒不如说是自由。

①原注中所引的两条拉丁文,分别见塔西佗《历史。阿格瑞柯拉传》,第21章、第31章。——译注

②“巴黎副主教”指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内战时期投石党领袖雷慈大主教(J。F。Retz,Cardinalde,1614—1697)。——译注

③“我们的共和国”指佛罗伦斯。——译注

谢选骏指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就是“没得说”——让人民哑口无言、点头称是的政府,就是一个“好政府”了。因为人民永远不会满足,如果让他们说话,他们就会不断抱怨政府的坏处了。



【第十章 论政府的滥用职权及其蜕化的倾向】


既然个别意志总是不断地在反对公意,因而政府也就继续不停地在努力反对主权。这种努力越加强,则体制就改变得越多;而且这里①既然根本没有别的团体意志可以抵抗君主的意志并与之相平衡,因此迟早总有一天君主终于会压倒主权者并毁坏社会条约的。这就是那种内在的、不可避免的弊病之所在,它从政治体一诞生起,就在不休止地趋向于摧毁政治体,就和衰老与死亡最后会摧毁人的身体一样。

一个政府的蜕化有两条一般的途径,即政府的收缩,或者国家的解体。

当政府由多数过渡到少数的时候,也就是说,由民主制过渡到贵族制以及由贵族制过渡到王政的时候,政府便会收缩。

这本来是政府的天然倾向。

威尼斯共和国在其海湾中的慢慢形成与进展,就提供了这种过程的一个显著的例证;一千二百多年以来威尼斯人似乎还只停留在1198年西拉尔·康塞里奥所开始的第二个阶段,这真是令人惊异。至于人们所责难的那些古代的大公们,无论Squitiniodelalibertàveneta(《威尼斯自由论》)②这本书是怎么讲,但大公们绝不是他们的主权者,这一点是已经证明了的。

假如政府是由少数退回到多数,那末,我们就可以说它是松弛了;然而这一逆转过程是不可能有的。

事实上,一个政府是绝不会改变形式的,除非是到了它的力量的消耗使得它过于衰微,以致于无法继续保持原状的时候。

但是,如果政府在扩张的过程中还要使自己松弛的,一定会有人举罗马共和国来反驳我,他们要说罗马共和国经历了一个完全相反的历程,是由国君制过渡到贵族制,又由贵族制过渡到民主制的。但我却远不是这样想。

罗穆鲁斯③最初创立的是一个混合政府,这个混合政府迅速地蜕化为专制政体。由于特殊原因,这个国家过早地夭折了,正像我们看到新生儿在未成年以前就死去那样。塔尔干王朝之被驱逐④,才是共和国真正诞生的时期。但是罗马共和国当初并没有采取稳定的形式,因为罗马人只做了工作的一半,他们并没有消灭贵族⑤。因为合法的行政制度之中的最坏的那种制度,亦即世袭的贵族制,就由于这种方式而一直在和民主制相冲突;所以政府的形式也总在变动不定,并且正如马基雅弗里证明了的⑥,它只是到设立了保民官⑦的时候才固定下来;只有这时候才有了一个真正的政府和一个真正的民主制。事实上,这时的人民不仅是主权者,而且也是行政官和司法官;元老院只不过是一个低一级的执政会议,用以缓冲或者是集中政府权力;而执政官本人,尽管是贵族,尽管是首席行政官,尽管是战时的绝对统帅,但在罗马也不过是人民的主席而已。

自此而后,我们便看到罗马政府循着它自然的倾向而强烈地趋于贵族制。贵族好像是自己消灭了自己,于是贵族制也就不复存在于贵族的共同体之内,像是在威尼斯和热内亚那样,而是存在于由贵族和平民⑧所组成的元老院的共同体之内,甚至于是——当保民官开始篡夺主动的权力时,——存在于保民官的共同体之内;因为名词对于事物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当人民有了为他们进行统治的首领时,无论这些首领的称号是什么,那就总归是一个贵族制。

贵族制的滥用职权就造成了内战与三雄政治⑨。

①“这里”指在主权者与君主之间,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7章。——译注

②十二世纪威尼斯还存在着一个大议会和一个小议会,此外还有民众大会和大公;但都已逐渐丧失实权。198年西拉尔。康赛里奥(SerardiConsiglio)封闭了威尼斯的大议会,从此平民被剥夺政权,威尼斯的政体遂成为寡头制。《威尼斯自由论》为1612年出版的一本未署名的拉丁文作品,书中主旨在于论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对于威尼斯的权利;当时有人认为系曾任西班牙驻威尼斯大使贝德玛尔(Bedmar)侯爵所著,后来大多数人认为是奥格斯堡的马可。维尔塞(Marc Velser)所作。此书的法文译本于1677年出版。——译注

③罗穆鲁斯(Romulus),传说中罗马城的建立者,罗马的第一个国王(公元前754—715年在位)。——译注

④塔尔干王朝最末一个王塔尔干第七,即高傲者塔尔干(TarquinleSu-perbe,即TarquiniusSuperbus)于公元前510年被驱逐。——译注

⑤贵族(patriciat,即patricius)此字原指古罗马贵族。——译注

⑥见马基雅弗里《李维论》第1卷第4章。——译注

⑦保民官(tribun,即tribunus)最初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平民的权利的,保民官对于行政官的法令与元老院的法律有否决权。见本书第4卷,第5章注。——译注

⑧平民(plébéyens,即plebes)此字原指古罗马平民。——译注

⑨指公元前一世纪罗马的内战和由凯撒、庞培、格拉苏斯三人所形成的三头政治。——译注苏拉(Syla,即Sula,公元前138—78年),罗马独裁者。——译注

凯撒(JulesCésar,即JuliusCaesar,公元前10—44年),罗马独裁者。——译注奥古斯都(Auguste,即Augustus),即屋大维(Octave,即 Octavianus),罗马第一个皇帝(公元前63—14年在位)。——译注

提贝留乌斯(Tibére,即Tiberius),罗马第二个皇帝(公元前14——公元后37年在位)。——译注

苏拉、尤利乌斯·凯撒、奥古斯都事实上已经变成了真正的国君;最后在提贝留乌斯①的专制政体之下,国家终于解体。因此,罗马的历史一点也没有驳倒我的原则,反而是证实了我的原则。

①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2章。——译注

国家解体的情况,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出现。

首先是君主不再按照法律管理国家而篡夺了主权权力。这时就产生了重大的变化;这时就不是政府在收缩,而是国家在收缩了。就是说大的国家解体了,而在大的国家之内就形成了另一个仅只是由政府的成员所构成的国家,这个国家对于其余的人民来说,就只能是他们的主人,是他们的暴君。

因而,从政府篡夺了主权的那个时刻起,社会公约就被破坏了;于是每个普通公民就当然地又恢复了他们天然的自由,这时他们的服从就是被迫的而不是有义务的了①。

当政府的成员们分别地篡夺了那种只能由他们集体加以行使的权力时,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这同样是一种违法,并且还能造成更大的混乱。这时候,可以说是有多少行政官就有多少君主;同时国家的分裂也不亚于政府,它不是灭亡就是改变形式。

当国家解体的时候,政府的滥用职权——不论它是什么样的滥用职权——就通称为无政府状态。与此有别,民主制则蜕化为群氓制,贵族制则蜕化为寡头制。

我还应当补充说,王政就蜕化为暴君制;但是最后这个名词是含糊不清的,需要加以解释②。

在流俗的意义上,一个暴君③就是一个不顾正义、不顾法律而用暴力实行统治的国王。但在严谨的意义上,一个暴君则是一个僭据王权但没有权利享有王权的人。

①见本书第1卷,第3章。——译注

②关于各种不同政治体制的嬗递,作者系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可参看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第8卷。——译注

③暴君(Tyran,即Tyranus)或译僭主,此字源出希腊文γραωs,原指I J K未经合法手续而取得政权的人。——译注

希腊人的暴君一词,原意便是如此;凡是其权威不合法的君主,希腊人便称之为暴君,不管他们是好是坏①。

暴君和篡夺者是两个十足的同义语。

为了给予不同的事物以不同的名称,我要把王权的篡夺者称为暴君,而把主权权力的篡夺者称为专制主。暴君是一个违背法律干预政权而依照法律实行统治的人;专制主则是一个把自己置于法律本身之上的人。因而暴君可以不是专制主,但专制主则永远都是暴君。

①“Omnesenimethabenturetdicunturtyrani,quipotestateutunturperApetuaineacivitatequaelibertateusaest。”(“凡是在一个习惯于自由的国家里面永远当权的人,就会被人称为或视为暴君。”)(见尼波斯①《米提阿底斯②传》,第八章。)诚然,亚里士多德(见《尼各马可伦理学》③,第八卷,第十章)区别过暴君与国王,前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统治,后者则只是为了臣民的利益而统治;但是所有的希腊作家们一般地都是在另外一种意义上使用暴君这个名词的,尤其是像色诺芬所写的希罗④那样;此外,从亚里士多德的这一区别还可以推论出,自从世界开辟以来,还不曾有过一个国王呢。

①尼波斯(CorneliusNepos),公元前一世纪罗马历史家。——译注

②米提阿底斯(Miltiade,即Miltiades),死于公元前489年,雅典大将,波希战争时败波斯人于马拉松。——译注

③《尼各马可伦理学》即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一书的通行本,为亚里士多德弟子尼各马可所记录。——译注

④色诺芬(Xenophon,公元前445—35),希腊历史家;希罗(Hieron,即Hiero),指叙拉古暴君希罗第一(公元前478—467年在位)。——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不懂,“公意”只是理论,并不实际存在,实际存在的只是无数个“个别意志”,它们都在实际上反对公意,以便谋私。同样的道理,在我看来,“主权”只是一个理论,实际存在的只是“政府”,也就是说,是政府借用主权的名义在巧取豪夺。



【第十一章 论政治体的死亡】


体制最好的政府,其自然的而又不可避免的倾向便是如此。如果斯巴达和罗马都灭亡了,那末,还有什么国家能够希望亘古长存呢?

假如我们想要建立一种持久的制度的话,就千万不要梦想使它成为永恒的吧。为了能够成功,就不要去尝试不可能的事,也不要自诩能赋予人类的作品以人类的事物所不允许的坚固性①。

政治体也犹如人体那样,自从它一诞生起就开始在死亡了,它本身之内就包含着使它自己灭亡的原因。但是这两者却都能具有一种或多或少是茁壮的、而又适于使本身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得以自保的组织。

人体的组织是大自然的作品;国家的组织则是人工的作品。延长自己的生命这件事并不取决于人;但是赋给国家以它所可能具有的最好的组织,从而使它的生命得以尽可能地延长,这件事可就要取决于人了。

体制最好的国家也要灭亡的,但比起别的国家来要迟一些,假如没有意外的偶然事件促使它夭折的话。

①《科西嘉制宪拟议》:“每个国家从它的诞生到它的灭亡,都有着一个历程、一个自然而又必然的发展过程。为了能使它的一生尽可能地长久,尽可能地美好,与其事后倒不如事先就指出(也就是能预见到)它的消亡时期。我们不应当希望科西嘉一下子就成为它所可能的那种样子,而最好是让它自己去演变为那种样子,让它只上升到它当时所达到的地步,并且自行衰颓。”——译注

政治生命的原则就在于主权的权威。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则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使各个部分运动起来。

大脑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然活着。一个人可以麻木不仁地活着;但是一旦心脏停止了它的机能,则任何动物马上就会死掉。

国家的生存绝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立法权。过去的法律虽不能约束现在,然而我们可以把沉默认为是默认,把主权者本来可以废除的法律而并未加以废除看作是主权者在继续肯定法律有效。主权者的一切意图一经宣布,只要他没有撤销,就永远都是他的意图。

人们何以会那样地尊敬古老的法律?那就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了。人们愿意相信,唯有古代的意志的优越性才能把那些法律保存得如此悠久;如果主权者不是在始终不断地承认这些法律有益的话,他早就会千百次地废除它们了。这就是何以在一切体制良好的国家里,法律不但远没有削弱,反而会不断地获得新的力量的原因;古代的前例使得这些法律日益受人尊敬。反之,凡是法律愈古老便愈削弱的地方,那就证明了这里不再有立法权,而国家也就不再有生命了①。

①《波兰政府论》第10章:“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谁要是提到法律,那就是提到一件会使全体公民人人都在它面前战栗的事情了。……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精疲力尽而归于灭亡。“——译注

谢选骏指出:上文说到“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则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使各个部分运动起来。大脑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然活着。一个人可以麻木不仁地活着;但是一旦心脏停止了它的机能,则任何动物马上就会死掉。”——我看卢梭深受“人是机器”的影响,结果把“国家机器”变成了“国家人体”。



【第十二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主权者除了立法权力之外便没有任何别的力量,所以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动;而法律又只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示①,所以唯有当人民集合起来的时候,主权者才能行动②。有人会说:把人民都集合在一起,这是多么妄想!在今天,这是一种妄想;但是在两千年以前,这却不是一种妄想。那末,难道是人性改变了吗?

精神事物方面的可能性的界限,并不像我们所想像的那么狭隘。正是我们的弱点、我们的罪过、我们的偏见,把它们给束缚住了。卑鄙的灵魂是绝不会信任伟大的人物的;下贱的奴隶们则带着讥讽的神情在嘲笑着自由这个名词。

让我们根据已经做出过的事情,来考察可能做得到的事情吧。我不谈古代希腊的共和国;但是在我看来,罗马共和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罗马城是一个伟大的城市。最后一次的户口统计数字表明,罗马有武装的公民四十万人,而全帝国的最后数字则有公民四百万人以上③,还不算属民、外邦人、妇女、儿童和奴隶在内。

①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2章。——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1章。——译注

③这里的数字并不正确。——译注

我们不难想像,这个首都及其周围数量庞大的人民要时常集会,该是多么困难!然而罗马人民很少有一连几个星期不集会的,而且甚至还要集会许多次。罗马人民不仅行使主权的权利,而且还行使一部分政府的权利。他们处理某些事务,他们审判某些案件,而且全体罗马人民在公共会场上几乎往往同时既是行政官而又是公民①。

①见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第9章。——译注

谢选骏指出:“怎样维持主权权威”?政府少贪污一点、少借点国债,就可以了!



【第十三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如果追溯一下各民族早期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大部分的古代政府,即使是像马其顿人和法兰克人那样的国君制政府,也都曾有过类似的会议。无论如何,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本身就回答了一切难题。根据现有来推论可能,我以为这是个好方法。②

集会在一起的人民一旦批准了一套法律,便确定了国家的体制;但这是不够的。

他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政府,或者是一劳永逸地提供了选择行政官的办法;这也还是不够的。

②本卷自此以下各章,作者大体上系以日内瓦共和国小会议(lepetitconAseil)的演变为其蓝本。《山中书简》第6书:“你读到我的书(《社会契约论》——译者)中那朴的分析时,有什么感想呢?我猜猜看。你会自言自语说:这是日内瓦政府的历史呀。……她那体制尽管十分美好,却不是没有缺陷的;我们可以预防她所经受的变动,使她免于她目前临头的危险。我预见到了那种危险,我已经宣示了它,我指出了保全之道。为了保护她而指明必需采取的措施,难道这是想要推翻它吗?”——译注

除去意外情况所可能需要的特别集会之外,他们还必须有固定的、按期的、绝对不能取消或延期的集会,从而到了规定的日期人民便能合法地根据法律召开会议,而不需要任何其他形式的召集手续①。

但是,除了这种纯属按期举行的法定集会之外,其他一切的人民集会——即凡不是由负有这种责任的行政官依法定形式所召集的人民集会——就都应该认为是非法的,而且它所决定的一切也都应该认为是无效的;因为召集会议的命令本身就应当是根据法律的②。

至于合法集会次数的多少,则取决于多方面的考虑,在这一点上我们无法作出确切的规定。我们只能一般地说,政府愈是有力量,则主权者就愈应该经常地表现他自己③。

人们会向我说,这对于仅有一个城市的国家可能很好,但是如果国家包括有许多城市,又该怎么办呢?

①有人认为这里是指法国的三级会议(Etats-généraux);三级会议自1614年至《社会契约论》的写作时,已经将近一个半世纪不曾召开。伏汉认为这里是指日内瓦小会议违宪延期选举与召开全体会议,从而把持了政权。——译注

②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1卷,第6章。——译注

③《波兰政府论》第7章:“为了使行政能够有力、良好而又朝着它的目标顺利前进,一切行政权力就应该都掌握在同样那些人的手里。但是仅仅这些人手不变还是不够的,而且还必须使他们尽可能地只是在立法者的视线之下进行活动,应该是由立法者来指导他们。这是使他们不致于篡夺立法权威的真正秘密之所在。只要是各个等级在集会,元老院或者国王就很难压制或者篡夺立法权威。

这里提出的这种办法是唯一的办法;它是简便的,而且决不会是没有效果的。然而我在《社会契约论》中写到这一点之前,竟然没有人提出过它;这真是非常可怪的事。“——译注

我们是把主权权威分开来呢?还是应当使之集中于一个城市,并使所有其他的城市都隶属于它呢?

我回答道:我们应该既不用前一种方法,也不用后一种方法。首先,主权权威只有一个;我们分割它,就不可能不毁灭它。其次,一个城市,正如一个国家一样,是不可能合法地隶属于另外一个城市的;因为政治体的本质就在于服从与自由二者的一致,而臣民与主权者这两个名词乃是同一意义的相关语①,这两种观念就结合为公民这一名称②。

我还要回答说,把许多城市结合成为一个唯一的城邦,总归是坏事;而且想要进行这种结合时,人们也无法自诩可以避免种种天然的不方便。绝不能以大国的滥用权力为借口来反对主张只要小国的人③。然而又怎样才能使小国有足够的力量来抵御大国呢?那就得像往昔希腊的城市抵抗过大王④那样,那就得像晚近的荷兰和瑞士曾经抵抗过奥地利王朝那样⑤。

不过,人们如果不能把国家缩小到恰当的疆界之内的话,

①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1、2章。——译注

②见本书第1卷,第6章。——译注

③卢梭自己是主张小国的,见本书第3卷,第15章。——译注

④“大王”指波希战争时波斯王大流士第一(DariusIer,公元前521—485年在位)与薛西斯(Xerxès,公元前485—465年在位)。——译注

⑤“奥地利王朝”即哈伯斯堡(Hapsburg)王朝。荷兰原为哈普斯堡王朝领地,瑞士原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哈普斯堡王朝系奥地利大公兼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故此处称为“奥地利王朗”。波希战争时,希腊各城邦曾结成联盟;反抗哈普斯堡王朝统治时,荷兰与瑞士均为联邦。本文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结成联邦或联盟就“能使小国有足够的力量来抵御大国”。——译注

谢选骏指出:“怎样维持主权权威”?政府官员少一点“作威作福”、“穷奢极欲”,就可以了!



【第十四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那末就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根本不许有一个首都,而是把政府轮流地设在每个城市里,并在各个城市里一一地召集全国会议。

使人口平均分布在领土上,使同样的权利普及于各个地方,使到处都享有富足与生命;唯有这样,国家才能成为既是尽可能最强而有力的,而同时又是尽可能治理得最好的国家。请记住:城市的高墙厚壁都只是由乡村房屋的断井颓垣而构成的。每当我看见京城里兴建一座宫殿,我就仿佛看到了这是把整个的国土沦为一片废墟①。

当人民合法地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个时刻,政府的一切权限便告终止;于是行政权也就中断,于是最渺小的公民的身分便和最高级行政官的身分是同样地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在被代表的人已经出现的地方就不能再有什么代表了。罗马人民大会里所出现的骚乱,大部分是由于不知道或者忽略了这条规则的缘故。

①《爱弥儿》第5卷:“两个大小相等、人口数目相同的国家,它们的力量可能是非常之不相等的;二者之中永远是人口在国土上分布得最平均的国家最强。这个国家虽然没有许多大城市,因而也并不出名,但经常却会战胜另一个国家。正是那些大城市才消耗尽了一个国家,并造成它的衰弱。大城市所产生的财富乃是一种假象的与虚幻的财富;那里金钱虽多,但作用不大。有人说,巴黎城对法兰西国王来说等于一个行省;我却相信,它等于好些个行省;而且从各方面来看,巴黎都是靠各省来供养的,各省大部分的收入都流到这个城市里,并且就留在这里,永远不再回到人民手中,也永远不再回到国王手中。”——译注

执政官这时候只不过是人民的主席,保民官只不过是单纯的议长①,而元老院则毫无地位可言②。

其意义大致和英国国会中所使用的这个名词相近似。

纵令在一切权限都已中断的时候,但这种职能上的相似也还是会使执政官与保民官互相冲突的。在这种中断的期间,君主要承认、或者应该承认有一个实际的在上者,这对于他来说总是可怕的事;而这种人民的集会,由于它是对政治共同体的一种保护与对政府的一种约束,因而在一切时代里都成为首领们的一种恐惧。于是他们总是不惜用尽种种心机、种种反对、种种刁难与种种诺言,力求抗拒公民的集会。

假如公民是贪婪的、懦弱的、畏缩的、爱安逸更有甚于爱自由的话,他们就不能长期抗拒政府这种一再的努力了。

反抗的力量③就是这样不断地在增长着,而主权权威便终将消逝,于是大部分城邦也就会过早地倾覆与灭亡。

但是在主权的权威与专断的政府之间,有时候会出现一种中间的力量④;这一点就是下面必须要谈到的了。

①此处“议长”原文为orateur,此词大致相当于英国国会下院的议长(spea-ker)。——译注

②《波兰政府论》:“只要立法权力一发言,人人就都回到平等状态,一切权威都要在它面前沉默下来,它的声音就是上帝在大地上的声音。”——译注

③“反抗的力量”指政府反抗人民(即主权者)的力量。——译注

④“中间的力量”即下章所要讨论的议员或代表,议员或代表在主权者和政府之间形成一种“中间的力量”。——译注

谢选骏指出:维持君主权威的根本办法就是屠杀(镇压),杀不动了就是欺骗(改革),欺骗不了就是拖延,混一天算一天,就像共产党现在(2023年)这样。



【第十五章 论议员或代表】


一旦公共服务不再成为公民的主要事情,并且公民宁愿掏自己的钱口袋而不愿本人亲身来服务的时候,国家就已经是濒临毁灭了。需要出征作战吗?他们可以出钱雇兵,而自己呆在家里。需要去参加议会吗?他们可以推举议员,而自己呆在家里。由于懒惰与金钱的缘故,他们便终于有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国的军人和可以出卖自己祖国的代表。

正是由于商业与工艺的扰攘、由于唯利是图、由于柔弱而贪图享受,人身的服务才被转化为金钱。人们拿出来自己的一部分收益,为的是可以更安逸地增加自己的收益。出钱吧,不久你就会得到枷锁的。钱财这个字眼是奴隶的字眼①。在城邦里是不知道有这个字眼的。

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国家里,一切都是公民亲手来做,没有任何事情是要用钱的。他们远不是花钱来免除自己的义务,反而是花钱来亲身履行自己的义务。我距离通常的观念委实是太远了;我相信劳役要比租税更不违反自由②。

①《科西嘉制宪拟议》:“我认为钱财就像是政治体上的脂肪,它会使得政治体臃肿无力。”——译注

②作者在《波兰政府论》(第11章)中,曾建议波兰采用这种办法。——译注

国家的体制愈良好,则在公民的精神里,公共的事情也就愈重于私人的事情。私人的事情甚至于会大大减少的,因为整个的公共幸福就构成了很大一部分个人幸福,所以很少还有什么是再要个人费心去寻求的了。在一个政绩良好的城邦里,人人都会奔向大会去的;而在一个坏政府之下,就没有一个人愿意朝着那里迈出一步了,因为没有人对于那里所发生的事情感到兴趣,因为人们预料得到公意在那里是不会占优势的,而且最后也因为家务的操心吸引住了人们的一切。

好法律会使人制订出更好的法律,坏法律则会导致更坏的法律。只要有人谈到国家大事时说:这和我有什么相干?我们可以料定国家就算完了。

爱国心的冷却、私人利益的活动、国家的庞大、征服、政府的滥用权力,这些都可以使我们想像到国家议会中人民的议员或代表的来路。他们也就是在某些国家里人们所公然称为的第三等级①。这样竟把两个等级的特殊利益摆在了第一位和第二位;而公共利益却只占第三位。

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②,同理,主权也是不能代表的;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所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因此人民的议员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不过是人民的办事员罢了;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决定。凡是不曾为人民所亲自批准的法律,都是无效的;那根本就不是法律。

①指法国革命前三级会议中的第三等级。——译注

②见本书第2卷,第1章。——译注

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

在他们那短促的自由时刻里,他们运用自由的那种办法,也确乎是值得他们丧失自由的。

代表的观念是近代的产物;它起源于封建政府,起源于那种使人类屈辱并使“人”这个名称丧失尊严①的、既罪恶而又荒谬的政府制度。在古代的共和国里,而且甚至于在古代的君主国里,人民是从不曾有过代表的,他们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名词。在罗马,保民官是如此之神圣,人们甚至于从不曾想像过他们会篡夺人民的职能,而且他们在那样广大的人群之中也从来不曾试图对于自己作为首领的地位来一次全民投票;——这一点是非常之独特的。

可是,根据革拉古②时代所发生的情况,即有一部分公民竟从屋顶上进行投票,便可以判断人多数众有时候会造成怎样的麻烦了。

在权利与自由就是一切的地方,不方便是不算一回事的。

①按封建制度;臣属须对其领主行臣服礼homage,此词系由home(人)一词转变而来。行礼之后,臣属就成为领主的“home”。法国封建时代的法律往往以“home”作“臣属”解,所以这里说“使‘人’这个名称丧失尊严”。——译注

②革拉古(Gracque,即Grachus)弟,即提贝留乌斯。革拉古(TiberiusGrachus,公元前160—133年)与盖乌斯。革拉古(GaiusGrachus,公元前153—121年),两人都是罗马的保民官,著名的雄辩家。——译注

这些明智的人民会以恰当的措施来安排一切,他们会让他们的役吏①去做保民官所不敢做的事;因为他们无须害怕他们的役吏会想要代表他们②。

然而,为了说明保民官有时候是怎样代表人民的③,我们只须设想一下政府是怎样代表主权者的就够了。法律既然只不过是公意的宣告,所以十分显然,在立法权力上人民是不能被代表的;但是在行政权力上,则人民是可以并且应该被代表的,因为行政权力不外是把力量运用在法律上而已。从这一点便可以看出,在仔细加以考察之后,人们就会发现很少有几个民族是有法律④的。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肯定,保民官既不具有任何部分的行政权力,所以永远不能以其职务上的权利来代表罗马人民,除非是他篡夺了元老院的权利⑤。

在希腊人那里,凡是人民所需要做的事情,都由人民自己来做;他们不断地在广场上集会。他们生活在温和的气候里,他们绝不贪求;奴隶们在做他们的劳动;他们的大事只是自己的自由。可是如今既已不再有这种同样的便利,又怎么还能保持同样的权利呢?你们那种更严酷的气候使得你们有着更多的需要⑥,公共会场一年之内有六个月是无法驻足的,你们的含混不清的言语不可能在露天场上被人听清楚;你们关心自己的收入远甚于自己的自由,而你们害怕被人奴役也远不如害怕贫困。

①役屯(Licteur,即Lictor),古罗马官吏的扈从,荷斧与木杆跟随长官并逮捕罪人。他们并无实权,也不是代表;他们只保留着古代库里亚大会形式的残余。可参看本书第4卷,第4章注。——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4卷,第4章。——译注

③罗马保民官可以代表人民行使否决权。——译注

④“法律”指上文所说作为“公意的宣告”的法律。——译注

⑤可参看本书第4卷,第5章。——译注

⑥在寒冷的国度而要仿效东方人的奢侈与柔靡,那就是想给自己戴上枷锁了;我们会比他们更加必然地向这二者屈服的。

什么!难道自由唯有依靠奴役①才能维持吗?也许是的。

是两个极端相互接触了。凡是自然界中根本就不存在的事物都会有其不便,而文明社会比起其他一切来就更加如此。的确是有这种不幸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以别人的自由为代价便不能保持自己的自由,而且若不是奴隶极端地作奴隶,公民便不能完全自由。斯巴达的情况就是如此。至于你们这些近代的人民,你们是根本没有奴隶的,然而你们自己就是奴隶;你们以你们自己的自由偿付了他们的自由。你们曾大事夸耀你们的这种偏好,然而我发现其中却是怯懦更多于人道。

所有这一切,我的意思绝不是说非有奴隶不可,更不是说奴役权是合法的,因为我已经证明了恰好与此相反②。

这里我只是说明,何以自以为是自由的近代人民竟要有代表以及何以古代的人民竟没有代表的原因。不管怎么样,只要一个民族举出了自己的代表,他们就不再是自由的了;他们就不复存在了。

仔细考察了一切之后,我认为除非是城邦非常之小③,否则,主权者今后便不可能在我们中间继续行使他自己的权利。

①“奴役”指古代希腊的奴隶制。——译注

②见本书第1卷,第2、4章。——译注

③《日内瓦手稿》:“由此可见,国家最多只能限于一个城。”又,《忏悔录。1756年》:“它(《社会契约论》——译者)是为它的祖国(日内瓦——译者)并为像它的祖国那样体制的小国家而写的。”——译注

但是,如果城邦是非常之小的话,它不会被人征服吗?不会的!

下面我就要说明①,人们怎样能够把一个大民族的对外力量与一个小国的简便的制度和良好的秩序结合在一起②。

谢选骏指出:卢梭这个王八羔子,他胡说由于人民的懒惰与金钱的缘故,才出现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国的军人和可以出卖自己祖国的代表。其实不对。“文官爱钱”和“武官怕死”才是狗官犯罪的罪魁祸首——这和人民的懒惰并不直接关联。中国的宋朝人,早在卢梭之前五六百年就知道这一点了。



【第十六章 论政府的创制绝不是一项契约】


立法权一旦确立之后,就必须同样地确立行政权;因为行政权只能由个别的行为③来运用,而并不属于立法权的本质,所以它很自然地是与立法权相分离的。主权者,作为主权者来考虑,假如可能具有行政权的话;那末,权利与事实就会混淆不清,以致于人们再也弄不清楚什么是法律,什么不是法律了。

①这就是我准备继本书之后所要做的工作,在探讨对外关系时,我将要讨论邦联制①。这是一个崭新的题材,它的原则还有待确定。

①关于自由的小国可以结合成为邦联而与大国共处的见解,卢梭已经拟好提纲并已写出手稿32页,但未成书。据说手稿交给昂特莱格(Antraiques)子爵;大革命中,手稿被毁,现已不存。卢梭在《波兰政府论》第5章中曾建议波兰采用邦联制政府,认为这“是唯一能结合大国和小国的一切优点的政府”。——译注

②《波兰政府论》第7章:“大国的最大不便之一,——这种不便会使自由极其难于保持,——就是立法权自己无法直接表现出来,而唯有通过代议制才能行动。代议制固然有利有弊,但毕竟是弊多利少。立法者的共同体是不可能被腐蚀的,但却易于受欺骗;它的代表是不容易受欺骗的,但却易于被腐蚀。”——译注

③“个别的行为”指行政官的发号施令;“个别的行为”“既不能是法律,也不能是主权的行为”。——译注

于是这种变了质的政治体就会很快地成为暴力的战利品,虽然政治体原是为了反对暴力而创立的①。

全体公民既然根据社会契约是人人平等的,所以全体就可以规定什么是全体所应该做的事,同时又没有一个人有权利要求别人去做他自己所不做的事。这是使政治体得以生存与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权利;主权者在创立政府时所赋予君主的,就正好是这种权利。

有很多人认为②,创设政府的行为乃是人民与他们给自己所加上的首领之间的一项契约;由于这一契约,人们便规定了双方间的条件,即一方有发号施令的义务,而另一方有服从的义务。但我确信,人们将会承认这是一种奇怪的缔约方式③。让我们且看这种见解是不是站得住吧。

首先,最高无上的权威是不能加以改动的,正如它是不能转让的一样;限制它也就是摧毁它。说主权者给自己加上一个在上者,这种说法乃是荒谬的、自相矛盾的;自己使自己负有服从一个主人的义务,那就是使自己又恢复了完全的自由④。

①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4章。——译注

②见霍布斯《利维坦》第2部,第18章;洛克《政府论》第2卷,第8章。——译注

③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4章。——译注

④“完全的自由”即自然状态。当人民(主权者)“使自己负有服从一个主人的义务”时,国家唯一的契约即社会公约就被破坏了,于是人民便又重新回到自然状态。“完全的自由”柯尔(G。D。H。Cole)英译本作“绝对的自由”,邓哈特(Dernhardt)德译本作“全部原始的自由”。——译注

再者,显而易见,这种人民与某某人之间的契约乃是一件个别的行为。由此可见,这一契约既不能是法律,也不能是主权的行为,因而它也就是不合法的。

还可以看出,缔约者双方相对间都只处于唯一的自然法之下,而彼此之间的相互协定又没有任何保证;这就在各个方面全都是与政治状态相违背的。手里掌握权力的人既然永远都是执行契约的主人,这就无异是以契约这个名称加之于这样的一种行为,即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说:“我把我的全部所有都给你,条件是随便你愿意还给我多少都可以。”①

一个国家中只能有一个契约,那就是结合的契约;而这个契约本身就排斥了其他一切契约。我们无法想像任何另一个公共契约是不会破坏最初的契约的②。

谢选骏指出:政府的创制当然不是基于契约,更不是基于法律,而是基于暴力!法律不过是暴力的固化和掩护。



【第十七章 论政府的创制】


然则,应该以怎样的观念来理解创制一个政府的这一行为呢?我首先要指出,这种行为乃是一种复合的行为,或者说,是由其他的两种行为所构成的,亦即法律的确立与法律的执行。

由于前一种行为,主权者便规定,要有一个政府共同体按照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建立起来;很显然,这种行为就是一项法律。

①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4章。——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4章。——译注

由于后一种行为,人民便任命首领来负责管理已经确立的政府。但是这一任命只是一种个别行为,所以它并不是另一项法律,而仅仅是前一项法律的后果,是政府的一种职能。

困难就在于理解,在政府出现之前,人们何以能够有一种政府的行为;而人民既然只能是主权者或者是臣民,在某种情况之下,又何以能够成为君主或者行政官。

也正是在这里才能够发现政治体的最可惊异的性质之一,它就由于这一性质而调和了外表上互相矛盾的活动。因为这一点是由于主权猝然间转化为民主制而告完成的;从而,并没有任何显明可见的变化而仅只是由于全体对全体的另一种新关系,公民就变成了行政官,于是也就由普遍的行为过渡到个别的行为,由法律过渡到执行。

这种关系上的转变决不是一种思辨上的玄虚,而是有着实践上的例证的;在英国国会里,天天都发生着这种事情。

英国国会的下院,在某种情形下,为了能更好地讨论事务,就转变为全院委员会;前一瞬间它还是主权的庙堂,这时就变成了单纯的委员会机构。因此之故,它随后便须向作为下院的它自己本身,提出有关它在全院委员会上所作出的规划的报告;并且在另外一种名义之下,又重新来讨论它自己在前一种名义下所已经决定了的东西。

这就是民主政府所固有的便利,它在事实上仅只由于公意的一次简单的行为就可以确立。从此之后,这个临时的政府①或者是继续当权,——如果这就是它所采取的形式的话,——或者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而确立一个由法律所规定的政府;这样,一切就都是按规矩来的。此外,就不可能有任何别的合法的方式可以创制政府,而又不致放弃我们以上所奠定的原则。

谢选骏指出:看来卢梭没有发明什么,他的“社会契约”是从英国国会那里抄袭的。但是他却不懂得,英国国会的权力,不是世界的通则,而是一个例外。所以用英国的“社会契约”来解释全部人类历史,类似于马克思主义的推论,是立足于完全错误的前提之上的。



【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方法】


从以上的阐述中,就可以得出与第十六章一致的结论:即,创制政府的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而只是一项法律;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任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对于这些官吏来说,绝不是什么订约的问题,而只是服从的问题;而且在承担国家所赋予他们的职务时,他们只不过是在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而并没有以任何方式来争论条件的权利。

因此,当人民创制一个世袭政府的时候,无论是一个家族世袭的国君制也好,抑或是某一等级公民世袭的贵族制也好,人民所采取的行动绝不是任何协定,——那只是人民所赋予行政机构的一种临时的形式,直到人民愿意另行加以规定时为止。

诚然,这种改变总是很危险的;所以,除非是政府已经

①“临时的政府”,是因为“那只是人民所赋予行政机构的一种临时的形式”(本书第3卷,第18章)。——译注

变得与公共福利不能相容,否则就千万不要触动已经确立的政府。然而这种考虑只是一种政治的准则,而绝不是权利的规定;并且国家也无需把政治权威交给它的首领们,正如同无需把军事权威交给它的将领们一样。

同样真确的是①,在这类情况之下,人们不会有那么多的小心谨慎来遵守各种必要的形式,以便把正常的、合法的行为与叛乱的骚动区别开来,把全体人民的意志与派系的叫嚣区别开来。

尤其是在这里,对于可厌的情况②又不得不给予在最严格的权利之下人们所不能加以拒绝的东西;而且也正是从这种义务中,君主才得到了极大的方便,可以不顾人民而保持自己的权力,人们还不能说他是篡夺了权力。因为君主表面上似乎只不过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非常容易把它们扩大,并以公共的安全为借口来禁止那些旨在重建良好秩序的集会;从而他便可以利用一种不容打破的沉默,或者是利用他所制造的不正常的状态,来假定那些因恐惧而缄默的人都是表态在拥护他,并且对那些敢于讲话的人进行惩罚。十人会议③就是这样的;起初他们当选的任期是一年,嗣后又延长一年,终于便不再允许人民大会集会,以期永世保持他们的权力。世界上的一切政府,一旦假之以公共力量之后,迟早都是用这种简便的方法来篡夺主权权威的。

①1762年6月19日,日内瓦政府总检查长根据本章此处以下六节文字,对作者发出逮捕令,本书旋遭焚毁。——译注

②“可厌的情况”(casodieux),这是一个当时久已罕用的法律名词,此处系指人民要求行使权利时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译注

③见本书第2卷,第7章注。——译注

我在前面所谈过①的定期集会,是适用于防止或者推延这种不幸的,尤其是当这种集会并不需要正式召集手续的时候。因为这时候君主若是加以阻止,便不能不公开宣告自己是法律的破坏者和国家的公敌了。

这种只能是以维护社会条约为目的的集会,永远应该是以两个提案而告开始;这两个提案绝不能取消,并且要分别地进行表决。

第一个是:“主权者愿意保存现有的政府形式吗?”

第二个是:“人民愿意让那些目前实际在担负行政责任的人们继续当政吗?”

我这里所假设的乃是我认为已经证明过了的东西,那就是:在国家之中,并没有任何根本法是不能予以废除的,即使是社会公约也不例外②;因为如果全体公民集合起来一致同意破坏这个公约的话,那末我们就不能怀疑这个公约之被破坏乃是非常合法的。格老秀斯③甚至于认为每个人都可以退出自己原是其中的一个成员的国家,并且在离开国土时就重新获得了自己天然的自由和自己的财富④。

①见本书第3卷,第13章。——译注

②见本书第1卷,第7章。——译注

③见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第2章、第5章、第24章。——译注

④这当然是说,他的脱离绝不是为了逃避他的义务,也不是在祖国需要他的时刻,避免为祖国①服务。那种逃脱是犯罪的,并且是应受惩罚的;那已经不是退出而是背叛了。

①“祖国”1762年版作“祖国”(lapatrie),1782年版作“他的祖国”(sapatrie)。——译注

如果说集合在一起的全体公民竟不能做他们每个人分别开来所能做的事①,那就未免太荒谬了。

①“每个人分别开来所能做的事”即“每个人都可以退出自己原是其中的一个成员的国家。”——译注

谢选骏指出:用法律防止政府篡权,是异想天开。因为法律本身就是政府机构制定和实施的!所以,最多只能说,防止行政部门扩张权力的方法,是三权分立的制衡。



【第四卷】



【第一章 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只要有若干人结合起来自认为是一个整体,他们就只能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关系着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

这时,国家的全部精力是蓬勃而单纯的,它的准则是光辉而明晰的;这里绝没有各种错综复杂、互相矛盾的利益,公共福利到处都明白确切地表现出来,只要有理智就能看到它们。

和平、团结、平等是政治上一切尔虞我诈的敌人。纯朴正直的人们正由于他们单纯,所以难于欺骗;诱惑和甜言蜜语对他们都用不上,他们甚至还不够精明得足以当傻瓜呢。当我们看到在全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①那里,一群群的农民在橡树底下规划国家大事,而且总是处理得非常明智;这时候,我们能不鄙视其他那些以种种伎俩和玄虚使得自己声名远扬而又悲惨不堪的国家的精明吗?

一个这样治理着的国家只需要很少的法律,而随着颁布新法律之成为必要,这种必要性早已普遍地被人看到了。第一个提议那些法律的人,只不过是说出了大家都已经感到了的东西罢了;使人人都已经决意要做的事情变成法律,这既不是一个阴谋问题,也不是一个雄辩问题,只要他能肯定别人也会照他这样做。

①“全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指瑞士各乡村州的居民。——译注

使理论家们陷于错误的,就在于他们只看到了那些从一开始体制就不好的国家,所以他们就认定在这些国家里是不可能维持这样一种政治制度的。他们喜欢想像一个机警的骗子或者一个巧妙的说客所能用以诱说巴黎人民或伦敦人民的种种无稽之谈。他们不知道克伦威尔是会被伯尔尼的人民关进钟楼的①,波佛公爵②也会被日内瓦人严加管束的。

但是当社会团结的纽带开始松弛而国家开始削弱的时候,当个人利益开始为人所感觉而一些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社会的时候;这时候,公共利益就起了变化并且出现了对立面。投票就不再由全体一致所支配了,公意就不再是众意③,矛盾和争论就露头了;于是最好的意见也都不会毫无争论地顺利通过。

①克伦威尔(Cromwel,159—1659年),十七世纪英国革命的独裁者;“关进钟楼”为中世纪伯尔足对公共秩序破坏者的惩罚方式。——译注

②波佛(Beaufort,1616—169年)公爵,法国国王亨利第四之孙,法国内战时期投石党的领袖。——译注

③这里的“众意”与本书第2卷第3章所说的“众意”,涵义不同。这里是指,当公共利益起了质变的时候,则公意实际上只不过是个别的意志,即某些人或某个集团的意志,而不是全体的意志(众意)。作者认为多数表决是产生公意的一种方法,但这需以“公民之间没有任何勾结”,不曾形成“派别与小集团”或者不存在“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社会”为其条件。——译注

最后,国家在濒于毁灭的时候,就只能以一种幻觉的而又空洞的形式生存下去,社会的联系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已经破灭了,最卑鄙的利益竟厚颜无耻地伪装上公共幸福的神圣名义;这时候,公意沉默了,人人都受着私自的动机所引导,也就再不作为公民而提出意见了,好象国家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似的;人们还假冒法律的名义来通过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种种不公正的法令。

是不是因此之故公意就会消灭或者腐化了呢?

不会的,公意永远是稳固的、不变的而又纯粹的;但是它却可以向压在它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①。每一个要使自己的利益脱离公共利益的人都看得很清楚,他并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开;然而在和他所企求获得的排他性的私利相形之下,则他所分担的那份公共的不幸对他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②但除了这种私利之外,则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还是会和任何别人一样强烈地要求公共福利的。

甚至于是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选票的时候,他也并未消灭自己内心的公意,他只是回避了公意而已。他所犯的错误乃是改变了问题的状态,乃是对于人们向他所提出的问题答非所问;从而他不是以自己的投票③在说:“这是有利于国家的,”反倒是在说:“通过了这样或那样的意见,乃是有利于某个人或某个党派的。”

于是集会中的公共秩序的法则④就不完全是要在集会中维持公意了,反而更是要对公意经常加以疑问,并由它来经常做出答复。

①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3章。——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7章。——译注

③“自己的投票”正本作“自己的投票”(sonsufrage),有的版本作“一张投票”(unsufrage)。——译注

④“公共秩序的法则”即禁止并防范阴谋诡计、结党营私及秘密组织的法则。——译注

谢选骏指出:谁说公意不可摧毁?我看公意天天在摧毁自己、向权势集团妥协让步!



【第二章 论投票】


在主权的一切行为中,仅就投票这一项权利——这是任凭什么都不能剥夺于公民的权利,——我在这里就有很多的意见可写。此外,还有关于发言权、提议权、分议权、讨论权等等,这些权利政府总是煞费苦心地要全部保留给它自己的成员。

但是这些重要的题材需要另写一篇论文①了,我无法在本书里一一谈到。

从上一章可以看出,处理一般事物的方式就足以确切地标明道德风尚的实际情况以及政治体的健康状态。在大会里人们越是能和衷共济,也就是说人们的意见越是趋于全体一致,则公意也就越占统治地位;反之,冗长的争论、意见分歧和乱吵乱闹,也就宣告了个别利益之占上风和国家的衰微。

当国家的体制之中包括有两个或更多的等级的时候,——例如罗马的贵族与平民,他们的争执即使是在共和国最美好的时代里也经常扰乱着人民大会,——则上述这一点似乎不太显著。然而这种例外多半只是外表的而不是真正的;因为这时候由于政治共同体内在的缺陷,可以说是一国之内有了两个国家。上述这一点对于这两者合起来说虽然不是真确的,但对于它们每一个分别来说却是真确的。而且实际上,即使是在最动荡的时代,但只要元老院不加干涉,人民的投票总是进行的很平静的,并且总是按多数票来表决的;公民们既然只有一种利益,人民便只有一种意志。

①“另写一篇论文”即后来的《山中书简》第7书。——译注

但循环到了另一个极端,也会出现全体一致。那就是当公民全都沦于奴役状态,既不再有自由也不再有意志的时候。

这时候,恐怖和阿谀把投票变成为一片喧嚣;人们不再讨论了,人们不是在赞颂就是在咒骂。

罗马皇帝治下的元老院,其表示意见的可耻方式便是如此。有时候它那做法又是谨慎得荒诞出奇。塔西佗曾指出①,在奥东②的治下,元老们在争相詈骂维梯留斯③的时候,竟至同时嚷成一片可怕的喧哗,为的是万一维梯留斯作了主子的话,他也无从知道他们每个人都说了些什么话。

从这些不同的考虑里,便产生一些准则;我们应该依据这些准则,按辨认公意的难易程度以及国家盛衰的情况,来规定计算票数和排比不同意见的方式。

唯有一种法律,就其本性而言,必须要有全体一致的同意④;那就是社会公约。

①见塔西佗《历史》第1卷,第85章。——译注

②奥东(Othon,即Otho),罗马皇帝,公元69年在位;维梯留斯与奥东争夺皇位,奥东战败自杀。——译注

③维梯留斯(Vitelius),罗马皇帝,公元69年在位,即位后不久被卫斯巴襄(Vespasianus)推翻。——译注

④本书第1卷,第5章:“多数表决的规则,其本身就是一种约定的确立,并且假定至少是有过一次全体一致的同意。”——译注

因为政治的结合乃是全世界上最自愿的行为;每一个人既然生来是自由的,并且是自己的主人,所以任何别人在任何可能的借口之下,都不能不得他本人的认可就役使他。断言奴隶的儿子生来就是奴隶,那就等于断言他生来就不是人①。

可是,如果在订立社会公约的时候出现了反对者的话,这些人的反对也并不能使契约无效,那只不过是不许把这些人包括在契约之内罢了;他们是公民中间的外邦人。但是在国家成立以后,则居留就构成为同意;而居住在领土之内也就是服从主权②。

除去这一原始的契约而外,投票的大多数是永远可以约束其他一切人的;这是契约本身的结果③。但是人们会问:一个人怎么能够是自由的,而又被迫要遵守并不是属于他自己的那些意志呢?反对者怎么能够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为他们所不曾同意的那些法律呢?

①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4章。——译注

②这当然应该始终理解为只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否则的话,家庭、财产、无处容身、生活的需要以及暴力等等,都可以不顾一个居民的意愿如何而把他留滞在国内;这时候单凭他的居住,就不再能断定他是同意契约的还是破坏契约的了。

③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3章。——译注

我要回答说,这个问题的提法是错误的。公民是同意了一切法律的,即使是那些违反他们的意愿而通过的法律,即使是那些他们若胆敢违犯其中的任何一条都要受到惩罚的法律。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就是公意;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是公民并且是自由的①。当人们在人民大会上提议制定一项法律时,他们向人民所提问的,精确地说,并不是人民究竟是赞成这个提议还是反对这个提议,而是它是不是符合公意;而这个公意也就是他们自己的意志。每个人在投票时都说出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于是从票数的计算里就可以得出公意的宣告。因此,与我相反的意见若是占了上风,那并不证明别的,只是证明我错了,只是证明我所估计是公意的并不是公意。假如我的个别意见居然胜过了公意,那末我就是做了另一桩并非我原来所想要做的事;而在这时候,我就不是自由的了。

当然,这要假定公意的一切特征仍然存在于多数之中;假如它在这里面也不存在的话,那末无论你赞成哪一边,总归是不再有自由可言的。

前面②在说明人们在公共讨论中是怎样以个别的意志代替公意的时候,我已经充分指出了预防这种流弊的实际方法;后面③我还要再加以论述。至于可以宣告这种意志的投票比例数,我也已经给出了④测定它所应根据的各种原则。

①在热内亚监狱的大门上和船奴的锁链上,都可以看到Libertas(自由)这个字。这样的办法,真是又漂亮又恰当。事实上,唯有各国为非作歹的人才会妨碍公民得到自由。在一个把所有这样的人都送去做船奴的国家里,人们便会享有最完美的自由了。

②见本书第2卷,第3章;第3卷,第18章。——译注

③见本书第4卷,第3、4章。——译注

④见本书第1卷,第5章。——译注

一票之差可以破坏双方相等,一票反对也可以破坏全体一致。然而介乎全体一致与双方相等之间的,却还有许多种数字不等的分配,而对于其中的每一种,我们都可以按照政治体的情况与需要来确定这个数字。

有两条普遍的准则可供我们规定这一比率:一条是,讨论愈是重大,则通过的意见也就愈应当接近于全体一致;另一条是,所涉及的事情愈是需要迅速解决,则所规定的双方票额之差也就愈应该缩小,在必须马上做出决定的讨论中,只要有一票的多数就够了。这两条准则中的前一条似乎更切合于法律,而后一条则似乎更切合于时务。但无论如何,都必须依靠两者的结合才能确定我们可以宣布其为多数的最好的比率。

谢选骏指出:投票是一种“民主程序”,但却可以用各种方式加以操纵——结果投票的公正,还是要靠警察暴力予以支持的。



【第三章 论选举】


关于君主与行政官的选举,——我已经说过①它是复合的行为②——也有两种途经可以进行,即选定与抽签。

①见本书第3卷,第17章。——译注

②“复合的行为”,因为它既包括法律的制定也包括法律的执行。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2章。——译注

这两种中的每一种,都曾在各个不同的共和国里使用过;而且至今在选举威尼斯大公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这两者的非常复杂的揉合①。

孟德斯鸠说:“以抽签来进行选举,乃是民主制的本性。”②

我同意这种说法,但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孟德斯鸠接着说:“抽签是一种不会伤害任何人的选举方式;它使每个公民都能有一种为祖国而服务的合理愿望。”这就不成为理由了。

如果我们能注意到选举首领乃是政府的一种职能,而并不是主权的一种职能,那末我们就可以看出为什么抽签的办法最具有民主制的性质;因为在民主制那里,行政机构的行为愈少,则行政机构也就愈好。

在一切真正的民主制之下,行政职位并不是一种便宜,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人们无法公平地把它加给这一个人,而不加给另一个人。

唯有法律才能把这种负担加给中签的人。

因为抽签时,人人的条件都是相等的,而且选择也并不取决于任何人的意志,所以就绝不会有任何个人的作用能改变法律的普遍性。

在贵族制之下,是由君主来选择君主的,是由政府自己来保存自己的;正是在这里,用投票的方法才是非常合宜的③。

①自十三世纪以后,直到威尼斯共和国的末期,威尼斯大公的选举大致是依照如下的办法进行的:大会议选出三十个公民;这三十个公民再选出九个公民;这九个公民再选四十个公民;在这四十个公民之中,以抽签抽定十二个公民;这十二个公民再选二十五个公民;再以抽签由这二十五个公民中抽定九个公民;这九个公民再选出二十五个公民;再由这二十五个公民中抽签抽定十一个公民;这十一个公民再选四十一个公民;最后,由这四十一个公民选举大公。——译注

②引文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2卷,第2章。——译注

③见本书第3卷,第5章。——译注

威尼斯大公选举的例子,远不是推翻了这种区别,反倒是证实了这种区别;那种杂揉的形式正适合于混合政府。因为把威尼斯政府认为是一种真正的贵族制,本来就是一种错误。如果说那里的人民在政府里根本没有份的话,那末那里的贵族本身就是人民了。大量贫穷的巴拿波特①是永远不会接近任何行政职位的,而它那贵族也只是拥有“阁下”的空头衔以及出席大会议的权利罢了。

那个大会议的人数之多,正和我们日内瓦的全体会议②一样,其中最显赫的成员也并不比我们的普通公民③更有特权。

①威尼斯的贵族分为两等,即贵爵(Seigneur)与巴拿波特(Barnabote);巴拿波特是贫穷的贵族,此字原指住在圣巴拿波(St。Barnabé)区的居民。——译注

②“日内瓦的全体会议”(ConseilgénéralàGenève),包括日内瓦的全体公民与市民。——译注

③自十六世纪加尔文时代以来,日内瓦人即分为五等:公民、市民、居民、土著与臣民。其中只有前两等——即公民和市民——才有权参与政府和立法。公民享有完全的政治权力,市民可以参与行政但不能担任最高行政官。公民必须是公民或市民之子,并生于本城之内。市民是取得了市民证书的人,市民证书给予他以经营各种商业的权利。公民与市民的总数从未超过一千六百人。居民是由买到了市内居住权的异邦人构成的。土著则是生于本城之内的上述居民的子女,他们没有经营任何一种商业的权利,而且有许多行业对他们是禁止的;但纳税的负担主要是落在他们身上。最后所谓臣民则是日内瓦本土上的其余一切人,不论是否生于日内瓦本土之内;他们在各方面都是毫无地位的。卢梭自己就是“日内瓦的公民”。这里和下文的“我们”都指日内瓦。——译注

的确,撇开两个共和国的极端差异之点不谈,则日内瓦的市民恰好就相当于威尼斯的贵族,我们的土著与居民就相当于威尼斯的citadins(公民)与人民,我们的乡民则相当于威尼斯大陆的臣民。最后,无论人们是以怎样的方式去考察那个共和国,但除了它的地域广阔而外,它的政府绝不会比我们的政府更加是贵族制。全部的不同只在于,我们并没有一个终身的首领,所以我们根本不需要抽签。

在真正的民主制之下,抽签选举并不会有什么不方便;因为在那里人人都平等,不论是在道德和才能方面,还是在品行和财富方面,所以无论选择什么人几乎都无所谓①。

然而我已经说过②,真正的民主制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当选举与抽签两者并用的时候,凡是需要专门才能的地方,例如军事职务,就应该由选举来充任;而抽签则适宜于只需要有健全的理智、公正与廉洁就够了的地方,例如审判职务,因为在一个体制良好的国家里,这些品质是一切公民所共有的。

①《波兰政府论》第14章:“抽签保障了波兰的安宁,杜绝了共和国里的贿赂并且使得选举几乎像继承制一样地平静无事。我们就以这种形式,把选举的全部好处和继承制的全部好处都结合在一起。因为首先王位不再是父子相传,所以就永远也不会再有那种奴役一个共和国的体系继续下来。其次这种抽签形式,其本身就是一种开明而自愿的选举制的工具。”——译注

②见本书第3卷,第4章。——译注

在君主制的政府之下,则无论是抽签还是选举都没有任何地位。国君既然是当然的、唯一无二的君主与行政官,所以对他部属的选择权就只能属于他本人。当圣彼得修道院长①建议要大事扩充法国国王的御前会议,并以投票来选举它的成员时,他并没有想到他是在建议要改变政府的形式了。

我还应当谈一下人民大会上的投票与计票的方式;然而也许罗马政治制度史在这方面可以更清楚地阐明我所要奠定的全部准则。一个慎思明辨的读者,能稍微详细地看一看在一个二十万人的会议②上人们怎样地处理公共的和个别的事务,或许是不无裨益的吧。

谢选骏指出:刺刀下的选举也算选举吗?如果也算,那就比没有选举更为极权——这就是共产党(假选举)与纳粹党(不选举)之间的区别。



【第四章 论罗马人民大会③】


我们完全没有任何有关罗马初期的可靠文献。甚至于看来很有可能,人们谈到有关罗马的大部分事情都只是寓言④;而且一般说来,各民族纪年史上最有教育意义的那部分,亦即他们创业的历史,也正是我们所最缺乏的那部分。经验每天都在教导我们,各个帝国的革命是由于一些什么原因产生的;可是,现在却已不再有民族在形成着了,因而我们就差不多只有凭推测来解说他们是如何形成的。

①圣彼得修道院长(AbédeSt。Piere,1658—1743),法国著作家,在《论多元会议》(1728)一书中曾建议法国各行政部门采用委员会制。——译注

②“二十万人的会议”指罗马人民大会。——译注

③按本章及以后的三章,作者所根据的主要材料是西古尼乌斯(Sigonius)的《古代罗马公民法》与马基雅弗里的《李维论》两书。——译注

④罗马这个名字,人们都以为是出自罗穆鲁斯,其实它是希腊文,意思是强力;努玛一名也是希腊文,意思是法律①。看来罗马城这两位最初的国王,不是好象预先就采用了与他们后来所做的事业非常有关的名字了吗?

①罗穆鲁斯(见本书第3卷,第10章注)为传说中罗马的创建者与第一个国王,努玛(见本书第2卷,第3章注)为罗马第二个国王。过去曾认为罗马Roma一字源出希腊文ρωμη(强力),努玛Numa一字源出希腊文“法律”。这种说法已为现代字源学的研究所否定。——译注

我们所发现的种种既成习惯,至少表明了这些习惯都有一个起源。凡是能追溯这些起源的传说,凡是根据最大的权威而且又被最有力的推理所证实了的传说,就都应该认为是最确切可靠的。这就是我在探索世界上最自由、最强盛的民族怎样行使他们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时,所力图遵循的准则。

罗马建国之后,新生的共和国——也就是由阿尔斑人①、沙宾人②和异邦人所构成的那支建国者的队伍,——就分为三种人;由于这种区分,所以它们的名字就叫作部族③。每一个部族分为十个库里亚④,每一库里亚再分为若干德库里亚⑤,其中为首的便是号称库里昂和德库里昂⑥的首领。

①“阿尔斑人”Albain,拉丁文Albanus。——译注

②“沙宾人”Sabin,拉丁文Sabinus。——译注

③“部族”,拉丁文为Tribus[Tri(三)+bus(字尾bu)],原指组成罗马人的三个部分。——译注

④“库里亚”Curie,拉丁文Curia。在罗马王政时期,每一部族分为十个库里亚,每一库里亚又分为十个氏族,每一氏族又分为十个家族。——译注

⑤“德库里亚”Décurie,拉丁文Decuria,为罗马军队的十人小队。——译注

⑥“库里昂和德库里昂”Curion,Decurion,拉丁文Curio,Decurio,意即库里亚长与十人长。——译注

此外,从每个部族都征集一支一百名骑兵或骑士的团体,叫作百人团①;由此可见,这种在一个城市里简直是没有什么必要的划分,当初只不过是军事性的。然而仿佛是一种伟大的本能,预先就使得罗马这个小城为自己制订了一种适宜于作为一个世界首都的政体。

自从这一最初的划分之后,不久就产生了一种不便。那就是阿尔斑人的部族(Ramncnses)和沙宾人的部族(TaciensAes)始终是处于原来的状态,而异邦人的部族(Luceres)却因异邦人的经常流入而不断地扩大②;因此这后一个部族不久便超过了前两个部族。塞尔维乌斯③针对着这种危险的谬误所找到的补救办法,就是改变划分方法;他废除了种族的划分,代之以另一种根据每个部族在城中所占的地区而进行的划分。他把原来的三个部族分为四个,它们每一个都占领罗马的一座小山,并且以山命名。于是,就在补救当前的不平等的同时,他也就防止了未来的不平等;并且为了要使这种划分不仅是地区的划分而且也是人身的划分,他就禁止居民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去;这便防止了各个种族互相混合。

①“百人团”Centurie,拉丁文Centuria,中译名或作“森都里亚”。——译注

②Ramnenses(拉丁文Ramnes),Tacienses(拉丁文Taties),Luceres(拉丁文Luceres)为罗马最古老的三个部族;分别由阿尔斑人、沙宾人和异邦人所组成。这三个部族事实上均起源于拉丁族。——译注

③塞尔维乌斯(见本书第2卷,第3章注),为罗马王政时期的第六代国王,公元前578—534年在位。他所进行的改革是以地区划分部族代替已往氏族划分部族。——译注

他又把古来的三个骑兵百人团增加了一倍,并且另外又再增加了十二个,但始终沿用古来的名称;这是既简捷而又明智的办法,他由此便区分开了骑士团体与人民团体,并且使人民毫无怨言。

在这四个城市部族之外,塞尔维乌斯又增加了另外十五个所谓乡村部族,因为这些乡村部族是由把乡村划分为数目与此相同的乡区的居民所组成的。此后又增加了同样数目的新部族,于是罗马人民便终于分成了三十五个部族;他们从此便固定在这个数目上,直到共和国的终了。

由于城市部族与乡村部族的这一区分,便产生了一种极堪注意的结果;因为以前还从来不曾有过其他的先例,也因为罗马风尚的保持及其帝国的扩张全都有赖于此。人们一定以为城市部族会立刻就攫取权势与尊荣,并且会毫不迟疑地要贬低乡村部族的地位;但事实全然相反。我们是知道早期罗马人对于乡村生活的兴趣的。他们的这种兴趣得自于他们贤明的创造者,这些创造者把农事和军事与自由结合在一起,并且可以这样说,把美术、工艺、阴谋、财富以及奴隶制全都赶进了城市。

这样,罗马全部赫赫有名的人物就都是生活在农村里并且耕种土地,所以人们也就习惯于只在乡村里去寻找共和国的栋梁。这种情况既然是罗马最尊贵的贵族的情况,所以也就受到一切人的尊崇;人们宁愿过乡村人的简朴勤劳的生活,而不愿过罗马市民的游手好闲的生活;而且在城市里一向只不外是个不幸的无产者的人,一成为田地里的劳动者之后,就变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公民了。

瓦戎①说过,我们高尚的祖先们在乡村里奠定了那些茁壮而勇敢的人的地基,那些人在战争时期保卫着他们,在和平时期养活着他们;这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普林尼②还肯定说,乡村部族之所以受人尊崇,就是由于有组成了这些部族的那些人的缘故;反之,人们为了羞辱懒汉们,就把他们很不光彩地迁徙到城市的部族里去。

沙宾人阿皮乌斯。克劳底乌斯③归来定居于罗马时,是满载荣誉的;他编入了一个乡村部族,而这个部族随后就以他的姓氏命名。最后,被释放的奴隶全都参加了城市的部族,而从没有参加乡村部族的;并且在整个共和国时期都没有过任何一个例子是这种被释放的奴隶获得了任何一个行政职位的,虽说已经变成公民了。

这条准则本是卓越的;但它却被推行得太过分了,以致终于产生了一种变化,而且的确还是政制上的一种流弊。

首先,监察官在长期掌握了任意把公民从一个部族转移到另一个部族的权利之后,竟允许大部分人自行编入他们所愿意参加的部族;这种许可确乎是毫无好处的,而且还剥夺了监察权最大的能力之一。

①瓦戎(Varon,即Varo,公元前116—27年),罗马历史家,此处所提及的话见西古尼乌斯《古代罗马公民法》一书中所引。——译注

②普林尼(Pline,即Plinius),此处系指罗马作家小普林尼(公元61—115年)。——译注

③阿皮乌斯。克劳底乌斯(ApiusClaudius),传说中罗马十人会议(公元前451年)的领袖,十二铜表法的修订者。——译注

此外,权贵们既然都把自己编入了乡村部族,而被释放的奴隶们成为公民之后,又和民众一起留在城市部族里;于是部族,一般说来,便不再是地方性的或者区域性的了。但是大家都已经如此之混杂在一起,以致人们除了根据登记簿而外便无法分辨各个部族的成员;从而部族一词的观念便由实物的①。。转化为人身的,或者不如说,差不多变成徒拥虚名了。

还有,城市部族既然地位更方便,所以在人民大会里常常也是最有势力的,并且还会把国家出卖给不惜向其中的无耻败类贿买选票的那些人的②。

至于库里亚,则创制者③既已制定每一部族都有十个库里亚,所以当时在城墙范围以内的全部罗马人民就构成了三十个库里亚;每个库里亚各有其自己的庙宇、神祇、官吏、祭司及其称为大路节④的节日,这一节日类似后来乡村部族中所有的那种乡村节⑤。

到了塞尔维乌斯的新的划分时,三十这个数目既不能均等地分配在他的四个部族里,所以他也就根本无意去触动它们;于是与部族相独立的库里亚,就成了罗马居民的另一种划分方式。

①“实物的”指属于土地的。——译注

②见西古尼乌斯《古代罗马公民法》第1卷,第3章。——译注

③“创制者”指罗穆鲁斯,传说罗穆鲁斯于公元前753年建罗马城。——译注

④“大路节”此处原文为拉丁文Compitalia,为古罗马纪念守护神的节日,在大路上举行(拉丁文Compitum,大路),日期由大法官指定;内容包括一次叫作curialesmensae的公共会餐。——译注

⑤“乡村节”此处原文为拉丁文Paganalia,为纪念农神与地神的节日;每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在乡村中(拉丁文pagus,乡村)举行。——译注

然而,无论是在乡村部族中,还是在构成这些乡村部族的人民中,都绝不发生库里亚的问题;因为这些部族既已变成了纯粹的民事组织,而且又已采用了另一种制度来征集部队,所以罗穆鲁斯的军事性的划分就成为多余的了。

这样,虽然每个公民都编制在一个部族里,然而却常常没有一个是在库里亚之内的。

塞尔维乌斯还做了第三种划分,这和前面的两种没有任何关系,但由于它的作用,却成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种。他把全体罗马人民分为六级,这六级既不是按地区①也不是按人身,而是按财富来区分的。从而前面各级全是富人,后面各级全是穷人,而中间各级则是拥有中等财富的人。这六个等级又再分为一百九十三个另外的团体,称为百人团;这些团体又是这样分配的:第一级独占其中的半数以上,第末级②则只构成其中的一个团。这样,我们便看到人数最少的一级乃是团数最多的一级,而整个的第末一级却只能算作一个次级的划分单位,尽管这一个级就包括了罗马居民的过半数。

①此处“地区”(lieu)迦尼蔼本作“血缘”(lien)。——译注

②此处所说的第末级或第六级,为不入级(infraclasem)的无产者(Prolétaire,拉丁文Proletarius)。——译注

为了使人民不至于识透最后面这种形式的结果,塞尔维乌斯就设法赋予它以一种军事的气氛:他在第二级中插入了两个甲胄士百人团,在第四级中插入了两个军械士百人团;除了末一级以外,在每一级中他都区分开青年与老年,也就是说,区分开那些有义务服兵役的人与那些已经达到法定免役年龄的人;这种区分要比财富的区分更有必要经常地进行人口普查和统计;最后他还要求会议在玛尔斯教场①上召开,而且所有达到服役年龄的人都须携带武器与会。

塞尔维乌斯之所以不在末一级中也同样地进行这种区分青年和老年的原因,就在于人们决不让构成末一级的民众也有拿起武器保卫祖国的荣誉;必须是先有家园,然后才能获得保卫家园的权利。至于点缀着今天各国国王军队里的那些数不清的乞丐队伍,恐怕其中不会有一个是不被罗马人鄙夷地从他们的步兵队里驱逐出去的吧,因为当时的兵士乃是自由的保卫者啊。

然而,在最末一级之中,还可以区别无产者②和那些叫作“按人头计数”③的人。

前者还不是完全沦于一无所有的人,至少还在向国家提供公民;有时候在紧急关头,甚至于还提供兵士。至于那些全然一无所有的人,那些除非按人头便无法计数的人,他们就完全被认为是毫无地位的了;到了马留乌斯④才是第一个肯征募他们入伍的人。

我们在这里并不判断这第三种计数办法的本身是好是坏;但我相信可以断言,如果不是早期罗马人的纯朴的风尚、他们的大公无私、他们对农业的兴趣、他们对于商业与牟利的鄙视,这种办法就不能付之实践。

①“玛尔斯教场”(ChampdeMars,拉丁文CampusMartius),在罗马城界(Pomerium)以外,百人团大会就在这里召开。——译注

②无产者的那一个百人团参加开会,但不投票。——译注

③此处原文为拉丁文capitecensi,意即“按人头计数。”——译注

④马留乌斯(Marius,公元前157—86年),罗马大将,曾七任执政官。——译注

近代又有哪一个民族,他们的贪得无厌、栖惶不安、阴谋诡计、无休无止的浮沉变幻、永远不断的枯荣反复,是能够使这样一种制度延续上二十年之久,而又不致于颠覆整个国家的呢?我们还必须指出,在罗马,风尚与舆论要比这种制度更有力量,同时也纠正了这一制度的弊病;并且富人过分炫耀了自己的富有,就会贬到穷人的等级里去的。

从这一切便很容易理解,何以人们差不多总是只提到五级,虽然事实上是有六级的。

第六级既不向军队提供兵士,又不在玛尔斯教场上①投票,而且在共和国里也几乎没有任何用处,所以也就不大被人当作一回事了。

罗马人民的各种不同的区分便是如此。现在就让我们来看它们在大会中所起的作用。这些合法召集的大会就叫作人民大会;它们通常是在罗马公共会场②上或是在玛尔斯教场上举行,分为库里亚大会③、百人团大会④和部族大会⑤三种;这要看它的召开是依据这三种形式中的哪一种而定。库里亚大会是罗穆鲁斯的创制,百人团大会是塞尔维乌斯的创制,部族大会则是人民的保民官的创制。任何法律唯有人民大会才能批准,任何行政官唯有人民大会才能选举;而且既然没有一个公民是不编入某一个库里亚、某一个百人团或某一个部族之内的,因此每个公民都不能被排除投票权,因此罗马人民在法律上与事实上都真正是主权者。

①我说在玛尔斯教场上,因为百人团大会是在这里召开的。至于其他两种形式,则人民是在市场上或是在别的地方开会的,这时候“按人头计数”的人就具有和最高级的公民一样的作用和权威了。

②“罗马公共会场”即罗马市场(Forum)。按罗马建于七座小山上,七座小山之间的狭长地带,长期以来即为罗马市集所在,公共集会也在这里举行。——译注

③“库里亚大会”(comicesparcuries),拉丁文comitiacuriata。——译注④“百人团大会”(comicesparcenturies),拉丁文comitiacenturiata。——译注

⑤“部族大会”(comicespartribus),拉丁文comitiatributa。——译注

为了使大会得以合法地召开,为了使它的行为具有法律的力量,就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召集大会的团体或行政官必须赋有为此所必需的权威;第二是大会必须在一个法定的日期举行;第三是占卜必须是吉兆。

第一条规定的原因不需要再作解释了。第二条乃是一项政策措施;这样,在节日与市集的日子就不许举行人民大会,因为这时乡村的人们都进罗马城去办自己的事,所以没有时间能到公共会场上来呆一天。由于有第三条,元老院便可以约束一个高傲而激动的民族,并且可以及时抑制要谋反的保民官的狂热;然而保民官却也找出了各种办法来摆脱这种束缚。

法律与首领的选举,绝不是提请人民大会议决的唯一事项;罗马人民还篡取了政府最重要的各种职能,①我们可以说,欧洲的命运便是在他们的大会里规定的。开会目的的多样性,就使得这些会议根据其所要表决的事情而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

①罗马的行政权最初只属于国王及少数贵族,元老院由少数贵族中产生。——译注

要评判这些不同的形式,只须加以比较就够了。罗穆鲁斯创设库里亚①的用意,是要以人民遏制元老院,又以元老院遏制人民,而他自己则同等地驾驭这二者。于是,他便通过这种形式赋予了人民以整个数量上的权威,用以平衡他所留给贵族们的权势上的与财富上的权威。然而,按照国君制的精神,罗穆鲁斯仍然是留给了贵族们以更多的便利,因为贵族们的受保护者②可以影响到投票的多数③。这种值得赞美的保护主④与受保护者的制度,真是一项政治的与人道的杰作;没有这种制度的话,与共和国的精神是如此之背道而驰的贵族制就无法维持了。唯有罗马才有这种荣誉为全世界做出来这样优异的榜样⑤,这一制度从未造成过流弊,但也永远不曾为后人所仿效。

①关于罗穆鲁斯创制的故事纯属传说,不能认为是信史。作者这里采用的说法,是根据马基雅弗里《李维论》的第9章。——译注

②“受保护者”(clients,拉丁文cliens)指古代罗马受贵族保护的平民。古罗马的保护制度(拉丁文clientela)为平民与贵族之间的一种依附关系。根据这种制度,受保护者对保护主应表示尊敬、忠心并负有按期交纳金钱或实物的义务,在人民大会中应顺从保护主的意见而投票。保护主则指导受保护者,在法庭上为受保护者辩护,当受保护者贫困时予以相当的补助。在罗马王政时期和早期共和国时期,受保护者集团是罗马贵族的主要社会支柱。——译注

③当时计票的方法似乎并不是如作者此处所说的按人数计票,而是按家庭计票的。家族之长系以家族成员及其被保护人的名义进行投票。——译注④“保护主”(patron),拉丁文patronus。——译注

⑤按罗马传说,保护制度也是罗穆鲁斯首创的。事实上,保护制度远较罗穆鲁斯的时代为早,在城邦出现之前,就已存于氏族之中了。在古代希腊和意大利曾经普遍地存在过这种制度。——译注

这种库里亚的形式既然在王政时期一直存在到塞尔维乌斯的时代为止,而塔尔干王朝末期的统治又根本不被人认为是合法的;所以一般就以legescuriat(库里亚法)这个名词N来指王政时期的法律。

在共和时期,库里亚经常只限于四个城市部族,而且仅只包括罗马城的民众;所以这些库里亚既不能与作为贵族之首的元老院相适应,也不能与虽然是平民但却是作为富裕公民之首的保民官相适应。因而它们便丧失了信用,它们威信扫地到了这种地步,竟致它们的三十名役吏①集合起来就做出了库里亚大会所应该做的事情。

百人团的划分法是如此之有利于贵族制,以致人们起初很难看出:人民大会既然是以百人团大会为名,而执政官、监察官和其他的象牙行政官②又都是由它选出的,那末何以元老院在其中却始终不能占优势。

①役吏,见本书第3卷,第15章注。

罗马共和时期的人民大会有三种形式,即库里亚大会、百人团大会和部族大会。库里业大会为罗马人民大会最古老的形式,王政时期即已存在,具有最大权威。塞尔维乌斯改革之前,它是“罗马人民”(PopulusRomanus)及贵族的唯一集会形式。百人团大会和部族大会出现之后,库里亚大会便丧失了它的实际意义,而仅仅保留着形式。它只有一种纯属形式的权利,即把统治权(imperium)依一项库里亚法授给百人团大会所选举出来的高级官吏。这样做的时候并不需要库里亚的成员出席,只需要三十个库里亚有三十名役吏和三名占卜祭司出席就够了。——译注

②“象牙行政官”(magistratscurules,拉丁文curulis),指古罗马有资格坐象牙椅的官吏,即执政官、大法官(préteur)、监察官、象牙司礼官(édilescurules)和独裁者。——译注

事实上,构成了全体罗马人民六个级的这一百九十三个百人团,第一级就占了其中的九十八个①;而且既然是只按百人团来计票,所以第一级一个级就超过了所有其他各级票数的总和。当第一级所有的百人团②意见都一致的时候,人们干脆就不再计算票数了;最少数的人所决定的事,便被通过成为大多数人的决议。因而我们可以说,在百人团大会里一切事情之由金钱的多少来规定,要远甚于其由票数的多少来规定。

然而,这种极端的权威却有两种方法可以缓冲。

首先,保民官照例是,而且大多数的平民也总是属于富有者的等级的;所以他们便在这第一级里面与贵族们的威信分庭抗礼。

第二种方法是这样的:不让百人团一开始就按他们的级别——这总是要从第一级开头的——进行投票,而是用抽签抽出一个百人团,让这个百人团③单独进行选举;然后在另一天再按等级召集全体的百人团重新进行这同一项选举,而通常结果也都相符。

①第一级九十八个百人团中包括十八个骑兵百人团和八十个步兵百人团。——译注

②正本作“第一级所有的百人团”(toutesescenturies),有的版本作“所有这些百人团”(toutescesceuturies)。——译注

③被这样抽签所抽中的那个百人团,就叫做praerogativa①,因为人们要让它第一个去投票,而这就是prérogative这个名词的由来。

①praerogativa,拉丁文“优先”。此字原指罗马人民大会中投第一票的部族或百人团。下面的prérogative为法文“优先”。

这里所提到的这一改革是盖乌斯。革拉古所实行的。这一抽签首先由第一级的一个百人团来进行,叫作“优先百人团”(centuriapraerogativa),然后再依次按各级的顺序由各个百人团来进行,而不是如作者此处所说的可以由任何一级的一个百人团来进行。抽签与中签均带有很大的宗教神秘性,而不是如作者此处所说的只是为了以民主制的精神来消除特权。——译注

这样,开例示范的权威便按民主制的原则,由级别让给了抽签。

这种办法还产生了另一种好处,那就是乡村的公民在两次选举之间,可以有时间了解临时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优点,以便在了解情况以后才投他们的票。但是在要求迅速的借口之下,这种办法便终于被废止了,于是两次选举就在同一天之内进行。

确切地说,部族大会才是罗马人民的议会。部族大会只能由保民官召集;会上选出保民官并通过平民制定的法律①。

元老院在这里不仅毫无地位,而且甚至没有出席的权利;元老们既然不得不服从他们自己并不能投票表决的那些法律②,所以在这方面,就要比一个最卑微的公民还更少自由。

但这种不公道却全然被人误解了,而仅此一点就足以使一个不曾容纳其全体成员的公共团体的法令全部失效的。当所有的贵族以他们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而出席大会时,他们这时已经是单纯的个人,所以便很难影响到这种按人计票的表决形式,因为在这里最渺不足道的无产者也可以和首席元老③一样。

①“平民制定的法律”(plébiscites),拉丁文plebiscitum。——译注

②据传说,罗马保民官制度创立于公元前494年。至少自公元前471年以后,便已在部族大会上进行选举保民官。在整个罗马共和时期,只有平民才能担任保民官。最初保民官只召集人民大会,担任大会的主席,并提出建议;其后逐渐参与一般立法,并取得了召集元老院开会的权利。——译注

③“首席元老”(princedusénat),拉丁文princepsenatus。——译注

由此可见,除了如此众多的人民由于投票时各种不同的分配方式而产生的秩序之外,这些分配方式的本身也并不能归结为是无关重要的形式;其中的每一种,对于当时使得人们之所以要选择这一方式的目的来说,都有其相对的作用。

这里无庸多谈细节,根据以上的阐述就可以得出结论说:部族大会最有利于人民的政府,而百人团大会则最有利于贵族制。至于库里亚大会,那里唯独罗马民众构成了其中的大多数,它就只能有利于暴君制与险恶的用心;所以库里亚大会便遭人非难,就连那些叛乱者们也都避免使用这种可能使自己的谋划过份暴露的办法。毫无疑义,罗马人民的全部尊严唯有在百人团大会里才能充分表现出来,唯有百人团大会才是全体的;因为在库里亚大会里没有包括乡村各部族,而在部族大会里又没有包括元老院和贵族。

至于计算票数的方法,在早期罗马人中间就像他们的风尚一样地简单,虽说还不如斯巴达那么简单。每个人都高声唱出自己的一票,由一个记录员依次把它们记下来;每个部族中的多数票便决定了本部族表决的结果,各部族间的多数票就决定了人民表决的结果;库里亚和百人团也是这样。唯有正直在公民中间占有统治地位,人人都耻于公开地投票赞成一种不公正的意见或一个不体面的臣民的时候,这种办法才是好的;但是当人民腐化而可以进行贿选的时候,那就适宜于采用秘密的投票方法了,为的是可以用不信任来制止贿选者,并且也可以给那些流氓无赖们提供一种不至于沦为卖国贼的办法①。

我知道西赛罗是谴责这种改变的,②而且他把共和国的灭亡部分地归咎于这一点。可是,我虽然也能体会西赛罗的权威在这里所应有的份量,但我却不能同意他的意见。相反地,我认为正是由于这类的改变做得太不够了,才促成了国家的灭亡。正像健康人的营养不宜于病人一样,我们也决不能要求把适用于善良人民的同样的法律拿来治理腐化了的人民。没有什么比威尼斯共和国的悠久的历史更能证明这条准则的了;威尼斯共和国的影子至今还存在③,就完全是因为威尼斯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坏人④。

于是,每个公民都被分给一张票,每个公民在投这张票时都可以不让别人知道他的意见是什么⑤。

①此处意谓流氓无赖虽然出卖了自己的选票,但因为投票是秘密进行的,所以仍然可以不投贿选者的票,从而可以不至于出卖自己的国家。百人团会议最初是公开投票的,至公元前二世纪末叶改为秘密投票。——译注

②见西赛罗《论法律》第4卷,第15—17章。——译注

③威尼斯建国于公元451年,在卢梭写《社会契约论》的时候,威尼斯共和国还存在着,直到《社会契约论》出版以后三十年才告结束。——译注

④马基雅弗里《李维论》第1卷,第18章:“一个共和国诞生时建立了种种政令和法律,这时人民都是善良的;后来人民变坏了,这些法律也就不能再适用了。……在罗马,如果人们想要保持自由的话,就必须重新规定政府的体制,而且由于同一理由,也必须制定适合时宜的新法律;因为对于一种坏材料只能用不同于治理好材料的另一种方式去治理它,而对于完全相反的臣民,人们也不能只规定一种雷同的形式。”——译注

⑤罗马公民进行秘密投票是不记名的,每个公民只需在自己的票上写上A(拉丁文“否”antiquo的简写)或者U。R。(拉丁文“是”Utirogas的简写)。——译注

同时,关于收票、计票、比较数字等等,还确定了一些新的手续。但是所有这些都未能防止负责这项职务①的官吏们的忠诚不经常受到怀疑。最后,为了防止投票的舞弊与交易,还制定过种种禁令,而其数目之多却正好表明了它们的无效。

到了末期②,罗马人就常常不得不乞援于种种非常的权宜手段来补救法律的不足了。有时候,他们就假托神迹,然而这种办法只能欺骗人民,却不能欺骗统治人民的人;有时候,乘候选人还没有来得及进行阴谋活动之前,就突然召集一次大会;有时候,因为看出人民已被人争取过去要参与为非作歹的一方了,于是就一味空谈,把整个议程都消磨掉。

然而野心家终于规避了这一切。可是,最难于置信的却是:在这样的流弊泛滥之中,这么广大的人民,幸而赖有他们那些古代的成规,竟从未停止过选举行政官、通过法律、审判案件以及处理一切公私事务,而且几乎和元老院亲身做起来是同样地轻松顺利。

①Custodes,distributores①,rogatoresufragiorum。(选票的监督、分配与查询)。

①按1762年的版本,此字作distributores(拉丁文“分配”),1782年及以后的各版本中此字作diributores(拉丁文:“收集”)。——译注

②“末期”指罗马共和的末期。——译注

谢选骏指出:既然“完全没有任何有关罗马初期的可靠文献”,那么如何谈论它甚至研究它呢?结果人们谈到有关罗马的大部分事情都变成了寓言——这就是“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



【第五章 论保民官制】


当人们不能在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确定一个严格的比例的时候,或者是一些不可消除的原因在不断地改变着它们的比率的时候,于是人们便创立了一种特殊的行政机构;这一机构并不和其他部分一道构成共同体,但它能使各个项目恢复正确的比率。它或是在君主与人民之间,或是在君主与主权者之间,或者如果必要的话,同时是在这两方面之间,形成一种联系,也可以说是一个比例中项①。

这个团体,我称之为保民官制,②它是法律与立法权的守护者。它有时候可以用来保护主权者以对抗政府,就像人民的保民官在罗马所做的那样③;有时候,可以用来支持政府以对抗人民,就像目前十人会议在威尼斯所做的那样。

①可参看本书第3卷,第1、第7章。——译注

②本章所谓的“保民官”,其含义和古罗马的保民官不尽相同,是历史上所从未有过的。——译注

③罗马“人民的保民官”或“平民保民官”(tribundupeuple,拉丁文tribunplebis)只能从平民中间选出,他们的职责是保卫平民不受贵族高级官吏的侵犯。——译注

并且有时候,又可以用来保持一方与另一方之间的平衡,就像监察委员①在斯巴达所做的那样。

保民官制决不是城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也不应该具有立法权或行政权的任何一部分;但也正好是在这一方面,保民官的权限才最大;因为他虽不能做出任何事情,却可以禁止一切事情。作为法律的保卫者,它要比执行法律的君主与制订法律的主权者更为神圣、更为可敬。这是我们很明显地可以在罗马看到的;罗马的那些高傲的贵族们总是鄙视所有的人民,但他们却不得不在一个平凡的、既无占卜权又无司法权②的人民官吏的面前低下头来。

保民官制如果控制得高明,可以成为一个良好体制的最坚固的支柱;但它所具有的力量只要稍微多一点,就会颠覆一切的;至于软弱,那却不是保民官制的属性了,只要他真有了权力的话,那就绝不会少于他所必需的权力。

当保民官篡夺了他只能作为其调节者的行政权的时候,并且要行使他只能是加以保护的法律③的时候,则保民官制就会蜕化为暴君制。在斯巴达还能保持它的风尚时,监察委员的庞大权力是不足为患的;但在腐化开始之后,那就加速了它的腐化。

①“监察委员”(Ephore,拉丁文Ephorus,源出希腊文ρs)为斯巴达自古即有的制度。监察委员共五人,由公民大会选出,组成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的设置最初是为了在公民中维持斯巴达的风纪(对人民的权威)。国王出征时,有监察委员二人同行,监督国王的行动(对政府的权威)。监察委员可以征集军队、课税并执行一切审判职务(对人民的权威)。监察委员最初具有民主性,公元前五至四世纪逐渐转变为保障上层利益的寡头机关,并掌握极广泛的行政权与司法权。——译注

②罗马保民官没有徽帜、扈从,选举不需要占卜;但有一定的司法权。——译注

③此处正本作“行使……法律”(dispenserleslois);通行各本多作“废除……法律”(dispenserdeslois),是错误的。——译注

被这些暴君们所杀害的阿基斯①,终于由他的继承者复了血仇;监察委员们所犯的罪行与所受的惩罚,同等地加速了共和国的灭亡;于是到克里奥门尼斯②之后,斯巴达就再也无可称道了。罗马也是经历了同样的道路灭亡的;而且保民官以法令所篡夺的过度的权力,靠着原是为了自由而制订的法律的帮助,最后竟成为那些摧毁了自由的皇帝们的保障了③。至于威尼斯的十人会议,则它是一种血腥的法庭,它对于贵族与对于人民是同样地可怖;而且当它堕落之后,它远不是高尚无私地在保护法律,反而只是在暗中进行那些骇人听闻的勾当④。

保民官制,正像政府一样,会随着它的成员的增多而削弱。罗马人民的保民官,最初人数是两个,后来是五个,他们还希望把这个数目再增加一倍;而元老院也就让他们这样做,元老院料定他们会彼此掣肘的,后来的情形果然不出所料。

①阿基斯(Agis),指斯巴达王阿基斯第四(公元前245—241年在位),他因为实行改革,恢复古代莱格古士的制度,被监察委员会处死。——译注②克里奥门尼斯(Cléomène,即Cleomenes),指斯巴达王克里奥门尼斯第三(公元前236—222年在位)。他逮捕并杀死了监察委员,恢复了古代的制度;后败于马其顿人,客死埃及。事见普鲁塔克《英雄传》。——译注

③凯撒于公元前48年任终身保民官(Tribuniciapotestas),从而获得了他个人终身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其后公元前36年屋大维(即奥古斯都)获得了同样的权利。这样便结束了罗马共和国而开始了罗马帝国的历史。——译注

④威尼斯十人会议作为公安委员会而言,有权处理一切叛国案件;而暗杀则为他们所经常采用的手段。——译注

要防止如此之强而有力的团体篡夺大权,最好的方法——而这样的一种方法至今还不曾有任何一个政府注意过——就是不让这种团体成为永久性的,而是规定它必须有各种宣告它中断的间歇期。这些间歇期也不应该太长,以免使滥用职权得以有时间滋长;它们可以由法律来规定,使人能在必要时很容易通过非常委员会加以缩短。

这种方法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不便,因为正如我已经说过的,保民官制既不构成体制的一部分,所以去掉之后也不会损害体制;而且这种方法在我看来还是有效的,因为一个新恢复起来的行政官并不是从他的前任所具有的权力出发,而是从法律所赋予他的权力出发的①。

①《山中书简》第9书:“我不能原谅罗马人的错误;我已经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谈过了。我曾指责过罗马人篡夺了行政权力,而他们本应该只能是控制行政权力的;我已经指明了保民官制应该根据什么原则而设置、人们所应该加给它的限制以及这一切应该怎样做法。在罗马,这些规则并没有好好地被遵守;罗马人本来应该是做得更好一些的。但是也必须看到罗马的保民官除了滥用职权之外,还做了些什么事;假如这种制度运用得当的话,他们会有什么做不到的事呢?”又,《波兰政府论》第7章:“行政权的经常转手,可以防止一切制度之被人篡夺。每一个国王在他的御位期间,都会朝着专制的权力迈出几步。然而选举他的继承者,则会迫使继承者倒退回来而不能继续前进;每一代国王在登基时都要受到传统公约(pactaconventa)的约束,一切都得从原点出发。因此,尽管有着趋于专制主义的习惯倾向,但并不会有真正的前进。“——译注

谢选骏指出:“把寓言当作真实”的剧作家似乎不懂——保民官和独裁者是互为表里的。



【第六章 论独裁制①】


法律的僵硬性会妨碍法律得以因事制宜,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就能使法律成为有害的,并且在危机关头还能因此致使国家灭亡。

程序以及种种手续上的拖延,都需要一段时间,有时候这是局势所不容许的。很可能出现千百种情况都是立法者所根本未曾预料到的;因而能够察觉到我们并不能预见一切,这本身便是一种极其必要的预见了。

因此,就绝不能要求把政治制度坚硬化到竟致于取消了那种使法律中止生效的权力的地步。就连斯巴达也都曾让它的法律休眠过。

然而,唯有最大的危险才值得去冒变更公共秩序的危险;并且除非是在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候,否则人们是决不应当停止法律的神圣权力的。

在这种罕见而又显著的情况之下,人们便以一种特殊的行为而把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托付给一个最值得信任的人②。这一委托可以按危险的种类而以两种方式进行。

①罗马独裁制创立于公元前501年。罗马共和时期的政府通常由两名执政官负责掌管,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由执政官任命一名独裁者在一个短期内掌握绝对权力。独裁制于公元前44年废止。有关本章中所论述的罗马独裁制,可参看马基雅弗里《李维论》第1卷,第3章。——译注

②此处意谓不应该由法律来决定设置独裁者,因为任命一个独裁者的行为是一项个别的、特殊的行为。——译注

如果为了挽救危局,只需扩大政府的活动就够了的话;那末,便可以把政府集中在它的一个或两个成员的身上。

于是,这里所变更的便不是法律的权威,而仅仅是行使法律的形式。

如果危险已到了这种地步,以致法律的尊严竟成为维护法律的一种障碍;这时候,便可以指定一个最高首领,他可以使一切法律都沉默下来,并且暂时中止主权权威。在这种情况下,公意是无可怀疑的;并且很显然,人民首要的意图乃是国家不至于灭亡。采取这种方式时,立法权威的中止并不就是消灭;行政官①可以使立法权威沉默,却不能使之发言;他可以控制它,却不能代表它;他可以做一切事情,但是不能立法。

第一种方法是罗马元老院所采用的,它以一种庄严的仪式授权执政官来保障共和国的安全。当两个执政官之一任命一个独裁者②的时候,则所用的便是第二种方法了。

①“行政官”指上面所说的“最高首领”。——译注

②这一任命是在夜间秘密进行的,仿佛是人们由于把一个人置于法律之上而感到羞愧似的①。

①马基雅弗里《李维论》第34章:“一个独裁者的产生对执政官们说来不免是很难堪的,因为执政官本是国家的首领,现在也和其他人一样变成了臣民。明智的罗马人于是就让执政官本人具有任命独裁者的权力,他们认为……这样一来,执政官对于自己所任命的独裁者就不会有什么嫉妒之心了,因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伤害自己总比别人伤害自己要好些。但到了[共和国——译者]末期,罗马人就不再选任独裁者,而采取把独裁的权力直接赋予给一个执政官的办法,授权时致词如下:愿执政官负责,使国家不受任何损害。“——译注

这种办法是阿尔比①给罗马做出了先例的。

当罗马共和国肇始时,他们每每求助于独裁制;因为国家还没有一个足够巩固的根基,能够仅凭宪法的力量就可以自保。②

这时候,罗马的风尚使得在别的时代里曾经是必要的种种防范措施都成为多余;人们既不用害怕独裁者会滥用他的权威,也不用害怕他会企图在任满之后仍然保持他的权威。

相反地,好像这样大的权力对于被赋以这种权力的人反而是一种负担,因此,独裁者总是急于摆脱这种权力;仿佛取代法律的地位乃是一种非常之痛苦而又非常之危险的职位似的。

于是这里的危险就不在于滥用权力而在于贬低权力了,这就使我要指责罗马早期③对这种至高无上的行政官制度的运用是不够审慎的。

①阿尔比(Albelalongue,拉丁文Alba-longa)

为罗马拉丁区最古的城市,于罗马王政时期第三王TulusHostilias时被毁,居民(即阿尔班人,见本书第4卷第4章注)移入罗马。——译注

②此处波拉翁注本不分段。——译注

③“罗马早期”指罗马共和国早期。——译注

因为当人们把这种制度滥用于选举、奉祀以及种种纯形式的事务上的时候,就有理由要耽心它在必要的关头反而会变得不够坚强,并且人们也会习惯于把仅仅是用之于无谓的仪式方面的这种官衔看成只是个空头衔①。

及至共和国的末期,罗马人已经变得更为慎重了,可是他们又同样毫无理由地吝惜独裁制,正像以往他们滥用独裁制那样。很容易看出,他们的戒心是缺乏根据的,当时首都力量的薄弱,在它内部那些行政官的面前反而成了安全的保障;一个独裁者在某种情况之下可以保卫公共自由,但永远不能觊觎公共自由;罗马的枷锁并不是在罗马本身之内铸成的,而是在它的军队里面铸成的②。

马留乌斯对苏拉以及庞培对凯撒都没有进行什么抵抗,这就足以说明以内部的权威去抵抗外来的武力,可能期待着什么结果了。

这种谬误使得罗马人犯了重大的错误。例如,关于卡提里那③事件并未任命一个独裁者,就是这样的一种错误:因为这一事件既然只是罗马城内的问题,至多也只是意大利某几个省区的问题;所以一个独裁者运用法律所赋予他的无限权威,是很容易消除阴谋的。但那次阴谋只是由于有种种幸运机缘的偶合才被阻止;而这种机缘却是人类的审慎所永远不应当期待的。

①独裁者(dictateur,拉丁文dictator)原称“人民首领”magisterpopuli或“最高领袖”praetormaximus,是国家紧急时期所任命的特殊行政官,赋有绝对的权力。但早期罗马,除了在发生战争或叛乱的情形而外,还任命独裁者来主持宗教上的某些仪式或民事上的一些典礼,任务执行完毕之后,独裁者立即退位。因此,罗马早期所谓独裁者与后来在国家处于紧急时期所任命的具有全权的独裁者,其涵义并不完全相同。——译注

②《山中书简》,第9书:“罗马的枷锁绝不是在罗马铸成的,而是在她的军队里铸成的;正是由于他们的征服,他们才丧失了自己的自由。他们自由的丧失并不是由于保民官的缘故。”——译注

③卡提里那(Catilina,公元前108—62年),罗马贵族,原为苏拉部将,公元前63年竞选执政官失败后发动政变,受到以执政官西塞罗为首的共和派的镇压。——译注

元老院并不这样做,反而满足于把它的全部权力都交给执政官;从而就发生了西塞罗为着行动的有效而不得不在一个根本要点上逾越了这种权限①。如果说开头一阵的欢悦竟使得人们赞同了他的行为的话,那末到后来人们又要他对公民违反法律的流血事件②负责,就也应该是公正的;而对于一个独裁者,就不能加以这种谴责了。然而这位执政官的辩才却迷惑了大家;他本人虽然是罗马人,可是他爱自己的光荣更甚于爱自己的祖国;他追求的与其说是保卫国家的最合法而又最妥当的办法,倒不如说是要使自己享有这一事件的全部荣誉的办法③。于是他就很公正地被当作罗马的解放者受到尊敬,而又很公正地被当作法律的破坏者受到惩罚。无论对他的判决的撤销是多么光彩,但那确实只能是一种恩赦。

此外,无论这一重要的委任是以什么方式来授予能,但最重要的是必须把它固定在一个很短的期限之内,绝对不能延长。在需要建立独裁制的危机关头,国家很快地不是毁灭就是保全;当紧急需要过去以后,独裁制不是变成暴君制,就是徒有虚名。

①在罗马不经审判就宣告一个公民为犯罪,乃是非法的。但西塞罗于谘询了元老院之后,立即对卡提里那事件的同谋者执行死刑,而不允许他们向人民上诉。——译注

②指镇压卡提里那谋叛事件。——译注

③而这正是在提名一个独裁者时,他所无从肯定的事;因为他既不敢提自己的名,也不能确定他的同僚会提他的名。

在罗马,独裁者的任期只能是六个月,他们大部分都是在期满之前就退任的。如果任期规定得再长,他们或许还会企图再加以延长,就象十人会议对于任期一年所做过的那样。独裁者只许有时间来应付使他被选为独裁者的那种紧急情况,但不许有时间来梦想其他的计划。

谢选骏指出:独裁制度都是在一个社会陷入危机的时候才开始出现的,并且在这个危机社会无法自拔的时候才逐渐站稳脚跟的。这是因为,人们的天性都是热爱自由的;当人们被迫接受暴政压榨的时候,一定因为“若不如此处境就会变得更坏”。但是最终,任何独裁就是一道毒菜。因为人性败坏,任何有效的独裁者也不能幸免于腐败。



【第七章 论监察官制】


正如公意的宣告是由法律来体现的,同样地,公共判断的宣告就是由监察官制来体现的。公共的意见就是一种法律①,监察官②就是这种法律的执行者;并且监察官也照君主的前例那样,是只能应用于个别的情况的。

因此,监察官的法庭远不是人民意见的仲裁者,它仅仅是人民意见的宣告者;只要脱离了人民的意见,它的决定就是空洞的、无效的。

要把一个民族的风尚和他们所崇尚的对象区分开来,那是徒劳无益的;因为这二者都依据同一个原则,所以必然地混在一起。在全世界的一切民族中间,决定他们的爱憎取舍的决不是天性,而是意见。只要矫正人们的意见,他们的风尚自然也就会纯正。人们总是爱好美好的事物,或者说,爱好他们所认为是美好的事物;然而正是在这种判断上,人们会犯错误;因此,正是这种判断就需要加以规范。评判风尚的人就是在评判荣誉,而评判荣誉的人则是从公共意见里得出他的法则的。

①这个区别在于:“法律”是成文的,“意见”是不成文的。——译注

②监察官(censeur,拉丁文censor)根据惯例系从退职的执政官中间选出。监察官为罗马的高级行政官,其职务为监察公民的道德风纪,监督五年一度的人口调查(census),登计人口与财产。监察官两名,由人民大会选举,任期五年,自公元前433年以后缩短为十八个月。监察官制于公元前443(?)年创立,公元前22年废止。——译注

一个民族的各种意见,是从它的体制里诞生出来的。虽然法律并不能规范风尚,但是使风尚得以诞生的却是立法。

立法工作薄弱的时候,风尚也就退化;而这时候,监察官的判断也并不能做出法律的力量所不曾做出过的事情。

由此可见,监察官制也许对于保持风尚是有用的,但是对于重建风尚却是绝对无用的①。你可以乘着法律力量旺盛的时候设置监察官;然而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防范公共意见的腐化,以贤明的措施来保持它们的正确性,有时候甚至于在它们尚未确定的时候就把它们固定下来,——监察官制就是这样来维系风尚的。决斗时要带副手的习惯,在法兰西王国中曾经举国若狂地盛极一时,但它只是由国王一纸诏书里寥寥的这样几个字就被废除了的:“至于那些怯懦得要找副手的人们。”这一判断预见了公共的判断,所以一下子便决定了公共的判断。

①可参看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第8章。——译注

然而当同样的诏书想要宣布,举行决斗也是一种怯懦,——这本来是十分正确的,但却违反了一般人的意见,——公众便对这种决定加以嘲笑;因为对这件事,公共的判断早已经形成了①。

我已经在别处②说过,公共意见是决不会屈服于强制力的,所以在为了代表公共意见而设置的法庭里,并不需要有丝毫强制力③的痕迹。对于罗马人是以怎样的艺术——而且拉西第蒙人④还要更加高明地——在运用这种已经被近代人所全然丧失了的能力,我们是无论怎样赞扬都不可能过份的。

有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曾在斯巴达的议会里提出了一条好建议,监察委员们置之不理,却让另一个有德行的公民来提出同样的建议⑤。

①卢梭《致达朗贝先生书》:“如果政府可能对道德施加重大影响的话,那只能是最初的宪法;一旦道德已经被政府所决定之后,不仅政府再也不能改变道德,……而且政府甚至于很难维持道德来抵抗那些不可避免的、破坏道德的意外事件和那些会改变道德的自然倾向。”——译注

②我在本章中只不过是提出我在《致达朗贝先生书》中已经详细论述过的意见。

③《致达朗贝先生书》:“强力对于人的精神是无能为力的,……决不要有奖赏,决不要有体罚,决不要有监狱,决不要有逮捕,决不要有武装警备,……没有什么比公共的判断是更加独立于至高无上的权力之外的了。想使强力和法律插足于人们的偏见,想以暴力来改变人们的荣誉观念,那只会有损于国君的威望,并引起人们对于那些超越了自己权限的法律的憎恨。“——译注

④拉西第蒙人(Lacédémonien)即斯巴达人。斯巴达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拉西第蒙。——译注

⑤事见普鲁塔克《拉西第蒙人嘉言录》第69节,蒙台涅(Montaigne)《文集》第2卷,第31章转引。——译注

这对后者是怎样的荣誉,而对前者又是怎样的侮辱啊;同时又对两者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未加以赞扬,也未加以谴责。有几个萨摩岛①的醉汉玷污了监察委员的席位,第二天就有明令允许萨摩人可以下流。这样的一种惩罚,要比真正的惩罚来得更严厉。

当斯巴达已经宣布了什么是正直、什么不是正直的时候,全希腊却没有请教他们的判断。

①他们是来自另一个小岛的,但我国语言的纤弱,不允许我指出它的名字来。

起初,人类除了神祇之外并没有别的国王,除了神权政体之外就没有别的政府。他们所做的,正是卡里古拉的想法;而在当时,他们的想法是对的。必须经过一个长时期的感情上与思想上的变化之后,人们才会决定以自己的同类作为自己的主人,并且还自诩这样做会有好处。

谢选骏指出:任何监察制度,最后没有一个不沦为监守自盗的渠道。所以说,“反贪运动,越反越贪。”



【第八章 论公民宗教①】


每一个政治社会的头上都奉有一个神;仅凭这一点就可以知道,有多少民族就有多少神。两个彼此相异的而且差不多总是在敌对着的民族,是不可能长期拥戴同一个主人的。

①本章原不在作者的计划之内,是全书完稿以后于1761年夏季或秋季又补写的一章;出版前作者又做了很大的改动。本章底稿是以很潦草的字体写在“论立法者”一章草稿后面的。但是《日内瓦手稿》中有这一章,《山中书简》第一书中也发挥过本章中的思想;所以本章的主要思想并不是匆促提出的。《日内瓦手稿》中曾有过这样的话:“人们进入政治社会之后,就要靠宗教来维持。没有宗教,一个民族就不会、也不可能长久存在。“——译注

两支交战的军队是不会服从同一个首领的。这样,民族的区分就造成了多神的局面,并且由此就产生了神学上的与政治上的不宽容;我们下面就要谈到,这两种不宽容本来是一回事。

希腊人曾抱有一种幻想,要在野蛮民族中去寻找他们自己的神;这种幻想来源于他们所抱有的另一种幻念,即要把他们自己看成是这些野蛮民族的天然的主人。可是在我们今天,居然还把各个不同民族的神混为一谈,那就未免渊博得荒谬可笑了:竟仿佛莫洛克、萨土林、克罗诺②可以是同一个神,竟仿佛腓尼基人的巴尔、希腊人的宙斯和拉丁人的周彼得③可以是同一个神,竟仿佛这些各有着不同名字的虚幻的神明至今还可以有着某些共同之点似的!

如果有人问,何以在异教时代④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宗教崇拜和它自己的神祇,却从来不曾有过宗教战争呢?

①本章开头一段原作:“一旦人们进入政治社会而生活时,他们就必须有一个宗教,把自己维系在其中。没有一个民族曾经是,或者将会是没有宗教而持续下去的。假如它不曾被赋予一个宗教,它也会为自己制造出一个宗教来,否则它很快就会灭亡。”——译注

②莫洛克(Moloch)为古腓尼基人的火神;萨土林(Saturn)为古罗马人的农神;克罗诺(Chronos)为古希腊人的岁时神。——译注

③巴尔(Bal,Bel或Belus)为古腓尼基人的最高神;宙斯(Zeus)为古希腊人的最高神;周彼得(Jupiter)为古罗马人的最高神。——译注

④异教时代指基督教以前的时代。——译注

我的回答是,唯其是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独特的宗教崇拜以及它自己的政府,所以这些国家根本就不区别它们的神祇与法律了。政治的战争也就是神学的战争;每个神的领域可以说是都被民族的界限所固定了下来。一个民族的神对于其他的民族并没有任何权利①。

异教徒的神绝不是嫉妒的神,他们彼此间互相划分了整个世界②;就连摩西以及希伯来人在谈到以色列的神的时候,有时也是采取这种观念的。的确,他们把那个被流放的、注定了要毁灭的、并且那块土地还应该由他们来占领的民族——即迦南人——的神,是视同无物的;然而请看他们是怎样在谈到那些抵御了他们进攻的相邻民族的神明的吧。耶弗他③向亚扪人说④:“属于你们的神基抹的所有,难道不是合法地算作你们的吗?我们也同样有资格占有我们的神所征服而获得的土地”。⑤在我看来,这里正是很好地承认了基抹的权利和以色列的上帝的权利是相等的。

①古代异教城邦不承认它自己的神可以保护异邦人,也不允许它自己的神被异邦人所崇拜;神殿只对本国的公民开放。——译注

②此处初稿尚有如下字样:“并且随后是无忧无虑地划分了全人类。”——译注

③耶弗他(Jephté,即Jephthas),为基列人的勇士,曾任基列人的元帅进攻亚扪人。事见圣经《旧约。士师纪》,第11章。——译注

④《旧约。士师纪》,第11章,第24节:“你的神基抹所赐给你的地方可以算是你的地业;我们的上帝耶和华在我们面前所赶逐的人,他的地我们必算是我们的地业。”——译注

⑤“NoneaquaeposidetChamosdeustus,tibijuredebentur?”这是拉丁文本圣经的原文。贾立蔼神父译作:“你难道不认为有权利享有属于你们的神基抹的东西吗?”我不知道希伯来原文的语气如何;然而我看出在拉丁文中,耶弗他是正面地承认了基抹神的权力的,但是法文译者却使用了“依你们看来”,于是把意思给削弱了,而这几个字是拉丁文本中所没有的。

但是犹太人,先臣服于巴比仑的国王,继而又臣服于叙利亚的国王,却仍然要坚持除了自己的神而外决不承认任何其他的神;于是,这种抗拒就被认为是对于征服者的一种反叛,并且还给他们招致了种种迫害。这些是我们在历史上读到过的,而且在基督教之前我们还没有见到过任何其他的先例。①

每种宗教既然是完全依附于规范着这种宗教的国家法律;因此,除了奴役一个民族而外,就决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使一个民族皈依,除了征服者而外,也决没有别的传教士;而且改变宗教崇拜的这一义务既然就是被征服者的法律,所以在谈到改变宗教崇拜以前就必须先从征服着手。远不是人类在为神而作战,反而正像荷马的书中所说的,倒是神在为人而作战;每一方都向自己的神祈求胜利,并且要偿付给神以新的祭坛。罗马人在攻占一个地方之前,先要召请该处的神退位;当他们把塔伦土姆②人的恼怒的神留下给塔伦土姆人的时候,那是因为这时候他们认为这些神已经屈服于他们的神,并且不得不向他们的神行臣服礼了。

①极其显然,那场号称神圣战争的福西人的战争①,并不是一场宗教战争。它的目的是要惩罚渎神者,而不是要镇压不信教者。

①福西(Phocée,即Phocis)位于希腊中部。神圣战争指公元前356年福西(以及雅典、斯巴达)与底比斯(以及马其顿)之间的战争,当时底比斯人的借口是福西人耕种了神圣的土地。——译注

②塔伦上姆(Tarantum)位于意大利南部,公元前272年被罗马征服。——译注

罗马人把自己的神留给被征服者,正象罗马人把自己的法律留给被征服者一样。

向罗马加比多尔①神殿的周彼得奉献一顶冠冕,通常便是罗马人所索取的唯一贡品了。

终于,罗马人随着他们的帝国一起也就扩张了他们的宗教崇拜和他们的神,而且他们自己还常常采用被征服者的宗教崇拜和神,并对于两者都给予城邦的权利;于是这个广大帝国的各民族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已经有了大量的神和宗教崇拜,而且到处差不多都是一样的。这便是何以在当时的已知世界中,异教信仰终于成为了唯一无二的宗教。

耶稣便是在这种局势之下出来在地上建立起一个精神的王国的;这便划分开了神学的体系和政治的体系,从而使国家不再成为一元的,并且造成了那种永远不断地在激荡着基督教各个民族的内部分裂。可是既然另一个世界的王国的那种新观念②永远不能为异教徒的头脑所接受,所以异教徒就总是把基督徒看作是真正的反叛者;他们认为这些伪装恭顺的反叛者,只是在窥伺时机想要自己独立作主人,并且想要狡猾地篡夺在自己力量软弱时所佯为尊敬着的那种权威。

①加比多尔(Capitole),罗马的小山,其上有著名的周彼得神殿。——译注

②《新约。约翰福音》第8章,第23节:“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同书,第18章,第36节:“耶稣回答说:我的(王)国不属这世界“。——译注

这就是宗教迫害的原因①。

(谢选骏指出:卢梭显然是古代异教的信徒。)

异教徒所惧怕的事情终于来临了②。

这时候,一切就都改变了面貌。谦卑的基督徒改变了他们的语言,而不久我们便看到这个所谓另一个世界的王国,在一个有形的首领③之下,竟然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狂暴的专制主义。

可是,既然永远都只能有一个君主以及公民的法律,结果这种双重权力④就造成了一种法理上的永恒冲突;这就使得基督教的国家里不可能有任何良好的政体,而且人们永远也无从知道在主子与神父之间究竟应当服从哪一个。

也有过许多民族,甚至于就是欧洲或欧洲邻近的民族,曾经想要保存或者重建古代的体系⑤,但是都没有成功;基督教的精神到处都获得了胜利。神圣的宗教崇拜始终是、或者重新变成是独立于主权者之外的,并且与国家共同体没有必要的联系。穆罕默德具有很健全的眼光,他把他的政治体系联系得很好;而且当他的政府形式在他的那些继承者哈里发的治下还继续存在的时候,这个政府确乎是一元的,并且非常之好。

①《纽沙代尔手稿》此处尚有如下一条原注:“他们由于声称他们有着另一个他们称之为耶稣的王而违抗了凯撒的命令”。注旁标有如下字样:“注入《社会契约论》末章。”——译注

②指基督教最后获得胜利。——译注

③指教皇。——译注

④“双重权力”指基督教国家中政权与教权。——译注

⑤“古代的体系”指古代异教国家政教合一的制度。——译注

然而阿拉伯人后来变得昌盛了,开化了,文明了,柔靡而又怯懦了,于是他们就被野蛮人所征服;这时候,两种权力之间的分裂便又开始了。这种分裂,尽管在回教徒那里比起基督徒来并不那么显著,但仍然是存在着的,尤其是在阿里①的教派里;并且在有些国家,例如波斯,则这种分裂至今还可以被人察觉。

在我们中间,英国国王已经自立为教会的首领了②,沙皇也已经这样做了③;但是他们采用这个头衔与其说是使自己成为教会的主人,倒不如说是成了教会的大臣;他们所获得的与其说是改变教会的权利,倒不如说是维持教会的权力;他们在教会里并不是立法者,而只不过是君主。凡是在教士形成为一个共同体的地方④,则教士在其自己的部门之内⑤就是主人和立法者。

①阿里(Ali)为穆罕默德之婿,第四代哈里发,公元656—661年在位。——译注

②1534年英国通过“至尊无上法案”,宣布英国国王为“英国教会与教士的保护者与唯一的至高无上的领袖”;此后,英国国王加上“信仰的保卫者”这一头衔而成为英国国教的首领。——译注

③1453年东罗马帝国灭亡,东正教的中心转移到俄罗斯,此后俄国正教的大主教均由沙皇任命。此处“沙皇”(Czars),波拉翁本作“皇帝”(Césars)。——译注

④必须特别指出,把教士结合成一个共同体的,还不是形式上的集会(像是法国的那样),倒更是教会的圣餐。圣餐与破门就是教士们的社会公约;有了这个公约,他们就永远都是人民的与国王的主人。所有共领圣餐的牧师们都是同胞公民(“同胞公民”正本作“同胞公民”,有的版本作“公民”。——译注),哪怕他们是来自地球上的两极。这种发明真是政治上的一件大杰作。在异教的祭司那里从来还不曾有过类似的事,所以他们也就从未曾组成过教士的共同体。

⑤“在其自己的部门之内”指教士所掌管的精神事物。按“部门”(partie)一词各版本中均作“祖国”(patrie),此处据伏汉改正。——译注

于是,在英国、在俄罗斯也和在其他地方一样,便有着两种权力、两个主权者了。

在所有的基督教作家①之中,哲学家霍布斯是唯一一个能很好地看出了这种弊病及其补救方法的人,他竟敢于提议把鹰的两个头②重新结合在一起,并完全重建政治的统一;因为没有政治的统一,无论是国家还是政府就永远不会很好地组织起来③。

然而他也应该看到,基督教的统治精神是和他的体系不能相容的,而且牧师的利益永远要比国家的利益更强。

霍布斯之所以为人憎恶,倒不在于他的政治理论中的可怕的和错误的东西,反而在于其中的正确的与真实的东西。④

①正本作“基督教作家”(lesauteurschrétiens),有的版本作“其他基督徒”(lesautreschretiens)。——译注

②鹰为古罗马政权的徽号,“鹰的两个头”指政权与教权。——译注

③霍布斯《公民论》,第12章:“在基督教的国家里,对精神事务以及尘世事物的裁决都掌握在世俗政权的手中,从而主权者的会议或主权者的君主就既是国家的首领同时又是教会的首领,因为基督教的教会与国家根本上只是一回事。”——译注

④关于这方面,从格老秀斯1643年4月11日给他兄弟的一封信里就可以看出,这位学者对于《公民论》①一书所赞许的是什么,所谴责的又是什么了②。的确,他似乎很有雅量地因为偏爱作者的坏处而原谅了作者的好处;但并非人人都是这样宽宏大度的。

①《公民论》(DeCive,1642年),为霍布斯的主要政治著作之一。——译注

②1643年4月11日格老秀斯致弟书:“我已经读过了《公民论》。我很高兴,他所讲的是拥护王权的,然而我不能赞同他那见解所依据的基础。他相信所有的人天然地都是处于战争状态,并且他还奠定了其他一些和我的原则不能相符的东西。因为他甚至于主张每个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国家所规定的宗教,即使内心里并不信仰,但至少也应该由于顺从而表示屈服。这位作家还有许多东西是我所不能赞同的。”——译注

我相信从这一观点来发挥历史事实,我们就很容易反驳贝尔与华伯登①两个人相对立的意见了;他们中的一个认为任何宗教对于政治体都是毫无用处的,反之另一个则主张基督教乃是政治体的最牢固的支柱。我们可以向前者证明,从没有一个国家是不以宗教为基础便能建立起来的;又可以向后者证明,基督教的法律归根结底乃是有害于而不是有利于国家的坚强的体制的。为了使人能够理解,这里只需把和我的主题有关的种种过于含混的宗教观念再稍加明确一下。

宗教,就其与社会能关系而论,——无论是一般的关系,还是特殊的关系②,——也可以分为两种,即人类的宗教与公民的宗教。

前一种宗教没有庙宇、没有祭坛、没有仪式,只限于对至高无上的上帝发自纯粹内心的崇拜,以及对于道德的永恒义务;它是纯粹而又朴素的福音书宗教③,是真正的有神论,我们可以称它为自然的神圣权利④。

①贝尔(Bayle,1647—1706年),法国作家与哲学家,《历史与批评大辞典》一书的作者。华伯登,见前第2卷,第7章注。——译注

②此处“一般的”系指人类社会,“特殊的”则指政治社会(即国家);相应于人类社会的为人类宗教,相应于政治社会的则为公民宗教(即政治宗教)。——译注

③“福音书宗教”为启示的宗教,系与自然的宗教相对而言;可参看《爱弥儿》第4卷,“一个萨伏依牧师的信仰宣言。”——译注

④“自然的神圣权利”系与自然的人类权利相对而言。——译注

后一种宗教是写在某一个国家的典册之内的,它规定了这个国家自己的神、这个国家特有的守护者。它有自己的教条、自己的教仪、自己法定的崇拜表现①。除了这个唯一遵奉这种宗教的国家而外,其余一切国家在它看来全都是不敬神的、化外的、野蛮的;它把人类的权利和义务仅仅伸张到和它的神坛一样远。一切原始民族的宗教便是如此,我们可以把它叫作公民的或积极的神圣权利。

还有更可怪的第三种宗教,这种宗教给人以两套立法、两个首领、两个祖国②,使人们屈服于两种互相矛盾的义务,并且不许他们有可能同时既是信徒又是公民。

喇嘛教便是如此;日本人的宗教便是如此;罗马基督教也是如此。我们可以称它为牧师的宗教。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一种无以为名的、混合的、反社会的权利。

从政治上来考察这三种宗教,则它们各有其自己的缺点。

第三种宗教的坏处是如此之显著;如果还想要加以证明的话,那简直是浪费时间了。凡是破坏社会统一的,都是毫无价值的;凡是使人们自身陷于自相矛盾的制度,也是毫无价值的。

第二种宗教③的好处,就在于它把对神明的崇拜与对法律的热爱结合在一起;而且由于它能使祖国成为公民崇拜的对象,从而就教导了他们:效忠于国家也就是效忠于国家的守护神。

①《爱弥儿》第4卷:“千万别混淆了宗教的仪式与宗教,上帝所要求的崇拜乃是内心的崇拜,这种内心的崇拜,只要它诚恳,就永远都是一致的。……至于崇拜仪式,虽说它也应该和良好的秩序一致,但却纯粹是一种政治的事情;崇拜仪式完全不需要什么启示。”——译注

②“两个祖国”指一方面既有国家组织,另一方面又有教会组织。——译注

③“第二种宗教”指古代异教城邦的民族宗教。——译注

这是一种神权政体;在这种神权政体下,人们除了君主之外决不能有任何别的教主,除了行政官之外也决不能有任何别的牧师。于是为国家效死也就是慷慨殉道,而违犯法律也就是亵渎神明;并且让犯罪的人受公众的诅咒,也就是把他供献给了神的震怒:Saceresto(让他去受诅咒吧)①。

然而第二种宗教的坏处,则在于它是建立在谬误与谎话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欺骗人民,使人民盲从、迷信,并且把对神明的真正崇拜沦为一种空洞的仪式。更坏的是,当它变成为排他性的与暴君制的时候,它会使全民族成为嗜血的和绝不宽容的,从而它就唯有靠谋害和屠杀才能够活下去;而且还相信杀死一个不信奉它那种神的人,也就是做了一件神圣的行为。这就使得这样一个民族对其他的一切民族都处于一种天然的战争状态,那对它自身的安全也是非常之有害的。

于是剩下来的就只有人类的宗教②,也就是基督教了,——但并不是今天的基督教,而是福音书的基督教,那和今天的基督教是全然不同的。

由于这种神圣的、崇高的、真正的宗教,作为同一个上帝的儿女的人类也就认识到大家都是弟兄,而且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那个社会是至死也不会解体的。

可是这种宗教既然与政治体没有任何特殊的关系③,就只好让法律去依靠其自身所具有的力量,而不能再给它增加任何别的力量。

①原文为拉丁文,系罗马人对于犯罪者所用的诅咒词;一个人被诅咒之后,就被认为是已经摒除在社会之外并且已经为神所遗弃。——译注

②“人类的宗教”即一般的或普遍的宗教,系与各国家、各民族的特殊的或具体的宗教相对而言。——译注

③《新约·使徒行传》第10章,第34—35节:“我真看出上帝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行义畏主的人,都为主所悦纳。“——译注

因此特殊社会①的最重大的联系之一②就不能再起作用了。更有甚的是,它远不能使公民全心全意依附于国家,反而使公民脱离国家,正如他们脱离尘世间的一切事物那样。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违反社会精神的了。③

有人告诉我们说,一个真正基督徒的民族将会构成一个人们可能想象的最完美的社会。我对这种假设只看到有一个很大的难点,那就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的社会将不会再成其为一个人类的社会。④

我甚至还要说,这种具有其全部的完美性的假想的社会,就决不会是最强有力的,也不会是最持久的。由于它是完美的,所以它便缺乏联系力⑤;它那毁灭性的缺陷,也就存在于它那完美性的本身之中。

①“特殊社会”系与普遍的人类社会相对而言,卢梭1763年7月15日《致乌斯特里(Usteri)书》:“大社会,亦即整个的人类社会,是建立在人道与博爱的基础之上的。我说,并且一贯说,基督教是有利于大社会的。但特殊社会,亦即政治社会和公民社会,则完全建立在另一个原则上。”——译注②

“特殊社会的最重大的联系之一”指宗教。——译注

③1762年10月21日卢梭友人穆尔图(Moultou)致卢梭书:“当你说基督教是违反社会精神的时候,我以为这就又回到了那个说法:仁爱越是扩大,就越会松弛。我们在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自己的兄弟时,我们就无法划清他们和我们的同胞公民之间的重大界限了。因此,基督教的体系之有利于人类普遍的社会,要更有甚于它之有利于特殊的社会;而基督徒之具有世界性也更有甚于他的爱国心。”——译注

④“不会再成其为一个人类的社会”1763年7月15日《致乌斯特里书》:”可爱的朋友,别忘了你们的基督徒也是人,而我设想他们的完美也只是人类所能允许的完美。我的书并不是为神而写的。”——译注

⑤“联系力”指人与人之间的共同利益。——译注

人人都会尽自己的责任;人民是守法的,首领是公正的、有节制的,行政官是正直的、廉洁的,士兵是不怕死的;这里既没有浮华虚夸,也没有骄奢侈纵;这一切都非常之好,可是让我们再进一步看一看吧。①

基督教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一心只关怀天上的事物;基督徒的祖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的确,基督徒在尽自己的责任,然而他是以一种深沉的、决不计较自己的成败得失的心情在尽自己的责任。只要他自己问心无愧,无论世上的一切是好是坏对他都无足轻重。如果国家繁荣,他也几乎不敢分享公共的幸福,他怕自己会因国家的光荣而骄傲起来;如果国家衰微,他也要祝福上帝的手在对自己的人民进行惩罚。

为了使社会得以太平,和谐得以保持,所有的公民就必须毫无例外地都是同样善良的基督徒。但是,只要不幸出现了任何一个野心家、任何一个伪善者,例如一个卡提里那②或是一个克伦威尔③;那末,这位野心家或伪善者在他那些虔诚的同胞中间,就一定会畅通无阻的。

①《致乌斯特里书》:“这是纯粹人为的建设〔指政治社会与公民社会——译者〕,所以真正的基督教认为这只是尘世上的事情而不让我们去关心它。只有人类的邪恶才使这种建设成为必要,只有人类的感情才能保持这种建设。如果你把你们那些基督徒的一切邪恶都给去掉,他们就不再需要官员,也不再需要法律;如果你把他们所具有的人类感情都给去掉,社会联系便立刻丧失它的动力;再也没有进取心,再也无所谓光荣,对于一切的爱好就再也不那么热烈了。个别的利益被摧毁了;但是由于缺乏适当的支持,政治体便陷入衰弱状态。”——译注

②见本书第4卷,第6章法。——译注

③克伦威尔(见本书第4卷,第1章注)于1648年废英王查理第一,自任“护国主”,——译注

基督教的仁爱,轻易不许人把自己的邻人想得很坏。一旦这个野心家或伪善者出于某种机智,居然发现了足以欺骗世人并攫取一部分公共权威的艺术之后,于是他就成了尊严的化身,上帝也就要人们去尊敬他;不久他又有了权力,于是上帝也就要人们去服从他。

如果这位权力的受任者滥用其权力的话,那就是上帝在用鞭子惩罚自己的儿女了。人们有意要驱逐篡夺者,但那就要扰乱公共的安宁,就要使用暴力,就要流血;这一切都与基督徒的温良是格格不入的。而且归根到底,我们在这种苦难的深渊里究竟是自由的还是被奴役的,又有什么关系呢?根本的问题乃是要上升天堂,而听天由命只不过是上升天堂的另一种手段而已。

假如爆发了对外战争,那末公民们就会毫不为难地出发作战,他们之中决不会有任何人梦想到临阵脱逃的;他们在尽自己的责任,但是对于胜利却没有热情;他们善于效死更甚于战胜敌人。他们究竟是战胜者还是战败者,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上帝难道不比他们自己更明白他们应该是怎样的吗?

就请想象,一个骄横慓悍而意气激昂的敌人,会从他们的这种斯多葛主义①里得到多少好处吧!把那些对于光荣与对于祖国充满着热爱的豪侠慷慨的民族,面对面地摆在这种基督教民族之前吧,试想你那基督教共和国是在和斯巴达或者罗马面对着面吧;这些虔诚的基督徒恐怕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之前,就会被击溃、被粉碎、被消灭的;或许他们可以保全下来,但那仅仅是由于他们的敌人对他们心怀鄙夷的缘故。

①斯多葛主义,为古希腊末期流行的一个哲学流派,这一派哲学主张克制感情服从命运。——译注

在我看来,法比乌斯①手下兵士们的誓言是一个很好的誓言;他们并不宣誓要效死或者要战胜,他们只是宣誓要以胜利者的资格凯旋,而且他们信守了自己的誓言。基督徒是从来不做这样的事情的,他们会以为这是在试探上帝了。②

然而,当我说一个基督教的共和国时,我已经是错了;因为这两个名词是相互排斥的。基督教只宣扬奴役与服从。它的精神是太有利于暴君制了,以致暴君制不能不是经常从中得到好处的。真正的基督徒被造就出来就是作奴隶的;他们知道这一点,可是对此却几乎是无动于衷;这短促的一生在他们的心目之中是太没有价值了。

有人向我们说,基督徒的军队是很出色的。我否认这一点;就请他们给我指出这种事实来吧。至于我,我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基督徒的军队。有人会向我指出十字军来。

①即审慎者法比乌斯(FabiusleTemporiseur,即FabiusCountrator,约公元前275—203年),布匿战争中的罗马大将。以下所述,事见李维《罗马史》第2卷,第45章。——译注

②《旧约。申命记》第6家,第16节:“你们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新约。马太福音》第4章,第7节:“经上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上帝。”;又见《路加福音》第4章,第12节。——译注

关于十字军的勇敢这里不必争论,我只要指出十字军远远不是基督徒,他们乃是牧师的兵士,他们乃是教会的公民;他们是在为他们的精神的国家而作战的,但是这个精神的国家却不知怎么回事竟被教会弄成为尘世的了①。很好地明了了这一点之后,这就又回到异教主义去了;福音书从不曾建立过什么民族的宗教,因此在基督徒之间,任何神圣的战争都是不可能的②。

在异教皇帝③的麾下,基督徒兵士是勇敢的;所有基督徒的作家都肯定这一点,而且我也相信这一点;但那乃是对异教军队的一场荣誉竞争。自从皇帝成为了基督徒,这种竞争就不复存在了;并且当十字架驱逐了鹰旗④之后,罗马的全部尚武精神也就消失了。

然而,撇开政治的考虑不谈,现在让我们回到权利问题上来;并且让我们在这一重要之点上确定我们的原则。社会公约所赋予主权者的统治臣民的权利,正如我已经说过的⑤,决不能超出公共利益的界限之外⑥。因此臣民们的意见所应该遵从于主权者的,也仅仅以那些与集体有重要关系的意见为限。可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但这种宗教的教条,却唯有当其涉及到道德与责任——而这种道德与责任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自己也须对别人履行的——的时候,才与国家及其成员有关。

①此处意谓:基督教的“精神的国家”本来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但是十字军东征却把尘世上的圣城(耶路撒冷)与精神上的国家混为一谈。——译注②“神圣的战争”指宗教战争;“是不可能的”指在理论上应该是不可能的。——译注

③“异教皇帝”指罗马皇帝。第一个接受基督教的罗马皇帝为君士坦丁大帝(306—337),在此以前的罗马皇帝都是异教徒。——译注

④十字架为基督教的标志,鹰旗为罗马的军旗;“十字架驱逐了鹰旗”指基督教取代异教成为罗马国教。——译注

⑤见本书第2卷,第4章。——译注

⑥阿冉松侯爵①说:“在共和国里,每个人在不伤害别人的范围之内都是完全自由的。”这是一条不可变更的界限;没有人能够把它规定得更确切了。我几次在引证这篇公众尚不知道的手稿时,都不禁为我能对这位卓越可钦的人物表示敬意而感到愉悦,他一直到了大臣的任内还始终保持着一颗真正的公民的心,并且对自己国家的政府保持着一种正确而健康的观点。

此外,每个人便都可以有他自己所喜欢的意见,而主权者对于这些意见是不能过问的①。因为,既然主权者对另一个世界是根本无能为力的,所以只要臣民们今生是好公民,则无论他们来世的命运如何,就都不是主权者的事情了②。

①此处有的版本作“阿侯爵”,1762年版本则作“阿侯”。下文系引自阿冉松《法国古代与近代政府论》。——译注

①1762年11月18日卢梭《致巴黎大主教鲍孟(Beaumont)书》:“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权了解别人是不是自以为有公平正直的义务,主权者也有权考察每个人建立这种义务所根据的理由。然而与道德无关的、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人们行动而且也绝不致诱人犯法的那些意见,则每个人在这些方面就都可以自行作主判断,而没有任何人可以有任何权利或任何兴趣来规定别人的思想方式。”——译注

②《致巴黎大主教鲍孟书》:“为什么一个人要检查另一个人的信仰呢?

为什么国家要检查公民的信仰呢?那就是因为人们认为人类的信仰能决定他们的道德,而他们对于来生的观念又取决于他们今生的行为的缘故。如果事情不是这样的话;那末他们信仰什么,或者他们表现为信仰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译注

因此,就要有一篇纯属公民信仰的宣言①,这篇宣言的条款应该由主权者规定;这些条款并非严格地作为宗教的教条,而只是作为社会性的感情,没有这种感情则一个人既不可能是良好的公民,也不可能是忠实的臣民。

②它虽然不能强迫任何人信仰它们,但是它可以把任何不信仰它们的人驱逐出境;它可以驱逐这种人,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敬神,而是因为他们的反社会性,因为他们不可能真诚地爱法律、爱正义,也不可能在必要时为尽自己的义务而牺牲自己的生命。③

①1756年8月18日卢梭《致伏尔泰书》:“因此我要求每个国家都应该有一部精神法典,或者说一篇公民信仰的宣言;在肯定方面它应该包括每个人都须承认的社会准则;在否定方面它应该包括每个人都须加以拒绝的不宽容的准则,倒不是因为它们不虔敬,而是因为它们是有煽动性的。一切与法典相符的宗教都应当被允许,而一切与法典不符的宗教都应当被禁止。除了这一唯一的法典之外便没有其他的法典,而每个人也都是自由的。”——译注

②凯撒在为卡提里那辩护时,曾力图确立一种灵魂有朽的教条。卡图和西塞罗在驳斥他的时候,根本就懒得用哲学论证;他们只满足于指出凯撒是以坏公民的身份在发言,他所提出的乃是一种有害于国家的理论。事实上,罗马元老院所要判决的正是这一点,而决不是什么神学问题。

③这里的两段话与《日内瓦手稿》的文字略有出入。上段“但这种宗教的教条”字句后,《日内瓦手稿》作:“却唯有当涉及道德的时候才与国家有关;其他的一切都是国家所完全无能为力的。此外,每个人便都可以有他自己所喜欢的意见,而主权者对于这些意见是不能过问的。有些是公民应该承认的有利于社会的正面教条,也有些应该认为是有害而加以拒绝的反面的教条。这些不同的教条就构成了一篇应由法律来规定的纯属公民信仰的宣言。这个宣言并非严格地作为宗教的教条(下同)……。因为他们不可能真诚地爱法律、爱正义、爱祖国,也不可能在必要时为尽自己的义务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译注

但如果已经有人公开承认了这些教条,而他的行为却和他不信仰这些教条一样,那就应该把他处以死刑;因为他犯了最大的罪行,他在法律的面前说了谎①。

公民宗教的教条应该简单,条款很少,词句精确,无需解说和注释。全能的、睿智的、仁慈的、先知而又圣明的神明之存在,未来的生命,正直者的幸福,对坏人的惩罚,社会契约与法律的神圣性,②——这些就是正面的教条。至于反面的教条,则我把它只限于一条,那就是不宽容③;它是属于我们所已经排斥过的宗教崇拜的范围之内的。

我的意见是,那些把政治的不宽容和神学的不宽容加以区别的人④乃是错误的。

这两种不宽容是分不开的。

我们不可能和我们认为是要堕落到地狱里去的人们和平共存⑤,爱这些人也就是仇视惩罚这些人的上帝了;我们必须绝对地要末是挽救他们,要末是折磨他们。

①《日内瓦手稿》在这句话的上面还有:“每个公民都应当在行政官的面前进行这种信仰宣言的宣誓,并且正式地承认其中的一切教条。如果有人不承认,就应该把他遣送出境,但是他可以安然带走他的全部财产。“——译注

②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7章。——译注

③《新哀洛漪思》第5部,第6书:”没有任何真正的信仰者是会不宽容的,或者是会变成迫害者的。假如我是官吏而法律又对无神论者处以死刑的话;那末谁要是宣判别人这种罪状,我首先就要把他烧死。“——译注

④此处系指狄德罗(Diderot,1713—1784年)。狄德罗《百科全书。不宽容条》:”必须区别两种不宽容:即教会的不宽容与公民的不宽容。“——译注

⑤《爱弥儿》第5卷:”政治宽容与神学宽容的这一区别乃是幼稚的、徒劳的。这两种不宽容是分不开的,我们不可能采用一个而不要另一个。既使是天使,也不会和被他们认为是上帝的敌人的那些人和平共存的。“——译注

凡是承认神学上的不宽容的地方,都不可能不产生某种政治效果的①。

而且只要神学上的不宽容一旦产生了这种效果,主权者即使在世俗方面也就不再是主权者了;从此牧师就成了真正的主人,而国王则只不过是牧师的官吏而已。

现在既然已不再有,而且也不可能再有排他性的国家宗教,所以我们就应该宽容一切能够宽容其他宗教的宗教①,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但是有谁要是胆敢说:教会之外,别无得救,就应该把他驱逐出国家之外,除非国家就是教会,君主就是教主②。这样的一种教条,唯有在神权政府之下才是好的,而在其他一切政府之下就都是有毒害的。传说中亨利第四③在接受罗马教时所根据的那种理由,是应该使得一切正直的人都脱离罗马教的,而尤其是每一个善于思想的君主。

①例如,婚姻就是一项公民契约,而且具有政治的效果;没有这些效果,社会甚至于就不可能存在下去。现在让我们设想牧师居然把裁可婚姻的权利完全归他们来掌握,而这种权利本来也是一切不宽容的宗教所必然要篡取的;于是他们就会乘着提高教会的权威的时候,把君主的权威变得有名无实,君主所剩的便只有牧师所肯留下来给他的臣民了,这难道不是明显的吗?

牧师可以视人民是否接受这种或那种教义,承认或拒绝这种或那种仪式,视人民的虔诚程度的高低,而以谨慎的行动与坚决的方式来主宰人们可否结婚;难道这不是明显地说,唯有他们才能处理继承,处理职位,处理公民,甚至于是处理国家的吗?因为全靠私生子来组成国家,这个国家是不会长久的①。但是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可以宣告他们滥用权力,我们可以中止、可以命令、可以接管他们的世俗权力。多可怜的说法!

牧师是只要有了一点不管多么小的头脑,——我不是说有了一点勇气,——总会不管别人怎么样而自行其是的;他们可以安然让别人去宣告、去中止、去命令、去接管,而终于还是他们自己作了主人。在我看来,当他们有把握可以获得全局的时候,那末先放弃一部分并不能算是一种很大的牺牲②。

①《日内瓦手稿》:“这一切都是如此之混淆在一起,以致公民的状况和财产的继承竟要完全取决于牧师。在法兰西王国全境内,一个婴儿的诞生是否合法,一个公民对他父亲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今后三十年内法国居民是否会由私生子所构成;这一切都要绝对地取决于牧师。只要牧师的职能可以产生政治效果时,牧师就是真正的行政官。法国的教士会议,在我看来,才是这个国家里的真正国家。”——译注

②这一条注,在1762年版本中被作者删去。——译注

谢选骏指出:人说“罗纳德·贝纳(Ronald Beiner),多伦多大学政治系教授,当代著名政治理论家。主要著作有《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政治判断》(Political Judgement)、《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与公民权》(Liberalism, Nationalism, Citizenship)等。其中《公民宗教》一书汇集了从16世纪马基雅维利到20世纪卡尔·施密特等20多位思想家们的哲学评论,着重探讨了现代政治哲学史上的四个重要传统,并深入研究了这些思想家们关于宗教问题的观点。其一主要由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卢梭所开创,它旨在通过驯化宗教来使之坚定地为政治服务。其二的自由主义传统寻求在政治与宗教之间保持尽可能大的距离,以此来取代驯化宗教的政策。其三的现代神权政治是对自由主义的激烈反应,它颠覆了公民宗教所主张的政教关系:直接要求政治服务于宗教。其四以尼采和海德格尔为代表。虽然他们的思想很多方面不属于现代而属于超现代,但他们所表现出的对自由主义歇斯底里的批判,本质上和传统神权政治共享同一个逻辑。围绕这四个传统所展开的对话构成了政治哲学自身为核心的部分。”

我看《公民宗教》一书都兜了半天圈子,却没有切中要害。我认为所谓公民宗教,在某种意义上是回到了古代的异教世界。宗教改革以后的新教,效忠各地政权,而不再追求普世性质,好像变成了国家宗教,退化成为类似古代的城邦宗教。而所谓的“公民宗教”则更过分,直接崇拜国家——就像罗马帝国的元首崇拜。

我是觉得,马基雅维利以来的公民宗教,和法西斯主义的元首崇拜之间,可谓一脉相承,而西方民主国家的公民宗教,可谓居间协调、承上启下,也脱不了干系。



【第九章 结论】


在已经提出了政治权利的真正原理并且试图把国家奠定在它的基础之上以后,剩下来的就是怎样通过它的对外关系来支持它;这就包括国际法、通商、战争的权利与征服、公法、同盟、谈判、条约,等等。

①《日内瓦手稿》:“信仰宣言中一个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条款就是:我绝不相信,任何人由于其宗教崇拜的想法和我的不同,于是在上帝面前就会是有罪的。”——译注

②《日内瓦手稿》:“要想得救,就必须像我这样思想——这就是风靡一世的可怕的教条。如果你们不从城邦里把这条地狱的教条驱除出去,你们就永远也成就不了公共的和平。谁要是不觉得它可怖,谁就不可能是基督徒,也不可能早一个公民或者是一个人,他就是一个必须拿来献给全人类的安宁作为牺牲祭品的魔鬼。”——译注

③亨利第四(1589—1610年)为结束十六世纪下半叶法国宗教战争的法国国王。据说亨利第四曾召集过一次基督教新旧教两方的会议;会上新教方面承认信仰旧教也可以得救,而旧教方面则否认信仰新教可以得救。于是亨利第四决定信仰旧教。——译注

但这一切构成了一种新的对象,而对我这篇简短的论文①来说就未免太大了,我还是始终只把它限定在我的范围以内吧。

①《社会契约论》只是一篇“简短的论文”,卢梭原来曾准备写一部《政治制度论》的巨著的。可参看本书“前言”注。——译注

谢选骏指出:卢梭要是再写下去的话,俨然即将成为一个法学家伙了。然而卢梭的学力根本不足以支撑半部学术著作,即使像《资本论》那样的半瓶子醋,他也做不出来。不过说句公道话,相比之下,他的戏剧和小说似乎更加成功,远远胜过马恩列,斯毛就别提它们了。



【后记、“好的制度”就是“坏的制度”】


《论卢梭公民宗教的概念及其与自然宗教的张力》(2020/1/16日 孙向晨)报道:

1967年,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贝拉(Robert N. Bellah)发表了“公民宗教在美国”[1]一文,指出了在美国政治领域中的超越维度,以及这种超越维度之于政治的重要意义,自此“公民宗教”成为社会理论和政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论题。然而要追溯这个问题的最初源头,就不能不面对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让·雅克·卢梭。正如玛塞拉·克里斯蒂(Marcela Cristi)指出的:卢梭关于“公民宗教”的论述对于理解在现代社会中宗教之于政治的作用是一个关键。[2]卢梭一生极富戏剧性,在信仰上的种种转变,为后人研究卢梭的宗教思想留下了丰富的资源。本文无意对卢梭整个宗教思想作一番综合的评述,[3]而是侧重于卢梭关于宗教与政治关系的论述,也就是卢梭提出“公民宗教”的理论背景及其丰富的内涵,并进而探讨一个更为具体的问题,那就是卢梭在同一时期写作了《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在《爱弥儿》中他突出了“自然宗教”(Natural Religion),而在《社会契约论》中突出的是“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这两者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我们看到,按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看法,“自然宗教”并不能胜任“公民宗教”的职责;但在《爱弥儿》中,卢梭又称在人的本性上,人应该达到的就是“自然宗教”。[4]那么,卢梭在这里是否有矛盾呢?抑或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张力?如何来解读这种张力呢?

一、卢梭关于政治与宗教关系问题的提出

近代政治哲学尽管从马基雅维利开始就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宗教之于政治的重要意义,[5] 但直到卢梭那里,才非常明确地以“双头鹰”的比喻来把握政治与宗教的实质关系。他认为只有霍布斯才真正认清了这个问题。[6]确实,霍布斯对政治与宗教的关系非常敏感,在其最早的《法的原理》中就对此作出了明确阐述,[7]此后霍布斯更深入地认识到政治与宗教的紧张关系乃至冲突关系源于宗教与政治的“同构”关系。[8]近代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就是设法将两股对峙的力量统一起来。至此,处理宗教问题成了近代政治哲学的应有之义。但是,无论是霍布斯还是洛克,其社会契约理论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宗教问题,只是把契约论放置在一个更大的神学背景框架下来处理,这就是霍布斯《利维坦》第三、四卷和洛克《政府论》上篇以及其《基督教的合理性》一书所做的工作。对霍布斯来讲,契约论是运用于“自然的上帝之国”的利器;对洛克来讲,《新约》乃是直接颁布的自然法,是现代政治的基础。在此,神学思想都只是其社会契约论的外围工作,是其外部框架。在笔者看来,卢梭提出“公民宗教”概念的意义则更为深远。他认为,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都少不了宗教信仰的黏合,否则就只能是孤立个体的联合体,形成不了有机的社会。因此“公民宗教”的提出成了契约理论内部的某种必然要求。社会契约论发展到卢梭那里,宗教问题从契约论外围的神学框架变成了契约论内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卢梭坚信,除非社会秩序被人们相信是神圣的,否则人们无法在此基础上做他们想做的事情。作为现代契约理论之基础的“自我保存的目的”尚不足以赋予社会秩序以足够的稳定性,因此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部分,卢梭浓彩重墨地直接来处理“公民宗教”问题。

近代契约论的特点在于把人分解为个体,把人从城邦、家族等传统的共同体中解构出来,成为一个个体的人,然后再根据契约形成的政治原则将人们组织起来。卢梭深切地意识到,这种外在的组合将是多么得薄弱。人类可以通过契约组合起社会,也可以通过抛弃契约而使社会濒于瓦解。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近代契约论的思想强调人的本性是自然的、孤立的、自爱的,而且人仅仅是为了寻求自我保存才进入社会状态。由自爱的人聚集而成的社会,充其量只是一个人群,“一个聚集,而不是一个联合体”,[9] 因而不具有任何政治性质。在霍布斯的契约论中,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任何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工作,单纯在契约理论基础上来进行论证都是非常艰难的。[10]在卢梭看来,将个人从自然状态推入到社会状态,从个体进入到群体,不只是一个事关契约的法律问题,更是一种人性的根本转折。“好的社会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最好地改变人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存在,以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把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11]卢梭“公民宗教”的意义必须在这个大的理论框架下来理解。早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卢梭就已经认识到,在社会改变人性的过程中宗教之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公民群体的道德共识以及对于神圣事物的共同认同感对于国家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这是社会恒常性和稳定性的保障。政治社会必须有神圣的根源才能说服人进入政治的枷锁,单纯的集体主义不足以驯服个体的私利,必须借助宗教氛围才能完成这种文明的驯化任务。正是人性的非政治性要求宗教在人的政治生活中起到纽带作用。

(谢选骏指出:卢梭可谓马匪黄俄的先行者——他说“好的社会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最好地改变人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存在,以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把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

我看,卢梭所谓“好的制度”无非是个乌托邦,而他哪里懂得,世界上任何一个被人说成是“最坏的制度”的制度,曾经都是被人说成“最好的制度”的制度。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人的罪行可以破坏任何好的制度,把它变成坏的制度!当然在我看来,这倒不是说“推翻旧制度”是无益的。事实上,推翻旧制度乃是无法避免的。问题是,这不可能一劳永逸。因为任何饭菜,既然做了出来就会变质变坏——任何社会制度也是如此。由于人性败坏,就像无孔不入的微生物一样,足以腐化任何饭菜与任何制度……因为这就是碳基生物的属性。

“好的制度”就是“坏的制度”,“社会契约”就是“没有契约”——“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是美国革命的教训,也是南北战争的逻辑……两者都是“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


在《社会契约论》的旧稿《日内瓦手稿》中,卢梭开宗明义:“一旦人们进入政治社会而生活时,他们就必须有一个宗教,把宗教维系在其中,没有一个民族曾经是,或者将会是没有宗教而持续下去的。假如它不曾被赋予一个宗教,它也会为自己制造出一个宗教来,否则它很快就会灭亡。”[12]这一思想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已经有了清晰的表达,在分析了人民很容易放弃契约的后果后,卢梭指出“这种情况说明人类的政治组织是多么需要比单纯的理性更为坚固的基础,并且为了公共的安宁,是多么需要神意的参与……,尽管宗教有它的弊端,但是,只要它对人们做了有益的事,就足以使人们热爱它和信奉它,因为它使人避免的流血事件,要比因宗教狂热引起的流血事件多得多。”[13]此时,卢梭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使契约论中的个体可以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并且保持和平,其主要力量来自宗教。

宗教在这方面的作用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来看:从外在的方面来看,历史上不同宗教的诞生形成了国家之间鲜明的敌我关系。卢梭意识到,通过契约组合起来的社会,不单是个体原子的组合,更具有某种民族的特征。当一部分人组合成社会后,另一部分人为了对抗他们,也会迅速地建立起其他社会,这样社会的数目就会越来越多,而且是以相互敌对的方式存在的,这种具有民族特征的社会会迅速扩大到整个世界。这样,政治体之间的争斗就代替了原子式个人之间的争斗,民族之间的战争代替了霍布斯所谓的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之间的战争。民族之间的敌我关系常常表现为敌对的神,或敌对的民族神之间的关系。卢梭认为在历史上,宗教和民族这两个因素常常是结合在一起的,通过共同面对某种敌对的神而起到整合社会的作用。[14]

从内在的方面来看,一个社会的立法者从内部整合社会从来都是通过宗教确立起来的。立法者对于某个社会的建立常常起着关键的作用,这也是把体现“公意”(general will)的法律确立起来的关键。这里涉及到卢梭对于“立法者”的看法。他认为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必须要有非凡的立法者才能制定适合于本民族的最好社会规则,它必须照顾到民族的长远需要。通过立法者达到的目标是“如果整体所获得的力量等于或者优于全体个人的天然力量的总和,那么我们就可以说,立法已经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高的完美程度了。”[15]但是人民如何能自愿接受立法者的智慧?卢梭惊叹这几乎不是单靠人力可以完成的,这工作本身就“需要诸神来为人类制订法律。”[16]退而求其次,起码也需要有神出面来把立法者的智慧交付予民众。因而立法者常常要借助神学的名义,立国也必须借助宗教的力量。卢梭认为,从历史上看,人原本受神统治的,现在受人的统治,因此必须借助神圣的名义,人才能能心甘情愿地接受他人的统治。这一工作的关键在于使人民能接受长远的利益。这既不是通过强力,也不是通过说理,因此“有必要之于另外一种不以暴力而能约束人,不以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了”,[17]这就是宗教的力量。[18]和启蒙时代的那些哲人不同,卢梭非常看重立法者的意义,他不是像伏尔泰那样嘲笑穆罕默德,而是承认穆罕默德具有在他们制度中主导持久功业的伟大天才。在同样的意义上,卢梭对加尔文作为一个立法者的角色也推崇备至。[19]

总之,在卢梭看来,政治不单纯是一项理性的工作,必须使之神圣化。不仅政治的起源需要宗教,政治的维持,道德的维护也需要宗教。人是自然的人,还是政治的人?这是亚里斯多德与卢梭之间区别的关键问题,如果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那么就不需要宗教来把人黏合起来。但如果人是自然的人,是个体的人,那就必须有超越个体私利的东西来作为社会的黏合剂。如果人在本性上是非政治的,那么其在政治社会中的道德、正义、德性就是后来的,需要强有力的力量来说服人民按道德规则来生活。[20]卢梭坚决反对启蒙哲人无神论的立场和唯物主义精神,他要通过神圣的维度赋予政治以超越的意义,而这些方面往往是启蒙哲人所忽视的。

二、民族宗教和教士宗教

尽管卢梭同前人一样推崇宗教对于政治的作用,但并非一概推崇之。在《社会契约论》中,他首先分析了两种与政治关系紧密,却应该受到批判的宗教形式。这分别是“公民的宗教”(Religion of the Citizen)和“教士宗教”(Religion of the Priest),对于卢梭自己要提倡的“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来说,[21]这两者都有致命的弱点。

“公民的宗教”的涵义是指写在国家典册中的宗教,它规定了这个国家法定的神祗,这个民族的守护者;以及国家典章制度规定的一系列宗教教义和教仪。为此,卢梭又用“民族宗教”(National Religion)[22]一词来指称“公民的宗教”。卢梭讲的这种“民族的宗教”,也就是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中所推崇的罗马宗教,或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说的“异教”。每个国家都有它法定的宗教崇拜,甚至可以说这些国家的法律和它们的神祗根本就是一回事。对那些国家而言,政治的也就是神学的。通过马基雅维利,我们看到的共和国是神权政治;而霍布斯更是直接指出罗马的异教根本就是“人的政治”。[23]

尽管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很推崇这种“民族宗教”之于政治的作用,卢梭也认为这样的宗教的好处是把对神的崇拜和对法律的热爱结合在一起,把对国家的效忠与对民族守护神的效忠结合在一起了。但是卢梭深刻地认识到这种民族的、“公民的宗教”就其自身而言是不充分的,是偏狭的。首先它沉沦于迷信之中,通过欺骗民众,使民众盲目信仰以达到它的政治效果。其次它倾向于战争,是嗜血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并且都是别的民族的潜在敌人,它通过反对其他的神祗来确立自己的国家。因此,政治的战争也就是神学的战争——这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时代,政治覆盖着宗教。卢梭批判这种具有战争性的民族宗教。同霍布斯一样,卢梭诉诸的“民族宗教”的早期经验主要来自希腊和罗马的传统。

在卢梭的分析中,这种“民族宗教”在教义上的根本缺点就是神学上和政治上的不宽容。在卢梭看来,神学上的不宽容和政治上的不宽容本质上是一回事。[24]崇拜一个不是自己民族的神就意味着背叛,因为宗教依附于国家的法律之中。在古代,神祗之间的区别划分了整个世界。“民族宗教”使公民成为战士,使公民进入战争状态。这种宗教的旨趣与建立契约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卢梭批判的另一种与政治相关的宗教形式是“教士宗教”,“教士宗教”在卢梭看来问题最大。因为它在现实中为人们提供了两套立法、两个统治者和两个国家,于是就迫使人们承担着两种相互对立的义务,使他们无法同时忠诚于宗教和公民两种身份。[25]在卢梭看来,历史上的喇嘛教、日本神道教以及罗马的基督教都属于这一类。

对于罗马基督教的分析是卢梭批判这种宗教的重点。他着重分析了基督教体系中宗教与政治分裂的深层原因。在历史上,政治与宗教原本是一体的,但这种政教合一的“民族宗教”从犹太人开始发生了某种变化。以色列民族的特征是,人民被征服,但信仰始终没有改变。随着以色列被征服,他并没有像其他民族那样,因为征服而皈依一种新的宗教。无论是被囚巴比伦,还是在罗马治下的耶路撒冷,以色列人都保持着自己的信仰。于是,犹太人在历史上打破了宗教和政治一体的传统规律,出现了在政治上臣服异族,在宗教上保持信仰的特点。在犹太人那里,政治和宗教开始了某种错位,这种错位在基督教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从此以后,在基督教世界中就产生了政治与宗教的两元结构。

在《社会契约论》的“论立法者”一章中,卢梭选择的例子就是摩西和穆罕默德。为什么卢梭把两个宗教的创始人当作了政治的立法者,而同样颁布道德律令的耶稣却不在卢梭论述的立法者之列呢?这完全是因为自耶稣基督开始,宗教和政治有了一种全新的关系。在卢梭看来,从基督教开始,真正打破了神权政治的结构。但在现实中基督教所建立的精神王国却出现了祭司化的倾向,形成教会体系,俨然另一个国家。“人们永远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在主人与教士之间究竟应当服从哪一个。”[26]两个都是至高的主权者,于是分裂了人的忠诚度。于是“一种法理上的永恒冲突,它使得基督教国家里不可能有任何良好的政体。”[27]

显然,通过分析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政治宗教,卢梭都是不满意的。它们不是使现实政权更加嗜血,就是与现实政权充满对立。

三、人的宗教、自然宗教与福音书宗教

在《社会契约论》中,除了卢梭批判的“民族宗教”和“教士宗教”之外,他还提出了“人的宗教”(Religion of the man)的概念。较之他对于“民族宗教”和“教士宗教”的严厉态度,卢梭对于“人的宗教”的态度则颇为复杂。一方面他认为“人的宗教”是一种真正的宗教,是对至高无上的上帝发自纯粹内心的崇拜,是对道德的永恒义务。没有牧师,没有任何外在形式,是一种纯粹精神的宗教,因而也是无法落实于政治层面的宗教。另一方面,卢梭又认为这样一种宗教由于它的非政治性,由于它与政治体没有任何特殊的关系,它不能给国家的法律增加任何力量,不能起维系社会的力量,“更有甚者,它远不能使公民全心全意依附国家,反而使公民脱离国家,正如他们远离尘世的一切事物那样。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违反社会精神的了。”[28]这就是卢梭对于“人的宗教”的矛盾评价。由于“人的宗教”不能满足卢梭对于“公民宗教”的要求,因此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对于“人的宗教”的正面论述并不完备。

非常有意思的是,在《社会契约论》中语焉不详的“人的宗教”,在《爱弥儿》中却成了卢梭论述的主题。其中“萨瓦牧师的信仰告白”详细论述了卢梭所认为的真正宗教。在《爱弥儿》中,卢梭借萨瓦牧师之口,表明了真正的“人的宗教”在自然情感和理性的指引下,如何成长起来。对此卢梭称之为“自然宗教”。[29]这并不是关于理解自然界的宗教,而是出于人的自然本性所得到的宗教,这里的“自然”显然是一个形容词。“人的宗教”与“自然宗教”根本是一致的,[30]只是两者论述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人的宗教”强调在同一个上帝下,信仰的纯粹性和道德的义务性之普世的价值;而“自然宗教”更侧重真正宗教是如何得自人的自然本性。“只要我们不屈从于人的权威,不屈从于我们所生长的那个国家的偏见,在通过自然建立起来的教育中,单凭理智的光辉就不能使我们超出自然宗教;而我要向我的爱弥儿讲解的,也就是以自然宗教为限。”[31]这就是合乎人的本性的宗教。

当然,在《爱弥儿》中将“人的宗教”称之为“自然宗教”有他的道理。在卢梭的哲学中,社会和自然的对立是一个大背景,卢梭对爱弥儿的培养,非常强调这种教育的非社会性。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卢梭深切地指出,社会越是复杂,人也就越奢侈,越趋向竞争,也就越远离人的自然本性,这正是现代社会的弊端。因此,卢梭将爱弥儿置于一个孤立的环境中来加以教育,卢梭称之为自然的教育或家庭的教育。也只要在这种地方,我们才能创造出亲近自然宗教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所接受的宗教教育并不是从他人那里获得的意见而纯粹是发自内心的。于是,卢梭让爱弥儿在十八岁的时候,在自己的心灵开始需要信仰的时候,安排了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以诱导爱弥儿真正的信仰。

在论述人的信仰的时候,卢梭首先诉诸的是人的理性。他认为“只要我能运用和培养我的理性,只要我好好地使用上帝赋予我的固有的本能,我就可以自己学会怎样认识上帝,怎样爱上帝和爱上帝创造的事物,怎样追求他所希望的善,怎样履行我在地上的天职才能使他感到欢喜。”[32]这就是理解上帝的路径。相比启示和奇迹,卢梭更相信自然的秩序,他认为掌握自然的睿智的手才是真正神圣的,因此他采取了对上帝进行自然神论式的论证。通过理性的推断,相信有一个意志在使宇宙运动,使自然具有生命;进而通过这种运动和意志展现出的智慧和自由,表明宇宙中一种至高智慧的存在。

卢梭认为,历史上“狭隘的教义不仅不能阐明伟大存在的观念,反而把这种观念弄得漆黑一团,不仅不使它们高贵,反而使它们遭到毁伤,不仅给上帝蒙上许多不可思议的神秘,而且还制造了无数荒谬的矛盾。”[33]在卢梭看来,那些奇迹、启示,以及千奇百怪的敬拜上帝的方式都是历史的产物,我们则不能把宗教的仪式和宗教本身混淆起来。就“自然宗教”而言,上帝要求的崇拜是内心的崇拜,只要这种敬拜是至诚的,那就永远是一致的。上帝所希望的,是受到人们精神上真实的敬仰,这是一切宗教、一切国家和一切民族都应该有的义务。至于外在的崇拜仪式,为了良好的秩序,它必须是一致的,但这纯粹是一种公共政策上的事情;崇拜仪式完全不需要启示。[34]在此,《社会契约论》与《爱弥儿》在对信仰的要求上是完全一致的。

在卢梭的自然宗教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教义是关于“良知”(conscience)的论述,在文森特·麦克凯希(Vincent A. McCarthy)看来:“良知是卢梭宗教思想的超越原则,它使人超越野兽而成为一个像神一样的完整的人。良知因此不仅是神圣原则,而且也是进行神化的原则。”[35]“良知”是一个重要概念,首先,“良知”顺从的是自然秩序,因此人的世界与自然世界是和谐一致的;其次,“良知”本来就是我们的道德源泉,是我们的灵魂深处与生俱来的正义和道德的原则。[36]最关键的是,“良知”虽然来自人自身,但发出的却是神圣的声音。综合这诸要点,“良知”是卢梭“自然宗教”的核心概念。

“良知”概念的引入,反映了卢梭对于单纯强调理性的犹豫,显示出他强调道德情感的一面。这正是卢梭与启蒙时代一般的自然神论家对上帝的论证不一样的地方。卢梭说:“理性欺骗我们的时候太多了,我们有充分的权利对它表示怀疑;而良知从来没有欺骗过我们,它是人类真正的向导。”[37]“良知”的特点在于它融合了道德情感和理性,在卢梭那里“作为道德情感和理性的良知不是被理解为两者之间的桥梁,而是将两者在本质上,从一开始就结合起来的深层基础。”[38]文森特·A·麦克卡塞(Vincent A.McCarthy)教授的这一总结直接表明了卢梭“良知”概念之于理性和情感的关系,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何以卢梭藉此概念猛烈攻击那些单纯强调理性的启蒙哲人,认为那些哲学家是骄傲的、武断的、自以为是,攻击别人,却不能揭示真理,由此也忽略了“人的宗教”的真谛。

最终,卢梭把他理想中的“自然宗教”落实在了耶稣的身上,一个道德导师的形象。卢梭称之为“福音书宗教”。在通过“自然宗教”批判了历史上的各种宗教之后,他认为“福音书宗教”是符合“自然宗教”的真正宗教。同样,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则明明白白地指出:人的宗教就“是纯粹而又朴素的福音书宗教,是真正的有神论,我们可以称它为自然的神圣权利。”[39]我们必须注意的是,“福音书宗教”并不是今天的基督教,而是真正神圣的、崇高的宗教,可以说是卢梭心目中理想的基督教。由此,卢梭对《圣经》本身的评价是正面的“《圣经》是那样的庄严,真使我感到惊奇;《福音书》是那样的神圣,简直是说服了我的心。”[40]

关于“福音书宗教”也涉及到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如何看待启示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就历史上各种奇迹和启示而言,卢梭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因为“人的见证归根到底也只能是我自己理性的见证,也只能是上帝为了我去认识真理而赋予我的自然的手段。”[41]因此,当对启示宗教的探讨陷入绝境的时候,“我马上就回过头来,依旧按我原始的观念保留我的信仰。”[42]另一方面,从理论上来看,单纯从理性得出的“自然宗教”还是有它的缺陷,需要某种程度“福音书宗教”的补充。“如果说自然宗教还有缺陷的话,那就是它采用了晦涩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伟大的真理。当它利用启示给我们指示真理的时候,它应当采取人的心灵可以明白的方式,它应当使真理能够为人所理解,使他对它们加以思考,从而深深地相信它们。结果理解的信仰是坚定不移的。”[43]其实,这一点,洛克在他的著作中早已经指出过了。[44]

可以说,从人的本性的角度,卢梭分别论述了“人的宗教”、“自然宗教”以及“福音书宗教”,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人的宗教”与在《爱弥儿》中提出的“自然宗教”是完全一致的,而且在人类历史上唯有“福音书宗教”与“人的宗教”或“自然宗教”最为一致。但是真正的宗教是一种普世的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并不能构成某个特定社会契约的凝聚力。所以在批判了“民族宗教”和“教士的宗教”之后,卢梭虽然从正面地谈论“人的宗教”和“自然宗教”,但这个具有绝对普世性的宗教与任何一个具体的政治体是没有任何特殊关系的。由此卢梭断言,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的社会将不再成为一个人类的政治社会。

四、公民宗教的内涵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看到“人的宗教”、“自然宗教”,以及最后具体落实的“福音书宗教”,本质上都是一致的,都是人性发展的必然所致。尽管这种真正的宗教为卢梭所赞赏,但在《社会契约论》中他明确指出:这种真正的宗教并不符合政治社会的要求,而在社会契约理论中提出的“公民宗教”,其目的原本在于形成特殊社会的凝聚力和认同感,“人的宗教”显然难当此重任。

“人的宗教”或“自然宗教”从根本上违反了某种特定的社会精神;因为就其普世性而言,“人的宗教”不能使人爱自己的民族更胜于爱其他民族,作为同一个上帝的共同儿女,人类四海之内皆兄弟,不能形成特殊的社会。因为“仁爱越是扩大,就越会松弛,我们在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自己的兄弟时,我们就无法划清他们和我们同胞公民之间的重大界限了。”[45]同时就“福音书宗教”的超越性而言,卢梭认为,它给予所有的人一个彼岸的精神王国。真正的基督徒的内心和灵魂是属于这个祖国的,由此强化了自新教以来基督教强烈的内在性传统。它热爱上天,追求精神王国远甚于现实世界。在卢梭看来,这种宗教断断不能使人成为真正的公民。“公民宗教”的责任和“人的宗教”的优势在这里显然是冲突的,好的公民和真的基督徒之间存在冲突,所以卢梭认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和一个好公民。

这里就出现了卢梭关于宗教思想的一个悖谬。一方面他似乎特别推崇一种真正的基督教,推崇这种宗教对待事物的方式以及其作为道德起源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卢梭站在城邦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真正的宗教对于人的热爱不能代替其对于城邦的热爱的“公民宗教”。按希雷尔·吉尔丁(Hilail Gildin)教授的看法:尽管两类宗教存在着这样的差异和冲突,他认为在卢梭那里暗含的结论是“真正基督教的不纯粹信奉者正因为其不纯粹,才能完美地将对来世生命的关切与对社会契约及法律神圣性的信仰结合在一起。在人的宗教和政治社会所需要的公民宗教之间只是在理论上明显存在的鸿沟,在实践上并非如此。通过做出理论和实践上的区别,吉尔丁教授来破解这一难题。[46]但在笔者看来,这种差异和冲突的解决并不那么简单,不是一句“实践中的不纯粹性”,或者说“理论和实践的差异性”就可以解决的,其张力的背后值得进一步来加以探讨,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加以理解:一方面是从“公民宗教”的角度来看其与“人的宗教”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从“人的宗教”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关系,唯有此,方能显示卢梭思想更为深邃的意义。

就一般的理论探讨而言,人们多从“公民宗教”的角度来理解其与“人的宗教”的关系。卢梭界定的这个“公民宗教”的信仰很简单:就是相信全能的、睿智的、仁慈的、先知而又圣明的神明之存在;相信未来的生命,相信正直者的幸福,相信对坏人的惩罚;相信社会契约与法律的神圣性,以及绝对禁止任何不宽容的倾向。[47]细细分析这个定义,我们看到它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与“人的宗教”完全相一致,强调了对于神的信仰以及对于道德神圣条件的信仰。第二个部分则附加了两个社会的条件,其一是特定社会的契约与法律的神圣性,其二是强调“公民宗教”的宽容性。可见,卢梭的“公民宗教”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通过公民社会对于“人的宗教”进行某种界定:在基本教义上肯定“人的宗教”的普世性,同时作出了法律上的限定,从而为一个特定的公民社会提供特定的精神支持。于是,卢梭使“人的宗教”在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变成了“公民宗教”。通过“人的宗教”的内涵,卢梭保持了“公民宗教”的某种普世性和超越性,从而避免了“民族宗教”或“公民的宗教”的那种狭隘性和敌对性。因此“公民宗教”的前半部分教义都是普世的,适合于任何宗教;但后半部分则是和特定的人民联系在一起,这就是特定的社会契约和法律的神圣性,这意味着将由主权者来规定公民信仰的方向,以强化公民对于国家的认同和热爱,于是造就了一种有某些国家限制的普世宗教。看看加尔文在日内瓦做的工作,我们大致能够理解这种公民宗教的原型所在。[48]卢梭的“公民宗教事实上是一种没有加尔文教义的加尔文主义日内瓦的体制。当然,加尔文主义的教会-国家是唯一一种在某种程度上逃避了卢梭谴责的国家,他首要的目标就是希望废黜教会的存在,把国家从他认为必然会卷入双重主权的无政府主义中解脱出来。”[49]这是卢梭“公民宗教”中社会条件的第一个方面,对普世教义附加某种契约的限制。

卢梭“公民宗教”社会条件的第二个方面则是关于禁止“不宽容”的教义。卢梭的这种限定同样是为了某种特定社会的宗教,“民族宗教”与“公民宗教”的另一个差异就在于前者坚持“不宽容”,而后者主张“宽容”。“公民宗教”并不是公民唯一信仰的宗教,这是一种公共信仰的原则,是被选择出来的。因此在卢梭的“公民宗教”的教义中,前面是正面主张的教义,而最后禁止“不宽容”则是预防性的教义:国家不应该容忍任何不容忍其他宗教的宗教。换句话说,只有国家才有权利和资格从其成员中排出那些它认为毫无价值的东西,而宗教信仰本身则根本没有这个政治权利。卢梭的这一教义就是为了防止宗教和政治“双头鹰”的复活。

提倡宗教宽容的原则,并进而反对宗教宽容和政治宽容的区别是启蒙时代的重要原则。政治的宽容意味着只限于限制行动,无论信仰如何,在政治层面都必须予以尊重。而宗教宽容则更进一步表示在神学上对于信仰自由的认可。一般人都会支持前者,而不支持后者。即主张政治宽容,却反对宗教宽容。而卢梭认为政治宽容必须连带宗教宽容。“一个人有信奉和喜爱他那个国家的宗教的义务,然而不能因此就连不容异教这样同善良道德相背驰的教义也一定要他相信。正是这个可怕的教义才使人类彼此一兵戎相见,使大家都成为人类的敌人。说政治上的容忍和神学上的容忍有所区别,那是无聊的,也是没有用的。这两种容忍是不可分开的,不能承认这种容忍而不承认那种容忍。不这样的话,即使是天使也是不能够同人类和平相处的,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是上帝的敌人。”[50]所以,卢梭的结论是,除非在宗教上宽容,否则很难在政治上宽容。如果政治上的宽容只是在某种宗教弱势的时候实行,那么这种弱势宗教一旦掌权就可能翻脸,那就会像早期基督教那样。所以,没有宗教宽容的宗教必须根除。卢梭要用宽容所培育出来的宗教图景来破解宗教上分离主权者的危险。

于是,经过种种修正和界定的“人的宗教”最终成为支持政治生活的“公民宗教”。[51]在这个意义上,卢梭认为他已经将他所推崇的“人的宗教”或“自然宗教”与历史上的“民族宗教”结合起来了,“人的宗教和民族的宗教的好处将结合起来。”[52]诚如安德鲁·尚克(Andrew Shank)所言,这是一种“公民版的自然宗教”。[53]

五、超越“公民宗教”的指向

“自然宗教”是基于对人的自然本性理解的一种宗教,而“公民宗教”是理想国家所必需的。我们在前面分析了从“公民宗教”的角度来看待“自然宗教”和“公民宗教”的关系,这只是两者之间张力的第一个方面。笔者以为,我们还必须从“自然宗教”或“人的宗教”的角度来理解这种关系,这是“自然宗教”与“公民宗教”之间张力的第二个方面,是理解卢梭宗教与政治关系更为深远的方面,却也是不常为人所道的方面。

关于这一方面,我们必须从卢梭的整个思想特点入手来加以理解。我们知道,在卢梭的思想中始终存在着“自然人”和“社会人”之间的根本对立。在布鲁姆(Allan Bloom)看来,这就是卢梭的悖论:他既赞扬自然人和自然自由,也提倡古典城邦、公意和德性,他既是优秀的公民,又是一个孤独者。[54]其实,布鲁姆的这套想法来源于利奥·斯特劳斯(Leo Strauss),他在解读卢梭的时候,就曾指出卢梭在批判现代社会时有两个出发点,一个是城邦和德性,一方面是自然。[55]这始终是卢梭审视现代社会的两个视角。事实上,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起源和基础》中曾分别以其“献词”和“序言”为代表确立了这两种立场。在其“对日内瓦共和国的献辞”中,卢梭以日内瓦共和国为古典城邦的现代翻版,确认了以城邦德性作为其批判现代社会的标准;另一方面,在该书的“序言”中,卢梭又确立了自然人的标准。而现代人的困境恰恰在于:“经常在他的倾向和义务之间漂浮,则他既不能成为一个人,也不能成为一个公民,他对自己和别人都将一无好处。”[56]这就是现代社会中典型的“布尔乔亚”(bourgeois)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在“教育成一个人”还是“教育成一个公民”之间加以选择,而不能同时教育成这两种人。[57]关于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划分,始终贯彻于卢梭思想的发展中。“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公民只不过是一个分数的单位,是依赖于分母的,它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58]卢梭在分析两种不同走向的基础上试图在《爱弥儿》中将之弥和起来,爱弥儿接受完自然教育之后,原本是要走向社会的,但最终,爱弥儿还是选择了离开社会,走向一种孤独的生活。[59]在某种意义上这始终是卢梭哲学中一个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走向社会,还是走向自然的人?在宗教问题上,就是最终是走向“自然宗教”,还是走向“公民宗教”,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给出了某种答案,但《社会契约论》的论述显然并非终极性的,他甚至认为《社会契约论》只是《爱弥儿》的一个附录而已。[60]所以,从“自然宗教”本身来理解社会的维度似乎更为重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我们看到,就宗教本身而言,卢梭确立了自然信仰是所有信仰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的原则,他认为“我从自然宗教的教义中所找到的是整个宗教的原理。”[61]这非常重要。卢梭确立的“自然宗教”原则,在他看来是所有宗教的共同原理,他以此为标准,审视了历史上宗教的种种问题。正如他在《爱弥儿》中指出:“真正的宗教的义务是不受人类制度的影响的,正义的心令就是神真正的殿堂,不管你在哪一个国家和哪一个教派,律法的总纲就是爱上帝胜于爱一切和爱邻如爱己;任何宗教都不能免除道德的义务,只有道德的义务才是真正的要旨;在这些义务中,为首的就是内心的崇拜;没有信念就没有真正的德性。”[62]宗教的普世性、超越性以及其作为道德的起源,并不在于其具体的社会和政治的维度,而在于其自然信仰的维度,这与霍布斯等人过于强调宗教的政治维度有很大的不同,卢梭通过自然信仰保持了宗教自身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对应的是整个人类社会。

由此,在《爱弥儿》中卢梭论证的重点和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有很大的不同。在《社会契约论》中,他强调所有的社会都是特殊的,因此“公民宗教”必须与特定的某个契约相适应,而在《爱弥儿》中,他更多强调的是“人的社会”的统一性及其普世性。“看一看世界上的民族,并浏览古今的历史:在许多不合乎人情的怪诞的礼拜形式中,在千差万别的风俗和习惯中,你到处都可以发现相同的公正和诚实的观念,到处都可以发现相同的道德原则,到处都可以发现相同的善恶观。”[63]明乎此,我们看到“人的宗教”之于“公民宗教”的关系也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消极。若是那样消极的话,卢梭和马基雅维利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我们必须把这个问题置于一个更为开阔的领域里面来理解,恰恰是“人的宗教”的普世性赋予了“公民宗教”普世价值的力量以及超越自身的指向。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公民宗教”对于卢梭来说不是终极性的论述。

最终,要理解“人的宗教”和“公民宗教”之间关系必须基于对整个人类社会走向的理解。“人的宗教”和”公民宗教”理论上的鸿沟其实是“人的社会”和“政治社会”之间的鸿沟。卢梭在给乌斯特里的信中说:“大社会,普遍的人的社会是建立在人性和博爱的基础上的。我说而且总是说,基督教是有利于这种社会的。但特定的社会,政治的和公民的社会则完全建立在不同的原则上。”[64]也就是说,“人的宗教”,或者“福音书宗教”形成的是“人的社会”,而不是特定的某个国家和社会。关于这个问题的彻底展开,需要从卢梭之后的哲学中找到某种线索,尤其是在马克思的哲学中。马克思正是通过卢梭的思想在“政治社会”的背后,看到了真正的“人的社会”的可能性。马克思引用了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关于“政治社会”中人性必须有所改变的思想之后,[65]直接指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身,于是,“人的解放”就是对受限于“政治社会”的人的一种解放和超越。“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检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时,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的解放才能完成。”[66]这里人不再需要为了政治社会而扭曲自己,人性实现复归。马克思对于现代政治的实现并不满足,认为政治领域作为与人相分离和相对立的领域,是应当通过革命加以克服的异化领域,以便使人能够把自己的原有的力量组织成一个整体的社会力量。这是马克思破除国家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来源。对于卢梭来说,他始终对把普世的力量落实为整个人类社会没有类似于马克思的那种信心,卢梭认为人类没有自然而然的普遍社会,[67]人类的社会始终只能是由各个特殊的社会组成。历史的发展似乎更倾向于卢梭的这种保守性。所以关于人类价值的普世向度,卢梭只肯落实于“人的宗教”之中,而不肯落实为一种普遍的“人的社会”之中。因此卢梭的思想虽有其激进之处,但不像马克思那样完全落实在政治的层面上;在政治层面,卢梭确立的只是具体的“公民宗教”而已,这对于维护一个政治体而言是相当保守的。[68]但在超越的层面,他保留“人的宗教”或“自然宗教”的普世性。

借助于卢梭关于“人的宗教”与“公民宗教”的论述,以及它们之间错杂复杂的张力,我们更能了解卢梭思想的深远之处,以及他在此之间所蕴涵的保守和激进之处,这正是卢梭思想的魅力所在。

注释

[1]参见Louisa S. Hulett , ed., Christianity and Modern Politics, Berlin & New York: Walter de Gruyter, 1993, p33-43。

[2]参见Marcela Cristi, From Civil to Political religion, Wilfrid Laurier University Press, 2001, p7.

[3]卢梭著作中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献很多,参见Ronald Grimsley & Marcel Raymond, ed., Rousseau’s Religious Writ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0。中文探讨卢梭宗教思想的文献参见崇明“卢梭社会理论的宗教渊源初探”,见《现代政治与自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5-126页。

[4]参见Jean-Jacques Rousseau, Emile, translated by Allan Bloom, A Susidiary of Perseus Books, L.L.C., 1979, P313;卢梭,《爱弥儿》,下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457页。

[5] 在《论李维》中,马基雅维利专门论述了“罗马人的宗教”,对宗教之于政治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说明。参见Niccolo Machiavelli, Discourse on Liv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p 34; 中文版见马基雅维利,《论李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9页。

[6] 参见Jean-Jacques Rousseau,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Victor Gourevitc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145; 中文版见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72页,中译文略有变动。

[7] 参见参见Hobbes, The Elements of Law, ed. J.C.A.Gaski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41。

[8] 有关论述参见拙作“《利维坦》中神学和政治的张力”,《复旦学报》,2005年第2期。

[9]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p48;《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7页。

[10]参见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70页。

[11]Emile,  p40;《爱弥儿》,上卷,第10页。

[12] 《日内瓦手稿》,转引自《社会契约论》,第167页,注1。

[13] Jean-Jacques Rousseau, The Discourses and Other Early Political Writings, edited by Victor Gourevitch, Cambridge Press, p181;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11页。

[14]参见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144;《社会契约论》,第169页。

[15] Ibid., p 69;同上,第51页。

[16] Ibid., p69;同上,第50页。

[17] Ibid., p71;同上,第54页。

[18]卢梭用自己的话重复了马基雅维利表达的意思,马基雅维利的说法,参见Discourse on Livy, p 34; 中文版见马基雅维利,《论李维》,第79页。

[19]卢梭对于加尔文的评价参见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70;《社会契约论》,第52页,注3。

[20]对此最明显的论述则是在《爱弥儿》“萨瓦牧师的信仰告白”中的一个注解,它表明了最后审判在道德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参见Emile, p312, note;卢梭,《爱弥儿》,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454页,注1。

[21]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公民宗教”和“公民的宗教”的区分。在英语中分别是Civil Religion和Religion of Citizen。在汉语翻译中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内涵的差距却甚远。由于中文译名的相似性,很容易发生误解。甚至在英语的著述中也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参见Andrew Shanks, Civil Society, Civil Religion, Blackwell, 1995,p105。事实上,civil religion是卢梭自己要论述的,是他在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政治社会中所要确立的。而后者Citizen Religion则是历史上的形成的,是他要批判的。

[22] National Religion在汉语中也有翻译成“国家宗教”的,参见《设计论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华夏出版社,2006年)。卢梭对于民族之于国家的重要性的重视,使之被认为是现代民族主义思想的起源之一。

[23] 《利维坦》,第83页。

[24] 卢梭在《爱弥儿》中重复了这一思想,参见Emile, p309, note;《爱弥儿》下卷,第450页,注1。

[25] 关于这个问题,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中已经有所认识,他认为罗马教会对于意大利具有破坏作用。参见Discourse on Livy,  p 6; 中文版见马基雅维利,《论李维》,第44页。

[26] Ibid., The Social Contract,p145;同上,第171页。

[27] Ibid., p145;同上,第171页。

[28]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147;《社会契约论》,第176页。

[29] 参见,Emile, 204;《爱弥儿》,第424页。

[30] “人的宗教,在《爱弥儿》中通过萨瓦牧师之口以其最高贵的形式表达出来了。”参见,Civil Society, Civil Religion, p108。

[31] Emile, p313;同上,第457页。

[32] Ibid., p307;同上,第445页。

[33] Ibid.,p 296;同上,第426页。

[34] Ibid., p296;同上,第426页。

[35] Vincent A. McCarthy , Quest for a Philosophical Jesus. Mercer University Press, 1986, p45。

[36] Ibid.,p289;《爱弥儿》,第414页。

[37] Ibid., p286;同上,第411页。

[38] Quest for a Philosophical Jesus, p46.

[39]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146;《社会契约论》,第173页。

[40] Emile, p307;《爱弥儿》,第446页。

[41] Ibid., p297;同上,第429页。

[42] Ibid., p307;同上,第445页。

[43] Ibid., p300,同上,第433页。

[44] 参见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edit. by I. T. Ramse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8, p75。

[45] 参见卢梭致穆尔图的信,转引自《社会契约论》,第176页。

[46] 吉尔丁,《设计论证》,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204页。

[47] 参见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150-151;《社会契约论》,第182页。

[48] 参见Helena Rosenblatt, Rousseau and Genev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259。

[49] Alfred Cobban, Rousseau and the Modern State,p49。

[50] Emile, p309, note;《爱弥儿》第450页,注1。

[51] 托克维尔深受卢梭的影响,由此他非常敏锐地认识到宗教之于现代美国社会的意义,他以温和、民主的宗教来缓和美国人对于物质福利的激情。参见“卢梭:那转折的一幕”,布鲁姆,《巨人与侏儒》,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223页。

[52] 转引自Ronald Beiner, “Machiavelli, Hobbes, and Rousseau on Civil Religion” In The Review of Politics, 55, 4, p634.

[53] Andrew Shanks, Civil Society, Civil Religion, Blackwell, 1995, p103。

[54] 布鲁姆,《巨人与侏儒》,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225页。

[55] 列奥·斯特劳斯,彭纲译,《自然权利与历史》,三联书店,2003年,第258页。

[56] Emile, p40;《爱弥儿》,第11页。

[57] Ibid., p40;同上,第9页。

[58] Emile, p40;《爱弥儿》,第9页。

[59] 参见渠敬东:“教育的自然基础”,未刊稿。

[60] 参见爱利斯“卢梭的苏格拉底式爱弥尔神话”,见《卢梭的苏格拉底主义》,华夏出版社,2005年,第45页。

[61] Emile,p296;《爱弥尔》,第427页。

[62] Ibid., p312;同上,第454页。

[63] Emile,p289;《爱弥儿》,第414页。

[64] 参见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266;;《社会契约论》,第175页,注3。

[65] 参见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443页。马克思引用的话卢梭的话,参见The Social Contract and other Later Political Writings, p69;《社会契约论》,第51页。

[66]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443页。

[67] 参见《社会契约论》,第185页,附录。

[68] 从托克维尔论宗教对于美国民主的意义中,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这种保守性。布鲁姆深刻地看到了托克维尔与卢梭的内在关系。罗伯特·贝拉的论述也表明了“公民宗教”层面对美国社会的保守性所给予的空间。


(另起一页)

【下批判】

【卢梭忏悔录】

(另起一页)



【前言 不要用常人的标准去衡量卢梭】


《忏悔录 (卢梭)》报道:

《忏悔录》(法文:Les Confessions,英文:Confessions),是法国哲学家、作家卢梭于1782年死后出版的自传,是文学史上最早最有影响的自我暴露作品之一,书中毫不掩饰个人的丑行,对后世影响深远。

卢梭自身将《忏悔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序言、第一章至第六章组成,写于1765年至1767年,涵盖1712至1740年的卢梭个人经历。其中包括卢梭的出生、童年、青年期至卢梭28岁时从日内瓦搬到法国巴黎;而第二部分则是第七章至第十二章,写于1769年至1770年,涵盖卢梭回忆自1741年至1765年间,在法国文坛的经历,记述了当年《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出版时深受评论赞美的喜悦,也有《爱弥儿》出版时受抨击的低潮。《忏悔录》是一部在残酷迫害下写成的自传。全书分为两部,共12章,通过卢梭自己的坎坷一生以反映社会对人的残害和压迫。在作品中,卢梭讲述自己“本性善良”,古代的哲人们授予他崇高思想,但是社会环境的恶浊、人与人关系的不平等,均使“污染”了他。

该书是自卢梭死后才出版,成为其遗作之一。在1782年出版第一部分(即第一章至第六章)1789 年出版了第二部分。然而卢梭在生前的一些公共场合也曾朗朗读过其《忏悔录》的一些摘录选段。

本书的书名可能是参照基督教神学家圣奥古斯丁于公元四世纪出版的自传。有鉴于此,卢梭著作该书虽事实上“未明确蕴含宗教意味”,却赋予了强烈的象征;即忏悔。他忏悔自己的罪过,结合自己的诚挚、罪与悔、谦逊及内省,勾勒出一部属于他自己的心灵肖像,并在实质上将个人视作是生活的受难者。卢梭所著《忏悔录》影响了后世自传题材的写作,成为法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自述

现在,我将做一件史无前例,后无来者的间距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面目,丝毫不加隐藏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而这个人,便是我自己。

只有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自出生以来,便与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以至于我敢自信,哪怕全世界也不会有另一个如我一般的人。我虽不比任何人良善,但至少有别于他们。自然,塑造了这样的自己,然后将这个模板打的粉碎——打碎了模板究竟如何,只有读了这本书后,才能评断。

任凭最后审判的号角何时响起,我都将带着这本书来,在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我会对他大声说道:“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不论善和恶,我都同样坦率地写了出来。我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假如在某些地方作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修饰,那也只是用来填补我记性不好而留下的空白。其中可能把自己以为是真的东西当真的说了,但决没有把明知是假的硬说成真的。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让·雅克·卢梭,《忏悔录序言》

(谢选骏指出:卢梭真是一个狡猾的精神病人。)

出生于二十世纪的法国小说家、诗人、散文家、评论家洛朗·努涅斯在其2017年出版的《首语之谜》中对此序言进行逐字分析。

卢梭手写了对他而言的真诚;他从不否定自己的恶与善,而是将自己至于神的审视之下,这点,从其使用圣奥古斯丁《忏悔录》,这名基督教圣人自传作为书名可知晓。他显然乞灵于人性,宣称即使自己最终记不清个人的人性究竟为何,那也是一种人类的权力;此推论出自于序言中段的“假如在某些地方作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修饰,那也只是用来填补我记性不好而留下的空白”;努涅斯推测,卢梭在这之所以用“修饰”这个词,代表他不只是为忏悔自己的罪行而创作该书,为将以往尘封的记忆重新置于他所认定的“审美”之上,更是为创作一部特别的文学作品:因此,卢梭的“忏悔”有别于真正宗教意义上的“忏悔”,他并不感到任何悔恨,而是将自身置于一种永恒的论辩之境。基督徒一般期盼著上帝的审判,但在这部作品中,卢梭却更像是自己审视自己,而这种“审判”是没有以上对下的关系。正如那句“任凭最后审判的号角如何响起,我都将带着这本书来,在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展示自己”就体现了卢梭非凡的自傲态度,并不将神视作是忏悔的对象。

论著

《论科学与艺术》(1750)《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1755)《致达朗贝尔的信》(1758)《社会契约论》(1762)《爱弥儿》(1762)《山中来信》(1764)《科西嘉岛制宪意见书》(1765)《论波兰政府》(1772)《植物学通信》《论语言的起源》(1781)

自传随笔

《忏悔录》(1770)《作为让-雅克的审判者的卢梭》(1777)《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1778)

诗歌小说

《新爱洛伊斯》(1761)《以法莲的利未人》(1762)

戏剧

《乡村中的占卜师》(1752)《纳西瑟斯》(1752)《皮格马利翁》(1771)

理念

自恋 公共意志

亲朋好友

艾萨克·卢梭 华伦夫人 泰蕾兹·勒瓦瑟

谢选骏指出:上文为何把卢梭的自我美化说成是“是文学史上最早最有影响的自我暴露作品之一,书中毫不掩饰个人的丑行”?因为它对卢梭的恶行缺乏了解,而用常人的标准去衡量卢梭了。



【译本序】


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也许永远不会再有的一幅完全依照本来面目和全部事实描绘出来的人像。不管你是谁,只要我的命运或我的信任使你成为这本书的裁判人,那么我将为了我的苦难,仗着你的恻隐之心,并以全人类的名义恳求你,不要抹煞这部有用的独特的著作,它可以作为关于人的研究——这门学问无疑尚有待于创建——的第一份参考材料;也不要为了照顾我身后的名声,埋没这部关于我的末被敌人歪曲的性格的唯一可靠记载。最后,即使你曾经是我的一个不共戴天的敌人,也请你对我的遗骸不要抱任何敌意,不要把你的残酷无情的不公正行为坚持到你我都已不复生存的时代,这样,你至少能够有一次高贵的表现,即当你本来可以凶狠地进行报复时,你却表现得宽宏大量;如果说,加害于一个从来不曾或不愿伤害别人的人,也可以称之为报复的话。让-雅克·卢梭

在历史上多得难以数计的自传作品中,真正有文学价值的显然并不多,而成为文学名著的则更少。至于以其思想、艺术和风格上的重要意义而奠定了撰写者的文学地位——不是一个普通的文学席位,而是长久地受人景仰的崇高地位的,也许只有《忏悔录》了。卢梭这个不论在社会政治思想上,在文学内容、风格和情调上都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的人物,主要就是通过这部自传推动和启发了十九世纪的法国文学,使它——用当时很有权威的一位批评家的话来说——“获得最大的进步”、“自巴斯喀以来最大的革命”,这位批评家谦虚地承认:“我们十九世纪的人就是从这次革命里出来的”。

写自传总是在晚年,一般都是在功成名就、忧患已成过去的时候,然而对于卢梭来说,他这写自传的晚年是怎样的一个晚年啊!

一七六二年,他五十岁,刊印他的著作的书商,阿姆斯特丹的马尔克-米谢尔·雷伊,建议他写一部自传。毫无疑问,象他这样一个平民出身、走过了漫长的坎坷的道路、通过自学和个人奋斗居然成为知识界的巨子、名声传遍整个法国的人物,的确最宜于写自传作品了,何况在他的生活经历中还充满了五光十色和戏剧性。但卢梭并没有接受这个建议,显然是因为自传将会牵涉到一些当时的人和事,而卢梭是不愿意这样做的。情况到《爱弥儿》出版后有了变化,大理院下令焚烧这部触怒了封建统治阶级的作品,并要逮捕作者,从此,他被当作“疯子”、“野蛮人”而遭到紧追不舍的迫害,开始了逃亡的生活。他逃到瑞士,瑞士当局也下令烧他的书,他逃到普鲁士的属地莫蒂亚,教会发表文告宣布他是上帝的敌人,他没法继续呆下去,又流亡到圣彼得岛。对他来说,官方的判决和教会的谴责已经是够严酷的了,更沉重的一击又接障而来:一七六五年出现了一本题名为《公民们的感情》的小册子,对卢梭的个人生活和人品进行了攻击,令人痛心的是,这一攻击并不是来自敌人的营垒,而显然是友军之所为。卢梭眼见自己有被抹得漆黑、成为一个千古罪人的危险,迫切感到有为自己辩护的必要,于是在这一年,当他流亡在莫蒂亚的时候,他怀着悲愤的心情开始写他的自传。

整个自传是在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中断断续续完成的。在莫蒂埃和皮埃尔岛时,他仅仅写了第一章,逃到英国的武通后,他完成了第一章到第五章前半部分,第五章到第六章则是他回到法国后,一七六七年住在特利堡时完成的,这就是《忏悔录》的第一部。经过两年的中断,他于一七六九年又开始写自传的第七章至第十二章,即《忏悔录》的第二部,其中大部分是他逃避在外省的期间写出来的,只有末尾一章完成于他回到了巴黎之后,最后“竣工”的日期是一七七〇年十一月。此后,他在孤独和不幸中活了将近八年,继续写了自传的续篇《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想》。

《忏悔录》就是卢梭悲惨的晚年的产物,如果要举出他那些不幸岁月中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内容,那就是这一部掺合着辛酸的书了。这样一部在残酷迫害下写成的自传,一部在四面受敌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存在辩护的自传,怎么会不充满一种逼人的悲愤?它那著名的开篇,一下子就显出了这种悲愤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力量。卢梭面对着种种谴责和污蔑、中伤和曲解,自信他比那些迫害和攻击他的大人先生、正人君子们来得高尚纯洁、诚实自然,一开始就向自己的时代社会提出了勇敢的挑战:“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

这定下了全书的论辩和对抗的基调。在这对抗的基调后面,显然有着一种激烈的冲突,即卢梭与社会的冲突,这种冲突决不是产生于偶然的事件和纠葛,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阶级根由的。

卢梭这一个钟表匠的儿子,从民主政体的日内瓦走到封建专制主义之都巴黎,从下层人民中走进了法兰西思想界,象他这样一个身上带着尘土、经常衣食无着的流浪汉,和整个贵族上流社会当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即使和同一营垒的其他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也有很大的不同。孟德斯鸠作为一个拥有自己的庄园、同时经营工商业的穿袍贵族,一生过着安逸的生活;伏尔泰本人就是一个大资产者,家有万贯之财,一直是在社会上层活动;狄德罗也是出身于富裕的家庭,他虽然也过过清贫的日子,毕竟没有卢梭那种直接来自社会底层的经历。卢梭当过学徒、仆人、伙计、随从,象乞丐一样进过收容所,只是在经过长期勤奋的自学和个人奋斗之后,才逐渐脱掉听差的号衣,成了音乐教师、秘书、职业作家。这就使他有条件把这个阶层的情绪、愿望和精神带进十八世纪的文学。他第一篇引起全法兰西瞩目的论文《论科学与艺术》(1750)中那种对封建文明一笔否定的勇气,那种敢于反对“人人尊敬的事物”的战斗精神和傲视传统观念的叛逆态度,不正反映了社会下层那种激烈的情绪?奠定了他在整个欧洲思想史上崇高地位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75)和《民约论》(1762)对社会不平等和奴役的批判,对平等、自由的歌颂,对“主权在民”原则的宣传,不正体现了十八世纪平民阶层在政治上的要求和理想?他那使得“洛阳纸贵”的小说《新爱洛伊丝》又通过一个爱情悲剧为优秀的平民人物争基本人权,而带给他悲惨命运的《爱弥儿》则把平民劳动者当作人的理想。因此,当卢梭登上了十八世纪思想文化的历史舞台的时候,他也就填补了那个在历史上长期空着的平民思想家的席位。

但卢梭所生活的时代社会,对一个平民思想家来说,是完全敌对的。从他开始发表第一篇论文的五十年代到他完成《忏悔录》的七十年代,正是法国封建专制主义最后挣扎的时期,他逝世后十一年就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这个时期,有几百年历史的封建主义统治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长期以来,封建生产关系所固有的矛盾、沉重的封建压榨已经使得民不聊生,农业生产低落;对新教徒的宗教迫害驱使大量熟练工匠外流,导致了工商业的凋敝;路易十四晚年一连串对外战争和宫廷生活的奢侈浪费又使国库空虚;路易十五醉生梦死的荒淫更把封建国家推到了全面破产的边缘,以致到路易十六的时候,某些改良主义的尝试也无法挽救必然毁灭的命运了。这最后的年代是腐朽、疯狂的年代,封建贵族统治阶级愈是即将灭顶,愈是顽固地要维护自己的特权和统治。杜尔果当上财政总监后,提出了一些旨在挽救危机的改良主义措施,因而触犯了贵族特权阶级的利益,很快就被赶下了台。他的继任者内克仅仅把宫廷庞大的开支公之于众,触怒了宫廷权贵,也遭到免职。既然自上而下的旨在维护封建统治根本利益的改良主义也不为特权阶级所容许,那么,自下而上的反对和对抗当然更要受到镇压。封建专制主义的鼎盛虽然已经一去不复返,但专制主义的淫威这时并不稍减。伏尔泰和狄德罗都进过监狱,受过迫害。这是十八世纪思想家的命运和标志。等待着思想家卢梭的,就正是这种社会的和阶级的必然性,何况这个来自民间的人物,思想更为激烈,态度更为孤傲:他居然拒绝国王的接见和赐给年金;他竟然表示厌恶巴黎的繁华和上流社会的奢侈;他还胆敢对“高贵的等级”进行如此激烈的指责:“贵族,这在一个国家里只不过是有害而无用的特权,你们如此夸耀的贵族头衔有什么可令人尊敬的?你们贵族阶级对祖国的光荣、人类的幸福有什么贡献!你们是法律和自由的死敌,凡是在贵族阶级显赫不可一世的国家,除了专制的暴力和对人民的压迫以外还有什么?”

《忏海录》就是这样一个激进的平民思想家与反动统治激烈冲突的结果。它是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在封建专制压迫面前维护自己不仅是作为一个人、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人权和尊严的作品,是对统治阶级迫害和污蔑的反击。它首先使我们感到可贵的是,其中充满了平民的自信、自重和骄傲,总之,一种高昂的平民精神。

由于作者的经历,他有条件在这部自传里展示一个平民的世界,使我们看到十八世纪的女仆、听差、农民、小店主、下层知识分子以及卢梭自己的平民家族:钟表匠、技师、小资产阶级妇女。把这样多的平民形象带进十八世纪文学,在卢梭之前只有勒·萨日。但勒·萨日在《吉尔·布拉斯》中往往只是把这些人物当作不断蔓延的故事情节的一部分,限于描写他们的外部形象。卢梭在《忏悔录》中则完全不同,他所注重的是这些平民人物的思想感情、品质、人格和性格特点,虽然《忏悔录》对这些人物的形貌的描写是很不充分的,但却足以使读者了解十八世纪这个阶层的精神状况、道德水平、爱好与兴趣、愿望与追求。在这里,卢梭致力于发掘平民的精神境界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自然淳朴的人性、值得赞美的道德情操、出色的聪明才智和健康的生活趣味等等。他把他平民家庭中那亲切宁静的柔情描写得多么动人啊,使它在那冰冷无情的社会大海的背景上,象是一个始终召唤着他的温情之岛。他笔下的农民都是一些朴实的形象,特别是那个冒着被税吏发见后就会被逼得破产的拿出丰盛食物款待他的农民,表现了多么高贵的慷慨;他遇到的那个小店主是那么忠厚和富有同情心,竟允许一个素不相识的流浪者在他店里骗吃了一顿饭;他亲密的伙伴、华伦夫人的男仆阿奈不仅人格高尚,而且有广博的学识和出色的才干;此外,还有“善良的小伙子”平民乐师勒·麦特尔、他的少年流浪汉朋友“聪明的巴克勒”、可怜的女仆“和善、聪明和绝对诚实的”玛丽永,他们在那恶浊的社会环境里也都发散出了清新的气息,使卢梭对他们一直保持着美好的记忆。另一方面,卢梭又以不加掩饰的厌恶和鄙视追述了他所遇见的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中的各种人物:“羹匙”贵族的后裔德·彭维尔先生“不是个有德的人”;首席法官西蒙先生是“一个不断向贵妇们献殷勤的小猴子”;教会人物几乎都有“伪善或厚颜无耻的丑态”,其中还有不少淫邪的色情狂;贵妇人的习气是轻浮和寡廉鲜耻,有的“名声很坏”;至于巴黎的权贵,无不道德沦丧、性情刁钻、伪善阴险。在卢梭的眼里,平民的世界远比上流社会来得高尚、优越。早在第一篇论文中,他就进行过这样的对比:“只有在庄稼人的粗布衣服下面,而不是在廷臣的绣金衣服下面,才能发现有力的身躯。装饰与德行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这种对“布衣”的崇尚,对权贵的贬责,在《忏悔录》里又有了再一次的发挥,他这样总结说:“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那样少了呢?是好人绝种了吗?不是的,这是由于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在一般平民中间,虽然只偶尔流露热情,但自然情感却是随时可以见到的。在上流社会中,则连这种自然情感也完全窒息了。他们在情感的幌子下,只受利益或虚荣心的支配。”卢梭自传中强烈的平民精神,使他在文学史上获得了他所独有的特色,法国人自己说得好:“没有一个作家象卢梭这样善于把穷人表现得卓越不凡。”

当然,《忏悔录》中那种平民的自信和骄傲,主要还是表现在卢梭对自我形象的描绘上。尽管卢梭受到了种种责难和攻击,但他深信在自己的“布衣”之下,比“廷臣的绣金衣服”下面更有“灵魂”和“力量”。在我们看来,实际上也的确如此。他在那个充满了虚荣的社会里,敢于公开表示自己对于下层、对于平民的深情,不以自己“低贱”的出身、不以他过去的贫寒困顿为耻,而宣布那是他的幸福年代,他把淳朴自然视为自己贫贱生活中最可宝贵的财富,他骄傲地展示自己生活中那些为高贵者的生活所不具有的健康的、闪光的东西以及他在贫贱生活中所获得、所保持着的那种精神上、节操上的丰采。

他告诉读者,他从自己那充满真挚温情的平民家庭中获得了“一颗多情的心”,虽然他把这视为“一生不幸的根源”,但一直以他“温柔多情”、具有真情实感而自豪;他又从“淳朴的农村生活”中得到了“不可估量的好处”,“心里豁然开朗,懂得了友情”,虽然他后来也做过不够朋友的事,但更多的时候是在友情与功利之间选择了前者,甚至为了和流浪少年巴克勒的友谊而高唱着“再见吧,都城,再见吧,宫廷、野心、虚荣心,再见吧,爱情和美人”,离开了为他提供“飞黄腾达”的机遇的古丰伯爵。

他过着贫穷的生活,却有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他很早就对读书“有一种罕有的兴趣”,即使是在当学徒的时候,也甘冒受惩罚的危险而坚持读书,甚至为了得到书籍而当掉了自己的衬衫和领带。他博览群书,从古希腊罗马的经典著作一直到当代的启蒙论著,从文学、历史一直到自然科学读物,长期的读书生活唤起了他“更高尚的感情”,形成了他高出于上层阶级的精神境界。

他热爱知识,有着令人敬佩的好学精神,他学习勤奋刻苦,表现出“难以置信的毅力”。在流浪中,他坚持不懈;疾病缠身时,他也没有中断;“死亡的逼近不但没有削弱我研究学问的兴趣,似乎反而更使我兴致勃勃地研究起学问来”。他为获得更多的知识,总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他的时间,劳动的时候背诵,散步的时候构思。经过长期的努力,他在数学、天文学、历史、地理、哲学和音乐等各个领域积累了广博的学识,为自己创造了作为一个思想家、一个文化巨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他富有进取精神,学会了音乐基本理论,又进一步尝试作曲,读了伏尔泰的作品,又产生了“要学会用优雅的风格写文章的愿望”;他这样艰苦地攀登,终于达到当代文化的高峰。

他生活在充满虚荣和奢侈的社会环境中,却保持了清高的态度,把贫富置之度外,“一生中的任何时候,从没有过因为考虑贫富问题而令我心花怒放或忧心忡仲。”他比那些庸人高出许多倍,不爱慕荣华富贵,不追求显赫闻达,“在那一生难忘的坎坷不平和变化无常的遭遇中”,也“始终不变”。巴黎“一切真正富丽堂皇的情景”使他反感,他成名之后,也“不愿意在这个都市长久居住下去”,他之所以在这里居住了一个时期,“只不过是利用我的逗留来寻求怎样能够远离此地而生活下去的手段而已。”他在恶浊的社会环境中,虽不能完全做到出污泥而不染,但在关键的时刻,在重大的问题上,却难能可贵地表现出高尚的节操。他因为自己“人格高尚,决不想用卑鄙手段去发财”,而抛掉了当讼棍的前程,宫廷演出他的歌舞剧《乡村卜师》时邀他出席,他故意不修边幅以示怠慢,显出“布衣”的本色,国王要接见并赐给他年金,他为了洁身自好,保持人格独立而不去接受。

他处于反动黑暗的封建统治之下,却具有“倔强豪迈以及不肯受束缚受奴役的性格”,敢于“在巴黎成为专制君主政体的反对者和坚定的共和派”。他眼见“不幸的人民遭受痛苦”,“对压迫他们的人”又充满了“不可遏制的痛恨”,他鼓吹自由,反对奴役,宣称“无论在什么事情上,约束、屈从都是我不能忍受的”。他虽然反对法国的封建专制,并且在这个国家里受到了“政府、法官、作家联合在一起的疯狂攻击”,但他对法兰西的历史文化始终怀着深厚的感情,对法兰西民族寄予了坚强的信念,深信“有一天他们会把我从苦恼的羁绊中解救出来”。

十八世纪贵族社会是一片淫靡之风,卢梭与那种寡廉鲜耻、耽于肉欲的享乐生活划清了界线。他把妇女当作一种美来加以赞赏,当作一种施以温情的对象,而不是玩弄和占有的对象。他对爱情也表示了全新的理解,他崇尚男女之间真诚深挚的情感,特别重视感情的高尚和纯洁,认为彼此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它不是基于情欲、性别、年龄、容貌,而是基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切,除非死亡,就绝不能丧失的那一切”,也就是说,应该包含着人类一切美好高尚的东西。他在生活中追求的是一种深挚、持久、超乎功利和肉欲的柔情,有时甚至近乎天真无邪、纯洁透明,他恋爱的时候,感情丰富而热烈,同时又对对方保持着爱护、尊重和体贴。他与华伦夫人长期过着一种纯净的爱情生活,那种诚挚的性质在十八世纪的社会生活中是很难见到的。他与葛莱芬丽小姐和加蕾小姐的一段邂逅,是多么充满稚气而又散发出迷人的青春的气息!他与巴西勒太太之间的一段感情又是那样温馨而又洁净无瑕!他与年轻姑娘麦尔赛莱一道作了长途旅行,始终“坐怀不乱”。他有时也成为情欲的奴隶而逢场作戏,但不久就出于道德感而抛弃了这种游戏。

他与封建贵族阶级对奢侈豪华、繁文缛节的爱好完全相反,保持着健康的、美好的生活趣味。他热爱音乐,喜欢唱歌,抄乐谱既是他谋生的手段,也是他寄托精神之所在,举办音乐会,更是他生活中的乐趣。他对优美的曲调是那么动心,童年时听到的曲调清新的民间歌谣一直使他悠然神往,当他已经是一个“饱受焦虑和苦痛折磨”的老人,有时还“用颤巍巍的破嗓音哼着这些小调”,“怎么也不能一气唱到底而不被自己的眼泪打断”。他对绘画也有热烈的兴趣,“可以在画笔和铅笔之间一连呆上几个月不出门”。他还喜欢喂鸽养蜂,和这些有益的动物亲切地相处,喜欢在葡萄熟了的时候到田园里去分享农人收获的愉快。他是法国文学中最早对大自然表示深沉的热爱的作家。他到一处住下,就关心窗外是否有“一片田野的绿色”;逢到景色美丽的黎明,就赶快跑到野外去观看日出。他为了到洛桑去欣赏美丽的湖水,不惜绕道而行,即使旅费短缺。他也是最善于感受大自然之美的鉴赏家,优美的夜景就足以使他忘掉餐风宿露的困苦了。他是文学中徒步旅行的发明者,喜欢“在天朗气清的日子里,不慌不忙地在景色宜人的地方信步而行”,在这种旅行中享受着“田野的风光,接连不断的秀丽景色,清新的空气,由于步行而带来的良好食欲和饱满精神……”

《忏悔录》就这样呈现出一个淳朴自然、丰富多采、朝气蓬勃的平民形象。正因为这个平民本身是一个代表人物,构成了十八世纪思想文化领域里一个重大的社会现象,所以《忏悔录》无疑是十八世纪历史中极为重要的思想材料。它使后人看到了一个思想家的成长、发展和内心世界,看到一个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历史人物所具有的强有力的方面和他精神上、道德上所发出的某种诗意的光辉。这种力量和光辉最终当然来自这个形象所代表的下层人民和他所体现的历史前进的方向。总之,是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的反封建性质决定了《忏悔录》和其中卢梭自我形象的积极意义,决定了它们在思想发展史上、文学史上的重要价值。

假如卢梭对自我形象的描述仅止于以上这些,后人对他也可以满足了,无权提出更多的要求。它们作为十八世纪反封建的思想材料不是已经相当够了吗?不是已经具有社会阶级的意义并足以与蒙田在《随感集》中对自己的描写具有同等的价值吗?但是,卢梭做得比这更多,走得更远,他远远超过了蒙田,他的《忏悔录》有着更为复杂得多的内容。

卢梭在《忏悔录》的另一个稿本中,曾经批评了过去写自传的人“总是要把自己乔装打扮一番,名为自述,实为自赞,把自己写成他所希望的那样,而不是他实际上的那样”。十六世纪的大散文家蒙田在《随感集》中不就是这样吗?虽然也讲了自己的缺点,却把它们写得相当可爱。卢俊对蒙田颇不以为然,他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一个哲理性的警句:“没有可憎的缺点的人是没有的。”这既是他对人的一种看法,也是他对自己的一种认识。认识这一点并不太困难,但要公开承认自己也是“有可憎的缺点”,特别是敢于把这种“可憎的缺点”披露出来,却需要绝大的勇气。人贵有自知之明、严于解剖自己,至今不仍是一种令人敬佩的美德吗?显然,在卢梭之前,文学史上还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有勇气的作家,于是,卢梭以藐视前人的自豪,在《忏悔录》的第一段就这样宣布:“我现在要做一项既无先例、将来也不会有人仿效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

卢梭实践了他自己的这一诺言,他在《忏悔录》中的确以真诚坦率的态度讲述了他自己的全部生活和思想感情、性格人品的各个方面,“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他大胆地把自己不能见人的隐私公之于众,他承认自己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产生过一些卑劣的念头,甚至有过下流的行径。他说过谎,行过骗,调戏过妇女,偷过东西,甚至有偷窃的习惯。他以沉重的心情忏悔自己在一次偷窃后把罪过转嫁到女仆玛丽永的头上,造成了她的不幸,忏悔自己在关键时刻卑劣地抛弃了最需要他的朋友勒·麦特尔,忏悔自己为了混一口饭吃而背叛了自己的新教信仰,改奉了天主教。应该承认,《忏悔录》的坦率和真诚达到了令人想象不到的程度,这使它成了文学史上的一部奇书。在这里,作者的自我形象并不只是发射出理想的光辉,也不只是裹在意识形态的诗意里,而是呈现出了惊人的真实。在他身上,既有崇高优美,也有卑劣丑恶,既有坚强和力量,也有软弱和怯懦,既有朴实真诚,也有弄虚作假,既有精神和道德的美,也有某种市并无赖的习气。总之。这不是为了要享受历史的光荣而绘制出来的涂满了油彩的画像,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复杂的个人。这个自我形象的复杂性就是《忏悔录》的复杂性,同时也是《忏悔录》另具一种价值的原因。这种价值不仅在于它写出了惊人的人性的真实,是历史上第一部这样真实的自传,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用卢梭自己的话来说,“可以作为关于人的研究——这门学问无疑尚有待于创建——的第一份参考材料;”而且它的价值还在于,作者之所以这样做,是有着深刻的思想动机和哲理作为指导的。

卢梭追求绝对的真实,把自己的缺点和过错完全暴露出来,最直接的动机和意图,显然是要阐述他那著名的哲理:人性本善,但罪恶的社会环境却使人变坏。他现身说法,讲述自己“本性善良”、家庭环境充满柔情,古代历史人物又给了他崇高的思想,“我本来可以听从自己的性格,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间,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称心如意的交际中,平平静静、安安逸逸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我将会成为善良的基督教徒、善良的公民、善良的家长、善良的朋友、善良的劳动者。”但社会环境的恶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平等,却使他也受到了沾染,以至在这写自传的晚年还有那么多揪心的悔恨。他特别指出了社会不平等的危害,在这里,他又一次表现了他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的思想,把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视为正常人性的对立面,并力图通过他自己的经历,揭示出这种不平等对人性的摧残和歪曲。他是如何“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卑鄙的市并无赖”呢?正是他所遇到的不平等、不公正的待遇,正是“强者”的“暴虐专横”,“摧残了我那温柔多情、天真活泼的性格”,并“使我染上自己痛恨的一些恶习,诸如撒谎、怠惰、偷窃等等”。以偷窃而言,它就是社会不平等在卢梭身上造成的恶果。卢梭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人是处于一种“平等、无忧无虑的状态”中,“所希望的又可以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又怎么会有偷窃呢?既然“作恶的强者逍遥法外,无辜的弱者遭殃,普天下皆是如此”,那末怎么能够制止偷窃的罪行呢?对弱者的惩罚不仅无济于事,反而更激起反抗,卢梭在自己小偷小摸被发现后经常挨打,“渐渐对挨打也就不在乎了”,甚至“觉得这是抵消偷窃罪行的一种方式,我倒有了继续偷窃的权利了……我心里想,既然按小偷来治我,那就等于认可我作小偷”。卢梭在通过自己的经历来分析不平等的弊害时,又用同样的方法来揭示金钱的腐蚀作用,他告诉读者:“我不但从来不象世人那样看重金钱,甚至也从来不曾把金钱看做多么方便的东西”,而认定金钱是“烦恼的根源”。然而,金钱的作用却又使他不得不把金钱看作“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使他“害怕囊空如洗”,这就在他身上造成了这样一种矛盾的习性:“对金钱的极端吝惜与无比鄙视兼而有之”。因此,他也曾“偷过七个利物尔零十个苏”,并且在钱财方面不时起过一些卑劣的念头,如眼见华伦夫人挥霍浪费、有破产的危险,他就想偷偷摸摸建立起自己的“小金库”,但一看无济于事,就改变做法,“好象一只从屠宰场出来的狗,既然保不住那块肉,就不如叼走我自己的那一分。”从这些叙述里,除了可以看到典型卢梭式的严酷无情的自我剖析外,就是非常出色的关于社会环境与人性恶的互相关系的辩证法的思想了。在这里,自我批评和忏悔导向了对社会的谴责和控诉,对人性恶的挖掘转化成了严肃的社会批判。正因为这种批判是结合着卢梭自己痛切的经验和体会,所以也就更为深刻有力,它与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对于财产不平等、社会政治不平等的批判完全一脉相承,这一部论著以其杰出的思想曾被恩格斯誉为“辩证法的杰作”。

卢梭用坦率的风格写自传,不回避他身上的人性恶,更为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的思想体系。他显然并不把坦露自己、包括坦露自己的缺点过错视为一种苦刑,倒是为深信这是一个创举而自诩。在他看来,人具有自己的本性,人的本性中包括了人的一切自然的要求,如对自由的向往、对异性的追求、对精美物品的爱好,等等。正如他把初民的原始淳朴的状态当作人类美好的黄金时代一样,他又把人身上一切原始的本能的要求当作了正常的、自然的东西全盘加以肯定。甚至在他眼里,这些自然的要求要比那些经过矫饰的文明化的习性更为正常合理。在卢梭的哲学里,既然人在精美的物品面前不可能无动于衷,不,更应该有一种鉴赏家的热情,那末,出于这种不寻常的热情,要“自由支配那些小东西”,又算得了什么过错呢?因此,他在《忏悔录》中几乎是用与“忏悔”绝缘的平静的坦然的语调告诉读者:“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完全无视从私有制产生以来就成为道德箴言的“勿偷窃”这个原则,这是他思想体系中的一条线索。另一条线索是:他与天主教神学相反。不是把人看作是受神奴役的对象,而是把人看成是自主的个体,人自主行动的动力则是感情,他把感情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地位,认为“先有感觉,后有思考”是“人类共同的命运”。因此,感情的真挚流露、感情用事和感情放任,在他看来就是人类本性纯朴自然的表现了。请看,他是如何深情地回忆他童年时和父亲一道,那么“兴致勃勃”地阅读小说,通宵达旦,直到第二天清晨听到了燕子的呢喃,他是多么欣赏他父亲这种“孩子气”啊!这一类感情的自然流露和放任不羁,就是卢梭哲学体系中的个性自由和个性解放。卢梭无疑是十八世纪中把个性解放的号角吹得最响的一个思想家,他提倡绝对的个性自由,反对宗教信条和封建道德法规的束缚,他傲视一切地宣称,那个时代的习俗、礼教和偏见都不值一顾,并把自己描绘成这样一个典型,宣扬他以个人为中心、以个人的感情、兴趣、意志为出发点、一任兴之所至的人生态度。这些就是他在《忏悔录》中的思想的核心,这也是他在自传中力求忠于自己、不装假、披露一切的根本原因。而由于所有这一切,他的这部自传自然也就成为一部最活生生的个性解放的宣言书了。

卢梭虽然出身于社会的下层,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的思想体系不可能超出资产阶级的范围,他在《忏悔录》中所表现的思想,其阶级性质是我们所熟悉的,它就是和当时封建思想体系相对立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思想。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这种思想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当时十八世纪,显然具有非常革命的意义。它以宗教世界观为对立面,主张以人为本,反对神学对人的精神统治,它从人这个本体出发,把自由、平等视为人的自然本性,反对封建的奴役和压榨,在整个资产阶级反封建的历史时期里,起着启迪人们的思想、摧毁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历史的发展开辟道路的作用。然而,这种思想体系毕竟是一个剥削阶级代替另一个剥削阶级、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带有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因而,我们在《忏悔录》中可以看到,卢梭在与宗教的“神道”对立、竭力推崇自己身上的“人性”、肯定自己作为人的自然要求的同时,又把自己的某些资产阶级性当作正当的“人性”加以肯定;他在反对宗教对人的精神奴役、肯定自我活动的独立自主性和感情的推动作用的同时,又把自己一些低劣的冲动和趣味美化为符合“人性”的东西。他所提倡的个性自由显然太至高无上了,充满了浓厚的个人主义的味道;他重视和推崇人的感情,显然又走向了极端,而成为了感情放纵。总之,这里的一切既表现了反封建反宗教的积极意义,又暴露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本质。

卢梭并不是最先提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想的思想家,在这个思想体系发展的过程中,他只是一个环节。早在文艺复兴时代,处于萌芽阶段的资本主义关系就为这种意识形态的产生提供了土壤,这种思想体系的主要方面和主要原则,从那时起,就逐渐在历史的过程中被一系列思想家、文学家充实完备起来了。虽然卢梭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却无疑标志着一个新的阶段。他的新贡献在于,他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具体化为自由、平等的社会政治要求,为推翻已经过时的封建主义的统治的斗争,提供了最响亮、最打动人心的思想口号。他还较多地反映了平民阶级、也就是第三等级中较为下层的群众的要求,提出了“社会契约”的学说,为资产阶级革命后共和主义的政治蓝图提供了理论基础。这巨大的贡献使他日后在法国大革命中被民主派、激进派等奉为精神导师,他的思想推动了历史的前进。这是他作为思想家的光荣。在文学中,他的影响似乎也并不更小,如果要在他给法国文学所带来的多方面的新意中指出其主要者的话,那就应该说是他的作品中那种充分的“自我”意识和强烈的个性解放的精神了。

“自我”意识和个性解放是资产阶级文学的特有财产,它在封建贵族阶级的文学里是没有的。在封建主义之下,个性往往消融在家族和国家的观念里。资本主义关系产生后,随着自由竞争而来的,是个性自由这一要求的提出,人逐渐从封建束缚中解脱出来,才有可能提出个性解放这一观念和自我意识这种感受。这个新的主题在文学中真正丰富起来,在法国是经过了一两百年。十六世纪的拉伯雷仅仅通过一个乌托邦的德廉美修道院,对此提出了一些懂憬和愿望,远远没有和现实结合起来;十七世纪的作家高乃依在《勒·熙德》里,给个性和爱情自由的要求留下了一定的地位,但也是在国家的利益、家族的荣誉所允许的范围里;在莫里哀的笔下,那些追求自由生活的年轻人的确带来了个性解放的活力,但与此并存的,也有作家关于中常之道的说教。到了卢梭这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是他,第一次把个性自由的原则和“自我”提到如此高的地位;是他,以那样充足的感情,表现出了个性解放不可阻挡的力量,表现出“自我”那种根本不把传统观念、道德法规、价值标准放在眼里的勇气;是他,第一个通过一个现实的人,而且就是他自己,表现出一个全面体现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精神的资产阶级个性;是他,第一个以那样骇世惊俗的大胆,如此真实地展示了这个资产阶级个性“我”有时象天空一样纯净高远、有时象阴沟一样肮脏恶浊的全部内心生活;也是他,第一个那么深入地挖掘了这种资产阶级个性与社会现实的矛盾以及他那种敏锐而痛苦的感受。由于所有这些理由,即使我们不说《忏悔录》是发动了一场“革命”,至少也应该说是带来了一次重大的突破。这种思想内容和风格情调的创新,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文学中的必然结果,如果不是由卢梭来完成的话,也一定会有另一个人来完成的。唯其如此,卢梭所创新的这一切,在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高涨的历史阶段,就成为了一种典型的、具有表征意义的东西而对后来者产生了启迪和引导的作用。它们被效法,被模仿,即使后来者并不想师法卢梭,但也跳不出卢梭所开辟的这一片“个性解放”、“自我意识”、“感情发扬”的新天地了。如果再加上卢梭第一次引入文学的对大自然美的热爱和欣赏,对市民阶级家庭生活亲切而温柔的感受,那末,几乎就可以说,《忏悔录》在某种程度上是十九世纪法国文学灵感的一个源泉了。

《忏悔录》前六章第一次公之于世,是一七八一年,后六章是一七八八年。这时,卢梭已经不在人间。几年以后,在资产阶级革命高潮中,巴黎举行了一次隆重的仪式,把一个遗体移葬在伟人公墓,这就是《忏悔录》中的那个“我”。当年,这个“我”在写这部自传的时候,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获得这样巨大的哀荣。当他把自己一些见不得人的方面也写了出来的时候,似乎留下了一份很不光彩的历史记录,造成了一个相当难看的形象,否定了他作为一个平民思想家的光辉。然而,他这样做本身,他这样做的时候所具有的那种悲愤的力量,那种忠于自己哲学原则的主观真诚和那种个性自由的冲动,却又在更高一级的意义上完成了一次“否定之否定”,即否定了那个难看的形象而显示了一种不同凡响的人格力量。他并不想把自己打扮成历史伟人,但他却成了真正的历史伟人,他的自传也因为他不想打扮自己而成了此后一切自传作品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如果说,卢梭的论著是辩证法的杰作,那末;他的事例不是更显示出一种活生生的、强有力的辩证法吗?

柳鸣九一九八〇年三月

谢选骏指出:人说“《忏悔录》(法文:Les Confessions,英文:Confessions),是法国哲学家、作家卢梭于1782年死后出版的自传,是文学史上最早最有影响的自我暴露作品之一,书中毫不掩饰个人的丑行,对后世影响深远。卢梭自身将《忏悔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序言、第一章至第六章组成,写于1765年至1767年,涵盖1712至1740年的卢梭个人经历。其中包括卢梭的出生、童年、青年期至卢梭28岁时从日内瓦搬到法国巴黎;而第二部分则是第七章至第十二章,写于1769年至1770年,涵盖卢梭回忆自1741年至1765年间,在法国文坛的经历,记述了当年《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出版时深受评论赞美的喜悦,也有《爱弥儿》出版时受抨击的低潮。《忏悔录》是一部在残酷迫害下写成的自传。全书分为两部,共12章,通过卢梭自己的坎坷一生以反映社会对人的残害和压迫。在作品中,卢梭讲述自己“本性善良”,古代的哲人们授予他崇高思想,但是社会环境的恶浊、人与人关系的不平等,均污染了他。”

我看共产党特别喜欢吹捧卢梭,因为他们同样虚伪——卢梭一边写作《爱弥儿》,一边把五个孩子都送到孤儿院;共产党一边说要解放人民,一边统购统销饿死饿伤了六亿人民。至于卢梭的这本《忏悔录》,连书名都是跟别人学的。这还不要紧,这本《忏悔录》还发生了模仿的错误,因为它文不对题,一点没有“忏悔”的意思,相反,全书都在美化自己,把癞蛤蟆说成了天鹅肉。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一章】


我现在要做一项既无先例、将来也不会有人仿效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

(谢选骏指出:开场就是两句谎言。)

只有我是这样的人。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于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象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打碎了模子究竟好不好,只有读了我这本书以后才能评定。

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不论善和恶,我都同样坦率地写了出来。我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假如在某些地方作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修饰,那也只是用来填补我记性不好而留下的空白。其中可能把自己以为是真的东西当真的说了,但决没有把明知是假的硬说成真的。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

(谢选骏指出:卢梭的所有言论,说的可能都是“多层次的反话”。)


我于一七一二年生在日内瓦,父亲是公民伊萨克·卢梭,母亲是女公民苏萨娜·贝纳尔。祖父留下的财产本来就很微薄,由十五个子女平分,分到我父亲名下的那一份简直就等于零了,全家就靠他当钟表匠来糊口。我父亲在这一行里倒真是个能手。我母亲是贝纳尔牧师的女儿,家境比较富裕;她聪明美丽,我父亲得以和她结婚,很费了一番苦心。他们两人的相爱,差不多从生下来就开始了:八、九岁时候,每天傍晚他们就一起在特莱依广场上玩耍;到了十岁,已经是难舍难分的了。两人心心相印和相互同情,巩固了他们从习惯中成长起来的感情。两人秉性温柔和善感,都在等待时机在对方的心里找到同样的心情,而且宁可说,这种时机也在等待着他们。因此两个人都心照不宣,谁也不肯首先倾吐衷肠:她等着他,他等着她。命运好象在阻挠他们的热恋,结果反使他们的爱情更热烈了。这位多情的少年,由于情人到不了手,愁苦万分,形容憔悴。她劝他去旅行,好把她忘掉。他旅行去了,但是毫未收效,回来后爱情反而更热烈了。他心爱的人呢,还是那么忠诚和温柔。经过这次波折以后,他们只有终身相爱了。他们海誓山盟,上天也赞许了他们的誓约。

我的舅舅嘉伯利·贝纳尔爱上了我一个姑母,可是我的姑母提出了条件:只有他的姐姐肯嫁给她自己的哥哥,她才同意嫁给他。结果,爱情成全了一切,同一天办了两桩喜事。这样,我的舅父便也是我的姑丈,他们的孩子和我是双重的表兄弟了。过了一年,两家各自生了一个孩子,不久便因事不得不彼此分手了。

(谢选骏指出:生于乱伦家族,怪不得卢梭生来不正常——就像希特勒一样。)


贝纳尔舅舅是一位工程师:他应聘去帝国和匈牙利,在欧仁亲王麾下供职。他后来在贝尔格莱德战役中建立了卓越的功勋。我父亲在我那唯一的哥哥出生之后,便应聘到君士坦丁堡去当了宫廷钟表师。我父亲不在家期间,我母亲的美丽、聪慧和才华给她招来了许多向她献殷勤的男人。其中表现得最热烈的要算法国公使克洛苏尔先生。他当时的感情一定是非常强烈的,因为在三十年后,他向我谈起我母亲的时候还十分动情呢。但是我母亲的品德是能够抵御这些诱惑的,因为她非常爱她的丈夫,她催他赶紧回来。他急忙放下一切就回来了。我就是父亲这次回家的不幸的果实。十个月后生下了我这个孱弱多病的孩子。我的出生使母亲付出了生命,我的出生也是我无数不幸中的第一个不幸。

我不知道父亲当时是怎样忍受这种丧偶的悲痛的,我只知道他的悲痛一直没有减轻。他觉得在我身上可以重新看到自己妻子的音容相貌,同时他又不能忘记是我害得他失去了她的。每当他拥抱我的时候,我总是在他的叹息中,在他那痉挛的紧紧拥抱中,感到他的抚爱夹杂着一种辛酸的遗恨:惟其如此,他的抚爱就更为深挚。每次他对我说:“让-雅克,我们谈谈你妈妈吧”,我便跟他说:“好吧,爸爸,我们又要哭一场了”。这一句话就使他流下泪来。接着他便哽咽着说:“唉!你把她还给我吧!安慰安慰我,让我能够减轻失掉她的痛苦吧!你把她在我心里留下的空虚填补上吧!孩子!若不是因为你是你那死去的妈妈生的孩子,我能这样疼你吗?”母亲逝世四十年后,我父亲死在第二个妻子的怀抱里,但是嘴里却始终叫着前妻的名字,心里留着前妻的形象。

(谢选骏指出:卢梭竟然见过自己的母亲谈恋爱!这就是他的回忆录。)


赐给我生命的就是这样两个人。上天赋予他们的种种品德中,他们遗留给我的只有一颗多情的心。但,这颗多情的心,对他们来说是幸福的源泉,对我来说却是我一生不幸的根源。

我生下来的时候几乎是个死孩子,能否把我养活,希望很小。我身上还带着一种生来的病根,它随着年岁而加重,现在虽然有时稍微减轻,但那只是为了叫我换一种方式挨受更残酷的痛苦。我父亲有一个妹妹,她是个聪明亲切的姑娘,她对我照拂备至,终于把我救活了。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她还健在,不过已经是八十高龄的老人了,她还侍候着比她年轻、但因饮酒过度而损伤了身体的丈夫。亲爱的姑姑,我不怨你把我救转来让我活下去,我痛心的是,你在我年幼时费尽心力照顾我,而我在你的晚年却不能有所报答。还有我那位亲爱的老乳母雅克琳娜,她也健在,精神矍铄,身体壮实。在我出生时给我扒开眼睛的手,很可能还要在我死的时候给我合上眼睛。

我先有感觉后有思考,这本是人类共同的命运。但这一点我比别人体会得更深。我不知道五、六岁以前都作了些什么,也不知道是怎样学会阅读的,我只记得我最初读过的书,以及这些书对我的影响:我连续不断地记录下对自己的认识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我母亲留下了一些小说,吃过晚饭我就和父亲读这些小说。起初,父亲不过是想利用这些有趣的读物叫我练习阅读,但是不久以后,我们就兴致勃勃地两个人轮流读,没完没了,往往通宵达旦。一本书到手,不一气读完是决不罢休的。有时父亲听到早晨的燕子叫了,才很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孩子气呢。”

这种危险的方法,不久便使我非但获得了极端娴熟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还叫我获得了在我这样年龄的人谁也没有的那种关于情欲方面的知识。我对事物本身还没有一点儿概念,却已经了解到所有的情感了。我什么都还不理解,却已经感受到了。我接二连三感受到的这些混乱的激情,一点也没有败坏我的理智,因为我那时还没有理智,但却给我造成了一种特型的理智,使我对于人生产生了荒诞而奇特的看法,以后不管是生活体验或反省,都没能把我彻底纠正过来。

到了一七一九年夏季的末尾,我们读完了所有的那些小说。当年冬天又换了别的。母亲的藏书看完了,我们就拿外祖父留给我母亲的图书来读。真幸运,里面有不少好书;这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些图书是一位牧师收藏的,按照当时的风尚,牧师往往是博学之士,而他又是一个有鉴赏力、有才能的人。勒苏厄尔著的《教会与帝国历史》、包许埃的《世界通史讲话》、普鲁塔克的《名人传》、那尼的《威尼斯历史》、奥维德的《变形记》、拉勃吕耶的著作、封得奈尔的《宇宙万象解说》和《死人对话录》,还有莫里哀的几部著作,一齐搬到我父亲的工作室里来了。每天父亲工作的时候,我就读这些书给他听。我对这些书有一种罕有的兴趣,在我这个年纪便有这样一种兴趣,恐怕只我一人。特别是普鲁塔克,他成了我最心爱的作者,我一遍又一遍,手不释卷地读他的作品,其中的乐趣总算稍稍扭转了我对小说的兴趣;不久,我爱阿格西拉斯、布鲁图斯、阿里斯提德便甚于爱欧隆达特、阿泰门和攸巴了。由于这些有趣的读物,由于这些书所引起的我和父亲之间的谈话,我的爱自由爱共和的思想便形成了;倔强高傲以及不肯受束缚和奴役的性格也形成了;在我一生之中,每逢这种性格处在不能发挥的情况下,便使我感到苦恼。我不断想着罗马与雅典,可以说我是同罗马和希腊的伟人在一起生活了。加上我自己生来就是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我父亲又是个最热爱祖国的人,我便以他为榜样而热爱起祖国来。我竟自以为是希腊人或罗马人了,每逢读到一位英雄的传记,我就变成传记中的那个人物。读到那些使我深受感动的忠贞不二、威武不屈的形象,就使我两眼闪光,声高气壮。有一天,我在吃饭时讲起西伏拉的壮烈事迹,为了表演他的行动,我就伸出手放在火盆上,当时可把大家吓坏了。

我有一个比我大七岁的哥哥。那时,他正学我父亲那一行手艺。由于家里人对我过分疼爱,对他就未免有些漠不关心,这样厚此薄彼,我并不赞成。这种漠不关心影响了他的教养。还不到放荡的年龄,他就真正放荡起来了。后来把他送到别的师傅那里去学艺,他依旧象在家里一样经常偷跑出去。我几乎根本见不着他。只能勉强说我跟他相识罢了:但我确实非常喜爱他,他也象一个顽劣少年能爱别人似地爱我。记得有一次,父亲生气了,狠狠地打他,我急忙冲到他们两人中间,紧紧地搂住他,用我的身子掩护他,替他挨打。我保持这种姿势。一动也不动,最后,父亲只好把他饶了;这也许是因为我连哭带喊,弄得父亲没办法,也许是不愿意叫我比哥哥吃更大的苦头。后来我的哥哥越来越堕落下去,终于由家里逃走,一去无踪。过了一些时候,才听说他在德国。他连一封信也没给家来过。从那时候起,就再没得到他的消息,这样一来;我就成为我父亲的独子了。

如果说这个可怜的孩子的教养从小被忽略了,他的兄弟可就不是那样了。即便是国王的儿子,也不会象我小时候那样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周围人们的钟爱;非常罕见的是,我是一个一向只被人特别疼爱而从来不曾被人溺爱的孩子。在我离开家庭之前,从来没有让我单独在街上和其他孩子们一起乱跑过,也从来没有抑制或放任过我那些希奇古怪的脾气,这些古怪脾气,有人说是天生的,其实那是教育的结果。我有我那个年龄所能有的一些缺点;我好多说话,嘴馋,有时还撒谎。我偷吃过水果,偷吃过糖果或其他一些吃食,但我从来不曾损害人,毁坏东西,给别人添麻烦,虐待可怜的小动物,以资取乐。可是我记得有一次,我曾趁我的一位邻居克罗特太太上教堂去的时候,在她家的锅里撒了一泡尿。说真的,我至今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十分好笑,因为那位克罗特太太虽然是个善良的女人,但实在可以说是我一生中从没有遇见过的爱唠叨的老太婆。这就是我幼年时期干过的种种坏事的简短而真实的历史。

既然我所见到的人都是善良的榜样,而我周围的人又都是最好的人物,我怎能变坏了呢?我的父亲,我的姑姑,我的乳母,我的亲戚,我们的朋友,我们的邻居,总之所有跟我接近的人,并不都是一味地顺从我,而是爱我,我也同样爱他们。我的遐想很少受到刺激和拂逆,因此我竟觉得我根本没有什么遐想。我敢发誓,在我没有受到老师辖制以前,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幻想。我除了在父亲身边念书写字以及乳母带我去散步的时间以外,别的时间总跟姑姑在一起,在她身边坐着或站着,看她绣花,听她唱歌,我心中十分快活。姑姑为人好说好笑,很温柔,容貌也可爱,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她的神情、目光和姿态,如今还都历历在目,她跟我说的那些惹人欢喜的话至今也还记得。我可以说出她那时穿的衣服和她的发髻式样,当然也忘不了她两鬓上卷起的两个黑发小鬟,那是当时流行的式样。

我对于音乐的爱好,更确切地说,我在很久以后才发展起来的音乐癖,确信是受了姑姑的影响。她会唱无数美妙的小调和歌曲,以她那清细的嗓音,唱起来十分动听。这位出色的姑娘的爽朗心情,可以驱散她本人和她周围一切人的怅惘和悲愁。她的歌声对我的魅力是那样大,不仅她所唱的一些歌曲还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甚至在我的记忆力已经衰退的今天,有些在我儿童时代就已经完全忘却了的歌曲,随着年龄的增长,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给了我一种难以表达的乐趣。谁相信,家我这样一个饱受焦虑和苦痛折磨的老糊涂,在用颤巍巍的破嗓音哼着这些小调的时候,有时也会发现自己象个小孩子似的哭泣起来呢?特别是其中有一支歌,调子我清清楚楚想得起来,可是它那后半段歌词,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虽然它的韵脚还隐隐约约在我脑际盘旋。这支歌的开始和我所能想得起来的其余几句是这样:

我真没有胆量啊,狄西!

再到那小榆树下,

倾听你的牧笛;

因为在我们的小村里,

已经有人窃窃私议。

……一个牧童,

……一往情深;

……无所畏惧,

玫瑰花哪有不带刺儿的。

为什么我一回忆起这支歌曲,就产生一种缠绵悱恻的感情?这种奇异的情趣,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我怎样也不能把这支歌曲一气唱到底,而不被自己的眼泪打断。我曾无数次打算写信到巴黎去,请人设法补全其余的歌词,如果有人还能记得的话。但是,我几乎可以断定,假如我准知道这支歌曲除了我那可怜的苏森姑以外,还有别人唱过,那么,我这种一心要追忆这支歌曲的乐趣,恐怕就会消失大半。

这就是我踏入人世后的最初的感情;这样,我就开始养成或表现出一种既十分高傲而又非常温柔的心灵,一种优柔怯懦却又不受约束的性格,这种性格永远摇摆于软弱与勇敢、犹疑与坚定之间,最后使我自身充满了矛盾,我连节制与享受、欢乐与慎重哪一样都没有得到。

一次意外的变故打断了这种教育,其结果影响了我后来的一生。我父亲跟一个名叫高济埃先生的法国陆军上尉发生了一场纠纷,高济埃和议会里的人有亲戚关系。这个高济埃为人蛮横无礼而又胆小如鼠,我父亲把他鼻子打出血了。为了报复,他就诬告我父亲在城里向他持剑行凶。他们要把我父亲送入监狱,但是,依照当时的法律,我父亲坚决要求原告应和他一同入狱;这个要求被驳回了,我父亲只好离开日内瓦,让自己的余生在异乡度过;他宁愿这样,也决不让步:他认为若是让步,他一定会失掉荣誉和自由。

父亲走后,我的舅父贝纳尔就做了我的监护人。舅父那时正在日内瓦防御工事中任职。他的大女儿已死,但还有一个和我同岁的儿子。我们一起被送到包塞,寄宿在朗拜尔西埃牧师家里,以便在那里跟他学习拉丁文,附带学习在所谓教育的名义下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科目。

两年的乡村生活,把我那罗马人的严峻性格减弱了一些,恢复了童年的稚气。在日内瓦,谁也不督促我,我却喜欢学习,喜欢看书,那几乎是我唯一的消遣;到了包塞,功课使我对游戏发生了爱好,它起了调剂劳逸的作用。乡村对我真是太新奇了,我不知厌倦地享受着它。我对它产生了一种非常浓厚的兴趣,这种兴趣一直没有减退过。此后,在我所有的岁月中,我一想起在那里度过的幸福时日,就使我对这些年代在乡村的逗留和乐趣感到怅惘,直到我又返回乡村时为止。朗拜尔西埃先生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他对我们的教学从不马虎,但也不给我们过多的课业。他在这方面安排得很好,有两点可以证明,即:尽管我很不愿意受老师管束,可是当我回忆我的求学时代,却从来没有感到厌恶;我从他那里学到的东西虽不多,可是我所学到的都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学会了,而且一点也没有忘掉。

这种淳朴的农村生活给我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好处,我的心里豁然开朗,懂得了友情。在此以前,我只有一些高雅而空想的感情。共同生活在恬静的环境里逐渐使我和我的贝纳尔表兄相处得很亲密。没有多久,我对他的感情就超过了对我哥哥的感情,而且这种感情从来没有消失。他是一个身材高大而骨瘦如柴、十分孱弱的男孩。他性情柔和正如他身体羸弱,并不以自己是我监护人的儿子而过分利用家里对他的偏爱。我们俩的功课、游戏和爱好完全相同:我们都没有别的朋友,两人年龄相同,每个人都需要有个同伴;要是把我们分开,简直可以说是毁灭我们。我们虽然很少有机会表现出彼此间深厚的感情,但这种感情确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我们不仅是一时一刻谁也不能离开谁,甚至我们谁也没想象过我们会有分开的一天。我们两人的性情都是听两句好话便心软,只要人们不强制我们,老是那么殷勤,无论对于什么,我们的意见都相同。如果说,由于管教我们的长者的偏爱,我的表兄在他们眼里好象比我高一等,可是当我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又比他高一等,这样我俩就算扯平了。我们上课的时候,他背诵不出来,我就小声提示他;我的练习作完以后就帮助他做;游戏的时候,我的兴趣比他大,总是做他的辅导。总之,我们俩性情是如此相投,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如此诚挚,因而不管是在包塞或在日内瓦,五年多的时间我们几乎是形影不离。我承认,我们时常打架,但是从不需要别人来劝解,我们间的任何一次争吵从来没有超过一刻钟,而且我们也从来没有谁去向老师告对方的状。也许有人会说,这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孩子的事;不过,自从世界上有了孩子以来,这也许是个独特的例子。

包塞的生活方式,对于我太合适了,只要时间再长一些,就可以使我的性格彻底定型了。所有温柔、亲切、平和的感情,构成了这个生活方式的基调。我认为,世间再也没有一个人生来比我的虚荣心更小的了。虽然有时候我一冲动,心情会特别激昂,但我立刻又会陷入原有的颓唐。让跟我接近的人都爱我,乃是我那时最强烈的愿望。我的性情柔和,我表兄也柔和,连所有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很柔和。整整两年里,我没见过谁粗暴地发脾气,也没受过谁的粗暴待遇。凡此种种,都在我心中培养天赋的素质。看到人人都喜欢我,也喜欢一切,我就感到极度的愉快。我常常想起我在礼拜堂里一时回答不出教理问答时的情景,朗拜尔西埃小姐脸上那种痛苦和不安的表情,使我特别心烦意乱。我在大庭广众面前答不上来,固然会感到羞愧和极端难受,但朗拜尔西埃小姐的这种表情则是唯一使我比羞愧更加难受的事。因为我虽然对于表扬没有什么感觉,对于羞耻却总是非常敏感的,在这里我可以说:我怕朗拜尔西埃小姐的责备远不如怕惹她难过那样厉害。

然而,她和她哥哥一样,在必要的时候也会严厉;但这种严厉差不多总是合理的,而且从不过分,所以虽然使我感到愁闷,但是我完全不想反抗。我觉得使别人不愉快比自己受责罚更难受,而看到别人一个不愉快的脸色比自己受到体罚还要难堪。要想把我的心情说得更清楚些是相当麻烦的,但这也是必要的。假如人们更清楚地看到,他们对待年轻人往往不加区别地、甚至常冒昧从事而使用的那种方法所产生的长远后果,他们或许会改变这种方法!我从这一既普遍而又不幸的事例中得出了重大教训,因而决定在这里加以解释。

期拜尔西埃小姐对我们不但有母亲般的慈爱,还拥有母亲般的权威,遇到我们应该受罚的时候,她有时也采用惩罚子女的办法。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她只是以惩罚来恫吓我们。受着这种在我看来是十分新颖的惩罚的恫吓,我觉得十分可怕;但是在她惩罚了以后;我却发现受罚倒不如等待处罚的时候那么可怕;而更奇怪的是,这种处罚使我对于处罚我的那位朗拜尔西埃小姐更加热爱。我发现在受处罚的痛楚乃至耻辱之中还搀杂着另外一种快感,使得我不但不怎么害怕,反倒希望再尝几回她那纤手的责打;只是由于我对她的真挚感情和自己的善良天性,才不去重犯理应再受到她同样处罚的过错。真的,这里边无疑有点儿早熟的性的本能,因为同样的责打,如果来自她哥哥,我就感不到丝毫快意。不过,按她哥哥的脾气来说,我是不怕他替妹妹动手的。我所以约束自己,免受惩罚,唯一的原因是怕招朗拜尔西埃小姐生气;这就是好感在我身上发挥的威力,甚至可以说,由肉感产生出来的好感所发挥的威力,而好感在我的心中总是支配着肉感的。

这个我不怕重犯却又远而避之的错误又发生了,但这不怨我,也就是说,我并不是有意要犯的,而且可以说,我是心安理得地利用了这个机会。不过,这第二次也是最后的一次,因为期拜尔西埃小姐说,她不再用这种办法了,这种办法使她太累了。她一定也从某种迹象中看出这种惩罚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在这以前,我们睡在她的房里,冬天甚至有几次还睡在她的床上。过了两天,她便把我们安置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去睡了。从此以后,我就有了她把我当大男孩子看待的荣誉,其实我并不需要这种荣誉。

谁能想到这种由一个三十岁的年轻女人的手给予一个八岁儿童身上的体罚,竟能恰恰违反自然常态而决定了我以后一生的趣味、欲望、癖好、乃至我这整个的人呢?在我的肉感被激起的同时,我的欲望也发生了变化,它使我只局限于以往的感受,而不想再找其它事物。虽然我的血液里几乎生来就燃烧着肉欲的烈火,但直到最冷静、最迟熟的素质都发达起来的年龄,我始终是守身如玉地保持住纯洁。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我不知为什么经常用一双贪婪的眼睛注视着漂亮的女人。我不时在回想她们,但仅只是为了让她们象我幻想的那样一个个活动起来,叫她们一个个都变成朗拜尔西埃小姐。

甚至在我到了结婚年龄以后,这种奇异的癖好,这种一贯顽强、并且快发展到堕落乃至疯狂地步的癖好,也没有使我丧失我的纯洁的习尚,尽管它象是早该失去了。假如说真的有过质朴而纯洁的教育的话,那末我所受过的教育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位姑姑不但是贤德典范的女人,而且她们身上的那种庄重典雅也是当时一般女人所没有的。我父亲倒是个喜欢玩乐的人,但他的情趣是旧式的,在他所爱的女人们跟前,他也从没讲过使一个处女感到害羞的话;在任何别的地方,我也没有见过象在我们家里,尤其在我面前那样,注意对孩子们应有的尊重。我觉得朗拜尔西埃先生对这个问题也同样注意:有一个十分和善的女仆,只因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稍微有些放肆的话,就被辞退了。在我成年以前,我对于两性的结合根本没有清晰的概念,就是这一点点模糊的概念也总是以一种丑恶而可厌的形象呈现在我的脑际,我对娼妓具有一种永难磨灭的痛恨。我每遇到一个淫棍,就不能不表示轻蔑,甚至感到恐怖,因为有一天,我到小萨果内克斯去,经过一条低洼的小路,我看两旁有一些土洞,有人跟我说,那些家伙就在里面野合,从那以后我对浮乱行为就是这样深恶痛绝。我想到这种人,脑子里又经常回忆到我所见过的狗的交媾,一回忆就觉得恶心。

由教育而来的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本身就能够推迟那种易于燃起欲火的天生气质最初的迸发,象我前面所说过的,我的肉欲初次露出的苗头在我身上所引起的规避作用对此也有所帮助。尽管我被沸腾起来的血液所冲动,可是由于我的想象只限于我过去的感受,所以我只知道把我的欲望寄托在我所已知的这种快感上,从来也未想到人们曾说得使我憎恶的那种快乐上面;这种快乐和我那种快感非常相近,我却丝毫没有理会到。在我愚妄的遐想中,在我色情的狂热中,在这种遐想与狂热有时使我做出的一些荒唐举动中,我曾运用想象力求助于异性,可是除了我所渴望获得的那种功用而外,我从来没想到异性还有什么其他的用途。

就这样,我竟以十分热情、十分淫靡和异常早熟的气质,度过了春情时期,除了朗拜尔西埃小姐无意中使我认识到的一些肉感上的快慰以外,从来不曾想过,也不曾有过任何别种肉感之乐;甚至在我年龄增长,到了成人以后,仍然如此,依然是原来可以把我毁掉的事物保全了我。我旧有的童年嗜欲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和另外那种嗜欲连结一起,使我怎么也不能从感官所燃起的欲望里把它剔除掉。这种怪癖,加上我生性腼腆,就使我在女人面前很少有冒险的劲头;原来我认为另外那种享受只不过是我所好的那种享受的终点,而我所好的这种享受,男方心里想而又抢夺不来,女方可以给而又猜想不到;既然我在女人面前不敢把什么都说出来,或不能把什么都做出来,当然我就灰溜溜的了。我就是这样过了一辈子,在最心爱的女人身边垂涎三尺而不敢吭声,我既不敢把我的癖好向对方说明,就只好用一些使我能想起这种癖好的男女关系来聊以自慰。跪在一个泼辣情妇面前,服从她的命令,乞求她的原宥,对我说来就是极甜美的享受;我那敏捷的想象力越使我血液沸腾,我就越象个羞羞答答的情郎。谁都知道,这种搞恋爱的方式不会有什么迅速的进展,对于被爱者的贞操也没有多大危险。因此,我实际上所获甚微,可是运用了我的方式,就是说运用想象力,我仍然得到很多的享受。我的情欲,配合上我那腼腆的性格和浪漫的心情,就这样保持了我的感情纯洁和习尚端正;假使我稍微脸皮厚一些,同样的癖好也许会使我陷入最粗野的淫欲里。

在我自动坦白的这座黑暗而充满污泥的迷宫里,我总算走完了最初的、最困难的一步了。最难出口的倒不是罪恶的事,而是又可笑又可耻的事。现在我心里已经稳定了,说出了我方才大胆说出的话以后,便没有任何顾虑了。根据我自白出来的事情,人们可以断定,在我一生中,有时在我狂爱的女人跟前激奋起来,甚至眼不能见,耳不能闻,神魂颠倒,全身痉挛,但从来也没有向她们说出我的怪癖,从来也没有在最亲密的情况下向她们恳求我需要的唯一的恩宠。这样的事从来也没发生过,只是在我童年时和一个跟我同岁的女孩子有过一次,不过那也是她先提出的。

这样追溯到我感情生活的最初事迹,我发觉有些因素有时似乎非常矛盾,但又连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个同样而单纯的效果;我又发现有些因素表面看来都一样,由于发生了某些情况而形成完全不同的巧合,以致使人想象不出它们之间当初会有什么关系。譬如,谁能相信我灵魂上一种最坚强的力量,是从我那有着柔弱与嗜欲两种因素的血液的同一泉源里淬砺出来的呢?下面的事情并没离开我刚才所说的主题,人们却可以从中得出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正在厨房隔壁的一间屋子里独自念书。女仆把朗拜尔西埃小姐的几把拢梳放在砂石板上烤干。在她来取的时候,发现一把拢梳有一边齿儿都断了。这是谁弄坏的呢?除我以外,没有别人到这间房里来过。他们追问我,我否认动过那个拢梳。朗拜尔西埃先生和朗拜尔西埃小姐一起来训诫我,逼问我,甚至还恫吓我,我始终坚决否认,然而,我的一切抗议都没有用,他们认定是我弄坏的,尽管人们从来没见过我如此大胆说谎。他们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事实上也应该这样看。毁坏东西、说谎、硬不认错,似乎都应该受罚。可是这回却不是朝拜尔西埃小姐动手来惩罚我。他们给我舅父贝纳尔写了信,舅父来了。我那可怜的表兄也被加上另一种同样严重的罪名,我们两个人要受到同样的惩处。这次由我舅父动手的处罚可真厉害。为了以毒攻毒,彻底矫正我那败坏了的欲望,这可能是不能再好的方法了。所以,此后在很长一个时期内这些欲望没有再来干扰我。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得出他们所希望的口供,以后又逼问了好几次,弄得我狼狈不堪,但我毫不动摇,我宁可死,并且决心去死。结果,暴力面对一个孩子的“魔鬼般的倔强”(他们对我的不屈不挠找不出别的字眼来形容)让步了。我从这次残酷的遭遇逃脱出来以后,已被折磨得不象人样了,然而,我胜利了。

这件事差不多已经有五十年了,今天我不必再担心为这一事件而受惩罚了。那么,让我在上帝的面前声明:我在这件事上是无罪的,我既没弄坏那把拢子,也没有动过它,我不但没挨近那块砂石板,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大家不必问我这件东西到底是怎么弄坏的;我不知道,而且我也想不出道理来。我所确实知道的,就是我在这件事上是无罪的。

人们可以设想,一个儿童在平常生活里性情腼腆温顺,但在激情奋发的时候却是那样激烈、高傲而不可驯服。他一向听从理智的支配,日常所受到的都是温柔、公正、亲切的待遇。在他心里连不公正这个观念都没有,可是现在恰恰受到了他所最爱和最尊敬的人们方面的第一次不公正的磨难。当时,他的思想该是多么混乱!他的感情该是多么复杂!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海中,在他那整个小小生灵的精神和理智里又该是多么天翻地覆的变化!我所以要请读者们,如果可能的话,自己想象一下这种情况,是因为我那时是怎样一种心情,我自己也无力分析清楚和详细叙述出来。

那时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理解表面的情况如何使我脱不开罪责,我也不会设身处地替别人想一想。我只能从我本身着想,我感觉到的只是:因为一个并不是我犯的过错,竟给我如此严厉的惩罚,实在太残酷了。肉体上的痛楚虽然剧烈,我并不觉得怎么样,我所感觉到的只有气愤、激怒和失望。我表兄的情况也跟我差不多,人们把一件无心的过错当作蓄意已久的行为来处罚他,因此也跟我一样怒不可遏,可以说,他跟我采取了一致行动。我们俩倒在一张床上,激动得不住颤抖,互相拥抱在一起,甚至喘不过气来。等到我们幼小的心灵稍稍平静了些,能够发泄我们的愤怒的时候,我们就起来直挺挺坐在床上,两个人一起用尽全身的力气,不停地喊:刽子手!刽子手!刽子手!

我写这件事的时候,还觉得脉搏怦怦跳动;即使我活到十万岁,这些情景也一直历历在目。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不公正和暴力的感受,它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上,以致一切和这种感受有关的观念都会使我的心情又象最初那样激愤起来;这种感受,一开始是由我自己身上而起的,以后它变得非常坚强并且完全摆脱了个人的利害关系,无论不公正行为的受害者是谁,也无论它是什么地方发生的,只要我看见或听到,便立刻怒发冲冠,有如身受。每当我在书中读到凶恶暴君的残忍,或是邪恶僧侣的阴谋诡计的时候,真有心不惜万死去把这些无耻之徒宰掉。有时我看到一只公鸡、一头母个、一只狗或是其他畜生侵害别的畜生,我往往会跑得满身大汗去追它,或用石块去砍它,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它恃强凌弱。这种感情可能是我的天性,我也相信一定是生来就有的;但是,我第一次所遭受的不公正的沉痛回忆和我的天性密切融合得太久,因而这种天性更加增强了。

我那欢畅的童年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享受不到纯洁的幸福了。就是在今天,我仍觉得我所回忆的幸福童年也就到这里为止。我们以后还在包塞住了几个月。在这期间,我们在那里,就好象人们所描述的亚当的情况那样,虽然还在地上乐园,但已不能再享受其中之乐:表面的环境虽然没有变,生活实际完全不同了。学生对于他们的教导者再也没有那种热爱、尊敬、亲密和信赖的关系了,我们再不把他们看做洞悉我们心灵深处的神灵了!我们做了坏事不象从前那样感到羞愧,而是比以前更加害怕被人告发:我们开始隐瞒、反驳、说谎。我们那个年龄所能有的种种邪恶,腐蚀了我们的天真,丑化了我们的游戏。田园生活在我们眼中也失去了那种令人感到惬意的宁静和淳朴,好象变得荒凉阴郁了;又象盖上了一层黑幕,使我们看不到它的优美。小花园也辍了耕,我们不再去莳花锄草。我们不再轻轻地去把地上的土掀开,发现我们撒下的种于发了芽也不再欢呼了。我们讨厌了这种生活,人家也讨厌了我们。舅父把我们接回去,我们就跟朗拜尔西埃先生和朗拜尔西埃小姐分了手,彼此都觉得腻烦,没有什么惜别之感。

我离开包塞以后,将近三十年的时间从没有一次愉快地想过在那里的光景,只觉得那里没有什么值得念念不忘的。但是当我盛年即逝,行将进入老年的时候,别的回忆逐渐消失,而这些回忆却重新浮起,深深地刻在我的脑际,而且越来越显得美妙和有力。我好象由于感到生命即将逝去而设法把它抓回来,再从头开始。那个时期的一点小事都使我喜悦,其所以如此,只是因为它是那个时候的事情。时间、地点和人物的情况,我都回忆起来了:女仆或男仆在屋子里忙着;一只燕子从窗户飞进屋来;我背诵的时候有一只苍蝇落在我的手上;种种情景历历在目。我清楚地记得我们住过的那个房间的一切布置;右边是朗拜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墙上挂着一张历代教皇的版画、一只晴雨表和一个大型日历。这所房子后面,是一座花园,地势很高,那里有许多覆盆子树,不仅树荫遮住了窗子,甚至有时树枝一直钻到窗户里面来。我很知道读者并不大需要知道这些,但是我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所有在这幸福岁月里的一些轶事,现在想起来还使我喜欢得跳跃起来,我有什么不敢向读者说的呢!特别有五、六件轶事应该讲一讲。让我们打个折扣吧。我给你删去五件,只谈一件;不过这一件,请允许我尽量把它述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延长一下我的快乐。

假如我只是讨你们高兴,我一定会选择朗拜尔西埃小姐露出屁股的故事,她不幸在草地边缘上跌了一跤,正好撒丁王从那里经过,把她整个屁股都看见了。但是土台上的胡桃树的轶事我更觉得有趣,因为我是这个铁事的演员;而在她跌跤的轶事中我不过是个观客;我承认,尽管那件事的本身很可笑,可是那时我还把她当做母亲看待,甚至比对母亲还爱,那件事只有使我惊慌,并不感到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啊,读者们,你们是想知道那土台上胡桃树的伟大历史的,就请你们听听它那惊人的悲剧吧,如果可能的话,请不要颤抖!

院门外边,进口处左侧有一片土台,下午大家常到那里去闲坐,但那里一点荫凉也没有。为了使它能有点荫凉,朗拜尔西埃先生叫人在那里栽了一棵胡桃树。栽这棵树时仪式相当隆重,我们两个寄宿生作了这棵树的教父。人们往坑里填土的时候,我们每人用一只手扶着树,唱着凯歌。为了便于浇水,在树根周围还砌了个池子。我和我的表兄每天都兴致勃勃地看着人们浇水,我们天真地确信:在这土台上栽一棵树比在敌人堡垒的墙孔上插一面旗帜还要伟大;因此我们俩决心取得这种光荣,而不让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们砍来一根嫩柳树枝子,也把它栽在土台上,离那棵雄伟的胡桃树大约有十来呎。我们也没忘了在我们那棵小树根下围起一个池子。困难的是没有水往里浇,因为水源离得相当远,人家又不许我们跑去提水。但是我们的柳树非浇水不可,因此,那几天我们想出种种诡计来给它浇水,成绩果然不坏,我们亲眼看到它发了芽,长出嫩叶来。我们不时地量一量叶子长了多大。尽管全树不过一呎高,但我们确信它不久便会给我们荫凉的。

这棵小树占据了我们的整个心灵,弄得我们干什么也不能专心,一点书也念不下去,我们简直就象发了疯。人们不了解我们在跟谁斗气,只好对我们管束得比以前更严了。我们到了真正缺水浇的严重时刻了,眼看着小树要干死,心里实在难受。可是急中生智,我们想出了一个窍门,能保证小树和我们免于一死,那就是在地底下掘一个小暗沟,把浇胡桃树的水给小柳树暗暗引过来一部分。我们积极地执行了这项措施,但是起初并未成功。我们把那个沟的斜坡做得太不合适,水根本不流,土往下坍,把小沟给堵死了,入口处又塞满了一些脏东西,一切都不顺利。但是我们并不灰心:“Omnia vincitlabor improbus”。我们又把小沟和小柳树根下的池子挖深了一些,让水容易流过来。我们把小箱子的底劈成小窄木板,先用一些一条接着一条地平铺在沟里,然后又用一些斜放在沟的两侧,作成了一个三角形的水道。在入口处插上一排细木棍,棍与棍之间留有空隙,好象一种铁蓖子或澡盆里的放水孔,可以挡住泥沙石块,而又能使水流得通畅。我们非常仔细地把这项工程用土盖好,并且把土踩平。全部完工的那一天,我们怀着希望和恐惧交织在一起的紧张心情等待着浇水时刻的到来。好象等了有几世纪之久,这个时刻终于来到了。朗拜尔西埃先生跟往常一样,来参加这项工作;在浇水的时候,我们俩老站在他身后,以便掩护那棵小柳树;最侥幸的是,他始终是背对着树,没有转过身来。

头一桶水刚刚浇完,我们就看见水流到我们树的池子里。看到这种情景,我们忘掉了谨慎,不由得欢呼起来,朗拜尔西埃先生因此回过头来,这一下可糟糕了!他刚才看到胡桃树底下的泥土大量吸收水分,认为是土质好,心里非常快活;此时,他忽然发觉水分到两个池子里去了,不禁吃了一惊,也大叫起来。他仔细一瞧,看破了诡计,立刻叫人拿来一把大镐,一镐下去,我们的木板就飞起了两三片,他大声喊道:“一条地下水道!一条地下水道!”他毫不留情地把各处都给刨了,每刨一下子都刨到我们的心上。一刹那间,木板、水沟、池子、小柳树,全都完了,全都被刨得稀烂。在这一段可怕的破坏工作中,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不停地叫着“地下水道”。他一面喊着:“地下水道!地下水道!”一面破坏着一切。

有人也许会想,这件事情必然会给小建筑师们带来不幸,但他想错了,全部事件到此为止。朗拜尔西埃先生并没有说一句责备我们的话,也没有给我们脸色看,也再没跟我们提这件事;甚至过了一会儿,我们还听见他在他妹妹跟前哈哈大笑,他的笑声老远就能听得见。更怪的是,我们除了起初有点惊慌,也没有觉得太难过。我们在别处又栽了一棵树,我们也常常提起第一棵树的悲剧,一提起来我们俩就象背诵文章似地叫道:“一条下水道!一条下水道!”在此以前,当我以阿里斯提德或布鲁图斯自居的时候,曾不时出现过那么一种骄傲感。这是我的虚荣心第一次明显的表现。我觉得我们能够亲手筑成一条地下水道,栽一棵小柳枝来和大树竞赛,真是至高无上的光荣,我十岁时对事物的看法比凯撒在三十岁时还要高明。

这棵胡桃树以及同它有关的那段小故事,一直非常清楚地留在我的脑际,或者说时常浮现在我的脑际,因此当我于一七五四年到日内瓦去的时候,我最惬意的打算之一就是到包塞去再看一下我儿童时代游戏的纪念物,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它该有一个世纪的三分之一的寿命了。但是我那时一直有事缠身,不能自主,始终没有满足这种愿望的机会。看来这样的机会也不可能再有了。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得到这种机会的愿望;我差不多可以断定,假如一旦我能回到那心爱的地方,看到那棵心爱的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一定会用我的眼泪浇灌它的。

回到日内瓦以后,我在舅父家里住了两三年,等待着人们对我前途的安排。舅父希望自己的儿子当工程师,他教给我表兄一点制图学,并给他讲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我也陪着他一起学,并且发生了兴趣,特别是对于制图学。这时大家却商量着叫我做钟表匠、律师或牧师。我很喜欢做牧师,我觉得传道说教倒挺有意思。可是我母亲遗产每年的那点收入由哥哥和我一分,就不够供我继续读书了。既然我当时的年龄还不那么急于选择职业,就只好暂时留在舅父家里等待着,这几乎是虚度光阴,同时还得支付一笔虽然公平合理、数目却也实在可观的饍宿费。

我的舅父和我父亲一样,也是个喜欢玩乐的人,他也象我父亲一样不善于用义务约束自己,很少关心我们。舅母是一个稍带虔信派教徒作风的虔诚女人,她宁愿去唱圣诗,也不愿注意我们的教育;他们对我们几乎是完全放任,我们也从来不滥用这种放任。我们两人形影不离,互相帮助,无求于他人,而且因为我们从来不想去跟那些和我们年纪相仿的顽童们厮混,所以丝毫没有沾染上由于终日无所事事而养成的那种浪荡逍遥的习气。其实,我说我们闲散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有放闲过。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感到极为有趣的各种毫不间断的游戏,使我们在家里忙个不停,甚至使我们不想出门。我们自己作鸟笼子、笛子、毯子、鼓,盖小房子,作水枪、弩弓等玩具。我们也学我那位和善的年迈外祖父那样制造钟表,有时竟弄坏了他的那些工具。另外还有一种最喜欢的爱好,就是在纸上涂抹,起画稿,施墨,加彩,糟蹋颜色。有一个名叫刚巴高尔达的意大利江湖艺人到日内瓦来,我们去看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但是,他有木偶,我们也就造起木偶来;他的木偶演一些喜剧式的东西,我们也就为我们的木偶编喜剧。没有变音哨子,我们就用假嗓子学那滑稽小丑的语声,来演我们这些动人的喜剧,我们那些慈祥的长辈们倒也都耐心地看,耐心地听。但是有一天,我的舅父贝纳尔召集家人朗读了他自己写的一篇动人的讲道稿。于是我们又丢开了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了。这些琐事没有多大意思,我自己也承认;不过,这些琐事证明,我们最初的教育是多么需要很好的指导,才能使我们这些在那样幼小的年龄就几乎自己管束自己的孩子很少滥用这种放任。我们不太需要结交同伴,甚至有这种机会,我们也不重视。我们出去散步的时候,经常看到孩子们玩耍,但是并不羡慕,甚至也不打算参加。我们两人之间的友情足以使我们心满意足,只要我们两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单调的娱乐,我们也会感到喜悦。

由于我们两人形影不离,人们注意起来了;特别是我的表兄身材很高,而我很矮,这样的一对确是十分可笑。他瘦高个子,小脸儿象个皱苹果,神气柔弱、步伐无力,招得孩子们嘲笑。

人家用当地的土语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他“笨驴”,只要我们一出门,就会在我们的周围响起一片“笨驴,笨驴”的喊声。他对于这种嘲笑比我更能处之泰然。我恼火了,想跟他们打架,这正是那些小流氓求之不得的。我跟他们打起来了,结果挨了打。我那可怜的表兄尽力帮助我,可惜他弱不禁风,人家一拳就把他打倒了。这么一来,我简直气疯了。虽然我脑袋上、肩膀上挨的那几拳的确不轻,但他们要打的并不是我,而是“笨驴”。我这种倔强的怒火反倒把事情弄得更糟,后来,只有在人家上课的时间,我们才敢出门,我们唯恐受到小学生们的詈骂和追赶。

现在我已成了打抱不平的骑士了。为了作一个象样的骑士,我需要有一位情人;我有过两位。我时常到尼翁去看我父亲,尼翁是伏沃州的一个小镇,我父亲已定居在那里。我父亲的人缘很好,连他的儿子也沾了光。我在他那里住的日子虽不多,看在他面上,所有的人对我都很亲切。有一位菲尔松太太更是对我万分疼爱,这还不算,她女儿还把我看作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给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作情人,人们当然会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所有这种非常机灵的姑娘们都很乐意把小洋娃娃摆在前面,以便把大洋娃娃掩蔽起来,她们很会运用手腕,造成一种令人着迷的假象,来诱惑那些大洋娃娃。在我这方面看不出她和我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因此我对这件事倒挺认真;我把我整个的心,或者更确切地说,把我全副的脑筋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虽然我爱她已达发狂的程度,虽然我的狂热、兴奋、激昂做出了许多令人绝倒的趣剧,但我也只是在我那小脑袋里爱她而已。

据我所知,有两种完全不同而又完全真实的爱情,它们虽然都很强烈,但是彼此间几乎没有共同的地方;它们跟亲密的友谊也不一样。我整个一生被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爱情各占去一半,甚至我曾在同一时间亲身体验了这两种爱情。比方说,在我刚刚讲述的那个时期,也就是当我公然把德·菲尔松小姐据为己有、专横到不能忍受别的男子跟她接近的时候,我曾经跟一位小姑娘戈登小姐有过几次时间不长、但是热烈的幽会;幽会时,她好象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对待我。全部经过,如此而已。虽然不过如此,但是实际上,我却觉得这就是一切,这就是无上的幸福了。我当时已经体会到秘密之可贵。虽然在使用秘密方面,我还十分幼稚,但是当我发现德·菲尔松小姐跟我定情,只不过为了遮掩其他风流勾当的时候,我便针锋相对地以同样的方式报答了她。这是她万万没有料到的。但我深感遗憾的是,我的秘密被发现了。也可以说,我的小老师并没有象我一样保守秘密。不久,人家就把我们分开了。又过些天,当我回日内瓦从库当斯路过的时候,我听到有几个小姑娘低声喊道:“戈登跟卢闹翻了。”

这位戈登小姐的确是一个不寻常的人物。她长得并不美,但她那脸庞是令人难以忘记的;我至今还时常想起它来,拿我这样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想得过分了一些。她的身段,她的姿态,特别是她那双眼睛都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副小神气又威严又骄傲,倒很合乎她扮的那种脚色,也就是她那副小神气使我们想起演这种角色来。但是,她最奇怪的一点是,她那种大胆与端庄混合在一起的样子,是令人难以了解的。她对我肆无忌惮,我对她却丝毫不能随便。她完全把我当做小孩子看待,因此我相信,要未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要末恰恰相反,她本人还是一个孩子,居然把面临的危险视为儿戏。

我对她们两人,可以说都是一心一意。而且我是那样全心全意,当我跟其中一个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从来不想另一个。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对她们两人的感情却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我就是跟德·菲尔松小姐过一辈子,也不会想到要离开她;但是,我接近她的时候,我的喜悦心情是平静的,决不会感情激动。我爱她,特别是在跟许多人一起谈笑的时候,打趣取笑,打情骂俏,甚至争风吃醋,都使我心花怒放,津津有味。我看到那些年岁大的情敌仿佛受到冷遇,而我独为她所垂青,便洋洋得意地自豪起来。我也曾被逗得愁肠百转,但是我喜欢承受这种苦痛。人们的赞美、鼓励和欢笑,又使我心头发暖,勇气倍增。我又发脾气,又说机灵话,在交际场里,我爱她爱得发狂;若是单独和她相对,我反而会局促不安,心情冷淡,甚至有些厌烦的情绪。不过,我对她是那样关心,当她生病的时候,我非常苦恼,我宁愿牺牲自己的身体使她得以恢复健康。请大家注意,由于我本身的经验,我是深切了解疾病和健康的意义的。一离开她,我就想念她,觉得非有她不可;而在和她相会的时候,她的那些爱抚使我感到甜蜜的是心灵而不是肉体。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泰然的感觉;我除了她所给的一切,并不想得到更多的东西。不过,我要是看见她跟别人也是这样,那我是不能容忍的。我对她是爱若兄妹,妒如情郎。

至于戈登小姐,我每一想到她可能象对待我一样对待别的男子,心里就嫉妒起来,仿佛土耳其人、疯子或者老虎那样。因为她的所赐即便星星点点,我若不下跪也是得不到的。当我和德·菲尔松小姐接近的时候,我只感到欢喜,并不动情;但是,只要戈登小姐一出现,我便任何别的东西都看不见了,简直神魂颠倒。跟前者相处,虽然很亲昵,决没有什么放肆的地方;但在后者面前,那就完全相反了,即便是彼此已十分厮熟,我心里也是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我觉得,假如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太久,我的命都得断送掉,因为心脏的跳动准会把我活活憋死。对于她们两个,我同样害怕失宠;不过,我对一方是体贴备至,而对另一方则是唯命是从。把世界上所有的财宝都给我,我也不肯去惹德·菲尔松小姐生气;可是,如果戈登小姐命令我去跳火坑,我相信,我马上就会去跳的。

我跟戈登小姐的那些桃色事件——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些幽会——没有维持多久,这对她对我都算天大的幸事。我跟德·菲尔松小姐的交往没有发生同样的危险,不过,经过稍长的时间之后,也形成了一场悲剧的结局。这类事件的结局永远带有一些浪漫的气息,使人不禁为之感叹。我跟德·菲尔松小姐的情爱虽然并不炽烈,但是也许更加眷恋。我们没有一次不是挥泪而别,更奇怪的是,在分手以后,我便感到难堪的寂寞。我一开口,便会谈起她,我一沉思,便会想到她。我的伤感是真实和痛切的。不过,我相信,实际上这种英雄之泪决非完全为她而洒,在我的伤感中,对于以她为中心的那种玩乐的留恋,也占很大的成分,只是我没有理会这一点罢了。为了排遣离愁别恨,两个人写了一阵情书,词句之动人就是冷若岩石的人也会为之心碎。我终于得到了胜利;她再也忍耐不住,只好到日内瓦来看我。这一下子我更晕头转向了,在她小住的两天中,我简直如醉如痴。她要离开的时候,我真想她一走我便去投水自尽。我的号啕声久久停留在茫茫的太空中。过了一个星期,她给我寄来一些糖果和几副手套,假若我不知这时她已经结婚,她那次“光临”只是为了置办嫁妆而来的,那么,我一定会觉得她这种举动是多情的表示。当时我是何等愤怒,不用描述,就可想而知。我满怀崇高的怒火,坚决发誓,永远不再见这个负心的女子。我觉得这是对她最严重的惩罚。可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死去。二十年后,我去看我的老父。我们父子二人泛舟湖上的时候,我看见高我们的船不远,有一只游艇,上面坐着几个女人,我问那是谁。“怎么!”我父亲笑着说,“想不起来了吗?那是你当年的情人啊。现在叫克里斯丹夫人,就是从前的德·菲尔松小姐。”听到这个差不多已经完全忘掉的名字,我哆嗦了一下。不过,我马上吩咐船夫把船划开了。虽然这是一个相当好的复仇机会,但是我觉得犯不上违背誓言,跟一个年已四十的女人算二十年前的帐。

在没有确定我的前途以前,我少年时代的大好光阴便在这些无聊的琐事中浪费掉了。人们根据我的天性,经过再三考虑,终于给我选择了一个最不称心的职业。他们把我送到本城法院书记官马斯隆那里,叫我在他手下学习“承揽诉讼人”的行道,依照贝纳尔先生的说法,那是种有用的职业。我对“承揽诉讼人”这个雅号讨厌透了。我人格高尚,决不想用卑鄙手段去发财。天天干这行业务真是枯燥无味,令人难以容忍,加上工作时间又长,还得和奴才一样听人驱使,我心里就更不高兴了。我每走进事务所大门的时候,总是怀着憎恶的心情,这种心情日甚一日。至于马斯隆先生呢,他很不满意我,对我抱着轻蔑的态度。他经常骂我懒惰和蠢笨,他每天都喋喋不休地说:“你舅舅硬说你会这个,会那个,其实你什么也不会。他答应给我送来一个能干的小伙子,哪知道送来的却是一头驴。”结果,我以“无能”的罪名,很不光采地被赶出了那家事务所;照马斯隆先生的那些办事员们的说法,我除了使用钟表匠的锉刀以外,没有别的用处。

自己的天资经过这样评定以后,我就只好去当学徒了。不过,他们叫我去投靠的不是一个钟表制造匠,而是一个零件镂刻师。书记官的轻蔑态度实在把我的骄气压得太低了,所以我依命而行,毫无怨言。我的师傅,人称杜康曼先生,是一个脾气粗暴的青年人,在很短的期间里,就把我儿童时代的一切光华全都磨光了;他摧残了我那温柔多情、天真活泼的性格,使我不但在实际生活上、而且在精神面貌上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学徒。我的拉丁文和我所学的古典文学和历史,都长期抛在脑后,我甚至记不起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去看我父亲的时候,他再也看不出我是他的“宝贝”了。在那些太太小姐们的心目中,我再也不是风流潇洒的让-雅克了。连我自己都确切地相信,朗拜尔西埃兄妹决不会认出我是他们的门生,因此,我真不好意思去拜访他们;从那以后,我永远也没有再碰到他们了。最低级的趣味、最下流的习惯代替了我当年可爱的娱乐,甚至使那些娱乐在我的记忆里连一点影子都没有了。我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想必是我生来就有一种易于堕落的倾向,因为我丝毫没费力,转瞬之间便堕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连非常早熟的凯撒,也不曾这样迅速地变成拉里东。

说起那行手艺本身,我并不讨厌。我非常喜欢打图样的艺术,挥动刻刀也觉得很有趣味。同时,在钟表制造业这一行里,镂刻零件,用不着有多么高超的技术,所以我希望在这方面能有卓越的成就。假如不是由于我师傅蛮横无礼,由于我所受的种种束缚,因而对这种工作感到厌烦的话,那么,我也许会达到这个目的了。我曾经背着他在工作时间内搞了一些虽然属于同样性质、但是对我那不受束缚的性格具有吸引力的东西。我镂刻了一些骑士勋章,供我自己和伙伴们佩戴之用。我师傅发现我私下里干这种违禁的活儿,痛打了我一顿,并且说我在练习制造伪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面刻有共和国的国徽。说老实话,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伪币,就是对于真币,我认识的也不多。我对罗马的“阿斯”的铸造方法倒比对我们的三苏辅币更加熟悉。

由于师傅的暴虐专横,终于使我对于本来喜爱的工作感到苦不堪言,并使我染上了自己痛恨的一些恶习,诸如撒谎、怠惰、偷窃等等。这一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回忆起来,令我深刻地体会到,在家靠父母和出外当奴隶之间的天壤之别。我生性腼腆而懦怯,尽管可以有千百个缺点,但决不至于堕落到厚颜无耻的程度。在此以前,我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仅只是一点一点地缩小范围,而现在呢,它完全化为乌有了。跟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我肆无忌惮;在朗拜尔西埃先生家里的时候,我无拘无束;在舅父家里,我谨言慎行;到了我师傅那里,我就变得胆小如鼠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为一个堕落的孩子。当初跟长辈在一起的时候,我过惯了完全和他们一样的生活:没有一种娱乐我不能参加,没有一种佳肴会缺少我的那一份,我心里想什么,嘴里便说什么。而在我师傅家里竟变成怎样一个人呢?大家是一想便知的。因为在那里,我不敢张嘴;在那里,饭只吃到三分之一时候,就得离开饭桌,马上就得走出去;在那里,我是一天忙到晚,我看见别人有玩有乐,只是我什么也享受不着;在那里,主人及其狐朋狗友的逍遥放荡,越发使我感到受人奴役的重压;在那里,即便争论我最熟悉的事情,我也不敢张嘴;总之,在那里,我眼睛看见什么,心里就羡慕什么。为什么?只是因为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我的安逸生活;永别了,我的愉快活泼;就是从前我犯错误时候往往使我躲过责罚的那些聪明活,而今也休想再说了。有一件事情,我一想起来便不能不笑;某天晚上,在父亲家里,我因为淘气,罚我不吃饭就上床睡觉;当我拿着一小片面包从厨房走出去的时候,我看见并且闻到铁叉子上烤着一大块肉。大家站在炉灶周围;我从那儿走过去,不得不向他们每个人道声晚安。道完晚安之后。我向那块肉瞥了一眼。哎呀,它的颜色多么好看,它的味儿多么香啊!我不由自主地也向它鞠了一躬,用悲戚的声音对它说:“烤肉,再见吧!”这句灵机一动、脱口而出的天真无邪的玩笑话是那样逗乐,他们到底还是叫我一块吃晚饭了。在我师傅家里,如果这样做,也许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但是,我相信,在那里,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机灵劲儿,即便有,我也决不敢说出口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贪婪,隐瞒,作假,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东西——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可是现在一有了这种念头,就再也改不掉了。力不从心,结果必然走上这条邪恶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奴仆都是连偷带骗,个个学徒都是连骗带偷。不过,如果后者处在与人平等、无忧无虑的状态,而所希望的又可以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在他们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丢掉这种不光彩的癖好。可惜我没有遇到那样有利的条件,所以未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儿童第一步走向邪恶,大抵是由于他那善良的本性被人引入歧途的缘故。我在师傅家里已经待了一年以上,尽管经常感到手头拮据,不断受到外物的诱惑,但是,就连吃的东西我也没想偷过。我第一次偷东西本是出于一番给人帮忙的好意,不过,它为另外几次偷窃揭开了序幕,而那几次偷窃的动机却不值得赞扬。

我师傅有位伙友,叫做维拉,他家与我们为邻,稍远处有一个园子,园中种着最名贵的龙须菜。这时维拉手头不大宽裕。他想背着自己的母亲偷几颗刚刚长成的嫩小龙须菜,当作鲜货把它卖掉,换几顿好饭吃。他自己不愿意去冒这个风险,而且他手脚也不灵便,就选中我去办这件事。他首先恭维了我一顿,我当时没有识破他的用意所在,所以很容易就上了圈套。然后,他假装忽然想出这个主意,让我去干。我拒绝了好半天;可是他固执己见,又向我百般阿谀奉承,我抵抗不住,结果投降了。我每天早晨去割一些最好的龙须菜,拿到茂拉尔市场出售;市场上有位老太婆,她猜我是偷来的,便向我当面揭穿,以便贱价收买。我作贼心虚,只好凭她随意给价,然后我将钱如数交给维拉。这钱马上变成一顿饭菜,置办人是我,吃的是他和另外一个伙友。他给我一点小惠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了,至于他们的酒杯,我摸都没有摸到。

这种小把戏我一直干了好几天,我丝毫没有想到偷窃一下偷窃者,即从维拉盗卖龙须菜的收入中抽个头儿。我实心实意干这种勾当,唯一的动机就是为了讨主使人的欢心。但是,假若我被人捉住的话,我要怎样挨打、受骂、大吃苦头啊,而那个坏蛋一定会说我诬赖他,别人也一定会相信他的话,结果,我便要以诬告之罪受到加倍的惩罚,因为他是个伙友,而我只是一个学徒!作恶的强者逍遥法外,无辜的弱者遭殃,走遍天下皆是如此。

这样一来,我才了解到偷窃并不象我原来想象的那样可怕。我对这门学问很快便登堂入室,凡是我想弄到手的东西,只要我力所能及,那就难保安全了。在师傅家里,我吃的并不算坏;我所以难以克制自己的食欲,是由于看到我师傅吃东西太没节制。每当端来美味珍馐的时候,他便把青年人赶下桌子,我觉得这种习尚是培养馋鬼和小偷的最有利因素。没有多久,我便兼任这两种角色了;一般来说,我总是得心应手,只偶尔被捉住挨顿苦揍而已。

有一次我偷苹果,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一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感到战栗,也觉得好笑。那些苹果放在储藏室的最里边,那间储藏室上面有一个很高的格子窗,厨房里的阳光可以射到里面去。有一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便登在案板上,向“赫斯珀里得斯苹果园”张望我所不能接近的禁脔。我把烤肉的铁叉子取来,看它是否够得着;不成,它太短了。我又找了一个小叉子(我师傅喜欢打猎,为了烤打来的野味,所以专门预备一个小叉子)接在上面。我扎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我到底扎上了一个苹果,这可把我乐坏了。我小心翼翼地往上拉,苹果已经接近格子窗户了。我伸手去拿。但是,多么叫人伤脑筋啊!苹果太大,从格子里拿不出来。为了拿它,我费了多少苦心!要使铁叉子不掉下来,我必须找个夹住它的东西,要切苹果,我必须找把相当长的刀子,在切的时候,又必须有一块托板。等万事齐备以后,我就开始切苹果,我打算把它切成两半,分别取出来。但是,我刚刚切开,两块苹果就都掉到储藏室地下去了。富有同情心的读者哟,请分担我的烦恼吧!

我并没有丧失勇气;不过,我已经浪费了许多时间。我怕冷不防被人逮住,只好等第二天再来作比较幸运的尝试。于是,我就好象没事人儿似地,干我的工作去了。至于储藏室里那两个不会保守秘密的凭证,对我是多么不利,我连想都没有想它。

第二天,我找了个适当机会,又作了一次新的尝试。我爬上我的楼板,伸出铁叉,对准苹果,正准备去扎……谁知道那个守卫龙并没睡着,储藏室的门叭哒一声开了。我师傅走了出来,两手一叉,瞪着我,对我说:“好哇!”……写到这里,我的手哆嗦得连笔都攥不住了。

由于经常挨打,我渐渐对挨打也就满不在乎了。后来我觉得这是抵消偷窃罪行的一种方式,我倒有了继续偷窃的权利了。我并不把眼睛向后看、看我挨打时的情况,而是把眼睛向前看,看我究竟怎样复仇。我心里想,既然按小偷来治我,那就等于认可我做小偷。我发现,偷东西与挨揍是相辅而行的事情,因而构成了一种交易,作为交易的一方,我只要履行我所承担的义务就行了,至于对方的义务,那就让我师傅费心去履行吧。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每当我偷东西的时候,就比以前更加心安理得了。我对自己说:“结果会怎样呢?挨揍吗?管它呢!我生来就是为挨揍的。”

我好食而不贪,好色而不淫:由于别的欲念太多,这两种欲望就被冲淡了。非心闲时,我从来不思口福,而我平生又难得心闲,所以就很少有思考美味的时间。正因为这样,我才没有把我的偷窃伎俩长期局限在食物上,不久,我便把它扩展到我所希求的一切东西上面去了;后来我所以没有变成职业小偷,只是因为我一向不爱钱的缘故。在作坊的一端,我师傅另有一间私室,门老是锁着,我想了个窍门,把它打开,然后再人不知鬼不觉地把它关好。我潜入那个房间,征用了师傅的应手工具、精美图案和产品模型,凡是我所喜爱,凡是他有意瞒着我的东西,我都拿。说真的,这种偷窃是无辜的,因为我偷来的东西还是用在给我师傅干的活上;不过,由于我能够自由支配那些小东西,所以心里喜欢得不得了;我觉得,在偷师傅的产品时,仿佛连他的技术都偷来了。另外,在一些小匣里,我发现有碎金块、碎银块、小宝石、贵重物品和钱币。我呢,口袋里只要有四五个苏,就心满意足了,因而不但没有去摸匣子里的任何东西,就连贪婪地看上一眼,我记得也没有过。我看见那些东西的时候,我心里不是喜欢,而是恐怖。我深深相信,我对于盗窃金银财宝以及对于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的畏惧,大半是由于教育的结果。另外一小半,是由于内心里交织着丢脸、坐牢、受罚、上绞刑架的观念,只要一起盗心,这些思绪便会使我不寒而栗;所以,我总觉得,我的那些恶作剧只不过是淘气罢了,实际上也正是如此。我认为,结果顶多挨我师傅一顿狠揍,这是我早就有所准备的。

不过,我再重复一遍,我渴望的那点儿东西实在有限,根本谈不上什么悬崖勒马的问题,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念头要打消。对于我,一张上等图画纸比可以买一令纸的金钱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我的怪癖是从自己的一种特殊性格产生的。因为这种性格对我的行动发生过巨大影响,所以我必须说个仔细。

我的欲望是非常炽烈的,每当它激动起来的时候,我的那种狂热是无与伦比的;什么审慎,恭敬,畏惧,礼节,我完全不管不顾,我变成一个厚脸皮的胆大包天的人,羞耻心阻挡不住我,危险也不能使我畏葸不前,除了我所迷恋的那件东西而外,我觉得天地虽大,却仿佛空无一物。然而,这只是一瞬间的事,过了这一瞬间,我又陷入虚无飘渺之中了。

宁静的时候,我简直是疏懒和懦怯的化身;无论什么都使我害怕,无论什么都使我沮丧;一只苍蝇飞过,都吓我一跳,哪怕一句话,我都懒得讲,哪怕一个手势,我都懒得做,我的畏惧和羞耻心把我拘束到了极点,我真想藏到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在我非动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动;在我非说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说;如果有人注视我,我便张煌失措。在我热情洋溢的时候,我也能够说几句漂亮话,但是,在日常谈话中,我简直无话可说,甚至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我又非说不可,所以我遇到日常谈话就苦不堪言了。

再说,我的任何一种占有支配地位的欲念,都是不能用金钱收买的东西。我所追求的是纯洁的玩乐,而金钱会把一切玩乐都玷污。比方说,我喜欢美味,但是,我受不了高朋满座时的拘束,也受不了小酒馆里的放荡,我只能跟一个知已共享其乐;我不能独餐,因为独餐时,我便胡思乱想,结果就会食而不知其味。如果我心里焚起情欲之火,需要女人的话,那么,我这颗兴奋起来的心所更渴望的是爱情。凡是可以用金钱得到手的女人,在我的眼睛里,她们所有的动人之处,都会荡然无存,我甚至怀疑我是否还愿意跟这种女人在一起。我对于唾手可得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出钱买,我便感到索然无味。我爱的是那些只有我一个人首先尝到味道的东西。

我不但从来不象世人那样看重金钱,甚至也从来不曾把金钱看做多么方便的东西;金钱本身是毫无用处的,要享受它,必须把它变成别的东西:必须购买,必须讨价还价,必须时常受骗;虽掷千余,难遂所愿。我本想得到一件质地好的货色,但如果用钱去买,弄到手必然是一件劣货。我以高价买鲜蛋,结果是个臭蛋;我以高价购买成熟的水果,结果是个未成熟的;我以高价找个纯洁少女,结果是个淫荡的。我好美酒,但是到哪儿去找?到酒肆去吗?不论我怎样预防,结果我得到的还是伤身的劣酒。如果我非要称心满意不可,那便要操多少心,弄多少麻烦!我必须结识许多朋友,找代理人,送佣金,写信,东奔西走,伫候佳音,而结果往往还是上当。金钱金钱,烦恼根源!我怕金钱,甚于我爱美酒。

在我学徒时期和学徒以后的时期,我曾经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甜美的吃食。我走到一家点心铺门前,看见柜台那里有几个女人,我心里就想,她们又说又笑,一定是在嘲笑我这个小馋鬼呢。我又走到一家水果店门口,瞟着鲜艳诱人的梨,但是,有两三个小伙子就在旁边盯着我,我的一个熟人正站在店铺门前,我又看见有一个姑娘从远处走来,便怀疑她是不是家里那个女仆?由于我是近视眼,我产生种种的幻觉,我把所有的过路者都当成熟人了。总之,不管在那儿,我都觉得胆怯,都知难而退;我越觉得不好意思,瞅着那些东西就越眼馋。到末了,我只好象一个傻瓜似的,带着馋涎欲滴的食欲转回家去;我口袋里的钱虽然足可供我一顿美餐,但我不敢买任何东西。

在我自己或别人使用我的金钱的时候,我所经常感受到的困窘、羞惭、厌恶、麻烦以及其他种种的不快,如果必须把它们都—一写出来,那就得记一大篇枯燥无味的细账。但是,读者在逐渐了解我的生活的时候,一定会逐渐熟悉我的性格,因此,用不着我来赘述,他们便会了解前面所讲的一切了。

一旦有了这些了解,人们就容易明白我所具有的矛盾之一就是:对于金钱的极端吝惜与无比鄙视兼而有之。对于我,金钱并不是多么可人意的东西;当我没有它的时候,我决不想它;当我有它的时候,由于我不知道怎样使用才合我的心意,只好把它长期存放起来;但是,只要遇到适意的良机,我便顺手花掉,连钱包空了都不知道。不过,不要从我身上寻找守财奴的怪癖——为了摆阔而大手大脚地花钱;恰恰相反,我总是偷偷地花钱,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我决不以挥金如土来炫耀自己,而是尽量隐蔽。我深深觉得,金钱不是由我这样的人使用的东西;只要手头有几文,我都感到可耻,更不用说去使用它了。万一我有一笔足能让我过惬意生活的收入,老实说,我决不会当一个守财奴。我一定把这笔款子统统花光,并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处境使我害怕。我热爱自由,我憎恶窘迫、苦恼和依附别人。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便可以保持我的独立,不必再费心思去另外找钱。穷困逼我到处去找钱,是我生平最感头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我吝惜金钱。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正因为这样,我才牢牢掌握自己占有的金钱,不贪求没有到手的金钱。

所以说,我的淡泊不过是出于懒惰罢了。我觉得,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求财的痛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因为既然有了一掷千金的机会,谁还斤斤计较利害得失呢?对于我,物的诱惑力比钱的诱惑力大,因为在金钱和所希望享有的物品之间,永远存在着一个媒介物,而物品本身和享用之间却是毫无间隔的。我看到某一物品时候,它能诱惑我,而当我只看到获得该物品手段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到这种手段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儿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我宁愿自己去拿,而不愿向人家讨。然而,在我一生之中,无论是孩提时代还是成人以后,我从来没有偷过人家的一个铜板;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十五年前,我偷过七个利物儿零十个苏。这件事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它是无耻与愚蠢的巧合,假若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另外的人,我简直不会信以为真。

事情发生在巴黎:约下午五点钟,我跟德·弗兰格耶一同在“王宫”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到歌剧院去吧!”我欣然同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给我一张,然后,他拿着自己那张票一个人在前边走,我跟在后边。他先走进去了,我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向里边瞧了瞧,只见大家都在站着。我心想,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我很容易被挤丢;反正德·弗兰格耶一定这样想。于是,我离开那里,交了副票,取了钱,走了出来。万万没有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观众全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很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跟我的天性完全背道而驰。我所以把它记载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陷入精神错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根据他们的行动断定他们的善恶。我所要偷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不是作贼,就越寡廉鲜耻。

如果我把学徒时代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卑鄙的市井无赖所走过的每个历程—一讲述,那就永远讲不完了。我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是,我对这些恶习未能产生丝毫兴趣。我讨厌伙伴们的那些娱乐。当我由于束缚重重,连对工作都感到乏味的时候,我便厌倦了一切。结果,我把久已放弃的读书癖重新捡了起来。我是占用工作时间偷着看书的,因此造成一种新的罪过,惹来一些新的惩罚。不过,我的读书癖越受到限制,兴致也越高,不久,就陷入狂热状态了。有一个有名的女租书商,名字叫拉·特里布,她向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好书坏书都行,我不挑选,什么书我都同样贪婪地阅读。我在干活的案子上读。出去办事的时候读,蹲在厕所里读,我经常一连几小时沉醉在书籍里。我读得头晕脑胀,别的事儿什么也干不下去了。我师傅窥探我,捉住我,打我,抢走我的书。有多少本书被撕毁,被焚烧,被扔到窗户外边去啊!拉·特里布的店铺里,有多少部残缺不全的文集啊!我没钱付给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衬衫,自己的领带,自己的衣服给了那位租书商。我每星期日一定把师傅付给我的三个苏零花钱给她送去。

讲到这里,读者也许要说,金钱不还是必需的吗!说的对。不过,这是在我爱书成癖,不能进行其他活动的时候。新的兴趣完全征服了我;我除了读书而外,什么都不想干,连东西也不想偷了。这也是我身上的突出的特点:当我的某种爱好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我转移目标,就能改变我,迷惑我,最后使我如醉如痴。于是我忘却一切,一心只想我所倾慕的新的东西了。我口袋里只要有一本新书,我的心就怦怦跳了起来,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只要剩下我一个人,我马上就把它掏出来,这时,我再也不想上我师傅的私室里去乱翻了。我相信,即使我爱上什么更高价的娱乐,我也决不会去偷钱的。我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拉·特里布肯赊给我,押金很少。我只要有书放在衣袋里,其他一切就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管得到多少钱,我都原封不动献给那位女老板。当她向我催索欠款的时候,我便立刻拿自己的东西去抵偿,那是最简便不过的办法。偷钱以备不时之需,未免太有远见,偷钱还账也谈不上什么诱惑。

由于吵嘴、打架,由于偷阅选择不当的书,我变得性情孤僻,沉默寡言;我的精神也开始变坏,我过起真正落落寡合的生活来了。虽然由于我嗜书如狂,难免阅读一些平淡无味的东西,但是,我幸而没有阅读那些下流的淫书。原因倒不在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把这种书租给我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而是每当她向我推荐那些淫书的时候,为了提高租价,总是摆出一副神秘的面孔。这种面孔一方面使我感到羞惭,一方面使我感到厌恶,因此,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了。我的天性本来就腼腆,再加上机缘凑巧,所以一直到三十岁,我认来没有涉猎过任何一部上流社会的漂亮女人在读的时候都觉得难为情的坏书,这种书她们只能偷着看。

不到一年功夫,我把拉·特里布这家小书铺的书全读光了。此后,每当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感到十分烦闷。但我的读书癖已经纠正了我那些幼稚无赖的恶习;我对书籍,虽然有时选择不当,而且其中常常有些很坏的东西,可是,凡是我所读过的书籍,在我的内心里,都比我的职业能唤起更高尚的感情。对唾手可得的东西,我感到厌烦,那些可能诱惑我的东西,我又觉得它们离我太远,于是找不到任何能够打动我的心弦的东西了。我的感官早已蠢蠢欲动,我简直想象不出它所要求的享乐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我对于这个真正的目标可谓一无所知,我仿佛是一个没有性欲的人。当我已经进入成年,春情不住发动的时候,我常常想起从前一些古怪的行径,然而,事情只此而已。在这种奇异的情况下,惶惶不安的想象把我从自己的手里拯救出来,平息了我那日益旺炽的欲火。经过是这样:我以沉思默想书中曾使我最感兴趣的环境来自娱,我追忆那些环境,我改变它们,综合它们;我要变成我所想象的人物之一,并使我所设想的那些空中楼阁恰恰适合我的身分。我总是把自己放在我感到最称心如意的地位。到了最后,我已完全处在我所玄想的环境中,竟至把我极端不满的现实环境都忘掉了。由于我喜欢这种空中楼阁,又容易到那里去神游,结果,我就讨厌起我周围的一切,养成了爱好孤独的性格,从此以后,我始终是一个爱好孤独的人。乍看起来,这种性格显然是极端恨世的,十分阴郁的,然而实际上,它是从一颗充满热情、善良、温和亲切的心产生出来的,而这颗心,由于找不到跟它相似的心,就不得不耽于幻想了。现在,我只指出这种癖好的起源与最初的原因就够了。这种癖好改变了我所有的欲念,并且因为这种癖好本身包含着欲念,就使得我热中于梦幻而懒于行动。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这时候,我心神不安,对自己和其他一切都感不满,对自己的工作毫无兴趣,我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欢乐,心中充满了茫无目的的欲念,我毫无原因地潸  然泪下,我无缘无故地喟然长叹,一句话,由于看不到自己周围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我就只好寄情于玄思遐想了。每到星期日的时候,我的伙伴们在做过礼拜以后,就来找我跟他们一同出去玩。在未去以前,如果我有可能逃走的话,我是宁愿逃开他们的。不过,一旦参加他们的娱乐,我比谁都兴奋,比谁都跑得远。推动我是很困难的,叫我停下也不容易。我的脾气永远是这样。当我们到郊外去散步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前头,除非别人提醒我,我连到时候该回去都忘了。我有两回不得不在城外过夜,因为在我回城以前,城门已经关上。第二天我受到怎样的处分,是可以想象的。第二次,师傅警告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因此我下定决心不再冒险了。可是,这个万分可怕的第三次仍然落到了我的头上。米努托里队长是一个该死的家伙,当他看守城门的时候,总比别人提前半个钟头关城门。我虽然早有警惕,结果也毫无用处。那天,我跟两个伙伴一同回城。离城还有半里,我听见预备关城的号声响了。我两步并作一步走。我听见鼓声冬冬地响了起来。我拼命往前跑,跑得通身大汗,连气都喘不上来。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远远看见那些兵士还在站岗。我赶紧跑上前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可是已经迟了。我在离前卫二十步的地方,看到第一号桥已经吊了起来。当我看到号兵扬起可怕的号角的时候,我身上就哆嗦起来,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那不可避免的遭遇就从这一刹那开始了。

我于万分悲痛中倒在斜堤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于我的不幸只是觉得可笑,他们马上决定应该怎样做。我也确定了自己的方针,但是,我的方针跟他们的完全不同。我当场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回我师傅那儿去了。第二天,城门开后,他们回城的时候,我就跟他们永远道别了。只是恳求他们把我的决定偷偷告诉我的表兄贝纳尔,并且通知他可以跟我再见一面的地点。

自从我当学徒以后,因为我住的地方离我表兄家较远,二人就很少见面了。最初,我们每星期日还聚会一下,但是后来,由于我们不知不觉地已经各有所好,两个人就渐渐疏远起来。我相信,这种变化大部分是他母亲促成的。他是上城区的子弟,而我这个可怜的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亲戚关系,我们的身分是完全不同的。他跟我常来常往,那是有失体面的事情。不过,我们俩的关系并没有完全断绝。表兄为人憨厚,尽管有他母亲的训诫,他有时还是按照自己的心愿办事。他听到我下定决心以后,就跑来看我。他跑来不是为了劝阻我或者陪我逃走,而是为了送给我一点财物,以便减轻我出逃中的困苦,因为以我自己的财力,我是不能走出多远的。在他送给我的那些东西里还有一把短剑,我非常喜爱它,我一直将它带到都灵。在那里,穷困逼得我把它出脱了,变了钱好买吃食。后来,我越思量表兄在这紧要关头对我所表示的态度,我越觉得那一定是他母亲的主意,并且也许还有他父亲的主意。因为如果依照他自己的意思,他不可能不阻止我逃走,或者跟我同行。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看他那意思,与其说是在劝阻我,毋宁说是在鼓励我执行自己的计划。当他看到我已经下定决心的时候,他就跟我道别,眼睛里没有流几滴泪。从那以后,我们既没有书信往还,也不曾重新会面。真是千古恨事!他的脾气本来很好,我们俩是天生的一对知心朋友。

当我听天由命、远走高飞以前,让我这样考虑一下:假若我遇见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前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觉得在某些行业里,特别是在日内瓦镂刻行业中当一名善良的手艺人,过那种平稳安定的、默默无闻的生活,倒是最合乎我的解性,能够给我带来莫大的幸福。干这种行业,虽然不能发财致富,但是温饱有余。它可以限制我此后的生活中不致有很大的虚荣心,它可以给我充分的闲暇来从事一些有节制的爱好;这样,我就可以满足于我的小天地,既不想也不能僭越雷池一步。我的想象力是非常丰富的,它足可以用那些绚丽的幻想来美化任何生活;我的想象力是十分强烈的,它足可以让我随心所欲地从这一幻想飞驰到另一幻想;至于我自己实际上究竟处在怎样的地位,我是不大在乎的。不论叫我干什么,我都能轻而易举地飞上我所臆造的海市蜃楼。我觉得,天下最简单的职业,最不必费心劳神的职业,最能够保持精神自由的职业,正是最适合于我的职业;而我的职业恰恰是这样一种职业。我本来可以听从自己的性格,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间,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称心如意的交际中,平平静静、安安逸逸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我将会成为善良的基督教徒,善良的公民,善良的家长,善良的朋友,善良的劳动者,在任何方面都是一个老好人。我本来可以热爱我的职业,也许还能为本业争光,并且在度过虽然朴素微贱、但是既无风波而又安乐的一生之后,在家人的环绕中安然地瞑目。当然,大家很快就会把我忘掉。不过,只要有人想到我,他对我一定会追念不止的。

可是,事情偏偏不是如此……我给大家描述的将是怎样一幅画面呢?哎!先不要急着谈我身世中的那些惨痛境况吧,这种辛酸事,我将来向读者谈得只会太多而不会太少的。

谢选骏指出:人说“出生于二十世纪的法国小说家、诗人、散文家、评论家洛朗·努涅斯在其2017年出版的《首语之谜》中对此序言进行逐字分析。”——

卢梭手写了对他而言的真诚;他从不否定自己的恶与善,而是将自己至于神的审视之下,这点,从其使用圣奥古斯丁《忏悔录》,这名基督教圣人自传作为书名可知晓。他显然乞灵于人性,宣称即使自己最终记不清个人的人性究竟为何,那也是一种人类的权力;此推论出自于序言中段的“假如在某些地方作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修饰,那也只是用来填补我记性不好而留下的空白”;努涅斯推测,卢梭在这之所以用“修饰”这个词,代表他不只是为忏悔自己的罪行而创作该书,为将以往尘封的记忆重新置于他所认定的“审美”之上,更是为创作一部特别的文学作品:因此,卢梭的“忏悔”有别于真正宗教意义上的“忏悔”,他并不感到任何悔恨,而是将自身置于一种永恒的论辩之境。基督徒一般期盼著上帝的审判,但在这部作品中,卢梭却更像是自己审视自己,而这种“审判”是没有以上对下的关系。正如那句“任凭最后审判的号角如何响起,我都将带著这本书来,在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展示自己”就体现了卢梭非凡的自傲态度,并不将神视作是忏悔的对象。

我看法国人喜欢《忏悔录》这样的小说戏剧般的虚构(考虑到卢梭音乐戏剧的出身,这一点也不奇怪,反之倒很奇怪了),并把它作为事实一样来传播(这就是法国人和其他卢梭信徒或曰“民主自由教徒”们自己的不是了)——这种浮躁浮夸的民族性格,使得法国在和英国的竞争中,全面失败了!



【第二章】


当我由于恐惧而计划逃跑的时候,心里有多么凄惨,但是在一旦实行这一计划的时候,心里反而觉得十分惬意。当时我还是个孩子,就离开家乡,离开亲属,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学艺刚学了一半,还没掌握足以谋生的技能,就中途而辍,置身于没有任何出路的悲惨的穷困境遇中;在稚弱无知的年龄,面临着邪恶和绝望的种种诱惑,在比我以前所不能忍受的还要无情得多的压迫下,到很远的地方去接受苦恼、谬误和陷阱,接受奴役和死亡:这便是我当时要做的,也是我当时料到的前景。然而这跟我自己当时想象的情景又是多么迥然不同啊!我自以为已经获得了的独立是使我精神振奋的唯—一种心情。可以自由地支配我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了,于是我便以为什么都能做,什么都做得成,只要我一纵身就能腾空而起,在空中翱翔了。我可以安全稳妥地进入广阔的天地,那里,将充满我的丰功伟绩,每走一步我都会遇到豪华的宴会和财宝,碰到奇遇,遇到准备为我效劳的朋友和急于博得我的欢心的情人。我一出现,就可以囊括宇宙,但是,我并不想囊括整个宇宙,我要放弃一部分,因为我不需要那么多。我只要结交一些可爱的朋友就够了,其他的事我就不操心了。我不贪婪,我只要一个小小的范围,但这个小小范围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那里我能够支配一切。一座宅第就是我最大的奢望,只要能做那里的领主和领主夫人的宠人,小姐的恋人,少爷的朋友,邻居的保护人,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再没有更多的要求。

我期待着这个朴素的未来,我在城郊流浪了几天,住在我熟识的农人家里,他们对我的接待比城里人亲切得多。他们接待我,留我住,给我饭吃,他们对我实在太好了,真使我受之有愧。这也不能叫施舍,他们在接待中并没有摆出任何高高在上的倔傲神气。

我到处漫游,到处乱跑,一直来到了距离日内瓦二里约的萨瓦境内龚非浓地方,那里的教区神父是德·彭维尔先生。这个在共和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名字,大大引起了我的兴趣。我真想看看“羹匙”贵族的后裔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于是我去拜访德·彭维尔先生:他亲切地接待了我,和我谈起日内瓦的异教以及圣母教会的权威,最后留我吃饭。我对于这样结束议论,又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认为,在他那里吃得那样好,象他这样的神父至少可以和我们的牧师相等。我自信一定比德·彭维尔先生更有学问,尽管他是个贵族,但是,当时我一心一意要做一个好食客,就顾不得做一个好神学家了。他那弗朗基葡萄酒,我喝了觉得十分醇美,这种酒就能让他在辩论中取胜,所以我不好意思再把这样一位好主人逼得闭口无言。我让步了,至少我没有正面反驳。就我说话行事这样有分寸来看,有人会认为我虚伪,谁要果真这样,那可就错了。我不过是忠厚对人而已,这是确实的。奉承,或者更确切地说,迁就别人的意见,不见得总是恶习,尤其对于年轻人,它往往是一种美德。人家盛情招待我们,自然要对人家表示点情谊!对他退让并不是为了欺骗他,只是为了不使他扫兴,不以怨报德而已。德·彭维尔先生接见了我,很好地招待我,有意说服我,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除了我个人所受的好处之外,对他任何好处也没确。当时我幼稚的心就是这样想的。我对这位和善的神父充满了感谢和尊敬之意。我觉得自己比他高一等,但是我不愿意拿这种优越感使他难堪,以此来报答他的款待。我这种行为丝毫没有伪善的动机,我一点也不想改变信仰;我不但不能这么快就产生这种改变信仰的想法,而且我一考虑到这点就感到厌恶,因此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对这种想法总是避而远之。我只是不肯叫那些有意使我改变信仰而表示好感的人不高兴,我愿以虚与委蛇的态度对待他们的美意,显出不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儿,从而给他们一点获得成功的希望。我在这方面的错误,就象那些正经女人的故作媚态,她们有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既不许给你什么,也不答应你什么,却会使你所希望的比她们到时候真能给你的东西要多得多。

当然,理智、怜悯和爱惜体统,都会要求人们不但不能赞成我的愚蠢行为,而且还要把我送回家去,使我离开我正在走着的灭亡之路。这正是任何一个真正有德的人都会这样做的,或者试图这样做的。然而,德·彭维尔先生虽然是个好人,却一定不是个有德的人;相反,他是一位除了拜圣像和作祈祷的德行以外,不知道还有别的美德的信仰者。他是这样一种传教士:为了信仰上的利益,除了写些小册子诋毁日内瓦的牧师们而外,再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主意了。他根本不想把我送回家去,反而利用我那种远离家乡的念头,使我处于纵然有意回家也无法再回去的境地。总之,我可以断言:他让我走的道路是,死于穷困或者变成一个无赖。然而他所看到的决不是这方面,他只看到把一个灵魂从异教中抢救出来,把它交还给天主教会。只要我去参加弥撒,至于做个正直人或是做个无赖汉,那算得了什么呢?再说,不要认为这种想法是天主教徒所独有的,凡是只讲教义的宗教都有这种想法,那儿最根本的是信仰而不是行为。

德·彭维尔先生对我说:“上帝在召唤你,你到安讷西去吧!你在那里可以见到一位非常仁慈的善心的夫人,她由于国王的恩惠,不仅自己摆脱了谬误,还可以把别人的灵魂从谬误中拯救出来。”这指的是最近皈依天主教的华伦夫人,实际上神父们迫使她和任何跑来出卖自己信仰的坏蛋分享撒丁王给她的一笔两千法郎的年金。我居然需要一位非常仁慈的善心夫人的帮助,这使我感到十分羞辱。我很欢迎有人供给我日常所需,但是我不接受任何人的施舍,而且一个虔诚的女信徒对我也没有多大吸引力。然而,一方面由于德·彭维尔先生的催促和那饥饿的熬煎,另一方面,我觉得去做一次旅行,有了一个目标,倒也不错,因此;虽然心里有点不自在,却也下了动身到安讷西去的决心。本来一天的功夫就可以顺利到达,但我不慌不忙,一共走了三天。每逢看到路旁的庄园宅第,我就去寻找奇遇,好象准有什么奇遇在等着我。我既不敢进入宅第,也不敢去敲门,因为我一向是非常腼腆的。但是我在最漂亮的窗户下面唱歌,使我十分惊讶的是,我唱了那么久,连肺都唱疼了,却没有见到贵妇人,也没有见到小姐被我的优美的歌声或绝妙的歌词吸引出来,因为我所会的歌曲都是很精彩的,是我跟伙伴们学来的,而且我唱得也相当精彩。

我终于到达了安讷西,见到了华伦夫人。我一生中的这个时期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绝不能轻轻地略过不谈。那时我已经十六岁半。我虽然不能说是一个美少年,但是我那小小的身材却很匀称,腿脚纤小玲珑,神态洒脱,容貌清秀,嘴小而可爱,乌黑的眉毛和头发,一双小而微陷的眼睛有力地放射出热血中烧的光芒。然而遗憾的是我当时对于这一切丝毫没有理会,而且我从来也未曾想到过我的风采,只是在以后我已不能拿它取得好处的时候才想到过一下。因此我除了因年龄关系而胆怯以外,同时还因为天生多情而胆怯,我总是怕自己使别人不痛快。此外,虽然我的知识已经相当丰富,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世面,对社交方面的礼节习惯完全不懂,我的知识不但不能弥补我的短处,反而使我越发感觉到自己在这方面的缺陷,因此更加胆怯了。

由于担心自己的拜访得不到华伦夫人的垂青,我便采用了别的有利的方法。我以演说家的手法写了一封文词华丽的信,在信上把书中看到的名句和小徒弟的日常用语组合在一起,为了博得华伦夫人的好感,我施展了我所有的才华。我把德·彭维尔先生的信封在我的信里,然后带着惶恐的心情进行这次非同小可的拜谒。当时正逢华伦夫人不在家,人们对我说她刚刚出门到教堂去了。这是一七二八年举行圣枝议式的日子。我跑着赶上前去:我看到了她,追上了她,和她谈了话……我想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地方。此后我曾多少次把我的眼泪洒在这个地方,用我的热吻吻这个地方啊。哎!我真想用金栏杆把这块幸福的地方围起来,使全世界的人都来瞻仰它!谁尊重人类得救的纪念物,谁就该跪拜前进到该纪念物的跟前。

她的住宅后面,有一条走道,右边有一条小溪把房舍和花园隔开,左边是院墙,有一个便门通向方济各会的教堂。华伦夫人正要进入这道门的时候,听到我的声音便转过头来。这一刹那,我真不知惊讶到了什么程度!我本来以为她一定是个面目可憎、老态龙钟的丑老婆子,我认为德·彭维尔先生说的善心的太太只能是这个样子;然而我现在所见到的却是一个风韵十足的面庞,一双柔情美丽的大蓝眼睛,光彩闪耀的肤色。动人心魄的胸部的轮廓——我这新入教的年轻信徒,一眼便把她完全看遍了。我立刻被她俘虏了。毫无疑问,用这样的传教士来传教,一定会把人领进教堂的。我用哆哆嗦嗦的手把信递给她,她笑盈盈地接过去拆开,在德·彭维尔先生的信上瞥了一眼,就来看我写的信,并且从头看到尾,如果不是她的仆人告诉她到了进教堂的时候,恐怕她还要看一遍。她对我说:“哎,孩子,”她的声音使我战慄,“你这样年轻就到处飘泊,实在太可惜了。”她不等我回答又接着说;“到家里去等我吧,叫他们给你预备早饭,弥撒以后我就来和你谈谈。”

路易丝·爱丽欧诺尔·德·华伦是伏沃州佛威市的古老贵族拉图尔·德·比勒家的小姐。她很年轻的时候就和洛桑市罗华家的威拉尔丹先生的长子华伦先生结婚,婚后没有生养子女。由于这桩婚姻不太美满,又受了些家庭纠纷的烦恼,华伦夫人就趁维克多-亚梅德玉到艾维安来的机会,渡过湖去,拜伏于这位国王的膝下;就这样,由于一时的轻率,她抛弃了她的丈夫、她的家庭和她的故乡。她的轻率和我很相似,并且也常常因此而非常懊悔。这位喜欢装做是热心肠的天主教徒的国王便把华伦夫人收留在他的庇护之下,并且给她一千五百皮埃蒙特银币的年金。从一位并不好挥霍的国王手中拿出这样一笔款子,也算是很可观的了。然而,当他得知有人认为他这样收留华伦夫人是对她有爱恋之意的时候,他就派了一支卫队把她护送到安讷西来。在这里,她在日内瓦名誉主教米歇尔-加俾厄尔·德·贝尔奈的主持下,在圣母访问会女修道院里发誓放弃新教,皈依了天主教。

我来到安讷西的时候,她已在这里住了六年,她是和本世纪一同诞生的,当时二十八岁。她的美不在面貌上,而是在风姿上,因此经久不衰,现在仍保有当初少女的丰采。她的态度亲切妩媚,目光十分温柔,嫣然一笑好象一个天使,她的嘴和我的嘴一般大小,美丽的灰发也是很少见的,她漠不经心地随便一梳,就增添了不少风韵。她的身材不高,甚至有点矮小,致使她的体态稍嫌矮胖;虽然没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但是,要找比她那样更美的头、更美的胸部、更美的手和更美的胳膊,那是办不到的事。

她所受的教育是非常杂乱的:她也和我一样,生下来就失去了母亲,因而漫无条理地遇到什么就学什么,从她家庭女教师那里学了一点。从她父亲那里学了一点,从她学校的老师们那里学了一点,而且,从她的情人们那里学的更不少,特别是从一位达维尔先生那里学的最多。这位先生是一个又风雅又有学识的人,并以他的风雅和学识美化了他所喜爱的女人。可是,种种不同的教育是要互相干扰的,而她又不曾很好地加以安排,因此,她所学的东西便不能正确发挥她那天赋的智慧。虽然她学到了一些哲学和物理学的原理,但同时也沾染上了她父亲的对经验医学及炼金术的喜好。她制造过各种液体配剂、酊剂、芥香剂与所谓的神奇妙药,并且自以为有一些秘诀。一些江湖术士便利用她的弱点包围了她,纠缠她,使她倾家荡产,在药炉和药剂之中消耗她的才智、天资和风韵。但以她这种才智、天资和风韵本可以在上流社会中受到极大欢迎的。

尽管那些卑鄙的骗子流氓利用她走入歧途的教育来迷惑她的理智,她那高尚的心灵却丝毫没有受影响,始终如一:她那爱人而又温和的性格,她那对不幸者的同情,她那无限的仁慈,她那愉快、开朗而率直的性情从来没有改变。甚至就是在她接近晚年陷入贫困、疾病和种种灾难的时候,她那爽朗的美丽灵魂仍然使她保持着最幸福时日的愉快,直到死亡。

她的一些谬误的根源在于她总想利用她那取之不尽的精力从事各样活动。她喜欢做的不是妇女们那些偷偷摸摸的艳事,而是要创办和主持一些事业,她是生来就想做一番大事的。隆格威尔夫人要是处在她这种地位只能是一个迷惑人的荡妇,而她要是处在隆格威尔夫人的地位,一定会治理国家。她是个怀才不遇的女人,她的那些才能,如果她处在较高的地位,能使她享有盛名,而她实际所处的那种地位,却把她毁灭了。她处理事情的时候,总是好大喜功,好高务远,因此,她所采用的方法,实际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方法,结果由于别人的过错而告失败。她的计划没有成功,别人几乎毫无损失,而她却毁灭了。这种事业心虽然给她造成了那么多的灾害,但是至少对她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在她被劝诱避居女修道院的时候,阻碍了她在修道院里终其余年。没有变化的、单调的修女生活,小客室中无聊的谈话,不能使一个脑筋总在活动的人心满意足,因为她每天都在拟定新的计划,她需要自由,以便完成那些计划。那位仁慈的贝尔奈主教虽然不如弗朗索瓦·德·撒勒那样富于才智,却与德·撒勒有不少相似之点;他把华伦夫人称作他的女儿,而华伦夫人则有许多地方象尚达耳夫人。要不是她的性情把她从女修道院的闲逸生活中拉出来,而是在那里隐居下去的话,那就更象尚达耳夫人了。新近皈依教会的女教徒,在主教指导下做一些细微的虔城修行的事情,是应该的,但这个可爱的妇人如果不如此,也决不能说她缺乏虔诚。不管她改教的动机是什么,她是忠于这个宗教的。她可以悔恨自己犯了一次错误,但决不希望弥补这个错误。她不仅临死的时候是个很好的天主教徒,而且在真诚的信仰中度过她的一生,我了解她的心灵深处,我敢肯定,她只是因为讨厌装模作样才决不当众表现她是一位虔诚的女信徒,她的信仰非常坚固,用不着装做虔诚。不过,这里不是大谈特谈她的信仰的地方,以后有机会再说。

一切否认心灵感应的人,假使他们能够的话,就请他们讲讲吧,为什么我和华伦夫人第一次会面,第一次交谈,第一次凝视,就不仅令我对她无限钟情,而且产生了对她一种永不磨灭的完全的信赖。假使我对她的感情是真正出自爱情——至少看到我们交往史的人会认为是可疑的,那么,为什么这种爱情一产生,伴随着的却是与爱情无关的内心平静、镇定、宁静、可靠和信赖等等情绪呢?为什么我初次接近一位和蔼、端庄、令人眩惑的女人,接近一位身份比我高而我从未接触过的贵妇人,接近一个能以她对我关心的程度来决定我命运的女人,总之,为什么当我初次去接近这样一个女人的时候,就立刻感到自由自在和轻松愉快,就好象我有充分信心能讨她欢心呢?我为什么一会儿也没感到窘迫、羞怯、拘束呢?我这个天性羞怯、遇事手足无措、从未见过世面的人,为什么第一天、第一瞬间的相处,便和她好象有了十年亲交而自然形成的那种举止随便、言谈温柔和语调亲昵呢?我不谈没有无欲望的爱情,因为我是有欲望的,世界上能有既无挂虑、又无嫉妒心的爱情吗?人不是都想知道一下自己所爱的对象是否爱自己么?可是我一辈子没有想到向她提出这个问题,我只想到问我自己是否爱她;她对我也是如此,对于这个事,她从来没有表现得比我更加关心。我对这位动人的女人的感情中一定有点什么奇异的东西,大家在后面将会看到一些意料不到的怪事。

这时要谈的是关于我的前途的问题,为了从从容容地谈论这件事,她留我共进午餐。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饭的时候没有食欲,连她那伺候我们用饭的女仆也说,象我这样年龄、这样体格、远道而来的客人竟这样不想吃饭,这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些话并没有使女主人对我产生什么不好的印象,倒似乎使那和我们一起进餐的一个大胖子感到难堪,他一个人狼吞虎咽,吃了足够六个人的饭。我完全陷入心神恍惚的状态,不想吃东西。我的心完全被一种新的情绪所占据,我不能再考虑任何其他事物了。

华伦夫人想知道我过去的详情,为了向她述说我那短短的历史,我又恢复了在师傅家中失去的那种满腔热情。我越激起这个杰出的女人对我的关怀,她就越对我即将遇到的不幸表示惋惜。她的神态、眼神和举动,都流露着亲切的同情。她不敢劝我回日内瓦,就她所处的地位说来,如果她这样劝我,那是悖逆天主教的一大罪行。她很知道现在她怎样受监视,她所说的话怎样被注意。然而她以一种极其动人的口吻对我叙说我父亲的痛苦,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他这是赞成我回去安慰我的父亲。她没想到她这样不知不觉说出来的话对她自己是多么不利。我不仅已经拿定了主意不回日内瓦去——这一点似乎已经说过了,而且,我越感到她善于词令,富于说服力,她那些话越打动我的心,我就越离不开她。我觉得回日内瓦去就是在她和我之间筑一道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势必再来一次逃跑,那就不如一狠心坚持下来,而我也就这样坚持下来了。华伦夫人看到自己白费劲,也就到此为止,以免连累自己,但是她用一种怜悯的眼光望着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应该到上帝召唤你去的地方,你将来长大成人,就会想起我的。”我相信她自己也没料到这个预言居然残酷无情地应验了。

困难依然没有解决。象我这样小小年纪,远离家乡,怎样生存下去呢?学徒期刚刚过了一半,说起精通那行手艺还差得远呢。而且即使精通,也不能在萨瓦赖以为生,因为这个地方太穷了,养活不起手艺人。替我们吃饭的那个大胖子,由于不得不暂停一会儿,以便歇一歇他的腭骨,于是发表了一个意见,他说这个意见是来自天上的,可是,从结果来看,倒不如说是从反面那里来的。他的意见是让我到都灵去,那里有一个为训练准备行洗礼的新入教者而建立的教养院,他说要是我到那里去,不仅是灵魂和肉体生活都有了着落,等到我领了圣体以后,我还可以依靠善男信女的慈悲,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至于路费,”那个大胖子继续说,“只要夫人向主教大人把这件善事提出来,他一定会发善心供给的,而且男爵夫人非常慈善”,他一面在他菜碟上颔首致意,一面说,“也一定乐于解囊相助的。”

我觉得所有这些馈赠都非常令人难堪,我心里很不好受,什么话也没说。华伦夫人对采纳这个计划并不象提议人那样热心,只是回答说,对于这个善事,人人都该量力而行,她可以和主教谈谈。但是,我们这位人形魔鬼因为这件事对自己有点小便宜,唯恐华伦夫人不按他的意思去谈,便立即通知那些管事的神职人员,并且跟这些善心的神甫都说好了,所以当华伦夫人不放心我去旅行而要向主教谈这件事的时候,她发现事情已成定局,主教当时就把给我的一小笔旅费交给了她。她没敢坚持叫我留下,因为拿我已届的年龄来说,象她那样年龄的女人要把我这样一个青年人留在身边是不合适的。

我的行程既然由照顾我的人们这样决定了,当然只有服从,甚至我在服从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反感。虽然都灵比日内瓦远,但我认为。由于它是首都,和安讷西的关系总比和一个不同国家、不同宗教的城市的关系要密切些;再说,听从华伦夫人的话我才动身,我认为依然是在夫人的指导之下生活,这比在她身边生活更好。而且,这次远途旅行,正适合我那已形成的漫游癖好,我觉得象我这样的年岁就能爬山越岭,登临阿尔卑斯山的高峰俯视朋辈,真是件美事。各处遨游乃是日内瓦人几乎无法抗拒的诱惑,所以我同意了。那个大胖子两天之后就要和他妻子一同动身,于是我就被托付给他们,由他们来照顾我。我那由华伦夫人给添了不少钱的钱包也交给了他,另外,华伦夫人还私下给了我一点钱和东西,并且周详地嘱咐了我一番,然后我们就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三启程了。

我离开安讷西的第二天。我的父亲便和一位跟他一样当钟表匠的朋友里瓦尔先生来到了安讷西;他们是来找我的。里瓦尔先生是个有才学的人,甚至是个很有才学的人,他写的诗比拉莫特写的还好,他讲话也差不多同拉莫特一样好;他还是一个十分正直的人,但是他的文才没有得到发挥的机会,结果只能把他的一个儿子造就成喜剧演员。

这两位先生见到了华伦夫人。他们骑马,我步行,要想追上我,是轻而易举的,但是他们并没追我,只是和华伦夫人一起对我的命运悲叹了一番。我的舅父贝纳尔也这样自走了一趟。他曾来到龚非浓,知道我在安讷西以后,又回到日内瓦去了。我的亲属们好象是和我的司运星串通一气,要把我送到正在等着我的那个命运的手里。我哥哥就是因为没有受到人们的照拂而自行出走的;出走之后,查无音信,至今谁也不知其下落。

父亲不仅是个正人君子,而且是个耿直的人,他有一个坚强的灵魂,足以构成弘毅之德。此外,特别对我说来,他还是个好父亲。他非常疼爱我,但是,他也爱他自己的乐趣,自从我远离了他以后,他的其他一些爱好就把他那父爱冲淡了。他在尼翁续了弦,虽然他的妻子已经到了不能再给我生育弟弟妹妹的年龄,但她有她的亲属,这就使他成立了另一个家庭,生活在另一种环境,过另一种日子,所以,父亲就不常想念我了。我父亲日益衰老,却没有任何养老的财产。我哥哥和我从母亲手里得了一点财产,这笔财产的收益在我们出外的时候当然就归我父亲了。他不是特意盘算这件事的,也不会因此就放弃了做父亲的责任,只是在不知不觉中这种想法对他发生了作用,冲淡了他的热情,要没有这件事,他会更尽父责的。所以我认为:他明明知道追到尚贝里,就可以追上我,可是只追到安讷西,没有到尚贝里,原因就在这里;我出走之后;每逢去看他,我受到的只是父亲的抚爱,他却没有坚决把我留下来。

我十分了解我父亲的慈爱和美德,他的这种行为促使我自己反省,这种反省大大帮助我保持心灵的健全。从这里,我得出了一种道德上的重大教训,这或许是唯一的富有实际效用的教训:我们要避免我们的义务与我们的利益发生冲突,避免从别人的灾难中企望自己的幸福。我确信,一个人处于这样情况的时候,不设法避免,那就不管他的心地多么善良和公正,迟早会不知不觉地衰颓下去,事实上会变成邪恶的和不公正的。

这种教训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灵深处,虽然实行得晚了些,总算贯彻在我的一举一动中。这种教训使我在公众眼前,尤其是在亲友们当中,显得极其古怪和愚蠢。于是人们就责怪我标奇立异,所作所为与众不同。其实,我既没有想使我的行为同别人一样,也没有想使我的行为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真诚地希望做好事罢了。每当我遇有一种情况,会使我的利益和某一个人的利益发生抵触,因而会使我对那个人产生一种隐蔽的、虽然不是有意的幸灾乐祸之心,我总是竭尽全力从这种情况中摆脱出来。

两年前,元帅大人要把我列入他的遗嘱上,我极力反对。我向他表示,无论给我多少世上的财宝,我也不肯叫人把我的名字列在任何人的遗嘱上,更不肯列在他的遗嘱上。他只好依从我的意见。现在他要给我一笔终身年金,我没有反对。或许有人说这么一来我更合算了;这是可能的。可是,我的恩人啊,我的尊长啊,如果我不幸死在你之后,我知道,你一死,我就失去一切,我对于你的死是绝对无利可图的。

依我看这才是好的哲学,唯一真正合乎人情的哲学。我日益深刻地体会到这一哲理的深邃之处,因此,在我最近的一些著作中,都以种种不同的方式反复予以论述。然而,那些目光短浅的人没有理会到这一点。如果在这部著作完成以后,我的余年还允许我着手另一部的话,我将在《爱弥儿》的续篇中写关于这种哲理的一个非常生动感人的实例,使读者们不能不注意。然而对于一个旅行者的反省已经够了,现在又是该启程的时候了。

我的旅程比我所想象的要愉快得多,那个大胖子并不象他外表上让人看着那么讨厌,他是一个中年人,斑白的黑头发扎成了一个短辫,样子象个士兵,嗓音粗大,相当活泼,能走,更能吃。他什么行业都干过,哪一行都不精通。我记得他曾经打算在安讷西设立一个什么手工厂,华伦夫人当然同意这个计划。现在他到都灵去,是为了取得大臣的批准,路上的大批开销都是别人供给的。这个人富于钻营的天才,经常在神甫们当中鬼混,装出向神甫们殷勤效力的样子。他曾在神甫的学校里学会了一种虔诚的信徒的语言,他就不断援用这种语言,自以为是一个伟大的传道家。他只会圣经中的一段拉丁文,却装作会一千段似的,因为他每天要重述一千遍;此外,只要他知道别人的钱袋里有钱,他就不会没钱花;说他是个骗子倒不如说他是个机灵鬼。他用一种诱募士兵的军官的口吻来进行虚假的说教,好象当年隐居的修士彼得腰间挎着剑宣传十字军似的。

他的妻子沙勃朗太太则是一个相当和善的妇人,她白天比夜里安静些。由于我每天都跟他们睡在一个房间,他们那种夜不成眠时弄出来的声音常把我吵醒,我要是知道那些吵人的声音是怎么回事,我就更睡不着了。可是,我那时甚至对这种事情连一点疑心也没有,我在这方面是完全愚昧无知的,只好听任本能来慢慢开导我。

我愉快地跟我那位虔诚的向导和他的活泼的佳侣继续前进。没有任何意外来打搅我们的行程;我的肉体和精神都沉浸在我有生以来最幸福的状态中。

当时,我年轻力壮,朝气勃勃,无忧无虑,对人对己满怀信心,我正处于人生中的那个短暂而宝贵的时期,这个时期里有种青春活力,可以说把我们整个身心都舒展开了,同时用生活的乐趣把我们眼前的万物也美化了。我那种别具风味的惶惶不定的心情有了对象,不那么飘摇了,这对象固定了我的想象。我把我自己看作华伦夫人的作品、她的学生、他的朋友,甚至是她的情人。她对我所说的亲切的言词,对我轻柔的抚爱,对我那种体贴以及她那脉脉含情的目光(在我看来,她那种目光充满了爱情,因为它激起了我的爱情),这一切,  在旅途中养育着我的思想,使我沉湎在甜蜜的梦幻中。对于我的命运的任何恐惧和惶惑,都扰乱不了我的梦想。我认为把我送往都灵就是负责让我在那里有个糊口之计,在那里给我找个适当的位置。我自己什么都甭操心了,因为有人替我张罗。我没有这个重担,就走得轻松愉快了。我心里充满了青春的愿望、美妙的期待和灿烂的远景。我所看到的一切,好象都是我那即将来临的幸福的保证。我在幻想中看到家家都有田舍风味的宴会;草场上都有愉快的游戏;河边都有人洗澡、散步和钓鱼;树枝上都有美果;树荫下都有男女的幽会;山间都有大桶的牛乳和奶油,惬意的悠闲、宁静、轻快以及信步漫游的快乐。总之,凡是映入眼帘的东西,都令我内心感到一种醉人的享受。这种景象的雄伟、多彩和实际的美都足以说明其所以如此引人入胜是不无理由的;于是,我的虚荣心也露出了锋芒。在这样小的年纪就到意大利去,经过那样多的地方,越过重山,踏着汉尼拔的足迹,对我说来都是一种非我这种年龄所应有的荣誉。除此以外,还常常在很好的驿站打尖,我胃口非常好,又有完全满足这种胃口的食物,因为,说老实话,在那些食物面前,我用不着客气,而且和沙勃朗先生的一顿饭比起来,我吃的那点东西就不值一提了。

我们这欢旅行竟用了七八天的工夫,我不记得我这一辈子有过比这七、八天的旅行更无忧无虑的时候。我们的步子必须适应沙勃朗太太的步子,因此这次旅行只不过是一次长途散步。所有和这一次旅行有关的事物的回忆,特别是那些高山和徒步旅行,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兴趣。我只是在这些美好的日子里这样徒步旅行过,而且总是十分愉快。不久以后,由于种种职责事务和需要携带的行李,使我不得不装成绅士的样子雇车出门;而劳神的挂虑、烦难与困窘,也都和我一起上了车。从此我就不象以前旅行那样,一心只想途中的快乐,而是只想快点到达目的地了。在巴黎时,我曾想我两个和我有同样兴趣的伙伴,每人豁出五十路易和一年的时光,共同去作一次周游意大利的徒步旅行,除了一个拿行囊的随身僮仆以外什么也不带。我找了好久,有不少人曾来找我,他们表面上很赞成这个计划,而实际上每个人都把它看成是空中楼阁,只是随便谈谈,并不打算实行。我记得,我跟狄德罗和格里姆曾经很兴奋地谈过这个计划,终于使他们也有了这种奇思异想。我当时以为这事就算说受了,但是不久又都化为只想作一次纸上空谈的旅行。在这样的旅行中。格里姆所最感兴趣的只是叫狄德罗去犯许多反对宗教的罪行,让我替他关进宗教裁判所。

遗憾的是我到都灵太快了。只是由于喜欢在这个大城市观光,又因脑子里有了妄图虚名的空想,希望自己早日成为出头露面的人物,这种遗憾心情才缓和下来。这时我已经觉得自己的身分比我过去当学徒高了无数倍;我丝毫没有预料到,过不了多少时间,我就要变得远远不如当学徒了。

我方才已经说了一些琐碎的事情,下面还要接着谈一些在读者看来毫无趣味的事,因此,在继续往下叙述以前,我应先请读者原谅,并向读者为自已作一些辩解。我既然把我自己完全赤裸裸地摆在公众面前,就不该有任何隐晦或隐瞒的情节,我必须从始至终站在读者面前,叫读者可以原原本本地了解我心灵中的一切迷误,叫读者洞见我生活中的一切角落,叫读者片刻不停地用眼盯着我,要不然,当读者在我的叙述中发见最小的漏洞和空隙时;心里会想:“他那时候做什么去了?”就会指责我好象不肯把一切都讲出来。我宁可利用这些叙述来揭露人的邪念,而不愿由于我的沉默,扩大了人的邪念。

我随身携带的一些钱和东西全完了。因为闲谈中我泄露了秘密。我太粗心大意,对我的引路人说来,这倒是不无收获的。沙勃朗太太耍尽了一切手法,甚至把华伦夫人给我系在短剑上的一条银丝带都给我弄走了,在我失去的东西中这是我最爱惜的物件;如果我再不力争的话,连那柄短剑也落到他们手里了。路上他们倒老老实实地替我支付了一切费用,但是最后他们把我弄得两手空空。我一到都灵就钱也没了,衣服也没了,连换洗衣服都没了,我只有凭自己的本领去找生财之道了。

我带了几封介绍信,拿出来交给了收信人,我立即被人送到志愿领洗者教养院去,我是为了换取衣食才去受这种宗教开导的。我一往里走,就看见一个大铁栅栏门,我刚一进去,这个大铁门就紧跟着用两道锁牢牢地锁上了。这样的开端使我感到的只是重压而不是轻松。当有人把我带进一间相当宽阔的房间的时候,我就开始思索起来。这个房间尽头有一个木制的祭台,祭台上有个大十字架,祭台周围放着四五把椅子,也都是木制的。那些椅子看来好象上过蜡;其实不过是由于长久使用和不断摩擦而发亮罢了。这就是房间里的全部家具。大厅内有四五个奇五的恶汉,那就是我的学友,与其说他们是要作上帝儿女的后补教徒,不如说他们是魔鬼的护卫。其中有两个克罗地亚人。他们自称是犹太人和摩尔人,他们对我说,他们一向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过着流浪的生活,不管在哪儿,只要他们认为有利可图,便接受天主教教义,领受洗礼。另外一个铁门打开了,它是在院内的大阳台中央。我们那些志愿领洗礼的妹妹们从这个门走进来,她们和我一样,不是通过洗礼,而是通过改教的宣誓来获得新生。她们都是最不顾廉耻的卖身的女人和一些最丑恶的淫妇,基督的羊圈这样受糟蹋可说是第一次。其中只有一个我看着还漂亮,也十分迷人,她差不多和我年岁相仿,也许比我大一两岁。她有一对滴溜溜的眼睛,有时和我的目光相遇,这就引起了我想和她结识的愿望。三个月以前她就到了这里,虽然以后又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要想接近她却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我们那位年老的女监管人寸步不离地看管着她,那位神圣的教士也总是缠着她毫不放松,这个一心要使她改教的神圣教士,对她所用的热情远超乎诲人不倦的努力。应该设想,她是极端愚蠢的,虽然她看来并不如此,因为从来没有人象她似的需要受这么久的训海。那位神圣的教士总认为她还不够宣誓的程度。但是她过腻了这种幽居的生活,要求离开这个避难所,入教不入教没关系。所以,必须在她还愿意作一个天主教徒的时候接受她的要求,不然的话,她要是反抗起来,就会连天主教徒都不愿意当了。

为了欢迎我这个新来的人,这一批人数不多的志愿领洗者全体集合,开了一个小会,会上有人对我们作了简短的训话,叫我不要辜负上帝赐予我的恩惠,叫别人为我祈祷,并劝他们给我做好榜样。会后,我们的贞女们都回到她们的修道院去了,现在我才有足够的时间怀着惊奇的心情悠闲自在地欣赏我所住的地方。

第二天早晨,为了进行训诲,又把我们集合起来,这时我才开始第一次考虑到我将要采取的步骤,以及促使我这样做的一切情况。

我从前说过,现在还说,将来也许还要说的一件事,我日益深信的一件事,就是如果有个受过合理而良好的教育的孩子,那就是我。我出生于一个风俗习惯不同于一般人民的家庭里,我所受到的教训,都是我尊亲长辈们明智的教训;我所看到的榜样,都是我尊亲长辈们贤德的榜样。父亲虽然是一个喜好玩乐的人,然而他不仅十分正直,而只宗教观念很强,他在社交界是个漂亮人物,回到家里却是一个教徒。他很早就把自己所具有的道德观念灌输给我了。我的三个姑姑都非常贤慧。大站和二始是虔诚的信女。三姑是个非常娴雅聪明而又通情达理的姑娘;她也许比我两个大姑更虔诚,虽然她的虔诚在表面上不太显著。我从这样一个值得尊重的家庭到了朗拜尔西埃先生那里,朗拜尔西埃先生不仅是个教会中人,而且是个宣教士,他衷心信仰上帝,言行也差不多一致。他和他的妹妹发现了我心灵中的虔诚的宿根,他们就用温和的、理性的教育培养我这宿根。为了这件事,这两位可敬佩的人所用的方法都是十分真诚、十分谨慎、十分合理的,所以在他们讲道说教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厌烦,我每次听完讲道以后,总是深受感动,并且立志要过正当的生活,而且由于我念念不忘他们的教导,很少破坏过自己的誓言。但贝纳尔舅母的虔诚却使我有点儿厌恶,因为她好象把虔城当做一种职业。在我师傅家里,对宗教方面的事,我几乎完全不想了。但是我的想法没有改变。我没有遇到把我引诱坏了的青年朋友,我虽然变成了一个顽皮的孩子,却不是一个不信教的人。

所以,我那时候对宗教的信仰,完全是我那样年龄的孩子所能有的信仰,而且我的信仰甚至比一般孩子还深。但是现在为什么隐瞒我的思想呢?因为童年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象个儿童,我总是象成年人一样地感觉,思考。我生来就和别人不同,只是年纪越来越大,我才渐渐变成了一个普通人。你看到我这样把自己说得有点儿象个神童,一定会笑我的。笑就笑吧,但是,笑够了以后,请你再找出一个六岁的孩子,能被小说吸引住,能对小说发生兴趣,甚至感动得流出热泪来,如果你能找出,我就觉得我这种自炫是可笑的,我就承认我错了。

因此,我说,为了叫人们日后能保持宗教信仰,就决不要对孩子们谈宗教,孩子们是不会象我们那样去认识上帝的。这话不是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而是根据我的观察,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经验是完全不适于别人的。找几个象让-雅克·卢梭那样的六岁的孩子来,在他们七岁的时候跟他们谈上帝,我保证你绝对不会冒险的。

我想谁都知道,一个儿童,甚至一个成年人,其有所信仰,无非是生在哪个宗教里就信仰哪个宗教,这是显然的。这种信仰有时会减弱,但很少有所增强;信仰教义是教育的结果。除了这种一般的道理使我热衷于我先辈的宗教之外,我对天主教深感厌恶,这种厌恶的心情是我的故乡城市的人们所特有的。人们常对我们说,天主教是极端的偶像崇拜,并且把天主教的教士们描绘成非常阴险可怕的人物。这种感情在我身上是非常强烈的。起初,我一瞧见教堂的内部。一遇到穿小白衣的神父,一听到迎神时的钟声,就立刻惊慌恐怖得浑身发抖,后来不久,在城里时我没有这种情结了,但是到了乡村教堂里还常有这种感觉,因为这些教堂和我最初体会到这种感觉的教堂太相似了。不过,想起日内瓦附近的神父们那样乐于爱抚城市的孩子,这就确实形成了奇异的对照。送临终圣体的钟声,固然使我恐惧,教堂里做弥撒和做晚祷的钟声则又使我想到午餐和午后点心、鲜奶油、水果和奶酪。彭维尔先生的盛宴又曾对我发生巨大的影响。这些都使我很容易地麻醉了自己。我原先只从娱乐与美食方面来认识罗马旧教,觉得可以逐渐习惯于这里的生活,至于正式加入这个教会的念头在我脑筋里只是一闪即过,认为这是遥远的将来的事。现在没有办法变卦了:我抱着极大的厌恶心看待我自己的这种诺言及其不可避免的后果。我周围的未来的新入教者又不能以他们的榜样来支持我的勇气,因此我无法装模作样,实际上我的神圣功业只是一种歹徒的勾当。虽然我还年轻,我已感觉到不管哪个宗教是真正的宗教,我也要出卖自己的宗教了。即使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也会在心灵的深处欺骗圣灵,并因而受到人们的鄙视。我越想这些,就越对自己愤恨,并且抱怨命运使我落得这种下场,好象这种下场不是我自作自受。这些想法有时非常强烈,如果转瞬之间我发觉大门是开着的,我一定会逃走,然而,我没有遇到这样的机会,所以我的决心也未能长时间保持下去。

有过多的秘密欲望在进行搏斗,以战胜我的心。除此之外,坚持不返回日内瓦的既定计划,没脸见人。登山越岭的艰苦,以及远离故乡、一贫如洗、举目无亲的困窘,这一切都令我感到我的良心上的谴责是为时已晚的悔恨。我为了给以后要做的事情寻找卸责的借口,便假装着谴责以前所做的事情。我夸大从前的罪过,以便把将来的罪过视为必然的后果。我不向自己说:“你还没有犯下什么重大的罪过,只要你愿意。还可以成为无罪的。”却向自己说:“哀叹你自己犯过的和你不得不继续要犯的罪过吧。”

实际上,象我这样年龄的人,要推翻自己的诺言或人们对我的期望,以便打破自己加在自己身上的锁链,并以极大的勇气不顾一切后果公开声明我决不放弃我祖先的信仰,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啊!这种勇气不是我这种年龄的人所能有的,侥幸成功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事情已经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我反抗越厉害,人们就竭力想办法来制服我的反抗。

大多数人都是在运用力量已经太晚的时候,才埋怨缺乏力量。这虽似诡辩,但是我的失败也就在这里。勇气只有我们犯错误的时候才是可贵的,假使我们始终谨慎从事,我们就很少需要勇气了。但是,种种容易克服的倾向对我们具有无可抗拒的吸引力,只是我们轻视诱惑的危险,才会向轻微的诱惑屈服。我们都是不知不觉地陷入本来毫不费力就可以避免的险境。可是,等到陷入这种险境之后,没有惊人的英勇毅力便不能从那里挣脱出来。我们终于落入深渊了,这时便向上帝哀祷:“为什么你把我造得这样软弱?”上帝却不管我们怎样辩解,只是对我们的良心回答说:“我是把你造得太软弱了。以致你自己爬不出深渊,因为我原先把你造得够坚强的,你本来就不会掉进深渊。”

我还没有下定决心当个天主教徒。但是,我看到限期还远,可以慢慢地习惯于这种改教的想法,在等候期间,我想或许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件使我从困难中摆脱出来。为了争取时间,我决意尽可能来进行最有力的防御。不久,我的虚荣心也使我忘却了准备作天主教徒的决心。自从我发现有几次我把那些试图开导我的人难住以后,我便觉得不用费更多的力量就可以完全把他们驳倒。我甚至怀着一种可笑的热忱来做这种工作,因为在他们开导我的时候,我也开导他们。我真相信,只要说得他们信服了,他们就会转为新教教徒的。

因此,他们发现我无论在知识方面,或是在意志方面,都不象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对付。一般说来,新教徒比天主教徒学问高,而且是必然如此:前者的教义要求论证,后者的教义则要求服从。天主教徒必须接受别人的判断,新教徒则必须学会自己判断。这点他们是知道的,他们只是没有料到以我的资历和年龄会给一些对宗教研究有素的人带来多少困难。再说,我还没有拜领过圣体,也没有受过与此有关的教育,这都是他们知道的,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却不知道我曾经在朗拜尔西埃先生那里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另外,我还有一间小仓库,也是让这些先生们十分头痛的,这就是《教会与帝国历史》,我在父亲那里差不多把这部书都背了下来,后来日子一久便渐渐淡忘,但是,随着争论激烈展开,我又想了起来。

有一位老神父,人虽矮小却是相当严肃的,他把我们叫在一起,第一次向我们布道。这次布道会对学友们来说,与其说是进行一次辩论,不如说是一次教理问答,这位老神父注意的是向他们传授知识,而不是解答他们的问题。但他对我这样可就不行了。轮到我说话的时候,每个问题我都要逼问他,凡是我能给他找出的难题一个也不放过。这就把布道会的时间拖长了,参加的人都十分厌倦。我这位老神父说了很多的话,越说越发火,先是支吾其词,最后下不了台的时候,就借口自己不太懂法语一走了之。第二天,由于怕我轻率的反问对学友们发生坏作用,我就被单独放在另一间屋子里,让我同一位神父同住。这位神父比较年轻,健谈善辩,就是说,会编冗长的句子,并且非常自满。其实真有学问的人从来也不会那么自满的,但是,我没有让他这种堂皇的架势镇住,另外,我认为,反正凭借自己的努力,我能够十分自信地回答他的问题,并且尽我所能从各方面把他堵得没话可说。他想用圣奥古斯丁、圣格里果利以及其他圣师来压服我,可是,我运用起这些圣师的著作来,差不多和他一样娴熟,真使他万分惊异。我从前没有读过他们的著作,他大概也没有读过,但是,我记住了勒苏厄尔的教会史的很多片断,每逢他给我引出一段的时候,我并不直接反驳他的引证,而是用同一圣师的另一段话来回击他,这就常常使他非常为难。然而,最后还是他胜利了,此中有两个原因:第一,他的势力比我大,我知道我是在他的支配之下的,我不管怎样年轻,总还懂得不应该逼人太甚,我已相当明确地看到,那位矮小的老神父不论是对我本人或者对我的学识都没有什么好感。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位年轻的神父作过专门研究,而我却没有,因此,他有他的论证方式,他运用一种方法,使我没法听懂,每逢他觉得要遇到意外的反驳弄得他不得开交时候,他就借口我超出了本题的范围,把问题拖延到第二天。他甚至有几次驳斥我的引文是假的,并自告奋勇去替我找原书,说我一定找不到那些引文。他觉得这样也不会有什么大危险,因为就凭我那一点表面知识,我是不大会翻阅书籍的,而且我对拉丁语的修养又实在有限,即使我知道引文一准在某本书里,我也没法在一本厚书里找到那一段。我甚至怀疑他也用过他责难牧师们的那种不忠实的治学方法。我怀疑他为了摆脱使自己感到窘困的反驳,有时不惜编造一些引文。

这些无谓的论争在继续,日子一天一天在争辩、诵经和耍无赖中过去,这时我遇到了一件令人十分厌恶的小小的丑事,这件事差一点对我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后果。

任何一个人,不管他的灵魂多么卑鄙,他那颗心多么粗野,到时候也不会不发生某种爱慕之情的。那两个自称为摩尔人的歹徒中的一个喜欢上我了。他愿意和我亲近,毫无避讳地跟我说些乱七八糟、难以理解的话,向我献些小殷勤,吃饭中间有时把他自己的菜饭分给我,并且经常热情地吻我,吻得我实在难为情。他那张椒盐面包似的脸,上面还点缀着一道长长的刀痕,他那双火辣辣的眼睛与其说是充满了柔情。毋宁说是充满了狂怒。我虽然一见就感到害怕,还是忍受着他的亲吻,我心里想:“这个可怜的人对我这样友爱,拒绝他是不对的。”以后他一步一步地放肆起来了,向我说的话是那样下流,以至我有时认为他是发疯了。有一天晚上,他要来和我睡在一个床上,我借口我的床太小,把他拒绝了,于是他想使我到他的床上去,我也拒绝了,因为这个家伙脏得厉害,浑身是嚼烟草的臭味儿,真叫我噁心。

第二天大清早,大厅里只有我们俩;他又开始抚摸我了,可是,这次他的动作十分猛烈,神色越来越可怕。最后。他居然要干最丑恶的狎昵的事儿,他攥住我的手,强迫我干这样的事。我用力挣脱开了,同时大嚷一声,向后面跳了一步,没有表示愤恨,也没表示恼怒,因为我一点也不知道这种举动有什么意义。我非常坚决地向他表示惊愕和厌恶,最后他把我放开了。在他自己胡闹一阵以后,我看见一种不知是什么粘糊糊的白色东西朝着壁炉射去,落在地上,我噁心透了,当时飞快跑到阳台上去,我一辈子也没有那样激动,那样慌张,那样恐怖,差点儿晕了过去。

我那时还不能理解这个坏家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他是得了疯病,或是什么更严重的癫狂;看到这种猥亵、肮脏的样子和这一副兽欲如火的可怕面孔,对于任何一个冷静的人说来,不知道还有什么更丑恶的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如果我们在女人面前做出这种狂乱的举动,只有她们的眼睛被迷惑住,才不致把我们看成是奇丑而可怕的东西。

我一会儿也等不了,马上就把我自己所遇到的事向大家讲开了。我们的女总管叫我不要声张,我看出这件事情使她非常不高兴,我还听见她咬牙切齿地嘟嚷着:“该死的东西!野蛮的畜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准我声张,我仍旧照样到处嚷嚷。我嚷得太厉害了,结果,第二天大清晨就有一个管理员来找我,严厉地申斥了我一顿,责备我小题大作,甚至损害了神圣道院的名誉。

他训了我很久,还向我解释了许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但是,我并不以为这是在给我讲我所不懂得的事,因为他相信我懂得别人要跟我干什么事,只因不肯同意,才进行了抵抗。他严肃地对我说,这种行为和淫乱一样都是被禁止的,但这种意图对于作为这种行为对象的那个人说来并不算多大的侮辱,被别人看得可爱,有什么可发火的。他毫不掩饰地对我说,他自己年轻时候也碰到过这种荣幸,由于来得突然,未能抗拒,他丝毫也没感到其中有什么苦得受不了的。他恬不知耻,居然用了直陈其事的词句;他还推想我所以拒绝是因为怕疼,于是向我保证这种害怕是多余的,完全用不着大惊小怪。

我听了这个无耻之徒的话,感到极大的惊奇,因为他毫不为他自己辩护,他似乎是完全为了我好而来开导我的。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件极平常的事儿,所以他根本不必找个地方跟我密谈;我们身旁有一位作为第三者的教士,他也觉得这不必大惊小怪。他们这种泰然自若的神气完全把我懵住了,我只好相信,这准是人间习以为常的事,只是先前我没有领教的机会罢了。所以,我听了他的话并没有生气,但不无厌恶之感。我所亲身遭遇的、尤其是我所亲眼看到的情景,在我记忆里留下的印象太深了,所以我回想起来还觉得噁心。我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把对那件事的憎恶一直伸展到辩护者的身上了,我无论怎样控制自己,也不能不使他看出他的教训所发生的恶劣效果。他以一种不大亲切的目光瞪了我一眼,自此以后,他便用尽办法让我在教养院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他总算达到了目的,因而我看到,要跳出教养院,只有一条出路,过去我拖延时日,不肯采取这个途径,如今我是急不可待了。

这件事倒起了一种防护作用,使我一生也不会干出男子同性爱的勾当,而且一看到这样的人,就联想起那个可怕的摩尔人的样子和举动,心里便产生一种难以隐藏的厌恶。另一方面,相形之下,女人在我心目中却博得了极大的价值。我觉得应该对她们表示温柔的感情与崇高的敬意,以补偿男性对她们的侮辱,因此,当我想起那个假非洲人的时候,就连最最丑的女人都认为是值得崇敬的对象了。

至于这个假非洲人,我不知道人们对他会有什么说法,据我看,除了罗伦莎太太以外,谁都跟从前一样看待他。可是,他不再接近我,也不再和我说话了。过了一个星期,他就在庄严的仪式下接受了洗礼,从头到脚一身白色服装,这是表示他重生的灵魂的纯洁。第二夭,他就离开了教养院。此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一个月之后,轮到了我。我的指导者想获得使一个难以转变的人皈依正教的荣誉,是需要这么一段时间的,并且,为了赢得我的新的顺从,又要我复习了一下所有的信条。

最后,我受到了充分的教育,我的教师们对我也相当满意了。于是在迎圣体的行列的陪伴下,我被送到圣约翰总堂,以便在那里庄严地宣誓脱离新教,并且接受洗礼的一些辅助仪式,虽然他们实际上没有给我施洗。仪式和真的洗礼差不多,这是为了使人们相信新教徒并不是基督徒。我穿了一件专供这种仪式使用的带白花边的灰长袍。在我的前后各有一人拿着铜盘,两人用钥匙敲打盘子。人们按照各自的诚心或者对新改宗者的不同程度的关怀往盘子上放些布施。总之,天主教的种种浮夸的仪式哪样都没有略掉,以便这种盛典对公众含有更多的训导意义。对我则含有更多的耻辱。只有一项规定给略掉了,就是我非常需要的那身白衣服他们并没象给摩尔人那样给了我,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所以我不能享受这种荣幸。

这还不算完。接着还要到宗教裁判所去领取异教徒的赦免征,举行亨利四世本人所遵照的、并由其钦差大臣代为举行的同样仪式,才返回天主教会。那位可尊敬的裁判神父的神气和举止绝不能消除我刚来时候的内心的恐怖。他问过了我的信仰;我的地位以及我的家庭以后,突然问起我的母亲是否已经下了地狱。当时的恐惧压住了我开始爆发的愤怒,我只回答说:我希望她没有下地狱,她在临终的时候,可能看到了上帝的灵光。这个神父没有吭声,但是,他作了一个鬼脸,好象完全不同意似的。

一切都办完了。我正在寻思可能终于会按照我的希望给我个适当的位置的时候,他们把我赶出了门,把收到的布施(约有二十多个法郎的零钱)给了我。他们嘱咐我活着要做一个善良的信徒,不要辜负上帝的恩典,最后他们祝我幸运,紧跟着就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于是,一切都消失了。

我的一切崇高的希望,就这样在一刹那间幻灭了,我刚采取的自私的行动,只给我留下自己是个背教者又是个傻瓜的回忆了。不难想象我的梦变得多么突然:原来怀着灿烂辉煌的计划,忽然坠入最悲惨的境地,早晨想选择我将要居住的宫殿,晚上竟落到露宿街头。有人会认为,我一下子陷入如此残酷的绝望之中,在悔恨自己犯了错误的同时,一定会狠狠地责备自己,埋怨一切的不幸都是自己亲手造成的。实际上决非如此,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幽禁了两个多月之久,所以我首先感到的,乃是重新获得自由的一种喜悦心情。经过长期奴隶生活以后,我现在又成了自己的主人了,又有了行动自由了,在这样一个繁华富庶、阔人很多的大城市里,我的天资和才干一被人发现,立刻就会有人接待我。此外,我尽可以等待一个时期,衣袋里装着的二十多个法郎,在我看来简直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我可以不和任何人商量随自己的意思花这笔钱。这样富裕,我还是生平第一次。因此,我绝对没有灰心失望,更没有伤心流泪。我仅仅是改变了自己的希望,我的自尊心并没有受到丝毫损伤。我从来也没有感到这样自信和镇定。我仿佛觉得我已经走远了,并且完全是靠自己了,我感到自豪。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游览全城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即使只是为着表现我的自由,我也要这样做。哨兵上岗我要看看,因为我非常喜好军乐。遇到教会迎圣体的行列,我也要跟着瞧瞧,因为我爱听神父的合唱。我要看看王宫,我带着畏惧的心情走向前去,看见别人往里面走,我也就跟着进去,也没有人拦我。这也许是因为我胳膊底下夹着一个小包的缘故吧。不管怎样,当我出现在这个宫殿里的时候,我自以为是很了不起的。我几乎已经把自己看成是久居在这宫中的人了。最后,由于我不住脚地到处走动,觉得身体疲乏,腹中饥饿,天气很热,我便走进一家乳食商店。人们给我端来奶糕、奶酪和两片美味的皮埃蒙特棒形面包,这是我最喜欢不过的,我仅仅花了五、六个苏,就吃了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一餐。

我必须找一个住处。皮埃蒙特话我已学会了不少,可以让人明白我的意思,因此没有费事就找到了住处。我是谨慎地按我的财力,而不是完全按我的趣味选择我的住处的。有人告诉我,在波河街有一个当兵的妻子,家里留住闲散下来的仆人,每夜只收费一个苏。我在她家里得到了一张破旧的空床,便在那里安居下来。这位女人很年轻,新近才结婚,虽然她已经有五、六个孩子了。母亲、孩子和住宿的客人,大家都睡在一个房间里。我在她家住的时候一直是这样。不管怎样说,她是一个好女人。她骂起人来非常难听,整天袒胸露怀,蓬头散发,但是她心地善良,勤勤恳恳,待我很好,甚至还帮了我一些忙。

好几天的工夫,我完全沉溺在无拘无束与好奇的乐趣之中,我城里城外到处游逛,东钻钻,西探探。寻找一切我认为稀奇和新鲜的事物去看,对于一个刚出茅庐从来没有见过首都的年轻人说来,什么都是稀奇和新鲜的。我特别喜欢准时去瞻仰王宫,每天早晨参加皇家小教堂的弥撒。能够和亲主及其待从待在一个小教堂里,我觉得美极了。但是,宫廷的豪华很快就全看了,而且老是那个样子,也就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时,我开始热爱音乐了。我每天必到王宫去,原因就在音乐对我有了最大的吸引力。撒了王当时拥有欧洲最好的交响乐队。索密士,黛雅丹,贝佐斯等大师都先后在那里大显身手。其实,要吸引住一个年轻人,用不着这么大的排场,最简单的一种乐器,只要演奏得好,能使人欢欣雀跃,也就够了。何况,我对于眼前令我惊讶的一切富丽豪华,只有一种呆子似的赞叹,并无羡慕之心,在这气象万千的华丽宫院中,我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看那里是否有个值得我尊敬的年轻公主,以便和她搞一场风流韵事。

我差点儿在豪华不及王宫的情况下搞起一场风流韵事,如果我能达到目的,我会感到妙不可言的、千百倍的愉快。

我的生活虽然非常节俭,可是我的钱袋却不知不觉地快空了。我这种节俭并非出于谨慎,而是由于我的食欲简单。就是今天,佳筵盛宴也没有改变我这种简单的食欲。我从前不知道,现在仍然不知道有什么能比具有田舍风味的一顿饭更精美的饮食了。只要是好的乳类食品、鸡蛋、蔬菜、奶饼、黑面包和普通的酒,就能让我饱餐一顿。只要没有待膳长和待者围着我让我饱尝他们的讨厌的神气,我的好胃口吃什么都是香甜的。那时我总是花五、六个苏就能吃一顿非常好的饭,以后用六、七个法郎吃反倒没有那么好了。我饮食有节只是因为我没有受到诱惑,但是,我把这一切都说成饮食有节也是不对的,因为说到吃,我也是尽量享点口福的。我所喜爱的梨、奶糕、奶饼、皮埃蒙特面包和几杯掺兑得法的蒙斐拉葡萄酒,便可以使我这个贪图口福的人心满意足。尽管如此,我的二十个法郎还是眼看就要完了。这一点我一天比一天看得清楚,尽管我还处于对什么都漫不经心的年龄,但由于前途茫茫而产生的忧虑不久就变成了恐怖。我的一切幻想部破灭了,只剩下找个赖以糊口的职业的念头,然而这个念头也是不易实现的。我想起我从前的手艺来,但是我的手艺还不精通,镂刻师傅不会雇我,而且这一行的师傅在都灵也不多。于是,在没找到什么好机会以前,我就挨门挨户,一个铺子一个铺子去自荐,愿意替他们在银器上镂刻符号或图记,工钱随便,满心想用廉价吸引主顾。可是这种权宜之计也很不成功。几乎到处都遭到谢绝,即使找到一点活儿也挣钱很少,仅够几顿饭钱。然而,有一天清早,我从公特拉诺瓦街经过,透过一家商店的橱窗,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店主,她风韵优美,相貌动人,尽管我在女人面前很腼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进去了,主动向她推荐我这小小的技能。她不但完全没有严词拒绝,反而让我坐下,叫我谈一下我的简短的经历,她同情我,劝我鼓起勇气,还说好的基督徒是不会把我扔下不管的。后来,在她叫人到一个邻近的金银器皿店去寻找我所需用的工具的时候,她亲自上楼到厨房给我拿来早点。这样开端似乎是个好兆头。其后的事实也没有否定这个兆头。看来,她对我的那点活儿还满意,而且对在我稍微安下心来后的那阵子海阔天空的闲聊更满意;由于她丰姿绰约,服饰华丽,虽然态度和蔼,她的风来仍引起了我的敬意。然而,她那充满盛情的招待、同情的语调以及她那温柔的风度,很快就使我一点也不感到拘束了。我认为我是成功了,而且还会获得更多的成就。然而,尽管她是一个意大利女人,又那么漂亮,在外表上难免显得有些风骚,但是,她却非常稳重,再加上我生来腼腆,事情就很难有迅速的进展。我们没有得到充分的时间完成这项奇遇。每当我回忆起和她在一起的那些短暂时刻,就感到极大的快慰,而且可以说,我在那里尝到了宛似初恋的那种最甜蜜、最纯洁的快乐。

她是个富有风趣的棕色头发的女人,她那美丽的脸上显示出来的天生和善的神情使得她那种活泼劲儿十分动人。她叫巴西勒太太,她丈夫的年岁比她大,醋意相当浓,在他出远门的时候,把她托给一个性情忧郁、不会讨女人欢心的伙计照管。这个伙计也有自己的野心,不过他只是用发脾气的方式来表示罢了。他笛子吹得很好,我也很喜欢听他吹,但是他却非常讨厌我。

这个新的埃癸斯托斯一看见我到他的女主人店里来,就气得嘴里直嘟嚷,他以轻蔑的态度对待我,女主人也毫不留情地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他。她甚至好象为了自己开心,故意在他面前对我表示亲昵,叫他难堪。这种报复方法非常适合我的胃口,如果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对我也是这样,那就更合我的口胃了。但是她却并不把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或者至少是方式不一样。也许是她认为我太年轻,也许她不知道该怎样采取主动,也许她确实愿意做一个贤淑的女人,她对我采取一种保留态度,固然这种态度并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竟感到畏缩。我对她感觉不到象对华伦夫人那种真心实意、情致缠绵的尊敬,而是感到更多的畏惧,同她远不象同华伦夫人那样亲密。我又窘又战战兢兢,我不敢盯着看她,在她跟前甚至屏着呼吸;可是要我离开她却比叫我死还难受。在不至于引起她注意的当儿,我用贪婪的目光凝视着她身上所能看到的各个部分:衣服上的花,美丽的小脚尖,手套和袖口之间露出的那段结实白皙的胳膊,以及在脖子和围巾之间有时露出的那部分。她身上的每个部分都使我对其他部分更为向往。由于我目不转睛地看那些所能看见的部分,甚至还想看那些看不见的部分,这时我眼花缭乱,心胸憋闷,呼吸一阵比一阵急促,简直不知如何是好。我只能在我们中间经常保持的沉默中暗暗发出非常不舒服的叹息。幸亏巴西勒太太忙于自己的活计,她没有理会这些,至少我认为她没有理会。但是我有时看到,由于她的某种同情以及她的披肩下面的胸膛不时起伏,这种危险的情景更使我神魂颠倒。当我热情迸发到几乎不能自持的时候,她便以平静的声音向我说句话,我便立即清醒过来。

有不少次我和她单独在一起,她总是这样,从来没有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带有过分表情的眼色,显示我们相互间有半点心心相印之处。这种情况使我非常苦恼。却也使我感到甜蜜。在我那天真的心灵中也弄不清我为什么会有这种苦恼。从表面上看,这种短短的两人独处,她也并不讨厌,至少是她屡次提供这样的机会。当然,这在她那方面并不是有意的,因为她并没有利用这样的机会向我表示些什么,也没有容许我向她表示些什么。

有一天,她听腻了那个伙计枯燥无味的谈话,就上楼到自己的房间去了,我把我正在店铺后柜做的那点活儿赶完,连忙就去找她。她的房门半开着,我进去的时候她没有理会,她正在窗前绣花,面对着窗口,背对着门。她既不能看见我,而且由于街上车马的嘈杂声,也没听到我进去。她身上穿的衣服一向是非常考究的,那一天她的打扮几乎可以说是有点妖冶诱人。她的姿态非常优美,稍微低垂着头,可以让人看到她那洁白的脖子;她那盘龙式的美丽发髻,戴着不少花朵。我端详了她一会儿,她的整个面容都有一种迷人的魅力,简直使我不能自持了。我一进门就跪下了,以激动的心情向她伸出手臂;我确信她听不见我的声音,也没想到她能看见我。但是壁炉上的那面镜子把我出卖了。我不知道我这种激情的动作在她身上产生了什么效果。她一点也没有看我,也没跟我说一句话,只是转过半个脸来,用她的手简单地一指,要我坐在她跟前的垫子上。颤抖、惊惧、奔往她指给我的位置上,这三桩事可以说同时并进,但是人们很难相信我在这样的情况下;竟没有做出进一步的举动。一句话也不说;也不敢抬头看她,甚至不敢利用这个局促的姿势挨一挨她,在她膝上趴一会儿。我变成哑巴了,一动也不动,当然也不是很平静的;在我身上所表现的只有激动、喜悦、感激;以及没有一定目标和被一种怕招她不高兴的恐怖心情所约束住的热望,我那幼稚的心灵对于她是否真地会恼我,是没有什么把握的。

她的表现也不比我镇静,胆怯的程度也不比我小。她看我来到她面前,心里就慌了,把我引诱到那里以后,这时有些不知所措。她开始意识到那一手势的结果,无疑地,这个手势是没有经过考虑冒然做出来的。她既不对我表示欢迎,也不驱逐我,她的眼光始终不离自己手里的活计,尽力装出没有看见我在她跟前的样子。尽管我无知,也可以断定她不仅和我一样发窘,也许还和我有同样的渴望,只是也被那种和我相同的羞涩心情束缚住了。但这并没有给我增加克服这种羞涩的力量。她比我大五、六岁,照我看来,她理应比我更大胆一些。我想,既然她没用什么表示来鼓舞我的胆量,那就是她不愿意我有这样的胆量。即使在今天,我还认为我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可以肯定的是:她非常聪明,一定知道象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孩子不仅需要鼓励,而且需要加以指导。

要是没有人来打扰我们,我真不知道这个紧张而无言的场面将怎样结束,也不知道我会在这种可笑而愉快的情况下一动不动地呆多久。正在我的激情达到顶点的时候,我听到隔壁的厨房门开了。于是巴西勒太太惊慌起来,用激动的声音和手势向我说:“快起来,罗吉娜来了。”我赶紧站起来,同时抓住了她伸给我的一只手,热烈地吻了两下,在我吻第二下的时候,我觉得她那只可爱的手稍稍按了一下我的嘴唇。我一生也没经过这样愉快的时刻,可惜良机不再,我们这种青春的爱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可爱的女人的形象才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了令人迷醉的印象。以后我对社会和女人了解得越深,在我心灵中,也就越觉得她美丽。如果她稍微有点经验的话,她一定会用另一种态度来激励一个少年。虽然说她的心是脆弱的,但却是纯朴的,她会无意中向引诱她的倾向让步;从一切现象来看,这是她不贞的开端,可是我要战胜她的害羞心情,恐怕比战胜我自己的羞涩心情还要困难。我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却在她跟前尝到了不可言喻的甜蜜。在占有女人时所能感到的一切,都抵不上我在她脚前所度过的那两分钟,虽然我连她的衣裙都没有碰一下。是的,任何快乐都比不上一个心爱的正派女人所能给与的快乐。在她跟前,一切都是恩宠。手指的微微一动,她的手在我嘴上的轻轻一按,都是我从巴西勒太太那里所得到的恩宠,而这点轻微的恩宠现在想起来还使我感到神魂颠倒。

其后两日,我尽力寻找能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但未能如愿以偿。在她那一方面,我一点也看不出有想安排这种机会的意思;并不是她的态度比以前冷淡了,而是她比以往谨慎了。我觉得她老躲避我的视线,唯恐她不能充分控制住自己的目光。那个可恶的伙计比任何时候都更可恼了,他甚至冷嘲热讽起来,说我在女人跟前前途无量。我生怕一时粗心会泄漏了风声,我那点兴趣,到此为止,原用不着掩掩藏藏的,但现在我认为和巴西勒太太已经算是心心相印了,便想用一种神秘气氛把它隐蔽起来。这使得我在寻找满足这种兴趣的机会时变得比较谨慎了,我老想找十分安全的机会,结果一次也没有找到。

我另外还有一种迄今尚未医好的恋爱怪癖,这种怪癖和我天生的胆怯加在一起,就大大否定了那个伙计的预言。我敢说,由于我爱得太真诚,太深挚,反倒不容易得手了。从来没有过象我这样强烈却同时又这样纯洁的热情,从来没有过这样温柔、这样真实、而又这样无私的爱情。我宁肯为我所爱的人的幸福而千百次地牺牲自己的幸福,我看她的名誉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即使我可以享受一切快乐,也绝不肯破坏她片刻的安宁;因此我在自己的行动上特别小心,特别隐秘,特别谨慎,以至一次都没有成功。我在女人跟前经常失败,就是由于我太爱她们了。

现在返回来谈谈那个吹笛人埃癸斯托斯吧,奇怪的是这个密探虽然变得越发令人难以忍耐,但他显得更殷勤了。他的女主人从对我垂青的第一天起,就想法使我成为商店里一个有用的人。因为我懂得一点儿算术,她曾跟那个伙计商量,叫他教我管帐,但是,那个坏家伙对这个建议坚决反对,他也许是怕我夺去他的饭碗吧。因此,我所有的工作只不过是在做完了我那镂刻活计以后,去抄写几张帐目和帐单,誊几本帐簿,把几封意大利文的商业函件译成法文而已。可是,突然间,我那个对头又想重新考虑那个一度提出而被否定过的建议了,他并且说愿意教我记复式簿记,愿意使我在巴西勒先生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有一套在他手下做事的本领。他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里的那种虚伪、狡猾和讽刺的成分,我无法细说,总之使我很难信任他。但是没等我回答,巴西勒太太就冷冷地对他说,我对他这种热心帮忙当然是很感激的,但她希望我的命运终于会使我有机会发挥我的才干,她并说象我这样有才干的人仅作一个伙计未免太可惜了。

她曾经多次对我说,她要给我介绍一个可以对我有所帮助的人。她的考虑十分明智,她感觉到这时已经到了应该叫我离开她的时候了。我们默默无言彼此感到倾心的这件事是在星期四发生的。星期天她请了一桌客,其中有我和一位相貌和善的多明我会的教士,她就把我介绍给这个人了。这位教士对我非常亲切,对我的改教表示庆贺,并且问了不少关于我个人经历的事情,从这儿我就知道巴西勒太太曾经把我的经历详详细细地告诉了他。接着,他用手背在我的面颊上轻轻地拍了两下,对我说,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要有勇气。他还让我去看他,以便彼此更从容不迫地谈一谈。从大家对他表示的敬意看来,我可以断定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再从他同巴西勒太太说话时那种慈父般的口吻,还可以推定他是她的忏悔师。我也清楚地记得,在他那适合身分的亲切中,夹杂有对他的忏悔者所表示的尊敬和钦佩,可是这种表现在当时给我的印象,不如我今天回想起来时在我脑际留下的印象深。如果那时我更聪明一些的话,能够了解到,象我这样一个人,竟能使一个受到忏悔师尊敬的年轻女人动情,我将会多么感动啊!

由于我们人数较多,餐桌不够大,必须另外加一个小桌子,于是我就在小桌上和那个伙计愉快地对坐了。但是,从关心和菜肴的丰富看来,我坐在小桌上丝毫未受损失。往小桌上送来的莱真不少,可以肯定,这些菜并不是为了那个伙计送来的。一直到这时为止,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女人们活泼愉快,男人们殷勤高雅,巴西勒太太以动人的亲切态度款待客人。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人们听到有辆马车停在门口,有个人走上楼来了,这是巴西勒先生。他走进来的那种样子,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他穿着一件带金扣子的大红上衣,从那一天起我对这种颜色就讨厌起来了。巴西勒先生身材魁伟,长得漂亮,风度很好。他脚步声音很重地走进来,脸上的表情好象要把大家都给吓住似的,虽然在座的都是他的朋友。他的妻子奔过去,搂住他的脖子,抓住他的双手,向他百般表示亲热,而他却毫无反应。他向客人们打了一个招呼,有人给他送来一分食具,他便吃起来了。人们刚刚提到他这次旅行的事时,他便向小桌上看了几眼,用一种严肃的口吻问,坐在那边的小孩子是什么人。巴西勒太太直率地回答了他。他问我是不是住在他家里,有人告诉他说我不住在他家里。他接着粗野地反问说:“怎么会不呢?既然他白天可以在我这里待着,晚上当然也可以在我这里。”这时,那位教士发言了,先对巴西勒太太作了一番严肃而真实的称赞,也用几句话把我夸奖了一番。他补充说:他不仅不应该责备他太太诚意救济贫困的好心,而且也应该积极参加才对,因为这里没有丝毫越礼的事情。丈夫用一种愤怒的口吻反驳了一下,可是由于教士在场,总算把气压住了一半,但是这也足以使我知道他对我的情况已经有所了解,而且也明白了那个伙计曾怎样按照他自己的方式给我帮了倒忙。

客人们刚刚退席,这个伙计就奉了他的老板的指示,显出胜利的神气,通知我立即离开他家,永远不准再进这个门。他在执行这项任务时,还增添了不少冷言恶语,使这个任务具有很大的侮辱性而且十分残暴。我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但是心里十分悲伤,我所以悲伤主要并不是因为离开了这个可爱的女人,而是因为叫这个可爱的女人成了她那粗暴的丈夫的牺牲品。他不愿意听任妻子丧失贞操,当然是对的。然而,尽管她很贤慧,并且是良家之女,她毕竟是个意大利女人,这就是说;多情而好复仇。在我看来,他是失策了,因为他对她所采取的手段,适足以给自己招来他所害怕的不幸。

这就是我第一次奇遇的结局。我曾经有两三次故意经过那条街,希望至少再见一见我心里不断想念的那个女人,但是我没有见到她,只看见过她的丈夫和那个认真当看守的伙计。那个伙计看到我,便用店铺里的大木尺向我做出怪样子,要说那种样子是在欢迎我,不如说是在向我示威。我既被如此严加防范,也就泄气了,我再也不到那条街上去了。我曾打算至少去拜访一次她给我引见的那位教士,可惜我又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曾在修道院的周围徘徊过好几次,希望能碰见他,但也毫无结果。最后,我因为又遇到了别的事情,便把我对巴西勒太太的动人的回忆丢开了。不久我就把她完全忘掉了。我甚至又象从前那样,恢复为纯朴和稚气十足的人,连看到美丽的女人也不动心了。

然而她的一些餽赠,稍稍补充了一下我那小小的行囊,虽然餽赠不多,却十足表现了一个聪明女人的细心。她注重整洁超过美观;她希望我不受苦,但不叫我去炫耀。我从日内瓦带来的外衣还不错,还可以穿;她仅仅给我添置了一顶帽子和几件内衣。我没有套袖,我也很想要,但是,她不肯给我,她认为我能保持清洁就行了;其实,只要我在她跟前一天,这一点是无需她嘱咐的。

这场灾难结束似后不多几天,我前面提过待我很好的那个女房东对我说,她可能给我找到一个位置,她说有一位贵妇人愿意看看我。我听到这话以后,就真的认为会有什么美妙非凡的奇遇了,因为我总憧憬着这样的事情。可是这位贵妇人并不象我所想象的那样了不起,我跟随把我介绍给那个贵妇人的一个仆人到了她家里,她问了我几句话,仔细端详了我一番,没觉得我讨厌,便立刻叫我在她家里服务了,当然,不是作为她宠爱的侍从,而是作为她的仆人。我也穿着和其他仆人同样颜色的衣服,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他们上衣的边缘上有花边,而我的衣服上没有。由于这种制服上没有花边,就很象一个普通市民的服装。我的那些想入非非就出乎意料地结束了。

我就这样走进了维尔塞里斯伯爵夫人的门庭。她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寡妇。她的丈夫是皮埃蒙特人;至于她,我始终认为她是萨瓦人,因为我不能想象一个皮埃蒙特女人能说那样好的法语,口音那么纯。她是个不老不少的中年女人,容貌非常高雅,又很有才华,酷爱法国文学,而且相当精通。她时常写作,写了很多东西,而且总是用法文写。她所写的函札,有赛维尼夫人函札的笔法,韵味亦近似,有几封信甚至分不出是她写的还是赛维尼夫人写的。我主要的工作,就是照她口述录下这些信札。我倒也很喜欢做这类事情。她的胸部长了一个肿瘤,使她非常痛苦,不能亲自执笔。

维尔塞里斯夫人不仅富于才华,而且心灵既高尚又刚强。一直到她病死,我都在她身旁。我曾亲眼见她忍受病痛和死亡,她从役有表现出片刻的懦弱,从来没有显示出用力克制自己的样子,也从来没有失去过妇女应有的仪态;她连想都没想到这里面有什么高深的哲学道理,因为哲学这一名词,在当时还不流行,而且她甚至还不了解哲学这两个字在现时代所包涵的意义。这种刚强的性格,往往近于冷漠无情。在我看来,她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不大动感情,即使她对不幸的人做些善举,也不是出于真正的怜悯,而主要是因为这样做本身就是好事。我在她的身旁待了三个月,对她这种冷淡的性格是有所感受的。她对于一个经常在她眼前、而且前途颇有希望的年轻人难免会产生怜爱之心,在她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一定也会想到在她死后这个年轻人需要帮助和支持,这本来都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也许她认为我还不配受她的特殊照顾,也许因为纠缠着她的人们过于关心自己,叫她只想到他们,而没有容她考虑到我的问题,总之,她什么也没有给我办。

然而我记得非常清楚,她曾表现出某种好奇心,想对我进行了解。她也问过我几次;她很喜欢我把我写给华伦夫人的信给她看,跟她谈谈我的心事。但是,她为了解我的心事所采取的办法,显然不是好办法,因为她一向不肯暴露自己的心事。我的心是乐于倾诉的,但必须感觉到别人的心也乐意听我的倾诉。但她只是冷淡而枯燥地询问,对于我的回答既不表示赞成,也不表示反对,这就不能取得我的信赖。在我不了解我那好说话的毛病是使人高兴还是使人讨厌的时候,我总是感到恐惧,于是我就不大愿意暴露自己的思想,而只是想到凡是对自己不利的话一句也不说。以后我理会到,那种通过询问去了解别人的冷淡态度,是自以为有学识的女人的通病。他们想丝毫不暴露自己的心事,而达到洞悉别人心事的目的;但是她们不了解,这样做会打消别人向她们暴露心事的勇气。一个男人只要受到这种询问,马上便会提防起来;如果他认为这并不是对他真正的关心,而只是要套他的话,那么,他的反应不是说谎就是一言不发,或者更加戒备;他宁肯让别人把他当作傻瓜,也不愿意受那好奇者的哄骗。一方面隐瞒自己的心事,一方面要了解别人的心事,这终究是个坏方法。

维尔塞里斯夫人从来没有向我说过一句表示好感、怜悯和亲切的话。她冷淡地询问我,我也以有保留的态度回答她。我的回答非常谨慎,难免使她觉得乏味而感到厌烦。后来,她就不再询问我了,只有在叫我给她作点事的时候才跟我说话。她不是按照我本来是什么样的人来看待我,而只是按照她让我变成的那个样子来看待我。因为她看我只不过是一个仆人,结果就使我在她面前不能不以仆人的身分出现了。

我觉得我从这时候开始,便对使我一生不断深受其害的那种为了隐蔽的利己之心而耍的狡猾手腕有所领会了,因而对产生这种利己之心的事物本能地感到厌恶。维尔塞里斯夫人一个儿女也没有,她的财产将由她的外甥德·拉·罗克伯爵继承。罗克伯爵一直不断地逢迎她。除此以外,她的那些亲信家仆看到她已接近死亡,谁都忘不了自己的利益,争先恐后地纷纷向她献殷勤,使她很难有时间想到我。她家的总管,人称罗伦齐先生,是一个非常机灵的人;他的妻子比他还机灵,在女主人面前非常得宠,在夫人家里,她与其说是夫人花钱雇来的女仆,不如说是夫人的一位女友。她把她的侄女朋塔尔小姐介绍给夫人当了侍女,她的侄女是个极狡猾的女人,装出一副贵妇人的诗女的神气,也帮着她的伯母去控制女主人,以至女主人只通过这三人的眼睛来看人,只通过这三人的手来行事。我没有得到上述三个人的欢心,我服从他们,却不巴结他们,因为我想象不到在伺候我们共同的女主人以外,还得当她仆人的仆人。此外,在他们看来,我是个令人不能放心的人物,他们清楚地看到我并不是个做仆人的人,这种做仆人的身份对我是不适当的。他们担心夫人也会有同样看法,生怕夫人对我的安排会减少他们分得的那部分钱。他们这种人太贪婪了,不可能公正无私,他们认为遗嘱上所有分给别人的一切遗赠,都好象是从他们的私产中抽出来的。因此,他们串通好了,设法不叫夫人看到我。她喜欢写信,拿她当时的情况来说,这本是一种病中消遣,他们却设法打消她这种兴趣,并且还叫医生来劝她不要写,说这会使她劳累。借口我不会服侍人,就叫两个抬轿子的粗汉代替我伺候她。最后,在她写遗书的时候,他们安排得那么巧妙,竟使我一个星期没能进她的房间。一个星期过后,我就又和先前一样出入她的房间了,而且比任何人都勤快,因为这个可怜女人的痛苦使我非常难过,她那种忍受痛苦的坚强精神使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钦佩和敬爱,我在她的房间流下了既没有让她本人看见也没有叫任何别人看见的真情的眼泪。

我们终于失去了她。我眼瞧着她咽气。她的一生是有才华有见识的妇女的一生,她的死是一位哲人的死。我可以说,看到她以恬静的心灵毫不松懈、毫不伪装地履行天主教徒的一切义务,令我感到天主教之可爱。她的为人本来是很严肃的,在她垂危的时候,竟显出一种快乐的表情,这种表情始终如一,不象是假装的。这纯粹是理智战胜了悲惨处境的表现。她只是在最后两天才躺在床上;就在这两天,她也没有停止安安静静地和大家谈话。最后,她不说话了,陷入了死亡的痛苦里,她放了一个响屁。“好!”她转了一下头说,“会放屁的女人并没有死。”这是她最后的一句话。

她在遗嘱中给她的下等仆人们留出一年的工资作为遗赠。因为她家的人口簿上没有登上我的名字,所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不过,罗克伯爵给了我三十个利物儿,还允许我穿走身上那套新制服,要依罗伦齐先生的意思,是要从我身上扒下去的。伯爵甚至答应给我谋个事儿,并且叫我去找他。我曾去过两三次,都没能和他谈上话。我是个一碰钉子就泄气的人,以后就不再去了。我错了,我的错不久就可以看出来。

关于我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家逗留期间发生的事,我还没有说完!我离开她家时,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是依然故我,但是和我进她家门的时候心情迥然不同。我从那里带上了难以磨灭的罪恶的回忆和难以忍受的良心谴责的沉重负担。这种负担过了四十年还压在我的心头,我因此而感到的痛苦不但没有减轻。反而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而加重了。谁相信一个小孩子所犯的过错竟会有那样可怕的后果呢?就是因为这种几乎可以肯定的后果,我才永远不会感到心安。我也许把一位可爱、诚实、可敬,而且确实比我高尚得多的姑娘,葬送到屈辱和贫困里了。

一个家庭瓦解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一些混乱,难免会丢失一些东西。然而由于仆人们的忠实和罗伦齐夫妇的周密照料,列入财产目录的东西一样也没缺。只有朋塔尔小姐丢失了一条已经用旧了的银色和玫瑰色相间的小丝带子。其实我要拿的话可以拿到许多好得多的东西,可是偏偏这条小丝带把我迷住了,我便把它偷了过来。我还没把这件东西藏好,就很快被人发觉了。有人问我是从哪里拿的,我立即慌了神;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最后,我红着脸说是玛丽永给我的。玛丽永是个年轻的莫里昂讷姑娘,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因病停止请客而把她原来的厨师辞退以后,就由玛丽永作了厨师,这时伯爵夫人需要的是鲜美的羹汤,而不是精心烹饪的佳肴。玛丽永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有一种山里人所特有的鲜艳肤色,特别是她那温和质朴的态度,没有人见了不觉得可爱;她也是一位和善、聪明和绝对诚实的姑娘。因此我一提她的名字,大家都感到惊异。但是人们对我比对她更不信任,所以必须弄清楚究竟我们俩谁是小偷。人们把她叫来了,大家蜂拥而至,聚集在一起,罗克伯爵也在那里。她来以后,有人就拿出丝带来给她看,我厚颜无耻地硬说是她偷的;她愣了,一言不发,向我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连魔鬼也得投降,可是我那残酷的心仍在顽抗。最后,她断然否认了,一点没有发火。她责备我,劝我扪心自问一下,不要诬赖一个从来没有坑害过我的纯洁的姑娘。但是我仍然极端无耻地一口咬定是她,并且当着她的面说丝带子是她给我的。可怜的姑娘哭起来了,只是对我说;“唉!卢梭呀,我原以为你是个好人,你害得我好苦啊,我可不会象你这样。”两人对质的情况就是如此。她继续以同样的朴实和坚定态度来为自己辩护,但是没有骂我一句。她是这样的冷静温和,我的话却是那样的斩钉截铁,相形之下,她显然处于不利地位。简直不能设想,一方面是这样恶魔般的大胆,一方面是那样天使般的温柔。谁黑谁白,当时似乎无法判明。但是大家的揣测是有利于我的。当时由于纷乱,没有时间进行深入了解,罗克伯爵就把我们两个人都辞退了,辞退时只说;罪人的良心一定会替无罪者复仇的。他的预言没有落空,它没有一天不在我身上应验。

我不知道这个被我诬陷的牺牲者后来怎样了,但是,从此以后,她显然不容易找到一个很好的职位了。她蒙受莫须有的罪名,这罪名是从各方面都使她名誉扫地的。偷的东西虽不值钱,但毕竟是偷窃,而且更糟的是利用偷窃来诱惑一个年轻的小孩子。总之,既撒谎又坚持错误;人们对于这样一个把许多恶习集于一身的女人,是不抱任何希望的。我甚至觉得,我坑害她的结果的最大危险还不是穷困和被遗弃,以她那样的年龄,由于无辜受辱而感到悲观绝望,谁知道会使她落到什么地步呢?唉!当我追悔使她身遭不幸时,我心中已是悲切难忍,当我想到会使她变得比我更坏时,我又该是怎样一种心情,请读者想象一下吧!

这种残酷的回忆,常常使我苦恼,在我苦恼得睡不着的时候,便看到这个可怜的姑娘前来谴责我的罪行,好象这个罪行是昨天才犯的。每当我的生活处于平静的状态时,这种回忆带给我的痛苦就比较轻微;如果在动荡多难的生活中,每逢想起这件事来,我就很难再有以无辜受害者自居的那种最甜美的慰藉。它使我深深体会到我在自己某一著作中所说过的话:处于顺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睡着了;处于逆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加剧了。同时,我从来未能在对朋友谈知心话时把这件事说出来,以减轻我心中的重负。最亲密的友谊也未能使我向哪个人坦白一下,连对华伦夫人也是如此。我所能够做到的只是承认我干过一件应该谴责的残忍的事,但从来没有说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种沉重的负担一直压在我的良心上,迄今丝毫没有减轻。我可以说,稍微摆脱这种良心上的重负的要求,大大促使我决心撰写这部忏悔录。

以上的叙述是十分坦率的,谁也不会认为我在这儿粉饰我的可怕罪行。但是,如果我不把内心的意向同时叙述出来,甚至因为怕给自己辩解而对于当时的一些实际情况也不敢说,那就不能达到我撰写这部书的目的了。在我诬陷那个可怜的姑娘的时候,我确实没有害人之心。我所以嫁祸于这个不幸的姑娘,是由于我对她所抱的友情。说起来这太离奇了,但却是事实。我心中正在想念她,于是就不假思索地把这件事推到她身上了。我主动干出来的事,却诬赖是她干的,说是她给了我这条丝带,这正是因为我想把这个东西送给她。后来当我看到她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真痛心到了极点,但是,有那样多的人在场就把我的后悔心情压下去了。我不太害怕惩罚,我只害怕丢脸;我怕丢脸甚于怕死亡,甚于怕犯罪,甚于怕世界上的一切。当时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把自己闷死在地下。不可战胜的羞耻心战胜了一切;羞耻是造成我的无耻的唯一原因。我的罪恶越严重,怕认罪的恐怖心情越使我变得倔强。我心里最害怕的就是当面被认定是个小偷,是个撒谎的人和诬告者。群情骚动使得我除了害怕之外,不能有其他情绪了。如果容我冷静一下,我一定会毫不隐瞒地和盘托出。如果罗克先生把我单独叫到一边,对我说:“不要陷害这个可怜的姑娘,如果是你做错了的话,就老老实实告诉我吧。”我一定会立刻跪到他的脚下。但是,正当我需要鼓励的时候,人们却一味地恫吓我。再说,年龄问题也是应该注意的,我的童年刚刚结束,甚至可以说我还是个孩子。真正的卑劣行为,年轻时所犯的要比成年所犯的更可恶;但是仅仅由于软弱而做出的坏事,倒是更应该得到宽恕,而我所犯的错误,究其实也不过如此而已。所以,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使我深感痛苦的与其说是我所做的坏事本身,不如说是因为由于我所做的坏事而可能造成的后果。这件事甚至对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我这唯一的罪行给我留下的可怕的印象,使我以后永不会做出任何一种可以导致犯罪的行为。我认为我所以那么憎恨撒谎,大部分是因为我痛悔我曾经制造过这样恶劣的谎言。我大胆地说,如果这件罪行可以弥补的话,那么,我在晚年所受的那么多的不幸和我四十年来在最困难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着的诚实和正直,就是对它的弥补。再说,可怜的玛丽永在世间有了这么多替她报仇的人,无论我把她害得多么苦,我对死后的惩罚也不怎么害怕了。关于这件事我要说的话只此而已。请允许我以后永远不再谈了。

谢选骏指出:人说——“《忏悔录》一书是自卢梭死后才出版,成为其遗作之一。在1782年出版第一部分(即第一章至第六章)1789 年出版了第二部分。然而卢梭在生前的一些公共场合也曾朗读过其《忏悔录》的一些摘录选段。本书的书名可能是参照基督教神学家圣奥古斯丁于公元四世纪出版的自传。有鉴于此,卢梭著作该书虽事实上“未明确蕴含宗教意味”,却赋予了强烈的象征;即忏悔。他忏悔自己的罪过,结合自己的诚挚、罪与悔、谦逊及内省,勾勒出一部属于他自己的心灵肖像,并在实质上将个人视作是生活的受难者。卢梭所著《忏悔录》影响了后世自传题材的写作,成为法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我看——卢梭是个孤儿,阴错阳差,把母爱和性爱混在了一起,让自己沦为性变态狂,也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这是他无法选择的命运,他也因此报复社会,加剧了变态的法兰西人社会的进一步变态。



【第三章】


我离开维尔塞里斯夫人家的时候和我进入那里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几乎是依然故我。我回到我的女房东家住了五六个星期。这期间,我由于年轻力壮,无事可做,常常心情烦闷。我坐立不安,精神恍惚,总跟做梦似的,我有时哭,有时叹息,有时希求一种自己毫不了解而又感到缺乏的幸福。这种处境无法描述,甚至能够想象出来的人也很稀少,因为大部分人对于这种既给人以无限烦恼又使人觉得十分甜蜜的充沛生活,都在它尚未到来之前,便陶醉在渴望里,预先尝到了美味。我那沸腾的血液不断地往我脑袋里填了许多姑娘和女人的形象;但是,我并不懂得她们有什么真正的用处,我只好让她们按照我的奇思异想忙个不停,除此以外,还该怎样,我就完全不懂了,这些奇思异想使我的官能老是处于令人难受的兴奋状态中,但是幸而我的这些奇思异想没有教给我怎样解除这种不舒适的状态。只要能遇到一个象戈登小姐那样的姑娘并同她相会十五分钟,我真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但是,现在已经不是天真烂漫的儿童嬉戏的时代了。羞耻,这个与恶意识为伍的伙伴,与年俱增,这就更加强了我那天生的腼腆,甚至达到难以克服的程度;不论是在当时或是以后,对于我所接触的女性,虽然我知道对方并不那么拘谨,而且我几乎可以断言,只要我一开口就一定会如愿以偿;但是,若非对方首先有所表示,采取某种方式逼迫我,我是不敢贸然求欢的。

我的烦闷发展到了很强烈的程度,由于自己的欲望不能获得满足,我就用最荒诞的行为来挑动。我常常到幽暗的小路或隐蔽的角落去,以便在那里远远地对着异性做出我原想在她们跟前显露的那种状态。我要让她们看到的不是那淫秽部分——我甚至连想都没往这方面想,而只是我的臀部;我要在女人跟前暴露自己的那种愚蠢的乐趣是很滑稽的。我觉得这样距我所渴望的待遇只不过是一步之遥,我毫不怀疑:只要我有勇气等待,一定会有某个豪爽的女人从我身旁经过时会给我一种乐趣。结果,这种愚蠢的行为所闯的乱子几乎是同样可笑的,不过对我说来并不是很开心的。

有一天,我到了一个院落的尽头,那里有一眼水井,这个院子里的姑娘们常常到井边来打水。院子尽头有个小斜坡,从这里有好几个过道通往地窖去。我在幽暗中察看了一下这些地下通道,我觉得它们又长又黑,便认为这些小道并不是死胡同,于是我想,如果人们看见我或要逮我的时候,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安全的避难所。我怀着这种自信,就向前来打水的姑娘们做出一些怪样子,这与其说是象勾引,不如说是荒唐可笑的恶作剧。那些最机灵的姑娘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见;另一些只笑了一笑;还有一些认为受了侮辱,竟大叫起来。有人向我赶来了,于是我逃进了避难所。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这是我没有料到的,我慌了,我冒着迷失方向的危险一个劲儿地往地道里面跑。嘈杂声、喧嚷声、那个男人的声音,一直在追着我。我原来指望可以凭借黑暗藏身,谁知前面却亮起来。我浑身战栗了,我又往里钻了一阵,一堵墙挡住了去路,再也不能前进了,我只好待在那里听天由命。不一会儿我就被一个大汉追上逮住了。那个大汉蓄着大胡子,戴着大帽子,挎着一把腰刀。他后面跟着四、五个拿笤帚把的老太婆,我在她们中间看见揭发我的那个小坏丫头,她一准是想亲眼看看我。

带腰刀的男人抓住我的胳膊,厉声问我在那儿打算干什么。不难想象,我并没有准备答复的话。然而,我镇定了一下,在这种危急时刻从脑子里想出了一种传奇式的脱身之计,结果很好。我用哀求的声音央告他,求他可怜我的年轻和处境,我说我是一个富贵人家出身的异乡人,但有神经错乱的毛病,因为家里人要把我关起来,我就逃出来了,如果他把我交出去,我可就完蛋了,他要是肯高抬贵手,放了我,我有朝一日会报答他的大恩的。我的话和我的样子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效果:那个可怕的大汉的心肠软了下来,只责备了我一两句,没有再多问我什么,就让我溜之大吉了。我走的时候,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和那些老太婆露出不高兴的神气,我认为,我原来那么害怕的男人对我倒有了莫大的好处,假使只有她们在场,我是不会这么便宜就走掉的。我不知道她们嘀嘀咕咕地说了些什么,但我并不怎样在意,因为只要那把腰刀和那个男人不管,象我这样敏捷强壮的人,可以放心,她们手中的武器和她们自己是对付不了我的。

过了几天,我跟我的邻居——一位年轻的神父在街上走,面对面地遇到了那个带腰刀的人。他认出了我,用嘲笑的口吻学着我的腔调对我说:“我是个亲王,我是个亲王;我也是个傻瓜;请您让殿下下次不要再到这儿来了。”此外,他并没有多说什么话。我低下头逃开了,心里却感激他这样给我留情。我看出那些恶老婆子必定嘲笑他过于轻信。但是尽管他是个皮埃蒙特人,他还是一个老实人,每当我想起他时;内心里不由地产生感激之情。因为这件事是那么可笑,除了他,不管是谁,就是单单为了取笑,也会叫我丢脸的。这件冒险的事,虽然没有产生我所惧怕的那些后果,却也使我老实了很长时间。

我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家的那段时期,结识了几个朋友,我经常和他们交往,希望有一天对我会有些好处。其中有一个是我常去拜访的萨瓦神父,人称盖姆先生。他是麦拉赖德伯爵家的孩子们的教师。他还年轻,很少交游,但是他非常富于理智,为人正直,而且有学问,是我相识的最高尚的好人之一。吸引我到他那里去的,并不是我所期待的任何资助,以他本人的名望还不足以给我安排一个适当的位置;但是,我从他身上获得了对我一生都有好处的十分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健全的道德训诲和正确的至理名言。在我的癖好和思想的转换变化中,不是过于高尚,就是过于卑鄙;有时是阿喀琉斯,有时是忒耳西忒斯,有时成为英雄,有时变成无赖。盖姆神父苦口婆心地劝我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使我正确地认识自己,对我既不姑息,也不使我败兴。在谈话中,他十分尊重我的天性和才华,但同时也给我指出他所看到的、影响我的发展的重重障碍;因此,在他看来,我的天性和才华与其说是使我走向富贵的阶梯,不如说是使我不慕富贵的保证。我对人生只有一些错误的概念,他给我描绘出一幅人生的真实图画;他给我指出,贤德的人怎样总能在逆境中走向幸福,怎样在逆风中坚持前进,力求达到幸福的彼岸;他向我指出为什么没有美德就毫无真正的幸福可言,为什么在任何境遇中都可以做一个贤德的人。他大力削弱我对达官显贵的爱慕;同时向我证明;统治别人的人并不比别人更贤明,也不见得比别人更幸福。他跟我说过一句至今我还时常回忆起来的话,大意是,假使每个人都能洞悉别人心里所想的,那么他就会发现,愿意退后的人一定会多于想往上爬的人。这种真实动人并且没有任何夸张的观察,给了我极大的帮助,使我一生之中,始终是怡然自得地安于自己的地位。他使我对于真正所谓德行,有了一些初步的真切的概念,我原来那点华而不实的趋向都只从德行的极致去理解德行。他使我认识到,对崇高美德的热爱,在社会上是不大用得到的。他使我体会到,激昂太过则易转低沉;持续不断、始终不懈地尽自己的本分,所需要的毅力并不亚于完成英雄事业所需要的毅力。他还使我体会到:做好小事情更能获得荣誉和幸福,经常受到人们的尊敬比让别人赞美数次要强过百倍。

要确定人类的种种义务,必须追溯到它们的根源。再说,由于我所采取的途径,以及我因此所处的现状,我们当然要来谈谈宗教问题。人们已经知道,我在《萨瓦副主教》一文中所说的那个副主教,至少绝大部分是以这位道德高尚的盖姆先生作典型的。不过,明哲保身的观念使他说话极端小心,所以在某些具体问题上谈得就不那么坦率了;但是除此之外,他的教训,他的见解,他的意见,都是相同的,甚至连劝我重返故里的话,都和我以后所公开发表的一样。因此,他所谈的内容是任何人都可想而知的,我就无需多谈了。我只说一点:他的教训是贤明的,最初虽未发生作用,却成了我心中的道德与宗教的萌芽,这种萌芽从未枯萎,只待有一个更可爱的手来加以培养,就会开花结果。

虽然我当时的改教还不太巩固。我却也不无感动。我决不讨厌他的谈话,反倒非常喜欢,因为他的活简单明了,特别是我感到在他的言语中充满一种内在的关切。我的心原来就是很热情的,我对于那些希望我好的人比对那些实际上对我做了好事的人还要热爱,在这方面,我的感觉锐敏,不会使我看错的。所以,我真心热爱盖姆先生。我可以说成了他的第二弟子,这对我,就是在当时,也有了不可估量的好处,因为这个时期,正是我无所事事的处境把我引向罪恶的下坡路的时刻,他使我回头了。

有一天,完全出乎意外,罗克伯爵派人来叫我。以前,我因为已经去过不少次,都没见到他,不免感到厌烦,就没有再去。我认为他不是已经把我忘了,就是对我印象太坏。其实我想错了。他曾不止一次地看到我高高兴兴地在他姑姑那里工作,他甚至向她说过自己的印象。这件事现在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他却还一再跟我谈起。他亲切地接待了我,他对我说,他过去不愿随便说几句好听的诺言,开开玩笑,而是一直在设法给我找工作,现在已经找到了。他把我放在一条很有希望的道路上,至于以后应该怎么办,那就全在我自己了。他要送我去的那个人家有权有势,又有名望,我不用另外找其他保护人就可以飞黄腾达起来;虽然一开始,由于我本来是个仆人,只能给以仆人的待遇,但是他说我尽可放心,只要人家看到我的见识和行为高过我的身分,决不会总叫我当仆人的。这段谈话的结尾大大冲淡了我开始时所抱有的美好希望。我在心里自怨自艾地说:怎么!老当仆人!然而不久这种想法就被一种自信心给打消了。我认为我这个人本不是为了当仆人而生的,用不着害怕别人老让我当仆人。

他把我送到德·古丰伯爵的家里。德·古丰伯爵是王后的第一待臣,显赫的索拉尔家族的族长。这位可尊敬的老人的庄严态度,使得他那亲切和蔼的接待更让我受到感动。他很关切地问了我几句话,我真诚坦率地回答了他。他对罗克伯爵说,我的相貌很可爱,一定很有才气;他认为我一定不会缺少才干的,但不能凭此就决定一切,还得看看其他方面;然后他又向我说:“孩子,凡事总是开头难,但是你的事,开头不算是太难的。要老实听话,想法叫大家都满意,这就是你目前唯一的工作。另外,你要有勇气和毅力;我们会照顾你的。”他立即把我带到他的儿媳布莱耶侯爵夫人的房中,并且把我介绍给她,接着又把我介绍给他的儿子古丰神父。这种开端我认为是很好的预兆。我已有足够的经验来判定:要是接纳一个仆役,是不会有这种礼数的。事实上,他们也没有把我当仆人看待。我和管事的人一起吃饭,人们也没叫我穿仆人的制服;年轻而轻率的德·法弗里亚伯爵要我站在他的马车后面,但他的祖父禁止我跟随任何马车,禁止我随同任何人外出。然而,我还是得伺候别人吃饭,我在家里作一种和仆人差不多的事情;不过我相当自由,并没有指定我服侍某一个人。我除了在别人口述下写几封信,或者有时给法弗里亚伯爵剪几张画纸以外,差不多整天的时间都由我自己随意支配。我并没有觉察到,处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是非常危险的,甚至不是很近乎人情的,因为这样长期的闲散生活会使我染上一些本来不会有的恶习。

但是幸而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由于盖姆先生的教诲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而且我对他的教诲是那样感兴趣,有时竟自偷偷地跑到他那儿去,再听听他的指导。我相信,那些看到我时常溜出去的人们,是决不会猜到我要上哪儿去的。他对于我的行为所给与的劝告,真是再正确不过了。我开始时的工作,的确是非常出色的,我所表现的勤勉、细心和热情,没有一个人不满意。盖姆神艾明智地教导我:最初的热情要适可而止,不然的话,后来一松懈下去,就显得太明显了。“你初来时的表现,”他对我说,“是人们以后所据以要求你的标准,你要善于使用你的力气,以便日后可以多作一些工作,但是你要注意,做事千万不要虎头蛇尾。”

由于人家没有注意到我那些小小的才能,只认为我有点天资,所以尽管伯爵曾跟我谈过不少关于这方面的话,看来他们现在还是不想利用我的长处。这时,许多事情又齐来作梗,我就差不多被人忘掉了。古丰伯爵的儿子德·布莱耶侯爵,是派驻维也纳的大使,当时宫廷所发生的动荡,也反映到家庭中来了,一直乱了好几个星期,对我的事情就没有什么时间来考虑了。在此以前,我对工作并没有怎样懈怠过。这时却发生了一件对我有利也有害的事情,一方面它可以使我摆脱外面的引诱,另一方面也使我对自己的职务多少有些不专心了。

德·布莱耶小姐和我年纪相仿。她体态优美,长得相当漂亮,肤色洁白,头发乌黑,虽然本质象棕发女郎,但是在她的面庞上却流露出金发女郎的温柔神态,这是我的心难以抗拒的。非常适合于少女的宫廷礼服,突出地显示出她那美丽的身段,露出她的胸部和两肩,特别是由于她当时正在服丧,她的肤色显得更加莹洁迷人。有人说一个仆人是不应该留意到这些事情的。当然,我不应该留意这些,然而,我还是留意到了,其实留意到的不只我一个。膳食总管和仆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往往用很粗鄙的话谈论这件事,使我听了非常难受。我并没有糊涂到真想立刻当上恋人;我一点也没有忘掉自己是什么人,我安分守已,丝毫没有这种妄想。我喜欢看布莱耶小姐,愿意听到她说出几句有才气、有理智而且体现出高尚品德的话。我的野心仅限于服侍她时从中得到快乐,从不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在吃饭的时候,我尽量找机会行使这种职权。如果她的仆人暂时离开了她身边,我立刻就去替他,要是没有这种情况,我就站在她的对面,注视着她那双眼睛,看她需要什么,寻找给她换盘子的机会。我多么希望她肯吩咐我做点什么,向我使一个眼色,对我说一句话啊!但是,结果什么也没有得到。我最难受的是她丝毫不把我看在眼里,我站在那里她一点也不理会。不过她的兄弟在吃饭的时候有时和我还谈几句话。有一次他向我说了一句什么不太礼貌的话,我向他作了一个十分巧妙十分委婉的回答,引起了她的注意,并且向我看了一眼。这虽是短暂的一瞥,却使我从心里感到激动。第二天,我又得到了这样一个机会,我很好地利用了。那一天,举行大宴会,我第一次看到膳食总管腰挎短剑,头戴礼帽,这使我十分惊讶。偶然间话题转到了绣在带有贵族标志的一面壁锦上的索拉尔家族的一句铭词“Tel fiert qui ne tuePas”。由于皮埃蒙特人不熟悉法文,有一个人认为这句题词中有一个书法上的错误,说“fiert”这个字多了一个字母“t”。

古丰老伯爵想要回答;但是,当他看到我只微笑着却什么也不敢说的时候,就叫我发言。于是我说;“我不认为这个‘t’字是多余的,因为,‘fiert’是一个古法文字,并不是从名词‘ferus’(尊大;威赫)来的,而是从动词‘ferit’(他打击,他击伤)来的;所以这个题词的意思,据我看并不是‘威而不杀’,而是‘击而不杀’。”

大家都盯着我,面面相觑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有人惊奇到这种程度。但是,叫我最得意的是布莱耶小姐的脸上显然露出了满意的神情。这位十分傲慢的少女又向我看了一眼,这一次至少要和第一次一样可贵。接着她又把目光转向她的祖父,她好象迫不及待地等待他应该给我的夸奖。老伯爵以非常满意的神气对我加以最大的最完美的赞扬,以致所有在座的人都连忙异口同声地称赞起来。这个时刻虽然短暂,但是从各方面看来,都是令人心旷神情的。这真是极其难得的时刻,它恢复了事物合情合理的秩序,并且替我那由于受到命运的欺凌而被轻视了的才能报了仇。几分钟以后,布莱耶小姐又抬起头来瞧着我,她用一种含羞而又和蔼的声音要我给她倒点儿水喝。人们可以想象,我决不会叫她久等的;但是,当我走近她身旁的时候,我是那样受宠若惊,以致浑身哆嗦起来,我把杯子倒得太满了;有一部分水洒在盘子上,甚至还洒在她的身上。她的兄弟冒失地问我,为什么哆嗦得这样厉害。这一问越发使我惶恐不安,而布莱耶小姐也脸红了,甚至连白眼珠都红了。

这段故事到此就算结束了。读者可以看到,这次的情况和过去巴西勒太太的情况一样,乃至和我此后整个一生中的情况一样,我的爱恋始终没有过幸福的结局。我空怀着满腔热情在布莱耶夫人的外间屋佇候着,再没有得到她的女儿任何注意的表示。在她出来和进去的时候,连一眼都不看我,我也几乎不敢抬起头来看她。我甚至愚蠢笨拙到这样程度:有一天,当她从外间屋经过的时候,掉了一只手套,我不但没有向我渴望狂吻的那只手套跑过去,自己反而呆着,没敢移动,竟让一个我恨不得要把他掐死的笨胖子把那只手套拾起来了。我看得出,我并没有得到布莱耶夫人的青睐,这更使我感到胆怯了。这位夫人不仅什么也不吩咐我做,而且也从来不接受我的效劳;有两次她看到我在她的外间屋等着,曾以非常冷淡的口气问我,是不是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于是我就不得不离开这间可爱的外间屋;最初,我还觉得很惋惜,但是不久由于别的事情纷至沓来,我便不想这件事了。

布莱耶夫人虽然看不上我,她的公公待我的那番好心足以减轻我的烦恼,他终于看到了我的存在。他在我以上所说的那次宴会的当天晚上,跟我谈了半小时,看来他对这次谈话很满意,我心里也非常高兴。这位和善的老人也是个有才学的人,他虽然比不上维尔塞里斯夫人那样有学问,却比维尔塞里斯夫人热情,我在他跟前,诸事比较遂心。他叫我伺候他的儿子古丰神父,说这位神父很喜欢我,并说如果我能很好地利用这种关怀,不但对我会很有益处,还能使我获得为了担任别人替我安排的工作所缺乏的条件。第二天早晨我就飞快地跑到这位神父先生那里去了。他一点也没有把我当仆人看待,叫我坐在他的火炉旁边,用最和蔼的态度询问我地立即看出我曾学过很多东西,但是哪一门也没有学到家。他尤其认为我拉丁文更差些,并打算进一步教我学拉丁文。我们说好我每天早晨到他那里去,而且我从第二天就开始去了。这是我的一生中屡次遇到的怪事;在同一时间,我的处境既高于自己的身份又低于自己的身份,在同一个人家,我既是弟子又是仆人,但是在我为奴为仆的时候,却有一个只有君王之子才能得到的名门家庭教师。

古丰神父先生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他家里要培养他能够升到主教的职位;所以他受的教育比一般名门子弟所受的普通教育还要高些。他曾被送到锡耶纳大学念过书,他从那里带来了造诣相当深的关于修辞主义的学问;致使他在都灵的地位,和从前旦茹神父在巴黎的地位差不多。由于对神学不感兴趣,他就致力于文学。这在意大利从事圣职的人们说来,是常有的事。他读过很多诗。他还可以写相当不错的拉丁文诗和意大利文诗。一句话,他有培养我的趣味所需要的趣味,也有足够的兴趣把我脑子里塞满了的杂乱东西披沙拣金地给整理一下。但是,也许是由于我的健谈使他闹不清我究竟有多大学问,也许因为他嫌初级拉丁文课本太没意思,一开始他就教我许多深奥的东西;刚刚让我译了几篇菲得洛斯的寓言之后,他就教我译维吉尔的作品,而我差不多一点都不懂。大家以后将会看到,这样就注定了我日后要时常复习拉丁文,同时也注定了我一辈子也学不好。其实,我在学习方面是十分热心的,这位神父先生诲人不倦的那番好意,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心中还十分感激。我早晨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和他在一起,他给我上课的时间和我给他做点活儿的时间各占一半;我给他做的活儿并不是伺候他,他从来也不容许我给他个人做任何事情,我只是给他或在他口述下记录或抄写一些东西;我作秘书工作比我做学生受益还多。我不仅学到了纯正的意大利语,而且对文学也发生了兴趣,同时还获得了一定的鉴别好书的能力,这种能力在特里布女租书商那里是不会得到的,这对我后来从事单独写作有很大的帮助。

这段时间是我一生中不仅没有荒诞空想、而且可以完全合情合理地指望自己能有所成就的时期。这位神父先生对我十分满意,并且逢人就说,他父亲更喜欢我了。法弗里亚伯爵曾对我说,他已经在国王面前提到了我。布莱耶夫人这时也放弃了她那轻视我的神气。最后,我在他家里终于变成了一个红人,因而也大大地引起了别的仆人的嫉妒;他们看到我有接受他们主人的儿子教育的光荣,当然就感到我不会长期和他们居于同等地位了。

听到别人在无意中透露出的一些有关对我的安排,我努力进行判断之后又好好地考虑了一下,我看出有意谋求大使职务并希望将来做上大臣的索拉尔家族,很想预先培养一个有才华、有能力的人;这个人由于完全依附于他们,日后可以获得他家的信任,并且忠心为他家效劳。古丰伯爵的这个计划是高尚、明智而伟大的,真不愧是一个仁慈而又有远见的大贵族的计划。但是,这个计划,我当时没有领会到它的远大之处,对我的头脑说来,道理未免太高深了,而且要求屈从的时间也太长了。我那疯狂的野心是只想通过奇遇来谋求显达,我看见这里面既然没有任何女人的事情,就认为这种飞黄腾达的方法是缓慢、痛苦和不愉快的;其实,越是没有女人参与这些事情,我越应该认为这是更可贵更稳妥的方法,因为女人们所爱护的才能,肯定比不上我的才能。

一切都发展得十分顺利。已经几乎争取到了每个人的重视:考验已经结束;这家里的人都把我看成是一个最有出息、而现在正被大材小用的青年,人们正期待我得到一个适当的位置。但是,我的适当的地位并不是由人给我派定的,我是通过完全不同的途径得到的。现在我要提到我固有的一个特点了,这一点无需多加思考,只要向读者说明事实就成。

虽然在都灵有许多象我这样的改教的人,但是我不喜欢他们,也不愿意跟他们之中的任何人接触。不过,我曾见到几个没有皈依天主教的日内瓦人,其中有一个叫穆沙尔先生,绰号叫歪嘴,是一个细工画匠,跟我还有点亲属关系。这位穆沙尔先生发现我在古丰伯爵家里以后,就带着我学徒时期的伙伴,一个名叫巴克勒的日内瓦人来看我,他是一个非常有趣、十分活泼的人,满嘴诙谐的俏皮话,由于他年纪轻,那些俏皮话就显得格外受听。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甚至喜欢到了不能离开他的程度,但是他不久就要动身回日内瓦,这对我将是多大的损失啊!我觉得这种损失实在太大了。至少我要充分利用他还没走的那几天,我简直离不开他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离不开我,因为最初我还没有着迷到不请假就出门、以致整天跟他到外边去玩的程度。然而,不久人们便发现他天天来找我,纠缠起我来就没完没了,于是,门房就不放他进来了。这一下可把我急坏了;除了我的朋友巴克勒以外,我什么都忘了,我既不去侍候神文,也不去侍候伯爵,家里简直看不见我了。他们申斥我,我不听,就用解雇来威胁我。这种威胁成了我堕落的原因。于是我起了一个念头:趁这个机会我可以跟巴克勒一块儿出走。从这时起,除了作这样一次旅行以外,我再也看不出有什么别的乐趣、别的命运和别的幸福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有说不尽的旅行的快乐。再者,这次旅行完了以后,我还可以看看华伦夫人,虽然这是十分遥远的;至于回日内瓦,我从来也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山峦、原野、森林、溪流、村落,一样样接连不断地以新颖的动人姿态相继出现;这种幸福的行程好象把我的整个生命都吸引去了。我愉快地回想起我到这里来时的同一旅程曾是多么动人。况且这次旅行,除了逍遥自在的魅力以外,还有另一种魅力。有一个年纪相仿。趣味相同的好脾气的朋友做旅伴,而且没有牵挂,没有任务,无拘无束,或留或去全听自便,这将是多么美妙啊!一个人,要是为了实现那些缓慢、困难、不可靠的野心勃勃的计划而牺牲这样的幸福,未免太愚蠢了。即使这样的计划终于实现,不论何等辉煌,也比不上一刻青春时代真正自由的快乐。

我脑袋里充满了这种旷达的奇想,我终于故意想办法使他们把我驱逐出来了,说老实话,就是让人赶走,也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一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总管家通知我伯爵下令解除了我的职务。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因为不管怎样,我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荒唐的。为了开脱自己,我又加上一个颠倒黑白、忘恩负义的想法,认为人家辞我,正好委过于人,因而对自己也就说得过去了。有人告诉我,法弗里亚伯爵叫我在第二天上午离开以前去和他谈话;他们看出我已经迷了心窍,可能不去,总管家于是告诉我,要在这次谈话以后才把主人准备给我的一点钱交给我,当然,这点钱我是很不应该得的,因为主人不肯叫我长期做仆人,并没有给我定工资。

法弗里亚伯爵尽管是一个十分轻浮和幼稚的青年人,这一次谈的话却是非常通情达理的,我几乎可以说他跟我说的那些话是最亲切不过的,因为他以非常和蔼动人的态度向我详细述说了他伯父对我的关怀和他祖父对我的期望。最后,在他明确地指出我为了冒堕落的危险而要牺牲的那一切以后,自动向我提出和解,唯一条件就是和那个引诱我的小坏蛋断绝来往。

十分明显,他所说的这一切并不是他个人想出来的,虽然我糊涂得象瞎子一样,此时我也领会到了老主人对我的一片好心,因而非常感动。但是,那种可爱的旅行的景象已深深印入我的想象中,任何力量也不会摧毁它的魅力。我完全失去了理智,因而我更加固执起来,横下了心,我装出什么也不怕的样子,傲慢地回答说:既然已经解除了我的职务,我也接受了,话已出口就不能收回,再说,不管怎么样,我这一辈子也不肯在同一人家,让人把我赶走两次。于是,这个年轻人终于发了火,这是理所当然的。他骂了我几句该骂的话,抓住我的肩膀就把我推出了他的房间,紧跟着便把门关上了。我好象获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似的,大模大样地走开了。我怕再应付第二次战斗,便没有去向古丰神父先生感谢他对我的好意,竞卑鄙地不辞而别了。

为了了解我这时糊涂到什么程度,必须知道我的心一向是怎样为了最细微事物而狂热起来,以及怎样拚命想象吸引着我的事物,尽管那些事物有时是十分虚妄的。最离奇、最幼稚、最愚蠢的计划都会引诱我那最得意的空想,使我认为这种计划好象真有实现的可能似的。一个将近十九岁的青年竟把自己来日的生存寄托在一个小玻璃瓶上,有谁能相信呢?然而,请听我说吧。

前几个星期,古丰神父送了我一个玩具,一只非常精美的小型埃龙喷水器,我喜不释手。我和聪明的巴克勒,时常一边玩着这个喷水器,一边谈我们的旅行。有一天,我们忽然想到,喷水器对于旅行很可能有大用处,还可以使我们在旅途中多玩些日子。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比埃龙喷水器还稀罕呢?我们所憧憬的幸福美梦就是建立在这种幻想上面。每到一个村庄,我们就要把老乡们召集到喷水器跟前来。只要他们一看见这种玩艺儿,盛餐和美食一定会源源不绝地从天而降,丰富异常,因为我们都相信,对于那些收粮食的农人来说,粮食是绝对算不了什么的,如果他们不让我们过路人装满肚子,那就说明他们心眼儿不好。我们想,到处都是盛宴与婚礼,我们只需费点儿说话的气力,只凭喷水器里的那点儿水,就可以不花一文钱走遍皮埃蒙特,走遍萨瓦,走遍法兰西,甚至走遍全世界。我们拟了一个无穷无尽的旅行计划,我们首先取道北上,与其说是因为需要在某个想妥的地方停留下来,不如说是为了享受超过阿尔卑斯山的乐趣。

这就是我开始执行的计划。我毫不惋惜地抛弃了我的保护人、我的教师、我的学业、我的前途;我也不再等候那几乎是已经很有把握的幸福的到来,便开始了一个真正流浪者的生活。再见吧,都城!再见吧,宫廷,野心,虚荣心!再见吧,爱情和美人,还有我去年一路而来所盼望的一切奇遇!我带着喷水器和我的朋友巴克勒一起动身了。虽然钱袋里没有几文钱,心里却充满了喜悦。我一心想象着如何享受这次漂泊生活的幸福,从前那些宏伟的计划,我都忽然压缩到这种幸福上了。

这种荒诞的旅行的趣味,的确和我所预想的差不多,但又不完全一样。因为我们的喷水器虽然在旅店里也能偶而博得女主人和女待们一笑,但在临走的时候该付多少钱还得付多少钱。我们并不感到烦恼,我们只想等到我们缺钱的时候再好好地利用一下这东西来救急。一件意外事件使我们心宽了:快到布拉芒时,喷水器坏了;它坏得正是时候,因为我们虽然没有说出来,心里对它已经有点腻烦了。这种不幸反而使我们比以前更加快活,我们大笑我们的轻率,大笑我们对已经破旧的衣服和鞋子毫不在意,竟想依靠喷水器这玩艺儿来获得新衣新鞋。我们和出发时同样快活地继续我们的旅程,只不过是静悄悄地沿着距目的地最近的道路前进,因为逐渐空下来的钱袋迫使我们不得不径直走向目的地。

到了尚贝里后我就沉思起来了,我并不是考虑我最近所做的蠢事,因为从来没有人会那样迅速、那样确切地认清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我考虑的是华伦夫人将怎样接待我,因为我把她的家看作我父母的家。我刚到古丰伯爵那里的时候,曾经给她写过信,她知道我在那里的情况,所以在祝贺我的同时,也给了我一些明智的劝告,教我应该如何报答大家对我的恩情。她认为,只要我自己不犯错误毁坏自己的前途,我的鸿运算是已经走定了。当她看到我回来的时候,会向我说些什么呢?我想她决不会把我推出门外,但是我很怕这会使她伤心。我害怕她的责备,这比我本身受穷还难受。我决心一声不响地忍受一切,要用一切办法来使她安心。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她一个人了,得不到她的欢心我连活都活不下去。

最使我担心的是我的旅伴。我不愿因他再给华伦夫人添加烦恼,我担心不能顺利地摆脱他。最后那天,我有意早点和他分手,对他便冷淡起来。这个小滑头明白了我的心思,他是个荒唐人,可不是个傻子。我原以为他看到我改变了态度,心里一定会很难受,但是我想错了,我这位朋友巴克勒心里一点儿也不难受。我们刚进安纳西城门口,他就对我说:“你这就到家了。”他拥抱了我,向我告别,一转身就不见了。此后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我们的结识和友谊前后总共不过六个星期,然而其结果却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走近华伦夫人房子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多么猛烈啊!我两条腿直哆嗦,眼睛好象蒙上了一层阴云。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一个人也辨认不出来了,为了让呼吸正常和恢复知觉,有好几次我不得不停住脚步。是不是因为担心得不到我所需要的接济而心慌意乱到这种地步呢?在我那样的年龄,我会因为怕饿死而如此惊慌吗?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我敢以真诚和骄傲的心情说:在我的一生中,从没有过因考虑贫富问题而令我心花怒放或忧心忡忡的时候。在我那一生难忘的坎坷不平和变化无常的遭遇中,我常常无处安身,忍饥受渴,但我对豪华富裕和贫穷饥寒的看法却始终不变。必要的时候)我很可能和别人一样,或是乞讨,或是偷窃,但是从未惊慌到这种地步。很少有人象我这样叹息过,也很少有人在一生中象我流过那样多的眼泪;但是我从来没有因为贫穷或怕陷入贫穷而发出一声叹息或掉过一滴眼泪。我的灵魂,虽然饱受命运的考验,可是除了那些与命运无关的幸福和痛苦之外,我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和痛苦。所以,正是在我什么必要的东西都不缺的时候,我才感到自己是人类中最不幸的人。   我刚刚出现在华伦夫人的眼前,她的神情就使我放心了。刚一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我的心便颤动了一下。我急忙扑倒在她的膝下,在极端欢喜的狂热中,我把嘴贴在她的手上。至于她,我不知道她是否预先知道了我的消息,但是我看她的脸上并不怎样惊异,我也看不出她有丝毫忧郁的神色。她用温柔的口吻对我说:“可怜的孩子,这么说,你又回来啦!我知道你太年轻,不能做这样的旅行;我很高兴,事情至少还没弄到象我所担心的那种地步。”接着她便叫我谈谈我的情况,我的话不多,但十分忠实,虽然我省略了某些情节,可是在我谈话中,我既没有姑息自己,也没有给自己辩解。

现在该解决我的住处问题了。华伦夫人和她的侍女商议了一下。在她们商谈时,我屏住了呼吸,但是,当我听到就叫我住在这里的时候,我简直高兴得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看到有人把我的小行李送到指定给我住的房间时,我的感觉差不多象圣-普乐看见自己的马车被带进沃尔马夫人家的车棚时一样。我更加高兴的是,听说这种优遇并不是为时短暂的。在他们以为我心里正想别的事的时候,我听到华伦夫人说:“别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吧;既然上帝把他给我送了回来,我就决不能抛弃他。”

我终于这样安顿在她家里了。不过,这样安顿下来还不能说是我一生幸福时日的开端,而只能说是要过幸福日子的准备。虽然这种使我们真正体味到自己生命之乐的内心感觉是自然的赋予,并且也许还是人体机能本身的一种产物,但是还需要有具体环境把它发展起来。如果没有这种引发的条件,即使一个人生来就富于感情,他也会一无所感,不曾体味到自己的生命就茫然死去了。在此以前,我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人,而且,如果我永远不认识华伦夫人,或者就是认识了她,而不曾在她身旁生活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受到她对我的那种温柔情感的感染,恐怕我可能永远就是这样的人了。我敢这样说:仅仅感受到爱情的人,还不能感受到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我有一种另外的感觉,这种感觉或许没有爱情那么强烈,但却比爱情要甜蜜千百倍,它有时和爱情连在一起,但往往又和爱情不相关。这种感情也不是单纯的友情,它比友情更强烈,也更温柔。我并不以为它能够发生于同性的朋友之间;至  少,我虽然是一个最好交朋友的人,却从没有在任何男朋友身上有过这种感觉。这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但以后会清楚的,因为情感只有通过它的表现才能说清楚。

她住的是一所相当大的古老的房子,其中有一间漂亮的空屋她留作外客厅,现在我就被安排在这里。它的外面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走道,这在上文已经提到过了,从屋内还可以望见小河和花园那边的田野。这种景色不会使住在这里面的一个年青人无动于衷的。这是我离开包塞以后第一次看到自己住室窗外有这样的绿色田野。我一向为墙壁所包围,眼前不是屋顶就是灰色的街道。这种新奇的景象该是多么优美、多么感人啊!它大大加深了我对柔情的倾心。我把这种动人的景色也看作是我那亲爱的保护人的一种恩德,我觉得这种景色是她特意为我布置在那儿的;我想象着自己悠闲恬静地追随在她的身旁;在花红柳绿之间,我处处都能见到她;她的美和春天的美融合在一起,映入我的眼帘。我那颗到现在一直感到压抑的心,在这样的环境中舒展开了,我的呼吸在这果树园中间也更为自由了。

在华伦夫人家中,没有我在都灵所见到的那种豪华;但是这里令人感到的是整洁、庄严以及和浮华奢侈绝不相容的古老世家的殷实富足。在她这里没有什么银质餐具,没有瓷器,餐桌上没有野味,地窖里也没有外国酒,但是,不论是在厨房或是地窖里,都有很丰富的储存,可供大家食用,她还用陶制杯子,给客人盛优等咖啡。不论是谁来找她,她都要留他吃饭:或是和她一同进餐,或是让他单独进餐;不论是工人、信差、过路的人,从没有不吃不喝就离开她家的。她的仆人中间有一个相当漂亮的侍女,是弗赖堡人,名叫麦尔赛莱;有一个男仆是她的同乡,名叫克洛德·阿奈,关于这个人的事我以后再谈;还有一个女厨子和她出门拜客时雇用的两个轿夫,而她是极少出门的。两千利物儿的年金要应付这许多开销,实在不容易;然而在一个土地肥沃、货币值钱的地方,她这笔不大的收入,如果安排得当,原本是足敷应用的。可惜,节约从来不是她最喜爱的品德:她借债来打发一切开销,钱随来随用,手里一个都不剩。

她的理家方式,正好是我想要采用的方式;人们可以相信,我正乐得借此享受一番。使我稍感不快的,就是要在饭桌那儿呆老长时间。华伦夫人怕闻汤菜刚刚端来时的那种气味,一闻几乎就要晕倒,而且她这种厌恶的感觉要延续很久。她需要慢慢地恢复过来,这时候她只是谈话,一点东西也不吃。半小时之后,她才开始吃点东西。至于我,这样长的时间三顿饭也吃完了;通常,她还没有开始,我早就吃饱了。为了陪她,我还得再开始,这样我就吃了双份,可是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舒服。总之,我尽情享受着我在她身旁的幸福的甜蜜感觉,特别是在我对维持这种幸福生活的经济条件毫不担忧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加甜蜜了。最初,我丝毫没有深入了解她的家底,我还以为她的家总是这样呢。就是在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在她家里也感到同样的乐趣;但是,当我进一步了解到她家的实际情况,知道她已经预先动用了自己年金的时候,我就不再那样心安理得地感到欢乐了。对于将来的种种考虑总是妨碍着我尽情享受。我预料将来我要落得一场空,而这在我是无法避免的。

从第一天起,我们之间就建立了最亲密的关系,在这以后她的一生中,我们之间总是保持着这种关系。“孩子”是她对我的称呼,“妈妈”则成了我对她的称呼,甚至后来当岁月冲淡了我们二人间的年龄差异的时候,我们也仍旧保持着“孩子”和“妈妈”的称呼。我觉得这两个称呼把我们相互间交往的含意,我们彼此的态度的纯朴,特别是我们心灵间的联系都非常出色地表示出来了。她象最慈爱的母亲那样对待我,从不寻求自己的快乐,只求我的幸福;即使我对她的感情中掺杂有感官成分,但这种成分也不能改变感情的性质,而只能使它更有滋味,只能使我感到有个年轻美丽的妈妈的抚爱而亟思陶醉于这种情趣之中。我说“抚爱”这两个字是就其真正的意义来说的,因为她对我从来就不吝惜亲吻和最温柔的慈母般的抚爱,我也从来没有想滥用这些抚爱。或许有人说,我们最后却有过另一种关系,我承认这一点,但是这要等一等,我不能把所有的事情一下子就说完。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一刹那,是她真正使我动情的唯一短暂时刻,就是这个时刻也是由于惊讶而产生的。我那冒昧的眼光从来没有搜寻过她项中以下的部位,尽管这个遮盖得不够严密的丰腴的部位很容易引起我的注意。我在她的身旁既没有冲动的激情,也没有什么热烈的欲望;我只是处于一种迷人的宁静中,享受着一种难以解释的快乐。我可以这样在她身边待上一辈子,甚至永远待下去,也不会感到有片刻的厌倦。我同她单独在一起时从不感到枯燥无味,不象跟别人谈话那样,有时明明觉得十分乏味,但因礼貌关系,又不得不勉强谈下去,活象受刑一般。我们两个人的单独谈话,与其说是在谈什么事情,不如说是在没完没了地闲聊天,一定要有人来打断才会结束。因此,决用不着督促我说话,需要的倒是怎样使我不说话。她由于不断地在考虑自己的计划,往往想得出了神。好吧!就让她凝神沉思吧,我默默地望着她,感到自己是人间最幸福的人。我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脾气,我虽不强求这种两人独处的优遇,却也不断地在寻找机会,并尽情地享受它,假使有个讨厌的人来扰乱了这个宝贵的时刻,我就会气得发狂。只要有人来,不论是男是女,我就嘟囔着走出去,我不能忍受自己待在她的身旁时有一个第三者在场。我在她的外室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千百次地咒骂这些久坐不走的客人,我不能想象他们怎么会有这样多的话,因为我自己还有更多的话要谈。

我只有在看不见她的时候才体会到自己是多么热烈地眷恋着她。当我能看到她时,只不过心中快乐而已;可是她不在家的时候,我那惶惶不安的心情甚至变成痛苦的了。渴望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心清,引起我阵阵的忧思,甚至常常使我落下泪来。我始终记得:在一个大节日,当她上教堂去参加晚祷的时候,我自己到城外去散步,这时心里充满着她的影象和跟她在一起生活的热烈愿望。我自己十分明白,这样的愿望目前是不能实现的,我所享受的如此美满的幸福也不会长久的。这样一想,我的心中就增添了感伤,但这种感伤并不使我沮丧,因为有一个令人欣慰的希望把它冲淡了。那一向使我心弦颤动的钟声,那鸟儿的歌唱,那晴朗的天空,宜人的景色,那疏疏落落的田间房舍——其中有一所被我想象成我们的共同住宅——所有这一切都使我产生了强烈而又温柔的、怅惘而又动人的印象,使我恍若置身于美妙的梦境中;而我那颗心,在这样美妙的住处和美妙的时刻,既然有它所向往的全部幸福,便尽情地来享受,甚至没有想到什么感官之快。我不记得在任何时候,我曾象当时那样,用那么大的力量和幻想去憧憬将来。最使我惊异的是,在这个梦想实现之后,回想起来,竟和我最初所想的完全一样。要是说清醒的人的梦想有点象先知的预感,那一定是指我这个梦想说的。我的想象只是在时间长短上发生了错误,因为我想象有多少日子,多少年,乃至一生都在那种持续不变的宁静中度过,而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一个短暂的时期。唉,我那最实际的幸福原来也只是一场梦,差不多是它刚要实现时我立刻就醒了。

我要是把自己这位亲爱的妈妈不在眼前时,由于思念她而做出来的种种傻事详细叙述起来,恐怕永远也说不完。当我想到她曾睡过我这张床的时候,我曾吻过我的床多少次啊!当我想起我的窗帘、我房里的所有家具都是她的东西,她都用美丽的手摸过时,我又吻过这些东西多少次啊!甚至当我想到她曾经在我屋内的地板上走过,我有多少次匍伏在它上面啊!有时,当着她的面我也曾情不自禁地作出一些唯有在最激烈的爱情驱使下才会作出的不可思议的举动。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她把一块肉刚送进嘴里,我便大喊一声说上面有一根头发,她把那块肉吐到她的盘子里,我立即如获至宝地把它抓起来吞了下去。一句话,拿我和最热烈的情人来比,只剩下唯一的一个差别了,但这也是根本的差别;正是这种差别,使得我的情况从情理上讲,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我从意大利回来同我到意大利去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不过,恐怕在我这样年龄的人没有能象我这样从那里回来的。我所带回来的不是我童贞的心,而是我童贞的肉体。我觉得自己一年一年的大了,我那不安的气质终于显示了出来,这最初的爆发完全是无意识的,使我对于自己的健康感到惊慌,这比其他什么事情都更好地表明,我在此以前是多么纯洁。不久,我这种惊慌消除了,我学会了欺骗本性的危险办法,这种办法拯救了象我这种性情的青年人,使他们免于淫佚放荡的生活,但却消耗着他们的健康、精力,有时甚至他们的生命。这种恶习,不仅对于怕羞的人和胆小的人是非常方便的,而且对于那些想象力相当强的人还有一种很大的吸引力;换句话说,就是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占有一切女性,可以使自己心里着迷的漂亮女人来助成自己的乐趣,而无需得到她们的同意。在我受到这种有害的便利的引诱之后,我就一直在摧毁自然赋与我的、多少年来才保养好的健康身体。除了这种不良倾向之外,还有我当时所处的实际环境:住在一位美丽的女人的家里,她的形象无时不是索回在自己心中,白天不断地见到她,夜间又处在各种使我想到她的东西中间,而我睡的那一张床,我又知道她在上面睡过。多少东西刺激着我啊!读者要是从这些方面来想,也许认为我已经是个半死的人了。事情恰恰相反,原来应该把我毁灭的,正好把我挽救了,至少暂时是这样。我陶醉在和她同住的喜悦里,热烈地希望永远生活在她的身边,不论她在与不在,我始终把她看做是一位慈爱的母亲,一个可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我始终都是这样看待她,总是这样,在任何时候,我思想中只有她一个人。她的形象时时刻刻占据着我的心头,因此也就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地方。对我说来,世界上只有她一个女人。她使我感受到的极其温柔的感情,不允许我的情欲有时间为别的女人而蠢动起来,这种感情对我是既保护了她本人,也保护了所有的女性。总而言之,我很老实,因为我爱她。关于这些事情,我交代得并不怎么清楚;至于我对她的依恋究竟属于什么样的性质,谁要怎么说就让他去说吧。在我这方面,我所能说的一点就是:如果这种依恋现在已经显得十分出奇,那么后面所说的就会显得越发出奇了。

我以极快乐的心情来消磨我的时光,可是我每天所做的却是一些我最不感兴趣的事。那就是草拟计划,誊写帐目,抄写药方;另外就是挑选药草,捣碎药料,看管蒸馏器。除了这些杂乱事务以外,还要接待许多过路客人、乞丐以及各式各样的来访者。我必须同时和士兵、药剂师、教士、贵妇人、修道院的杂役打交道。我嘴里骂着,嘟囔着,诅咒着,咒这群讨厌的乱七八糟的家伙叫魔鬼拉去。可是华伦夫人对什么都感到愉快,我的生气也能使她笑出眼泪来;她看我越生气,就笑得越厉害,这样我就也禁不住笑了起来。我爱唠叨的那些时刻也是趣味横生的时刻。如果恰巧在这样的争吵时突然来了一个讨厌的客人,她还会利用这种机会增添新的乐趣,那就是特意为了开玩笑而延长待客的时间,并且频频地瞟我,使得我真想揍她一下。只是当她看到我因受礼节的束缚不敢发作而用生气的目光望她时,她才勉强地收敛起笑容;虽然我气成那个样子,但当时我心里还是不由得感到这一切确是十分滑稽可笑的。

所有这些虽然都不是我所喜欢的,但由于这一切构成了我所喜欢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也就觉得很有趣了。总之,我周围所发生的事,以及人家叫我去做的事,没有一件合我的口味,却一切都称我的心。如果不是我对医学的厌恶提供了一些使我们不断开心的嘻笑场面的话,我想我终究还会爱上医学的。这也许是这种技术第一次产生愉快的效果。我自诩能一闻气味就知道是不是一本医书,而最有趣的是我很少弄错过。她经常叫我尝那些最令人恶心的药剂。我虽然一见就逃开或者不尝,但都无济于事,不管我怎样抵抗和做出怎样可怕的鬼脸,不管我怎样不愿意而咬着牙齿,但是,当我看到她那沾有药汁的美丽手指挨近我的嘴边的时候,我还是要张开口去尝一下。当她这一套制药的器皿都堆在我的房间里的时候,如果有人光听我们在哈哈大笑中又跑又喊的声音,一定会以为我们在那里演什么笑剧,而不是在那里制作什么麻醉剂或兴奋剂。

我的时间并不完全消磨在这种嬉戏之中。我在自己的屋子里发现了几本书,其中有《旁观者》、普芬道夫的集子、圣-埃弗尔蒙的集子和《拉·亨利亚德》。虽然,我已经不象从前那样是个书迷了,闲着没事的时候还是要看看这些书。特别是《旁观者》这种读物使我深感兴趣,也使我得到了许多好处。古丰神父曾教我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这样的读书使我获益不少。我已经习惯于注意语句的结构和优美的文体,我学会了分辨纯粹的法语和我的方言土语。例如,我通过下面《拉·亨利亚德》里的两行诗就改正了我象所有日内瓦人一样容易犯的一个书法上的错误:

Soit qu’un ancien respect pour le sang de leurs maitres

Parlat encor pour lui dans le coeur de ces traitres.

parlst这个字使我非常注意,我从这里懂得了在动词虚拟式的第三人称中需要有一个“t”字,在过去,不论是在书写或发音时,我都和直陈式的过去时一样地用parla。

我有时和妈妈谈我所读的书,有时在她身旁诵读:这给我带来很大的乐趣;我尽量朗读得精彩一些,这对我也很有好处。我在前面说过,华伦夫人是一个有教养的女人,而且当时正是她的才华大放异采的时期,有几个文人争着前来向她献殷勤,指点她怎样鉴赏优秀的作品。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我认为她还有一点新教徒的趣味:她常常谈论皮埃尔·拜勒,并对那位早被法国忘却的圣-埃弗尔蒙极为尊敬。然而这并没有妨碍她对优秀的文学作品有相当的了解,以及影响她的颇为独到的论点。她是在上流社会成长的,年轻的时候就来到了萨瓦;由于经常和当地的上流人士交往,不久便丢掉了故乡伏沃那种矫揉造作的情调。在她的故乡,一般女人把说俏皮话当作上流社会的特点,因此只会说一些警句。

虽然她只是对宫廷匆匆地瞥了一眼,但这也够使她对宫廷有所了解了。她在宫廷里始终保持着一些朋友;尽管有人在暗中嫉妒她,尽管她的作风和她的债务引起了一些闲话,她始终没有失去她的年金。她有处世的经验,又有使她能够利用这种经验的善于思考的头脑,这也是在她谈话时最得意的话题,对于象我这样爱空想的人说来,听听她在这方面的教导实在比什么都有必要。我们一起读拉勃吕耶的作品。她喜爱拉勒吕耶的著作甚于拉罗舍福果的著作;后者带有悲观色彩,读来令人惆怅,特别对于那些不喜欢按本来面目看人的青年人,感觉更是如此。当她谈起大道理的时候,有时说着说着就没边儿了,但我不时地吻一下她的嘴唇或她的手,这样就有了耐心听下去,对于她的长谈也就不感到厌烦了。

这种生活要是能够长久继续下去,那可实在太美了。这一点我感觉到了,但由于担心好景不常,我目前的幸福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妈妈一面开玩笑,一面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制订许许多多的计划,其实这些计划对我说来都是多余的。幸运的是,仅仅了解我的倾向、我的喜好和我那小小的才能还不算完,还必须寻找或创造可以利用它们的机会,这就不是一朝一夕所能作到的事情了。这位可怜的女人对于我的才干的偏爱,也拖延了它们得以发挥的时机,因为这些先入之见使得她在方式方法的选择上一点儿也不迁就。总之,由于她对我的评价相当高,事情的进行倒都合我的心意,然而,在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下,又不能不再三地降格以求,这样一来,就使我一刻也得不到安静。她有一个名叫奥博讷的亲戚来看她。奥博讷非常有才干,好要手腕,而且和她一样,具有作计划的天才,但他却未因此而破产——他是冒险家一类的人物。他刚刚向德·弗勒里红衣主教提出过一项发行彩票的详细计划,红衣主教未表示同意。于是他又向都灵的宫廷提出这一建议,结果被采纳了,并且付诸实施。他在安讷西勾留了一个时期,爱上了这里执政官的夫人。这位夫人是个很可爱的女人,我很喜欢她,到妈妈这里来的女人中间,她是我唯一乐意看见的。奥博讷先生看见了我,华伦夫人就跟他谈起我来:他答应对我进行一番考察,看看我适于干什么,如果他认为我还有才能,就为我设法安插一个位置。

华伦夫人事先一点也不告诉我,她借口叫我去办点事,一连两三个上午派我到奥博讷先生那里去。他非常巧妙地引我说话,对我十分亲切,尽量使我不感到拘束。他不仅向我谈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而且什么都谈到了,所有这一切,都显得不是在观察我,也没有一点作假的样子,就好象他欢喜跟我在一起,要跟我毫无拘束地交谈。我对他倾慕极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的外表很好,看起来仪表堂堂,神采奕奕,其实虽不能说是绝对低能,至少是没有多大才华,没有什么思想,差不多没有什么知识,一句话,是一个在各方面都很有限的青年,如果日后能在乡村当一个本堂神父就不错了,这就是我所能向往的最大目标。他在华伦夫人面前对我下了这样的断语。我得到这样的评语已经是第二次或第三次了;但这也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评价曾屡次受到肯定。

对我这样判断的原因,主要是与我的性格有关,所以就有必要加以说明;凭良心说,谁都知道,我是不能心悦诚服地同意这种判断的,不管马斯隆先生、奥博讷先生和许多别人怎样说,说句公道话,我是不佩服他们的。

有两种几乎绝对不能相容的东西,在我身上居然结合在一起,我很难想象这是怎么一回事:一方面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热烈而好冲动的激情,另一方面却是迟钝而又混乱的思想,差不多总是事后才明白过来。简直可以说,我的心和我的头脑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感情比闪电还快,立刻充满了我的心;但是它不仅不能照亮我的心,反而使我激动,使我发昏。我什么都感觉到,却什么也看不清。我非常兴奋,却动作迟钝;我必须冷静下来才能进行思考。令人奇怪的是,只要给我时间,我也是足智多谋,既能深入分析,甚至还很细致;在从容不迫的时候,我也能作出绝妙的即兴诗,可是仓卒之间,我却从来没有作过一件恰如其分的事,也没有说过一句恰如其分的话。就象人们所说的西班牙人只有在下棋的时候才能想出好招儿,我唯有通过书信才能说出妙趣横生的话。当我读到关于萨瓦大公的一个笑话,说这位大公正在路上走着,突然转过头来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狗命。”我不禁想道:“我正是这样。”

我不只是在谈话时感情敏锐,思想迟缓,甚至在我独自一人工作的时候也是这样。我的思想在头脑中经常乱成一团,很难整理出头绪来,这些思想在脑袋里盘旋不已,嗡嗡打转,象发酵似的,使我激动,使我发狂,使我的心怦怦直跳;在这种激动的情况下,我什么都看不清楚,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只得等待着。后来,不知不觉地这种海浪般的翻滚渐渐平静下去,这种混沌局面慢慢地打开了,一切都按部就班地排列起来;但是这个过程很慢,而且是经过了一段漫长而混乱的动荡时期。诸位大概看过意大利的歌剧吧?在换场的时候,巨大的剧场是一片令人不愉快的混乱,而且时间相当长;所有的道具布景都混在一起,不管这儿还是那儿,都是乱七八糟的一堆,叫人看着心烦,好象一切都要翻个个儿似的;然而,渐渐地一切都有了安排,每一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你会惊讶地发现,在这长时间的混乱之后,随之而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场面。这种情况,和我要写作时脑袋里所发生的情况大致相同。如果我善于等待,我就能把我所要表现的事物的美全部描绘出来,能超过我的作者恐怕没有几个。

因此,对我来说,写作是极端困难的。我的手稿屡经涂抹和修改,弄得乱七八糟,难以认辨,凡此都可以证明,我为写作付出了多么巨大的努力。在发排以前,没有一部手稿不是我誊写过四、五遍的。我手里拿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张,是从来也写不出东西的。我总是在散步的时候,在山石之间,在树林里,或是在夜间躺在床上难以成眠的时候,我才在脑袋里进行拟稿;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完全没有记性、一辈子都不曾背过六篇诗的人,写作起来该是多么迟缓了。所以,我的腹稿,有的段落要在我的脑袋里来回转五六夜才能胸有成竹地写在纸上。正由于这种原困,我的那些需要付出相当劳力的作品,比那些只需一挥而就的信札之类的东西,写得要好得多。书信体的笔调我一直没有掌握好,因此我写这类东西简直等于受罪。我每次写信,就是写一些最无关紧要的事情,也需要艰苦劳动数小时;如果要我立即去写下我所想到的事情,那就既不知道怎样开始也不知道怎样收尾了;我写的信总是又长又乱、废话连篇,读起来几乎不知所云。

我不只是在表达思想方面有很大困难,甚至在领会思想方面也是如此。我曾对人们进行过观察,我自认为是一个相当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眼前所看到的竞视而不见,而对于自己回忆起来的事情倒看得明晰清楚,我只是在回忆中才能显示出智慧。别人在我跟前所说和所做的,以及在我面前发生的一切事情,当时我是毫无感受,也不理解。打动我的仅仅是事物的表面现象。但是,后来所有这一切又再回到我的脑海中:地点、时间、声调、眼色、姿态和当时环境,我都能记起来,毫无遗漏。在这时候,我能够根据人们当时的言行发现他们的思想,而且差错很少。

在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对自己的思考力还这样掌握不住,那么,当我和别人谈话的时候,我是个什么样子,就更可以想见了,因为在谈话中,要说得得体,必须同时而且刻不容缓地想到千百种东西。我只要一想到在谈话时还有那么多的礼节,而且自己准会漏掉一两处时,我就够胆战心惊的了。我简直不能理解人们怎么敢在大庭广众中说话,因为在那种场合,每说一句话都要考虑到所有在场的人,为了确有把握地不说出任何得罪人的话,需要知道每个在场的人的性格和他们的过去。在这一方面,那些久在交际场中活动的人是有很大便利的:他们对于什么话不应该说知道得比较清楚,因而对于自己所说的话也就更有把握。虽然如此,他们还免不了无心中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来。人们可以想象,一个毫无社会阅历的、好象从云彩里掉下来的人,叫他不说错话,即使只一分钟也是办不到的。至于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我觉得更为苦恼,因为这需要不断地说话:人家对你说,你就必须回答,如果人家不说了,你就得没话找话。仅仅这种不堪忍受的窘况,就使我讨厌社交生活。我觉得没有比叫我立即说话,并且一个劲儿地说下去,更令人难受的了。我所以如此,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非常讨厌受拘束的缘故,总之,硬要我找话说,我就不可避免地会说出一些蠢话来。

对我来说,比这更糟糕的是,既然无话可说,就应该缄默才对,而我却象急着要还账一样,发疯似地说了起来。我急急忙忙、结结巴巴地说了一些不相连贯的话,如果这些话真的毫无意义,那倒是我的幸福。我本来想克服或掩盖我的笨拙,结果却很少不把我的笨拙暴露出来。在我可以列举的无数实例中,我现在只举出一项,这不是我年轻时候的事,而是我进入社会已经多年之后的事;那时候,如有可能,我总是要尽量摆出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神气。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位先生在一起,这位先生不妨指出名字来,他就是德·贡托公爵。房里没有别的人,我极力想插几句话。天知道我插了什么话!在四个谈话的人中,三个人完全不需要我插嘴。女主人叫人送来了一付鸦片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要服用两次。另一位夫人看到她在直咧嘴,就笑着问她说:“是特龙委先生的药吗?”“我想不是的,”主妇用同样的语调回答说。“我想就是这种药也不见得有效!”这就是有才气的卢梭为了献殷勤而补充的一句话。在座的人一听都楞住了,谁也不说一句话,谁也不笑一笑,过了一会儿,话题转到别的事情上去了。这种愚蠢的话若是对别的女人说的,可能只是句趣话,但对于一位可爱到难免会引起一些闲话的女人说来,虽然我确实无意得罪她,这种话也是够厉害的;我相信在场的两个证人,一男一女,都是忍了又忍才没有笑出来。这就是我在没话找活的时候无心说出来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我说的这句话,因为除了这句俏皮话本身很值得记忆以外,我还认为它产生了一些致使我时常想起这句话来的后果。

我相信,读了上述的一切,人们就足能明白,为什么我虽然不是一个傻瓜,却常常被人看成是傻瓜,甚至一些具有相当鉴别能力的人也不例外。特别不幸的是:我的面貌和眼睛看来长得很精明,因此人们对我的失望使得我的愚蠢就越发刺眼了。这种小事,虽然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但对于了解以后的事情却是十分必要的。它是了解我的很多怪事的钥匙;人们看到那些怪事时候,往往归咎于我性情孤僻,其实我的性情并不如此。如果不是由于我深知自己在交际场中出现不仅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不能保持自己的本色,我也是会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从事写作和隐退,这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了。我若出现在人们面前,谁也看不出我有多大才干,甚至猜也猜不到,杜宾夫人就遇到过这种情形,虽然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而且我在她家还住过几年;自那时以后,她本人就曾多次向我谈到这一点。当然也有一些例外,这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大小就这样被确定了,适合于我的职业也这样被选好了,剩下的问题就是再次研究怎样履行我的天职。困难在于我没有正式入过学,我会的那点儿拉丁文连当个神父都不够用。华伦夫人想叫我到修道院去受一个时期的教育,她去和修道院院长商量。那位院长是一位遣使会的神父,名叫格罗,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憨厚的人,一只眼半瞎、瘦弱、头发斑白,说他是我见过的遣使会的神父里最有才智、最少学究气的一个,并不算过分。

他有时到妈妈家里来,妈妈款待他,抚爱他,也戏弄他,她有时叫他帮着系好她上衣后面的带子,这是他十分愿意干的工作。在他执行这项任务的时候,妈妈忽而去做这个,忽而去做那个,在房中到处打转。这位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跑,嘴里不断叨念着:“我说,太太,你倒站稳点儿呀!”这是一项十足的绘画题材。

格罗院长慨然同意了妈妈的提议。他答应按极少的膳宿费收留我,我的教育由他负责。问题就看主教是不是同意了。主教不仅同意,而且还愿意替我付膳宿费。他还允许:直到认为我取得人们所预期的成绩以前,可以照旧穿普通人的服装。

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我不得不服从。我就象赴刑场一样到神学院里去了。神学院真是一个阴森森的住所,特别是对于刚从一位可爱的女人家里出来的人,尤其阴森可怕。我仅带去了一本书,这是我恳求妈妈给我的,它给我以无限的慰藉。谁也猜不出这是本什么书:原来是一本乐谱。在她所研究的学问之中,音乐也没有被遗忘。她有一个很好的歌喉,唱得相当不错,还会点儿大钢丝琴。她很热心地教了我一些音乐课,我必须从最浅的地方开始学,因为我连唱圣诗的歌谱都不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次或十次课,而且断断续续,不仅未能教会我依谱唱歌,而且连音乐符号的四分之一我也没有学会。然而我对这门艺术非常爱好,愿意自己一个人慢慢练习。我带去的这本乐谱并不是很浅易的,这是克莱朗波的合唱曲。我既不懂变调,也不知音节的长短,但是,终于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的乐谱读了出来,而且还唱得毫无错误,人们可以想见我是下了多大的功夫,是怎样顽强地坚持了练习啊;当然,这首曲子是谱得准的,你只要按那歌词的节奏读出来,也就自然可以合拍了。

神学院里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神父尽找我麻烦,因而我连他教我的拉丁文都讨厌起来。他有一头平滑而油亮的黑发,面包颜色的面孔,水牛般的声音,猫头鹰似的眼睛,胡须好象野猪鬃,微笑中带有恶意的讽刺,四肢一动好象木偶人。他那讨厌的名字我忘记了;但是他那可怕而又令人肉麻的面貌却始终留在我的记忆里,我一想到他就不寒而栗。我当时在走廊里遇到他的光景,至今还历历在目,他彬彬有礼地拿他那顶沾满污垢的方帽向我摇晃,表示请我进他的房间,我觉得他的房间简直比监牢还可怕。这样一位教师和曾经当过我的老师的宫廷神父对比起来,该有多大的区别啊!

如果我再让这个怪物摆布两个月,我准会神经失常的。但是,和善的格罗先生看出了我的苦闷,那时我吃不下东西,一天天消瘦下来,他当时就明白了我苦闷的原因。这并不是很难解决的事情,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爪牙。并且,又来一个更鲜明的对比,他把我交给一个最温和的人:这个人叫加迪埃,是弗西尼地方的一个年轻教士,到这个神学院里来进修的。这个教士为了帮助格罗先生,我想也是出于仁爱之心,很愿意分出自己进修的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加迪埃先生更动人的相貌,他的头发是金黄色的,胡须近于赤褐色,他的风度和他家乡所有的人们一样,在憨厚的神色下蕴藏着很大的智慧。然而,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敏感、多情和热忱。他那双大蓝眼睛,具有亲切、温和和悲愁的混合情调,使得别人见了他,就不能不关心他。从这位可怜的年轻人的眼光和声音看来,简直可以说,他已经预知自己的命运,而且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受苦的。

他的性格和他的外貌非常吻合;他十分耐心,十分谦和,与其说他教我读书,不如说是和我共同学习。我很快就喜欢他了,因为他的前任已经为此打好了基础。然而,尽管他为我费了不少时间,尽管我们双方都很努力,而且他教得又很好,可是我无论怎样用功,进步还是很小。说起来真是奇怪,我虽然也有相当的理解能力,我却从来不能从老师那里——父亲和朗拜尔西埃先生是例外——学到什么东西。我另外的一些知识,都是我自学来的,这个以后就会清楚的。我那不能忍受任何束缚的思想不肯服从时间的限制;担心学不会的心情妨碍着我专心听讲:生怕由于自己不懂而让教我的人着急的心情促使我装懂,教的人一直往下教,我却什么也不懂。我想按自己的步调行动,不愿顺从别人的步调。

接受圣职的时刻到来了,加迪埃先生要返回本省,去当助祭教士。临走时候,我对他依依不舍,又是惜别又是感激。我对他的祝愿,也象对自己的祝愿一样,并未成为事实。几年以后,我听说他在一个教区中作副本堂神父的时候,和一个姑娘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孩子。那是他以一颗从来没有爱过任何女人的、非常温柔悱恻的心爱上了这个姑娘。这在一个管理得非常严格的教区里是一件震惊全区的最严重的事件。按照常例,神父只可以同已婚妇女发生关系生孩子。现在他犯了教规,被关进监狱,受到凌辱,并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以后是不是能恢复职务,但是,由于我同情他的厄运,这件事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在我写《爱弥儿》的时候,又想起了这件事,因此我就把加迪埃先生和盖姆先生合并在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父作了“萨瓦副主教”的原型。我感到满意的是,我这种描写并没有玷污我所选择的原型。

我在神学院的时候,奥博讷先生被迫离开了安讷西。这是因为执政官先生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奥博讷先生发生爱情是一件丑事。实际上这只是“园丁之犬”的作风;古尔维奇太太虽然是个可爱的女人,但是她的丈夫对她非常恶劣,由于山外人的怪癖,他认为她是没用的,并且对她非常粗暴,以致提出了分居问题。古尔维奇先生是一个恶汉,象鼹鼠一样阴险,象枭鸟一样狡猾,由于不断地招惹别人,结果,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是用歌曲向敌人报仇的,奥博讷先生用一出喜剧向自己的敌人报了仇;他曾经把这出喜剧寄给华伦夫人,华伦夫人拿给我看过。我很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也产生了写一个喜剧的念头:让人看看我是不是真象这位作者宣称的那样笨。不过,这个计划一直等我到了尚贝里后才实现,剧本叫《自恋的情人》。我在那个剧本的序言中曾经说我是在十八岁时写的,其实我是瞒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对我却产生了一些影响,并且在我已经把它忘掉了的时候,社会上还在纷纷议论。我得到允许每个星期外出一次;我怎样利用我的外出时间,那是用不着说的。有个星期日,我正在妈妈家里的时候,和妈妈的住宅毗连的方济各会的一间房子着火了。这间房子里有个炉灶,还堆满了干柴。没有多大时间,就都着起来了。妈妈的住宅非常危急,已经被风吹过来的火苗盖住了。人们不得不赶紧从屋子里往外搬东西,把抢救出来的家俱放在花园里。这个花园就在我以前住室的窗户对面,在我说过的那条小河那边。我当时惊慌万状,手里抓到什么东西,就毫不考虑地从窗口仍出去,甚至连平时我简直拿不起来的石臼也给扔出去了。要是没有人拦阻的话,一面大镜子也差一点被我扔了出去。那一天,正来拜访妈妈的好心的主教也没有闲着,他把妈妈带到花园里,同她以及所有在那里的人一起祈祷;我来晚了一会儿。看到所有的人都在那里跪着,我也就和别人一样跪下了。正当这位圣者祈祷的时候,风向变了,而且变得非常突然,非常及时,正好使已经扑到房屋、眼看就要钻进窗口的火焰转到庭院的另一面去了,因此房子也就安然无事了。两年之后,德·贝尔奈主教去世了,他的老会友们——安多尼会的修士们为了给他举行宣福礼,开始搜集一些可以作为依据的材料。由于布戴神父的请求,我便把我刚才所说的事实作为见证附在这些材料里,这是我做对了的一面;但是错误的一面是,我竟把这件事说成是奇迹。我曾目睹主教在那儿祈祷,正在他祈祷时,风向变了,甚至变得非常及时,这是我所能说的和所能证明的。至于说这两个事实中,究竟是不是有一个是另一个事实的原因,这是我不该证明的,因为我不可能知道此事。但是,就我记忆所及,那时我是真诚的天主教徒,是不说瞎话的。我的非常合乎人情的对于奇迹的喜爱,我对于这位德高望重的主教的敬畏,以及由于我本人自以为对这个奇迹也许有所贡献而出自内心的骄傲,凡此种种都怂恿我犯了这个错误。总之,我敢肯定的是:如果这个奇迹确是热诚祈祷的结果,我当然也有一分功劳在内。

三十多年以后,我发表《山中书简》时候,我不知道弗雷隆先生怎么发现了这个证明材料,并且在他的评论中引用了它。应该承认这个发现是很幸运的,竟这样适逢其会,我觉得是很有趣的事。

我到处碰壁。关于我的进步,加迪埃先生曾尽可能地作了比较有利的报告,但我的进步和我的努力仍然显得不成比例,这种情况也就无法鼓舞我继续学习下去了。因此,主教和神学院院长对我失掉了信心,又将我送回到华伦夫人那里去了,因为我连当神父的材料都不够。不过,他们还是承认我是个相当不错的小伙子,没有什么恶习:正是由于这个原故,尽管大家对我有那么多不利的偏见,华伦夫人却没有抛弃我。

我带着那本乐谱,胜利地回到了妈妈那里,这本书使我受益不小。我唱的《阿尔菲和阿蕾上斯》曲调,差不多就是我在神学院所学的全部东西。我对这种艺术的特别爱好,使她产生了要把我培养成一个音乐家的想法;机会很好,她家里每星期至少要举行一次音乐会,指挥这个小音乐会的一位大教堂的乐师也时常来看妈妈。他是巴黎人,名叫勒·麦特尔,是一个优秀的作曲家,他非常活泼和快乐,还很年轻,外表很吸引人,才气却不甚高,不过总的说来是一个善良的小伙子。妈妈介绍我和他相识,我很喜欢他,他也不讨厌我。我们谈了一下膳宿费用的问题,双方很快就商妥了。简单地说,我搬到他家去了,并在那里过了一个冬天。特别愉快的是那儿离妈妈的住宅不过二十来步远,一忽儿就能到她家里,并常常同她一起吃晚饭。

不难想见,在音乐学校里跟音乐家和歌咏团的儿童们一起,终日过着愉快的歌唱生活,要比我在神学院里天天和遣使会的神父们一起快乐得多了。然而这种生活虽然自由,却跟神学院一样,是有规章制度的。我生来喜好自由,但却从不滥用自由。在整整六个月中,除了到妈妈家或到教堂去以外,我一饮都没有出过门,甚至也不想出去。这段时期是我一生中最平静的阶段,也是我回想起来最感到愉快的阶段。在我经历过的各种环境中,有一些使我感到非常幸福的情景,至今回想起来还为之心旷神怡,好象仍然生活于其中似的。我不仅记得时间、地点和人物,而且还记得周围的一些事物,气候的温度,空气的气味,天空的色彩,以及只有在那个地方才能得到的某种印象,这种生动的回忆仿佛又重新把我送到了那里。例如,音乐学校里所练习的一切曲子,合唱时所唱的一切歌词,那里发生的一切事情;教士的美丽而华贵的法衣,神父的长袍,歌咏队员的四角帽,乐师的面容;一位吹低音巴松管的瘸腿老木匠,一位拉小提琴的矮个子的金栗色头发修士;勒·麦特尔先生放下佩剑后,在他的世俗服装上披上一件旧黑袍,再穿上一件好看的小白衣到经楼去;我带着骄傲的心情拿着一管长笛坐在乐台上,准备演奏勒·麦特尔先生特意为我作的一小段独奏曲,心里想着奏完以后的盛馔,会餐时的那种好胃口。这种种事情,成百次生动地重现在我的脑际,使我感到无穷的愉快,可以说,和当时所感到的一样快乐,甚至比当时还要快乐。我对于以宛转悠扬的声音奏出的《美丽的繁星之神》乐曲中的某一曲调一直怀有最缠绵的亲切之感,因为在降临节的一个星期日,天还没亮,我正睡在床上,听见人们按照当地教堂的仪式,在圣堂的石阶上唱这首赞美歌。妈妈的贴身侍女麦尔赛莱小姐懂得一点音乐,我永远也忘不了勒·麦特尔先生叫我跟她一起唱的那首叫《请献礼》的合唱赞歌,当时她的女主人是那样高兴地听着。总之,所有这些,甚至连那位常被歌咏团的儿童惹得生气的好心肠的女仆佩琳娜,我都记得。这种对幸福的天真时代的回忆,常使我陶醉,也使我忧伤。

我在安讷西住了将近一年,没有受到一点责难,不论谁都对我很满意。我自从离开都灵以后,就没有再做蠢事了;只要是在妈妈的眼前,我是绝不会作蠢事的。她引导我,而且一直是很好地引导着我。我对她的依恋成了我唯一的欲望,然而这不是一种疯狂的欲望,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我的心灵使我的理智得到了加强。真实的情况是,这种单一的情感吸收了我的全部才智,弄得我什么也没有学好,甚至连我尽了一切努力去学的音乐也没有学成功。但是,这也不怨我,我是全心全意、勤勤恳恳地去学的。只是我的思想不能集中,总是出神,总是叹气,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呢?为求进步,凡是我力所能及的,我都做了,可是,要让我再干新的蠢事,只须有人来引诱我一下就够了。这个人出现了,天造地设的巧遇促成了这样的机会,读者在下面可以看到,我那疯狂的头脑又抓住了它。

二月的一个夜晚,天气很冷,我们正围着炉子烤火,听到有人敲街门。佩琳娜拿着提灯走下楼去,门开了,一个年轻人和她一齐走了进来,上了楼。他露着从容不迫的神情走到我们面前,并向勒·麦特尔先生说了几句简短而文雅的客气话,他自我介绍说,他是一个法国音乐家,由于经济困难,希望在教堂里干点杂务,挣点儿路费。勒·麦特尔先生一听到法国音乐家这几个字,他那题善良的心就真地被感动了,因为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艺术。他接待了这个年轻的过路客人,留他住宿;显然,这是客人求之不得的,所以没有怎样表示客气就留了下来。在他一边烤火一边聊天等候开饭的时候,我对他作了一番观察。他的身材矮小,肩膀却很宽,我虽然看不出他的身体上有什么特别畸形的地方,却总觉得它有些不匀称;他可以说是一个平肩膀的伛偻人,腿显得有一点瘸。他穿着一件黑色上衣,虽不算很旧,但却穿得破烂不堪,简直可以说会往下掉碎片儿。他的内衣非常考究,而且还有镶着花边的华丽袖口,已经很脏了,腿肚上绑着腿套,每只腿套里差不多都可以放进他的两只腿,腋下挟着一顶小帽子,是备遮雪之用的。然而,在这种令人发笑的装束中倒有几分高贵的气派,他的态度也给人以同样的感觉,他的面貌清秀可爱,口齿伶俐,就是不太端庄。这一切都标志着他是一个受过教育的放荡青年,他不象一个讨饭的乞丐,却象一个滑稽丑角。他对我们说他名叫汪杜尔·德·维尔诺夫,他从巴黎来,迷了路,并且好象有点儿忘了他的音乐家身分,又说,他要到格勒诺布尔去看他的一个在国会里的亲戚。

吃晚饭的时候,大家谈起了音乐。他对音乐很内行,他知道所有的著名演奏家,所有的名曲,所有的男女演员,所有的漂亮女人,所有的大贵族。似乎别人提什么他就知道什么,但是,一个话题刚刚开始,他就插科打诨,搅乱了谈话,让人大笑一阵,随后连刚才说的是什么都忘了。那一天是星期六,第二天在教堂里要演奏音乐,勒·麦特尔先生请他去参加那里的演唱,他回答说:“十分高兴。”问他哪一个音部,他回答说:“男高音……”说完就立刻把话转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在进教堂以前,有人把他要唱的歌谱给了他,让他先熟悉一下,可是,他连看都不看。这种骄傲的态度使勒·麦特尔吃惊了,他在我耳边说:“你看吧,他连一个音符都不会。”我回答说:“我也真担心。”我怀着不安的心情随他们一同去了。音乐会开始了,我的心跳动得非常厉害,因为我对他十分关心。

但是,很快我就放心了,他唱了两个独唱,不仅节奏准确,而且十分有味,另外,他的嗓音也非常漂亮。我从来也没有这样惊喜过。弥撒后,汪杜尔先生受到了许多教士和乐师们的赞扬,他以谐趣横生的话作了答谢,态度始终非常动人。勒·麦特尔先生出于至诚拥抱了他,我同样也拥抱了他。他看到我非常愉快,因而似乎也很高兴。

我敢肯定,大家会认为,象巴克勒先生那样,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粗人,也还曾使我迷恋过,现在,这样一位既有教养,又有才能,为人机智,有处世经验,而且又可以被看作是位可爱的荡子的汪杜尔先生,当然更能使我为之倾倒了。事情正是这样。我想,不论是哪一个青年,处在我的地位都会象我这样爱慕如狂的;特别是一个人,越是具有赏识别人特长的能力,越是对别人的才能表示爱慕,就越容易象我这样行动。汪杜尔先生有这种特长,这是无可争辩的,他有一种象他那样年龄的人极少有的特点,那就是决不急于显示自己的学识。不错,他对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情大吹特吹,但是对自己知道的事情——他知道的还真不少——却一字不提:他在等待表现的机会;由于他并不急于显露自己,因此效果更大。由于他对所谈到的每件事都是开一个头就不谈了,别人也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把他的本领完全表现出来。他在谈话中是那样逗笑和诙谐,有时显得有无穷无尽的精力,有时又充满了魅力,他常保持着微笑,但从来不大笑,最粗鲁的事,他也能说得很文雅,让人听得顺耳。甚至那些最正派的女人,对于自己居然能忍受住他的话,事后也感到十分惊奇。她们明明知道应该生气,可就是没有生气的力量,要生气也生不起来。他所需要的只是些淫荡的女人;我认为他自己不会搞些什么风流艳事,但是在交际场中,他生来是为了给那些有风流艳事的人添加无限乐趣的。他既具有那么多讨人喜欢的才能,又是在一个不仅了解这种才能而且还爱慕这种才能的地方,要他长期把自己局限在音乐家的圈子里,那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我喜欢汪杜尔先生,其动机是更为理智的,结果也就没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来,虽然我这次对他的感情比上次对巴克勒先生的感情更激烈和持久一些。我喜欢和他见面,喜欢听他说话,他所作的一切我都认为可爱,他所说的一切我都看作神谕;但是,我对他的爱慕并没有达到离不开的程度。因为我身旁有个很好的屏障,绝不致发生越轨的事。再说,虽然我认为他的处世格言对他非常好,我总觉得那些格言在我身上并不适用。我所需求的是另一种乐趣;关于这种乐趣,他完全没有想到,而我又不敢跟他说,因为我知道一说出来他准定要讥笑我。然而,我却愿意把我对他的爱慕和支配着我的另一种激情调和在一起。我非常热烈地在妈妈面前谈到他,勒·麦特尔先生也极口称赞他,因此妈妈同意让我把他引见给她。但是,这次会面毫无成就,他认为她装模作样,她却认为他放荡不羁。妈妈还为我有这样不规矩的朋友而担心,她不仅不准我再把他带来,还竭力对我说明和这个年轻人交往有多大危险;这样我才变得谨慎了一些,没再胡闹下去。好在以后不久,我们也就分离了;这对我的品行和我的思想来说,真是万幸。

勒·麦特尔先生对自己的艺术的兴趣很浓,他还好喝酒。虽然他吃饭的时候很有节制,但是,他在屋子里工作的时候,就非喝不可。他的女仆很了解他这种爱好,只要他把作曲的稿纸放好,把大提琴拿在手中,酒壶和酒杯立刻就送了上来,而且还不时地喝完一壶又换一壶。虽然他从未酩酊大醉过,却几乎总是醉醺醺的;老实说,这真可惜,因为他本质上是个极好的小伙子,又十分活泼,连妈妈乎常都只叫他“小猫”。他喜爱自己的艺术,工作很繁重,可是,酒喝的也不少。这不仅损害了他的健康,还影响到他的性情:他有时疑心重重,而且易于发怒。他无论对什么人,从没有粗言粗语,从不失礼,就是对歌咏团里的一个孩子也没说过一句难听的话;但是,他也不容许别人对他失礼。这当然是公平的。不幸的是,他看事不太清楚,分不清别人说话的语气和性质,以致常常无缘无故地发起火来。

过去很多王公和主教都以能参预其事为无上荣耀的历史悠久的日内瓦主教会,如今在流亡中虽然失去了昔日的光彩,却还保持着它的庄严。参加者必须是一个贵族或索尔朋的博士。如果有什么情有可原的骄傲,那就是除了由于个人的功绩产生的骄傲外,还有由于出身而产生的骄傲。再说,教士们对待他们所雇用的俗人,都是相当骄傲的。那些主教会的成员们对待可怜的勒·麦特尔也往往是这样。尤其是那位名叫德·维栋讷的领唱的神父,虽然一般说来是相当有礼貌的,但是由于对自己的高贵身份过于自满,他对待勒·麦特尔的态度,并不总是按照勒·麦特尔的才能给予应有的尊敬,而勒·麦特尔也不甘忍受他的这种轻蔑。在这年的受难周期间,主教照例宴请当地的会员,勒·麦特尔一向是在被邀请之列;席间,勒·麦特尔和德·维栋讷发生了比平日更为激烈的争执。那位领唱的神父对勒·麦特尔作出了越礼的举动,并且说了几句令他忍受不了的难听的话;勒·麦特尔立即决定第二天的夜间离开此地。虽然在他向华伦夫人告别的时候,华伦夫人对他进行了百般劝解,也丝毫未能使他改变主意。正在特别需要他的复活节期间,他突然走开,使那些专横无礼的人感到为难,这种报复的愉快他是不能放弃的。但是,他自己也有困难,他想带走自己的乐谱,这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些乐谱足足装满了一大箱子,分量相当重,不是用胳膊一挟就能走开的。

妈妈做的事,是我处在她的地位也一定会做的,即使到现在我也会这样做。为了挽留他,她费了很大劲,后来见到劝说无效,他无论如何非走不可,便决定尽可能来帮助他。我敢说,她这样作是应该的,因为勒·麦特尔曾不顾一切为她效劳过。无论是在他的艺术方面,或者是在照顾她本人方面,他是完全听从妈妈吩咐的,而且,他按妈妈旨意办事的那种热诚,使他的殷勤效劳具有一种新的价值。因此,她现在对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在紧要关头对一个朋友三四年来零零星星替她所做的一切事情一种总的报答罢了;但是,她有一颗高贵的心,在尽这种义务的时候,用不着去想这是为了了结自己的一番心愿。她把我叫来,吩咐我至少要把勒·麦特尔先生送到里昂,并且跟我说,只要他还需要我帮忙的话,不管时间多么久,也要一直跟随着他。后来,她曾对我坦白地承认过,她有意使我远远躲开汪杜尔和她如此安排有很大的关系。为搬运箱子的事,她跟她忠实的仆人克洛德·阿奈商量了一下。按他的意见,不要在安讷西雇驮东西的牲口,因为那一定会被别人发觉的,最好是在天黑的时候抬着箱子走一段路,然后在乡村里雇一匹驴子把箱子一直驮到色赛尔,我们到那里就没有什么可冒险的了,因为那儿是在法国境内。这个意见被采纳了,我们当天晚上七点钟动身,妈妈借口给我拿路费,往那可怜的“小猫”的小钱袋里添了一些钱。这真给他帮了不少忙。克洛德·阿奈和我尽了最大的力气把箱子抬到邻近一个村子,在那里雇了一匹驴子把我们替换下来,我们当夜就到了色赛尔。

我想我已经谈过,我有时是那样不象我自己,大家简直可以把我当作另外一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看待。这里就是一个例子。色赛尔的本堂神父雷德莱是圣彼得修会的成员,所以也认识勒·麦特尔先生,因此,他是勒·麦特尔最应该躲避的人之一。可是我的意见却相反,我主张去拜访他,找一个借口要求住宿,就仿佛是得到主教会的同意去那里的。勒·麦特尔很欣赏我这个主意,因为可以使他的报复既有嘲弄意味,又能令人绝倒。于是我们就厚着脸皮去见雷德莱先生了,他很好地接待了我们,勒·麦特尔对他说,他是受主教的委托到贝莱去指挥复活节的音乐演唱的,还说几天后回来时还打算从这里路过;而我呢,为了支持这个谎言,又穿插了很多假话,而且诌得头头是道,以致雷德莱先生觉得我是个漂亮孩子,对我大表好感,百般抚爱。我们吃得不错,住得也不错。雷德荣先生简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佳肴招待我们才好。分别的时候,象最亲密的朋友那样,约定在回来的时候还要多住一些时间。刚一等到只有我们俩的时候,我们就大笑起来,我坦白地说,直到现在我想起这件事来还忍不住大笑,因为我实在没有想到我们说假话会说得这么好,而这个恶作剧会这样成功。要是勒·麦特尔先生不是一个劲儿地喝酒,并且满嘴胡说,还发了两三次老毛病的话,这件事会使我们笑一路的。他那个老毛病后来常发作,很象羊痫风。这种情况可叫我十分为难,也把我吓坏了,因此,我就想到最好想个办法尽快摆脱开他。

我们真象对雷德莱神父所说的那样到贝莱去过复活节。虽然我们是不速之客,却也受到了乐队指挥和所有的人的极大欢迎。勒·麦特尔先生的那一行业是很受人尊重的,他也真不愧是个受人尊重的人。贝莱的乐队指挥对于自己最好的一些作品是很自负的,竭力争取这位优秀的鉴赏家的称赞,因为勒·麦特尔先生不仅是个行家,而且公正无私,不嫉妒人,也不低声下气地奉承人,他比那些外省的乐师要高明得多,他们自己也深知这一点,所以他们不把他看作自己的同行,而把他看作自己的指挥。

我们在贝莱非常愉快地度过了四五天以后,便又动身继续我们的旅程,除了我在上面说过的那种事情以外,没有发生别的意外。到了里昂以后,我们下榻于圣母旅馆,同时等着我们的乐谱箱子,因为我们用另一个谎言托好心的保护人雷德莱神父打发人把它送到罗讷河的船上去了。在这个时候,勒·麦特尔先生去拜会他的朋友,其中,有方济各会的加东神父,关于他的事我以后再谈,有里昂的伯爵——多尔当神父,这两人都很好地接待了他,但是,他们揭穿了他的谎言,下面就要谈这件事;他的那步好运在雷德莱神父那里算是走完了。

我们到了里昂两天之后,当我们正从离下榻的旅馆不远的一条胡同经过的时候,勒·麦特尔先生的病又发作了,这一次闹得非常厉害,可把我给吓坏了。我大叫起来,呼喊救人,并且说出了他所住的旅馆名称,请求大家把他送到那里去。随后,正当许多路人向一个失去知觉、口吐白沫、倒在街中心的人围拢起来急忙进行救护的时候,他所能依靠的唯一的朋友竟把他抛弃了。趁没有任何人注意我的时候,我溜到胡同口,一拐弯就不见了。上帝保佑,我可把这第三个难以出口的坦白写完了。假使我还有许多象这样的事要坦白的话,我就只好放弃我已经开始的这本著作了。

我上面所谈的一切,在我所住过的地方都留了一些痕迹,但是,下一章里我要谈的,差不多完全是人们所不知道的事情了。那是我一生中所干的最荒唐的一些事情,幸运的是,它们并未带来严重的后果。那时,我的脑子里好象响起了一种外来乐器的调子,完全超出了原来的音调。它是自动地恢复正常的,于是我便停止了自己的荒唐行为,或者至少是只干了一些比较适合我的本性的荒唐行为。我青年时代的这段时期,是我的回忆中最模糊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几乎没有发生一件打动我心弦的事,足以使我能够清晰地回忆起来。那时候,经过那么多的来来往往和接二连三的迁移,很难不在时间或地点方面有些张冠李戴的地方。我是完全凭记忆来写的,既没有足资证明的日记和文件,也没有使我能把事情回忆起来的材料。我一生所经历的事情,有一些好象刚发生时那样清楚,但是,也有一些脱漏或空白,我只好用象我的模糊的回忆一样的模糊叙述将它们填补起来。所以,有的地方我可能写错了,尤其是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在我自己没有找到确实的材料以前,我可能还要写错,但是,关于真正重要的事情,我深信我是正确而忠实的,今后我仍将努力完全做到这一点,读者尽可放心。

我一离开勒·麦特尔先生,我就打定主意再回到安讷西去。当初我们动身的起因和秘密,曾使我对于我们的安全问题十分担忧,这种担忧有几天完全占据了我的心灵,转移了我的回家的念头;但是,当我意识到没有什么危险的时候,我那占统治地位的感情就又恢复过来了。任何东西也引不起我的兴趣,任何东西也引诱不了我,除了希望回到妈妈身边外,再也没有别的心思了。我对她的那种依恋是如此真挚而情意绵绵,因而铲除了我心里一切空想的计划和一切荒诞的野心。除了生活在她身边,我看不到还有别的幸福,我每远走一步就觉得自己离这种幸福远了一些。所以,我一有回去的可能,马上就返回安讷西了。我这次回来是那样匆促,我的心思又是那样恍惚,虽然我对于所有其他次的旅行都存有饶有趣味的回忆,而对这次回来的情况却连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我只记得从里昂动身和到达安讷西,除此以外,我什么也记不得了。请大家想一想,我对这最后一段时间的事情是不是应该忘得干干净净吧!我回到了安讷西,却没有看到华伦夫人。她已经到巴黎去了!

我始终没有弄清楚她这次旅行的秘密。我确信,如果我追问她的话,她一定会对我说的;但是,没有比我这个人更不愿意打听朋友的秘密了。我只考虑眼前,眼前的事情充满了我这颗心的容量与空隙,除了可以成为我今后唯一享受的那些过去的欢乐以外,我心里没有一点空隙来容纳已经成为过去的事情。从她对我所谈的一点情况来推测,这是由于撒丁王的退位在都灵引起了混乱,她怕这时候没人再注意到她,因而想利用奥博讷先生的暗中活动从法国宫廷方面获得同样的利益。她有几次亲口对我说,她宁愿从法国宫廷方面获得接济,因为法国宫廷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可以使她不致受到令人不快的监督。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更奇怪了,她回来以后,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冷遇,而且始终不断地领取她的年金。有不少人认为,她是负有秘密使命去的。不是受了主教的委托去办一件本来应由主教本人到法国宫廷去办的事,就是受了比主教更有权势的人的委托,所以她归来以后才得到了很好的待遇。如果是这样,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女使节的人选是很不错的,当时还年轻和美丽的华伦夫人是具备从谈判中取得胜利的一切才能。

谢选骏指出:人问——“卢梭的《忏悔录》值得看吗?”人说“刚开始我以为启蒙运动的几位哲人都是高尚情操,都是非常高不可攀的。看来还是小时候过度地被教科书营销了。这本书没看完,看了一大半。想写写这本书的感想。其实主要是有两点。卢梭的文笔偏幽默才气,同时最重要的是太真诚和赤裸裸了。卢梭打飞机,偷东西,勾引贵妇,和比自己大12岁的华伦夫人相爱玩SM,有男人想强奸他,他各种和女人的风流艳遇,毫不避讳自己的人性丑恶的一面。包括他极其敏感,不受控制,相当感性,自律差,但是对大自然充满了热爱。当然书中可能以后会写到当时欧洲社会,法国,日内瓦的国情和历史情况。这都是相当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包括当时的上流社会是怎样的,底层人民是怎样的。的的确确非常真实反应了美好与丑恶。世界从来如此,美好与丑恶并存,就像人类一样。”

卢梭自述——“现在,我将做一件史无前例,后无来者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面目,丝毫不加隐藏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而这个人,便是我自己。只有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自出生以来,便与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以至于我敢自信,哪怕全世界也不会有另一个如我一般的人。我虽不比任何人良善,但至少有别于他们。自然,塑造了这样的自己,然后将这个模板打的粉碎——打碎了的模板究竟如何,只有读了这本书后,才能评断。”

我看——卢梭的《忏悔录》之所以走红,大约和《金瓶梅》之所以走红相似,都在于它们写了一些下流的东西,所以吸引了下等人的注意和兴趣,就和现在流行的黄色网站可以拿到最大的流量一样,就像英国王室的丑闻可以成为畅销书。



【第四章】


我回到了安讷西,但是却没有见到她。可以想象,我当时该多么惊讶,多么痛苦!这时候我开始后悔不该怯懦地丢开了勒·麦特尔先生;当我听到他的不幸遭遇的时候,我心中更加懊悔了。他那乐谱箱子是他的全部财产,为了抢救这个宝贵箱子,我们曾经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可是一运到里昂,多尔当伯爵就吩咐把它扣留了,因为主教会事前曾把这当作秘密携物潜逃写信通知了伯爵。勒·麦特尔先生对于他的财产,他的生活之道,他一生辛勤劳动的结晶,虽然再三要求归还,但是没有结果。这只箱子的所有权问题,至少应该经申诉讼来解决,可是并没有经过任何诉讼程序,这件事就按照强者的法律作了决定,于是,这位可怜的勒·麦特尔就失去了他艺术天才的果实,早年的心血,晚年的财源。

当时我所受到的打击沉重得无以复加。但是,在我那个年纪,我是不会过分忧愁的,我不久就想出了一套自我宽慰的办法。我希望不久就可以得到她的消息,虽然我不知道华伦夫人的住址,她也不知道我回来。至于我抛开勒·麦特尔这件事,总地说来,也算不得是多大罪过。勒·麦特尔先生逃走的时候,我帮了忙,这是我能为他效劳的唯一一件事。即使我同他一起住在法国,我也治不好他的病,也不能保住他的箱子,除了给他增加开支外,对他没有一点帮助。这就是当时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现在我是不这样看了。在刚干完一件丑事的时候,我们心里并不觉得怎么难受,但在很久以后,当我们想起它时,它还要折磨你,因为丑事是永远不会从记忆中消失的。

为了得到妈妈的消息,我唯一能够做的,那就是等待。巴黎地方那么大,到哪儿去找她呢?再说,拿什么当路费呢?想要迟早打听到她在哪里,没有比安讷西更稳妥的地方了。所以我就留了下来。然而我那时的行为却很不好,我没去拜访那位曾经照拂过我并且还能继续照拂我的主教,此时我的女保护人不在他旁边,我怕他谴责我们私自逃走的事。我更没到修道院去,因为格罗先生已不在那里了。总之,我没去访问任何熟人。说真的,我倒很想去拜访一下执政官夫人,但是我一直没敢去。比这些事做得更不对的是:我又找到了汪杜尔先生,这个人,虽然我非常欣赏,但是自从出走以来,我一次也没有想过他。别后重逢,他在安讷西已经是个赫赫有名、到处受欢迎的人物了,贵妇人们都争着招待他。他这种成功更使我晕头转向了,那时我只知道有汪杜尔先生,他甚至使我连华伦夫人也要忘掉了。为了便于向他请教,我提议和他住在一起,他也同意了。他住在一个鞋匠家里,这个鞋匠是个谈吐诙谐和好逗乐的人,他用土话叫他妻子“骚娘儿们”,除此以外没有别的称呼,这个名称对她说来也还算恰当。他和她时常争吵,这时汪杜尔就站在一旁,看来象是在劝解,实际上只是使他们吵得时间更长一些。他用他那普罗旺斯口音向他们说些挑逗的话,经常收到极大的效果:他们越吵越凶,让人忍不住大笑起来。整个上午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到了二三点钟,我们才吃一点什么;然后汪杜尔便到他常去的交际场中。并在外面吃晚饭,我则独自一个人去散步,心里想着他那出奇的才干,羡慕和赞美他那稀有的本领,同时诅咒自己的厄运,为什么不让我也过他那种幸福的生活。我对生活是多么不了解啊!如果我不这么愚蠢而懂得怎样行乐,我的生活将会快活百倍的。

华伦夫人出门时仅带走了阿奈,而把我前面谈过的那个贴身使女麦尔赛莱留在家里,她仍住在夫人的那套房间里。麦尔赛莱小姐比我稍微年长一些,长得虽不怎么美,却相当可爱,是一个毫无坏心眼儿的弗赖堡人。她除了偶尔有点不听女主人的话以外,我没有发现她有什么缺点。我常去看她。我们算是老相识了,由于我一看到她,就联想到一个更爱的人,所以我也就爱她了。她有几个女友,其中有一个叫吉萝小姐的日内瓦姑娘,活该我倒霉,爱上了我,她总逼着麦尔赛莱领我到她家里去。我因为喜欢麦尔赛莱,又因为在那里还有几位我很愿意见的年轻姑娘,也就听任她领我去了。吉萝小姐对我百般挑逗,但是,我对她简直腻烦透了,当她那张干瘪而又被西班牙烟草染黑了的嘴唇凑近我的脸时,我真忍不住要吐她一脸唾沫。但我竭力耐住性子,除这点不快而外,我很喜欢跟那些姑娘在一块。她们也许是为了讨好吉萝小姐,也许是为了讨我的欢心,每一个人都争相对我表示好感。所有这一切,我只当作是友谊。自那以后,我有时在想,当时只要我愿意,是可以把这些看作是比友谊还深一步的表示的。但是,我当时并没有这种心思,我也想不到这些。

再说,女裁缝、使女、小女贩都不怎么叫我动心。我需要的是贵族小姐。各人有各人的幻想,我的幻想一直是这样,在这一点上,我跟贺拉斯的想法不同。然而,这决不是羡慕出身与地位的虚荣心理在作祟;我喜欢的是保养得比较柔润的肤色,比较美丽的手,比较雅致的服饰,全身给人一种轻盈飘逸、一尘不染之感,而且举止要比较大方,谈吐要比较优雅,衣裙要比较精美,剪裁得比较得法,鞋要比较小巧玲珑,丝带、花边和头发的颜色陪衬得要比较美观。一个女人,如果具备了这一切,就是长得差一些,我也是偏爱她的。我自己有时也觉得这种偏爱十分可笑,但是,我的心不由自主地就产生了这种偏爱。

真想不到,这种良好的条件居然又出现了,是否能够享受仍然要看我自己了。我是多么喜欢不时地又突然回到青年时代那种快乐的时刻啊!这些时刻是多么甜蜜!又是多么短促、多么难得、而我却是多么容易地享受到了啊!哦!我只要一想起那些时刻,心里就感到一种纯粹的快乐,我正是需要有这种快乐来恢复我的勇气,以便忍受得住晚年的烦恼。

有一天,黎明的景色十分美丽,我赶紧穿上衣服跑到野外去看日出。我尽情地享受了这种快乐,那是圣约翰节以清的那个星期。大地披上了华丽的衣装,花草遍地,色彩斑斓;夜莺啼春已近尾声,唱得仿佛格外卖劲;百鸟用大合唱送别残春和迎接美丽夏日的降临。这是我这样的年纪不可再见的一个美丽的日子,是我现在居住的这块凄凉的土地上的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一天。

我不知不觉地走出了城市,暑热不断上升,我沿着一个小山谷的树荫下踽踽独行,有一条小溪从旁流过。这时后面传来了马蹄声和少女的喊叫声,她们似乎遇到了什么困难,但是,那尽情的欢笑声并未有所收歙。我回过头来,听见她们正喊着我的名字,我走到跟前一看,原来是我认识的两位姑娘:葛莱芬丽小姐和加蕾小姐。她们骑马的技术并不高明,不知怎样让马涉过小溪。葛莱芬丽小姐是个十分可爱的伯尔尼姑娘,因为在家乡作了一些在她那种年龄易于做出来的蠢事而被赶了出来,她便效仿起华伦夫人的榜样。我在华伦夫人家里见过她几次。她可不象华伦夫人那样领有一份年金,不过她的命运总算不错,得到了加蕾小姐的欢心。加蕾小姐和她很投机,请求母亲同意她在没有找到职业以前给自己做做伴。加蕾小姐比葛莱芬丽小姐小一岁,而且比葛莱芬丽更美些,她的举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娴雅大方,同时她还有一副发育得很好的优美身段,这是一个少女所拥有的最大魅力。她们情致绵绵地相爱,而且,从两个人的温柔性格上说,要是没有情人来干扰她们,这种亲密的友谊关系一定会保持很久的。她们对我说,她们要到托讷去,那里有加蕾夫人的一个古堡,她们自己不会驱马过河,求我帮帮忙。我想用鞭子从后面赶,她们怕我被马踢着,又怕自己给摔下来。于是我就采取了另一种办法,我拉住加蕾小姐的马经绳,牵着它过了河,另一匹马也毫不费事地就跟着过来了,但我的衣服却因此湿过了膝盖。完事以后,我想和两位小姐告别,然后象个傻瓜似的走开。但是,她们俩低声地说了几句话以后,葛莱芬丽小姐就向我说:“不行,不行,我们不能这样放你走,你为了帮我们,衣服都弄湿了,我们要是不给你把衣服弄干,那是过意不去的,请你跟我们一起走吧,现在你已经是我们的俘虏了。”我的心怦怦直跳,一双眼睛盯着加蕾小姐。她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笑着补充说;“是呀,是呀,战俘,快上马,骑在她的后边,我们要拿你去做个交代。”“不,小姐,我不曾有幸认识您的母亲,她看到我会说些什么呢?”葛莱芬丽小姐接口说:“她的母亲不在古堡,除了我们俩以外,没有别人;我们今天晚上还回来,到时候你再和我们一块回来吧。”

这几句话在我身上发生的效果比电还快。我跳到葛莱芬丽小姐的马上的时候,欢喜得浑身在颤抖。而且,为了能够骑得稳,我不得不搂着她的腰,这时,我的心跳得那样厉害,连她都感觉出来了。她对我说,她因为害怕掉下去,自己的心也跳得很厉害。拿当时我身子的位置来说,这几乎可以说是邀请我摸一摸她的心是不是果真在跳,但我始终没敢那样做。一路上,我只是一直用我的两只胳膊给她当腰带,勒得的确很紧,可是一点儿也没有挪动。有的女人读到这里,也许很想打我几个耳光,这是有道理的。

旅行中的快活,少女们喋喋不休的谈话,也大大刺激了我好说话的毛病,因此一直到晚上,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片刻住过嘴。她们尽量不让我拘泥,于是我的舌头和我的眼睛全都说起话来了,虽然这两者所表达的意思不一样。只有那么一阵儿,在我和这一位或那一位姑娘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谈话才有点儿不太自然,不过,离开的那一位马上就会回来,始终没容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摸清彼此发窘的原因。

到达托讷以后,我先烘干自己的衣服,接着我们就吃早点。随后最主要的一件事便是准备午饭。两位小姐做饭的时候,不时地丢下自己的工作去吻佃户们的孩子,我这个可怜的帮手怀着难以忍受的心情只好在一旁瞧着。吃的是早就从城里送去的,做一顿丰盛午餐的东西应有尽有,尤其是点心更丰富;美中不足的是忘记把酒带来了。对于不大喝酒的小姐们来说,这本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我却感到遗憾,因为我还指望喝点酒壮壮胆子。她们对此也深感不悦,也许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吧,不过,我不相信是这样。她们那种活泼而可爱的高兴劲儿,简直是质朴、天真的化身;再说,她们俩和我还能出什么事呢?她们派人到附近各处去找酒,但是一点也没有找到,因为这个地方的农民非常俭朴和穷困。她们向我表示歉意;我对她们说,不要为此过分为难,她们不用酒就会把我灌醉的。这是我那天敢于向她们说的唯—一句献殷勤的话,但是,我认为这两个调皮姑娘一定看得很清楚,这不是一句空话。

我们在佃户的厨房里吃午饭,两位女友坐在一张长桌子两头的凳子上,她们的客人坐在她们中间的一只三条腿的小圆凳上。这是多么美的一顿午餐啊!这又是多么迷人的一段回忆啊!一个人付出那么一点点代价就能享受那样纯洁、那样真实的快乐,何必还去寻找别的欢乐呢?就是在巴黎的任何地方也不会吃到这样的午餐。我这话不是单单指它带来的欢乐与甜蜜,也是指肉体上的享受。

午饭后,我们采取了一项节约措施:我们没喝掉早餐留下的咖啡,而把咖啡跟她们带来的奶油和点心一起留待下午吃茶的时候。为了促进我们的食欲,我们还到果园里去用樱桃来代替我们午餐的最后一道点心。我爬到树上,连枝带叶地一把把往下扔樱桃,她们则用樱桃核隔着树枝向我扔来。有一次,加蕾小姐张开了她的围裙,向后仰着脑袋,拉好等着接的架式,而我瞄得那样难,正好把一束樱桃扔到她的乳房上。当时我们是怎样哈哈大笑啊!我自己心里想:“为什么我的嘴唇不是樱桃!要是把我的两片嘴唇也扔到那同样的地方,那该有多美啊!”

这一天完全是在无拘无束的嬉笑中度过,但是,我们却始终规规矩矩。没说一句暧昧的话,也没开一句冒失的玩笑,而且我们这种规规矩矩决不是勉强的,而是十分自然,我们心里怎样想,也就怎样表现出来。总之,我十分拘谨(别人可能说我这是愚蠢),以至我由于情不自禁而做出的最大的放肆行为就是吻了一次加蕾小姐的手。说真的,当时的情况正好使这种小小的优惠具有了特别的价值。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的呼吸感到急促,她也不抬头,我的嘴没有说话,就匆匆地吻了一下她的手,她轻轻的把我吻过的手缩了回去,望着我并没有显出一点怒容,我不知道当时我还能对她说出什么话来。可是,她的女伴进来了,在这一刹那间,她在我眼里显得丑了。

最后,她们想起不该等天黑再往回走,这时剩下的时间刚够我们在天黑前赶到城里,于是我们就象来的时候那样起程了。我要是大胆一些,一定会变动一下原来的位子的,因为加蕾小姐的那一眼强烈地搅动了我的心,但是我一句话也不敢说,而改变位子的建议又不能由她来提出。在归途中,我们说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真是可惜,不过,我们绝对没有抱怨时光大短,因为我们认为,我们既以种种游戏充实了这一天,我们就已经获得延长这一天的秘密了。

我几乎就是在她们遇到我的那个地方和她们分手的。我们分手时是多么依依不舍啊!我们又是怀着怎样喜悦的心情约定再次见面啊!我们一起消磨掉的十二小时,在我们心里不亚于几个世纪的亲密关系。对这一天的甜蜜回忆不会给这两个可爱的少女带来任何损失;我们三个人之间的温馨的情谊,胜于更强烈的肉感乐趣,而这两者是不能并存的。我们毫无秘密、毫无羞愧地相爱着,而且,我们愿意永远这样相爱。纯洁的品行里有其特有的乐趣,这种乐趣不亚于另一种肉感之乐,因为它不会松弛,不会中断。至于我,对这样一个美好日子的回忆,比我一辈子所享受过的任何欢乐都更使我感动,使我心醉,使我留恋。我不明白自己对这两个可爱的姑娘到底有什么希求,但是我对她们俩都非常关心。可是,这并不等于说,如果由我自己来安排,我的心对两个人是一样的。我的感情上稍稍有一点偏爱;要是葛莱芬丽小姐作我的情人,那固然是我的幸福,然而,如果完全由我选择的话,我更愿意把她当作自己的密友。不管怎么样,在我离开她们俩的时候,我觉得我随便少了哪一个都是活不下去的。可当时谁能说,我今后再也见不到她们,而且我们那短暂的爱情就此结束了呢?

读我这部作品的人们,当他们发现所有我的爱情奇遇,经过那么长的序幕之后,其中最有希望的,也只不过是吻一下手就算完事,他们对此一定会大笑特笑的。哦!读者们,请你们不要弄错。在这种以吻一次手而告终的爱情里,我所得到的快乐,比你们最低限度以吻手开始的恋爱中所得的快乐还要多。

汪杜尔昨夜睡得很迟,我回来没多久,他也回来了。往常我一看见他,心里就高兴,这回可不一样了。我加意小心,没对他谈我这一天的经过。那两个小姐谈到他的时候,是有点瞧不起他的,而当她们知道我和那样的坏人有交往,就显得不很高兴;这样便减少了我心中对他的尊敬,而且,不论什么事,只要能分散我对这两位小姐的爱慕之心,都会使我感到讨厌的。可是,当他跟我谈到我目前景况的时候,立刻又使我想到他,也想到了我自己。我的处境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尽管开支很少,可是我那一点钱已经花光了,我没有钱了。妈妈没有一点消息,我真不知道自己要变成什么样子,看到加蕾小姐的朋友要论为乞丐,我心里感到一阵阵难受。

汪杜尔对我说,他向首席法官先生谈了我的事,并打算第二天带我到法官那里去吃午饭。据汪杜尔说,这位首席法官可以通过他的一些朋友帮助我,再说,和这样一个人认识一下是件好事,他不仅聪明,而且还很有学问,对人和蔼可亲,他自己有才干,也喜欢有才干的人。随后,象平常好把最正经的事和最无聊的事混在一起谈论那样,汪杜尔把来自巴黎的一首叠句歌词拿给我看,并且谱上了当时正在上演的穆雷的歌剧里的一个曲调。西蒙(这是首席法官的名字)先生非常喜欢这首歌词,甚至想按照同一曲调和一首。他要汪杜尔也写一首;而这个有着狂妄念头的汪杜尔也让我作一首,他说,等明天叫人们看到这些歌词就象《滑稽小说》里的马车一样络绎不绝而来。

夜间,我不能入睡,就尽我所能来写歌词。虽然这是我第一次写这类诗句,总算写得还可以,甚至还挺不错,至少可以说,要是让我前一天晚上写的话,就不能写得这样有味道,因为歌词的主题是围绕着一个情致缠绵的场面,而我这颗心这时正沉浸在里面。早上起来我把写好的歌词拿给汪杜尔看,他认为词句很漂亮,但没说他的那一首是否已作好就把我这一首装进口袋里了。我们一同到西蒙先生家里去吃午饭,他殷勤地接待了我们。他们的谈话是很有意思的,两个读过很多书的有才干的人谈起话来,当然不会没有意思。我照例演着我的角色,即一言不发,只听他们说。他们俩谁也没有谈到写歌词的事,我也丝毫没有提,而且就我所知,他们一直都不曾谈过我写的那首歌词。

西蒙先生对我的举止表示满意:在这次会见中,他在我身上观察到的几乎就是这么一点。他在华伦夫人家里已经见过我几次,但对我没有怎样留意。所以,我只能说,从这次共餐我们才认识。这次相识,虽然没有达到当时的目的,却使我以后得到别的好处,因此,当我想起他时,仍是很愉快的。

我不能不谈一下他的外表。由于他的法官身份和他自命不凡的才华,如果我一点不提,人们是想象不出他的外表的。首席法官西蒙先生身高肯定不过二尺。他的腿又直又细,甚至是太长了些,如果他挺直站着,他的两条腿一定显得更长;然而他的两腿却是斜叉开的,好象大大张开的圆规。他不仅身子短小,而且还很瘦,从各方面看都小得不可想象。如果他赤身裸体,一定象个蝗虫。他的头却和一般人的头一样大小,面孔长得很端正,很有上层人物的神气,眼睛也相当美,这看起来就象是一个假脑袋装在一个树桩上似的。在装束方面他大可以不必花什么钱,因为他那副大假发就能把他从头到脚完全遮盖起来。

他有两种迥然不同的声音,谈话的时候,始终夹杂在一起,而且形成鲜明的对照,起初,让人听着很有意思,不久就使你非常讨厌。一种声音是庄重响亮的,如果我能这样说的话,那是他的头的声音,另一种声音是清晰而尖细刺耳的,那是他身体的声音。当他平静而从容地谈话时,呼吸均匀,他一直能用低噪音,但如果稍微激动一点,就会露出一种比较热烈的声调,逐渐变成吹口哨似的尖音,要再恢复他的低音是非常费劲的。

我所描绘的外表一点也没有夸张,尽管如此,西蒙先生却是个风雅人物,很会说些动听的话,服饰极其考究,甚至到了轻佻的程度。由于他想尽量利用自己的优点,他愿意早晨在还没有起床的时候接见诉讼当事人,因为人们看到枕头上的漂亮脑袋,谁也不会想象他的全部漂亮仅只他的脑袋而已。不过这有时候也惹出了笑话,我相信,全安讷西的人直到现在都还不会忘记。

一天早上,他在被窝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床上等待着诉讼当事人。他戴着一顶非常秀丽、洁白的睡帽,上面还装饰着两个粉红色的丝带结。一个乡下人来了,敲他卧室的门。女仆恰巧出去了。首席法官先生听见接连的敲门声,就喊了一声“进来吧”,由于他喊的声音有些过高,发出来的是他的尖嗓音。这乡下人进来后,向四下张望,寻找这女人的声音是从哪里来的,当他看到躺在床上的人戴着的是女人帽子和女人丝带结时,就连忙向夫人表示歉意,并打算退出去。西蒙先生生气了,声音越喊越细。那个乡下人越发认定床上躺着的是个女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反唇相讥,骂那个女人说,看样子她不过是个破烂货,又说首席法官在家里也不做出点好榜样来。首席法官怒不可遏,因为手边没有找到别的东西,就抄起夜壶,正要向那个可怜的乡下人扔过去时,女仆回来了。

这个小矮子,身体方面虽然受到大自然的冷遇,但是在智慧方面却得到了补偿。他生来便很聪明,又特别努力使自己的智慧进一步丰富多彩起来。据说,他是个相当出色的法学家,可是他并不喜欢他的本行,而致力于文学,并且小有成就。他从文学里特别吸取那种华丽的外表和漂亮的词藻,使他的谈吐趣味横生,甚至在女人面前也颇受欢迎。他把“文选”一类书籍里的所有警句都背得烂熟,甚至有独到的技巧能把这些东西运用得非常得当,把六十年前的一件事情,说得那样动听,那样有声有色,就象是昨天才发生似的。他懂得音乐,还会用他那男人的声音唱出悦耳的歌声,总之,作为一个法官来说,称得起是多才多艺了。由于他不断阿谀安讷西的贵妇们,他在她们当中就成了一个时髦人物,一个不断向贵妇们献殷勤的小猴子。他甚至还吹嘘自己有过某些艳遇,从而使贵妇们听得十分开心。有位埃巴涅夫人曾说,对象他那样的人,吻一下女人的膝盖就是能给予的最大恩惠了。

由于他读过许多杰作,又喜欢谈论文学作品,所以他的谈话不仅有趣味,而且可以使人得到益处。后来在我潜心读书的时候,和他过从很密,这事对我大有裨益。我住在尚贝里期间,有时从尚贝里跑去看他,他很赞扬我好学不倦的精神,并且不断鼓励我,在选读书籍上给了我很多可贵的指教。他这些指教使我受益不少。不幸,这个赢弱的肉体却有一个非常敏感的灵魂,几年以后,不知什么事使他终日忧伤,因而死去。真可惜,他的确是个矮小的好人,一个人起初会觉得他可笑,最后会喜欢上他的。虽然他一生和我关系不深,由于我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教益,我认为,为了表示感谢,应该写这段文字纪念他。

每当我空闲的时候,就跑到加蕾小姐住的那条街去,希望在那里看看出入她家门的人,就是看看某扇开着的窗户也是愉快的。可是,连一只猫也没看见。我在那里等了许久,那所房子门窗始终紧闭着,好象从来没有住过人似的。那条街狭窄而寂静,只要有个人在那里徘徊逗留,就很容易引起注意;偶尔有人,也都是从左右邻舍出来进去的人。我站立在那里,感到十分狼狈:我觉得人们已经猜到我为什么总是站在那里,这样一想,我越来越不好受。因为我虽然在追寻欢乐,但我更尊重自己心爱的人的荣誉与安静。

最后,我不愿意再当这种西班牙式的情人的角色了,而且我又没有一只吉他,于是便决定写信给葛莱芬丽小姐。我本想直接寄给她的女友,可是我不敢;我觉得还是先写给葛莱芬丽小姐比较好些,因为我是先认识她的,经她介绍才认识了另一位,而且我和她也比较熟悉。信写完了,我就送到吉萝小姐那里去,这种通信办法是这两位小姐在我们话别时想出来并约定的。吉萝小姐以刺绣为生,有时到加蕾夫人家里去作活,所以有进出她家的便利。然而,选中这位信使我并不认为十分妥当,但是我又担心如果对人选过于挑剔,她们就找不到别的人了。再者,我又不敢说她对我还有自己的打算。如果她居然也象那两位小姐一样把我看成对象,我是会感到羞辱的。最后,我想有这样一个递信人总比没有好,我只得孤注一掷地去碰运气了。

我刚一开口,吉萝小姐就猜中了我的秘密;其实这并不怎么困难。先不说托她给一位少女送信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单凭我那愚蠢和为难的样子就把我的一切秘密都暴露了。大家可以想象,托她去办这件事,是不会使她感到十分愉快的,可是她接受了,而且忠实地完成了任务。第二天上午我跑到她家去,我得到了回信。我是多么想马上跑出去读这封信,并且尽情地来吻这封信呀!这都用不着说了。应当多谈几句的倒是吉萝小姐当时的态度,我觉得她所表现的安详与稳重是出乎我的意料。她有足够的理智来判断:以她那三十七岁的年纪,一双兔儿眼,齉鼻子,尖嗓门和黑脸蛋,和这两位如花似玉的美丽少女相抗衡,显然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她既不想破坏她们的事,但也不愿为她们尽力;她宁愿失去、也不愿为她们而留下我。

麦尔赛莱得不到她女主人的任何消息,前不久就有意回弗赖堡去。现在在吉萝的敦促下,终于做出了决定。吉萝不仅劝她回弗赖堡,而且还提醒她最好找个人把她送到家,并且建议要我送她。年轻的麦尔赛莱并不讨厌我,欣然同意了这个建议。她们俩当天就象事情已经完全决定了似地来和我谈。我对于这样随意支配我丝毫没有感到有什么令人不快的地方,而且马上就答应了;我认为,走这一趟充其量不过是七八天的事情。吉萝小姐却有她的一套想法,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我不得不说明我的经济情况。她们也想到了这一点,麦尔赛莱答应担负我的路费;而且为了把担负我的费用节省出来,她还按照我的建议,决定先把她的小包裹寄走,以后我们就把旅程分为几段慢慢地步行。后来就这样做了。

我在这里谈到有那么多少女在爱我,心中很过意不去。但是由于我不能吹嘘自己在这些艳遇中得到过什么好处,所以我认为可以毫无顾忌地把真实情况谈出来。麦尔赛莱比吉萝年轻,又不象她那样什么都懂,从来也没有公开对我说过调情的话。但是她却模仿我的声音、我的语调,或者重复我的话,她对我表示了我理应对她表示的关切。而且,由于她天性胆小,一路上她最关心的事就是到晚上我们必须睡在一个房间里,显然,这种亲密的安排,对于在一起旅行的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和一个二十五岁的姑娘来说,很少能停留在这一点上。

然而这一次正是停留在这一点上。虽然麦尔赛莱并不令人讨厌,但由于我过分单纯,一路上我心中不但没有搞点风流艳事的打算,甚至根本没起过这样的念头;即使稍稍有这么一点念头,我也傻得不知该怎么办。我想象不出一个年轻姑娘和一个小伙子怎么会睡在一起的。我认为这种担惊受怕的安排需要几个世纪的准备。如果可怜的麦尔赛莱想用担负我的旅费的办法得到什么报答的话,她就失算了。我们和从安讷西动身时一样,规规矩矩地来到了弗赖堡。

路过日内瓦的时候,我谁也没有去看望,但是当我在桥上的时候,心里觉得异常难受。每当我见到这个幸福城市的城墙,或进入市区的时候,没有一次不由于内心过分激动而几乎不能自持。在自由的崇高象征使我的灵魂上升到美妙境界的同时,平等、团结、优良风尚的象征也使我感动得潸然泪下,一种强烈的后悔心情不禁油然而生,后悔自己不该失去这种种幸福。我曾陷入多大的错误啊,可是,我这种错误又是多么自然的啊!我曾经料想在自己的祖国可以看到这一切,因为我心里老怀念着这一切。

尼翁是我们必经之地。难道我过家门而不见见父亲吗?如果我真敢这样做,我以后会后悔死的。我把麦尔赛莱留在旅店,不顾一切地去看了我的父亲。唉!我以前的恐惧是多么没有道理呀!他一看到我,就把充满了他内心的爱子之情完全倾泄出来了。在我们互相拥抱的时候,流下了多少眼泪啊!最初,他还以为我是永远回到他身边来了。我对他谈了我的情况和我的打算。他只稍微劝了我一番,他向我指出我可能遭到的危险,并对我说少年的荒唐时期总是越短越好。不过,他并没有强留我的意思,这一点我觉得他做得对。但是,可以肯定,他并没有尽其所能把我留下。这也许是由于他看出我已不能从我走上的道路回过头来,也许是由于他不知道对我这样年岁的孩子到底应当怎样办好。后来我才知道,他对我的旅伴有一种十分不正确的、远离事实的看法,但这也是自然的。我的继母是个善良而稍微有点圆滑的女人,做出要留我吃晚饭的样子。我没吃;不过我对他们说,回来的时候我打算和他们多团聚些日子。我把由水路寄来的一件小包裹寄存在他们那里了,因为我觉得带着太累赘。第二天一清早我便动身了,我心里非常高兴,因为我看到了我的父亲,并且有勇气尽自己的义务。

我们平安到达了弗赖堡。当旅行快要终了的时候,麦尔赛莱小姐对我就逐渐不那么殷勤了,及至到达目的地以后,她对我就显得相当冷淡,再说,她父亲的生活并不富裕,也没特别招待我,我只好去住小店。第二天我去看他们,他们请我吃午饭,我也接受了。我们毫不依恋地道别。当晚我回到小店,第二天就走了,至于到哪里去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在我一生中,这是又一次上帝给了我一个非常好的过幸福日子的机会。麦尔赛莱是个很好的姑娘,虽无动人的姿色,可是长得一点也不难看,不十分活泼,却很聪明,有时也闹点小脾气,但是哭一阵子也就完了,从来不会因此而起更大的风波。她对我的确有意,我可以毫不费力地娶她为妻,并承袭她父亲的职业。我对音乐的爱好也会使我喜欢他的职业。这样,我便可以在弗赖堡安家立业;这个小城虽不太美,但居民都是十分善良的。毫无疑问,我会因此失去很大的享受,但我一定能够过一辈子平静的生活;而且我应该比谁都清楚,在这项交易中是没有什么可踌躇的。

我不想返回尼翁,而是要到洛桑去。我想欣赏那个美丽的湖,因为在洛桑看湖水,可以饱览无遗。支配我行为的内心动机大都不是很坚定的。远大的志向,在我看来总是那么渺茫,致使我难以行动起来。由于我对未来没有信心,总认为需要长期执行的计划是骗人的诱饵。我和任何人一样,也会抱有某种希望,但这必须是无需费劲就能实现的希望。如果这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我就办不到了。所以,唾手可得的一点小小快乐对我比天堂的永久幸福的诱惑力还要大。不过,我对于事后一定会感到痛苦的快乐是不追求的,这种快乐引诱不了我,因为我只喜爱那些纯粹的快乐,如果准知道后来要追悔的话,那就不能算做是纯粹的快乐。

不管是哪儿,我急需找个落脚的地方,而且越近越好。我由于迷失了路,晚间到了木东;在那里,陈留下了十个克勒蔡尔以外,我把仅有的一点钱都花完了,第二天吃了一顿饭,那十个克勒蔡尔也光了。那天晚上,我到了离洛桑不远的一个小村庄。当时我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我走进一家小旅店,进去究竟怎么样,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饿极了,就装出大大方方好象完全能付钱的样子要来了晚饭。吃完了饭,我什么也不想就上床睡觉,睡得十分安静。第二天早晨,吃过早饭以后和店主人算了算账,共计应付七个布兹。我想把我的短外衣押给他,那个好心人拒绝了,他对我说,感谢天主,他从来没有扒过人家的衣服,也不肯为七个布兹破例,他要我留着我的外衣,等有了钱时再来还账。他的善心感动了我,但是,当时的感动实际上还不够,也远不如我以后回想起这事的时候感动得深。不久,我就托一位可靠的人把钱给他送去并向他致谢;可是,十五年以后,当我从意大利回来又路过洛桑的时候,我感到非常遗憾的是,我竟忘记了那个旅店和店主的名字。不然的话,我一定会去拜访他并以一种出自内心的真正快乐向他提起他那时的善行,还向他证明他那番好心并没有被忘掉。毫无疑问,在我看来,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给人帮忙,就是比这再大,也不如这个老实人毫不浮夸、朴实而又厚道的行为更值得感激。

快要到达洛桑的时候,我心里就考虑自己所处的窘境,怎样设法摆脱穷困,不叫我继母看见我这副潦倒的样子。我把这次徒步旅行中的我比作刚来到安讷西时的我的朋友汪杜尔。我对这个想法十分兴致勃勃,不考虑我既没有他那样善于辞令,也没有他那样的才能,就硬要在洛桑做一个小汪杜尔,把我自己还不懂的音乐教给别人,自称我是从巴黎来的,其实我根本没到过巴黎。在这里,没有一所能使我在其中谋到个下级职务的音乐学校,而且我也不愿冒险混入内行的艺人中间;为了执行我那美妙的计划,我只好先打听哪里有既能住宿又花钱不多的小旅店。有人告诉我,有个名叫佩罗太的人,家里留宿过路客人。这个佩罗太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非常周到地接待了我。我把预先准备好的一套假话向他说了一遍,他答应为我张罗,给我找学生,并且对我说,等我挣到钱以后才向我要钱。他定的膳宿费是五个埃居。这个数字本来算不了什么,可是对我说来就很可观了。他建议我开始时只入半伙。所谓半伙就是午餐只有一盘相当不错的浓菜汤,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到晚上可以好好吃一顿晚餐。我同意了。这个可怜的佩罗太以最大的好心肠百般关怀我,凡是对我有所帮助的事无不尽力而为。

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那样少了呢?是好人绝种了吗?不是的,这是由于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在一般平民中间,虽然只偶尔流露热情,但自然情感却是随时可以见到的。在上流社会中,则连这种自然情感也完全窒息了。他们在情感的幌子下,只受利益或虚荣心的支配。

我在洛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他把我的小包寄来了,并附了一封充满忠告的信。我理应从他的教诲中得到很好的启发。我在上面已经谈过,有时候我的理智竟处于一种不可思议的错乱状态,使我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下面又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要了解我晕头转向到了什么程度,我使自己汪杜尔化(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到了什么程度,只要看看我这时干了多少荒唐的事就够了。我连歌谱都不认识就当起音乐教师来了。固然,我曾和勒·麦特尔一起呆过六个月,我受到过一些教益,但这六个月是不够的,何况我又是跟这样一位大师学的,注定是学不好的。我这个日内瓦的巴黎人,新教国家的天主教徒,认为必须更名改姓,就象我曾经改变宗教和祖国一样。我总是在尽一切可能使自己和所模仿的那个人物相似。他叫汪杜尔·德·维尔诺夫,于是我便把卢梭这名字改拼为福索尔,全名为福索尔·德·维尔诺夫。汪杜尔虽然会作曲,却从不夸耀这个;我本不会作曲,却向人人吹嘘自己会作曲。我连最简单的流行歌曲都不懂,却自命为作曲家。这还不算,有人把我介绍给一位法学教授特雷托伦先生,他喜欢音乐,经常在家里举行音乐会;我想给他一个可以显示我的才华的样品,于是我竟冒失地装出真会作曲的样子,为他的音乐会作起曲来。我为这一优秀作品一直干了两个星期,誊清、标定音部、满有信心地划分乐章,好象这真是一出音乐艺术的杰作似的。最后,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可却是真的:为了漂亮地结束这个卓越的作品,我在末尾加上了一段优美的小步舞曲,这段曲子在大街小巷流行一时,也许现在许多人还能记得下面这几句当时非常流行的歌词:

多么善变!

多么不公平!

怎么!你的克拉丽丝

欺骗了你的爱情!……

这支配有低音的曲子是汪杜尔教给我的,原来的歌词非常猥亵,正因为如此,我才记住了这个曲调。我删去了原来的歌词,便把这个小步舞曲和配好的低音部做了我那作品的结尾。我就象对月球上的居民说话一样,硬说这个曲子是我自己的作品。

大家聚会起来演奏我的作品了。我向每个人说明了乐曲的速度、演奏的风格、各音部的反复等注意事项,简直把我忙坏了。大家校音的五、六分钟,我觉得象有五、六个世纪之久。最后,一切都准备好了,我用一个漂亮的纸卷在指挥台上敲了几下,意思是:注意。大家都安静下来。于是我严肃地打起拍子,开始了……真的,自从有了法国歌剧以来,谁也没有听见过这样难听的音乐。不管大家对我自以为了不起的艺术天才有什么样的想法,反正这次演奏的效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坏。乐手们简直忍不住要笑;听众睁大惊愕的眼睛,直想堵住耳朵,可惜这办不到。我那些要命的合奏乐手,又故意开玩笑,弄出些噪音来,连聋子的耳膜都能刺破。我一直坚持着,当然,大颗的汗珠往下直滚,但是颜面攸关,我不敢一跑了之,只好听由命运摆布。我所得到的安慰,听到我近旁的一些听众在低声说:“简直受不了!多么疯狂的音乐!这真是魔鬼的聚会啊!”可怜的让-雅克!在这残酷的时刻,你一点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你的音乐将在法兰西国王及其整个宫廷的出席下演奏,并将引起强烈的喝采和赞美,那些坐在包厢里的迷人的女人将会窃窃私语:“多么动听的音乐啊!多么迷人的声音!这真是扣人心弦的旋律啊!”

但是,使全场的人乐不可支的是那支小步舞曲。刚刚演奏了几个小节,就从各处传来了人们的大笑声。大家都对我的歌曲的韵味表示祝贺;他们说这个小步舞曲一定会使我名声大震,说我一定会到处受人欢迎。我无需叙述我的烦恼,也不用承认我这是自作自受了。

第二天,一个名叫路托尔的乐队队员前来看我,他为人非常好,没有祝贺我的成就。由于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愚蠢,我羞愧、懊悔,对自己竟落到这种地步感到难过和失望,我不能再把这一切憋在心里了。于是我把心中所有难以忍受的痛苦都向他倾诉出来,同时我的眼泪也籁簌落下,我不仅在他面前承认了我对音乐的一无所知,而且还把所有的经过都跟他说了,要求他保守秘密,他也答应了,至于他怎样信守诺言,那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当天晚上,全洛桑的人都知道我是谁了。但是令人惊讶的是,竟没有一个人对我表示出知道了这件事的样子,就连那个好心的佩罗太也没有因为知道了底细而停止供应我食宿。

我继续生活下去,但非常苦闷,这样一个开端,其结果不会使我在洛桑愉快地住下去。学生没有几个,一个女生都没有,也没有一个是本城的人。只有两三个拙笨的德国学生,他们的笨拙一如我的无知;这几个学生使我讨厌得要死,在我的指导下,决不会成为大音乐家的。只有一家人请过我,那家有个狡黠的小姑娘,她故意拿出许多乐谱叫我看,而我连一个也不懂,她却狡猾地在老师面前唱了起来,叫老师看看应该怎样演唱。对于一个乐谱,我是不能一看就马上读出来的。这和我在上面所谈的那次堂皇的音乐会上,一直都未能随上演奏,不能断定演奏的是不是和我眼前摆着的、我自己的乐谱一样,这次的情况也和那次相同。

在这种令人难堪的生活环境里,我不时从我那两位可爱的女友的信息中,得到了甜蜜的安慰。我一向是从女性身上找到巨大的慰藉力量,在我时运不佳的时候,再没有比一个可爱的姑娘的关心更能减少我的痛苦的了。可是,这种通信不久就终止了,以后再也没有恢复,但那是我的过错。我换了住处以后,忘了把新的地址告诉她们,而且由于我不得不时时刻刻考虑自己的事情,很快就把她们完全忘记了。

我很久没有提起我那位可怜的妈妈了,但是,如果有人认为我也把她忘了,那可是大错特错。我始终怀念着她,并希望能再找到她,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生活,更是由于自己心灵上的需要。我对她的依恋,不管是怎样强烈,怎样一往情深,并不妨碍我去爱别人;但这是另一种爱。别的女人都是以姿色博得我的爱慕,一旦姿色消失,我的爱也就完了。妈妈尽管可能变得又老又不好看,但我对她的爱慕之情是不会因此减弱的。我这颗心最初是尊崇她的美,而现在已经完全转为尊崇她个人了。所以,不管她的容颜会变成什么样子,只要还是她自己,我的感情是始终不会变的。我很知道我应该感激她,但实际上我没有想到这些。不论她为我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我对她总是一样的。我爱她既不是出于义务感,也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更不是由于方便的动机。我所以爱她,是因为我生来就是为了爱她的。当我爱上别的女人的时候,坦白地说,我的心也会分散一些,想她的时间也少了,但是,我始终是以同样愉快心情去想她的,而且,不管我是否正在爱着别的女人,每当我想到她的时候,总是觉得,只要和她不在一起,我就没有真正的幸福。

虽然我很久没有得到她的消息了,但我绝不相信我已真的失去了她,也决不相信她会忘掉我。我心里想:“她迟早会知道我过着流浪生活,那时,她自然会告诉我一点信息,没问题,我一定会再见到她的。”这个时候,能住在她的故乡,穿行她踏过的街道,走过她住过的房前,对我都是件乐事。然而,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想,因为我有一种古怪的傻劲儿,除非绝对必要,我不敢打听她的事情,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敢提。我觉得一提她的名字,就会把我对她的一片痴情暴露出来,我的嘴就会泄露心里的秘密,在某些方面难免对她有所不利。我甚至觉得这个想法里还包含几分恐惧,我怕有人对我说她的坏话。关于她离乡出走的事人们谈得很多,对她的品行也谈过一些。与其听别人说我不爱听的话,不如什么也不谈。

我的学生不占用我很多时间,她的出生地离洛桑又不远,不过四里约的路程,我就用了两三天的工夫到那里游玩了一番,那几天,我始终怀着一种最愉快的心情。日内瓦湖的景色和湖岸的绮丽风光,在我心目中老有那么一种难以形容的特殊魅力,这种魅力不只是由于风景之美,而是由于一种我自己也说不出的、使我感动、使我兴奋的更有意味的东西。每当我来到这伏沃地方的时候,就引起我许多感想,使我思念到:这是华伦夫人出生的地方,是我父亲住过的地方,是菲尔松小姐打开我情窦的地方,也是我幼年时期做过多次愉快旅行的地方;除此以外,我觉得还有一种比所有这一切更神秘更强烈地使我心情激动的原因。每当我热烈希望享受我生来就该享受、却又老得不到的那种幸福安适的生活,因而引起我的幻想时,我的幻想总是留恋在这伏沃地方,留恋在这湖水之滨,和这一片片景色宜人的田野之中。我一定要在这个湖畔有一处果园,而不是在别处;我要有一位忠实的朋友,一个可爱的妻子,一座小屋,一头乳牛和一只小船。将来我有了这一切的时侯,我才算在世上享到了完美的幸福。单只为了寻求这种想象中的幸福我曾向那地方跑过多少次,我自己也对这种幼稚的举动不禁感到可笑。在那里,我感到惊异的是:那地方居民的性格,尤其是女人的性格,和我所想象的完全不同。据我看,那是多么不相称啊!那个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我始终认为是极不谐调的。

在我到佛威去的途中,我一面沿着美丽的湖岸缓步而行,一面沉浸在最甜蜜的忧郁里。我这颗满怀热情的心渴望着无数淳朴的幸福;我百感交集,唉声叹气,甚至象一个小孩子似地哭了起来。我有多少次停住了脚步,坐在大块岩石上痛哭,望着自己的眼泪滴到了水里。

我在佛威投宿在“拉克莱”旅店,两天里谁也没去拜访;我对这座城市发生了感情,我每次旅行时都不禁心向往之,终于使我把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安排在这里。我真愿意向一切具有鉴赏力和富于感情的人说:“你们到佛威去吧,看看那个地方,观赏一下那里的景色,在湖上划划船,请你们自己说,大自然创造这个优美的地方,是不是为某个朱丽叶、某个克莱尔和某个圣普乐创造的,但是,可不要在那里寻找他们。”现在还是来谈我的事情吧。

我既然是个天主教徒,又毫不隐晦,我就堂堂正正、心安理得地遵行我所信奉的宗教的仪式。每逢星期日,只要天气好,我就到离洛桑有两里约路的亚森去望弥撒。我通常是和其他天主教徒,特别是常和一个以刺绣为业的巴黎人一起跑这段路,他的名字我忘记了。他不是象我这样的巴黎人,而是一个真正的巴黎人,一个头号的巴黎人,他敬畏天主,为人憨厚,倒象个香槟省人。他太爱自己的故乡了,以致不愿意怀疑我不是巴黎人,唯恐一说穿就失去了可以一块儿谈谈巴黎的机会。副司法行政官库罗扎先生有一个园丁也是巴黎人,但是为人就不那么和气了,他认为一个人本来没有做巴黎人的荣幸,而竟敢冒充巴黎人,就是损害了他故乡的荣誉。他经常带着确信抓住了我的破绽的神气质问我,然后流露出恶意的微笑。有一次他问我新市场上有什么稀奇的东西。当时我胡诌了一通,这是可以想象的。如今,我在巴黎已经住了二十年,对这个城市应该熟悉了,可是在今天要是有人用同样的问题问我,我还会象当时那样很难回答的,而看见我这样为难,人们同样可以推定我从来没到过巴黎,因为即便是在事实面前,人们也往往会根据错误的原则判断事物的。

在洛桑究竟住了多久,我自己也说不准了。这个城市没有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只知道,由于维持不了生活,我就到讷沙泰尔去了,在那里过了一冬。我在这个城市是比较顺利的;在那里我收了几个学生,我的收入足以偿清我欠那位好心朋友佩罗太先生的钱。虽然我欠了他不少钱,我走后他还是诚心诚意把我那件小行李寄来了。

在教别人音乐的过程中,我也不知不觉地学了音乐。我的生活十分舒适,一个通达事理的人对此会感到满足的;但是,我那不安静的心却要求着别的东西。星期日或其他闲暇的日子,我常跑到野外和附近的树林里去,不停地在那里徘徊、冥想和叹息。只要一出城,难得到晚上才能回来。有一天,我在布德里走进一个小酒馆吃午饭:我看到一个长着大胡子的人,他穿件希腊式紫色衣服,头上戴着一顶皮帽子,从他的服装和仪表看来相当高贵。可是他说的话却简直让周围的人听不懂,因为他说的是一种相当难解的方言,除了象意大利语外,哪种语言也不象。但是,他的话我差不多全懂,而且只有我一个人懂。他有时不得不用手势向店主和当地的人表示自己的意思。我用意大利语同他说了几句话,他竟完全懂了。他立刻站起来走到我跟前,并热烈地拥抱我。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从这时起,我便做了他的翻译。他的午饭是很丰盛的,我的午饭却不值一提。他请我同他一起吃饭,我没怎么客气就答应了。我们两人一边喝,一边说,越说越投机,吃完饭以后,简直就不愿意分开了。他对我说他是希腊正教的主教,耶路撒冷修道院院长;是为了重修圣墓来到欧洲各国募化捐款的。他拿出了俄国女皇和奥国皇帝发给他的漂亮的证明书给我看,另外,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君主发给他的证明书。他对自已募捐的成绩很满意,但是在德国遇到了最大困难,因为他一句德语、拉丁语和法语都不会,他只好用自己的希腊语、土耳其语,最没办法的时候还得用法兰克语,这就使他在德国到处碰壁而所获不多。他提议要我跟他去做他的秘书和翻译。当时我穿着一件新买的紫色小外衣,虽然跟我的新职位配起来倒还相称,但是,我的样子实在不怎么出众,所以他并不认为我是多么难以争取到手的。他一点也没有想错,这件事很快就说妥了。我没有任何要求,他却许下了不少诺言。既无中人,也没保证,更没有一个熟人,我就甘愿听任他的支配。第二天,我已置身于通向耶路撒冷的道路上了!

我们的旅程是从弗赖堡州开始的,在那里,他没有多大的收获。主教的身分不允许他向人乞求,也不允许他向私人去募捐;我们向元老院陈述了他的任务,元老院只给了他很小一笔钱。我们从弗赖堡到了伯尔尼,这里的手续繁多,审查他的那些证件就不是一天能办完的事。我们住宿在当时的上等旅馆“大鹰旅社”,这里住的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餐厅里吃饭的人很多,饭菜也是上等的。我很久没有吃到好的饭菜了,巴不得能补养一下身体,如今既然有了机会,我就要很好地享受一番。主教本人就是一位好交际的上等人士,性情活泼愉快,喜欢在饭桌上眼人聊天,跟懂他的话的人谈起来能谈得津津有味。他各方面的知识很丰富,每当他卖弄自己那套渊博的希腊学识时,颇能引人入胜。一天,在吃饭后点心的时候,他用钳子夹胡桃,一不留神把手指扎了一个很深的口子,鲜血直流,这时他伸出手指给在座的人看,并且笑着说:“Mirate,signori;guesto e sangue pelago.”

在伯尔尼时,我对他的帮助还算不小,我的成绩并不象我所担心的那样坏。我办起事来既有胆量又有口才,是给我自己办事时从来不曾有过的。这里的事情可不象在弗赖堡那样简单,必须和本邦首脑们进行频繁而漫长的商讨,审查他的证件也不是一天就完的事。最后,一切手续都办好了,元老院答应接见他。我以他的翻译的身分和他一同去了,而且人们还叫我发表谈话。这真出乎意料,因为我绝没想到在和元老们个别商谈了很久以后,还要当众发表谈话,就仿佛刚才什么也没谈一样。请想想,我那时该是多么为难啊!象我这样一个十分腼腆的人,不仅要在公众之前,而且是在伯尔尼元老院里,一分钟的准备时间都没有就即席讲话,真够要命的了。然而,我那时居然一点也不感到胆怯。我简单明了地讲了这位希腊主教的任务。我赞扬了业已捐助款项的王公们的虔诚。为了激起无老院诸公不甘落后的心理,我说他们一贯是乐善好施的,因此对他们也抱着同样的期望,随后,我还力图证明这件事对所有基督的信徒,不分任何教派,都是善举,在结束的时候,我说,上天一定会对赞助这一善举的人降以鸿福。我不能说这是我的讲话发生了效力,不过,这一席话确实受到欢迎,所以在接见结束以后,我的这位主教得到了一份巨额捐献,而他的秘书的才能也得到了赞扬。对我说来,把这些赞扬的话翻译出来当然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是我却没敢逐字译给他听。这是我生平在大庭广众中间而且是在最高当权者面前所作的唯—一次讲话,也是我所作的唯—一次大胆而漂亮的讲话。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才能竟有这么大的差别:三年前,我曾到伊弗东去看我的老朋友罗甘先生,由于我赠送该市图书馆一些书籍,该市派一个代表团来向我道谢。瑞士人是最喜欢高谈阔论的,那些先生们向我说了一大套感谢的话。我觉得必须致答词,然而,当时却窘得很厉害,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脑袋里乱成一团,急得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结果丢尽了脸。虽然我生来胆怯,在我年轻的时候却有几次倒还大胆些,成年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大胆过。我的社会阅历越多,我的举止和言谈越不能适应它的情调。

我们从伯尔尼动身到了索勒尔。主教计划重新取道德国,经匈牙利或波兰返回本国。这是一个遥远的旅程,但是,由于一路上他的钱袋装进的多花出的少,他当然不怕绕远路。我呢?不管骑马还是徒步,我都同样高兴,如果能这样旅行一辈子,那更是我求之不得的。然而命运已经注定,我达不到那样远的地方。

到达索勒尔以后,我们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见法国大使。我的这位主教可真不幸,这位大使就是曾任驻土耳其大使的德·包纳克侯爵,有关圣墓的一切事情他必定完全清楚。主教的晋谒历时不过十五分钟,没有让我一同进去,因为这位大使懂得法兰克语,而且他的意大利语至少说得和我一样好。当那位希腊人出来后我正要跟他走的时候,我被拦住了。现在轮到我去拜见他了,我既然自称是巴黎人,就和其他巴黎人一样,应受大使阁下的管辖。大使问我究竟是什么人,劝我向他说实话,我答应了,但我要求作一次个别谈话,要求被接受了,他把我带到他的书房里,并且锁上了门。于是我就在那里跪在他的脚下实践了我的诺言。即使我没有许下什么诺言,我也不会少谈一点的,许久以来,我一直想把我的心事倾诉出来,所以我要说的活早就跃跃欲出,既然我已经向乐手路托尔毫无保留地谈了一切,我就决不想在包纳克侯爵面前还保守秘密。他对我讲的这段短短的经历和我谈话时流露出的那种激情,感到十分满意,于是他拉着我的手走进了大使夫人的房间,把我介绍给她,并简单地向她叙述了我的事情。德·包纳克夫人亲切地接待了我,说不应该让我再跟那个希腊教士到处乱跑。当时所做的决定是:在没有把我安置好之前,我暂且留在使馆。我本想去和那个可怜的主教告别——我们的感情还不坏,但是没有获得准许。他们把我被扣留的事情通知了他,十五分钟后,我那点小行李也有人给送来了。大使的秘书德·拉·马尔蒂尼埃先生看来好象是奉命照拂我的,他把我领到给我预备好的房间里,对我说:“当年,在德·吕克伯爵的庇护下,有一个和你同姓的名人住过这个房间,你应该在各方面都能和他并驾齐驱,有那么一天,当人们说起你们时,得用卢梭第一、卢梭第二来区别。”当时我并没有想和他说的那人相比的念头,如果我能预见到每天要为此付出多大的代价,他的话更不会使我动心。

拉·马尔蒂尼埃先生这番话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开始读以前住过这个房间的那人的作品。由于受了别人几句夸奖,我也以为自己有写诗的才分,作为试笔,我为包纳克夫人写了一首颂诗。但这种兴趣未能持久。我有时也写些平庸无奇的诗句,这对于运用优美的措词和把散文写得更漂亮些倒是一种很好的练习。但是法国诗歌对我从未有多大的吸引力。足以使我献身于它。

拉·马尔蒂尼埃先生打算看一看我的文笔,要我把我向大使谈的详情写出来。我给他写了一封长信。我听说这封信后来保存在长期在包纳克侯爵手下做事的德·马利扬纳先生手里,在德·古尔代叶先生任大使的时候,马利扬纳先生还接任了拉·马尔蒂尼埃的职务。我曾请求德·马勒赛尔卜先生设法使我得到原信的一个抄件。如果我能从他或别人手里得到这封信的话,人们将来可以在作为我的个《忏悔录》的附册的书信集里读到它。

我逐渐取得了一些经验后,浪漫的想法也就开始减少了。举例说吧,我不仅没有爱上包纳克夫人,而且立刻感到在他丈夫这里自己是没有多大前途的。拉·马尔蒂尼埃先生是现任秘书,马利扬纳先生可以说正在等候补他的缺,我所能希望的,充其量不过是当一个助理秘书,这对我是毫无吸引力的。所以,在有人问我愿意做什么的时候,我表示非常希望去巴黎。大使很赞成我这个愿望,因为我一走,至少可以摆脱我给他添的麻烦。使馆的翻译秘书梅尔维叶先生告诉我,他的朋友高达尔先生是在法国军队中服务的瑞士籍上校,这位上校正想为他的一个还很年轻就服役的侄子找个伙伴,梅尔维叶先生认为我很适当。这个意见不过是随便提出的,却马上被采纳了,于是就决定让我动身;在我这方面,能够到巴黎去做一次旅行,心中当然十分愉快。他们交给我几封信和一百法郎的旅费,同时还给了我许多忠告,随后我就动身了。

这次旅行用了两周光景,这是我一生中所过的最快活的日子。我当时年轻力壮,而且满怀希望,手边钱又充足,又是独自一人徒步旅行。不熟悉我的性格的人,看我把后者都算作乐事,是免不了要感到惊讶的。我那些甜蜜的幻想始终伴随着我,我那火热的想象力从来也没有产生过这么辉煌的幻想。如果有人请我坐上他车子里面的一个空座,或者有人在途中和我交谈,从而打乱了我在步行中所筑起的空中楼阁,我是会感到气愤的。我这一次所想的是军界生活。我要隶属于一位军人,我自己也要成为一个军人,因为人们已经决定让我作军官候补生。我觉得我已经穿上了军官制服,军帽上还有个漂亮的白色羽饰。一想到这样的气派,我就心花怒放了。我对于几何学和筑城术是懂一些的;我有个舅舅是工程师,所以我多少可以说是军官家庭出身。我的近视眼虽然有点不方便,但是难不倒我,我完全相信我的沉着和勇敢可以弥补这个缺陷。我从一本书上读到森贝尔格元帅的眼睛就非常近视,卢梭元帅为什么就不能近现呢?我越这样胡思乱想,心里就越兴奋,以至我眼前所看到的只有军队、城防工事、堡垒和炮队了,而我自己则置身于炮火与硝烟之中,手拿望远镜,指挥若定地在那里发号施令。然而,当我走到风景如画的田野,看到树林和溪水的时候,那种秀丽动人的景色又不禁使我心中惆怅而叹息。于是,在我的辉煌的功勋中,我又觉得这种充满破坏性的混乱场面对我这颗心是很不相宜的。因此,我在不知不觉中又很快回到我那可爱的牧场,而和战神的功勋永远绝缘了。

快到巴黎近郊时,我所目睹的情景和我想象中的可差得太远了!我在都灵所看到的那种壮丽的市容、华美的大街、排列整齐而对称的房屋,使我认为巴黎一定还会更有一种风味。在我的想象里巴黎是一个美丽壮观的大都市,巍峨庄严,到处是繁华的街道和金碧交辉的宫殿。但当我从圣玛尔索郊区进城的时候,我所见到的是遍地垃圾的小路,丑陋污秽的房舍,一片肮脏和贫穷的景象,到处是乞丐、车夫、缝衣妇以及沿街叫卖药茶和旧帽子的女人。所有这一切,一开始就给了我这样强烈的感受,使以后我在巴黎所看到的一切真正富丽堂皇的情景都未能消除我这最初的印象,而在我内心里一直蕴藏着一种秘密的反感,不愿意在这个都市长久居住下去。可以说,自此以后,我在这里居住的整个一段时期,只不过是利用我的逗留来寻求怎样能够远离此地而生活下去的手段而已。过于活跃的想象就带来这样的结果:它把人们所夸大的再加以夸大,使自己看到的总是比别人所说的还要多。在人们对我大肆吹嘘巴黎的时候,我简直把它想象为远古时代的巴比伦——这是我自己用想象描绘出来的巴比伦,倘若见到真正的巴比伦。我恐怕也会同样扫兴的。我到巴黎的第二天就到歌剧院去了,我对歌剧院也有同样的感觉;后来我去参观凡尔赛宫,也是同样的感觉;再以后去看海的时候,又是这样。每当我亲眼看到人们向我过分加以渲染的事物的时候,扫兴的感觉无不相同:因为要想使自己所看见的比自己所想象的还要丰富,这不仅是人力所不及,大自然本身也是很难胜任的。

从我拿着推荐信去拜访的那些人对待我的态度来看,我认为肯定要交好运了。接受那封最恳切的推荐信的人对我抚慰最少,他是苏贝克先生,他于退役后,在巴涅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我到那里去看过他好几次,他连一杯水都不曾请我喝过。使馆翻译秘书的弟妻梅尔维叶夫人和他那位担任近卫军官的侄子对我的接待比较亲切:母子两人不仅殷勤地接待了我,还叫我在他们家吃饭,因而我在旅居巴黎期间常去打扰他们。据我看,梅尔维叶夫人当年一定很漂亮,她长着深黑色的美丽头发,旧式的发鬟紧贴在两鬓。她有一种不与美丽容颜一起消失的非常惹人爱的才气。看来,她喜欢我的聪明,她尽了一切力量帮助我,但是没有一个人支持她,最初人们曾表示对我关心,不久我也就从这迷梦中清醒过来了。不过,对于法国人也应该说句公道话,他们并不是象人们所说的那样信口许诺,他们的诺言差不多都是真诚的,不过他们往往做出一种关心你的态度,这比语言更能欺骗你。瑞士人说的那套笨拙的恭维话只能欺骗傻子;法国人的态度之所以更有魅力。就是因为比较单纯些,往往使你觉得:法国人不愿意把他们要为你做的事都告诉你,为的是使你将来能有意外的快乐。我还有进一步的看法:在他们感情流露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虚伪的东西;他们的天性是乐于助人,待人宽厚亲切,甚至,不管别人怎样说,他们比任何民族都更纯真,只是他们有些轻浮,有点儿变幻无常。他们向你表示的感情就是他们心里存在的感情,不过,这种感情来得快,也消逝得快。在他们和你面谈的时候,他们对你满腔热情,但一旦离开你,他们马上就把你忘了。他们心里不存事,一切都是转瞬即逝的。

因此,我听了许多好听的话,所得的实际帮助却不多。我是被安排到高达尔上校的侄儿那里的;这个上校是个讨厌的老吝啬鬼,他虽然很有钱,但是看到我当时那种潦倒的样子,便想白白使唤我,他想叫我在他侄子身边做一个不挣工资的仆人,而不是一个真正的辅导人。做他侄子的随从,当然可以免服兵役。但我只能靠军官候补生的薪饷,换句话说,也就是靠士兵的薪饷来过活。他十分勉强地给我缝了一套制服,他要我就穿部队里发给大兵的衣服。梅尔维叶夫人对于他所提的条件十分愤慨,劝我不要应允;她的儿子也有同样的意见。大家为我另谋出路,但没有什么结果。我的处境渐渐有点窘了,我那一百法郎的旅费花了一路,剩下的维持不了多久。所幸大使又给我寄来一点钱,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在想,当初如果再多忍耐一下就好了,他是不会把我弃置不顾的。但是苦恼、等候、恳求对我说来是办不到的事情。我陷于绝望中了,哪儿再也不出头露面,于是一切就此结束。我没有忘掉我那可怜的妈妈,但怎么去找她呢?到哪里去找她呢?知道我的经历的梅尔维叶夫人帮我打听了许久,但没有什么结果。最后她告诉我,华伦夫人两个多月以前就走了,只是不知道她是到萨瓦还是到都灵去了;也有人说她回瑞士了。这点消息就足够使我决定去找她,因为我深信,不管她现在是在什么地方,我到外省去寻找,总比在巴黎到处打听要容易些。

在动身之前,我施展了一下我的新发现的作诗天才,我给高达尔上校写了一封诗体信,淋漓尽致地嘲笑了他一通。我把这篇游戏文章拿给梅尔维叶夫人看,她看了我那尖锐的讽刺,不仅没责备我,反而哈哈大笑,她的儿子大概不喜欢高达尔先生,也大笑起菜;说老实话,这个人也实在不惹人喜欢。我打算把我写的这封诗体信寄给他,他们也鼓励我这样作,于是我把信封好,写上了他的住址。由于当时巴黎还不收寄本市信件,我就把它放进衣袋里,在路过奥塞尔的时候才把它寄了出去。直到现在,每当我想到他读这篇把他描绘得维妙维肖的颂词时会作出怎样的鬼脸,我就觉得好笑。这篇颂词开头两句是这样的:

你这个老奸巨滑,你以为你的疯狂念头

会叫我高兴把你侄儿来辅导。

这首小诗,说老实话,写的并不好,不过倒有点儿味道,也表现了我的讽刺才能;然而,这却是我写过的唯一讽刺作品。我太不记仇了,所以在这方面不能获得什么成就。但是我认为,拿我为了维护自己主张而写的几篇笔战文章来看,人们可以断定,如果我生性好斗的话,攻击我的人是很少有笑的机会的。

我终生最大的憾事,就是没有写旅行日记,以致生活中的许多细节今天都记不得了。我任何时候也没有象我独自徒步旅行时想得那样多,生活得那样有意义,那样感到过自己的存在,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那样充分地表现出我就是我。步行时有一种启发和激励我的思想的东西。而我在静静坐着的时候,却差不多不能思考,为了使我的精神活跃起来,就必须使我的身体处于活动状态。田野的风光,接连不断的秀丽景色,清新的空气,由于步行而带来的良好食欲和饱满精神,在小酒馆吃饭时的自由自在,远离使我感到依赖之苦的事物:这一切解放了我的心灵,给我以大胆思考的勇气,可以说将我投身在一片汪洋般的事物之中,让我随心所欲地大胆地组织它们,选择它们,占有它们。我以主人的身份支配着整个大自然。我的心从这一事物漫游到那一事物,遇到合我心意的东西便与之物我交融、浑然成为一体,种种动人的形象环绕在我心灵的周围,使之陶醉在甘美舒畅的感情之中。如果我竟有闲情逸致通过我的想象把这些稍纵即逝的景象描绘出来,那该用多么劲健的笔锋、多么鲜艳的色调和多么生动的语言来表现呀!有人说在我的著作中,虽然是上了年纪以后写的,也还能看到这一切。要是能看到我年轻时在旅行中想好和构思好而最后却未能写出的作品,那该多好啊!……你们会问我:“为什么不写出来呢?”我就要说:“为什么要写出来呢?为什么我要为了告诉别人而放弃自己当时应得的享受呢?当我洋洋自得地翱翔九霄的时候,读者,公众,甚至全世界,对我又算得什么呢?再说,我能随身带着纸吗?笔吗?如果我记着这些事,我就什么也想不出来了。我也不能预先知道我会有什么灵感,我的灵感什么时候来,完全在于它们而不在我,它们有时一点儿也不来,有时却蜂拥而至,它们的数量和力量会把我完全压倒,每天写十本书也写不完。我哪有时间来写这些呢?到了一个地方,我想的只是好好地饱餐一顿。起程时,我只想一路顺利.我觉得门外有一个新的乐园正在等着我,我一心只想去找它。

只有在我现在所叙述的这次归途中,我才头一次十分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切。当我动身到巴黎去的时候,我心里想的只限于和我巴黎之行有关的事情。我飞也似的奔往我行将投身的职业,并怀着相当骄傲的心情完成了这段路程。但是,我所投奔的职业并不是我的心灵的召唤,而且现实的人物损害了臆想中的人物。高达尔上校和他的侄儿跟我这样的英雄相比,显得多么卑微。托天之福,现在我总算摆脱了这些障碍,我又可以随意深入幻想之乡,因为在我的前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了。我就这样徘徊于幻想之乡,竟至有好几次真的走错了路,可是如果我没有走错路而尽走了直路的话,我反而会觉得扫兴的,因为当我觉得到了里昂,就要由梦想返回现实的时候,我真想永远走不到里昂。

有一次,我为了到近处去观看一下看来似乎相当优美的一块地方,特意离开了原路,我对这个地方十分喜欢,不知在那里来回绕了多少圈,最后真的迷了路。我走了好几个小时的路之后,疲乏已极,又饿又渴,简直有点支持不住了,于是走进一个农民家里。那个农民房屋的外表并不美观,但是附近只看到这户人家。我认为这里也象在日内瓦或瑞士一样,所有的殷实农户生活都还不错,足能接待过路行人。我请那位农民按价计算给我一餐饭食。他给我拿来了撇去奶皮的牛奶和粗糙的大麦面包,并且对我说,这是他家仅有的东西。我津津有味地喝着这样的牛奶,又把面包吃得精光,一点渣儿都没剩,但是这点东西对一个疲乏已极的人是显然不够的。这位农民不住地察看我,从我的食欲上看出我刚才所说的不象是假话。于是他对我说,看来我是个正派的年青人,不会出卖他的;说完,向左右看了看,打开了厨房旁边的一个小地窖,走了下去,不一会儿,他拿着一条上等纯小麦面包、一块虽已切开过但却非常馋人的火腿、一瓶葡萄酒回来了。我一见这瓶酒就觉得这比什么都更能令人心花怒放。此外他还添了一大盘煎鸡蛋,于是我便吃了一顾非步行就永远吃不到的好午餐。我付钱的时候,他又神色不安地害怕起来了。他不肯接受我的钱,他那惊慌失措的样子是很少见的。使我最感兴趣的是我想不出他为什么害怕。最后,他战战兢兢地说出了“税吏”和“酒耗子”等可怕的字眼。他对我说,把酒藏起来是因为怕征附加捐,把面包藏起来也是怕征人头税,如果他让人看出他还不至于饿死的话,他可就算完啦。他跟我谈的这些事,从前我脑子里连一点概念都没有,因此立时给了我一种永远不能磨灭的印象。此后,在我心里逐渐发展起来的对于不幸的人民遭受痛苦的同情和对压迫他们的人所抱的不可遏止的痛恨,就是从这时萌芽的。这是个殷实富足的人家,却不敢吃自己用血汗挣来的面包,而且只有装出和周围的人一样穷困,才能免于破产。我从他家里走出来,心中又愤慨又激动,不禁为这一肥沃地区的悲惨命运而叹息,大自然所慷慨赐予的一切,竟成了残忍税吏的掠夺对象。

在我这次旅行所遇到的事件中,这是我至今记忆犹新的唯—一件。此外,我只记得快到里昂的时候,为了去看看里尼翁河岸,我特意延长了一下我的旅程,因为在我和父亲一起读过的小说中,我始终不曾忘记《阿丝特莱》那部小说,小说里面的故事常常浮现在我的脑际。我打听了去弗雷斯的道路,当我和一个女店主聊天的时候,她告诉我那里是工人谋生的好地方,有不少锻铁扬,生产的铁器很精美。她的这种赞扬给我那充满浪漫色彩的好奇心浇了冷水,我打消了到一个打铁的地方去寻找迪阿娜和西耳芳德尔那类美女和情郎的念头。这个好心女人那样鼓励我,无疑是把我看成一个锁匠铺的学徒了。

我到里昂去并不是无目的的。我一到里昂,立刻就到沙佐特修会去见夏特莱小姐。她是华伦夫人的一位女友;上次,当我和勒·麦特尔先生一起到这里来的时候,我曾受华伦夫人之托,当面转交给她一封信,因此也就算是旧相识了。夏特莱小姐告诉我,她的女友的确曾从里昂经过,但是不知道她是不是一直到皮埃蒙特去了,而且在动身的时候,华伦夫人自己也没有肯定是不是要在萨瓦停留。夏特莱小姐还对我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她可以替我写信打听,而我最好是在里昂等候消息。我接受了她的这个建议,但是我没敢向夏特莱小姐说我急等回信,也没敢说我钱袋里所剩的一点钱不能容我久待。我所以不敢开口,并不是因为怕她会对我冷淡。相反,她对我是非常亲切的,她完全以平等的态度待我,这使我没有勇气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告诉她,因为我不愿意使自己由一个很体面的旧相识一降而为可怜的乞丐。

我在这一章里所记述的一切情况,前前后后似乎都记得相当清楚。但是,我又记得,仿佛就在这一段时间,我还到里昂去过一次。我不能确切指出是什么时候,总之,我那时可说是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有一件十分难以出口的怪事,使我永远也不能忘记那次旅行。一天晚上,我吃过一顿十分简单的晚饭以后,一个人坐在贝勒古尔广场上,心里琢磨着怎样才能摆脱窘况,正在这时候,一个戴无檐帽的男人坐到我的身边,看样子这个人象是丝织业的工人,也就是里昂人所谓织锦缎工人。他向我搭话,我回答了他,我们就这样谈了大约一刻钟,接着他便以同样冷漠和毫无变化的声调向我建议同他一起玩玩。我正等他说明究竟是怎么个玩法时,他却一句话不说地准备先给我做一个示范动作。我们差不多要挨在一起了,黑黯的夜色尚不足以防碍我看见他正在准备干什么。他没有要侵犯我的人身的迹象,起码他没有显示出一点这样的意图,而且这地方对他说来也是不方便的。他的意思完全跟他方才向我说的一样:他玩他的,我玩我的,各人玩各人的。这种事在他看来极其自然,所以他竟认为我一定也跟他一样把这种事看得十分简单。我对他这种丑恶的举动感到非常恐惧,一句话也没说,立刻站起来飞快地跑开了,心里一直害怕这个下流家伙也许要追赶我。我当时简直吓糊涂了,本来应该从圣多明我街回到我的住处,我却向渡口方面跑去,一直跑到木桥那边才停下来,我浑身哆嗦,就象刚刚犯了一桩什么罪似的。我自己本来也有这种恶习,但是有关这事的回忆使我在好长时间里摈弃了这种恶习。

在这次旅行中,我遇到了另一件差不多同样性质而且对我更加危险的怪事。眼看我的钱就要花光了,我就竭力节省剩下的一点儿钱。我先是不象从前那样常在旅店吃饭,不久我就完全不在那里吃了,在小饭铺花五六个苏就能吃一顿,而在旅店得花二十五个苏。既然不在旅店吃饭,我也就不好意思再在那里住宿,这倒不是因为我欠女店主多少债,而是因为我只占一个房间叫女店主赚不了多少钱,心里实在过意不去。这时正是好季节。一天晚上,天气非常热,我决定在外边广场上过夜,我在一张长凳上躺下以后,一个从旁经过的教士看见我这样躺着,就走上前来问我是不是没有住处。我向他说明了我的情况,他显出很同情的样子,便在我的身边坐下来。他说的话我很爱听,所谈的一切使我对他有了一个极好的印象。当他看我已经被他笼络住了以后,就对我说,他的住处并不阔绰,只有一个房间,但他决不肯让我这样睡在露天广场上,他说当晚再给我找住处已经迟了,他愿意把自己的床铺让给我一半。我接受了这种美意,园为我已有心结识他这样一个或许对我有用的朋友。我们一同到了他的住所,他点上了灯。我觉得他的房间虽小,却还整洁,他很有礼貌地招待了我。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玻璃瓶,里面盛着酒浸的樱桃,我们每人吃了两枚就睡下了。

这个人和我们教养院的那个犹太人有着同样的癖好,不过表现得不那么粗野。也许怕逼得我抵抗起来,因为他知道我一嚷就会让别人听见,也许是他对自己的计划实在没什么把握,他没敢公然向我提出那种要求,于是就在不惊动我的情况下设法挑逗我。由于我这次不象上次那样毫无经验,我立刻明白了他的目的,并且为此而战栗起来;我既不知道住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落到了什么人手里,我很怕吵嚷起来会送了命。我装出不懂他对我有什么意图的样子,但同时对他的抚爱表示了极端的厌烦,以至决心不让他的举动再向前发展。我当时处理得很好,使他不得不克制自己一些。那时我尽可能地用最温和和最坚决的话和他谈,不显出对他有任何怀疑的样子,我把过去所遇到的怪事向他讲了,借以说明我方才表现不安的原因。我是用充满厌恶和憎恨的词句同他谈的,我相信我这么一说,他听着也有点噁心,终于不得不完全放弃了他那龌龊的企图。然后我们便平静地过了一夜,他甚至还向我谈了一些有用的和有道理的话。他虽然是个大流氓,但无疑是个聪明人。

早晨,这位教士不愿显出不高兴的样子,提起了吃早饭的事,他请求女房东的一个女儿——一位漂亮的姑娘送点吃的来,她却回他说没有工夫。他又求这个姑娘的姐姐,但她连理都没理。我们一直等着,早饭却不见来。最后我们走进这两位姑娘的房里。她们对这位教士很不客气,至于我,那就更无法自夸受到她们的欢迎了。那位姐姐在转身的时候用她那尖尖的鞋后跟踩了一下我的脚尖——我的这个地方正好长了个非常痛的鸡眼,我曾不得不在鞋头上开了一个洞。另外那个姑娘,在我正要坐下的时候,猛地从后面把椅子抽走了。她们的母亲借着向窗外泼水,将水溅了我一脸。不管我待在什么地方,她们总借口寻找什么叫我躲开,我这一生中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款待。我从她们那轻蔑和嘲弄的目光里看出一种内心的愤怒,而我竟迟钝得一点不了解是怎么回事。我当时又吃惊,又困惑,简直以为她们是魔鬼附了体,开始真的害怕起来。教士却装聋作哑,最后看到没有吃早饭的希望了,便只好走了出去,我也赶紧随着他走出了房间,暗自庆幸离开了那三个泼妇。走在路上的时候,教士曾向我提议到咖啡馆去吃早点,我虽然肚子很饿,却没接受他的邀请,但他也没坚持。我们拐了三四个弯后就分手了,我很高兴再也看不到和那个可诅咒的房子有关的一切东西;而他呢,我想,望着我离开那所房子已经相当远,不易再把它认出来,一定也非常高兴。在巴黎或在其他任何城市,我从未遇到过和这两件怪事相类似的事情;由于这种经历,里昂人没有给我留下好印象,我始终把里昂看成是欧洲城市中淫乱之风最盛的城市。

我所陷入的困境,也不能引起我对这个城市有好的回忆。如果我也象别人那样,有在旅店中赊欠和负债的本领,我也能毫不费力地摆脱窘境;但是这种事,我既做不来也不愿意做。要想知道这种情况达到什么程度,只要说明这样一件事就够了:我虽然差不多过了一辈子穷日子,甚至时常吃不上饭,但我没有一次不是只要债主向我要账,我立刻就还他的。我从来没欠过受到催索的债,我宁肯自己受点罪也不愿欠人家钱。

穷困到在大街上过夜,当然是够受罪的,这样的事我在里昂经历了很多次。我宁肯不住旅店也要留下一点钱买面包吃,因为无论如何困死的危险总比饿死的危险小。令人惊奇的是:在这样悲惨的境遇里,我既不着急,也不发愁,对于未来没有丝毫的忧虑,一心等待着夏特莱小姐的回音。我在露天下过夜,躺在地上或一条长凳上同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睡得一样安静。我记得有一次是在城外,不知是在罗尼河畔还是在索纳河畔的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上过了一个十分愉快的夜晚。对岸的那条路沿途都是一些垒成高台的小花园。那一天白昼非常热,傍晚的景色却令人陶醉:露水滋润着萎靡的花草,没有风,四周异常宁静,空气凉爽宜人;日落之际,天空一片深红色的云霄,映照在水面上,把河水染成了蔷薇色;高台那边的树上,夜莺成群,它们的歌声此呼彼应。我在那里漫步,恍若置身仙境,听凭我的感官和心灵尽情享受;使我稍感遗憾的是我一个人独享其乐。我沉浸在甜蜜的梦幻中,一直走到深夜也不知疲倦。但是最后还是感到疲倦了。我舒舒服服地在高台花园的一个壁龛(那里也许是凹入高台围墙里面的一个假门)的石板上睡下了。浓密的树梢构成了我的床帐,我上面正好有只夜莺,我随着它的歌声进入了梦乡。我睡得很甜,醒来时更觉舒畅。天大亮了,睁眼一看,河水、草木尽在目前,真是一片美妙的景色。我站立起来,抖了抖衣服,觉得有点饿了,我愉快地向市内走去,决心用我剩下的两个小银币好好地吃一顿早饭。我的情绪非常好,唱了一路,我现在还记得我唱的是巴迪斯坦的一个小曲,歌名叫《托梅利的温泉》,那时我会背诵这支歌的全部歌词。应该好好感谢好心的巴迪斯坦和他那首优美的小曲,他不仅使我吃到了比我原来打算吃的还要好的一顿早饭,而且还使我吃了一顿我丝毫没有料到的精美的午饭。在我得意洋洋边走边唱的时候,我听见身后好象有人,回头一看,只见一位安多尼会的教士跟着我,看来他不无兴趣地在听我唱歌。他走到我跟前,向我问了好,接着就问我会不会音乐,我回答说:“会一点”,言外之意是“会不少”。他继续询问我,我便向他叙述了我一部分经历。他问我是否抄过乐谱。我对他说:“经常抄”。这也是实话,我学音乐最好的方法就是抄乐谱。于是他对我说:“好吧,你跟我来,我给你找几天活儿干,只要你答应我不出屋子,这几天你什么也不会缺。”我非常高兴,就跟他去了。

这位安多尼会的教士名叫罗里松,他很喜好音乐,自己也懂音乐,并且常常在和朋友们举办的音乐会上演唱。这里面本来没有什么不好或不正当的东西,但是,他这种爱好显然已发展成为一种狂热的怪癖,使他不能不稍加隐匿。他把我领到一间要我抄乐谱的小屋里去,我在这里看到他已抄好的许多乐谱。他叫我抄的是另一些乐谱,特别是我刚才唱的那段歌曲,因为过几天,他自己要演唱这一段。我在那里住了三四天,除了吃饭的时间外,我一个劲地抄下去。我一生从来没有这样感到饥饿,也从来没有吃得这样香。他亲自从他们的厨房把我的饭取来;如果他们平时吃的就是我现在吃的这样,他们的伙食一定是很好的。我一生对吃饭从不曾感到过这么大的乐趣,但也应该承认,这种免费饭食来得正巧,因为我已经饿得骨瘦如柴了。说我干活差不多也和吃饭一样地实心实意,这话也许有点儿夸张。其实,我是勤劳有余,而心细不足。过了几天,罗里松先生在街上遇到我的时候对我说,我抄的乐谱害得他不能演唱,其中遗漏、重复、颠倒的地方太多了。应该承认,我选择的这个抄写乐谱的职业,对我是最不合适的。这不是因为我抄的音符不好看,也不是因为我抄得不清楚,而是因为我对长时间工作的厌烦使我的思想不能集中,甚至我用小刀刮的时间比我用笔写的时间还要多,如果不用最大的注意力看准每个音符仔细照抄的话,抄下来的乐谱当然是不能演奏的。那一次我本想抄得漂漂亮亮,结果却抄得十分坏,本想快点抄,结果抄得乱七八糟。尽管如此,直到最后罗里松先生对我还是很好,在我离开他那里的时候,还给了我一个实在受之有愧的埃居。这个银币又使我重新振作起来了。几天以后,我得到了妈妈的消息,她正在尚贝里;同时我还收到了上她那里去的一笔路费,这时我高兴极了。从那以后,我虽然还是时常感到缺钱,但是总也没有到饿肚子的地步。我以感激的心情把这段时期列为上帝特别保祐我的时期,这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的受穷挨饿。

我在里昂又住了一个多星期,等候着夏特莱小姐把妈妈托办的几件事办完。在这期间,我去见夏特莱小姐的时间比以前多了,因为我喜欢和她谈她的女友,而且现在和她谈话,由于不再担心暴露自己的境遇,说话也就不必再象以前那样遮遮掩掩了。夏特莱小姐既不年轻,也不漂亮,但她却有不少令人喜欢的地方;她和蔼可亲,而她的聪明更给这种亲切增加了光彩。她喜欢观察一个人的精神方面,喜欢研究人;我所以也有这种爱好,最初就是受她的影响。她爱读勒萨日的小说,特别喜欢他所写的《吉尔·布拉斯》;她和我谈过这部小说,并借给我读过。我兴致勃勃地读完了这本书,但是那时候,我读这类作品还不够成熟,我所需要的是描写炽烈情感的小说。这样我就在夏特莱小姐的会客室里既快活又受益地消磨了我的时间;毫无疑问,和一位有知识的女人进行有趣味的和充满智慧的谈话,比书本中任何迂腐的大道理更能给青年人以方向。我在沙佐待修会结识了其他几位寄宿的修女和她们的女友;其中有一位名叫赛尔小姐的十四岁的少女,我当时对她并没有特别注意,但是八九年以后我却狂热地爱上了她,这也毫不奇怪,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姑娘。

不久就要见到我那可爱的妈妈了,我热烈地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这时我的幻想暂时转入休眠状态;实际的幸福既然就在眼前,我也就不必再在胡思乱想中去追求幸福了。我不仅就要再次和她相会,而且由她给我就近找一个惬意的职业。她在信中提到,她为我找到了一个工作,她希望这个工作会对我合适,而且可以使我不离开她。我曾挖空心思猜测究竟是个怎样的工作,但实际上也只能是猜猜而已。我有了足够的旅费,可以舒舒服服地走完这段路程。夏特莱小姐希望我骑马去,我拒绝了,这是对的,我如果骑马,那就失去了我一生中最后一次徒步旅行的快乐了。我住在莫蒂埃的时候,我虽然常去附近一带地方走走,但我不能把这种走动称之为徒步旅行。

真奇怪,我的幻想只是在我的境遇最不顺利的时候才最惬意地出现在我的脑际,当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喜气洋洋的时候,反而不那么饶有趣味了。我这执拗的头脑不能适应现实事物。它不满足于只美化现实,它还想到要创造现实。现实中的事物充其量不过是按原来的样子展现在我的头脑中;而我的头脑却善于装饰想象中的事物。我必须在冬天才能描绘春天,必须蛰居在自己的斗室中才能描绘美丽的风景。我曾说过多次,如果我被监禁在巴士底监狱,我一定会绘出一幅自由之图。我从里昂动身的时候,我只看到令人惬意的未来。我在离开巴黎的当时心里是多么不快,现在心里又是多么高兴啊!而这种高兴完全是有理由的。然而,我在这欢旅行中却丝毫没有上次旅行中的那种甜蜜美妙的幻想。这一次,我的心情确实轻松愉快,然而也只此罢了。我以激动的心情,一步一步地接近了我又要见到的最好的女友。我预先就享受到生活在她身边的快乐了,但是,我并不感到陶醉,这种快乐一直在我意料之中,所以一旦到来,并无任何新奇之感。我为我将去做的工作感到不安,就好象那是一件值得十分忧虑的事情一样。我的思想是恬静和甜蜜的,但并不是虚幻缥缈、美妙诱人的。我在一路上所见到的东西样样都能引我注目,所有的景色都使我神往。我留意着树木、房屋、溪流;到了十字路口时,我反复寻思应走的方向,唯恐迷了路,可是我一点也没有迷路。总之,我已不象上次那样,心在九霄云外:我的心有时在我所到的地方,有时在我所要去的地方,没有一刻离开现实。

叙述自己的旅行正如同在旅行中一样,我不急于结束它。在快到我那可爱的妈妈身边的时候,我的心高兴得直跳,但是我没有因此而加快步伐。我喜欢从容不迫地走路,想停就停。飘泊的生活正是我需要的生活。在天朗气清的日子里,不慌不忙地在景色宜人的地方信步而行,最后以一件称心的事情结束我的路程,这是各种生活方式中最合我口味的生活方式。另外,大家也知道什么样的地方才是我所说的景色宜人的地方。一个平原,不管那儿多么美丽,在我看来决不是美丽的地方。我所需要的是激流、峰岩、苍翠的松杉、幽暗的树林、高山、崎岖的山路以及在我两侧使我感到胆战心惊的深谷。这次我获得了这种快乐,而且在我走近尚贝里的时候,纵情享受了这种迷人的风光。在厄歇勒峡的峭壁悬崖附近的一处名叫夏耶的地方,在山崖中凿成的一条大路下面,有一道涧水在骇人的深谷中滚滚流过,它好象是经过了千万年的努力,才为自己开辟了这条通道。为了防止发生不幸事件,人们在路旁架上了栏杆。正是由于有了这道栏杆,我才敢尽情地往下看,以致看得我头晕目眩。在我对于峭壁陡崖的爱好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这种可以使我头晕目眩的地方,只要我处在安全地带,我是非常喜欢这种晕眩的。我紧紧地伏在栏杆上俯身下望,就这样站了好几个钟头,不时地望着蓝色的涧水和水中激起的泡沫,听着那汹涌澎湃的激流的吼叫声,在我脚下一百土瓦兹的地方,在山岩树丛之间,乌鸦和鸷鸟飞来飞去,它们的啼叫声和水流声相互交织在一起。我走到比较平坦、树丛也不太密的地方,找了一些我能搬得动的大石块,把它们放在栏杆上,然后一块一块地推下去,我望着它们滚动着、蹦跳着落到了谷底,碰碎的无数石片到处乱飞,心里非常快活。

在离尚贝里更近的地方,我见到了与此不同而一样有趣的奇景。这条路经过我一生所见到的最美丽的一条瀑布脚下,由于山势非常陡峭,急流夺道而出,落下时形成弓形,足够让人从岩石和瀑布之间走过,有时身上还可以不被沾湿。然而,如果不注意,是很容易上当的,我那次就上了当:因为水从极高的地方流下,散成濛濛细雨,如果离得太近,最初还不觉得自己被淋湿,可是不多久就会发现全身已经湿透了。

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又见到了她。那天她并不是独自一人。我进门的时候,宫廷事务总管正在她那里。她一句话也没说,就拉着我的手,以她那种叫任何人都倾心的亲切姿态向总管介绍说:“先生,这就是我向您说过的那个可怜的年轻人,请您多加关照吧,他值得您关照多久就关照他多久,这样,我以后就不用为他操心了。”然后她又向我说:“我的孩子,今后你是国王的人了,感谢总管先生吧,他给你找到了饭碗。”我当时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道怎么想才好。我那新生的功名心几乎使得我晕头转向,使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了国王的小事务官了。我的幸运虽然不如起初所想象的那样了不起;但就当时而论,这也足够生活了,而对我说来这已经是很不简单的。事情是这样的:

维克多-亚梅德王考虑到历次战争的结果,以及所承继的老祖产早晚有一天要落到别人手里,便一心只想找机会搜刮钱财。几年以前,国王决定贵族也要纳税,通令全国进行一次土地登记,因为按不动产来课税,可以把税额分摊得更公平些。这项工作开始于老王时代,到太子继位以后才完成。这项工作中用了二三百人,有不知为何称作几何学家的测量员,也有称作文书的登记员,妈妈就在文书的名义中给我找到了一个位置。这个位置收入虽不多,然而在那个国家里足可以生活得宽裕些。遗憾的是,这只是临时工作,不过通过它可以再找别的工作,可以等待;妈妈是个有远见的人,她尽力求总管对我特别关照,以便这项工作结束后给我找一个更牢靠的职位。

我来这里以后不几天就到差了。这项工作没有一点困难,我很快就熟悉了。就这样,自我离开日内瓦,经过四五年的奔波、荒唐和痛苦以后,我第一次冠冕堂皇地开始自己挣饭吃了。

我所写的关于我刚踏入青年时代的生活细节的长篇叙述,一定让人看了觉得非常幼稚,我对此深感遗憾。虽然在某些方面,我生来象个大人,但在相当长的时期我始终还是个孩子;就是现在,我在很多方面还象个孩子。我没向读者保证介绍一个大人物,我保证的是按我本来的面貌叙述我自己。再说,要了解我成年以后的情况就必须先了解我的青年时代。由于在一般情形下,各种事物当时给我的感受,总不如事后给我留下的印象那样深刻,又由于我的一切观念都是一些形象,因此,留在我头脑中的最初那些形象便一直保存着,以后印入我头脑中的形象,与其说是遮盖了原来的形象,不如说是和原来的形象交融在一起。我的感情和思想有某种连续性,以前的思想感情可以影响以后的思想感情,所以要很正确地评判后者,就必须了解前者。我处处在竭力阐述最初的原因,以此来说明所产生的后果。我希望能把我的心赤裸裸地摆在读者面前,为此,我要从各种角度来叙述,用事实真相来说明,以便使读者对我的心情的每一动荡都不漏过,使读者自己去判断引起这些动荡的始因。

如果我给自己做结论,并向读者说:“我的性格就是这样!”读者会认为,我虽不是在进行欺骗,至少是自己把结论下错了。但是我老老实实地详细叙述我所遇到的一切、所做过的一切、所想过的一切以及所感觉到的一切,这样就不会使读者误解,除非我有意这样做;而且,纵然我有意这样做,也不容易达到目的。把各种因素集拢起来,确定这些因素所构成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这都是读者的事情:结论应该由读者去做。这样,如果读者下错了结论,一切错误都由他自己负责。可是要做出正确的结论,仅只忠实的叙述还是不够的,我的叙述还必须是详尽的。判定哪件事重要或不重要,那不是我的事,我的责任是把所有的事都说出来,交由读者自己去选择。直到现在,我都是鼓足勇气,全力以赴,今后我还要坚持不懈地这样做下去。但是。对成年时代的回忆,无论如何,是不如对青年时代的回忆那样鲜明的。所以我开始时尽可能地利用我对青年时代的一些回忆。如果我的成年时代的回忆也是那样鲜明地浮现在脑际的话,不耐烦的读者也许会感到厌倦,但我自己是不会不满意的。我唯一担心的,不是怕说得太多或扯了谎,而是怕没有说出全部真相。

谢选骏指出:人说“卢梭是一个敏感,胆小的人,但却非常有思想,有才华,有创造力,对人性和世界有着深刻的洞察,但逃不出男人的好色,男人的低级趣味,逃不出人性赋予他所有的东西。我认为敢于这么把自己自传写下去的人,历史少见。如果让我给别人推荐自传,除了富兰克林的自传,我要推荐的那就是这本了。当然,自传我看的少,就是因为写自传的人,往往喜欢把自己夸大,吹个牛逼,让自己死后光荣。但卢梭不要荣耀,他要的是真理。同时敢于把自己放在人们的眼前剖析自己,让自己赤裸裸的展现出来。对自己进行反思和思考,看看自己有所得,有所失。看完之后,我就有个想法,以后等我60岁或者要死,还能说话的时候,到时候也写一本极度真诚的自传。我认为把我看到的世界如实反应出来。这个世界当然是既丑恶又美好的,如果没有丑恶的承托哪里来的美好呢?”

——我看表面上卢梭其人,就是一个混迹于“上流社会”的下等人:但从职业角度看,他连这都算不上,其实就是一个供人取乐的佣人。



【第五章】


正如上面所说,我大概在一七三二年到达尚贝里,开始在土地登记处为国王工作。当时我的年龄已过二十,快到二十一岁了。拿我的岁数来说,我的智力已经相当发达,但判断力却很不够;我迫切需要有人能教我怎样为人处世。几年来的生活经验并没能使我把我的一些荒唐想法完全丢开,纵然我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但是我对于世故人情还是了解不深,好象我没有从中取得什么教训。

我住在自己家里,也就是说在妈妈家里。但是,我再也住不到象在安讷西那样的房间了。这里没有花园,没有小河,没有美丽的田野风景。她住的这所房子既阴暗又凄凉,而我所住的房间又是其中最阴暗凄凉的一间。窗外是一堵高墙,窗户下面是一条死巷,屋里既憋闷,又缺少阳光,地方也很窄小,还有蟋蟀和老鼠,木板都已腐朽,这一切都不能使人住得舒服。但是,我到底是住在她这里,在她的身边。由于我经常不是在办事处就是在她的房间里,所以也就不太理会我自己房间的丑陋了,而且我也根本没有时间去考虑它。人们一定觉得很奇怪,她为什么特意住在尚贝里这所破房子里,其实这正是她的聪明之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说明。她不愿意到都灵去,因为她觉得在新近发生的事变之后,宫廷还处在动乱状态,这时候到那里去不很相宜。但是,她的人事关系又需要她在那里露面:她害怕被人遗忘而被取消年金,特别是她知道财政总监圣劳朗伯爵平常是不大帮她忙的。这位伯爵在尚贝里有一所旧房子,建筑得很不讲究,地点又很偏僻,所以总是空着,妈妈便把它租下来,迁居到那里。这么一来,比亲身到都灵去所收的效果还大:不仅她的年金没有被取消,而且从那以后圣劳朗伯爵还成了她的朋友。

我觉得她家中的布置还是和从前差不多,忠实的克洛德·阿奈始终跟她在一起。我想我曾经谈起过他,他是蒙特勒地方的乡民,儿童时代就曾在汝拉山中采集草本植物来制作瑞士茶。由于她要配制各种药物,所以雇用了他,她认为在仆人中有个懂得药材的人比较方便。他特别喜欢研究植物,而她又极力鼓励他这种爱好,使他真正成了一个植物学家;如果他不是死得早,他一定会在植物学界出名的,正如他作为一个诚实的人已经赢得的名声一样。他是个一本正经的、甚至相当严肃的人,而我比他年轻,所以他仿佛就是我的一个监护人,常常使我避免掉不少蠢事。由于他在我面前有一定的尊严,我不敢在他面前得意忘形。他甚至于对他的女主人都有一定的影响,她了解他的卓越见解、他的正直以及他的始终不渝的忠心,而她也同样很好地报答了他。克洛德·阿东确实可以说是一个稀有的人物,象他这样的人,我没有见过第二个。他的举止沉着、稳重、谨慎,态度冷静,谈话简洁得体。他的感情非常炽烈,却从不外露,但是在悄悄地啮啃着他的心灵,使他做了他一辈子唯—一件可怕的蠢事。有一天他服了毒。这场悲剧是在我到此以后不久发生的,通过这件事我才了解到这个人和他的女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如果不是她亲自告诉我,我永远也猜不到这上面去的。不错,如果说爱慕、热诚和忠实应该得到这样报答的话,他得到这种报答是理所当然的,他的行为足以证明他应该得到这种报答,因为他从不滥用这种报答。他们之间很少发生争吵,偶而发生,最后也总是言归于好。然而有一次结果很不好。她的女主人在生气的时候对他说了一句使他忍受不了的侮辱话,当时他正陷于绝望之中,看到手边有一小瓶鸦片剂,便吞了下去,然后就静静睡下,以为这一睡便永远醒不过来了。幸而华伦夫人由于心绪不宁和激动,在房子里踱来踱去,发现了那个小空瓶,其余一切,她也明白了。她一面跑去救他,一面大声喊叫起来,我也就随着跑过去了。她向我都坦白了,求我帮助她,我费了很大事,才使他把鸦片吐了出来。目睹这种情景,我对自己的愚蠢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她告诉我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事先我竟一点影子都没有看出来。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克洛德·阿奈的确是非常谨慎的,就是眼光比我更敏锐的人也看不出来。他们的和好如初是那样自然,使我为之十分感动。从这以后,我对他除钦佩以外又加上了尊敬。可以说我成了他的学徒。我觉得这样倒也不坏。

但是当我知道另一个人和她的关系比我和她的关系更亲密的时候,心里并非不感到痛苦。虽然我并不渴望这个位置,但是看到别人占有这个位置时我毕竟不能无动于衷,这也是十分自然的。然而,对于夺走我这位置的人,我不但不心怀怨恨,反而实实在在觉得我把爱她之心也扩展到那个人的身上了。我把她的幸福置于一切之上,既然她为此需要阿奈,我愿意他也幸福。在他那方面,他也完全尊重自己女主人的心意,用真诚的友谊来对待她选中的朋友。他从不利用地位所赋予他的权威,但是他使用理智方面高出于我的优势。我不敢做一点可能受到他谴责的事,他对坏事是毫不留情的。这样一来,我们便过着和睦的日子,我们也都感到幸福,只有死亡才能破坏它。这个可爱的女人的高尚品格的证据之一,就是她能使所有爱她的人也彼此相爱。妒嫉以及争风吃醋的念头在她所唤起的高尚感情面前都得退避三舍,我从没有发现她周围的人相互间怀有恶感。我希望读者读到这段赞美的话的时候,暂时停止读下去,请想一想,如果你们能找到另外一个值得这样称赞的女人,那么,为了使你们的生活得到安静,哪怕她是最下贱的女人,也应该去爱她。

从我来到尚贝里起,直到我于一七四一年到巴黎去为止,这一段八九年之久的时期便这样开始了。关于这段时期,没有好多可谈的事情,这段生活既单纯又愉快,这种变化特少的单纯生活正是彻底锤炼我的性格所需要的一个条件,由于经常不断的纷扰,我的性格一直未能成型。正是在这一段宝贵的期间。我那杂乱而无系统的教育,开始有了稳定的基础,我的性格才逐渐定型,使我在日后所遇到的种种风暴中,始终保持我的本色。这种发展过程是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完成的,也没有多少值得记忆的事件。不过它毕竟是值得详细加以叙述的。

开始的时候,我差不多只埋头在我的工作中;办事处的繁忙事务不容许我去想别的事,仅有的一点空闲时间就在我那好妈妈的身边消磨过去了,没有一点看书的时间,甚至连想都不去想它。但是,当日常工作逐渐变成了一种熟套,也不那么需要脑子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干什么好了,于是我又产生了读书的要求。这种癖好仿佛总是在它难以得到满足的时候才被激起的,如果不是被其他癖好给打乱和转移开的话,它一定又要使我象在学徒的时候那样成为读书迷了。

我们的计算工作虽然不需要十分高深的算术,但有时也使我遇到困难,为了克服这些困难,我买了几本算术书,我学得很好,而且我是一个人自修的。实用算术并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如果要做到十分精确的话,有时计算起来麻烦到极点,我有几次看到连优秀的几何学家也被弄得晕头转向。思考与实用结合,就能产生明确的概念,就能找到些简便方法,这些方法的发现激励着自尊心,而方法的准确性又能使智力得到满足,原来枯燥无味的工作,有了简便方法,就令人感到兴趣了。由于我大力钻研,凭数字可以解决的问题就没有能难住我的了。现在,在我所熟悉的一切都逐渐从我记忆中消失的时候,唯独我所学到的那套算术知识,虽已荒废了三十年,仍然有一部分没有忘掉。前几天,我去达温浦作客,我的房东的孩子正在演算术题,我把一个最复杂的习题在令人难以置信的轻松愉快中正确无误地演算出来了。我把得数写出来的时候。我仿佛又回到了在尚贝里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这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

测量员们绘图的彩色,使我对绘画恢复了兴趣。我买了些颜料,开始画起花卉和风景来。可惜,我对这种艺术没有多少天赋,但我又非常喜爱它。我可以在画笔和铅笔中间一连呆上几个月不出门。这件事简直把我缠住了,必须强迫我把它放下才行。不管什么爱好,只要我一开始入了迷,都是这样的,爱好逐渐加深,直至变成狂热,不久,除了我所迷上的以外。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我都看不见了。我这种毛病并没有随着年龄增长而有所改变,甚至一点也没有减轻。就是现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虽然已经是个老糊涂了,却还热中于研究另一种无用的东西。这种学问我原是一窍不通的,就是那些在青年时代已经开始这种研究的人,到了我这个年纪也要被迫放弃的,而我却要在这个时候开始。

那个时候正是应该研究那种学问的适当时期,机会很好,我不想放过。我看到阿奈带着许多新的植物回来,眼里闪出喜悦的光芒的时候,我有两三次几乎要和他一起去采集植物了。我可以肯定,只要我和他去过一次,我就会被吸引住,今天我也许已经成了一位伟大的植物学家了,因为我不知道还有比研究植物更合乎我的天性的其他学问。我十年来的乡间生活,事实上就是不断地采集植物,不过说老实话,我采集植物既没有一定的目的,也没有什么成就。由于我当时对植物学完全不懂,我对它还有一种轻视,甚至可以说讨厌它。我只把它看作是药剂师应该研究的事。妈妈虽然很喜爱植物,也没有拿它作别的用途,仅仅采集那些常用植物来配制药品罢了。所以当时在我的思想上就把植物学,化学,解剖学混在一起,认为都属于医学,只能作为我常常打趣的笑料,并且有时还给自己招来拍几下脸蛋的奖赏。不过,另外一种与此不同、甚至相反的爱好正逐渐发展起来,并且不久就压倒了其他一切爱好。我说的就是音乐。我一定是为这种艺术而生的,因为我从童年时代起就爱上了这种艺术,而且我一生中唯一始终喜爱的艺术就是音乐。令人不解的是,虽然可以说我是为这种艺术而生,可是学起来却是那么困难,进步得又那么缓慢,经过毕生的练习,也始终没有做到打开曲谱就能正确地唱出来。那时使我对这种爱好最感愉快的是,我可以和妈妈在一起进行练习。我们的趣味虽然十分不同,音乐却是使我们两人朝夕相处的一种纽带,这的确是我乐于利用的机会,而她也从不表示反对。那时,我在音乐上的进步,差不多已经赶上了她;一支歌曲练习两、三次,我们就能识谱并且能唱下来。有几次她正在药炉边忙来忙去,我对她说:“妈妈,这里有一只非常有趣的二部合唱曲,我看,你准会因它而把药熬糊了的。”“真的吗!”她对我说,“要是你让我把药熬糊了的话,我就叫你吃了它。”我就这样一边斗着嘴,一边把她拉到她的羽管键琴那里。我们一到那儿,就什么都忘了,杜松子和茵陈都变成黑炭了,她便拿起来抹了我一脸炭末,所有这一切都是滋味无穷的。

读者可以看见,我的空闲时间虽然极少,我却利用这极少的时间做了很多事情。现在我又有了一种新的娱乐,这比其他一切娱乐更加有趣。

我们住的那个地方太憋闷了,所以不得不常常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阿奈曾说服妈妈在郊外租了一处栽培植物的园子。这个园子有一个相当美丽的小屋,我们在那里酌情布置了必要的家具,并且放了一张床。我们常到那里去吃饭,夜晚我有时就睡在那里。我不知不觉地对这个小小的退隐所发生了浓厚的感情。我给那里预备了几本书和不少的版画,我用一部分时间把这个小屋装饰了一番,并做了一些新奇的布置,以便等妈妈到这里来散步时,使她感到一种意想不到的愉快。我特意离开她,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为的是更专心地来关怀她,以更大的乐趣来想念她。这是我的另一种怪癖,我既不想辩白,也不想多解释,我只把它说出来,因为事实就是如此。我记得有一次卢森堡公爵夫人对我打趣地说,有个人专为给情妇写信而离开自己的情妇。我对她说,我很可能也这样作,而且我应该进一步补充说,我已经这样作过几次了。然而,当我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从未感到有为了更好地爱她而离开她的必要,因为不管是我跟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都是同样地感到无拘无束,这种情况是我跟任何人在一起时都没有过的,不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也不管我对他怀有怎样的深情厚谊。但是她往往被一些我实在看不惯的人们所包围,于是一种愤怒与厌烦的心情迫使我躲到我的隐室中去,在那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想念她,丝毫不用担心那些令人讨厌的访问者。

我就是这样把工作、娱乐和学习都分配得非常合适,我的生活非常平静,而当时的欧洲却不象我那样平静。法国向皇帝宣战。撒丁国王也参加了战争。法国军队为了进入米兰省要从皮埃蒙特经过。其中有一个纵队路经尚贝里,特利姆耶公爵指挥的香槟团就是这个纵队的一部分。有人将我引见给他,他答应了我许多事情,当然,他事后也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当部队从郊区经过时,因为我们的小园子正处在郊区的高处,我饱享了观赏队伍从我眼前走过的眼福。我对这场战争的结果非常关心,好象战争的胜利和我有极大的关系似的;在这以前我还没有关心国事的习惯,现在我才第一次看报了,我对法国是那么偏爱,它的小小的胜利也使我的心高兴得直跳,而一看到失利,就感到忧虑,好象这会对我自身有所不利一样。如果这种愚妄的感情只是昙花一现,我也就不屑于谈它了。哪知这种感情在我心里竟然根深蒂固,甚至当我日后在巴黎成为专制君主政体的反对者和坚定的共和派时。对于这个我认为奴性十足的民族,对于我一贯非难的政府,我不由自主地总还觉得有一种内心的偏爱。可笑的是,由于我对自己心中竟有这样一种和自己的信念完全相反的倾向而感到可耻,因此我不但不敢向任何人说出来,甚至还为法国人的失败而嘲笑他们,其实当时我的心里比所有的法国人都更难过。我确信,生活在一个自己受到厚待、并为自己所崇拜的民族中间,却又装出一副看不起这个民族的神气,这种人只有我一个。最后,我心中的这种倾向是那么忘我。那么坚定而不可战胜,甚至在我离开法兰西王国以后,在政府、法官、作家联合在一起向我进行疯狂攻击的时候,在对我大加诬蔑和诽谤已成为一种风气,我这种愚妄的感情也没有改变过来。尽管他们对我不好,我仍是不由自主地爱他们。我在英国最繁荣时所预言的它的衰落刚开始露出苗头,我就又痴心妄想起来,认为法兰西民族是不可战胜的,也许有一天他们会把我从苦恼的羁绊中解救出来。

我曾用很长的时间寻找这种偏爱的根源,我只是在产生这种偏爱的环境里发现了这个根源。我对于文学日渐增长的爱好,使我对法国书籍、这些书的作者甚至这些作者的祖国产生了深切的感情。就在法国军队从我眼前经过的时候,我正读布朗多姆的《名将传》。我那时满脑袋都是克利松,贝亚尔,罗特莱克,哥里尼,蒙莫朗西,特利姆耶等人物,于是我便把从我眼前走过的兵士也当做这些名将的后裔,我十分喜欢他们,因为我认为他们都是这些名将的功勋和勇敢精神的继承者。每当一个联队走过,我就好象又看到了当年曾在皮埃蒙特立过赫赫战功的那些黑旗队。总之,我完全把从书本上得到的观念硬加在我看到的事情上。我不断地读书,而这些书经常又都是法国的,这就培养了我对法国的感情,最后这种感情变成了一种任何力量也不能战胜的盲目狂热。后来,我在旅行的时候发现。有这种感情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在所有的国家中,凡是爱好读书和喜欢文学的那一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受到这种感情的影响,这种感情也就抵消了由于法国人的自高自大而引起的对法国的普遍嫌恶。法国的小说,要比法国的男人更能赢得其它国家女人的心;戏剧杰作也使年青人爱上了法国的戏剧。巴黎剧院的名声吸引大批外国人士纷纷前来,在他们离开剧院时,还为之赞叹不已。总之,法国文学的优美情趣。使一切有头脑的人折服,而且在那最后吃了败仗的战争期间,我发现法国的作家和哲学家一直在支撑着被军人玷污了的法国名字的荣誉。

所以,我已经是个充满激情的法国人了,而且成了一个喜欢打听新闻的人。我随着一群头脑简单的人跑到街上等候送报人的到来,甚至比拉封丹寓言里的那头驴子还要蠢,因为我急不可待地想知道将要荣幸地套上一个什么样的主人的鞍子。当时有传说我们就要属于法国了,萨瓦要和米兰对换。不过应该承认,我的担心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要是这场战争的结果不利于同盟国,妈妈的年金就有危险了。但是,我对我的那些好友充满信心。这次虽然布洛勒伊元帅受到打击,幸赖撒丁国王给予了援助,使我的这种信心才没有落空,而撤丁王我却从来没有想到。

当战争正在意大利进行的时候,法国国内却在歌唱。拉莫的歌剧正开始名噪一时,他那些意义晦涩、一般人不了解的理论著作也引起注意。我在偶然中听到有人谈他的《和声学》,为了买到这本书,我忙了好一阵子。由于另一种意外,我病倒了。这是一种炎症,来势猛烈但时间不长,不过需要较长的恢复期,整整一个月我都没有出屋门。在这期间,我贪婪地读起《和声学》来,这本书不仅冗长,而且编写得不好,我觉得要把它研究和理解透彻,需要很多时间。于是我就不再往这方面下工夫,我练习起音乐来,好让我的眼睛休息一下。我当时在练习的白尼耶的合唱曲始终索绕在我的脑际。其中有四、五个曲子我都背过来了,《睡爱神》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从那以后,我一直没有再看过,但是我差不多还完全记得。另外一支非常好听的克莱朗波的合唱曲《被蜜蜂螫了的爱神》,差不多也是同时学会的,现在也还记得。

此外,有一位名叫巴莱神父的年轻风琴家由瓦尔奥斯特来到这里。他是位优秀音乐家,为人和善,弹得一手好羽管键琴。我和他结识以后,马上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他是意大利的一位有名的风琴家和教士的学生。他和我谈了一些他的音乐原理;我把他的理论和拉莫的理论作了比较。我的脑袋里充满了伴奏、谐音、和声,对于这一切,首先需要训练听力。我向妈妈建议每月开一次小型音乐会,她答应了。于是我别的事情都不顾了,不分昼夜,全部精力放在这些音乐会上。实际上这类事也真够我忙的,而且是忙得不可开交,既要挑选乐谱、邀请演奏者,还要找乐器、分配音部等等。妈妈担任唱歌,我前面已经提过的加东神父也担任唱歌,这位神父我在下面还要提一下;一位名叫罗舍的舞蹈教师和他的儿子拉小提琴;和我一起在土地登记处工作、以后在巴黎结了婚的皮埃蒙特音乐家卡纳瓦拉大提琴;巴莱神父弹羽管键琴;而拿着指挥棒担任音乐指挥的荣誉归我。大家不难想见,这是多么壮丽的场面啊!这虽然还比不上特雷托伦先生那里的音乐会,但她举行的小音乐会引起了一般信仰虔诚的人的不满,但是对于不少正直的人说来却是一种舒畅的娱乐。大家猜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我让谁来作音乐会的主持人吧?一位教士,而且是一位有才能的、甚至可爱的教士,他以后的不幸使我感到十分悲痛,但是我一想起他来就想起我所过的幸福日子,所以至今我还怀念他。我所谈的就是加东神父。他是方济各会的会士,曾经和多尔当伯爵同谋在里昂扣留了可怜的“小猫”的乐谱,这在他的一生之中不是最光彩的一页。他是索尔朋神学院的学士,在巴黎住过很久,时常出入上流社会,与当时的撤丁王国的大使安特勒蒙侯爵来往十分密切。他身材高大,体格健美,面部丰腴,臌眼泡,黑黑的头发毫无修饰地鬈曲在额际;他的风度又高雅大方,又谦逊,表情坦率而优美,既没有教士那种伪善或厚颜无耻的丑态,也没有时髦人物那种放荡不羁的态度,虽然他也是个时髦人物;他有正派人的那种素养,不以穿着黑袍为耻,而深自尊重,置身于上流人士之中能泰然自若。加东神父的学问虽然还够不上博士,但是以一个交际场中的人来说,他的知识是很丰富的了。他从来不急于卖弄自己的学识,而是表现得十分适时,所以显得更有学问。因为他经历过长期的社交生活,喜好有趣的技艺超过真实的学问。他很有才气,会作诗,谈吐好,唱得更好,他的嗓音很美,会弹一手风琴和羽管键琴。其实,要使人欢迎是用不着有这么多优点的,而当时他就是如此。但是,这丝毫没有使他忽略本身的职务,所以,尽管他的竞争者十分嫉妒,仍然被选为他那省教区的代表,就是说,他们会里的一个重要职位。

这位加东神父是在安特勒蒙侯爵家和妈妈认识的。他听到我们要举行音乐会的事,表示要参加;他参加了,并且使这个音乐会大放光彩。不久,我们就由于都爱好音乐而成了朋友;我们两个人都酷爱音乐,但是有所不同:他是一位真正的音乐家,我不过是滥竽充数而已。我和卡纳瓦,还有巴莱神父,常到他的房间去演奏音乐;节日里有时还在他教会的音乐堂里演奏音乐。我们常常分食他自己的一些吃食;拿一个教士来说,他很豪爽、大方,好享乐而不粗俗,这也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在举行音乐会的日子,他便在妈妈那里吃晚饭。每逢他在妈妈家里吃晚饭的时候,我们真是十分快活,大家随便谈天,唱几个二重唱,我也是谈笑风生的。那时的悠闲自在,我的才思也上来了,时常说些俏皮话或警句;加东神父和蔼可亲,妈妈更惹人喜欢,声音和牛叫一样的巴莱神父是大家嘲笑的对象。青年时代纵情欢笑的甜蜜时刻呀,你,离去已经多久了!

我既然对这位可怜的加东神父再没有什么可谈的了,就此用简单的几句话结束他的悲惨历史吧。其他的教士们看到他的博学多才、品行端正,丝毫没有教士们常有的那种腐化堕落的作风,就嫉妒他,更确切地说。对他怒不可遏,他们恨他,因为他不象其他教士那样可恨。有地位的教士们联合起来反对他,并且煽动那些以往不敢对他正视而又觊觎他那职位的年轻教士反对他。他们尽情辱骂诽谤了他以后,解除了他的职务,强占了他那虽然朴素然而却布置得别具风格的房间,把他驱逐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最后,这群恶徒对他的凌辱太厉害了,他那正直的、无可非议的高傲心灵实在忍受不住,于是,这个曾经给最诱人的社交界增添过不少光彩的人物,却在某个小监房或土牢里的肮脏的床上忧伤地死去了。凡是认识他的一切正直人士都为他惋惜,为他流泪,他们看不出他有任何缺点,唯一能指出的,就是他不该当了教士。

在这种生活环境中,我不久就完全沉湎到音乐里,已经没有心思再想别的事了。我十分勉强地到办事处去,按时上下班和工作中的麻烦对我简直成了难以忍受的酷刑,这终于使我起了辞职不干、一心专搞音乐的念头。可想而知,我这种荒谬的想法一定会遇到反对。放弃一个体面的职位和可靠的收入而到处瞎奔去教一些不牢靠的音乐课,简直是糊涂已极的打算,一定不会让妈妈高兴的。纵然我将来的成就能够象我想象的那样,但使自己一辈子就当个音乐家,未免把我的雄心限制得太狭窄了。妈妈过去总是喜欢设想一些辉煌的计划,而且也完全不理会奥博讷先生对我所下的评语,这次她看到我竟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在她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一种技艺上面,确实是很难过的。她常常对我说那句适用于外省、而不那么适用于巴黎的谚语;“能歌善舞,没有出路。”另一方面,她也看到我的爱好已经越陷越深,我的音乐癖已到了疯狂的程度,她也很怕我由于对工作不专心而遭到免职,与其被人家免职,还不如自己先行辞职为好。我还向她说,这个职务不能长久,我必须学会一种能维持生活的技能,现在最好是在实践中把自己所爱好的、也是妈妈为我选定的这一门技能搞到精通,这是比较有把握的,而靠保护,仰人鼻息,不是一个办法,另外作些新的尝试,结果也可能完全失败,等到过了学习的年龄,就会没有谋生之路了。总之,与其说我是用道理说服她使她欣然同意,不如说我是一再和她纠缠,说了许多好听的话使她没办法不得不同意的。我立即跑到土地登记处处长果克赛里先生那儿,好象作一件最英勇的事业那样骄傲地向他辞了职,既无原因,又无理由,更没有借口就自愿离开了我的职务,其高兴的程度和我在两年前就职时一样,或者比那时更要高兴。

这个行动虽然十分愚蠢,但却给我在这个地方赢得了某些尊敬,并给我带来了好处。有的人认定我有财产,其实我什么也没有,另一些人看到我不顾牺牲一心投身于音乐,认为我的才能一定不小,看到我对于这种艺术既然这样爱好,就以为我一定在这方面造诣很深。那个地方原来只有几个无能的教师,因而我就成为佼佼者了,正所谓:瞎子国里,独眼称王。总之,由于我唱起来确实有点韵味,再加上我的年龄和容貌的有利条件,不久我就有了不少女学生,我教音乐挣的钱比我当秘书挣的薪金还要多。

的确,拿生活上的乐趣来说,这么快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是别人办不到的。在土地登记处每天干八小时讨厌的工作,而且还是和一些更讨厌的人一起整天关在给汗味和呼吸弄得难闻的办公室里,他们大部分都是头也不梳、澡也不洗的脏家伙,由于紧张、臭气、烦闷和厌倦,我真觉得头昏眼花。现在完全不同了,我突然置身于最高尚的社会中,在处处受到欢迎的最上等人家里,到处是殷切动人的款待,到处是节日气氛。服饰华丽的可爱的小姐们等候着我,殷勤地接待我。我所见的只有动人的事物,我所闻的只有玫瑰和桔花的芳香。唱歌,聊天,嬉笑,欢乐;我从这家出来到那家去,遇到的还是这样。即使两种工作的报酬都一样,人们也会同意在这两种工作的选择上是没有什么可犹豫的。因此,我对自己的抉择十分满意,从来没有后悔过,就是现在我已摆脱了曾经支配我一切行动的那些轻率的动机,当我以理性的天平来衡量我一生的行为时,我对此也从不后悔。

差不多只有这一次,在我完全听凭我的癖好支配的时候,我的期待没有落空。当地居民优渥的接待,和蔼的神情,平易的气质,使我感到和上流社会的人们交往十分愉快,我当时养成的趣味使我相信,我现在所以不愿意和人们往来,过错主要在别人而不在我。

不幸的是,萨瓦人都不太有钱;或者也可以说,如果他们太有钱的话,那才不幸呢。因为他们不穷不富,倒正是我所见过的最善良、最可交往的人。如果世界上真有一个能够在愉快而安全的交往中享受生活之乐的小小城市,那就一定是尚贝里。聚集在那里的外省贵族,他们的财产只够维持生活;他们没有飞黄腾达的财力,既然不能有什么更高的幻想,他们就不得不顺从西尼阿斯的劝告。年轻的时候去从军,年老的时候回家安享余年。在这种生活中,光荣与理智各得其所。女人们都很美,其实很可以用不着那么美,她们有办法增加自己的魅力和弥补缺陷。奇怪的是,我由于职业的关系,见到过许多少女,在尚贝里就没有见到一个不是妍媚动人的。或者有人会说,我认为她们如此是我当时的主观看法,这样说也可能是对的;不过,我当时并不需要给她们的美丽加上什么主观成分。说真的,我一想起我那些年轻的女学生来,就不能不感到愉快。我在这里提到她们当中最可爱的几个人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把她们和我全都拉回到我们幸福的年龄,我跟她们共同度过的那些纯洁而甜蜜的时刻!第一个是我的邻居麦拉赖德小姐,她是盖姆先生的学生的妹妹,是一位非常活泼的棕发姑娘,活泼得十分可爱,娇媚而不轻佻。她有点面瘦,她那年龄的姑娘大部分如此;但是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再加上她那苗条的身材和动人的风度用不着再有丰腴的体态就够吸引人的了。我总是早上到她家里去,那时候她往往还穿着便装,头发也是随便往上一拢,除了知道我来才戴上、等我走后梳妆时就摘下去的一朵花之外,没有其他的头饰。我最害怕看到穿着便装的漂亮女人,如果她修饰打扮完毕以后,我的惧怕就不知要减少多少了。我午后到孟顿小姐家去,她总是打扮得很齐整,也同样使我感到愉快,但情况有所不同。她长着一头稍带灰色的金发,是一个十分娇小、十分腼腆、十分白皙的姑娘。语声清脆、准确,象银笛一般,但她不敢放开嗓音讲话。她胸间有一块被开水烫伤的疤痕,蓝色的项巾并不能完全盖住。这块疤痕有时引起我的注意,但是很快我的注意力就不是集中在她那块疤痕上了。还有我的一个邻居莎乐小姐,她已是一个发育成熟的少女了,身材高大,肩胛美丽,体态丰腴;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但不能算是美人,不过娇媚、平和的气质和温厚的天性,还是值得一提。她的姐姐莎丽夫人是尚贝里最漂亮的女人,已经不学音乐了,但是她叫她的十分年幼的女儿学,她那正在成长的美可以令人预料她将来一定不会亚于她的母亲,如果不是头发不幸有点红黄色的话。在圣母访问会女修道院有一位年轻的法国小姐,也是我的学生,她的名字我忘记了,但她应该算是我心爱的学生之一。她说起话来,学会了修女们那种慢条斯理的派头,但是用这种声调说出的非常俏皮的话,似乎和她的仪态很不相称。另外,她还相当懒惰,轻易不肯费点力气把她的才智表现出来,而且,远不是所有的人能够享受到她的这种恩惠。我教了她一两个月,总是不能得心应手,以后,她才逐渐发挥了她的才智,使我的教学也比以前快了一些,如果单凭我自己,我是不能做到这一点的。我在教课时很高兴教,但是我不喜欢被迫去教课,更不喜欢受时间的约束。无论在什么事情上,约束、屈从都是我不能忍受的,约束和屈从甚至会使我厌恶欢乐。据说,在穆斯林中间,黎明的时候,有人要从大街上走过,命令丈夫们尽自己对妻子应尽的义务;要是我在这种时候,一定不会是个服从命令的好土耳其人。

我在中产阶级中间也有几个女学生,其中有一个对我的某种关系的变化有间接影响。既然我应该什么都说出来,这点我也是要谈的。她是一个香料商的女儿,名叫腊尔小姐。她是希腊雕像的真正模特儿;如果世界上存在无生命、无灵魂的真正美人,那我一定要把她看成是我平生所见到的最美丽的姑娘了。她那种淡漠、冰冷和毫无感情的态度简直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不论是让她高兴,或是惹她生气,都同样是办不到的。我确信要是有个男人对她采取什么无理行动,她也会任凭摆布的,这当然不是由于她心里愿意,而是由于麻木不仁。她的母亲唯恐她碰到这种危险,一步也不离开她。她母亲叫她学唱歌,还给她请了一个年轻教师,她是想尽一切办法来引起她的乐趣,但也毫无效果。在教师挑逗小姐时,母亲挑逗教师,二者都同样毫无效果。腊尔太太除了天生的活泼以外,还有一种轻佻劲儿,也是她女儿应该有而没有的。她是个活泼、漂亮的小个子女人,脸上有儿点麻子,一双热情的小眼睛,稍稍有点红,因为她差不多总是害眼。每天上午我来到她家的时候,给我预备的奶油咖啡早就摆在那里了,母亲总是忘不了以紧紧贴住嘴唇的亲吻来迎接我,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真想对她的女儿回敬同样的一吻,看看她到底有什么表示。说真的,所有这一切都非常自然,就是腊尔先生在场,也照样是爱抚和亲吻。丈夫确是一个好脾气的男人,不愧是她女儿的父亲,他的妻子并不欺骗他,因为没有欺骗的必要。

我对于这些爱抚毫不介意,仍按照我素日那种愚蠢的看法,认为这只是纯粹友谊的表示。然而,我也有时感到不耐烦,因为活泼的腊尔太太的要求越来越苛了,要是我白天从她的店铺前面经过而不进去一会儿的话,就免不了一场麻烦,所以,我有急事的时候,就不得不绕远儿走另一条街,因为我知道她那里是进去容易出来难的。

腊尔太太对我太关心了,因此不能使我对她毫不动情,她的关怀使我非常感动。我认为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就对妈妈说了。其实就是我感到有什么神秘的成分,我也是会跟她谈的,因为不论什么事情,要我对她保守秘密是办不到的;我的心赤裸裸地摆在她的面前,如同摆在上帝的面前一样。她对于这件事并不象我看得那样单纯。我认为只不过是友谊,她却认为这是另有所图的一种表示。她断定腊尔太太为了维持自己的面子也要把我变成不象我在她面前表现的那样呆头呆脑,迟早会用种种方法让我明白她的意思。她认为由另一个女人来开导她的学生是不应该的,而且她还有更正当的理由来保护我,不让我陷入我的年龄和我的地位可能使我遇到的陷阱。就在当时,我曾面临着一个更危险的陷阱的诱惑,虽然我总算逃脱了,但是这使她看出了还有其他危险在不断地威胁着我,她认为必须采取她力所能及的一切预防措施。

孟顿伯爵夫人是我的一个女学生的母亲,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但是名声很坏。据说她曾使许多家庭不和,并曾给安特勒蒙家带来了悲惨的后果。妈妈和她交往相当密切,所以了解她的性格。妈妈无意之中引起了孟顿夫人的某个意中人的注意,虽然妈妈后来既没有去找他也没有接受过他的约请,孟顿夫人却把这作为一种罪名加在妈妈的身上。自此以后,孟顿夫人就使出了种种手段来对付她的对手,但是一次也没有得逞。我来说一件最可笑的例子吧。她们俩和附近的几位绅士一同到野外去了,其中也有我刚才提过的那位先生。某一天,孟顿夫人向这些先生中的一个人说,华伦夫人只会矫揉造作,毫无情趣,衣饰不整,而且象个老板娘似的,总盖着自己的胸部。那位先生喜欢打趣,回答她说:“至于后一点,她有她的理由,据我了解,她的胸上有一块象一个令人讨厌的大老鼠那样的病,真是象极了,而且象是在跑动似的。”恨和爱一样。是容易使人轻信的。孟顿夫人决心要利用这个发现。有一天,妈妈正和孟顿夫人的那位不领情的情人一块玩纸牌,孟顿夫人抓住了这机会跑到妈妈的背后,把她的椅子弄个半倒,巧妙地揭开了她的项巾,但是,那位先生并没有看到大老鼠,却见到了完令不同的情形,想忘掉要比想看到还困难。这是使那位夫人大失所望的一件事。

我并不是一个值得孟顿夫人关心的人物,因为她需要自己身边有一些出名的人士。不过,她对我也多少有点注意,这并不是由于我的容貌——对此她无疑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的——而是由于人们认为我所有的那点才华,这点才华对于她的喜好或许有些用处。她对于讽刺有一种相当强烈的爱好。她好用一些歌曲或诗句来讽刺不合她心意的人,如果她真的发现我相当有才可以帮助她写几句美妙的讽刺诗,而且我也十分乐意把它写下来,我们俩可能会把尚贝里闹得天翻地覆的。要是人们追究起这些诽谤文字的作者的时候,孟顿夫人就可以把我牺牲掉,自己完全不负责任,而我则可能被囚禁终生,来领受在贵妇人面前充当才子的教训。

所幸,这些事情一点儿也没有发生。孟顿夫人为了和我谈话留我吃了两三次饭,她发现我不过是个傻瓜。我也感觉到这一点,并为此而自怨自艾,恨自己没有我的朋友汪杜尔的才华;其实,我倒该感谢自己的愚蠢,因为它使我避免了许多危险。我在孟顿夫人跟前只有仍旧做她女儿的音乐教师,但是我在尚贝里的生活却相当平静,一直受到人们的欢迎。这比我在她跟前成为一个才子,而在当地其他人面前成为一个毒蛇,要强得多了。

尽管如此,为了使我摆脱青年时代的危险,妈妈认为已经到了该把我当作成年人来对待的时候了。她立刻这样做了,但她所采取的方式非常奇特,是任何女人在这种情况下也想不出来的。我发觉她的态度比往常严肃了,她的谈话也比平日更有教训气味了。在她素日的教导中经常夹杂的玩笑话突然没有了,换上了十分沉着的口气,既不亲切也不严厉,似乎是在准备要作一番说明。她这种突然的改变,我寻思了好久也清不透其中的原因,于是我就直接向她提了出来,而这正是她所期待的。她向我提议第二天到郊外的小园子里去作一次散步。第二天一清早我们就去了。她事先作好了安排,整天时间只有我们两人在一起,没有任何人来打搅;她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来使我能够接受她要给我的恩情,但是她不象别的女人那样用巧计和调情来达到目的,而是用充满感情和良知的谈话。她说的那些话,与其说是对我的诱惑,不如说是对我的开导,刺激感官者少,感动心灵者多。但是,无论她那番既不冰冷也不忧伤的话说得如何出色,如何有益,我都没有以应有的注意去倾听,也没有象从前那样把她的话深深地铭刻在心上。谈话一开始,她那种预作准备的神态已使我精神不安了,因此,在她说话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就心不在焉地沉思起来。我并没怎样专心听她所说的话,而只是琢磨她到底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我寻思了半天才明白她的用意所在,这对我说来的确是不容易的。我刚一明白她的意思,她这种新奇的主意——自从我和她生活在一起以来,一次也没有这样想过—一就把我完全给吸引住了,再也不容我去想她所说的话。我心里只顾想她了,她说什么我也没有注意听。

为了让年轻人注意听取要对他们说的话,先给他们暗示一下他们非常感兴趣的目标,是教师们常犯的错误,这样做的结果适得其反。我在《爱弥儿》一书中也未能避免这种错误。年轻人都是这样:受到向他们提出的目标吸引以后,他们就专门去想这个目标,就象要飞似地直奔目标而去,不再去听你为了使他们达到这个目标所作的序幕式的谈话了,因为你那种慢条斯理的讲法不合他们的心意。如果要让他们注意听话,就不要让他们事先知道你最终要说什么,这一点妈妈可做得拙笨了。她那种喜欢一切事情都要有系统的奇怪性格,使得她总是耗费心思地来说明她的条件。可是我一看出好处,连什么条件都不听,就急着满口答应了。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哪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能有讨价还价的直爽的勇气,如果他这样作了,也不会得到哪个女人的原谅。由于同样古怪的天性,她在这种协议上还用了最郑重的手续,给了我八天的考虑期限,而我又故意向她说我不需要这个期限。其实,这更是怪到极点的——我倒是非常乐意有些考虑的日子,她这些新奇想法使我很激动,另一方面我自己的思想也非常混乱,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一下。

大家一定会以为这八天对我真象八个世纪之久。恰恰相反,我倒希望这八天真能成为八个世纪。我不知道怎样描写我当时的心境,心里充满了杂有急躁情绪的恐惧,既在渴望又生怕渴望的事情真的来到,以至有时心里真想找个什么妥当办法避开这种已经允诺的幸福。大家可以设想一下我那热情奔放和贪恋异性的气质,燃烧的血液,痴情的心,我的精力,我的强壮的体质,我的年龄。再想想我当时渴望得到女人却还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女人的情况,想象、需要、虚荣、好奇,全都交织在一起,使我欲火中烧,急切地要作一个男人,表现为一个男人。加之,大家尤其要想到,因为这是不应忽略的,我对她那种热烈而情致缠绵的依恋不但始终没有冷淡下来,而且一天比一天加深了,我只有在她身旁才感到快乐,只是为了想她才离开她。我这颗心完全被她占据了,不仅是她的恩情和她的可爱性格,乃至她的女性、她的容貌、她的身体,一句话,就是整个的她,不管是哪一方面,凡是可以使我感到她可爱的一切都占据了我的心。虽然她比我大十到十二岁,大家不要以为她年纪大了,或是我觉得她是如此。自从五、六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就使我着迷以来,她实际改变得很少,甚至在我看来她丝毫也没有改变。对我说来,她始终是迷人的,而当时大家也都认为她这样。只是她的身体稍稍发胖了。其他方面。完全和过去一样,同样的眼睛,同样的肤色,同样的胸部,同样的容貌,同样美丽的淡黄色头发,同样的快乐活泼,甚至声音也是同样的声音。她青春时代的那种清脆语声,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那样深刻,直到今天,我每次听到一个少女的悦耳嗓音,还不能不为之动心。

当然,在我等待占有自己非常爱慕的一个女人的期间,我本应害怕的是由于没有足够的力量控制我的欲望和想象,约束不了自己,竟想将时间提前。大家以后会看到,等我年岁稍大的时候,只要一想到有个自己所爱的女人正在等候我,尽管她并不能给我多大的慰藉,我的血液也会立刻沸腾起来,虽然我和她相隔只不过是很短的一段路程,可是要叫我心里坦然地走这段路,也是不可能的。那么,正当我年轻力壮时期,到底是出于什么不可思议的理由,对于青春的初次欢乐,竟如此毫无兴奋之感呢?我为什么在期待那瞬间临近的时候,反而感到痛苦多于快乐呢?我为什么对于本应陶醉的欢乐竟会感到有点反感和恐惧呢?毫无疑问,如果我能够很得体地避开这种幸福的话,我一定心甘情愿放弃这种幸福。我曾经说过,在我对她的爱情中有许多离奇古怪的东西,无疑,这就是一件大家想象不到的古怪事。

已经气愤的读者也许认为,她已经委身于另一个男人,现在她又要在两个人之间平分自己的宠爱,在我的心目中她的身分一定降低了,可能有一种鄙视的心情削弱了我对她的爱慕。读者要这样想那就错了。这种平分的情况的确使我非常痛苦,因为这种敏感很自然,再说,我也确实觉得这种事对她对我都是不体面的;但是,我对她的感情不会因为这种关系而受到丝毫动摇,而且我可以发誓,我对她的爱从来也没有象我不大想占有她的时候那样更为情意绵绵的了。我非常了解她那纯洁的心和冷漠的气质,用不着怎么想也能明白,她之所以献身自荐是和肉欲的快乐没有丝毫关系的。我完全确信,她只是由于想使我摆脱掉那些几乎不可避免的危险,使我能够保全自己和守住本分,才不惜违背了她自己所应遵守的本分。而对于这一点,她的看法和其他女人的看法是有所不同的,这我在下面将要说到。我既怜悯她,也怜悯我自己。我恨不得对她说:“不,妈妈,不必这样,不这样,我也保证不会辜负你的。”但是,我不敢这样说。首先,这是一件不该说的事,其次,说实在的,我感到这也不真实,事实上,只有她一个女人能使我抵挡住其他的女人,使我经得起诱惑。我虽然不想占有她,却很高兴她能使我免去占有其他女人的欲望,因为我把一切能使我和她疏远的事情都看作是一种不幸。

长期同她一起过着天真无邪的共同生活,这个习惯绝没有削弱我对她的感情,而是更加强了这种感情。但同时也扭转了它的方向,可以说这种感情更加亲切、更加温柔了,而性的成分也更加少了。由于张口妈妈闭口妈妈叫得太多了,而且总是以儿子的态度对待她,日久天长,我就真把自己看作她的儿子了。我想这就是我为什么虽然那样爱她,却不怎么想占有她的真正原因。我记得很清楚,我最初对她的感情虽不十分强烈,却是十分淫秽的。在安讷西的时候,我曾处于如醉如痴的状态;到了尚贝里,我却不那样了。我对她的爱可以说要多么强烈就有多么强烈,可是我爱她主要是为了她而不是为了我,至少我在她身边所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享受。她对我来说,胜似姐姐,胜似母亲,胜似朋友,甚至胜似情妇,正因为这样,她才不是我的一个情妇。总之,我太爱她了,不能别有所图,这在我思想里是最清楚的。

与其说渴望不如说是畏惧的那个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既然什么都应许了,也就不能说了不算。我的心实践了我的诺言,并不希求报偿。不过,我却得到了报偿。于是,我便第一次投入了一个女人——我所崇拜的一个女人的怀抱。我幸福吗?不,我只是得到了肉体上的满足。有一种难以克服的忧伤毒化了它的魅力。我觉得我好象犯下了一桩乱伦罪似的。有两三次,我激动地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时候,我的眼泪浸湿了她的胸脯。她呢,既不显得忧伤,也不显得兴奋,只有温存和平静。因为她根本不是一个喜欢纵欲的女人,没有追求过这方面的满足,所以她既没感到性的快乐,也不为此而懊悔。

我再说一遍,她的一切过失都在于她缺乏判断能力,决不是出自她的情欲。她是上等家庭出身,心地纯洁,她喜欢正派的行为,她的性情是正直和善良的,趣味也相当高雅。她生来就是为了做一个具有完美品德的女人,她也喜欢这样做,但是她没有能遵守这种品德,因为她一向所听从的不是把她引向正路的感情,而是把她引入迷途的理性。当许多错误的道理引她走入迷途的时候,她的正确的感情一直在抵抗。可惜的是,她喜欢炫耀自己的哲学,因而她凭自己的见解所创立的道德原则,往往破坏了她的心灵启示的持身之道。

她的第一个情人达维尔先生是她的哲学教师,他灌输给她的一些理论都是以诱惑她为目的的。他发现她非常忠于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的职责,始终保持冷淡,理智很强,不是从感情方面所能攻破的,于是就用一些诡辩之词来向她进攻,结果达到了目的。他向她证明她所遵守的妇道完全是教理问答中哄小孩一类的胡说八道,两性的结合——这个行动的本身是最无关紧要的;夫妻之间的忠实只是为了顾全外表,它的道德意义只涉及公众舆论;做妻子的唯一责任就是使丈夫安心,因此,不为人所知的不忠行为,对于她所欺骗的丈夫来说是不存在的,对于自己的良心也是一样。总而言之,他说服了她,使她相信不忠行为的本身实在算不了什么,只是因为别人知道了不好看才成了问题,所以任何一个女人,只要能表现得象个贞洁的女人,她事实上也就是个贞洁的女人。这个坏蛋就这样达到了他的目的,他败坏了一个年轻女人的理智,他没有能败坏她的心灵。他受到了最猛烈的嫉妒心的惩罚,因为他认定她在按照他教她对待自己丈夫那样来对待他本人。我不知道在这一点上他是否弄错了。贝莱牧师被认为是他的后继人。就我所知,这个年轻女人的冷漠天性本应保护她不接受这套理论,但恰巧妨碍她日后抛弃这套理论。她始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于她认为毫无意义的小事那么重视,她从来也没有把在她看来毫不费事的节欲当成美德。

为她自己,她并没有怎样滥用这个错误的理论,但是她却为了别人而滥用它,所以如此,是因为她相信另外一条差不多是同样错误的道理,而这个道理又和她善良的心灵正相吻合。她始终相信,没有任何力量比“占有”更能使一个男人依恋一个女人的了,虽然她对她的朋友的感情只是出于纯粹的友谊——这是一种十分缠绵的友谊,她用她所掌握的一切手段。使他们更紧紧地依恋她。而最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她几乎每次都能成功。她确实非常可爱,和她相处得越密切,发现她的可爱之处也就越多。另一点值得指出的是,就是在她第一次失足之后,她差不多只是宠爱不幸的人,显贵人物在她跟前都是枉费心机。如果她已经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同情,最后却又没有爱上他,那一定是因为他太不可爱了。如果她选择的对象配不上她,这决不是出于她那高尚的心灵向来十分陌生的某些卑鄙动机,而完全是由于她的性格过于慷慨,过于善良,过于同情,过于敏感的缘故,她的明辨能力往往不足以驾驭这种性格。

尽管几项错误的原则把她引入了歧途,可是有多少值得赞美的原则她曾始终不渝地在遵守啊!如果这些错误能够称作弱点的话,她已用多少美德弥补了这些弱点啊?何况其中肉欲的成份又是那么微乎其微!固然,那个人在一点上欺骗了她,然而也是那个人在其他许多方面出色地指导了她。她那殊少冲动的情欲常常使她能够遵循明睿的见解,只要她的诡辩哲学未能使她走入迷途时,她的行动也是正确的。即使她做了错事,她的动机也值得赞赏;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她做了错事,但决没有任何坏心眼。她对于口是心非和弄虚作假是深恶痛绝的。她为人正直,真诚,仁慈,无私;她信守诺言,忠于朋友,忠于自己认为应该遵守的责任。她既不会对人进行报复,也不会憎恨别人,她甚至不能理解,为什么宽恕竟然算作一种了不起的美德。最后,就拿她那最不可原谅的行为来说,她很不看重她给予别人的宠爱,也从来不把她的宠爱当作进行交易的手段;她滥用自己的宠爱,但是决不出卖宠爱,虽然她不断采用种种权宜之计来维持生活。我敢大胆地说,苏格拉底既然能够尊敬阿斯帕西雅,他也一定能够尊敬华伦夫人。

我早料到,说她既具有多情的性格又具有冷漠的气质,人们一定会和往常一样毫无根据地指责我自相矛盾。也许这是大自然的过错,这种结合是不应该存在的;但我只知道她确实是这样的人。认识华伦夫人的人今天还有不少人健在,他们都能证明她就是这样的人。此外,我甚至敢说,她只知道生活中有一种真正的快乐,那就是让她所爱的人快乐。人们尽可以对此任意评论,用高明的论断证明这不是事实。然而我的责任就是说明真实情况,并不一定要人们相信。

我方才所说的,都是在我们有了进一步的关系以后的交谈中渐渐领会到的,我只是在这些交谈中才感到我们这种亲密关系的快乐。她原来希望她对我的宠爱会给我带来好处,这是一点也不错的;她的恩情对于我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在这以前,她对我只是象对一个孩子似的,单单谈我的事。现在,她开始把我当作一个成年男子而向我谈她自己的事了。她和我所谈的一切,引起了我很大兴趣,使我非常感动,我不能不深自反省,我从她所说的知心话中得到的益处比从她的教导中所得的还要多。当你真正感到对方的话是肺腑之言的时候,自己的心灵也一定会敞开来接受一个陌生心灵的真情的流露;一个教育家的全部箴言也赶不上你所爱恋的一个聪明女人的情意缠绵的话语。

我和她的这种亲密关系,使她对我有了比以前更高的评价。虽然我的样儿有些拙笨,她认定我经过一番教育后可以到上流社会里走动,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在交际场中站稳脚跟,我是可以自奔前程的。根据这种看法,她认为不仅要培养我的智力,也要整顿我的外表和我的举止,她要使我变成一个既和蔼可亲又令人尊敬的人。如果说在上流社会中得到成功是和品德可以结合起来的话(我是不相信这一点的),那么至少我确信除了她所采取的并且也要教给我的那个途径外,是没有别的办法的。华伦夫人深明人情世故,在待人接物上有一套湛深的艺术;她与人交往既不虚伪,又不疏忽,既不欺骗人,也不刺激人。但是,这种艺术是她的性格所固有的,也是传授不了的;她自己运用这套艺术要比她讲解这套艺术高明得多,而我又是世界上最不能学会这种艺术的人。因此,她在这方面所作的一切,都差不多等于徒劳,就连她请教师教给我跳舞和剑术也是一样,我的身体虽然轻巧灵便,却连一个小步舞都没学会。由于我脚上有脚鸡眼,我用脚后跟走路已经成了习惯,即使用罗谢尔盐治疗,也没法改过来。虽然我的样子很灵便,可是我从来没能跳过一个小沟。在剑术练习室就更糟糕了,学了三个月,我还是在学习如何档开击来的剑,始终不会突刺。而且我的手腕不够灵活,胳膊没有劲,当我的教师要击落我的剑时,我总是握不紧。此外,我对这种运动和教我剑术的教师极端厌恶。我从来没想到一个人对于杀人的技术会有那么大的自豪感。他为了使我能接受他的大天才,就用他一窍不通的音乐作比方,他认为剑术中的第三和第四姿势和音乐中的第三和第四音程有很显然的相似之处。如果他要作一次虚攻,他告诉我要注意这个升半音符号,因为在古代音乐中的升半音符号和剑术中的虚攻是同一个字。当他把我手中的实习剑打掉的时候,就笑着对我说,这是一个休止符号。总之,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象他这样一个帽子上插着羽毛、胸前带着护胸甲的自以为多才多艺的家伙,他简直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我的剑术进步很小,不久我就纯粹由于厌恶而把剑术放弃了。但是,我在一种比较有用的艺术方面却有了显著的进步,那就是满足于自己的命运,不再希望更显赫的地位,而且我开始觉得我没有这种天分。我一心希望妈妈生活得愉快,我喜欢总呆在她的身边,在我不得不进城教音乐而离开她的时候,尽管我对音乐那样爱好,我开始觉得这是件麻烦事。

我不知道克洛德·阿奈是不是看出了我们之间关系的亲密性质,但是我有理由相信这事未能瞒过他。他是一个绝顶聪明而又非常审慎的小伙子;他从来不说违心的话,但也并不总是把心里所想的都谈出来。他一点也没显出他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只是从他的行动上看,他象是知道了。他的这种谨慎态度当然不是出于心灵的卑贱,而是因为他赞成他的女主人的见解,所以他不能非难她按照这些见解所采成的行动。虽然他和她一样年轻,但他非常老成,非常庄重,甚至把我们俩看成两个应该宽容的孩子,而我们则把他看成一个可敬的人,我们也应该对他保持相当的尊重。我只是在他的女主人对他不忠实以后,才了解到她对他的爱是如何深沉。由于她知道我的思想、我的感情以至我的生命都受她的支配,所以向我说明了她是如何爱他,以便让我也能同样爱他;她在这点上所要强调的,与其说是她对他的爱,不如说是她对他的尊敬,因为后者是我最能和她分享的一种感情。她常说。我们俩对她的幸福都是不可缺少的,当她说这样话的时候,有多少次我们两个人都感动得拥抱着流下眼泪啊!希望读这段叙述的女士们不要恶意地笑她。既然她是这样的气质,这种需要并无暧昧的成分;这纯粹是她心灵的需要。

于是,我们三个人就这样组成了一个世界上或许是绝无仅有的集体。我们的愿望,我们的关注,我们的心灵都是共同的,一点没有越出我们的小圈子。我们三个人共同地、排他地生活在一起已成了习惯,如果在我们吃饭的时候,三个人中缺了一个或者有外人参加,就好象一切秩序都乱了;尽管妈妈和我们每个人之间都有个别的亲密关系,我们总觉得仅有两个人在一起不如三个人都在一起的时候那样愉快。在我们之间之所以不致产生苦恼,是由于相互间的极大信赖,之所以不会感到厌烦。是因为我们平常都很忙。妈妈不断计划这个,打算那个,整日活动奔忙,也轻易不让我们两人闲着没事干,再加上我们都有点自己的事要做,也就把时间都占满了。在我看来,闲暇无事和孤独一样,也是社会上的苦难的根源。长时间面对面地待在屋子里,什么事也没有,一个劲儿地东拉西扯,这是最能使人的思想变得狭隘,最能惹是生非、钩心斗角、造谣中伤的了。当大家都在忙着的时候,除非有事要说,谁也不说话,可是当大家什么事都没有的时候,话就不得不一个劲儿地说下去,这是最厌烦最危险的事情。我还敢进一步说,为了使一个小的集体有真正的快乐,我主张每个人不仅都应当做点什么事,而且要做点多少需要用心的事。例如,打花结就等于没事做。打花结的女人和闲着没事的女人一样需要谈话消遣。可是她要是做刺绣的话,情况就不同了,由于专心刺绣,别人说话时她简直就没有答话的工夫。特别感到讨厌和可笑的是,要是这时候在她眼前有十多个闲人,起来坐下,走来走去,闲得没事用脚后跟来回打转,把壁炉上的瓷菩萨转来转去看个不住,并且还不断搅动他们的脑子,以便来维持他们没完没了的闲谈。不用多说,这真是一桩美妙的事!这样的人,不管在哪儿,总是要给别人和自己带来麻烦。我在莫蒂埃的时候,常到女邻居家去编丝带,如果我回到社交场中,我会经常在口袋里装上一个小转球,整天地拿来转着玩,省得没话说时说废话。要是每个人都这样做,人们就不会变得那么坏,他们的互相交往也就更信实可靠了,而且我认为,也会更愉快些。总之,谁要是觉得这可笑,那就让他们笑吧,我却认为,适于现在这个时代的唯一道德,就是小转球的道德。

再说,我们也几乎用不着为了摆脱厌烦而自己去找事做,那些不受欢迎的客人总会给我们留下很多的事情,除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外,自己也不会有什么空闲。这些客人从前使我产生的那种不耐烦的情绪并没有减低,所不同的只是我闹这种情绪的时间减少了。可怜的妈妈丝毫没有放弃她那好对自己的事业和方案作种种幻想的老毛病。相反,家庭的生计越困难,她就愈在她所憧憬的事情上用心思。眼前的生活来源越减少,她就越对将来充满幻想。随着年岁的增长,她这种老毛病愈来愈甚,当她渐渐失去社交的乐趣和青春的乐趣的时候,她就用寻求秘方和制订计划的乐趣来代替她所失去的乐趣。家里总不断有一些江湖医生、制药商、术士以及形形色色喜欢搞空洞计划的人,他们吹嘘将来他们会有百万钱财,而当前他们连一块银币也不会放过。没有一个人是从她家里空手出去的。但是,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我不知道在那么长的时间,她用什么方法来应付那么多的开销,既没有耗尽她的财源,也没有使她的债主感到头疼。

在我现在所说的那个时期,她最热中的计划——在她所拟定的计划中,这并不能算作最不合理的一个计划——是在尚贝里创设一所皇家植物园,还要聘请一位享有薪金待遇的技师,不用说就可以知道,这个位置是要派给谁的。这座城市位于阿尔卑斯山脉中部,很适于进行植物学研究,妈妈总是用一个计划来促进另一个计划的实现,因此她在制定成立植物园的计划时就又拟定了创设一个药剂研究所的计划;在这个地方,药剂师也就是仅有的那几位医生,成立一个药剂研究所实际上倒是很有用的。国王维克多逝世以后,太医格洛希退居尚贝里,她认为这是对这个计划很有利的条件,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她才想出了这个计划。不管怎么样吧,她开始拉拢起格洛希来,但拉拢他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他是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最刻薄最粗鲁的人。现在举两三个例子由读者去判断吧。

有一天,他和其他的医生会诊一个病人,其中有一位青年医生是从安讷西请来的,是经常给那个病人看病的医生。这位青年人对他们医生这个圈子的规矩还不够熟悉,居然敢不同意太医的意见。太医对他的话不作回答,却只问他什么时候回去,路过什么地方,乘哪班马车。年轻的医生—一作答后,反过来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托他代办,格洛希说:“没事,没事,我只是想在你走的时候,我很乐意到楼上的窗户旁看看一个蠢驴在马车里是个什么样儿。”他吝啬的程度是和他的富有与冷酷完全一样的。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向他借钱,并提出了最可靠的保证,他却紧握着他朋友的手,咬着牙说:“朋友,就是圣彼得从天上下来,用三位一体担保向我借一百法郎,我也不借给他。”有一天,萨瓦地方的长官,一位非常虔诚的伯爵比贡先生请他吃饭,他提前很早就到了,那位长官大人正在作祈祷,就请他一同作,他不知怎样回答,只作了一个可怕的鬼脸后也跪下了,但是,刚刚念了两句“万福玛利亚”,他就忍不住了,猛地站起来,拿起手杖,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比贡伯爵追着对他说:“格洛希先生!格洛希先生!您别走呀,厨房里正在给您烤一只美味的鹧鸪呢!”他回过头来回答伯爵说。“伯爵先生!您就是给我一个烤天使我也不等了。”妈妈想拉拢而终于拉拢上的太医格洛希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他非常忙,但也常常来看她,和阿奈很要好,很重视他的知识,并且怀着景仰的心情谈论他。令人出乎意料的是,象他这样一个粗鲁无礼的人,为了消除过去的印象,竟向阿奈表示特别尊重。虽然阿奈早已不是仆人了,但大家知道他过去是仆人,也许还是同样需要由太医的威望和示范来使人对他采取另眼看待的态度。克洛德·阿奈身穿黑色上衣,假发梳得整整齐齐,风度端庄,彬彬有礼,行动明智谨慎,医学和植物学的知识相当渊博,再加上医学界领袖人物的关照,依理而论,如果成立皇家植物园的计划能够实现,他很有希望担任皇家技师之职而受到一致的推崇。实际上格洛希很欣赏这项计划,也采纳了这个计划,只等和平局面一出现,开始考虑一些有关公益的事并能筹出一笔经费的时候,再向宫廷提出。

如果这个计划实现了,我一定会投身到植物学上去,因为我生来就象是要干这门学科的,但是,一个意外的打击使这个计划落了空,无论计划怎样周密,遇到这样的意外。也是要被推翻的。我是注定了要逐步变成苦命人的典型。可以说,上帝特意要叫我经受种种严酷考验,把所有能防碍我做苦命人的一切,都用手拨开了。有一次阿奈到山顶上去寻找一种白蒿。这是只有在阿尔卑斯山上才生长的一种稀有植物,格洛希先生当时正需要它,这个可怜的青年竟在这次上山采药的时候跑得太热了,得了胁膜炎;据说,他所采的药材正是治这种病的特效药,但也救不了他的命。尽管有医道高明的名医格洛希的医治,尽管有他的善良的女主人和我的尽心照顾,他在我们终归无效的救护之下,经过一番临终前的异常痛苦的挣扎,终于与世长辞了,这是得病后的第五天。在他死前只有我劝慰过他,我的心情是那样痛苦和热诚,如果他当时神智清醒,能够了解我的意思,一定会得到一些安慰的。我就这样失去了我一生中仅有的一个最忠实的朋友。他是一位罕见的、值得尊敬的人物,天赋的才能补足了他不曾受到的教育,出身低贱,却具有伟大人物的一切品德。如果他有较长的生命和适当的职位,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

第二天,我怀着异常真挚的沉痛心情向妈妈谈起了他;在谈话中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卑贱的不应有的念头:我想接收他生前穿过的几件衣服,特别是那件曾引起我注意的漂亮的黑上衣。我既然这样想,也就这样说出来了,因为在她跟前,我总是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这句卑鄙而难听的话更能使她感到刚刚死去的那个人对她的损失是多么大的了,因为无私与心地高尚正是死者生前所具有的最优秀的品质。这个可怜的女人,一句话也没有说,就扭过头去哭了起来。可爱而又可贵的眼泪啊!我明白这些眼泪的意义,每颗泪珠都流到我的心里了,它们把我心里所有卑鄙肮脏的东西一点痕迹不留地完全冲掉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产生过这样的念头。

阿奈的死亡不但给妈妈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也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从此以后,她的事情一天不如一天了。阿奈是一个精明而谨慎的青年,他维持着他女主人家里的一切秩序。大家怕他那双机警的眼睛而不敢过于浪费。就是妈妈本人也因为怕他的指责而竭力克制自己那喜欢挥霍的习性。对她来说,单单他的爱是不够的,她还要保持住他的尊敬和避免他的正当的指责,因为在她滥用别人钱财或是浪费自己钱财的时候,他有时是敢于责备她的。我和他有同样看法,甚至也提出同样的忠告,但是,我在她身上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我的话不如他的话那样有作用。他既然不在了,必须由我来代替,可是我既没有这种能力,也没有这种兴趣,所以不能胜任。我本来就不很细心,性情又怯懦,虽然我也暗自滴咕几句,却还是一切听其自流。再说,固然我获得了和阿奈同样的信任,却不能具有同样的权威,看见家里杂乱无章,我也叹息,我也抱怨,但是,我说的话谁也不听。我还太年轻、太浮躁,我还不能凭理办事,当我要干预时,妈妈总是亲热地轻轻拍拍我的脸蛋,叫声“我的小监督”,迫使我仍旧扮演起适合于我的角色。

我平素就深感到她那种毫无节制的花费早晚要把她置于穷困的境地,现在我作了监督,亲眼看到帐本上的收支不平衡,这种感觉就越发深刻了。我内心里一直存在的吝啬倾向,就是在这时养成的。固然,我除了一时的发作外,从来不曾真正浪费过金钱,就是在此以前,我也从来没有为钱而操过多么大的心。现在我却开始注意这件事,而且也关心起自己的小钱袋来了。由于一种崇高的动机,我竟变成了爱钱的人;实际上,因为我已预见到要发生不幸的事,所以我一心只想给妈妈攒一点钱,以备不时之需。我担心的是她的债权人可能请求扣押她的年金,或者是她的年金完全被取消,因此,在我那幼稚的眼光看来,我认为我那一点儿积蓄倒可能帮她很大的忙。但是,为了攒点钱,特别是为了把其保存住,必须瞒着她,因为在她东挪西借的时候,叫她知道我还存有体已钱是不合适的。于是我就到处找严密的地方藏上几个金路易,并且准备不断地添加点,一直到将来有一天如数当面交给她为止。但是,我太笨了,凡是我所选择的地方总会被她发现的,后来,她为了暗示我她已发觉这个秘密,就把我所藏的金币拿走,换上了更多一些别的钱币。于是我只得难为情地把我那一点体已钱送到公用的钱袋中来。而她总是又用这些钱为我购置一些衣服或其它用的东西,例如银剑、怀表等等。

我确信攒钱是永远不会成功的了,而且对她说来这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最后,我觉得为了预防我所担心的不幸发生,在她无力供给我饭吃而她自己也要断炊的时候,我必须学会由我来供给她的生活需要,此外,没有其他途径。不幸的是,我竟只从爱好出发来制定自己的计划,疯狂而顽固地想在音乐中寻求财运,我觉得我的脑袋室充满了主题和歌曲,我认为只要我能善于利用,我就会立刻成为一个名家,一个当代的俄耳浦斯,我那优美的歌声可以把全秘鲁的银子都吸引过来。对我来说,识谱的能力固然已经不错了,重要的却是要学会作曲。困难就是找不到教我作曲的人,只拿拉莫所著的那本《和声学》来自学,是没希望达到目的的,而且自从勒·麦特尔先生走了以后,在萨瓦便没有懂和声学的人了。

在这里,大家又要看到我这一生中不断出现的和我的目的适得其反的事情,这些事情往往在我认为已经可以达到目的时候,却使我走到和我的目的正相反的地方去了。汪杜尔时常和我谈起关于布朗沙尔神父的事,他是教他作曲的老师,是一个具有卓越天才的有名人物,当时他在伯臧松大教堂担任音乐指挥,现在在凡尔赛的小礼拜堂当音乐指挥。于是我便打算到伯臧松去跟布朗沙尔神父学音乐,我认为这个想法非常合理,以至还说服了妈妈,让她也认为这是个合理的想法。于是她就以她那好铺张的习惯给我准备起行装来了。这样,我的计划是想防止她破产,是想将来能够弥补上由于她的浪费而欠下的亏空,可是在着手执行这个计划的时候,却又使她花费了八百法郎,我为了防止她将来破产反而加速了她的破产。虽然这种举动是很荒唐的,我的心中和妈妈的心中却都充满了幻想,我确信,我所进行的一切对她是有好处的。她则深信我所进行的一切对我是不无裨益的。

我原以为汪杜尔还在安讷西,可以求他写一封介绍信给布朗沙尔神艾,但他已不在那里了。我所有的可做证明的东西就是汪杜尔留给我的一篇四声部的弥撒曲,这是他的作品,也是他亲笔抄写的。我就拿着这件代替介绍信的东西到伯臧松去,路过日内瓦的时候,我看望了几位亲戚,经过尼翁的时候,我去探望了父亲,他和往常一样接待了我,并且答应把我的行李寄到伯减松,因为我骑着马,行李随后才能到达。我终于来到了伯臧松,布朗沙尔神父很好地接待了我,答应教我音乐,并且表示愿意尽量照拂我。在我们正要开始的时候,父亲寄来了一封信,说我的行李在瑞士边境的鲁斯被法国关卡扣留并没收了。这消息把我吓坏了,我就尽量托我在伯臧松刚认识的几个熟人打听一下没收的原因,因为我确信里面没有一点违禁品,我想象不出我的行李是根据什么理由被没收的。最后,我知道了原因,我必须介绍一下,因为这是非常有趣的事。

我在尚贝里认识了一位上了年纪的里昂人,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名叫杜维叶。他在摄政时代的签证局做过事,由于赋闲便来到这里的土地登记处工作。他和上流社会人士交往过,不仅有才能,而且有学问,为人温和有礼,他也懂得音乐,我们两人当时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在那些粗俗不堪的人们中间,我们格外显得亲近。他和巴黎方面有一些通讯关系,常供给他一些无谓的小品文,一些昙花一现的新奇作品,这些作品也不知为什么就传播起来,也不知怎样就无声无息了,要是没有人提起,永远不会有人再想到它们。我曾带他到妈妈这里来吃过几次饭,可以说他是有意和我要好,为了博得我的欢心,他想设法使我也爱上这些毫无价值的东西,其实我一向就讨厌这种无聊的文章,我是这一辈子也不会谈这类东西的。为了不使他扫兴,我只好收下这些宝贵的纸片,顺手就把它们装进衣袋里,除了找手纸用时,我再也不会想起它们来,因为这是它们唯一的用途。真不巧,这些可恶的文章有一篇丢在我只穿过两三次的新礼服上衣的口袋里了,那身礼服是我和同事们应酬时穿的。这篇东西是让塞尼优斯教派作家模拟拉辛的悲剧《密特里达德》里最优美的一幕而写的一篇游戏诗文,文字索然寡味,我连十行也没有读,由于不慎就把它丢在衣袋里了,因而造成了我的行李被扣押的原因。关卡的官吏们把我的行李开列了一个清单,清单前面加了一篇洋洋大观的检验书,检验书上首先断定这个文件来自日内瓦,是准备到法国印刷和散发的,于是他们就借题发挥。对上帝和教会的敌人大加责难,对他们自己的虔诚警惕则大加颂扬,说正是由于警惕性高才制止了这个万恶阴谋的实现。毫无疑问,他们认为我的衬衣也有异教气味,因为他们根据这张可怕的小纸片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没收了。由于我想不出什么办法,我始终也没得到我那可怜的行李如何处理的消息。去找那些税务机关里的官吏们时,他们向我要这个说明,那个单据,这个证明,那个记录,手续十分复杂,简直叫我堕入迷魂阵中,我只好干脆把行李全都不要了。我非常后悔没有把鲁斯关卡的那分检验书留下来,要是把它收集到准备随同本书一并出版的资料集里,一定会显得特别引人注意。

这项损失使我在布朗沙尔神父那里还没学到什么就不得不立刻返回尚贝里。看到我无论干什么都不走运,经过全盘考虑以后,我决定一心一意地和妈妈待在一起,听凭她的命运的支配,和她苦乐相共,也决不再为自己无能为力的将来枉费心机了。她就象我给她带来宝贝一样地欢迎了我,又慢慢地把我的衣物添置起来;我的不幸对她对我都是相当大的,但是差不多和事情的发生一样快,不久我们就把它忘掉了。

这次的不幸虽然给我对音乐所抱的热望泼了冷水,我却始终不遗余力地在研究拉莫的那本书,由于苦心钻研,终于对它有了理解,并且试写了几支小曲,成绩倒还不错,因而又增加了我的勇气。安特勒蒙侯爵的儿子贝勒加德伯爵在奥古斯特王逝世以后就从德累斯顿回来了。他在巴黎住过很久,非常喜爱音乐,对于拉莫的音乐更是爱之若狂。他的兄弟南济伯爵会拉小提琴,他们的妹妹拉尔杜尔伯爵夫人会唱歌。这一切便使音乐在尚贝里盛行起来。他们举办了一个公开的音乐会,最初曾打算请我担任指挥,然而不久就看出我不胜任,于是另做了安排。我仍然把我作的几支小曲拿去演奏,其中有一支合唱曲大受人们的欢迎,这当然还不能算作很成熟的作品,不过其中却充满着新的曲调和引人入胜的音节,人们决想不到作者就是我。这些先生们不相信我这个连乐谱还读不好的人竟能作出相当不错的曲子来,他们怀疑我可能是拿别人的劳动成果充当自己的。为了证明真伪,有一天早晨,南济伯爵拿着克莱朗波的一支合唱曲来找我;他说,为了使这个曲子便于演唱,他已经给它变了调,但是由于一变调,克莱朗波写的伴奏部分就不能演奏了,要我给它另配个伴奏低音部。我回答说,这是一件相当繁重的工作,不能马上做到。他以为我是在寻找脱身的借口,就逼着我至少要写一个宣叙调的低音部。我答应了,当然作得不甚好,因为我不论作什么事,必须在毫不紧张的情况下从容不迫地去做,但这次我作的至少合乎规则,而且是当着他的面作的,这样他就不能怀疑我不懂作曲的基本原理了。也正因为这样,我的那些女学生才没退学,不过我对音乐的兴趣开始有些冷淡了,因为举行一个音乐会,人们竟没把我放在眼里。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和约缔结了,法国军队又越过山回来了。有许多军官来看望妈妈。其中有奥尔良团的团长劳特莱克伯爵,后来他当了驻日内瓦的全权大使,最后成了法兰西的元帅。妈妈把我介绍给他。他听了妈妈说的一番话后,似乎对我很关心,向我许下了不少诺言,可是,直到他临死的那一年,在我已不需要他的时候,他才想起了自己的那些诺言。年轻的桑奈克太尔侯爵也在同时到达尚贝里,他的父亲当时是驻都灵的大使。有一天,他在孟顿夫人家吃晚饭,正好我也在座。饭后大家谈起了音乐,他非常熟悉音乐,当时《耶弗大》这个歌剧正十分流行,他便谈起了这个歌剧,并叫人把谱子拿来。他提议要和我一同唱这个歌剧,使我感到十分狼狈。他打开曲谱,正碰上那段著名的二重唱:

人间,地狱,甚至天堂,

都要在主的面前战栗。

他问我:“你愿意唱几个音部?我来唱这六个音部。”我还不习惯法国音乐中的那种急促的节奏,虽然我有时也勉强唱过几段,但不了解一个人怎么能够同时唱六个音部,就是同时唱两个音部也不行啊。在音乐中,使我最感头痛的就是迅速地从一个音都跳到另一音部,同时眼睛还要看着整个乐谱。由于看到我当时那种推托的样子,桑奈克太尔先生显然怀疑我不懂音乐。也许就是为了验证我到底会不会,他才要我把他打算献给孟顿小姐的一支曲子记录下来。这件事我是无法推辞的。于是他唱我记,我并没请他重唱多少次就记下来了。   然后,他把我记录的谱子看了一遍,认为我所记的一点不差,非常准确。他因为亲眼看到了我刚才为难的情况,就对这项微小的成绩大加赞扬。说起来,这本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其实,我是很通音乐的;我所缺乏的只是那种一看就会的聪明劲儿,这是我在任何事情上也不行的,而在音乐方面,只有经过长期的练习才能达到这种程度。不管怎样,难得他想的这么周到,要在大家和我个人的心目中消除当时我所受到的那点小小的挫折,他这种盛情美意我总是十分感激的。十二年或十五年之后,在巴黎各种人家里我又遇见了他,我曾多次想向他提起这件事,向他表示我到现在仍记忆犹新。但是,他在那以后双目失明了,我怕回忆当年那些事情会引起他的伤感,所以就没有谈。

我正在接近一个转折点,我过去的生活开始从这里过渡到现在的生活。从那时一直保持到现在的一些友谊关系,对我说来都成为非常宝贵的了。这些友谊往往使我对那个愉快的、默默无闻的时期感到留恋,那时自称是我的朋友的人们,都是爱我这个人而跟我交朋友,他们对我的友情纯粹出于至诚,而不是出于和一个名人来往的虚荣心,也不是居心寻求更多的机会来损害他。我和老友果弗古尔的相识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尽管有人用种种手段离间我们,他却永远是我的好友。永远!可惜的是,唉!他最近去世了。但是,他只是在生命终了的时候才停止了对我的友爱,我们的友谊只是由于他的去世才告结束。果弗古尔先生是世界上罕见的好人。凡是见到他的人没有不爱他的,和他一同生活,就不能不和他结下深厚的友谊。在我一生之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比他更磊落爽朗,更和蔼可亲,更恬静淡泊,显出更多的感情和智慧,博得人们更多的信赖。不管是怎样拘谨的人和他都会一见如故,就象相交有二十年之久那样亲密。连我这样一个见到生人就侷促不安的人,和他初次见面也毫无不自然的感觉。他的风度,他的声调,他的言谈和他的仪表完全谐调。他的嗓音清脆、饱满、响亮,是一种雄壮有力的优美低音,能充满你的耳鼓,响到你的心房。没有人能象他那样总是那么愉快、那么和蔼,没有人能有他那样的真诚朴实的风度,也没有人能象他那样既有纯朴的才华又有高尚的修养。除此而外,他还有一颗爱人的心,而且是一颗过分多情的心。他有一种为人帮忙不大选择对象的性格,热心帮助朋友,更确切地说。他能帮助谁就做谁的朋友。他能满腔热情地办别人的事,同时又十分巧妙地安排自己的事。果弗古尔是一个普通钟表匠的儿子,他本人也做过钟表匠。但是,他的风度和他的才干召唤他走向另一个社会圈子,而他不久就进入了。他和当时驻日内瓦的法国代表克洛苏尔先生结识以后,两人十分要好。克洛苏尔在巴黎给他介绍了一些对他有用的朋友。他通过这些人获得了供应瓦莱州食盐的职务,每年可有两万利物儿的收入。他的运气总算不错了,在男人方面就到此为止,但在女人方面,则有应接不暇之势,他不能不加以选择,并且做到了如愿以偿。最稀奇、最值得敬佩的是,尽管他和各种身分的人都有交往,可是他无论到什么地方,人们都喜爱他,都欢迎他,他从没有受过任何人的嫉妒和憎恨,我相信他这一辈子一直到死也没遇到过一个仇人。幸福的人啊!他每年都要到埃克司温泉浴场来,附近一带的上流社会的人全聚集在那里。他和萨瓦的所有贵族都有来往,他从埃克司到尚贝里来探望贝勒加德伯爵和伯爵的父亲安特勒蒙侯爵。妈妈就是在这位候爵家和他相识并将我介绍给他的。这种一面之交似乎谈不上什么友谊,其间又中断了多年,但是在我以后要叙述的场合中我们又见面了,并且成了莫逆之交。因此,我就满可以谈谈这位十分亲密的朋友了;但是,即使我不是出于任何个人利害关系而追念他,对于象他这样一个有吸引力的、得天独厚的人。我认为,为了人类的荣誉也是应该永志不忘的。这个十分可爱的人和其他人一样,也有自己的缺点,读者以后可以看到;但是,他如果没有这些缺点。说不定就不会那样可爱了。为了能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他也应该有些需要别人原谅的事情。

这个时期,我和另一个人也有过来往;这一来往一直没有停止过,并且还不断地以追求世俗的幸福——这种追求在一个人的心中是多么难以混灭啊?——诱惑我。这个人就是孔济埃先生,他是萨瓦的绅士,当时既年轻又可爱,一时高兴想学音乐,更确切地说,要结识我这个教音乐的人。他除了具有艺术的天才与爱好以外,还有一种非常可亲的温柔性格,我十分看重有这种性格的人,所以不久我们就成了莫逆之交。正在我头脑中开始滋长着的那种文学与哲学的萌芽,只要稍一培养和激励就能完全发育起来,这时候,我在同他的交往中正遇到了这种培养和激励。孔济埃先生对音乐没有多大天赋,这对我说来却是一件好事,教课的时间完全消磨在练习音阶以外的事情上了。我们吃早点,闲谈,阅读新的出版物,对音乐则只字不提。当时伏尔泰和普鲁士皇太子的通信正名噪一时,我们常常谈论这两位著名人物。后者不久就登基了,当时已经部分地显露出他日后将成为什么样的人;另一位,当时所受的诋毁正如现在所受到的赞美,这使我们对他的不幸深感同情,这种往往与伟大天才俱来的不幸当时仿佛专钉住他似的。普鲁士皇太子年轻时很少幸福,而伏尔泰生来就象是一辈子不能享福的人。由于我们关心这两个人,于是也关心起和他们有关的一切。我们把伏尔泰所写的文章都读了,一篇也没有漏掉。我对他的作品所发生的兴趣,引起我要学会用优雅的风格写文章的愿望,于是我竭力模仿这位作家文章的绚丽色彩,他的作品的优美文笔已经使我入了迷。过了不久,他的《哲学书简》出版了。虽然这并不是他最好的著作,然而正是这些书信有力地吸引我去探求知识,这种新产生的兴趣。从此就一直没有息灭。

但是,我真正完全献身于知识的时机尚未到来。我的性情始终还有些轻浮,那种想东奔西跑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一有所减少,而且这时华伦夫人的生活方式还助长了这种癖好。对于我那喜欢孤独的性情说来,她这里可真是太乱了。每天都有一些陌生人川流不息地从各处到她这里来,我确信这些人所想的无非是各按自己的方式来欺骗她,这种情况使我日益感到住在这里真是一种苦刑。我自从在妈妈的信赖中接替了克洛德·阿奈的位置以后,我对于她的景况知道得更清楚了,那种每况愈下的情形使我感到恐慌。我曾无数次向她提出忠告,央求,恳请,发誓许愿,结果一概无效。我曾跪在她的脚下,再三向她说明正在威胁着她的灾难,竭力劝她紧缩开支,并提议首先从我身上开始,我向她说,在年轻的时候忍受点艰难,要比欠下很多债,到了老年陷入困境,受到债主们的逼迫强得多。她体会到我的满腔热诚,也和我抱有同感,她满口答应了我,说得恳切动人。但是,只要来一个无赖汉,她便立刻都忘掉了。在千百次证明我的忠告无效以后,除了闭眼不看我无力防止的灾难外,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我既看守不住家门,只好离开这里去尼翁,日内瓦、里昂作一些短暂的旅行。这种旅行使我暂时忘却了内心的愁苦,但同时又由于我的花费而增加了产生愁苦的根由。我可以发誓,如果我节省开支真能使妈妈得到好处的话,我是情愿不花一文钱的。但是,我确实知道,我省下来的钱也要溜到那些骗子的手里去,所以我便利用她有求必应的弱点来和他们分享了。我就好象一只从屠宰场出来的狗,既然保不住那块肉,就不如叼走我自己的那一份。

出门旅行是不难找到借口的;单单妈妈的事也就有的是借口。她和各处都有来往,都有要接治或办理的事,这就需要委托一个稳妥可靠的人去办。她只愿意派我去,我也正希望出门,这就不可避免地使我过着一种东奔西跑的生活。这些旅行使我得以结识一些有用的人,他们以后都成了我的良朋益友。顺便提一下,有一个在里昂认识的佩里雄先生,就他对我表示的好感说来,我很后悔没有能继续和他来往。至于我和好心的巴里索结识的经过,等到适当的时候再谈。在格勒诺布尔,我认识了代邦夫人以及德巴尔东南谢议长的夫人,她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女人,如果我能常去拜访她,她一定会对我发生好感的。在日内瓦,我认识了法国代表克洛苏尔先生,他常和我谈起我的母亲,虽然她已经去世很久了,往事仍在他心头索回。另外我还结识了巴里约父子,父亲把我叫作他的孙儿,他是一个令人非常喜欢与之交往的人,也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可尊敬的人物之一。在共和国的动荡期间,这两位公民参加到互相敌对的党派中去:儿子参加了平民党,父亲加入了政府党。当人们于一七三七年拿起武器的时候,我正在日内瓦,亲眼看到他们父子二人都全副武装从同一幢房子里走出来,父亲往市政厅方面走去,儿子则前往自己的集会地点,两人明明知道,两小时后一定会重新相遇,面对面站着并互相残杀起来,这种可怕的情景留给我的印象是那样深刻,以致我发誓:假如我恢复了公民权的话,我决不投入任何内战,并且永远不在国内用武力支持自由,既不用个人行动支持,也不用言论支持。我能够证明,我曾在一个极其微妙的情况下遵守了这个誓言,这种审慎的态度,我认为是应该得到赞许的。

那时候,我还没感到武装起来的日内瓦在我心里激起的这初期的爱国热情。由于一件应该由我负责的十分严重的事件,读者可以看出我离这种爱国热情还远着呢,这个事件我当时忘了谈它,现在却不该略而不谈了。

我的舅父贝纳尔前几年为领导建筑他所设计的查尔斯顿城前往卡罗来纳。他不久就在那里去世了。我那可怜的表兄也为效忠普鲁士王而捐躯,这样我的舅母就差不多同时失去了丈夫和儿子。这种丧夫折子的损失,使她对我这样一个仅存的近亲增加了几分亲热。我到日内瓦去的时候便住在她家,闲来无事就翻阅舅父遗留下的书籍和文件。我发现了许多有趣的著作和别人料想不到的书信。我的舅母对于这堆破烂旧书是不太重视的,我愿意拿走什么就可以拿走什么。我只看中了两、三本由我的外祖父贝纳尔牧师批注过的书,其中有罗霍尔特的四开本的“遗著”,这本书的空白边上写满了非常精湛的注解,它使我对数学产生了爱好。这本书以后就一直放在华伦夫人的藏书之中,很可惜我没有把它保藏下来。除了这些书籍外,我还拿了五、六本手稿,唯一的一个印刷本,是著名的米舍利·杜克莱所写的一份文件,他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可惜性情过于好动,遭到日内瓦官员们极为残酷的迫害,最近死在阿尔贝的城堡中,他被监禁在那里好多年了,据说是因为他曾参预了伯尔尼的阴谋事件。

这份文件是对日内瓦大而无当的筑城计划的一个相当正确的批评。该计划已经部分地付诸实施,一些专家由于不了解议会实行这个宏伟计划的秘密目的,曾对该计划极力加以讽刺。米舍利先生因不赞成这个计划,被筑城委员会开除了。然而他认为,不用说自己是二百人议会中的议员,就是以公民的资格也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于是写了这个文件,并且轻率地印了出来,虽然并未发行。他只印了二百份,分发给议员,此项印刷品完全被邮局根据小议会的命令扣留了。我在舅父的文件中找到了这份文件以及他的答辩书,我把这份文件与答辩书都拿走了。我作的这次旅行是在我离开土地登记处以后不久,当时我和担任处长的果克赛里律师仍保持相当的交情。以后不久,关税局长请我作他儿子的教父,并且请果克赛里夫人作教母。这种荣誉简直使我晕头转向,我对同这位律师有了如此亲近的关系感到自豪,为了要显示自己能够当得起这样巨大的荣誉,我一定要装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的样子。

由于这种想法,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把米舍利先生的印刷文件拿给他看,那的确是一份稀有的文件,很可以拿来向他证明我是属于知道政府机密的日内瓦的名人之列。但是,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谨慎动机,我没有把我舅父对这份文件的答辩书拿给他,也许因为那是一份手稿,而律师先生所需要的只是印刷品。然而,他非常了解我愚蠢地交给他的那份文件的宝贵价值。从此我就没能收回它,也没有再见到它。后来,我深信无论再费多大力气也要不回来了,使索性做了个人情,把他所强占的东西变成了给他的赠品。毫无疑问,他一定拿着这份十分稀奇而毕竟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的文件到都灵宫廷大肆吹嘘去了,并且还一定会想尽办法要按照这个文件可能的售价来索取一大笔钱。所幸在未来的一切不测风云之中,撒丁王围攻日内瓦是一件可能性最小的事。可是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么,我由于愚蠢的虚荣心而把这个要塞的最大缺点透露给它的资格最老的敌人,这就成为一件应该永远自责的憾事了。

我就这样在音乐与医药,以及在制定种种计划和到各处旅行之间消磨了两三年,不断从这件事转向另一件事,不知道一定要干什么。然而,我对学问也渐渐发生了爱好,常去拜访作家,听他们谈论文学,有时自己也插上几句,但我与其说是对书中的内容有所了解,不如说是在玩弄书上的佶屈聋牙的词语。在我去日内瓦的时候。有时顺便去探望我亲爱的老友西蒙先生,由于他把他从巴耶或从哥罗米埃斯那里所得到的学术界的最新消息讲给我听。使我增高了求知的热情。在尚贝里我也常常和一位多明我会的修士见面,他是一位物理学教授,一个很和善的教士,他的名字我现在已经忘记了,常常作一些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的小试验。有一次,我曾打算学他的办法制造密写墨水,我在玻璃瓶里装了多半瓶生石灰、硫化砷和水,用寨子紧紧塞好,差不多就在同时瓶内剧烈地沸腾起来,我赶紧跑过去,想打开瓶塞,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瓶子象颗炸弹似的爆炸了,溅了我一脸。我咽了一口硫化砷和石灰的混合物,结果差一点儿要了我的命。以后,我当了六个星期的瞎子,从此我明白了,不懂物理实验的原理就不能乱动手。

这个意外事件对我的健康说来可真不是时候,因为最近一个时期我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坏了。我真不明白,我的体格本来很好,又没有任何过分的嗜好,为什么现在明显地一天天衰弱下去。我的体格相当魁梧,胸部也很宽,我的呼吸本应是舒畅的,然而我却经常气短,有时觉得很憋闷,不由地就发起喘来,而且有时心跳,有时吐血;后来,我开始经常发烧,而且一直没有痊癒过。我的内脏没有任何毛病,又没有作过任何有伤身体的事,为什么在青春时期竟到了这样的地步呢?

俗话说:“创毁剑鞘”。我的情况正是这样。我的激情给我以生命力,同时也伤害了我。或许有人问:哪些激情呢?一些不值一提的事,一些极端幼稚的事,但这些事却使我就象是要占有海伦,或者要登上统治世界的宝座那样激动起来。首先是关于女人的事。当我占有了一个女人的时候,我的感官虽然安定了,但我的心却依旧不能平静。在炽烈的肉欲的快感中,爱的需求在吞食着我。我有了一个温情的妈妈,一个亲爱的女友;但是我还需要一个情妇。于是我就将一个想象中情妇放在妈妈的位置上,为了哄骗我自己,我千百次地变换她的形象。当我拥抱着她的时候,如果我意识到躺在自己怀里的是妈妈,即使我拥抱得同样有力,我的欲望也会息灭;虽然我为妈妈的温存而落泪,我却享受不到快乐。肉欲的快乐啊!这是男人命中注定的一部分吗?唉!即使我这一生中只有一次尝到了爱的全部欢乐,我也不相信我这个孱弱的身体能够经受得住,我可能当场死去的。

因此,我终日受着这种没有对象的爱情的煎熬,也许正是这种爱情才更消耗精力。想到可怜的妈妈的境遇每况愈下,想到她那种不审慎的行为不久就必然要使她彻底破产,我忧心忡仲,焦灼万分。我那可怕的想象总是走在不幸事件的前面,不断向我描绘出那个极可怕的不幸的情景及其后果。我预见到,我将要为穷困所迫而必须离开我已为之献出生命、而且缺了她我就不能享受到生活乐趣的那个女人。我所以总是心神不宁,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欲望和担忧互相交替地侵蚀着我。

音乐对我说来是另一种激情,虽然不十分炽烈,但也同样耗费我的精力,因为我对它也入了迷。我拚命钻研拉莫的那些难懂的著作,虽然我的记忆力已不听我使唤,我还是固执地加重它的负担。为了教音乐课我不断地东奔西跑;此外我还编写了一大堆乐曲,时常要通宵抄写乐谱。但是,为什么要提到这些经常性的工作呢?在我这轻佻的头脑中所想的一切蠢事,那些为时短暂、只占一天时光的爱好:一次旅行,一次音乐会,一顿晚餐,一次散步,读一本小说,看一出喜剧,所有这一切无须事先考虑安排就可以享受到的快乐或办得到的事情,对我说来都同样可以成为十分强烈的激情,当它们变得热烈可笑的时候,都能把我折腾得够呛。克利弗兰的虚构的不幸,(我曾疯狂地阅读《克利弗兰》一书,而且屡次中断、又屡次拾起来,)我敢说,比我自己的不幸更叫我难过。

有一个曾在俄国彼得大帝的宫廷里做过事的名叫巴格莱的日内瓦人,他是我见过的最无耻最荒唐的人。他经常装着一脑袋和他一样荒唐的计划,他把百万巨款说得易如反掌,而一无所有他也毫不在意。他有件纠纷要在元老院解决,所以到尚贝里来了,一来就把妈妈笼络住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他慷慨地给妈妈拿出了他那许多一本万利的宝贵计划,而把妈妈仅有的那点银币一块一块地骗走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人,他也看得出来;对于我这样的人,看出我的心意当然是不难的。他不惜用种种卑鄙手段来巴结我。他会走几步棋,便提议教我下棋。我几乎是迫不得已才试了一试;刚刚学会了一点走法,我的进步就非常之快,第一局快完时,我就用他开始时让我的堡垒将了他的军。只这一下,我就变成了棋迷。我买棋盘棋子,买加拉布来的棋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再也不出门了。我日日夜夜进行钻研,努力把所有的布局都记在心里,不管好歹一个劲儿往脑子里装,自己跟自己片刻不停、没完没了地下起棋来。经过两三个月的苦练和不可想象的努力,我就到咖啡馆去了。那时我面黄肌瘦,差不多象一个傻子。我要试一试手,就和巴格莱先生再杀一场;第一盘我输了,第二盘我又输了,一直输到二十盘;我脑袋里的那些走法全乱套了,我的想象力也完全迟钝了,眼前的一切仿佛在云雾中一样。每逢我拿起菲里多尔或斯达马的棋谱,练习和研究各种布局时,结果还是和上次一样:由于极度疲劳而造成的精力衰竭,我的棋下得比以前更糟了。而且,就是我把棋暂时放下一个时期或者努力继续钻研,也总是和那第一次下棋一样,一点进步也没有。我的程度,始终是第一次下棋终局时那个程度。我就是再练习千百年,也不过是拿堡垒将巴格莱的军的水平而已,其他一点进展也不会有。大家一定会说,这个时间消磨得真好!不错!我的确用去了不少时间。我只是到了精力实在难以继续的时候,才放下了这最初的尝试。我从房间里出来时,简直象个从墓穴里出来的人,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恐怕也是不久于人世的。人们不难想见,象我这样气质的一个人,而且是在青年时期,要想保持健康确实是困难的啊!

身体的衰弱,也影响了我的情绪,使我那好作奇思异想的热情冷淡了一些。由于感到体力衰退,我变得比较安定了,一心只想旅行的热望也有所减低。我比以前喜欢呆在家里了,我感到的不是烦恼,而是忧郁。病态的敏感代替了激情,沮丧变成了悲伤;我时常无缘无故地叹息落泪,我觉得还没享受到人生的乐趣,生命就要逝去。想到我那可怜的妈妈行将陷入破产的凄惨境地,我心中十分难过;我敢说,我唯一悲伤的,就是我要离开她,使她处于一种凄凉的境地。最后,我完全病倒了。她用远胜过母亲对儿女的心肠来照料我,这对她本人说来,倒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不仅使她不再去关心她那各式各样的计划,同时还可以避开那些给她乱出主意的人。如果死亡在那时来临的话,那该是多么甜蜜呀!虽说我没享受到多少人生的幸福,但我也没有遭遇到多少人生的不幸。我那恬静的灵魂,可以在尚未痛感人间的不公正之前安然离去,这种不公正使生与死都受到了毒害。我堪以自慰的是,在我的同命者身上还保持着我的存在,这也就是虽死犹生啊。如果我对她的命运没有什么忧虑的话,我死的时候就会象安然入睡一样;而且这些忧虑的本身又由于有一个温柔多情的对象,痛苦也就减轻了。我常对她说:“你是我整个身心的保护者,你要让我感到幸福啊。”有两三次,在我病得最厉害的时候,我夜里从床上爬起来,拖着有病的身子摸到她的房里,向她提出一些劝告,这些劝告,我敢说,都是非常正确和明智的,而最突出的一点还是我对她的命运的关切。眼泪好象是我的营养品和药物,我坐在她身边的床沿上,握着她的双手,和她一同洒下的眼泪,使我的精神又恢复起来了。这种夜间谈话有时长达几小时,当我回到自己屋子的时候,我觉得比去的时候好了许多。她对我许下的诺言,给我的希望,使我感到欣慰,一切烦恼都消失了,于是我就怀着听凭上帝安排的宁静心情安然地入睡了。假如我在这个时候死去,我是不会感到死亡是多么痛苦的。上帝呀,我这一生经历了多少人间恨事,经历了使我生活动荡不安的多少风暴,以致生命对我说来简直成了一种负担,但愿结束这一切的死亡来临的时候,它会象当年一样,不会让我感到更大的痛苦吧!

由于她的百般照顾、细心看护和令人难以置信的关怀,她终于把我救活了,而且,的确也只有她能够这样做。我不太相信医生们的医疗,却非常相信一个挚友的照顾:同我们的幸福休戚相关的事情总是要比任何其他事情做得更好些。如果说生活中真有一种快乐的感觉,那一定是我们现在所感到的两人相依为命的那种感觉。我们相互间的爱恋并未因此而日益增长,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在我们这种极质朴的爱恋中,却产生了一种令人说不出来的更亲密、更动人心弦的关系。我完全成了她的作品,完全变成了她的孩子,她比我的生身母亲还亲。我们不知不觉地已经谁也离不开谁了,我们的生命也仿佛糅合在一起了,我们不仅感到谁都需要谁,而且还觉得只要两人在一起就什么都满足了。我们已经习惯于不再考虑我们身外的一切事物,而把我们的幸福和一切愿望完全寄托在两人的互相占有中。我们的这种占有可能是人世上绝无仅有的占有;这不是我前面说过的那种一般爱情上的占有,而是某种更本质的占有,它不是基于情欲、性、年龄、容貌,而是基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切,除非死亡,就绝不能丧失的那一切。

这一如此可贵的转折,为什么没有为她和我的此后余生带来长久的幸福呢?这不是我的过错,我深信这一点,我对此感到宽慰。这也决不是她的过错,至少她不是故意的。但是事情注定了:人的不可制服的本性又占了上风。不过,那不幸的结局也不是一下子发生的。感谢上天的安排,曾有过一个间隔期间:短暂而宝贵的间隔期间啊!它不是由于我的过错而终止的,我也不能怪自己没有很好地加以利用。

虽然我的大病痊癒了,但精力并未复原,我的胸部还在发疼,余留的微烧始终未退,一直软弱无力。我只想在我所喜爱的女人身边度我的余生,使她永不放弃她所下的决心,叫她知道幸福生活的真正所在,并尽我的力量使她成为幸福的人,除此以外,我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但是我不仅认为而且也感觉到在一所阴暗凄凉的房子里,两人寂寞无聊地终日对坐,最后也会感到愁闷的。改变这种状况的机会不用找,自已就来了。妈妈认为我应该喝牛奶,并且要我到乡下去喝。我表示,只要她和我一块儿去,我就同意。这一要求她马上就答应了,问题只在于选择什么地点。郊外的那个园子谈不上真正的乡下,四周又有别人家的房子和花园,没有一点儿可作乡居之所的吸引力。再说,自从阿奈去世以后,为了节约,我们已经不要这个园子了,我们也无心去照顾园中的植物。由于我们还有许多其他的事情要做,放弃这样一个简陋的地方,并不使我们感到惋惜。

现在,我趁她对城市生活发生厌倦的时机,建议她索性离开城市,搬到幽静的地方去住,在那里找一所离城较远的小房子,使那些讨厌鬼再也找不到我们。如果她这样做了的话,则由她的守护天使和我的守护天使启示给我的这个主意,很可能使我们一直到死过着幸福安静的生活。然而,这并不是我们注定要享的福分。妈妈过惯了豪华生活,她注定要遭受的穷困和不幸带来的种种痛苦,使她不致过分留恋人生。至于我,这个各种灾难的牺牲品,注定要留在社会上,以便有一天能给任何热爱公众幸福,热爱正义,不靠同伙支持,不靠党派庇护,单凭自己的正直而敢于公开向人类说真话的人做个榜样。

一种不幸的顾虑把她抱住了。她怕得罪房主人,不敢离开她那所破房子。她对我说:“你的隐居计划非常好,也很合我的心意,不过,过隐居生活也需要钱呀,放弃我这所监牢般的房子,就有失去饭碗的危险,当我们在树林里找不到饭吃的时候,还得到城里来找。为了避免这种麻烦,我们最好不要完全离开城市。我们就继续给圣劳朗伯爵那点房租吧!这样他就不致停止我的年金。我们要设法找所小房子,它离城的距离可以使你享受生活的安静,又在必要时可以随时回城里来。”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找了一些时候,我们就决定居住在沙尔麦特村属于孔济埃先生的一段土地上;这个地方就在尚贝里旁边,但是很僻静,仿佛离城有百里之遥。在两座相当高的山丘之间,有一个南北向的小山谷,山谷底部的乱石和灌木丛中有一道溪水,沿着这个山谷,在半山腰间疏疏落落地座落着几所房子,任何一个喜欢在比较偏僻比较荒野的地方过隐居生活的人,对这里都会非常满意。我们看了两三处房子,最后选择了最漂亮的一所,这所房子的所有人是一位正在服役的贵族,名叫诺厄莱。房子很适于居住。前面是一座高合式的花园,上面是一片葡萄园。下面是果树,对面是一个小小的栗树林,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处泉水;再上一些,山上有作牧场用的草地,总之,对我们所要建立田园生活必要的一切应有尽有。据我记忆所及,我们大概是在一七三六年的夏末住到那里去的。我们第一夜在那里睡下的时候,我真是快活极了。我拥抱着这位可爱的女友,欣喜若狂,激动得睁着泪汪汪的双眼对她说道:“哦,妈妈,这真是幸福和纯洁的住所啊。我们要是在这里找不到幸福和纯洁,那就别到其他地方去找了。”

谢选骏指出:人说——“忏悔录从属于卢梭思想的整个体系,一句话概括,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天赋超出常人的人,不通过有序安排的教育,如何摆脱加之于他的,先定的败坏的环境。它与卢梭的另一本著作爱弥尔对应,后者讲如何通过预先安排的教育使得天赋一般的人成为一个特殊的有德者。忏悔录既是卢梭本人的自传,也不完全是他的自传。它更像是一种类型的人的成长史,因而是一个模版和典范的存在。至于它值不值得读,因人而异。对于研究者而言,它既是一个自传作品,也是卢梭整体思想中的重要一环。当然值得反复阅读。对于非研究者而言,这本书仍然提供给了我们了解卢梭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抓住书中小黄段子的读者而言,这本书几乎没有价值。因为这不是一部完全反映作者生活样态的作品,其中杜撰,故意错写的地方不少。当然不是说那些小黄段子是编造的,并不是作者的意愿。既然你读书只想读出自己既有的观念,而不是试图理解作者想表达什么,读任何书都没有意义。”

我看——卢梭作为“民主自由教”的创始人,其思想感情的发展是从比他年长得多的老女人那里开始的——这不知为什么让我想起了“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思想感情的发展也是从比他年长得多的老女人那里开始的——伊斯兰教和“民主自由教”类似,都是一种“敌基督”的教,而它们创始人的思想感情的发展都是从比他们年长得多的老女人那里开始的……这种异乎寻常地雷同,说明了什么问题?而信奉民主自由教的法国新闻界还特别喜欢讽刺挖苦伊斯兰教的创始人……这又说明了什么问题?是恶性竞争吗?难怪法国这么喜欢收留穆斯林!



【第六章】


Hoc erat in votis: modus agri non ita magnus,

Hortus ubi et tecto vicinus jugis aquae fons, 

Et Paulum sylvae super his foret……

我不能接着说:

  Anctius atque

  Di melius fecere.

但是,没关系,我什么都不要了。我甚至不要所有权,只要我能享受就够了。我早就说过,而且也体会到,所有者和占有者往往是完全不同的人,即使把丈夫和情夫间的区别撇开不谈。

我一生中的短暂的幸福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使我有权利说我不曾虚度此生的那些恬静的但迅即逝去的时光,就是这时开始的。宝贵而令人留恋的时光呀!请再为我开始一次你们那可爱的历程吧;如果可能的话,请在我的回忆里走得慢一些,虽然实际上你们都是那样飞快地过去了。怎样才能把这段动人而单纯的记述按我的意愿写得很长呢?怎样才能把同样的事情反复重述,却不叫读者和我自己都感到厌烦呢?再说,如果这一切都是具体的事实、行为和言谈,我还能够描写,还能用某种方式把它们表达出来;但是,如果这既没有说过,也没有做过,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而只是感受过和体验过,连我自己除了这种感觉本身以外,也说不出使我感到幸福的其他原因,又怎么能够叙述呢?黎明即起,我感到幸福;散散步,我感到幸福;看见妈妈,我感到幸福;离开她一会儿,我也感到幸福;我在树林和小丘间游荡,我在山谷中徘徊,我读书,我闲暇无事,我在园子里干活儿,我采摘水果,我帮助料理家务——不论到什么地方,幸福步步跟随着我;这种幸福并不是存在于任何可以明确指出的事物中,而完全是在我的身上,片刻也不能离开我。

在我一生中的这个可贵的阶段所发生的一切,在这个阶段我所作、所说和所想的一切,没有一件是我不记得的。在这个时期以前和以后的一些事,有时只是片断地浮现在我的脑际,即使想起来时,也是参差不齐的和零乱的。只有这个时期的事情,我完全记得,当时的情景至今犹历历在目。在年轻时候,我的想象力总是向前展望,现在则只是追溯往事,以甜蜜的回忆来填补我永远失去的希望。我看不出未来有什么可以诱惑我的地方,只有回忆过去,能给我带来乐趣;我现在谈到的那个时期的回忆是那样生动,那样真实,使我常常感到幸福,尽管我有过不少不幸。

关于这些回忆,我只举一个例子,由此可以判断它们,是多么真实多么有力。我们头一砍到沙尔麦特去过夜的那天,妈妈是坐轿子去的,我跟在后面步行。我们走的是一条山路,她的身体又不轻,她怕轿夫们过于劳累,差不多半途上就下了轿,剩下的路程打算步行。在路上,她看见篱笆里面有一个蓝色的东西,就对我说:“瞧!长春花还开着呢!”我从来没有见过长春花,当时也没有弯下腰去看它,而我的眼睛又太近视,站着是不能辨认地上的花草的。对于那棵花,我当时只是漫不经心地瞥了它一眼,从那以后,差不多三十年过去了,我既没再遇见这种花,也不曾注意到这种花。一七六四年,我在克莱希耶和我的朋友贝鲁先生一同登上一座小山,山顶上有一个很漂亮的花厅,我的朋友把它叫做“美景厅”,确是名副其实。那时我采集了一点儿植物标本。我一面往上走,一面不时地朝树丛里看看,我突然间高兴地叫了一声:“啊!长春花!”事实上,也真是长春花。贝鲁看出我非常激动,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希望他以后有一天读了这段文字就能明白。根据这么一件小事给我留下的印象,读者就不难想见那个时期的一切事物给我留下的印象该是多么深刻的了。

不过,野外的空气并未能恢复我原有的健康。我本来就衰弱无力,现在更衰弱了。我连牛奶都消化不了,只好停止饮用。当时正流行着用泉水治病的方法,于是我就试行起泉水疗法来,但我运用得很不得当,以致这种疗法不但未能治好我的病,反倒几乎送了我的命。我每天早晨一起床,就拿着一个大杯子到泉边去,我一边散步一边喝,一直喝了两大瓶泉水。我每顿饭后的酒也完全停止了。我所喝的水和绝大多数的山水差不多,有些硬,不好消化。简单说,不到两个月我就把一向很健全的胃完全弄坏了,吃什么也不能消化,我确信再也没有痊愈的希望了。与此同时,我又突然得了一种病,不论就病的本身来说,还是就它那一直影响我一生的后果来说,都是很奇特的。

有一天早晨,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并不比往日坏,但当我正在移动一个小桌子的时候,突然觉得全身发生了一种几乎不可理解的震动。我想最好把这种变化比作血液中起了一阵暴风,它立刻袭击到我全身。我的动脉跳动得非常激烈,我不仅感觉到跳动,甚至还听得到跳动的声音,特别是颈部动脉的跳动。此外,两个耳朵嗡嗡直响,这种嗡嗡声包括三个甚至四个声音:粗而低沉的声音,较为清晰的好象潺潺流水的声音,尖细的哨音,最后则是我刚才说的那种跳动声;我不必按我的脉搏或用手摸我的身体,就能毫不困难地数出跳动的次数。我耳朵里的这种响声是那样厉害,以致使我失去了以前那种锐敏的听觉,我虽然没有完全变成聋子,但是从那以后,我的听觉迟钝了。

我的惊慌和恐怖是可以想见的。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就躺到了床上。医生也请来了。我颤抖着向他叙述了我的情况,我说我是治不好了。我相信医生也是这样想的,但是他仍然尽了他的职责。他向我罗哩罗嗦地说了许多道理,可是我连一句也没听懂;接着,他便按照他的高明理论开始在我这“不值钱的身体上”采用他的那种医疗法。这种疗法令人难以忍受和感到恶心,而且效果甚微,不久我就厌倦了。过了几个星期,我看病情既不见好,也未恶化,就不顾脉搏的跳动和嗡鸣,索性离开了病床,恢复了我日常的生活。从那以后,也就是说三十年来,这种毛病一分钟也没有离开过我。

在这之前,我是一个很能睡觉的人。有了这种病以后,我就开始失眠,于是我确信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这种想法使我暂时不再为治病的事操心。既然我的生命不能延长,我便决定要尽量利用我还活在世上的那点时间。由于大自然的特殊恩施,即是在这种极不幸的情况下,我那得天独厚的体质居然免除了我在生理上所应受到的痛苦。我虽然厌恶这些声音,却并不为它感到苦恼;而且,除了夜间失眠和经常感到气短外,这种声音并未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任何不便;就是我那感觉气短的毛病,也没有发展到气喘的程度,只是在我要跑路或动作稍微紧张的时候显得厉害一点而已。

这种本应毁灭我的身体的病症,只是消灭了我的激情,我每天都为这种病在我的精神上所产生的良好效果而感谢上天。我可以率直地说,我只是在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死人以后,才开始活着。只是到了这时,我才对我要离开的事物予以应有的重视,开始把我的心思用在一些比较高尚的事情上,就好象我要把早该应尽的、而我至今一直不曾注意到的义务提前完成似的。我常常以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宗教,但我从来没有完全离开宗教,因此,我没有怎样费力就又转向了宗教。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是那样枯燥无味,而在那些认为宗教可以给人以安慰和希望的人们看来,则是那样趣味盎然。在这个问题上,妈妈对我的教导比所有的神学家对我的教导都更有益。

她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对于宗教当然也不例外。这套看法是由一些极不相同的观念——其中有的非常正确,有的非常荒谬——以及一些与她的性格有关的见解和与她所受的教育有关的偏见组成的。一般说来,信徒们自己是什么样就认为上帝也是什么样:善良的人认为上帝是善良的,凶恶的人认为上帝是凶恶的;心中充满仇恨和愤怒的人,只看到有地狱,因为他们愿意叫所有的人都下地狱,而心地温和和善良的人就不相信有地狱。令我感到非常惊异的是,善良的菲内龙在他的《德勒马克》一书中关于地狱的言论,真好象他相信有地狱似的,但是,我希望他当时是在说谎,因为不管多么诚实的人,一旦作了主教,有时就不得不说谎。妈妈对我是不说谎的;她那从来没有怨恨的心灵不可能把上帝想象成为复仇与愤怒之神。关于上帝,一般信徒所看到的仅只是公道和惩罚,她看到的则只是宽容和仁慈。她常常说,如果上帝拿我们的行为来判断我们,那他就太不公道了,因为上帝没有给我们作一个品德端正的人所应具备的条件,如果他要求我们这样,那就是向我们要他没有给过我们的东西。令人奇怪的是,她虽不相信有地狱,却相信有炼狱。这是因为她不知道对恶人的灵魂究竟应当怎么办:既不愿叫恶人的灵魂下地狱,而在他们没有转变以前,又不愿把他们和善人的灵魂放在一起。我们也应该承认:不论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在另一个世界上,恶人的事总是难办的。

还有一件怪事。根据这种主张,关于原罪和赎罪的理论就被推翻了,一股流行的基督教义的基础也被动摇了,而且起码可以说,天主教是不能继续存在了。但是,妈妈是一个好的天主教徒,更确切地说,她自信是个好的天主教徒,她这种自信无疑是出于至诚的。她认为人们对圣经的解释过于教条和呆板,圣经里面所说的关于永恒的苦难的话,她认为是带有侗吓或寓意的性质。耶稣基督的死,在她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上帝之爱的榜样,它教人们要爱上帝,并且也要彼此相爱。一句话,她是忠于她所选择的信仰的,她以十分诚笃的态度承认教会的全部信条;但是,要是一条一条地和她讨论起来,那就会发现她和教会所信仰的完全不同,尽管她始终是服从教会的。

在这个问题上,她所表现出的纯朴和真诚比那些学者们的论争更为雄辩有力,甚至有时叫她的听忏悔师很为难,因为她对自己的听忏悔师是什么事也不隐瞒的。她对他说:“我是个好天主教徒,我愿意永远做一个好天主教徒。我要用我的整个心灵接受圣母教会的决定。我虽不能掌握自己的信仰,但能掌握自己的意志。我要使我的意志完全服从教会,我愿意毫无保留地相信一切。您还要我怎样呢?”

我相信,即使没有产生过基督教的道德,她也会遵奉它的一些原则,因为她的性格和基督教的道德太吻合了。凡是教会明确规定的,她都去做;其实即使没有明确的规定,她也同样会做。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她总是喜欢服从的。如果没有准许她、甚至规定她开斋,她会守斋一直守下去,这完全是为了伺奉上帝,丝毫不是出于谨慎小心的缘故。但是所有这些道德原则都是从属于达维尔先生的原则的,说得更准确些,她看不出其中有任何相抵触的地方。她可以坦然地每天和二十个男人睡觉,这样做既不是出自情欲,也不因此而感到有任何顾忌。我知道有不少虔诚的女人在这件事上的顾忌并不比她多,但是她和她们之间的不同是;她们是由于情欲的诱惑,而妈妈则是被她那诡辩哲学所欺骗。在最令人感动的谈话中,我甚至敢说,在最富有教诲意义的谈话中,她可以平静地谈到这个问题,面部的表情和声调毫无改变,而且一点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协调的地方。如果当时有什么事情打断了她的谈话,随后她会以同样冷静的态度接着谈,因为她真诚地相信所有这些只不过是为了维护社会道德而定的,每个通情达理的人都可以根据情况去解释、奉行或回避,而不会冒亵渎上帝的危险。在这一点上,我的意见虽然和她显然不同,我承认我不敢反驳她,因为要反驳,我就得扮演一个不怎么光彩的角色,一种羞愧之心使我难以启齿。我倒是很想建立一项规则叫别人遵守,同时又极力使自己成为例外,不受它的约束。但是,我不仅知道她的气质可以防止她滥用她的主张,我还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人,如果我自己要求例外,就等于让她把她所喜欢的一切人都算作例外。其实,我只是在谈到她的其他不一致的地方时顺便提一下这点:这在她实际行为上并没有产生过多大影响,而在当时甚至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是,我曾答应要忠实地叙述一下她的主张,我要遵守我的诺言。现在我再来谈谈自己吧。

我发现她的这些处世之道正是我为了使自己心灵摆脱对死亡的恐惧及其后果所需要的,于是我便十分坦然地尽量从这个信赖的源泉中汲取一切。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依恋她了,我真想把我的行将结束的生命完全给了她。由于我对她的加倍的依恋,由于我确信自己在人间的日子已经不长,又由于我对将来的命运处之泰然,结果便出现了一种十分平静、甚至是十分幸福的情况。这种局面缓和了使我们陷于恐惧和希望中的一切激情,从而使我可以无忧无虑地享受我那为时不久的时光。给这些日子增添了乐趣的一件事,那就是我在用一切办法来培养她对田园生活的兴趣。由于我一心要使她爱上她的园子、养禽场、鸽子、母牛,结果我自己也爱上了这一切。我虽然把整天的时间都花在这些事情上,但并没有搅乱我的平静,这比喝牛奶和服用一切药物更有益于我那可怜的身体,更能使我的身体恢复健康。

收获葡萄和水果使我们愉快地度过了那一年的其余时间。加之又处在善良的人们中间,这使我们对田园生活逐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我们怀着极端的惋惜心情看着冬天的来临,回城的时候就好象要被流放似的,而我尤其难过,因为我不认为自己能活到下一个春天,我觉得向沙尔麦特告别就是永别。在离开的时候,我吻了吻那里的土地和树木,尽管已经走得很远,我还不时地回过头来。回城以后,由于我和我的女学生们离开已经很久了,又由于我已失去了城市里的娱乐和社交的兴趣,我就不再出门了,除了妈妈和萨洛蒙先生外,什么人也没有见过。萨洛蒙最近成了我和妈妈的医生,他是个正直而有才气的人,有名的笛卡儿派,他对宇宙法则有相当明智的见解;对我说来,听他那些非常有趣且富有教益的议论比服用他所指定的那些药剂更为有益。一切愚蠢和庸俗的谈话是我所一向不能忍受的;但听取有益的与有丰富内容的谈话,则始终是我最大的愉快,我对这样的谈话从不拒绝。同萨洛蒙先生的谈话使我感到极大兴趣,因为我觉得我们的交谈已经涉及到我那摆脱了束缚的心灵行将获得的高深知识。我由于对他的好感进而发展到喜欢他所谈的课题,于是,我开始寻找一些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他的理论的书籍。那些能把科学与宗教信仰融合在一起的论著,特别是由奥拉托利会和波尔-洛雅勒修道院出版的著作,对我更为相宜。我开始阅读这些书,更确切地说,我是在贪婪地读它们。我碰巧弄到了一本拉密神父写的《科学杂谈》,这是介绍科学论著的一种入门读物。我反复读了它上百遍,并且决定拿这本书作为我的学习手册。最后,虽然我的身体状况欠佳,或者说正因为如此,我觉得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把我逐渐引向研究学问的道路上,而且,我虽然每天都认为已经到了生命的末日,但却更加奋勉地学习起来,就好象要永久活下去似的。别人都说这样用功学习对我有害,我却认为这对我有益,不仅有益于我的心灵,而且有益于我的身体,因为这样专心读书的本身对我就是一件乐事,我不再考虑我的那些疾病,痛苦也就因此而减轻了很多。诚然,这对于我的疾病,实际上不能有所减轻,但是由于我本来没有剧烈的痛苦,我对身体的衰弱,对失眠,对用思考代替活动,也就习以为常了,最后,我把机能的一步步慢慢衰退看作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到死方休的过程了。

这种想法不仅使我摆脱了对生活琐事的挂虑,也使我避开了一直到那时被迫服用的讨厌药品。萨洛蒙承认他的药对我没有什么用,也就不勉强我继续尝那些苦味了,他只是开一些可服可不服的药方来安慰可怜的妈妈,以便减轻她的忧郁,这一方面不使病人对病情感到失望,另一方面也可以维持医生的信誉。我放弃了严格的节食疗法,又恢复了喝酒的习惯,在我体力允许的范围内重新过起健康人的生活。我样样都有节制,但没有任何禁忌。我甚至又开始出门了,我去拜访我的朋友们,特别是我非常喜欢交往的那位孔济埃先生。最后,也许是由于我认为努力学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件美好的事,也许是由于在我内心深处蕴藏着还能生存下去的希望,死亡的逼近不但没有削弱我研究学问的兴趣,反而似乎更使我兴致勃勃地研究起学问来,我不顾一切地积累知识,以便带到另一个世界去,好象我相信我所获得的知识是我当时唯一能够有的东西。我对布沙尔的书店发生了好感,一些文人学者经常到他那儿去;不久,由于春天——我曾以为不能再看到的春天——已经临近了,我便在那个书店里选购了几本书,以便有幸能回沙尔麦特时,随身带去。

我得到了这种幸福,我就尽量享受这种幸福。当我看到草木萌蘖发芽的时候,心中的喜悦真是难以形容。重新看到春天,对我说来,等于天堂里的复活。积雪刚刚开始融化,我们就离开了那所监牢般的住宅,为了听那夜莺的初啭,我们去沙尔麦特是相当早的。从那时起,我已不再相信我快要死了,实际上也很怪,我在乡间时从未真的病倒过。我在那里感到过不舒服,但始终不曾缠绵病榻。当我觉得身体比平时还坏的时候,我就说:“你们看见我要死的时候,就请把我抬到橡树的树荫下,我保证会复原的。”

虽然衰弱,我又恢复了田间的活动,当然我是量力而为的。我为自己不能独力从事田园工作而深感苦恼;刚锄了五六下地,就气喘吁吁,汗流如雨,支持不住了。我一弯腰,心跳就加快,血液就猛地冲到头部,我不得不立即直起身子来。我只好做些不太累的活儿,于是,就在许多工作中担当起照料鸽子的活来,我十分喜爱这种工作,常常一连干上几小时,一点儿也不觉得厌烦。鸽子非常胆小,而且难以驯养,然而,我终于做到使我的鸽子非常信任我,甚至不论我到什么地方去,它们都跟着我,我愿意什么时候捉它们就能捉住它们。只要我一去到园子里或到院子里,我的肩上和头上就会立刻落上两三只鸽子。虽然我很喜欢它们,但这样的扈从最后却成了我最大的累赘,我不得不免除了它们对我的这种亲昵的习惯。我一向特别喜爱驯养动物,尤其是驯养一些胆小的野性动物。我认为把它们驯养得善于听从人意,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我从来没有利用它们对我的信任而去捉弄它们,我愿意叫它们毫无畏惧地喜爱我。

我在前面说过,我带来了几本书,于是就读起这些书来,但是我的读书方法很难使我得到益处,而只能增加我的疲劳。由于我对事物没有正确的理解,竟认为要从读一本书得到好处,必须具有书中所涉及到的一切知识,丝毫没考虑到就是作者本人也没有那么多的知识,他写那本书所需要的知识也是随时从其它书中吸取来的。由于我的愚蠢想法,我读书的时候就得不时地停下来,从这本书跳到那本书,甚至有时我所要读的书自己看了不到十页。就得查遍好几所图书馆。我顽固地死抱着这种极端费力的办法,浪费了无数的时间,脑子里越来越混乱不堪,几乎到了什么也看不下去、什么也不能领会的程度。幸而我发觉得尚早,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使我置身在一个漫无边际的迷宫里,因此在我还没有完全迷失在里面以前就回头了。

一个人只要对于学问有真正的爱好,在他开始钻研的时候首先感觉到的就是各门科学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使它们互相牵制、互相补充、互相阐明,哪一门也不能独自存在。虽然人的智力不能把所有的学问都掌握,而只能选择一门,但如果对其他科学一窍不通那他对所研究的那门学问也就往往不会有透彻的了解。我觉得我的思路是好的和有用的,只是在方法上需要改变一下。我首先看的就是百科全书,我把它分成几个部分加以研究。不久,我又认为应当采取完全相反的方法:先就每一个门类单独加以研究,一个一个地分别研究下去,一直研究到使它们汇合到一起的那个点上。这样,我又回到一般的综合方法上来了,但我是掌握了正确的方法,有意识这样做的。在这方面,我的深思弥补了知识的不足,合乎情理的思考帮助我走上了正确的方向。不论我是活在世上还是行将死去,我都一点不能再浪费光阴了。二十五岁的人了,还是一无所知,要想学到一切,就必须下决心很好地利用时间。由于不知道什么时候命运或死亡可能打断我这种勤奋治学的精神,所以我无论如何也要先对一切东西获得一个概念,为的是一方面可以试探一下我的天资,另一方面也可以亲自来判断一下最好是研究哪一门科学。

我在执行这个计划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原先没有料到的好处,那就是:很多时间都利用上了。应当承认,我本不是一个生来适于研究学问的人,因为我用功的时间稍长一些就会感到疲倦,甚至我不能一连半小时集中精力于一个问题上,尤其在顺着别人的思路进行思考时更是这样,虽然我顺着自己的思路进行思考,时间可能比较长些,而且还能有相当的成果。如果我必须用心去读一位作家的著作,刚读几页,我的精神就会涣散,并且立即陷入迷惘状态。即使我坚持下去,也是白费,结果是头晕眼花,什么也看不懂了。但是,如果我连续研究几个不同的问题,即使毫不间断,我也能轻松愉快地一个一个地寻思下去,这问题可以消除另一问题所带来的疲劳,用不着休息一下脑筋。于是,我就在我的治学计划中充分利用我所发现的这一特点,对一些问题交替进行研究,这样,即使我整天用功也不觉得疲倦了。当然,田园里和家里的那些零星活计也是一种有益的消遣,但是,在我的求知欲日益高涨的时候,不久我便想出一种能从工作中匀出学习的时间并且能够同时从事两件事的办法,而不去顾虑哪一件会进行得稍差一些。

在这些只我自己感到兴趣而往往使读者感到厌烦的小事里面,我还有未曾提到的地方,如果我不向读者指出的话,你们也许连想都不会想到的。现在举一个例子,为了要尽可能做到既轻松愉快而又能得到益处,我在时间的分配上进行了种种不同的试验,我一想起这点,就感到极为欣慰。我可以说,在我隐居生活中的这段时间虽然始终多病,却是我一生中最不清闲、最不感到厌倦的时期。那时,我一方面是在试图确定自己的爱好,而另一方面是在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并且是在这令人陶醉的地方,享受着我深感难以获得的人生之乐,享受着如此悠闲自在、甜蜜无比的伴侣之乐——如果对于如此美满的结合能够称之为伴侣的话,享受着我一心只想获得高深知识的那种快乐,这样,两三个月的时光转瞬间就过去了。对我来说,我的努力仿佛已经取得了结果,甚至还要超过许多,因为学习的乐趣在我的幸福中占据了主要的成分。

应该略而不提的这些试验,对我说来,每一件都是一种享受,但它们是那样平淡无奇,以致无可转述。再说,真正的幸福是不能描写的,它只能体会,体会得越深就越难加以描写,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实的汇集,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我常常这样说,而且我以后甚么时候想起时还要比这说得更多。最后,在我那变化无常的生活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律时,我的时间差不多就是象下面这样分配的。

每天早晨日出以前起床,然后从邻近的果园走上一条十分美丽的道路,这条路在葡萄园的上方。我沿着这条山路一直走到尚贝里。一路上,我一边散步一边作祈祷。我的祈祷并不是随便地咕哝几句就完了,而是我那至诚的心一直向往着创造这个展现在我眼前的可爱的自然美景的造物主。我从来不喜欢在室内祈祷,我觉得墙壁和人手制造的那些小物件是我和上帝交往的障碍。我喜欢在欣赏他的创造物时默念他,这时我的心也上升到神的境界。我可以说,我的祝祷是纯洁的,因此我的心愿是值得上帝嘉纳的,我没有别的心愿,只是为我自己和我永远为之祝福的那个女人祈求一个没有邪恶、没有痛苦、没有穷困的纯洁的平静生活,祈求我们至死作正直的人并在未来有正直人所应有的好命运。实际上,在我的这种祈祷中,赞美和欣赏多于祈求。我知道,在真正幸福的施与者眼前,获得我们所需要的幸福的最好方法,在于自己的争取而不只在于祈求。我回来的时候,总要绕一个大圈子,以兴奋的心情观望着周围田野里的那些东西,这是我的眼睛和我的心灵永不感到厌烦的。我从远处探望妈妈是否已经醒来,看到她的百叶窗已经打开时,便欢喜得跳起来,赶紧跑向前去。如果百叶窗还关着,我就暂时转到园子里,以默诵我昨天所读的书籍作消遣,或者做一些园内的活计,等候她醒来。百叶窗一打开,我就赶忙跑到床前去拥抱她,那时她常常处在半睡的状态中,我们的拥抱既甜蜜又纯洁,在这纯真无邪的拥抱中,有着一种令人陶醉的愉快,但这种愉快和肉欲的快感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通常我们是拿牛奶和咖啡作早餐的。这时是我们一天中最平静的时刻,也是我们最能畅快地交谈的时刻。这种在早餐时的谈话通常占了相当长的时间,以致使我对早餐总有一种强烈的兴趣。在这一点上我非常喜欢英国和瑞士的习惯,而不大喜欢法国的习惯,在英国和瑞士,早餐是大家聚在一起的一次真正的用餐,而在法国则是每人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用餐,甚至常常根本不吃什么。闲谈一两个小时后,我就去看书,一直看到吃午饭。我起先看一些哲学书籍,如波尔-洛雅勒出版的《逻辑学》,洛克的论文,马勒伯朗士、莱布尼茨、笛卡儿的著作等等。不久我就发现这些作者的学说差不多总是互相冲突的,于是我就拟订了一个要把它们统一起来的空想的计划,我耗费了不少精力,浪费了不少时间,弄得头昏脑胀,结果毫无所获。最后,我放弃了这种方法,采取了另一种比这好得多的方法,我的能力虽然很差,但我之所以还能有些进步,应当完全归功于这个方法,因为毫无疑问,我的能力在研究学问上一向是很有限的。我每读一个作者的著作时,就拿定主意,完全接受并遵从作者本人的思想,既不掺入我自己的或他人的见解,也不和作者争论。我这样想:“先在我的头脑中储存一些思想,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要论点明确就行,等我的头脑里已经装得相当满以后,再加以比较和选择。”我知道这种方法并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拿灌输知识的目的来说,这个方法倒是很成功的。有几年功夫,我只是作者怎样想自己就怎样想,可以说从不进行思考,也几乎一点不进行推理。几年过后我就有了相当丰富的知识,足以使我独立思考而无需求助于他人了。在我旅行或办事而不能阅读书籍的时候,我就在脑子里复习和比较我所读过的东西,用理智的天平来判断每一个问题,有时也对我的老师们的见解做一些批判。虽然我开始运用自己的判断力未免晚了一些,但我并没有感到它已失去了那股强劲的力量,因此,在我发表自己的见解时,别人并未说我是一个盲从的门徒,也没说我只会附和先辈的言论。

后来,我转学初级几何。对于这个科目,由于我一心要想克服自己记忆力薄弱的缺陷,我翻来覆去学了好多遍,同一部分经常从头学起,所以始终没有多大进展。我对于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并不感兴趣,因为他主要偏重在一连串的证明,而不重视概念的联系。我比较感兴趣的是拉密神父的几何学,从那时候起,这位神甫就成了我最喜欢的一位作者了,就是现在我还很爱重读他的著作。以后我便开始学习代数,同样也以拉密神父的著作为指南。在我取得了一些进步以后,我就阅读雷诺神父的《计算学》以及他的《直观解析》,对于后者,我不过是随手翻翻而已。我一直没有能够深刻理解把代数应用在几何学上的意义。对这种不知目的所在的计算法我是一点不感兴趣的,我觉得用方程式来分解几何题,就好象是在用手摇风琴演奏乐曲。在我第一次用数字算出二项式的平方就是组成那个二项式的数字的各个平方加上这两个数字的乘积的一倍,我尽管算得很正确,也不肯相信,直到我作出图形后才肯相信。我并不是因为代数里只求未知量便对代数没有甚么兴趣,而是在应用到面积上时,我就必须根据图形才能进行计算,不然我就一点也不明白了。

在这以后,我就研究起拉丁文来了。拉丁文是我最感困难的一门课程,我在这方面一直没有显著的进步。我起初采用波尔-洛雅勒的拉丁文法,但是,没有任何收获。那些不规范的诗句确实叫我讨厌,始终听不入耳。我一看那一大堆文法规则就糊涂了,在学会一条规则的时候就把以前的全忘了。对于一个记忆力弱的人来说,是不适于研究文字学的,而我却正是为了增强我的记忆力才决心从事这种研究。最后,我不得不放弃了它。那时,我对语句的结构已经有相当的理解,利用一本辞典,可以读一些浅近的著作。于是我就选择了这种途径,觉得效果很好。我集中精力翻译拉丁文,不是笔译,而是心译,也仅止于此。经过长期的练习,我终于能够轻松愉快地读一些拉丁文著作,但是我始终不能用这种语言谈话和写作,因此,当我后来不知为什么竟被放进学者行列的时候,我时常感到很尴尬。和我这种用功方法分不开的还有另外一种缺陷,那就是我一直没学会拉丁韵律学,更谈不上懂得作诗的种种规律。不过,我很想能欣赏拉丁语在韵文和散文里的那种非常谐美的声调,我曾费了不少力气想学会一点,但是,我确信,要是没有老师的指导,那几乎是办不到的。在所有的诗体中,最容易作的就是六音节诗,我学过这种诗句,我曾耐心地把维吉尔的诗的音律差不多全部都摸清了,并且标出了音节和音量;后来,只要我弄不清某个音是长音或短音,我就查那本维吉尔。然而,由于我不知道在作诗的规则中允许有一些例外,因而常常发生不少的错误。如果说自学有好处,那么我要说,它也有很大的坏处,最主要的是非常吃力。关于这一点,我体会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中午时分,我放下了书本,如果午饭还没有准备好,我就去访问已成为我的好友的那些鸽子,或者在园子里干点活儿等候开饭。一听到叫唤我的声音,我就兴致勃勃地带着强烈的食欲跑去,这里也值得一提的是,不论病情如何,我的食欲从未减退。午饭的时间是非常愉快的,在等妈妈能够吃东西之前,我们先谈些家务事。此外,天气好的时候,每星期有两三次,我们到房屋后边一个布满花草的相当凉爽的亭子里去喝咖啡;我在这个亭子四周栽了一些忽布藤,天气炎热的时候,到这里来乘凉是非常舒服的。我们在这里消磨一个来小时,看看我们的蔬菜和我们的花草,谈谈我们的生活,越谈越体会到我们生活的甜蜜。在我们园子的一端,还有另一个小家族:那就是蜜蜂。我轻易不会忘记去拜访它们,妈妈有时也和我同去。我对于它们的劳动很感兴趣,看到它们飞回来的时候,带着那么多的采集物,几乎都要飞不动了,觉得很有意思。头几天,我由于过分好奇,不小心被它们螫了两三次,但是后来我们渐渐熟识了;无论离多近它们也不会伤害我。蜂窝里的蜜蜂非常多,甚至满得必须分群,有时我就被它们包围起来,我的手上、脸上到处都是蜜蜂,但再没有一个蜜蜂螫过我。所有动物对人都不相信,这是对的,但当它们一旦确信人们无意伤害它们的时候,它们的信任会变得那样大,只有比野蛮人还要野蛮的人才能滥用这种信任。

下午我还是读书,不过午后的活动与其说是工作和学习,不如说是消遣和娱乐更为恰当。午饭后,我从来不能关在屋里认真用功,通常在一天最热的时候,一切劳动对我都是负担。然而我也不闲着,我自由自在、毫无拘束、不费心思地看一些书。我最常看的就是地理和历史,因为这两个科目并不需要集中精力,我那点可怜的记忆力能记住多少就收获多少。我试图研究佩托神父的著作,因而陷入了纪年学的迷宫里。我讨厌那既无止境又无边际的批判部分,却特别喜欢研究计时的准确和天体的运行。如果我有仪器的话,我一定会对天文学发生兴趣,但我只能满足于从书本上得到的一些知识以及为了了解天体的一般情况而用望远镜做的一些粗略的观察,由于我的眼睛近视,光靠肉眼是不可能清晰地辨认星座的。谈到这个问题,我记得曾发生过一次误会,至今想起来还往往觉得好笑。为了研究星座,我买了一个平面天体图。我把它钉在一个木框上,每逢无云的夜晚,我便到园子里去,把木框放在和我身材一般高的四根桩柱上。这个天体图的图面是向下的,须用烛光把它照亮,为了避免风吹蜡烛,我在四根桩柱中间的地面上摆了一个木桶,把蜡烛放在里面。然后,交替地看看天体图和用望远镜看看天上的星座,我就是这样练习认识星体并辨别星座的。我想我已说过,诺厄莱先生的花园是在一个高台上,无论在上面干什么,从大路上老远就可以看得见。一天夜晚,正当我用这一套奇怪的装备聚精会神地进行观察的时候,有些晚归的农民从这儿路过,看见了我。他们看到天体图底下的亮光,却看不到光线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桶里的蜡烛有桶边挡着,他们看不见;再加上那四根支柱,那张画满各种图形的大图纸,那个木框,还有我那来回转动的望远镜,所有这一切都使他们把我这一套东西当成是作魔法的道具,因而吓了一大跳。我的那身装束也使他们感到惊奇,我在便帽上又加了一项垂着两个帽耳朵的睡帽,穿着妈妈强使我穿的她那件短棉睡衣,在他们看来,我那样子的确象一个真正的巫师。而且当时将近午夜,他们毫不怀疑地认为这是要举行巫师会议了。他们不愿意接着看下去,一个个惊慌万分地跑开了,并且叫醒了他们的邻居,把看见的事讲给他们听。这件事传得非常快,第二天,邻近的人就都知道在诺厄荣先生家的花园里举行了一次巫师会议。如果不是一个亲眼见到我作“妖术”的农民当天就向两个耶稣会士抱怨了一番,我真不知道这种谣言最后会产生多大后果。耶稣会士不明真相,只顺口给他作了一些解释。后来,这两个耶稣会士来看我们,向我们叙述了这件事,我向他们说明了原委,大家都不禁笑了起来。为了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当即决定以后我再去观察星空时就不要点蜡烛,看天体图则只在屋里看。我敢说,凡是在《山中书简》中读过我所谈的威尼斯幻术的人,一定会认为我早就具有做巫师的特殊天赋了。

这就是没有什么田间工作可做的时候,我在沙尔麦特的生活情形。我是特别愿意做田间工作的,只要是自己能胜任的活计,我干起来同农民一样;但是,由于我的身体极弱。我干的活计,只能说是其志可嘉。再说,由于我同时要做两种工作,结果哪样也没有做好。我认定用强记的方法可以加强记忆力,于是我坚持尽量多背一些东西,为此,我常常随身携带书本,以难以置信的毅力,一面干活儿,一面诵读和复习。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种顽强的、不间断的、无结果的努力居然没有使我变成傻子。维吉尔的牧歌,我学了又学,不知念了多少遍,结果现在还是一句都不会。不论是到鸽棚、菜园、果园或葡萄园,我总是随身携带着书本,因此我丢失或弄破了好些书。每当干别的活计时,我就把书本随便放在树底下或篱笆上,因此到处都有我干完活忘记拿走的书,及至两星期后重新找到时,那些书不是已经发霉就是叫蚂蚁和蜗牛给咬坏了。这种死用功的习惯不久就成了一种怪癖,干活的时候,我几乎跟傻子似地嘴里不断在嘟哝和默诵什么东西。

波尔-洛雅勒修道院和奥拉托利会的著作是我最常读的,结果使我成了半让赛尼优斯教派的信徒了,虽然我自信心很强,他们那种严酷的神学教义却也有时叫我惊恐。那令人恐怖的地狱,我从来不觉得多么可怕,现在也渐渐扰乱了我内心的宁静,如果不是妈妈把我的心安定下来,这种可怕的学说最后一定会使我的精神完全陷入错乱状态。当时我的听忏悔师也是她的听忏悔师,他在使我保持心神的宁静方面出了不少力。这个人是耶稣会士海麦神父,他是一位和善而聪明的老人,我一想起他的音容,一种崇拜的心情使油然而生。他虽然是耶稣会士,但是有稚子般的纯朴。他的道德观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温厚,这正符合我的需要,以使减轻让赛尼优斯教派加给我的那种阴森可怕的印象。这位憨厚的人和他的同伴古皮埃神父常到沙尔麦特来看我们,虽然对他们那么大年纪的人来说,这条路很不好走而又相当远。他们的拜访使我受益很大,但愿上帝也以同样的好处赐与他们的灵魂吧!当时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我实在难以设想他们今天还活在人间。我当时也常到尚贝里去看望他们,渐渐地同那里的人搞熟了,有时就象在自己家里一样,他们的图书馆我也能够利用。每当我回忆起这段幸福的时期,也就联想到耶稣会士,以致因前者而喜欢后者。尽管我一向认为他们的学说很危险,但我从来未能从心里憎恨他们。

我真想知道别人心里是否也会产生象我心里有时产生的如此幼稚可笑的想法。在我忙于研究各种学问和过着一个人所能过的最纯洁的生活当中,不管别人对我说些什么,害怕地狱的心情仍在扰乱着我。我经常问自己:“我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呢?如果我立刻死去的话,会不会被贬下地狱呢?”按照我所理解的让赛尼优斯教派的教义。那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的良心却告诉我,我不会下地狱。长期处于惶恐不安之中,动摇于令人困惑的两可之间,为了摆脱这种烦恼,我竟采用了最可笑的方法,我想,如果我看见另一个人也采用我这种方法,我一定会把他当作疯子关起来的。有一天我一面想着这个令人苦恼的问题,一面漫不经心地对着几棵树的树干练习扔石头;当然,按照我素常的技巧,我差不多是一棵也不会打中的。在这有趣的练习中,我忽然想起借此来占卜一下,以便消除我的忧虑。我对自己说:“我要用这块石头投击我对面的那棵树,如果打中了,说明我可以升天堂,如果打不中,说明我要下地狱。”我这样说着,心里怦怦直跳,手颤抖着把石块投了出去,但是,非常之巧,正好中在树干的正中央。其实这并不难,因为我特意选择了一棵最粗最近的树。从此以后,我对自己的灵魂能够得救再也不怀疑了。当我回忆起这一幼稚行为的时候,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你们这些伟大的人物,你们看我这样,一定会发笑的,你们为自己而庆幸吧,但是,请你们不要嘲笑我那可怜的弱点吧,我向你们发誓,我确实是深深感到烦恼的。

不过,这些不安和恐惧或许是和我的虔诚信仰分不开的,但这并不是一种经常的状态。一般说来,我是相当平静的;我虽感到死亡之将至,但这种感觉对我心灵的影响,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一种平静的幽思,甚至其中还有某种甜蜜的滋味。我最近在旧纸堆里找到了一篇为劝勉自己而写的文字,当时我为自己能在有足够的勇气正视死亡的年龄死去而感到幸福,因为在我这短短的一生中,无论是肉体上或是精神上都没有遭受到多大痛苦;我的这种看法是多么正确啊!一种活下去要受苦的预感使我害怕。我仿佛已经预见到我晚年的命运了。我这一辈子只是在那个幸福的年代最接近于明智。对过去没有多大的懊悔,对未来也毫不担心,经常占据着我心灵的思想就是享受现在。笃信上帝的人通常有一种虽然不大但却十分强烈的私欲:他们往往以无比的兴趣玩味那些允许他们享受的纯洁的欢乐。世俗的人们则认为这是一种犯罪,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或者更确切地说,我知道得很清楚:这是因为他们嫉妒别人享受他们自己已经失去兴趣的那些简单的快乐。我那时是有这种兴趣的,并且我认为能够于心无愧地满足这种兴趣确实是一件乐事。那时,我的心还没有被触动过,对于一切都是以孩童般的欢乐去接受,甚至可以说,是以天使般的欢乐去接受的,因为这种无忧无虑的享受确实有点象天堂里的那种宁静的幸福。蒙塔纽勒草地上的午餐。凉亭下的夜饮,采摘瓜果,收获葡萄,灯下和仆人们一起剥麻,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真正的节日,妈妈同我一样感到非常快乐。二人单独散步更具有诱惑力,因为这样可以更自由地倾诉衷肠。在许多次这类的散步中。圣路易节日的那次散步是我特别不能忘怀的,那天正是妈妈的命名日。我们二人一清早就出门了。出门之前,我们先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小教堂里去望弥撒,这场弥撒是在天刚刚亮时由一位圣衣会的神父来做的。望完了弥撒,我建议到对面山腰里去游览,因为那里我们还没有去过。我们派人先把食物送到那里,因为我们这次要玩一整天。妈妈的身体虽然有些胖,但走起路来还不怎么困难。我们越过一个个小山岗,穿过了一片又一片树林,有时是在太阳底下,多半时间是在浓荫下面,我们走累了就休息一下,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们边走边谈,谈我们自己,谈我们的结合,谈我们的甜蜜生活,我们为这种生活能长久下去而祈祷,但是上天并没有让我们如愿以偿。所有这一切都好象在赞助这一天的幸福。那一天正是雨后不久,没有一丝尘土,溪水愉快地奔流,清风拂动着树叶,空气清新,晴空万里,四周的一片宁静气氛一如我们的内心。我们的午餐是在一个农民家里准备的,我们同他们在一起吃,那一家人真诚地为我们祝福。这些可怜的萨瓦人是多么善良啊!午饭后,我们来到大树的荫凉底下,我拾些为煮咖啡用的干树枝,妈妈则在灌木丛中兴致勃勃地采集药草。她拿着我在路上给她采集的花束向我讲起关于花的构造的许多新奇知识,这使我感到十分有趣,按理说,这本可以引起我对植物学的爱好,但是时间不凑巧,当时我研究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种使我百感交集的思想把我的心思从花草上转移开了。我当时的精神状态,我们那一天所谈的和所作的一切以及所有使人深受感动的种种事物,无不使我回忆起七八年前我在安讷西完全清醒时所做过的、而我在前面的有关章节里已提到过的那种美梦。两者的情景是那样相似,以致我一想起,就感动得流下泪来。在满怀柔情的激动中,我拥抱着这位可爱的女友,热烈地向她说:“妈妈,妈妈,这个日子是你好久以前就许给我的,除此以外,我什么也不希望了。由于你,我的幸福已达极点,但愿它永不减退!但愿它和我能领会这种幸福的心一样久长!但愿它只能和我自己同时结束。”

我的幸福日子就这样安然地流逝着。这些日子是那样幸福,以致使我看不到有任何东西可以扰乱它们,我只觉得除非到我生命的末日,它是不会有终结的一天的。这并不是说使我产生忧虑的泉源已经完全消失,但是我看到它的趋势正在改变,于是我就尽力把它引向有益的方面,以便从中找到补救的方法。妈妈自己是喜欢乡村的,她的这种兴趣并没有因和我在一起而减退。她现在也渐渐对田园工作感到兴趣了,喜欢利用经营田地作为取得生计的手段,她在这方面的知识是相当丰富的,也很乐意加以利用。她不能满足于她所租的那所住宅周围的田地了,她有时租一块耕地,有时又租一块牧场。总之,她既然把事业心放在农事方面,她也就不再愿意无所事事地呆在家里了,拿她当时所经营的农事来看,她不久就要成为大农庄主了。我不愿意看见她把经营规模扩充得如此之大,尽可能地加以劝阻,因为我知道这样下去她准又要受骗的,加之她那种慷慨和挥霍的天性,结果总是使开支超过收益。然而,一想到这种收益不会是微不足道的,而且也可以补助一下她的生活,我也就感到些安慰了。在她所制订的种种计划中,这个计划的危险性还算是最小的,而且我并不和她一样把这当作一件牟利的事业,而是把它当作使她摆脱开那些冒险事业和骗子手的经常性的手段。根据这种想法,我急切地希望恢复体力和健康,以便照管她的事业,做她的监工或管家;当然,这样做我就得常常丢开书本,也不再有时间考虑我的病情,从而会促进我的健康的恢复。

这年冬天,巴里约从意大利回来,给我带来了几本书,其中有邦齐里神父所写的《消遣录》和所编的《音乐论文集》。这两本书使我对音乐史和对这种艺术的理论研究发生了兴趣。巴里约同我们一起住了几天。我在几个月前已达到成人年龄,我已约定明春去日内瓦领回我母亲的遗产,或者至少在得到我哥哥的确实信息以前先要回我本人应该继承的那一份。事情是按照预定的步骤办理的。我去日内瓦的时候,父亲也去了。他早就去过日内瓦,也没有人找他的麻烦,虽然对他所下的判决并未撤销。但是,由于人们钦佩他的勇敢和尊敬他的正直,便装作把他的事情忘记了;而政府的成员们正在忙于一个不久就要付诸实施的重大计划,不愿意过早地激怒市民,使他们恰在这个时候回忆起过去的不公正措施。

我很怕有人由于我改教的事而在继承问题上故意刁难;结果没有出什么事。在这方面,日内瓦的法律不象伯尔尼的法律那么严峻;在伯尔尼,凡是改变信仰的人,不仅要丧失他的身分,而且还会丧失他的财产。人们对我的继承权并没有发生争议,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继承部分竟变得那样少,几乎是所余无几了。虽然我哥哥的死亡是确实无疑的了,但尚无法律证据,我没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可以要求他的那一份,我毫不惋惜地把他应继承的那份财产留给了父亲,以便补助他的生活。我父亲一直到去世都享用了它。法律手续一办妥,我刚一拿到自己那笔钱,除了用一部分买了一些书外,我飞快地把其余的钱全部送到妈妈眼前。一路上我高兴得心里直跳,当我把这笔钱交到她手里的时候,比我刚得到这笔钱的时候还要快活千百倍。她淡漠地接过这笔钱,这是具有高贵灵魂的人所共有的态度,他们不会对别人的这类举动感到惊讶,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不过是区区小事罢了。后来,她以同样的淡漠态度把这笔钱几乎完全花在我的身上。我认为,即使这笔钱是她从别处得来的,她也会这样花掉的。

这时,我的健康不但一点没有恢复,反倒眼看着一天天坏下去。那时,我苍白得象个死人,瘦得象副骷髅,脉搏跳得很厉害,心跳的次数也更加频繁,并且经常感到呼吸困难。我甚至衰弱到连动一动都觉得很吃力,走快点就喘不过气来,一低头就发晕,连最轻的东西也搬不动;象我这样一个好动的人,身体竞坏到什么也干不了,真是最大的苦恼。无疑,所有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搀杂有神经过敏的原因。神经过敏症乃是幸福的人常得的一种病,这也正是我的病:我常常无缘无故地流泪,树叶的沙沙声或一只鸟的叫声往往会把我吓一大跳,在安适的宁静生活中情绪也不平静。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对舒适生活的厌倦心情,使我多愁善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我们生来本不是为了在世上享受幸福的;灵魂与肉体,如果不是二者同时在受苦,其中必有一个在受苦,这一个的良好状态差不多总会对那一个有所不利。当我能够愉快地享受人生乐趣的时候,我那日益衰弱的身体却不允许我享受,而且谁也说不出我的疾病的真正原因所在。后来,虽然我已届晚年,并且患有真正严重的疾病,我的身体却好象恢复了它原有的力量,以便更好地经受自己的种种灾难。现在,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这个将近六十岁的老人,正受着各种病痛的折磨,身体已经衰弱不堪,我却觉得在我这受苦的晚年,自己的体力和精神倒比在真正幸福的青春时代更有活力和更为充沛。

最后,由于看书的时候读了一点生理学,我开始对解剖学发生了兴趣。我不断地在琢磨构成我这部机器的那许许多多零件,琢磨它们的机能和活动,经常预感身上的某个地方就要出现什么毛病。因此,使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为什么我总是这样半死不活,而是为什么我居然还能活着。我每读到一种疾病时,就认为这里所说的正是我的病。我深信,即使我本来没有什么病,研究了这门不幸的学问,我也会成为一个病人的。由于我在每一种病症中都发现有和我的病相同的症状,我就认为自己什么病都有。除此以外,我又得了一种我原以为自己没有的更为严重的病,那就是:治病癖;凡是读医书的人,都难免有这种病。由于我不断研究、思考、比较,我竟认为我的病痛的根源是由于我心上长了一个肉瘤,看来萨洛蒙对我的这个想法感到很惊讶。照理说,我应该根据这种想法,把我以前所下的决心坚持下去。可是我没有这样作,反而用尽一切心思想把我心上长的这个肉瘤治好,并决定马上进行这种异想天开的治疗。过去,当阿奈到蒙佩利埃去参观植物园和探望该园总技师索瓦热的时候,有人告诉他费兹先生曾治好过这样一个肉瘤。妈妈想起了这件事,并把经过情况告诉了我,这就足以激发我去找费兹先生治疗的愿望了。由于治病心切,我也有了做这次旅行的勇气和力量,从日内瓦带来的那笔款子正可以用来给我做路费。妈妈不但没有劝阻我,反而鼓励我这样做,于是我就动身到蒙佩利埃去了。

其实我用不着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找我所需要的医生。由于骑马太累,我在格勒诺布尔雇了一辆轿车。到了莫朗,在我的轿车后面一连串有五六辆轿车接踵而至。这一来倒真象喜剧中马车队的故事了。这些轿车大部分是伴送一位名叫科隆比埃夫人的新婚女人的。和她同行的另一个女人,是拉尔纳热夫人,虽然不象科隆比埃夫人那么年轻,也不如她漂亮,但和她是同样的可爱。科隆比埃夫人到罗芒就要停下来,拉尔纳热夫人要从罗芒一直到圣灵桥附近的圣昂代奥勒镇。大家知道我是很腼腆的,怕见生人,一定认为我决不会很快就和这些体面的夫人以及她们的侍从熟识起来的。但是,由于我们走的是同一条道,住的是同一家旅店,有时还不得不同桌进餐,我回避同她们认识是不可能的,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性情孤僻的怪人。这样,我们就很快熟识了,甚至用我的想法,熟识得未免过早了些,因为所有那些乱嘈嘈的谈笑声,对于一个病人,尤其象我这样气质的病人,是颇不相宜的。然而,这些聪明乖巧的女人的好奇心非常强烈,为了结识一个男人,她们总是先把他搅得晕头转向。我所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科隆比埃夫人被她的那些美少年所包围,没有功夫来罗嗦我,而且对她来说也用不着,因为我们眼看就要分手了。至于拉尔纳热夫人,纠缠她的人不多,而且又需要人给她在路上解闷,因此便和我周旋起来。这样一来,再见吧,可怜的让-雅克,或者更确切地说,再见吧,我的寒热、郁闷、肉瘤!所有这一切在她身旁都烟消云散了,我只剩下有点心跳的毛病,只有这个毛病她不愿意给我治好。我的身体不大好,是我们结识的最初引线。人家虽然知道我有病,也知道我是到蒙佩利埃去的,可是我想一定是因为我的神情和举止不象是一个荒唐鬼,所以,后来看得很明显,人家不会怀疑我是因纵欲过度而去治病的。虽然疾病并不会使一个男人在女人跟前受欢迎,但这次却使我成为受到关怀的人物了。一清早,她们就差人来问候我的病况,并请我同她们一起用可可茶,她们还问我夜里睡得好不好。有一次,按照我说话不假思索的可嘉习惯,我回答说我不知道。这样的回答使她们认为我是个傻瓜,于是便在我身上作了进一步的观察,这种观察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坏处。有一次我听见科隆比埃夫人向她的女友说:“他虽然不懂人情世故,却是很惹人爱的。”这句话大大地鼓舞了我,也使我真的显得可爱了。

既然彼此熟悉了,每人总要谈谈自己的事,谈谈从哪儿来,谈谈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当时我很窘,因为我知道得很清楚,在上流社会的人们中间,特别是同上流社会的女人在一起,一说我是新近才改信天主教的,马上就会没有人理我。我不知道是出于怎样一种古怪念头,竟想装起英国人来,我自称是詹姆士二世党人,大家也就真地相信了。我说我叫杜定,人们也就叫我杜定先生。当时有一位讨厌的陶里尼扬侯爵也在那里,他同我一样,也是一个病人,不仅老态龙钟,脾气还不怎么好,他竟和杜定先生攀谈起来。他同我谈到詹姆士王,谈到争夺王位的人,谈到圣日尔曼故宫。我当时真是如坐针毡,因为我对这些事知道的很有限,我只是在哈密尔顿伯爵的作品里和报纸上读到过一些。可是。我知道的材料虽不多,利用得还不错,一场谈话,居然被我敷衍过去了。侥幸的是他没有问我英国语言上的问题,因为我一个英文字也不认识。

我们这些人在一起倒很情投意合,因为眼看就要分手了,大家都有些依依不舍之意。在路上我们特意象蜗牛一般地慢慢前进。有一天星期日,我们来到了圣马尔赛兰,拉尔纳热夫人要去望弥撒。我同她一起去了,这一来几乎把事情弄糟了。一进教堂,我的神情举止和往常我在教堂里一样。她一见我那毕恭毕敬的样子。以为我是个虔诚的信徒,因而对我产生了极不良的印象,这是两天以后她亲口向我承认的。后来,经我做出了许多献殷勤的表示,才逐渐消除了她对我的这种印象。其实,拉尔纳热夫人本是一个富有阅历的女人。是不甘示弱的,她情愿冒点危险向我先表示好感,以便看一看我究竟抱什么态度。她三番两次向我表示好感,又表示得那么热,以致我不相信她是看上了我的相貌,而认为她是在讥笑我。根据这种愚蠢的想法,我真做了不少蠢事,那时我的表现比《遗产》喜剧中的那位侯爵还不如。拉尔纳热夫人也真能坚持,她不断和我调情,还向我说了那许多温存的话,即使一个不象我这么傻的人也很难把这都看作是真的。她越向我表示好感,我越认定我的看法不错,最使我感到苦恼的是,闹来闹去我竟真地产生了爱情。我对我自己说,并且也向她叹息道;“唉!为什么这些都不是真的呢!不然我就是所有人们当中最幸福的人了!”我相信我这初出茅庐的人的傻气只能更激起她的好奇心,她不愿在这件事情上显出她的手段的不高明。

到了罗芒,我们就跟科隆比埃夫人和她的随从分别了。拉尔纳热夫人、陶里尼扬侯爵和我三个人以最慢的速度、最愉快的心情继续我们的路程。侯爵虽然是个有病而又好唠叨人,却是个好心人,但他不愿意光看别人热闹而自己不插进去凑凑趣儿。拉尔纳热夫人一点也不掩饰她对我的倾心,以致侯爵比我本人还早就看出了这一点;要不是因为只有我才能有的那种多疑思想在作祟,他那些旁敲侧击的戏谚语至少会使我对原来不敢相信的她的美意产生信赖的心情。然而我竟认为他们是串通好了来戏弄我,我那愚蠢的想法越来越使我不知所措了。拿我当时所处的情况来说,既然我真地爱上了她,本可以扮演一个相当漂亮的角色,只因我有这种愚蠢的想法,结果竟使我扮演了一个最平庸的角色。我不明白拉尔纳热夫人为什么对我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并没有感到厌烦,为什么没有以极其轻蔑的态度把我甩开。但是,她确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善于识人,她看得很清楚,在我的举止中,愚蠢的成分多,冷淡的成分少。

最后,她终于使我了解了她的心意。我们到瓦朗斯用午饭,按照我们可嘉的习惯,就在那里消磨午饭后的那段时间。当时我们住在城外的圣雅克旅店,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旅店,以及拉尔纳热夫人所住的那间房子。午饭后,她要去散步,她知道陶里尼扬先生不能去,正好可以为我们二人安排一次单独的谈话,这是她早就拿定主意要利用的机会,因为时间所剩不多了,要达到目的,再也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我们沿着护城河缓步而行。于是,我又向她喋喋不休地诉说起我的病痛来,她回答的声音是那样亲切动人,并且还不时把她挽着的我那只胳膊紧紧地按向她的胸部,我想,除了我这样愚蠢的人以外,谁也不会不借此机会来证实她说的话是否是真心话。最有趣的是,当时我也非常激动。我曾说过,她是可爱的,现在爱情使她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使她完全恢复了青春的艳丽,她那卖俏的手段的高明,就是意志最坚定的男人也会被她迷住的。所以我当时很紧张,随时都想放肆一下;可是我又怕冒犯她,怕招她不高兴,我特别害怕的是被人嘲笑,受人揶揄、戏弄,给人提供茶余酒后的笑料,使那个无情的侯爵提到我的无礼举动时挖苦我几句。这一切都使我不敢轻举妄动,连我自己对我这种愚蠢的畏葸都很气愤;我更气愤的是,尽管我恼恨我的畏葸,却又不能克服它。我那时简直如受苦刑一般。我已经丢开我那一套塞拉东式的情话了,我觉得在这样的大路上情话绵绵实在可笑。由于我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态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好不吭声。我的样子就好象是在跟谁赌气似的;总之,我的一举一动都适足以给我招来我所最怕遇到的事情。所幸拉尔纳热夫人下了一个比较仁慈的块心。她猛地搂住了我的脖子,从而打破了这个沉默,就在这一刹那间,她的嘴唇紧贴到我的嘴唇上,这非常清楚地表明了一切,不容我再有任何疑虑了。这一个急转直下真是再巧不过了,我马上变成了可爱的人。事不宜迟。在此以前,我由于缺乏她给予我的这种信任,差不多总也不能表现出原来的我,这时我又是原来的我了。我的眼睛,我的感官,我的口和心从来没有这样出色地表达过我的意思,我也从来没有这样圆满地弥补了我的错误。虽然这次小小的胜利确实使拉尔纳热夫人费了一番心思,我有理由相信她是不会感到后悔的。

即使我活到一百岁,回想起这位迷人的女人时,也会感到快乐的。我说她是迷人的,尽管她既不美,也不年轻。但她也既不丑,又不老,在她的容貌上没有一点妨害她的智慧和她的风韵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和别的女人不同之处,就是她的脸色不够鲜艳,我想那是由于过去搽胭脂太多,损害了她脸上的颜色。她在爱情上所表现的轻浮是有她的理由的,因为这是充分体现她那可爱品质的好方法。可以见到她而不爱她,但是不可能占有她而不崇拜她。据我看,这就足以说明她并不是象对我那样经常滥用自己感情的。她这样快这样强烈地爱上我,可以说是难以原谅的,但是,在她的爱中,心灵上的需要和肉体上的需要,程度至少是相等的。在我同她一起度过的那段短暂而快乐的日子里,从她强使我遵守的节制来说,我完全可以相信,她虽然是个喜爱肉欲的女人,但她珍惜我的身体甚于满足自己的快乐。

我们的秘密来往是瞒不过陶里尼扬侯爵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对我的嘲笑;恰恰相反,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把我当作一个可怜的情人,一个遭受无情女人折磨的受难者。他没有一句话、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能使我怀疑到他已看出我们之间的事情。如果不是拉尔纳热夫人比我看得清楚,如果不是她对我说侯爵并没有被我们瞒住,只不过他是一个很知趣的人,我一定以为他居然被我们瞒过了。说真的,谁也不会有象他那样的好心肠和对人那样彬彬有礼。他对我也是如此,只是有时好说几句玩笑话,特别是自从我取得成功以后。也许他对我说些玩笑话是表示瞧得起我,认为我并不象原先表现的那样愚蠢。显然,是他弄错了,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正好利用他的错误,而且,说实在的,那时人们嘲笑的是他而不是我,因此我也很高兴地故意给他以讥笑我的口实。我有时也反驳他几句,甚至相当巧妙地反驳他几句,因为我引以为荣的是,我居然能在拉尔纳热夫人面前炫耀她启发给我的智慧。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

那时我们是在一个最富足的地方和最富足的季节旅行的。由于陶里尼扬侯爵的细心照顾,我们到处都有精美的饮食。他甚至把他这番好心一直用在我们所住的房间上了,这本来是用不着他操心的,他却事先打发仆人去订房间,而那个可恶的仆人不知是自作主张还是受了主人的指使,总叫他住在拉尔纳热夫人的隔壁,而把我安置在房子的尽头。但这难不住我,我们幽会的趣味反而更加浓厚了。我们这种快乐的生活继续了四、五天之久,在这短短的几天中,我饱尝了最甜蜜的肉欲之乐,并且陶醉在这种快乐里面。我所得到的快乐是完美的、强烈的、不含有任何苦痛的成分,这也是最初的和仅有的快乐,我可以说我应该感谢拉尔纳热夫人,她使我在离开人世以前能够领略到此中的乐趣。

即使说我对她的感情谈不上是什么真正的爱,那至少是我对她向我所表示的爱的一种温情的回报,那是快乐中的一种十分炽烈的肉欲,是谈话中的一种十分甜蜜的亲昵,其中具有激情的动人魅力,却没有因激情而使人丧失理智的那种狂热,以至虽有快乐也不会享受。我一生只有一次感到了真正的爱,但不是在她的身旁。我爱她从来不象爱华伦夫人那样,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占有她时比占有华伦夫人时快乐百倍。在妈妈跟前,我的快乐总是被一种忧郁的情绪,一种难以克服的内疚心情所搅扰,我占有她的时候不但不感到幸福,反而总以为是辱没了她的品格。在拉尔纳热夫人身旁则完全相反,我以一个男人所能享受到的幸福而感到自豪,因此,我可以愉快地、放心大胆地纵情欢乐,我还可以分享我给与她的同样的欢乐,我的心情是相当安定的,我以无限的虚荣心与快乐感来欣赏我的胜利,并企图从这个胜利中得到更大的胜利。

我不记得陶里尼扬侯爵在什么地方离开了我们,他本是当地人,不过在到达蒙太利马尔以前,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从那时起拉尔纳热夫人便叫她的侍女坐上我的车子。而让我和她同乘一辆车。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旅行是不会使我们感到厌烦的,至于沿途都有些什么风景,那我就很难说清楚了。在蒙太利马尔,她有些事情要办,便在那里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当中,她只是为去拜访一个人而离开我一刻钟。那次拜访给她招来了许多无味的纠缠和不少人的邀请。她是决不会接受那些邀请的,因此她借口不舒服都婉言谢绝了。但这种不舒服并没有影响我们天天在最美好的地方和最美丽的天空下两人单独到处游览。啊,幸福的三天啊!我至今还有时以惆怅的心情回忆起这幸福的三天,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旅行中的爱情本是不能持久的。我们必须分手了。老实说,我们也该分手了,这并不是说我已经感到厌倦或者即将感到厌倦,我是日甚一日地沉溺在对她的依恋中。尽管拉尔纳热夫人很有节制,我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但我决心要在我们分手以前用我剩下的那点精力尽情享受一番,她为了防止我接近蒙佩利埃的姑娘,所以也就顺从了。为了给分别找些安慰,我们制定了重新会面的计划。我们的决定是:既然这种调养方法对我有好处,我可以继续采用这种方法,并且到圣昂代奥勒镇去过冬,由拉尔纳热夫人来照管我的生活。不过我需要在蒙佩利埃逗留五六个星期,以便给她留点时间做些必要的安排,免得让人说闲话。关于我到圣昂代奥勒镇后所应该知道的事情,应该说的话,以及应该采取怎样的态度,她都给了我非常周详的指导。我们还约好在见面以前要彼此通信。她很郑重其事地嘱咐了我很多关于爱护身体的话;她劝我去找一些名医,要严格遵守他们的一切规定;她还说,不管他们的规定如何严格,等我重新回到她身旁的时候,她一定要担负起让我遵守的责任。我相信她的话都是出自真实的感情,因为她爱我:她在这方面的种种表现比对我的爱抚更为可靠。她从我的行装看出我并不是很有钱的,虽然她本人也不阔绰,但在我们分手的时候,她一定要把她从格勒诺布尔带来的相当多的钱分给我一半,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推辞掉了。最后,我离开了她,我的心完全被她占据了,同时我觉得我在她心里也留下了对我的真正的爱恋。

我一面从头回忆着和她走过的那段路程,一面继续着我的行程,这时我深感快慰的是,我坐在一顶舒适的车子里,可以尽情回味我所得到的快乐,并憧憬着她所讲给我的快乐。我一心只想圣昂代奥勒镇和我不久就要在那里开始的美好生活,在我心目中,除了拉尔纳热夫人和她的一家人以外,天地间的其他一切和我都没什么关系了。连妈妈也被抛到脑后了。我以全副精力在我思想中把拉尔纳热夫人对我说过的那一切细节都联系到一起,以便对她的住处、她的邻居、她的交往和她的整个生活方式先有一个概念。她有一个女儿,她曾不止一次地向我提到她的这个掌上明珠。这个姑娘已经满十五岁了,活泼可爱,性情温和。拉尔纳热夫人曾向我保证,她一定会喜欢我的,我一直没有忘掉这个诺言,我非常好奇地想着拉尔纳热小姐将怎样对待她母亲的亲密朋友。这就是我从圣灵桥一直到勤木兰这段路程中心里所想的一些主要内容。有人告诉我可以去看看加尔大桥,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我吃了几枚甘美的无花果作早点,随后就找了一名向导去参观加尔大桥了。这是我看见的第一个古罗马人的伟大工程。我正希望看到一个无愧是从罗马建筑者手中创造出来的建筑物,走近一看,它竟超过了我的想象,这是我这一辈子中唯一的一次。只有罗马人才能在我身上产生这样的效果。这一朴素宏伟的工程的壮丽气派引起我的惊叹,特别是由于这个建筑物正是建筑在广漠无人的荒野中,这一片寂静荒凉的景象使得这个古迹更显得奇突和令人赞叹不已。这架所谓的大桥原来只不过是古代的一个输水道。人们不禁在想,是什么力量把这些庞大无比的巨石从遥远的采石场运到这里来的呢?是什么力量把无数人的劳力集中在这个没有一个居民的地方呢?我把这个雄伟建筑的三层都游览了一遍,一种景仰的心情使我几乎不敢用脚践踏。我的脚步在那些宽阔的穹窿之下所发出的响声使我觉得好象听到了建筑者的宏亮嗓音。我觉得自己就象一个昆虫似的迷失在这个气势磅礴的庞大建筑中。我虽然感到自己渺小,同时却又觉得有一种无以名状的力量把我的心灵提高到另一种境界,不由地感叹道:“要是我是一个罗马人该多好啊!”我在那里呆了好几个钟头,沉溺在令人心旷神怡的默想里。我回来的时候精神恍惚,好象在想什么心思似的,这种魂不守舍的样子是于拉尔纳热夫人不利的。她十分关心我不要被蒙佩利埃的姑娘所勾引,但她却忘记告诫我不要被加尔大桥所迷惑,可见,一个人总不能什么都考虑得十分周到的。

我在尼姆参观了竞技场。这是一个远比加尔大桥宏伟得多的大建筑,不过它给我的印象反而不那么强烈,这或许是由于我参观了第一个建筑物以后,再看什么也不觉得稀奇了,也或许是因为这第二个建筑物位于城市中心,不那么容易引起人们的惊异。这么宽阔壮丽的竞技场,四周却尽是简陋的小矮房子,而场内还盖了许多更矮小更简陋的房子,以致使整个建筑物只能给人一种混乱而不协调的印象,遗憾和不愉快之感窒息了喜悦和惊奇的心情。日后,我又参观了韦罗纳的竞技场,那个竞技场比尼姆的这个竞技场小得多,也不如尼姆竞技场那样美观,但是保存得十分完整,维持得非常清洁,因此给我的印象反而更深刻更愉快些。法国人对什么都漫不经心,对于古迹毫不爱护。他们无论干什么,在开始的时候是一团火热,最后是草草了事,而且什么也不会保存。

那时我简直变成另一个人了;我那寻欢作乐的心一旦被勾起之后,就猛烈地燃烧起来。我在“吕奈尔桥饭店”停留了一天,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在那里同其他旅伴大吃一顿。这个饭店本是全欧洲最受人赞赏的一个饭店,那时它对这种声誉还是当之无愧的。店主人很会利用这个旅店的优越条件,所供应的菜肴都是最丰富、最精美的。在荒郊,在这样一家孤零零的饭店里,竟能享受到有海鱼和淡水鱼、有上等野味和名贵美酒的盛馔确是一件稀罕事;而且店主人在招待客人方面是那么细心、那么周到,只有在王公富豪之家才能遇到,而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挣你三十五个苏。但是,这个“吕奈尔桥饭店”没有能长久维持下去,由于过分指望自己的声誉,最后竟完全丧失了声誉。

我在这一段旅程中,连自己是个病人都忘了,只是到了蒙佩利埃才想起我的病来。我的郁闷症完全好了,但是所有其他的病依然存在;虽然由于时间已久,我也习以为常了,病情却是存在的,如果有人突然得了这样的病,他会觉得活不长的。实际上,我的那些病,与其说是使我感到难受,不如说是使我感到害怕,它们所引起的精神上的痛苦,看来超过它们预示即将毁灭的肉体上的痛苦。因此,当我的心被我的那些强烈的情欲所占据的时候,我就把一切疾病置之度外了;然而,我的病究竟不是出自我的想象,所以当我的精神一安定,病症又立刻感觉出来了。这时我开始郑重其事地考虑起拉尔纳热夫人的劝告和我旅行的目的。我马上去找最有经验的名医,主要是去找费兹先生,而且为了小心起见,我索性在一位医生家里包饭。

这位医生名叫菲茨莫里斯,是爱尔兰人,有很多学医的学生在他家里包饭;一个病人入伙,还有这样一个方便,就是菲茨莫里斯先生所收的膳费并不多,而且他以医生的资格给在他家用餐的人偶尔看看病则不取分文。他负责执行费兹先生的处方,并照顾我的健康。在实行节食疗养法方面,他是非常尽职的,人们决不会在他家里得胃病。我虽然对于饮食上所加的种种限制并不觉得怎样苦恼,但是可以拿来对比的东西似乎仍在眼前,使我有时不能不感觉到,就作为一个供应者来说,陶里尼扬先生比菲茨莫里斯先生要高明许多。然而在这里,我也决不至于饿得太厉害,再说,所有那些青年有说有笑,都很快活,这样的生活方式对我的身体确实有益,我不象先前那样整天无精打采了。每夭早晨我服用药品,主要是喝一些我也不知叫什么名字的矿泉水,我想是瓦耳斯的矿泉水吧,此外就是给拉尔纳热夫人写信。

我们之间的通信一直在继续,我卢梭是以杜定的朋友的名义来收转那些信件的。中午,我便和同桌用餐的某个青年到拉卡努尔格去散散步。这些青年都是些顶好的小伙子,午饭前我们总是先集合在一起,然后才共同进餐。午饭后一直到傍晚,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去从事一桩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到城外玩两三场木槌击球的比赛,输者要请吃茶点。我是不参加玩球的,我既没有那种体力,也没有那种技巧,但是我参加赌东道。由于关心输赢,我跟着那些玩球的人和木球在坎坷不平、满是石子的道路上跑来跑去,这对我倒是一种十分相宜的运动,既愉快又有益于身体。我们在城外的小酒店里用茶点,不消说,这是非常快活的。但是我要补充一句,虽然小酒店中的那些女孩子们长得都很漂亮,我们在吃茶点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轻佻的举动。菲茨莫里斯是击球的能手,他是我们的头儿。我可以说,尽管大学生的名声不怎么好,但是这群年轻人所表现的庄重和礼貌,就是在许多成年人中也是很难见到的。他们喧哗而不轻狂,活泼而不放肆。任何一种生活方式,只要我不感到它的压力,我是很容易适应的,而且愿意它永远继续下去。在这些大学生当中,有好几个是爱尔兰人,我尽力向他们学几句英语,以便到圣昂代奥勒镇后,必要时可以应用。我去那里的时刻现在越来越近了,拉尔纳热夫人每次来信都催我去,我也准备照她的话去做。我看得很清楚:我的那些医生对我的病毫无理解,都把我看作是一个没病找病的人,因此就拿豨莶、矿泉水和乳浆来敷衍我。同神学家们正相反,医生和哲学家认为只有他们能够解释的才是真的,他们是以自己能否理解来断定事物的有无。这些先生们关于我的病一无所知,因此,我就算没有病了:怎么能怀疑医学博士不是无所不知的呢?我看他们只是在想法捉弄我,让我把钱花完为止,我认为圣昂代奥勒镇的那位能够代替他们,也绝不会比他们差,而且还可以使我更愉快些,于是我决定选择她,并抱着这种聪明的打算离开了蒙佩利埃。

我是在十一月末动身的,我在这个城市一共住了六个星期或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大约花掉了十二个金路易,无论是在健康方面或是在医学知识方面,我都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只有菲茨莫里斯先生的解剖学课程对我还有点益处,但我只是刚刚开始,后来由于解剖尸体的臭味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放弃了这门课程。

我内心深处对于我的这个决定颇感不安,我一边继续往圣灵桥进发一边寻思,这条道通向圣昂代奥勒镇也通向尚贝里。我对妈妈的想念和她给我的来信——虽然她的信没有拉尔纳热夫人的信那么频繁——在我的内心深处唤起了一股悔恨的情绪。在来时的路上,我的这种心情被抑制住了,这次在归途中懊悔的情绪变得非常强烈,以致把我寻欢作乐的兴趣完全打消了,只有理智的声音在发挥作用。

首先,我若再去扮演冒险家的角色,很可能不象第一次那样侥幸;只要圣昂代奥勒镇有一个人到过英国,或者认识英国人,或者会说英语,我就能够被揭穿。拉尔纳热夫人的家庭也可能对我反感,甚至会不客气地对待我,还有她那个女儿——我情不自禁地想念她已经超过了应有的限度——更使我惶恐不安:我生怕会爱上她,这种恐惧心已决定了事情的一半。我想,她母亲待我那么好,难道我竟想以诱惑她的女儿、和她发生最可鄙的关系、给她家庭制造分裂、羞辱、丑名和无穷的痛苦来报答她母亲对我的一番好心吗?想到这里,我内心十分恐怖。我下了最大的决心:假如这个可耻的倾向稍一露出苗头,我一定要和它搏斗,把它消灭掉。可是,我为什么要去寻找这种搏斗呢?和她母亲生活在一起,由于日久生厌而贪恋起女儿,却又不敢向她表露心情,这将是多么可悲的处境啊!我为什么一定要去寻找这种处境?!难道是为了追求我早已享尽其精华的快乐,而使自己置身于不幸、受辱和后悔无穷的境地吗?很显然,我的欲望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活力;寻乐的兴趣还在,但激情已经没有了。除此以外,还掺杂着一些其他的想法:我想到自己的处境、自己的责任,想到我那位善良而豪爽的妈妈,她已经负了不少债,而由于我的胡乱花钱,她负债又增多了;她为我操尽了心,而我却这样卑鄙地欺骗了她。我所感到的内疚太激烈了,终于战胜了一切。在离圣灵桥已经不远的时候,我下定决心,到圣昂代奥勒镇后片刻不停,一直走过去。我勇敢地执行了这项决定,虽然我承认当时不免感到有点惋惜,但同时我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内心的满足,我自言自语地说:“我应该佩服我自己,我能够将自己的责任置于自己的欢乐之上。”这是我第一次真正从读书中得到的益处:它教导我进行思考和比较。我想起不久以前自己曾接受了十分纯洁的道德原则,我给自己订立了明智而崇高的立身之道,并且以能够遵守这些道理而深感自豪。然而我感到羞愧的是,我竟否定了自己的原则,这么快这么明目张胆地背弃了自己所订立的立身之道。现在这种羞愧心战胜了我的情欲。在我的决心中,虚荣心和责任心所起的作用或许是相等的,这种虚荣心虽然不能算作美德,但它所产生的效果是那么相似,即使弄混了也是可以原谅的。

善良的行为有一种好处,就是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了,并且使它可以做出更美好的行为。因为人类是有弱点的,人受到某种诱惑要去做一件坏事而能毅然中止,也就可以算作善行了。我一下定决心,我就变成另一个人了,或者更正确地说,我又恢复了以前的我,恢复了迷醉的时刻曾一度消逝了的我了。我满怀高尚的心情和善良的愿望继续着我的路程,一心想悔赎前愆,决定以后要以高尚的道德原则来约制我的行为,要毫无保留地为最好的妈妈服务,要向她献出和我对她的爱恋同样深切的忠诚,除了爱我的职责并听从这种爱的驱使以外,决不再听从其他的意念。唉!我以一片真心重新走上了正路,这似乎可以使我得到另一种命运了,然而我的命运是早已注定了的,并且已经开始了,当我那颗满怀着美好和真诚之爱的心灵,不顾一切地奔向那纯洁和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却接近了将要给我带来无数灾难的不幸时刻。

我那急于到达的迫切心情使我出乎预料地加速了行程。我在瓦朗斯向妈妈通知了我到达的日期和时刻,由于我赶路的结果,到达的日期比预计的提前了,我就故意在沙帕雷朗停留了半天,以便准时抵达。我愿意尽情地享受一下同她久别重逢的快乐,而且还愿意把这个时刻再稍微延长一会儿,以便给这种快乐再加上一点急切期待的乐趣。这种办法以往一直是成功的:我每次归来就象是个小小的节日。这一次我也希望如此,所以尽管我思归之情是那么急切,但是把归期稍微延缓一下,也是值得的。

因此,我完全是按照预定的时间到达了。从老远,我就希望看见她在路上等候我,我离家越近,心跳得越厉害,及至到家后,已经气都喘不过来了,因为我在城里时就下了车。可是无论是在院子里,在门前,在窗口,我一个人都没有看见。我的心马上慌了,怕发生了什么意外。我走了进去,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佣工们在厨房里吃点心,一点儿也看不出大家是在等候我的样子。女仆看到我还吃了一惊,她并不知道我要回来。我走上楼去,终于见到了她,见到了我那亲爱的妈妈,见到了我那如此深切、如此炽烈、如此纯真地爱着的妈妈。我奔上前去,扑倒在她的脚下。“啊!你回来了,我的孩子,”她一面拥抱着我,一面向我说,“你一路上好吗?身体怎么样?”这种接待使我有点不知所措。我问她是否接到了我的信。她说接到了。我回答说;“我还以为你没有接到呢!”我们的话就到此为止。当时有一个年轻人同她在一起。我认识他,我动身以前就在家里见到过他;不过这一次他好象就住在这里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简而言之,我的位置被别人占据了。

这个青年是伏沃地方的人,他的父亲名叫温费里德,是个守门人,自称是希永城堡的上尉。上尉先生的这个儿子是一个年轻的理发师,他就以这种身分奔走于上流社会里,他也是以这种身分到华伦夫人家里来的。华伦夫人很好地接待了他,一如她盛情接待所有过路的人,特别是她家乡的人一样。他是一个相当庸俗的高个儿的金黄色头发少年,体格倒还端正,但面貌却相当平凡,智力也是如此,谈起话来很象漂亮的利昂德。他用他那一行业的人所特有的腔调和方式滔滔不绝地叙述他自己的那些风流韵事;列举了一半同他睡过觉的侯爵夫人的名字,并且还自吹自擂地说,凡是他给理过发的那些漂亮女人,他都给她们的丈夫戴过绿帽子。他无聊、愚蠢、粗鲁、厚颜无耻;不过,在其他方面,他还是个道地的好人。这就是我出门在外时她找来的我的替身,也就是在我旅行回来后她向我推荐的合伙人。

啊!如果摆脱了尘世羁绊的灵魂,还能从永恒之光的怀抱中看到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我亲爱的尊敬的幽灵啊!那就请你原谅我未能对你的过错比对自己的过错表示出更多的宽恕,原谅我把这二者同时揭露在读者的面前吧!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自己,我都应当而且也愿意说真话,在这方面你的损失要比我的损失小得多。啊!你那可爱而和蔼的性格,你那永不厌倦的好心肠,你的直爽和一切卓越的美德,这里有多少优点可以拿来抵偿你的缺点啊,如果可以把仅只是理智造成的错误也叫做缺点的话!你做过错事,但并非堕落。你的行为应该受到责备,但你的心总是纯洁的!要是把好事和坏事放在天平上来衡量,公正地判断一下:有哪一个女人——如果她的私生活也能象你的私生活这样公开摆出来让大家看看——敢于同你相比呢?

这位新来的人对于交给他的一切小事都表现得十分热心和勤快,而且非常认真;这些小事一向是很多的。他担负起了监督她的雇工的责任。干活时,我是相当安静的,他却最喜欢瞎嚷嚷,不管是在田间,草垛旁,木柴堆旁,马厩或家禽场,他到处使人看到他,特别使人听到他的声音。只有园子的事他不怎么关心,因为那是一种不出声的安静的工作。他最大的乐趣是装车、运料、锯木头或劈劈柴,斧头和鹤嘴锄从不离手;人们只听到他到处乱跑,敲敲这,打打那,扯开嗓子大声叫嚷。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干多少人的活儿,可是他一来就热闹得好象增加了十多个人。这种乱哄哄的热闹劲儿把我那可怜的妈妈给蒙住了:她认为这个年轻小伙子是帮助她料理农活的一个宝贵人材。她有意把他拴在自己身边,为此她使用了一切她认为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当然,她没忘记使用她认为最可靠的那一手。

大家是知道我的心,知道我那始终不渝的、最真挚的感情,特别是驱使我在这时候返回到她身边的那番热情的。现在,这对我的整个生命是多么突然、多么沉重的打击啊!请读者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吧。我所设想的幸福的未来,刹那间全都烟消云散了。我如此情致缠绵地怀抱着的那些动人的理想完全毁灭了,从幼年起我就把我的生命和她联系在一起,现在我第一次感到了孤独。这个时刻太可怕了!而以后的日子也是那么黯淡。我还年轻,但是使我青年时代富有生气的那种充满快乐和希望的甜蜜感觉永远离开了我。从那时起,我这个多情的人已经死去了一半。摆在我面前的只是索然无味的忧伤的余生,虽然有时在我的欲望中还掠过幸福的影子,但这种幸福已不是我原有的了。我觉得,即使我得到这种幸福,我也不是真正幸福的。

我是那样愚蠢,又是那样充满信心,我真以为这个新来的人和妈妈说话的语气那样亲昵,是由于妈妈的性情随和、跟任何人都非常亲近的缘故。要不是她亲自告诉我,我一辈子也猜不出这里面的真正原因。可是,她很快就以非常直爽的态度向我说明了一切,倘若我的心也往使人发怒的方面想,她那种直率态度就能增加我的愤怒。她认为这是极其平常的事情,她责备我对家里的事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还说我时常不在家,——真好象她是一个情欲非常强烈的女入,迫切要求填补所感到的空虚。

“啊!妈妈,”我以难于压抑的难过心情向她说,“你怎么竟跟我说这样的话呀?我对你的热爱所得到的就是这样的报酬吗?你曾多次挽救了我的生命,难道就是为了剥夺令我感到生命之可贵的一切东西吗?我将为此而死去,可是将来你想起我的时候一定会后悔的。”她用十分平静的态度对我所作的回答,简直快使我发疯了。她说我还是个孩子,一个人是不会因为这种事而死的,她说我什么也不会失去,我们仍和以前一样是好朋友,在一切方面都还是同样的亲密。她还说,她对我的爱丝毫不会减少,只要她活在人世,它是不会终止的。总之,她的意思是让我明白,我的一切权利没有改变,我只是同另一个人来分享,而不是失去这些权利。

我从来没有象这时候那样深切地感觉到我对她的感情的纯洁、真实和坚定,以及我心灵的真挚和纯朴。我立刻跪在她的脚下,搂住她的双膝,泪如雨下。“不,妈妈,”我激动地对她说“我太爱你了,决不能使你的品格受到损害,占有你。对我来说实在太宝贵了,我不能同别人分享。我当初获得这种占有时所产生的后悔心情,已经随着我对你的爱而日益增长,不,我决不能再以同样的后悔心情来保持这种占有。我要永远崇拜你,但愿你永远配得上我的崇拜。因为对我来说,尊重你的品格比占有你的身体更为重要。啊!妈妈,我要将你让给你自己。我要为我们心灵的结合而牺牲我的一切快乐。我宁愿万死,也不肯享受足以贬低我所爱的人的品格的那种快乐!”

我以坚持的态度遵守着我的决定;我敢说,我这种坚持的态度是和促使我采取这个决定的那种感情正相符合的。从那一刻起,我就只用一个真正的儿子的眼睛来看我所热爱的这位妈妈了。应该指出的是。虽然她私下里并不赞成我的决定(至少我的感觉是这样),但她从来没有使用任何手段来使我放弃自己的决定,无论是婉转的言词,温情的表示,甚至巧妙的手腕,而这些都是一般女人善于使用的:它们既无损于自己的身分而终能使她们如愿以偿。眼看我不得不为自己去寻找与她无关的另一种命运,但又想象不出是哪种命运,于是我走向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完全在她身上来寻求我的出路。结果,我的思想是那样完全集中在她身上,以至几乎把我自己都忘掉了。我热烈地希望她能成为一个幸福的人,不管需要我付出多么大的代价,这个愿望吸引了我的一切感情。她虽然要把她的幸福同我的幸福分开,我却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要把她的幸福看成我的幸福。

这样,在我灵魂深处早就种下的而通过学习培育起来的善的种籽,就在我遭遇不幸的时候开始萌芽,只等逆境的刺激便会开花结果的。我这种完全无私的愿望的第一颗果实就是摆脱了我心里对于夺去我位置的那个人所怀的仇恨和妒嫉。不仅如此,我甚至愿意,并且真诚地愿意同这个青年人结为朋友;我要培养他,关心他的教育,使他认识到他的幸福,如果可能的话,使他不要辜负他的幸福。总之,我要为他而去做阿奈在同样的情况下为我所做过的一切。可是我比不上阿奈。虽然我的性情比较温和,读的书比较多些,但我既不象阿奈那样冷静和那样有耐心,也没有阿奈那种能够受人尊敬的庄重气派,而我若想成功,这种气派正是必须具有的。我在那个青年人身上所发现的优点,也没有阿奈在我身上所发现的那么多,例如:温顺,热情,知恩,特别是有自知之明,感觉自己的确需要别人的教导,并且还有一种从别人的教导中真正得到益处的愿望。而这一切他都没有。我所要培养的这位青年看我不过是一个讨厌的学究,只会空谈。他呢,则认为自己在这个家里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而且由于他总是根据他做活儿的响声来衡量他自己在家里所做的工作,所以他认为他的斧头和锄头比我那几本破书有用得多。从某方面来说,他这种看法是不无道理的,但是,他因此而装出的那副神气,简直能笑死人。他对待农民严如乡绅,不久他也如此对待我,最后甚至对妈妈也是这种态度了。他认为他那温赞里德的名字不够尊贵,便不再用它,自称德·古尔提叶先生,后来他就是以这个名字而在尚贝里和在莫里昂讷——他结婚的那个地方——出了名。

最后,这位显赫的人物竟成了一家之主,我则变得微不足道了。当我不幸招他不高兴的时候,他不责备我,而是责备妈妈;我惟恐让妈妈受到他的粗野无礼的对待,只好在他面前做出十分恭顺和唯命是从的样子。每当他以无比的得意神情执行他那劈柴工作的时候,我必须乖乖地站在旁边,作一个无能为力的旁观者,作一个对他的高超本领老老实实的欣赏者。其实,这个小伙子也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好的人;他爱妈妈,因为他不能不爱她,他甚至对我也没有什么恶感。当他那狂暴的脾气没有发作、可以和他谈谈话的时候,他也能温顺地听我们说话,并且很直爽地承认自己只是一个蠢人,但是事后却并不因此而少做蠢事。此外,他的理解力太有限,趣味又太低级,很难跟他讲道理,几乎不可能同他友好。他既占有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还为了加点儿调料,又和一个红黄色头发的、掉了牙的老女仆发生了关系,这是妈妈非常讨厌、勉强使用的一个女仆,虽然妈妈看见她就恶心。当我觉察到这种新奇的丑事以后,真把我气坏了;但是,不久我又觉察到另一件使我更伤心的事,这件事比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使我扫兴,那就是妈妈对我冷淡了。

我强使自己遵守、而她也似乎赞成的在情欲方面的那种克制,是一般女人绝不肯饶恕的,不管她们表面上装得怎么样。她们之所以如此,与其说是由于她们本身的情欲不能得到满足,不如说是由于她们认为这是对占有她们这件事的漠不关心。就拿一个最通达事理、最想得开、情欲最淡薄的女人来说,在她的眼中,一个男人(即使是对她最无所谓的一个男人)的最不可饶恕的罪过,是他能够占有她而却偏偏予以拒绝。这条通则在这里也不能例外:我之所以克制情欲纯粹是出于道德和爱护妈妈尊敬妈妈的缘故,但妈妈对我的那种如此强烈、如此纯真的钟爱之情,却因此而起了变化。从那时起,和她在一起,我再也感觉不到我一向认为是最甜蜜幸福的那种推心置腹的亲密关系了。她只是在对这位新来的人有所不满的时候才向我披露一下心情;在他们非常和好的时候,她就很少跟我说什么知心话。最后,她逐渐采取了一种我不在内的生活方式。我在她跟前时她也还高兴,但这对她已经不是一种需要,纵然我整天整天地不见她,她也不理会了。

在此以前,我是这个家的灵魂,并且可以说是过着两位一体的生活,现在还是同样的地方,我却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陌生和孤独了。我渐渐习惯于不再过问这个家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甚至也不理睬在这里居住的一切人;为了避免继续受那令人心碎的痛苦,我便独自呆在屋里和我的书籍为伍,再不就是到树林深处纵情大哭或长叹。不久,这种生活越来越使我难以忍受了。我感到,我所爱的女人就在眼前,但她的心已经离开了我,这只能增加我的痛苦,如果我看不见她,我的孤独感也许不会那么强烈。于是我决心离开她的家,当我向她说明我的计划时,她不但没有表示反对,反而热心赞助。她在格勒诺布尔有一个女友,名叫代邦夫人,这位夫人的丈夫是里昂司法长官德·马布利先生的朋友。代邦先生介绍我到马布利先生家去作家庭教师,我接受了,于是便动身前往里昂。分别时,既没有任何懊悔的表示,也几乎没有任何惜别之感,要是在以前,只要一想到离别,我们就象感到了死亡的痛苦。

那时,我差不多已经有了做一个家庭教师所必需具备的知识,我想我也有作教师的才能。我在马布利先生家有一年之久,在这期间,我有了充分认识自己的时间。假如我的急躁脾气不是时常发作的话,我那温和的禀性是适于干这一行的。只要一切都顺利,只要我的操心和劳动能够发生效果,我就诲人不倦地教下去,真象个可爱的天使。但事情一不如意,我就变成了一个恶魔。当学生们听不懂我的意思的时候,我就气得发狂;如果他们表现得不听话,我就恨不得把他们杀死,当然,这决不是使他们成为有学问有道德的人的好方法。我有两个学生,性情十分不同。大的八九岁,名叫圣马利,相貌很清秀,相当聪明,相当活泼,但也浮躁,贪玩,十分调皮,不过他虽然调皮却很逗趣。小的叫孔狄亚克,外表象个傻瓜,干什么都粗枝大叶,象驴一般固执,学什么也学不会。可以想见,跟这两个学生打交道,我的任务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如果我能平心静气地耐心教下去,也许能有所成就;可是,我既不能平心静气,又无耐心,结果不但没有作出一点成绩,我的学生反而变得越来越坏了。我并不是不勤快,但我缺少冷静的态度,特别是不够明智。我对他们只知道用三种对孩子不但无益往往有害的方法,那就是:感动、讲理和发脾气。有时我劝圣马利劝得连我自己都感动得流下泪来,我想感动他,就好象孩子的心灵真能感动似的。有时我费尽精力同他讲道理,好象他真能听懂我那套理论似的,而且由于他有时也向我提出一些十分微妙的论据,我就真拿他当作一个明理的孩子,以为他非常善于推理。至于小孔狄亚克,那就更让我为难了。他什么也听不懂,问他什么也不回答,讲什么他也不动心,任何时候都是那么顽固,而当我被他气得发火的时候,倒是他在我身上取得了最大的胜利;这时候贤明的老师是他,我却变成了小孩子。所有我的这些缺点,我都看得很清楚,心里也很明白。我研究了学生的思想,而且研究得非常透彻,我相信我一次也没有受到他们的诡计的欺骗。但是,只知道缺点所在,而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补救,又有什么用呢?尽管我对这一切都看得很透彻,可是我完全不能防止,所以还是收不到任何效果,而且我所做的恰恰都是不应该做的。

我不仅在教学上没有取得什么成就,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也不怎么顺利。代邦夫人把我介绍给马布利夫人的时候,曾拜托她在我的举止言谈方面多加指导,使我能够活动于上流社会中。她在这上面也费过一番心思,希望把我造就成一个风流潇洒的人,不愧是她家的家庭教师;但是我是那么笨拙,那么腼腆,那么愚蠢,以致使她丧失了信心,不愿再过问我了。但是这并未妨碍我故态复萌,我居然又爱上她了。我的表现已经足以使她理会到这一点,但我不敢向她表白,而她也是不会在这方面前进一步的,后来,我发现我的叹息和目光不会有什么结果,不久我也就厌倦了。

我在妈妈那里时,小偷小摸的毛病已经完全改掉了,因为那儿的一切东西都归我支配,也就没有偷的必要了。再说,我给自己订立的高尚道德原则也要求我今后不能再干这种下贱的事,从那时起,我果然就一直没有再犯过。但是,这与其说是由于我能克服我所受到的诱惑,不如说是由于我断绝了受诱惑的根源;我非常担心,要是再面临诱惑的话,我恐怕又会象童年时代那样去偷窃的。这一点,我在马布利先生的家里已经得到证明了。他家里到处都有可偷的小东西,但我连看都不看,我只看上了阿尔布瓦地方出产的一种名贵的白葡萄酒,在吃饭的时候我偶尔喝过几杯,觉得非常可口。这种酒稍微有点儿浑,我自以为是一个滤酒的能手,便以此自夸,主人就把这件事交给我办了。我滤了几瓶,滤的虽然不大好,但只是颜色不佳,喝起来仍然是很可口的。于是我就利用这个机会,常常给自己留下几瓶,以备私下里享用。美中不足的是,我从来没有光喝酒不吃东西的习惯。怎样弄到面包呢?我没法在用餐时留下一些面包。叫仆人去买,等于是揭发自己,而且可以说是对主人的一种侮辱。自己去买吧,我又从来没有这种勇气:一位腰挂佩剑的体面人物到面包房去买一块面包,这怎么行呢?最后,我想起了一位尊贵的公主的蠢话,有人告诉她说农民没有面包吃了,她回答说:“那就叫他们吃蛋糕吧!”于是我决定去买蛋糕。可是就办这点事,也是多么不容易呀!我一个人怀着这个目的走出大门,有时跑遍了全城,从三十多家点心铺门前走过,哪一家我也不敢进去。必须铺子里只有一个人时,而那个人的相貌对我还必须有很大的吸引力,我才敢迈进那家铺子的门坎。但是,当我把那可爱的小蛋糕买到手,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从柜子里拿出我那瓶酒的时候,我一边自斟自饮,一边读几页小说,那是多么快乐呀!由于没有人同我谈心,边吃边看书就别有奇趣:书就代替我所缺少的伙伴。我看一页书,吃一块蛋糕,就好象我的书在跟我共同进餐。

我从来不是一个只图享乐什么都不管不顾的人,而且我一辈子从未喝醉过。因此,我的这些小小的偷窃也并不十分明显。可是偷窃终于自己暴露了:酒瓶子揭发了我的秘密。这件事谁也没有提过,不过,从此以后地下室的酒就不再由我掌管了。对于这种事,马布利先生的态度是很大方、很审慎的,他是个很正直的人。他的外表虽然跟他的职务一样严峻,但他的性格确实是很温厚的,他那种好心肠也是少见的。他明智而公正,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作为一个司法管辖区的长官,他甚至是很仁慈的。深感他待我的宽厚,我更加敬重他了,因此我在他家里就多待了一些日子,否则我是不会待那么久的。但是最后,对于我所不能胜任的这行职业以及我当时所处的十分尴尬的毫无乐趣的景况,我终于感到厌倦了。于是,经过一年的尝试之后——虽然在这一年当中,我已尽了一切努力——我决定不再教我的这两个学生了,因为我确信我无论怎样努力也不能把他们造就好。对于这一点,马布利先生本人看得和我一样清楚。但是我相信,如果不是我自动提出辞职免得使他为难的话,他自己是不会主动辞退我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这样过于照顾情面,我当然是不赞成的。

使我日益感到难以忍受的是,我不断拿我当前的境况同我已经离开的那种生活相比:我不断回忆起我所留恋的沙尔麦特,我的园子、我的树木、我的泉水、我的果园,特别是我为她而生的那个女人,赋予这一切以生命的那个女人。我一想到她,一想到我们的快乐和我们的纯洁生活,一种难以抑制的烦闷心情使我什么也懒得干了。有多少次我恨不得立即动身,步行回到她的身旁,只要能和她再见一面,就是当时死去也是甘心的。最后,我再也抵抗不住那些召唤我不惜任何代价回到她的身边的迷人的回忆了。我对自己说,过去我缺少耐心,不够体贴,不够温存,假如我现在在这些方面更多给予一些,我还是能够在十分甜蜜的友谊中过幸福生活的。于是我作出了最美好的计划,而且迫不及待地立即付诸实施。我摆脱了一切,放弃了一切,马上动身,一路飞驰,我以宛似我幼年时代的那种满腔热情回到了家里,我又来到了她的跟前。啊!如果我在她的接待中,在她的眼神里,在她的爱抚中,总之在她的心里能够发现我从前曾经感受到而现在还念念不忘的那种情意的四分之一,我就会欣喜若狂了。

人生是多么可怕的虚幻啊!她仍然用她那无与伦比的好心接待了我,她的这种好心除非她离开人世是永远不会消失的;然而我是来追求过去的,这个过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在她身边呆了不到半小时,我就觉得我以往的幸福是永远失去了。于是,我又陷入了上次迫使我出走的那种令人绝望的境况中,虽然如此,我却不能归咎于任何人,说实在的,古尔提叶并不坏,他看见我回来,显得很高兴,并没有什么不痛快的样子。但我从前是她的一切,而她也不能不是我的一切,现在我在她的面前竟成为一个多余的人,这我怎么能忍受呢?从前我是这个家里的一个孩子,现在我怎能在这里象一个外人似的生活下去呢?目睹可以作为我过去幸福见证者的那些东西,更使我感到今非昔比的难堪处境。我要是住在别的地方,痛苦或许会减轻一些。但是不间断地回忆那些甜蜜的往事,也会增加我对失去的幸福的伤感。空怀遗憾,满腹忧思,于是我决心恢复旧日的生活方式,除了用饭的时间外,我要一个人待着,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拿书作我的伴侣,并在书中寻求有益的消遣。由于我感觉到以前我所忧虑的灾难即将到来,我便绞尽脑汁从我自己身上想些办法,以便在妈妈经济来源断绝的时候,可以接济她。我在时,曾把她的家务安排得相当妥善,使它不致向坏的方面发展,但自从我走后,所有的情况全都变了。她的管家人是一个性喜挥霍的家伙。他好讲排场,喜欢好马和华丽的马车,他爱在邻人眼前显示自己是富贵人家,他继续不断地经营一些他一点不懂的新事业。她的年金借用光了,一年四季的所有收益也作了抵押,房租积欠了不少,债务越来越多。我看这项年金不久就要被债权人扣押,也可能被取消。总之,我看到前途只有破产和灾难,而且这一切的到来,时间是那么迫近,就好家我已经预见到那种种可怖的景象。

我那间可爱的小屋是我唯一消愁解闷的地方。由于我在那里寻求医治我那惶恐不安的心灵的方法,我也就同时在那里寻求如何防止我所预见到的灾难的方法。这样,就在我重新考虑我以前的那些想法的时候,我又给自己建起了许多新的空中楼阁。以便把我这个可怜的妈妈从她眼看就要陷入的绝境中挽救出来。我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学识和才华使我在文坛上成名,我是不能通过这条途径发财致富的。浮现在我脑际的一个新的念头却使我产生了我这平庸之才不能给我的一种信心。我虽然不教音乐了,但并没有放弃音乐,正相反,我已经研究了不少关于音乐的理论,我觉得至少在这门学问上我的知识是相当渊博的。当我想到我在学习辨认音符、尤其是在练习依谱唱歌所遇到的那些困难时,我觉得,这种困难来自音乐本身的程度并不少于来自我的主观条件,特别是考虑到,学音乐对任何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在我研究音符时,我常常觉得这些音符创造得很不成功。很早我就想用数字来记录乐谱,免得记录任何一个小曲也必得画一些线和符号。我只是不知道怎样表示八度音的节拍和延长音。我重新又有了这个想法,是因为我想到这个问题时,发现这些困难并不是不能克服的。我终于获得了成功,不管什么乐曲我都可以用我的那些数码非常准确、甚至可以说非常轻而易举地记录下来。从这时候起,我就认为我的一笔大财已经到手了,于是,怀着和她——给了我一切的她——共享大财的热望,我一心只想到去巴黎,确信我的乐谱稿本一交给学士院,我就会掀起一场革命。我曾从里昂带回一点钱,我又卖掉了我的书。这样,只用了十五天的工夫,我便拿定了主意并付诸实施。最后,我心里充满了促成我这一计划的种种美好念头,也可以说我在任何时候都怀有的那同样的美好念头。就象上次带着海龙喷水器离开都灵一样,我带着我的乐谱方案离开了萨瓦。

我的青年时代所有的谬误和过错大致就是如此。我以内心相当满意的忠实态度叙述了这些谬误和过错的经过。如果日后我以若干美德为我的成年时代增添光彩,我也会以同样的坦率态度述说出来,这本是我原来的计划。不过,写到这里我必须停笔了。时间能够揭开种种帷幕。如果我的名字能够流传到后世,人们也许有一天会知道我还有什么话要说而没有说。那时侯,他们也就会知道我所以保持缄默的缘故了。

这几本充满各种错误而且我也没有时间重读一遍的小册子,足使任何热爱真理的人找到真理的线索,并向他提供通过自己的调研来掌握真理的方法。不幸得很,我觉得这些小册子似乎很难、甚至不可能逃脱我的敌人的严密监视。如果它们落到一个正派人手中几或者落到舒瓦瑟尔先生的朋友们手中,或者落到舒瓦瑟尔先生本人手中,我还不信我身后的荣誉就没有了希望。但是,上天啊,你是无辜者的保护人,请你保佑这些证明我无辜的最后资料不要落到布弗莱、韦尔德兰两位夫人以及她们的朋友们的手里吧。你在一个不幸者的生前已经把他送到这两个泼妇手里,至少别把他这点身后的名声再让她们去糟蹋吧。

让-雅克·卢梭

谢选骏指出:人说——“卢梭的这本自传不仅仅是对于一个人有着很多可以参考的价值。比如对于了解人性的知识。同时,如果我们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也会有助于后来的人们,从你这一个个体可以考察出当时的社会的情况。包括道德、制度、教育、文化等。这些共同创造了一个人。也许你写的是自传。其实是和你有关系的所有的人共同集合的产物。这个产物就是你,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的集合体随着时间的推移所给我们展现的画面和故事。我们追根溯源找到他。找到那个打开因果关系的钥匙。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卢梭阅人无数,阅女无数,在各个阶层流动,见到无数不同的有趣的人。同时因为这些人的栽培和影响,才成了现在的卢梭。卢梭去了很多地方,喜欢看书,喜欢从美女,从高贵妇人那里学习各种知识和姿势。但确确实实,女人是男人最好的老师,尤其是高贵的女人一定是男人最最好的老师了。而且通过这些女人,尤其是华伦夫人,卢梭才得到了很多其他人的帮助。才慢慢的塑造了自己,慢慢的让自己思想深刻而伟大。虽然这一本小书看似很低俗,看似非常下流,甚至还有点小黄。但是呢这一本书如实际的反应出了卢梭的个性和真诚。让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卢梭,一个活生生的人。再没有比这一件事情更美好的了。真善美。离开了真,后面的善和美都是伪善和假美。真才是第一重要的。同时我非常怀疑马克思说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是不是就是观察到这些历史伟人也好,历史小人的故事中得出来的。包括他们那个时代的人的命运。”

我看——写小说很容易伪造历史,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写自传体小说最容易伪造历史,而且还可以欺世盗名、窃取荣光。



【第七章】


在两年的沉默与忍耐之后,尽管我曾屡下决心不再写下去,现在还是拿起笔来了。读者,请暂时不要评论我迫不得已再写的种种理由:只有把本书读完之后,你才能够评断。

人们已经看到,我的安静的青年时代在一种平稳的、相当甘美的生活中流逝了,既无大祸也无大福。这种平庸大部分是我那种虽热烈却又软弱的天性造成的;我的这种天性,难于振作却极易灰心;它要受到强烈的震撼才能摆脱困静,却又由于慵懒与爱好而回复原态;它老是把我拉回到我自认生而好之的那种闲散而宁静的生活,离大的美德远,离大的恶行更远,因而它从不容许我有什么大的作为,无论是在善的方面,还是在恶的方面。

我马上就要展示的是一幅多么不同的图景啊!命运在前三十年间一直有利于我的自然倾向,到了后三十年就时刻加以拂逆了;人们将会看到,从这种事与愿违的不断的矛盾之中,使生出了一些巨大的过失、一些闻所未闻的不幸以及一切能给逆境带来荣誉的品德,只是没有使我产生坚强的性格。

本书的第一部是完全凭记忆写成的,其中一定有很多错误。第二部还是不得不凭记忆去写,其中很可能错误更多。我前半生那些美好的年月,都是在既宁静又纯洁的境况中度过的,那些甜蜜的往事给我留下了成千上万滋味无穷的印象,使我乐于不断地回忆。人们在下面就可以看到,我后半生的回忆是多么不同。重温这些回忆,就是重尝它们的苦涩。我很不愿拿这些凄凉的回忆来加剧我现状的辛酸,因而尽其所能予以回避;我这样做往往相当成功,以致当我需要重述往事的时候,有的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种对苦痛的健忘,正是上天给我在多舛的命运中安排下的一种安慰。我的记忆力专使我回想过去的乐事,从而对我的想象力起着一种平衡的作用,因为我那惊弓之鸟似的想象力,使我只能预见到险恶的将来。

为了弥补我记忆的不足,为了使我在这项工作里有所遵循,我也曾搜集了一些资料,但是这些资料现在都已落入他人之手,收不回来了。我只有一个向导还忠实可靠,那就是感情之链,它标志着我一生的发展,因此也就是我一生经历的事件之链,因为事件是那些感情的前因或后果。我很容易忘掉我的不幸,但是我不能忘掉我的过失,更不能忘掉我的善良的感情。这些过失和感情的回忆对我说来是太宝贵了,永远不能从我心里消失掉。我很可能漏掉一些事实,某些事张冠李戴,某些日期错前倒后;但是,凡是我曾感受到的,我都不会记错,我的感情驱使我做出来的,我也不会记错;而我所要写出的,主要也就是这些。我的《忏悔录》的本旨,就是要正确地反映我一生的种种境遇,那时的内心状况。我向读者许诺的正是我心灵的历史,为了忠实地写这部历史,我不需要其他记录,我只要象我迄今为止所做的那样,诉诸我的内心就成了。

然而,十分侥幸,有这么一段六、七年长的时间,我在一本信件的抄本里还保留着关于它的一些可靠材料,这些信件的原件现在都在佩鲁先生手里。这个抄本终止于一七六〇年,包括我居住退隐庐、跟我那些所谓的朋友大闹不和的整个一段时期:这是我一生中难忘的阶段,也是我一切其他不幸的根源。至于较近的信件原件,我手边能留下的恐怕已为数不多,我不想将它们继续抄在那本抄本——它份量太大了,不能指望能够逃过我的那些“阿耳戈斯”的察觉——的后面,将来当我觉得这些原件能有所说明的时候,不管是于我有利也好,于我不利也好,我就在本书中转录出来。我不怕读者忘记我是在写忏悔录,而以为我是在写自辩书;但是当真理为我辩护的时候,读者也不应该指望我会抹煞真理。

而且,这第二部和第一部相较,只有这种始终一致的真实性是共同的,而其所以较高于第一部也只由于它所叙述的事实较为重要。除此而外,它在各方面都不及第一部。我的第一部是在武通或特利城堡写的,当时心情舒畅,洋洋自得,自由自在,凡是我要回忆的往事,没有一件不是一个新的乐趣。我不断带着新的喜悦去回想它们,同时我可以无拘无束地反复修改,直到我满意为止。今天我的记忆力和脑力都衰退了。几乎不能做任何工作了;我写这第二部,只是勉力为之,心头压着无限苦楚。它给我展示出来的,尽是些大灾大难和背信弃义的行为,尽是些令人痛心疾首的往事。我恨不得把我所要说出的一切埋葬在永恒之夜里;而我既不能不说,又不能不躲躲藏藏,耍花招,打掩护,硬着头皮做出我生来最不会做的事。我头上的房顶有眼睛,我周围的墙壁有耳朵:我被许多心怀恶意、目不转睛的密探和监视人包围着,心绪不宁,精神恍惚,把临时想到的几句话,匆匆忙忙地写到纸上,几乎连重读一遍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修改了。我知道,人们尽管不断地在我的周围树起无穷的障碍,他们还是怕真理从墙缝里钻出来。我能有什么办法叫它露头呢?我在尝试着,成功的希望却不多。请读者想想吧,环境如此,能不能写出动人的画幅,且给以引人入胜的色彩。因此,凡是想阅读我这一册书的人,我都要向他们预先声明,他们往下读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能保证他们不感到厌烦,除非他们是想彻底了解一个人,真诚地爱正义、爱真理。

在我第一部结束的时候,我正怀着怅惘的心情向巴黎进发,而把我的心留在沙尔麦特。我在沙尔麦特建筑着我最后的一座空中楼阁,打算将来有朝一日妈妈心回意转,我把积蓄下的财富带回来,送到她的膝下,而且我认为我的记谱法是万无一失的财源。

我在里昂停了些时候,看看朋友,找几封上巴黎的介绍信,并卖掉随身带来的几本几何书。大家都欢迎我。马布利先生和夫人见到我,表示很高兴,并且请我吃了好几次饭。我在他们家里结识了马布利神父,我以前也是在他们家里结识孔狄亚克神父的。他们都是前来探望他们的兄长。马布利神父给我写了几封到巴黎的介绍信,其中有一封是给封得奈尔的,另一封是给开吕斯伯爵的。这两个人和我认识后都处得很相投,特别是封得奈尔,他一直对我怀着深情厚谊,至死不衰,并且在促膝谈心中曾给过我许多忠告,我后悔没有很好地听从。

我又遇到了博尔德先生。我和他很久以前就相识了,他并且时常由衷地、真心实意地帮助我。这一次他热诚如故。就是他帮忙把我的几本书卖掉了,而且亲自或者托人为我写了几封很好的去巴黎的介绍信。我又会到了地方长官先生,他原是博尔德先生给我介绍认识的,这次我又通过他认识了黎希留公爵。公爵那时正途经里昂,巴吕先生把我介绍给他。他很好地接待了我,并且要我到了巴黎后去看他;后来我果然去看了他好几次,然而,我认识了这样高的显贵——以后我还要常常谈到的——却始终未得到任何助益。

我又见到了音乐家达维,他曾在我以前某次旅行时救过我的急。他曾借给我或赠给我一顶便帽和几双袜子,虽然我们后来时常见面,我却一直没有还他,他也一直没有向我索取。不过我后来也送过他一件礼物,价值差不多相当。如果要讲我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我是可以把自己说得更好些的,但是我现在是在讲自己实际的所作所为,可惜,这是两码事了。

我再次见到了那位高贵、大方的佩里雄,这一回他又使我感受到了他平素的那种慷慨豪爽,因为他给了我和他当年给予那好心的贝尔纳同样的馈赠:他给我付了驿车车费。我又见到了外科医生巴里索,他是天下第一位心地善良而乐善好施的人;我还见到了他疼爱的那位戈德弗鲁瓦,他十年来一直赡养着她。这位戈德弗鲁瓦除了性情温柔、心地善良外,几乎一无可取,但是任何人见到她就不能不对她表示同情,离开她就不能不感到怜悯;由于她已经到了肺痨病的末期,不久之后也就与世长辞了。一个人所爱的对象是怎样的性格,最足以说明这个人的真正天性了。你只要见过那温柔的戈德弗鲁瓦,你就会知道善良的巴里索是个什么人。

对于这些善良的人们,我都感激。然而后来我和他们都疏远了,当然不是由于忘恩负义,而是由于我那种不可克服的常使我貌似忘恩的疏懒。他们的隆情厚谊,我未尝一日忘怀,但是要我不断地向他们表示感激之情,却比用行动报答他们要困难得多。准时写信始终是我力所不及的事;我一开始疏于音问,就感到羞惭,不知该怎样弥补过失,这种羞惭和尴尬又反过来加重我的过失,我就索性不再写信了。因而我就音讯杏然,仿佛把朋友们全忘掉了。巴里索和佩里雄简直毫不介意,我发现他们始终热肠如故;但是人们在二十年后的博尔德先生身上将可以看到,当一个才子以为被人疏远了的时候,他的自尊心会激起怎样的报复情绪。

在离开里昂之前,我不应该把一个可爱的人儿忘掉。我又见到了她,感到格外喜悦,她在我的心头留下了极其温馨的回忆。这个人就是赛尔小姐,我在第一部里曾经提到过她,后来我住在马布利先生家里时又和她再度相逢。我这次旅行,比较悠闲,因此和她相见的次数也比较多。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感情,我也有理由相信她的心并不与我相反,但是她对我是如此信任,使我根本不能产生滥用这种信任的念头。她没有任何资财,我也是身无长物;我们的处境太相同了,不容许我们结合起来,而且我心里另有打算,根本不想结婚。她告诉我,有一位年青的商人热内夫先生似乎很想赢得她的爱情。我在她家也见过他一两次,觉得他象个正派人,而且大家也都说他为人正派。我深信她和他的结合会是很幸福的,因此很盼望他能娶她。后来他果然娶了她。为了不致扰乱他们的纯洁爱情,我就赶快离开了,并衷心祝愿这位可爱的人儿幸福无量。可惜我的祝愿在尘世只实现了很短一段时间,我后来听说她结婚只两三年就死了。我在旅途中一直怀念她,我当时感觉到,后来每想起她时也感觉到,为义务和道德而牺牲固然是痛苦的,但是这种牺牲在内心深处留下的温馨的回忆,作为补偿是绰绰有余的。

上次旅行,我是怎样单从巴黎的不利的方面看这个城市,这次旅行,我也就怎样单从巴黎的辉煌的方面看这个城市。不过,所谓辉煌并不是指我的住所而言;按照博尔德先生给我的一个地址,我住进了离索尔朋不远的科尔蒂埃路的圣康坦旅馆。糟透的街,糟透的旅馆,糟透的房间。然而在这旅馆里却曾住过许多杰出之士,如格雷塞、博尔德、马布利和孔狄亚克两位神父以及其他一些人,可惜我那时一个也没有遇到。不过我在那里遇到了博纳丰先生,他是个破脚绅士,好争讼,一副咬文嚼字的典雅派的样子。由于他,我认识了我现在最老的朋友罗甘先生。我又通过罗甘先生认识了哲学家狄德罗。关于狄德罗,我在下面还有很多话要说。

我是一七四一年秋天来到巴黎的,随身带着十五个金路易的现款以及我的《纳尔西斯》喜剧和我的音乐改革计划,这些就是我的全部本钱。因此我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急于要拿自己的存稿来想办法。我赶紧利用我带来的许多介绍信。一个年青人到了巴黎,面孔长的过得去,显得有些才能,总是靠得住有人接待的。我受人接待了。这种接待给了我很多愉快,但是无大实益。在介绍给我的那许多人之中,只有三位对我有点用处,一个是达梅桑先生,他是萨瓦贵族,当时是宫廷侍从,我相信他还是卡利尼安公主的宠臣;一个是博茨先生。他是铭文研究院的秘书,国王办公室的纪念章保管员;还有一个是卡斯太尔神父,耶稣会教士,明符键琴的发明者。陈达梅桑先生外,其余二人都是马布利神父介绍给我的。

达梅桑先生为了满足我的迫切要求,又给我介绍了两个人:一个是加斯克先生,波尔多议院议长,拉得一手好提琴;另一个是莱翁神父,当时住在索尔朋神学院,是个很可爱的年青贵族,在社交场中以罗昂骑士的名字出过一阵风头之后就在盛年死去了。两人都异想天开,要学作曲。我教了他们几个月,稍微补充了一下我的几乎枯竭的旅囊。莱翁神父跟我交上了朋友,想聘我做他的秘书,但是他并不富有,只能给我八百法郎,我很歉然地拒绝了,这样的待遇实在不能维持我的衣食住行。

博茨先生很好地接待了我。他爱学问,也有学问,但是有点学究气。博茨夫人简直可以做他的女儿,她容光照人,而且有点矫揉造作。我有时在他们家吃饭。在她的面前,我的样子显得十分笨拙。她的举止随随便便,更加重了我的羞涩感,一举一动都格外可笑。当她把菜碟送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总是伸出叉子把她递来的莱谦而逊之地叉上一小块,因此当她把打算给我的菜碟交给仆人的时候,总是转过身去,怕我看见她笑。她没有料到我这乡下佬的脑袋里也并非空无一物。博茨先生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雷奥米尔先生,这位雷奥米尔先生在每星期五学士院例会的日子都来他家吃晚饭。他把我的方案对他谈了,并说明我有意把方案送请学士院审查。雷奥米尔先生答应了,并向学士院提交了我的建议书,此事蒙该院接受了。到了预定的日子,我由雷奥米尔先生引进学士院,由他作了介绍。同一天,即一七四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我就荣幸地在学士院里宣读了我早就为此准备好的论文。尽管这个大名鼎鼎的机关的确十分庄严肃穆,但我并没有感到象在博茨夫人面前那么腼腆,我的宣读和答辩都还应付得不太坏。我的论文成功了,并博得许多颂词,这些颂词既使我惊,又使我喜,因为我几乎不能想象,在这些院士的心目中,任何不是院内的人居然会有常识。被指定审查我的方案的委员是梅朗、埃洛和富希三位先生。他们当然都是杰出之士,但是没有一个懂得音乐,至少懂的程度不足以使他们有能力审查我的方案。

在我和这几位先生讨论的过程中,我深信,既确实而又惊讶地深信,学者们固然有时比一般人的成见少,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对已有的成见却坚持得比一般人更厉害。尽管他们提出的反驳大部分都那么无力,那么不正确,尽管我承认我在回答的时候有些胆怯,而且措辞不当,但是我的理由是不容置辩的,然而我却没有一次能使他们了解,使他们满意。我总是目瞪口呆地看到,他们还没有懂我的意思就用几句漂亮话轻易地对我进行反驳。不晓得他们从哪里挖出了一个苏埃蒂神父,说他曾想出用数字表达音阶。这就足以使他们认为我的记谱法不算是新发明了。这倒也还罢了,因为尽管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什么苏埃蒂神父,尽管他那根本没有考虑八度音的记录教堂歌曲的七音记谱法不能和我发明的简单而方便的方法相提并论——我的方法可以很容易地用数字把音乐里可能想象到的一切,如音符、休止符、八度音、节拍、速度、音值等等都表示出来,而苏埃蒂对这一切根本未加考虑;尽管如此,如果只就七个音符的基本表达法而论,说他是最初的发明人倒也是十分确实的。但是,他们除了对这种原始发明过度重视以外,并不就此罢休,在谈到记谱体系的内容时,完全一派胡言,不知所云。我的记谱法的最大优点就是省掉变调和音符的麻烦,所以,同样的一支曲子,不论你用什么调,只要在曲子开头换上一个字母,全由就随你的意思记下来了,移调了。这些先生们听到巴黎乱弹琴的乐师说移调演奏法毫无价值,他们就从这一点出发,把我的体系的最大优点反而当成是反对它的不容置辩的理由。他们决议说,我的音符便于声乐,不便于器乐,而实际上他们应该说,我的音符既便于声乐,更便于器乐。学士院根据他们的报告,给我发了一张奖状,措辞夸奖备至,骨子里却可以看出,它认为我的记谱法既不新颖,又无用处。我后来为公众写了一部题为《现代音乐论》的书。我认为没有必要把这样一张奖状作为该书的装饰。

这件事使我有机会体会到,为了正确审查一个专门问题,尽管你对各门科学的知识很广博,如果你在广博之外不加上对这一问题的专门研究,则远不如一个知识浅陋而对这一门却研究得既专又深的人。对于我的记谱法的唯一站得住脚的反对意见,是拉莫提出来的。我刚一向他说明我的体系,他就看出了它的弱点。“你那些符号,”他对我说,“是很好的,好就好在它们简单明了地确定音值,清楚地表现音程,并且能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地表示出来,这都是普通的记谱法所办不到的。但是它们坏就坏在要求用脑子去想,而脑子总是跟不上演奏的速度。”“我们的音符的位置,”他又说,“明摆在眼前,不必用脑子去想。如果两个音符,一个很高,一个很低,用一大串中间的音符连接起来,我一眼就看出由此到彼的顺序变化的进程,可是,用你的记谱法,要我摸清这一大串,就必须把那些数字一个一个拼出来,一目了然却做不到。”我觉得这个反对意见是无法反驳的,登时就同意了。尽管这个反对意见既简单又明显,却只有老手才能说出来。当时没有一个院士能够想到这点,是不足为奇的。然而出奇的倒是那些大学者可谓无所不知,而他们竟不懂每个人只应该审查自己本行以内的事物。

由于我时常拜访我的审查委员和其他院士,这就使我得以结识巴黎文坛中最杰出的人物。所以,当我后来一跃而进入文士之林的时候,我已经是他们的旧相识了。至于目前,我还是专心搞我的记谱法,一意要在音乐这门艺术中掀起一场革命,并从而一举成名;艺术界的这种一举成名,在巴黎经常是使你名利双收的。我关起房门,以一种说不出的热情,一连埋头几个月,把我向学士院宣读的论文彻底改写了,改成一部以公众为对象的作品。困难的是要找到一个书商肯接受我的手稿,因为要铸新字就得花几个钱,书商们是不肯把钱花在新作者头上的,而我却认为用我的作品捞回我写作时的伙食费也似乎是天公地道的事。

博纳丰为我找到了老基约,老基约就跟我订了合同,获利对分,而出版税则由我一人负担,这位老基约把事情办得如此之糟,出版税我是白付了,出的第一版书呢,我却没有拿到一文钱。虽然德方丹神父答应为我宣传,别的报人对这本书也颇有好评,书的销路似乎还是不佳。

试验我的记谱法的最大障碍,就是人家怕这种方法如果不能通行,学的时间就算白费了。我的解释是,我的方法使概念非常清楚,即使想用普通的方法学音乐,如果开始先掌握了我的记谱法,反而可以节省时间。为了拿实验来证明,我免费为一位美国女人德卢兰小姐教音乐。她是罗甘先生介绍来的。教了三个月,她就能用我的音符读任何乐曲,甚至能依谱唱任何困难不太大的乐曲,比我自己还好。这个实验的成功是惊人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若是别人,一定要在报上大吹特吹了;但是我,虽有若干才能发明一些有益的事物,却从来没有才能去宣扬它,借以牟利。

就这样,我的埃龙喷水器又一次损坏了;可是,这一次我已是三十岁的人了,在巴黎街头,没有钱就不能生活,而我在巴黎是无所凭依的。在这种窘迫环境里,我所采取的办法,只有不曾好好读过本书第一部的人才会感到惊讶。我总算又紧张又劳而无功地忙过一阵了,我需要喘口气。我不仅不悲观失望,反而安于疏懒和听天由命;为了让老天爷有时间去解决问题,我不慌不忙地吃着我那仅存的几个金路易,并不取消我那悠闲的享乐,只是花费上稍微节约一些,两天只坐一次咖啡馆,一星期只去两次剧院。关于花街柳巷的耗费,我没有什么可改弦更张的,因为我一辈子也不曾为此花过一文钱,除了唯一的一次例外,这我在下面就要说到。

我手里连三个月的生活费都没有,而我却把这种懒散而孤独的生活过得那么安闲、那么愉快、那么满怀信心,这正是我生活的特点之一,也是我性情乖僻的一斑。我极端需要人家想到我,却也正是这种极端需要使我丧失了抛头露面的勇气,越是需要登门拜访,我就越觉得这种登门拜访无聊,以致连那些院士们,连我已经挂上钩的那些文坛人士,我都不愿去看了。只有马里佛、马布利神父、封得奈尔我有时还继续去看看。我甚至把我的喜剧《纳尔西斯》拿给马里佛看了。他很赏识,并且惠然予以修改。狄德罗比他们都年轻,差不多和我同岁。他爱好音乐,也懂得音乐理论。我们常在一起谈谈音乐,他也对我谈了他的一些写作计划。这样,在我们两人之间不久就建立了更亲密的关系,这种关系维持了十五年,如果我不是由于他自己的过失不幸被拖进他那一行业的话,这种关系是会维持得更久的。

在我迫不得已去乞讨面包之前所剩下的这点短暂而宝贵的间歇时间里,我利用它干了些什么,这是谁也料想不到的:我利用它来背诵大段的诗作,这些作品我读了不下一百遍,又忘掉一百遍。每天上午十时左右,我就到卢森堡公园去散步,衣袋里带着一本维吉尔或卢梭的集子。我在那里一直呆到午餐的时侯,有时背一首宗教颂歌,有时背一首田园诗,虽然背了今天的就忘了昨天的,但我总是不灰心。我还记得,尼西亚斯在叙拉古惨败之后,被俘的雅典人以背诵荷马史诗谋生。我要从这种好学的榜样当中得出一点教益,那就是发挥我的良好的记忆力,把所有诗人的作品都熟记在心,以备将来穷途潦倒无以为生时之用。

我还有一个同样可靠、有效的办法,就是下棋。凡是我不去剧院的日子,下午总是经常到莫日咖啡馆去对局。我认识了雷加尔先生,还有一位于松先生,还有菲里多尔。当时棋界的一切名手我都见识了,而我的棋艺却并不比以前高明些。然而有一点我毫不怀疑:我总有一天会超过他们所有的人,我认为,这也就够做我的生财之道了。不管我痴心妄想迷上哪一行,我总是抱着同样的逻辑。我心里想:“谁成了哪一行的尖子,谁就准能走运;因此,不管哪一行,我只要成了尖子,就一定会走运,机会自然会到来,而机会一来,我凭着本领就能一帆风顺。”这种幼稚的想法不是出于我的理智的似是而非之论,而是出于我的懒惰。要想奋发,就得作出巨大而又迅速的努力,这使我害怕,因此我极力美化自己的懒惰,想出一套合适的论据来掩盖可耻的懒惰。

就这样,我安逸地坐待囊空金尽;我相信,如果不是卡斯太尔神父使我从昏睡状态中摆脱出来,我是会花尽最后一文钱却依然无动于衷的。我有时上咖啡馆,就顺便去看看这位卡斯太尔神父。他有点疯疯癫癫,但老底子却是好人:他看我这样无所事事,虚度年华,很不以为然。他对我说:“既然音乐家们和学者们不跟你同调合拍,你就改弦更张,去看看女太太们吧。也许在这方面你容易成功些。我已经在伯藏瓦尔夫人面前提起过你,你就凭我的介绍去看看她。她为人很好,一定很高兴看到她丈夫和儿子的同乡的。你在她家里将见到她的女儿布洛勒伊夫人,她是个才女。我还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谈到过你,她就是杜宾夫人,你把自己的作品带给她看看,她很想见见你,会很好地接待你的。在巴黎,什么事都要靠女人才做得起来:女人仿佛是些曲线,而聪明人就是这些曲线的渐近线;他们不断地接近她们,却永远不触及到她们。”

我把这种可怕的、苦役一般的拜访,推迟了一天又一天,终于鼓起勇气去看伯藏瓦尔夫人了。她亲切地接待了我。布洛勒伊夫人一进她的房间,她就对她说:“女儿,这就是卡斯太尔神父跟我们谈起过的卢梭先生。”布洛勒伊夫人把我的作品夸奖了一番,并且把我领到她的钢琴边,让我看出她是研究过我的作品的。我一看她的挂钟已经快到一点了,就要告辞,伯藏瓦尔夫人对我说:“你住得很远,别走了,就在这里吃饭吧。”我也就不客气地留下了。一刻钟后,我从一些迹象意识到,她原来是请我在下房里吃饭。伯藏瓦尔夫人为人倒极好,但是知识有限,而且由于自己出身波兰贵族,太骄傲了,她不大懂得对才智之士应给以应有的尊敬。这一次她甚至只凭我的举止去判断我,连我的服装也没有注意到;我的服装虽然很简单,却颇整洁,绝不显得该是在下房里吃饭的人。我已经把下房的路忘得太久了,绝不愿重登此程。我也没有把自己的不快显过出来,只对伯藏瓦尔夫人说,我突然想起有一件小事要办,不能不回去,说着就要走开。布洛勒伊夫人走到她母亲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这立刻产生了效果。伯藏瓦尔夫人站起身来拦住我,对我说:“我想请你赏光跟我们一起用餐。”我觉得再拿架子就蠢了,于是留了下来。而且,布洛勒伊夫人的好意感动了我,使我对她发生了兴趣。我很乐意同她一起进餐,并且希望她日后对我认识较深的时候,不会为曾帮我获得这次荣幸而后悔。她们家的老友拉穆瓦尼翁院长先生也在座。他跟布洛勒伊夫人一样,讲一口巴黎社交界的行话,用的净是花哨的字眼和莫测高深的隐语。可怜的让-雅克在这方面就相形见绌了。我也识相,不敢卖弄聪明,因此一言不发。如果我一直就这样安分,该是多么好啊!我就绝不会落到今天这样的深渊里了。

我这样笨拙,不能在布格勒伊夫人面前露一手,以证明我应该得到她的垂青,心里十分难过。饭后,我就想起我那老一套了。我衣袋里装着一首诗,是我在里昂时写给巴里索的。这首诗本来就不缺乏热情,我朗诵时更加热情洋溢,结果使他们三人都感动得流了泪。也许是我的虚荣心作祟,也许是事实确实如此,我总觉得布洛勒伊夫人的眼光仿佛在对她母亲说;“怎么样,妈妈,我说这个人该跟你同席,不该跟你的侍女共餐,该没有说错吧?”直到此时为止,我心里总是不舒服,这样报复了一阵之后,我才感到痛快了。布洛勒伊夫人把她原来对我的那点好评,这时又未免提得过分了些,她认为我不久就会在巴黎名噪一时,变成一个风流人物了。

我缺乏经验,为了指导我,她给了我一本某伯爵的忏悔录,“这本书,”她对我说,“是一位良师益友,你将来在社交场中会需要它的,不时参考参考有好处。”我怀着对赠书者的感激之情,把这本书保存了二十年,但是一想到这位贵妇人仿佛认为我有风流才华,便常常哑然失笑。我读了这本书,马上就想跟作者交朋友。我这天生的气质并未欺我:他是我在文学界所曾有过的唯一的真正朋友。

从此,我就敢于信赖伯藏瓦尔男爵夫人和布洛勒伊侯爵夫人了,她们既然关心我,就决不会让我久困穷途;我果然预料对了。现在来谈谈我是怎样登上了杜宾夫人之门的,这次登门有着十分深远的后果。

杜宾夫人,大家都知道,是萨米埃尔·贝尔纳和方丹夫人的女儿。她们有三姊妹,可以称之为美惠三女神:拉·图施夫人跟金斯顿公爵跑到英国去了;达尔蒂夫人是孔蒂亲王的情妇,并且,不只是情妇,还是他的朋友,唯一的真正朋友,是一个性格温柔忠厚、可爱、富有机智、特别是心情愉快、不识悲愁的女子;最后是杜宾夫人,三人中数她最美,也只有她一人不曾失足,引起别人的闲言。她是杜宾先生待客情殷所得来的代价。他在他本省盛情招待了她的母亲,母亲为了感激,就把女儿嫁给他,还给了他包税官的职位和一笔极大的财产。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还是巴黎最美的女人之一。她接待我时正在梳妆,胳臂赤裸着,头发蓬松,梳妆衣也随便披在身上。这种接待在我还是破题儿第一遭,我这可怜的脑袋经受不住了,我慌了起来,简直不知所措;总之一句话,我爱上杜宾夫人了。

我的慌乱似乎没有使她产生什么坏印象,她根本没有觉察出来。她欣然接受了我的著作,欢迎我,很在行地谈着我的方案,一面唱,一面自己用键琴伴奏;她还留我吃饭,让我紧挨着她就座。本来用不着这许多就能叫我如醉如痴的,我真是着迷了。她允诺我再去看她:这使我利用并滥用起这个允诺来。我差不多天天都往她家跑,每星期在她家吃两三顿饭。我有一肚子的话想向她倾诉,却总是壮不起胆。有好几个理由加剧了我这天生的羞怯。登上富家豪族之门,就是走上了亨通之路;在我当时的情况下。我决不愿冒断送这样一条路的风险。杜宾夫人尽管十分可爱,但是又严肃、又冷淡,我在她的仪态中找不出一点挑逗之意,足以使我壮胆。她的门第,当时在巴黎跟任何一家比,都算是最豪华的,座上客各界都有,如果人数稍少一点,就可以说是集各界之精华了。她爱接待一切显赫的人物,有权贵,有文人,也有美人。你在她家见到的,净是些公爵、大使、名流。罗昂公主、福尔卡尔基埃伯爵夫人、米尔普瓦夫人、布里尼奥尔夫人、赫尔维夫人,她们都可以说是她的朋友。封得奈尔先生、圣皮埃尔神父、萨利埃神父、富尔蒙先生、贝尼先生、布封先生、伏尔泰先生,都是她圈子里的人,常在她家吃饭。固然她的拘谨态度不怎么吸引年青人,但是她的宾客都是经过精心挑选、令人肃然起敬的人物;而在这些人当中,我这可怜的让-雅克当然也就不敢作出风头的非分之想了。我不敢说话,但又不甘沉默,所以就大胆写起信来。她把我的信一连压了两天,连提都不提。到了第三天,她把信退回给我,当面对我说了几句责备的话,语调之冷淡真使我为之心寒。我想说话,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我那一见销魂的热恋连同希望都一齐幻灭了。我在很礼貌地作了一番表白之后就又象以前那样继续和她相处,从此不再向她提一个情字,连秋波也不敢再送了。

我以为自己干的这件傻事已经被忘掉了,其实不然。弗兰格耶先生是杜宾先生的儿子,也就是杜宾夫人的前房儿子,跟杜宾夫人和我的岁数都差不多。他很聪明,长得也漂亮,有些野心勃勃。据说他追求他的后母,也许唯一的根据就是后母给他娶了一个很丑陋、很温和的媳妇,而且她跟他们俩都处得非常之好。弗兰格耶先生爱才,他自己也多才多艺。他很懂音乐,这就成了我们之间交往的媒介。我常去看他,很喜欢他。突然他暗示我,杜宾夫人嫌我去看她太频繁,请我以后别再去了。这个委婉的请求如果在她退还我的信时提出来,倒还适当,现在事情过了八九天,又没有任何别的理由,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头。更为奇怪的是:我并未因此而不受弗兰格耶先生夫妇的欢迎。不过,我到她家去得少了,而且如果不是社宾夫人又来了个意外的怪念头的话,我是会完全不再到她家去的。她请我临时照应一下她的儿子,因为她的儿子要换家庭教师,有八九天无人照管。我这一个星期真是在活受罪,只是想到这是遵从杜宾夫人的吩咐,心里才有些快慰,才忍受了下来。这个可怜的舍农索从那时起就脾气乖张,后来几乎因此败坏了他的门第,而且终于使他在波旁岛送了命。在我照管他的期间,我的任务是防止他为非作歹,害己害人,如此而已。就这样,我已经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要是再叫我照管一星期的话,就是杜宾夫人委身于我作为报酬,我也不干。

弗兰格耶先生跟我建立了友谊,我跟他经常一起工作。我们开始一同在鲁埃尔先生那里上化学课。为了离他近一些,我从圣康坦旅馆迁居维尔德莱路的网球场附近,这条路直通杜宾先生住的普拉特利埃尔路。我在那儿由于不很注意而得了感冒,随后转成一场肺炎,几乎病死。我在青年时代常得这一类炎症。什么肋膜炎以及我最容易感染的咽喉炎,我在这里就不—一列举了。这些病都曾使我死去活来,足够使我跟死神面熟了。在病后休养期间,我有工夫考虑了一下我当时的处境,我痛恨我的羞怯、软弱和疏懒;由于这种疏懒,尽管我感到心头燃烧着烈火,却还是沉溺于无所用心之中,经常处在山穷水尽的边缘。在我得病的前夕,我曾去听了当时正在上演的鲁瓦耶的一部歌剧,名字我忘记了。虽然我抱有一种成见,经常推崇别人的才能,而对自己的才能则缺乏自信,我还是不能不认为这部歌剧的音乐软弱,缺乏热情,毫无创意。我有时甚至心想:“我觉得自己可以做得比这个好。”但是,我总是把编写歌剧的工作看得太可怕,又听到本行的艺术家们把这说得神乎其神,所以老是不敢轻易尝试,连放胆朝这方面想一想都感到脸红。而且哪里能找到一个人肯为我提供歌词,肯劳神去依我的意思改词就曲呢?这种作曲和写歌剧的念头在我卧病时期又浮上心头,而我在发烧昏迷的时候还编了些独唱曲、二重唱曲和合唱曲。我深信曾写了两三支diprima  intenzione(即兴之作),如果大师们能听到演奏的话,他们也许会赞美的。啊!如果能把高烧病人的梦呓记录下来,人们将会看到,从他的热狂中产生出了多么伟大而崇高的作品啊!

这些音乐和歌剧的题材到我养病时期还在我脑际索回,不过比以前要平静一些。由于反复地甚至是不由自主地思考这个问题,我决心要弄个水落石出,试一试能不能独立写一部歌剧,连词带曲都由我一人包办。这已经不完全是我的首次尝试了。我在尚贝里就曾写过一部悲歌剧,题为《伊菲斯与阿那克撒莱特》,由于还有点自知之明,后来就投进火里烧了。在里昂,我又写过一部歌剧,题为《新世界的发现》,我把它念给博尔德先生、马布利神父、特吕布莱神父以及其他人听了之后,仍然付之一炬,虽然我已经为序幕和第一幕写了乐曲,而且达维看了这些曲子后说,有些片段可以与波农岂尼媲美。

这一次,在动手之前,我先费了一番工夫去构思我的全剧纲要。我计划在一出英雄芭蕾舞剧里以各自独立的三幕写三个不同的题材,每个题材配以性质不同的音乐;由于每一个题材都是写一个诗人的爱情故事,所以我就给这部歌剧取名《风流诗神》。我的第一幕配以刚劲的乐曲,演塔索;第二幕配以缠绵的乐曲,演奥维德;第三幕题为阿那克瑞翁,应该弥漫着酒神颂歌的欢快气氛。我先拿第一幕试手,怀着满腔热情去埋头创作,这种热情使我第一次尝到作曲的快乐。有一天晚上,我正要进歌剧院大门,心里感到情潮澎湃,完全被万千思绪控制住了,便把买票钱放进口袋,赶快跑回去关起房门,把帘幕拉得紧紧的,不让透进半点亮光,然后躺到床上。在床上,我沉醉于诗情乐兴之中,七八个小时就把我那一幕的绝大部分构思出来了。我可以说,我对斐拉拉公主之爱(因为那时我自己就是塔索)以及我在她那位不义的兄长面前表现出来的那种高傲和豪迈的感情,使我度过了妙趣无穷的一夜,比我真正在公主怀中度过的还要高出百倍。到了早晨,我所写成的乐曲只有很小一部分自己还记得,但是,就是这几乎被疲倦和睡意完全冲蚀掉的一星半点,也仍然能使人看出它所代表的那些乐章的气魄。

这次,我没有把这件工作一直搞下去,因为有别的事耽搁了。我跟杜宾一家交往很密的时候,有时也还继续去看看伯藏瓦尔夫人和布洛勒伊夫人,她们并没有把我忘掉。近卫军大队长蒙太居伯爵先生刚奉派为驻威尼斯大使。这是巴尔雅克一手提拔出来的大使,因为他经常奔走于巴尔雅克之门。他的哥哥蒙太居骑士是太子侍从武官,与这两位夫人相识,并且也认识阿拉利神父,而阿拉利神父是法兰西学士院院士,我有时也见到他。布洛勒伊夫人知道大使要物色一个秘书,就介绍我去。我们接头了,我要求五十金路易的薪金。既担任这个职务,就不能不撑持场面,我所要的并不算多。他却只肯给我一百个皮斯托尔,旅费由我自备。这种条件是可笑的,我们没有法子谈拢。弗兰格耶先生又拼命留我,他的情谊占了上风。我待下来了,蒙太居先生就带着另一个秘书走了;这个秘书叫福罗先生,是外交部派给他的。他们俩刚到威尼斯就闹翻了,福罗发现是跟一个疯子共事,便掉头而去。蒙太居因为身边只有一个叫比尼斯的年青神父,只能在秘书下写写信,不能担任秘书工作,于是又找上了我。他的骑士哥哥是个精明人,对我再三劝说,暗示秘书这个职位还有些别的收益,因而把我说动了,我就接受了一千法郎的待遇。我又得到二十个金路易做路费,于是就动身了。

到了里昂,我原想取道色尼山,以便顺路看看我那可怜的妈妈。可是一方面由于战事的关系,并且想节约一点,另一方面又要到米尔普瓦先生那里去拿护照——他当时在普罗旺斯地区指挥军队,人家叫我去找他的,——所以我就从罗伯河顺流而下,到土伦去搭海船了。蒙太居先生因为少不了我,左一封信右一封信地催我快去,但一个意外事件却延误了我的行程。

那正是墨西拿瘟疫流行的时期。在那里停泊的英国舰队检查了我乘的那只海船。这就使我们在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航程之后,一到热那亚又受到二十一天的检疫隔离。旅客可以自己选择检疫期的居住地方,或者留在船上,或者搬到检疫所去。不过我们事先被告知,检疫所因为还没有来得及布置,除四壁之外空无一物。大家都选择了留船受检那条路。我呢,船上难堪的暑热,狭隘的空间,既无法走动,又多蚤虱,我宁愿冒险住到检疫所去。我被引到一座三层楼的大房子里,里面绝对空空如也,窗户、床铺、桌子、椅子,一样也没有,想坐连一张小板凳也没有,想睡连一把稻草也没有。人家把我的大衣、旅行袋和两口箱子送来,接着就把大门用大锁锁上。于是我就是在那里,任凭我自由自在地走动,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从这层楼走到那层楼,到处都是一样的寂寞,一样的空虚。

这一切并不使我懊悔没有留在船上而跑到检疫所里来。我就象个新的鲁滨逊,开始安排我的生活,准备去度过我那二十一天,就和要在那里度过终身一样。我首先以捉虱子来消遣,这些虱子都是从船上带来的。我把浑身的衣服里里外外换了一遍又一遍,身上一个虱子也没有了,我就着手布置我选定的那个房间。我拿我的上装和衬衫做成一床床垫,又拿几条大毛巾缝在一起做褥单,拿睡衣做盖被,把大衣卷起来当枕头。我把一口箱子平放当坐凳,另一口箱子立起来当桌子。我把纸张和文具盒拿出来,把带来的十几本书排成个小书架的样子。总之,我把环境安排得这么舒适,除了没有窗户窗帘以外,我在这座绝对空无一物的检疫所里,几乎和我住在维尔德莱路的网球场一样方便。我的饭食送得大有气派,两个掷弹兵,扛着上了刺刀的枪,护送着我的饭食;楼梯就是我的餐厅,梯口平台就是我的餐桌,平台下的梯级就是我的座椅;饭一摆好,送饭的人临去时把铃一摇,这就是请我入席。在两顿饭之间,当我不看书写字,或者不布置房间的时候,就到新教徒公墓去散步,这就是我的庭院;我在那里爬上一个面对海港的墓灯台,眺望港口的船舶进出。我就这样过了十四天,如果没有法国大使戎维尔先生的话,我会在那里把整整二十一天都呆完而不会感到一刻厌烦的。可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一封抹了醋、涂了香料、并且熏得半焦的消了毒的信,结果我的居留期缩短了八天:我这八天是在他家度过的,在他家,我承认,又比在检疫所要舒服一些。他十分厚待我。他的秘书杜邦也是个好小伙子,带我在热那亚城里和乡下跑了好几家,玩得相当痛快,因此我跟他结识上了,并且后来还时常通信,一直继续了很久。我横贯伦巴第继续我的行程,一路上都很愉快。我经过米兰、维罗纳、布里西亚、帕多瓦,最后到了威尼斯,大使先生可真等急了。

我的面前是一大堆公文,有朝廷发来的,也有别的大使馆发来的,凡是使用密码的他都看不懂,虽然译这些公文的密码本地都有。我从来没有在机关里办过公,平生又没见过使节的密码本,所以先以为办起来会很棘手。但是后来我发现再简单不过了,不到一星期就把密函全部译了出来,这些函件实在都是值不得使用密码的,因为,除了驻威尼斯的大使始终是个闲职外,象蒙太居这样的人,别人连最小的交涉也不愿意托他去办的。他在我到达之前简直是束手无策,因为他既不会口授文件,自己又写不通,所以我对他非常得力。他自己也感觉到这一点,因此待我很好。他待我好还有一个原因,自从他的前任弗鲁莱先生因神经失常而离职后,就由法国领事勒·布隆先生代办馆务,而蒙太居先生到了之后,他还继续代办,直到新任熟悉馆务为止。蒙太居先生尽管自己不会办事,却忌妒别人代办,因而就讨厌这位领事。等我一到,他就从他手里把大使馆秘书的职务拿过来交给我了。职务与名义是分不开的,他就叫我顶着这个名义。我在他身边的时期,他一直是让我以这个名义去和参议院及该院的外交官员打交道的。说到底,他不愿要一个领事或朝廷派来的人当大使馆的秘书,宁愿要一个自己的人来当,也是很自然的事。

这使得我的处境相当惬意,并且防止了他的那些意大利随员、侍从以及他的大部分职员在大使馆里跟我争雄竞长。我也很成功地利用了我的权威来维持大使的特权,也就是说,好几次有人想侵犯使馆区,都被我阻止了,而这种侵犯,他那些威尼斯籍的官员是无意阻止的。但是,另一方面虽然包庇匪徒有利可图,而大使阁下也并非不屑坐地分赃,我却从来不容许有匪徒到大使馆来避难。

大使阁下连秘书处的一般称为办公费的那笔特殊收益,都好意思要求分享一份。当时正值战争时期,免不了要签发些护照。每份护照都由秘书办理和副署,并要给秘书一西昆。所有我的前任秘书每签一份护照就要一西昆,不管领取人是法国人还是非法国人。我觉得这种惯例不公道,于是,我虽然不是法国人,却为法国人废除了这笔护照费。但是,只要不是法国人,我就非要不可,并且严格到这般地步,例如:西班牙王后的宠臣的哥哥斯考蒂侯爵派人向我要了一份护照,没有把一西昆的护照费送来,我就派人向他索取。对于我这个大胆的做法,那个好报复的意大利人一直没有忘怀。大家知道了我在护照税方面的这一改革,要护照的人就全都前来冒充法国人了。他们讲的是极难听的南腔北调,有的说是普罗旺斯人,有的说是底卡底人,有的说是勃艮第人。我的耳朵相当灵,绝不受骗,我不相信能有一个意大利人会骗去我的西昆,能有一个法国人会误付。蒙太居先生本来是什么也不知道的,我竟然那么蠢,把我所进行的改革告诉他了。一听到西昆这个字,他的耳朵就坚了起来。他对法国人免收护照费一事并不表示任何意见,而对于非法国人缴纳的护照费却要我和他均分,同时许给我一些对等的好处。我倒不是为我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而生气,看到他这样卑鄙,我愤慨极了,干脆拒绝了他的建议。他还坚持,我就火起来了。“不能,先生,”我气呼呼地对他说,“请阁下把属于阁下的利益留下,而把属于我的留给我;我永远也不会让给你一文钱。”他看磋商毫无所得,便采取另一个办法,不识羞耻地对我说,既然我有了办公费的收入,办公室的开支就天公地道地该我负担了。我不愿在这一点上斤斤计较,从此墨水、纸张、火漆、蜡烛、丝绳,甚至我叫人另刻的印信,都是我掏腰包,他从来没有偿还过半文钱。然而我还是把护照费的收入分一小部分给了比尼斯神父,因为他是个老实的青年,从来不想到要这一类的钱。他对我既然很殷勤,我对他也就同样很客气,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

我对业务工作,经过试办一阵以后,觉得不象原先所想的那么棘手。我原来怕我是个生手,侍候的又是一位同样没有经验的大使,而他既无知又执拗,凡是我的良知和我所有的一点知识驱使我为他、为国王做的一点好事,他都仿佛故意跟我唱反调。在他所做的事情当中,最明智的就是他跟西班牙大使马利侯爵相交甚好。马利侯爵为人机巧而精明,如果他愿意的话,原可以牵着蒙太居的鼻子走,可是他以两国王室的共同利益为重,通常总是给他许多忠告,而如果不是蒙太居在执行中自作聪明的话,这些忠告都是相当好的。他们两人唯一要配合做的事就是设法促使威尼斯人保持中立。威尼斯人总是口头上声明忠实地保持中立,实际上却公开把军火卖给奥地利军队,甚至给他们提供兵员,诱称是逃兵。蒙太居先生,我相信,是想讨好威尼斯共和国的,因此也就不顾我的劝阻,硬要我在每份报告里都谎报共和国不会违反中立的诺言。这个可怜虫的执拗和愚蠢不时地要我写许多荒唐话,做许多荒唐事。这些荒唐言行,既然是他要这样,我也就不得不唯命是从。可是有时我感到我的工作实在难以忍受,甚至几乎无法进行。比方说,他一定要他给国王或外交大臣的报告大部分都用密码,虽然二者都绝无保密的必要。我对他说,朝廷上的公文是星期五到,我们的复文星期六就要发出,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择那么多密码,同时我还有许多信要写,也要赶上同一个邮班发出。他想的办法妙极了,他叫星期四就给次日要到的文件预拟复文。他觉得他这个主意想得太妙了。所以尽管我对他说行不通,荒谬绝伦,结果还是不能不照他的话去做。在我留在大使馆的整个时期里,我先把一周内他匆忙告诉我的几句话记录下来,把我道听途说的几则毫不足道的消息记录下来,然后就凭这点材料,总是每星期四早晨就把星期六要发出的文件的稿子送给他看,只是在答复星期五来文的文件上匆匆忙忙做点增补或修改。他还有个非常有意思的怪癖,使他的函件可笑到难以想象的地步,那就是收到每一则消息他都不往外发,而是发回到原来的地方。他向阿梅洛先生报告宫廷消息,向莫尔巴先生报告巴黎消息,向哈佛兰古尔先生报告瑞典消息,给拉·施达尔迪先生报告圣彼得堡消息,他有时还把他们每人发出的消息寄回给本人。只由我在词语上稍加改动。在我送请签署的文件中,他只浏览一下给朝廷的呈文,其余给别的大使的公函连看也不看一眼就签上名,这就使我稍有自由,能把后一类公文照我的意思予以调整,至少可以交流一些消息。但是,对于最重要的文件,我要修改得合理一点就不可能了。他时常心血来潮临时别出心裁地往里面塞进几句话,使我不得不再拿回去匆匆忙忙把全文重抄一遍。把这种新加的荒唐语言点缀上去,而且还要美之以密码,否则就不签字。不知有多少次,我为他的荣誉计,真想用密码写进一点与他所说的不同的话。但是我又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能容许我做这样不忠实的事情,因而就任他去胡说八道,自找苦吃,只不过一面向他坦率进言,拼着自己触霉头的风险去尽我的职责罢了。

我始终就是这样,既正直,又热诚,又勇敢,实在值得从他那方面得到另一种报答,而不象我最后所受到的那样。上天曾赋予我以善良的天性,我又曾受教于一位最好的女人,自己又曾努力进行修养,这种天性、教育和修养使我成了什么样的人,现在正是我表现出来的时候了:我也正是这样做的。我那时只凭自己一人去闯,没有朋友,无人指导,缺乏经验,远在异乡,服务于异国,侧身于无赖之群,这些无赖为了自身的利害,为了不要有清流来显出他们的浑浊,都极力怂恿我去和他们同流合污,而我却绝对不这样做。我好好地为法兰西服务——其实我对法兰西毫无义务可言,——我还不遗余力地更好地为大使效劳。我站在一个相当显眼的岗位上,做得无可指摘,所以我理应受到、并且实际上也是受到了威尼斯共和国的敬佩,受到了所有和我们通讯的大使们的敬佩,受到了所有住在威尼斯的法国人的爱戴,就连被我顶掉的那个领事也不例外;我办的业务,我知道是原该属于他的,我顶了他的缺,心里很觉歉然,而且这些业务给我的麻烦实在也多于愉快。

蒙太居先生无保留地信赖马利侯爵,但马利侯爵是不会过问他的职务上的细节的,因此蒙太居就把自己的职务完全怠忽了,若不是有我,居留威尼斯的法国人就不会感觉到那里还有一位他们本国的大使。他们需要他保护的时候,他总是连他们说话都不愿听就把他们打发出去了,因此他们也就灰心了。从此,人们就再也看不见一个法国人跟在他后面走或者跟他同桌吃饭了——他是从来不请法国人吃饭的。我时常主动做他所应做的事:不论是求他或求我的法国人,我总是尽我权力之所及,处处为他们帮忙。在任何别的国度里,我还会多做一些事。但是在这里,由于自己的地位,我不能去见任何有地位的人,就常常不能不假手于领事;而领事呢,他有家在这里,自称是在这里定居了,有些地方就不能不敷衍,因而也就不能为其所愿为。然而,有时当我看到他畏缩不前,不敢说话,我就冒险去办些大胆的交涉,其中有好几次办成功了。有一次交涉,现在想起来还要发笑。谁也不会想到巴黎戏迷之所以能看到科拉丽娜和她的姐姐卡米耶全是亏了我。然而这又是千真万确的事。

她们的父亲维罗奈斯已经为他和两个女儿同一个意大利戏班订了合同;在他收到两千法郎的旅费之后,不但未动身,反而悠闲地跑到威尼斯来,在圣·吕克戏院演出;科拉丽娜当时尽管还是个小孩子;却已经很能叫座了。热弗尔公爵以侍从副官长的身份写信给大使,叫他找他们父女两人。蒙太居先生把信交给我,唯一的指示就是说了句:“你看看”。我随即去找勒·布隆先生。请他跟开圣·吕克戏院的那个贵族交涉。我记得这贵族叫什么徐斯提涅尼,我请他叫徐斯提涅尼辞退维罗奈斯,因为维罗奈斯已经被法国国王聘定了。勒·布隆把我拜托他的事情不怎么放在心上,办得很不好。徐斯提涅尼支吾其词,维罗奈斯也没有被解雇。我生气了。那时正是狂欢节。我披上斗篷,戴上面具,叫人教我到徐斯提涅尼的公馆。凡是看到我的挂着大使徽号的贡多拉进来的人,都吃了一惊;威尼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我走进门,叫人通报说 una  siora  maschera(一位戴面具的女士)请见。我一被引进去,就摘下面具,说出了真实姓名。那位参议员登时脸色惨白,手足无措。“先生,”我用威尼斯的习惯对他说,“我来打搅阁下,很抱歉。但是在你的圣·吕克戏院里有个叫维罗奈斯的人,他已经受聘为法国国王服务了,我们曾派人一再向你要他,可都没有效果,我来此是以法国国王陛下的名义向你要这个人的。”我的简短的致辞产生了效果。我刚一转身,那家伙就跑去把他的遭遇报告了承审官员,结果挨了一顿臭骂。维罗奈斯当天就被辞退了。我叫人通知他说,如果他一星期内不动身,我就要派人将他抓起来;结果他乖乖地动身了。

另一次,我解决了一位商船船长的困难,单枪匹马,几乎没有靠任何别人帮助。他叫奥利维船长,马赛人;船名我忘记了。他的船员曾跟共和国雇佣的斯洛文尼亚人吵架,由于动武违法,船被扣留了,并且处分极其严厉,除船长以外,任何人不得许可不准上下船。船长请求大使帮忙,大使置之不理;他跑去找领事,领事说这跟商务无关,他不能过问。船长不知如何是好,就来找我。我向蒙太居先生进言,说他应该准许我为这件事给参议院去一份备忘录。他曾否同意这样做,我曾否提交备忘录,我都记不清了,但是我清楚记得,我的交涉毫无效果,船还是继续被扣。我就另想了一个办法,结果成功了:我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写了一份报告插在给莫尔巴先生的呈文里。就是这样做,我也费了不少气力才获得蒙太居先生的同意。我知道我们的公文虽无拆检的必要,却经常在威尼斯被人拆检。我有确凿的证据,因为我发现日报上的消息都是照抄我们的公文,一字不改。这种非法行动,我曾敦促大使提出抗议,但他始终不肯照办。我这次把挟嫌陷害的案件插到公文里,目的就是要利用他们拆检公文的那种好奇心来吓唬他们一下,使他们不得不释放被扣的船只,因为,如果真要等候朝廷复示来后才办交涉,船长早就破产了。我这样做还不算,还亲自到商船上去讯问船员。我邀请领事馆主任秘书帕蒂才尔神父同我一起去。他只是勉强来的,那班可怜虫太怕得罪参议院了。我既因为有禁令不能上船,就呆在我的贡多拉上做我的笔录,一面高声一个一个地讯问船员,发问的措辞故意引出于他们有利的回答。我本来是请帕蒂才尔神父发问并亲手做笔录,这本是他的职责所在,比我做要适宜些;他却怎么也不肯同意,不仅一言不发,连在笔录上副署都几乎不肯。我这种做法固然稍嫌大胆,然而却产生了奇效,商船在外交大臣复示之前很久就启封了。船长要给我送礼,我心平气和地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奥利维船长,你想想,我连现成的护照费都不向法国人收,难道能出卖国王的保护来牟私利么?”他至少要请我在船上吃顿饭,我接受了,并且邀了西班牙大使馆秘书卡利约一同前去。这位卡利约是个聪明人,很可爱,后来任驻巴黎大使馆的秘书,又任代办,我在当时已经学我们许多大使的榜样,跟他相处得很亲密了。

当我以绝对无私的精神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好事的时候,如果我在所有这一类的细节上都能做到有条不紊、细致周密,以免受骗上当,帮了别人的忙反而自己吃苦头,那就该有多好啊!但是在我所处的这种岗位上,稍有差错就不能不产生后果。我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出岔子,妨害公务。凡是有关我基本职责的事,我自始至终都是办得极端有条理,极端准确的。我只是在被迫匆忙翻译密码时犯过几个错误,阿梅洛先生的手下人曾抱怨过一次,除此之外,不管是大使还是任何别人,对我的任何职守,都从来没有指出过一点疏忽之处。象我这样马虎粗心的人能做到这样也就不简单了。但是,在我负责办的私人事务中,我却有时健忘,不够细心,由于我爱公平,所以有亏总是自己吃,而且是自觉自愿的,绝不等到别人先抱怨我。我只举出一件事情为例,这同我离开威尼斯一事有关,它的后果一直延续到我后来回到巴黎的时候。

我们的厨师,他叫鲁斯洛,从法国带来了一张二百法郎的借据,这是一个叫查内托·那尼的威尼斯贵族开给鲁斯洛的一个做假发的朋友的,是查内托欠他的假发钱。鲁斯洛把这张借据交给我,托我用协商方式收回一点。我和他都知道,威尼斯贵族有个老习惯,在外国欠了债,回国后就赖账;你要是逼他们还,他们就拖,叫那倒霉的债权人耗费时间、金钱,疲于奔命,结果或者是完全放弃,或者是捡回几个子儿了事。我请勒·布隆先生跟查内托交涉,查内托承认借据,但不答应付款。闹来闹去,他最后答应付三西昆。当勒·布隆把借据送到他那里时,三西昆还没有筹出,只好等待。在此期间,我跟大使闹翻了,要离开大使馆。我把大使馆的文件都整理得有条不紊地搁在那里,但是鲁斯洛的那张借据却找不到了。勒·布隆先生一口咬定他把借据还给了我。我深知他为人正派,绝不容置疑,但是我却怎么也想不起这张借据搁到哪里去了。既然查内托已经承认了债务,我就请勒·布隆先生设法收回这三西昆,出一张收据,或者叫查内托再照写一张借据,予以注销。查内托知道借据丢了,两种办法都不愿接受。我就从腰包里拿出三西昆来付给鲁斯洛,以偿借据的损失。他不肯接受,叫我到巴黎去踉债权人协商了事,并且把债权人的住址交给了我。那个假发商知道了事件经过,便要他的借据或者是借据上的全部金额。我当时非常气愤。真想不惜一切代价去把那张单据找出来!我只好照付二百法郎了,而且又是在我手头最感拮据的时候。以上是说明借据遗失反叫债权人获得了全部欠款,而如果该他倒霉,这张借据找到了,他连查内托·那尼阁下所答应的那十个埃居也难以收回呢!

我自觉对这种职务有一定才能,所以对办公事颇有兴趣。除了跟我的朋友卡利约和我不久就要谈到的那位品德高尚的阿尔蒂纳交往,除了有时到圣·马克广场去寻点高尚的娱乐,看看戏,以及差不多总是和那两位一起去串串门以外,办公就是我唯一的乐趣。虽然我的工作不是那么繁难,特别是还有比尼斯神父做助手,但是因为联系的范围很广,加之又是战时,我还是免不了相当忙碌。我每天上午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碰到邮班的日子有时要忙到半夜。其余的时间,我就埋头研究我开始干的这个行业,我希望凭着初期的成绩,将来可以获得较好的任用。的确,任何人谈到我都只有说好,首先是大使,他公开称赞我工作好。从来没有抱怨我一句话,后来他发的那种种狂怒,完全是因为我历次诉苦都没有效果,自己硬要辞职的缘故。法国的大使们和大臣们,凡是跟我们有通信关系的,都在他面前夸奖他的秘书好。这些夸奖本来应该使他得意的,但由于他品质恶劣,却产生了相反的效果。特别是在一个重要场合,他听到人家夸奖我,便一辈子也不能原谅我了。这件事值得费点笔墨说明一下。

他这个人太不能约束自己,就连星期六,差不多所有文件都要发出的那一天,他也不能等工作完了再出门。他钉住我,不断地催促,要把给国王和大臣的呈文发出去,在他匆匆忙忙签下字以后,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而把其他函件大部分都扔在一边,不加签署。如果函件内容只是消息的话,我还可以把它列入公报,但是如果内容与王室事务有关,就必需有人签署,这样只好由我来签了。有一个重要情报,是我们刚从国王驻维也纳代办樊尚先生那里收到的,我就这样办理了。那时罗布哥维茨亲王正向那不勒斯进军,加日伯爵紧急转移阵地。这是一次值得纪念的退却,是本世纪最精彩的一次战略行动,欧洲人赞扬得还太不够。情报说,有一个人——樊尚先生把他的面貌特征都说明了——正由维也纳动身,要从威尼斯经过,潜入亚不路息地区,负责在那里煽动民众,在奥军到达时里应外合。蒙太居伯爵是什么也不管的,他不在家,我就把这情报直接转发给洛皮塔尔侯爵了。情报转得非常及时,波突王朝之所以能保全那不勒斯王国,也许就多亏我这个可怜挨骂的让-雅克呢。

洛皮塔尔侯爵在向他的同僚蒙太居循例道谢的时候,特别提到他的秘书以及秘书对共同事业所建立的这项功绩。蒙太居伯爵贻误军机,原该引以自责的,但他却认为这番夸奖之中含有责他之意,因此对我谈起这事时很不高兴。我过去对驻君士坦丁堡大使卡斯特拉纳伯爵也曾和对洛皮塔尔侯爵一样权宜行事,虽然事情没有那么重要。到君士坦丁堡没有别的邮班,只参议院有时派专差给他的大使送信,这种专差出发时总是先通知一下法国大使,以便他必要时可以顺便寄信给他的同僚。通知一般应是前一两天送到,但是人家太瞧不起蒙太居先生了,只在信差出发前一两小时才来告诉他一声,走走形式。这就使得我有好几次只好当他不在家时就写信寄出。卡斯特拉纳先生复信时总要提到我,多所奖饰;戎维尔先生从热那亚寄信来,也是如此。这每一次都给蒙太居火上加油。

我承认,有出头露面的机会,我也并不躲避,但是我也不乱找机会去出风头。我觉得,只要好好地服务,企求良好服务的合理代价,这是天公地道的事。所谓合理代价,也就是博得有能力评判和褒奖我的工作的人们的赏识而已。我不想说,我尽忠职守就成为大使对我不满的正当理由,但是我可以肯定说,直到我们散伙的日子为止,他所历数出来的理由就只有这么一条。

他那个大使馆,从来就没有搞得象个样子,里面净是些流氓痞棍,使馆里的法国人总是受欺侮,意大利人则占上风;甚至在意大利人当中,长久以来就在大使馆服务的好职员都被用不正当的手段赶走了,其中有他的第一随员。这个人在弗鲁莱伯爵手下就当第一随员了,我记得他叫庇阿蒂伯爵,或者是一个很近似的名字。第二随员是蒙太居先生自己挑选来的,原是曼杜地方的一个恶棍,名叫多米尼克·维塔利,大使把使馆的总务交给他。他用曲意奉承和卑鄙的克扣取得了他的信任并成了他的宠儿,使仅存的几个正直人士以及领导他们的秘书都大吃其苦。对那些坏蛋说来,正人君子的严正目光总是叫他们提心吊胆的;只此一端就足以使这个坏蛋对我怀恨在心了。然而这种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使它变得更加残酷。必须把这个原因说出来,以便大家派我的不是——如果我真的做得有什么不对的话。

照惯例,大使在五个戏院里都有他一个包厢。每天午饭时,他指定他那天要上哪个戏院,然后由我挑选,其余包厢再由随员们支配。我出门时就拿我选定的包厢的钥匙。有一天,维塔利不在那里,我叫侍候我的侍仆把钥匙送到我指点给他的那所房子里。维塔利不给,说他已经分配掉了。我非常生气,特别是因为我的侍仆当着大家的面回报了办差使的经过。晚上,维塔利想对我说几句道歉的话,我不接受。“明天,先生,”我对他说,“你在某点钟,到我受了侮辱的那所房子里来,当着看见我受辱的那些人的面,向我道歉;如若不然,后天,无论如何,我告诉你,不是你,就是我,必须离开这个大使馆。”我这样坚决的语气使他慑伏了,到了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他来公开向我道歉,恭顺得只有他做得出来;但是他从容不迫地想着他的办法。他一面对我卑躬屈节,一面却用那种意大利式的阴险手段对付我:他不能煽动大使辞退我,便逼我不得不自动辞职。

象这样一个混蛋当然不可能了解我的为人,但是他懂得我身上哪一方面可以被他利用。他知道我忍受无心的冒渎时是宽厚、温和到极点的,而对预谋的侮辱则高傲而毫不宽容;他知道我在一定的场合是爱体统、爱尊严的,时刻注意对别人应有的敬重,而别人对我的敬重,我也要求严格。他就从这方面下手,终于使我忍无可忍了。他把大使馆弄得乱七八糟,把我在馆里努刀维持住的那点制度、上下级关系、整洁、秩序,都摧毁净尽。一个单位没有女人,就需要有稍严的纪律,才能保持那种与尊严分不开的端庄气氛。他不久就把我们的单位变成了荒淫放纵的场所、流氓纨袴的巢穴。他怂恿大使把第二随员赶走了,给大使阁下另找来一个跟他一样的货色,是在马尔他十字广场开妓院的。这两个坏蛋伉瀣一气,既不顾体统,又盛气凌人,就是大使的房间也不那么有条有理了,而整个使馆没有一个角落能叫正派人忍受得了。

大使阁下不在馆里吃晚饭,随员们和我晚上单开一桌,比尼斯神父和见习随员们也和我们共餐。就是在最简陋的小饭馆里,席面也布置得干净些、整齐些,桌布也不会那么脏,吃的也要好一些。我们只有一支脏的小蜡烛,锡碟子,铁叉子。吃饭反正在家里,倒也罢了,可是连我的专用贡多拉都取消了。在所有大使馆的秘书当中,只有我一个人要临时租用贡多拉,否则就只好步行,从此,除了到参议院外,我就没有六使阁下的仆役相随了。而且,使馆里发生了什么事,全城都知道。大使手下的官员个个都嚷起来了。事情虽然都是多米尼克引起来的,他却叫得比谁都凶,因为他知道,我们受到的这种不成体统的待遇,我比谁都更感到难堪。全使馆只有我一人不肯把家丑外扬,但是,我在大使跟前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我责怪其余的人,也怪他本人,而他却出于他那肮脏的灵魂,每天总给我来一个新的侮辱。为了不至于在其他大使馆的秘书前面相形见绌,为我的职位撑面子,我就不能不多所耗费,而我的薪金却又一文钱也省不出来。我一向他要钱,他就说他怎样器重我,怎样信任我,仿佛信任就能充实我的腰包,应付一切开支似的。

那两个恶棍最后使他们那位头脑本来就不太清楚的主人完全晕头转向了,他们怂恿他不断地做旧货生意,使他亏尽血本,明明是受骗的买卖,他们硬叫他相信是赚钱的交易。他们叫他花了双倍的代价在伯伦塔河岸租了一所别墅,他们将多出的钱和屋主均分了。别墅里的房间都依当地的习惯镶嵌着瓷砖,饰有很美的大理石做的圆柱和方柱,蒙太居先生却花大钱,叫人把这一切都用杉木板盖起来,唯一理由就是在巴黎房间的墙壁都钉上一层护墙板。在驻威尼斯的各国大使中间,只有他一个人不让他的见习随员佩剑,不让他的随身侍役执仗,其理由也和上述相似。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也许是出于同样的动机而把我看作眼中钉,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忠实地为他服务。

他的嫌恶,他的暴躁,他的虐待,我都耐心地忍受了,只要我认为那都是性情脾气的问题,而不是出于仇恨。但是,我一旦发现他有意要剥夺我由于良好的服务而挣得的那点荣誉的时候,我就决心不再忍耐下去了。我第一次领教了他那坏心眼,是在他招待当时在威尼斯的摩德纳公爵和家属吃饭的那一次。他通知我说宴会上没有我的席位。我虽然没有生气,却满心不快地回答他说,既然我很荣幸天天都和大使在一起吃饭,那末就是摩德纳公爵来馆时亲自要求我不去同席,为了大使阁下的尊严和我本身职位的尊严,他的要求也应该拒绝。“怎么!”他气势汹汹地对我说,“我的秘书,连起码的贵族都不是,竟想与一国元首同席?我的随员们都不同席呢。”“是呀,先生,”我反驳说,“阁下给我的这个职位本身就使我是高贵的,只要我在职一天,我比你的随员,不论是贵族或自称贵族,都要高一级。他们不能参与的地方我能参与。你不是不知道,将来你正式回朝那天,仪节上以及自古以来的习惯上都规定我要穿着大礼服跟随着你。在圣·马克官赐宴席上也有与你同席的光荣。我就不懂,一个人能够并且应该参加威尼斯元首和参议院的公宴,为什么反而不能参加招待摩德纳公爵先生的私宴。”虽然我的理由无法辩驳,大使却不肯让步。不过,我们并没有再起争执的机会,因为摩德纳公爵根本就没有来大使馆吃饭。

从此以后,他就不断地给我找些不痛快,给我不公正的待遇,极力设法把属于我的职位的许多小特权都剥夺掉,让给他那亲爱的维塔利。我确信,如果他有胆子派他代替我到参议院去的话,他一定会这样干的。他通常都是让比尼斯神父在他的书房里替他写私人信件,现在他又让他来给莫尔巴先生写奥利维船长案件的报告了。这案子只有我一个人参预,他在报告里却不提我,甚至连附在报告里的笔录副本,也不说那是我写的,反而说是帕蒂才尔写的,其实帕蒂才尔连半句话也没有说。他是想折辱我,讨他那个宠儿的欢心,倒还并不是想摆脱我。他也感觉到,想找一个人来接替我,也不会象当时接替福罗那么容易了。福罗已经把他的为人到处宣扬开了。他绝对需要一个懂意大利文的秘书,因为参议院复文都是用意大利文写的;这秘书又能为他办公文,办事务,一点不要他操心,还能在服务良好之外,再加上对他那些无用的随员老爷们卑躬屈节地奉承。因此,他又要留我,又要整我,把我扣在离我的祖国和他的祖国都很远的地方,没有路费回去。如果他做得温和一点,也许他会达到目的的。然而维塔利却别有用心,他要逼我下决心,结果他如愿以偿了。当我发现我的一切勤劳都是白费,大使看我为他效力,不以为恩,反以为仇,我今后在他那里所能希望的,在馆内只有不快,在馆外只有不平,而且他已经把自己搞得到处声名狼藉,损害我固然于我不利,善待我也于我无益,我便打定主意,向他请长假,同时给他留下时间,让他另找一个秘书。他对我的辞职,不置可否,一切照常。我看情况毫无转机,他又不积极找人接手,就写信给他的老兄,详细说明动机,请他转请大使阁下准我的长假,并且说无论如何我是不可能再待下去了。我等候了很久,没有回信,我开始感到为难了。但是大使最后收到了他兄长的一封信,这封信的措辞一定很厉害,因为他虽然好发傻脾气,我却从来没见过象这次发的那么凶。他先以不堪入耳的话破口大骂,然后呢,不知道再有什么可说的了,便说我出卖了他的密码。我笑了起来,用讥嘲的口吻问他是不是相信在全威尼斯能有一个傻子肯出一个埃居来买这种东西。这个回答把他气得白沫直流,他装样子要喊他的仆从来,说是要把我从窗口扔出去。直到那时为止,我都还是很镇定的,但一听到这个威胁,我也就发起火来,愤慨之至了。我奔向门口,把插销一拉,把门从里面扣起来,然后踱着方步回到他面前,对他说:“别这样,伯爵先生,你的仆从不必过问这件事,让我们两个人来解决。”我的行动和我的态度登时叫他冷静了下来:他的举止显示出他的惊讶和恐惧。我看他怒气消了,就用简短的几句话向他告辞,然后,不等他答复,就去把门打开,跨了出去,昂然地从他的仆从丛中穿过。仆从们照例站了起来,看样子,与其说他们会帮他打我,倒不如说要帮我打他。我没有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却立即走下楼梯,登时离开使馆,永远不再回去了。

我径直到勒·布隆先生家里对他说明了事件经过。他并不怎么惊讶,他知道大使的为人。他留我吃了午饭,这顿午饭,虽然是临时备办的,却极精致。所有在威尼斯的有声望的法国人都在座,但大使的人一个也没有。领事把我的事跟大家说了。大家听了这段叙述,都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这一叫当然不是同情大使阁下的。大使阁下没有跟我结账,没有给我半文钱,我只有随身带的几个路易,回程的路费都成问题。这时大家都解囊相助,我在勒·布隆先生手里拿了二十来个西昆,在圣-西尔先生手里也拿了同样的数目。除了勒·布隆外,我和圣-西尔先生的关系处得最深了。其余所有的人的帮助我都谢绝了。在等待启程期间,我在领事馆秘书家里住下,以便向社会上证明,法兰西这个国家并不是大使的那种种不平待遇的同谋者。大使看到我倒了霉反而受到大家欢迎,而他尽管是大使,却受到冷落,便气极了,完全失掉了理智,所作所为简直象个疯子。他竟然不顾体统,给参议院去了一个备忘录,要求逮捕我。我一得到比尼斯神父给我的这个消息,就决定再待十五天,不照原来打算的那样,第三天就动身。大家已经看到我的做法,都很赞成,我受到了社会上的一致敬佩。参议院诸公对大使的那份莫名其妙的备忘录,认为不屑于答复,并且请领事转告我,我爱在威尼斯待多久就待多久,不必顾虑一个狂人的活动。我照旧去看望朋友:我去向西班牙大使辞行,他很好地接待了我;我又去向那不勒斯的大臣菲诺切蒂伯爵辞行,他不在家,我就写了一封信给他,他回了我一封极其客气的信。最后,我启程了,尽管手头拮据,却并没有留下别的债,只有上述的两笔借款和另外一名叫作莫郎迪的商人的五十来个埃居,这笔欠款,卡利约负责为我清偿了,虽然后来我们常常会面,我却没有还给卡利约;至于上面所说的那两笔借款,我后来一有可能就立刻如数还清了。

我不能离开威尼斯而不谈一谈这个城市的那些著名的娱乐,至少要谈一谈我居留时期所曾参加的那很小的一部分。读者已经看到,在我少年时代,我是很少追求这种年龄所特好的那些欢乐的,或者说,至少我很少追求一般人所谓的少年欢乐。我在威尼斯并没有改变我的爱好;我的公务繁忙,使我想寻欢逐乐也不可能,但却使我对我所认为无伤大雅的那些简单的消遣更有兴味。第一个消遣,同时也是最愉快的消遣,就是和一些才智之士交游,如勒·布隆,圣-西尔,卡利约,阿尔蒂纳诸先生。还有一个福尔兰那地方的绅士,我非常抱歉把他的名字忘了,但他那可爱的仪表,每一想起都不能使我无动于衷:在我平生所认识的人中间,他的心是最和我相通的。我们还和两三个英国人相交甚密,他们都是才气横溢、知识广博,和我们一样热爱音乐。这些先生们都有他们的妻子、女友或情妇;这些情妇差不多都是有教养的女人,大家就在她们家唱歌跳舞。大家也在她们家里赌博,但是次数很少,强烈的美感、艺术的才能、以及对戏剧的欣赏使我们感到赌博这种娱乐太无味了。赌博只是寂寞无聊的人们的消遣。在巴黎,人们对意大利音乐是怀有成见的,我本来也从巴黎带来了这种成见,但是我又从大自然那里秉受了可以破除一切成见的那种锐敏感。不久我就对意大利音乐产生了它在知音人心里所引起的那种热爱了。我听着威尼斯的船夫曲,就觉得在此以前一直都没有听到过唱歌。不久,我又对歌剧入迷到这样程度,以至当我一心想听演唱而被别人在包厢里谈笑、吃东西、嬉闹吵得不耐烦的时候,时常偷偷地抛开游伴跑到一边去。我独自一人关在我的包厢里,尽情享受着听歌之乐,尽管歌剧很长,也一直听到底。有一天,在圣·克利梭斯托姆剧院,我竟然睡着了,睡得比在床上还熟。嘈杂而宏亮的歌曲也不能把我吵醒。但是,把我惊醒的那支歌曲,其甜美的和声、天仙般的歌喉所给予我的那种美妙的感觉,又有谁能表达出来呢?当我同时张开耳朵、睁开眼睛的时候,那是多么愉快的觉醒、多么醉迷的喜悦、多么出神入化的境界啊!我第一个感觉就是以为身在天堂了。这支迷人的歌曲,我现在还记得,一辈子也不会忘掉,是这样开始的;

  Conservami la bella

  Che si m’accende il ocr.

我想要这支歌曲的谱子,不久就弄到手了,并且把它保存了很久,但是纸上的曲子和心上的不一样。音符相同,情韵却不一样。这支神妙的曲子永远只能在我的头脑里奏得出来,恰如它惊醒我的那天所奏的那样。

还有一种音乐,我觉得比歌剧院的还要好,不但在意大利,就是在全世界也无可比拟,那就是scuole的音乐。所谓scuole,就是一些慈善性质的学校,专门教育贫苦女孩子,养成后由共和国资助,或者出嫁,或者进修道院。在教给这些女孩子的技艺之中,音乐占首要地位。每星期日,在四所学校的每一所教堂里,晚课时间都有圣曲,由规模很大的合唱队和乐队演奏,演奏者和指挥都是意大利的第一流大师,演唱者都站在装着栅栏的舞台上,全是女孩子,最大的还不到二十岁。我真想象不到任何东西能象这种音乐一样悦耳和动人:内容的丰富、歌声的幽雅、嗓音的美妙、演奏的准确,这一切配合起来给人一种印象,当然踉宗教的气氛不是那么协调,但是我相信没有一个人的心能不受感动的。卡利约和我对曼蒂冈迪学校的晚课从来没有缺过一次,而且每次必到的还不仅我们两人而已。那个教堂里充满了爱好音乐的听众,就是歌剧院的演员们也来根据这些绝妙的标本培养自己真正的鉴赏趣味。最使我扫兴的是那道可恶的栅栏,只放出歌声,却不让我看到那些容貌足与歌声媲美的天神。我老是这样嚷着。有一天我在勒·布隆先生家里又谈起了这件事,他就对我说:“如果你是那么好奇,一定要看看那些小姑娘,你的愿望是容易满足的。我是这所学校的董事之一,我要在学校里请你跟她们一起吃点心。”他一天没有践约,我就一天不让他安宁。当我走进那所关着我所渴慕已久的那些美女的沙龙的时候,我感到一阵从来没有体会过的爱的冲动。勒·布隆先生把那些著名的歌手为我—一作了介绍,她们都是我只闻其声、只知其名的。“来,莎菲……”,莎菲长得令人作呕。“来,卡蒂娜……”,卡蒂娜只有一只眼。“来,白蒂娜……”,白蒂娜长了一脸大麻子。差不多没有一个姑娘没有明显的缺陷。我那个专会折磨人的朋友看到我惊愕难堪的苦样子,直自发笑。然而我觉得也有两三个长的还过得去,但她们都只是在合唱队里唱歌的。我真是失望极了。在午茶的时候,人家逗她们玩,她们也都快乐起来了。通常,丑陋并不排除风韵,我发现她们都还风韵可人。我心里想:“没有心灵就不能这样歌唱,她们是有心灵的。”最后,我对她们的看法完全改变了,以至我出门时几乎爱上了所有那些丑丫头。我简直不敢再去听她们的晚课了,但是一听又使我安了心。我依然觉得她们的歌声是美妙的,她们的嗓音太能够掩盖她们的面容了,以至于只要她们是在唱歌,我总是不管眼睛所得的印象如何,硬要把她们想象为仙子。

在意大利,听音乐太便宜了,只要你喜爱它,你就可以随便欣赏。我租了一架钢琴,花一个小埃居,就请了四、五个演奏家每星期到我家里来一次,跟他们一起练习歌剧院里最使我喜爱的歌曲。我在家里也把我的《风流诗神》里的合奏曲试奏了几段。也许它们当真动听,也许人家要奉承我,圣·克利梭斯托姆歌剧院的芭蕾舞师托人向我要去了两曲。我很高兴地听到这两曲由那个绝妙的乐队演奏出来,并由一个叫白蒂娜的小姑娘担任舞蹈。这个小白蒂娜长得很漂亮,是个特别可爱的女孩子,曾由我们朋友中一个西班牙人法瓜迦扶养,我们常在她家消磨夜晚。

但是,说到女人,在象威尼斯这样一个城市里,人们是不能一尘不染的。有人很可能问我:你在这方面就没有一点可忏悔的么?有的,我正要说一点呢。我将以曾经有过的那同样的坦率态度来忏悔。

对于娼妓,我始终是厌恶的,可是我当时在威尼斯又没有可能接触其他女人,由于我的职务关系,当地的人家大部分都不得问津。勒·布隆先生的几个女儿都很可爱,但是不容易接近,而且我太尊重她们的父亲和母亲了,打她们的主意,连想也不敢想。我倒更倾心于一个名叫卡塔妮奥小姐的姑娘,她是普鲁士国王外交特派员的女儿,但是卡利约已经爱上她了,甚至还谈到结婚的事。他很富裕,而我却是个穷光蛋;他的薪金是一百金路易,而我只有一百个皮斯托尔;除了我不愿挖朋友的墙脚外,我还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尤其是在威尼斯,象我这样囊空如洗的人,是不应该乱插手去搞风流韵事的。我还没有摆脱掉我欺骗自己的那种伤身的习惯;而且我太忙,对当地的天气所引起的此种需要并不那么强烈,所以我在威尼斯将近有一年的时间,都和我过去在巴黎时一样的老实,到十八个月后离开这里的时候,除了下述的两次特殊的机会外,我没有接触过异性。

第一次机会就是那位正人君子维塔利给我的,在我逼他给我正式道歉之后不久。一天,大家在餐桌上谈起威尼斯的种种消遣,那些先生们都责怪我不该对所有消遣中最有趣味的一种消遣那么冷漠,他们吹嘘威尼斯的妓女是如何媚人,说全世界再也找不到妓女能和她们相比。多米尼克说我一定要认识一下其中最可爱的一个,说他愿意带我去,保管我满意。我听到他这样献殷勤,就笑起来了;而庇阿蒂伯爵是一个年纪较大、令人尊敬的人,他又以我预料不到的一个意大利人会有的那种坦率态度说,他认为我很聪明,绝不会让我的仇人带我去逛妓院。实际也是如此,我既无此意图,又无此欲望。然而,尽管如此,由于一种连我自己也莫名其妙的矛盾心理,我最后还是让他拖去了。这既不合我的兴趣,又不合我的心情,更不合我的理智,甚至还违背了我的意志,完全是由于一时软弱,怕显出对别人的疑忌,也如当地人所说, Per non Parertroppo coglione(为了不至于显得太傻)。我们去逛的那个帕多瓦姑娘容貌蛮好看,甚至可以说得上美,但不是我所欢喜的那种美。多米尼克把我撇在她家了。我打发人买了几杯冰索贝来,叫她唱唱歌,半小时后,我拿出一个杜卡托放在桌上并准备走开。但是她的心理怪得很,不付出代价就不肯接受这一个杜卡托,而我也傻得出奇,就接受了她的代价,免得她过意不去。我回到使馆,深信染上梅毒了,所以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派人找外科医生,向他要药吃。三星期当中,我感到的精神不安简直无可比拟,而实际上并无任何真正的不适和明显的征候足以成为精神不安的理由。我就不能想象从帕多瓦姑娘怀里出来的人会能一无感染。就连那位外科医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说服我,也不能使我放心。最后他对我说明,我的体质与众不同,不易受到感染,这才使我相信了。虽然我比任何人都少做这种试验,但是我的健康在这方面既然从来没有受到损害,这也就是一个证据,证明医生的话是不错的。不过,他这种意见却从来没有使我变得轻率从事。如果我真是这样得天独厚,我也可以说我绝不曾因有恃无恐而胡作非为。

我另一次艳遇,虽然也是一个妓女,但不论在起因或后果方面,性质都迥然不同。我已经说过,奥利维船长曾在他的船上宴请过我,我还带了西班牙大使馆的秘书同去。我指望会受到礼炮欢迎的,船员列队夹道迎接了我们,但是没有鸣一响礼炮。这使我痛苦万分,因为有卡利约在一起,我看他有点生气。可不是么,在商船上,身份确实比不上我们的人还受到礼炮欢迎呢,何况我觉得我做的事值得受到船长的另眼看待。我的情绪无法掩饰,因为我一向不能掩饰内心,尽管筵席很好,奥利维也尽情招待,我一上来就不高兴,吃得很少,话说得更少。

到了第一次祝酒,我想总该有礼炮了吧:还是没有。卡利约知道我的心思,看我叽叽咕咕象个孩子,就暗自发笑。饭吃到三分之一,我看见一艘贡多拉越来越近了。“天哪,先生,”船长对我说,“你提防着吧,冤家来了。”我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用一个笑话回答了我。贡多拉靠船了,只见走出一个十分漂亮的年青女人,她光彩照人,服饰艳丽,步履轻盈利落,三跳两跳就到了房间里。我还没注意到有人在我旁边摆上了一份餐具,她就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她又妩媚,又活泼,棕色的头发,年龄至多不过二十岁。她只会说意大利语。单凭她那声调就够叫我晕头转向的了。她边吃边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叫道:“圣母啊!原来是我亲爱的布雷蒙,我好久没有看见你了!”说着就往我怀里一扑,把嘴唇贴在我的嘴唇上,把我搂得几乎透不过气来。她那双东方型的大黑眼珠把火一样的热情射进我的心里,虽然先是一阵惊讶使我有些不知所措,但是肉感之乐很快就把我迷住了,以至于尽管有许多人看着,还是需要那个美人儿亲自使我有所克制,因为我醉了,或者毋宁说是发狂了。当她看到我已经颠倒到她所预期的程度,她的爱抚便缓和了些,但是她的火热劲儿并没有稍减。她高兴地把她那兴奋的原因(谁知道是真是假)解释给我们听,她说我长得跟托斯卡海关监督布雷蒙先生一模一样,差一点把我当作是他了。她说她曾经迷恋过布雷蒙,现在还在迷恋他,而她丢掉布雷蒙,只怪自己太傻,现在她就要拿我代替布雷蒙了,她要爱我,因为她看中了我,以同样的理由,我也得爱她,她高兴爱我多久,我就得爱她多久,将来她把我扔掉了,我也得和她那亲爱的布雷蒙一样,耐下性子等着。她这样说了,就这样做了。她把我当作她手底下的人那样摆布,把她的手套、扇子、腰带、帽子都交给我保管,她命令我到这到那,做这做那,我都—一唯命是从。她叫我去把她的贡多拉打发走,因为她要坐我的贡多拉,我就去了,她叫我把位子让开,叫我请卡利约来坐,因为她有话对他说,我也就照办了。他们俩在一起窃窃私语,谈了很久,我也就让他们谈去。后来她喊我,我又回来了。“听着,查内托,”她对我说,“我不愿意接受法国式的爱,这样的爱没有用处。等你觉得腻了,你就走。我有言在先,办什么事可得干脆利落。”饭后。我们就一起到缪拉诺镇去参观玻璃厂。她买了许多小玩意儿,毫不客气地让我们付了钱,但是她到处赏人家小费,花的钱比我们多得多。看她自己挥霍和让我们挥霍的那种不在乎劲儿,很明显地她是把金钱看得连粪土也不如。她要别人在她身上花钱,我相信是出于虚荣者多,出于贪婪者少:千金买笑,她才感到快意。

晚上,我们把她送回家了。当我谈话的时候,我看到她梳桩台上有两支手枪。“哈!哈!”我拿起一支来,对她说,“这是个新式的胭脂盒子。请问这是做什么用的?我看你有的是要人命的武器,比这厉害多了。”她以同样的口吻开了几句玩笑之后,带着一种使她更加妩媚的天真、高傲的口吻对我们说:“凡是我不爱的人,我对他们表示开恩的时候,我就要他们出钱来补偿他们带给我的厌烦,这是再公平不过的了。可是,我虽然能忍受他们的爱抚,却不愿受他们的侮辱。谁对我失礼,我就给谁一枪。”

我离开她的时候,跟她约定第二天再去看她。我没有劳她久候,只见她是in vestito di confidenza(人约黄昏后的打扮),穿着一件妖艳不过的便装。这种便装只有在南欧各国才能见到,虽然我记忆犹新,也不想多费笔墨去描写了。我只说一点,就是袖口和胸口都镶着丝线,缀着玫瑰色的绒球。我觉得这就把美丽的肤色衬得格外鲜艳。后来我发现这是威尼斯的时装,穿在身上是如此迷人,而居然没有传到法国,真令人不解。对于正在等待着我的那种感官的享受,我是想象不到的。我曾经满怀激情地说起过拉尔纳热夫人,现在回忆起来,有时还使我如醉如痴,但是,要是和我的徐丽埃妲比起来,她是多么老丑和冷漠啊!读者不要枉费心机去想象这个迷人的姑娘的那些妩媚和风韵吧,你想来想去都会离实际太远的。修院里的童贞女也没有她那么鲜艳,后宫里的佳丽也没有她那么妖娆,天堂里的仙女也没有她那么动人。凡人的心灵和感官从来也没有接受过这样温馨的享受。啊!如果我懂得把这种享受充分地、完整地品尝一下,就是一刹那也好呀!……我倒是尝到了,但是索然无味,我把一切妙趣都冲淡了,我仿佛有意要把那一切妙趣都毁灭净尽似的。大自然生我绝不是为着享受的。它在我的心里放进了欲望,渴望着这妙不可言的幸福,却又在我的狂悖的脑子放进了毒药,毒害着这妙不可言的幸福。

如果在我的一生中有一件事最足以描画出我的本性,那就是我就要叙述的这件事了。我此刻正努力记住我写本书的宗旨,这个努力将使我在这里厌弃妨碍实现本书宗旨的那种假道学。不管你是谁,你若是想认识一个人的话,就大着胆子把下面的两三页读下去吧,这样你就会彻底了解让-雅克·卢梭这个人了。

我走进一个妓女的卧室,就跟走进爱与美的神庙里一样,我仿佛在她身上见到了美神和爱神。我绝对不能相信,如果你没有敬慕之意和尊重之心,你竟能感到象她使我感到的那种情感。当我刚从最初的亲昵之中认识到她的媚态与爱抚的价值,就唯恐失去它的果实,急于要去摘取。忽然我感到,不是欲火在燃烧着我的全身,而是冰块在我的血管里奔流,我的两腿发软了,我几乎晕倒了,我赶快坐下来,哭得和小孩一样。

谁能猜到我的眼泪是怎么来的,谁能猜到我当时脑子里想的是什么呢?我对自己说:“我所支配的这个对象是大自然和爱神的杰作。她的精神、她的肉体、她的一切都是尽善尽美的,他既善良又高贵,正如她既可爱又美好一样。王公大人都应该做她的奴隶,君主的权杖都应该放在她的脚底。然而,你看她竟做了可怜的娼妓,供人蹂躏;一个商船船长竟支配着她,她竟扑到我的怀里来,明明知道我一无所有,而我这点才能她又不能认识,因此在她眼里便等于零。这里面必然有点不可思议的原因。要么是我的心灵欺骗了我,欺骗了我的感觉,把一个丑娼妇看成了天仙,要么就一定有点什么我不知道的暗疾,破坏了她的妍媚的效果,使原该争夺她的人们对她生厌。”于是我开始聚精会神地探索这个暗疾了,可是我连想也没想到这里头会有什么梅毒的问题。她的肌肉的鲜艳、肤色的光泽、牙齿的洁白、呼吸的温馨、浑身的清洁样儿,都绝对使我想不到这一点,以至于我不但对自从跟帕多瓦姑娘接触以来的身体还有所怀疑,而且还顾虑我不够健全,配不上她呢。我深信,这一次,我的自信是正确的。

这些思绪,赶在这个好时候,搅得我心神不安,以至于哭将起来。徐丽埃妲在这种场合下看到这样的怪现象,当然感到十分新奇,一时竟不知所措。但是她在房间里兜了一个圈子,又照照镜子,就了解到——并且我的眼光也向她肯定——我这种泄气绝不是由于嫌恶。她当然不难把我这阵泄气医好,驱散掉我那小小的羞愧感。但是,当我正准备在她那仿佛是第一次要被男人的嘴和手接触的胸上真个销魂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她有一只奶头是瘪的。我一惊,细细看了一下,觉得这只奶头和另一个长得不一样。我立刻就在脑子里盘算起来了,一个女人怎么会有个瘪奶头呢,因为我深信这是由于某种重大的天生暗疾,并把这个念头转了又转,所以我就明明白白看出我想象中的最美妙的人儿,此刻抱在我怀里的,原来只是一个畸形的怪物,只是大自然的次品,男人的弃物,床第间的赝货。我竟傻到这种地步,居然跟她谈起这只瘪奶头来了。她先拿我这话当作一句玩笑,并且逞着她那轻佻的脾气说出一些话和做出一些动作来,真逗得我爱煞急煞。然而,我始终有一点无法向她掩饰的不安心情,只见她终于脸红了,整了整衣裳,爬起来,一言不发地跑去伏在窗口。我想去坐到她的身边,她却又走开了,找了张躺椅坐下,一忽儿又站起来,在房里踱来踱去,一面摇着扇子,以冷淡而嫌恶的语调对我说:“查内托,lascia le donne,e studia la matematica(丢开女人,研究数学去吧)。”

在离开她之前,我要求第二天再来相会,她把时间推到第三天,并且带着嘲讽的微笑补了一句,说我也需要将息将息。这段时间我过得很不是滋味,心里只惦记着她的媚姿和风韵,痛感自己的荒唐,一个劲儿地自咎,悔恨我把那大好的时光就那么白白糟蹋了。要不是我那么糊涂,那时光就是我一生最美满的时光啊,我以最急躁的心情等着去补偿损失,但不管怎样,我心里总是不安,总觉得那个爱煞人的姑娘长得那么完美而身份又那么卑贱,这中间的矛盾简直无法克服。到了约定的时刻,我就往她那里跑,往她那里飞了。我不知道她那火热的气质是不是会对我这次的拜访感到快慰一些。我想,她那种傲气至少是会得到一点满足的,于是我心里就预先尝到一种美妙的滋味了,打算千方百计地让她看看,我是多么善于弥补自己的过错。她把这一场考验给我免除掉了。我一拢岸就派贡多拉上的船夫去通报。他回来对我说,她头天就到佛罗伦萨去了。如果说当我占有她的时候没有感觉到我的全部爱情,当我失掉她的时候,我却强烈地感觉到了。这份悔恨之情始终没有离开我的心头。尽管她在我的眼里是那么可爱,那么妩媚,我还是能够为失去她而自遣。而我真正不能自遣的,老实说,就是我给她留下了一个可鄙的印象。

以上就是我的两段艳遇。除此之外,我在威尼斯的那十八月里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至多还有一段未遂的情史。卡利约是很风流的,他往别人包定的姑娘家里跑厌了,便异想天开,自己也来包她一个。因为我们俩形影不离,他便向我提议一个在威尼斯屡见不鲜的办法,由我们两人合包一个姑娘。我同意了。问题是怎样找到一个靠得住的。他找来找去,居然找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的狠心的母亲正在设法把她卖出去。我们俩一起去看她。我一见这姑娘,肺腑都感动了。她是个金发美人,温柔得象只羔羊,你绝不会相信她是意大利人。在威尼斯,生活程度很低。我们给了母亲几个钱,负责供养她的女儿。这孩子嗓子很好,为了培养她一个谋生的技艺,就给她买了一架小钢琴,为她请了个教唱的老师。这一切,我们每人每月还花不到两个西昆,而为我们省下来的其他花费却不在此数。不过,由于得等到她成年。这也就未免在收获之前播种得过早了。然而,我们只在晚上没事的时候到那里去,跟那孩子天真无邪地谈谈、玩玩,我们的这种消遣也许比占有她更有意味。女人最使我们留恋的,并不一定在于感官的享受,主要还在于生活在她们身边的某种情趣,这话一点不错!不知不觉地,我的心就依恋上那个小安佐蕾妲了,但是那是一种慈父般的感情,毫无肉欲掺杂其中,以至于这种感情越增涨,我就越不能在这里面掺进肉欲的成份。我感到,将来这孩子长大了,我要是接触她,一定会毛骨悚然,和犯了乱伦罪一样。我看那善良的卡利约,他的感情也不自觉地转到了这同一方面。我们没想到自己寻来的这许多欢乐,虽和我们原先所计划的一样温馨,而性质却截然不同。我敢担保,不管这可怜的孩子将来长得怎样美,我们绝对不会成为她的童  贞的破坏者,而相反地会成为她的童贞的保护人。我的灾难在这之后不久就发生了,没有让我有时间去参与这一善举,我在这件事上只能夸奖我自己其志可嘉而已。现在再回头谈谈我的旅行吧。

我从蒙太居先生家里出来,最初的打算是回到日内瓦,等运气转好一点,为我扫除掉障碍。好让我跟我那可怜的妈妈重新和好。但是,蒙太居和我那场争吵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而他又太愚蠢,把这事报告了朝廷,这就使得我作出决定,亲自到朝廷去为我的行为作个交代,并控诉这个疯子对我的所作所为。我从威尼斯就把我这个决定函报给在阿梅洛先生死后代理外交部部务的泰伊先生。我写了信就动身,取道贝加摩、科摩和多摩多索拉,我穿过新普伦关。在锡昂,法国代办复尼翁先生待我十分优厚。在日内瓦,克洛苏尔先生也是一样;我又再度见到果弗古尔先生,因为我有一点钱要从他手里取回。我经过尼翁市,不曾去看我父亲,心里并非不极其难过,但是我下不了决心在倒霉之后还到我的继母跟前露面,因为我深信她一定怪我不好,不愿听我解释。开书店的迪维亚尔是我父亲的老朋友,他对我严加指责。我对他说明了不去看父亲的原因后,为了弥补这个过失,同时又避免见到继母,我就在日内瓦雇了一辆车,同他一起回到尼翁,住在一个小酒店里。迪维亚尔去找我父亲,我父亲听到消息就奔来拥抱我。我们在一起用了晚餐,过了使我十分快慰的一宿。我在第二天早晨和迪维亚尔回到日内瓦。他这次为我做了一件大好事,我一直对他是铭感在心的。

我的最直接的路线并不经过里昂,但是我要路过里昂一下,以便核实蒙太居先生的一个十分卑鄙的诈骗行为。我曾托人从巴黎寄出一口小箱子,里面装了一件金缕绣花上衣,几副套袖、大双白丝袜,如此而已。由于他主动向我建议,我就把这小箱子,或者更正确地说,把这个小盒子附在他的行李里。在他想抵销我的薪金而亲手写的那张满纸花账的单子上,他载明这口箱子——他称为大件行李——重十一公担,曾替我付出一笔极大的运费。承罗甘先生为我介绍的他的外甥波瓦·德·拉·杜尔先生帮忙,我在里昂和马赛两关的记录簿上查实了那个所谓大件行李只重四十五斤,并且只依这个重量付了运费。我把这份正式证明附在蒙太居先生的账单上,然后就带着这些证件以及其他好几份有同等份量的材料,动身到巴黎去,急于加以利用。在整个这次长途旅行中,我在科摩城,在瓦莱,以及其他地方,都有过一些小小的奇遇。我看到许多东西,其中有波罗美岛,都很值得描写一番。但是我现在时间紧迫,又有暗探钉着我,我不得不急促地、草率地完成这部作品,这本来是需要清闲和安静的,而我却缺乏这种清闲和安静。如果有朝一日老天开恩,让我能过上比较安宁的日子,我定要把这部作品改写一遍,或者至少加上一个补编,我想这是很有必要的。

我这桩公案,消息早在我之前就传到了巴黎。我一到,就发现所有的人,无论是机关里还是社会上的,都对大使的狂悖行为愤慨不已。但是,尽管如此,尽管威尼斯的公众也有一致的呼声,尽管我拿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我却得不到任何公平处理。我不但得不到道歉和赔偿,连薪水也不叫大使补发,唯一的理由就是我不是法国人,无权受国家保护,这件事只是他和我之间的一件私事。大家都跟我一样,认为我是受了侮辱,受了损害,是不幸的,而大使是个荒唐鬼,既残忍又不公平,这桩公案使得他永远没脸见人。然而,他究竟是大使,我呢,只是秘书。体统,或者说,一般人所谓的体统,硬要我得不到任何公平处理,因此我也就没得到任何公平处理了。我想,只要我拼命嚷嚷,公开骂这个狂人,这是他罪有应得,到最后总会有人叫我住口的,我所期待的也正是如此,我决心要到政府正式表态时才服从。但是当时没有外交大臣。人家让我吵翻了天,人家甚至还鼓励我,附和我,但是事情还是毫无进展,直到最后,我感到人家总是说我有理,而我却总是得不到公平处理,自己也失掉勇气了,便干脆罢手,不了了之。

唯一对待我冷淡的人,就是伯藏瓦尔夫人,我最料想不到有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她满脑子的名位和贵族的特权思想,总是不能想象一个大使会对不起他的秘书。她接待我的那个态度是同她这种成见一致的。我太受刺激了,所以一离开她家就给她写了一封信,也许是我生平最强烈、最厉害的一封信,从此就再也不跨进她的大门。卡斯太尔神父待我比较好些,但是透过他那耶稣会派的花言巧语,我看出他还是相当忠实地遵循着社会上最重要的处世箴言之一,就是随时随地都要弱者为强者作出牺牲。我对自己这件事强烈地感到有理,而且我生来又很高傲,这就不容许我耐心地忍受他这种偏私态度。从此我就不再去看卡斯太尔神父了,也不再到耶稣会去了,我在那儿本来就只认识他一个人。而且,他那些会友的专横和阴险,跟那位好心的海麦神父的善良纯朴太不相同,使我对他们避之唯恐不速,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有见过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人,只有贝蒂埃神父是例外,我在杜宾先生家里和他见过两三次面,他那时正跟杜宾先生一起,竭尽全力批驳孟德斯鸠。

现在就把有关蒙太居先生的话予以结束,以后就不再提了。在我们闹纠纷的时候,我曾对他说,他不应该用秘书,只应该用个管账房的录事。他果然接受了我这个意见,在我走后果然找了一个管账房的来接替我,这个管账房的不到一年就偷了他两三万利物儿。他把他赶走了,送进了监牢,又赶走了他那些随员,闹得满城风雨,声名狼藉;他到处跟人家吵闹,遭到了连贩夫走卒也不能忍受的侮辱,最后,因为荒唐事做得太多了,招来奉召返国、革职归田的处分。在他所受朝廷的遣责之中,跟我闹的那场风波似乎也没有被忘记。不管怎样吧,他回国之后不久,就派他的管家来跟我结账,付我的钱了。我那时正等钱用,我在威尼斯欠的债,都是口说无凭的交情账,时刻压在我的心头。我抓住了这个送上门来的机会把这些债都偿清了,连查内托·那尼的那张借条也付讫了。本来人家这次付我的钱,爱给多少,就给多少;我还清了一切债务之后,又和以前一样,一文不名了。可是,以前是有债头难抬,现在却是无债一身轻了。从那时起直到他死,我就没再听人说起过蒙太居先生,而他的死讯也是在社会上听到的。愿上帝宽宥这个可怜的人吧!他不宜于干大使这一行,正如我在儿童时代不宜于干诉讼承揽人那一行一样。然而,那也完全在他,他原可以在我的帮助之下,把自己维持得象个样子的,同时,也可以把我很快地提拔到古丰伯爵在我少年时代预备叫我走的那条路上。后来我年龄大了点,凭我一人闯,也算闯出了走这条路的能力。

我理由充分而呼吁无门,这就在我的心灵里撒下了愤慨的种子,反对我们这种愚蠢的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里,真正的公益和真正的正义总为一种莫名其妙的表面秩序所牺牲,而这种表面秩序实际上是破坏一切秩序的,只不过对弱者的受压迫和强者的不义的官方权力予以认可而已。有两个原因阻止我这个愤慨的种子,不让它在当时就象后来那样发展起来。一个原因是,在这件事里,我自己是当事人,而个人利害从来没有产生过伟大而崇高的东西,不能在我心里激起那种只有对正义与美的最纯洁的爱才能产生的圣洁的内心冲动。另一个原因是友谊的魔力,它以一种更甜美的感情优势,缓和并平息了我的愤怒。我在威尼斯曾结识一个巴斯克人,他是卡利约的朋友,同时也配做一切善良的人的朋友。这位可爱的青年生来就具有一切才艺和一切美德,他刚完成以培养美术鉴赏力为目的的周游意大利的旅行,因为想不出再有什么可学的了,便打算直接回祖国。我对他说,象他那样的天才,艺术不过是一种消遣,而他的天才是宜于钻研科学的。为了培养对科学的爱好,我劝他到巴黎走一趟,住上六个月。他信了我的话,到巴黎来了。我到巴黎时,他正在那里等我。他的房间一人住太大,请我分住半间,我接受了。我发现他正在狂热地钻研高深的学问。没有一门知识是超出他的能力之外的;他吞噬着一切,消化着一切,进展神速。原来他的求知欲搅得他心神不安,却又不自察觉,这时他是多么感谢我启发了他,给他的精神提供了这种食粮啊!我在这个强毅的灵魂里发现了多么丰富的学识与品德的宝藏啊!我感到我需要的正是这样的朋友:我们成了莫逆之交了。我们的兴趣不同,老是争辩。彼此又都固执,所以对任何事的意见都不能一致。然而我们却谁也离不开谁,尽管不断抬杠,却谁也不愿意对方不是一个好抬杠的人。

伊格纳肖·埃马纽埃尔·德·阿尔蒂纳是只有西班牙才能产生出来的那种罕见的人物之一,可惜西班牙产生的这种为祖国增光的人物太少了。他没有他的国人共有的那种狂热的民族情绪,报复观念之不能钻进他的头脑,正如情欲之不能钻进他的心灵。他太豪爽了,不可能记仇怀怨,我常听他十分冷静地说,任何尘俗人也不能触犯他的灵魂。他风流俊雅而不缠绵悱恻。他跟女人在一起游玩就和跟漂亮的孩子们在一起游戏一样。他喜欢跟朋友的情妇在一起,但是从来没有见他有过情妇,也没有发现他有过找情妇的念头。他心里燃烧着的道德之火从来不容许他的情欲之火产生出来。

他周游列国之后就结婚了。他死时很年青,留下了几个孩子。我深信,并且绝对深信,他的妻子是使他领略爱情之乐的最初的、也是唯一的女人。他外表上象一个西班牙人那样对待宗教,但是内心里却是天使般的虔诚。除我以外,我一生中也只见到他一个人是那么尊重信仰自由。他从来没有打听过任何人在宗教问题上有些什么想法。他的朋友是犹太人也好,是新教徒也好,是土耳其人也好,是妄信者也好,是无神论者也好,他都不在乎,只要这人是个正派的人。他对无关紧要的意见,又固执,又顽强,可是一谈到宗教,甚至一谈到道德,他就沉思了,缄默了,或者只说一句:“我只对我自己负责。”真令人难以置信,一个人的灵魂是这样超逸,而对细节的注意却又发展到寸步不让的程度。他把他一天的日程按照几时几刻几分分配着,预先规定用途,严格地按时工作,以至于书中的一个句子没有读完,时钟响了,他都会把书立刻合上。他每一段时间都各有用途:思考、谈话、日课、读洛克、祈祷、访客、搞音乐、搞绘画,从来没有因为娱乐、欲念或敷衍别人而搅乱这种秩序,只有急待履行的义务能够搅乱他一下。当他把他的时间表写给我看,以便我也照表执行的时候,我先是发笑,最后佩服得流出泪来。他从来不碍别人的事,也不许别人碍他的事;有人出于礼貌而打搅他,他就粗声厉气地对待人家。他是急性子,却从不跟人家斗气;我常看见他生气,却从来没见过他发火。他的脾气再令人愉快不过了:他经得起开玩笑,自己也喜欢开玩笑,甚至戏言说得很漂亮。他有说俏皮话的天才。谁要是激起了他的兴致,他就叫叫嚷嚷,吵吵闹闹,老远就听见他的声音。但是,他一面叫嚷,一面又面带微笑,在激动中漏出一句半句笑话来使大家为之绝倒。他既没有西班牙人的肤色,也没有西班牙人那种所谓粘液质的气质。他的皮肤白暂,面颊红润,头发带栗色而近乎金黄。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形体的构造正适于寄寓他的灵魂。

这位心灵和头脑同样明哲的人是善于知人的,他做了我的朋友,这就说明不是我的朋友的人是怎样的人了。我们相处得太好了,以至我们定下了计划,要在一起过一辈子。我准备过几年就到阿斯可提亚去,和他一道住在他的田庄上。这计划的细节我们都在他启程的前夕商量好了。所缺的只是最精密的计划也免不了的那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因素。后来发生的种种事件——我的灾难,他的结婚,最后是他的死亡——就把我们永远分开了。

看来只有坏人的险恶阴谋能够得逞,好人的善良计划几乎永远不会实现。

我已经尝到寄人篱下的苦处了,便决计不再去冒险尝试。我已经看到,机缘使我订定的那许多野心勃勃的计划一开始就都破产了,而我又被人从开始干得那么好的外交生涯中挤了出去,我再也不想回去了,因而我决心不再依靠任何人,要保持我的独立生活,发挥我的才能。现在我已经开始摸到我有多少才能了,过去我一直把它估计得过低。

我把由于到威尼斯去而中断的那部歌剧又捡了起来,为了不受打扰,专心致意地工作,我在阿尔蒂纳走后就回到我以前居住的圣康坦旅馆。这家旅馆坐落在僻静的地段,离卢森堡公园不远,比起那条熙熙攘攘的圣奥诺雷路来,更能保证我安安静静地工作。在那里,有一个真实的慰藉在等待着我。这是上天使我在苦难生涯中尝到的唯一慰藉,也只是由于有了这个慰藉,我才能经受得起这种苦难。这不是一种瞬间即逝的结识,我得把结识的原委谈得稍微详细一点。

当时我们的旅馆有一个新的女主人,是奥尔良人。她雇了一个同乡的女孩子,约摸二十二、三岁。专做洗洗缝缝的活。她也和女主人一样。跟我们同桌吃饭。这个女孩子名叫戴莱丝·勒·瓦瑟,良家出身。她父亲原在奥尔良造币厂任职,母亲经商。他们的孩子众多。奥尔良造币厂歇业了,父亲就断了生计,后来母亲也破产了。买卖做不成,就弃商跟丈夫和女儿一起到巴黎来,靠女儿一人劳动养活全家。

我第一次看见这个姑娘出现在餐桌上的时候,就特别注意她那种淳朴的风度,尤其是她那活泼而温柔的眼神,我觉得是无与伦比的。同桌的人,除博纳丰先生外,还有好几个爱尔兰修士和加斯科尼人以及其他几个诸如此类的人物。我们的女主人自己也有过风流艳史;只有我一人说话和举止还算端庄些。别人逗那个姑娘时,我就护着她。马上,讽刺的矛头就都落到我身上了。即使我本来对这个可怜的姑娘没有任何兴趣,这种同情,这种矛盾也会使我产生兴趣的。我一向主张言谈举止要端庄体面,特别是对女人。我就公开成了她的袒护人了。我看她对我的关怀也颇有所感。她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和嘴里不敢明说的感激之情,也就变得越发动人了。

她很腼腆,我也是一样。这种共同的气质似乎是妨碍我们情投意合的,然而我们却很快就情投意合了。女主人觉察出来了,气愤之至,而她那种种粗暴的表现倒反而在那姑娘方面帮了我的忙。这姑娘在全旅馆里既然只有我是唯一的支持者,便一见我出门就难过,巴不得她的保护人早点儿回来。我们既心心相印,又气质相投,不久就产生了通常应有的效果。她觉得在我身上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她确实没有看错。我觉得在她身上看到一个多情、质朴而又不爱俏的女子,我也没有看错。我预先向她声明,我永远不会抛弃她,也永远不会和她结婚。爱情、尊敬、真诚,这就是我取得成功的原因;也正因为她心地善良忠厚,所以我虽然在女人面前胆子不大。却取得了美满的结果。

她唯恐我在她身上找不到她以为我要找的东西便会生气,这种恐惧心理是推迟了我的幸福的首要原因。我看到她在以身许我之前心神不宁,惶惑不安,想有所诉说而又不敢明言。我绝对想不出她感到为难的真正原因,却另作了一种既不正确、又对她的品行具有侮辱意味的猜测;我以为她是警告我和她接触会有染病的危险,因此我就胡思乱想起来。这些胡思乱想虽未制止我去追求她,但是在好些天当中却损害了我的幸福。因为我们彼此一点也不了解。所以我们一谈到这个问题,便句句话都是哑谜,都是含糊其词,真是可笑到万分。她几乎以为我完全疯了,我也几乎不知道应该怎样看待她才好。最后,我们说开了:她向我哭诉她刚一成年就犯了一次错误,一次唯一的错误,是她的无知和诱奸人的狡诈的结果。我一旦知道了原委,便高兴得叫了起来:“童贞么,”我叫道,“在巴黎,过了二十岁,哪还有什么童贞女!啊!我的戴莱丝啊,我不找我根本不想找的东西,却占有了笃实而健康的你,我大幸福了。”

我最初的用意还只是想给自己找一种消遣。后来我发现我找到的超过了愿望,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个伴侣。我跟这位绝好的女子相处比较亲密了,又对我当时的处境稍微作了一番思考,我便感觉到,我想的只是寻点乐趣,而做的却大有助于我的幸福。我的雄心壮志熄灭了,需要有个强烈的情感代替它来充实我的心灵。说到底吧,我需要有人来接替妈妈:既然我不能再跟她一同生活了,我就需要有个人来跟她的学生一同生活,并且我能在这人身上发现她曾在我身上发现的那种心灵的质朴与柔顺。必须有私生活、家庭生活的那种温馨来补偿我所放弃的那种锦绣前程。当我单身独处的时候,我的心灵是空虚的,需要有另外一颗心来充实它。命运把那颗心从我身边夺去了,变掉了,至少是部分地夺去了,变掉了,而我正是大自然为那颗心创造的。从此,我就是孤独的了,因为,对我来说,在得到全部与失去全部之间是没有中间道路的。我在戴莱丝身上找到了我所需要的替代者;由于她,我得到了情况所许的最大的幸福。

起先我想培养她的智慧。结果却是白操了一番心。她的智慧一直是大自然给她生成的那样,栽培和教育都无济于事。我毫不羞惭地承认,她一直没有学会阅读,虽然写得还马马虎虎。当我后来住在新小田园路的时候,窗对面蓬沙特兰旅馆有只大钟,我费了一个多月工夫教她看钟点。直到现在她还不怎么会看。虽然我费尽心血去教她,她从来也搞不清一年十二个月的顺序,不识一个数目字。她不会数钱,也不会算账。说话时用的字眼常和她所要说的意思相反。我曾把她使用的词汇编成一本小册子拿给卢森堡夫人取乐。她那些驴唇不对马嘴的话,在我生活过的那些社交圈子里已经变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然而,这样迟钝的,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这样愚蠢的一个人,在困难情况下却是个绝好的参谋。在瑞士,在英国,在法国,在我遭遇到的那些大灾大难中,我自己没见到的,她往往先见到了,她给我出了许多最好的主意;我闭着眼睛往危险里钻,是她把我从危险中拉了出来。在那些最高贵的夫人面前,在王公大人面前,她的感情、她的良知、她的应对和她的操守,都为她赢得了普遍的钦佩,并为我招来了许多夸奖她优点的恭维话,而这些恭维话,我觉得都是很真诚的。

我们在所爱的人的身边,感情就能充实智慧,正如它能充实心灵一样,并不怎么需要在这以外去冥思苦想。我跟我的戴莱丝生活在一起,就和跟世界上最美的天才生活在一起一样地惬意。她的母亲,因为早年是和蒙比波侯爵夫人一起受教育的,颇为自负,经常冒充女才子,想要指导女儿,而由于她的狡诈,败坏了我们俩人之间的纯朴关系。我原有一种愚蠢的羞耻心,不敢带戴莱丝出门,但由于讨厌她母亲的纠缠,就把这种羞耻心克服下去,常常两个人一起到乡间去散步,吃点心,这使我感到滋味无穷。我看到她一心一意地爱着我,这就更增加了我对她的温情。对我来说,这种甜蜜的亲密生活就是一切:我不再关心前途,只希望它是现状的延续,我别无他愿,但愿现状能持续下去。

这种寄托使我觉得其他任何消遣都是多余的、无味的。从此,我除了戴莱丝家以外哪里也不去,她的家几乎成了我的家。这种深居简出的生活对我的工作太有利了,所以不到三个月工夫,我那部歌剧的词曲就已全部完成,只剩下几段伴奏和中音部了。这种机械工作我很讨厌,我就建议菲里多尔承担下来,将来分享收益。他来了两次,在奥维德那一幕里配了几段中音部。但是为了一项遥遥无期乃至没有把握的收益而埋头于这种呆板工作,他不感兴趣。他干脆不再来了,还是我自己完成了这件苦差使。

我的歌剧写出来了,现在的问题是要卖出去:这等于要我另写一部更加困难的歌剧。在巴黎,你一个人与世隔绝是什么也干不成的。果弗古尔先生从日内瓦回来,曾把我介绍给德·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我就想借他的力量来出头。德·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是拉莫的麦西那斯,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又是拉莫的谦恭的学生;而拉莫呢,大家都知道,当时在这家人家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势力。我估计他会乐意保护他的一个弟子的作品的,因而就想把我的作品拿给他看看。但他却拒绝不看,说他不能看谱,看谱太吃力。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就说,可以演奏给他听听。并且建议替我找些乐师来演奏几段。我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了。拉莫也同意了,不过还是嘀嘀咕咕的,一个劲儿说,一个人不是科班出身,全凭自修学会了音乐,作出曲来还能好得了。我赶快挑出五、六段最精彩的曲子。他们找来了十来个合奏乐手,演唱的有阿尔贝、贝拉尔和布尔朋内小姐。序曲一演奏,拉莫就以他那过甚其词的赞美,暗示这本可能是我做的。每奏一段他都表示出不耐烦的样子。但是到了男声最高者那一曲,歌声既雄壮嘹亮,伴奏又富丽堂皇,他就按捺不住了,他直喊着我的名字,粗暴得使大家愕然,对我说,他方才听到的乐曲,一部分是音乐界老手做的,其余的都出自无知者之手,这个人根本不懂得音乐。有一点倒是真的:我的作品的质量参差不齐,又不合常规,有时十分出色,有时平淡无奇。一个人全靠几阵子才气,没有扎实的工夫做基础,他的作品必然是这个样子。拉莫说我是个小剽窃手,既无才能,又无美感。在场的其他人,特别是主人,却不是如此想法。黎希留先生那时侯常见到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并且,众所周知,也常见到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他听人说起我的作品,想全部都听一听,如果满意的话,还有意拿到宫廷里去演出。我的作品就在御前游乐总管博纳瓦尔先生家里,由宫廷出钱,用大合唱队和大乐队演奏了。指挥是弗朗科尔。效果惊人:公爵先生不断惊呼喝彩,而且在塔索那一幕里,一段合唱完毕后,他就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卢梭先生,这是沁人心脾的和声。我从来没听到过比这更美的了。我要把这部作品拿到凡尔赛宫去演出。”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当时在场,却一言不发。拉莫虽曾被邀请,这天却没有来。第二天,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在她的梳妆室里十分冷漠地接待了我,她故意贬低我的剧本,对我说,虽然起初一些浮光虚彩使黎希留先生眩惑了一下,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她劝我对我这部歌剧别存什么希望。一会儿,公爵先生也到了,对我说的话却完全不同,他对我的才能恭维了一番,似乎依然打算把我的歌剧拿到国王面前去演奏。“只有塔索那一幕,”他说,“不能拿到宫廷里去演,得另外写一幕。”凭这一句话,我就跑回家关起门来修改,三星期后我把塔索换掉了,另写好了一幕,主题是赫希俄德受到一个缪斯的启示。我设法把我的才华的部分发展过程和拉莫居然对我的才华显出的那种忌妒,都写到这一幕里去了。新写的这一幕没有塔索那幕那样奔放,却是一气呵成。音乐也同样典雅,而且写得好得多,如果另外两幕都能抵得上这一幕,全剧一定会演得很象样的。可是,当我正要把这个剧本整理完毕的时候,另一项工作又把这部歌剧的演奏耽搁下来了。

在丰特诺瓦战役后的那个冬季,凡尔赛宫开了许多庆祝会,其间有好几部歌剧要在小御厩剧院演出。在这些歌剧之中,有拉莫配乐的伏尔泰的剧本《那瓦尔公主》,这次经过修正改编,易名为《拉米尔的庆祝会》。这个新题材要求把原剧好几场幕间歌舞都换掉,词和曲都要改写。问题是难找到一个能担任这双重任务的人。伏尔泰当时在洛林,他和拉莫两人都忙着搞《光荣之庙》那部歌剧,顾不过来。黎希留先生想到了我,建议由我来担任。为了使我能更好地弄清该做些什么,他把诗和乐曲分开送给我。我第一件事就是要得到原作者同意才去修改歌词,因此我就给他写了一封很客气甚至很恭敬的信。下面就是他的答复,原件见甲札,第一号:

一七四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先生,直到现在为止,二者不可得兼的才能,你竟能兼而有之。

对我来说,这就是两条充分的理由,使我钦佩你;仰慕你。我为你很抱歉,因为你把这两种才能用在一部不太值得你修改的作品上。几个月前,黎希留公爵先生一定要我在瞬息之间拟出几场既乏味、又支离破碎的戏的梗概,原是要配合歌舞的,而这些歌舞跟这几场戏又很不合宜。我只好谨遵雅命,写得又仓促又糟糕。我把这个毫无价值的初稿寄给黎希留公爵先生,原指望不予采用,或者再由我修改一番。幸而现在交到你手里了,就请你绝对自由支配吧。所有那一切,我早就记不清了。它只是一个初稿,写得那么仓促,必然会有错误,我毫不怀疑你已经纠正了一切错误,补充了一切不足之处。

我还记得,在许多缺陷之中有这样一点:在联缀歌舞的那些场景里,就没有提到那位石榴公主怎么刚从牢房里出来就忽然到了一座花园或者一座宫殿。既然为她举行宴会的不是一个魔术师,而是一位西班牙的贵人,所以我觉得什么事都不能带上魔术意味。先生,我请你再检查一下这个地方,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请你看看是不是需要演出牢房门一开我们的公主就被人从监狱请到为她特备的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去这一场。我深知这些都毫无价值可言,一个有思想的人把这些无谓的东西当作正经事去做,实在不值得;但是,既然要尽可能不使人产生不快之感,就必须尽可能做得合理,即使是在一场无聊的幕间歌舞中也应该如此。

我一切都信托你和巴洛先生,希望不久就有向你致谢的荣幸。专复即颂。

这封信,和以后他写给我的那些近乎目中无人的信比起来,真是太客气了,请大家不必惊讶。他以为我在黎希留先生面前正吃香呢,大家都知道他有官场的圆滑,这种圆滑就使他不得不对一个新进的人多客气一点,到他看出这个新进的人有多大影响的时候,那就不一样了。

我既得到了伏尔泰先生的允许,又不必顾忌拉莫——他是一心要损害我的,我就动手干了起来,两个月就完成了。歌词方面困难不多,我只是尽量使人感觉不到风格上的不同。并且我敢自信我是做到了这一点的。音乐方面的工作,费时较多,困难也较大。除了要另写好几支包括序曲在内的过场曲子以外,我负责整理的全部宣叙调都困难到万分,很多合奏曲和合唱曲的调子极不一样,都必须联缀起来,而且常常只能用几行诗和极快的转调,因为我不愿意更改或挪动拉莫的任何一个曲子,免得他怪我使原作失真。这套宣叙调我总算整理得很成功,它音调适宜,雄健有力,特别是转折巧妙。人家既惠然让我跟两个高手结合在一起,我一想到他们两位,我的才气也就迸发出来了;我可以说,在这个无名无利的、外人甚至于根本就不能知道内情的工作里,我差不多总是不辱没我那两位榜样的。

这个剧本就照我整理的那样,在大歌剧院里彩排了。三个作者之中,只有我一人在场。伏尔泰不在巴黎,拉莫没有去,或者是躲起来了。

第一段独白词很凄怆。开头一句是:

啊!死神。来把我这苦难的一生了结吧!

当然要配上与此相应的音乐。然而,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正是根据这一点批评我,尖酸刻薄地说我写的是送葬的音乐。黎希留先生很公正地表示先要查一查是谁写的这段独白的唱词。我就把他送给我的手稿拿给他看了,手稿证明是伏尔泰的手笔。“既然这样,”他说,“过错全在伏尔泰一人身上。”在彩排过程中,凡是我作的,都受到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的批评,得到黎希留先生的辩护。但是,毕竟我碰到的对手太强大了,我接到通知说,我作的曲子有好几处要修改,还必须请教拉莫先生。我原期待的是夸奖,而且我的确是应该受到夸奖的,现在却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我伤心极了,满怀颓丧地回到家里,累得有气无力,愁得肝肠俱碎。我病倒了,整整六个星期出不了门。

拉莫负责担任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指定的那些修改工作,就派人来找我。要我那部大歌剧的序曲,用来代替我新写的那一个。幸而我感觉到他那手鬼把戏,就拒绝了。由于只有五、六天就要演出。来不及另写,所以只好仍旧用我写的那个序曲。这个序曲是意大利式的,当时在法国还是一种颇为新颖的风格。然而,它却得到了听众的欣赏,据我的亲戚和朋友缪沙尔先生的女婿、御膳房总管瓦尔玛来特先生告诉我,音乐爱好者都很满意我的作品,听众都没有能辨别出哪是我写的,哪是拉莫写的。但是拉莫却和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勾结好了,想尽种种办法不让别人知道我在这里面也有一份功劳。在散发给观众的小册子上,作者一般都是一个一个署名的,而这本小册子却只署了伏尔泰一人的名字,拉莫宁愿自己的名字不写上,也不愿意看到我的名字和他的并列在一起。

我的病体一恢复到能出门的时候,就想去见黎希留先生。但是来不及了,他已经动身到敦刻尔克去指挥开往苏格兰去的部队的登陆工作。他回来时,我又偷懒,心想现在去找他已经太迟了。自此以后,我就一直没有再见到过他,所以我就失掉了我的作品应得的名声和它应该给我提供的酬报;我的时间,我的劳动,我的愁苦,我的疾病,以及疾病使我耗费的金钱,这一切都由我自己承担了,没有给我带来半文钱的补偿。然而我始终觉得黎希留先生真心喜欢我,他很赏识我的才能,可是我的运气不好,再加上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这就使他的一片好心无法产生任何效果。

这个女人对我如此憎恨,我原先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我一直力求博得她的欢心,并且经常在适当的时候登门拜谒。果弗古尔先生把其中的原委点出来了。“首先她和拉莫太要好,”他对我说,“她是拉莫的公开捧场人,不容许有任何人和他竞争;此外,你生来就带了一个罪过,该让她把你打到十八层地狱,永远不原谅你,因为你是日内瓦人。”说到这里,他就给我解释,于贝尔神父是日内瓦人,又是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的挚友,他曾努力阻止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娶这个女人,因为他深知她的为人。结婚以后,她就把于贝尔神父恨之入骨,并且恨所有的日内瓦人。“虽然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对你很友好,”他又说,“据我看,别指望他支持你。他太宠他的妻子了,而他的妻子又恨你,她既险恶,又有手段,你跟这一家人一辈子也搞不好的。”我一听这话就死心了。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也就是这位果弗古尔给我帮了一个雪里送炭的忙。我那位贤德的父亲刚去世,享年约六十岁。要不是当时处境艰难使我自顾不暇的话,我会感到更大的悲哀的。在他生前,我不愿索取我母亲遗产的剩余部分,这部分的微薄收益一直由他享用着。现在他既已逝世,我就用不着有所顾虑了。但是,我哥哥的死亡没有合法证明,这就对我接受遗产构成了一个障碍。果弗古尔答应为我解决这个难题。承洛尔姆律师帮忙,这难题真的解决了。由于我极需要这笔小小的资金,而事态的发展尚是未知之数,所以我以最急迫的心情等待着最后消息。有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收到了报告这消息的来信,我拿起信来就想拆开,急得手都发抖,而心里却对这种急躁感到羞惭。“怎么!”我心里鄙视着自己说,“让-雅克竟被利害心和好奇心制服到这种地步了么?”登时我就把信放到壁炉台上,脱下衣服,安安静静地睡下去,睡得比平时还熟。第二天早晨我起得相当迟,不再想到我那封信了。穿衣的时候,我又看到那封信,我不慌不忙地把它拆开,发现里面有一张支票。我同时有好几种快乐,但是我可以发誓,最大的快乐还是我做到了克制自己。我生平象这种克制自己的事,可以举出的不下数十次,但是现在时间匆促,不能尽述了。我把这笔钱寄了一小部分给我那可怜的妈妈,回想起我曾把全部款项双手奉上的那种幸福时代,不禁怆然泪下。她给我的信封封都使我感到她的罗掘俱穷的窘境。她寄给我大堆的配方和秘诀,认为我可以用来致富,也给她带来好处。穷困的感觉已经使她心不能宽、智不能广了。我寄给她的那点钱,又成了包围她的那些坏蛋的掠获品。她一点也享受不到。这就使我灰心了,我不能把我生活必需的一点钱分给那些无赖汉呀,特别是在当我试图把她从那些无赖汉的包围中解脱出来而终归无效之后。这,我在下面要讲的。

光阴流逝,钱也随之流逝了。我们是两个人生活,甚至是四个人生活,更正确点说,我们是七、八个人生活。因为,虽然戴莱丝无与伦比地淡于私利,而她的母亲却和她不一样。她一看我帮了她的忙,家境稍微好一点,就把全家都找来分享成果了。姊妹呀、儿女呀、孙女呀、外甥女呀,一窝蜂都来了,只有她的长女,嫁给昂热城车马行老板的,没有来。我为戴莱丝置备的一切都被她母亲拿去供给那群饿鬼了。因为跟我打交道的不是一个贪财的女子,我自己也不受疯狂的爱情的摆布,所以我也不做傻事。戴莱丝的生活能够维持得象个样儿而不奢华,能够应付急需,我就满足了,我同意她把她的工作收入全部归她母亲享用,而且我帮的忙还不只这一点。可是恶运者是跟着我,妈妈既被她那些吸血鬼缠住了,戴莱丝又被她一家人缠住了。她们两个人,谁也享受不到我为她们提供的好处。说起来也真奇怪,戴莱丝是勒·瓦瑟太太最小的女儿,在姊妹中就数她一个人没有得到父母的嫁妆,现在却是她一个人供养着父母。这可怜的孩子,长久挨哥哥们和姐姐们的打,乃至侄女和外甥女的打,现在又接到她们的劫掠了。她往日不能抵抗他们和她们的打骂,现在还是不能抵抗他们和她们的巧取豪夺。只有一个外甥女,叫作戈东·勒迪克的,还比较和蔼可亲,性情温和,不过看到别人的榜样,听到别人的教唆,也变坏了。由于我常跟她们俩在一起,也就用她们间相互的称呼来称呼她们,我叫戈东“外甥女”,叫戴莱丝“姨妈”。这就是我一直称戴莱丝为“姨妈”的由来,我的朋友们有时也就跟着叫她“姨妈”来开玩笑。

谁都感觉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刻不容缓地急于摆脱困境。我估计黎希留先生已经把我忘了,从宫廷方面是没有指望的了,便作了几次尝试,看看我的歌剧能不能在巴黎演出。但是我遇到许多困难,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克服,而我的处境又一天比一天紧迫。于是我就想起把我那部小喜剧《纳尔西斯》送到意大利剧院去。结果它被接受了,我得到一张长期入场券,使我很高兴。但也不过如此而已。我天天走访演员们,路跑厌了,但怎么也不能使它演出,所以干脆就不去了。我又回到最后剩下的一条门路,也是我原该走的唯一的门路。当我常往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跑的时候,就把杜宾先生家疏远了。两家的夫人虽然是亲戚,却相处得并不好,彼此不见面。两家的客人也各不相通,只有蒂埃利约往两家都跑。他受托要设法把我拉回到杜宾先生家去。那时,弗兰格耶先生正在学博物学和化学,办了一个陈列室。我相信他是想进学士院当院士的,为此,他就需要著一本书,认为我在这方面可能对他有点用处。杜宾夫人那边呢,他也想写一本书,在我身上打着差不多同样的主意。他们俩很想合聘我担任一种秘书的职务,这就是蒂埃利约责怪我不去登门的理由。我首先要求弗兰格耶先生利用他和热利约特的力量把我的作品拿到歌剧院去排演。他同意了。结果《风流诗神》有了排演的机会,先在后台,后在大剧院,排了好几次。彩排那一天,观众很多,有好几段都得到了热烈喝彩。然而,我自己在勒贝尔指挥得很不好的那个演奏过程中,感觉到这个剧本是通不过的,甚至不经重大修改就不能演出。因此我没说一句话就把剧本收回了,免得遭人拒绝;但是,有好些迹象使我清楚地看出,纵然剧本尽善尽美,也还是通过不了。弗兰格耶先生明明白白答应我使剧本有机会排演,而不是使它有机会演出。他的确实践了他的诺言。我始终觉得,在这件事上和在许多别的事上,都看出他和杜宾夫人不想让我在社会上成名,也许是因为怕人家在看到他们的著作时,猜疑他们是把我的才能移花接木接到他们的才能上的。然而,杜宾夫人一直认为我的才能有限,而且她利用我的地方,始终也只是要我照她的口述作点笔录,或者叫我找点纯属参考性质的资料,因此,如果出现这种谴责,特别是对她来说,似乎又有失公平。

这最后一次的失败使我完全泄气了。我放弃了任何进取和成名的计划;从此以后再也不想什么才能不才能了。这些才能,我真有也好,假有也好,反正都不能叫我走运,我只有把时间和精力用来维持我自己和戴莱丝的生活,谁能帮助我们,我就讨谁的欢心。因此,我就全心全意地跟着杜宾夫人和弗兰格耶先生了。这并不能使我过得很富裕,就拿我头两年每年所得的那八、九百法郎来说,这笔钱只能勉强维持我最基本的生活,因为我不能不在他们家附近——房租相当高的地区——租公寓住下,另一方面还要在位于巴黎边缘的圣雅克路的尽头另付一笔房租,而不论阴晴,我差不多每晚都要到那里去吃饭。不久我也就习惯了,甚至对我这种新的工作还发生了兴趣。我爱上了化学,跟弗兰格耶先生到鲁埃尔先生家听了好几次课,于是我们就对粗知其皮毛的这门科学不识好歹地开始涂写起来。一七四七年,我们到都兰去度秋季,住在舍农索府,这座府第是歇尔河上的离宫,是亨利二世为狄雅娜·德·普瓦提埃盖的,用她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还依稀可见。现在这座府第归包税人杜宾先生所有了。在这个秀丽的地方,我们尽情欢乐,吃得也极好:我胖得象个僧侣了。我们在那里大搞其音乐。我写了好几首三重唱,都相当和谐。如果将来有机会写补篇的话,也许还要再提一提的。我们在那里还演喜剧。我用十五天时间写了一部三幕剧,名叫《冒昧订约》。读者在我的文稿中可以看到这个剧本,它别无所长,只是欢情洋溢而已。我在那里还写了几篇小作品,其中有一篇诗剧,题为《西尔维的幽径》,这本是沿着歇尔河的那片园子里的一条小径的名字。我搞了这些东西,并没有中断我在化学方面的工作和我在杜宾夫人身边所担任的工作。

当我在舍农索发胖的时候,我那可怜的戴莱丝也在巴黎发胖了,虽然那是另一种胖;我回巴黎时发现我干的那档子事竟比我原来设想的快得多。以我当时的处境而论;这事会使我尴尬万分的,幸亏同桌吃饭的伙伴们早给我想出了唯一能使我摆脱困境的办法。这是一个重要的情况,我不能叙述得过于简略。在说明这件事情的时候,我要么为自己辩解,要么引咎自责,而两者都不是我现在应该做的。

在阿尔蒂纳逗留巴黎期间,我们不在馆子里用餐;通常都是在附近,差不多就在歌剧院那条死胡同对面的一个裁缝的女人拉·赛尔大娘家里吃包饭。这里伙食相当糟,不过由于包饭的人都是可靠的正派人,仍然很受人欢迎。她家不接受生客,要包饭必须有一个老膳友介绍。格拉维尔骑士是个老放荡汉,很有礼貌又很有才情,但是说起话来荤味十足,他就住在那家,招来一批嘻嘻哈哈、派头十足的青年人,都是警卫队和枪兵队里的军官。

诺南骑士是歌剧院全体舞女的保护人,天天把这个美人窝的全部消息带到包饭馆里来。迪普莱西斯先生是退休陆军中校,是位善良而贤哲的老人,还有安斯莱,是枪兵队的军官,他们俩在这班青年人中间维持一点秩序。来包饭的也有商人、金融界的人、粮商,但是都有礼貌,很正派,都是各行业的头面人物:如贝斯先生、福尔卡德先生,还有许多人的名字,我都忘记了。总之,在那个包饭馆里,人们遇到各行各业的象样的人物,只有教士和司法界人士例外,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过;而这也是大家的一种默契,不要把这种人介绍进来。

这一席人,人数相当多,都是极快乐而又不喧哗,常说笑话却又不粗俗。那个老骑士,尽管讲他那许许多多的故事,内容都是近乎淫猥的,却从来不失他那种旧朝廷上的文雅风度,从他嘴里讲出来的每一句有伤风化的话都是妙趣横生,连女人也可以原谅的。他的谈话给同桌的定下调子:所有那些青年人都各说自己的艳遇,既放肆又有风趣。姑娘的故事当然是少不了的,特别因为到拉·赛尔大娘家那条巷子正对着迪夏大娘的铺子,而迪夏大娘又是个著名的时装商人,当时店里有许多漂亮姑娘,我们这些先生们饭前饭后总要去和她们聊聊。我如果胆子大一点的话,一定也会和他们一样上那里去寻开心的,只要跟他们一起进去就成了,可我从来也不敢。至于拉·赛尔大娘,我在阿尔蒂纳走后还常到她家吃饭。我在那里听到大堆的轶事,十分有趣,同时也就渐渐学会了——谢天谢地,倒不是他们的生活习惯,而是他们的那些处世箴言。受害的体面人物、带绿帽子的丈夫、被诱奸的女人、私下生的孩子——这些都是那儿最普通的话题。谁最能叫育婴堂添丁进口,谁就最受人喝彩。我也受到了感染:我也接受了在十分亲切而且十分体面的人物中间盛行的那种想法。我心想:“既然当地的风俗如此,一个人生活在这里,当然就可以照此办理。”这正是此时我要找的出路。我就下决心采取这个办法,轻松愉快,毫无顾忌,唯一要克服的倒是戴莱丝的顾忌,我说得舌敝唇焦,她总是不肯采取这唯一能保全她面子的办法。她的母亲也怕有了孩子给她添麻烦,就来帮我说话,结果她被说服了。我们找了个稳当可靠的接生婆,叫古安小姐的,住在圣·欧斯塔什街的尽头,把这件事托了她。到时候,戴莱丝就由她母亲带到古安家去分娩了。我到古安家去看了她好几次,带给她一个标记,写在卡片上,一式两份,拿一份放在婴儿的襁褓里,由接生婆按通常的方式把他送到育婴堂去了。第二年,同样的岔子,同样的办法,只是标记给忘掉了。我依然未多考虑,她依然不太赞同:她只是叹息着答应了。人们将陆续看到这种不幸的行为在我的思想上和命运上所产生的种种变故。至于目前,就叙述到这第一阶段为止吧。至于它的后果,既非我始料所及,且又非常惨痛,将迫使我时常回头谈到这个问题。

我要在这里说一说我初次认识埃皮奈夫人的情况,她的名字将在这部回忆录里常常出现:她原名埃斯克拉威尔小姐,刚和包税人拉利夫·德·贝尔加尔德先生的儿子埃皮奈先生结婚。她的丈夫跟弗兰格耶先生一样,是音乐家,她本人也是音乐家,而对这门艺术的癖好就使得这三个人变得亲密无间了。弗兰格耶先生把我介绍到埃皮奈夫人家里,我和他有时也一同在她家晚餐。她亲切,机智,多才多艺,和她结识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她有个朋友叫埃特小姐,人家都说她心眼儿坏,她和瓦罗利骑士同居,这骑士名声也不好。我相信,同这两个人的交往对埃皮奈夫人是有害的。埃皮奈夫人虽然赋性极好苛求,却生来有些绝好的优点,足以控制或弥补做得过头的事情。弗兰格耶先生对我很好,因而使得她对我也有些友好。他坦白地告诉我说他和她有关系,这种关系,如果不是它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连埃皮奈先生也都知道了,我在这里本来是不会说的。弗兰格耶先生甚至还对我说了关于这位夫人的一些很离奇的隐私。这些隐私,她自己从来也没有对我说过,也从来不以为我会知道,因为我没有、并且这一辈子也不会对她或对任何人说起的。这种双方对我的信任使得我的处境非常尴尬,特别是在弗兰格耶夫人面前,因为她深知我的为人,虽然知道我跟她的情敌有来往,对我还是很信任。我极力安慰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的丈夫显然是辜负了她对他的爱情的。这三个人说什么,我都不给串通,十分忠实地保守着他们的秘密,三人中不论哪一个也不能从我口里套出另两个人的秘密来,同时我对那两个女人中不论哪一个也不隐瞒我和对方的交谊。弗兰格耶夫人想利用我做许许多多的事,都被我严词拒绝了;埃皮奈夫人有一次想托我带封信给弗兰格耶,不但同样受到严词拒绝,并且我还直截了当地声明,如果她想把我永远赶出她的大门,她只消向我再提出这样一个请求就行了。应该为埃皮奈夫人说句公道话:我这种态度不但没有使她不快,她还把这事对弗兰格耶说了,对我夸奖备至,而且继续款待我。这三个人我都是要敷衍的,我多多少少是倚仗着他们,同时也是依恋着他们的。在这三个人的风波险恶的关系中,我就是这样做得既得体又殷勤,但又始终是既正直又坚定,所以我把他们对我的友谊、尊敬和信任,一直维持到底。尽管我又蠢又笨,埃皮奈夫人还要把我拉进舍弗来特俱乐部,这是圣·德尼附近的一座公馆,是贝尔加尔德先生的产业。那里有个舞台,时常演戏。他们要我也担任一个角色,我背台词一连背了六个月,上了台还是从头到尾都要人提词。经过这次考验,他们再也不叫我演戏了。

我认识了埃皮奈夫人,同时也就认识了她的小姑子,贝尔加尔德小姐,她不久之后成了乌德托伯爵夫人。我第一次见她,正是在她结婚的前夕;她领我去看她的新房,并且以她那与生俱来的媚人的亲昵态度跟我谈了很久。我觉得她非常亲切,但是我万想不到这个年青女人竟有一天会主宰着我一生的命运,并且,尽管她不负任何责任,却把我拖进了我今天所处的这个无底深渊。

虽然我从威尼斯回来以后一直没有谈到狄德罗,也没有谈到我的朋友罗甘,但是我并没有疏远他们两人,特别是和狄德罗的交谊更一天比一天亲密起来。我有个戴莱丝,他有个纳内特;这使我们两个人之间又多了一个相同之处。但不同的是:我的戴莱丝长得虽然跟他的纳内特一样好看,却脾气温和,性情可爱,值得一个有教养的人去爱她;而他那个纳内特却是个粗野撒赖的泼妇,在别人眼里表现不出一点温文尔雅,足以补偿她所受的那种不良教育。然而他却和她正式结婚了。如果他是有约在先的话,这当然很好。至于我,我却不曾许下这样的愿,我不急于学他的榜样。

我也早已和孔狄亚克神父结识了,他当时跟我一样,在文坛上是个无名小卒,但是已经具备了今日成名的条件。我也许是看出他的禀赋、认识他的价值的第一个人。他似乎也很乐意和我来往,当我住在让·圣德尼路歌剧院附近关起房门写赫希俄德那一幕戏的时候,他有时来和我面对面一起吃饭。他当时正在写《论人类知识之起源》,这是他第一部著作。写完了的时候,他很难找到一个书商肯承印这本书。巴黎书商对任何新手都是傲慢而刁难的,而形而上学在当时又很不时髦,不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题材。我对狄德罗谈起了孔狄亚克和他的著作;我给他们介绍认识了。他们俩生来就是应该彼此相投的,果然一见如故。狄德罗要书商迪朗接受了神父的手稿,因而这位大玄学家从他这第一本书得到了一百埃居的稿费——简直象是得了一笔恩赏。就连这点稿费,要是没有我,也许还到不了手呢。我们三个人住得很远,就每星期在王宫广场聚会一次,一起到花篮饭店去吃饭。这种每周一次的小聚餐很合狄德罗的心意,因为他这个人差不多是有约必爽的,对这个约会却从来没有爽过一次。我在这一聚会中订了一个出期刊的计划,命名为《笑骂者》,由狄德罗和我两人轮流执笔。我草草编了第一期,这就使我跟达朗贝认识了,因为狄德罗跟他谈起了这件事。由于有些意外事件出来挡道,这个计划也就寿终正寝了。

这两位作家刚刚着手编《百科辞典》,开头只准备把钱伯斯的翻译过来,就跟狄德罗刚译完的那部詹姆士的《医学辞典》差不多。狄德罗要我给这第二桩事业帮点忙,建议我写音乐部分,我答应了。他对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作家都只给三个月的限期,我就在这三个月限期内很仓卒、很潦草地写成了。但是我是唯一如期完稿的人。我把我的手稿交给他了。这个手稿是我叫弗兰格耶先生的一个名叫杜邦的仆人誊清的,他写得一手好字,我从自己腰包里掏了十埃居给他。这十埃居一直没有人还我。狄德罗曾代表书商方面答应给我报酬,后来他一直没有再提,我也没有向他开口。

《百科全书》的工作由于他的入狱被打断了。他的《哲学思想录》给他招来过一些麻烦,但是后来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下文。这次《论盲人书简》就不同了。这本书除了几句涉及私人的话以外,丝毫没有什么可责难的,可就是这几句话得罪了迪普雷·德·圣摩尔夫人和雷奥米尔先生,为此,他被关进了范塞纳监狱。我朋友的不幸令我感到的焦急是永远也无法形容的。我那易于伤感的想象力老是把坏事想得更坏,这次可就慌起来了。我以为他要在那里关一辈子。我几乎急疯了,就写信给蓬巴杜尔夫人,恳求她说情把他放出来,或者设法把我和他关在一起。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的信写得太不理智了,当然不能产生任何效果。不多时以后,可怜的狄德罗在监狱中倒是得到了若干优待,对此我绝不自诩是由于我的信的缘故。但是如果他在监狱中的生活还象原来那样严厉的话,我相信我会伤心得在那座该死的监狱墙根下死去的。此外,我的信固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我也没有拿这封信去到处吹嘘,因为我只对很少很少的人提起过,而且从来没有告诉过狄德罗本人。

谢选骏指出:人说——大约是在我初一的时候,我姐买了本泛黄的书忏悔录,版本我不记得了,尽管我看过三四遍,只记得封面充满异域神秘和哲学之深沉(可能仅仅是日久泛黄的沧桑感)。于是当年的我决定要试试看这种像藏经阁翻出来的经书。然而,一看就惊呆了!原来,我并不是个坏人。或者说我至少不是个孤独的坏人。当年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一方面成绩尚可,重点中学班级前几名,班干部。另一方面,打架惹事。所以父母并不太喜欢我,至少不满意。事实上孩子真的很需要父母的肯定和认同,而我却和我老实善良的父母如此不同,以至我无论多努力终归都以一个“不听话”的娃娃为父母所憎恶。作为一个初中孩子,已经在小学三年级就写过“你真的爱我吗”的情书(当时86年),被父母斥为流氓。自己都唾弃自己,尽管是那个小女孩纸先说喜欢我的(委屈脸),我还是有超过10年认为我罪大恶极肮脏龌蹉,祸害良家萝莉(手都没牵过……)。至于一个青春期的天性判逆的男孩,沉重的负罪感又何止于此事,诸如抽烟,上舞厅,买封面有妖冶女郎的书……真是够了。一面如此坏,一面沉溺于自责。我一度认为自己是肮脏的,任何欲望任何反抗都是丑陋的。然而忏悔录里我看到卢梭也这样,甚至更甚,他却并不以为耻。连遗弃自己的孩子都不算道德败坏,当街手淫过的人都可以叫嚣:看看你们有谁比我更好!那么,我有什么错呢?我原本并不是罪恶的人。那些欲望,无关善恶,人人皆有。倒是敢于直视自己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在很长一个时间里,我看过好几遍忏悔录。这让我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救赎,当我的自我认知不再是:肮脏丑恶罪孽的人!当我能正视自己的性欲,贪欲,物欲时,我发现我更有信心控制自己。并且我为自己真诚的自制而娇傲。如今偶尔会有人问我什么是自由,我会尝试推荐看忏悔录,学会正视自己的欲望。更坦然真诚地面对自己的言行和内心。内心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我看——卢梭要求人们“只有把本书读完之后,你才能够评断”。但是实际上呢?等到人们真的读完了他的书,免疫力较差的人早就中毒成为丧尸了。卢梭的《忏悔录》——这就是一个阴险的洗脑过程。



【第八章】


前章结束时,我必须暂停一下。随着这一章,我那重重灾难之链就以最初的环节开始了。

我曾在巴黎最显贵的两个人家生活过,虽然我不怎样善于处世,也免不了在那里结识几个人。特别是,在杜宾夫人家里,我认识了萨克森-哥特邦的储君和他的保傅屯恩男爵。在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我又认识了色圭先生,他是屯恩男爵的朋友,由于编印了一部很好的卢梭文集而知名文坛。男爵曾邀色圭先生和我到丰特亲-苏-波瓦去住一两天,因为储君在那里有所房子。我们俩都去了。从范塞纳监狱经过的时候,我一见那座城堡,就感到心如刀割,男爵注意到了我脸上的表情。晚饭时,储君谈起狄德罗被拘禁的事,男爵为了引我说话,就怪那被囚者太不谨慎,我立刻为他辩护起来,其态度之激烈倒显得我太不谨慎了。这种过分的热心本是一个不幸的朋友引起来的,所以大家也都谅解,把话题岔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当时在座的还有两个德国人,都是随侍储君的。一个是克鲁卜飞尔先生,富有机智,是储君的私人牧师,后来顶掉了男爵,成了储君的保傅;另一个是个青年人,叫格里姆,他暂充储君的侍读,等着另找职业,他的服装寒素就说明他是急需找职业的。就从那天晚上起,克鲁卜飞尔和我开始结识了,不久就成了朋友。我跟格里姆君的结识,发展得就不这样迅速:他不怎么肯露头角,绝没有后来时运亨通时那种目空一切的神气。第二天午餐时,大家谈起了音乐,他谈得很好。我听说他能用钢琴伴奏,高兴极了。饭后,主人叫拿乐谱来,我们就在储君的钢琴上演奏起来,搞了一整天。就这样,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这份友谊,对于我,先是那么甜蜜,后来又是那么可悲。在这一点上,将来我要大谈特谈的。

一回到巴黎,我就听到喜讯说狄德罗已经从城堡里出来了,可以在范塞纳监狱的房屋和园子里活动,只要不出这个范围,还准许他接见朋友。我不能立刻奔去看他,心里多么难过啊!我因为有些要事,无法摆脱,在杜宾夫人家里羁留了两三天,急得和等了三四百年一样,之后,我就飞奔到我的朋友的怀抱中了。真是难以形容的时刻啊!他当时不是单独一人,达朗贝和圣堂的司库和他关在一起。可是我一进门,眼里看到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我一个箭步,一声大叫,就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紧紧把他抱住,只有眼泪和呜咽,什么话也没有了。我激动和快乐得气都喘不过来了。他挣脱我的臂膊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转头向那个教士,对他说:“你看,先生,我的朋友是怎样爱我。”当时我完全沉浸在激动之中,考虑不到这种利用我的激情来作自我表扬的态度,但是从那以后,我有时想到这件事,总觉得如果我处在狄德罗的地位,这绝不会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念头。

我发现他受到坐牢的刺激很大,城堡给他留下了可怕的印象。虽然现在这里已经相当舒适,还可以在园林里自由散步,而园林连围墙都没有,但是他需要有朋友陪伴,才不至于尽往愁处想。毫无疑问,我是最同情他的苦恼的人,所以我相信,我也是最能使他得到安慰的人。因此,不管事务如何忙碌,我至多隔一天就去看他一次,或者一人去,或者和他的妻子一同前去,跟他一起度过一个下午。

一七四九年的夏天特别热。从巴黎到范塞纳堡足有两里约。我手头不宽裕,不能雇马车,所以我一人去时就步行,下午两点钟出发,快快地走,好早点到达。路边的树,依当地的风尚,剪得秃秃的,几乎没有一点荫凉。我常常又热又累,走不了路,就躺到地上,动弹不得了。为着走慢一点,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随身带一本书。有一天,我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边走边读,忽然看到第戎学院公告次年征文的一个题目:《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有助于伤风败俗还是敦风化俗》。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登时就看到了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我对得到的印象还记得非常真切,但是详细情形自从我在致德·马勒赛尔卜先生的四封信中之一里写出之后,我就完全忘记了。这是我的记忆力的一个奇特之点,值得说明一下。当我依赖它的时候,它就为我效劳,而一旦把内容付之笔墨,它就抛弃我了。所以一件事一经我写出,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个特点也体现在音乐里。在我学习音乐之前,我会背许多歌曲,而当我学会了读谱唱歌,就一支曲子也记不得了。我怀疑在我最爱的曲子之中,今天是否还能有一支记得完整的。

这件事,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到范塞纳堡时神情激动得近乎发狂。狄德罗看出来了,我就给他说明了原因,并把我在一棵橡树底下用铅笔写出的一段拟法伯利西乌斯的演说词读给他听。他鼓励我把我的思想放手发挥下去,写出文章去应征。我照办了,而且从这一刹那起,我就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此后,我的一生,我所有的不幸,都是这一刹那的狂妄产生出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的情感也以最不可思议的速度激扬起来,提高到跟我的思想一致的地步。我的全部激情都被对真理、对自由、对道德的热爱窒息掉了;而最足惊人的是这种狂热在我的心田里持续达四、五年之久,也许在任何别人的心里都不曾那样激烈过。

我写这篇讲演,方式很奇特,后来我在别的著作里。也几乎一直用这种方式。我把我的失眠之夜全用在写讲稿上面。我闭着眼睛在床上想,我的文章段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等到我对这段文章感到满意的时候,我就把它存到脑海里,直到能落笔写到纸上为止。但是我起床和穿衣所费的时间,使我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到拿起笔来写的时候,我拟好了的文章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请勒·瓦瑟太太来权当秘书。在这以前,我已经把她和她的女儿、她的丈夫都搬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来住了;就是她,为了让我节省一个仆人,每天早晨来替我生炉子,做些杂事。她一到,我就在床上把晚上想出的文章口授给她写。这个办法,我曾继续了很久,免掉了我很多的遗忘。

这篇讲演写好后,我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并且指出了几个应该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作品虽然热情洋溢,气魄雄伟,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的手笔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数它最弱于推理,最缺乏匀称与谐和了。不过,不论你生来有多大才能,写作艺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到手的。

我把这篇文章寄出去了,我想除了格里姆以外,没有跟任何别人说过。自从他到弗里森伯爵家以后,我和他来往非常密切。他有一架钢琴,这就做了我们聚会的场所,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跟他围在钢琴旁边度过了,我们从早到晚,或者毋宁说,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地唱意大利歌曲和威尼斯船夫曲。谁要在杜宾家里找不到我,准能在格里姆家里把我找到,或者至少我是跟他在一起,或在散步,或在听戏。我本来有意大利剧院的长期入场券,但是他不喜欢这个剧院,我也就不去了,花钱跟他一起到法兰西剧院去,这个剧院是他爱得入迷的。最后,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吸引力把我跟这个青年人连结起来,使得我跟他难以分离,连那可怜的姨妈我都疏远了。所谓疏远,也就是说跟她相处的时候少了些,因为我对她的依恋心情,这一辈子也没有一时一刻衰减过。

我的空闲时间不多,不能两头兼顾,这就格外加强了我要跟戴莱丝住到一起来的念头;我本来早就有这个念头,只是她家人口众多,特别是没有钱置备家具,这就使我把这计划一直搁了下来。这次出现了可以做一番努力的机会,我就利用上了。弗兰格耶先生和杜宾夫人感到我一年拿八、九百法郎不够开支,主动把我的年俸提高到五十个金路易,而且杜宾夫人听说我要自置家具,又帮了我一点忙。我们把戴莱丝原有的一点家具也放到一起,在格勒内尔·圣奥诺雷路的朗格道克旅馆里租了一套小公寓房子,那里的住户都是些正派人。我们尽力之所能把那里布置了一下,安静地、舒适地住了七年,直到我搬到退隐庐为止。

戴莱丝的父亲是个老好人,十分温和,但也十分怕老婆,他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刑事犯检察官”。这个绰号,格里姆后来又开着玩笑从母亲头上移到女儿头上了。勒·瓦瑟太太不是缺乏才情,也就是说不是不机灵;她甚至还以有上流社会的礼仪与风度自豪呢。但是她那套诡秘的花言巧语叫我受不了;她教给女儿一些坏招,极力叫她在我面前装假,又分别地奉承我的许多朋友,挑拨他们之间以及他们跟我的关系。不过,她倒是个相当好的母亲,因为这样做于她自己是有好处的,她又为女儿掩盖过失,从中得到利益。这个女人,虽然我对她小心照顾,无微不至,送了她不少小礼物,一心一意只想使她能疼爱我,但由于我感到自己无能为力,她便成为我的小家庭里造成不快的唯一因素了。不过;我还是可以说,我在这六、七年之中,尝到了脆弱的人心所能载得起的最完美的家庭幸福。我的戴莱丝的心是一颗天使的心。我们的感情随着我们的亲密而增加,我们一天比一天更觉得彼此是生成的佳偶。如果我们在一起时的乐趣是可以描写出来的话,它们会以其简单朴质而使人发笑的。我们在城外耳鬓厮磨地散步,遇到小酒店时,就阔气地花上十个或八个苏;我们当着那大窗口吃简单的晚餐,面对面地坐在两张小椅子上,椅子就放在与窗口同宽的大木箱上。这时,窗台就是我们的桌子,我们呼吸着新鲜空气,观赏四周景物,看着过往行人,虽然在五层楼上,却能一面吃着,一面恍若置身街道。这种晚餐,只有半磅大面包、几个樱桃、一小块奶饼、四品脱葡萄酒,可谁能描写得出,谁能感觉得到这种晚餐的妙趣呢?友谊啊,信任啊,亲密啊,灵魂的温馨啊!你们所配的作料是多么美妙呀!有时我们不知不觉地在那儿一直呆到半夜,如果不是那老妈妈提醒我们,真想不到时间已经那么晚了。但是这些细节还是撇开不谈吧,它们会显得乏味可笑,我一直就是这样说、这样感觉的,真正的享受不是言语所能描写出来的。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还有过一次较粗鄙的享乐,也是我应该引以自责的最后一次那样的享乐。我曾说,克鲁卜飞尔牧师是很可爱的,我和他交往之密,不亚于与格里姆,并且后来处得也同样亲密。他们两个有时也在我家吃饭。这些便餐,虽然太简单一点,却被克鲁卜飞尔的妙趣横生、如癫如狂的玩笑和格里姆的令人忍俊不禁的德语腔调搞得热热闹闹的——格里姆那时还没有成为法语纯正癖者呢。我们的小饮宴不以口腹之乐为主,但是欢情洋溢足以补偿其不足,我们彼此相处甚得,寸步不能相离。克鲁卜飞尔在他的寓所里包了一个小姑娘,但是她仍然可以接客,因为他无力独自养活她。有一天晚上,我们进咖啡馆,遇到他正从咖啡馆出来,要去那姑娘家进晚餐。我们嘲笑他。他报复得非常雅致,邀我们一起去姑娘家吃饭,转而嘲笑我们。那个小可怜虫似乎天性相当好,十分温柔,还不很惯于她那一行,有个老鸨跟她在一起,极力训练她。闲谈和畅饮使我们乐而忘形。那位好克鲁卜飞尔请客就要请得彻底,不能半途而废:我们三人先后同那可怜的小丫头到隔壁房里去了。弄得她哭笑不得。格里姆一口咬定说他没有碰她,说他所以和她呆那么久,是故意叫我们着急,拿我们寻开心的。可是,如果他这次当真没有碰她的话,也颇不象是由于有所顾忌,因为他在搬进弗里森伯爵家之前就是住在这圣·罗什区的一些妓女家里的。

我从这个姑娘住的麻雀路出来,羞惭得和圣-普乐从他被人灌醉的那所房子里出来一样,我写他的故事,正是回想到我自己的故事。戴莱丝根据某种征象。特别是根据我那种慌慌张张的神色,就看出我做了什么亏心事,我为了减轻心头负担,马上就一五一十对她明说了。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第二天格里姆就得意洋洋地跑来对她述说我的罪过,并且添油加醋。从那时起,他总是一有机会就不怀好意地向她提起这段往事:关于这一点,他是特别不应该的,因为我既然自觉自愿地信任他,我就有权期待他不使我对此后悔。而对我的戴莱丝的心地的忠厚,我也没有比这一次感觉更为深切的了。她嫌恶格里姆的作风甚于抱怨我的薄幸,我只挨了她一些缠绵而动人的责备,并没有发现任何愤恨的痕迹。

这个绝好的女子,心地有多么忠厚,头脑就有多么简单,这就够说明一切了。但是眼前又有一件事,还是值得补写出来。我曾告诉她说克鲁卜飞尔是个牧师兼萨克森-哥特储君的私人牧师。一个牧师,对她说来,是那么独特的一种人物,以至她把最不相干的许多概念非常滑稽地混淆起来,竟把克鲁卜飞尔当作教皇了。第一次我回到家来听她说教皇曾来看我,我以为她疯了。我叫她解释给我听,然后,我就赶忙跑去把这个故事告诉格里姆和克鲁卜飞尔。我们从此就把克鲁卜飞尔称之为教皇。我们又把麻雀路的那个姑娘叫作教皇娘娘贞妮。这样一来就笑得没完没了,笑得气都喘不过来。有人硬说我曾在一封信中——这是借我自己的口说——说我平生只笑过两次,这种人是不曾认识那个时代的我,也不认识少年时代的我的,否则,他们是绝不会想出这种话来的。

次年,即一七五〇年,我已经不想我那篇文章了,忽然听说它在第戎得奖了。这个消息又唤醒了我写出那篇文章时的全部观点,并且对这些观点赋予了新的力量,终于使我的父亲、我的祖国、以及普鲁塔克在我童年时代灌输到我心中的那种英雄主义与道德观念的原始酵母开始发作起来了。从此我就觉得做一个自由的有道德的人,无视财富与物议而傲然自得,才是最伟大、最美好的。虽然那糟糕的羞怯和对别人嗤笑的畏惧,阻止我立即照这些原则行事,阻止我与当时的信条公开决绝,我却从此下定决心,只等到种种矛盾刺激我的意志,自信确能胜利的时候,便毫不迟疑地付诸实践。

当我正对人类的种种义务进行哲学探讨的时候,有一件事又来促使我对自己的义务更深地予以思考。戴莱丝第三次怀孕了。由于我对自己太真诚,由于我的内心太高傲,决不愿拿我的行动来否定我的原则,我便开始检讨我的孩子们的前途以及我和他们母亲的关系。我根据的是自然、正义和理性的法则,是宗教的法则——这个宗教是和它的创造者一样纯粹、神圣和永恒的,而人们却装模作样,说要纯化它,实际上把它反而玷污了。人们用他们自己的公式,把它化为一种说空话的宗教,因为订立条规而自己却免除实践的义务,自然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不可能办到的事都—一规定出来。

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固然是估计错了,我在这样做时心灵的宁静却是再惊人不过的。如果我是那种天生的坏人,听不到大自然的亲切呼声,内心里从来没有萌发过任何真正的正义感和人道感,那么,这种硬心肠倒是极其简单自然的。然而,我的心肠是那样热烈,感情是那样锐敏;我是那样易于钟情,一钟情就受到情感的如此强烈的控制,需要舍弃时又感到这么心碎;我对人类生来就这么亲切,又这么热爱伟大、真、美与正义;我这么痛恨任何类型的邪恶,又这么不能记仇、害人,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过;我看到一切道德的、豪迈的、可爱的东西又这么心肠发软,受到这么强烈而甘美的感动——所有这一切竟能在同一个灵魂里,跟那种肆意践踏最美好的义务的败坏道德的行为协调起来吗?不能,我感觉到不能,我大声疾呼地说不能,这是绝对办不到的事。让-雅克这一辈子也不曾有一时一刻是一个无情的、无心肠的人,一个失掉天性的父亲。我可能是做错了,却不可能有这样硬的心肠。如果我要陈述理由的话,那就说来话长。既然这些理由曾经能诱惑我,它们也就能诱惑很多别的人,我不愿意让将来可能读到我这本书的青年人再去让自己受到同样错误的蒙蔽。我只想说明一点,那就是我的错误在于当我因为无力抚养我的几个孩子而把他们交出去由国家教育的时候,当我准备让他们成为工人、农民而不让他们变成冒险家和财富追求者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做了一个公民和慈父所应做的事,我把我自己看成是柏拉图共和国的一分子了。从那时起,我内心的悔恨曾不止一次地告诉我过去是想错了;但是,我的理智却从没有给予我同样的警告,我还时常感谢上苍保佑了他们,使他们由于这样的处理而免于遭到他们父亲的命运,也免于遭到我万一被迫遗弃他们时便会威胁他们的那种命运。如果我把他们撇给了埃皮奈夫人或卢森堡夫人——她们后来或出于友谊,或出于慷慨,或出于其他动机,都曾表示愿意抚养他们,他们会不会就幸福些呢?至少,会不会被抚养成为正派人呢?我不得而知,但是我可以断定,人家会使他们怨恨他们的父母,也许还会出卖他们的父母:这就万万不如让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为好。

因此我的第三个孩子又跟头两个一样,被送到育婴堂去了,后来的两个仍然作了同样的处理:我一共有过五个孩子。这种处理,当时在我看来是太好、太合理、太合法了,而我之所以没有公开地夸耀自己,完全是为着顾全母亲的面子。但是,凡是知道我们俩之间的关系的人,我都告诉了,我告诉过狄德罗,告诉过格里姆,后来我又告诉过埃皮奈夫人,再往后,我还告诉过卢森堡夫人。而我在告诉他们的时候,都是毫不免强、坦白直率的,并不是出于无奈。我若想瞒过大家也是很容易的,因为古安小姐为人笃实,嘴很紧,我完全信得过她。在我的朋友之中,我唯一因利害关系而告知实情的是蒂埃里医生,我那可怜的“姨妈”有一次难产,他曾来为她诊治。总之,我对我的行为不保守任何秘密,不但因为我从来就不知道有什么事要瞒过我的朋友,也因为实际上我对这件事看不出一点不对的地方。权衡全部利害得失,我觉得我为我的孩子们选择了最好的前途,或者说,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前途。我过去恨不得,现在还是恨不得自己小时候也受到和他们一样的教养。

当我这样吐露衷肠的时候,勒·瓦瑟太太也在吐露衷肠,但不是抱着同样无私的目的。我曾把她们——她和她的女儿——介绍给杜宾夫人,杜宾夫人看我的情面,爱护她们无微不至。母亲就把女儿的秘密全都告诉了杜宾夫人。杜宾夫人是仁慈而慷慨的,而她又没有告诉杜宾夫人我已经如何不顾自己收入微薄而尽力供养她们,所以杜宾夫人又另外予以供应。这种隆情厚谊,女儿受着母亲的指使,在我住巴黎期间一直瞒着我。只是到了退隐庐,在好几砍倾谈别的事情之后,她才把实情吐露出来。我那时并不知道杜宾夫人对我们的事了解得这么一清二楚,因为她从来没有向我作过丝毫透露;就是现在,我也还不晓得她的媳妇舍农索夫人是不是也同样知道我们的事,但是她的前房儿媳弗兰格耶夫人是清楚知道的,并且肚子里留不住话。她第二年就跟我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离开她家了,这就迫使我不得不为这个问题给她写了一封信,稿存函札集。我在这封信里所陈述的理由,都是我能说出而不至累及勒·瓦瑟太太和她家庭的那一部分,而最有决定性的理由倒是来自这一方面的,我却没有说。

杜宾夫人的谨慎和舍农索夫人的友谊,我都是信得过的,我同样也信得过弗兰格耶夫人的交情,而且弗兰格耶夫人在我的秘密被哄传出去之前早就去世了。我这个秘密从来只能被我私下告诉过的那些人泄漏出去,而且事实上也只是我跟他们决裂之后才被泄漏出去的。单凭这一事实,人们就可以对他们作出评价:我不想推卸我所应受的谴责,我愿意接受这种谴责,但是不愿接受由于他们的邪恶而发出的谴责。我的罪过是大的,但只是一种错误:我忽视了我的义务,然而害人的念头却不曾钻进我的心头;我对于根本不曾见过的孩子的父爱自然不会强烈。但是,出卖朋友的信任,违背最神圣的许诺,把我们胸中的秘密公开出去,恣意败坏一个受过我们欺骗而在离开我们的时候依然尊重我们的朋友的名誉,这一切就不是过失,而是灵魂的卑污和丑恶了。

我曾许愿写我的忏悔录,而不是写我的辩护书;因此,关于这一点,我就说到这里为止吧。说真话在我,说公道话在读者。我向读者永远不提出任何更多的要求。

舍农索先生的结婚使我觉得他母亲的家庭更加令人愉快了,因为新娘既有德又有才,是个十分可爱的少妇,而在为杜宾先生办理公文函件的人们之中,她对我似乎另眼看待。她是罗什舒阿尔子爵夫人的独生女,而罗什舒阿尔夫人则是弗里森伯爵的至友,因此通过他也就成了格里姆的至友。然而,格里姆之所以能进女儿的家门,还是我介绍的。但是他们两人气味不相投,这段结识无什么结果。格里姆从那时起就一心巴结权势了,他宁愿跟母亲做朋友,不愿跟女儿做朋友,因为母亲在上流社会交游甚广,而女儿只要些可靠的、又合她口味的朋友,不搞任何阴谋,也不想攀高结贵。杜宾夫人在舍农索夫人身上看不到她所预期的顺从,便让她独自一人在家里过着寂寞的日子,而舍农索夫人呢,她以品德自豪,或许也以出身自豪,宁愿放弃社交界的乐趣,几乎独自一人守在自己屋里,而不愿受她生来就不习惯的那种管束。这种流放式的生活加强了我对她的感情,因为我的天性使我同情不幸者。我发现她喜爱空想,寻根问底,有时带点儿诡辩色彩。她的谈吐,绝不象是一个刚从女修院办的学校出来的少妇,对于我有着很大的吸引力。然而,她还不到二十岁。她肤色白皙,光泽照人。如果她讲究一点姿态的话,身段会是端庄而秀美的。她的头发金黄带灰,美得非凡,使我想起我那可怜的妈妈青春时期的头发,因而搅得我心绪十分不宁。但是,我给我自己制订的、并且决心不惜任何牺牲予以遵守的那些严格的行为准则,保证了我不打她的主意,不受她的魅力的诱惑。整整一个夏季,我每天跟她面对面坐三、四个钟头,一本正经地教她做算术,拿我那些无穷无尽的数目字去讨她的厌烦,没有对她说过一句风流活,也没有向她送过一个秋波。要是再过五、六年的话,我就没有那么聪明,或者说,也就没有那么傻气了。但是,我也是命中注定,一辈子只能有一次真正用爱情去恋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将占有我的心灵的最初的同时也是最后的叹息。

自从我在杜宾夫人家里生活以来,我始终是满足于我的现状的,没有表示出任何要求改善的愿望。她和弗兰格耶先生一同增加我的薪金,完全出于他们的主动。这一年,弗兰格耶先生因为一天比一天对我好,就想让我再宽裕一些,生活再安定一些。他是财务总管,他的出纳员迪波瓦依耶先生老了,发了财,想退休了。弗兰格耶先生就请我顶这个缺;为了胜任起见,我有几个星期都经常到迪杜瓦依耶先生家去学些必要的知识。但是也许因为我缺乏担任这种职位的才能,也许因为迪杜瓦依耶先生——我看他似乎想另找一个继承人——不尽心教我,把我所需要的知识教得又慢又糟;那一大套故意弄乱了的账目总是不能很好地钻到我的头脑里来。然而,我尽管未能得其精微,还能略知梗概,足够把这一行干得顺顺当当的、我甚至开始履行职务了。我既管登记,又管库存;我收支现款,签收票据;虽然我对这一行既乏才能,又少兴趣,可是年龄的成熟开始叫我老实了,我决计克服我的憎恶,用全副精力来干这一行。不幸当我已开始走上轨道的时候,弗兰格耶先生出去作了一次旅行,在旅行期间,他的金库就由我一人负责了,当时库里的现款其实也不过二万五千到三万法郎。这项信托给我的操劳和精神不安,使我感觉到我绝不是做出纳员的材料,我毫不怀疑我在他公出时感到的那种焦躁不安促成了他回来后我患的那场大病。

我在我这部书的第一部里已经说过,我生下来就是半死不活的。先天性的膀胱畸形使我幼年几乎不断地患尿闭症;我的苏森姑姑负责照护我,她为保全我的生命而受的辛苦,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她到底成功了,我的健壮的体质终于占了上风,在少年时期,我的健康完全稳定下来,以至于除了我叙述过的那次虚弱病以及稍微受热就感到小便频频使我常感不便外,我一直到三十岁都差不多没有再发过我那初期的残疾。这残疾的第一次的复发是在我到达威尼斯的时候。旅行的劳累和那阵酷热使我患了便灼和腰痛,直到入冬才好。我接触了帕多瓦姑娘之后,以为没有命了,结果却并不曾有任何不适之处。我对我那徐丽埃妲是萦怀多于身体的戕害的,经过一度疲困之后,身体反倒比以前更好了。只是在狄德罗被捕以后,我在当时那种酷热天气下常跑范塞纳堡,结果受了热,才得了强烈的肾绞痛。打这场病以后,我就一直没有能恢复我初期的健康了。

在我现在谈的这个时期,也许由于为那个该死的金库搞些讨厌的工作,稍微累了一点,我的身体又垮了下来,比以前垮得还要厉害。我在床上躺了五、六个星期,惨不堪言。杜宾夫人请名医莫朗来给我诊治,他虽然手术灵敏而又精细,却使我受到难以置信的痛楚,并且始终不能用探条确诊我的病根。他劝我找达朗看,达朗的探条软些,果然插进患处了;但是莫朗向杜宾夫人报告我的病情时,说我至多只能活六个月。这种话,传到我耳朵里来,就促使我对当时的处境好好地作了一番思考:我能活的日子所余不多了,为了我本来只感到憎恶的一个职务而受着拘束,牺牲掉这点余生的宁静和乐趣,该是多么愚蠢呀。而且,我已经抱定的那些严格的生活原则,和一个太不适合于这些原则的职位,怎么能调和起来呢?做一个财务总管的出纳员而来宣扬淡泊和安贫,这能说得过去吗?这些想法随着高烧在我的脑子里酝酿起来,盘根错节,从此再也不能从我脑子里排遣掉;在病后休养时期,我就把我在高烧中所采取的这些决定又冷静地肯定下来。我永远抛弃任何发财和上进的计划。我既决定在独立和贫穷中度过我的余生,我就竭尽我灵魂的全力去挣断时论的枷锁,勇敢地做着我所认为善的一切,毫不顾忌别人的毁誉。我所需要破除的那些障碍以及为战胜障碍而所要作出的那种努力,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我总算尽量做到了,并且超过了我自己原来的期望。如果我也能和摆脱舆论的束缚一样摆脱了友谊的束缚,我一定就把我这个计划实现了——这个计划也许是尘世上人所能设想的最伟大的计划,至少也是最有益于道德的计划;然而,我一面蔑视那庸俗的一群所谓大人物和哲人的荒谬的评说,一面却又听凭我那些所谓朋友们的摆布,让他们把我象小孩子一样牵着走,而这些所谓的朋友们看我独自走在一条新的道路上,便忌妒起来了,他们表面上似乎在努力使我幸福,实际上却努力使我成为笑柄。他们首先极力贬低我,以便最后达到败坏我的名誉的目的。引起他们对我忌妒的,还不是我在文坛上的成名,而是我在这里开始的那种个人生活上的改革:我在写作艺术上出点锋头,也许他们还能原谅,但是他们不能原谅我在行为上树立一个似乎使他们寝食不安的榜样。我生来就好交朋友,我的脾气平易而又温和,很容易产生友谊。在我默默无闻的时候,凡是认识我的人一直都爱我,我没有一个仇人;但是,我一旦成名,就一个朋友也没有了。这是个很大的不幸;而尤其不幸的是我身边尽是自称为朋友的人,他们利用这个名义给予他们的权利来把我拖到万劫不复的地步。我这部回忆录的后面部分将揭露这一可憎的阴谋,我在这里只说明这个阴谋的起源;人们不久就会看到这个阴谋怎样结下第一个圈套的。

我想独立生活,就必须有个生活之道。我想出了一个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替人抄乐谱,按页数计酬。如果有什么更可靠的工作能达到同样的目的,我也会做的;但是这种技能既适合我的爱好,又唯一能使我不屈从于人而逐日获得面包,我就认定了这个工作。我认为我从此不必再忧虑前途了,我把虚荣心也压下去了,于是我由金融家的出纳员一变而为乐谱抄缮人。我认为这项选择给我带来的好处很多,就毫无后悔之意,将来只有迫不得已时才丢开这一行,但一有可能,我还是要重理旧业的。

我第一篇文章的成功使我所下的这个决心更易于实现了。文章一得奖,狄德罗就负责叫人把它印了出来。我还卧病在床的时候,他就写了短函,报告我文章出版的情况和它所产生的效果。短函里说:“真是直冲九霄;这样的成功还没有前例呢。”这种社会大众的赏识绝不是钻营得来,而且又是对一个无名作者,这就使我对自己的才能有了第一次真正的自信。我对自己的才能,直到那时为止,尽管内心里有所感觉,总还是有些怀疑。我立刻看出,利用这个成功,对于我正准备执行的那个独立生活的计划,将是大有助益的;我想,一个在文坛上有点名声的抄缮人,工作大概是不会缺乏的。

我的决心一旦下定,就写一封短函给弗兰格耶先生,通知他这件事,谢谢他和杜宾夫人的种种盛情,并且要求他们多多帮忙。弗兰格耶一点也不明白我这封信的意思,以为我还在梦呓呢,便赶快跑到我家里来。但是他发现我太坚定了,无法挽回,就跑去告诉杜宾夫人,告诉所有的人,说我疯了。他说他的,我做我的。我从服饰上开始实现我的改革,我摒除了镀金的饰物和白色的袜子,戴上一个圆假发,取下佩剑,把表卖掉,我心里异常高兴地说;“谢天谢地;我以后不需要知道钟点了。”弗兰格耶先生很客气,等了很久没有把他的金库交给别人。最后,他看我已经坚定不移,才把它交给达里巴尔先生了,达里巴尔先生以前是小舍农索的保傅,曾以《巴黎植物志》一书而在植物学界知名。

不管我那蔚为大观的改革是如何严峻,起初我还没有把它推广到我的内衣上来。我的内衣很漂亮,数量又多,是我在威尼斯时的行装的剩余,我对它特别爱好。由于讲究干净,我曾把它变成了一种奢侈品,因而就免不了叫我花掉许多钱。后来有人给我帮了一个大忙,使我摆脱了这种物质欲的束缚。圣诞节的前夕,当我的两位女总督在做晚祷,我也在听圣诗音乐会的时候,有人把阁楼的门撬开了,把里面刚洗过晾着的我们的全部内衣偷个精光,其中有我的四十二件衬衫,都是上等细麻纱的,是我内衣柜里的精华。邻居中有人曾看见一个人从公寓里出去,带了几个大包,据他们描述的模样,戴莱丝和我都怀疑是她的哥哥,他是众所周知的大坏蛋。母亲愤愤地否定这个怀疑,但是不管她怎样说,证实这怀疑的迹象太多了,所以这种怀疑一直存在我们心里。我不敢作严密的调查,因为怕发现的事实超过我所愿意知道的程度。这个哥哥从此不再到我家来了,最后完全失踪了。我怨戴莱丝的命不好,也怨我自己的命不好,竟有这样一个复杂的家庭,于是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恳切地劝她赶快摆脱这么一个危险的家庭。这件事把我爱漂亮内衣的癖好医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容很普通的内衣,这就跟我装束的其余部分比较协调了。

这样一来,我的改革算完成了,往后我只想到如何使这种改革巩固起来,持续下去;我极力把别人对我的非议以及在做本身是美好和合理的事情时怕人指责的顾虑抛到脑后。由于我的作品出了名,我的决心也出了名,这给我招来许多主顾;因而我一开始营业就相当成功。然而,有好几个原因使我不能达到在别的情况下可能达到的那么大的成功。首先,我的身体不好,我刚害过的那场病还有些后遗症,一直没能让我恢复到原来那样的健康水平;而且我相信,我所信赖的医生叫我吃的苦,至少也不比疾病本身叫我吃的苦少。我先后找过莫朗、达朗、爱尔维修斯、马鲁安、蒂埃里,他们都很有学问,都是我的朋友,各以自己的方式给我治病,却并不能减轻我的痛苦,反而大大地削弱了我的体力。我越是遵循他们的教导,我就越黄、越瘦、越衰弱。我的想象力被他们吓坏了,我根据他们的药效来衡量我的病况,使我看到未死之前只有一连串的痛楚,又是尿闭,又是砂淋,又是结石。凡是能给别人减轻病痛的办法,如汤药,沐浴,放血等,都只能加剧我的病痛。我发现只有达朗的探条有点效力,能够暂时减轻一下痛苦,我认为没有它就活不成,就花大钱买了大量探条存着,以备万一达朗去世,我也终身有探条可用。在八九年当中,我经常用这种探条,连同存在手边的一齐计算,我买探条的钱足有五十金路易之多。很显然,这样耗钱、这样痛苦、这样难受的治疗,是不会让我专心致志去工作的,不会让一个垂死的人有很大的劲头去谋求他逐日的面包的。

文学方面的工作又构成了另一种分心,对我日常工作的妨害不下于疾病。我的文章一出版,那些文艺卫道士就不约而同地扑到我身上来了。我一看,那么多的若斯先生连问题都没有搞懂,就想拿出大师的派头来下断语,我就拿起笔来,狠狠地教训了他们几个,使得没有人敢支持他们。有个什么戈蒂埃先生,南锡人,是第一个倒在我的笔下的。在我写给格里姆先生的一封信中,我把他结结实实地教训了一番。第二个就是斯塔尼斯拉夫王本人,他却没有肯跟我较量下去。承他那么看得起我,我在答复他时不得不换个笔调,我采取了一种更加庄重的笔调,但同样强硬有力;我一方面不对作者失敬,另一方面却又充分驳斥了他的作品。我知道有个耶稣会教士叫默努神父的,在那篇作品里插过手。我就凭我的判断,辨别出哪些是国王的手笔,哪些是僧侣的手笔;我毫不留情地抨击所有耶稣会派的语句,顺便还抓住了一个颠倒时代的错误,这个错误,我深信只有那神父才搞得出来的。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象我别的文章那样出名,但直到现在为止,在它那一类型中是篇独一无二的作品。我抓住这个送上门的机会,在这篇文章里使公众知道,一个平头百姓也能捍卫真理,乃至和一个君主抗衡。同时也很难选择一种笔调,能比我为答复他而采取的笔调更高傲更恭敬的了。我总算很幸运,遇到这样一个对手,我心里对他充满着钦敬之忱,又能把这钦敬之忱向他表达出来而不失之于谄佞;我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却又始终不失身份。我的朋友们为我惊慌起来,以为我巴士底狱是坐定了。这种畏惧,我连片刻都不曾有过。我完全做对了。那位善良的国王看到我的答复之后说:“我领教了,再也不惹他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受到他种种不同的钦敬和善意的表示,其中有几次我将来是要提到的;而我那篇文章因此也就在法国和欧洲平平安安地流传,没有谁再从中寻找可指摘之处了。

不多时以后,我又有了另外一个文敌,是我没有料想到的,就是里昂的那位博尔德先生。十年前他曾对我很表好感,帮过我好几次忙。我并没有忘记他,但是由于懒,就把他疏忽了;我没有把我的所有作品送给他,因为没有现成的机会,这就是我的不是了;于是他就攻击我,不过还算客气,我也答复得同样客气。随后他又进一步驳我,这就使我写出了最后一篇答复,他对这篇答复没有再说第二句话,可是他成了我最凶恶的敌人,抓住我倒霉的时候写了些恶毒的谤书来攻击我,而且为了加害于我,还特地跑了一趟伦敦。

这场笔战使我忙得不可开交,浪费了许多抄乐谱的时间,于真理的阐扬既无多大补益,于我的钱囊更没有带来进项,当时我的书商叫比索,他付给我那些小册子的报酬总是很少,常常一点都不给。就拿我第一篇文章为例吧,我就没有得到一文钱:狄德罗是白送给他的。他为我的小册子给我的那点钱也需要等候很久,一个苏一个苏地向他要。这时候,我抄乐谱的工作不行了。我同时干着两个行业:这正是两败俱伤的办法。

这两种行业还在另一方面互相矛盾着,因为它们逼我采取不同的生活方式。我初期作品的成功使我成了时髦人物。我选定的职业又刺激着人们的好奇心,人们总是想认识一下这个怪人:他不求任何人,只想生活得自由自在,乐其所乐,别的什么也不管。这样一来,我的计划全被破坏了。我的房间里总有客人,他们以种种不同的借口来侵占我的时间。女士们耍出种种手腕邀我做她们的座上客。我越粗声厉气地对人,人家就越发盯住我。我不能把大家全都拒绝掉呀。要拒绝就得招来无数的仇人,要敷衍就得听人家摆布。不管我怎样应付,一天里没有一个钟头时间是属于我的。

于是我感觉到,想过清贫而独立的生活,并不总是象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容易。我愿意靠我的手艺生活,公众却不愿意。人们千方百计来弥补他们使我受到的时间损失。不久,我简直要和傀儡戏里的滑稽小丑一样,几个钱看一次了。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屈辱人、更残酷无情的奴役生活了。我对此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拒绝一切大大小小的馈赠。对谁也不例外。这一切做法反而招来许多送礼的人,他们要有战胜我的拒绝的光荣,不管我愿意不愿意,都要强迫我去领情。如果向他要的话,有的人连一个埃居也不会给我,现在却不断来麻烦我,向我送这样,送那样,一看所有的礼物都被我退回了,为着报复,便骂我的拒绝是傲慢,是摆架子。

很显然,我所抱定的决心,我所要遵循的生活方式,是不合勒·瓦瑟太太的口味的。女儿呢,她虽然不计私利,却挡不住听从母亲的指导;于是,就象果弗古尔先生称呼她们的那样,这两位“女总督”拒绝馈赠就不老是象我那么坚决了。虽然她们有许多事情瞒住了我,我还是看出了一些苗头,这足使我判断出我知道的还不是全部,因此我心里难过极了,倒不单是因为怕人家骂我串通作假(这是不难预料的),主要地还是因为我在家里不能当家作主,连自己也不能自主。我请求,我苦劝,我发脾气,都归无效。妈妈说我是个一辈子改不了的唠叨鬼,是个暴性子;她跟我的朋友们谈起来,便老是喊喊喳喳、窃窃私议。在我的小家庭里,对我来说,什么都是个谜,什么都是秘密;为了免得天天跟她们闹风波,家里有什么事,我连打听也不敢打听了。要想摆脱所有这许多纷扰,就得有绝大的坚决意志,而我又办不到。我只会嚷嚷,却没有行动:她们就让我干嚷嚷,她们依然我行我素。

这些层出不穷的纠缠,这种天天找上头来的麻烦,终于使我感到呆在家里、住在巴黎是索然无味的了。当我的病痛容许我出门的时候,当我不是让熟人抱着东奔西跑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出去散步,我想着我那庞大的思想体系,并且利用我经常带在衣袋里的白纸本子和铅笔,把想的东西写出一点来。这就说明,我自己选定的职业所产生的意外烦恼怎样又由于排愁遣闷的需要。把我完全打回到文学这条路上来了;这也就说明,我怎样把驱使我写作的这份恼怒郁闷之气带到了我所有的初期作品里。

另一件事又助长了我这种恼怒郁闷之气。我既没有社交界的派头,又不善于做出这副派头,也不惯于受这种派头的约束,而我偏又不由分说地被拖到社交场中,于是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采取一种我所特有的派头,免得我学一般的社交派头。我那种愚蠢而扫兴的羞涩怎么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涩既出于害怕失礼,我就决心去践踏礼俗,使我的胆子壮起来。害羞使我愤世嫉俗,我不懂得礼节,就装作蔑视礼节。这种与我的新的生活原则相符合的粗鲁的态度在我的灵魂里成了一种高尚的东西,化为无所畏惧的德性。而且我敢说,正因为它有这样庄严的基础,所以我这种粗鲁的态度,本来是极端违背本性的一种努力做作,竟能维持得出人意外地好和长久。然而,尽管我的外表和几句妙语使我在社会上享有愤世嫉俗之名,我在私生活中却毫无疑义地老是唱不好这个角色;我的知交和相识把我这只野性难驯的熊牵着鼻子跑,就跟牵一只羔羊一样,而且我的挖苦话也都是一些听起来刺耳却又是普遍的真理,我从来就不会对任何人说出一句得罪他的话。

《乡村卜师》这部歌剧使我更加成为风头人物了。不久,巴黎就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深受欢迎。这个剧本在我的一生中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的故事是同我当时的交游联系着的。为了使读者了解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得详细谈一谈。

我当时认识人相当多,但是只有两个好朋友,他们是狄德罗和格里姆。我有一个愿望,就是要把我所爱的人都聚到一起。我既跟他们两人那么要好,他们俩也必然很快就互相要好了。我使他们俩建立了联系,他们俩彼此相投,便互相交结得比跟我还要密切。狄德罗认识的人数不胜数,但是格里姆,既是外籍,又是新到,需要多认识些人。我但愿能为他多多介绍。我已经给他介绍了狄德罗,又给他介绍了果弗古尔。我又把他引进舍农索夫人家里、埃皮奈夫人家里、霍尔巴赫男爵家里——我跟霍尔巴赫男爵几乎是不得已才结识上的。所有我的朋友都成了他的朋友,这倒是极其简单的。但是他的朋友从来没有一个成了我的朋友,这个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当他住在弗里森伯爵家里的时候,他常请我们在伯爵家里吃饭,但是我从来没有受到弗里森伯爵的任何友谊和照拂的表示。伯爵的亲戚旭姆堡伯爵跟格里姆非常亲密,但他对我也跟弗里森伯爵对我一样。其余的人,不论男女,凡是格里姆通过两位伯爵的关系结识上的,对我也都是如此。只有雷纳尔神父,我要把他算作例外,他虽然是格里姆的朋友,却也是我的朋友。并且当我手头拮据的时候曾解囊相助,慷慨非常。不过,我认识雷纳尔神父早在格里姆认识他之前。某次他曾对我有过一个非常体贴又非常殷勤的表示,事情虽然不大,但是我始终不忘,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对他深有好感了。

这位雷纳尔神父确实是个热心的朋友。关于这一点,差不多就在我说的这个时期,又有一件事情可以证明:这件事就是跟这位格里姆有关的,当时他正与格里姆过往甚密。格里姆跟菲尔小姐来住了若干时日之后,突然起念要神魂颠倒地爱她,要把卡于萨克顶掉。而那位美人儿又偏要显示坚贞,谢绝了这位新来的追求者。于是这位追求者就把事情看成悲剧。想要殉情。他突然害起谁也没有听说过的一种怪病。他在连续不断的昏睡中度过了几天几夜,眼睛睁得大大的,脉搏正常,但是不说话、不吃、不动,有时似乎也听见人家说话,可从来也不搭腔,连个示意动作也没有。而且他既不烦躁,也无痛苦,也不发烧,躺在那儿就象死了一般。雷纳尔神父和我轮班看护他。神父健壮些,身体好些,值夜班,我值白班,从来也不会两个人都不在他跟前;一个不到,另一个就不走。弗里森伯爵慌了,就把塞纳克请来。塞纳克把他仔细检查了一番,说什么事儿也没有,连药方也没有开。我为我的朋友着急,这就使我细心观察医生的神情,我看他出门时还面带笑容呢。然而病人还是一连好几天一动也不动,汤汤水水什么都不进,只吃几个蜜饯樱桃,他咽得倒还顺利,是我一个一个送到他舌头上的。忽然一天早晨,他起床了,穿上衣服,恢复了他往常那样的生活,却从来没有跟我,据我所知,也没有跟雷纳尔神父,也没有跟任何人,再谈起过那次离奇的昏睡病,也没有提到过生病期间我们对他的照顾。

这件事免不了引起人言啧啧;如果一个歌剧女演员的薄情竟能使一个男子绝望而死,那才真是个新鲜的故事呢。这段美妙的痴情使格里姆成了风头人物了;不久,他就被认为是爱情、友情、一切感情的奇迹。这种舆论使他在上流社会里大受欢迎,到处吃香,由此也就使他疏远了我。在他心目中,我这个朋友从来就是勉强充数的。我看他是要完全脱离我了,心里很难过,因为他那么大张旗鼓地表示出来的热烈感情正是我不声不响地对他表示的。我很乐意看到他在社会上取得成功,但是我不愿意他因此而把朋友忘掉。我有一天对他说:“格里姆,你把我疏远了,我原谅你。将来当你在那轰轰烈烈的成功所给你的最初的陶醉过了之后,感觉到空虚的时候,我希望你回到我这里来,你随时都能找到我。至于目前,你就别感到不好意思,一切悉听尊便;我等着你,”他说我说得对,就照我的话做了,并且做得那么自在,以至除了跟共同的朋友在一起之外,我就见不到他的人影儿了。

在他跟埃皮奈夫人过往密切之前,我们两个人主要是在霍尔巴赫男爵家里见面。这位男爵是个暴发户的儿子,家有巨产,挥霍得很慷慨,在家里招待些文人才士,而以他自己的学问和知识,也不愧置身于文人才士之林。他很久以来就跟狄德罗交结,而在我成名之前就曾托狄德罗介绍,要和我结识。一种天然的嫌恶之情长期阻止我接受他的盛意,有一天他问我是什么缘故,我对他说:“你太富了。”他依然坚持要和我交朋友,最后还是成功了。我的最大的不幸始终是抵抗不了人家的亲切,而我没有一次屈服于别人的亲切而自己不吃亏的。

另有一个相识,在我一有资格攀附时就成了朋友,他就是杜克洛先生。我第一次见他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那是在会弗莱特的埃皮奈夫人家里。他和埃皮奈夫人相处得很好。我们不过同过一次席,他当天就走了,但是饭后我们谈了一会。埃皮奈夫人早就跟他谈到我,并且谈到我的歌剧《风流诗神》。杜克洛自己太多才了,不会不爱有才的人。他对我早就颇有好感,并且邀我去看他。尽管我对他也早已倾慕,再加上这次见面,但是我的羞涩和疏懒一直使我没去看他,我认为单凭他垂青而自己没有一点表现,是没有资格跟他攀交的。后来我有了初次的成功,他的奖饰之词又传到我的耳中,我受到了鼓励,就去看他,他也来看我。这样我们彼此之间就开始有了交谊,这种交谊使我始终觉得他为人可亲可爱,并且由于这种交谊,我才除了我自己内心所提供的证据之外,知道正直与节操有时是能与文学修养结合在一起的。

还有许多交往,没有那么持久,我在这里就不提了。这些交往都是我初期的成功所带来的结果,等到好奇心一满足,交往也就完结。我本来是个一眼就能看透的人,今天见过我,明天就没有什么新鲜可看了。然而,却有一位夫人这时要和我结识,友情比所有别的女人都维持得长久些:她就是克雷基侯爵夫人,是马耳他大使弗鲁莱大法官先生的侄女,大法官的哥哥就是驻威尼斯大使蒙太居先生的前任,我从威尼斯回来时曾去看过他一次。克雷基夫人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就去看她了,她对我很友好。我有时在她家吃饭,在那里认识了好几个文人,其中有梭朗先生,他是《斯巴达克斯》和《巴尔恩维尔特》的作者,此后却成了我的极凶恶的敌人,而我就想不出有什么别的原因,除非是因为他的父亲曾很卑鄙地迫害了一个人,而我恰恰就跟这个人同姓。

显然,一个抄乐谱的人是应该从早到晚都忙他那一行的,而我打岔的事太多,既不能使我每日的收入增多,又妨碍我专心致志于做好我的工作,所以剩下的一点时间大半都耗费在涂错、刮错或整页整页重抄上面了。这种讨厌的生活使我一天比一天更感到巴黎不能忍受,使我热烈地追求乡村。我有好几次跑到马尔古西去住几天,勒·瓦瑟太太认识这地方的助理司铎,我们就在他家落脚,安排得使主人也不至感到不便。格里姆有一次也跟我们一起去了。助理司铎有一副好嗓子,唱得很好;他虽然不懂音乐,但他的那部分唱词学得既快当又准确。我们在那里把时间全耗费在唱我在舍农索写的那些三重唱上面。我又根据格里姆和助理司铎瞎凑出来的一些唱词,写了两三曲新的三重唱。我不禁惋惜我在这毫无杂念的欢乐时刻所写、所唱过的这些三重唱,我把它们和我的全部乐稿都撇在武通了,也许达温浦小姐拿去当了卷发纸,但它们却是值得保存的,大部分对位都写得很好。在这些短途旅行中,我很高兴地看到“姨妈”的心情十分愉快,而我自己也玩得兴高采烈;就是在某一次这样的短途旅行之后,我很快、很潦草地写了一首诗赠给助理司铎,人们将在我的文件里看到这首诗。

在离巴黎更近一点的地方,我还有另外一个很合我的口味的落脚点,那就是缪沙尔先生家里。缪沙尔先生是我的同乡,我的亲戚,又是我的朋友,他在帕西置了一所风光明媚的幽居,我在那里曾度过一些十分宁静的时刻。缪沙尔先生原是个珠宝商,很通情达理,做买卖挣得了足够的资财,又把独生女嫁给票据经纪人的儿子、御膳房总管瓦尔玛来特先生以后,就作出一个明智的决定,在晚年摆脱买卖和事务,在生活烦扰与死亡之间安排了一个休息与享受的间歇时期。这位老好的缪沙尔先生真是个实践的哲学家,他在自建的一所惬意的房子里,在亲手经营的一个很漂亮的园子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在挖掘园子的花坛时,他发现了大量贝类化石,以至他那兴奋过度的想象力竟在自然界里只看到贝壳,最后他真以为宇宙都只是贝壳和贝壳的残余,整个地球也只是含贝的泥沙了。他老是想着这种东西,想着他那些离奇的发现,便越想越兴奋,这些思想最后在他脑子里简直要形成体系了,也就是说形成疯病了——如果不是死神来把他从他的朋友们手里夺走了的话。他的死,对于他的理智是个大幸事,但对于他的朋友们则是个大不幸,因为朋友们都喜爱他,在他家里小住是最惬意不过的。他死在一种最奇特而痛苦的病上。那是一个瘤,长在胃里,不断地增大,使他吃不了东西,而人们却久久找不出不能吃东西的原因。这个瘤在把他折磨了好几年之后,终于把他饿死了。这个可怜而又可敬的人的最后一段生活,我一想起就不由得不伤心。那时候,看他受苦的那种惨相而直到他最后一息都还不避开他的,只有勒涅普和我两个朋友了。他接待我们还是那么高兴,而他自己却已经病到这样程度:看到他请我们吃的饭食真是眼馋,可自己连吮几滴很淡的茶都几乎不可能,喝了后马上还得吐出来。但是在这种痛苦的时间之前,我在他家跟他交给的许多优秀的朋友在一起度过了多少愉快的时刻啊!在这些朋友之中,第一应推普列伏神父。他为人极亲切、纯朴,他的心灵使他的作品生气勃勃,值得永垂不朽,他的脾气和在社交界中的表现,毫无他给作品涂上的那种忧郁色彩。还有普罗高普医生,他是个惯得美人怜的小伊索。还有布朗热,他是在死后发表的《东方专制主义》一书的著名作者,而且我相信,他把缪沙尔的思想体系扩展到整个宇宙上去了。在女人中间有伏尔泰的侄女德尼夫人,她那时只是个朴实的女人,还没有假充女才子呢。还有旺洛夫人,她当然不算美,但是妩媚可人,唱得象天使一般。还有就是瓦尔玛来特夫人自己,她也会唱。人虽然很瘦,如果她自己不那么自作多情的话,还是很可爱的。以上差不多就是缪沙尔先生的全都宾朋,这些宾朋使我相当愉快,如果不是缪沙尔先生带着他那份贝壳迷跟我倾谈,我还会更愉快些。我可以说,在他的研究室里工作的六个多月当中,我的乐趣不亚于他本人。

他早就认为帕西的矿泉水对我的病体有益,劝我住到他家去服用。我为着避开都市的喧嚣,最后接受了他的意见,到帕西住了八、九天。这些日子之有益于我,主要是因为住在乡下,而不是因为服用矿泉水。缪沙尔会拉大提琴,酷爱意大利音乐。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就寝前畅谈意大利音乐,特别是谈我们两人都在意大利看过并且十分喜欢的那种喜歌剧。夜里,我睡不着,就净想着怎样才能让法国人对这种体裁得出一个概念,因为《拉贡德之爱》根本不是这种歌剧。早晨,我一面散步,服用矿泉水,一面就仓卒地做了几句似诗非诗的歌词,配上我做诗时想起的歌曲。在花园的高处有一个圆顶小厅,我就在里面把词和曲都草草写出来了。早茶时,我情不自禁地把这些歌曲拿给缪沙尔和他的管家、十分善良而可爱的迪韦尔努瓦小姐看。我草拟的这三段一个是独白《我失去了我的仆人》,二是卜师的咏叹调《爱情感到不安便增长起来》,三是最后的二重唱《科兰,我保证永远……》等等。我绝没想到这点东西是值得继续写下去的,要是没有他们两人的喝彩和鼓励,我都要把我这点破纸扔到火里,不再去想它了;我写出的很多东西至少跟这一样好,却都被我付之一炬了。但是他们却极力鼓励我,全剧六天工夫就写完了,只欠几行诗。全部谱子也有了初稿,到巴黎只要添点儿宣叙曲和全部中音部就行了;所有这一切,我完成得那么快,只三个星期我的全剧各幕各场都誊清了,达到可以上演的程度。所缺的只是一段幕间歌舞,这是很久以后才写出来的。

由于完成了这部作品,我太兴奋了,渴望能听到它的演奏。我恨不得付出一切代价关起门来看到它依我的意思演出,就和当年吕利一样——据说他有一次叫人专为他一个人把《阿尔米德》演了一遍。由于我不可能有这样的乐趣而只能与公众同乐,我就必须使我的作品被歌剧院接受。可惜它属于一种全新的体裁,听众的耳朵毫不习惯,而且,《风流诗神》的失败使我预料到,如果我把《乡村卜师》一剧再拿我的名义送去,它还是注定要失败的。杜克洛解决了我的困难,他负责把作品拿去试演,不让人家知道作者是谁。为着不暴露我自己,排练时我没有到场;连指导排练的“小提琴手”都只在全场欢呼、证明作品绝佳之后,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凡是听到这部作品的人都十分满意,第二天,在所有的社交场中,人们就不谈别的事了。游乐总管大臣居利先生看过试演后,就要拿这部作品到宫廷去演出。杜克洛知道我的心意,而且认为我的剧本一拿到宫廷,就不能象在巴黎那样由我作主了,所以不肯把剧本交给他。居利恃权强索,杜克洛坚持不  肯。两人的争执变得十分剧烈,有一天在歌剧院里,如果不是有人把他们分开的话,他们俩要出去交手了。人家来找我,我就推给杜克洛先生去决定,因此还是得去找他。奥蒙公爵先生出面了。杜克洛最后认为应该向权力让步,就把剧本拿出来,准备在枫丹白露演出。

我最得意的部分,同时也是高老路子最远的部分,就是宣叙曲。我的宣叙曲以崭新的方式决定抑扬,与唱词的吐字相一致。人家不敢保留这种可怕的革新,生怕那些盲从惯了的耳朵听了会起反感。我同意让弗兰格耶和热利约特去另写一套宣叙曲,我自己可不愿插手进去。

一切都准备好了,演出的日期也定了,人们便建议我到枫丹白露去一趟,至少看看最后一次的彩排。我跟菲尔小姐、格里姆,可能还有雷纳尔神父,同乘一辆宫廷的车子去了。彩排还算过得去,比我原先预料的要令人满意些。乐队人数很多,是由歌剧院的乐队和国王的乐队合组而成的。热利约特演科兰,菲尔小姐演科莱特,居维烈演卜师,合唱队就是歌剧院的合唱队。我没有说多少话。一切都由热利约特主持,我不愿意把他做过的事再来检查一遍;而且,尽管我的表情严肃,在这一群人中间却羞得简直象个小学生一样。

第二天是正式演出的日子,我到大众咖啡馆去用早餐。那里人很多,大家都谈昨晚的彩排,入场怎样困难。有一个军官说他没费多大事就进去了,把场内情形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通,并把作者描写一番,说他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但是使我奇怪的倒是:这段相当长的叙述说得那么肯定、自然,里面却没有一句话是真的。我看得非常清楚,把这次彩排谈得那么头头是道的那位先生,当时根本没有在场,因为他说他看得那么清楚的作者现在就在他眼前,而他却并不认识。在这个滑稽场面里,更离奇的是当时它在我心上所产生的效果。那个人有相当的年岁了,绝无狂妄、骄矜的态度和口吻;他的面貌显得是个有地位的人,他的圣路易勋章也说明他曾经当过军官。尽管他那么不害羞,尽管我心里不愿意,我对他还是很感兴趣;他在那儿大撒其谎,我在这儿面红耳赤,不敢抬头看人,真是如坐针毡;我心里在想,有没有办法认为他是弄错了,而不是存心撒谎呢?最后,我唯恐有人把我认出来,当面给他难堪,就一声不响地赶快喝完我的可可茶,然后低着头打他面前走过,尽早跑了出去,这时在场的许多人还正在就他的叙述高谈阔论着呢。到了街上我发现自己浑身是汗;我断定,如果在我出门之前有人认出了我,喊出我的名字来的话,单凭我在想到那可怜的人的谎言被戳穿时心里那份难过的表情,人家就一定会看出我象个犯了罪的人那样羞惭和局促不安。

我现在正处在平生那种最严重的关头之一,很难只作单纯的叙述,因为叙述本身就几乎不可能不带上一点或褒或贬的色彩。不过,我还是要尝试一下,只说明我是怎样做的,出于什么动机,不加任何褒奖或谴责之词。

那一天,我穿着跟我平常一样的便服,满脸胡须,假发蓬乱。我把这种不合时宜的装束当作一种勇敢的表现,就这样走进国王、王后、王室和整个朝廷都即将来临的那个大厅里去了。我跑去坐在居利先生把我领进的那个包厢里,这是他自己的包厢。这是一个在舞台侧旁的大包厢,面对着一个较高的小包厢,国王和蓬巴杜尔夫人就坐在那里。我四周都是贵妇人,只有我一个男的,我不怀疑人家是有意把我放在那里好让大家都看见。灯一亮,我看到我这样装束,在那么多个个打扮得花团锦簇的人们中间,就开始感到不自在了。我不免自问,我坐的是不是我该坐的地方,我的打扮又是不是恰当;我感到不安,但几分钟之后,我以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对自己的问题作出了回答:“是的,不错。”这种大无畏的精神也许来自骑虎难下者多,来自理直气壮者少。我自言自语地说:“我坐的是我该坐的地方,因为我是在看我的剧本演出,我是被邀请来的,我也正是为此而写这个剧本的,而且严格说来,谁也不比我自己更有权享受我的劳动和才能的成果。我穿得和我平时一样,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如果我又开始在某一件事情上向时俗的见解低头,不久就会事事都要重新受到时俗见解的奴役了。为着永远保持我的本色,我就不应该在任何地方因为按照我选定的职业来打扮自己而想到羞惭:我的外表是朴素的,不修边幅,但也并不腌臢肋de;胡子本身也并不脏,因为它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而且按照时代和风尚,胡子有时还是一种装饰呢。人们会认为我可笑无礼!嗨!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应该学会经得起笑骂,只要这笑骂不是我应该受到的。”经过这一番自言自语之后,我就勇气百倍了,以至于,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能够赴汤蹈火。但是,也许是由于国王在座的关系,也许是出于人心的自然趋向,我在以我为对象的那种好奇心之中,所看到的却只有殷勤和礼貌。我大为感动了,乃至又为我自己,为我的剧本的成败不安起来,生怕辜负这样盛情的期待,因为大家都仿佛一心等着为我喝彩呢。我本来是有思想准备去对付讥嘲的,但是他们这种亲热的态度,我却没有料到,这一下子就把我征服了,以至开始演出时我象小孩子一样直发抖。

不久我就有理由放下心来了。就演员而论,演得并不好,但就音乐来说,唱得好,演奏得也好。第一场真是纯朴动人,从那时起我就听到那些包厢里响起了惊奇叹赏的窃窃私议,在这一类剧本的演出中,还从来没有听到过呢。这种继续增高的激动情绪,很快就感染了全场,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这就是从效果本身来提高效果。在一对男女农民对话的那一场,这种效果达到了顶点。国王在场是不许鼓掌的,这就使每句台词都听得清清楚楚:剧本和作者都沾了便宜。我听到四周有许多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嘁嘁喳喳,彼此在低声说:“真美啊。真好听。没有一个音符不打动你的心。”我把那么多可爱的人全都感动了,这种乐趣使我自己也感动得要流出眼泪来;到第一段二重唱时,我的眼泪真忍不住了,同时我注意到哭的人也并不只是我一个。我有一阵子凝神自思,回想起在特雷托伦先生家里开音乐会的那一幕。这种回忆大有奴隶把桂冠捧上凯旋者头上的那种滋味;但是这个回忆转瞬即逝,我马上就充分地、一心一意地享受着体味自身光荣的那种乐趣了。然而,我深信,在当时,性的冲动远远超过作为作者的虚荣心;毫无疑问,如果在场的都是男人,我就决不会象当时那样不断地浑身火热,恨不得用我的嘴唇去吸尽我令人流出的那些香甜的泪水。我曾见过一些剧本激起了更热烈的赞赏之情,但是从没见过这样普遍、这样美妙、这样动人的陶醉摄住了整个剧场的观众,特别是在宫廷里,又是首场演出。凡是看到这个场面的人应该都还记得,因为它的效果是空前的。

奥蒙公爵先生当晚打发人通知我,叫我第二天十一点钟左右到离宫去,要我觐见国王。给我送这个口信的是居利先生,他还补充一句说,他认为是要赐给我一份年金,国王要亲自对我宣布。

谁会相信,紧接着这样辉煌的日子后面的那一夜,对我竟是焦灼而又尴尬的一夜呢?一想到要觐见,我首先想到此后我需要常常往外跑,当晚看戏时,这种需要已经使我吃了不少苦头,明天,我在长廊里或者在国王的房子里,跟所有那些显贵在一起,等候国王陛下走过,这种需要将会使我痛苦难当。这个毛病一直是使我避免社交,阻止我和贵妇们呆在屋里的主要原因。我只要一想到这种需要可能使我陷入的窘境,我就急得难忍,忍不住就得闹笑话,而我是宁死也不愿闹笑话的。只有尝过这种滋味的人才能了解到不敢冒此危险的畏惧心情。

然后我又想象到了国王面前,被介绍给国王陛下,陛下惠然停了下来,对我说话。在答话的时候就需要准确、镇定。我这该死的腼腆,连在最不足道的生人面前都会使我手足无措,到了法国国王面前还会饶过我吗?会使我在恰当的时候讲出恰如其分的话吗?我很想既不放弃我已经习惯的那种严肃的态度和口吻,同时又能表示出我对这样一位伟大的君主所给的荣宠深知感戴,因此我就应该在堂皇而又恰当的颂词中蕴藏一点伟大而有益的真理。要想预先准备好巧妙的回答,就必须猜准他可能对我说些什么话,而且,我深信,就是猜准了,一到他面前,我预先想好的话连一句也是想不起来的。这时候,当着满朝文武的面,万一在我慌乱之中又把我平时那些蠢话露出一句半句,我会成个什么样子呢?这种危险使我惊慌、害怕、颤抖,使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不让自己出这个丑。

诚然,那笔可以说是到手的年金,我是丢掉了;但是我也就免除了年金会加到我身上的那副枷锁。有了年金,真理完蛋了,自由完蛋了,勇气也完蛋了。从此以后怎么还能谈独立和淡泊呢?一接受这笔年金,我就只得阿谀逢迎,或者噤若寒蝉了:而且谁能保证年金准能发到我手上呢?又有多少交涉要办啊!又得向多少人恳求啊!为保持这笔年金,会比不要这笔年金添多少麻烦,招来多少不快。因此我觉得放弃这笔年金,就是采取一个合乎我的生活原则的决定,要实际,不要面子。我把我的决心告诉了格里姆,他毫不反对。对别的人,我只以健康为理由,当天早上就走了。

我这一走可轰动了,遭到了普遍的谴责。我的理由是不可能被大家都了解的。众口一辞,指责我的行动是出于愚蠢的骄傲。这使任何不会这样做的人的忌妒心得到了更好的满足。第二天,热利约特给我写了一个便笺,详细说明了我的剧本的成功,以及国王自己怎样看入了迷。他告诉我说;“国王陛下整天用他的王国里最不入调的嗓子,一个劲儿唱‘我失去了我的忠仆;我失去了我的全部幸福。’”他还说,不出半个月,《乡村卜师》还要再演一次,这第二次的演出将在全体公众面前证实初场的圆满成功。

两天后,晚上九时左右,我正走进埃皮奈夫人家,准备在那里吃晚餐,忽然在门口看到一辆马车迎面而来。有个人从马车里向我拍手,叫我上车。我上去一看,原来是狄德罗。他跟我谈起年金的事,显出十分热中的样子,我简直没有料到,一个哲学家对这种问题会这样热中。他并不认为我不愿觐见国王是什么罪过,但认为我对年金那么漠不关心倒是罪不容赦。他对我说,如果单为我自己打算,不关心实利倒也罢了,为勒·瓦瑟太太和她的女儿打算而不关心实利就不应该,我有责任不放弃用任何可能的正当方法为她们谋求生活费用。由于人家究竟不能说我已经拒绝了这笔年金,所以他坚持,既然人家似乎有意要批年金给我,我就该提出请求。并且一定要不惜任何代价把它弄到手。尽管我感谢他的热心,却并不欣赏他那些至理名言,我们在这问题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这也是我和他的第一次争吵。我们发生过的争吵一直都是这一类的,他硬要我做他认为我应该做的事,而我就偏不肯做,因为我认为不应该做。

我们分手时,时间很晚了。我要领他上埃皮奈夫人家去吃晚饭,他硬不肯。我本想把我所喜爱的人都联合起来;出于这个愿望我在不同的时机作出了很大努力,要他去看她,甚至把她带到他的门口,而他却给我们吃了闭门羹,总是不肯见他,而且他谈起她的时候总是用鄙夷的语气。只是在我跟她,后来又跟他闹翻了之后,他们两人才有了交情,他才开始在说起她的时候带着钦敬的心情。

从那时候起,狄德罗和格里姆就仿佛努力要离间我那两位“女总督”和我的关系了,他们暗示她们说,她们之所以不能更宽裕点,全是怪我不好,说她们跟着我是永远不会有什么好日子的。他们没法叫她们离开我,答应凭埃皮奈夫人的情面,给她们找个食盐分销站、烟草公卖店之类的工作。他们还想把杜克洛和霍尔巴赫拖进他们的同盟,但是杜克洛一直拒绝跟他们走。这整套把戏,我当时已经感到了一点,但是我只是在很久以后才弄清楚。我时常抱怨我的朋友们这种盲目而多事的热忱,象我这样病魔缠身,他们还要想方设法把我投进最伶仃孤苦的境地;他们自以为是要竭力使我幸福,而事实上他们所使用的方法只能给我带来不幸。

一七五三年的狂欢节,《乡村卜师》在巴黎演出了。在这以前,我抽空写了前奏曲和幕间歌舞。这个幕间歌舞,象印刷出的那样,应该从头到尾都是表演的动作,而且是用一个题材贯串下去,以便提供一些有趣的场景。但是,当我把这个意见向歌剧院提出的时候,人家连听都不肯听,因此,只好照常例杂缀一些歌唱和舞蹈:这样一来,这个穿插尽管充满了许多美妙的意趣,不使正剧减色,但只取得了平平常常的成功。我把热利约特的宣叙曲取消了,恢复了我原来的那首,也就是现在印出的那首。这段宣叙曲,我承认是稍微法国化了一点,也就是说,被演员们拖得冗长了一点,然而它不但没有使听众感到刺耳,而且取得的成功绝不在咏叹调之下,听众甚至觉得至少写得和咏叹调一样好。我把我的剧本题献给杜克洛,因为他是它的保护人。我并且声明,这将是我唯一的题献。但是我后来又征得他同意,作了第二次题献,不过,他应该认为他有了这个例外,比没有这个例外还要光荣。

关于这个剧本,我有很多有趣的轶事可说,不过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谈,没有空闲时间在这里多讲了。也许有一天我在补编里还要谈到这些轶事。然而,尽管如此,有一则轶事我却不能不提一下,它与整个下文都可能有些关系。我有一天在霍尔巴赫男爵的书房里参观他的乐谱。当我浏览了各种各样的乐谱以后,他指着一部钢琴曲的集子对我说:“这是人家特别为我写的,都别有风味,也适合于歌唱。除了我之外,谁也不知道,将来也永远不会看到。你应该选一首用在你的幕间歌舞里去。”我脑子里的歌曲和合奏曲的题材比我所能用的要多得多,我当然很不在意他那些曲子。然而他再三敦促,我碍于情面,就选了一段牧歌,把它压缩了,改成三重唱,作科莱特的女伴们上场时之用。几个月后,当《乡村卜师》还上演的时候,我有一天到格里姆家,发现许多人围在他的钢琴旁边。格里姆一见我到,便立刻从他的钢琴那儿站起来。我无意识地对他的语架看了一眼,发现正是霍尔巴赫男爵那个乐曲集,打开的正是他敦促我采用、并保证永远不会离开他手的那支曲子。不久以后,有一天埃皮奈先生家里正举行演奏会,我又看到那同一本乐曲集摊开在他的钢琴上。格里姆也好,任何别人也好,从来都没有谈到过这支曲子;如果不是若干时日以后有谣言散布出来,说我不是《乡村卜师》的作者,我也不会在这里提起这件事情的。因为我从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音乐家,我深信,要不是我那部《音乐辞典》,人们最后会说我根本不懂音乐。

在演出《乡村卜师》以前的若干时候,巴黎来了一些意大利演滑稽剧的演员,人家让他们在歌剧院舞台上演唱,没有预料到他们会产生什么影响。虽然他们很拙劣,而乐队当时也很糟糕,把他们演的剧本糟蹋得不成样子,然而他们的演出还是使法国的歌剧大为逊色,一直到现在还没能恢复过来。法国和意大利的两种音乐,在同一天,同一个舞台上演奏,这就把法国人的耳门打开了:在听了意大利音乐那活泼而强烈的曲调之后,没有一个人的耳朵再能忍受他们本国音乐的那种拖拉劲儿了;那些滑稽剧演员一演完,听众就走光了。人们迫不得已,只好改变次序,让滑稽演员最后演出。那时正演《厄格勒》、《皮格马利翁》、《天仙》,但都站不住脚。只有《乡村卜师》还能比一比,即使在《Serva padrona》(《女仆情妇》)演出之后还有人听。当我写我那个短剧的时候,我脑子里是充满了那一类曲子的,而我也是从这一类曲子当中得到了启发。但是我万万想不到有人会把我们的短剧跟那一类曲子一个一个地核对。如果我是个剽窃手的话,那我该有多少剽窃行为被揭露出来,人家又该要费多少心机去揭露这些剽窃行为啊!然而,并无其事:他们费尽心机也没有在我的音乐里找到任何别种音乐的最微小的痕迹。我的全部歌曲,跟所谓原本比起来,都是崭新的,正如我所创造的音乐的性质是崭新的一样。准要是让蒙东维尔或拉莫也来经受一下这样的考验的话,恐怕他们要被弄得粉身碎骨的。

那些滑稽剧演员为意大利音乐赢得了一批十分热烈的拥护者。整个巴黎分成两派,比争论国家大事或宗教问题都要激烈。一派权力大些,人数多些,都是些王公大人、富豪和贵妇人,他们支持法国音乐;另一派更自信,更激烈,都是些真正的内行,一些有才华、有天才的人。这一支人马在歌剧院里聚集在王后的包厢底下。另一派则充斥整个池座和正厅,但中心是在国王的包厢底下。当时那些著名的派系名称,什么“国王之角”和“王后之角”,就是从这里出来的。争论越来越热烈,就产生了许多小册子。“国王之角”想开玩笑,却遭到《小先知者》一文的嘲讽;他们想说理,又被《论法国音乐的信》打垮了。这两篇小文章,前一篇是格里姆写的,后一篇是我写的,是这场论争后唯一存留下来的两部作品:其余的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但是,《小先知者》——人们很久都认为是我写的,尽管我予以否认——被当作游戏文章看待,没有使作者受到任何委屈。而《论法国音乐的信》却引得人家认真起来了,法国人一致起来反对我,认为法国音乐受了侮辱。这个小册子所产生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后果,是值得用塔西陀的史笔去描写的。那时正是议院和教会大闹纠纷的时候。议院刚被解散,群情愤激达到了顶点:武装起义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小册子一出来,登时一切争论都给忘记了,大家都只想到法国音乐的危机,所谓起义,矛头就是对着我的。这场围攻的声势是如此之大,全国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忘怀。当时在宫廷里,问题只是在把我关进巴士底狱呢还是把我放逐出去。如果不是佛瓦耶先生指出这样小题大做实在可笑的话,御旨都要发下来了。日后人们听说我这个小册子也许曾在全国范围内阻止了一场革命,一定以为是痴人说梦。然而,这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全巴黎现在都还能证明,因为这件离奇的轶事距今才不过十五年多一点。

我的自由虽然没有受到妨害,可是侮辱却没有少受,甚至生命都遭到威胁。歌剧院的乐队堂而皇之地策划要在我走出剧院的时候把我暗杀掉。有人把这事告诉了我,我到歌剧院去得反而更勤些,只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对我有厚谊的火枪手队军官安斯莱先生每逢我散戏出门时瞒着我派人保镖,这样才使那阴谋未能得逞。歌剧院那时刚改归市当局管辖,巴黎市长的第一项德政就是取消我的入场券,并且做得极其无耻,竟在我入场时公开拒绝我,以致我不得不买一张池座票,免得那天遭到碰壁回头的难堪。这种不公平的处理特别令人愤慨,因为我把我的剧本让予他们的时候,唯一的代价就是永久免费入场的权利。虽然这种免费入场是一切作者应有的权利,而且我还有双重资格取得这种权利,但是我还是当着杜克洛先生的面正式提了出来。诚然,没有等我提出要求,歌剧院出纳员就送给我五十个金路易作为酬金,可是,不但这五十个金路易抵不上我照章应得的款数,而且这笔款子与入场权毫无关系,因为这个入场权是正式规定的,同酬金毫不相干。他们这种做法可谓集罪恶与粗暴之大成,以致社会公众尽管当时对我的敌意正达高潮,仍然为之震惊;昨天辱骂我的人,今天竟在正厅里大叫大嚷,说这样剥夺一个作家的入场权,实在可耻,说这个作家完全有权享受这种权利,甚至还可以要求双份权利。意大利的谚语说得真不惜,Ogn’unama la giustiziain casa d’altrui(人人都在别人的事情上才主持公道)。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一个办法。既然对方取消了原来约定的代价,我就索回我的作品。我为此写信给达让森先生,他那时正主管歌剧院那一部门,我在信里附了一份备忘录,列举的理由是不容置辩的,但是始终不得答复,也无效果,那封信也是一样。这个不公正的人的沉默,我一直不能忘怀,我对他的品质和才能始终是不大佩服的,这次的沉默更不能增加我对他的钦佩。就这样,他们把我的剧本扣留在歌剧院而把我让予的代价强行剥夺了。弱者对强者如此,就叫做盗窃;强者对弱者如此,不过是把他人的财产据为已有而已。

至于这部作品的经济收益,虽然我只收到它在别人手里可能产生的四分之一,数目仍然相当可观,够我生活几年,并且补充我抄缮工作的不足,因为抄缮工作一直是进行得不够好的。我得到了国王的一百个金路易,又从美景宫的演出得到了蓬巴杜尔夫人的五十个金路易——在这次演出中,蓬巴杜尔夫人亲自饰科兰一角,——再加上歌剧院的五十个金路易和比索刻印剧本的五百法郎。这个短剧,一共只费了我五、六个星期的工夫,尽管我运气不好,做事又笨拙,还是使我挣到了差不多和后来《爱弥儿》使我挣得的同样多的钱,而《爱弥儿》却费了我二十年的思考,三年的劳动。不过我为这剧本给我造成的宽裕的经济条件也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因为它给我招来了无穷的烦恼:它是许多在很久以后才爆发出来的暗中忌妒的根苗。自从这个剧本取得成功以后,我再也看不到格里姆、狄德罗以及差不多所有我认识的文人从前的那种恳挚坦率,那种一见我就表现出来的兴高采烈了。我在男爵家一露面,大家就停止了一般的交谈。人们分成一小群、一个堆的,彼此窃窃私语,我一人呆在那里不知跟谁说话才好。这种令人难堪的摒弃,我长久以来都豁达对之;由于霍尔巴赫夫人和蔼可亲,始终很好地接待我,只要她丈夫的那种粗鲁的态度还能忍受得了,我就忍着。但是有一天,他竟毫无道理、毫无借口、粗暴万分地攻击我。当时狄德罗和马尔让西都在场,狄德罗一声也没有吭,马尔让西后来时常对我说,他真佩服我当时回答的那种温和态度和克制工夫。霍尔巴赫的这种失态等于下逐客令,我终于走出了他的家门,决心不再回去了。虽然如此,我每谈到他和他那一家人,总还是怀着尊敬的态度,而他一谈起我来,却用一些侮辱性的、鄙视的字眼,开口闭口都是“那个小学究”,不用任何别的称呼,然而,他又说不出我对他或对他所关心的任何人有过任何对不起的地方。就这样,他终于证实了我当初的那些预言和担心。就我而言,我相信我上述的那些朋友是会原谅我写书的,并且会原谅我写出极好的书,因为这种光荣并非他们所不能有的,但是他们不能原谅我写出了一出歌剧,更不能原谅我这出歌剧获得了辉煌的成功,因为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能走上这样的道路,更不能指望这样的光荣。只有一个杜克洛超脱于这种妒忌之上,他甚至对我更加友爱,并且把我引进季诺小姐家里,在那儿,正跟霍尔巴赫先生家里相反,我受到了尊重、优礼和爱戴。

正当歌剧院演《乡村卜师》的时候,法兰西喜剧院也在谈它的作者,不过结果稍差一点。由于七、八年来我都没有能使我的《纳尔西斯》在意大利剧院演出,我也就讨厌这个剧院了,觉得那些演员用法语演剧并不高明,我很想把我的剧本拿给法国演员演,而不再给他们演。我把我这个愿望对演员拉努说了,我跟拉努本来就认识,并且,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出色的人物,又是个作家。《纳尔西斯》很合他的意,他负责使它作为无名氏的作品演出,并在事先就送了我一些入场券,这使我很高兴,因为我一直是喜欢法兰西剧院超过那另外两个剧院的。剧本被鼓掌通过了,并且不宣布作者姓名就演出了,但是我有理由相信,演员们和很多其他的人并不是不知道作者是谁。古桑和格兰瓦尔两位小姐饰多情女郎的角色;虽然,据我看,全剧的精神没有被掌握,但也不能因此就说绝对演得不好。不过,我对观众的宽厚是很惊讶的,并且也很感动,他们竟有耐性安安静静地从头听到尾,甚至还容许它第二次演出,没有丝毫不耐烦的表现。在我这方面,初演时就感到那么厌烦,以致无法坚持到底。我一出剧院就钻进普罗高普咖啡馆,在那里遇到波瓦西和其他几个人,他们大概也是和我一样,厌烦得坐不下去了。我在那里公开地表示了我的Peccavi(真诚的认错),谦卑地、或者说自豪地承认了我是那个剧本的作者,并且说出了大家心里想说的话。写了一个垮了台的坏剧本而且还公开承认自己是作者,这一行径博得了大家的赞赏,而我也并不觉得怎样难堪。我这种坦白承认的勇气还使自己的自尊心得到了某种补偿。我现在仍然相信,在这种情况下,直说出来的骄傲,实在多于不说出来的无谓的羞惭。这个剧本,演出虽然是冷冰冰的,但能够读得下去,所以我把它印出来了。前面的那篇序是我的佳作之一,我在这篇序里,开始阐述我的许多原理,比我直到那时为止所曾阐述的要多一些。

不久我就有机会在一个更为重要的作品里把这些原理彻底地发挥出来了。我记得,就是在这个一七五三年,第戎学院发表了以《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为题的征文章程。这个大题目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印象,很惊讶这个学院居然敢把这样一个问题提出来。但是,它既然有这样的勇气提,我也就有这样的勇气写,于是我就动手写了。

为着自由自在地思考这个重大的题目,我到圣-日尔曼去作了一次为期七、八天的旅行,同行的有戴莱丝和我们的女主人(她是个正派女人)以及她的一个女友。我把这次旅行看成是平生最惬意的旅行之一。天气十分晴明,这两位善良的女人负责照顾一切,掌管开销;戴莱丝和她们一起玩;我呢,不需要操一点心,到吃饭的时候就跟她们无拘无束地寻点乐趣。

每天其余的时间,我就钻到树林深处,在那里寻找并且找到了原始时代的景象,我勇敢地描写了原始时代的历史。我扫尽人们所说的种种谎言,放胆把他们的自然本性赤裸裸地揭露出来,把时代的推移和歪曲人的本性的诸事物的进展都原原本本地叙述出来;然后,我拿人为的人和自然的人对比,向他们指出,人的苦难的真正根源就在于人的所谓进化。我的灵魂被这些崇高的沉思默想激扬起来了,直升腾至神明的境界;从那里我看到我的同类正盲目地循着他们充满成见、谬误、不幸和罪恶的路途前进,我以他们不能听到的微弱声音对他们疾呼:“你们这些愚顽者啊,你们总是怪自然不好,要知道,你们的一切痛苦都是来启你们自身的呀!”

《论不平等》就是这些默想的结果。这部作品比我所有其他的作品都更合狄德罗的口味,并且他为这部作品所提的意见对于我也最为有益,但是这部作品在全欧洲却只有很少的读者能读懂,而在能读懂的读者之中又没有一个愿意谈论它。它是为着应征而写的:我就把它寄出去了,但是心里预先就已经料定它不会得奖,因为我深知各学院之设置奖金绝不是为着征求这种货色的。

这次旅行和这次写作对我的气质和健康都有好处。我因苦于尿闭症而完全听任医生摆布已经有好几年了,他们没有减轻我的痛楚,反而耗尽了我的精力,毁坏了我的体质。从圣-日尔曼回来后,我的体质增强了一些,自己感到好多了。我就按照这种办法去做,决心不管是痊愈还是死亡,反正不找医生不吃药,永远跟医药绝缘。这样,我就开始过一天算一天:如果不能出门,就安安静静地呆着,一有气力走动,就走动一下。在巴黎,跟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们在一起,这种生活太不合我的口味了。文人的勾心斗角,他们那些可耻的争吵,写的书那么缺少真诚,在社交界中又是那么一副专断的神气,凡此种种,对我来说,都是太可惜、太格格不入了。就是在跟我的朋友们的交往中,我也太难发现笃实敦厚的气氛、开诚布公的精神、率真的态度。所以,我恨透了这种喧嚣的生活,开始热切地盼望能到乡间居住;即使我的职业不容许我长期乡居,我至少要把我所有的一点空闲时间在乡间度过。有好几个月,我吃过午饭的第一件事,就是独自一人跑到布洛尼森林去散步,思考一些作品的题材,直到夜里才回家。

当时我和果弗古尔来往极其密切,他为了职务关系,不得不到日内瓦去跑一趟,劝我和他同行。我同意了。我的身体不够好,少不了女总督的照顾,因而决定她也同往,让她母亲看家。一切都安排停当,我们三人就在一七五四年六月一日一同启程了。

我应该记下这次旅行,因为这是我活了四十二岁第一次经历的一件事,它震撼了我那与生俱来一直毫无保留地对人的充分信任的本性。我们包了一辆马车,不换马,每天只走很短一段路程。我时常下车步行。我们刚走了一半路程,戴莱丝就表示她极其厌恶独自跟果弗古尔留在车里。每当我不顾她的恳求,还是要下车的时候,她也就下车步行。我把她这样任性的脾气骂了很久,甚至于坚决反对她下车,直到最后,她迫不得已就把原因对我说明了。当我听说我这位年已六十有余,老态龙钟,有脚气病,又因追欢寻乐而断伤了身体的朋友果弗古尔先生,竟然从我们出发的时候起就想败坏一个既已不算貌美,也已不算年轻,而且还是属于他的朋友的女人,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好象是从云端掉下来一样。而他这种行为,用的手段又极其卑鄙,极其无耻,甚至于要把自己的钱包送给她,还拿了一本淫书给她读,拿他随身带着的那些淫画给她看,企图借此挑动她。戴莱丝气愤极了,有一次竟把他那本丑书从车窗里扔了出去;我还听说,启程的第一天,一阵剧烈的偏头痛使我没有吃晚饭就去睡了,他就利用这两人相对的一段时间去勾引她,动手动脚,简直象个色情狂,象只骚公羊,绝不象个受我信赖而又托以妻子的正人君子。多么惊人啊!这对我又是一件多么未曾料到的伤心事啊!到那时为止,我一直以为友谊是与构成友谊的魅力的全部可爱而高贵的情感分不开的,现在我却生平第一次感到,我不能不把友谊和轻蔑结合起来了,不能不把我的信赖和尊敬,从我所爱的并且还以为被爱的一个人身上收回来了!那个老无赖还在我面前瞒着他那卑鄙龌龊的行为呢。为了不叫戴莱丝为难,我也不得不在他面前瞒着我对他的鄙视,把他一定不会知道的那些反感放在我的心灵深处隐藏起来。你,友谊的甜美而神圣的幻象啊!果弗古尔第一个把你的纱幕在我的眼前揭开了。从那时起又有多少残酷无情的手阻止这个纱幕重新合上啊!

到了里昂,我就跟果弗古尔分了手,另走萨瓦那条路,因为我不忍心再从离妈妈那么近的地方走过而不去看看她。我看到她了……她的境况多么惨啊,天哪!这是怎样的堕落!她初期的那种美德怎么就荡然无存了?她是当年彭维尔神父叫我去找的那位美貌动人的华伦夫人吗?我的心多么难过啊!我看她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只有迁地为宜。我早已在我的信里再三敦促她来跟我安安静静地一同生活,我愿意和戴莱丝尽毕生之力使她能享点幸福,这次我又热烈地重复这种请求,但是终归无效。她死钉住她的年金,不听我的话,而她那份年金,虽然照付不误,她自己却长久以来花不到一文钱了。我还是把我的钱分了一小部分给她,如果我不是绝对深知我分给她的钱她一文也享受不到的话,我本应该而且也一定会多分一点给她的。在我居住日内瓦时期,她到沙伯莱作了一次旅行,并且到格兰日运河来看我。她没有钱完成她的旅程,当时我身上又没有那么多钱,一小时后我叫戴莱丝拿去送给她。可怜的妈妈啊!让我把她这一次心地善良的表现再大书一笔吧。她剩下的最后一件首饰就只有一个小戒指了,她把它从自己的手指上脱下来戴到戴莱丝的手指上,戴莱丝立即就又把它脱下来,再套上她的手指,同时洒着热泪亲吻着那只高贵的手。啊!这时正是我偿债的适当时刻啊!我应该抛弃一切而跟她走,相依为命,直到她最后一息,同甘共苦,不问她遭遇如何。我却没有这样做。由于我被另一份感情分了心,我感到我对她的感情也淡薄了,不能指望我的感情对她能有点好处。我为她嗟叹,却没有跟她走。在我生平所感到的一切内疚之中,这个内疚是最强烈、最抱恨终身的。为此,我就理该受到从那时起不断降到我头上来的那些严厉的惩罚:愿这些惩罚能把我的忘恩负义之罪全部抵偿掉吧!这种忘恩负义是表现在我的行为上的,但是它却如此深地刺伤了我的心,足见我这颗心从来也不是一个志恩负义者的心。

在离开巴黎以前,我已经把《论不平等》那篇文章的献词草拟好了。我把这篇献词在尚贝里写完,就注明某年月日写于尚贝里,因为我想,为着避免一切挑剔,还是宁可不注明写于法兰西或写于日内瓦为好。一到日内瓦,我就沉浸于驱使我回到日内瓦的那种共和主义的激情之中。这种激情又因我在那里所受到的欢迎而更加高涨。我受到各界人士的盛情招待和爱护,满腔沸腾着爱国热忱;但因为我在祖先所奉的宗教之外另奉了一种宗教,从而被剥夺了公民权,所以我又很感到羞惭。于是我决心公开地重奉我祖先的宗教。我想一切基督徒用的都是同样的福音节,而教条内容之所以不同又只是由于各人对自己所不能理解的部分强加解释,那么,在每一个国家里,只有统治者有权确定教义和这不可理解的教条,因此,公民的义务就是承认这个教条,遵从法律所规定的教义。我和百科全书派的人们往来,远没有动摇我的信仰,反而使我的信仰由于我对论争与派系的天然憎恶而更加坚定了。我对人与宇宙的研究,到处都给我指出那主宰着人与宇宙的终极原因与智慧。几年以来,我致力于研读《圣经》,特别是福音书,早就使我鄙视最不配了解耶稣基督的人们所给予耶稣基督的那些卑劣而愚昧的解释。总之,哲学使我追求宗教的精髓,也就使我摆脱了人们用以壅塞宗教的那一堆垃圾般的毫不足道的公式。我既认为对于一个有理性的人来说,没有两种做基督徒的方式,也就认为,凡是与形式和纪律有关的一切,在每一个国度里都属于法律的范围。由于这个原理——这么合情合理的、这么富有社会性的、这么和平的、却又曾给我招来那么残酷迫害的原理——当然要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既要做公民,我就应该做新教徒,重新回到我国既定的教义。我决定这样做了;我只希望不一定要到教务会议席前去受讯问。然而圣教法令对这一点却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过人们居然愿意为我通融办理。他们指定了一个五、六人组成的委员会来个别地听我发表改宗声明。不幸得很,佩尔得利奥牧师——他对人亲切而又和蔼,我跟他很有交情——竟然想起对我说,大家以能听到我在这个小集会中致词为快。这种期待叫我害怕极了,以致我用了三个星期的工夫,日日夜夜研究一篇准备好的短小的演说词,但到要宣读的时候,慌得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在这个会议席上,我竟做了最愚蠢的小学生,审查委员们替我说话,我呆呆地回答着“是”或“不是”。然后,我就被纳入教团,公民权恢复了。我以公民的身份载入了保安税册,这种保安税只有公民兼市民才缴纳的,我还参加了国民议会的一饮非常全体会议,从执行委员缪沙尔那里接受誓言。对国民议会和教务会议这次对我表示的那种种感情,以及全体官员、牧师和公民的那种种恳挚而客气的态度,我心中非常感激,所以我一面受到那位不离左右的好朋友德吕克的催促,另一面又特别受到我自己内心倾向的驱使,就一心只想回到巴黎去把家庭拆散,把我那些琐事处理一下,把勒·瓦瑟太太和她的丈夫安置好,或者供给他们些赡养费,然后再带着戴莱丝回到日内瓦来,安度余生。

这样一决定,我就把正经事都暂时停了下来,以便跟我的朋友们一直玩到启程的时候。在所有这些游乐当中,最使我开心的是我和德吕克老头、他的儿媳、他的两个儿子以及我的戴莱丝一同乘船作的那次环湖游览。我们用七天时间作了这一次环游,天气是再好也不过的。我对湖那一边引起我惊叹的许多风景都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几年之后,我就在《新爱洛伊丝》里把这些景色描写了下来。

我在日内瓦结识的主要知交,除我已经说过的德吕克一家之外,有青年牧师凡尔纳——我在巴黎就已经认识他了,当时对他的估价比他后来的表现要高些;有佩尔得利奥先生——当时是乡村牧师,今天是文学教授,和他交游使人如乘春风,这是使我永远怀念的,虽然他后来认为与我绝交就显得是个漂亮角色;有雅拉贝尔先生——当时是物理学教授,后来当国民议会议员兼执行委员,我曾把我的《论不平等》的文章读给他听,不过没有读献词,他似乎非常叹赏;有吕兰教授——直到他死,我和他一直经常通信,早先他甚至还托我为日内瓦图书馆买书;有凡尔宗教授——我对他,曾以种种事实表示我的依恋与信赖之忱,这些事实原该使他感动的,如果一个神学家能被事实感动的话,但是他也和大家一样,我一作这种表示之后,他就转过脸去不理我了;有果弗古尔的助理和继承人沙必伊——他打算顶掉果弗古尔。取而代之,不久自己倒被顶掉了;有马尔赛·德·麦齐埃尔——他原是我父亲的老朋友,以后又表示愿做我的朋友,当年一度为祖国增光,后来做了戏剧作家,并且想当二百人议会的议员,因而就改变了思想作风,死后成为笑柄。但是在所有这些知交之中,我期待最殷的是穆耳杜,由于他多才多艺,思想激烈,确实是个前途无量的青年。虽然他对我常常有点模棱两可,虽然他跟我的许多最险恶的仇人都有联系,我还是一直爱他,并且我相信有朝一日他将做我死后的辩护人,并为他的朋友复仇。

在这些往还酬酢之中,我继续保持独自散步的爱好和习一惯,我常在湖岸作相当远的漫步,在这些漫步当中,我那劳动惯了的脑子总是没有闲的时候。我琢磨着我已经订好的《政治制度论》一书的纲要——不久我就要谈到这部书;我又思考一部《瓦莱地方志》和一篇散文悲剧的大纲——这篇悲剧的主题是卢克丽霞,虽然我是在这不幸的女子已不能在法国戏剧中出现的时候大着胆子再让她在舞台上出现,我仍然存着希望,压垮那些敢于嘲笑我的人们。我同时又拿塔西陀来试手,把他的历史第一卷译了出来,译文现在收在我的文稿之中。

我在日内瓦住了四个月之后,于十月间回到了巴黎。我避免经过里昂,省得又碰见果弗古尔。因为我预定的计划是开春再回日内瓦,所以我在冬天就又恢复了我的生活习惯和正常工作,其中主要的是校阅我的《论不平等》的校样。这部稿子是我委托书商雷伊在荷兰印的,雷伊是我在日内瓦刚认识的新交。由于这部作品是献给共和国的,而这篇献词又可能不中国民议会的意,所以我想等一等,看看献词在日内瓦产生的效果怎样,然后再回日内瓦去。这效果果然于我不利;这篇献词本是最纯洁的爱国热忱驱使我写出来的,却给我在国民议会中招来了许多敌人,在市民中招来了许多忌妒者。舒埃先生当时是首席执行委员,他给我写了一封很客气然而很冷淡的信,原信存在我的函件辑里,甲札第三号。从私人方面——其中有德吕克和雅拉贝尔,我得到了若干奖饰之词;如此而已。我就没有看到一个日内瓦人感谢我在这部作品里表现出来的由衷的热忱。这种冷漠的态度,凡是注意到的人都感到愤愤不平。还记得有一天,我到克利什去,在杜宾夫人家吃饭,同席的有共和国代办克罗姆兰,还有梅朗先生。梅朗先生在席上当众说,国民议会应该为这本书对我有所馈赠,并予以公开褒奖,否则它就有失体面。克罗姆兰是个瘦小而熏黑的人,卑鄙险恶,他不敢在我面前作任何答复,便做了一个可怕的鬼脸,逗得杜宾夫人笑了起来。这部作品为我挣得的唯一好处,除了满足了我自己的良心而外,就是那公民的称号,这个称号是由我的许多朋友,接着又由公众赠给我的。后来我又失掉了这个称号,只是因为我太配享有这个称号了。

然而,如果没有对我的内心产生更大影响的某些动机的话,单是这个失败是不会阻止我去执行退隐日内瓦的计划的。埃皮奈先生要把舍弗莱特府第原来缺少的那一翼侧的房子添建起来,为此花了很大一笔钱。有一天,我跟埃皮奈夫人一起去看这些工程,我们顺便散散步,往前多走了大约四分之一里约的样子,直走到花园的那个大蓄水池旁。这儿跟蒙莫朗西森林紧挨着,还有一片漂亮的菜园及一所破烂不堪的小房子,称之为退隐庐。这个幽静而十分可爱的地点,我在去日内瓦旅行之前第一次看见时就注意到了,我曾在兴奋之中不知不觉地冒出过这样一句话:“啊!夫人,多么美妙的住所啊!这才是为我天造地设的一个退隐地点呢。”埃皮奈夫人当时对我这句话没有显得怎样在意。但是这次重来,我非常惊讶地看到,旧房子没有了,换了一所几乎全新的小住宅,房间安排得很好,正合三口之家居住。原来埃皮奈夫人不声不响地叫人做了这件事,并且花钱不多,只从府第工程抽出一点材料和几个工人而已。旧地重游,她看到我如此惊讶,便对我说:“我的狗熊啊,这就是你的退隐地点;你自己选了它,现在是友谊把它献给你。我希望这份友谊能使你放弃你要离开我的那个残酷无情的念头。”我不相信我这一辈子曾经历过比这更强烈、更愉快的感动:我的眼泪沾满了我那女友的慈惠之手;虽然当时我没有完全被征服,却已经极端动摇了。埃皮奈夫人不愿功败垂成,便再三催促我,用尽了方法,托尽了人,来争取我,甚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还怂恿勒·瓦瑟太太和她的女儿来支持她,所以最后她胜利了,使我改变了决心。我放弃了返居祖国的计划,决定并答应来退隐庐住下。她一面等房子干燥,一面忙着准备家具,等到一切齐全,开春就可以迁入了。

还有件事,也大有助于促使我下这个决心,那就是伏尔泰在日内瓦附近的定居。我知道这个人会在日内瓦闹得天翻地覆的;我若是再去,就会在我的祖国碰到巴黎的那种气氛、风尚和习俗,我又要不断地论战;而且在行动方面,要就是做俗不可耐的迂夫子,要就是做胆小怕事的坏公民,别无他途。伏尔泰关于我的后一部作品写给我的那封信,使我有理由在我的复信里婉转说明我的种种隐忧;那封信产生的结果把我的隐忧都证实了。从此,我认为日内瓦无可救药了,而我也确实没有想错。如果我自觉有此能力的话,也许我应该去顶住那场狂风暴雨。但是我只是单独一人,又羞涩,又极不善词令,而要去对付一个目空一切、富敌王侯、既有大人先生们为他撑腰、又有口若悬河的辩才作他的支柱、而且已经成为女人和青年们的偶像的人,又能做得出什么来呢?我担心冒险犯难,徒劳无益,因而我听从了我的和平的天性,听从了我对安宁的爱好。这种对安宁的爱好,当年使我走错了路,今天在这同一问题上还是使我走错了路。如果我退隐到日内瓦,我能为我自己免掉许多大灾大难;可是我怀疑,即使以我这全部炽烈的爱国热忱,我又能为祖国做出什么伟大而又有益的事来呢。

特龙香也差不多就是在这时候到日内瓦定居的,不久后到巴黎来闯江湖,赚了大批钱带走了。他一到,就跟让古尔骑士一起来看我。埃皮奈夫人很希望请他个别诊治,但是就诊的人太多,不容易挤进去。她找我设法。我就促特龙香去看她。他们俩就是这样,在我的介绍之下,开始有了交谊,后来他们关系密切了,反叫我吃了苦头。我的命运一直就是这样的;我一把彼此不相关的两个朋友联系起来,他们就准联合起来反对我。不过,虽然特龙香一家在他们从那时就参预的那套使祖国沦于被奴役地位的阴谋之中,个个都把我恨之入骨,这医生却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对我表示好感。他甚至在回日内瓦后还写信给我,建议我到日内瓦去任图书馆荣誉馆长之职呢。但是我的决心已经下定了,这番盛意没有使我动摇。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我又一次拜访了霍尔巴赫先生,因为他的夫人去世了。霍尔巴赫夫人跟弗兰格耶夫人都是在我小住日内瓦时去世的。狄德罗把霍尔巴赫夫人的噩耗告诉我的时候,说她的丈夫是如何如何悲痛。他的悲痛打动了我的心。我自己也深切怀念这位和蔼可亲的女人,为此写了一封信给霍尔巴赫。这件丧事使我把他一切对不起人的作为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当我从日内瓦回来的时候,当他跟格里姆和其他几个朋友周游法国,排遣愁思,也回到巴黎的时候,我就去看他;后来还继续去看他,直到我迁居退隐庐为止。在他那个小圈子里,人们一知道埃皮奈夫人——这时霍尔巴赫尚未跟埃皮奈夫人来往——正在为我准备住所,大家的挖苦嘲笑便和冰雹一般落到我头上来了。他们扬言我需要人家捧场,需要都市的娱乐,连半个月的寂寞也忍耐不了。我自己心里有数,让他们说去,还是我行我素。霍尔巴赫先生免不了对我还是有点好处的,他给勒·瓦瑟老头找到了一个可以安置的地方;老头那时有八十多岁了,他的妻子感到他是个很大的累赘,一个劲儿请我把他打发走。他被送到一个慈善机关去了。差不多一到那里,衰老之年和离家之痛就把他送进了坟墓。他的妻子和其他的孩子们都不怎么怀念他,但是戴莱丝疼爱老父,一直就抱恨终天,后悔不该让老人以风蚀之年,远离她而了此残生。

差不多与此同时,有个客人来拜访我。虽然他是我的一个旧相识,这次来访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是说我的朋友汪杜尔,他有一天早晨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突然来了。另外还有一个人跟他一起。我觉得他变得多么厉害啊!早年的风韵完全没有了,我只见他一副下流样子,使我无法跟他放怀畅叙。也许是我的眼光变了,也许是酒色使他变得迟钝了,再不然他那早年的神来是出于青春的光辉,而现在青春时期早已逝去了。我几乎是无动于衷地接待了他,我们又十分冷淡地分了手。但是他走了之后,我们往日交游的旧情又强烈地勾起了我青春时代的回忆。我的青春是那么温馨地、那么诚笃地献给那位天使般的女人的,而现在这位女人的变化之大也不亚于他啊。还有那幸福时代的许多小故事,在托讷度过的那浪漫的一日,当时我是那么天真、那么酣畅地处在那两个妩媚可人的少女之间,她们对我的唯一恩赐就是让我吻了一下她们的手。但是,尽管如此,她们却给我留下了那么强烈、那么动人、那么持久的怅惘;当年我是感到了一颗少年的心的迷人的全部激荡力量的,现在我相信它们是一去不复返了。所有那许多缠绵的回忆使我为已逝的青春、为永别了的青春狂热,洒下了眼泪。唉!我对这种狂热的不幸重来又该酒下多少眼泪啊,如果我能早料到它会给我带来这么多的痛苦!

在我离开巴黎之前,就在我退隐前的那个冬天,我还有过一件十分称心的痛快事,我领略到了它的全部纯洁意味。南锡学士院院士巴利索曾以几部戏剧知名,这时又在吕内维尔当着波兰国王的面演了一出剧。他在这个剧本里写了一个竟敢执笔和国王较量的人,以为这样可以博得国王的青睐。斯塔尼斯拉夫为人豪迈,不欢喜讽刺,一看有人竟敢这样在他面前评说时人,非常愤慨。特莱桑伯爵先生奉这位国王之命,写信给达朗贝和我,通知我说,国王陛下有意把巴利索逐出他的学士院。我回信恳求特莱桑先生在波兰国王面前关说,为巴利索开恩。恩是开了,但特莱桑先生以国王名义通知我时,又补充说,这件事将在学士院的档案上登记下来。我又复信说。这样一来,不是开恩,倒反使一个惩罚传于永世了。最后,由于我再三恳请,总算获得了圆满的结果:档案上将不作任何记载,对这种事将不留下任何公开的痕迹。在办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不论是国王也好,是特莱桑也好,都对我表示了敬仰和尊重之意,使我颇感欣幸。我在这件事里感觉到,凡是值得受人尊敬的人,他们对一个人的尊敬,会在这个人的心灵里产生出一种比虚荣心所产生的感情甜美得多、高贵得多的感情。我在我的通信集里已经录下了特莱桑先生的信和我的复函,原稿存甲札,第九、十及十一号。

我完全知道,万一我这些回忆录将来得见天日,我本想抹去痕迹的事情,自己反倒使它流传下去了;但是,我不得已而传之未来的事还多着呢。我念念不忘地写这部忏悔录的伟大目标和把一切都全盘托出的这样一个不可推卸的责任心,将不容许我为某些细小的顾忌而意存规避,否则就会使我离开我的目标了。在我所处的这种离奇、独特的环境中,我太应该对真理负责了,不能对别人再有所怜恤。要彻底认识我,就应该从我的一切方面来认识我,不管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我的忏悔必然和许多别人的忏悔联系在一起;凡是与我有关的事,我都以同样的坦率做这两种忏悔,虽然我想对别人多加照顾,但是我不认为我应该对任何别人比对我自己要照顾得多些。我要永远公平、真实,尽可能说别人的好处,只在与我有关的范围内说别人的坏处,并且非不得已时不说。在我被置于这样一种境况时,谁还有权利对我做更多的要求呢?我写忏悔录绝不是为着在我未死之前发表的,也不是在有关的人们未死之前发表的。如果我的命运和这部书的命运都能由我作主的话,这部书应该在我和他们死后很久再出版。但是我的许多强有力的压迫者由于对真理的畏惧而作了种种努力,要把真理的痕迹扫除净尽,这就使我为保留这些痕迹而不得不采取最正确的权利和最严格的公理所容许我采取的一切措施。如果我死后应该湮没无闻,那么我就宁愿不牵累别人,而毫无怨言地把一场不公平的、转瞬即逝的奇耻大辱忍受下去,但是既然我的名字还要存留下去,那么,我就应该努力使拥有这个名字的不幸者的面貌和这个名字一同流传下去——但应该是按真实情况,而不是按许多不公正的敌人处心积虑要描绘的那样。

谢选骏指出:人说“自传我们读了很多,但是不是每一本都在赞扬着这个伟人在重大决策当前所做的每一个选择,自传里的每个章节都暗示着这个人卓越的智商情商相结合造就出的种种不平凡。可请你回头看看《忏悔录》,没错,单就一个人的人生来说,这简直糟透了!扭曲的伦理观大概是我们所最诟病的。可这本书不是《我的完美人生》,是confessions!你回头去看看为什么卢梭会写这本书,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你为什么要去读这本书等等因素,不是应该靠这些来确认这本书是否值得一读么?”

我看卢梭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和自己的朋友一一决裂,因为他已经处于歇斯底里的边缘。平心而论这不能全部归咎于他,也不仅仅是“大家的责任”——我认为这是一种无法逃避的宿命,是碳基生物的本来根性,也就是基督教所说的“原罪”。卢梭的一生,包括他的家世,正好反证了他在三十岁所收到的魔鬼信息是错误的引导——“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是社会制度使人变恶。”换言之,卢梭及其朋友生来就都不是善茬——人性足以破坏任何社会制度。而不是相反。



【第九章】


我急于要住进退隐庐,等不及明媚的春季来临,住宅一收拾好,就赶紧搬进去了。这就引起了霍尔巴赫一伙的一片嗤笑声,他们公开预言,我守不了三个月的寂寞,就会羞惭满面地回到巴黎,过跟他们一样的生活。而我呢,十五年来都是如鱼失水,现在仿佛又要回到故渊,对他们开的玩笑根本没有理睬。自从我不由自主地投身到社交界以来,我没有一时一刻忘记我那亲爱的沙尔麦特和我在那里度过的甜蜜生活。我感到我生来就是为了退隐和乡居的,不可能在别的地方生活得幸福。在威尼斯,在公务纷忙之中,在外交使节的高位之中,在升官晋爵的骄傲之中;在巴黎,在上流社会的漩涡之中,在晚宴的口腹享受之中,在剧院的夺目光彩之中,在虚荣的幻烟迷雾之中;对丛林、清溪、幽静的散步的回忆经常使我分心,勾起我的愁思,引起我的嗟叹和憧憬。过去,凡是我能强制自己去做的那一切工作,凡是曾使我打起一阵阵精神来的那一切野心勃勃的计划,都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有一天能过这种幸福无穷的乡间逍遥生活,而这种生活,我此刻正深自庆幸即将到手了。我原以为只有相当的富裕才能实现这种生活,现在我诚然没有发财,但是我觉得,以我这种特殊的地位,无需发财,很可以由完全相反的途径达到同样的目的。我没有一个苏的年金;但是我有点名声,有些才气;我很俭朴,那些为了不招人非议而必需的开销又都摒弃了。除此之外,我虽然懒散,可当我愿意勤劳的时候,还是勤劳的;我的懒散不是游手好闲的人的懒散,而是一个独立不羁的人的懒散,他只是在爱干活的时候才干活。我抄乐谱的这个活计,名既不高,利又不厚,但是靠得住。社会上很满意我有勇气选定这个职业。我不愁没有活干,而且只要我好好地干也就够维持我的生活。《乡村卜师》和我其他作品的收入还剩下两千法郎,有了这笔存项,我就不至于受穷。再者,我正在写几部作品,有希望不必向书商索取高价就可以再补充一些收入,足够使我能从容工作,不必过分劳累,甚至还有散步的余暇。我的小家庭,一共三人,个个都有事做,维持生活并不要太大的花费。总之,我的收入是跟我的需要和欲望相称的,使我有可能按照个人志趣选定的方式过幸福而持久的生活。

我很可以完全走上牟利的道路,让我这支笔不去抄乐谱,而完全用来写作。以我当时已有的、并且自觉有力量维持下去的那种一飞冲天之势。只要我稍微愿意把作家的手腕和出好书的努力结合起来,我的作品就可以使我生活得很富裕,甚至生活得很豪华。但是,我感觉到,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我的天才,毁灭我的才华。我的才华不在我的笔上,而在我的心里,完全是由一种超逸而豪迈的运思方式产生出来的,也只有这种运思方式才能使我的才华发荣滋长。任何刚劲的东西,任何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从一支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出来。需求和贪欲也许会使我写得快点,却不能使我写得好些。企求成功的欲望纵然没有把我送进纵横捭阖的小集团,也会使我尽量少说些真实有用的话,多说些哗众取宠之词,因而我就不能成为原来有可能成为的卓越作家,而只能是一个东涂西抹的文字匠了。不能,绝对不能。我始终感觉到,作家的地位只有在它不是一个行业的时候才能保持,才能是光彩的和可敬的。当一个人只为维持生计而运思的时候,他的思想就难以高尚。为了能够和敢于说出伟大的真理,就绝不能屈从于对成功的追求。我把我写的书送到公众面前,确信是为公众的利益说了话,而其他的一切都在所不计。如果我的作品被人抛弃了,那是因为人们不愿从中吸取教益,那就算他们活该。就我而言,我并不需要靠他们赞许来生活。如果我的书卖不出去,我的职业也能养活我;也唯其如此,我的书倒真能卖得出去。

一七五六年四月九日,我离开了都市,从此就不再居住在都市中了;后来,无论在巴黎也好,在伦敦也好,在别的都市也好,几次短暂的勾留,都是路过,或者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我都不把它算作居住。埃皮奈夫人坐自己的车来接我们三人,她的佃户来运我的简单的行李,当天我就住定了。我发现我这小小的幽居里的布置和陈设都很简单,但是干干净净,甚至还很雅致。为这陈设费了一番工夫的那只手使这陈设在我的眼光里格外具有一种不可估量的价值。我觉得在我的女友家里作客,住在我亲自选择的、由她特意为我建造起来的一所房子里,真是乐趣无穷。

虽然天还很冷,甚至还有些残雪,大地却已经开始萌动了;紫罗兰和迎春花已经开了,树木的苞芽也开始微绽。我到的当天晚上,差不多就在我的窗前,在毗连住宅的一片林子里就听到了夜驾的歌唱。我矇眬地睡了一阵之后醒来。忘记了已经迁居,还以为是在格勒内尔路呢。忽然一阵莺声叩动了我的心弦,我在狂喜中叫道:“我全部的心愿终于实现了!”我首先关心的就是我对周围的那些乡村景物的印象如何。我先不安排我的房间,而是先出去散步。在我的住宅周围,没有一条小径,没有一片修林,没有一丛灌木,没有一块僻壤,不是我在第二天就跑遍了的。我越观察这个媚人的幽境,就越觉得它是为我而设的。这地方僻静而不荒野,使我恍如遁迹天涯。它具有那种都市附近难以找到的美丽景色;你突然置身其中,就绝对不能相信这里距巴黎只有四里约之遥。

我沉醉于乡村景物中的几天之后,才想到应该把文稿整理一下,把工作安排安排。一如既往,我规定上午抄乐谱,下午带着我的小白纸本和铅笔去散步。我从来只有sub dio(在露天下)才能自由自在地写作和思考,所以不想改变这个方法,我打算从此就把那片几乎就在我门口的蒙莫朗西森林当作我的书房。我已经有好几部作品都开了头,现在拿起来检阅了一番。我的写作计划是相当壮观的;但是在城市的喧嚣之中,进展一直很慢。我原就打算等到纷扰减少一点的时候,稍微做得快一些。我想现在可以说宿愿是终于实现了。象我这样一个常常生病的人,又常跑舍弗莱特、埃皮奈、奥博纳、蒙莫朗西府,又常被许多没事做的好事者跑到家里来钉住不放,而且又始终如一地拿半天的时间抄乐谱,如果人们数一数、量一量我在退隐庐和蒙莫朗西度过的那六年之中所写出的作品,我相信,他们会发现,如果我在进一段生活中浪费了时间,至少也绝不是浪费在无所事事上面。

在我已经动笔写的那些作品之中,我长久以来就在构思,搞得最有兴味,并想以毕生的精力去搞,而且,依我主观的看法,将来最能使我成名的,就是我那部《政治制度论》。我第一次想写这样一部书,已经是十三、四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在威尼斯,曾有机会看出,这个被人们如此夸耀的政府,竟有那么多毛病。从那时起,通过对伦理学历史的研究,我的眼光又扩大了许多。我发现,一切都从根本上与政治相联系;不管你怎样做,任何一国的人民都只能是他们政府的性质将他们造成的那样;因此,“什么是可能的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在我看来,只是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政府性质能造就出最有道德、最开明、最聪慧、总之是最好的人民?——这里“最好”这个词是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我又看出,这个问题又极接近于这样一个问题(即使两个问题不是相同的):哪种政府在性质上最接近于法呢?由此便产生:什么是法?以及一连串与此同样重要的问题。我看出,所有这一切正把我引导到伟大的真理上面去,这些真理有益于全人类的幸福,特别有益于我的祖国的幸福——在我最近那次旅行当中,我在我的祖国没有找到在我看来足够正确、足够明晰的关于法律与自由的概念。我曾以为,用这种间接的方式为我的同胞提供这些概念,是最能顾全他们的自尊心的,也是最能使他们原谅我在这个问题上比他们看得稍远一点的。

虽然我写这部作品已经五、六年了,写得还是不多。写这一类书是需要沉思默想的,需要闲暇与安静。而且,我这部书是悄悄地写的。我不愿意把这个计划告诉任何人,连狄德罗也没有告诉。我生怕,对于我写书的时代和国度来说,这计划显得太大胆了,朋友们的惊慌会妨碍我的计划的执行。我还不知道它能否及时完成,赶在我生前出版。我希望能无拘无束地把我的这个题目所要求的一切都全部发挥出来;我深信,我既没有喜欢讽刺的脾气,又绝不想攻击别人,平心而论,我应该是无可指摘的。当然,我希望能充分利用思想的权利,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同时我始终还是尊敬我必须生活于其治下的这个政府,永远不违背它的法令;我一面十分谨慎,不去违犯国际法,另一面也不愿意因畏惧而放弃国际法所赋予我的利益。

我甚至还要承认,以异国之人而生活在法兰西,我觉得我的处境是十分有利于放胆说出真理的;因为我很清楚,只要继续维持我原先的打算,不在法国出版任何未经批准的东西,那么,不管我的见解如何,不管在别的什么地方出版什么作品,我在法国都无须对任何人负责。就是在日内瓦,我也不能有这样的自由,因为在那里,不管我的书是在哪里印刷的,官方都有权指摘它的内容。这点考虑大大地促使我接受埃皮奈夫人的邀请而放弃去日内瓦定居的计划。我感觉到,正如我在《爱弥儿》里所说的那样,除非你是个阴谋家,否则,你若是想为祖国的真正利益写书,你就不应该到祖国的怀抱中去写。

使我觉得我的处境更加有利的,就是我怀有这样一种信心:法国政府也许并不怎样看重我,但是它即使不以保护我看成是自己的一种光荣,至少也会以不干涉我看成是自己的光荣。我觉得,对阻止不了的事予以宽容,从而拿这种宽容作为自己的一种功绩,倒是一个很简单却又很巧妙的政治手腕。要知道,法国政府有权做的,不过是把我驱逐出境;如果把我驱逐出境,而我的书还照样能写,或许还写得更少克制,那么,倒不如就让我安安静静地在法国写,把作者留在法国作为对作品的担保。而且,法国政府这样做,就是对国际法表示了一种开明的尊重,从而把全欧洲对它的根深蒂固的成见一扫而光。

有些人根据以后的事态发展判断,认为我的这种信任使我上了当,其实这种人很可能还是自己看错了。在后来把我吞没了的那场风暴中,我的书曾被用作借口,但是人们真正恨的还是我本人。他们很少把书的作者放在心上,他们要毁掉的是我让-雅克这个人。人们在我的作品里所发现的最大罪恶正是我的作品给我带来的荣誉。我们不要一步就跨到将来吧。直到现在,这个谜对我仍是一个谜,我不知道它将来能否在读者眼里揭开。我只知道这样一点:如果我公开发表出来的那些原理应该给我招来我所受到的那些对待的话,我早就成了那些原理的牺牲品了,因为,在我所有的著作中,把那些原理表现得最果敢——如果不说是最大胆——的一部,甚至在我退居退隐庐之前就已经产生出它的效果了。然而虽不是没有人曾想跟我寻衅争吵,但是根本就没有人想到阻止那部作品在法国印行,它在法国就跟在荷兰一样,是公开出售的。自此以后,《新爱洛伊丝》还是同样顺利地出版了,我敢说,同样地受到欢迎。而且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点是:这个爱洛伊丝临终时的那番表白与萨瓦副主教所表白的完全一样。《社会契约论》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早在《论不平等》里就有了;《爱弥儿》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也早在《朱丽》里就有了。这些大胆的言论既然没有为前两部作品激起任何流言蜚语,那么使后两部作品招来流言蜚语的当然就不是这些大胆的言论了。

另一项工作,性质大致相同,但计划订得比较晚,它是此刻最使我关怀的,这就是圣皮埃尔神父著作的摘选。由于叙事的线索,这部书我直到现在还没有谈到。在我从日内瓦回来以后,马布利神父就向我提起这件事,不是直接提起,而是通过杜宾夫人,因为杜宾夫人也出于某种利害关系,希望我接受这个意见。她是巴黎那三、四个曾拿老圣皮埃尔神父当作宠儿的美妇人之一;虽然她不是独占对神父的偏爱,至少是和文基荣夫人一同分享这种偏爱的。这位善良的老人死后,她对他保有的那种敬爱之忱,足以使他们双方都受到尊敬,因此,如果她看到她的朋友的那些未曾出世即已夭拆的文稿能由她的秘书复活起来,她是会感到光荣的。这些夭折的稿子里并非没有许多绝妙的思想,但是表达得太坏了。读来令人厌倦;说来也怪,圣皮埃尔神父把他的读者当作孩子看待,而说起话来却把他们当作大人,太不注意怎样使人听懂他所说的话。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建议我做这件工作,一则这件工作本身是有益的,再则它很适合于一个勤于动笔而懒于著作的人,适合于一个以构思为苦,宁愿就其所好,注疏别人的见解而不愿自创新意的人。此外,我既然不让自己局限于阐释的任务,谁也不能禁止我有时也去思考,因而我也就可以赋予这部作品以这样一种形式:使许多重要的真理披着圣皮埃尔神父的外衣钻到这个作品里来,这比披着我自己的外衣还要妙。不过这件工作也并不轻松,需要细读、深思、加以摘录的,足足有二十三大本之多,又冗长,又混乱,充满着赘词、重复、浅薄或错误的见解,必须从中搜寻出某些伟大而美妙的思想,而这给了我以忍受这种苦工的勇气。如果我能反悔而不至有伤脸面的话,我也常想把这份苦差使摆脱掉的;但是当我接受神父的手稿的时候(这些手稿是他的侄儿圣皮埃尔伯爵应圣朗拜尔的请求交给我的),我可以说是应承了要拿它来派用场的,因此,要么就把稿子还给人家,要么就得设法加以利用。我把这些手稿带到退隐庐的时候,就是作这后一种打算的,所以这也就是我准备把空闲时间用上去的第一部作品。

我还思考着第三部作品,是我对自身的观察使我想起来要写的;如果我的文笔能配得上我原定的计划的话,我很有理由希望能写出一部真正有益于人类的书,甚至可能是对人类最有益的书籍之一;我越这样想,就越感到有勇气去着手这个工作。我们都曾注意到,大部分人在他们的生活过程中往往与他们自己不甚相似,仿佛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我并不是为了证明这样一个显著的事实而要写一部书;我有更新颖、甚至更重要的目标,那就是要寻找这些变化的原因,特别注重那些操之在我的原因,以便说明我们应该怎样控制这些原因,使我们变得更好,更自信。因为,无可置辩,对于一个正派人来说,抵抗一些已经形成的欲念是比较痛苦的,如果他能上溯到这些欲念的根源而就其始生时加以预防、改变或纠正,就不会那么痛苦了。一个受到诱惑的人,第一次抵抗住了,因为他是坚强的,另一次就屈服了,因为他软弱了;如果他还是和前次那样坚强的话,他就不会屈服的。

当我一面探测自己,一面观察别人,来寻求这种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究竟是从何而来的时候,我发现生活方式大部分是由外界事物的先入印象决定的。我们不断地被我们的感官和器官改变着,我们就不知不觉地在我们的意识、感情、乃至行为上受到这些改变的影响。我搜集的许许多多明显的观察资料都是没有争论余地的;我觉得这些观察资料,由于它们是合乎自然科学原理的,似乎很能提供一种外在的生活准则,这种准则随环境而加以变通,就能把我们的心灵置于或维持于最有利于道德的状态。如果人懂得怎样强制生理组织去协助它所经常扰乱的精神秩序,那么,他就能使理性不出多少偏差,就能阻止多少邪恶产生出来啊!气候、季节、声音、颜色、黑暗、光明、自然力、食物、喧嚣、寂静、运动、静止——它们都对我们这部机器产生作用,因此也就对我们的心灵产生作用;它们都为我们提供无数的、近乎无误的方法,去把我们听其摆布的各种感情从其起源之处加以控制。这就是我的基本思想,我已经把纲要写出来了,并且我希望,对禀性良好,真诚地爱道德而又提防自己软弱的人们,我这个思想是准能产生效力的,我觉得用这个思想能很容易写出一部读者爱读、作者爱写的有趣的书来。然而,这部题为《感性伦理学或智者的唯物主义》的著作,我一直没有在上面花多少工夫。许多纷扰——读者不久就会知道其中原因的——阻止了我专心去写,人们将来也会知道我那份纲要的命运如何,它是出乎意料地与我自身的命运密切关联着的。

除了上述这些外,我从若干时候以来就思考着一种教育学说,这是舍农索夫人请我这样做的,因为她丈夫对儿子的教育使她为自己的儿子非常担忧。虽然这问题本身不那么合我的口味,可是友谊的权威使我对这个问题比对所有其他问题都更关心。所以,在我方才说到的所有题目之中,这是我唯一取得成果的一个。我写这个题目时所期望取得的结果。似乎应该给作者带来另一种命运。但是在这里还是不要过早地谈这个叫人伤心的问题吧;在本书的以后各章里,我将不得不谈到它的。

所有这种种计划都为我散步时提供了沉思默想的材料:我想我已经说过,我只能一面走着,一面沉思;一停步,我也就不能思考了;我的脑筋只有跟我的双脚一齐开动。然而我也曾采取预防措施,为下雨的日子准备了一个室内工作。这就是我的《音乐辞典》。辞典的材料既凌乱,又残缺,又不成样子,使这部作品几乎有重写的必要。我带来了几部为重写而需用的书籍;前此我已经费了两个月的时间从其他书籍摘录了许多东西。这些书籍都是别人从王家图书馆借给我的,其中有几种,人家甚至还允许我带到退隐庐来。这就是我储备的工作,当天气不容许我外出的时候,或者抄乐谱抄厌了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编纂。这种安排对我太合适了,所以不论是在退隐庐,还是在蒙莫朗西,甚至后来在莫蒂埃,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我是在莫蒂埃完成这项工作的,同时还做了别的一些工作,因为我始终觉得变换工作是一种真正解除疲劳的方式。

有一个时期,我相当准确地执行我订的作息时间,觉得很满意;但是当明媚的春光把埃皮奈夫人更频繁地引到埃皮奈或舍弗莱特来的时候,我就发现,有些事,起先并不怎样叫我劳神,也没有怎么在意,现在就很搅乱我的计划了。我已经说过,埃皮奈夫人有些很可爱的优点;她很爱她的朋友,热心为他们效劳;她既然为朋友不惜时间,不惜精力,那么她也就理应得到朋友们对她的关怀。直到那时为止,我尽着这个义务,并不感到是一个负担;但是最后我认识到,我是给挂上了一条锁链,只是由于友情才使我感觉不到它的份量;由于我憎恶和许多宾朋应酬,我又把这锁链的份量加重了。埃皮奈夫人就利用我的这种憎恶向我提出一个建议,表面上于我方便,实际上于她更方便,这建议就是:每逢她一人在家或者差不多是一人在家的时候,她就派人来通知我。我同意了,没有看出我是承担了什么义务。这个成约的自然结果就是,从此我不是在我方便的时候去看她,而是在她方便的时候去看她,因此我就永远没有把握能有哪天让我自由支配了。这种约束大大损害了我在此以前去探望她时所一直感到的那种乐趣。我发觉,她那么再三再四许给我的那种自由,只是以我永远不加以利用为条件的;有一两次我想试试这个自由,她立刻就派上那么多的人来打听消息,给我写了那么多的便条,为我的健康表现出那么多的大惊小怪,以至我看得很清楚,要想拒绝召之即去,只有借口病得不能起床了。这种约束非接受不可,因此我也就接受了,甚至对我这样一个最恨仰人鼻息的人来说,还算是相当甘心乐意地接受了的,因为我诚心诚意地依恋她,这就大大阻止了我感到那种与依恋并存的束缚。而她呢,就把那些朝拜她的常客不来时在她的消遣时间里所留下的空隙,不管好歹给填补起来。对她来说,这是没有多大意思的补充手段,但是她受不了绝对的寂寞,这究竟比绝对的寂寞还稍胜一筹。然而,自从她想尝试搞文学以来,自从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要写出点小说、信札、喜剧、小故事和这一类无谓的东西以来,她是很有事情可做,很容易把这种寂寞弥补起来的。不过使她感兴趣的还不在写这些东西,而是要把写的东西读给人家听;因此,一逢到她接连涂写出了两三页,她就需要在这项艰巨的工作之后,至少准有两三个自愿捧场的人来听她朗读。我没有荣幸进入这种人选之列,除非是承蒙别人推荐去参加。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总是在任何事情上都被人看作是零;而且这种情形,不仅在埃皮奈夫人的社交圈子里是如此,就是在霍尔巴赫先生的社交圈子里也是如此,凡是格里姆先生定调子的地方都是如此。这种等于零的情况倒使我到处都很自在,只是单独和她面对面地相处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我既不敢谈文学,因为文学摊不到我来评论,又不敢说风情,因为我太腼腆,宁死也不敢做老多情去招人家笑话;而且我在埃皮奈夫人身边从来也没有起过这个念头,即使我在她身边过一辈子,这种念头我也不会动一次的;并不是我对她那个人有什么嫌恶之情,恰恰相反,我也许太以朋友的身份爱她,因而就不能以情人的身份爱她了。我看到她,跟她谈话,便感到很高兴。她的谈吐,虽然在社交场中相当引人入胜,个别相对时便很枯燥;我的谈话也不娓娓动听,对她起不了什么助兴作用。往往因为相对无言太久了,很难为情,我便努力找话来说,这种谈话常使我感到疲乏,却并不使我厌烦。我很喜欢对她献些小殷勤,给她些兄弟般的吻,我觉得这种亲吻对她似乎也没有多大肉感意味。我们之间,如此而已。她很瘦,脸色很苍白,胸部一平如掌。单是这一个缺陷就使我凉了半截:我的心灵和我的感官是从来就不晓得把一个没有乳峰的女人看作一个女人的;还有不便说的别种原因,一直使我在她身边忘记她是女性。

我就这样下定决心,逆来顺受,不作任何抵抗了。并且我发现,至少在第一年,这种负担并不象我所预料的那么沉重。埃皮奈夫人通常几乎整个夏天都要在乡间度过,这一年却只住了夏季的一部分时间;也许是她自己的事要她多留在巴黎,也许是因为格里姆不在舍弗莱特,她便感到住在舍弗莱特不那么有意思。我就利用她不来的那些间隙时间或者虽来而客人众多的日子,来跟我的好戴莱丝和她的母亲一同享受我的幽居之乐,格外感到可贵。虽然几年来我常到乡间,却几乎尝不到一点乡村风味。历次旅行,总是和一些自命不凡的人们在一起。总是有些拘束败坏了旅行的乐趣,从而更刺激了我对乡村的爱好,我越是就近看乡村之乐的景象,就越感觉到失去这种乐趣之苦。我太厌恶那些沙龙、喷水池、人工树丛、花坛,尤其是夸耀这一切的那些讨厌鬼了。我太恨那些织花、钢琴、三人牌、织丝结、愚蠢的隽语、乏味的撒娇、无聊的小故事和盛大的晚宴了。以至当我瞥见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荆棘丛、一行疏篱、一座谷仓、一片草地的时候,当我走过一个村子,闻到香草炒鸡蛋的那种香气的时候,当我远远听到那种带有乡土风的牧女之歌的叠句的时候,我就把那些什么胭脂呀、粉黛呀、珊瑚玛瑙呀都一股脑儿叫它们见鬼去了。我吃不到家常便饭,喝不到土产醇酒,恨不得抓住厨师傅、管家老爷,打他们几个耳光,他们要我在吃晚饭的时候吃午饭,在睡觉的时候吃晚饭。尤其是那些仆役先生们,他们双眼盯着我的饭菜,要么让我渴得要死,要么把他们的主子的掺假的酒买给我,叫我花的钱比在小酒店里买最好的酒还要贵上十倍。

现在我总算得其所哉了,住在一个幽静宜人的地方,过着自由自在、平平稳稳、安安静静的生活,我觉得自己生来就是过这种生活的。这种生活状况对我说来还是崭新的呢。在说明它在我心灵上产生的影响之前,应该重述一下我的种种私衷,以便读者能更好地从根源上看到这些新变化的进展。

我始终把我跟我的戴莱丝相结合的那一天看作是固定我的精神生活的一天。我需要恋爱,因为原来可以使我满足的那场恋爱终于被那么无情地斩断了。幸福的渴望在男子的心里是永不熄灭的。妈妈老了,堕落了!事实证明她今世再也不会幸福了。既然我没有任何希望能再分享她的幸福,我只有追求我自己的幸福。我犹豫了若干时间,转了一个念头又一个念头,想了一个计划又一个计划。我的威尼斯之行原会使我投身公务的,如果跟我打交道的那个人有点常识的话。我这人是易于灰心的,特别是在艰巨的、要长期努力的事业上。我那次事业的失败使我对任何事业都不感兴趣了;按照我以前的信条,我总是把遥远的目标看作镜花水月,所以我决计混日子,从此过一天算一天,在生活里再也看不出任何东西能诱使我去奋发图强。

正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彼此认识了。这个善良女子的温柔性格在我眼光里显得太适合于我的性格了。我对她的这种依恋之情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一切折磨的,凡是看来会使我的情意断绝的事情,从来都只使之更加强烈。她曾在我苦难到极点的时候令我心碎,而我直到写这段文章的时候,都不曾对任何人抱怨过一句。以后当我揭示她在我心上留下的疮疤和伤痕的时候,人们就会看出我对她的依恋强烈到什么程度了。

为了不肯和她分开,我在作过一切努力,冒过一切风险,不顾命运的折磨和众人的反对,和她一同度过了二十五年之后,终于在老年和她正式结婚了。在她,既无此期待,也无此请求,在我,既无成约在先,也未许下诺言。当人们知道了我这一段经过,一定会以为有一种疯狂之爱从第一天起就使我晕头转向了,后来只不过是逐步发展,把我引到了这最后的一个荒唐举动;当人们知道还有许多原该阻止我一辈子也不和她结婚的特殊的、有力的理由时,人们一定更要以为我是爱得发狂了。那么,如果我现在诚心诚意地对读者说——读者现在应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从我第一次见到她直到今天,我从来没有对她产生过一点爱情的火星,我没有占有她的欲望,正象过去不想占有华伦夫人一样,我在她身上得到的肉体的满足纯粹是性的需要,而并不是整个身心的交融,你们对此会作何感想呢?读者一定会以为,我的体质与别人不同,既然我对我所最亲爱的两个女人的依恋之情里也都没有任何爱情的成分,那我就根本不能体会爱情。等着吧,我的读者啊!极不幸的时刻就要到来,那时你会发现你所想的是大错特错了。

我是在重复我已经说过的话,这我知道;但是我必须重复。我的第一个需要,最大、最强、最不能扑灭的需要,完全是在我的心里;这个需要就是一种亲密的结合,被亲密之可能的结合;特别是由于这一点,所以我才需要一个女人而不是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女友而不是需要一个男友。这种离奇的需要是这样的:肉体上最紧密的结合还不够,我恨不得把两个灵魂放在同一个身子里,否则我就老是感到空虚。我那时自以为到了不再感到空虚的时候了。那个年青女人有无数绝佳的品质,使人觉得可爱,甚至那时长得也很可爱,没有一丝造作,没有一丝妖艳。如果我能象我所曾希望的那样,把她的生活也融化于我的生活的话,我原是可以把我的生活融化于她的生活的。在男人方面,我是一点也没有可疑惧的,我确信我是她真正爱的唯一男人,她那淡薄的肉欲也不曾要求她去另找别的男人,即使后来我在这方面对她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男人的时候。我没有家庭;她却有个家庭,而这个家庭,每个人的生性都与她的生性太不相同了,使我无法把它变成我的家庭。这就是我不幸的第一个原因。我是多么想把我自己变成她母亲的孩子啊!我尽了一切努力想做到这一点,而我竟不能做到。我徒然想把我们的一切利益都联合在一起,而这竟不可能。那个母亲总是自己另谋一套利益,与我的利益不但不同,而且抵触,甚至与她女儿的利益也抵触,因为她女儿的利益已经跟我的不能分开了。她和她的其他子女以及孙男女个个都成了吸血虫,偷戴莱丝的东西已经算是他们给她造成的最小的损害了。那可怜的女孩子屈服惯了,就是在侄女面前也是顺从,所以就让人家偷,听人家摆布,一声也不响。我看到我花尽了钱,提尽了劝告,都不能使她得到一点好处,真是叫我痛心。我想叫她脱离她的母亲,她总是不肯。我尊重她这种抗拒,并且因此而更瞧得起她;但是她的拒绝,到头来还是叫自己吃苦,也叫我吃苦。由于她完全忠诚于她的母亲和她的家人,她的心就向着他们,甚于向着我,甚于向着她自己;他们的贪婪虽使她破产,但远抵不上他们的指点给她带来的损害。总之,如果因为她爱我,如果因为她天性好,她还没有完全受制于他们,却至少已经受到他们足够的影响,使我努力给她的金玉良言大部分不能产生效果了;因而我无论怎样努力,我们始终还是不能合为一体的两个人。

在诚挚的、相互的依恋之中,我已经投进了我心灵的全部缱绻之情,而这颗心灵中的空虚却从来没有好好地填充起来。孩子们出世了,这空虚原可以拿孩子来填充的;而事实上却更糟。我一想到要把孩子们托付给这样一个没有教育的家庭,结果会教得更坏,心里便发抖。育婴堂的教育,危险性要小得多。使我作出那种决定的这个理由,比我在写给弗兰格耶夫人的那封信里所陈述的种种理由都更强有力些,然而,唯独这个理由我没有敢对她说。我宁愿对这样严厉的谴责自己少洗刷一点,以便顾全一个我所爱的人的家庭。但是,人们根据她那无赖哥哥的行为,就可以判断我应不应该——不管人家怎样说——睁着眼睛让我的孩子去受象他那样的教育了。

我既不能充分尝到我感到需要的那种亲密的结合,我就找些办法来补充,这些补充办法并不能填补空虚,却能减少空虚的感觉。我既找不到一个完全献身于我的朋友,我就必须有些能以其推动力克服我的惰性的朋友:所以,我珍重并加强跟狄德罗和孔狄亚克神父的友谊,我跟格里姆建立了新的友谊,并且是更亲密的新友谊,最后,由于那篇不幸的文章——我已说明其经过了——我又出乎意料地被抛回文坛,当时我本认为自己已经永远脱离了。

我在文坛的发轫之始,就把我从一条新的途径引到了另一个精神世界,这种精神世界的质朴而高尚的和谐,使我不能面对之而不动感情。不久,由于我专心探索这个精神世界,我就觉得在我们哲人的学说里净是谬误和荒唐,在我们的社会秩序里净是压迫和苦难。在我这种愚蠢的骄傲所带给我的幻觉之中,我觉得自己有资格驱散这些眩人的迷雾;我认为,要想叫人家能听从我,就必须言行一致,所以我就采取了那种离奇的行径,这种行径别人既不容许我保持下去,我那些所谓的朋友也不能原谅我树了这样一个榜样。这个榜样最初使我显得滑稽可笑,但如果我能坚持下去,最后必然会为我赢得普遍的敬仰。

在此以前,我一直是善良的;自此以后,我就变成有道德的了,或者,至少是醉心于道德的了。这种醉心,是在我的头脑里开始的,但是它已经进入我的心田。在那里,最高贵的骄傲在被拔除的虚荣心的遗迹上发芽滋长。我一点也不装假,我表面上是怎样一个人,实际上就是怎样一个人。这种激昂慷慨之情,酣畅淋漓地延续了至少达四年之久,在这四年当中,凡是人的心灵所能包容的伟大的、美的东西,我都能在天我交感之中体会到。我那突如其来的辩才就是从这里产生出来的,那种真正自天而降、燃烧我的心灵的烈火也就是从这里散布到我的初期作品里的,而这种神奇之火,在前四十年中一直不曾迸发出些微的火星来,因为它那时还没有点燃。

我真的变了;我的知交、我的相识都不认识我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腼腆、羞涩过于谦逊,既不敢见人,又不敢说话,人家说一句笑话就感到手足无措,女人看一眼就羞得面红耳赤的人了。我又大胆、又豪迈、又勇敢,到处显出一种自信,而这种自信,唯其是质朴的,不但存于我的举止之中,主要还是存于我的灵魂之内,所以就越发坚定。我的冥想深思使我对时代的风俗、箴规和成见油然而生鄙视之心,这种鄙视之心又使我对那班具有这些风俗、箴规和成见的人们对我的嘲笑视若无睹;我用我的惊人警句压倒他们的浅薄妙语,就和我用两个指头捻碎虫豸一般。多么大的变化啊!全巴黎都传诵着我的辛辣而锋利的讥刺话,而同样是我这个人,两年以前和十年以后,却怎么也找不出一句恰当的话,找不到一个恰当的字眼。你若是要寻找与我的本性最截然相反的精神状态,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是。请大家再回忆一下,我平生常有那种短暂的时刻,这时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完全不是原来我自己了,这样的时刻也是要在我此刻所说的这段时间里出现的;不过这个时刻不是持续了六天、六星期,而是持续了六年,而且也许还会持续下去的——如果不是某些特殊情况来把它中止,把我还给我原想超脱的自然的话。

我一离开巴黎,这个大都市的邪恶景象一停止浇灌它在我身上引起的愤慨的情绪,这种变化就开始了。我不再见到人,我也就不再鄙视人;我不再见到恶人,我也就不再恨恶人。我的心本来就不会怀恨,自此就只会悲天悯人,而不再把人类的险恶和人类的苦难分别开来。这种精神状态比较温和,也远远不象以前那么崇高了,它不久就把鼓舞我达数年之久的那种热烈的激昂之情消磨净尽;不但别人没有觉察到,连我自己也几乎没有意识到,我又变成畏葸的、随和的、羞涩的人了;总之,又还是当年的那个让-雅克了。

如果这种剧变只使我恢复原状,并且到此为止,那倒还好;可是不幸得很,它走过头了,很快就把我带到了另一个极端。从此,我的灵魂一经开动,就保持不了它的重心,老是摆来摆去,不再停留下来。这第二次剧变,我必须详细地谈谈,既然我的命运在人间绝无先例,这个时期又是我的命运的险恶的、致命的时期。

我们在隐居生活中既然只有三人,闲暇与寂寞就必然要加强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戴莱丝和我之间就是如此。我们两人面对面地在树荫下度着极美妙的时刻,我从来也没有那么深切地领略到这种温馨滋味。我觉得她自己也比以前领略得更加深切了。她向我无保留地开诚相见了,并且告诉了我许多事情,都是关于她母亲和她家庭的,以前她竟有那种毅力,长久对我守口如瓶。她母亲和她家的人都曾从杜宾夫人那里受到过许许多多的馈赠。这些都是送给我的,但是那个老滑头,为了不叫我生气,干脆就暗暗收下了,供自己和其他的孩子享用,一点也没有留给戴莱丝,并且还极其严厉地禁止她跟我说起这些事,而那个可怜的女儿居然也就谨遵慈命,恭顺得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有一件事特别使我吃惊,就是我听说狄德罗和格里姆常和她们母女二人私下谈话,劝她们跟我脱离,只是因为戴莱丝执意不肯,没有成功。除此而外,我听说他们俩从此又时常和她的母亲密谈,连她自己也没法知道他们三人之间搞了什么鬼。她只知道这里面还穿插了些小礼物,有些小往来,大家都极力对她保密,她也就绝对不晓得那是出于什么动机。当我们离开巴黎的时候,勒·瓦瑟太太很久以来就惯于每月去看格里姆先生两三次了,并且一去就谈上几个钟头,谈得那么秘密,连格里姆的仆役都经常被打发开。

据我判断,这种谈话的动机都不过是原来想叫女儿也参加进去的那个计划,他们答应托埃皮奈夫人替她们搞个食盐零售店或烟草公卖店,总之是对她们进行利诱。他们对她们说,我既无力帮助她们,又因为有了她们而我自己也不能有所发展。由于我只觉到这一切都是出于好意,所以也并不十分怪罪他们,只有那种神秘劲儿叫我受不了,特别是老太婆,而且她在我面前一天比一天更巧言令色,更滑头滑脑;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不断地私下里骂她的女儿,说她太爱我,什么都对我说,说她完全是个傻瓜,不久就要吃亏的。

这个女人掌握了一套一举数得的伎俩:她从这个人手里收到的东西总会瞒住那个人,从所有人手里收到的东西总会瞒住我。她那样贪婪,我倒还能原谅,但是她那样装假,我就不能原谅了。她能有什么要瞒住我的呢?她十分清楚,我是以她女儿和她的幸福为我自己的唯一幸福的。固然,我为她女儿做的事,也就是为我自己做的事,但是我为她做的事也还是值得引起她的若干感激的,她心里至少应该感激她的女儿,并且,她的女儿既爱我,她也就该唯爱女之情来爱我。是我把她从极度贫困中拉了出来,她是从我手里获得了她的生活资料,她那么善于利用的那些熟人,也都是由我而认识的。戴莱丝曾长久用自己的劳动来养活她,现在还是用我的面包来养活她。她的一切都来自这个女儿,而她为这个女儿却什么也没做。她对别的几个孩子,每人都给了一份婚嫁费,并且为他们而倾家荡产,现在他们不但不帮她谋生,还来侵吞她的生活资料和我的生活资料。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她应该把我看作唯一的朋友,看作她的最可靠的保护人,不但不把关于我自己的事对我保密,不但不在我自己的家里搞阴谋来反对我,并且还该把一切可能与我有关的事,她比我知道得早的事,都忠实地告诉我。我对她那种虚伪而神秘的行为还能拿什么眼光去看待呢?特别是她努力灌输给她女儿的那种感情我应该作何感想呢?她怂恿她女儿对我忘恩负义,可见她自己的忘恩负义该是何等骇人听闻啊!

所有这些想法最后使我对那个女人心冷了,以至我看到她不能不生嫌恶之情。然而我对待我的伴侣的母亲,恭敬绝未稍减,事事对她表现出近乎为子的礼貌和尊重;不过,我不欢喜跟她长久住下去,这也是事实,我的脾气是不晓得什么叫受人牵制的。

这里又是我生平的那种短暂的时刻之一,我看到幸福近在目前,却不能抓住幸福,而我之所以不能抓住幸福,并不是由于我的过错。如果那个女人品质好,我们三人都会终身幸福的,只是最后死的一个落得可怜罢了。可是偏偏不是这样。你们看看事态的发展,然后再判断我能不能使她转变。

勒·瓦瑟太太见我已经在她女儿心上占了地盘,而她自己失去了地盘,便努力要把这失去的地盘收回;她可不是由于爱她的女儿而对我回心转意,而是试图使她的女儿完全跟我脱离。她使用的办法之一就是让她家里的人都给她当帮手。我曾经请求戴莱丝不要叫她家里的任何人到退隐庐来,她答应了。她母亲却趁我不在家时找他们来了,事先不征得她的同意,事后又要她答应不对我讲。第一步做到了,其余的一切就容易了;你只要有一件事对你所爱的人保守秘密,你不久就会无所顾忌地把什么事都对他保守秘密。我一到舍弗莱特去,退隐庐就高朋满座,纵情欢乐。一个母亲对于一个天性善良的女儿总归是很有力量的;然而,不管那老太婆使出什么手腕,她始终不能叫戴莱丝同意她的看法,不能拖她跟她们联合起来反对我。至于她自己,她是下定决心,不肯回头了:她看到,一方面是她女儿和我,她在我们家里不过是可以生活下去而已;另一方面呢,是狄德罗、格里姆、霍尔巴赫、埃皮奈夫人,他们许得很多,也给她一点东西,她就估计跟一个总包税人的夫人和一个男爵站在一条战线上,总不会错。如果我的眼睛亮一点,我从那时起就一定会看出我是在自己的怀里喂着一条蛇。但是我那盲目的信任当时还没有一点儿改变,根本想不到一个人会打算害他所应当爱的人。我看到在我周围布置下的那成百上千的阴谋,我只晓得抱怨我所称为朋友的那些人做事太专断,据我看,他们是硬要我依照他们的方式,而不是依照我自己的方式,去谋求幸福。

虽然戴莱丝拒绝跟她母亲结成同盟,她却为母亲保守秘密:她的动机是可嘉的,我不想说她所做的事是好还是坏。两个女人有了共同的秘密,总是欢喜在一起谈天,这就使她们俩越发接近起来。戴莱丝既心挂两头,有时就使我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因为我已经不愿把这样在一起的三个人看成是一个家庭了。就是在这时候,我痛切地感到我当初是错了:我没有在我们初结合的时候利用爱情所给她的那种顺从去培养点她的才能和知识,这些会使我们在隐居生活中更加接近,因而也就会把她的时间和我的时间很有意味地充实起来,不致使我们两人在对坐时感到时间太长。这并不是说我们两人对坐就无话可谈,也不是说她在我们一同散步时显得厌烦;但是,归根究底,我们没有足够的共同见解来构成一个丰富的宝藏;我们的打算从此只限于享受方面,而我们不能老是谈这种打算呀。出现到我们眼前的事物引起我一些感想,而这些感想她却无力理解。十二年的依恋之情不再需要用言语来表达了;我们俩太相知了,再也没有什么可彼此倾吐的了。剩下来的只有些闲言碎语、流短飞长、冷嘲热讽了。特别是在寂寞无聊中,一个人才感到跟善于思想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我倒不需要有这种学识就能从和她的谈话中得到乐趣,而她要能常常从和我的谈话中得到乐趣,倒需要有这种学识。最坏的是,那时我们两人想单独谈谈,还得找机会:她的母亲使我讨厌,逼得我不得不如此。一句话,我在家里很不自在。爱的外表损害了真正的情谊。我们有着亲密的接触,却不是生活在亲密的情感里。

我一觉得戴莱丝有时找借口推辞我所建议的散步,也就不再开口了。倒也并不怪她不能和我一样乐于此道。乐趣绝不是取决于意志的东西。我知道她的心是靠得住的,这就够了。只要她能乐我之所乐,我就与她同乐;当她不能乐我之所乐的时候,我就宁可使她满足,不必求我自己的满足。

以上就说明了由于我的期望一半落空,因而我虽然过着一种合乎我的口味的生活,住着由我自己选定的住所,跟着一个我所爱的人在一起,却依然感到自己几乎是孤零零的。我所缺少的东西使我不能领略我所已有的东西。就幸福和享受而言,我要就是两者兼而有之,要就是一无所有。人们即将看到为什么我觉得这个细节有一述的必要。现在我再回到原来的话题。

我原以为在圣皮埃尔伯爵给我的那些手稿里有些珍奇的宝藏。拿出来一检查,便发现差不多只是他叔父已印的作品的汇集,经他的手注释和校订过的,另附一些不曾问世的片段。过去克雷基夫人给我看过他的几封信,使我感到他的才华比我原先所料想的要大得多,这次看到他的伦理学方面的作品又证实了我这种想法。但是一深入审视他的政治学方面的作品,我就只看到一些肤浅的见解,一些有用的、但又无法实施的方案,因为作者有这样一种一直没有能说出来的思想。人的行为是受知识指导的,不是受激情指导的。他对现代知识的高度评价使他抱定了人类理性业经改善这样一个不正确的原则,这个原则也就是他所建议的一切制度的基础和他的一切政治诡辩的根源。这位罕见的人物,是他那个时代的和他那一类人物的光荣。也许自有人类以来,他是唯一只热爱理性而无其他热爱的人。然而在他的全部学说里,他只是由错误走向错误,其原因就是他要把人们都变得和他自己一样,而不是就人们现在是、而且将来会继续是的那个样子去看待人们。他心里想的是为他同时代的人写作,而实际上却只是为一些幻想出来的人著述。

看到这些之后,我对我手头的作品应该采取什么形式就感到有些为难。把作者的那些空想就这样放过去吗?那我就是做了一件徒劳无益的工作;严格地驳掉吗?那又是做了一件不诚实的事,既然他的稿子是我接受了的,甚至是我要求来的,这就使我有义务要以尊敬的态度对待作者。最后我决定采取我觉得最合体统、最正确、同时也最有益的办法,就是把作者的思想和我的思想分别表达出来,并且为此而深入体会他的思想,予以阐明,予以发挥,不遗余力地使其显示出它们

因此,我的作品就应该由绝对分开的两个部分构成。一部分用来按我方才说的那种方式阐述作者的各种方案;另一部分应该在第一部分已经生出效果之后才发表,我将在其中提出我自己对于那些方案的论断。我承认,这样一来,有时会使这些方案遭受到《恨世者》里那首十四行诗的命运的。卷首应该有一篇作者传,我为这篇东西已经搜集了一些相当好的材料,自问由我来使用是不会辱没这些材料的。我也曾在圣皮埃尔神父的晚年见过他,我对他的追怀和景仰,可以为我保证伯爵先生将不会对我评述他的叔父的方式感到不快。

我先拿《永久和平》来试手,这是整个集子中篇幅最大、用力最勤的作品;在我埋头思考之前,我鼓起勇气把神父关于这个重大题目所写的一切都不折不扣地读完了,从没有因为他的许多冗长重复之处而感到气馁。公众已经读过这部提要了,因此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至于我对它的评论,一直没有印出来,我不知道将来是否会有付印的日子;但是它是与提要同时写出的。我由这部书又转到《波立西诺底》或称《多种委员会制》。这是一部在摄政时期写的作品,为的是鼓吹摄政王所选定的行政制度,结果这部书把圣皮埃尔神父赶出了法兰西学士院,因为书里有几句话反对在此以前的行政制度,惹恼了迈纳公爵夫人和波立尼亚克大主教。我把这部作品编完了,和前一部一样,既有提要,又有评论。但是,我就到此为止,不愿再继续下去了,这工作我原就不该开始。

使我放弃这个工作的那种种考虑是明摆着的,而我竟没有早日作此考虑,真不免令人惊异。圣皮埃尔神父的大部分作品都是、或者都包含一些对法国政府某些部门的批评意见,有些意见甚至太直率了,他发表出来而没有受到惩罚还算幸事。不过,在大臣们的办公室里,人们一直把圣皮埃尔神父看作一个宣教士而不把他看作一个真正的政治家,大家让他随随便便地说,因为都知道谁也不会听他的。如果由于我而使大家听他的话,问题就不同了。他是法国人,我不是法国人;我若是重复他的批评,即使是以他的名义,也会招引人家来质问我为什么管闲事。这种质问免不了有些严厉,但也并非有失公平。幸而我还没走多远,就发现我会贻人口实,决定赶快脱身。我知道,我独自一人生活在众人之中,而且那些人都比我有势力,不管我用什么办法,我永远躲不开他们所要加之于我的祸害。在这方面,只有一件事操之在我,就是至少要使得他们想加害于我就不能不有失公平。这个原则,那时使我抛开了圣皮埃尔神父、后来又时常使我放弃一些比这更弥足珍贵的计划。那班人总是口快,看见人家倒霉就说人家是犯了弥天大罪,而我呢,平生总是谨小慎微,不让人家在我遭难时能振振有词地说。“你这是自作自受。”如果那班人知道我这样小心翼翼,他们一定会为之惊讶不置的。

这个工作一抛开,有时候我对接着要干些什么就犹疑不定,而这一段无所事事的间歇时期可把我毁了,因为没有外物占据我的精力,我的思想就一个劲儿在我自己身上打转。我已经没有任何足以使我的想象力有所寄托的打算,甚至不可能再有什么打算,因为我当时正是处于万事如意的境地,我已经无可企求,而我的心灵却仍是一片空虚。唯其因为我看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境地,这种境地也就特别令人痛苦。我已经把我最缠绵的情意都集中在一个称心如意的人的身上了,而她也以同样的情意爱我。我和她一起生活着,无拘无束,甚至可说是随心所欲。然而,不论我在不在她身边,我的心头总有一种隐痛时刻不离开我。我占有她,却又感到她还不是我的;只要想到我对于她并不就是一切,我便觉得她对于我也几乎等于零。

我有朋友,男女都有。我以最纯洁的友情、最完美的敬意爱着他们,我企望着他们最真实的回报,我甚至根本就不曾想到要对他们的诚意稍加怀疑。然而这种友情,对我来说,却是苦恼的滋味多,甜蜜的滋味少,因为他们固执地、甚至故意地要拂逆我的一切爱好,拂逆我的志趣,拂逆我的生活方式,以至于,只要我表示出想做一件只跟我个人有关而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情,他们也会立即联合起来,迫使我放弃这个念头。不论什么事,不管我有什么想法,他们都固执地要控制我。而我不但不想控制他们的想法,连过问都不想过问,因此,他们这种固执就更加不公平了。他们的固执成了我的一种沉重的负担,并且太使我苦痛了,以至最后我每逢收到他们的信,临打开时总是预先感到一种恐惧,而后来读信时这种恐惧又总是得到充分的证实。我觉得他们个个都比我年轻,他们动不动就给我的那些教训,倒是他们自己所非常需要的,而他们竟拿来教训我,也未免太把我当孩子看待了。我常对他们说。“我怎么爱你们,你们就怎么爱我吧;此外,不要管我的事,就跟我不管你们的事一样:我所要求于你们的,不过如此而已。”在这两点当中,如果说他们曾按照我的请求做到了一点的话,那至少也不是后面那一点。

我有一个孤立的住所,在一个景色宜人的幽境里;我在家里可以自己作主,依我的方式生活,谁也无权来监督我。然而这种寓居却也带给我一些尽管乐于履行但毕竟是无法免除的义务。我的全部自由都只是暂时的、靠不住的;我比服从命令还要受到更大的束缚,因为我必须受我自己的意志的束缚。没有哪一天,我能在早晨起来的时候说:“我将能随意支配我这一天。”不但如此,除了要依从埃皮奈夫人的安排布置以外,我还有另一种更加讨厌的依从,就是要由社会大众和不速之客来摆布。我离巴黎虽远,却挡不住每天都有大堆闲得无聊的人来找我,他们不知道怎样利用自己的时间,便毫不顾借地来浪费我的时间。我总是在万万想不到的时候被人无情地包围着,很少能为一天订出个有意思的计划而不被一个不速之客来推翻的。

总之,在我最渴望的许多美好条件之中,我得不到一点真正的享受,因而我的思想又飞回到我青年时代的那些宁静的日子里,有时便叹息着叫道:“唉!这里可不是沙尔麦特啊!”

当我回忆我过去生活的各个不同时期时,便自然而然地考虑到我当时已经达到的那个生命阶段。我发现我已经到了迟暮之年,浑身病痛,终期不远了,而我的心灵所渴望的那些赏心乐事,几乎没有一件我曾充分领略过;我感到心里蕴蓄的那些热情,我也不曾使之迸发出来;我感到我的心灵里潜伏着的那种醉人的欲念,我不但不曾体味到,简直不曾沾到一点儿,这种欲念,由于缺乏对象,老是在心头压抑着,除了发为嗟叹以外,没有其他宣泄的办法。

我生来就有一个感情外露的灵魂,对它来说,生活就是爱,怎么可能直到那时为止竟不曾找到一个完全属于我的朋友,一个真正的朋友呢?我认为自己生来就是做这种真正的朋友的人呀。我的感情是那么易于着火,我的心就是一团爱,我怎么就一次也没有以它的烈焰,为一个既定的对象而燃烧起来呢?我被爱的需要吞噬着,却从来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个需要,我眼见着就要到达衰老之门,未曾真正地生活过就要死去了。

这些凄凉而扣人心弦的遗想,使我怀着遗憾之情进行反省,而这种遗憾却又不无若干甘美的滋味。我觉得命运似乎欠了我一点什么东西。既然使我生而具有许多卓绝的才能,而又让这些才能始终无所施展,这又何苦来呢?我对我的内在价值有所意识,它一面使我感到受到不公正的贬低,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这种感觉,并使我潸然泪下,而我生平就是喜欢让眼泪尽情倾泄的。

我是在一年最美的季节里进行这些遐想的,那是六月天气,在清凉的丛林之下,莺声呖呖,溪水潺潺。这一切把我又投到那太富有诱惑力的慵懒状态中去了——这种慵懒,原是我生而好之的,但是前此一阵长期的激昂情绪使我养成的那种冷酷而严厉的风格,早该使我把它永远摆脱掉了。我不幸又去回想托讷古堡的午餐和跟那两位妩媚的少女相遇的情景了,那也是在这同样的季节里,环境也和我此刻所处的相似。这段回忆,唯其与天真无邪结合在一起,就使我觉得格外温馨美妙。它又把别的许多类似的回忆都勾引起来了。不久我就看到,凡是在我青年时代曾使我感到飘飘然的对象,都集拢在我的周围,加蕾小姐呀,葛莱芬丽小姐呀,布莱耶小姐呀,巴西勒太太呀,拉尔纳热夫人呀,我那些漂亮的女学生呀,一直想到那位妖艳动人的徐丽埃妲,她是我到现在还不能忘怀的。我发现我被一群天仙,被我的旧相识,包围了起来,我对她们的最强烈的欲念也不算是什么新颖的感情了。我的血沸腾起来了,劈劈拍拍地爆炸了,我的头脑,尽管发已斑白,也发昏了,于是我这个庄重的日内瓦公民,我这个严肃的让-雅克,在近乎四十五岁的年龄上,突然一下子又变成害相思病的情人了。侵袭我的那种陶醉心情,虽然是那么突如其来,那么不近情理,却又是那么持久,那么强烈,硬是要等它把我拖进那灾难重重的出乎意外而又骇人听闻的绝境,才让我醒悟过来。

这种陶醉,不管达到了什么程度,却还不至使我忘记我的年龄和处境,不至使我自诩还能博得美人的怜爱,总之,不至使我企图把我自童年以来就感到徒然烧毁我的心灵而不可能取得结果的烈火再传递给一个意中人。我脑子里无此希望,甚至无此欲念。我知道恋爱的时期已经过去了,我充分意识到老风骚的可笑,不会让自己成为笑柄。我在青春年少时就不怎样自负风流和信心十足,临老反而再来这一套吗?我可不是那种人。而且,我爱安宁,还怕闹家庭风波;我太真诚地爱我的戴莱丝,不愿叫她看到我对别人的情感比对她的情感更加热烈而感到伤心。

在这种情况下,我又怎么办呢?读者只要稍微注意一点我的来龙去脉,一定早就可以猜出来了。我不能求得实在的人物,便把自己投进了虚幻之乡;我既看不出一点现存的东西值得作我的狂热的对象,我就跑进一个理想世界里去培养我的狂热,而我那富于创造力的想象不久就把这理想世界配上了恰如我意的人物。这种办法从来也没有来得这么及时,这么富有活力。在我的不间断的冥思默想之中,我畅饮着人心所从未有的那种最甜美的情感激流。我完全忘掉了人类,我创造出了一群既美若天仙、品德又超凡入圣的完美无缺的人物,都是些在尘世永远也找不着的可靠、多情而忠实的朋友。我就喜欢这样翱翔于九霄之上,置身于旁边的那许多可爱的对象之中,在那种境界里流连忘返,不计时日。我将一切其他的事都抛开了,我匆匆忙忙地吃下一口饭,就急着再跑到我那些小丛林中间。当我正要出去到那太虚幻境的时候,一看到有倒霉的凡夫俗子来把我羁留在尘世,我就掩盖不住、抑制不了我的愠怒;当我失去自制时,就给他们来了个十分生硬的、简直可以称之为粗暴的接待。这样就只有增加我愤世的名声,其实,如果人们能更好地了解我的心的话,这原该使我得到一个恰恰相反的名声的。

正当我意气风发、热情奔放的时候,我又跟被绳子一下子拽回来的风筝一样,被大自然拽到原地来了,因为我旧病复发,情况相当严重。我采用那唯一可望减轻痛苦的治疗办法,也就是说,使用探条来治疗,这就把我那些安琪儿式的爱情暂时打断了。因为,除了人们在病痛的时候不能讲恋爱以外,我的想象力只有在乡村。在树荫之下才能活跃起来,而一坐到屋里,呆在房梁底下,就要凋零,就要死去。我常恨世上没有山林仙女;如果真有的话,我准会在她们中间找到一个可以寄托我的一片深情的对象。

又有一些家庭麻烦这时来增添我的苦恼。勒·瓦瑟太太表面上把我恭维备至,实际上却不遗余力地要把她的女儿从我手里拉走。我从我的旧邻居那里收到了几封信,说明那老婆子瞒着我用戴莱丝的名义借了好几笔债。戴莱丝是知道的,却压根儿也不告诉我。有债要还,倒不怎么叫我生气,最叫我生气的还是他们对我保守秘密。唉!我对她从来没有过任何秘密,她怎么居然对我保守秘密?一个人能对他所爱的人隐瞒一点事吗?霍尔巴赫那一帮见我一次也不到巴黎,便开始当真恐慌起来了,生怕我爱上了乡村,生怕我会傻到要在乡村里一直住下去,从此便开始制造许多麻烦;他们想利用这些麻烦,间接地把我召回到城市来。狄德罗是不愿意这么早就自己出面的,他先把德莱尔从我这边拉过去。德莱尔认识狄德罗还是我介绍的,现在他把狄德罗说给他听的那些印象转告我,而德莱尔自己还不知道此中的真正目的呢。

一切都仿佛不约而同地要把我从我那甜美而癫狂的梦想中硬拽出来。我的病还没有好,就收到一篇咏里斯本毁灭的诗,我猜这是作者寄给我的。这就使我不能不有所答复,跟他谈谈这篇作品。我是用写信的方式跟他谈的,这封信,如下文所说,是在很久以后没有征得我的同意而印刷出来的。

看到这个无论是名声还是成就都可说是达到登峰造极地步的可怜人,却在苛刻地咒骂人生的苦恼,老是觉得一切都是恶,我不免感到诧异,所以订下了一个冒昧的计划,要叫他扪心自问一番,并且向他证明一切都是善的。伏尔泰表面上信仰上帝,而实际上从来只信仰魔鬼,因为他所谓的上帝,按他的说法,不过是一个以害人为唯一乐趣的恶魔罢了。这种学说的荒谬是一目了然的,而从一个浸沉在各种幸福之中的人的口里说出来,特别令人反感,因为他自己处在安乐窝里,却竭力要叫所有其他的人悲观失望,把他自己并没有受到的种种灾难写得那么阴森可怖。我倒是比他更有资格去历数和衡量人生的痛苦的,所以我对人生的痛苦作了一个公正的审查,并且证明给他听,在所有这些痛苦之中,没有一个痛苦能怪罪天意,没有一个痛苦不是出于人对自己才能的滥用者多,出于大自然本身者少。我在这封信里,对他是十分尊敬、十分钦仰、十分慎重的,可说是极恭敬之能事。然而,我知道他自负心强。很容易感受刺激,所以不直接把信寄给他,而是交给他的医生和朋友特龙香大夫,授他以把这封信或交或毁的全权,他觉得怎样最合适就怎样办。特龙香把信转交了。伏尔泰以寥寥数行回答我说,他自己有病在身,还要照看病人,当改期另复,对问题本身只字未提。特龙香把这封信转寄给我时,还另附了一封信,表示对托他转信的人颇不佩服。

我从来没有把这两封信发表出来,甚至也没有拿给别人看过,因为我不爱大张旗鼓地宣扬这种小小的胜利,但是原信都还在我的函札集里(甲札,第二O及二一号)。在这以后,伏尔泰就把他答应我的那个答复发表出来了,但是他并没有把它寄给我。那个答复不是别的,就是《老实人》那篇小说。我不能谈这篇小说,因为我没有读过。

所有这些分心的事,原本可以根治我那些虚幻的爱情,而这也许是天赐的一个办法,以预防这爱情的悲惨后果。然而我的恶星宿占了上风,我刚能勉强出门,我的心、我的脑子、我的脚就又走上原路了。我说原路,是就某些方面而言:因为我的思想,狂热程度稍有所减,这次是回到现实世界来了,但是我把现实世界中任何一个门类里最可爱的事物都选择得太苛刻了,以至这种精华事物之虚幻性丝毫不亚于我抛弃了的那个幻想世界。

我把我心头的两个偶像——爱情与友谊——想象成为最动人的形象。我又着意地用我一向崇拜的女性所具有的一切风姿,把这些形象装饰起来。我想象出两个女朋友而不是两个男朋友,因为两个女人之间的友谊的例子,唯其比较罕见,也就越发可爱。我赋予她们以两个相似的、却又不同的性格;两个不算完美、却又合乎我的口味的面容;这两个面容又以仁慈、多情而更加容光焕发。我让她们俩一个是棕发,另一个是金发,一个活泼,另一个温柔,一个明智,另一个软弱;但是软弱得那么动人,似乎更足以见其贤德。我为二人之一创造出一个情人,而另一个女人又是这情人的温柔多情的朋友,甚至还有些超出朋友的程度;但是我不容许产生争风、吃醋、吵闹等情事,因为任何令人不快的情感都要我费很大的气力才能想象出来,也因为我不愿以任何贬低天性的东西使这幅笑容可掬的图画黯然失色。我爱上了我这两个妩媚的模特儿,我便尽可能使我自己和那个情人兼朋友一致起来;不过我把他写成亲切的、年少的,另外再加上我觉得我自己具有的许多美德和缺点。

为了要把我的人物放在一个适合于他们的地点,我就把我在旅行中所见过的最美的地方都—一拿来加以审查。但是我就找不到一个我认为足够清幽的丛林,找不到一片我认为足够动人的风景。如果我见过塞萨利的那些山谷的话,它们可能会使我满意的;但是我的想象力已经倦于创造了,它要求以一个现实的地点作为基础,并且足以引起我一种幻觉,使我感到我要安排在里面居住的那些人物的真实性。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想到波罗美岛,它们的美妙景色曾使我惊叹不置;但是对我的人物说来,我觉得这些岛上的装饰品太多,人工的雕琢太多了。而且我一定要有一个湖,我最后便选定了我的心一直萦怀的那片湖景。在命运为我限定的那个幻想的幸福范围里,我长期盼望我能在这个湖的某一部分边岸定居下来,现在我就把这一部分湖岸确定下来。我那可怜的妈妈的故乡,对我仍然具有一种魅力。山光水色既相映成趣,风景又丰富多采,那片悦人耳目、扣人心弦、荡涤胸襟的全景又辉煌伟丽,这一切终于使我作出决定,就让我创造出来的那几个青年男女定居在佛威了。以上便是我灵机初动时想象出来的一切,其余的是在以后才添上去的。

在一段长时期内,我就满足于一个如此泛泛的纲要,因为这个纲要已经足以使我的想象力充满可喜的对象,足以使我的心灵充满它所喜欢培育的感情了。这些虚构,由于频繁地回到我的脑海中,最后就有了较多的实质,并且以一种明确的形式在我的脑海里固定了下来。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忽然起念要把虚构所给我提供的某些情节写到纸上,并且,一面回忆我少年时代所感到的一切,一面又给过去未能满足而现在仍然侵蚀着我的心灵的那种爱的欲望以出路。

我先纵笔写下了几封既不连贯、彼此也无关系的零散的信,而当我想把它们联缀起来的时候,时常感到棘手。有一点,很难令人置信但又是千真万确的,那就是头两部分差不多全是这样写成的,不曾有任何预先想好的提纲,甚至也没有料到我有一天会想到把它们拿来写成一部正式的作品。所以人们可以看到,这两部分都是用了一些没有量体剪裁的材料事后拼凑起来的,里面充满了补自性的文字,这是其他部分所没有的。

正当我耽于梦幻的时候,乌德托夫人第一次来访,这是她生平来看我的第一次,但不幸,人们在下面就可以看到,并不是最后的一次。乌德托伯爵夫人是已故包税人贝尔加尔德先生的女儿,是埃皮东先生、拉利夫先生和拉伯里什先生的姊妹,后两位后来都做过礼宾官。我已经说过我怎样在她未出嫁之前就和她认识了。自从她结婚之后。我只是在她的嫂子埃皮奈夫人家里,在舍弗莱特的宴会中见到过她。不论是在舍弗莱特还是在埃皮奈,我都曾多次和她在一起,相处好几天,我不但始终觉得她十分亲切,而且我看她对我似乎也很有好感。她相当欢喜和我一同散步;我们俩都健于步行,彼此倾谈,滔滔不绝。然而,虽然她曾有好几次邀请我去,甚至敦促我去,我从来也没有到巴黎去看她。她跟圣朗拜尔先生的亲密关系,使我对她更加关心了,因为当时我刚开始和圣朗拜尔先生要好,我记得这位朋友当时正在马洪,她到退隐庐来看我就是为了告诉我有关他的消息的。

这次拜访有点象是小说的开场。她走错路了。她的车伕离开了弓背路,想走弓弦,从克莱佛风磨直达退隐庐,结果马车在山谷底下陷到泥潭里了;她决定下车,徒步走完剩下的那段路。她那细薄的鞋袜一会儿就磨破了,自己又陷到泥里,仆从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拽了出来。最后她穿着长靴到了退隐庐,大笑不止,我见到她,也陪着大笑起来。全身衣服都要换,戴莱丝就把自己的衣服拿给她,之后,我就请她屈尊吃点乡下饭食,她感到很满意。当时天色已经不早,她没有待多久就走了;但是这次会晤太愉快了,她似乎有兴趣以后再来。她实践这个计划,已是第二年的事了;但是,唉!这种姗姗来迟,并没有对我起什么保险的作用。

整个秋季我忙于一件人们猜想不到的事情——为埃皮奈先生看果园。退隐庐是舍弗莱特园林里各溪流的汇集点;那里有个园子,有围墙围着,沿墙都是果树,还有其他各种树木。为埃皮奈先生生产的水果,尽管给人偷掉了四分之三,还比他在舍弗莱特的那片大菜园要多。我为了不做绝对无益的住客,就负责为他管理果园,监督园丁。直到摘果的季节,一切都极顺利;但是,果子渐渐成熟,我发现丢的越来越多,也不知道都到哪里去了。园丁向我保证说,都是给山鼠吃掉了。我就开始对山鼠作战,打死了很多,但是果子仍旧减少。我留心观察,结果发现园丁自己就是个大山鼠。他住在蒙莫朗西,夜里带着老婆、孩子来。把白天摘下藏到一边的果子都扛走了,明目张胆地送到巴黎菜市上去卖,仿佛自己有个果园似的。这个可恶的家伙,我也不晓得给了他多少好处,戴莱丝又拿衣服给他孩子们穿,他父亲讨饭,差不多就是靠我养活的,可他还是厚颜无耻,毫不费事地偷我们。只怪我们三人都不够警惕,没有加以提防;有一次他居然一夜把我的地窖子搬个净空,第二天我什么也找不到了。倘若他只是偷我,我也就认了;但是总得为果子作个交代呀,我就不得不揭发偷果子的人了。埃皮奈夫人请我把他的工资付掉,打发他走,另找一个园丁。我照办了。那个大坏蛋就天天夜里在退隐庐四周乱窜,手里拿着一根样子象狼牙棒的带铁尖的粗棍子,后面还跟着几个跟他一路货色的流氓。两个女总督被这家伙吓得要死,为着给她们壮胆,我就叫新来的园丁天天夜里睡在退隐庐;这还不能叫她们安心,我就叫人向埃皮奈夫人要了一支枪,放在园丁的房间里,跟他说好,只有在不得已时,例如,有人试图冲门或爬墙时,才能使用,而且也只装火药,不装弹丸,无非是吓唬吓唬小偷罢了。一个人行动不便,要在树林中间过冬,独自和两个胆怯的女人在一起,为了大家的安全,这当然是可能采取的最低限度的防御措施了。最后,我又弄来了一只小狗,担任警戒任务。这时候,德莱尔有一天来看我,我给他讲了我的处境,并和他一起笑着谈到我的军事装备。他回到巴黎,又拿这件事说给狄德罗取乐;就这样,霍尔巴赫那一帮知道我真的要在退隐庐过冬了。这种坚持精神是他们料想不到的,可把他们弄得不知所措了。他们一面打主意,想出点什么别的麻烦来叫我住得不痛快,一面就通过狄德罗,先把德莱尔给我拉走。还是这个德莱尔,他先觉得我的防御措施极其自然;后来却在写给我的信里认为这些措施都与我的原则不合,不仅可笑,而且坏透了。他在这些信里拿我大开玩笑,挖苦讽刺,尖酸刻薄,如果我当时的脾气不好的话,我会感到这是对我的侮辱。但是那时候我心里充满了爱慕与缠绵的情感,不容再有其他的情感钻进来,所以我只把他那些辛辣的讽刺当作是说笑话,别人觉得他荒诞的地方,我只觉得他轻薄而已。

由于我提高警惕,多多操心,结果把园子看得很好,虽然这年水果收成很坏,产量还是达到前几年的三倍。说真话,我为保全产品,也是不惜费尽心力的,我甚至亲自护送水果到会弗莱特和埃皮奈去,甚至亲手提篮子;我记得有一次“姨妈”和我两人拾了一个篮子,把我们压得几乎趴下来了,我们不得不每走十步就歇一歇,弄得浑身大汗才抬到了目的地。

当坏季节开始把我关在屋里的时候,我就想再捡起我的室内工作;但是不可能。随便在什么地方,我只看到那两个妩媚的女友,只看到她们那个男朋友、她们周围的环境、她们住的地方,只看到我的想象力为她们创造出来的或美化了的种种事物。任何时刻我都不能控制自己,狂热状态一直缠住我不放。我作过许多努力要摆脱那些虚构,但无效果,最后我完全被它们迷住了,只想努力把它们整理一下,连贯起来,写成类似小说的东西。

我最大的困难就是羞于这样明白、这样公开地揭露我自己的矛盾。我已经那么大张旗鼓地建立起我那些严峻的原则,那么坚定不移地宣讲过我那些严厉的箴言,那么尖刻地骂过那些专写爱情和柔情的软绵绵的作品,现在人们突然看到我又亲手把自己放在被我那么严格批评过的作家之列,谁还能想象出比这更出乎意料、更刺人耳目的事呢?我充分意识到这种自相矛盾之处,我责备我自己,我为此而羞惭,为此而气愤,但是,这一切都不足以把我拉回到理智中来。我完全被降伏了,非服从不可,不管有什么风险,我也得下决心去冒天下之大韪。至于我能不能使这部书出版,那就以后再说了,因为当时我还没有设想要把它发表出来呢。

决心一下,我就没头没脑地钻到我的梦想里去了。我把这些梦想在脑子里反复思考,最后使它们构成了一种方案,这个方案执行的结果,人们现在已经看到了。毫无疑问,这是对我那些异想天开的念头的最好的利用。好善之心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胸怀,它把这些异想天开的念头导向有益的目标,连世道人心都可能有所裨益。我那些香艳的图景,如果里面缺少那种天真无邪的柔和的色彩,便会失掉它们的全部优美。一个弱女子是怜悯的对象,恋爱能使她博得别人的同情,通常她也并不因为软弱而稍减其可爱。但是看到那种时髦的风尚,谁又能忍受下去而不感到愤慨呢?一个不贞的妻子,公开践踏自己的一切义务,认为没让丈夫当场捉获她的奸情,便是对他的一种思典,他还该衷心感激她,世上有比这样不贞的妻子的得意洋洋的劲儿更令人气愤的么?自然界中没有完人,完人给我们的教导已经离我们太远了。但是,假定一个年青的女子,生而有一颗既正直又温存的心,未婚之前让爱情把她征服了,既婚之后又恢复了精神力量,反过来战胜了爱情,又成为有德行的人,谁若是告诉你说,这幅图景就其整体来说是有伤风化而一无是处,谁就是个说谎者、伪善者,你不要听他的话。

除了这个从根本上跟整个社会秩序有关的针对风俗和夫妻间的忠诚的目标之外,我还怀着一个较深刻的目标,即是社会协调与社会和平。这个目标,本身也许比上面的还更伟大,更重要,至少在我们当时所处的时代是如此。《百科全书》引起的那场风暴远没有平息,当时还正在最猛烈的阶段。对立的两派以极度的岔怒互相抨击,或者毋宁说是象疯狂的豺狼那样互相撕咬,而不是象基督徒和哲学家那样希望互相启发、互相说服、互相拉回到真理的道路上来。也许双方都还缺少有本领的、孚众望的领袖来把这场斗争发展成内战,否则,天晓得,骨子里都同样有着最残酷的偏见的双方,这样一场宗教内战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啊。我生来就仇恨一切宗派偏见,所以对双方都坦率地说了一些严酷的真理,而他全听不进去。于是我就想到另一个不得已的、以我单纯的头脑看来似乎是很妙的办法:就是以消灭他们的偏见为手段来缓和他们相互之间的仇恨,并且给每一方面指出,另一方面的优点和品德都值得公众的钦佩和一切凡人的敬仰。这个不够明智的计划是建立在人人皆善这样一个假定上的,却使我自己陷入我责备圣皮埃尔神父的那种错误了,所以,它产生了它应得的结果:并没有使双方互相接近,而使它们联合起来打击我了。经验终于使我感到了我的傻气;但是在这以前,我是全力以赴的,我敢说,我那股热忱是无愧于驱使我去做的那种动机的,所以我刻划了沃尔马和朱丽两人的性格,当时我内心的狂喜使我希望能把他们两人写得都很可爱,并且使两人都由于互相映衬而显得更加可爱。

我为我的方案能这样粗粗地定下来而感到满意,于是又回到了我已经草拟的那些详细的情节上面;这些情节的整理结果就产生出了《朱丽》的前两部分。我是怀着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在这个冬季撰写和誉清这两部分的,用的是最漂亮的金边纸,吸墨用的是蔚蓝和银灰的粉末,装订分册用的是浅碧丝带,总之,我成了另一个皮格马利翁,对那两个妩媚的少女的一片痴情,简直找不到什么够风雅、够玲珑的东西来配上她们了。每天晚上,我在火炉旁拿这两部分给女总督们念了又念。女儿一言不发,感动得跟我一起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母亲根本听不懂,始终无动于衷,又找不到一点应酬的词令,只好在大家默默无言的时刻对我一再重复说:“先生,真美呀!”

埃皮奈夫人知道我冬天单独一人住在树林中间的一座孤立的房子里,很不放心,时常派人来打听我的消息。她对我的友情表现得从来没有这样真切过,而我对她的友情也从来没有反应得这样热烈。在这些友情的表现之中,有一件事如果不特别提出来,我就太不对了:她曾把她的画像派人送给我,并且想要我的画像——拉都尔画的,曾在沙龙里展出过的那一幅民。也不应抹煞她另一次亲切的表示,它看起来很可笑,但是由于它留给我的印象,也可见我的性格演变之一斑。有一天霜冻很厉害,我打开她派人送来的一个包裹——是她亲自为我备办的几样东西,发现有一件小村裙,英国法兰绒做的,说她已经穿过,要我改制一件坎肩。短笺的措词很感人,充满着亲热与天真。这点关怀超过了友谊,我觉得太体贴了,仿佛她自己脱下衣服来给我穿,以至我在情感激动之中热泪纵横地把那短笺和衬裙吻了足有二十遍。戴莱丝以为我疯了。说也奇怪,埃皮奈夫人对我的友情表示真是太多了,却从来没有一次能象这次这样感动我。甚至在我们绝交以后,我每次回忆起这件事也不免心头发软。我把她那张小便笺保存了很久,如果它不是和我那时的其他信件遭到同一命运的话,我现在还保存着呢。

虽然那时期我的尿闭症一到冬天就不让我轻松,虽然这年冬天有一部分时间我都被迫使用探条,然而,总的说来,那还是我自从居住法国以来最甜美、最安静的一个季节。在坏天气为我免遭不速之客的侵袭的那四五个月之中,我比以前和以后更能体味到那种独立、平稳而又朴素的生活,而越享受这种生活,我就越觉得这种生活的价值。当时我别无其他伴侣,只有现实中的两个女总督。想象中的两个表姊妹。特别是在那个时候,我日益庆幸我明智地采取了这个决定,不顾那些看我摆脱了他们的羁绊而不高兴的朋友们的叫嚣;当我听到狂人谋杀案的时候,当德莱尔和埃皮奈夫人在信里跟我谈到那种弥漫巴黎的纷乱和骚动的时候,我是多么感谢上苍使我远离了那些恐怖和罪恶的景象啊!否则的话,社会紊乱使我已经养成的那个暴躁脾气,那些恐怖和罪恶的景象只能使它更加滋长、更加乖戾的;而现在呢,我在我的幽居周围,只看到赏心悦目、甜蜜美妙的事物,我的心完全沉醉于种种温馨的感情之中了。这是人家让我过的最后的宁静的时刻,我津津有味地在这里记下它们的历程。在随着这个安静的冬季而来的那个春天里,就可以看到我下面要写的那些灾难的胚芽开始萌发了,在这些纷至沓来的灾难当中,人们将再也看不到这种间歌时间,能让我有工夫去喘息一下。

然而,我似乎还记得,就是在这个和平的间歇中,即使在我的幽居深处,我还不是十分安静,还不免遭到霍尔巴赫一伙的搅扰。狄德罗就给我引起了一些麻烦;除非我完全记错了,《私生子》一书就是在这个冬天出版的,一会儿我就要谈到这本书。由于后面将会讲明白的种种原因,我那时期的可靠的文件剩下的很少了,就是留下的文件,日期也很不准确。狄德罗写信向来是不注日期的。埃皮奈夫人和乌德托夫人写信也只注明星期几,而德莱尔通常也跟她们一样。当我想把这些信依次排列起来的时候,就不得不摸索着,注上一些大概的日期。因此,我既不能确有把握地确定这些纠纷的开始,我就宁愿把我所能记得的一切当作整个一条写在下面。

大地春回,我的狂热更加高涨,我在爱火的激奋中又为《朱丽》的后几部分写了好几封信,这些信都洋溢着我写信时的那种狂喜的心情。我可以特别提出写极乐园和湖上泛舟的那两封信。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这两封信都是在第四部分的末尾。谁读了这两封信而不心软并且熔化在促使我写出这些信的那种缠绵悱恻的感情里,谁就该干脆把书合上:他是没有资格来评论感情这个题目的。

正是这个时候,出乎意料,乌德托夫人第二次来访。她的丈夫是近卫队军官,不在家,她的情人也正在服役,她就到奥博纳来了,在蒙莫朗西的幽谷中租了一座相当漂亮的房子。她就是从那里到退隐庐来作一次新的远足。这次出游,她骑着马,扮作男装。虽然我平生不喜欢这种蒙面舞式的乔装,但对她那种乔装的传奇风度却有些一见心倾,这一次可真是爱情了。因为这段爱情是我平生第一遭,又是平生唯一的一遭,又因为它的后果使它在我的记忆里将永远是既难忘而又可怕,所以请容许我把这件事说得稍微详细点。

乌德托伯爵夫人快三十岁了,根本说不上美,脸上还有麻子,皮肤又不细腻,眼睛近视,眼型有点太圆。尽管如此,她却显得年青,容貌又活泼,又温柔,老是亲亲热热的。一头乌黑的长发,天然鬈曲,一直拖到膝弯。身材娇小玲珑,一举一动都显得又笨拙又有风韵。她的禀性极自然,又极隽雅:愉快、轻率和天真在她的身上结合得非常巧妙。她有的是那种讨人喜欢的妙语,不假思索,有时竟夺口而出。她多才多艺,会弹钢琴,舞跳得很好,还能做几句相当漂亮的小诗。至于她的性格,简直是天使一般:心肠好是它的基础,而除了谨慎与坚强以外,她一切美德都兼而有之。特别在为人方面,她是那么可靠,在社交方面,又是那么忠诚,纵然是她的仇敌,做事也不瞒她。我所说的她的仇敌,是指恨她的男人或女人,因为,就她自己来说,她是没有一颗能够恨人的心的,而且我相信我们这点相同之处曾大有助于我对她的热恋。在最亲密的友情的倾诉之中:我从来没有听到她背后说过人家的坏话。就连她嫂子的坏话,她也从来不说。他不能对任何人掩饰她心里所想的事,甚至不能抑制她的任何感情:我深信,她就是在丈夫面前也谈她的情人,正如她在朋友面前、熟人面前、所有的人面前都谈她的情人一样。最后,有一点不容置辩地证明她那善良天性的纯洁与真诚,那就是她可以心不在焉到无以复加、轻率到十分可笑的地步,常常于无意之中说出些话或做出些事来,对她自己可谓不慎之至,但从来没有冒犯过别人。

她很年青的时候就被勉强嫁给乌德托伯爵了。乌德托伯爵有地位,是个好军人,但是喜欢赌博,喜欢闹事,很不亲切,她从来就没有爱过他。她在圣朗拜尔先生身上发现了她丈夫的一切优点,再加上许多可爱的品质,既聪明,又有德,又有才能。在本世纪的风俗中如果还有一点东西可以原谅的话,毫无疑问,就是这样一种依恋之情:它的持久使它变得纯正,它的效果使它受人钦仰,它之所以能巩固起来,只是由于双方的相互尊敬。

我猜测,她来看我,固然也有点儿出于兴趣,但更多地还是为了博得圣朗拜尔的欢心。他曾敦促她来,他相信我们之间开始建立起来的友谊会使我们三个人对这种往还都感到愉快。她知道我了解他们俩的关系,她既然能在我面前无拘无束地谈他,自然就表明她喜欢跟我相处了。她来了;我见到她了。我正陶醉于爱情之中而又苦于没有对象。这陶醉就迷住了我的眼,这对象就落到了她的身上。我在乌德托夫人身上看到了我的朱丽,不久,我就只看到乌德托夫人了,但这是具备了我用来装饰我的心头偶像的那一切美德的乌德托夫人。为了使我痴情到底,她又以炽热的情侣身份跟我谈着圣朗拜尔。多么巨大的爱情感染力啊!我听着她说话,感到自己在她身边,竟幸福得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起来,这是我在别的女人身边都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她谈着,谈着,我自己也就感动了。我还以为我只是对她的感情感兴趣呢,其实这时我自己也已经产生了同样的感情了;我大口大口地吞下这毒汁,可是我当时只感到它的甜美。总之,在我们两人都没有觉察的情况下,她用她对情人所表现的全部爱情,激发起我对她的爱情来了。唉!为着一个心中已经别有所恋的女人而燃烧起这样既不幸而又炽烈的爱情,真正是为时已晚,也真正是太令人痛苦了!

虽然我在她身边已经感到了那些异常的冲动,但我先还没有觉察到我心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只是在她走了以后,当我开始想朱丽的时候,我才吃惊地发现,我想来想去都只能想到乌德托夫人。这时候我的眼睛睁开了,我感到了我的不幸,我为此而哀叹,但是我还料想不到这个不幸将要产生的许多后果呢。

我今后对她持什么态度呢?我迟疑了很久,仿佛真正的爱情还能留下足够的理智让你去深思熟虑似的。我正在举棋不定,她又一次出乎意料地来找我了。这一下我心里可有数了。伴随邪念而来的羞涩之心使得我哑口无言,在她面前直发抖,我既不敢开口,也不敢抬起头来,我心头的慌乱简直无法形容,而她不可能看不出来。于是我就决定向她承认我心里慌乱,并让她猜测慌乱的原因:这等于把原因相当明白地告诉她了。

如果我年青而又可爱,如果乌德托夫人后来软弱了,我在这里就应该谴责她的行为,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我对她只有赞美,只有钦佩。她作出的决定是既大方又谨慎的。她来看我,是圣朗拜尔叫她来的,她不能突然疏远我而不向圣朗拜尔说明原因,因为这样就可能使两个朋友绝交,也许还会闹得满城风雨,而这是她要避免的。她本来是对我既敬重而又怀有善意的,所以她就怜悯我这点痴情,但是不予以逢迎,而是表示了惋惜,并且努力要医好我的痴情。她很乐意为她的情人和她自己保留一个她看得起的朋友。她说等我将来变得理智了,我们三人之间很可以构成一种亲密而甜美的关系,而她每跟我谈到这一点,便显得再愉快也不过的。她并不只是限于这种友好的劝告,必要时她也不惜给我一些由我自己招来的较严厉的责备。

我也同样严厉地责备我自己。等到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就清醒了,我把话说出了之后,心里也就比较平静了。大凡一个人的爱情,被激起爱情的女方知道了之后,就变得好受些。我用来责备自己的那种力量理应医好我的爱情的,如果事实是可能的话。我把所有强有力的理由都找来帮助我扼杀我这份爱情。我的操守呀、我的感情呀、我的原则呀、可羞可耻呀、不义不忠呀、罪在不赦呀、负友之托呀,最后还有个理由:以这样的年纪,还让最荒唐的热情燃烧起来,而且对方又已经心有所恋,既不能对我的爱有所回报,又不能让我保留任何希望,未免太惹人笑话了,而且这样荒唐的热情不但不能由坚持而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变得一天比一天更苦痛难堪。

谁能相信啊!这最后一种考虑,原该给所有其他的考虑增添份量的,却反而把它们都抵消掉了!“一段痴情,”我想,“只于我个人有害,那又有什么可顾忌的呢?我难道是个要让乌德托夫人小心提防的轻狂小生吗?别人看到我这样煞有介事的悔恨,不会说是我的殷勤、仪表和打扮在诱使她走入歧途吧?嘿!可怜的让-雅克啊,你自由自在地去爱吧,心安理得地去爱吧,别担心你的叹息会有损于圣朗拜尔。”

读者已经看到,我就是在年轻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自命不凡过。上面那种想法正合我一贯的心理倾向,它使我的激情感到安慰;这样一来,我就无保留地沉溺于激情之中了,甚至笑我那种不合时宜的顾虑是出于虚荣而不是出于理智了。对一颗正直的心来说,这是一个多么重大的教训啊!邪恶进攻正直的心灵,从来不是那么大张旗鼓的,它总是想法子来偷袭,总是戴着某种诡辩的面具,还时常披着某种道德的外衣。

我既怙恶而又无悔意,不久就毫无节制地为恶了;请读者看看我的激情是怎样循着我的天性的故辙,最后把我拖下了深渊吧。最初,为了使我放心,它采取谦卑的态度,后来,为着使我放手做去,它把这种谦卑转变成为疑惧。乌德托夫人不断提醒我,叫我勿忘本分,保持理智,她从来也没有片刻迎合我的痴情,不过待我总是极其温存,对我总是采取最亲切的友谊的态度。我敢保证,如果我相信这份友谊是真诚的话,我一定也就感到满足了,但是我认为它太热烈了,不会是真正的友谊,因而我脑子里就不免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这种与我的年龄和仪表太不适合的爱情,使我在乌德托夫人眼里的地位降低了,这个轻狂的少妇只是要拿我和我这过时的热情来取乐,她一定把心里话都告诉圣朗拜尔了,她的情郎恨我对不起朋友,便赞成她要弄我,两人串通一起要把我逗得晕头转向,好叫人家嗤笑我。这种愚蠢的想法曾使我二十六岁时在我所不了解的拉尔纳热夫人身边说了许多糊涂话,现在我是四十五岁的人了。又是在乌德托夫人身边,假如我不知道她和她的情郎都是不至于开这样残忍的玩笑的正派人,那么我这种愚蠢的想法倒也还是情有可原的。

乌德托夫人继续来拜访我,我不久也就回拜她了。她欢喜步行,我也是一样,我们在迷人的景色中作长时间的散步。我爱她,又敢于说出我爱她,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如果不是我的糊涂言行毁了其中的全部妙趣的话,我当时的处境实在是再甜蜜不过了。她起先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接受她的爱抚时会那么傻气,但是我的心从来就不会对自己所想的事丝毫有所隐瞒,所以我不久就把我的猜疑对她说明了。她起先想一笑置之,但这个办法不成功,她的笑会激起我的狂怒的,她便改变了口吻。她那种怜惜的温存真是战无不胜的。她对我说了些直沁入我心脾的责备的话,她对我那些不正确的畏惧表示担忧,我就抓住这种担忧而加以滥用,我要求用事实来证明她不是戏弄我。她明白,没有任何别的办法能够使我放心。我就越逼越紧,这一步是微妙的。一个女人已经被迫到了讨价还价的地步了,竟还能那么便宜了事。真是惊人,也许可说是空前绝后的一遭吧。凡是最缠绵的友情所能给予的,她都不予拒绝。任何足以使她失节的事,她都绝不放松。并且我很惭愧地看到,每逢她稍微给我一点好处就把我的感官烧得炽热难熬,而这种炽热在她的感官上却引不起半点火星。

我曾在某处说过,如果你不想给感官什么东西,你就绝不能让它先尝到一点甜头。要想知道这句箴言对乌德托夫人说来是多么不正确,要想知道她是多么能够自持,那就必须详细了解我们那些频繁的、长时间的密谈,把我们那四个月当中的热烈的密谈从头到尾都回顾一番。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四个月是在两个异性朋友之间无与伦比的亲密中度过的,而双方又都把自己限制在我们始终不曾逾越的那个范围里。唉!我体会到真正的爱情确实是太迟了,可是一经体会,我的心灵和感官为了偿付这笔拖欠的情债,又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啊!单方面的爱情尚且引起这样的狂热,那么,一个人若是处在他所爱并博得其爱情的那个对象身边,他所感到的狂喜该是多么剧烈啊!

但是,我说单方面的爱情是说错了,我的爱情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回报的,它虽然不是相互的,却是两方面的。我们两人都陶醉在爱情之中:她爱她的情郎,我爱她;我们的叹息,我们的甘美的泪水都交融在一起了。彼此都是多情的知心人,我们的情感太相投了,不可能没有相合的地方。不过,在这种危险的陶醉之中,她从来没有一刻忘形;而我呢,我保证,我发誓,虽然我有时被感官迷惑了,曾企图使她失节,却从来也不曾真正蓄意打她的主意。我那热情的激烈,本身就控制了这份热情。克已的义务荡涤了我的灵魂。一切美德的光辉都装饰着我心头的偶像,玷污它那神圣的形象就等于把它毁灭。我很可能犯这个罪,我在心里犯了这个罪不下百余次;但是,真正要玷污我的索菲么?这样的事情是可能的吗?不,不!我把这话对她说过千百遍了,即使我有满足欲望的权力,即使我能支配她自己的意志,除了若干短暂的狂热时刻以外,我都会拒绝以这种代价来求得快乐的。因为我太爱她了,我才不想占有她。

从退隐庐到奥博纳,将近一里约;在我频繁前往的旅行中,我有时也在那里住宿。有一天晚上,两人面对面地用过晚餐之后,我们就到花园里,在美丽的月色下散步。这花园的深处有个相当大的剪修过的树林,我们穿过树林去找一个幽美的树丛,树丛里还造了一挂瀑布点缀着,这是我给她出的主意。永世难忘的无邪与享受的回忆啊!就是在这树丛里,我和她坐在一片细草地上,头上是一棵花儿盛开的槐树,为着表达我心头的感情,我找到了真正无愧于这种感情的语言。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达到崇高的境地——如果人们可以把最缠绵、最热烈的爱情所能输进男人心灵的那种亲切而又富有魅力的东西称为崇高的话。我在她的膝上流下了多少令人心醉的眼泪啊!我又使她情不自禁地流了多少这样的眼泪啊!最后在一阵不由自主的激动之中,她叫道:“不,从来没有象你这样可爱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情人象你这样爱过!可是,你的朋友圣朗拜尔在叫着我们,我的心是不能爱两次的。”我一声长叹,就不说话了;我拥抱她——这是一次怎样的拥抱啊!但是,仅此而已。她独自一人生活着,也就是说,远离她的情人和丈夫,已经有六个月了;我差不多天天都去看她,而且爱神始终伴随着我们也已经有三个月了。我们时常先面对面地用过晚餐,然后两人到树丛深处,在那月光之下,经过两小时最热烈、最缠绵的私语之后,她又在半夜里离开树丛和朋友的怀抱,身和心都和来时一样无暇、一样纯洁。读者们,衡量衡量所有这些情景吧,我不再加半句话了。

人们可别以为在这种场合下,我的感官能让我安静,就象在戴莱丝和在妈妈身边一样。我已经说过,这次是爱情,而且是以其全部力量和全部狂热迸发出来的爱情。至于我不断感觉到的不安、战栗、心悸、痉挛、昏厥,我都不去描写了:人们单凭她的形象在我心头所产生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前面已经说过,退隐庐离奥博纳相当远,我常从安地里那一带山坡边上走过,那里的景色是极其引人入胜的。我一边走,一边梦想着我即将见到的那个人,梦想着她将给我的亲热的接待。梦想着在我到达时等着我的那一吻。单是这一吻,这不祥的一吻,在没有接受之前就已经把我的血点燃起来了,使我头脑发昏,眼睛发花,两膝颤抖,站立不住;我不得不停步坐下来,整个身体仿佛都乱了套,我几乎要晕过去了。我意识到这种危险,所以出门时总是力求分心,想别的事情。可是我还没走二十步,那同样的回忆,以及随之而来的那一切后果,就又来侵袭我,绝对无法摆脱;并且,不问我用什么办法,我不相信我有哪一次能逍遥自在,一个人走完这程路。我走到奥博纳时,疲惫不堪,有气无力,简直要倒下去了,站都站不住。可是一见到她,我就完全恢复过来了,我在她身边只感到精力无穷却又不知如何使用的苦恼。我来的路上;在望得见奥博纳的地方,有一片风景宜人的高岗,叫奥林匹斯山,有时我们俩各自从家里走到这里相会。如果是我先到,当然要等她;但是这个等候又叫我多么受罪啊!为了有所自遣,我总是用我带的铅笔写些情书,这些情书,简直是用我最纯粹的血液写出来的:我从来没有能把一封情书写完而字迹依然可以辨认清楚的。当她在我们两人约定的壁橱里找到这样的情书的时候,她从中看到的,除了我写情书时那副可怜的样子外,别的什么也看不到。这种样子,特别是拖了那么久,经过三个月不断的刺激和绝望,就使我疲惫得好几年都恢复不过来,最后还使我得了疝气病,将来我是要把它,或者说,它是要把我带到坟墓里去的。我这个人的气质,也许是大自然所曾产生的最易激动、而又最易羞怯的气质。我这种气质的人所能得到的唯一的爱情享受就是如此。我在人世间最后的好日子也就是如此。下面开始的就是我一生中一大串几乎从未间断的灾难。

在我整个一生中,人们已经看到,我的心象水晶一样透明,从来不会把藏起来的一个稍微强烈的感情隐瞒一分钟。请大家想想,要我把对乌德托夫人的爱情长久隐瞒起来,那是可能的吗?我们的亲密关系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我们也不稍加隐讳,或故弄玄虚。这种亲密关系并不属于需要保密的那一类。乌德托夫人对我怀着她自觉是无可指责的最亲密的友谊,而我则对她满怀着谁也没有我知道得更清楚的正当的敬佩。她坦率、心不在焉、有点冒冒失失;我真诚、笨拙、高傲、急躁、狂热,我们就在自以为平安无事的假想中贻人以口实,远超过我们真正有什么越轨行动。我们都到会弗莱特去,我们常在那儿见面,有时甚至还是事先约好了的。我们在那里和平时一样生活着,天天并肩散步,就在那片园林里,正对着埃皮奈夫人的房子,并且就在她的窗下谈我们的爱情,谈我们的义务、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纯洁的计划。埃皮奈夫人就从窗口不断地窥视我们,她自以为被人欺上睑了,使用两只眼睛往心里灌足了怨气和愤恨。

女人个个都掌握着掩饰愤怒的艺术,特别是在愤怒强烈的时候。埃皮奈夫人脾气暴躁却又工于心计,她高度掌握着这种艺术。她佯装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也不怀疑;她一面对我加强体贴照顾,甚至近于挑逗,一面又故意用不客气的态度和鄙夷的表示欺压她的小姑子,似乎还暗示我也鄙夷她。人们当然料到她这样做是成功不了的,但是我却受到了苦刑。我的心被两种相反的感情撕裂着,我一面被她的爱抚感动了,同时我看她那样对不起乌德托夫人又感到怒不可遏。乌德托夫人的那种天使般的温和性情使得她忍受一切,毫无怨言,甚至并不因此而更不满她的嫂子,而且,她常常又是那么漫不经心。对这种事往往又那么不够敏感,所以有一半时间她根本就没有觉察到嫂子对不起她。

我当时太沉醉在我的狂热之中了,所以,除了索菲(这是乌德托夫人的名字之一)什么也看不见,就连我已经成了埃皮奈全家和许多不速之客的笑柄,也都没有觉察出来。霍尔巴赫男爵,据我所知,以前从来没有到舍弗莱特去过,现在就是这种不速之客之一。如果我当时就象后来那么多疑的话,我一定会猜想到,他这次旅行是埃皮奈夫人事先布置的,好请他来看一场日内瓦公民谈恋爱的把戏。但是我那时太蠢了,连大家一望而知的事我都看不见。然而我的全部愚蠢也挡不住我发现男爵比平时更高兴、更快活的样儿。他不象平常那样愁眉苦脸地看我,却说无数揶揄的话,弄得我莫名其妙,瞪着大眼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埃皮奈夫人则笑得前仰后合,我还不知道他们发了什么疯呢。因为一切都还没有越出开玩笑的范围,所以,如果当时我觉察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凑上去跟他们一起开开玩笑就是了。但是事实上,人们透过男爵的那种嘲笑的快活劲儿,可以看出他眼里闪烁着一种恶意的喜悦,如果当时我就跟事后回想起来时那样注意到的话,这种恶意的喜悦也许会使我心里不安的。

有一天,我又到奥博纳去看马德托夫人。她常到巴黎去,这次是刚从巴黎回来,我发现她愁眉苦脸的,并且看出她曾经哭过。我不能不克制自己,因为她丈夫的姊妹伯兰维尔夫人在场;但是我一有机会,就向她表承我心头的不安。“唉!”她叹口气对我说,“我恐怕你的痴情把我一辈子的安宁都葬送掉了。有人告诉圣朗拜尔了,但是讲的不是实情。他倒能为我说公道话,但是他有点发脾气,而最坏的是他有些话又藏着不讲出来。幸而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一点也没有瞒他,我们的关系本来是他促成的。我在给他的信上尽讲起你,就如我的心里充满了你一样;我只向他瞒住了你那种糊涂的爱情,我原是想医好你这种爱情的,而他,话虽没有说,我看出他是把你的爱情当作我的一个罪过的。有人陷害我们,冤枉了我;不过,管它呢,要么我们从此一刀两断,要么你就老老实实的,该怎么就怎么。我不愿再有一点事瞒住我的情人了。”

到这时候我才感觉到,我在原该充当其导师的一个少妇面前受到了她的严正的责备,自知过失,满面羞惭,真是一件难堪的事。我痛恨我自己,这种痛恨,如果不是受害者给我引起的那种亲切的同情又使我的心软了下来,也许足以把我的懦弱克服下去的。唉!我的心已经被从四面八方钻进来的眼泪渍透了,这时它还能硬起来么?这一阵心软很快就化为对告密人的愤怒了。那班卑鄙的告密人只看到一个虽然有罪却是不由自主的情感的坏的方面。他们根本就不相信,甚至也想象不到有颗真诚的清白的心在补赎着这个方面。至于是谁给我们来了这一手的呢,我们处在疑团中的时间也并不长久。

我们两人都知道埃皮奈夫人是和圣朗拜尔通信的。她给乌德托夫人挑起风波,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曾千方百计要把圣朗拜尔跟乌德托夫人离间开来,这种努力曾经有几次获得成功,所以乌德托夫人生怕以后又中她的计。此外还有格里姆,我记得他似乎是跟随加斯特利先生到军队里去的,那时也和圣朗拜尔一样正在威斯特法伦;他们在那儿有时能见到面。格里姆曾在乌德托夫人面前试图进攻过几次,但都没有成功。格里姆大为恼火,从此就根本不和她见面了。格里姆的“谦逊”是众所共知的,他既认定乌德托夫人不爱他而爱一个年纪比他大的人,而且他,格里姆,自从跟大人物交往以来,一谈起这个人就只把他当作手下的一个受保护者,大家想想他是不是能冷静吧。

我对埃皮奈夫人的怀疑,在我听到我家里所发生的事情的时候,就变成确信了。当我在舍弗莱特的时候,戴莱丝也常来,或者是把我的信送给我,或者是照顾一下我的坏身于。埃皮奈夫人曾问她,乌德托夫人和我是不是互相通信。一听说互相通信,埃皮奈夫人就逼她把乌德托夫人的信交给她,保证她会把信重新封好,显不出被拆过的样子。戴莱丝并没有显出对这种建议是如何愤慨,甚至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只是把送给我的信藏得更紧些而已:真是提防得好啊,因为埃皮奈夫人派人在她来的时候监视她,并且有好几次竟大胆到在半道上搜她的围裙。更有甚者,埃皮奈夫人有一天表示要跟马尔让西先生一起到退隐庐来午餐,这是我自住进退隐庐以来的第一次。她趁我跟马尔让西先生出去散步的时候,和她们母女二人到我书房里去了,并且逼她们把乌德托夫人的信拿出来给她看。如果母亲知道信在什么地方,信就交出去了,幸而只有女儿一人知道,她说这些信一封也没有保留下来。当然,这个谎言是充满着正直、忠诚与宽宏大量的,若是说出真话,反而成为道地的背义行为了。埃皮奈夫人一看不能诱惑她,便努力激起她的醋意,怪她太随和、太糊涂。她对她说:“你怎么能看不出他们之间的罪恶关系呢?如果摆在你眼前的一切你都不信,而还需要一些别的证据,那么,你就帮我的忙来找这些证据好了:你说他把乌德托夫人的信读过就撕了,好吧!你就把碎片小心捡起来,交给我,我负责把碎片拼凑起来。”这就是我的女友给我的女伴的教导。

所有这些企图,戴莱丝竟谨慎到把我瞒了很久;但是,当她看到我那种惶惑困窘的样子,觉得不能不对我和盘托出,好让我知道谁在跟我作对,以便采取措施,预防人家正在给我准备的那种种陷阱。我的愤慨、我的气愤是无法形容的。我不学埃皮奈夫人的榜样,跟她装假,也不想用狡计来破狡计,我完全听凭我的急躁脾气去做,再加上平素的轻率,我就公开闹起来了。人们读了下面这几封信,就可以看出我是多么不谨慎,同时这些信也足以说明双方在这一件事上的作风如何了。

 埃皮奈夫人函(甲札,第四四号)

怎么我就看不到你了,我亲爱的朋友?我为你感到不安。你曾再三答应我只在退隐庐和这里两头跑跑呀!关于这一点,我一直是让你完全自由的,而现在一星期过去了,你连个人影也不见。如果不是有人告诉我,你的身体很健康,我还以为你病了呢。我前天、昨天就在等候你,到现在还不见你来。我的上帝呀!你怎么啦?你现在手头又没有什么事要做,你也不会有什么苦恼,因为如果有的话,不是我自负,你早就跑来向我倾诉了。因此你一定是病了!赶快解除我这焦躁不安的心情吧,我求你。再见,我亲爱的朋友;愿这个“再见”,能给我从你那方面带来个“你好”。

复函

星期三晨

我现在还什么都不能对你说。我在等待了解得更清楚些,反正或迟或早我一定会弄清楚的。同时,请你确信:被控的无事者将会找到一个热烈的保卫者,足以让那些诬告者后悔,不论诬告者是什么人。

 埃皮奈夫人的第二函(甲札,第四五号)

你的信使我大吃一惊,你知道吗?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把它读了又读,一直读了二十几遍。老实说,我一点也不明白。我只看出你心里感到不安和苦恼,你要等到不安和苦恼过去了以后再跟我谈。我亲爱的朋友,我们就这样约定,好吗?我们的友谊、我们的信任,都到哪儿去了?我是怎样失掉了那种信任的呢?你是对我生气,还是为我生气呢?无论如何,你今天晚上就来,我请求你。记得不到一星期前,你还答应过我不把任何事情藏在心里,有事立时就对我说呢!我亲爱的朋友,我是信赖这个信任的……我刚才把你的信又读了一遍:我还是不明白,但是它叫我颤抖。我觉得你心里激动得痛苦极了。我倒很想使你平静下来,可是,我既然不知道你不安的原因,我就不知道对你说些什么才好,我只能告诉你,在看到你之前,我是完全和你一样不幸的。如果你今晚六点钟不到,我明天就到退隐庐来,不管天气怎样,也不管我身体如何,因为我忍受不了这样的不安。再见,我亲爱的朋友。我要冒险给你一个忠告,但也不知道你需要不需要,你要极力提防,极力制止不安的心情在孤寂中发展。一只苍蝇会变成一个魔鬼的,我过去常有这种体验。

 

复函

 星期三晚

只要我现在不安的心情还继续下去,我既不能去看你,也不能接受你的访问。你说的那种信任现在不存在了,你想恢复也将是不容易的。现在,我在你的殷勤当中,所看到只是你想从别人的表白中得到某种合乎你的图谋的好处;而我这颗心,对一颗开诚相见的心是极易流露的,对诡计和狡诈却要关上大门。你说你难以看懂我的信,我却从中看出你惯常的机智。你以为我真傻到相信你没有看懂那封信么?不,但是我将以坦白来战胜你的诡巧。为了使你对我更不了解,我就进一步明说吧。

有两个结合得好好的、彼此都无愧于对方的爱情的有情人,他们都是我亲爱的人,我当然料到你不知道我指的是谁,除非我把名字说出来。我猜测有人曾试图拆散他们,并且利用我来使他们两人之一产生忌妒。这种选择并不十分高明,但是对于那个坏心眼说来,似乎很方便;而这个坏心眼,我怀疑就是你。我希望这就清楚点了吧。

好啦,一个我最钦佩的女人,在我完全知晓的情况下,做出了那种无耻的事——把自己的心和身分给两个情人,而我也那么无耻,竟是这两个懦夫之一。如果我知道你一生中有一时一刻曾对她和我有过这样的想法,我一直到死也恨你:可是,我要责备你的,不是你曾经这样想过,而是你曾经这样说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不明白三人之中你想害的究竟是谁;不过,如果你爱安宁的话,你应该担心你的成功就是你的不幸。我对某些交往感到不好,这我既没有瞒你,也没有瞒她;但起因是正当的,我要用跟起因一样正当的方式来结束这种交往,我要使非法的爱情变成永恒的友谊。从来不会害人的我,能无事地被人利用去害我的朋友们吗?绝对不能,我永远不能原谅你,我会变成你的不可和解的仇人。只有你的秘密还会受到我的尊重,因为我将永远不做背信之人。

我不相信我目前这种惶惑的心情还会延续很久。我很快就会知道我是不是弄错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对太对不起人的事进行补赎,而我将感到这是做了平生最大的快事。但是,你知道在我还要在你身旁度过的短时间里,我将怎样补赎我的过失么?我将做到除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做到的事,我将坦白地告诉你社会上对你是怎样的想法,告诉你在名誉方面应该修补哪些缺口。尽管你有那么多所谓的朋友环绕着你,将来你看到我走了之后,你就永远向真理告别了,你再也找不到一个能跟你说真话的人了。

埃皮奈夫人第三函(甲札,第四六号)

  我不懂你今天早晨的信,我已经对你说过了,因为那是事实。你今天晚上的信我看懂了,别害怕我会回答你。我正急于要把它忘掉。虽然我觉得你可怜,我还是不能不感到这封信使我的灵魂充满了的那种苦涩。我!对你玩诡计,玩狡诈!我!竟被指责做了无耻之尤的事!再见吧,我很惋惜你竟然……再见吧,我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再见吧,我十分愿意原谅你。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好了!你别猜疑你会受到冷遇,其实你将受到很好的接待。不过,你尽可不必为我的名誉操心。别人怎样非议。我都毫不在乎。我品行端正,这就够了。此外,我完全不知道那两个对我和对你一样亲爱的人究竟出了什么事。

这最后一封信为我解除了一个极大的困难,却又使我碰上了另一个并不稍小的困难。这些信件虽然往返极端迅速,都在一天之内,但是其中短暂的间隔时间也足够让我在一阵阵的怒气之中想到我的粗心大意严重到什么程度了。乌德托夫人叮咛我保持冷静,让她一人去设法了结这桩公案,并且,特别在当时,要避免任何决裂,任何声张。而我呢,对一个生性就好忌恨的女人,又用了最明显、最恶毒的侮辱语言,在她心头火上加油。当然,我从她那里只能指望一封又高傲、又轻蔑、又鄙视的回信,逼得我不能再有所留恋,如果不立刻离开她的家门,我就成了一个最可耻的懦夫。幸而她的机巧超过了我的暴怒,她复信里的那种措词避免了这样的结局。然而,要么就离开,要么就立刻去看她,二者必居其一。我采取了后一步骤,同时预料到需要解释一番,而在解释时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倒叫我为难起来了。怎样才能把事情应付过去而又既不累及乌德托夫人,也不累及戴莱丝呢?我说出谁的名字来谁就该多么倒霉啊!一个翻脸无情而又好搞阴谋的女人,要报复,便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件件事都叫我为成为报复对象的人担忧。正是为了预防这种不幸,所以我才在信里只说到怀疑,避免提出确证。诚然,这种说法使我发的那阵脾气越发不可原谅,因为任何单纯的怀疑也不能容许我象方才对待埃皮奈夫人那样对待一个女人,特别是对待一个女朋友。但是就在这里开始了一个我办得十分得体的既伟大而又高贵的困难工作:我以承担一些更严重的过错来补赎我那些隐瞒起来的过错和软弱。而我承担下的那些过错都是我不能犯而又从来没有犯过的。

我无需应付我所害怕的那场舌战,我不过受了一场虚惊而已。我一到,埃皮奈夫人就跳上来搂着我的脖子,满脸热泪。这种来自一个老朋友的意外的接待,使我极为感动;我也哭了起来。我对她说了几句没有多大意义的话;她也对我说了几句更没有什么意义的话。饭已经摆好了,我们就去入席。在席上,我以为那场解释推迟到晚餐以后了,在这个等待阶段中,我的脸色很难看,因为我心里只要稍微有点不安就显得六种无主,连最不明眼的人也满不过去。我那副尴尬样子原该鼓起她的勇气的,然而她没敢这样做;晚餐后也和晚餐前一样,都没有进行什么解释。第二天也没有;在我们默默相对之中,只谈了些无所谓的事,或者由我说几句礼貌话,表示我的怀疑究竟有无根据,还完全不能断定,并且实心实意地向她保证,如果发现怀疑没有根据,我一辈子都要向她请罪的。她没有流露出一点好奇之心,想确切地知道这些怀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是怎么来的;因此,我们的和好,不论是在她还是在我,全都包括在见面时的那一次拥抱之中了。既然只有她一人受到了侮辱——至少表面上是如此,我就觉得她自己都不想把事情搞清楚,更轮不到我来把事情说明白了,因此我是怎样来的,也就怎样回去了。而且,我继续跟她相处,又和以前一样,所以不久我就把这场吵闹几乎忘个一干二净,并且愚蠢地以为她自己也已经忘怀,因为她仿佛已经不再回想这件事情了。

人们很快就可以看到,这并不是我的懦弱给我招来的唯一苦脑;我还有别的一些使我同样难受的苦恼,它们却并不是我自己招来的,而只是由于有人要折磨我,好把我从孤独生活中硬拉出去。这些苦恼都是从狄德罗和霍尔巴赫一帮那方面来的。自从我住进退隐庐以来,狄德罗就不断地搅扰我,有时是自己出面,有时是通过德莱尔。根据德莱尔拿我在丛林里乱跑为题给我开的那些玩笑去判断,我不久就看出他们是多么兴高采烈地把隐士丑化成风流情人了。但是在我跟狄德罗所闹的那些纠纷里,问题还并不在此,这些纠纷还有更严重的原因。《私生子》出版以后,他曾给我寄来一本,我也以对朋友的作品应有的那种兴趣与注意读完了这本书。当读到他附进去的那篇用对话体写的诗论的时候,我很惊讶也很痛心地发现,里面有好些话都是攻击过孤寂生活的人的,这些话虽令人不快,却还能够容忍,但是其中有这样一个辛辣而粗暴、语气毫不委婉的论断:“只有恶人才是孤独的。”这个论断是模棱两可的,可以有两个意义,我觉得其中之一是很正确的,而另一个是很错误的;既然一个人自愿过孤独的生活,他不可能、也不会损害任何人,因此,根本不能说他是恶人。论断本身就需要加以解释,何况作者在发表这个论断的时候,有一个正过着孤独的退隐生活的朋友,那就更需要解释了。我觉得,不论如何推测,这都是引人反感、有亏道义的:或者是他在发表这一论断时忘掉了这个孤居的朋友;或者是,如果他曾想起这个朋友,但在提出这个一般性的格言时,不但没有把这个朋友,而且也没有把那么多自古迄今在隐遁中寻求安宁与和平的受人尊敬的贤人哲士看成是可敬的正确的例外,而竟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有世以来第一次把他们都一笔勾销掉,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目之为坏蛋了。

我热切地爱狄德罗,由衷地尊敬他,并且我以彻底的信任,指望他对我也有同样的情感。但是他那股不倦的别扭劲,专在我的爱好上、志趣上、生活方式上,在只与我一个人有关的一切事情上,永远跟我唱反调,真叫我厌烦。看到一个比我年轻的人竟然用尽心机要拿我当小孩子管教,我是很反感的。他那种轻于许诺、忽于践约的习惯,也叫我厌恶。他不知有多少次约而不来,并且专门喜欢爽而又约,约而又爽,实在叫我烦恼。我每月都在他自己订好的日期白白地等他三四次,我一直跑到圣·德尼去迎他,等了一整天,结果还是一个人晚上吃闷饭,这又使我感到尴尬。总之,我心里早已装满了他再三再四对不起人的事情。这最后一次对不起我,我觉得更严重,更使我痛心。我就写信向他叫屈,但是措词极其温和,极其感人,连我自己都泪流满纸;我那封信是足以使他感动得流泪的。而他对这问题是怎样答复的呢?人们永远也猜不到。现将他的回信(甲札,第三三号)照录如下:

我的作品使你喜欢,并且感动了你,我听了很高兴。你不赞同我关于隐士的意见,你爱为他们说多少好话,你就尽管说吧,你将是世界上唯一我要为之说好话的隐士。而且,如果你听了能不生气的话;可说的话还多着呢。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则如此等等。有人告诉我,埃皮奈夫人的儿子的信里有过一句话,一定曾叫你心里很难受,要不然我就是太不理解你的灵魂的深处了。

这封信的最后两句话需要说明一下。

在我开始住到退隐庐的时候,勒·瓦瑟太太似乎不欢喜这个地方,觉得住所太孤单。她这种话传到我耳朵里来了,我就提出,如果她觉得在巴黎好些的话,就把她送回去,我为她付房租,并且和她跟我住在一起一样照顾她。她拒绝了,并且向我声明,她很喜欢住在退隐庐,说乡下空气对她有好处。人们可以看到,这也是真话,因为她在乡下可以说变得年轻了,身体比在巴黎时好得多。她的女儿甚至还向我保证;如果我们真的要离开退隐庐,她心里会是很不高兴的,因为退隐庐确实是个迷人的好住处,而她又很欢喜弄弄园子,拾掇拾掇水果,现在正是得其所哉;不过,她是说了人家叫她说的话,为的是要努力把我劝回巴黎。

此计不成,他们就想用良心责备的办法来获得美意殷勤所没有产生的效果,说我把这个老太太留在乡下,离她那样的岁数所可能需要的救护太远,简直是一种罪恶。他们就没有想到,不但她,还有许多别的老年人,都凭着这地方的新鲜空气而益寿延年的,而那些必要的救护,从我门口的蒙莫朗西就可以得到。他们那么说,仿佛只有巴黎才有老年人,在别的任何地方老年人都活不下去。勒·瓦瑟太太吃的多,极喜欢暴饮暴食,常吐酸水,并且泻得厉害,泻个几天就把肠胃泻好了。她在巴黎,从来也不在意,采取自然疗法。她在退隐庐还是用这个老办法,深知道这个办法最妙不过。可是,他们不管这些:既然乡下没有医生和药房,把她搁在乡下就是想叫她死,虽然她在乡下身体很健康。狄德罗倒该确定一下,老年人到了什么样的年龄就不许住到巴黎以外去,否则就要以杀人论罪。

以上就是那两个十恶不赦的罪状之一,为此,他不肯把我放在他那条“只有恶人才是孤独的”的论断之外;这也就是他那动人的感叹号和他那好意加上的“如此等等”的意义:“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呀!如此等等。”

我觉得要回答这种指责,最好莫过于让勒·瓦瑟太太自己来替我证明。我请她自自然然地把她的感觉写信告诉埃皮奈夫人。为了让她能更自由自在一点,我绝不愿看她的信,并且把我在下面转录的这封信拿给她看。下面这封信是我写给埃皮奈夫人的,里面谈起我曾想对狄德罗的另外一封更产酷的信有所答复,但埃皮奈夫人阻止我把这封复信寄出去。

 

星期四

勒·瓦瑟太太要给你写信,我的好朋友;我请她把她的想法诚恳地告诉你。为了让她能自由自在地写,我对她说,我绝不看她的信,并且我请你也绝不要把那封信的内容告诉我。 

既然你反对,我的信就不寄出去了。但是,我既然觉得受到了极严重的侮辱,若是承认我错了,那简直是卑鄙和虚伪,我绝对不能这样做。福音书叫人左脸挨了耳光再把右脸伸出去,但是并没有叫人请求原谅。你还记得喜剧里那个人一面拿棍子打人,一面还在叫嚷“快救人!”吗?哲学家就是演这个角色的。

你别以为你能阻止他不在这样的坏天气里来。友谊不能给他的时间和精力,他的怒气会给他的,这将是他生平第一次在约定的那一天前来的。他累死了也要来把他在信里骂我的话亲口对我再说一遍,而我只有耐着性子忍受着。到时候他也许回到巴黎后就病倒了,而我呢,按照老规矩,我将是个可恶万分的人。有什么办法呢?只好忍着。

然而,你不佩服这个人的智慧吗?他曾经想坐马车到圣·德尼来接我,在那里共进午餐,又用马车把我送回家,而一星期之后(见甲扎,第三四号),他的经济情况竟只允许他徒步到退隐庐来,别无他法了!用他的话来说,此乃由衷之言——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过,果真如此的话,一定是他的经济情况在一星期之中起了离奇的变化。

我深切同情令慈的病所给你的愁苦,但是,你看得出,你的苦恼还抵不上我的苦恼呢。看到我们所爱的人生病而心里难过,总比看到他们不公平和残忍引起的难过要轻得多。

再见吧,我的好朋友!这是我跟你谈这不幸事件的最后一次了。因为你劝我冷静沉着地到巴黎去,并且说这种冷静沉着将来会使我感到高兴的。

根据埃皮奈夫人本人的建议,我把我在勒·瓦瑟太太的问题上干了些什么,写信告诉了狄德罗。可以想象,既然勒·瓦瑟太太已经选定了留在退隐庐这条路,说她在这里身体健康,经常有人陪伴,生活很舒服,狄德罗再也不知道怎样加罪于我了,于是就把我这个防止谰言的做法当作一种罪行,并且把勒·瓦瑟太太继续居住退隐庐仍然其作我的另一个罪行,尽管继续居住是由她自己选定的,尽管无论过去和现在都只凭她一句话就可以回到巴黎去生活,而从我这方面所得到的援助,在巴黎和在我身边都是一样。

以上是对狄德罗第三三号信上第一条指责所作的说明。至于对第二条指责的说明,就载在他自己的第三四号信里: 

文人(这是格里姆对埃皮奈夫人的儿子的一个谑称)大概已经写信告诉你了,城头上有二十个穷人冻饿得要死。等着你和以前一样拿里亚尔施给他们呢,这就是我们闲聊的题材的一个样品……如果你听到其余那些话,你也会同样被逗得乐起来的。

狄德罗拿出这个骇人的论据来,仿佛很自豪。我对这个骇人的论据答复如下: 

我记得我已经答复过文人了,也就是说答复过一位包税人的儿子了,我说:我并不怜悯他在城头上看到的那些候我施舍里亚尔的穷人,他显然已经大大地找补他们了,我已经请他代替了我。巴黎的穷人对这样的人事更迭是不会叫苦的,将来我为蒙莫朗西的穷人找到这样好的一个代替者还很不容易呢。这些穷人需要一个好的代替者,比巴黎的穷人迫切得多呢。这里有个可敬的好老头,操劳了一辈子之后,现在不能劳动了,在迟暮之年行将饥饿而死。我每星期一给他两个苏,比我向城头上所有那些穷鬼布施一百个里亚尔,良心上还要痛快得多。你们真会开玩笑,你们这些哲学家们,你们个个都把城里人看作是跟你们的天职有联系的唯一的人们。其实,人们是在乡下才能学会怎样爱人类,为人类服务呢,在城市里,人们只能学会鄙视人类而已。

这就是那种离奇的良心责备;一个聪明人竟糊涂到根据这种良心责备来正颜厉色地把我远离巴黎算作一个罪行,并且认为拿我自己的实例就可以给我证明一个人不可能生活在首都之外而不是一个恶人。今天想来,我不懂我当时怎么就那么愚蠢,竟还答复他,并且跟他生气,而不以对他嗤之以鼻作为全部的答复。然而,埃皮奈夫人的决定以及霍尔巴赫那帮人的叫嚣把思想界迷惑得对他太有利了,以至在这件事情上都认为是我不对。甚至乌德托夫人——她自己也是非常赏识狄德罗的,也要我到巴黎去看他,要我先向他表示希望和解。但这次和解,尽管在我这方面是诚恳而又彻底的,却没有持续下去。她所提出的使我信服的理由,就是狄德罗此刻正在倒霉。除了《百科全书》引起的那场风暴以外,他的那个剧本当时又惹起了一场十分强烈的风暴。这个剧本,虽然他在前面加了一篇小记,人家还说他是全部抄袭哥尔多尼的。狄德罗比伏尔泰还更经不起批评,当时苦恼极了。格拉菲尼夫人甚至恶意散布谣言,说我为这事跟他绝了交。我觉得公开提出一个相反的证明是既公平而又豪迈的事,于是我去了,不但和他在一起,并且就在他家里住了两天。这是我迁居退隐庐以来第二次到巴黎。第一次我是去看那可怜的果弗古尔,他那时得了中风,后来一直没有痊愈,在他初得病时,我顷刻不离他的床头,直到他脱险为止。

狄德罗很好地接待了我。一个朋友的拥抱能消除多少嫌隙啊!一拥抱之后,还有什么怨恨能留在心里呢?我们没有作多少解释。本来彼此对骂是用不着什么解释的,只有一件事可做,就是把骂的话都忘掉罢了。他并没有暗中要什么手腕。至少据我所知是没有的,这跟埃皮奈夫人不一样,他把《一家之长》的提纲拿给我看了。“这是对《私生子》的最好的辩护书,”我对他说,“先别吭气,好好写这个剧本,写好了就冲着你的敌人的脸扔过去,作为全部的答复。”他就这样做了,效果很好。早在将近六个月以前,我就把《朱丽》的头两部分寄给他看了,叫他提意见。但他连看都没有看。我们就在一起读了一个分册。他觉得通篇都是“酥皮”(这是他用的字眼),也就是说通篇废话太多,冗词大多。我自己也早已感到这一点了:不过那都是发高烧时的闲言碎语,我一直没有能改掉。后面几部分就不这样了。特别是第四部分和第六部分,都是炼句的杰作。

我到巴黎的第二天,他一定要拉我到霍尔巴赫先生家去吃晚饭。我们俩心里所打算的相差太远了;我甚至想取消化学手稿的合同,因为我痛恨为了这部稿子而向他那种人表示感激。狄德罗又战胜了。他向我发誓说,霍尔巴赫先生真心诚意地爱我;他那种态度对一切人都是如此,越是朋友就受得越多,应该原谅他。他又解释给我听,那部稿子的稿费,两年前就接受了,现在拒绝,对于付稿费的人就是个侮辱,而这个侮辱是他所不应得的,而且这个拒绝甚至还可能引起误会,仿佛暗中责怪他不该拖那么久才把这场交易确定下来。“我天天看到霍尔巴赫,”他又说,“我比你更清楚他的内心世界。如果你真有理由对他不满意的话,你难道以为你的朋友会劝你做一件有失身份的事吗?”总之一句话,由于我惯常的懦弱,我又让人家把我制服了,我们到男爵家吃晚饭去了,男爵和平常一样接待了我。但是他的妻子却对我冷淡,近乎不客气。我已经认不出那个可爱的迦罗琳了,她当年待嫁的时候对我是多么亲切。很久以前我就似乎感觉到,自从格里姆常往艾纳家里去以后,艾纳家的人就对我另眼看待了。

我在巴黎的时候,圣朗拜尔从部队里回来了。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所以直到回到乡下以后,才先后在舍弗莱特和退隐庐见到他。他是跟乌德托夫人一起到退隐庐来要我请他们吃饭。可以想象,我是多么高兴地接待了他们的。我看到他们俩那么情意相投,心中越发高兴。我为不曾扰乱他们的幸福而感到满意,感到幸福;我还可以发誓,在我整个那一段痴情时期,特别是在这个时刻,即使我能把乌德托夫人从他手里夺过来,我也不肯,甚至根本不会动这种念头。我觉得她在爱圣朗拜尔的时候是那么可爱,以致我几乎想象不到,如果她爱我的话;是否会显得这样可爱。我绝不想扰乱他们的结合,在我的狂热之中,我所真正希望于她的,只是她能让我爱她而已。总之,不论我为她燃起怎样强烈的热情,我总是觉得做她的知心人也和做她的爱情对象一样的甜蜜,我没有一时一刻把她的情人看作我的情敌,而是永远把他看作我的朋友。有人会说:这不能算爱情。好吧,但是这也就胜于爱情了。

至于圣朗拜尔,他表现得十分正派得体。因为只有我一人是有罪的,所以也只有我一人受到了惩罚,不过是宽大的惩罚。他对我严厉而又友好;我还看出,他对我的敬意稍有减少,但对我的友情毫无所损。所以我颇感欣慰,因为我知道,对我的敬意比对我的友情更容易恢复。而且他这个人十分通情达理,绝不会把一时不由自主的软弱跟性格上的缺点混为一谈。如果在过去的那一切之中有我的过错,过错却也并不严重。是我主动追求他的情妇吗?不是他自己打发她到我这里来的吗?不是她来找我的吗?我能够避免接待她吗?我能有什么办法呢?造孽的是他们俩,吃苦的却是我。如果他处于我的位置,他也会和我一样行事,或许还更坏:因为,不管乌德托夫人怎样忠实,怎样可佩,她究竟是个女人呀。他出远门去了;机会多的是,诱惑力又是强烈的,她对一个胆子更大的男人就很难坚持操守了。毫无疑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始终不越雷池一步,对于她和我,都算是难能可贵的了。

虽然我在内心深处为自己作了个相当光彩的辩解,但反驳我的表面现象太多了,以致那经常钳制我而我又无法克服的羞涩竟使我在他的面前活象一个罪人,而他也就常常滥用我这种羞涩,叫我难堪。我举出一件事,以见这种相互关系的一斑。饭后我把我上年写给伏尔泰的那封信读给他听,这封信,他圣朗拜尔本来早就听说过的。他在我正念的时候竟然睡着了,而我呢,以前是那么高傲,今天又是这么愚蠢,竟一次也不敢中断我的朗读,因此,当他鼾声不止的时候,我还一个劲儿地在朗读呢。我的低声下气就到了这种地步,他的报复也就达到这种地步;但是他的忠厚之心一向只容许他在我们三人之间进行这种报复。

他又出门去了,我发现乌德托夫人对我的态度大大改变了。我很惊讶,其实这是我早就应该料到的;我的感动也超过了应有的程度,这就使我非常痛苦。我原来期待能把我医好的那一切,似乎只是把那支与其说是被我拔出毋宁说是被我折断了的箭向我的心里扎得更深。

我决定完全战胜自己,并且要不遗余力地把我那种痴情变成纯洁而持久的友谊。我为此作出了许多最美好的计划,需要乌德托夫人帮助我去执行。当我要跟她谈这件事的时候,我发现她心不在焉,左右为难的样子。我感觉到她已经不再喜欢跟我在一起了,并且我清楚地看出,一定是发生过什么事,她当时不愿对我说,而我后来也一直无法知道。这种变化是我无法从她嘴里得到解释的,我伤心极了。他向我索回她的信;我就把她的信全部还给她了,老老实实,一封不缺,而她竟然侮辱我,对我这种老实还一度表示怀疑。这种怀疑,又在我的心上造成了意外的创伤,她应该充分了解我的心呀!她也承认我老实,但不是当时就承认的,我明白,她是在检查了我交去的那一包信之后,才感到自己的怀疑是不对的。我甚至看出她为此而引咎自责,这又稍微使我心里舒服一些。她不能只收回她的信而不把我的信还我。她对我说,她把我的信全烧了;现在轮到我来怀疑了,而且我承认,我到现在还怀疑呢。不,这样的信,绝不会付之一炬的。《朱丽》里的信是火一样炽热的啊!上帝呀!对于这样的信,又该怎样说呢?不,不,能激起这样一种激情的人,是永远不会有勇气把这些热情的证据烧掉的。不过,我也并不怕她滥用这些证据:我不相信她能做出这种事,而且,我早已防到了。我那愚蠢而强烈的怕人嗤笑的畏惧心情促使我一开始通信就用一种使我的信不能拿出给人看的口吻。我把我在沉醉中所采取的那种亲昵态度一直发展到以卿卿我我相称;可是,什么样的卿卿我我啊! 她是不会因此而感到冒犯的。然而她也有好几次向我提出抗议,可是抗议并没有收到效果:她的抗议只能唤醒我的畏惧心情,而我又舍不得后退一步。如果这些信还在人间,如果有一天它们能被人看到,人们就会知道我曾经是怎样爱的了。

乌德托夫人的冷淡给我造成的痛苦,以及我不接受到冷淡的那种信心,使我作出了一个奇特的决定:我直接写信向圣朗拜尔本人去诉苦。在等候这封信的效果的期间,我就恣情于我早该寻求的那些消遣。当时在舍弗莱特正有些盛大的宴会,我负责为这些宴会准备音乐。马德托夫人喜爱音乐,我就以能在她面前一显身手为快,从而激起了我的兴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也有助于激起这份兴致,那就是我要显承一下《乡村卜师》的作者也懂得音乐,因为长久以来我就发现有人在努力使大家怀疑我懂得音乐,至少是怀疑我能作曲。其实,我在巴黎初期的那些创作,我在杜宾先生家或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所受到的多次考验,我十四年来在最著名的艺人中间,并且当着他们的面谱写的大量乐曲,最后,还有《风流诗神》那部歌剧,《乡村卜师》这部歌剧,还有我为菲尔小姐特别谱写的、并由她在宗教乐会里演唱过的一首经文歌,以及我为这门艺术跟最著名的大师们在一起开过的那许多次会议,这一切都似乎应能防止这种怀疑的产生或者消除这种怀疑的。可是,这种怀疑居然还存在,就是在舍弗莱特也是如此,我还看出,连埃皮奈先生也不免有这种看法。我装着没有觉察到这一点,答应替他编一支经文歌,供舍弗莱特小教堂命名典礼之用,并且请他自由选择,为我提供歌词。他委托他的儿子的老师里南去办。里南把些切合题旨的歌词整理出来后交给了我,一星期之后,经文歌也就谱成了。这一次,恼恨之情就是我的阿波罗,从我的手里从来也没有产生出过比这更浑厚的音乐。歌词是以Ecce sedes nic Tonantis这几个字开始的。乐曲开始的壮丽气氛正好与歌词相称,接下去,全曲的音调之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习惯用大乐队,埃皮奈就集合了最好的合奏乐师。意大利歌手白鲁娜夫人演唱经文歌时,伴奏得非常之好。这支经文歌太成功了,所以后来还被拿到宗教音乐会上去演奏,尽管有人暗中捣鬼,演奏技术也配不上乐曲,还是两次博得热烈的掌声。我又为埃皮奈先生的生日提供了一个剧本的大意,属半正剧半哑剧性质,埃皮奈夫人就照我的意思写出来了,音乐还是我配的。格里姆一到,就听说了我在和声方面的成功。一小时后,大家不再谈这件事了;但是据我所知,别人至少已经不再怀疑,不再问我是不是会作曲了。

我本来已经不太喜欢待在舍弗莱特了,格里姆一来,就越发使我感到留在那里难以忍受,原因在于他的傲慢态度,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连想也想不到的。他到的头一天,我就给从我住的那间贵宾室里轰了出来,这个房间和埃皮奈夫人的房间紧隔壁,它布置给格里姆住,另外给了我一个较远的房间。“这真是所谓后来居上了,”我笑着对埃皮奈夫人说,她显得有点尴尬。当天晚上我对搬动的原因就更加清楚了,因为我听说在她的房间与我腾出的那个房间之间有一道暗门,她以前一直认为不必指给我的。无论是在她家里或是在社会上,她和格里姆的关系没人不知道,甚至连她的丈夫也不是不清楚;然而,尽管我是她的知心人,尽管她曾告诉过我一些更重要得多的秘密,并且知道我这人靠得住,她却不肯在我面前承认这件事,始终坚决予以否认。我懂得这种保留态度的根子在格里姆那里,他保有我的一切秘密,却不愿意我保有他的任何秘密。

我当时还未熄灭的旧情以及他那人的一些真正的优点使我对他还有一些好感,但这点好感也经不起他那样不遗余力的摧残。他待人接物的态度完全是带非埃尔伯爵式的,他几乎不屑于向我答礼,也没有向我问过一个字,而且我说话他连理都不理,这样,我很快也就不跟他说话了。他到处都抢先,到处都占首位,从来不把我放在心上。如果他不故意拿出那种令人难堪的样子来,这也倒还罢了。但是,人们单凭千千万万事例中的这一个事例就可以判断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有一天晚上,埃皮奈夫人感到有点不舒服,叫人给她送点饭菜到她房间里,她上楼去准备坐在她的火炉旁边进餐。她叫我跟她一起上楼,我就跟她上去了。格里姆接着也来了。小桌子已经摆好,只有两份餐具。上菜了,埃皮奈夫人坐到火炉的一边。格里姆先生拿起一张扶手椅就坐到火炉的那一边,把小桌子往他们俩中间一拖,打开餐巾,吃将起来,连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埃皮奈夫人脸红了,为了促使他纠正他那粗鲁的行为,就要把她自己的位置让给我。

他呢,一句话也不对我说。看也不看我一眼。我既不能挨近火炉,就决计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仆人再拿一副餐具来给我。他就让我在桌子离火炉很远的那一头吃了晚饭,没有对我稍微客气一下。他不想到我身体不好,又是他的老大哥,跟这家人的交情比他还早,而且是我把他介绍到这里来的。现在他作为女主人面前的红人,应该对我优礼备至才对呀。他在其他场合对我的态度也跟在这个事例中完全一样,他不只完全把我看成比他次一等的人,他简直把我看作零。我很难在这种态度中认出当年在萨克森-哥特的储君家里以得我一顾为荣的那个学究先生了。他一面有这样深沉的缄默和这种侮辱人的傲慢态度,一面却又在所有他知道与我有交谊的人们面前吹嘘他对我的友谊如何深挚,这二者怎么能调和起来呢?说真的,他表示友好,不过是为了同情我穷,不过是为着怜我命苦,也不过是为着嗟叹几声而已;而我自己是乐天知命的,并不为穷而抱怨。据他说,他是想善意地照顾我,而我却无情地拒绝了他。他就是用这种手腕来使人赞美他好心的慷慨,谴责我忘恩负义的恨世心情,他就是用这种手腕来使大家于不知不觉中认为在他那样一个保护人和我这样一个不幸者之间,只能有那边施恩、这边感激的关系,根本就想不到,即使这种关系是可能的话,也还有一种平等的友谊存乎其间。在我这方面,我就怎么也找不出一件事来能叫我感激这位新的保护人。我借过钱给他,他从来也没有借过钱给我;他生病,我照护过他,我历次生病,他难得来看我一下;我把我的朋友全都介绍给他了,他的朋友他却从来没有给我介绍过一个;我曾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宣扬他,而他呢,如果他也宣扬过我,却并不是那么公开的,而且用的方式也并不相同。他从来没有帮过我任何忙,甚至没有对我说过要帮我。他怎么能是我的麦西那斯呢?我怎么能是他的受保护者呢?这一点,我过去想不通,现在还是想不通。

诚然,他对大家都傲慢,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他对任何人也没有象对我这样傲慢到粗暴的程度。我还记得有一次圣朗拜尔几乎要拿起面前的菜盘子砸他的脸,因为格里姆当着全桌的人说他撒谎,粗暴地对他说:“这不是真话。”在他这种天生的专横口吻上,他还加上一个暴发户的自满,甚至蛮横无礼到可笑的程度。他跟阔人们往来的结果,竟使他迷了心窍,只有最不通情理的阔人才能摆得出的架子,他自己也学着摆起来了。他喊他的仆人,从来只叫声“喂!”就好象仆人太多,老爷不知道哪一个当班似的。他叫仆人去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不把钱交到他手里,而是给他往地上一扔。总之,他完全忘了仆人也是人,不论什么事,总是把他藐视得那么令人难堪,嫌恶得那么厉害,以致那个可怜的孩子——他为人很好,是埃皮奈夫人介绍给他的——终于辞工不干了。这孩子没有别的什么抱怨,只是抱怨这样的待遇,他没有法子忍受下去:他成了这位新“自命不凡的人”的拉·弗勒尔。

他既爱好虚荣,又妄自尊大,生就一双浑浊不清的大眼睛,一张松软多皱的脸,却还对女人野心勃勃呢;自从跟菲尔小姐闹了那场笑话以来,竟在好些女人眼里成了一个多情种子了。从此,他学起时髦来,养成了女人式的洁癖:他自己充当美男子,梳洗成了一件大事。大家都知道他是搽粉的,而我呢,先还不信,后来也信了,因为我不但看见他的肤色美起来了,还在他的梳妆台上发现过粉碟子。有一天早晨我到他房间里去,看到他在用一个特制的小刷子刷指甲,他当着我的面显得挺得意。我当时判断,一个人能天天早晨花两个钟头时间刷指甲,就很可能花一点时间用粉把皮肤上的皱纹填起来。那个老好人果弗古尔并不是什么刻薄鬼,却相当风趣地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粉面霸王”。

上述的一切都只是些可笑的小事,但是与我的性格太不相投了。这些事终于使我怀疑到他的性格,我很难相信一个晕头转向到这等地步的人,能把心眼放在正中。他动辄吹嘘他的心肠是多么软,感情是多么强烈。而他那些缺点却都是渺小的灵魂才会有的,怎么能跟他所吹嘘的那一切相称呢?一颗敏感的心总是为外界事物而热情奔放的,怎么能让他不断地为他那渺小的躯体忙着做那么多微不足道的照料呢?我的上帝呀!真感到自己的心被那神圣之火燃烧起来的人,总是想法子把他的心倾吐出来的,要把满腔的东西拿给人看的。这样的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放到脸上,他决不会想什么修饰打扮。

我那时又想起了他的道德纲领,这是埃皮奈夫人以前告诉我的,也是他实践了的。这个纲领只有一条,那就是:人的唯一义务就是要在一切事情上都随心所欲。这种道德箴言,当我听到的时候,曾引起我无穷的感慨,虽然当时我还只把它当作一种打趣的话看待。但是不久我就看出,这个原则实实在在就是他的行为准则,并且后来那么多叫我吃亏的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就是狄德罗对我说过不知道多少遍的那种秘密教条,不过他从来没有对我作过解释。

我又想起了好几年前人家就再三给我下过的那些警告,说这个人虚伪,说他会装假,特别是说他不喜欢我。我想起了好几个小故事,都是弗兰格耶先生和舍农索夫人讲给我的,这两个人都不怎么瞧得起他,而且他们都应该是了解他的为人的,因为舍农索夫人是已故弗里森伯爵的密友罗什舒阿尔夫人的女儿,而弗朗兰耶先生当时跟波立尼亚克子爵过往甚密,当格里姆开始在王宫区落脚的时候,就在那里住了很久。全巴黎都知道格里姆在弗里森伯爵死后那种悲观失望的情形。这是因为他要维持他在遭到菲尔小姐的严厉对待后所博得的那点名声,这种名声,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盲目的话,一定会把其中的骗局看得比任何人更清楚的。他被人硬拉到加斯特利公馆,在那里做作得煞有介事,真是悲痛欲绝。他每天早晨到花园里去哭个痛快,用浸透泪水的手帕蒙着眼睛,看到公馆的房子就哭个不停,但是一转过一条小径,就只见他登时把手帕放进口袋,抽出一本书来读了。这种情景多次发生,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巴黎,不过马上也就给忘了。我自己也同样把它忘了,可是有一件与我有关的事情却偏偏使我又把它想了起来。我在格勒内尔路住的时候,躺在床上病得要死,他当时在乡下,有一天早晨来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刚从乡下赶到,过了一会儿我就知道,他头天晚上就已经到了,当天还有人在戏院里看到他呢。

这一类事情,我想起了很多,但是有一点给我的印象最深,我自己也纳闷怎么会这样晚才注意到。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毫无例外地介绍给格里姆,他们都成了他的朋友。我当时跟他形影不离,简直不愿有哪一家我能进去而他不能进去的。只有克雷基夫人拒绝接待他,而我也就从此不去看她了。格里姆自己也交上了一些别的朋友,有的是凭自己的关系,有的是凭弗里森伯爵的关系。在所有这些朋友之中,没有一个后来成了我的朋友。他从来没有对我说一句话,劝我至少跟他们认识一下;而且我有时在他家里遇到的那些朋友当中,也从来没有一个对我表示过丝毫好感。就连弗里森伯爵也是这样,而他是住在伯爵家里的,因此我若能跟伯爵有一点来往,自然会很高兴。至于弗里森伯爵的亲戚旭姆堡伯爵也没有对我表示过好感,而格里姆跟旭姆堡伯爵相处得还更随便些。

不仅如此,由我介绍给他的我自己的朋友,在认识他之前,个个都对我真诚相待,跟他认识以后就明显地变了心。他从没有把他的任何朋友介绍给我,我却把我的朋友全介绍给他了,而最后,他把我的朋友统统夺走了。如果这就是友谊的结果,则仇恨的结果又将如何?

在开始的时候,就是狄德罗也曾多次警告过我,说格里姆这人,我对他那么信任,却并不是我的朋友。后来当他自己也不再是我的朋友的时候,就改口了。

我以前处理我那几个孩子的办法,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协助的。然而我把这事告诉了我的朋友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他们知道这件事,以便不要在他们的眼里把我这个人看得比实际上好些。这些朋友一共有三个:狄德罗、格里姆、埃皮奈夫人;杜克洛是最配听我倾诉秘密的人,却又是唯一我没有告知这秘密的人。然而他却知道了我这个秘密;是谁告诉的呢?我不得而知。这种背信弃义的事很少可能出之于埃皮奈夫人之口,因为她知道,如果我是那种人,也学她背信弃义,我就有办法残酷地报复她,剩下来只有格里姆和狄德罗了,他们俩当时在许多事情上都沆瀣一气,特别是对付我,因此极可能是出于他们的同谋。我可以打赌,只有杜克洛,我没有把我的秘密告诉他,因此他可以有泄漏秘密的自由,而他却反而是唯一为我保守秘密的人。

格里姆和狄德罗在策划把两个女总督从我身边拉过去的时候,曾努力要把杜克洛也拖下水,但他始终以厌恶的态度拒绝了。我只是在事后才从他口里知道他们之间在这问题上的经过;但是,当时我已经从戴莱丝口里听到了一些,足以使我看出在那一切活动当中有着不可告人的密谋,看出他们是想摆布我,即使不是拂逆我的意愿,至少也要瞒着我;再不然,他们是想利用这两个女人做工具去实现什么阴谋。那一切必然都是不正派的,杜克洛的反对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谁愿意相信那是出于友谊,就让他相信去吧。

这种所谓友谊叫我在家里和在家外一样地倒霉。几年来他们和勤·瓦瑟太太那种频繁的晤谈使这个女人对我的态度显然变了,而这种改变,当然不会于我有利。他们在这些莫名其妙的密谈中究竟讨论些什么呢?为什么这样讳莫如深呢?这个老太婆的谈话难道就那么有趣,使得他们这样喜欢吗?或者是那么重要,值得这样严守秘密吗?三四年来,这种密谈一直继续着,我早先觉得是可笑的,这时我再想想,就开始感到诧异。如果那时我知道那女人在为我准备些什么的话,这种诧异是会发展到焦虑不安的程度的。

尽管格里姆在外面吹嘘说他对我如何热心,这种所谓热心眼他对我所采取的态度是很难相容的,我在任何方面都没有从他手里得到一点于我有利的东西;他诡称对我抱有的那种慈悲感,很少有助于我,倒是有损于我。他甚至尽其所能,把我所选定的那个职业的财源给我断送了,因为他毁坏我的名誉,说我是个坏的抄缮人:我承认他在这一点上说的是真话,但是这个真话轮不到他来说呀。他自己另用了一个抄缮人,凡是他能拉走的主顾,一个也不留地从我这边拉走了,他就这样证明他所说的话并不是开玩笑。简直可以说他的目的是要让我依靠他,依靠他的影响才能生活,并且要把我的生活来源断得一干二净,不把我逼上他那条路,就不甘心。

把这一切总结一番之后,我的理智最后使我原来还替他说话的那点先入之见再也没有声音了。我认为他的性格至少是很可疑的。至于他的友谊,我断定是虚假的。于是,根据好些不容置辩的事实,我决心不再见他了,并且把这个决心通知了埃皮奈夫人;不过那些事实我现在都忘记了。

她极力反对我这个决心,而对我提出的理由又不知怎么说才好。当时她还没有同他商量。但是第二天,她并不对我亲口解释,却交给我一封由他们俩一起起草的很巧妙的信,她利用这封信替他辩护,说一切都由于他那种收敛的性格,关于详细的事实却一字不提,并且认为我怀疑他对朋友背信弃义是一种罪过,敦劝我跟他言归于好。这封信(见甲札第四八号)使我动摇了。后来我们又作了一次谈话,我觉得她比第一次谈话时有准备些,在这一次谈话中我完全让她战胜了:我甚至相信,我可能判断错了,果真如此,那我就是对一个朋友做了最不公正的事,应该赔礼。简言之,我也和对狄德罗以及霍尔巴赫男爵已经多次做过的那样,一半出于自愿,一半由于软弱,作出了我原来有权要求对方做的那一切要求和解的表示;我仿佛是另一个乔治·唐丹,到格里姆那里去,为他给我的侮辱而请他原谅;心里老是有这样一个错误的信念,认为只要你和婉客气,天下无不解之冤,就是这一个错误的信念使我一辈子在我那些假装的朋友面前不知做出了多少卑躬屈节的事。其实,正相反,恶人的仇恨心,越是找不出仇恨的理由就越发强烈,越觉得他自己不对就越发对对方怀恨。我不需要离开我自己的经历就可以在格里姆和特龙香两个人身上找到这个论断的十分有力的证明:他们之所以成了我的两个最不共戴天的敌人,完全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兴趣、自己的癖好,根本找不到我对他们俩有任何对不起的地方可作借口。他们的怒气日甚一日,就跟猛虎一样,越容易出气,怒气就越大。

我满以为格里姆看到我这样委曲求全,先来请和,会感到惭愧的,因而会张开两臂,带着最恳挚的友情来接待我。谁知他接待我,就跟罗马皇帝一样,带着一种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的那种傲慢态度。我对这样的接待是一点也没有准备的。当我扮着这样不适当的角色,感到尴尬,羞羞答答地用三言两语说明来意之后,他非但不对我开恩赦罪,却堂而皇之地先宣读一篇事先预备好的长篇训词,训词里罗列了他那许许多多稀有的美德。特别是在交朋友方面。他用了很长时间着重说明一件使我感到惊讶的事。就是:他的朋友是从来不会离弃他的。他在那里说着,我心里就在想:如果我成了这条规律的唯一例外,那才叫我痛心呢。他一个劲装腔作势地说了又说,不免使我想起,如果他在这方面果然是顺乎内心情感行事的话,他就不会那么注意到这条格言,实际上他不过是把这条格言当作用来向上爬的手腕罢了。直到那时为止,我也和他一样,总是保住所有的朋友的;从我童年时代起,我就没有失去一个朋友,除非是他死了,然而,直到那时为止,我根本就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并没有把这看成是一条引以自律的原则。那么,既然这是彼此都有的一个共同优点,如果不是预先就想把我这个优点剥夺掉的话,他又何必那样津津乐道地自我吹嘘呢?后来他又一心想叫我难堪,拿出些证据来说明我们的共同朋友都爱他而不爱我。这个,我倒也和他一样清楚,朋友们是有这样一种偏爱的;问题在于他为什么获得了这种偏爱,是由于德高望重,还是由于会要手腕?是由于抬高自己的声望,还是由于竭力把我贬低?最后,当他把他自己尽情抬高,把我尽情贬低,使我感到他行将赐予的赦免来之不易的时候,他惠然给了我一个和解之吻,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就仿佛国王拥抱新受封的骑士一样。我仿佛从云端里掉了下来,张口结舌,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整个这一幕就好象老师训斥小学生,饶了他一顿鞭子一样。我每想起这一幕,总是不禁感到:根据外表来判断是多么容易上当,而俗人又是多么重视这种根据外表的判断啊!我也感到,有罪者放肆大胆、趾高气扬,而无事者反而羞惭满面、局促不安,这又是多么常见的事啊!

我们总算和好了;这对于我的心来说,终究是减轻了一个负担,因为任何争吵失和都会使我的心苦恼不堪的。大家当然都能猜到,象这样的和好是不会改变他的态度的,它只是取消了我对他的态度的申诉权而已。所以我就决心忍受一切,再也不说什么了。

这么多的苦恼接踵而来,压得我郁闷不堪,使我失去了自制的力量。圣朗拜尔没有回信,乌德托夫人也同我疏远了,我不敢再对任何人推心置腹,因而开始害怕起来,怕拿友谊作心灵的偶像,把这一辈子都白白浪费在追求一些幻影上面。经过这次考验之后,在我所有的知交之中,只剩下两个人还保有我的全部敬仰,使我的心还能予以信赖:一个是杜克洛,自从我幽居退隐庐以来,就没有得到他的消息;另一个就是圣朗拜尔。我觉得我若是向圣朗拜尔谢罪,最好莫过于把压在我心要的事都无保留地向他倾诉出来,于是我决定在不牵累他情侣的范围内,向他忏悔一切。我并不怀疑我选择的这个办法还是旧情所布置下的一个陷阱,为的是要使我能跟她接近一些;但另一方面,这也是我的真心实意:我恨不得无保留地投向她的情人的怀抱,充分接受他的指导,把我的坦白提高到尽可能的高度。我正准备给他再写一封信,相信难能得到他的答复时,忽然听到一个消息,知道了他所以没有答复我第一封信的原因。原来他没能把他那一次战役的辛劳经受到底。埃皮奈夫人告诉我说,他刚得了瘫痪症,而乌德托夫人自己也终于忧伤成疾,不能立时写信给我。两三天后,她从巴黎——当时她在巴黎——通知我说,他已经被送到亚琛洗矿泉浴去了。我不敢说这个伤心的消息曾使我象她一样地悲痛欲绝,但是我不信我心里的难过会有逊于她的忧伤和痛苦。我为他病到这种地步而难过,又担心他的病可能是受到心绪不宁的影响,就更加难过了,这种心情比我前此所遭受到的一切更扣动我的心弦;而我痛切地感到,我自己估量我实在没有必需的力量来经受这么多的烦恼。幸而这位豪迈的朋友没有使我长久地陷于这种愁闷之中,他虽然得了病,并没有把我忘掉,我不久就从他的亲笔信里知道,我把他的心情和病况都估计得太坏了。不过现在到了该讲我的命运大变动的时候了,到了该讲把我的一生分为截然不同两部分的那次大灾难的时候了,这个灾难,由于一个微不足道的原因。竟产生了如此可怖的后果。

有一天,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埃皮奈夫人派人来找我。一进门,我就发现她的眼神里和她的整个举止中都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慌张神色,这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平时没有谁能比她更善于控制自己的面都表情和动作。“我的朋友,”她对我说,“我要到日内瓦去;我的胸部不好,身体垮得太厉害了,不能不把一切都撇下来去找特龙香,请他诊断一下。”当时正是入冬的时候,这个决定做得这么突然,很使我惊讶,特别是我离开她才三十六小时,她当时根本不曾提到这件事。我就问她准备带谁一同去。她说她准备带她的儿子和里南先生去,然后她又漫不经心地加上一句:“还有你,我的狗熊。你不也来一个吗?”我不信她说的是正经话,因为她知道在开始到来的这个季节里,我连房门几乎都出不去,所以我就开了个玩笑,说病人护送病人没有多大用处。她自己也显得并非真正有意要提出这个建议,所以就不谈这个问题了,我们只谈了谈她的旅行准备工作。她正忙着张罗,决定半个月后就动身。

我不需要有很大的洞察力就能懂得这次旅行有个瞒着我的秘密的动机。这个秘密,这个家庭里的人除了我谁都知道;而且这个秘密第二天也被戴莱丝发现了,这是总管家台歇泄漏给她的,而台歇又是从随身侍女口里知道的。既然这秘密不是埃皮奈夫人亲口告诉我的,我也就没有为她保守秘密的义务。虽然如此,但是这跟把它传到我耳朵里来的那些人牵连太大了,我不能把它跟那些人分开,因此,关于这件事,我将闭口不谈。但是这些秘密,虽然永远不会从我的口里或从我的笔下泄漏出去,却早已被太多的人知道了,因为埃皮奈夫人圈子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我听到了这次旅行的真正动机,就看出一定有只仇人的手在暗中推动,要我做埃皮奈夫人的护送人。不过她既然没有坚持要求,所以我也就不把这个企图当作一件正经事去看,只是暗地发笑;如果我真那么傻气,做了她的护送人,我才充当了一个好看的角色呢。此外,我的拒绝倒使她占了大便宜,因为她竟然请到她的丈夫亲自陪她前去。

几天之后,我从狄德罗那里收到下面转录的这张便条。这张便条就那么叠了一下,全部内容可以很容易读到,它是送到埃皮奈夫人家里给我的,托儿子的家庭教师、母亲的亲信里南先生转交。

狄德罗的便条(甲札,第五二号)

我是注定要爱你并且要给你苦恼的。我听说埃皮奈夫人要到日内瓦去,却没有听说你陪她去。我的朋友,如果你对埃皮奈夫人满意的话,你就应该陪她去;如果你对她不满意,你就更应该去。你是不是受了她的恩,感荷不尽呢?这正是一个机会,让你偿还一部分债,减轻你的负担呀。在你一生之中,你还能找到另一个机会对她表示感激么?她是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去,将和从云端里掉下来一样。她是个病人,她需要娱乐和消遣。是冬天呀!你看,我的朋友,你以自己身体不好来推脱,这理由可能比我所相信的要强有力得多。但是你今天的身体是不是就比一个月以前和将来入春以后都更坏些呢?你三个月后去旅行是不是就比今天更方便些呢?要是我,我坦自告诉你吧,如果我坐不了车,我也会拄着棍子跟她走。而且你不怕人家误解你的行为吗?人家会怀疑你不是忘恩负义就是别有用心。我很知道,不管你做什么事,你总归有良心作证,但是只凭这点证明就够了吗?能容许把别人的证明忽视到这种程度吗?此外,我的朋友,我给你写这个便条,是为着对得起你,也为着对得起我自己。如果你不欢喜它,就把它付之一炬吧,以后也不必再提,就跟我没有写这个便条一样。我问候你,爱你,拥抱你。

我读着这个便条,气得发抖,两眼发花,几乎不能读完,但这并未阻止我注意到其中的伎俩:狄德罗在这封信里装出一种口吻,比他在任何别的信里都更温和、更亲热、更客气,在别的信里他至多称我为“我亲爱的”,几乎从来也不屑于给我以“朋友”的称号。我很容易看出这个便条是怎样转弯抹角到我这里来的,信上的地址、折叠的方式和转递的情形已经相当笨拙地暴露出个中的曲折了。我们彼此通信平常都是邮寄,或者托蒙莫朗西的信使代交,他利用这种途径还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到我的愤怒的最初冲动能容许我执笔的时候,我就急忙给他草了下面这封回信,立即把它从当时我所在的退隐庐送到舍弗莱特去给埃皮奈夫人看,并且在我盲目的愤怒之下,我要把这封回信连同狄德罗的便条一起,亲口读给她听。

我亲爱的朋友,你既不会知道我对埃皮奈夫人的感激之情是如何强烈,也不会知道我对这种感激之情负有怎样的义务;你不知道她在旅途中是否真正需要我,是否真想我陪她,也不知道我是否有可能陪她,也不知道我出于什么理由而不能陪她。我并不拒绝跟你讨论所有这些问题;但是,在讨论之前,你要承认,这样肯定地规定我应该做什么事情而不先作一番判断问题的准备,这就是,我亲爱的哲学家啊,这就是以道地糊涂虫的身份来发表意见。我觉得其中最坏的是,你的意见不是出自你本人。我的脾气不好,不愿意有个第三者或第四者假借你的名义来牵着我的鼻子走;除此而外,我在这些转弯抹角里看出了一些与你的坦率不相称的隐秘。我看,为了你和为了我,你从此以后少管一点为妙。

你怕人家把我的行为往坏处想;可是,我量你那样的一颗心是不至于拿我的心往坏处想的。别人也许会把我说得好些,如果我能多象他们一点的话。愿上帝保佑我,不去求得他们的赞许!让坏人去窥伺我、揣测我好了:我卢梭不是害怕坏人的人,你狄德罗也不是听信坏人的人。

如果我不喜欢你的便条,你就要我把它付之一炬,从此不再提起。你以为从你那里来的东西,人家就能这样轻易忘得了么?我亲爱的,你在给我痛苦的时候毫不顾惜我的眼泪,正如你劝我采取那样的调养办法时毫不顾借我的生命和健康一样。如果你能改掉你这个毛病,你的友谊对于我就会更甜蜜些,而我也就会变得不这么可怜了。

我一进埃皮奈夫人的房门,就看见格里姆跟她在一起,我高兴极了。我就把我这两封信向他们高声朗读,理直气壮到连我自己也不信的地步,而且在念完之后又加上了几句话,不亚于念信时的那种气势。一个平时那么懦怯的人,现在竟然有这么意外的大胆。我看他们俩都垂头丧气,惊愕万分,一句话也答不上来了,我特别看到那个气焰嚣张的人把眼睛望着地,不敢正视我那闪闪的目光。但是与此同时,他在内心深处是发誓要置我于死地的,而我确信他们在分手之前,一定商量好了置我于死地的伎俩。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我终于从乌德托夫人手里收到了圣朗拜尔的回信(甲札,第五七号),信上还是注明写于沃尔芬毕台尔,日期是在他病倒后不几天,原来我的信在路上耽搁了很久。这封回信带给了我一些我此刻所极端需要的安慰,因为它充满了尊重与友情的表示,给了我勇气和力量,使我能做到不辜负他的这种尊重与友情。从这个时刻起,我就恪尽我的职责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圣朗拜尔不是那么通情达理。不是那么豪爽慷慨,不是那么忠厚正直,我一定早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了。

季节变坏了,大家都开始离开乡村。乌德托夫人通知我她打算来向山谷告别的日期,并且约我在奥博纳会面。这天碰巧就是埃皮奈夫人离开舍弗莱特到巴黎去完成她旅行准备的日子。幸好她是早晨走,我把她送走以后还有时间去跟她的小姑子一起进午餐。我口袋里装着圣朗拜尔的信,我边走边读了好几遍。这封信使我防止了再犯软弱症的毛病。我下定决心,从此只把乌德托夫人看作我的朋友和我的朋友的情侣,并且我做到了这一点。我跟她面对面呆了四五个小时,心里感到一种滋味无穷的平静,即使就享受而论,这种平静也比我直到此时为止在她身边所感到的那阵阵的狂热要好无数倍。她清楚地知道我的心并没有变,所以很能感觉到我为克制自己而作出的努力,因此就格外敬重我,而我也就快慰地看到她对我的友情一点也不曾熄灭。她告诉我,圣朗拜尔不久就要回来,他虽然病体已经基本恢复,却无力再去经受战争的辛苦了,正在办退役手续,以便安安静静地生活在她的身边。我们俩商订了将来我们三人亲密相处的美好计划,而且我们可以希望这个计划能够长久执行下去,因为它的基础是所有能把多情而正直的心灵联合在一起的那些感情,而我们三人又拥有充分的才能和知识,可以自给自足,不需要外界的任何补助。唉!我沉醉于这样一种甜蜜生活的希望之中,竟丝毫没想到那正在等候着我的现实生活。  

我们接着就谈到我当时跟埃皮奈夫人相处的情况。我把狄德罗的信以及我的回信拿给她看,我对她详细叙述了这个问题的一切经过,并且告诉她我要离开退隐庐的决心。她极力反对,她所列举的理由都在我的心头具有无上的权威。她表示她是多么盼望我去作这一次日内瓦的旅行,因为她预料到,我一拒绝,人家会把她也扯到这里面去的。这一点,狄德罗的信仿佛已经在预告了。然而,由于她跟我自己同样清楚我的理由,所以也就没有坚持;不过她教劝我要不惜任何代价避免把事情闹出来,一定要找些说得过去的理由来掩饰我的拒绝,免得人家胡乱猜疑,以为她在其中有什么关系。我对她说,她所要求于我的可不是那么容易办到,但是,我既决心不惜以名誉为代价来补赎我的过错,只要是在名誉的容许范围内,当然愿意把她的名誉放到第一位。过一会儿就可以看到,我曾否实践了这个诺言。

我可以发誓,我那不幸的热情当时远没有减弱它的力量,我从来也没有象那天一样,把我的索菲爱得那么热烈,那么亲切。但是,圣朗拜尔的信、责任感和对背信弃义行为的憎恶所给我的印象是如此之深,以至在这一次会面中,从头到尾,我的感官竟能让我在她身边保持着充分的平静,甚至连想也没想到要吻她的手。临别时,他就当着她的仆人们的面拥抱了我一下。这一吻,和我以前在树荫下有时偷偷摸摸给她的那些吻就太不相同了。对我来说,它成了一种保证,保证我又恢复了我对自己的控制力:我几乎可以断言,如果我的心能有时间在宁静中坚定下来的话,我用不了三个月就可以从根本上痊愈了。

这里结束了我跟乌德托夫人的私人关系。这种关系,每人都可以根据他自己的心理倾向从外表上去判断,但是在这种关系中,这位可爱的少妇在我身上引起的那种热情,也许任何人都不曾感受到的那种最强烈的热情,由于双方为义务、为荣誉、为爱情、为友谊作出的罕见的痛苦的牺牲,将在天人之间,永远值得人们尊敬。我们彼此都在对方的眼里把自己提得太高了,不可能轻易自甘堕落。一个人除非不值得别人的任何尊敬,才肯失掉如此宝贵的尊敬;我们的强烈的感情是可能使我们犯罪的,但也正因为它是强烈的,才防止了我们去犯罪。

就这样,我跟这两个女人——其中一个,我曾保持那么长久的友谊,而另一个,我曾怀有那么热烈的爱情——在一天之内部分别珍重告别了:一个告别后就终身不再相见,另一个告别后只重逢过两次,在什么情况下,下文我再说明。

她们走了之后,我就感到非常为难,因为我要尽那么多急迫而又互相矛盾的义务——这些都是我过去做事不慎所产生的后果。如果我在正常状态下,在这次日内瓦之行经人提出和遭到我拒绝之后,尽可以安安静静地待下去,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但是我已经愚蠢地把日内瓦之行搞成一件不能就此了结的事情,我除非迁出退隐庐,否则以后就必须再作解释;可是我又已经跟乌德托夫人讲定,不迁出退隐庐,至少暂时不迁。而且,她又曾要求我在我的那些所谓朋友面前说明一下我拒绝这次旅行的理由,以免人家说是她策动的。然而我若说出真正的原因,就不能不辱没埃皮奈夫人。论埃皮奈夫人为我做过的一切,我当然是要感激她的。左思右想,我发现我正面临着这样严酷的、却又不能避免的抉择:或者是对不起埃皮奈夫人,或者是对不起乌德托夫人,再不然就对不起我自己;我采取了最后这条道路。我坚决地、彻底地、毫不动摇地采取了这条道路,怀着一种慷慨牺牲的精神,一定要洗清那些把我逼到这种窘境的过错。这种牺牲,我的仇人曾巧妙地加以利用,并且也许是他们早就等待着的,它造成了我的名誉的破产,并且由于他们的活动,把社会上对我的尊敬全剥夺净尽了;但是它恢复了我对我自己的尊敬,并且在我的种种不幸之中使我得到安慰。人们将可以看到,这不是我作出这样的牺牲的第一次,也不是人家利用我的牺牲来打击我的最后一次,

格里姆是唯一在表面上与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我就决计向他申诉。我给他写了一封长信,说明把这次日内瓦之行作为我的一种义务来看,未免有点可笑,我在旅途中对埃皮奈夫人不但毫无用处,甚至会造成麻烦,而且旅行的结果又会给我带来种种不便。我在这封信里还情不自禁地让他看出,我是知道底细的,人们认为我应该作这次旅行,而他自己却脱了身,别人连提也不提他,我觉得很离奇。在这封信里,我既不能明白说出我的理由,就不得不常常支吾其词,因而在社会上一般人的心目中,显得我有很多不对的地方。但是,对象格里姆那样了解我言外之意并且充分了解我的行为的人来说,这封信是极为含蓄的。我甚至不怕再加上一个于我不利的臆测,假定别的朋友也有与狄德罗相同的意见,以便暗示乌德托夫人也曾有这样的想法——这一点倒是真的,可是我就没有提起乌德托夫人后来听到我的理由便改变了主张。我要为她开脱,使人家不会怀疑她曾与我串通,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这一点上显出对她不满。

这封信最后以对对方表示极大的信任作结束,这种信任,任何别人都会受到感动的;因为,我恳切地要求格里姆在权衡我的理由之后把他的意见见告,还明白向他表示,不论他的意见如何,我都会照办的。我心里的确也是想照他的意见去办,即使他的意见是要我前去;埃皮奈先生既然亲自陪他的妻子旅行,我若同往,事情的面目就完全不同了,而在以前,人家是想把这个差使交给我的,只是在我拒绝之后才找到了他。

格里姆的回信,我等了很久才来;这是一封很离奇的信。我把它(见甲札,第五九号)转录于下: 

埃皮条夫人启程的日子推迟了;他的儿子病了,必须等他痊愈。我将慢慢考虑你的信,你安安静静地待在你的退隐庐吧。我将把我的意见及时告诉你。既然她几天内肯定不会动身,那就不用着急。目前,如果你认为合适的话,可以向她提出你愿意为她效劳,不过我觉得提不提也都差不多,因为我跟你自己一样地清楚你的处境,毫不怀疑她会对你的提议作出恰如其分的答复的:我看你这样做,唯一的好处就是你将来可以对敦促你去的人们说,你之所以没有去,不是因为你没有自告奋勇。此外,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一定要说“哲学家”是大家的代言人,为什么他有意要你去,你就以为你所有的朋友都有同样的主张。如果你写信给埃皮奈夫人,她的答复就可以作为你对所有这些朋友的反驳,你心里不是急于要反驳他们吗?再见。问候勒·瓦瑟夫人和刑事犯。

我在读这封信时深感惊讶,忐忑不宁地探索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却怎么也琢磨不出来。怎么!他不直截了当地答复我的信,却要费时间去考虑,仿佛他所费的时间还不够似的。他甚至还通知我,要我暂时等待,仿佛有什么深奥的难题需要解决似的,再不然,仿佛他有什么心思,一定要在透露出来以前,不让我有任何办法猜透。这种提防,这种拖延,这种神秘,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对别人的信任就是这样报答的么?这种行径算是正直的、善意的吗?我很想对这种行径找出一个于他有利的解释,却怎么也找不到。不论他的意图如何,如果这意图是与我相反的话,他所处的地位是便于他去实现的。而我所处的地位却使我绝对无法加以阻止。他在一个显赫的亲王家里是红人,交际又广,在我们共同的社交圈子里又有风行草偃之势,说出话来就象是圣旨,以他平时的那种机巧,很容易就能开动他的全部机器。而我呢,一个人待在我的退隐庐里。远离一切,没有人给我出主意,跟外界没有任何来往,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等待,只好安安静静地待下来。不过,我给埃皮奈夫人写了一封信,提起她儿子的病,信是写得尽可能客气的,但是我没有中人之计,没有提出要跟她一起走。

在那狠心人把我投进的这种苦痛难堪的惶惑状态之中,我仿佛等候了好几百年。过了八天或十天,我听说埃皮奈夫人已经走了,他的第二封信我也收到了。信只有七、八行,我没有读完……那是一份绝交书,但是其中的措辞,只有怀着不共戴天之仇的人才写得出来,而正因为要极尽侮辱之能事,用词反而显得愚蠢了。凡是他所到之处,他都不准我去,仿像那都是他的藩国,一概不许我入境。他这封信,只要谈的时候稍微冷静一点,就不免哑然失笑。我没有把它录下来,甚至连读也没有读完,就登时把它退回去了,另附上下面这封信;

我本来不肯对你有所猜疑,尽管这猜疑是正确的。现在我把你看透了,可惜太晚了。

原来这就是你从从容容思考的那封信:我退还给你,它不是写给我的。你可以把我的信拿给全世界的人看,并且公开地恨我,这样做,将给你减少一项虚伪的行为。

我说他可以把我的前一封信拿给人看,是顶他来信上的一段话的,根据这段话,人们就可以看出他在整个这件事里用了多么奥妙的诡巧。

我已经说过,对于不知底蕴的人,我那封信是有很多地方可以授人以口实的。他看到这一点很高兴,但是怎样能利用这一个有利之点而自己又不受到牵累呢?他把我那封信拿给人看,会受到滥用朋友信任的谴责的。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他就想到以极尽尖刻之能事的方式跟我绝交,并且在信里说,他如何恩厚地顾全我,不把我那封信拿出去给人家看。他早就料到,我在气头上一定不接受他那种伪装的小心谨慎,一定会答应他把我的信公开出去:这就正中他的下怀,一切也就照他所布置的那样实现了。他把我的信拿出去传遍巴黎,由他随心所欲地加以解释,然而,这些解释并没有获得他所预期的全部成功。人家并不认为,他骗去了我的一句话,允许他拿我的信去公开,他就能免于物议,叫人家不骂他那么轻率地抓住我的话来害我。人家总是要问问,在私人关系上,我究竟有什么对不起他的地方,能容许他有这样一种强烈的仇恨。最后,人家还觉得,即使我曾做过这样对不起他的事,使他不能不跟我绝交,但朋友之情尽管断绝了,我总还保有若干权利,他不能不予以尊重。但是不幸得很,巴黎人是轻浮的,当时的这种种看法被忘记了,不在场的倒霉蛋就被忽视,在场的走时的人就使人敬畏。恶毒的阴谋活动继续进行,层出不穷,它那花样翻新的效果很快就使前此的一切都泯灭殆尽了。

以上是说明这个人怎样在把我欺骗了那么久之后,终于对我剥下了他的假面具,因为他深信,他把事情已经处理到这种地步,就没有再戴假面具的必要了。我原来还生怕对这个坏蛋有失公允,现在没有这种顾虑,心上感到轻松,让他去扪心自问,从此也就不再想到他了。我收到这封信的一星期之后,又收到埃皮奈夫人从日内瓦寄来的一封信,是复我上一封信的(乙札,第一〇号)。看她在这封信里生平第一次使用的那种口吻,我就懂得他们俩相信他们所用的计谋万无一失,是配合起来做的,而且,他们既认为已经把我置于万劫不复之地,从此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享受落井下石之快了。

我的情况确实是最悲惨的。我看到我所有的朋友都远离我了,既无法知道是怎样疏远的,又无法知道为什么要疏远。狄德罗自夸还是我的朋友,并且是我剩下的唯一的朋友,三个月来就答应来看我,却一直迟迟不来。冬天开始使人感觉到了。随着冬天的到来,我那些惯常的病痛复发了。我的体质虽然健壮,却无法经受得了那么多喜怒哀乐的冲击,我疲惫不堪,不容我再有一点力量、再有一点勇气去抵抗任何事物。即使我有言在先,即使狄德罗和乌德托夫人也劝我此时搬出退隐庐,我也不知道搬到哪里,不知道怎么能一步步地走到要搬去的地方。我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麻木不仁,既不能有所作为,又不能有所思考。只要想到要走一步路,要写一封信,要说一句话,我心里就发慌。然而,我又不能对埃皮奈夫人的信不加辩驳,除非承认我理该受到她和她的朋友打击我的那种种毒手。我决定把我的心情和我的决定通知她,没有一刻怀疑到她会不出于人道、慷慨、礼数以及我一直以为在她身上看到的那些好情好意——虽然也有恶情恶意,而赶忙予以首肯的。我的信如下:

一七五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于退隐庐

假使优能伤人,我早已不在人世了。但是,我最后总算作出了我的决定。友谊在我们之间已经熄灭了,夫人!然而,不复存在的友谊也还保有一些权利,我是懂得什么是应该尊重的。我绝没有忘掉你对我的那些恩惠,因此,你可以放心,对于一个不应该再爱的人所能感到的一切激情,我还是有的。任何其他的解释都无济于事:我有我的良心,请你也问问良心吧。

我曾想离开退隐庐,我本来应该这样做。可是有人认为我必须待在这里,直到来春再离开;既然我的朋友要我这样做,我就在这里待到来春了——如果你同意的话。

这封信写好发出之后,我就只想在退隐庐安静下来,将养身体,努力恢复精力,并采取措施,以便来春不声不响地迁出。不显得彼此决裂。然而,格里姆先生和埃皮奈夫人所打算的并非如此,待一会儿就可以看到。

过了几天,我总算有幸受到狄德罗的那一次屡约屡爽的拜访了。这次拜访,来得再及时也没有了,他是我最老的朋友,也几乎是我还剩下的唯一的朋友。人们当然可以想象到我在这种环境中看到他时的那种快慰之情,我有满腔的话要说,我就向他尽情倾诉。有许多事实,人家在他面前隐瞒了的、掩饰了的、捏造出来的,我都给他说清楚了。过去的一切,凡是我可以对他说的,我都告诉了他。我绝没有企图把他知道得太清楚的事对他隐瞒起来,就是说,一场既糊涂而又不幸的恋爱成了使我身败名裂的导火线;但是我始终没有承认乌德托夫人知道我这份爱情,或者,至少我没有承认我曾对她说明我爱她。我跟他谈到埃皮奈夫人为了查出她小姑子的那些纯洁无邪的信所使用的卑鄙手腕,我要他从她所企图买通的两个女人的口里直接听听那些详细情形。戴莱丝是一五一十地如实对他说了,但是轮到母亲说的时候,她一口咬定所有这一切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心里是多么惊愕呀!她就是这么说的,始终不肯改口。不到四天以前,她还把那些情形原原本本地对我重述了一遍,现在她竟在我朋友面前冲着我的脸来否定了!这一点,我觉得是有决定意义的,我这时才痛切地感到,我过去太不谨慎,竟把这样一个女人留在我身边这么久。我并没有多费唇舌去痛骂她一顿,连几句蔑视的话几乎都不对她说。我感到我对她女儿应该感激,女儿的正直恰与母亲的卑鄙懦弱形成一个明显的对照。但是从那时起,我对那个老太婆,决心是抱定了;只等机会去执行。

这个机会比我预期的来得早。十二月十日我接到埃皮奈夫人答复我前函的信(乙札,第—一号)。内容如下:

一七五七年十二月一日,于日内瓦

我给予你一切可能的友谊与关切的表示,已经好几年了,现在我剩下要做的,只有可怜你。你真是不幸。但愿你的良心也和我的良心一样平静。这可能对我们的生活的安宁是必要的。

既然你曾想离开退隐庐,而且本来就应该这样做,我很惊讶你的朋友们竟把你留了下来。要是我,义务所在,我就不请教我的朋友们,因此,关于你的义务,我也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这样出乎意料的、却又是这样明白说出的一道逐客令,不容我有片刻的犹豫了。不论天气如何,不论我的情况如何,哪怕是在树林里、在当时覆盖大地的积雪上过夜,也不管乌德托夫人再说什么,做什么,我都必须立刻迁出。我很愿意事事迁就乌德托夫人,但不能迁就到叫我没脸做人的地步。

我陷入了平生仅有的最艰难的窘境之中;但是我的决心已经下定了:我发誓,无论如何,到第八天就不在退隐庐过夜。我开始履行我的义务,把我的衣物检出来,决计宁可把它扔到田野里,也不能到第八天后还不退还钥匙,因为我急于要在人们能给我写信到日内瓦和我能得到复信之前把一切都办好。我有了从来不曾感到的勇气,全身的精力又来了。荣誉与愤慨使我恢复了埃皮奈夫人所没有料到的那种精力。时运又来协助我的大胆。孔代亲王的财务总管马达斯先生听人说起我的窘境,派人给我提供了一所小房子,这是他自己的,坐落在他那座路易山的花园里,就在蒙莫朗西。我怀着感激的心情连忙接受了。条件很快就谈好;我匆匆地叫人买了几件家具,连同我自己已有的。供戴莱丝和我两人住宿之用。我又叫人用手车把衣物都搬了去,困难既大,耗费又多;尽管是冰天雪地,我的家两天就搬好了。十二月十五日我就退了退隐庐的钥匙,并且事先付了园丁的工资——房租我是付不起的。

至于勒·瓦瑟太太,我向她宣布,我们必须分开;她的女儿起初还想动摇我,我却一点不为所动。我叫她带着她和她女儿共有的衣物和家具,乘邮车到巴黎去了。我给了她一点钱,另外,不管她住在她的儿女家里或住在别处,负责替她付房租,并且说明将来尽我力之所及,供给她的生活费用,只要我自己有饭吃,绝不让她吃不上饭。

最后,我到路易山的第三天,就给埃皮奈夫人写了下面这封信:

一七五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蒙莫朗西

夫人,当你不赞成我再待下去的时候,没有比搬出你家的房子更简单、更必要的事了。我一知道你不肯同意我在退隐庐度过残冬,就在十二月十五日离开了退隐庐。我的命运就是这样,住进去不由我,搬出去也不由我。我感谢你邀我前去居住;如果我付的代价不是那么大的话,我还会更加感谢你呢。此外,你觉得我不幸,这是对的;天下人没有比你更清楚知道我是多么不幸的了。错交了朋友固然是不幸,从那么甜蜜的一个错误中醒悟过来又是一个不幸,其残酷的程度,殆有过之无不及。

以上是我寓居退隐庐以及使我搬出退隐庐的种种原因的忠实记录。我不能中断这段叙述,将它极精确地写下来是必要的,因为我一生中的这一个阶段曾对我以后的生活发生过影响,并且这影响还将继续到我最后一息。

谢选骏指出:住进退隐庐,并没有使得卢梭获得他想象中的祥和,反而使得他的宁静彻底打破。由此可见,麻烦的根源在于人性,而不在于社会制度。卢梭写到,“我很可以完全走上牟利的道路,让我这支笔不去抄乐谱,而完全用来写作。以我当时已有的、并且自觉有力量维持下去的那种一飞冲天之势。只要我稍微愿意把作家的手腕和出好书的努力结合起来,我的作品就可以使我生活得很富裕,甚至生活得很豪华。但是,我感觉到,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我的天才,毁灭我的才华。我的才华不在我的笔上,而在我的心里,完全是由一种超逸而豪迈的运思方式产生出来的,也只有这种运思方式才能使我的才华发荣滋长。任何刚劲的东西,任何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从一支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出来。需求和贪欲也许会使我写得快点,却不能使我写得好些。企求成功的欲望纵然没有把我送进纵横捭阖的小集团,也会使我尽量少说些真实有用的话,多说些哗众取宠之词,因而我就不能成为原来有可能成为的卓越作家,而只能是一个东涂西抹的文字匠了。不能,绝对不能。我始终感觉到,作家的地位只有在它不是一个行业的时候才能保持,才能是光彩的和可敬的。当一个人只为维持生计而运思的时候,他的思想就难以高尚。为了能够和敢于说出伟大的真理,就绝不能屈从于对成功的追求。我把我写的书送到公众面前,确信是为公众的利益说了话,而其他的一切都在所不计。如果我的作品被人抛弃了,那是因为人们不愿从中吸取教益,那就算他们活该。就我而言,我并不需要靠他们赞许来生活。如果我的书卖不出去,我的职业也能养活我;也唯其如此,我的书倒真能卖得出去。”我看他兜了圈子,从“作家的地位只有在它不是一个行业的时候才能保持,才能是光彩的和可敬的……”,回到了“也唯其如此,我的书倒真能卖得出去。”



【第十章】


一时的愤激给了我非常的精力,使我离开了退隐庐;我一迁出退隐庐,这种精力就不知到哪里去了。我在新居里刚勉强住定,我的尿闭症就复发了,频繁的剧痛又加上一个疝气病的新麻烦,这个病已经叫我苦了若干时候了,我还不知道是一种病呢。不久我就落到了极其难堪的阵痛的境地。我的老朋友蒂埃里医生来诊视我,给我说明了病情。探条呀、捻子呀、绷带呀,老年病痛所需要的全部器械都聚集在我的周围,严酷的事实使我感觉到,人不年轻了,而有一颗年轻的心,是不会不吃苦头的。明媚的春光一点也没有把我的精力恢复过来,整个一七五八年,我都是在有气无力中度过的,这使我相信,我的生命已经接近尾声。我怀着一种急不可待的心情看着生命末日的来临。我从友谊的幻象中醒悟过来了,一切使我热爱生命的东西,我也都解脱净尽了,我在生命中再也看不到一点东西能使我感到人生的乐趣。从此,我只看到痛苦和灾难在妨害我的各种享受。我渴望着使我获得自由并逃开我那些仇敌的那一刹那的到来。不过,我们还是循着事态发展的线索来叙述吧。

我迁居蒙莫朗西,似乎使埃皮奈夫人有点不知所措;她很可能没有料到我这一手。我的身体垮得那么惨,天气又那么冷,又遭到了众叛亲离,这一切都使他们俩——格里姆和她——相信,他们一把我退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就一定能迫使我开口求饶,做出有失身份的事来:乞求人家允许我留住在那所我的尊严不容我继续住下去的房子里。我搬得太突然了,他们没有时间去防到这一着,剩下来的只有选择孤注一掷这条路了,要么索性把我完全毁掉,要么努力把我再拉回去。格里姆采取了第一条路;但是我相信埃皮奈夫人倒是宁愿采取另外那一条路的,我从她对我最后一封信的答复,得到这么一个结论,因为她在这封回信里把她在前几封信里所用的那种语气和缓了很多,并且似乎为和好敞开了大门。她这封信叫我等了整整一个月,这样长久的拖延就足够说明她为回信的适当措词曾感到为难,并且在回信之前曾经过再三考虑。她要是把好话说过了头就会牵累到她自己。但是在她前此写的那几封信之后,在我突然搬出她的房子之后,人们不可能不注意到她是多么仔细地要在这封信里不漏出半个难听的字眼。我把这封信全部转录出来,好让大家判断一下(乙札,第二三号): 

一七五八年一月十七日,于日内瓦

先生,十二月十七日函我昨天才收到。它是装在一口大箱子里送来的,箱子里装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整个这段时间都是在路上走着。我只能回答你的附注;至于信的本身,我不很理解,如果情况许可我们当面解释的话,我倒想把全部经过都当作是出于一种误会。现在再谈那附注吧,你可能还记得,先生,我们本来是约好了的,退隐庐园丁的工资要经过你的手付给他,使他能更好地感觉到他是依靠你的,以免他再和他的前任一样,跟你闹那些不成体统的笑话。事实可以证明:他的头几个季度的工资都已经交给你了,并且在我走之前不多天,我还跟你约定,将来你预付他的工资,我还是要归还你的。我知道,你先曾推辞,但是这笔工资是我请你预付的,当然要归垫,彼此都有约在先。卡乌埃曾通知我说,你没有肯接受这笔钱,这里面必然有些误解。我现在叫人再把这笔钱给你送去,我就不懂为什么你会不依成约,硬要为我的园丁出工资,甚至付到你住在退隐庐的那一个季度以后。因此,我深信,先生,你想到我很荣幸地对你说的这些话,会不拒绝收回你惠然为我预付的那笔工资的。

有了以前的那一切经历,我既对埃皮奈夫人不能再有所信任,当然就不愿再和她复交了。我没有答复这封信,我们的通信就到此为止,她看我作出了我的决定,她也就作出自己的决定了;这时候,她完全赞同了格里姆和霍尔巴赫那个小集团的意见,把自己的努力和他们的努力配合起来,好把我彻底打垮。他们在巴黎活动,她就在日内瓦活动。后来格里姆到日内瓦和她相会,就完成了她所开始的工作。特龙香被他们俩不费力地就拉了过去,他大力协助他们,成了我的最疯狂的迫害者,而他也和格里姆一样,从来没有丝毫可以抱怨我的地方。他们三人沆瀣一气,暗暗地在日内瓦撒下了种籽,人们四年以后就看到这种籽在日内瓦生出芽来。

在巴黎他们就比较困难些。我在巴黎比较知名,同时,巴黎人不那么倾向于仇恨,因而也就不那么容易接受仇恨的影响。为了更巧妙地打击我,他们先宣扬说,是我离开了他们(见德莱尔函。乙札第三〇号)。由此,他们就假装着始终还是我的朋友,巧妙地散布着他们的恶意中伤,表面上显得是对他们的朋友的不义行为的抱怨。

这就使得一般人不那么提防,较易于听信他们而对我加以谴责了。他们对我背信和忘恩的暗中指责,进行得比较小心翼翼,唯其如此,也就越发有效。我知道他们栽诬我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却绝对无法打听到他们说的这些罪行究竟有些什么内容,我从甚嚣尘上的传闻中所能推测出来的一切,就是传来传去都不外乎的这四大罪状:一、我退隐在乡间;二、我对乌德托夫人的爱情;三、拒绝陪埃皮奈夫人去日内瓦;四、迁出退隐庐。如果在此以外他们还加上了些什么别的怨嫌,他们采取的措施可真是太周密了,我一直就根本没法知道怨嫌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我相信,掌握着我命运的那班人后来付诸实施的那套计谋,就是在这个时期制订出来的。这套计谋进展与见效之速,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一切助人为恶的事是多么易于搞起来的话,一定会惊为奇迹。现在我必须把我在这套阴暗而深邃的计谋中所能看得清楚的部分,努力用三言两语来说明一下。

虽然我在欧洲已经享有盛名,我还是保持了我初期喜好的那种淳朴。我对一切所谓党呀、派呀、勾心斗角呀,都恨入骨髓,这种恨就维持了我的自由、独立,除了我的心灵有种种依恋而外,就没有其他束缚。因为我是独自一人.远在异国,与世隔绝,既无依靠,又无家庭,只坚持我的原则和义务,所以我大胆地走着正直的道路,绝不有损于正义与真理而谄媚和敷衍任何人。而且,两年来我退隐在孤寂之中,不通消息,断绝世务,对一切外事既无所闻知,也绝无好奇之心,所以我虽住在离巴黎四里约的地方,却由于我不闻不问,就仿佛住在提尼安岛上,和这个京城远隔重洋。

格里姆、狄德罗、霍尔巴赫则相反,他们都处在漩涡的中心,生活在最上流的社会里,交际极其广阔,整个上流社会的各部门,差不多就由他们三人全部瓜分了。显贵呀、才子呀、文学家呀、律师呀、女人呀,他们到处都能串通一气,叫所有这些人都听他们的话。人们应该已经看到,这种地位,使紧密联合在一起的三个人,对于处在我这样地位的一个第四者,具有何等的优势了。诚然,狄德罗和霍尔巴赫并不是(至少我不能相信是)搞什么十分毒辣阴谋的人,一个无此险恶,另一个无此狡黠,但是唯其如此,他们也就搭配得更好。只有格里姆一人在脑子里想他的方案,对其他三人,只把他们必须知道才能配合执行的部分告诉他们。他在他们心目中的威信使他很容易获得这种配合,而全盘计谋的效果也是跟他高超的本领相称的。

正是凭着这个高超的本领,感到他从我们双方不同的地位中所能取得的优势,他就策划着要把我的名声彻底地毁灭掉,并给我制造一个截然相反的名声,而同时又不牵累到他自己。入手的办法就是先在我的周围筑起一道阴影之墙,使我不可能凿通这道围墙来看见他的阴谋活动,揭开他的假面具。

这项工作是困难的,因为必须蒙蔽那些配角,使他们看不见其中的不义之处。必须欺骗那些正派人,把所有的人都从我的身边拉开,不给我留下一个朋友,不论这朋友有无地位。无论如何,绝不能让半句真话透露到我的耳朵里。只要有一个仁人君子对我说:“你还充有德行的人呢,可是人家是这样看待你的,人家是根据这个来评判你的,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那么,真理就胜利了,格里姆就完蛋了。他也知道这一点,担是他探测过自己的心,而且对人们的能耐估计得一清二楚。我为人类的光荣感到遗憾的是:他计算得太准确了。

他在地道中行走,要想脚步稳,就必须走得慢。他依计行事已经十二年了,而最困难的部分现在还有待完成,那就是欺骗整个社会。社会上还有许多只眼睛盯着他,比他所料想的要严密些。他就害怕这一点,所以还不敢把他的阴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但是他已经找到了不太困难的办法,那就是把那股支配着我的势力拉进他的阴谋。在这股势力的支持下,他就可以向前迈进而少冒一些风险了。既然这股势力的爪牙们通常都不很以正直自炫,更不以坦率自豪,他就再也不怕有什么好人会泄漏风声了;因为他所特别需要的就是把我蒙在浓密的黑影之中,让他的阴谋永远不跟我打照面,他很知道,不论他的机关设置得多么巧妙,我也能一眼看穿。他最大的诡巧就是一面毁坏我的名声,一面又显得要顾全我,给他背信弃义的行为披上一件慷慨好义的外衣。

通过霍尔巴赫那个小集团的暗中指责,我感觉到这套计谋的初步效果,却不可能知道、乃至不可能推测到那些指责的内容究竟如何。德莱尔在他历次的信里都对我说,人家把许多罪恶都栽在我的头上;狄德罗也告诉过我,不过更加神秘些;而当我向这两个人追问的时候,又都不外乎上述的那几条罪状。我在乌德托夫人的历次来函中感觉到她对我逐渐冷淡了。我又不能把这冷淡归咎于圣朗拜尔,因为圣朗拜尔还以同样的友情继续给我写信,甚至远行归来后还来看我。我也不能归咎于自己,既然我们分手时彼此都很满意,分手后在我这方面除搬出退隐庐外又没有发生任何事故,我搬出退隐庐,她自己也觉得是必要的。因此,这种冷淡——她并不肯承认,但是我的心是骗不过去的——我既不知道何所归咎,就对一切都感到惴惴不安了。我知道她是极端敷衍她的嫂子和格里姆的;因为他们俩跟圣朗拜尔都有关系;我生怕他们俩在捣鬼。这种极度不安的心情又揭开了我的疮疤,使得我写起信来总是牢骚满纸,竟至叫她完全讨厌我的信了。我隐约望见无数令人痛心的事,却又一点也看不清楚。我陷入了对一个想象力极其敏感的人来说是最难以忍受的境地。如果我一直是完全孤独的,如果我索性什么都不知道,我是会平静一些的,但是我的心仍然是旧情难舍,而我的仇敌们就抓住我这点旧情,造成无数的口实来攻击我。透进我的幽居的那点微光,我只能看到人们瞒住我的那些神秘勾当的黑暗。

我生性是开朗、坦白的,正因为我不能掩饰自己的感情,所以我对于人家将感情向我掩饰起来也就疑虑万端;对这样一种天性的人说来,我当时的苦恼真是太大、太难以忍受了。如果不是万分侥幸地又遇到一些事,足够牵住我的心灵,对于我这些摆脱不开的心事,构成一种有益的排遣的话,我无疑会苦恼而死的。上次狄德罗到退隐庐来看我的时候,曾对我谈到达朗贝在《百科全书》里写的《日内瓦》那篇文章。他告诉我说,这篇文章是与日内瓦的上流社会人士商量好的,目的是要在日内瓦建立一个剧场;人们已经为此作好了准备,剧场的修建不久就会进行。狄德罗觉得这一切都很好,对它的成功毫不怀疑,而我当时跟他争辩的事太多,不愿在这件事上又发生争辩,所以我什么话也没有说。但是,我对人家在我的祖国所要的这一套诱惑手腕感到愤慨,所以我急待载有这篇文章的那本《百科全书》出版,看看有无办法写篇答复,好对这不幸的一着防患于未然。我住到路易山不久就收到了这本书,发现那篇文章写得既巧妙又有艺术,不愧为该文作者的手笔。然而,这并不能转移我打算驳斥的意图;尽管我当时心灰意冷,尽管我忧愁多病,天气严寒,再加上新居不便,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布置好,我还是拿起了笔,凭着我一片热诚,克服了一切困难。

在一个相当严酷的冬季,在二月的天气里,在上述的那种种状况下,我天天跑到我住的那个园子尽头的一座四面通风的碉楼里,早晨呆两个钟头,午饭后又呆两个钟头。这座碉楼在一条台坡路的尽头,俯瞰蒙莫朗西的幽谷和池塘,远望则见那座简朴而可敬的圣·格拉田城堡,这是贤德的加狄拿退隐之所。就是在这个当时冷得象冰窖一般的地方,既无屏障以蔽风雪,又除我心头的热情外别无其他取暖之物,我只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写成了我那篇《给达朗贝论戏剧的信》。这是我写作时感到了乐趣的第一篇作品(当时《朱丽》连一半还没有写完)。直到那时为止,都是道德的愤激之情做了我的阿波罗,而这一次做我的阿波罗的则是温存敦厚之心。以前只是从旁见到的那许多不平激起我的恼怒;此时是以我自己为对象的不平引起我的悲哀,而这种不含恼怒的悲哀,只是一颗太多情、太软弱的心被它原以为品质相同的心欺骗了以后而不得已收敛时所感到的那种悲哀罢了。我的心当时还充满着我新近所遭受到的一切,同时那么多的激烈动荡也都余波未平,所以我就把自己的苦痛感觉和思考主题时所产生的概念都一下子混合起来了;在我的作品中也就可以感到这种混合的影响。我不知不觉地在作品里把我当时的处境描写了出来;我在里面刻划了格里姆、埃皮奈夫人、乌德托夫人、圣朗拜尔和我自己。我写这部作品时曾流了多少甘美的眼泪啊!唉!人们在这部作品里很容易感觉到,爱情,我所努力医治的那个致命的爱情,还没有从我心里排除出去。在这一切当中,还掺杂有我的自怜之感,因为我那时觉得自已奄奄待毙,以为这就是我向公众的最后一次告别了。我绝不是怕死,我看到死朝渐近,反而感到快乐;但是我惋惜我离开人群而人群还没有感到我的全部价值,还不晓得如果他们知我较深的话,我是多么值得为他们所爱。这就是弥漫在我这篇作品里的那种特殊笔调的秘密原因,这种笔调跟前一部作品的笔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正在修改并誉清这封长函并准备把它付印的时候,忽然在长久无消息之后收到了乌德托夫人的一封信,这封信又使我陷入了新的悲痛,陷入了我生平最伤心的悲痛。她在这封信(乙札,第三四号)里对我说:我对她的热恋全巴黎都知道了,是我一定告诉了一些什么人后才宣扬出去的;这些风声传到她的情人的耳朵里,几乎使他送了命;最后他总算了解了她。他们已经和好如初了;但是,为对他负责,也对她自己和她的名誉负责,她必须跟我断绝一切关系;不过她还保证,他们俩都永远不会中止对我的关怀;他们将在社会上为我辩护、她还将不时地派人来探听我的消息。

“你也在内呀,狄德罗!名不符实的朋友!……”我叫了起来。然而我还不能下决心去谴责他。我这个弱点也还有别人知道,可能是别人要他说出来的。我想怀疑……,但是很快我就不能怀疑了。不久之后,圣朗拜尔就做出一件事来,不愧是他的豁达大度的一种表现。他充分了解我的心,看到我被一部分朋友出卖了,又被另一部分朋友抛弃了,就推测到我是处在怎样的一种境况之中。他来看我了,第一次他没有多少工夫跟我谈,第二次他又来了。不幸得很,我不知道他要来,没有在家。戴莱丝在家,跟他谈了两个多钟头,在这次谈话中,他们彼此都说明了一些事实,是他和我都有必要知道的。我从他口里知道,社会上没有人怀疑我曾经跟埃皮奈夫人有过现在格里姆和她那样的关系,而我当时的惊讶,也只有他自己听到这个流言竟然会毫无根据时所感到的惊讶可以与之相比。圣朗拜尔也曾使那位夫人大为不快,他在这方面的遭遇也和我完全相同。这次谈话揭出来的一切真象,把我跟她决裂后的后悔心情完全消除净尽了。关于乌德托夫人的事,他对戴莱丝说明了好几个细节,而这些情节,戴莱丝固然不知道,连乌德托夫人本人也不知道,只有我一人知道,并且我也只告诉过狄德罗一人,请他以友谊为重,替我保守秘密,而他就单单选定了圣朗拜尔,把我这个秘密当作私房话告诉他了。这样一来。我就下定决心和狄德罗永远绝交。决心既定,我就考虑该用什么方式绝交才好,因为我早就发现,暗地绝交反而于我不利,因为这种绝交把友谊的假面具留给我那些最险恶的仇人。

关于绝交,社会上有些所谓既成准则,这些准则似乎都是根据骗人与卖友的精神定出来的。你已经不是某人的朋友了,却还显出是某人的朋友的样子,这就是你想留一手儿,好欺骗老实人以便来损害某人。我还记得,当那位大名鼎鼎的孟德斯鸠和杜尔纳明神父绝交的时候,他赶快公开声明,对任何人都说:“杜尔纳明神父谈我或我谈杜尔纳明神父,你们都不要听,因为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这一举动曾大受赞赏,大家都夸奖他的坦率与豪迈。我对狄德罗也决计学这个榜样;但是我怎么能从我的隐居之地把这个绝交决定公开出去,既明确无疑而又不引起人言啧啧呢?我就想起在我这篇作品里,以附注的形式把《教士书》中的一段话插进去,用这段话宣布这个绝交,甚至连原因都说了出来,对任何了解内情的人这是相当清楚的,而对局外人则毫无意义;此外,在这篇作品里,我还特别留心,每提到我所抛弃的这个朋友,总还是带着人们即使在友情熄灭之后还应该对旧友永远保持的那种敬意。这一切,人们读到这篇作品的时候,就可以看到。

天下事有幸有不幸。人倒了霉,仿佛任何勇敢行为都成了罪状。同样一件事,孟德斯鸠做了,人家就赞美,我做了,就只能引起呵斥和责难。我的作品印出来后,我刚收到一批样本,就寄了一本给圣朗拜尔,因为他头天晚上还以乌德托夫人和他自己的名义写了一封充满最缠绵的友情的信给我呢(乙札,第三七号)。请看他把赠书退还给我时的这封信吧(乙札,第三八号): 

一七五八年十月十日,于奥博纳

真的,先生,我不能接受你刚给我寄来的这个赠品。当我看到你在序言里为狄德罗引用的那段《传道书》(他弄错了,是《教士书》),书就从我的手里掉下去了。经过今年夏天的几次谈话之后,我觉得你似乎已经确信狄德罗是无辜的,你怪他的那些所谓泄漏秘密的事都是放不到他头上的了。他可能有些对不起你的地方:这一点,我不知道;但是我清楚知道那些对不起你的地方并不能使你有权给他一个公开的侮辱。你不是不知道他现在所遭受的迫害,而你还要把一个旧友的怨言杂到忌妒者的叫嚣中去。不瞒你说,先生,这种残酷的行为是多么使我愤愤不平。我跟狄德罗相处并不亲密,但是我尊敬他,这个人,你在我面前一直只怪他有点儿软弱,而你现在竟使他这样苦恼。先生,我们俩在为人处世的原则上太不同了,所以永远不能相投。请忘掉我的存在吧,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我对别人,从来也没有做过什么能使他们永志不忘的好事或坏事。我呢,先生,我向你许愿,我将忘掉你这个人,只记住你的那些才华。

我读了这封信,愤慨有过于痛心;在我痛苦到极点的时候,我终于又恢复了我的自豪感,给他的复信如下:

一七五八年十月十一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在拜读你的来信时,我为自己的惊讶向你表示敬意,而且我还傻得居然为之感动,但是现在我觉得你这信是不值一复的。

我不愿意继续为乌德托夫人抄缮了。如果已抄缮的部分她觉得不宜于保存,她尽可以还给我。我把钱还给她。如果她要保存已抄部分,就该派人来把剩下的纸张和钱都拿回去。我请她把存在她手里的那份大纲也同时还给我。别了,先生。

在不幸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气,通常总是使卑怯的心灵恼怒,而使高尚的心灵喜悦的。我这封信似乎使圣朗拜尔醒悟过来了,对他所做的事感到后悔;但是,他太骄傲了,所以不便公开承认,于是抓住了也许是制造了一个机会,来缓和他所给我的打击。两星期后,我收到埃皮奈先生的下面这封信(乙札,第一〇号):

二十六日,星期四

先生,你惠赠的书收到了;我读着非常高兴。凡是从你笔下出来的著作,我读着总是感到同样的喜悦。请接受我的谢忱。如果我的事务容许我在你邻近的地方住一些时候的话,我早就登门致谢了,不巧的是今年我住在舍弗莱特的时间很少。杜宾先生和夫人要我下星期日在会弗莱特请他们吃饭。我打算还邀请圣朗拜尔、弗兰格耶两先生和乌德托夫人跟他们同席。如果你也肯来的话,先生,那我就欣幸之至了。我请的客人都希望你来,如果那他们能跟你一同度过一部分时间,一定也和我一样感到十分欣幸的。顺致敬意。

这封信真叫我心跳得厉害。一年来我已经成了巴黎的新闻了,一想到要我去跟乌德托夫人面对面地摆出来给人家看,我就浑身发抖,简直很难找到足够的勇气去经受这场考验。然而,既然她和圣朗拜尔都一定要这样,既然埃皮奈是代表全体客人说话,既然他所提到的客人没有一个不是我想见面的,我就觉得,归根结蒂,接受一次可以说被大家邀请去的晚宴,总不会叫我怎样难堪的。因此我答应了。星期日,天气很坏。埃友奈先生派自己的车来接我,我就去了。

我的到来引起了轰动。我从来没受到比这更亲热的接待。看来,全堂宾客都感到我是多么需要得到鼓舞和安慰啊。也只有法国人的心才懂得这种体贴入微的感情。然而我见到的客人比我所预料的要多:其中有乌德托伯爵,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有伯爵的妹妹伯兰维尔夫人,是我以不见为妙的。她上年到奥博纳来过好几次;她的嫂子在我们俩独自散步的时候常让她一个人等得不耐烦,她心里早就对我不满,这次在席上可就能痛痛快快地出气了。可以想见,有乌德托伯爵和圣朗拜尔在场,嘲笑的人是不会站在我这一边的,而且,象我这样一个在最随便的谈话中都还感到尴尬的人,在这种谈话里自然是不会很神气的。我从来没有感到那么难受,显得那么手足无措,受到那么意外的奚落。最后总算散席了,我赶快离开了那个泼妇,我高兴地看到圣朗拜尔和乌德托夫人走到我跟前来,我们在一起消磨了下午的一部分时间,谈的诚然都是些无所谓的事,但是毫不拘礼,跟在我走入歧途之前完全一样。这种友好态度不可能不使我受到感动,如果圣朗拜尔能看见我的心的话,他一定也会感到满意的。我可以发誓,虽然我来的时候一看见乌德托夫人心跳得几乎晕了过去,我走的时候,差不多连想也不想她了。我满心只想着圣朗拜尔。

这次晚宴,虽然有伯兰维尔夫人的恶意揶揄,还是对我大有好处,我深自庆幸不曾谢却。我在这次晚宴中不但看出了格里姆和霍尔巴赫一伙的那许多阴谋活动都没有把我的旧交踉我离间开;更使我高兴的是我发现乌德托夫人和圣朗拜尔的感情并没有象我原先想象的那样有很大变化。最后我了解到,圣朗拜尔之所以要使乌德托夫人跟我疏远,出于醋意者多,出于鄙视者少。这就使我得到了安慰,也使我安了心。我既确实知道,在我所敬仰的人们面前,我并不是一个藐视的对象,我也就比以前更有勇气,更加成功地努力克制我自己的感情。固然,我没有能够把我心里那种有罪的、不幸的痴情完全扑灭,但至少我把那残余的痴情控制住了,所以从那时起这点余情就不曾使我再犯错误。乌德托夫人要我继续抄写的那些稿子和我继续寄赠她的那些新出版的作品,都还不时地从她那里给我带来若干信息和短笺,诚然都无关紧要,但也却美意殷勤。她并且还有进一步的表示,人们在下文就可以看到;在我们断绝往来之后,我们三人之间彼此相处的态度足为正人君子在彼此不宜相见时如何分手树立楷模。

这次宴会给我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人们在巴黎都谈到它,它为我作了一个不容置辩的辟谣机会;本来我那些仇敌到处散布谣言,说我早就跟那天所有参加宴会的人,特别是跟埃皮奈先生,都无可挽回地闹翻了。其实我在离开退隐庐的时候还给埃皮奈先生写过一封很客气的谢函,他回信也同样客气,彼此礼敬之意一直不曾断绝,甚至他的兄弟拉利夫还到蒙莫朗西来看过我,并且还把他的版画寄给我。除了乌德托夫人的一姑一嫂外,我跟那家的人没有一个处得不好的。

我的《给达朗贝的信》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我所有的作品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这次的成功却比较于我有利。它使社会大众都知道霍尔巴赫小集团散布的那些谣言是绝对靠不住的。当我住到退隐庐的时候,霍尔巴赫小集团就以其惯常的自满态度预言我在退隐庐待不了三个月。当他们看到我竟待了二十个月,而且被迫搬出之后,还是定居在乡间,他们就肯定说我纯粹是出于执拗,说我实际上在隐居生活中闷得要死,不过骄傲成性,宁愿吃执拗的亏,闷死在乡间,也不愿表示反悔,回到巴黎来。《给达朗贝的信》里洋溢着一种温和气味,谁也感到不是伪装出来的。如果我真是在隐居生活中怀着满腹牢骚的话,我的笔调总会受到感染的。我在巴黎写的作品都是满篇牢骚,而我到乡间后写出的第一篇作品就不是这样了。对于有观察能力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有决定意义的。大家都看到,我到了乡下,真是如鱼得水。

然而,也就是这篇作品,尽管它充满了温和气味,也还由于我一贯的笨拙和倒霉,又给自己在文坛上添了一个新的敌人。我早就在彼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认识了马蒙泰尔,后来这份交情又在男爵家里维持下去了。马蒙泰尔当时是《法兰西信使》杂志的主编。因为我一向高傲,不愿把我的作品送给期刊的撰稿者,又因为我这次偏要把我这篇作品赠送给他,却又不要他认为我是把他视为期刊撰稿人,更不要他在《信使》杂志上谈到这篇作品,所以我在送他的那份上写着,不是送给《信使》杂志的主编,而是送给马蒙泰尔先生。我以为我把他恭维得很妙,他却以为我把他侮辱得很苦,就成了我的不可调和的仇敌了。他写了一篇文章反对我那篇长信,写得很有礼貌,但是怨怒之气也很容易感觉出来,并且从此以后,他就不放过任何机会在社会上损害我,在他的作品里间接攻击我。由此可见,文人的那种易受刺激的自尊心是多么难于应付,由此也可见,你恭维他们的时候应该如何小心翼翼,千万不要说出稍微带有模棱两可意思的字眼。

我从各方面都安定下来了,便利用空闲的时间和当时的独立生活来比较有秩序地重理我的作品。这年冬天我把《朱丽》完成了,并把它寄给了雷伊,他第二年就把它印了出来。然而这个工作还被一个小小的、然而相当不愉快的插曲中断了一次。我听说歌剧院正准备把《乡村卜师》重新上演。我看到那班人竟目中无人地支配我的财产,气愤极了,便把以前寄给达让森先生而没有得到答复的那份备忘录再拿出来,修改了一下之后,就请日内瓦代办赛隆先生把它交给接替达让森先生主管歌剧院的圣·佛罗兰丹伯爵先生,还附了一封信,也是由赛隆先生代交的。圣·佛罗兰丹先生答应回我的信,但却一直没有下文。我把我所做的事通知了杜克洛,杜克洛就跟“小小提琴手”们读了,“小小提琴手”们没有答应把我的歌剧还给我,却答应把免费入场券还给我,而这时免费入场券对我已经是毫无用处了。我看我从哪一方面都休想得到公平的对待,便把这事撇到了一边;而歌剧院的主管部门对我所提的理由既不肯答复,又不肯倾听,一直就继续利用《乡村卜师》谋利,就跟利用自己的财产一样,而实际上这部歌剧是不容置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

自从我摆脱了那些暴君的桎梏后,就过着相当平静而愉快的生活;我固然尝不到那些太强烈的依恋之情的妙趣,但是也就解脱了这些依恋之情的枷锁。我的那些充当保护人的朋友拼命要支配我的命运,不由分说地要把我置于他们的所谓恩惠的奴役之下,真叫我厌恶透了,我决计从此只要以善意相待的交情,这种交情并不妨碍自由,却构成人生的乐趣,同时有平等精神作为基础。象这样的交情,我当时是很多的,足以使我尝到相互交往的甜美滋味,而又不感到受人支配之苦;我一尝到这种生活的滋味,便立刻感到它确实适合我这样的年龄,可以使我在宁静中度过余生,远离不久前使我险遭没顶的风暴、争吵和烦恼。

我住在退隐庐的时候,以及迁居蒙莫朗西以后,就在附近认识了好几个人,我觉得他们都很称我的心,而又丝毫不束缚我。在他们中间首先要推那年青的洛瓦索·德·莫勒翁,那时他初当律师,自己还不知道将来会在法律界占到什么地位。我那时就不象他那样疑虑,不久就向他指出他是会做出辉煌的事业的。这点今天已经成了事实。我向他预言,如果他能对承办的案件严加选择,如果他永远只做正义与道德的保卫者,他的天才将从这种崇高的精神得到培育,会跟最伟大的雄辩家的天才相媲美。他照我这个忠告去做了,并且感到了这个忠告的效果。他为波尔特先生作的那篇辩护词可以与狄摩西尼相匹敌。他年年来到距退隐庐四分之一里约的圣伯利斯村,在莫勒翁采地上度假,这片采地是属于他母亲的,当年那伟大的包许埃也在那里住过。象这样的大师联袂而出,真使这片采地的高贵声名难乎为继。

也就是在这个圣伯利斯村,我还认识了书商盖兰,他是个才子,有文学修养,很可爱,在他那一行是第一流人物。他还将他的朋友、阿姆斯特丹的书商让·内奥姆介绍给我,他们有通信联系,后来为我印行了《爱弥儿》。

在比圣伯利斯更近的地方,我还认识了格罗斯来村的司铎马尔陶先生。如果是才能决定地位的话,这个人本来是该做政治家和大臣而不该做乡村司铎的,至少应该让他管理一个大教区。他曾充吕克伯爵的秘书,跟让-巴蒂斯特·卢梭特别熟识。他一面对这位赫赫有名的被放逐者追怀景仰,一面对陷害他的骗子手梭朗深恶痛绝。关于这两个人,他知道很多珍奇的轶事,都是色圭没有收进他那部待印的卢梭传记里的。他常向我保证说,吕克伯爵对他绝对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地方,一直到死都还对他保持着最热烈的友谊。这个相当好的退休之地,就是在他的东家死后由凡蒂米尔先生赠地的。马尔陶先生还曾办过许多事务,现在虽然年老,还记得清清楚楚,并且评论得十分恰当。他的谈话,既有趣又有教益,没有他那乡村司铎的气味,因为他把社交界人士的口吻和读书人的知识结合起来了。在我所有那些长住的邻居之中,跟他交游最使我喜悦,我离开了他,也最感惆怅。

我在蒙莫朗西还认识几位奥拉托利会的教士,特别是贝蒂埃神父,他是个物理学教授,虽然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学究色彩,我还是很喜欢他的,因为我觉得他有点老好人的味道。然而我又很难把他这种高度的纯朴和他那种到处钻——钻要人、钻女人、钻信徒、钻哲学家——的欲念与本领调和起来,他懂得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我到处这样夸他,我的话显然传到他耳朵里去了。有一天他微笑着感谢我夸他是个老好人。我在他那微笑里发现了一种说不出的嘲讽意味,这就在我的眼光里把他的面目完全改变了,并且从那时起我还时常想起他那嘲讽的意味。他那个微笑酷似巴努奇买妥担到恼的绵羊时的那种微笑,这是我能找到的最恰当的比喻。我们两人在我住到退隐庐之后不久就开始相识,他时常到退隐庐来看我。等我在蒙莫朗西定居以后,他才离开那里,回到巴黎去了。他在巴黎常见到勒·瓦瑟太太,有一天我万想不到,他代这个女人写了一封信给我,为的是通知我说,格里姆先生建议负担她的生活费,并且要求我允许她接受这份接济。我听说这是一笔三百利物儿的年金,条件是要勒·瓦瑟太太住到舍弗莱特与蒙莫朗西之间的德耶来。我不想说明这个消息给我的印象怎样;这个消息也许不那么令人吃惊,如果格里姆自己有一万利物儿的年金,或者他跟这个女人有点什么较易理解的关系,如果当初我把她带到乡下来时人家不加给我那么多严重的罪名——而现在他又乐于把她送回乡村,仿佛她已经返老还童了。我明白,那个老太婆之所以要得到我的允许,只是因为不想失掉我这方面的接济,如果我不允许,她是很可以不顾我的允许就接受那笔馈赠的。虽然我觉得这种慈善行为十分异乎寻常,当时却还并不象后来那样使我感到惊讶。但是,即使我当时就料到后来所洞察的一切,我还是同样要表示同意的,我当时就这样做了,并且也不能不这样做,因为若不同意,就是向格里姆先生讨价还价了。从那时起,贝蒂埃神父就把我对他的那种老好人的看法医好了一点,他曾觉得我这种看法那么可笑,而我又曾那么轻率地对他产生了这种看法。

也就是这个贝蒂埃神父认识的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都想跟我攀交;毫无疑问,在他们的喜好和我的喜好之间,是没有多少关联的。他们都是麦尔基色代克的子孙,人们不知道他们的籍贯、家世,也许连他们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他们都是让赛尼优斯教派的,一般人都认为他们是化装的教士——也许是因为他们把顷刻不离身的长剑佩带得那么可笑的缘故。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神秘,这就使他们有着派系领袖的神色,我一直怀疑他们是办《教会日报》的。他们一个是身材高大,和颜悦色,甜言蜜语,叫费朗先生;另一个矮矮胖胖,似笑非笑,摇唇鼓舌,叫蜜拿尔先生。他们彼此以表兄弟相称。他们本来跟达朗贝一起住在巴黎,寄宿在他的奶娘卢梭太太家里。他们曾在蒙莫朗西租了一套公寓房子,在那里过夏。他们亲自做家务事,没有仆人,也没有代购日用品的包工。他们一人一星期,轮流出去采购、留家烧饭、打扫房间,他们料理得相当好,我们有时也彼此往来吃吃饭。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对我感兴趣,我对他们感兴趣只是因为他们常下棋,而我为了插上去下一盘,就得花上一天里一的四个钟头。因为他们到处钻,什么都要插一手,所以戴莱丝管他们叫“长舌妇”,这个名字就在蒙莫朗西流传下来了。

以上这些人,再加上我的居停主人马达斯先生——他是一个好人——就是我在乡间的主要熟人。我在巴黎还有一些熟人,如果我愿意住在巴黎的话。是可以住得舒舒服服的。这些熟人都是文坛之外的;在文坛之内,只有杜克洛这么一个朋友。至于德莱尔他还太年青,而且,虽然他就近看到那个哲学帮对我耍的那些手腕之后,已经完全脱离那个哲学帮了,我还是不能忘记他过去曾那么轻易地就做了那班人在我面前的代言人。

首先,我有我那可敬的老朋友罗甘先生。他是我幸福时代的一个朋友,不是由于我的作品交结上的,而是凭我自己的为人交结上的,也就是为了这个理由我把这份交情一直保留下来。我还有我的同乡,那老好的勒涅普,以及他的女儿,当时还健在的朗拜尔夫人。还有一个年青的日内瓦人,叫做库安德,当时我觉得是个好孩子,很细心、殷勤、热诚,但是无知,自信心强,好吃好喝,自命不凡,我一住进退隐庐,他就来看我了,过了不久,尽管我不愿意,也没有别人介绍,自己就住到我的家里。他对图画有点兴趣,认识些艺术家。在给《朱丽》制版画方面,他对我还算有点用处。他负责指导插图和刻版,颇能不负所托。

还有杜宾先生那一家,这家的豪华虽然已经比不上杜宾夫人盛年时代的情景,但由于两位主人的声望,也由于来此聚会的宾朋均属上选,仍不失为巴黎最好的门第之一。由于我没有因趋附别人而抛弃他们,又由于我离开他们只是为着能自由生活,所以他们一直对我友好相待,我有把握随时会受到杜宾夫人的欢迎的。自从他们夫妇在克利什置了一处别墅之后,我甚至还可以把她算作我的乡下邻居之一;我有时也到她这处别墅里去住一两天,而如果杜宾夫人和舍农索夫人相处得更融洽些的话,我还会到那里多去几次呢。但是在同一个人家,两个女人彼此情感不相投,是叫人左右为难的,这就使我感到在克利什太不自在了。由于我跟舍农索夫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平等,比较随便,所以我喜欢比较自由地在德耶看到她——德耶差不多就在我门口,她在那里租了一所小房子——甚至在我家里见到她,因为她来看我也相当勤。

还有克雷基夫人,她在虔信宗教之后,就停止跟达朗贝之流、马蒙泰尔之流以及大部分文人见面了,我相信特吕布莱神父是个例外,当时他是一种半真半假的虔信者,但她甚至也相当讨厌他。至于我呢,她原是找着要跟我结识的,我一直没有失掉她的关注,一直和她通信。她曾送给我几只芒斯鸡来做年礼。并且计划开年来看我,只是由于这时卢森堡公爵夫人的一次旅行把她的旅行打断了。我在这里应该为她特别提一笔,她在我的记忆中将是永远占有一个优越地位的。

还有一个人,除了罗甘以外,我是该把他放到第一位的,他就是我的老同事兼老朋友卡利约,前西班牙驻威尼斯大使馆的秘书,后又驻瑞典,为他的宫廷代办外交事务,最后真除了驻巴黎的大使馆秘书之职。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他突然到蒙莫朗西来找我了。他佩了一个西班牙勋章,我忘记了勋章的名字,形式是宝石镶成的一个漂亮的十字架。在他所提出的证件中,他曾不得已把“卡利约”这个名字改了一下,现称为卡利荣骑士。我发现他还是那个样子,心眼儿好,风度一天比一天更可爱。如果不是库安德照他的老习惯插到我们两人之间,利用我住得离巴黎远,就代表我,并以我的名义赢得了他的信任,并且由于为我服务太热诚,就把我顶掉了,我是会和他相处得跟从前那样亲密的。

想起卡利荣,我就联想起另一个乡下邻居,我若是不谈到他,就大对不起他了,特别因为我还有一件很不可原谅的对不起他的事,需要坦白出来。这邻居就是那位正派的勒·布隆先生,他曾在威尼斯给我帮过忙,这次全家来法国旅行,在离蒙莫朗西不远的拉布利什村租了一所别墅。我一听说他成了我的邻居。就满心喜悦,觉得去登门拜访不但是一种义务,还是一件快事。第二天我就去看他了,路上遇到一些人正来看我,不得不同他们又走回头路。两天后我又去看他,那天他和全家连午饭都是在巴黎吃的。第三次他倒是在家:我听到好些女人的声音,又在门前看到一辆华贵的马车。这叫我害怕。我想我第一次看他,至少要能看得从从容容的,跟他叙叙旧情。总之,我把我的拜访一天一天地往下拖,最后觉得尽这样一个义务未免太迟了。感到羞惭,便干脆不尽这个义务了。我有胆子拖了那么久,却没胆子再见他的面。这种疏忽叫勒·布隆先生感到理所当然的不满,而且在他眼里,我的懒惰就有了忘恩负义的迹象了。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实在是无罪的,如果能为勒·布隆先生做点什么真正能叫他开心的事,即使是不让他知道,我可以保定他绝不会觉得我这人懒惰。不过,懒散、疏忽以及在小事情上的那种拖拉劲儿,往往比大的恶习对我还更加有害。我的最严重的错误一直都是由玩忽造成的:我很少做过我不应该做的事,同时,不幸得很,我更少做过我应该做的事。

既然我又谈起我在威尼斯的那些旧交,我就不应该忘记另外也与此有关的一个,这个旧交,也和其他的一样,已经中断了,但是时间比较晚得多。这就是我和戎维尔先生的交谊;戎维尔先生自从热那亚回来之后,一直对我非常友好。他很欢喜跟我见面,和我谈意大利的事和蒙太居先生闹的笑话,他在外交部有许多熟人,所以从外交部知道的有关蒙太居的故事就很多。我在他家里又很欣幸地遇见了我的老伙伴杜邦,他在他的本省买了一个官职,有时也为公务来到巴黎。戎维尔先生渐渐变得太殷勤,老要我到他家里去吃饭,竟使我感到他有些碍手碍脚了;虽然我们住在相距很远的两个地区,如果我有一星期不到他家去吃饭,我们就要吵几句。他到戎维尔领地去的时候,总是要把我带去;但是我有一次在那里住了一星期,真叫我感到度日如年,之后,我就不愿再去了。戎维尔先生这个人当然是既客气又风雅,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很亲切,但是他不够聪明;他长得漂亮,多多少少有点纳尔西斯顾影自怜的劲头,相当乏味。他收藏了一套奇特的东西,或许全世界也只有他那一套,他自己非常欣赏,也拿出来给客人欣赏,而客人有时却并不象他那样感到兴趣。那是很完整的一套滑稽歌舞剧,都是五十年来在宫廷和巴黎流行的,从中可以看到的许多轶事,在别的地方是无法找到的。这些关于法国历史的真实记录,在任何别的国家人们都绝不会想得出来的。

在我们相处得正融洽的时候,有一天他对我的接待是那么淡漠、冰冷,那么不合他平时的风度,以至我在给机会让他解释,乃至请求他解释之后,就走出了他的家门,决心不再涉足,并且我一直就实践了这个决心。我在任何地方只要受到一次冷遇,人们就绝不会在那里再见到我的面了,而且这里又没有狄德罗出来替戎维尔先生辩护。我当时苦思苦想,到底有什么事对不起他,可是想来想去总想不出。我绝对相信,我跟别人谈到他和他的家人,从来都是称许备至的,因为我实心实意地喜欢他;而且,除了我对他只有好话可说而外,我的最不变的原则始终是,凡是我常来往的人家,我谈到时总是礼敬有加的。

最后,经过长期思考,我终于推测出是这么回事:我们最后一次相见的时候,他请我在他熟识的几个姑娘那儿吃饭,那次是跟几个外交部的职员在一起,他们都是些很亲切的人物,绝无浪荡汉的态度或派头;我可以发誓,在我这方面,那整个晚上都是在悲天悯人地默想着那些可怜虫的不幸命运。我没有出聚餐费,因为是戎维尔先生请我们吃饭的;我没有拿钱给他的那些姑娘,因为我没有象跟帕多瓦姑娘在一起那样给她们以我应该付出报酬的机会。我们出门时大家都欢天喜地的,情感十分融洽。这次晚宴之后,我没有再到那些姑娘那儿去,也没有再见到戎维尔先生。过了三四天,我到戎维尔先生家去了,他就给了我上述那种接待。除了关于这次晚餐有点误会之外,我想不出别的原因,同时又看到他不愿意解释,就采取了我的决定,不再去看他了;但是我还继续把我出版的作品寄赠给他,他也还常托人问候我,并且有一天我在喜剧院的烤火间里碰到他时,他还很客气地责怪我为什么不去看他,但也并没有使我重登他的家门。由此可见,这件事,样子倒象是斗气,不象是绝交。不过,从那时起我就没有再见到他,也没有听人谈到他。隔绝了好几年之后,若是再回头,就未免太迟了。所以我在这里不把戎维尔先生列在我的知交的名单里,虽然我曾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常到他家去。

我不想再拿别的熟人来把我这个名单搞得太臃肿了。这些熟人都不那么亲密,或者是由于我不在巴黎就不再那么亲密,不过我有时还免不了在乡下见到他们,或者在我自己家里,或者在邻居家里,比方吧,象孔狄亚克和马布利两位神父,象梅朗、拉利夫、波瓦热鲁、瓦特莱、安斯莱诸先生,还有其他许多人,一个个地数出来就未免太多了。我只顺便提一下马尔让西先生跟我的交往,他是国王的内待,以前是霍尔巴赫小集团里的人物,后来和我一样脱离了;他以前也是埃皮奈夫人的朋友,后来和我一样撒手了;还有他的朋友德马西先生也跟我认识,我也顺便提一下,他是喜剧《冒失鬼》的作者,曾名噪一时,只是一阵风就过去了。马尔让西先生是我的乡下邻居,因为他的马尔让西地产就靠近蒙莫朗西。我们本来早就见过面,但是邻居关系或阅历上的某种相契之处使得我们更接近起来。德马西先生不久之后就死了。他有能力,有才华,但是有点象是他那篇喜剧的模特儿,在女人面前颇有点自炫,而死后并没有受到女人们的极端惋惜。

但是我不能漏记这个时期的一个新的通信关系,这个关系对我后来的生活影响太大了,不能把它的开端略而不谈。我说的是拉穆瓦尼翁·德·马勒赛尔卜先生,他是税务法庭首席庭长,当时主管出版事业;他在这方面的领导既温和又明智,文学界人士都十分满意。我在巴黎时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然而我经常体验到他审查我的作品处处从宽,非常令人感激;我知道,他曾不止一次很不客气地对待那些写文章反对我的人。这次关于《朱丽》的印行,我对他的盛情又有了新的证据;因为这样大部头作品的校样要交邮局从阿姆斯特丹寄来,耗费是很大的,他有免费寄递权,所以就答应把校样先寄给他,然后又用他父亲的掌玺大臣关防同样免费有寄给我。作品印的时候,他不管我愿不愿意就叫人另印了一版,版税归我,这一版销完之后才准那一版在法兰西王国销行。因为我的稿本已经卖给雷伊了,这笔收入就等于对雷伊的一种盗窃,所以我不得他明文批示就不肯接受这批专为增加我的收入而印的赠书,结果他很慷慨地批下来了;不但如此,这批赠书一共卖了一百个皮斯托尔,我要跟他均分,他又一点也不肯接受。为了这一百个皮斯托尔,我却有过一件很不愉快的事:马勒赛尔卜先生事先没有通知我就把我的作品删节得不成样子,并且在这坏版本售完之前,一直阻止了好版本的销售。

我始终把马勒赛尔卜先生看作一个正直的人,他的正直是经得起任何考验的。凡是我所遇到的事,从来没有一点使我对他的公正能有片刻的怀疑;但是他的软弱也和他的忠厚相当,他有时对他所关心的人,由于极力要保全他们却反而害了他们。他不但在我的书的巴黎版里叫人删掉了一百多页,还在他送给蓬巴杜尔夫人的那一册好版本里作了一个可以叫作不忠实的删削。在我这部作品的某个地方有这样一句话:一个烧炭人的妻子比一个王爷的情妇还更配受人尊敬些。这句话是我兴之所至,信笔写出来的,我敢发誓,没有丝毫影射意味。然而,我有一个很不谨慎的原则:凡是我写的文章,只要我扪心自问在写出时没有影射意图,我就绝不因为别人可能指为影射而丝毫有所删削,所以,我绝不肯删去这一句话,只是把原来的“国王”一词改为“王爷”。这个修改,在马勒赛尔卜先生看来似乎还不够,他干脆把全句都删掉了,特意叫人另印了一页,尽可能整齐地贴在蓬巴杜尔夫人的那一本书里。可是她还是知道了这个偷天换日的手法:免不了有些好心人把内情告诉了她。至于我自己呢,我只是很久以后,当我开始感到这件事的后果的时候,才知道有这么回事。

另一位贵妇人的情况也与此相似,而我也毫不知情,甚至我在写那段文章的时候还不认识她呢,而她却那么不声不响地、咬牙切齿地恨我,其最初的起因不也就在这里吗?书出版的时候,我跟她认识了,心里便非常不安。我把这事告诉了罗伦齐骑士,骑士笑我多心,保证那位贵妇丝毫没有感到冒犯,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也许稍微轻率了点,就信了他的话,并且十分不合时宜地就放心了。

入冬时候,我又受到马勒赛尔卜先生的一次盛情的表示,虽然我不认为这番盛情是宜于接受的,心里还是十分感动。当时《学者报》有一个缺额,马尔让西先生写信给我,作为他自己的意思,向我建议这个位置。但是透过他信上的措词(丙札,第三三号),我很容易理解到他是有人授意并且指令他这样做的;而且他自己后来又写信告诉我(丙札,第四七号),他是受人之托才对我作此建议的。这是个闲差使,每月只要写两篇提要,原书会有人送到我这里来,用不着往巴黎跑,甚至向主管官晋谒致谢都没有必要。通过这个途径,我就可以厕身于梅朗、克莱罗、德·几尼诸先生和巴泰勒米神父等第一流文人学士之林了。前两人我本来早已认识,后两人我能认识一下当然也是极好的。此外,只要做这样一点毫不困难、轻而易举的工作,我就可以有八百法郎的额定薪金。我在决定前考虑了几个钟头,我可以发誓,我之所以要考虑,只是因为怕惹马尔让西生气,叫马勒赛尔卜先生不高兴。但是,最后我感觉到,这样我将不能按我的时间去工作了,按期交稿这种约束我受不了,更重要的是,我深信我做不好我要承担的任务,这两个理由就战胜了一切,使我决定谢绝一个我不适于担任的职位。我知道,我的全部才华都来自对我要处理的题材的热爱,只有对伟大、对真、对美的爱,才能激发我的天才。大部分要我写提要的书籍所讨论的问题,乃至那些书籍本身,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对要写的东西既然毫无兴趣,我的文笔自然就冷冰冰的,我的神思自然也就迟钝了。人家以为我也和所有别的文人一样,为谋生而写作,而实际上我是永远只晓得凭热情而写作的。《学者报》所需要的当然不是如此。所以我给马尔让西写了一封谢函,措词极其委婉,在这封谢函里我把我的种种理由说得十分详细,使得他和马勒赛尔卜先生都不可能误会我这一拒绝当中会有任何愠怒或骄傲的因素。所以他们俩都同意了我的拒绝,丝毫没有因此而对我白眼相加。而这件事的秘密一直也就守得非常之紧,社会上一点也没有听说过。

这个建议也来得不是时候,因为若干时以来,我已经在制订计划,要完全抛弃文学,特别要完全抛弃作家的职业了。我最近遭受到的一切,使我恨透了那些文人们,同时我体会到,要干同样的行业而不和他们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我也同样憎恨那些社交界人士,并且一般说来,我也同样憎恨我最近所过的那种一半属于我自己、一半属于那些与我生活不合拍的社交圈子的混合式的生活。我那时特别感觉到,而且由于一贯的经验感觉到,任何地位不平等的交际总是对弱者一方不利的。我跟与我选定的身份不同的富豪们生活在一起,虽然家里不需要他们那样的排场,却也不得不在许许多多的事情上学他们的做法;种种小费,在他们根本就不算什么,在我则既无法可省,又不胜负担。别人到朋友的别墅里去住,不论是在餐席上还是在卧房里都有自己的待僮随身侍候,需要什么就派侍僮去找什么。由于跟主人家的仆役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甚至也见不到他们,所以他给他们赏钱也就只凭他高兴,爱怎样赏就怎样赏,爱什么时候赏就什么时候赏。而我呢,单身一人,没有仆役,只好事事都靠主人家的仆役,这就得买他们的欢心,免得多吃苦头。我既被看作和他们的主人处于平等地位,也就必须把他们当作仆役看待,甚至比别人对他们还要优厚些,因为事实上我比别人更需要他们侍候。如果这家仆役不多,倒也还罢了;但是,在我去的那些人家,仆役都是很多的,个个都很傲慢,个个都很狡猾,个个都很警觉——我是说为他们的利益而警觉,那些坏蛋专会那一套,要我不断地需要使唤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巴黎女人可谓聪明伶俐,可是对这一点却毫无正确概念;她们拼命要为我节省开支,结果却叫我倾家荡产。如果我到城里去吃晚饭,离家稍远一点,女主人总是不肯让我派人去雇一辆马车,一定要人驾车,用自己的车子把我送回来。她很高兴为我省了二十四个苏的车费,至于我赏给侍仆和车伕的那一个埃居,她就想不到了。若是一个女人从巴黎写信给我,寄到退隐庐或蒙莫朗西,为了体惜我该付的那四个苏的邮资,便专门派一个仆人送来,这仆人步行来,跑得满头大汗,我得给他饭吃,还要赏一个埃居,当然,他得这一个埃居一点也不亏心。若是她建议我跟她到乡下去住几天,她心里总是想:“对这个穷小子,这总是一种节约,在这期间,伙食总不要他花一个钱的。”她就想不到,在这时候,我也就不能工作了;我的家用、我的房租、我的内衣、我的服装,都还是照样出钱不误,刮胡子钱还要多出一份,总之,在她家住花的钱要比在自己家里多得多。虽然我赏那些小费只限于我惯常去住的那几家人家,可是这种赏钱对我免不了还是负担奇重的。我可以保证,我在奥博纳乌德托夫人家里足足花了有二十五个埃居,而实际上我在那里只不过住了四五次而已。而在埃皮奈和舍弗莱特,在我到那里常跑的那五六年之中,我花了不止一百个皮斯托尔。象我这样脾气的人,什么也不会自己料理,什么事都不会取巧,又看不得一个仆役嘀嘀咕咕,在侍候你的时候那副不乐意的样子,这些小费都是非花不可的。就是在杜宾夫人家里,我总算是她家里的人了,给仆人们也不知道帮过多少忙,可是我受他们的服侍,从来也都是花大钱换来的。到后来,我不得不完全放弃这些小赏赐,因为我的境遇已经不容许我这样做了;也就是在这时候,人家更加严酷地使我感觉到了跟地位比自己高一等的人来往是多么不相宜。

如果这种生活是合我口味的,花大钱去买快乐,倒也可以聊以自慰,可是倾家荡产去买苦吃,这就太难堪了。我痛感这种生活方式的沉重压力,所以我就利用当时那一段自由生活的间隙,下决心把这种自由生活永远继续下去,完全放弃上层社交界,放弃写书工作,放弃一切文学活动,终我之身,隐遁在我自觉生而好之的那种狭小而和平的天地里。

《给达朗贝的信》和《新爱洛伊丝》这两部书的收入已经使我的经济状况稍有起色,而我的财源在前此住退隐庐时已经濒于枯竭了。眼前大约还有一千埃居可得。我写完《爱洛伊丝》后就正式动手写的《爱弥儿》已经搞得差不多了,它的收益应该至少可以把上面的数字翻一番。我计划把这笔款子存起来,作为一笔小小的终身年金,连同我抄缮的收入,可以维持我的生活,不必再写作了。我手头还有两部作品。一部是《政治制度论》,我检查了一下这部书的写作情况,发现还需要花好几年工夫。我没有勇气再往下写,没有勇气等到把它写完再执行我的决定。因此,我就把这部作品放弃了,决计把可以独立的部分抽出来,然后把其余的都付之一炬;我热忱地进行着这项工作,同时也并不间断《爱弥儿》的写作,不到两年,我就把《社会契约论》整理好了。

剩下的还有《音乐辞典》。这是个机动的工作,随时可以做,目的只在卖几个钱。我保留随意把它完成或放弃的自由,就看我别的收入总算起来使这笔收入对于我是必要的还是多余的。至于《感性伦理学》,一直停留在提纲阶段;我干脆把它放弃了。

我还有一个最后的计划,如果我能完全不靠抄写来生活的话,我就到远离巴黎的地方去住,因为在巴黎,不速之客络绎不绝,使得我的日用开支太大,又不让我有时间去挣钱。由于我有这样一个最后的计划,又由于一般人都说作家丢了笔就会陷入苦闷之中,所以,为着在我的孤独生活里防止这种苦闷,我还保留着一项工作,可以用来填补空虚,却绝对不想在生前付印。我不知道雷伊怎么想起来的,他长久以来就催我写我的回忆录。虽然直到那时为止,没有什么事实能使这样一部著作很有兴趣,可是我觉得,凭我自问能够放进去的那种坦率,它是可以变得有意思的;于是我就决定以一种史无前例的真实性把这个回忆录写成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使得人们至少能有一次看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我老是笑蒙田的那种假天真,他佯装承认自己的缺点,却小心翼翼地只给自己派上一些可爱的缺点。我呢,我一直就认为,并且现在还认为,总的说来,我还是最好的人,我也觉得,一个人的内心不论怎样纯洁,也不会不包藏一点儿可俗的恶习。我知道人们在社会上把我描绘得太不象我本来的面目了,有时竟把我的面目歪曲得太不成样子,所以,尽管我对我坏的方面不愿有丝毫隐瞒,我亮出真面目还是只有所得,毫无所失的。而且,如果要做这种事,就不能不把别的一些人的真面目也揭露出来,因此,这部作品只能在我和别的许多人死后才可以发表,这就更使我壮起胆来写我的《忏悔录》了,我将永远不会在任何人面前为这部《忏悔录》而脸红的。所以我决计把我的余暇用来好好地做这件工作,并且开始搜集足以引导或唤醒我的记忆的种种函件和资料,深深惋惜我在此以前撕掉、烧掉、丢掉的那些东西。

这种绝对隐遁的计划是我平生制订的最合情理的计划之一,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已经在为执行这一计划进行准备了,可是上天偏偏又给我安排了另一个命运,把我投进一个新的漩涡之中。

蒙莫朗西原是以这个地方为姓的那个名门望族的古老而幽美的世业,后来遭到没收,就不属于这个家族了。它由亨利公爵的妹妹传到了孔代家族,孔代家族就把蒙莫朗西的名字改为昂吉安。现在这片公爵采地已经没有什么府第,只剩下一座老碉堡,里面藏着档案文件,以接受附庸的朝拜。但是在蒙莫朗西或昂吉安,有一座私人房屋,是号为“穷人”的克鲁瓦泽盖的,其富丽堂皇足与最华贵的府第相媲美,所以很配称为府第,而且实际上也就被人称为府第。这座华屋的那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外观,它身底下的那片平台,它那在全世界也许都算是独一无二的景色,它那经高手绘画过的大厅,它那经著名的勒·诺特尔培植出来的花园——所有这一切就构成了一个总体,在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严之中,还带有一种说不出的简朴风味,使人赞赏不绝。卢森堡公爵元帅当时住在这所房子里,每年都到他的祖先曾做过主人的这片采地上来两次,一共度过五六个星期,虽然是以普通居民的身份,但是排场的显赫并不减他家的旧日豪华。在我住到蒙莫朗西以后,他第一次来旅行的时候,元帅先生和夫人就派了一个待从来代表他们向我问候,并请我随时到他们家去吃晚饭。后来他们每来一次,总是不忘记再重复一次同样的问候和同样的邀请。这就使我回想起伯藏瓦尔夫人叫我到下房吃饭的那段故事。时代不同了,但是我却依然故我。我既不愿人家叫我到下房去吃饭,也无意跟大人先生同席。我但愿他们让我保持本色,不捧我,也不作践我。我很客气并且很恭敬地回答卢森堡先生和夫人的好意问候,但是没有接受他们的邀请。我既有病在身,行动不便,又赋性羞涩,拙于言词,一想到要跟宫廷的显贵周旋,我就发抖,所以我连登府拜谢都不肯去一下,虽然我理解到,我的登府拜谢正是他们所追求的目的,而他们之那样再三敦请,都宁可说是好奇心切,并不是真正以青睐相加。

然而,友好的表示接踵而来,而且日甚一日。布弗莱伯爵夫人和元帅夫人过从甚密,她一到蒙莫朗西,就派人打听我的消息,并且询问是否可以来看我。我很有礼貌地回答了,但是没有松口。罗伦齐骑士是孔蒂亲王王府里的人,也是卢森堡夫人的座上客,次年(即一七五九年)复活节到这里旅行的时候,来看了我好几次,我们算是认识了,他敦促我到府里去,我照旧不肯。最后,有一天下午,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只见卢森堡元帅先生到了,后面还跟了五六个人。这样一来,我就没有办法再推脱了;除非是个踞傲不恭和没有教养的人,否则就不能不去回拜他,并向元帅夫人致意,因为他曾代表元帅夫人向我致意,并且极其殷勤恳切。就这样,在凶多吉少的朕兆之下,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往来,这种往来实在是我再也推脱不了的,但是在我接受之前,一直就有一种极其持之有据的预感,使我避之唯恐不速。

我非常怕卢森堡夫人。我知道她是很亲切的,在十年或十二年前,当她还是布弗莱公爵夫人,还在蓓蕾初放、艳色照人的年纪,我就在戏院里和在杜宾夫人家见过她好几次。但是,人家都说她心眼儿坏,在地位这样高的一个贵妇人方面,这种名声是叫我发抖的。可是我刚一见她的面,就为她倾倒了。我觉得她风韵可人,并且是那么一种风韵,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最足以感动我的心田。我原以为会发现她有一种辛辣而满含讥刺的谈吐的。实际上并非如此,而且要好多了。卢森堡夫人的谈话并不妙语连珠,也不怎么隽永俏皮,甚至严格说来也不是什么微言奥旨,但却有一种滋味无穷的细腻,从不惊人,而且永远令人喜悦。她的恭维话越是质朴就越能使人心醉,人们简直可以说那种恭维话都是脱口而出的,并没有经过思索,是她的内心流露,只因为她太感情洋溢了。第一次拜见,我就看得出尽管我样子笨拙,语言迟钝,却并不使她讨厌。凡是宫廷贵妇,当她们愿意的时候,都懂得使你产生这种信心,不管那是真是假;但是并不是所有宫廷贵妇都能和卢森堡夫人一样,懂得把你这种信心变得那么甜滋滋的,叫你根本就不再想到要对此有所怀疑。要不是她的媳妇蒙莫朗西公爵夫人——一个癫狂的少妇,相当调皮捣蛋,我想,还有点好撩拨人——想起来要拉拢我,在她婆婆极口夸奖我的时候插进来说些假情假意的话,使我怀疑她们在嘲弄我,那我从第一天起就对卢森堡夫人完全信任了。

我在这两位贵妇人面前的疑惧心情也许会很难解除掉的,但是元帅先生的那种极端的美意向我证实了她们婆媳两人的美意也是真实无欺。以我这样腼腆的性格,竟凭卢森堡先生的几句话就立刻相信他愿意平等待我,这个速度可算是够惊人的了;而他呢,也只凭我的几句话就立刻相信我是确实愿意过独立不羁的生活,那个速度也许还更为惊人。他们夫妇俩都深信我确实有理由满足于我的处境,不愿有所变更,所以不管是卢森堡先生或夫人都似乎没有片刻要过问我的钱囊或财产;虽然我无可怀疑地知道他们俩都对我衷心关切,但他们却从来没有提出要为我谋一官半职或表示过要为我鼎力提携。只有一次,卢森堡夫人似乎希望我进法兰西学士院做院士。我以宗教不同为理由推辞了;她说这并不是个什么障碍,即使是障碍的话,她也负责为我排除。我又回答说,尽管做这样著名的学术机关的一个成员于我是多么光荣,不过我既然已经拒绝了特莱桑先生,也可以说我已经拒绝了波兰国王,不肯进南锡学士院为院士,我就不能再进任何学士院而还能对得起人。卢森堡夫人没有坚持,这件事也就搁下不谈了。卢森堡先生是并且也真不愧是国王的私交,与这样显赫的、能为我玉成一切的高贵人物相往还,竟还能如此朴实,回想到我刚撇开的那些假充保护人的朋友,老是设法贬低我而不是设法给我帮忙,他们那种不断的、既殷勤又极讨厌的操心,与这种朴实形成了多么刺目的对比。

当元帅先生到路易山来看我的时候,我十分尴尬地在我那唯一的一间卧室里接待他和他的随从,倒不是因为我不得不请他坐在我那些脏碟子和破罐子当中,而是因为我的破烂的地板往下陷,生怕他的随从人多,把它压得完全塌了下去。我倒不为我自己的危险担忧,却怕这位仁厚的贵人因谦和待人而遭到危险,所以我赶紧请他出来,尽管天气还很冷,就把他领到我那座四面通风、又没有壁炉的碉楼里去了。

他一到碉楼,我就向他说明我不能不把他领去的原因。他把这原因又对元帅夫人说了,于是他们两人都敦促我在修葺房间地板的时候,搬到府第里去暂住,或者,如果我愿意的话,就住在一所孤立的房子里,这房子在园林中间,叫“小府第”。这个迷人的住所是值得我们来谈一谈的。

蒙莫朗西园林不是和舍弗莱特园林那样修在平地上的,而是起伏不平,间有小丘和凹地,那巧妙的艺术家就利用这些陵谷来使丛林、水流、装饰和景色千变万化,把本身相当局限的一片空间,可以说凭艺术和天才的力量扩大了多少倍。这园林的高处是那片平台和府第,底部形成一个隘口,向一个山谷伸展和扩大,拐弯处是一片大水池。大水池的四周都是山坡,被幽丛和大树点缀得非常美丽,隘口宽阔处是一个橙树园。在橙树园与大水池中间就是那个小府第。这座建筑物和周围那块地以前是属于那著名的勒·布伦的,这位大画师着意用他那修养有素的建筑与装饰的绝妙美感,建筑并装饰了这所房屋。这个府第后来又经重建,但始终还依照原主的图样。房子很小,很简单,但很雅致。因为它是在谷底,介乎橙园的小塘和那个大水池之间,很容易受潮,就在房子当中穿了一个明廊,上下两层排柱,使空气可以在全屋流通,所以虽然地点低湿,还可以保持干燥。当你从对面为房子作远景的那带高地望这所房子的时候,房子就象是被水环绕着一样,你简直以为看见了一个迷人的小岛,或者是看见了马约尔湖内三个波罗美岛当中最美丽的 Isola Bella。

他们叫我在这所幽静的建筑里挑选一套房间——里面的房间一共有四套,楼下一层还有舞厅、弹子房和厨房。我就挑了厨房顶上那最小、最简单的一套,连下面的厨房我也占用了。这套房间干净极了,家具都是白色和蓝色的。我就是在这个深沉恬静的幽境里,对着四周的林泉,听着各种鸟儿的歌声,闻着橙花的香气,在悠然神往中写了《爱弥儿》的第五卷。这卷书的清新色彩,大部分都是得之于写书的环境所给我的那种强烈印象。

每天早晨,在太阳上山的时候,我是多么急于到那条明廊上去呼吸馨香的空气啊!我在那里,和我的戴莱丝面对面,吃到了多么好的牛奶咖啡啊!我那只猫和那只狗都陪着我们。这样的陪伴够叫我一辈子都满足的,绝不会感到一刻的厌烦。我在那里真象是住在人间天堂;我生活得跟在天堂一样纯真,品尝着天堂一样的幸福。

在七月的那次小住期间,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对我那么关怀,那么亲切,以致我,既然住在他们家里,又备受他们款待,就不得不经常去看他们。作为对盛情的报答。我差不多顷刻不离他们了:早晨我去问候元帅夫人,就在那里吃午餐;下午我又去跟元帅先生一同散步;但是我不在那里吃晚饭,因为贵宾太多,饭又吃得太晚。直到那时为止,一切都还很合适,如果我懂得适可而止的话,就没有什么坏处了。但是我从来就不懂得在情谊上保持中庸之道,不懂得以尽我的社交职责为限。我生平对人不是全心全意,就是无心无意;不久,我就变得全心全意的了。我看我被这样高贵的人们款待着、宠爱着,便超越了界限,对他们产生了一种只有对地位相等的人才允许有的友谊。我在行动中表现了这种友谊的全部亲昵,而他们呢,在他们的行动中却从来不放松他们使我受惯了的那种礼貌。然而,我跟元帅夫人在一起,总是不十分自在,虽然我对她的性格还不怎么放心,可是我对她的性格的害怕还不及对她的才智的害怕。特别是在这方面,她使我肃然起敬。我知道她在谈话中对人非常挑剔,知道她也是有权这样做的。我知道太太们,特别是贵妇人们,要人家取悦她们,而你宁可冒犯她们,也不能叫她们感到厌烦;根据客人走后她对客人说的话所作的评论,我就判断出她对我的语言迟钝会作何感想了。我想起了一个补充办法,以挽救我在她跟前说话时所感到的尴尬。这办法就是念书给她听。她听说过《朱丽》那部书,也知道这部书正在印刷中,就表示急于要看到这部作品。我为了献殷勤,提出要念给她听,她接受了。我每天上午十点左右到她房里去,卢森堡先生也来了,把房门关上,我就坐在她床边念。我的诵读是精心安排了的,即使他们这次小住没有中断,也够供整个小住期间之用了。这个不得已的办法所获的成功超过了我的期望。卢森堡夫人迷上了《朱丽》和它的作者;她嘴上谈的也只是我,心里想的也只是我,整天都对我说好听的话,一天要拥抱我十次。她在餐桌上一定要我坐在她身边;有几个贵宾要坐这位子的时候,她就告诉他们说这是我的位子,并把他们请到别的位子上去。我是稍微受到一点亲切的表示就会被宠络住的,大家想想,这些迷人的态度该对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吧。我真正依恋上她了,她对我也同样依恋。我看她这样入迷,又感到自己太少风趣,不足以使她永远入迷下去,所以就唯恐她由入迷而变成厌恶,可是不幸得很,这种恐惧却是太有根据了。

在她的气质与我的气质之间准是有一种天然的对立,因为除了我在谈话中,乃至在函件中经常漏出的那大批的蠢话外,就是在我和她相处最好的时候,也还有些事使她不高兴。究竟是什么原因,我想不出来。我只举一个例子,其实二十个例子我也举得出来。她知道我为乌德托夫人正在抄写一份《爱洛伊丝》,按页论价;她也想以同样条件要一份。我答应了。由此我就把她放在我的主顾之列了,所以我为这事给她写了一封很感激、很客气的信——至少我的主观愿望如此。下面就是她的回信(丙札,第四三号),它使我仿佛从云端里掉了下来。

星期二,于凡尔赛

我高兴极了,我很满意;你的信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所以我赶快写信告诉你,并且谢谢你。

你的信里原来的措词就是这样的:“虽然你靠得住是一个极好的主顾,我却难于接受你的钱,按说,应该是我出钱买为你工作的乐趣才对呀!”关于这句话,我不必对你多说了。我很遗憾,你总是不跟我谈你的健康状况,没有比你的健康更引起我的关心的了。我衷心喜欢你,我还向你保证,给你写信反而使我感到十分怅然,如果我能当面对你讲,我该多么快乐啊。卢森堡先生爱你并且衷心地问候你。

我一接到这封信,也没有把它反复琢磨,就赶紧写了一封回信,说明对我的话不能作任何令人不快的解释。后来,我在可想而知的不安心情中琢磨了好几天,始终还是莫名其妙。最后,我写了下面这封信作为最后答复:

一七五九年十二月八日于蒙莫朗西

上信发出以后,我又把那段话琢磨了上千遍。我照它的本来的、自然的意义去理解.又照别人可能给它的一切意义去理解,可是,我坦白告诉你,元帅夫人,现在我已经不知道究竟是我该向你道歉呢,还是你该向我道歉了。

这几封信已经是十年前写的了,从那时起我还时常想到它们。今天我对这个问题还是越想越糊涂:我一直就看不出那段话里有什么冒犯她、甚至仅仅是使她不快的地方。

关于卢森堡夫人想要的那份《爱洛伊丝》手抄本,我应该在这里说一说我想了什么主意使它具有超出其他手抄本的明显的优点。我另外写过一篇爱德华爵士奇遇记,并且考虑了很久,应不应该把它全部或扼要地插到这部作品里来,但总觉得放在这里不合适。最后我决计把它完全删掉,因为它的格调与全书不同,会损害全书那种动人的淳朴风味。自从我认识了卢森堡夫人以后,我还有一个更有力的理由,就是,在这篇奇遇记里有一位罗马的侯爵夫人,性格十分可憎,这种性格的某些表现虽不能用到卢森堡夫人身上,但是在只闻其名的人们看来,很可能会说是影射她的。所以我深自庆幸采取了这种删削的决定,并且按照这个决定去做了。但是,我既热烈希望在她这份抄稿里增加一点任何别的版本都没有的东西,我竟又想起那些倒霉的奇遇,决定把它写成提要加了进去,真是糊涂主意啊!只有用那盲目的、把我拖向毁灭的宿命,才能解释我这个主意的荒唐! 

Quos vult peraere Jupiter, dementat.

我竟有那种傻劲,费了很多心血,花了很多工夫,编成了这个摘要,并把这篇文章作为稀世之珍送给她。不过我预先向她声明,原稿我已经烧了,这份摘要只是供她一人看的,除非她自己要拿给人家看,别人是看不到的。可是这种话不但不能象我所想的那样证明我的谨慎和缜密,却反而向她说明了我自己就有所感觉,某些地方有影射的意味,会使她感到侮慢。我蠢就蠢到这样的地步:我还绝对相信她会对我这种做法感到欣喜呢。然而,她对这事并没有象我所预期的那样,把我大大恭维一番,使我大为吃惊的是,她对我送给她的那份摘要连提都没有提过。而我呢,老是觉得我这件事做得妙,高兴极了,只是很久以后,才根据别的一些迹象,觉察到它所产生的后果。

为了这份抄本,我还动了另一个念头,这个念头比较合理,但是由于某些较长远的后果,对我还是同样有害,真是命该受苦,什么倒霉事都来了!我想起要把《朱丽》里的木刻画的原稿拿来装饰这个抄本,因为那些原稿正与这抄本的大小相同。我就向库安德要原稿,因为这些原稿不论以什么名义都该归我所有,特别因为我把销路很广的版画的收入已经让给他了。库安德太狡猾,我又太不狡猾。我几次催索画稿,他就知道了我要用来干什么。他借口要给这些画稿加上若干装饰,就把画稿暂且留在他那里,最后才亲自把画稿送来。

Ego versiculos feci,tulit alter honores.

这就把他引进了卢森堡公馆,占有某种地位了。自从我住进小府第以来,他就时常来看我,总是一清早就来,特别是当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在蒙莫朗西的时候。这就使我要同他待一整天,不能到大府第去。人家怪我老是不去,我就把原因说了出来。他们就敦促我把库安德先生也带去,我照办了。这正是那个滑头所一直追求的目的。就这样,泰吕松先生的一个小雇员,主人在没有外客同席的时候偶然也让他在一桌吃吃饭的,现在,由于人家对我太好,竟一下子被邀与法兰西的元帅同席,跟许多亲王、公爵夫人和宫廷里所有最显贵的人物坐在一起了。我永远不能忘记,有一天,他要早点回巴黎去,元帅先生饭后对所有在座的人说:“我们到圣·德尼那条路上去散散步吧,去送送库安德先生。”那可怜的小伙子受宠若惊,简直有些不知所措。我呢,也感动得那么厉害,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跟在后面,象孩子一样哭着,恨不得吻一吻这位仁慈的元帅的脚印。这个抄本的故事使我把许多以后的事都提早说出来了。还是就我的记忆所允许的,依时间的顺序来谈吧。

路易山的小房子一修好,我就把它布置得干干净净和简单朴素,又回去住下了。我离开退隐庐时就立下了一条规定:要经常有个属于我自己的住所。这个规定我不能放弃,但是我又舍不得丢开我在小府第的那套房间。我就把房间的钥匙留下,同时因为我非常喜欢在柱廊下吃的那种别有风味的早餐,就常到那里去过夜,有时连住两三天,就和住别墅一样。我当时也许是全欧洲住得最好、最舒服的一个平头大百姓了。我的房主马达斯先生是天下第一好人,他把路易山房子的修理工作完全交给我去安排,要我自由指挥他的工匠,他自己毫不过问。因此我就得以把楼上的一个大房间改成完整的一套小房间,包括一间卧室、一个套间和一个藏衣室。楼下是厨房和戴莱丝的卧室。碉楼就做了我的书房,装上一套很好的嵌玻璃的板壁和一个壁炉。我住进去之后,又拿装饰平台作为消遣;平台上已经有两行菩提树庇萌,我又添上两行,构成一个绿荫环绕的书斋,我在平台上又放了一张石桌、几个石凳,环绕平台我又种了些丁香、山梅、忍冬,我还做了一个很美的花坛,跟两排树平行。这个平台比大府第的平台高,景色至少也并不稍逊,我在那里还养了无数鸟雀,它就成了我的大客厅,好接待卢森堡先生和夫人、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唐格利亲王先生、阿尔曼蒂尔侯爵先生、蒙莫朗西公爵夫人、布弗莱公爵夫人、瓦兰蒂诺瓦伯爵夫人、布弗莱伯爵夫人,以及跟他们同样显赫的其他人物,他们都不惜走一段很累人的上坡路,从大府第来朝拜路易山。所有这些大人物来拜访我;都是由于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对我的厚爱:我是感到这一点的,心里对他们非常感荷。正是在这种感激心情的激奋之中,我有一次拥抱着卢森堡先生对他说:“啊!元帅先生,在认识你之前我通常是恨大人物的,自从你使我这么亲切地感觉到他们是那么容易得到人们的爱戴后,我就更恨他们了。”

此外,凡是在这个时期了解我的人,我都要问他们一下,他们可曾发现这种显赫的光焰曾有一时一刻眩惑过我的眼睛,这种香火的烟云曾有一时一刻熏昏过我的头脑?他们曾否看到过我在举止上就不那么始终如一了、在态度上就不那么质朴单纯了,对人民群众就不那么和蔼可亲了,对左邻右舍就不那么亲切随便了?我在能为人帮忙的时候,可曾有一次因为我讨厌人家不断添给我的那些无数的、并且常常是不合理的麻烦,就不那么爽快地为大家服务了呢?我的心固然由于我对蒙莫朗西府两位主人的衷心依恋而常把我吸引到那儿去,但是它也同样把我拉回到我的左邻右舍,使我尝到我认为除此而外就别无幸福可言的那种平淡而简单的生活的甜美滋味。戴莱丝交上了一个瓦匠的女儿——瓦匠是我的邻居,名叫皮约,我也就交上了那个父亲。为了讨好元帅夫人,我在上午不无拘束地在府第里午餐,午餐之后,我是多么急于跑回来跟那个老好人皮约一家,有时在他家,有时在我家。一起用晚餐啊!

除了这两个住所以外,我不久又有了第三个住所,就在卢森堡公馆;公馆主人要我有时也到那里去看看他们,把我逼得太紧了,所以我尽管痛恶巴黎,还是不得不予以同意——自从我隐居到退隐庐以后,我到巴黎本来只有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那两次。不过现在我到巴黎,只是按约定的日期前去,完全为的是在那里用晚餐,第二天早晨就回来。我进出都是走面对环城马路的那座大花园,所以我可以极正确地说,我没有踏上巴黎街道。

在我这一阵转瞬即逝的红运当中,早就酝酿着一场标志红运结束的灾祸。我回到路易山不久,就在那里又结识了一个新交,也和平时一样,完全是不由自主的。这个新交在我的历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人们读到下文就可以判断那究竟是福还是祸。我说的是我那女邻居韦尔德兰侯爵夫人,她的丈夫刚在离蒙莫朗西不远的索瓦西置了一座别墅。她原是达尔斯小姐,即达尔斯伯爵的女儿,伯爵是个有地位的人,但是很穷;达尔斯小姐嫁了韦尔德兰先生,而这位韦尔德兰又老、又丑、又聋、又严厉、又粗暴、又好吃醋,面带刀伤,还瞎了一只眼,不过,如果你能摸到他的脾气的话,老底子还是个好人;他有一万五千到两万利物儿的年金,她就被嫁给这笔年金了。这个活宝老是咒骂、叫嚷、暴跳如雷,弄得太太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然而最后总是太太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而这样还是叫她生气,因为她要他承认是他自己愿意她要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而不是她要他这样做的。前面已经提到过的马尔让西先生原是太太的朋友,后来又成了先生的朋友。他把他靠近奥博纳和安地里的那座马尔让西府租给他们,已经有好几年了;我跟乌德托夫人热恋的时候,他们正住在那里。乌德托夫人和韦尔德兰夫人之互相认识是由她们的共同朋友多伯舍尔夫人的关系;由于乌德托夫人要到她特别欢喜的地方奥林匹斯山去散步,就必须穿过马尔让西园林,所以韦尔德兰夫人就给她一把钥匙,好让她过路。凭了这把钥匙我也常跟她一起穿过这个园林,但是我不欢喜碰到什么不期而遇的人,当我们偶然碰见韦尔德兰夫人的时候,我就让她们俩在一起谈,不跟她说话,一个劲儿朝前走。这种不够殷勤的态度一定不会给她留下好的印象。然而,她一住到索瓦西,还是找上门来了。她到路易山来看我,好几次都没有碰上,见我老不回拜她,便送了几盆花给我装饰平台,逼得我去回拜。我非去谢她不可了:我们就这样打上了交道。

这个来往一开始就是风波频起的,凡是不由我自主的来往都是如此。在跟她的来往当中,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平静,韦尔德兰夫人的气质跟我太格格不入了。她的俏皮话和讽刺语脱口而出,你必须时刻注意——这对我来说是很伤脑筋的——才能感觉到你在什么时候被她嘲弄了。我现在想起的一件小事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她的哥哥刚奉派为驱逐舰舰长,在海上对英国人游弋。我就谈这艘驱逐舰的武装是怎样配备而不妨害它的轻快的。“是呀,”她以极平淡的语调说,“只要装上够战斗用的大炮就行了。”我很少听到她在背后说朋友们的好话而不带点挖苦的意味。什么事她不是往坏处想,就是往可笑的方面看,她的朋友马尔让西也未倖免。我觉得她还有一点叫人受不了的,那就是她一会儿给你带个口信,一会儿给你送点礼物,一会儿给你来个便条,真是烦人,我就得绞尽脑汁去答复,是领谢还是拒绝,叫我实在为难。然而,由于我经常见到她,终于对她产生了感情。她有她的苦处,我有我的苦处。彼此倾诉衷肠就使我们觉得我们的单独交谈是饶有兴趣的事,没有比两人在一起对泣的那种甜蜜滋味更能把心和心联系起来的了。我们俩设法会面,互相安慰,这种需要常使我把很多事情都原谅过去了。我对她除了真诚坦白之外,有时也很粗暴,对她的人品极不尊重。而这时又需要对她极大的尊重才能相信她真诚地原谅我。我有时也给她写信,下面就是一个样品;象这种信,她在复信中从来没有显出过丝毫不快之感。

一七六〇年十一月五日,于蒙莫朗西

你对我说,夫人,你的话没有说清楚,无非是为了要我认识到我的话说得词不达意。你对我说你愚蠢,无非是为了要我感觉到我自己愚蠢。你自夸你只是一个老实人,就好象你生怕别人听了你的话就真相信你是老实人,而你向我道歉,无非是为了要我知道我应该向你道歉。是啊,夫人,我清楚地知道,愚蠢的是我,老实人也是我,如果可能的话,还有更坏的呢;是我不善于斟酌字眼,不能叫象你这样注意词令而又善于词令的一位美丽的法国贵妇听了中意。然而,请你也想想,我都是按照语言的通常意义来遣词造句的,我根本不懂得或者不想学巴黎的那些道德高超的社交团体里对词语所采取的那种高雅的用法。如果有时我用的词语模棱两可,我总努力叫我的行为来确定它的意义,等等。

信的其余部分也差不多都是同样的口吻。请大家看看这封信的回信吧(丁札,第四一号),请看一看,女人的心是何等令人难以置信地委婉,对这样一封信竟能毫无反感,不但在这封回信里无所流露,就是当面也从来没有任何表示。库安德非常善于钻营,胆大到不识羞耻,凡是我的朋友他都钻,很快就以我的名义钻到韦尔德兰夫人家里去了,并且不久就在她家里跑得比我还热,连我都蒙在鼓里。这个库安德真是个怪家伙。他以我的名义到我所有的知交家里去,一去就扎上根,毫不客气地吃起饭来。他满腔热忱地为我效劳,一谈起我来,总是热泪盈眶;但是他来看我的时候,对所有这些人事关系,以及他明知道我会感兴趣的一切,总是讳莫如深。他不把他听过、说过、或者见过的于我有关的事情告诉我,反而听我说,甚至向我探问。巴黎的事,除了我告诉他的那些,他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总之,虽然大家都在我面前谈到他,他却从来不在我面前谈到任何人:他只有在我这个朋友面前才是诡谲神秘的。不过暂时把库安德和韦尔德兰夫人撇开吧,我们到后面再谈。

我回路易山不久,画家拉都尔就来看我,把他为我用色粉画的那幅像也带来了,这幅画像是他在几年前放在沙龙里展览过的。他曾想把这幅像送给我,我没有接受。但是埃皮奈夫人曾把她的像送给我,并且想要我这张像,叫我向他再讨回来。他又花了一些时间把像修改了一番。就在这段时间内我跟埃皮奈夫人决裂了,我把她的像还给她了;既然谈不上再把我的像送给她,我就在小府第我那个房间里把它挂起来了。卢森堡先生看见了,认为画得很好;我表示愿意奉赠。他接受了,我就派人送给了他。他和元帅夫人都明白,我是很欢喜有他们的肖像的。他们就叫人制了两张十分精巧的袖珍小像,嵌在一个用整块水晶制成的镶金糖果盒上,把这份制得极其雅致的礼物送给我,我高兴极了。卢森堡夫人怎么也不肯让她的像粘在盒子上面。她多次怪我爱卢森堡先生胜过爱她;我从来也没有否认过,因为这是事实。她就利用这种放肖像的方式,很委婉地、但是很明白地向我表示她并未忘记我这种偏爱。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又做了一件无助于我保持她的恩宠的傻事。尽管我毫不认识西鲁埃特先生,也无意爱他,但是我对他的行政措施却深为佩服。当他开始对金融家开刀的时候,我就看出他进行大刀阔斧的做法的时机并非有利,可是我并不因此就不热烈地祝愿他成功。当我听到他调职的时候,我就凭我那一阵鲁莽劲给他写了下面这样一封信,这封信,当然,我现在并不想为它辩解。

一七五九年十二月二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请接受一个隐遁者的敬意,这个隐遁者是你所不认识  的,但是他为你的才具而钦佩你,为你的施政而敬仰你,他曾因为  推崇你而预料到你在职不会长久。你不削弱这误国的首都就不能  救国,所以你曾置那些唯利是图者的叫嚣于不顾。原先我看你狠  打那班大坏蛋,真羡慕你有大权在握;现在,我看你离职而还不改  初衷,我又对你赞美之至。你是足以自豪的,先生,你这一任官职  留给你一种荣名,将使你长久受用而无人跟你竞争。邪僻小人的  咒骂正构成公正人士的光荣。

卢森堡夫人知道我写过这封信,便在复活节来旅行的期间跟我谈起了这件事;我就把信拿给她看,她想要一份抄稿,我就抄给她了。但是我交抄稿给她的时候,丝毫不知道她也就是那些关心包税分局而使西鲁埃特调职的唯利是图者之一。人们看到我这许许多多的蠢事,简直要说我是一个劲儿要无缘无故地激起一位可亲而又有势力的女人对我的仇恨,而对这个女人,老实说,虽然我由于笨上加笨,把招致失宠的事都做尽了,却一天比一夫更依恋她,绝不愿在她面前失宠。我相信,现在已经用不着补充说明了,我在第一部里谈到的特龙香先生鸦片制剂的那个故事就是与她有关的,另外那位贵妇人就是米尔普瓦夫人。她们俩都从来没有再对我谈起过这件事,也没有丝毫流露出把这件事还记在心上。但是要说卢森堡夫人真能把这件事忘掉了,即使你对后来发生的事情都毫无所知,我觉得也很难。至于我自己,我对我那些蠢事可能产生的后果,当时还在自宽自解呢,因为我自己心里明白,没有一件蠢事是有意做出来冒犯她的,我就不知道女人永远不会原谅这样的蠢事,即使深知这些蠢事绝不是有意做出来的。

然而,虽然她表面上显得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感觉到,虽然我还没有发现她的殷勤有所稍减,态度有所改变,但是一种不但继续存在而且日益增长的确有根据的预感,使我不断地害怕她对我的感情不久就会变成对我的厌恶。这样高贵的一位夫人,我能期待她有那么一种恒心,经得起我对维持这种恒心的笨拙的考验吗?这种闷在心里、使我六神不安、比以前更加闷闷不乐的预感,我甚至不会对她掩饰起来。读者从下面这封信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封信是包含着一个很奇特的预言的。

我这封信的草稿上没有注明日期,至迟是一七六〇年十月写的。

……你们的盛情是多么残酷啊!一个遗世者本来已经放弃了人生的乐趣,免得再感到人生的烦恼,你们为什么偏又搅乱他的安宁呢?我已经费了一辈子的光阴去寻找坚实的情谊,结果都是徒劳无功。在我以前能够取得的社会地位中,我都没有能结成这种情谊,难道在你们这样的社会地位中我还应该去寻找吗?势与利都吸引不了我了;我没有什么野心,也没有什么畏惧;我能抵抗一切,就是不能抵抗爱抚。你们俩为什么都要从我这个应该克服的弱点方面来向我进攻呢?象我们之间这样悬殊的地位,温情的自然流露是不会把我的心跟你们连结起来的。对于一颗不知道有两种交心方式、只能感受友谊的心灵,感激之情就够了吗?友谊啊,元帅夫人!这正是我的不幸所在!在你,在元帅先生,用这个名词是漂亮的,但是我如果信以为真,就未免太糊涂了。你们等闲游戏,而我却是一往情深。而游戏的终了就给我准备着许多新的怅惘。我多么恨你们所有的那些头衔啊。我又多么惋惜你们竟有那么些头衔啊!我觉得你们太配领略私生活的乐趣了!你们为什么不住在克拉兰斯呢!如果你们住在那里,我就会到那里去找我的人生幸福的。然而,又是什么蒙莫朗西府呀,又是什么卢森堡公馆呀!人们应该在这种地方看到让-雅克吗?一个爱平等的人,他有一颗多情的心,以爱来报答别人对他所表示的敬,便以为所报的相当于所受的了,他能把这样一颗心的爱送到这种地方吗?我知道,也已经看到你是慈祥而多情的,我惋惜我没能早日相信这一点,但是在你所处的那种地位,在你那种生活方式里,任何事物也不能给人一个持久的印象,那么多新的事物太容易互相抵消了,没有一个能留得下来。夫人,在你使得我无法再效法你之后,你是会把我忘掉的。我的不幸大部分是你给促成的,所以你不能得到谅解。

我在信里把卢森堡先生也拉到她一起,是想叫她听了我这番话不感到过于严峻;再说,我对卢森堡先生太放心了,对他的友谊的持久性,心里连一点疑惧的念头也不曾动过。我从卢森堡夫人方面所感到的担心,绝对不曾有一时一刻扩及到他身上。我知道他性格软弱,却很可靠,对他从来没有一点不信任。我不怕他的心会忽然变冷,正如我不能指望他的心能有英雄式的感情一样。我们相处中的质朴与亲昵,就表明了我们是多么互相信赖。我们两人都做对了:我有生之日,都将永远崇敬、永远爱戴这位贤良的高贵人物;而且,不管人家想了些什么办法要把他跟我离间开来,我深信他至死都是我的朋友,就仿佛我听到了他临终时的遗言。

一七六O年他们第二次来蒙莫朗西小住的时候,《朱丽》朗读完了,我就乞灵于《爱弥儿》的朗读,好使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继续待下去,但是这部书的朗读没有那么成功,也许是题材不合她的口味,也许是朗读太多,使她厌烦了。然而,因为她老怪我甘愿受那些书商的骗,所以这次她要我把这部书交给她去设法付印,让我多挣几个钱。我同意了,却明白地提出条件:不得在法国印刷。也就是在这一点上我们争了很久;我呢,我认为不可能得到默许,甚至连请求默许都是不谨慎的,我又不愿让人家不得默许就在王国印刷;她呢,她却坚持说在政府当时所已经采取的那种制度下,连正式审查都不会有什么困难。她居然有办法叫马勒赛尔卜先生也同意了她的看法,他为这事亲笔写了一封长信给我,说明《萨瓦副主教信条录》正是一部到处都可以获得人们赞许的作品。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宫廷的赞许。我看到这位官员一向是那么怕事,现在竟在这件事上变得这么随和,真有点吃惊。一般说来,一部书稿只要经他赞许,印刷就完全合法,所以我对这部书稿的印刷就再也提不出什么反对意见了。然而由于一种非常的顾虑,我还是要我这部书稿在荷兰印刷,并且还要交给书商内奥姆,我指定了书商还不够,又直接通知了他。不过我同意这一版书归一个法国书商发行,书印好了,在巴黎销售或随便在什么地方销售都可以,因为这种销售与我无关。卢森堡夫人和我商定的就是如此,约定之后,我就把我的手稿交给她了。

她这次小住,把她的孙女布弗莱小姐——今天是洛曾公爵夫人——也带来了。她那时叫作阿美丽,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姑娘。她有着处女的面貌、温柔和羞涩。她那副小面孔再可爱、再有趣不过了,它给人引起的感情也再温馨、再纯洁不过了。本来么,她还是个孩子,还不到十一岁呢。元帅夫人觉得她太羞涩了,总是想方设法鼓动她。她有好几次允许我吻她,我就带着我平时那种闷闷不乐的样子照办了。别人处在我那时的地位会说出许许多多好听的话来,而我却和哑巴一样待在那儿,窘迫万分;我也不知道究竟谁最害羞,是那个可怜的小姑娘呢,还是我自己。有一天我在小府第的楼梯上遇到了她:她刚去看戴莱丝,保姆还在跟戴莱丝说话。我不知对她说些什么才好,便提出给她一吻,她心里是一片天真无邪,所以也没有拒绝,她当天早晨还奉祖母之命,并且当着祖母的面,曾受到我的一吻呢。第二天,我在元帅夫人床头朗读《爱弥儿》,正好碰上我不无理由地批评我头天所做的那种事的那一段。她觉得我那种想法很正确,并且还对这一问题说了些很合情理的话,这就使我脸红起来了。我多么咒骂我这种不可思议的愚蠢啊,这种愚蠢常使我显出一副卑鄙有罪的样子,而其实我只是笨拙尴尬而已。在一个大家都知道不是没有智慧的人身上,这种愚蠢甚至会被认为是假装出来的辩白。我可以发誓,在这可能受到指摘的一吻中,和其他各次的亲吻一样,连阿美丽小姐的心灵和感官也不比我更加纯洁;我甚至还可以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避开她的话,我是会避开她的,并不是因为我不乐意看到她,而是因为我临时找不到一句好听的话来对她说,因而感到尴尬。一个人连国王的权力都不怕,一个小孩子就能叫他胆怯吗?究竟如何是好呢?脑子里连一点临机应变的能力都没有,怎么办呢?如果我勉强去跟遇到的人们说话,我就准要说出傻话来。如果什么话都不说吧,我就是个恨世嫉俗的人了,是个野性难驯的禽兽了,是只狗熊了。索性完全是白痴倒于我还有利些;可是,我在交际方面所缺乏的才能反把我所具有的才能变成毁灭我的工具了。

就在这次小住终了的时候,卢森堡夫人做了一件好事,其中我也有份儿。狄德罗很不小心,得罪了卢森堡先生的女儿罗拜克王妃。巴利索是她所保护的人,就拿《哲学家们》那部喜剧来为她报复。在这部喜剧里,我被取笑了,而狄德罗则被挖苦得极其厉害。作者多敷衍了我一点,我想不是因为他感激我,而是因为他知道他的保护人的父亲是很爱我的,怕得罪他。书商迪舍纳,我当时还不认识,在这个剧本出版时寄了一本给我,我疑心这是出于巴利索的指使,他大概以为我看到我已经绝交的一个人被攻击得体无完肤,心里一定感到很痛快。其实他的算盘打错了。我相信狄德罗害人之心倒比较少,主要是嘴不严、软弱,所以我虽跟他绝交,却始终在内心里还对他深有留恋之情,乃至敬佩之心,并且对我们的旧谊还保持着重视之意,因为我知道我们那段旧谊,在他那方面和在我这方面一样,很久都是诚挚的。格里姆就完全不同了,他禀性虚伪,从来不曾爱过我,甚至根本就谈不上爱任何人,他没有任何抱怨的理由,完全是为了满足他那罪恶的忌妒心,就在假面具的掩饰下甘心乐意地成了我的最残酷的诬蔑者。格里姆从此对于我就等于不存在了,而狄德罗则始终还是我的旧友。我看到这个极其可憎的剧本,万分激动,越谈越难受,所以没有读完就把它退还迪舍纳,并附了下面这封信: 

一七六〇年五月二十一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我翻了翻你寄给我的这个剧本,看到我在里面受到称赞,真是诚惶诚恐。我不接受这个可憎的赠品。我深信你赠给我时并不是想侮辱我;但是你不知道,或者你忘记了,我曾荣幸地跟一个可尊敬的人做过朋友,而这人在这个谤书里被卑鄙地侮辱了、诬蔑了。

迪舍纳把这封信拿出去给人看了。狄德罗原该被这封信感动的,却反而大为恼火。他的自尊心不能原谅我以这种豪迈的态度显出比他胜过一筹。同时我知道他的妻子还到处发我的脾气,其言语之毒辣,我倒并不怎样生气,因为我了解人人都知道她是个泼辣货。

轮到狄德罗来报复了,他发现莫尔莱神父是一个好的报仇人;莫尔莱神父摹仿《小先知书》,写了一篇短文,攻击巴利索,题为《梦呓》。他在这篇作品里很不小心,把罗拜克夫人得罪了,罗拜克夫人的朋友们就设法把他关进了巴士底狱。罗拜克夫人本人生性是不爱报复的,而且当时她已经气息奄奄,我深信她没有过问这件事。

达朗贝跟莫尔莱神父很要好,就写信给我,托我请求卢森堡夫人帮助释放他,并答应在《百科全书》里褒美卢森堡夫人,以示感激。下面是我的回信: 

先生,我没有等到你来信就已经向卢森堡元帅夫人表示过我为莫尔莱神父被拘禁一事所感到的痛苦了。她知道我对这事的关怀,她也将知道你对这事的关怀,而且只要她知道莫尔莱神父是个有价值的人,她自己也会对这事关怀的。不过,虽然她和元帅先生惠然对我垂青,使我终身引以为慰,虽然你的朋友这个名字就能使他们对莫尔莱神父予以照拂,可是我还不知道他们这次将如何利用他们的地位和他们的人品所能产生的影响。我甚至还不能相信目前这个报复行为究竟能与罗拜克王妃夫人有多大关系。你似乎想象得太过了,即使关系很大,人们也不应该认为复仇之乐是哲学家的专利。哲学家会当女人,女人也会当哲学家的。

等我把你的信给卢森堡夫人看了,她对我说些什么,我再告诉你。目前,以我知她之深,我相信可以预先向你保证,当她乐于出力使莫尔莱神父获释之前,她是绝不会同意你在《百科全书》里对她表示感激的。虽然她会引以为荣,但是她做善事并不是为着得人褒美,而是为着使她的善心得到满足。

我不遗余力地煽动卢森堡夫人的热忱与同情,去为那可怜的囚徒关说,结果成功了。她特地到凡尔赛跑了一趟,去看圣佛罗兰丹伯爵;这趟路就缩短了她在蒙莫朗西小住的时间。元帅先生也不得不同时离开蒙莫朗西到卢昂去,因为那里的议会有些骚动,需要控制,国王派他去那里当诺曼底的总督。下面是卢森堡夫人去后第三天给我写来的信(丁札,第二三号):

星期三,于凡尔赛

卢森堡先生昨天早晨六点钟走了。我还不知道我去不去。我候他来信,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在那里待多少时候。我看了圣佛罗兰丹先生,他极愿为莫尔莱神父帮忙,不过他在这件事上遇到了些障碍,然而他仍然希望当他下星期见到国王的时候能克服这些障碍。我又曾求情,不要把他流放出去,因为那时人们正在谈这个问题,要把他发配到南锡去。以上,先生,就是我所能获得的结果;但是我向你保证,事情一天不象你所希望的那样了结,我就一天不让圣佛罗兰丹先生安宁。现在请允许我告诉你,我这么早就离开了你,心里是多么怅惘,我敢说,你对这种怅惘之情是猜想不到的。我衷心爱你并且一辈子爱你。

几天后,我收到了达朗贝的这个便条,它使我感到了真正的快慰(丁札,第二六号):

八月一日

我亲爱的哲学家,仗着你的力量,神父己经从巴士底狱出来了,他的拘留也将毫无其他后果。他明天就到乡下去,并和我一起向你致无限的谢意与敬意。 Vale et me ama(珍重并爱我)。

几天后神父也给我写了一封谢函(丁札,第二九号),我觉得这封谢函并未显出某种至情的流露,他似乎贬低了我给他所帮的忙。又过了若干时候,我发现达朗贝和他在卢森堡夫人面前似乎把我……我不说把我项掉了,但是可以说是继承了我的位置。他们在她心里得到了多少地位,我就在她心里失掉了多少地位。然而,我并不认为是莫尔莱神父曾促使我失宠,我太敬重他了,绝不能有这样的怀疑。至于达朗贝,我在这里暂时不说什么,以后再谈。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遇到另外一件事,使我给伏尔泰先生写了最后一封信。他对这封信大叫大嚷,仿佛是什么了不起的侮辱,但是他从来没有把这封信拿给人家看过。我将在这里把他所不曾肯做的事补充起来。

特目布莱神父这个人,我有点认识,但见面不多,一七六〇年六月十三日他写信给我(丁札,第—一号),对我说,他的朋友兼通信对象福尔梅曾在他的报上把我致伏尔泰先生论里斯本灾难的信印了出来。特吕布莱神父想知道这封信是怎么印出来的,并且以他那种奸巧虚伪的作风,问我对于重印这封信的意见,却又不愿把他自己的意见告诉我。我最恨这种耍滑头的人,我理该向他致谢的还是向他致谢了,但是采用了一种严峻的口吻,这种口吻他感觉到了,却并没有挡住他又给我花言巧语地写了两三封信,直到他知道了他所要知道的一切为止。

我很明白,不管特吕布莱怎样说,福尔梅找到的那封信绝不是印的,那封信的最初印刷就是出于他之手。我知道他是个不要脸的剽窃手,毫不客气地拿别人的作品来自己发财,虽然他还没有无耻到把已经出版的书抹掉作者的姓名后放上自己的姓名然后卖出去牟利这样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但是这原稿怎么落到他手里的呢?问题就在这里。其实这问题并不难解决,可是我当时头脑太简单了,竟为解决这问题感到为难。虽然伏尔泰在这封信里是被推崇备至的,可是,如果我不得他的同意就把它印出来,尽管他自己的手法不大正派,还是有理由鸣不平的,所以我决计为这问题给他写封信。下面就是这第二封信,他对这封信没有作答,可是,为了更能自由自在地发他那种暴躁脾气,他就装出为这封信气疯了的样子。

一七六〇年六月十七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我原不想再跟你通信的,但是我听说我一七五六年写给你的那封信在柏林被印刷出来了,我不能不对这一点向你说明一下我的行径,并且我将真诚地履行我这一义务。

那封信既是实实在在写给你的,就绝对不是准备付印的。我曾以保密为条件,把它抄给三个人看了,对这三个人,友谊的特权不容许我拒绝做这样的事,同时,这同样的特权更不容许这三个人背弃他们的诺言,滥用他们手里所存的抄稿。这三个人就是舍农索夫人(杜宾夫人的儿媳)、乌德托伯爵夫人和一个名叫格里姆先生的德国人。舍农索夫人曾希望那封信能印刷出来,并曾征求我同意,我对她说,这件事应该由你决定。人家曾征求你同意,你拒绝了,事情也就不谈了。

然而,特吕布莱神父先生原与我无任何关系,最近却写信给我,以十分客气的关怀对我说,他收到了几份福尔梅先生的报纸,在里面读到了那封信,还附有编者的一则按语,是一七五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写的,说明那封信是在几星期前得自柏林坊间,因系活页印刷,一经散佚即不可复得,所以觉得应该载入他的报纸。

以上,先生,就是我对这件事所知道的一切。有一件事是十分可靠的,就是,直到那时为止,人们在巴黎连听也没有听说过有这封信。还有一件事也是十分可靠的,就是,落到福尔梅先生手里的那份稿子,不论是手抄稿或印刷品,只能是从你那里(这似乎不可信),或者是从我方才提到的那三人之中的一人手里出去的。最后还有一件事也是十分可靠的,就是,那两位夫人不可能做出这种背信的事。我在隐遁生活中无法得知其详,你有一个广泛的通讯网,如果你觉得值得一查的话,很容易利用这个通讯网去溯流寻源,弄清事实。

在那同一封信里,特吕布莱先生还对我说,他把那份报纸保留起来了,不得我同意就不借出去。我当然是不会表示同意的,不过那份报在巴黎不是唯一的一份。我但愿,先生,那封信不在巴黎印行,并且我将尽力去防止,但是,如果我不能阻止它在巴黎印行,如果我及时知道能有印行的优先权的话,那么,我将毫不迟疑地由我自己印行。我觉得这也是既公平又自然的事。

至于你对那封信的答复,我不曾传给任何人看,你可以放心,它不会不得你同意就被印刷出来的,而你这种同意我当然也不会冒昧向你请求,因为我深知一个人写信给另一个人,并不是写给社会大众看的。但是如果你愿意另写一封复信供发表之用,并且把它寄给我,我保证把它忠实地附在我的信局,不辩驳半句话。

我一点也不爱你,先生;我是你的门徒,又是你的热烈拥护者,而你却给我造成了许多使我最痛心的苦难。作为你在日内瓦受到收容的报答,你断送了日内瓦;作为我在我的同胞面前为你极力棒场的报答,你把我的同胞跟我离间开了,是你,使得我在我的本国住不下去;是你,使得我要葬身异乡,既失掉奄奄待毙之人应得的一切安慰。又博得被抛弃到垃圾堆里这样的尊荣,而你却把一个人所能期待的一切尊荣都要在我的祖国享受尽了。总之,我恨你,因为你要我恨你;但是我恨你却还显得我是更配爱你的人——如果你要我爱你的话。在过去充满我的心灵的那一切对你的好感之中,所剩下的只有对你那美妙的天才所不能拒绝的赞美和对你那些作品的爱好了。如果我在你身上只能崇敬你的才能,其过错并不在我。我将永远不失掉对你的才能所应有的敬意以及这种敬意所要求的礼数。别了,先生。

在这些越来越使我下定决心的文学方面的小麻烦当中,我却得到了文学所曾给我招来的一次最大的光荣,使得我最受感动。这光荣就是孔蒂亲王先生两次惠然来访,一次是到小府第,另一次是到路易山。这两次来访,他都选在卢森堡先生和夫人不在蒙莫朗西的时候,以便更明显地表示出他是专诚来看我的。我从来也没有怀疑过,我之所以能获得这位亲王的光顾,首先是由于卢森堡夫人和布弗莱夫人的摄成;但是我也不怀疑,从那以后,亲王所不断给我的那些荣宠,都是出于他本人的情谊,并且也是由我自己招致而来的。

由于路易山的房子很小而碉楼的景色绝佳,我就把亲王领到碉楼里来了,亲王又恩宠至极,要抬举我陪他下棋。我知道他总是赢罗伦齐骑士的,而罗伦齐骑士的棋又比我高明。然而,不管骑士和旁观的人怎样向我递眼色、做鬼脸,我都只装没有看见,结果,我把我们下的两盘棋都赢了。收场时,我以恭敬却又庄重的口吻对他说:“大人,我太崇敬殿下了,以致不容许我不总是在棋上赢你。”这位伟大的亲王有才有识,不爱听阿谀奉承之词,他果然感觉到——至少我是这样想——在那种场合下只有我一人拿他当作一个普通的人看待,我有十足的理由相信他对我这一点是真正感到满意的。

即使他感到不满意,我也不会责怪自己没有对他在丝毫欺骗之心;当然,我在内心里绝对没有辜负他的盛情,关于这一点,我也是无可自责的,不过,我报答他的盛情,有时态度不很好,而他呢,对我表示盛情时却主动采取非常雅致的态度。不多几天之后,他就派人送了一篮野味给我,我敬领了。过了不久,他又派人给我送了一篮来,同时他的一个从猎武官承旨写信告诉我说,那是殿下狩猎的成绩,是他亲手打到的野味。我还是敬领了;但是我写信给布弗莱夫人说,再送,我就会不接受了。这封信受到异口同声的谴责,并且也实在是该受到谴责的。礼品只是些野味,又来自一个宗室亲王,他派人送来时又那么客气,而竟然加以拒绝,这不是一个要保持独立不羁的高尚之士所表示出来的细腻,而是一个不识身份的鲁莽之徒所表示出来的粗鄙了。我从来不能在我的函稿集里重读这一封信而不感到脸红,而不怪我不应该写。可是,我写我的《忏悔录》,究竟不是为着讳言我的愚蠢行为的,这次的愚蠢行为太使我恨我自己了,不容我把它隐瞒起来。

如果说我没有做出另一件蠢事,变成他的情敌,那也只是差一点儿罢了。布弗莱夫人那时还是他的情妇,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她跟罗伦齐骑士一起来看我,来得相当勤。她那时还很年青貌美,装出了一副古罗马人的派头,而我呢,又总是一副浪漫色彩;这就有点气味相投了。我几乎着了迷;我相信她看出来了,罗伦齐骑士也看出来了,至少他跟我谈起过,而且并没有叫我泄气的意思。可是,这一次我可老实了,到了五十岁也该是老实的时候了。我在《给达朗贝的信》里曾把那班人老心不老的胡子佬教训了一番,现在还言犹在耳呢,而我自己如果不能接受教训,那就太难为情了;而且,我既听到了我原先不知道的那件事,若不是完全晕头转向,就绝不能跟地位这样高的人去争风。最后还有个原因,我对乌德托夫人的那段痴情也许还没有完全医好,我感到从此以后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在我心里代替她了,我这一辈子都和爱情永诀了。就在我写这几行的时候,还有个少妇看中了我,我方才还从她那里受到很危险的挑逗,眉目传情,乱人心曲。但是,如果她假装忘记了我这花甲之年,我却记住了呢。这一步路我没有摔跤,就再也不怕失足了,这一辈子都可以保险了。

布弗莱夫人既然看出了她曾使我动心,可能也就看出了我曾把这点波动压了下去。我既不那么傻,也不那么狂妄,会以为在我这样的年龄还能引起她的兴趣;但是根据她对戴莱丝所说的某些话,我相信我曾引起她的好奇。如果这是事实,如果她因为这点好奇心没有得到满足就不肯原谅我的话,那么,就必须承认,我真正是生来就注定要做我易于动情这个弱点的牺牲品的,因为爱情战胜了我,我就那么倒霉,我战胜了爱情,我又倒霉得更加厉害。

在这两年里为我做向导的那个函件集,到这里结束了。今后我只有步着我回忆的痕迹去前进了,但是在这个残酷的阶段里,我的回忆是如此清晰,强烈的印象又留得如此深刻,以至我尽管迷失在我的灾难的汪洋大海里,还是不能忘掉我第一次沉船的那些详细情形,虽然沉船的后果只给我留下了一些模糊的回忆。因此,我在下一章里仍然能走得相当稳当。如果我再走远一点,就只好在暗中摸索了。

谢选骏指出:卢梭哀叹——“人不年轻了,而有一颗年轻的心,是不会不吃苦头的。”

人说——“先来想想看卢梭写这本书的动机。他的一生都在为自己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奋斗,即使在今天言论自由和标榜人权的法国,我可以告诉你,这都是狗屁。因为政治一天不消亡,对思想的控制与刻意导向就永远不可能结束。我们发展的教育,是适合统治者意愿的教育。可惜卢梭不是这样的人!最直接的证明是我们给他一个很褒贬不一的头衔,思想教育家!以今天的思想发达程度,他的人生轨迹已经决定了他不可能被信任成为思想教育家,可我们给了他这样的头衔,难道仅仅是因为一本《爱弥儿》么?我认为他之所以能成为教育家,正是因为这本《忏悔录》。这是从他的动机出发的:自省与醒世。卢梭一直相信人的自然本性,与后天的培养形成,这是他从自身经历出发得出的结论。忏悔,是一个很模棱两可的词,他认为自己错的事情是真的错么?卢梭的解释不排除给自己开脱的嫌疑,但他也是在提醒看书的人:拜托读书的时候也动下你的脑子,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么?他跳脱出来,以第三方的角度,很深入的研究了自己之所以成为自己的原因。他本是“干净无辜的自然人”,却在出生第九天便有了最初的“罪恶”——母亲的去世。这是他的错么?一定不是。可他为什么要忏悔,并把它成为第一次的罪恶,那是因为这是第一个社会套给他的“枷锁”,来自父亲的厌恶和外人的说三道四,给了他莫须有的第一桩罪,“因为你的出生导致了你母亲的死亡”。这只是一个最基础的例子,他也用最开篇的浅显道理告诉你对于之后他的遭遇和想法请不要去片面的评价,这本忏悔录,是在告诉你在那个时代他的遭遇和人格造就,愿后世的你,听到他内心的呐喊。”

我看——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第十一章】


一七六〇年年底,久已付印的《朱丽》尚未出版,就已经开始轰传了。卢森堡夫人在宫廷里谈过它,乌德托夫人在巴黎谈过它。后者甚至还得到我的允许,让圣朗拜尔把手抄本给波兰国王读了,国王欣赏之至。我也叫杜克洛读过,他在法兰西学士院里谈起它。全巴黎都急于要看这部小说:圣雅克路各书商和王宫广场的书商都被打听消息的人包围起来了。最后,它终于出版了。而它取得的成功,与常例相反,没有辜负人们期待它的那种急切心情。太子妃是最早读到的人之一,她对卢森堡先生谈起它,说是一部绝妙的作品。在文学界,观感颇不一致。但在社会上却只有一个意见;特别是妇女界,她们对作品也好,对作者也好,都醉心到这样的程度,如果我真下手的话,即使在最上层的妇女当中,也很少是我所不能征服的。关于这一点,我有许多证据,不过我不愿意写出来,而这些证据,不必经过实验,就能证实我的这个论断。说也奇怪,这部书在法国比在欧洲其他国家都更成功,虽然法国人不论男女,在这部书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对待。和我的预料完全相反,它在瑞士取得的成功最小,而在巴黎取得的成功最大。是不是友谊、爱情、道德在巴黎就比在别的地方地位更高呢?毫无疑问,不是;但是在巴黎还有那种精细的感觉,它使人的心神往友谊、爱情、道德的形象,使我们珍惜我们自己已经没有、却在别人身上发现的那种纯洁、缠绵、敦厚的感情。今天,到处一片腐化,风化和道德在欧洲都已荡然无存了。但是,如果说对风化和道德还有若干爱慕之情存在的话,那就必须到巴黎才能找到。

要想透过那么多的成见和假装出来的激情,在人心中辨别出真正的自然情感,就必须善于分析人心。要想,如果我敢这样说,要想感觉到这部作品里充满着的那种种细腻的感情,就必须有精审入微的分寸感,而这种分寸感只能从高级社会的教养中得来。我不怕拿这部书的第四部分跟《克莱芙公主》相比,并且我肯定,如果这两部作品的读者都是外省人的话,他们永远不会感觉到它们的全部价值。因此,如果我这部书是在宫廷里获得了最大的成功,那也是不足为奇的。书中满是生动而含蓄的传神之笔,只有在宫廷里才能得到欣赏,因为宫廷里的人较有训练,易于体会弦外之音。不过这里还要区别一下,有一种机灵人的精细只表现在体察恶事上面,到只有善事可看的地方便什么也体察不到了,对于这种人,读这部书肯定是不相宜的。比方吧,如果《朱丽》是在我心中的某个国家发表的话,我断定没有一个人能把它读完,它一出世就会夭折的。

人们关于这部作品给我写的许多信,大部分我都收集起来了,辑成一札,现存那达雅克夫人手中。万一这个函件集发表出来的话,人们会看到里边有好些希奇古怪的言论,可以看到意见是如何分歧,说明跟社会大众打交道究竟是怎样一回事。有一点是人们在这部书里所最忽视、而同时又将永远使这部书成为独一无二的作品的,就是题材的单纯和趣味的连贯。整个趣味集中在三个人物身上,贯穿了六卷,没有穿插,没有传奇式的遭遇,而无论在人物方面还是情节方面,没有任何邪恶之处。狄德罗曾大棒理查生,说他的场面千变万化,人物层出不穷。诚然,理查生有他的长处,他把所有的场面和人物的特点都很好地描绘出来了,但是,在场面和人物的数量方面,他与最乏味的小说家同出一辙,他们总是拿大量的人物和奇遇来弥补他们思想的枯窘。不断地表现闻所未闻的事件和走马灯似的一掠而过的新面孔,用这种办法来刺激读者的注意是容易的,但是要把这个注意力经常维持在同一个对象上,又不借助神奇的遭遇,那就显然比较困难了;如果在其他一切都相等的条件下,题材的单纯更能增加作品的美的话,那么理查生的小说虽然在许多方面都高人一等。在这一方面却不能和我这部小说并驾齐驱。然而我知道我这部小说现在死寂了,我也知道它死寂的原因何在,但是它将来是一定要复活的。

我的全部顾虑就是由于追求单纯而使故事的发展变得沉闷,我怕自己没有能力把趣味一直维持到底。有一个事实把我这种顾虑打消了,而单是这一事实,就比这部作品所给我招来的一切夸奖都更使我高兴。

这部书是在狂欢节开始时出版的。一天,歌剧院正要举行大舞会,一个书贩把这部书送到达尔蒙王妃手里。晚饭后,她叫人给她上装,好去跳舞,然后一面等候,一面就拿这部新小说读将起来。半夜,她命令套车,接着又继续读。有人来报告说车套好了,她没有答话。她的仆从看她读得忘形了,便来报告她说,已经两点了。她说:“还不急,”仍然读个不停。过了一阵子,因为她的表停了,便揿铃问几点钟,人家对她说四点钟了。“既然如此,”她说,“赴舞会太迟了,把车上的马卸下吧。”她叫人给她卸装,然后一直读到天亮。

自从人家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之后,我老想见见达尔蒙夫人,不但要从她口里知道这件事是否完全真实,也因为我老是这样想:一个人对《爱洛伊丝》发生这样强烈的兴趣,准是有那种第六感,那种道德感,而世界上具有这种第六感的心灵太少了,没有这第六感,谁也不能了解我的心灵。

使妇女们对我发生如此好感的一点,就是她们都深信我是写了自己的历史,我自己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这种信念大根深蒂固了,以至波立尼亚克夫人竟写信给韦尔德兰夫人,托她求我让她看看朱丽的肖像。大家都深信,一个人不可能把他没有体验过的情感写得那么生动,也只有根据自己的心灵才能把爱情的狂热这样地描绘出来。在这一点上,人们想得是对的,的确,我这部小说是在最炽热的心醉神迷中写出来的;但是人们以为必须有实在的对象才能产生出这种心醉神迷的境界,那就想错了;人们绝对意识不到我的心能为想象中的人物燃烧到什么程度。要不是有若干青年时代的遥远回忆和乌德托夫人的话,我所感到的和描写的那些爱情只能是以神话中的女精灵为对象了。我既不愿肯定、也不愿驳斥一个于我有利的错误。人们从我单印出来的那篇对话形式的序言中就可以看到,我是怎样在这一问题上让社会自己去捉摸的。要求严格的德育家们说我应该把真象爽爽快快地说出来。而我呢,我就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非这样做不可,并且我相信,如果没有必要而作此声明,那就不是坦率而是愚蠢了。

《永久和平》差不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版的。头一年我把稿子交给一位叫巴斯提德的先生了,他是《世界报》的主编,而且不管我愿不愿意,他一定要把我的全部手稿都塞到那家报纸去。他是杜克洛先生的熟人,就以杜克洛先生的名义来逼我帮他充实《世界报》。他听人说起《朱丽》,就要我把它拿到他的报上发表,他又要我把《爱弥儿》也在他的报上发表,如果他对《社会契约论》听到一点风声的话,也会要我送给他的报纸发表的。最后,我被他麻烦够了,便决定把我那部《永久和平》的提要以十二个金路易的代价让了给他。我们原来约定只在他的报上发表,但是手稿一归他所有,他就觉得出单行本合适一一单行本有若干删节,都是审查官要求的。如果我把我对这书的评论也附上,那又该审查得怎样了呢?十分侥幸,我没有对巴斯提德先生谈起我那篇评论,它不在我们的合同范围之内。这篇评论现在还是手稿,同我的其他文稿在一起。万一有一天它被发表出来,人们将会看到,伏尔泰关于这一问题所开的那许多玩笑和所持的那种傲慢口吻,怎能不叫我哑然失笑!这个可怜人在他插嘴乱谈的那些政治问题上究竟见识如何,我可看得太清楚了。

正当我在社会上取得成功,在女人方面赢得宠幸的时候,我感到我在卢森堡公馆里走下坡路了,倒不是在元帅先生面前,因为他对我的盛情和友谊还仿佛在与日俱增,而是在元帅夫人面前。自从我不再有什么东西可以读给她听,她住的那套房间就不那么对我敞开了;她来到蒙莫朗西小住的时候,我虽然还相当经常地前去拜谒,但除在餐席以外就几乎见不到她了。甚至我的坐位也不再标明在她的身边了。既然她不再把这个坐位给我,既然她很少跟我说话,既然我跟她也没有多少话可说,我就宁愿坐另外一个位子,这样还比较舒服些,特别是在晚上,因此我不知不觉地就渐渐养成了坐到离元帅先生较近的地方的习惯了。

提到晚上,我记得已经说过我不在府第里用晚餐,这在我们开始认识的时候确是事实;但是,因为卢森堡先生不吃午饭,甚至在席上连坐也不坐一下,结果我在他家已经好几个月,已经很熟了,还没有跟他在一起吃过饭。承他好意,特别把这一点提出来,这就使我决定当客人不多的时候,偶尔也在那里吃顿晚饭。我觉得这样也很好,因为他们吃午饭几乎就在露天,并且如俗话所说,屁股不沾凳子,而晚餐却因为作了漫长的散步回来,人们乐于利用吃饭时间来休息一下,所以吃得时间很长;又因为卢森堡先生很贪口福,所以很精美;还因为卢森堡夫人殷勤招待,所以很惬意。要不是这样解释一下,人们就很难理解卢森堡先生有一封信的结尾几句话(丙礼,第三六号),他说他回想起我们的散步,总是感到滋味无穷,特别是,他又补充说,晚上回到院里,我们看不到高车驷马的辙迹——这是因为,每天早晨有人用耙把院子里的沙耙平,扫除车辙;所以,根据沙上痕迹的多少,可以判断下午来的客人多不多。

自从我荣幸地见到这位忠厚的贵人以来,他曾遭到接二连三的丧事。一七六一年,他的不幸达到了极点:就仿佛命运给我准备的灾祸一定要从我所最依恋的、同时也最值得我依恋的人开始似的。第一年他失去了妹妹维尔罗瓦夫人;第二年失去了女儿罗拜克夫人;第三年失去了他的独生子蒙莫朗西公爵和他的孙子卢森堡伯爵,因而也就失去了他的宗支和姓氏的最后仅存的后嗣了。他以一种表面上的刚毅忍受着所有这些丧亡,但是他的心一直在暗中流血,终生不已,而他的身体也就一天天垮了下来。他的儿子的意外惨死特别使他伤心,因为国王那时刚刚恩准他的儿子,并且预许他的孙子世袭他的近卫军司令之职。而他这个最有希望的孙子,他又痛心地看到他慢慢地衰萎而亡了。这全怪做母亲的盲目信任那把药给他当饭吃的医生,结果就叫这可怜的孩子因营养不良而夭折。唉!如果人家听了我的话,祖孙二人到现在还都健在呢。母亲迷信医生,对儿子的饮食禁忌太多,关于这种过分严酷的饮食制度,我有什么话没有当面或写信对元帅先生说尽啊,又有什么意见没有向蒙莫朗西夫人提过啊!卢森堡夫人的想法倒跟我一样,但又不愿侵犯母亲的权威;卢森堡先生为人温和而软弱,绝不喜欢拂逆别人的意志。蒙莫朗西夫人把波尔德奉为神明,结果就把儿子的命送掉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当他获得允许,眼布弗莱夫人到路易山向戴莱丝要点心吃,放些食物到他那长久挨饿的小胃里的时候,他是多么高兴呀!当我看到这样大的财富、这样高的门第、这样多的头衔和官爵的唯一继承人竟和乞丐一样贪婪地吞噬着一小块面包,我心里是多么嗟叹富贵尊荣的虚幻啊!然而,我说也是白说,做也是白做,医生胜利了,孩子饿死了。

同样是对江湖医生的信任,先葬送了孙子,又为祖父挖掘坟墓;这里除对医生的迷信外还加上一种讳言衰老残疾的畏怯心情。卢森堡先生本来隔一段时间就感到大脚趾有点痛,他在蒙莫朗西犯过一次,害得他失眠并且有点发烧。我大胆说了痛风这个词,卢森堡夫人还骂了我一顿。元帅先生的侍从外科医生硬说不是痛风,并且用止痛膏把患处包扎起来。不幸得很,痛真是止住了,再痛的时候,当然还是用那个曾经止过病的老办法;体质亏了,病痛厉害了,药剂也就随着加强了。卢森堡夫人最后明白了,确实是痛风,便反对这种妄想奏效的医疗。人家却瞒住她照医下去,几年之后,卢森堡先生由于自己的过失,由于他固执地要把自己医好而死了。但是不要把许多不幸的事提前说得太早吧:在这个不幸之前我还有多少其他不幸的事要说啊!

说也奇怪,凡是我所能说能做的一切,都仿佛注定要讨卢森堡夫人的不快,即使是在我最小心翼翼地要保持她的好感的时候。卢森堡先生接二连三感到的那些伤痛只能使我更加依恋他,因而也就更加依恋卢森堡夫人:因为我始终觉得他们夫妇俩是那么真诚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你对一个人的感情必然会扩及到另一个人的身上。元帅先生渐渐老了。他经常守在宫廷,因而就要时刻操心,还要不断地从猎,特别是他那司令部里公务的劳累,这一切都需要有个青年人的精力才成,而我已经看不出他有什么必要继续费那么多精力去维持他的职位。他的官职将来都要分散出去,他的家支在他死后也就要绝嗣,他的那种辛勤生活,主要的目的原是想在君主面前保持恩宠,荫及子孙的,现在还有什么继续的必要呢?有一天,只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他诉说着宫廷生活的劳累,俨然是一副亲属凋零的人灰心丧气的样子,我就大胆跟他谈到退休问题,向他提出当年西尼阿斯给皮洛斯的那个忠告。他叹了一口气,未置可否。但是卢森堡夫人一到跟我单独见面的时候,就气势汹汹地驳斥了我这个忠告,看来我这个忠告曾使她大起恐慌。她又补充了一个我感到非常正确的理由,使我永远不重弹这个调子了;她说,宫廷生活的长期习惯已经变成一种真正的需要,甚至在这个时候,对卢森堡先生说来还是一种排遣愁绪的办法,我劝他退休,这对他不是休息,而是一种放逐,在这种放逐生活中,闲散无聊、忧愁烦闷,很快就会使他精力衰竭的。虽然她应该看出她已经使我心服口服,虽然她应该信得过我,我既然答应了不再提退休的事,就一定能说到做到,但是我觉得她始终还是不很放心;我记得就是从那时起,我跟元帅先生个别谈话的时候少了,并且差不多总是有人来打断话头。

一方面,我的笨拙和我的霉运就这样配合起来在她面前损害我,另一方面,她所常见到的而又是她所最喜爱的人们在这方面也对我没有什么帮助。特别是布弗莱神父先生,这个丰采出众的青年人,我从来就看不出他对我怀有多大好感;不但他在元帅夫人的社交圈子里是唯一不对我表示丝毫关切的人,并且我似乎觉察到,他每到蒙莫朗西来一次,我就在元帅夫人面前受到一点损失。说真的,即使他不愿意损害我,只要他在场也就够了,因为他那乖巧言行的风韵和趣味使我那严重的spropositi(愚蠢言行)显得格外触目。头两年他差不多就没有到蒙莫朗西来过;我蒙元帅夫人厚待,还勉强维持得象个样儿,但是他来得次数多一点,我就无可挽回地被压倒了。我倒很想钻到他的卵翼之下,力求使他对我友好,但是,蠢脾气使我需要博得他的欢心时反而妨碍了我,使我不能达到这个目的;我为讨他的欢心而笨拙地做出来的事,使我在元帅夫人面前彻底失宠了,而在他跟前却对我毫无益处。以他那样的颖慧,原该做什么都可以成功的;但是他既不能专心钻研,又喜欢游乐,这就只能使他在各方面都仅仅一知半解。可是,好处也就在他的一知半解很多,要在上流社会里出头露面,所需要的也只是如此而已。他的小诗做得很好,信也写得很好,西斯特尔琴也能胡乱弹几下,彩铅画也能涂几笔。他想起要给卢森堡夫人画像:这幅像可画得真吓坏人。她认为这幅像一点也不象她,这倒是事实。这个阴险的神父却偏要问我;我这个傻瓜,这个撒谎者,却说画得挺象。我原是想讨神父的好,可就讨不到元帅夫人的好了,她在她的记过簿子上又给我记上了这一笔;而神父呢,耍了我这一手之后,就嘲笑我。我也是年老才学卖乖,经过这件事以后,可就学到别再不顾自己有无此本领而妄想乱捧乱拍了。

我的才能就是对人们说些有益而逆耳的真理,并且说得相当有分量,相当有勇气;我原该以此为满足的。我生来就不会阿谀逢迎,就连赞美别人也不会,我想赞美别人时的那种笨拙劲儿比起我批评别人时的那种尖刻劲儿还更叫我吃亏。我可以在这里举出一个可怕的例子来,它的后果不但影响了我后半生的命运,也许还要决定我身后的名声。

在卢森堡夫妇来蒙莫朗西小住时期,舒瓦瑟尔先生有时也到府第里来用晚餐。有一天他来到府第,正赶上我从府第出去。他们就谈起我来了。卢森堡先生对他说了我在威尼斯跟蒙太居先生共事的那段经历。舒瓦瑟尔先生说我丢开这个职业很可借,如果我还愿意回去的话,他非常愿意为我安排。卢森堡先生把这番话对我说了,我对此特别感动,因为我还没有接受大臣宠爱的习惯;尽管我已经屡下决心,但是如果我的健康状况能容许我考虑这件事的话,我自己也不敢担保真能避免再干那种傻事。当没有任何别的激情占据我的心灵的时候,雄心壮志在我心中也只能转瞬即逝,但就是这一瞬间也足以叫我去重温旧梦了。舒瓦瑟尔先生的这番美意既然使我对他有了感情,也就加强了我对他的敬仰,因为他当大臣以来的若干措施早已使我对他的才具起了敬仰之心,特别是那个《家族协定》,我觉得这正表明他是一个第一流的政治家。他在我的思想里还占着另一个便宜,就是我一向瞧不起他的前任各大臣,就连蓬巴杜尔夫人也不例外,因为我一向是把她当作首相看待的。当谣传说她或他两人之中一定要有一个排挤掉另一个的时候,我认为祷祝舒瓦瑟尔先生的胜利就是祷祝法国的光荣。我从来都是对蓬巴杜尔夫人存有反感的,甚至远在她发迹之前,当我在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家里见到她、而她还叫埃蒂奥尔夫人的时候就是如此。从那时起,我就不满意她在狄德罗问题上的沉默,以及她在与我有关的《拉米尔的庆祝会》、《风流诗神》和《乡村卜师》等问题上的态度。歌剧《乡村卜师》,不论是哪一种收入,都没有给我带来与它的成功相应的利益;而且,在任何场合,我总发现她很不愿为我帮忙,而罗伦齐骑士还是向我建议,劝我写点东西颂扬这位贵妇人,暗示这样于我有利。这个建议使我愤慨极了,特别是因为我看得很清楚,他这个建议并非出于主动;我知道他这个人本身等于零,只是在别人的推动之下才能想点什么,做点什么。我太不懂得克制自己了,所以我对这个建议的鄙视没有能瞒得过他。我对那位宠妃缺乏好感,也瞒不过任何人;我心里十分明白,她是知道我对她没有好感的,而这一切也就把我的切身利害跟我的自然气质在我为舒瓦瑟尔先生的祝愿中结合起来了。我既对他的才具(我所知道的只是他的才具)早有敬佩之心,又对他的美意满怀感激之情,此外,我在我的隐居生活中又完全不知道他的爱好如何、生活方式如何,所以我预先就把他看成了社会大众和我自己的报仇人了。当时我正在对《社会契约论》作最后的修改,就在这部书里把我对前几任大臣的想法和对超轶前人的现任大臣的想法只用一句话表示了出来。这一次我可就违反了我所最信守不违的箴言了;而且,我当时就没想到,当你要在同一篇文章里强烈地称颂或谴责,而又不指出人名的时候,你就必须使你的称颂之词切合你所称颂的对象,使最多疑善忌的人也不能从中看出任何模棱两可之处。在这一点上,我当时太糊涂了,认为绝对没有问题,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人误解。过一会儿大家就可以看到我究竟是对还是不对了。

我的霉运之一是总跟一些女作家打交道。我以为至少在大人物之中,我总可以避免这个霉运了。其实不然:霉运仍然钉住我。卢森堡夫人,据我所知,是从来没有这种毛病的。但是布弗莱伯爵夫人却有这种毛病,她写了一个散文悲剧,先在孔蒂亲王先生的社交圈子里朗读、传诵和吹嘘过,有这么多的赞赏她还不满足,还要问问我的意见,想得到我的赞赏。我的赞赏她是得到了,可是温和得很,恰如作品所应该获得的那样。此外,我还觉得不能不向她提出一个意见,就是她那个叫做《豪迈的奴隶》的剧本跟一个英国剧本很相似,这个剧本不很知名,可是译出来了,题为《奥罗诺哥》。布弗莱夫人谢谢我的意见,一面却又向我保证说,她的剧本和另外那一个毫无相似之处。这个剽窃,我除对她一人说过以外,从来没有对任何别人谈过,而我之所以告诉她,也只是尽了她强使我尽的责任罢了;从那时起我就时常想到吉尔·布拉斯在讲道的大主教面前尽责的那种后果。

不单是布弗莱神父——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不单是布弗莱夫人——我在她面前犯了女人和作家都永远不能原谅的错误,我总觉得元帅夫人的所有其他朋友也都不很愿意跟我交朋友。其中就有埃诺议长,他加入作家队伍后就免不了有作家的毛病,也有迪德芳夫人和莱斯彼纳斯小姐,他们俩都跟伏尔泰相交甚厚,又是达朗贝的密友,后者甚至到最后就跟达朗贝同居了——当然罗,他们住在一起都是极规矩的,极冠冕堂皇的,根本不可能作别样的解释。最初我曾十分关切迪德芳夫人,因为她双目失明,在我的眼光里就成了同情的对象。但是她的生活方式跟我的太相反了,差不多一个人的起床时间就是另一个人的就寝时间。她对小有才气的人又那么无限度地热爱,随便出版一本破烂货,也当作了不起的大事或捧或骂。她说话就是圣旨,说得又那么专断,那么粗暴;不论对什么事,赞成也好,反对也好,都那么执着,谈起来总是青筋暴涨,浑身抽搐。她那不可思议的成见,那不可克制的固执,那感情用事的论断的顽固性所产生的毫无道理的热忱——所有这一切不久就使我生厌了,不想再照顾她了。我疏远了她,她也觉察到了这一点:这就够叫她怒不可遏。虽然我清楚地感觉到,一个有这样性格的女人是多么可怕,但是我还是宁愿挨她的仇恨的大棒,也不愿遭她的友谊的灾殃。

我在卢森堡夫人的社交圈子中这样孤立无援还不够,又在她的家里结了仇敌。这个仇敌,只有一个,可是,就我今天所处的境况而言,这一个就抵得上一百个了。这个仇敌当然不是她的兄弟维尔罗瓦公爵先生,他不但曾来看我,并且还多次邀我到维尔罗瓦吉;由于我回答得极为礼貌,他就把这种含糊的答复当作同意,因而邀请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去小住半个月,并且向我提出跟他们同行。当时我的健康状况所需要的照料不容许我出去走动而不发生危险,所以我就请卢森堡先生烦神代我谢绝了。人们从他的复信(丁札,第三号)里就可以看出他是极其恳切殷勤的,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并不因此就不对我厚爱如前。他的侄子兼继承人、那年青的维尔罗瓦侯爵对我就没有他的伯父待我的那种美意了,同时,我承认,我对他也没有象对他的伯父那样敬仰。他那种轻浮的态度叫我感到受不了,而我的冷淡态度也招来了他的憎恨。有天晚上他甚至在餐席上还捉弄了我一下,由于我蠢,沉不住气,应付得很不好,而我一发怒,我那点儿机智不但不见增长,反而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有一只狗,是别人在它很小的时候,也就是差不多在我刚住到退隐庐的时候送给我的,我管它叫“公爵”。这只狗并不好看,可是在它那一种里还很罕见,我把它当成我的伴侣和朋友,并且毫无疑问,它比大部分自称为朋友的人还更配称为朋友。由于它禀性对人亲热,又有感情,我们彼此又互相依恋,它便在蒙莫朗西府里出名了;但是出于一种很愚蠢的顾忌心理,我又把它的名字改为“土耳其人”,其实有无数的狗都叫作“侯爵”,也没见过哪一个侯爵为此而生气的。维尔罗瓦侯爵知道这个改名字的事,便向我紧紧迫问,以至我不得不当席把我做过的事叙述一篇。在这段故事里,“公爵”的名字之所以有侮辱意味,不在于给狗取了这个名字,而在于给它取消了这个名字。最糟的是当时有好几位公爵在座:卢森堡先生是公爵,他的儿子也是公爵。维尔罗瓦侯爵是未来的公爵——今天他就是公爵了。他以一种幸灾乐祸的喜悦,从他给我造成的窘态以及这窘态所产生的后果中取乐。第二天有人对我说,他的伯母为这事把他臭骂了一顿;大家可以判断一下,这顿臭骂,假使实有其事,是不是会有助于改善他跟我的关系的。

无论是在卢森堡公馆还是在老圣堂区,只有罗伦齐骑士帮我对付那么多敌人。罗伦齐骑士自称是我的朋友,但是他与达朗贝相交更密,他就是凭达朗贝的保护才在女人们面前充起大几何学家来的。此外他向布弗莱伯爵夫人献殷勤,或者毋宁说是甘愿受她摆布的,而伯爵夫人本人就是达朗贝的好朋友;罗伦齐骑士只有靠她才能存在,也只以她的思想为思想。所以,不但我在外界没有什么力量来抵消我的笨拙,维持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的关系。而且凡是她身边的一切都仿佛配合起来,要在她的心目中损害我。然而,除了曾表示愿意负责出版《爱弥儿》之外,她在那个时期还给了我另一个关切和感情的表示,使我相信,即使她对我感到厌倦,却还保持着、并且还将永远保持着她那么再三再四向我保证的终身不渝的友谊。

有了可以从她那方面期望这种友情的信心,我就在她面前开始把我的一切过错都坦白出来,以求得良心的安宁。我交朋友有个牢不可破的原则,就是在他们眼里正确地显示我的真面目,不要显得比实际好些或坏些。我向她说明了我跟戴莱丝的关系,以及这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连我处理我那几个孩子的方式也没有隐讳起来。她听了我忏悔的这些事,表示的态度很好,甚至太好了,免了我所应受的谴责;特别使我深受感动的就是看到她对戴莱丝表示出的种种盛情,送些小礼物呀,派人找她呀,敦促她去看她呀,以百般的爱抚接待她呀,屡次当着大家的面拥抱她呀等等。那可怜的女孩子真是受宠若惊,感激涕零,而我当然也有同感。卢森堡先生和夫人这样对我恩厚至极地推爱于她,使我受到的感动比他们直接爱我还要深切得多。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事情就发展到这个程度;但是元帅夫人后来又恩厚到要把我的孩子领一个回来。她知道我在大孩子的襁褓里放过一个号码,就问我要这个号码底子,我就交给她了。为了这次认领,她把她的贴身侍役又是她的心腹人拉·罗什派了去。拉·罗什白白地进行了许多调查,虽然事隔不过十二年或十四年,结果却一无所得;如果育婴堂的记录保存得好的话,如果调查认真进行的话,那号码是不会找不到的。不管怎样,这次认领失败并未使我怎样不快,假使我从这孩子出生时起就注视着他的命运,我还会更不快呢。而且万一人家根据线索,随便拿一个孩子算作我的,我心里一定会问这真是我的孩子呢还是人家换了一个假的呢。这种怀疑会使我因无法断定而心中难受,我也就不能领略到真正的自然情感的全部美妙:要想维持这种情感,是需要双方朝夕相处的,至少是在孩子的童年时代。孩子你并不认识,又长期不在身边,这就会削弱、终至破坏你为父母的感情,你永远不会对放在别人家里奶大的孩子和放在身边养大的孩子同样疼爱。我在这里所作的思考,就过错的后果方面来说,能够减轻我的过错,但是就过错的动机方面来说,又加重了我的过错。

有件事提一下也许不是无益的:这个拉·罗什,由于戴莱丝的介绍,又跟勒·瓦瑟太太认识了。勒·瓦瑟太太还是由格里姆养在德耶,紧挨着舍弗莱特,与蒙莫朗西近在咫尺。我离开蒙莫朗西之后,就是托拉·罗什先生继续交钱给这个女人的,一直没有断过,并且我相信,他也常替元帅夫人送些礼物给她;因此她虽然常常诉苦,处境却绝不会困难。至于格里姆,因为我绝不喜欢谈起我应该恨的人,所以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只是在不得已时才谈到他;但是她有好几次逗引我谈他,却又不告诉我她对这个人的观感如何,也始终不让我猜透这个人和她是否相识。你所爱的人们对你毫无保留,而你对他们却持着保留态度,特别是在与他们有关的事情上,这种保留态度是不合我的口味的,所以我从那时候起有时就不免想起她对我的那种保留态度,不过那也只是在别的事情使我自然而然地产生这种想法的时候才是这样。

自从我把《爱弥儿》交给卢森堡夫人之后,很久就没有听人说起了;最后我总算得悉,交易是在巴黎跟书商迪舍纳谈妥的,又通过迪舍纳,跟阿姆斯特丹的书商内奥姆谈妥了。卢森堡夫人把我跟迪舍纳要订的合同一式两份寄给了我,叫我签字。我一看字迹,就认得是马勒赛尔卜先生不亲笔给我写信时替他代笔的那个人的手迹。我深信我的合同是经过这位官员核准,并且由他看着订立的,这就使我满怀信任地签了约。迪舍纳为这部稿子,应付我六千法郎,先付半数,还有,我记得似乎是一百或两百部书。我签了约之后,就把一式两份都如卢森堡夫人所愿寄还给她。她把一份交给迪舍纳,自己留了另外那一份,没有再寄回给我,后来我一直就没有再见到过。

我认识了卢森堡先生和夫人,便对我的隐遁计划多少起了些牵制作用,但是并没有使我放弃这个计划。就是当我在元帅夫人面前最得宠的时候,我也始终感觉到,只有我对元帅先生和夫人的真诚感情才能使我忍受得了他们周围的那些人事关系;我感到的全部困难,就是怎样才能把这种感情和一种较合我的口味、较不违反我的健康需要的生活方式协调起来。尽管他们费尽心思照顾我的身体,但是那种拘束和那些晚宴还是使我的健康状况不断下降。在这方面,他们的关怀真是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比方说,每天晚饭后,元帅先生要早睡,总是不管好歹就把我带走,让我也去睡觉。只是在我的灾难临头之前不多时,不知为什么他才停止了这种关注。

甚至在发觉元帅夫人冷淡之前,我就想执行我原先的那个计划,免得陷于这种处境。但是我没有办法这样做,我不能不等《爱弥儿》合同的签订;在等待期间,我最后修订了《社会契约论》,并且把它寄给了雷伊,定价一千法郎,他也照付了。我也许不应该漏掉一件跟这部稿子有关的小事。我是把这部稿子封得好好的交给迪瓦赞的,他是伏沃地方的牧师兼荷兰教堂的祈祷师,有时来看我,跟雷伊有联系,所以就负责把稿子带给雷伊。这部稿子是用小字写的,体积很小,还装不满他的口袋。然而过关卡的时候,他那包稿子不知怎的竟落到关吏手里了,关吏打开了包,检查了一下,当他以大使的名义索回的时候,就还给他了,这就使他自己也有可能读到这部稿子,他曾天真地告诉我说他是这样做了的,并且极口称赞这部作品,没有说半句批评或指摘的话,毫无疑问,心里是准备等作品出版后再为基督教报仇的。他把稿子封好,寄给了雷伊。他在写信给我报告经过情形时大致就是这样说的,而我对这件事所知道的情况也就是如此而已。

除了这两本书和我的《音乐辞典》(我一直是不时搞这部书的)以外,我还有别的几部次要的作品,都整理得好好的随时可以出版,我准备把它们印出来,或用单行本,或者,如果我有一天出全集的话,就放在我的全集里。这些作品现在大部分都还是手稿。存在佩鲁手里,主要是一部《语言起源论》,这部稿子我请马勒赛尔卜先生看过,也请罗伦齐骑士看过,他说写得很好。我算了算,所有这些收入加起来,除了一应开支,至少可以使我得到一笔八千到一万法郎的资金,我要以我和戴莱丝两人的名义把这笔资金存起来作为终身年金;然后,象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我们俩就一同到外省的边远地区去生活,不再让大众为我操心,我自己也不再操心别的事情,只求安安静静地了此一生,一面继续在我的周围做力所能及的一切善事,从从容容地写我沉思已久的回忆录。

我的计划就是如此,而雷伊的慷慨好义——这是我不应该略而不谈的——使这个计划易于执行。这个书商,人家在巴黎对我说了他那么多的坏话,然而却在我与之打过交道的所有书商中,是唯一使我要永远自庆得人的。诚然,我们为我的作品的印行常常争吵;他很不经心,我又好发脾气。但是在金钱方面,以及与金钱有关的问题上,尽管我跟他从来没有订过什么正式契约,我始终觉得他是很严格、很公正的。甚至也只有他一人曾坦白地向我承认,他跟我合作,生意做得很好;并且他常对我说,亏了我,他才发了财,愿意把发的财分给我一份。他不能直接向我报恩,便要在我的女总督身上表示对我的感谢:他赠给她一笔三百法郎的终身年金,在契约上载明是为了报答我为他取得的好处的。这是我们两人办的事,没有炫耀,没有矜夸,没有声张;要不是我先逢人便说这件事,谁也不会知道。他这种态度太使我感动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对雷伊产生了一种真正的友情。若干时之后,他又请我做他的一个孩子的教父,我同意了;现在,在人家把我逼到的这种境遇里,我的遗憾之一是,我被剥夺了使我的感情稍稍有益于我的教女和她的双亲的机会。为什么我对这位书商质朴的慷慨行为就这样知所感戴,而对那么多阔老的喧噪的高情厚谊就无动于衷呢?他们大张旗鼓地叫嚷他们如何有赐于我,把天都震坍了,而我却无动于衷,这是他们的过错呢,还是我的过错呢?是他们只知道虚妄矜夸呢,还是我专会忘恩负义呢?明达的读者啊,你衡量吧,你决定吧;我呢,我不说了。

这笔年金对戴菜丝的生活是一个很大的资源,对于我的负担是一个很大的减轻。但是,我可没有为我自己而直接利用这笔年金,凡是人家给她的赠礼,我都从不沾手,一直由她自己支配。当我替她保管银钱的时候,总是忠实地为她记账,从来不拿出半文钱来作共同开支,即使是在她比我更富裕的时候也是这样。“我的就是我们两人的”,我对她说,“你的就是你一个人的。”我经常把这个原则对她讲,也从来都是按照这个原则行事的。有人竟那么卑鄙,说我利用她的手来接受我亲自拒绝的东西,毫无疑问,他们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们太不认识我了。如果是她挣来的面包,我是乐意跟她同吃的,但是我绝不愿意同吃人家给她的面包。关于这一点,我现在就可以请她来为我作证,将来,按照自然规律,我死在她前面,她还是可以为我作证的。不幸得很,她在各方面都不很懂得节约,不很仔细,很会花钱,倒不是由于虚荣,也不是由于贪吃,唯一的原因就是漫不经心。在这个尘世上谁也不是完人;既然她那些绝好的优点必须有所抵消,我就宁愿她有些缺点,而不愿她有恶习,虽然这些缺点也许给我们俩造成了更多的损害。我为她,也和当年为妈妈一样,操了许多心,想为她积蓄一点,以便有朝一日作她的生活资源。我操的这些心真是别人难以想象的,但是这些操心始终是白费了。她们两人都从不计算计算;尽管我万分努力,总归是来多少就去多少。不管戴荣丝穿得多么简朴,雷伊的年金从来也不够她穿的,我每年还得拿我的钱贴补她。不论她或我,我们俩生来就不是当财主的,我当然也不会把这一点算在我们的种种不幸之内。

《社会契约论》印得相当快。《爱弥儿》就不是这样了,我是等《爱弥儿》出版后再来执行我所考虑的隐遁计划的。迪舍纳不时寄来一些样版让我选择;我选定了,他还不开始印刷,又给我寄些别的样版来。当我们最后对版本大小、对字体都完全决定好了,而且已经印出几页的时候,我在校样上稍微改动一下,他又把全部校样拿来重新开始。六个月后,进展连第一天都还不如。在历次试印的过程中,我明白地看出了,作品既在荷兰印,也在法国印,两版同时进行。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已经不是我的手稿的主人了。我不但没有插手法国版,而且还始终是反对在法国出版的;可是既然这一版不管我愿不愿意是在进行着,既然它为另外那一版做样子,我就必须注意它一下,看看样张,不要让人家把我的书弄得残缺不全,不成样子。而且,作品完全是在主管官的同意之下印的,差不多就是他自己在指挥工作,他又时常写信给我,甚至为这问题还来看过我。是在什么情况之下,我一会儿再谈。

这方面迪舍纳跟乌龟一样爬,那方面内奥姆受到他的牵制,进行得更慢,人家不是忠实地把样张随印随寄给他。他在迪舍纳的行径里,也就是说在居伊的行径里(因为居伊代迪舍纳印刷)发现他居心不良;他看人家不履行契约,就左一封、右一封地写信向我诉苦,我自己一肚子苦都没有办法,对他就更爱莫能助了。内奥姆的朋友盖兰当时常跟我见面,不断跟我谈这部书,但始终持着最大的保留态度。他又知道又不知道这部书在法国印刷,他又知道又不知道主管官也插手其间。他为这部书行将给我带来的麻烦向我表示同情,同时又仿佛怪我太不谨慎,而又绝不肯说出究竟不谨慎在哪里。他一个劲儿绕着弯子说话,左遮右闪,似乎只是为了要套我的话才开口。我那时觉得自己太保险了,所以还笑他在这件事上所用的那种圆滑而神秘的口吻呢,认为那是一种从大臣和官僚那里学来的癖性,因为他经常到他们的办公室去。我自己认为这部作品在各方面都合乎规定,因而十分放心,同时又深信它不但获得了主管官的同意与保护,甚至还值得受并且实际上也受到了主管部门的照顾,所以我暗自庆幸我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同时还笑我那些仿佛在为我担忧的胆怯的朋友。杜克洛就是其中之一;我承认,如果我不那么坚信作品本身的有益和它那些保护人的公正的话,我对他的正直与见识的信任是可能使我也跟他一样惊慌起来的。正当《爱弥儿》在印刷的时候,他从巴伊先生家里来看我,跟我谈起这部书。我就把《萨瓦副主教信条录》念给他听,他很安静地听了,似乎还很欣赏。我一读完,他就对我说:“怎么!公民!这就是在巴黎印的书里的一部分?”“是呀,”我对他说,“人们简直可以用国王的命令在卢佛宫里印呢。”“我同意你这种想法,”他对我说,“但是请你照顾我一点,别告诉任何人说你曾把这篇文章读给我听过。”这种惊人的措词使我愕然,却并没有使我惊慌。我知道杜克洛常跟马勒赛尔卜先生见面,我很难设想他们两个人怎么在同一问题上所想的就那么不同。

我住在蒙莫朗西已经四年多了,却从来没有过一天好的身体。虽然那里空气绝佳,水却很坏,这很可能就是促使我那惯发的病痛日趋恶化的原因之一。快到一七六一年秋末的时候,我完全病倒了,整个冬天都在苦痛中度过,几乎就没有一会儿轻松过。肉体上的痛苦被无数的忧虑加剧了,转而又使这些忧虑在我的心上更加沉重。若干时以来,有些朦胧而阴暗的预感扰乱着我的心曲,却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我收到一些相当离奇的匿名信,甚至还有些署名的信也同样离奇。我收到巴黎议院一位参议员的一封信,他不满现行的社会制度,预料后果绝不会好。请我指教他选择一条退路,到日内瓦还是到瑞士,好让他全家去退隐。我又收到某议院的司法院长某先生的一封信,他建议我为这个司法院——它当时与宫廷不和——草拟些备忘录和谏书,愿意为我提供所需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我有病痛的时候总是容易发脾气的。我收到这些信的时候脾气就不好,所以在回信中也就发作起来了,干脆拒绝了人家的要求。当然,我所引以自责的并不是这个拒绝本身,因为那些信可能都是我的敌人所布置的陷阶,而且人家所求于我的都是违反我绝对不愿背弃的原则的,而是我原可婉言拒绝,却粗声厉气地拒绝了,这就是我不对的地方。

人们在我的文件里还能找到我方才说的那两封信。参议员的那封信并不使我惊讶,因为我也和他一样,也和很多人一样,认为那腐朽的制度在威胁着法兰西,使它不久就会崩溃。由于政府措施失当而招来的一场不幸的战争所引起的重重灾难;财政上难以置信的紊乱;行政界的不断倾轧——当时行政权分掌在公开互相攻击的两三个大臣手里,他们为了你害我,我害你,不惜使王国垮台;人民大众和全国各阶层的普遍不满;还有一个顽固的女人,她如果有点头脑的话,也把这点头脑用在个人的好恶上了;她差不多总是把最有能力的人从工作岗位上踢开,以便安插最能得她欢心的人——所有这一切都加在一起证明那位参议员、社会大众以及我个人的预见的正确。这种预见甚至也使得我自己多次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也应该在那些似乎威胁着王国的动乱爆发之前跑到王国以外去找个栖身之处;但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是孑然一身,又秉性和平,相信在我所愿意过的这种孤独生活之中,任何风暴都不会打到我头上来的。我遗憾的只是,在这种局势之下,卢森堡先生接受了一些会使他在政府中失去声望的任务。我倒很愿意他在这方面为自己留点儿退路,以防这个庞大的机器一旦如当时似乎令人可虑的那样垮下来;就是现在,我还觉得,如果政权不是最后落到一个人手里的话,法国专制政体一定是早已陷入绝境了。

一方面,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坏下去,另一方面,《爱弥儿》的印刷一天比一天慢起来,最后完全停顿了,而我无法打听出原因,居伊再也不肯写信给我,也不肯复我的信,我又无法得到任何人的消息,无法了解情况,因为马勒赛尔卜先生当时正在乡下。不问是什么不幸的事,只要我知道它是怎么加回  事,我就不会慌乱,不会气馁;但是我生来就害怕黑暗,我害怕并且恨黑暗的那种阴森森的样子,神秘永远是使我不安眠我生性坦率到不谨慎的程度,神秘与我的生性有如水火之不相容。我觉得,在白天,最狰狞的怪物形象都不会使我怎样惊慌的;但是,如果我在夜里看到一个人以白布蒙头,就会害怕。因此,我的想象力被这个长期的沉默煽动起来,就在我眼前画出许多鬼影。我越是关心我这部最后的又是最好的作品的出版,我就越冥思苦想去找那可能阻碍出版的原因;我对任何事情都是走极端的,所以我在这部书印刷的停顿之中,就以为看到了它的被取缔。然而,我既想象不出为什么要取缔,又想象不出是怎样被取缔的,所以我就陷于最难堪的惴惴不安之中。我左一封、右一封地写信给居伊,给马勒赛尔卜先生,给卢森堡夫人;回信不到,或没有按我预期的时间到,我就完全慌乱和发狂了。不幸得很,就在这时候听说耶稣会教士格里非神父曾谈到《爱弥儿》,甚至还引用过几段。我的想象力登时就象闪电一般奔腾起来,把那不义的神秘给我整个揭开了:我看到那神秘的进程,就和神灵给我启示了一样,又清楚、又确实。我想象那些耶稣会教士在看到我论中学时所用的那种鄙视的语气便暴跳如雷,夺去了我的作品;阻碍这部作品出版的就是他们;他们从他们的朋友盖兰那里得知我当时的病情,预料我死期已近——我自己当时对此也不怀疑——所以要把印刷拖到我死的时候,存心要阉割、篡改我的作品,给我伪造些与我的意见不同的意见,好达到他们的目的。说来也真惊人,有多少事实和情节都跑到我的脑子里来印证这种疯狂的想法,使它显得活龙活现。啊!岂止是活龙活现!简直显得我那种想法有根有据,象明摆着似的。盖兰已经完全投向耶稣会教士了,我是晓得的。我就认为他以前向我要求结交的表示都是出于耶稣会教士的授意,我深信他当初敦促我跟内奥姆订合同,就是那些教士策动的,他们就是通过内奥姆得到了我的著作的头几负,后来他们又想办法把迪舍纳那里的印刷也制止了,也许还夺去了我的手稿,以便从从容容地搞些鬼把戏,等我死了,好让他们自由自在地把我的作品依他们的意思篡改后再发表出来。我一直感觉到,不管贝蒂埃神父怎样巧言令色,耶稣会教士全都是不喜欢我的,不但因为我是百科全书派,而且因为我的全部观点比起我那些同行的不信神主义更加违反他们的教义和威信,还因为无神的狂热和有神的狂热由于它们共同的不容忍态度而能互相接近,甚至还能联合起来。他们过去在中国是这样,现在一起反对我也是这样;相反,合理的、道德的宗教则取消一切人对宗教信仰的管理权,因而就不让掌握这种权力的那些专断者再有立足之地了。我知道大臣先生对耶稣会教士也是很友好的,我生怕儿子慑于父亲的威势,就被迫把他所曾保护的作品交给他们。我甚至从人们开始从头两卷给我找的那许许多多麻烦之中,看出了这种撒手的后果,因为在头两卷里,人们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问题就要求重新改版,而另外两卷,人们并不是不知道,都是充满了极其厉害的话的,如果都象前两卷那样审查的话,就非整个改写不可。此外我还知道,并且也是马勒赛尔卜先生亲自告诉我的,他是托格拉夫神父监督这部书的出版的,而格拉夫神父又是耶稣会的支持者。我到处都只看到耶稣会教士,而真没想到他们已经处在被取缔的前夕,正自顾不暇,哪还会跟一部与他们无关的书的印刷问题找麻烦。我说“真没想到”是不对的,因为我的的确确想到了,甚至这就是马勒赛尔卜先生一知道我这种胡思乱想时就特意给我提出的一个反驳的理由。然而,一个人要想从他的隐居深处对他毫无所知的国家大事判断出其中的奥妙,必然是要乖谬百出的;我的另一个乖谬之见就是怎么也不肯相信耶稣会教士真处于危境之中,我认为散布出来的这种谣言正是他们使出的一种障眼法,好麻痹他们的敌人。他们过去着着成功,从来就没有一点迹象能证明他们会失败,这就使我对他们的势力有那么一种可怕的印象,竟为议院行将垮台而悲叹。我知道舒瓦瑟尔先生曾在耶稣会教士那里读过书,蓬巴杜尔夫人跟他们相处得也不坏,他们跟宫廷宠幸和大臣们结成的同盟,就对付共同的敌人而论,对于双方也都一直显得是有利的。宫廷似乎是什么事都不管。我深信,如果耶稣会有一天受到严重挫折,那么有足够的力量打击它的也不会是议院,所以我根据宫廷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就判断耶稣会的信心是有根据的,他们的胜利是有朕兆的。总之,我从当时的一切传言里只看到他们的伪诈手法和他们布置的陷讲,认为他们太平无事,有的是时间,什么都能管;因而我毫不怀疑他们不久就会粉碎让赛尼优斯派,粉碎议院,粉碎百科全书派,粉碎不受他们奴役的一切势力。到最后,如果他们让我的书出版,那也只是在把它改到能由他们用作武器的地步之后,才利用我的名字去欺骗读者。

我感到我自己真是气息奄奄了;我现在都难以理解,怎么我这种想法当时竟没有使我忧愤而死。我想到,我这部最有价值、最好的著作反而使我落得个身后名誉扫地,实在是太可怕了。我从来没有那么怕死,而且我相信,如果我真是在那种情况下死去,我是死不瞑目的。就是今天,我看到一个为毁坏一个人的身后名声而布置的空前阴险、空前丑恶的阴谋正在毫无阻碍地付诸实施,我也会比那个时候死得泰然得多,因为我确信在我的许多作品里已经留下了于我有利的证据,它迟早会战胜人们的阴谋。

马勒赛尔卜先生看到我这样焦躁不安,又听到我的倾诉,便费尽心思要把我的情绪安定下来,他这番心思正足以证明他那无穷的乐善之心。卢森堡夫人世襄助了这一善举,往迪舍纳那里去了好几次,了解出版工作究竟进展到了什么程度。最后,印刷总算又开始了,并且进行得比较顺利,可是我始终还不知道它过去为什么搁置起来。马勒赛尔卜先生还不厌其烦地到蒙莫朗西来宽慰我,结果,我的心安定下来了。我绝对信任他为人公正,这种信任就战胜了我这可怜的头脑里的迷惘,因而他为促我醒悟而作出的一切努力都产生了效果。他看到我那么焦急、那么惶惑的样子,自然会觉得我的处境是值得怜悯的。他又想起了包围他的那个哲学家集团所不断给他灌输的那些话。我已经说过,当我住到退隐庐去的时候,他们就宣称我在那里不可能久留。当他们看见我坚持下去的时候,他们又说那是因为我执拗,我骄傲,不好意思反悔,说我实际上在乡下闷得要死,日子过得十分不幸。马勒赛尔卜先生信以为真,并且写信劝我;我那么敬仰的一个人居然会有这样错误的看法,我心里颇为感慨,便给他一连写了四封信,向他说明我的行为的真正动机。我在这四封信里忠实地描写了我的爱好、我的志趣、我的性格以及我的全部心事。这四封信都没有草稿,纵笔写去,甚至写后也没有重读一遍,它们也许是我生平唯—一气呵成的作品;在我当时那种种痛苦和极度颓丧之中而能如此,实在令人惊讶。我觉得我已经日渐衰亡,一想到我在正人君子的心目中会留下这样一个对我不公平的看法,便感到肝胆俱裂,所以我努力用我在这四封信里仓卒草成的那个纲要来或多或少代替我计划中的那部回忆录。这几封信,马勒赛尔卜先生很满意,在巴黎拿出去给人家看,它们可以说是我在这里详细叙述的内容的摘要,是值得保留下来的。我曾请他叫人抄出一份给我,几年后他把抄稿寄来了,现在收在我的文件中。

在我死期将近的时候,唯一使我伤心的就是没有一个具有文学修养的心腹人,能把我的文稿保存起来,在我死后加以整理。自从我到日内瓦旅行以后,就跟穆尔杜结交了;我很喜欢这个青年,倒很盼望他能为我送终。我向他表示了这个愿望,并且我相信,如果他的事务和他的家庭容许他来,他一定会欣然前来尽这种人道责任的。我既得不到这种安慰,至少我要向他表示出我的信任,就把我的《萨瓦副主教信条录》在出版前寄给他了。他对这篇文章很满意,但是在他的回信里,我觉得他似乎不象我当时等着看《信条录》的效果时那样放心。他又希望从我手里得到几篇别人没有看过的文章。我就把《故奥尔良公爵悼词》寄给他了,这篇悼词是我代达尔蒂神父写的,神父并没有拿去宣读,因为出乎他意料之外,奉派去读悼词的不是他。

印刷工作恢复之后,就一直继续下去,甚至相当平安无事地完成了;我注意到一点奇怪的现象,就是人们对头两卷严格要求改版,而对后两卷什么话也没说就放过去了,这两卷的内容没有为出版造成任何障碍。然而,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应该在这里提一提。我在害怕耶稣会教士之后,又对让赛尼优斯派和哲学家们害怕起来了。我憎恨一切所谓党、所谓派、所谓系,我从来不指望属于党、派、系的人对我会有什么好感。那两个“长舌妇”前些时离开他们原来的住所,跑来住在紧挨着我的地方:从他们的房间就可以听到我房间里和平台上所说的一切,从他们的园子可以很容易爬过把他们的园子和我的碉楼隔开的那堵小墙。我曾把这座碉楼当作我的工作室,所以里面有一张桌子,摆满了《爱弥儿》和《社会契约论》的校样和印成的散页;人家把这种散页寄来,我就边收边装订,所以在我的作品出版前很久,桌上就有了我的全部成书。我的轻率、我的粗疏以及我对马达斯先生的信任(我住的地方是圈在他的花园里面的)就使得我常常晚上忘记锁碉楼的门,而早晨发现绸楼门大开着,如果不是觉得我的稿件有些翻动,这倒不会叫我怎样不安。我好几次看出这种现象之后,就变得仔细些,把碉楼门锁上了,但门上的锁不好,钥匙只能转半个圈子。我比较注意了,就发现我的稿件反而比我让门大开着的时候被翻动得更厉害。最后,我装订成册的书有一册不见了,有一天两夜都没法知道给搞到什么地方去了,直到第三天早晨才在桌上找到。当时和以后我都不曾对马达斯先生有所怀疑,我也不怀疑他的外侄迪穆朗先生,因为我知道他们俩都喜爱我,我完全信任他们。可是我对那两个“长舌妇”就开始不那么信任了。我知道他们虽然是让赛尼优斯派,却跟达朗贝有些关系,并且住在同一所房子里。

这就使得我有些不安,并且比以前更加小心起来。我把我的稿件都拿回我的房间里,完全终止了和那两个人见面,因为我还知道他们曾拿我的《爱弥儿》第一卷在好几个人家招摇,这一卷是我一时不慎借给他们的。虽然他们还继续做我的邻居,一直到我离开为止,但是我从那时起就不再和他们有任何往来了。

在《爱弥儿》之前一两个月,《社会契约论》出版了。我一直要求雷伊决不要把我的任何著作偷运到法国,所以他就正式呈请主管官批准他把这部著作由海路运到卢昂进口。雷伊没有得到任何批复:他的包裹在卢昂搁了好几个月,原是打算要没收的,只因为他大张旗鼓地闹起来,只好又发还给他。有些好事者从阿姆斯特丹买来了几部,就在法国不声不响地流传开了。莫勒翁曾听说过这部书,甚至还看了一些,他跟我谈起时的那种神秘的口吻,很使我惊讶,如果不是我确信在各方面都符合规定,自觉无可谴责,用我那伟大的信条把我的心完全稳定下来的话,这种口吻甚至会使得我不安起来的。我甚至毫不怀疑,舒瓦瑟尔先生早已对我垂青了,而我对他的敬仰又使我在这部书里对他有所颂扬,他必然心中知感,能在这种场合下支持我,来对付蓬巴杜尔夫人的恶意。

我当然有理由在这时候比在任何时候都更指望卢森堡先生的盛情,于必要时为我撑腰,因为他这时候所给我的友好表示比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动人。在他复活节来旅行的时期,我因为身体太坏,不能去拜会他,他就没有一天不来看我;最后,他看我痛个不止,使极力劝我让科姆修士来诊视;他派人去找科姆,亲自把他领来,并且居然有勇气——在一个达官贵人身上,这种勇气的确是稀罕而又可佩的——待在我家里看着动手术,而那次手术既使我疼痛难堪,又费时甚久。然而,所谓手术不过是探测而已;不过我一直就没有被探测过,即使是莫朗,他试了好几次也都没有成功。科姆修士的手法既轻又巧,无与伦比,他使我剧痛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总算插进了一根很小的探条——我在这两个多小时里极力忍住了呻吟,以免惹得那位仁慈而敏感的元帅为我心碎。第一次检查,科姆修士觉得探到了一块大结石,并且把这结果告诉我了;第二次检查,他又没有探到那块结石了。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既仔细又准确地探着,使得我感到时间很长,之后,他宣布说,并没有什么结石,只是前列腺患硬性肿瘤,也比一般人的粗,他发现膀胱很大,情况良好,最后对我说我将来要吃不少苦,活的也很长。如果他预言的第二点也和第一点一样能实现的话,我的痛苦一时还结束不了呢。

就这样,我先后就医那么多年,说的病不下二十种之多,其实我一种也没有,最后我总算知道了我的病是个不治之症,却又不是死症,它将拖得和我的寿命一样久。我的想象力从此便约束在这个范围里,不再瞻望我要在结石的痛苦中惨死了,也不再怕很久以前在尿道里折断的那一小截探条会构成结石的核心了。对我来说,那些假想的病痛比实际的病痛还难受,现在解除了假想的病痛,我对实际的病痛也就能较安静地忍受了。实际上也一直就是这样,从那时起,我在我这个病上所感到的痛苦就比以前少得多,每逢我想到,我的病痛之所以能减轻,完全得力于卢森堡先生,我就不能不为追怀死者而动容。

我可说是又恢复了生命,所以也就越发想到我要安度余生的那个计划了,我只等《爱弥儿》一出版就去执行这个计划。我那时想到的是都兰地区,那个地方我到过,很中我的意,不但气候温和,居民也很温和。

La terra molle e lieta e dilett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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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把我这个计划告诉过卢森堡先生,他劝我不要去;这次我又对他重新提起,说是决心已下,不可动摇。于是他就建议我住到距巴黎十五里约的美尔鲁府去,认为可能是于我相宜的一个去处,他们夫妇俩都乐于把我安顿到那里。这个建议很使我感动,也很中我的意。首先,必须看看那个地方;我们就约好日子,由元帅先生派他的亲随带车子来领我前去。到了那天,我恰好感到很不舒服,就不得不把这事推迟,接着又来了些不凑巧的事,根本就没有去成。后来我听说美尔鲁那片地产不是属于元帅先生的,而是属于元帅夫人的,我没有去成,也就比较容易释然于怀了。

最后,《爱弥儿》总算出版了,我没有再听说有什么改版,也没有听说有什么困难。出版前,元帅先生向我要去了马勒赛尔卜先生与这部著作有关的全部信件。我对他们两人都太信任了,自己又觉得很保险,就不会去考虑在索回信件这件事上有什么非常的、乃至令人不安的因素。我把那些信件都给了他,只有一两封,我无意中夹到别的书里去了,没有退还。在这以前不久,马勒赛尔卜先生曾通知我说,他要把我在为耶稣会教士而惊慌时写给迪舍纳的那些信都收回来;必须承认,这些信都不会怎样使人佩服我的理智的。但是我告诉他说,在任何事情上,我都不愿在表面上显得比实际上更好,因此他尽可以把那些信留在迪舍纳手里。后来究竟怎样,我就不得而知了。

这部书的出版,没有引起我所有的作品出版时曾博得的那种轰轰烈烈的彩声。从来没有一部著作曾获得那么多的私下的颂扬,也从来没有一部著作曾获得那么少的公开的赞美。最有能力评论我这部书的人们对我说的话,给我写的信,都证实这是我最好的作品,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作品。但是所有这些意见,说出时都带着最离奇的谨慎态度,就仿佛要说这部书好,非得保密不可。布弗莱夫人告诉我说,这部书的作者理应给树铜像,值得受一切人的推崇,信未却毫不客气地请我把原信退回;达朗贝写信给我说,这部著作决定了我的优越,应该把我放到全体文学家的领袖地位,信末却不署名,虽然他前此给我写的许多信没有一封不是署了名的;杜克洛是靠得住的朋友,为人真诚,但是很圆通,他很重视这部书,却避免用书信对我说;拉·孔达米纳抓住《信条录》东拉西扯;克莱罗在他的来信里也只谈那一篇;但是他敢于表示他读这篇文章时所受到的感动,并且明明白白对我说这次阅读温暖了他那颗衰老的心:在接受我赠送的这部书的所有人之中,只有他一人大声地、自由地对大家说出了他对这部书的全部好评。

在这部书公开出售前,我也送了一本给马达斯,他又把这本书借给斯特拉斯堡总督的父亲、参议员布莱尔先生看了。布莱尔先生有所别墅在圣格拉田,马达斯是他的老熟人,有时得便就到那里去看看他。他使他在《爱弥儿》公开出售之前先谈到这部书。布莱尔先生把书还给他的时候对他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句话当天就传到我耳朵里来了:“马达斯先生,这是部极好的书,但是不久就会众口喧腾,超过作者所希望的程度。”当他向我转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发笑,觉得那是一个做文官的人自高自大的习气,不管说什么都要带点神秘色彩。种种令人不安的话,凡是传到我耳朵里来的,都没有比这句话给我更深的印象。我远没有料到我已经濒于灾难的边缘,却坚信我的书既有益处,又写得好,坚信我在各方面都合乎规定,坚信——如我当时以为确有把握的那样——我有卢森堡夫人的全力支持,甚至还有主管部门的爱护,所以我深自庆幸我是在节节胜利之中抽身,在压倒一切忌妒者的时候撒手,还以为我这个决定非常之妙呢。

这部书的出版,只有一件事叫我担忧,而这种担忧,并不是为了我的安全,而是为了良心的宁静。在退隐庐,在蒙莫朗西,我曾就近看到,并且愤慨地看到,人们为了不顾一切地维护王爷们的娱乐,就叫那些不幸的农民大遭其殃。农民出于无奈,只好忍受那些供射猎的野兽糟蹋他们的田地,除以声响惊走野兽外不敢用其他方法来自卫;他们不得不在他们的蚕豆和豌豆田里过夜,带着铁锅、鼓、铃裆吓走野猪。我亲眼见到夏洛伊瓦伯爵对待这些穷人的那种野蛮的无情手段,便在《爱弥儿》的末尾把这种暴行骂了几句,这就违反了我的处世原则,并使我后来为此还吃了亏。那时我听说孔蒂亲王先生的随从在亲王的田产上也同样残酷;我是深深敬仰和感激这位亲王的,生怕他把我由于人道感受了刺激而骂他叔父的那几句话误认为是骂他而见怪。然而,我的良心告诉我对这件事尽可处之泰然,我凭这点良知也就把心放下了。我这样做对了。至少,我从没有听说这位亲王曾稍微注意到这个段落——本来这个段落是在我荣幸地认识他之前很久就写出来了。

在我的书出版之前或之后不几天(我记得不很清楚了),曾出现另一部同样题材的作品,逐字逐句都是从我的第一卷里抽出来的,外加上若干无谓之词,穿插在这篇摘抄里。这部书上的署名是一个日内瓦人,叫作巴勒克赛尔;题下注明曾获得哈莱姆学院的奖金。不难理解,这个学院和这个奖金都是崭新的创造,为的是要在社会大众的眼里把剽窃行为掩盖起来,但是我也看出这里有我当时尚不理解的阴谋:我既不理解我的原稿怎么被传出去的——原稿不传出去就不可能进行剽窃,也不理解为什么要捏造出这个所谓奖金的故事,因为要捏造,总得要给它一点根据。只是很多年以后,我从狄维尔诺瓦漏出的一句话里才识破了这个秘密,约略知道了那些盗用巴勒克赛尔君名字的人们。

风暴前的隐隐雷声已经开始听到了,凡是稍有眼光的人都看得清楚,针对我的书和我本人,有个阴谋正在酝酿着,不久就要爆发出来。而我呢,我的安全感、我的愚蠢竟到了这种程度:我远没有预见到我的灾难,甚至感到了灾难的效果还猜不透灾难的原因。人们先相当巧妙地放出风声说,在严厉对待耶稣会教士的同时,也不能偏袒攻击宗教的书和作者。人们责怪我不该在《爱弥儿》上署名,好象我过去没在所有其他作品上署了名而没见谁说过半句闲话似的。看样子,大家担心,形势将迫使人们采取一些原来不愿采取的措施,而我做事不慎,又给了可乘之机。这些流言传到我耳朵里来了,却没有使我不安。我甚至根本想不到这里面与我本人会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因为我自己觉得太无可谴责了,太有靠山了,又在各方面都太合规定了。我也绝不担心卢森堡夫人会让我因某一过失而陷入窘境,而这一过失,如果有的话,也完全是由她一人造成的。再说,我知道在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通常总是严惩书商而曲全作者,所以我还不免为那可怜的迪舍纳提心吊胆呢——万一马勒赛尔卜先生把他撇开不管的话。

我安安静静地待着。谣言日盛一日,不久就改变调门了。社会大众,特别是议院,似乎看到我还安安静静,就越发恼怒。几天之后,来势就凶得可怕了;威胁改变了对象,直接指到我头上来了。人们听到议员们公开声称,光烧书没有用,一定要烧死作者。至于书商呢,人家提也不提。这种话,简直象果阿宗教裁判官的口吻而不象一个参议员的口吻。当它初次传到我耳朵里来的时候,我毫不怀疑那都是霍尔巴赫派的一种新发明,为的是要权力吓唬我,促使我逃走。我冲着这种幼稚的狡计直发笑,心里一面讥诮他们,一面对自己说,如果他们知道底细的话,他们一定会另找别的办法来吓唬我的。然而流言最后变得太确凿了,很明显,人家真是要这样干了。卢森堡先生和夫人这一年是第二次到蒙莫朗西来,他们来得特别早,在六月初就到了。虽然我那两部新书在巴黎已经闹得乌烟瘴气,这里却很少有人提起,而这家的两位主人更是闭口不谈。然而,有天早晨我单独跟卢森堡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在《社会契约论》里说了舒瓦瑟尔先生的坏话吧?”“我?”我说,惊得向后退了一步,“没有啊,我可以向你发誓;相反,我以一支不妄许人的笔,为他写下了一个大臣所从来没有受到过的最美的赞扬。”我立刻把那一段文章读给他听。“在《爱弥儿》里呢?”他又问。“没有一句话,”我回答说,“没有一句话与他有关。”“啊!”他带着比平时更多的激动情绪说,“你在那部书里本来不该说到他呀,或者要说就说得明白些!”“我相信是说明白了,”我又补充说,“我相信他是能看得清楚的。”他还要说话;我看他正要把心里话全说出来,可是他又缩回去了,一言不发了。不幸的朝臣伎俩啊,在最仁厚的心里友情也被它压制下去了!

这次谈话虽然很短,却使我看清了我的处境,至少是在某一方面;它使我了解到,人家恨的确实是我本人。我只怪那闻所未闻的宿命,它把我说的好话、做的好事都一律变成我的祸根。然而,我觉得在这件事上有卢森堡夫人和马勒赛尔卜先生做挡箭牌,也就看不出人家会有什么办法能撇开他们而一直攻击到我本人头上,因为,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清楚感觉到,这已经不是什么公正不公正、法理不法理的问题了,人家是不会劳神去审查我实际上是做得对还是不对的。这时候,隆隆的雷声越响越厉害,就连内奥姆也不免在他那东拉西扯的闲谈中向我表示,他后悔不该牵涉到这部著作里来,并且他似乎认为威胁书和作者的那种命运已经是万难幸免的了。然而有一件事却始终使我安心:我看卢森堡夫人还是那么安静,那么高兴,甚至还那么笑呵呵的,一定是她对她所做的事确有把握,才不为我感到丝毫的不安,才不对我说出半句同情或抱歉的话,才能那么冷静地看着事态的发展,就仿佛她根本没有插过手,就仿佛她对我一直毫不关心似的。使我诧异的是她什么话也不对我说,我总觉得她倒该告诉我一点什么才是。布弗莱夫人就显得不那么安静了。她一会儿来,一会儿去。一副焦躁的样子,忙得不可开交,并且向我保证说,孔蒂亲王先生也正在大忙特忙,想挡掉人家准备给我的那个打击;她总认为这个打击是当前形势促成的,议院那时有必要不让耶稣会教士骂它不关心宗教。然而她对亲王和她自己的活动,又似乎不抱多大的成功希望。她的历次谈话,使人惊慌的成分多,使人安心的成分少,都是倾向于促我退避的,她还老是劝我到英国去,愿为我在英国介绍很多朋友,其中有她多年的老朋友——著名的休谟。她看我坚持要安安静静地待下来,便转了一个较能打动我的话头。她让我了解到,如果我被捕,受到审讯,我就会不得不把卢森堡夫人也供出来,而她对我的友谊很值得我不要眼睁睁地把她也株连进去。我回答说,在这种情况下她尽可放心,我是绝不会连累她的。她又反驳说,这个决心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关于这一点,她说得也对,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人,因为不管说真话可能有多大的危险,我是绝对不会在审判官面前背誓或说谎的。

她看她这种想法在我身上起了一点作用,却还不能使我下定决心逃走,便谈起巴士底狱,说把我在那里关几个星期,作为逃脱议院裁判权的手段,因为议院是管不到国事犯的。我对这种离奇的恩典一点也没有反对,只要它不是用我的名义求来的。可是她后来又不再跟我提这件事了,所以我事后判断,她给我出这个主意不过是要试探我一下,人家并不曾愿意采取这个一了百了的不得已办法。

几天之后,元帅先生从一位德耶的教区神父那里收到一封信,这神父是格里姆和埃皮奈夫人的朋友,信里有个通知,说是认可靠方面得来的消息:议院将极其严厉地对我进行起诉,并注明某日将下令逮捕我。我判断这个通知是霍尔巴赫派制造出来的;我知道议院非常注意手续,在当前这种场合下,不先依司法手续去了解我是否承认这部书,了解我是否真正是这部书的作者,而劈头就下令逮捕,这就违反一切手续了。“只有,”我对布弗莱夫人说,“只有危害公安的罪行,才能根据一点犯罪的迹象就下令逮捕,因为怕被告人逃脱法网。但是要惩罚我这个理应得到荣誉和受到奖励的行为,总是只对作品起诉而尽可能不找上作者的。”关于这一点,她给我指出了一种很微妙的区别,我现在忘记了,目的是向我证明,不先行传讯就下令逮捕,那还是对我的一种优待呢。第二天我收到居伊一封信,告诉我说,那天他到检察长家里去,曾在他的写字台上看到了对《爱弥儿》和作者的公诉状的草稿。请注意,这个居伊是迪舍纳的合伙经营人,作品就是他承印的,他自己倒处之泰然,反而大发慈悲给作者来这样一个通知。人们可以判断,这种事在我眼里能有几分可信的成分吧!一个书商被检察长先生接见了,竟能安安静静地在这位官员的写字台上读到零散的手稿和底稿,这可是太简单、太自然了!布弗莱夫人和别的许多人也都向我肯定了这件事。听到人们不断在我耳朵里灌进去的那许多荒谬绝伦的话,我简直以为所有的人都疯了。

我清楚地感觉到这里面有些什么人家不愿意告诉我的秘密,也就安安静静地等候事态的发展,反正我自己在这件事上是正直的、无辜的,同时,不管是什么样的迫害在等着我,我能有为真理而受苦的光荣,也就太可庆幸了。我绝对不怕,绝对不隐藏起来,仍然天天到府第里去,每天下午照常散步。六月八日,逮捕令下达的前夕,我跟两个奥拉托利会的教师阿拉曼尼神父和曼达尔神父一同去远足。我们带了点心到尚波去,吃得很起劲,由于忘了带酒杯,就拿麦秆插到瓶里吸,各人都选顶粗的麦秆,争着多吸,以竞相夸耀。我一辈子也没有那么快乐过。

我已经讲过我年轻时怎样失眠。从那时起我就养成习惯,天天晚上躺在床上看书,感觉到眼皮发重了,我就灭掉蜡烛,勉力眯盹一会儿,时间总是长不了。我晚上通常是读《圣经》,我这样把它周而复始地读着,至少接连有五、六遍了。那天晚上,我比平时更少睡意,就把读书的时间拖得更长,我把由以法莲山的利未人作结的那一卷《圣经》整个读完了。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那一卷就是《士师记》;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读过这卷书了。这卷史书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正在蒙胧中思考着,忽然被响声和灯光惊醒了。戴莱丝拿着灯,照着拉·罗什先生,拉·罗什先生看我突然坐了起来,便对我说:“不要惊慌,是元帅夫人派我来的,她给你写了一封信,还把孔蒂亲王先生的一封信带来了。”果然,在卢森堡夫人的信里,我看到这位亲王刚派快差送给她的一封信,信里通知说,尽管他尽了一切努力,人家还是决定要用最严厉的方式对我起诉。“局势紧张到极点了,”他对她说,“怎么也挡不住了;朝廷交办,议院要办;早晨七点钟就要发出逮捕令,登时就要差人去逮捕他;人家总算答应我,如果他走了,也就不追了;但是如果他执意要让人家抓住他的话,他就一定会被捕的。”拉·罗什传达元帅夫人的意思,催我起来去跟她商量。当时是下两点,她刚睡下。“她在等你,”他又补充说,“看不到你就不肯入睡。”我赶紧穿上衣服就去了。

她显得焦躁不安,这还是第一次呢。她的慌乱感动了我。在这种意外的时刻,又是在半夜里,我自己也免不了有点激动,但是一见到她,我就忘了我自己而只想到她了,只想到我如果被捕,她就要担任可悲的角色。因为,我虽然感到有足够的勇气永远只说实话,哪怕说实话于我有害,把我毁掉,但我却感到自己没有足够的镇定和机智,也许也没有足够的坚毅在被逼得太紧的时候避免连累到她。这就使我决计为她的安宁而牺牲我的荣誉,决计在这种场合下做出我为自己怎么也不会做出的事。我的决心一下定,立即就向她说了出来,绝不愿意要她付出代价来降低我这一牺牲的价值。我确信她对我的动机绝不会有所误解,然而她竟没有对我说半句感激的话,我对这种不在乎的态度颇为不快,以至犹豫起来,很想取消前言。但是元帅先生来了,不一会儿布弗莱夫人也从巴黎赶到了。他们做到了卢森堡夫人所应该做的事。我被恭维了一番,羞于改口,自此,问题就只在于逃往何处和何时动身了。卢森堡先生建议我先在他家里匿名隐藏几天,好商量商量,比较从容地采取措施,我不同意,也没有采纳要我秘密跑到老圣堂区的建议。我坚持当天就走,不愿到什么地方躲藏起来。

我感到在法兰西王国里有些隐秘的、强有力的敌人,所以我认为,尽管我留恋法兰西,我还是应该走出国境,以保证我的安宁。我最初的想法是到日内瓦退隐,但是只消片刻的考虑,就打消了我去做这种傻事的念头。我知道法国内阁在日内瓦比在巴黎还更有力量,如果它决计要困扰我,就绝不会让我在日内瓦比在巴黎更安静些。我知道我那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曾在日内瓦议会里引起了仇恨心理,这种仇恨越是不敢表现出来就越危险。最近我知道,在《新爱洛伊丝》出版的时候,日内瓦议会在特龙香大医师的敦促之下曾匆忙禁止它发行,但是一看连巴黎也没人响应,它就自惭冒失,又把它的禁令撤回了。我毫不怀疑,它这次既然觉得机会更为有利,就一定要尽力利用的。我知道所有的日内瓦人尽管表面上做得那么漂亮,心里却对我怀有一种隐秘的忌妒,只等机会一到就去泄愤。不过,爱国热忱召唤我回到祖国去,而且如果我能指望在祖国安安静静地生活下去的话,我就会毫不犹疑地这样做。但是,既然荣誉与理智都不容许我以逃亡者的身份回到祖国去避难,我就只好作出这样的决定:在靠近祖国的地方待下,到瑞士去等着,看看日内瓦将对我作出什么决定。人们过一会儿就会看到,这种犹豫的时间并未持续多久。

布弗莱夫人很不赞成我这个决定,再次努力劝我渡海到英国去。她未能使我动摇。我一向就不爱英国,也不爱英国人;布弗莱夫人的全部辩才远没有战胜我的憎恶,却似乎把这憎恶反而加深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既已决定当天离开,他们一清早就对外面说,我已经动身了;拉·罗什是我派去拿我那些文稿的,他连对戴莱丝也不肯说我是不是真的动身了。自从我决定将来有一天要写我的回忆录以来,我就积累了很多信件和其他文件,需要来回好几趟才能拿完。这些文件的一部分,已经挑选好的,都放到一边了,上午剩余的时间,我就忙着挑选其余的部分,以便把可能有用的带走,剩下的一把火烧掉。卢森堡先生很乐意帮我做这项工作,谁知需要的时间太久,上午没有做完,哪还有工夫去烧呢。元帅先生自告奋勇,答应由他负责挑选剩余的文件,把不要的亲自烧掉,不交给任何人,并把挑出来的寄给我。我接受了这个盛意,乐于摆脱这件差使,好跟我最亲爱的、行将永别的人们在一起度过我剩下的那为数不多的几个小时。他拿上我在放这些文件的房间的钥匙,并且在我的恳切请求下派人去把我那可怜的姨妈我来——她当时正急得要死,既不知道我究竟怎么样了,又不知道她将来会怎么样,她时刻等着法院的人的到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怎样回答他们。拉·罗什把她带到府里来了,什么话也不对她说,她原以为我已经走远了,一看到我,她就一声尖叫,扑到了我的怀里。啊!友情,心灵的契合,习惯,亲密!在这甜蜜而又惨痛的一刹那间,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么多幸福、温馨、安谧的日子全都涌上了心头,使我在近十七年几乎没有一天不形影相随的生活之后,更深切地感到第一次别离的锥心之痛。元帅看到我们这样的拥抱也忍不住流下泪来,他走开了。戴莱丝不愿意再离开我。我叫她想到,她这时跟着我走是多么不便,同时她又是多么有必要留下来,为我清理衣物、催收款项。依惯例,每逢下令逮捕一个人。就要提走他的文稿,查封他的衣物或开具衣物清单,并指定一个保管人。因此她必须留下来办理善后事宜,对一切都尽可能作最妥善的处理。我答应她不久就会跟我相会,元帅先生也保证我的诺言,但是我始终不愿对她说出我要到什么地方去,以便将来逮捕我的人逼问她时,她可以照实说她毫无所知。我临别拥抱她时,内心里也感到一种异常的激动,在一阵激奋之中——唉!这激奋具有何等的预言意味啊!我对她说:“孩子,要拿出勇气把自己武装起来。你在我幸福的日子里曾跟我共安乐,今后,既然你愿意这样做,就要跟我共患难了。从此以后,等着你的只是跟在我后面受侮辱、遭灾殃。这个可悲的日子为我启开的命运是要把我逼到最后一息的。”

现在我剩下要做的就是考虑动身的事了。法院的人原该是十点钟就来,我动身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他们还没有到。我们早就商量好了,我将租用驿马。我没有轿车,元帅先生就送了我一辆三轮小篷车,并且临时借给我两匹马和一个车伕,把我送到第一个驿站。到了驿站,由于他事先的安排,人家就毫不留难地给我提供了驿马。

因为我没有在席上吃午饭,也没有在府第里露面,夫人们就到我整天没有离开的那层底楼来跟我告别。元帅夫人拥抱了我好几次,神色相当悲凄,但是在这几次拥抱中,我不再感到两三年前她动辄拥抱我时的那种亲热劲儿了。布弗莱夫人也拥抱了我,并且对我说了些很亲切的话。有一个人的拥抱使我更感惊讶,那就是米尔普瓦夫人,当时她也在场。米尔普瓦元帅夫人是个非常冷淡、端庄而矜持的人,我觉得她还没有完全摆脱洛林家族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气。她从来没有对我表示过很多的关注。也许因为我受宠若惊,便对自己着意抬高这次宠遇的价值,也许因为她在这次的拥抱里确实放进了一点凡属高贵心灵都生而有之的那种同情心,反正我在她的动作和眼神里发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强有力的东西,直沁入我的心脾。后来我想起这件事,常作这样的猜测:她既然知道我注定要走上什么样的一条末路,就一定是情不自禁地对我的命运动了一刹那的怜悯之情。

元帅先生一直不说话,脸上苍白得和死人一般。他一定要送我上车,车子是停在饮马池边等我的。我们俩穿过了整个花园都没有说一句话。我身上带着花园的钥匙,我就用这钥匙开了园门,之后,我没有把钥匙放回口袋,默默无言地递给他了。他接着钥匙,激动的神情令人吃惊,从那以后,我时常情不自禁地想到他的这种表情。我一辈子也没有遇到比这次别离更痛苦的时刻了。拥抱是长久的、默默无言的:彼此都感到这一次拥抱就是最后的诀别。

在巴尔与蒙莫朗西之间,我遇到一辆租用的马车,里面坐着四个穿黑衣服的人,微笑着向我打招呼。根据后来戴莱丝给我说的法院来人的面容、到达的时刻以及他们表现的态度,我绝不怀疑那四个人就是他们;特别是后来我又听说,我的逮捕令不是象人家预告我的那样在七点钟发出,而是到中午才发出的。我必须直穿巴黎。一个人坐在敞开的篷车里藏得当然不会很严密,我在街上看到好几个人向我打招呼,样子象是很熟,可是我一个也不认得。当晚,我绕道从维尔罗瓦领地经过。在里昂,驿运的客人通常都得要带去见城防司令。这对于一个既不愿说谎又不愿更姓换名的人来说,可能是很尴尬的。我就带着卢森堡夫人的一封信去找维尔罗瓦先生,请他设法为我免除这件苦差使。维尔罗瓦先生给了我一封信,结果没有用上,因为我没有经过里昂。这封信现在还封得好好的存放在我的文件里。公爵先生苦苦敦劝我在维尔罗瓦过夜,但是我宁愿重登大路,所以当天又走了两站路。

我的车座很硬,我身子又不舒服,不能多赶路。此外,我的样子又不够威风,不能使人家好好地服侍我,而在法国,大家都知道,要驿马感到鞭子,就非经过车快的肩膀不可。我以为多多塞钱给执疆人,就可以补充我言不惊人、貌不压众的缺陷,谁知结果更糟。他们以为我是当差的下人,平生第一次坐驿车。从此我就只能得到些驽马,自己也成了车伕的笑料。我最后只好耐下性子,什么也不说,凭他们的高兴去赶路——其实我一开始就应该这样做的。

我是有法子使我在旅途中不感到寂寞的,那就是对最近的一切遭遇来一番思索,弄个水落石出!但是我既没有这样的性格,也没有这样的心情。说来也真怪,已经过去了的灾难,不管它隔得多么近,我是很容易忘记的。当灾难还没有来到时,稍一想及就使我惊慌不知所措,可是灾难一旦发生了,对它的回忆也就非常淡薄,而且也非常容易消失。我这个害死人的想象力,它不断地使我烦恼,使我总想预防尚未发生的灾难,而且使我的记忆不能专注,不让我把已经过去的灾难再回想起来。对于木已成舟的事情,就用不着再预防了,而且再去想它也徒劳无益。我的苦难可以说在发生以前就已经叫我受尽了,在等待期间,我越是感到痛苦,忘记也就越发容易;而与此相反,我总是不断地记住我过去的幸福,我回想它,咀嚼它,可以说是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能重新享受一次。我感觉到,我就是亏了有这种绝妙的秉赋,所以从来就不晓得什么叫作记仇。这种记仇的脾气,由于对所受的侮辱耿耿于怀,所以经常在一颗好报复的心里发酵,它恨不得叫仇人受尽痛苦,然而自己却先受尽痛苦了。我生性急躁,在感情冲动时曾感到气愤,甚至感到狂怒,但是报仇的欲念从来没有在我心里扎根。我太少想到所受的冒犯了,因而也就不会怎样多想到冒犯我的人。我之所以想到他给我造成的损害,只是因为怕他再给我造成损害,如果我确信他不再来害我,那么他给我带来的痛苦便立刻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人们常向我们说教,要我们宽恕别人对我们的冒犯,这当然是个美德,但对我是用不上的。我不知道我的心灵能否抑制仇恨,因为它从来没有感到仇恨,同时,我也太少想到我的仇人了,不可能有宽恕他们的美德。我的仇人们为着叫我苦恼而自己就先苦恼到什么地步,这我说不上来。我是听凭他们摆布的;他们有绝对的权力,他们还使用这个绝对的权力。只有一件事是超乎他们的权力之外的,并且我量他们也做不到:他们为害我而伤脑筋,却不能强迫我也为害他们而伤脑筋。

从动身的第二天起,我就把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我在整个旅途中,除了不得不时刻予以提防的那些事情外,什么议院,什么蓬巴杜尔夫人,什么舒瓦瑟尔先生,什么格里姆,什么达朗贝,以及他们的阴谋和他们的同伙,连想都不去想了。然而代替这一切而涌上了我心头的,就是我动身前夕所读的那一卷书。我也想起了格斯耐尔的《牧歌》——这是他的译者于贝尔前些时候寄赠给我的。这两个念头老是浮现在我的脑际,它们是那样清晰,那样交织在一起,以至我想尝试一下,把二者给合起来,用格斯耐尔的诗体,写“以法莲山的利未人”这个题材。这种歌咏田园的纯朴风格似乎是颇不适于写这样一个惨烈的题材的,同时我眼前的处境也不能给我提供多少欢快的思想来把这个题材写得活泼些。然而我还是勉力为之,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供我在车中消遣,绝不抱成功的希望。我刚一尝试,就惊讶地感觉到,我的思想是那么温和,而表达时又那么得心应手。三天工夫就把这首小诗的头三章写成了,后来在莫蒂埃又完成了全作。我敢说,我一辈子也没有写过一点东西能比这篇诗有更动人的淳朴风尚,更鲜艳的色彩,更朴素自然的描写,更贴切的性格勾划,更古色古香的质朴;而这一切,并没有受到那可憎的恐怖题材的影响,因此,除了其他优点以外,我还有战胜困难的优点。《以法莲山的利未人》如果不是我的最佳作品,也永远是我所最喜爱的作品。我从来不能、也永远不能重读这篇诗而不感到一种无怨无艾的心灵的欢乐——这个心绝不因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而愤懑,却反而能自宽自慰,从自身找到一种东西来补偿它所遭遇的不幸。请你把所有那些在著作中对他们并未经历的逆境显得那么豁达大度的大哲学家都集合起来,把他们放到象我所处的这种境况里,让他们在感到荣誉受到了侮辱的那最初的一阵愤慨之中去写这样一部作品吧,那时你就会看到他们将怎样处理这部作品了。

我从蒙莫朗西动身去瑞士的时候,曾决定到依弗东去,在我那善良的老朋友罗甘先生家里住下来,罗甘退休在那里已经有几年了,他曾邀我去看他。我在路上听说到里昂去要走弯路,这就省得我路过里昂了。但是,不路过里昂就要路过伯藏松,这也是个要塞,因而也就有同样的不便。我就想不如绕点路经过萨兰,托辞去看杜宾先生的侄子梅朗先生,他在那里的盐场工作,以前曾多次邀我去看他。这个办法成功了;我没有找到梅朗先生,也就用不着停留,我对此感到十分高兴,又继续走我的路,谁也没有盘问我一句。

我一进入伯尔尼郊境内,就叫车子停下来,我走下车,趴下来亲吻大地,并在情感激动中叫道:“天啊!你是道德的保护者,我赞美你,我踏上自由的土地了!”我就是这样,一有了希望,眼就瞎了,满心信任了,老是把要成为我的灾殃的事物也热爱起来。我的车伕大吃一惊,以为我疯了。我又登上车,不几小时,就得到那既强烈又纯粹的快乐,紧抱在那可敬的罗甘的双臂之中了。啊!让我在这位贤主人家里喘息片刻吧!我需要在这里恢复一下勇气和精力,不久我就会找到使用这勇气和精力的地方的。

在我上面的这一段叙述里,凡是我能想得起来的情节我都不厌其详地写了出来,这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虽然这些情节本身不见得十分清楚,可是,你一旦抓住了那阴谋的线索,这些情节就能照亮那阴谋的进程;比方吧,它们对我行将提出的问题固然不能提供基本概念,却大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答。

假设为了执行以我为对象的那个阴谋,人家非要我走开不可,那么,一切经过就应该差不多象实际发生的那样,才能使我走开。但是,如果我不被卢森堡夫人在半派人前来所吓倒,不为她神色慌张所感动,而继续保持坚定,如果我不待在府第里,而回到床上去安安静静地睡到大天亮,我会同样被下令逮捕吗?这是个大问题,许多别的问题的解答都是以这个大问题为转移的,而要研究这个大问题,那恫吓性的逮捕令的下达时间和那实际逮捕令的下达时间都不是没有注意的价值的。这是一个粗浅的、却又明显的实例,说明在事实的陈述中,你若想探索事实的隐秘原因,那些最不足道的细节也有其重要性,它可以引导你去用归纳法把隐秘原因揭发出来。

谢选骏指出:人说“种种因素奠定了《忏悔录》这本书注定不凡的地位。”——“自我”的意识和个性解放在封建贵族阶级的文学里是不存在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这一切都是随着对自由的竞争而慢慢出现的,这个过程有接近一两百年。是卢梭,真真正正的把所谓的道德,规则,价值,取向,放到了新的层次,他告诉你请正视你心里的魔鬼,直言不讳的告诉这个世界你曾经肮脏的想法都是这个社会的产物,你的敏锐和痛苦与他一样,是天才,是蠢材,是创新,是平庸。他傲视了一切的所谓“教条”与“写作法则”,就那样告诉你所有赤裸裸的现实和可能。这是一场思想的“革命”不是么?你应该感谢因为卢梭的“肮脏”与“败坏”开启了新的思想天地,又经过无数思想家的论著,给了你潜在的可能性在这里嘲笑他在极度痛苦下完成的著作。至此,我不用再去说这本书到底如何,你该不该去读,值不值得读。当你的人生经历和思想高度到达一定水平,这本书会给你更多的共鸣与思考。如果你只是对一个人的人生做评价,那我很负责人的告诉你,这个世上无完人,每个人都有心里最阴暗的那一面,看看你自己,那些小秘密和小黑史,你敢于不匿名的跟我们分享么?你敢不敢站出来,对所有人都说对的事情说不?你敢不敢剖析自己的好与坏都是如何形成的?你又能不能告诉我本我和自我在你身上是否重合?我生活的时代不同,思想体系自然与几百年前的人有不同。读那个时代的书,要结合那个时代的历史和作者本人的经历。如果感兴趣的,还是多方结合看看。否则真的是对如此伟大先哲的不尊重了!

PS:对于性取向这个东西,都跟自己的家庭环境有关。我身边很多法国人流行”换妻“ (囧)。第一次听说感觉完全脱离我所能理解的关于正常的夫妻生活。可后来看看他们的父母,这个社会的影响,我又觉得真的没什么了。你不理解,不代表他就是错的,只是位置不同罢了。

我看呢,卢梭也不敢在自己生前发表这样的《忏悔录》——这与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在生前发表明显是不同甚至正好相反的!为什么?



【第十二章】


黑暗的樊篱从此开始了;八年来,我就一直禁锢在这个牢笼里,不论我用什么办法都没能刺透它那骇人的黑影。在我沉溺于其中的这个不幸的深渊里,我感到人家给我的打击,一下一下都落到我的身上,我看到打击我的直接工具,却看不见那只操纵工具的手,又看不见这只手所使用的方法。耻辱和灾难,仿佛自动地落到我头上来了,表面上还显然若无其事。当我这颗破碎的心忍受不住而呻吟起来的时候,我倒象个无痛呻吟的人了。造成我身败名裂的那些人们,竟然找到了那种不可思议的伎俩,使社会大众都不知不觉地成了他们的同谋,还看不出他们的阴谋所产生的后果。所以当我现在叙述与我有关的那许多事件、我身受其苦的那种种虐待以及我所曾遭受到的一切的时候,我都无法追本穷源,找到那只发动的手,无法一面说出事实,一面指出原因。这些最初的原因,在前三章里都写下来了;一切与我利害攸关的事情,一切秘密的动机,在前三章里都揭示出来了。但是,要说明这种种不同的原因究竟怎样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我生活中那许多离奇的事件,我是办不到的,连猜也猜不出来。如果我的读者中有人乐于深究这些秘密,发现真理,我就请他们仔细重读一下前三章;然后,请他们在以后每读到一个事实,就利用他们掌握到的材料进行考查,由一个阴谋上溯到另一个阴谋,由一个因素上溯到另一个因素,直到全局的最初发动者。我当然知道他们的研究将达到什么样的终点,但是引导他们达到这个终点的那些地道,路途是幽暗而曲折的,我自己无法摸清。

我在依弗东居住期间,跟罗甘先生的全家都认识了,其中有他的甥女波瓦·德·拉·杜尔夫人以及她的女儿们。我似乎已经说过,孩子们的父亲我是以前在里昂就认识了的。波瓦·德·拉·杜尔夫人是来依弗东看舅父和他的姊妹的;她的长女,年约十五岁,非常聪明,性情脾气又极好,使我十分喜爱。我以最亲切的友谊依恋着她们母女二人。这个女孩子本来由罗甘先生作主,许给了他的当上校的侄儿了。上校已届中年,对我也表示极端敬慕,但是,虽然伯父热中于这桩婚事,侄儿也切盼成功,我也极希望他们两人都能获得满意的结果,可是年龄的悬殊和那女孩子的极度憎恶使我和做母亲的联合起来劝阻这桩婚事,结果它也就没有成功。上校后来娶了他的亲戚狄安小姐,她的性情和面貌,我觉得都十分出色,并使他成了最幸福的丈夫和父亲。虽然如此,罗甘先生还是不能忘记我在这件事上拂逆了他的意愿。我心里却是泰然的,因为我深信,我对他和对他的家庭,都尽了最神圣的友谊所规定的义务,这个义务并不是事事逢迎,而是事事都进些最好的忠告。

我若是到日内瓦去,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待遇在等待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揣度的时间并不长。我的书在日内瓦被烧掉了,并且,六月十八日,即在巴黎被通缉之后九天,我又在日内瓦被通缉了。在这第二道通缉令里,荒谬绝伦的话堆砌得实在太多,教会法也违犯得实在太明显,所以我刚开始听到消息的时候还不肯相信呢;到消息完全证实之后,我生怕这样明目张胆、这样骇人听闻的一个违法行为,把从良知的法则起的一切法则都破坏净尽了,也会把日内瓦闹得天翻地覆的。后来我把心放下了,因为一切都平静如常。如果在无知的小民中间有些人言啧啧,那也只是冲着我的,我被所有的妄人、所有的学究公开地骂着,仿佛象一个没有好好背出教理入门的小学生,人家要举起鞭子打他。

这两个通缉令就是信号,全欧洲都起来咒骂我了,其愤激之情,真是史无前例。所有杂志,所有报纸,所有小册子,都敲起了最可怕的警钟。特别是法国人,这个民族本来是那么温和、有礼貌、豪迈,平时又那么自负,能对不幸者顾大体、全大义,现在竟突然忘掉了他们最宠爱的那些美德;都争着来打击我,以辱骂的频繁和猛烈来显得高人一等。我成了一个反教分子、一个无神论者了,一个狂人、一个疯子了,一头猛兽、一只豺狼了。接办《特勒夫日报》的主编骂我患有狼人病,而其语无伦次倒恰好证明他自己患有狼人病。总之,简直可以说,在巴黎,一个人随便以什么为题发表一篇文章,如果不插进几句话来骂我,就怕以违警论罪。我对这种全体一致的愤恨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我几乎认为所有的人都疯了。真是怪事啊!《永久和平》的编者竟会挑起纷争,《萨瓦副主教信条录》的印行者竟会是反教分子,《新爱洛伊丝》的作者竟会是只豺狼,《爱弥儿》的作者竟会是个狂人!我的上帝呀,如果我发表了《论精神》或类似的一部书,又该是什么人了?然而,在起来反对《论精神》的作者的那场风暴中,社会大众远没有把自己的呼声跟迫害者的呼声联合起来,相反,他们却以对作者的极口称赞为他出了气。我请大家把他的书和我的著作比一比,再把这些书所受到的不同对待,两个作者在欧洲各国所受到的不同待遇也比一比;请大家对这种种不同找出些能使通情达理的人感到满意的理由来吧。我所要求的不过如此,其余的我什么也不说了。

我在依弗东的日子过得很好,所以在罗甘先生和他的全家热烈要求之下我决定就在那里待下去。本城大法官莫瓦利·德·让让先生又以其隆情厚谊鼓励我留在他的治下。上校家里有一座小楼,在庭院与花园之间,他敦促我就在那里住下。他的情意至为恳切,所以我接受了;于是他立刻就忙着布置家具,安排我的小家庭所需要的一切。罗甘本人是包围我最殷勤的人之一,整天不离开我。我对这样多的爱抚,始终是心中知感的,但是有时也感到相当麻烦。我搬家的日子已经定了,我又写了信给戴莱丝,叫她来跟我相会,这时我突然听说,伯尔尼邦掀起了一场反对我的风暴,据说是那些虔诚的教徒搞起来的,但我始终没能识透它最初的原因。参议院不知是受了谁的鼓动,似乎不愿意让我在隐遁中得到安宁。法官先生第一次得到这种骚动的消息,就写信给好几位政府成员,为我关说,责备他们不该采取盲目的不宽容态度,说他们把那么多的匪徒都还收留在他们的治下,而对一个受压迫的才智之士却反而拒绝收容,未免可耻。据某些机灵的人推测,他责备得那么强烈,反而招恼了那班人,并没有起什么缓和作用。姑不论这种推测对不对吧,反正他的信誉和辩才都没能挡住那一着。他一听说有命令要向我下达,便赶前通知了我;我为着不坐待命令的到达,决定第二天就动身。难的是不知道该往哪里跑。眼前日内瓦和法国都对我关门了,我预料到在这件事情上每个国家看到邻邦的做法都会赶紧仿效的。

波瓦·德·拉·杜尔夫人建议我住到一所家具齐全的空房子里去,这是他儿子的房子,在讷沙泰尔邦的特拉维尔山谷中的莫蒂埃村,只要翻过一座山就到了。这份盛情来得特别合适,因为在普鲁士国王治下的各邦里,我会自然而然地得到庇护,免遭迫害的,至少,宗教在那里不大会成为借口。但是我心里有个难处,却又不便说出,很使我有迟疑的必要。我生来就热爱公理,这种热爱一直燃烧着我的心灵,再加上我对法国又暗中倾慕,所以我对普鲁士国王有一种厌恶之情,我觉得他以他那些处世原则和所作所为,把对自然法则和对人类义务的任何尊严都放在脚下践踏尽了。在我当初装饰蒙莫朗西碉楼的那些配了框的版画之中,就有这位国王的一幅肖像,像下我写了一首双行诗,末句是:

“他思想是哲学家,而行为则是君王。”

这句诗,在任何别人的笔下写出,都会是一句相当美的颂词,但在我的笔下却另有一种意义,毫不含糊,而且上一句把它解释得太清楚了。这首双行诗,凡是来看我的人都见过,而且来看我的人并不在少数。罗伦齐骑士并且把它抄给了达朗贝,我毫不怀疑,达朗贝准会把它奉给国王作为我对他的献礼的。这第一个错误,我又拿《爱弥儿》里的一段文章把它加重了,在这段文章里,人们在多尼安人的国王阿德拉斯特身上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出我心目中所指的究竟是谁。这个影射并没有逃过许多挑剔者的眼睛,布弗莱夫人就多次跟我提起过。因此,我保证我是被用红墨水记在普鲁士国王的纪录簿子上的;而且,假定他的处世原则真如我设想的那样的话,那么,我的作品和它们的作者就只有讨他嫌恶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恶人和暴君总是把我恨入骨髓的,即使他们不认识我,单是读到我的著作就够了。

然而,我还是放胆去听凭他摆布,而且我相信冒的危险并不太大。我知道,卑劣的好恶之情只能支配软弱的人,而对性格坚强的人——我一向认为他就是这样的人——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我判断,按照他的统治艺术,遇到这样的机会是要做出豁达大度的样子给人看看的,而且,真正的豁达大度也并非他的性格所不能做到的事。我认定,卑鄙而轻易的报复在他的心里一点也不可能胜过他对光荣的追求,而且,我设身处地去想,觉得他利用这次机会以他的慷慨大度来征服一个曾胆敢私议他的人,又绝非不可能的事。所以,我就怀着充分的信任到莫蒂埃去住下了,相信他是能感到这种信任的价值的;我心里想,让-雅克能把自己提高到与高力奥兰并驾齐驱的地位,腓特烈还会不如弗尔斯克人的将领吗?

罗甘上校一定要陪我过山,而且要到莫蒂埃把我安顿下来。波瓦·德·拉·杜尔夫人有个小姑子叫吉拉尔迭夫人,我去住的那座房子原来对她是很方便的,她看见我去,心里并不高兴,然而她还是美意殷勤地让我住进去了,并且我在等戴莱丝到来、安顿小家庭期间,就在她家里吃饭。

自从我离开蒙莫朗西以来,我感到我从此就要在大地上东逃西窜了,所以我很犹豫,不敢答应戴莱丝来和我相会,共同度我自己认为注定了的那种飘零生活。我感觉到,由于这次大祸,我们的关系要变了;在此以前,凡是我对她的恩与惠,从此以后就是她对我的恩与惠了。如果她对我的感情能经得起我的灾难的考验,她会为我的灾难而伤心的,而她的悲伤又会加深我的痛苦。如果我的不幸使她对我的感情冷下来,她就会在我面前夸耀她的坚贞之德,把它当作是一种牺牲;而且,她将不会感到我与她分享我最后一块面包的那种快乐,而只感到她不问命运迫使我到哪里她都愿意跟着我的那种美德。

我一定要把话全说出来:我没有讳言我那可怜的妈妈和我自己的缺点,我也就不该对戴莱丝特别留情;不管我怎样乐于称许我这样亲爱的人,我也不愿意掩饰她的过错——如果心灵情感上的不由自主的变化能算作真正过错的话。长久以来我就发现她的心渐渐冷下来了。我感觉到,她对我已经不象我们黄金时代那样了,而且,我越是对她始终如一,就越发对这一点感觉得真切。我又陷入了我在妈妈身边感到后果的那个尴尬处境,而这种后果,在戴莱丝身上也是一样。我们别去追求自然界中并不存在的完美;这种后果不论在人世哪个女人身上都是一样的。我对我那几个孩子所采取的决定,不管我当时觉得是如何考虑周全,却并不总是让我心安理得的。我默想着我的《论教育》,就觉得我曾忽略掉一些任何理由都不能使我免除的义务。我的后悔心情最后变得如此强烈,以至它几乎是强迫我在《爱弥儿》的开端对我的过失作了一个公开的承认,而且讲得那么明白无误,谁要是读了那段文章之后竟还有勇气谴责我的过失,那就不能不是怪事了。然而我当时的处境仍然与过去相同,甚至由于我那些一心只想抓我的辫子的敌人的恶意,比过去还更坏些。我生怕再犯过去的错误,不想冒此危险,宁愿忍受制欲之苦而不愿让戴莱丝再遇到那同样的情况。此外,我又注意到,房事使我的健康明显地日趋下降。这双重理由曾使我屡下诀心,但有时未能坚持,不过近三四年来,我却较能持之以恒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看出戴莱兰对我冷淡了:她从职责感出发对我的感情还是照样,但在爱情方面就不再跟从前一样了。这在我们相处之中就必然减少一些乐趣,因此我想,既然她不管在什么地方都难能得到我的照顾,她或许宁愿留在巴黎,不愿来跟我飘零。然而,她在我们别离时曾显得那么痛苦,她曾要求我作出那么肯定的诺言,保证我们后会有期,我走后她又在孔蒂亲王先生和卢森堡先生面前那么热烈地表示了要和我重行会合的欲望,以至我不但没有勇气跟她谈彼此分开的事,连我自己想这件事的勇气都没有了。当我从心底里感到我实在少不了她的时候,我就一心只想把她立刻召回到我的身边。我写信叫她动身,她就来了。我离开她还不到两个月呢,但是从那么多年以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的分别呀!我们彼此都太痛切地感觉到分离之苦了。我们互相拥抱时,心情是多么激动啊!啊!爱怜与快乐的眼泪是多么甜美!我的心又是多么酣美地饮着这种眼泪呀!象这样的眼泪,人们为什么竟让我流得那么少呢?

我一到莫蒂埃,就写信给讷沙泰尔总督、苏格兰元帅吉斯勋爵,通知他我到国王陛下的领土上来退隐了,并且要求他保护。他以人所共知的、并且也是我所期待于他的那种慷慨之情答复了我。他邀我去看他。我就跟马蒂内先生一起去看他了——马蒂内先生就是特拉维尔谷地的领主,在总督阁下面前是个红人。这位德高望重的苏格兰人的那种令人崇敬的风貌有力地感动了我的心,我们彼此之间登时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情,这种感情,在我这方面一直是始终如一的,而在他那方面,如果不是那班使我失去一切人生慰藉的奸贼趁我离远了他,就欺他老迈,把我的形象在他眼里歪曲得不成样子的话,也一定会是始终如一的。

乔治·吉斯是苏格兰的世袭元帅,也就是那位生得光荣、死得壮烈的名将吉斯的兄弟;他青年时代就离开了故乡,由于他曾依附斯图亚特王室,被他的祖国放逐了。但后来他很快就厌恶了斯图亚特王室,因为他看出了它那无义而又暴虐的精神,而这种精神一直就是这个王室的主要特征。他在西班牙住了很久,很欢喜那里的气候;最后跟他的老兄一样,依附了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知人善任,给了他们以应得的接待。国王由于这种接待而获得了很好的报答,因为吉斯元帅帮了他许多大忙,而尤其可贵的是他博得了元帅勋爵的真诚的友谊。这位可敬的人物的伟大灵魂是彻底共和主义的、高尚的,只能在友谊的笼络下才能低下头来,但是它向友谊低头又是那么全心全意,以至尽管两人的思想不同,他一依附了腓特烈,心目中就只有腓特烈了。国王曾托他办了些重大事务,派他到巴黎,到西班牙,最后,看他年事已高,需要休息了,便接他以讷沙泰尔总督之职,以便让他养老并能终其身为这个小邦之民造福。

讷沙泰尔人只爱浮光虚彩,不识真材,听到夸夸其谈,便惊为才气横溢,看到一个人冷静而不拘俗套,便把他的质朴当作高傲,把他的坦率当作粗野,把他的沉默寡言当作愚蠢。他们拒绝他的好心好意的照拂,因为他只愿意造福人民而不愿意逢迎阿谀,所以不会博取他所不佩服的人们的欢心。珀蒂皮埃尔牧师被他的同行们驱逐出去了,因为他不愿意他的同行们永远被罚在地狱里受罪。在这个可笑的事件里,勋爵因为反对牧师们僭夺行政权,竟遭到全邦一致的反对,而实际上他是为全郊利益着想的;当我到达该邦的时候,这种愚昧的恨恨之声还没有完全平息。人们说他至少是一个招人对他抱偏见的人;在他受到的一切责难之中,这也许是比较正确的。我看到这位可尊敬的老人,第一个感觉就是怜悯他身体的瘦削,岁月已经把他的肌肉销蚀尽了;但是一举眼看到他那副神采奕奕、爽朗而又高贵的面容,便立刻产生一种肃然起敬的感情,并寄予他以充分的信任,这种敬仰之情战胜了其他一切感觉。他听了我走上前去对他说的那几句寒喧话后,竟谈起别的事作为答复,就仿佛我在那儿已经待了一个星期了。他没有叫我坐下,而那位拘谨的领主也就直挺挺地站在那里。我从勋爵那副锐利而精明的眼神里看出了慈祥的神色,马上感到十分自在,就毫不客气地在他坐的那张沙发椅上挨他身边坐下了。我听到他登时采用的那种亲切口吻,就感到我这种随随便便的态度很使他喜欢,他心里一定在说:“这人倒不是个讷沙泰尔人。”

真是性格相投的奇特效果啊!在那样的年龄,一般人的心都已经失掉它的自然热力了,而这位慈祥老人的心却为我燃烧起来,达到了使大家感到惊异的地步。他竟然到莫蒂埃来看我,借口说是来打鹌鹑,在这里住了两天,但连一支枪也没有摸过。我们之间建立起了这样一种友谊——这里说的友谊是名符其实的——以至两人谁也离不了准了。他夏天住的科隆比埃府离莫蒂埃有六里约路,我至多隔两个星期就去住上一昼夜,然后又象朝圣人一样走回来,一心只惦着他。我当年由退隐庐往奥博纳去的时候,内心的感觉当然与此很不相同,但是它并不比我走近科隆比埃府时所感到的滋味更为甜美。我想到这位可敬的老人那种慈父般的恩情、那种可爱的美德、那种温厚的哲学,时常在路上流下多少感激的眼泪啊!我称他为父亲,他称我为孩子。这两个甜蜜的称呼可以部分地表示出联系我们的依恋之情,但是还不能表示出我们彼此相求的那种需要和经常互相接近的愿望。他一定要我住到科隆比埃府去,曾长时催促我定居在我临时去住的那套房间里。最后我告诉他说,我住在自己家里比较自由,宁愿一辈子都这样跑去看他。他很嘉许我这种坦率,从此就不再谈这件事了。仁慈的勋爵啊!我的可敬的父亲啊!我现在想到你,我的心还是多么激动啊!那班野蛮人!他们把你跟我离间开来,给了我多大的打击啊!然而,不,不,伟大的人啊,你对于我,现在是、将来永远是一样的,我也始终是一样的。他们欺骗了你,但是他们没能改变你。

元帅勋爵不是没有缺点;他有见识,但他究竟是个人。他有最锐敏的智慧、最机灵的识力,他最深于知人,但是他有时也受人蒙蔽,并且迷而不返。他的脾气很奇特,运思有点古怪、反常。他似乎把天天见到的人忘记了,可是在他们万想不到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他们。他对人的关注似乎总不合时宜,他的馈赠都凭他一时高兴,不问合适不合适,他脑子里一想到要送给你什么,他就登时拿给你或寄给你,价值高昂或毫无价值,在他都无所谓。有一个日内瓦青年想到普鲁士国王手下投效,跑来找他,勋爵给他的不是一封信,而是一个小布袋,满装着蚕豆,叫他拿去交给国王,国王接到这个奇特的介绍,登时就为送袋的人安排了一个工作。卓越的天才彼此间另有一种语言,凡夫俗子是永远不能懂得的。这些小小的怪癖,有似美妇人无端作态,使我觉得元帅勋爵格外有趣。我深信,并且我后来也体会到,这些怪癖并不影响他的感情,也不影响友情在重要关头所要求于他的那种对别人的照拂。不过有一点也是事实,在他给人帮忙的方式上,他还是显出同他对人的态度上同样的奇特。我只举出一点来说明这种奇特之处,这是关于一件无所谓的小事的。从莫蒂埃到科隆比埃,要一天走到,我实在吃不消,所以总是分两天走,午饭后动身,半路上在布洛特歇一夜。居停主人名桑托兹,他需要向柏林求得一个于他非常重要的恩准,便托我请总督阁下替他要求。我当然乐于帮忙,便带了他跟我一起去府上,我把他留在套间里,自己走去将他的事向勋爵说了,但勋爵没有吭气。上午过去了,我走过套间去吃午饭的时候,只见那可怜的桑托兹等得烦躁不安,我以为勋爵把他忘了,便在入席时又对他重说了一遍,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一声不响。我觉得,他是以这种方式使我感到我是多么讨他厌烦,但这样未免太叫人受不了,便闭口无言,暗中替桑托兹叫苦。第二天回来时,他的道谢使我十分惊讶,因为他在总督阁下家里受到了很好的接待,吃了很好的一餐午饭,并且,总督阁下还接受了他的呈文。三个星期后,勋爵就把他所请求的诏令派人送给他了,诏令是经国王签署、由大臣发出的。他这样办了,一直不愿对我和对桑托兹本人提一个字或说一句话。我原来以为这件事他是不肯负责去办的。

我真想将乔治·吉斯不停地谈下去啊!我最后的快乐的回忆都是来自他那里的,而我的生活的其余部分则只是些苦恼和痛心事了。我想起这些事来就伤心,越想越乱,所以不可能在叙述时有什么层次:今后我不得不随便安排我的叙述,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了。

我在这里避难,原来怀有不安情绪。不久就由国王给元帅勋爵的复信把我从不安中解脱出来了,我在元帅身上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辩护律师。国王陛下不但同意他已经做过的事,并且还托他——我得把什么都说出来——送给我十二个路易。那仁厚的勋爵为这样一个使命颇感为难,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它完成得不失体统。他极力减轻这个侮辱,把这笔钱改成实物供应,通知我说,他奉国王之命为我提供薪炭,好让我把我的小家庭建立起来;他甚至补充说——这也许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思——国王很愿意为我盖一所小房子,式样完全随我的意,只要我愿意选定一个地点。后面这一个馈赠使我很感动,并且使我忘掉了前一馈赠的小气。这两个馈赠我都没有接受,但是我就把腓特烈看成我的恩人和保护者了,并且我是那么真诚地对他表示好感,从此就对他的光荣感到十分关怀,正如我过去对他的成就感到十分不平一样。在他不久后签订和约的时候,我用一个十分雅致的灯彩表示了我的欢欣:那是一套花环,我用来装饰我住的那所房子。在这套花环上,我的确是倾注了那种报复性的豪迈心情的,因为我花的钱差不多就有他预备送给我的钱那么多。和约一签定,我就以为他在军事上和政治上的光荣既已达到顶点,他将会休养生息,振兴商业和农业,在国内开垦荒地并在其上重新安排居民,同一切邻邦保持和平,由欧洲的魔王一变而为欧洲的仲裁者,以争取另外一种光荣。他是很可以放下宝剑而不冒任何风险的,因为他完全可以相信别人将不会迫使他再把宝剑拿起来。我看他还不解除武装,就生怕他不善于利用他的有利条件,只能成为半个伟人。我为这个问题,放胆写了一封信给他,并且采取象他那样性格的人所爱听的那种家常口吻,把这个神圣的真理之声直送到他的耳朵里去——这种真理之声是很少国王能有资格听到的。这件放肆的事我是秘密做的,出自我口,入于君耳。我甚至连元帅勋爵也不让与闻。我把致国王的信函封得好好的交给了他,勋爵也就把我的信送了出去,没打听内容如何。国王对这封信没有答复;不多时后,元帅到柏林去了,国王只告诉他说,我曾好好地把他教训了一顿。由此我就了解到,我的信引起了不良的反应,我那一片热忱的坦自暴露被当作学究先生的才气了。实际上这是十分可能的;也许我说的不是我应该说的话,我用的语气不是我应该用的语气。我只能保证,我之所以动笔是出于我的一番苦心。

我在莫蒂埃-特拉维尔定居下来以后不久,就得到了一切可能的保证,我觉得人家会让我安安静静地在这里待下去,所以就穿上了亚美尼亚服装。这并不是什么新鲜念头,在我一生中,这个念头已经在不同的时期动过好几次了,在蒙莫朗西时我就常这样想,因为那时我常用探条,不能不待在卧室里,这就特别使我感到穿长袍的好处。正好有一个亚美尼亚裁缝对常来看他的一个住在蒙莫朗西的亲戚,这种方便又引诱了我,很想趁此就换上这种新装,不管人家说什么闲话——我对别人的闲话本来就是满不在乎的。然而,在采用这种新的服饰之前,我还是愿意征求一下卢森堡夫人的意见。她是极力劝我采用的,因此我就置了一小箱亚美尼亚衣服。但是,冲着我来的那场风暴掀起来了,这又使我不得不到比较平静的时候再穿。只是在几个月之后,由于我旧病复发,再次乞灵于探条,我才觉得我很可以在莫蒂埃采用这种新的装束而不至冒什么风险,尤其是事先我还请教过当地的牧师,他说我即使穿这种服装到教堂去也不足为奇。所以我就穿上了长袍,披上了皮斗篷,戴上了皮圆帽,系上了大腰带。我穿这样的装束参加了圣事之后,就觉得穿这种服装到元帅勋爵家里去也没有什么关系。总督阁下看我这样装束,唯一的客套话就是说声“萨拉姆阿勒基”;从此我就不再穿别的服装了。

我既已完全抛弃了文学,就想只要我自己作得了主,就去过一种宁静而甜美的生活。我独自一人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到过厌烦,即使是在完全无事可做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我的想象力可以把一切空白都填补起来,单是它,就够叫我闲不住。只有几个人面对面地坐在屋子里闲聊天,专门耍嘴皮子,那才是我一辈子也忍受不了的事。走走路,散散步,那倒也还罢了,至少脚和眼睛都还在做点事;但是抱着胳臂呆坐在那里,一个劲儿谈什么今天天气如何呀,苍蝇在飞呀,或者更糟糕些,你恭维我、我恭维你呀,这对我就真是不可忍受的苦刑了。为着不过野人的生活,我就想起要学着编编带子。我带着我的坐垫去串门,或者和女人一样,坐到门口去干点什么活儿,跟过路的人聊聊天。这就使我能把无聊的废话忍受下去,使我能在一些女邻居家里消磨时间而不感到腻味。我那些女邻居有好几个都是相当可爱的,也不缺乏才智,其中有个名叫伊萨贝尔·狄维尔诺瓦的,是讷沙泰尔检察长的女儿,我觉得她相当值得敬佩,所以跟她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友谊。她得到我的友谊也颇不吃亏,因为我曾给她许多有益的忠告,在紧要关头还照顾了她;所以,现已成为贤妻良母的她,也许是亏了我她才有那样的头脑、那样的丈夫、那样的生活和那样的幸福。在我这方面,我也是亏了她才得到很甜美的安慰,特别是在一个凄凉的冬季,那时,在我的病痛和苦恼正日益加剧的时候,她经常来跟戴莱丝和我作长夜谈,她知道用她那隽雅的才智和我们互诉衷肠,使我们毫不感到长夜漫漫。她称我为爸爸,我称她为女儿,我们现在还是这样称呼着,希望这两个称呼将来对她和我永远留下亲切感人的怀念。为了使我编的带子有点用处,我就在我那些年青的女朋友结婚的时候当作礼物送给她们,条件是要她们将来亲自带她们的孩子。伊萨贝尔的姐姐就以结婚礼物的名义收到了一副带子,并且没有辜负这份礼物;伊萨贝尔也同样有了一副,在主观愿望上也没有辜负这份礼物,但是她不曾有如愿以偿的幸福。我送带子的时候,给每人都写了一封信,第一封信曾传诵一时,但是第二封信就没有怎么轰传出去了:友谊本来是不需要那么夸张的。

我在邻近地区跟许多人的来往,就不详细说了;不过我应该提一提我跟皮利上校的关系。皮利上校在山上有一所房子,夏天就到这里来住。我并不急于要跟他认识,因为我知道他在朝廷上和在元帅勋爵跟前都处得很不好,他根本就不见勋爵的面。然而,因为他来看我,并且对我有很多客气的表示,我也就不得不去看看他。这种来往继续下去了,我们有时还彼此邀请在家里吃吃饭。我在他家认识了贝鲁先生,后来我跟贝鲁先生相交太密了,所以我免不了要把他谈谈。

贝鲁先生是个美洲人,苏里南的一个司令官的儿子,司令官死后,继任人讷沙泰尔籍的尚伯里埃先生就娶了司令官的遗孀。这位遗孀再度寡居后,便带儿子到后夫的故乡来落户。贝鲁是独子,十分富有,受到母亲的百般疼爱,得到精心的抚养,很得益于所受的教育。他掌握许多一知半解的知识,对艺术有一定程度的爱好,特别以长于推理自诩,他那又冷漠、又象哲学家的荷兰人的神气,他那黝黑的肤色,他那沉默而收敛的性格,很使人相信他是个思想家。他年纪虽轻,可是又聋又闹痛风,这就使他的一切动作都很稳重、严肃;而且,虽然他很爱争吵,甚至有时吵得时间过长,但一般说来,他还是说话不多,因为他耳朵听不见。他的整个这副外表都使我肃然起敬,我心里想:“这是位思想家,是个明哲的人,有这样一个人做朋友会是很幸福的。”为着彻底使我拜倒,他时常跟我说话,始终不带任何恭维语。他不大谈到我,不大谈到我的书,也很少谈到他自己;他不是没有见解,相反,所说的话都相当正确、这种正确和准确就吸引了我。在思想上,他没有元帅勋爵那样高超精细,但是有同样的朴实;就这一点来说,他是勋爵的代表。我并没有对他入迷,但是我由敬佩而产生了感情,慢慢地,这敬佩之情就带来了友谊。我跟他相处,完全忘了我当初反对跟霍尔巴赫男爵交朋友时的那句话:他太富有了;我现在相信我当时是错了。经验一直使我怀疑,一个享有巨大财富的人,不论他是谁,会真诚地喜欢我那些原则和这些原则的制订人。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很少见到贝鲁,因为我不到讷沙泰尔去,而他又每年只到皮利上校的山上来一次。为什么我不到讷沙泰尔去呢?这是一种孩子气,不应该避而不谈。

虽然我受到了普鲁士国王和元帅勋爵的保护,总算避免了我在避难地方受到迫害,可是我没能避免公众的、市政官吏的以及牧师们的嘀嘀咕咕。自从法国向我发动攻击以来,谁要是不至少给我一点侮辱,就不能显得是好样儿的,人们怕不照我那些迫害者的榜样行事,就被看作是不赞成那种做法。讷沙泰尔的上层分子,也就是说该城的牧师集团,首先发难,企图策动邦议会来对付我。这个企图未能得逞,牧师们就去找行政长官,行政长官立刻禁了我的书。他是一有机会就要不客气地对待我的,他透出话风,甚至明白直说,如果我原先想住在城里,人们也是不会容忍的。牧师们在他们办的《信使》杂志里塞满了荒谬言论和最无聊的伪善之谈,这些言论,尽管使头脑清楚的人为之齿冷,却也煽动了民众起来反对我。但是听了他们那些话,我毕竟还该感激涕零呢,因为他们能让我在莫蒂埃住下来,也算是一种不同凡响的恩典了——实际上,莫蒂埃是在他们的权力范围以外的。他们恨不得用品脱量空气给我,要我付高价来买。他们要我感谢他们的保护,而这种保护,是国王不顾他们的反对给我的,也是他们不断努力要给我剥夺掉的。最后,由于他们办不到这一点,便在尽力损害我、毁谤我之后,拿他们力所不能及的事算作自己的一个功劳,向我夸示他们是如何仁慈,竟容忍我在他们的国土上住下。我原该嗤之以鼻的,可是我太蠢了,竟跟他们生起气来,并且荒谬到决心不到讷沙泰尔城里去,还把这个决心坚持了近两年之久。殊不知他们的态度,不论是好是坏,都是不由自主的,始终是受别人推动的。我若注意到他们的态度,反而是太瞧得起他们了。再说,那批既无教养又无知识的人,只看重地位、权力和金钱的人,连做梦也想不到对才智之士应该有所尊重,想不到谁侮辱了才智之士就是丢自己的脸。

有一个什么村长,曾因贪污撤职的,竟对我那伊萨贝尔的丈夫、特拉维尔谷地的警官说:“人家都说那个卢梭如何如何聪明,你把他带来给我看看是不是真的。”当然啰,说这种话的人所表示的不满,是不会叫遭到这种不满的人怎样生气的。

根据我在巴黎、日内瓦、伯尔尼乃至讷沙泰尔受到的待遇,我就不指望当地的牧师对我能给点什么照顾。然而,我是由波瓦·德·拉·杜尔夫人介绍给他的,他也曾对我表示欢迎。不过在这地方,人们对任何人都一律奉承,友好的表示是毫无意义的。那时候,我既已正式重奉新教,又生活在一个新教国家,我就不能不参加我所信奉的宗教的公开活动,否则就要违背我的誓愿和我作为公民的义务,所以我得去参加圣事。另一方面,我又怕走到圣体台前被人拒绝,遭到难堪。看样子,日内瓦的议会,讷沙泰尔的宗教界都已闹得满城风雨了,此地的牧师简直不可能让我安安静静地走进他的教堂里去领圣餐的。所以我看圣餐礼快到的时候,就决定写封信给蒙莫朗先生(这就是那个牧师的名字),表示一下我的心愿,并且向他声明,我心里始终是归附新教教会的;同时,我对他说,为了避免有关信条的无谓争辩,我不愿个别地对信条作任何解释。这个手续一办,我就放心了,认为蒙莫朗先生一定会拒绝我去,因为他绝不肯让我不经过事先的个别解释就去参加圣餐,而我又决不愿意进行事先的个别解释,这样一来,事情就不了了之,而且不能怪我。谁知道事情完全不是这样: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蒙莫朗先生来了,不但向我说明,他在我提出的条件下容许我去领圣餐,并且还说,他和老教友们都以有我这样一个信徒而引为极大的光荣。我从来没有这样地惊讶过,也从来没有感到过这样的欣慰。我觉得老是孤独地生活在世上是一种十分凄凉的命运,特别是处于逆境的时候。在这么多的通缉与迫害之中,我能对自己说:“至少,我是跟我的教友们在一起。”这可是太甜美了,所以我就去领了圣餐,这时我内心的感动和由感激而流出的眼泪也许是人们在领圣餐时最能使上帝满意的精神状态了。

不久之后,勋爵派人给我送来了布弗莱夫人的一封信,据我推测,这封信至少是通过达朗贝转来的,因为他认识元帅勋爵。这是这位夫人自我离开蒙莫朗西以来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在这封信里,她痛切地责备我不该给蒙莫朗先生写那封信,尤其不该去领圣餐。我真不懂她是跟谁发这顿脾气,特别因为,自从我那次到日内瓦旅行以来,我一直就公开宣布我是新教徒,我又曾在众目睽睽之下到过荷兰教堂,谁也没觉得我这事做得不对。布弗莱伯爵夫人居然想在宗教问题上指导我的信仰,我觉得未免太可笑了。不过,我并不怀疑她的用心是好到无以复加的——虽然我一点也不懂她的用心何在,所以我对这种离奇的谴责绝不生气,心平气和地复了她的信,给她说明我的理由。

这时,辱骂我的印刷品方兴未艾,它们那些好心眼的作者责怪权力机关对我太温和了。主谋者继续在幕后指挥的这种吠影吠声的大合唱,很有点阴森可怕的样子。我呢,让他们说去,丝毫不为所动。有人跟我说,索尔朋神学院发出过一个谴责书。我根本不信。这件事,索尔朋有什么可插手的呢?它想宣布我不是天主教徒吗?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它想证明我不是好的喀尔文派教徒吗?这又与它有何相干?操这种心真是太离奇了,简直是要顶替我们的牧师了。看到那个文件之前,我以为是别人假索尔朋的名义把它传播出去,以便讥笑索尔朋的,读了那个文件之后,我更相信是这样。最后,当我不能再怀疑那个文件的真实性的时候,我千想万想都只想到这一点:应该把整个索尔朋的人都送到疯人院去。

另一份公布的文件使我更加痛心,因为它来自我所始终敬仰的一个人;这个人,我佩服他的性格坚定,却惋惜他的行动盲目。我说的是巴黎总主教反对我的那份训谕。

我觉得我义不容辞,必须予以答复。我可以答复得不失身份,这和我当年答复波兰国王的情形差不多是一样的。我从来不喜欢伏尔泰式的粗暴的争吵。我只知道在保持尊严的条件下和人家交手;我要确信攻击我的人能不辱没我的打击时,才肯自卫。我毫不怀疑那篇训谕是耶稣会教士的手笔,虽然他们当时自己已经成了落水狗,但我在这份训谕里还看得出他们打落水狗的那个老信条。因此,我也就依照我的老信条行事:一面尊重名义上的作者,一面给作品以致命的打击。我就是这样干的,并且相信干得相当成功。

我觉得住在莫蒂埃很惬意,要想终老于此,只缺一个可靠的生活来源。这地方生活程度很高,由于我原来的家拆散了,又安了一个新家,一切家具,卖的卖,丢的丢,再加上我离开蒙莫朗西以来那些必不可免的耗费,我原来的计划全给推翻了。眼看我面前的那笔小资金一天天在减少,再有两三年就会把剩下的那点钱消耗净尽,而除了再去写书以外,又看不出任何方法能再积起这样一笔小资金,而写书是个不祥的职业,我又早已放弃了。

我深信,形势不久会向于我有利的方面转变的,社会大众从他们的疯狂中觉悟过来之后,会使权力者也为自己的疯狂而感到羞惭,所以我只想设法把我的生活资源维持到那个时来运转的时候,将来有了这种转变,我就能在各种送上门来的生活资源中加以选择。为此,我又拿起了我那部《音乐辞典》。这部辞典,我费了十年工夫,已经搞得差不多了,只差最后的修改和誉清。不久前别人给我寄来的我的书籍为我提供了完成这个工作所需的资料;同时寄来的我那些文件,又使我能够开始写我的《回忆录》,从此以后,我要集中精力专搞这部著作了。我首先把一些信件转抄到一个集子里,以便引导我的记忆力,弄清事实与时间的顺序。我早已把我要为此而保留的信件都选择好了,次序的衔接差不多十年都没有间断。然而,当我清理转抄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个漏洞,很使我惊讶。这漏洞有近乎六个月之久,从一七五六年十月到次年三月。我清楚地记得我把狄德罗、德莱尔、埃皮奈夫人、舍农索夫人等等的许多信都挑选出来了,这些信正好填满这个漏洞,而现在却找不到了。都到哪里去了呢?我的稿件存在卢森堡公馆里的那几个月当中有人动过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我曾看到元帅先生拿去了我存稿件的那个房间的钥匙。因为有好几封夫人的信以及所有狄德罗的信都没有日期,又因为我曾被迫凭着记忆力摸索着把日期填上,以便依那些信的原有次序予以排列,所以我先还以为我曾把日期弄错了,特意把无日期的信或经我追填日期的信都拿出来,—一加以检查,看看在这里面是不是真找不到应该填补这个漏洞的信件。这个尝试没有成功!我看出,漏洞确实是存在的,那些信的的确确是被偷去了。谁偷去了呢?为什么要偷呢?这正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那些信,都是在我那几场大争吵之前、在我为《朱丽》而感到初期陶醉的时候写的,跟谁也没有利害关系。内容至多也只是狄德罗的一些纠缠、德莱尔的一些挖苦、舍农索夫人乃至埃皮奈夫人的——那时我跟埃友奈夫人之间的关系非常之好——一些友谊的表示。这种信对谁又有什么用呢?拿去干什么呢?七年之后,我才猜想到这一盗窃的丑恶目的。

这个缺欠查实了,我就检查文稿,看看是不是还会发现其他缺欠。我又发现了几个,而这几个缺欠,又因为我的记性不好,使我假定在我那大堆的文件之中还会有其他的缺欠。我发现《感性伦理学》的草稿没有了,《爱德华爵士奇遇记》提要的草稿也没有了。这后一部草稿的消失,我承认,使我有些怀疑是卢森堡夫人干的。这些文件是她的随身侍从拉·罗什寄给我的,我想天下也只有她能关心这点废纸;但是另外那一部草稿,还有那些被取去的信,又有什么值得她关心的地方呢?那些信,即使一个人怀有恶意,也不能利用来害我呀,除非是想照着伪造。至于卢森堡先生,我知道他一向是正直的,对我的友谊也是真实的,我不能有一时一刻疑心到他,甚至我也不能把这种疑心就落在元帅夫人身上。我为寻找这个窃犯伤了很久的脑筋,最后觉得只有一个想法比较合理,就是把这个偷窃行为归咎于达朗贝。他那时已经钻到卢森堡夫人家里去了,很可能想了个什么办法去看这些文件,拿去了中他意的东西,不管是手稿也好,信件也好,其目的或者是给我添点麻烦,或者是把可能于他合适的东西据为已有。我想,《感性伦理学》这个名称可能迷惑了他,以为是发现了一部真正的论唯物主义的著作的纲要。大家都不难想象,他会怎样利用这种纲要来对付我。我深信他细阅草稿后,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想错了;而且我既已决定完全脱离文坛,所以对于这次扒窃,也就不很放在心上了——这次的扒窃已经不是同一只手所犯的第一次,过去我都一直忍受下去,没有发过一句牢骚。不久,我就不再去想这种不老实的事情,就象根本不曾有过这种事一样;我就开始整理剩下的那些材料,好专心写我的《忏悔录》了。

我很久以来就认为,日内瓦的宗教界,或者,至少是公民和市民,对通缉我的那道命令里违反教会法的地方会提出抗议的。可是一切都平静如常,至少表面上如此;而实际上却有一种普遍的不满,只等机会一到就表现出来。我的许多朋友,或者自称为朋友的人们,一封接一封地写信给我,催我去领导他们,保证公众会纠正议会的过失。我怕我一到场就会引起纷乱和骚动,所以没有接受他们的请求;我是忠于我过去的誓言的,永远不插手我国的任何内乱,所以我宁愿让侮辱继续下去,在祖国以外流亡,而不愿用暴烈而危险的手段返回祖国。诚然,我原来期待市民方面对一个与他们有极大利害关系的违法行为会有些合法而和平的表示的,而事实上却一点也没有。领导市民阶级的人所努力追求的不是真正的打抱不平,而是找机会显示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他们在暗中捣鬼,却默不作声,让那些喋喋不休的人们、假虔诚和自称虔诚的人们吵翻了天,这些人都是议会推出来打前阵的,为的是使无知的小民觉得我丑恶不堪,而把他们的胡作非为看作是出于宗教热忱。

我原以为有人会出来对非法的裁决程序提出抗议的,可是我白白等了一年多,最后,我作出了决定:我看我被自己的同胞抛弃了,就决心放弃我那忘恩负义的祖国。本来我就一直没有在祖国生活过,也没有得到祖国的任何好处、任何帮助,而作为我努力为它争光的报答,我竟被这样卑鄙地对待了,而且是举国一致的对待,那些应该说话的人什么也没有说。因此,我就给那一年的首席执行委员——我想就是法弗尔先生,写了一封信,正式放弃我的市民权,不过在这封信里,我还是顾到了礼数,保持着克制。敌人的残暴常迫使我在灾难中做出豪迈的举动,而我在做出豪迈的举动时始终是注意到礼数和克制的。

我这种做法终于使公民们睁开了眼:他们感觉到,他们为自身利益计也大不该放弃对我的保卫,因此他们就起来保卫我了,但是为时已经太晚。他们还有别的一些不满,都拿来和这项不满合在一起,构成了多次提出的意见书的内容,提得合情合理。议会自恃有法国政府做后台,便予他们以严酷而令人失望的拒绝,这样一来,他们越发感到议会要奴役他们,所以也就越发扩大意见书的范围,加强意见书的份量。这种反复争辩曾产生出各种小册子,直到《乡间来信》突然发表时,都毫无决定性的效果。《乡间来信》是袒护议会的作品,写得无限巧妙,国民代表这一派被它弄得哑口无言,一时算是被打垮了。这个文件是作者的稀有才能的传世佳作,出自检察长特龙香的手笔。特龙香是个聪明的有知识的人,精通法律,又深明共和国的政体。Siluit  terra。 

国民代表派经过一度气馁之后又打起精神来了,便想写一篇答辩。他们费了不少时间,写得还算过得去。但是大家都属意于我,认为我是唯一可以跟这样一个对手打擂台的,有希望把他打倒。我承认,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我的旧同胞们认为他们这个困难是为我而引起的,我有责任拿我这支笔来给他们帮忙。我在他们的催促之下,便着手驳斥《乡间来信》;我把原作的名称戏改为《山中来信》,用来作为我的作品的名称。这个工作,我计划并且执行得那么秘密,以至我在托农跟国民代表派的首领会晤,专门谈他们的问题的时候,他们把他们的答辩纲要拿给我看了,我却一字不提我的答辩;这时我的答辩已经写好了,只怕稍微漏点风声,不论是漏到官吏或我的私人仇敌的耳朵里,付印都会出现障碍。然而,我并没能避免这部作品出版前在法国就有人看到;但是人们宁愿让它出版,也不愿让我清楚知道他们是怎样发现了我的秘密。关于这一点,我知道多少就将说多少,可是我知道的很有限,凡属揣测之词,我将一概不说。

在莫蒂埃,来拜访我的人差不多和我在退隐庐和蒙莫朗西的时候一样多,但是来访的性质却迥然不同。在这以前,来看我的人都在才能上、爱好上、信念上跟我有些关系,所以他们就以这些关系为借口来找我,使我一见面就能开门见山,谈我能够跟他们谈的事。在莫蒂埃就不是这样了,从法国方面来的人尤其如此。他们都是些军官,或者是其他对文学绝无爱好的人,甚至大部分根本没有读过我的作品,但据他们自己说,却仍然跑了三十、四十、六十、一百里约来看我,瞻仰瞻仰我这个闻人、名人、大名人、大伟人,等等。从那时起,人们就不断对我进行最无耻的阿谀奉迎,而在此以前,来跟我接触的人对我的尊重一直是使我免受这种罪的。由于那些不速之客大部分都不肯通报姓名,也不肯说明身份,又由于他们的知识和我的知识都落不到相同的对象上去,还由于他们没有读过甚至没有翻过我的著作,所以我不知道跟他们说些什么才好。我等他们自己开腔,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为什么来访,应该由他们向我说明来意。可想而知,我对这种谈话是不会很感兴趣的,他们也许会感兴趣,这就看他们想打听的是什么了。我这个人没有什么防人之心,无保留地畅谈他们认为宜于向我提出的一切问题;通常,他们回去的时候,对我的处境的一切细节,都了解得和我自己一样清楚。

比方吧,我就是这样接待了范斯先生,他是王后的侍从兼王后卫队的骑兵队长,他竟有那样的耐性,在莫蒂埃待了好几天,甚至牵着他的马,一直跟我步行到拉·费里埃尔,而我们两人除了都认识菲尔小姐,都会玩小转球以外,没有其他共同之处。在范斯先生以前和以后,我还受到过另一次拜访,这次更离奇了。两个人步行来了,每人牵着一头骡子,驮着他的小行李。他们到小客栈里住下,自己把骡子刷洗干净,接着就要来看我。人们看到这两个骡伕的装束,都以为他们是走私贩,消息立刻传了出去,说有走私贩来看我了。但是他们接近我的那种神气就告诉我,他们不是那一类人,不过,他们虽不是走私贩,却也很可能是冒险家,这个怀疑使我一时颇有戒心。但他们很快也就使我安心了,原来一个是蒙多邦先生,又称杜尔·迪·班伯爵,是多斐内省的一个绅士;另一个是达斯蒂埃先生,卡尔邦特拉人,曾任军职,他把圣路易勋章揣在兜里,省得显出来。这两位先生都很亲切,都很有才华,他们的谈话隽雅而又有趣,他们那种旅行方式很合我的口味,又太不合法国绅士的习尚,所以就使我对他们产生了感情,而他们的风度又只能使这种感情加强。我跟他们的相识并不到此为止,现在还在继续下去,他们后来还来看过我好几次,不过就不再是步行来的了——以步行开个头不失为一件雅事。但是我越看这两位先生,就越发现他们的爱好与我的爱好之间很少有共同之处,越觉得他们的信条不是我的信条,越觉得他们并不熟悉我的作品,在他们和我之间没有任何真正的情感共鸣。那么,他们何所求于我呢?为什么穿那种装束来看我呢?为什么待了好几天呢?为什么又来了好几次呢?为什么那么切盼我到他们那里去作客呢?我当时并没想到向自己提出这些问题。可是从那以后,我有时就这样自己问自己。

我被他们盛意的表现感动了,就不加思索地把我的心交了出去,特别是交给了达斯蒂埃先生,因为他的态度比较开朗些,使我更加喜悦。我甚至后来还一直和他通信,并且,当我要印《山中来信》的时候,我还想找他帮忙,好骗过那班在去荷兰的路上窥伺我的文稿包裹的人们。他曾跟我屡次谈到,而且也许是有意地谈到,出版事业在阿维尼翁是何等自由,他又曾自告奋勇地对我说,如果我有东西拿到那里去印,他愿为我效劳。所以我就借重他,陆续把我的手稿的头几分册邮给他了。他把这部分稿子留了很久之后,又给我寄了回来,说没有一个书商敢印,于是我就不得不再找雷伊,小心翼翼地把我那些分册一册一册地寄出去,没有接到前册已经收到的通知,后册就不放手。在该书未出版前,我知道它在大臣们的办公室里曾被人看到过;讷沙泰尔人埃斯什尔尼跟我谈到一本叫作《山中人》的书,说霍尔巴赫曾告诉他是我写的。我向他保证说,我从来没有写过有这个名字的书,因为事实确是如此。《山中来信》出版的时候,他愤怒极了,骂我说谎,虽然我对他说的全是真话。以上是说明,我是怎样确实知道我的稿子曾被人看过。我确信雷伊是忠实的,因而我就不得不向别的方面去作种种推测,而我倾向于肯定下来的推测,就是我那些文稿包裹在邮寄途中被人拆阅了。

另外一个人差不多是与此同时认识的,但是开始是通过写信,这就是拉利奥先生。他是尼姆人,从巴黎写信给我,请我把我的侧面剪影像寄给他,因为他打算拿这张像给勒·穆瓦纳,让他雕一个我的大理石半身像,好放在他的图书室里。如果那是为驯服我而想出来的一种奉承办法,那可是太成功了。我判断,一个人想要将我的大理石半身像放在他的图书室里,一定是饱读过我的著作,因而也就是服膺我的学说的,他一定爱我,因为他的心和我的心是相通的。这种想法当然很难不诱惑我。后来我见到拉利奥先生了,我发现他急于要给我帮点小忙,要插手管我的许多小事,可是,另一方面,我怀疑在他生平所读的那几本书里是否有一本是我的作品。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有个图书室,倘若有,对于他是否有用;至于那座半身像,不过是一个蹩脚的粘土制品,倒是勒·穆瓦纳做的,并且还在上面雕了一个奇丑的人像。他用我的名字到处宣扬它,仿佛这个像和我本人有任何相似之处似的。

我觉得似乎是出于爱好我的见解和著作而来看我的唯一的法国人,是利穆赞团队的一个青年军官,名叫塞吉埃·德·圣布里松先生,他曾经在巴黎社交界以其相当令人爱慕的才气和自命不凡出过风头,也许现在还是这样。他曾在我大祸临头前的那个冬天到蒙莫朗西来看我,我觉得他感情奔放,很使我喜爱。后来他又写信到莫蒂埃来,并且,也许是想阿谀我,也许是读《爱弥儿》真读得晕头转向了,告诉我说,他要脱离部队,过独立生活,并且说,他正在学木匠手艺。他有个哥哥在同一团队里当上尉,是母亲的唯一宠爱对象,母亲是个过分虔诚的信徒,不晓得是由一个什么伪善的神父教导的,对小儿子非常不好,理由是说他不信宗教,而尤其罪在不赦的是跟我有关系。以上就是他的抱怨,他因此要跟母亲断绝关系,走上我方才说过的那条路,为的是做个小“爱弥儿”。

我看到他那股急躁劲儿就着慌了,赶紧写信给他,叫他回心转意,经过我苦口婆心的敦劝,他总算听了我的话。他对母亲又恢复了子职,并且从他的上校手里把辞呈收了回来。他递了这份辞呈之后,上校总算审慎从事,当时没有作任何处理,好给他留下进一步考虑的时间。圣布里松从他那些怪念头里醒悟过来之后,又动了一个虽然不那么荒谬、然而不合我口味的傻念头,要当作家。他接连出了两三本小册子,这些小册子并不显得作者是个无才能的人,但是我并没有给他鼓舞人心的褒奖,使他继续搞下去,所以我于心无愧。

不多时之后,他来看我了,我们一同去圣·皮埃尔岛游玩。在这次旅行中,我发现他跟在蒙莫朗西时候不同了。他有一副说不出的装腔作势的神气,我起先还不感到怎样刺眼,但是以后我就时常回想起来。他在我路过巴黎到英国去的时候,又到圣西蒙旅馆来看了我一次。我在那里听说——他并没有告诉我——他生活在上流社会中,并且相当勤地去看卢森堡夫人。我在特利时,他就音信杳然了,也不托他的亲戚塞吉埃小姐(塞吉埃小姐是我的邻居,对我似乎始终没有多大好感)给我一点消息。总之,圣布里松先生对我的倾慕,和范斯先生的那段关系一样,一下子就完结了;但是范斯不曾得过我的任何好处,而他却欠了我一点情,除非我阻止他做的那些傻事只是他耍出来的一种把戏:实际上倒很可能是这样的。

从日内瓦方面来看我的人也只多不少。德吕克父子就先后选我当了他们的护士。父亲是在路上病倒的,儿子从日内瓦动身时就病倒了,两人都住在我家里休养。什么牧师呀、亲戚呀、伪善的教徒呀,各色人等都从日内瓦和瑞士来了,他们不象从法国来的那些人是为着崇拜我或者嘲弄我而来,他们是为着责骂我教训我而来的。唯一使我高兴的是穆尔杜,他来跟我在一起待了三四天,我恨不能留他多住些时候。在所有那些人当中,最有耐心、最固执、把我麻烦得不能不听任摆布的,是狄维尔诺瓦先生,他是日内瓦的商人、法国难民,和讷沙泰尔的检察长是亲戚。这位狄维尔诺瓦先生每年特意从日内瓦到莫蒂埃来看我两趟,接连好几天在我家里从早待到晚,跟我一起散步,给我带来各式各样的小礼物,巧妙地套我的心底话,凡是我的事情都要问一问,而在他与我之间却又没有任何共同的观念、共同的倾向、共同的感情、共同的知识。我怀疑他一辈子任何一类书也没有读完过一整本,甚至我的书里谈的是什么东西他也不知道。我开始收集植物标本的时候,他也跟着我出去收集,但是他对于这种消遣并不爱好,一路上他没有一句话对我说,我也没有一句话对他说。他甚至有勇气在古穆安地方的一个小酒店里跟我对坐三整天,我还以为让他觉得无聊并且使他感到他是多么使我厌烦就会促使他离开小店的,而这一切竟始终不能挫败他那令人难以置信的恒心,我也未能猜透他那恒心是从哪里来的。

所有这些来往关系都是被迫开始和被迫维持下去的。在这些关系之中,我不应该漏掉那唯一曾使我感到舒畅并真正关切的一个:那是我跟一个匈牙利青年的关系。这个匈牙利青年来到讷沙泰尔住下了,又从讷沙泰尔住到莫蒂埃来,这是在我定居莫蒂埃几个月之后的事。当地人称他为索特恩男爵,他就是以这个名字被从苏黎世介绍来的。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面目可亲,待人接物恳切和蔼。他逢人便说,并且也使我理解到,他是完全因为我才到讷沙泰尔来的,目的在和我交游,好趁年青时修养品德。我觉得他的容貌、风度和举止,都和他所说的话相符,象这样一个青年,我看不出一点不可爱的地方,又怀着这样可敬的动机来找我,我若闭门不纳,当然会感到有愧于最大的天职了。我向人交心,根本不晓得交到一半就算了事。所以不久他就得到了我的全部友谊和信任,我们彼此难舍难分,我每次徒步旅行,他都跟在一起,他也爱上了徒步旅行。我把他带到元帅勋爵家去,元帅也对他百般抚爱。他还不能用法语表达,所以跟我说话,给我写信,都只用拉丁文,我则用法文回答他。尽管混合使用这两种语言,我们两人的交谈依然进行得十分流畅,十分生动。他跟我谈起他的家庭、他的事业、他的遭遇,又谈到维也纳的宫廷,似乎很熟悉那里的内幕。总之,在我们处得极其亲密的那将近两年之中,我只觉得他性情温和,经得起一切考验,操行不但端正,而且高雅,浑身上下都十分整洁,一切谈吐都极其彬彬有礼,总之,他有世家子的一切特征,使我觉得他太可钦佩了,不能不十分喜欢他。

在我们过往正密的时候,狄维尔诺瓦从日内瓦写信给我,叫我提防那个住在我身边的匈牙利青年,说有人告诉他,那是法国政府派来监视我的一个密探。这个警告可能使我不安,特别因为在我住的这个地方,大家都常常警告我,叫我小心注意,说有人在窥伺我,在设法把我诱到法国境内,好在那里对我下手。

为着一下子就叫那班无聊的警告专家闭口无言,我就向索特恩建议,到蓬达里埃去作一次徒步旅行,先不向他作任何解释。一到蓬达里埃,我就把狄维尔诺瓦的信给他看,然后热烈地拥抱他,对他说:“索特恩不需要我证明我对他的信任,但是社会大众需要我证明我是善于知人的。”这一拥抱真是甜美,这也是那班迫害者所绝对领略不到而又不能从被压迫者手里夺去的那种精神享受之一。

我永远不信索特恩是个密探,也不信他会出卖我,可是他却欺骗了我。当我推心置腹地向他倾诉的时候,他竟有勇气经常把他的心关得紧紧的,用种种谎言来蒙蔽我。他给我胡诌了一个故事,使我相信他不能不回国。我劝他赶忙动身,他就动身了,当我以为他已经到了匈牙利的时候,却听说他在斯特拉斯堡。他到斯特拉斯堡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曾在那里给一个家庭搞出了纠纷,丈夫知道我和他常见面,便写信给我,我也不遗余力地劝那个妻子重归妇道,劝索特恩行为要端庄。当我以为这一男一女已经完全撒手的时候,他们俩却又跑到一块了,而做丈夫的竟又那么殷勤,把那个青年人再请到他家里住下;这样一来,我就无话可说了。我发现那个所谓男爵是用一大堆谎言骗了我。他根本不叫索特恩,而叫索特斯海姆。男爵那个头衔,是人们在端士称呼他的,我不能怪他冒用,因为他从来没有以男爵自称,但是我并不怀疑他是个真正的小贵族,元帅勋爵是很识人的,又到过匈牙利,他一直认为他是贵族,把他当贵族看待。

他刚一离开,他在莫蒂埃经常去用餐的那个小客栈的女仆就宣称怀孕了,说是他搞出来的。那女仆是个邋遢货,而索特恩在全区,由于行为笃实和操守端正,受到普遍的重视和尊敬,同时他又特别讲究清洁,所以这种无耻谰言叫大家听了都起反感。当地的那些最可爱的女人曾极力挑逗他都没有成功的,这时都气极了,我也愤慨得不得了。我尽力叫那个不要脸的女人不要再嚷了,说我愿意负担她的一切费用,并且为索特斯海姆作保。我写信告诉他,我深信她那个肚子不但不是他搞出来的,而且根本就是假装的,都是他的仇人和我的仇人搞出来的鬼把戏。我要他回到这个地方来,当面折辱那个女光棍,叫那班唆使她造谣的人哑口无言。而他的回信竟是那么软弱,使我大吃一惊;他还写信请那个邋遢货的教区牧师设法把事情压下去。我一看这种情形,也就不再过问了,心里总觉奇怪,这么放荡的一个人,居然能如此自制,竟能以其矜持的态度,在与我最亲密的关系中把我欺蒙过去。

索特斯海姆又从斯特拉斯堡到巴黎去找机会,结果找到的只是穷困。他写信给我,痛悔前非,我回想到我们旧日的友情,内心为之感动,就寄了几个钱给他。第二年,我路过巴黎的时候,又见到了他,他差不多还是同样的穷困,但是已经成了拉利奥先生的至交了,我也无法知道他们是怎样结识的,也不知道是旧交还是新识,两年后,索特斯海姆又回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还写信给我,后来他就死在那里。以上就是我们两人关系的简史和我所知道的他的那些奇遇;但是我一面怜惜这个不幸青年的命运,一面却仍然相信他是个世家子弟,一切放荡行为都是他所处的环境造成的后果。

这些就是我在莫蒂埃交游与结识的人物。这样的交游与结识得有多少才能补偿我在这个时期所遭到的惨痛损失啊!

第一个损失是卢森堡先生的死。他是被医生长期折磨之后,成了他们的牺牲品的。他患的是痛风,而医生们绝不承认,硬当作一种他们认为能医得好的病来治。

关于这件事,如果我们应该相信元帅夫人的亲信拉·罗什给我写来的报告,我们的确应该根据这个既惨痛而又难忘的例子来为大人物的苦难哀叹。

这位仁慈的贵人的丧亡特别使我伤心,因为他是我在法国唯一的真正的朋友;他的性格是那么温和,竟使我完全忘了他的官高位显,而把他当作与我平等的人去依恋。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我的逃亡而终止,他还和从前一样,继续给我写信。不过我又似乎看出,我们的别离,或者我的不幸,降低了他的眷恋之情。一个廷臣明知道某人已在各国君主面前失宠而仍然对他保持同样的感情,确实是很困难的。而且,据我判断,卢森堡夫人对他的影响很大,绝不曾有利于我,她趁我远在异国就损害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至于她自己,虽然也曾有过一些做作出来的并且越来越稀少的友爱姿态,却一天比一天更不隐讳她在对我的情感上所发生的变化。她给我往瑞士写过四五封信,都是断断续续的,后来就音讯杳然了。也是我当时先入之见太深、太信任、太盲目,才看不出她的心对我已经不只是冷淡而已。

迪舍纳的合伙人、书商居伊在我之后常到卢森堡公馆去,他写信告诉我说,我的名字是载在元帅先生的遗嘱上的。这当然是十分自然、十分可信的事,所以我就毫不怀疑。这个消息使我在心里琢磨,我对这笔遗赠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经过全面权衡之后,我决定不管是什么遗赠都予以接受。我的这一决定是出于对一个正直的人的尊敬,因为象他那样地位的人,一般是不会有什么友谊的,而他居然能以真实的友谊待我。后来我没再听说这笔或真或假的遗赠,我便免除了这个接受遗产的义务。说真的,我如果利用我曾爱过的人的死亡而获得若干便宜,这就损害了我的一个最大的道德信条,我会因此而感到难过的。在我们的朋友缪沙尔卧病时期,勒涅普曾向我建议,趁他对我们的照料感激在心的时候,委婉地促使他采取若干于我们有利的措施。“啊!亲爱的勒涅普,”我对他说,“不要拿利益观念来玷污我们对这位垂死的朋友应尽的伤心而又神圣的义务吧。我希望我永远不载入任何人的遗嘱,起码永远不载入任何朋友的遗嘱。”也就是差不多在这个时候,元帅勋爵跟我谈到他的遗嘱,说他有意在遗嘱里对我有所遗赠,我给他的回答,我在第一部里已经说过了。

我的第二个损失-使我更伤心、更觉得无法补偿的损失,就是那位最善良的女人、最慈爱的母亲的死亡,她已经不胜衰老、不胜残疾与穷苦之苦,终于离开了这人间苦海到那善人的天国去了,在那里,凡是尘世上所做的善事都有温馨的回忆作为永恒的善报的。温厚而慈悲的灵魂啊,你到菲内龙、贝尔奈、加狄拿那样的人物的身边去吧,你到那些虽然地位较低、却也和他们一样对真正的慈善敞开了心灵的人们的身边去吧,你去享受你的慈善的果实吧,并为你的被养育者准备下他希望能有一天在你身边占到的那个位置吧!你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啊,因为上天结束了你的不幸,同时也就免得你看到你的被养育者的这些不幸的惨象了。自从我到瑞士以后,就没有给她写过信,生怕把我先前那些灾难告诉了她,会使她为我伤心;但是我给孔济埃先生写了信,以便了解她的情况,也就是孔济埃先生告诉我说,她已经停止救助受苦的人们而自己也不再受苦了。我自己不久也不再受苦了;但是,如果我不能相信我死后会在那另一个世界里看到她,我这微弱的想象力也就无法相信我所期待于另一世界的那种完美的幸福了。

我的第三个、也是最后的一个损失——最后一个,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任何一个朋友可以失去了——就是元帅勋爵。他没有去世;但是他倦于为忘恩负义的人们服务,离开了讷沙泰尔,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他还健在,我希望他活得比我久;他还健在,并且,亏了他,我在尘世上的依恋之情才没有完全断绝。尘世上究竟还剩下一个人配享有我的友谊;因为,友谊的真正价值在人们所感到的友谊之中比在人们所唤起的友谊之中体现得更多。但是我已经失掉他的友谊所给予我的那些甜美滋味了,从此我只能把他放在我仍然爱慕却又不再有任何关系的那种人之列了。他那时正要到英国去接受国王的赦免,并收回他过去被没收的财产。我们分别时并不是没有订好重逢的计划,这些计划,对于他和对于我,都差不多是一样甜蜜的。他准备在阿伯丁附近他那座吉斯府里定居下去,我将来也要到那里去看他;但是这个计划,对我来说是太称心如意了,不可能得以实现。他后来并没有留在苏格兰。普鲁士国王的恳切要求又把他召回到柏林。一会儿人们就会看到,我是怎样未能到柏林去和他相会的。

他在动身前就预料到人们开始煽动起来反对我的那场风暴,所以他主动派人送给我一份入籍证书,这似乎是一种很可靠的防止别人把我驱逐出境的措施。特拉维尔谷地的古维教会又效法总督的榜样,给了我一份入会证,和入籍证书一样,也是免费的。这样,我在各方面都成了本国公民,可以免受任何合法的驱逐,就是君主也无此权力了。但是,对于一向最尊重法律的人,要想加以迫害,从来就是不经合法途径的。

我相信我不能把马布利神父之死算作我这时期所受到的损失之一。我在他的哥哥家住过,所以和他有过若干交往,但是从来就不怎样亲密。我还有若干理由可以相信,自从我获得比他更大的名声之后,他对我的感情就变质了。但是只是在《山中来信》出版的时候,我才第一次看到他对我的恶意的表现。人们在日内瓦传诵着一封致萨拉丹夫人的信,据说是他写的,他在这封信里把我这部作品说成是蛊惑人心的政客煽动叛乱的叫嚣。我对马布利神父的敬重和对他的学问的钦佩,不容许我有一时一刻相信这种荒谬绝伦的信是他写的。于是,我的坦率的性格叫我怎样做,我就怎样做了。我把那封信抄了一份寄给他,告诉他说,人家都说是他写的。他却不给我任何答复。这个沉默使我诧异了;但是,请大家想想,当舍农索夫人写信告诉我说,那封信确实是神父写的,并且说,我的信曾使他十分尴尬,我又该诧异到何等程度啊!因为,退一步来说,即使他说得有理,但他那种既没有人强制又没有必要、唯一目的就是要把他一向对之表示好感而又从未辜负过他的人,在其灾难最深重的关头一棍子打死,而且还干得那样兴高采烈,他又怎样解释呢?不久之后,《弗基昂谈话集》出版了,这部书完全是用我的作品肆无忌惮、寡廉鲜耻地拼凑起来的。我读着这本书,就感觉到作者对我是下定决心的了,从此我不能有比他更险恶的敌人了。我相信,他既不能原谅我写出了他力所不能及的《社会契约论》,也不能原谅我写出了《永久和平》,就希望我从事圣皮埃尔神父作品的摘录工作,免得有那么大的成就。

我越往下写,就越难保持事件的顺序,越难前后衔接了。我在余生中所受到的纷扰不让我有时间在我的脑子里把那许多事件排列起来。这些事件为数太多、太错综复杂、太令人不快,不可能叙述得有条不紊。它们留给我的唯一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掩盖事件原因的那种可怖的神秘和事件本身把我逼到的这种可悲的境地。我的叙述从此只能胡乱进行下去,脑子里想起什么就写什么。我还记得,就在我谈的这个时期,我正忙于写我的《忏悔录》,又轻率地把这件工作对什么人都说了,万没想到谁会有兴趣、有愿望、有力量对我这件工作横施障碍。即使我相信会有这种事的话,我也是不能做得更谨慎些的,因为我生来就不可能对我所感到和所想到的一切,丝毫有所隐讳。据我判断,这件工作一被别人知道,就促使人们掀起一场风暴,要把我赶出瑞士,把我交到一些能阻止我做这件工作的人们的手里。

我还有一个计划,也是那些怕我做前一项工作的人所同样仇视的,就是编印我的全集。我觉得这项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为的是要在用我的名字出版的那许多书籍之中,确认一下哪些真正是我的作品,使社会大众能把这些作品从我的敌人为破坏我的名誉、贬损我的价值而搞出来的那些伪作中区别出来。除此而外,编印全集也是为我保证面包的一个既简单而又正当的方法;而且这也是唯一的方法,因为我已经放弃写作,我的回忆录又不能在生前出版,用别的任何方式也挣不到一文钱,而开支又始终未减,我最后几部书的收入一花完,生活来源就要枯竭。这一理由曾迫使我把《音乐辞典》拿了出去;而它当时还不够完整呢。这部书使我得到一百个路易的现款和一百个埃居的年金。但是,一个人一年要花六十多个路易,这一百个路易当然很快就会花光的;而那一百个埃居的年金,对于一个被乞儿穷鬼象麻雀一般扑上来的人说来,简直就等于零了。

这时来了一伙讷沙泰尔的商人,要承揽印刷我的全集;又有里昂的一个印刷商或书商,叫作雷基亚先生的,不知怎么也跑来了,钻到那伙商人中间主持全集的工作。合同是在合理的基础上订的,同时也很满足我的要求。我的作品,已印和未印的一起算,够出四开版六卷;此外,我还负责照管编印。为此,他们应该给我一笔一万六千法国利物儿的年金和一次付清的一千埃居的赠款。

合同订好了,但还没有签字;这时《山中来信》出版了。那一声对准这万恶的作品和它那罪在不赦的作者而发的骇人的爆炸,可真吓坏了那伙书商,全集的编印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我倒很想把这部作品的效果与《论法国音乐的信》相比,只不过那封论音乐的信,在使我招大恨、冒大险的同时,还给我至少带来钦佩和尊敬。而在《山中来信》出版之后,在日内瓦和凡尔赛,人们似乎十分诧异,怎么还会让我这样一个怪物活在人间。小议会在法国代办煽动下,在检察长指使下,针对我的作品发表了一个宣言,以最恶毒的字眼宣称我这个作品不但得由刽子手拿去烧毁,还带着一种近乎滑稽的语调说,人们连答复、乃至提到这部作品时都感到自己丢脸。我倒很想把这篇妙文在这里转录出来,只可惜手头没有,而且连一个字也记不得了。我热烈盼望我的读者中能有人激于追求真理与正义的热忱,愿意把《山中来信》从头到尾再读—遍;我敢说,他在人们横施于作者的那些痛心的、残酷的侮辱之后,一定会感到弥漫在这部书里的那种斯多噶派的克制工夫的。但是,他们既不能回答辱骂——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辱骂,又不能驳斥论点——因为我那些论点都是无可辩驳的,所以他们就决计做出万分恼怒的样子,不愿有所回答;有一点倒也是真的,如果他们把无法驳倒的论据当作辱骂之词,他们也可以认为是遭到强烈的辱骂了。

那些国民代表们不但没有对这个丑恶的宣言提出任何申诉,反而循着宣言给他们指出的路子去走;他们不但没有把《山中来信》举起来作为胜利的标帜,反而躲了起来,把它当作自己的盾牌。他们竟那么怯懦,对这部为保卫他们并应他们的请求而写出来的作品,既不表示任何敬意,又不说一句公道话,既不引用,又不提及,虽然他们暗中从这部作品里汲取了他们的全部论据,虽然他们准确地遵循的这部作品结尾的那个忠告是他们的安全与胜利的唯一原因。他们要求我尽的这个职责,我把它尽了;我曾为祖国、为他们的事业服务到底。我请他们在他们的争执中把我的问题撇开,只为他们自己着想。他们就真照我的话去做了,而我之所以插手管他们的事情,完全是为着不断地敦促他们去求得和平解决,因为我毫不怀疑,如果他们固执下去的话,他们一定会被法国完全打垮的。后一种情况之所以没有发生,其中的道理我是懂得的,但是在这里不说出来了。

《山中来信》发表后,在讷沙泰尔最初引起的反响是微不足道的。我送了一本给蒙莫朗先生,他客客气气地接受了,读了,并没有提出什么意见。当时他也和我一样生着病,病愈之后很友好地来看我,什么也没有对我说。然而,风潮开始了,我那本书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给焚毁了。骚乱的中心不久就从日内瓦、从伯尔尼、也许还从凡尔赛移到讷沙泰尔来了,特别是移到特拉维尔谷地来了。在特拉维尔,甚至在宗教界还没有任何明显的行动之前,人家就开始用隐秘的手段煽动民众了。我敢说,我是应该受这个地方的民众爱戴的,就和我在所有住过的地方都受人爱戴一样,因为我大把地掏钱布施,不让我周围有一个赤贫的人得不到救济,我对任何人都不拒绝我力所能及而又合乎正义的援助,我跟所有的人都处得很融洽,同时我尽可能避免任何足以引起忌妒的特殊照顾。而这一切并没有阻止那些无知小民不知道在谁的秘密策动之下逐渐对我愤激起来,直至发展到疯狂的程度。他们在大白天就公开对我进行侮辱,不但在乡间、在路上,甚至在大街上也是如此。那些得到我的好处最多的人偏偏也最激烈,就是我还在继续接济的人,他们不好意思亲自出面,就暗中煽动别人,好象要用这种办法来洗雪他们向我感恩的耻辱。蒙莫朗装着什么都看不见,暂时还不露面;但是,当某次圣餐礼快到的时候,他到我家里来了,劝我不要去领圣餐,并向我保证说,他并不恨我,他是决不会扰乱我的。我觉得他这番客套话很离奇,他还给我提起布弗莱夫人的那封信,我就不明白,我领不领圣餐究竟跟谁有那么重要的关系。由于我认为,如果在这件事情上让步,就是一个怯懦的行为,而且我不愿意为民众提供这个新的借口,让他们叫嚷我不信宗教,所以我干脆拒绝了牧师的劝告;他不高兴地回去了,暗示说,我将后悔莫及。

他不能一人作主就拒绝我去领圣餐,得由以前接受我领圣餐的那个教务会议作主才成,只要教务会议没有说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前去,不怕遭到拒绝。宗教界交给蒙莫朗一个任务,要他传唤我到教务会议席上去交代信仰,如果我拒绝,就开除出教。这种开除出教的事也只能由教务会议办理,并且要经多数通过才成。但是以老教友名义组成这个会议的那些乡民是以牧师为主席的,大家都可以理解,他们是受牧师操纵的,当然不会跟他持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在神学问题上,他们懂得的比他更少。因此,我被传唤了,我决定去出席。

如果我善于词令,如果我的笔是在嘴里的话,这将是多么好的一个机会,对我又将是多么大的一个胜利啊!我会以多么优势的力量,多么轻而易举地在他那六个乡民中间把那个可怜的牧师击败啊!统治欲使新教的牧师们完全忘记了宗教改革的原则,为了提醒他们这些原则,迫使他们哑口无言,我只要把《山中来信》的头几封信作一番解释就成了,而他们竟还那么愚蠢,居然根据这几封信来攻击我呢!我的文章是现成的,我只要稍加发挥就能叫那家伙无地自容。我是不会傻到采取守势的地步的,我很容易采取攻势,还要他们丝毫觉察不到,或者无法预防。宗教界的那些末流教士既无知而又轻率。是他们自己把我置于我能取得的最有利的地位,我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他们压倒。然而,可惜!要能说话才成呀,并且还要能即席发言。一遇必要,就能登时想出主意,找到合适的语句,找到恰当的字眼,始终清醒,经常镇静,永远一点也不慌乱才成!我痛感自己没有随机应变的能力,我对我自己还能抱什么希望呢?当年我在日内瓦,在一个完全袒护我。已经决定同意一切的会议面前,还被弄得哑口无言,丢尽了脸。这次情况就完全相反了:我碰到了一个捣蛋鬼,他以狡诈代替学识,他会给我布下一百个圈套而我连一个也看不出来,他是决计不惜任何代价要抓我的错儿。我越考虑这种形势。就越觉得危险太大,因为我感到不可能应付好,所以就想出另一个不得已的办法。我预先拟了一篇演说词,到教务会议席上去宣读,根本否认它的处理权,以免除我回答的义务。这事是很容易办的:我就把这篇演说词写好,满腔热忱地把它读熟。戴莱丝听到我咿咿哑哑的,不断重复那同样的几句话,想把它们塞到我的脑子里来,便取笑我。我希望最后能把我的演说词背出来;我知道领主作为国王的官员,一定会参加教务会议的;又知道不管蒙莫朗怎样耍手段,请吃酒,大部分老教友都还对我抱有好感;而且,我又有道理,又有真理,又有正义,又有国王的保护,又有邦议会的权威,又有与这种宗教裁判制度的建立有利害关系的善良爱国者的愿望做我的后盾——一切都在配合起来鼓舞着我。

到期的前夕,我把我的演说词全记住了,背得一字不差。整整一夜,我都在脑子里默诵。可是到了早晨,我又背不出来了,每背一个字我都要迟疑一下,我以为我已经是在那个大名鼎鼎的会议席上了,我慌张,说话吞吞吐吐,而且头也昏了;最后,差不多就在要去的时候,我的勇气完全消失了。我就在家里待了下来,决定给教务会议写封信,仓卒提出些不去的理由,我的借口是身体不适——在我当时的健康情况下,我的身体的确也是难以让我在那次会上支持到底的。

牧师接到我的信,颇感为难,便把这事推迟到下次会议。在这期间,他自己和他的爪牙百般活动,想诱惑老教友中间的那班宁愿凭自己的良心而不愿照他的心意办事、因而不愿照奉教界和他的意志提出主张的人们。不管他从酒肉招待中得出的论调对那班人多么有力量,除了那两三个已经投靠他为虎作伥的以外,他没有能买通其余任何一个老教友。那位国王的官员和皮利上校——上校在这件事里极表热诚——把其他的老教友都掌握住了,使他们无亏职责;当那蒙莫期要进行表决开除我的时候,教务会议便以多数票干脆拒绝了他。于是,他就只有采取那破釜沉舟的办法,煽动愚民了。他跟他的同事和另外一些人公开活动起来,并且做得那么成功,以至尽管国王曾多次颁发严厉的诏书,尽管邦议会曾三令五申,我还是不能不离开那个地方,以免那位国王的官员为保卫我而自己遭到暗杀的危险。

关于这桩公案,我的印象太模糊了,想起了几点,也理不出一个头绪,连缀不起来,只能照它们浮现到我的脑际那样,零散地、孤立地记载下来。我还记得我跟宗教界举行过一次谈判,蒙莫朗是谈判的中间人。他诡称人们是怕我以写作来搅乱地方的安宁,怕别人会怪这个地方不该让我自由自在地乱写。他暗示我说,如果我答应放下笔杆,既往也就不咎了。我本来对自己已经许下这个愿了,所以毫不迟疑地对宗教界也许下这个愿,不过有个条件,只以不写宗教问题为限。他要求作些改动,并要我立下字据,一式两份。我的条件后来被宗教界拒绝了,我就索回我的字据:他只还了我一份,借口搞丢了,把另一份扣了下来。在这以后,民众在牧师们公开煽动下,蔑视国王的诏书和邦议会的命令,简直无法无天了。在宣教的讲坛上,我被宣布为反基督的人;在乡间,我被当作狼精驱赶。我的阿美尼亚服装,对于无知小民,成了一种便于辨识的标志,我痛心地感到不方便极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换掉这种服装又似乎太示弱了。所以我不能下决心改装,仍旧穿着我的长外套,戴着我的皮圆帽,安安静静地在当地散步,四周都是流氓的叱骂,有时还有小石头掷来。有好几次我从人家屋前走过,只听里面有人说:“把我的枪拿来,让我给他一枪。”这时我并未因此就走得快些,而他们却更加怒不可遏了。不过他们始终限于恫吓而已,至少枪是不敢打的。

在这场骚乱中,仍然有两件很令我感到愉快的事。第一件是借元帅勋爵的关系,我能受到值得感激的对待:讷沙泰尔所有正直的人都为我所受到的虐待和针对我的那些鬼祟活动而愤愤不平,他们非常憎恨那些牧师,清楚地感觉到他们是受了别人的指使,只做了一些暗中操纵他们的人的爪牙,生怕我这事会造成一个恶劣的先例,导致真正宗教裁判所的成立。地方官员们,特别是继狄维尔诺瓦先生之后任检察长的默龙先生,都尽了一切努力来保护我。皮利上校虽然只是个平民,却尽力更多,收效更大。就是他,想方设法使老教友们恪守职责,使蒙莫朗在教务会议上碰了钉子。因为他有声望,所以他尽量利用这种声望去防止暴动,但是他只能用法律、正义和公理的权威来对付金钱与酒肉的势力。双方的力量不是对等的,所以在这一点上,蒙莫朗就战胜他了。然而,我对他的照顾和热心还是感激的,很想以德报德,用什么方式来报答他这笔情分。我知道他切盼得到一个邦议员的职位,但是在珀蒂皮埃尔牧师的案件里,宫廷认为他表现不好,他在国王和总督面前都失宠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冒险写信给元帅勋爵,为他关说,我甚至大着胆子提到了他所企求的那个职位。真太侥幸了,与任何人所预料的相反,这个职位差不多立刻就被国王批准了。命运就一直是这样,它一面把我捧得太高,一面又把我压得太低,这会儿又继续把我从一个极端推到另一个极端;一方面无知小民给我涂满了污泥,另一方面我还能使人当上了邦议员。

我的另一件大快事就是韦尔德兰夫人和她的女儿来看我;她是带女儿到布尔朋矿泉疗养回来的,特意绕道来莫蒂埃,在我家里住了两三天。她对我的关切与照顾,终于把我对她的长期反感克服下去了;我的心被她的爱抚征服了,充分回报了她长期以来对我表示的友好。她这次来这里旅行很使我感动,特别是在我当时所处的环境里,我是极端需要友谊的安慰来支持我的勇气的。我生怕她为我从愚民方面所受到的侮辱而有所感触,很想不让她看到那种情景,免得她为我痛心,但是这是我办不到的,虽然在我们一起散步时,有她在场就能使那班横蛮无礼的人稍事收敛一些,可是她仍然能看出许多迹象,足以使她判断出平日的情形如何。甚至就在她住在我这里的时期,我夜间在住宅里受到了骚扰,她的侍女早晨发现我的窗台上落满了石块,都是人家在夜里扔上来的。一张笨重的石凳子,原来是在街上靠我的门边摆着,并且固定在底座上的,竟然被人卸下了,搬来靠到我的门上,如果不是有人发现,谁第一个开门出去,一定就会被石凳子砸死的。韦尔德兰夫人对所发生的事情全都知道,因为除了她自己看到的以外,她的一个心腹仆人在村子里交游广阔,跟什么人都接触,甚至还跟蒙莫期谈过话。然而她对我所遭到的一切似乎毫不介意,她跟我既不谈蒙莫朗,又不谈其他任何人,我有时跟她谈,她也很少答话。不过,她似乎深信我住到英国去比住在任何地方都好,所以她常向我谈起休谟先生——休谟当时在巴黎——说他对我很友好,极望能在英国为我效劳。现在是该谈一谈休谟先生的时候了。

休谟先生在法国曾获得很大的声誉,特别是在百科全书派中间,因为他写了些论商业和政治的著述,最近又写了《斯图亚特家族史》,这是我通过普列伏神父的翻译读到的他的唯一作品。我没有读过他的其他作品,只能根据别人给我的介绍,认为休谟先生是把彻底的共和主义精神和英国人崇尚奢华的这种矛盾现象结合在一起的。又根据这个想法,我把他为查理一世写的那套辩护之词看作是持平精神的奇迹;我极钦佩他的道德,也极钦佩他的天才。休谟先生的好朋友布弗莱夫人早就劝我到英国去;结识这位罕见的人物,博得他的友谊这个愿望大大增强了我到英国去的念头。我到瑞士后,就收到他经这位夫人转来的一封信,对我极奉承之至,除对我的天才大加奖饰之外,又恳切地邀我到英国去,愿意运用他的一切影响,把他所有的朋友介绍给我,好使我在英国住得舒服些。在此地,休谟先生的同乡兼朋友——元帅勋爵对我说,我把休谟的一切优点都估计得完全不错,他甚至还告诉我一则关于休谟的文学轶事,这则轶事曾给他一个深刻的印象,同样也给了我一个深刻的印象。华莱士曾就古代人口问题写文章攻击休谟,他的作品付印的时候,他不在,休谟就负责替他看校样,并监督印行。这种行为正与我的意趣相投。我也是这样。有人曾写了一首歌来攻击我,我就替人家卖这首歌,六个苏一份。因此,当韦尔德兰夫人来跟我谈到休谟的时候,我是怀有种种对他有利的先入之见的;她绘声绘色地告诉我,休谟对我如何如何友好,如何如何切盼能在英国对我尽地主之谊——她就是这样说的。她极力劝我利用休谟先生的这一片热忱,写信给他。我因为生来对英国就没有什么好感,非到万不得已时不愿出此下策,所以不肯写信,也不肯应承;但是我让她自己作主,觉得怎样合适就怎样做,以便保持休谟先生的这番美意。由于她把关于这位大名人的一切都对我如此这般地说了,所以她离开莫蒂埃的时候已经使我深信,他是在我的朋友之列,而她更是在我的朋友之列了。

她走后,蒙莫朗就加紧了他的暗中活动。而那些无知小民也就不知什么叫作节制了。我依然继续安安静静地在叱骂声中散步;对植物学的爱好是我在狄维尔诺瓦博士跟前开始染上的,为我的散步添上了一种新的兴趣,使我走遍各处,采集植物标本,对那些无聊的人的叫嚣毫不在意,而我这种镇静又只能更激起他们的狂怒。最使我痛心的一件事,就是看到我的许多朋友或者号称为朋友的人们的家属,竟也相当公开地加入了我的迫害者的行列,例如狄维尔诺瓦氏一门,我那伊萨贝尔的父兄,还有就是我的那位女友(我住在她家)的亲戚波瓦·德·拉·杜尔以及她的小姑子吉拉尔迭夫人。那个皮埃尔、波瓦简直是个白痴,是个傻瓜,做出事来又十分粗暴;为了避免生气,我只好拿他开一个玩笑,我用《小先知书》的文体,写了一本只有几页的小册子,题为《号称通天眼的山中皮埃尔梦呓录》,在这个小册子里,我诙谐地向当时被人用作主要借口来迫害我的那些奇迹开火。贝鲁把这篇稿子叫人在日内瓦印出来了。这篇文章在此地取得的成功很有限;因为哪怕是最聪明的讷沙泰尔人,也体会不了雅典式的风趣,体会不了幽默,只要玩笑开得稍微微妙一点,他们就领略不出了。

我还写了另外一篇作品,写得比较用心些,手稿还存在我的文件中,我应该在这里谈一谈这篇作品的来由。

在通缉令和迫害闹得最疯狂的时候,日内瓦人显得格外突出,死命地大叫大喊;在这些人当中,我的朋友凡尔纳以真正神学的豪情,偏偏选在这个时候来发表一些攻击我的信件,想证明我不是基督徒。那些信写得倒是神气十足,但是不怎么高明,虽然据说博物学家博内也曾插手其间。这位博内固然是唯物主义者,可是一谈到我,便仍然是褊狭的正教思想。当然,我是无意于答复这种作品的,但是既然有在《山中来信》里说几句话的机会,我就插进了一个揶揄备至的小注,把凡尔纳气得火冒三丈。他在日内瓦声嘶力竭地狂吼,据狄维尔诺瓦告诉我说,他已经气得六神无主了。不久之后就出现了一张无头帖子,似乎不是用墨水写的,而是用沸勒热腾河水写的。这张帖子说我把我的几个孩子都扔到大街上了,说我抱着一个随营娼妓到处跑,说我是以酒色伤身,害着杨梅大疮,以及其他诸如此类好听的话。我当然不难看出我的对头是谁。我读到这个谤书的时候,眼看一个一辈子没有跑过娼家的人,他的最大缺点始终是怯儒羞惭如处女,而现在竟被人家称为跑娼寮的能手;眼看人家说我害着杨梅大疮,而我不但终身没有得过这一类病,甚至内行人还说我的体质生来就不会得这种病的;这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痛切地问一问,人世上的一切所谓名誉、声望究竟还能有多大的真正价值。经过仔细权衡之后,我觉得要驳倒这个谤书,最好莫过于把它拿到我住得最久的那个城市里去印刷出来,于是我就把它寄给了迪舍纳,叫他照原样印出,加上一个按语,我在这个按语里把凡尔纳先生的名字点了出来,另外还加上几则短注,说明事实真相。我还不以把帖子印出为满足,又把它拿给好几个人看了,其中有符腾堡邦的路易亲王先生——他一向对我很客气,当时同我互相通信。这位亲王、贝鲁以及其他一些人都似乎怀疑凡尔纳是这个谤书的作者,怪我把他点出来未免过于唐突。我经他们一说,良心不安起来,就写信给迪舍纳,叫他把这个印刷品取消。居伊写信告诉我说,已经取消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当真照办了;我发现他说谎次数太多了,这次多说一个谎也算不了什么奇迹;而且从那时起,我就被封锁在深沉的黑暗里,不可能透过黑暗去识破任何真象了。

凡尔纳先生忍受了这个指控,态度非常温和;如果一个人真不该受到这样的指控,而在他发出那样的狂怒之后还能如此温和,那真是太令人惊讶了。他还给我写了两三封很有分寸的信,目的似乎是想从我的复信里探知我究竟掌握了多少底细,是否有反对他的证据。我回了他两封短信,内容冷酷、严峻,而措词则并不失礼,他对这两封信一点也没有生气。我收到他的第三封信时,看出他是想保持长期通信关系,我就不答复了,于是他求狄维尔诺瓦跟我解释。克拉美夫人写信给贝鲁说,她确有把握知道谤书不是凡尔纳写的。这一切都不能动摇我的信念;不过,我也可能弄错,如果真是我弄错了,我就该亲自向凡尔纳赔礼道歉,所以我请狄维尔诺瓦转告他说,如果他能把谤书的真正作者给我指出来,或者至少他能给我证明他不是谤书的作者,我一定向他赔礼道歉,保证叫他满意。我还更进了一步:因为我充分感觉到,如果归根结蒂,他的确是无辜的话,我是无权要求他作任何证明的;所以我又决计把我之所以深信是他的理由,写在一份相当长的备忘录里,请一个凡尔纳所不能拒绝的公断人来评判一下。人们是猜想不到我所选的那个公断人是谁的——他就是日内瓦议会。我在备忘录的末尾宣称,如果议会在审阅了备忘录,并作了它认为必要而又力所能及的调查之后,宣布凡尔纳先生不是谤书的作者,我便立刻真诚地不再相信他是谤书的作者,立刻跑去跪到他的脚前,向他请求宽恕,直到取得他的宽恕为止。我敢说,我追求公道的热忱、我的灵魂的正直与豪迈、我对人皆生而有之的那种对正义之爱的信心,从来也没有比在这份合理而又动人的备忘录里表现得更充分、更明显了,因为我在这份备忘录里毫不迟疑地把我那些最不容情的仇敌拿来做诬蔑者和我之间的公断人。我拿这备忘录读给贝鲁听,他主张取消,我就把它取消了。他劝我等候凡尔纳答应提出的证据,我就等候了,我今天还在等候着呢。他劝我在等候期间不要说话,我就不说话了,我将终身不再说话,让人家骂我把一个严重的、莫须有的、无证据的罪状栽到凡尔纳头上,但是我内心里现在仍旧跟确信我自身的存在一样,确信他是谤书的作者。我的备忘录现在还在贝鲁先生手里。万一有一天它得见天日,人们将可以在那里面看到我列举的那些理由,同时,我希望,人们也将可以从中认识让-雅克的灵魂,这是我的同时代人所一直不愿意认识的。

现在该谈谈我的那场莫蒂埃之灾了,该谈谈我在特拉维尔谷地住了两年半之后,在以坚定不移的精神忍受了八个月最恶劣的待遇之后,怎样又离开了特拉维尔谷地了。这个不愉快的时期的详细情形,我无法清晰地回忆,但是这些情形,人们在贝鲁发表的那篇记事里都可以看到,我在下文还要谈到这篇记事。

自从韦尔德兰夫人走后,骚乱更激烈了;尽管有国王的历次诏令,尽管邦议会三令五申,尽管本地领主和行政官员多次警告,民众却认真把我当作反基督的人看待。最后,他们看到叫嚣无效,似乎要动起手来了;在路上,石头已经开始在我的周围乱滚,不过扔得还算太远一点,砸不到我。最后,在莫蒂埃集市那一夜——集市期是九月初——我在住宅里受到攻击,所有住在宅里的人都有生命危险了。

半夜,我听到哐啷一声,响声是在沿着屋后那道长廊里发出的。冰雹似的石头扔向面对长廊的门窗,哗啦啦地飞到长廊里来,原来睡在长廊里的那条狗开始还汪汪地叫,后来吓得不敢作声,躲到一个角落里,扒住板壁又咬又抓,拼命要逃出去。我听到声响就赶快起来,我正要出屋门到厨房里去,这时由一只有力的手扔来的一块石头,打破了窗户,穿过厨房,撞开我的房门,直落到我的床脚下来;如果我走快一秒钟,石头就打到我的肚子了。我判断那哐啷一声是有意引我出来的,扔的石头是要给我拦门一下。我一个箭步就到了厨房,只见戴莱丝也起来了,浑身哆嗦着向我奔来。我们俩赶紧靠着墙,避开窗户的方向,以免挨到石头,并且商量一下该怎样应付,因为出去呼援就正好让人家砸死。幸而我楼下住了一个老头,他的女仆听到声响就起来,奔去喊领主先生去了——领主先生跟我们住的是门对门。领主先生跳下床,忙披上睡衣,登时就带着警卫队跑来了,因为有集市,警卫队这一夜正在巡逻,当时近在咫尺。领主看到破坏的情况,直吓得面如土色,一见满廓都是石头,便叫道:“上帝啊!简直是个采石场了!”在查看下面的时候,发现一个小院子的门被冲开了,有人曾想从走廊上钻到屋子里来。大家研究为什么警卫队没有看到或阻止这场乱子的发生,结果发现,虽然那夜的巡逻任务已经轮到别的村子,莫蒂埃的警卫队却坚持由它巡逻。领主第二天就给邦议会打了报告,两天后,议会就下令给他,叫他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查,悬赏检举肇事者,答应为检举人保守秘密,同时,在破案之前,用国王的公费,在我的房子外面和毗连我的房子的领主的房子外面设置卫兵。第二天,皮利上校、检察长默龙、领主马蒂内、税务官居约内、司库员狄维尔诺瓦和他的父亲,总之,地方上所有的头面人物都来看我了,并且一致敦促我避避风头,至少暂时离开一下我再也不能安全地、体面地住下去的这个教区。我甚至看出,那位领主被这群暴民的狂怒吓慌了,生怕他们迁怒到他的头上,很乐意看到我赶紧走开,以便解除他保护我的这个艰难的任务,并且自己也可以脱离这个教区——我走后他真的这样办了。因此我让步了,甚至心里还有些难过:因为民众的那种仇恨情绪真叫我痛心疾首,忍受不了。

我的退路,可供选择的不止一个。韦尔德兰夫人回到巴黎以后,给我写过好几封信,谈到一位她称为爵士的华尔蒲尔先生,说这位华尔蒲尔先生对我十分热心,要在他的一份产业上给我提供一个去处。她把这个地方给我描写得极其引人入胜,怎样居住,怎样生活,都说得十分详细,足见华尔蒲尔爵士的这个计划是跟她精心商量过的。元帅勋爵则一直劝我到英格兰或苏格兰去,他也愿意在他的产业上给我提供一个去处;但是后来他又给我提供了另一个地方,在波茨坦,就在他身边,这对我说来,诱惑力更大了。他新近还向我转达国王跟他谈到我的一番话,这番话就是促我前去的一种邀请;萨克森-哥特公爵夫人竟认为我这次旅行已经是翘首可待的了,所以她写信给我,促我顺便去看看她,并且在她身边住上若干时候。但是我对瑞士又太留恋了,我舍不得离开瑞士,只要我还有可能在瑞士生活下去,我就要利用这个时机来执行我数月来就考虑着的一个计划,这个计划,为了免得打断我叙事的话头,我一直还没能谈到。

这个计划就是住到圣·皮埃尔岛上去。圣·皮埃尔岛是伯尔尼医院的产业,在比埃纳湖中心。上年夏天我跟贝鲁一起徒步旅行时,曾游览过这个岛屿,当时它把我迷住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多次打算到那里去住家。最大的障碍就是这个岛归伯尔尼人所有,而伯尔尼人三年前曾把我驱逐出境,态度极其恶劣;再说,人家那么不客气地对待了我,我还要回到那里去住,不但我的自豪感受不了,还怕人家不让我在这个岛上有片刻安静,比在伊弗东时还厉害。我以前曾为这事请教过元帅勋爵,他也和我的想法一样,觉得伯尔尼邦人会乐于看到我囚居在这个岛上,乐于把我当作人质扣留在那里,作为我将来可能写的东西的担保;所以他托他的科隆比埃府的旧邻居斯图尔勒先生去就这一问题试探一下他们的态度。斯图尔勒先生找了该邦的领袖人物,根据他们的回答,向元帅勋爵保证说,伯尔尼人对他们自己过去的行为很感惭愧,很乐意看到我定居在圣·皮埃尔岛上,绝对不来骚扰我。我为了慎重起见,在冒险去住之前,又托夏耶上校再去打听一下,夏耶上校向我证实了那同样的说法。当住在岛上的医院出纳员获得他的上司让我住进该岛的允许之后,我就觉得,伯尔尼邦的最高当局和岛的所有者既然都默许了,我住到出纳员家里去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我说默许,因为我绝不能指望伯尔尼邦的首脑诸公会公开承认他们过去那样对待我是不公平的,不能指望他们会违反一切掌权者的那条最不可侵犯的原则。

圣·皮埃尔岛在讷沙泰尔被称为土块岛,位于比埃纳湖中心,风围约半里约;但是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它提供了生活必需的一切主要产品。岛上有田地、草场、果园、树林、葡萄园,而这一切,由于多变的地形和起伏的丘陵,就形成了一个特别引人入胜的布局:岛上的各部分并不是一下子就和盘托出,使人一览无遗,而是互相掩映,使人觉得这个岛比实际要大。岛的西部是一片很高的平台地,面对着格勒莱斯和包纳维尔两镇。在这个平台地上,栽了很长一排树,中间留了一个“大沙龙”,葡萄收获季节,人们每星期天都从邻近的湖岸聚集到这里来跳舞、娱乐。岛上只有一所房子,但是很大,很方便,就是出纳员住的,坐落在一片低地上,风刮不到。

从这个岛向南五六百步是另一个岛,这个岛小得多,既未耕种,又无住户,仿佛是从前由于风暴的袭击而从大岛分离出去的;在它那沙砾之中只生长些柳树和春蓼,但是那里却有个高墩,细草如茵,极可人意。湖是近乎规则的椭圆形,湖岸虽比不上日内瓦湖和讷沙泰尔湖那么富丽,却依然构成一片相当美丽的景色,特别是西岸,人烟十分稠密,山脚下一串葡萄园,有点象是在科特-罗蒂,不过出产的酒没有那么好就是了。在湖西,由南向北走去,有圣·让司法区、包纳维尔镇,还有比埃纳和位于湖的尽头的尼多,这些市镇中间还点缀着许多村庄,景色十分宜人。

这就是我早就为自己布置下的那个去处,我决计在离开特拉维尔谷地时就到那里去安家。这一选择太符合我对平静的爱好和孤僻而又疏懒的性格了,所以我把它算作我所最衷心热爱的那种甜美梦想之一。我觉得住在这个岛上,就更与世人隔绝,更能避开他们的侮辱,更能被他们忘却,总之一句话,我就更能沉醉于闲散与沉思生活的甘美之中了。我恨不得在这个岛上将自己彻底禁闭,与世人不再有任何往来;当然,我也就采取了一切可能想象出来的措施,以摆脱与世人保持接触的必要。

生活问题来了;在这个岛上,粮食既贵,运输又困难,生活费用很高,此外,住在岛上就要完全听从出纳员的支配。这个困难,由于贝鲁惠然跟我商订了一个安排,总算克服了,他代替了那批先承揽后又放弃印行我的全集的书商。我把出版全集的一切材料都交给他了,我自己担任整理和安排这些材料的工作。我还答应他,将来把我的回忆录也交给他,让他担任我的全部文稿的总保管人,不过明文规定一个条件,他只能在我死后加以利用,因为我一心要安安静静地了却余生,不愿再叫社会上想起我。根据这个安排,他负责给我的那笔终身年金就够我维持生活了。元帅勋爵收回了他的全部产业之后,要送我一笔一千二百法郎的年金,我只是把金额减掉一半之后才接受了。他要把年金的本金交给我,我婉辞了,因为存放困难,于是他就把这笔本金交给贝鲁,到现在还在贝鲁手里,贝鲁就按他和馈赠人商定的标准支付给我年金。这样,把我跟贝鲁订的合同、元帅勋爵的年金(其中三分之二是要在我死后支付给戴莱丝的)以及我应由迪舍纳手里支取的那三百法郎的年金都加在一起,我是很可以指望把生活过得象个样子的。即使在我死后,戴莱丝的生活也不成问题,因为把雷伊的年金和元帅的年金加在一起,我留给她七百法郎的年金了:总之,我就不必要怕她将来没有面包吃,也不必怕我自己没有面包吃了。然而,宿命却注定了荣誉是会逼我拒绝幸运和劳动送到我手边来的一切财源的,注定了我死时是要和在世时一样贫穷的。读者可以想一想,除非我甘心做一个最无耻的人,我是否能接受别人处心积虑要使我屈辱、断绝我其他一切生活来源、迫使我同意做丢脸的事的那种安排?他们怎能料到我在这二者不可兼得的时候所采取的选择呢?他们一直是拿他们自己的心来揣度我的心的。

我在生活方面安了心,在其他任何方面也就无忧无虑了。虽然我把整个世界都让给我那些仇敌去为所欲为,我都在贯穿我的全部写作的那种高贵的激情中和我的思想原则的那种永恒的一贯中,为我的心灵留下了一个证据,这个证据完全符合发自我的天性的全部行为。我不需要别的辩护来驳倒我的那些诬蔑者,他们尽可以在我的名字下面描画出另一个人来,但是他们只能欺骗那些甘心受骗的人。我可以把我的一生拿给他们去进行彻头彻尾的批判,我确信,通过我的许多过失和软弱,通过我不能忍受任何羁绊的本性,人们总会发现一个正直而又善良的人,他无怨无艾,不忌不妒,勇于承认自己对不起别人的地方,更易于忘记别人对不起自己的地方,他只在缠绵温厚的感情中寻找他的全部幸福,对任何事都真诚到不谨慎的程度,真诚到最令人难以置信的忘我程度。

我这就算是向我的时代、向我的同时代人告别了,我要一辈子禁锢在这个岛上而与世长辞;我的决心就是如此。过闲散生活的伟大计划,到那时为止,把上天赋予我的那点活动能力用尽了都没能实现,现在我打算就在这个岛上最后实行起来。这个岛就要成为我的巴比玛尼岛——那个可以酣眠的幸福之乡:

这里还更进一步,这里可以无所事事。

这个“更进一步”对于我完全够了,因为我一向不惋惜我不能酣眠:我能无所事事就成了。只要我无事可干,我宁愿醒着梦想而不愿睡着做梦。浪漫盘算的年龄过去了,荣华富贵的云烟曾使我头昏脑胀,并没有使我心旷神怡,剩下来的只有最后一个希望,希望能无拘无束地在永恒的闲散中过生活。这是天国里有福之人的生活,从此我要把它当作我的无上幸福而在人间享受。

说到这里,责怪我有那么多矛盾的人们一定又要怪我自相矛盾了。我曾说,社交场中的闲逸使我感到社交场不可忍受,而现在我倒恣意干闲逸而追求孤独的生活了。然而,我就是这样的,如果其中有矛盾,那也是大自然的过错,而不是我的过错;实际上这里不仅没有矛盾,而且正因为如此,我才所以始终是我。社交场中的闲逸是令人厌恶的,因为它是被迫的;孤独生活中的闲逸是愉快的,因为它是自由的、出于自愿的。宾客满堂时,无所事事便使我苦不堪言,因为我是被迫无所事事的。我得呆在那里,钉在一张椅子上,或是直挺挺的象个哨兵那样站着,不动脚,不动手,不敢跑,也不敢跳,不敢唱,不敢叫,也不敢指手划脚,甚至连梦想也不敢。闲逸的极度无聊再加上受拘束的极度痛苦使我不得不注意听所有的傻话和所有的恭维,并不断绞尽脑汁,以免失掉机会,轮到我时也把我的哑谜、我的谎言插上去说说。而你们就把这个叫作闲逸!这是地道的苦役犯的劳动啊!

我所爱的闲逸不是一个游手好闲者的闲逸,游手好闲者是抱着膀子呆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是脑子和四肢都无所作为的。我所爱的闲逸是儿童的闲逸,他不停地活动着,却又什么也不做;是胡思乱想者的闲逸,浮想联翩,而身子却在呆着。我爱忙些无所谓的小事,什么都做一做,却什么都不做完,我爱随兴之所至东奔西走,我爱时时改变计划。我爱盯住一个苍蝇看它的一切动作,我恨不得搬起一块岩石,看看底下到底有些什么东西,我爱满腔热忱地捡起一个十年才能完成的工作,而十分钟后又毫不惋惜地把它丢掉,总之,我爱整天东摸摸、西看看,既无次序,又不持续,一切都只凭一刹那的高兴。

我心目中的植物学,开始成为我的癖好的植物学,正是一门闲人的学问,适于填满我的闲暇时间的全部空隙,既不让想象力有发狂的余地,也不让绝对无所事事的苦闷有产生的可能。在树林和田野里漫不经心地遛跶,无意识地在这里那里有时来一朵花,有时折一个枝,差不多遇到什么就嚼点什么,同样的东西观察个千百遍而永远怀着同样的兴趣,因为我总是看过什么马上就忘记掉的——这就足够使我历千万年而不会感到片刻的厌烦了。植物的构造不论怎样精细,不论怎样奇妙,不论怎样种类繁多,是不会吸引一个无知者的注视而使他产生兴趣的。在植物的组织上表现出来的那种恒常的类似与无穷的变化,只能使对植物界有若干知识的人为之叫绝。别人看到大自然这许多宝藏,只能产生一种愚昧的、单调的赞美,他们细看就什么也看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连该看些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又看不到整体,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晓得各种关系与组合之间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是以其万千神奇奥妙而使观察家感到无限惊奇的。由于我的记忆力不好,我经常处于这种神妙的状态:我掌握的必要的知识,使我对一切都能够感知。那个岛虽小,却分成种种不同的土壤,而我面前的草木也就有相当多的品种,够我终身研究和消遣了。我不愿在岛上漏掉一根草而不加以分析,我已经在准备用无数有趣的观察来辑成一部《皮埃尔岛植物志》了。

我叫戴莱丝把我的书籍、衣物都带来了。我们就寄宿在岛上的出纳员家,他的妻子有几个妹妹住在尼多,她们轮流来看她,给戴莱丝做做伴。我在那里尝试着一种甜美的生活,恨不得在这种甜美的生活中度过我的一生,而我对这种生活所发生的兴趣又只有使我更深切地感觉到马上就要随之而来的那种生活的苦涩。

我一向是热爱水的,一见到水就沉入那滋味无穷的遐想,虽然时常没有明确的目标。天气晴朗的时候,我一起床总是忘不了跑到平台上去呼吸早晨那清新而又有益健康的空气,极目眺望美丽的湖对岸的天际,湖岸和沿湖的山岭构成了一片赏心悦目的景色。我觉得对神的崇敬,没有比这种由静观神的业绩而激起的无言的赞美更恰当的了,这种赞美不是具体的行动所能表达出来的。我懂得为什么城市里的居民没有多少宗教信仰,他们见到的只是墙壁、街道和罪行;但是我就不懂得为什么农村里的人,特别是与外界隔绝的人,会能没有宗教信仰。他们目击着种种神奇,他们的灵魂怎么能不每天千百遍地悠然神往这些神奇的创造者呢?至于我,特别是在起床之后,被一夕无眠弄得疲惫不堪,但由于长期的习惯而能这样心醉神迷,是绝不需要有思索之劳的。可是要做到这一点,我的眼睛必须接触到大自然的那种动人的景象。呆在我的房间里,我就祷告得比较少,比较枯燥;但是一看到美丽的景色,我不知为什么就感到心弦颤动。我记得有本书上说,一个明哲的主教巡视他的教区,发现一个老太婆在祷告的时候只会说声“呵!”,他就对她说:“好大娘,你永远这样祷告吧,你的祷告比我们的都好。”这个最好的祷告也就是我的祷告。   早餐后,我就皱紧眉头赶着写几封倒霉的信,热烈企盼着不再有信要写的那种幸福时刻的到来。我又在我的书籍和文稿的周围绕上一阵子,是为着打开包,整理整理,而不是为着读它们。这种整理工作,在我已经成了珀涅罗珀织的布了,它予我以消磨时间的快乐;然后,我厌烦了,就扔下这工作,把早晨剩下的那三四小时都用来研究植物学,特别是研究林内乌斯的系统,我对这个系统产生了一种难以摒弃的癖好,即使在感到它的空疏无谓之后,也是如此。这个伟大的观察家,据我看,是到现在为止唯———还有路德维希——以博物学家和哲学家的眼光看待植物学的;但是他在标本室和植物园里研究得太多,而在大自然中研究得却不够。我呢,我把整个岛当作一个植物园,需要进行观察或验证一个观察时,就跑到树林里或草地上去,我的胳臂底下夹着一本书,到了那儿就在要研究的那个植物旁边躺下,以便从从容容地就它长在地上的状态去考察。这个方法对我大有好处,使我能认识在未经人手培植或改变性质之前的处在自然状态的植物。有人说,路易十四的首席御医法贡能透彻认识御花园里的全部植物,并且都说得出名字来,但是一到乡间就显得那么无知,什么都不认识了。我正好和他相反,对大自然的作物倒略知一二,而对园丁栽培的作物就一无所知了。

下午的时间,我将自己完全交付给我那闲散疏慵的性情,听随当时的冲动去活动,毫无规律。风平浪静的时候,我常常一离开餐桌就独自跳上一只小船,一直划到水中央;这是出纳员教会我用单桨划的。到我随水漂流的时刻,我就快乐得浑身打颤,我说不上也不明白我这样快乐是什么原因,也许那是暗自庆幸我就这样逃出了恶人们的魔掌吧。然后,我就一人在这湖上荡漾,有时也接近湖边,可是从来不上岸。我时常让我的船听凭风吹水推,自己则沉醉于无目的的遐想之中,这种遐想,尽管是难以捉摸,却并不因此而不甜美。有时我心头一阵发软,就叫将起来:“啊!大自然啊!我的母亲啊!我现在是在你单独的守护之下了,这里绝对没有什么好诈邪恶的人插在你我之间了。”就这样,我一直漂离陆地有半里约之遥,我恨不得这个湖是一个汪洋大海。然而,我的狗可不象我,它是不喜欢这样在水上长期停留的,为了迎合我那只可怜的狗,我通常总是有个游览的目的,那就是登上那个小岛,在那里遛跶一两小时,或者躺在土墩顶上的那片绿茵上面,饱享观赏湖内外风光的乐趣,考察和解剖我手边的各种植物,象是又一个鲁滨逊那样,在这个小岛上为自己建造一个幻想的幽居。我非常喜爱这个小山丘,每当我能把戴莱丝和出纳员的太太以及她的姊妹们带到这里来散步的时候,我是多么自豪地做她们的桨手和向导啊!我们郑重其事地运些兔子到这里来繁殖,这又是让-雅克的一个盛大节日。这一小群居民使我感到这个小岛更加有趣,从那时起,我就到那里去得更勤,乐趣更浓了,为的是研究那些居民发展的迹象。

除了这些消遣之外,在一定的季节,我还有另外一种消遣,它使我回想起沙尔麦特的那段甜蜜的生活,那就是收获蔬菜和水果。戴莱丝和我都以能和出纳员的太太及其全家一起劳动为乐。我记得有次一个名叫基什贝尔格的伯尔尼人来看我,发现我跨坐在一棵大树上,腰带上系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苹果已经装得那么满,我简直没法动弹了。我对这次相遇以及其他类似的几次相遇,并不感到难堪。我希望伯尔尼人亲眼看看我是怎样利用我的余假,不再打算扰乱我的安宁,让我在孤寂中太太平平地居住下去。我真是宁愿他们主动把我幽禁在这种孤寂的生活里,这比由我自己主动还要好得多,那样,我就会更加保险,不怕有人来扰乱我的休息了。

这里又是我预先就料到读者不会相信的那种自白了,读者虽然在我整个的生活过程中已经不能不看到我千千万万的内心感受都与他们的毫不相同,却总是固执地要以己之心度我之心。更奇怪的是,他们既不肯承认我会有他们所没有的那一切好的或不好不坏的感情,他们却又经常准备把一些坏到根本不能在人心里产生的感情硬派到我的头上。他们觉得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我放到与大自然直接矛盾的地位,使我成为一种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怪物。他们想给我抹黑的时候,就觉得任何荒谬绝伦的话都是能使人相信的;他们一想到要说我好,就觉得任何不同凡响的事都是不可能的。

但是,不管他们信不信,不管他们会怎么说,我仍然要继续忠实地暴露让-雅克·卢梭是个什么样的人,做了些什么事,想了些什么东西,对他的思想感情上的奇特之处,丝毫不加解释,绝对不予以辩护,也不去研究别人想的是否跟他一样。我太爱圣·皮埃尔岛了,在岛上居住实在太中我的意了,我把一切欲念都寄托在这个岛的范围以内,打定主意绝不再走出岛外。我对不得不到邻近地区去进行的拜访——去讷沙泰尔、比埃纳、伊弗东、尼多等地,一想起来就感到厌倦。我觉得在岛外度过一天,就等于我的幸福被扣除了一天,出了湖就是如鱼离水。而且,过去的经验已经使我胆寒了,随便一个什么好的事物,只要是能称我的心愿,我就得作很快要失掉它的思想准备。所以,想在岛上了此一生的那种热烈愿望,是和怕被迫迁出的那种畏惧完全不能分开的。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天天晚上跑到沙滩上去坐,特别是在湖上有风浪的时候,我看着波涛在我的脚前化作泡沫,便感到一种奇特的乐趣。它使我觉得这正是人世的风波和我住所的宁静的象征,我有时想到这里便觉得心头发软,直感到眼泪夺眶而出。我怀着热爱享受着的这种安宁,只有唯恐失之的那种不安心情在搅乱它,但是这种不安的心情是那样强烈,竟至损害了它的甜美。我感到我的处境太没有保障,实在靠不住。“啊!”我心里想,“我多么愿意拿离开岛的自由去换取永远留在岛上的保证啊!这个自由我是连想都不愿意想的。我多么想被强制留在这里,而不是蒙恩和被容忍而居住在这里啊!仅只因为容忍而让我住在这里的人们是随时可以把我撵走的,我能希望那些迫害者看到我在这里很幸福就让我幸福下去吗?啊!人们只容许我生活在这里是不够的,我真想人们判决我住在这里,我真想被迫留在这里,以免又被迫迁出去。”我以艳羡的眼睛看着那幸运的米舍利·杜克莱,他安安静静地呆在阿尔贝的城堡里,只要他想得到幸福就能得到幸福。最后,由于我老是这样想,老是有令人不安的预感,觉得有新的风暴时时刻刻准备扑到我头上来,所以我竟至盼望,并且以一种非常热烈的心情盼望,他们干脆就把这个岛作为我服无期徒刑的监狱,而不只是宽容我在这个岛上居住。我可以发誓,如果只凭我自己作主就能叫人家判决我住在这里的话,我是会以最大的喜悦心情这样做的,因为我万分情愿被迫在这里度过我的余生,绝不愿有被驱逐出岛的危险。

这种恐惧不久就成事实了。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我收到尼多的法官先生一封信(圣·皮埃尔岛是属于他的司法区的);他以这封信向我下达了邦议会诸公的命令,要我搬出这个岛,并离开他们的辖境。我读着这封信简直以为是在做梦,没有比这样一个命令更不自然、更不合理、更出乎意料的了,因为,我原来对我的那些预感,一向只看作是一种惊弓之鸟的不安情绪,而不看作是具有若干根据的预见的。我曾采取种种步骤以得到管辖机关的默许,人们又让我那么安安静静地搬到岛上来安家,还有好几个伯尔尼邦的人以及法官自己都曾来访问过我,而且法官对我又殷勤备至、优礼有加,再加上季节又那么严酷,在这时候驱逐一个衰老有残疾的人出境,未免太惨无人道了。这一切使我和许许多多的人都相信,在这道命令里必然有些误会,完全是那些居心不良的人特意趁这葡萄正在收获、参议院正在休会的时期,给我突然来这一下打击。

如果是依我一时气愤去行事的话,我一定当时就走了。但是走到哪里去呢?在这入冬之际,既无目标,又无准备,既无车伕,又无车辆,怎么办呢?除非把书籍、衣服、全部什物都一概扔掉,否则我就得有点时间,而命令里又没有说给不给时间的话。连绵的灾难已经开始消磨我的勇气了。我生平第一次感到我天生的那种豪迈之气在窘迫的压力下低下头来,我心里尽管愤愤不平,还是不能不卑躬屈节地请求一个期限。命令是由格拉芬列先生下达给我的,我就请求格拉芬列先生解释一下。他的信显示出他对这道命令是极不赞成的,他只是以万分歉仄的心情把它下达给我;我觉得,信里充满的那些痛心和钦仰的表示,仿佛都是在和蔼地敦促我敞开心跟他谈谈:我就这样做了。我甚至绝不怀疑,我这封信一定会使那班无义之人睁开眼睛,看到他们自己的野蛮,即使不收回这样一个残酷的成命,至少也会给我一个合理的期限的,也许还会给我一整个的冬天,好让我去准备退路,选择一个地点。

我一面等候回信,一面就开始考虑我的处境,盘算我该采取什么决定。我到处都看到那么多的困难,忧愤又太伤我的心,此刻我的健康情况又很坏,所以我竟不由自主地灰心到了极点,而我灰心的结果就使我的脑子里剩下的一点智慧也丧失净尽了,没法子对这种可悲的处境作出一个尽可能好的安排。很明显,不论我到什么地方去避难,我都逃脱不了人们为驱逐我而采用的那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一种方式是用暗中活动的办法激起无知小民来反对我;另一种就是用公开强制的办法驱逐我而不说出任何理由。因此我无法指望得到任何一个安全的退路,除非是到我的力量和当时的季节都似乎不能容许我跑得那么远的地方去找。这一切又把我拉回到我方才那些念头上来了,所以我就大着胆子去希望,去建议,宁可让人把我管制起来,禁锢终身,也不要叫我在大地上不断流浪,一再把我逐出我所选定的那些避难的处所。我写出第一封信的两天之后,又写了第二封信给格拉芬列先生,请他为我向当政诸公提出这个建议。伯尔尼邦对我这两封信的答复,是以最明确、最严酷的措辞写成的一道命令,限我在二十四小时内离开岛屿和该共和国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领土,永远不得重来,否则定予严惩。

这个时刻是十分可怕的。我曾感到比这更苦的焦虑,却没有遇到过比这更大的困难。但是,最使我痛心的还是被迫放弃那个我盼望能在岛上过冬的计划。现在正是时候,应该补缺一下这件命定的憾事了。这件事使我的灾难达到顶点,并且拖着一个不幸的民族跟我一同垮台——而这个民族的许多初生的美德本来已经预示它有一天会与斯巴达和罗马争光的。

我以前在《社会契约论》里曾提到科西嘉人,认为他们是一个新兴的民族,是欧洲唯一不曾衰敝的民族,可以为之立法图治;我还说明,人们应该对这样一个民族抱有很大的希望,如果它能幸而找到一个资明的导师的话。我这部作品被几个科西嘉人读到了,他们对于我谈到他们时的那种赞扬的态度,深有所感。他们当时正致力于缔造他们的共和国,这就使他们的领袖们想到来征求我对于这一重要工作的意见。有位布塔弗哥先生,是出身于该地的望族之一,当时在法国的王家意大利团队任上尉,曾为这个问题写信给我,并且给我提供了好几种文件,都是我为了解该民族历史和当地情形向他索取的。保利先生也给我写过好几次信。虽然我感到这样一项工作超出我的能力之外,却仍然相信,将来掌握了为此而需要的一切材料之后,我就不能拒绝贡献出我的力量来共襄这个伟大的善举。我对他们两人的来信都是照这个意思去答复的,这种通信一直继续到我离开圣·皮埃尔岛的时候为止。

正在这时候,我听说法国派兵到科西嘉岛去了,和热那亚人签订了一个条约。这个条约和这次派兵使我不安起来;当时我并没有想到我会跟这一切有任何关系,可是我已经觉得,为一个民族的立法建制而工作是需要绝对安静的,而在这个民族可能就要被征服的时候去致力于这种工作,当然是既不可能而又可笑的了。我对布塔弗哥先生并没有隐瞒我这种不安的想法,而他却劝我放心,向我保证说,如果那个条约里有损害他的民族的自由的规定,象他那样一个好公民是绝对不会继续在法国军队里服务的。事实上,他要为科西嘉人立法图治的那种热忱,以及他与保利先生保持的那种密切关系,都不容许我对他本人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当我听说,他常到凡尔赛和枫丹白露去,又跟舒瓦瑟尔先生有些联系,我就得不出其他的结论来,只有相信他对法兰西宫廷的真实意图确有把握,而他只让我去心领神会,不愿在信上公开说明。

这一切总算使我部分地放心了。然而,我一点也不明白法国这次为什么派兵,想不出理由来证明法国兵派到那里是为了保障科西嘉人的自由,因为单是科西嘉人自己的力量就足够反抗热那亚人并进行自卫了。所以我还是不能完全安下心来,也不能在掌握确实的证据、知道那一切并不是人家在戏弄我之前,就当真插手去搞那个拟议中的立法工作。我倒极想跟布塔弗哥先生见一次面,这是真正弄清我所需要的情况的办法,他也使我感到会面是有希望的,所以我怀着非常焦躁的心情等待他。在他那方面,他是否真有前来和我相见的计划,不得而知,但是,即使他有这样的计划,我那些灾难一定也会阻止我利用他那个计划的。

我越考虑这项拟议中的工作,越对手里的材料作深入的研究,就越感觉到,为之立法的那个民族,他们所居住的土地,以及法制应该与之适应的种种关系。都有就近研究的必要。我一天比一天更懂得,要想从远处获得指导我的一切必要的知识,那是不可能的。我把这个意见写信告诉布塔弗哥了,他也有同感。如果说我还没有真正下决心到科西嘉岛去,我却也很动了一番脑筋在考虑这次旅行的办法。我把这件事向达斯蒂埃先生谈了,他是应该了解这个岛上的情形的,因为他以前曾作为马耶布瓦先生的部下在那儿做过事。他极力劝我休作此想,我承认,他把科西嘉人和他们的乡土给我描写得那么可怕,使我原来想到他们中间去生活的念头冷了一大截。

但是当在莫蒂埃受到的迫害使我想到离开瑞士的时候,这个念头又复活了,因为我希望最后能在那些岛国之民中间找到人家到处都不让我享有的那种安宁。不过有一件事使我对这次旅行感到胆怯,就是我将不得不过一种紧张的生活,而我对这种生活始终是不能适应而又极端憎恶的。我生来就是为着独自一人在闲暇中进行沉思默想,而不是为着在大庭广众中说话、行动和处理事务。大自然给了我第一种才能,就拒绝给我另一种才能。我感觉到,我将来一到科西嘉岛,尽管我不直接参加公务,还是不能不投入人民的热情活动之中,并常常跟领袖们开会、商讨问题。我此行的目的本身就要求我不是去寻求隐遁,而是到那个民族的怀抱中找我所需要的知识。很明显,我将再也不能支配我自己了,我既不由自主地卷进了我生来就不能适应的那种事务的游涡,就会在这漩涡中过一种与我的爱好完全相反的生活,而且我在漩涡中的表现将只能于我自己不利。我预料到,我的著作可能曾使科西嘉人觉得我有些能力,我一到那里就会使他们感到见面不如耳闻,因而我在科西嘉人心目中的声望就会降低,同时他们对我原有的信任就会丧失,这于我固然是损失,于他们也同样是损失,因为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就不可能把他们期待于我的工作做出成绩来。我确信,我这样越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既于他们无益,也使我自己不幸。

好几年来,我被各式各样的狂风暴雨震撼着、冲击着,横遭迫害,到处奔波,弄得我疲惫不堪,我痛切地感到休息的必要,可是我那些野蛮的仇敌却偏以使我不得休息为乐事;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我一向就极端羡慕的那种可爱的清闲、那种身心的恬静,自从我从爱情与友谊的幻象中醒悟过来之后,我的心就一直把这种清闲恬静看作唯一的无上幸福。我怀着恐慌的心情瞻望我行将承担的那些任务和行将陷入的那种纷繁生活;目标的伟大、美妙和意义固然激发我的勇气,可是一想到我冒险犯难而不能获得成果,我的勇气就完全消失了。若论所耗的精力,我独自默想沉思二十年,也抵不上我在人事的纠缠中紧张生活六个月,而且还一准是劳而无功。

我想起了一个在我看来是可以把一切都照顾到的权宜之计。我既然每逃到一个地方都被我那些暗中的迫害者的诡计阴谋钉住不放,既然现在我只看到一个科西嘉岛还能使我指望在老年得到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不愿让我享有的那种安宁,那么,我就决计依照布塔弗哥的指示,当我一有可能的时候,就到那个岛上去。但是,为着能在那里生活得安静,我又决计至少要在表面上放弃那立法的工作,而只限于就地写科西嘉人的历史,作为对他们殷勤待客的一种报答。不过,如果我看出有成功的可能的话,我也不声不响地作些必要的调查,以便我对他们能有更大的用处。这样,我既不承担任何责任,又可以暗暗地、更自由自在地想出一个适合他们的方案,而且这不需要我放弃我那心爱的孤独生活,也不需要我勉强接受一种我既不能忍受、又无能力应付的生活方式。

但是这次旅行,依我当时的处境,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用达斯蒂埃先生跟我所谈的科西嘉岛的那种情形,除了自己带去的东西之外,在那里连最简单的生活用品都会找不到的,内衣、外衣、锅盆瓢碗、纸张、书籍,什么都得随身携带。我要带我的女总督迁居到那里去,就得超过阿尔卑斯山,并且把整个一大套行李都拖在后面走上二百里约的长程,还得穿过好几个统治者的国境。并且,看全欧洲当时已经形成的那种风气,我当然还要预料到在我的灾难之后我到处都会碰到的障碍,会看到每个人都要幸灾乐祸地予我以新的打击,在我身上违犯一切国际法与人道的准则。象这样一次旅行的巨额耗费和种种疲劳、危险,也使我不得不预先就料到并且仔细衡量一下各种困难。以我这样的年龄,最后落得孤身一人,束手无策,举目无亲,托命于这个象达斯蒂埃先生所给我描绘的那样野蛮而剽悍的民族,这种前景,当然要使我在执行我的决定之前深思一番。我热烈盼望我和布塔弗哥的会晤,我等待晤谈的结果,以便把我的计划最后确定下来。

正当我这样犹疑不定的时候,来了莫蒂埃的迫害,逼着我去逃难。我那时并没有为长途旅行作好准备,特别是到科西嘉岛去旅行。我是在等候布塔弗哥的消息时逃到了圣·皮埃尔岛,到入冬的时候,我又如上文所说,被驱逐出岛了。这时,阿尔卑斯山上盖满了雪,这种迁徙计划根本就不能实现。特别是限期又那么急促。说真的,象这样一道命令,其本身的荒唐就使它不可能执行:因为,要从这四面环水的孤僻之区的中心搬出去,从命令下达时起,只有二十四小时来准备,又要找船,又要找车来离开岛屿和整个国境,即使我长了翅膀,也是难以应命。我把这种情形写信告诉了尼多的法官先生,作为对他的来信的答复,接着我就赶紧离开了这个无义之邦。以上是说明我怎样迫不得已放弃了我那心爱的计划,怎样在灰心丧气的时候不能求得人家对我就地实行管制,就接受了元帅勋爵的邀请,决计到柏林去走一遭,让戴莱丝守着我的衣物、书籍在圣·皮埃尔岛上过冬,同时把我的文稿都交到贝鲁手里。我处理得那么快,第二天早晨就从岛上动身了,到比埃纳还没有过午。由于一个意外的插曲,我几乎在比埃纳就结束了我的旅行,这个插曲也是不应该略而不谈的。

我奉命离并避难所的消息一传出去,邻近地区来拜访我的人便络绎而至,特别是伯尔尼邦人,他们以最可恨的虚情假意来恭维我、敷衍我,并向我保证,人家是利用放假的时期和参议院休会的时候草拟和下达了这道命令的,据他们说,二百人议会的成员对这个命令都感到愤慨。在这一大堆安慰者里面,有几个是从比埃纳市——比埃纳市是个小自由邦,圈在伯尔尼邦里——来的,其中有个青年人,名字叫韦尔得勒迈,他的家庭是第一流望族,在这个小城市里享有最大的威信。韦尔得勒迈代表该邦公民,恳切劝我到他们那里去选择避难处所,说他们热切盼望能在那里接待我,将以让我住在那里忘掉过去的种种迫害之苦为一种光荣和义务,又说我在他们那里不必害怕伯尔尼邦人的任何势力,说比埃纳是个自由市,不接受任何人的法令,全体公民都一致抱定决心,不听从任何于我不利的请求。

韦尔得勒迈看他一个人不能打动我,便找了好几个人来帮腔;这些人,有的是比埃纳市和邻近地区的,也有的就是伯尔尼邦的,其中就有我已经提到过的那个基什贝尔格,他从我退居瑞士以来就一直要跟我攀交,而同时他的才能和思想也使我感到他这人很有意思。但是,比较更出乎我意料之外。同时也比较更有分量的,是法国大使馆秘书巴尔泰斯先生的敦劝,他跟韦尔得勒迈一起来看我,极力怂恿我接受韦尔得勒迈的邀请,他对我显示的那种热烈而好心的关切,真令我吃惊。我本来一点也不认识巴尔泰斯先生,然而,我看他说的话倒很热情恳切,觉得他是真心实意要说服我在比埃纳市住下来。他在我面前把这个城市和居民夸得冠冕堂皇,他表示他和他们相处得太亲密了,以至他好几次竟在我面前把他们称为他的恩主、他的父老。

巴尔泰斯的这番交涉可把我原来的一切推测弄糊涂了。我一直怀疑舒瓦瑟尔先生是我在瑞士所遭到的那一切迫害的暗中主使人。驻日内瓦的法国代办的行径,驻索勒尔的法国大使的行径,只能肯定地证实我这种怀疑;我看得出。我在伯尔尼邦、日内瓦、讷沙泰尔所遭受到的一切,都是由法国在暗中施加影响,同时我不信我在法国除舒瓦瑟尔公爵一人外,还有什么有势力的仇人。那么,我对巴尔泰斯的拜访以及他对我的命运显出的那种好心的关切,又能作何感想呢?我历次的灾难都还没有磨灭我的心灵所自然具有的那种对人的信任,经验也还没有使我学会能在爱抚下随时看出陷阱。我怀着惊诧的心情寻思巴尔泰斯这种盛意的理由,我倒不那么傻,认为他办这个交涉是出于主动,我在他那番交涉中看出他有意张扬,乃至矫揉造作,这正说明他别有用心,我确实从来没有在这种小幕僚身上发现过我当年在类似的岗位上常使我的心灵沸腾起来的那种见义勇为的精神。

我以前在卢森堡先生家里就多少有点认识波特维尔骑士,他也曾对我表示过若干美意。从他任大使以来,他还表示他依然记得我,甚至还邀我到索勒尔去看他。这个邀请,我虽然没有接受,却令我颇为感动,因为我不习惯于接受身居高位的人这样客气的对待。所以我猜想,波特维尔先生在有关日内瓦事件的问题上是不得不按照上级的指示行事的,然而他心里却同情我的不幸,所以他以特殊的照顾,为我布置下比埃纳市这个避难处所,好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生活在他的庇萌之下。我很感谢这种照拂,但是并无意加以利用,我已经最后决定到柏林去旅行,所以我只热烈地盼里着与元帅勋爵会晤时   刻的到来,深信从此以后,我只有在他身边才能找到真正的安宁和持久的幸福。

我从岛上动身的时候,基什贝尔格一直把我送到比埃纳。我在那里看到韦尔得勒迈和其他几个比埃纳人在迎接我下船。我们大家一起在小客栈里吃了午饭;我到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叫人去找辆轿车,想第二天一早就走。吃饭的时候,那些先生们又重申前请,要留我在他们那里住下,而且要求得那么热烈,又保证得那么动人,以至,尽管我已最后决定,我这颗向来就不会抗拒爱抚的心,到底还是让他们的爱抚给感动了。他们一看我已经动摇,便越发加倍努力,我终于被他们战胜了,同意在比埃纳留下,至少留到开春。

韦尔得勒迈立刻忙着给我找房子,把一个丑陋的小房间在我面前吹得象个意外的新发现似的;这个小房间是在四层楼的后楼,对着一个院子,院子里供我赏目的是一个麂皮商人的一汪臭水。我的房东是个矮子,一脸贱相,相当狡猾,第二天我就听说,他是个荡子,又是个赌徒,在地方上名声很不好;他既无妻室,又无儿女,更无仆役。我凄凄凉凉地将自己关在那个孤寂的房间里,可以说是身在世界上风景最佳的地域,而住的却是不到几天就能闷死人的小屋。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尽管人家对我说当地居民怎样热心,要留我作客,我打街上过的时候,却在他们的态度中看不到一点对我客气的表示,在他们的眼光里也看不到一点亲切的神情。然而,我已经完全决定要在那里待下去了,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说、也看到而且还感觉到该市正酝酿着一场针对我的可怕的骚乱。有好几个献殷勤的人卖乖讨好地来通知我说,明天就要以尽可能最严酷的方式给我下达一道命令,限我立刻离开国境,也就是说离开市境。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信赖了,所有挽留我的人都已散去,韦尔得勒迈不见了,我也听不到人家说巴尔泰斯了。而且他在我面前给自己拉上的那许多恩主和父老,似乎并没有因他的嘱托而对我怎样关照。有个叫什么伏·特拉维尔的先生,他是伯尔尼邦人,在本市附近有座漂亮的房子,他倒请我到那房子里去避难,据他对我说,希望我在那里可以免于被人用乱石打死。这个优点似乎没有足够的诱惑力,使我在这个好客之邦继续遗留下去。

然而,这一耽搁,就是三天过去了,伯尔尼邦人为了使我离开他们的领土而给我的那二十四小时的限期,已经超过很多了。我领教了他们的狠心,当然免不了感到若干焦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让我穿越他们的国境。这时,尼多的法官先生来了,正好为我解决了困难。他对当政诸公那种粗暴的做法公然不赞成,所以,他以慷慨好义的精神觉得应该向我作一个公开的表白,证明他在这件事里绝对不曾插手,并且不惜走出他的司法区,跑到比埃纳来拜访我一次。他是在我动身的前一天来的,不但不是微服出访,而且还要故意张扬一下:坐着自己的专车,带着他的秘书,in fiocchi(穿着盛装艳服)而来,并且送给我一份以他自己的名义签发的护照,好让我自由自在地穿越伯尔尼邦的边境,不怕有人刁难。他的拜访比那份护照还更使我感动,即使这个拜访的对象是别人而不是我,我也还会为之感佩不止的。为着支持一个横受欺凌的弱者而及时做出的勇敢行为,我真不知道除此以外还有别的任何事物能在我的心头产生更强烈的印象。

最后,在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辆轿车之后,我第二天早晨就离开了这个杀人的乡土,没等要派来抬举我的那个代表团的到来,甚至也没能等到跟戴莱丝见面——本来我以为要在比埃纳住下的,所以通知她来跟我相会,这时却没有时间给她写几个字把我这次新的灾难告诉她,叫她不要前来了。如果我还有力量再写第三部的话,人们将在那里看到,我原先是怎样想去柏林,而实际上却到了英国,一心摆布我的那两位夫人又怎样在使尽诡计阴谋把我赶出瑞士(我在瑞士还不算是在她们掌握之中的)之后,终于达到了目的,把我送到了她们的朋友的手心里了。

在我把这部作品读给埃格蒙伯爵先生和夫人、皮尼亚泰利亲王先生、梅姆侯爵夫人和朱伊涅侯爵先生听的时候,我加了下面这一段话:

“我说的都是真话;如果有人知道有些事情和我刚才所叙述的相反,哪怕那些事情经过了一千次证明,他所知道的也只是谎言和欺骗。如果他不肯在我在世的时候和我一起深究并查明这些事实,他就是不爱正义,不爱真理。我呢,我高声地、无畏地声明:将来任何人,即使没有读过我的作品,但能用他自己的眼睛考查一下我的天性、性格、操守、志趣、爱好、习惯以后,如果还相信我是个坏人,那么他自己就是一个理应掐死的坏人。”

我的朗读就这样结束了,大家都默默无言。只有埃格蒙夫人一人,我觉得似乎受到了感动:她明显地颤抖,但很快又镇定下来,和在场的其他人一样保持沉默。我从这次朗读和我的声明中所得到的结果就是如此。

谢选骏指出:人说——最近常常想到卢梭。他这一生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三个:热爱大自然,热爱自由,热爱知识。说起来这三样似乎每个人都热爱,但这里所说的热爱,却又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宗教般虔诚的热爱,在各种价值比较中,不惜牺牲掉其它价值。卢梭热爱大自然,不惜辞掉自己前景光明的工作。卢梭曾经谋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在一个地位显赫的人家做仆人,这家的主人很重视卢梭的才华,想重点培养他,让他接受了系统的学习。但是有一天,卢梭的一个同乡来看他,并邀请他一起旅行,对大自然的向往使卢梭很快就做出决定,辞掉这份前途大好的工作,一头扎入充满未知而衣食无着的流浪生活。卢梭热爱自由,宁愿拒绝国王提供的年金。卢梭非常在乎精神和写作的自由,在他看来,一个人一旦想靠写作来谋生,那他必然会为了迎合大众而写出庸俗的作品来,他宁愿靠抄乐谱和书稿来维持生计,而让他的作品仅仅变成深度思考和灵感迸发时的产物。在他声名日盛的时候,法兰西国王意图给他一份优渥的年金,虽然他非常需要这笔钱,但还是拒绝了,他不愿因此而失去独立思考的自由。有一段时间,卢梭生了一场非常严重的病,那时他和华伦夫人生活在一起,医生预言他最多只能活半年了,卢梭并没有像一般人一样,在等死前享受一番,而是为自己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学习计划,除掉中午的小憩和傍晚的散步,他把一整天时间都用来学习。他同时学习好几种知识,交叉进行,他在植物学、数学、文学、音乐等方面都达到了相当高的造诣,获得了学者的美名。他不问学这些有什么用,因为很明显,最有可能的归宿是直接带进坟墓,但是, 在他看来,活着一天就应该学习一天,学习本身就是价值。也幸亏老天有眼,他后来竟然慢慢恢复了健康,如同他得病之初一样的莫名其妙。用今天势利的眼光看来,卢梭简直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一次次错过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和安稳,一次次把自己推入贫穷的绝境,实际上,他一生都可谓穷困潦倒。但卢梭本人却很少为钱而发愁,他总是能做到贫而不哀,有一次,他落魄得流落街头,还是能平静地坐在公园的躺椅上,安然等待着命运的转机。诚如卢梭的朋友所说,卢梭是一个幸运的人,不在于他腰缠万贯,而在于他安贫乐道。实际上,卢梭确实幸运,每一次他都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勇往直前,不将就,不虚耗能量,活得纯粹而深邃,硬是从一个流落街头的孤儿,活成了永垂史册的伟人。卢梭在人类思想史上的巨大贡献姑且不论,单就其对自然、自由和知识的执着而彻底的追求,就足以为知识分子树立起“高山仰止”的标杆。我由衷佩服卢梭的这种纯粹性,在今天日益复杂的社会,保持纯粹是越发难了,我们面临的身外诱惑成倍增多,写作者要做到独立思考、不媚俗、不忌惮、讲真话,殊为不易。因为不易,对那些致力于独立思考的写作者来说,更需要卢梭这样一座精神的灯塔,他静静透过历史的硝烟,散发着温暖的光芒,踽踽独行的路上,后继者并不孤冷。

我看——多么希望卢梭的《忏悔录》里所说的不是一个精心虚构的样板戏,而是一系列可以当庭对质的基本事实。可惜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否则,卢梭他为何要等到死后很久才发表这样的“记录”呢?我这样说是负责任的。例如,我就会把自己的经历和想法随时记录下来公之于众。



【附录 《忏悔录》的讷沙泰尔手稿本序言】


我常注意到,即使在那些自以为最识人的人中,每人也几乎只认识他自己,要是真有人能认识自己的话。因为在不和任何事物作比较的情况下,单凭一个人身上仅有的一点关系,怎能很好地确定他是个怎样的人呢?然而这种对自己的不完全认识却是我们用来认识他人的唯一方法。人以自己作为衡量一切的尺度。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总因过分看重自己而产生两种错觉:或是把我们在处于他们的地位时我们会怎么行动的动机强加给他们,或是在这同一种假设下,不知已处于和自己处境很不相同的另一处境中,对自己的动机作了错误的解释。

我作这些观察是对我自己而言的,我不是按照我对别人作的判断(这时我很快就感到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而是按照别人对我作的判断。别人对我的行为的动机的判断几乎总是错的,而一般说来,作这类判断的人越有才智就越错得厉害,他们衡量的事物越广,他们错误的判断和事物间的距离也越大。

由于注意到这些,我决心使我的读者在识人方面更进一步。要是可能的话,我要使他们从这总是以己之心来度他人之腹的唯一而又错误的尺度中解放出来,同时相反地,为了认识自己的心,须经常光了解别人的心。为了使他们学会评价自己,我愿尽力使其至少能有一件可与之相比的事物,使其能认识他们本人和另一人,而这另一人可以是我。

是的,是我,仅我一人,因为直至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有任何人敢于做我要做的事。种种经历、生活、人物写照和性格,所有这一切都是些什么?精心构思的传奇故事建立在外在的行动、与之有关的言论以及作者细致的臆测上,而作者更多地致力于炫耀自己而不是在发现真理。他们抓住性格里最鲜明之处,将其与他们臆造出来的东西揉在一起,用这些捏成一副嘴脸,管它象不象呢!没有人能从这上面作出什么判断。

为了更好地认识一种性格,须将其中属于先天和后天的部分区别开,看看这一性格是怎样形成的,在何种情况下它有了发展,何种隐秘的感情促使它演变成今天的状况,这些变化是怎样进行的,有时怎么会产生最矛盾和最无法预料的后果。所有这些能看到的东西只是性格中极少的部分,是经常很复杂而隐伏的内因的外在表现。各人以各自的方式来推测,照自己的幻想来描绘,毫不害怕别人会用原型来和自己的涂抹相对照。怎样来使我们了解这一原型的内心呢?描绘别人内心的人无法看到这个内心,而看得到这个内心的人又不肯把它暴露出来。

只有本人,没有人能写出他的一生。他的内心活动、他的真实的生活只有他本人才知道,然而在写的过程中他却把它掩饰起来,他以写他的一生为名而实际上在为自己辩解,他把自己写成他愿意给人看到的那样,就是一点也不象他本人的实际情况。最坦率的人所做的,充其量不过是他们所说的话还是真的,但是他们有所保留。这就是在说谎。他们没有说出来的话竟会如此改变他们假意供认的事,以致当他们说出一部分真事时也等于什么都没有说。我让蒙田在这些假装坦率的人里高居首位,他们用说真话来骗人。蒙田让人看到自己的缺点,但他只暴露一些可爱的缺点。没有可惜之处的人是决不存在的。蒙田把自己描绘得很象自己,但仅仅是个侧面。谁知道他挡起来的那一边的脸上会不会有条刀伤或者有只瞎眼,把他的容貌完全改变了呢?一个比蒙田更自负、但比他更直率的人是加尔丹。然而很不幸,就是这个加尔丹也是如此疯癫,旁人无法从他的遐想中得到任何教益。再说,谁肯在十卷对开本的狂言书里觅取如此少的教益呢?

因此,可以肯定,要是我很好地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我可能就是做了一件独一无二的好事。但愿大家不反对我以下所述:我只是个平民。没有值得读者一听的事要说。我一生的经历是真实的,我按事件发生的先后把它们写出来,不过我写事件的经过要比写我在这一事件中的心理状态要少些。然而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敏捷丰富而定。这里,事实只是些偶然的原因而已。我的一生尽管默默无闻,但要是我的思想比国王们更丰富更深刻,那我的内心的全部活动就会比他们的更能吸引人。

我说更能吸引人,这是指对一事物的观察和经验而言,我处在一个人所能到达的也许是最有利的处境。我没有社会地位,然而却熟悉一切等级,曾在除王室外的最低至最高的各等级中生活过。大人物只认得大人物,小人物也只认得小人物。小人物看大人物只从他们那令人仰慕的身分地位去看,而自己则身受不公正的蔑视。在这极其疏远的关系里,双方具有的那个共同本质——人,却失去了。对我来说,细心地除去这种假面具后,我到处都能认出这一本质。我考虑和比较过他们各自的兴趣、意愿、成见和道德行为的准则。我既无奢望,也无足轻重,我为所有的人所接受,而且研究他们也很方便,当他们不装假时我就能作人和人之间、身分地位和身分地位之间的比较。我一无所有也一无所求,既不使人为难也不使人厌烦;我进入各界而无所留恋,有时早晨和亲王共进早餐,而晚上则和农民分享晚饭。

我没有显赫的门第和出身,但却有另外一种我所特有的、化了重大代价换得的显赫,即我的人所共知的厄运。有关我的议论传遍欧洲,才智之士感到震惊,善良的人为之痛心。最后大家终于明白,对这个科学和哲学的世纪,我比他们认识得更为清楚,我已看出,他们以为早已消灭的盲信只不过伪装起来而已;我早在它除去伪装之前就说过这话,可我没料到是我使它去掉伪装的。这些事件的经过值得塔西陀大书一笔,而我的笔也该使其稍添兴味。事件是公开的,人人都能知道,问题在于要去了解形成这些事件的隐秘的起因。当然没有人会比我更清楚这些事,所以要把它公诸于世,就得写出我一生的历史。

我曾经历过如此众多的事件,产生过如此强烈的感情,见过那么多不同类型的人,在那么多境遇中生活过,所以要是我善于利用这些条件的话,五十年的生涯对我来说就象过了几个世纪似的。因此,就事件数量之多及种类之繁而言,我都有条件使我的叙述饶有兴味。尽管这样,我的叙述也许并非如此,不过,这决不该归咎于题材,而是作者的错误。即使在叙述最杰出的人的生活时,这类缺点照样也会产生。

要是说我所从事的这项工作不同寻常,那么促使我这样做的处境也极为罕见。在我的同代人中,很少有人其名在欧洲为人所共知而其人则越少为人知晓。我的书传遍各大城市,而我这个作者却在森林里隐居。大家都在读我的书,都在批评我,都在议论我,但是我却不在场。我远离这些人,远离这些议论。人家说些什么我一无所知。每人都按自己的想象来描绘我,也不怕这原型会出来戳穿他。上流社会里有个卢梭,而另一个与前者毫不相似的卢梭却处于退隐状态。

总起来说,我对公众对我的议论不应有所怨艾,他们有时把我攻击得体无完肤,但他们也往往把我恭维得无以复加。这取决于他们在评断我时的心情以及他们对我的成见于我有利或是不利,他们在褒贬时都不再注意分寸。当人们单凭我的著作来评断我时,他们根据读者的兴趣爱好,把我看成是一个每发表一部著作就改变一次面貌的怪人。但一旦我有了敌人,他们就根据各人的观点想出种种妙计,并在此基础上对他们无法败坏的我的名誉采取一致行动。为了一点也不显出他们在扮演不光彩的角色,他们并不谴责我有什么坏的行为——不论是真有还是捏造。即使他们谴责我,他们也把这些坏事归之于我的坏脾气,这样仍然使人误以为他们的上当受骗是出于轻信,所以还是会说他们是出于好心而来责备我的心地不良。他们在装作原谅我的错误的同时又在攻击我的感情,在显得是从称赞的角度看待我时也知道将我暴露在完全不同的角度下。

采取这样巧妙的语调是合适的,他们在好心好意抹黑我时神气也相当憨厚,他们友情洋溢,但却使我变得可憎,在向我表同情时又把我攻击得体无完肤。就这样他们表示对事实可以不予追究,但却无比严厉地批评我的性格,做到赞扬我而又使我面目可僧。役有什么能比这幅肖像和我本人更不相象的了,我不比人家要求的更好,我是另外一个人。不论在好的方面或坏的方面,他们都没有给予我正确的评价。在把我不具备的美德归于我时是在使我成为坏人。与此相反,做了无人知晓的坏事我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从更好地判断我来看,我可能会失去平庸之人而赢得才智之士,而我向来也只求后者的赞同。

以上这些不仅是我从事这一写作的动机,也是我写作时的忠实保证。既然我的名字要流传下去,我决不愿自己有虚假的名声,也决不愿人家把一些不属于我的美德和恶行归给我,也决不愿人家把我描绘得不象我自己。当我想到我将名传后世而感到快慰,这得有些比我的名字更站得住的事迹。我宁愿人家认识我以及我的一切缺点,这是我,而不愿是一个连我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有着虚假的美德。

很少有人能比我做得更精,也从没有人象我谈论我自己那样谈论他自己。和承认卑劣低级的行为相比,承认性格上的缺点则更易接受。可以相信,敢于承认这些行为的人会承认一切。这也就是对我的真诚的一种难堪而可信的考验。我要说真话,我会毫无保留地这样做,我将说出一切,好事,坏事,总之一切都说。我要严格地做到实事求是。最胆怯的女信徒也从没有做过一次比我更为深刻的反省,也从不会象我向公众所披露的那样,向她的忏悔师更深刻地披露心中的一切。大家只要一读我的作品,立即就会发现我愿意遵守诺言。

必须创造一种与我的写作计划相称的新的语言,因为要澄清如此纷繁、如此矛盾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感情,我要采取什么样的语调,什么样的文体来写作呢?这类感情有些往往很卑劣,但有些有时又很高尚,为此我心中始终无法平静。有多少微不足道的事,多少痛苦我不该暴露?为了追随我心中隐秘的活动,为了说明我心中留下痕迹的每一印象初次是怎样产生的,何种令人厌恶、猥亵、稚气而常是可笑的细节我不该涉及?当我一想到自己要谈之事而脸红时,我知道有些冷酷的人还会把作最难出口的自白时感到的屈辱称作恬不知耻。但还是得说出来,或仍然装假,因为如果我不把某事说出来,人家就无从认识我。在我的性格中,一切都相互关连,成为一体,为了很好揭示这一怪异奇特的混合体,要求我把一生中所有一切都说出来。

要是我象别人那样精心写部著作,那我就不是描绘自己,而是在给自己涂脂抹粉。这是个与我的画像有关而不是与一本著作有关的问题。可以这么说,我象在暗房里工作一样,那里不需要其他技巧,只需要把我所见到的相貌准确地描绘出来。我在文体和内容方面都选定了,我一点也不想使文体统一,想起什么就写什么,随着心情无所顾忌地加以改变。对每一件事我都毫不做作,毫不勉强,也不因写得驳杂而担心,我怎样感受的,怎样看到的就怎样写。我使自己同时处于现时的感受和过去的印象的回忆之中,以便描绘自己内心状况的双重性,也就是事件发生时及把它写下时的心情。我的文笔自然而多变化,时而简练时而冗长,时而理智时而疯狂,时而庄重时而欢快,它是构成我的历史的一部分。最后,尽管这一著作是以这种方式写下来的,这也总是一本因其内容而使哲学家感到可贵的书。我重复一遍,这是一份研究人的内心活动的参考资料,也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份资料。

以上是我要说明的我在写一生经历时的意图,大家也应本着这一意图来读我的书,并加以利用。我和好些人的关系使我谈到他们时不得不象谈论自己那样,很随便。只有当我使人同样认识他们时我才能使人很好认识我自己,人不该指望,在这种情况下,我隐瞒起不能不说之事而不影响我该说的真话。我会对别人比对自己作更多照顾。对牵累任何人都会使我非常不快。在生前决不让这一回忆录出版的决定正是出于在不影响我计划执行的同时对我的仇人的尊重。我甚至将采取最可靠的措施,使这一著作只在事件所涉及的人由于时光流逝已不再引起公众注意时才出版,同时我将把它存放在非常可靠的人的手里,以使它永不会被人利用去作任何泄露内情的用途。生前发表此书对我来说会使我较少受到责难,我也不在乎那些在读完此书后可能蔑视我的人。我在这里谈到了自己一些特别令人厌恶、而我也不想求得原有之事。但这确是我心中最隐秘之事,是我的一份极其严格的忏悔。这是合情合理的,我在保住名声的愿望促使下所犯之罪应以我的名声去抵偿。公众的议论,高声宣判时的那种严厉,我都可以预料到,而我也会低头认罪。但愿每个读者都来仿效我,象我那样去作一次反省,要是他敢这样,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这样说:“我比那人要好些。”

谢选骏指出:我再说一遍,我认为卢梭的《忏悔录》中所写的,如果在其他人的记录那里得不到印证的,那就可能是谎言了。否则的话,卢梭为何要等到自己死后那么久,才发表它呢?显然,卢梭害怕及时发表会引起别人的反驳和更正。他只敢在别人身后捏造事实——这是典型的卑鄙小人的行为啊。

 


【安德烈·莫洛亚为一九四九年法国勃达斯版的《忏悔录》写的序言】


对很少作家才可以这样说:“要是没有他,法国文学就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卢梭就是属于这一类作家。在一个所有作家都由社交活动造就的时代里,他们一步步从十七世纪雍容华贵的贵族文体发展到十八世纪的马里佛文体,再发展到离经叛道、玩世不恭的阶段。这位既非法国人又非贵族的日内瓦公民,毫无贵族的风采可言,却多愁善感胜过风流情种,乡间的孤寂较之沙龙更常在他心头萦回。他使我们饱览瑞士和萨瓦地区的景色,使文坛充满一种清新的气息。

夏多布里盎的《勒内》优美和谐,其主人公的思想言语莫不得之于卢梭。如果没有他,我们在《墓外回忆录》里就不会听到贡堡燕子的呢喃和树叶上淅沥的雨声,也不会听到布瓦丝蒂安小姐所唱的歌了。复多布里盎之所以产生这一构思,是由于读了《忏悔录》里关于苏森姑姑唱歌的那段“亲切的充满家庭气氛的”描写。“这种奇异的情趣,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卢梭这样写道,“然而,我怎样也不能把这支歌曲一气唱到底,而不被自己的眼泪打断……”

勒内,这是改写后的卢梭,是一个“骑士、贵族,一个到过很多地方的人”,是爱上印第安姑娘和西尔菲德的人,而不再是一个徒步的旅行者,一个雕刻师的徒弟,一个小偷小摸的仆人,一个向成年妇女献殷勤的人。要是夏多布里盎没有读过《忏悔录》,那么他的《回忆录》里那些极其美丽的迷人的描写就不会出现。正如圣勃夫所说,卢梭是第一个使我国文学充满青翠的绿意的作家。夏多布里盎和娜塔莉·德·诺亚伊一起度过的那种富有魅力的、迷人而极度兴奋的日子,不免使人想起卢梭在华伦夫人身旁时也产生过的那种热烈、温柔、悲伤和感人至深的感情。是让-雅克给勒内定下了基调。

司汤达也没有少向卢梭学习。这不单表现在感情的强烈以及有勇气承认这些感情方面,如果没有卢梭这一先例,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就连于连·索瑞尔这整个形象也是向卢梭的《忏悔录》学来的。于连在木尔侯爵家的情景就是卢梭在古丰伯爵家的情景,一个对玛特儿的轻视非常生气,另一个则想博得布莱耶小姐的垂青。就象于连一样,卢梭也是以他精通拉丁文而使大家对地刮目相待的。

大家都盯着我,面面相觑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有人惊奇到这种程度。但是,叫我最得意的是布莱耶小姐的脸上显然露出了满意的神情。这位十分傲慢的少女又向我看了一眼,这一次至少要和第一次一样可贵。接着她又把目光转向她的祖父,她好象迫不及待地等待他应该给我的夸奖。老伯爵以非常满意的神气对我加以最大的最完美的赞扬,以致所有在座的人都连忙异口同声地称赞起来。这个时刻虽然短暂,但是从各方面看来,都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这一段难道不象是从《红与黑》里摘出来的吗?

而且,要是卢梭不曾提供这样一种供认不讳的光辉先例,那么在一百年之后,纪德在写《如果种子不死》时能如此坦率地表现他那种形式的情欲吗?在纪德的笔下有着更多的保留,在卢梭的笔下有着更多的得意和自满。这是因为纪德是“一个上层的资产阶级分子”,而让-雅克则是一个资产阶级下层人物的儿子。在卢梭之前,爱真诚以及一心追求真诚并不是人的天生的感情。在古典作家身上,体面较真实更为作家所重。莫里哀和拉罗什富科都把自己的自白美化了,伏尔泰也不作什么自我表白,所以到了卢梭才出现一个以把一切都说出而引以为荣的人。

在讷沙泰尔图书馆里有一部手稿,上面有卢梭为《忏悔录》开始部分写的第一次草稿。比起定稿本里那有点戏剧性的开头,那最后审判号角的吹响以及他向上帝的呼唤来,他在这里把他独特的意图表达得更为完善: 

只有本人,没有人能写出他的一生。他的内心活动、他的真实的生活只有他本人才知道,然而在写的过程中他却把它掩饰起来,他以写他的一生为名而实际上在为自己辩解,他把自己写成他愿意给人看到的那样,就是一点也不象他本人的实际情况。最坦率的人所做的,充其量不过是他们所说的话还是真的,但是他们有所保留。这就是在说谎。他们没有说出来的话竟会如此改变他们假意供认的事,以致当他们说出一部分真事时也等于什么都没有说。我让蒙田在这些便装坦率的人里高居首位,他们用说真话来骗人。蒙田让人看到自己的缺点,但他只暴露一些可爱的缺点。没有可怕之处的人是决不存在的。蒙田把自己描绘得很象自己,但仅仅是个侧面。谁知道他挡起来的那一边的脸上会不会有条刀伤或者有只瞎眼,把他的容貌完全改变了呢?

这最初的草稿提出了两个问题:卢梭自己是不是一个假装坦率的人?绝对的坦率是可能的吗?

要说卢梭自以为是坦率的,这我同意。他是想做到这一点的,连自己身上丑恶的东西也不隐瞒。比如他承认自己过早地染上手淫的恶习,承认他在女人身边感到的胆怯来自一种可能产生类似阳萎状况的过度的敏感,承认他和华伦夫人的那种半乱伦性质的爱情,尤其是承认他那奇特形式的暴露癖。但是这里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种坦率的目的是要引出卢梭在性的方面的态度和表现而已,而这方面的坦率恰恰又是某种形式的暴露癖。写自己乐意去做的事。这就使他的放纵行为有了成千上万的观众,自己也因而感到分外快乐。在这一题材方面所表现的恬不知耻使那些和他是难兄难弟、共染恶习和一丘之貉的读者同他建立起亲密的关系。一个一心想在这方面下工夫的作者撒起谎来,总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卢梭的确承认自己偷盗,诬陷别人(如可怜的马丽永的丝带)以及对华伦夫人的忘恩负义。但这些偷窃是小偷小摸;至于诬告,他对我们说他的过错只是因为他太软弱;而他那样严重地谴责自己遗弃华伦夫人,这也是发生在他离开她很久之后,而在这种情况下,别的很多人也会象他那样行事的。他这样痛心地低头认罪,是因为他知道读者会原谅他。相反地他对抛弃他所有的孩子却一笔带过,好象那是一件小事似的。大家会想,他自己难道不属于那种“假装坦率的人”的行列?这种人也暴露缺点,但只暴露一些可爱的缺点罢了。

对于这一点,卢梭回答说:“但愿有人,要是他敢这样说,比我还诚实。”他这样说也许也有理,因为彻底的坦率要求人把自己当作事物来加以客观的观察,但无人能使观察的头脑不走样。讲自己过去历史的作者相信自己的记忆,但记忆却象艺术家和决疑者一样,已经有所选择。作者对他有深刻印象的某些插曲极其关注,但同时却忽略了、而且也根本没有想起过他在很多很多正常情况下所做的事。乔治·吉斯多夫在《发现自我》一书里戳穿了这种手法,他说:“忏悔从来没有把一切都说出来过,也许是因为现实是如此复杂和纷繁,如此没有终结,以致没有任何描述能重建一个真正忠实的形象……就这点而言,去阅读一本旧的私人日记是很说明问题的。我们打算逐日记下的东西是对日常现实生活的一份最原始的说明,但我们记忆里所保留的却和它一点也不相符……”

写忏悔录的作者以为是在回顾他的过去,但事实上他所描述出来的是这一过去在今日的记忆。富歇在老年时讲起他对革命的回忆,他是这样写的:“罗伯斯庇尔有一天对我说:‘多特朗特公爵……’”因此,后来发生的事也会使从前的事实染上一层色彩。一种经常要求和自己观点一致的想法使我们找出理由来解释某些行为,而这些行为在当时之所以产生,却纯属偶然,或因我们难以忍受,或因交谈时对方的语气所造成。“我越是注视,就越是走样,”瓦雷里说,“或者不如说我已换了个观察对象。”我们以为我们想起了我们童年时代的一段往事,事实上我们想起的是别人对这段往事的叙述。

在所有的人身上都有装假的一面。我们不仅为别人演一个角色,而且也为自己演一个角色。我们需要这样继续扮演下去,这就要求我们把不是出自我们本能的行动强加给自己。一切伦理道德都是建立在更为执拗的第二天性上的,因此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合成的人物。完完全全的坦率就在于把两种角色都描写出来。但是它们是矛盾的,所以作家很难照办。司汤达在他的主人公身上以及在他本人的日记里很好地向我们说明了这种疯狂和逻辑的混合,而作品里的这种交替出现要比在生活中更为常见。除本性外,如不强加给它更多的其他的性格,那还叫艺术吗?

事实上一种忏悔只能是一篇传奇故事。要是回忆录的作者是诚实的,在能回忆得起以及正确的叙述下,作品的事实就会和历史的真实完全一致,但感情则是想象的产物。卢梭的《忏悔录》是骗子无赖冒险小说里最好的一部。一切传奇性的素材他都具备:一个放任自流的少年,多种多样的环境,各种性格的人和众多的场面,谈情说爱和旅行,对社会缓慢的认识过程——年过四十而对它还几乎一无所知——,就是这些素材塑造出一个伤感的吉尔·布拉斯,而卢梭在这些方面是什么都不缺的。

奇怪的是,他竟要求他书里描绘的那些往昔的感情要比描绘的事实更真实。

我很可能漏掉一些事实,某些事张冠李戴,某些日期错前倒后;但是,凡是我曾感受到的,我都不会记错,我的感情驱使我做出来的,我也不会记错;而我所要写出的,主要也就是这些。我的《忏悔录》的本旨,就是要正确地反映我一生的种种境遇,那时的内心状况……

据上所述,可以作出这样的假定:人能认识他的内心世界,并能把它和外界区别开,但有不是来自感知的思想存在。所有这一切我根本不信。卢梭的真实并不见于他的反省,而见于他以极其蔑视的口吻讲述出来的那些事实上。

讲述自己生平的人在描绘自己时,总以自己的方式不知不觉地、而且不由自主地重述相似的处境。司汤达曾不离安日拉·比埃特拉格吕安的左右,但他又去拜倒在梅拉妮·罗爱松的脚下;卢梭在和华伦夫人、克洛德·阿奈形成三人同居的男女关系之后,又去和圣朗拜尔和乌德托夫人重建三角恋爱关系。他的很多行为是因为他的身体有缺陷而造成的,他的膀胱病使他怕见人。对于他的被迫节欲,他有一套理论。他为“如此热烈的情欲和一颗专为爱情跳动的心居然从没有热爱过某个女人”而感到惊奇。然而他无意中向我们作了解释:“这一残疾是使我远离集体并阻止我把自己关在女人家里的主要原因……”有一次他和一个讨他喜欢的女人相会,仅仅这一想法就使他处于一种难以想象的状态,以致在赴约时已疲惫不堪。让-雅克不健康的身体使他遭到不幸,而我们却从他那里得到了《忏悔录》和《新爱洛伊丝》。“一个作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从不公正的命运那里得到了补偿。”

人的思想若能相当客观,使其能以其他已知条件对自以为在自己身上发现的感情加以修正,这样认识自己才有可能。这些条件是:他的出身、童年、阶级以及这些环境使他形成的成见,他的身体状况及由此而受到的局限,使他产生种种反应和欲望的环境,他所生活的时代以及这一时代里的人的癖好、迷恋和迷信等。我们可以设想,台斯特先生就这样剔除了所有在他身上而又不算是他的东西。但是这么做之后他还能剩下什么呢?对自己的真正认识不就是对世界或上帝的认识吗?

对卢梭的情欲来说,有好几处值得我们注意。他从童年时代起,对女人就有这种真正的强烈的兴趣。当他沐浴在温馨的感情里时,这一兴趣就使他的叙述充满诗意。再也没有什么能比他在《忏悔录》第四章里描写他和葛莱芬丽小姐和加蕾小姐一起散步,并因此得到纯洁的精神上的满足那一段文字更美的了: 

我们在佃户的厨房里吃午饭,两位女友坐在一张长桌子两头的凳子上,她们的客人坐在她们中间的一只三条腿的小圆凳上。这是多么美的一顿午餐啊!这又是多么迷人的一段回忆啊!一个人付出那么一点点代价就能享受那样纯洁、那样真实的快乐,何必还去寻找别的欢乐呢?就是在巴黎的任何地方也不会吃到这样的午餐。我这话不单单指它带来的欢乐与甜蜜,也是指肉体上的享受。

午饭后,我们采取了一项节约措施:我们没喝掉早餐留下的咖啡,而把咖啡跟她们带来的奶油和点心一起留待下午吃茶的时候。为了促进我们的食欲,我们还到果园里去用樱桃来代替我们午餐的最后一道点心。我爬到树上,连枝带叶地一把把住下扔樱桃,她们则用樱桃核隔着树枝向我扔来。有一次,加蕾小姐张开了她的围裙,向后仰着脑袋,拉好等着接的架式,而我瞄得那样推,正好把一束樱桃扔到她的乳房上。当时我们是怎样哈哈大笑啊!我自己心里想:“为什么我的嘴唇不是樱桃!要是把我的两片嘴唇也扔到那同样的地方,那该有多美啊!”

在第二章里他和巴西勒太太纯真的爱情也毫不逊色,(我)在她跟前尝到了不可言喻的甜蜜。在占有女人时所能感到的一切,都抵不上我在她脚前所度过的那两分钟。虽然我连她的衣裙都没有碰一下。是的,任何快乐都比不上一个心爱的正派女人所能给与的快乐。在她跟前,一切都是恩宠。手指的微微一动,她的手在我嘴上的轻轻一按,都是我从巴西勒太太那里所得的恩宠,而这点轻微的恩宠现在想起来还使我感到神魂颠倒……

圣勃夫有充分理由来赞赏卢梭就他与华伦夫人的第一次相见所作的迷人的叙述以及它给法国文学带来的新气象。这些篇页向凡尔赛的女读者展承了一个她们前所未知的充满阳光和清新气息的世界,尽管这一世界就近在咫尺。“这些篇页提供了敏感和本性相结合的例子,其中触及情欲的那一小点也是为使我们最终摆脱爱情和唯灵论的十足玄学论调所许可而必不可少的……”但是他感到遗憾的是,一个能描绘如此纯洁的精神满足的作家,一个能有这种情感的人竟如此缺乏高雅情趣致使读者在读到那个令人厌恶的摩尔人、那个里昂教士或朗拜尔西埃小姐的文字时为他惋惜不已。还有,当华伦夫人已成为他的情妇时,为什么还称她为“妈妈”?

圣勃夫,这位高雅之士,今天人们已不再有此教养,对这类错误以及“正派人不说而且也根本不知的某些下流的脏话”是用卢梭当过仆人因而学来了这些字眼来解释的。对“一个有过许多阅历的人来说,当他说出那些丑恶和卑鄙的事时是不会感到恶心的”。现在我们改变了所有这一切,谈吐的下流已不复为某种身分的人所专有。卢梭激起十九世纪这位批评家反感的大胆,今日看来,似尚嫌不足。

卢梭和他的仿效者居然把任何男人都知道、任何女人想必也知道的事都坦率地说出来,这是不是该引以为憾呢?对在主要之事上保持沉默的这一坦率加以称颂,而对如实地描绘人的真实情况的坦率感到愤怒,这是虚伪的。性欲方面的直言不讳产生了一种诱惑力,使读者通过联想也有了性欲,这种诱惑力还加强了他和读者间的一种友好感情。在另一个人,而且在一个伟人身上去发现他有情欲,有时还是些已经养成的或至少他曾很想去尝试的反常的性行为,这就使读者对他产生信任,他压抑在心底的东西全都发泄出来了。这就是胜利,但同时也是危害。使整整一个时代弥漫着淫荡的气氛,从来都不是健康的。厚颜无耻的时代是堕落的时代。爱里奥加巴尔时代的罗马使人怀念卡图时代的罗马。过分的贞洁可以引起痛苦的压抑,过度的放纵导致无休止的邪念。所以卢梭的情况,多少是有点固性而引起的精神失常的。

这种失常情况,就象大多数精神病一样,几乎整个都是想象的产物,因为他整个一生只和少数几个女人发生过性的关系,如华伦夫人、拉尔纳热夫人、帕多瓦姑娘、克鲁卜飞尔介绍给他的“小女孩”、戴莱丝·勒·瓦瑟,我相信这些就是所有的相好了。不过搞女人最多的人并不是那些谈情说爱最多的人。卢梭过多地谈情说爱,这就激怒了他的朋友,因为他向他们宣扬了他所信奉而从不付诸实施的道德说教。为了了解整个上流社会和两个教派对卢梭的严重敌对情绪,必须回忆一下一七五〇年时使他突然成为红人的哲学。他,一个聪明的公民,一个与道德为伍的朋友,一个对不纯洁的享乐的蔑视者,一个文明的敌人,征服了巴黎。接着,这个戏剧的反对者却为宫廷写了一部歌剧。这个骄傲的共和主义者,尽管自己反对这样做,却仍接受了蓬巴杜尔夫人赐予的五十个路易。这个夫妇之爱的宣传捍卫者,却诱奸了一个很年轻的姑娘并与之同居,过着不道德的生活。这位发表最著名的教育论文的作者却把自己的五个孩子全送进了育婴堂,或者至少还为此而夸耀。他就这样给自己的敌人提供了致命的武器。

他有敌人,《忏悔录》的整个第二部是卢梭针对敌人的诬蔑竭力在为自己辩解。《忏悔录》开头的六章一直写到一七四一年,是在英国武通写成的,成功地描绘了他当学徒的那些年月。后来的六章是相隔两年之后,从一七六七年到一七七〇年在多菲内及特利陆续写成的。故事讲到一七六六年就停止了,那一年卢梭同时受到法国、日内瓦和伯尔尼方面的迫害,于是他决定到英国去避难。《忏悔录》的第二部叙述他开始在巴黎的活动,和戴莱丝·勒·瓦瑟的同居,文学生涯的开始,和乌德托夫人的充满爱情的友谊以及这一热情所引起的不良后果。

在这第二部里,大家还可以读到一些优美的片断。当卢梭应埃皮奈夫人的邀请到退隐庐时所感到的欢乐,他又重新回到了那欢迎他、爱他的大自然的怀抱里,重新看到青翠的颜色、花朵、树木和湖泊;在这幸福的使人心醉神迷的环境的影响下产生了朱丽;他对这位窈窕姑娘——他的精神的产儿——的热爱;他和乌德托夫人的散步,最初几次相会时的传奇性色彩,在小树林里的夜间会晤;所有这一切都非常迷人,出现了如同他在沙尔麦特时那样美的画面。

但是慢慢地在这些篇章里出现了怨恨的情绪。在夏日的芳香里渗进了一种窥探的气息。卢梭自以为受到一个神秘的阴谋集团的迫害: 

黑暗的樊篱从此开始了,八年来,我就一直禁锢在这个牢笼里,不论我用什么办法都没能刺透它那骇人的黑影……

这是不是一种受害后的病态心理?无病呻吟?评论家们长期以来一直作如此想,因为卢梭的敌手,他们都是些文人和有权势的人,都享有身后声誉。我们要是读了亨利·吉尔敏的《一个人,两个影子》的话,也就不会怀疑卢梭是有不共戴天的仇人的,他们为了种种不同的理由,齐心协力,非置他于死地不可。

低微、不幸、默默无闻、但又很有独特的见解的他,在近四十岁时才初露头角。闻名一时的妇女骄傲地发现了一个新的天才,于是成功便接踵而来,这就是为什么男人很难原谅他的原因了。格里姆、狄德罗,这些卢梭以为是他最忠实的朋友的人,已经听够了别人对他的赞颂。格里姆是恶毒的,狄德罗倒不是那样一个人,但他不能原谅卢梭是个基督教徒。百科全书派没有动摇这位日内瓦公民的信仰,相反使它变得更为坚定,这对整个教派和教义宣传来说都是极其危险的。要是他当初曾坚定地依附两大教派中的一派的话,至少基督徒会支持他,然而起初是新教徒,继而改宗天主教,接着又皈依新教。他声称这是一种纯属个人的信仰,一种摆脱“无甚价值的文辞”的和萨瓦副主教的信条一样的信仰。这种独立性值得敬佩然却危险,所以耶稣会教士和大臣们就联合起来反对他了。

轮到妇女了。当时也相当有势力,她们因他谈到她们时的亲切口吻而长期保护他、奖励他。他成功地使她们变成奴隶。她们请他为她们消愁解闷,要他去作伴,然而他却喜欢独自散步,陷入沉思,而不愿成为贵妇们小客厅里的装饰品。他的残疾使他不适合担任一些难以胜任的职务,如奉承者或得宠者那类角色。埃皮奈夫人待他很好,然而他竟爱上了她的小姑子乌德托夫人,并且还让她看出这一爱情,从而极其严重地伤害了她。他又很天真,居然把这一隐情透露给他以为是自己朋友的狄德罗,而事实上狄德罗早已不是他的朋友了。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曾是朋友的人更为恶毒的了,为了证明自己在一件明知是坏事的事里是清白的,他就把自己出卖的一切恣意抹黑。狄德罗滥用了别人对他的信任,而格里姆则耍手腕,使一切都激化了。乌德托夫人,虽说是他的情人,也对这位柏拉图式的同时又守不住秘密的情人感到厌倦,因为这是两种不可饶恕的错误。卢梭突然发现,这个过去对他显得如此迷人的小集团现在却在激烈反对他,必须离开退隐庐了,这是一大悲剧。读着这个故事,大家会想起巴尔扎克笔下那个可怜的杜尔本堂神父,他也是一个多种深仇大恨的牺牲品。

剩下的可能只有沉默了。一束束信件、对霍尔巴赫小集团所作的焦虑的分析、伯尔尼或特拉维尔那些地方的人的偏狭心胸,文学史家对这一切都有一定的兴趣。对热心的读者来说,《忏悔录》的魅力在第十二章里消失了。但是这类读者对让-雅克既不会失去敬仰,也不会稍减赞赏。作品在结束时也象开始时一样,有一段真诚的告白: 

我说的都是真话;如果有人知道有些事情和我刚才所叙述的相反,哪怕那些事情经过了一千次证明,他所知道的也只是谎言和欺骗。如果他不肯在我在世的时候和我一起深究并查明这些事实,他就是不爱正义,不爱真理。我呢,我高声地、无畏地声明:将来任何人,即使没有读过我的作品,但能在用他自己的眼睛考查一下我的天性、操守、志趣、爱好、习惯以后,如果还相信我是个坏人,那么他自己就是一个理应掐死的坏人……

有一切理由这样想:卢梭在人类思想存在的缺点所许可的限度里说出了真话——他的真话。

谢选骏指出:人说,“对很少作家才可以这样说:‘要是没有他,法国文学就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卢梭就是属于这一类作家。”——我看,怪不得法国文学如此令人作呕地矫揉造作!如果卢梭所说的是真话,为何不在当事人都活着的时候发表《忏悔录》出来,以资各方对证?!卢梭这是在杜绝“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可能啊——并从反面玩弄“兼听则疑惑,偏信则坚定”的把戏!



【后记 欧洲思想背叛了基督教,欧洲政治陷入了疯狂、迷乱、自杀】


《<论科学与艺术>——对当今人类的质问》(Seaborgium 评论 论科学与艺术  2011-12-31 2008年06月06日 星期五 23:57)报道:

作为十八世纪最杰出的哲学家之一卢梭的最早一篇作品,《论艺术与科学》对于初步接近,探索这位大师的思想,我想,是很有意义的,于是,在老师的推荐下,我找到了这本何兆武教授翻译的薄薄的小册子,静下心来细细品味。

1749年盛夏,卢梭由问桑尼去巴黎访问他的好友、百科全书派的领袖狄德罗,途中小憩的时候偶然翻阅到一份《法兰西信使报》,看到上面再有第戎学院的一篇《论艺术与科学的复兴是否有利于敦风化俗?》,一时有感,就构成了这篇论文的论点。而且正好在卢梭见到狄德罗之后谈及此事时,也得到了狄德罗的鼓励。论文写成之后,也曾交狄德罗阅读,狄德罗深感兴趣,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最终,卢梭的这篇文章获得了1750年第戎学院的奖金,而且更重要的是,卢梭因这篇文章便一炮走红,他的发迹正是由此开始的。

据说卢梭最初本想从正面回答这个征题的,但狄德罗劝他说从正面做文章大家都会,不如反面立意,卢梭听取了狄德罗的劝告,才确定了这篇文章的主旨。但是按何兆武老师的看法,这种说法并无根据,因为这篇文章所发挥的主旨和卢梭后来一贯的思想体系是一致的,并且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他后来思想体系的一个前导。

作为初步接触哲学,接触卢梭思想的我,也不用考虑上述这个事件的真实性,而是仅仅去认真阅读,思考,体味这篇文章的内容。

这篇文章的论题是以疑问的形式提出的,而卢梭在序言中就明确的给出了坚决的否定回答:科学与艺术的复兴不但不助于敦风化俗,而且反而是伤风败俗的。

正如卢梭在序言的开头提及到,这个论题历来就是及其人们讨论的最崇高和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而他在这篇论文中要讨论的乃是人类幸福所攸关的真理之一。

卢梭其实已经预料到人们将很难宽恕他所采取的大胆立场,因为他所反对的恰恰是人人都尊崇的事物,而且他同时也觉得他所要说的话是难以得体的,因为他所作的这篇论文正是在欧洲最博学的团体之一面前贬斥科学,在一所著名学院里颂扬无知,并且还要把对学术研究的蔑视与对真正有学识的人的尊敬调和在一起,对于这些矛盾,这的确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然而他也同时解释到:“我所攻击的不是科学本身,我是要在有德者的面前保卫德行。”并且同时说道:“忠诚对于善人要比博学对于学者更可贵的多。”

的确,他的这个思想是贯穿于这篇论文的始终的,卢梭在这篇论文之中反对科学与艺术的发展的原因即是有关道德的问题,宗其主旨,卢梭认为正是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到来并且不断繁荣发展,人类从愚昧无知过渡到了有知识有文化,与此同时的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人类的道德风尚随之败坏,并且越来越堕落,而人类的道德正是作为人的人性的关键内容,也是人类幸福的关键所在!

他凭借他丰富的学识,列举了许多人类发展过程之中的事例,向我们展示了人类是怎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脱离了一无所有之境却走向了道德败坏的深渊。其中大部分事例是一个王朝或者部落的衰落正是由于其科学与艺术的发展,并且它们最终都是被另外一个没有科学艺术文明的完全归于自然的部落所打败并取代。其中包括名闻遐迩的塞所思特里斯所统治的古埃及自从成为哲学与美术之母后,不久就被古波斯的罔比斯,以及后来被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最后被土耳其所征服;也包括居住过曾经亮度战胜过亚洲的英雄们的希腊,随着艺术的进步、风尚的解体,永远是博学、永远是淫逸和永远是被奴役的它,就在不断的革命中不断更换着主人。“德莫迪尼斯的全部雄辩竟再也鼓舞不起来一个已经被奢侈和艺术所耗竭的身躯了。”同样还包括古罗马,它曾是德行的殿堂,却在一群优秀的诗人出现之后,变成了“罪恶的深渊”,被异族所轻蔑和野蛮人所玩弄了。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卢梭在这篇论文中还举到了中国,不过,在这里中国是以反面材料出现的:

“亚洲就有一个广阔无垠的国家,在那里文章得到荣誉就足以导致国家的最高禄位。如果各种科学可以敦风化俗,如果它们能够教导人们为祖国而流血,如果它们能鼓舞人们的勇气;那么中国人民就应该是聪明的、自由的而有不可征服了。然而,如果没有一种邪恶未曾统治过他们,如果没有一种罪行他们不曾熟悉,而且无论是大臣们的见识,还是法律所号称的睿智,还是那个广大帝国的众多居民,都不能保障他们免于愚昧而又粗野的鞑勯人的羁轭的话,那么他们的那些文人学士又有什么用处呢?他们所满载的那些荣誉又能得到什么结果呢?结果不是充斥着奴隶和为非作歹的人们吗?”

在读到这一段时,我的心里隐隐作痛,且不说这篇论文的中心主体了,只是感觉到当时的中国在西方人士的眼中原来就是这么个形象,这么个模样!

这些都是作为反例而出现在《论艺术与科学》之中的,而卢梭当然从正面也举了很多的例证,说那些为数不多的民族并没有沾染上这些虚浮的知识,他们以自己的德行造就了幸福并成为其他民族的榜样,比如:早期的波斯人,古代默契欧洲大陆上的塞种人,日耳曼人,等等等等。

卢梭就是这样就历史经验方面,验证了科学与艺术的作用是伤风败俗的,在第二部分,他又就艺术与科学的本身来论证这一点,其中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是:

“事实上,无论我们怎样翻遍世界的纪年史,也无论我们怎样再以哲学的探索来补充无法确定的编年史,都不会发现人类知识的起源能有一种史符合我们所愿望的那一种观点的。天文学诞生于迷信;辩论术诞生于野心、仇恨、谄媚和撒谎;几何学诞生于贪婪;物理学诞生于虚荣的好奇心;所有一切,甚至于道德本身,都诞生于人类的骄傲。因此,科学与艺术都是从我们的罪恶诞生的。”

初读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但细细品味,我们发现我们的这些科学难道不正是如此的吗?如此辨证而有趣的看法,也就只有卢梭这位哲学伟人能够想得出来了!

其实,虽然在表观上,通篇是在批判科学与艺术的进步,但我们更深层次看到的并不是一味地去驳斥科学与艺术,就如之前提到过的,他是在呼唤道德!也许是在卢梭所处时代的特征,这种对道德的需求,对道德的呼唤,对人类的正堕落入深渊的道德的提醒是必要的,而刚好在那个时代中科学与艺术恰恰在经历着一场复兴运动,于是,卢梭也正好借此来谴责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中占统治地位的贵族阶级的虚伪的科学和腐朽的艺术,也即是在抨击以社会不平等为基础的贵族统治阶级的所谓“文明”,因为,人类必定是在发展在进步的,人类的科学与艺术的发展也就成为了一种不可抗拒的流向,刻意地阻挠历史的前进,只会被这历史的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因此,尽管卢梭以坚定的笔锋强烈有力地论证了艺术与科学的发展只会伤风败俗,但我们并不是就因此而停止科学与艺术的发展,因此而复古,甚至于回复到人类最原始的自然状态了,人类需要发展,人类需要科学,人类需要艺术,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卢梭的这篇文章的价值,因为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问题,正是值得我们类所好好思考的,尤其在我们当今这个科技、社会迅猛发展的时代中,比如最最本质的幸福问题,与道德问题。

几千万年以来,人类确实在进步,尤其今天,进步得如此之快令人窒息,我们欣喜地解决了许多问题,用我们特有的力量改造自然为向着我们人类所希望的那个方向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以前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甚至未曾想到的问题,比如环境问题,心理问题,道德问题等等一系列的严峻形势,人类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人类如何走向幸福,卢梭在这篇《论艺术与科学》中严肃地质问着当代的人类。

谢选骏指出:我不知道如此低劣一本文稿,为何能够得奖?大概因为“正因为它低劣,所以才能得奖”。但是无论如何,正是由于这次得了奖,才有了卢梭后来的连续写作——他的精神病因此得奖而被彻底诱发了起来!此后的法国历史,就是在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引导下奋勇前进的历史了!


《卢梭<论科学与艺术(Discourse on the Sciences and Arts,1749)>小摘要》(江绪林 评论 论科学与艺术 2013-03-21 19:35:35)报道:

[按语:《论科学与艺术,1749》是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的第一部作品,应第戎学院(Academie de Dijon)征文而作并于1750年获得奖金。在这篇不长的论文中,卢梭提出了一个普遍命题:科学和艺术的复兴败坏了德行。理由有两类:一类是历史证据,埃及、希腊、罗马等伴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兴盛而沦为被奴役者并罪恶充斥,相反早期波斯人、日耳曼人和斯巴达则在无知中具有德行和自由;另一类则直接分析科学和艺术源于罪恶,而且也导致闲逸、奢侈腐化和责任心缺失。

《论科学与艺术》的论述是粗糙的,但在自然与习俗之间却建立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对比,并一直影响到诸如《社会契约论》等作品。难以准确锁定出卢梭那理想的自然或自然状态的根源,但对日耳曼人、斯巴达人和老加图的纯朴和武勇的推崇或许构成了卢梭乌托邦的来源,同时也不排斥圣经伊甸园传统的间接存在。卢梭谈及塔西佗时的一句话或许透露了卢梭乌托邦的主要旨趣:“由于厌倦于记叙一个文明、富饶而骄奢淫逸的民族的种种罪行和黑暗,遂转而寄情于描写日耳曼人的单纯、清白与德行(Such were the Germans, whose simplicity, innocence, and virtue gave respite to a writer weary of detailing the crimes and heinous deeds of an enlightened, wealthy, and lewd nation)。”在以纯朴和无辜来反对科学和艺术的做法中,或许可以说:卢梭是真正的贱民,而贱民以及贱民视角决定性地进入、影响甚至支配了公共论述和公共政治。]

卢梭此书要回答的问题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有助于敦风化俗呢,还是伤风败俗呢(Has the revival of the sciences and the arts contributed to improving or corrupting morality)?”[卢梭:《论科学与艺术》,何兆武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页17,下同]卢梭认为科学和艺术会伤风败俗并贬斥科学,不过又说:“我自谓我所攻击的并不是科学本身,我是要在有德者面前保卫德行(It is not science, I said to myself, that I am attacking; it is virtue that I am defending before virtuous men)。”[18]并且自认是在捍卫真理。

第1部分

在简述了文艺复兴使欧洲从野蛮中摆脱出来后,卢梭为文明和社会给出了一个相当阴郁的视角,“身体的需要乃是社会的基础,精神需要则是社会的装饰。政府与法律为人民集体提供了安全与福祉;而科学、文学和艺术,由于它们不那么专制因而也许更有力量,就把花冠点缀在束缚着人们的枷锁之上,它们窒息了人们那种天生的自由情操——看来人们本来就是为了自由而生的,——使他们喜爱自己被奴役的状态,并且使他们成为了人们所谓的文明民族(The needs of the body constitute the foundation of society, those of the mind its ornamentation. While government and law provide for the security and well-being of people in their collective life, the sciences, letters, and arts—less despotic though perhaps more powerful—wrap garlands of flowers around the chains that weigh people down. They stifle the sense of freedom that people once had and for which they sensed that they were born, making them love their own servitude, and turning them into what is called a civilized people)。”[20-21;这句话后来重新响彻在《社会契约论》开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而这里提及的自由后面的描述似乎表明是塔西佗笔下的日耳曼式的自由或托克维尔笔下北方民族的自由。]因此科学文艺使得人“没有任何德行而装出一切有德行的外表。”[21]

“德行是灵魂的力量与生气(External apparel is no less foreign to virtue than strength and vigor are to the soul)。”[22]在艺术还没有形塑我们之前,“我们的风尚是粗朴的,然而却是自然的(our morals were rough-hewn but natural)。”[23]而艺术风尚则带来一种邪恶而虚伪的一致性,“我们不断地遵循着这些习俗,而永远不能遵循自己的天性。我们再不敢表现真正的自己。而就在这种永恒的束缚之下,人们在组成我们称之为社会的那种群体之中既然都处于同样的环境,也就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23,这里卢梭使得自然与习俗形成强烈对比]失去了真诚,然而许多的罪恶以德行的名义被装饰起来。“我们的灵魂正是随着我们的科学和我们的艺术之臻于完美而越发腐败。…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地平线上升起,德行(virtues)也就消逝了。”[25-6;或许卢梭的灵魂被过于搅动了,没有余下安息的部分了么?]而卢梭认为这是一个普遍命题。

卢梭给出了一系列的历史证据。埃及自从哲学和美术繁荣后就持续成为被征服者;希腊的艺术进步腐蚀了心灵,被奴役;辉煌的罗马到了Ennius和Ovid作家时代后,就堕落为蛮族所蹂躏;东罗马帝国的虽是科学和艺术的藏身之所,却有着最黑暗的腐化和罪恶;中国的被奴役。这里举的例子可见卢梭是以古老的政治自由人民为典范来理解德行的。

接下来卢梭给出了正面的历史证据:早期的波斯人、Scythians,以及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中的日耳曼人和早期的罗马人。这里提及塔西佗时的一句话或许透露了卢梭的旨趣:“由于厌倦于记叙一个文明、富饶而骄奢淫逸的民族的种种罪行和黑暗,遂转而寄情于描写日耳曼人的单纯、清白与德行(Such were the Germans, whose simplicity, innocence, and virtue gave respite to a writer weary of detailing the crimes and heinous deeds of an enlightened, wealthy, and lewd nation)。”[29]这些人蔑视虚伪的高谈阔论。在此卢梭特别推重了斯巴达,“它那幸福的无知以及它那法律的贤明…斯巴达,你永远是对空洞理论的羞辱。”[31]雅典为颓靡的后人留下惊人作品,而斯巴达则是德行的化身。卢梭列举了苏格拉底作为抗议腐化潮流的贤者。但认为苏格拉底在赞美无知则似乎是一种误解?老Cato在罗马起着跟苏格拉底在希腊的类似作用。

但是科学、艺术和辩证法还是流行起来了,“自从学者在我们中间开始出现以后,好人就不见了。”[35]卢梭呼吁了Fabricius来谴责现时代。脱离永恒智慧为我们所安排的幸福的无知(blissful ignorance),其惩罚就是陷入骄奢淫逸和奴役。[37,但德行与无知之间似乎并无卢梭设想的必然关系,这个结论未必靠谱啊。]“人类本来就是邪恶的;假如他们竟然不幸天生就有知识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更坏了(Men are perverse; but they would be far worse if they had had the misfortune to be born learned)。”[38]

然而科学与德行真的不相容,正直维系于无知么?为了支持这一令人惊异的论点,卢梭需要进一步考察科学和艺术本身。

第2部分

天文学源于迷信,辩论术源于野心和仇恨,几何学诞生于贪婪,物理学诞生于虚荣,“所有这一切,甚至道德哲学本身,都诞生于人类的骄傲。因此,科学和艺术都是从我们的罪恶(vices)诞生的。”[39]这从科学和艺术的目的上可以看出,譬如法理学处理非正义。而“人人如果只是讲究自己做人的责任与自然的需要,人人只能有时间为祖国、为不幸者、为朋友而效力,那么谁还会把自己的一生用之于毫无结果的思辨(barren speculation)呢?”[40,对思辨的排斥绝对是新颖的;反理性,反启蒙,不信任理性。]

科学达到真理之路有诸多危险,也没有真理的标志,发现了真理也不一定能好好应用。科学的效果更危险,滋生闲逸(Idleness)。研究或真理也无用,“假如你们从未教给我们任何这类事物的话,我们是否因此就会人口减少,治理不善,不那么巩固,不那么繁荣或者是更加邪恶了呢?”[41-42]在《社会契约论》卷3章9中更以人口多少作为政治好坏的最重要标志。可见卢梭蔑视真理,因为无用。然而,不仅如此,有学识者“以他们那些致命的诡辩武装起自己以后,就在摇撼着信仰的基础并在毁灭德性了。他们鄙夷地嘲笑祖国、宗教这些古老的字眼,并且把他们的才智和哲学都用于毁灭和玷污人间一切神圣的事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从心底里仇恨德行或者我们的信条,而是因为他们仇视公认的见解。”[42]

罪恶之一就是奢侈(luxury)。奢侈会败坏心灵,而奢侈者的命运是被征服;在学士才人中引起矫揉造作。“奢侈必然的后果——风尚的解体(dissolution of morality)——翻过来又引起了趣味的腐化(corruption of taste)。”[46]勇敢和尚武的德行会消失,“科学研究都更会软化和削弱勇气,而不是加强和鼓舞勇气。”[49]这里卢梭描绘了从一个另类的伊甸园的坠落,“追怀太古时代的纯朴的景象。那是一幅全然出于自然之手的美丽景色,我们不断地在回顾它,并且离开了它我们就不能不感到遗憾。”[47]

科学教养“对于道德品质(moral qualities)就更加有害了。”[51]从最初的岁月起,毫无意义的教育在虚饰我们的精神,腐蚀着我们的判断,我们的责任心被遗漏了。我们“并不知道高尚、正直、节制、人道、勇敢这些名词究竟是什么。”[51]在注解中卢梭举了波斯的教育为例:最聪明、最正直、最有节操和最勇敢的四个人教育王子,“他们全都教给他善良,但没有一个人教给他学问。”[52]才智的不同和德行的败坏导致了可悲的不平等(deplorable inequality)和种种危险,“德行就会消沉而且湮没于潦倒无闻之中。…到处都要偏爱赏心悦目的才华而不爱真实有用的才华的原故了。”[54](卢梭在这里不忘对第戎学院拍马,学院规训文人洁身自好。)卢梭随后抨击了霍布斯和斯宾诺莎的学说的不确定和虚无,并且呼吁:“全能的上帝啊…请把我们从我们祖先的那些知识与致命的艺术里面解救出来吧;请赐还给我们那种无知、无辜和贫穷吧,唯有这些东西才会使我们幸福,并且在你的面前也才是可贵的。”[58]

但随后卢梭做了一个奇怪的让步,在某种意义上赞美了科学和艺术。把不配接近科学的芸芸众生阻拦在科学的圣堂之外,只让那些伟大的人物去从事科学和艺术的研究。同时君主应该招纳贤士,让权力与智慧结合,“被高贵的情操所激发的,并为了人类的福祉而在共同努力的德行、科学和权威,都能够做出什么事情来。”[60]这里卢梭明确重述了柏拉图的哲人王观念。

但对于普通俗人,应该只管尽义务。“德行…你的原则不就铭刻在每个人的心里吗?要认识你的法则,不是只消反求诸己,并在感情宁静的时候谛听自己良知的声音就够了吗?这就是真正的哲学,让我们学会满足于这种哲学吧!”[61]将名人们誉为雅典,自诩俗人为斯巴达之后,卢梭呼吁:“让他们知道怎样好好地说,让我们知道怎样好好地去做吧。”[61]

谢选骏指出:我感兴趣的不是卢梭,而是“卢梭为何风靡法国、征服了罗伯斯庇尔和拿破仑,而后拿破仑征服了欧洲”,正如我感兴趣的不是尼采,而是“尼采为何风靡德国、征服了希特勒,而后希特勒征服了欧洲”?我的答案是——欧洲思想背叛了基督教,因此欧洲政治陷入了疯狂、迷乱、自杀。

人说“没有卢梭,就不会有法国大革命。”(拿破仑)、“卢梭是十八世纪全世界的良心。”(托尔斯泰)。

我看这两个小赤佬的骨头似乎都被卢梭染红了。但其实呢,卢梭本人不过是欧洲殖民社会这一历史过程的产物。


(另起一页)


书名

卢梭是拿破仑的思想先驱

Rousseau was the Intellectual Pioneer of Napoleon"


作者

谢选骏

Xie Xuanjun


出版发行者

Lulu Press, Inc.

3101 Hillsborough

St.Raleigh, NC 27607—5436 USA

免费电话1—888—265—2129


国际统一书号ISBN:

定价US$


2023年9月第一版

September 2023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48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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