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5日星期日

谢选骏全集第198卷:

 中国通史批判第九卷

(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帝国后期——清朝)

Criticism of the General History of China Volume Nine

(The second phase of the late imperial period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 Qing Dynasty)


2022年4月第一版

April 2022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198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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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卷涉及的清朝,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帝国时代的后期——类似第一期中国文明的帝国时代的后期——东汉。

Synopsis

The Qing Dynasty involved in this volume is the second period of the late imperial ag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similar to the late period of the imperial ag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in the first period—the Eastern Han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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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通史》第十卷 中古时代·清时期(上册)】


【甲编序说】


第一章 基本史料

第一节 编年体、纪传体史料

第二节 政书

第三节 档案

第四节 地方史志

第五节 清人边疆史地书籍

第六节 文集

第七节 笔记

第八节 记事本末体史料

第九节 契据文书

第十节 类书和丛书

第十一节 文物


第二章 研究概述

第一节 辛亥革命(1911年)以来的清史研究

第二节 1949年以来的清史研究

第三章 本卷编写旨趣


乙编综述


第一章 后金兴起

第一节 金国英明汗

第二节 明满关系

第二章 清的确立

第一节 宽温仁圣皇帝

第二节 无敌军威

第三章 入主中原

第一节 君临天下

第二节 既沿明制又增新章


第四章 康乾盛世

第一节 计擒鳌拜玄烨亲政

第二节 强化统治机构加强思想控制

第三节 平定“三藩”之乱统一台湾

第四节 平定准部统一回疆

第五节 安定西南辖治蒙区

第六节 经济发展“大清全盛”


第五章 嘉道渐衰

第一节 政以贿成昏庸腐朽

第二节 罪恶的鸦片贸易和清政府的防范


第六章 白莲教和川楚陕农民起义

第一节 白莲教

第二节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


第七章 天地会

第一节 天地会的起源

第二节 天地会的群众基础、特点和性质

第三节 天地会的作用


第八章 少数民族

第一节 蒙古族

第二节 藏族

第三节 彝族

第四节 回族

第五节 维吾尔族

第六节 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族


第九章 台湾的开发

第一节 土地的开发

第二节 经济的发展


第十章 中俄关系

第一节 起源和冲突

第二节 早期俄使来华

第三节 雅克萨之战

第四节 中俄第一个条约——《尼布楚条约》

第五节 俄商来华与《布连斯奇条约》及《恰克图条约》

第六节 俄国传教士的在华活动


丙编典志


第一章 农学和农业技术

第一节 农具和农田水利

第二节 对生产技术原理认识的提高和耕地技术的改进

第三节 作物构成和“一岁数收”技术的发展

第四节 几种特殊的栽培技术

第五节 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经验的进一步丰富

第六节 植树造林和柞蚕放养技术的改进

第七节 农书


第二章 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上)

第一节 旗地

第二节 农业租佃关系

第三节 农业雇佣劳动

第四节 台湾的土地制度和租佃关系

第五节 土地买卖


第三章 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下)

第一节 八旗王公贵族

第二节 孔府贵族地主

第三节 宗族制度


第四章 手工业技术及有关的工程

第一节 建筑

第二节 水利

第三节 纺织

第四节 采矿

第五节 冶金

第六节 机械

第七节 交通运输

第八节 兵器

第九节 造纸

第十节 印刷

第十一节 瓷器

第十二节 石油天然气


第五章 手工业与资本主义萌芽

第一节 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第二节 四川井盐业中资本主义的萌芽


第六章 商人、商业、商镇

第一节 商人和商业

第二节 天下四大镇

第三节 粤海关

第四节 广东十三行

第五节 物价


第七章 政权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节 职官制度

第二节 议政王大臣会议

第三节 财政管理

第四节 漕运

第五节 学校与科举

第六节 “滋生人丁”和“摊丁入亩”

第八章 军制和法制

第一节 八旗与绿营

第二节 刑法制度


第九章 礼俗

第一节 岁时节日风俗

第二节 木兰秋狝


第十章 官修图书

第一节 清代官修图书制度与机构

第二节 清代官修图书的基本概况

第三节 清代官修图书的特点及其影响


【原《第十卷 中古时代·清时期(下册)》】


丁编 传记

第一章 太祖奴儿哈赤

第一节 艰苦创业的“英明汗”

第二节 萨尔浒之战的无敌统帅 誓师伐明

第三节 威风凛凛的辽东王 力克辽、沈

第四节 屡犯错误的年迈之君

第五节 宁远失利含恨而逝


第二章 太宗皇太极

第一节 在战争中成长

第二节 天聪汗的成就

第三节 大清国宽温仁圣皇帝


第三章 多尔衮

第一节 从孤儿弱主到和硕睿亲王

第二节 立幼帝大战山海关

第三节 九洲干戈开国定制

第四节 功罪自有评说


第四章 顺治帝福临

第一节 六岁即位

第二节 乾纲独断锐意更新

第三节 偏袒满人刚愎任性

第四节 对传教士、名僧的优遇和敬重

第五节 皇后和贵妃 皇后的立废


第五章 康熙帝玄烨

第一节 聪颖勤学

第二节 登大位

第三节 擒鳌拜

第四节 平“三藩”

第五节 征“罗刹”

第六节 抚蒙古

第七节 理财政

第八节 重文化


第六章 代善

第一节 尊号“古英巴图鲁”

第二节 大贝勒

第三节 和硕兄礼亲王


第七章 李定国

第一节 大西军战将

第二节 平定黔滇

第三节 联明抗清

第四节 两蹶名王

第五节 转战两广

第六节 粉碎孙逆

第七节 宁死荒外


第八章 范文程

第一节 初显身手授游击

第二节 智谋日增升任大学士

第三节 疏言天下事定计取中原

第四节 开国定制再建功勋

第五节 功成引退“元辅高风”


第九章 郑成功

第一节 楼船世家一少年

第二节 隆武赐姓海上起兵

第三节 立足金、厦

第四节 和战之间

第五节 北伐金陵

第六节 收复台湾

第七节 英雄之死


第十章 鳌拜

第一节 身经百战的巴图鲁

第二节 有所作为的辅政大臣

第三节 功过参半


第十一章 吴三桂

第一节 明朝的宁远总兵

第二节 献关降清晋爵平西王

第三节 杀故主晋爵亲王

第四节 叛清称帝五月而亡


第十二章 图海

第一节 大起大落

第二节 重新起用平定察哈尔

第三节 降服三藩叛将王辅臣

第四节 定陕甘


第十三章 明珠

第一节 先世及早年的经历

第二节 参与国事的决策

第三节 与理学名臣的往来

第四节 晚年戴罪


第十四章 索额图

第一节 先世贵族朝廷重臣

第二节 为平定三藩积极谋划

第三节 签订《尼布楚条约》

第四节 从征准噶尔

第五节 被康熙处死


第十五章 黄宗羲

第一节 为父申冤赴京上疏

第二节 声讨阉党余孽阮大铖

第三节 起兵抗清“濒于十死”

第四节 讲学十七载创立浙东学派

第五节 著作等身一代大师

第六节 晚年顺清寿逾八旬


第十六章 顾炎武

第一节 遗民孤忠“无仕异朝”

第二节 “经世致用”及民主意识

第三节 顾炎武的历史性成就


第十七章 王夫之

第一节 先世和早年的生活

第二节 坚持抗清斗争

第三节 不朽的著作光辉的思想


第十八章 汤斌

第一节 为民解忧的四品道员

第二节 精通理学的“博学鸿儒”

第三节 廉洁奉公的江宁巡抚

第四节 忤权相遭贬郁病去世


第十九章 李光地

第一节 贪功卖友青云直上

第二节 直隶巡抚政绩卓著

第三节 晋官大学士


第二十章 于成龙

第一节 勇于任事

第二节 清苦克俭


第二十一章 张伯行

第一节 治河崭露头角

第二节 “清白之名闻天下”

第三节 “礼乐名臣”


第二十二章 靳辅

第一节 早年的经历

第二节 总督河道和“一日八疏”

第三节 治河初见成效与第一次大争论

第四节 再获成功与争论迭起

第五节 跌宕的岁月


第二十三章 颜元李塨

第一节 颜元的家世和生平

第二节 颜元的学术成就和贡献

第三节 继承和发展了颜元学说的李塨


第二十四章 王锡阐

第一节 生平与著作

第二节 对中西历法的研究

第三节 《晓庵新法》和《圆解》

第四节 《五星行度解》

第五节 在天文学史上的地位


第二十五章 梅文鼎

第一节 家世和生平

第二节 学术活动和著作

第三节 对中国天文学的研究和贡献

第四节 对中国数学的研究和贡献

第五节 对清代学术界的影响


第二十六章 蒲松龄

第一节 少年时期

第二节 对民间俚曲和鬼狐故事的兴趣

第三节 幕宾生涯

第四节 贫病交加笔耕不辍

第五节 坐馆四十年

第六节 《聊斋志异》的创作和流传


第二十七章 雍正帝胤禛

第一节 储位斗争中继承皇位

第二节 政治思想、才能和性格

第三节 政治斗争与处理政敌

第四节 改革赋役制度及对农民的政策

第五节 变更行政制度

第六节 思想文化政策的实施

第七节 改土归流及对边疆民族的政策

第八节 家庭生活和死亡之谜


第二十八章 乾隆帝弘历

第一节 继位为帝

第二节 乾隆初政

第三节 百务俱兴

第四节 “十全武功”

第五节 编纂《四库全书》

第六节 挥霍浪费和珅专权


第二十九章 鄂尔泰

第一节 生平与家世

第二节 施行改土归流政策

第三节 可贵的用人思想

第四节 性格与君臣际合


第三十章 傅恒

第一节 受帝宠金川立功

第二节 任宰辅佐治国政

第三节 击缅失败羞惭病故


第三十一章 兆惠

第一节 平准部之功

第二节 定回疆之功


第三十二章 阿桂

第一节 尚书之子初露头角

第二节 创办伊犁屯田

第三节 办理缅甸事务

第四节 平定金川

第五节 治水督师查办钦案

第六节 鄙视和珅力保晚节


第三十三章 和珅

第一节 罕见的发迹

第二节 秉权二十余年

第三节 可悲的结局


第三十四章 郑板桥

第一节 家业衰败刻苦求学

第二节 清廉为官

第三节 卖画终老

第四节 板桥风格


第三十五章 吴敬梓

第一节 家世和生平

第二节 《儒林外史》的创作和流传


第三十六章 曹雪芹

第一节 生平和家世

第二节 《红楼梦》的创作和高鹗的续修

第三节 《红楼梦》的反封建意识


第三十七章 戴震

第一节 钦赐殿试

第二节 哲学思想

第三节 考据大师

第四节 自然科学史上的贡献


第三十八章 钱大昕

第一节 家世和早年生活

第二节 仕宦生活与学术研究

第三节 晚年归隐学术成就斐然


第三十九章 赵翼

第一节 早年生活

第二节 仕宦与著述


第四十章 章学诚

第一节 立志史学

第二节 一代大师


第四十一章 嘉庆帝颙琰

第一节 继位和亲政

第二节 所谓的“咸与维新”

第三节 镇压川楚陕白莲教起义

第四节 抑制英国入侵 严禁鸦片输入


第四十二章 道光帝旻宁

第一节 改革漕运、盐政

第二节 矫正奢靡风尚

第三节 整顿吏治

第四节 禁止鸦片走私与贸易

第五节 鸦片战争中对英国侵略者的抵抗和妥协

第六节 平定张格尔叛乱

第七节 镇压瑶民起义


第四十三章 阮元

第一节 生平、家世与为人

第二节 几件政事

第三节 学术成就

第四节 对西方的态度


第四十四章 王清任

第一节 生平和著作

第二节 在解剖学上的贡献

第三节 “气血学说”的提倡

第四节 最可宝贵的精神

第五节 历史条件的限制


第四十五章 吴其浚

第一节 生平

第二节 《植物名实图考》

第三节 其他著作


第四十六章 王聪儿 李文成

第一节 王聪儿与白莲教

第二节 李文成与天地教


第四十七章 数学

第一节 对数的引进

第二节 梅文鼎的数学工作

第三节 康熙帝与《数理精蕴》

第四节 中国传统数学的整理研究和《畴人传》

第五节 方程论

第六节 初等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

第七节 李善兰的数学工作

第八节 其他方面的成就


第四十八章 天文学

第一节 《西洋新法历书》与《时宪历》的颁行

第二节 钦天监的天文工作

第三节 钦天监以外的天文工作

第四节 近代天文学的萌芽

第五节 气象学的发展 气象观测与气象记录


第四十九章 物理学

第一节 力学 比重的测定

第二节 热学

第三节 声学

第四节 光学 传统的光学研究及记载

第五节 电和磁 指南针和罗盘广泛应用于航海


第五十章 地理学

第一节 传统地理学的进展

第二节 古代地理学文献的考释

第三节 边疆地理和域外地理

第四节 关于水系的专门研究

第五节 方志学

第六节 旅行家和游记

第七节 《皇舆全览图》和《乾隆内府舆图》


第五十一章 化学

第一节 传统化学工艺的发展

第二节 药物化学

第三节 西方化学知识的引进与应用

第四节 化学实验


第五十二章 生物学

第一节 动植物形态知识

第二节 生物分类学

第三节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

第四节 植物生态学

第五节 植物生理学

第六节 对动植物生长习性的观察与研究

第七节 遗传育种

第八节 人体解剖生理学


第五十三章 医药学

第一节 本草学的发展特点

第二节 王清任对人体解剖学研究的卓越成就

第三节 温病、传染病治疗技术的提高

第四节 外科学的发展与保守倾向

第五节 针灸、外治与气功的发展

第六节 医学类书、全书、丛书等的大量编纂

第七节 最早的医学会与 医学杂志的创办

第八节 西医学的传入

第九节 清代医事制度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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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上)》】


【甲编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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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史料】


第一节 编年体、纪传体史料


清史资料之多,超过以前任何朝代,既有巨量汉文书籍、档案、契据、谱牒,又有满文、藏文、蒙文、彝文、傣文等民族文字材料,还有英文、俄文、德文、法文、葡萄牙文、日文等外文资料,以及众多的宫殿园林城镇和文物,确是汗牛充栋,浩如烟海,穷毕生之力,亦难读其什之一二。因此需要在了解史料大概情况的同时,着重阅读一些重要文献,现先从编年体、纪传体史料谈起。①这类史料,有《满文老档》、清代历朝起居注、《清实录》、《东华录》、《清史稿》、《永历实录》、《先王实录》、《皇清通志纲要》、《永宪录》等书。按其关系全局的史料价值而言,当以《满文老档》、起居注、《清实录》最为有用。

《满文老档》《满文老档》为入关前用满文写成的官撰编年体史书。现存原件四十册,多系用无圈点满文(亦称老满文)撰写,乾隆年间用有圈点满文(也称新满文)转写、重抄六部,各一百八十册,分藏北京内阁大库和盛京崇谟阁,现原档存台北故宫博物院,转写重抄本分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辽宁省档案馆。

《满文老档》已有残缺,现存之档,基本上按年月日记事,起于07年,止于36年。《满文老档》卷帙浩繁,内容丰富,载述翔实,是研究入关前清朝开国史的主要文献。为何曾系明帝臣仆之建州支部女真头人努尔哈赤以遗甲十三副起兵后,能在三十多年里统一女真各部,进据辽沈,屡败明军,成为强大的金国英明汗?后金生产力水平如何?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是什么?有无变化?阶级结构怎样?军政制度的具体内容,发生过多少重大事件,有哪些杰出人物,阶级斗争的方式、规模和影响,等等,只有依据《满文老档》,结合有关文献,才能阐述清楚。

例如,天命四年(19)十二月、五年(20)四月努尔哈赤先后两次致书喀尔喀部蒙古贝勒时,讲述了后金生产力状况:“尔蒙古国以饲养牲畜食肉著皮维生,我国乃耕田食谷而生也。”①“皇天赋与我地,盛产财物,①本节参考了冯尔康:《清史史料学初稿》。第十一节文物部分是刘如仲编写。①《满文老档·太祖》卷13。

有三种貂皮、黑白赤三种狐皮、猞猁狲皮、豹皮、海獭皮、虎皮、水獭皮、银鼠皮、黄鼠狼皮、貂皮、鹿皮、狍皮等等皮裘。又有棉、丝棉、布、葛布、盐。复有金、银、铁,皆产于地。凡此皆有,衣食之资,皆可得之。”①又如,关于入辽沈前的阶级结构与生产关系状况,《满文老档·太祖》卷十八载,天命六年闰二月二十八日,汗谕:贝勒当爱诸申,诸申须爱贝勒。阿哈应爱主,主宜怜阿哈。阿哈之耕田之谷,须与主共食,主之征战得获财帛,须与阿哈同着,打猎所获之肉,应与阿哈同食。申年(天命五年)曾下令曰:勤种棉花织布,以衣包衣阿哈,见其着劣衣时,则取之而给与善养之人。兹已过矣。今兹酉年(天命六年),播种棉谷收获之前,勿论,若收新棉新谷后,复以衣食为劣而上诉,则从虐养之主取之,转而给与善养之主。贝勒与诸申,阿哈与主,若皆互相慈爱,则天嘉之,人皆喜好矣。汗之如斯互相爱恤度日之言,无论是谁,皆不得违!

这是记述进入辽沈以前后金国阶级结构生产关系,尤其是阿哈与主子经济关系,阿哈是否衣食于主、产品如何分配等等重大问题的唯一的一条珍贵史料,是判断此时满族社会性质的关键性材料。《老档》还有不少类似的珍贵记载,不阅读《满文老档》,就无法对清朝开国时期的历史进行深入的研究,不能作出科学的论述。

起居注起居注也是很有价值的史料。清代正式设馆置官撰修起居注,始于康熙九年(70),但在此之前,摄政王多尔衮已用史官为其作记注,即《多尔衮摄政日记》。清代的起居注,历朝相沿,极少间断,因此数量很大,保存也较完整。清历朝起居注现分藏两处,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存有三千八百六十三册,最早的是康熙十年十月,最晚的为宣统三年十二月,《康熙起居注》已于1984年出版。另一部分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①《满文老档·太祖》卷15。

①《清圣祖实录》卷107,页10。

起居注记载皇帝一天的言行,主要包括上谕、君主处理在京各衙门与地方大吏的题本及八旗奏折,然后记引见臣僚。起居注是非常丰富的原始资料,十分珍贵,是清代历史的基本史料之一。所记载的都是重要朝政,如大学士明珠等人称:“起居注皆记载机密事宜,垂诸史册,所关重大。”①其中容纳了一些其他史书没有记载或叙述不详的重要史实。例如,《康熙起居注》五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条,记玄烨与大学士马齐评论去世不久的左都御史、翰林院掌院学士揆叙的为人,“上曰:翰林院学士甚属紧要,自揆叙没后,朕再四思维,并不得称此职之人揆叙学问甚好,为人甚是谨慎敦厚,殊属可惜大学士马齐奏曰:揆叙年少老成,不但学问好,九卿及议政之事亦甚好。伊记性远胜臣等,不惟皇上深惜,举朝满汉大臣官员俱为惜之,一闻其殁,俱往吊唁”。后来胤禛因揆叙曾推举贝勒允禩为储君,对其十分嫉恨,责其为“不忠不孝阴险柔佞”之奸臣,故其时撰修的《清圣祖实录》,不载上述君臣评议。

《清实录》《清实录》为又一研究清史的基本资料。清代历朝实录,均由皇帝设立实录馆,指派军国重臣,一般是大学士领衔,主持编写上一代或上几代皇帝实录。例如,《清世宗实录》是其子弘历谕派大学士鄂尔泰等臣主持编修的,监修总裁为大学士、三等伯鄂尔泰,四位总裁是大学士、三等伯张廷玉、大学士福敏、徐本、协办大学士三泰,五位副总裁是尚书任兰枝、班第、纳延泰、左都御史杭奕禄、侍郎张廷琢,纂修有刘纶、嵇璜、蔡新等四十余人,另有满文蒙古翻译、收掌、誊录一百七十余人。

《清实录》数量很大,从太祖至德宗的十二朝实录,共计四千三百六十三卷,比《明实录》多一千四百余卷,其中以《清高宗实录》最多,达一千五百卷。

《清实录》虽然由于政治原因,在一些问题上,作了一些修改,其史料价值受到一些影响,但总的来说,仍是清史的基本资料之一,具有其他任何种类资料未有的价值,这就是内容丰富,包罗万象,通贯始终,全貌清晰。清代各朝实录,记事项目虽然多寡不一,但其主要内容和类别,却是大体相同。《清高宗实录》的“修纂凡例”载其应录的事情项目共有两百多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对外关系、自然现象等等各方面的内容,无所不包。比如:登极、传位等典礼;天、地、社、稷、堂子、山陵等祭祀;帝后诞辰忌辰;册立皇后、太子;封妃、皇子、王妃、公主;巡视河之海塘;谒陵、行围、巡幸;有关文教、武功、民生之诏敕、谕、旨;宗室、异姓王公侯伯子男爵位的袭替封授升降;外藩王贝勒贝子公封授袭替;九卿布按总兵及其以上文武官员除授;地方军政要员陛见;军政大计;大臣病卒、老疾乞休;文武官制及其修改;开拓疆土、设立边镇;每岁人丁户口、田地税粮数量;开垦军屯、丈量地亩、圈拨土地、编审人丁;蠲除赋税;漕运、盐法、关榷;乡试、会议、御试;命将出征、调兵筹饷、指示方略、奏捷献俘纳降;出征官将赏罚;文武大臣犯罪及处置;官民犯法惩治;河工、水利、建筑城垣宫殿;等等。

虽然军国要务多有专门记录,如《平定朔漠方略》等专记某一大的战争之事,但其主要史料皆可从实录中找到,而且放在当时全国总的政治、经济、军事背景之中,更有利于读者对这一战争的全面了解。

例如,乾隆十二年至十四年的一征金川,实录详细载录了川陕总督张广泗、经略讷亲、经略傅恒历次奏报军情及皇帝弘历的系列指示,提供了此役的全面情况。张广泗连连失利,致“士无斗志”,“一遇贼徒,辄鸟兽散,将领皆所不顾”。有一次,金川兵数十人呐喊迎战,进攻之清兵“三千余众拥挤奔回,多有伤损”,“自相蹂躏”。皇帝本来要捣穴擒渠,彻底踏平金川,绝不许允降了结,但他经过一年多的用兵,逐渐知道金川“坚碉林立”,“险峻逾常”,“人心坚固,至死不移”,“万无可望成功之理”,且耗银巨量,“势将难继,今各省拨协钱粮,已动及留备,而部库所存,通计仅二千七百余万”,万难继续下去,故从乾隆十四年正月初二至二月初十这四十天里,连续下了近二十道命令停征和撤军回师的上谕。《实录》还载录了好些兵马钱粮数字材料,尤其是此战所用军费总数,其他文献皆未提到,实录却摘录了“钦差户部尚书舒赫德”的一份奏折:“川省旧管新收,共军需银七十七万二千九百余两,部拨及外省协济银八百七十九万一千一百余两,现存一百五十万三千余两,军兴以来,用司库及府厅州县酌留存贮银五十七万一千余两。”①又如,乾隆四十三年发现甘肃“捐监冒赈”大案,通省官员伙同贪污“捐监粮银”,陕甘总督勒尔谨、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王亶望等官诛戮发戍。此案的全过程,只有《实录》记载最为详细、系统、全面,如:开捐之情;贪污之法,王亶望等官不收本色粮米,只收折色银两,然后捏称干旱赈济,“开销监粮六百余万石”及常平仓粮一百三十余万石;共约侵吞帑银一千万两;全省大小官员通同作弊,被查处治罪的总督、布政使、知府、知州、同知、通判、知县、署知县、县丞有一百余员,斩五十六人,发遣四十六人;各官贪婪侵吞之银两数目及个别官员家产,王亶望资财多达三百余万两,侵吞二万两以上的官员有经方等二十一人,哈密通判经方一人赃款便多达十五万余两;乾隆帝首先发现此案并陆续指授方略,得以彻查此案。乾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他下达长谕,讲述全案经过,训示内外大小官员应以此为鉴、廉洁守法:“甘省收捐监生,本欲藉积贮监粮,为备荒赈恤之用至乾隆三十九年,该省奏请开例,彼时大学士于敏中管理户部,即行议准,又以若准开捐,将来可省部拨之烦,巧词饰奏,朕误听其言,遂尔允行,至今引以为过。其时王亶望为藩司,恃有于敏中为之庇护,公然私收折色,将通省各属灾赈,历年捏开分数,以为侵冒监粮之地盖自此次开捐监粮以后,甘省上下,勾通一气,竟以朕惠养黎元之政,为若辈肥身利己之图,侵帑殃民,毫无忌惮此案陆续正法者,前后共五十六犯,免死发遣者共四十六犯。似此通省捏灾冒赈,藐法营私,案情重大经此番惩创之后,(内外大小臣工)务须各凛冰渊,共矢小廉**之诚。”①若无此实录的记载,这一清代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通省官员伙同贪污大案的详细情形,以及乾隆帝之善破疑案严惩墨员,便难以知晓了。

①《清高宗实录》卷335,页20、21。

①《清高宗实录》卷17,页18、19、20、21。

《清实录》的最大缺陷是受政局影响,被皇帝干预,因而在一些涉及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斗争和满明关系等问题上,常常删改失实或过分简略有意含混,使读者难知其实。《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便曾三次撰修,《清世祖实录》修了两次,其他小修小改,次数更多,致使一些事件失实。例如,《清太宗实录》始修于顺治,康熙时再修,雍正帝又命鄂尔泰等主持改定,乾隆四年完成。这个乾隆初改定的《太宗实录》,比顺治帝钦定修成的《清太宗实录》,在皇太极继位等问题上,便作了一些修改,姑举一例。

乾隆初修之《清太宗实录》卷一载:皇太极自幼即受努尔哈赤钟爱,“甫三龄,颖悟过人,七龄以后,太祖委以一切家政,不烦指示,即能赞理,巨细悉当,及长,益加器重。太祖以上为大贝勒,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共理机务,多所赞画,统军征讨,辄侍太祖偕行,运筹帷幄,奋武戎行,诛携及叛,所向奏功,诸贝勒皆不能及,又善抚亿众,体恤将卒,无论疏戚,一皆开诚布公以待之,自国中暨藩服,莫不钦仰。上凡遇劲敌,辄亲冒矢石,而太祖深加爱护,每谕勿前往。时帝业肇兴,大勋将集,圣心默注,人望攸归。”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去世,岳托、萨哈廉贝勒告其父代善:“国不可一日无君,宜早定大计,四大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圣心,众皆悦服,当速继大位。代善曰:此吾夙心也,汝等之言,天人允协,其谁不从”,遂与诸贝勒议定立皇太极为君。而顺治《清太宗实录》对此却记为:“三岁时辄能记忆,至七岁,太祖托以内事,不烦太祖规画,自能料理。”太祖卒后,姚托、查哈量“告其父大贝勒曰:国不可一日无君,此大事,宜早定,今皇太极贝勒才德冠世,深得人心,众皆悦服,即可继立大位。大贝勒云:吾亦思及于此,汝等之意,正合我意。”遂议立皇太极。两相比较,乾隆之《清太宗实录》确有不少失实之处。另外,由于《清实录》分量太大,在编写缮录过程中,难免有误书,读时亦需注意。

《东华录》和《清史稿》蒋良骐编的《东华录》,叙事自天命起,至雍正止,三十二卷。王先谦编的《东华录》和《东华续录》,起于天命,止于同治,俗称《九朝东华录》,共六百二十四卷,亦是必读史料。民国初年,由汉军旗人原进士、东三省总督、遗老赵尔巽,原进士、编修、京师大学堂总监督柯绍忞相继任馆长,主持编写的《清史稿》,于1928年出齐,共五百二十九卷。《清史稿》汇集了大量资料,对一些史事作了初步整理,叙述了一些事件的始末、制度的源起和演变、人物的梗概,一些传记也写得比较好。但是,作者中不少人还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故政治观和史观较为反动,竟将太平天国等群众的反抗斗争,一律书为“盗贼”、“土匪”,不承认辛亥民主革命,对武昌首义记为“革命党谋乱于武昌”,又对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且其书繁简失当,一人两传,不少史实错误,还有重要疏漏。因此,《清史稿》不是一部好的史料书籍,但因其是第一部大部头清代通史著作,也有一些参考价值。


第二节 政书


政书,是政府各部门规章制度本身的记录,是关于各项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政策及其实行情形的著作,较为集中地提供了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资料。清代的政书比过去任何朝代更多,更发展,史料相当丰富。政书的体裁,基本上是纪传体中的“志”,但比其更为扩大和发展。

清代的政书,大体上可以分为通制、铨选、科举、军机处、军政、法律、财政、礼制和诏令奏议等七类。通制类的政书的特点是“通”和“全”,所叙述的是全面的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民族、文化制度,而且延续绵延。这方面的主要著作是清三通和清会典。

清三通清三通是指《皇朝文献通考》三百卷、《皇朝通典》一百卷、《皇朝通志》一百二十六卷,成于乾隆五十一、五十二年(1786、1787)。乾隆帝特设三通馆,授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嵇璜、吏部尚书刘墉、兵部尚书王杰(乾隆二十六年状元)、户部尚书曹文埴为总裁,翰林院侍讲学士曹仁虎等七人为纂修兼总校,翰林院侍讲学士陆伯焜等三十四人为纂修兼校对官,理藩院主事巴达尔呼等四人为满纂修官。“三通”叙事皆起于努尔哈赤,止于乾隆五十年,个别地方包括了五十一年,内容有些重复。

清三通中,以《文献通考》史料最多,价值最大。三百卷中分为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群祀、宗庙、群庙、王礼、乐、兵、刑、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舆地、四裔等二十六类。《通典》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其下再分列细目。《通志》分氏族、六书、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礼、乐、谥法、器服、职官、选举、刑法、食货、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昆草虫目二十类。这三部书着重详细介绍了清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是清史必读史料之一。

清末进士刘锦藻撰有《清续文献通考》四百卷,记事起于乾隆五十一年,止于宣统三年,材料亦很丰富,很有参考价值。

清会典会典记载政府各部门的职掌、百官奉行的政令,以及职官、礼仪等制度。乾隆帝认为:会典是“凡职方、官制、郡县、营戍、屯堡、觐享、贡赋、钱币诸大政于六曹庶令之掌,无所不隶。”①会典的体例是“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即以政府机构为纲,隶以各样政事。如光绪《大清会典》分有宗人府、内阁、军机处、吏部、户部等等纲目,在每一官衙下,叙其内部构成、官员、职掌,以及各自的变化。

由于法令因社会情况的变化而相应修改、增添、删并,故会典也必须适应这一变化来改写重写,清会典便先后五次纂修。康熙《大清会典》,成于康熙二十九年(90),一百六十二卷,记事起于崇德元年(36),止于康熙二十五年。雍正《大清会典》,成于十一年(1733),记事上接康熙会典,止于雍正五年,二百五十卷。乾隆《大清会典》,成于二十八年(1763),一百卷,叙事大体上止于乾隆二十三年。嘉庆《大清会典》,成于二十三年(1818),八十卷,记事至嘉庆十七年。光绪《大清会典》,成于二十五年(1899),一百卷。

康熙、雍正会典把具体实行的事例附载于法典条下,乾隆帝命将法典与事例分开,故又另修乾隆《大清会典事例》一百八十卷,嘉庆时另修嘉庆《大清会典事例》九百二十卷,并别立“图说”一百三十二卷。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有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

会典、则例、事例所记载的政府机构及其职掌、施行法令,是那个时期的现行政策,反映了那个时期的行政、司法、经济、军事、文化、民族政策及其归宿,这些内容是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故是研究那个时期的必需资料。会典图,绘制了礼制器物、乐器、冠服、舆卫、武备、天文、舆地等图,附有说明,为研究清代帝王官员服装、典礼器皿、仪仗器物、武器装备、天文仪物、地理,提供了大量的详细的重要资料。

科举和吏治则例清政府对科举及官员任免考核,作出了许多规定,据以执行。将这些规则汇辑起来,就成了专书,如《吏部则例》、《吏部铨选则例》、《吏部处分则例》、《验封司则例》、《学政全书》、《科场条例》等。雍正帝还因新任官员没有经验,命河东总督田文镜撰写了《钦定训饬州县规条》,以教臣工如何做官。此书包括了到任、交办、关防、放告、催科、弥盗、验伤、听断、慎选幕宾、待绅士、劝农桑、操守等等条目,帝命刊印,颁给县官每人一部,“俾置之几案,朝夕观览”。另一河东总督王士俊亦编有《吏治学古编》,于雍正十二年完成,两卷,性质类似。这对研究清代地方官制和吏治,很有裨益。

《枢垣记略》、《中枢政考》和《八旗通志》①乾隆《大清会典》卷首《御制序》。

关于军机处的著作和军政类史料,主要有《枢垣记略》、《中枢政考》、《八旗通志》等书。《枢垣记略》作者梁章巨,嘉庆进士,道光二年(1822)任军机章京,后外任广西巡抚、署两江总督。他于道光三年写成此书,分七门,共十六卷,记叙有关军机处的上谕、军机处的规制、历任军机大臣、军机章京名单,以及有关军机处及其人员的诗文和轶事。《中枢政考》是关于八旗和绿营军政规章的书,因情况经常变化,故清政府决定每十年一修,现存较完备的是嘉庆年间《中枢政考》,共七十二卷,其中八旗三十二卷、绿营四十卷,记载了武职官员的品级、补放、铨选、考核、俸饷、漕运、营伍、牧马、驿递等方面的规定,是很好的军政资料。《八旗通志初集》二百五十卷,叙事止于雍正十三年,雍正五年大学士鄂尔泰等人奉敕编修,乾隆四年完成,监修是和亲王弘昼,监修总裁系大学士马齐,总裁有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福敏、徐本、尹泰、朱轼、蒋廷锡等十人,副总裁有吏、户、礼、兵、刑、工等部尚书、侍郎、内阁学士查弼纳等十七人。本书采取方志的体例,作志、表、传,以八旗兵制为经,八旗法令、职官、人物为纬,史料丰富,除引录实录、会典、六科史书、圣祖御制文集等书外,还大量采摘了八旗档案和地方文书,其中许多档案文书原件现已散佚,故此书的史料价值更为珍贵,是研究八旗兵制和八旗历史的基本史籍。后军机大臣、兵部尚书福隆安等人又奉皇帝之谕,于乾隆三十七年修成《八旗通志》三百五十四卷。此外还有《钦定八旗则例》(乾隆三十七年修成)十二卷、《绿营则例》十六卷等书。

法律法律类史料主要有《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例》、《督捕则例》等书。《集解》三十卷,雍正三年奉敕修成。《律例》四十七卷,辑入定例一千余条。《督捕则例》是追捕旗下逃人(主要是旗奴)的法令,始纂于顺治,康熙十五年补纂,乾隆八年重定,上下卷,一百零三条。

财政财政类史料有《户部则例》等书。《户部则例》是户部银钱成例案件汇编,经常修辑,从乾隆四十一年至咸丰元年(1776—1851)的七十多年里,先后纂辑了十三次。同治三年(1864)又编一次,共一百卷,分户口、田赋、盐法、库藏等十六门,既提供了清代的钱粮资料,又记载了人户身份及其变化之情。《赋役全书》始成于顺治十四年,系将各省的赋役资料汇总而成,此后时常重纂,雍正十二年定为十年一修。《赋役全书》详细、具体地记载了省府州县和全国的收支情形,是了解清代中央及地方政府财政状况、收入支出及其变化的主要史料。两淮、两浙、河东、长芦、四川等盐法志,记录了皇帝之巡幸、诏谕、转运、场灶、课程等情形,是关于清代盐政的重要典籍。《孚惠全书》(乾隆六十年纂),六十四卷,记述政府蠲免钱粮详情。《户部漕运全书》,汇载了漕政各项事宜,雍正时定十年一修。《续纂淮关统志》十四卷,《北新关志》十六卷,《粤海关志》三十卷,提供了河道税关国内贸易和海外贸易资料。此外还有《荒政辑要》等书。需要一提的是《石渠余记》,作者王庆云是道光进士,久任户部侍郎,“通知时事,尤究心财政,穷其利病,稽其出入”,“综核精密”①。他依据实录、会典、通考、上谕、奏折及大量财政档案资料,辑录成六卷八十七篇,加上按语,对所分各门类源源本本讲得一清二楚,还记录了不少关键性数据,如清代各朝兵数、军费、岁入岁出,等等,是了解清代政治、军事、经济历史的重要著作。礼法封建礼法是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因素,道光帝旻宁曾着重指出:“安上全下,莫大乎礼。”清代的礼乐制度包含很多方面,如祭祀、巡幸、圣寿、赐谥、爵秩等等制度。记录这些制度的书籍,有《大清通礼》等书。《大清通礼》五十卷,乾隆元年敕修,二十四年修成,道光四年又辑成《续纂大清通礼》,五十四卷,对朝庙大典、颁诏、祭祀的吉礼、冠婚的嘉礼、宾客的宾礼、军旅的军礼、丧葬的凶礼等等礼仪,作了详细的具体说明。《皇朝礼仪图式》,乾隆三十一年敕修完毕,二十八卷,分祭器、仪器、冠服、卤簿和武备六大类,绘有器物的图形,加了说明。《礼部则例》,有乾隆二十九年、四十九年、嘉庆九年、道光二十四年敕纂等几种,对皇室、官员乃至民间的各种礼仪作了详细的叙述。《国朝宫史》,敕修,乾隆三十四年大学士于敏中等修成,三十六卷,是记述清代宫廷制度和皇室家法的著作,后嘉庆十一年大学士庆桂又奉旨纂成《国朝宫史续编》,一百卷。《南巡盛典》,两江总督高晋纂,一百二十卷,专记乾隆帝四次巡幸江浙之事。《万寿盛典》,一百二十卷,记康熙帝六十寿辰大庆。《八旬万寿盛典》,一百二十卷,记念乾隆帝八十寿辰。另外,还有《皇朝谥法考》,五卷,鲍康编,《吾学录初编》,二十四卷,吴荣光作。

诏令、奏议诏令奏议是重要的政书史料。《上谕内阁》,是雍正帝谕旨辑录,乾隆六年和亲王弘昼等完成,每月一卷,共一百五十九卷。《硃批奏折》,雍正十年约选辑七千件疆吏奏折,上有雍正帝用硃笔批示。《上谕条例》,是乾①《清史稿》卷425《王庆云传》。

隆帝所发之谕,起于雍正十三年八月,止于乾隆五十九年,共八百九十三卷,嘉庆元年刻印。《皇清奏议》,系内外百官奏疏,六十八卷,乾隆六十年辑成。另外,个人奏疏的单刻本也很多,如河道总督靳辅之《靳文襄公奏疏》,八卷,总督鄂尔泰之《鄂少保公奏疏》,一卷,总督孙嘉淦之《孙文定公奏疏》,十卷,等等。


第三节 档案


档案是清政府在实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外交政策时所形成的官方文书,形式多种多样,有户口钱粮的黄册,科举的试卷、金榜,舆图,帝后功臣画像,中外交往的国书,等等,多达一百余种,大多数为汉文,满文档案也不少,还有蒙文、藏文及英、法、日、俄等外文档案。

清代档案之多,居世界第一,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就存有一千万余件、册、卷,辽宁、四川等地方档案馆、文管会,也保存了大量档案。

清朝内阁大库的档案,从清宣统元年(1909)开始,陆续移出、转售、分存,现绝大部分存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历史博物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也存有不少档案。第一历史档案馆还设法搜集、接收了内阁大库以外的军机处、清史馆、刑部、宣统帝溥仪、湖广总督端方、东三省总督赵尔巽、醇亲王府、黑龙江将军衙门、宁古塔副都统衙门、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珲春副都统衙门、长芦盐运司等档案。

上千万件档案,需要科学分类编目,才便于使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根据档案收藏的部门、文种、朝年、性质,予以分类。第一大部类叫“全宗”,是按其原来收藏的部门或个人来划分的,清代档案共分七十四个全宗,即内阁、军机处、宗人府、宫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度支部、陆军部、法部、外务部、学部、农工商部、民政部、巡警部、邮传部、理藩院、乐部、责任内阁、弼德院、都察院、资政院、方略馆、翰林院、大理寺、会议政务处、督办盐政处、总理练兵处、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侍卫处、禁卫军巡练处、八旗都统衙门、国史馆、步军统领衙门、溥仪、黑龙江将军衙门,等等。全宗之下,按文种分类,如军机处全宗共分十类:录副奏折,档簿,来文,在京各衙门、督抚给与军机处的文书、外国的照会,电报,函札,清册,舆图,奏表,杂件。内务府全宗分来文、奏案、堂谕、呈稿等十四类。在大文种下还有再以小文种来区分的,如内阁全宗之题本类,又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题本。文种之下的分类,主要按朝年,如六科题本,分为顺治、康熙等朝,顺治朝又按年编排。

档案数量庞大,包罗万象,是第一手原始材料,是最好的史料,离开档案,很难对清朝的历史进行深刻的研究和作出科学的正确的论断,很难有新的突破,很难写出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很难撰成大型清史。四十年来,尤其是近十余年来,清史研究之所以取得了很大成绩,出版了一批水平较高的论著,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开始重视和大量利用档案资料。

以人们十分关心但又很难了解清楚的清朝国库存银数量而言,其他文献只是简略地提到个别年代的数字,而档案却有系统记载。乾隆四十年正月二十九日,军机大臣遵旨查明自康熙起到乾隆三十九年“户部银库每年实存银数”的奏片所附“清单”,载有康熙六年等二十六个年头之存银数及雍正元年至乾隆三十九年每年存银数,十分具体,姑举几年。康熙,六年存银二百四十余万两(原有万千百十两数,现皆简化),十二年二千一百三十余万两,十六年五百三十万余两,十七年三百二十余万两,二十五年二千六百余万两,三十三年四千一百万两。雍正七年六千零二十余万两,乾隆二十年四千二百九十余万两,三十至三十九年每年存银六千万两以上,其中六年岁存银七千余万两。①再以清朝主要统治集团八旗王公贵族而言,虽然它的兴起、发展、衰亡,直接影响到清朝的盛衰,应该阐述清楚,但由于他们权势赫赫,王门深似海,时人既难知其详情,又不敢妄加评说和录述其事,故《清实录》、方志、文集、笔记等等文献,关于王公贵族之情形,尤其是其重要经济基础庄园之情,记述很少,致成清史研究中一大空白。档案却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坚实的史料基础,仅一史馆所存内务府、宗人府档案就有二百多万件,辽宁省档案馆也藏有大量与此有关的档案,姑举数例。一系贵族庄地数目。一史馆宗人府堂稿有庄亲王府长史桂斌呈报庄地数目“清册”,载明庄王府地分布于河北、辽宁、山西三省三十余州县一百三十余村屯,有耕地二十二万余亩和马厂地三十二万余亩,其具体县名、村名、庄地顷亩数目,写得一清二楚。①二是庄租品种数量。辽宁省档案馆存大学士、一等子范文程家道光九年《范宅老地账》载:“关东所有沈阳、辽阳、南城、牛庄、海城、西城、椴木丛,共有红册地三千六百九十七日(一日为六亩)半,共收租钱一千二百四十一两八钱整。又有开河马厂地一千零三十三日四亩八分,分给三家庄头承领一千(日),共租银七百九十二两九钱一分。”计:“庄头刘长盛,官地一百三十二日,交租银七十五两、鹅五双、鸭十双、粉子三升,官猪折银。”三系庄地典卖。辽宁省档案馆存《京都惠郡王府五城骑缝底簿》详细记载了道光二年王府庄地典卖与旗民耕种之情,如庄头丁玉全领庄地二百五十三日,却典出一百七十九日,其余庄头庄丁领有之地,情形亦与此类似。四是庄地经营方式由庄丁耕种变为招佃承租之变化,与庄丁逃亡之关系。辽宁省档案馆存《英公府奉天法库县南坐落上屯等村地册》载称:“及至嘉庆八年间,因充差之壮丁潜逃者颇多,以致差银无着,故将养丁之地起租,以抵差银之入。”简而言之,充分利用档案,结合有关文献,定能阐明八旗王公贵族三百余年形成、兴起、发展、衰落及其解放后获得新生的全过程,并由此而探讨出若干带有规律性的结论。

又以清代租佃关系这一重大课题而言,以往由于缺乏具体数量资料,只能泛泛而论,而档案却对土地占有状况,土地买卖,地租种类、数量,买卖、承佃之各种手续与“乡俗”,双方之身份,发生纠纷时官府的裁决,等等,记载得非常清楚十分详细,使人们眼界大为开阔,提出了许多新问题。

①《历史档案》1984年4期《康雍乾户部银库历年存银数》,引录军机处《上谕档》。①《宗人府堂稿》,桂斌:《为呈复事》。

根据档案记载,在许多地区的土地买卖,存在着卖地“先尽亲房”、“先尽原业”的“乡规”,土地之业主,出卖田地时,要先问亲房、本家、“原业”(即原来田地之卖出者),他们不买,才能售与他人①。除了田地正价以外,卖主及其亲房还要索要“画字银”。湖南桃源县,“乡间俗规,买主在正价外,另有酌给挂红钱文”。湖南武陵县“俗例”:“凡是卖产,亲房弟侄都有画押的钱文”②。有的州县,上首业主也要此钱,叫“脱业钱”。湖南安化县,“乡间俗例:凡是卖田,上首业主原有脱业钱”③。

档案载录了诉讼者呈上的大量地契,可以详细说明地价、活卖、找价、绝卖等等过去罕为人知的重大问题。活卖,是卖地时业主于契上载明“卖活契”或“不拘年月远近,银到归赎”等字样。如雍正元年山东兰山县杨榯之活契载:“立卖活契人杨榯同子杨文炳、杨文卓,因钱粮无凑,央到中人曹德仁说合,情愿将业地六亩,卖与杨洪如名下耕种为业,言定时价银三两六钱”④既为活卖,卖主就可以向买主找补银钱,名为找价,理由多是原价太少。康熙六十年江苏武进县刘文龙将田一亩八分卖与陈德山,价银七两,雍正七年又立下“找契”,找银一两。其契为:“立找契刘文龙,向有惊字号平田一亩八分,卖与陈名下收租,今因原价轻浅,央中找得一两整”。乾隆十四年,刘再向陈家索找,“又立找契”,复“找银七两”①。“绝卖”之原意是永归买主管业,不能找价回赎,契上写明“杜卖契”、“绝卖契”,规定永远不许找银回赎。安徽合肥县雷相明所立之杜卖契载:“立杜卖田房契人雷相明,今因手头不足,情愿将父遗实种一石在册弓口八斗六升半田出卖与许康元名下子孙永远为业永不加找回赎”②押租制,是在清代迅速发展的新的剥削方式,档案对此有大量的载述,其名称就有押租银、押佃银、保租银、压佃银、庄银、进庄银、寄庄钱、上庄银、顶头钱、顶手钱、顶耕银、揽佃银、批耕银、佃价钱、坠脚银、批头银、田根银、田脚、粪土银,等等,多达六十余种。在许多州县,出现了佃民必交押租的“乡例”,如江西石城县,温海标佃种杨升远七石租的田,“原照乡例,去坠脚银十两”。浙江“鄞县乡例:佃户都有顶头钱分,名为田脚”。福建长泰县,“乡间俗例,佃户租种田亩,先给地主保租银子,若有欠租,便可扣抵”③。至于押租的数量,押租的增长,地主为增押租而夺地另佃,收取押租实质上就是增加地租,等等情形,皆有大量材料,前人罕能知晓。

①乾隆朝“刑科题本命案土地债务类”(以下简称题本)乾隆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钟晋题。②题本,乾隆五十四年三月初九日浦霖题,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七日舒赫德题。③题本,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英廉题。

④题本,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杨景素题。

①题本,乾隆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明德题。

②题本,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十七日高晋题。

③题本,乾隆五年闰六月二十八日岳濬题,乾隆十七年六月九日阿克敦题,乾隆六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吉庆题。

永佃权是清代又一迅速发展的一种重要制度,档案对此提供了其他文献没有的大量、详细、具体、可靠的资料。永佃权之名称就有“佃业”、“质业”、田皮、田面、小苗、田脚、田脚小业、小租等等。许多州县形成了公认的永佃权“乡例”。浙江临海县,“地方乡例:租人田种,原有佃价与田主的若田主把田卖与别人,仍旧是旧佃户耕种还租,叫做卖田不卖佃”①。浙江庆元县,“这里地方乡风俗例:凡佃户耕种田地,出银顶买,名为田皮,可以顶卖的”。“凡卖田皮,只要还人家租谷,原可自种”②。广东惠州府,“惠州府乡例:凡买田收租纳粮的,叫做粮业,买耕交租的,叫做佃业”,地主不能夺佃自耕③。福建宁德县,“乡例:收了佃户的钱,田主不得另佃”④。福建平和县,佃户交过“粪土佃银”,业主就只能“卖租不卖佃”⑤。

佃农与地主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但又很难弄清的问题,清中叶以后,有无松动,以往由于缺乏材料,难以论述。现从档案知悉,乾隆年间的刑部档案中,逐渐出现了地主与佃农“无主仆名分”的记载,嘉庆时更为增多。如,乾隆十七年,山西岚县佃农李京打死地主温尧士,巡抚审案时认为,李京是普通佃户,“并未立有雇工文券,应以凡论”⑥。乾隆四十一年,山东沂水县佃农刘玘山殴死地主马进朝,官府断为:“刘玘山虽系马进朝佃户,并无主仆名分,应以凡论”⑦。湖南宜章县,“曹戍昌佃种尹申开田亩,每年还租谷四石五斗,并无主仆名分”⑧。河南正阳县,业主邢建功与佃户刘荒之间,业主胡养心与佃户袁德海之间,“平等称呼,并无主仆名分”①。山东日照县,业主秦子焌与佃户于鹤年之间,“平日平等称呼,并无主仆名分”②。嘉庆、道光年间档案所载主佃之间平等相称无主仆名分的省府州县,已知者有河南、江苏、山东、广西、云南、安徽、浙江等省州县。这对研究清代租佃关系,提供了难得的大量的可靠史料。

不仅八百多万件汉文档案非常有用,一史馆藏存的一百五十余万件满文档案也十分珍贵。例如,满洲人丁数目,尤其是顺治、康熙时期的人丁数目,对研究满族历史、研究清史极为重要,但因其关系清政府机密,汉文文献没有记载,致人们只能根据八旗佐领个别时期的数目而加以估算,不太准确。

①题本,乾隆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稽曾筠题。

②题本,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九日,熊学鹏题。

③题本,乾隆九年六月十二日,策楞题。

④题本,乾隆三十二年七月十一日,苏昌题。

⑤题本,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十六日,官保题。

⑥题本,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阿思哈题。

⑦题本,乾隆四十一年十月十四日杨景素题。

⑧题本,乾隆六十年二月七日阿桂题。

①题本,嘉庆五年八月十二日董浩题。

②题本,嘉庆二十三年五月十五日章煦题。

现一史馆公布的雍正元年五月初四日和二年十一月初七日怡亲王允祥密奏入关时和近日八旗男丁数字,就解决了这一难题。允祥奏称,顺治五年编审丁册载,满洲八旗男丁五万五千三百三十丁,蒙古八旗二万八千七百八十五丁,汉军、台尼堪四万五千八百四十九丁,满洲蒙古的包衣汉人二十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七丁,八旗总共有三十四万六千九百三十一丁。康熙六十年八旗编审丁册载,满洲八旗男丁十五万四千一百一十七丁,蒙古八旗男丁六万一千五百六十丁,汉军、抚西尼堪、拜唐阿尼堪、台尼堪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一十丁,满洲蒙古的包衣汉人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九十四丁,八旗共有六十九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丁③。又如,多年来红学家普遍认为曹雪芹家庭被抄,是由于曹家是皇八子廉亲王允禩党羽,因而受到雍正帝迫害,不相信史书记载中曹■因亏空钱粮而抄家的说法。近来一史馆公布了满文档案,据载称:“查曹■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曹■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随赫德。”①总而言之,数逾千万件的档案,记述了清朝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外交等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形,是极为珍贵的史料,必须大量阅读充分利用。

③《历史档案》1988年4期,《清初编审八旗男丁满文档案选译》。

①《历史档案》1983年1期,《新发现的有关曹雪芹家世的档案》。


第四节 地方史志


中国有长期撰修地方史志的传统,清代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很重视编写方志,现存全国地方志的八千一百余种之中,清代修的方志约有五千六百种,占总数百分之七十。

地方史志的种类相当多,大体有一统志、通志(省志)、府志、州志、县志、厅志、卫志、所志、土司司所志、合志(原为一县,后分两县,联合修志),以及乡镇志。另外,还有专志,如山志、水志、湖志、堤志、水利志、盐井盐场志、宫殿志、寺观志、祠宇志、陵墓志、名胜古迹志、风俗志,等等。

官修方志清代的方志,多系官修。中央设有一统志馆,总裁官一般系大学士兼任,第一部《大清一统志》于康熙二十四年开始修纂,至乾隆八年始成,三百四十卷,乾隆四十九年又奉敕修成第二部《大清一统志》,五百卷,道光二十二年再修成第三部《大清一统志》。省府州县厅志由地方官府主持,设立志书局,主要官员任总裁,聘请学者文人任总纂和纂修,如乾隆《盛京通志》一百二十卷,大学士阿桂等奉敕修。乾隆《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大学士兼浙江巡抚稽曾筠、闽浙总督李卫为总裁官。雍正《河南通志》八十卷,总裁为河东总督田文镜、王士俊,编修孙灏为撰修,嘉庆《扬州府志》,主修是两淮盐政阿克当阿,状元姚文田为主纂。一些文人有志于修方志,如乾隆《无锡县志》比较简略,县人秀才黄卬花了十六年,写出十二卷《锡金识小录》,作为县志的补充。书名“识小录”,是因为私人写的不能成为官定的志书,是野史,不能叫“无锡县志”。

方志的体裁从一统志到县志、镇志,各有自己的体裁。一统志汇载全国各地情况,以省和特别地区立卷,先京师,次直隶,然后分列各省。各省通志多以府直隶州为单位,分述各项制度和人物传记,也有以志传为纲,下面分叙各府州县之情。各种方志大都沿用正史体例,采用志、传、图、表的表达方式,大都有疆域、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桥梁、隄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烈女、仙释、土产、公署、水利、盐法、艺文、物产等等分类。

清代方志的繁富清代方志甚多,内容非常丰富,记载的范围极广,有自然现象、地面概貌、地下矿藏,有政权机构、社会组织,有军政要员、文人学士、释道隐逸,有赋税徭役人丁田地,有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风土人情,可以说是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中及人事,包罗万象,无所不有,因而为历史学、地理学、经济史、科技史、文学艺术史、地方史提供了多门类的详细的广泛的资料。比如,大事记、武功、寇乱、堡塞、祥异、人物等门,保存了大量反封建、反侵略史料,光绪《广州府志》及其所属包括《佛山忠义乡志》在内的州县、镇志,记述了广东人民在鸦片战争中奋起反抗英国殖民军的事迹。方志中有大量经济史料,如山西等省方志中有煤,《新疆图志》、《玉门县志》有石油,四川方志有天然气史料,十分丰富。田赋、徭役、盐法、户口等门类,是极好的经济史料。乾隆《威远县志》卷四记录田契房契至三十二页之多。水利门是很有价值的水利史料。物产、人物门有大量关于中草药及医理、医案、医方和名医高尚品德的记载。方志中的地图史料甚多,乾隆《浙江通志》有地图一百五十一页,光绪《繁峙县志》有历代疆图边关图。风俗门记述了各地时令节气和人们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社交往来、宗教信仰、文化娱乐等风俗习惯,是其他文献较少记载的珍贵史料。


第五节 清人边疆史地书籍


边疆史地,特别是西北、东北和西南史地,是清代兴起的学科,成就很大。所有著述,既与一般地方志有很多类似之处,也有不少差异,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方志。

由于清政府长期开疆拓地,版图扩大,边疆地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不断增强,边疆少数民族同内地民族的联系空前频繁,漠西蒙古一度势力十分强大,对清朝西北、北方地区带来严重影响,俄国沙皇政府又猛烈向中国扩张,不断蚕食我国北方、西北领土,故清政府非常重视边疆史地的研究,主持撰修了一批边疆史地著作。在此影响下,一些学者从事元史的研究,撰写了《元史氏族表》等书,也促进了西北史地学的形成。

清人边疆史地著述清人记述清代历史的边疆史地著述,大致有下列书籍:刘统勋等撰《西域图志》五十二卷;祁韵士撰《皇朝藩部要略》十八卷,《西陲要略》四卷,《万里行程记》四卷,《西域行程记》一卷;张穆《蒙古游牧记》十六卷;松筠《西陲总统事略》十二卷;七十一《西域闻见录》,八卷;王文锦《西域南八城纪要》一卷;关凤楼《新疆大记》六卷;盛绳祖《卫藏图志》五十卷;佚名《卫藏通志》十六卷;黄沛彪《西藏通考》八卷;佚名《西藏考》一卷;佚名《西藏志》,不分卷;王我师《藏炉述异记》一卷,《藏炉总记》一卷;何秋涛《朔方备乘》八十卷;严如煜《洋防辑要》二十四卷;林谦光《台湾纪略》一卷;卢坤等《广东海防汇览》四十二卷;图理琛《异域记》二卷;还有胡建伟《澎湖纪略》十二卷等书。

《皇朝藩部要略》这些书中,以《皇朝藩部要略》等书影响更大。其作者祁韵士,任翰林院编修,参加了乾隆帝敕令纂修十二卷《蒙古王公功绩表传》的工作。他翻阅档案、实录及蒙古书籍,积累了大量资料,历时八年,始完成《要略》。此书十八卷,分漠南蒙古、漠北蒙古喀尔喀部、漠西蒙古厄鲁特部、回部、西藏五个要略,另有藩部世系表四卷,对各部与清朝中央政府的关系,如归附、叛服、封爵等,以及该部的历史,作了较好的说明,被学者李兆洛赞为:“如读邃皇之书,睹鸿蒙开辟之规模焉,乌可不令承学之士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了然于天人之故哉。”①

①《养一斋文集》卷5《外藩蒙古要略序》。

《卫藏通志》《卫藏通志》,作者不详,有人认为是乾隆末年赴藏督运粮草台站乌拉之钦差大臣工部尚书和琳。卷首为御制诗文,下分考证、疆域、山川、路程、喇嘛、寺庙、番目、兵制、镇抚、钱法、贸易、条例、纪略、抚恤、部落、经典十六卷,引用了大量西藏藏文档案、西藏各种旧志、乾隆时西征廓尔喀及安藏之各种公文、历代碑文资料,叙述了汉唐以来西藏和中央政府的关系,着重记载了与清朝中央政府的关系,以及西藏社会的各种制度,生产、经济、风俗,如驻藏大臣职权、驻藏官兵分布、藏中各部落名称、山川形势、金奔巴掣签制度,蒙古人赴藏熬茶制度,**、班禅遣使入朝制度,藏民信仰及生活状况,入藏道路,藏兵,等等,是一部关于西藏史地的重要书籍。《朔方备乘》《朔方备乘》,作者何秋涛,原系刑部主事,正六品,“以俄罗斯与中国壤地连接,宜有专书资考镜,始著《北徼汇编》六卷”,继而扩充到八十卷①。其中,卷首十二卷,录上谕及钦定书籍有关文字,自撰六十八卷,为《圣武述略》、《北徼界碑考》、《北徼条约考》、《俄罗斯馆考》、《雅克萨城考》、《汉魏北徼诸国传》、《国朝北徼用兵将帅传》、《俄罗斯互市始末》、《土尔扈特归附始末》、《图说》,等等,详细记述了秦汉以来特别是清朝对东北、北方、西方边疆的经营和治理,当地少数民族的情形及其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沙俄之情及中俄关系。咸丰帝奕詝赞扬何秋涛“通达时务,晓畅戎机”,其书“于制度沿革、山川形势,考据详明”,将他升为从五品的员外郎。

《新疆识略》《新疆识略》,作者松筠,久任伊犁将军,政绩卓著。此书卷首为清帝所写平定准噶、大小和卓木之乱的诗文,十二卷卷目是新疆总图、北路舆图、南路舆图、伊犁舆图、官制兵额、屯务、营务、库储、财赋、厂务、边卫、外裔。道光帝旻宁对此书叙述“山河之襟带,城郭之控制,兵食财富之储备,田野畜牧之繁滋”,表示满意,此书确实提供了详细的清代新疆地理和社会经济资料。这些著作,为研究清代民族史、民族关系史、中央与边疆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关系史、边疆地方史,汇集了丰富材料,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①《清史稿》卷485《何秋涛传》。


第六节 文集


清人文集,大体上可分为别集和总集两类,但具体名目不一,或称集、文集,或称别集、全集,或称稿、文稿、剩稿、类稿、未定稿,或叫文存、文钞,或名遗书、遗集,有的更采用其他书名,如包世臣的《安吴四种》,形式上看不出它的性质,实即文集。清人文集的题名,或用作者的别号、官名、谥号,或以其故里命名,或因特点题写。别集系个人著述汇编,总集系汇辑多人的文章。

清人文集数量极大,仅《清史稿》的《艺文志》和《清史稿艺文补编》,就著录了总集书目八百五十七部,别集书目五千四百三十二部;因总集中包括了清人编辑的前人文集,扣除之后,清人文集也在五千部以上。但此数很不准确,不少文集未收录入《清史稿》。据近人柯愈春研究获悉,清人文集目前存放于各大图书馆的约有一万三千种。

文集之多,即意味着作者众多,而且成员也很广泛,上自天子,以及八旗王公贵族、文武大臣,下及举人秀才一般文人,多有著述。康熙帝玄烨有《御制文初集》四十卷、二集五十卷、三集五十卷、四集三十六卷、《避暑山庄诗》二卷。雍正帝胤禛有《御制文集》三十卷、《悦心集》二卷。以后仁宗、宣宗、文宗、穆宗皆有文集,而以高宗弘历最多。乾隆帝弘历有《御制文初集》三十卷、二集四十四卷、三集十六卷、《御制诗初集》四十八卷、二集一百卷、三集一百一十二卷、四集一百一十二卷、五集一百卷、《御制乐善堂文集》三十卷、《余集》二十卷、《全史诗》二册、《全韵诗》二册、《拟白居易乐府》四册、《圆明园诗》不分卷。

八旗王公大臣多有著述。勤郡王蕴端著有《玉池生稿》,安郡王玛尔浑撰《宸萼集》、《敦和堂集》,果亲王允礼有《春和堂集》、《静远斋集》,果郡王弘瞻著《鸣盛集》,和亲王弘昼有《稽古斋全集》,怡亲王允祥撰《明善堂诗集》。大学士、三等伯鄂尔泰有《文蔚堂诗集》八卷、《西林遗稿》六卷,大学士尹继善著《尹文端公诗集》十卷,大学士明珠之子纳兰性德著《通志堂集》十八卷,协办大学士、尚书阿克敦有《德荫堂集》。

文集体例各有不同。孙奇逢之十六卷《夏峰集》,卷一、卷二为语录,卷三是记、论、说、辨、议,卷四、五系序、跋,卷六、七为书,卷八、九、十是传、志、行述,卷十一杂著,卷十二赞、铭、杂文,卷十三、十四诗,卷十五、十六为补遗。傅山的四十卷《霜红龛集》,一至十四卷为赋、诗,十五至二十六卷是传、叙、题跋、墓铭、碑、记、书札、家训、杂文,卷二十七至三十系杂著,卷三十一至三十五为读经史子,卷三十六为杂记。魏象枢之十卷《寒松堂集》,前四卷为奏疏,卷五是书序、传记,卷六、七为书简,卷八系碑志、表状、祭文,卷九杂著,卷十庸言。

数逾万种的文集,各有偏重,体裁不尽相同,有的奏议为主,有的偏于传记,也有的重在学术研究,但大体上包括了以下十种文体:奏疏、颂赋、论说、序跋、记、书启、传记、诗词、家训、家传、杂著。另外,还有表,谢恩表、朝贺表、策问、策论、拟诏、文告、赞、铭、箴、详谘、批详、示檄,等等。

文集因其作者众多,成员广泛,题材多样,数量庞大,包罗万象,故而史料价值甚大。归纳起来,文集之作用大概有三个大方面,一是文集提供了清代政治、军事、经济等等各方面的大量的、详细的、珍贵资料,二系今人可以利用文集作者关于前代前人的研究成果,三为便利今人研究清代学术思想史。

以乾隆皇帝弘历的御制诗文集为例,虽然不少诗文是逢场作戏或敷衍成篇,但也有许多文章诗词包含了相当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政治含义,或论述某事某制,或言己之政见,或臧否人物评论史事,或嘉奖贤臣名士,促进臣僚效忠朝廷,争取汉族名流学者,为了解当时社会及乾隆帝本人,提供了大量珍贵史料。其乾隆五十八年所写《御制喇嘛说》,简述了佛教传入西藏之沿革,论证了活佛转世纯系迷信,阐明了清为安蒙古而承认其转世之旧俗,并非谄敬番僧,讲清了兴黄教以安蒙古之基本政策,姑引一段如下:“喇嘛又称黄教,盖自西番高僧怕克巴始盛于元,沿及于明,封帝师、国师者皆有之。我朝惟康熙年间始封一章嘉国师,相袭至今,其**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之号,不过沿元、明之旧,换其袭敕耳。盖中外黄教,总司以此二人,各部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而非元朝之曲庇谄敬番僧也。”再看其乾隆五十七年《重华宫茶宴联句诗》之自注:“户部总册奏,上年各省实征岁入银四千三百五十九万余,内俸薪、兵饷、驿站等费出银三千一百七十七万余两,余银一千八十一万余两。”这为研究清朝财政,提供了极好的具体数字材料,十分有用。

蓝鼎元之《鹿州初集》载其于雍正二年所写的《论边省苗蛮事宜书》,揭露了土司制度的野蛮,要求将西南土司改土归流。其文说:“愚闻黔省土司,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土民岁输土徭,较汉民丁粮多加十倍。土司一日为子娶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姻。土民一人犯罪,土司缚而杀之,其被杀者之族,尚当敛银以奉土司,六十两、四十两不等,最下亦二十四两,名曰玷刀银。种种朘削,无可告诉。”土民对土司“无官民之礼,而有万世奴仆之势,子女财帛总非本人所自有”。这为了解雍正帝之决心大规模地在云贵五省改土归流,提供了很好的资料。雍正帝于雍正二年五月十九日谕四川、陕西、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省督抚提镇:“朕闻各处土司,鲜知法纪,所属土民,每年科派,较之有司征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牛马,夺其子女,生杀任情,土民受其鱼肉,敢怒而不敢言。”①此谕与蓝鼎元之书,显然可以互为印证。蓝之《鹿州全集》,收有其任普宁县令、兼摄潮阳县令时判案的文书,名为《鹿州公案》,是了解地方刑政的典型资料。他还在《鹿州初集》卷三《论江南应分州县书》,谈到江南应多分州县之事。他说:苏、松、常、太三府一州,每年赋税正额三百五十五万两,其中一个县的正税额比边疆一个省还多,赋多事繁,州县官忙不过来,民便逋赋,官员因而收不足税,致遭处罚,应把县化小,使官员易办好事。不久,两江总督查弼纳奏请在江南分置州县,因“额征赋税,款项繁多,狱讼刑名,案牍纷织,为牧令者,即有肆应之才,亦难治理”②。可见《鹿州全集》,为了解江南分设州县,提供了重要材料。蓝鼎元还著有《平台纪略》一卷、《东征集》六卷,详述康熙六十年清军镇压台湾朱一贵起义及当时台湾情形。一部文集就可以反映许多方面的重要问题。

历任安徽巡抚、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的陶澍,对多年以来困扰官民的两淮盐法和漕运之弊政,作了大胆的改革,成效很大。陶澎办理此事的有关奏疏,分别收在其《陶文毅公全集》的《漕务》、《海运》、《盐法》卷中,提供了这一改革的大量第一手资料。

文集中有大量的传记。任至侍郎的方苞,在其《方望溪先生全集》卷八《传》、卷十、十一《墓志铭》、卷十二《墓表》集外文卷七和集外文补遗中,为张廷玉、杨名时、汤斌、法海、蔡世远等大学士、尚书、侍郎、总督、巡抚,为梅文鼎等学者,为一般的文人、中下级官员、命妇、仆妇、贞女、僧道仆役等一百余人写了传。袁枚的《小仓山房文集》中更为王掞、鄂尔泰、张廷玉、史贻直、孙嘉淦、岳钟琪等大批文武大臣作传写铭。文集的传记文,书写的人物,官民释道,三教九流,应有尽有,从其生平言行,可以了解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形,如文官之施政,武将的军功,学者的著述,地主商人的经营,妇女生活,僧道情趣,名人事迹,等等,很有史料价值。

文集中反映经济的史料很多。包世臣之《安吴四种》,详述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问题,还对当时出现的人多地少缺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张海珊的《小安乐窝文集》,总结了农业生产的某些经验,如《讲粪》篇讲施肥的作用、粪的种类、蓄粪方法、运粪工具、施粪办法。《积谷会议》、《甲子救荒私议》两篇,讲备荒救荒。他谈到致荒之因时说:“今苏松土狭人稠,一夫耕不能十亩,又大抵分佃豪户之田,一家八口,除纳豪户租,仅得半,他无所资焉,于是下户困。困则不能不抗租,而豪户下以佃户抗租无米之田,上供国家之赋,于是上户亦困。而诸无田不耕之人,又无虑十人而六七。荒形甫见,则徒手待哺之民遍郊野。”

总的来看,上万种文集,为研究清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学术、民族等等方面,提供了大量详细、具体、生动、可靠的好材料,必须认真阅读。

①《上谕内阁》,雍正二年五月十九日谕。

②《清世宗实录》卷24,页5。


第七节 笔记


笔记是作者随笔记录当时见闻,阅读古今图书、鉴赏文物的心得,随笔撰写带有虚构性的人物故事。它具有两大特点,一系内容广泛,涉及当时和历史上社会的各个方面,如典章制度、政治事件、重要政策、内外战争、经济情形、天文地理、文物典籍、金石书画、诗词歌赋、人物轶事、少数民族、社会异闻、风俗民情、他国知识,等等。二是不拘形式,随笔所记,杂乱无章。笔记有多种名称,如笔谈、随笔、杂录、丛谈、丛话、随录、随钞、杂识、杂记、杂笔、杂著、杂忆、札记、丛录、琐言、琐谈、见闻录、记闻、旧闻、新语、客话、纪闻、偶谈、新语、述闻,等等。

清代是笔记集大成的时代,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多达数百种。比较有名质量较好的清人笔记,有《广东新语》、《浪迹丛谈》、《履园丛话》、《啸亭杂录》等数十种。

《广东新语》《广东新语》,二十八卷,广东人屈大均著,以所叙的事物性质分类,每卷述事物一类,共分天、地、山、水、石、神、人、女、事、学、文、诗、艺、食、货、器、官、舟、坟、禽、兽、鳞、介、虫、木、香、草、怪二十八卷,凡广东之天文地理、经济物产、人物风俗,无所不包。屈大均生于明末,卒于康熙中,明生员,时以反清复明为念,痛百姓遭受战乱流离失所,故本书着重于经济效果与民生的关系,如实反映当时社会情况,揭露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暴政,记述特产民俗,资料丰富。如对广东沙田、洋田、坑田、萍田、旱田、碱田、潮田等各种田土的形成、生产与占有状况及其主佃关系,对清初迁海之情,皆有详细记述。其言迁海:康熙元年首下迁海之令,居民“弃资携累,仓卒奔脱,野处露栖,死之载道者以数千万计”。第二年再迁,三年又迁,民人飘零日久,养生无计,“斗粟一儿,百钱一女”,“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民有误出界墙而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实系难得之史料。

《池北偶谈》《池北偶谈》,作者王士禛,进士出身,康熙时以“诗文皆优”为圣祖玄烨赏识和提拔,擢用至左都御史、刑部尚书,著述甚多,仅刊行者即有三十六种二百七十卷,其诗词造诣尤深,“诗格风流,吐辞清雅,倡为神韵之说”,“主持风雅近五十年”。《池北偶谈》分为“谈故”等四类二十六卷。“谈故”四卷,记叙清代的典章、科甲制度,以及衣冠胜事,间及古诗;“谈献”六卷,主要记述明中叶以后至清初名臣、畸人、烈女等事;“谈艺”九卷,评论诗文,采撷佳句;“谈异”七卷,记述神怪传闻故事。它是一部很有价值的笔记。比如,“谈故”中“八旗开科”、“台湾开科”、“满洲乡试”等条,记顺治康熙时乡试会试制度;“殉葬”条记清初“八旗旧俗,多以仆妾殉葬”,经御史朱裴奏准禁止;“官年”条记:“三十年来士大夫履历,例减年岁,甚或减至十余年,即同人宴会,亦无以真年告人者,可谓薄俗”;“伐木”条记江南造战舰,下令郡县伐木,官吏逼洞庭一孀妪伐木运郡,因候验收,“动淹旬月,妪计无所出,乃鬻女以偿诸费”。此书还几次专述世祖福临书画之事,如西山新法海寺有一巨碑,“刻‘敬佛’二字,笔势飞动,世祖御笔也”。京城西之善果寺,有世祖赐弘觉禅师之御书:“洞房作夜春风起,遥忆美人湘江水。枕上片时春梦中,行尽江南数千里。”“戊申(康熙七年)新正五,过宋牧仲慈仁寺僧舍,恭睹世祖皇帝画渡水牛,乃赫蹄纸上用指上螺纹印成之,意态生动,笔墨烘染所不能到。又风竹一幅,上有‘广运之宝’”①。《池北偶谈》还载录一县令残酷之极,竟击杀小儿食其脑。顺治中,安邑知县鹿尽心,得痿痹病,一方士自称乩仙刘海蟾,“教以食小儿脑即愈。鹿信之,辄以重价购小儿击杀之,所杀伤甚众,而病不减。因复请于乩仙,复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凿小儿脑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随彰闻,被害之家,共置方士于法”②。这一骇人听闻丧天害理之暴行,藉诸《池北偶谈》之记载,始得传闻于世。

《读书堂西征随笔》汪景祺著的《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雍正二年成书,多记时事,间及古史。书中之《遇红石村三女记》、《记蒲州常生语》等篇,反映了素称富饶的山西运城地区,由于三十年来“有司朘民,以奉上官,取之闾左者十倍正供”,以致百姓卖妻鬻子,群起反抗,出现了以女子为首领的“姻脂贼”。《熊文端与明史》,言致仕大学士熊赐履在南京监修明史,既无卓见又收贿赂。《高文恪遗事》,说高士奇奸险,先倚附大学士索额图,后联合大学士明珠反索。《程如丝贪纵》,记川东道程如丝贪财,杀人害命。《上年羹尧书》等篇、歌颂年平定青海之功及论功臣处事之法。后雍正帝以其党附年羹尧及讽刺康熙帝书法“皇帝挥毫不值钱”等犯上之辞,将其处斩籍没,书藏宫中,民国时始出版其仅存之上卷。

①《池北偶谈》页26、68、287、295,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

②《池北偶谈》,页563。

《檐曝杂记》军机章京、探花、道员赵翼,著述甚多,计有《廿二史札记》等八种二百余卷,其所著《檐曝杂记》六卷、续一卷,是一部很有价值的笔记。卷一主要记述朝廷政事,尤以对军机处、木兰秋狝和皇帝、皇子情形,更为令人瞩目。其《军机处》、《廷寄》等条载称,军机大臣皆系亲臣重臣,故“承旨出政”,皆在于军机处。“拟旨”是“军机大臣之事”,世宗时,“皆桐城张文和公廷玉为之”,乾隆初,廷玉“以汪文端公由敦长于文学,特荐入以代其劳,乾隆十二三年间金川用兵,皆文端笔也”,后“相沿日久,(拟旨)遂为军机司员之专职”。先前仅讷亲一人见帝,“一人承旨”,后傅恒于平金川后为领班军机大臣,“乞令军机诸大臣同进见,于是遂为例”。对军机处之定制、职权、办事等情,记述明确具体,素为治史者重视。本卷还叙述了乾隆帝勤政早朝,御撰诗文,善射爱射,皇子皇孙自幼即每日早晨进入书房,读书习射,“薄暮始休”,“日日如是”,故“不惟诗文书画无一不擅其妙,而上下千古成败理乱已了然于胸中”,皇次孙绵恩八岁三发三中,等等。此皆他书未曾涉及。本卷对木兰秋狝之起因、目的、主要项目及其驾驭蒙古诸部的作用,对乾隆十六年太后六十寿典、内府戏班之情,皆有生动、具体、切实可靠之记述,实系极好史料。本书卷二记述了一些大臣的行迹轶事、科举考试、官场宦海、军务政事、京城社会风貌、奇闻异事,如述傅恒、观保爱才,尹继善肃清江南漕政,王杰中乾隆二十六年状元之因,京官趋炎附势,争吊傅恒之兄广成之丧,“舆马溢门巷,数里不得驱而进,皆步行入”,高士奇交结内监,侦悉帝之情形,预为准备,故奏对悉中帝意,蒙受特宠,权势赫赫,广受贿赂,等等,于史均有裨益。尤其是其详述乾隆军费,一征金川,用银七百七十五万两,平准定回二千三百一十一万,征缅九百一十一万,二征金川六千三百七十万。用兵台湾,银米约一千万两,更为绝好资料。其他各卷,有用材料亦不少。

《啸亭杂录》、《续录》《啸亭杂录》十卷、《续录》五卷,昭梿作。昭梿原袭礼亲王爵,后因故被削爵圈禁三年,释后仅赏宗人府候补主事。昭梿幼喜读书,爱好诗文,后为王爷,与当时八旗王公大臣名人学士,以至下层市井优伶往来结交,熟悉宦海风波和民情土俗,他又阅读过很多历史典籍,细心研究,反复考证,故写成了这部三十二万余字的著作。此书详细、具体地叙述了清朝前期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典章制度等情,以及王公贵族、文武官员的遗闻轶事和社会风俗习惯,内容丰富,记事一般比较谨严,行文流畅,表达清晰简练,在众多笔记中名列前茅。魏源的《圣武记》、李桓的《国朝耆献类征》和《清史稿》等书,都从《啸亭杂录》中选用了大量材料,现代研究清史的学者,也将此书列为必读之历史文献。

此书对清初至嘉庆大的战争和重要政治事件人物皆有记述,尤其是乾隆朝,更为详细具体。其记“三藩之乱”时,图海统领八旗家奴兵,平定察哈尔蒙古布尔尼亲王之乱的详细经过,及孝庄文皇后之建议用图海,可补《清史列传》、《清史稿》之不足。雍正九年清军惨败于和通泊,乾隆年间两征金川、平准定回、征缅攻安南、两剿廓尔喀、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的“十全武功”,本书皆列专条记述,多有珍贵史料,比如,雍正帝拒臣之谏发兵征准,傅尔丹不听诸将之言,轻进中伏惨败;萨喇尔陈奏准部内乱,汗臣之间争斗不息,为乾隆帝之决策用兵提供了依据;帝破格优遇阿睦尔撒纳,“赐上驷与之乘,亲与其分较马射,并以蒙古语询其变乱始末”;宁远大将军岳钟琪之被削去三等公爵革职下狱,系得罪了一个满洲小武官;乾隆帝谕将军常青率兵从台湾府城撤回内地,总督李侍尧以此举将使台湾尽失,“非十万兵不易取”,“因将谕节去数语,录寄常青,然后具疏请罪”,帝乃取消前旨;等等,皆其他书所未有,极有补益。

此书对一些大臣的贪婪、骄淫、怯懦、残暴,直言不讳地记录了下来,如《权贵之淫虐》记:某宗室“于街衢间睹有少艾,即掳归”,“任意宣淫”,“某公爵淫其家婢,不从,以鸡卵塞其**致死”;“某驸马家巨富,尝淫其婢不从,命裸置雪中僵死,其家挞死女婢无算,皆自墙穴弃尸出,其父母莫敢诘也。后卒以劳瘵死”。此书先后有四十余处讲述权相和珅之专权贪婪倾陷直臣,致“政以贿成”,“官以资进”,朝政败坏,其他任何文献皆无如此详细具体事例。

《阅世编》上海人叶梦珠的《阅世编》十卷,对明末清初以松江府为中心的这一地区之自然、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人事各方面之情形,尤其是社会经济,记述甚为详细,其《田产》、《食货》门,详记土地、米、布、柴、盐、烟、茶、糖、肉、药材、纸张等生活必需品和手工艺品的价格,为治史者必读。近人赞其书说:“是书所记,大而郡国政要,世风升降,小而门祚兴替,里巷琐闻,旁及水旱天灾,物价低昂,举凡涉世六十余年间,阅历之所及,无事不书,有闻必录,而于松江一郡之沿革创置为特详。”

此外,法式善之《清秘述闻》,十六卷,专记科举考试制度,起于顺治,止于嘉庆四年。徐锡麟、钱泳同辑《熙朝新语》,十六卷,杂录清初至嘉庆各朝史事,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水利、农艺、人物轶事等各个方面。王应奎之《柳南随笔》六卷、续笔四卷,书中很大一部分是记士大夫文人的遗闻轶事、社会习俗、风土人情。龚炜著《巢林笔谈》,六卷,续编二卷,按时间为序,起于康熙末年,止于乾隆二十八年前后,记述内容甚广,凡江南社会民情,风俗掌故,天灾**,官吏贪诈,戚友往来,皆为录述,提供了大量经济史、社会生活史资料。嘉庆进士、军机章京、知府、布政使、巡抚梁章巨,著书数十种,其《浪迹丛谈》、续谈、三谈,二十七卷,主要记述道光时期人物、时事、扬州一带的地方名胜、清代的某些典章制度,也涉及古代名物、史事的考订,古代诗歌、碑铭、书画的评介。嘉庆进士,道光咸丰时任至四川总督云南总督的吴振棫,所著之《养吉斋丛录》二十六卷、余录十卷,记述了同治以前清代政府、宫廷的典章制度和宫殿园苑。道光进士陆以湉之《冷庐杂识》八卷,主要记述清代文人学者的学行经历、交游、三吴地区山水名胜及反英鸦片战争和太平军的一些事件。李光庭之《乡言解颐》,记述北京及附近风土人情。这些笔记,皆有参考价值。


第八节 记事本末体史料


清皇朝一向重视使用记事本末的体例,记述重大军事行动,常在一次大的战争结束以后,就由“方略馆”或指定专人组织修书班子,搜集这次用兵的有关上谕档案、将帅奏折、地方官员报告,以及其他资料,采取编年体,分年系月,详细叙述全部过程。前后所修方略,有数十种,例如:《皇清开国方略》三十二卷,阿桂等奉敕纂,记述清朝兴起到顺治元年定都北京的过程;《平定三逆方略》六十卷,勒德洪等撰,康熙二十一年修成;《平定罗刹方略》四卷,敕撰,康熙二十七年修;《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四十八卷,温达等康熙四十七年修;《平定金川方略》三十二卷,乾隆十三年来保等纂;《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正编、续编,共一百七十二卷,傅恒等乾隆三十七年修;《平定两金川方略》一百五十二卷,乾隆四十六年阿桂等撰;《廓尔喀纪略》五十四卷,乾隆六十年敕撰;《巴布勒纪略》二十六卷,敕撰,乾隆末年修;《剿平三省邪匪方略前编》、续编、附编,共四百零九卷,庆桂等修,嘉庆刻;《剿平粤匪方略》四百二十卷,奕等撰,同治十一年刊;等等。领衔主修者,皆系大学士或军机大臣。这些方略,基本上叙述了清朝历次重大战争,很有参考价值。

一些文人学士也对某些事件、战争进行了专题写作,出了一批记事本末体书籍。如邵廷采撰《东南纪事》十二卷,记南明唐王、鲁王政权之情及黄道周、金声、张煌言、郑芝龙、郑成功等人之事,其《西南纪事》十二卷,记南明桂王政权之史。曾任汉中知府,陕安道员之严如煜,著《三省边防备览》十四卷,详载四川、陕西、湖北三省地理、经济、军制、风俗,提供了大量地方史、经济史、社会史资料。

尤为重要的是《圣武记》一书。作者魏源,道光二年举人,二十四年中进士,历任知县、知州,著有《海国图志》等七八种书。《圣武记》共十四卷,前十卷用记事本末体将清朝兴起,入主中原,直至道光之对内对外主要战争,归纳为“开创”、“藩镇”、“外藩”、“土司苗瑶回民”、“海寇民变兵变”、“教匪”六个专题,详述其始末经过,问题集中,条理清楚,可以由此了解鸦片战争以前清朝历史的梗概。后四卷《武功余记》,分为“兵制兵饷”、“掌故考证”、“事功杂述”、“议武”四个专题,是魏源自己对有关军事问题的论述。《圣武记》的取材十分丰富,有经书、正史,有实录、方略,有地方志及各种私人著作,也有实地采访来的父老传说,他还充分利用了边疆史地学的研究成果,经过分析考证,再予撰写,故其书所提供的大部分史料是可靠的,改正了一些传统错误,它虽有不足之处,但仍不失为一部研究、学习清史的必读考参书。


第九节 契据文书


契据是契约凭证,是某种经济关系的证据,种类很多,如土地的买卖、典当、佃种、顶耕契约,房屋的买卖、典当、出租、转租契约,人口买卖文书,银米借贷契约,分家文书,合伙经营文书,征收租、赋文书,等等。这些契据文书大都有一定的格式,其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中证人、所议物品的数量、价格,立约时间,双方之义务权利,违约时的制裁,等等。

契据文书是研究经济史、民族史的重要史料,它记述了大量正史、野史、文集、笔记、方志未曾谈及的重要事实,十分具体,相当准确,是非常必需的有用史料。

契据文书数量庞大,散藏于各单位,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就藏有徽州明清两代契约上万件。台湾也出版了《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载录了数千份文契。现简要摘录部分关于台湾土地认垦、典当、买卖的契约,供读者了解。

先引台湾收藏乾隆五十三年一份招佃认垦执照如下:本业户有明买杨梅埔报垦课地,今佃吴奇俊前来认垦,给出杨梅山下□埔犁分三张,每张以六甲为淮,内扣屋场禾□□田水圳车路,经踏明四址付佃前去自备工本开垦耕种,田园所种□豆杂子,照例一九五抽的,业得一五,佃得八五,早季收成,运至本庄公所,风干精净,平量交纳,以供国课社租。至筑埤圳乡勇公费,业三佃七匀派,俟三年垦成水田,量丈按甲八石纳供,如埤水佃人自筑,按甲六石完收,其高阜无水□□不能成田者,仍照例一九五抽的。自给垦后,务须勤耕勤种,毋致抛荒误课,三年后不去垦种,有误供租,应听业主另招别佃,不得籍阻。该佃并不得窝匪聚赌,如有此等情事,禀逐别招今欲有凭,给此执照。业主图章。乾隆五十三年九月初九日给。永字第十九号。①再引台湾典地文契一份:立典契人颜识山,有阄分承受父典得番园一段,坐落土名北势寮,年载番租二石,四至界址登载原契。今因欠银别置,先问兄弟不肯承受外,托中送就与爵武兄弟典出,契面银二百三十大员,银两即日同中交足收讫,园付银主前去管掌耕种为业,历年对番纳租二石。三面约定,不拘远近,备契面取赎,不得刁难。此园系父承番典的,其原价银二百大员,时典的典银三十大员,日后番满期备银取赎,山应备银三十大员凑额取赎。此系甘愿言定,不得反悔,保此园是山阄物业,并无重典交纳来历不明并父母弟兄争执为碍等情,如有不明,山自抵当,不干银主之事。恐口无凭,立典契一纸并缴番原典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代书中见王若修(押)知见父文道(押)

再见兄识力(押)再见侄友奎(押)

①《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

②《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

嘉庆二十六年九月日立典契人弟识山(押)清代的土地买卖,有“活卖”与“绝卖”两种。所谓“活卖”,是卖地时业主于契上载明“卖活契”、“不拘年月远近,银到归赎”等字样,或未注明“杜绝”等字句,这样的卖田叫做活卖,卖主有权随时备足原价银钱向买主赎回此地,或要求买主“补贴价银”。这种补贴价银,也叫找价银,理由是“原价轻浅”。活卖经过找价之后,便变成“绝卖”。有的业主一开始便将地“绝卖”,立下“杜卖契”、“绝卖契”、“杜绝田文契”,载明自卖之后,不得找价归赎。

找价亦需立契,名叫“找契”或“杜绝增契”,现引台湾一契为例:立杜绝增契人杨奕(治)资,先原有□父在于海丰庄自垦有水田一分,情因不能自耕,出退与卜柔(芳)山兄弟,又不能自耕,出退与林匡麟承买,田甲界址,原契载明。今奉宪例,请得管甲僯亲分处,向得匡增出原田增价员银四员正,即日银契两交明讫,中间并无准折短少,亦无上下手来历不明等情,自增之后,一增千休,永断葛藤,日后不得言增言赎等,情。如有上下手来历不明及房族借端滋事,系卖者一力抵当。二比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增契一纸付照。

在见姊夫何相锦(押)

经增亲何相荣(押)

乾隆二十九年五月初九日立增契人杨奕(治)资(押)①“绝卖”之契甚多,今引台湾一份乾隆十六年之契为例:立卖断根田契人谢元万,今有先年自己续买得水田一处,坐落土名蓝兴庄桥你头庄背,奉宪经丈田甲三甲六分,后丈新甲六分正四址分明。今因乏银应用情急出卖与人,尽问房亲伯叔人等,俱各不愿承领,情愿托中送至与刘怀顺前来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田价番钱员银三百五十六两正,即日契价两交明白,中间并无短少,其田要系自己物业,不曾包卖别人田地,亦无重复典当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人一力抵当。其田自卖之后,交于买人前去耕管为业,一卖千休,异日不得言赎言增等情。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立卖田契付照。

说合中人谢百辉、朱多文(押)

在场见陈远学,兄元儒(押)在场侄巧琳(押)

依口代笔弟元京(押)

乾隆十六年八月日立卖田契人谢元万(押)。①清代有很多土地租佃契约,例如,雍正五年福建永安冯九珠向其族兄冯上玉租地耕种,立下佃契。其契如下:立承佃人族弟九珠,今来要田耕作,托保前在上玉兄佃得谷田一段,坐落土名黄历车头,原计实在正租并小租谷共计六石五斗,其谷递年到秋熟之日,备办好谷,送至兄家下风扇交量明白,不敢拖欠升合,卖弄界至,抛荒丘埆水浆等情,如有此色,应兄改佃,弟不敢阻占。今来二家甘心,立承佃为照。

①《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

①《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

雍正丁未五年十一月日立承佃弟九珠(押)

代字保佃九环(押)。②契据不仅记述了大量经济事情,而且也提供了许多人们罕知的少数民族史料。例如,《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中,载录了一大批关于高山族社会发展、经济实情的契据文书,现举三契为例。一是雍正八年汉民杨道弘向高山族社认垦荒地之“招垦字”、“合约字”:同立合约人武捞湾社土官君孝、欧湾及业户杨道弘、甲头七哥、阿八、买那、捞允、卓论、白番武使、斗仅、卖阵、大里兴等:兹因本社课饷无征,孝等会同众番议妥,除本社耕种外,尚有余剩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兴直。众等俱各甘愿将此荒埔贌与垦户杨道弘前去招佃开垦,除升科报课外,三面议定每年愿贴本社饷银五十两。此雍正九年起,约定八月交完饷银,其后逐年循例,不敢拖延短欠。立约之日,通同周围四至定之界限,永为照例,后日不得争端易界。

雍正八年九月日同立合约武捞湾社土官欧湾、君孝。

再引一份台湾县新港社之高山族将地典与汉民之典契如下:立典契人新港社番卓阿丝、卓罗立等,有承祖父自垦沙园一所,年带番饷银一大元。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番亲叔兄弟侄无力承受外,托中引就新港社内郑伯教、郑明显出头承典,三面言议,着下时价佛头二百八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文讫,其园随付银主掌管耕作收成,不敢阻挡。限至六年终,听罗力等备足契面银取赎原契,如是至期无银取赎原契,将园仍付银主掌管耕作,不敢阻挡刁难,亦不敢异言生端。保此园系罗力等承父自开垦之业,与番亲人等无干。

嘉庆四年正月日立典契。

高山族也存在土地买卖行为,下引一份绝卖文契:立卖杜绝尽根契人卓猴社番妇力毛雍等,有承祖父母业园一所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本社番妇买犹里、夫阿莪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价银一十八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收成,不敢阻当,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园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赎,亦不敢言找。

道光十四年四月日立。

这类契约文书,清楚地反映了土地买卖、典当、出租的详细情形及台湾高山族受汉族的影响不断发展的状况,说服力很强,史料价值很高,研究人员必须充分运用这类契约文约。

②转录于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


第十节 类书和丛书


类书,是采集各种图书的资料,按其反映事物的性质,分类编辑成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类辑各种事物的资料成为一书,具有百科全书性质,一是专辑某一事物的资料。现存的类书,以前者为主。类书汇集了大量资料,可以作为资料书阅览,也可作为工具书以备查检。

《古今图书集成》清代的类书,以《古今图书集成》最为有名,共一万卷,是中国古代最大的类书。《古今图书集成》,是康熙帝玄烨谕命皇三子诚亲王允祉主持编辑的,实际主要编撰人是大学者陈梦雷。陈梦雷勤奋聪颖,未及二十岁便考中进士,授编修,因故含冤发往东北给披甲新满洲为奴,后在玄烨东巡时御前献诗和陈述冤曲,蒙恩召还,命侍允祉读书。陈梦雷于康熙四十年十月开始编辑,历时五年完成,奏呈御览。康熙帝大喜,特赐书名《古今图书集成》,并命儒臣校订。雍正帝继位后将陈梦雷谪戍关外,命尚书蒋廷锡等修订,蒋只作了极少的部分修订工作,于雍正六年刷印六十四部。全书分六编三十二典六千零九部。六编为历象编、方舆编、明伦编(包括皇极、宫闱、人族、人事等八典)、博物编、理学编、经济编。编下为典,典下为部,部下有的亦分项目。每部叙事,依时间顺序,一条一条分述,每条先书资料出处,次书摘录的文字,叙事起于上古,止于康熙。此书既提供了大量清史资料,又汇集了历代有关该事的资料,便于作纵贯研究,很有价值。例如其《方舆编》之《职方典》卷676的苏州府部嘉定县志载称:“嘉民十室九空,然刁而健讼,其风大半起于田土。夫时值有贵贱,岁月有远近,贱价而添,年近而赎,亦恒情也。乃有田价每亩贵至六七两,岁月远至二三十年者,在时值每亩不及二三两,一种刁徒吓诉求添,动以侵占为名,甚至捏称人命,一词在官,草野愚民其家立破。但使得主不愿添者,止许回赎,则刁风自止,此亦息讼之大端也。”这对研究嘉定土地买卖找价回赎之情,极为可贵。

另外,陈元龙编著《格致镜原》,一百卷,康熙四十三年成书。王初桐辑《奁史》,一百卷,嘉庆初成书,罗列了自上古到清代有关妇女的史料。光绪时席裕福等编《皇朝政典类纂》,五百卷,记述清初开国至光绪间的历史。19年徐珂编成《清裨类钞》,计有九十二类一万三千五百余条。这些类书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四库全书》丛书是汇集两种以上著作按一定体例编辑的图籍,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是包含各个学科的综合性丛书,一是专类性丛书,或是断代性,专刻一个朝代的著述,或是地域性,合刻一地之人的作品,或为专人,汇集某人的各种著作,或系专门学问,合刻某一学科之书。丛书或录收录之人的全部著作,或加删节,或只收录一小部分,它将零散作品汇于一处,保存了书籍,便于读者阅览,对保存史料起了很好的作用。

清代编撰丛书之风很盛,其最重要的代表作是《四库全书》。乾隆三十七年清高宗弘历下谕“搜辑古今群书”,以备编辑《四库全书》之用。他在谕中提出对此书的要求及目的是,“以彰千古同文之盛”,即利用“大清国全盛之势”来编纂历史上罕有的巨型丛书,以衬托国强,并为进一步富国强国提供必不可少的有利条件。他针对《古今图书集成》虽然“兼收并录”,但“因类取裁,势不能悉载全文”之不足,命尽载引录之书全文。乾隆帝特于乾隆三十八年设立“四库馆”,先后委任大学士刘统勋、于敏中、舒赫德、皇六子质郡王永瑢等人为总裁,授海内名流学者纪昀、戴震、王念孙、姚鼐等人为纂修、总纂、分校,从人员、经费、条件等方面提供了保证。

实际主持此书工作的是大学者、编修纪昀(后因书编成,晋至尚书)。

在皇上亲自关注和编纂人员辛勤工作下,历时九年,编完书稿,又经过检查内容校错补漏和缮写复本,到乾隆五十八年才最后完成,共抄正本七部、副本一部。《全书》按经史子集四部四十类编排,收图书三千四百六十一种,多达七万九千三百零九卷,存目书籍六千七百九十三种,九万三千五百五十一卷,几乎囊括了乾隆以前中国历史上的主要典籍,被誉为传统文化的总汇和古代典籍的渊薮。然而,由于乾隆帝囿于统治者的成见,在收集和编纂《四库全书》时,对全国书籍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查、禁止、销毁和删改,仅被销毁之书即多达三千余种六七万卷,又对古代文献作了较大的破坏,且还制造了一些文字冤狱。

此外还有一些好的丛书,如乾隆时鲍廷博辑鲍志祖续辑的《知不足丛书》,选收唐代至清图书二百零七种。乾隆中吴有兰辑道光中钱熙辅增辑之《艺海珠尘》,收书二百一十七种。嘉庆刻张海鹏辑《借月山房汇钞》,基本上收明清著作一百三十五种。光绪时王锡祺辑《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三十六帙,专收清人关于中国和外国历史地理、游记、风土记、边疆史地的著作,兼有外国人关于中国及世界各国史地的著述。光绪溥乂辑《皇朝藩属舆地丛书》,收清人边疆史地著作二十一种。

关于丛书的阅读利用,可参看上海图书馆编辑的《中国丛书综录》,著录了古代文献丛书二千七百九十七种,从各方面予以说明。


第十一节 文物


文物的类别清代的历史文物甚多,有地下埋藏的,也有地上遗存的,更多为民间散存者。按其类别可以分为五种:一为散存文物。散存文物较多,有玉器、瓷器、铜器、铁器、金属器、景泰蓝、骨角器、石刻、漆木器、织绣、玺印、书画、舆图、货币、文献、以及少数民族文物、外国文物等等。二系古遗址。由于清代的散存文物较多,因此清代的遗址多不为人们所重视。其实有很多遗址能够补充史料记载不清楚和说明历史问题,如反对沙皇俄国入侵我国的上坚乌黑战役战场遗址;反对准噶尔反动贵族进行分裂叛乱的乌兰布通战场遗址;反映满族建立后金政权的辽宁新京老城遗址;苏州盛泽镇机房遗址;盛泽镇收购丝及丝织品的“庄面”遗址等。三为古墓葬。清代的墓葬很多,较有历史价值和保存文物较多的仍为帝王及贵族墓葬,如河北遵化县清东陵、易县清西陵、沈阳盛京三陵等。四是古建筑及园林。清代的古建筑仍以北京的故宫、天坛居首位。此外,还有王府、苑囿、寺庙、佛塔、桥梁、街署,如承德外八庙、苏州的西园、留园等。五系石刻及其他。包括不可移动的石碑、石柱、石华表、大佛、以及大型铜、铁铸造物等。

清代的历史文物浩如烟海,各类文物按其不同的时间、性质、历史价值,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论证说明和反映某一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可以利用历史绘画的形象及文字题记,也可以利用碑匾之记载,还可以利用农民起义遗物,以及各民族的历史绘画等等来研究清代的历史问题。

《北征督运图》清代的准噶尔问题,是西北的边疆问题,也是民族关系问题,有不少史籍记载,同时,也留下了许多重要的历史绘画及文物,如《北征督运图》等。对军粮的供应,在中西两路,清皇朝组织了庞大的运输队,责成都察院左都御史于成龙总理其事,并兼管中路,“命通政司左通政喀拜,协理中路运务”,“命光禄寺卿辛宝(即辛保)、内阁侍读学士范承烈,督运西路军粮”①。

至于督运军粮的详细情况如何?史籍记载过于简略。中国历史博物馆所藏的《北征督运图》,正好从形象和文字记载方面补充了它。《北征督运图》是多幅画面缀成的图册,原为二十四开,现存十九开,绢本,每半开工笔设色绘图,半开范承烈自题画面内容梗概,说明负责督运的始末,所经地点,和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督运军粮的情形。每半开纵38.4、横41.1厘米。末开有“广陵禹之鼎绘”数字和印记。

①《清圣祖实录》卷9。

《北征督运图》的第一幅画页所描绘的就是范承烈带领随员,由北京广安门外出发前往山西的情况。

范承烈出发往山西后,图册中有几开散失。再往下画页所描绘的是西路运粮队出杀虎口,过受降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附近),经由艾济喀村、毕七七、迈达里,再经昆都仑(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到十四台的情景。台相当于现在的兵站,至今当地仍有某某台的地名。自杀虎口到前线每百里各设一台。当时中西两路运粮队,每路各分为若干“运”,每“运”又分若干“营”。以中路督运官宋大业所分管的“二运二营”为例,“所领运官八员,赎罪人二员,笔帖式二员,游击一员,车夫二百名,兵一百七十名,车二百辆,地方骡马七百匹,捐纳骡马二百匹”,每二十五辆粮车有运粮官一员负责,一车装载二千斤,全营二百辆负责运军粮四十万斤①。每辆车上插飞熊小旗一面。每一营“车徒绵亘二十里”。当时仅中路准备出发的运粮车就有五千辆,可以运粮一千万斤。这样大的运输量,又要走遥远的路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十分艰巨繁重的任务。

范承烈所管的这一营运粮队,刚过了乌兰急里密,到达查汉托罗海。这时图册出现了这样的场面:一辆辆独轮车满载着军米,由许多壮健的民工推挽,在满目黄沙中行进,为支援平叛清军而紧张地战斗。有些车辆正停在路旁,督运官员也在路旁席地而坐,一些士兵或行或立在车前车后,他们准备在稍事休息后继续向前挺进。这一页图册的题记说:“夏六月七日次乌兰急里密,甫闻上亲抵厄鲁特贼巢,逆酋噶尔旦挟妻孥窜往,王师追摄,大将军(费扬古)邀击于召木多大破之至查汉托罗海,与辛光禄会,知大将军前锋已旋,后骑将发,乃疾驱粮车,运至那拉他饷之”。清军在昭莫多(召木多)给了叛军以决定性的打击,运输军粮的后勤人员对胜利作出了贡献。图册下半部描绘的就是范承烈于康熙三十六年再次督运军粮的情景。据范承烈在图册中的题记说明,这时“载惟骡马驴,不复用车”。由于瀚海缺水草,画面中有运粮大队“刈草结瓣载马上,解鞍以食之,马食得不乏”的图景。反映了参加平叛斗争的各族人民在同艰难的自然条件作斗争的智慧。

在艰苦的长途跋涉中,运载军粮的马驼有很大的损耗,运粮队“乃购蒙古马车复经湖滩河所运粮”。图册中有满载军粮,翻山越岭的蒙古车及赶车的蒙古族人民的画面,这也是蒙古族人民参加平定噶尔丹的生动记录。《北征督运图》的前半部,还有一幅在运粮队所过的路边,有一堆堆白骨的画面,题记说:“途中见髑髅暴砂砾间者累累,询之向导,为厄鲁特败喀尔喀处。”即噶尔丹汗残杀的喀尔喀蒙古族人民。图册有一幅运粮大队正通过翁金河边的画面,题记说:这里“土沃草茂,本为北人(指喀尔喀蒙古人)牧放地,至和尔海图已入厄鲁特境矣”。

①宋大业:《北征日记》,见《边疆丛书续编》之一。

《花盆行历例工价列》乾隆六年的《花盆行历例工价列》,是记的广东佛山石湾陶瓷行业的内部分工,这个“花盆(盘)行”是一个专门从事生产花盆、金鱼缸、花垌、陶瓷建筑装饰部件等陶瓷制品的行业,故其名称叫“花盆行”。《花盆行历例工价列》的记载,提供了第一手原始资料,反映出到了乾隆初年,石湾陶瓷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存在了。

《花盆行历例工价列》中首先写明:“大清(辛亥革命后,该行业将原雕版的“大”字改做“满”字,故后的工价列上多“满清”)。乾隆六年八月吉日,联行东西家会同面议各款工价实银,不折不扣,永垂不朽,胪列于左。”以下便分上、中、下三等列出了三百四十多项不同的产品名称,每项名称的后面,根据各项产品的简单、复杂、规格大小、技术要求的难易,总之花费劳动时间的多少,逐项列出了不同的工价,例如:上等价列大花塔每只银贰钱壹分五厘贰二号花塔每只银壹钱四分七厘三号花塔每只银九分四厘五珠象古每对银壹两零贰分九厘光象古每对银九钱四分五厘对于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到窑内进行高温操作,还特别规定“大师傅入灶肚作双计”,即工价加倍。

这个《花盆行历例工价列》的主要内容,清楚地告诉我们,这就是一张根据以往惯例规定下来的计件工资表。

文告台湾林爽文领导的天地会义军,攻下彰化后,建立了政权,以林爽文为这个政权的“大盟主”,定年号为“顺天”,出了“安民告示”,颁发了“军令”,任命了许多官员,颁发了印信和“委札”,如颁给沈得将军的“委札”为:顺天大盟主林札,委子龙庙沈得即便任理(镇海节度使兼理驿政)将军之职。督率该旗兄弟奋勇立功,著有劳绩,另行升赏。

须至札者。

右札委沈得顺天丁未年月日。

在林爽文发布的《告示》里明确提出:“台湾皆贪官污吏,扰害生灵,本帅不忍不诛”,“因贪官污吏剥民脂骨共举义旗,剿除贪污,拯救万民”,并号召大家起来,“剿除贪官”。起义军镇压贪官污吏,没收地主土地和浮财,将官僚地主分子“俱缚坐堂下”①。顺天政权没收的田地“多在嘉、彭两县”。这些田地分给参加起义的农民耕种,每户向顺天政权交纳田租二石②。起义失败后,凡是起义军和农民群众所得到的土地都被统治阶级夺了回去,“乃籍其田亩入官”③,“其数多至数万石”。

许多《文告》明确规定“本帅(大盟主)严谕军队,不许丝毫妄取”,“查封粟石以应军需,不许众兄弟滥搬星散”。违法则“按法究治,决不姑宽”。杨轩说起义军发布《告示》“安谕民人,那示内写的是不扰民的话”④。在《安民告示》里还提出了“保农业”的政策。林爽文还设有“巡城将军”,维护社会秩序和纪律。由此可知这个政权对待贫苦人民的态度。

白莲教首领之一张汉潮,七十三岁,湖北枣阳县庄子山人,嘉庆元年三月率领所部人马在湖北襄阳黄龙垱起义。嘉庆三年五月,张汉潮率军进入陕西,初三日在陕西兴安发布了一道《告示》:钦命东土兴汉灭满张汉朝(潮)子为招讨扫北都督大元帅,张月梅,年二十七岁,统领兵丁,为天承运事。示谕军民人等知悉,勿听传言,不分清浊,更见吾等旗衣俱白,目为黄金赤眉之流,皆因吾主父考各营服孝之故尔。今真明天子已出,观气运既衰,天心不顺,已归我汉家之天下。吾主本大明之脉绪,尔等皆大明之故民,独不思水源木本之报,扶老携幼,何必远逃,各存通权达便之见,尔小民目观吾等焚杀俱全,实非本帅本意,皆因尔等立卡房,助官血战。尔等实系真心逃难,各安本业,勿助官兵,勿结乡勇,吾自测(侧)隐难昧,拔救尔等同逃目前大难,得受吾主日后重思(恩),谨遵勿违这是研究白莲教川楚陕农民起义的极好史料。

《东宁陈氏番俗图》、《台湾风俗图》在大量的历史绘画中,有不少反映我国各兄弟民族的历史绘画。如六十七的《番社采风图考》和中国历史博物馆藏《东宁陈氏番俗图》和《台湾风俗图》,就是反映十八世纪台湾高山族社会生活的形象记录,它最具历史的和直观的效果。惜前者已失传。馆藏《东宁陈氏番俗图》,纸本设色,三十二开,其中反映社会风俗的十八幅二十四项内容,十八幅题词,植物十一幅,动物三幅,题跋三幅。每开纵25.9、横34.7厘米,每幅题记文字与六十七的《番社采风图考》大同小异。除《台湾风俗图》外,台湾还有三种台湾风俗图。台湾省台北图书馆藏《六十七两采风图合卷》,纸本设色,前一部分描写高山族的社会生活情况,计十二幅,就是《番社采风图》,后一部分描写台湾物产,计十二幅,就是《台湾采风图》,两者合在一起称为《六十七两采风图合卷》,前一部分每图均有汉文题记,与六十七《番社采风图考》文字大同小异。另一种是台湾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台湾图说》,纸本设色,共十八幅,第一幅绘的是高山族分布地理位置图,其中十二幅与台北图书馆所藏的前一部分完全相同,另有五幅不同。每图的汉文题记与六十七的《番社采风图考》文字大同小异。第三种是台湾省故宫博物院藏《台番内山番地风俗图》,绢本设色,共二十四幅,其中一大半是描写高山族社会生活的,也有几幅是前面几种都没有的,每图均有题记,比较简略,与六十七《番社采风图考》文字大同小异。

①王芦荪:《渊雅堂集》。

②《林茂供词》,《台湾档》七。

③《婆娑洋杂咏》,泰州新华书店抄本,1973年。

④《杨轩供词》,《台湾档》七。

台湾高山族主要种植水稻,其“耕种,如牛车、犁、耙与汉人同”①,而且耕田、种地以妇女承担,《东宁陈氏番俗图》题记说高山族“以女承家番妇耕稼,备尝辛苦,或襁褓负子扶犁,男则仅供馌饷”。

高山族是“集通社阄定日期,以次轮获”。收割时,“各家皆自蠲牲酒以祭神,遂率男女同往,以手摘取,不用镰铚。或以车运,或以身担”。收割回来,各户“相劳以酒”。收成后,“于屋傍围以竹箙,覆以茅苫,连穗倒而悬之,令乾为粮”②。《图册·刈禾》画面上描绘的肩担车运正是高山族全社各户男女共同协作收稻的情景。

图册大部分描绘高山族的风俗习惯。《东宁陈氏番俗图·番戏》就是描绘他们歌舞的情景,画面展现在高山族公廨前的空地上,一队高山族男女,各着盛装,手戴铁臂环,两耳穿孔,用篾圈抵塞,耳大垂肩。男子头着髻发,插雉尾及五色鸟羽。女子盘发,头戴纱头箍。男女皆戴贝制项珠。腰下以色绸锦缎重叠围之,另缀绮罗于肩之左右。男女皆光脚。他们翩翩起舞时,年长的高山族,一执羽幡,相引以为进退之节;一执锣,鸣金以为起止。跳舞时男女无定数,以手相挽而相对,举身摆荡,足下轩轻而应,循环不断,为两匝圆井形。正是黄叔璥所记:“携手环跳,进退低昂,惟意所适。”①高山族的婚姻比较自由,这时,大部分地区实行母系氏族的族外婚制,即“入赘”婚。女子受到重视,《台湾风俗图》题记云:“番重生女,赘壻于家,谓之有赚;生男出赘,谓之无赚。”女子长大之后,就“构屋独居”,每当月白风清之夜,高山族的麻达(未婚青年)吹奏着娓娓动听的鼻箫或口琴,在社内漫步。少女如果喜欢,就“和而应之”。“久而意谐,乃告父母”。六十七有一首诗描写道:“鼻箫清响遏行云,有女东墙侧耳闻,何心蕉桐传蜜意,数声吹出卓文君。”②

①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5。

②《东宁陈氏番俗图·刈禾》题记。

①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6。

②六十七:《番社采风图考》。

中国历史博物馆藏《东宁陈氏番俗图》和《台湾风俗图》所提供的十八世纪台湾高山族同胞耕耘、收获、纺织、围猎、筑屋、婚礼、娱乐、课读等生动场面,为研究高山族人民当时经济发展和社会风俗之珍贵的形象资料,是十八世纪台湾高山族的一部形象生动的社会生活史。

(谢选骏指出:马列狗不懂,历史研究的最大难题,就在于史料的不确定性——1、什么东西算史料,什么东西不算史料?2、如何鉴别史料的真伪?3、如何判断史料的内容是否可靠完整、中立可信?这是因为,马列狗需要裁剪史料,硬塞进入马裂主义的框架之内,做成一锅社会发展史的大杂烩。)



【第二章 研究概述】


第一节 辛亥革命(1911年)以来的清史研究


有清一代,私人不准撰写国史,只能论述具体问题,仅官方的国史馆、实录馆才能编写皇帝之实录和王公大臣传记,所以对清史的综合、系统、正式的研究,主要开始于清亡之后,即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①开始,由于清亡不久,对清史研究基本上存在两种倾向。第一种是一些前清遗老仍站在清王朝立场,为清帝歌功颂德,对其灭亡十分惋惜,蔑视新成立的中华民国政府。这主要表现在《清史稿》的纂修上。

妄图称帝的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拉拢网罗了一些前清遗老,于1914年成立了清史馆。当时的国务院申请立馆的呈文称:“大清开国以来,文物灿然,治具咸饬。洎乎末叶,孝定景皇后尤能洞观世势,俯察舆情,宣布共和,与民更始,用能成德美文明之治,洵足追唐虞捐让之风,我中华民国追维让德,于大清皇帝特颁优待条文,崇功报德,无微不至。”故要为之修史,以报其恩。

当时的国务院聘请曾任盛京将军、东三省总督的赵尔巽为总裁(后改称馆长),延聘光绪进士任至湖北提学使的柯绍忞和于式枚、缪荃孙、秦树声等一百余人为总纂、纂修、协修等。于式枚、缪荃孙等六人在联名合上《谨拟开馆办法九条》中,公然申称:“我大清定鼎二百余年,厚泽深仁,休养生息,上无失德之君,下无抗令之臣,固属前代所希有,而武功赫奕,拓土开疆,文教昌明,轶唐绍汉,急宜及时记载,足以信今传后。”这明显系欲借修史歌功颂德,以报旧主皇恩。①《清史稿》从1914年开馆到1920年写出初稿,1927年第一次初版,后经改删,于1934年再次出版,共五百二十九卷。1928年国民党政府进入北京以后,清史馆被故宫博物院接收。1929年12月,故宫博物院聘请部分专家审查《清史稿》,给它定上错误、罪状十九条:反革命,藐视先烈,不奉民国正朔,例书伪谥,称颂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满清讳,体例不一致,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传表志互不相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事迹之年月不详载,泥古不化,简陋,忽略。他们认为此书作者“自翊忠于前朝,乃以诽谤民国为能事”,“遂至乖谬百出,开未有之奇”,“若任其发行,实为民国之奇耻大辱”,请列为**。②第二种倾向是带有革命党人偏激的民族情绪,抨击清皇朝,不少作者甚至把满族视为外族。较早出版之书是汪荣宝、许国英合著的《清史讲义》二册。

①本节参考了陈生玺、杜家骥著《清史研究概说》一书。

①朱师辙:《清史述闻》。

②朱师辙:《清史述闻》。

此书于191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共分四编:开创时期;全盛时期;忧患时期;改革时期。作者认为,清朝的灭亡,系由于民族歧视和**之压迫。作者明确指出:“其灭亡之原因,至为复杂,而最初之恶感,则在满汉待遇之不平,和厚己族虐使汉族,实为总因,加之前此诸帝之极端**而清所必亡也。”另一部书是刘法曾的《清史纂要》,1914年出版。此书共七章,分为崛兴、极盛、衰弱、改革及灭亡四个时期。作者写道:清与北魏、北齐、辽、金、元诸外族入主中国者不同,它“传绪至二百余年,于西域拓疆,方域殆数万里,则前古外族占领中土未有之奇”。它之灭亡,在于残酷的民族压迫,从国初之“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惨无人理”,迄康熙乾隆之朝,“辄复大兴文字之狱”。

这一年(1914年)出版的日本稻叶君山所著《清朝全史》,影响更大,此书虽认为满族系外族,但“其统治得宜,享国历年之久”,远比元朝更强,对清朝的历史地位作出了较为公允的评价,是当时唯一的一部对清代历史进行了比较全面研究的学术著作。

另外,还有吴曾祺的《清史纲要》,上海文明书店编辑的《清鉴辑览》,黄鸿寿的《清史记事本末》(80卷)等书,亦于1913—1918年之间陆续出版。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清史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其主要代表作为萧一山的《清代通史》。萧一山(1902—1978)江苏铜山县人,他读了日本稻叶君山《清朝全史》后,即以中国史学界未能写出一部清史而深为遗憾,于1920年考入北京大学政治系后转入历史系,发奋要写一部清史,1923年写成《清代通史》上卷,起自后金建国,止于雍正,五十万字,由中华书局出版。1926年完成中卷,六十万字,1930年出版下卷,三卷共约二百万字。1948年萧一山到台湾后,对其书进行修改补充增订,共五卷,约四百余万字。

萧一山就读北京大学时,正值五四时期,学术空气较为自由,接受了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史学思想。他在1923—1930年出版的三卷《清代通史》中,提出的基本论断是:有清一代的历史,是满清入据中原统治中国的历史,同时也是以汉族为主的中国民族革命的历史。他将文化置于特殊的地位,统率政治、经济、社会、学术思想,学术占有相当大的篇幅。他把民族革命置于首位,对与民族革命有关的秘密结社,如三点会、天地会、洪门等,叙述较为详细。这些皆是本书的特点。他自称“本书参考书籍,不下六七百种”,“所述为清国史,亦即清代之中国史,而非清朝史或清室史也”。此书上卷出版时,北京大学教授李大钊、蒋梦麟、朱希祖,清华大学教授梁启超,日本教授今而龙等,纷纷为其作序赞扬。

此书也有不少缺点和错误,如其受稻叶君山《清朝全史》影响太深,有些地方照抄《清朝全史》,《清朝全史》错了,它也跟着错。它的取材,多为转手材料。对一些史学界已证明纯系传闻附会之遗闻野史,如陈圆圆之事、顺治帝出家、雍正帝之即位及暴崩、乾隆帝为海宁陈姓之子,等等,此书仍坚持原述,不予更改。后来他在台湾出版的修改版中,又将北伐和抗日战争也写入,并作了错误的评述。

对清史进行了开拓性研究工作且取得重大成就的是孟森(1868—1938)。孟森,江苏武进人,早年留学日本政法大学,辛亥革命后当选国会议员,1923年起专心研究清史,1931年就任北京大学教授,直至逝世,先后发表出版《心史丛刊》一、二、三集、《清初三大疑案考实》、《明元清系通纪》、《明清史讲义》、《明清史论著集刊》等论著。

《心史丛刊》包括《奏销案》、《科场案》、《朱方旦案》、《董小宛考》、《金圣叹考》等十五篇文章。《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包括《太后下嫁考实》、《世祖出家事考实》、《世宗入承大统考实》三文。《明清史论著集刊》是1959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共有四十四篇,收录了前述两书及其他文章,如《八旗制度考实》、《建文殉国事考》、《清太祖起兵为父祖复仇事详考》、《清太祖杀弟考实》、《清太祖由明封龙虎将军考》等等文章。这些文章对清朝开国史和明末清初史的许多重大问题给予了深刻的分析论述和考证。《明元清系通纪》原名《清朝前纪》,已印出十六册,计九十余万字,系用明代的纪元叙述清朝的世系,起于洪武四年,止于嘉靖三年(1371—1524)。它论证清楚了清之先世和清朝兴起的历史进程,也说明了元明时期东北女真族的发展变化。《明清史讲义》是孟森在北京大学教书的讲义,上册为明,下册为清。清史主要分为开国、巩固国基、全盛、嘉道守文四章,特别肯定了康熙帝削平三藩之乱、统一台湾、收抚外蒙古、亲征噶尔丹的重大功绩,对雍正帝也作了“好名图治、于国有功”的正确评述。此书对清朝前期二百年之政治、经济、文化进行了全面的简要叙述,为研究清史者必读之入门书。

总的来说,孟森提出、论述和解决了许多历史上存疑的问题,开拓了清史研究的一些领域,以及他所提倡客观求实的学风,成为辛亥革命以来清史研究之先驱者,形成为清史研究中的一个主要学派,并且影响了后来的一批清史学者,如郑天挺、谢国桢、罗尔纲、李光涛、谢兴尧、商鸿逵、王钟翰等教授,使之进一步推动了清史的研究工作。

郑天挺(1899—1981),福建长乐人,19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任北京大学教授、秘书长、历史系主任,后为南开大学副校长、历史系主任,著作有《清史探微》、《清史简述》等。《清史探微》收有《多尔衮称皇父之臆测》、《墨勒根王》、《释阿玛王》、《清代皇室之氏族与血系》、《满洲入关后几种礼俗的变迁》、《清代的包衣制度与宦官》等文章,科学地评价了满族和清朝的历史地位,阐述了清朝的历史。此后郑天挺又发表了一些新作,收入《探微集》中。郑天挺是继孟森之后最著名的明清史学者,其《探微集》和《清史简述》备受学术界推崇,蜚声海内外。

谢国桢(1901—1982),河南安阳人,历任北平图书馆编纂、中央大学教授、南开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谢国桢既是明清史专家,又兼长于目录学和史料考证。有《清初开国史料考》六卷和《晚明史籍考》二十卷,著录了清朝开国史和南明史、清朝前期史的大量史籍,是两本具有学术价值很高的资料工具书。还著有《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清初流人开发东北考》、《顾宁人学谱》、《黄梨洲学谱》、《孙夏峰、李二曲学谱》等书。


第二节 1949年以来的清史研究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尤其是1978年以后,清史研究蓬勃发展,论著累累,进展迅速,成就远逾昔日。

建国后四十年里的清史研究,显现出五大特点。第一,人员众多。以前从事清史研究之人寥寥可数,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专门研究清史的研究室,而现在,比昔日人员增数十倍,并有一批专门研究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清史研究室,人员最多时达到二十四人,其中有研究员(教授)、副研究员十九人。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也有一批研究清代民族、经济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特设清史研究所,研究者约四十名,其中有教授、副教授二十余人。南开大学的历史研究所,专研清史者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十余名,历史系亦有清史教授、副教授、讲师近十人。辽宁大学设立的清史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辽宁社会科学院、吉林社会科学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简称一史馆)、北京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单位,亦各有一些以研究清史为主的教授、副教授,每当开全国清史会或国际清史学术讨论会时,与会代表通常都有一百余人。

第二,思想明确。大多数清史研究人员在继承严谨求实学风传统的同时,重视理论修养,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革命领袖的科学论著,力图运用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来分析历史问题,理论探索和分析水平大大提高。

第三,史料丰富。清史资料浩如烟海,大多数清史研究人员长期辛勤搜集史料,阅读清实录、方志、文集、笔记、契据,特别是大力查阅以往罕为人用的巨量档案资料,发现和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出版了许多资料书。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合编的《清代地租剥削形态》、《清代土地占有和反封建斗争》,合译的《满文老档》,一史馆编的《清代档案史料丛编》(1—15辑)及《历史档案》杂志,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与档案系合编的《清代的矿业》,等等,这些都为清史研究的迅速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史料基础。

第四,领域开拓。前人的研究虽也取得不小成绩,但总的来说,过去的清史研究仍处于开始阶段,涉及的方面和问题并不多,清史园地中仍有许多处女地。四十年来,情形大变,原有的重要问题在不断的深入,又开辟了许多新领域,对一批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清朝开国史、清前期的历史地位、清朝的官制兵制与政治制度、康乾盛世、清太祖至乾隆帝等诸帝之评价、资本主义萌芽、租佃制、重大战争、社会生活、饮食文化、中外关系,等等,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第五,成果累累。由于上述原因和清史研究人员长期努力钻研著述的结果,四十年来发表了数以千计的学术论文,出版了一大批学术专著、论文集和资料集,不管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远逾昔日,在国际清史研究中也不落他人之后。现将1991年前部分专著和论文集列述如下:清朝前史(入关前):《清朝前纪》,孟森著,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十四万字。《明元清系通纪》,孟森著,北京大学1934年版。《清朝开国史研究》,周远廉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二十二万字。《清朝兴起史》,周远廉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三十四万字。

清朝通史:《清史讲义》,汪荣宝、许国英著,商务印书馆1913年版,二十一万字。《清朝全史》日本稻叶君山著,但焘译,中华书局1915年版。《清代通史》上卷,萧一山著,1923年商务印书馆版,后陆续增补,1963年由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共五册四百余万字。《明清史讲义》,孟森著,中华书局1981年版。《明清史》,李洵著,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十九万字。《清史简述》,郑天挺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七万字。《清史简编》(上编),该书编写组编写,辽宁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三十四万字。《简明清史》,戴逸主编,分第一第二两册,人民出版社1980、1984年分别出版,七十二万字。《清史》(上编),郑天挺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四十七万字。《康雍乾三朝史纲》,朱诚如著,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二十一万字。

官制、刑法、科举、宫廷:《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张德泽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二十七万字。《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李鹏年等编写,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三十二万字。《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商衍鎏著,三联书店1958年版,二十四万字。《清代法制研究》,张伟仁辑著,第一辑,三册,一千五百余页,台湾永裕印刷厂1983年印刷。《清代捐纳制度》,许大龄著,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版,十万字。《清代宫廷史》,万依、王树卿、刘潞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五十一万字。《盛京皇宫》,铁玉钦主审,紫禁城出版社1987年版,三十五万字。

军事、兵制:《绿营兵制》,罗尔纲著,中华书局1984年版,三十一万字。《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庄吉发著,台湾故宫博物院1982年版,四十七万字。《明清战争史略》,孙文良、李治亭、邱莲梅合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四十二万字。《清初军事史论考》,日本阿南惟敬著,东京甲阳书房1980年版。《张献忠大西军史》,王纲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二十六万字。

经济:《清代租佃制研究》,周远廉、谢肇华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二十九万字。《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经济研究》,罗仑、景甦著,齐鲁书社1985年版,二十四万字。《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南京大学明清史研究室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明清时代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李文治、经君健、魏金玉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四十二万字。《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五十八万字。《清代经济史简编》,郭蕴静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二十二万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杨端六著,三联书店1962年版,二十八万字。《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明清农村社会经济》、《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傅衣凌著,分别为1956、1961年版。《清史治要》,黄冕堂著,齐鲁书社1990年版、四十一万字。《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陈支平著,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十九万字。《封建贵族大地主的典型——孔府研究》,何龄修、刘重日、郭松义等六人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四十三万字。

民族:《满族简史》,本书编写组编写,中华书局1979年版,十八万字。《满族史论丛》,莫东寅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十四万字。《明清彝族社会史论丛》,胡庆钧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二十万字。《准噶尔史略》,本书编写组编写,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杨学琛、周远廉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三十五万字。《清代民族关系史》,杨学琛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二十二万字。《清代蒙古政教制度》,赵云田著,中华书局1989年版,二十四万字。

中外关系、文化、学术、史料学及其他:《沙俄侵华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十九万字。《一六**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北京师范大学清史研究小组编写,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二十五万字。《清人社会生活》,冯尔康、常建华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三十七万字。《清代饮食文化研究》,林永匡、王熹著,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三十九万字。《四库全书纂修研究》,黄爱平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三十一万字。《清儒学案新编》第一卷,杨向奎著,齐鲁书社1985年版,五十二万字。《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梁启超著,中华书局1936年版,二十八万字。《明末清初的学风》,谢国桢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清史述闻》,朱师辙著,三联书店1957年版,二十四万字。《清史史料学初稿》,冯尔康著,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二十八万字。《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叶显恩著,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二十六万字。

人物传记:《努尔哈赤传》,阎崇年著,北京出版社1983年版,二十五万字。《努尔哈赤评传》,滕绍箴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三十万字。《清太宗全传》,孙文良、李治亭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3年版,三十二万字。《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全传》,周远廉、赵世瑜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三十六万字。《康熙大帝全传》,孟昭信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五十一万字。《雍正传》,冯尔康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四十五万字。《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杨启樵著,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2年版,二十五万字。《乾隆皇帝大传》,周远廉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六十三万字。《乾隆传》,白新良著,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四十一万字。《吴三桂大传》,李治亭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五十三万字。《贪污之王——和珅秘史》,冯佐哲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版,二十二万字。《清代人物传稿》上编1—5卷,清史编委会编,中华书局1984—1988年版。

论文集:《心史丛刊》一、二、三集,孟森著,商务印书馆19—1917年版,二十四万字。《明清史论著集刊》,孟森著,中华书局1959年版,四十四万字。《探微集》,郑天挺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三十五万字。《明清史论集》,李光涛著,上下两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清史杂考》,王钟翰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二十六万字。《清史新考》,王钟翰著,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二十五万字。《履霜集》,戴逸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五十一万字。《清史论稿》,王思治著,巴蜀书社1987年版,三十三万字。《档房论史文编》,韦庆远著,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三十四万字。《明清史辨析》,韦庆远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三十八万字。《结网录》,来新夏著,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二十八万字。《燕步集》,阎崇年著,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版,三十五万字。《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6年),白寿彝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四十六万字。《清史论丛》1—7辑,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编,中华书局1979—1986年陆续出版。《清史研究集》,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1—6辑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四川人民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于1980—1988年出版。

(谢选骏指出:上述著作虽然林林总总,不可一概而论,但都没有从“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帝国时代后期”这一角度,进行清史研究,所以无法高屋建瓴、大多不得要领。)



【第三章 本卷编写旨趣】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皇朝。从顺治元年(44)清军入关,到宣统三年(1911)溥仪退位,清朝统治全国长达二百六十八年。加上其在关外的兴起阶段,共有三百多年。本卷论述的是自清太祖努尔哈赤于1583年起兵到1840年这二百多年的历史。论述的下限所以止于1840年,这是因为当前我国史学界习惯于把鸦片战争作为中国中古史和近代史的分期界线,我们也采用了这一看法。

大概始自辛亥革命以后,清朝往往被称为“满清”,清的统治有时被说成是“民族牢狱”,其实并非如此。清的统治是以满族贵族为首的、同时也是各民族上层所共同认可的政权。这是一个在历史上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体制的继续。清有民族压迫的一面,有时压迫得很残酷,同时也有增进民族联系、发展民族关系的一面。从历史的长河上看,后者自然是历史的主流,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清和明,都属于封建社会的衰老时期。我们说衰老,不说衰落,不说解体,这是因为衰老还含有一定的生命力,有时在某些方面还可以表现一定程度的坚强。好比说三国人物黄忠人虽老,黄忠的“宝刀不老”,这就是说明这个问题的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清处于封建社会末期,但有过康乾盛世。当时的皇家,励精图治,整顿吏治,轻徭薄赋、奖劝农桑、平定叛乱,在政治上是有成绩的。对于清史上这一类的问题,应妥善处理。一方面要加以肯定,又一方面也要重视这类社会现象的阶级本质。当然,辩证地处理这些问题是很不容易的。

资本主义萌芽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经济上的重要问题,史学界对此争辩热烈。有的学者把这种萌芽的社会意义说得几乎是影响全面社会的新生产力,有的学者却根本不承认这种萌芽的存在。我们认为这种萌芽是有的,但只存在于个别地区的某些生产部门,还只是停留在萌芽状态。对于这个问题的表述要有分寸,不要夸大,也不要缩小,能说多少说多少,不要过份地推论。

在清代,科学和艺术是受到相当重视的。在这一时期,产生了杰出的科学家,也产生了优秀的文艺作家。他们在世界历史上同一学科门类中,也是富有成果,毫不逊色的。这两方面内容,本卷限于篇幅虽然不能有详尽的论述,但也在书中给以适当的地位。

在外交关系上,清皇朝日益暴露了它的腐朽。当时,中国仍在封建制度的范围内蹒跚前进,西方英、法、美等国已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和产业革命,还急剧向外扩张,掠夺殖民地,抢掠人畜财帛,并频叩中国大门,不断蚕食中国领土。沙俄屡侵黑龙江地域,英使一再来华。嘉庆以后,鸦片大量走私倾销内地,保守落后的清王朝不识时务,不能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至国际地位日益低落,终于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关于清代的史料是很丰富的,有关清史问题也是很多的,当前清史研究的工作还处在一个新的起步阶段。对于某些历史问题,尚不能做出明确的论断,但我们希望本卷从总的方面能为清史勾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

(谢选骏指出:黄俄龟奴,限于他们的五马分尸的马裂理论,是无法认识理解“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帝国时代的后期帝国”这一天才观念的,因此也就无法为清史研究勾画出一个大致的观察轮廓。结果呢?他们当然就和满清遗老遗少一样,进行不了“客观深入的清史研究”了。)


(另起一页)

【乙编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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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后金兴起】


第一节 金国英明汗首攻图伦


明万历十一年(1583)二月,年方二十五岁的女真建州左卫枝部舍人努尔哈赤,忽然获悉祖父觉昌安、父亲塔克世被明军杀害的消息,悲愤欲绝。原来,这一年二月,明朝的宁远伯、辽东总兵李成梁统军征讨建州右卫阿台,觉昌安虽与阿台是姻亲,为阿台之妻的祖父,但仍与其子塔克世随从明军作战。不料在攻陷阿台之古勒寨时,反被明军误杀。

杀害父、祖之仇,不共戴天,努尔哈赤本欲向明朝讨还血债,但明皇帝拥兵百万,小小女真头人怎敢太岁头上动土,他只好归罪于图伦城主尼堪外郎,要求明臣执送此人。明朝边臣先前已因误杀而送回觉昌安、塔克世尸体,赐予努尔哈赤敕书三十道、马三十匹,允其承袭父、祖之都指挥使,认为这样事已了结。今见努尔哈赤索要仇人,遂勃然大怒,斥之说:“吾即助尼康外郎,筑城于甲板”,令为女真之主。遂使尼康威望剧升,势力激增,“于是国人信之,皆归尼康外郎”。连努尔哈赤之大、二、三伯祖及五、六叔祖的子孙,亦“对神立誓”,欲杀努尔哈赤,归附尼康。尼康又逼努尔哈赤投降。

祖、父惨死,家道中衰,部众叛离,族人变心,强敌威逼,灭门之祸即在眼前,怎么办?是屈于威势,跪地求降,还是奋抗强敌,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在这关键时刻,年轻的努尔哈赤果断决策,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毅然高举义旗,于当年五月,以遗甲十三副起兵,率领少数人马,攻克图伦城,打响了建立后金国的第一仗。

女真统一

这时,女真各部分裂涣散,互相杀掠。《满洲实录》卷一(满文体)对此情景有一段总结性的论述,译录如下:时各地之国为乱。满洲国之苏克护河部、浑河部、完颜部、栋鄂部、哲陈部、长白山纳殷部、鸭绿江部、东海窝集部、瓦尔喀部、库尔喀部,呼伦国之乌拉部、哈达部、叶赫部、辉发部,各地盗贼蜂起,各自僭称汗、贝勒、大人,每村每寨为主,各族为长,互相征伐,兄弟相杀,族众力强之人,欺凌、抢掠懦弱者,甚乱。

《满洲实录》所记之女真三大系统,即:“满洲国”就是建州女真,“呼伦国”是海西女真,“东海”是“野人女真”的一支,另一支为黑龙江女真。各系统又分为若干部,各部人丁多少不一,地域广宽不等,这大大小小的数百个部落城寨的女真,人丁总共约有六至八万。

此时努尔哈赤只有三十丁,在建州女真中也只能算是一个微弱小部,不少部长如栋鄂诸部的一个部长阿海就有兵四百,苏完部的一个部长三潭有部众三百户,另一苏完部长索尔果辖户五百。海西女真的哈达、乌拉、叶赫、辉发四部,人丁马匹皆远远超过努尔哈赤。哈达首领王台曾辖地数千里,建州各部皆被迫归顺于彼。叶赫贝勒一再欲图侵吞建州。

在这群雄争长,兼并盛行,四面皆敌的险恶形势下,只有区区三十丁实力的头人努尔哈赤,怎样才能摆脱被征服的危险,确实是一大难题。至于要想力战群雄,威行各部,更是难于上青天。然而,奇迹出现了,这位有志青年,竟在三十来年的时间里,力挫群雄,完成了几百年未曾完成的统一女真各部的伟大事业,跃居“承奉天命覆育列国英明汗”(简称英明汗)的宝座。这一奇迹之出现,既非什么天命有归,也不是个别偶然因素所致,而是由于女真——满族正在兴起,努尔哈赤作为这一民族的杰出领袖,能顺应时代潮流,勇于进取,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策略,统率本族人员,三十年如一日地艰苦奋斗,因而出现了这一符合历史规律的必然结局。

自元以降,三百多年里,女真人由于涣散分裂,先后隶于元、明君主之下,受尽了压迫剥削。明帝及文武官将,贱视女真,称其为“东夷”,任意欺凌,百般盘剥。史载明臣“藐视女真诸大臣,欺凌侮辱,用拳殴打,不许站在门口”,“势不使尽不休,利不括尽不已,(对女真)苦害欺凌,千态莫状”①。更为可恶的是,明廷因女真“兵满万人,则不可敌”,而对其实行以夷制夷、“犬牙相制”的“分而治之”的政策,千方百计阻碍女真各部的统一,诛戮欲图统一之领袖。一百二十四年前,努尔哈赤的五世祖建州左卫都督同知董山,便因骁勇善战,威行建州女真各部,反对明朝欺凌,并欲掳掠人畜,而伙同建州卫、建州右卫酋长,多次入边劫掠,致被明帝诱入京师斩杀。明军还征剿三卫,大肆烧杀掳掠。

广大女真人员深受明朝之害,吃尽分裂力弱之苦,切盼统一、强大起来,摆脱明朝奴役。努尔哈赤胸怀大志,奋发图强,适应了女真人的愿望,使其目标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础。

努尔哈赤竭力网罗能人,重用贤者,厚待功臣,招徕了许多机智忠贞、武艺超群之人。以助汗理政听讼统兵征战的“五大臣”而言,额亦都骁勇善战,能挽强弓十石,善于以少败众,军功累累,所向无敌。“辄为军前锋,用兵垂四十年,未尝挫衄”。费英东,智勇双全,多次领兵出征,功勋卓著,被誉为“万人敌”。三十余年里,每战必“身先兵士,冲突坚阵,当其锋者,莫不披靡”。安费扬古,屡败敌兵,克城破堡,勇冠三军,被赐号为“硕翁科罗巴图鲁”。扈尔汉、何和礼亦为能征惯战军功卓著之勇将。“五大臣”①《满文老档·太祖》卷64。

以外,扬古利幼年从征,“凡在行间,率先破敌,冲锋挫锐,所向披靡”,“行军四十余年,大小百余战,功业绝特”。劳萨、图鲁什、巴笃礼、冷格里、萨穆什喀、阿山、吴拜等等,也是身经百战,屡建奇功之猛将。就文臣而言,额尔德尼自幼明敏,精通蒙、汉文,从征蒙古诸部,“能因其土俗、语言、文字宣示意旨,招纳降附”。他遵照努尔哈赤的指示,借用蒙文字母,创制了满文,通行建州全境,为后金国的建立和满族的加速形成,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被誉为一代杰出人物。达海,九岁即通满汉文义,翻译了《素书》、《明会典》、《三略》等汉文典籍,并增补十二字头,于旧满文字旁加以圈点,使满文更为完善,被称为新满文,通行于后金。这些猛将文臣皆云集努尔哈赤麾下,同心事主,为贯彻其统一女真各部的总方针,而各尽所能,艰苦奋斗,终使经济发展,“民殷国富”,国势日强,军威大振。

努尔哈赤又采取了正确的用兵方针,“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这与兵法中“攻心为上”十分吻合。具体内容有三:一为抗拒者杀,俘获者为奴。二系降者编户,对于女真人员,不管是大军压境被迫归顺,还是交战失败,城寨陷落,不得不降,他都予以“恩养”,编户,不贬为奴,不夺其财,原系诸申(女真平民),仍为诸申,原是部长寨主,大多授予官职,辖其旧部人员。三是来归者奖。这对促使各部女真在努尔哈赤无敌军威的影响下率部归顺,起了很大作用。仅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记载,黑龙江、吉林、辽宁各地女真头目率众来归者,就有二三百起之多,从而大大加速了女真统一的过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在用兵顺序上,努尔哈赤的策略也很高超,一般是由近及远,先弱后强,逐步扩大,积极争取蒙古,尽力避免过早地与明国发生正面冲突。他先进攻和招抚附近建州女真部落,并合为一,致使原来几十人之兵力发展到“骁骑数千”,再以此为基础,先攻海西四部中内讧激烈、国势剧衰的哈达,继灭乌拉,取辉发,最后才征服最强之叶赫,统一了建州、海西各部及部分“野人”女真。

八旗建制八旗制度渊源于女真人长期流行的牛录制。牛录是满语音译,意为“大披箭”。长期以来,女真人“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厄真(厄真,华言主也)”①。这是以族寨为基础凑编而成的临时性的武装组织,兵猎完毕即解散。这既是当时女真部落涣散条件下的产物,又反过来延续了女真的分裂,且在客观上为明朝政府实行对待女真的“分而治之”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

①《武皇帝实录》卷2,页4。

明万历二十九年(01),努尔哈赤对牛录制度进行了改革,他将陆续编立的牛录,定为三百丁为一牛录,旗分黄、白、红、蓝四色。万历四十三年,“将此四色镶之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即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每三百丁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旗),分别设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梅勒额真,管辖所属人员。当时约有二百多个牛录。后金所有人员皆须编入旗下牛录。八旗额真之上,有汗总辖,努尔哈赤又分授子侄为各旗之主各牛录之主,这样一来,原来分散的几百个部落几十万男女老少女真及归顺的蒙古、汉人,皆统一编制起来。

八旗的诸申是兵民合一,平时耕猎为民,战则披甲当兵。披甲的比例,各个时期不尽一样,有时一牛录出五十甲,有时一百甲,多的时候达到一牛录出一百五十甲,大体上是三丁抽一,一牛录出甲兵一百人。这样,就建立起一支拥有精兵数万的八旗军队。

八旗制不仅是军事制度,而且还包括了征赋佥役等财经方面的职能。后金国筑造城寨,运送粮米器械木材石头,等等力役,皆按旗佥派各牛录人丁担任,官用粮谷,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亦系各牛录提供,每牛录出十丁四牛屯垦闲地,收获粮食交纳公库,每年约能收粮食十余万石。其他用费,包括战时急需的军马和舟船,也由各牛录备办。史称其“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于所属柳累将,柳累将令于所属军卒,令出不少迟缓,绝无呈诉弁理争讼曲直之事”①。

八旗制又是后金进入辽沈前的特殊政权组织形式。牛录是基层政权机构,上为甲喇,再上为固山(旗)。八旗的固山额真、甲喇额真、牛录额真,既要执行汗的指令,佥派人夫屯田服役,披甲当兵,率领士兵战阵厮杀,又要遵奉汗谕,辖治属下人员。当时,努尔哈赤亲领正黄、镶黄两旗,大贝勒代善领正红、镶红两旗,阿敏主镶蓝旗,莽古尔泰辖正蓝旗,皇太极正白旗,杜度(努尔哈赤之孙)统镶白旗。统辖旗之贝勒称“固山贝勒”或“旗主贝勒”、“主旗贝勒”,一般简称为旗主。另外他的一些子侄则分辖若干牛录,隶于旗主贝勒之下。八旗各级额真既总隶于汗,又分隶于本旗旗主。

因此,八旗制度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军事制度,还包含了财、政、刑等各个方面的职能,它是满族的根本制度,也是进入辽沈前后金政权组织的特殊形式,对后金国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对满族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八旗制的确立,标志着统一女真各部的宏伟事业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此时,女真族辖地广阔,延柔数千里,人丁众多,兵强马壮,努尔哈赤便去掉原来先后使用的“淑勒贝勒”、“聪睿贝勒”、“聪睿汗”称号,改上新的尊号。明万历四十四年(年)正月,八旗贝勒大臣集会,尊称努尔哈赤为“承奉天命覆育列国英明汗”,简称英明汗,定年号为天命,国号“后金”(后来又改称“金国”),满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①李民奂:《栅中日录》。


第二节 明满关系


龙虎将军努尔哈赤的祖先,长期是明朝的属夷。六世祖猛哥帖木尔是女真建州左卫第一任都督佥事,其子董山袭承其职。董山的第二个儿子脱罗又袭父职,第三子石报奇是努尔哈赤的四世祖,亦系明帝属臣。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1583)起兵前后,袭承了祖父觉昌安的都指挥使。为了摆脱人少兵弱四面皆敌的困境,利用明朝的威势,避免过早地与明朝发生公开冲突而遭其征剿,影响统一女真的事业,他长期向明朝进贡效劳,擒斩扰边酋长,送还被掠汉民,口口声声宣称忠于明帝,要求晋升职衔。

万历十七年,努尔哈赤擒斩掠明女真首领克五十,献送明朝,命贡夷马三非奏述祖父与图王杲、阿台,有殉国忠,今复身率三十二酋保塞,且钤束建州、毛怜等卫,验马起贡,请得升职“长东夷”。明蓟辽总督张国彦、辽东巡抚顾养谦等官据此奏称,努尔哈赤原系都指挥,祖父向导有功,本人忠于朝廷,且“势最强,能制东夷”,应准其请,以便“制东夷”,帝从其奏,命授为都督佥事①。这是努尔哈赤得受明帝“殊恩之始”,使他成了合法的建州之长,为他扩充势力,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明人评论此事说:“奴儿哈赤既窃名号,夸耀东夷,则势愈强”,“遂雄长诸夷矣”②。

努尔哈赤对此既非常高兴,又不满足,还想继续高升,居于大小数百部女真酋长之上,便要求得到“龙虎将军”的封号。龙虎将军,是明朝武官的正二品散阶。有明一代,在此之前,只有曾经威行数千里辖治建州、海西女真各部的哈达名酋王台,得授此勋衔,使其地位远远高于其他女真都督。努尔哈赤也想谋得此衔,于万历二十年进呈奏文,“乞讨金顶大帽服色及龙虎将军职衔”,可能是因其势力不大(还未完全统一建州女真),没有达到目的。

努尔哈赤并不罢休,继续努力,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仍和过去一样,即竭力表示忠于明帝,甘为臣仆,永作顺夷,具体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为保塞安民,不掠不盗;二系送还蒙古及其他女真酋长掠夺的人口,邀功讨赏;三是奏请出兵“征剿倭贼”,助明抗倭援朝;四系频繁入京,叩拜明帝,于万历十八年至二十六年的九年之内,他竟五次亲自入京朝贡;五为笼络明朝官将,对一个小小的明游击,他也尊称其为“游府老爷”,再三恭维奉承。他对坐镇辽东三十年,屡建奇勋,“威振绝域”的宁远伯、征虏将军、辽东总兵官李成梁,更是百般迎合,力表忠顺,屡送厚礼,甚至以弟舒尔哈齐之女嫁与李成梁之子李如柏为妾,因而使其受骗,受其关照,时人称“建酋与成梁谊同父子”,“助成声势者李成梁也”。

①《明神宗实录》卷215;沈国元:《皇明从信录》。

②茅瑞征:《东夷考略》;海滨野史:《建州私志》。

这些措施极为有效,他终于在万历二十三年如愿以偿,得到了“龙虎将军”的崇高职衔,成为女真各部中官阶最高,职衔最显的大酋长。这样,为抬高其政治地位,扩大势力,加速统一女真的进程,起了重要作用。

萨尔浒大捷

随着统一女真部落的顺利进行和由此而来的军力强盛,努尔哈赤愈益受到明朝一些官将的怀疑,对其统一事业不断加以干涉和阻挠,双方争执频仍,关系恶化。

后金天命三年(明万历四十六年,12)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天,发军征明。“七大恨”为:明兵杀害努尔哈赤之父、祖;明违誓出边,“护卫叶赫”;“伐木之争”;明助叶赫,致使努尔哈赤聘定之叶赫美女,被叶赫转嫁与蒙古;明国不许后金收割其兼并之哈达地方粮谷;明使出言不逊,侮辱建州;明国责令努尔哈赤退还哈达,恢复其国。“七大恨”集中反映了女真十分痛恨的两大问题,一是明朝政府欺凌女真,二系明廷反对女真各部的统一,要维持女真“各自雄长,不相归一”的分裂局面,因而激励三军将士奋勇冲杀,攻下明抚顺、东州、马根单等城堡台五百余,掠人畜三十万,击杀总兵张承胤,获马九千匹、甲七千副。

败报至京,朝野震惊。明廷决定调兵四方,大举征剿。万历四十七年二月十一日,明军经略杨镐在辽阳演武场集合征辽官将,誓师讨伐。议定兵分四路,西路出抚顺,是全军主力,以山海关总兵杜松为主将,保定总兵王宣、原总兵赵梦麟为副,官兵二万余名;北路从靖安堡出边,原辽东总兵马林为主将,官兵二万余,叶赫兵二千随征;南路从鸦骨关出边,辽东总兵李如柏为主将,兵二万余;东路出亮马佃,总兵刘铤为主将,兵一万余,朝鲜都元帅姜弘立领兵一万三千余从征。四路兵共八万八千五百余人,加上朝鲜、叶赫兵二千,为十万零三千余人。

明军的目的,在其“擒奴赏格”中表述得十分清楚:“凡能擒斩奴儿哈赤者,赏银一万两,升都指挥使世袭。擒斩奴酋八大总管者,赏银二千两,升指挥使世袭。擒斩奴酋十二亲属伯叔弟侄者,赏银一千两,升指挥同知世袭。擒斩奴酋中军、前锋暨领兵大头目者,赏银七百两,升指挥佥事世袭”。“北关金、白两酋擒斩奴酋,即给与建州敕书,以龙虎将军封殖其地”。①“八大总管”及“十二亲属伯叔弟侄”,是指努尔哈赤的子孙,即代善、阿敏等贝勒,中军、前锋、领兵大头目,是指额亦都、阿敦等八旗高级官将。“北关金、白两酋”,是叶赫国主金台石、布扬古贝勒。这就是说,明军此次征剿,既要将努尔哈赤家族斩尽杀绝,又要消灭整个建州(实即满族),①《明神宗实录》卷578。

这就是明廷之用兵目的。

明军十万,号称四十七万,火器数万,声势浩大,后金女真总共约六万丁,即使全民皆兵,也只有兵六万,少于明,而且使用弓箭刀枪,没有火器,双方力量对比,显然是明军占居优势,似乎明军是定胜无疑了。然而,战争结局却出乎明帝意料,十万大军竟惨败于八旗劲旅手下。

明军兵分四路从二月二十五日出发,定于三月初二日在二道关会合,进攻后金首都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内)。努尔哈赤早已料定明军必来,加紧准备,从容应战。尽管明朝大军压境,兵多枪多炮多,但后金全国上下人员却毫不惊慌。出现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有三,一为保家卫族,只有战必取胜,别无他路。女真满族长期遭受明朝政府残酷压迫剥削,明帝及其文武百官“无怀柔之方略,有势利之机权,势不使尽不休,利不括尽不已”,对女真——满人“苦害欺凌,千态莫状”①。这次明军来剿,不将其打败,努尔哈赤家族固然要被斩尽杀绝,八旗官将士兵也难逃一死,整个满族就要被彻底消灭。这是决定民族生死存亡的一战,具有反压迫、求生存、图发展的战争的正义性质,激励了广大满族人民拚死抗敌的强烈斗志,故对重兵压境无所畏惧。

另一根本因素是后金国和满族正处在兴旺发达的上升勃兴阶段,昔日分裂的女真各部,今朝归而为一。满族迅速形成并急剧发展,举国上下练兵习武,竞图进取,一派兴旺。八旗劲旅取抚顺,下清河,阵斩明朝大将,所向无敌,因而对与明交锋,满怀信心,沉着应战。

与此同样重要的是,杰出的军事家努尔哈赤的正确指挥,为重创明军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从十三甲起兵以来,努尔哈赤基本上在战场上度过了三十五个春秋,他身经百战,熟谙兵法,善于发挥所长,克敌之短,以少胜多。明军二十万(当时后金以为明军是二十万)虽分四路,但又不是完全分散兵力,而是约定于二道关前会师,合攻都城,如果后金分军迎战,每路一万多旗兵对抗十万明军,很难抵挡,更不易取胜,那时明兵会合,全师进击,赫图阿拉就危险了。努尔哈赤果断决定:“凭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②,撤回各屯寨士卒,集中使用,只留少数兵防御南路东路,八旗劲旅主要首先迎战明主力西路杜松军。

明军枪炮众多,利远攻,不便于近战。八旗军使用弓矢刀剑,长于骑射,利突袭决胜,不利于缓慢厮杀。明兵远来,人地生疏,粮饷难继。建州则生长于此,险易尽晓,行动便捷。努尔哈赤充分发挥自己所长,尽量利用明军之短,设下埋伏,诱敌入围,突然奇袭。

①天聪四年后金木刻揭榜“七大恨”。

②海滨野史:《建州私志》。

明军西路主帅杜松,出身于将门之家,兄长杜桐由末弁以军功升至大帅。杜松“勇健绝伦”,由舍人从军,久历戎阵,遍体鳞伤,屡建军功,升至总兵官,历镇延绥、蓟州、辽东、山海关,且秉性清高,不贪财,不怕死,不巴结上司,不笼络权贵,但性急“尚气”,刚愎自用,图功心切。努尔哈赤设下埋伏,诱其轻骑奔驰,进入伏中,即亲率八旗劲旅,以两倍兵力,勇猛冲杀,于三月初一日在萨尔浒(今辽宁抚顺市东大伙房水库所在地)迅速消灭了明军,斩杀杜松、王宣、赵梦麟三总兵,随即于第二日在尚间崖击败北路兵,主将马林总兵匆忙逃走。努尔哈赤又命大贝勒代善统军迎战明东路刘铤军。代善在距赫图阿拉五十里处的阿布达里岗“设伏于山谷”,遣明降官持所得杜松之“号矢”(令箭)驰至明营,诈称杜松已抵酋城,催军往援。刘铤虽系勇将虎子,所使镔铁大刀重一百二十斤,“马上轮转如风”,又久经征战,颇谙兵法,军功累累,升至总兵官,但因害怕杜松“独有其功”,使己“宿名顿坠”,遂听信其言,督军迅进,陷入伏中。代善挥军猛攻,斩杀刘铤,全歼明军,逼朝鲜兵一万三千人投降。明军南路因奉经略杨镐回师之檄,仓皇撤退。

明军四路出击,三路败北,四位总兵战死,阵亡道员、副总兵、参将、游击等官三百一十余员,兵丁死亡四万五千八百余名,丢失马骡驼二万余匹(头),遗弃火器大小枪炮二万件①。闻名于世的萨尔浒之战,以明军惨败而结束。

萨尔浒之战,是明满关系发生根本变化的转折点,从此后金获得了主动权。天命四年(19)六月,八旗军轻取被称为“古之黄龙府”、“元之上都”的开原重镇,斩杀总兵马林等官将;七月克铁岭,生擒助明之蒙古喀尔喀部名酋斋赛。八月灭叶赫,编降民万余户,后金军威震天下。

进据辽沈

八旗劲旅于后金天命四年(19)三月大胜于萨尔浒,六月取开原,七月下铁岭,八月灭叶赫,所向无敌,进展神速,为轻取辽沈提供了极好的条件。此时,明国出现了严重危机。一是朝廷惊慌失措,调度无力。昏君神宗朱翊钧在“东事危急,京师十分可虑”的形势下,仍然不理朝政,不见长跪门外求见君主的文武群臣,还指责户部拖欠金花银两。庸相方从哲唯知顺从帝意,不谙治政用兵,无法应付危局。二是残兵败将,畏敌如虎。八月辽东经略熊廷弼呈报辽东军情说:沈阳虽有兵卒万名,但“堪战者不过一二千人”。号称兵强马壮之辽东军事重镇辽阳,只有残兵二三万,且“皆无甲无马无器械,既不能战,而守城又无火器,将领中军千把总等官,俱贼杀尽,各兵无人统领,辽至今日,可谓无兵”。且大败之后,无车无牛无脚夫,不能运送粮草,至全军严重缺粮①。

①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明经世文编》卷488,徐光启:《辽左阽危已甚疏》。①《明神宗实录》卷585;《明熹宗实录》卷1。

残存兵将怯战畏敌,就连熊廷弼和时人推崇为“勇敢有谋”、“威名著河西”、有大将之才的甘肃总兵官李怀信,奉旨援辽时,也一再拖延行期,安坐甘肃,“惮于援辽”。第三,士气不振,人心惶惶,军民思逃。早在万历四十七年六月末,开原刚陷,中固、铁岭、大奠、叆阳、孤山、抚安、柴河等数十城堡,不战自弃,“沈阳之民又逃,军亦逃矣”。赞画刘国缙好不容易招募了新兵一万七千余名,分发镇江、清河等处防守,很快就大部逃走,只剩下老弱残兵三千余名。

九月初,熊廷弼特上长疏,极言“辽左大势久去,战守已无可支”,“备陈兵马军民器械将领不堪战守之状”。吏部等衙门尚书赵焕等臣,以“奴酋攻陷北关,经臣极言辽沈危急之形,无将无兵无马无器械,军民离心,不能战守”,会合“大小衙门官员”,诣文华门,“直陈辽左垂亡,京师立蹙”,恳乞神宗视朝②。连庸相方从哲也因形势险恶,特上《辽左溃散人心离散疏》,奏称:辽左丧败之后,虽有伤残之卒数万,“然皆露顶赤身,空拳徒步”,“盔甲器械马匹件件不备,火器俱无”,“以是,上自将领,下及军民,无一人不为逃走计,无一念无一刻不为逃走计”,“今日辽阳之势,真累卵不足喻其危,山海蓟门之患,真剥肤不足喻其急”③。

以上事态表明,在万历四十七年七月至十一月的数月内,是后金军夺取沈阳、辽阳进据辽东的最好时间,不需要花费多大气力,就可达到这一目的。但是,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努尔哈赤并未挥师西征,错过了轻取辽东的大好良机,这可为明国提供了转危为安的有利条件。

明辽东经略熊廷弼,有胆有识,才华横溢。虽系文官,由进士擢御史,但他因边患孔亟,苦练骑射,钻研兵法,被誉为“善左右射”,有“盖世之材”。他于万历四十七年六月被擢任经略后,面对敌强我弱,危在旦夕的险恶局势,毫不畏惧,逆流而进,力挽狂澜,担起了拯救危亡的艰难重任。他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亲巡边境城堡。当时,沈阳、辽阳军民思逃,官员皆惧前往沈阳,熊廷弼却于七月只带数百疲弱士卒,兼程前进,抵沈阳,复乘雪夜亲赴邻接建州的抚顺城。时兵燹之后,数百里无人迹,他祭悼死难兵将士民,招流移,缮守具,分置士马,耀兵奉集,相度形势而还,因而安定了民心,“人心复固”。

第二,制定了正确的抗敌方针。他提出“以守为稳着”,“守正所以为战”的根本战略方针,奏请集兵十八万、马九万匹,分驻叆阳、清河等六处险要地方,画地而守,无警就地操练,小警自为敌御,大敌互相应援,辽阳设兵二万,策应四方。这是发挥所长克敌之短的正确方针。后金军善骑射,士气高昂,惯于猛冲猛打,交战之时,万马飞驰,“铁骑冲突,如风如火”,敌不及防,片刻即亡,但他们缺乏火器,不会使用枪炮,长于野战,短于攻坚。而明军虽大败之后,斗志不旺,但火器众多,凭借坚固城地,据险扼守,以逸待劳,便可克服不善野战的弱点,发挥枪炮的威力,守住城堡,稳定战局,再伺机而进。

②《明神宗实录》卷586。

③《明神宗实录》卷586。

第三,征兵调将,赶运粮草,打制器械,修建城池。他屡上奏疏,多方催督,很快就改变了兵少疲弱的状况,从区区三四万败残之卒,发展为拥兵二十万的庞大军队。他奏发京城大炮数千位,又增造大炮数千枪炮数万,赶制双轮战车五千辆,每辆安灭虏炮二三位。他大修城池,辽阳“城高厚壮,屹然雄峙”,城外又挖濠三道,每道宽三丈深二丈,濠外复筑大堤潴水。沈阳亦修缮加固,“城颇坚”,城外又掘与人身相等的陷井十道,井底密插尖木桩,陷井之后挖有四道大濠,插满尖木桩,又树立用一二十人抬的大木头修筑的栅栏,沿内濠排列楯车,每车安置大炮二门小炮四门,两车中间又放置大炮五门。时人称辽阳、沈阳、奉集堡、虎皮驿四城犹如“金汤鼎峙。其他要地,亦各各加固”①。

熊廷弼还整军纪,斩逃将刘遇节、王文鼎、王捷,以祭死节官兵,诛贪将陈伦,劾罢庸懦怕死的辽东总兵李如桢。由于他精心安排全力奋斗,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兵、将、马、粮、火器、军械无所不备,城池坚固,人心安定,士气有所振作,令严法行,“守备大固”,辽东转危为安了。②明国本可利用这一难得的好机会,继续增强实力,巩固边防,但明王朝腐朽已极,竟自毁长城。熊廷弼因功高过人,办事严格,求成心切,性格刚直,不徇私受贿,不逢迎权贵,不受压于科道,招致了一批夸夸其谈的言官不满,惹怒了因循苟且的文臣武将,内阁、兵部对彼亦颇有意见。御史顾三元劾熊廷弼“无谋者八,欺君者三”,不罢其任,“辽必不保”。御史张修德更奏其破坏辽阳。明帝遂于泰昌元年(20)九月革廷弼职,听候勘问,改以辽东巡抚袁应泰继任经略。袁虽精敏强毅,善于治政,但短于用兵,持法太宽,对熊廷弼所作“多所更易”,又广招归降蒙古,为后金遣人诈降用间敞开了方便之门。

金国汗努尔哈赤侦悉明朝经略易人,于天命六年(明天启元年,21)三月十二日亲率五万大军进攻沈阳。此时沈阳有守兵二万余、援兵四万余,比金兵人数还多,完全可以凭借坚城利炮死守,不会轻易失陷。努尔哈赤见机行事,采取智取猛攻并用,先夺城池,后灭援兵的方针,于十三日派羸卒挑战,诈败诱敌。行武出身的勇将明总兵贺世贤中计,率家丁千余出城冲杀,宣称必“尽敌而反”。努尔哈赤见敌入伏中,下令包围,“精骑四合”。贺世贤身中四矢,兵败返回,城中闻贺战败,军民大惊,“汹汹逃窜”,诈降蒙古乘机内应,砍断吊桥,截断归路,贺世贤战死。后金兵乘势猛攻,打下沈阳,尽歼守兵。努尔哈赤又先后分击明之两路援兵,川兵万余先败,全军覆没,另一支援军三万仓皇逃窜。一日之内,努尔哈赤败敌六七万,攻下要镇沈阳。

①《明熹宗实录》卷3、7、8;《满文老档·太祖》卷19。

②《明熹宗实录》卷2、3、7;《明史》卷259《熊廷弼传》。

沈阳一失,辽阳真是危如累卵,“兵不满万”,“身无介胄,器不精利”,辽阳以北,“居民逃走一空,烽火断绝”。努尔哈赤本可轻骑夺城,但他却屯兵沈阳五日,论功行赏,将所获人畜分与兵将,先行押回建州,于三月十八日才开始出发,十九日中午抵达辽阳。明经略袁应泰、巡按张铨利用这一空隙,飞速征调援兵,撤虎皮驿、奉集堡兵回辽阳,五天之内,凑集了十三万大军。

此时,论兵数,明倍于金,论地形,明防守,得地利。辽阳城墙坚固,池深水满,熊廷弼在任时曾准备了上万门大炮,其中七门重三千余斤,一发可毙敌兵数百人,其余炮亦重一千余斤、二千余斤,威力也很大。如果袁应泰熟谙兵法,调度有方,据城死守,辽阳不会失陷。设若努尔哈赤不讲策略,一味猛攻,以弓矢对枪炮,用血肉之躯强登高城,伤亡必大,难以克城。在这场势均力敌的战争中,统帅决策和指挥的正确与否,成为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

据朝鲜文献记载称,八旗军“至辽阳,望见城池险固,兵众甚盛,虏皆意沮欲退”。眼看大势将去,努尔哈赤在这十分险恶的关键时刻,发挥了非凡的军事才干,立即严正宣布,“一步退时,我已死矣,你等须先杀我后退去”,并“匹马独进”①。这种斩钉截铁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对八旗官兵发挥了巨大影响,使他们转怯为勇,知难而进,军心大振。

努尔哈赤又派遣少数人马挑战,引诱敌人,明军果然中计。袁应泰本已与诸将议定,“畏敌多,主守”,此时见金兵很少,“其骑可数”,遂因“贼少而主战”,亲督侯世禄等五位总兵官率兵出城五里,在教场扎营。明兵原已畏敌,至是又忽守忽战,“军心不定”,努尔哈赤乘机挥军“奋力冲杀”,“明兵大溃而走”,“军败多死”。金兵连续猛攻,原先派入之“奸细”从中内应,至三月二十一日攻下辽阳,袁应泰自尽,张铨被俘,不屈而死,辽河以东镇江等七十余城官民“俱削发降”。过了十个月,天命七年正月,努尔哈赤又统军大败明军于平阳桥,降广宁,再获大捷。八旗军进据辽东,伺机西征,努尔哈赤成为与明朝分庭抗礼的强大金国君汗了。

宁远之败

天命十一年(明天启六年,26)正月十四日,金国汗努尔哈赤统军十三万,号称二十万,离都城沈阳,亲征明国。

此时,明的政治、军事、财经等方面的形势皆十分恶劣,正是金国进取的极好时机。四年前明军大败之后,天启帝授日讲官、礼部右侍郎孙承宗为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掌部务。孙承宗才华出众,荣中榜眼,精通兵法,性洁志高,救国心切,不畏艰险,力挽狂澜。

①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以下简称《李朝实录史料》)第3147页。

他奏陈抚蒙古、恤辽民、重将权、选边将、简京军、开屯田诸策,并奏准以原官督山海、蓟、辽、天津、登、莱等处军务,亲主辽事。他惩逃将,“清冒破”,汰冗兵,练士卒,筑城堡,缮甲仗,买马匹,采木石,军备大整,使辽东形势发生了有利于明朝的重大变化。《明史》论其功绩是:承宗在关四年,前后修复大城九,堡四十五,练兵十一万,立车营十二、水营五、火营二、前锋后劲营八,造甲胄、器械、弓矢、炮石、渠答、卤楯之具合数百万,拓地四百里,开屯五千顷,岁入十五万。①尤其重要的是,他重用能臣袁崇焕和猛将满桂,对遏制后金的进攻,起了很大的作用。袁崇焕,万历四十七年(13)进士,授邵武知县,有胆略,好谈兵,常向老校退卒谈论塞上事,知边塞情形,以边才自许。广宁败没,崇焕正因朝觐在京,被破格擢兵部职方主事。在人心汹汹争相逃溃之际,他却单骑出阅关内外,还朝后具述关上形势,慷慨宣言:“予我军马钱谷,我一人足守此。”廷臣益奇其才,遂升山东按察司佥事,监关外军,不久,改为宁前道。时兵部尚书王在晋代替熊廷弼任辽东经略,议于山海关外八里修筑重关,役夫四万,袁崇焕力言其非。孙承宗采纳其议,罢之,并依崇焕议,筑宁远城,承宗“益倚崇焕”。崇焕“内附军民,外饬边备,劳绩大著”,宁远城筑造得十分坚固,曾经一度荒凉残破的宁远,变成了“商旅辐辏,流移骈集”,“远近望为乐土”的关外重镇。

满桂,原为蒙古人,幼入关内,居于宣府,早年从军,屡立军功,升至喜峰口参将。承宗巡边,见桂,壮其貌,与谈兵事,对其才干甚为惊奇,立擢副总兵,领中军事,不久又遣其与袁崇焕同守宁远。满桂忠勇绝伦,不好声色,与士卒同甘苦,助崇焕苦心经营,将宁远建成重镇,军民增至五万余家,承宗奏上其功,擢都督佥事,加总兵衔,领后部兵一万五千名。

经过孙承宗、袁崇焕、满桂等人和广大军民的艰苦努力,辽东形势迅速好转,本可确保关宁安全,再伺机进取,收复辽沈。然而,明朝政府太腐朽了,竟又自伐栋梁。昏君明熹宗宠信太监魏忠贤,朝政极端**。承宗欲劾除魏党,被魏忠贤唆使党羽,连疏劾孙,迫使孙承宗于天启五年十月致仕,而以兵部尚书高第代为辽东经略。

高第胆小如鼠,畏敌如虎,下令尽撤锦州、右屯、大凌河、小凌河、杏山、松山、塔山诸城防守兵械器具,尽驱屯民入关,丢弃米粟十余万石,军民“死亡载途,哭声震野,民怨而军益不振”。高第还曾命令撤宁远、前屯两城,袁崇焕拒不从命,理直气壮地说:“我宁前道也,官此,当死此,我必不去。”虽然顶住了高第的乱命,未曾撤退,但宁远已成孤城。这种情形,正为金军席卷关外,进逼山海,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①《明史》卷250,《孙承宗传》。

然而,这次战争却是另一种结局,金军于天命十一年正月十七日渡过辽河以后,明锦州等城官兵早已撤退,八旗军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连下右屯、大凌河、锦州、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松山等城,二十三日直抵宁远城下。二十四日,努尔哈赤挥军猛攻,骑兵步兵一拥而上,车、牌、勾、梯、箭全至,万矢齐发,“箭上城如雨,悬牌间如蝟”,奋力攻打,不克,第二日攻,伤亡更重,二十六日再打,亦不能下,无奈,只好于二十七日撤退,金军伤亡惨重。努尔哈赤亦负伤,这是他起兵四十二年以来第一次战败,而且可以说是惨败,明军则打了第一个大胜仗。

为什么明国朝政昏浊,宦官专权,文官爱钱,武将怕死,兵无斗志,民心惊慌,危机深重,本来似乎已经注定关外四百里定将丢掉,宁远孤城必难保住,金兵可以轻取宁远占有全辽了,却出现了这样一种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明胜金败的结局,乍看起来,颇为离奇,仔细观察,这也不足为怪。努尔哈赤进攻宁远的失败,有其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

从明军而言,固然万岁、九千岁(魏忠贤)、宰相、经略等人均系昏庸之辈,武将也大都贪生怕死,一战即逃,但也有仁人志士,也有智勇双全忠贞不屈之臣,广大军民更有抗战保国之心,只要统帅得人,是能领导军民击退金兵进攻的。宁前道袁崇焕就是这样一位力挽狂澜的杰出领袖。

袁崇焕临危不惧,把生死置之度外,誓死抗金,镇静自若,发挥了非凡的军事才干,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第一,力增守兵。宁远兵士原并不多,崇焕将右屯等城及城外士兵撤回,同守宁远,兵数增至将近二万。第二,确定死守。他召集各将商议抗敌方略。总兵官满桂、副总兵左辅、参将祖大寿根据以往作战经验,皆认为不能和金兵野战,而应防守,提出“奴兵未可争锋,以死守争”。祖大寿遂建议塞门死守,众将赞同,议定。第三,激励将士。他“刺血为书,激以忠义”,对将士下拜,众皆感动,“将士咸请效死”,军民同仇敌忾,誓与金兵决一死战。第四,发挥火炮之长。他采纳王喇嘛的建议,将西洋大炮撤入城内,装在城上,布满各种火器,准备了大量弹药。第五,分工负责。他调配各将各负其责,满桂提督全城,兼管东南,左辅守西面,祖大寿守南面,副总兵朱梅守北面,同知程维楧“查察奸细”,通判金启倧按城四隅,编排民夫,供给饮食,卫官裴国珍备办物料,诸生守巷口,禁止乱行,“有一人行动者,即杀”,“城上人下城者,即杀”。他又檄告后面前屯卫、山海关守将,凡有宁远兵逃来,就地格杀。第六,坚壁清野。尽焚城外房舍、积刍,将外城腾空,城厢商民尽迁入城。

兵将商民同心抗敌,战守调配周密妥当,袁崇焕又临战指挥得宜,大显枪炮火器威力,“一炮歼虏数百”,“每用西洋炮,则牌车如拉朽”,“打死北骑无算”,守兵猛扔火球、火把,烧毁战车。亲睹战况的朝鲜译官韩瑗记述其情说:崇焕预空外城,诱入金兵,双方战酣之时,自内城各堞之间,“推出木柜子,甚大且长,半在堞内,半出城外,柜中实伏甲士,立于柜上,俯下矢石,如是层层屡次,自城上投枯草油物及棉花,堞堞无数”,“又放大炮”。“须臾,地炮大发,自城外遍内外,土石俱扬,火光中见胡人俱人马腾空,乱堕者无数,贼大挫而退”。①这样智勇双全、忠贞无畏的统帅,这样拚死杀敌的广大军民将兵,谁能击败!这是金军败于宁远的一个根本因素。

另一重要因素是,努尔哈赤在军国大政和用兵之道上犯了严重错误。从天命五年尤其是六年三月进据辽沈以后,在治理国政上,他犯了三大错误。第一,从“恩养尼堪”(尼堪,意为汉人),恩威并行,转变为敌视汉民,全面镇压,滥施屠杀。他屠复州,禁逃亡,大捕“无谷之人”,大杀反金人员,丧尽民心。第二,从任用依赖汉官,转变为怀疑、排斥、歧视汉官,连其孙女婿“抚顺额驸”李永芳这样忠心效劳于金汗的降将,也因直言进谏,他都要怀疑,一度将其革职,拘其族人,其他汉官怎不寒心,谁敢忠谏,谁愿献策?第三,内争迭起,疑案纷生,伤人太多。以最高统治集团成员八旗贝勒而言,四大贝勒中,大贝勒代善被废去太子之位,二大贝勒阿敏遭到汗伯父训斥,三大贝勒莽古尔泰之母金国大福晋无辜被休,四大贝勒皇太极受责罚银没收牛录。执政贝勒中,斋桑古、德格类、济尔哈朗、岳托、硕托,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和训斥。纠纷之多,争夺之剧,使努尔哈赤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继承人,只好宣布今后要实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八旗高级官将,如督堂、总兵官扈尔汉、阿敦、乌尔古岱、巴笃礼,大巴克什额尔德尼、达海,或斩或囚,或降职革任,波动也不小。结果是汗威无比,群臣畏惧,三缄其口,努尔哈赤成为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不明下情,难辨是非,错上加错,搞得金国民不聊生,百业凋敝,逃徙满路,田园荒芜,粮谷奇缺,物价腾贵,出现了人相食之悲惨局面。这样的背景,怎能进行长期战争,攻克兵民誓死抗敌的金城汤池。

而且,这些弊政,直接影响到明**民的态度。努尔哈赤于天命十年十月在辖区内大杀汉人时,提出的一条理由就是,杀了这些人,才好放心地对外用兵。残酷的民族屠杀政策无疑是为丛驱雀,为渊驱鱼。因此,一听金兵来攻,关外锦州等地军民纷纷内迁,不愿留下受死。宁远军民齐心抗敌,死守孤城,通判金启倧、袁崇焕的家人罗立,都因燃炮猛轰金军而以身殉国。五十健丁舍生下城,燃放火药,烧毁金兵战车。像武举人金士麒,以迎父丧出关,闻警,“率义男三百人力战”,全部死节。①在军事上,努尔哈赤也有不少错误。他屡败明军,因而骄傲轻敌,训练不力。入辽以来,“步兵骑兵三年未战,兵主(兵之额真)怠惰,卒无斗志,车、梯、藤牌不良,兵器已不锐利”②。他的思想已经僵化,攻宁远时,沿袭故技,战术陈旧,以箭矢对枪炮,以血肉之躯迎炮弹,以穴城敌火毬,而袁崇焕却扬己之长,避己之短,克敌之弱,用西洋大炮对付八旗劲旅的弓矢刀戈,以坚壁清野来制服掠粮养军的清兵,以凭城死守来避开金兵的野战冲杀。

①李星龄:《春坡堂日月录》,载李肯翊:《燃藜室记述》。

①《满文老档·太祖》卷27、32、51、54、61、66;《明熹宗实录》卷70。②《满文老档·太祖》卷71。

双方军事统帅的正确与错误,也是造成明胜金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努尔哈赤被打败了,而且败得很惨。袁崇焕又遣使备礼物致谢努尔哈赤说:“老将横行天下久矣,今日见败于小子,岂其数耶!”使他感到更加痛苦愤恚,“大怀忿恨而回”③。

战阵劳累,受挫生气,忧愁难眠,积恨成疾,兼之宁远之战受伤又未痊愈,痈疽发作,天命十一年(26)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在离沈阳四十里的叆鸡堡逝世,终年六十八岁。

③李星龄:《春坡堂日月录》,转引李肯翊:《燃藜室记述》卷25。

(谢选骏指出:纵观满清起源不难发现——奴尔哈赤的崛起十分偶然;但是帝国的存在却是必然。因此明朝的积弱崩溃,就会吸引清朝发达崛起——以便夯实填补帝国的窟窿。马列狗杂谈起满狗兴兵的眉飞色舞、如数家珍——因为他们两者都是从东北入关的八旗党团禽兽……后来中共还真的演变出了“八大民主党派”,类似于汉八旗。这些民主党派不仅是“政治花瓶”,而且是“中共八旗”——他们的主子像满贼一样从东北偷偷入关,武装骗取了中国的统治权。黄俄汉奸的参政党其实就是分赃团。八旗也好,八大民主党派也好,都是来自“仿生学”的结果,他们的原型是“八脚蜈蚣”!)



【第二章 清的确立】


第一节 宽温仁圣皇帝转危为安


天命十一年(明天启六年,26)八月十一日,后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去世,皇八子四贝勒皇太极被诸贝勒议立为新汗,尊称“天聪汗”,改次年为天聪元年。

皇太极面临极为严峻的形势。就内政而言,他碰到三大难题。一是汗父晚年的各项弊政,危害太大。主要弊政之一是大杀汉民。天命八年六月,以复州汉民欲逃,遣兵二万屠其城,全城一万八千余丁只剩下五百户及一些老弱妇幼。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以汉民叛逃不绝,欲杀金兵,遣八旗大臣率兵在金国辖区,“分路而行,逢村堡,即下马而杀”①。弊政之二是尽没民田,编丁隶庄。汗、贝勒、大臣一直掠夺汉民,逼令充当包衣(又称包衣阿哈,即奴仆),隶庄耕种,天命十年十月初三大杀反金汉民时,又将“筑城纳赋”未曾叛逃的汉民尽数降为包衣,没收金国全部汉民田地,编丁设庄,一庄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一晌为六亩),八十晌供庄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正赋”。所编新庄,除一部分给与八旗官将外,其余庄园尽归汗、贝勒所有。编隶庄园的庄丁,从过去的平民身份降为奴仆,所纳庄租,比昔日民人上交国家的正赋增加了十几倍。弊政之三是怀疑歧视降金的汉官,仇视绅衿。天命十年十月大杀汉民时,努尔哈赤专门指出,窝藏明国奸细,煽诱汉民叛逃者,“原为明官今已革职之大臣”及秀才,必须一律“甄别正法”,致“使贤良之书生亦被杀绝”①。

努尔哈赤这样“不论贫富,均皆诛戮,即顺之,不免于死”,没民土地,逼民为奴,带来了致命的恶果②。这样使汉人不分官民贵贱贫富,皆恨金汗暴政,争思叛逃。辽东原有军民数百万,几年之内逃走了三百万以上。汉民长期不断的大量叛逃,被编隶庄的庄丁“逃亡殆尽”,残存者“不勤力耕田”,不仅打乱了统治秩序,而且使农业劳动人手极端缺乏,因而田园荒芜,百业凋敝,粮谷奇缺,物价飞涨。据史载:“国中大饥,斗谷值银八两,伊尔根(即百姓)亦有食人肉者”。“一头骏马值银三百两,一头好牛值银一百两,一匹蟒段值银一百五十两,一匹毛青布值银九两。盗贼蜂起,盗牛马,杀人为乱”③。

①《满文老档·太祖》卷54、66。

①《满文老档·太祖》卷66。

②《清太宗实录》卷10,页12。

③《满文老档·太宗·天聪》卷6。

二是军力削弱,难求进展。宁远之败,损伤惨重,影响了将士锐气。天聪元年(27)五月,皇太极为报父仇,振奋军心,亲偕诸贝勒统领六万大军,围攻锦州,虽然城中明兵只有三万,但凭借坚城枪炮,拚死抵抗。皇太极挥军猛攻,亲自披甲带领侍卫疾驰进击,诸贝勒大臣兵弁亦奋勇冲杀,但由于明军猛烈还击,贝勒济尔哈朗、萨哈廉、瓦克达俱力战负伤,八旗将士“损伤甚多”,不得不撤围回师。明人称此战为“宁锦大捷”。两次失利,大伤元气,使得数十年来所向无敌的八旗劲旅锐气顿减,斗志不旺,害怕打仗,“皆怯于攻城”。①第三个大难题是,内争尖锐,君权微弱。皇太极虽然被尊为天聪汗,但其实权远逊于汗父。努尔哈赤是“承奉天命养育列国英明汗”,其汗位是皇天任之,是“天任之为汗”,八旗大臣官将固然由其任置,即“汗任之为大臣”,就是贵为一旗二旗之主的旗主贝勒、大贝勒,也系汗之封授赐与,八旗所有人员,最终统归汗辖,而皇太极之为汗,却系由诸贝勒“任置”的。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去世时,八旗贝勒中,大贝勒代善最有希望、最有资格、最有势力继位为君。他身为正红、镶红两旗之旗主,他的亲侄杜度掌镶白旗,他的儿子岳讬、萨哈廉、硕讬、瓦克达均是辖领牛录率军厮杀的勇将,前三人和杜度还是“执政贝勒”。代善系第一位后金国大福晋所生的皇子,军功累累,位列四位大贝勒之首,具体处理军政要务,还曾当了相当长时间的太子。按照努尔哈赤于天命七年宣布的“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新汗由诸贝勒“任置”,他是极有可能继任新汗的。此时皇太极仅领有正白旗,位居大贝勒代善、二大贝勒阿敏、三大贝勒莽古尔泰之后,为第四位大贝勒,通常被称为四贝勒,其长子豪格只有十七岁,二子、三子已殇,第四子叶布舒还在母腹中,他仅能与镶蓝旗旗主阿敏、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相提并论,其人丁兵将势力皆不如代善,也不如十二弟阿济格、十五弟多铎、十四弟多尔衮三位同母所生之三弟兄。

此时,阿济格二十一岁,多尔衮十四岁,多铎十三岁,固然是年轻和年幼之人,但阿济格、多铎已是正黄、镶黄两旗之主,多尔衮也辖有十五个牛录,且是汗父生前许愿的“全旗之主”,三弟兄之母又是机警过人的大福晋阿巴亥,显然是很有希望继位为汗。

然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大贝勒代善竟然让贤,在其子岳讬、萨哈廉的建议下,提出立皇太极为君,皇太极才被诸贝勒“任置”为天聪汗,并由汗、贝勒书写五份誓词,祭告天地,规定汗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位大贝勒并尊,以他们四位为主,加上阿济格等十一位贝勒,共同治理金国,朝会之时,亦是汗与三大贝勒同坐于上,接受其他贝勒与八旗官将朝拜。皇太极只不过是四大掌权者之一,并非言出令行至尊无上的君汗,金国由八旗旗主共掌和分治。这样,内争必烈,各贝勒之间不相上下,君权微弱,极不利于金国的巩固和发展。

①《清太宗实录》卷2,页42;卷5,页33。

周边形势同样不妙。西边明国,时刻不忘收复失地歼灭满洲。明帝擢任袁崇焕为辽东巡抚,委以关外大权。袁崇焕“锐意恢复”,缮修锦州、中左、大凌河三城,移商民,广屯田,竭力巩固关外四百里土地,遏制金兵攻势,伺机复辽。北边与西北的漠南蒙古诸部,大都与明相联,敌视满洲。察哈尔部林丹汗,是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力图恢复祖业,统一蒙古各部,再建大元王朝,兵强马壮,称雄各部。当天命四年金军大败明军于萨尔浒后,林丹汗致书努尔哈赤,声称“蒙古国统四十万众英主青吉思汗,谕问水滨三万人英主安否”,居高临下,恃众压寡,警告后金不要夺取广宁。他接受明朝每年赏银上百万两,助明对抗满洲,并经常裘掠与金友好的科尔沁蒙古各部。喀尔喀五部贝勒原曾与努尔哈赤盟誓共同对明,但他们听信明朝之言,受其银两衣帛,遂背坏誓约,“以兵助之”,经常掠金人畜财物,袭掠墩军,献首于明,领取奖银。天命十一年正月宁远之败后,喀尔喀五部以为金兵“将尽,遂决意助明朝”,移营逼近金地,带来严重威胁。南邻朝鲜,世忠于明朝,特别是万历年间,明遣大军入朝,助朝抗倭,双方更为友好亲切。萨尔浒之战时,朝鲜发兵一万三千随征,后又大量收容逃入其境的辽民,供应驻于其皮岛之明朝总兵毛文龙部下食粮,毛文龙由此地不断出击,袭掠金国腹地,闹得金国不得安宁。简而言之,金国处于四面受敌的困境,一旦明军大举进攻,蒙古察哈尔、喀尔喀、朝鲜及毛文龙,必将响应,四面围攻,金国很难抵挡。

面临内政外交极其恶劣的局面,受命于危难之际的皇太极,毫不畏怯,勇敢地挑起了使金国转危为安继续向前的重担。他一即位,便首先在改善内部局势稳定统治秩序上,采取了几项大胆的关键性改革措施。第一,赦免欲图叛逃之罪。天命十一年九月初五日,即登基后第四天,他颁诏国中:“凡汉官富民,从前有商议逃走,及与奸细往来者,纵有人举首,概不究问。有已逃在外追获者,杀无赦,有欲逃未行者,首告亦不究。”

第二,释放庄丁为民。九月初八日汗谕:“汉民与满洲,同居一处,多为满洲扰害,度日艰难,命其分屯别居。”实录编纂官就此事阐述说:“前此汉人,每十三人编一庄头,分给满官为奴。自上即位,念汉人给满洲为奴,逃亡殆尽,因择可为奴者,每备御给八人、牛二只,余各入堡为民,选清正官管理。”①第三,停筑城,禁扰民,各耕其田。九月初七、初八日,汗两次下谕:先时明知劳民,而营建城郭修筑边墙者,以固吾疆圉也。今八旗田土移易已定,自后不再新筑城郭边墙,田土不再移改,“各粪其田”。汉人与满洲同样差役。贝勒大臣及其属下人员出外之时,自备行粮,禁食民间牛羊猪鸡。

①《清太宗实录》卷1,页7。

贝勒大臣不许骑汉官马匹,不许取汉人鹰犬,不准勒买器物和至汉人家饮食,违者治罪。①这就根本上取消了努尔哈赤晚年镇压和加重剥削汉民的主要弊政,对缓和满汉紧张关系,稳定国内秩序,恢复生产,起了很大作用。“诏下,汉官汉民皆大悦,向之思逃者皆止,奸细从此绝迹矣。”②他还起用汉官和汉人生员,初擢沈阳县学生员范文程为游击,召直左右,后授其为内秘书院大学士,进世职为二等甲喇章京,命其掌领机密事。出宁完我于包衣,召直文馆,久预机密,屡进世职至二等甲喇章京。其后,他又以汉官俱归併于满洲大臣下,所有马匹,不得乘骑,为满官所乘,所有牲畜,不得使用,被满官贱价强买,虽有腴田,不得耕种,终岁勤劳,“米谷仍不足食,每至鬻仆典衣以自给”,“官员病故,其妻子皆给贝勒家为奴”,故“潜通明国,书信往来”,时怀叛逃之心,因此,命令将数千名汉官汉民另编汉军旗,将汉官拔出满洲大臣之家,使其“得乘所有之马,得用所畜之牲,妻子得免为奴,择腴地而耕之,米谷得以自给”。③这样,汉官才基本上安下心来,尽心竭力为金汗效劳。

皇太极深知,汗父以武开国,没有武功,军威不壮,就不能创业建国,也不能定国安邦,更不能拓疆辟地,席卷全辽,进取山海,故连续进行征蒙攻朝袭明的战争。

皇太极即位之后一月余,天命十一年十月初七日,遣大贝勒代善等九位贝勒,“率精锐万人”,往征蒙古喀尔喀五部之扎鲁特部,别派副将冷格里领兵六百往袭喀尔喀五部之巴林部,驱逐哨兵,纵火燎原,以张声势。代善等飞奔疾驰,大破扎鲁特部,擒其巴克等十四位贝勒,斩杀鄂尔寨图贝勒,“尽俘获其子女人民牲畜而还”。冷格里等亦俘获巴林部人马牛骆羊四千余。

皇太极看准了林丹汗是他统一漠南蒙古的主要障碍,因此,一方面努力争取科尔沁等部贝勒与金联合,对付林丹汗的袭掠,分化瓦解林丹汗属下人员,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大举进攻。蒙古奈曼、敖汉诸贝勒“因察哈尔汗不道”,于天聪元年(27)“举国来附”,皇太极举行盛宴,隆重款待。喀喇沁、鄂尔多斯、阿巴亥、阿苏特、喀尔喀诸部因不堪忍受林丹汗的欺压掠夺,于天聪元年底至二年初,组成十余万人的联军,在土默特部赵城地方(呼和浩特地区),消灭了林丹汗驻兵四万及其派往明国张家口领赏的三千士卒,联军伤亡亦重。喀喇沁部要求与金结盟,皇太极欣然允诺,“刑白马乌牛,誓告天地”,共击林丹汗。天聪二年二月,皇太极亲率精骑,在敖不伦地方(大凌河上游),飞速闪击察哈尔所属多罗特部落,俘获一万余人,挫了林丹汗锐气。接着,他于九月,率诸贝勒大臣,统领八旗军队,征调联盟、归附的科尔沁、喀喇沁、敖汉、奈曼及喀尔喀诸部贝勒,各率所部兵马来会,大举西征察哈尔,连续驰击席尔哈、席伯图、汤图等处,俱克其地,又遣精骑追捕败军,直至兴安岭,“获人畜无算”,一征林丹汗取得了初步胜利。

①《清太宗实录》卷1,页8。

②《清太宗实录》卷1,页6。

③《清太宗实录》卷17,页11。


皇太极又兴兵攻朝鲜。天聪元年正月初八日,他委派阿敏、岳托、济尔哈朗等六位贝勒,统兵三万进攻朝鲜。金兵进展迅速,连下城池,势如破竹,不到半个月,就占领了大半个朝鲜,入据旧都平壤,迫使朝鲜国王李倧签订了城下之盟。誓言规定朝鲜国王尊金汗为兄,己居为弟,春秋两季向金汗纳贡,金国使臣前去,按过去接待明朝使者之例对待,不得“与满洲记仇,修筑城池,操演兵马”,断绝与明国的关系,只与金国往来,辽民逃入朝鲜,立即送还。若违誓言,金即发兵征讨。

在皇太极勇于进取和正确指挥下,经过八旗贝勒大臣将士的奋勇冲杀和艰苦努力,仅仅两年,便解除了四面受敌之困,国内形势稳定,八旗劲旅再显雄威,士气大为振作,金国终于转危为安了,并为下阶段的迅速扩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兵逼明都

天聪三年(明崇祯二年,29),由危转安的金国,正处在前进路上的重要关头。此时,攻朝已收大功,一征林丹汗初战告捷,奈曼等部陆续来归,国内经济有所好转,在平庸之辈看来,可以暂停厮杀,放马归山,安享太平之乐了。然而,这毕竟是肤浅之见,只有几万男丁的女真——满洲,面对幅员辽阔、人口上亿、拥兵百万的明朝大皇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不前进,必衰弱,三十几年过去,难免灭族灭种之祸,前车之鉴,比比皆是。好些马背上民族曾叱咤风云,所向披靡,以少胜多,然而,曾几何时,坐享其乐,锐气全休,终于销声匿迹。此路断不可走。

若要前进,去向何方,明与蒙古,以谁为先,金国上层人员对此颇有分歧。有的主张先攻蒙古,也有人则主攻明。攻明固然可获大利,但困难不小,风险也大,闹不好,再来一个宁远之败。天聪汗皇太极与八旗贝勒大臣经常为此穷思苦索,最后,皇太极决定,“亲统大军伐明”,并调集蒙古各部会师。

天聪三年十月十五日,大军到达辽河,立营,蒙古科尔沁部、扎鲁特部、奈曼、巴林、敖汉等部奥巴等数十贝勒相继率兵来会。皇太极召集八旗诸贝勒大臣及外藩蒙古贝勒,商议向谁用兵。他说:明国屡背盟誓,察哈尔残虐无道,皆当征讨,“今大兵既集,所向宜何先,尔等其共议之”。与会者有的认为:“距察哈尔辽远,人马劳苦,宜退兵”。有的说:“大军已动,群力已合,我军千里而来,宜以见集兵征明”。皇太极认为应当征明,遂统大军向明境前进。

不料,过了五天,发生了波折。十月二十日,大军抵达喀喇沁部的青城。大贝勒代善、二贝勒莽古尔泰在行进途中秘密相议,晚上进入皇太极的御幄,“止诸贝勒大臣于外,不令入,密议班师”。代善、莽古尔泰提出回兵的根据是,攻明太危险了。劳师远袭,若不能进入明边,则粮匮马乏,欲归不得。纵使入边,明国会合各路兵马围攻,则寡不敌众,且恐明兵自后堵截,断绝归路。

代善、莽古尔泰反对远征,使皇太极十分为难。第一,两人所论,并非毫无根据。金军大约五万余人,而明国仅山海关内外就驻军十余万,北京册载官兵数十万,再加上宣府、大同、山西、蓟州、永平、密云、昌平、易州等镇官兵,总数超过金兵十几倍,确是代善所说,众寡悬殊。三年前,大英明汗努尔哈赤统军十三万进攻宁远,败于不到两万人的守兵。两年前天聪汗又率兵五六万,再攻宁远及锦州,又未获胜,将士死伤甚多。如今想以五六万之众,越边飞袭,千里远征,胜负实难预料,很可能是再次失利,那时将欲归无路。此论一传,八旗贝勒大臣之中,定会有不少附从之人,军心一动,战难必胜。

第二,代善、莽古尔泰非等闲之辈,亦不是纸上谈兵之人。他俩早年从征,下抚顺,战萨尔浒,取开、铁,据辽、沈,入广宁,身经百战,军功累累,代善还是具体指挥萨尔浒战役的三军统帅,他俩所述,应是经验之谈,不能轻易置之不理。更使皇太极为难的是,他俩是大贝勒,是“任置”天聪汗的主要人物,金**政大事是由他俩与二大贝勒阿敏及天聪汗共同议处的,此时阿敏留镇沈阳,则全军由他俩与汗共同统率,三票之中占了两票,皇太极对此是无可奈何的。

因此,尽管皇太极高瞻远瞻,雄才大略,决心冒险远征,彻底扭转战局,但面对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的反对,也不得不被迫服从其议,表示退兵。

代善、莽古尔泰见事已定,遂各回己营。守在幄前等候消息的岳讬、济尔哈朗、萨哈廉、阿巴泰、杜度、阿济格、豪格等贝勒方进入幄中,见汗闷闷不乐,沉默无言,岳托问道:汗与两位大贝勒所议何事,请告,今诸将皆集于外,等待汗谕。皇太极十分失意地说道:“可令诸将归帐,我谋既不成,何必等待”。又命文臣将欲发军令不必宣布。岳讬等惊问何故。汗密谕:大贝勒恐深入遇险,要撤军回辽,“固执不从”。岳讬等贝勒劝汗决计进取,于是令八固山额真至代善、莽古尔泰处商议,代善、莽古尔泰表示不坚持己见。议至子时,方定前进征明。

雨过天晴,皇太极非常高兴,统领大军迅速前进。他总结了前两次战争的教训,认为“山海关、锦州防守甚坚,徒劳我师,攻之何益!惟当深入内地,攻其无备城邑”,决定绕过坚固的宁锦防线,从明国防守松懈的喜峰口突入塞内。大军一分为三,分别从大安口、龙井关、洪山口攻入明边,于十月三十日会师于遵化城下,十一月初三日克城,随即急速向北京推进。金军势如破竹,下蓟州,越三河,略顺义,破通州,二十日进逼燕都。

明帝大惊,飞诏各镇勤王,命各路援兵均听兵部尚书、蓟辽督师袁崇焕调度。袁崇焕闻警,千里疾驰,赶到京师,部署防御。皇太极见袁来到,知难力取,便设下反间计,指令副将高鸿中、参将鲍承先巧妙地让被俘太监杨春“偷听”到袁与金汗有密约,欲为内应的谈话,再放跑杨春。杨春回京后,密告崇祯帝朱由检。崇祯帝早就因袁曾与金有过吊丧议和之事及擅杀东江镇总兵毛文龙,而颇为恼怒,京城又流言四起,诬袁召来金兵,遂相信杨春之话,于十二月初一日,捕袁入狱,八个月后并以“通虏谋叛”等罪,将袁崇焕处以磔刑,籍没家产,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制造了一起特大冤案。皇太极知悉妙计成功,明帝自毁长城,大喜,统军猛攻明军,先后击杀明勇将武经略满桂、副将孙祖寿等人,擒获总兵黑云龙等将,纵掠畿内,连下迁安、滦州、永平、遵化、固安、香河等州县,屡败明兵,留兵驻守遵化、永平、迁安、滦州四城,于天聪四年三月初二日返回沈阳。

此战被明人称为“己巳之役”(己巳为金天聪三年、明崇祯二年的干支年号),历时五月余,金兵第一次突破长城,进入明境,势如破竹,席卷长驱,千里奔袭,直抵北京城下,讨斩杀、擒获、逼死明督师、经略、总兵、副将、巡抚多人,“每战必胜,每攻必克”,取得了完全的成功,从此开始了金国掌握主动权、明朝步步败退的新阶段。

统一漠南

为了弥补女真——满洲人数太少的根本弱点,为了清除北方、东北方向来的威胁,为了斩断明国右臂,皇太极加紧进行统一漠南蒙古各部的征抚工作。一方面屡派使者,招诱巴林等部归附,另一方面,集中兵力对付察哈尔部林丹汗。天聪六年(明崇祯五年,32)四月初一,皇太极率军离沈阳,西征林丹汗,适值辽河水涨,人马浮水而过,两昼夜始渡完。沿途蒙古各部贝勒纷纷遵奉率兵从征谕旨前来相会,到十二日,来会者有喀喇沁、土默特、喀喇车里克、伊苏忒、扎鲁特、敖汉、奈曼、阿禄、巴林、科尔沁等部及北边蒙古诸部奥巴等数十位贝勒,均献酒献马,汗设大宴相待。

四月十六日,金汗召集各贝勒,嘉奖踊跃遵命之贝勒,训斥怠缓之人。

皇太极谕:“朕以察哈尔不道,整旅往征,先期谕令尔等率本部兵来会。今尔等所领之兵,多寡不齐,迟速亦异,惟科尔沁部土谢图额驸奥巴率来军士甚多,又不惜所蓄马匹,散给部众,疾驰来会”,“足见立心诚悫,忧乐相同,朕甚嘉之”。至于舅舅吴克善的行动,则使“朕心不甚欢乐”。扎鲁特部诸贝勒,“尚属实心效力”,敖汉、奈曼诸贝勒,亦“较优,然也未为尽善”。巴林诸贝勒似尚畏惧察哈尔,且“吝惜马匹,怠缓不前”,阿禄诸贝勒“深受林丹汗之欺凌,乃此次并不思仗朕之力以复仇,而不多发兵马”,“仅以一旅之师勉强应命”,“应俟班师日议罪”。各贝勒皆叩首受命。这次训谕,对激励和鞭策蒙古踊跃从征,起了很大作用。

皇太极下令,日夜兼程,直取林丹汗住地,一举荡平察哈尔。四月二十二日,大军过兴安岭,行军已达一千三百多里(从沈阳算起)。但是,连一个察哈尔人也未看到,原来镶黄旗固山额真达尔哈家的两名旧蒙古人,于十八日夜间潜盗良马六匹,飞奔察哈尔,通知金兵大举来攻。“林丹汗闻之大惧,遍谕部众,弃本土而奔,遣人赴归化城(今内蒙呼和浩特),驱富民及牲畜尽渡黄河。察哈尔国人仓卒逃遁,一切辎重,皆委之而去。”①皇太极知悉此情,谕领兵诸贝勒大臣:“察哈尔知我整旅而来,必不敢交锋,追愈急,则彼遁愈远,我军马疲粮竭,不如且赴归化城暂住”。于是大军向归化城前进。五月二十三日,至木鲁哈喇克沁,分兵两翼,左翼以贝勒阿济格为帅,率科尔沁土谢图额驸奥巴及巴林、扎鲁特、喀喇沁、土默特、阿禄等部兵一万,往掠大同、宣府边外一带察哈尔部民;右翼命济尔哈朗、岳托、德格类、萨哈廉、多尔衮、多铎、豪格等贝勒领兵二万,往掠归化城黄河一带部民;汗与大贝勒代善、贝勒莽古尔泰统大军继进。二十七日获悉,林丹汗闻金兵入境,惊慌失措,“尽携部民、牲畜、财物,渡黄河以遁,所遗止穷民耳”。这一天,大军行驰七百里,西至黄河木纳汉山,东至宣府,自归化城南及明国边境,“所在居民逃匿者,悉俘之,归附者,编为户口”②。

一些蒙古人逃入明境沙河堡,皇太极致书堡中明将,索取逃人,称:“我北征察哈尔,穷追四十一日,擒其哨卒讯之,云已星夜逃去”,“我欲收其部民,因还兵克归化城”,“近闻察哈尔所遗人畜财物,为尔等收留,当一一归还于我。否则,自取祸患。”明将大惊,立即送还逃入蒙古及欲赏与林丹汗之财物,计有男妇三百二十名、牲畜一千余及所赏缎布帛六千余匹。宣府守将亦将犒赏察哈尔汗所财物存在张家口者,全部献出,计缎布及虎豹狐獭等皮共一万二千五百匹(张)。明宣府巡抚、总兵又遵金汗谕旨,议和通市,赠献黄金、白银、蟒缎、布匹、茶叶数千(匹、两、包)。六月二十四日,大军扎营于张家口外喀喇把尔噶孙,“列三十营,联络四十里”。分略各路大兵,“所至村堡,悉焚其庐舍,弃其粮糗,各籍所俘获,以闻于上,共计人口牲畜十万有余”①。

皇太极认为此战目的基本达到,遂统军东返,于七月二十四日回到沈阳。此行往返万余里,历时三个月零二十六天,虽未生擒林丹汗,但已给其以致命打击,逼其丢弃本土远逃,察哈尔部分崩瓦解。林丹汗率残部星夜逃往西藏,“臣民素苦其暴虐,抗违不行”,原有三十余万部众,途中逃散者十之七八。到天聪八年,无处安身东逃西遁的林丹汗,病死于青海大草滩,余部纷纷回归,投顺于金汗。天聪九年二月,多尔衮等贝勒奉谕统兵一万,往寻林丹汗之子额哲,于四月降额哲及其母苏泰太后,并获元朝历代传国玉玺。林丹汗之妻囊囊太后,窦土门福晋,以及其他贝勒、寨桑,纷率所部来归。漠南蒙古各部悉隶金汗之下。

①《清太宗实录》卷11,页27。

②《清太宗实录》卷11,页27、34、35、36。

①《清太宗实录》卷12,页5、6。

皇太极深知,只靠一二次征剿和随从效力,并不能使各部蒙古长期归顺于己,也不能仅仅依靠盟誓,而须以武力作后盾,用制度、法令来约束各部,使他们听从金汗统辖和指挥。天聪三年正月,他颁敕谕于科尔沁、敖汉、奈曼、喀尔喀,喀喇沁,“令悉遵我朝制度”。三月,他又遣使臣赍敕,“谕归顺各部蒙古诸贝勒,申定军令”,规定凡遇出师之时,宜踊跃争赴,协力同心,不得迟期。若征察哈尔,凡管旗之诸贝勒,年七十以下十三以上,俱须从征,违者,罚马一百匹驼十头。迟三日不至约会之地,罚马十匹。若征明国,每旗大贝勒一员、台吉二员,率精兵百人从征,违者,罚马一千匹、驼百头。于相约会集之地掳掠者,罚马百匹、驼十头。①天聪八年正月,皇太极借外藩蒙古科尔沁、敖汉、阿禄、喀喇沁、奈曼、四子部落等部贝勒来朝的机会,具体定其法例。他谕告诸贝勒:“尔蒙古诸部落,向因法制未备,陋习不除”,今与诸贝勒约定:凡贝勒夺有夫之妇配与他人者,罚马五十匹、驼五只,其纳妇之人,罚七九之数,给与原夫。奸有夫之妇,拐投别贝勒者,男妇俱论死,取其妻子牲畜,尽给原夫,如贝勒不执送,罚贝勒马五十匹、驼五只。盔甲、绵甲、马鬃尾无牌印,以及盔缨、纛缨、纛幅不遵金国制度者,俱罪之。②同年十月,遣使者阿什达尔汉前往蒙古,在硕翁科尔大会敖汉、奈曼、巴林、扎鲁特、翁牛特、四子、吴喇忒、喀喇沁、土默特、塔赖各部管事大小诸贝勒,分定各部地界,严禁各部互相侵越③。第二年天聪九年二月,又编审内外喀喇沁蒙古壮丁,除盲人及手足残废者外,年六十岁以下、十八岁以上,俱照例编审,共编壮丁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三名,其中喀喇沁左翼旗、喀喇沁右翼旗、土默特三旗壮丁共九千一百二十三名,仍隶于满洲八旗之内,另外七千八百三十丁,加上旧蒙古,正式编立蒙古八旗,分由阿代、**、恩格图、布彦代、伊拜、苏纳、吴赖、扈什布等八人为固山额真,各旗均设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各二员。①漠南蒙古各部的统一及蒙古八旗的编立,为金国扩大了兵源,增加了兵马,加强了满蒙联盟,消除了来自北方的威胁,对金国的巩固和强大,以及对明国的征讨,均起了重大作用,从此以后,金国汗便可全力攻明了。

①《清太宗实录》卷5,页2、11。

②《清太宗实录》卷17,页5。

③《清太宗实录》卷21,页2—6。

①《清太宗实录》卷22,页19—21。

改元崇德

皇太极在实现削弱和兼併明国这一主要目标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天聪五年(31)八月,他统率八旗劲旅及外藩蒙古兵数万,围攻大凌河城,大败来援明兵四万,重重围困,历时三月。“城中粮竭,商贾杂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马毙殆尽”,守将总兵祖大寿被迫率部于十月二十八日出城投降,但随即用计逃走,坚守锦州。天聪七年,金兵万余取旅顺。

天聪八年六月至九月,皇太极统兵九万,绕道内蒙,从长城北部独石口、得胜堡、龙门口、尚方堡诸口入边,突袭宣府、大同地区,先后攻克代州、保安州、灵丘、崞县等州县,蹂躏宣、大地区五十余日,“禾稼尽蹂躏,庐舍尽焚毁,台堡之人俘斩甚众”,军威远扬,“明之边吏震恐”,京师戒严,“明国官军曾未有一人敢出战者”。明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分率兵马船炮来归。

与此同时,他积极招抚黑龙江中上游地区索伦、虎儿哈、萨哈尔察诸部,并于天聪八年用兵于黑龙江上游地区虎儿哈各部,“尽克其地”,七千余名虎儿哈人归顺。

在提高汗权抑制贝勒这一至关重要的内政问题上,皇太极同样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天聪二年三月,以镶白旗旗主阿济格贝勒为亲弟多铎说婚细故,将这位刚强、鲁莽、勇敢的贝勒废黜,改以其年仅十五岁的弟弟多尔衮继任,减少了两白旗对新汗的威胁。天聪四年,以二大贝勒阿敏在**倍于己的二十万明军猛攻下,放弃关内遵化、永平、迁安、滦州四个孤城,而兴大狱,给其定上轻君、谋位、败退等**罪,将这位最危险的汗位威胁者幽禁终生,尽夺其所属人口、奴仆、财物和牲畜,给予一向忠顺于己的济尔哈朗,使其继为镶蓝旗旗主。

天聪五年八月,攻大凌河城时,三大贝勒莽古尔泰以本旗兵士死伤多、差役多,和皇太极论理争辩,盛怒之下,“揽所佩刀向前,以手频摩其柄”,被议定御前露刃罪,革去大贝勒,降居诸贝勒之列,夺五牛录,罚银万两。第二年正月,他正式废除汗与三位大贝勒并坐受朝的旧制,改为仅己一人南面独坐。

天聪六年十二月莽古尔泰病故,其弟德格类继为正蓝旗旗主。九年病逝后,其属人首告两位贝勒及其妹莽古济格格曾对神发誓,欲图谋害君汗。皇太极再兴大狱,诛莽古济格格和莽古尔泰之子额必伦及其同党屯布禄、爱巴礼与两人之亲友兄弟子侄,莽古尔泰另外六个儿子及德格类之子邓什库等,俱降为庶人,黜宗籍,属下人口财产入官,以其正蓝旗附入已之正黄、镶黄两旗。皇太极遂亲领三旗,处于绝对优势。

同年,他又召集诸贝勒、大臣,历数大贝勒代善对君不敬之过,宣称将杜门不出,让诸贝勒另举强者为汗,实际上是示意要八旗贝勒大臣议处代善。在皇太极势力已十分强大的情况下,诸贝勒大臣当然要唯其马首是瞻,故谴责代善欺君妄行,议革其大贝勒名号,夺十牛录,罚银万两,其子镶红旗旗主岳托贝勒罚银千两,萨哈廉贝勒罚银二千两,夺二牛录。皇太极为示宽厚,命免革名号,发还其十牛录及萨哈廉二牛录,余依议。①在国势增强、君汗权大的形势下,皇太极不满足于称汗了,要和明帝分庭抗礼,尊称为帝。天聪九年十二月,外藩蒙古察哈尔、科尔沁、扎赖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敖汉、奈曼、巴林、土默特、扎鲁特、阿禄、翁牛特、喀喇车里克、喀喇沁、吴喇忒等十六国额哲等四十九位贝勒,齐至沈阳,与代善等诸贝勒议上尊号。代善等诸贝勒书写誓词,焚香誓告天地拥汗即帝位:“自今以后,若有二心于上,及己身虽不作乱,而兄弟辈有悖逆之事,明知隐匿,或以在上前所议国事,归告于妻妾及不与议之闲员仆从,并云我意原欲如此,因而谤讪者,天地谴责,夺其纪算。若能竭力尽忠,当荷皇上洪慈,天地庇佑,寿命延长。”②皇太极接受了诸贝勒及外藩蒙古的劝进,允诺即帝位,但为了更添异彩,令向朝鲜国王示意,让其拥戴。于是八和硕贝勒、十七固山大臣致书朝鲜国王说:“我皇上宽仁厚德,博施济众,国中就治,藩服倾心”,“以故东渐于海,西抵汤古忒,北至北海,各国归附,内外诸藩承指响风,无有背恩义违法令者,大军所指,北讨西征,无不如志,是皆合天意顺人心之所欲也”,故我等谒诚拥戴,敬奉尊号。蒙古十六国额哲等四十九位贝勒亦致书朝王,望其遣使劝进。③一切准备就绪,天聪十年四月十一日举行称帝登极大典。大贝勒代善等诸贝勒、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固山额真、六部大臣、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外藩四十九位蒙古贝勒,以及满蒙汉文武官员,齐集一堂,恭请天聪汗皇太极称尊号,遂“建国号曰大清,改元为崇德元年”,尊汗为“宽温仁圣皇帝”。随即分叙诸兄弟子侄军功,他封大贝勒代善为和硕兄礼亲王,济尔哈朗、多尔衮、多铎、豪格、岳托分别为和硕郑、睿、豫、肃、成亲王,阿济格为多罗武英郡王。分叙外藩蒙古诸贝勒军功,封巴达礼、吴克善、额哲为和硕亲王,布塔齐等为郡王、贝勒。封都元帅孔有德为恭顺王,总兵官耿仲明为怀顺王,总兵官尚可喜为智顺王,通称“三顺王”。

在此前后,定族名为满洲,废诸申(女真)旧称,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又定宫殿名,中宫为清宁宫,东宫为关雎宫,西宫为麟趾宫,次东宫为衍庆宫,次西宫为永福宫。强大的大清国宽温仁圣皇帝正式与明朝大皇帝分庭抗礼了。

①《清太宗实录》卷25,页10—21;卷26,页10。

②《清太宗实录》卷26,页31。

③《清太宗实录》卷27,页11—15。


第二节 无敌军威深入腹地


崇德元年(明崇祯九年,36),清宽温仁圣皇帝皇太极称帝伊始,便为大清国的扩展作出了两大抉择,一是进军京畿,二是亲征朝鲜。

崇德元年五月二十七日,皇太极已出师征明。御翔凤阁,召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成亲王岳讬及出征主帅英郡王阿济格和文武大臣,晓谕用兵事宜,要求诸将公议而行,城池能克则取,不能取则不取,所掠人畜,不许争抢,平均分取,师行宜速勿缓,“彼处汉人,若出城野战,破之甚易”。即此战主要为掠取人畜财物,残破明地,不在于攻克坚城。阿济格等遵命,于五月三十日出发。皇太极又派多尔衮、多铎等率军进兵山海关,以牵制关宁明军,协助英王入边。

六月二十七日,阿济格统率八万大军,分三路先后进入独石口,七月五日会师于京畿延庆州,连败明军七次,俘获人畜一万五千余。明崇祯帝急令京城戒严,重兵防守紫荆关等处,力图阻止清军从山西而来由西山进京。阿济格却出乎明帝所料,竟不走山西,而经延庆入居庸关,逼近西山,移屯沙河、清河,随即连续进攻或攻克宝坻、定兴、昌平、房山、涿州、固安、文安、永清、漷县(通县)、遂安、雄县、安州、定州、香河、顺义。最后,趋京城北,至怀柔、大安,分屯密云、平谷,遍蹂畿内,九月初一出冷口而还。清军将士获胜欢欣,“俱艳饰乘骑,奏乐凯归”,还砍塞上柏树大书:“各官免送”,扔于道上,嘲弄明将吏胆怯畏战。

明军督师兵部尚书张凤翼、宣大总督梁廷栋,身负重任,拥兵十余万,却畏敌如虎,不敢迎战,屡遭言官弹劾,日服大黄药求死,致上行下效,将多闭城不出,或待清军归时,尾随相“送”,腐朽衰弱,不堪一击。

九月二十八日,阿济格统军返抵沈阳,皇太极出地载门十里外亲迎。阿济格率众将跪捧献捷表文。大学士范文程跪读表文:“攻克明国边城,长驱而入,燕京附近疆土,纵兵驰突,凡克城十二,摧敌阵五十八,俘获人畜十八万,生擒总兵巢丕昌等。我国出征将士,全军奏凯而归。”①皇太极大喜,设宴赏赐将士。

过了两年,皇太极于崇德三年八月,又发动第四次征明战争,目的仍是掠夺人畜财物,摧残明国实力。八月二十三日,他命睿亲王多尔衮为奉命大将军,统左翼军,贝勒岳讬为扬武大将军,统右翼军,贝勒杜度等相副,两路征明。他领兵渡大凌河,牵制山海关守兵。

八月二十七日,岳讬率右翼军先行,九月二十二日从密云北边墙子岭,毁坏长城,破边墙入边,斩杀明蓟辽总督吴阿衡。多尔衮统军于九月初四离沈阳,二十八日于青山关毁边墙而入,两军在京郊通州会师,然后绕过北京,至涿州,兵分八路向西前进,一路顺太行山,一路沿运河,六路在太行山与黄河之间并进。

明崇祯帝大惊,京师戒严,诏天下勤王,以宣大总督卢象昇督天下勤王兵。卢象昇进士出身,胆略过人,善骑射,娴将略,能治军,屡与农民军交锋,因功从大名知府连续擢升,崇祯九年(金天聪八年)任至宣大山西总督。此时奉诏督师,三受尚方剑,誓死抗清。若明帝能倚卢用兵,事尚可为,然而卢主战,兵部尚书杨嗣昌、总监军太监高起潜顺帝意主和,杨、高两人多方阻挠,使卢之用兵计议无法实现。杨、高并说动皇上,将援兵一分为二,卢象昇督宣府、大同、山西三总兵杨国柱、王朴、虎大威之二万兵,关、宁诸路大军数万皆归高起潜。杨嗣昌进大学士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命大学士刘宇亮督师,又将卢之兵分与陈,卢只剩下残兵五千,保定巡抚张其平还拒不发饷。

卢象昇见危不惊,提饥疲残卒宿野外。他原曾任职之大名、广平、顺德三府父老闻悉,齐叩军门请卢转驻广、顺待机克敌,说:“明公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为天下先,乃奸臣在内,孤忠见嫉”,“栖迟绝野,一饱无时”,“明公诚从愚计,移军广顺,召集义师。三郡子弟喜公之来,皆以昔非公死贼,今非公死兵,同心戮力,一呼而裹粮从者可十万,孰与只臂无援,立而就死者”。卢象昇感动流泪,泣告父老说:深感父老恩义,然今分疲卒五千,“大敌西冲,援师东隔,事由中制,食尽力穷,旦夕死矣,无徒累尔父老为也”。“众号泣雷动,各携床头斗粟饷军,或贻枣一升,曰:公煮为粮”。十二月十一日,卢领兵至蒿水桥,被清军数万包围,仅距此地五十里之高起潜拥兵数万,拒不应援。“象昇督兵疾战,呼声动天,自辰迄未,炮尽矢穷”,击杀数十人,身中四矢三刃而阵亡。其仆惧清兵残破其尸,而伏其上,背负二十四矢而死,全军尽没。①高起潜率部逃走时,入伏大败,从此明军不敢接战,只是远远尾随而行。

清军势如破竹,转掠二千里,历时五月,于崇德四年三月出关。此役攻克号称中原一大都会的济南城,先后败敌五十七阵,攻陷直隶山东顺义、文安、庆云、博野、庆都、高唐、历城、泰安等七十余城,俘获人畜四十六万及黄金白银九十八万余两,击杀两名总督及守备以上官员一百余人,生擒明亲王朱由枢及郡王、监军太监等人。明仅济南省城,死尸即达十三万具,全城财物焚掠一空。自京郊庆都、新乐、真定、栾城、柏乡、内丘,至顺德,行程千里,“一望荆榛,四郊瓦砾”,整个畿南郡邑,“民亡之十九”,中原地区的生产力遭到巨大破坏。

此时,清军右翼兵主帅扬武大将军、镶红旗旗主岳讬贝勒及其弟辅国公玛瞻病殁于军中。

①《明史》卷261《卢象昇传》。

在此之前,崇德元年十二月初,皇太极统率大军亲征朝鲜,势如破竹,月底即攻克朝鲜都城汉城,逼迫国王李倧接受投降称臣条约,规定:断绝与明朝一切关系,奉大清正朔,每年进贡一次,贡纳金银、水牛角、豹皮、鹿皮、茶叶、纸、席、布、米等物,每年三大节及喜丧等事,均行贡献礼,往来礼仪,均照明朝旧例实行。李倧之长子及另一子和诸大臣子弟作为人质,常驻沈阳,惩办主战大臣。从此,清朝从根本上解除了后顾之忧,而且从朝鲜获得了大量人员物资,进一步增强了国力。

松锦决战

崇德五年(40)起,皇太极又发动了松锦之役,以消灭明朝主力。锦州,是明国辽西军事重镇,城南十八里是松山,西南四十里是杏山,杏山西南二十里为塔山城,杏山、松山、塔山三城如卫星一样护卫锦州。另一重镇宁远在锦州西一百二十里,为锦州后盾,宁远、锦州不下,山海关断难攻克。史家对此形势评论说:清军屡次入塞,而不能得获明尺寸之地,“皆由山海关阻隔,而欲取关,非先取关外四城不可”①。

此时锦州守将是明国第一勇将挂征辽前锋将军印的总兵官祖大寿,他据城固守,城坚炮利,清军屡攻不克。

皇太极根据历次攻锦的经验,决定采取长期围攻的方针,崇德五年三月,命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贝勒多铎统军往围,三月一换。经过一年的围困,守锦州外城的蒙古贝勒诺木齐等密约降清,济尔哈朗率军攻取了外城。蒙古将士、家属六千二百余人投降。

明崇祯帝朱由检大惊,立催蓟辽总督洪承畴督兵来援。洪承畴,进士出身,因镇压农民军有功,从督粮参政一跃而为陕西三边总督,兵部尚书,兼督河南、山西、陕西、四川、湖广军务,随改蓟辽总督,率东协总兵曹变蛟、辽东总兵王廷臣、蓟州总兵白广恩、山海总兵马科、宁远总兵吴三桂、宣府总兵杨国柱、大同总兵王朴、密云总兵唐通,统兵十三万,于八月初抵达松山,与锦州守军相呼应,充分发挥大炮的长处,“于南山向北放炮,祖大寿从城头向南放炮”,清军“存身无地”,势甚危急,立即向清帝报告。①皇太极闻悉围锦清军“屡战败衄,势将败北”,决定全力以赴,“悉索沈中人丁,而赴锦州”,于十九日抵达松山附近的戚家堡。

明兵环松山城扎营,步兵立大营七座,驻扎于乳峰山与松山之间,营寨林立,旌旗翻飞,战马嘶鸣,阵容严整,围锦之清军见到明兵如此逼人的气势,无不“大骇”。②

①魏源:《圣武记》卷1。四城系指锦州、松山、杏山、塔山。

①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8《洪承畴降清》。

②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8《洪承畴降清》。

皇太极登山岗观看明军阵式,“见洪阵严整,叹曰:人言承畴善用兵,信然,宜我诸将惮之也”。他看了很久,苦苦思索,见明军是“大众集前,后队颇疏”,便想出了破敌之法,对诸将说:“此阵有前权而无后守,可破也。”他根据明军首尾不相顾的弱点,定下掘壕围困断敌粮道之法,壕深八尺,上广一丈二尺,下极狭窄,仅可容趾,“马不能渡,人不能登,有堕者,无着足处,不得跃起”。在二十日这一天里,清军拼命掘壕,从锦州西面往南,穿越松山、杏山之间的通道,一直到海口,连掘三道大壕,将明军包围起来,切断了其与后方的一切联系和粮饷供应。二十一日,洪承畴统兵进攻,双方激战,明军未能闯壕。

此时,论兵力,双方人数相当,明军火器远远超过清军,本可以决一雌雄,尤其是又已被清军断绝了后路,只有拼死厮杀,方能死中求生,正是处于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境遇,照说这八大总兵官应当督兵奋战了。可是,十几年来的连战连败,朝廷腐朽无能,调度无方,有功不赏,有过不罚,各级将领早已丧失斗志,唯知保命逃窜。

由于明帝不顾实情一味催促,洪承畴被迫放弃了“且战且守”的“持久之策”,率兵匆匆赶来,此时仅有三天军粮,眼看粮道断绝,将士大为恐慌,多有逃跑之心。在此危急时刻,久经征战的洪承畴召集诸将会议,提出决战突围方针说:“(诸将)当各敕本部力战,予身执桴鼓以从事,解围在此一举。”但诸将胆怯,不愿死战,主张逃回宁远。力主速战昏庸无能的兵部尚书陈新甲之亲信监军张若麒也反对决战,希望撤回宁远,这进一步涣散了将士斗志。洪承畴无可奈何,只好下令于明日突围,说:“往时诸君俱矢报效,今正其会。虽粮尽被围,应明告吏卒:守亦死,战亦死,如战或许死中求生。不肖决意孤注一掷,明天望诸君悉力而为。”①他分遣八总兵为左右路,准备于明日死战突围。皇太极于交战之后料定,明兵缺粮,“今夜敌军必遁”,分遣王公将领进入汛地,阻截明兵。二十一日晚初更时分,明大同总兵王朴率先逃跑,宁远总兵吴三桂、山海总兵马科、密云总兵唐通、宣府总兵李辅明、蓟州总兵白广恩等五镇将帅亦争相驰逃,“且战且闯,各兵散乱,黑夜难认”,步骑大乱,自相蹂践,弓甲弃于遍野。清军乘势追杀,至二十九日,计斩杀明兵五万余人,获马七千余匹、甲胄九千余副,“明兵自杏山,南至塔山,赴海死者甚众,所弃马匹甲胄以数万计,海中浮尸漂荡,多如鹅鹜”。①吴三桂等六镇残兵败将分别逃入杏山、宁远,洪承畴与总兵曹变蛟、王廷臣率部撤入松山,清军分围锦州四城,至第二年三月,相继攻下塔山、松山、杏山,降锦州,生擒洪承畴及辽东巡抚丘民仰、总兵曹变蛟、王廷臣等人,祖大寿降。决定明清命运的松锦大战,以清兵大胜、明军彻底失败而结束,为清军入主中原奠定了坚实基础。

①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8《洪承畴降清》。

①《清太宗实录》卷57,页21—29。

(谢选骏指出:在奴儿哈赤的带领下,满洲杂胡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化,把汉人当作人民公社的奴隶。天命十年十月大杀汉民时,努尔哈赤专门指出,窝藏明国奸细,煽诱汉民叛逃者,“原为明官今已革职之大臣”及秀才,必须一律“甄别正法”,致“使贤良之书生亦被杀绝”。——这就开了1950年代“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先河。满洲人杀汉民,类似共产党杀地主,都是为了圈地土改、夺占土地所有权——后来奴儿哈赤的狗崽子们改弦更张,使得满蒙汉各自确立了八旗制度,这就符合了帝国时代的特征——也是辽金元等蛮族尚未完成的“三元联合体制”。)



【第三章 入主中原】


第一节 君临天下山海大战


皇太极于松锦大捷后,又在崇德七年(明崇祯十五年,42)十月,遣奉命大将军阿巴泰贝勒统满蒙汉八旗军约五万人,及外藩蒙古科尔沁等部士卒约五万人征明,掠夺人畜财物,消耗明的国力。清军于十一月入边,明帝虽调集援兵四十万,但分辖于四总督、六巡抚和八总兵,事权不一,将怯士疲,不敢迎战。清军所向无敌,纵横直隶、山东,连败明兵三十九次,生擒鲁王等六王和五员总兵及大批官将,攻克兖州、顺德、河间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兵逼燕京,抵密云,俘获人畜九十二万。①正当进取中原的准备工作顺利进行时,皇太极于崇德八年八月初九病逝。经过五天的激烈争斗,睿亲王多尔衮提议立皇九子福临继位,自己与郑亲王济尔哈朗辅政,礼亲王代善等王公赞同,六龄幼童福临便于八月二十六日登上笃恭殿宝座,成为大清国新皇上,以明年为顺治元年。

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44)四月初九,摄政王、奉命大将军多尔衮,率豫郡王多铎、英郡王阿济格等八旗王公将领与“三顺王”孔有德等将士离沈,进军明国。

此时清军,训练有素,骑射娴熟,久经征战,屡败明军,是一支威力强大所向无敌的劲旅,要想进入关内,问鼎中原,是可以试一试的。但是,能否最后夺取成功,君临全国,长期统治下去,仍属疑问。其根本弱点是人丁太少,敌手太多。

此时清军面临三大对手,明朝军队和李自成、张献忠。明朝虽已腐朽,崇祯帝朱由检已于三月十九日自缢于煤山(今北京景山,清尚不知晓此事),但毕竟曾拥兵百万,明朝将士和朱明宗室定会集兵相战。更难以应付的两个对手是李自成和张献忠,分别领导的大顺、大西农民军。大顺、大西军南征北伐十余年,兵强将勇,声势浩大。明崇祯十七年正月初一,李自成建都西安,即王位,国号大顺,年号永昌,设天祐殿大学士,置六政府尚书,恢复五等爵,封刘宗敏、田见秀等侯、伯、子、男一百六十余人。

李自成善用兵,勤操练,军纪严明。《明史》称其:“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爂者十人。军令不得藏白金,过城邑不得室处,妻子外不得携他妇人,寝舆悉用单布幕。绵甲厚百层,矢炮不能入。一兵卒马三四匹军止,即出较骑射,曰站队。夜四鼓,蓐食以听令。所过崇岗峻坂,腾马直上。水惟黄河,若淮、泗、泾、渭,则万众翘足马背,或抱鬣缘尾,呼风而渡,马蹄所壅阏,水为不流。临阵,列马三万,名三堵墙久战不胜,马兵佯败诱官兵,步卒长枪三万,击刺若飞,马兵回击,无不大胜。”李自成领有马兵六十万步兵四十万,骁将云集,如刘宗敏、李岩、贺锦、刘芳亮、高一功、刘体纯、袁宗第、马世尧、郝摇旗等等,皆武艺高强,身经百战,临阵冲杀,势不可挡,官兵见之无不丧胆。李自成率军于二月渡河西征,三月十七日进围北京,十九日崇祯帝朱由检自缢。李自成着毡笠缥衣,乘乌驳马,入承天门,登皇极殿,明降臣入贺,叩拜新主。李自成遣官招抚各地,管辖了陕西、山西、河南、山东、河北及湖广部分州县。张献忠据四川,称大西国王,统兵五六十万,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将皆系久经征战的猛将。清军怎样对付这拥兵一百五六十万的强敌?

双方相比,清军人数太少了。此时,满洲八旗有三百一十个佐领,蒙古八旗一百一十八个佐领,汉军八旗一百六十四个佐领,按每佐领平均为二百丁的规定计算,满洲男丁约有六万二千丁,加上蒙古二万三千丁、汉军三万三千丁,一共才十二万丁左右。多尔衮出征时,“统率满洲、蒙古兵三之二,及汉军、恭顺王等三王、续顺公兵”①。据此,满兵为四万一千余名,蒙古兵一万六千名,汉军三万三千名,三顺王、续顺公四部有兵二万,加上八旗包衣兵和外藩蒙古兵,也不过十二万人。多尔衮要以这四万满洲壮士为核心,去消灭六七十倍于己的明兵和农民军,确是难而又难,甚至可以说这是根本办不到的事。

然而,历史竟是如此的令人不可思议。当时,满族正在蓬勃兴起,富有进取精神,年方而立的摄政王多尔衮,充分吸取了本民族这一优点,而且加以发展,不畏艰险,施用巧计,勇往直前,毅然统兵向山海关杀去。他乘明宁远总兵官平西伯吴三桂初降大顺继而复叛遭到农民军重重包围即将覆灭之际,逼降吴三桂,安然入关,并于四月二十二日在吴军拚死厮杀,农民军疲惫不防之时刻,统军猛攻,大败李自成于山海关,乘胜追击,五月初二日进入北京。九月十九日幼主福临抵达京师,十月初一举行定鼎燕京登极大典,原来偏主一隅的辽东汗福临,一跃而为入主中原的新皇帝,清政府正式成为明朝之后的新的全国性政权。

九州一统

摄政王多尔衮虽然实现了兄长皇太极多年梦寐以求入主中原的愿望,进了北京,端坐金銮宝殿,频降圣谕,可是处境并不妙,甚至可以说是荆棘遍地,危机四伏,宝座时有倾覆之可能。

首先是反清兵将二三百万,势力相当强大。此时,清政府只辖有辽宁、吉林、黑龙江及河北部分州县,其他六分之五以上的国土分属大顺、大西和南明诸王。

①《清世祖实录》卷4,页9。

李自成退据陕西,辖有陕、甘、晋、豫诸省与河北一些州县,张献忠主宰天府之国,南明福王朱由崧建都江宁,其江北四镇有兵数十万,湖广左良玉水陆士卒八十万,浙、闽、粤、桂、鲁、赣、皖等省仍奉明朝正朔,各地反清武装风起云涌。他们曾不止一次地给予清朝重大打击。大西军勇将李定国曾大败清军,“两蹶名王”,斩清定远大将军敬谨亲王尼堪,逼定南王孔有德自尽。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统率水陆兵士十余万围困南京,使“东南大震,军报阻绝”,清帝几乎想迁都辽宁回居旧地。

清帝用于对付这二三百万敌对势力的满洲人员,却少得可怜。经过几年激烈征战,满洲八旗男丁不仅没有随着岁月的推移而滋生增殖,反而不断减少。入关前夕,还有六万余丁,顺治五年只剩下五万五千三百三十丁,少了十分之一,过了九年,又减至四万九千六百九十五丁,又减少了十分之一。即使加上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四万余丁,也只有十万丁左右,就算是全部男丁均披甲为兵,也很难战胜二三十倍于己的反清士卒。而且,即使马上得了天下,全国有一千四百余府厅州县,直径万余里,这十万军队分驻各地,每县不足百人,怎能坚持统治下去,清王朝怎能长治久安?

其次,民贫国穷,动荡不稳。明末清初的长期战乱和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盘剥,以及灾害频仍,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社会混乱,田园荒芜,百业凋敝,人口大量死亡流移,直到顺治八年(51),官方簿册所载全国户口才一千零六十三万余丁,田地山荡二百九十万余顷,比七十三年前明万历六年的田地,减少了四百多万顷。与此相应的是,政府财政极其困难。清军多路出击,甲胄弓箭刀枪马匹和粮草,花费很大,而人丁田地减少,使田赋丁税商税收入剧减。顺治八、九年,每岁仅收赋税一千四百八十余万两,各路兵饷却岁需一千三百余万两,加上八旗王公和文武官员俸禄二百余万,每年缺银八十七万余两。此后更是每况愈下,顺治十三年以后,军费激增,每年用银二千四百万两,而一年所入,除去各省不得不留存少数银两外,朝廷岁入只有一千九百六十万两,兵饷缺额达四百四十万两,再加上王禄、官俸、河工、赈灾等必需用费数百万,清廷确实陷入入不敷出、财源枯竭、民贫国穷、司农乏策的深渊。

尽管面临万分险恶的局势,摄政王多尔衮、清帝福临及其亲近王公大臣,却毫不畏惧,知难而进,想尽办法,以五万左右满洲兵丁为核心,加上蒙古汉军八旗与外藩蒙古,充分利用较早归降的平西王吴三桂等汉兵,总共约有二十万人,先后消灭大顺、大西、南明二百多万军队,到顺治十六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逃入缅甸,除大顺军余部“夔东十三家军”坚持川东荆襄地区抗清外,全国尽隶清朝。农业生产也逐渐恢复,手工业、商业有了进步,人丁增多,耕地扩大,顺治十八年民田增至五百四十九万余顷,比十年前将近增加了一倍。爱新觉罗江山才算巩固下来。


第二节 既沿明制又增新章


“满洲根本”

入关之前,天聪汗、宽温仁圣皇帝皇太极已仿照明制,设内三院和六部,顺治元年(44)五月摄政王多尔衮进京后,基本上继承了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制度。中央机构是三院八衙门,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都察院、理藩院,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地方机构亦袭明制,但总督、巡抚由明朝的临时性质改为常设官职,省之下有府、州、县,分设知府、知州、知县,另外还有分巡道、守道。

多尔衮在基本沿袭明制的同时,为了巩固满洲王公贵族的最高统治地位和对全国的统治,确立了“首崇满洲”或称“满洲根本”的基本国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很大,地位很高。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主要是满洲王公大臣,也有少数蒙古人员,汉官不能当议政大臣,除范文程、宁完我系经帝特授外,汉军旗人也不能担任议政大臣。宗室亲王和多数郡王是议政王,一些贝勒、贝子、公也奉旨参与议政,满洲、蒙古八旗开国元勋及其子弟,如弘毅公额亦都之子三等公、和硕额驸图尔格、其弟二等伯伊尔登,直义公费英东之子一等公图赖,栋鄂额驸、三等公何和礼之子二等伯都类,武勋王扬古利之子超品公塔瞻、孙一等公爱星阿,恩格德尔额驸之子一等公额尔克戴青,多罗额驸、二等公英俄尔岱等人,或系固山额真、尚书,或任议政大臣,皆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成员。清初军国大政,系在摄政王和后来的顺治帝福临的主持下,让议政王召集参与议政的贝勒、贝子、宗室公及议政大臣商议,报摄政王、顺治帝审批,多系依议而行。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权力和地位,远逾于内三院或内阁。

其二,八旗军是清皇朝的主要军事支柱。多尔衮虽然设立了绿营兵,人数超过了八旗军,但八旗军仍是清军的核心力量,得到了很大的加强。顺治年间定制,北京八旗设骁骑营(入关前的阿礼哈超哈营,即马兵营)、前锋营(原之噶布什贤超哈营)、护军营(过去的巴牙喇营)、步兵营,从八旗各佐领下正丁中佥选骁骑、护军、前锋、亲军、步兵,分别总隶于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及步军统领,都统等官以下又分设参领、佐领等职。另设领侍卫府,由领侍卫内大臣等官统辖侍卫、亲军二千余人。各地重要城市,则遣八旗将士驻戍,称驻防八旗,官兵数万,分别屯驻奉天、畿辅、豫、江、浙、陕、甘、鲁、晋等省,后增驻闽、粤等地。八旗军队的总的职责是“环拱宸极,绥靖疆域”。北京八旗军约十万人,除奉命出征外,主要是“宿卫扈从”,即保卫皇宫,保卫京师,随侍和保卫皇上出巡。遇有重大征战,摄政王、顺治帝派遣满洲王公大臣统领北京八旗兵出讨,如靖远大将军英亲王阿济格、肃亲王豪格,定国大将军豫亲王多铎,定远大将军郑亲王济尔哈朗,敬谨亲王尼堪,世子济度,安远大将军信郡王多尼,平南大将军贝勒勒克德浑,征南大将军贝勒博洛、一等公谭泰,宁南靖寇大将军贝子洛托、一等子陈泰,定西大将军内大臣固山额真何洛会,皆曾领兵分征,为统一全国立下了功劳。故《清史稿》在诸王列传中赞诸王开国之功说:“国初开创,栉风沐雨,以百战定天下,系诸王是庸。”清帝福临也嘉慰满洲将士建国之功勋和辛劳,说:“嗟尔将士等,披坚执锐,露宿风餐,汗马血战,出百死一生,以开拓天下。”①其三,诸王管理部院,满官权大。皇太极于天聪五年(31)设六部时,即让诸贝勒分管各部。崇德八年(43)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曾罢王公管理部院之制,后又命端重亲王博洛、巽亲王满达海、敬谨亲王尼堪同理六部事务,顺治八年正月福临亲政后又恢复诸王管部旧制,一年以后才废除。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开始只有满尚书,顺治五年七月始设汉尚书,且部印俱由满尚书掌握。管理蒙古等民族事务的理藩院,尚书、侍郎皆是满洲、蒙古人员,汉官不能担任。八旗王公大臣掌握了治政统军之权,是清朝的核心统治集团。

“满汉一家”

摄政王多尔衮、顺治帝福临虽然尽力维护满洲贵族特权,“首崇满洲”,但只凭区区一二千名八旗王公大臣和五六万满洲男丁,无论如何也不能消灭二三百万名抗清将士和统治上亿汉民,必须实行“以汉治汉”政策,因而多次宣称“满汉一家”。早在顺治元年(44)四月初清军征明前夕,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上书摄政王陈述夺天下安江山之计时,便着重强调要实行“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的根本性政策。多尔衮采纳了这一至关重要的建议,予以付诸实施。所谓“满汉一家”,最主要体现在争取汉人官员绅衿上,即极力笼络争取汉族上层人员为清帝效劳。顺治元年五月初二日多尔衮乘辇于武英殿升座,第二日即连下两道谕旨,宣布:招抚檄文到日剃发归顺者,“地方官各升一级”,“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不久又谕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官,同满官一体办事”,遣人以书征召故明大学士冯铨,授其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明顺天巡抚宋权,降后初任原职,顺治三年升任国史院大学士。兵部侍郎金之俊降后仍为故官,顺治五年擢工部尚书,后连任八年大学士。王永吉、胡世安、党崇雅分别以总督、侍郎、少詹事擢授尚书、大学士。

多尔衮还超级提升一批原来明朝中等官员和文人,授以尚书、大学士等职。原明户部郎中卫周祚、编修高尔俨、庶吉士张端、庶吉士成克巩、都给事中陈名夏、中允陈之遴、编修刘正宗、进士杜立德等,皆陆续分任尚书、侍郎等要职,最后均擢任大学士。

多尔衮、福临特别重视入清以来考中进士的汉族士子,予以破格提升。

顺治元年即宣布继续实行科举制,考试文人。顺治三年状元傅以渐、四年状元吕宫、进士冯溥、王熙,皆任至大学士,王熙还特受清帝宠信,命其撰写遗诏。

多尔衮又规定,内阁六部均设满缺汉缺,任满洲、汉人、汉军旗人为尚书、侍郎、大学士。地方总督、巡抚及其以下官员,亦是满汉兼用,但清初以汉官为多。

“满汉一家”之另一重要体现是绿营兵的设立。区区满洲数万男丁,难以肩负“拱卫宸极,绥靖疆域”之重任,必须“以汉治汉”,即用汉将汉兵协助,尤其是平时辖治地方之责,更得依靠汉兵来完成,兼之,安插降清之上百万将士,亦需有其用武之地。从顺治元年起,清政府便陆续在各省设立绿营官兵,将士主要是汉人,也有少数满、蒙、回人员。各省皆有绿营兵,其统帅是该省或一二三省合在一起的总督及无总督之省的巡抚。他们算是文官编制。至于日常操练、管辖和防戍,则由武职官员负责。绿营武官中官阶最高的将领是提督,官阶从一品,或专设,或由巡抚兼任,后来各行省共有十四员提督。其下是总兵官,官阶正二品,为一镇之主,共六十六员。再下则是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约六千余员。顺治年间,各省绿营兵约有六七十万名,后减少至五六十万。

多尔衮多次宣谕“满汉一家”之事,要求“满汉一家,同享升平”。他还为使满汉官民“各相亲睦”,下谕允许满汉官员互通婚姻。他谕告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①通过“满汉一家”政策,吸收了大批汉官、汉士、汉将、汉兵,他们遵循帝旨国法,治理京内外各级衙门事务,辖束人民,征赋佥役,从征厮杀,为统一全国,安定九州,巩固清朝统治,起了很大作用。

革除“三饷”,整饬吏治明朝万历末年以后,横征暴敛,大增赋税。“辽饷”每亩田赋增收白银一分二厘,共银六百六十万两,“剿饷”二百八十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万两,“三饷”加派每年多达一千六百余万两,倍于正额,且饷外有饷,“三饷岁额二千三百余万”,又超过“三饷”正额六七百万两,其他苛捐杂税亦多如牛毛,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故官兵愈剿“盗”愈多,“民越穷而寇越起”。

①《清世祖实录》卷40,页11。

聪睿的多尔衮深知此情,于顺治元年七月十七日发布“大清国摄政王令旨”,向全国人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其谕说:谕官吏军民人等知道:予闻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养民之道,必省刑罚,薄税敛,然后风俗醇而民生遂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更有召买粮料,名为当官平市,实则计亩加征,初议准作正粮,继而不肯销算予哀尔百姓困穷,为尔下民请命,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①过了两个多月,他又在福临登极诏书中重申:“地亩钱粮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亩征解。凡加派辽饷、新饷、练饷、召买等项,悉行蠲免。”②虽然由于军费巨大,财政困难,顺治四年起,以辽饷系于万历年间加派为借口,而未免除,只取消了剿饷、练饷,州县也常私自另外科派,多尔衮还为了在边外建避暑城,于顺治七年七月谕令加派直隶、山西、浙江、山东、江南(江苏、安徽)、河南、湖广、江西、陕西九省钱粮二百五十万两,但顺治八年世祖福临亲政后,即谕停此派,此后清廷定制不得增收田赋。

多尔衮还对贪官污吏加以惩治,对吏治有所整饬。他于进京之后半月,便谕令诸王及文武官员“宜各殚忠诚,永保富贵,有贪婪不检自蹈罪愆者,虽有功不叙”,并谕兵部:“明朝之破坏,俱由贪黩成风”,今后必须“改弦易辙,各励清忠”①。过了二十多天,顺治元年六月二十日,他又谕告众官民:“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员,有财之人,虽不肖亦得进,无财之人,虽贤才亦不得用乱政乱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今内外官吏,如尽洗从前贪婪肺肠,殚忠效力,则俸禄充给,永享富贵,如仍前不悛,行贿营私,国法具在,必不轻处,定行枭示。”②他又在顺治元年十月的福临登极诏中规定:“自本年五月初一日以后,凡在京大小衙门及在外抚、按、司、道、各府、州、县、镇、协、营、路、军、卫等官,并书、吏、班、皂、通事、拨什库、粮长、十季、夜不收等役,但有贪贿枉法,剥削小民者,照常治罪,不在赦例。”③福建巡按周世科,仗恃是关外旧人,残暴苛索,无恶不作,专用炮烙、活钉、火燎、水淹,以及桩坐粪门等酷刑,迫害士民,奸淫妇女,勒取金银,锁拿绅衿兵民,多尔衮闻悉大怒,立革其职拿问,就地正法。

①《明清史料》丙编第一本,第90页,《摄政王谕官吏军民人等令旨》。①《清世祖实录》卷5,页10、11。

②《清世祖实录》卷5,页20。

③《明清史料》丙编第1本第97页,《清世祖登极诏稿》。

顺治八年正月福临亲政伊始,即连下数谕,讲述“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迩来有司,贪污成习”,必须痛加惩治。他为此特恢复巡按旧制,并谕告各省巡按:“朝廷遣御史巡方等差,原为察吏安民”,过去“所差御史,受贿赂,徇嘱托,身已贪污,何能察吏”,著即洗心涤虑,遵奉禁约,毋庇护司道府厅、大贪大恶而纠参老弱州县,倘总督、巡抚、总兵等官,有不公不法、纵兵害民等事,即行纠举①。他相继将贪臣兵备道郑清、徽宁道袁仲魁、江宁巡抚土国宝等革职,土国宝因闻革职严讯之旨,畏罪自缢。多尔衮还拟整顿赋役制度,于顺治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帝之名义谕户部:“国计民生,首重财赋,明季私征滥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几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而兵火之余,贪官污吏借口征赋簿册无存,而任意增减,著大学士冯铨往吏部,“察核钱粮款项,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务期积弊一清,民生永久”②。后福临遣臣专办,顺治十四年编成《赋役全书》,颁于全国各地。

多尔衮、福临又劝民垦荒,整顿漕运,清理盐法,从而生产逐渐恢复,人丁增加,耕地扩大,社会经济逐渐复苏。顺治十八年(61),官方簿册所载全国人丁为一千九百一十三万余丁、民田五百四十九万余亩,分别比十年前增加了八百五十万余丁和二百六十余万顷。赋税收入也增加了很多。顺治十八年田赋丁税征银二千五百七十二万余两、米麦豆六百一十万余石、盐课银二百七十二万余两,比十年前增收赋银四百六十二万余两、米豆麦三十余万石、盐课银七十六万余两。①

五大弊政

五大弊政是剃发、易服、圈地、投充、逃人五事,多系沿袭入关前之旧制。满洲习俗,男子将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余,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长辫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与汉人全部束发不同。满洲章服与明朝衣冠有显著的差别,前者是缨帽箭衣,窄瘦,后者是方中大袖(士人)纱帽圆领(官),宽大。

努尔哈赤兴起以后,金国辖区人员均须统一发式服装,所据辽阳、沈阳等汉区,必令官民“削发降”。满洲(时尚称诸申,即女真之转音)人员计丁授田,多役使包衣耕种,禁止包衣逃亡,违者立斩。皇太极也继承了这些政策。

①《清世祖实录》卷54,页3、26;卷55,页13、14。

②《清世祖实录》卷61,页、17;《清圣祖实录》卷5,页23、24;《清文献通考》卷1。①《清世祖实录》卷61,页、17;《清圣祖实录》卷5,页23、24;《清文献通考》卷1。

多尔衮统军入主中原后,立即圈占官民田地,分与八旗王公大臣兵丁,设立皇庄,并下谕兵民剃发易服,“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但因汉人激烈反对,多尔衮考虑到立足未稳,恐政局震动,也不利于遣军征服各地,故于顺治元年五月二十三日下谕停剃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衣冠服制也不变动。①这对安定民心,稳定局势,起了很好的作用,有利于招抚各地故明文武官员归顺。豫亲王多铎、英亲王阿济格于顺治元年十月统军出征后,异常顺利,到第二年五月,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李自成遇害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大顺军败退湖南,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江苏、安徽等省悉隶清朝,闽、浙、粤、桂等省指日可下。

然而,胜利冲昏了头脑,多尔衮却在此时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做了一件极大的蠢事坏事,竟下谕厉行剃发易服。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他谕礼部:“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有复为此事,渎进章奏,欲将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著礼部传谕各地,一体遵行。②这一极端伤害汉族人民感情的野蛮政策,激起全民愤慨,纷起反抗。剃发令到嘉兴,兵民奋杀清府尹胡之臣。剃发令到江阴,人民高呼“头可断,发不可去”,逐县令,起义兵,与清军血战八十三天。抗清烽火刹时燃遍大江南北。多尔衮恼羞成怒,遣军疯狂屠杀,但收效甚微。反剃发反民族压迫的斗争持续了十几年,直到他去世,这场斗争仍风起云涌,使他穷于应付,足足将清帝统一全国的时间推迟了十四、五年。

多尔衮、福临顽固坚持入关前落后的“满洲藉家仆资生”的农奴制剥削方式,大规模圈占官民田地,逼民投充为奴,设立皇庄、王庄、八旗官员庄田,迫使上百万汉民“离其田园,别其坟墓”,“妇子流离,哭声满路”,生活极端困难,大量死亡。被迫充当八旗王公大臣的近百万汉人包衣,难以忍受八旗贵族官员的残酷压迫,不断地大批逃亡,顺治三年数月里,逃人多至数万。多尔衮、福临沿袭了努尔哈赤、皇太极制定的严禁奴仆逃亡的法令,规定包衣三逃者斩,窝主处死籍没或充军,邻居、甲长、乡约分别鞭责和流徙。山东平度州民人王大臣,因收留身为逃亡旗下家人的父亲王木匠,多尔衮批示:“王大臣著即处斩”,其母、弟给逃奴之主为奴,家产籍没,王木匠鞭一百归还其主,邻佑九家及百家长流放①。福临多次严厉斥责奏请减轻逃人法的汉官,强调指出“满洲将士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之役”,入关以前,“多所俘获”,故“日用充饶”,现在“逃亡日众”,因此“困苦多端”,如不制止包衣逃亡,则“驱使何人,养生何赖”②。

多尔衮、福临长期厉行“逃人法”,勒令剃发易服,并专门下谕宣布:“有为剃发、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许封进。”③这对汉民带来极大危害,成千上万家庭产破人亡,也严重威胁了清廷的统治。以“逃人法”而言,后果有四。其一,惩处之重,株连之广,祸害之大,史所罕见。广西巡抚郭肇基等官,因擅带逃人五十三名,被处死籍没,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仲明因隐匿逃人,被刑部议削王爵,罚银五千两,耿仲明闻讯后于军中自尽。以审理生员吕煌窝逃一案稽迟不当,革大学士王永吉职,降一级调用,罚俸,满汉兵部尚书、侍郎、司官噶达浑等十余人分别降级、罚俸、革世职。许多汉族地主官僚或因窝逃被捕严惩,家破人亡,或被诬告牵连,倾家荡产,“使海内无贫富,无良贱,无官民,皆惴惴焉莫保其身家”①。

其二,减少清皇朝的赋税收入,影响了役夫的来源。违犯逃人法,则家破人亡,而“破一家,即耗朝廷一家之供赋,杀一人,即伤朝廷一人之培养”,这样,斩杀越多,籍没越多,清政府赋税收入和役夫来源必将大大减少。其三,加深了人民的苦难,打乱了地方统治秩序。追捕、押解逃人、窝主赴京质审,“道途骚扰,冤陷实繁,藤蔓不已,生齿凋毙”。地方官员士民因查逃人,不敢收留难民,使得“饥民流离”,“老稚僵仆于沟渠”,大量饥民冻馁而死。②时人有写诗歌叙此情景:“流民自北来,相将向南去。日暮荒祠,泪下如雨。饥食草根,草根春不生。单衣曝背,雨雪少晴。老穉尪羸,喘不及喙,壮男腹虽饥,尚堪负载,早舂粮,夕牧马,妪幸哀怜,许宿茅檐下。主人自外至,长鞭驱走。东家误留旗下人,杀戮流亡,祸及鸡狗。日凄凄,风破肘。流民掩泣,主人摇手。”③其四,激起满汉人民强烈反抗,包衣连续逃走二次三次甚至四五次,出现了“法愈峻,逃者愈多”,“强有力者”“铤而走险”的形势。

这五大弊政,严重破坏了生产力,加深了人民灾难,也影响了清廷统治的稳定。

①《清世祖实录》卷5,页10;顺治元年七月十四日山东巡按朱郎■:《谨启为广文德,以端王化事》。②《清世祖实录》卷17,页8。

①顺治四年二月十四日刑部尚书吴达海题:《为隐匿逃人事》。

②《清世祖实录》卷86,页1;卷90,页4、8。

③《清世祖实录》卷28,页11。

①《清世祖实录》卷88,页18、19。

②《清世祖实录》卷88,页18、19。

③申涵光:《聪山诗选》2《哀流民和魏都谏》,引自《清诗纪事初编》。

(谢选骏指出:明朝对清朝的战争结果,与其说是军事失败,不如说是政治失败——很像国民党与共产党的斗争。这是“力量分散的文明结构”与“力量统一的野蛮结构”之间的斗争,在进场之前,战争的胜负已经大致决定了。——满清鞑子“五月初二日进入北京。九月十九日幼主福临抵达京师,十月初一举行定鼎燕京登极大典,原来偏主一隅的辽东汗福临,一跃而为入主中原的新皇帝,清政府正式成为明朝之后的新的全国性政权。”——这与中共十月一日建国,可谓惊人的历史巧合……难怪我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后清”!所谓“满清弊政”正是中共他们“愚公移山、改造中国”的百年毒计之先行。)



【第四章 康乾盛世】


第一节 计擒鳌拜 玄烨亲政 四大臣辅政


顺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摄政王多尔衮病故,次年正月福临亲政并随即以谋逆之罪加于多尔衮,削其封典,籍没家产,将其正白旗并为福临亲辖。顺治十八年(61)正月初七日,清帝福临去世,遗诏以十四罪自责,并命立年方六周岁余,号称八岁的皇三子玄烨为皇太子,继位为帝,令“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保翊幼主,佐理朝政”。一般称他们为辅政大臣或辅臣,从此清朝进入了四大臣辅政的时期。

索尼,满洲正黄旗人,早年来归,通晓满蒙汉文,被努尔哈赤用为一等侍卫,备受皇太极信赖,久任吏部启心郎,“日直内院”,授三等男。遏必隆,满洲镶黄旗人,是开国元勋弘毅公额亦都第十六子,母为和硕公主,初袭父一等子爵,任侍卫,后因故削爵,复以功授三等骑都尉世职。鳌拜,满洲镶黄旗人,是开国元勋费英东之亲侄,一贯勇猛冲杀,军功累累,任本旗护军统领,封三等子,赐“巴图鲁”称号。苏克萨哈,满洲正白旗人,其父苏纳娶努尔哈赤第六女,尊称额驸。苏克萨哈任牛录额真,以军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

入关之前,索尼等四人官职并不高,其所以能一跃而为主持军国要务的辅政大臣,主要是因为他们坚决效忠于皇太极和福临,反对多尔衮图谋为帝。

崇德八年(43)八月初九日,皇太极病故。在议立新君之时,英郡王阿济格、豫郡王多铎、郡王阿达礼、贝子硕讬等王贝勒大臣,欲图拥立睿亲王多尔衮,两黄旗中多数大臣欲拥立故主之长子肃亲王豪格,索尼、鳌拜等八大臣至肃王府中秘密议定拥立肃王。八月十四日,八旗王公大臣于崇政殿集会商议立君,索尼、鳌拜等两黄旗大臣于大清门盟誓,令两旗巴牙喇兵张弓挟矢,环立宫殿,两黄旗大臣进入崇政殿,索尼、鳌拜首先倡议拥立皇子,说:“吾等属食于帝,衣于帝,养育之恩,与天同大,若不立帝之子,则宁死从帝于地下而已。”①在索尼等以“兵谏”来威逼诸王必立皇子的压力下,多尔衮放弃了继兄为帝的打算,建议立皇太极第九子六岁的福临为君,自己与郑亲王济尔哈朗摄政,才平息了这场即将爆发的八旗诸王相战的烈火。多尔衮当上摄政王后,索尼、鳌拜、遏必隆继续效忠幼主,“终不附睿王”,“不惜性命,与之抗拒”。多尔衮勃然大怒,尽革索尼所有官职,籍没,免死赎身,黜为民,徙居盛京昭陵(太宗之陵),其兄弟子侄任侍卫者,一律革退。鳌拜降一等男,两次定罪论死,罚银赎身。遏必隆被籍没家产之半,革世职。

正因为索尼、鳌拜、遏必隆等冒死力争,拥立福临,保护幼主,忠贞不二,付出了重大代价,不愧为皇太极之忠臣,故福临亲政以后,立即对他们委以重任,官复原职,并加官晋爵。索尼回京,晋至一等伯,擢内大臣、议政大臣,总管内务府;鳌拜晋二等公,任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遏必隆复职,晋一等公,任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苏克萨哈首告其主摄政王多尔衮“逆谋”,立下大功,又逢迎帝君,封晋二等子,任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加太子太保。

福临为免再次出现亲王摄政危及幼君之祸,决定取消八旗王公议立新君掌管军国要务的传统,委任经己擢用的心腹大臣为辅臣,他在遗诏中着重强调说:“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幼主,佐理政务,布告中外,咸使闻之。”①辅政大臣重视整顿吏治,连续下谕宣告:“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浊,吏治之清浊,全在督抚之表帅,若督抚清正,实心爱民,则下吏孰敢不洁己秉公。”“设官原以养民,民足然后国裕。近闻守令贪婪者多,征收钱粮,加添火耗,或指公费科派,或向行户强取,借端肥己,献媚上官,下至户书里长等役,恣行妄派,小民困苦,无所伸告,以后著科道官将此等情弊,不时察访纠参”。若总督、巡抚仍循旧习,将所属州县分为上等下等,按等定银,收受州县官员馈送,“定行从重治罪”。②辅政大臣提倡垦荒,以劝垦荒地之多少,定地方官员之奖惩,河南总督刘清泰、巡抚张自德、偏沅巡抚周召南、湖广巡抚刘兆麟等,皆以劝垦荒地之功,被加尚书侍郎衔,对捏报及垦后复荒之官,督抚降级罚俸,道府降级调用,州县官革职。针对顺治年间因“耕熟后往往有人认业,兴起讼端”,致民不愿开垦的情况,辅政大臣规定,“先给帖文,以杜争端”,并“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各项差役,给复十年,以示宽大之政”①。又对湖广等地穷民及河南数省投诚官兵发给牛种银两,让其垦田务农。清初四川残破,人丁稀少,鳌拜等辅政大臣下谕,允许各地无业之人,由官府“措处盘费,差官接来安插”,并命各省文武官员,“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纪录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与纪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②。

鳌拜等继续实行轻徭薄赋政策,开垦荒地,三年以后始行征粮,并多次蠲免田赋丁银,除康熙三年六月谕令尽免顺治十五年以前各项钱粮外,辅政八年中,先后下谕蠲免钱粮一百七十四次,涉及十六个省的七八百个府州县卫。

①《清世祖实录》卷144,页5。

②《清圣祖实录》卷14,页19、20;卷17,页13。

①《清圣祖实录》卷3,页10。

②《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第1000页,“户部题本”,康熙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顺治十八年七月,因修建山陵和军费巨大,入不敷出,曾照明末练饷之例,每亩加征赋银一分,共增五百余万两。十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魏裔介上疏奏称,穷苦之民,甚为艰苦,祈令户部核算,“如果足用,其加派钱粮,即应停止,为百姓,即所以为国家,乃培根本而长治久安之要也”。过了两天,十六日辅政大臣即以帝名义下谕宣告:“今思各省水旱盗贼,民生未获苏息,正赋之外,复有加征,小民困苦,朕心殊为不忍,若不急停,以舒民困,必至失所”,除顺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③鳖拜等辅政大臣推行的一项重大德政,是实行“更名田”。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由于明朝藩王多已死于兵火,庄地纷为地主、佃农占有,清廷此举无异是以新庄主的身份,向占有庄地之人勒取价银,反攻倒算,故遭到占有、耕种明王庄田者激烈反抗,难以实行。鳌拜等便明智地修改了这个规定,于康熙八年三月初八日下谕:“今思既以地易价,复征额赋,重为民累,著免其变价,撤回所差部员,将见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以副朕爱养民生之意”。其无人耕种之余田,招民开垦①。这就在相当大程度上承认了农民在明末起义中获得的成果。据统计,这种“更名田”,在直隶、山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湖广等省,多达二十余万顷,占当时全国耕地总数的二十分之一。

由于鳌拜等努力实行促进经济恢复的措施,农业生产有了起色,以官府册籍所载丁地赋税而言,顺治十七年十二月底,全国人丁为一千九百零八万余丁,田地山荡畦地五百二十一万余顷,征银二千五百六十余万两,米麦豆六百零一万余石,盐课银二百七十一万余两,过了八年,康熙七年十二月底,人丁增加了二十八万余丁,田地增二十万余顷,赋银多了二十余万两,赋粮增十四万余石,盐课银多五万余两。②在军事方面,顺治十八年消灭了南明永历帝政权,康熙三年又镇压了坚持在川陕楚交界处多年斗争的大顺农民军余部“夔东十三家军”,首领李来亨等阵亡或自尽,统一了全国。鳌拜等辅政大臣为了减少征战,与民休息,对台湾南明延平郡王郑经(郑成功之子)政权采取以防为主,以攻为辅,以抚为主,以剿为辅的方针,利用郑氏内部派系矛盾激化的机会,大力招劝其部降清,仅从顺治十八年九月起,到康熙三年十月,郑氏之将军、都督、总兵及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三千余员来降,其军士百姓十余万随同归顺,大大削弱了郑氏政权的力量,为日后统一台湾创造了有利条件。

③《清圣祖实录》卷5,页18、19、20。

①《清圣祖实录》卷27,页9;卷28,页15。

②《清世祖实录》卷143,页18、19;《清圣祖实录》卷27,页25。

先前因对付郑氏政权而采取的迁海政策,逼迫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沿海居民内迁三五十里,设界防守,严禁逾越,片板不许下海,给沿海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鳌拜等辅政大臣逐渐弛禁。康熙四年三月,谕允山东青州、登州、莱州等处沿海人民“捕鱼,以资民生”,八年正月,又下旨“尽弛海禁”。

鳌拜等辅政大臣痛恨部分南方士绅抗清反清,且其规避赋役之情又十分严重,“江南苏州府等处额定钱粮侵欺五十余万之多,积至数年之久”,故决定清查,于顺治十八年三月谕户部:“近观直隶各省钱粮逋欠甚多,征比难完,率由绅衿藐法,抗粮不纳,地方官瞻徇情面,不尽法征比。嗣后著该督抚责令道府州县各官,立行禁饬,严加稽查,如仍前抗粮,从重治罪。”两月以后,江宁巡抚朱国治奏:苏、松、常、镇四府及溧阳县,“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得旨:绅衿抗粮,殊为可恶,该部照定例严加议处。”①江南名士如吴梅村、徐元文(顺治十六年状元)、彭孙遹皆牵连入案,徐元文由日侍清帝赐乘御马的修撰,贬降为銮仪卫经历。同年,探花叶方霭,“适欠折银一厘”,亦被革职,时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士绅同日除名者,万有余人”②。这就是有名的江南“奏销案”。

随着辅政时间的推移,辅臣之间的矛盾逐渐激烈,鳌拜利用索尼老病和遏必隆胆小怕事,而攫取了大权,主宰朝政,排挤、压制与己不和的另一辅政大臣苏克萨哈。康熙五年,他借口多尔衮“欲住永平府”,将镶黄旗应得之地给与正白旗,以坏地换好地,使本旗镶黄旗领得田地十分“不堪”,现应改正,决定圈地调换。正白旗人大学士户部尚书苏纳海、汉军镶白旗人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朱昌祚、汉军镶红旗人保定巡抚王登联,因圈地扰民,“旗民失业者数十万人”,上疏力谏;苏克萨哈维护本旗正白旗利益,亦持异议。但鳌拜纠合索尼、遏必隆,坚持圈地,矫诏诛戮苏纳海、朱昌祚、王登联三人,在京畿十几个州县大规模地圈占民地,给广大旗民带来严重灾难。

智捕鳌拜

四大臣辅政时期,工于权术的鳌拜逐渐把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把持了朝政。康熙六年(67),玄烨已经14岁。这一年三月,辅政大臣索尼等奏请玄烨亲政,六月,索尼病故。七月,得到了祖母孝庄太皇太后的允准,14岁的玄烨宣诏亲政,这就是著名的清圣祖康熙皇帝。

尽管玄烨已开始亲政,但鳌拜等仍行辅政。

①《清圣祖实录》卷2,页3;卷3,页3。

②陈康祺:《郎潜纪闻》卷4。

自从索尼去世后,“班行章奏,鳌拜皆首列”①,手握权柄的鳌拜视年轻的皇帝为傀儡,不肯归政。当时鳌拜的政敌苏克萨哈已经锐气大减,认为帝既已亲政,为免鳌拜陷害,准备引退,于是上书奏请辞去辅政大臣,往守先帝寝陵,以使“如线余息,得以生存”。鳌拜先发制人,抓住机会,攻击苏克萨哈存蓄异心、欺藐幼主、不愿归政,列罪状二十四条,上奏皇帝,要求杀掉苏克萨哈。玄烨深知鳌拜与苏克萨哈有仇,“以核议未当,不允所请”。于是一贯专横跋扈的鳌拜为扫除政敌,竟“攘臂上前,强奏累日”①,立足未稳的皇帝被迫下令处绞苏克萨哈,鳌拜除掉了自己多年来的政敌、心腹之患。

索尼病死,苏克萨哈处绞,辅政四大臣剩下鳌拜和遏必隆了。遏必隆与鳌拜同为镶黄旗人,且懦弱无能,一贯附和鳌拜,不敢立异。鳌拜既清除了政敌,综揽朝政,权倾一时,更加专横。他网罗党羽,打击异己,“相好者荐拔之,不相好者陷害之”②,与从弟穆里玛、大学士班布尔善、工部尚书济世、户部尚书玛尔赛结成死党,竟然“凡事在家议,然后施行”③,以至于“红本已发科抄,辅政大臣鳌拜取回改批”④,将部院启奏官员带往私门商酌。甚至在皇上面前,“办事不求当理,稍有拂意之处,即将部臣叱喝”⑤,朝见皇上时,“乃施威震众,高声喝问”⑥,完全不把年轻的皇帝放在眼中。据说他还图谋暗杀皇帝,托病不上朝,要帝亲自去探视,帝亲临其宅,床前问疾,御前侍卫发现其床席之下置刀。玄烨当即意识鳌拜有不轨之心,但一笑了之,说:“刀不离身,满洲故俗,不足异也。”⑦康熙帝对于鳌拜的行为早已痛恨,但自己刚亲政,还未有足够实力与之抗衡,于是积极积蓄力量,等待时机。首先,依靠长期侍卫他的亲信索额图和明珠,拉拢一部分朝臣。索额图为索尼之子,皇后的叔父,被提拔为吏部右侍郎;明珠是内务府总管,被提拔为刑部尚书、弘文院学士。此外,帝又从满族子弟中选拔一批侍卫,每日在殿前作布库游戏(摔跤),实际上是在训练武功,亦借此麻痹鳌拜。鳌拜以为皇上“童心好弄”,更不介意。

当时的满汉大臣中,除鳌拜死党和一部分阿谀逢迎附和者外,许多人对鳌拜的专横跋扈十分不满,寄希望于年轻的皇帝。

①《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①《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②王先谦:《东华录》康熙八年五月戊申。

③《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④钱仪吉:《碑传集》卷11。

⑤《清史列传》卷6《鳖拜传》。

⑥《清史列传》卷6《鳖拜传》。

⑦昭梿:《啸亭杂录》卷1《除鳌拜》。

康熙六年(67),内弘文院侍读熊赐履上书,列举弊政,并明确提出“内臣者,外臣之表也;京师者,四方之倡也;本原之地,亦在乎朝廷而已”,指责“急公喜事之人”,“但知趋目前尺寸之利,以便其私图”①。矛头直指鳌拜。鳌拜欲加之罪,玄烨不允。第二年熊赐履再次上书,指出“朝政积习未祛,国计隐忧可虑”,是由于“人事因循所致”②,再次隐劾鳌拜。熊赐履的奏书,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敢怒不敢言的明哲保身朝臣的意见,促成了皇帝更加坚定清除鳌拜势力的决心。

康熙八年(69)五月,玄烨在有了一定准备之后,认准了时机,果断地采取了行动,在鳌拜单身入宫时,利用预先埋伏的布库侍卫,一举拿下鳌拜,并大索其党羽,从而结束了“鳌拜辅政”。

玄烨认为,“欺朕专权,恣意妄为”是鳌拜主要罪过。康亲王杰书等胪列鳌拜罪状三十条,其中与其结党擅权有关的二十三条,不敬太皇太后的二条,对册立皇后妒忌、私买奴仆的五条。朝臣均请置之重典。但皇帝顾及鳌拜系顾命大臣,效力年久,免于一死,“从宽革职,仍行拘禁”。其从弟穆里玛及党羽班布尔善等伏诛者九人。并给冤死的辅政大臣苏克萨哈昭雪,恢复其官爵,令其子承袭世职。被鳌拜无辜杀害的苏纳海、朱昌祚、王登联亦予昭雪,追赐谥号、祭葬。遏必隆免死,削去太师及后加公爵,令其宿卫内廷。

清除鳖拜集团,是玄烨亲政后的重大举措,对于后来康熙时期的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①《清圣祖实录》卷22。

②《清圣祖实录》卷27-


第二节 强化统治机构加强思想控制


设军机处乾纲独断

清代**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势。中央中枢机构的权力逐渐高度集中,君主皇权进一步加强。

康熙时期,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既为皇上效劳,遵循帝旨,处理各事,又在一定程度上对皇权起了一些限制作用。国家重要的军政大事,仍经皇帝批令议政王大臣会议,“每朝期坐中左门外会议,如坐朝仪”①。参加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满洲王公贵族,由于其地位较高,皇帝有时也不得不尊重他们的意见。皇帝为了集中权力,于康熙末年,派诸皇子管理八旗事物。这样就将旗主的权力接管了过来,直接控制了八旗。而随着八旗王公旗主势力的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也日益趋于衰落。

清代内阁正式设置于顺治十五年(58),由原内三院改称。玄烨冲年践位,鳌拜等四大臣辅政时期,曾废内阁,恢复内三院。玄烨亲政除鳖拜之后,于康熙九年(70年)又恢复了内阁制度,自此,内阁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内阁有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中书等官员。大学士加三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三阁(体仁阁、文渊阁、东阁)名称。大学士,协办大学士,满、汉皆用,无定员。内阁是清代辅佐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关之一,居六部之上,地位崇高。但是,即使在康熙时期,内阁作为一个中枢机构,虽地位崇高,其实际权力仍受到多方的限制。首先,奏折制度削夺了内阁的部分权力。清初,无论是官员报告公务的题本,还是报告个人私事的奏本都必须经过内阁票拟,才能送到皇帝手中,这样,内阁的意见就会对皇帝发生一定的影响。康熙中期较大范围内推行避开内阁的奏折制度。即凡有奏折权的官员,由皇帝发给折匣,匣上加锁,钥匙由皇帝和官员各执一把。官员具奏时,派人直接送达御前,皇帝览阅批示之后,又派专人将折匣送回。这样完全避开了内阁的牵制。其次是南书房的设置,又分割了内阁的一部分权力。所以内阁当时实际上只是一个承旨出政的中央最高办事机构。

康熙十六年(77)十月,玄烨在皇宫内乾清门右阶下设置了南书房,在翰林等官员中“择词臣才品兼优者”入值。入值者称“南书房行走”,除陪伴皇帝赋诗填词、写字作画外,还秉承皇帝的意旨起草诏令,“撰述谕旨”,内阁只办理例行事务,实际上是将内阁的部分权力移植到南书房。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胄、上所亲信者不得入”①,所以南书房完全是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但国家大政仍属内阁,皇帝以南书房和内阁互相牵制,互为补充,使皇权得到充分的发挥。

从雍正时期开始,**主义中央集权程度又进一步大大提高,就有清一代来说,雍正的君主权力可以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雍正年间,由于连年对西北准噶尔部用兵,往返军报频繁,而内阁办公地点在太和门外,距内廷较远,既不便于保守军事机密,又不便于皇帝亲授机宜,于是在雍正七年(1729)六月,于皇帝住处隆宗门附近,设立了军机房。雍正十年(1732)三月,军机房改称军机处(全称:处理军机事务处)。军机处初设时,就是为了“筹办军务”,即处理军务机要,所以既无正式衙署,只有“值庐”(临时性的简陋办公处所),亦无专职官员,都是“内廷差使”。当时在军机处入值的军机大臣、军机章京,都是带原官衔兼在军机处处理事务。这个原属临时性的军事机构,在完成其历史使命之后,本应裁撤,但因为这个机构有利于**皇权的发挥,不但未予裁撤,反而权力不断扩大,以致成为凌驾于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之上的最高权力中枢。这样,内而六部卿寺,及九门提督,内务府太监之敬事房,外而十八省,无事不综汇,“军国大计,罔不总揽”②。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另设督办政务处,方略分其职。至宣统三年(1911)改设责任内阁时,军机处方废止,前后执政180多年。

军机处之所以能由“筹办军务”的临时机构,转而成为执掌军国大计的常设机构,完全是为适应**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军机处地处内廷,便于宣召,皇帝意旨能迅速贯彻执行,并具有严格的保密性,即使王公大臣,没有皇帝特旨,也不准到军机处值房。甚至其帘前窗外、阶下,均不许闲人窥视。皇帝召见军机大臣,连太监也不许在侧。军机处有官无吏,全部工作由军机大臣主持,军机章京办理,职官简练,“办事较为密速”,效率高。军机大臣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等官内特简,然后应召入值。军机章京由军机大臣在内阁中书及六部司员中挑选优长文笔者传取任用,人数无定额,且属兼差。尽管地位显赫,但若皇帝不满意,随意可以斥罢回原衙门,完全是听命于皇帝的附庸。军机处扩大以后,具体职掌主要有六:一是撰拟谕旨和处理奏折;二为议大政,议后提出应因、应革、应止、应行等处理意见,奏报皇帝裁夺;三系谳大狱,参与重大案件审拟;四乃参与重要官员的任免和考试;五是随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办事件;六系为皇帝准备处理政事的参考资料。权力所及,均系朝廷军政大计。

尽管军机处权力很大,但时刻处于皇帝的严密监视之下,为了不使“大权旁落”,削弱皇权,从雍正开始,又采取一系列限制办法,以掣其权,从而保证皇帝“乾纲独揽”,皇帝不交办的事务,军机处无权过问。即使交办的事务,也只是遵照皇帝意旨协助处理,“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也”①。

②《清史稿》卷176《军机大臣年表》。

①赵翼:《瞻曝杂记》卷1。

军机处设置以后,皇帝之下的中枢权力,随着军机处权力的扩大而逐渐发生转移。首先,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进一步削弱。雍正时期,为了使旗人“只知有君主,不知有管主”,继续推行康熙末年开始的削弱八旗王公旗主权力的政策,对旗主实行严格的监督。军国大计已不交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议政王大臣也只是一个虚衔,既无应办之事,又无处置之权,殊属有名无实,乾隆帝弘历便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十月,下令取消议政大臣名称。其次,雍正、乾隆时期内阁的权力,亦受到极大的限制。尽管雍正时将大学士的品位提升为正一品,内阁大学士成为皇帝之下的最高官员,犹如列朝的丞相,“勋高位极”,“品列皆首文班”,但如不入军机处兼任军机大臣,就唯有空名,并无多大实权。因为军机处权力扩大以后,内阁被排斥于机密政务之外,军机处撰拟的谕旨诏令,不经过内阁,而直接由军机处密封,经驿马递送给各地方督抚,称为“廷寄”,直接交给中央各部院的称为“交片”,各地方的奏折也不经内阁而直接交军机处。特别是乾隆十三年(1748)以后,停止使用奏本,奏折与题本成为两种并行的上行文书。中央和地方官员往往先用奏折向皇帝密报机密事物,而题本只报告一般例行公事。这样,主管题本的内阁,所处理的只是通过题本上行下达的一般例行公事,其实际权力大大削弱。

这样一来,军机处就把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的职权集于一身,直接听命于皇帝,皇权得到高度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办事手续,提高了行政效率。

此外,清朝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对蒙古族、藏族、回族地区的统治,在朝廷设置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其地位与六部相当。雍正元年(1723)以后,以满洲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

中央中枢机构的权力高度集中,皇帝在任用官员方面也别具一格。一方面在中央机构中实行“满汉复职制度”,如在内阁,规定大学士、协办大学士满汉皆用;在六部,规定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另一方面,让满族官员处于掌实权的核心地位,虽然满汉官员同任一职,决定权却往往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军机处的领班军机大臣,一般大多是满洲贵族。至于议政王大臣会议,清一色的全部是满洲贵族所组成。再从中央中枢机构高级官员的人数上看,也是旗人占优势。据统计,从顺治三年到光绪二十年(46——1894),内阁和六部的官员中,从大学士、尚书、侍郎、员外郎、主事,旗人任职的约占400名,而汉人任职的只有0余名。这些都表明,清朝统治者不仅高度集中权力,同时将核心权力交由满洲贵族执掌,并利用满洲贵族监视汉族官员,从而达到“乾纲独揽”。

常设督抚编制保甲清代地方机构设省、道、府(州、厅)、县(州、厅)四级。行省(简称省)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组织,每一省或二省、三省设总督一人,总督是地方最高长官,俗称制台。总督掌管所统辖地区的文武、军民,总理戎政,戍守疆土。道、府副将以下官员都由总督向朝廷奏请升迁和罢黜,并有对外交涉之权。每省另设巡抚一人,是一省地方政务的长官,主管考核地方官员、督理粮饷、关税、漕政、督察科举考试和兼理军事。总督和巡抚在明朝中后期初设时是属临时派遣性的,清朝固定为常设官员。督抚同属统辖一方的封疆大吏。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及都察院右都御史,为从一品官,巡抚亦例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为正二品官,均以军职而兼民政,监察地方。清代在鸦片战争前设总督8个,即直隶总督(管辖今河北及内蒙一部分)、两江总督(江苏、安徽、江西)、闽浙总督(福建、浙江、台湾)、湖广(湖南湖北)总督、云贵总督、两广总督(广东、广西、海南岛)。分任各省的巡抚18个,即江苏、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福建、浙江、湖南、陕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北、四川、直隶、甘肃,其中直隶、甘肃、四川等省由总督兼巡抚。督抚是清朝在地方实行统治的支柱,所以清朝统治者历来选派亲信充任,以便加强对地方权力的控制,是皇权在地方上的代表。总督和巡抚一般多用满人和汉军旗人。康熙时,一般汉人任督抚的“十无二三”。乾隆时,巡抚满汉各半,而总督仍多用满人。后来,也有汉人充任总督,巡抚中汉人的比重也逐渐增加。为了对总督和巡抚的权力加以限制,并使其互相牵制,有时一省既设总督,又置巡抚,督抚同住一城,督抚事权交叉,而统一于中央。每省督抚之下设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别管理行政和司法。

此外,清代还有相当于省一级的特别行政区,一是新疆、西藏、青海、外蒙古、东北等地区,一是京畿地区和盛京地区。清代在新疆、西藏、青海、外蒙古、东北等地设有驻戍将军、办事大臣、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帮办大臣等官员,署理所辖地区军政事务。盛京地区是清皇朝祖宗发祥之地,京畿地环卫皇城,所以亦设置特殊地方政权。清入关以后,把盛京作为“留都”,并于盛京地方设辽阳府,顺治十四年(57)改为奉天府,设府尹一人,掌管盛京地方政事。乾隆二十七年(1762)规定由盛京将军节制。乾隆三十年(1765)又实行军民分治,府尹亦由盛京六部特简大臣兼任。京畿地区设顺天府,管辖京师及附近州县,掌京畿地区政事。雍正元年(1723)以后,由六部尚书、侍郎内特简大臣一人兼管府尹事。奉天、顺天两府府尹可直接向皇帝奏事,其地位相当于各省的巡抚。

省之下设道、府(州、厅)、县(州、厅),由道员、知府、知县执掌政事。知府以下官员多用汉人。地方基层政权实行保甲制度,是清代巩固统治的又一重要措施。

清初即实行保甲制度,乾隆二十二年(1757)正式颁布的保甲法规定:每十户为一牌,设牌头。十牌为一甲,设甲长。十甲为一保,设保长。牌头和保甲长均由地主衿绅及望族的族长担当,以监视管辖区内的人民的活动和人口流动情况。每户的户主姓名、职业以及丁男口数都一律写在“纸牌”上,“出外注明所往,入则注明其来”①。其目的在于“弭盗”。保甲制不仅推行于内地农村,各城市镇草墟以及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居住区都一律编制保甲。严密的保甲组织密布全国城乡,广泛地控制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着巩固清王朝统治基础的作用。

广开科举屡兴文狱为了加强思想领域的控制,清朝统治者采取怀柔和镇压的两手政策。一方面采取笼络手段,用科举考试办法网罗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另一方面大兴文字狱,残酷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汉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

清初在未统一全国以前,即已采取科举办法,考选秀才、举人。顺治年间科举制度基本定型。全国统一以后,于康熙初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清代科举制度基本上沿袭明代。清代科举,大致为四级,即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尚未取得生员资格者都叫童生,童生经过县试、府试、院试,统称为童试,童试考中的叫秀才。举人可参加每三年在京城由礼部主持的会试,会试考中的叫进士。然后皇帝在殿廷对会试考中的进士进行考试,叫做殿试。殿试中式者分为三甲:一甲取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取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亦取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中试者,除一甲三人外,还须进行一次朝考,试毕分别授职。考中者授翰林院庶吉士,再入院读书,然后取得高官厚禄。未中者分别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清代科举八股文仍占重要地位,八股格式更加机械化,形式死板,内容空泛。四六骈体的殿试策,颂联套语,千篇一律,竟成了登上仕途的主要手段,实际上是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桎梏。清初,对于满洲、蒙古八旗子弟采取另外一种类似科举的特殊考试,即在试题内容上只有汉文译成满文和蒙古文,称为“翻译科”,录取分满、汉两榜。雍正开始,满汉一体考试,录取时同榜张贴。除正常进行的四级考试外,有时奉“特旨”,举行特殊考试,称为“特科”,如“博学鸿儒科”、“经济特科”、“孝廉方正科”、“恩科”等。康熙十七年(78),曾开“博学鸿儒科”,由在京三品以上大臣,在外各地督抚,保荐有一定才学和声望的知识分子,直接进行殿试,只考诗赋,不考八股,一经录取,即授翰林院官职。这一次“特科”,罗致了汉族知识分子中的“名儒”如朱彝尊、汤斌、毛奇龄等143人。其中50人分别授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职。有清一代统治者对科举考试极为重视,曾经颁布严格的《科场条例》,但考场作弊、士子贿赂、主考舞弊的案件仍接连不断。清代的科学制度一直延续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才由清廷下令废止。至此,自隋唐以来一直作为封建统治选拔人才的主要办法的科举制度才结束其历史使命。

除了通过科举考试这一“正途”入仕而外,康熙十二年(73)还诏举“山林隐遗”,实际上就是要罗致那些明亡之后、暂时不肯仕清的汉族衿绅,以扩大满汉地主阶级联合统治的基础。翌年,又颁行捐纳制度,即向朝廷捐款纳资,以购买官位和职衔。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封建国家得到一笔可观的财政收入,同时,又为有钱的地主、商人及其子弟谋取官职开辟了新的门径。但捐纳制度弊端丛生,不仅使清皇朝的封建官僚机构恶性膨胀,同时也导致吏治的日益败坏。

在怀柔、笼络的同时,清朝统治者对于不利于他们统治的思想言行,采取严厉的镇压措施,一方面收缴、销毁和篡改不利于清王朝统治的书籍,另一方面大兴文字狱。

文字狱,即“因文字贾祸之谓”。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历代封建皇朝屡兴文字之狱,而清代文字狱次数之多,处罚之严,实为历代所罕见。清初统治者忙于军事征服,没有余力来解决思想领域问题。在全国统一战争基本结束以后,而国内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仍然十分尖锐的情况下,清朝统治者为了强化其在思想领域的统治,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来扑灭汉族人民的反抗意识,钳制言论,禁锢思想,于是迭兴文字之狱。凡是不利于清皇朝统治的文字、著述和言行,一概被斥为“悖逆”和“狂吠”,罗织罪名,然后置之重典。从康熙到乾隆,前后大约120年,据不完全统计,大小案件有90多起。大部分集中在雍正、乾隆年间,其中乾隆四十三年至四十七年(1778—1782)五年之间,就有将近40起,文字狱的规模是空前的。康熙朝较大的文字狱有两起,即庄廷■的明史案和戴名世的《南山集》案。

明史案发生于康熙二年(63),当时玄烨尚未亲政。浙江湖州富商庄廷■从明末大学士朱国祯的子孙处购到朱国祯撰写的明朝历史的稿本。庄廷■本是个双目失明的瞎子,但为了沽名钓誉,于是请人续补朱国祯书中所缺的崇祯朝及南明历史。书成后改名《明书》,并署上了他自己的大名。但庄廷■未及刊刻这部书就死了。书中如实地叙述了满洲族先祖与明王朝的隶属关系,清入关前用明朝年号,不是用清朝年号,指责孔有德、耿仲明等叛明降清等。庄氏触犯了禁例,于是参与编纂或在卷首列名者,以及为庄氏书作序、刻字、校对、印刷、售卖者,甚至买书者及庄氏全族,遭株连达200多人,其中70多人被杀。庄廷■早死,亦被剖棺戮尸。

《南山集》案发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在未中进士和担任编修以前,曾网罗散失佚文,搜求明朝野史,访问遗老,著成《南山集》。因集中论及南明史事,用了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年号,而未用清朝年号,而且认为清朝应从康熙元年算起,因为南明还存在,顺治朝不算正统,被左都御史赵申乔告发,言其“语多狂悖”,终以“罔视君亲大义”处斩戴名世,戴名世同族岁以上均被斩杀,并株连作序、刻印、售卖者,计数百人。

雍正时期,由于康熙末年诸皇子争夺皇位斗争的影响,胤禛即位后极力镇压各种异己势力,所以文网更加严密,动辄罗织罪名,甚至望文生义,无中生有,以此作为镇压具有反清意识或排斥打击异己势力的手段。雍正四年(1726),江西主考官查嗣庭,出了‘维民所止”的试题,这本是《诗经》中的一句话,被人告发说是“维止”两字是把“雍正”两字“去首”,砍了雍正的头,“谓之大不敬”①。于是把他下了大狱,死于狱中,乃戮其尸,株连亲属和学生。其实,查嗣庭之所以下狱,一是他趋附权臣隆科多,二是他在日记中把戴名世案件,说成是“文字之祸”,“维止”两字只是借口。雍正朝最大的文字狱是发生在雍正六年(1728)的吕留良案。吕留良为浙江人,是明末清初知名理学家,病死于康熙二十二年(83)。明亡后,吕留良誓不仕清,隐居山林,落发为僧,锐意著述,曾作诗“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以表达其拒清复明之志。其著述中有强烈的反清意识,力倡华夷之别。雍正五年(1727),湖南永兴人曾静因访得吕留良的遗稿,深受吕留良华夷之别理论的影响,于是令其弟子张熙投书策反川陕总督岳钟琪,以岳钟琪是岳飞后裔,而清是金人之后,岳家与金世代为仇相劝,并列雍正帝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耽酒、淫色、怀疑、诛忠等罪状十款,要岳钟琪起兵反清。岳钟琪向朝廷告发。雍正六年(1728),曾静、张熙均被逮捕入狱。经审讯曾静,言其反清思想出自吕留良华夷有别论,于是雍正帝下令搜查吕留良著述及日记,亲自撰文批驳吕留良华夷有别论,并将其所撰文章及历次谕旨、曾静口供,一并刊刻公布,名为《大义觉迷录》。吕留良以华夷有别作为反对清朝统治的理论依据,而雍正帝则认为华夷无分、满汉一体。“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我朝入至中土,君临天下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①显然,雍正帝一方面极力否认当时仍然存在的激烈尖锐的民族矛盾,借以缓和汉族地主知识分子和广大汉族人民的反清情绪;另一方面为清朝在汉族地区统治合法化大造舆论。华夷无别论反映了清朝统治者的大一统观念,但雍正帝以此编织文网,则是另有目的的。

雍正十年(1732)十二月,将吕留良开棺戮尸,吕氏一族或斩首示众,或杖责充军,妇幼皆籍没为奴。其门生弟子及私藏吕氏书的人也有不少遭到杀害。雍正帝还命令大学士朱轼把吕留良的《四书讲义语录》“逐条摘驳,纂辑成帙”,予以刊刻,消弭吕留良的影响,其处置是极其严酷的。而对首犯曾静、张熙,却“免罪释放”。雍正帝逼迫曾静写了自白书,表示悔过,并颂扬皇帝的“圣德”,然后作为悔过的典型予以赦免。但雍正帝死后,乾隆帝弘历即位半年,还是将曾静、张熙两人处斩,《大义觉迷录》也作为“**”收回。

①《清稗类钞、狱讼》上,《查嗣庭以文字被诛》。

①《大义觉迷录》。

乾隆时期,文网之严密,罗织之苛细,则是前所未有的。一字一语,即可锻炼成狱。以至一时形咸了吹毛求疵、深文周纳的恶劣的社会风气。乾隆一朝有案可稽的文字狱案有七、八十起,其中很少有真正属反对清朝统治而罹祸的。大致一类是属于触犯忌讳,如有些皇帝专用的字眼和词语,一般臣民加以使用,就是僭越犯上。湖南乡绅黎大本为母亲祝寿,以其母“比之姬美、太姒、文母”、“称为女中尧舜”②,因比之不当,被罚充军;江苏地主韦玉振为他的父亲刊刻行述,文中有“于佃户之贫者,赦不加息”①,误用“赦”字,被斥为“狂妄”;河南民人刘峨,刊刻《圣讳实录》一书,专门销售给应考的童生,因内容是讲述什么字应当避讳,怎样避讳的,所以把应当避讳的皇帝名字“各依本字正体写刻”②,结果被处斩;江西举人王锡侯嫌《康熙字典》收字太多,难以贯穿,因此自撰《字贯》,意欲用字义把零散的字贯穿起来,因书中凡例对玄烨、胤禛、弘历三帝的名字没有避讳,被斥为“大逆不法”而惨遭斩首。另一类属吟诗作文时,用字不慎而被猜疑或曲解为有意影射而陷入文网的。浙江举人徐述夔的《一柱楼诗集》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方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③之类的诗句;方芬《涛浣亭诗集》内,有“乱剩有身随俗隐,问谁壮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④等诗句。乾隆帝认为他们有反清复明之心,罗织成罪。再一类纯属于歌功颂德、曲意逢迎,但因文字不当而致罪的。顺天生员安能敬在科举考试的试卷上作诗,内有“恩茶已千日,驱驰只一时。知主多宿忧,能排难者谁”。他的本意“原要竭力称颂”,但不会作诗,词不达意,说了些糊涂话,结果被认为“语涉讥讪”⑤,差一点丢了脑袋。直隶人智天豹,编了《大清天定运数》一书,本是歌颂清朝国运长久,只因书中写乾隆年数只写到五十七年,又未避讳玄烨的庙号,被认为“罪大恶极”,结果身首异处。

乾隆十六年(1751),曾发生一起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株连人数多的特殊文字狱案。当时社会上秘密流传着一份伪托工部尚书孙嘉淦名义的奏稿,长达万言。奏稿中指责乾隆帝有“五不可解、十大过”,并弹劾许多在朝的权贵重臣。伪稿案发后,乾隆帝谕令各个部门和大批官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追查,一年半之中,在全国内地的17个行省,都发现许多传抄者,因伪稿案而被辑捕的人犯达上千人,有十几名督抚官员因伪稿案而被申饬、降职以至革职查办,结果杀了长淮千总卢鲁生、南昌守备刘时达这两个所谓“伪稿人”而不了了之。

②《清代文字狱档》第四辑,《黎大本私刻资孝集案》。

①《清代文字狱档》第七辑,《韦玉振为父刊刻行述案》。

②《文献丛编》第4辑,《刘峨刷卖圣讳实录案》。

③孟森:《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闲闲录案》。

④《清代文字狱档》第七辑,《方国泰案》。

⑤《清代文字狱档》第七辑,《安能敬试卷诗案》。

如此大规模的文字狱在历史上是罕见的。这一方面反映了广大知识分子和人民对清朝统治的强烈不满,另一方面也说明清朝统治者为了镇压广大知识分子和人民的反抗,是不惜代价的。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迭兴文字狱,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是汉族地主知识分子,而且上有政府官员,下有一般平民。在严密的文网之下,广大知识分子人人自危,不敢议论朝政,不敢研究经世致用的学问,迫使知识分子走上学术和现实相脱离的道路,埋头于故纸堆中,搞繁琐的考据。清朝统治者通过文字狱,压制了反清思想的传播,严密地控制了思想文化领域,强化了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到了乾隆末年,一方面知识分子中的反清思想在严密的文网之下,基本上被镇压下去;另一方面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清朝统治者把打击矛头转向镇压农民起义。于是在乾隆四十三年至四十七年(1778—1782)大兴文字狱**之后,文网稍疏,转而改用笼络、麻痹知识分子的政策。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屡兴文字狱,对新思想的窒息,对社会风气的毒化,已经产生了恶劣的后果,即造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这就直接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思想文化的发展。

除了大兴文字狱,借以钳制天下之口,统一士人的思想、言论外,收缴、焚毁不利于其统治的书籍,是清代又一项文化高压政策。乾隆时期,借编纂《四库全书》的机会,下令对全国图书典籍进一步彻底清查,把大量有价值的书籍付之一炬。乾隆帝下令在清查中,对于毁誉、“诋触本朝”的“违碍”、“狂悖”书籍一律收缴和焚毁。有些书籍尽管不予销毁,但对于“违碍字句”必须一律“改易”。“明季末造野史”、“国初人伪妄诗文”,是清查的重点。因为清初统治者为了隐匿其先祖女真与明朝的隶属关系,所以对于明末清初的野史、杂记中“诸申”(或女真)、“建州卫”、“建夷”之类的记载深恶痛绝,甚至连宋代的书提到抗金,明朝的书提到抗元,也在禁例。此外,清初一些汉族知识分子心怀反清复明之志,吟诗作文时免不了骂清朝几句。所有这些在清朝统治者看来都是“违碍”和“狂悖”书籍,一律销毁或改易。加上查缴**并无统一标准,于是负责查缴的官员寻词摘字、断章取义、索隐发微、牵强附会,使得收缴和销毁的范围大大扩大。乾隆时期这一次收缴**的规模在历史上是空前的,历来文人荟萃,书肆众多的江浙地区是清查收缴的重点地区。江苏专门设立江宁、苏州两个书局掌管收缴**。浙江从乾隆三十九年到四十七年(1774—1782)进行了24次大规模的清查和毁书。经过大规模的收缴,属于**、销毁的书籍,乾隆一朝“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部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①。乾隆时期大量收缴和焚毁书籍的结果,造成大批历史文献和具有进步思想的书籍被焚毁而失传,留下来的大多是“钦定”官书,对我国古代文化遗产是一重大摧残。

①孙殿起:《清代**知见录》自序。

修订清律法律是上层建筑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封建法律也是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国家机器的一个重要支柱。因此,历来的封建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法律的修订,并利用封建法律维护其统治。

清入关以前,发展进步中的满族社会仍沿袭祖宗之法。清入关并随着全国的日趋统一,修订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律,已经势在必行。但入关之初,统一战争尚未结束,清统治者迫于巩固统治的需要,于是在明律的基础上“斟酌损益”而成《大清律集解附例》,于顺治四年(47年)颁布施行。康熙、雍正两朝,随着国内政治局势的日趋稳定,统治者的注意力逐步转移到以法治天下方面来,于是多次对清律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增删修订。乾隆帝即位后,在前代修订的基础上,对律例条文逐条进行了校正,最终完成《大清律例》,并于乾隆五年(1740)“刊布中外,永远遵行”,计47卷,226门。至此,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比较完备的封建法典正式完成了。

大清律既沿袭了中国历代封建法典的主要内容,同时又吸收了历代封建统治者的统治经验,有所创新,而使新律具有其本身的历史特点。首先,它吸收了自唐朝以来为历代封建法律所沿袭而又能典型地体现封建法律阶级性的十恶八议的内容。十恶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八议为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十恶八议充分体现封建法律维护君主**制度、封建等级制度、封建伦理道德以及封建地主阶级特权的阶级实质。大清律还对十恶八议的适用范围又有所扩大,这样就扩大了对人民反抗斗争的镇压面、打击面,又使封建地主阶级中享有种种法律所规定的特权的人员有所扩大。

其次,大清律并不是中国历代封建法律的翻版,它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第一,满人、汉人在法律上不平等,确认满族特别是满洲贵族在法律上的特权。清代相当长时间,涉及满人案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京师的一般满人诉讼,由步军统领衙门审理,内务府下辖满人诉讼,由慎刑司审理,满洲贵族诉讼归宗人府审理,地方各省的满人诉讼由满洲族的将军和都统审理。涉及满人、汉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尽管归一般地方司法机关受理,但无权对满人作出判决,只能够送满人的司法机关处理,量刑往往从轻,还可以“减刑”、“换刑”,满人也有特殊的监狱,犯人待遇优于汉人。第二,依例不依律,皇帝的谕旨,内外大臣的条奏,成为“定例”后,“则用例不用律”①。条例代替律,一方面表明皇帝的意志不受任何法律条文的约束,另一方面条例起着增补、严密封建法律的作用。第三,刑制也有扩大和加重。除沿用笞、杖、徒、流、死五刑,又增加了迁徙、充军、发遣、枭首等项刑罚手段。第四,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清朝统治者还制订了专门适用于少数民族的法律,如蒙古族的《蒙古律》、藏族的《番律》、维吾尔族的《回律》、西南苗族的《苗律》等。


第三节 平定“三藩”之乱 统一台湾


削平“三藩”

“三藩”是指镇守云南、贵州的平西王吴三桂、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之信(袭其父尚可喜封爵)和镇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袭其父耿继茂所袭其祖父耿仲明封爵)三个藩王。这些藩王及其父、祖在镇压各族人民抗清斗争,围剿农民起义军和消灭南明小朝廷过程中,为清廷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受到清朝的晋封,令其镇守藩地。由于“三藩”都身拥重兵,驻防地方之后,飞扬跋扈,俨然以土皇帝自居。他们割据一方,自作威福,并且互通声息,相互联络,因此,最终对清廷构成尾大不掉之患。

三个藩王中吴三桂势力最大。吴三桂为原锦州总兵吴襄之子。吴襄因罪下狱,吴三桂晋升总兵,驻防宁远。崇祯十七年(44),明廷封其为平西伯。明末战乱之际,吴三桂有意避实就虚,保存实力。清廷多次遗书招降吴三桂,李自成农民军亦派人招吴三桂。吴三桂初取观望骑墙态度,不久降大顺军,后因农民军在北京“追赃助饷”,吴三桂决意降清,与清军联合,于山海关石河西大败农民军,有功于清廷,受封平西王。入关后,吴三桂随清军西下陕西,南进湖广,追剿李自成农民军。后清廷令其镇守汉中。顺治八年(51)率清兵征四川。顺治十四年(57)受封平西大将军,率清兵自川入黔。顺治十六年(59)进驻云南。顺治十八年(61)十二月,领兵进入缅甸,俘南明永历帝及其部属,回兵后奉命镇守云南、贵州,并被晋封为亲王。吴三桂自恃山海关引清军入关以及剿灭南明永历小朝廷功劳最大,因而最为跋扈。自顺治十六年(59)吴三桂开始留镇云南,总管云南文武军民、兵马钱粮一切事务。并有权黜陟云南将吏,连总督、巡抚也“听王节制”,康熙元年(62)开始,又“兼辖贵州”,权力在藩王中是最大的。吴三桂并不以此为满足,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云南地方肆意盘剥、鱼肉人民,不断扩充实力,“广征关市榷税、盐井、金矿、铜山之利”①,并开山炼矿,自铸钱币。吴三桂占据了明永历帝朱由榔所居五华山故宫为藩王府,又籍没了明藩王黔国公沐氏的全部庄田为藩庄,还圈占了大量明代卫所的军田,形成“勋庄棋布”的局面。此外,吴三桂还大肆圈占民地,“勒军民为余丁”,并放高利贷“诱人称贷,责重息”②。吴三桂财政开销,户部不得查核。他借口“边疆未靖,兵力难减”,保持雄厚兵力。吴三桂拥有旗兵五十三佐领(一佐领二百甲,每甲五丁);绿旗忠勇五营、义勇五营,计1.2万人。加上四镇援剿的兵力、云贵地方官所辖绿旗兵,总兵力达9万多人,他又拥有特权,“所辖文武将吏,选用自擅”,“并屡引京朝官,各省将吏,时称“西选”,一时“西选之官几满天下”,因此吴三桂网罗了一批党羽,“水陆冲要,遍置私人,各省提镇,多其心腹。子为额驸,朝政纤悉,旦夕飞报”,“挟边防以自重”④。又借口与西藏茶马互市,“岁遣人至藏熬茶”⑤,与西藏上层分子相联络。时贵州提督李本深、四川总兵吴之茂、陕西提督王辅臣都是他的心腹旧部,皆唯命于吴三桂。吴三桂依仗这些雄厚实力,无视朝廷,朝廷“稍示裁抑,仍不自责,辄生怨望”①,构成对清皇朝的严重威胁。

尚之信之父尚可喜在广东,耿精忠之父耿继茂在福建,也称霸一方。尚可喜和耿精忠的祖父耿仲明均系辽东人,原皆为明朝镇守辽东的军事将领,降清时,曾得皇太极重礼相待,并分别授总兵官。崇德元年(36)又封尚可喜为智顺王、耿仲明为怀顺王,并给予种种优遇。入关后,随清军西下陕西,后尚可喜随阿济格南进湖广,耿仲明随多铎南下江南,为剿灭李自成农民军和摧毁南明福王政权,立下汗马功劳。顺治六年(40),清廷改封尚可喜为平南王,耿仲明为靖南王,年底,各率兵进广东,第二年便攻占了广州。耿仲明因隐匿逃人而畏罪自杀,其子耿继茂袭爵率兵。顺治十六年(59)清廷命平南王尚可喜驻镇广东,靖南王耿继茂驻镇四川,第二年又改靖南王驻镇福建。尚可喜、耿继茂二藩在镇压郑成功领导的东南沿海人民的抗清斗争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尚可喜、耿继茂两藩王各拥旗兵十五佐领,加上所属绿旗兵各六七千人,兵力不下数万,力量稍逊于平西王吴三桂。尚、耿最初同驻广州一城,他们设“总店”搜括民财,“大自盐铁,小及鸡豚,城市乡村,列坐抽剥,有司莫能诘,百姓莫敢言”②。后来,尚可喜在广东“私市私税”,每年所获银两不下数百万,“广东所有大市、小市之利,经藩下诸人霸占者无算”①。此外,尚可喜还垄断对外贸易,大搞走私活动。他指使藩府参将沈上达,乘海禁之时,外国的商船不敢贸然前来,于是联结他人,私造大船,擅自出海贸易,所获非法收入,难以统汁,获利尽归尚藩。以是藩府之富,几甲天下。他们还巧取豪夺,肆意霸占民田,“占耕民田千百顷”。他们到处横征暴敛,又增立盐埠私课盐税,派藩兵开山伐木,取山林之利。两藩竞相斗富,为了兴建富丽堂皇的藩王府,滥征民力,搞得怨声载道。耿藩改镇福建后,更是横征盐课,勒索银米,无所不用其极。粤、闽人民深受藩害之苦。

①《清史列传》卷80《吴三桂传》。

②刘健:《庭闻录》卷4。

用以自佐”③,③《清史稿》卷474《吴三桂传》。

④魏源:《圣武记》卷2《康熙勘定三,藩记》上。

⑤《清史稿》卷525《西藏》。

①刘健:《庭闻录》卷4。

②(康熙)《南海县志》卷7《食志·课程》。

①《清圣祖实录》卷91。

“三藩”占据南方一线,拥有重兵,不仅不能成为清朝的藩篱,反而拥兵自重,侧目朝廷。而朝廷每年还得向“三藩”供应大量饷银,使得“天下财赋,半耗于三藩”②。这对清朝是一个沉重的负担。随着割据势力的日益膨胀,撤藩已势在必行。

康熙十二年(73)三月,平南王尚可喜因年老多病,愿归老辽东,疏请以其子尚之信袭爵继续镇守广东。康熙帝认准这是一个撤藩的好机缘,降旨称赞尚可喜“很知大体”,同时指出广东已“底定”,藩王坐镇已无必要,故不允尚可喜之子袭爵继续坐镇,而令其撤藩回辽。吴三桂自认为功高位重,也假意疏请撤藩,以试探朝廷态度。他以为“予疏即上,上必不敢调予,具疏所以释其疑也”③。疏入朝廷,大臣中意见不一,争论不休,“言不可撤者甚多,言宜撤者甚少”④。康熙帝态度非常坚决,认为“三桂等蓄谋已久,不早除之,将养痈成患。今日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发”①。毅然允其所请,下令撤藩。随后,耿精忠也疏请撤藩,帝亦同样照准,令将三藩尽徙回山海关外。康熙帝裁撤三藩的决心,并非一日,“自少时以三藩势焰日炽,不可不撤”②,亲政以后,曾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廑念”③,作为警言,书而悬之于宫中柱上。康熙帝认为,“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蔓,驯致不测,故决意撤回”④。可见其撤藩的举措是经过长期深思熟虑的。三藩俱撤,击中了这些称霸一方的骄兵悍将的痛处,于是,吴三桂在康熙十二年十一月首先公开发难,起兵叛乱,自称“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他以复兴明室相号召,并发布《反清檄文》,伪称所谓明朝托孤皇三太子以“寄命”于他,把自己打扮成明朝的忠臣,妄图用谎言来赢得民心,获得支持。一时间,一些叛明降清的武将,一些督抚和提督、总兵等相率附和,以致“伪檄一传,四方响应”,“相率背叛”⑤。翌年三月,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建,康熙十五年(76)月,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在广东相继响应吴三桂,公开叛变。其他一些与清廷有矛盾的汉籍将领,如广西的孙延龄(孔有德之婿)、王雄,四川的罗森、郑蛟麟、谭弘等,也先后归附吴三桂。耿精忠在勾结吴三桂后,曾联络了据守台湾的郑成功之子郑经,约为援军。郑经率军队窜犯闽、粤沿海,转入江西,以为策应。吴三桂等三个藩王发动的这场反对清皇朝统治的叛乱,史称“三藩之乱”。

吴三桂叛变后,叛军来势凶猛,猝不及防。吴军很快攻占了湖南的衡州、常德、岳州,前锋直达澧州。耿精忠叛变后,也很快进入江西、浙江。叛军在一年多时间里控制了大江以南的大部分地区,形势十分严重。

②魏源:《圣武记》卷2《康熙勘定三藩记》上。

③《清朝野史大观》卷5《刘玄初》。

④《清圣祖实录》卷99。

①《清史稿》卷2691《索额图传》。

②《清圣祖实录》卷99。

③《清圣祖实录》卷154。

④《清圣祖实录》卷99。

⑤《清朝野史大观》卷5《王文靖请斩吴应熊》。

面对吴三桂的叛乱,年方二十岁的康熙帝果断刚毅,首先排除朝廷部分大臣缓撤的主张,下令削夺吴三桂的王爵,以示武力平定叛乱的决心,并处死在北京居住的吴三桂之子吴应熊、孙吴世霖,“以寒老贼之胆,以绝**之望,以激励三军之心”①。然后,发兵讨伐吴三桂。

康熙帝针对当时复杂的国内形势,进行平定叛军的作战部署,将清军分为两条战线。把自古即为兵家必争之地的湖北的荆州以及“水陆皆与楚闽接壤”的江西作为前线,以八旗劲旅固守,遏止叛军过江北上,将地控南北交通要道的山东衮州和地扼东西咽喉的山西太原作为后方两个支点,调重兵把守,控制南北和东西两条孔道,以策应前线。按照这一部署,仅两年时间,清军逐渐占据了优势。于军事征讨的同时,下诏训谕云、贵两省官员及军民“各宜安分自保,无所诱胁。即或误从贼党,但能悔过归诚,悉赦已往,不复究治。至尔等父兄子弟亲族人等,现在直隶各省出仕居住者,已有谕旨,俱令各安职业,并不株连,尔等勿怀疑虑。其有能擒斩吴三桂头献军前者,即以其爵爵之。有能诛缚其下渠魁,及以兵马城池归命自效者,论功从优叙录,朕不食言”②。用以安定人心。于此同时,又对一些汉将实行笼络政策。为了稳定西线,对拥兵观望、叛服不定的陕西提督王辅臣着意笼络。王辅臣杀了朝廷派驻陕西的经略莫洛,这本是蔑视朝廷的大罪,但康熙帝不仅宽容,不治其罪,反而下诏自责,“则朕之知人未明”,“咎在朕躬,于尔何罪?”①王辅臣终于在康熙十五年归附清廷。康熙帝对甘肃提督张勇也加恩重用,使之忠于朝廷,以解除西北之患,使朝廷能集中兵力对付南方的叛军。康熙帝在吴三桂公开举起叛旗之后,为了集中兵力,剿灭吴三桂,曾下令停撤耿精忠、尚之信二藩。在处死吴三桂在京子孙时,耿精忠诸弟在京“照旧宽容”。耿精忠叛乱之初,康熙帝即派人传谕耿精忠“果能追念累朝恩德及伊父忠荩遗言,革心悔祸投诚自首,将侵犯内地海贼速剿图功,即行赦免前罪,视之如初”②。给耿藩留有后路。在招抚的同时,加强军事攻势,清军迅速占据了浦城、建宁、延平等府县。康熙十五年(76)十月四日,靖南王耿精忠在清军大兵压境,内部矛盾重重,“军饷馈乏,军士逃亡”③的情况下,被迫率文武官员出降。帝命耿精忠“仍留靖南王爵,率伊所属官兵,随大兵(指清军)征剿海逆(指郑经),图之赎罪”④。郑经力不能挡,也退返台湾,福建底定。广东的尚藩在吴三桂叛变后,平南王尚可喜仍效忠朝廷,为此,康熙帝晋封尚可喜为平南亲王。康熙十五年初,尚可喜卧病,尚之信代之理事,部将相继叛投吴三桂,于是尚之信亦附吴作乱,并受吴三桂招讨大将军伪职,后又封亲王。十月,尚可喜病逝,不久,福建耿精忠降清,尚之信知继续附吴已无出路,于是主动派人持密函请降。

①《清朝野史大观》卷5《王文靖请斩吴应熊》。

②《清圣祖实录》卷275。

①《清圣祖实录》卷51。

②《圣祖御制文集》卷4。

③《平定三逆方略》卷20。

④《清圣祖实录》卷63。

帝赦免其罪,并令其“相机剿贼,立功自效”①。康熙十六年(77)五月四日,在清军兵抵广东韶州时,尚之信率文武官员剃发“归正”,并派尚之瑛去韶州迎接清军,帝也令“著袭其父尚可喜平南亲王爵”。这样,广东亦平定。从而剪除了吴三桂的侧翼,使吴军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此外,由于入关后满洲八旗将领及旗兵长期养尊处优,逐渐削弱了战斗力,而西南地区又多山地,八旗骑兵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因此康熙帝不得不借重绿营兵。清朝绿营兵均为汉人,由于清朝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绿营兵与八旗兵在地位和待遇等方面差距悬殊,即使是绿营兵的将领,亦在八旗将领的监督之下,因此,绿营兵官兵处处受到牵制。但绿营兵数量大,又以步兵为主,熟悉地方地形环境,宜于西南山地作战,因此康熙帝极力安抚绿营将领和汉兵,制定“绿旗官兵赏格”,破格提拔了一些绿营将领,以绿营为主力来围剿叛军。

清军在耿精忠、尚之信、王辅臣等先后归附朝廷以后,集中主要兵力围剿叛军元凶吴三桂。康熙十六年(77),吴三桂占领了湖南衡州,分兵犯广东乐昌、江西南安。康熙帝派屡立战功的穆占率清军进取衡州,以“遏贼后路”,和“宽缓”广东。穆占所率清军迅速攻占茶陵、仁安等许多地方。康熙十七年(78)初,清军先后又收复了湖南一部分地区。这样,清军就完全控制了叛军外围的广东、福建、江西、陕西等地。眼看大势已去,情急势绌的吴三桂迫不急待地于康熙十七年(78)三月,在湖南衡州即皇帝位,国号大周,建元昭武,企图以此稳定叛军,鼓舞士气。八月,吴三桂病死。康熙集中荆州、陕西、河南、安庆各地军队围攻岳州,并采纳了原吴军水师将领林兴珠的建议,以水师断岳州饷道,然后水陆两军猛攻岳州。清军利用吴三桂死后军心涣散之机,一面加强军事进攻,一面瓦解敌军内部,伪总兵王度冲、伪将军陈伯等率部降清。清军在湖南战场上很快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叛军纷纷溃败,岳州败弃,长沙等地叛军闻讯也弃城南逃云、贵。

康熙十八年(79)四月,在“湖南悉皆平定,广西亦已纳款”,叛军据守滇黔一隅的形势下,康熙帝下令指出“当时倡叛,罪止吴三桂一人,所属人员均系胁从,情可矜恕”,对于投诚者,“皆赦其前罪,论功叙录,加恩安插”①。这一政策,对叛军起到了迅速瓦解的作用。不久,叛军副总兵周嘉员即率文武官员61人,兵丁9340人,眷属6500余口向清廷投诚。

康熙十八年(79)底,勇略将军陕西提督赵良栋、奋威将军平凉提督王进宝收复关中、洛阳等地后,康熙帝即令其率领绿营入川,并令满洲八旗兵为后应,以接济粮饷,相互策应。由于各路大军协同作战,康熙十九年(80)正月即克定四川,随后即令赴良栋兼云贵总督率大军自四川入云、贵,另令湖广总督蔡毓荣、平南将军赉塔分别从湖南、广西进军云、贵,直捣平西王的老巢。康熙二十年初,清军攻下贵州,数路清军会师昆明城外。清军围困昆明,守城叛将线緎等策划献吴世登澹馐拉闻变自杀。二十九日,线緎开南门纳城投降。

在主要精力放在对付吴三桂的同时,康熙没有放松对尚之信、耿精忠二藩的防范。一旦吴三桂问题基本解决,他即着手解决尚之信、耿精忠对清廷的威胁。早在尚之信表示“归正”朝廷之后,就有人密告尚之信“心怀两端”。帝令尚之信率兵进取潮州、湖南,尚之信违命不行。永安危急时,先是坐视不救,后虽出师,但密令总兵官“顿兵不进”。尚之信“时而疏请出兵湖南,时而疏请出兵广西,及命下则一兵不发”①。尚之信这些举动,康熙帝早有觉察,只是选择时机问题。此外,尚之信还“冒兵饷,擅杀无罪人”②,并“在广东卖官虐民,抄家充饷,重敛横征”③。康熙十九年(80)六月,康熙帝密令将尚之信逮至京师,八月即予赐死。同时,对其父尚可喜忠于朝廷,“不肯从逆”大加表彰,并允许将尚可喜尸骨及眷属家口一并搬往尚可喜的老家奉天海州。之后,又将尚之信藩下十五佐领官兵分入上三旗,仍驻防广东,另设将军、副都统管辖;三总兵标下兵丁,裁汰部分后,新设将军管辖。尚之孝、尚之隆免罪之后,家下所有壮丁分为五佐领,隶汉军镶黄旗下。这样,广东尚之信问题彻底解决了。与此同时,康熙十九年(80)八月,借耿精忠自请入京晋见的机会,削夺了耿精忠的兵权,并交法司勘问,最后,于康熙二十一年(82)以逆党罪将其处死。

在吴三桂、尚之信、耿精忠三个藩王相继被解决以后,康熙帝为了安定南疆,防止藩王势力东山再起,又对三个藩王部属作了妥善处理和安置。藩属部队编制进行了整顿,福州、广州、荆州另派八旗兵驻防;对三个藩王属下财产,一律籍没充公;清除藩地弊政,由中央任命得力地方官进行整肃。这些措施的实施,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三个藩王统治地区与中央政令不一、积弊太多的问题。至此,“三藩”之乱彻底平息,撤藩目的基本达到。

①《清圣祖实录》卷80。

①《清朝先正事略》卷8,《傅忠毅公事略》。

②《清朝先正事略》卷8,《傅忠毅公事略》。

③《清圣祖实录》卷91。

“三藩”之乱前后为害八年,殃及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江西、福建、湖南、陕西、甘肃等省,破坏国家统一,给人民带来战争灾难。清王朝平定“三藩”之乱,翦灭割据势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使西南地区免遭割据势力的戕害,是顺应我国多民族国家走向统一的历史趋势的。整个平叛战争康熙帝始终居中指挥,由于军事部署得当,且制定了正确的政策,使平叛战争最终取得了胜利。吴三桂等“三藩”的叛乱的失败是必然的。首先,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残酷镇压农民起义和剿灭南明政权,穷追到缅甸,捕杀永历帝朱由榔等行径都不得人心;吴三桂等起兵叛乱的目的只是保持他们的藩王地位,裂土称王,满足其一己私利,因此,得不到其他政治势力的支持;叛军又缺乏严密的组织,指挥者多所失误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吴三桂等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战争是以清朝的胜利和吴三桂等的“三藩”的失败而告终的。清朝倾其全力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康熙帝为巩固清朝的统治创建了殊勋,以后出现的“康乾盛世”正是建立在这块基石之上的。

统一台湾

康熙元年(62),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台湾。不久,郑成功去世,其子郑经继位。之后,台湾郑氏集团内部矛盾重重,郑经与其叔父郑世袭为争夺权力发生火并,政治上越来越走下坡路。而清由于当时国内棘手问题很多,对台湾不能以武力压服,也主要采取“招抚”政策。这样,使得郑氏集团暂时取得了一个喘息时机,得以在台湾维持一段时间的割据统治。早在康熙元年(62)郑成功病逝后不久,清廷即派人前往厦门招抚郑经。其时,郑经与其叔父郑世袭火并正烈,郑经害怕清廷“指日加兵,内外受困”,因此,阳奉阴违,虚与应付,以“苟延岁月”。第二年,郑经得势,则提出“请如琉球、朝鲜例,不登岸,不剔发易衣冠”①。清廷当然不会答应,双方仍成对峙局面。当年十月,清军分三路攻厦门等地,清军击败郑军,攻占了厦门。郑经退守铜山。后郑军军官眼看大势已去,纷纷率兵降清,致使郑军在大陆沿海据点纷纷失守。康熙三年(64)清廷授福建提督水师总兵官施琅为靖海将军,令其统帅水师,前往征剿郑经。施琅率水师先后三次渡海,均因台风袭击而未成功。康熙六年(67),清廷又派福建招抚总兵官孔元章先后两次渡海招抚郑经,但郑经仍顽固地坚持所谓“朝鲜例”,招抚未成。康熙七年(68)初令施琅来京师,商讨进兵台湾的大计。施琅到京师后,详陈武力统一台湾的意见,但因当时天下初定,沿海地区人心未稳,施琅的意见未被采纳。不过,康熙帝意识到武力统一台湾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尽管未采纳施琅的意见,但命其为内大臣,留在京师,以备应急之用。

①魏源:《圣武记》卷8《康熙勘定台湾记》。

康熙八年(69),帝又亲颁谕旨,委派重臣,赍诏书前往招抚,无奈郑经一意孤行,招抚未果。

康熙十二年(73)“三藩”之乱发生。耿精忠约郑经为援,率军西渡大陆。郑经利用清廷忙于平服吴三桂、耿精忠叛乱之机,率军攻占了闽、粤沿海的泉州、漳州、兴化、潮州、惠州五府和闽西北的汀州、邵武两府。这些地方除潮州,惠州原属广东的尚之信藩地外,其余均属靖南王耿精忠的藩地。因此,郑、耿为争夺地盘发生冲突。康熙十五年(76)清廷派军队入闽,由于耿精忠又反水降清,与清廷联合攻郑经,郑经孤军不支,只好退守金、厦。清军因吴三桂叛乱尚未平息,无力渡海,所以仍采取招降政策。这样,清军与郑经仍成对峙局面。其后,清廷派康亲王杰书、福建总督姚启圣极力招抚郑经。尽管郑经一再拒绝招抚,但其部属兵丁却“至者如归”,仅康熙十七年(78)六月至十一月,投向清军的郑军部属军官就有1237员,兵丁139名。康熙十八年(79)初,郑经的五镇大将廖琠、黄靖、赖祖、金福、廖兴及副总兵何逊等各带所部官兵来归,其中文武官员374员,士兵12124名。在这种情况下,郑经被迫收缩防务,主要兵力撤回台湾,而留守金、厦的官兵眼看大势已去,纷纷降清。康熙十九年(80)三月,金门、厦门即为清军所占。

康熙十九年(80)底,清朝平定了三藩之乱,除台湾以外的全国大陆基本统一,台湾继续孤悬海外,不利于多民族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巩固和统一。因此,统一台湾势在必行。

康熙二十年(81),郑经暴死,其长子郑克■继位。不久,郑经部将冯锡范等杀郑克■,年仅十二岁的次子郑克塽即位,袭延平王,仍奉南明为正统。此时,台湾郑氏集团内部发生长幼争立的内讧,政治日趋**,内部分崩离析。加之,随着全国大陆的统一,“反清复明”的口号已经失去其号召力,大陆士兵纷纷思归,郑氏集团内部人心惶惶,继续割据的局面已经很难维持。

但清廷内部在是否武力统一台湾问题上颇有分歧。朝廷一部分大臣认为,天下初定,“凡事不宜开端,当以清静为主”①,主张缓征台湾。福建地方的水师提督万正色也上奏认为“台湾断不可取”②。福建海防长官宁海将军喇哈达等也持反对态度。许多朝中大臣“咸谓海洋险远,风涛莫测,长驱制胜,难计万全”③,力主放弃武力征讨。一部分朝廷大臣还对康熙帝重用郑氏集团降将施琅不满,认为如果派施琅出征,“去必叛”。内阁大学士李光地、福建总督姚启圣、福建巡抚吴兴祚等力主乘机攻取台湾。康熙帝在经过一段犹豫之后,最后下决心攻取台湾,以“底定海疆”,实现其一统海内的宏图。

①《明清史料戊编》卷1。

②《清圣祖实录》卷1。

③《清圣祖实录》卷112。

康熙二十年(81)六月,他发布诏令:“郑锦(经)既伏冥诛,贼中必乖离扰乱,宜乘机规定澎湖、台湾。”并令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诺迈、万正色等,与将军喇哈达、侍郎吴努春“同心合志,将绿旗舟师分领前进,务期剿抚并用,底定海疆,毋误事机”④。

康熙二十年,一方面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不主张攻取台湾,另一方面,内阁大学士李光地、福建总督姚启圣等极力保荐施琅,认为“他是海上(指郑氏)世仇,其心可保,又熟习海上情形。其人还有谋略,为海上所畏”⑤。因此,康熙帝决定再度起用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作为攻台主帅,“委以独任专征”大权,到福建统领军队进取台湾。他下诏书宣布:“今诸路逆贼俱已歼除,应以现在舟师破灭海贼。原任右都督施琅系海上投诚,且曾任福建水师提督,熟悉彼处地形、海寇情形,可仍以右都督充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加太子少保,前往福建。到日即与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商酌,克期统领舟师进取澎湖、台湾。”①施琅降清后,康熙元年(62)曾一度出任福建水师提督,康熙四年(65)五月,又曾率福建水师自福州的铜山(今东山)渡海攻台,至清水洋因遇风折回,所以,他对台湾海峡一带海上形势、地理环境、天文风候十分熟悉,这就为清军取胜创造了有利条件。

施琅到福建后,迅速组织起一支由原郑氏降兵及福建新练水师为主的水军,这支军队既熟悉海情,又有多年海上作战经验,同时又配备有精良大炮的高大坚固、行驶迅捷的战船,只待选择战机,准备渡海作战。台湾海峡尽管宽只二三百里,但风险浪恶,气候变化无常,渡海作战仍有不少困难。施琅充分估计到各方面的困难,并从困难条件出发制定作战方案:第一,以攻取澎湖作为第一个战略目标,先取澎湖“以扼其吭”。既可作为清军可进可退的基地,又可控制制海权,封锁郑军的通道。第二,选择西南风始发季节作为渡海进兵的战机。一改过去东北风盛行时渡海的传统打法。这样既能出其不意,又使水军能抛泊海上,选择准确的进攻机会。第三,兵分三路,东西两翼配合,集中优势兵力于中路,与敌军主力决战。

郑军在侦得清军将以澎湖为第一个战略目标后,即派能攻善守的大将刘国轩率精兵2万余名,大小船舰200余艘,并“缘岸筑短墙,置腰铳环20余里的壁垒”①,固守澎湖。

④《清圣祖实录》卷96。

⑤《清圣祖实录》卷96。

①《清圣祖实录》卷96。

①《清史稿》卷47《施琅传》。

康熙二十二年(83)六月十四日,施琅率领战船300余艘,水师2万余人,仍自铜山出洋,第2天上午,战船即陆续到达澎湖海外。十六日曾发生小规模海战,双方各有损伤。二十二日清军分三路出击,与郑军决战,施琅亲率主力担任中路主攻。清军利用“风利舟快,瞬息飞驶,居上风上流之势,压攻挤击”②,一鼓作气,经过七八个小时激战,大败郑军。刘国轩率所剩几只小舟逃回台湾。澎湖为台湾门户,一旦失守,台湾即失去了屏障。施琅派员到台湾劝降,联络刘国轩。刘国轩见大势已去,于是派兵监视郑氏统治集团,郑克塽、冯锡范只得上表求降,八月清军胜利进驻台湾。由于郑氏集团政治**,所以清廷统一台湾得到台湾各族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清军至台湾时“百姓壶浆相继于路,海兵皆预制清朝旗号以迎王师”③。台湾人民是迫切希望国家统一的。

清廷尽管攻取了台湾,但在台湾问题的处理上朝野之间意见分歧,康熙帝亦处于动摇犹豫之中。朝廷和闽浙地方的不少官员主张放弃台湾,守澎湖。施琅力排众议,主张坚守台湾。他认为台湾是“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在国防上有重要战略意义,而且“野沃土膏,物产利溥”,经济上亦大有开发的前途。特别是他很有远见地意识到若弃而不守,西方殖民主义者必利用台湾,“窃窥边场,逼近门庭,乃种祸后来,沿海诸省断难晏然”,遗患后世。因此从这个角度施琅认为台湾“即为不毛荒壤,必借内地挽转运输,亦断断乎其不可弃”①。施琅恳切陈辞,阐述利害,得到大学士李蔚、工部侍郎苏拜、都察院左御史赵麟等人的赞同和支持,于是康熙帝始决定坚守台湾,在台湾设台湾府,下辖台湾、诸罗、凤山三县,隶属福建省。台湾、厦门合派一道官管辖。并派兵8000人驻防,设总兵一员,副将二员,澎湖亦派副将一员统兵2000人驻防。这样,台湾重新统一于清王朝中央政府的管辖。

统一台湾,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这不仅对国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对台湾的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后来事实证明,台湾经济、文化的进一步振兴,正是在台湾重新统一于清朝中央政权管辖之后。

②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

③《靖海志》卷4。

①施琅:《陈台湾弃留利害疏》,康熙《台湾府志》卷50。


第四节 平定准部统一回疆


三征噶尔丹

清初,居住在我国西北方的蒙古族分为三大部,即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咯蒙古、漠西厄鲁特蒙古。漠南蒙古于清入关前,即已归服于清朝。漠北喀尔喀蒙古下分札萨克图、土谢图、车臣三部。漠西厄鲁特蒙古部,明朝初期称瓦剌,明末清初时称为厄鲁特,居住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一带。厄鲁特蒙古又分为四大部:游牧于巴尔喀什湖以东、天山以北、伊犁河流域的称准噶尔部;游牧于乌鲁木齐附近地区的称和硕特部;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沿岸的为杜尔伯特部;游牧于塔尔巴哈台附近地区的称土尔扈特部。明末崇祯初年,土尔扈特部因受准噶尔部的排挤和袭扰,其部5万余帐离开塔尔巴哈台原牧区,向西远徙到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游牧。之后,和硕特部也因为与准噶尔部发生冲突,离开乌鲁木齐地区原牧地,向东南移牧青海一带。而杜尔伯特部尽管也受到准噶尔部的控制,但因其与准噶尔部是同族关系,所以仍然共牧于阿尔泰地区。

清初,漠西厄鲁特蒙古各部也先后遣使来贡,所以,清朝政府认为“厄鲁特、喀尔喀向来归化,职贡有年”①。但是,噶尔丹夺得准噶尔部的统治权后,不断地扩张其势力,攻掠邻部,跃居四部总汗,严重威胁漠北喀尔喀蒙古和西北地区。

噶尔丹如此有恃无恐,与沙皇俄国的怂恿和支持,密切相关。从康熙十三年到康熙二十二年(74—83)间,噶尔丹几乎每年都派人与沙皇俄国相勾结,并“企图同俄国订立军事同盟和求得俄国给予‘军队和枪炮’的援助”②。噶尔丹出兵喀尔喀蒙古时,正是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率领蒙古军民抗击沙俄侵略者并包围了沙俄军队于色楞格斯城堡内的关键时刻。结果由于噶尔丹从西面向喀尔喀部发动进攻,使其腹背受敌,迫使土谢图汗只得撤退包围沙俄侵略者的军队,噶尔丹替沙俄侵略者解了围。

从噶尔丹军队大兵压境之际,土谢图汗便率领喀尔喀蒙古军进行了坚决的抵抗。在鄂罗会诺尔,双方“鏖战三日”③,但终因寡不敌众,遭到失败。沙俄侵略者趁机引诱喀尔喀蒙古投降沙俄。在这关键时刻,喀尔喀蒙古宗教首领哲布尊巴丹,拒绝沙俄的诱降,毅然率领喀尔喀三部蒙古军民数十万人南下内徙。由于喀尔喀蒙古系“尽弃部落牲畜而来,虽少有所携,难以自存”①,康熙皇帝派专使尚书阿喇尼等前往探望,并下令开归化城、张家口、独石口、喜峰口、古北口、杀虎口等处粮仓,赈济喀尔喀三部蒙古,妥善安插他们在内蒙古北部“水草俱佳”的科尔沁牧区居住放牧。

①《清圣祖实录》卷137。

②沙斯京娜:《十七世纪俄蒙通使关系》第2页。

③《清圣祖实录》卷136。

①《清圣祖实录》卷137。

康熙二十九年(90)五月,玄烨得知“噶尔丹将借兵鄂罗斯(俄罗斯)”,立即传谕在北京的俄国使臣吉里古里、伊法尼齐:“噶尔丹迫于内乱,食尽无归,内向行劫,今仍扬言会汝兵同侵喀尔喀,喀尔喀已归顺本朝,倘误信其言,是负信誓而开兵端也”②。既揭露了噶尔丹勾结沙俄的无耻行经,又警告了沙皇俄国。但噶尔丹仍一意孤行,遂于康熙二十九年六月,率军两万,以追击喀尔喀蒙古为名,大举南犯,深入漠南蒙古乌珠穆沁一带。由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等“违命轻战”,以至清军初战失利,噶尔丹军队得以乘势渡过西拉木伦河,深入到距北京仅700里的乌兰布通(今内蒙昭乌达盟克什克腾旗南境)。

对于噶尔丹与喀尔喀蒙古的矛盾。康熙皇帝曾竭尽全力进行调解,但噶尔丹仍然在沙俄的怂恿和支持下,大举进攻。为了巩固北部边疆,康熙皇帝三次亲自出征,组织和指挥清军平定噶尔丹,最后迫使势穷力蹙、走投无路的噶尔丹于康熙三十六年(97)三月十三日“饮药自尽”。其属下300余户携带噶尔丹尸骸及其女儿钟齐海前来投降清朝。

逐准安藏

康熙三十六年(97),噶尔丹死后,清廷因策妄阿拉布坦助剿其叔噶尔丹有功,承认策妄阿拉布坦为准噶尔汗,统治阿尔泰山以西地方。但策妄阿拉布坦对清廷“貌恭顺,怀不靖志”,又逐渐走噶尔丹的老路。康熙三十八年(99),策妄阿拉布坦率兵占据了哈萨克草原南部,并乘土尔扈特部内讧之机,吞并了前往雅梅什湖一带游牧的土尔特部首领阿玉奇儿子散札克所属一万五千余户人口,还切断土尔扈特与清廷的联系,截留土尔扈特部前往清廷的使者,抢夺贡物,断绝贡道。此外,策妄阿拉布坦又出兵攻打南疆回城喀什噶尔,用武力控制南疆回部六城。总之,在不长时间,策妄阿拉布坦的军事力量已经控制了整个天山南北,并将其扩张的矛头指向西藏。

康熙五十五年(17),策妄阿拉布坦开始入侵西藏,十一月,派策另敦多卜率领六千精兵启程,为了掩人耳目,防止清廷和西藏方面发觉,他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道路,军队“涉险冒瘴,昼伏夜行”,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七月到达藏北纳克产地区,然后经腾格里海直趋达木。管理西藏事务的拉藏汗对于准噶尔军的突然到来毫无准备,仓促招募军队迎战。到当年十月底,准噶尔军队攻占了拉萨,将拉萨古城洗劫一空,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也遭到严重破坏。他们杀死了拉藏汗,组织了一个听命于准噶尔的傀儡政权。他们对于西藏各教派的广大人民进行前所未有的残酷迫害。

②《清圣祖实录》卷146。

西藏的拉藏汗政权是得到清廷承认的,拉藏汗也是由清廷委任而管理西藏事务的,所以清廷对于西藏事务十分关注。由于西藏地处西部边陲,路途遥远,信息传递很慢,所以清廷未能及时得到准噶尔军入藏的准确消息。康熙五十六年七月,将军富宁安首先向清廷报告了准兵入藏的实情,请求朝廷“速发救兵”。康熙帝为了安定西藏,遣军进击,驱逐了准兵,使西藏地区得到安宁。

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

乾隆年间,辉特汗阿睦尔撒纳与准噶尔汗达瓦齐为争夺厄鲁特四部的统治权互相残杀,阿睦尔撒纳兵败,不得已率所属2万多人归顺清廷。达瓦齐贪婪残暴,到处攻城掠地,遭到厄鲁特四部人民的反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乾隆二十年(1755),清政府派班第为定北将军,阿睦尔撒纳为定边左副将军为一路,另命永常为定西将军为一路,进军伊犁。准噶尔部台吉、宰桑纷纷归降,达瓦齐见大势已去,率军逃往格登鄂拉。清兵两路追击,达瓦齐被迫逃往南疆,后被维吾尔族军民捉获,送至清廷。

阿睦尔撒纳是在势穷力竭的情况下投归清王朝的,他的野心不仅要攫取准噶尔部汗位,而且要做漠西厄鲁特蒙古的“四部总台吉,**西域”①。因此,尽管清廷晋封他为双亲王,给予双倍俸禄,亦不能遏止其野心。于是,乾隆二十年(1755)阿睦尔撒纳在伊犁公开发动叛乱。

阿睦尔撒纳的叛乱,使清军措手不及,驻守伊犁的定北将军班第兵败自杀。不久,喀尔喀蒙古的青滚杂卜郡王亦起兵叛清。西北边疆一时变乱四起。乾隆帝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先派军队平定了喀尔喀蒙古青滚杂卜的叛乱,然后西向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经过一年多的战争,清军进驻伊犁。叛军头目阿睦尔撤纳早与沙皇俄国相勾结,兵败后投奔沙俄。清廷认为“俄罗斯既已收留叛贼,必且抚而用之”①,事后必然是西北边陲不得安宁的祸根,因此通过理藩院一再通牒沙俄,将阿睦尔撒纳送回。沙俄托辞推诿,不予交回。直到阿睦尔撒纳患天花病死之后,在清廷的强硬交涉下,沙俄才不得不把阿睦尔撒纳的尸体送交清朝政府。

从康熙二十九年(90)噶尔丹进攻开始,中经策妄阿拉布坦侵藏,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阿睦尔撒纳叛乱失败为止,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前后67年。清廷为了平定准部,不断用兵西北,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增加了人民的负担,但对准噶尔部的平定,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巩固了清朝政府对西北边疆地区的统治,打击了沙皇俄国的侵略势力。

①魏源:《圣武记》卷4《乾隆荡平准部记》。

①《清高宗实录》卷555。

定乱安回

乾隆二十二年(1757),天山南路维吾尔族上层首领波罗尼都、霍集占,即所谓大小和卓兄弟发动叛乱,史称大小和卓叛乱。

康熙十年(71),准噶尔汗噶尔丹出兵占领了天山南路,将当地的“回部”(维吾尔族)首领阿布都什特扣押到伊犁,并对当地的维吾尔族人民实行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康熙三十五年(96),噶尔丹被清廷击败,阿布都什特得以解脱,清廷护送其返归南疆叶尔羌,管辖南疆“回部”事务。阿布都什特死后,其子玛罕木特继位,因欲极力摆脱准噶尔部的控制,被准噶尔汗策妄阿喇布坦俘劫到伊犁,并禁锢起来。玛罕木特长子波罗尼都,次子霍集占也同时被押解伊犁禁锢。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打败达瓦齐,占领伊犁,波罗尼都、霍集占兄弟同时获释。清廷将波罗尼都送回南疆叶尔羌,继续管辖“回部”事务,而留霍集占于伊犁,管辖伊犁地区的维吾尔族事务。阿睦尔撒纳在伊犁发动叛乱时,霍集占助纣为虐,参与叛乱。清廷迅速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霍集占逃亡南疆,投奔其兄波罗尼都。

波罗尼都自返归南疆叶尔羌后,与清廷一直保持密切关系,一切“听候大皇帝谕旨”。但霍集占逃归南疆后,以“准噶尔已灭,近地并无强邻,收罗各城,可以自立”①煽惑波罗尼都。在霍集占的蛊惑之下,波罗尼都终于赞同其弟之议,杀害了清廷派往南疆库车执行招抚使命的副都统阿敏道,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兴兵作乱,欲图独据回疆。

清廷得悉霍集占兄弟叛乱后,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五月,以都统雅尔哈善为靖逆将军,率领清军以及维吾尔族阿奇木伯克鄂对所统领的维族士兵1万余人,由吐鲁番出发前往镇压。战争开始,大小和卓曾迷惑了数十万维吾尔族群众参与其中,但霍集占叛乱破坏了当时南疆刚刚安定的局面,把维吾尔族人民又重新推入水深火热之中,所以很快大批维吾尔族伯克、人民纷纷逃离叛军大小和卓,归顺清帝。清军占库车时,霍集占弟兄逃至阿克苏和乌什,当地维吾尔族首领闭城不纳,只好又返叶尔羌,波罗尼都则占喀什噶尔,互成犄角之势。清廷调定边将军兆惠率军南下,先攻叶尔羌。由于清军长途跋涉,兵员又处于劣势,致使兆惠所率的三四千士卒被回军包围在叶尔羌城东黑水营达三个月之久。乾隆二十四年(1759)初,清定边右副将军富德所率援军到达,方解黑水营之围。是年六月,清军分两路出击,兆惠率军由乌什取喀什噶尔,富德率军由和阗取叶尔羌。在清军的强大攻势之下,霍集占兄弟弃城夺路西窜,部属纷纷归降,最后在伊西洱库河谷叛军几乎全部被歼。霍集占弟兄逃入巴达克山部,为其首领擒杀,后献尸清廷。大小和卓叛乱被彻底平定。

清廷在平定天山北路准噶尔部和天山南路的“回部”之后,随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清廷对新疆的统治。

首先强化新疆地方的统治机构,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置“总统新疆南北两路事务”的伊犁将军,驻扎伊犁,统辖全疆军政事务。然后在新疆北路设置乌鲁木齐都统和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吐鲁番、塔城诸处军政;又在新疆南路设置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下辖叶尔羌、和阗、英吉沙尔、乌什、阿克苏、辟展、巴里坤、哈密等处的办事大臣,以及吐鲁番的领队大臣。对于天山南路的“回部”维吾尔族聚居区,仍承袭原有的伯克制,各城仍设阿奇木伯克(即正城主)和伊什罕伯克(即副城主),但均由参赞大臣奏请皇帝简放,品级自三品至七品不等,管理当地的回城民政事务。

其次,为了发展新疆经济和加强对新疆地区的统治,清廷在新疆各地大力开展屯田。东起巴里坤,西至伊犁河,广泛垦田开荒。早在康熙、雍正年间用兵准噶尔时,即于新疆屯田,乾隆年间,屯田范围日广。据不完全统计,乾隆三十一年(1766)仅新疆绿营军的营屯亩数已达179290亩;到乾隆四十年(1775)时,仅新疆募民屯垦的户屯亩数已达280253亩。在大兴屯田的同时,为了繁荣工商业,清廷在阿克苏设铸钱局,铸造“乾隆通宝”铜币,发行新疆各地。

再次,新疆地处西部边陲,交通不便,为了及时传递消息,清廷在天山南北主要交通线普遍设立“军台”。


第五节 安定西南辖治蒙区西藏直隶朝廷


清入关以前,于崇德四年(39)曾派专使入藏联系。崇德七年(42),西藏各教派首领派遣伊拉古克三等专使到盛京朝贡。同年,和硕特蒙古顾实汗杀藏巴汗,尊五世**喇嘛罗桑嘉错为宗教领袖,控制了西藏地方的权力,后又于顺治二年(45),赠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以“班禅博克多”的尊号,以分割五世**喇嘛的权力,巩固其在西藏的统治地位。

清入关定都北京以后,清廷进一步加强与西藏的联系。顺治八年(53),顺治皇帝派恰噶喇嘛、嘉饶喇嘛入藏,问候**和班禅,并邀请五世**喇嘛到北京会晤。顺治九年(54),顺治帝在太和殿设宴为**洗尘。翌年,五世**喇嘛返藏,顺治帝又在南苑设宴为之饯行,册封五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遍瓦赤喇恒喇**喇嘛”,册封顾实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明确了五世**喇嘛的宗教领袖地位和承认顾实汗对西藏地方的统治。

准噶尔部的侵扰,结束了长期以来清廷依靠和硕特蒙古统治西藏的局面,清廷开始着手重新组建西藏地方政权。采取噶伦共同掌政制度,即由清廷委任五人为噶伦(开始时四人),其中一人为首席噶伦,一总西藏地方政务。乾隆十五年(1750),清廷下令废藏王,建立噶厦(发令机关),于驻藏大臣和**喇嘛之下,设四噶伦(三俗一僧)分理政务。四噶伦地位平等,互不统属。自此,**喇嘛由西藏地方的宗教领袖转而成为政治领袖。这样,西藏的噶厦即成“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隶属于清帝。与此同时,提高驻藏大臣的地位和扩大驻藏大臣的职权。

乾隆五十六年(1791),又发生了廓尔喀人(尼泊尔的一个民族)入侵西藏事件。廓尔喀为了达到扩张其势力的目的,借口边境税收纠纷,大举入侵,掠夺后藏,残杀藏民。八世**喇嘛和七世班禅报请清廷发兵。乾隆帝即派大将军福康安率领由满、汉、蒙、藏等各民族人组成的军队一万七千人入藏,在藏族人民的支援下,乾隆五十七年(1792)五月,即将廓尔喀人全部逐出西藏,迫使廓尔喀“军前乞降”,永不再犯。

廓尔喀军能很快深入后藏地区,充分暴露西藏噶厦地方政权的弱点和弊端,官吏贪污舞弊,兵备废弛,若不改弦更张,西藏政局就不能安定。乾隆帝命福康安等会同西藏各方人士,筹议西藏善后章程。经过先后多次会奏,最后经清帝批准,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正式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章程》第一条首先明确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①地位与**喇嘛、班禅平等,噶伦以下官员尽为驻藏大臣属员,事无大小,均应禀告驻藏大臣办理。特别是清廷接受了以往为**喇嘛呼毕勒罕(化身)纷争不已的教训,创设了“金瓶掣签”制度,即在**喇嘛的化身出世之后,将西藏各地报出的呼毕勒罕,由驻藏大臣将姓名、出生年月日,用满、汉、藏文缮写在牙签上,投入“金奔巴”(即金瓶)瓶中,然后由驻藏大臣亲自用象牙筷子从中取出一根,以此认定继承**喇嘛的灵童,然后在驻藏大臣主持下举行坐床典礼。由此,明确规定了**喇嘛和班禅转世,必须由驻藏大臣亲临并履行“金瓶掣签”手续。此外,又规定西藏地方上起噶伦下至营官的所有大小官员,一律由驻藏大臣会同**喇嘛拣选,分别奏补拣放。并对官位的品级、铨选亦作了详细规定。

驻藏大臣对于西藏的3000名藏军,负有督察、校阅等责任,藏军的大小军官均由驻藏大臣会同**喇嘛拣放,经过考验,有权升擢和斥革。另外派绿旗兵一千名驻藏。驻藏大臣每年春伙两季定期巡边,并派人沿边设鄂博(用石块堆砌以作定界)。

西藏的外交大权一律集中于驻藏大臣。**喇嘛和班禅与邻国的来往书信,必须交驻藏大臣阅视,回信必须由驻藏大臣代为酌定,邻国侨商入藏,必须持有驻藏大臣颁发的执照。

此外,驻藏大臣对西藏的宗教事务、司法案件,均有管理和核定之权。

对于西藏的财政亦有“稽查总核”之权。总之,驻藏大臣作为清朝中央政府的代表,在西藏地方行使全面的统治权力。《章程》还规定,西藏地方的赋税和财政收入,一律归西藏地方支用。驻藏军队的费用及西藏地方主要官吏的俸禄一律由中央政府支出。在西藏地方设铸钱局铸造银币,统一货币的成色和折算比价。对内对外贸易,统一税收标准,设卡查验。

《章程》进一步以文字的形式肯定了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政府早就开始的隶属关系,具有法律条文的性质。《章程》的制定,对于进一步加强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对于稳定西藏的政局,以及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都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就是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流官的任免、升迁、调遣均由中央政府决定,不能世袭。明代已经在西南地区部分地施行“改土归流”,但大规模地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是在清代雍正年间。

我国西南地区历来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苗、彝、瑶、壮、白等兄弟民族分布在贵州、云南、广西、四川和湖南等地。由于地处边陲,交通不便,经济文化较为落后,所以元明时期中央王朝对这一地区推行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制度,即土司制度,也就是由中央政府指定当地少数民族的部族首领充任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级官吏,史称土司和土官。土司有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等官爵名号,虽是皇帝封赐,但实际上具有浓厚的割据性,官位实行世袭制。土官是按照汉族的地方行政制度设立府、州、县,并委派少数民族的首领担任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土官虽由朝廷委任,但和土司一样,亦割据一方,世代世袭。初设土司、土官,以统治少数民族,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中央王朝在这些地区统治的作用。但随着土司制度的发展,土司的势力越来越大,终成尾大不掉之势,这些少数民族的上层首领或不听中央号令,或阳奉阴违,或发动叛乱对抗朝廷,他们极力维护落后的旧制度,名为朝廷命官,实际是割据一方的土皇帝。地处边隅的土司,更是“无事近患腹心,有事远通外国”。他们自恃拥有辖地广阔的世袭领地和大批骄兵悍将,根本不愿受朝廷的约束,代表了分裂割据势力,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日益成为多民族国家统一的障碍。清初土司叛乱屡有发生。

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奏请改土归流,胤禛即委派鄂尔泰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办理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事宜。自此,清廷即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等地大力推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按照内地的府、州、县行政制度,委派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统治。军事上解除了土司的土兵,清廷另派军队到土司原来的管辖区进行驻扎。经济上由中央政府统一丈量土地,然后制定统一的税收标准。

清代的改土归流,始于康熙朝,盛于雍正朝,收于乾隆朝。雍正四年到雍正十三年(1726—1735),是清廷在西南地区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的集中时期。清廷实行改土归流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改土归流之后,清廷在西南地区实行保甲制度,凡遇有事,“逐村清理、逐户稽查”,加强了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在实施改土归流的过程中,使用了武力进剿的手段,曾使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蒙受很大的战争灾难,许多无辜的人民遭到清军的杀戮,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此外,由于清廷完全从有利于其统治目的出发,因此,改流并不彻底。清廷在云南、贵州、四川裁去土司的“土官”称号,取消其权力的同时,继续授予“土舍”、“土弁”等名目,以此作为封建基层统治的工具以及中央委派来的流官的助手。个别地区甚至又设新土司,四川就曾新设安抚司11个、宣慰司1个。这就使得土司制度的残余得以长期保存下来。加之,清代吏治败坏,许多流官贪婪成性,到任以后,大肆盘剥西南少数民族人民。所以,改流以后,许多地方残破落后的局面并没有很大变化。

但是,作为西南地区政权体制上的一次改革,改土归流的历史作用仍然是应当肯定的。首先,改土归流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多民族国家内部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从而部分地消灭了长期以来存在土司政权的割据状态,稳定了西南地区的政局。其次,改土归流在某种程度上调整了生产关系,促进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过去那种刀耕火种、与世隔绝的状况,由于汉族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耕作技术、优良的作物品种传到了西南地区,对闭塞落后的西南地区的农业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再次,改土归流后,由于政权体制的一致,有利于兄弟民族之间的渗透和交融,对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巩固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蒙区尽隶清帝对北方的蒙古族,清廷早在入关前后就与其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康、雍、乾时期,清廷与蒙古族的关系进一步发展。康熙年间,为了团结北方的蒙古族,清朝于康熙二十年(81),在喀喇沁、翁牛特、敖汉、克什克腾、巴林等部蒙古王公敬献牧场后,正式设置了清朝最大的围场——木兰围场。后来避暑山庄和外八庙相继建成后,每年夏秋之际,清朝皇帝即带领宗室亲王、文武百官以及蒙吉王公、漠南蒙古内札萨克49旗,漠北喀尔喀和漠西四卫拉特,以及青海蒙古等部札萨克,不下百余旗,到木兰围场狩猎,史称“木兰秋狝”。蒙古各部汗贝勒台吉都要向清朝皇帝敬献“九白”“三贡”和进家宴。行围后,清朝皇帝要向扈从行围的蒙古王公贵族和官兵赉宴,并赏赐金银、绸缎以及弓矢、鞍马等物品。通过行围狩猎,进一步加强了清廷与蒙古各部上层人物之间的关系,密切了蒙古族之间的关系。自康熙二十年到乾隆六十年(81—1795),康熙帝玄烨、乾隆帝弘历共北巡101次,其中木兰行围89次。木兰秋狝既训练了八旗军队,又结好北方蒙古各部。

康熙三十年(91),康熙帝“以喀尔喀所附数十万众,必训以法度,俾知礼仪,特命行会阅礼于上都多伦诺尔之地”。四月三十日,玄烨亲率上三旗和古北口绿营官兵溯滦河而上,下五旗官兵出独石口,齐集于多伦诺尔。多伦诺尔在木兰围场西北,南距北京800里,向来是内外蒙古朝觐必经之地。会盟前,喀尔喀三部蒙古和内蒙古49旗王公、台吉齐聚多伦诺尔百里之外。五月二日,玄烨在多伦诺尔行营前临时设置的帐殿召见了各部蒙古贵族。首先调解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和札萨克图汗两部的矛盾,使他们“尽释旧怨”。随后,列仪仗,置乐队,由理藩院官员导引喀尔喀蒙古贵族列于右,内蒙古49旗王公列于左,谒见康熙帝,并“演舞奏乐”,康熙帝与内外蒙古王公贵族一起饮宴欢聚。之后,康熙帝再次召见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等35名贵族,以“赐宴”的形式举行会盟。根据喀尔喀蒙古贵族的请求,康熙帝宣布“将尔等与朕四十九旗一例编设,旗号亦与四十九旗同”①,将喀尔喀蒙古分为34旗,并废弃旧的汗号,而一一封以新汗和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爵位,于旗下设参领、佐领,建立了与49旗相同的制度。五月四日,康熙帝在多伦草原上举行盛大的阅兵典礼,亲御甲胄,乘马检阅多民族国家军队的声威。多伦会盟结束了内外蒙古长期的纷争,加强了清朝对内外蒙古的统治。

其次,清朝统治者为了进一步联合和控制蒙古族中的上层人物,采取联姻的办法,藉以化干戈为玉帛。清代自努尔哈赤开始,就十分重视与蒙古各部联姻,迎蒙古王公之女进宫,结为秦晋之好。皇太极的孝端文皇后、孝庄文皇后以及顺治帝的孝惠章皇后都是科尔沁蒙古王公之女。清朝统治者还常以宗室之女和公主嫁与蒙古王公子弟,自努尔哈赤到乾隆末年,先后有11位公主下嫁给蒙古各部。互相联姻,形成“世世有甥舅之亲”,密切了清王朝与蒙古王公之间的戚谊关系。康熙三十六年(97)十一月,康熙帝将第六个女儿嫁给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多罗郡王敦多布多尔济,封为和硕恪靖公主。他的第五个女儿下嫁给漠南蒙古喀喇沁部王公扎什的儿子噶尔藏,封为和硕端静公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秋狝木兰,他亲自至翁牛特探望下嫁于翁牛特多罗郡王苍津的第八个公主和硕温恪公主,翁牛特蒙古“合词迎驾,欢声动地”。乾隆帝将女儿固伦和敬公主嫁与9岁起就在宫中养育长大的科尔沁蒙古王公色布腾班珠尔时,曾赋诗云:“世笃姻盟拟晋秦,宫中教养喜成人此日真堪呼半子,当年欢笑拟和亲。”总之,通过联姻关系加强了政治上的联系。

为了加强与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之间的联系,清廷自康熙四十二年到乾隆五十五年(1703—1790)前后用了87年时间修建了承德避暑山庄作为清皇朝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政务中心,漠南、漠北、青海、新疆的蒙古族以及天山南北的维吾尔族、四川和西藏的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上层首领都先后来承德朝觐。清朝皇帝在这里召见和赏赐各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协商和调解民族纠纷。

经过清前期几代约一个世纪之久的对边疆地区的用兵,到了乾隆年间,基本形成了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世界大国的格局最终确定。极盛时期的清皇朝,西抵葱岭和巴尔喀什湖北岸,西北包括唐努乌梁海地区,北至漠北和西伯利亚,东到太平洋(包括库页岛),南达南沙群岛。内地辖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包括台湾)、山东、直隶、山西、河南、陕西、甘肃、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等18行省。边疆地区有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所辖的东北地区,25部59旗的内蒙古地区,4部82旗的外蒙古地区,以及青海蒙古29旗,唐努乌梁海地区、西藏、新疆。在这辽阔的版图之内,生活着汉、满、蒙古、回、藏、维吾尔、壮、苗、彝、布依、畲、纳西、侗、白、土家、黎、高山、哈尼、景颇、水、东乡、佤、拉祜、傈僳、土、柯尔克孜、仫佬、羌、布朗、瑶、傣、撒拉、仡佬、达斡尔、哈萨克、锡伯、毛难、阿昌、塔吉克、乌孜别克、怒、塔塔尔、鄂温克、保安、京、裕固、崩龙、独龙、鄂伦春、赫哲、朝鲜、基诺等50多个民族。国家空前巩固统一。


第六节 经济发展“大清全盛”


鼓励垦荒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清朝的统治。所以清入关以后即把发展农业生产提到重要位置。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可耕地面积的多少有着直接的联系。为了使得大量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垦和耕种,从顺治年间开始即鼓励垦荒耕种,而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则成为清前期垦荒**时期。大量荒地的垦种,使得清代的社会经济出现一个腾飞时期,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之为“盛世”,农业经济的发展为其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由于明末清初长期的战乱,大量荒芜的土地无人耕种。于是顺治年间竭力鼓励农民垦荒耕种,并颁布了劝惩条例,以垦荒的多寡作为考核和奖惩官吏的标准。但由于科差太急,招徕无资,考成太宽等原因,致使垦荒成效不大。康熙年间,十分重视垦荒。玄烨根据御史徐旭龄的“新荒者三年起科,积荒者五年起科,极荒者永不起科”的建议,调整了起科年限。一些地区的新垦荒地起科年限放宽至六年,甚至十年。起科年限的放宽,调动了广大劳动人民垦荒耕种的积极性。同时,又制定招民开垦,酌量叙用的奖励办法,“准贡监生员民人垦地自二十顷至百顷以上者,试其文艺通否,酌量以知县、县丞、百总武职等官用”①。对于自然条件极差而荒地甚多的地区,如四川,康熙二十九年(90)明确规定“凡流寓愿垦荒居住者,将地亩永给为业”①。为了进一步鼓励垦荒,康熙二十二年(83),又允许河南“将义社仓积谷借与垦荒之民,免其息”②。康熙三十二年(93),令陕西布政使给与西安等处复业流民“每户给牛一头并犁具、谷种、雇觅人工之资”③,鼓励其垦荒耕种。康熙五十三年(1714),将甘肃境内无人耕种荒地,拨与无地耕种之人,“并动库银资给牛种”④。由于清廷采取了鼓励措施,大批无地和少地的农民纷纷前往各地垦荒耕种,“湖广民人往四川开垦”,“山东民人到口外种地”⑤,已形成一股潮流。

康熙一朝垦荒面积是整个有清一代最多的。据《清实录》和康熙、雍正《大清会典》记载,顺治十八年(61)时全国耕地面积为549万余顷,康熙二十四年(85)为607万余顷,雍正二年(1724)增至723万余顷。自康熙二十四年至雍正二年(85—1724),其间不到40年,耕地面积骤增1万余顷,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反映出康熙朝鼓励垦荒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①《清朝通志》卷81。

①《清朝通志》卷81。

②《清圣祖实录》卷108。

③《清圣祖实录》卷81。

④《清圣祖实录》卷81。

⑤《清朝文献通考》卷2《田赋考》。

雍正年间继续推行垦荒政策。雍正元年(1723)清廷继续放宽起科年限,开垦水田六年起科,开垦旱田十年起科。雍正帝下令“凡有可垦之处,听民自垦自报,官吏不得勒索、阻挠”,并“劝谕开垦无力者,官仍给牛种,起科之后给印照永为世业”⑥。对于边远地区采取特殊政策。为鼓励陕西无业民人去宁夏垦荒,清廷给予路费,每户按百亩永为世业。四川苗民聚居区荒地较多,入川民人给水田30亩或早田50亩,若有子弟及兄弟之子成丁者,每丁另给水田15亩、旱田25亩。

经过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垦辟,较易开垦的荒地已经开垦耕种,乾隆时期鼓励农民进一步开垦边省和内地的山头地角及河滨溪畔,“但可以开垦者,悉听民人垦种,并严禁豪强争夺”①。乾隆十一年(1746)对于广东所属高、雷、廉三府及琼州等地土地贫瘠地区,特许“荒地听该地民人垦种,概免升科,永为世业”②。云南地区山多水少,水陆可耕之地大都已经开垦,自乾隆三十一年(1766)规定:山头地角在三亩以上者,开垦后比照旱田十年起科,水滨河尾在二亩以上者,开垦后比照水田六年起科,起科标准按照最低档(下则)征收。至于山地三亩以下,水地二亩以下永免升科。广西、贵州等地山多田少地区基本上都执行这一政策。这些政策和措施使得大批零星土地得到开发,就全国范围来说,增加了大量的耕地面积,对发展农业生产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除鼓励垦荒,增加耕地面积,调整土地占有关系而外,康熙八年又下达了停止圈地令,并宣布将所圈占土地退回原主,“比年以来,复将民间房地,圈给旗下,以致民生失业,衣食无资,流离困苦,深为可悯,嗣后永行停止,其今年所圈房地,悉令还给民间”③。

总之,无论是鼓励垦荒,还是废止圈地令,以及更名田,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清代前期土地占有关系的原有状况,提高了农民从事生产的积极性。

兴修水利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康熙帝亲政以后“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柱上”,即把“河务”当作巩固清朝统治的重大政治任务,雍正、乾隆两朝在康熙朝兴修水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水利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清初黄河、淮河经年失修,运河堵塞不畅,不断地造成洪涝灾害,既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又影响漕运的畅通。当时由于黄河下游淤塞不通,黄河水漫流南下夺淮河河道入海,黄淮合流,水势凶猛,堤决沙沉,造成安徽北部、江苏北部地区连年遭受洪涝灾害。特别是苏北的高邮、宝应、兴化、泰州、江都、山阳(今淮安)、安东(今涟水)、盐城、淮阴、宿迁等州县,由于地势低洼,每逢夏秋季节,洪水下泄,河道不畅,以至洪涝频繁。康熙十六年(77)黄淮两岸堤坝决口几十处,苏北低洼地区的州县一片汪洋。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影响了封建统治的稳定。

⑥《清朝通志》卷81。

①《清朝通志》卷81。

②《清朝通志》卷81。

③《皇朝政典类纂》卷12《田赋》。

康熙帝意识到“黄河溃决关系运道民生”①,必须尽快兴修。“水利一兴,田苗不忧旱涝,岁必有秋,其利无穷”②,于是康熙十六年命靳辅为河道总督,督修黄、淮和运河。靳辅延请水利专家陈潢,精心勘察、尽心筹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治河措施。他们选择黄河、淮河、运河交叉的苏北淮阴一带作为治河重点。先后在江都修筑漕堤,在高邮设置滚水坝,在山阳、邵伯建减水坝,疏浚淤塞的河道,使黄水复归黄河故道(今江苏淮阴地区境内),暂时缓和了黄淮泛滥成灾的危势。为了使运河能够漕运畅通,又于运河沿岸修筑长堤,深挑清水潭一带运河河道。又借开引河疏导黄水的机会,在北岸开辟一条180里长的“中河”,上接张家运口,并骆马湖之清水,下经桃源、清河、山阳、安东而达于海。从此,漕运船只出清口,因经黄河只20里,然后转入中河,这样避免了180里黄河地段的风涛之险,而能安全地到达通州(京师)。康熙帝曾派人查看中河的功用,得到的回报是:中河内商贾船行不绝。在靳辅和陈潢的督修之下,“水归故道,漕运无阻”,水患初步解除,长期受水涝灾害困扰的苏北低洼地区的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河西潴水诸河,向之万顷汪洋茫无涯际者,自今逐渐涸出”①。水洼变成了良田,使下河地区连年大熟。除苏北地区外,靳辅又在河南考城、仪封、封丘、荥阳一带筑堤修岸,亦收到一定成效。

靳辅和陈潢治河功绩显著,但由于坚持在涸出的土地上实行屯田和取田价,以此抵补治河工费,从而触动涸区乡绅地主的利益,堵塞了他们抢占涸区土地为己有的道路,于是“怨谤乃起”。代表这些人利益的朝中官僚显宦皆群起而攻之。康熙帝尽管也认为靳辅和陈潢治河有功,但在涸区屯田上与靳辅意见不一,于是,康熙二十七年(88)靳辅被免职,尽管四年以后再次起用,但不久即病死。陈潢亦同时以“屯田扰民”的莫须有罪名被拘捕入京,不久忧愤而病死。

①《康熙朝圣训》卷33。

②《康熙朝圣训》卷35。

①《靳文襄公奏疏》,《恭报合拢疏》。

继靳辅之后,王新命、于成龙、张鹏翤相继任河道总督,在康熙帝的亲自督促下,基本上遵循靳辅和陈潢的治河方略,亦有一定成效,先后采取加高控制洪泽湖的高堰大堤,提高洪泽湖水位,使其力能敌黄,使黄水不致倒灌运河以及挑浚淮扬七州县所属下河,疏导积水入海等办法,进一步控制了苏北的水患。雍正时期,又于骆马湖东岸筑拦河滚坝及拦水坝,加筑高邮、宝应、江都运河东西两岸的大堤,进一步巩固了康熙时期的治河成果。

黄河、淮河、运河经过长期精心治理,基本上消除了黄河中下游各省多年的水患威胁,为江淮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疏通运河使南北水路交通和漕运得以畅行。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此外,康熙时期还进行了治理永定河工程。雍正、乾隆时期主要修筑江浙沿海的海塘。永定河原名浑河,向有“小黄河”之称,由于上游水挟带大量泥沙,使河道淤塞,流向无定致下游常遭水灾,特别自芦沟桥以下“迁徙非常”,常与畿南诸水汇合,泛滥成灾,危害直隶中部和东部地区。康熙年间,自良乡起,挑修了一条长200余里的新河道,导水入海。自此浑河得以安定,易名永定河。

雍正、乾隆时期修筑江浙沿海的海塘,是继治理黄河以后又一项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江浙一带海塘的塘堤,明末清初由于海潮不断冲刷,经常缺口,海水灌入塘内,影响“鱼米之乡”江浙一带农业生产的发展。江浙的苏,松、杭、嘉、湖、常、镇七郡收成直接影响着清皇朝的财政收入,所以,清朝统治者不得不重视对海塘的整治,康熙后期,由于潮水北转,导致浙江海宁的塘堤的海潮陡发,塌陷数千丈,海水入灌,直接威胁嘉兴、松江等州县,清廷集中人力修筑了海宁石塘。雍正时期开始对江浙沿海的海塘普遍进行整修。雍正二年(1724)的风灾,冲决了塘堤、海宁、海盐、会稽等九县,俱遭灾害,海水淹没农田,冲走室庐。清廷在海宁、海盐、余姚、会稽、上虞等地沿海修筑石塘,个别水势稍缓之处。尽管修筑土塘,但于塘外密钉排桩,以防冲溃。至雍正八年(1730)浙江沿海海塘大体整修完毕。塘堤修复之后,保证塘内免受灾害,使“近海州县不知有水患者二十余年”①。乾隆年间,又建仁和、海宁鱼鳞石塘,并将海宁老盐仓柴塘全部改筑石塘。至乾隆末年,杭州湾南岸,萧山、会稽、上虞、余姚等县石塘相互连接,杭州湾北岸,西起钱塘县的狮子口,向东经仁和、海宁、海盐而与江苏的松江相连,长数百里皆为石塘。江浙海塘的整修,特别是土塘改石塘,使江浙沿海免遭海潮的威胁,确保了清朝东南财赋的来源,为东南地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改革赋役制度清入关以后直至康熙中叶以前,由于全国尚未完全统一,国内战争频繁,所以赋税制度也一直处于变乱之中,清初的赋税制度,原分田赋和丁徭两项征收。所谓“田赋”即土地占有者每年按土地数量向封建国家交纳一定税额,也就是土地税;“丁徭”即丁(成年男子)每年为封建国家负担一定的无偿徭役,也就是丁税。“田赋”和“丁徭”作为正赋是封建国家的主要收入。

清入关以后,北京宫阙多毁,户部赋役册籍多有散失,明代天启、崇祯年间的册籍已荡然无存,唯万历朝册籍尚在。于是清朝统治者以万历朝的册籍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于顺治十四年(57)编成《赋役全书》,颁行各地。由地方政府发给民户“易知由单”,通知应纳银米数额。征收时用“截票”,票分两联“一给纳户,一存有司”。但“易知由单”款项繁,难以通晓。且地方官不公开晓示款项,另立名目,恣意科取。另外“由单”的纸版之单“用一派十”,加重纳户的负担。地方官甚至借磨对稽察“截票”之名,将纳户之票强留不给,逼迫民户重纳或多纳税。鉴于上述弊端,康熙二十六年(87)停止印发“易知由单”。康熙二十八年又将二联截票改为“三联印票”,民户所纳钱粮如数登填,然后一存州县,一付差役,一给纳户。纳户手中的一联作为凭据保存,以免官吏、差役勒索。康熙三十九年(1700)又改行“滚单”来征收钱粮,办法是“每里之中,或五户或十户一单。于某名下注明田地若干,银米若干,春秋应完若干。分为十限,发与甲首,以次滚催,自封投柜”①。用滚催的办法来逼迫民户交纳银粮。

至于田赋和丁徭的征收情况也很繁杂。田赋分民田、屯田、皆分上、中、下三则。征收时又有本征、折征、本折各半等。本征曰漕,漕有正粮,有杂粮。正粮为米,杂粮为豆、麦荞、麻等类。折征者,初定为银,以后银、钱兼纳。丁徭的征收,各省情况不一。有分三等九则的,有以一条鞭征收的,有丁随地摊派的,有丁随丁派的。田赋和丁徭,尽管也征米豆,但主要是征银。

田赋和丁徭之外,尚有名目繁多的附加税,有所谓“火耗”,即借口征收的赋银系散碎银两,需经熔炼成银锭上缴,其中运费、熔炼时的损耗需在正赋之外加派,名曰“火耗”(也称耗羡)。由于火耗并不上交,所以官吏肆意加征,以饱私囊,以至有些地方出现“税轻耗重,数倍于正额”①的现象。此外还有“杂徭”等名目的加征。

直至康熙五十年(1711)以前,清朝的赋役制度,尽管屡经调整,但由于积弊已久,仍十分繁杂而混乱。既影响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又不断地激起“民变”,若不改革,就会直接影响到清王朝统治。于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②,即以康熙五十年全国人丁数2462万余丁,丁银335万余两为定额,以后再增加的丁口,不再加征丁银。这一措施旨在克服农民在赋役压榨下四处流亡的严重现象,以便稳定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对无地或少地的人民来说,因为当时一般劳动人民丁多地少,而地主阶级田多丁少,田丁税的相对固定,就能使他们不至于为了躲避繁重的丁税而四处流亡。

①《清史稿》卷121《食货志》。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27,钱陈群:《条陈耗羡疏》。

②《清圣祖实录》卷249。

但这一措施只是不再增加丁银,并不是免除丁银。而且还规定人丁缺额由新添丁口抵补;再不足又以亲戚或同甲粮多者补之。这种抵补的办法又造成了丁银负担不均。于是雍正初年,有地之家,田连阡陌,所输无几,而贫苦农民或寸土全无或有少许土地,却与富户同样负担丁银,形成了一种明显的“苦乐不均”的现象。如何解决不合理的丁税问题仍是一个难题。于是一些有见识的地主阶级官吏,从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长治久安出发,纷纷提出把丁税摊入地亩之中一并征收,称为摊丁入亩或称地丁合一。这种办法,早在康熙末年,一些边远省份如广东、四川,就开始试行,“广东所属丁银,就各州县地亩摊征”③,四川亦实行“田载丁而输纳,丁随田而买卖”①。雍正元年(1723)直隶总督李维钧请求将丁银摊入田粮中征收,得到朝廷的允许。翌年山西布政使高成龄援引直隶的新例,奏请朝廷“将丁银并入地粮”②,随后山东、云南、河南、安徽、江苏等省督抚亦先后奏请实行“摊丁入亩”政策。以雍正元年逐步实行“摊丁入亩”政策,一直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经历54年时间,除清朝祖宗肇兴地的盛京户因“户籍无定”没有实行外,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摊丁入亩”制度的推行,把丁银摊入地亩中征收,这样有地的民户按照土地多寡连同丁银一并征收,既比较实际,又比较合理。而无地的劳动人民则不再负担丁税,这样就解决了他们繁重的丁徭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长期以来的赋税不均的情况,有利于调动劳动人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丁银全部摊入田亩之中,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农村中的小手工业者因为免除了丁税,从而可以集中精力从事手工业生产,一些有技艺的手工业者也因为无丁银之累,可以到外地或城镇从事手工业生产,这样又促进了城镇工商业的繁荣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摊丁入亩”作为封建制的赋役制度,自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封建国家和封建地主阶级并不满足于正赋的收入,长期以来加征的附加税并没有废除。“火耗”加征有增无减,地方官吏从中贪污侵蚀,各省财政亏空现象十分突出。于是雍正二年(1724)河南巡抚万文焕提出“损谷耗羡存府充公”。“火耗”充公,等于断了地方官吏的财源,于是清廷提出“耗羡必宜归公,养廉须有定额”,即以“火耗”充公,然后按官职高低以“养廉银”名义发给官吏作为一种定额的津贴。并对“火耗”的数额重新作规定,比以前有所减轻,一般一两收一二钱,“火耗”归公,既增加了封建国家的收入,又避免了地方官无限制的加征,多少减轻了农民一些负担。但另一方面又把“火耗”这种额外加征合法化,实际上成为正赋的一部分。况且,大多数地方官吏并不会由于定额的“养廉银”而“清廉”起来,各种私征和贪污并不是封建制度范围内所能终止的。

③王庆云:《石渠余记》卷3《记丁随地起》。

①王庆云:《石渠余记》卷3《记丁随地起》。

②《清世宗实录》卷24。

赋役制度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对于清前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

大蠲赋税除贱为良

所谓蠲免赋税,就是对按照规定应交纳的赋税实行免征。清入关之初,尽管国内战争尚未结束,军费浩繁,但清朝统治者为了安定人心,仍对水旱灾情及其他原因难以完纳赋税的地区实行蠲免。康熙年间,蠲免政策普遍实行,特别在统一全国的任务基本完成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国家实力增加,蠲免赋税成为常例。康熙二十四年(85)玄烨提出“欲使民生乐土、比屋丰盈,惟当责以蠲租”①。于是从第二年开始,常常“一年蠲及数省”或“一省连蠲数年”②,而且对这些省份往往实行“普免”,即全部免征当年的应纳赋税钱粮,至于区域性的蠲免更为普遍。随着生产的发展,国家财政收入逐年增多,至康熙四十八年(1709)时,户部库存白银已达5000余万两,于是康熙帝决定自康熙五十年(1711年)开始“普免天下钱粮,三年而遍”①,即在三年内全国各省轮流全免赋税钱粮一年。据户部统计,至康熙五十年止,全部蠲免“共计逾万万”。蠲免政策当然首先对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阶级有利,而对一般佃户来说,虽然也多少减轻一些负担,但由于他们无地或少地,本来就不承担赋税,蠲免轮不到他们头上。而他们主要是租种地主的土地,地主对佃户的地租并未减少。针对这种弊端,康熙四十九年(1710)兵科给事中高遐昌提出对佃户的蠲免问题。于是康熙帝下令“嗣后凡遇蠲免钱粮,合计分数,业主蠲免七分,佃户蠲免三分”②。

①《东华录》康熙二十四年四月辛丑。

②《清圣祖实录》卷244。

①《清史稿》卷8《圣祖本纪》三。

②《清圣祖实录》卷244。

雍正朝也实行蠲免,一般“无普免而多灾蠲”。但对明初以来长期重赋的苏、松、嘉、湖地区采取一定程度的蠲免。雍正二年(1724)蠲免苏州、松江两府地区的额征浮粮;雍正五年(1727)又减嘉兴和湖州两府地区应征银的110③。乾隆帝更是多次大规模地蠲免田赋和漕粮,以及各省的积欠,并于乾隆十年、三十五年(1770)、四十五年、五十五年、嘉庆元年(1777)五次下令,分三年轮免各省的额赋和钱粮一年。

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的蠲免赋税的政策,尽管是从维护封建统治出发所采取的缓和矛盾的措施,但相对于横征暴敛,巧取豪夺来说,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使他们得以安心于生产而免遭颠沛流离之苦。因此,这一措施对清前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必然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清代尽管是封建社会后期,但农奴制的残余还存在。清代前期,那些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仆以及从事所谓“贱业”的广大劳动人民仍然备受歧视,他们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最为沉重。徽州一带的“伴当”,麻城、宁国一带的“世仆”,历来受主人的奴役虐待,无人身自由,实际上就是奴仆。由于清初“伴当”、“世仆”的斗争,清朝的统治者为缓和日益激化的矛盾,于雍正五年(1727)下令,将部分“伴当”、“世仆”准于“开豁为良”。凡“年代久远,文契无存,不受主家豢养者,概不得以世仆名之,永行严禁”①。尽管其阻力重重,但毕竟使“世仆”、“伴当”的地位有了提高。至于那些世执“贱业”,被编入贱籍,视为“贱民”的劳动人民,也先后除了贱籍,取得了与他人同样的身份。雍正元年(1723)先后下令,废除山西、陕西“乐户”的乐籍,“改业为良民”;废除浙江绍兴“惰民”的丐籍。山西、陕西的“乐户”的祖先因在明初支持建文帝,被明成祖朱棣贬为贱民,专给人家办理婚丧做吹鼓手之类的事。浙江“惰民”其祖先元末明初时因支持方国珍,明初被明太祖贬为“贱民”。雍正七年(1729)下令,广东一带的“蛋户”可以“听其在船自便”,“与齐民一同编立甲户”②。这些“蛋户”都是一些以船为家、捕鱼为业的渔民,过去被视为“卑贱之流”不准他们登岸。此外,还有江西的“棚民”、苏州一带的“丐户”也都先后削去贱籍。这样就使这些社会下层的劳动者,正式改入民籍,列入保籍,从而废除了法律上对他们的歧视。这样就进一步使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从而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解放。

生产发展国库充盈清代前期随着国家的日趋统一,以及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措施的推行,使得农业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③《清世宗实录》卷62。

①《清世宗实录》卷58。

②《清世宗实录》卷81。

全国的耕地面积迅速扩大。纳税田亩数,康熙五十一年(1712)比康熙二十二年增加23%,至雍正四年(1726),则比康熙二十二年增加60%。此时耕地面积已超过明末耕地面积20.6%。耕地面积的迅速扩大,反映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业生产的发展还表现在粮食产量的普遍提高以及高产作物的普遍种植。由于兴修了农田水利,并且采取了精耕细作,单位面积的产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南方的水稻产地,一般亩产二三石,多者达到亩产五六石,甚至七八石。特别是江南地区试种双季稻以后,亩产提高几乎一倍。康熙时期,在北方的京、津地区试行旱地改水田种植水稻,一些南方水稻产区的农民,到北方推广水稻种植技术。随着种稻技术的提高,北方水稻产量也不断提高。安徽农民还在高阜斜坡种植旱稻,也提高了产量。

高产作物,特别是甘薯和玉米的普遍种植和推广,以致成为我国南北方广大劳动人民的主要食粮,这是清代前期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的特征。甘薯在明代由安南、吕宋传入我国南方。甘薯又名番薯、山芋、地瓜,有红、白等名种。甘薯既可蒸、煮作主食,又可刨丝、切片作副食,还可制粉、酿酒、熬糖。甘薯不择地而生,高阜沙地都能获得高产,亩产数千斤,胜种五谷几倍,深受劳动人民的欢迎。因而很快在我国南方和北方逐步得到推广。康熙年间,南方的台湾、福建、广东较普遍种植,及至乾隆年间,广西、江西、湖南、安徽、贵州、湖北、云南、四川等地也逐步种植。稍后北方的山东、河南、陕西、直隶也已开始种植。

另一高产作物玉米,又名玉蜀黍、御米、玉麦、玉秫、玉高粱等等。明末时玉米种植还不广泛。清初,特别是到了康熙年间,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以及东北的辽宁、西北的甘肃亦多所种植,稍后台湾、贵州等地也相继种植。玉米不仅可作主要食粮,也可酿酒、制粉。玉米的适应能力较强,山地沟壑均可种植。特别是山多田少地土较贫瘠的地区,种植更为普遍。乾隆时,湖南辰州府一带老百姓,赖玉米供半年之粮。广东阳山县一带劳动人民也半赖玉米以糊其口。

乾隆时甘薯和玉米在我国南、北方较广泛的种植,一方面产量大量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随着人口的增加,对粮食的需求也大大增加,甘薯和玉米这两种高产作物正是适应这种需求而得以广泛推广种植的。

其次是经济作物种植更加广泛。清代前期的主要经济作物是棉花、烟草、茶树、甘蔗等。棉花种植在明代已较为广泛,到了清代前期更加盛行。特别是由康熙帝撰《御制木棉赋》宣示植棉的效益,从而引起对种植棉花的广泛重视。当时,全国较为集中的产棉区有长江三角洲和东南沿海地区、钱塘江沿岸地区,以及北方的河南、直隶等地。乾隆后期,江苏的苏州、松江两府植棉很广泛。苏州府的吴江县吉贝(棉花)的种植面积已经超过粮食的种植面积。松江府所属的太仓州、海门厅、通州等地区,农民种粮者不过十之二三,而种植棉花的已达十之七八。北方的直隶保定一带农村的农民见植棉获利大,往往将种麦子的好地改种棉花。“种棉花之地,约居十之二三”①。宁津县“种棉者几半县”②。河南是北方各省中植棉较广泛的省份之一,所产棉花除供本地织布而外,商贩大量地贩运到江南纺织业比较发达的地区。

烟草自从海外传入以后,到康熙年间,也已逐渐普遍种植。最早种植的是福建,“烟草之植,耕地十之六、七”③。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广西的种烟之家也已“十居其半”,大户人家种一二万株,小自耕农家庭也种二三千株。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宜隶,甚至东北的辽东地区也已普遍种植烟草。清代种茶也更加广泛,广东珠江以南33村“多产艺茶”,安徽霍山县城周围百里以内的山区农民,大都以种茶为生。植桑养蚕是丝织业发展的基础,清代植桑除集中在丝织业比较发达的江浙地区外,北方的陕西等地也有一些农民植桑。苏州、松江、杭州、嘉兴、湖州五府是植桑最盛行的地区。清代浙江湖州府“尺寸之堤,必树之桑”④。广东顺德县境内有方圆百里之地,十余万户,田地一千数百余顷,普遍“种植桑树,以饲春蚕”⑤。地处黄土高原的陕西,亦有农民植桑,以桑叶卖与养蚕户。甘蔗的种植主要集中广东等地。广东的番禺、东莞、增城、阳春等县,蔗田与禾田几乎相等,可见甘蔗的种植面积是很大的。

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不仅丰富了人民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原料,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但是,另一方面又带来与粮食争地问题。特别是原来粮食生产比较发达的江浙地区,由于经济作物棉花、烟草、桑树的大量种植,使本来大量外销粮食的这一地区,出现了依靠从外地运粮补充的现象。连雍正帝也看出这不是久远之计,于是清廷采取了一些平抑和限制措施。但是,由于农产品商品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挡,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依靠价格规律自身来调节。而当时国家政局稳定,全国整个农业经济稳定发展,湖广、四川等地方粮区的大批粮食,源源不断地运到江浙等地,而江浙地区的棉纺织品、丝织品、烟草等亦运往各地。这种互相依赖、互相补充局面的形成,使整个社会经济出现了一个空前繁荣的局面。

与此同时,国库充盈,康熙四十五年库存帑银五千余万两,雍正中增至六千余万两,乾隆三十年至六十年,库银长期保存在六千万两以上,最多时达八千余万两。因此,文化事业也很发达,编纂了多达七万九千余卷的《四库全书》等类大部头丛书。清朝进入了人们赞称为文治武功兼备、疆域空前辽阔、社会繁荣、文化发达的“康乾盛世”时期,强大的中国屹立于东方。

①《御制棉花图·收贩》。

②光绪《畿辅通志》卷74《物产》,引自《河间府志》。

③《皇朝经世文编》卷36《户政》。

④同治《湖州府志》卷29《风俗》。

⑤张鉴:《雷塘庵主弟子记》卷5。

(谢选骏指出:满清杂狗也是互相乱咬的,但是他们为何能够取代明朝呢?因为中国历史上从无三百年以上的王朝,就像姬周、刘汉、赵宋,貌似超过三百年,却是断为西东两周两汉和南北两宋,并非一气呵成的。何况两周还是共主时代,两宋还是战国时代——皆非帝国时代也。所以帝国时代的明亡之后,出现了大顺、南明、大西、满清等多个帝国备胎,四国交兵还要加上三藩争位——并非命定的“满鞑子得天下”。但是,类似后汉东汉的后期帝国或帝国后期,却是毫无悬念的要落在某个猪头身上的,即使像刘邦朱元璋这样的毒蛇。马列狗黄俄鬼当然不懂这些道理,竟然狂吠“郑经率军队窜犯闽、粤沿海,转入江西,以为策应。”云云,如此胡啃历史,为满作伥,真是丧心病狂了。至于共鞑子胡说的“康乾盛世”,那更是文明僵尸、社会废垃,处处满狗横行——这只要看看英国使节访问乾隆的日记,就一目了然了。)



【第五章 嘉道渐衰】


第一节 政以贿成 昏庸腐朽


自乾隆末年至嘉庆道光时期,在清朝统治下的封建社会中,土地高度集中,财政极度匮乏,吏治极端**,军备严重废弛,这个盛极一时的封建国家已迅速走向衰落。随之而来的,则是在全国范围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迅速激化。

清中叶以后,随着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势力的日益巩固和发展,贵族、官僚、地主、大商人开始了对土地的疯狂兼并。满洲贵族在入关后,即以皇室庄田、宗室庄田、八旗田等名义圈占了大量土地。康熙八年(69)清廷虽然正式下达了停止圈地的命令,但此后满洲贵族仍然依恃政治特权继续广占良田。乾隆时,仅由皇室控制的官田、皇庄即达六七千万亩。满族大官僚亦竞相抢占土地。乾隆时当政二十年的大学士和珅占地数千顷,道光时的大学士琦善占地二百五十六万多亩。汉族大官僚对土地占有的数目亦十分惊人。嘉庆时的两江总督孙玉庭,在山东占田三万余亩。一般大地主、大商人对土地的兼并动辄成千累万。乾隆时直隶怀柔郝氏,“膏腴万顷”①。道光初年,直隶沧州袁氏占田二千顷。在贫瘠的陕甘地区,大地主往往乘农民破产逃亡之机,大量占夺民田。“遂有一户而田连数万亩,次则三、四、五万至一、二万者。”①这时期,一些大商人利用拥有的大量资金来抢购土地。嘉庆时,湖南衡阳因经营山场、贩卖木材致富的木商刘重伟,其子孙田至万亩。贵族、官僚、地主、大商人对土地的兼并,使得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而广大农民则因失去土地而流离失所。早在乾隆十三年(1748),湖南巡抚杨锡绂即指出湖南土地集中的严重情况。他说:“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②土地的集中愈演愈烈,最后导致“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的严重局面。大批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或沦为佃户和雇工,或成为耕无田、居无所的流民。沦为佃户的农民被迫承受地主阶级高额地租的残酷剥削。当时的地租率,至少是四、六分成(即地主四、佃户六),一般是对半分成,主佃各得一半。佃农除了向地主交纳正额地租外,往往还得向地主缴纳名目繁多的附加租,各种节令时日,农民要向地主缴纳鸡、豕、鱼、帛等等应时之物。除此而外,农民还需负担清廷的各种捐税。这样,农民终岁辛勤所得,已一半甚至大部被地主阶级剥夺去了。一遇水旱灾害,农民竭其所有亦不能完纳地租捐税。许多人不得已而背井离乡,成为流民。沦为流民者,有的不顾清廷的禁令,进入东北、蒙古及沿江、沿海的封禁地区。他们披荆斩棘,艰苦备尝,还要设法应付官府的驱逐,颠沛流离,难以安定。有的流落城镇街头,沿街乞讨。嘉庆时,北京城内,沦为乞丐的流民达十万多人。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对农民敲骨吸髓的封建剥削,将广大农民逼得走投无路,也极大地束缚、摧残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正是清中叶以后,社会经济凋敝、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

乾隆中叶以后、土地的高度集中和残酷的封建剥削,将广大农民逼向绝境。与啼饥号寒、无以为生的广大农民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封建统治者的穷奢极欲、醉生梦死的腐朽生活。清代封建统治集团的奢侈腐化之风实自乾隆朝开始。乾隆帝当政六十余年,既为清皇朝建立了不世功业,亦留下了衰落疲败的种因。乾隆中期以后,他仿康熙六次南巡之例,六度南巡,而“供亿之侈,驿骚之繁,转十倍于康熙之时”。乾隆十六年(1751),皇太后六十岁生辰,中外臣僚纷集京师举行大庆。自西华门至西直门外,十余里中“剪彩为花,铺锦为屋,九华之灯,七宝之座,丹碧相映”,“每数十步间一戏台,南腔北调,备四方之乐,侲童妙伎,歌扇舞衫”。各地督抚之贡物,争奇斗巧,“广东所构翡翠亭,广二、三丈,全以孔雀尾作屋瓦”①。此后,在皇太后八十寿辰以及乾隆帝自己八十寿辰时,“京师巨典繁盛”,与皇太后六十寿辰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竞相效仿。嘉庆道光时,河吏的奢侈,是当时愈刮愈猛的奢侈之风的明显例证。清代漕运依赖运河,故而列朝对河政十分重视,国家财政拨款也很充裕。然而,乾隆末年以后,国家每年费帑数百万,真正用于运、黄、淮河治理之费不及十分之一,其余悉皆供河吏挥霍而已。河督的奢侈有帝王所不及者。河督宴客集天下之珍馔。为烧一碗猪肉,要杀五十余头猪,取其背肉一脔,余皆弃之。一盘驼峰,必得杀三、四峰骆驼。河督终日置酒高会,参加河督宴会的人,鲜有能终席者。因为每次宴会,往往历经三昼夜而不能毕。官场中的奢侈不是个别现象。道光时,一个陕西粮道在他迎来送往时,“每次皆戏两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窝烧烤,中席亦鱼翅海参。西安活鱼难得,每大鱼一尾,值钱四、五千文其他如白鳝、鹿尾,皆贵重难得之物,亦必设法购求”①。在官场中的奢侈之风日益蔓延时,一些大官僚和富逾王侯的大地主、大商人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乾隆嘉庆时某阁臣,其家“奢汰异常,舆夫皆著毳毭之衣,姬妾买花日费数万钱”②。京师米商祝氏,“其家屋宇至千余间,园亭瑰丽,人游十日,未竟其居”。宛平查氏、盛氏,“其富丽亦相仿”。

①昭梿:《啸亭杂录》卷2《本朝富民之多》。

①叶梦珠:《阅世编》卷1。

②《皇朝经世文编》卷39,杨锡绂:《陈明米贵之由疏》。

①赵翼:《簷曝杂记》卷1。

①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②昭梿:《啸亭杂录》卷10《权臣奢俭》。

怀柔郝氏,乾隆曾驻跸其家,“进奉上方水陆珍错至百余品,其他王公近侍及舆僮奴隶,皆供食馔,一曰之餐,费至十余万”③。乾隆帝的骄奢淫逸,开一代奢侈之风,而贵族、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奢侈腐化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奢靡之风愈演愈烈,不可遏止,嘉庆帝、道光帝曾力加矫正,然无济于事。

乾隆中叶以后,吏治的严重败坏成为清朝封建统治极端**的明显象征。当时,权臣专擅,结党营私,欺蒙粉饰;官吏昏聩无能,贪赃枉法。乾隆、嘉庆、道光三朝,权臣的专擅,前有和珅,后有穆彰阿。和珅,满洲正红旗,少贫无籍,为一普通官生。后来,依靠祖先功业,承袭三等轻车都尉的世职。乾隆三十四年(1769),和珅被挑选入銮仪卫,充当了皇帝轿旁的一个小侍从。因他相貌英俊,口齿伶俐,应对乖巧,深得皇帝赏识。从此,他官运亨通,平步青云,在短短的十来年中,竟从一个轿旁小侍从变成了“宠任冠朝列”的朝廷重臣。乾隆帝宠信和珅近二十年,和珅恃宠威福由己,植党营私,内而公卿,外而封疆大吏,皆出其门。和珅恃宠肆意排斥异己,“不附己者,伺隙激上怒陷之,纳贿者则为周旋”①。和珅的专横跋扈,在乾隆帝晚年更形嚣张。当时,乾隆帝虽禅位于嘉庆帝,但仍以太上皇名义执掌朝政,政务完全依赖于和珅,和珅成为出纳帝命之人。和珅恃宠专擅“甚于前日,人皆侧目,莫敢谁何云”②。道光朝的大学士穆彰阿,固宠窃权,“保位贪荣,妨贤病国。小忠小信,阴柔以售其奸,伪学伪才,揣摸以逢主意”。穆彰阿在朝廷内呼朋引类,广植私党,“门生故吏遍于中外”③。清中叶以后,庞大的封建官僚机构,因大批官员的尸禄保位和昏愦无能而运转不灵。在大批朝廷重臣中,有为保位贪荣而故作庸懦者。嘉庆时,各部院衙门“诸臣全身保位者多,为国除弊者少;苟且塞责者多,直言陈事者少。甚至问一事,则推诿于属员,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书吏”④。各省督抚“或于应办事件,藉口行查,经年累月尚未完结,其废弛积习,犹为牢不可破”⑤。道光时的大学士曹振镛津津乐道于“多磕头,少说话”的为官之道,将国事政事置诸脑后,以保一身一姓之尊荣富贵。在嘉庆道光时期的大批朝廷官员中,还有大批不学无术的庸劣之辈。道光时的闽浙总督庆瑞,与司道幕友宴会,“较力唱曲,俗语村言,无所不说,不学无术,殊不自重”⑥。直隶总督桂良,“其胸中蕴蓄如草芥,其口中吐属如市井”①。

③《啸亭续录》卷2《本朝富民之多》。

①《清史稿》卷319《和珅传》。

②《朝鲜正宗实录》二十年三月二十二日。

③《清史稿》卷363。

④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6。

⑤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4。

⑥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①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封疆大吏如此,道府官员的昏愚更令人瞠目。陕西雁平道章荆凡,终日不理政事,公事皆幕友主持。即使遇到京控发审案,亦令书吏在外劝言,从不提审。即便提审,也是“两造到堂,原、被莫辨,而口钝言涩,狱不能折”②。穆彰阿当政时,因各地知府率兼税收,为膏腴之地,故多方扶持旗员为外任,而旗员“多不识字,听信幕友家丁,恣为奸利”③。乾隆中期以后,官场中更形成了种种层层相因的陈规陋习。当时下级官员觐见上司时,要馈送银钱;年节生辰,要进送礼品;官员外放,要通贿吏部官员及京中大员;钦差及督抚大员赴任途经地方,地方官员必须馈赠盘费。这样,上至阁老大员,下至胥吏差役,都从这种陋习中获取厚利。因为“州县有千金通融,则胥役得乘而牟万金之利;督抚有万金之通融,州县得乘而牟十万之利”④。于是,各级官员层层受贿,狼狈为奸,几乎是无官不贪污,无吏不行贿。正如时人所说,清中叶以后的官员,廉与不廉的分别,只在于“廉者有所择而受之,不廉者百方罗致,结拜师生、兄弟以要之”⑤。因此,乾隆中期以后,揭出不少的大贪污案。乾隆宠臣和珅,在当政的二十多年中,揽权纳贿,积聚起惊人的财富。当和珅在乾隆帝死后,被嘉庆抄家时,对和珅家产总数的最低估算也达“数千万两之多,最多达到亿两左右”⑥。还有些官吏,为了填满欲壑,竟到了玩视民瘼的令人发指的地步。嘉庆时,广东英德县知县陈寅,于审办案件并不随时完结,以致数年之内,在押病毙人犯共有数十余名。这种情况并不是广东一省才有。地方官员推迟案件的审结,是因为这些地方官“欲藉案件索赃,多方搜剔,或以一人而牵连众人,或以一案旁及他案,辗转追求,公差四出。而胥役等每至一村,索诈使费,有钱则正犯纵令他逸,无钱则旁人亦被牵连,必至贿赂已通,欲壑已满,始肯审结一案。而由县详府,由府详司详院。一杖责可完之案,而百姓身家已破,甚至“久禁囹圄,长途解送,因此拖毙人命”①。

以上事实表明,乾隆末期以后,“康乾盛世”之谓已徒有虚名。封建统治的**没落,预示着清皇朝日渐衰落的命运。封建统治的**没落,激化了国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乾隆朝末期以后,农民革命的烈火迅速燃遍了大江南北。白莲教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从嘉庆元年开始,历时九年,使清廷耗银二万万两,严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

②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③《中华两千年史》卷5。

④章学诚:《上执政论时务书》。

⑤《皇朝经世文编》卷,冯桂芬:《厚养廉协》。

⑥程耀明:《清季权臣和珅被抄家产初探》。人大复印资料社,《明清史》1986年3期。①《清仁宗实录》卷48。


第二节 罪恶的鸦片贸易和清政府的防范


英国加剧侵华

十九世纪初年,西方资本主义强国更加频繁地在中国沿海进行侵略和骚扰活动。英国再次向中国派遣使团,提出包括割地在内的一系列无理要求。清皇朝长期实行的闭关锁国政策,使之对日益增长的外来威胁缺乏本质认识,因而无法制定出一个长远而又行之有效的防御方针。对英国在中国沿海的侵略和骚扰,清廷只是作为突发**件作出被动的防御性反应。在对英国使团的交涉中,将更加重要的问题弃置不顾而斤斤计较于礼仪的得失,则是清封建统治者夜郎自大的劣根性的表现。

自嘉庆朝开始,英国兵船在中国东南沿海的活动更加猖獗。嘉庆十年(1805),英国护货兵船四艘来到广州海口,并带来英王文书。英王信中表示愿以“兵力帮同缉捕”蔡牵起义军。清政府对英兵船到广州是警惕的。嘉庆帝指示粤督倭什布:必须严密防范,“护货兵船向来必有湾泊处所,总当循照旧规,勿令任意越进为要”①。为了加强广东防务,清廷改任那彦成为两广总督。嘉庆帝令那彦成“修明武备,整顿营伍以慑外夷而靖海疆”②。他对英王文书中以“兵力帮同缉捕”蔡牵起义军的提议,明智地给予了拒绝,表示“海洋地面番舶往来,原应内地兵力,实力查缉,焉有借助外藩消除奸匪之理?”③嘉庆十三年(1808)九月,英国又藉口帮助澳门葡人抵御法国,将带有炮械火药的兵船四艘停泊于香山县鸡颈洋面,英兵三百名公然于澳门登陆,占据澳门东西炮台。后来,英军见广州无备,竟将兵船驶进广州海口,停泊于黄埔。在广州海面还多次发生英国护货兵船不遵停泊外洋定制,擅自将兵船驶至虎门的事情。清廷对英国兵船在广东沿海的活动是密切关注的。嘉庆帝对英国介入葡、法争端发表声明,称葡人与法人自相争杀,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中国并不过问”,但是,“中国外藩自有一定疆界,试思中国兵船从无远涉外洋,向尔国地方屯扎之事,而尔国兵船辄敢驶进澳门登岸居住,冒昧已极”①。他在声明中还一针见血地揭露了英国介入葡、法争杀的目的,指出:英国帮护葡人也好,效力天朝也好,统统不过是借口,其真实动机“系尔国夷人见西洋人在澳门贸易,趁其微弱之时,意图占据”②。清廷为此对心怀叵测的英国侵略者不断发出严厉警告:“即速撤兵开帆”,“若再有延挨,不遵法度,则不但目前停止开舱”,“并当调集大兵前来围捕”。

①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7。

②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7。

③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7。

①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②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清政府对英国侵略者并非只是虚声恫吓。嘉庆帝在对英军严厉警告的同时,以五百里的特急谕令,告诫粤督吴熊光:“边疆重地,外夷竟敢心存觊觎,不可稍以示弱”,命令他“当密速调派得力将弁,统领水陆官兵整顿预备,一有不遵,竟当统兵剿办,不可畏葸姑息。此事与边务夷情,大有关系。”③然而,广东地方官员没有迅速贯彻执行皇上急如星火的防御政策。粤督吴熊光以“英人志在贸易,其兵费出于商税,惟封关足以制其死命,若轻率用兵,彼船炮胜我数倍,战必不敌,而东南沿海将受其害”④,主张以封关迫使英军撤退,因而没有立即遵命调将遣兵。嘉庆帝对粤督吴熊光、粤抚孙玉庭的“懦弱不知大体”非常不满,指责他们“唯鳃鳃于数十万税银,往复筹计,其于防备机宜,全未办及”。嘉庆帝为此对他们传谕严饬:“不应如此糊涂懈怠试思边防重地,任令外夷带兵阑入,占据炮台,视为无关紧要,不知有何事大于此事者?”嘉庆帝怒将一向非常信任的吴熊光褫职,下吏部严议,不久又将其遣戍伊犁,孙玉庭也被革职罢归,以百龄为粤督,百龄遵命贯彻皇上的各项指示。清廷的不妥协态度和各项得力的防范措施,使英国的侵略阴谋不能得逞,英兵船只得“开帆远去”。嘉庆十四年(1809),当这一年的贸易季节来临时,嘉庆帝令百龄“于本年该国货船到时,先期留心侦探,如再敢多带夷兵欲图进口,即行调集官兵相机堵剿”①。其后,英国兵船不遵定制停泊外洋,将兵船擅自驶至虎门的事时有发生,清廷不断告诫广东地方官员密切注意,加强防御。嘉庆十九年(1814)十二月,嘉庆帝谕令粤督蒋攸铦:“嗣后所有各国护货兵船仍遵旧制,不许驶近内洋,货船出口亦不许逗留。如敢阑入禁地,即严加驱逐,傥敢抗拒,即行施放枪炮,慑以兵威,使知畏惧”②。

清廷在对广东海口的英国兵船、商船加强监督、防范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居于中国的商人和传教士等外人的管理。嘉庆十九年二月,清政府批准了粤督蒋攸铦制定的“防闲策”,规定:“严禁民人私为夷人服役”;“洋行不得搭盖夷式房屋”;“铺户不得用夷字店号”;“清查商欠,不得滥保身家浅薄之人承充洋商”;“不准内地民人私往夷管之处”③。清廷还对居于京师的外人作了种种限制和规定。当时,在京师充当钦天监监正、监副及内阁充当翻译的外人,总计十一人。嘉庆帝饬令其中四人回国,对留京的七人的行动则加以限制。规定他们不得与旗人相交接;不得私相传教;不得离开京师潜往外地等等。

清廷对英国的警惕和防范,还在对英使团的接待中充分表现出来。

③《清代七百名人传·吴熊光》。

④《清史稿》卷357《吴熊光传》。

①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9。

②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2。

③《清仁宗实录》卷300。

嘉庆二十一年(18),英国再次向中国派遣了使团。这个以阿美士德为首的使团携带一封英王文书,负有与清廷谈判的使命,企图通过谈判使清廷同意英国提出的建立外交关系、开辟天津、浙江为通商口岸、割让浙江沿海岛屿等要求。嘉庆帝对乾隆五十八年(1793)英使马戛尔尼使团来华提一系列无理要求之事记忆犹新,英国兵船逐年在广东沿海变本加厉的骚扰活动,更使他对这个使团的来意充满疑虑。因此,阿美士德使团一到北京,嘉庆帝就对他们实行了严密的防范隔离措施,命令护军统领秀宁、格布舍各带章京十员、护军一百名,在英使团城内居住地会同四译馆、城外居住地水湖公馆“昼夜巡查看守。严禁该夷人等擅自出入。不许内地居民私往窥视。如不遵者,即行锁拿,奏交刑部治罪。其赴礼部筵宴时,并著该护军统领,带领章京护军等,严行弹压,用昭整肃”①。当阿美士德使团在京等待皇帝接见时,护送英使入京的五艘英船,在没有知会清政府的情况下即启椗离开天津海口南下广东。嘉庆帝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令船只经过之地的地方官员,加强戒备,“不准一人上岸,断不可令其寄椗逗留”②。后来,阿美士德使团因拒绝以跪拜礼节觐见嘉庆帝,被驱逐离京。因为阿美士德没有能觐见嘉庆帝,所携英王文书也未能送达皇上,因而嘉庆帝对英使团来华的使命并没有很具体明确地掌握,但他从英使团行踪,已察觉英国欲将天津作为新的贸易口岸的企图。针对英国的这一阴谋,嘉庆帝在给粤督蒋攸铦的指示中说:英人“其意似专欲来天津贸易,以遂其垄断之谋,该督总当设法,将伊国来京之意严行杜绝,使之不萌此念。”①在嘉庆时期,清朝在处理中外关系时,仍然固守着传统的闭关锁国政策,对外部事物一概采取盲目排斥态度。嘉庆四年(1799)十一月,嘉庆帝向两广总督吉庆查询广州海口纹银外流的情况。吉庆在复奏中称:“西洋夷商来粤贸易,向系以货易货。或有不敷价值,亦系互用番银,尚无携带纹银出洋之事。惟贩来钟表玻璃等物,以无用易有用,未免稍损元气。若内地不以此等为要物,夷商自无从取巧。”吉庆在复奏中把钟表玻璃视作无用之物,这不是个别人的偏见,反映了把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作为立国之本的整个封建统治阶级的认识水平。嘉庆帝在为此颁发的谕旨中,把吉庆的这种思想作了更为淋漓尽致地发挥,说:“朕从来不贵珍奇,不爱玩好,乃天性所禀,非骄情虚饰,粟米布帛,乃天地养人之物,家所必需。至于钟表,不过为考察时辰之用,小民无此物者甚多,又何曾废其起晚息之恒业乎?尚有自鸣鸟等物,更如粪土矣。当知此意,勿令外夷巧取,渐希淳朴之俗”②。嘉庆帝作为封建帝王,不贵珍奇,不爱玩好,自有可贵之处。然而,将反映时代科学技术进步的新事物,采取不分青红皂白、全盘否定、一概排斥的态度,这又不免失之片面。他在接待阿美士德使团时,其防范意识是无可非议的,然而,其中对外使觐见礼节的斤斤计较,将来自国外负有交涉使命的使节称为“贡使”,携带礼品作为“贡物”,以及在给英王文书中充满以“天朝”、“上国”自居的傲慢态度,这一切,则不能不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固步自封、夜郎自大的表现。

①《清仁宗实录》卷319。

②《清仁宗实录》卷319。

①《清仁宗实录》卷323。

②《清仁宗实录》卷56。

鸦片贸易和清政府禁毒

鸦片流毒泛滥是嘉庆道光时期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

鸦片流毒在中国泛滥成灾,是西方新老殖民主义者为填充贪得无厌的欲壑而向中国偷运越来越多的鸦片造成的。十六世纪中后期,葡萄牙人开始从他们占据的印度的卧亚和达曼将鸦片贩运到中国。踵其后尘者有西班牙、荷兰。西方殖民主义者还将吸食方法传入中国,为鸦片的大量输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对鸦片毒流推波助澜的是殖民强国英国。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当整个印度半岛沦为英国的殖民地时,英国为了改变中英贸易中所处的不利地位,遂把一个对华大量倾销鸦片的罪恶政策付诸实施。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印度,经过专家依据中国人的口味研制熬炼而成的鸦片,由东印度公司在国家市场上标价拍卖给投机商人,然后再由这些投机商人转卖给鸦片商人,由他们运往中国。英国向中国大量倾销鸦片的政策,使得鸦片的流入量成倍、成数十倍地增加。对中国的鸦片贸易,充实了英国和英属印度政府的国库,填满了鸦片商人的私囊。然而,鸦片的泛滥成灾,不可避免地给中国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鸦片的大量输入造成白银的大量外流,使中国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阻滞了商业的发展,增加了劳动人民的负担;鸦片流毒严重摧残了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破坏了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和国防力量;鸦片的泛滥腐蚀了整个清皇朝,使其统治力量不断削弱。鸦片贸易的危害逐渐引起清政府的重视,清廷从雍正七年(1729)开始禁烟。这一年,消廷为此制定了一个处罚条例,规定:对兴贩鸦片的人,“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对私开烟馆的人,“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对借鸦片走私而需索计赃的兵役等人,“照枉律治罪”;对疏于纠察的各海口地方文武官员以及没有负起监察责任的各海关监督,“均交部严加议处”①。雍正年间制定的这个条例,给予有关人员的处罚相当严厉。然而,这个条例并没有认真执行,故而“开馆应拟绞律,律例早有明条,而历年未闻绞过一人,办过一案”②。由于煌煌圣谕形同具文,鸦片的买卖、吸食自然是禁而不止。结果是“内地嗜食渐众,贩运者积岁而多”③。有鉴于此,乾隆帝再颁禁令,由于“官吏奉行有名无实”,禁令还是一纸空文。在雍正、乾隆两朝,清廷不仅没有实力查禁鸦片,而且各海关仍对由海关公开入口的鸦片征收关税。严格说来,鸦片在当时并没有成为真正的禁品。

鸦片是在嘉庆朝才真正成为禁品的。对于已逐渐成为社会公害的鸦片流毒,嘉庆帝主张严厉加以禁止。清廷不仅为此制定了更为严厉的禁烟条例,而且实力推行。嘉庆十五年(1810)三月,北京广宁门巡役查获身藏鸦片烟六盒入城的杨姓烟贩,嘉庆帝令将烟贩交刑部严审办理。清廷根据当时“购食者颇多,奸商牟利贩卖,接踵而来”的严重情况,令步军统领、五城御史,与专理税务的崇文门有关官员协同配合,于京城各门禁严密访查,“一有缉获,即当按律惩治,并将其烟物毁弃”。为了正本清源,嘉庆帝令于闽粤出产之地,由闽粤督抚“关差查禁,断其来源”①。要求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沿海各督抚认真查察,“嗣后海船有夹带鸦片烟者,立行查拿,按律惩办。如委员胥吏有卖放情弊,均予以重惩。傥竟透入内地货卖,一经发觉,著穷究来从何处?买自何人?不得以买自不识姓名商船,搪塞蒙混。当将失察卖放之监督及委员吏役人等一并惩办不贷”②。嘉庆帝的严厉警告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各处海关照样私纵偷越,有的海关甚至私征鸦片烟税银以肥私囊。嘉庆十八年(1813)七月,清廷再次重申禁令,指出:“鸦片烟一项,由外洋流入内地,蛊惑人心,戕害生命,其祸与鸩毒无异”,必须严加禁止。清廷在这一年制定、颁布了对吸食鸦片烟者的处罚条例,规定:侍卫官员买食鸦片烟者,革职杖一百,枷号二个月;军民人等杖一百,枷号一个月;供役内廷的太监,如有违禁故犯,立行查拿,枷号二个月,发往黑龙江给该处官员为奴。嘉庆帝再次严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沿海各关,严加巡缉,如查有奸民私贩鸦片烟,冒禁过关,一经拿获,将鸦片烟立时抛弃入海,奸商按律治罪。对于敢于阳奉阴违,并私收税课的管关监督,嘉庆帝责成该省督抚,实力查参,将该督先行革职,由驿具奏,从重惩治③。清廷在打击内地贩卖吸食的同时,开始采取措施,杜绝鸦片的输入。嘉庆十四年(1809),嘉庆帝令广州“公行必须具结保证他们所承保的每艘船在到达黄埔时,船上没有装载鸦片”④。嘉庆二十年(1815),清廷决定,在“西洋货船至澳门时”,“应按船查验,杜绝来源”①。清廷加强了在广州海口的查禁,英、美等国鸦片商人将装载鸦片的船只改泊澳门。

①李圭:《鸦片事略》。

②《林文忠公政书》乙集。

③梁廷楠:《夷氛闻记》。

①《清仁宗实录》卷227。

②《清仁宗实录》卷240。

③《清仁宗实录》卷271。

④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

①《清仁宗实录》卷344。

当时,窃据澳门的葡萄牙当局允许英船每年运鸦片五千箱入澳门。葡萄牙当局每年因而获得10万两关税。澳门一时成为输入中国内地鸦片的集散地。葡萄牙当局对运入澳门鸦片数量的限制和对鸦片征收关税,使英国鸦片商人大为不满。其后,外国商人遂于正当货物中夹带鸦片,于广州黄埔港夹带私售。鸦片市场一度又从澳门转移到了黄埔。因此,清廷在嘉庆朝实行的“禁止从外洋输入鸦片”的政策,没有能杜绝鸦片的输入,鸦片以“夹带私售”的形式越来越多地涌进国内。面对鸦片流入日益增多的情况,道光帝即位后对禁烟更为重视。从道光元年(1821)至道光十九年(1839),是清代真正实行禁烟的时期。

道光元年,清廷采取源流并治的方针,禁止鸦片从海口的输入和在内地的销售。为了清源,清廷规定:“凡洋船至粤,先令行商出具所进黄埔货船并无鸦片甘结,方准开舱验货。其行商容忍,加等治罪。”②为了扼流,清廷作出了对“开馆者议绞,贩卖者充军,吸食者杖徒”的新规定。在这些新政策颁布后,清廷实力加以推行。道光帝指示广东地方当局封锁了黄埔和澳门的鸦片市场;令将四艘夹带鸦片烟的外国船只驱逐回国,并永远不准它们再来广州;摘掉了对外商夹带鸦片故意隐瞒的广州十三行总商任敦元的三品顶戴;令广州地方当局将居于澳门的鸦片贩卖大户叶恒树加以法办。

道光元年采取的这些措施,并没有收到明显效果,鸦片的输入量仍然是与日俱增。道光帝在分析其原因时认为:“鸦片烟一项,流毒甚炽,总由地方官查拿不力所致。”有见于此,清廷采取措施,打击惩治徇隐自肥、敷衍失察的官员。道光三年(1823)八月,清廷制定了失察鸦片烟条例。规定:“嗣后如有洋船夹带鸦片烟进口,并奸民私种罂粟煎熬烟膏,开设烟馆,文职地方官及巡查委员,如能自行拿获究办,免其议处,其有得规放纵者,仍照旧例革职。若止系失于觉察,按其鸦片多寡,一百斤以上者,该管大员罚俸一年;一千斤以上者,降一级留任;五千斤以上者,降一级调用。武职失察处分,亦照文职画一办理。”①失察鸦片烟条例是制定出来了,但它对各级官员的警戒作用是微乎其微的,鸦片仍然还是畅通无阻地通过各海口、关隘流入内地。

②李圭:《鸦片事略》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6)。①李圭:《鸦片事略》。

道光十年(1830),道光帝根据江南道监察御史邵正笏不仅要严禁贩卖鸦片还要严禁内地种植鸦片的提议,在全国进行了种卖鸦片情况的调查。道光帝令各地官方在对所管辖地区鸦片的种卖情况查证确实后,加以惩治。为了使各地的惩治有所遵循,这一年十二月,清廷颁布了严禁种卖鸦片章程。规定:“嗣后内地奸民人等有种卖煎熬鸦片烟者,即照兴贩鸦片烟之例,为首发近边充军,为从杖一百徒三年。地保受贿故纵者,照首犯一体治罪,赃重者计赃以枉法从重论。其知情容隐,虽未受贿,亦照为从例问拟。所种烟苗拔毁,田地入官。”②清廷还令各地官员在对管辖区域鸦片种卖情况调查确实之后,还要就如何严禁所在地种卖鸦片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妥议章程具奏”。清政府的命令发布后,不少省份立即行动起来,督抚大员纷纷派员赴乡稽查,并把所在地种卖鸦片情况向中央作了汇报。清廷根据各地陆续汇集上来的情况,颁发一道道命令,令各地实力禁止种卖鸦片。

从道光十年(1830)二月开始,至道光十二年(1832)二月止,在两年时间里,计有广东、福建、陕西、安徽、湖南、云南、贵州、四川、山东、山西、河南等省先后向皇上就各省鸦片的种卖情况以及各地已经实行和准备实行的各项禁烟措施作了报告,道光帝根据各省报告中提供的情况作了一系列非常具体的指示。清廷提出的各项禁烟措施,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从沿海到内地到少数民族聚居地;从鸦片的走私入口到贩卖种植吸食到鸦片烟具的制造;从官员到衙役兵丁到民人,无不包含在内。且实行奖惩并举、源流并治的方针。清政府的这些措施,如果能被真正付诸实施,鸦片毒流将会被遏止。然而,实际上道光帝这些包罗万象、疏而不漏的禁烟措施,由于外国侵略者的蓄意破坏和腐朽的封建贪污政治而付诸东流。

从道光十二年开始,英国商船避开清廷规定的对外贸易口岸广州,擅自驶入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洋面,以“求市为名,实质图贩鸦片”。清廷对这些闯进江、浙、山东洋面的外国船只,一方面严令沿海各督抚将其驱逐出境,“以肃洋面而杜私贩”,一方面令沿海各督抚“出示晓谕沿海居民,毋许与之交接。如有内地奸民,及不肖将弁,冀图获利,私与勾结,即严行惩办”①。清廷对北上英商船只的驱逐,不仅没有使福建、江苏、浙江、山东洋面的英船绝迹,反而由于“沿海地方文武各官,不知认真查察,遇有洋船往来,一报了之”,“复有内地奸民,驾船接济,彼此获利”等原因,竟使“洋船之来日多”。特别是到道光十四年(1834),英国议会废除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垄断权,更使英国对华的鸦片贸易进入空前活跃时期。道光十四年,英国政府派遣律劳卑来华。律劳卑负有英政府外交部赋予的重要使命。其中包括:推广英国的商业活动到广州以外的地方;在中国沿海寻找几处一旦中英发生敌对行动、英国海军可以安全活动的地方;扩大鸦片走私等等。律劳卑于道光十四年六月九日到达澳门。八天后,律劳卑未经清廷许可径入广州居住商馆。律劳卑又违反清廷关于中外交涉俱通过行商的规定,撇开行商直接致信两广总督卢坤。卢坤遣人反复晓谕,律劳卑有意“违抗不遵”。卢坤令“封舱”,企图迫其就范。清廷赞同卢坤断绝中英贸易的做法,道光帝同时指示卢坤于“省城内外及澳门一带,大屿山炮台等处,务须密派弁兵,加意巡逻,不动声色,镇静防范”①。律劳卑则以武力相对抗。

②《清宣宗实录》卷182。

①《清宣宗实录》卷213。

①《清宣宗实录》卷255。

八月初五日,英兵船两艘,闯进珠江口。当海口炮台各弁兵对英兵船开炮拦截时,英兵船边开炮边闯关越隘,直驶至离广东省城仅六十里的黄埔。道光帝获卢坤奏报后,责令卢坤加强广东战备。由于广东地方当局防备森严,加之“封舱”使英商利益受损,律劳卑在尚不具备进一步发动武装进攻的实力时,退回了澳门,闯入广东内河的两艘英国兵船也退出了虎门海口。律劳卑事件后,清廷加强了广东海口对鸦片的防堵。道光令卢坤严饬舟师,在各国商船回帆之后,查明如有在洋趸私船只,即调集水师,大加兵威,严行驱逐;饬令该管将弁派拨巡船,常川巡查,一切民疍艇只,均不许拢近洋船私相交易,以杜接济;责成内河营县派拨巡船,在各海口及一切通海港汊,分定段落,昼夜轮流巡缉;令洋商传谕英商互相查察,如有一船偷漏,即将众船一概不准贸易,使其彼此自相稽察。

清廷对沿海北上英商船的驱逐,对律劳卑武装挑衅的回击以及对广东海口防堵的加强,这一切努力,依然没有能遏止鸦片毒流。道光帝即位后十多年严禁的结果,只是使鸦片由公开、半公开的贩运变为完全的走私,外国鸦片烟商人与中国内地烟贩之间的关系也由公开、半公开的陆上交易变为水上交易。外国鸦片烟商在虎门附近的伶仃洋面上,设立了专储鸦片的趸船,载运鸦片的外商船只,将鸦片卸上趸船,然后装运合法商品及少许鸦片样品入口。口内那些“勾通土棍,以开设钱店为名,其实暗中包售烟土”的“大窑口”不法奸商,凭样与外商议价、付款,获得领取提单,然后凭提单到趸船取货,再雇用名为“快蟹”、“扒龙”的船只,将鸦片运进口内,分发分立各地的“小窑口”进行分销。成千成万箱的鸦片正是通过这样一条严密畅通的渠道流向全国。

道光十四年(1834),英国政府废除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权后,对华鸦片贸易向私人企业开放。解除了束缚的英国商人争先恐后地拥向中国,干起了当时在对华贸易中赚钱最多的鸦片走私勾当,从而开始了英国私人企业对华疯狂的鸦片走私阶段。在这以后的几年中,英国鸦片商人不仅在广东沿海偷运走私鸦片,还将偷运走私的范围由广东扩大到东南沿海,甚至深入到中国北部沿海。为了适应大规模偷运走私的需要,英国鸦片商人还建立起专营鸦片走私的船队,并配制了武器,使鸦片由偷运发展为公开的强运。英国私人企业对华猖狂的鸦片走私获得的巨大利益,令其他国家的私人企业眼红,他们竞相加入鸦片走私的行列。鸦片,形成一股斩不断、遏不住的毒流,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涌进中国,汹涌泛滥成灾。

鸦片的泛滥,还与“胥役包庇,关津卖放”密切相关。清政府各级官员,尤其是各海口文武官员将弁,不少人徇私枉法,从鸦片的偷运走私中获取大量贿赂。这种情况在广东尤为严重。当时广东的情形是:“水师有费,巡船有费,营汛有费,差保有费,窑口有费,自总督衙门以及关口司事者,无不有费”①。收受了贿赂的文武官员、水师将弁“得赃纵放”、“放私入口”。有的甚至以查禁鸦片为名,将查获的鸦片“私卖分赃”,“变卖分肥”。官员将弁的贪污受贿直接破坏了清政府颁布制定的各项禁令,还给外国鸦片烟商人破坏中国禁烟以口实。这一切,使道光帝即位后十余年间的所有禁烟努力都归于失败。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鸦片的走私、贩运已形成了这样一种规模:鸦片趸船揽储于外洋,快蟹、扒龙飞棹走私,大小窑口潜藏于内地,贩烟者穿行于里巷僻乡,吸食者遍布城乡各地和社会各阶层,自官府缙绅至工商优隶、绿营兵丁以及妇女、僧尼、道士,“吸食者几遍天下。”

道光十四年前后,清廷实行的严禁鸦片的政策面临严峻的考验。当时,在鸦片流毒屡禁不止、例禁愈严、输入愈多、吸食者愈众、纹银外流愈多的情况下,清统治集团内部弛鸦片之禁的议论逐渐抬头。曾任浙江乍浦同知的广东顺德人何太青罢归回籍后,首先向他的同年好友、时任广东按察使的许乃济兜售弛禁理论,声称“纹银易烟出者,不可数计,必先罢例禁,听民间得自种罂粟,内产既盛,食者转利值廉,销流自广,夷至者无所得利,招亦不来。来则竟弛关禁,而厚征其税,责商必与易货,严银买罪名。不出二十年,将不禁自绝,实中国利病枢机。”①何太青的弛禁论深深打动了许乃济。许乃济据此就教于“号多闻、留心世务”的嘉应名士吴兰修。吴兰修深以为然,决定作《弭害论》对何太青的理论作进一步的阐述和发挥。吴兰修认为:“为今之计,亦惟权害之轻重而已。自一人言之,则鸦片重而银轻,合天下言之,则鸦片轻而银重”。吴兰修因此主张:“嗣后请饬外夷照旧纳税,交付洋行,兑换茶叶。内地种者勿论。至夷船出口,止准带光面洋银,其内地戳印等银,照纹银例,一体严禁。”②吴兰修的《弭害论》被送给了两广总督卢坤、广东巡抚祁塡。卢坤、祁塡“见而心折”。吴兰修大受鼓舞,立即约其同事熊景星、仪克中“各著论以与为辅”。卢坤企图以弛禁论来影响皇上,因此在上折时,以“粤中私议”作为附片将各种弛禁理论呈奏给道光。道光帝不为所动,将其置之一旁,“但令沿旧禁加严而已”③。尽管如此,道光帝对这种与严禁政策背道而驰的弛禁主张未加指斥的暧昧态度,无疑给了持弛禁主张的官员以希望和鼓励。此后,弛禁论仍在一部分廷臣中私相鼓吹。道光十六年(1836)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寺卿许乃济作为其代表,以《鸦片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折》上奏,公开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弛禁主张。许乃济认为:“乾隆以前,鸦片入关纳税后,交付洋行兑换茶叶等货,今以功令森严,不敢公然易货,皆用银私售”,遂使白银“有出而无入”,“岁耗银总在一千万两以上”。

①《七经楼文钞》卷4。

①梁廷楠:《夷氛闻记》。

②梁廷楠:《夷氛闻记》。

③梁廷楠:《夷氛闻记》。

对鸦片的严禁,还使“胥役棍徒之所藉以为利,法愈峻则胥役之贿赂愈丰,棍徒之计谋愈巧”。“更有内河匪徒,冒充官差,以搜查鸦片为名,乘机抢劫”,以至“报案纷纷”、“栽赃讹诈之案,尤所在多有”。严禁吸食,则反而使“食者愈众,几遍天下”。严禁内地栽种,“夷人益得居奇,而利薮全归外洋矣”。在许乃济看来,鸦片的输入之所以越来越多,白银的外流之所以日益严重,吸食者之所以愈来愈众,“皆起自严禁以后”。据此,许乃济提出弛禁方案。这个方案要点有三:一是“仍用旧例,准令夷商将鸦片照药材纳税”。为防止白银外流,外商货物“入关交行后,只准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二是“文武员弁士子兵丁等,或效职从公,或储才备用,不得任令沾染恶习,致蹈废时失业之愆”,“如有官员士子兵丁私食者,应请立予斥革,免其罪名”,“其民间贩卖吸食者,一概勿论”。三是“宽内地民人栽种罂粟之禁”,“内地之种日多,夷人之利日减,迨至无利可牟,外洋之来者自不禁而绝”①。许乃济的弛禁方案,其前提因果是非不分,其方法矛盾百出。若将许乃济的弛禁方案付诸实施,其后果只能是鸦片进一步泛滥。然而,许乃济在弛禁方案中虚构的“每年可省中原千余万金之偷漏”的前景,对包括道光帝在内的一些人具有诱惑力。以致道光帝在看了许乃济的奏折后,不仅未加指斥,反而立即传谕军机大臣,令将许乃济之折抄给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祁塡、粤海关监督文祥等“会同妥议具奏”②。这使清统治集团中和社会其他阶层中因鸦片而获利的官员、商贩欣喜若狂。广东十三行洋商迫不及待地向邓廷桢提出了弛鸦片之禁的更为具体的方案。对弛禁主张最感兴趣的还要数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义律立即将中国政府在鸦片问题上的新动向报告了英国外交大臣帕麦斯顿。义律在报告中兴高采烈地预言:“许乃济弛禁论的直接影响,将要刺激印度的鸦片种植”。义律预计:“采纳许乃济奏请的折中方案的这种正式的、最后的命令,将在一个月或六个星期内到达此间”①。在各省督抚中,身居烟毒渊薮之地的广东地方官员竟也为许乃济的弛禁论张目助阵。两广总督邓廷桢认为:“鸦片流传内地,以致纹银日耗,今欲力塞弊源,惟杜绝纹银出洋最为要著”②。他因而主张:“弛禁变通办理,仍循旧制征税,系为因时制宜起见”,“应请旨准照原奏”。邓廷桢还与祁塡、文祥拟订弛禁具体章程九条入奏,称许乃济之疏“胪陈时弊,均属实在情形”,如果许乃济之请能获得批准,“实于国计民生均有裨益”③。广东地方大员对弛禁论毫无保留的支持态度,使广东贩食之徒无不欢欣鼓舞。邓廷桢等为弛禁论大张其目的奏折被大量传布,还被英人刊登在他们在广州办的报纸上。

①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②《清宣宗实录》卷282。

①英国议会文件:《中国通信汇编》,1840年。

②《清宣宗实录》卷292。

③《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

然而,许乃济的弛禁论,除了得到广东大员们的公开支持而外,“举朝无继言者”。大部分官员对许乃济的弛禁论持反对态度,批驳许乃济弛禁论的奏折纷纷上达朝廷。其中礼部侍郎朱樽、兵部给事中许球、江南御史袁玉麟的三份奏折,对弛禁论的批驳尤为淋漓尽致。朱樽等严禁派官员批驳了弛禁论者弛鸦片之禁、只要在中外贸易中坚持以货易货即可防止纹银偷漏的谬论,指出:中国当时可供兑换的货物主要是茶叶一宗,“茶叶不足,将复易之银”,纹银的偷漏如何能禁?严禁派官员又批驳弛禁论者宽内地种植罂粟之禁、久之以土烟代替洋烟、洋烟将不禁而自绝的谬论:“今食之者多,而择食求精者,又必以洋烟为美也”,事实上,当时内地种植罂粟已复不少,“即如云南一属,种罂粟者漫山遍野,鸦片之出产,宗(总)亦必不下数千箱”,然而,洋烟输入如故,白银之外流亦“不见减于昔日”。弛禁论者只禁官弁、士子、兵丁吸食、民间贩卖吸食一概勿论的谬论,更被严禁派官员批驳得体无完肤。他们在折奏中指出:“以天下人数计之,官弁、士、兵不过十分之一,而民居其九今之食鸦片者,大凡起于官员之幕友家丁,延及市廛游民,而弁兵、士子亦渐禁(染)其习,所不食者,乡里之愚民居多耳。若独禁员弁士兵而许民间贩卖吸食,是以食者纵之得食,而未食者导之使食。”另外,“员弁士兵非生而为员、为弁、为士、为兵也,其初,大抵平民也”,“民与吸食,则兵(员)弁兵丁又何能而禁?”可见弛禁论者禁员弁士兵而不禁民间吸食之说,不过是“曲折之词,所谓掩耳盗铃者也”。更为可贵的是,朱樽等严禁派官员对鸦片危害、对英国对华鸦片贸易的实质有着清醒深刻的认识。朱樽指出:“鸦片流毒,访(妨)财害小,殊(诛)民害大。民者国之本,财者民所出。民贫尚可变□,民弱无可救药。”英国“初以鸦片入关,即有削弱中原之念”。“其船窜入闽、浙、江南、山东、天津、奉天各海口,诚不知是何居心?”严禁派官员在对弛禁论痛加批驳后,请求道光令地方官重申禁令,同时,“严备各省海口”①,防患于未然。朱樽等严禁派官员对弛禁论有理有据的批驳,制止了皇上因“言者不一,或请量为变通,或请仍严例禁”而产生的犹豫和动摇,坚定了道光帝禁烟的决心。清廷重申禁令,朝廷内无人再敢公开鼓吹弛禁论,原来赞同弛禁的两广总督邓廷桢也放弃了弛禁主张,于广东海口实力查禁鸦片。

从道光十七年(1837)六月开始,清廷采取措施,在全国严厉实行禁烟,清廷一面令广东地方大员“加意整顿,严饬各该文武员弁,于关隘紧要地方,往来巡查,严密购缉,有犯必惩,久而勿懈,务使中国财力,不致为外洋所耗。”①同时要求沿海各督抚、海口各监督,在广东查拿甚紧之时,严饬所属文武员弁,“统于沿海要隘处所,随时随地,认真稽查。遇有出洋快蟹等船,务当实力巡查”,“嗣后如该督抚等,仍视为具文,并不实力查办,必当从严惩处”②。道光帝的警告对沿海各省督抚多少是起了一些作用的。有些省份开始行动起来。湖南地方当局在与广东接壤的衡、永、郴、桂等州先后缉获广东烟贩九起,人犯二十余名,鸦片烟三千余两。山海关副都统祥厚拿获夹带鸦片烟人犯四名。道光十八年(1838)年初,在道光帝严惩已被拿获的鸦片烟贩的指示下,广州地方当局将在广州开设鸦片烟馆长达五年的郭亚平处绞。

清廷明确地重申禁令,并实力推行禁烟,使一个时期内弥漫舆论界的弛禁论销声匿迹,一些地方官员在道光帝的严令和督促下,也纷纷采取切实措施,查禁鸦片。禁烟效果立即显现出来。由于广东地方当局认真采取禁烟措施,大力搜捕私船,当地的走私船只几乎绝迹。在广东,鸦片销不出去,外国鸦片烟商人只好用船把鸦片运到沿海各地去销售。但沿海一带中国水师船只也戒备森严,一艘鸦片走私船被击沉,其余的走私船只好退回伶仃洋面。外国鸦片烟商人“连一箱烟土都没有卖出去”①。这种情况使外国鸦片烟商人大为懊恼。英国大鸦片烟商人查顿悲叹:由于中国官吏的密切注意,鸦片市场一天不如一天了。另一个英国大鸦片烟商人马地臣也称:在过去的十二个月中(指1837年),我们的鸦片市场起了一次彻底的革命,现在看不见走私船的活动了。

中国禁烟取得的实际成效,使英国资产阶级政府和鸦片烟商人的利益受到沉重打击。为了保护鸦片贸易,英国政府派遣的驻华商务监督义律决定出面干涉。义律一面寻求武力作后盾,一面要求与清廷进行交涉。英国鸦片烟商人则组织大批单桅、双桅纵帆式快船,变本加厉地在广东及沿海各地进行鸦片走私的罪恶活动,他们甚至在走私船上公开挂上英国国旗,从珠江口到广州明目张胆地贩卖鸦片。英国资产阶级政府和鸦片烟商人的破坏,再加上清统治集团中仍有为数不少的地方官员疲玩失责,视朝廷禁令为具文,致使鸦片流毒问题仍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种情况使清统治集团中那些因鸦片流毒屡禁不止而深为忧虑的官员不得不继续寻求根治之策。道光十八年(1838)闰四月初十日,鸿胪寺卿黄爵滋向道光帝提出严禁之策。

黄爵滋在《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中,痛陈鸦片危害,指出:十数年间,鸦片泛滥成灾,耗银数千万两之巨,“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忧”。如果这种情况再不加制止,“再三数年间,银价愈贵,奏销如何能办?税课如何能清?设有不测之用,又如何能支?”黄爵滋在折奏中分析了过去实行的各项禁烟措施,认为皆非禁烟良策。黄爵滋认定,鸦片不是不能禁,关键在于如何禁。他认为:“夫耗银之多,由于贩烟之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无吸食自无兴败,则外夷之烟自不来矣。”黄爵滋因此主张:“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

①朱樽:《申严例禁以彰国法而除民害折》。《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8年1期。①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②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①英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

他请皇上“严降谕旨,自今年某月日起至明年某月日止,准给一年期限戒烟”,“若一年之后,仍然吸食,是不奉法之乱民,置之重刑,无不平允。查旧例,吸食鸦片者,罪仅枷杖,其不能指出兴贩者,罪杖一百徒三年。然皆系活罪。断瘾之苦,甚于枷杖与徒。故甘犯明刑,不肯断绝。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①。黄爵滋还请帝勅谕各省督抚严切晓谕,“广传戒烟药方,毋得逾限吸食”。同时“严饬各府州县清查保甲,预先晓谕居民,定于一年后,取具五家邻右互结。仍有犯者,准令举发,给予优奖。傥有容隐,一经查出,本犯照新例处死外,互结之人,照例治罪。至如通都大邑,五方杂处,往来客商,去留无定,邻右难于查察。责成铺店,如有容留食烟之人,照窝藏匪类治罪。现任文武大小各官,如有逾限吸食者,是以奉法之人,甘为犯法之事,应照常人加等。除本犯官治罪外,其子孙不准考试。”②对吸食鸦片者罪以死论,这还是发言盈廷的历年条奏中的第一次,道光帝立即令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及直省各督抚“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一场关于禁烟政策的大讨论在清统治集团内展开。从道光十八年闰四月起,至道光十九年(1839)五月《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公布,在这一年时间里,各有关指定官员纷纷遵命发表意见。综观一年的讨论情况,在朝廷大员中已没有人公开主张对鸦片实行弛禁,严禁鸦片至少在表面上已成为这些大员们一致的意见。但是,赞成黄爵滋对吸食者罪以死论的官员为数甚少,反对者却是大多数。反对者有的打着“圣朝宽大不事峻法严刑”的旗号,反对对吸食者论以死罪;有的以“清其流、扼其源”的理由,主张重治囤贩。两江总督陶澍是黄爵滋的支持者之一。他认为:“黄爵滋所陈重治吸食罪以死论之奏,实出于万不得已之苦心,而为救时之急务也。”①湖广总督林则徐也成为黄爵滋强有力的支持者。他在给道光帝的复奏中指出:“鸦片流毒于中国,纹银潜耗于外洋,凡在臣工,谁不切齿!”“今鸦片之贻害于内地,如病人经络之间久为外邪缠绕,常药既不足以胜病,则攻破之峻,亦有时不能不用也。”“流毒至于已甚,断非常法之所能防,力挽颓波,非严蔑济夫鸦片非难于革瘾,而难于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立怵心之法。”②当朝廷大员们就黄爵滋奏折各抒己见时,清廷按照过去制定的惩治律例,在全国实行禁烟。道光十八年(1838)七月十九日,道光帝令将于京师拿获的吸食鸦片的官员革职,并将贩卖人等交刑部审讯,七月二十一日,又谕令两广总督邓廷桢随时惩治广东将备弁丁内吸食鸦片烟者,以重海疆,以精武备。七月二十八日,他根据有关报告提供的天津洋船夹带鸦片、铺户代为囤积分销的情况,告诫直隶总督琦善:天津为海口要隘,奸商囤积兴贩,势所不免,现当整顿之时,尤当扼其要害以清弊源。道光帝令琦善委派明干妥员,严密查拿,按律惩办。这一天,清政府还明令嘉奖了在湖北汉阳厉行禁烟的知县郭觐宸。道光十八年九月,清政府为在全国推行禁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定。九月十七日,道光帝令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刑部,一并会议研究各直省将军、督抚的禁烟意见。九月十九日,皇帝严令各直省将军、督抚“振刷精神,力祛积习”,“趁此整顿之时,同心合意,不分畛域,上紧查拿,毋得稍为松劲”。“其贩运、开馆等犯,固应从重惩办,即文武官员、军民人等吸食不知悛改者,亦著一体查拿,分别办理”①。同一天,又下令将赴尼僧庙内吸食鸦片烟的庄亲王奕窦、辅国公溥喜分别革去其王爵、公爵衔。九月二十二日,道光帝以“冒昧渎陈,殊属纰缪”的罪名,给予公开主张弛禁的许乃济“降为六品顶戴即行休致”的惩处,明确宣布:“鸦片流毒内地,官民煽惑,传染日深。前年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奏请弛禁,朕即以为不得政体。本年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严禁,当降旨饬令直省将军督抚各议章程朕于此事深加痛恨,必欲尽绝根株,毋贻远患”②。道光帝的这个声明,使清廷严禁鸦片的政策进一步明朗化,对全国各地的禁烟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直隶总督琦善于天津大沽一带洋船上,拿获鸦片烟十三万一千五百余两,是清廷严禁政策的重要成果。九月二十三日,道光帝下谕宣召湖广总督林则徐进京商议禁烟事宜。他对林则徐的宣召,除了因为林则徐曾上折支持黄爵滋的严禁主张而外,更重要的是林则徐在其两湖辖区大力推行禁烟,成绩斐然,使两湖地区的禁烟明显走在全国前头。当时,两湖地区在短短两个月中,即缴获大量烟土、烟具。仅在汉阳县就缴获烟土一万二千余两。汉阳、江夏两县收缴烟枪一千二百六十四杆。武昌、汉口收缴烟枪七百余杆。湖南省收缴烟枪二千三百余杆。林则徐的厉行禁烟,使违法奸徒“莫不魄悸魂惊,不特开馆兴贩之徒闻风远飏,并吸食者亦恐性命莫保,相率改图”①。另外,林则徐在禁烟中是主张宽猛兼施的,他在严禁时千方百计搜罗中药配方,为吸食积久者配制戒烟药丸,服食后效果很好,“有积瘾三十年,日吸一两,而居然断去者,断后颜面发胖,筋力复强”②。林则徐曾将两湖禁烟的实际成效及时向道光帝作了报告,充满信心地指出:“民情非不畏法,习俗大可转移,全赖功令之森严,姑免众心之涣弛”。

“臣等察看舆情,并非不可挽救,是以乘机谕戒,宽猛兼施。呈缴者姑许自新,隐匿者力加搜捕,不追既往,严儆将来。”③林则徐在八月初上给道光帝的一个奏折中对鸦片泛滥造成的严重危害所作的深刻分析,则使道光帝进一步坚定了严禁鸦片务尽根株的决心。

①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②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①《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4。

②《林则徐集·奏稿》中册。

①《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

②《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

①《林则徐集·奏稿》中册。

②《林则徐集·公牍》。

③《林则徐集·奏稿》中册。

林则徐《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中,向道光帝剖析力陈:“法之轻重,以弊之轻重为衡,盖因时制宜,非得已也。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迨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兴思及此,能无股慄!”④道光帝决心严禁鸦片,并寄厚望于林则徐,宣召其入京,欲与之商议禁烟事宜。

十一月初十日,林则徐抵达北京。道光帝多次召见林则徐,不久,他颁给林则徐钦差大臣关防,令其驰驿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为了防止外国鸦片烟商人武力破坏禁烟,道光帝还授予林则徐兵部尚书衔和节制广东水师的权力,指示林则徐对广东省“窑口,快蟹以及开设烟馆、贩卖、吸食种种弊窦,必应随时随地尽绝根株”。

林则徐于道光十八年(1838)十一月二十三日离京南下,奔赴广东。在林则徐奉召赴京和林则徐离京赴广东期间,在清政府的严令督促下,禁烟运动已在全国全面推开,并取得可观的战果。在直隶,琦善在天津海口拿获鸦片十三万多两;在广西寻州府起获烟土四千余两,梧州府共获烟土烟膏三万八千余两、烟枪一千余杆;在盛京起获烟土二千四百余两;在广东破获私开窑口案件一百四十一起、拿获人犯三百四十五名,收缴烟枪一万零一百五十八杆;在云南先后缉获烟土烟膏二万二千两、铲去罂粟花苗一千三百六十余亩。尽管这些缉获的烟土、烟膏、烟具、人犯以及铲毁的罂粟花苗与实际的数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预示着长期以来清政府的禁烟已从徒托空名而开始变为全国性的实际行动,它也预示着更广泛更深入的禁烟运动即将开始。随着钦差大臣林则徐的到达广州,广东很快成为全国禁烟运动的中心。

林则徐不负皇上重托,在奔赴广东的途中即开列缉获要犯名单,责成广东有关官员采取行动。道光十九年(1839)正月十九日,林则徐抵达广州,征尘未洗,立即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他与广东文武官员、朋友、同乡晤谈,了解广东鸦片流毒情况,他造访熟知海防形势的人士,规划广东防务;他召募洋行买办等懂西语、知西事的人员“借以探访夷情”;他微服私访,深入了解民隐、民情。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之后,林则徐决定以断绝鸦片来源为首务。断绝鸦片来源必须将趸船鸦片消除净尽,然而趸船停泊外洋,即使派遣水师船只缉拿,于洪涛巨浪之中,缉拿未必有把握。林则徐、邓廷桢等断定,外国鸦片烟商大多数当时仍滞留广州,迫令他们交出趸船上的鸦片是事半而功倍的良策。二月初四日,林则徐会同邓廷桢、怡良,在钦差行辕传见十三洋行商人,令他们传谕外国鸦片烟商,责令外国鸦片烟商将趸船所储鸦片尽数缴出,并填写英、汉两种文字的甘结,保证“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林则徐在谕令中宣布自己的禁毒决心说:“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①道光帝对林则徐的禁烟决心深为赞许,称誉林则徐“忠君爱国皎然于域中化外”,还指示林则徐,应于各国船只出入经由要道的广东海口水陆交严,“务使外海夷船,不得驶进口门,妄生觊觎,内地匪船,不敢潜赴外洋私行勾结要期除恶务尽”②。林则徐得到道光帝全力支持,信心倍增,采取有力措施,终于迫使外国鸦片烟商缴出鸦片二百多万斤。林则徐遵照道光帝谕令,将缴获的鸦片于广州虎门太平镇当众销毁,向外国侵略者显示了中国人民坚定不移的禁毒决心。

在林则徐于广东主持禁烟、销烟期间,清廷于五月初四日批准了五大臣会议提出的查禁鸦片烟章程三十九条。这个钦定的严禁鸦片烟条例规定:沿海奸徒,开设窑口,勾通外人,囤积鸦片,首犯拟斩枭,为从同谋及接引护送之犯,并知情受雇船户,拟绞监候。该管官知情故纵者,革职,失察者分别议处;沿海员弁兵丁受贿故纵,拟绞立决,知情徇纵,俱发往新疆,官弁充当苦差,兵丁为奴;失察者员弁分别议处,兵丁杖徒;开设烟馆,首犯拟绞立决,从犯及知情租屋者,发新疆给官兵为奴,兵役包庇与犯同罪,有赃计赃,准枉法从重论,失察之该管官,分别议处;栽种罂粟,制造烟土,及贩烟至五百两,或兴贩多次者,首犯拟绞监候,为从发极边烟瘴充军;吸烟人犯均予限一年六个月,限满不知悛改,无论官民概拟绞监候;在官人役,并官亲、幕友等,一年六个月内,在署吸烟者,照平民加一等治罪;职官吸烟在一年六个月内者,发新疆充当苦差;职官因吸烟发往新疆者,概不准各城大臣因事保奏;宗室觉罗吸烟者发往盛京,严加管束。如系职官及王公,均革职革爵,发往盛京永不叙用。如犯在一年六个月限满后者,照新定章程加重,拟绞监候;官兵查拿鸦片烟,遇有大伙拒捕者,准放鸟枪,格杀勿论道光帝将这个章程颁发各省,令各省遵行。并谕令内阁,将其“纂入则例,永远遵行。”道光帝阐述颁发《钦定严禁鸦片烟章程》的宗旨说:“朕惟姑息非所以爱民,明刑即所以弼教。鸦片来自外洋,日甚一日,兼以内地栽种罂粟,影射渔利,军民人等,受其毒者,始则被人引诱,继乃习为泛常。甚至荡产戕生,罔知悛改,关系于人心风俗者甚巨。若不及早查禁,永杜弊源,则传染日深,其害伊于胡底?”“朕欲为天下除此祸患,不惮再三训诫,特议刑章,以期易俗移风,还谆返朴。”道光借《钦定严禁鸦片烟章程》颁布之机,再次告诫朝廷大员:现在虽将海贩、窑口、吸食者定以死罪,立限严惩,对外除此而外的“种种流弊,尤应随时随地实力稽查,历久不懈,庶几根株净尽,力挽浇风”,如有“讳饰不办者,立即据实严参,从重治罪。傥仍意存玩泄,视条教为具文,或畏难苟安,或始勤终怠,则是甘心玩法,自丧天良。朕言出法随,决不宽贷!”①《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是清代百余年间颁布的所有禁令中最严厉最周密的禁令,对兴贩、栽种、吸食者罪以死论,在职官员、宗室觉罗王公皆不能免,且照常人加等治罪,这充分说明清政府企图一举永除积习、尽绝鸦片流毒的决心,这对全国当时正在开展的禁烟运动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清廷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开展的禁烟运动,取得显著成绩。当时广州鸦片市场已完全停顿,没有一艘走私船能够往来行驶。诚然,在全国各地,禁烟措施在贯彻实行的程度上有很大差异。有些省份因一些官员的迁延观望、因循塞责而收效甚微。然而,清廷当时是极力企图在全国推动禁烟的。今天,当我们在评论清廷的禁烟时,固然应该指出,清廷的禁烟无非是为了维护清皇朝的封建统治,即便如此,清廷的厉行禁烟,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因而不失为一项有积极意义的举措。英国人卫三畏在《中国总论》一书中,给中国的禁烟销烟以这样的评价:“鸦片是在最彻底的手段下被销毁了在世界史中,一个非基督教的君主宁愿销毁损害他的臣民的东西,而不愿出售它来装满自己的腰包,这是唯一的一个实例。全部事务的处理,在人类历史上也必将永远是一个最为卓越的事件。”①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

①《林则徐集·公牍》。

②《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6。

①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①转引自牟安世著:《鸦片战争》。

(谢选骏指出:鸦片挑破了满鞑子的脓包,而林则徐等汉奸却要极力维护这一脓包——林则徐不是反帝爱国恨鸦片,而是满清禽兽的忠实走狗,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禄和顶戴——他们这些狗官什么鸟事都干得出来。)



【第六章 白莲教和川楚陕农民起义】


第一节 白莲教


白莲教源远流长,是一个秘密的宗教结社,南宋初年已出现于江苏昆山。元、明时期有很大发展,分成为很多支派,分别称大乘、混元、收元等名目,成员十分广泛,有农民、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小商人、小业主、雇工等,也有一些太监、王府包衣、庄头、绅士、书吏、差役等参加。

白莲教“政体尚**”,始终实行严格的家长制统治,等级森严。由于其本身又分成许多别支,故派系的教首只掌握本派的大权,采取父死子袭的权力继承方式,不容外人觊觎。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归根到底取决于所收门徒的多寡,以纠合人数多者称为大头目,人数少者为小头目。教首的弟子们,随着本身力量即所收教徒人数的不断增长,独立倾向也在逐步加强,如果条件成熟,最后也会走上独树一帜的道路。

白莲教传教的方法是:传教者“或充医卜,或充贸易,遍历各村,亲去传徒”,在穷苦的下层群众中招收信徒,并将其组织起来。

白莲教教徒在日常只是烧香礼拜,讽诵或由教首讲解经卷、咒语、口诀、歌词(除教义外,突出敬孝行善、三皈五戒等),以虔修来世,并达到求福避祸的目的。“习教的人各出银两,交与掌柜的收下”①,称为“根基钱”。钱数不等,少则一、二百文,多则几十两、上百两。各地的小教首每年或几年向本派教主输钱,曰“朝贡”。如乾隆五十五年至五十七年,白莲教首刘之协、宋之清等人就将所收教徒的部分打丹(将姓名、籍贯写于黄纸,向空焚化,名为打丹,又名升丹)银二千两陆续送交被发配到甘肃隆德县的师傅刘松手中。

白莲教徒从明万历到清康熙时百余年间,刊刻了许许多多的经卷。几乎所有的白莲教经卷,都宣传“两宗三际”、弥勒下凡和劫变观念,宣传“真空家乡,无生父母”的信仰。据白莲教的解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叫做明暗“两宗”相互斗争的势力,明就是光明,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弘(红)阳”、“白阳”的“三际”。

清乾隆年间,白莲教支派林立。混元教和收元教是其中重要的两支。

乾隆三十九年(1774)初,河南鹿邑人樊明德在家乡创立混元教,并将其迅速传播到河南归德、陈州、汝宁和安徽颍州等府。第二年便遭到清政府严厉镇压,樊明德等十三人被判处死刑,他的再传弟子刘松被发配到甘肃隆德县,混元教处于瘫痪状态。

①《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五册,第1页。

乾隆五十三年(1788)三月,混元教徒、安徽太和县人刘之协“来至刘松配所探望,与刘松商复旧教,并以混元教破案已久,人多不信,必须另立教名。随商同刘松,改为三阳教欲觅一人捏名牛八,凑成朱字,伪称明朝嫡派,将来必然大贵。又指刘松之子刘四儿为弥勒佛转世,保辅牛八,入其教者可免一切水火刀兵灾厄。并推称刘松为老教主”。

乾隆末年,收元教在鄂西北地区进行活动,主要分为襄阳宋之清和房县王应琥两支。

湖北襄阳人宋之清是收元教支派三益教创立者姚应彩的再传弟子。他本人亦收襄阳总差役齐林等人为徒。乾隆五十四年(1789),他又拜刘之协为师。三年后,宋之清因传徒日多,与刘之协发生了争教事件,遂自立一教,名为西天大乘教。从此,他“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躲避灾难”①,并将其活动的重点放在阶级关系紧张的川楚陕三省交界地区,让弟子们广收徒众,扩大组织。与此同时,王应琥也在湖北、四川交界地区大力发展组织。以宋之清为首的收元教,为把农民群众从宗教信仰的迷雾中吸引到自身的解放上来,宣传“习教者,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不持一钱可周行天下”②,“从教者先送供给米若干,入教之后,教中所获资物,悉以均分”③,“习教之人,不携资粮,穿衣吃饭不分尔我”④等等,以及随后逐步散播的“弥勒转世,保辅牛八”这一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性预言,深深地吸引着广大群众,扩展组织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其弟子中,湖北襄阳总差役齐林,对收元教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后来的襄阳黄号,以及四川起义军大部分领袖,如姚之富、樊人杰、王光祖,冉文俦、孙赐俸、徐天德、冷天禄、王三槐等等,都是齐林的弟子或再传三传弟子。齐林势力和影响已超过宋之清,川楚陕起义基本上是由齐林系统的教徒发动和领导的。

①《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第207页。

②周凯:《内自讼斋文钞》卷1《纪邪匪齐二寡妇之乱》。

③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89,严如煜:《平定教匪总论》。

④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11《策略》。


第二节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


乾隆五十九年(1794)六月以后,清政府开始大规模镇压川、陕、鄂、甘、豫、皖六省的收元教和混元教。一时,大批教徒被捕,宋之清、齐林等主要教首惨遭杀害。刘松父子也在隆德被捕并供出与刘之协复兴混元教等情节。乾隆帝鉴于“此案邪教起自刘松,传于刘之协,盛于宋之清”①,下令务将脱逃的刘之协“密速查拿,严加审鞫”②。在逮捕“钦犯”刘之协和查拿教徒的声浪之中,各省地方官吏借端勒索,逐户搜缉,惟贿是求,“不论习教不习教,只论给钱不给钱,以致含恨之人与习教者表里勾结,借无可容身之名纷纷蠢动,起于襄阳,蔓延川陕”③。

在这种十分严峻的形势下,齐林的重要弟子、“襄阳老教头”姚之富等人承担了恢复湖北地区收元教的组织及准备起义的重任。姚之富派人通知湖北、陕西一些地区的教徒:“来年(嘉庆元年)三月初十日是辰年辰月辰日,同教的人要收缘了,知会大家谋反,各造兵器。”④一场大规模的反清的武装斗争来临了。

嘉庆元年(1796)正月初七日,湖北宜都、枝江交界的温泉窑一带爆发了张正谟、聂杰人等领导的反清斗争,揭开了这次大起义的序幕。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的斗争经过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嘉庆元年(1796)正月至嘉庆三年(1798)三月,是第一阶段,主要是湖北起义军进行反清斗争。

张正谟等首先举起义旗后,湖北省境内许多地区,如襄阳、枝江、长阳、当阳、来凤、竹山、远安、保康等地都爆发了反清的武装起义。其中,襄阳地区:姚之富在他的家乡彭家疃附近的夹河洲(他的部队后称襄阳黄号),高均德在其家乡高家湾附近的三合镇分别起义响应,后来形成著名的襄阳起义军,并且成为川楚陕农民大起义的主力部队。

姚之富是襄阳黄号的领袖和骨干。他起义之后,为了表达对齐林的怀念与敬仰,推举齐林的妻子、“师娘”王聪儿做总教师,并称这支部队为齐家营。

嘉庆元年十月,四川达州爆发了徐天德、王登廷领导的起义,东乡(今宣汉)爆发了冷天禄、王三槐领导的起义,接着又发生了太平孙赐俸、龙绍周等人领导的起义。十一月,冯得仕等人在陕西安康、米溪领导人民起义。十二月,罗其清、苟文明、冉文俦、冉天元、鲜大川等人分别在四川的巴州、通江等地举起反清大旗。不到一年,川楚陕到处燃起斗争烽火,打得清军焦头烂额。

①《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第205页。

②《清高宗实录》卷1462,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己巳。

③《清仁宗实录》卷72,嘉庆五年八月乙丑。

④《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五册第28页。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张汉朝告示明确提出,“旗衣俱白”的起义军的政治口号是“兴汉灭满”,庄严宣告:“天下”属于“汉家”,清朝“气运既衰,天心不正”。

争取土地,也是这次起义农民的奋斗目标。白莲教在传教过程中,就宣传“教中人先纳税若干,将来按税授田”①。起义之前,有些地区的白莲教首又作出了“事成之后,分给地亩”②的允诺。可见白莲教起义包含有反清和反封建土地制度的要求。

襄阳起义军以钟祥为基地,筹集粮草,准备与清军决战。嘉庆帝此时已任命永保总统湖北军务,带领庆成、明亮等部兵马紧紧尾追。起义军在姚之富等指挥下,粉碎了永保的南北夹击的计划,八月底回到襄阳的双沟、王家楼一带。

嘉庆二年初,襄阳义军分三路北趋河南:“其北路则王廷诒焚叶县之保安驿,围官兵于裕州西路则李全由信阳转应山、随州,向确山,趋淅川,奔卢氏中路则姚之富、齐王氏出南阳,掠嵩县、山阳”③接着,他们就由河南挺进到陕西境内,并于镇安胜利会师。

嘉庆二年五月,襄阳义军渡过汉水,又分成三路深入四川境内,于六月二十三日在东乡与四川起义军徐天德、王三槐等部会合。

东乡会师后,川楚起义军商定按地区进行统一编号:姚之富、王聪儿部称襄阳黄号,高均德、张天伦部称襄阳白号,张汉朝部称襄阳蓝号;徐天德部称达州青号,王三槐、冷天禄部称东乡白号,龙绍周部称太平黄号,罗其清部称巴州白号,冉文俦、冉天元部称通江蓝号。此外,还有林亮功部称云阳月蓝号,龚文玉部称奉节线号。

东乡会师的第二天,各路起义军即分散行动,各自为战。姚之富、王聪儿决定除李全一部留下,与四川起义军并肩作战外,其余全部撤回湖北。嘉庆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襄阳起义军从东乡一带出发经云阳、万县,在夔州(奉节)附近白帝城与清军激战。他们“直犯夔州”,夜袭清军,“围攻甚急”①。之后,沿长江东下,兵分两路进军湖北。前路由王聪儿、姚之富率领,经巴东、兴山到保康、南漳一带;后路由王廷诒率领,经远安、当阳转到南漳与前路会师,在抢渡汉水不成后,只得再向陕西转移,经白河、洵阳到安康(即兴安)一带,不久又越过大巴山第二次进入四川省境内。那时候,襄阳黄号、襄阳白号、襄阳蓝号的各支队伍在四川境内会齐后即分成四军:王聪儿、姚之富等为一军,王廷诒、高均德等为一军,樊人杰、李全等为一军,张汉朝等为一军,“连营二十里,分队迭战,更番在前”②,并在川陕两省边境的广元、宁羌一带往来流动,伺机打击清军。到嘉庆三年,他们又分成几股转战于陕西境内。三年二月,王聪儿、姚之富率领二万起义军由西乡、洋县渡过汉水,北上攻下眉县、周至,后决定折向陕东南,经山阳再入湖北时,被明亮、德楞泰及郧西县令孔继檊率领的乡勇包围在郧西县三岔河一带。三月五、六两日,双方展开了激战。襄阳黄号起义军浴血奋战,万余名战士阵亡,王聪儿、姚之富等十多人从茅山阎王匾上跳崖牺牲。

此后,襄阳黄号的余部由李全等人领导,继续坚持反清斗争。

王聪儿、姚之富的牺牲,标志着川楚陕农民大起义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即从嘉庆三年四月至七年十二月,主要是四川起义军进行反清斗争。

四川起义军一般可分为两大支。一支由徐天德、冷天禄、王三槐领导,另一支由冉文俦、罗其清领导。

嘉庆三年七月,王三槐受勒保欺骗,被捕叛变。四川起义军在徐、冷、冉、罗等的领导下依然继续顽强战斗。

十月,起义军与清军在营山县展开了“太鹏寨战役”。嘉庆三年十二月,罗其清部战败,突围出走方山,被德楞泰捕获牺牲。他的部下鲜大川、苟文明等与冉文俦会合麻坝寨。四年正月,清军攻破其寨,冉文俦等壮烈牺牲,鲜大川、苟文明及文俦侄冉天元“率其余党窜营山、蓬州,与东乡贼合”①。嘉庆四年正月,嘉庆帝特授勒保为经略大臣,节制川、楚、陕、甘、豫五省军务,七月,又以勒保经略半年而“弗蒇厥功”,以额勒登保代勒保为经略大臣。又因其不识汉字,不能治军书,遂任命老于用兵、资望较高的明亮为四川总督。不久,他得知明亮与陕西巡抚永保不和,恐其不足膺重任,又命工部尚书那彦成佩钦差大臣关防,率盛京、吉林兵士三千人赴陕监军。十月,嘉庆帝下令将明亮、永保二人逮京治罪,而命那彦成代治陕西军事,与此同时,又责令各督抚将帅务将本境之起义军歼灭,“是贼匪所至之地,皆有专办之人”②。

十一月,冉天元率领的起义军由川北巴山老林向西挺进到苍溪境内,与紧迫不舍的额勒登保发生了激战。冉天元利用居高临下的有利地形,巧布埋伏,并集中全力猛攻额勒登保的中营,“血战竟夜”①,杀死了清军的副将以下二十四名、兵士和乡勇二百多人。

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项》(以下简称《军录·农运·结社》,并不再注明收藏单位)。

②石韫玉:《独学老人年谱》。

③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

①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二》。

②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二》。

①道光《巴州志》卷10《杂记》。

②《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二册第281页。

①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三》。

嘉庆五年(1800)正月,冉天元联合了“东乡白号”张子聪、“达州青号”赵麻花等,计一万余人,在四川定远县的“石盘沱凫水过河(嘉陵江),抢获船只后,占据龙女寺渡口,连夜过渡”,直接威胁着四川重镇——成都、重庆。

北镇总兵朱射斗赶到川西镇压。正月十九日,朱射斗“至高院场,直入贼营。贼四集云合,围数十里。官兵力斗,连发大炮。贼伏地而进,炮击不中。危甚。旁有小寨,尚未树栅,射斗且斗且上。围益厚,知不济,力斗,刃数十人而死,兵勇几尽。脱者跳踯人丛,驰百余里始免,盖亦不一二焉”②。

起义军在高院场战役中取得的胜利,打乱了清统治者的全盘战略部署,把四川起义军的反清斗争推向了一个新的**。

嘉庆五年二月,冉天元率领起义军经过剑州(今剑阁)、南部、盐亭等地进到江油县马蹄冈,三月与清军德楞泰、杨遇春等部激烈战斗。起义军战败,冉天元被俘后遇害。起义军余部分成两支,一支过潼江与北上陕甘的起义军会合,一支留在川西坚持反清斗争。

马蹄冈大战,是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中一次最为激烈的大战役,如统治者所说:“贼自起逆以来,以此战为最”③,从此以后,起义军的力量逐渐削弱。总的趋势是:起义军“多分股数,牵缀官兵。兵至则四散潜藏,兵退则分投滋拢”。在清统治阶级制定的“剿贼之法,总系跟踪追剿”①,各个击破的战术之下,起义军的主要领袖如王廷诒、冷天禄、徐天德、高均德、李全、张汉朝、樊人杰、苟文明、高二等相继被俘或者牺牲。到嘉庆七年底,起义军只剩下齐国典、苟朝九、王世贵等小股队伍,在南、巴老林中坚持反清斗争。川楚陕农民大起义进入了最后的阶段,即嘉庆八年正月至嘉庆十年五月,主要是分散在南、巴老林中的各小股起义军坚持斗争及部分哗变的乡勇反清。

嘉庆七年(1802)十二月,清朝经略大臣额勒登保、参赞大臣德楞泰以及川、楚、陕、甘等省的总督、巡抚向嘉庆帝奏报“川陕楚剿捕逆匪,大功戡定”,嘉庆也准备“以三省邪匪悉平,论功行赏”②。就在清廷上下准备“共享升平之福”时,起义军余部却在南山、巴山老林中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他们或百余人为一起,或数十人为一起,“腾跳如猱,具悉官兵号令及老林径路,忽陕忽川,忽聚忽散,屡被围辄乘雾溜崖突窜,有中数矢犹力战者,分军遇之则不利,大队趋之则兔脱。仅余贼数百,而三省不得解严”③。为了消灭出没于老林的小股起义军,嘉庆帝令清军悍将杨遇春“前赴南山一带,将各要隘及江防严密防御,紧顾北面,毋令零匪一名逸入。所有陕省南山隘口及江防,专交杨遇春堵御。其未尽零匪,专交德楞泰一手办竣,俾各专责成”④。起义军尽管处于极端艰难困苦的境地,犹出其不意地打击清军,取得了一些战绩。如嘉庆八年(1803)四月,清经略大臣的左翼长、“每战辄冠军”的穆克登布被起义军杀死即是一例。

嘉庆八年四月,齐林家族的重要成员齐国典在战斗中“跳崖跌毙”,清廷认为“从前未获凶渠”,至此“实无一名漏网”①,在大规模地“搜剿”老林之后,于七月宣布“彻底肃清”了起义军,并开始大量裁减乡勇。

由于乡勇也大多由破产贫困的农民、流民所组成,一被清政府解散,“得项较少”,“穷而无归,不免心生觖望”②,纷纷投入了起义军的余部,并在其中占了很大比重。有以一二百人为一支的起义队伍,“陈贼只三四十人,其余皆系乡勇”③。乡勇多是本地人,向随官兵行走,不惟道路险易皆所熟习,凡官兵进止情形无不尽悉,且有较为丰富的作战经验。他们利用奇袭、埋伏、化装为官兵等方法多次打败清军。但由于哗变的乡勇多是乌合之众,最后在清廷的收买、分化下瓦解。

嘉庆十年五月,在清军的残酷围剿之下,起义军的最后几个首领苟朝九、王世贵等相继壮烈牺牲。至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宣告结束了。

在“康乾盛世”末期爆发的、声势如此浩大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仅见的。正如魏源所指出的:“前代流寇皆发难末造,川壅必溃,未有蠢动于庞豫之余,劳师武如今日者。”④这次大起义充分暴露了清统治阶级的弱点,沉重打击了他们的反动统治,成为清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这次大起义虽然失败了,但是大大鼓舞了被压迫者反清的信心和斗志。

例如,距离白莲教大起义结束仅有八年的由林清、李文成领导的京畿和直鲁豫三省交界地区的天理教起义,就是在川楚陕农民大起义的鼓舞下爆发的,参加起义的人们将其称作“白莲教起手闹事”,“河南滑县白莲教造反”①。嘉庆以后的反清起义,与白莲教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也不在少数,充分说明这次起义对后世有着较大的影响。

②《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二册第2—3页。

③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5。

①《清仁宗实录》卷94。

②《清仁宗实录》卷106。

③《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四册第499—500页。

④《清仁宗实录》卷125。

①《清仁宗实录》卷113。

②《清仁宗实录》卷124。

③《清仁宗实录》卷124。

④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一》。

①那彦成:《那文毅公奏议》卷38,嘉庆十九年九月初一日奏,十二年九月初三日奏。

(谢选骏指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白莲教是太平军的先行者——虽然二者的教义和组织有所不同,但他们都是秘密宗教的军事组织。太平军起义在白莲教起义之后四十多年终于爆发了——1851年1月11日(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洪秀全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领导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国”字写作“囯”);1864年7月(同治三年六月),太平天国首都天京(今江苏南京)为清军所陷,太平天国中央政权覆亡。但是,白莲教和太平军所遵循的这种“秘密宗教的武装起义”模式却一脉相承了下来,在共产党革命中得到了“梅开三度”的表现。我把这个模式叫做“神汉建国”。)



【第七章 天地会】


天地会是清代著名的秘密结社组织之一,广泛活跃于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湖南、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对封建统治者发起过一次又一次的冲击。自康熙以降,天地会的活动渐趋频繁,并以多种形式组织会众开展政治和经济的斗争,直至多次发动反抗清朝封建统治的武装起义。道光之后,随着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天地会又成为团结南方各省人民群众进行反殖民主义侵略、反封建压迫斗争的重要纽带。它被传播到东南亚及拉丁美洲之后,又成为当地华侨反抗西方殖民主义暴政的自卫组织。天地会在清代历史上所建立的革命业绩不可磨灭,所谱写的慷慨悲壮、可歌可泣的诗篇,永远值得人们称颂和赞许。


第一节 天地会的起源


天地会起源的时间,说法至少有六种,诸如“明季说”、“清初郑成功创立说”、“康熙甲寅说”、“雍正甲寅说”、“乾隆丁亥说”等等。

天地会创立的宗旨与其起源紧密相关。在现存的有关天地会文献中,无论是图像、碑亭、旗帜、腰凭、抑或入会仪式、会场的陈设、誓词、祝文、口白、诗句、茶阵、手语等,都渗透着强烈的反清复明的政治气氛和血泪仇恨。可见,“反清复明”是天地会创立的宗旨和一贯的口号。

天地会秘密文件记载,康熙年间,西鲁番“作乱”,进逼潼关,当时满朝文武无有能御敌者。康熙帝只好挂起榜文,声称有能“征得西鲁番者,封得万代公侯”。少林寺僧自告奋勇前去御敌,一举打退入侵者。得胜回朝后,他们拒受封赏,仍回寺中诵经、说法、修道。岂料反遭奸臣陷害,寺庙被焚,和尚大都惨死,剩下十八人出逃,最后只有五人死里逃生,“来至(广东)白沙湾口,忽然海面浮起旧麻石三块,石面有一只白碇香炉底有‘反清复明’,中心有‘洪英’两字。五人抬起,当时对天盟誓,插草为香”①,结拜天地会。时间为康熙甲寅年七月二十五日。当其结义时,正巧又来了一位小子,姓朱名洪竹,系崇祯帝西宫娘娘李神妃之孙。当崇祯十七年(44),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北京时,李神妃怀胎逃出,藏在伏华山,生下男儿朱洪英,后洪英生下一子名洪竹。少林寺劫余五僧便共扶这朱洪竹为主,“反■(清)复明”,以“恢复中原”②。这就是著名的“西鲁故事”传说。

从“西鲁故事”来看,天地会显然是由于公开反抗失败后,为蓄积和组织力量、徐图再起而创立的。诚然,“西鲁故事”是一种未必有真人真事的传说。但是,任何神话、传说决不是偶然出现和流传起来的,换言之,是其时代社会生活、社会现实的曲折反映。因此,“西鲁故事”实际上可认为清初社会现实斗争的突出反映。

按“西鲁故事”传说,天地会首次结盟时间为康熙甲寅年七月二十五日。甲寅为康熙十三年(74),这是有清一代历史上社会大动荡的一个重要年代。康熙十二年十一月,平西亲王吴三桂在云南自称“兴明讨虏大将军”,公开举兵反清。十二月,京师白莲教首杨起隆诈称明崇祯帝的三太子,组织“中兴官兵”①,于北京起义。十三年,靖南王耿精忠及孙延龄等举兵响应。那些平日就与吴三桂有勾搭的贵州巡抚、提督,四川巡抚,广西、四川和陕西的提督,孤守台湾的郑经,也纷纷加入了反清的营垒。不到半年,反清战火燃遍了大半个中国。

吴三桂举兵反清,虽然实质上是一场分裂割据,但是,这一举动在当时却迎合了部分人的反满心理,明皇室(包括郑经集团),部分汉族地主、官吏、士兵及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一些地区的农民、奴仆都迅速作出反应。其中,地主阶级中的抗清之士尤为活跃。如,福建朱统锠“以前明宗室名号,纠集党羽,盘踞山谷”②;一直使用南明永历正朔的郑经致书吴三桂,声称“今者四海仰望惟殿下一人,未审军政之暇,亦知有天外孤臣否?”③公开表示欲与其合作反清,并将兵锋指向闽浙沿海地区。

然而,他们很快觉察到吴三桂反清的狼子野心,联想到他在清兵入关前后,勾结清兵残酷镇压农民军和南明王朝,亲自捕杀永历皇帝的种种丑恶表演,自然不再与其为伍,于是转而同业已转入地下的人民群众的秘密反清斗争相结合,利用当时统治阶级内部的激烈争斗在客观上所造成的有利形势,采取“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的方式,把闽粤地区一部分反清复明的力量秘密组织起来,从而导致了清初民间秘密结社——天地会的成立。“西鲁故事”关于少林寺劫余五僧于康熙甲寅年七月二十五日歃血结盟,创立天地会的传说,正是天地会起源的具体时间的反映①。

清代档案和官书的有关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乾隆五十三年(1788)二月,清政府在镇压林爽文起义过程中,抓获了很知天地会底细的骨干分子严烟。严烟在清政府的严厉刑讯之下,对有关天地会的问题被迫作了较为详细的交代。其中,他是这样叙述天地会起源的:“这天地会闻说是朱姓、李姓起的,传自川省,年分已远。有马九龙纠集和尚四十八人,演就驱遣阴兵法术,分投传教。后来四十八人死亡不全,只有十三人四处起会。那在广东起会的是万和尚,俗名涂喜那起会的朱姓叫朱鼎元,帮同传会的李姓,实不知名字。他们两家传下一个洪字暗号,所以叫做洪二房。”②严烟在被递解京师之后,再次供认:“听得陈彪说,此教年代久远,从前有个朱姓、李姓同起的。朱姓叫朱鼎元、李姓实不知道名字。后来有个马九龙,纠集和尚多人,演就驱遣阴兵法术,分投传教。近年又有个万和尚,俗名涂喜,都是传教的人。陈彪曾教我两句口语:‘三姓结万李桃红,九龙生天李朱洪。’这就是天地会的根由。至李姓、朱姓起会,传说在四川。万和尚传教,闻说在广东。即陈彪告诉我的时节,他亦不能记清年份,指定地方,我更无从晓得同会所称洪二房和尚,并非实有其人,乃暗隐朱李二姓及万和尚的总称。”①严烟的供词和“西鲁故事”的主要情节是一致的。就是说,天地会创立时,是拥立父家朱姓、母家李姓之孙朱洪竹为领袖的,故朱、李为天地会之祖。而朱、李二姓即代表朱明皇朝。又因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年号洪武,于是由朱、李又演出一个洪姓。所谓“朱洪竹”,即“朱洪祖”,“朱鼎元”实暗喻朱明皇朝鼎革纪元。“三姓结万李桃红,九龙生天李朱洪”的天地会根由诗,其意显然暗喻当万家兄弟共结洪姓,云集天下、拥戴朱明皇朝之时,也就是清朝灭亡、明主重登龙位、鼎革纪元之日。这就充分表明,天地会源远流长,从康熙至乾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严烟的供词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天地会创立于康熙十三年甲寅的说法是正确的。

天地会创立不久,全国的政治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清廷于康熙二十年(81)最终平定“三藩之乱”,二十二年(83)统一台湾之后,就牢固地确定了对全国的统治。这就迫使天地会向更为秘密的方向发展,从而进入了一个分散传会、秘密发展组织的时期。道光元年(1821)正月,广西巡抚赵慎畛奏称:粤西天地会“会簿、腰凭”、“传授口号,俱系钞袭百余年前旧本”②,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乾隆时期,清朝的“盛世”已近尾声。随着统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剥削、压迫和掠夺的加重,社会阶级矛盾逐渐激化起来。天地会的活动日趋活跃。由于当时广大被压迫者受阶级与历史的局限,对清统治者一贯执行的民族歧视与压迫政策的阶级实质认识不清,而将清朝的民族压迫视为本身苦难的主要根源。正是在这种形势下,经过万提喜及徒众在广东、福建等地的秘密传会,天地会的组织及其浸透着的强烈的反清复明传统得到了恢复与发展。

万提喜,又名洪二和尚,福建漳浦县高溪乡观音亭人。俗家姓郑,以万、洪为姓,显然有意附会天地会“用洪字作暗号”,即借用洪武之号,鼓动人们打着朱明皇朝的旗帜进行反对清统治者的斗争。据严烟的供词,万提喜于乾隆年间首先在广东传授天地会,之后,他又回到故乡观音亭继续发展会众。在传会过程中,他创立了三指吃烟茶等秘诀,“及木立斗世等暗号”①。这里应该着重指出,万提喜创作的“木立斗世”暗号,不仅暗喻清朝到了乾隆三十二年就要灭亡,而且实际上是号召广大被压迫者拿起武器于乾隆三十二年前推翻清朝的统治,这就为以后的林爽文等领导的天地会起义作了舆论准备;他亲自传授的天地会会员,成了乾隆年间粤闽一带传播天地会的重要骨干,为以后的林爽文等领导的天地会起义作了组织准备。正因为如此,万提喜既成为天地会众所敬仰的神秘人物,又遭到清统治者的切齿痛恨。

①《天地会》(一),第4、34页。

②《天地会》(一),第40页。

①《清史稿》卷258《鄂克逊传》。

②《清圣祖实录》卷69,康熙十六年冬十月丁未。

③夏琳:《闽福纪要》卷下。

①本世纪三十年代,萧一山从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院抄录回国的同治抄本《西鲁叙事》记载,天地会首次歃血结盟为“雍正甲寅年七月二十五日丑时”。他的天地会起源于雍正十二年甲寅(1734)说,正是据此提出来的。然而,雍正甲寅说乃系康熙甲寅说传抄之误(见赫治清:《论天地会的起源》,载《清史论丛》第五辑,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1页)。

②《天地会》(一),第97页。

①《天地会》(一),第111—112页。

②《清宣宗实录》卷12,道光元年正月壬戌。

①《天地会》(一),第103页。

乾隆所说“天地会节经查明起于洪二和尚,今既据行义供认伊父提喜即洪二和尚,是提喜为此案传教正犯,已无疑义”②,正是这种情况的突出反映。它有力地说明了万提喜在天地会的发展厉史上,确实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得出“万提喜是天地会众一向承认的创始人”一类的武断结论。

由上所述,天地会正式创立于康熙十三年甲寅的说法,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②《天地会》(一),第139页。


第二节 天地会的群众基础、特点和性质


早期天地会的阶级基础,主要是封建士大夫、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包括手工业者)。乾隆朝以来,由于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不断侵蚀农村,土地兼并的加剧,以及城市手工业的发展部分地排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农民个体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乾隆中后期的天地会正是从他们中间补充了大量的新鲜血液。从此以后,天地会就成为以破产农民、手工业者、雇工、运输工人、小商人、流氓无产者为基本成员的下层群众的秘密组织。天地会有严密的组织,一般称山堂、会社和公所等。它们之间自行其是,互不联络。山堂内部又分成九级。天地会的会堂叫木杨城,是会员聚会和新会员宣誓入会的处所。

天地会的结盟仪式、隐语、暗号,在天地会的发展过程也有变化。

早期的天地会结盟仪式比较简单,一般在荒僻野岭举行。他们“插草为香”,拜天为父,拜地为母、歃血结为异姓兄弟。以后,天地会在广泛传播过程中,由于受到社会上儒、释、道三教的影响,结拜仪式也逐渐掺杂了不少迷信色彩,诸如供奉祖师牌位等等。牌位上多有太始祖(考朱洪英)妣金氏夫人、太宗(考洪启胜)妣庇氏夫人、太子朱洪祝(竹)、大哥万云龙、军师陈近南、五祖、五虎将等,甚至还有供奉观音、土地、太乙真人、关公及万提喜等。

天地会为了使同会之人能互相识别又制定了隐语、暗号。乾隆年间,天地会以“木立斗世知天下,顺天行道合和同”①及“五点二十一”(暗隐‘洪’字)②为隐语,以“三指诀”③为暗号。

天地会还有严格的纪律,即所谓三十六誓、二十一则、十禁十刑等规章,主要是要会员重义气、戒贪淫,在反清斗争中要勇敢,同时要严守纪律,每人在入会仪式上都必须发誓,不得“触破事机”,“如若说破机关,死作刀下之鬼;若不说破,万代富贵”④。

清代前期,天地会的活动地区非常广泛,江南各省都有它的组织或支派存在。在传说中,有五房(即五祖)之说,即:长房蔡德忠、先锋吴天成,在福建;二房方大洪、先锋洪大岁,在广东;三房马超兴,先锋桃必达,在云南、广西;四房胡德帝,先锋李识弟,在湖广;五房李色开,先锋林永昭,在浙江、江西。相传天地会的山堂就是在这五祖时期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五堂分别称为青莲堂、洪顺堂、家后堂、参天堂、宏化堂。其中,以二房广东的洪顺堂力量最强,它的势力在清代后期更分布于广西和南洋群岛一带。

①《天地会》(一),第70、97、103页。

②《天地会》(一),第70、97、103页。

③《天地会》(一),第70、97、103页。

④《天地会》(一),第87、71页。

天地会组织的特点如下。第一,天地会的宗教迷信色彩比较淡薄,不像白莲教等秘密结社那样以宗教迷信作为团结群众、组织群众的纽带、维护其斗志的重要武器。他们以“桃园结义”为样板,彼此间崇尚义气,讲究信用,天地会不引导人们向往未来的幸福,而是着眼于现实生活利益。特别是乾隆时期,天地会在发展广东三江、两湖、闽粤水陆交通线上而生活又极不稳定的苦力劳动者以及无固定职业的游民时,更为突出“互相帮助”、“免受欺凌”、“敛钱分用”等等经济意图,充分反映了他们的切身利益。当然,天地会本身也充满了一些迷信色彩,如供奉五祖、关公、万提喜牌位等皆是。第二,天地会下层群众之间比较民主、平等。由于天地会大多是由因贫困而背井离乡、过着颠沛流离的人们所组成的,故会员之间讲义气,豪爽慷慨,嫉恶如仇,爱打不平,力求平等。他们结异姓为兄弟。入会后,彼此均称兄道弟,没有封建社会那一套束缚人的传统礼节。

第三,天地会对清皇朝始终持否定态度。天地会是在尖锐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中产主的,因而是一个具有鲜明的反清政治目的的秘密结社组织。如前所述,天地会的宗旨始终是“反清复明”,这在天地会的文件中到处可见。究其原因,有下列几点:首先,清朝统一中国之后,虽然因形势已发生重大的变化,不再运用大规模的**手段,但其他方式的民族歧视与压迫政策仍在继续推行,因此,汉族和其他民族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感情也就很难平息;其次,民族压迫政策,归根结底是统治阶级为进行阶级剥削与掠夺服务的。而当时广大被压迫者受阶级与历史的局限,不可能认清民族压迫的阶级内容与阶级实质,误将清统治者的民族压迫看作本身苦难的主要根源;最后,这个口号的长期使用,也有斗争策略方面的考虑,即用来争取与满族贵族存在矛盾的汉族地主阶级,尽量孤立清统治者。“反清复明”的思想,是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其他阶级存在着的皇权思想的反映。

天地会从其一创立,宗旨就是“反清复明”,矛头始终指向清朝统治者。乾隆年间,天地会尽管在发展新会员时突出强调经济意图,但仍然在借用“顺天行道”、“扶明”、“反清复明”之类的口号进行反抗清朝封建统治的阶级斗争。这充分说明天地会的性质是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下层群众的秘密结社。


第三节 天地会的作用


天地会自康熙年间创立,至乾隆中叶,主要是在地下从事秘密反清活动。自乾隆中叶之后,随着社会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的加剧,天地会的反清斗争日趋公开化,并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酝成林爽文起义。林爽文起义是清代天地会组织发动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反清斗争,风暴席卷了台湾全岛,历时十四个月,动员群众达数十万人,严厉冲击了清朝官吏和地主阶级,并没收其土地归农民所有。清政府为了镇压这次起义,先后调动了福建、广东等省数万兵力,花掉军饷一千多万两,暴露了清廷的腐朽、衰落。可以说,林爽文天地会起义对清政权的打击是沉重的。

林爽文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却有力地鼓舞了后代的反清斗争。乾隆末年至嘉庆、道光年间,天地会的反清起义史不绝书。咸丰元年(1851)太平天国起义前十余年间,南方各地蓬蓬勃勃地展开了反清的群众运动,其中大部分是由天地会成员组织和发动的。太平天国起义初期,天地会又在广东、广西打击清统治者,造成了对统治阶级“荼毒殆遍”、对人民群众却是一片大好的革命形势。这些反清斗争,对太平天国起义及其顺利发展,起了先驱的作用。以后在辛亥革命时期,南方各地的天地会高举着“反清复明”的政治大旗,积极进行着推翻清政权的斗争,为辛亥革命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最后推翻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清代后期,天地会在南洋各地华侨中广泛发展,并与当地人民一起为抗击欧美殖民主义当局的残暴统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综上所述,天地会在清代历史上所起的进步作用必须予以肯定。

但是,天地会也有其不可克服的致命弱点。首先,天地会“反清复明”

的宗旨在康熙年间该会初创时,对组织群众进行反清斗争起过一定的作用,但自乾隆中叶以后,明朝灭亡已一百多年,社会上存在的尖锐复杂的问题,不在于“复明”与否,而在于农民迫切需要夺回被地主兼并的土地。而天地会始终不曾拟订、提出土地问题的纲领口号,所以也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发动、组织广大下层群众参加反清斗争。

其次,天地会的起义斗争是分散进行的,始终没有汇合成统一的、有计划的大规模的战争。天地会从康熙年间创立,到嘉庆、道光年间,经历一百多年,虽然流传年久,传播地区广泛,始终是一盘散沙,各地天地会、甚至本地天地会之间都从不发生什么联系。各个山堂的规模都不大,少则几个人结一个会,多则几十人结为一个会,发展到几百人至千人的山堂就不多见了。它们之间彼此不相统属,门户之见森严。另外,从天地会档案史料中可见,乾隆年间,天地会除使用本名外还使用添弟会、■■会、小刀会等名称。到了嘉庆、道光时,天地会系统的秘密结社的名目就更为繁多了。这样,当天地会进行武装反对清政府的斗争时,就形不成一个统一的组织,更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就以林爽文领导的那支规模较大的起义军而言,也是各部均有自己的旗号、年号、队伍以及战斗计划。因此,天地会的反清斗争最后必然以失败告终。孙中山先生说:天地会众“皆知识薄弱,团体散漫,凭借全无,只能望之为响应,而不能用为原动力也”①,这是切中天地会弊病的评论。

①孙中山:《革命原起》,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一),第7页。

(谢选骏指出:从天地会的事例看,孙中山十分缺德,做事不择手段,利用会党为他献身,还搞祭祀冥太祖的勾当……但也始料未及,种种做法也使得他自己陷入了“神汉建国”的泥坑——这对国民党的形成以及联俄容共的不归之路,都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并同样深深印刻了在中国共产党的基因里了。所以,在我看来,毛泽东的文革以及他所推行的个人独裁、领袖崇拜,都有会党的影子,都在“神汉建国”的范围里。)



【第八章 少数民族】


清代时中国境内有众多民族,汉族仍是中国最大的民族。满族是少数民族,但在当时是占有统治地位的民族。此外,还有不少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起着各种不同的作用。其中有蒙古族、藏族、彝族、回族、维吾尔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等。


第一节 蒙古族


蒙古并入清朝漠南蒙古东起今吉林、西至贺兰山,南接长城,北临大漠。后金以封官晋爵、保留特权、厚赐联姻等,积极笼络漠南蒙古各部首领,并利用各部封建主与明朝支持的察哈尔部长林丹汗的矛盾,诱使他们归向自己一边。明崇祯七年(34),林丹汗为后金所败,西行,死于大草滩,漠南蒙古遂尽归向后金。崇祯九年(36)漠南蒙古十六部四十九个封建主聚会盛京(今辽宁沈阳),尊皇太极为博克达·彻辰汗,奉戴为共主,后金改国号为清。与此同时,漠北喀尔喀蒙古三汗也各自与清通好入贡,保持和好关系。

清康熙二十七年(88),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乘喀尔喀内乱,攻袭喀尔喀各部,败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掠车臣汗及札萨克图汗牧地,喀尔喀蒙古封建主遂率众南下投清。康熙三十年(91)举行多伦诺尔会盟,封赏喀尔喀诸王公,并设旗编佐,自此,喀尔喀蒙古亦辖属于清帝。雍正三年(1725),分土谢图汗部西境置三音诺颜部,遂形成四部。

厄鲁特蒙古四部并入清朝是在不同时期和情况下,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的。和硕特部原居今乌鲁木齐一带,十七世纪上半叶,在首领固始汗率领下进据青海、西藏地区,与清保持和好通贡关系,顺治十年(53)固实汗被清封为遵义行义敏慧固始汗。康熙三十六年(97)固始汗之子达什巴图尔接受清朝招抚,使青海和硕特蒙古併入清朝。

准噶尔部在其首领噶尔丹统治时期,兼并周围各部,势力强盛。康熙二十七年(88)侵扰喀尔喀,二十九年进犯漠南乌珠穆沁境,被清军败于乌兰布通,三十五年再为清军败于昭莫多。噶尔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乘机自立为汗,并向清纳款通好,噶尔丹腹背受敌,次年服毒自杀。雍正五年(1727)策妄之子噶尔丹策零继位后,屡扰清境,并于雍正九年大败清军于和通淖尔,次年为清军败于额尔德尼昭,后始罢兵议和。乾隆十年(1745)噶尔丹策零死后,准噶尔部内讧。乾隆十八年(1753),达瓦齐夺取汗位,乾隆二十年,为清平定。不久,先已归降的阿睦尔撒纳复叛清,失败后,逃入俄罗斯境,乾隆二十二年病死,长期与清朝对抗的准噶尔部遂隶属于清。

值准噶尔部内讧之时,杜尔伯特部台吉车凌、车凌乌巴什、车凌蒙克(史称三车凌)于乾隆十八年摆脱准噶尔的羁绊,率众归服清朝,被安置于乌里雅苏台一带游牧。次年编旗分佐设盟。

土尔扈特部原游牧于塔尔巴哈台附近雅尔地方,明末清初,因不堪准噶尔部侵扰,西迁至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下游。乾隆二十六年渥巴锡继承汗位后,因不堪沙俄政府的奴役、侵扰和征索,于乾隆三十五年率属众三万三千余户、十七万人启程东返祖国。次年抵伊犁,附清,分为新旧两部:渥巴锡领旧土尔扈特部,游牧于珠勒都斯、库不喀喇乌苏等地;舍楞领新土尔扈特部,驻牧科布多一带。至此,漠南、漠北、漠西蒙古地区尽归属清朝。盟旗制度的实施盟旗制度是在天命九年(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绥服蒙古各部过程中,根据八旗制度的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清廷取消蒙古原有部的划分,改编为旗。少数就原部编为一旗,多数被分为若干旗,以至十余旗。旗既是军事、行政合一的单位,又是清朝赐给旗内各级蒙古封建主的世袭领地。

蒙古地区的旗分为总管旗和札萨克旗两种。总管旗设总管,由中央派遣的将军、都统、大臣直接统辖,其中包括内属的察哈尔八旗、归化土默特两翼以及热河都统所辖厄鲁特一旗,科布多参赞大臣所辖明阿恃、扎哈沁各一旗、阿尔泰和阿尔泰诺尔乌梁海九旗、定边左副将军所辖唐努乌梁海五旗、驻藏大臣所辖达木蒙古八旗等。

其余大多数蒙古部之旗,称为札萨克旗,清廷在这些地区建札萨克旗,受中央监督。札萨克旗又分为内札萨克和外札萨克,内蒙古所属各旗为内札萨克;喀尔喀蒙古、厄鲁特蒙古各旗为外札萨克。由清廷就旗内蒙古王公中之有功者任命为札萨克管理旗务。札萨克的职责是按照清政府赋予的权限,处理旗内行政、司法、税收、科派差役、旗属官吏的任用,牧场调整等事务,由上级监督行使。札萨克之下设协理台吉、管旗章京、梅伦、笔帖式等僚属,协理旗务。

旗下设佐,为基本军事单位,每佐设佐领一人,辖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萨克领导下,审理丁册,征收税课,排解纠纷,传递信件及征发人伕。佐领之下设骁骑校、领催,协助佐领办理军政事务。每六佐复设一参领统辖。在佐之下,每十户设一什长,为最低一级行政单位的管理人。

除总管旗、札萨克旗外,清政府还在大寺庙的领地,共建有七个喇嘛旗。这些喇嘛旗与札萨克旗平行,不受其干预,自行管理领地内之行政、司法、税收事宜。

清统治者为了不使旗札萨克享有独立权力,订出会盟制度,在旗之上设盟,合数旗而成。有的盟是在原有部的基础上建立的,有的盟包括数部,有的盟只包括一旗,也有少数旗不在其上设盟,而直辖于将军、大臣等。而蒙古旧有的部,只在名义上保存下来,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会盟地点由清政府指定,通常是在便于各旗集会的适中地点,一经确定,即以该地名作为盟的名称。

每盟设盟长一人,副盟长一人,由理藩院于盟内各旗札萨克中选人奏清帝任命兼摄。盟不是一级行政机构,只是一种实行监督的组织,一般不设办理盟务的衙门。规定每三年会盟一次,届时执行比丁、练兵、检查财务、清理民刑案件等职权。盟并不构成蒙古最高一级的行政机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会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干预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擅自发布政令,只是对各旗札萨克起监督作用,并充当旗札萨克与清政府的中间人。遇有旗札萨克不能解决的民刑案件,可会同审理,札萨克有不法或叛逆行为,有责任随时告发,战时则带领所属各旗兵丁应诏出征。

蒙古的盟旗并非独立自主的政治制度,都直接受中央政权的统辖和节制,履行清廷委付的职责,不享有独立处理本盟旗各项事务的权力。在盟旗之上,一切重大军政事宜的最高裁决权属于理藩院,而地方性的重大事件,则报有关地区的将军、都统和大臣会办。

社会阶级清朝所制定的各种制度,并没有改变蒙古社会的阶级结构和剥削关系,封建主和牧民仍然是社会中的两个基本阶级。

蒙古归并清朝后,在建旗设盟过程中,基本取消了蒙古封建主原来享有的济农、诺颜、太师、宰桑等称号,按原来地位的高低及对清朝的效忠程度和功劳大小,分别被授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四等台吉和塔布囊等爵位。担任旗札萨克现职的为札萨克王公,不担任现职的为闲散王公。他们仍然是蒙古社会中居统治地位的阶级,领取岁俸和人丁,拥有众多畜群,掌握牧场支配权,对领地内属民有不完全的占有权,并通过对土地的支配权,对牧民进行封建剥削。

除世俗封建主外,喇嘛上层也形成另一僧侣封建主阶级。驻库伦的哲布尊丹巴是外蒙的最高宗教领袖;驻多伦诺尔汇宗寺的章嘉呼图克图,掌管内蒙各寺庙。此外还有许多活佛享有国师、禅师封号。其次是寺庙主持,以下还有札萨克达喇嘛、副札萨克达喇嘛、札萨克喇嘛、达喇嘛、副达喇嘛、苏拉喇嘛等。他们享有清朝赋予的各种特权,拥有牧奴——沙比那尔(庙丁),操纵寺庙财产,某些寺庙甚至建立沙比衙门,对喇嘛徒众进行审讯和惩处。隶属于蒙古封建主的阿勒巴图(贡民)是牧民中人数最多的阶层,承担繁重的赋役。他们必须无条件地服兵役,自带马匹、武器和口粮应征从军。还须负担防守卡伦(哨所)的义务,驻防期少则一季半年,多至数年,而且要自谋生计。驿递是对阿勒巴图最沉重的负担,他们充当乌拉齐(站丁),既要承担驿递的劳役,又要无偿供应往来官员和军人的食宿,还要蒙受种种无限制的需索。此外,阿勒巴图还负担盟旗衙门的差役、开支和官员的供养,无偿地为皇室专有的牧群和马厂放牧,甚至蒙古封建主向清廷进献的贡品,去北京的旅费也无不落在阿勒巴图身上。与此同时,阿勒巴图还要向领主服贡役,包括实物税和劳役两种。当封建主有进贡、会盟、移营、嫁娶等事时,还随时向属下征敛,甚至封建主欠下债务也得由阿勒巴图来偿还。

阿勒巴图可担任管旗章京以下旗佐官职,任职者被免除赋役,并拥有随丁,逐渐形成富牧户,成为“额尔和坦”阶层。还有一部分人因功被豁免赋役,称为“达尔哈坦”。他们都拥有较多牲畜,甚至家奴,并对一般牧民进行剥削,构成阿勒巴图中的特殊阶层。

阿勒巴图中的一部分被拨给封建主役使,称作“哈木济勒嘎”(随丁)。王公、台吉的随丁终身为主人服役,称“随人箭丁”;管旗章京等的随丁,仅在主人任职期间受役使,离职仍退回本旗佐,故称“随缺箭丁”。随丁专供主人役使,或在王府中当差,或在主人牧场上放牧,全部收入归主人,主人甚至可将他们出卖或馈赠他人,其地位比一般阿勒巴图还低。

沙比那尔是喇嘛封建主的牧奴,专供寺院封建主役使,从事各种劳役,维持寺院和喇嘛上层的生活,寺院的一切负担都落在沙比那尔身上。

奴隶来自战俘,也有因犯罪被籍没为奴的,他们世代受主人剥削,处境最悲惨。

蒙古社会严密的封建等级制度和牧民各阶层的划分,都是清朝维护蒙古牧奴制的一种手段,使蒙古族永远处于其所安排的封建秩序中,以便清朝进行长期统治。

经济生活在清朝统一的国家内,蒙古地区形成相对和平安定局面,加强了与全国各地的经济交流,使原来占支配地位的单一游牧经济,发展为以牧业为主,兼有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多种经济结构。

牧业是蒙古牧民的主要生计。由于结束了连年战乱,加之清政府注意牧民的休养生息,扶持牧业发展,荒年实行赈济,在一定程度内限制王公对牧民的过重征敛,使蒙古地区的牧业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通过划地建旗,确定了各旗游牧界,客观上促进了牧场的合理使用。随着生产秩序的建立,牧民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也有了一定改进,在半农半牧区实行打井、搭棚、筑圈、贮备冬饲料,饲养驴、骡等新役畜。随着牧业的稳定发展,牲畜头数大大增加,清皇室、政府、旗札萨克、寺庙拥有的畜群动辄成千上万。

多种经济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农业上。随着汉族农民的大量流入,许多蒙古人开始兼营农业或弃牧就农,辟牧地为农田,耕地面积日增,到十八、十九世纪,农业逐渐形成为独立的经济部门,特别是接近汉地的漠南地区最先得到开发,逐渐形成农区或半农半牧区。这些地区主要是鄂尔多斯、归化土默特、察哈尔、热河、卓索图盟、昭乌达盟的一些旗。

漠北、漠西蒙古地区的农业远不及漠南,发展并不普遍,只在杜尔伯特、乌梁海、札哈沁等地有粗放的农业,种植大麦、青稞,在哲布尊丹巴的领地内及额尔德尼召等地区进行开垦。

清廷允许汉民到口外开垦,只是“权以医燃眉”①,并不是要在该地发①《热河志》卷92。

展农业,因此规定种种限制。凡到蒙古地区垦种的汉民,必须携带州县发给的印票,印票的数量也十分有限。从乾隆十三年(1748)开始,清廷则进一步禁止汉农到蒙古地区垦种,严禁容留汉人和增垦出典地亩。

尽管清廷设有种种限制,但汉民的不断流入和耕地面积的日增已成为不可遏止的趋势,并引起蒙古政治经济的深刻变化。政治上的变化是清政府在蒙古地区设置府、州、县、厅,专管汉民事务。康熙年间已在张家口、独石口等地设置专管汉民的县丞;雍正初,又置归绥、张家口、独石口三同知。至嘉庆十五年(1810),在吉林、盛京、直隶、山西等口外毗连地区已设有一府、一州、五县、十二厅,他们分管本辖区及毗邻未设州、县地区的汉民事务,从而剥夺了蒙古王公在政治上对这些地区的支配权。经济上最重大的变化是封建王公土地占有制的动摇和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随着蒙古地区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动摇了封建领主经济,旗札萨克和王公除官地和私产外,逐渐失去对其余土地的统治和支配权。土地私有导致土地租佃、典押和买卖,从而改变了汉农与蒙古封建主的关系,建立了契约关系。同时,土地买卖也造成蒙古社会新的阶级分化,某些贵族因出卖土地而没落,某些牧民因经济上升而成为非贵族地主,结果动摇了世袭贵族的经济地位,加速了封建领主制度的崩溃。

农业的发展对蒙古地区生产力的提高和蒙汉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蒙汉人民在生产中通过相互学习,提高了生产技术。蒙古族向汉农学习兴修水利,掌握农时,开畦培垅等农耕技术,并把蒙古地区原来没有的粮食作物和瓜果蔬菜引进来,丰富了食品种类。至清朝后期,近边诸旗的蒙古族人民已是“农重于牧,操作也如汉人”(《东三省政略》蒙务下)了。同时,汉农也向蒙民学会放牧技术,并以畜牧作为重要的副业。

清代,蒙古地区与内地的物资交流进一步加强,商业大为发展。每逢年班,蒙古封建主都带领成群的商队携带土特产至京出售,并在京购买杂货、绸缎、布匹等,随贡使至京的蒙古人有时多达数千人。此外,大批汉商深入蒙地进行贸易,山西、北京、山东、河北等地的商帮,至归化、热河及蒙古各地贩卖各种日用品,收购原料、畜产品、皮毛。久之,这些旅蒙商逐渐在蒙地居住下来,结果发展了原有的城市,并形成了新的城镇,如内蒙的归化、张家口、多伦诺尔、赤峰、经棚、小库伦,外蒙的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恰克图,青海的西宁等,都是蒙汉各族人民进行交流贸易的重要商业城镇。

另一种重要的贸易形式是定期集市,寺庙和兵营周围往往成为集市贸易的中心。

在汉商影响下,部分蒙古人开始转营商业。一些僧俗封建主开始投资与汉商合资经营,或出资委托汉人代营。一些蒙古族人民也直接从事商业,把畜产品、粮食等运至城市和集市出售,并购买自己所需的茶、布、农具、日用品等。

随着城镇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以商品生产为主的独立手工业也发展起来。汉族手工业者来到蒙古地区,就地生产,满足蒙古族对手工业产品的需要。在城镇中出现了手工业作坊。

手工业的发展,使蒙古地区的自然资源,如呼伦贝尔、札鲁特、阿鲁科尔沁、苏尼特、察哈尔、鄂尔多斯、阿拉善等地的盐、碱,巴林、克什克腾、乌喇特的木材,雅图沟的铅,喀喇沁、土默特、翁牛特、阿拉善的金、银、煤,均得到开发。一些蒙古王公雇人以土法开采,或招汉商承包,雇蒙汉人民开采。一些蒙民也在产地自行挖盐、采煤、淘金。

蒙古地区多种经济的发展,是蒙汉各族人民劳动的结晶,既繁荣了蒙古地区的经济,也加强了蒙古地区与全国各地的经济联系。蒙汉人民在共同生产和斗争中,冲破了清朝的限制,动摇了蒙古的封建领主制度,也加深了友谊。

文化生活清代,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蒙古族人民冲破清廷的种种禁限,加强了与各族人民的文化交流,既继承和发扬了本民族的文化,又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文化成果,使蒙古族文化获得了新的发展。

蒙古族语言和文字进一步规范化,成为各地蒙古族通用的统一的书面语言。蒙古族学者编纂了各种语法,如十八世纪丹达尔拉哈然巴的语法著作、蒙古正黄旗卓特氏富俊编的《蒙文旨要》,十九世纪拉哈木苏隆和脱王的蒙古语法。蒙古族学者也编纂了辞典,如赛尚阿的《蒙文汇书》和《蒙文晰义》以及蒙古族学者集体编纂的大型《蒙文注释辞典》等。与此同时,清政府也纂修了几种蒙文和其他各族文字对照的大型辞典,如《五体清文鉴》(满、蒙、汉、藏、维吾尔)、《西域同文志》(满、蒙、汉、藏、维吾尔、托忒文)、《四体合璧文鉴》(满、蒙、汉、藏)、《三合便览》(满、蒙、汉)、《蒙古托忒汇集》及《蒙藏语汇》等。

这一时期的历史著作,以鄂尔多斯部萨冈彻辰(俗作萨囊彻辰)的蒙古史巨著《额尔德尼脱卜赤》最为著名,其成书于康熙元年(62),满、汉译本定名为《蒙古源流》,第一二卷叙述印度、西藏佛教史,第三至八卷按时代顺序记述从蒙古兴起至清初的蒙古历史。十八世纪,西乌珠穆沁人兖布札布编写的《恒河之流》,除记载古代蒙古历史外,还记述了蒙古的盟旗划分、王公世系及爵位等。克什克腾旗的拉西彭楚克编写了《大元盛朝史》。《蒙古世系谱》一书则是受汉族系谱学影响的作品。蒙古八旗人法式善撰写了《清秘述闻》十六卷、《槐厅载笔》二十卷、《陶庐杂录》六卷。博尔济吉特氏希哲(简名博明),精通蒙、汉、满、藏文,他用汉文著述了《西斋偶得》和《凤城琐录》等书,对古代蒙古史,尤其辽金元史、明代蒙古史作了深刻考证。蒙古正蓝旗人松筠著《绥服纪略》,对蒙古和西域的历史、地理有详细考证。

蒙古族的教育事业也获得了发展。蒙古族受教育的途径有多种:清廷将部分蒙古八旗贵族子弟和蒙古八旗兵丁招收到北京国子监以及归化城、归化土默特二旗,热河驻防八旗的“蒙古官学”中学习,各旗札萨克、王公任笔帖式,一些封建主和富裕牧民也开办私塾,聘汉族和本族塾师教育子弟。二十世纪初,在半农半牧区还创办了一些新式学堂,如喀喇沁右旗的崇正学堂,毓正学堂及归化、热河等地的武备学堂等。蒙古族一些开明绅士也建立学堂,如奉天筹边中学、齐齐哈尔蒙旗师范等,与此同时,他们还选送学生到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地学习,或出国到日、德、法、俄等国深造。随着蒙汉人民联系的加强,学习汉文也更加普遍,农业区的一些较大的村镇都设立了私塾,请汉族教师教学。

自然科学也随之获得充分发展。清代是蒙医发展的极盛时期,这与藏、汉医学的传入有着密切关系。

蒙医有一整套医疗方法,诊断包括望、问、切,治疗有消、解、温、补、和、汗、吐、下、静、养等十法,并总结出饮食疗、灸疗、罨疗、瑟博素疗、皮疗、温泉疗、针刺放血疗、按摩疗等疗术。蒙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高,出现不少蒙医著作。乌珠穆沁人衮布扎布编著的蒙文《药方》一书,汇集了许多蒙医验方。十八世纪初益希班觉著《甘露之泉》是一部蒙医学基础理论著作,对生理、病理、诊断、治疗、药方等从理论方面作了系统阐述。益氏著《认药白晶鉴》中收录380多种药,对每味药的产地、形态、性味、功能、入药作了解释。十九世纪奈曼旗蒙药学家占把拉多尔济编著的《蒙药正典》则是一部较完整的蒙药学著作。阿拉善旗高世格亲用蒙文写的《普济杂方》是一部方药手册,书中收集了各科疾病常用的方剂和单方,并列有藏、蒙、汉、满方药名词对照。同时寺庙也培养了许多喇嘛医生,译著了不少医著,如《蒙藏合璧医学》、《医学大全》、《脉诀》、《医学四部基本理论》、《药剂学》、《药王经》等。蒙古医学以治疗创伤和接骨最为擅长,蒙医绰尔济墨尔根在十七世纪将这种特效疗法传到内地。

在天文历算方面,蒙古族也取得很大进展。清前期,蒙古正白旗人天文学和数学家明安图在清钦天监任时宪科五官正,后升任监正,他曾参加编写《历象考成》和《历象考成后编》,著有《割圆密率捷法》一书,在中国数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用解析方法对圆周率进行研究的第一人。《天文学》是一部重要的蒙文天文学著作,综合了当时天文基础知识,并吸收了西方一些天文知识,是研究蒙古天文学的重要资料。

这一时期,蒙古族的文学亦取得了新的发展,出现大量英雄史诗、故事、民歌、童话和寓言等。早已流传于蒙、藏两族人民中间的《格斯尔传》,十八世纪以木刻本印行,塑造了一个为民除害,给人民带来和平生活和劳动的伟大英雄形象。《额尔戈乐岱的故事》描述了英雄拒缴国税,与旗王爷及清朝皇帝斗争的故事。《巴达尔沁努乌勒格尔》和《巴兰格仑》包含了反封建、反喇嘛教的内容,嘲笑了僧俗封建主和不法商人。

蒙古族擅长诗歌创作,热情洋溢的诗歌成为激发人们斗争和劳动的武器,如《田和》、《巴音塔拉》、《达钦塔拉》、《达那巴拉》、《青菜花》等,歌颂了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丁郎彬》、《小黄莺》、《孤独的小羊羔》等,反映了人民的痛苦生活,《薛梨散丹》、《拉西玛》、《车里山》、《韩密香》等,揭露了封建婚姻制度,《常斯得喇嘛》、《萨嘎拉喇嘛》等,是反对迷信和喇嘛腐朽寄生生活的作品。

蒙古族诗人古拉兰萨(1820?—1851)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如《望肃清英吉利匪盗胜利归来》、《太平了》等,充分表达了蒙古族人民期望蒙古骑兵歼敌保国,建设和平环境的心情。尹湛纳希(1837—1892)是蒙古族最杰出的作家,他毕生创作了《大元盛世青史演义》、《一层楼》、《泣红亭》等现实主义长篇作品,揭露和批判了晚清的社会现状,无情鞭笞了封建制度,抨击了贪官和蒙古封建主的荒淫无耻生活,刻画了农民的苦难处境。

在民间,说书的风气十分盛行,说书艺人演唱《好来宝》,诵唱《格斯尔传》等文学作品。汉族小说也成了说书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藏族**和固始汗的册封


藏族与清朝的联系,在清入关前即已开始。皇太极在崇德四年(39)

派专人致书于“图白忒汗”和“掌佛法大喇嘛”,提出延请高僧到满洲地区传播佛教的要求。当时西藏正处于动乱中,**五世也恰于此时派遣伊拉古克三朝清,至崇德七年(42)始到达盛京,受到皇太极破格优待。在伊拉古克三返藏前,皇太极分别写信给藏巴汗、固始汗、**喇嘛和萨迦、噶举等派的领袖,委托他转交。伊拉古克三返藏后才得知,藏巴汗崇信黄教的蒙古和硕特部已被消灭,固始汗已统一了藏族地区,建立起新的地方政权。伊拉古克三又立即前往盛京通报情况。顺治元年(44)初,清朝再次派人随伊拉古克三入藏,迎请**喇嘛,后又多次敦请**五世来京。直到顺治九年(52)正月,**五世才在蒙藏扈从三千余人的护送下动身,长途跋涉万余里,历时近一年,于当年十二月到达北京。为迎接**五世,顺治帝专门为他在安定门外建造了黄寺,由户部拨九万两白银作为供养。顺治帝临朝时,为**五世设专座,位居群臣之上。**五世在北京只住了两个多月,就以不服水土为由,要求返藏。顺治帝对他厚予赏赐,并命和硕承泽亲王硕塞送他到代噶(今内蒙古凉城)。**五世到达代噶后,并未立即动身返藏。两个月后,顺治帝派礼部尚书,理藩院侍郎等高级官员携金册、金印到代噶册封**五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喇嘛”①,印文为满、汉、藏三体文字。从此时起,**喇嘛的名号正式由中央政权确定下来。

在册封**五世的同年,顺治帝还派专人入藏,册封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敏慧固始汗”。在给固始汗的封文中,顺治帝要他“作朕屏辅,辑乃封圻”②,即做好皇帝的助手,治理好他所管辖的藏族地区。在清朝看来,**五世和固始汗分别是藏族地区政教两方面的领袖。**五世是宗教领袖,掌管蒙藏地区的佛教,固始汗则是管理藏族地区的蒙古族汗王。

**五世得到清朝的册封后,声望日隆。固始汗在受封的第二年(54)病故,其长子达颜汗继承了汗位,主持西藏政务。当时清朝入关不久,南明政权尚在进行反抗,清廷只能与**喇嘛保持较松弛的册封关系,假手和硕特部固始汗子孙以治理西藏。

①《清世祖实录》卷74,页18—20。

②《清世祖实录》卷74,页18—20。

蒙、藏贵族之争

康熙十八年(79),**五世任命桑结嘉错担任第巴。当时**已年逾六十,对桑结嘉错又极为宠信,诸事多放手让他自行处理。

康熙二十一年,**五世圆寂。他在世时,一直受到清朝和固始汗的敬重。固始汗的子孙慑于他的威望,虽想独揽大权,但不敢有所动作。**五世圆寂后,给固始汗之孙**汗专权提供了机会。此时,桑结嘉错任第巴仅三年,羽翼尚未丰满。为了在与**汗的权力之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桑结嘉错秘不发丧,伪称**五世入定,凡事仍假借**的名义进行。同时,积极派人联系伊犁地区的蒙古准噶尔部,希望借助于准噶尔部噶尔丹汗的军事力量,驱逐和硕特部的势力出卫藏地区。

康熙三十二年(93),桑结嘉错以**五世的名义为自己讨封。康熙帝考虑到这是**五世的请求,次年,封桑结嘉措为“掌瓦赤喇怛喇**喇嘛教弘宣佛法王”,赐金印①。明确规定他的职责仍在宗教方面,并不影响**汗的职权。

康熙三十五年(96),清军在外蒙古克鲁伦河特勒尔济地方大败噶尔丹军。从俘虏口中,康熙帝得知**五世已圆寂多年,匿丧不报,跋扈擅权,暗中挑唆噶尔丹与清朝为敌等等,皆桑结嘉错一人所为,康熙帝当即写信严厉责问桑结嘉错,要他从速奏明**五世圆寂始末,交出帮助噶尔丹的济咙呼图克图,否则要与他兵戎相见。

桑结嘉错接到康熙帝的谕旨后,诚惶诚恐地向康熙帝奏报**五世早已圆寂,其转世仓央嘉措已十五岁,恳请康熙帝允许仓央嘉措作为**六世正式坐床,对匿丧的原因,作了一些辩解,答应将济咙呼图克图解送北京。康熙帝因为刚刚征服噶尔丹,桑结嘉错既已认过,也只得承认既成事实,准许**六世坐床。

**六世·仓央嘉措于康熙三十六年(97)十月在布达拉宫坐床,拜班禅五世·罗桑意希为师。在桑结嘉错与**汗的权力角逐中,**六世处境尴尬,不过是一个宗教上的傀儡,在桑结嘉错匿丧期间,他一直生活在民间。青少年时期的世俗生活,加上后来的政治境遇,使他成了一名浪漫主义的诗人。坐床时,他已十五岁。他不愿过受人摆布的生活,也不恪守宗教的清规戒律。这些,都成了以后拉藏汗废黜他的借口。仓央嘉措创作的诗歌脍炙人口,在藏族文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在这场蒙藏统治阶级之间的斗争中,他却成了牺牲品。

康熙四十年(1701),**汗卒,两年后,其子拉藏汗即汗位。拉藏汗怀疑其父是桑结嘉错加害致死的,与桑结嘉错的关系日趋恶化。康熙四十四年(1705),双方终于爆发了一场战争。拉藏汗召集他的蒙古军队,擒杀桑结嘉错,并且立即将事件经过奏报康熙帝,同时,建议废黜桑结嘉错所立的**六世。康熙帝对桑结嘉错匿**五世之丧十五年之久,又积极怂恿噶尔丹兴兵作乱,深为不满,认为他的被杀实属罪有应得,遂立即派专人于康熙四十五年底动身赴西藏,封拉藏汗为“翊法恭顺汗”,下令废黜仓央嘉措①。同年,**六世在解送北京途中,死在青海湖附近。

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廷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同拉藏汗办理西藏事务。这是清朝入关六十多年后,首次派出驻藏办事官员。随后,清廷又于五十二年册封班禅五世·罗桑意希为“班禅额尔德尼”②。这是班禅活佛转世系统受到中央政权正式册封的开端,班禅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定了下来。仓央嘉措被废黜后,拉藏汗另立意希嘉措为**六世,并于康熙四十九年得到清朝的批准。但是他新立的**却得不到绝大多数西藏僧俗人民的认可,甚至同为固始汗子孙的和硕特部在青海的诸领袖人物也不予承认。

康熙五十四年,西藏三大寺的上层喇嘛与青海和硕特部王公在里塘(今四川理塘)寻获仓央嘉措的转世灵童,即后来的**七世·格桑嘉措。一个仓央嘉措被废,却出了两个**喇嘛。双方的拥立者彼此争执不下,康熙帝一时亦觉棘手,先是令里塘的灵童到青海的红山寺居住,后来又转移到塔尔寺,在那里把他保护起来。

此时,西藏的形势更加动荡。三大寺的僧人和藏族群众对以拉藏汗为首的蒙古和硕特部的统治十分不满,原来桑结嘉错的部属中有的人投奔到准噶尔部汗策妄阿拉布坦处。

策妄阿拉布坦是噶尔丹之侄。噶尔丹兴兵与清朝为敌时,他即自立为准噶尔汗,表面上维持着与清朝的臣属关系。到十八世纪初,他的势力强大起来,企图吞并和硕特部,取代其在西藏的统治,进而挟持**喇嘛,以控制信奉黄教的蒙古诸部。拉藏汗擒杀桑结嘉错,西藏因**喇嘛的废立,人心浮动,形势不稳,正好为实现他的野心提供了机会。

准噶尔军袭扰西藏策妄阿拉布坦用了几年的时间进行侵藏的准备。他先与拉藏汗结成儿女亲家(1714年),使拉藏汗疏于防范。在此前后,策妄阿拉布坦派人入藏,与三大寺僧人联系,利用拉藏汗所立的意希嘉措得不到广大西藏僧俗人民的公认,大肆宣传拉藏汗破坏黄教,煽动反抗和硕特部统治的情绪。

康熙五十五年(17),策妄阿拉布坦首先派出一支三百人的队伍偷袭塔尔寺,企图挟持受到蒙藏人民公认的**七世·格桑嘉措随准噶尔军进藏。同年年底,派其堂弟策零敦多布率六千人自和阗(今新疆和田)经阿里地区向藏北进发。当这支军队经过阿里时,被阿里地方官康济鼐发现,当即向拉藏汗报告。但拉藏汗毫无思想准备,及至他率军赶到达木,与准军遭遇后,当即被准军打败。

①《清圣祖实录》卷227,页24、25。

②《清圣祖实录》卷253,页7。

此时,拉藏汗一面派人奏报康熙帝,一面派他手下的一名军官颇罗鼐从速动员卫藏民兵,由拉萨赶往达木。拉藏汗统率的蒙藏联军在达木坚持了两个月,终于支持不住,败退到拉萨。

策零敦多布攻占达木后,稍事休整,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十月率军抵达拉萨郊外,受到三大寺僧人的欢迎。接着,准噶尔军开始攻城。因为城内有人接应,拉萨城很快失陷。准噶尔军进城后,洗劫拉萨市民的财物,就是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也不能幸免。藏族人民此时方知准噶尔军入藏,并不是为了“振兴黄教”。

拉藏汗在准噶尔军入城后固守布达拉宫。十一月初,他率一随从突围,被准军擒杀。他所立的**喇嘛意希嘉措被准军废黜,囚禁在布达拉宫对面的药王山上。

直到康熙五十七年初,拉藏汗次子苏尔扎之妻在被准军解往伊犁的途中逃到青海的柴达木,向清朝官员作了报告之后,康熙帝才了解到这次准噶尔部侵藏的详情。他立即决定派军入藏,驱逐准噶尔军队。同年七月,命额伦特、色楞自青海率军七千入藏。但由于两人轻敌,在藏北那曲被策零敦多布的军队包围,坚持月余后,终因给养断绝而全军覆没。

消息传来,朝廷上下震惊。诸王大臣以藏地险远,主张罢兵。康熙帝力排众议,坚持二次用兵。此次进军西藏,事先作了周密的部署,兵分两路,分别自青海、四川出发。四川一路,由噶尔弼、岳钟琪率领;青海一路,由延信率领,而以康熙帝第十四子允禵为抚远大将军,坐镇西宁。两路兵力大约有两万人。康熙帝还令北路军于进军同时,护送格桑嘉措入藏。行前,正式册封格桑嘉措为“弘法觉众第六世**喇嘛”①。

策零敦多布以主要兵力抵抗北路进藏的清军。康熙五十九年八月,延信率军在达木一带与准噶尔军相遇,准军在大败以后逃回伊犁。噶尔弼等率南路军,未遇大的抵抗,于八月先抵拉萨。九月初,北路军统帅延信偕同**喇嘛·格桑嘉措也到达拉萨。藏族人民三年来受尽准军的蹂躏,对清军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拥护和欢迎。在清军进藏过程中,各地藏族人民纷纷起义抗击准军,其中阿里的康济鼐、后藏的颇罗鼐、工布的阿尔布巴是几支较大的力量。在清军进军沿途的藏族人民,更是积极踊跃地为清军向导、运输,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清军驱逐准噶尔军,进入拉萨后,在布达拉宫举行了格桑嘉措的坐床典礼。如前所述,清朝封格桑嘉措为**六世,但藏族人民一直认为他是**六世·仓央嘉措的转世,是第七世**。后来,清朝虽未作公开改正,但在事实上默认了格桑嘉措是**七世。

康熙六十年(1721)春,清朝决定改革西藏的行政体制,委任数名噶伦共同处理政务。“噶伦”意为“发布命令的官员”,当时清朝任命抗击准军有功的康济鼐、阿尔布巴、隆布鼐等人为噶伦,后来在雍正元年(1723),又增加了颇罗鼐和代表黄教寺院集团的扎尔鼐为噶伦。从此,清朝不再在西藏册封蒙古和硕特部汗王掌政,第巴一职也被废除了。

阿尔布巴事件雍正元年(1723),清朝升任后藏的颇罗鼐和**七世的强佐扎尔鼐为噶伦,噶伦增至五人。但是,这五名噶伦间早有矛盾,康济鼐、颇罗鼐同属后藏贵族,又曾联合起义抗击准军,结成一派,阿尔布巴、隆布鼐是前藏人,贵族地位也较高,再加上**喇嘛系统的扎尔鼐,结成另一派。新坐床的**七世之父索南达杰,也与阿尔布巴等人串通一气。两派之间的斗争日趋激烈。

当时清朝派驻西藏的官员鄂齐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曾向雍正帝建议,罢免隆布鼐和扎尔鼎的噶伦职务,除掉阿尔布巴的党羽,然后由皇帝降旨,要**七世、康济鼐、阿尔布巴和衷共济,协同办事。为此,清廷于雍正五年初,派出僧格、马腊两人入藏察看,但他们还未到达西藏,阿尔布巴等人就先发制人,于六月发动了政变,杀康济鼐,又发兵往后藏攻打颇罗鼐。颇罗鼐一面集合后藏、阿里的军队,抗击阿尔布巴,一面奏报雍正帝。次年五月,颇罗鼐率后藏军队攻入拉萨,擒阿尔布巴等人,但是他没有对阿尔布巴等人擅作处治,而是请清朝派官入藏决断是非曲直。当时僧格、马腊两人已抵西藏,清朝又派吏部尚书查郎阿入藏。雍正六年(1728)八月,查郎阿会同僧格、马腊审讯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三人,以叛逆罪将他们处死。

阿尔布巴事件纯属西藏贵族之间的一场争权夺利斗争。事后,雍正帝决心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的治理。鉴于设几名噶伦共同办事已经出现的弊端,而颇罗鼐在担任噶伦及处理后藏事务期间,已经充分显示了他的才干,在平定阿尔布巴变乱时,又表现了对清朝的忠心耿耿,雍正帝遂令颇罗鼐一人总理西藏事务。雍正七年,又晋封他为贝子①。

阿尔布巴事件前,清朝虽已派遣官员驻藏,但未形成定制。雍正六年,清朝正式在西藏设立了“驻藏办事大臣衙门”,派遣驻藏办事大臣。首任大臣即僧格和马腊。

清朝还决定,将康区东部的巴塘、里塘等地划归四川管辖,将康区南部的中甸、维西、阿墩子(今云南德钦)等地划归云南管辖,又将日喀则以西直到阿里地区赏给班禅管辖。但班禅坚辞不受,后来在驻藏大臣的说服下,才勉强接受了对拉孜、昂仁、彭错林等三个宗的管辖权。

从雍正六年到乾隆十二年(1728~1747),西藏事务由颇罗鼐一人主持。在此期间,西藏社会相对安定,没有发生大的动乱,人民得到了较长时期的休养生息的机会,社会生产也得到了发展。雍正九年,清朝加封颇罗鼐为贝勒、多罗贝勒,乾隆四年(1740)又加封他为郡王①。在清代西藏,颇罗鼐的封爵是最高的。

平定珠尔默特颇罗鼐有二子。乾隆十一年(1746),清帝令颇罗鼐指定一子日后承袭他的封爵。他的长子车布登当时率兵驻防阿里地区,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精明强干,深得乃父宠爱。颇罗鼐请求由其次子袭封。次年,颇罗鼐病故,清廷即令珠尔默特袭郡王爵。

珠尔默特袭封后,政治野心逐渐暴露。他为了擅权专政,与**七世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但珠尔默特知道,**七世是清朝册封的,他与**七世不和,不会得到清朝的支持,驻藏大臣会把他的动向随时奏报乾隆帝。因此,他对清朝设置驻藏大臣也表示不满。驻藏大臣纪山曾奏告乾隆帝,请将车布登调回拉萨,同珠尔默特协同办事,以分其权。不料事机泄露,乾隆十四年(1749)底,珠尔默特派人将其兄车布登暗害。乾隆帝斥责纪山办事不妥,派傅清、拉布敦为驻藏大臣。其时,珠尔默特正在各处调兵,并与准噶尔部勾结,图谋叛乱。于是傅清、拉布敦立即奏报乾隆帝,请求相机将珠尔默特翦除。

乾隆帝考虑到当时清朝在西藏驻兵不多,谕令傅清、拉布敦谨慎从事。

但形势急转直下,珠尔默特甚至下令阻断驿站的文书往来。傅清、拉布敦决定先发制人。乾隆十五年十月十三日,两人诱杀珠尔默特,但他们亦被珠尔默特的党羽杀害。

事变发生后,**七世迅速将杀害驻藏大臣的凶手擒获,平息了这场动乱,同时奏闻清廷。一月后,乾隆帝派出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领兵入藏处理善后,对傅清、拉布敦当机立断的做法给以肯定,还在拉萨为他们立了“双忠祠”。

乾隆帝弘历总结西藏几次动乱的教训,感到西藏距内地过于遥远,置诸噶伦协同办事,彼此间容易发生权力之争,令一人主持政事,又易造成专擅大权。当时西藏黄教寺院集团在经济上的势力已空前强大,仅以俗官主持政事,无法充分反映黄教寺院集团的利益。此次珠尔默特之乱,僧俗两大势力集团间的斗争就是一个重要原因。有鉴于此,清朝决定废除在西藏封王的制度。乾隆十六年,清朝在西藏正式建立噶厦,设置四名噶伦,规定一僧三俗,共同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清朝正式授权**七世掌攻。遇有重大事件,噶伦等须事先请示**喇嘛和驻藏大臣。自此,西藏黄教“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正式建立。

①《清世宗实录》卷103,页4;《清高宗实录》卷106,页28。

清朝授权**七世掌政,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七世的掌政和四名噶伦中一名僧官噶伦的设置,不仅使黄教寺院集团的利益在地方政府中有了代表,而且可使僧俗贵族间互相牵制。噶伦遇要事须请示**喇嘛和驻藏大臣,这在事实上加强了驻藏大臣的权力,从而也加强了清朝对西藏的治理。清朝又决定,将原来由颇罗鼐管辖的藏北三十九族和达木八旗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以加强驻藏大臣的权力。清朝还建议**七世设立“译仓”,即秘书处。它既管理**的印信,文书,又负责噶厦政府僧官系统的一切事务。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机构,从这时起逐渐完备。

乾隆二十二年,**七世圆寂。乾隆帝命令由丹吉林的第穆呼图克图任摄政,在新**喇嘛未满十八岁之前主持西藏政务。这是西藏摄政制度的开端。有资格担任摄政的,只是几个地位很高的呼图克图。

清军逐走侵藏廓兵及“藏内善后章程”的订立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尼泊尔,历史上一直同西藏有着经济、文化联系。尼泊尔产稻米,居民常来西藏与藏民进行以米易盐的贸易。十八世纪中叶,尼泊尔的廓尔喀族统一了全国,此后,双方关系开始恶化。当时尼泊尔铸造的一种银币在西藏流通,后来成色变差,藏人拒绝使用。乾隆五十三年(1788),噶厦派往聂拉木的官员向尼商多征了捐税。廓尔喀人以此为借口,于当年派兵占据了藏尼边境上的聂拉木和济咙(今吉隆)两地。乾隆帝闻讯,派理藩院侍郎巴忠、成都将军鄂辉率军三千入藏。由于巴忠敷衍了事,希图早日回京,他到拉萨后,即派噶伦丹津班珠尔去边境谈判,与廓尔喀达成协议,每年由西藏给对方白银九千六百两,以换取聂拉木、济咙两地的归还。巴忠草草完结此事,返京复命。

三年后,廓尔喀人持字据向西藏索取银两,噶厦政府拒付,廓尔喀人再次派兵占据聂拉木、济咙。驻藏大臣保泰奏报乾隆帝,乾隆帝始知三年前巴忠贿和一事。巴忠闻讯后,畏罪自杀。

乾隆五十六年八月二十日,廓尔喀军攻陷扎什伦布寺。此前,班禅七世·丹贝尼玛已由驻藏大臣保泰接往拉萨。扎什伦布寺总管仲巴呼图克图于寺陷前一日携金银细软逃跑,寺内其他喇嘛不战而溃。廓尔喀军洗劫扎什伦布寺,甚至将历代班禅灵塔上镶嵌的珍珠宝石都劫掠一空,然后退往边境,仍然占据着聂拉木、济咙等地。

乾隆帝获悉后决定派大军入藏驱逐廓尔喀侵略军。当年十一月,由福康安任大将军、海兰察任参赞的一万七千人的大军入藏。乾隆帝命令他们大振军威,务期使侵略者不敢再来滋扰。福康安入藏后,首先处治了一批怯懦渎职的官员。驻藏大臣保泰、雅满泰被枷号示众,仲巴呼图克图也被押解到北京治罪。

在藏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乾隆五十七年(1792)春暖后,清军开始反击廓尔喀军,五月,即将入侵者全部驱逐出境。七月初,福康安率清军六千攻入尼泊尔境内,廓尔喀王拉特那巴都尔一再请降,并将巴忠贿和开给的付银字据一并交出。福康安虑及必须在大雪封山前撤返西藏,遂于当年八月底决定受降。九月,班师凯旋。

此次清朝在西藏进行的是一场正义的反侵略战争。清军由满、蒙古、汉、回、藏、鄂温克、达斡尔等族组成。这支军队惩罚了廓尔喀侵略军,解除了西藏人民的灾难,因而受到西藏各阶层人民的热烈欢迎和支持。

福康安率清军返藏后,按照乾隆帝的命令,以羊八井寺为主寺的噶玛噶举派红帽系的寺产被全部查抄,红帽系活佛被禁止转世,僧人也全部被迫改宗黄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自此绝传。

早在战争开始之前,乾隆帝就指示福康安,将来撤兵后,一定要妥立章程,以改变西藏各项制度废弛,噶伦与地方官员舞弊、擅权的状况。福康安返藏后,将乾隆帝的意图先后告知班禅七世和**八世,他们都表示衷心拥护。于是,福康安即与西藏地方官员共同议定了一个章程,呈报清廷。乾隆五十八年,清朝正式批准颁行,这就是著名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明确规定,驻藏大臣的地位与**、班禅平等,监督办理西藏事务,这是对驻藏大臣职责和地位的首次明确规定。章程还确立了著名的金瓶掣签制度,即由驻藏大臣监督认定每世**、班禅的转世灵童,废除过去由降神喇嘛指定灵童的办法。

在官吏的任免方面,西藏地方政府的噶伦、商卓特巴,军队中的代本等官员,均由驻藏大臣会同**喇嘛拣选,然后呈请清朝任命。这些官员的升迁赏罚,也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

章程规定,建立西藏地方的常备兵,定额三千人,分驻于前后藏。拉萨、日喀则各一千,江孜、定日各五百。同时,还规定了军队的编制、赏罚、训练等方面的制度。

章程还规定,西藏的涉外事务集权于中央,统归驻藏大臣管理。

财政方面,章程规定,西藏地方政府的收入统由驻藏大臣稽查。还规定在西藏设立专门机构,由驻藏大臣派员监督铸造银币。

“藏内善后章程”的订立,标志着清朝在我国西藏地方施政的最高阶段。它在客观上起到了加强清朝中央和西藏地方、祖国各族人民和西藏人民之间关系的积极作用,巩固了祖国的统一,有利于西藏社会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这一章程的主流是积极的,应予充分肯定。

清朝对甘、青、川、滇等省藏区的施政在甘肃、青海、四川、云南等省的部分地区,有比西藏更多的藏族居住。对这些邻近内地的藏族地区,清朝的施政较西藏有所不同。

雍正三年(1725),清朝设置了西宁办事大臣,将现今甘肃、青海两省的藏族地区划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清朝将青海的藏族基本上限制在黄河以南、唐古拉山以北地区,将这一地区的藏族划分为四十一族,设置指挥使、指挥同知等官员和千户、百户等土司头人,授给他们印信。道光初年,清朝又下令千户实辖三百户,百户仍辖百户,分化和削弱了较大的土司头人的势力,加强了清朝各级地方政府对他们的控制。

现今甘肃省境内的藏族,被分别安置在岷州(今岷县)、洮州(今临潭)、兰州、凉州(今武威)的辖区内,清朝对他们实行比较直接的治理。同时,还分别册封了当地的一些大活佛,对当地的僧俗上层仍给予一定的权力。雍正七年(1729),清朝决定将中甸、维西、阿墩子(今云南德钦)等地划归云南,将里塘、巴塘划归四川,设置流官进行治理。

清朝在西藏的驻军,由四川轮流派遣,三年一更代。四川总督不仅要负责辖区以内的藏族事务,还要协助驻藏大臣为西藏驻军筹办军械,管理由四川经康区到西藏一路的驿站,并控制每年几百万斤边茶的生产和贸易。西宁办事大臣也负有协助驻藏大臣筹办粮饷、保证驿路交通的职责。

清皇朝的阶级本质,决定了它对藏族地区的施政必然具有大民族主义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性质,在某些事件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乾隆年间发生了大小金川战争事件。大、小金川位于四川大渡河上游。

乾隆十二年(1747)和三十六年(1771),当地的土司两次起兵袭掠邻近土司,扰乱川西,乾隆帝派出重兵进剿。清朝第二次用兵金川,花了五年的时间,支出军需七千万两白银,损兵折将,最后才迫使大、小金川藏人投降,改土归流。乾隆帝把这两次用兵作为他“十全武功”中的两大武功。

藏区的土地制度和宗教文化十七世纪中叶,随着黄教寺院集团在经济上取得的空前优势,藏族的封建农奴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强化。封建领主对土地的占有和对农奴人身的不完全占有,是这个社会的基础。**五世时,黄教寺院集团开始掌握了对西藏土地的所有权,把土地封赐给僧俗封建领主。可以得到土地的,主要是:西藏地方政府的官员;忠于**五世及西藏地方政府的各地世俗贵族;黄教寺院和服从**五世及西藏地方政府的其他教派寺院中的上层当权分子。这三部分人即西藏的三大领主。对于封赐的土地他们只有占有权,不得随意买卖,也不得任意开垦荒地。土地占有权的转移,须经地方政府同意。对于获罪的僧俗贵族,地方政府有权没收他们的土地。

由于黄教寺院集团对土地的所有权,最初得自受清朝册封的固始汗,后来,“政教合一”的西藏地方政府的权力又是由清朝直接授予的,因此,西藏最高一级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清廷。清朝曾把藏北三十九族和达木地区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把后藏部分地区划给班禅,这都表明了清朝对西藏地方的最高土地所有权。

在封建农奴制度下,农奴没有人身自由,他们被束缚在一定的土地上,不准随便迁徙。农奴一般占有一小块份地,为了耕种这一小块份地,每年要用三分之二的时间在领主的土地上无偿地提供劳役。这是典型的劳役地租。农奴主可以买卖、赠送、抵押农奴,农奴逃亡或稍有反抗,就会受到严厉的镇压。

邻近内地的藏族地区,封建化的过程早于西藏。由土司、千户、百户头人统治的地区,都是一个个小的地方政权,其中也有“政教合一”形式的。这些土司头人对其属下农奴的统治较西藏要松弛,多取劳役、实物兼有的地租剥削方式,但仍然禁止买卖土地。有些地区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阶段。藏族的落后的封建农奴制的生产方式,严重地束缚了藏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黄教在清代一直受到清廷的扶持。**七世时,黄教“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建立后,势力日益膨胀。藏传佛教的其他教派,有的早已衰亡,有的被黄教兼并,还有些教派虽然存在,但实力很小,已不构成对黄教“政教合一”地方政权的威胁。对于表示顺从的教派,黄教予以扶持。例如**五世就曾大力扶持宁玛派。但是,有些教派则受到黄教的排斥和打击。首先是黄教的宿敌噶玛噶举派。觉囊派因为曾支持藏巴汗地方政权,也受到迫害,**五世借口其教义不纯,迫令该派僧人全部改宗黄教。有清一代,随着黄教在藏族地区垄断地位的确立,其他教派都居于从属的地位,而且再也没有产生新的教派。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宣传,藏族人民较普遍地信奉黄教,几乎每户都有人出家为僧。据十八世纪中叶的统计,共有黄教寺院三千四百七十七座,僧人三十一万六千二百三十人①。黄教严禁僧人娶妻生子和参加生产劳动。这样大量的僧人,既不创造社会财富,又不繁衍人口,形成藏族社会上一个畸形庞大的僧侣集团。藏族人口逐渐减少,社会经济凋敝,这样的黄教成了阻碍藏族社会进步的一大桎梏。

勤劳勇敢的藏族人民,同中国各民族一起,创造了自己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化艺术。虽然由于藏传佛教的影响,使藏族的文化、艺术大部分带有宗教的色彩。但剔除这些宗教的糟粕,我们仍能从中看到藏族人民的聪明才智。藏族的文化、艺术在清代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建筑方面,**五世时开始大规模营建的布达拉宫,集中地反映了当时藏族人民的建筑艺术水平。布达拉宫依山而建,高十三层,东西长四百余米。远望群楼高耸,崇阁巍峨,非常雄伟壮观。宫内还保存有大量佛像、壁画、雕塑等,反映了藏族人民在建筑艺术方面的高度水平。

文学方面,一些作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摆脱了宗教迷信的束缚,反映了藏族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其中最为脍炙人口的是**六世·仓央嘉措的情歌,以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触,丰富的想象力,刻画出作者的人物性格,反映出他对那些禁锢人们思想的宗教说教的叛逆精神。仓央嘉措的情歌在藏族地区广为流传,家喻户晓,受到广大藏族群众的喜爱。


第三节 彝族


彝族是古羌人先后南下在长时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融合而成的民族,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其核心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他们多自称为纳苏、诺苏或聂苏,各地还有许多种不同称呼的较小支系。

凉山彝族奴隶占有制的保持清初康熙、雍正年间,彝族及其影响所及地区保持奴隶占有制的,可以下列三个地区为代表:一个是包括水西(今贵州大方)、建昌(今四川凉山一带)、乌撒(今贵州威宁)、乌蒙(今云南昭通)等地的云、贵、川三省毗连地区;一个是云南省元江、新平县的鲁魁山一带;一个是贵州安顺府(今安顺一带)彝族土司控制下的布依族分布地区。只有凉山彝族的奴隶制度迄至1840年仍然保存下来,并且在其后的岁月里继续有所发展。

清代初年,凉山腹心,除少数平坝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优越、农业早有发展外,其余大部分山区仍然“箐林丛密”①,“住牧原无定所”。②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腹心地区“生番游牧其间,并无定址”的情况,仍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这种游牧无定址的生产力不发达状况,决定了那些没有受过土司封号的所谓“生番”,实即黑彝家支统治地区,始终没有停止过对邻近产粮区居民包括汉人的劫掠。如康熙五十五年(17),越巂卫邻近地区的“阿羊”彝族,“抢夺绑虏,为害甚多”。乾隆十五年(1750年),凉山彝族“每每有此处蛮人,私窃彼处蛮人牛马及虏绑人口,甚至潜赴内地窃取汉人牲畜,或于柴山见行人寥落而被掳夺者。”①随着凉山边缘地区汉族居民的日益增加,特别自嘉庆元年(1796)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爆发以后,川东、川北一带的大量汉族农民涌往宁远府(今西昌)属土司地区垦荒,使“熟番”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有所增长。如嘉庆九年(1804)越巂厅(今越西)大维山一带的火山,就是以“宁远府属夷人”雇内地汉民“承佃火耨”而得名②。随着锄耕与犁耕的进一步开展,道光十八年(1838),凉山一些地方已是“一半老林,一半垦地”③。垦荒的汉佃与彝族群众之间“百余年来彼此相安无事”④,即在土司保护下不受彝族奴隶主阶级的劫掠。但这并不说明这类地区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已经废除。这是因为:第一,这种由汉佃直接向土司承租土地的租佃关系,仍然是一种奴隶制的剥削关系,以1797年由云南进入凉山交脚、三湾河一带垦荒的汉佃张照福等为例,他们向彝族河东土司安世裔承租土地,不仅要向土司上佃纳租,并且要受黑彝八吃(八且)与土目阿什(阿硕)家一再的借口勒索。租谷的交纳也是随时加码,“诸多不法”①。第二,早在康熙四年(65)七月,康熙帝根据贵州总督杨茂勋的奏疏交“下部议”:凡属苗彝各族“自相仇杀”,没有侵犯清政府所派流官统治的地方,止须照旧例,“讲明曲直处置输服,申报存案”②。这种办法一直沿袭下来。这就是说,彝族奴隶主阶级仍然可以在内部进行冤家械斗,或到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劫掠人口财物,不会受到清王朝的干预。这样的“下部议”只要付诸实施,当然同样适用于“熟番”与“生番”地区。随着十九世纪初年以来“熟番”地区的普遍开垦与农业生产的日益发展,原来以畜牧为主、农业为辅的特点就逐渐发生变化。十九世纪末年,凉山东部雷波、马边、屏山一带彝区,已经是农业发达,只有山顶和山坡上才有荆棘林,汉人称之为老林,其余地方则种上庄稼。同时他们还“经营畜牧业以供自己消费,有大片的牧场和大群的奶牛、羊子”③。这表明农业已经有超过畜牧业的发展趋势。在生产关系方面,彝族奴隶制的发展,也是和汉族居民区的恢复与发展分不开的。随着建昌、雷波等地汉族居民区的恢复与发展,首先是在汉族商民大力经营下,矿冶业包括铜、铅、银等矿得到开采,至十九世纪末,矿硐就达十四处之多。这就大大刺激了上述汉族与其他民族地区农副业生产的发展,也大大刺激了凉山腹心地区彝族奴隶主阶级的贪欲。随着凉山边缘地区驻防官兵的外调镇压白莲教起义与防务的空虚,凉山彝族奴隶主至边缘汉族居民区频繁地掠夺。他们“掳掠汉人,并不杀害,只图带回代为种地力役之用,并闻有转卖他族番人以图获利者”①。

凉山彝族奴隶主阶级的出掠,嘉庆七、八、九年间,大抵先在东面的雷波、马边、峨边,继而发展至西面的越巂等地区。

①蔡毓荣等:康熙《四川总志》卷34,《木政》,康熙八年二月初四日,《四川巡抚张德地题报采运楠木条议疏》。

②雍正四年三月初四日,《四川陕西总督岳钟琪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73号。

①乾隆十五年二月初二日,《四川建昌镇总兵董芳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88号。

②嘉庆九年二月十三日,《四川总督勒保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90号。③光绪《雷波厅志》卷28,《边防上》,《江南道监察御史刘晸昌奏边夷情形疏》。④嘉庆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四川总督常明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0879号。

①《昭觉开山碑》,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凉山西昌地区彝族历史调查资料选辑》,第133—134页。

②《清圣祖实录》卷,页3。

③亨利·称尔迪埃著,张良春译:《倮倮的现实形态问题》,载《凉山彝族奴隶制研究》1978年第1期。①嘉庆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四川总督勒保奏》(录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89号。

道光年间、再发展至凉山腹心的“巴蛮”,与云南东川府巧家厅(今巧家县)所属江外二十一寨的“滇蛮”“互相勾结,时出滋扰”②。光绪年间,更进一步发展至“巴蛮”渡过金沙江,前往云南的永善与巧家劫掠。清朝末年,凉山彝族奴隶主的出掠有增无已。他们“连年捆掳边民,互相转售。购得之家,驱使同于马牛,桎梏甚于囚虏。偶有脱逃,又落于他夷之手,视为奇货,虐使如前。又以所获妇女,强使匹配,所生子女,谓之娃子,使为服役,如此裹胁,渐致强大”③。这样,宣统元年(1909),凉山沿边州县清查近三年被掳汉人数字,“有案可稽者,计被杀男妇一千六百六十余名,被掳男妇四千三百余名。除查有主名,勒令坐班夷支缴出者仅六百三十余名外,余三千六百五十余名,遂至不可究诘。抢去名(民)间牛马牲畜二万余只,什物财产丧失者又称是”④。这就无怪乎清末“凉山沿边各厅州县,户口凋零,较之乾嘉盛时,十不及四,疆宇日削”。而另一方面,彝区人口却有迅速的增加。雍正十年(1732),凉山地区只有“十数万彝倮”①,这时,“统计黑夷人众,不过一、二万户,而所辖白夷娃子,已至七、八万户”。合计九、十万户,约四、五十万人。由上可见,凉山彝族奴隶制之所以从清初到清末继续得到保存,归根结底,在于存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所谓“生番”地区,以及招致汉民开垦生产力逐渐有所提高的所谓“熟番”地区。两类地区的共同点,是继续保持奴隶制的政权机关,继续维持奴隶制的等级关系与对其他部落或民族的劫掠。区别在于:“生番”地区继续俘虏汉人为奴,“熟番”地区基本上不虏汉人为奴。随着凉山腹心地区黑彝家支反对土司斗争的发展,将土司予以消灭或逐渐驱赶至边缘地区,就使原来继续俘虏汉人为奴的“生番”地区进一步扩大,便那些原系土司所辖的“熟番”地区,也变成照样俘虏汉人为奴的“生番”地区。这样,到了清朝末年,原来所谓“熟番”、“生番”的概念也逐渐被废弃,而为“浅山”与“深山”所取代。

土司制度下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过渡在清代若干彝族地区,出现了土司制度下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过渡。这是在继续保持土司、土目的大土地所有制下进行的。

②道光二十年二月二十八日,《云贵总督王文韶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705号。

③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四川总督赵尔巽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713号。

④宣统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四川总督赵尔巽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714号。

①雍正十年十月二十日,《四川总督黄廷桂奏》,《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二十辑,第654页,台北故宫博物院。

虽然雍正年间清朝在彝族地区较为普遍地推行了改土归流,亦即以有任期的流官代替世袭的土官,但在部分彝族地区,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仍有一些土官保留下来。如云南新平县土县丞杨宗周,原系鲁魁山彝族头目,于康熙二十七年(88)由临安知府黄明等招抚授职,90年没有附合土巡检李尚义为首的反清活动,继续传袭到清朝末年①。又如云南武定县慕连土舍那德宏,于雍正八年因“随征乌蒙”叙功受封,也传袭到清末②。再如云南新平岩旺土把总李显智,以乾隆三年随父毓芳“讨逆有功”授职,传袭到解放前的大恶霸李润之。

清沿袭明制,不予土官俸给,土官还须有所贡纳、征发。作为大贵族奴隶主的土司及其属下员司土目,要维持一定的政权机关,在对所属奴隶群众进行直接占有的同时,必须在所辖地区保持一定范围的大土地所有制。如云南那德宏在雍正八年初立为武定慕连土舍时,所属地区东至十六角村、知利,与禄劝县相连;西到水田大河,与环州土司相接;南到插甸;北到金沙江边,其中有上下各十三村。直到道光初年,这里还没有出现土地买卖。其所以在保持土官大土地所有制下出现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过渡,主要取决于下述两个因素:

一是对外掠夺奴隶来源的枯竭。自康熙、雍正年间,清政府在东川、乌蒙、镇雄等地大力推行改流,沉重地打击了土司、土目奴隶主的残余势力,不仅武定地区继承了明万历年间平定凤阿克之后“遂悉置流官”的形势,并且从根本上断绝了在境外结合其他彝族土官进行反清的可能。因此,尽管那德宏在雍正八年被授为慕连土舍,但已经失去了对外劫掠其他民族为奴与彝族头目间相互劫掠奴隶的能力。这种奴隶来源的枯竭与其他条件相配合,就不能不在这一地区开始封建化的进程。

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主对内的残酷剥削与对外的肆意劫掠人口财产,使奴隶群众从根本上丧失了劳动的兴趣,从而不能不导致社会生产的停滞不前,甚而造成严重的破坏。明代后期,武定军民府凤氏“藉土衙之势索取夷民,民畏之如虎,甘为盗贼劫掠以应其求,尽归于土府”。这种夷民甘为盗贼劫掠的情况必然导致社会生产的严重荒废。直到康熙五十四年(1715),清朝平息窃据武定撒甸一带彝族头目常应运的反抗时,仍然是在大片“荒甸”的地方用兵①,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①道光《新平县志》卷4《兵防》,民国《续修新平县志》卷10《人种》。②光绪《武定直隶州志》卷3《土司》。

①檀萃撰辑,何耀华校正:《武定凤氏本末》,《云南史料丛刊》,第二十二辑。

与奴隶主的对内残酷压迫、对外掠夺相比,封建领主让农奴依附在土地上进行定额地租剥削,社会秩序还比较安定,从而有可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一定的恢复与发展。自雍正年间以来,武定慕莲地区农奴在领主那德宏及其后人统治下,在山岭起伏、沟涧纵横、肚大口小的低洼地带,修建了能够容纳山洪的坝塘,并在半山与河谷地区修建大量的梯田,利用坝塘积水培育秧苗与灌溉稻田,其中有全县最大的万德坝塘,可灌溉水稻田170多亩。与此同时,当劫掠敛迹后,比较安定和平的民族关系可以出现,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就比较容易获得传播与推广。

在对外掠夺奴隶来源枯竭与社会生产力取得发展的新形势下,贵族奴隶主对广大奴隶群众的直接占有难以继续,农奴对领主的依附关系就日益发展。

清代中叶,这种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转化或者农奴对领主封建依附关系的发展,可从嘉庆年间水西地区流传下来的三份彝文田契显示一斑。其中一份,写明农奴阿勾巴租种土目领主燕翼堂安的勃那意吐型地一片,交顶银五十两,年交稻谷租二大斗五升,旱地租一大斗。并讲明:“今后粮清粮款,作事夫役,大派小派,随唤随到,阿勾巴子孙永远管业。以后如粮租不清,大派小派夫役,不能随唤随到,由官家扯土,另安他人,阿勾巴子孙并无异言。”另有租与农奴阿木的两份田契,主要内容基本相同①。这里既不是奴隶制的直接强制,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剥削。而是由于农奴租种了土目领主的土地,因而产生了除交租粮外,还有各种夫役、派款等经济外强制。如果农奴不能履行这种经济剥削与经济外强制,领主的土地就要收回。这就将租种土地产生的经济剥削与封建性质的人身依附关系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自然,在继续保持土目大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土目在政治统治上仍然掌握了很大的权力,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决不是一帆风顺的。清代前期至中期,水西有的地区奴隶制仍然十分活跃,有的地区则保留严重的奴隶制残余。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三月初一日,贵州大定府悦服里步武(补露)土目安沙巴及孙安智,将角湾子地方一块佃给一个叫不修(麻栽爷爷)的,这个不修除交顶银前后共十九两银子外,并写明“以后子孙万万代,一代抽一个当‘直’(奴隶)。官家生了一个孩子,要出一两或二两银子,要出一坛或二坛酒。另外我家该出十两零八钱银子给官家”。结合解放后在贵州威宁地区的调查,这种“一代抽一个当‘直’”的关系,就是家外娃子(分居奴)耕种“人租地”,每代必须交纳人租一个的关系。这又是奴隶制残余在水西地区长期得到保存的表现。

改土归流的有效推行与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在清代若干彝族地区,除出现土司制度下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过渡外,在其他若干彝族地区,由于改土归流的有效推行,也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直接向封建地主经济的过渡。

①余宏模:《清代水西彝族土目和彝文田契试析》,《贵州民族研究》,1979年第一期。

清代彝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可以雍正年间东川、乌蒙、镇雄彝族土司、土目的改流为代表。雍正以前,这里还保留着奴隶占有制度。云南巡抚鄂尔泰于雍正四年十二月奏陈由威宁到东川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内所目睹的情况:“三百六十里内人烟俱寂,鸡犬无闻”。“田皆蒿莱,地尽荆棘,耕种不施,渔樵绝迹”①。社会生产力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与破坏。鄂尔泰在上述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所采取的策略是,在陆续调集军队陈兵边境的同时,先行分化土司、土目内部的团结。乌蒙府城发生了奴隶主暴乱,杀害了乌蒙镇总兵刘起元等人。从而迫使鄂尔泰飞调滇、黔官、土兵一万数千人,对东川、乌蒙、镇雄等地的奴隶主武装进行大规模的粉碎性的打击,使之一蹶不振,并为奴隶制经济向封建地主经济的直接过渡,创造了一个迅速发展的先例。其具体措施是:军事上加强安营设汛,防止凉山彝族奴隶主的势力越过金沙江卷土重来;政治上慎选能员,以“人地相宜”的徐成贞为昭通总兵;着眼于恢复与发展经济,早在1727年初,就陆续招集垦民垦荒,继而将原属土司土目现在无业的田地赏给兵丁。“并量与牛种银两,劝令开垦”①。1731年初,当“鲁甸凉山等数百寨尽平”之后,又对避乱逃亡及被胁从的,无论汉回彝苗,“概令招抚,悉予安插”,于是“归而完聚者数万户”②。1731年底,继鄂尔泰担任云贵总督的高其倬,又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首先从寻甸各州招得“习于耕稼”的农民一千户,限期赶赴昭通;其次将昭通之田分为熟水、生水、熟旱、生旱田四种,分别授与;尤为重要的是:将“所给与兵民夷户之田,俱令于分给之始,即立清界限,以杜将来纷争影射之葛藤。其田按年陆续收其稻谷,照时价计算,扣还工本,扣清之后即令起科其田给与执照,永远为业”③。这种既承认劳动者的土地所有权,又从生产资金方面给予借贷的政策,极大地鼓励了劳动者的生产热情,大约只经历了十多年,就出现了改流前后迥然不同的变化。在改流前的1726年,是“昔日土酋,好逸恶劳,不喜耕种,纵容部落,不时抢劫人口,掳掠牲畜,贩卖为生,习成惯技”④。而在改流后的乾隆十一年(1746),则是“数年以来,招徕开垦,野无旷土,商贾辐辏,汉土民夷,比屋而居,庐舍稠密,已与内地气象无二”⑤。

①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云贵总督鄂尔泰奏》,《朱批谕旨》,第49册。①《清世宗实录》卷96,页20、21。

②民国《昭通志稿》卷2《政典志》。

③民国《昭通志稿》卷8《艺文志》,高其倬:《委员赴昭办理开垦疏》。④乾隆十年十一月初三日,《云南昭通镇总兵官董芳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88号。

⑤乾隆十一年二月二十日,《云南总督张允随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88号。

在向封建地主经济过渡中,并非所有地区都要经过改土归流。如康熙二十七年授职的新平土县丞杨宗周,乾隆三年因军功议叙的新平土千总邱国良,都是直到清朝末年子孙世袭,辖区四至分明,保持着土司封建领主的大土地所有制。但至乾隆三年,土弁李毓芳在新平所属地方“新买者甸冈、丫租等田”,其中者甸冈计九亩八分二厘,“年收京斗租谷二十四石,纳秋粮四斗八升**五勺”①。表明这里的地主经济已在领主制周围取得进展,并对后者进行冲击。又如道光年间云南武定慕莲土舍所属练头联合群众,要求在辖区内自由买卖土地。土司被迫承认,允许有田户以后只交纳一份官租,这就以容许地主经济发展的方式破坏了领主制的完整。再如清朝末年,贵州威宁龙街、牛棚、大官寨等地仍然保存土目封建领主的大土地所有制,邻近的灼圃地区却由于土目绝嗣,地产归公,折价出售,从而使这一地区的地主富农经济逐渐居于统治地位。

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与风俗习惯除少数后进地区外,各地彝族有着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历史。正是从农业生产实践中,彝族人民积累了许多有关天文气象的知识。如在云南景东县,彝族群众把长时期以来观察天象变化的经验编成许多农谚。在云南牟定县,当地部分彝族老农根据春雷第一声的时间和方位,能够正确地预测当年雨季开始的迟早和雨量丰欠的情况。在四川凉山,彝族群众在自己的生产实践中,采用了根据物候定农时的方法,并进一步把农时与天象联系起来,根据日出点和日落点的位置变化确定农时,确定该种某一种作物。

在对疾病医疗方面,彝族群众中间也蕴藏着许多宝贵的经验。如云南楚雄、禄劝县的《齐书苏》(意为配药方的书),贵州毕节地区的《寻药找药经》,四川凉山地区的《献药供牲经》,都可以说是当地彝族医疗经验的总结。许多民间医生运用世代相传的医疗经验,把一些动植物和矿物制成各种土药,能治疗多种疾病。还有扎针、接骨、熏洗、按摩、拔火罐等外科手术。并对牲畜的疾病进行治疗。但是,在一些地区,医疗经验被公开宣扬宗教迷信的毕摩所禁锢,未能获得健康的发展。

彝族有初创于隋唐,至明代已趋成熟的标音节文字,明清以来,各地流传不少用纸书写的彝文经典,包括历法、天文、谱牒、诗文、神话、历史以及毕摩所使用的祭经与占卜经等典籍,内容十分丰富。各地还有一些彝文铸铜、碑刻、图章、书信、契约、借条等,多系明清两代保留下来的文物。彝族民间有丰富的文学宝藏,许多手抄本基本上可以划入文学作品的范畴,绝大部分是世代传诵、并不断锤炼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它们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彝族民间有各式各样的传统曲调,无论男女老少都能唱上几首,它是彝族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山歌与传统曲调一样,丰富多彩,美不胜收。彝族民间还有各种舞蹈伴奏曲和乐器曲,乐器种类不少,通常以管弦为主。舞蹈是彝族人民文化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最流行的是集体性质的“跳乐”,基本动作各地相去不远。凉山彝族地区还有一种宫廷舞,渊源可以追溯至隋唐时期,以后由彝族兹莫(土司)继承与保留下来。各彝族地区还保留一些其他的古老舞蹈形式,包括征战舞、斗牛舞、斗鸡舞、点荞子舞、点玉米舞等。

彝族群众流行多神崇拜,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可区分为自然崇拜、灵物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等数种,而以祖先崇拜的仪式最为隆重。最普遍流行于各地的是祭龙,大多以树或水塘为代表。在众多神灵中已出现天神的概念,但不过是人间兹莫或者土司的化身。彝族祭司多称毕摩,由男性担任。通晓彝文,通常父子相传,少数拜师受业。凡遇打冤家、婚姻、疾病、狩猎、出行,以及遇有异象异梦等,都要请毕摩占卜,以预测吉凶祸福。此外,彝族民间还流行“神判”,有捞油锅、漂灯草、端红铧、嚼米等数种,负者须接受制裁。

父系小家庭是各地彝族社会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诸子婚后即与父母分居,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遗产由男子继承,绝业归近亲所有,女儿只能分得部分动产。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制。1840年以前,凉山彝族妇女在某些方面仍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奴隶制与封建领主制的统治下,若干彝族地区盛行等级内婚,主要是黑彝与白彝之间绝对禁止婚配。许多地区盛行收继婚,多系丈夫死后续嫁夫兄弟。在婚姻对象选择上,交表婚十分流行。一夫一妻制是彝族社会的基本婚姻制度,少数统治者有多妻的现象。

彝族历史上盛行火葬。明清以来,随着改土归流的贯彻执行,在流官政府的刻意提倡下,许多彝族地区已逐步废除火葬,改用棺木土葬。凉山地区的火葬在奴隶制度下一直继续流行。

各地彝族有一些标志民族传统的节日,其中,流行甚广而又隆重举行的是火把节。四川、云南一般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贵州多在六月初六。在云南弥勒西山和路南圭山,每年冬日要过密枝节。贵州和云南东北地区的某些彝族,还有夏历六月过小年、冬月过大年的习惯。


第四节 回族


回民的反清斗争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是由中国国内以及国外的多种民族成份在长时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

清军入关之初,在各地实行剃发、圈地等强暴措施,遭到汉、回各族人民的共同反抗。在湖北,“老回回”这支回族农民武装在同李自成、张献忠坚持十多年的反明起义之后,现在又投入到抗清洪流中来。在山东,东昌府(今聊城)、济宁州等地的回回兵,崇祯末即参加城守,给清军以有力抗击。在广州,羽凤麒、■之浮、马承祖三个回族将领,因坚持抗清而牺牲,被称为“教门三忠”①。在云南,有不少回族人参加南明政权,后来在桂王退入缅甸的时候,曾有一部分跟随桂王的回民,被阻于腾越、保山一带,以“明”为姓,用以表示怀念先朝和对清的不甘屈服。在回民聚居的陕甘地区被清军占领后,反清起义仍然此伏彼起,其中顺治五年(48)以回族米喇印、丁国栋为首的甘州起义规模最大,他们在“反清复明”的口号下,拥出明延长王朱识■作号召,转战于甘肃各地达两年之久,山陕一带为之震动。

甘州起义被镇压之后,清朝兵科左给事中郝壁向清廷献策,建议清廷趁兵威之下,于各府、州、卫五六十里之外,“或有屯堡僻阒之地,子女族党另行安置。勿令养马,勿藏兵器”,并且还要让回回的“掌教一人主之。制其出入,一意耕牧所原有田产,以消其犷悍之性”,这还不够,“仍听司道等官不时察勘。庶衅无由启,久自敉平,实民与回两便之道”。①他的建议集中反映了清朝封建官吏们对回族的极端敌视。

在政策上,清朝统治者没有把伊斯兰教像白莲教那样禁止,采取允许存在而又多方歧视和严加防范的政策。在法律上,三个以上的回回持兵器走路要罪加一等;流徙罪,普通犯人可以申请留养,回回则不得申请;并且还规定流徙地点不得在甘肃等回回聚居的地区;对于回回的定罪、施刑也比一般犯人重,回回罪犯刺字时刺“回贼”二字,以示污辱。

乾隆四十六年(1781)和四十九年(1784),先后发生了甘肃循化(今属青海)撒拉族苏四十三和通渭石峰堡回民田五领导的两次反对地方官府的起义,清廷派大军剿洗,并利用新教、旧教矛盾,采取“赦一剿一,以分其力”②的以回制回策略,起义遭到残酷镇压。清陕甘总督以这两次事件为借口,在乾隆五十四年发布告示,禁止回民信奉新教,禁止汉民信奉伊斯兰教,禁止回民抱养汉民的婴儿,并禁止添造礼拜寺。

①乾隆《番禺县志》。

①《明清史料》丙编第7册。

②《清高宗实录》卷1127。

苏四十三事件后,清廷将苏四十三的首级“传示各省回民居住地方,每处悬示数日,使之共知儆戒”③,接着,清廷将陕西提督由西安移到固原,固原总兵移到河州(今临夏),加强了对回民聚居地区的兵力部署和控制。

甘肃回民的反抗和被镇压,影响及于全国,各地官府都在奉旨盘查“余党”、“邪教”和搜查违碍书籍,为此还兴起了迫害回民的两次文字狱。第一次乾隆四十六年六月,西安回民马中杰、马广文前往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途中,在山西灵石被查获书信一包,只因信内有“掌教”名目,于是惊动山陕,如临大敌,以为又是别立邪教煽惑回民者。马中杰被解回西安,由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就近审理。经再三严审,掌教名目早已有之,并无别情。乾隆帝下谕,不得不承认“所办其属过当,殊不解事”。这种压迫和挑拨在西北各地的积累和扩大,成为以后回民大规模自卫抗争之政治的、历史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年,乾隆四十七年五月,发生了影响更大的又一次文字狱。在广西桂林查出广东崖州三亚村回民海富润携带的刘智《天方至圣实录年谱》等汉文著述及阿拉伯文、波斯文伊斯兰教经籍多种。敢称“实录”,被认为是“僭妄”,海富润被捕下狱,广西巡抚朱椿一面飞咨有关各省查办,一面申奏朝廷。此案波及广西、湖北、江苏、安徽、云南、广东数省,著书人、作序者、送书人、译刻者、藏版人等,牵连众多,一大批回民人家和礼拜寺被搜查,弄得回民人人自危。乾隆帝知道此案又办理过严,下诏说甘肃的新教是邪教,已经办净根株,“至于旧教回民,各省多有”,“其平日所谓经典,亦系相沿旧本,并非实有谤毁显为悖逆之语”。但诏书又指出;这次查出的“书内字句大约俚鄙者多”,“此等回民愚蠢无知,各奉其教,若必鳃鳃绳以国法,将不胜其扰”①。这样的上谕仍然重申了对新教的镇压,默认了对宗教书籍的搜查和对回民的歧视,只是担心查办过严将不胜其扰而已。诏书还提到对山东王伦和甘肃王伏林等起义的镇压,有回民参加,这也正是清统治者对回族兵将加以利用的一面。在清代,回族中当兵吃粮和担任武将的确实不少,如哈元生、哈攀龙、哈国兴、冶大雄、许世亨、马建纪、江长贵等都曾任提督、总兵之类的官职,后来同治年间马新贻,竟坐上了两江总督和办理通商事务大臣的高位。这只不过是少部分人的被利用,绝不说明回族政治地位有任何提高。相反地,随着民族矛盾的不断激化,回族中酝酿着更大规模的抗清风暴。

以农为主 农商工兼营

清代有较长时期处于相对安定的环境,由于停止圈地、鼓励垦荒、兴修水利、盛世滋丁永不加赋等政策的施行,中国的封建经济又逐渐呈现出一个由恢复到发展的局面,回族的经济、文化这一时期也同样有较为明显的发展和变化。

③《清高宗实录》卷1135。

①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三日上谕,转引自道光七年重刻《天方至圣实录年谱》。

各地回族的人口在繁衍,生产在发展。乾隆四十六年署理陕西巡抚毕沅的奏折提供了有关陕西回民的综合情况,很有代表性。毕沅说:“查陕省各属地方,回回居住较他省为多,而西安府城及本属之长安、渭南、临潼、高陵、咸阳及同州府属之大荔、华州,汉中所属之南郑等州县,回民多聚堡而居,人口更为稠密。西安省城内回民不下数千家,城中礼拜寺共有七座。西安回民大半耕种、畜牧及贸易经营,颇多家道殷实及曾任武职、大小员弁及当兵、科举者。”①在甘肃,东部宁夏至平凉,回民村寨林立,西部以河州、西安为中心。延伸到河西及南部清水、张家川等地,也都是回民聚居的地方。内地河南、安徽北部及山东、河北的沿运河两岸,回民散居其间。而云南,在东部发展了昭通、会泽、巧家,在西部发展了大理、保山、剑川等回回村镇。

清代前期回族农业生产的发展,首先在垦荒事业和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上较为突出。顺治甘州事变后由河西逃往西宁府的大批回民,在白塔儿(今大通)等地辟建新的村寨,至乾隆时“开田立舍”已经“累至万户”。巴燕戎厅(今化隆)很多村庄是回民新设。西宁北川营,回民、汉民杂居,“筑高屋、庄田、水磨、斗车、种麦、豆、青稞”①,向当地蒙古贵族领取耕牛和籽种,每年交纳实物地租。在新疆哈密、伊犁、乌鲁木齐、昌吉等地,乾隆后期回民同汉民一起由陕甘来这里垦荒,做出成绩。清代前期山东、河北回民陆续到东北、内蒙垦荒和经商、开辟了新的居住区。继元明之后各地回民在农田水利事业上不断做出成绩,在宁夏,回民、汉民一起兴修了大清、惠农、七星、昌润等渠道,汉延、唐徕等古老渠道也进行了整修和扩展。“黄河万里富宁夏”的赞誉是历史上回、汉各族人民兴办黄河水利并同“河崩沙压”等自然条件作顽强斗争和辛勤劳动换来的。云南,经过元明数百年的经营,回民多占有水利条件较好的地方,在新兴(今玉溪),水利灌溉条件好,可以引水上行,回民居住之处“田地最饶,赤旱不荒”②.峨县(今峨山)汉民同河西县回民联合兴修水利,仅河西县就有数千亩回民良田受益,体现了回汉团结的情谊。在河南,回民较多的开封地区道光二十一年(1841)黄河决口,河南及安徽两省五府二十三州县都遭淹没,开封被洪水围困八个月,全城回、汉族百姓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官府束手无策。

①乾隆四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奏折,转引自道光七年重刻《天方至圣实录年谱》。①乾隆《西宁府新志》。

②张泓:《滇南新语》。

在一次险情万分紧迫时,有回民夫役七百余名和四街商民“赴工效力,不领价值,踊跃争先,大呼奋激,始能抢筑妥协”①,为了抢险护城,不少回民把自己家中棉衣、棉被甚至把家中和清真寺房上的砖石拆来修堵,抢险中有十几名回族青年献出生命。清河南巡抚牛鉴也深受感动,奏请朝廷,利用河工料物重修了清真东大寺,并赐以“护国清真”匾额,以示尊崇,这件事充分体现了回、汉族人民同舟共济与自然搏斗的共同命运。

由于地理条件的不同,各地回民在发展中也表露出很大的不平衡性。在土地肥沃、水利条件较好的地方,勤苦耐劳的回族农民可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家给人足。道光八年(1828)回族学者蒋湘南在《西征述》中称:“宁夏水利、盐池、壤沃人满,远近郊村,林緉联络,不与江淮”,这是宁夏川区回、汉族农民惨淡经营下的富裕景象。在关中,道光初渭南有三千户回民,他们“地处肥饶,尚属安业”②。云南回族在“嘉道间最称富庶”③。永昌,膏腴之地多为回民所有;新兴,回民并不多,但“世居坝头,固得形势,因而富贵沿为首”④。占有膏腴土地的回民毕竟只在少数地区。多数是占有山地、沙地、河边地、盐碱地,回民聚居的甘肃东部六盘山区(今属宁夏)、河北沧州、盐山地区,都属于这样的贫瘠之乡。但尽管自然条件恶劣,回族人民也能适应环境,勤奋进取,根据不同环境开展多种经营。

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传统特点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回族农村经济也不例外,但是回族农业经营又有它的特点,就是不单纯依赖于农耕,不单纯依赖于生产粮食。回族农民善于搞多种经营,注意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表现出一种勤奋、进取的活力。各地农村回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兼营畜牧业、运输业或者手工业、商业者颇为普遍。在大荔和蒲城、富平、临潼、渭南之间的沙苑地区,回民根据沙地特点,“树而不田”①,“沙地,不宜种麦,向植枣、梨、瓜、豆”②,这里“羊冠全省,蒺藜甲天下”。沙苑的西瓜更为著名,乾隆时大荔郡守张奎祥有《苏村瓜》诗:“苏村瓜、大如斗,一瓜粟数升,十瓜钱盈缶。亩可数百及千瓜,胜种麦豆葱与韭”③。回族农民就是这样因地制宜,经营经济作物,使农产品商品化,为发展商品生产作出贡献。内地及云南回族中都有这种情况。河南清化镇(今博爱)是回民聚居的村镇,这里“自太行下流泉交汇,最宜竹,居人以艺竹为业,有数十亩者,翠篠垂阴,旅游忘倦”④。

①光绪《祥符县志》。

②卢坤:《秦疆治略》。

③《腾越杜乱纪实》,见白寿彝主编《回民起义》第二册。

④《瑞记书稿摘要》第十三本,见白寿彝主编《回民起义》第二册。

①道光《大荔县志》。

②卢坤《秦疆治略》。

③乾隆《大荔县志》。

④嘉庆《豫乘识小录》。

棉花种植业和棉布业在不少城乡回族中兴起。河南孟县“桑坡村为回民聚居之所”,孟县由于负山滨河,人多地狭,“通邑男妇唯赖纺织营生糊口”⑤,“取给于纺织棉布之值,是以傭而代租”⑥。当时“孟布”驰名远近,“自陕甘以至边墙一带,远商云集,每日城镇市集收布特多,车马辐辏,厘市填咽,诸业毕兴,故人家多丁者有微利,而巷陌无丐者,盖商民两得其便”。这已经超出了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的范畴,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已相当高,并为社会人口提供广泛而多样的生活门路。小农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是明清时期农村经济关系的重要变革。各地回族农村不仅适应这一变革,而且往往走在这一变革的前列。云南回族农村就是走在变革前列而著称的一批富裕农村。腾越回民“富坚忍性,精悍英发,善营商业。嘉道间最称富庶”①。楚雄府广通县罗川地方“土沃回多”,“气候温热,土地肥沃,水量丰足,产蔗糖、棉花。回人习劳耐苦,屡世相传,人足家给,储藏充裕”②。从回民、汉民生产对比上,也可以看出回民擅长经营的特点。咸丰初,一个监察御史向清廷反映,云南“幅员辽阔,汉回杂处”,“汉民质朴,耕种为生。回则善于经营,兼以贸易致富”③。云南的情况在各地回民中是颇有代表性的。

善于多种经营和发展商品经济是各地城乡回民经济的特点,其中“马贩、屠宰”又是回民主要的普遍的经营行业,这又是一大特点。以回民聚居的西宁府为例,这里“回回皆拥资为商贾以及马贩、屠宰之类”,“经营手艺多出回民”④。“马贩、屠宰”,涉及项目繁多的系列行业,“马贩”,包括畜牧业,养马(驴、骡、驼)、贩马;包括运输业,长途、短途的贩运(马帮、驼帮、大车、脚户等)。不仅西宁和西北这样,内地、云南也这样。“内地回民多以买马为生”⑤,有的地方志讲到回民“多畜驴之家,以赶脚为业”⑥,或者“车夫、骡夫,半多回民”⑦。云南不少地方回民也是“资生每仗骡马利”①,或者“皆以赶马、贩油盐米炭为业”②。“屠宰”,也涉及畜牧业,饲养和贩卖牛羊、屠宰牛羊和贩卖牛羊肉(发展到鸡鸭禽类)。

⑤乾隆《孟县志》。

⑥道光《河北采风录》。

①《腾越杜乱纪实》。

②《他郎南安争矿记》,见白寿彝主编《回民起义》第一册。

③《钦定平定云南“回匪”方略》卷一。

④乾隆《西宁府新志》。

⑤《清穆宗实录》卷35。

⑥乾隆《镇安县志》。

⑦《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22。

①嘉庆《异族图说·邓邑(邓川)风俗图》。

②《他郎南安争矿记》。

饮食业(各类清真食品)、乳品业;制革业(各类牛羊皮衣、皮货、马鞍、缰绳、车具等)。毛织业(绒、褐、毡、毯之类);制皂、制烛业(牛油为原料)、牛骨业,等等。各地城乡回民以屠宰和织绒褐、制皮货为业者极为普遍。宁夏回民就多以屠牛为业,③东北、内地也大体这样。

除了马贩、屠宰之外、制香、制药、珠宝、玉石等也是回族经营的传统行业。盐、茶等大宗商品贸易中,回族商人也占有相当势力,以茶叶来说,当时有东柜、西柜两大茶叶贸易集团,东柜是山西茶商,西柜全是陕甘回族茶商,在对蒙、藏地区和新疆地区的贸易交往中,回民作出了积极贡献。西北的金砂、云南的铜矿、银矿,也都有回回矿丁从事开采和冶炼,动辄万人,出现了不少采冶有术的矿师和家财巨万的矿主。

清代前期继续闭关锁国,而回族商人却在沿边地区积极开展同邻国的贸易,从东北、外蒙、新疆到云南,回族商人在不同地区以不同的资源和商品同邻国交易,不仅自身致富,也促进了中外经济交流。在东北黑龙江一带,贩牛者多是山东回民,他们出入俄境,以菜牛向俄商换取金砂,双方都可获大利。在外蒙恰克图,雍正初正式开市,作为中俄贸易场所,中方由山西商人独占,外省籍商人不能涉足,只有一家西宁回民在恰克图贩卖大黄,“俄罗斯最为信服,他商贩此,弗能售也”。在云南,回族商人同缅甸、泰国等邻国的贸易交往更为频繁,主要经营玉石、宝石、棉花等项,缅棉由腾越贩运至弥渡获利甚大。在缅甸、泰国不少城市还有一批云南回族座商。

回族商人在各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特别是内地同边疆之间以及同邻国之间的贸易交往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回族商业资本的活跃在封建社会后期起着破坏自然经济的积极作用。大宗商品的长途贩运和大规模的矿产采冶,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的历史前提。然而根深蒂固的维护封建经济的重农抑商政策和长时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加之各级封建官府的腐朽无能和对回族的歧视、压迫,使得回民正常的贸易经营受到极大的禁锢,并屡遭摧残。道、咸以后,随着各种矛盾的激化,西北、云南城乡回民竟面临着一场空前浩劫的命运。

文化在文化**主义和民族同化政策严酷统治的环境中,清代回族文化上的成就不甚显著。回族固有的伊斯兰文化同中国传统文化经过元明数百年的接触和较量,到清初有了进一步的结合,在不同地区这种结合又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内地特别是东南沿海回民较少的地区,读书、科举,从而接受以儒学为标志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现象在回民中较为普遍。清嘉庆十三年(1808)续修的泉州回族《郭氏族谱》,把这种现象叫做“回而兼儒”,并以包括李卓吾在内的元明以来的回族学者为例,说明“回而兼儒”有两种情况,一是“或回而兼吾儒之道”,即回族人兼习儒学;一是“或从儒而存乎回之教”,是指以儒为主但还没有完全丢掉回回的民族意识。这说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这些地区的回回中愈来愈占上风,而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则明显地趋于淡薄。明清以来,这些地区还出现了不少回族科举世家,如福建福州萨氏、泉州丁氏、郭氏、李氏,云南保山闪氏、元江马氏等等。清代回族在文学艺术上较有成就的一批人也都成长在这一地区,如浙江仁和(今属杭州)丁澎,原是泉州丁姓回回后裔,是清初著名诗人,与弟弟景鸿、荣皆有诗名,号称“三丁”。江苏溧阳马世俊,书画都有名,著有《匡庵集》。著名画家改琦,江苏华亭回回,擅长于人物画特别是画仕女,形象生动逼真,色彩鲜艳雅致,又擅词,颇受推崇,著有《玉壶山房集》。河南固始回族学者蒋湘南,著述丰富,有《七经楼文钞》、《春晖阁集》及《全陕通志》等七部志书,对农田、兵法、钱谷、宗教、禁烟等都有论述。在云南,有昆明人孙鹏,著《少华集》、《锦川集》、《松韶集》;大理人沙琛,著《点苍山人诗钞》。在西北回民聚居地区,伊斯兰文化在回民中的影响要浓郁深厚得多,“其习教护群之念,则牢不可破”①。文学艺术上却甚少名家。在民间,至少在清代,正是回民聚居的河州地区成为别具色香的民歌“花儿”的故乡,回族人民为培灌这支极富魅力的艺术花朵倾注了汗水和智慧。西北回族在民间剪纸、刺绣、雕刻等艺术方面,包括清真食品制作方面,也都有创造和颇具特色。由于经商等原因,河州回民去西藏者颇多,其中有民间艺人乾隆年间在拉萨结合藏族民歌音调,创造出一种称作“囊玛”的民间歌舞艺术。经专家考证,“囊玛”一词系由阿拉伯语“纳赫玛”演变而来,意为“歌曲”①。“囊玛”可以说是以藏族民间音乐为基础,吸收了汉、回民族音乐文化而形成的一朵奇葩。

在西北,回民也有读书习文者,但并不普遍。封建官府出于“用夏变夷”的考虑,特意在回民聚居的城乡设立一些回民义学、回民社学,用以“化导”回民。比如兰州,雍正初年就在南梢门设养正义学,乾隆五十年即在镇压了苏四十三、田五起义之后,将“南梢门义学改为回民义学,又添置海家滩回民义学,仍五处,每岁馆师修金在兰州道署支发”②。甘肃狄道州回民当时曾被誉为“素称知礼”,也“知教子读书”③。在陕西渭南,嘉庆时在回民聚居的“仓渡兰家、仓渡马家、乜家滩、马家滩、双井禹家、七岔口李家、铁李家、乔店马家、杜化镇、舍家寨,共设义学十处,专为化导回民”④。

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付》,民族类,回族项第74号,同治元年九月二日《恩麟奏片》。①至今拉萨街头囊玛艺人据说仍多回族。此事曾请教中央民族学院音乐舞蹈系糜若如同志,特致谢。②道光《皋兰县续志》。

③道光《兰州府志》引《狄道州续志》。

④光绪《新续渭南县志》。

在咸宁县(今属西安)渭水之滨有九个村子的沙河回民,也是“设条教,立义塾,涵濡既久,蒸蒸乎响化焉”⑤。但是像这样教子读书、涵濡响化的并不是多数。当时在回族中曾广为流传着“多读书即远教之由”⑥和“官到二品即反教”等说法,对于回而兼儒和疏远教门的现象流露出担心,乾隆时西宁府回民就是“多习回经而不读书”⑦,这在西北回民当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不读书”是对清廷“化导回民”的民族同化政策的抵制,而这种消极抵制势必助长回民群众的长时期愚昧落后,“多习回经”又势必要求助于宗教教育,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伊斯兰文化对回民的影响。

明末清初在陕西、河南、山东、云南等地回民中开始兴办经堂教育,也称寺院教育,是指清真寺内由阿訇招收学生传习伊斯兰教功课,培养宗教人材的一种教育。

与经堂教育兴办的同时,明末清初以南京、苏州为中心开展了伊斯兰教经典的汉文译著活动,这是回族宗教学者为了适应中国的环境和维护伊斯兰教的地位而从事的一项有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陆续问世的汉文译著主要有:王岱舆的《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张中的《归真总义》、《四篇要道》,刘智的《天方典礼》、《天方性理》、《天方至圣实录年谱》,金天柱的《清真释疑》,还有云南,先是马注的《清真指南》、后是马复初的一批译著。译著活动中,回族宗教学者对儒家思想采取了求同存异,力求调和的态度。

明末清初在回民聚居的甘肃河州、狄道一带出现一种称做“门宦”的伊斯兰教派别形式,这是国外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与我国西北回族地区封建经济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封建特权制度。门宦是沿袭“道门”、“宦门”而言,标明宗教头人的高门世家。原来城乡回民十几户、几十户或几百户围寺而居,形成教坊,教坊既是宗教组织,又是回族社会的基层。随着经济发展,清真寺和教长的天课收入相应增加,在天课转化为土地、地租的过程中,原来的教坊范围被突破,教长由聘请变成世袭,教长也渐渐成了地主教长,甚至大地主教长。

明末到清代,西北回族地区先后形成大小门宦三十多个,在基本信仰上并无不同,只是在教规和宗教仪式上标新立异,争立门户。有的门宦、教派主要受国外阿拉伯地区神秘主义思潮影响,信奉宗教奇迹,崇拜教主,教主被认为是真主在人间的代表;有的门宦、教派又受国内儒家,乃至佛、道诸家的影响,实行出家、修道、坐静等项功课。

⑤嘉庆《咸宁县志》。

⑥米万济:《教款微论》。

⑦乾隆《西宁府新志》。

门宦的形成往往伴随着各不同门宦、教派之间的对立甚至流血斗争,不仅严重影响回族内部的团结,便于清统治者的分化、利用和屠杀,甚至教派斗争有时会伤害当地汉族劳动人民的利益,给西北地区的民族关系带来不利影响。


第五节 维吾尔族


统一回部

“维吾尔”这一族名,是维吾尔族的自称,一般认为是“联合”或“协助”的意思。在汉文史籍中,对“维吾尔”这一族名有多种写法,清代写为“回部”、“回民”、“缠回”、“回子”、“回人”等。

清初,在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由蒙古人后裔建立的叶尔羌汗国继续统治了三十多年。在这期间,哈密、吐鲁番曾向清政府朝贡,归附清。顺治十二年(55),叶尔羌汗国的最高统治者阿布都喇汗恢复了与清的关系。康熙十七年(78),叶尔羌汗国被准噶尔汗国(蒙古人建立)噶尔丹率领的十二万骑兵所征服,从此,维吾尔地区与清的关系也随之中断。

准噶尔贵族对维吾尔族的统治是十分残酷的。他们委任维吾尔族的大封建主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使他们“总理回地各城”、“为准噶尔办理回务”。将维吾尔族人民作为“阿拉巴图”(奴仆),岁纳赋税,任意驱使①。他们每年向维吾尔族征收大量的贡赋,其种类繁多,皆有定额。如对叶尔羌一地,每年缴纳贡赋十万“腾格”(一“腾格”值银一两)。这是将维吾尔族人民应缴纳的白米、米、棉花等实物、各种劳役以及酒肆、园林、碾磨、金银、贸易、缎布、牲口等税,全部折成现钱来计算②。但是,实际征收的贡赋,远远超出了规定的数额。据记载:“回地当准噶尔横肆之时,闻于积成之后,辄遣人向回城征收赋税。每回男一人,谓之一户。每户于八栅尔(集市,每七日一市)一次,交布一匹,或羊皮数张,或猞猁狲皮一张。通年计算,逐次索取。所种米谷菽麦,眼同收刈,先与平分,而后用十分取一之法,重征粮税。差来之头目人等,日奉以酒肉、妇女,去仍多索赆遗。少不如意,辄纵其从人,恣行抢掠。”③准噶尔贵族除了向维吾尔族人民大肆勒索外,还强迫他们迁居伊犁,耕田种地,服劳役,充当农奴。

乾隆二十年(1755),清廷出兵平定准噶尔的叛乱,彻底摧毁了准噶尔的统治,维吾尔族人民才从准噶尔七十多年统治的桎梏下挣脱出来。

乾隆二十二年(1757),维吾尔上层大小和卓即波罗尼都和霍集占将清政府派去做“招服”工作的副都统阿敏道及兵丁百人杀害,霍集占自称“巴图尔汗”,正式树起了叛清割据的旗帜④。

①椿园(七十一):《西域闻见录》卷6:《布拉敦霍集占叛亡纪略》,第1页。②《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77。

③《西域闻见录》卷7,第28页。

④《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39、49。

霍集占建立的“巴图尔汗国”,代表了宗教大僧侣和大封建主的利益,是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因此,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乌什、阿克苏等地的大封建主,因自身的利益也不支持霍集占的叛乱活动。乾隆二十三年(1758)夏,清廷出兵平叛,派遣大军,讨伐大小和卓。

经过了“黑水营”激战,先后攻占了喀什噶尔、叶尔羌,摧毁了大小和卓的叛乱中心。大小和卓携眷属及旧仆三四百人逃往巴达克山,被巴达克山首领捕杀,将小和卓的首级献给清军①。

清廷平定大小和卓的叛乱,得到了维吾尔族人民及上层人士的支持。哈密的首领玉素卜主动参加平叛,吐鲁番首领额敏和卓任参赞大臣,直接参加了清军作战。库车首领鄂对,因反对大小和卓叛乱,其家族惨遭杀害,他积极向清军献策,使清军在和阗、库车狠狠地打击了叛军②。

清廷平定准噶尔和大小和卓两次叛乱的战争,是消除分裂割据,维护祖国统一的正义战争,既适应了当时维护统一的历史趋势,也符合各族人民要求统一的共同愿望,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这一时期,维吾尔族地区的农奴制度获得了充分的发展,大小封建领主占有数量不等的农奴和世袭领地,大的封建主占有的土地往往超过十万亩,农奴数以千计。如吐鲁番的额敏和卓,占有土地十万四千余亩,农奴一千六百余户③。农奴完全依附于封建领主,从封建领主那里分得一小块份地,终年为封建领主服劳役,称为“燕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可以连同土地一起被出卖,或者随同封建领主一道迁徙。

为了维护封建主对农奴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作为政治制度的伯克制度起了保证的作用。“伯克”是突厥语的音译,有“王”、“首领”、“统治者”、“头目”、“官吏”以及“老爷”、“先生”等多种意思。伯克的名目繁多,有三十多种。伯克都有一定数额的亲随或家仆为其服役。他们的土地,全靠征派无偿劳役来耕种。对劳动人民的苛捐摊派,钱无定数。他们还把持水利,囤粮贵卖、私用肉刑、妄杀人命、奸占妇女等等,无恶不作。

清廷在平息叛乱,统一了天山南北以后,在新疆采取了一系列的军事、政治、经济措施,进一步巩固了祖国的统一。

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政府对新疆实行军府制度,在伊犁惠远城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是清政府在新疆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将军下设都统于乌鲁木齐,设参赞大臣于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其他地方设办事大臣和领队大臣等。

对新疆原有的政治制度也作了改革。变革后的地方制度基本上有州县制、札萨克制和伯克制三种。对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虽然保留了原来的伯克制,但是废除了伯克的世袭制度,改为任用,定以三至七品的品级,还限制了伯克占有土地和农奴的数额,分散和削弱了伯克的权力。

①魏源:《圣武记》卷4。

②《回疆通志》卷2、4、5。

③《新疆识略》卷3。

在经济方面,主要是兴办屯田,举办商业、鼓励贸易,降低赋税等。这些措施,使新疆各族人口增加,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一些经济贸易中心也随着出现,如乌鲁木齐“字号店铺,鳞次栉比,市衢宽敞,人民辐辏”、“繁华富庶,甲于关外”①。旧的经济贸易中心如阿克苏、叶尔羌等地也是“货如雾拥”、“货若云屯”。②这些改革,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广大维吾尔族劳动人民的处境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伯克们的某些权力虽被限制和削弱,但又给他们加上了品级,使之法律化。劳动人民承受着官吏和伯克们的双重压迫,加深了维吾尔族社会的阶级矛盾。劳动人民为了求得生存,奋起反抗清政府和怕克的统治。

乾隆三十年(1765)春,维吾尔族人民反抗暴虐统治的起义在乌什爆发。他们首先杀死残暴的阿奇木伯克阿卜都拉全家,接着放火焚烧衙署,乌什办事大臣素诚等被迫自杀。阿克苏办事大臣卞塔海闻讯后赶来镇压,滥施枪炮。乌什全城人民齐心合力共同守城,将卞塔海打败,形成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反抗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的斗争。清政府调集了伊犁、喀什噶尔等处的兵力前来镇压,也都被起义军打败。起义也波及到叶尔羌、阿克苏、库车等地。清廷再派阿桂前往镇压,并加强火力攻城。经过了几个月的战斗,乌什城内粮食已尽,起义军几次突围未能成功,首领赖和木图拉也中箭身亡。这样,坚持斗争了半年之久,至八月十日,由于叛徒的出卖,起义的主要人物四十二人被捕,十五日献给清军,清军才进入了乌什城。清军入城后对起义的群众进行了大肆屠杀,并将乌什城内留下的数千人,分批遣往伊犁或解到内地,赏给官员为奴①。

平定张格尔叛乱、“七和卓之乱”、“倭里汗之乱”

嘉庆二十五年(1820),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斌静“荒淫失回众心”,大和卓的孙子张格尔纠集数百人乘机从浩罕返回骚扰边卡,烧杀抢掠,但因兵少败回。道光四年(1824)秋到五年夏,张格尔又屡次纠集数百人前来骚掠边卡。道光六年,张格尔又纠集五百余安集安延人,以参拜沙土克、布格拉汗的坟墓为名,秘密潜入阿图什,煽动当地伊斯兰教“白山派”教徒发动武装叛乱。维吾尔族人民在蒙骗下,有一万多人参加了叛乱,叛军兵分两股,攻打喀什噶尔、叶尔羌。张格尔又答应浩罕割让喀什噶尔和平分财物,得到了浩罕的万余援兵。接着,喀什噶尔被攻陷,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也相继落入叛军之手。

①《西域闻见录》,卷1,第8页。

②《西域闻见录》卷2,第17、21页。

①《清高宗实录》卷730—745;《回疆通志》卷12;《东华录》(乾隆朝)卷61;《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32。

张格尔占领了这些地方后,即纵容其部下肆意烧杀抢掠,并大兴土木,强征十五岁以上男丁入伍,索取金银、马匹等财物及妇女,贪淫暴虐,无所不用其极。

道光六年(1826)秋,清政府调集了陕西、吉林、黑龙江、甘肃、四川等省兵三万六千余名,会集于阿克苏,开始进剿张格尔叛匪,在浑巴什河打败叛军,奠定了收复南疆的基础。七年三、四月间,清军相继收复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与和阗。八年初,张格尔再次潜入阿图什,但由于维吾尔族人民的奋力抵抗和清军的追击,张格尔走投无路,逃往喀尔铁盖山,军民将山团团围住,杀声震天。张格尔自杀未遂,被清军活捉。同年五月,将张格尔解运北京处死。①清军在平叛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维吾尔族人民和其他各族人民的支持。受蒙骗的一部分维吾尔族人也很快觉醒,反戈一击。

道光二十年(1840)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国侵略者首先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处祖国西北边疆的维吾尔族和其他各族人民也遭受到新的灾难。英、俄两国通过毗邻新疆的国家和地区,不仅蚕食和强占中国的领土,而且还向新疆输入鸦片,毒害新疆各族人民。据不完全的统计,仅在1840年,从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地几次截获的鸦片就达二十多万两。②鸦片的毒害遍及天山南北,清政府想方设法,未能禁绝。毗邻新疆的浩罕汗国这时也遭到沙俄的入侵,内部动荡,为了摆脱困境,又重新支持和卓后裔入卡滋事,发动叛乱。“七和卓之乱”和“倭里罕之乱”都给维吾尔族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祸害。

道光二十七年(1847)八月,以张格尔之侄迈买的明(即卡塔条勒,或写作加他汉,玉素普之子)和倭里罕(巴布顶之子)为首的七和卓从浩罕起兵,纠集了约一千名精壮骑兵,首先击败了驻守明约洛卡的百余名清军,发动了反对清朝政府的叛乱。他们胁迫沿途维吾尔族参加叛乱,直抵喀什噶尔城下。当时,驻守喀什噶尔汉城的清军虽有三千,但不敢出击,只得坐守待援。居住在喀什噶尔回城的浩罕商人那墨特(即诺麦德罕或奈迈提)等人则为内应,开城门把和卓们放了进去。①接着,七和卓叛军一方面猛攻喀什噶尔汉城,一方面分兵进攻英吉沙尔、叶尔羌、巴楚等地,气焰十分嚣张。清皇朝为了避免事态蔓延,派奕山为参赞大臣,带兵由伊犁越冰岭出兵进剿。十月,奕山从叶尔羌向英吉沙尔进军,行至科科热依瓦特地方,与叛军激战,一日三战,以少胜多,大败叛军。清军乘胜前进,解了英吉沙尔城的重围,向喀什噶尔进援。

①《圣武记》卷4;《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卷2、12、63;《那文毅公奏议》卷78、80。②《清宣宗实录》卷330—332。

①《东华录》(道光朝)卷56;《清史稿》卷19;俄A·H·库罗帕特金:《喀什噶尔》,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0—131页。

叛军闻风丧胆,“尽数逃散出卡”,遂解了喀什噶尔汉城重围,收复了回城②。“七和卓之乱”从八月到十月,前后虽仅三个月,却使维吾尔族人民遭受了烧杀抢掠和四处逃亡之苦。

此后,和卓们又连续不断地叛乱,倭里罕等多次窜入喀什噶尔、乌什等处卡伦和村庄,烧毁房屋,抢掠财物,无恶不作。

咸丰七年(1857年),倭里罕带领叛军窜犯喀什噶尔,“盘踞喀什噶尔之七里河,沿官水磨一带,放火烧毁回城南门,裹胁回民,势极猖獗。”并窜踞英吉沙尔回城。巴楚、叶尔羌等地也受到叛军骚扰③。

倭里罕叛乱初期,反动气焰极为嚣张,对被其占领地区的人民实行残酷的统治。他不仅用苛捐杂税盘剥人民,而且使用宗教手段迫害人民。“妇女不戴盖头不得上街,不准结发辫所有男性居民从六岁起必须缠头巾,一天要到清真寺去祷告五次,对于这一切,倭里罕表现得异常残忍。没有哪一天不处决几十个人他的最大乐趣之一就是亲手砍下被指控者的头,而犯过失者是不乏其人的。在君主面前动作笨拙、言词不妥、打呵欠,所有这一切都可能招致死刑”①。倭里罕的倒行逆施,激起了维吾尔族人民的不满,他们不愿再受其欺压,拒绝承认其政权,对清军则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这一年七月,清军先后从伊犁、乌鲁木齐等地调集了官兵七千多人,进剿叛军。在叶尔羌与叛军激战,取得了胜利,继续向英吉沙尔进发,经过大桥和柳树泉大战,很快收复了英吉沙尔回城,并解了汉城一百余日的重围。接着,清军向喀什噶尔进剿,叛军“闻风逃散”,喀什噶尔回城收复。倭里罕见大势已去,即逃出卡外,但仍不断骚扰,清军再派兵追剿。倭里罕裹胁了一万五千多人,带着抢掠的财物,逃往浩罕②。倭里罕叛乱经过了四个月遂告平息。

这一时期,维吾尔族人民遭受了和卓后代多次作战之苦,又受到清统治者和本民族贵族压迫剥削之害,“生计本少,加以科敛,愈不聊生”③。驱逐阿古柏收复伊犁同治四年(1865)春以后,在天山南北相继出现了五个互不相属的封建割据政权。在库车,热西丁和卓自称“汗和卓”(汉文史书误译为黄和卓),形成了西至阿克苏、乌什、东至吐鲁番等地的封建割据势力。在乌鲁木齐,回族妥明(妥得璘)自称“清真王”,其势力也扩张至吐鲁番一带。在伊犁,迈孜木杂特自称“苏丹”割据一方。

②《清宣宗实录》卷446、448。

③《平定陕甘新“回匪”方略》,卷5、11。

①库罗帕特金《喀什噶尔》,第135—136页。

②《平定陕甘新“回匪”方略》卷7;《喀什噶尔》。

③《清宣宗实录》卷425。

在喀什噶尔,先是由白山派头目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称王,不久,柯尔克孜封建主思的克攻占了喀什,自己登上王位。在和阗,宗教头目哈比布拉也自称“帕夏”(皇帝),占地为王。

以思的克为首的喀什噶尔统治集团,为了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竟奴颜卑膝地向浩罕求援。于是浩罕的军队首领派遣阿古柏和大和卓波罗泥都之曾孙布素鲁克前往喀什噶尔,于同治三年十二月(1865年1月)侵入中国境内。

同治六年(1867),南疆地区全部为阿古柏侵占。阿古柏自封为“巴达吾来特哈孜”(即汉文史书上的“毕调勒特汗”,意即“洪福之王”),对其政权,历史上称为“哲德莎尔”,意即“七城”。同治九年,整个天山以南地区和以北的部分地区就完全处在了阿古柏的反动统治之下。

阿古柏在新疆的侵略活动,与英国和俄国殖民主义侵略新疆的阴谋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治十二年(1873),英国正式派遣了茀赛斯组成的有三百人的庞大使团,向阿古柏赠送了枪枝、小炮等武器。同治十三年,阿古柏和英国签订了通商条约即《英国与喀什噶尔条约》,这个条约共十二条,给予了英国在商业、居住等方面的特权。沙皇俄国也不甘落后,早在同治十年武力强占中国伊犁地区以后,就立即向阿古柏表示友好。同治十一年,阿古柏与沙皇俄国签订了《俄国与喀什噶尔条约》,沙皇正式承认阿古柏政权,得到了在南疆进行商业贸易的特权①。阿古柏又将中亚地区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完全移植到新疆。土地被大量集中起来,分封给爪牙;各级官吏的俸禄直接取自于封地内的劳动人民,可以任意索取财物和强征无偿劳役。阿古柏的税收没有成文规定,种类繁多。

阿古柏还打着宗教的旗号,对宗教头目笼络、收买,扩充宗教寺院的土地、财产,新建礼拜寺、麻扎、宗教学校,又推行伊斯兰教法典《沙里阿特》的规定,在城乡普遍设立宗教法庭。宗教法官(长孜)可以用任何借口处罚以至处死劳动人民,恢复了“拉伊斯”(执行宗教法规的执法吏)的职位,无辜的劳动人民及未戴面纱上街的妇女,随时都可能受其鞭笞。对非伊斯兰教徒则强迫改信伊斯兰教,否则就要受到最野蛮的杀害。

为了反抗阿古柏的暴虐统治,各族人民包括一些本地的封建主都起来进行斗争。在和阗、吐鲁番、乌鲁木齐等地、劳动人民自发的武装起义此起彼伏,绵延不绝。

阿古柏的侵略新疆与沙皇俄国武力侵占伊犁,引起了中国西北边疆严重的民族危机,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注意新疆的问题。光绪元年三月(1875年5月),清政府授任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任命金顺为乌鲁木齐都统,帮办新疆军务,开始了进军新疆,驱逐侵略者的行动①。

渴望解脱阿古柏残酷奴役的维吾尔族和新疆各族人民,自动拿出粮食,马匹等支援清军。

①《阿古柏伯克传》,第10、11章。

①《平定陕甘新“回匪”方略》,卷298、299。

光绪三年夏,阿古柏见大势已去,在库尔勒服毒自杀。

清军在新疆各族人民的支持下,进行了历时一年半的反对阿古柏侵略、收复祖国领土的正义斗争。这些战争的胜利,解除了中国西北边疆的民族危机,粉碎了殖民主义者分裂我国的阴谋,为收复伊犁打下了基础。

左宗棠在驱逐阿古柏,收复新疆的过程中,就注意到了要做好善后工作,恢复生产,如资助因战争逃亡的人民重返家园,发给口粮、种子、牲畜等,使尽快恢复生产,举办屯田,军屯民屯并举,改革不合理的田赋制度及整顿币制等等。在收复南疆后,又组织了善后局,管理民政、财政、司法等事务,命令阿奇木伯克只管催征赋税,不得插手地方事务。又提出新疆设行省的主张。后来刘锦棠也上书清廷,提出了设置道厅州县的具体方案。

新疆设省清廷于光绪十年九月(1884年10月)批准了新疆改设行省。十月,任命刘锦棠为新疆巡抚,魏光焘为新疆布政使。

新疆改设行省,是维吾尔族和新疆其他各族人民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改设行省以后,首先对军政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取消军府制、伯克制和扎萨克世袭制,代之以兵备道、府、州、县制,削弱了当地封建统治者的势力,加强了清政府对新疆的直接统治。

在改革军政制度的同时,清廷还采取了一些有助于生产发展的措施。在农业方面,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实行军屯、民屯、犯屯、扩大了耕地面积,使农业生产得到发展。根据二十个县的统计,整修和新修干渠九百四十多条,支渠两千三百多条,灌溉面积达一百一十多万亩①。并设立蚕桑局,移植祖国东北地区的桑树,招聘江浙一带的蚕工,改进蚕桑技术,促进了蚕桑业的发展①。在工业、手工业方面,清政府举办新式工业,利用机器采油和冶铸,后来又有了火柴和电灯等工业。在交通方面,把军台、营塘一律改为驿站,又由驿站发展到邮政,宣统元年(1909)正式设立邮局,总局设迪化(乌鲁木齐),分局几乎遍及南北疆。光绪二十一年(1895)建成了电报线路,后来线路还可通到北京。在商业方面也日趋繁荣,由于取消了内地汉族来新疆的限制,使各省商人贩运内地的绸缎、茶、纸、瓷器、漆器等到新疆,每年货物价值二三万两。

在教育事业上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设省之初,兴办义塾三十多处。光绪三十二年(1906),新疆设提学使,在各府、厅、州、县设立学堂。许多维吾尔族学生也开始学习汉语汉文。

①据《新疆图志》卷73至卷78统计。

①《西疆交涉志要》卷4。

新疆设省,促进了新疆各族人民经济、文化的发展,巩固了祖国的统一和边疆的安全,进一步密切了维吾尔族和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


第六节 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族“索伦”诸部


清初,鄂温克同达斡尔、鄂伦春等族一起,曾被统称为“索伦部”。他们分布在西起石勒喀河,东至黑龙江北岸支流精奇里江,北起外兴安岭,南至大小兴安岭一带。

“索伦”这一名称是达斡尔人对鄂温克人的称呼,意思是“山林中生活的人们”。由于他们英勇善战,因此周围诸部也都被称为“索伦部”。

清初,鄂温克以博木博果尔为首领形成了一个大的部落联盟。他们与汉族早就发展了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与达斡尔人一起建立了许多木城和村庄。木城有雅克萨城、阿萨津城、铎陈城、乌库尔城、多金城等,村庄有杜喇尔屯等。每个村屯以氏族为单位,有自己的酋长。

鄂温克人的社会经济,正如清代文献所记载:精奇里江和牛满江地区河中盛产鱼类,其中大鱼一二丈许,鄂温克、达斡尔人即捕此大鱼进贡。山中有虎,貂,猞猁,野猪,鹿,驼鹿等,“以打牲射猎为本,无庐舍,游牧止养马匹,无它牲畜”①。这里指的养马匹的居民,即为使马的鄂温克部落。他们有几个大氏族,即杜拉尔、墨尔迪勒、布喇穆、涂克冬、纳哈他等。达斡尔部落被称为“索伦部萨哈尔察地方”。“萨哈尔察”是满语,意为“黑色貂皮”,大概是由于产黑貂而得名。达斡尔人已进入阶级社会,结村落而居,达斡尔与鄂温克人杂居于精奇里江,其著名姓氏有:精奇里氏、郭贝勒氏、敖拉氏、墨尔迪氏、俄嫩氏、倭勒氏等。主要从事农业,饲养大批牛马等牲畜,种大麦、燕麦、黍米和大麻、荞麦、豌豆及蔬菜、果树等。用牛架车,以长柄木犁耕地,用小镰刀收割庄稼,把收割物保存在帐篷或地窖里,也从事狩猎生产,用貂皮和其他毛皮换取内地的朝服、布匹、铁质生产工具同日用器皿等。满、汉商人和官员经常到索伦部的达斡尔、鄂温克部落进行交易。由于受满族影响,已建造用薄纸糊窗的房屋,改穿满洲服饰。在精奇里江以东、牛满江以西的丛山密林中,居住着一支鄂伦春部落,有玛卡吉尔、卡鲁基尔、玛拉呼鲁等三个氏族。由于他们在精奇里江的大支流毕拉尔河一带游猎,史书称他们为“毕拉尔”人,较早见于《东华录》上。他们共有默纳赫、都纳亨等氏族。另一支鄂伦春是居住在石勒喀的“玛尼克尔”人,其部落中氏族有伍查罕、玛纳伊尔、威拉伊尔、格氏伊尔、嘎格达伊尔、摩东伊尔、彻克奇尔、玛涅达尔等几个大氏族。鄂伦春人饲养驯鹿,用以骑乘与运输工具。驯鹿俗称“四不像”。

后金建立不久,黑龙江的上述索伦部的各族,便前来穆古敦城(盛京),开始与后金建立政治关系,臣服后金。

①何秋涛《朔方备录》第44卷,第6—7页。

皇太极为加强东北边疆管理,统一贝加尔湖以东整个索伦部地区,建立巩固的统治,于崇德四年至五年(39—40),平定了鄂温克最大酋长博尔博果尔的反抗,最后统一了包括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族索伦部广大地区。收编了索伦部所属石勒喀河及精奇里江、外兴安岭以南的鄂温克、鄂伦春等六千九百五十多人,并将其中五千六百七十二人,以氏族为单位编成佐(牛录)。崇德六年清朝军队在贝加尔湖东赤塔附近最后解决了索伦部的残余,又收编索伦部一千四百七十一人①,其中有能约束众人,堪为首领者,即授以牛录章京(佐领)官,一部分随清军转战各地,另一部分回到各部落,管理新降人口,作为清政府基层政权的官员,管理贝加尔湖以东,石勒喀河至精奇里江、牛满江的大片地区,负责收纳贡物,保卫边疆,并配合宁古塔派至该地的军队驻防巡逻。

抗击沙俄入侵十七世纪中叶,沙俄便把侵略魔爪伸入中国黑龙江中上游索伦部地区。

给中国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族人民带来了严重灾难。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各部落展开了反抗沙俄的激烈斗争。鄂温克族氏族酋长根特木耳,同鄂伦春族的酋长毛考待汗一起,率氏族成员渡过额尔古纳河,来到根河和海拉尔河一带。在石勒喀河的鄂温克“纳米雅儿”部落的其他氏族则纷纷拿起武器同沙俄展开斗争,他们拒绝向侵略者缴纳毛皮实物税,包围了盘踞在中国领土尼布楚的沙俄侵略者,从他们手中夺回马二百多匹,平毁了侵略者的庄田,迫使三十多名俄兵向黑龙江中游逃窜。

当沙俄进攻达斡尔族贵古达尔酋长的城堡时。侵略者劝降守城的达斡尔人,贵古达尔酋长作了坚定的回答:“我们向中国顺治皇帝纳贡,你们来要什么实物税呢?等我们把自己的最后一个孩子扔掉以后,再给你们纳税吧!”誓死保卫国土的达斡尔人,同以枪炮武装的沙俄侵略者展开了世上窄见的浴血抗战,达斡尔族七百多人全部血战到底、以身殉国①。

在55年呼玛尔战役中,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族的八旗官兵都参加了抗俄斗争。

康熙二十三年(84),为了征讨盘踞雅克萨的沙俄侵略者,调遣五百名鄂温克、达斡尔官兵驻于黑龙江北岸和苏里地方,战后留守黑龙江城(瑷珲)。在清政府反击沙俄侵略者的作战中,无论是作战,筑城堡、建驿站,还是运军需粮草他们都作出卓越的贡献。

①《朔方备录》卷20。

①英拉文斯坦:《俄国人在黑龙江》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7页。

布特哈八旗

自崇德至顺治,直至康熙年间,原索伦部所属的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族,由于遭到沙俄侵略者的掠夺,受到战火的破坏,被迫逐渐迁移到黑龙江南岸、大小兴安岭,居住在黑龙江和嫩江各支流的山谷间。

清廷把迁来嫩江各支流的各族交由布特哈总管衙门管理,“布特哈”即满语“打牲部落”之意,又叫打牲总管衙门。

鄂温克族共有五个“阿巴”(围猎场),成为打牲部的主体,由理藩院任命“达如汉布勒”、“扎木苏”等人为头领,授以副都统衔。达斡尔族分为:都博浅、莫尔登、讷莫尔等三个扎兰,由达斡尔副总管倍勒尔、洪吉等人,会同满族官吏,驻齐齐哈尔屯管理本部政务和军务。

对鄂伦春族的管理有两种形式:“其隶布特哈八旗为官兵者,谓之摩凌阿鄂伦春,其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者,谓之雅发罕鄂伦春。“摩凌河”是“马上”的意思,“雅发罕”是“步下”的意思。雅发罕鄂伦春有布特哈五官员分治,三岁一易,号曰谙达。谙达岁以征貂至其境,其入先期毕集,奉命惟谨,过此,则深居不可寻踪。

雍正九年(1731),清廷出于长治久安之策。加强东北边防,指示黑龙江将军衙门,规定旗色,在原有鄂温克族五个阿巴,达斡尔族三个扎兰的基础上,将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族壮丁正式编成“布特哈八旗”(亦称打牲八旗)。共有九十二佐,其中鄂温克族四十七佐,达斡尔族三十九佐,鄂伦春族六佐。

旗的正旗长由满洲人担任,副旗长由本地各族担任。旗下设牛录(佐),头目叫“牛录达”,亦叫“章京”(佐领);佐领下设“哈朋”,即骁骑校;“哈朋”下设领催(宝西呼),佐下各村还设“嘎思恩达”(村长),村长由大家选举产生。佐领和骁骑校在平时监督各族猎手猎取貂皮,按时向清廷进贡,战时率领兵丁打仗,并担负着边境线上的巡逻和驿站的工作。

从此,布特哈地区的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族开始“出则为兵,入则为民”。

布特哈八旗对于清廷承担着贡貂和服兵役两大义务。“布特哈,无问官兵散户,身足五尺者,交纳貂皮一张,定制也”。这种制度原出黑龙江将军衙门,即竖五尺之桩,每隔四年测量一次,十五岁以上的男丁,身与桩齐者或高出者,为纳貂之民,并开始担负各种公差。

进贡貂皮,初由布特哈总管收齐后,特派副总管、佐领、骁骑校各一员,每佐兵丁一名,自行送交热河避暑官。乾隆四十九年,经黑龙江将军衙门启奏,停止了布特哈官兵自行送交貂皮的办法,改由将军衙门乘入贡之便代送。每年选定一等四十二张、二等一百四十张,好三等二百八十张、寻三等四千九百四十三张。由于代送过程中出现很多弊端,布特哈八旗官兵上告皇帝,又恢复了旧制,仍由布特哈官兵自送貂皮贡至热河。

布特哈官兵除担负贡貂差役外,每年春秋两季还要参加马步枪箭较射等军事操练,每五年举行一次大型军事演习。

清政府于雍正十年(1732)四月,将布特哈打牲部一千六百三十六名鄂温克士兵,七百三十名达斡尔,三百五十九名鄂伦春等族士兵携带眷属,共三千名移驻呼伦贝尔草原。共编成五十个牛录(佐),分隶八旗,分左、右两翼,左翼四旗在与俄罗斯交界处游牧,右翼四旗沿喀勒喀河一带游牧。沿呼伦贝尔,黑龙江地区中俄边界线共设卡伦五十九座,极东十二卡伦,轮派布特哈地区鄂温克、达斡尔部队戍守①;呼伦贝尔地区设十六处卡伦,东六卡由鄂温克、巴尔虎等族官兵驻守②。布特哈八旗官员担任固定卡伦外,还建立了严密的巡边制度。

清廷为了更好地利用布特哈八旗各族官兵,培养满族化的军队,康熙三十四年(95),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于墨尔根分别在鄂温克和达斡尔人中设一个学校,设立助教官,选鄂温克、达斡尔等族每佐领下一儿童,学习满文书艺,这成为鄂温克、达斡尔等族文化教育的开始③。

清朝皇帝为了把布特哈官兵培养成一支亲信部队,规定佐领以上的官员,都必须见到皇帝,乾隆帝每年抽出一定时间接见各族的佐领以上的军官。而且每年在木兰围场打猎时,也都要选布特哈八旗的优秀猎手来京陪同乾隆帝围猎。

满族统治者一向认为鄂温克、鄂伦春等族语言与满语相近,对他们采取同化政策,使之驯服效命,如派满族军官训练布特哈八旗,灌输满族的礼俗,他们的待遇也接近满族官兵,通行满文。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布特哈”官兵衣着、住房、礼俗、生活方式逐渐接近满族,尤其各族的上层的习俗基本和满族相似。鄂温克、达斡尔人上层知识分子多熟通满文、能用满文写作,能流畅地说满语。

鄂温克清统治者对于布特哈八旗鄂温克、达斡尔族的氏族上层官吏副都统、佐领、骁骑校等,给以高官厚禄和各种特权。他们利用权势占有公社的牲畜和土地,雇工劳动,产生了剥削,形成了贵族阶层,同时还产生了作为家庭内使用的奴隶,形成了家长奴隶制形态。鄂温克、达斡尔人都把奴隶叫“包勒”。奴隶的来源,主要是他们在战争中俘虏的小孩,另一方面是清朝将许多免死的罪犯给鄂温克、达斡尔族当奴隶,第三个来源是买进的奴隶,一个身强力壮的奴隶价值一匹马或一个银元宝。布特哈八旗官兵的奴隶数目,据记载:布特哈东路有四百七十六户奴隶,男女大小一千三百二十三名,西路的数目也不相上下。

①《朔方备录》卷49。

②《清高宗实录》卷641。

③《朔方备录》卷26。

奴隶随主人的氏族,姓主人的姓,奴隶和奴隶主吃一锅饭,但不能和主人在一桌吃。有的主人年老病故,无人继承家产,就由奴隶办丧和继承家业。主人出去打猎,猎回来的肉与奴隶同吃,个别人也把珍贵猎品分给奴隶一份。奴隶主也参加狩猎生产,但奴隶只能参加田间劳动,无权参加狩猎活动。奴隶有赎身权,如不愿在原主人家,可以脱离另找新主人,从新主人那里将身价交给原主人,姓新主人的姓。脱离主人的奴隶,必须找一个自由民做保护人,表现好的,主人(佐领)可以取消其奴隶身份,可给予参军权。

鄂温克族一部分人从事狩猎生产,迁到呼伦贝尔草原的已转向游牧生产。牧区的社会组织,与猎区一样保留着氏族“哈拉”,每个氏族下分若干大家族“毛哄”,是由同一父系祖先的子孙所构成,一般多则十一二户,少则七八户居住在一个村落里。“毛哄”是进行集体狩猎生产的单位。一个或几个“毛哄”的人联合起来进行围猎活动。除在生产上保持互相支援之外,近族之间也有代偿债务和抚养孤儿、老人的义务。同一氏族的各“毛哄”之间实行严格的族外婚制度,同一“哈拉”或“毛哄”的人绝对禁止通婚。每个“毛哄”都有自己的“毛哄达”(族长)和“嘎思恩达”(村长)各一人,管理和领导家族的事务。族长是维持习惯法的支柱,清朝发给每一族长一条黄带子,但办事必须公道。

在牧区,“毛哄”要在祭敖包时开会,由老年人轮流主持,会议的开支与其他公共费用,由家族负担,牧民每户出一只羊,富户可多至三四只羊。一般被开除“毛哄”的人,可以申请参加其他“毛哄”。如有杀人者,“毛哄”举行会议,将凶手处死在河边,如是误杀,则由犯罪人用两头好牛做为命价,由死者家庭享有。“毛哄”内男人死后,如无子,其财产由“毛哄”内的近亲继承。每个“毛哄”都必须有自己世代相传的萨满(巫师),管理“毛哄”的宗教活动。每逢年节,特别是四月初三,是全“毛哄”举行盛大集会的日子,鄂温克语叫“奥米那楞”,萨满用皮绳将全“毛哄”的人围住,检查“毛哄”人口增减,并为全族祝福。每个“毛哄”都有自己的墓地。鄂温克人信仰萨满教,对自然界和动物加以崇拜,相信万物有灵。他们还崇拜灰鼠、小雀和熊、蛇等动物。鄂伦春人也有相类似习惯。鄂温克人对山、川、日、月、星、火等都进行崇拜。特别是对祖先神的崇拜,构成其信仰的核心。每个氏族都有祖先神,祖先神多为女性。

鄂温克人的多神的信仰,最集中体现在萨满身上,得重病时,都要请萨满跳神。如请萨满治病他不去,按习惯可用皮绳把他捆起来强迫他跳神,因为萨满是属于氏族的。萨满不仅是氏族巫师,而且在社会上,也有很高的威望,有的地方萨满也是氏族头人之一。一切鬼、神、吉、凶和疾病的来源,都由萨满解释。

鄂温克民族讲究礼节、好客。长幼之间恪守着严格的礼节,老人受到社会上的尊重。当年轻人见到长辈时,总要施礼问安和敬烟等,如果是骑在马上还要下马问安。通行屈膝、侧身、打千、拱手作揖等礼节。屋内的座位,床铺,也有长幼之分。

鄂温克族的婚姻主要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形态盛行“氏族外婚”与“姑舅表婚”,绝大多数都是由父母包办婚姻,早婚现象很普遍。有的青年男女相爱得不到父母的允许,便双双逃走,被抓回后,男人无罪,女的由其父母另婚配给别人。如是已婚女子私奔,抓回后,把男子押起来,女人交给原丈夫或由佐领把女人定价出卖。

鄂温克族与达斡尔、鄂伦春等族相互通婚的历史较长,也很普遍,被称为“亲属民族”。

鄂温克族民间传说、神话、故事、谚语、谜语等民间文学十分丰富,它们反映了鄂温克族早期的历史。如“人类来源的传说”、“英雄猎人的故事”、“金鱼姑娘”、“兴安岭的故事”、“母鹿之歌”等都是美丽感人的故事。汉族的故事如《三国演义》等在鄂温克族中也得到广泛流传。

鄂温克族每逢庆祝节日或举行婚礼的时候,都要跳民族舞蹈。

达斡尔达斡尔族的经济,以传统的粗放农业为主,兼行狩猎、捕鱼、放木排等生产。主要种植燕麦、大麦、荞麦、稷子、黑豆等成熟期较短的农作物。并种油料作物苏子。他们用轮歇游耕的方法,而且禾苗出土后,无锄草习惯。栽种烟草有一套精细的传统工序和技艺。达斡尔族栽培加工的烟叶,因其质优,享有“琥珀香”之誉。据《黑龙江外纪》载:“人家隙地,种烟草,达呼尔则一岁之生计也。”①达斡尔族的鹰猎具有特色。猎鹰是由山鹰训练而成的。猎鹰又被称为“飞行猎人”。训练方法是,捉到山鹰后,十天内不喂一点肉食,而把它绑在悬梁摇篮里,摇几天,接着在它尾部根上佩一铜制小铃,腿上系一柔软的皮条,等山鹰见人习惯后,可以帮主人抓狐狸、野兔、野鸡等。达斡尔族也善于从事捕鱼生产。早期达斡尔人还以鱼皮缝制过靴、鞋及烟口袋等用具。

达斡尔族人民乘坐的“勒勒车”,享有盛誉。又名“大轮车”,也叫“草上飞”。过去运输以及姑娘出嫁都坐大轮篷车。大轮车适合于山区荒原和沼泽地带,具有轻便耐用、修理方便之特点。

达斡尔族保有部落“毕日基”组织,分为“乌力斯”、“都博浅”、“音那奇”、“精奇日”和“阿彦浅”等五部落。从黑龙江迁来嫩江之前,达斡尔人分别属于上述五个“毕日基”之内。“哈拉”是氏族组织,直译为姓氏,十八世纪前后,达斡尔族有十八个“哈拉”。

每个哈拉是由两个以上的“莫昆”组成。“莫昆”是大家族组织,从血①西清:《黑龙江外纪》,刊《小方壶斋丛钞》第406页。

缘关系上说,莫昆是比哈拉又进一层的血缘团体。因此,莫昆这一家族组织,对其成员的约束力也就大于氏族。每个莫昆都住在一个村落里。达斡尔族保存几代人的家庭,有的多达三十多口人。

“哈拉”的职能:(1)严禁民族内通婚;(2)定期祭祖修谱,每隔若干年召开一次祭祖修谱会议,打开族谱登记增加的男性成员的名字,出生者以硃笔填写在其父名下,而亡者以黑笔写之;(3)处理氏族内违法者;(4)组织哈拉之间的射箭和联合围猎等项活动。

“莫昆”每隔数年,召开一次祭祖会,填写增减的人口。莫昆其他职能有:(1)管理公有财产(林地、河边柳条通);(2)集体割所需柳条子;(3)平分由外村租借渔场的租金;(4)管理公共墓地;(5)维护成员,扶养鳏寡狐独;(6)办故后的丧事;(7)干预女子继承家产,必须由儿子继承;(8)公祭莫昆祖神;(9)每年举办莫昆之间的射箭和曲棍球比赛,每逢过春节,家家户户张贴对联、年画、放爆竹,在大门外燃放烟火,妇女们夜间聚集在某一家较大的屋子里,在苏油灯光下,跳本民族的传统舞蹈——“路日给勒”,唱本族民歌,青年男子打“贝阔”(曲棍球)。

达斡尔族的婚姻,是氏族外婚制和一夫一妻制。婚姻也多由父母包办,本人除再婚者外,无权过问婚事。婚姻程序较繁琐。

达斡尔族的丧葬一般是土葬,将死者殓入木棺,埋于本家族的墓地。因天花、肺痨等特殊病和难产等死亡的,则风葬或火葬。殉葬品除寿衣外,还有死者生前所用的什物,并有杀马殉葬的遗风。死者的晚辈按亲疏远近服孝一个月到一百天。

达斡尔人迷信鬼神,信仰萨满教。以自然为崇拜对象。崇拜天、星、雷、河、火、岩洞、森林、碾石、龙、鹿、布谷鸟、猫头鹰等等。他们供奉的“霍列力巴尔汗”,包括十七种神,是由五十八个生物和物件组成的。每个“莫昆”都有自己的祖先神。在他们的观念中,神鬼是**福的主宰,生产的丰欠和人口兴旺与否,都是神鬼保佑或作祟的结果。因此,一旦生产不利或发生疾病,即请巫师(萨满)祭祀,祈求消灾赐福。

鄂伦春鄂伦春族的经济是一种以狩猎为主,采集捕鱼为辅的综合经济。广阔的山林是鄂伦春人天然的猎场,动物资源十分丰富,取之不尽。他们的氏族部落多在一定河流范围内活动。

当猎获野兽后,家族公社(乌力楞)的全体成员,在“仙人柱”前,围成一个圆圈,把肉煮熟,三五人共吃一盆肉。

采集主要由妇女担任,老年妇女是采集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由她率领家族公社的女成员,也包括儿童进行采集,储备野菜。捕鱼也是重要生产,黑龙江和嫩江流域,鱼类资源丰富。用“挡筛子”捕鱼是常见的方法。叉鱼也较盛行,他们用三齿或四齿的铁叉,乘坐桦树皮船叉鱼。野兽皮和桦树皮是他们加工的主要对象。兽皮制品和桦皮制品是他们的生活资料,他们用原始的方法熟兽皮,制成各种兽皮衣、裤、鞋、帽和被襦,数量最多的是狍皮和鹿、犴皮。缝制皮衣的线,是由狍、鹿、犴的筋所制成。桦皮制品在鄂伦春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日用的家具、容器、船只以及覆盖“帐幕”的围子都是桦树皮制成的。

鄂伦春人的“乌力楞”家族公社,一般由几个到十几个“仙人柱”(帐幕)构成。“仙人柱”是鄂伦春人的原始性居室,俗称“撮罗子”。它是用三十根木杆搭成的圆锥形的构架,夏天以桦树皮围盖,冬天以野兽皮围盖。“乌力楞”,鄂伦春语的含意是“子孙们”,指同一祖父所传的几代后嗣。“乌力楞”是鄂伦春父权制社会的基本细胞。

“乌力楞”是一个基本经济单位,其经济基础是猎场和主要生产工具,如驯鹿、马匹的集体所有。狩猎是以“乌力楞”为单位集体进行的。在春、夏、秋三季出猎时,往往举族出动。“乌力楞”亦随着迁涉。冬季出猎时则主要是男猎手参加,老弱妇孺留在宿营地。“乌力楞”的管理是建立在民主原则基础上,每次出猎时,都要民主推举一个“塔坦达”,负责领导个狩猎生产。“塔坦达”一般是猎组中年龄最大,辈份大,有丰富狩猎经验的人,他经常研究和介绍经验,分配猎品。他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时,要听取大家的意见,没有任何特权。分配制度是以“乌力楞”各户为单位,按户将肉分成若干份,平均分配,但猎获野兽后,要把头肉、腿肉、心、肋骨肉以及肝、舌头等肉煮熟,由全“乌力楞”的人共同享用。

鄂伦春人没有文字,但满文于康熙年间已传入,有少数鄂伦春人掌握了满文。但他们的文学主要是口头创作,通过口耳相传,成为鄂伦春族文化的重要部分。

口头创作的最早形式是关于鄂伦春族的历史神话传说,这些传说,有许多是关于人类起源的。以动物为主题的童话故事占较重要地位。以男女爱情为主题的也是口头创作的主题之一。

鄂伦春族男女老少都喜欢唱歌,不论节日里、婚宴上,还是在劳动中,日常生活中都要唱歌,歌的曲调都是比较固定的,歌词都是即兴之作。鄂伦春人的舞蹈是与歌曲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常常是载歌载舞。“黑熊搏斗舞”,“野猪搏斗舞”和“树鸡舞”都是模仿这些飞禽走兽的动作或吼声而创作的舞蹈。另一类是直接表现劳动生活的,如“依哈嫩舞”,表现猎人打到野兽以后,高兴地把猎物往马背上驮的情景。红果舞表现了妇女采集红果的劳动。“鲁力该嫩舞”是大闹场的意思。人们手拉手围成一圈,左右跳动,身体稍向里弯曲,有如他们所住的“仙人柱”,鄂伦春人的舞蹈都是来源于他们生产劳动和生活。

图腾信仰是鄂伦春人的宗教形式之一。在长期狩猎中。他们逐渐把某些动物从一般动物中分离出来,相信这些动物与他们的氏族集团有关。熊是鄂伦春人崇拜的动物之一。他们认为熊与自己存在一种血缘亲族关系,在称谓上,把熊称为“太帖”(祖母),“阿玛哈”(祖父),而不直呼它的名字,他们认为熊最初是人,因而不能猎取。

鄂伦春人也崇拜火神,每当吃饭时,要向火里投一些食物,以示供奉。

对山神也十分崇拜,在山上的树上画一脸形,路过时要叩头。在家里吃饭、饮酒前,将酒杯、饭碗举起向空中绕两圈,表示先让山神尝,据说山神能保佑多打野兽,他们也崇拜太阳神和月亮神。

萨满是鄂伦春人的宗教巫师。萨满的跳神仪式充满浓厚的神秘气氛。

(谢选骏指出:黄俄鬼子借口“少数民族”来为满清张目,并为苏联入侵中国进行合理化开脱。但从中国的历史看,俄罗斯充其量只是一个匈奴那样的插曲,永远无法主宰中国的命运。从长期看,我毫不怀疑,俄罗斯也就像蒙古一样,终将成为中国的少数民族。)



【第九章 台湾的开发】


清代自康熙二十二年(83)统一台湾,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依《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共治理台湾212年。在这212年中,台湾社会有很大的变化,这与大陆汉族居民不断移入台湾有关。汉人的移入,从初期的10万人发展到后期的320余万人,二百年间扩增30倍,对台湾进行了全面的开发。在此基础上,清皇朝逐步建立了对全岛的行政统治。这对台湾的发展及巩固和加强祖国对台湾的主权关系,都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土地的开发


康熙二十二年(83)清设台湾府,下辖台湾、凤山、诸罗三县,统治区域也仅限于府治一带百余里。府城“规模草创,城郭未筑,官署悉无垣墙,唯编竹为篱,蔽内外而已”①。凤山、诸罗两县衙署皆附设于府城,知县、佐贰不敢莅境,只在府城遥领县事。其时,“人民尚未集,田土尚未辟,可居可耕之地,惟台邑左右方百里地耳”②。

清廷为了统治秩序的稳定,担心台湾孤悬海外,易为“奸民逋逃之薮”,自康熙以迄咸丰同治时期,始终对台湾的开发持消极态度,对人民的开发活动加以种种限制。首先是禁民渡台,其次是禁入番地,对于已经移居台湾的人民,清廷禁止他们进入高山族居住区,以防范他们往来接触,萌生动乱。但是,清廷的禁令并不能阻扼内地人民的渡台以及他们对台湾广漠土地的开发。清廷设禁最严的康熙、雍正、乾隆时期,也正是内地人民移垦台湾的最盛时期。据《赤嵌笔谈》记载,除厦门——安平是偷渡的总路以外,北起鸡笼八尺门(基隆港),南至琅娇后湾仔(恒春南湾),东及蛤仔难(宜兰)、钓鱼台(台东秀姑峦溪口),可通行大小各类船只的近海港口69处,都是人民私渡之处。至康熙末年,他们已经分布于台湾的一半地区。蓝鼎元写道:“前此台湾,止府治百余里,凤山、诸罗皆毒恶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今则郎娇、北穷淡水、鸡笼以上,千五百里,人民趋若鹜矣。前此大山之麓,人莫敢近,以为野番嗜杀,今则群入深山,杂耕番地,虽杀不畏。甚至傀儡内山、台湾山后、蛤仔难、崇爻、卑南觅等社,亦有汉人敢至其地,与之贸易,生聚已繁,渐廓渐远,虽厉禁不能使止也。”①雍正乾隆以后,至者愈多,拓地愈广。清领台湾之初。册载民户12,727户,人口,820口;嘉庆十六年(1811)有司汇报全台民户,计有241,217户,男女大小凡2,003,861口。光绪十三年(1887)编查户口,造报者已达320余万人。移民到台以后,一小部分从事贸易,绝大部分投入了土地开发。

由于清廷禁止搬携眷属,广大佃户绝大多数都是孤身的成年男性,数十、数百乃至千人聚居一庄。台湾县“乡间之人至四、五十岁未有室者,比比而是”①。雍正五年(1727)时,“台湾一府总计,唯中路台邑所属有夫妻子母之人民。北路诸罗、彰化以上,淡水、鸡笼、山后千有余里,通共妇女不及数百人。南路凤山、新园、琅娇以下四、五百里,妇女亦不及数百人。”②他们就是在这样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从事着开发土地的最繁重的劳动。

①郁永河:《裨海纪游》。

②沈起元:《治台湾私议》,《皇朝经世文编》卷34。

①蓝鼎元:《平台纪略总论》,《皇朝经世文编》卷84。

①《台湾县志》卷1《舆地》。

②蓝鼎元:《平台纪略·经理台湾第二畴》。

在广大移民筚路蓝缕、艰苦努力下,台湾土地相继开发,进展极为迅速。清朝设治初期,北路“流移开垦之众,极远不过斗六门”,康熙四十三年(1704),“已渐至斗六门以北矣”,康熙四十九年(1710),“又渐过半线(今彰化)、大肚溪以北矣。此后流移日多,乃至日南、后垄、竹堑(今新竹)、南嵌,所在而有”③。

半线初辟时,还是一片荒原。康熙五十八年(1719),施世榜集流民开垦东螺之野,所筑施厝圳,彰邑十三堡半之田,此圳足灌八堡(一万九千甲),故又名“八堡圳”。同时有杨志申来到这里,招募佃农数千人,辟田凿圳,线东西两堡之田,皆为杨氏所有。半线自此日兴,雍正元年(1723)乃有彰化县之设。乾隆年间,泉州人吴洛和广东人张振万又来此开发未垦之土,规模皆与施、杨相埒。张振万所居葫芦墩所产的葫芦墩米,日后甘美冠全台。竹堑宽长百里,旷野荒埔,仅有少数山胞。康熙三十年(91),泉州人王世杰募集同乡百数十人至台,先垦竹堑社地,治田渐至数百甲。康熙五十八年,复垦滨海之地,凡二十四社,为田数千甲;又垦以南之地,凡十三社。竹堑一带开垦事业,儿握于世杰之手。

台北原是一片沼泽密林,初名大佳纳,一名艋舺。康熙三十六年(97)郁永河经此时,辟土不过千分之一。康熙四十八年(1709),泉州人陈赖章开始在这里建立村庄。雍正九年(1731),平原土地已经全部开垦,大佳纳堡已成为繁华的市街。淡水“夙号烟瘴,近台北之极边”①,康熙二十五年(86)左右有广东嘉应州人移住,同籍者闻讯来集,康熙末年已俨然形成一大部落。雍正、乾隆年间,杨道宏、林成祖、胡焯猷等人渡台,继续向北进至兴直之野,开发了淡北平原。

康熙中叶至乾隆中叶是移民开垦的极盛时期,广阔肥沃的北部平原和南部下淡水溪流域已经大部开发。乾隆中叶以后,土地的拓垦已渐及东部的噶玛兰平原、花莲港流域以及中部的埔里社盆地等土著地区。

噶玛兰初名蛤仔难,三面负山,东临大海,土地广漠,溪流交错,三十六社番散居其间。乾隆五十二年(1787),漳州人吴沙募漳、泉、粤三籍流民入垦其地,嘉庆元年(1796)进据乌石港,筑头围。二年(1797),又进筑二围、三围。其后沙死,沙侄吴化代领其众进至五围(今宜兰市),前后辟地数百里,奠定了汉人开兰的基础。嘉庆十五年(1810),闽浙总督方维甸勘查噶玛兰地,据总兵武隆阿、知府杨廷理奏报:噶玛兰南北长约六、七十里,东西宽约二、三十里不等,有漳人四万二千五百余丁,泉人二百五十余丁,粤人一百四十余丁;归化生番三十三社,四千五百五十余丁;熟番五社,九百九十余丁。十七年(1812),清政府在这里经划地界,设置了噶玛兰厅。

③《诸罗县志》。

①《北路参将阮蔡文祭淡水将士文》。

奇莱(花莲港),仅每年三、四月间有汉人前来贸易。咸丰元年(1851),淡水人黄阿凤集资数万元,募穷民二千二百余人往垦其野。后垦区移于秀姑峦之麓的璞石阁。居者千家,遂成一大都聚。

卑南地处台东之中。咸丰五年(1855),凤山人郑尚至此与土番贸易,且传授耕耘的方法,很受番人的欢迎与尊重。郑尚致富以后,募佃入垦,土地日辟。

埔里社为台湾中部万山丛中的一小平原,延袤十数里,二十四番社生活其间。嘉庆十九年(1814),黄林旺、陈大用、郭百年等入垦其地,辟田数千里。咸丰间,泉州人郑勒先居此与番贸易,始建市廛,即后来的大埔城。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在此设埔里社厅。


第二节 经济的发展


广大移民挣脱了大陆层累了两千年的**制度的束缚,来到行政控制粗疏的台湾,面对广阔的从未开垦的沃土,表现了极大的生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台湾二百年间的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出现了较之大陆远为迅速和活跃的发展局面。

台湾的土地分为田、园两种,“有陂圹贮水者为田,旱种者为园”,以田育稻,以园植蔗。土地的计算单位是“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零”①。康熙二十三年(84),清朝宣布郑氏的官私田园悉为民业,其时在册的有田7534甲5分7厘、园10919甲2分8厘,合计18453甲8分6厘;乾隆九年(1744),在册的有田17874甲8分1厘,园38310甲1分5厘,合计53184甲9分6厘;光绪二十四年(1898,时在台湾沦陷后三年)的统计为水田(田)236212顷(2088523甲4分),旱田(园)5627顷(1464429甲7分),合计401839顷(3552953甲1分)。如以康熙时期实际耕地面积为册载数字的二倍计算,清代二百年间的耕地面积也增加了将近百倍。

台湾的稻种,有土著居民一向种植的,有荷兰引自海外的,也有汉人从大陆带来的。仅连横《台湾通史》所记载,就有粳稻27个品种、糯稻15个品种。康熙之时,“三县皆称沃壤千仓万箱,不但本郡足食,并可资赡内地。居民只知逐利,肩贩舟载,不尽不休”②。雍正九年(1731),“部定台湾征收正供之谷十六万九千二百六十六石余,又运福、兴、漳、泉四府平粜之米十二万二百八十七石”。乾隆七年(1742),“兵米、眷米及拨运福、兴、漳、泉平粜之谷,以及商船定例所带之米,则通计不下八、九十万石”③,成为福建兵民粮米的重要供给地,堪称中国南部的一大谷仓。

台湾的主要水利工程是陂、圳。陂是水库,圳是水渠,“凡筑堤潴水灌田谓之陂,或决山泉,或导溪流,远数十里,近亦数里。不用筑堤,疏凿溪泉,引以灌田谓之圳,远七、八里,近亦三、四里。”④据《台湾通史》记载,清代除了维修和使用荷兰、郑氏时期所开凿的15个陂以外,还创修了80陂、132圳。其中,施琅私筑1陂,知县宗永清、周钟瑄、曹瑾募民筑成4陂、二圳,其余都是民间业户和佃户自行集资筹策、自行组织劳力修凿的。大致以横贯台湾中部的浊水溪为界,其北以稻作居优势,其南以蔗作居优势。康熙时期,台南平原已是“蔗田万顷碧萋萋,一望葱茏路欲迷”①的景象。台糖的产量早岁缺乏准确的记载。

①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1《赋饷》。

②连横:《台湾通史》卷27《农业志》。

③连横:《台湾通史》卷27《农业志》。

①郁永河:《裨海纪游》。

《裨海纪游》谓“台人植蔗为糖,岁产二、三十万”,当是指担而言。《台海使槎录》谓台湾“三县每岁所出蔗糖约六十余万篓,每篓一百七、八十斤”,则年产在百万担以上。二说相去甚远,似乎后者有些夸大,前者较为接近事实。清朝后期蔗糖产量又有大幅度增长,据统计,同治九——十三年(1870—1874),全台年均产糖78万担;光绪元——十年(1875—1884),年均产糖95万担;光绪十一——二十年(1885—1894),年均产糖76万担。其中,光绪二年(1876)、六年(1880)、九年(1883)、十年(1884)都超过了一百万担,分别为114万担、138万担、100万担和125万担。

台湾四面临海,天然港湾环布。随着生产的日益发展,台湾的商业以及与祖国内地、日本、南洋、欧美各国的海上贸易也日益繁荣起来。

康熙二十四年(85),清廷规定以安平为全台的唯一出口,对渡厦门,一切商船均须由此航线行驶,因此康熙雍正乾隆之世,安平乃为全台唯一的商业贸易中心。雍正三年(1725),台南出现了北郊、南郊、港郊三大商业集团,北郊以苏万利为首,有二十余号营商;南郊以金永顺为首,有三十余号营商;港郊以李胜兴为首,有五十余号营商。他们“各拥巨资,以操胜算,南至南洋,北及天津、牛庄、烟台、上海,舳舻相望,络绎于途,皆以安平为往来之港”①。据计,嘉庆元年(1796)安平有往来商船一千余艘。

随着北部地区的开发,日益增长着的北路之米如仍南运至安平由鹿耳门出洋,已经越来越感到不便。乾隆四十九年(1784),清政府增开彰化县的鹿港与泉州府晋江县的蚶江口对渡,五十五年(1790)又开淡水厅的八里岔与福州的五虎门对渡。于是,鹿港和地处淡水河航运孔道的艋舺遂渐次兴盛,成为新的两大通商贸易中心。

嘉庆道光时期,鹿港已有泉、厦、南、布、染、油、糖等七郊,“正对渡于蚶江、深沪、獭窟、崇武者,曰泉郊;斜对渡于厦门者,曰厦郊。间有糖船,直透天津、上海等处者”。“鹿港大街,街衢纵横,长三里许,泉、厦郊商居多。舟车辐辏,百货充盈,台自郡城而外,各处货市,当以鹿港为最。”②八里岔开港而淡水河成为北路通航要冲。商船直航台北艋舺街,艋舺乃盛极一时。“估客辏集,以淡为台郡第一”,“商人择地所宜,雇船装贩,近则福州、漳泉、厦门,远则宁波、上海、乍浦、天津以及广东,凡港路可通,争相贸易”。“赴福州、江浙者,曰北郊;赴泉州者,曰泉郊,亦称顶郊;赴厦门者,曰厦郊;——统称为三郊。”北郊之中,“往天津、锦州、盖州的又称大北;上海、宁波又称小北。”③其后又有香港郊(一名南郊)与鹿郊,成为五郊。淡水厅的艋舺与府治安平的彰化县的鹿港鼎足而三,时有“一府二鹿三艋舺”之称。

①连横:《台湾通史》卷25《商务志》。

②李廷璧:《彰化县志》。

③陈培桂:《淡水厅志》。

咸丰八年(1858),《天津条约》开台湾府(安平)为通商口岸;咸丰十年(1860),《北京条约》增开淡水为口岸;同治二年(1863),又开打狗(今高雄)、鸡笼分别作为台湾府和淡水的附属口岸。此后,外商云集台湾,纷纷设立洋行,通商贸易之权渐渐转入外人手中。原来台湾商人依据贸易地相同或贸易品相同而组织起来的商业行会性质的团体——郊,也就很快解体。台湾的经济开始沦为半殖民地的性质,台湾的物产开始大量输往殖民者的故乡欧美、日本;同时,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刺激下,生产和流通又比在**制度下有了更快的发展速度。这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莫过于糖、茶、樟脑等业。

台湾的糖业向来商品化程度很高。台湾开港以后,砂糖贸易很快为外人所操纵,输出额大增,甘蔗的种植面积也迅速扩大。同治二年(1863)以前,台糖输出总额从未超过30万担;同治九至十三年(1870—1874),平均每年输出总额激增至66万担;光绪元年至十年(1875—1884),年均输出达73万3千担。

台湾生长茶叶,由来很久。但直到康熙后期,仍然“不谙制茶之法”

①。嘉庆时,福建人柯朝把二斗武夷茶籽从福建带到台北,辗转传种,这才开始了茶叶在台湾的人工培植。对外通商以后,外商竞购粗茶,茶业随之大盛。同治五年(1866)输出13万斤,光绪六年(1875)输出4万斤,光绪十九年(1893)达到1795万斤。茶叶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同治五年每担10元(银元),光绪十三年(1874)每担34元,光绪二十年(1894)每担44.74元。乌龙茶的主要买主是美国,其次是欧洲。运往欧美的茶叶,经常约占台茶输出总额的95%左右,最少时也不低于80%。

樟脑为台湾重要特产之一,约占世界总产量的70—80%。康熙时封禁番地,私熬樟脑者洽罪。雍正三年(1725),清廷在台湾设厂修造战船,南北二路各设军工料馆,采伐樟木为船料,许承办军工的匠首私煎樟脑取利,台湾的樟脑业自此兴起。咸丰五年(1855),香港美商布宾纳特至打狗,经营樟脑的出口贸易,引起世界对台湾樟脑的注意。咸丰十一年(1861),英国怡和、邓特两洋行也到台湾经营樟脑贸易,并且很快取得了垄断地位。同治二年(1863),台湾道陈懋烈鉴于利权外溢,宣布樟脑官营,由官办脑馆统一向制脑业者收购,而后转售给洋行。当时官府收购价格约每担6元,卖给外商约每担元,而外商在香港的售价为每担18元,这就引起了外商的很大不满,以至同治七年(1868)英国出动兵舰,占领安平,用武力胁迫清廷于次年制定樟脑章程,废止官营,允许外商领照进入内地自由采购。这时,外商不仅控制了樟脑的贸易,而且通过借资金给台民,由台民制造,然后全部包购,从而控制了整个樟脑业。樟脑的输出,从同治四至六年(1865—1867)的年约7千担,增至七至九年(1868—1870)的年约1万4千担。光①《诸罗县志》卷12《杂记·外纪》。

绪八年(1882)以后的数年中,由于内山械斗严重,樟木不能砍伐,以致樟脑无出,输出锐减,光绪十一年(1885)输出仅为3担。光绪十二年(1886),刘铭传复行官营,次年于台北设脑务总局,又于各主要产地设置分局,制出之脑悉归官局,购价每担8两,官局转售包商,售价每担12两。当时揽办樟脑贸易的是台北德商公泰洋行,配运至香港,其价又在20两以上,光绪十六年(1890)在外商干涉下,清政府再度废除官营,当年输出8千担。十七、十八年(1891、1892)均为2万1千担,十九年(1893)增至4万担,二十年(1894)达到5万1千担。当时日新月异的化学工业对樟脑的需求激增,欧美市场销用日巨,脑价随之而涨。十六年(1890)每石30元,十八至二十年每担41—44元以上。外商运至香港,已至每担70元以上,运至上海,更达每担百元以上。

台湾开发以来的富庶以及海上交通的重要战略地位,日益成为东西方殖民主义者觊觎的目标。鸦片战争以后,英、美、日、俄更加暴露出夺取台湾的野心。

(谢选骏指出:中共黄俄如此“器重”台湾,念兹在兹……不是因为什么“宝岛富饶”,而是因为那是前政权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的所在地!即如满清面对的郑氏,并无收藏朱明的成员在台湾,清狗尚且坐卧不安;何况,蒋介石把整个国民政府和国民大会全都搬到了台湾?!如此一来,一次竞选也没有举行过的共产党,一日拿不下台湾,就一日就未能完成改朝换代的专政工程,就一日没有代表整个中国的合法性!)



【第十章 中俄关系】


第一节 起源和冲突


中俄两国关系的起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俄国向东方扩张和对中国的侵略。原来俄国是一个欧洲国家,自第一个沙皇伊凡四世起,开始派商人、冒险家叶尔马克等人越过乌拉尔征服西伯利亚,进而闯入中国的边疆。至十七世纪后期,沙俄在西伯利亚已站稳脚跟并建立了数十个城寨,其中有32年在勒拿河上建成的雅库次克,54年在中国的尼布楚城址兴建了涅尔琴斯克,在黑龙江咽喉所建的阿尔巴津,即雅克萨城址①。

清朝兴起后所辖治的地区,早在元朝已归入中国版图。经过明朝的都司卫所统治,成了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努尔哈赤在建立后金以前,对黑龙江下游和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区进行了征剿和招抚。皇太极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对黑龙江中上游及以远地区的经营。天聪八年(34)首次征伐黑龙江上游,就向率兵的霸奇兰与萨穆什喀晓谕:此行之地人民,“语音与我国同”,攻略时应对他们说:“尔之先世,本皆我一国之人,载籍甚明”①。这一年,居住在精奇里江的达呼尔部首领巴尔达齐率众归服,皇太极把宗室之女嫁他,成为显赫一时的额驸。崇德二年(37),索伦部首领博穆博果尔也向清朝进贡,两年后叛清,皇太极于崇德四年(39)发兵将其生擒,攻取了叛军赖以集结的雅克萨、铎陈、阿撒津、多金、兀库尔等城②。崇德七年,皇太极踌躇满志地宣称:“予缵承皇考太祖皇帝之业,嗣位以来,蒙天眷佑,自东北海滨(鄂霍次克海),迄西北海滨(贝加尔湖),其间使犬、使鹿之邦,及产黑狐、黑貂之地,不事耕种、渔猎为生之俗,厄鲁特部落,以至斡难河源,远迩诸国,在在臣服。”③其实这也是故土重归一统。

中俄冲突随着沙俄的入侵而日益激烈。43年波雅科夫率领沙俄侵略军到了精奇里江(结雅河)支流勃良塔河,比皇太极统一这一地区晚来十年。波雅科夫等人从当地达呼尔人那里了解到达呼尔人是满族的一支,和通古斯人有亲属关系,这些人居住的地区早已从属满族王公和中国皇帝。中国官员经常到此巡视和征税,而沙俄侵略者不顾所到之处人民的反抗和中国的领土主权,仍然艰难地向内地入侵。正是这伙强盗在缺少粮食时,屠杀当地居民,以尸体充饥。46年他们返回雅库次克,向沙皇报告,大肆宣扬黑龙江地区盛产谷物和貂皮等,“力主占领阿穆尔(黑龙江)地区”④。

①苏普·李·雅科夫列娃:《89年,第一个俄中条约》。

①《清太宗实录》卷21,页14。

②《清太宗实录》卷51,页8—9。

③《清太宗实录》卷61,页3。

④苏A·普罗霍罗夫:《关于苏中边界问题》第25页。

从中国边境少数民族的反抗到中俄两国政府间的正面冲突,最典型的是哈巴罗夫的行径。西伯利亚富商哈巴罗夫,带领自己出钱召募的一百五十人左右的队伍,在雅库次克长官的支持下,于49年侵入到黑龙江,窥探并向当地居民征税。可是恐惧哥萨克的居民逃之一空,留下的少数人又极力反抗,他们不得不撤回到雅库次克。但是沙皇见到他们呈交的皮毛与谷物,却给了他们更大的支持和鼓励,补充了供给与大炮。50年夏,这伙人再次侵入黑龙江,突袭雅克萨,以为扩大侵略的据点。哈巴罗夫一伙到处烧杀抢掠,当地人民向清廷控诉俄国侵略者:“彻底破坏了我们的土地,把庄稼割掉了,把我们的妻子和孩子抢走了!”请求清政府给予保护。驻守宁古塔(今宁安)章京海色奉命出击,派捕牲翼长希福等率领清军在顺治九年(52)二月十五日同哈巴罗夫俄军激战于乌扎拉村。清军本来取得了很大胜利,而在攻打俄军据点的关键时刻,海色下令捉活的,不要打死人,结果敌人得到喘息之机,反败为胜,海色因此被处死,希福革职。俄军听说清朝将派来重兵,吓得狼狈而逃。后来沙皇因哈巴罗夫侵华有功,封其为贵族,过了二百年把他侵略据点的一个城堡又命名为哈巴罗夫斯克①。

54年,斯捷潘诺夫接替哈巴罗夫指挥沙俄侵略军,继续窜犯黑龙江及深入至松花江流域之地。这时既有当地少数民族的反抗,也有训练有素的清军作战。斯捷潘诺夫在呼玛河与黑龙江会流的地方建呼玛城,负隅顽抗。清政府命令固山额真明安达理统率官兵对其征讨,55年从三月底到四月初,连续发动水陆进攻,击毙数十名俄军后,以粮饷不继撤回。②侵略者劫掠不止,57年宁古塔昂邦章京沙尔虎达在松花江与牡丹江会流处包围了俄军,经过交战,打死和活捉二百七十多名匪徒,当场击毙斯捷潘诺夫①。到60年,黑龙江中下游的沙俄侵略者基本被肃清。

①参见美乔治·亚历山大·伦森:《俄国向东方的扩张》。又《清世祖实录》卷68,页24。②《平定罗刹方略》卷1—2。

①《清世祖实录》卷119,页4—5。


第二节 早期俄使来华


俄国使臣来华,最早可追溯到明末。据说伊凡四世曾派哥萨克头目彼特罗甫和雅鲁契甫来北京探察。明穆宗因其没有进贡方物,不予接见。万历四十七年(19)又有斐德林和曼多夫来华,明神宗谕准通商并希望派遣使者②。迄今尚存明朝致俄国的两封国书③。

清代俄使最早来华的是巴伊科夫使团。顺治十一年(54)三月二十日,使团在托博尔斯克接到沙皇训令和致中国皇帝的国书。训令要求他们了解中国人的信仰,国家的财力、兵力,对外战争,城市,贵重首饰、宝石,同中国人通商的可能性及到中国的道路等等情况。五月下旬出发,经过蒙古,至顺治十三年三月十四日到达北京。其先遣之谢伊特库尔·阿勃林与之左路,头一年到达北京之后已返回。一个俄国使团分成两伙。巴伊科夫因纠缠接待礼节及在京行为不端,顺治帝没有接见,当年九月即被打发回去。阿勃林则不但受到顺治帝接见,还得到了丰厚的赠礼④。

但是沙皇没有因巴伊科夫出使失败而受影响,继续主动于58年10月派伊凡·佩菲利耶夫与阿勃林来华,途经三载到北京。此次为沟通贸易而来,以所带国书“语多不逊”,虽然接受了国书和礼物,但顺治帝没有接见,也没有给沙皇带回清朝的国书。清朝最不满意的是“俄察罕汗两附贸易人至京奏书,然不言边界事”①。

俄国极力追求贸易利益,继续遣使。68年派阿勃林来华,这是此人第三次衔命,携带毛皮、呢绒、红珊瑚珠、望远镜、自鸣钟等价值四千五百卢布的商品。69年6月到达北京。康熙帝接见了他们,给予的馈赠和他们自己购买的货物,获四倍以上厚利②。

②陈复光:《有清一代之中俄关系》上册,第页。

③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第20页。④《清世祖实录》卷91,页20—21。

①《清史稿》卷153《邦交志一》。

②苏普·季·雅科夫列娃:《89年第一个俄中条约》。

清朝的注意力是关心边境安全和主权不受侵犯,特别是十七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俄国在东方的势力有所增强,清朝忧虑很多:一是波兰逃犯切尔尼戈夫于65年占据雅克萨,被沙皇任为该城长官,与占据尼布楚的总管阿尔申斯基互为犄角,构成威胁;二是向贝加尔湖以南扩张,65年派瓦西列夫和洛夫佐夫强占了中国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所属的楚库柏兴,即色椤格斯克;三是67年索伦部首领根特木尔率家属及部众叛逃,为沙皇效劳,影响边境安定。尤其是康熙帝,对根特木尔叛逃极为愤怒,特遣使至尼布楚追索其人,还要求俄方派人到北京谈判。70年尼布楚总管派部下伊格纳季·米洛瓦诺夫等人来华,但奉沙皇密谕不谈根特木尔之事。康熙帝接见了来使,回程时派人护送到尼布楚,带去致沙皇的信,又提出归还逃人①。

继之来华的俄国高级使臣是外交事务衙门翻译官尼古拉·米列斯库·斯帕法里。75年3月从莫斯科出发,带领一千五百人的代表团来华。沙皇给他的训令列出十余项任务,主要是寻求扩大贸易。他们绕行西伯利亚,经过伊尔库次克,斯帕法里会见了根特木尔。再至尼布楚,南下嫩江、齐齐哈尔,76年5月到北京。清朝对他们很重视,想借此解决边境与逃人问题,特命礼部侍郎马喇出迎,但是这个代表团态度傲慢,为礼仪细节,争论不休。尽管如此,康熙帝还是两次接见斯帕法里,向他提出交还根特木尔,而他诡称不知其人。不得已,康熙通过他致书沙皇,“令管束罗刹,毋扰边陲”②。清朝坚持把逃人根特木尔送回,才能与其谈贸易,否则让俄国使臣不必再来③。

①陈复光:《有清一代之中俄关系》第18页。

②《清史稿》卷153《邦交志一》。

③《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41页。


第三节 雅克萨之战


雅克萨,满语为河湾之意。中俄关系史上提到的雅克萨城,位于黑龙江上游与讷穆尔河会流的弯曲之处。这里北逾外兴安岭可通雅库次克,东向通黑龙江下游,西向越石勒喀河,近至尼布楚,远达贝加尔湖以南的色楞格斯克,南向一可通额尔古纳河,一可通嫩江,是四面八方必经之地,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中俄为争夺雅克萨而战有深刻的领土要求背景,这座名城最早是中国所属达呼尔人的故乡,“原非罗刹所有,亦非两界隙地”①。65年,切尔尼戈夫强占之后,一面假意谈判,一面利用雅克萨深入侵略,建立结雅斯克堡(78)、西林穆宾斯克和多伦斯克堡(79)、额尔古纳堡(81)。康熙帝深刻指出,沙俄侵略者“恃雅克萨城为巢穴,于其四近,耕种渔猎,数扰索伦、赫其、斐雅喀、奇勒尔居民,掠夺人口,俾不得宁外”②。为使这种侵略合法和持久,沙俄公然于80年将尼布楚变为西伯利亚一个单独督军区,三年以后又成立了雅克萨督军区,加固其工事,召募哥萨克为军,设立农庄,“耕田自给”③。

清朝决心以武力驱逐占据雅克萨沙俄侵略者。康熙帝十三岁(67)亲政时起就留心于此,研究边疆的山川形胜。康熙二十年平定吴三桂叛乱以后,内地大局稳定,便派理藩院侍郎明爱等向占据雅克萨的俄**官提出退还所侵多伦禅等地,并调查雅克萨的俄军防务。翌年二月至五月,康熙帝进行第二次东巡,“巡视边疆,远览形胜”,直到宁古塔将军所在地大乌喇(今吉林永吉),泛舟松花江,检阅驻军。秋天下令派副都统郎谈、公彭春率兵往达呼尔地区,以捕鹿为名,“径迫雅克萨城下,勘其居址形势”,回程则详视黑龙江城至额苏里舟行水路及派人往视额苏里通宁古塔的陆路。郎谈等回京说,俄军在雅克萨仅恃木城,发兵三千即可攻取,康熙帝认为此议不妥,又继续调兵、运粮、设驿站等,尤为强调永戍黑龙江,建城驻扎。否则“我进则彼退,我退则彼进,用兵无已,边民不安”④。

在康熙帝主持下,清军打响了雅克萨之战。先是清朝领兵大将都统公彭春向盘踞雅克萨的俄军宣布“谕旨”,提出:“今尔等若撤至雅库地方,以雅库为界,于该地捕貂纳税,不入我界,悉行送还我逃人,我亦将尔属降人送回。”继而警告:“若执迷不悟,仍行顽抗,则大军进剿,定将毁灭雅克萨城,尽除尔众,彼时追悔莫及矣。”①

①何秋涛:《朔方备乘》卷首8,页4。

②《平定罗刹方略》卷1。

③《清圣祖实录》卷115,页20。

④《清圣祖实录》卷119,页7—9。

①《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50—51页。

康熙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彭春致书俄军,“罗刹恃巢穴坚固,不肯迁归”。于是三千名清军于二十三日分水陆两路夹营而立,二十四日将神威大将军炮等火器移入前沿阵地。二十五日黎明各路清军发起猛攻,城中俄军一片混乱。俄军头目额里克舍·托尔布津被迫出城投降。清军将其所部官兵及妇女儿童六百余人从雅克萨遣返俄国,把愿意留在中国的巴什里等并妻子及属于中国的逃人共百余人收回。这是第一次雅克萨之战,以清军胜利告终。康熙帝在出巡古北口途中闻讯,不胜欣喜②。

清军将雅克萨城付之一炬,然后撤到黑龙江城(瑷珲)。第二年俄军又在托尔布津率领下返回到雅克萨,依旧址筑城,并获得足够两年用的粮食。萨布素正在墨尔根(嫩江)筑城,康熙帝命他停止筑城,统领乌喇宁古塔兵驰赴黑龙江。二月十三日,帝谕:“今罗刹复回雅克萨,筑城盘踞,若不速行捕剿,势必积粮固守,图之不易。”③为了取得新的胜利,康熙帝除让萨布素带去二千四百余官兵外,又调熟悉地形的副都统郎谈、及班达尔善、马喇参赞军务。康熙要求郎谈如前晓谕俄军:“尔罗刹外国人,贪利弃命,扰我边疆,今大兵复至,当速降,如不降则尽诛之。”清军从黑龙江城出发,六月迫近雅克萨城,采取“凿壕筑垒,四面包围”的战略战术。城内八百余名俄军负隅顽抗,屡次突围,均被击退,伤亡惨重,布尔巴津本人也被击毙。经过五个月的包围,俄军只有一百多人生存,城旦夕可下。这时沙皇派尼基弗尔·文纽科夫和伊万·法沃罗夫星驰来华,“乞撤雅克萨之围”,还说明将有后使来谈判边界问题。康熙帝传令前线萨布素等撤围雅克萨之兵,允许城内俄军任其出入。第二次雅克萨之战,以清军解围而结束①。这次战争为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创造了条件。

②《康熙起居注》第二册,第1334页。《八旗通志初集·郎谈传》卷153。③《清圣祖实录》卷124,页。

①《清圣祖实录》卷127,页24。


第四节 中俄第一个条约——《尼布楚条约》


雅克萨之战以前,清朝多次提出逃人、边界和贸易问题一并解决,而俄国一直反应冷淡。文纽科夫率代表团来华后,清朝内阁大学士明珠等与其交涉,又提出解决边界等问题。他们虽故意回避,却已表示等后使来解决。86年1月30日沙皇正式任命勃良斯克总督费多尔·阿列克谢耶维奇·戈洛文为俄国边界谈判全权大使,尼布楚督军伊凡·叶夫斯塔菲耶维奇·弗拉索夫为副使,并派随行军队一千九百三十八人。沙皇政府给戈洛文的训令提出谈判的最高要求是以黑龙江为界;其次以牛满河、精奇里江为界:最低也要以雅克萨为界。2月5日戈洛文从莫斯科出发,一度杳无音讯,至第二年7月25日,喀尔喀土谢图汗向康熙帝奏报俄使一行始到其境。

康熙二十七年3月3日,清朝组成谈判代表团,为首的是领侍卫内大臣素额图、都统、公、国舅佟国纲,成员有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左都御史马齐、护军统领马喇及汉官张鹏翮、陈世安。传教士徐日升与张诚为译员。也调动了八旗前锋、护军、火器营兵等八百人随行。行前康熙发表“上谕”,首先回顾沙俄入侵,占地,收纳逃人,引起雅克萨之战;其次指出黑龙江之地扼要,不可不尽取之,逃人悉应向彼索还;最后表示鄂罗斯遵谕而行,即可与之画定疆界,否则不便与彼议和①。

清朝代表团遵旨于5月2日前往色楞格斯克就议,行至喀尔喀遇到噶尔丹叛乱,返回北京。经与俄方商议,谈判地点改在尼布楚。为此清朝第二次组成谈判代表团,成员为索额图、佟国纲、郎谈、班达尔善、萨布素、马喇、温达及译员徐日升、张诚等。索额图向康熙帝请示:“尼布潮、雅克萨既系我属所居地,臣等请如前议,以尼布潮为界。此内诸地皆归我朝。”康熙帝认为可以通融:“尔等初议时仍当以尼布潮为界,彼使者若恳求尼布潮,可即以额尔古纳河为界。”继之为他们调配了二千五百多名官兵同往。清朝这个谈判代表团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抵达尼布楚,俄使戈洛文因忙于镇压贝加尔湖以东蒙古人民的抗俄斗争,拖延至七月初四日才到。

中俄代表团正式谈判是从七月初八日至二十四日(公历8月22日至9月7日)举行。十六天中,双方代表坐在一起谈判只有前两天和最后一天,其余都是会下个别商议。在整个谈判过程中,由于俄方坚持维护其既得利益,设置了一个个障碍,有时几乎陷入破裂。先是会谈一开始,戈洛文就指责清军侵犯了沙皇陛下的国界,既而宣称贝加尔湖周围和黑龙江流域自古以来即为沙皇所领有。索额图通过追溯沙皇对华挑衅与入侵,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无理指责,说明黑龙江一带,沙皇从未领有过,贝加尔海这面所有土地都隶属于中国皇帝。如鄂嫩河、尼布楚皆为我蒙古喀尔喀茂明安等部居住之地,雅克萨为我虞人(猎人)阿尔巴西等居住之地。这些土地上的居民一直向中国政府纳税。经过这番交锋都感到只谈过去无济于事,便转到划界标准上了。戈洛文首先提出以黑龙江一直到海为界。索额图认为这把中国领土划了过去,加以拒绝,另提出以勒拿河和贝加尔湖作为国界。戈洛文对此极力反对和诋毁。争来争去,戈洛文仅表示愿把边界划到牛满河,索额图就急于说出应以尼布楚为界,让一大步。而对方仍不接受,谈判陷入危机。为打破僵局,戈洛文以放弃雅克萨为诱饵,清朝谈判代表没有经验,便以最大限度的让步提出以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为界。这一方案为俄方接受,从而奠定了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十五日,俄方就此拟定了一个七点条约草案,两天后清朝代表也抛出一个六点条约草案。两者虽大的方面一致,差异仍存在。清朝代表提出“以格尔必齐河及该河河源之高山绵延向东,至诺斯山为两国国界”,俄方对诺斯山的存在和位置提出疑问,不予承认;俄方同意拆毁雅克萨城,却又要求在此地方不受干扰的进行渔猎,等等,又继续谈判和解决。终于在二十四日(89年9月7日)中俄双方一致同意签订第一个条约,即《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

《尼布楚条约》的内容,各种文本不完全相同。按正式签字的拉丁文本,主要部分有六条即:一、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河,即鞑靼语所称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格尔必齐河发源处为外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墨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

两国猎户人等,不论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边界。若有一、二下贱之人,或因捕猎,或因盗窃,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该国境内官吏,审知案情,当即依法处罚。若十数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猎,或杀人劫略,并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既不以少数人民犯禁而备战,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四、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俄国者,悉听如旧。

五、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往来,并许其贸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清朝首席谈判大使索额图在签约后很快就用满文给理藩院和康熙帝发了咨文和题本,报告了《尼布楚条约》的基本内容。所述和满文本条约原文大致相同,而与俄文本出入多些。

总之,《尼布楚条约》是中俄两国在平等的谈判基础上所订的第一个条约,其内容基本上体现了两国政府规定的原则,尤其是对俄国更有利,不仅因此得以牢固占有西伯利亚,而且获得了同中国通商的权利。当然由于划分了中俄东段国界,从法律上肯定了中国对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流域的主权,在遏制沙俄侵略上也是有深远意义的。


第五节 俄商来华与《布连斯奇条约》及《恰克图条约》


自《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沙俄利用其所带来的和平时期,大力发展了对华商业贸易。那时经常有俄国商队来华,每个商队有数十人到数百人不等。他们携带毛皮之类的货物,到中国换取金、银、锦缎、棉布等,获得巨大利益。91年以普洛特尼科夫为首的俄国商队来华,售出货物总值七千五百六十二卢布,带回去的中国货物总值达二万三千五百九十一卢布。后来莫洛多伊为首的商队,也以价值五千五百九十二卢布的货物,换回了价值一万二千七百四十五卢布的中国货物①。

沙俄政府以对华商业贸易有利可图,实行垄断制度,派官方代表或地方官员组织商队。98至1718年,就有十个国家商队到过北京②。沙皇本人有时给商队下达训令,还规定西伯利亚地方当局不得阻挠来华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以此鼓励和推动对华商业贸易,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97年俄国对华输出货物总值为二十四万卢布,超过俄国对中亚贸易的总值,而所得利润竟高达百分之四十八。1705至1709年彼得·库狄雅柯夫率领的商队,获利多至二十七万卢布。

但是清廷对与沙俄贸易并不感到兴趣:一是俄商带来的毛皮等货物,清朝并不太缺乏和需要;二是俄商在华无礼和行为不端,引起清朝不满;三是清朝更关心的是边界与逃人问题,俄国不愿解决,使清朝降低了与其贸易的主动精神。然而清朝多数时候不是根本断绝与俄国的商业贸易,而是提出一些限制。如康熙三十二年(93)规定,俄商来华贸易三年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二百人,犯禁之物不准交易,到京后住俄罗斯馆,限八十日回国,等等①。五十一年清理藩院致俄西伯利亚总督加加林咨文,不准俄“商务专员”要求由他处理中俄两国商人之间的争端,也不同意破例为其提供沿路食物、栈院等条件,只准许其商队由二百人增至二百二十人,在蒙古境内可走一条近路等②。后来俄国企图使来华商队增至四百人,清朝也未批准。和俄国强烈追求商业利益形成明显对照,清朝把维持商业关系作为解决边界、逃人及安全问题的一项辅助措施。

清朝的愿望在俄国方面也不是绝对没有反响。康熙三十二年(93)伊兹勃兰德·义杰斯带着沙皇交给的扩大与中国贸易的使命来华,由于回避谈判沙俄对中国西北和蒙古的侵略问题,清朝也拒绝了他提出中国向俄国出口贸易等的要求,这对俄国起了一定的触动作用①。

①苏卡希克:《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初东西伯利亚的商业》。载《西伯利亚和远东历史问题论文集》。②法葛斯顿·加恩:《早期中俄关系史》第47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出版中译本。①何秋涛:《朔方备乘》卷12,《俄罗斯馆考》。

②原文见《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一编,上册,第309—313页。①参见《早期中俄关系史》,第42页。

后来康熙帝派遣内阁中书图理琛等出使俄国,进一步增强了俄国对清朝关切边界问题的理解。因为康熙帝先平定了噶尔丹的叛乱,继之其侄策妄阿拉布坦又反清,他们都得到俄国的援助,策妄甚至与俄国结盟,允许沙俄在其境内开矿,沙俄也向其提出领土要求,清朝为孤立策妄,特遣图理琛等至明末从准噶尔原居地迁到伏尔加河下游的土尔扈特部,联络与策妄有深刻矛盾的该部首领阿玉奇汗。自康熙五十一年(1712)五月出发,五十四年三月返回,图理琛不但见到了阿玉奇汗,向他宣读了康熙帝的敕谕,而且来回受到俄国地方官的殷勤款待,也引起他们的警觉②。土尔扈特部终于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回归祖国。俄国拖延解决边界问题是认为这更有利。但是由于商业活动受阻,又不能长久拖下去。1719年列夫·伊兹玛依洛夫被沙皇任为“特命大使”寻求组织对华商务关系,清朝提出中俄两国在蒙古方面的边界从未确定过,现在有必要确定这一边界,同时要求由他派代表同清朝使节到西伯利亚总督处交还新近被诱逃到那里的蒙古居民七百余人。他只说把这些问题带回去向沙皇报告。1721年伊兹玛依洛夫的使命失败回国,留下郎克作为商务代办继续谈判。七个月后因俄国迟迟不交还逃人,商务关系中断,他也回国了。继之萨瓦·务拉的思拉维赤伯爵,于1725年8月11日被叶卡捷琳娜任命为“特遣驻华全权大臣”,来华谈判商务和边界问题。此时中俄两国都认为谈判边界问题时机已成熟,除了俄国以此推动商业发展外,中国早就希望制止沙俄新的侵略和维护边境安定,还有两国对准噶尔叛乱的各自想法也是一个因素,即清朝想免除沙俄与叛乱分子结盟,急于希望划定边界,俄国想借清朝的急切愿望趁机为自己谋得更大利益。俄使代表团包括熟悉中国的郎克及地理、植物、数学等方面的专家、医生、教士、军官等人,共有工作人员一百人,护送兵士一千五百人。外交部给萨瓦的训令四十五条,商务部给他训令及秘密条款二十条。总括为四点:一,与中国缔结商约,如中国坚持要先解决边界问题,也应为了重要的商业利益而让步;二,与中国划分边界,应以他绘制的西伯利亚地图为依据,俄国不能放弃贝加尔区、乌丁斯克、色楞格斯克以及尼布楚等地,在东部《尼布楚条约》已划定额尔古纳河为边界,在西部不能同意中国提出的让他们在额尔齐斯河上建筑一个城市,此外,还不应把矿区、特别有价值的土地和战略地点让给中国;三,私逃者及非法逃离中国的人,有的已经送回和正安排送回;四,为传教士要求在北京的居住权利①。25年10月23日,俄国代表团从彼得堡出发,经过一年的周转到达北京。在北京停留六个月,清雍正帝派吏部尚书查弼纳、理藩院尚书特古忒和兵部侍郎图理琛等为代表,与俄使进行了三十多次会谈,就基本问题达成了协议。这就是第一阶段的谈判。

②《清史稿》卷283《图理琛传》。

①法加恩:《早期中俄关系史》第111页。

清廷以在北京同外国使节签约无先例,提出中俄谈判代表在色楞格斯克附近的布拉河畔进行第二阶段的会谈和签约。到此去的俄使为萨瓦,协助的人员有阔留赤甫、郎克和格拉儒诺甫;清朝派去的是郡王额驸策凌、内大臣伯四格及图理琛。从27年7月4日至8月27日,双方又经过八次会谈,就中俄中段边界和商业贸易达成了最后协议。9月1日签订了划定中俄中段边界协定的《布连斯奇界约》。11月2日签订了根据上述条件和包括中俄商务等关系方面的《恰克图界约》。中俄《布连斯奇界约》不分条款,主要是阐明划分两国中段疆界的原则,有的做了具体规定,如由沙毕纳依岭起至额尔古纳河为止,其间在迤北一带者,归俄国,在迤南一带者,归中国,有的由不久所订的中俄《阿巴哈依图界约》和《色楞额界约》予以具体划分。《恰克图界约》共十一条,包括边界、商务、逃人、宗教、外交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边界方面的第三条基本就是《布连斯奇界约》的翻版。关于商务关系,主要是重申“准其两国通商。既已通商,其人数仍照原定,不得过二百人,每间三年进京一次。除两国通商外,有因在两国交界处所零星贸易者,在色楞额之恰克图、尼布朝之本地方,择好地建盖房屋情愿前往贸易者,准其贸易”。

中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是继《尼布楚条约》之后,划分两国中段边界和解决商业、逃人等问题的重要条约,在避免边境冲突和发展贸易等方面都有值得肯定的积极意义。问题是,条约本身对中俄两国是不完全平等的,主要是对俄国更有利,即不但使其恢复了和中国的商业关系,取得了在北京和恰克图的自由贸易权利,就是在边界上也得到了对贝加尔至色楞格斯克和安加拉河一带的控制权,并使俄国的边界延伸到色楞格斯克以南的地区,把原来不属于俄国的土地拿到了手。

自《恰克图界约》签订后,俄国积极发展对华贸易,自1728至1755年,俄国有六批商队来华。在恰克图的边境贸易也很活跃,特别是私商贸易发展尤其迅速。十八世纪四十年代中期,沙俄在恰克图的贸易周转额,每年约有五十万到六十万卢布,进入六十年代即超过百万卢布①。俄国商人获利高达百分之二百至三百。沙俄政府从中亦获巨额税收,1756年贸易额六十九万二千零二十一卢布,收税十五万七千卢布;1759年贸易额一百四十一万七千一百三十卢布,收税二十三万卢布。但是清朝仍对与沙俄贸易不感兴趣,甚至存有戒心。乾隆二年(1736)监督俄罗斯馆御史赫庆提议,禁止俄商来京贸易,从此俄商主要集中于恰克图地方的边境贸易。就是在恰克图,由于沙俄的侵扰和收纳逃人,清朝也经常以停止互市进行制裁,自1728至1793年曾停止十余次,每次数日至十数日。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朝以“私收货税,苦累商人”为由停止了恰克图贸易。三十三年俄使克洛扑夫来京企图与清政府订立商约,或要求俄商再赴北京,均遭拒绝,仅与清朝所派理藩院左侍郎庆桂等缔结了通商章程,签订了《修改恰克图界约第十条》,加强了对逃人的管束和惩处。从此恢复了恰克图的贸易。五十年,又因俄国隐匿逃人不交正法,停止恰克图贸易,而且严禁大黄茶叶偷运入俄。直至五十六年,才应俄国的恳请重开贸易。这时双方又感到有必要就商业问题进行谈判,于是清朝派库伦办事大臣松筠并副都统普福·贝子逊都布多尔济与俄依尔库次克总管色勒裴特等谈判,签订了中俄《恰克图商约》。此约共五条,主要是恢复恰克图贸易;两国商人货物交易后,即行归结,不复负欠;双方官吏,以和逊相处;两国边民严禁盗窃;两国边地盗窃人命案件,各就近查验,缉获罪犯,会同边界官员审明后,各归本国处理。这一条约,给中俄双方带来了较长时间的安定,并促进了彼此的商业发展。


第六节 俄国传教士的在华活动


俄国传教士的活动,对中俄关系有一定影响。这些活动,首先是教士来华和创造传教条件。俄国人信奉东正教,该教是基督教的一个派别。《尼布楚条约》签订前已有从雅克萨俘获来华的东正教徒,他们被编为镶黄旗佐领。那时清朝康熙帝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在俄人住区赐建一座庙宇供其作礼拜之用。后来住北京的东正教徒把庙宇改为“圣尼古拉教堂”,也称“北馆”,由主教米拉提主持。俄国彼得一世很重视其教士的在华活动,1700年特谕选有名望的教士充任托博尔斯克区的主教,使其在中国和西伯利亚发展教徒,特别是争取中国上自皇帝下至居民对传教事业的支持。1712年来华的俄国商队专员向中国提出派青年传教士来华,接替年老的米拉提主教。后来还是康熙帝主动提出俄国可派教士来华,于是在图理琛出使俄国返回途中,从托博尔斯克带来主教伊拉利昂·列扎伊斯基及教徒七人。从这时起,北京就正式驻有俄国传教士了①。1719年伊兹玛依洛夫来华,经过请求为俄国商人开办教堂,清朝答应给予一块地基修建教堂②。1727年中俄《恰克图界约》明文规定,俄国传教士可由一人,再补充三人,即不但教士团常驻北京合法化,且人数也有所增加。1732年,在俄罗斯馆旁又建立供来华商人们用的教堂,称为“南馆”。后来在南馆内建“奉献节教堂”,俄传教士团来华就住在此馆,由清政府支给部分生活费。自1715至1840年鸦片战争,俄国共有十二届传教士团来北京。

在华的俄国传教士活动,积极方面的是加强了彼此的宗教和文化交流。

中国最先允许俄国派学生随教士团来华学习汉语和满语,个别也有学痘医的。从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到鸦片战争前,俄国先后来华的学生共有三十七人,这是当时其他和中国有关系的国家望尘莫及的。同时清廷为培养俄语翻译人才,在理藩院既设俄罗斯馆,又选八旗官学生二十四人入馆学习。课程主要是俄语,其外也设蒙、藏、拉丁语等课程。五年考试一次,考中一、二等者予八、九品官。有一些在华的俄国传教士和留学生成了著名的学者。图理琛所著《异域录》曾为主教、学者伊拉利昂译为俄文,传入俄国。伊拉利昂回俄后在彼得堡科学院教授汉语和蒙语。教士毕楚林对中国及蒙古、西藏的历史有很高的造诣,写了不少这方面的著作行世。曾任第九届使团团长的修士大司祭雅金夫·比丘林曾把《西藏志》、《蒙古最初四汗史》、《西藏和青海史》、《北京志》、《中国及其居民风俗习惯》、《三字经》等译成俄文。比丘林回国后,成为俄国科学院的通讯院士,奠定了俄国汉学的基础。他是著名诗人普希金的朋友,普希金从他那里得知很多有关中国的科学知识和情况。

①俄尼·伊·维谢洛夫斯基:《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第一册,第33页。②法加恩:《早期中俄关系史》,第92页。

第十一届传教使团的一名学员帕维尔·库尔良德采夫,1832年因病回国,带去三十五册《石头记》手抄本,或许是从中国最早传到俄国去的一部《红楼梦》。同届的学员科瓦尼科在《祖国纪事》杂志上发表所著十篇《中国纪行》,其中第九篇介绍了《石头记》的片断等,引起了文学家别林斯基的注意并给予评述。

俄国传教士在华活动也有不好的一面,那就是有的披着宗教的外衣,为沙俄的侵略扩张效劳。他们在中国搜集军事和政治情报,或作为俄国官方的代表,从事与教士不相称的勾当。沙皇政府给传教士的经费不断增加,他们的地位日益显得重要,传教士团的大司祭往往由和俄国政关系密切的要人担任。俄国政府还利用他们的留学生在理藩院充当翻译的机会,盗窃中国情报。1738年俄国留学生布里亚特人罗索兴因盗去一份详细的中国全图,而获得准尉军衔和每年一百五十卢布的赏金。俄国的一些传教士还和在华的西方耶稣会士取得联系,利用耶稣会士到中国早,知道的中国情况多,从他们那里刺探有关中国的情况。东正教士的这些政治性活动引起清朝的警觉和怀疑,监督俄罗斯馆御史赫庆奏称:“(俄国)在京读书子弟亦不可任其出入,使知内地情形,舆图违禁等物,禁勿售与。”①当然清朝的限制并未完全收到预想的效果。在中国走向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过程中,这些传教士更多的扮演了为沙俄帝国主义侵略服务的角色。

①《朔方备乘》卷12《俄罗斯馆考》。

(谢选骏指出:这部《中国通史》撰写的1990年代,苏联已经解体,中共黄俄如丧考妣,惶惶不可终日矣!所以在阐述清俄关系的过往历史,不得不采取一种“反侵略”的立场,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随手割让大片领土给了俄罗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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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编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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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学和农业技术】


清代的农业生产和明代比较,基本上没有多少变化。只是植棉区比明代有所扩大和增多,到清末,大致形成了江浙沿海、两湖、皖赣沿江和华北平原四个重要产棉区。整个农业生产力发展比较缓慢,技术上有些局部的改进和提高。


第一节 农具和农田水利


农具农具方面,出现了“深耕犁”。《马首农言》称:“然也有特用深犁者,地力不齐也。”清代深耕到何程度,《知本提纲》中提到“有浅耕数寸者,有深耕尺余者,有甚深至二尺者。”又记:“用犁大小,因土之刚柔,刚土宜大,柔土宜小”;开垦荒地则用“坚重大犁,或二牛,或三牛以开之”。说明当时的犁有大犁、小犁和坚重犁之别。深耕犁的发展,反映了耕作技术的提高。小型农具在清代进一步完善,如稻田整地灭茬的农具辊轴,大约由■■发展而来,作用是把田间杂草和秧苗同时滚压入泥,过宿之后,秧苗长出,而草则不能起。《致富纪实》一书中谈到种植双季稻时使用的一种农具,在早稻收割后,“不再犁田,铺石灰一道,用匍蓘将禾兜打落,便可插秧”。道光年间(1821—1850),贵州遵义一带出现一种名为“秧马”的农具,其形制和作用,与宋元时记述的“秧马”不同,而类似辊轴,用以掩杀绿肥和杂草。以上农具在双季稻地区作用尤为明显。塍铲、塍刀是清代南方丘陵地区水田作业的两种农具,用以整治田埂。这种农具灵巧轻便,能提高作业速度和质量,《梭山农谱》记有其形制。《梭山农谱》还记述了一种水稻除虫工具:“田家奋臂举梳行,累累就毙矣。虫当梳者,血肉俱糜梳齿上”。《农言著实》著录一种适应于北方旱作地区的中耕除草工具:“漏锄”。这种锄的特点是锄地不翻土,锄过之后土地平整,有利于保墒,而且使用轻便①。漏锄至今在关中地区仍然普遍使用。

农田水利太湖地区的水利工程,在明、清两代都是以水道疏浚为主。1570年,经海瑞主持的一次水利工程后,吴淞江下游基本形成今天的流向。清时,黄浦江“夺溜代吴”,吴淞江等水道退居次要地位,为便于节制,又在黄浦江口建大闸一座。畿辅自元以后,工程时举时废。雍正三年(1725)近畿发生特大水灾,清政府曾用较大力量兴修水利,农田水利有较大发展,公私合计先后垦出稻田五十九万七千多亩,并分设京东、京西、京南和京津四局加以管理。到乾隆时即以南北自然条件不同,北方水少,且过去所办水利收效不大为借口而明令禁止以后再在京畿从事水利营田。

整个清代农田水利是向小型化方面发展。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利用地下水凿井灌田,蔚然成风。

①翟允禔:《从一书中看关中旱原地上小麦、谷子、豌豆、苜蓿等作物的一些栽培技术》,《西北农学院学报》1957年1期。

河北井灌和植棉有关,方承观《棉花图》中介绍:“植棉必先凿井,一井可溉田四十亩”,因“凿井以水车灌田,故其收常倍”①,“井利甲诸省”②。康熙时,王丰著《井利说》,力主在陕西凿井防旱并指出应该注意的一些技术问题。山西省蒲州和陕西省富平、澄城等地由于地形、地质不同,井水量大小不同,每井灌溉田地数量也不同。水车大井和一般大井每井可灌田二十亩,桔橰井可灌六七亩,辘轳井可灌二三亩③。南方井灌较少,但利用山泉灌溉种稻却较普遍,闽、浙、两广、云贵、四川等地,随处都有蓄储涌泉或壅积谷泉的塘堰。嘉庆《广西通志》记载:“全州以井名者,几全是泉潭,并多涌泉,深不见底,灌溉面积甚广。”山泉来自高处,便于引流灌溉,为了合理用水并减缓冲激,人们就在下流修筑塘堰加以蓄存,并用栅、闸以及瓦窦、阴沟等启闭宣泄,再随时引入田。当田面高于山泉,除了筑堰壅水外,还用筒车来提水灌田。在山泉为叠岭涧壑所限时,则用竹筒,架槽来渡越,使山泉能从上而下,由近及远地使用,大大提高了泉水灌溉效益。北方各省也有引用泉水灌溉的,但总的面积不大。

①光绪《正定县志·方物》。

②《皇清经世文补编》卷38。

③《续修陕西两通志稿》卷6《水利附井利》。


第二节 对生产技术原理认识的提高和耕地技术的改进


生产技术管理

在具体耕作技术的基础上,《知本提纲·农则》进一步概括出农业生产的一般耕作程序和一环套一环的原则,“耕序苟能详明,必且身家之常足”,郑世铎注释说:“耕垦、栽种、耘锄、收获、园圃、粪壤、灌溉之次第,苟能一一详明,自然善于耕稼,而出息倍收,身家常足矣”。上述七个项目,是《知本提纲》讨论耕稼的内容。前四项为粮食作物生产的四个环节,园圃为农家不可偏废的生产项目,最后两者则为粮食作物和园圃生产共同应该注意的环节。并指出一个环节要紧扣另一个环节:“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耕垦之理既明,布种之道宜知”;“布种之道既明,耘锄之功莫缓”;“既知耕种栽锄之理,更明稼穑消息之机”。对每一环节还提出了质量要求,如整地,要求做到“细燥而易于受水,一有种植,根本深固,外风不能入,内泽不能出”,对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也同样提出了要求。掌握技术关键是农业生产中应予以重视的又一原则。《马首农言》辑载了不少农谚资料,提出了播种时期、前后作的关系、耕地深度、操作时间等等问题,对实际生产有很大指导意义,如说“小满花(棉花),不到家”(意即棉花迟种则不收);“荞麦见豆,外甥见舅”(意即去年种荞麦之地今年不宜种豆);“麦子犁深,一团皆根;小豆犁浅,不如不点”;“天旱锄田,雨潦浇园”等等。《知本提纲》、《农言著实》、《潘丰豫庄本书》、《区田试种实验图说》等书认为北方的生产技术关键是“粪多水勤”;南方则是“深耕”、“早种”等。

耕地技术土壤耕作是农业生产首要的一个环节,乾隆时(1736—1795)的《知本提纲》已有系统认识,指出前作物收获后,土壤板结,通气不良,经过耕耙曝晒,“风化”作用,板结状况可以改变;但“日烈风燥”,水分又损失过多,因之必须“雨泽井灌”补充水分,土壤经过这样的耕作使水、肥、气、热达到协调程度,才对作物有“以大发育之功”①。《齐民四术》对南方水稻冬闲田的土壤耕作记述得也较细致、系统。

耕地技术,这时期已达到相当完善的地步。北方旱地土壤耕作不论夏耕或秋耕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耕作法:浅—深—浅。《知本提纲》概括了这一耕法:“初耕宜浅,破皮掩草;次耕渐深,见泥除根(翻出湿土,犁净根茬);转耕勿动生土,频耖毋留纤草”。南方水田耕作技术的进展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垦倒极深,“倒”为再次耕翻,即复耕。深耕在明、清时通常都在**寸,不超过一尺,《齐民四术》在记述土壤耕作时特加注释:“耕宜率常,勿太深,若起老土,即硬软不相入,能害禾,又漏田不保泽”。另一是冻土晒垡,《畊心农话·树艺法》介绍:“凡种两季稻者,冬天犁地深二尺余,戽水平田,听其冰冻土经冰过,则高不坚垎,卑不淤滞,锄易松细,且解郁蒸之后气,而害稼诸虫及子,尽皆冻死也”。

①《知本提纲·农则》。


第三节 作物构成和“一岁数收”技术的发展


作物构成

据明末宋应星《天工开物》称,人们衣食之源的稻麦、杂粮和棉花等作物在明代种植的情况大致是“稻居什七,而来、牟、黍、稷居什三。麻(子)、菽(大豆)二者,功用已全入蔬饵膏馔之中”;又说:“燕、秦、晋、豫、齐鲁诸道,烝民粒食,小麦居半,而黍、稷、稻、粱仅居半。西极川、云,东至闽、浙、吴楚腹焉,方长六千里中,种小麦者,二十分之一。”自明代中期以后,玉米、番薯、马铃薯等新作物引进后,对我国作物结构产生很大影响。玉米引进后,清代中、后期推广普及较快,到1840年鸦片战争前,基本上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传播,尤其在云、贵、川、陕、两湖、皖、浙等省山区种植更为普遍,甚至在粮食作物中渐占主导地位。嘉庆《浏阳县志》记载:“山土只种包粟(玉米)、番薯之类杂粮以佐饔飧”。番薯自万历年传入后,至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已在各地普遍栽种,并逐渐成为我国的主要辅助粮食之一。《植物名实图考》指出:番薯近时(19世纪中叶)“种植极繁,山人以为粮,偶有以为蔬者”。烟草自明中叶传入我国后,发展很快,到清代初期,福建地方的烟草种植,“其与农夫争土而分物者已十之五”,到乾隆年间就发展到“耕地十之六、七闽中更甚”①;有的地方则是“良田尽种烟草”①。到鸦片战争前夕,有些地方烟草与粮食争地的问题已相当突出。

商品经济的发展,新作物的引进与广泛传播,人口的繁衍,特别是进入18世纪以后,我国人口不断大幅度的增长,大大增加了对粮食的需求,因而也促进了明清时期“一岁数收”多熟制的迅速发展。“一岁数收”具有提高单位面积年产量的积极意义。

一岁数收18世纪中叶以后,我国北方除一年一熟的地区外,山东、河北、陕西的关中地区已经较为普遍的实行三年四熟或二年三熟制。明确指出二年三收的是刘贵阳《说经残稿》:“坡地(平壤)二年三收,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子、黍、稷等。涝地(污下地)二年三收,亦如腴地,惟大秋种糁子麦后亦种豆。”南方长江流域一般一年两熟,再往南可以一年三熟。《江南催耕课稻编》介绍:“吴、昆终岁树艺,一麦一稻,麦毕刈,田始除,秧于夏,秀于秋,及冬乃获”,这是太湖地区的二熟制。同治《江夏县志》:“谷与早秧、晚秧,早秧于刈麦后即插,六月中获之。插晚秧,于获早谷稻后,仲秋时获之”。这是湖北武汉一带的“麦、稻、稻”一年三熟制。福建、广东一般都种双季稻,种麦后也成为“麦、稻、稻”一年三熟制。

自实行复种制,周年之内的种植和收获次数就有了增加,而从始用于蔬菜生产中的间作、套种等技术运用于大田生产后,“一岁数收”的多熟种植技术逐渐提高,农作制也相应地更加复杂化了。其中,套种是解决多熟种植的关键技术。

明确提出“一岁数收”概念的是18世纪下半叶杨岫的《知本提纲》和《修齐直指》。《知本提纲》指出:“补助肯叠施,何妨一载数收”;郑世铎又作了详细注释:“若夫勤农,多积粪壤,不惮叠施补助,一载之间,即可数收,而地力新壮,究不少减”,接着他又列举出一个旱作地区“一年三收”之法。《修齐直指》进一步明确提出“一岁数收之法”,并提出二年之间在一亩地上可收十三次之多的方法,包括了菠菜、白萝卜、大蒜、小兰、谷、小麦等作物。《齐民四术》则介绍了长江流域以晚稻套种在上熟稻内,和泥黄豆套种在上熟稻内等不同方式。根据以上所述,可看出“数收”的原则,一是除主种作物外,套种作物应选择生长期比较短,相互间有亲和力的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都可以参加进去;二是通过套种争取多收,最主要的技术措施就是要“补助肯叠施”,即多施肥料。此外,桑间、果间,通过间作、套种、复种等技术也可增加种植和收获次数,还因适当的作物搭配而有利于桑树、果木的生长。

①康熙《龙岩县志》“土产”、《皇朝经世文编》卷36。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36。


第四节 几种特殊的栽培技术


明代后期政治黑暗,社会动荡,也是历史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几个时期中的一个。水、旱、虫灾纷至沓来,农民们为了可得到一些收获,用以果腹,只有从耕作技术上来想方设法。另外,有的地区为了解决上、下两熟作物收获和播种季节上的矛盾,而在明、清之际创造发明了几种特殊的栽培技术。这些技术至今在农村中仍有沿用的。

首先是小麦移栽法。小麦人工移栽始于何时,尚无明确的文献可征。但到明末清初,对小麦育苗移栽的时间、方法等已有较详细的记述。《沈氏农书》介绍:“八月初,先下麦种。候冬垦田移种,每科五、六根,照式浇两次,又撒牛壅,锹沟盖之,则杆壮麦粗,倍获厚收”。稍后的《补农书》进一步指出:“中秋前下麦子于高地,获稻毕,移秧于田,使备秋气。虽遇霜雨妨场功,过小雪以种无伤也”。《知本提纲》指出:麦苗等皆宜先栽后浇,如水中栽,就不发旺,每科栽亩十余根,行株距四寸左右,而且要纵横排直成行,以便中耕、壅根、除草和通风透光,这样就能“苗盛而所获必多”。小麦移栽不仅可以克服晚稻晚收和冬麦早播季节上的矛盾,而且可以减轻或避免虫害、节省种子和使茎杆粗壮不易倒伏。小麦移栽法的优点是明显的,嘉、湖一带至今仍继承这一传统,有的地方则还在提倡扩大中。其局限性,主要是太费劳力,在大面积农田上广泛采用困难较多。

冬月种谷法。此法是针对秋季因某些原因而错过种麦时期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方法,使农民在麦季无收的情况下仍可以收到早谷子。此法约发明于明中叶,最早记载见于《畿亭全书》①。清末,张起鹏在《区田编》中在谈到冬月种谷法时说:“倘应种小麦时,得雨过晚,麦不及种,可种冬谷,较麦仅晚二十余日。”其种法是:“冬至前一日拣谷种入瓮,麻布扎口,掘土穴,深四五尺,瓮倒置穴中,土封固,满十四日取出。大寒日种入熟地,春透苗生,较常谷早熟一月,约五月底六月初即熟。”《救荒简易书》介绍河南有些地方农民冬月种谷的方法与《区田编》的说法有所不同,其法是于冬至或冬至前一天直接把谷种播入田中,结果和在瓮内埋入土中处理十四天没有差别。

北方旱地抡墒播种。我国北方旱地由于春旱或秋旱影响而不能及时整地下种。针对这种不利自然条件,农民创造和积累了不少抡墒播种和抗旱播种的经验。清代农书中记载的方法有:趁墒种麦:《农蚕经》提出,在秋茬地上种麦,如果有秋旱趋势,必须抡墒下种等雨,不能等雨再种。抡墒种豆,留茬肥田:《农蚕经》五月耪麦楂条中就说到“骑麦垄种豆”,即在小麦收割后,于麦茬行间开沟种豆,这样既可利用麦茬护苗,又可利用残茬肥田。此书还提出且割麦且种豆的办法,这一抡墒播种的经验至今仍为黄淮地区农民争取丰收的方法。抗旱种粱,干土寄子:北方旱地夏收夏种季节,如雨水不及时,可采取抗旱保墒的措施以适时播种,《农蚕经》提出的种晚谷办法是,在麦收后浅耕灭茬,即“先耪一遍”,然后“骑垄种之”,但“断不可耕”,以免耕后跑墒。《农言著实》提出的另一抗旱播种办法是“实在无雨,将前墒过之地,或用耧,或用撒,干种在地内候雨”。这就是现在所谓的“干土寄子”抗旱播种法,其优点在于比雨后才播种的出苗要早。


第五节 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经验的进一步丰富


施肥

清代对通过施肥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认识更深刻了,如《知本提纲》提出了“垦田莫若粪田”之说。施肥经验进一步丰富的表现,一是积肥方面,要多施肥就必须多积肥,肥料种类和来源比以前增加和扩大了许多。《知本提纲》将它们分为十类,称为“酿造十法”,也就是积肥的十种方法。它说:“酿造粪壤,**有十”,“曰人粪、曰牲畜粪、曰草粪、曰火粪、曰泥粪、曰骨蛤灰粪、曰苗粪、曰渣粪、曰黑豆粪、曰皮毛粪”;并分别记述了积制方法和效果。就农家粪肥而言,这十大类已是无所不包了。二是对肥效的体验进一步加深,《农桑经》指出,种麦所用种肥以“麻油酱为上,大粪次之,坑土又次之”。《知本提纲》在介绍“酿造十法”中对粪肥等级所表达的方式:一种是用“可肥美”,“可肥田”,“可强盛”的词语;另一种是“一等粪”,“肥盛于诸粪”,“最能肥田”,“更胜于油渣”,“沃田极美”等字句,也反映出农民体会到这些肥料在肥效上有差别。只有肥料种类增多,人们在使用中通过比较试验,才会体会到它们的肥效不同。第三,施肥技术上,在清以前对施肥的时间、不同土壤应施哪些不同的肥料以及哪种作物最需要哪类肥料,即所谓施肥中的“三宜”问题已有所论述,但到清代通过《知本提纲》一书的总结,使人们对施肥“三宜”的认识就更为明确系统了。所谓“时宜者,寒热不同,各应其候”,意即在不同时期,施用种类不同的肥料;所谓“土宜者,气脉不一,美恶不同,随土用粪,如因病下药”,意思就是说对不同的土壤,施用不同的肥料,以达到改良土壤的目的;所谓“物宜者,物性不齐,当随其情”,即对不同作物施以适合的粪肥。

病虫害防治清代,对作物虫害的防治比较重视,认识到害虫不是神虫,而是“凶荒之媒,饥馑之由”①,必须消灭之。在虫害防治技术上,也汇集前人经验并加以发展。首先是人工防治,如蝗蝻、豆虫、虸蚄之类用人工加以捕打,或用炬火驱逐,“飞蝗大至正过时,于田畔积草,炬火以薰之”,“蝗蝻蠢蠢必纠合邻村,掘壕数处,并力逐杀”,“(虸)蚄初出如豆螘,一见便宜打之”,“(豆)虫大,捉之可尽”②;南方用“虫梳”治稻苞虫,“虫当梳者,血肉俱糜梳齿上”③。第二用药物防治,清时采用的灭虫药有砒、烟草水、青鱼头粉、柏油、芥子末等。《农桑经》记载说:“(种谷)或用信乾”,“信乾”就是用砒霜和谷子煮透晒干制成的毒饵。它比用砒霜直接拌种既可以减少对种子的药害损失,又可以诱使更多害虫吞食和扩大毒杀面。三是农业防治,除了以前已使用的耕翻冬沤、调节田间温湿度、轮作换茬、合理间作、种子处理、选育抗虫品种、调节播植时间、中耕除草外,《齐民四术》还认为烤田能减轻稻苞虫的危害,说:“初伏多雨,不能烤田则叶盛,入秋多生结虫”。第四生物防治,岭南地区用蚁防治柑桔害虫,虽最早记载见于西晋《南方草木状》,但叙述比较具体的则是清代的《广东新语》和《岭南杂记》,其中谈到:广东山林中有黄赤大蚁“其巢如土螽窠,大容数斗”,当地人把大蚁连窠采归饲养,果农则向养蚁人买来放养于柑桔、柠檬等果树上;果农们还创造了在树与树之间用藤竹、绳索沟通引渡,以便大蚁在各树之间交通往来的方法。此外,四川临江的果农也买蚁防治柑桔害虫④。

作物病害,到清代逐渐被人们所注意,农书中有关记载多了起来,如《马首农言》中就有“五谷病”一章,《区田试种实验图说》中有“预防霉病传染说”一节。用药物治病,直到清末的《区田试种实验图说》中才介绍了“用雪水、盐水浸种”和“用黑矾当作肥田料”以防治霉病之法。

①《区田试种实验图说》。

②《农桑经》。

③《梭山农谱》。

④方以智:《物理小识》卷9《草木类工》。


第六节 植树造林和柞蚕放养技术的改进


植树造林

清代,记载涉及植树造林材料的书约有四十种左右。①这些著作反映了当时的植树造林技术,不过其中大部分是关于果树的,一般林木仅有片断零星的记述,但由此也可窥见其概貌。

育苗造林,首先必须采收树种。《广群芳谱》记述:“八月终,择成熟松子、柏子,同收顿”;又称:“九月中,柏子熟时采”。这里都强调“成熟”。因为成熟的种子,含水量较低,贮藏不易发热腐烂。另外正如《三农记》所说的,油茶“白露前后收实则易生”,“易生”即指种子易于萌发,成熟种子用来育苗发芽率较高。什么树的种子,何时成熟而应该采种,清代人们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元代,北方有四句移树的口诀:“种树无时,莫教树知,多留宿土,记取南枝”。为了使根部“多留宿土”,就须采用现在通常所说的盘根法,古书中称作“转垛”。《花镜》介绍了这种转垛法:于霜降后到春初树木尚未发芽前,在根旁又宽又深地将土挖开,再从树根侧面斜伸下去截断主根,保留四周侧根,刨成一个圆形的根盘;然后在掘开处仍把土盖上筑实。不太大的树掘断主根一年后即可移栽,很大的树要经过三年。每年掘树根的一面,最后把树起出,用稻草绳捆扎根盘,以固定泥土。此时暂勿移动,掘土处仍用松土填满,并用肥水浇灌,待至明年二月,运到预定地点栽种。这种方法因准备工作经过时间长,操作又十分细致,可以真正做到“莫使树知”。因而,树木移植后成活率就比较高。

插条造林无须培育种苗,方法简单易行。春秋时《庄子》一书中已提到杨树可以用扦插。扦插的插穗,在清以前的农书中一般都说在早春季节采取插穗。《三农纪》开始提出插种柳树和杞柳等在大寒后采取插穗。初冬时枝条中含有养分比较充足,此时采取插穗,比春季更为合适。所以,改早春采取插穗为初冬采取,这是一个进步。为了提高插穗的成活率,《三农记》还提出将插穗下端削成马耳形,以增加插穗切口和土壤的接触面。

中耕除草在幼林抚育工作中非常重要,《广群芳谱》说:“凡树根下,常耘草令净,草多则引虫蠹,亦能分地力”。

柞蚕放养我国是世界上生产柞蚕茧最多的国家,也是人工放养柞蚕最早的国家。

柞蚕原始的人工放养早在秦汉以前可能已经有了,但一直到宋、元以前,未为人们所重视,放养技术的进展因而也就十分缓慢。大约明中叶前后,由于商品经济的不断扩大,胶东半岛的柞蚕业才开始有迅速的发展,放养技术也有了改进。在清代,康熙时的陕西宁羌州知州刘棨,乾隆时的贵州遵义府知府陈玉璧、安徽六安县知县韩理堂等人都是山东人,都热心提倡放养柞蚕,到任后,派人到山东去购买柞蚕种、招募善养柞蚕和缫织的人来到这些地区传授技术,山东放养柞蚕的方法才推广到各地。在明末清初,我国的柞蚕放养技术已逐步进入成熟的阶段,但到乾隆初年才有论述放养柞蚕技术的专书问世。

根据清代一些著作来看①,柞蚕的放养有两种:一是放养春蚕;一是放养秋蚕,两者放养法基本上近似,如春蚕的放养,首先是选择种茧,选出优茧作为种茧,并按雄雌为一百与一百十或一百二十之比穿成茧串,送温室进行暖茧。“暖茧”系为促使种茧适时羽化而采取的措施。在暖茧的三、四十天里,什么阶段应升温,什么时间温度应保持平稳,又要随着自然气温的变化而调节。这是柞蚕放养技术上的一大进步。因为暖茧工作必须有丰富经验,所以清代有些蚕农以暖茧为职业,开设“烘房”和“蛾房”。

关于放养蚁蚕,现在有些地方采用的“河滩养蚁法”,清代中叶以前就有了。其法是在“活水河边”的沙滩上开挖浅水沟,把从柞树上摘下的嫩柞枝密插沟内,用沙培壅,这样柞枝几天内不致蔫萎。然后将蚁蚕引上柞枝。“剪移”是放养柞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即蚕儿将柞叶吃到一定程度时,或因叶质老硬,蚕儿厌食时,把柞枝连蚕剪下,转移到另一柞场的柞枝上去。从蚁蚕上树到结茧,一般要“移蚕六、七次”。蚕儿渐老熟,开始移入窝茧场。采收的春茧准备作种用的,经挑选后,穿成茧串,挂在透风凉爽而日光直射不到之处,以待制种,放养秋蚕。

蚕农在实践中认识到蚕病是要传染的,所以特别强调蛾筐等工具每年都须用新制的。他们又发现改善蚕儿生活条件,可以减少蚕病的发生,所以特别注意保种、保卵和加强饲养管理。对危害柞蚕的虫蚁,采用人工捕杀和用红矾、白砒等做成毒饵诱杀。为了驱散或捕杀为害柞蚕的鸟兽,蚕农们还创造了一些捕杀工具,如霹、机竿、排套、网罩、鸟枪、鸟铳等。总之,放养期间,蚕农们十分辛苦。

①《种橡养蚕说》等。


第七节 农书


清代的农书约有一百多部,尤以康熙、雍正两朝为繁盛。

大型综合性农书仅有一部《授时通考》,是乾隆二年(1737),由皇帝弘历召集一班文人编纂的。全书规模比《农政全书》稍小。因是皇帝敕撰的官书,各省大都有复刻,流传很广,国际上也颇有声名。编书目的系从农本观念出发,为了表示皇帝重农,遵照尧、舜旧规,由朝廷“敬授民时”而已。全书布局,依次分为:天时、土宜、谷种、功作、劝课、蓄聚、农余、蚕桑八门。该书把天时、地利的因素和“劝课”(即政治领导)提到了空前高度,成为主题所在,而生产技术知识却退列附从地位。全书引用的书籍总数达到四百二十七种,远远超过了《农政全书》,但作为农书的意义来说,没有作者的亲身体会,没有什么特殊的新材料。

从清初到道光时(19世纪初年),专门讨论一个小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技术,而由私人著作的小型农书出现不少。如专论河北省泽地农业的吴邦庆《泽农要录》、专论江南早稻的《江南催耕课稻篇》、山西祁寯藻的《马首农言》、陕西杨屾的《知本提纲》和《修齐直指》、杨秀元的《农言著实》等等,都是根据地区需要和特点写成的,在当地有较大的生产指导意义。清中叶以前曾出现了多种专论某种作物、蚕桑或兽医的专业农书,其中有方承观《棉花图》,陈世元《金薯传习录》,蒲松龄《农蚕经》,杨屾《豳风广义》以及《养耕集》、《抱犊集》等等。《豳风广义》书中所记蚕桑生产经验切实可行,也不失为能指导生产经营的手册。

花谱、果谱的种类更多,比较有名的两种花谱,一是《秘传花镜》,一般称之为《花镜》,流传较广,作者陈淏子。全书共分花历新栽,课花十八法,花木类考三个主要部分。书中内容有不少是作者自己的心得和询问得来的经验,甚至有“树艺经验良法,非徒采纸上陈言”的第一手记录。另一是《广群芳谱》。康熙四十七年(1708),康熙帝下令组织一班词臣将明王象晋的《二如亭群芳谱》改编成为一百卷的《广群芳谱》。这部书内容庞杂,体裁也有所改进,但农业生产意义不大。

到清代,小农经济破产的情况日见严重,当时有些知识分子重新搬出区种法,想借此来维持小农经济的继续存在,但并没有产生过任何实际效果。这类书有王心敬《区田法》、帅念祖《区田编》等等。

(谢选骏指出:满清鬼子在外兴安岭老家苟且偷生的时候,游猎农牧皆有,所以他们入关以后,比缺乏农地经验的蒙古鬼子,似乎危害稍少,更能适应中国情况。但也因为他们熟悉情况,因而更加控制严密。)



【第二章 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上)】


第一节 旗地


在清代土地制度中,旗地是特有的土地占有形态。

旗地的形成天命六年(21年,明天启元年),后金占领辽沈,并迁都辽阳,发布“计丁授田”令,将辽沈地区大量闲置土地分给驻地军士耕种。这是最早的旗地。而旗地的大规模形成却应该是在入关之后。

顺治元年(44)五月,清军进北京,12月,颁圈地令:丁丑,谕户部,我朝建都燕京,期于久远,凡近京州县民人无主荒田及明国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无主田地甚多。尔部可概行清查,若本主尚存成本主已死而子弟存者,量口给与。其余田地尽行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此非利其地土,良以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无处安置,故不得不如此区画。①自此令发布后,开始在近京三百里,继之在近京五百里之内圈地不止。

几乎是与圈地令下达的同时,顺天巡按柳寅东上疏言“满汉分居”之便:“第无主地与有主地犬牙相错,势必与汉民杂处,不惟今日履亩之难,恐日后争端易生”,要求“满洲各住一方”,使“满人汉人,我疆我理,无相侵夺,争端不生”。这样满洲汉地房“兑换”又提上议程。顺治二年(45)十二月,户部尚书英俄尔岱等又言:臣等奉命圈给旗下地亩,查得易州、安肃等州县军卫共三十六处,无主田地,尽数拨给旗下,犹若不足。其未察地方如满城、庆都等二十四州县,尚有无主荒地,若拨给旗下,则去京渐远,兵民杂处,多有未便,议将易州等处有主田地,酌量给旗,而以满城等处无主田地,就近给民。实际上“兵民杂处”、“满汉分居”等均非换拨之真意,以瘠换良,无限量的霸占土地才是拨换的实质。

清初的圈地、拨换从顺治元年十二月开始,历四十余年,直到康熙二十四年(85)才令“嗣后永不许圈”。据雍正八年(1730)统计:“直隶九府内,除广平、大名二府,远处京南,均无旗庄坐落其余七府所辖有旗庄坐落者,共计七十七州县卫,广袤二千余里。”圈地的停止,是广大汉族人民,包括官员、缙绅反对和斗争的结果。

所谓圈地指的是与步弓丈量不同的量地方法。“凡丈量州县地用步弓,各旗庄屯地用绳。用步弓曰丈,用绳曰圈。”姚文燮在《圈占记》中记述:凡圈民地户部遣满官同有司率笔帖式拨什库甲丁等员役,所至村庄,相度田亩,两骑前后牵部颁绳索,以记周四围而总积之,每圈共得几百十晌,每壮丁分给五晌,晌六亩,晌者折一绳之方法,其法捷于弓丈,圈一定,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而粮籍以除。①两骑携绳奔驰,那管有主、无主,皇亲、百姓,绳索之内尽归为旗有了。伴随着圈地出现了投充,投充者一般可分为两类,其中被勒逼者占绝对多数,为了保全性命和点滴财产,所谓“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庄村之人,逼勒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惑于土贼奸细,分民屠民之言,辄尔轻信,妄行投充”。有少数“投充者,非大奸巨恶,即无赖棍徒,始冒人地为投充,即倚投充而肆虐凌侮官员,欺害小民,任意横行者。”兑换、拨补始于顺治二年(45),零星者外,大规模兑换约两次:一次是顺治四年(47),波及九十余州县卫,以五十二个州县卫的瘠地拨换了三十八个州县卫的良田九十九万三千七百零七晌,即近六万顷(《东华录》卷30)。另一次是康熙三年到五年底(64—66),镶黄、正白等六旗大规模兑换,此次波及面更大。

畿辅膏腴圈占殆尽,只能停圈,将旗地的扩大转向口外。康熙九年(70),户部遵谕议:“今以古北口外地,拨与镶黄正黄旗。罗文峤外地,拨与正白旗。冷口外地拨与镶白正蓝旗。张家口外地,拨与镶红镶蓝旗,诏从所请。”②康熙中期以后,盛京三部又在兴京、辽阳、牛庄、岫岩、开原、抚顺、本溪等地圈占土地建立庄屯。还在吉林、宁古塔、三姓、齐齐哈尔、黑龙江、墨尔根、呼兰等圈占大量良田,建立庄屯。总之,圈地并未真正停止,只是从关内转向关外。

旗地的类别、数量和性质旗地按其坐落可分为:畿辅旗地、盛京旗地和直省驻防旗地三类。畿辅旗地是坐落在顺天、保定、河间、永平等府的旗地,总数为十六万余顷。盛京旗地为坐落盛京、热河、锦州、归化等处的旗地,大致为六万顷。直省驻防旗地是旗兵驻扎各直省所圈占的土地,如顺治二年曾令在直隶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州、江北、徐州、山西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八处,圈占无主房地及故明勋地给满洲兵丁①。其后宁夏、西安、荆州、江宁等也圈过地。总数很难统计,数量不大,无法与前两者相比。据不完全统计:太原驻防旗地六千五百四十一晌、德州四千三百八十五晌。

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四年的四十余年间,共圈地十五万四千一百五十九顷十六亩②。而据地方志统计却远远超过此数。

①《八旗通志》卷18。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31。

②《八旗通志》卷18。

①《清世祖实录》卷20。

②《八旗通志》。

清统治者从所圈土田中首先选择膏腴上地设立皇庄,其次,按爵秩分给王公大臣设立王庄,再次是分给八旗官员兵丁,称为一般旗地。这样旗地又可分为皇庄、王庄和一般旗地三类。

皇庄,也称内务府官庄,简称官庄。据和硕礼亲王代善之后,生活在乾嘉之际的昭梿记载;皇庄共占地一万三千二百七十二顷八十亩有奇,包括畿辅官庄和盛京户、礼、工三部及三陵官庄两部分。计盛京庄八十四、山海关外庄二百十有一、喜峰口古北口外百三十八、畿辅庄三百二十有二。但实际还要多些。

皇庄起源于入关之前,天命十年(25年,明天启五年),令在辽沈地区造汗及贝勒之庄,每庄十三男,牛七①。第二年,皇太极即汗位,汗庄继续扩大。定都燕京后,伴随着疯狂的圈地,皇室也不断挑选膏腴设置皇庄,同时也不断接受投献,于是便有一批皇庄分布京畿各州县卫。在汉民的强烈反抗下,康熙八年后,皇室将圈地设庄转向关外,在奉天、归化等地大设庄田。皇庄的土地来源主要是圈占,此外,还有拨官田、入官田,拨余田和开垦荒田。如康熙九年,在南苑置四庄,二十四年又在直隶新建部分粮庄,都是拨官田建立的。乾隆二十五年(1760)议准,附近州县入官地一千五百九十九顷三十八亩,增设大庄二十三所半庄七十三所。

皇庄种类繁多,有银庄、粮庄,有菜园、果园、瓜园,有蜜户、苇户、棉户、靛户,有煤军、灰军,等等。

银庄,所谓顺治初年近畿百姓带地来投,设为纳银庄头,计立庄百三十有二,不立庄者仍其户,计二百八十五。计“上地二十八顷之庄头一名,纳银七百两。上地二十一顷之庄头一名,纳银四百两。下地二十七顷之庄头一名,纳银三百两。畦地二顷三十八亩之庄头一名,纳银二百五十两。地十八顷之庄头二十九名,各纳银二百两。地九顷之庄头二名,各纳银一百两。又地七、八顷之庄头九十七名,共地一千零二顷二十亩九分,各按亩纳银一钱一分有奇。”①除带地投充人外,还有不带地的投充人,由清皇室“各给绳地”,每绳四十二亩,叫绳地人,对他们是按亩征银,每亩三分草一束,按清代习惯草一束折银二分,共五分。纳银庄头所交银两较轻,最高者每亩二钱五分,最低者只五分,因为是投充,均给予一定优惠,以鼓励群起效尤。

粮庄,情况较银庄更为复杂。清初定每庄耕地一百三十晌,另给四晌作为场园马馆,给牛八头,还给房屋、口粮、器皿、田种等。康熙九年增庄养丁,每庄地十八顷,壮丁十五名,佥一名为庄头,叫做整庄。半庄地九顷,壮丁七名,佥一名为庄头。康熙八年时将各庄分为四等。康熙五十一年(1712)定:“一等庄岁纳粮二百五十石,二等庄二百石,三等庄一百九十石,四等庄一百二十石半分庄每岁纳粮六十石。纳粮庄中又有豆粮庄和稻庄等。豆庄多系带地投充,各庄土地数量并不划一。稻生长于水田,稻庄的土地数也不划一。粮庄虽有纳粮定额,但却时有折变,还不时有各种花色的附加,如康熙十二年(73)令:关内一、二等庄,岁输大猪二或常有猪四,三、四等庄输常有猪三。雍正三年(1725)令:盛京及关外各庄,不论等次岁输鹅一。雍正十三年又定:“关内庄不论等次,每庄岁输广储司红花八两,内管领埽帚二十,笤帚三十,瓢十九,芥子一斗,蓼芽菜子一斤关外庄不论等次,每庄岁输茜草五十斤,线麻十八斤,小根菜蒌蒿菜各十六斤,黄花菜十斤。”

菜园、爪园情况类似,康熙十二年,“安设瓜园菜园,除额给地(十九晌)外,并给养家口地一百二十亩,牛四头,蒲簾一百二十五,秫秸三千五百束”。到康熙五十一年,“丰台安置菜园十一所,除给地外,并与凿井六口,牛四头,房三间”。康熙六十年(1721)定“瓜菜园一律给旱地九顷”①。果园分布在盛京、广宁、顺天、保定、河间、永平等地,分为投充和自设两种,据统计盛京旧园丁三百五十一名,广宁旧园丁一千一百七十三名,携地来投新园一百二十一所,畿辅各州县设一百三十六所。各庄地亩及交纳果子品种也不一致,均以所纳果品价格准折地丁银。

蜜户、苇户、棉户、靛户等,也多系清初带地投充者。蜜户,计带地二百八十九顷六十三亩五分,“每地六亩征蜜五斤,交纳官三仓”,康熙四十九年(1710),以乌拉捕牲蜜丁所进蜜已足用,嗣后蜜户俱按地征银,每亩征银五分。②苇户,带地不等,计地一百四十九顷八十二亩一分,按地肥瘠,每亩征银一分至八分不等。除每年额征芦苇四万三千七百五十二斤,每斤折抵银三厘五毫八丝九忽外,额征银五十二两三分五厘五毫七丝二忽,交广储司库。棉靛户,共六十二丁,每丁地五十六亩,共地三十四顷七十二亩。棉户每丁征棉花五十斤,靛户每丁征水靛百斤。交广储司③。

皇室同各庄、园、户等共同组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这个单位基本上可以脱离市场而自存。不仅宫廷内帝、后、妃、皇子、公主、太监、宫女之所需,均可由庄、园、户上供,甚至,马厩牛圈所需的镫油,花爆作所用麻秸,鹰鹞房所用瓢翎等等,均由各庄、园、户抵折交纳。可见入关之初的清皇室对商品经济是相当隔膜的,是极少接触的。

①《满文老档》太祖卷66。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197。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196。

②《清朝文献通考》卷5。

③《大清会典事例》卷1197。

各庄、园、户的劳动者的身份地位又怎样呢?银庄、部分菜、瓜、果园及部分户系清初带地投充或不带地的投充者,清皇室给予一定优惠。以银庄为例,每亩纳银一钱一分,相当于当时直隶民田之赋,“直隶民赋田每亩科银八厘一毫至一钱三分不等,米一升至一斗不等,豆九合八抄至四升不等”①。绳地人每亩纳银五分,携地投充的菜瓜等园和蜜、苇等户,纳银数大体也是五分,在民赋中也是低档。可见,投充者的身份地位相当于编户齐民。特别的,像带地二十七、八顷的人,他们绝非劳动者,应为地主阶级。总之,投充者是编户齐民,其中既有地主,也有自食其力的自耕农民。至于,皇庄上的壮丁,身份地位就大不相同了。壮丁来源大致有四:1.“东来人”,或称“盛京随来陈壮丁”,是皇庄壮丁的主要部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入关前所俘汉民,数量很大;2.因罪发遣的犯人和入官奴仆;3.庄头置买的奴仆,称为“庄头户下壮丁”;4.无罪发遣的奴仆,雍正时,以“生齿日增,钱粮浩繁”,将内府部分奴仆“派往各庄,服田力穑”(《清世余实录》卷20)。这些壮丁之间身份地位虽有区别,总的说,人身依附关系很强,地位很低。他们是皇室的私属,不列入国家编民,内务府为他们设有专档,每十年编审一次。会计司又设三旗庄头管理处专管庄田、户口、地亩、粮银等。这些壮丁必须世世代代在皇庄上劳动服役,不得离开。如有逃跑或混入民籍当治重罪,皇室可以任意支配,可以分拨皇子,陪嫁公主,赏赐臣僚,赠送亲友,壮丁们子孙繁衍也必须留在庄上,壮丁子孙无权赴考应试,更不准做官为吏,他们耕种皇室的土地,使用耕牛、种子,乃至房子器皿,都由皇室另拨,受剥削甚重。其身份地位相当于刚刚摆脱奴隶地位的农奴。其中“庄头户下壮丁”地位更低,是庄头私属,衣食于主人,应属奴隶。

王庄,即属王公贵族的庄田,设置于入关前。清朝的王公贵族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种。前者指努尔哈赤的子孙,后者指皇室以外的,如开国功臣和皇亲国戚。宗室封爵分为十等,异姓贵族分为五等。封爵时根据恩、功两方面,称“恩封”、“功封”。顺治年间,王公庄田的土地来源是圈地和带地投充。当时分领到的土地一是根据封爵,另一是根据所授壮丁数,数量不一。康熙以后对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的赏封作了统一规定,只按爵秩赏赐,壮丁不再拨地。康熙六年(67)规定:“给亲王旗下满洲佐领十、蒙古佐领六、汉军佐领四、内务府佐领一、旗鼓佐领一、内管领一。山海关内大粮庄二十、银庄三、半庄二、瓜果园各二,关外大粮六,盛京大根四,盛京三佐领下人五十户,果园三、带地投充人五百七十六名、新丁八百九十九名、炭军、灰军、煤军各百名。”(《大清会典事例》卷1198)到康熙十四年三十八年,乾隆元年、六十年,都曾作过修定,呈现了递减趋势。实际上亲王所得绝不仅此数,特别是清初带地投充和虏掠的壮丁数都很大。此外,亲王还拥有广阔的牧场、山场等。郡王以下赏封有差,从略。

八旗官兵庄田,即通常所说的旗地,称一般旗地,数量较大。据《八旗通志》统计:八旗壮丁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八十七晌,合十四万零二十九顷二十二亩。土田也按秩爵和壮丁数分拨。一般兵丁只给壮丁地,每丁五晌,即三十亩。官员除壮丁地外还拨给园地。顺治六年定:公侯伯各给园地三百亩,子二百四十亩,男百八十亩,都统、尚书、轻车都尉百二十亩,副都统、侍郎、骑都尉六十亩,一等侍卫、护卫、参领四十二亩,二等侍卫、护卫三十亩,三等侍卫、护卫、云骑尉二十四亩(《大清会典事例》卷159)。这些都是额数,实际数是有出入的。在清初,八旗官员的土地也多采取庄田形式经营,使用奴仆生产,一部分兵丁家庭也使用奴仆生产,只有少数兵丁的土田由家人亲自耕耘。

旗地的变化旗地,包括皇庄、王庄、八旗官员庄田乃至兵丁土田,基本上均使用奴仆生产,入关前后的战争中,有诸多汉人被俘,在圈地过程中又有一些汉人被迫为奴,伴随着圈地授田,他们被分派到各种庄地上生产劳动。这些人掀起了连绵不断的反抗斗争。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最有效的是逃跑,大规模的逃亡。顺治三年就“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经数万”,乃至多尔衮惊呼“入主以来,逃亡已十之七”①。顺治十二年,福临说:“然法不严则窝者无忌,逃者愈多,驱使何人?养生何赖?”②壮丁的逃亡直接关系着满洲贵族的根本利益。此外,壮丁们还以怠工、盗典旗地、盗卖庄内粮食、牛马、器物等形式破坏生产,反对庄主。

①《清朝文献通考》卷1。

①史惇:《惇力余杂记·图地》。

②《清世祖实录》卷90。

①《八旗通志》卷18。

旗地的变化始自一般旗地,即八旗官员兵丁地。变化的过程大致为:第一,退出土地,由户部支发钱粮月米。顺治十一年正月,都察院土赖等言:满洲兵丁虽分土地,每年并未收成。穷兵出征,必需随带之人,致失耕种之业,往往地土空闲。一迂旱涝,又需部给口粮,且以地瘠难耕,复多陈告。而民地又不便再圈,请查壮丁四名以下地土,尽数退出,量加钱粮月米,其马匹,则于冬春二季,配与喂养价银。其退出之地,择其腴者,许令原得瘠地之人更换,余则尽还民间。在满洲有钱粮可望,乐于披甲,而又无瘠地之苦。至民间素知地利,复不至于荒芜。①这段话充分说明,满洲官兵得到了圈地,而其结果是土地由良变瘠,使农业生产遭到破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后来清王朝将这部分退圈地和旗人户绝田、入官田立为八旗公产,召汉人佃耕,取租解部,按旗分给,以资养赡。第二,将圈地典卖,典卖旗圈地也是在入关不久就出现的,因为旗人根本不懂农业生产,所得圈地多荒芜,当经济拮据或急需时,很自然就渐次将地亩典卖与民间为业。但是,旗地历来是禁止买卖的,如有违犯,“将所卖之人地土房屋及所买之人价值尽行入官,买者卖者治罪。”(顺治十八年内阁户部史书)关于旗地,开始是绝对禁止买卖的,禁令屡屡颁发,到康熙九年,则修改为:“官员甲兵地亩,不许越旗交易,兵丁本身耕地不许全卖。”②后来又修改为:不准典卖与民。不管是禁止越旗交易,还是禁止旗民交易,这些禁令全是一纸空文,实际上旗人典卖土地早已司空见惯。雍正七年(1729)谕:“八旗地亩,原系旗人产业,不准典卖与民,向有定例。今见有典卖与民者,但相沿日久,著从宽免其私相授受之罪,各旗务将典卖与民之地,一一清出,奏请动支内库银,照原价赎出。”说明旗地典卖为时已久,而且已具相当规模。乾隆四年(1739),户部估计“民典旗地,不下数百万亩,典地民人,不下数十万户”①。据御史舒赫德在乾隆二年估计“则昔时所谓近京五百里者已半属民人”。到乾隆二十二年,“大抵二百年来,此十五万顷旗地,除王公庄田外,尚未典卖与民者,盖亦鲜矣”②。这是说一般旗地已基本典卖完毕,为八旗生计,自雍正七年后,清皇朝多次动用内帑回赎,赎回之地一部分安设庄头,另一部分“先令原业主照原价交官,还给原产,如原业主不愿承领,即准各旗官兵及闲散人,或扣俸饷,或交现银承买”③。实际上,“贫乏兵丁,食饷有限,无从措价”,就是“官员间有一二人尚扣俸认买”,其结果“势必尽归富户,究于贫乏旗人,未必有益”④。回赎的措施加速了旗人的分化,促使了旗人大地主的发展,这些旗人大地主绝不会重新采用农奴制,役使壮丁生产,必定招佃取租。实际上,当旗人典卖旗地与汉民时,典买者确有自耕小农,他们典到小块土地,以家人的辛勤耕作维持全家温饱。但是绝大部分旗地是被各种型号的地主典买了。他们典买土地之后,理所当然的按汉民的生产形式招佃承种,限期交租。当乾隆四年动用内帑回赎典卖旗地时,户部对此等情况已有估计和安排。“民典旗地,动公项取赎,在百姓不苦于得价还地,实惧其夺田别佃,应令地方官于赎地之时,询明现在佃种人姓名及现出之种数嗣后无论何人承买,仍令原佃承种。”⑤应该说这是旗地由农奴制转化为租佃制的另一途径。第三,应该承认还有一条途径,即旗人直接招汉民佃种,清初战争频仍,出征时又需携带壮丁,所分得土地无人耕耘,很自然的会招汉民承佃,还有的旗人之家不谙农事,就地招汉人佃种取租而食,也有的土地较多,不得不招汉人佃种。当时旗民杂处,旗地民田犬牙相错,旗人之家仿效汉人地主的办法,招佃取租,也是顺理成章的。

②《八旗通志》卷18。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59。

②《畿辅通志》旗地条。

③《大清会典事例》卷159。

④《清高宗实录》卷104。

⑤《大清会典事例》卷159。

雍正十二年(1735)的资料可为佐证:八旗地亩,坐落直属州县,为数浩繁,片段错落,非逐细勘丈无由知其确数。而该佐领下催领人等,贪图私取租银,勾连地户,将余出地亩及户绝田亩隐匿不报,亦有佃户因无业主取租,乘机隐漏,隐为己业者。①总之,旗地经营由农奴制转向租佃制始于清初。像孙嘉淦所说:“查我朝定鼎之初,虽将民地圈给旗人,但仍系民人输租自种,民人自耕其地,旗人坐取其租。”大约到乾隆十年前后,已完成了这个过渡。在一般旗地上仍然采用农奴制经营的虽不能说完全绝迹,但为数不多了。

与一般旗地变化的同时,皇庄、王庄也在变化。由于皇庄和王庄的经营基本相同,且以皇庄为例。皇庄建立之初,庄上的劳动者是国家机器凭借强权佥拨的,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自己的私有经济,房屋、耕牛、种子、器物、口粮全由内府供给。在当时庄头是从壮丁中佥拨的,与壮丁的地位相同,都是奴仆,庄头的任务仅是管辖壮丁,催收银谷,汇总上缴。随着时间的推移,皇庄在变化,首先是庄头在催收和上缴之间得到一定量的庄上的生产物,逐渐积累了财富,表现为牛具、种粮已勿需内府供给。康熙二十四年定一、二等庄不再给牛,雍正时废除了官给牛种的规定,可为佐证。这时的庄头已从一无所有的管庄奴仆变成了拥有相当财富的管庄人。为鼓励庄头经营的积极性,内务府定山海关内粮庄,于额外多纳一石者,赏银四钱,其中最多之庄头,除赏银外,酌量赏予马匹、端罩。少一石者,责二鞭,鞭止一百。到康熙五十五年又定:各庄头急公无欠,经四、五十年者给八品顶带,二、三十年无欠,因年老不能当差者,均给九品顶带。但如拖欠钱粮,却要照章惩处,欠六七分者鞭六十,枷四十日。甚至,准予庄头子弟应考,通过科举步入仕途。这些奖惩更进一步促进了庄头们对壮丁的压榨和对财富的更多追求。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壮丁的反抗斗争,使庄头们难于执行征粮派差,约束壮丁的职责。不少庄头递呈要求将滋事壮丁拨往他处。壮丁典卖土地说明皇庄上出现了严重危机,再生产无法维持了,它从根本上动摇了皇庄的基础。庄头们也深感管辖这些不驯的壮丁,不如将土地招佃出租更为有利。实际上,庄头们也早已将部分土地出租了,而且比例越来越大,至此对壮丁的逃亡不再追究,且恰好利用壮丁的逃亡,大量招佃,扩大租佃制,这样租佃制就大规模的发展了。

乾隆九年(1744),令畿辅、奉天、热河、驻马口等地内务府所属庄园,除庄头亲生子弟及因罪发遣壮丁外,其盛京随来自置、投充及无罪拨庄的壮丁,只其中的鳏寡老幼残疾与少数委用年久有益农务的壮丁,仍令庄头“留养”,其余转交该州县载入民籍,听其自谋生计。它使几万名壮丁从农奴制下解放出来,从奴仆甚至奴隶变成了良民,官庄由于大批壮丁的释放,也只能招佃实行租佃制。内务府官庄的变化影响了盛京三部和三陵,乃至王公庄田,租佃制在迅速发展着。乾隆十年前后的改变表明清皇室移植、扩大、维护农奴制的彻底失败。

旗地普遍实行租佃制后,皇庄上的庄头仍保留下来,他的职能已发生变化,他们除仍然役使极少数壮丁外,还有管理土地出租、催租、收租和转送内府等,成了名符其实的二地主。庄头二地主们不时加重对佃户的地租剥削和其他勒索,佃户们向庄头所交的地租往往超过庄头上纳皇粮原额的二、三倍。严重的盘剥必然引起佃户们的反抗,他们抗租“霸地”反抗二地主。佃户们的斗争也促使了皇庄和庄头矛盾的激化,庄头本应是皇室的奴才,皇室利益的维护者,事实上庄头却凭借皇家肆无忌惮的肥己,当他们遭到佃户的激烈反对,预感到这样下去没有太大油水时,便将皇庄土地典卖,皇室尽管屡令严禁,再三再四的清查、重惩,但收效甚微。而买到土地者往往就是佃地耕种的佃户。当帝国主义入侵,割地赔款,辱国丧权,财政极度紧张时,清皇室从掠夺一批私产及补充财政亏空出发,决定丈放庄田,变价升科。到清末,锦州庄田已丈放完毕,清皇室得到了一大笔价银,清朝也增加了田赋收入。

从圈地到丈放,经历的是夺民田为官田,而又价卖官田为民田的反逆过程。这个过程证明了人的主观意志不能改变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59。


第二节 农业租佃关系


贵族和缙绅地主及其主佃关系

对于贵族和缙绅地主及其佃户,清律通过一些特殊条款,严定了尊卑之分,维护了等级制,从根本上重申了主佃名份。贵族和缙绅地主与佃户,仍然是等级森严。一方为特权阶级,一方为平民百姓,两者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都地位悬殊,在法律上当然无从平等。第一,清律与唐明律一样揭“十恶”、“八议”于律首,以为总纲,对皇亲国戚和特等官绅,则以所谓“亲”、“故”、“功”、“贤”、“能”、“勤”、“贵”、“宾”等名义,在讯问和定刑时予以减、缓、免、赎等特殊照顾,这就为许多皇亲国戚等权贵地主的无法无天开了方便之门。第二,“凡下法绅衿,私置板棍,擅责佃户者,官员照违制律议处,余罪收赎。衿监革去衣顶,杖八十,亦照例准其收赎至有奸顽佃户,拖欠租课,欺慢田主者,杖八十,所欠之租,照数追给田主”①。第三,清律还通过“文武官犯公罪”、“文武官犯私罪”等条,规定官员犯罪至杖刑的,一律不须执刑,可以采用罚俸、降级、调职、革退等法轻议。这一系列律文揭示了立法者的一种深心:官绅犯法,不能与庶民同科。至于社会上主佃名分的存在,则比清律上所反映的还要广泛得多。有的地主并非贵族官僚,但对佃户也仍然死守着名分关系,当然,缙绅地主这样作的更多,这样的状况直至嘉道年间甚至更晚仍未改变。清代自雍正乾隆间允许旗地自由买卖和宣布大量家奴、壮丁“出旗为民”以后,贵族已基本转成了地主。但仍有少数贵族以贵族兼地主的身分残存着,山东曲阜孔府便是这样残存势力的一个典型。这些权贵与佃户的名分关系在社会上还有着牢固的和广泛的基础。

其一,主尊佃卑、主贵佃贱和人身隶属关系的存在。这种现象在顺治康熙年间还相当多和普遍,这不仅是因为当时北方的东北和京畿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庄奴、壮丁,徽州、宁国等地的“伴当、世仆”全未解放,而且因为江南许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亦莫不如此。康熙初年,有人谓:“佃户例称佃仆,江南各属皆然。”又称:“内地(指苏州、太仓)佃户,与仆无异。”①有的地方甚至“将佃户随田转卖勒令服役”②。因此,至康熙二十年,户部奉旨通令全国,禁止绅衿大户将佃户“欺压为奴”,或将其“随田转卖,勒令服役”。“如有将佃户穷民欺压为奴等情,各该督抚,即行参劾”③。

①《大清律例增修统纂集成》卷4、26、27、29。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09《刑律斗殴》。①康熙《崇明县志》卷4《赋役》,卷6《风俗》。

②康熙《江南通志》卷65《艺文》;徐国相:《特参势豪勒诈疏》。

③张光月:《例案全集》卷6《户役》。

乾隆及其以后,残存的旧习仍所在皆有。曲阜孔府是保留下来的大贵族地主,其佃户例系朝廷钦拨,必须“轮流膺差,世世服役,不准出户”④。这是乾隆十七年的事。徽州等地的世仆早于雍正初年即已“开豁为良”,但迟至道光时,还有似世仆非世仆,似良民非良民的所谓“细民”,“不下数千余户”⑤。直隶沧州,“绅士田产,率皆佃户分种佃户见田主,略如主仆礼仪”⑥。山东新城,“官旗居半,皆称谓大户”,其余甲首等平民百姓,则称“细民细户”,“其甲首之视大户,不啻奴仆之于家主,需索不便,鞭挞随之”⑦。湖南长沙,地处交通要道,又属鱼米之乡,商品经济活跃,但“以强欺弱”的地主竟“擅将佃户为仆”,佃户已故,至“卖嫁其妻若子,并收其家资”⑧。这样的佃户,实际上完全成了地主的奴隶,不仅佃户本人无独立人格与私有经济,连同佃户的妻室子女全成了地主的私属。《儒林外史》第四十七回里,反映扬州大盐商方家在各地大买田地,方家主人下乡的时候,庄户必须像迎神一样“备香案迎接,欠了租又要打板子”。吴敬梓这部小说所反映的历史是以南京为中心的经济最发达地区的社会缩影。乾隆年间,四川有位田主吴耀祖,并非很有势力者,因事与佃户发生了争执,吴为了夺田另佃,宣布要把未熟的黄豆毁掉,佃户跪在地下求“宽缓”,吴骂道:佃户就同他家的“奴才一样”①。广东风气甚开,但乡里的风俗仍是视佃户为“贱人”,可以用扇子头殴打,进行侮辱②。至于贵州,云南一些边远地区,不少世仆制度还原封未动。云南永善县有个“佃田世仆”者普,他同妻子明珠和五个儿子都被鲁家买为世仆。乾隆四十八年,他带同妻子逃到四川雷波厅,但被鲁家发现追捕了回来,经一再辗转出卖,“骨肉离散”,万分痛苦,者普恳求鲁家回赎,使家人团聚,鲁家反而置之不理③。像这样的佃仆生活几乎与牛马无异了。

谈到主尊佃卑,还有个社会习俗问题。这个问题,文献上有时还谈得不很多,或不很明确,但在社会上,直至近代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清代律例谈到佃户或雇工与田主之间有无主仆名分的时候,往往要看佃雇与主人能否“同坐共食,彼此尔我相称”,有时也提“同坐共食,平等相称”。“同坐共食”、“尔我相称”或“平等相称”,都好理解。什么叫不平等相称呢?就是佃户、雇工称主家的人必须尊称“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之类,而主家人称佃户、雇工则可以不论辈分,直呼其名。

④参看何龄修等合著:《封建贵族大地主的典型》304页。孔府档〇〇〇五〇六九之二十五。⑤光绪《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卷27《刑律·斗殴》上。

⑥光绪《畿辅通志》卷71《舆地略·风俗》。

⑦民国《重修新城县志》卷11《职官二》。

⑧同治《长沙县志》卷20《知县朱前诒条陈利弊》。

①《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293页。

②《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293页。

③同上书293—296页。

凡是缙绅地主,即一般的所谓“官老爷”,要他们从法令上或文券上废除主仆名分当然难,但是,要他们从生活习俗上做到与佃户、雇工“同坐共食,平等相称”则尤难。在缙绅地主与佃户间,继续维持上述习俗上的等级名分几乎是百分之百。

其二,视佃户如仆役,任情使役。雍乾之际,大量“出旗为民”和消灭农奴制以后,租佃自由进一步发展,一般庶民地主与佃户,政治上无主仆名分,经济上仅存在佃地交租的关系,在这种背景下,少数贵族地主和众多的缙绅地主继续奴视佃户,在剥削高额地租的同时,再驱使佃户无偿供役,这是农奴制残迹的一种表现。这种残迹在清代贵族和缙绅地主经济中存在异常广泛,在非身分的地主经济中亦有某些实例。程昌于明后期成书的《窦山公家议》中说:“置立庄佃,不惟耕种田地,且以备预役使”。这是明末徽州的一位官豪兼佃仆主人的自白。清代的贵族和缙绅都默识心通地以此为法宝,役使佃户成风。陕西、甘肃,乾隆前鼓励垦荒,百姓因畏惧差徭,乃“借绅衿报垦,自居佃户”,结果乃招致无穷灾祸,遭受绅衿们没完没了的役使①。山东菏泽有寡妇谷王氏,依仗自己是田主谷正道的同族,经常指使谷正道的佃户王三干这干那,稍有不服使唤,便不干不净的混骂,并威胁要把王三撵走②。前述长沙豪民,以强欺弱,抑勒佃户为仆,“恣行役使,过索租利”,甚至呼唤佃户妻女“至家服役”,亦“不敢不从”③。乾隆中,武进人钱维城说:当时南方,“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或无立锥,农夫受其田而耕之,役使如奴隶”④。贵州苗寨,富民重利盘剥,钱一千,谷一石,一二年加息“数倍”,穷民不能偿,即“折以山地衣服各项,转求佃耕,或易他山地为之佃耕,听其役使”①。贵州大定还通行一种风俗:“凡是佃种田主田地,写有佃约,就听凭田主差唤”②。

①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41。

②《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额外剥削》。

③同治《长沙县志》卷20。

④《皇朝经世文编》卷11《养民论》。

①严如煜:《苗疆风俗考》卷1下。

②《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六、其他》。

这就不仅仅是缙绅,甚至连一些非身分田主也可以对佃户循例差唤了。由此再次证明,在贵族绅衿领域,佃户的身分始终是十分低下的。从曲阜孔府和全国各地所保存的材料看,这些差役包括十分广泛的内容:一是业主外出例由佃户担任脚夫、水夫或抬轿等夫役。二是给业主看家或待客人,干待客杂役。三是承担主家内外许多修缮事宜的杂工。四是随同业主家人从事采购。五是令佃户妻女或儿童帮主家内宅仆役干活。六是帮主家看管山场、庄所和巡夜等。七是协同主家家仆催租、讨债以至打冤家。八是主家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则佃户必须随时“听候差使”,出工效力③。

其三,对佃户肆行凌辱、打骂、拘禁以至惨害人命等。刑科档案记载乾隆三十一年,直隶宝坻县捐职地主王铨柱因佃户苏舜臣欠了点租子被板责十五板,同时叫官差把舜臣的弟弟苏汉臣拘留了起来。随派其捐贡儿子王谊一道逼勒典史,大闹县堂,硬要县署差拘佃户。江苏奉贤地主金胜章因佃户欠租,活动松江府票差擅自锁押佃户至五六名之多,其中一名佃户王武京竟被锁在船舱内活活冻死④。康熙后期的浙江天台,“连年荒歉十室九空”,但“台人多为富不仁,惟利是视。访问每于岁暮封印之后,差遣悍仆豪奴,分头四出,如虎如狼,逼取租债,举其室中所有,搜攫一空。甚而掀瓦掇门,拴妻缚子,又甚将本人锁押私家,百般吊打”①。另据一些文集与方志揭示:江南地主往往养尊处优,“深居不出一任纪纲仆所为”。结果导致农民“破家亡身”,甚至“逼其钱财妻女,置之讼狱,出尔反尔”。“司租之徒,欲求媚于主人,于佃农概不宽贷,恶声恶色,折辱百端。或预挟悍隶入乡收租,一不如欲,出缧绁而囚之,甚至有以私刑盗贼之法刑此佃农即或情实可原,如疾病死丧之故,至种而弗耨,耨而弗获,获而无以纳租,纳租而无以充其额者,自宜宽其既往,贷其将来,何乃诉词未毕,而行刑之令早下矣。况田主控一佃农,止给隶役数百钱,而隶役之索贿于佃农者,初无限量。或田主以隶役行刑不力,倍给之钱,至有一板见血等名目,俾佃农血肉横飞,畏刑服罪,虽衣具尽而质田器,田器尽而卖黄犊,物用皆尽而鬻子女,亦必如其欲而后已故岁以县计,为赋而受刑者无几人,为租而受刑者奚啻数百人,至收禁处有不能容者。更可异者,赋有几则,而租独一例,以吴江之下下田而论,纳一升五合者,亦收租一石有余”②。

③《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五册《三、公府差务》。十七册《二、乾隆南巡差徭》。二十册《二、抗差》。《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六、其他》。

④《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六、其他》。《大清律例增修统纂集成》卷27《刑律斗殴上》。①蒋兆桂:《天台治略》卷6《劝谕富室岁暮善取租债以苏民困以保天和事》。②《杨园先生全集·补农书下》。陶煦:《周庄镇志》卷4《风俗》本文及小字注。

还有些地主并未直接将佃户杀害,因为,公然残害人命,民愤太大,法理难容。但是,他们既对佃户人身折辱百端,经济上又陷人于倾家荡产,卖儿卖女的绝境,从而使佃户备受贫病气等无端摧残,以此致死和自杀以至全家自尽者,更在在有之。乾隆中,直隶定兴县陆光曾揭出一件令人惨不忍闻的事情。一个岁暮,他买米数斗回家,“路闻哭声哀,视其门,恍然曰:此吾亲属赵某家也。疾趋入,见置鼎地上,中贮粥,火燃鼎沸,粥蒸蒸然,赵某家人环泣。讶而诘,众哭极哀,不能对。中有十五岁儿,赵某孙也,光曾携至室内问以哭状。儿始呜咽言曰:吾邑中数年荒馑,负债累累无以偿,而旦暮追索甚急,易所畜牲畜偿之,不足;尽用吾室中衣具器用之物,犹不足。势迫计穷,故置毒粥中,欲以一死脱难也”①。

其四,重租盘剥。前面说过,清代前期,力役租、实物分租、实物额租、货币地租都存在,但以实物额租为多。在贵族、缙绅的经济领域,由于农民的抗争抵不过官府的镇压,因此,无论哪种地租形式,其剥削都是很苛重的。前面揭露地主阶级如虎如狼地向穷农逼租,结果导致农民卖儿卖女,服毒自杀等,已可概见当时农民在重租渔夺下所过的非人生活。那么,当时的地租究竟苛重到何种程度呢?以江浙地区的额租而论,亩产二石多的土地上取租一石五六斗,其剥削率比之周庄少不了多少。所以,嘉庆时,松江民哀叹:“赁田力耕,输租而外,所存糠秕自给”②。乾隆时,河南贫民,也是“佃他人田者居多终岁勤动,所得粮食,除充交田主租息外,余存无几”③。那么,在当日全国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已应运而生的环境下,是否上述贵族和缙绅地主经济营垒仍原封未动,看不到任何新的社会潮流的渗透影响呢?不是,实际上,上述反映商品经济发展和农民摆脱封建束缚的永佃权、转租制以至货币地租和在文券上明载王佃无名分等事,在缙绅营垒的一定领域都有反映。就连曲阜孔府这类典型的封建贵族,其田产除“钦拨”外,已早有通过自由买卖而大量购置者。地租则征收粮、银、钱者均有。其拨赐祀田上征收银钱实际属官田征粮性质,但是像鱼台县等地的自置田土也出现了“每亩纳租(银)八分”的记载,这是货币地租,已无疑义①。尼山祭田“严禁佃户买卖”,但都“准新佃承顶旧佃地亩,随时值找给资本,赴公府报明注册,更佃纳租”,此即允许“换佃”②。其他实行永佃权和转佃制的田主的身分有“生员”、“监生”、“武学生员”、“进士”等。虽不是大官,但已属青衿范畴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一向视为等级森严的封建世家,也给佃户解开了主仆名分的枷锁。嘉庆十六年,山东日照“贡生”秦子峻雇于鹤年夫妻看管林木,秦再给于三亩地耕种,不收籽粒,即以之抵偿看管林场的工价。“平日平等称呼,并无主仆名分”④。这是一个书香之家解除与佃户并雇工之间的主仆名分的典型。虽然旧营垒的变化是微弱的,除曲阜孔府外,几乎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官绅。且孔府的拨赐佃户在允许转换的情况下也仍旧是不能“脱籍”的。重要的是坚冰已被打破,孔府的自置土地数量越来越多。其变化也意味深长。

①光绪《畿辅通志》卷230。

②叶梦珠:《阅世编》卷1《田产》;嘉庆《松江府志》卷6《物产》。

③佚名《心政录》卷2《清定交租则例以恤贫民疏》。

①《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六册《三、祀田与自置田产的买卖》三六〇〇。②同上书《四、祀田的侵隐与迷失》四〇一五。

③《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三、永佃权》、《四、转租》。

④中央档案、“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误编入嘉庆十三年王目3670号档册。

庶民地主及其主佃关系庶民地主的出现,不自清代始。庶民地主包括三种人:一是所谓经营地主。二是与旧的富商大贾的“操奇赢,权子母”者有别的新型商人地主。三是农村由个体自耕农以至佃农分化出来的新业主。庶民地主经济的共同特点和优点是多方面的。

第一,致力于农商兼营,亦农亦商。主要是经营商业性农业和农副业,如商品粮和桑、麻、棉、烟、茶、甘蔗、水果、菜蔬、花卉等。这些庶民地主的发迹,或为就地经营农业和农副业,或为移民垦荒,或为开山种地。康熙二十八年,直隶巡抚于成龙奏报昌平州冯三等自首出垦荒地一百二十一顷,没有纳粮。康熙帝批:未完钱粮免议,自出首之年起取征①。乾隆时,巴里坤镇臣奏报有奇台商民芮友等三十人愿自购籽种、牛只、农具去穆垒地方“认垦荒地”同时“携赀贸易”②。道光时,吉林凉水泉封禁地,有民人李永发,占官荒六千一百五十余垧,和另一民人王梦基占地一千一百垧,皆“招佃开垦”③。咸丰时,该地南界、省西等地有官荒约三十万垧“招垦”,有佃民王永祥等立即交押租钱二十余万吊,认领垦种④。湖南桂阳有邓氏,“皆用力田富”,至清初,“数十里田舍相望”,其子弟或为农民,或为诸生,后至“兄弟田数百顷,以富雄一方”。嘉庆时,黄显儒、傅逄辰、彭相煊等人户,“亦因勤俭力田,富称此乡”⑤。陕西石泉县王相国,道光间以种棉花起家,“始佃地而种,今则百亩”⑥。江西宁都尝有福建赤贫农民去赁耕,由于抗租斗争,大大限制了地主的剥削,因此,“往往驯至富饶,或絜家返本贯,或即本庄轮奂其居,役财自雄,比比皆是”⑦。嘉兴新塍镇沈元龙,分家时,只得瘠地数十亩,后以力耕发家,累致千金。无锡浦贤,祖孙五代,世以力田致富,一百年来,“浦民最称饶裕”①。南浔文献载:“西邻卖菜翁,畎畔尽劳绩。蚕桑利三倍,多金买田地”②。这些庶民地主,或垦荒辟地,或就本土力田经营,但主要的都是从事商品粮的生产,适量的搞些农副业或贩运等贸易。

有更多的庶民地主的起家和发展,是由于大量从事粮食作物以外的经济作物生产。

①《清圣祖实录》卷140。

②《清高宗实录》卷801。

③《清宣宗实录》卷313。

④《清文宗实录》卷339。

⑤王暝耍骸豆鹧糁绷ブ葜尽肪?0。

⑥道光《石泉县志》卷3。

⑦魏礼:《魏叔子文集》卷8《致李邑侯书》。

①朱士楷:《新塍镇志》卷13《沈元龙传》。黄卬:《锡金织小录》卷7《浦贤》。②周庆云:《南浔志》卷30《农桑》1《农事总论》。

广东的顺德、番禺等县是荔枝生产之乡,“问园亭之美,则举荔枝以对,家有荔枝千株,其人与万户侯等”。东莞则种香树者多,“富者千株数世亦享其利”③。还有遍植龙眼、柑橙、甘蔗者,“食香衣果”,“多致末富”。江苏嘉定蔡翁,原仅种田一二亩,因经营鲜菌生产,历十余年便“积资千金,以之买田得屋”,“有田数百亩”④。“南阳李义卿文达公家有广地千亩,岁殖棉花,收后载往湖乡间货之”⑤。

这些庶民地主,或自己雇工经营,或出佃山场、田亩,收取租息。如皖南徽州、宁国、池州、广德等山区,从明中代起即出现棚民聚集开山。乾隆四十四年,地主巴鸿万等人,将山场写立租批,佃与怀宁人丁云高、胡宗义,讲明预租期十五年,租银五百三十两。丁、胡二人雇外地长工种苞谷,仅丁云高一人便用六两、四两银子的不等工价雇了长工十二人⑥。道光年间,更有一些出租金数百两至千两的富户,预租期二十年,一户雇工少则三四人,多则二三十人不等①。东北地区,先为禁地,后涌进了大量从外地流徙而去的移民,利用当地肥田沃土,人烟稀少的条件,始而为佣,继而佃营山场、粮田,致末富者不少。如山东栖霞县王明,先在吉林宁古塔佣工,以后租地二百亩雇工种烟,成了一位颇有名气的烟农②。

上述众多的富户,情况并不尽同,有的是出租山场、田亩的地主,有的是经营地主,有的也可能两种身分兼而有之,有的已是原始的租地农业家。有的甚至还是富裕农民。前两种地主基本上还是封建属性的庶民地主,但也不排斥个别人走马克思指出的那条改良道路而向资本主义经营转化。

第二,主佃与主雇间封建名分的解除。庶民地主与佃户间的基本状况,无论从文字和实际看是趋向自由化,其中主佃与主雇间公开宣布解除主仆名分是主要标志之一。

乾隆年间的档案中,有主佃与主雇间封建名分解除的记录。如乾隆四十年,山东沂水县刘玘山佃种马进朝地亩,佃户刘玘山因事“殴马进朝毙命”,山东巡抚判案定议:“查刘玘山虽系马进朝的佃户,并无主仆名分,应以凡斗论”③。乾隆五十八年,有湖南宜章县曹成昌佃种尹申开田亩,亦明载:“并无主仆名分”④。嘉庆、道光年间,亦有同样的档案记载。

③屈大均:《广东新语》卷2《地语·茶园》,卷25《木语·荔枝》。

④钱泳:《履园丛话》卷5《景贤》。

⑤《杨园先生全集》卷43《近古录一》。

⑥中央档案、“刑科题本·土地债务”乾隆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安徽巡抚萨载题。①道光《徽州府志》卷422《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②光绪《吉林通志》卷3。中央档案“刑科题本·土地债务”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刑部尚书阿桂题。

③“刑科题本·土地债务”乾隆四十一年十月十四日,杨素题。

④“刑科题本·土地债务”乾隆六十年二月七日,阿桂题。

第三,永佃权和转佃制的发展及地租剥削的减轻趋向。清代永佃权与转佃制有了新的跃进。但是在贵族缙绅地主的营垒里,他们既视佃户如奴仆,可任情役使,肆行人身迫害和重租盘剥,一切大权操在地主手里,则为保障佃户经济利益和人身自由的永佃权和转佃制,必然很难产生,或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永佃权和转佃制的产生、发展,主要是在庶民地主经济领域。由于商品经济的新发展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因而导致了永佃权和转佃制在庶民地主经济中的广泛存在。因此,在清代,与封建重租盘剥而同时出现的有一种地租剥削减轻的矛盾现象。上面第二部分论述贵族缙绅地主时说过,当时一般地区的地租额南方普遍是亩租一石五六斗至二石,下下地仍征租一石和上地征收三石者亦很不少。可是,江浙有不少商品货币经济发达的地域如湖州南浔等地,丰年亩租只纳稻谷一石左右,歉年则只纳三四斗。有的地方平年纳租一般是亩征六七斗,而所谓“顽佃”,则平年也只纳歉年的租数。还有所谓“奸佃”,“顺成之岁,且图短少。稍涉旱涝,动辄连圩结甲,私议纳数。或演剧以齐众心,或立券以为信约,侦有溢额者,黠者遂群噪其家,责以抗众,不则阴中以祸”。过去纳租是由佃户送租上门,这时湖州概无此例,纳租时,必须由业主亲自操舟至乡间量取①。由于租额被限制在一定数量之内,“勤农倍收,产户不得过问。谷贱加征(指官府),农不任咎”。因此,“务本者众”。已往的灾年,往往是农民的鬼门关,而地主则稳坐钓鱼船,有的地主甚至利用灾荒落井下石,乘火打劫,因此,农民往往因多灾而更多破产,天灾**,紧密相联。可是,清代有的情况变了,无锡和南浔的佃户都有因灾年免租、减租而起家的①。

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习俗是,商人和高利贷者兼并土地,农村被视为风险最少的安乐窝,因而形成地主、商人、高利贷三位一体的固有体制。可是,清前期,世道也有些变化,“业主佃户,莫不以狙诈相尚,实与市道无异”②。一方面,是农民抗租,或利用永佃权与转佃权为工具,要求减租;另一方面,官府加重田赋征收,“农不任咎”。因此,“有力之家,以田为累,不敢置买”,已买者,或者直接卖给佃户,或者以之“投送缙绅,以图脱累”。其中尤以城市商人地主卖田者多了起来,造成“昔日之田租城多于乡而聚,今则乡多于城而散”③。

①《南浔志》卷30《农桑》1《完租》。

①道光《嘉兴府志》卷1《风俗》。《锡金识小录》卷1《力作》。《南浔志》卷30《农桑》1《农事总论》。②《南浔志》卷30《农桑》1《农事总论》。

③光绪《松江府志》卷5《风俗》引《金山志》。同治《湖州府志》卷29《舆地略·风俗》引乌程高志。光绪《桐乡县志》卷7《食货志》下《农桑》。光绪《无锡金匮杂志》卷30《风俗》。乾隆《乌青镇志》卷2《农桑》。光绪《黎里志》卷12《杂录》。

这类佃户与田主的斗争,不仅江浙地区有,而且在江西、福建等地也连绵不断,此起彼伏。魏礼曰:“宁都(江西)之田,下乡称腴,他乡田计收谷一石,直金一两,下乡之田则三两。田以上者起科输粮特重,佃户一石之田,收至五石四石,又有杂种。是田主既费重价,复输重粮佃户省去二重,一切不与,而所收四倍于田主,故闽佃尝赤贫赁耕,往往驯至富饶。或絜家返本贯,或即本庄轮奂其居,役财自雄,比比而是田赋创立名款,用诬田主,以耸上听。若使额外科索,佃不堪命,彼又何难轻其田,而耕之十余世、四五世者”④。

上述一系列纪录揭示了哪些问题呢?一者,佃户通过政治和永佃权制等的斗争,反抗地主的重租盘剥取得了一定的结果,不少佃户有通过刻意经营而“驯至富饶者”,从而对加速个体农民的贫富分化和推动农村走“生产者成为商人与资本家”和遵循封建经济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道路前进,起着积极作用。二者,佃户斗争除表现在经济方面外,还表现在身分的提高与自由化的加强上,江浙闽赣的佃户,既取得了永佃权,可耕之“十余世”,亦可以“轻去其田”,任意转佃或退耕。三者,佃户的斗争起了某些限制城市商业资本转向土地以加固封建藩篱的作用,迫使“昔日之田租城多于乡而聚”的传统倾向改变为清代“乡多于城而散”的新局面,进而促使商业资本投向产业等积极方面。四者,上述佃户斗争所起的作用,主要限在庶民地主经济领域,因为,庶民地主缺乏与佃户对抗的强大的政治势力。所以,当庶民地主斗不过佃户时,或者被迫减租,或者将土地“投送缙绅”,托庇于缙绅地主的政治庇护下以求“脱累”。由此再一次证明:永佃权、转佃权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在贵族缙绅地主经济领域的发生、发展及其作用受到了极大的抑制。

清代农业租佃关系以乾隆初年为分水岭有着重要的变化,这就是由前此的大量旗地、官庄的残存,壮丁、奴仆和贱民的繁多,劳役地租和实物分租制的广泛存在,以及两税制的延续,进而演变为土地的比较自由买卖,壮丁、奴仆和贱民的基本消灭,实物定额租和货币地租的新发展和地丁制的推行。亦即由残缺不全的租佃制演变而为更全和自由化程度更高的租佃制。

乾隆时及以后的农业租佃制的新发展,其主要标志是,以桑、棉、烟、蔬菜、水果、甘蔗、花卉、粮食等各种商业性农业及副业的活跃为特点的农商兼营,方兴未艾,逐步成为风气,货币地租的增多,农民永佃权和转佃权的广泛存在,主佃和主雇间封建名分的解除和农民的进一步自由化,封建地租剥削的减轻和商业资本转向土地的传统势力有所削弱。

乾隆时及以后比较自由租佃制的显著发展,为中国封建经济母体内部的资本主义萌芽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但贵族缙绅地主经济仅略有松动,基本上仍维持着传统的自然经济和政治上奴视佃户,经济上对佃户任情差唤与重租盘剥。比较松动的租佃制广泛发展主要存在于庶民地主经济之中。

④《魏季子文集》卷8《与李邑侯书》。


第三节 农业雇佣劳动


清代农业的雇佣关系清代以前,在农业生产领域中雇佣劳动所占比重甚小,有些地主在所占土地中留有少量土地直接经营,也采用雇佣形式,把雇工用于农业生产,但他们种园圃是为了自给蔬菜,种稻谷是为了自给粮食,他们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卖。被雇佣在地主家中的农业长工,一般都立有文契、议有年限,有明确的主仆名份,有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封建法典上称他们为“雇工人”。雇工如对雇主有所干犯,法律明文规定与雇主有不同的判刑标准。雇工与雇主之间等级森严,这种雇佣关系叫等级性雇佣关系。

“典当雇工”是等级雇佣关系的一种典型形式。广大贫苦农民在遭遇天灾**、颠沛流离之际,为了养活妻子老小,往往以典当形式将自身当与雇主,一次收取身价,在一定年限内长年为雇主作无偿劳动,直到年限期满。典当雇工,一般都立有文券,议有年限。在年限以内,载明与雇主有主仆名份,社会地位类同家奴,长期附着于雇主家内,听令雇主使唤和分派劳动,不能脱籍外出,被束缚在种种封建关系之中,如有所谓“不遵守约束”的行为,其雇主可以“酌量惩治”。收留典当雇工的雇主,既有缙绅,也有平民。在平民之家供役者,有的与家主或其家属共同参加生产劳动。

等级性雇佣关系,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人口的大量增加,以及“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地”,而发生了新的变化,因而在农业生产上出现了大量的客籍佣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刑科题本》及有关著作,对当时客籍佣工的各种纠纷案件的记载,虽材料不多,但从中可以了解到客籍佣工的发展状况和走向。材料表明,大致从乾隆年间起,客籍佣工更为普遍。山东、直隶等北中国的客籍佣工,主要的流向是地广人稀的东北地区,那里不仅有肥沃宽裕的土地,而且相对来说工价较高。①显然,客籍佣工的发展,为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清代有关雇工的规定明万历十六年(1588)以前,律令把雇主称为“家长”,雇工称为“雇工人”。

①参见吴量恺《清代乾隆时期农业经济关系的演变和发展》,载《清史论丛》第一辑;李文治、魏金王、经君健等著:《明清时代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及黄冕堂:《再论清代农业的雇工性质》,载《清史论丛》第五辑。

明初颁行的《大明律》中,即有关于“雇工人”的条律,禁止雇工辱骂家长。凡雇主殴杀“雇工人”,可以减等治罪,反之,“雇工人”殴杀雇主,要加等治罪。这种情况,至明万历年间开始发生变化。万历十六年(1588),修定《大明律》时,在《斗殴》门。《奴婢殴家长》律后的《新题例》中规定:今后,官民之家凡倩工作之人,立有文券,议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止是短雇月日,受值不多者,依“凡人”论;其财买“义男”,如恩养年久,配有家室者,照例同子孙论,如恩养未久,不曾配合者,士庶之家依“雇工人”论,缙绅之家比照奴婢律论。①清初,清廷曾以《大明律》为蓝本进行立法,名为《大清律》,但多原样照搬。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雇工增多,康熙四十六年(1707)完成修订,直至雍正五年(1740)在进一步修订的基础上才正式颁行的《大清律例》已规定雇工为自由人格,不列入贱籍,然而,量刑仍不同于“良人”。迫于新的形势,清政府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乾隆三十二年(1767)、乾隆五十一年(1786)、嘉庆六年(1801),对《大清律》中的雇工律条文,分别进行了几次修订和补充。

乾隆二十四年以前的刑律,只规定了“立有文券、议有年限”的雇工的量刑,没有规定“不立文券”的雇工“干犯”雇主怎样论罪。因此,在雇佣关系发展以后,雇工干犯雇主的案件,逐渐形成以“有无订立文券”,作为确定雇工和雇主量刑是否平等的原则。“立有文券”的雇工,干犯雇主时以“雇工人”论罪,对那些“未立文券”的雇工,干犯雇主时则往往以“凡人”论处。下面的两个实例,恰好说明清代刑律的这一历史事实。

乾隆三年(1738)四月,河南省梁玉雇在段腊梅的祖父段加信家佣工,讲定工价钱二千八百文,言明七月内先支给一半,立有文约。至期,梁玉支取工价未与,因此诸事懈怠,屡被段腊梅之父段之祥辱骂。九月二十八日段腊梅持馍喂羊,梁玉见而喝斥,段腊梅詈骂梁玉气忿,触及段之祥往日辱骂夙嫌,顿起杀机,用枪将段腊梅殴伤致死。刑部认为梁玉“立有文约”,所以判“梁玉合依雇工人故杀家长大功亲、斩监候律,应拟斩监候,秋后处决”①。

乾隆六年三月内,河南南阳人梁天功因佃种地亩无人助力,经史汉臣说合,雇觅在南阳一带做短工度日的山东濮州人李举帮工,言明一年工价钱二千文,鞋两对,未经立约,七月初十日晚李举向梁天功索讨工价,梁天功答以收秫措办,李举需钱甚急,即与算帐辞工,梁天功不允。李举情急吵嚷,梁天功掌批其颊,李举随拔身佩小刀,扎伤梁天功心坎倒地,至十三日殒命。河南巡抚的判词是“查李举雇与梁天功帮工,并未立约,应同凡论。李举合依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律,应依绞监候”②。

①《明神宗实录》卷194。

①“刑科题本”乾隆四年十月初十日,刑部尚书尹继善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七年四月初九日,河南巡抚雅尔图题。

乾隆二十四年(1759)山西按察使永泰,奏请修改万历十六年的《新题例》,认为当时的农村中往往有长期受雇、甚至终生受雇,而没有订立文券的雇工,由于没立文券,每当雇工“干犯”雇主时,常以“凡人”论罪,以致影响了地主的特殊地位。因此,建议刑部:规定“雇倩工作之人,若立有文契、年限,及虽无文契而议有年限,或计工受值已阅五年以上者,于‘家长’有犯,均依照‘雇工人’定拟”。刑部接受了永泰奏折中的这部分建议,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清政府正式批准了修定后的律例条文。

乾隆二十四年的新条例,承认了未立文契、未议年限,而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不足五年的雇工,享有“凡人”的法律地位。从而使这部分“未立文券”的农业长工摆脱了“雇工人”律文的约束。乾隆三十二年(1767),刑部律例馆又建议增加了另一个条例,其全文为:官民之家,除“典当家人”,“隶身长随”及立有文契、年限之雇工仍照例定拟外,其余雇工,虽无文契而议有年限,或不立年限而有主仆名分者,如受雇在一年之内,有犯寻常干犯家长之罪,照良贱加等律再加一等治罪;若受雇在一年以上者,即依雇工人定拟;其犯奸、杀、诬告等项重情者,即一年以内,亦照雇工人治罪。若只是农民雇倩亲族耕作之人,店铺小郎,以及随时短雇,并非服役之人,应同凡论。①这个条例,对于在官僚地主和缙绅地主家服役的雇工规定,“虽无文契而议有年限,或不立年限而有主仆名分”干犯家长,“受雇一年以上者,即依雇工人定拟”,强调了雇主和雇工之间的所谓“有无主仆名分”。在此之前,“主仆名分”一般被法律认作是“雇工人”的当然属性。从这个条例开始,在确定主雇关系的性质时,都是以“有无主仆名分”作为标志。

同时条例还提出“农民雇倩亲族耕作以及随时短雇”,只要不是“服役之人”就应“同凡”论拟的规定。有的学者曾正确的论证,这里所说的“农民”是指那些没有特权身份的“庶民”,即包括自耕农、富农和庶民类型的经营地主①。所以,这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是它开始提出按劳动性质量刑,在劳动者中,区分“服役之人”和“耕作之人”,区分服役性雇工和生产性雇工,服役性雇工干犯雇主照“雇工人”定拟,生产性雇工干犯雇主应同凡论。另外,还提出按雇主出身定罪,在剥削者中,区分官僚、缙绅地主和庶民地主,它竭力保存封建官僚和缙绅地主的特权,禁锢受他们奴役的“典当家人”、“隶身长随”等的身份地位。认为“有主仆名分”的雇工,尽管雇期不足一年,侵犯雇主,就是干犯“家长”,就要剥夺他“凡人”的法律地位,按“雇工人”治罪。

在对上述条例的执行过程中,许多地方判案往往只依“‘议有年限’一语为断,而不问有无主仆名分,俱以雇工人论”。因此,乾隆五十一年(1786)四月,刑部尚书喀宁阿等上折要求修改乾隆三十二年条例。

①《大清律例集注》卷22《斗殴·奴婢殴家长》律后。

①李文治:《论中国地主经济制与农业资本主义萌芽》,见《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一期。

经刑部讨论,很快得到乾隆皇帝批准,公布施行,乾隆五十三年正式刊入新纂修的《大清律例》,代替了乾隆二十四年和三十二年的两个旧条例。

乾隆五十三年的这个条例,是一个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新条例。这个新条例的全文是:凡官民之家,除“典当家人”、“隶身长随”仍照例治罪外,如系车夫、厨役、水火夫、轿夫及一切打杂受雇服役人等,平日起居不敢与共,饮食不敢与同,并不敢尔我相称,素有“主仆名分”者,无论其有无文契、年限,俱以“雇工人”论。若农民佃户雇倩耕种工作之人,并店铺小郎之类,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者,亦无论其有无文契、年限,俱以“凡人”科断。①大清律在这里把雇主区分为“官民之家”和“农民佃户”,把基层劳动群众区分为“雇工人”与“凡人”两类,并对两类犯案的量刑有着明显的差等。区分雇工人与凡人的标准,不再用是否立有文契和议有年限,而是一看雇主是“官民之家”还是“农民佃户”,二看主雇之间有无“主仆名分”,是否“平等相称”,三看雇工是“受雇服役”之人,还是“雇倩耕种工作”之人。其中,主要的是看雇工对雇主有无主仆名分。

与乾隆三十二年相比,这次修订,把三十二年条例中所提“若只是农民雇倩亲族耕作之人”,改成了“若农民佃户雇倩耕作之人”,把“农民”改作“农民佃户”,把“雇倩亲族”取消了“亲族”二字,是很有意义的。这就是说,雇主不但指“农民”,还指有“佃户”,雇工不但限于“亲族”,而所指更为广泛了。

从此之后,雇佣关系中的农业长工和农业短工,他们在法律上的社会地位,与没有“主仆名分”的雇主已经处于平等地位,如有干犯,不再属于“雇工人”的范围。

农业雇工明末清初农业生产领域中发展起来的雇佣经济,至雍正时候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雇佣关系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在历史文献中,特别是地方府志、县志中都出现了关于农业雇工的记载。

江苏省苏州府属。据康熙《苏州府志》载:“吴农治田力穑,夫耕妇馌,犹不暇给,雇倩单丁以襄其事,以岁计曰长工,以月计曰忙工。”乾隆《震泽县志》亦载:“无产者赴逐雇倩,抑心殚力,计岁而受值者曰长工,计时而受值者曰短工。又有佃人之田以耕而还其租者曰租户,少隙则又计日受值为人佣作曰忙工。”

松江府属。据《松江府风俗考》载:“农无田者,为人佣工曰长工,农月暂佣者曰忙工,田多而人少者倩人为助己而还之曰伴工。”①浙江省嘉兴府属,据康熙《嘉兴府志》载:“自(阴历)四月至七月皆为忙月,富家倩佣耕,曰长工,曰短工,佃家通力耦犁曰伴工。”康熙《嘉善县志》亦载:“无产者受雇倩计岁受直(值)曰长工,计时者曰短工,闲时曰闲工,忙时曰忙工。”康熙《乌青文献》记载:“(阴历)四月望至七月谓之忙月,农家倩佣耕,或长工、或短工。佃家通力耦犁曰伴工。”湖州府属,据乾隆《湖州府志》载:“无产者雇倩受值,抑心殚力,谓之长工;夏秋农忙短假应事者,谓之忙工。”乾隆《乌程县志》载:“防水旱不时,车戽不暇,心予雇月工,名唤短工、或伴工。”

山东省登州府属。据《登州府·风俗考》载:“农无田者为人佣作曰长工,农日暂佣者曰忙工,田多人少倩人助己曰伴工。”②山西省寿阳县,农民“受雇耕田者谓之长工,计日佣者谓之短工”③。

贵州省据道光《思南府志》载:“无常职闲民,出力为人代耕,收其雇值,有岁雇,有月雇,历年久者谓之长年。”

这些记载,反映了从商品经济发展的江浙地区,到边远的贵州地区,从江南到江北,雇佣长短工进行农业生产,已经成为社会中的常见现象。

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生产的季节性很强,作物在耕、种、收时,劳动集中,需用大量人手。作物的生长和气候时令密切相关,生产周期较长,一年只有一至二次。生产的经常性工作需用长工,突击性工作需用短工。农业长工和农业短工都是农业雇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短工是临时性雇工的总名,大多数短工按日计算工值,农活完毕即行解雇。有的按月计算工值,称为“月工”。月工多在农忙季节受雇,所以又称为“忙工”。南方插秧割稻,北方收麦收秋,农事集中的季节,农业经营主一般都雇佣月工,月工一经雇佣,即使雨天不能耕作,雇主也要照付工资,工价比日工为低。

短工在雇佣时一般都没有雇佣手续,不订立契约。短工的机动性较大,是贫苦农民的一个重要谋生手段,今天在雇主家中劳动,明天可以在自己地里劳动。一般说来,短工的需要量较长工的需要量大,短工的人数较长工的人数多得多。

从性别看,在田野劳动的主要是男工,但南方有些地方也出现女短工。

广东惠阳、梅县等地,广西武鸣一带,秋收时工市上有男有女,甚至女短工比男短工还多。在浙江,采茶时也常雇佣妇女,妇女的工资一般较低。

短工市场的出现,是雇佣经济发展的反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业短工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了。许多较大的集镇上出现了短工市场,作为日工出卖劳动力的交易场所。短工市在北方称人市、工市或工夫市,在广东称摆工、人行或卖人行,在云南称工场或站工场,等等。

①《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696。

②《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278。

③祁隽藻:《马首农言·方言》。

短工市场较早出现在北方各省,以后全国各地逐渐普遍。较早记载短工市出现的文献,是康熙初年任山东青州海防道的周亮工所写《劝施农器牌》,其中说,“东省贫民,穷无事事,皆雇于人,代为耕作,名曰‘雇工子’又曰‘做活路’。每当日出,皆鹤立集场,有田者见之,即雇觅而去”①。康熙《黄册·招册》记载,康熙九年(70),山西安邑运城雇工薛盛方在市上“无人觅工”,找不到雇主②。明末清初人张履祥记浙江嘉兴短工市场情况说,“主人握钱而呼于畔,奔走就役,十百为群”③。刑部档案有雍正元年(1723)广东新会县雇主何某“出墟雇工人江名显、张邦彦、关子旺、张翰艺”等“驾船去田割禾”④的记录。有雍正十三年(1735)河南柘城雇工秦克石“携锄赴市,候主雇觅”⑤的记录。此后,乾隆年间关于短工市的记载便更多了。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刑科题本》记录:乾隆元年,直隶大兴,雇工辛大“上街卖工夫”。

乾隆二年,广东钦州,雇工梁连贵“在峒利墟觅工”。

乾隆十三年,山西阳高,雇主张世良、梁祝“在街前觅人锄地”。

乾隆十六年五月,山西阳高,雇工滑大、董三成等“都在市上寻活做”。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四川营山县,雇工广云俸“兄弟四人在西桥场寻工”。

乾隆三十八年二月,奉天开原清原屯,雇工徐秉忠,进城到“功夫市”卖工夫。

乾隆五十五年四月,直隶昌平州,雇工刘四等七人在市“被雇锄地”。

乾隆五十六年六月,山东济宁州,雇主戴凤“赴街觅人工作”。

又据乾隆时修河南《林县志》卷五记载,林县有十一处“人市”。

上述事例说明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奉天和四川、广东等省,全国各地从北方到南方都出现了短工市场。而且随着雇佣关系的发展,短工市场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在河北昌黎县,短工市在乾隆年间只有大横河镇上一处,到光绪年间,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安山、燕窝庄、泥井、留守营等多处了。章丘东矾硫村短工市由几十人发展到每天有二、三百人①。

有了短工市场,雇主可以在市场上找到他所需要的大量劳动力,雇工也可以在市场上找到他出卖劳动力的雇主。双方并不需要事先认识,也不需要中保介绍,只须讨价还价,议定条件,就可成立交易。恰如(乾隆)《林县志》所说:“主者得工,雇者得值,习焉称便”。

①李渔:《资治新书二集》卷八,第十六页。

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康熙朝黄册·招册》2369。

③《杨园先生全集》卷七。

④刑部档案,雍正二年九月十七日广东巡抚阿尔松阿题本。

⑤刑部档案,乾隆元年九月十七日河南巡抚富顺题本。

①景甦、罗仑合著:《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第55页。

短工市场的出现,使各地形成一个个区域性劳动力交易中心,把周围10—20里内的剩余劳动力集中起来,作为商品频繁交换,它是生产力发展和雇佣关系变化的重要标志。

短工上市通常自带锄镰等小农具,大型农具由雇主自备。上市请短工的雇主,经营地主之家常常由长工头(大伙计或作活计)去短工市领工,雇主距短工市一般不超过五里。大伙计与雇工当面议定工价,忙时工价比平时工价常贵二、三倍。短工遇雨,不能进行田野生产停止工作时,称“打半工”,工价照半数支付,午后已工作一、二小时,即按全日领取工价,有的地方干活按五派计价,早晨一派、午前二派、午后二派。短工一般只管作农田工作,雇主家中杂事如喂牲畜、挑水、担土等等全由所雇长工担任。短工与雇主并不发生人身依附关系。当天工价当天领取,次日是否工作,短工自己有抉择的自由。

短工工资,除雇主管饭外,其余多用货币支付,个别情况下用粮食作价支付。工资水平常随农活急缓浮动。从已见现存《刑科题本》各省县七十一起案件材料统计,清前期各地农业短工的日工资,就其平均数说,除东北的奉天、热河地区,以及广东安徽地区以外,其他各省最高为八十文,最低为二十文,从雍正十三年(1735)至道光七年(1827)九十多年没有多少变化。就全国来说,工资价格大体趋向平衡,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反映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缓慢,生产效率较低。

农业长工,南方各地称为“常佣”或“年工”,北方各地俗称“伙计”、“做活的”或“觅汉”。工期一般按年计算,上下工时间各地习惯不同,山东、河北一带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日或腊月(十二月)初八日为上下工的时间,山东还有的地方以每年农历二月初二日上工,十月初一日下工。浙江以农历年除夕为上下工时间,鄞县一带工期以半年计算,雇佣半年者以“立秋”日作为年中上下工的时间。

长工上工后,全年除自农历小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元宵节(正月十五日)农闲时间,可以与雇主商议回到自己家中外,一般都常年住在雇主家里,全年参加劳动,没有其他假日。

雍正以前,长工与雇主构成雇佣关系上工时,一般都立有文券,议定年限和有无主仆名分,经人介绍或找中保人。以后,雇佣关系日渐普遍,雇佣手续日趋简化,往往只凭介绍人口头约定上下工时间,议定工价,不再立有文券。凡立有文券一般都确定有主仆名分。

清前期农业长工工资,一般都包括管饭和工价两个部分。雇主供应长工膳宿,管饭是工价的组成部分,含有实物工资的性质,由于货币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地区用货币支付工价,少部地区用粮食支付,或以粮作价支付,或货币之外,另有其他实物。

工资水平常根据农业生产经验、技术熟练程度,和工种是否田间耕作或牧放牲畜,或年龄是否壮年、老年、少年等等确定。从已见现存《刑科题本》各省县一百八十二起案件材料统计,清前期长工工价平均工资额最高约可达四千多文,最低一千三百文。

有的地方工价之外还补给实物,如:乾隆六年河南南阳梁天功雇李举佣工,工价二千文,另给鞋二对①;乾隆三十二年,河南汤阴石其孝雇张大佣工,完全以粮支付,言明工价粮四石八斗②;乾隆十一年,山东定陶明克己雇黄邦做工,言明工价大钱一千三百文,另给“两匹布、十斤棉、三双鞋、三包烟”③;乾隆六年,直隶热河戮哈兔雇吴三做工,年工价粮五石④;嘉庆二十五年,四川邛县梁国甫雇曾锡蔡,言定三年工价钱十千文,另给“大小衣服十件”①;山西宁远厅梁凡绢雇盛有才,言定每年工钱十千文,另给“每月谷子二斗”②。广东南部一些农村也完全用谷物支付工价,如乾隆三十五年,广东徐闻县邹忠平雇叶亚佑牧牛,每年工谷二石四斗③;嘉庆十三年广东钦州沈显祚雇刘贵明“田工”,每年“工谷十石”④。

实物作为工资支付的补充手段,反映了有些地方货币经济的发展尚处于低级阶段。但是从总的看来,实物支付仅是一种辅助手段,主要的还是以货币铜钱做为当时支付工价的基本手段。

雇主为了加强剥削,竭力在工资的货币部分压低价格,在工资的实物部分降低伙食水平,以及延长劳动时间。许多雇工嫌雇主“茶饭不好”,在六月大忙季节便辞工不干了。

农业雇工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封建地主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要求摆脱人身隶属关系。农业雇工队伍的发展,伴随着雇工频繁的反抗斗争,震撼着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农民阶级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导致了封建关系的松弛。许多农业雇工为了卫护自己的劳动所得和人身自由,对雇主侵夺工资以及人格侮辱等等,往往以自发的报复手段与之进行生死搏斗。

①“刑科题本”乾隆七年四月初九日,河南巡抚雅尔图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三年八月初七日,管理刑部事务刘统勋题。

③“刑科题本”乾隆十六年七月初六日,刑部尚书阿克敦题。

④“刑科题本”乾隆十六年六月十二日,直隶总督方观承题。

①“刑科题本”嘉庆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四川总督蒋攸铦题。

②“刑科题本”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山西巡抚成格题。

③“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五年三月初八日,广东巡抚德保题。

④“刑科题本”嘉庆十三年九月十四日,刑部尚书觉罗长麟题。

比如:雍正五年(1727),直隶宁津县(今属山东)李三雇与陈四看守禾稼,言定俟田禾收割,给李三工钱五千文,后秋禾已登,尚有余豆未获,仍令李三看守。至八月二十日,李三因天渐寒,向陈四索讨工价,陈四不允,即行詈骂,复拳殴李三,李三情急,遂用看禾木棍还殴,致伤陈四额颅等处,越四日殒命。①乾隆十七年(1752)五月,四川重庆府定远县陈进伟引进陈进葵,受雇与胡正纲家佣工,八月二十一日,陈进葵向胡正纲索讨工银未给,即于是夜将胡正纲马一匹私行牵逃,堂兄陈进选把陈进葵拴了去,投诉于族长陈泽林。族长们说,叫他亲兄陈秀林来按家法处治,戒他下次。陈进葵分辩说,原因工银牵马的,你们不替我做主,若说是偷的,你们就是同伙。结果,陈进选等失手打死了陈进葵②。

经营地主的增多康熙后期和雍正以来,雇佣劳动进一步发展,经营地主的经营规模日益扩大,一个雇主同时雇用三、四个,五、六个甚至十几个长工,和在农忙时加雇大量短工的现象已日渐增多。同时,经营地主的数量也在增加。

大多数经营地主都不是有身份的官僚地主和缙绅地主,由于雇工反对雇主的任意奴役和对自己的人身侮辱,并进行积极的斗争,因此,经营地主主要是依靠经济手段改革生产技术和改进经营管理,以调动雇工的积极性来发展致富。

经营地主一般都备有一定数量的大牲畜作为生产动力,和备有供全部土地耕作使用的大型农具,和供短工临时使用的小型农具。所以清代文献中有记载说,“百亩之家,必畜骡马三、四头,东作以供耕种,西成以资转运”①。又说,“大致千亩之家,千树梨枣,牛数具(每具牛二、三头——笔者注),骡马百蹄”②。百蹄,即二十五头。

在经营地主土地上劳动的农业长工,由于雇佣规模的扩大,开始出现劳动分工。经营地主常常根据雇工的耕作经验和生产能量,在雇工中选定一个或两个做为工头。在南方,“工头”常称为“作头”或“头作”,在北方,一些地方称为“掌作的”或“作伙计”。“作头”或“作伙计”负责领导其他长工耕作,全盘计划地主土地上的各种农活,指挥长、短工进行生产,是地主家中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者,地位十分重要。“作伙计”的工资高于其他雇工,生活待遇也往往比其他雇工优厚。

“作伙计”以下的其他雇工,也常常根据生产能力高低,按次分为“二作”、“三作”,或称“二伙计”、“三伙计”以及“小伙计”等等。

农忙季节,“头作”或“二作”常常根据田中耕作情况,到短工市上挑选和领取短工,确定短工的工价和短工的去留。经营规模较小的经营地主,也常常亲自到市场上领取短工。

①雍正六年四月十六日,重囚招册。

②“刑科题本”乾隆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署四川总督黄廷桂题。

①李殿图:《敬陈病农之弊端疏》,转见李文治等《明清时代中国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第6页。②《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255,《东昌府部》。

“头作”、“二作”的出现,表明在同一雇主指挥下,同时雇佣较多的雇工进行生产,不仅使劳动者与生产组织者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不同的身份和地位,而且在雇工中也形成了一些差别,使多数雇工能够协作生产,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一般说来,丘陵或平原地区地主占有土地60市亩以上者,需长工二、三人,80—120市亩需长工五人,120—200市亩者需长工六、七人,200—320市亩者需长工七、八人,400亩左右者则需长工十一、二人。长工之外,农忙期间都需雇佣大批短工。

山东章丘县东矾硫村经营地主太和堂李家,乾隆年间李可式分家时占有土地175亩,至光绪十二年(1886)土地扩展至515亩,其中472亩雇工经营,光绪三十年前后,太和堂李家常年雇佣长工十三人,农忙时雇佣月工三至五名,短工二十至四十名。平均36亩雇长工一人。

山东淄博市栗家庄经营地主树荆堂毕家,雍正年间开始发迹,乾隆年间毕丰涟当家时,占有土地一百多亩,嘉庆年间毕宁玠当家,扩至土地三百多亩,光绪年间成为拥有900亩土地的经营地主。其中,外村300亩,采用租佃方式经营,本村600亩,采用雇工经营。光绪二十年前后,雇佣长工三十多人(内大伙计一名,二伙计二十多名,羊倌、牛倌、猪倌各一名,女做饭三名),夏秋农忙时间,经常雇短工五十余人,宜收宜种抢节令时雇短工常达一百二十多人。平均20亩地雇长工一人。①《刑科题本》等文献中所见雇工三人以上的业主66户,其中雇工多人和雇工三至四人者49户,占总户数的74.2%,雇工五至六人者10户,占总户数的15.1%,雇工八人以上者7户占总户数的10.6%。其中大部分是经营地主。

由于是刑档命案中所见材料,社会实际情况当然要比这多得多,所以它所反映的只是清前期农村结构的一个侧面。就这个材料看,雇工三人以上的业主在全国各省都已广泛存在。但其中大多数中小业主,按雇工人数推算,大多数经营土地在60—100市亩之间,少数占有土地200—400亩。因此和占据优势的封建租佃地主相比,经营地主还是极少数。

经营经济作物是富农、佃富农、经营地主谋取利益、发家致富的一个重要手段,他们以广大农村为市场,为自己的农业生产寻找出路。

其中许多人离开自己的家乡到外地租山,雇工种植经济作物。据《刑科题本》记载:雍正末年,浙江泰顺县谢起恒雇林恒山帮种蓝靛。乾隆十五年(1750),广东阳春县颜文泽雇颜亚生、杨孔智、黄亚尾种蔗榨糖。乾隆十六年(1751),福建人谢起常在浙江汤溪租山,“曾雇林乔嵩种靛三年,言定每年辛力银八两二钱,并无工契”。

①以上两例均见景甦、罗仑合著《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第二章。

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徐州郭方如雇徐恒割靛。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贵州怀仁县刘希文兄弟雇佣四个长工租山种笋。嘉庆六年(公元1801),江西崇义县黎林养雇叶秀兴、叶贱狗、李仕才三人帮摘茶子。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福建人张庭美、张义孝父子租种族人小山树林“栽种香菰,并雇吴夏进佣工”。嘉庆二十五年(1820),吉林三姓地方邢隆海种烟,“雇四个人捆烟,言定每包工钱七百五十文”。道光三年(1823),四川重庆府巴县喻鸿彩雇万潮受并严添福二人搭棚看守李子园,“平日同坐共食,平等称呼,并无主仆名分”。道光十五年(1835),浙江金华府东阳县单云春“同短工单仍宇、单帼富、单中有、单俞民一共五人到山采茶”。四川叙州李步恒雇陈老戍、周世明、李老六等三个长工“栽造竹林,出卖竹子和笋子”等等。这些被雇去种靛、割靛、种蔗榨糖、采茶、摘茶子、种烟、捆烟、种香菰、看李子、造竹林、卖竹子和笋子的雇工,他们都是为生产商品而被雇佣的农业长工和短工,他们和雇主一般都同坐共食,没有主仆名分,没有人身隶属关系,列宁认为自由雇佣劳动首先应用在种植商业性作物,然后逐渐推广至其他农业作业。这些雇工是我国早期的自由雇佣劳动者。清朝前期农业雇佣关系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中资本主义萌芽因素的增长。


第四节 台湾的土地制度和租佃关系


台湾的土地制度

一、土地所有制形式

清统一台湾后,从土地所有制形式来看,台湾的土地可以分为官地、民地和“番地”三大类。

官地,是为封建官府所有、经营和获得收益的土地,包括官庄、隆恩、叛产、抄封、屯田等名目,属于封建国有土地。

官庄,有时也叫官田,大体上有以下四个来源:“有遗自郑氏者,有无人田业而由官垦设者,有绅民请归者,有缘事充公者”①。所谓“遗自郑氏者”,系郑成功祖孙三代时的田地。早在荷兰殖民政权时,实行了王田制,逼令垦地的汉民充当佃户,不允许土地私有。据史籍记载:“自红夷至台,就中土遗民,令之耕田输租,以受种十亩之地,名为一甲,分别上、中、下则征粟。其坡圳修筑之费,耕牛农具种籽之资,皆红夷资给,故名曰王田。亦犹中土之田,受田耕种,而纳税于田主之义,非民自世其业,而按亩输税也。”②郑成功驱走荷兰殖民者以后,“向之王田,皆为官田,耕田之人,皆为官佃,输租之法,一如其旧”①。这些官田,入清以后仍为官地。

官庄在台、凤、漳、淡各处皆有,面积不断扩大,官庄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封建官府,官租列入官府财政收入。“雍正元、二年将此题报归公,现在岁征银三万零五百六十余两,以充内地各官养廉之项”②。

隆恩田,也是官地的一种,原为恤赏台湾驻兵而设。乾隆五十三年(1788)钦差大臣福康安镇压了林爽文起义后,将所余兵饷五十余万两,“奏设隆恩官庄,募佃耕之,或购大租,岁收其益,以充赈恤班兵之款其田多在彰、淡两属,其租制与官庄同,岁征谷三千七百余石”③。

抄封地又称叛产,也是官地形式之一,源于乾隆五十一年的林爽文起义,清政府籍没起义者的田产,归官收租,“多在嘉、漳两属”④。“自是每有乱事,援例以行,为官府岁入之款”⑤。所以抄封田陆续增加,“道光间年应征番银八万余元,合银五万六千余两”⑥。

①康熙《诸罗县志》卷6《赋役志》。

②黄叔璥:《台湾使槎录》,引《诸罗杂识》。

①黄叔儆:《台湾使槎录》,引《诸罗杂识》。

②董天工:《台海见闻录》卷1。

③连横:《台湾通史》卷8《田赋志》。

④徐宗干:《斯未信斋文编》卷5。

⑤《台湾通史》卷8《田赋考》。

⑥唐赞袞:《台阳见闻录》《叛产》。

屯田出现于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起义之后,由于部分“熟番”曾被用来镇压起义,福康安于事平之后奏设屯丁,“于该处熟番内挑选四千名,作为屯丁。为十二屯,大屯四处,每处四百人,小屯八处,每处三百人每名拨埔地一甲,千总十甲,把总每员五甲,外委每员三甲,令其自行耕种”①。

清代台湾官地主要有上述几种形式。在台湾全部耕地中,官地所占的比例不大,而且,由于佃户的斗争及势豪的侵占,官地逐渐向民田转化。

台湾高山族在清朝被称为“番人”,他们的土地称为“番地”,是台湾土地所有制形式的一种,清政府对此采取特殊的政策。

清廷将高山族分为“生番”和“熟番”,“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野番”②。“生番”居于山林之中,“熟番”主要居于平原地区,与汉民接触较多。“生番”社多,因此“番地”大部分是荒地。长期以来,“番地”属于“番社”公有。清政府设立土牛、红线等为界,禁止汉民入内垦种,但汉民仍然越垦私垦,不可阻遏,“生番”地逐渐变为熟田。史籍载称:“土牛之界在乾隆年间业已全无,私垦升科早已深入番地之内。”③“熟番”之地,如系其自行垦种,清政府予以免赋的优待,只征人丁税“番饷”。若是招汉民佃种,或典卖与汉农,则规定:“民人租赁之地,同番社地亩,免其升科。其卖断于民者,照同安下沙科则,按亩计甲征租”④。久而久之,“熟番”地在性质上与民地相近,难以区别,典卖出售,土地社有的古老传统已被破坏,私有土地的典卖相当盛行。比如,嘉庆四年的一张典契载称:立典契人新港社番卓罗丝、卓罗力等,有承祖父自垦沙园一所,年带番饷银一大元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番亲叔兄弟侄,无力承受外,托中引就新港社内郑伯教、郑明显出头承典,三面言议,着下时价佛头二百八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园随付银主掌管,耕作收成,不敢阻当。限至六年终,听罗力等备足契面银取赎原契。如是至期无银取赎原契,将园仍付银主掌管耕作,不敢阻当刁难,亦不敢异言生端。保此园系是罗力等承父自垦之业,与番亲人等无干。

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后,鼓励文武百官和士民开垦田地,让他们成为土地所有者。因此,“文武百官,随意选择,创置庄屋,尽其力量,永为世业”。这种私田,也叫“文武官田”。①一些“士庶之有力者,如徐远等人,也纷纷招佃开垦”。②

①《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第十五章《屯租》。

②康熙《诸罗县志》卷8《风俗志》。

③《斯未信斋文编》卷4。

④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5。

①杨英:《先王实录》。

②参见曹永和:《郑氏时代的台湾垦殖》,载《台湾早期历史研究》。

二、民田的土地所有者

在开发台湾的过程中,部分汉族移民成为土地所有者。由于开垦方式和开垦者之间的关系各不相同,各类土地所有者的状况和地位也就各有差异。台湾统一后,郑氏政权的官私田园即被废除,改为民地,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在开发台湾的过程中,民地发展最快,是台湾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中最主要的一种。民地由私人开垦官地或“番地”而来,开垦者可分为自耕农和地主。他们均系业主,有向官府纳赋的义务。

台湾的自耕农主要集中在台湾西南部和噶玛兰地区。西南沿海平原的部分土地在荷兰与郑氏时期原已开垦成田,但在郑、清相交之际,这些土地趋于荒芜,因而大陆移民到台湾后首先垦复这些抛荒地。由于条件便利,不必依赖势豪和开垦集团,此外,清统一台湾后,因为实施“各项田园归之于民”的政策,这就促使原郑氏官田上的官佃解脱了旧有的主佃关系,而直接向官府纳赋,即“上、中、下各为豁减,听民自征”,从而这部分人也变为自耕农。因此,台湾南部的自耕农主要是这类人。

台湾东部的噶玛兰地区于嘉庆年间才被汉民大规模地开发。垦户吴沙按开垦惯例,采用垦佃制,即“开兰之时,先与垦佃私议,将来若由业户升科完粮,种地佃人每甲田纳业户大租六石,园纳四石,经有成说”①。后经知府扬廷理改行结首制,令佃人自行报升,“视其人多寡授以地,垦成众佃公分,人得若干甲,而结首倍之或数倍之”②。虽然佃户每人所占土地有一定限制,但没有垦户之类的大地主出现,而是形成许多小地主和自耕农。噶玛兰遂成为自耕农比较集中的地区。由于耕佃是土地业主,向官府交纳的赋额又低于官庄上的官租,只按一般民田赋率交纳,因此实际上是自耕农交纳的官赋。嘉庆十五年官府所发丈单记载:“单给二围佃户苏沱,即便照现丈实田园二甲零分五厘每甲递年征租谷六石,早季收成后,照数运赴官仓”③。佃户苏沱将原交业户的私租转纳于官府,从而改变了从属关系,成为小土地所有者。至道光年间,噶玛兰“成熟田园实仅五千余甲”,而“承种花户计有一、二万人”,④平均计算,每户所占田地不及半甲。这一比例说明,台湾开发过程中普遍实行的垦佃制在噶玛兰已基本被取消,除个别较大垦户外,均由实际开垦的耕佃作为土地所有者,而原先组织入垦的业户也就丧失了向耕佃收租的权利。犹如杨廷理所说:“彼谋充业户者,十五年以前不无破耗资财,今日所谋不遂,不免归怨于理。”①官府对开垦方式的干预,客观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促使自耕农数量相对增多,同时封建官府的收入也相应得到增加。

①陈淑均:道光《噶玛兰厅志》卷2下,《赋役志》。

②丁日健辑:《治台必告录》卷2,姚莹:《埔里社纪略》。

③《清代大租调查书》一章二节一三号。

④道光《噶玛兰厅志》卷7,姚莹,《筹议噶玛兰定制》。

①道光《噶玛兰厅志》卷7,杨廷理:《议开台湾后山噶玛兰即蛤仔难节略》。

自耕农是台湾土地所有者的一部分,因为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它在产生之初就弱于垦佃制的发展,以后除极少数有可能富裕和出租土地外,大多数都纷纷破产而沦为佃农。

清代台湾农业中盛行垦佃制。“有力之家视其势高而近溪涧淡水者,赴县呈明四至,请给垦单,召佃开垦”②,谓之垦户。清代台湾,垦户系地主阶级的主体。垦户成为土地所有者的途径比较简单,他们渡台时都拥有一定资产,有的在大陆时就是商人、地主。在迁台移民中,这种人占有一定比重。根据最近福建族谱研究的结果,在清代七十余部族谱中注明身份者,有商人三十九人,地主一人,官吏乡绅(包括任职官吏、授有品衔或乡饮大宾者)十一人③。这些人到达后,大多依靠财势充当开垦集团的首领,向官府领照,招集佃户开垦,成为大土地所有者,而实际垦耕者成为依附于垦户的佃户。这一开垦方式适应了台湾的自然条件和大规模垦荒的需要,因而遍及台湾北部,南部地区也同样存在。乾隆时,台湾已是“庆民散处,佃户居多,业主身家殷实,佃户在庄赁种”④。由于北部官赋较轻,垦户也就多在北部,在客观上促进了荒凉地方的开发。

垦户阶层内,有大中小之分。由于中、北部自然条件较差,当地“番社”又对土地不甚重视,台湾官府迫于垦荒的重要性,对垦户持鼓励态度,不限制垦照的发给,这为垦户获得大片土地的所有权提供了便利条件。“汉民开垦,向来请垦,混以西至海,东至山为界,一纸呈请,至数百甲而不为限。业户招集佃丁,又私行广垦”①。因而产生出一些大垦户,如淡水的王世杰、林成祖、张必荣,彰化的施世榜,杨志申、张振万等人,拥田多达数千甲以上,收取大量租谷。官府对垦户的权益也给以保护和优遇。如康熙四十八年,泉州人陈赖章请垦大佳腊,官府贴出告示,“不许社棍、闲杂人等骚扰混争”,垦户“务须力行募佃开垦”。对已垦田在一定时间内免征,“三年后输纳国课”②。这些措施都对垦户扩大开垦规模和积聚财富极为有利。彰化、淡水是垦佃制最发达的地区,垦户势力最强。乾隆年间,淡水厅开垦田园七千五百余甲,而“业户无多,入征册者仅数十名”③,土地集中于少数大垦户手中。彰化县历年报垦者,多为张振万、张承祖、吴洛、秦廷鉴、李朝荣等垦户,一次少则数十甲,多则数百甲④,其垦佃制占优势的状况与淡水相同。

②陈培桂:同治《淡水厅志》卷15上,尹秦:《台湾田粮利弊疏》。

③转引自庄为矶:《从族谱资料看闽台关系》,载《中国史研究》1984年1期。④《台案汇录》丙集,大学士公阿等奏折。

①沈起元:《敬亭诗草》《敬亭文稿》卷6,《杂著》,《治台私议》。②《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一章一节一、三号。

③周玺:道光《彰化县志》卷12上,方传穟:《开埔里社议》。

④道光《彰化县志》卷6《田赋志》。

大垦户多系独资垦辟,但也有由富豪资助者,如林成祖“朋辈助之,得数百金”⑤,吴沙入垦噶玛兰,“助之资粮者,实淡水人柯有成、何绘、赵隆盛也”⑥。在中小垦户中,不少是自筹资本招佃开垦的。嘉庆年间,淡水垦户丁文开承垦埔地,在契约上载明:“经官丈明五十七甲三分,兹因乏力开垦,托中向陈象老官借出佛银三千大元”①,他因为筹资开垦而向人求贷。由于中小垦户缺乏资金,遂出现一种合股方式,即投资者共同招佃开垦,垦辟后按股分田。乾隆九年的一张契约上载称:“同立阄分字人郭振岳、姜胜本,缘于雍正十三年向老密氏等合给大溪乾穅榔林荒埔一处协同招佃垦辟,陆续成田,报升在案佃户日多,事务日繁分户各管”②。这种垦户所占土地面积不大,就是属于开垦时期的合股经营者。随着台湾垦户的推进和清廷统辖范围的扩大,出现一些仅向官府请领垦照,“名为自出工本,募佃垦荒,实则其人工本无多”的垦户③。他们招募的佃户要自备各项生产资料,垦辟后自己坐享地租。这种垦户利用开垦**的机会充当土地所有者,但由于缺少资金,极易欠赋,成为官府最感棘手的问题之一。

佃户转佃土地、收取小租后,垦户就成为大租户。大租户阶层也存在着两极分化之势。富者称为“头家”,每年收租无数,经济力量雄厚,即所谓“上者数百万金,中者百万金、数十万金之富户,所在多有”④,因而有能力交纳官赋。而对中小垦户来说,则不具备这种经济条件,所以往往被迫逃避官赋,“佃人欠大租,业户欠正供,即佃人不欠大租,业户亦欠正供”⑤,“必欲催取,则业户立时破败”⑥。因而他们不得不变卖土地,丧失其大租户的地位。

小租户原为垦佃制下的佃户,起初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以后他们又招到佃人耕作,收取小租,转化为小租户,形成一地两租的状况。小租户不负担官赋,又索取占收获物一半的小租,并可处置、更换佃人,成为土地的实际所有者。大租户承担官赋,地租所得又少于小租户,“佃户每甲纳租有定,地方公事皆业户出应,其用无定”①,致使欠赋现象严重。“台湾厅县钱粮积欠累累,以此是”②。此时,实际有纳赋能力的便是小租户。但是由于存在着形式上的主佃关系,小租户得以继续免纳官赋。封建官府对垦佃制的态度也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由初期的鼓励、扶植到后期的限制、否定。

⑤《台湾通史》卷31《列传》。

⑥道光《噶玛兰厅志》卷7。姚莹:《噶玛兰原始》。

①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②《台湾私法物权编》二章一节五一号。

③道光《彰化县志》卷12上,方传穟:《开埔里社议》。

④陈盛韶:《问俗录》卷6《鹿港厅》。

⑤陈盛韶:《问俗录》卷6《鹿港厅》。

⑥道光《彰化县志》卷12上,方传穟:《开埔里社议》。

①道光《彰化县志》卷12上,方传穟:《开埔里社议》。

②陈盛韶:《问俗录》卷6《鹿港厅》。

由于垦户占地广而纳赋少,故台湾官员中就有限田开垦的建议,如雍正年间的沈起元、尹秦等人,分别提出“一人一牛付垦十甲,不容混呈广垦”、“毋许以一人而包占数里地面,止许农民自行领垦,一夫不得过五甲”③。大小租关系产生后,必然会影响到赋税的征收,于是官府采取了相应对策。开发噶玛兰时,官府曾限制业户的发展。到光绪年间,台湾巡抚刘铭传下令清理田赋,实行减四留六的办法,承认小租户为土地业主,发有丈单,令其交赋,大租户仅得原有大租的六成,不需纳赋。虽然大小租关系尚未取消,但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原有的关系,官府的田赋收入也较原额增加了四十九万一千两银子。甲午战争之后,日本占领台湾,以补偿金的方式收买了全台的大租权,至此,“大租之制已废,此语(大租)亦亡”④。小租户完全获得土地所有权,成为地主。通过这一长期演变的过程可以看出,小租户在拥有收租权后,已经成为土地的实际所有者,这一趋势发展到最后,不可避免地确认了小租户的业主地位。

三、大租权的典卖和胎借大租权原为垦户权。由于垦户在开垦土地时需花费较多工本,当支出不敷时,就会转让垦户权,在将土地开垦成田之前就退出了对土地的垦辟。合股经营的垦户股内资金不充裕的成员一般要依赖较富裕者,当开垦因乏资而难以维持时,股内的垦户权就会落到资金雄厚者手中,出现垦户权的转移。嘉庆年间,淡水刘可富等人凑成三十六股,又“招得刘朝珍备本凑入四股,共四十股,复垦开辟”。到道光年间,他们立契载明:“垦地仍然荒芜,垫用日见浩繁,无可奈何,席请众股人等到场商议,愿将该处垦户各股底并四至界内山林埔地,以及各处庄地,尽根截退归就于刘朝珍之孙刘世成、刘维翰承管,禀官给戳,自备重本抵御凶番,垦辟成田,■佃收租,永为己业。”①这是尚在开垦过程中垦户权就已发生转移的情况。

土地开垦成田之后,垦户(大租户)所掌握的土地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仍有转移、丧失的可能。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赋税负担、佃户的欠租和大租户自身的奢侈。赋税额在大租户的剥削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尤其是在台湾南部,极易拖欠。如康熙四十四年凤山监生吴国琛的田地,“该县详报,荒芜沙压上、中则计二百四十甲零,历年欠粟计五千五百石有奇”②,作为土地业主,是无法顺利交齐如此巨额官赋的。

③沈起元:《治台私议》。尹秦:《台湾田粮利弊疏》。

④连横:《台湾语典》大租条。

①《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一章二节二一号。

②康熙《台湾府志》卷10《艺文志》,周文元:《行豁吴国琛等,就各里报垦升科田园均摊稿》。

大租户因为坐收租谷而任意花销,“业户复恃其租多利厚,任情耗费,骄奢淫佚,无所不至,久而所收租利,不足供其挥霍,则势安得不贫而课安得不欠乎?”①在这三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典卖大租权就成为大租户的不得已的办法。

土地所有权转移常常先以典的方式开始,大租户仍保持土地所有者的身份,而承典人交付典价银之后,就获得自由处理的权利,享受封建地租。例如嘉庆五年,王天麟将地出卖,契上载明:立找绝尽根卖契人王天麟同侄王士头有承父祖置大武郡西保苦苓脚庄田业一所,坐址四至登载上手契内,共田六十二甲九分,年收庄栳大租谷六百二十九石,每甲佃人应贴车工银四钱,配纳正供,番租、丁耗、水藤等项,登载前典契内明白。经天福、天麟、王清等于乾隆三十九年出典于杨东兴、曾朝东,收过花边银一千二百五十大元。今因乏银别创,甘愿将此典业找绝卖与杨、曾宅。当日三面言议,找出佛银二百大元。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甲租额即照前典契内付与杨、曾宅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不得异言嘉庆五年八月□日立找绝卖尽根契。②该典业从典到卖绝的间隔时间比较长,原业主失去大片土地的收租权,难以备价赎回,只有以找价卖绝来结束这一土地转移过程。

台湾典卖土地的人,主要是经济力量较弱的大租户。小租户阶层兴起后,他们从土地得到的经济利益已超过大租户。因此,一般人不愿承买大租权,兼之,为了躲避赋役负担,从而多去承买小租权,这样,典卖大租权的现象逐渐减少,大租权的典卖价格自然要下降,出现“大租价极贱,小租价极贵”的情况①。

胎借银制是封建制度下高利贷的一种形式。胎借者为借贷银钱而以田地或房屋作抵押,出借者则以此为“胎”,收取利息,并有可能最终成为抵押物的所有者。这是高利贷资本渗入封建农村的具有代表性的一种形式。

胎借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表现为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第一种类型包括抵押取利的基本内容,尚未涉及土地的所有权,与一般胎借没有显著差异。第二种类型是土地转移的开始,胎借者将收租权部分或全部地转交给出借者,后者直接到田地上向原有佃户收租,使原有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如同治三年淡水陈登山所立契约载明:“有承父认过十三股公山埔一所,前来开垦托中引就与宗叔偏与叔为胎,借出清水佛面银二百大元正完足共该利粟二十八石。银字即日两相交讫,即将现佃陈炳将对付偏与叔,每年收租抵利,不敢阻当。”②原佃和地租都由出借者支配,暂时脱离原业主,从这个意义上说,形成了新的主佃关系。

①道光《彰化县志》卷12上,方传穟:《开埔里社议》。

②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①陈盛韶:《问俗录》卷6《鹿港厅》。

②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胎借的第三种类型的性质,已发生重要变化。出借者的要求涉及到所谓的“胎”,落实在原先作为抵押物的田地、房屋上面,使胎借者作出了更大的让步。如道光二十五年一张胎借银契上载明:“立胎借字人胞兄浮,有承父买过周家本庄田一所三份当日同叔三面言议,胎借出佛银一百七十大元正,明约将此田三份得一份听弟收谷抵利息如是无银取赎,其田依旧听弟收谷抵利息。”③这种胎借实际与一般典地无异,出借者所获得的权利比对佃付利又进了一步,土地所有权已归于自己,不受原业主的限制。胎借者只保有回赎的权利,其他权利均已禁止。

封建租佃关系台湾封建租佃关系本源于大陆,但又具有它自己的特殊性,其主要趋向就是由垦佃制发展到大小租制,小租户与“现耕佃人”的关系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垦佃制向大小租制的发展在开发台湾(尤其是中、北部)的过程中,垦佃制应运而生,普遍推行。大陆移民中的商人、地主和官吏等充当垦户,领照招佃开垦,获得土地所有权,向佃户收取地租,形成垦佃关系,也就是开垦过程中的主佃关系。垦户与佃户订立的契约一般为“给垦字”,也有一些是口头商议,明确规定佃户的各项义务,这是当时主佃关系的真实反映,也是进行具体研究的必要依据。

“佃田者,多内地依山之旷悍无赖下贫触法亡命”,在开垦早期,缺乏独力开垦的条件,便充当开垦集团中的实际劳动者,与垦户订立契约,承佃土地,向垦户交纳地租,承认垦户的土地所有权。此时,他们对垦户有较大的依附性,主佃关系是牢固的,带有保护与被保护的性质。进入正常开垦阶段后,佃户的来源及其经济状况的改变,使他们具备一定自垦能力,不完全依赖垦户,对垦户的依附性主要出于经济原因,出于获得土地权利的要求,是一种比较松弛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在开垦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类垦佃关系比前者更具有普遍性,形成这一时期垦佃制的主流。

垦佃制下,垦户不管土地是否开垦成田都有收租权,对佃户进行经济剥削。地租交纳的时间因田与园的区别而不同。田种旱稻,一般只有一收,收成后交纳。园种水稻,多为两熟,也有三熟的,均分为七月、十二月两次交纳,比例为早六晚四。地租率有按百分比的,一般为一九五抽的,垦户得一五,佃户得八五。有的是额租制,开垦的头三年按每甲四石、六石、八石的比率递增,以后定为八石。不管是哪种方法,地租额一般不超过收获物的十分之二,是比较低的。这是垦佃制的特点。地租额所以较低,主要由于佃户垦种的是生荒地,垦户虽付出资本,若不经佃户垦种就无法获得土地收益,垦户的土地所有权就是空的。其次,这一时期的垦佃关系略有变化,佃户与早期不同,可以自备工具、牛种等等,甚至可以由一群佃户自筑陂圳,如淡水的嘉志阁圳,“乾隆三十二年,众佃派丁拦筑,其水发源于合番坪,灌溉田一百四十甲”①,佃户不必完全依赖垦户。另外,作为获得土地耕作权的代价,佃户需交付一笔数目不等的货币给与垦户,称为埔价银或犁头银,所以地租额便相应降低了。对佃户来说,获得土地耕作权的方式还是比较有利的。下引乾隆十二年八月一张契约,在垦佃关系中比较有代表性:立给垦批阿河巴庄业主张振万,有自置课地一所,坐落土名余庆庄共有田甲一十一甲五分正。今招得佃户王简书前来,出得时值埔价银一百六十两正。其银即日交收明讫,其埔随踏交银主前去垦成水田,内带水分九张足荫。当日二面议定,递年每甲实纳初年大租二石,次年纳大租四石,三年实纳大租八石,系头家租税,永为定例。每甲随带车工银三钱六分正,贴运课工脚费用。其大租务要晒干风净,不得湿右。丰歉租无加减,亦不得拖欠升合外批明:其庄中申禁以及水谷,俱系佃人之事,再照。

乾隆十二年八月日给。业主张。①张振万是彰化县大垦户。佃户要自备生产资料,并交纳埔地银。这样,一方面加重了佃户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却是佃户独力垦种,对垦户的依附性减弱,成为佃户获得佃权的条件。

由于多数佃户都在实际开垦中投入工本并交付埔价银。他们大都能获得永佃权,垦佃关系成立时佃户就已掌握永佃权。如雍正十年彰化一契:立招佃人业户李朝荣,明买有大突青埔一所今有招到李恩仁、赖束、李禄亭、梁学俊等前来承■开垦,出得埔银六十五两正,情愿自备牛犁方建筑陂圳,前去耕垦,永为己业。历年所收花利照庄例一九五抽的,及成田之日,限定经丈八十五石满斗为一甲,每一甲经租八石雍正十年十月日。立据招佃人李朝荣。②其他“永为己业”,“任从永耕”、“业主亦不得另给他人”等等规定,均出现于这类契约之中,成为永佃权存在的标志。永佃权又称为“田底”,它使佃户比较稳定地进行生产,获得收益,投入土地的工本、劳动不会轻易丧失。它作为佃户耕作权利的保障,使业主不能任意换佃,垦户在垦佃关系中的支配地位也受到了影响。

垦佃关系成立之初,佃户的依附性表现得比较明显,佃权还没有成为一种确实的物权,不能任意转给他人,土地耕作权的处置仍要由垦户决定。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佃户脱离垦户控制的趋势逐渐加强,引起一定程度的变化。土地耕作权“不得私相授受”等规定逐渐让位于约束性较小的规定,佃户顶退土地时也不再受到限制。如乾隆三十二年的一张契上规定:“若其佃人欲退卖下手,先报明业主清完租粟之后,听佃退卖,业主不得阻难。”①与前期相比,垦户对佃权转移的控制已大为放松,只要有人耕种交租,便不问佃人的身份来历,佃户的依附性已确实有所削弱。

出于这一原因,土地垦熟后,佃户间顶耕土地的现象增多了,并不固定为某一业主耕种,这不是由于业主换佃,而是佃户发展自己的耕作权。在这方面,佃户的斗争起到了重要作用。佃户之间顶耕土地时所立契约为退田契。例如雍正八年承禺所立契约:“立退佃契人承禹,今有自垦、自置水田带园一所自情愿出退,托中引就刘宅前来出首承顶,当日三面言定,出得锄头工资并仓廒水圳共银十两。即日同中秤收足讫归用,其田即踏付银主前去耕作管业雍正七年上,租粟系上手之事;七年之下,系是银主之事。”②这种顶耕属于佃权的买卖,原佃向新佃收取工本及其他费用作为卖价,已经把佃权作为一种物权。新佃在承顶之后,仍享有与前佃相同的权利,与业主有关的仅是地租的交纳而已,在其他方面不负担什么责任。佃户的佃权即使在退佃过程中也得以保留,因欠租而退佃的,交足租额后,仍然可以继续耕作。这些都说明,佃户依附关系的松弛化由于佃户自行换佃而得到加强,佃户在经济力量增强后,正在逐渐占据有利的地位。如史籍所记载:“久之,佃丁自居于垦主,逋租欠税,业主易一佃,则群呼而起,将来必有久佃成业主之弊又佃丁以园典兑下手,名曰田底,转相授受,有同买卖。或业已易主,而佃仍虎踞,将来必有一田三主之弊。”①这里比较完整地记述了佃权由产生到牢固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为垦佃制转化为大小租制提供了重要条件。

一些佃户在获得永佃权的前提下,自己招佃耕作,收取小租,成为小租户,原交给垦户的地租变为大租。大小租制产生后,长期占据台湾租佃关系的主要地位。如乾隆五十六年内辘庄刘士新等所立分家文契上载明:“有承父遗下田园各处物业等项,前乾隆四十八年兄弟分业年配纳大租粟三十五石,共收大小租粟一百二十三石。”②如乾隆五十九年一契:立合约字人元辉、招麟,今于合伙明买海山彭福庄水田一处,并带竹园瓦屋禾埕菜园埔地等项,业主经丈水田一十一甲零三厘三毫正,共纳大租谷八十九石零六升四合正,其小租谷并碛地银照依时例八股均匀。其田祖师爷五股,孟五郎公大一股,浩兄弟共二股,名下水田二甲七分零。浩兄弟情愿出卖,元辉、招麟备出佛面银一千三百元正,合伙明买,其小租谷并碛地银二人对半均收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③

①同治《淡水厅志》卷3,《建置志·水利》。

①《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一节一一号。

②《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一节第三号。

①《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一节二八号。

②《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三节二号。

①康熙《诸罗县志》卷6《赋役志》。

②《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③《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这是小租户出卖小租权的实例,卖价很高,一甲达数百元,契中规定包括大租、小租和现耕佃人交给小租户的碛地银,证明小租户已经招佃收租,成为与大租户并立的业主,享有自己的独立权利,从而形成一田两主制的完整结构。因此,小租的产生既是地租的分割,也是土地所有权的分割。通过永佃权到土地所有权的过渡,佃户才转化为剥削佃人剩余劳动的小租户,使租佃关系发生质的变化。小租户的出现使大租户控制土地的权力更为分散和削弱。一个大租户之下一般有众多小租户,据《新竹县制度考》记载,最多有四十四户,最少者有十五户。①初期的小租额多与大租额相近,表明小租户仍然受到大租户土地权利的限制。如乾隆十八年一契载明:“立为蒸尝合同文约字人钟复兴,先年买有水田一处田甲一甲三分七厘正,业主施每年每甲供纳大租八石遗下与弟瑞若兄弟管守耕作供纳小租一十二石,大租系瑞弟耕作之事。”②以后小租额一般达到大租额的四倍,小租户在土地收获物中的占有比例大为提高。如道光十四年一契载称:“立出■耕字人族侄款,承父阄分应份有水田一甲五分年配纳王业主大租粟十二石满正,又小租谷六十三石(九三斗)正,并车工水银。”③从大小租额的比例来看,小租户的经济力量迅速增长,他所据有的业主地位已确定无疑、十分稳固。大租权的买卖在清后期有所增多,进行买卖时仍把小租户带交过去,但承买者对小租户实际上无法行使业主享有的权力。小租户成为发展过快的阶层,在生产经营上十分活跃,成为土地的实际业主,这就导致清末田制改革时出现以小租户为业主和纳赋人的结果。

二、■耕制在大小租制下,小租户与“现耕佃人”形成又一层的主佃关系。此时双方所立契约为■耕契或招耕字,出现■耕制,成为大小租制的重要内容。■耕关系形成时,土地已经开垦成熟,不同于开垦时期的荒地。比起佃户来,现佃承耕时所处地位要相对不利。“■”为闽、台民人所用俗字,与土地相联系时,被解释为“贷田而耕也”,表明这是一种租佃关系。《淡水厅志》中对■耕有较详细的记载:“有佃户焉,向田主■田耕种也。有碛地焉,先纳无利银两也,银多寡不等,立约限年满,则他■,田主以原银还之。每年田主所收曰小租,淡北分早晚交纳,自堑而南多纳早冬,其晚冬悉归佃户。亦有先纳租一年后乃受耕,则不立■字,亦无碛地银也。凡田器牛种皆佃备。”①与垦佃制下的佃户不同,“现耕佃人”没有永佃权,只有短期耕作权,■耕契上规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到期就要换佃或重新立约。

①《新竹县制度考》大小租户条。

②《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三节十二号。

③《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二章二节五号。

①同治《淡水厅志》卷11《风俗考》。

即使在规定期限之内,佃人的耕作权也不是完全有保障的,小租户仍然能够更换佃人。如咸丰十年的一张契约载明:“同立■耕字人新佃陈添元兄弟等,今因乏田耕作,托认保人宗兄吉哥向就与原业主宗叔金声记兼对收租主宗叔篇与叔承接■过十三天内六股水田一段即日备出无利碛地银二百八十六元正,同认保人交金声记及篇与叔收入足讫,递年应纳小租粟一百十六石戊午年(咸丰八年)金声兄弟等所收旧佃林妈智无利碛地银二百八十六元,系庚申年(咸丰十年)篇与叔所收新佃陈添元无利碛地银二百八十六元送还妈智碛地银项。”①小租户在■耕期未到时就以新佃代替旧佃,解除原先的■耕关系,这与开垦时期佃户拥有田底,“永为己业”的情况已截然不同。小租户之下一般都有两个以上的现佃,在小租权典卖时,转到新主手中,由后者决定原佃的去留。因现佃只有短期耕作权,就有可能在这一转移过程中丧失耕作权。如乾隆四十九年彰化李振拔所立卖田契上载明:“田甲四甲六分六厘,带水分五甲五分,年纳业主李杨氏大租粟三十九石六斗庄栳其田随踏付银主前去起耕,另招别佃耕作,收租纳税,永为己业。”②又如嘉庆三十五年凤山县邱湾秀所立卖田契上,“年带邱业主大租粟十一石九斗二升庄栳其田即踏付银主前去起耕掌管,招■别佃,收租纳课”。③这些契约上的规定都对现佃不利。但是现耕佃人对小租户又没有明显的从属和依附的关系,处于相对自由的地位。■耕制下,依附关系比较松弛,双方都可自行退出,现佃既不享有永佃权,也不具有经济外的依附性。

■耕下影响主佃关系的又一因素是碛地银,也称压地银,是现佃预交给小租户的贷币,有■耕就有碛地,成为■耕制的一个特点。碛地银与埔价银的性质不同,现佃不能依靠碛地银获得佃权,它只是小租户保证地租收入的手段。如咸丰五年淡水邓阿任所立■耕契内规定:“限内如育一季租谷不清,将字内碛底扣抵补足,随即起耕。”④因此碛地即是押租,与大陆上名目繁多的押租,如挂脚银、佃礼银等等具有同样性质。碛地对小租户有着重要意义,现佃“止认小租为主人,交纳斗升,听其拨换,佃人敢抗大租,不敢抗小租”①,就可归因于碛地银的作用,使小租户的经济利益和地位更加稳固。碛地银产生于大小租制下,乾隆年间已经出现,如乾隆三十年,诸罗县民人江亮新即因为在同一土地上收取两份“压地银”而引起命案。②碛地银在■耕期内由小租户自由使用,期满才归还佃人,就等于小租户变相地向佃人借贷银钱,又免付一般借贷的三分利息,利用业主身份得到这一有利条件,成为他对佃人进行经济剥削的一个部分。

①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②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③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④王世庆编:《台湾公私藏古文书汇编》。

①陈盛韶:《问俗录》卷6《鹿港厅》。

②《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册421页,乾隆三十年闽浙总督苏昌题。

■耕制下,一般是“田器、牛种皆佃备”,佃人虽有一定的经济力量,但承耕后独力经营,负担仍然很重,碛地银的交付,必然使佃人减少投入生产的工本,甚至有可能被迫通过借贷来设法交足碛地银,从而进一步加重佃人的经济负担,阻碍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碛地银的存在对佃人是不利的。

■耕制下,小租户处于有利地位,与佃人有直接的支配关系,另外,小租的征收是因为小租户原是从事开垦的佃户,对土地享有更多的权利,因此小租额一般超过大租额数倍,达到与佃对半分成的程度,他对佃人的剥削也就更重于大租户。如以每甲上田产谷八十石为准,大租一般为八石,小租一般为三十二石,则佃人可得四十石。通常情况下,大租占收获物的一至二成,小租户占四至五成,佃人约得五成。由于佃人交纳定额租,这一比例基本是固定的。但佃人的耕作却存在着地力衰减的问题,土地由肥沃易耕变得瘠薄,产量下降,“久垦,土田渐成硗薄。每甲出粟上者不过三、四十石”,①“今则屡经耕种,地力渐薄矣,从前一岁三熟者,今闻或两熟矣”②。佃人依靠与前相同的生产条件,绝对产量却减少了,地租负担愈显沉重,处境更为艰难。在难以完租的情况下,佃人只有被迫退出■耕关系。

综上所述,■耕制下,小租户与现耕佃人之间基本上是一种简单的契约关系,现佃与土地没有牢固的联系,不拥有永佃权。小租户的业主地位建立在经济剥削之上,依靠对现佃的剥削成为与大租户并立的力量。小租户与大陆上的一般庶民地主有不少相同之处,比如,小租额占土地农产量的一半,与大陆地主的对半分成相等,小租户所收碛地银与大陆上的押租具有同样性质,小租户可以更换现佃,如同大陆地主所享有的撤佃、换佃权利(在佃户获得永佃权之前),等等。因此,小租户产生之后,就成为台湾地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

①刘家谋:《海音诗》。

②《台案汇录》甲集,《监察御史林士博奏台湾重地宜裕贮以备不虞折》。


第五节 土地买卖 先尽亲房、原业


清代前期的土地买卖,与明朝相比,交易更加频繁,形式更为多样,手续越益繁琐,“乡例”的名目更多,更为盛行。有些田地,十年之内,三易其主,四易其主。买卖田产的手续,也更为复杂,一般是从业主请托中人,先问亲房、原业开始,寻找买主,三方当面议价,书立卖地文契,交纳田价,付给画字银、喜礼银、脱业钱,丈量地亩,并依照法例,报官投税,更写档册,过割钱粮,这样算是进行了买地的第一个阶段。嗣后,还要经过找价、回赎、绝卖,才彻底完成了这块田地的买卖手续。真可说是名目繁多,关口重重,若稍有不当,某一环节出了差错,这笔田产买卖便难以实现。

在清代,许多地区都存在着先尽本家的“乡规”,卖地时需先问弟侄叔伯等“亲房”,亲房要买,则应卖与,亲房不要,再问本家族人,又不要,才能找另外的人承买,否则要引起争端,带来麻烦,甚至惹出人命重案,搞得倾家荡产,充军问斩。河南登封县陈刘氏因夫死后“家下没什么度用”,于雍正十三年(1735)十二月托产行经纪陈兆凝作中卖地,“尽过陈姓本家人,都说不要”,侄子陈雅也说没有银两,叫陈刘氏“只管寻主出卖”。陈兆凝寻了买主王仁,议价三两三钱一亩。当写契交银丈量田地时,陈雅却来阻挡,混骂王仁“擅买他陈家的地”,王仁答应“将地让陈雅承买”,陈雅继续混骂,追殴王仁,双方争斗,陈雅伤重而死,王仁也依杀人抵命之律被判处死刑。①许多地区还流行着卖地先尽原业的乡俗。陕西咸宁县张稍曾将地九亩九分卖与李必忠家,乾隆二十六年(1761),李必忠把地卖给张国佐,原业主张稍的亲房张仲建、张仲必“执卖地先尽原业俗规”,告诉张国佐说:他是原业之亲房,“见卖得赎,他要赎这地亩”,张国佐同意放赎。②画字银与脱业钱画字银是卖主及其亲房和族人在田地正价之外,向买主索要的银钱。画字银之俗在许多地区颇为流行,名称不尽相同,给的银钱数目也不一样,有多有少,经常为此引起纠纷,酿成人命案。湖南桃源县叫画字银为挂红钱,该县刘东山弟兄将汪家塌田屋山场卖与丁庭贵,地价九十六千文,丁庭贵“因乡间俗规,买主在正价外,另有酌给挂红钱文”,答应给刘家挂红钱三千二百文。嗣后丁庭贵借口“从前买价已贵”,不肯付给,双方争斗,刘氏弟兄打死丁庭贵之子丁科。湖南巡抚浦霖拟议:丁庭贵原曾议给挂红钱,后又“撒赖不给”,“辄行翻悔不交”,致肇衅端,甚属不当,“其挂红钱文系乡例相沿,仍照追给领”。①业主的同胞弟兄也要领取画字银钱,在一些地区,它已经成为“乡规”。湖南武陵县的“俗例”就是:“凡是卖产,亲房弟侄都有画押的钱文”②。有些地区,索要画字银的人员范围更加广泛。湖南“绥宁俗例:凡是卖产,业主本支户族都给画字银两”③。

在许多州县,买主虽然交清田地正价,付出了画字银,用费已经颇为可观,但事情并没有完,还得依照俗例拿一笔钱给与这份田产的上首业主。这种钱的名称不尽相同,湖北襄阳、江陵及湖南安化县称之为“脱业钱”。湖南安化县李祥一把夏字冲田地卖与李彩槐,李彩槐又转卖给李茂柏。“乡间俗例:凡是卖田,上首业主原有脱业钱”,因李祥一已迁湘乡县居住,李茂柏当时便未付给,从而发生争吵,出了人命案子。①安徽寿州及霍邱县一些乡镇称此钱为“喜礼银”。霍邱县汪登曾将庄田三斗与汪让相换,后汪让将此三斗田卖与汪凡机,地价是十千文。汪登因“霍邱乡间俗例:凡田地转卖,原业主该有喜礼钱的”,遂到汪凡机家索要喜礼钱。②湖南平江称此钱为“酒礼银”,江西弋阳、湖南湘潭、江苏泰州叫“画字钱”、“画押银”,安徽六安州、河南固始县叫“贺银”、“赏贺银”。六安州“乡间俗例:凡有把产业转卖别人,原主都要向买田的要几两银子,叫做贺银”③。

画字银与脱业钱的习俗,使买主要多付出一些钱,有的场合,仅只是给与卖主的画字银就多达地价正额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三十五,如果加上卖主的亲房及本家的画字银,再加上付给原业主的脱业钱,费用就相当大了。这种钱实际上是附加的地价,是封建制度、封建势力、封建习俗强加于土地买卖时附加的地价。地价的提高,使原业主买回祖业的努力难以收效,也不利于雇工种地的经营地主、佃富农及富裕农民的发展,增加了他们购买田产的费用,减少了用于改良土壤、改进技术、提高产量的资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因此,总的来说,画字银与脱业钱习俗的广泛流行,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阻碍了土地买卖摆脱封建制度的束缚向资本主义自由买卖的过渡。

活卖、找价、回赎与绝卖①“刑科题本”乾隆五十四年三月初九日,浦霖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七日,舒赫德题。

③“刑科题本”乾隆四十一年七月初四日,舒赫德题。

①“刑科题本”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英廉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二十一年十月初五日,高晋题。

③“刑科题本”乾隆二十一年闰九月初五日,鄂弥达题。

土地的买卖本来也和其他物品如衣服、食谷、牲畜的交易一样,一经出卖,就归买主所有,卖者再也无权干预,更不存在索找补贴价钱或备银回赎的问题,当然也就无所谓活卖、绝卖之分。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田地买卖日益频繁,地租额不断增加,地价持续上涨,土地这一封建社会中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在买卖的过程中,就显示出与其他物品不同的特点,出现了活卖与绝卖之区别,形成了索找价银与回赎原业的习俗,这在清代表现得更为突出。

所谓活卖,是卖地时,业主于契上载明“卖活契”、“不拘年月远近,银到归赎”等字样,或者是虽未写这类文字但也未注明“杜绝”等字句,这样的卖田叫做活卖,卖主有权随时备足原价银钱向买主赎回此地,或要求买主“补贴价银”,买主不能“掯勒不放”,也不能拒付找价银两。下引一契为例。

雍正元年(1723)山东兰山县营子村农民杨■为筹办钱粮,将地六亩托中卖与杨洪如,写立活卖文契:立卖活契人杨■同子杨文炳、杨文卓,因钱粮无凑,央到中人曹德仁说合,情愿将业地六亩卖与杨洪如名下耕种为业,言定时价银三两六钱,其银当日收足,并无短少,钱粮随契过割。恐后无凭,立卖约存照。

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三日,立卖活契人杨■同子杨文炳、杨文卓。执约人杨洪如,说合人曹德仁,代字人阚克恭。①既为活卖,卖主就可以向买主找补银钱,或叫补贴银钱,通常简称为“找价”。原业主索要找价银的理由,一般都是原价太少,需要补贴。江苏武进县刘文龙于康熙六十年(1721)将田一亩八分卖与陈德山家,价银七两,雍正七年刘文龙以“原价轻浅”,向陈家索找,立下找契:立找契刘文龙,向有惊字号平田一亩八分卖与陈名下收租,今因原价轻浅,央中找得银一两整,其田仍照前契,业主收租,立此存照。雍正七年八月日,立找契刘文龙,中张芳之、万理瑞。①这种找价,有的不只找一次,而是二次、三次、四次,直到找绝为止。

也是这个刘文龙,于乾隆十四年又向陈家索找,立下找契。其契为:又立找契刘文龙,向有惊字号平田一亩八分卖与陈名下,原价轻浅,找过一次,仍未敷足,今再央中向找银七两,前后共收银十五两。自找之后,田虽原主承种,如有租息不清,听凭业主收回自耕。恐后无凭,立此存照。乾隆十四年二月日,立找契刘文龙,中王元、陈瑞章,代笔元襄。②找价之俗,官府一般是承认的,如果买主不交应付的找价银两,引起纠纷,官府还要惩治买主。江西广丰县潘奠守将粮田二十四亩卖与监生**行,因“田多价少”,“希图找价”,赴县控告,要求回赎。

①“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明德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明德题。

知县断令**行交付找价银十四两,**行没有立即付给,惹起争执,发生命案。官府以“**行不将断找之价即行交领”,依“不应轻律”,笞四十,并即上交找价银十四两,给与潘奠守。①与活卖相联的是“回赎”。回赎是业主将田活卖以后,经过一段时间,备足原价或加上找价银钱,向买主赎回原地,只要不是绝卖,没有找绝,年限不太久远,买主必须收银放赎,即使此田已经几易其主,都必须赎回,归原主管业。有些业主出卖田地之时,就在契上注明“回赎”、“银到归赎”、“银到契还”等类字句,卖出以后,过了若干年月,原主就备银赎回。江苏常熟县卢明岗于乾隆九年将田十九亩及随田草房两间一厦卖与叔父卢国荣,曾经找过田价,正贴银共五十六两。乾隆十六年十一月,卢明岗再向叔父索要找价银钱,卢国荣无力付给,应允放赎,让卢明岗备足原银赎回其田。卢国荣写立放赎凭票如下:立凭票叔国荣,为因昔年曾买明岗侄畏、寥两号田一十九亩、随田草房两间一厦,共价银五十六两整,今因无力找贴,若有原价,情愿即便放赎。恐后无凭,立此凭票为照。乾隆十六年十一月日,立凭票叔国荣,中吴新在。②田地出卖年久,无力回赎,或一找再找,活卖便变成绝卖。也有人一开始就将田产绝卖。所谓“绝卖”,本来的意思是此地出卖之后,永归买主管业,卖主不能再索找银钱,也不能备银赎回。不少地契明确写为“绝卖契”或“杜卖契”。广东兴宁县蔡廷献、蔡廷树的母亲蔡刘氏有“口食田”五丘,于乾隆十年卖与生员刘璋如,立下绝卖田契:立卖契人蔡刘氏,今因乏食,母子商议,愿将承祖分下口食坐落土名蕉头窝田三丘,又大路边田二丘,共田种五升整,内载粮米七合二勺,要行出卖。先招后招,无人成交,自请中人,送与刘璋如承买,就日亲领到田,踏看界址分明,回家立契。三面言定,时价足色银九两整,当日银契两交明白,并无短少债贷准折等情。其田自卖之后,任从买主另批别佃,过户当差,永远管业,廷献兄弟日后永不得收赎,亦不得借端加增等情。恐口无凭,立卖契为照。立笔男蔡廷树,中人马俊荣,在场林清楚,见人蔡廷辅。乾隆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卖契人蔡廷献、蔡廷树。①田地绝卖之后,原主及其子孙本来是不能找价或回赎的,但是随着地价不断上涨等等因素,许多地区都发生了原主索讨找价要求回赎的案子。尽管买主不愿在绝买之后另付找价,官府也多次申禁,不许加找,但卖主仍然纷纷讨要补贴银钱。一些买主也同意了这种要求,付给找价银。安徽怀宁县监生刘梅的祖父于雍正十二年买了杨廷荣家田亩,“契载杜绝”,杨家借口“原价甚轻”,屡向刘家“索找加价”,乾隆三年加银二十两,九年又加银十四两,十八年再加二十两,“都有纸笔垒据”。

①“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刘统勋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七日,庄有恭题。

①“刑科题本”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阿克敦题。

杨廷荣“因家里穷苦,不能过年,无处设措”,又向刘家索找价银,出了命案,官府饬令刘家照契管业,不准杨姓再行加找。②正是因为绝卖之后索找行为的普遍,因此一些州县形成了绝卖之后可以加找一次的“俗例”。安徽怀宁县江益珍家于乾隆四十七年将田种三石绝卖与黄廷弼,价钱一百三十四千文。乾隆五十一年,江益珍“因贫难度”,“照乡间俗例杜卖加找一次”。向黄廷弼加添足钱七千五百文,“写立加约”,付黄家收存。①找价、回赎习俗,对农民阶级的生活与农业的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其一,找价的数目相当大,原主很难回赎。从乾隆朝《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五万余件档案看,原主索要的找价银,或是一、二次,或是三、四次,钱数都不少。自耕农、半自耕农或兼营小本买卖及手工业的小土地占有者,他们或是由于贫穷难熬无法生活,或因“钱粮紧迫”利债逼迫,或是葬亲乏资,万不得已才走上这条绝人之路,眼含泪珠,忍痛画押,出卖祖业,卖地之后,或是佃田耕种,缴纳高额地租,或是长雇短佣,挣取微薄工钱,处境更加困难,哪能积攒足够银钱去赎回田地。这种因贫难赎之例,档案中比比皆是,现仅举一例。江苏镇洋县张庄于康熙六十年将田三十亩卖与朱瑞先,价银九十两,后三次找价,共找七十三两,相当于原价百分之八十一,正价找价共银一百六十三两。张庄卖田以后,异常穷困,于雍正十二年“因穷苦不过”,自带尖刀,来到朱瑞先家,借口“贴价银子还短些银色,要他找几两”,若不给与,“就刎死在他家里,也讨口好棺材”。②这样穷苦不堪之人,哪能拿出一百六十三两银子去赎地。

其二,一再找价,活卖找成绝卖。原主乏银使用,将田出卖之后,由于各种原因,急需钱用,无处筹措,只好向买主索讨找价银两,写立找绝文契,将田绝卖。湖南耒阳县李龙生于康熙四十二年将田禾十二担卖与王宜忠,价银三两,雍正六年其侄李子逵、李子照向王宜忠找价,王宜忠凭中将四担田禾退与李家,又给银三两九钱,找绝了八担田禾,“找契内载明永远绝卖字样”。①其三,卖地时间较久,官府禁止回赎。由于卖地区分为活卖与绝卖,活卖之田可以回赎,因此发生了许多赎地纠纷,清政府遂制定法例,划清活卖、绝卖的界限,确定找价、回赎的年限。雍正八年规定:“卖产立有绝卖文契,并未注有找贴字样者,概不准贴赎。如契未载绝卖字样,或注定年限回赎者,并听回赎。若卖主无力回赎,许凭中公估找贴一次,另立绝卖契纸。”

②“刑科题本”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高晋题。

①“刑科题本”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初二日,陈用敷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元年二月十四日,允礼题。

①“刑科题本”乾隆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张照题。

乾隆十八年再定:“嗣后民间置买产业,如系典契,务于契内注明回赎字样,如系卖契,亦于契内注明永不回赎字样。其自乾隆十八年定例以前,典卖契载不明之产,如在三十年以内,契无绝卖字样者,听其照例分别找赎。若远在三十年以外,契内虽无绝卖字样,但未注明回赎者,即以绝产论,概不许找赎。如有混行争告者,均照不应重律治罪。”②其四,增加了地价,争吵频繁。随着找价、回赎之俗盛行,土地出售分化为活卖与绝卖,活卖可索取找价银两,这样一来,找价银钱成为地价的附加物,实际上使地价大大提高了。湖南耒阳县王圣照家于康熙四十二年用银三两活卖田禾十二担,乾隆六年将其中八担田禾绝卖与曹含芳,价银二十四两,比康熙四十二年的活卖价提高了**倍。③山东兰山县杨鹤家在雍正元年将地六亩立契活卖与杨刘氏,价银三两六钱,过了五十二年,杨鹤写立绝卖契,把田绝卖与杨四“永远为业”,价钱四十五千文,比原来的活卖价增加了十几倍。④由此可见,找价、回赎习俗对农民阶级大为有害,也不利于农业经营者和富裕农民扩大生产,对农业的发展,尤其是对农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生与发展,是很不利的。

地价田地买卖的价格,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重要问题。地价的议定,取决于很多因素,如地区的不同,土质的差异,年成的好坏,粮价的高低,租额的增减,人口的滋生,赋税征敛,社会治安,卖主、买主的身分,以及卖主临时急需的紧迫用费,等等,都对地价的议定有所制约。地价的波动,又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对地租额的增减,对农业的发展,对农民、地主、农业经营者和工商业者的经济条件,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现从乾隆朝“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档案中,按题报年月选录若干材料,列一简表,作些叙述。由于活卖与绝卖的价格相差很大,故凡是档案载明的,都分别标明活卖或绝卖,未写清楚的,则仅写卖地价银若干。

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55。

③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55。

④“刑科题本”乾隆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张照题。

地价简表地点简况提报时间

江苏镇洋县康熙六十年,田三十亩,价银九十两,三次找价七十三两乾隆元年二月十四日河南登封县雍正十二年,地七、八亩,每亩价银三两三钱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江苏铜山县雍正十二作,地六百亩,每亩价银五钱六分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四川高县雍正十二年,粮地二斗二合,价十四两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河南新乡县雍正五年,地一百六十亩,价一百两二年闰九月二十六日续上表地点简况提报时间湖南安化县乾隆元年,田七亩,价一百三十两三年二月六日湖南邵阳县康熙二十九年,田二亩五分,活卖银五两三年七月十六日浙江义乌县康熙五十五年,田四斗,活卖银二两五钱,雍正四年绝卖银七两六钱八年二月七日江西余干县乾隆八年,田十一亩八分,绝卖银四十五两九年三月十一日河南准宁县乾隆九年,地六亩八分,价银十九两十年五月二十五日浙江江山县雍正十一年至乾隆五年,田十五亩,活卖银六十三两,乾隆九年绝卖五亩,价六十两十二年八月三日湖南安仁县康熙五十三年,田七亩,绝卖银五两十二年十二月三日河南平江县康熙五十七年,田三十五亩,绝卖银三十五两。

乾隆十年转卖,银五百四十两十三年二月十三日湖北江陵县雍正五年,田十五亩,价银六十五两十三年七月八日广东龙川县康熙五十五年,田三亩,绝卖钱三十千文。乾隆十三年转卖五十二千文十四年二月一日广东化州乾隆十二年,田十三亩九分,卖银三十七两十四年六月三日广东大埔县顺治十四年,田十亩,活卖银五十三两,两次找银十二两,已找绝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安徽毫州雍正六年,地二十一亩,活卖银二十一两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江苏镇洋县雍正十二年,田七亩,活卖银十一两五钱,三次找价三十五两,已找绝十五年二月三十日河南息县乾隆二十一年,地四亩余,价钱二千四百文,二十五年转卖银七千五百文十五年七月九日江苏常熟县乾隆九年,田十九亩,活卖银五十六两十七年八月十七日江西上高县乾隆十七年,田一亩二分,价银三两十九年七月二日山西忻州乾隆二十年,地三亩,绝卖银十两二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安徽合肥县乾隆二十年,秧田八斗六升半及三间房,正价四十两二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续上表地点简况提报时间湖南攸县乾隆十二年,田五亩,价银三十三两,十六年转卖银四十五两二十一年九月二日安徽霍丘县乾隆二十年,田三斗,价十千文二十一年十月五日安徽寿州乾隆二十年,一斗种的地,价银十两二十一年十一月四日山东潍县乾隆二十年,地一田二分,绝卖钱十四千文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直隶丰润县乾隆六年,地一百二十亩,价银六十八两,十八年转卖八十八两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山西汾阳乾隆二十一年,地十九亩,价银一百五十两二十三年二月十七日陕西郃阳乾隆十八年,地三亩三分,价银三十九两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陕西咸宁乾隆二十六年,地九亩八分,价银一百两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湖南祁阳雍正元年,塘田一亩,价银二十两二十八年一月三十日湖南澧州乾隆二十六年,田四石三斗,价银二百两二十九年十一月初六日江苏溧阳县乾隆二十九年,田三宙六分,绝卖银五十六两三十一年五月初三日广东德庆州乾隆三十年,田二十三亩九分,价银三百五十七两三十一年六月初七日安徽含山县乾隆十六年,田四十亩及庄房二十二间与全套农具,绝卖银一千一百五十两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九日江苏武进县康熙六十年,田一亩八分,价银七两,后两次找银八两,尚未找绝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湖南茶陵乾隆十八年,田十三亩,价银一百四十两三十二年闰七月初六日广东永安县乾隆十八年,田种八斗,活卖银四十两,找价二十两,契载回赎三十三年四月十四日江西弋阳县乾隆二十七年,山地四亩,价七千文,三十五年转卖十五千文三十六年二月初六日江西龙泉县乾隆二十四年,田租十七石,价银七十五两三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湖北随州乾隆三十七年,田十亩,价一百一十千文三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续上表地点简况提报时间湖南黔阳县乾隆三十七年,田收谷一石,价银二两九钱三十九年三二月十八日河南光州乾隆三十八年,地十二亩,价二十七千文,找价二千文三十九年十月十四日浙江平阳县乾隆三十九年,田半亩绝卖钱十三千七百文十年八月初四日山东兰山县雍正元年,地六亩,活卖银三两六钱,乾隆四十年绝卖四十五千文四十一年十一月十日山东平度州乾隆三年,地二亩,活卖银五两四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福建屏南县乾隆四十二年,田六亩五分,活卖五十千文,四十四年找价四十七两五钱,契载回赎四十五年三月十二日福建侯官县乾隆三十六年,园地三亩,活卖银四十一两,三十八、三十九年找价十六两,契载回赎四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江西瑞金县康熙五十二年,田二亩,活卖银十两四十七年六月初九日安徽怀宁县乾隆四十四年,田种三石,绝卖钱一百三十千文,五十一年找价七十五百文五十三年五月初二日湖南临湘县乾隆五十年,田五十五亩,价银五百八十两五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湖北钟祥县乾隆五十四年,田五亩,价钱六十千文五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甘肃河州乾隆五十五年,田二亩,价八千文五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直隶真定县乾隆五十八年,田四亩,价十六千文五十九年七月十日直隶怀来县乾隆五十九年,地二百余亩,价钱二百二十四千文六十年十一月十八日以上简表和有关档案,反映了三个问题。第一,各地田价,多少不一。

这些田地买卖中,地价少的每亩几百文、几钱银,或售银一两、一千文左右。另外一些田地售价则比较高,简表所列每亩价银十两以上的有十七起,如山东潍县,地一亩二分绝卖钱十四千文,每亩为十一千一百文,陕西咸宁县九亩地价银一百两,一亩为十一两,湖南安化县田七亩卖银一百三十两,每亩价为十八两六钱。每亩售银超过二十两的也不少。表中所载田价最高的是安徽含山县生员王朝出卖的田产,四十亩粮田及庄房二十二间和农具,价银为一千一百五十两。总的看来,每亩田售银四、五两的,还是比较多。

第二,田地价格,持续上涨。从地价简表看,虽然各州县的田价很不一致,相差悬殊,但从康熙中叶以后,到乾隆六十年,地价的基本趋势是在不断上涨,有的是成倍上涨,有的涨了好多倍。例如,河南息县谭绍思于乾隆二年卖地四亩与傅良卜,价钱两千四百文,乾隆十四年傅良卜转卖,价钱七千五百文,十二年内涨了两倍①。江西戈阳县詹胜吉在乾隆二十七年卖山地四亩与葛永成,得七折银四千文,三十五年葛家转卖二亩,价七折钱十三千文,八年内每亩地价涨了五倍半②。表中所载地价涨得最多的是湖南平江县李二蓁的田产,李于康熙五十七年将田三十五亩绝卖与朱谦益,得银三十五两,过了二十六年,朱将此田转卖与高家,得银五百四十两,超过原价十四倍多③。

江苏无锡人钱泳在《履园丛话》卷1《田价》条目中,对本邑及附近州县的田价作了如下的记述:前明中叶,田价甚昂,每亩值五十余两至百两,然亦视其田之肥瘠。崇祯末年,盗贼四起,年谷屡荒,咸以无田为幸,每亩只值一二两,或田之稍下,送人亦无有受诺者。至本朝顺治初,良田不过二三两,康熙年间长至四五两不等,雍正间仍复顺治初价值。至乾隆初年,田价渐长,然余五六岁时(乾隆二十九、三十年),亦不过七八两,上者十余两,今阅五十年,竟亦涨至五十余两矣。

钱泳说明末“盗贼四起,年谷屡荒”,故田价猛跌。朱谦益说:康熙五十七年绝买李二蓁三十五亩田时,“当日因差徭重,田不值银,故此价银不同”。这种说法比较流行,也不无道理,但是田价的上涨,还有其他的因素,如人丁滋生、地价的附加物增多,等等,下述买地能获较大的利息,更是促使田价增长的重要原因。

第三,购买田地,比较稳妥,获利不少。钱泳在《履园丛话》卷七《产业》条目中指出:“凡置产业,自当以田地为上,市廛次之,典当铺又次之。”这种意见在清代颇为盛行,社会上普遍认为置买田产,牢靠、利大、利久。如仅以赚钱多少而论,自然是以开店设铺利息更大,尤其是典铺,得利更多,但是,“市廛、典铺有风火之虞”,既怕火烧房屋,货物尽毁,又怕盗贼偷窃抢夺,老本赔完,而且名声不佳,市侩之人难登高雅之堂,应试中举也有限制,要想进入仕途,位列高官,身居要职,更是十分不易。购买田地,就大不一样了,即使有水旱之患,但总不会年年都有,有些上等田土,还是旱涝保收,而且,田连阡陌,不怕偷盗,任你千军万马,也不能把田地搬走,确是安全稳妥。

同时,康熙中期以后,买进田庄,虽花费不少银两,但收取的租谷租银也比较多,也是有利可图,现举二例为证。湖南安仁县黄茂之于康熙五十三年将田七亩五分绝卖与黄云非,价银五两四钱。①七亩五分田如按每亩收租谷一石计算,可收七石五斗谷,约值银四至五两,即只要一年多就能把本钱赚回来。

①“刑科题本”乾隆十五年七月初九日,鄂容安题。

②“刑科题本”乾隆三十六年二月初六日,刘统勋题。

③“刑科题本”乾隆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阿克敦题。

①“刑科题本”乾隆十二年十二月初三日,阿克敦题。

广东大埔县李正心的父亲于顺治十四年活卖与李君干十亩,“契载回赎”,价银五十三两,后又两次找贴银十二两六钱九分,已经找绝。此田仍由李正心家佃耕,“每年输租三十石,从未拖欠”。乾隆八年李正心备价回赎,被官府驳回。①自卖之后到乾隆八年,李正心家共佃耕八十六年,每年交租谷三十石,合计二千五百八十石,按一石谷折银六钱计,应折银一千二百四十八两,十九倍于李君干家买地的田价。可见,买田招佃,收取地租,获利不少,这当然会成为促进清代地价陆续上涨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清代前期的土地买卖,比较明代,交易更加频繁,手续更为繁琐,“乡例”的名目更多,更为盛行,但是这种土地买卖受到了许多封建限制,它仍然是封建性的土地买卖,与近代资本主义的自由的土地买卖有着重大的差别。随着这种土地买卖的盛行,土地兼并更为激烈,土地集中加速进行。大批小自耕农、半自耕农丧失了土地,沦为佃农,促进了封建租佃关系的扩展,在地租形态等等方面也引起了相当大的变化。

①“刑科题本”乾隆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阿克敦题。

(谢选骏指出:满洲的“旗地”、“皇庄”,类似共产党的“土地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但没有采取类似于共产党从苏联那里搬来的“一刀切”。这主要因为他们八旗人口太少,无法鲸吞汉人全部土地。本章为何单列一个“第四节 台湾的土地制度和租佃关系”?好生突兀和奇怪!大约这是为了强调“台湾是中共政权的一个部分”?也就是说,这是为了回应“中华民国在台湾、共产党中国还是叛乱组织不合法”的现实。)



【第三章 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下)】


第一节 八旗王公贵族


八旗王公贵族的形成八旗王公贵族包括“宗室贵族”和“异姓贵族”两大集团。宗室贵族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及其弟兄的子孙后代,异姓贵族是皇室以外的八旗贵族,主要是清朝的开国元勋、功臣和皇亲国戚。

八旗王公贵族是随着满族的发展,于明末清初开始形成的。明万历十一年(1583)五月,建州女真枝部头人努尔哈赤以父遗甲十三副起兵,率本部诸申三十丁和嘉木湖寨主噶哈善、沿河寨主常舒及其弟扬书属下数十丁,攻打仇人尼堪外郎的图伦城,打响了建立后金国——金国——大清国的第一仗,此后转战三十余年,统一女真各部,大败明军于萨尔浒,夺据辽阳、沈阳,进驻辽东地区。其子皇太极继承汗位后,又臣服朝鲜,统一漠南蒙古各部,招抚征服黑龙江、吉林等处女真部落,多次入边,屡败明军,建立了辖治东北内蒙幅员辽阔的强大的清国,并登基为帝,与明帝分庭抗礼。

在建国过程中,努尔哈赤皇太极的弟兄子侄大多披甲上阵,统兵厮杀,屡立军功。努尔哈赤同父异母之二弟穆尔哈齐,随兄征战各方。明万历十三年四月,努尔哈赤率兵八十人往攻哲陈部,突遇巴尔达五城联军八百阻击,敌众我寡,士兵大恐,不敢进击,穆尔哈齐随兄带领两名包衣,“四人奋勇步射,直入重围”,大败敌军①。努尔哈赤同母所生之三弟舒尔哈齐,骁勇善战,称雄于部,很早就披甲上阵,“无处不到”,与兄长共创后金国。努尔哈赤之长子褚英、次子代善、五子莽古尔泰、八子皇太极、七子阿巴泰、十子德格类、十二子阿济格,十四子多尔衮、十五子多铎,皇太极之长子豪格,褚英之长子杜度,代善之子岳托、硕托、萨哈廉、瓦克达,玛占,舒尔哈齐之子阿敏、济尔哈朗,等等宗室,均久经征战,屡败明军,为建立大清国作了很大贡献,史称:“国初开创,栉风沐雨,以百战定天下,系诸王是庸”②。

努尔哈赤、皇太极相继分封诸宗室。努尔哈赤自称“英明汗”,封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为大贝勒、和硕贝勒,封阿济格、多铎为和硕贝勒,授其余诸子及济尔哈朗等侄为贝勒、台吉。

①《武皇帝实录》卷1,页21。

②《清史稿》卷215。

皇太极于崇德元年(36)即宽温仁圣皇帝之位后,分叙弟兄子侄军功,定宗室世爵为九等:“一等和硕亲王,二等多罗郡王,三等多罗贝勒,四等固山贝子,五等镇国公,六等辅国公,七等镇国将军,八等辅国将军,九等奉国将军。”③他封大贝勒代善为和硕兄礼亲王,和硕贝勒济尔哈朗为和硕郑亲王,和硕贝勒多尔衮为和硕睿亲王,和硕贝勒多铎为和硕豫亲王,和硕贝勒岳托为和硕成亲王,和硕贝勒豪格为和硕肃亲王,贝勒萨哈廉追封和硕颖亲王,贝勒阿济格为多罗武英郡王,贝勒杜度为多罗安平贝勒,贝勒阿尔泰为多罗铙余贝勒。其后又陆续分封和晋爵,崇德年间一共封了七个和硕亲王、三个多罗郡王、六个多罗贝勒、五个固山贝子、一个镇国公、八个辅国公,以及一些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和奉国将军,一个势力强大的宗室贵族集团正式形成了。

异姓贵族又可分为满洲八旗贵族、蒙古八旗贵族和汉军八旗贵族三个系列,以满洲八旗贵族为核心,为主体。

这时的异姓贵族,主要是开国元勋、功臣,首先是“五大臣”和武勋王。“五大臣”乃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扈尔汉、安费扬古。武勋王系扬古利,他们都系很早随从努尔哈赤南征北战屡建奇功的开国元勋。额亦都和安费扬古还参加了太祖以遗甲十三副起兵的图伦之战。其子弟亦继承父志,领兵厮杀,续建殊勋。劳萨、冷格里等一大批满洲勇士,也转战各地,破敌克城,威名远扬。一些蒙古贝勒台吉,很早就带领部民来归,随从征战,为金国的强大做出了贡献。如漠南蒙古喀尔喀五部之巴约特部古尔布什台吉,于天命六年(21)十二月即率部民八十户一百一十五丁来投,努尔哈赤大喜,以第八女嫁其为妻,厚赐牛录、人、畜、财帛。科尔沁部之兀鲁特部贝勒明安,以女嫁与努尔哈赤,又率部来归。巴约特部台吉恩格德尔,很早即来朝贡,后又带部来归,娶汗之侄女。明抚顺游击李永芳最早降顺,带兵征战,娶汗之孙女。这一大批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将领,都为全国的建立和发展而效劳立功,因而也分封爵职。

天命五年(20),英明汗努尔哈赤仿效明制,置总兵官、副将、参将、游击、备御,各分三等,职皆世袭。天聪汗皇太极改定爵职,于天聪八年(34)定五备御之总兵官为一等公,一、二、三等总兵官为一、二、三等昂邦章京,一、二、三等副将为一、二、三等梅勒章京,一、二等参将为一、二等甲喇章京,游击为三等甲喇章京,备御为牛录章京。

努尔哈赤、皇太极先后分封额亦都为弘毅公、费英东为直义公、扬古利为超品一等公、何和礼之子和硕图三等公、额亦都之子图尔格三等公、蒙古勇将武讷格三等公,余皆分封昂邦章京(后之子爵)、梅勒章京(男)等爵职。入关之前,封授满洲公、子、男爵约五十人、蒙古约三十七名公、子、男爵,汉军(包括后来编入汉军者)王、公、子、男近三十人。满洲、蒙古、汉军这一百一二十名王、公、子、男,就是新形成的八旗异姓贵族。

八旗王公贵族是金国——大清国的统治集团,其中,以亲王、郡王、贝勒为核心的宗室贵族,权势更大,地位更高。

③《清文献通考》卷246。

王贝勒拥有旗主之权,代善等王贝勒,分主一旗或二旗,豪格、阿巴泰等王贝勒,亦辖有若干牛录,他们与旗下人员是君臣关系、君民关系。王贝勒拥有议政之权,军国大政由汗召集王贝勒商议决定。天聪年间还实行努尔哈赤生前确定的“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由天聪汗皇太极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位大贝勒为主,辅以多铎、多尔衮等贝勒,治国理政。崇德年间改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在宽温仁圣皇帝的主持下,议政王召集议政贝勒、贝子、大臣,与议诸事。王贝勒拥有用兵之权。他们各自统辖本旗将士,转战四方。对谁用兵,由汗与王贝勒议定。重大征战,皆以王贝勒为主帅。天命、天聪年间,分别由英明汗努尔哈赤、天聪汗皇太极统率,偕诸贝勒领军出征。崇德年间,英郡王阿济格、睿亲王多尔衮、贝勒岳托、阿巴泰等王贝勒,分别授奉命大将军、扬威大将军,统领八旗劲旅,入边攻明。宗室王贝勒是执掌金国、大清**政大权的最高统治集团。

八旗异姓贵族则分任要职,如固山额真、梅勒额真等重要职位,基本上为异姓贵族担任,与议国政。他们也辖领牛录,管辖旗下人员,率兵随从王贝勒征战各方,拥有相当大的兵权。

八旗王公贵族将俘获的大批人口贬为包衣,将他们编隶庄园,耕田种地,牧放马牛。他们拥有大批庄园。早在进驻辽东前夕,“自奴酋及诸子,下至卒胡,皆有奴婢(互相买卖)、农庄(将胡则多至五十余所),奴婢耕作,以输其主”①。进入辽沈以后,八旗贵族又增设了许多庄园,仅大贝勒代善之子瓦克达台吉,天聪九年就占有满洲、蒙古汉人包衣八百七十丁和二十三个庄园。②蒙古台吉恩格德尔及其弟莽古尔岱台吉,领有太祖赐彼的拖克索(庄)二十四个。

八旗贵族的迅速发展顺治元年(44)四月,摄政王多尔衮率军十二万,来到山海关,准备与大顺农民军决一死战。多尔衮早在月初以六龄幼君名义颁布的敕书中,便明确讲道:“当此创业垂统之时”,“往定中原”,其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等,当“同心协力,以图进取”。四月二十二日大战之前,他又召集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及八旗大臣,再次强调指出,一定要拚死厮杀,以成大业。③在共建大业的鼓动下,努尔哈赤、皇太极的子孙弟侄和八旗将领,纷纷奋勇冲杀,大败敌军,并随即分兵四出,征抚各地,为确立清皇朝对全国的统治而冲锋陷阵,建功立业,一些王公大臣还效命疆场,卒于军中。

①李民■:《建州闻见录》。

②《清太宗实录》卷25,页22。

③《清世祖实录》卷4,页8、9、17。

后来清高宗弘历总论清初王公业绩说:“我朝开国时,宗室懿亲,勤劳佐命,其殊勋茂绩,实为史册罕见。”①《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比较清与前朝宗室从征情形时,更明确指出:“诸史列传载,从龙征伐,虽不乏懿亲,亦从无多至四五十人,并奋起鹰扬,铭勋竹帛,共震万世之鸿基者。”有功就得论赏,殊勋更应格外优遇,多尔衮对宗室实行“笃厚懿亲”的政策。顺治元年十月福临登极恩诏第一条,就是优待宗室贵族,它规定:“亲王佐命开国,济世安民,有大勋劳者,宜加殊礼,以笃亲贤。”因而加封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郑亲王济尔哈朗为信义辅政叔王,晋郡王阿济格、多铎为亲王,贝子尼堪、博洛为贝勒,晋辅国公满达海、吞齐、博和托、吞齐喀、和托、尚善为贝子。后尼堪、博洛、满达海等皆晋为亲王。这些统军征战建国创业的宗室王爷,被称为“开国诸王”或“军功勋旧诸王”。

皇子王孙,亦因江山已得,而荣封爵位。顺治元年十月登极恩诏第二条规定:“亲郡王子孙弟侄,应得封爵,该部通察往例,损益折衷具奏。”②顺治六年规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贝勒之子封贝子,贝子之子封镇国公,镇国公之子封辅国公,辅国公之子授三等镇国将军。其后又有所修改。皇太极第五子硕塞便因系皇子而封郡王,后又以军功晋亲王。这些因系“天潢近支”而封世爵的皇子王孙,称为“恩封诸王”。

根据有关规定,顺治年间先后分封、晋封军功诸王、恩封诸王的亲王郡王有肃亲王豪格、显亲王富寿、豫亲王多铎、英亲王阿济格、承泽亲王硕塞、敬谨亲王尼堪、端重亲王博洛、衍禧郡王罗洛浑、顺承郡王勒克德浑、敏郡王勒度、谦郡王瓦克达、温郡王猛峨、康郡王杰书、简郡王济度、郡王塔尔纳、祜塞等,加上原有的礼、睿、郑三王,共十八位亲王郡王,同时又封了尚善等十三位贝勒、傅喇塔等十八位贝子,加上镇国公、辅国公等,宗室王公共有九十六人,远远超过了入关前王公的数字。康熙以后,又陆续封了几十位亲王、郡王和一大批贝勒、贝子、公。

多尔衮对八旗官将实行“崇功尚德”,优遇勋贵的政策。顺治元年十月登极恩诏规定:“满洲开国诸臣,或运筹帷幄,决胜庙堂,或汗马著功,开疆展土,俱应加封公、侯、伯世爵,锡之诰券,与国咸休,永世无穷”①。对于勋贵功臣之子弟,亦予优遇,委授官职,待其立功,即行封赏。同时,还擢用勇士,封赐新贵,像诸申伊尔德,屡立战功,任至宁海大将军,封一等侯。顺治年间,新封、晋封的满洲八旗异姓贵族有九十四人,其中公爵九人,侯爵三人,伯爵八人,子爵、男爵七十四人。蒙古八旗公侯伯子男五十一人,汉军八旗和汉人有五个王爷和公侯伯子男六十八人,均比入关前增加了很多。

①《清世祖实录》卷9,页11。

②《清世祖实录》卷9,页11。

①《清世祖实录》卷9。

康熙以后,又擢用能臣勇将,封授爵位,如康熙时平定三藩之乱的图海、赖塔封一等公,费扬古以征准大胜由三等伯晋一等公;雍正时年羹尧以平定西藏及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封一等公;乾隆时,以在平准、定回、二征金川、驱逐廓尔喀等战争中功勋卓著,傅恒、班第、兆惠、明瑞、阿桂、海兰察等人皆封至一等公;福康安封贝子,死后追赠郡王。清廷又定,皇后、皇太后之娘家,封授承恩公爵。八旗贵族有了很大的发展。

八旗王公贵族袭封爵位,担任要职,统军议政,是清帝主持之下执掌军国大权的最高统治集团。这个集团内部的各个派别,权势有所消长,在不同时期发挥不同的影响。顺治年间,开国诸王拥有议处国政统军征战之大权。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世祖福临病故,遗诏命开国功臣索尼、鳌拜、苏克萨哈、遏必隆四位大臣“辅政”,“保翊幼主,佐理政务”,直到康熙八年五月中圣祖玄烨擒鳌拜,乾纲独断,这八年多里是异姓贵族一等公鳌拜、一等公索尼、一等公遏必隆、二等子公主之子苏克萨哈执掌军国大权。康熙帝亲政以后,以“开国诸王”之子孙简亲王喇布、顺承郡王勒尔锦等王贝勒在“三藩之乱”时贻误军机,削去五位担任大将军的王贝勒爵位,又不断抑制下五旗王公权势,“开国诸王”子孙权势大为削弱。由皇子分封王贝勒的“恩封诸王”,在康熙年间议政统军,辖治旗人,对政局产生了很大影响。雍正、乾隆时期,宗室王公影响削弱,皇帝依靠八旗勋旧和新封贵族来治国理政,统军征战。从雍正元年到乾隆六十年(1723—1795),担任首席大学士有八人,其中一等公傅恒、讷亲、阿桂任职四十年,一等伯李侍尧、二等伯马齐任职十四年,五位满洲贵族相继当了五十四年首辅,满洲高晋任五年,汉人三等伯张廷玉和汉人刘统勋任十四年。从雍正七年设立军机处,到乾隆六十年(1729—1795)的六十七年间,相继任领班军机大臣的怡亲王允祥、一等公傅恒、阿桂、讷亲、马尔赛、三等伯鄂尔泰等六人,任职五十七年,汉人张廷玉、刘统勋、于敏中三人任职九年,满洲大臣尹继善任职一年。内阁首席大学士、军机处领班军机大臣,主要由八旗贵族担任。出征主帅、驻防将军、领侍卫内大臣,情形与此类似。各部尚书、总督、巡抚,八旗贵族担任的亦不少。

八旗贵族在经济上也拥有很大的特权。他们岁领巨额俸银禄米,宗室亲王年俸白银万两、米五千石,郡王五千两、米二千五百石。他们占有大量庄园人丁。康熙六年规定:皇子分封,各按爵秩拨给人丁庄园,亲王分领庄园四十二所及投充人、新丁、炭军、灰军、煤军一千七百余丁、三佐领下人五十户,另外,还分取旗下佐领二十和内务府三个佐领。清初不到一百人的宗室王公,在畿辅奉天有庄园二千二百余所,占有免赋旗地一百三十三万余亩,后来又增加了很多。太宗之五子硕塞庄亲王府,有地五十五万余亩,多尔衮睿亲王府,有地三十余万亩。太宗之长子豪格肃亲王府,在直隶奉天有“耕作地”三十万余亩,“东蒙古察哈尔属白旗地”的牧场地一百二十六万亩,在热河还有一百七十余万亩土地的所有权,另外还有面积二十平方里的森林一处,金矿一处。平南王尚可喜在辽东海州老家有庄地五万余亩,在关内有“公主陪嫁地”七千余亩,还有五个“养赡家口”的“勋旧佐领”的壮丁地七万余亩。大学士、一等子范文程家,除关内大量土地外,在辽宁有耕地“户下家奴”一百三十七户六百七十余人,庄地四万七千余亩。

八旗王公贵族在清前期的军事、政治、文化、民族关系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一等公朋春、一等男沙尔虎达逐走侵占黑龙江的沙俄殖民军,靖海侯施琅统一台湾,裕亲王福全、一等公费扬古先后任大将军大败噶尔丹,贝勒延信逐走准兵安定西藏,一等公年羹尧平定青海,一等伯傅清、拉布敦计诛西藏叛王,以身殉国,一等公班第、三等伯鄂容安初定准部,遇难死节,一等公兆惠、阿里衮、阿桂平准定回,阿里衮又勇征缅甸,病卒于军,追赠郡王之贝子福康安、一等公海兰察二征金川,击败廓尔喀军,安定西藏,等等,他们为保卫领土,增进国家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发展,拓疆开域,最后奠定近代中国的版图,建树了不朽功勋。

八旗王公贵族中,还出现了不少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和史学家,如精通天文算法的庄亲王允禄,诗画双全的慎郡王允禧,与允禧媲美兼通天算的慎亲王永瑢,“名扬天下”的大书法家成亲王永瑆,以“善诗词”著称的安亲王岳乐之子岳端,历史名著《啸亭杂录》之作者原礼亲王昭梿,等等,对丰富祖国文化宝库,作出了重大贡献。

八旗贵族的逐渐衰落

八旗王公贵族,岁有俸禄,世袭爵职,分任要职,庄园星罗棋布,包衣成百上千,金银满库,奴婢成群,锦衣玉食,一呼百应,这样雄厚的政治经济基础,这样极为难得的优越条件,固然可以使一些胸怀壮志之王公侯伯大展宏图,驰聘疆场,叱咤风云,整饬吏治,革弊兴利,抑强扶弱,为巩固、增强大清国,为促进中华民族的发展,建树丰功伟业,留芳千古,但也可以使一些目光短浅的庸俗之辈,或醉生梦死,安于享乐,腐朽堕落;或争权夺利,玩弄权术,互相倾轧;或揽权纳贿,侵吞国帑,鱼肉小民,横行不法,贪酷骄横,臭名远扬。随着时间的推移,滑向后一条可耻道路之八旗贵族,越来越多。

早在入关之前八旗贵族集团正在形成兴起之时,就有一些王公贪图享受,不愿征战,甚至仗势横行,拐骗良民,“潜携妓女”,遭到清太宗严厉斥责和处治。入关以后,苟安因循之风日益严重。圣祖玄烨为安定西北,消除准噶尔对西北、北方的严重威胁,而欲亲征之时,八旗王公大臣大都畏惧噶尔丹的无敌军威,反对出征,只有三等伯抚远大将军费扬古力赞帝议,并率军奋战,给予噶尔丹致命的打击。高宗弘历欲乘准部内乱之机,大举征剿,解除康、雍两朝以来西北、北部地区及喀尔喀蒙古带来的严重威胁,洗雪雍正九年清军惨败于和通泊的耻辱,然而满洲王公大臣除一等公傅恒赞同帝议外,“其他尽畏怯退缩,恐生事端”,不思“效法前人,报国立功,而惟守妻孥以求安逸,闻战阵而甘退缩”,反对用兵。①许多王公懒惰笨拙,庸懦无能,花天酒地,恣意妄行,像简亲王雅尔江阿,“人甚卑鄙,终日沉醉,诸事漫不经心”,被削爵处治。其弟神保住袭爵后,荒淫无耻,“恣意妄为,致两目成眚”,并“凌虐伊兄忠保之女”,又被革爵。克勤郡王纳尔图,素性暴戾,横行不法,殴死“无罪人”罗米,折伤菩萨保、杨之桂手脚。豫亲王裕兴,“不自爱惜,恣意干纪”,好色成性,不顾”亲丧未满,国服未除”,强奸侍婢,逼迫致死。一等伯心裕经常疯狂殴打包衣,打死三十余人。嘉庆以后,一些王公侯伯吸鸦片,**女,种种劣行,难以悉数。恺亲王绵恺,酷嗜鸦片,喜于戏乐,将优怜囚于府中,任意凌辱,又关押平民八十二人于府,私刑拷打属下人员,被革除王爵。庄亲王奕窦,“浮薄无行”,与镇国公溥喜,赴尼寺,吸鸦片,被革爵遣戍吉林。清中叶以后,八旗王公贵族集团中的大多数,逐渐**衰朽。

①《清高宗实录》卷474,页14—19。


第二节 孔府贵族地主屯地


山东曲阜衍圣公孔府,是孔子嫡系后裔之府第和祭祀孔子的常设机构。

孔府拥有大量田地,其中,屯地的比重最大。

清代孔府共有六屯:郓城屯,地五百四**顷(七百二十步成亩)余,坐落郓城、巨野、寿张、范县、汶上、邹县、阳乔诸县;巨野屯,地四百六十四大顷,坐落巨野县;平阳屯,共四百四十八大顷(包括厂地),坐落巨野、曹州、定陶、濮州(今鄄城);独山屯,共二百三十八大顷(包括厂地),坐落鱼台、邹县;东阿屯,共七**顷,坐落东阿县;洸河屯,地七十三大顷,坐落滋阳(今兖州)、济宁。

耕种五屯土田的佃户分为两类,即实在户和寄庄户。爵府在移山东布政、按察司的文中说:“本府查五屯系钦拨为圣庙祭田,屯户亦系钦拨,令承种完粮以供祀事,世为本府户人,名载档案,一切差役向皆轮流膺差。嗣因屯户中有逃亡故绝以及无力种田,有民愿种完粮者,亦准其承种完粮。遂以屯户为实在户,轮流膺差。而民人为寄庄户,但种地完粮,而不执役。”不入地方烟户册籍,同地方有司几乎没有什么关系。爵府对实在户管辖很严,只准附籍纳粮当差,不准脱籍,就是所种屯地已全部出卖,也还是要给公府当差服役。公府如果发现实在户脱籍便千方百计捉拿归案。寄庄户是国家的编民,他们佃种屯地,交纳地租,负担地方政权的差徭,而不服公府差役。这种寄庄同唐以后出现的寄庄户颇相似。

五屯的实在户和寄庄户一律向公府按亩纳银,只是数量有异。“查得五屯祭田一项其地亩向照荒田之例,均以七百二十步成亩,每亩额派正银六分征收原有米麦一项以充粢盛。缘五屯散处他邑离曲窎远,诚恐佃民负载完纳维艰,是以议令每官亩折银八厘以抵米麦之供佃户迂有祀典仍当差徭,至寄庄民户因无林庙差徭,每亩又加银二厘,原以为雇觅帮帖祀典差徭之用。”①就是说实在户每亩纳银八分四厘,寄庄户每亩纳银九分。乾隆七年(1742)五屯上也实行了“摊丁入亩”,通计每大亩摊入银四厘六丝三忽五微,这样实在户每亩八分八厘,寄庄户九分四厘。五屯屯户每亩所纳钱粮与当时的正供大体相当。五屯所在地的菏泽(曹州),每官亩折银二分二厘七毫六丝,米三合八勺零。鱼台“每官亩征银二分三厘零,米一合四勺零。东阿,每官亩征银二分八厘七毫八丝零,米七合九勺。可见,五屯租银大体相当于当地田赋。

为管辖屯田,爵府设有专门机构,上有管勾厅和管勾官,在各屯所在地又设有屯官和屯官衙门。屯官衙门管辖一屯事务,包括政治、经济、行政、司法各权。

①《孔府档案》第4112号(以下只注档案号)。

司法各权。凡屯民户籍、牌甲结构、甲首滚轮、屯田领种、钱粮催征、土田买卖过割,差徭金发以及户人间的纷争刑讼,几乎是除命案以外的一切均由屯官、管勾官统辖办理。甚至,当屯户同地方编户涉讼时,地方有司不得随意传讯户人,必须移文公府管勾,由管勾衙门佥发。总之,爵府统辖“赐屯诸佃,无异有司之抚字百姓”②。

厂地

清代的爵府拥有厂七处:郓城厂、巨野厂、平阳厂、独山厂、滋阳厂、东平厂和曲阜厂。坐落郓城、巨野、曹州、鱼台、滋阳、东平、封张、阳谷和曲阜等州县。厂地不仅同屯地间存在较大不同,就在七厂之间的前四厂和后三厂也存在着明显差别。

郓城、巨野、平阳、独山四厂同郓城、巨野、平阳、独山四屯相连,它们之间不仅地片相连,且在管理上也同属一个屯官衙门,如郓城屯官衙门就管辖着郓城屯和郓城厂的土田、租税等事宜。爵府在统计土田数额时往往将屯厂合并计算,在康熙、乾隆、嘉庆三次大规模造册申报迷失地亩时都是把屯厂合并呈报的。从上述现象看似乎屯与厂相差不多,其实不然,屯与厂差别很大。

第一,厂地来源于多种途径,大体为新垦、投献、籍没,甚至还有用价购进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厂地数额很不固定,以巨野厂为例,顺治十一年地二十四顷余,乾隆五十四年(1789)五十五顷余①,屯地上则不见这种情况。

第二,在剥削形态方面,厂也较屯复杂,五屯一律征银,而厂却时而征银租,时而征收实物租,或定额,或分成,变换不定,如清初的郓城、巨野两厂征收的是银租,而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巨野厂却改为实物分成租了。平阳厂从清初开始一直采用实物分成租。独山厂因系水田,定期向爵府交纳鱼藕菱芡等祭品。

第三,屯地不分等则,均收等量银子。厂地则不同,厂地按土质肥瘠划分等级,有的厂分三等,有的则又分四等,还有的分为六等、七等,或谓上、中、下,或谓金、银、铜、铁,在征银的场合所征额数远较屯地为高,如顺治十一年鄂城厂齐秀才进地的租额为:园地亩租二钱、上地一钱五分、中地一钱二分、下地一钱①。

第四,屯地准屯户买卖,厂地不准买卖,在这里指的是佃耕者之间的买卖。“其厂地按地亩之高下分别等则输纳租银若许其买卖交易,则侵欺②《孔府档案》第3924号。

①《孔府档案》第4665、4666号。

①《孔府档案》第4669号。

抵盗百弊丛生,是以严其买卖,间有佃户无力耕种者,许其寻人顶租转种。”②同样,爵府本身也不能出卖厂地,虽有买进土田为厂地的例子,那只是为了逃避国家赋税,以私充祀。

综上所述可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爵府占有厂户的全部剩余劳动,是名符其实的地租,而不像五屯所征仅是相当于国税数量的劳动者的部分剩余劳动。二是厂的剩余劳动为爵府全部占有,不对封建政权上缴国科,厂地是免税田,是蠲免田赋的。三是厂户对厂地只有使用权,厂户不能出卖厂地,只在无力承租时可以转佃于其他劳动者,转佃只是使用权的转移。对厂地爵府同样也没有出卖权,只能以它作为剥削地租的手段,不能自由出卖。爵府所拥者仅是占有权,虽谓占有实际是所有权,历代封建皇朝并无收回祀田之令文。爵府可世代以它作为剥削手段攫取地租。厂地土质瘠薄,就是得以自由出售,得价廖廖。在数千卷档案中没发现过盗卖厂地的文字。

曲阜、滋阳和东平三厂是清初因东兵圈占了公府顺天府地而拨补的。曲阜厂地十九顷余,滋阳厂地二十七顷余,东平厂地二十三顷余。

曲阜厂等三厂同郓城厂等四厂相比,其相同点是绝大部分土田分等则征税。其不同之点是:一律征收定额租,未发现有分成租的账册;一律征收租银,不见征收实物租记录;租额远比四厂为高,有的高达数倍。曲阜下属的四厂租银如下:马厂,上地每亩三钱、中地一钱五分。大羊厂,上地每亩二钱零五厘、中地一钱七分、下地一钱。小羊厂,上地每亩三钱,中地一钱五分。席厂,每亩二钱四分。①从顺治年间到同治、光绪年间一直如此,没有变化。负担天棚、花炮、林柴等差,派长甲、小甲管理土田租佃、收租、解运等。

三厂同四厂比,其最大的特点是剥削重,地租高。原因之一是土质不同,郓城、巨野、曹州等州县临近黄河,而黄河时常为灾,故土质瘠薄,而三厂,特别是曲阜和滋阳厂坐落曲阜西北与滋阳接壤处,土质较好;另一重要原因可谓历史原因,三厂原是德鲁两藩王的庄田,在明代此二藩王征收籽粒一向很重。爵府对清初拨补厂地所征之租,为租、税之租,所谓“重新租银”。这些就是形成三厂地租高、厂户所受剥削重的历史条件。

官庄清代公府拥官庄十八。在曲阜者十二:齐王、春亭、张羊、南池、安基、红庙、胡二窑、颜孟、马草坡、齐王坡和下地屯,共地六十四大顷余。在邹县者二:鲁源和黄家,共地十七顷余。在泗水者四:西岩、安宁、魏庄和戈山厂,共地六十余顷。官庄规模一般不大,多为四、五顷或六、七顷。十八官庄中最大者为泗水戈山厂,拥地三十余顷(包括部分自置私田),最小者为安基庄,地二顷余。总之官庄的规模同屯、厂无法相比。

②《孔府档案》第4924号。

①《孔府档案》4752、6975号。

十八官庄设立于何时?据《阙里文献考》记为明洪武元年,所谓洪武元年赐田二千大顷,分为五屯四厂十八官庄。此说可疑,如马草坡就为清代所立,在清初它还属于张羊庄,后来分了出来,再说,明朝以前统治者也有赐田之举。十八官庄的土地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来源也较复杂。各官庄的账册上都不断出现新垦地和新入地的记载,据佃户们反映公府许佃户们在周围开荒,新垦荒地叫新垦地,又不允许佃户种无粮地,垦出之地需到公府按租,佃户新垦之地到公府按租就叫新入地,公府对新入地减租以示优惠。官庄土地中还有部分私田杂在其中,如城西大庄土田中就杂有某公爵夫人陪嫁胭粉地二十五亩,再如戈山厂土地中也混进了相当数量的私田。

十八官庄均设小甲管辖,每个小甲一般得地五大亩(曲阜官庄地六百步成亩,一大亩为官亩二亩半),叫做粮饭地,不向公府交租。以五大亩地的收入代替俸薪。在清初各官庄多采取自种(称官种)、分成和定额实物租并举的经管方式。官庄自种地上的劳动者是雇工,如齐王庄为耕地构地和担青草共觅了工伕十七人,工钱是五千一百文,折黄豆四斗七升一合半(孔斗)。所觅工伕使用的工具属官庄所有,像齐王庄就备有木犁、牛、犁子、汤勾、拖车、牛盘等工具。①官庄自种只占官庄土田的一小部分,而绝大部分的土田还是采用租佃制方式经营的。在清初,官庄出租土田均收实物地租,其一部分采用分成制,另一部分是定额租。在分成的情况下,几乎全部是对分,不过这种对分是除去种子后的对分。在定额租的情况下,土地是分等则的,或上、中、下三等,或上、中、中下、下四等,有的还分为五等、六等。仍以齐王庄为例,顺治十一年上地每亩租麦三斗二升五合、中地二斗,下地一斗。有清一代官庄地租的发展动向为:地租每亩五斗,到光绪时则提高为六斗,①但幅度不大,呈现了由实物租向货币租转化的趋势,但实物租仍是基本地租形态。公府收租用的是自己的斗,自称官斗,与曲阜通用的市斗不同。据测定孔府用来收租粮和草均属正额租范围,正额之外又有附加,附加也为粮草两类,粮类主要是斗尖和地皮,租粮过斗时要淋起尖来,超过斗面的部分叫斗尖。淋尖时还要下流,流到地面的粮食叫地皮。斗尖、地皮的数量开始并不固定,可多可少,不厌其多是地主阶级的本性,所以有时甚至“斗外多于斗内”。佃户们不堪这种额外勒索,屡屡展开斗争。到清末爵府被迫让步,主佃双方达成协议,规定了尖皮的法定数,并立石于胡二窑官庄以志之。规定佃户每交租粮四升二合五,加尖一升,皮七合五,共计六升。附加为正额的40%,正租与法定附加的比例为七比三。租草也有附加,据佃户们反映,一束草法定为二十五斤,但交租时总要交三十斤才能过关。

①《孔府档案》4726、4727号。

①《孔府档案》4725号。

佃种爵府官庄地,除正租粮草和附加外,还有差役。官庄佃户所负担的差役繁琐而复杂,有林差和冰差。由曲阜的大庄、安基、春亭、红庙、南池、张羊、齐王庄出差。林差是秋后到孔林割草,孔林面积近三千亩,各草丛生,郁郁葱葱,且使用价值也高。规定每租种官地十亩需出一伕割草,或亲役,或雇人替代,租地不足十亩者,按亩出钱雇伕。一般从八月初一进林,十月初一前必须割完,并运到爵府柴火院垛好。此役很重,一般总要四十多天才能完,且为无偿劳役,割草伕需自带吃食,住在林里,爵府只“赐”几文茶水钱。冰差为当数九严寒护城河水结冰之时,将冰凿开运到爵府冰窖贮藏备来年消受。也是租种十亩地出一伕,一般十五天左右可完,时间虽短,但劳动条件却更艰难,也是无偿劳役。还有天棚、花炮、年菜、干果、杏仁、年猪、肉腿、椿芽等差,也由大庄、红庙、南池、春亭等庄负担,这些大多是由房基租折纳的。官庄的佃户不仅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同时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他们的住房是盖在官庄的土地上,叫做官基民房,盖房占用的几分地要交租,叫房基租。房基租征银子,一般是每分地租一钱。爵府征收部分银子,另一部分折成差,如大庄房基租为一百二十两白银,爵府收现银八十两,余四十两折办天棚、花炮、杏仁、肉腿、年菜、椿芽、扫帚等,即这些都由大庄去采办,如爵府每年多次祭祀、过年过节、红白喜事都要搭棚,搭棚所用席、箔、青麻及人伕全部由各负担官庄的佃户承担。有抬舆、推车、香案、纸马等差,由胡二窑、下地屯、颜孟等庄负担。公府出殡祭祖,由颜孟庄的佃户抬舆,胡二窑的佃户抬香案、拿纸马,齐王坡的佃户推车,这些或以房基租折,或以草租折,如胡二窑的佃户抬香案、拿纸马之差就是以草租折的。此外,爵府还有多种所谓户,他们也都与官庄土地结合,如杏户、梨户、核桃户、扁担盒子户、扫帚户、撩衣户、号丧户和吹鼓手等。他们都种官庄地,不纳粮或少纳粮。如大庄有杏户,据说原来大庄有一片杏树,看管人每年送杏进府,后来杏树死了,还是照例于端阳节前送杏进府。杏是从市集上买的,每年十二篮子,每篮约八、九斤,送杏户种四亩地,不纳粮。红庙庄的扫帚户也大体如此,种上地一亩余,本应交租四斗,而只交一斗,余三斗折扫帚四十、条帚十、刷帚十,共六十,每年十月一日前交齐。大庄还有四户吹鼓手,每户种地四亩,不纳粮,逢年过节和红白喜事都应召到府里去吹吹打打。撩衣户是胡二窑官庄的,姓胡,曾随衍圣公进过京,其后代赐为世袭小甲。号丧户是助哭的,大庄和红庙两官庄都有,也是种一定数量的地,不纳粮,公府遇丧举哀时召他(她)们去助哭。大庄还有扁担盒子户,种三亩官地,不交租或少交租,每遇祭祀去府应差,抬盒子到林或庙。这一切都同土地联系着。

官庄还租牛和放粮,这些都是加重剥削佃户的重要手段。牛租额高,在一些租册中经常见到佃户欠牛租的记录,欠数很大,往往是白银几十两,而且也有因欠牛租而饿死的佃户。

官庄土地尽管来源不同,却均名曰祀田,蠲免封建政权的一切钱粮差徭。官庄土田严禁买卖,它有双层意义,一是严禁佃户出卖,二是爵府本身也不得出卖。祀田到官田项下,官田的所有权在封建政权,所以,不得出卖,也不得赠送、赏赐或分给兄弟伯叔。官庄土地尽管严禁佃户出卖,而到清朝,特别清中期,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深入发展,土地买卖的频繁,也由于耕地面积的紧缺和田骨田皮的分离,在官庄佃户间退地现象在发展着,所谓退地就是田皮买卖。就官庄的具体条件分析,退地源于转佃,佃户们租种官庄土地,虽有不少为子孙相承,但佃权也还是有变化的,有的是自动退佃,有的是被夺佃,有的是顶佃,也有的是新佃,开始这些佃户们是同管庄小甲直接联系,退佃者将地退给小甲,夺佃由小甲出面,顶佃、新佃也经小甲之手,甚至小甲们还要勒索部分经手费用。久而久之,佃户们就避开小甲私相授受佃权了,即当佃户要退田时不再退给小甲,而是私自转佃给其他人,起初只是转手,转给自己的亲邻或友好,不取报酬,后来出让佃权者就索取一定代价了,叫做退地或推地。爵府官庄上的退地,清初已出现,乾隆以后已相当普遍。兹举例如下:立退字人裎文宣,因租银不凑,同中说合,将官庄家此南北地一亩,出退于邵垒名下承租耕种,言定退价钱七千五百文,交足无欠,上带青麦,二家平分。恐后不明,立字存证。同中人董士夏立字裎文宣乾隆四十五年二月三十日。①退田(地皮买卖)的发展逐渐影响了爵府的地租征收,佃种者一再更换,往往使小甲找不到佃户,到清末,爵府不得已采取了换约的措施来聚拢土田,宣布旧约一律作废,以新约为准,如期不换者则另招新佃。

总之,爵府对官庄土地虽无所有权,但占有地租的权力却是相当持久的,几乎是永久的。在封建制度下这种权力不受改朝换代的影响,朝代变了,统治者换了,占有土田和地租的权力依旧。辛亥革命后,虽曾有倡议祀田国有者,却并未实现。直到土改时才实现了田归耕者所有,并且在当地无地少地农民之间实行了合理的分配。

私庄爵府在清初拥有相当数量的私田,由于不时的出进,如分家析产、出卖、出典、购置、开垦等,准确的数字很难找到。估计在五百余顷以上。这些私田坐落在:汶上、泗水、宁阳、滕县、济宁、滋阳、费县、巨野、单县、鱼台和曲阜。私田来源于各种渠道,大体有五方面。一系以价购买,如康熙二十二年在济宁南乡购地四十四顷①。

①《孔府档案》4051号。

①《孔府档案》1562号。

乾隆年间在滋阳县吴寺社置地二顷五十七亩,同时在曲阜泉头、井上等处置地四十顷余。二为开垦荒田,如顺治十年在滕县冯家营等新开地二十四顷六十八亩②。再如东平州西的安山湖,久淤,康熙间奏定招垦纳租,爵府于康熙十七年(78)在此开垦荒田一百六十顷,名鹅鸭厂。③康熙二十八年(89),又开垦一百一十五顷名五全厂④。三是认佃,爵府在汶上的私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认佃的形式据为己有的。汶上县明德鲁二藩土田甚多,随着明王朝的覆灭,藩府主人或死或逃,其他爪牙作鸟兽散,土地大批荒芜。但孔家不受改朝换代的影响,很快以各种方式插手废藩庄田,其中手段之一是认佃,在顺治十二年(55)认佃了十一顷五十亩⑤,这些所谓认佃地后来都成了孔家私产。四是投献,滕县清凉寺地九顷七亩、辛集地七顷二亩均为挂地。五为抵偿,宁阳钟家庄地一顷十五亩原是司房赵琮私产,嘉庆五年(1800)赵瑔因故被革,并追缴银一千两,因缺现款而以上述地亩抵偿,名曰南厂。

爵府私田除个别外均采取分收制经管,也像官庄一样设小甲管理。以汶上县私田为例分析。清初公府在汶上县拥有私庄十七处,土地三十余顷,其中除美化庄土田在十顷以上外,其余庄子土地均在一顷到三顷之间,个别的只几十亩地。十七个庄子中除极少数土地采取定额租外,其余均采取分成制经管。在分成比例上,陈车平原庄所种小亩八十六亩,其中四十一亩为对分,四十五亩四六分,账册中没有注明孰四孰六,不过根据一些数据可得出爵府得六、佃户得四的结论。收租帐册的记载是:对分的四十一亩每亩分麦二斗四升,而四六分的四十五亩,爵府每亩分得二斗六升。

二五分成,平均分配的关键是种子由那一方垫支。当粮食上场后分配时的第一步先是主佃均分,各得二分之一;第二步是种子,种子的来源有三个途径,相应的也就有三种分配法:第一,主佃双方平均出种,产量均分。第二,地主出种,地主一方除收回原种量外,还要加五利,如胡城口庄,顺治十年种小麦八十亩六分八厘八毫,使种八石,分配时“民堆加五利除种十二石,分麦三十石二斗五升五合”,是说佃户需从自己所得的二分之一中扣出种八石,并要加50%的息即四石,原种八石加息四石共十二石偿还胡城口庄。这样主得三十石二斗五升五合,而佃得十八石二斗五升五合。①第三,出种一方加倍收回种粮。如所庄,顺治十年种小麦四十八亩一分,所庄出种三石五斗,所得是“官堆加本利除种七石,分麦十四石四斗三升”。

②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079、4146、4075号。

③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079、4146、4075号。

④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079、4146、4075号。

⑤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079、4146、4075号。

①《孔府档案》4803号。

从文字看很容易理解为所庄从对分中拿出种七石加给佃户,其实恰恰相反,是所庄加本利,即加倍收回种粮,账册上记录这年所庄共收麦五十七石四斗三升,其中包括收回放麦本利三十六石,从五十七石四斗三升减去放麦本利三十六石,余二十一石四斗三升,再除去对分得麦十四石四斗三升,余七石,正是种三石五斗之倍数②。种子加倍偿还对佃户应算是重利盘剥了,它充分反映了佃种爵府私田的佃农的穷困程度,到下种的季节他们已穷得家无颗粒,被迫以倍利贷种。爵府的私田中也有一小部分征收定额银租,如兖州花园庄地五十五亩余,顺治十一年初收银租,园地每亩一两二钱,中地每亩七钱,下地五钱个别六钱①。

私庄上还有牛租和放粮。放粮,在各私庄上是相当普遍的,一般放好粮要加倍回收,坏粮不加利原数收回,不过坏粮变成了好粮罢了。如汶上高家庄,在顺治十二年,“放出好麦十六石五斗一升,一斗还麦二斗。烂麦五石,一斗还一斗。”②此类例子比比皆是。

私庄多征实物租,花色很多,最普遍的是大麦、小麦、黄豆、黑豆、高粱、谷子。此外还有荞麦、绿豆、红豆、豌豆、黍,就种棉花六亩,分得棉花四百八十二斤③。乾隆以后种植面积扩大了,如汶上美化庄,每年都种烟、瓜和棉花。乾隆元年租出烟瓜地十一亩三分六厘,每亩租高粱一石。租出棉花地四亩六分,每亩租谷七斗④。

属于公府的私田应向地方政权交纳田赋。顺治十二年当认佃汶上县废藩田产十一顷五十亩,曾认租十五两二钱,后来又开垦了几十顷,共该完银二百十九两七钱七厘①。康熙十七年在东平州开荒一百六十顷、国税四百八十两②,二十八年又垦一百十五顷,该税银四百六十两,此项银应归入河饷③总之,在得田之初都曾规定了国税。有不少也确曾按数完纳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爵府总是借故逃脱、拖欠甚至拒不交纳,设法以私充祀,逃脱国税,如在一份答复滕县催征的文书中说:“簿查滕县原有本府置买庄地二百余顷,由万历年间历天启以逮崇祯末期,俱入优免,从未有同百姓起科之例。”④对东平州的国课,则借口被灾,“佃户星散,无凭催迫”而不交⑤。

②《孔府档案》4815号。

①《孔府档案》4695号。

②《孔府档案》4812号。

③《孔府档案》4806号。

④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075、4079、4146号。

①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075、4079、4146号。

②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075、4079、4146号。

③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075、4079、4146号。

④分别见《孔府档案》4086、4084、1580、1581号。

对泗水、汶上、滋阳、邹县、曲阜、宁阳等县的钱粮,也是屡屡拖欠。嘉庆十二年(1807)兖州府移文衍圣公府,指出其历年拖欠泗水县银九百四十两余,米八十五石余⑥。爵府置若罔闻。到嘉庆二十一年(18),兖州府再次移文,指出欠数已达银一千三百余两,漕米一百八十余石⑦。圣公府同地方政权的矛盾日趋加深。

⑤分别见《孔府档案》4086、4084、1580、1581号。

⑥分别见《孔府档案》4086、4084、1580、1581号。

⑦分别见《孔府档案》4086、4084、1580、1581号。


第三节 宗族制度


宗族的法规和要求

宗族组织为维护其血缘共同体的存在和利益,有一套要求族人的行为规范,并受传统文化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制约。

祠堂族长对族人拥有审判权。如四川唐氏宗族,倘族人犯有种种“非为”,“各房长确知,先以理戒,以情谕,至情理所不能感服,房长告知族长,族长会同族众,以其所犯过恶告明祖先,爰请家法,从重惩责”①。宗族惩治族人,要将族人“所犯过恶告明祖先”,向祖先“爰请家法”。《即墨杨氏家乘》所收康熙时所定《家法》规定:族人相讼,族中“尊长传其本支年老正直者,焚香誓于家庙,示无所徇,吐其实,定其曲直,小事开罪大事告于祖宗朴责之强悍不遵约束者,则公曰于官,以法处之”。“焚香誓于家庙,示无所徇”。江苏常州庄氏祠堂乾隆时所定宗约,对于祠堂的审判权叙述较细。该约:“族人相争,大干法纪,自难解免,倘属田土口争、一切家庭细故,族人可为调处者,不得邃行兴讼,告以情祠具禀宗祠,听族长、分长暨族之秉公持正者传集两造,在祖宗神位前论曲直、剖是非,其理屈与不肖者,当即随事惩罚,甚则绳以祖宗家法,令其改过自新,若顽梗不灵,轻则鸣鼓共攻,解官求治,重则祠中斥革,谱内削名,断勿徇纵”②。祠堂族长依据家法对族人的处理,各族是不同的。前述杨氏宗族对于犯“大事”者要“朴责”,庄氏宗族对于小事“随事惩罚”,不改悔者“解官求治”,最严重的“祠中斥革、谱内削名”,即开除族籍。四川唐氏的“家法”在《宗规》中列有专条:“置家法一具,用竹片,长三尺,宽寸半,厚五分,上书唐氏家法字样,悬祠中内高朗处,祭祀时昭然若见,令其知惧。当用则用之只用之族人者,示家教也”③。有的宗族对于不肖者,“举族鸣其罪,纳诸竹笼,沉诸海而不为过”④。江苏镇江赵氏宗族“有干犯名教伦理者,缚而沉之江中以呈官”①。祠堂族长还可以处死族人。安徽《弘农杨氏宗谱》则将宗族处死族人的权力作为“家法”明确地写入《宗族规条》:“族长既立,家法攸司,其于不肖子弟,轻则令其拜伏自悔,重则族长执法笞惩,至若大逆不孝,则族长会合族众,鸣公处死,虽独子不恕,另立贤嗣。”宗族对族人的要求,大致可分三种类型:一是规、约,如宗约、宗规、家规、族规、祠规,是宗族要求族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二是禁、戒,如宗禁、家戒、家禁等,规定族人不许做的事情;三是训语,教诲族人如何做人,起伦理道德的教导作用。但这三方面往往混合在一起,可混称为宗规家训。其具体内容十分庞杂,举其大者,约有以下数端。

①《唐氏族谱》卷1,《宗规十条》同治十年定。

②《毗陵庄氏族谱》卷11。

③《唐氏族谱》卷1,《宗规十条》作于同治十年。

④《余姚孝义劳氏宗谱》卷1《旧谱条约并序》。

①刘献庭:《广阳杂记》卷4。

宗族最强调族人处理好家庭关系,对父子、夫妻、兄弟、婆媳、祖孙、妯娌、叔(伯)侄、姑嫂、叔嫂等关系加以规范,一般不出儒家伦理的要求。其中最重视父子、兄弟关系,强调孝、悌之道,并把子弟的行为都纳入进去。《慈南干溪章氏宗谱》嘉庆时所定《族规》说:“孝悌为万化之原盖父母为生身之本,兄弟乃手足之情,不孝固天理不容,不悌亦人情所不近,倘或灭绝天良,渐染敝俗,甚至双亲冻馁,同室操戈,如此之人,不待天诛神殛,在族人必须声罪共击,到祠杖竹,或鸣官治罪,以肃规约。”

其次是要求族人睦宗族。合肥杨氏宗族要求族人“卑不犯尊,少不凌长”②。四川李氏宗族对同族中如何处理辈份关系,强调“同族伯叔昆仲自有定序”。还规定处理贫富关系的要求,“族中贫富不齐,富者不可骄,骄则招尤,亦易起侈荡之心,贫者不可惰,惰则不惟益困,而且无所不至”①。合肥杨氏宗族也重视族中的贫富关系,认为“族间贫富自有不齐,然分则各门,合原一家,毋异视也,务要休戚相关,有无相恤,勿令无赖以致辱身,贱行陨节败名,有玷先祖也”②。

宗族对族人的生活提出要求,涉及到娱乐、婚姻、丧葬、衣食住行、职业等等。

宗族一般要求族人从事“士农工商”本业,做一名“四民”,反对族人成为无业游民。浙江《越州阮氏宗谱·翼青公家训》说:“培养子弟,务令执有一业,或读书、或力穑、或贸易、或操作,此之谓四民,盖有一事以束其身,心自不暇思及外务。其有不务正业者,是为游民,当禀请家、族长,随时训导,以禁止之。”苏州《彭氏宗谱》所载顺治时所定《条例》要求:“宗人生业以读书习礼为上,次则训徒、学医、务农,次则商贾贸迁,若违礼背训入于匪类者,斥而不书。”

宗族要求族人生活勤俭,反对奢华。无锡郑氏认为:“士农工商,莫不各有其事,明而动,晦而休守,寸阴是惜,勤也;饮食淡泊,衣服不尚纷华,俭也。”③宗族对族人要求最多的是婚姻方面,强调门当户对,尤注重良贱不婚。

②《弘农杨氏宗谱》卷首《碑记》。

①《李氏宗谱·宗范》。

②《弘农杨氏宗谱》卷首《宗谱规条》。

③《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四琏子格言》。

宁波卢氏规定:“男女议亲,须门户相当及伦序不紊者,不许苟且,以坏家风,男子不可出赘,女子不可入赘,其婚嫁止称家有无,毋得强为美观。”又认为:“妻也者,齐也,凡娶以配身也,若女失节为妻,自己失节也。子姓如有娶娼妇为妻,及良贱为婚者,俱不得入宗祠。”①该族虽强调良贱不婚,但反对婚姻论财,提倡婚事“称家有无”,量力而行,反对赘婚和娶寡妇。

有的宗族还要求族人的丧葬不作佛事,不闹丧,不可停柩不葬。湖南匡氏规定:“父母丧,必须依礼定限安葬,若惑于风水,或托故久停不葬者,俱属不孝,杖八十。”②四川唐氏认为:“佛事道场,荒诞不经,演戏吹唱,以忧为乐,一切繁文缛节,时俗之所尚,大非丧礼之所宜,徒耗资财,实无益耳至于葬亲,固宜卜吉壤,然惟求其不为道路,不傍沟洫,不近城市,择厚土而安厝,切不可执福阴之说,停柩不葬,日久迁延,设遇变故莫测,以致亲骸暴露,不能归窆,不孝之罪,孰大于是乎?”③宗族还对娱乐作了要求,无锡郑氏“戒游手好闲之人,人之思,劳则日生,怠则日靡,即看戏一事,亦属无益,博弈好饮酒,终非善类”。④常州杨氏规定:“不许习丝竹唱词曲”。⑤宗族反对赌博,无锡郑氏提出“戒赌博:当今之世,赌风太甚,无论乡缙平等,皆好赌钱,甚至妇人女子,亦喜赌,一入赌场,废时失事,产业不能保”。认为赌博“消耗先人储业,所谓作无益害有益,诚宜切戒也。如子孙有犯者,急为禁止,能改则已,不改则宗祠重惩,仍责成其父兄伯叔督之,必改而后已,其诱人为非者同”。

宗族要求家长善于治家,有的宗族注重从小培养子女,使其成为社会上合格的人才。湖南彭氏规定:“子弟之宜教也。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当幼小时,动静语言,便当使之归于正。姑息之爱不可也,浮薄之习宜去也,毋以轻佻为文明,毋以愚鲁为浑朴,随子弟之材质,士农工商各与本业,庶不致成为游民。若夫女儿,生长闺房,更当道以礼节,敬以孝顺,酿以和平,操以中馈,勤俭朴素,于归后,宜室宜家,斯亦父母之光也。”①要家长把儿子培养成“四民”正人,把女儿培养成讲究礼节、勤俭朴素、善于持家的未来的贤妻良母。

对于不负责任教育子女的家长,有的宗族规定了惩罚的内容。无锡郑氏规定:“族中教子不严,习于败类者,宗祠戒谕,使严督其子改过自新,有自父兄检束而游荡无赖者,宗祠责治,公议其执一业,而专托近支长辈督率之。”②宗族强调族人按时交纳赋税,做国家的顺民,避免给宗族带来麻烦。

①《甬上卢氏敬睦堂谱稿》卷1《宗约》。

②《匡氏续修族谱》卷首《原家规》。

③《唐氏族谱》卷1《家训》。

④《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四琏子格言》。

⑤《即墨杨氏家乘·家法》。

①《彭氏三修族谱》卷《宗规十条》。

②《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宗约》。

无锡郑氏提出:“要早完国课,官银粮米,倘有拖欠,差人临户,惊鸡闹犬,好不烦恼,依时早完,亦一快事。”③绍兴阮氏认为:“身际承平,无苛徭杂派之苦,衣租食税,悉出君恩,故国课最宜早完,必待胥吏追呼,是负恩也。吾愿族中急公亲上,毋稍迟滞。”④镇江金坛庄氏规定:“早完国课:赋税上关国计,下系考成,草莽君臣之义,惟此为重,须率先急公,依限完纳,毋得拖欠,贻累乡里况且功令森严,绅衿欠粮,即行奏销,凡属平民,岂容少恕”。⑤宗族把能否按时交纳赋税,看作是否忠君爱族的行为。清廷对宗族法规的政策清代宗族首领除了重视年老分尊外,强调尚爵尚贤,宗族的领导主要由绅士充当。绅士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他们对宗族的领导,主要是要使宗族成为社会的稳定因素,替国家治理地方社会,把家法作为国法的补充,所谓“家之有规,犹国之有律,律不作,无以戢小人之心思,规不立,无以谨子弟之率履,惟是聊述家规”①。因此,许多宗族法规便是以国家的法规为参照系而设置的。绍兴阮氏乾隆时,“就国法所严人情易犯者,订为二十条,编入家规。后更望严正淳切家、族长,或朝夕训诲,或朔望申明。

宗族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受到朝廷欢迎。宗族为更好地行使权力,管好族人,往往请求政府予以支持,而朝廷则批准祠规,承认祠堂族长的审判权、族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即墨杨氏家乘》康熙时记载该族家法“数十年来,多求官批照”,自行此法数十年,该族“无具两造者矣”,县官曾说:“尽如杨宅家法,直可刑措”。再如合肥杨氏,于乾隆二十九年建好祠堂,旋修宗谱,立有规条,并置祭产,但“相传而下,习俗移人”,“间有不孝子弟,将谱所列之规条,竟弁髦视之”,甚至以少犯长,以卑犯尊,未能合宗睦族。嘉庆十五年,该族生员数人赴县呈请祠规,知县于同年批复,要求“杨氏户、族人等知悉:嗣后务遵祠规,父训其子,兄戒其弟,如敢不遵,许该族户、祠长人等指名禀县,以凭究治,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①。嘉庆十六年,该族将知县条示祠规刻石勒碑,以约束族人。

不过清朝并不是予以宗族法规全部支持,在祠堂族长依据家法处死族人问题上,清朝的政策发生过变化。顺治、康熙时期,不承认祠堂族长对族人的处死权,到雍正时则得到了法律的公开承认。

③《荥阳郑氏续修宗谱》卷3《四琏子格言》。

④《越州阮氏宗谱》卷19《家训》。

⑤《金沙庄氏族谱》卷3,道光时定《家规》。

①《中湘下砂陈氏族谱》卷4。

①《弘农杨氏宗谱》卷首《杨氏宗谱碑序》、《宗谱碑记》。

雍正五年,江西永新县发生了朱伦三同侄致死其屡次犯窃的弟弟的案件,刑部认为朱伦三应处以流徙的刑罚,雍正帝则认为族人犯法,使其伯叔兄弟受连累,尊长族人将其处死是“剪除凶恶,训戒子弟”,“亦是惩恶防患之道”②。不当拟以抵偿,将朱伦三的流徙罪宽免,并建议今后以此为例,于是九卿根据皇帝的旨意,定出恶人为尊长族人致死免抵之例。国家承认宗族私法惩治族人以致死的权力,表明雍正帝完全依靠宗族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态度。

清朝对族权处死族人的公开承认,使得族权膨胀。乾隆帝上台伊始,便对宗族问题十分重视,他说江西一些地区私立禁约、规条、碑记,贫人有犯,并不鸣官,或用竹篓沉置水中,或掘土坑活埋致死,还勒逼亲属写立服状,不许声张,种种残恶,骇人听闻。对此他提出,如果有不法之徒,应当呈送政府官员,治以应得之罪,不能随便草菅人命,要求江西省“严加禁止”③。乾隆帝的这一措施,表明了他对雍正五年条例的否定态度。接着,乾隆二年两广总督鄂必达奏称,宗族贤愚不一,如果恃有减等免抵之例,相习成风,族人难免有冤屈者,请求删改。刑部同意,并指出“况生杀乃朝廷之大权,如有不法,自应明正刑章,不宜假手族人,以开其隙”①。于是将旧例删除。尽管如此,乾隆帝仍要求宗族发挥管理族人的功能。乾隆五年他针对游民问题,要求父兄族党严加管束不守本业之人,“不遵约束者,量行惩治”②。这就等于说,承认宗族要求族人守本业做好一名“四民”、反对成为游民的职业要求,并予这些宗族私法以政权的支持。乾隆帝的“量行惩治”,没有严格的标准,等于承认族权对族人实行除处死之外的惩治权力。乾隆二十四年,西安按察使杨缵绪提议宗族致死有辱身贱行的族人,可否仍旧量行减等,乾隆帝则表示政权可代替族权惩治“不法之徒”,反对宗族任意处置族人。

乾隆帝的上述政策,也基本上为以后各朝所执行。如前述合肥杨氏宗族乾隆十九年所定规条中,有处死大逆不孝子弟的内容,在嘉庆十五年,鉴于族人不听约束,请县政权批准祠规,本来这是为了加强对族人的管理,但呈请的祠规中,只规定:有匪类不安分者,该祠长率众牵祠内责罚,没有涉及到处死权问题,这是因为,乾隆规条只是宗族内部掌握的“私法”,嘉庆祠规需要官批,而政府不承认宗族致死族人的权力,所以在呈请的祠规中便没有了宗族处死权的内容。总之,清廷希望宗族法规按照国家法律办事,在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之下,有限度地管理族人。

②《清世宗实录》卷57,雍正五年五月乙丑。

③《清高宗实录》卷18,乾隆元军五月丙午。

①《清文献通考》卷198,《刑四》。

②《清高宗实录》卷120,乾隆五年闰六月庚子。

族谱的修纂与收族

清代的宗族,多修有族谱,族谱又称家谱、家乘、宗谱等。浙江巡抚庄有恭认为,族谱之义有五善:本祖德、亲同姓、训子孙、睦故旧,更重要的是报国恩①。福建按察使彭希濂为《周氏家乘》作序,也认为谱义有五:纪国恩、述祖德、敬宗收族、训子孙、有无相通。综合起来,修谱目的是:第一,尊祖,即本祖德、述祖德。就是要追述自始祖以来诸位祖先的事迹,缅怀其功德,教育子孙,使子孙产生尊祖、法祖的观念。而“祖德”,一般是儒家伦理修身较深的表现。尊祖也包含按照祖先宗规家训要求自己的含义。尊祖可以收族。第二,收族,即亲同姓,敬宗收族。族谱把同一始祖或同一支祖下的子孙合于同一族谱,使族人通过确定自己同祖先、同族人的关系,在尊祖意识下加深彼此的关系,增加血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如同清人所说:“宗者总也,族者聚也,宗族而有谱,正在总聚其原本也。虽宗有大小,属有亲疏,时有远近,居有迁徙,总以一体所分,使无谱以聚之,几同陌路矣。”②收族也可更好地尊祖。第三,训子孙。族谱多载有宗规家训,用来教训子孙。还有族谱的体例含有褒贬的原则,也是教育族人的手段。第四,忠君报国,即纪国恩、报国恩。族谱多把有功名、做官视作受皇恩、国恩的结果,将其视作一种荣耀,载有官宦者沐浴皇恩的情况,更把修族收族作为忠君报国的行为。清人说“谱之修也,内以纲维人伦之大本,外以辅翼朝廷之政治,此岂小补云尔哉!故苏子有云:‘观吾谱者,孝第之心,油然而生’,则移孝作忠,不亦增光家乘也乎?”③第五,有无相通,即通过合族,加强族人彼此间的认同感,增进联系和感情,从而恤贫穷,救患难。实际这一条也可并入第二条。第六,睦故旧,就是通过修谱加强同朋友的联系和交往。这一条对清人特别是社会影响不大的宗族来说,并不重要。事实上,在清人的修谱观里,前四条比较重要,四者的关系是互为影响,尊祖为了收族,收族可以更好地尊祖,尊祖收族才可教训好子孙,教育好子孙则能更好地尊祖收族,尊祖、收族、训子孙也就是报恩了。四者之中,又以尊祖、收族为主,尤以收族为核心。

族谱有统族谱、支(房)谱之分,族谱体例的基本形式有谱序、谱例(凡例、例言)、修谱名目、像赞、诰敕、宗规家训、世系(表、图)、世系录(世录、齿录、世纪)、派语(班派、班次)、宦绩考、传记(谱传、家传、世传、内传、外传、宗德、阃仪、德行、宜淑)、祠堂(记、图)、墓图、祠产、先世考辨、艺文、余庆录、五服图、领谱字号等,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序、例、规训、世系(表、图、录)、传记、祠堂、祠产、坟墓。

族谱繁简不同,最简单的族谱,只有世系的记录,因此,最体现族谱功能的,当是这部分。

①《毗陵庄氏族谱》卷首《乾隆辛巳谱传序》。

②苏州《彭氏宗谱》,乾隆七年《增修族谱序》。

③广西平乐《邓氏宗谱》同治三年《邓氏族谱序》。

世系记载宗族的成员及其血缘关系,以图表的形式表现,清代的族谱世系统宗谱始于始祖,支谱起于支祖,世系的记载方式基本上借鉴宋代欧阳修、苏洵的谱例纂修,“欧氏五代为图,备五服也,其体直序,世序横推,准以小宗法,五世不迁。苏氏九代为图,备九族也,其体平列,世序直陈,统以大宗法,百世不迁”①。最简单的族谱中只有人名,详细些的,人名后标明该人生卒、婚配、葬地等。也有的族谱将族人履历情况单列出,成世系录、世系、世系考。关于世系的功能,乾隆时大学士刘伦说:“谱之为言,布也,布一族之长幼尊卑于简端也”。①《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宗约》:“谱列先人世次,支联派别,分辨尊卑、嫡庶,以便采本寻源。”族谱就是通过祖宗的原始、支派由来,考世系、辨亲疏,增进共同感,并使族人寻找自己在血缘关系网中的位置,确定亲疏、尊卑的等级秩序。有的族谱对于“子孙有功祖宗,如坟墓、祠堂、谱牒之类,即于世表本名下直注其事,以示不祧,反是则于本名下昭书不肖事实,以为后戒”②。族谱的褒贬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一般族谱出于维护宗法的等级、名分,其记载异姓继子和本宗继子不同,守寡与再醮有别,元配与继妾区分,都反映这种情况。族谱的传记,形式多样,有辑录正史、方志、文集的列传,和记载族人言行的一般传记文,如墓志铭、祭文、行状、寿序。有的族谱还把族人的事迹按性质加以分类,如忠义、节孝等。

族谱是由宗族负责人和文化人组织纂修的。族谱修成后,要不断续修,清人修谱的时间不尽一致,就一般而言,“修谱通例以三十年为断,迟之至六十年而止”③。三十年一修是“通例”,其原因,据《余姚朱氏宗谱》卷首《一本堂旧立规条》:“父子相继为一世,前后相告大约不过三十年,故谱必三十年一修,前者已故,来者日新,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因为有这样的“通例”,所以“三十年不修谱,即为不孝”④。六十年一修,算是“迟之”。也有的宗族修谱甚勤,所谓“世之重谱者,每五年一小修葺,十年一大修”⑤。族谱的不断续修,使新增族人入谱,保证族史的连续性,同时,每一次续修也是一次收族活动。

修族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平时的积累,常州庄氏乾隆二十六年修谱,要求族人“自今以往,每分之人,各具素纸,岁记其亲分之名字、履历、男女、嫁娶、生卒年月,三年合成一稿,三十年后梓而颁之”①。

①《匡氏续修族谱》卷首《新凡例》。

①《毗陵高氏宗谱》卷1《合修宗谱序》。

②《小留徐氏九修宗谱》卷2《凡例》。

③《匡氏续修族谱》卷首《自叙》。

④《古皖刘氏重修宗谱·序》。

⑤浙江绍兴《马氏分支宗谱》,乾隆四十四年《重修马氏分支谱序》。

①《毗陵庄氏族谱》卷首。

清人的修谱,受到朝廷的提倡。顺治十八年始修皇帝的家谱《宗室玉牒》,定制十年续修一次,乾隆九年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圣谕广训》明确号召“修族谱以联疏远”,以此作为笃宗族的手段。事实上,民间也是这样认识的,江苏武进潘姓便把未修族谱看作是“有违圣祖仁皇帝敦孝弟、笃宗族之训,遂招集族人,急急而续修之”②。清朝官员贯彻朝廷的要求,康熙中,湖南宜章知县蒋宗芝鉴于该地人视修谱为“不急之务”,加以劝说,该地大姓立即响应,“于是族谱之作始盛”③。

朝廷的提倡,绅士的响应,形成了清代族谱的一个特点,即把圣谕载入谱书,或把顺治九年,清朝要求人民学习朱元璋“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的“圣谕六言”,载入族谱,大量的是把康熙《上谕十六字》收入族谱,有的族谱甚至把洋洋万言的《圣谕广训》也收入族谱,如乾隆时修湖南《吴氏重修族谱》、浙江《萧山新田施氏宗谱》收入嘉庄时抄录的《圣谕广训》,道光时所修四川仪陇《胡氏宗谱》也录入《圣谕广训》。而以此所制定的宗规家训就更多了。如同治十年四川唐氏所修《家训十则》的具体内容,基本是照搬《圣谕广训》①。有的族谱要求“圣谕当遵”,即以这些“圣谕”治理宗族。清代族谱的这种特点,表明族谱进一步纳入政治范畴,“圣谕”更加深入人们的生活。

族田

宗族共同体为了祭祀祖先,维持祠堂的各项费用,修纂族谱,以及赡养和培养族人,需要一定的经济费用,因此,很多宗族设置了宗族集体的公共财产——族田。

族田的名称很多,大致可分为祭田和义田两类。种类不同,管理也有差别。乾隆年间江苏巡抚庄有恭就清代族田问题指出:“直省士庶之家,其笃念亲友者,每立祀产以供先世蒸尝,立义田以赡同宗贫乏,其祀产、义田岁所收获,除完纳条漕及春秋祭扫、赡给支销外,所有赢余,俱储积以备饥年之用。”②祀产主要是指祭田,又叫祠田、祀田、蒸尝田等,一般的宗族都有数量不等的这类土地,收入主要作为祭祖的费用,因祭田附属于祠堂,祭田的管理,也多同祠堂的组织形式一致。大的宗祠设专人管理,如江苏武进吴氏宗族规定:“公堂祭田,必才品兼优者方可令其经管,令举一人总理,二人监察。”③

②《毗陵永宁潘氏宗谱》卷1《潘氏续修宗谱序》。

③《曹氏族谱》蒋宗芝序。

①《唐氏族谱》卷1。

②《皇清奏议》卷50《请定盗卖盗买祀产义田之例》。

③《吴氏宗谱》卷1《宗规》。

多数宗族由各支轮流管理祠堂和祭田,如乾隆时广东归善张姓共有尝田五石,由五房轮流收租办祭。江西上饶王姓有祀田十八石,由三房轮流收租供祭④。江西会昌刘氏有“公共祖遗祭田一处”,“原系各房每年佥点经管公堂首事,收租完粮祭祀用度”①。祭田数量不大,一般是几十亩,但它是普遍存在的。义田,又称润族田、公田,设立义田是为了“供一族之公用”②。主要用来赡族,赡族的费用比祭田的费用大,义田的数量一般也比祭田多,常是几百亩,甚至上千亩。义田多的宗族,除了类似祭田的管理方法外,往往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义庄。义庄有专门的房屋和人员,江苏常熟王氏有一千多亩义田,用给“力不能自养者”,并奖励孀妇和贞孝者,设怀义堂义庄,“择诚实有力者一正二副,或本族或异姓,听怀义堂后裔请定”③。义田在全国出现的地区很多,但主要集中于江苏南部。族田收入的用途,庄有恭认为是完纳国课(条漕)、祭祖扫墓、赡族、储积备荒。桐城方氏用于建房屋、岁祀、助葬、赈不能自存者、助学、置田,广东是祭祀、助学、赡族、救荒,综合起来,可概括为完纳国课、祭祀、赡族、助学、救荒五项,而以祭祀、赡族、助学为主。因此,就有了祭田、润族田、学田的名称。有的宗族因专门设立助学的田产,这类土地称为书田、义塾田、学田、膏火庆田等,不妨用书田概称之。设有书田的宗族,一般也同时设立义学,培养本支或本族子弟。在江苏昭文,归氏“其田之供祀事者以百计,资本支子弟读书者以千计,谓之书田”④。

族正制度族正制是伴随保甲制而出现的。清朝十分重视推行保甲制,雍正帝以保甲制为弥盗良法,鉴于保甲制奉行不力的情况,在雍正四年严饬力行。他针对聚族而居地区的实际情形,规定:“凡有堡子、村庄聚族满百人以上,保甲不能遍查者,拣选族中人品刚方、素为J族敬惮之人,立为族正。如有匪类,报官究治,徇情隐匿者与保甲一体治罪。”①族正的作用是稽察匪类,起到保甲的职能。

雍正朝以后,清朝在聚族而居的福建、广东、江西等省曾大规模地推行族正制。除通过族正制实行保甲制的作用外,还为了惩治宗族的械斗、健讼,治理宗族带来的社会问题,加强国家对地方社会秩序的控制。

④《清代地租形态》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7页,390页。

①《清代土地占有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下册,第704页。

②《毗陵冯氏宗谱》卷20《始立公帑碑记》。

③《太原王氏家乘》卷7。

④《养一斋文集》卷9《昭文归氏书田记》。

①《清朝文献通考》卷23《职役三》。

乾隆时期最先推行族正制的是福建省的漳州和泉州两府,这里械斗之风甚盛,乾隆二年,福建地方官郝玉麟等建议重惩为首起意械斗之人和因小事互相格斗者,还提出:“泉、漳等处,大姓聚族而居,多至数千余丁,非乡保所不能稽查,是以族长之外,设立族正、房长,官给印照,责令约束族丁,嗣后请严行申饬,如有作奸犯科者,除将本人定罪外,其族正、房长予以连坐。”②乾隆帝同意实行。乾隆十三年,又在全省推广族正制③。广东推广族正制是在乾隆六年,按察使潘思榘对该省宗族的械斗在于祭田收入管理不善,所用非宜,建议仿照宋代范仲淹义田法,令地方官让每族公举老成公正二人,为族正、副,管理尝租,不得用于械斗讼费,否则“究处族正、副,追出讼费买谷,增贮社仓,以赈乡里”①。被乾隆帝批准。乾隆十五年,广东又推广了族正制②。江西也在乾隆七年试行族正制③,其内容是:“酌定祠规,列示祠中,予以化导约束之责,族中有口角争讼之事,传集祠正,秉公分剖,先以家法劝戒。”④“所有祠费但充祠中正用,永不许取具讼之资。”⑤江西的族正又称祠正,职责是掌握祠堂权力,按照国家要求约束宗族。

闽、粤、赣三省的族正制各有特点,族正具有的权力,江西最大,广东次之,福建最小。族正的职权是:“合族子姓俱听族正、副约束,有口事不法,听族正、副教训,不从禀究,遇有两姓互争田土钱债丧葬婚姻及一切口角微嫌失误,许两姓之族正、副公处,处断不明,将两造情事,据实直书,粘连各原词,禀官剖断,毋许两姓凶械人命”。族正被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和司法权,可“约束”、“教训”族众,处理族内纠纷,并有“禀官”的权力。族正还管理族田的收入和使用:“除每年祭祀费用外,其余酌给族正、副饩廪,并周恤该族贫窭孤寡,如尚有余,建学延师,训课族中俊秀,不许丝毫妄干,每年底将该年所收租息共若干石,祭祀、师生修金、膏火若干石,周恤族人贫乏若干石,有无剩余,逐一开造清册,呈送州县核查存案。”族正称职与否,有赏有罚:“如果一年之内,尝租所入无私,族人安静无事,年底地方官给予花红,仍令充当,三年已满,毫无过犯,生员即以优生荐举,详给匾额,以示鼓励。”“倘有敢违,因仍前弊,尝租不归实用,以及族人造事生端,好勇斗狠,既不规劝,又复徇隐故纵,除本犯按律究拟外,族正副、保甲一例治罪。其有首先寻衅及同恶相济并挟嫌诬禀者,事发之日,依律治罪,如系生监,情轻则传教官当堂责儆,情重则详革究拟,另举充补。尝租一并入官充公,倘五年后该族众果能悔过自新,出具不敢有犯听处甘结,地方官出具印结,通送所□酌□归返尝租,以示鼓励。”①综上所述,清廷要求宗族选举产生的族正,是其所在宗族中有影响的人物,可以作为宗族的代表,向政府承诺自治的义务,同时,族正又握有政府予以的权力管理族人。族正既不同于族长,又不同于政府官员,身份具有双重性,成为政府与宗族之间的媒介,也可以说是一种“职役”,族正制的实行,目的是使宗族纳入到政权的控制之下。

族正制的实行并非通行无阻。乾隆中叶,伴随着人口膨胀和吏治不清,宗族的势力膨胀,械斗、健讼等行为日益严重化,影响清代的地方社会秩序,族正制并没有起到清朝预期的效果。因此,清政府采取了扼制宗族发展的新措施,乾隆二十九年江西巡抚针对江西省宗族势力的发展,通饬各属,将各宗族荒诞不经之始祖牌位查毁,谱并削正,撤回在外府州县奉附的支祖,废掉在省城、府城建立的宗祠②。乾隆帝还下令全国仿照江西进行稽察③。乾隆三十一年,广东巡抚王检,也因宗族尝租每滋械斗之弊,请求散其田产,乾隆帝命令“督抚严饬地方官实力查察,如有此等自恃祠产丰厚,以致纠合族众械斗毙命,及给产顶凶之事,除将本犯按律严惩外,照该抚所请,将祠内所有田产声明,分给一族之人,俾凶徒知所警惧,而守分之善良,仍得保有世业,以赡族人,于风俗人心较有裨益著将此通谕各省督抚,饬属一体留心妥办”①。江西、广东对宗族的治理,两次都被乾隆帝向全国推广,构成了清中叶政府对祠堂、祠产打击和抑制的较为普遍行为。乾隆帝在后期也改变了对族正的看法,五十四年,福建巡抚徐嗣曾为治理福建械斗,建议责成族正约束族人,“一岁之中,族内全无命盗械斗等案,给匾奖励,三年无犯及能将滋事匪徒查缚送官者,奏给顶带”②。乾隆帝认为“各处族正,鲜有奉公守法之人设再明将降谕旨,责令专办,给以顶带,其弊盖无所底止”③,不准徐氏实行,乾隆帝此时对族正制持保留态度。

②《清高宗实录》卷69,乾隆二年八月。

③《清高宗实录》卷313,乾隆十三年四月。

①《清高宗实录》卷317,乾隆六年二月。

②《广东清代档案录》,《户役·田宅·山坟》。

③《培远堂偶存稿》卷13《谕议每族各设约正》。

④《皇朝经世文编》卷58《寄杨朴园景素书》。

⑤《西江政要》,道光三年七月《民间选立族正劝化章程》。

①《广东清代档案录》,《户役·田宅·山坟》。

②《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1辑,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③《清高宗实录》卷709,乾隆二十九年四月庚子。

①《定例汇编》卷9《户例·田宅》。

②《清高宗实录》卷1335,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庚戌。

③《清高宗实录》卷1335,乾隆五十四年七月辛亥。

(谢选骏指出:满清的“八旗王公贵族”,相当于中共的“党政军干部和国家领导人”——它们都是土地的垄断占有者,可以任意圈地、强拆,无所不用其极。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从他们在“打天下”的猎头活动中创造的人肉财富、产生的战利品!他们当然可以随意支配、尽情享受了,而且传给子孙后代二三四,世袭罔替。)



【第四章 手工业技术及有关的工程】


第一节 建筑标准程式化的趋向


清代的建筑,基本上沿着中国古代建筑的传统继续发展,其形式与做法趋于标准程式,同时也取得了不少新的成就。1734年清政府颁布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统一了宫廷建筑构件的模式和用料标准,简化了构造方法,从而使宫廷建筑结构体系高度成熟,同时也导致了结构僵化。民用建筑虽然也有这种发展趋势,但由于地区和民族的不同,各地区的建筑仍有相当大的差别,地方特色更加显著。清代中叶以后,建筑装饰趋向过分繁琐,定型化的花纹也失去了清新活泼的韵味,整个建筑技术处于一种迟滞的状态。

清代,建筑组群的布局十分严谨规则,尤其是宫殿与陵寝的设计和施工以“样式雷”的成就最为突出。雷发达家族从清初到光绪末年长期担任清朝的皇室建筑师,被誉称“样式雷”。雷发达,原籍江西南康,后迁居南京,在康熙初年参加皇宫扩建,负责设计工作,其后数代担任“样式房”掌案。雷氏家族从事宫廷建筑二百多年,尤其是参加了多项国家重大工程。雷氏家族留下的数以千计的图纸,绝大部分是总体平面图,在每座房屋的平面位置上注明面阔、进深、柱高的尺寸、间数和屋顶形式,而具体结构和施工则按《工部工程做法则例》进行。雷氏家族还大量制作和推广“烫样”,用硬板做模型,可以拆卸,随时观看。这些设计方法,显示了清代建筑师在各种不同地段上,灵活而妥善地运用各种建筑体型进行空间组织的能力,也表现了他们敏锐而准确的尺度感,这些特点体现在清代的宫殿和皇家园林建筑等方面。

宫殿和园林明清两代北京的皇宫,现称故宫,是一组设计严谨、宏伟壮丽的建筑群。清沿用明故宫以后,只有部分重建和改建,总体布局基本上没有变动。故宫建筑的空间组织和立体轮廓在全局统一中又有个体变化,反映了中国古代木构建筑技术和艺术的辉煌成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建筑群之一。

清代的园林,无论数量和质量都超过明代。北京的圆明园,是被称为“万园之园”的著名园林,从康熙时开始创建至乾隆时才完工。圆明园周围广达三十里,拥有一百五十多所精美的宫殿和楼台,并精置山石、湖沼和花草树木。它集中了中国古代园林建筑技术和艺术的特点(如江南园林布局),也吸收了西方建筑的某些精华。清咸丰十年(1860),圆明园被英法侵略者所焚毁。从乾隆十五年(1750)起在北京西北郊兴建的园林,称为万寿山清漪园。咸丰十年,清漪园与圆明园同时被焚毁。光绪年间,用海军建设费二千万两修复此园,光绪十四年(1888)建成,改名为颐和园,面积3.4平方公里。

十八世纪初起,清在承德建造皇家离宫,兼作避暑之用,称为避暑山庄,面积500多公顷。承德离宫共有十一组喇嘛教寺院,现存八座。这些建筑的形式,吸取了西起西藏、新疆,北到蒙古,东南到浙江等许多地区著名建筑的特点,反映了各民族建筑的密切交流,形成了新的风格。

少数民族的建筑除汉族外,其他民族在建筑方面也有突出的成就。同宫廷建筑相比,各民族的建筑造型更为生动活泼,富于变化。西藏拉萨的布达拉宫是藏族人民建造的举世闻名的宏伟建筑。这是一组大型喇嘛教寺院建筑群,始建于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时期,现存的建筑是清顺治二年(45)建造的,工程历时五十年①。布达拉宫依山建造,共砌平楼13层,上有宫殿三座,最高达15.7米。其建筑结构和一般寺院相同,突出的是藏族工匠对于砌墙有着熟练的技巧,不立杆,不挂线,而砌缝平整,收分准确。布达拉宫从山下直到山腰连成整体,气势宏伟,是中国古代高层宫殿建筑的优秀代表作之一。

夯土技术清代夯土技术有更高成就。福建、四川、陕西等地有若干建于清代中叶的三四层楼房采用土墙承重,内加竹筋,虽经地震,仍极坚实。

①《中国古代建筑史》,清华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第二节 水利


沟渠和海塘

清代畿辅水利以雍正时的规模最大,主持者为允祥和朱轼,实际计划出自陈仪。其主要内容是开引河,疏泉源,筑圩岸,开沟渠,建闸涵,开田种稻。总计雍正五年至七年营造水田六千余顷①。宁夏灌区,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修治的水渠最多。大的灌渠有大清渠、惠农渠、昌润渠等。新疆的农田水利始于康熙末年,大的灌渠有察布查尔渠、旗屯渠、哈什大渠等。重点治理的海塘是海宁塘。至康熙末年,共修成石塘四千多丈及土塘六千丈。康熙五十九年(1720)朱轼在海宁老盐仓首创鱼鳞大石塘五百丈。雍正、乾隆时,海宁石塘又增修六七千丈。

治黄清代黄河基本维持明朝末年的河道,使黄淮并流入黄海。咸丰五年(1855),由于铜瓦厢决口,黄河才改道东北行,于山东利津附近流入渤海。由于黄河决口泛滥很频繁和严重,清代治河任务相当艰巨。在清代二百多年的治河斗争中,出现了一批治河专家和治河著作。如朱之锡、靳辅、陈潢、齐苏勒、嵇曾筠、高斌、白钟山、郭大昌等。顺治十四年(57),任河道总督的朱之锡,曾提出河政十事,对河工夫役、料物、职守、建设柳园以及河工弊端等等,作了详细阐述。在实际工作中,连续堵塞了祥符、山阳、阳武、陈留等地的决口,对治河作出了贡献。康熙年间,靳辅、陈潢治河治运,经营十年,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他们修筑了河、运堤防,堵塞了大小决口,加固了高家堰堤防,导使大河回归故道,出现了十几年没有重大决口的比较安定的局面。

陈潢(37—88),字天一,号省斋,浙江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为河道总督靳辅的幕客。他在《河防述言》(张霭生编纂)和《历代河防统纂》中,批判了强调“河性喜决”的错误观点,认为河患是可以防止的,提出治理河患要“亲身勘验”,“广咨博采”,并进一步发展了“束水攻沙”的理论。陈潢的“开引堵决法”和他主持的海口疏浚工程是他的理论的实施。如疏浚海口,要先在淤积的河道中挖开两条引河,并用挖出的泥土在河道两边筑堤,而引河自行入海暂不与原河口和海口接通。待河水大涨时,打开相连未通之处,利用汹涌的水势将引河冲刷开阔并趁势冲开海口,引河入海。为了实现他的治河理论,陈潢还发明了“测水法”,即根据水流的速度和河床的横断面,计算出水的流量。如以一立方丈的水为一“水方”,根据水方①姚汉源:《中国水利史纲要》第510页,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年版。量就可以确定各处河道是否需要开拓或紧缩以及具体的工程量。这在水利工程学的发展上是一项有重大实际意义的创造。依据这些理论和具体工程做法,在康熙十六年到二十六年的十余年间,陈潢主持策划了塞决堵漏,挑河筑堤,建闸造坝等数以百计的大小工程,在治黄工程中作出了很大贡献。嘉庆年间民间治河专家郭大昌,精通埽坝工程,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老河工。他敢于和当时侵吞治河经费的河官作斗争,并提出过不少很好的治河建议。按照他的建议治河,一度使黄、淮并力入海,缓和了黄河水情的紧张局势。

清代的一些治河专著,如靳辅《治河方略》,张霭生据陈潢《河防摘要》编纂的《河防述言》,陈潢《历代河防统纂》、康基田《河渠纪闻》,张伯行《居济一得》,王安一《安澜纪要》与《回澜纪要》等,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三节 纺织


官私纺织业的规模

清廷在北京及江南丝织业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设立了织造衙门,直接管理官营织造业和控制私人织造业。官营纺织手工业生产规模较大,“房舍动辄数百间,每一处设有各种类型织机六百张,多时至八百张,近两千多机匠”①。民间纺织业在整个纺织业中所占比重更大。康熙时,拥有百张织机的大型纺织工场已不在少数。道光年间,江宁出现了有“五六百张织机者”。江南曾出现了有千架织机,几千工人的纺织工场。

清代有大量丝织品、棉布等纺织品出口。丝织品质量优美,享有盛誉。

“中国织造的南京土布,在颜色和质地方面,仍然保持其超过英国布匹的优越地位。”②就是在西方开始使用动力机械的一百年中,棉布质量也未达到中国手工业产品的水平①。18世纪到19世纪30年代,中国大量棉布出口到西方,美国是中国棉布的最大买主。

纺织品的质量清代纺织品产量高、质量好。鱼冻布是用苎麻纱和蚕丝交织而成的,质地光滑柔软,越洗越白。故宫所藏纺织品“极乐世界织成锦图轴”,是在高2.89米、宽1.75米的画面上织出332个神态各异的人物,奇花珍鸟、山水木石点缀其间。精良的麻织品细软可比丝绸。故宫所藏的珍贵纺织品,反映了这一时期纺织品种的多样化和工艺技术的高度成熟。清代生产的莨纱(香云纱),是著名的纺织品之一,具有耐汗、耐晒、凉爽、易洗等特点,是经薯莨染整所得。薯莨整理是染整结合的浴法工艺,为较早的特殊整理技术。清代的丝绸精练,除沿用前代的各类工艺技术外,练染工艺的衔接也更为密切,并发展了生丝“半湅法”,使生丝经过粗练(半练),即直接进行染色,以适应织造某些纺织品的需要。印染工艺技术和色谱也有发展。根据《雪宦绣谱》记载,以天地、山水、动物、植物等自然色彩,结合深浅浓淡,可配得色调七百零四色。维吾尔族创制了印花木戳和木滚。木戳面积小,适合于掌握小单元的印刷效果;木滚在刻制时安排了花位循环,便于大幅印制。

①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第247页,岳麓书社1983年版。

②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第269页转引TheChineseRepository,Vol.Ⅱ,No.10,Feb.1883,P.465。①陈维稷:《中国纺织科学技术史》第109页,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纺织机

清代纺织机具的制造已成为专业,形成独立的手工业部门。各个纺织业发达地区都有自己的机具制造作坊。脚踏纺车清代仍被使用。上海人褚华在《木棉谱》中描述了三锭脚踏纺车纺棉。卫杰在1897年著的《蚕桑萃编》中提到的大纺车比宋元时有所改进:车架的形式由长方形架体变为梯形,稳定性更好;锭子的排列由单面变为双面,利于扩大每台锭子数;增加了给湿定形装置,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民间出现张力自控式多锭纺纱车,车上有牵伸机构,并且逐步发展成能借捻度和加压自动控制纱支,成为名副其实的纺纱车,达到手工纺纱机械的最高峰。用这种纺纱车纺纱时,利用加压装置调节纱的张力来控制纱的粗细。这是一项重大发明。在现代纺纱技术中还没有见到运用类似原理来纺纱,所以这一发明在纺纱技术史上也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这种机械还没来得及推广,就被西方动力纺织机所排挤。


第四节 采矿探矿知识


关于煤炭的勘探知识,清初孙廷铨(—74)在《颜山杂记》有较详细的记载,其中写道:“凡炭之在山也,辨死活。”所谓死,指风化了的煤;活,指未经风化埋藏在岩脉中的煤层。“死者,脉近土而上浮,其色蒙,其臭平,其火文以柔”,这是指经过风化的露头煤,颜色不光亮,含硫少,火力不大。“活者,脉夹石而潜行,其色晶,其臭辛,其火武以钢”,这是指未经风化的煤,夹在岩层中,深埋地下,走向跟岩层一致,并且颜色发亮,含硫多,烧起来臭味大,但火力猛。“凡脉炭者,视其山石,数石则行,青石、砂石则否”,凡是找煤的人,可先观察山上岩石性质,“数石(即成层的沉积岩)则行”,即有层状沉积岩的地方可能有煤,而有青石、砂石的地方则无煤。“察其土有黑苗,测其石之层数,避其沁水之潦,因上以知下,因近以知远,往而获之,为良工”,即进一步察看黑色的煤层露头,仔细测量岩石层次,确定煤层位置,避开涌水,从而由地面上岩层情况推测下面煤层位置,从近处的岩层情况推测远处的煤层位置,这样去勘探,才能找到煤矿,才算是优秀的勘探队员,这种勘探技术,在当时无疑是很先进的。

清代对铜矿的勘探,大部分沿袭唐宋以来的经验,即以铜绿或石青作为铜矿的矿苗。人们“谛观山崖石穴之间,有碧色如缕或如带,即知其为苗”①。这里所讲的碧色的石头即石青,又叫扁青,即蓝铜矿。如果发现铜绿(即孔雀石),如“有矿之处,必有绿色苗引挂于山石间,或一条或一线,宽窄不一”②,就有可能找到原生铜矿床。吴其浚的《滇南矿厂图略》,对于勘探铜矿的经验作了总结。他把矿苗叫做闩或引,并指出“闩”有多种,如子闩、老闩、憨闩、铺山闩、竖生闩、磨盘闩、跨刀闩、大闩等。不同的闩反映了地下不同类型的矿床。

坑采技术

记载清代采矿技术的著作比以前显著增多,内容也更详细,如孙廷铨《颜山杂记》、田雯《黔书》、屈大均《广东新语》、张泓《滇南新语》、王崧《矿厂采炼篇》、吴其浚《滇南矿厂图略》以及某些地方志等。《颜山杂记》详细记载了山东的采煤技术。竖井虽深百尺也不弯曲,当竖井深度与煤层相当时,则从竖井的旁边开巷道。巷道大小依煤层厚薄而定。还讲到斜井、气井及井下照明。《黔书》记载的是清初贵州省开采朱砂和铅矿的技术。

①倪慎枢:《采铜炼铜记》,见《滇南矿厂图略》。

②王昶:《铜政全书咨询各厂对》,见《滇南矿厂图略》。

《广东新语》则记载广东开采砚石的技术。《滇南新语》记载的是云南铜矿开采技术,其中提到巷道支护、井巷结构、井下照明、井场灾害等。《矿厂采炼篇》及《滇南矿厂图略》也都是记载云南铜矿开采技术的、其内容比《滇南新语》详细。特别是《滇南矿厂图略》,分门别类,且相当全面地记述了有关矿苗、矿井内部结构、开采的工具和器具、矿石品位、冶炼工具及方法、矿山管理等内容。这部著作是我国古代采矿技术方面的一部重要文献,是记述古代坑采技术之集大成者。

井采技术

清代乾隆时,段玉裁、郑王臣、李芝等人对四川盐井工艺技术有较详细的记述。段玉裁在其所编《富顺县志》卷2中,讲到四川盐井的起源、井深、井套、井架、提升机械、竹筒桶的结构和使用的动力等。郑王臣、李芝则是以诗、赋的形式讲盐井的命名原因、开凿盐井的工具、凿井工艺过程、使用动力等。

关于天然气井与盐井的关系,以嘉庆时严如煜的《三省边防备览》卷10所述最详。这书提到:“川中古传火井(即天然气井),有盛有歇。近来(指嘉庆末年,约1820年),犍、富各县火井大旺,较之昔年,可省煤十之三。火井与水井(指盐井)同,开凿时不知有火,及见火,初只有气,复淘至二三丈,火始旺。泥封井口,插竹筒导火入灶以煎盐。极旺之井,分售于他井,颇获其利。嗅之有硫磺气。储以猪尿胞,可寄远。刺小孔以阳气引之,气出如缕,暗室生光。火井中仍出咸水,亦一奇也。”


第五节 冶金


清代冶金业超过了明代中叶的水平。据地质调查所统计,19年全国旧法炼铁产量为17万余吨,清代晚期铁的产量当与之相近。铜大量用于铸钱。康熙年间(62—1722)云南东川等地铜的最高年产量达1400余万斤,称为滇铜,其中1100万斤以上用于铸钱。此外,锡、铅、锌的生产有较大发展,白铜生产也有相当规模。

炼铁

清代炼铁炉的规模与明代大体相同,据屈大均《广东新语》记载:“炉之状如瓶,其口上出,口广丈许,底厚三丈五尺,崇半之,身厚二尺有奇”,筑炉用灰沙盐醋,外束藤条,用木料支护,鼓风木扇高五、六尺,宽四尺,由四人操作,装料用“机车”,一昼夜可出铁12版,每版300斤,日产量约1.8吨。道光初年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记汉中铁厂炼铁炉,高约6米,外用木料支护,成为方形,用风箱鼓风,由十余人轮流曳引,每座竖炉包括采矿、运输炉料在内需工匠百余人。明清时使用焦炭和“机车”炼铁是传统钢铁技术出现向现代钢铁技术转变趋势的重要标志,也是这种转变已有了现实可能性的证明。

坩埚炼铁是中国特有的炼铁方法。咸丰《青州府志》记载:“康熙二年,孙廷铨召山西人至此,得熔铁之法。凿取石,其精良为石、次为硬石,击而碎之,和以煤,盛以筒,置方炉中,周以礁火。初犹未为铁也,复碎之,易其简与炉,加大火,每石得铁二斗,为生铁。复取其恶者,置圆炉中,木火攻其下,一人执长钩和搅成团出之,为熟铁,减其生之二焉”。这是迄今所知坩埚炼铁最早的文献记载。坩埚炼铁的优点在于炉体构造简单,操作简便,成本低廉,适合使用当地材料。英国人宿克来1899年统计晋城、阳城、太原等地坩埚铁年产量达5万吨。

清代仍流传百炼钢工艺。清末魏源《海国图志》征引林则徐奏章:“至熟铁则不可铸而但可打造。其打造之法,用铁条烧熔百炼,逐渐旋绕成团,每五斤熟铁方能炼成一斤,坚刚光滑无比。”

锌是从十六世纪起传入欧洲的。埃契森《金属史》提到:“1745年有一批金属锭块从广州交付给瑞典,但货船沉没于哥德堡港。大约于1842年,其中一部分锭块被打捞起来并证实为98.99%的锌。”英国勃列斯托地方于1738年开始生产锌,其工艺即源自中国。①

金属加工

清代传统金属加工工艺具有较高的水平。山西晋城、广东佛山等重要冶铁中心都有铁线行,用当地产的熟铁拔丝。粗细铁丝的逐次拉拔成形和锻造都经过中间退火①。四川泸定桥是建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的铁索桥,长103米,宽2.8米,由九根铁索组成,铁索用粗9厘米的锻铁链节接续而成。四川老君桥铁索则用眼杆式链节组成。由此可见锻接质量之好。清代芜湖汤天池,梁应达以善锻铁画著称,现芜湖仍保存这一传统工艺。清代除了有渗碳热处理工艺外,还有化学热处理工艺。陈克恕《篆刻针度》记载了化学热处理工艺。

铸造型范

在泥型铸造方面,成批生产的中、小型铸件已采用可重复使用的“半永久”泥型。这种工艺直到近代仍广泛流传,如创立于道光十七年(1837)的无锡王元吉冶坊即以铸造薄壁锅著称,可铸出壁厚仅0.7—1毫米厚的灰口铁锅,一副铸型可用200次左右。

清代宫廷手工业以失蜡法为制作爵、铏、簋、豆等艺术铸件的主要工艺手段。据《广储司磁器库铜作则例》记载,爵的蜡模是用“剥蜡法”制作的,即将蜡片在模板上压制花纹,再焊接成器形。据记载,剥蜡法和拔蜡法在明清时期都是常规工艺,有很细的分工和工料定额。

铸炮铁范

清代创制了铸炮铁范。魏源《海国图志》所辑《铸炮铁模图说》详细论述了由泥型翻制铁范,再用铁范铸炮的工艺过程。书中还总结了铁范铸炮可多次使用以及节省人力、物料,生产效率高,适合于战备需要等优点,与现代铸造工程学对金属型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此书作者龚振麟重视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首创此法,创制了新式炮架,并于1842年撰成此书。遗憾的是,他的发明未得到广泛应用。他写的《铸炮铁模图说》一书,是世界上最早系统论述铸铁金属型铸造的专著①。

①华觉明等:《世界冶金发展史》第592页。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5年版。①刘年增、华觉明:《首创铁模铸炮的龚振麟》,载《科学技术发明家小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第六节 机械


清代在农业、纺织、矿冶、交通运输、建筑、军事等方面所普遍采用的仍然是传统机械,但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例如纺织机械就已达到很高水平,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张力自控式多锭纺纱车。这种纺车上的牵伸机构和加压装置都是很重要的发明。又如周庆云《盐法通志》所载:“风车者,借风力回转以为用也,车凡高二丈余,直径二丈六尺许。上安布帆八叶,以受八风。中贯木轴,附设平行齿轮。帆动轴转,激动平齿轮,与水车之立齿轮相搏,则水车腹页周旋,引水而上。此制始于安凤官滩,用之以起水也。”这种立帆式风轮,是我国沿海产盐区用以提升海水的机械,是根据古代风车和船帆原理设计出来的。它的特点在于不受风向改变的影响,即无论风向如何,风轮总是朝同一个方向旋转。这是一项构思巧妙的发明。

此外,在十七世纪以后西方传入的机械仪器的启发和激励下,我国一些科学家对其“轮捩机轴之学”深感兴趣,并且独立作出了许多新的发明,其中尤以光学仪器的研制更为突出。如清初黄履庄曾制成龙尾车(汲水机械),自动驱暑扇(自动风扇)和许多光学仪器;郑复光在《镜镜詅痴》中对各种光学仪器作了相当全面的介绍;邹伯奇独立发明了照相机;道光年间科学家黄履庆创造性地把取景器和千里镜(望远镜)结合起来,能摄数里之外之影,历历如绘,实际上已是天文照相机的雏形。

鸦片战争前后,我国已开始研究和仿制西方机床、蒸汽机、内燃机、船舶、纺织机械和农业机械等。如丁拱辰(1800—1875)对蒸汽机、蒸汽机车和蒸汽机船进行了早期的系统研究①。他精通数理,擅长机械制造。1831—1841年间,他先后制作了机车模型和轮船模型,这是中国机械史和交通史上很有意义的一件事。他制造的直立双作往复式小机车,长1尺9寸,阔9寸,可载重30余斤,其锅炉、蒸汽机全为铜质,这是中国第一台火车头雏形。1841年,他写成《演炮图说辑要》,其中的《西洋火轮车、火轮船图说》,为中国自著的第一部关于蒸汽机、机车和轮船的著作。此外,魏源、龚振麟、郑复光等人也对蒸汽机等西方机械进行了介绍和研究,扩大了西方机械的影响。如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英军入侵舟山时,龚振麟见到英军用蒸汽机驱动的火轮,于是他参考林则徐提供的《车轮船图》进行仿制,先用人力驱动叶轮,在湖中试航成功,后又制成更大的舰只,可在海洋中行驶。1841年春,龚振麟又把只能直击的旧式炮架改成能上下左右改变射击角度和方位的新式炮架和炮车。这种新式炮车灵巧坚固,富有成效。

①王锦光、闻人军:《中国早期蒸汽机和火轮船的研制》,载《中国科技史料》1981年第2期。


第七节 交通运输


造船和航海技术

清代实行“海禁”时期,对中国航海事业及造船技术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但清代前期的船舶制造技术仍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官办造船厂普遍使用船样造船。现存清朝《闽省水师各标镇协营战哨船只图说》的手抄本,就是这种依照较详细的船舶设计图纸建造船只的例证。该书中既有船舶整体图,又有平面图,共记载有五类船只的尺寸、结构和各部件名称。这种规范化和定型化的设计制造方法,反映了造船技术的进步。

清中叶以前,在结构和风力利用方面具有独特优点的中国帆船,一直是世界公认的优良的海上交通工具。99年,因运输福建木料又创出新船型。这种新船,以钓船为母型,吸收江苏沙船、浙江蜑船的优点,而被称为“三不象”。该船身长腹阔,头尖尾高,长十一丈,载二千石。1848年,福船系统的“耆英号”三不象船曾绕过好望角,横渡大西洋。清代沙般则向轻捷方向发展。沙船上装有披水板、梗水木、太平篮。这些装置使沙船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加上风帆和船尾舵的操纵技巧,使沙船的适航性更好,顺风逆风都能行驶。1827年,江苏巡抚陶澍曾上疏进呈航海图和一份详细的说明。这份航海图及其说明,内容丰富、准确,可说是关于中国古代帆船沿海航行经验的一次很好的总结①。

清代船舶和航海技术虽然一度领先于世界,但是发展速度缓慢,且没有重大的革新。鸦片战争前后,西方船舶和航海技术已远远超过中国,当时,丁拱辰、龚振麟等人对于汽船和蒸汽机车等进行了初步的介绍和研究,近代船舶技术开始传入中国。

陆上交通运输工具清代的陆上交通运输工具主要是畜力拖动或人力推拉的各种车辆,如大车、板车、下泽车、独轮车、轿车等。这些车辆,名目繁多,形制各异,适应于平地、丘陵、沼泽、山地等不同情况的运输需要,至今还难以为现代交通工具所完全取代。此外还有一些颇具地方特色的运输工具,如北方冬季冰雪之地使用的爬犁(又称冰床)就是很实用的一种。萨英额《吉林外记》提到:“耙犁,用两辕木作底,立插四柱,高三寸许。上穿二横木,或铺板,或搪木。坐人,拉运货物皆可。前辕上弯,穿以绳套,二马服驾,轻捷于车。若驰驲,更换马匹,冰雪之地,可以日行三四百里。”有些爬犁不用畜力而用撑杆在冰上滑动,用力较省而速度较高。如果风向适宜,也可在冰床上加帆,藉以节省人力和提高速度。

①章巽:《我国古代的海上交通》第94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第八节 兵器火炮


清朝统治者重视骑射,刀枪弓矢等仍然是用兵作战中的主要武器。同时,火枪火炮也在统一中国、平定叛乱和巩固边防等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清代前期,火器制造技术在明代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创新。如康熙年间在宫内造办处、景山和铁匠营设立炮厂,所制枪炮专供皇室和满八旗之用,还专门建立了装备鸟枪、火炮的火器营。为平定三藩之乱,康熙特命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制造适应南方地形特点和便于战场上机动使用的火炮。南怀仁“依洋式铸造新炮”①,并进呈《神威图说》一书,介绍了西方的制炮理论和方法。在康熙十四年(75)至康熙末年四十余年间,仅中央政府就督造或改制神威无敌大将军、金龙炮、制胜将军、威远将军等各型火炮近千尊,可见火炮制造的数量之大,并且铁炮的数量已远远超过了铜炮。清代火炮的种类也是相当多的,有几十斤到三四百斤较灵便的轻型炮,也有五六百斤到七八千斤主要用于攻城的重型炮。乾隆二十一年(1756)颁行的《钦定工部则例造火器式》载有各种火炮共85种,可见火炮的种类之多。清代还创制了一些新型火炮,如奇炮、子母炮、短管曲射炮等。火炮性能也有所改进,如普遍安装瞄准器具,提高命中精度;加长炮身,提高射程;安装炮车炮架,增加机动性;改进炮弹和火药,增强火炮杀伤力,等等。

清代在火器制造方面的一些新发明也是值得称道的。如著名火器制造家戴梓(49—1726)发明“连珠铳”,“形若琵琶,凡火药铅丸,皆贮于铳脊,以机轮开闭。其机有二,相衔如牡牝。扳一机则火药弹丸自落筒中,第二机随之并动,石激火出,而铳发矣。计二十八发,火药弹丸乃尽,始需重贮”①。这种可以连续发射28粒子弹的连珠铳,其原理虽与机枪有所不同,但与机枪连发的设计思想是一致的。可惜的是这种新发明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结果“器藏于家”,未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戴梓还曾创制冲天炮。这种炮小而轻,射程远,杀伤力大,性能良好。试放时,康熙亲往靶场观看,演试后封此炮为“威远将军”,并命工匠在炮身上镌刻戴梓之名,以示纪念。戴梓还曾仿制过外国使臣进献的“蟠肠鸟枪”,也获得成功。

手榴弹

手榴弹是现代战争中常用的近战武器,资本主义国家在二十世纪初才用于战争。而中国云南哀牢山地区的彝族人民早在十八世纪就已创制出用网兜抛出的“葫芦飞雷”②。这种葫芦飞雷是用干葫芦盛装火药和铅块(或铅丸)、铁矿石渣、铁片等,在葫芦颈部放置火草作为引火索。使用时,点燃火草,由小网兜将飞雷抛出,用来狩猎。19世纪中叶爆发了以彝族人李文学为首的彝、汉、白、傣、苗、哈尼等各族人民的联合起义。为了抵抗拥有优势兵力和火枪火炮的清军,起义军制作大量的葫芦飞雷,在嘉之战中发挥了很大威力。在战争中,起义军还创造了用手投掷的长颈葫芦飞雷,这已与现代手榴弹的作用更为接近。

①樊国樑:《燕京开教略》。

①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19。

西方技术的传入

清代嘉庆、道光时期,政治**,经济衰退,曾在世界上长期领先的火器制造技术也转而落后,终于被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开了自己的大门。鸦片战争前后,在林则徐、魏源等“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影响下,当时一些火器研制家如丁拱辰、丁守存、龚振麟、黄冕等对于西洋火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且有所创新。如丁拱辰著的《演炮图说》和《演炮图说辑要》,对火药配方、火炮铸造、炮台构筑、运炮器械以及西方炮台和海岸炮等,作了较详细的介绍。龚振麟所著《铸炮铁模图说》是兵器史和铸造史上的一部重要专著。他所首创的铁模铸炮法新工艺,用铁模(即铁范)替代泥型,加快了制炮速度,并可铸造数百斤至数千斤的大型铸铁件,是一项非常出色的技术成就。他所研制的新式炮架和炮车,改善了火炮的机动性,也是很有实用价值的发明。但总的说来,清代后期的火器制造技术是难以与迅速兴起和发展的西方军事工业相比的,中国的兵器制造业在嘉庆、道光以后走过了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

②刘尧汉:《彝族的火器——葫芦飞雷》,载《中国古代科技成就》,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版。


第九节 造纸


造纸业的分布和主要品种清代造纸业在明代基础上继续发展,尤以康熙、乾隆时期最为兴盛。造纸作坊大多分布在江西、福建、浙江、安徽等省,广东和四川次之,北方以陕西、山西、河北等省为主。当时一些纸厂的工人已达百数十人,具备了相当的规模。造纸原料有竹、麻、树皮和稻草、麦秆等。其中竹纸产量居首位,竹纸中以江西、福建的“连史”、“毛边”最为普遍,多用于印刷书籍。皮纸产量居第二位,多作为书画纸和印刷纸。麻纸主要产于北方各省,但其产量所占比例逐渐减少。由稻草、麦秆制造的纸比较粗糙,多作包装、火纸等杂用①。

造纸技术清代造纸技术集历代之大成且有所创新,各地工艺虽略有不同但都已达到较完善的地步。例如,据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所载,道光初年陕南地区的竹纸制造工艺大致如下:选择适当时节砍取水竹,经过用水浸沤,蘸石灰浆堆沤,再经过甑蒸,碱水煮,加入黄豆与白米水浆(淀粉溶液)蒸等工序,制成纸料;然后将纸料下踏槽细踏,再下纸槽搅匀,用竹帘抄造,叠压去水,最后逐张揭起,刷贴在焙墙上焙干。如做细白纸,则在纸料入槽后加入适量的白米汁,可制成细紧的白纸。如做黄表纸,加姜黄末,即成黄色。清代黄兴三在《造纸说》中记载的浙江常山造竹纸技术与此基本相同,但在制纸料时减少一道蒸煮,增加两次曝晒,纸料用水碓舂捣而非人工踩踏,整个造纸过程要经72道操作手续才能完成。中国传统造纸术中,主要用竹帘作为抄纸工具。康熙年间出现了用铜网抄造的“阔帘罗纹纸”①,纸宽有六尺。用铜丝编成的铜网,要比竹帘坚牢,使用寿命也较长,并且能造出较薄的纸张,因此它是造纸技术史上的一项重要发明。但铜网容易起拱走形,制作上也存在一些技术困难,特别是这一发明并未引起重视,以至“无人继作”。直到此后一个世纪左右,西方于十八世纪末及十九世纪初发明了长网造纸机和圆网造纸机,才又开始应用了铜网造纸技术。

数量和质量清代前期纸的产量和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品种增加,用途也更加广泛,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道光年间(1821—1850)。例如安徽泾县一带生产的宣纸,用青檀皮掺入适量的楮皮或稻草制造,洁白柔韧,吸墨和韵墨性能良好,宜于书画、拓印和印刷。乾隆时期宣纸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当时皖南一些山区几乎家家从事造纸,宣纸的品种已近百种,其中有长达丈二的大幅宣纸,也有五色、界栏、山水、花鸟等精致小笺;有单宣、夹贡、罗纹、玉版等生宣,也有虎皮、珊瑚、冰琅、云母、泥金、蝉翼等熟宣,品种齐全,名目繁多,可谓一时之盛。康熙乾隆时在加工纸方面的又一项成就是仿制出历代的名纸。如仿五代南唐澄心堂纸,仿宋代金粟山藏经纸,仿元代明仁殿纸,仿薛涛笺等,都很著名。此外还研制出一些新的品种,如梅花玉版笺,金花笺(洒金彩蜡笺)等。这些加工纸大多制作精美,造价高昂,至今尚可在故宫博物院等处见到。虽然十八世纪下半叶以后西方发明了各种造纸机械,生产效率远远超过了中国的手工纸,但中国手工纸的许多优点是机制纸所难以达到的,因此西方和其他国家的专家学者(如18世纪50年代的法国经济学家杜尔果等),从很早的时候起就已对中国传统的尤其是一些特殊的造纸技术感到兴趣,并设法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①潘吉星:《中国造纸技术史稿》,文物出版社1979年版。

①徐康:《前尘梦影录》。


第十节 印刷


印刷业的发展清代印刷业相当发达,官府、私家都很重视刻印书籍,书坊几乎遍及全国各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历代著作约有25万种,其中有一半以上是清代出版的①。在质量方面以清代前期内府本和私家精刻本为最好,有些坊刻本也属上乘,不仅注重校勘,而且刻写、纸墨、装帧等都很考究。清代后期官刻私刻的书籍虽然数量不少,但往往印制粗劣,错讹较多,质量已大不如前。

雕版印刷清代的印刷仍以传统的雕版印刷术为主,武英殿修书处、扬州诗局以及一些学者和藏书家刊刻了大量很有价值并且精雅悦目的书籍。同时,雕印技术如饾版、套版技术也有所进步。例如,康熙时内府刻本五色套印的《御制唐宋文醇》,精刻饾版彩色套印的《芥子园画传》,道光年间广东云叶庵五色套印的《杜诗》,涿州卢绅所刻六色套印的《杜工部集》等等,都是色彩斑斓,异常精美,显示了高超的雕版套色印刷水平。

活字印刷清代的活字印刷术有较大的发展。活字有铜活字、木活字、泥活字等,在官私坊肆间以木活字最为通用。如乾隆三十八年(1773),为选印世所罕见的一批书籍,四库馆副总裁金简建议仿照元代王祯创造的木活字印书,经乾隆批准刻造,于次年刻成枣木活字25万多个,并先后排印“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共138种,2300多卷。这是我国历史上用木活字印刷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在“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出版过程中,选料造字,工艺完善,排印时,分工明确,程序严密,并总结出《武英殿聚珍版程式》可以遵循,反映了木活字印刷技术的进步。乾隆五十六年(1791)和五十七年,为满足社会需要,由程伟元主持两次以活字排印《红楼梦》,世称“程甲本”和“程乙本”。这两个木活字印本都很著名,是研究《红楼梦》的宝贵资料。木活字印刷延续了很长时间,一直到辛亥革命前后,苏州校经山房等还在以木活字出版书籍。

金属活字的应用是印刷史上的一件大事。元、明两朝已有一些人试用锡、铜、铅等金属材料制成活字印书。

①杨家骆:《中国古今著作名数之统计》,载《新中华》(上海)1946年第4期。

现存较早的清代铜活字印本是康熙二十五年(86)钱陆灿编选吹藜阁排印的《文苑英华律赋选》。雍正四年至六年(1726—1728),清内府用铜活字排印的著名的《古今图书集成》,全书一万卷,另目录40卷,分装525函,共5020册,是历史上用铜活字排印的最大的一部类书。此外,广东佛山唐氏书商曾用泥型铸铜活字三副,共20余万字,于咸丰年间(1851或1852年)印成《文献通考》348卷①。

关于泥活字的使用情况北宋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以后泥活字的使用情况,现在还不十分清楚。

但直至清代还有人在研究和使用泥活字印刷,则是确定无疑的。康熙五十八年(1719)山东泰安徐志定磁版印行张尔岐撰《周易说略》和《蒿庵闲话》,自称“偶创磁刊,坚致胜木”②。有人认为所谓“磁版”使用的是泥活字上瓷釉后烧成的瓷活字,也可能是泥活字拼版后再上瓷釉烧成磁版,有人则认为磁版并非活字版,但无论如何,这是对印刷技术进行革新的一种尝试。道光十二年(1832),苏州李瑶用胶泥活字排印了其所校补的《金石例四种》和温睿临《南疆绎史勘本》。此外,在江苏常州、无锡和江西宜黄也都有人从事过泥活字印刷。安徽泾县的翟金生,按照毕昇的方法花费30年时间,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制成泥活字十万多个,分大、中、小、次小和最小五号,并试印成功自己的诗集,名为《泥板试印初编》。他把这套泥活字印本书称为“泥斗板”、“澄泥板”或“泥聚珍板”。此后他又用这套泥活字排印了《仙屏书屋初集》、《修业堂集》、《水东翟氏宗谱》等。


第十一节 瓷器

第十二节 石油天然气


第五章 手工业与资本主义萌芽

第一节 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第二节 四川井盐业中资本主义的萌芽



【第六章 商人、商业、商镇】


第一节 商人和商业


国内市场的发展国内市场包括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两大类型。农村市场是以集镇为活动场所的基层市场。至于城市市场,康熙时,刘献廷指出:“天下有四聚,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然东海之滨,苏州而外,更有芜湖、扬州、江宁、杭州以分其势,西则唯汉口耳。”①大城市是区域市场的中心。中小城市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接近大城市,有的和集镇相去不远,但它们作为地方市场的中心,介于农村基层市场和城市区域市场之间,是双方不可缺少的纽带。因此,从城乡差别方面看,清代的国内市场包括两大类型,而从市场的结构方面看,又可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第一,以农村集镇为活动中心的基层市场。集镇有固定市期,为了给购销双方提供更多的接触机会,邻近集镇的市期又彼此错开。在这里,分散的农村集镇由于市场功能的一致而互相联络,就好像一个分布均匀的流通网络。

集镇作为农村市场的实体,它的交易内容必然要受到所在地区农业商品化程度的制约,因而农民根据各自的经营状况投入市场的商品也必然表现为几种不同的类别。

首先是小农经济的剩余产品。它主要指农民全部生产品中自给有余的部分。即“日用常物”,“粟米酒脯菜炭而已”②。

其次是农村多种经营直接向市场提供的农、副业产品。清代的商品性农业广泛采用多种经营,它主要指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和家庭副业。这种方式改变了农业生产的单一性,在不同程度上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川、陕、楚毗连各县的山区农村,“有田地数十亩之家,必栽烟草数亩,田④据《汪穰卿先生传记》卷1。

⑤《戴名世集》卷9《郑允惠墓志铭》。

①刘献廷:《广阳杂记》卷4。

②乾隆《富平县志》卷2。

则栽姜或药材数亩。烟草亩摘三四百斤,卖青蚨十千以外,姜、药材亩收**百斤,卖青蚨二三十千,以为纳钱粮,市盐布,庆吊人情之用”。另一方面,城市产品也源源不断地输入农村。四川境内的大竹河,“商贾聚集,为太平(今万源县)通水程之所。自东而西,可行船,山内所产药材、茶叶,由此顺流而下,至陕西紫阳任河口,计程三百六十里,合汉江,直达襄樊。襄樊花布等货,溯流至此起旱,运发各地”①。城乡互为市场,形成了固定的商品转运路线,分布在线路上的集镇就担负着装卸和集散商品的任务。最后还有农村经营专业化产品。一个地区,有较多的农户,专门(或主要)经营某一项农副业产品的生产,并把产品的全部(或大部分)投入市场,是商品性农业向高层次发展的结果。这种经营方式和集镇的关系非常密切,形成了一批以集散本地大宗商品(如茶叶、烟草、水果、药材、鱼苗、猪、牛、丝、麻、花、布、粮食等等)为主要任务的专业性集镇。江西分宜盛产苧麻,“苧商云集各墟市,桑林一墟尤甚”②。宜黄棠阴,“人烟稠密,买卖亦繁,该处向出夏布,闽省贸易之人每于春夏之交,纷纷往来”③。上述集镇自身特点是和当地农村生产结构的特点相一致的。但还有另外一种专业性集镇,它们主要是在商品转运过程中形成的。例如河北地区棉花与棉布业发展迅速,大宗产品远销山西境内,而山西“高县镇,镇为曲沃县所辖,直隶省滦城、荻鹿所出棉花布匹,贩运者皆集于此,商旅甚多”④。这一类集镇和所在地区的生产结构不发生直接关联,但是大宗产品的外销必须依靠流通路线的延长,所以从整体上看,两种专业性集镇又是相互配合,并行不悖的。

在清代前期,江、浙两省商品经济的发展速度仍然居于全国的领先地位,农村多种经营和专业化水平很高。粗略言之,苏州、松江两府是棉花、棉布的集中产地,太仓、嘉定、上海三县,“俱三分宜稻,七分宜木棉。凡植木棉者,俱称花以别于稻,有花田、花租之名”①。杭、嘉、湖三府是蚕茧丝绸的集中产地,而“吴兴桑田之多,与稻相半”②。上述地区,由于生产结构的大幅度调整,不仅加快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而且出现了一批专业性很强的手工业生产基地,集镇的市场功能和专业分工的特点显示得非常突出。华亭、嘉定两县,四乡农民恃花布为生计,著名的棉布业市镇有朱泾、枫泾、南翔、罗店、安亭、娄塘等处。上海所产,据当地人记载:“有小布、稀布。小布以十九尺为率,稀布亦不过廿三尺。布之精者为尖,有龙华尖、七宝尖名目。龙华、七宝皆吾邑镇名。”③南浔是湖丝重要集散地,所以“南浔一村当一县,财货云屯商贾便”④。在秀水,“绸之类佳者曰濮院”,“布之类佳者曰陡门”⑤。而濮院于乾隆时号称日产万绸,“练丝熟净,组织亦工,是以濮院一镇之内,坐贾持衡,行商麇至,终岁贸易,不下数十万金”⑥。它的商业水平显然已经超过了某些州县城市。

综上所述,农村市场是在农业商品化的进程中出现的,商品的不同类别,反映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个体小农的剩余产品只能满足初级市场的需要,多种经营则为多数商业集镇创造了繁荣的条件,江浙地区的情况更充分表明,生产专业化的程度愈高,集镇的市场规模就愈大。

第二,以中小城市为活动中心的地方市场。

中小城市介于农村集镇和大城市之间,但一般讲来,它和集镇的关系更紧密。山西介休,嘉庆时,共有集镇七处:西关,每月四、八日为集期,每年二月初六至十五日,七月十六至二十五日为会期;张兰镇,每月单日为集期,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日,九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为会期;另外五个集镇有会期而无市期,但会期均彼此错开。其中,张兰镇“城堞完整,商贾丛集”,是“山右第一富庶之区”①。县境之内,“北乡芦苇,西南煤炭,辛武盐场,义棠铁器,洪山磁器,一邑之利溥焉”②。从这里可以看出,地方市场的流通网络是由中小城市和农村集镇两个部分结合而成的。

此外,中小城市和大城市的距离远近不等,当地生产水平有高有低,所以商业状况很不一律。无锡、芜湖、济宁各地,手工业发达,交通便利,商品集散功能显著,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位置。另一些中小城市,因其分布在商品转运路线上,成为长途贩运不可缺少的桥梁和纽带。例如湖北云梦:“城中宽闲屋宇,多赁山西布商作寓。闻之故老云,凡西客来楚贩布,必经云城捆载出疆,历运布不变色,若不由云城改捆,一至河南,渡黄河,布多倏黑。故西商于云店号十数处,本地贸易布店亦借以有无相通。”③还有一些中小城市,主要依靠输出本地产品进入区域市场。这种情形,在东南沿海一带相当普遍。在北方,河北涿州盛产桃、梨,献县广植枣树,产品皆运销北京①。

①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8。

②道光《分宜县志·物产》。

③钱宝琛:《存素堂集续编》卷4《复奏查明江西地方尚无烟贩折》。

④祁韵士:《万里行程记》。

①张大纯:《姑熟采风类记》。

②阮元:《揅经室四集》卷3《秋桑诗序》。

③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

④方文:《嵞山续集》卷2《南浔叹》。

⑤项映薇:《古禾杂识》卷2。

⑥雍正《浙江通志》卷102。

①祁韵士:《万里行程记》。

②嘉庆《介休县志》卷4。

③道光《云梦县志略》卷1。

①程恩泽:《程侍郎遗集初编》卷5《桃屯》;纪昀:《槐西杂记》卷3。

在西南,四川綦江的枳壳和桐油,首先集中于重庆,然后沿江而下,销售于汉口②。乾隆初,山东蚕种传入遵义,发展甚快,“遵绸之名竟与吴绫蜀锦争价于中州”③。另如河南巩县,地处黄河与洛水之间,可种棉花,“巩民资生之策,强半以棉花为主,多则贸易他乡,少则自行纺织。”土产柿饼,亦“贩鬻通江淮”④。湖南宁远,“县在山乡,土宜粟米苎麻之外,惟产茶桐松杉,日用百需,皆资外来,境虽褊小,商贾颇多”⑤。它们和区域市场的中心城市距离较远,但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仍然在有限的范围内同其他地区保持着一定的交往。

第三,以大城市为活动中心的区域市场。

在北方,北京是清朝的首都,达官贵戚丛集,人文荟萃,商旅络绎,市肆繁丽,从衣食诸物到古玩书画,“凡人生日用所需,精粗毕备”⑥。巨大的和多层次的消费需求,使北京商业形成独特风貌,并长期保持着茂盛的局面。天津乃畿南重镇,“水陆交会,又东邻大海,饶鱼盐之利,四方商贾往往占籍而居”⑦。“百货懋迁通蓟北,万家粒食仰关东”⑧,京津两大城市,不仅与河北各州县,而且还通过海上和陆路,与山东以及东北各省建立了广泛的市场联系。

广州和佛山位于富饶的珠江三角洲,是南方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佛山在明景泰时,有“户万余家”,康熙二十三年,便“楹逾十万”①。冶铁工业,技艺精湛,规模巨大,质量优良,铁锅、铁线等铁器产品,畅销中外,记载称其“冠履川楚”,“货贝华夷”②,“四方之贾,走赴如鹜”③。广州还是著名对外贸易商埠,国内的茶叶、丝绸、土布,国外的香料、毛织品,皆由此进出。这个地区商品生产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广货”驰名遐迩,而且“广州望县,人多务贾与时逐,以香、糖、果、箱、铁器、藤、蜡、番椒、苏木、蒲葵诸货,北走豫章、吴、浙,西北走长沙、汉口,其黠者南走澳门,至于红毛、日本、琉球、暹罗斛、吕宋,帆踔二洋,倏忽数千万里。”与此同时,外省豪商大贾也来到广州,“各以其土所宜相贸,得利不资”。④

②道光《綦江县志》卷10。

③郑珍:《樗茧谱》。

④乾隆《巩县志》卷7。

⑤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卷下。

⑥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

⑦陈宏谋:《天津府志序》,见乾隆《天津县志》卷21。

⑧崔旭:《津门》,见同治《续天津县志》卷19。

①《祖庙灵应祠碑记》,又《修灵应祠记》,均见道光《佛山忠义乡志》卷12。②冼沂:《佛山赋》。

③陈宗炎:《佛山镇论》。

④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4、15。

在西南,四川綦江的枳壳和桐油,首先集中于重庆,然后沿江而下,销售于江浙地区,商业大城市更加密集。江宁“机业之兴,百货萃焉”⑤,绸缎花色齐全,远销北京、辽沈、闽粤以及川黔各省。苏州“郡城之户,十万烟火”。“山海所产之珍奇,外国所通之货贝,四方往来千万里之商贾,骈肩辐辏”⑥。城中“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⑦。杭州南连闽粤,北接江淮,丝绸贸易的盛况,与江宁、苏州不相上下。扬州既是漕运咽喉,又是淮盐供应中心,这两个因素极大地刺激了商业的繁荣。上海的兴起更值得注意。陈文述《嘉庆上海县志序》称:“闽广辽沈之货,鳞萃羽集,远及西洋暹罗之舟,岁亦间至。”“诚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也。”

在长江中、下游,汉口是最大的商品集散市场。康熙二十三年(84),徐炯路过此地,称其“万艘云集,帆樯蔽江,市廛鳞次栉比约三十余里。风景繁庶,民不事田产,惟趋贸易,百货会集,商贾辐辏”①。乾隆时期,盐、当、米、木、花布、药材发展成为六个最大的行业,各行皆有商总,各省客民皆有客长,“经理各行各省之事”②。这里集散的米、盐、木材,都是长途贩运的大宗商品。例如粮食,货源多半来自四川、湖南,川米经重庆、宜昌、荆州,湘米经长沙、岳州,汇总以后,再向江苏、浙江运送,所以汉口地区“粮食之行,不舍昼夜”③,“米往下载,无日无之”④。而且,除川、湘两省外,云南、贵州、广西、陕西、河南、江西等处货物,也“皆于此焉转输”⑤。

总的说来,区域市场是国内市场的主体,它有如下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大宗商品的贸易跨越了省区界限;第二,形成了多层次和多渠道的供求联系。后者主要指城乡市场的结合。因为,在中国,如果没有农村市场,传统的郡县城市很难单独发展持久而稳定的商品经济,所以农村市场的出现显示了非常特殊的意义。简单地讲,农村市场是城市市场最坚实的物质基础,而国内市场则是在城乡互为市场的过程中确立和完善起来的。

市场交换市场的交换功能必须通过商人的活动才能实现,所以商人的经营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规模的大小和商业水平的高低。

⑤甘熙:《白下琐言》卷2。

⑥沈寓:《治苏》,见《皇朝经世文编》卷33。

⑦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上。

①徐炯:《使滇日记》。

②晏斯盛:《请设商社疏》,见《皇朝经世文编》卷40。

③晏斯盛:《请设商社疏》,见《皇朝经世文编》卷40。

④裕谦:《裕忠节公遗书》卷4《会议筹借本银循环籴粜详》。

⑤刘献廷:《广阳杂记》卷4。

农村集镇因受集期的限制,铺户商人的数量不会很多,在这里,最活跃的是流动商人。一片地区内若干集镇的集期相互错开,给流动商人提供了广阔的回旋余地。道光年间,四川有一首竹枝词:“流流场赶一肩挑,上灏下府过毛桥”,自注:“日日赶场曰流流场,言如川流不息也。”①赶场,北方叫作赶集,岭南谓之趁墟,因地异名,但地不分南北,流动商人都可以根据错开的集期预先安排日程,在集镇组成的市场网络中川流不息地周转循环。

流动商人没有固定的门面。四川另一首竹枝词曾描述过他们的经营方式:“赶场百货压街檐,北集南墟名号添。”②具体言之:“凡城市临街支棚摆摊卖杂货生理者,晚则收归,早则铺设。”③方式灵活简单,易于循环奔走,日用杂货的品种还可以随着季节的变换而调整,非常切合农村的实际需要。

庙会(或香会)是集镇贸易的传统方式,相沿成俗,而各地习惯又并不完全相同。山西介休的西关和张兰镇,每年各有两次庙会,每次会期长达十天之久,它的特点是围绕一个既定的交易场所,吸引外地流动商人参加,因此会期持续的时间较长。另如四川“遂宁县二月香会,商贾辐辏,百货具集。将散,沿途挨赶。三月初五日入(中江)县境,赶广福场福寿会,初八日赶大磉墩,初九日赶石笋场,初十日赶兴隆场,十二日赶半边山,十三日赶县城内,十四日赶回水铺,十五日出县境,赶三台县之观音场。会日,远近购器用者肩摩踵接”①。特点是会期紧凑,并按一定的路线巡回,交易活动接连跨越了好几个县区。

一般地讲,农村市场的流动商人,虽然以集镇为依托,但四处奔波,不可能长期滞留在某一个集镇上。城市市场的流动商人,行止较有规则,生活相对安定,一旦打开局面,站稳脚跟,其中某些人就可能改变经营方式,转化成为定居的铺户。正因为如此,所以清代许多商业城市中客籍商人的数量都大大超过了土著商人。

铺户属于坐商,有自己的门面,如果独资经营,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独立的核算单位,自行料理,自负盈亏,如果规模稍大,而又感到资金短缺,便常常采用集资经营的方式。道光十六年(1836),刘星云以一万三千元资本与刘仿玉等人合股于赣州,坐肆招牌曰祥泰,水贩分号曰光裕,仿玉资本约占十分之一。

①万清涪:《南广竹枝》,见民国《南溪县志》附《南溪文征》卷2。

②翁霈霖:《南广杂咏》,见民国《南溪县志》附《南溪文征》卷4。

③黄六鸿:《福惠全书》卷8。

①道光《中江县新志》卷1。

此后刘星云又与谢启镛等合股于吉安,字号曰群泰,并借给仿玉四百千文入股。两处店务皆由仿玉负责。②另据记载,山西介休富民吴龙图等十六人各出股银数万两,交侯生芸领本贸易,“自奉天以至浙江,皆有字号,每三年算帐一次,将利解交,历有年所”,道光十八年(1838),因“生意萧条,不能多所赢余,各东疑侯生芸从中侵蚀,侯以各东得利多年,小有亏折,遂起闲言,彼此互争结讼”①。上例说明:一家字号可以由多家股东共同投资,而很多股东联合成为实力雄厚的集团资本,也可以同时经营多家字号。在合股形式下,投资者(股东)并不直接插手具体业务,字号的管理工作皆另委专人负责。清初,归庄指出:“凡商贾之家贫者,受富者之金而助之经营,谓之伙计。”②按此原则,刘仿玉、侯生芸的身份就应当划入伙计的范围了。但伙计还有高低之分。下层伙计如同铺户主人的帮工,无权干预店务,小本生意,也无须专人代劳。掌握了经营权的上层伙计,一种即归庄所说“受富者之金而助之经营”一类人物,他们服务的对象是单个的富商大贾;另一种是与商业资本的股份制结合在一起的,例如侯生芸,他实际上已经成为受雇于某一集团资本并控制着多家字号的“总经理”。有些伙计,例如刘仿玉,在股东的赞助下还可以进行少量投资。伙计基本上是职业商人。股东的职业状况比较复杂,不过他们投入的资金属于商业资本的性质,则是肯定无疑的。

清代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方面,商人把货物从产地运往销区,但销售市场还有不少中间环节,运商的货物大都要经过坐商和其他零售商人的转手之后,才能最终进入消费。另一方面,贩运贸易是从商品的收购开始的,在收购市场上,贩运商人和生产者之间的联系比他们在销售市场上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要密切得多,这就为商人直接干预生产准备了条件。惟其如此,所以商业资本对生产领域的渗透也是从商品的收购开始的。

农村市场分散,农民习惯于零星交易,使商人很难在短期内完成大宗商品的收购任务,延长时间,又势必增加流通费用,提高商业成本。为了解决这些矛盾,贩运商人经常采取的方法就是向农民实行预买。出卖青苗,虽则早已有之,但清代更加普遍。山西粮商甚至深入陕、甘两省边远地区,预放资本,于是农民“借本布种”,新谷方熟,便“悉听晋商搬运”①。有的商品不宜长期贮存,或加工的季节性很强,如水果、甘蔗之类,采用预买的方法,不仅保证了货源,而且降低了损耗。经济作物也是商人预买的重点对象。湖南湘潭,“土人种烟,预给值山主,谓之佃山;客商贩卖,预给值佃山之户,谓之定山”②。江西“赣州各邑皆业苧。闽贾于二月时放苧钱,夏秋收苧,归而造布”③。农民缺乏生产垫支能力,于是商人乘虚而入,其间难免要夹杂一些高利货色彩,但商人追逐的显然不是利息,而是生产者的产品,从这个角度看,预买实际上已成为一种事前约定事后履行的商业行为。一经约定,农民便承担了按期交货的义务。为了履行义务而生产,农民的产品就不再是被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从它开始生产的时候就具备了商品生产的性质。这是商业资本向小农经济直接渗透的表现之一。

在清代,很多商品的交易活动仍需经过牙行的居间介绍。例如,乾隆时,褚华记载上海地区的农民出售棉花,“另有行户,辰挂一秤于门,俟买卖者交集户外,乃为之别其美恶而贸易焉。少者以笠盛之,多者以蒲包”①。行户“衡其轻重,别优劣以定价而于其中取百一之利,名花主人家”②。又如棉布,销地商人来到产地,也必须首先投行,并由牙行经纪人代办收购业务。明末,褚华的从六世祖就是一位专营棉布的行户商人,“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下客常数十人,为之设肆收买,俟其将戒行李时,姑估银与布,捆载而去”。行户亦称主人,以别于客商,所设之肆,名曰布行,或花布行。不过乾隆以后,情况有了变化,“商人乃自募会计之徒出银采择”③,即客商自行组织,雇用能够检验商品级别和熟悉市场行情的人员,直接从事收购。所以,道光时张春华指出:“关陕及山左诸省设局于邑广收之,为坐庄”,而“布肆列在城市,售取每不便,于郭外静处觅屋半间,天未明,遣人于此收售,为出庄”④。它的特点,一是逐渐摆脱了牙行的束缚,二是销地商人在产地设局,遂由行商变成了坐贾。无锡之布,“坐贾收之,捆载而贸于淮、扬、高、宝等处”,而“坐贾之开花布行者,不数年即可致富”⑤。花布行突破了牙行的垄断,既大量收购产品,又进行“以花易纱”或“以花易布”的活动,力图在控制产品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控制原料市场,促使小生产者更加依附于商业资本。苏州之布,名重四方,“各处客贩及阊门字号店皆坐庄买收,漂染俱精”。字号店商人把采购、加工、发卖合为一体,不仅自行设庄,而且还雇佣工匠,兼营漂染作坊,故“自漂布、染布及看布、行布,一字号常数十家赖以举火”⑥。尽管字号店和花布行都没有直接支配棉布生产者,但两种经营方式的区别仍然十分显著:花布行商人继续停滞在流通领域之内;而字号店商人却通过掌握加工环节进入了生产领域,他们和踹匠染工之间雇佣关系的确立,就标志着这一部分商业资本已经实现了向产业资本的转化。

②沈衍庆:《槐卿遗稿》卷2《泰和判牍》。

①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43页。

②《归庄集》卷7《洞庭三烈妇传》。

①史贻直:《筹禁烧锅疏》,见《皇清奏议》卷31;李殿图:《裕仓储以纾民力》,见《牧令书》卷12。②嘉庆《湘潭县志》卷29。

③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14。

①褚华:《木棉谱》。

②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

③褚华:《木棉谱》。

④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

⑤黄卬:《锡金识小录》卷1。

⑥民国《吴县志》卷52,引乾隆《元和县志》。

江浙地区丝绸交易同样经历了一个逐渐摆脱牙行控制的曲折过程。以秀水濮院为例,开初,收丝有乡丝行,收绸有绸行。绸行又分京行、建行、济宁行、湖广行、周村行名目,“各以其地所宜之货售于客”①。后来外地商人也陆续在产地设庄,自行采办。两者的区别是:“盖昔时京省客帮到镇买货,绸行系代客买卖,今之绸庄则坐庆收货,而销售于他省,性质不同也”②。不过,绸行的衰落,只改变了商品收购的传统格局,但在个体生产和分散经营的情况下,如果商人仅仅依靠零敲碎打的方式,那就很难保证大宗商品的迅速运转。因此,在组织货源的问题上,他们还必须另外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门路。于是,从纺织业自身的特点出发,由商人直接向生产者提供原料,换回成品,就成为一个最佳的选择。所以濮院之“业绸者虽不业丝,亦必购买新丝以贷于机户,而收其绸,谓之折丝”③。花布行以花易布,多是生产者织成以后,持以易花,双方联系比较松弛;但丝绸生产工艺比棉布精细,专业化的程度更高,因而上述这种交换形式在丝绸行业中推行得更彻底。民国《吴县志》据采访册的资料记载,当地专营纱缎业的账房,其“开设年期有远至二百余年者”。“各账房除自行设机督织外,大都以经纬交与织工,各就织工居处雇匠织造,谓之机户”①。机户直接向账房领织,谓之代料,它和上文的折丝,名异实同。这些机户的大多数仍属于分散的个体生产,但他们和账房的联系是固定的,他们既不购买原料,又不出售产品,而是通过某种交换形式直接向同一个账房主人提供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账房和字号同样体现了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只是两者所采用的方法稍有差异罢了。

总之,清代的商业已经发展到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一方面,商业资本向生产领域的渗透(主要指商人利用收购商品,侵入生产过程,不包括商人直接向某些生产部门的投资),导致商人支配生产,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孕育资本主义萌芽的途径之一。但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商业以市场为依托,市场以城市为中心,可是商人土生土长,和城市没有先天的血缘关系。民间俗谚:“无徽不成镇”;然而就在徽州这个地方,其民“世治则出而贸易,世乱则归家。家各有田,多者数十亩,少亦数亩”②。商人一边从农村游离出去,一边又把自己的“根”扎在农村的土地上,这种亦农亦商,农商相杂的双重格局正好反映了转折时期商人阶层的矛盾处境,所以他们只能审时度势,徘徊于城乡之间。由此看来,直到清代中叶为止,商人支配生产的事例还仅仅发生在少数地区的个别行业中,就不是什么偶然的现象了。

①金淮:《濮川所闻记》卷3。

②民国《濮院志》卷14。

③同上。

①民国《吴县志》卷51。

②汪士铎:《乙丙日记》卷1。


第二节 天下四大镇


四大镇的发展和繁荣

明末清初之际,广东的佛山镇,以冶铁业发迹;江西的景德镇,以陶瓷业扬名;湖北的汉口镇,以“船码头”著称;河南的朱仙镇,以集商贾繁兴。这种建立在工商业基础上的专业城镇,展示了中国封建城市发展的新途径,在中国封建城市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大镇的兴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手工业生产的蓬勃发展。

佛山此时作为广东冶铁业中心的地位已经形成,四远商人挟资来投建炉房者逐年增多。乾隆年间,佛山计有“炒铁之炉数十,铸铁之炉百余”。乾隆十五年(1750),估计炒铁行业工人约有一二万人,整个冶铁行业工人不下二三万人。佛山还不断为虎门、广州、崖门等处炮台承造大炮。当时制造的八千斤大炮,在鸦片战争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康、雍、乾年间,估计佛山整个冶铁业的生铁消耗量约为五千万斤,产值超过一百万两①。石湾陶瓷业入清以来发展更快,共“有缸瓦窑四十余处”②,所制产品发展为日用、美术、建筑、手工业、丧葬五大类,产品在千种以上③。佛山丝织业在清初发展为十八行,即八丝缎行、什色缎行、元青缎行、花局缎行、宁绸行、蟒服行、牛郎纱行、绸绫行、帽绫行、花绫行、金彩行、扁金行、对边行、栏杆行、机纱行、斗纱行、洋绫行等①。四远商贾此时来佛投建“机房”的不乏其人。佛山金属加工业,在乾隆以后有制箔行、打铜行、打银行、金花行、一字铜行、铜器行等十余个行业。成药业仅参药行就有二十七家堂店。民间手工艺也有陶塑、塑扎、剪纸、门画、爆竹、雕刻等行业。此外还有与之相适应发展起来的手工行业,如染纸业、食品制造业、造船业、泥水建筑业、砖瓦灰炉业、印染晒茛业、成衣业、骨角皮毛筋器业、涂染料业、漆器业、迷信用品业等。据乡志记载,佛山衰落之时的光绪年间,手工业行业还有一百七十八行。②雍正乾隆之际,景德镇“商贩毕集,民窑二、三百区,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余万③。嘉庆时,“镇广袤数十里,业陶数千户”④。

①参见《明至清前期佛山冶铁业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期。②《嘉庆二十二年藩宪严禁挖沙印砖碑示》。

③据乾隆六年《花盆行历例工价列》记载的产品有336种,花盆行仅是石湾二十余行之一,所以估计整个石湾陶瓷产品至少在千种以上。

①佛山市档案馆编:《佛山史料汇编》二,页234。

②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6《实业》。

③乾隆《浮梁县志》卷5《物产·陶政》。

当时,景德镇的生产窑约有烧柴窑、烧槎窑、包青窑、大器窑、小器窑等;窑户有五种类型:计有烧窑户、搭坯窑户、烧囵窑户、柴窑户、槎窑户;各窑内又根据工序分为二十三个工种;各户间又根据所作之器分为十八作;此外附属各专业户如柴户、槎户、匣户、白土户、青料户等又共有十六个户种。可见分工之细密。正所谓“共计一坯之力,过手七十二,方克成器”⑤。当时全镇官民窑每年总产值约在六百一十万两以上,其中民窑年产总值约在六百万两以上,可见民窑产值之巨。

汉口在清初方兴,手工业基础不如佛山、景德。但嘉庆三年据包世臣言:汉口“有铁行十三家,铁匠五千余名”①。可见汉口制铁业的规模也不小。朱仙的制曲业、酿酒业、年画业、染纸业素称发达。创始于明代,著闻于清代的“西双泰”竹竿青酒,色味俱佳,盛销于河南各州县及安徽等地。清代朱仙全镇有年画店三百余家,年产年画三百余万张,行销各省。榨油业在清前期共有七十余家。此外,朱仙的“玉堂号”豆腐干,也是远近闻名的佐膳佳品。

二、商业的繁荣。

手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商业贸易的繁荣。清代佛山铁锅“贩于吴、越、荆、楚”,铁线则“无处不需”。“四方贾客各辇运而转鬻之,乡民仰食于二业者甚众”②。康熙二十四年开放海禁后,佛山铁锅也大量销往外洋。雍正年间,外国船只购买佛山铁锅,每船少者二千至四千斤,多者达二万斤③。石湾陶器则“通行二广”④,甚至远销东南亚和阿拉伯等地⑤。丝织品也大量出口海外,为“东西二洋所贵”。康熙年间,佛山已成为外省商贾必至的贸易中心,市面之繁盛甚至超过广州。“四方商贾之至粤者,率以是为归”。从进口方面来说,佛山则是一个巨大的发销中心。乾隆年间,佛山已是“商车洋客,百货交驰”。道光初年,佛山市面上的珍奇洋货充斥,有“玛瑙、玻璃、珊瑚、翡翠、火齐、木难、方诸、阳燧、鹤顶、龟筒、犀角、象鼻”等等①。同时,佛山还是广东最大的米粮贸易中心。佛山的米价也成为全省的标准价,即所谓“广东各以佛山镇报价为准”②。

④蓝浦:《景德镇陶录》卷首,刘序。

⑤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中,“陶埏”。

①包世臣:《安吴四种》卷34;《齐民四术·筹楚对》。

②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6《乡俗》。

③《雍正东华录》卷19《雍正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广东布政使杨永斌奏折》。④范端昂:《粤中见闻》卷17物部《瓦缸》。

⑤据美施丽姬《石湾陶器研究》记载:现有石湾陶器实物可考的有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槟城、泰国曼谷、阿拉伯半岛等地。

①道光《佛山忠义乡志》卷12《金石上》,郎廷枢《修灵应祠记》。

②道光《佛山忠义乡志》卷11《艺文》下,《佛山赋》。

由此观之,从清初至鸦片战争前,佛山镇的商务(不包括外贸),是执全省之牛耳的。

乾、嘉、道年间,“佛山一镇,绅衿商贾,林林总总”③。外省商人云集佛山,在此建立了山陕会馆、莲峰会馆(福建纸商)、江西会馆、楚北会馆、楚南会馆等。佛山籍人会馆原是比比相望。据统计,道光以前佛山共有商业会馆二十五所,手工业会馆二十六所。全镇的工商店号在三千家以上④,铺户贸易和转运贸易成为主要的贸易形式。

景德的瓷品在明代已有广阔的市场,清代进一步扩大。在国内,“景德镇陶器行于九域”⑤,在国外,“江西瓷器、福建漆器果品,皆夷所好”⑥。甚至法国、俄国的皇室也曾在景德镇订制瓷器⑦。景德镇也就成为商人云集之所。康熙年间,“豪商大贾咸聚于斯,事陶之人动以万计”⑧。清代前期,景德镇有都昌、抚州、饶州、徽州、苏湖等会馆二十余个。

汉口“地当天下之中”,因此商业贸易也极其繁盛。乾隆《汉阳府志》载:“汉镇一镇耳,而九洲之货备至焉。行户数千家,典铺数十座,船泊数千万,九洲诸大名镇皆有让焉,非镇之有能也,势则使然耳。”①清人刘献廷也言:“汉口不特为楚省咽喉,而云贵、四川、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江西之货,皆于此焉转输,虽欲不雄天下,不可得也。”②汉口的商业,以淮盐、粮食、布匹、木材为大宗,故称“该镇盐、当、谷、木、花布、药材六行最大”③。清代的汉口,是中南地区淮盐最大的集散地。清代的汉口,也是米粮贸易的一大中心。当时从汉口出发的粮道有两条,一条从汉水运陕西。例如,雍正十一年有粮船一千五百只经陕西,每船载重三百至五百石,共约六十万石④。另一条顺长江把四川、湖南的米转运江浙。雍正年间,“湖广”之米运江苏年约一千万石⑤。

③《佛镇义仓总录》卷2《劝七市米户照实报谷价启》。

④根据道光《佛山忠义乡志》、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各碑刻、族谱等互参辑补,按建馆年代录取,如无确切年代则以是否佛山传统工商业择取。

⑤乾隆《浮梁县志》卷首,旧序《沈嘉征序》。

⑥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6。

⑦参阅《景德镇陶瓷史稿》第254页。

⑧乾隆《浮梁县志》卷首,旧序《沈嘉征序》。

①乾隆《汉阳府志》卷12地舆,《汉镇形势说》。

②刘献廷:《广阳杂记》卷4,页15(上海进步书局印行)。

③《皇朝经世文编》卷40,页10上《户政·仓储下》·晏斯盛《请设商社疏》。④D.H.Perkins·AgriculruralDevelopmentinChina,1969年,第148页,转引自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

⑤全汉升:《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二册,1972年版第573页,转引自吴承明文。

汉口还是布匹的一大销场,布是湖北省的特产。“其名有扣布、线布、椿布、边布、大布、小布、梭布、条布诸种。其售货有山庄、水庄、京庄、门庄之异。其精者皆远行滇、黔、秦、蜀、晋、豫诸省。府布佳者东南吴皖之民亦珍焉。盖全省利源之所在,此为最巨。”⑥当时不少产区的布匹通过农村市集转贩汉口,再运销全国各地。乾隆年间,汉口布匹贸易甚旺,“四方来贸者,辄盈千累百,捆载以去”⑦。此外,汉口还是一个木材的集散地。清初姚鼐《汉口竹枝词》称道汉口盛况云:“扬州锦绣越州醅,巨木如山写蜀材。”⑧可见木材贸易的兴旺。清中叶时,汉口镇的年贸易额达到一亿两左右,堪称当时中国各大工商城市之首。

清前期,汉口有”贾户数千家,盐商典库咸数十处”①。会馆公所,四处林立。据民国《夏口县志》卷五建置志记载:道光以前建立的会馆公所有三十九座,建馆年代不详的有五十六座。各省商人在汉口活动的街巷,至今仍保留着反映其地域的名称,诸如:新安街、新安巷、徽州巷、安徽街、宝庆街、金庭巷、元宁巷、江苏巷、广东巷等②。由此可见,汉口的商业在中南数省中占着首屈一指的地位。

朱仙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商业有很大发展。乾隆年间,朱仙镇已成为“水陆舟车会集之所”③。南门外贾鲁河沿岸,码头林立,长达五里。朱仙镇输出货物以西北山货、本省牲口与土特产为大宗。输入货物以木材、瓷器、茶、盐、糖、纸、布匹、粮食、京广杂货为大宗。入多于出,是其贸易的特点。当时聚集在朱仙镇的外籍商人有山西、陕西、甘肃、安徽、福建诸省人。以山西帮商人势力最大,山西票号独揽全镇金融权,设有山西会馆。陕甘帮多经营山货皮毛,安徽帮多经营典当茶业,福建帮多经营米糖业,本省商人则多经营酒馆饭店及一般工商业。此外,朱仙镇还有回族小商贩和手工业,镇中建有清真寺两所。④清代前期,朱仙镇不仅是河南,而且亦是华北最大的水陆交通联运码头。

三、街区镇貌的发展变化。

随着生产和贸易的发展,天下四大镇的街区和镇貌也在迅速变化。康、乾年间,佛山的手工业区域和商业区域已基本形成。冶铁业主要集中在镇西南部地区,陶瓷业主要集中在石湾一带,纺织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东南部的乐安里、舒步街、经堂古寺、仙涌街一带。商业闹市区则集中在北部、中部地区。

⑥宣统《湖北通志》卷21《舆地志·物产三》。

⑦乾隆《汉阳府志》卷28,《食货·物产》。

⑧《汉口丛谈》卷2。

①《汉口丛谈》卷3。

②转引自范植清:《鸦片战争前汉口镇商业资本的发展》,《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③乾隆《大清一统志》卷149《开封府》。

④参阅李长传:《朱仙镇历史地理》,《史学月刊》1964年12期。

乾隆至道光年间,佛山铺区从二十五增加到二十七个;街巷从二百三十三条扩展到五百九十六条;墟市从三墟六市发展为四墟十一市;码头津渡从十一个发展为二十八个①;编户人口则从二十万发展为二十七万,若加上旦民和外地流入佛山的谋生者,实际人口不会少于三十万②。至此,佛山发展成为“周遭三十四里”的繁华大镇。

景德镇的街区在清初也有很大发展,时称:“列肆受廛延袤十数里,烟火近十万家。”③到嘉庆年间,景德镇街市的范围“自观音阁江南雄镇坊至小港咀,前后街计十三里”④。景德镇从此成为天下注目的泱泱巨镇。这个规模,一直保持到解放前夕。

汉口的街区随着入清以后商业贸易的繁兴而不断修建扩大。乾隆四年,增建接驾嘴、三善巷、艾家嘴等街道⑤。到嘉庆年间,接驾嘴已是“上下数里,商贾云集,五方杂居,尤为汉口市盛之区”⑥。汉口的堤外,是淤塞的襄河故道。昔时“荒沙一片”,此时也“居民丛聚,渐成街市”。“民居鳞比,十倍于前,但名堤街,几不知为湖堤矣”①。到道光初年,汉口已发展为“东西三十里有奇”的江畔雄镇②。

朱仙最盛时,市区范围,北至今离镇四里的小王店,南至八里的腰铺,东至三里的宋寨,西至二里的豆腐店,面积约五十方里。贾鲁河贯穿镇中,把全镇一分为二。河东为东镇,河西为西镇。镇内街道店铺林立,呈专业性聚集。东镇的主要街道有:经营南北杂货的杂货街,经营爆竹作坊的炮房街,米麦商铺集中的曲米街,油业行店集中的油篓街,普通商铺较多的仙人桥街,其中以杂货街最为繁盛。西镇的主要街道有:普通商铺相接成排的西大街和顺河街,经营京广苏杭时货的京货街,经营估衣典当的估衣街,经营铜器作坊的铜货街,其中又以西大街为最繁盛。全镇街道布局整齐,南北行的街道宽约四米,东西行的街道宽约三米。房屋多平房式,墙坚基固,院整式宏。朱仙镇人口有多少?尚未有确切材料证明。不过有人估计朱仙镇全盛时有户四万,人口二十余万。③五十方里的镇区范围,二十余万的城镇人口,俨然是北方一大巨镇。

应该指出,朱仙镇兴盛的时间不长。乾隆以后,因“河身逼仄”、“镇河不治”,“商贾有所畏忌,而货聚于周家口,不以镇为贾区”④。

①参看乾隆道光《佛山忠义乡志》卷1《乡城志》;《光绪十年佛山清涌碑记》。②参阅罗一星《论明清时期佛山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期。③乾隆《浮梁县志》卷1《疆域上·风俗》。

④《景德镇陶录》卷1《图》。

⑤宣统《湖北通志》卷33《建置志·乡镇一》。

⑥《汉口丛谈》卷2。

①《汉口丛谈》卷1。

②《汉口丛谈》卷6。

③参阅《朱仙镇历史地理》,《史学月刊》1964年第12期。

④乾隆《祥符县志》卷3《河渠志·附议》。

天下四大镇的特点发达的手工业生产和繁盛的商业贸易是天下四大镇城市经济的主要基础。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与“郡县城市”迥然不同的若干特点。

我国郡县城市中的绝大部分居民是官僚、地主、驻军和游民等消费人口,工商业者是绝对的少数。天下四大镇却与之大不相同。佛山从明代开始,冶铁、陶瓷这两大行业的工人就是佛山市民的主要成员。乾隆年间,“四方商贾萃于斯,四方之贫民亦萃于斯。挟资以贾者什一,徒手而求食者则什九也”①。景德从明代始亦已是制陶工人成为合镇居民的主体。清初时景德人户近十万家,其中“窑户与铺户当十之七,土著十之二三。”②汉口,“居斯地者,半多商贾”③。居民也是经商者居多。朱仙是商贾辐辏之区,行商坐贾,手艺工人和船户,也占了其镇民的绝大多数。由上可见,一定数量的工商业户的定居经营,是天下四大镇产生发展的共同前提,工商业发展造成的社会分工和城乡差异,则是它们产生的共同途径。

我国封建城市都是县治以上各级政权的所在地。整个明代,佛山实际上并无常设的官府机构。清承明制,从顺治到雍正近百年时间,佛山也是不置一官。直到雍正十一年以后,佛山才陆续设置了海防分府同知、巡检司等分治机构。但至辛亥革命前,佛山一直不是县治所在。佛山所设的文武机构,“皆僦民舍以居,无定所”①。景德与佛山很相似。明隆庆前,“该镇巡捕事务原属附近桃树镇巡检”②。桃墅离景德一百余里,实难管辖。清代,景德镇仍设御窑厂,移饶州府同知驻扎景德镇厂署,分防景德,并将桃墅巡检司改移驻镇,兼管窑务。这个建置,不如一个县治。清代汉口镇分属于仁义、礼智两巡检司,乾隆三年,因汉口已成水陆通衢,调武昌水师一营改驻汉口镇。但有清一代,汉口镇皆隶属于汉阳县③。朱仙镇隶属祥符县,一向无设巡检。乾隆十一年始移清军同知署驻此④。直到光绪年间朱仙镇衰落,清廷也没有在此设县。

四大镇政治统治比较薄弱的原因,是我国封建政权的各级权力机构,一般都只具有政治功能,诸如断案、平叛、赈灾之类事情的处理能力。至于扶植手工业、疏通商业贸易等经济功能则极其微弱。

①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6《乡俗》。

②乾隆《浮梁县志》卷6《疆域·风俗》。

③《汉口丛谈》卷2。

①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2《官典》。

②同治《饶州府志》卷3《舆地》。

③《汉口丛谈》卷1,乾隆《汉阳府志》卷19《兵防志》。

④乾隆《续河南通志》卷12《舆地志·公署》。

对于四大镇这样的纯属经济发展而勃兴的工商巨镇,还未有相适应的机构设置。这种政治统治的相对薄弱,客观上有利于四大镇的经济发展,致使四大镇避免了大量的官吏、驻军、游民等消费人口的增加,从而也相对减少了超经济的剥削和掠夺。这对四大镇工商业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不啻是一个良好的条件。

手工业是封建城市的主要生产部门。就城市手工业生产结构而言,有官营手工业作坊、民营手工业作坊和个体手工业者三种形式,它们成为封建城市经济结构的基本内容。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大多数时期里,官府手工业是城市经济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占着主导的地位。清代天下四大镇如何呢?佛山的城市手工业,完全是私营手工业。以最重要的冶铁业而言,其中有三种经营方式:家庭小作坊、家族大作坊和商人经营的大作坊。佛山冶铁业最普遍的经营方式是家庭小作坊,这是私营手工业的低级形态,实行产销结合的经营形式,前门开店经销出售,后面从事加工生产。家族大作坊经营方式常常出自佛山的大姓望族,主要是在明代存在发展。清代以后,随着宗法势力在佛山经济中的减退而衰落。商人经营的大作坊多由外地商人挟资迁来佛山后开办。清初时麦念居“性好货殖而蕃财长子宗泰,是以创立炉冶之艺”①。康熙时,鹤山人冯绍裘的先世“迁佛山,占籍南海,治铁冶,有锅炉数座”②。同时的顺德人梁俊伟“来佛创立机房,名梁伟号,因家焉。诚实著闻,商业遂振”③。其机房百年不衰,历康、雍、乾、嘉四朝,道光九年仍由其后人继承开业④。商人没有手艺,作为作坊主,他必须完全依靠雇工生产,这是私营手工业结构中的最高形态,资本主义萌芽常常在这类作坊中产生。

景德的城市经济结构不像佛山那么单纯。其手工业生产结构由官营手工业作坊、私营手工业作坊和个体手工业者三部分组成。官营手工业作坊就是御器厂,私营手工业作坊是民窑,个体手工业者指的是大量的家庭制瓷手工业者,从窑座数量和工人人数看,明中叶御厂最盛时也只有五十八座窑,“大小工匠约有五百,奔走力役之人不下千计”①。随着明后期“官搭民烧”制度的施行,御厂内部的窑座陆续减少。清乾隆末年,实行“尽搭民烧”制度,此后,御厂内部设置的窑座已不复存在。而早在明万历时,民窑佣工已“每日不下数万人”②。比御厂人数多几十倍。清乾隆时,景德有“民窑二、三百区”③。从产值数量看。清代前期估计民窑年产总值约在六百万两以上。

①麦祝时《麦氏族谱》②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14《人物·冯绍裘》。

③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14《人物·梁俊伟》。

④《道光九年鼎建帽绫行会馆喜助工金碑记》有“梁伟号”等202家(人)机户记载。①雍正《江西通志》卷27《土产》。

②光绪《江西通志》卷49《舆地略·物产》;肖近高:《参内监疏》。

③乾隆《浮梁县志》卷5《物产·陶政》。

而清代前期每年御器烧造费用一般都在八千两至万两之间,若将此数扩大十倍,折算为御器年产总值,则为八万两至十万两。即民营瓷业的年产总值高于御器年产总值约七十几倍④。由此看来,明清景德镇瓷业中乃是民窑生产居主导地位。

汉口和朱仙以商业贸易为主,手工业不占重要地位。但其手工业皆是民营手工业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嘉庆年间,汉口铁行分为十三家,共有铁匠五千余名⑤。其他如制木、制袜、碾米等手工行业也均系私人开办,各建有会馆和公所⑥。清代朱仙镇的制曲业,也是由“西商携其厚资”来镇“开坊踩曲”⑦。朱仙镇其他手工行业,诸如年画,酿酒,食品加工等,也为本地手工业者和商人经营。

由上可见,佛山和景德的民营手工业在城市经济结构中确实占着主导地位,而汉口和朱仙的手工业也皆属民营性质。这说明,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清代,城市经济中民营手工业地位已经上升。而民营手工业地位的上升,意味着中国封建经济结构在清代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历史变化,给天下四大镇向近代类型的工商城市发展,铺下了坦途。

天下四大镇在全国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天下四大镇以其发达的工商业,在全国城市经济发展中占着重要的地位。以国内贸易而言,佛山镇、汉口镇的工商业均超过省会的广州和武昌,成为各省货物交流的一大枢纽。史称:“佛山居省上游,为广南一大都会,其地运之兴衰,东南半壁均所攸关”。可见清代佛山镇的工商业的兴废进退,对东南数省的经济具有极大的影响力。汉口镇亦然,湖北通省“盖十府一州商贾所需于外部之物,与外部所需于湖北者,无不取给于此,繁盛极矣”②。还有中南数省之盐,东南数省之米,也莫不取给于此。汉口的地位,动关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影响所系,范围更大。以后汉口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景德镇的陶瓷生产在全国同行业中岿然居首,而陶瓷又是清代对外贸易的主要商品,景德在外贸中的地位可想而知。朱仙镇是华北最大的水陆交通联运码头,它的存在,对河南与河北、陕西、山西的经济贸易,对河南与江淮的经济贸易,以及西北与东南的经济交往,都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它的过早衰落,对于黄河流域经济后来拉大了与长江流域经济的差距,也不无关系。

④参阅王钰欣:《清代前期景德镇陶瓷业中官窑地位的考察》,《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3期。⑤包世臣:《安吴四种》卷34《齐民四术·筹楚边对》。

⑥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各会馆公所》;《补遗》。

⑦《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第页。

①道光《佛山忠义乡志》卷12《金石下》,乾隆五十三年叶汝兰《重修佛山经堂碑记》。②宣统《湖北通志》卷21《舆地志·风俗》,引《旧志》检存稿。

天下四大镇城市经济的发展,不仅吸收了大量的农业劳动人口,而且促使许多原事农耕的乡民成为半工半农者。例如佛山的铁钉业,景德的白土业,大量的产品就是由附近的农民利用闲时制成。这样,就逐步分解了农业的自然经济结构,改变了农民的习惯职业。在天下四大镇周围的辐射圈内,出现了许多以商品生产为主的乡村经济,它们以城市经济为其依存条件。这样,就把许多千年不变的乡村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轨道。

天下四大镇还是四所巨大的工商业学院。清代前期,天下四大镇繁盛的工商业吸引了许多有志于工商业的人士。不少有眼光的富户也纷纷“遣子弟学工艺、佐懋迁”于此①。由此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作坊主、工场主和商人。鸦片战争以后,在他们中间,又产生出新一代的资本家和实业家,在四大镇,在津、沪以及西南各埠,在港、澳、东南亚以及美洲大陆,处处发挥着增殖和流通社会财富的巨大作用。家居佛山附近的简村,创办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第一家企业“继昌隆”缫丝厂的陈启源;佛山籍出身,创办“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成为近代中国首屈一指的实业家的简照南、简玉阶兄弟②,就是他们中间的佼佼者。

尤其具有重大时代意义的是,天下四大镇的出现发展,打破了我国传统的“先政治,后经济”的郡县城市的发展模式。它们没有转化为郡县城市,而是受着商品生产的同一律支配,依据着商品经济发展的轨迹向更高阶段演进。这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潮流和趋向,也开辟了一条中国封建城市发展的新道路。同时它也说明,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不同于秦汉时期,也有别于唐宋时期,它是一个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是社会经济发生了某些质的变化的新阶段,旧有的模式,将逐渐被新质和新模式所替代。人们不难看到,天下四大镇的发展面貌,呈现出如下的一致性:这就是经济意义大于政治意义,生产意义大于消费意义,其中的佛山和景德,更是商品生产的水平超过了商业的繁荣。因此,可以称它们为“工商城市”,以别于“郡县城市”的概念。其实,比之于西欧中世纪的自治城市,四大镇在城市人口、城区规模以及工商水平来说都毫不逊色。它们以其突出的经济功能对周围地区的经济起到了明显的刺激作用。因此,天下四大镇在中国封建城市发展史上所具有的特殊意义,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①光绪《四会县志》编1《风俗》。

②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14《人物·简照南》。


第三节 粤海关


粤海关的组织机构

康熙二十三年(84),清廷宣布解除禁海政策,准许开海通商,康熙二十四年,又在东南沿海地区设立江、浙、闽、粤四个海关,作为管理对外贸易,征收关税的机构。史称“台湾平后,海禁解严,闽粤洎吴越皆设沿海榷司,江南驻松江,浙江驻宁波,福建驻泉州,广东驻广州”①。粤海关是四个海关中最为重要的。

历史上广东沿海的对外贸易较为发达,广州是个重要的外贸据点,清代设关通商之后,到粤海关收泊贸易的外国商船年增一年,大量的外国商品源源不断地运进广州,中国的大宗物品茶、丝、瓷器和南京布等,也从国内各产地荟萃广州,远销重洋。事实上,在清廷限制一口通商之前,粤海关已成为外国商船收泊贸易的最重要口岸。乾隆二十二年(1757)上谕中称:“向来洋船俱由广东收口,经粤海关稽查征税,其浙省之宁波不过偶然一至”①。乾隆二十年至二十二年间发生了英国东印度公司代理人洪任辉(JamesFlint)率武装商船北上,要求到浙江宁波等地贸易一案后,清廷于乾隆二十二年规定,当年到宁波的洋船仍准贸易,“而明岁赴浙之船必当严行禁绝将来止许在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令原船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②。这个禁令原是针对欧美国家的所谓“西洋”船只的,而后来东南亚地区的所谓“东洋”船也逐步集中收泊于粤海关进行贸易。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口通商”。这一规定,更大大提高了广州在中外通商中的地位,使它成为中外贸易中的枢纽。而粤海关的地位也日益重要,它垄断了当时最为重要的中国与西方贸易的管理与征税权,是清廷管理对外贸易的最重要的机构。这种局面维持了将近百年,直到道光二十二年(1842),作为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果,《南京条约》的签订,清政府被迫开放五口通商,才打破了广州一口独占的局面,粤海关在管理中外贸易中的垄断地位也随之丧失,并逐步由一个封建的主权海关变成一个为帝国主义侵略服务的半殖民地海关。特别是咸丰九年(1859)总税务司李泰国(H.N.Lay)在粤海关推行税务司制度后,由清廷派遣的海关监督虽然仍然保留,但实质形同虚设,海关在管理对外贸易、征收关税等方面的重要职权,均归诸由总税务司委派的洋人税务司,粤海关大门的这把钥匙终于落入外国侵略者的口袋。

①王上正:《北归志》,《小方壶斋舆地丛抄》第9轶。

①《清高宗实录》卷533,页12。

②王之春:《国朝柔远记》卷5,页9。

清代粤海关在行政系统上是户部所属的一个征税机构。它不仅负责广州一口对外贸易的管理,而且负责广东全省沿海水道贸易的管理。不仅征收对外贸易的关税,而且征收国内贸易的商税。粤海关除了设在广州市内的省城大关之外,还在全省沿海各地辖有许多关口。按其职能的不同,这些关口可分为三种类型,即负责报关登记,填写税单和收纳税课的正税口与挂号口,以及负责检验进出口船只与货物,而不收纳税课的稽查口。挂号口和正税口一般归就近的正税口统辖。据《粤海关志》所载:“正税之口三十有一,在琼州者十,在潮州者九,在惠州者四,在广州、雷州者各二,在肇庆、高州者各一;稽查之口二十有二,在雷州者八,在广州、高州者各五,在惠州者三,在廉州者一;挂号之口亦二十有二,在潮州者十,在广州者九,在惠州者三”①。以上共为七十五口。这是道光年间的关口数。而在不同时期,关口数并不尽相同。乾隆八年(1743)策楞在上奏中说,“查通关口岸大小共四十三处”②。这些关口中有七个总口,即:省城大关,澳门总口,潮州菴埠总口,惠州乌坎总口,高州梅录总口,雷州海安总口和琼州海口总口。其余的关口分别隶属于七个总口之下。无论是总口或隶属总口之下的小口都由粤海关监督会同地方派员管理。整个粤海关的各种管理人员大概如下:监督1人,总口委员7人,总口书吏8人(其中大关2人,各总口1人),大关案书6人,库书2人,库大使1人,大关平柜1人,各总口柜书10人,各口清帮书47人,家人24人,巡役36人,守库武弁2人,大关库丁18人,各口水手227人,水火夫11人,火夫22人,大关杂役30人,以上共计456人,此外尚有大关各房膳写书,人数不定①。

在这些人员中,粤海关监督是最重要的。他是粤海关的把持者,全衔是“钦命督理广东沿海等处贸易税务户部分司”,由皇帝亲自简点派充,每届任期为一年,“管理关务,例应一年届满之前,预行奏请钦点差员更换”②。如再被简点,则可连任。而粤海关监督这个肥缺通常由内务府人员所垄断。《澳门纪略》中说:“国朝康熙二十四年设粤海关监督,以内务府员外、郎中出领其事”③。从乾隆十五年到道光二十年间出任粤海关监督的三十三人,就全都是内务府人④。

粤海关监督的品级一般都在督抚之下,在地方行政上没有任何指挥权,在中外通商中,如有涉及民事、刑事的情况,也交由地方行政处理。

①梁廷楠:《粤海关志》卷5。

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军机处录付奏折,关税类(以下略作: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八年,策楞折。

①《粤海关志》卷7。

②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二十年,李永标折。

③任光印:《澳门纪略》卷上,页48。

④参看《粤海关志》卷7。

“海关监督则专以课税为事”⑤,朝廷还往往命广东的督抚兼管关务,特别是对税收的稽查。但实际上,粤海关监督在税收问题上是大权独揽的。粤海关是户部的一个直属机构,不受地方行政管辖,监督直接向户部负责。由于监督由皇帝从内务府中简点,因而又向皇帝和内务府负责。他直接听命于皇帝,而皇帝给予他极大的权力,规定“监督征收税课及其应行事宜,不必听督抚节制”①。督抚以外的其他官吏更无权干预关务。粤海关监督直接向皇帝和户部奏报每年的贸易和关税收支情况,向户部和内务府报解税饷。监督有权选派亲信及家人到各关口负责征税。外国船只的进出口及开舱贸易,均须监督许可,外国大班从澳门来广州处理商务,及贸易事竣后从广州回澳门过冬,皆向监督请牌,行商的充当及退行都须监督的批准,甚至连买办、通事的充任也得监督的肯首。可见其权限之广大。

监督作为粤海关的总负责人,其下辖有七个总口委员,作为七个总口的主要负责人。在广州的省城大关及澳门总口的委员,一直由广州将军衙门选派的旗员担任。而惠、潮、高、雷、琼五总口的委员,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以前,是“每年由藩司于现任及试用佐杂人员内详请督臣委派,前往稽查约束”②。但由于所委的佐杂人员品级较低,又不是本地官员,对在各口稽查征税的书役、家人毫无约束之力,致使家人、书役在各关口胡作非为。因而,乾隆五十一年两广总督孙士毅和粤海关监督穆腾额奏请停委佐杂,而就近交由地方管理。其后,惠州府同知,潮州府海防同知,雷州府同知、琼州府同知、高州府通判便分别成了惠、潮、雷、琼、高五个总口的委员。

实际上,在各关口把持税收大权的,不是各总口委员,而是粤海关监督的家人及各口的书吏、巡役。清代外任官员允许携带家人亲信赴任,各官吏上任后自然尽力安插其亲信、家人于要害部门。粤海关“于大关、澳门两总口,又分附省十小口,向由监督及奉旨兼管关务之督抚分派家人带同书役管理。此外惠州、潮州、高州、琼州及雷州五总口,并分隶五总口之各小口四十余处,监督亦分派家丁带同书役分路查察”①。经粤海关监督穆腾额的奏请,自乾隆五十一年(1786)后,惠、潮、高、雷、琼五总口,及所属各小口停遣家人,但地位最为重要的省城大关、澳门总口,及所属各小口,仍由监督派家人前往管理。这些家人“向由监督自行签派”②,并随监督而去留。而书吏、巡役则是从地方招募的,虽然也“由监督将各税口掣签轮派”,但并不完全依附监督,他们往往长期盘踞关口,“世代相承,视同置产”③。

⑤《清朝经世文编初续》,郭嵩焘:《查粤海关税收积弊疏》。

①《光绪会典事例》卷239,页3。

②《粤海关志》卷7。

①《粤海关志》卷7。

②《粤海关志》卷7。

③军机档,录付关税,光绪三十一年,张人骏折。

这些把持着各关口的家人、书吏及巡役,经常利用手中的权利,进行钻营肥私,勒索商旅,这是清代关政极端**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康熙二十四年粤海关设关,到道光二十二年《南京条约》的签订止,广东行商是把持中外贸易的垄断商人,又是在中国官方与外国商人之间起着沟通作用的中介人,并在很大程度上是清政府的外交代理人,中外贸易中的事情经常由行商处理,外国商人的要求要通过行商转达中国官方,而中国官方对外商的政策及态度等也通过行商转告外商,行商还要对在广州的外国商人的行为负责。当然,行商最重要的责任是向粤海关负责征收对外贸易的关税。粤海关“每年征收税项,多藉外洋夷船,其进出输纳各项税数,并非该夷商亲身自行完缴,向来俱于进口之日,先投省行住歇,并将货物起贮行内,由行商报验,核明税额,填单登簿,俟货物逐渐销售,照例陆续交库”①。总之,行商虽然不是粤海关行政体系内的员役,但却起着行政上的某些作用。

粤海关的关税作为一个封建海关,其首要的职责是征收关税。鸦片战争前,粤海关的税收名目繁多,但按监督在奏报关税时的奏折,则可分为正税和杂税两大类。

粤海关的正税包括“货税”和“船料”两项。《雍正大清会典》上说:“国家设关榷税,则例不一,有征商税者,有征船料者,有商税船料并征者。”②粤海关是商税、船料并征的。

商税即货税,是对进出口的货物所征的从量税。“凡商船出洋进口各货,按斤科税者为多,有按丈、匹、个、件者,各因其物,分别贵贱征收。”③粤海关的税则中,将进出口货物分为“衣物”、“食物”、“用物”和“杂货”四大类。前三类中的各种物品,税则中都有具体税额的规定,如“番布衣每百斤税五钱”(衣物),“芝麻每百斤税二钱”(食物),“天鹅绒每匹税四两”(用物)等等。至于“杂货”类的物品,除了某些特作规定税额的以外,一般是“每百斤税二钱”④。

①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四十六年,和珅等折。

②雍正《大清会典》卷52。

③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47。

④嘉庆《钦定户部则例》卷87。

粤海关对货物的征税率,并没有进口与出口的严格区分,也不区别国外贸易或国内贸易,这是一种封建的财政关税,并没有保护或促进本国生产的含义。并且“许多课物照件数课税,不管它的长短、宽窄、单幅或双幅,所课相同”①,可见其不合理性。

船料又叫船钞或梁头税。是根据船只的等级与大小而对每只商船所课征的税项,原税则中对东南亚一带来华的“东洋船”的课税标准如下②:等级面积(平方丈)税额(两)

1181400215.4110031260048400康熙二十四年经题准,减二成征收,实征八成。初时,欧美来华的“西洋船”,其船钞额比“东洋船”的要高得多。一等船为3500两,二等3000两,三等2500两。康熙三十七年(98)以后,“西洋船”的船钞均照“东洋船”例征收。据马士(H.B.Mor)的记叙,西洋船只分为三等,其一、二等船的大小与东洋船的一、二等者略同,其余的均作三等船。纳税的办法和标准是:先将各船的长阔尺数相乘,除以十,得出“单位”数,然后按一等船每“单位”课7.777两,二等船课7.142两,三等船课5两,求得标准钞额,再扣除20%的特免,即为实缴船钞之额③。例如一艘长尺,阔尺的船,其船钞额是:7524752410777710020100′′′-=.()1120两。

以上是对外国船只的征钞标准。

粤海关对本国出洋贸易及沿海贸易的船只也征收船钞,出洋船只的征钞标准如下①:等级面积(平方丈)每平方丈钞额(两)船钞额(两)

1.0615240.921413182310.811118.848972本国出洋船只的船钞额仅占同等外国船只的大约20%,至于其他沿海贸易的船只,其钞额更低。

上述货税及船钞两项,便是粤海关的正税。

①Johnphipps:practicalTreatiscontheChinaandEasterTrade.p140,见姚贤镐编《中国近代贸易史资料》第一册。

②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47。

③H.B.Morsc:TheCheroniclesoftheEastIndiaCompanyTradingofChina,35—1834,Vol.I,P199。①嘉庆《钦定户部则例》卷87页。

与正税相对而言的便是杂税。杂税主要是由原为各口管关人员私索的各种陋规报出归公而来的。雍正以前,关税的奏销中只有正税,没有杂税,雍正年间,清政府整顿财政,将原来各级官吏在征税中的种种私索报出归公,使之合法化。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养廉银制度,使官吏于正俸之外又获得一笔为数更大的合法收入。粤海关是在雍正四年至七年间(1726—1729)广东巡抚杨文乾管关时,将各种私索报出归公,作为关税收入中的“杂税”向朝廷报解的。杂税的条目繁多,而分头、担头、规礼、耗羡等项是其中最主要的条目,现将这几个条目的情形略述于下:分头银两又叫“估值”银,是对出口货物加征的税项。“其粤海关估值一项,系将该商出口货物,估计价值,按货本一两征收银四分九厘,名为分头”①。对货物的估值一般比较稳定,不是随市价波动的,只有在估价与市价十分悬殊的情况下,才稍事调整,并且要报经皇帝批准。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由于当时对出口茶叶的估价远低于市价,粤海关监督尤拔世奏请,“将武夷茶每百斤原估价八两,酌改每百斤十三两,松萝茶每百斤原估价七两,酌改每百斤估价十二两”,经皇帝钦准后才施行②。分头银是只对西洋船只的出口货物征收的,“至吕宋系近处洋船,与本港船一例,向来不征分头”③。

担头银简称担银,是各关口对往来贸易物品所课征的税项,不论是国内贸易或是国外贸易,不论是进口或出口,一律按担抽税。至于税率则各口不一。“查各口征收担规银色,高低不同”④,即使是同一关口,对不同的货物,或往来不同地方的船只的物品,其征收的税率也是不同的。通常是每担征银三分上下,但有的不足一分,有的则超过四分⑤。

规礼银是对进出口商船所征的银两。自设关开征以来,收泊粤海关贸易的外国商船就遭到各种管关人员的多方勒索,一艘洋船进出口时要给书役、家人等缴送的陋规名目多达六十八条。杨文乾将之报出归公,作为关税收入中的一项,称归公规礼银,每艘船不分大小,一律缴送1,950两,唯法国船加100两,苏禄船减100两。本国贸易船只也要缴纳规礼银,但数额不多,“进口归公银十七两五钱九分,出口归公银七十三两九钱九分二厘。内江南沙船加收二两”①。

耗羡银两。赋税加征耗银是宋朝以后中国封建税收中的通例,粤海关也不例外。粤海关的对外贸易税,从征收到熔成银锭,到上缴关库均由行商负责。而国内贸易的商税则由监督派人收取,海关要将收缴的零碎银两熔成银①《清朝文献通考》卷27。

②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二十五年,尤拔世折。

③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四年,郝玉麟,隆升折。

④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九年,策楞折。

⑤《粤海关志》卷11。

①尤拔世:《粤海关改正归公规例册》,页1—8。

雍正初年以前,粤海关的火耗是加二征收的,雍正后期即按加一征收了②。粤海关的火耗主要是按货税额加征的,而“粤海关船料向不加耗”③。这是对洋船而言,对本国船只,船料是仍要加一征税的④。

上述几项是粤海关杂税中的主要项目,此外尚有各口书役、家人在稽查往来船只时向各船索取的“饭食舟车银”,“挂号银”等名目。杂税在整个税收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几乎与正税相当。

粤海关自设关开征以来,其关税额几乎是直线上升的,这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省城大关征收的对外贸易税通常占粤海关税总额的70—80%,特别是乾隆中叶以后,随着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这种比例便大为提高。乾隆中叶,“粤海关每年收税五十余万两”,而大关以外各关所征,仅共得“十二、三万”,“惟大关税银四十余万全藉洋般出入,按则征收”⑤。因而管关人员经常向朝廷奏报:“粤(海)关每年征收税数,向视洋船多寡以定盈绌”①。乾隆末年以后,粤海关的年度税收总额经常超过一百万两,而大关以外各口的税收仍仅十余万两。以道光十一年(1831)和道光十二年为例,即可窥知其大体。道光十一年,粤海关各口共征税银1461806两,其中省城大关以外各口所征为135000余两,占总数的9+%,而大关一口所征税银达1325000余两,占总数的91+%②;道光十二年,各关共征税银1532933两,其中大关以外各关共征税银仅为134000两,占总数的9+%,而大关所征对外贸易税达1398000余两,占总数的91+%③。这表明了对外贸易税的征收在粤海关税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粤海关税额的不断增长,反过来又说明了清代前期对外贸易的发展。从《粤海关志》和一史馆关税奏折,可以看出洋船进口数与关税征收额的密切关系。

②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元年,张廷玉等折。

③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5辑,页106。

④尤拔世:《粤海关改正归公规例册》,页2。

⑤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四十六年,和坤等折。

①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二十五年,李侍尧折。

②军机档,录付关税,道光十一、十二年,中祥折。

③军机档,录付关税,道光十一、十二年,中祥折。

粤海关为清廷提供了巨额的财政收入。以嘉庆十六、十七年(1811—1812)为例,即可见粤海关税收在全国关税中所占的比例。清代户部所属共二十四关,嘉庆十六年,粤海关的税收额是15263.1两,是其余二十三关税收总额3111300.7两的37.45%;嘉庆十七年,粤海关的税收总额为1347936.8两,是其余二十三关税收总额的3131271.2两的43.05%。再与广东省的地丁、盐课银比较,嘉庆十七年,广东全省实征地丁银为1054724.2两,较同年粤海关税银少293212.6两,而该年广东的盐课银为703641.1两,仅及粤海关税银的52.2%④。足见粤海关税收在清代财政收入中的重要地位。

粤海关税的去向主要有三个方面:海关管理费用;供给内务府银两;由户部支配的税银。

粤海关的管理费用,在关税奏销中常称为“通关经费”,是粤海关一年中为自身的运转而消耗的银两。所包含的开支项目颇多,如官员的养廉银,书吏、巡役等人的火足及工食银两,税馆及巡船的修理费,办公用的纸张,各关口的神诞、戏供等费用。每年约需经费4万两,在杂税项下开支。管理费用仅占粤海关税收的极小一部分,乾隆中叶以前约占税收总额的10%,其后则仅占3%上下①。

粤海关每年都要将部分关税送给内务府,以供皇室之用。关税中支付内务府的银两主要有备贡银和公用银。清代地方官向皇帝进贡物品是常见的,但一般是私人的呈供。而粤海关除了监督的私人进贡之外,关税收入中也用一部分来为皇室采办贡品之用。按常例,粤海关每年要进贡四次,即于新年呈进年贡,元宵节呈进灯贡,端午节呈进端贡,皇帝生日呈进万寿贡②。此外还不时有“传办方物”的任务。粤海关在杂税收入中开销备贡银两,始于乾隆三年(1738),初时并无固定数额,而是根据贡品的实际费用开支。乾隆七年(1742),监督伊拉齐等才奏请定制,每年的备贡银定为五万五千两,其中以二万五千两按年解京,交内务府造办处,留三万两于粤海关,以备办贡品之用,年终结算时,三万两中如仍有余存,则亦需将余存部分银两解交内务府造办处,如三万两不足办贡品,则另从杂税中补支③。乾隆五十年,朝廷命停办贡品,而每年将五万五千两备贡银全数解京,交内务府造办处①。道光十年,粤海关又奉旨,从该年始,每年于杂税收入中,“拨内(务)府广储司公用银三十万两”②。解交内务府的税银在粤海关税收中,仍只占很小一部分,在道光十年开始拨解公用银三十万两之前,仅占总数的5%左右,其后则约占20%。这些解交内务府的银两,对于供养清皇室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银两,是“供应内廷差务要款。即如坤宁宫、奉先殿、御茶膳房供用,自鸣钟讨领诸大端,较之外省军需尤为紧要,此外复有紫禁城内值班八旗,内务府三旗官兵,每日口分,万难一日延缓”③。

粤海关税收的绝大部分是由户部支配的。除了“通关经费”和解交内务④《史料旬刊》,第26—30期,“汇核嘉庆十七年各省钱粮出入清单”。

①参看军机档,历年关税录付奏折。

②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四十六年,李质颖折。

③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七年,庆复、伊拉齐折、乾隆四十八年,李质颖折。①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五十三年,孙士毅、佛宁折。

②军机档,录付关税,道光十一年,中祥折。

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辑,页51—52。府的银两外,其余税饷全归户部支配。据历年的关税奏销统计,乾隆中叶以前,属户部支配的部分约占关税总额的70—80%,乾隆后期则波动于80—90%之间,乾隆末至道光十年以前,则在90%以上,道光十年后,由于拨解内务府公用银三十万两,户部所占的比例才降到75%左右。属户部支配的税饷,一般是要运送北京,“解交部库,以供京营兵饷及一切经费等项之用”的④。此外,属户部支配的税饷对于地方财政及某些临时急需的饷银也提供不少的支持。如广东省兵饷,在额征地丁银中支放,“不敷之数,在于粤海关岁收盈余银内酌筹拨给”⑤。急需的河工费用及军事行动的费用,更是经常以粤海关的税饷支给。如嘉庆九年(1804),拨给河南省河工用费一百万两,嘉庆十九年(1814)又拨给河南省河工用费八十万两,嘉庆二十四年(1819)拨给河北省河工用费七十五万两①。用于军事行动方面的则为数更大,特别是乾隆末至道光初年,根据该时期中的二十个年度的关税奏销折统计,粤海关这二十个年度的税收被拨用于军需的银两竟达八百八十余万两之多。这些军需银两往往是用于镇压农民起义的。如乾隆末年,清廷为了镇压湘、川、黔地区的苗民起义,和嘉庆初年为了镇压川、楚、陕等地的白莲教起义,都从粤海关抽调了不少税饷。

粤海关的税收,无论对清廷的财政或是政治,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清政府为了确保这一财源,而对税收实行一系列的考核制度。首先实行的办法是规定关口的最低征税额。粤海关最初的定额是九万一千七百一十四两五钱,后经几次递减,康熙三十八年以后定为四万两二分,常作四万两。同时尚有铜斤水脚银三千七百五十两,其中扣除一百六十两作粤海关的经费,乾隆八、九年之后,只报解铜斤水脚银三千五百六十四两②。以上两项称为正额税,是粤海关的最低税额。康熙时,监督只需缴足正额税,其余的归自己处理,如有多缴,则属私捐。但当时的情形是“不但无余,并不敷正额”,“而当时风气俱视缺额为份所当然”③。

雍正初年,清廷为扭转财政拮据局面,厉行整饬关务,关税实行尽收尽解,超正额部分称为盈余,也要解交,“于是各关以盈余报者相属”①。从雍正初年到乾隆初年,对盈余银的报解是没有定额的,由监督自行奏报。但户部总想从关口榨取更多的油水,“各关报满之时,如盈余浮于上年,则部中不复置议,如减于上年之数,即行驳复”②。这实质是以上一年的盈余为④军机档,录付关税,道光四年,英和等折下一年的最低限额,而各关监督为了保证盈余年多于一年,必然大肆勒索,苦累商民。

⑤嘉庆《钦定户部则例》卷51,页18。

①参看:军机档,录付关税,嘉庆九年,延丰折;嘉庆十九年,祥绍折;嘉庆二十五年,阿尔邦阿折。②《雍正大清会典》卷52。

③《清朝文献通考》卷27。

①《清朝文献通考》卷27。

②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48。

乾隆六年,大学士与户部遂旨议准,关税盈余只要与上年数目相仿即可,如相差悬殊,则命督抚查核③。乾隆十四年朝廷又决定以雍正十三年的盈余额为标准。但此后关税收入不断增加,这个标准不能起到督促作用。乾隆十九年户部又请仍行与上届比较的办法④。但因关税的增减受多方面的影响,难免参差不齐,仅与上届比较,固为不妥。乾隆皇帝觉得“通计三年,即可得大概,若多寡不致悬殊,原可无庸过于拘泥”,因而乾隆四十二年以后便实行与上三届比较的办法,只要本年度的税收不比上三年度中任何一年都少即可通过⑤。乾隆四十五年(1780),皇帝觉得粤海关的税收情况有其特殊性,与一般关口不同,因而下旨,“嗣后该部查复粤海关征收税课,即以该年之船只货物查核考察,毋庸照各关例将上三届比较”⑥。不作任何比较,实质盈余无定额,户部是不放心的。乾隆四十七年(1782)又议准,“粤海关税课以乾隆四十一、二两年作为比较”⑦,该两年的税收额皆为五十八万八千四百余两。而实际上,此后粤海关的税收既要与乾隆四十一、二年(1776—1777)比较,又要与上三届比较,并且变成与上三届中的最高年度相比较。

乾隆后期以来,除粤海关外,其他关口税收皆趋减额,与上三届中最高年度比较的办法委实难行。到嘉庆四年(1799),朝廷便放弃这种考核的办法。而重新规定各关口的盈余额,并规定定额之外的多征,亦要尽收尽解。粤海关的钦定盈余额是八十五万五千五百两①。其后粤海关没有再出现缺额的情形。

税收定额的一变再变,反映了清朝廷和管关官员在瓜分关税这块肥肉时的利害冲突。中央政府以定额作为保证中央财源的一种手段。而所谓定额,只是税收的最低界线,超额部分也是要尽收尽解的,不足额则要受到处罚。如果短缺正额税,则会遭到降级或革职的处分,如短缺盈余定额,则会受到罚俸或降级的处分,监督还要赔补不足额部分。

既然定额是税收的最低限度,朝廷就会设法促使关税的尽收尽解,于是便利用税册对税收的实际情形进行考核。规定关口征税时,必须使用由户部发给的盖有关印和部印的商填册、循环册和稽考册进行登记。商填册是由纳税人亲自填写的,同时收税人根据税额写立一式二份的红单,其一给纳税人,其二存底,叫红单底簿,即循环册。

③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48。

④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十九年,萨克岱折。

⑤《清朝文献通考》卷27。

⑥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四十八年,尚安、李质颖折。

⑦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五十二年,孙士毅、佛宁折。

①《粤海关志》卷14。

然后管关人员依商填册和循环册编制稽考册,又叫清册,按日登记纳税情况,一式三份,一送户部,一存海关,一由监督私人收管。户部根据三种税册进行核对,如无差错,即可通过,如有数目不符,即行追究②。

利用三册考核,实际上并不能真正了解关税征收的情况,在三种税册的填写中,弄虚作假,串通舞弊是司空见惯的事。因而朝廷也并不太相信税册的作用,而经常命督抚查察税收实情,乾隆五十七年(1792)皇帝命嗣后粤海关“其每月到关船数若干,所载货物粗细若干,责成该督抚详细查明,按月造册密行咨报户部,俟一年期满时交部。(户部)将该督抚所报清册与该监督所报清册总汇核对,如有不符,即行参办”①。户部如认为监督有舞弊情形时,即派专人赴关查办。实际上往往亦徒具形式而已,清代关政的**是人所共知的。

②《粤海关志》卷14。

①军机档,录付关税,乾隆五十九年,苏楞额折。


第四节 广东十三行


十三行的由来广东十三行(又称广州十三行),是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和清朝对外贸易政策的产物。创始于康熙二十五年(86)四月,清廷既要“严华夷之大防”,又要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利开展,于是广东官府便组织和指定一些商人专管广东对外进出口贸易。这就是广东十三行商人出现和行商制度创建的重要背景。

广东行商制度是明代官设牙行的沿袭和发展。康熙二十四年(85)设关通商时,沿袭明代前例,用牙行商人主持经营对外贸易。《粤海关志》记述:“设关之初,番舶入市者,仅二十余柁,至则劳以牛酒,令牙行主之,沿明之习,命曰十三行。”②十三行产生于粤海设关的第二年(86)。当时,国内外运到广东海口的商货很多,行商却很少,造成货物“壅滞”。为了加强管理,适应开关后发展着的对外贸易的需要,保证关税的征收,广东巡抚李士桢会同两广总督和粤海关监督(关长)商酌决定,用广东巡抚的名义以法令形式发布“分别住行货税”的文告,把从事国内沿海贸易的商人和从事对外进出口贸易商人的活动范围及其性质划分开来,设立金丝行、洋货行。如“来广省本地兴贩,一切落地货物,分别住税报单,皆投金丝行,赴税货司纳税。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俟出海时,洋商自赴[粤海]关部纳税”①。由此,从事国内外贸易的商行被区分为“金丝行”和“洋货行”两类不同性质的商行,明确规定“洋货行”是专门经营对外进出口贸易的机构。这文告还大力鼓励有钱人承充洋货行商,同时为保障行商的地位,规定承充行商者必须是“身家殷实”之人,并须经地方官府核准,发给证明(行帖),才能承充。即使一人兼营二行,也应分别设行,各立招牌。这样,经营对外贸易就成了一种专门行业,从事该项贸易的行商就具有官商性质,从而形成了垄断对外贸易的特殊制度——行商制度。

最初一批洋货行商人,多数是由原来在广东经营国内商业和对澳门陆路贸易的“商民牙行人等”转化而来的。洋货行商人的籍贯,以福建、广东居多。

广东十三行和原来在广东的藩商还有着直接的历史渊源。清初的“藩商”中的一些人,在粤海开关后不久就转化为洋货行商人。

以上就是广东十三行的由来。洋货行即是十三行。乾隆初年,“金丝行”改名“海南行”,“洋货行”改叫“外洋行”,简称“洋行”。

②《粤海关志》卷25《行商》。

①李士桢:《分别住行货税》,《抚粤政略》卷6,《文告》页55。

由此,广东十三行行商制度又叫“广东洋行制度”。

十三行的职权和性质根据广东巡抚李士桢“分别住行货税”的文告,初期广东行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三:其一,充当经营对外贸易的洋行商人要身家殷实,而又以自愿承充为条件。承商的办法,是经商人自愿呈明广东地方官府批准,并领取官府发给的行帖,方能开业。其二,在广州和佛山原来经营商业的“商民牙行人等”,有自愿转业承充洋商的,可以自由选择,“或呈明地方官承充,或改换招牌”。其三,洋货行商人对粤海关承担的义务,是负责把外洋进出口货税在洋船出口时亲自赴海关缴纳。禁止税收人员从中勒索。

康熙五十九年(1720),行商发展到十六家。他们为统一贸易规程,减少内部竞争和限制行外散商,在广东官府支持下,成立了垄断性的“公行”,它具有行会的性质。公行成立时有隆重的仪式,众商啜血盟誓,并订立行规十三条。这些行规主要有:外船专择某行商交易时,该行商只能承受此船货物的一半,其余一半归其他行商摊分,违者罚;行商中对公行负责最重要的头等行,可在外洋贸易中占一全股,二等行占半股,其余占四分之一股;新入公行者应纳银一千两,作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入三等行内;除极少数手工业品如扇、漆器、刺绣、图画等许行外商人贩卖外,其余商品的进出口买卖归公行独揽。这时候的公行组织还是相当松散的,既没有共同的领袖,在实际行动上也未采取统一步骤。公行还未得到政府的正式批准。外商多次要求取消公行,并以停止贸易相要挟。公行因而时存时散。但公行的存散,并不影响十三行的继续存在。公行成立时虽未能得到正式批准,广东官府对公行还是支持的。粤海关监督命令,除几种商品在行商加保条件下(交货价百分之三十左右与公行),允许行外散商与外商交易外,其他商品仍然完全归行商垄断经营,一切进出口税饷仍然由行商负责缴纳。行商一方面垄断广州进出口业务,进口货物由其承销,内地出口货物由其代购,并且负责划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向海关保证缴纳进出口关税,即所谓“承保税饷”。所以行商又称为“保商”。开始,“保商”只是保证向海关缴纳他所接纳的外商应付的进出口货税;以后,由于行商中有一些“资本微薄、纳课不前者”,于是从乾隆十年(1745)起,在行商中选择殷实之人作为“保商”,令其统纳入口税款。乾隆十九年(1754),清政府更令以后凡外船之船税、出口货税、贡银,清廷搜罗之珍品(采办官用品物),俱由行商一二人负责保证。并规定不但外商拖欠税款,由行商负连带责任,而且十三行内有一行倒闭,各行要负责分摊清偿债务。这就形成了“保商制度”。

乾隆二十年,清廷又重申行商承揽茶叶、生丝、布匹、绸缎、糖、大黄、白铅等大宗出口货的贸易,只有扇、刺绣、皮靴、瓷器、牙雕等八种手工业品允许行外散商、铺商在行商加保的条件下与外商交易,违禁则要受到惩罚。这就进一步加强了十三行对外贸易的垄断。

从雍正年间开始,以英国为首的西方殖民者在我国沿海大肆活动,与沿海奸商相勾结,使清朝统治者深感不安。在乾隆二十二年,清廷重新实行严格限制对外贸易的闭关政策,封闭了江、浙、闽海关,只留粤海关一口通商。广州成了全国唯一通商口岸,广州十三行也就一跃而为垄断全国对外贸易的组织了。

由于对外贸易只限于广州一地,广州的贸易特别繁荣起来,十三行的内外事务也特别繁杂、内部竞争特别激烈,极需有一个统一的组织。乾隆二十五年(1760)潘振成等九家行商为了统一价格,避免竞争,以及为了承保税饷、应付官差、备办贡品等方便起见,呈请设立公行,获得清政府批准。这是公行正式为官方批准作为经营对外贸易机构的开始。当时,参加公行的各行商选出首倡组织公行的同文行行商潘振成为首领以处理公行的内部事务。这种公行的首领,称为“总商”。清政府严格限制对外贸易的闭关政策,重点放在“防夷”方面。

乾隆二十四年(1759),两广总督李侍尧奏定了《防夷五事》:禁止外国商人在广州过冬;外商在广州必须住在行商的商馆内,由行商负责“管束稽查”;中国人不得向外商借款和受雇于外商;中国人不得代外商打听商业行情;外国商船停泊处,派人弹压稽查。嘉庆十四年(1809)又颁布《民夷交易章程》,对外商活动的限制更严格。还些章程,不只是对外国商人的限制,也是对行商所负责任的规范。这种“以商制夷”的办法在保商制度中越来越多地运用。以后来贸易的每条外国商船,不论是外商自择行商作保,或由行商轮保,保商不仅要对外商偷漏关税负责,而且,所有关于该货船其他一切事宜(包括人员的活动),也由保商向官府负责。外商如有违法之事,政府唯保商是问。

在广州行商制度下,十三行掌握了对外贸易的经营权,外商投行后,报关纳税以及出售购办等,一切贸易事务均由行商代理,日常生活也受行商约束,如不得擅自出入商馆,雇佣华人不得超规定之数,不得携带妇女入馆等等。十三行商成为外商商务的全权代理人。行商除了起垄断贸易、“代办”贡品、保纳税饷、管束外商等作用外,还要代清廷传达政令、文书,外国人的要求和礼品书信等,亦由行商向官府传达,不准外商和中国政府直接交往。行商成了清政府与外商之间联系的正式媒介,兼有商务和外交的双重职责。

行商承商之初,只要向地方官府申报便可领帖开张。乾隆年间,要承充行商必须由现任行商一至二人作保。而到嘉庆十八年(1813)以后,则要“通关总散各商,公同慎选殷实公正之人,联名保结,专案咨部备查”①。把新行商的最后批准权收归户部。这样的规定既巩固了公行的垄断权,又为官吏①《清季外交史料》嘉庆朝四,页6。

索贿纳贿大开方便之门。

清廷还进一步规定,行商(特别是殷商)不能自由辞退,即使是老弱病残无力承商,也应由其亲信子侄接办。如总商潘致祥于嘉庆十三年(1808)花去十万两银子的贿赂款,已允许辞退,而六年之后,两广总督蒋攸铦仍强迫其再充行商。蒋攸铦向上奏称:潘致祥“身家素称殷实,洋务最为熟练,为夷人及内地商民所信服。从前退商,本属取巧,现当洋行疲敝之时,何得其置身事外,私享厚利,应饬仍充洋商”②。这个做法得到皇帝钦准。另外,行商把行务移交其子侄,也要向官府交付巨款。如1826年总商伍秉鉴为把行务交与儿子伍受昌,竟向海关监督交付了五十万元③。

清廷就是通过这样严厉的承商制度,逐步使十三行的商业资本置于清皇朝封建权力支配之下,并发挥其政治上防“夷”,经济上确保税收的作用的。从上述可知,十三行是拥有垄断中外贸易特权的商业组织,又是清皇朝控制中外通商的枢纽和保障关税收入、防范外国人的工具。广东行商制度是清皇朝管理对外贸易的重要制度,是构成清皇朝严格限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内容,反映了当时清朝对外贸易的封建垄断性质。

十三行之“夷馆”

广东十三行是靠海外贸易发展起来,并逐渐上升到垄断地位的庞大商业集团,在清代对外贸易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十三行早期的贸易对象,有荷兰、英国、丹麦、西班牙等西欧国家和东南亚诸国,其中和暹罗(泰国)交易最多。十八世纪中叶以后,十三行的贸易对象,主要是英国、美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等欧美国家,贸易量较大。十三行商人主要通过向这些国家出售茶叶、生丝、丝绸和土布,换取棉毛织品、金属品、奢侈品、棉花和大量白银。十八世纪八十年代英国东印度公司取得英国对华贸易垄断权后,十三行的贸易对象主要是英国。福建、徽州等地的茶叶,是行商们向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英国散商出售的最大量的商品。由于英国货在中国销路不广,英国商人主要用白银和行商交易。

与十三行商的营业所相适应的,还有十三“夷馆”(即商馆)。它是由行商专设的接待外商住宿、储货和交易场所(每所租金,乾隆年间每年约六百两银),实际上是洋行的一部分。“夷馆”是“夷人寓馆”的简称,设在十三行街附近,即今广州十三行路以南、人民南路以西、珠江河以北的地方,也即现在广州文化公园一带。商馆数目通常为十三,这与十三行的“十三”相同纯属巧合。这些商馆被许多街巷分隔开。据外国书籍记载,外商与十三行互市之初,外舶至广东时,每舶俱“占”有“夷馆”一所,每舶俱有一“行”为其主顾。

②同上,页23。

③马士:《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4,页132—133。

外商和行商的交易一般在商馆进行,外商又把这种贸易称为“商馆贸易”。清政府对外国人在广州的活动是严加限制的。乾隆二十四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定:“嗣后各夷商到粤,饬令行商将伊等带来货物,速行销售,归还原本,令其置货,依限随同原船回国。即间有因洋货一时难以变卖,未能收清原本,不得已留住粤东者,亦令该夷商前往澳门居住,将货交行商代为变售清楚,归还价银,下年务令顺搭该国洋船归棹”。“夷人到粤,务令于现充行商各馆内,听其选择投寓。如行馆房屋不敷,亦责成该行自行租赁房屋,拨人看守,以专责成。夷商携带番厮,不得过五名,一切凶械火器,不许携带赴省。责成行商、通事勤加管束,毋许汉奸出入夷馆,结交引诱。即买卖货物,亦必令行商经手,方许交易其前后行门,务拨诚实行了加紧把守,遇晚锁锢,毋得令番厮人等出外闲行,如夷商有买卖货物等事必须出行,该通事、行商亦必亲身随行。如(行商、通事)敢放纵出入,滋生事端,以及作奸犯科,酌其情事轻重,分别究拟斥革”①。尽管这些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但行商除允许外商留人在商馆料理来不及销售的货物外,当时是基本执行的。外商进入商馆后,行动上完全受行商约束。乾隆末年,始准每月三次到隔海的陈家花园(后改往花地)和海幢寺二处游玩,但要洋行的通事随行约束。通事的主要职责,是向外商宣示政府法令,外商外出时随行管束,为外商书写禀帖,通关报税,领取船舶出入口许可证乃至装货、卸货、检验货物、招雇驳船及搬运工人等等。通事的地位虽低于行商,但也有稽查外商违法行为、防止“民夷勾串”的政治责任。

商馆中有一种为外商服役的仆役头目——“买办”,他们必须由行商、通事结保,并向粤海关领取牌照才能充当。当时寓居过商馆的美国商人威廉·亨德的《广州番鬼录》一书写到:“在商馆中,最重要的中国人是‘买办’。他是行商作保,保证他的行为与能力。凡商馆中所雇用的一切其他中国人,他自己的会计,以至仆役、厨役、苦力,都是买办自己的人。”买办“由助手们帮助管理公司(指外商在商馆的机构)及职员们的帐目,他监督开饭,并侍候公司代理(原注:外商公司的主任称大班,即总管的意思)及帐房们。”①毫无疑问,这些买办是执行着政府交予的管束外国人的政治任务。但是,由于这些买办有为外商驱使奔走的职能,同外商接触最密切,因而也最容易为外商所支配。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逐渐沦为外商的代理人。据记载,1926年“一个深受信任的商馆买办,在广州照管着一大笔活动资金,并按照要求将利润交给雇主”②。这一部分买办从清政府管束外商的工具变为外商进行商业扩张的工具,这是近代买办的前身。

商馆的建筑是相当讲究的,每所都有横列的几排房屋。

①《史料旬刊》第9期,页308;《乾隆二十四年英吉利通商案》,李侍尧折。①威廉·亨德:《广州番鬼录》页32。

②《中国丛报》(英文版)卷6。

据外商记述:商馆的房屋“第一层为帐房、仓库、堆房、买办室及其助理、仆役、苦力的房屋,及具有铁门、石墙的钱库第二层为饭客厅,(第)三层为卧房。每楼都有宽阔的走廊。”一百多年来,商馆区“这块地方曾是广大的,中国唯一给外国人居住的地方,在这里所进行的交易,其数量之大,是不可估计的。”①当时在十三行租赁商馆的,除英国、美国外,还有法国、荷兰、普鲁士、瑞典、吕宋(即西班牙,因当时菲律宾为西班牙所占)、丹麦等国。这些“夷馆”,后来便发展为各国商人的办事处,如道光十三年(1832)英国驻华贸易首席监督律劳卑的任所,就设在英国商馆内。在鸦片战争前后一段时间内,实际上成了外国殖民主义策划侵华阴谋的重要据点。

十三行的衰落十三行的商业资本,具有复杂的属性和特点。

十三行原来纯属牙行性质的代理商,由于清政府赋予他特权,他就变成了专门包办对外贸易的具有官商性质的商人,成为封建的垄断机构。

十三行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末世”。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有限度的对外贸易,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和满足他们的奢侈生活。鸦片战争前,进口的洋货中,珠宝、毛呢和玩物之类占了极大比重,而出口货中,则以丝、茶和瓷器等大宗商品为主。因此,清朝统治者所需的外贸机构,是由政府控制的、独揽中外交易的行商组织,这就赋予了十三行以封建性。充当行商需要政府批准,总商由政府指定。行商除了垄断贸易、承保税饷、管束外商、取缔运入的违禁货物等任务外,还要承担外商与政府间的文书传递,甚至陪审中外涉讼案件,在外事工作中代表着政府。这就使他们具有不同于一般牙行的亦官亦商的双重性格。此外,行商中多数人自身就是商人地主。总理洋行数十年的怡和行伍氏家族,通过捐纳钻营,同朝廷和地方官员建立了极密切的关系,获得大量官衔、官职。他把相当部分商业利润用来购买土地,从事封建性地租剥削。伍家不仅和同文行的潘家一样,在福建有巨大的地产,而且还开设了银号数家,进行高利贷剥削。这些都增强了行商资本的封建性,同时,限制了商业资本的积累和向产业资本的转化。

十三行与清皇朝在经济上也有着密切的关系。粤海关的税收是庞大的,而十三行则是粤海关征税的总枢纽。粤海关所征收的税饷,有百分之九十是经行商承保输纳的。十三行经手的这些税款,主要是为清皇朝以及皇室的财政开支服务的。据统计,道光十九年一年,粤海关共征银一百四十四万八千五百五十八两。移交广东布政司藩库和留在粤海关作费用的一共才占百分之六,其余百分之九十四解往户部和内务府。另外,十三行历年交给清政府、皇室和各级官吏的捐输、报效和贡银,数量也十分巨大。

①威廉·亨德:《广州番鬼录》,页15。

十三行商通过政府特许的垄断外贸特权和从外商、行外商人中搜刮掠夺,积聚了巨大的财富。关于行商对外商的剥削问题,据《中西纪事》记述:“粤中初设洋商通事,洋行据为垄断之利,诛求不已,串通官吏,规费日增”;又称:“大班来粤者,率寄寓洋行,行人事之唯谨,然所以朘削之者无所不至,又与关吏因缘为奸,课税既增,则规费抽用亦增,有取之十倍二十倍于前者”①。十三行商中家财最多而又最有势力的数伍、潘两家。道光十四年(1834),怡和行商伍秉鉴向外商宣称,他的资产“约值二千六百万元(银元)”。同文行的潘启官,被法国杂志描绘为“财产比一个国王的地产更富”,大约有一亿法郎巨款,每年消费达三百万法郎。行商中的多数都是园宅华丽,生活奢侈的。据外商记载,行商潘氏“有妻妾五十,婢仆八十,园丁役夫三十”。“彼之家园内穷奢极侈,以云石为地,以金、银、珠、玉、檀香为壁。在妇女闺房之外即有广大能容纳百名丑角之剧场,故妇人时时不难得有娱乐。又有九层高之宝塔,以大理石及檀香为壁砌成。其余珍禽宝木,美不胜收。”②行商依赖官府,但又与清朝统治者有矛盾。清朝统治者对行商的掠夺和压迫,是造成大多数行商破产的极重要原因。

清朝统治者给行商以外贸特权,主要是想从他们身上取得更多的钱财。

行商的封建负担,最经常性的是每年都要采办贡品和例进“常贡”银两,乾隆年间开始,每年两广总督、广东巡抚和粤海关监督,要向皇帝进献大批价值昂贵的各种珠宝珍玩,如钟表、镶嵌挂屏、花瓶、珐琅器皿、雕牙器皿、玻璃镜、千里镜、日规等等。这些东西都是“委托”行商采办,价值亦由行商“赔垫”。乾隆皇帝也承认:“从前广东巡抚及粤海关监督,每年呈进贡品,俱令洋行采办物件,赔垫价值,积习相沿,商人遂形苦累”③。行商贡银始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每年为五万五千两,至嘉庆六年(1801年),粤海关监督佶山为讨好皇帝,拟“加增九万五千两,共成十五万之数”①。除了常备贡物和贡银外,行商对皇朝的各种临时性报效、捐输,数目更是十分巨大。如乾隆五十三年(1788)为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行商捐输三十万两;嘉庆六年华北水灾,初令各洋行捐输二十五万两,随即又令同文行潘致祥独捐三十万两;河南河工,嘉庆十六年和二十五年,行商每年捐献了六十万两。

此外,保商制度也常给行商造成赔累。行商承保的外舶,如有偷税漏税,则由行商按五十倍到一百倍的数额罚出充公。同时一行破产,其他行商也要共同偿清其欠课和债务,这种赔累给行商增加的负担十分沉重。行商蔡世文就是因赔累过甚而自杀的。

①夏燮:《中西纪事》卷3,页2、6。

②威廉·亨德《旧中国杂记》,页78—82。

③《粤海关志》卷25《行商》,页8。

①《清季外交史料》,嘉庆朝一,页4。

行商还要常受广东地方官吏的剥削勒索。承充行商常常要交贿赂四万至二十万两白银,而承充以后,官吏更进行无穷的勒索。道光十二年(1832),刚承充的福顺行商王大同,在尚未有与外商作任何交易以前,其财产已为粤海关借口勒索费用及官厅开支所全部剥夺,其本人也被以负款的罪名监禁起来。

行商因拖欠税饷、所保外商违法,或行商本人违禁,向外商借款和拖欠外商债务等原因,被政府逮捕下狱、鞭鞑甚至抄家和发配到新疆伊犁充军的事,几乎年年发生。这更是清政府对行商的残酷的政治压迫。

因此,长期以来,“公行成员的资格,并没有被看作是一种权利,却被看作是一种负担。中国政府招致商人参加公行时往往遇到极大的困难”。“破产的事情是常常发生,幸而未破产的也总是想法使自己能够尽早好好地退出公行”①。但要退商是十分之困难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据外国人记载,总商伍浩官“在1810年;1826年和1832年都想告退,但是他一直干到他1843年逝世为止”②。清统治者的重压政策,极不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以后几乎所有行商都面临着倒闭歇业的危机。18世纪后期,以英国东印度公司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人挟厚资而来扩张贸易的时候,十三行商在与西方商人的较量中被打败了。这首先表现在贸易的主动权操纵在外商的手里。如“近年夷商司事者竟随意分拨(货物)售卖内地。行商因其操分拨之权,曲意逢迎,希图多分货物转售获利,而奸夷遂意为肥瘠,有殷商而少分者,有疲商而多拨者”③。其次,又明显表现在商欠(又称“夷欠”,即行商拖欠外商的债务)的问题上。行商由于政府、官吏勒索,自身挥霍浪费和部分商业利润转化为土地资本,货币资本严重不足,被迫向外商大量借债(有的以赊购货物的方式欠下)。如“(卢)茂官有巨大的地产,但如果不从欧洲人那里借钱,他就没有充分的现金来经营公司分配给他的生意”④。这些债款的年利一般在百分之十二至二十之间,外商通过这样的高利盘剥,永居于债权人的地位,在经济上逐渐控制了行商。1779年八家行商共欠下英商债(连复利)三百八十多万两(原欠一百零七万)⑤。18年,七家行商共欠外债一百零六万两。到了1820年,十三行中的行商有半数倒闭,余下的六家有五家负有外债。这种借债按照清朝法律算是犯罪,“勾结外国,诈骗财物”,应予抄家充军。行商因此很怕外商公开债务状况或逼还欠款,往往不得不接受赔本生意,甚至让外商用自己的商号作掩护和充当外商代理人。

①[英]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中译本,页47。

②马士:《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4,页132。

③《清季外交史料》嘉庆朝三,页10。

④[英]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中译本,页59。

⑤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2,页44—45。

乾隆三十六年(1771),英国东印度公司以白银十万两交给总商潘振成,由他代向两广总督行贿,因而使公行被撤销。1782年公行虽然复设,但仅限于对进出口货征收行用。这样,行商制度就开始被打开缺口。嘉庆十四年(1809),会隆行商郑崇谦欠东印度公司四十五万余两、又欠美商、英国散商等五十二万九千余两白银的债务,无法营业,便向东印度公司借款,并答应东印度公司提出的要求:会隆行务必须由当过英商雇员的吴士琼代表英公司经营,直至欠款全部还清①。嘉庆十六年(1811),一向对东印度公司“勤恳忠诚”和靠出售东印公司货物起家的新行商谢嘉梧,接受了东印度公司为保持进口羽纱的垄断价格而委托的代理业务。他在该公司大班指挥下,按公司规定价格收取羽纱,除缴付捐税外,纯收入归东印度公司结帐,实际上是公司的经纪。这就“打破了百年来的传统办法”②,即改变洋货交易完毕,纳税、价格、利润皆与外商无关的惯例。外商控制了洋货销售的全过程。这时候,其他行商也与东印度公司“交通既久,狼狈为奸”③,几乎都被东印度公司控制。这些行商已经成为西方殖民者入侵中国的工具,为外国资本掠夺中国财富效劳,具有越来越浓厚的买办性。他们不执行清政府的有关规定,帮助外商走私漏税,贩卖禁品,走漏纹银出洋,甚至帮助外商走私鸦片。道光二年(1822)监察御史黄中模在奏疏中指出:“闻迩来洋商与外夷勾通,贩卖鸦片烟,海关利其重税,遂为隐忍不发,以致鸦片烟流传甚广,耗财伤生,莫此为甚。”①在那些与西方商人互相利用、互相勾结而逐步变为依附西方商人的行商中,怡和行商伍秉鉴、伍绍荣父子表现最为典型。伍氏怡和行居总商地位数十年,为行商首富。他是靠同西方商人进行贸易而发财致富的“食夷利者”。伍家承充行商之初,东印度公司就在生意上对他格外通融,使他避免了破产赔累。后来,伍家长期担任东印度公司和美商船只的保商,与英美商人建立了极密切的关系。东印度公司认为伍秉鉴“是一个最有用的行商”。嘉庆末年至道光初年,伍秉鉴串通其他行商,带头包庇外商走私鸦片。据道光元年两广总督和粤海关监督向上奏告:“频年以来”,英美等国商人夹带鸦片来粤偷销,但“从未见洋商禀办一船,洋商内伍敦元(即伍秉鉴)系总商居首之人,各国夷情亦为最熟,今与众商通同徇隐,殊为可恶”②。道光十三年(1833),伍绍荣为来泊广州的一艘英国皇家战船在总督面前疏通,使其“得到总督极其有礼貌的照顾”。怡和行不仅在东印度公司的贸易份额中占有很大比重,而且是该公司的“银行家”和最大的债权人。

①《清季外交史料》嘉庆朝三,页32。

②马士:《英东印度公司对货贸易编年史》卷3。参见文钦:《明清广州中西贸易与中国近代买办的起源》,广东历史学会《明清广东社会经济形态研究》第1辑,页323,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③夏燮:《中西纪事》卷3,页8。

①《清季外交史料》道光朝一,页14。

②《粤海关志》卷18《禁令》,页17。

美国早期的侵华主角、在华最大的鸦片贩子“旗昌洋行”,就是在同怡和行的勾结中发展起来的。东印度公司退出广州贸易后,伍秉鉴专与旗昌洋行合作,通过旗昌洋行,租用旗昌洋行的船只,将茶叶运销世界各地。十三行被废止后,伍绍荣将其资本附股于旗昌洋行。当旗昌洋行在上海筹建轮船公司时,在五十万元资本总额中,伍氏竟占三十万。

鸦片战争前,广东十三行中的很多行商、买办成为了西方资本的附庸,是中国买办资产阶级的前身。行商资本已成为近代买办资本的胚胎。

清廷由于在鸦片战争中战败,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侵略者签定屈辱的《中英江宁条约》(即《南京条约》)。条约中第五条规定:“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照向例,凡有英商等赴各口贸易者,无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这样,十三行独揽对外贸易制度遂告废除。原十三行改称茶行,继续经营茶、丝等大宗贸易。至咸丰六年(1856),英国侵略者制造亚罗号船事件,再次进攻广州。广州守城的兵勇及居民,愤恨外国侵略者的横暴,“出城烧十三洋行,毁灭英、美、法商馆”。十三行使在大火中寿终正寝了。十三行的对外贸易,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十三行每年进出口总值在十八世纪末期已达一千三百万至一千八百万银元,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则约值四千万元。这就促进了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以及沿海城镇的发展。广东、福建、江西等省专为出口而生产的行业,特别是丝织业、种茶业十分兴盛。由于贸易的繁荣,广州工商业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当时在广州有直接或间接和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商家近千户,另有茶商一千多,手工业如丝织业技术上达到很高水平,“粤缎之质密而匀,其色鲜华,光辉滑泽”,“不褪色,不沾尘,皱折易直,故广纱甲于天下①”。广东的澄海“自展复以来”,各种货物“千艘万舶”,由此输送到各地。而“每当春秋风信”,“扬帆捆载而来者,不下千百计”。这个不大的地方,竟也变成“高(商)牙错处,民物滋丰”的“海隅一大都会”①。这些都刺激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密切了内地与边远地区、城市和农村的联系。

但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后十三行进口的纺织品,对中国的棉纺织业有一定的打击,而后期勾结外商走私鸦片,白银从流入变为流出,以及烟毒散布,十三行也是难逃罪责的。

①乾隆《广州府志》卷48,页21、22。

①《澄海县志》,嘉庆二十年刊本,卷8,《埠市条》。


第五节 物价


谷物价格清代粮价的基本趋势是上涨的,大体上可划分为顺治、康熙、乾隆和嘉庆、道光及其以后三个时期。据钱泳记述:康熙四十六年,苏、松、常、镇四府大旱,是时米价每升七文,竟涨至二十四文。次年及四十八年均大水,米价虽稍落,每升仍十六七文,雍正、乾隆初,每升十余文,二十年以后,连岁丰稔,每升十四五文为常价。五十年大旱,每升涨至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不论荒熟,常价总在二十七八至三十四文之间。

钱泳反映的是江南苏、松一带的米价。每升七文,则每斤仅有五文左右,按官方规定每石百二十斤算,合价为五六百文,合银四至六钱,江西清江的谷价是顺康之际二三钱一石,雍正间四五钱,乾隆十年五六钱,乾隆末更涨。福建莆田谷价,在康熙二十年至四十年间,每石由二钱、三钱涨至六钱①,则米一石之价当在九钱至一两之谱。钱泳等的上述记载与其他许多有关江南米价的报导是一致的,李煦根据康熙帝的旨意,按年定期向皇帝奏报苏州、扬州一带康熙三十至六十年的米价,所有白米大都是每石九钱至一两一钱,个别的高达一两三四钱②。乾隆三十二年,江苏奉贤稻谷石价为一千七百五十文,而当时银价是每两换钱**百文,米石折银至少应在二两五左右③。嘉庆二十五年,江苏各地上米价是:江宁府每石二两一钱八至三两三,苏州府每石二两三钱五至二两八,松江府每石二两一钱五至二两九,常州府每石二两至二两六,镇江府每石二两一钱至二两八,淮安府每石二两六至四两二,扬州府每石二两三至二两九,徐州府每石二两七至三两七,太仓州每石二两八至二两九钱五,海州每石三两七钱七至四两五④。这是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的奏报,米价属中等,不是春夏之交的昂贵价格。咸丰同治年间的上海米价也是每石二两四五钱至五两⑤。

湖南是鱼米之乡,四川是天府之国,其粮食供应比较充足,但米价仍上涨一倍至三倍以上。四川涪陵,雍正十三年,米价每斗二百文,乾隆三十一年,每斗至七百余文,道光六年,又涨至**百文⑥。每石由雍正年间的二千文骤涨至道光时的**千文。

①钱泳:《履园丛话》,《丛话一·旧闻》。《清史稿》卷308《杨锡绂传》,卷324《蒋兆奎传》。陈鸿:《熙朝莆靖小纪》。

②《李煦奏折》中华书局版。

③《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上)页136。中华书局版。

④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户科粮价,江苏省嘉庆廿五年十二月份粮价清单。⑤江苏出版《吴煦档案选编》第7辑。

⑥四川涪陵抄本《夏氏宗谱·年岁记》,存涪陵市志办公室。

北方的麦价同样呈现成倍上涨之势。康熙三十二、三十四和四十年的山东邹县、郓城的小麦市价分别为石一两二钱五、一千五百五十文和一两八钱一分。乾隆十五、十六、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三十二各年,汶上县每石麦价分别为三千八、三千六、四千四、四千八、五千二、五千六百和六千余文。而道光二年,曲阜大庄麦每石卖至十二吊①。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山东巡抚奏报各地小麦价是:济南每石一两七钱四至二两八钱五,泰安一两一钱至二两二钱,武定二两零六分至三两七,兖州一两八至二两五,曾州一两七至二两八,沂州一两二至一两九,东昌二两二钱七至三两一,青州一两二钱三至二两六,莱州一两三钱二至二两二,登州一两四至二两八,济宁二两二至三两五钱五。北直隶各府同年奏报的小麦石价是:顺天府一两五钱九至二两五,保定一两九钱二至四两,永平一两二钱五至二两三,宣化一两至二两三,河间一两七钱六至三两四,天津一两五钱六至三两,正定一两一钱四至三两六钱六,顺德一两七钱一至二两五钱五,广平一两七钱至二两三,大名一两七钱六至二两一,承德一两二至四两一钱九,遵化一两九钱三至二两三钱七,易州二两一钱九至三两七,冀州一两八至二两九钱九,赵州二两零六分至二两六钱五,深州一两七至二两一,定州二两二至三两②。与康熙时的麦价比,普遍上涨一倍至三倍。

清代的粮价反映了五个问题。第一,清代前期的二百年,各种粮价普遍上涨。以南方的主食大米和北方的主食小麦而论,顺治至康熙初年,每石约银四至六钱,合制钱四至六百文,从康熙中后期至乾隆间,每石约银一两至一两五六钱,个别的至二两,比诸顺治到康熙初年,涨了很多,由于当时的钱价一度上涨,合制钱仅为一千至一千五六百文。嘉道时。每石约银二两左右,由于此时银价上涨,合制钱为二至四千文。第二,粮食价格的变动除与其他商品一样有其共同点外,还有年成丰歉和农业生产季节两个特殊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粮价的变动还有些特殊规律,同一地区和相同粮种,灾年的价格可以比之丰年高出几倍。第三,大米在南方和带皮小麦在北方,如均以一百二十斤为一石,其价相近,但南方大米一百升,其重为百六十斤,北方如曲阜孔府,有以五斗为一斗者,麦子一斗合六十斤,二斗便合一石。又官府折漕,有以一百六十斤为一石者,熟米折价尚高于小麦。第四,南方的稻谷一石,一般为二箩、四斛近,约比大米、小麦贱十分之三左右,大豆价与米麦相近,小黑豆及黄豆价与苞米、高粱等杂粮同。小米价略高于杂粮,而与米麦单价或者略低,或者相同。第五,北方的上涨幅度大,南方小,而南方的川湖粮仓的粮价又比江浙人口密集之地贱。

①齐鲁书社《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三编第十一册。

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户科粮价,山东省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分粮价清单。直隶省市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粮价清单。

服用顾炎武谓明末“湖丝百斤,价值百两”①,湖丝一斤约合当时一石大米之价。清代康熙年间的丝价,根据李煦历年就当时苏杭扬州一带的行市向康熙帝所作的奏报,一般是纬丝每斤六钱多,单经丝每斤七钱多,线经丝每斤八钱多,最好的线经丝也只有八钱九。这都是康熙后三十年的价格①,但康熙题本记载康熙元年徽州丝坯二斤,抵算制钱五千文,则每斤值银二两多了②。这看来不是一种正常情况下的丝价,因为山东曲阜孔府于雍正年间多次购买白丝,都是每厅九钱八分,与《李煦奏折》所反映的南方丝价很相近③。清代蚕丝织品的计价单位相当混乱,以匹、段、尺、斤计者均有,而一匹的长度各地和不同时期又多不一致,每匹长五丈、三丈、一丈七者均有,同时各种布又几乎都有宽幅、窄幅两种。

清代丝绸制品价格,有许多是直接以尺为单位计算的,顺治时,帛一尺银一分八厘,红绢一尺六分;康熙时,潞绸一尺一钱六分;雍正时,山西绢一尺二分二厘;乾隆时,白杭绫一尺一钱,而嘉庆末年,则为一钱五分,而且地点都是在山东曲阜。同在嘉庆末年的山东曲阜,一方面,发现红绸缎每尺高达五钱,另一方面,又报导尺绸仅为一百文多点,按当时的银钱比价仅够一钱,同时东北的青缎也高涨至每尺七百文,约合五钱之谱。从顺治到道光年间,除潞绸价在康熙时一度为每匹五两外,其余所有的绢、绫、绸、缎,一般地都是每匹一两二三钱至二两五钱,山东曲阜的潞绸,在康熙中年也是每匹一两二钱。因此,可以认为:第一,清代顺治康熙年间的丝绸制品价一般在每尺五十文到一百文之间,每匹银一两二三钱至二两之间,比明后期上涨了五成至一倍。当时山东和奉天出现的绸与缎每尺贵至五钱,非正常时价。第二,嘉庆、道光年间的制品价格继续上涨,但幅度不大,每尺在一百文至一百五十文之间,每匹一般为三千文至三千八百文,合银二两五至三两。第三,根据康熙时对潞绸一匹的长度规定和詹元相所撰《畏斋日记》纪录,当时无论是丝绸或棉布一匹的长度,一般均为三丈,但也有一丈七至两丈者。因此,根据社会上按习俗较多记载的制品一匹的价格可以推算出一尺的单价来。

清代前期的棉花价格,徽州在康熙四十至四十二年为每斤五十二文至八十七文多①。

①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6《郭造卿访闽山寇议》。

①第一历史档案馆:《李煦奏折》。

②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康熙朝题本编号517。

③《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15册《三、二食物价》。

①詹元相:《畏斋日记》,《清史资料》四辑。

从道光六年至十六年,直隶遵化为每斤一百二十五文,山东齐属为一百文,西安为三百文,贵州合银一钱,约一百一十至一百三四十文,广西为一百二十一文,武昌为二百零四至三百文,贵州黄平为二钱一斤,约合二百二至二百七八十文②。棉花的质量相差很大,同时去籽皮棉与弹熟的花绒,价格亦有相当差距。但不论如何,道光年间的棉花较之康熙年间上涨了一倍以上是绝无疑义的。即从康熙年间的每斤五十至八十文上涨至道光年间的每斤二百文。

清代雍正年间,山东曲阜的麻是每斤二分一厘,合二十余文,嘉庆时,山东潍县合五十文,道光九年,陕西巩昌为每斤三十五文,而十七,十八年,四川忠州和成都则为九十文至一百文③。百余年间,其价同样上涨了一倍至数倍。

清代棉布价格的有关资料,以匹或以尺计价者都很多,当时各地和各种棉布一匹的长度虽多数以三丈为准,但也不完全一致,有色布和白布的价格也有所不同。当时各地布一尺的具体价格据资料记载,其折算办法是:凡顺治至乾隆年间,银一两折算千文,嘉庆道光年间银两折钱千二百文,米麦顺治至乾隆每石折钱千文,嘉庆道光时折钱二千文。总的看来,白布与夏布之价,无甚差别,有色布比白布价略高一点,如乾隆时的山东曲阜,深兰布每尺五十八文,鱼白布则为四十四文。嘉庆年间在曲阜,也是青布比所有白布价高,但道光十七年,广西桂林的青布和昭平县的白布,则都为二十六文多。实际上,无论有色布或白布还都有粗细之分,同样的细布,当然有色者比白色布要高,白细布与粗蓝布之价,很难有多少差别,甚至前者有可能高于后者。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山东曲阜孔府在嘉庆二十三、二十五年期间,所有粗细布价全是每尺百文以上,最高的白布价是每尺百四十文,比全国各地和各个时期的布价,其中也包括曲阜在此前此后的所有布价,都高出一倍至几倍。其比嘉庆以前的曲阜布价高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也高出价格过多,尤其令人深思的是它一反常态,普遍比道光年间的布价高出一二倍。同一种孔府档案,记载乾隆时的双京蓝布是每匹八钱,双京毛青布匹九钱,油墩布匹六钱五分。道光年间的青布为每匹千八百文,白漂布为匹千二百文①。如以每匹三丈折算,乾隆时仅为每尺二十至三十文,道光时为每尺四十至六十文,绝无每尺高至百文以上的纪录。其所以如此,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京津和山东各地,常是制钱和京钱兼行,孔府档案有许多用京钱计价的记载,但有时标明京钱字样,有时则否。嘉庆廿三、廿五年所载各种布每尺百文以上准是用京钱算的,京钱二文仅合制钱一文,以百文和百四十文折半,则为尺布五十文至七十文,与前后各地的布价相差不远。第二,虚报冒领。还可能两种因素均有。所以孔府管事人员在财会账目上所记布价一般都比实际市价要高出不少。但也有部分如实报价的材料,如康熙年间的红布为每尺十七文,雍正时的夏布为十二文一尺等。

②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6140、6495、6544、6773、6965、6996号。③《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15册。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6615、7001、70。①《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15册。

澄清了上述一些枝节问题以后,约略可以知道,顺治康熙时一般是每尺布十余文至二十文之谱,嘉庆道光时,则每尺约三十至四十文,其间多数在三十文上下浮动。约比顺治康熙时高涨一倍至二倍。

各类副食副食种类包括方面较多,现仅叙述荤食、蔬菜水果、油盐酱醋、烟酒糖茶以及糕点等几种主要的常用副食价格。

清代顺治康熙年间的鱼价一般是每斤二十文左右,猪肉是每斤三十至三十五文,牛肉约每斤二十五文。鸭蛋银一钱四十五个,鸡蛋一钱五十四个,折合制钱百文合买鸭蛋四斤或鸡蛋四斤半,每斤约合二十五与二十二文。但有的记载鸡蛋十六个银四分,鸭蛋六十个银一钱五分,则鸡鸭蛋每斤均为三十文左右。嘉庆道光时,鱼一斤二十五至四十文,猪肉一斤五六十文,少数高价有至七八十文者,牛羊肉三至五十文。鸭蛋每个二文多,熟鸡蛋一个四文,每斤应在二十五至五十文之谱。①蔬菜价格随精细品种不同而有差别,普通瓜菜如黄瓜每斤二文上下,白菜每斤一至三文,葱每斤五文,蒜台每斤八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梨十至二十文一斤,这些都是道光年间的市价。

康熙时,枣子每斤十六至二十五文,道光时,每斤约四十文。①食油的价格,无论是北方常吃的豆油与花生油,或是南方吃的菜油(亦名清油),都与猪肉的价钱相近,康熙时,每斤为三四十文,道光时,上涨至七八十文。食盐由于一向实行专卖制度,产销全由官府控制,而私盐又不常涌入市场,因此,其价格变动更为复杂,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区,其差价有大至十倍以上者。按正常的行情,康熙时,一斤约价十文,嘉庆道光时,同一资料记载,有十七八文者,有二十文者,有三十文者,但最少者每斤仅三至五文,最高达五十五文。酱醋之价不相上下,道光时,曲阜孔府陈醋一斤,报价八十六文,陈醋之价比一般食醋价往往高出一倍多,加以孔府账房所报账目绝大多数都有严重的虚报现象。按明代行情,酱醋一斤大体与食盐一斤之价相当,即每斤二十文不等②。

①詹元相:《畏斋日记》,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7356、7023、6948、7052、6980、6931、7197、7177、6701、6520、6065、3293(嘉庆六年三月)、6095、6069、6431、6095、6155、6302、6292、6497。

①詹元相:《畏斋日记》,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7356、7023、6948、7052、6980、6931、7197、7177、6701、6520、6065、3293(嘉庆六年三月)、6095、6069、6431、6095、6155、6302、6292、6497。

②詹元相:《畏斋日记》,《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十五册《道光元年支发食器杂货银钱账》。

第黄烟有烟叶与烟丝之别,同是烟叶,也质量悬绝,即以道光一个时期而论,烟叶一斤最少仅为二三十文,最高有达二三百文者。以烟丝而论,以每斤二百文或三百文为常数。康熙时,烧酒一斤一百文,干酒为一百五十文,这是曲阜孔府虚报之价。道光时,有大量报导酒价的资料,一般每斤均在三十到六十文之间,最少者仅有十余文。道光时,白糖一斤约为二十至四十文,个别价昂为四十八文。茶叶一斤有六十四文者,有二百文者。③桃酥一斤有一百十几文者,有一百七十五文者,百粒糕一斤为二百四十文,鸡蛋糕一斤约二百七八十文。这都是嘉庆道光年间在曲阜孔府账房中所记的货价,其中虚假成分是显而易见的。如清代康熙雍正年间的大米每升或为七文,或为九至十文,雍正、乾隆初,每升也不过十余文,嘉庆十三年,江苏通州面粉一斤计价二十文,而孔府于雍正七年所报面粉账为每斤七厘,合四十至五十文,至少虚报一倍①。一般的糕点一斤约合面粉三四斤之价,即合制钱六十至八十文,精细点一斤约合面粉五六斤之价,即合制钱百文至百二十文。以此衡彼,孔府账房所报糕点之价,其虚数亦至少在一倍以上。

田价清代的地权和地价,由于商品交换的加剧而出现了一些复杂的现象,一种地权可以有几种买卖方式:一种叫绝卖。原卖主将土地出售后,地权便永远消失了,二种叫活卖。即在限期内将地权出售与人,契约规定期满允许卖主回赎,活卖期一般十年。三种叫典当,典当与活卖均可以回赎,是其相同点,但当卖与借贷有关,其典当年限也视借贷情况而定,因此,出卖与回赎的限制亦比活卖为多。四种是租佃或称租赁。租佃时,佃户不仅需要向原业主出备租金,而且须按年交纳地租。佃耕土地有的有永佃权,也有的没有,佃地人有不少还可以转佃。

钱泳《履园丛话》记载:“前明中叶,田价甚昂,每亩值五十余两至百两,然亦视其田之肥瘠本朝顺治初,良田不过二三两,康熙年间,涨至四五两不等至乾隆初年,田价渐涨,然余五六岁时,亦不过七八两,上者十余两。今阅五十年,竟亦涨至五十余两矣”。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6381、7342、7298、7107、7256、7220、7369、6948、6828、6815、6850、4807、7223、6101、6094、6394、6192、6454、6852、6797、6958、6632、6400。包世臣:《安吴四种》卷7上《中衢一勺》。

③詹元相:《畏斋日记》,《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十五册《道光元年支发食器杂货银钱账》。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6381、7342、7298、7107、7256、7220、7369、6948、6828、6815、6850、4807、7223、6101、6094、6394、6192、6454、6852、6797、6958、6632、6400。包世臣:《安吴四种》卷7上《中衢一勺》。

①《曲享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4、15册。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土地债务,3676号。

从叶梦珠的《阅世编》和钱泳等所述的一系列材料看,清代前期的地价变化同样可划分为三个时期。顺冶康熙年间,由于更多的原因,地价与明初一样十分低贱,有时甚至以田送人,人且不受,上等土地每亩不过数两,康熙后期,地价略见上涨,雍正摊丁入亩,又一度下落。乾隆时,其价稳定上升,但截至末年,每亩价未有达三十两者,从十八例档案分析,每亩过二十两者仅有四例,仅够全部材料的四分之一。道光时,所取档案十六例,每亩超过二十两者已达十例,超过了全数的六成,其中广西兴安每亩价高六十八两,浙江绍兴也每亩价将近六十两。因此,钱泳说,嘉道之际,地价每亩过五十两,是信而有征的。这时一般田土之价总在一亩二十两至三十五两之间。据此,对清代前期的地价可以总结如下:顺康之岁,每亩数两,乾隆时,亩价十至二十两,嘉道之际,则在二十至三十五两之间,但有少数地亩高达五六十两不等。

工价雇工种类不一,有日工(有的名零工、忙工)、短工(或月工、或二月,或为季工)、长工等。

日工和月工的工价应比长工高的多,因为日、月工全是在农忙劳动持续紧张的时刻应雇,无忙闲的调节机会。明代日工工价最少者为日银二分,合当时制钱十五六文,最多者日六分。清代顺治康熙时期,一般的也是日银二分至七分。明代人谓日取佣金四分,腹且不饱,清代也是如此①。顺治康熙间,虽每日佣金有二至七分不等,个别高的城市佣工甚至高达每日一百文、二百文之多,但多数是每日佣金三至五分,即制钱三十至五十文。清初的月工工价有一月二钱、三钱、一两和一两八钱者,相差三五倍至十倍②。

清代嘉庆道光年间的各种工价与清初比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日工工价最少者为三十文,最多达二百文,但一般的为五十文至七十文,月工最少者为三百文,最多达一千五百文,但以八百文、一千文为常价,长工最少为三千文,最多至二十吊,但以十吊一年者为多。城市或城郊工价高,农村低。南方特别是江、浙、闽、广等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其工价特点是悬殊不大,而且比较稳定。北方则有的很高,有的相当低,如道光三年,陕西甘泉长工一名高达二十千,同时候,甘肃、河南一带,则三千、五千者亦复不少。其所以然,盖因南方经济发展水平高,一个统一的国内商品市场正在形成,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类商品都在酝酿出一个近似的市场价格,除非有特殊变故,一般不容易出现大涨大落现象。当然,南方地域广阔,也不能一律看待,有某些较偏僻贫苦的山区,情况与北方无异。东北地区多数都是劳工价格高,长工一般都在十千至十三千之间,年钱十六千者且不少。东北是一个新开化区,土地肥美,物产丰富,但却人烟稀少,劳动力缺乏,关内许多先进的技术输送进去以后,社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因此,工价比全国许多地区都高,而且是稳定的。这也是东北所以对关内许多人具有吸引力的一个基本原因。

①参看黄冕堂:《明史管见》卷3《明代物价考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顺治朝题本》(三)编号253、254。

②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康熙朝题本》编号5、517、519。《顺治朝题本》编号253、254、207。《雍正朝题本》编号619、622。

(谢选骏指出:在手工业领域,满清和元蒙一样,贯彻了官奴制度——就像中共及其老爹苏共的“国有企业”一样,员工没有人身自由。而且使用“劳动竞赛”使劲压榨他们的血汗精髓。)



【第七章 政权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节 职官制度


清代职官制度,大抵沿袭明代而略有损益。这一制度发端于努尔哈赤兴起建立后金,扩大于皇太极,仿照明朝,设官分职,改后金为大清时,已初具规模,入关后逐渐完善,遂为一代定制。

朝廷机构的建立和设官清代的中央机构中,以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军机处及六部最为重要,有的参与决策,有的负责执行,为权力的中枢。其成员,初皆满人,后来满、汉并用,但是满官高于汉官,直到清中叶,满、汉官品相等,满仍掌握实权。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前期的主要决策机构,号称“国议”。源于努尔哈赤时的诸王大臣议政、议刑制度,皇太极时进一步扩充,并使其在决定军国大事上起很大的作用。历顺治、康熙、雍正各朝,都由满族王公大臣充当其成员,表现出满族在清朝统治中占据着特殊地位。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着皇权的加强和满族贵族的衰落,议政王大臣会议完全被废除①。

内阁皇太极时,先建立了文馆,后改为内国史、内秘书、内弘文院。

内阁就是由“内三院”发展而成。顺治十五年(58)正式称内阁,设官有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读、典籍、中书、中书舍人等,大学士皆冠以殿阁之名,称为中和殿(乾隆十三年裁,增体仁阁)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等,常设满、汉各二人,正一品。其权之重在于“掌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②。尤其是进呈章奏和代拟批旨,就是所谓“票拟”,关系更大,所以内阁大学士是事实上的宰相。其下办事机构有典籍厅,满、汉、蒙古本房,满、汉签票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副本处,饭银库等。俱由大学士以下官员任职和经办。

军机处也是最高中枢机构。始于雍正四年(1726),为筹备对西北用兵而设的军需房,七年改为军机处,十年颁发印信,是由内阁分出的“行政总汇”③。军机处的特点是与皇帝更接近,机密性强,官员少。设官为军机大臣、大臣上行走,或大臣上学习行走,军机大臣被视为宰相。属员有章京,满、汉各十六人,分掌满、汉文字④。

①《清高宗实录》卷1389,第26—27页。

②《清史稿·职官一》卷114。

③《清德宗实录》卷564,第12页。

④《光绪大清会典》卷3。

俗称军机大臣为“大军机”,军机章京为“小军机”。

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国家的官吏、财政、教育、军事、司法、建筑等行政事务。天聪五年(31)初设,均以满洲诸王贝勒一人领之,下设承政、参政等,满、汉、蒙参用。入关后改为每部设尚书,左、右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官员。尚书从一品,为之长,侍郎正二品,贰之,俱满、汉各一人。清朝不正式设宰相,六部直接受皇帝控制。六部的机构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的属官,有堂主事、司务厅司务和缮本笔帖式,由满洲、汉军、蒙古若干人为之。二是办理政务的分司,即清吏司,其中吏部有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个清吏司,户部按地区分设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及贵州十四个清吏司,礼部有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个清吏司①,兵部有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个清吏司,刑部有按地区分设的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个清吏司,还有一个专职督捕的清吏司,工部有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清吏司。每部清吏司的设官均为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等,由清宗室、满洲、汉军、蒙古、汉人中选任之。此外,六部还有若干其他机构和附属机构,属内部的有督催所、当月处,官员由各司郎中、员外郎等担任。附属机构有户部的宝泉局,银、缎匹、颜料三库,仓场衙门及税关,设官多为满,汉并用,惟三库郎中、员外郎、司库、大使等皆由满洲人充任;有礼部的铸印局、会同馆、乐部等,设官或满洲人,或汉人、朝鲜人充之;有刑部律例馆、秋审处,设官由尚书、侍郎或委其属员充任,满、汉兼用。有工部的节慎库、制造库、宝源局及皇木厂、琉璃窖、料估所等,设官郎中、员外郎、司库、库使等,满员多于汉员。

整个清朝统治机构,如运转中之机器,除中枢机关外,尚有辅助机关,或作为补充,或作为制约,构成为其不可缺少之一部分。

都察院始设于崇德元年(36),“班六部上”①。掌监察,整肃纪纲,并参与九卿议大政事,既为天子耳目,纠劾百官,亦以之控制言论,表达舆情,因参与处理重大刑事案件,与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初设承政、参政各官,顺治元年(44)改为左都御史,从一品,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俱满、汉各二人,掌院事。都察院内机关有经历司、都司厅等,并设十五道,各冠以京畿、河南、江南、浙江、山西、山东、陕西、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地方名称,实则纠察朝廷内外官邪,并稽在京各衙门库仓,以及查核各省刑名。还有都察院统辖的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各科,原为独立机构,雍正元年(1723)改隶都察院。

①宣统时因避溥仪讳,改仪制为典制。

①《清史稿》卷237《张存仁传》。

其职掌主要是监察六部,以“言职”著称②。每科设掌印给事中、给事中等官,俱满、汉各一人。其下笔帖式,满洲十八人。其权势甚大,每日抄发内阁题本,有“封驳”之权,即发现不便施行者,可以封还,错误者,可以驳正。大理寺掌平反刑狱,为三法司之一,可参与九卿议大政事。设官有卿,正三品,掌寺事,少卿,正四品,贰之。凡重大案件,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纠核,狱成,归寺平决。如有情罪与律例不符,许与刑部,或再与都察院两议,上奏皇帝裁定。寺内属官有堂评事,满洲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左、右寺丞,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

通政使司掌各省题本,校阅后送内阁,并参与九卿议大政事。设官有通政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参议,正五品,俱满、汉各一人。通政使掌司事,副使、参议佐之。属官有经历司经历、知事,分掌出纳文书。

理藩院掌管少数民族的机构,由崇德三年改蒙古衙门而建。初设承政、参政等官,顺治元年改为尚书、侍郎,其重要事务由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徕远六个清吏司分管。旗籍掌内札萨克(内蒙古)的疆域、封爵、谱系、会盟、军旅、邮传等事。王会掌内札萨克颁禄、朝贡、赏赐等事。典属掌外札萨克(外蒙古)部旗、邮驿、互市及内外喇嘛。柔远掌外札萨克喇嘛、俸禄、朝贡等事。徕远掌回部(新疆)札萨克及中亚一些国家朝贡往来。理刑掌各少数民族刑罚案件①。各清吏司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俱由满洲、蒙古等少数民族或极少数汉军担任。

翰林院储备人才之所。设官有掌院学士,从二品,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俱从四品,满洲各二人,汉各三人。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等无定员。掌院学士掌修国史笔翰之事,并备顾问。侍读学士以下掌撰文章或于侍从。庶吉士不任事,入馆学习,三年考试,分别散留。属官有典簿厅、待诏厅主事、典簿等。

国子监最高的教育机关,实是大学堂。设官有管理监事大臣、尚书、侍郎、祭酒及司业,由满、汉大学士中特简。祭酒从四品,司业正六品,掌“成均(大学)之法”②,主持教学及考试。其属有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设监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官,满、汉并用之。

钦天监观察天象制定历法的机构。顺治元年设,官有管理监事王大臣一人,监正,正五品,满汉各一人。监正掌监事,每年终奏新历,礼部颁行。历官正者有满洲、汉军、汉人,还有西洋传教士。其属主簿厅与时宪、天文、漏刻各科,设主簿与五官正、灵台郎、监候、司晨、司书、博士等,分掌章奏文书,制历法,观天象,辨禁忌。

像历代统治一样,清朝也为皇帝爱新觉罗氏一家设置了庞大的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成为整个清代职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②《清史稿》卷115《职官二》。

①《光绪大清会典》卷68。

②《清史稿》卷115《职官二》。

宗人府顺治九年设,位居内阁、六部之上,掌皇族之政令,凡生子、继嗣、婚嫁、爵秩始末,按宗室(俗称黄带子)、觉罗(俗称红带子)分别世系嫡庶,记入黄册或红册。生者书红字,死者书墨字。十年修一次。官有宗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俱各一人,由满洲王、公充任。宗令主府事,宗正、宗人佐之。

内务府管理皇家事务的总机构,“供御诸职,靡所不综”①。入关前已设,入关后一度仿明制设十三衙门,重用宦官管事,康熙即位后复改为内务府,设总管大臣,正二品,由满洲大臣中特简。其属堂郎中、主事各一人。直辖的广储、会计、掌仪、都虞、慎刑、营造、庆丰七司分掌银、缎、茶出纳,财政收支,户口徭役,祭祀礼仪,武职选授、俸饷、采猎、刑案,府第修缮,庀材饬工、牛羊牧放等事。设官有总管郎中、郎中、员外郎等。兼辖的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各掌皇帝所用马匹,器械,苑囿,三院设官除兼管大臣外,还有卿、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詹事府顺治元年仿明制而建,为皇子或皇帝服务。设官有詹事,正三品,少詹事,正四品,俱满、汉各一人,掌文学侍从,并参与九卿科道会议。其下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左、右中允,左、右赞善,俱满、汉各一人,掌记注撰文。经历司洗马,掌图书经籍,主簿厅主簿,掌文书收发。

太常寺管理坛庙祭祀的机构,始建于顺治元年,归礼部,后虽独立门户,仍由礼部满尚书兼管寺事大臣。又设卿,正三品,主寺事,少卿,正四品,佐之。属官有寺丞,赞礼郎等。

光禄寺掌典礼祭祀宴席供应之政令,顺治元年设,曾隶礼部,后分立,仍简大臣一人管寺事。又设卿,从三品,主寺事,少卿,正五品,佐之。属官有典簿厅典簿,掌文书往来;又大官、珍馐、良酝、掌酝四署设署正、置丞及司库等官。

太仆寺掌牧马之政令,顺治元年设。除派大臣一人兼管外,设卿从三品,主寺事,少卿正四品,佐之。其属分左、右二司和主簿厅。官有员外郎、主事及附属马厂按马群所设之牧长、牧副、牧丁,按地区所设之总管、翼长、协领等①。

鸿胪寺掌朝会宾客“赞相礼仪”的机构。顺治元年设,经常由礼部尚书兼管寺事大臣。又设卿正四品,主寺事,少卿从五品,佐之。其属官鸣赞、序班、主簿,分掌傧导赞唱、百官班次及章奏文书。

①《清史稿》卷118《职官五》。

①《光绪大清会典》卷72。《清史稿·职官二》太仆寺有目无文。

太医院研究和供应医药的机构。乾隆五十八年(1793)特简满洲管院事王大臣一人,经常主持院事则设院使正五品,左、右院判正六品,俱汉一人。其属御医、吏目、医士、医生,各专一科。共分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正骨九科②。御医分班侍值,在宫内称“宫直”,在外廷称“六直”。

地方机构的建立和设官

清朝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奠定和巩固时期,在辽阔广大的疆域之内根据地区特点和统治需要,清朝在地方上建立了政权机构并设置了相应的职官,形成了一套地方官制。

清朝在燕京地区建立了顺天府,在东北地区建立了奉天府;一在首都,一在留都,其设官分职属于一种特殊类型。

顺天府乾隆八年(1743)定顺天府之地为四路厅、二十四州县,州县隶属于路厅。设官有兼管府尹事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府尹正三品,府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府尹总管京畿及四路的政令条教,“以成首善之化”,比一般府尹权力大,品级高,如升调州县官,可与总督会衔。府丞掌学校政令。属官有治中、通判,经历司经历,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皆汉人。儒学教授,满、汉各一人;所辖四路厅同知正五品,各一人;州、县,知州、知县正七品,俱各一人。大兴、宛平二县并与五城兵马司分区而治,比外县高一品级。

奉天府天聪八年已尊为盛京,顺治元年清入关,原来盛京的六部俱废。

自顺治十五年至康熙三十年又重建户、礼、兵、刑、工五部。均置侍郎以下官,称“盛京五部”。又设盛京内务府,为外地所无。自顺治十年设辽阳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行省。奉天府所辖地方为府二,兴京同知一,直隶厅一、厅二,州五,县十四。设官有兼领府事大臣一人,由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后归盛京将军兼辖。府尹,满洲一人;府丞,汉一人,品级同顺天府。属官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俱各一人。府尹主府事,小事决之,大事呈报。

清朝继承元明以来的分省建制,以省为地方上的最大行政区域,下设府、厅、州、县,构成地方上的省、府、县三级基本行政系统组织。其设官分职如次:总督省级的最高长官,全称为总督某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清朝一共建立了二十三个省,其中内地十八省为沿袭旧制或以旧制为基础,其余四省在边境并为清末所置。这些省是: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台湾、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总督管两省或两省以上的地方军政事务,尤其侧重于军事。雍正元年定总督加衔制,加尚书衔的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余为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正二品①。有清一代,全国共设总督九人,即东三省、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②。此外还在省级地方设有专门管理漕运的漕运总督和治河的河道总督。

巡抚总督之下设巡抚,其全称为巡抚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或节制各镇,职权很广泛。有的加侍郎衔,为正二品,否则为从二品。巡抚基本上是管一省,也侧重于军事,但比总督管民政更多,为总管一省军事、行政、监察及教育在内的高级长官。清朝所设巡抚共二十一人,其中由总督兼的有奉天、直隶等八人,单独设的有江苏、安徽等十三人。山东、山西等五省巡抚皆兼提督衔,贵州巡抚兼节制兵马衔①。

提督学政各省一人,由侍郎或科道进士出身的官员中委任,带原品级,掌学校和科学考试之政令。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简称布政使司或藩司。布政使,从二品,每省一人,只有江苏二人,实际是一省长官,上承朝廷旨令,下帅府、州、县官,但因有督抚之设,渐居次要了②。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照磨所照磨,理问所理问,库大使、仓大使等,分掌出纳文书、照刷案卷、审核刑名以及保存档案、财政收支等。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各省均设,简称按察使司或臬司·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比布政使地位略低,掌司法监察,“澄清吏治”,常与布政使并称为“布按”。其下设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检察囚犯,经历、照磨所掌同藩司。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清朝在各地所设盐务衙门。最高的长官是盐政,由总督、巡抚兼任。实际办事的是盐运使,从三品,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四川各一人。也有的省设盐法道。盐运使司及盐法道之下有盐务分司、盐课提举司、盐课司、盐引批验所等。

道员清代各省设道员,正四品,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又有管河道或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当地同品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者,有分守道与分巡道。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发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佥事演变的结果。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后来有的统辖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为此,守、巡二道由原来临时性差使变为固定的地方长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钱谷,巡道侧重刑名,久之两者各加兵备衔,所掌渐趋一致。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23。

②详见《清史稿》卷1《职官三》。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23。

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23。

乾隆、嘉庆时又准其密折封奏①,权势日益加重,以致有人视道为省下、府上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实际上道不完全具备地方政府性质,不过是省级行政机构的派生物。

府官府是省之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知府为一府长官,从四品,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年一考属吏,具其优劣上报。一切要政皆需通过督、抚允准乃行。清朝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职”,故严谕督、抚对其考核。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协助知府,分掌粮盐督捕,江防海防,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众诸职。属官有经历、知事、照磨、司狱等。

厅州官清朝有直隶厅、州和一般厅、州。凡统治地方人多并直隶于布政使司的为直隶厅、州,地位与府大致相同。厅设官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设官知州正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清朝在全国设有直隶厅四十一个,直隶州七十三个。其外的厅、州,称为散厅、州,地位略同于县。至清末,全国已设散厅七十八个,散州一百四十五个②。散厅、州设官与直隶厅、州相同,而品级差一等。散厅、州属府管辖,个别的隶于将军或道员。县官县是地方基层政权机构。清末全国已设一千三百五十八个县。每县设官为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一人,主簿正九品,无定员。知县掌一县治理,主要是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

府厅州县的职官,还有府厅教授,厅州学正,县教谕,府厅州县训导等,分别掌管各该地方学校的教育与教学。州县关津尚设巡检、驿丞、闸官及税课司大使、河泊所大使等。

清朝在西北蒙古、青海、新疆、西藏,西南四川、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所建职官制度,既不同于京畿、东北和内地各省,在这些地区之间又有很大差别。

内外蒙古的盟旗制

清朝以大漠为界,将蒙古分为漠南内蒙古和漠北外蒙古①,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盟旗制度。盟由各部定期会盟而形成的机构,旗是分解原来的部落而组成。旗隶于盟。内外蒙古的盟旗设官基本相同。每盟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掌管盟务。盟长先由各旗会盟时,从旗长即札萨克中推选。后来改为清朝理藩院开列盟内札萨克,由皇帝任命。其外每盟各设备兵札萨克一人,管理军务。有的盟还设帮办一二人,协理盟务。旗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每旗设旗长一人,又名札萨克,掌全旗要务。又设协理副之。其属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及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官。札萨克等官员多数都是原来蒙古各部落的首领并经清朝封有爵位的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人。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25。

②张德泽:《清代国家机关考略》第222—22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①《光绪大清会典》卷63。

内蒙古的盟旗是把原来的二十四部,按其活动地区划分为六盟、四十九旗。具体组合是,东四盟:哲里木盟统十旗,卓索图盟统五旗,昭乌达盟统十一旗,锡林郭勒盟统十旗;西二盟:乌兰察布盟统六旗,伊克昭盟统七旗。清朝在这些盟旗之上由理藩院及派驻地方的将军、都统进行管辖。他们是,盛京将军监督哲里木盟的科尔沁六旗;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监督哲里木盟的郭尔罗斯前旗和杜尔伯特旗等;热河都统监督卓索图盟五旗及昭乌达盟十一旗;察哈尔都统主要掌管察哈尔八旗及四牧群,其外监督锡林郭勒盟十旗;绥远城将军管辖土默特二旗并监督乌兰察布盟六旗及伊克昭盟的鄂尔多斯七旗。

外蒙古虽在清入关前已建立了“九白”的常贡关系,但入关后一度受噶尔丹的骚扰,直到康熙平定噶尔丹之后才恢复并确定外蒙各部的牧地。清封各部首领为汗和王、贝勒、台吉等,如内蒙一样建立盟旗制度。其各部所组合的盟旗是:喀尔喀四部及附额鲁特、辉特部四盟、八十六旗;杜尔伯特部及附辉特部二盟、十六旗;新土尔扈特一盟、三旗。此外札哈沁、明阿特、乌梁海部等,虽也有旗之设,却不属于外蒙古各盟。清朝对外蒙古盟旗的管辖,中央有理藩院的典属、柔远清吏司等机构,地方上有驻防将军或大臣等。其中定边左副将军(或称乌里雅苏台将军)为当地最高统治者,下设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二人,一人由蒙古王公担任,与将军共同管辖喀尔喀诸部盟旗。科布多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管辖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等盟旗及札哈沁、阿明特、乌梁海等旗。库伦办事大臣掌中俄交涉事务,其属恰克图办事司员一人,负责监督中俄贸易。

青海蒙古的盟旗制

清代的青海主要为蒙古额鲁特部居牧之地,共分五部、二十九旗。即:和硕特部二十一旗、绰罗斯部二旗、辉特部一旗、土尔扈特部四旗、喀尔喀部一旗。还有察罕诺门汗部自编一旗。每旗各设旗长,掌治一旗,属官之设如内蒙古。旗之上,青海各部与察罕诺门汗部一旗共会一盟,但是不设盟长,而以清朝驻西宁办事大臣莅盟统辖之。道光三年(1823)又分河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每翼设正、副盟长各一人①。

新疆的盟旗制和伯克制

新疆在清末建省之前,曾就额鲁特旧土尔扈特部与和硕特部的实况,如内蒙设盟旗制。即:旧土尔扈特部为盟四,和硕特部为盟一。盟下为旗。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旗设旗长(札萨克)一人,掌盟、旗政令。但是盟长由清朝政府任命,旗长则基本是世袭。此外新疆大部分地区为维吾尔族居住,清代称为“回部”。哈密、吐鲁番率先归服,曾设旗,部长被授札萨克。自康熙至乾隆平定回部诸乱之后,在这些地区不设札萨克,而实行伯克制。伯克原来是回部的酋长,经清朝重新任命,按职责和品级称某某伯克,共三十余名目①。最高的为阿奇木伯克,掌综回务,三品至六品,其次为伊什罕伯克,掌赞理回务。四品至六品。其余分掌地亩、田粮、税务的,大抵四品至七品。在清朝所封的札萨克郡王和诸伯克之上,清朝还派驻了伊犁将军,掌天山南北最高军政大权,下设参赞大臣一人辅之。又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叶尔羌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办事大臣等,以及乌鲁木齐都统、副都统,分管所在回城事务。

西藏的政教合一制

清代称藏族为图伯特,或唐古特,所居地区分为卫(前藏)、唐(又称喀木)、藏(后藏)、阿里(又名喇里)四部。崇德年间**及班禅已派人贡于清朝,经康熙至乾隆,先后平定噶尔丹叛乱及其所造成的影响,清朝在西藏便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制度。当地的最高统治者为**喇嘛,驻前藏拉萨,掌全藏政令。班禅喇嘛,驻后藏扎伦布,掌后藏寺院与其教民。在宗教上班禅略低于**,在政权上**高于班禅。前藏行政机构主要有噶厦和商上。噶厦为总管藏务会议厅,设三品官噶布伦四人。商上为分管财政的机构,除以噶布伦一人管理外,设四品仔琫三人,商卓特巴二人。还有专掌粮务的叶尔仓巴、掌道路的朗仔辖、掌刑名的协尔帮、掌马厂的达琫及第巴等四至七品的各种名目官员。后藏也设四品商卓特巴、叶尔仓巴,五品达琫等官员,掌管相应的政务。武官则有四至七品的戴琫、如琫、甲琫、定琫,从几人至百多人。凡前后藏皆有营寨,按其地理险易和大中小,各设边营官及营官,总计一百六十余人①。佛教在西藏盛行,喇嘛很多,有的喇嘛在噶厦、商上任职,而僧官又分国师、禅师、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等,专掌教事。

清朝在西藏设官始于雍正五年,派驻藏大臣二人,驻前藏,统管前后藏地方及喇嘛事务。后改为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分驻前后藏。按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与**、班禅地位相等,实际驻藏大臣职权更大,是清政府的代表。**、班禅及以下呼图克图十八人、沙布隆十二人等活佛转世,称为“呼毕勒罕”,即奔巴金瓶抽签,均由驻藏大臣监督。

西南地区的土官制甘肃、青海、西藏、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历来居住蒙、藏、瑶、壮、彝、黎等少数民族。清朝根据这些地区的特点,以当地的土著人作各级行政机构的长官,清朝政府予以承认,但是当官的人可以世袭,这就是土官制。有文武两类,文官如知府、知州、知县等,皆加“土”字。武官有指挥使司指挥使、长官司长官。从正三品至正七品。此外还有土游击、土都司、土守备等。清朝定制,文职土官共七阶,武职土官共五阶。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文隶吏部,武隶兵部。在地方上各归所在总督、巡抚或驻扎大臣、办事大臣等统辖。

①《光绪大清会典》卷67;《清史稿》卷79《地理二十六》。

①《清史稿》卷117《职官四》。

①《光绪大清会典》卷67;《清史稿》卷117《职官四》。

军事机构的建立和设官

清朝以武功定天下,入关前就建立了著名的八旗制度。入关后又在进行武力征服和巩固统治的过程中,建立起人数更多的绿营兵制。同时对原有的八旗作了整编和改组,形成了禁旅八旗、驻防八旗和绿营兵的新的军事体制。

早期以三百丁为一牛录(后改为一二百丁),立一牛录额真,汉称为佐领。五牛录为一扎拦(甲喇),立一扎拦额真,汉称为参领。五扎拦为一固山(汉译为旗),立一固山额真,汉称为都统。固山额真立左、右美凌额真,汉称为副将。以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的旗纛相区别,名为八旗。最先建立的是四正色,后扩充为四镶色。初建时仅为八旗满洲,继之又建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合之实为二十四旗。因为人数无论如何增加,只扩大牛录的数目,旗始终不变,所以总称八旗。清入关后,分置八旗满、蒙、汉军于北京城,按左、右翼方位而居:左翼镶黄在东北,依次而南正白、镶白、正蓝;右翼正黄在西北,依次而南正红、镶红、镶蓝。星罗棋布,“拱卫宸居”①。据乾隆后所编《大清会典》记载,京城的满洲佐领六百八十一,蒙古佐领二百零四,汉军佐领二百六十六,驻防佐领八百四十,总共近二千个佐领。八旗军队总兵额约二十万,其中十余万为禁旅八旗②。

侍卫处禁旅八旗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守卫皇帝的任务。原来清朝皇帝自领八旗中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余称“下五旗”。侍卫处即由上三旗、宗室及“外藩”中选拔材武出众的子弟为侍卫,并以勋戚大臣为统帅而组成的一支军队。顺治元年定制,设官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散秩大臣从二品,等。侍卫分一二三四等。领侍卫内大臣“掌上三旗侍卫亲军之政令”,在内大臣、散秩大臣协助下,宿卫扈从,执行禁旅大将军的职能。侍卫处设协理、主事、笔帖式分掌章奏文书。侍卫掌营卫轮班宿卫,并受侍卫班领、署班领、侍卫什长分辖①。

骁骑营始于入关前的随营马兵阿礼哈超哈。顺治初定制为八旗都统所直辖。由马甲、领催、匠役等人组成。马甲按满蒙、汉军各佐领数抽调,各为营。领催又是从马甲中选拔的优秀人才。匠役是每佐领均有弓、矢、鞍、铁匠等。设官与八旗同,都统从一品,掌骁骑营之政令,副都统正二品,参领正三品,佐领正四品,分管上命下达及户口、田宅、兵籍等具体事务。前锋营始于入关前的噶布什贤超哈,为精锐的前哨兵,田八旗满洲、蒙古佐领下抽调组成。顺治元年定营制,分左、右翼。设官为前锋统领,正二品,左右翼各一人,参领正三品,侍卫正四品,前锋校正六品,等。统领掌前锋营之政令,参领、侍卫掌督率前锋“警跸宿卫”,或与前锋校等分管文书事务。

①福格:《听雨丛谈》卷1“八旗方位”。

②魏源:《圣武记》卷11“兵制兵饷”。

①《光绪大清会典》卷82。

护军营由八旗初设的巴牙喇营发展而来,从八旗满洲、蒙古中选拔的精锐兵组成。设官有护军统领正二品,参领正三品,副参领正四品,委署参领给五品顶戴及护军校正六品,等。统领掌护军营之政令,担负皇帝一切护卫任务。参领、副参领率护军扈从和宿卫,或与护军校等分掌文书章奏。步军营清初已有满、蒙、汉军组成的步军营,总计步军二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人。康熙十三年(74)定步军统领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三十年又兼管巡捕三营事务,乾隆时扩编为五营。于是步军营设官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从一品,由皇帝亲信大臣兼任。统领掌九门管钥,统帅八旗步军五营将士,周围巡哨,以卫京邑,总兵佐之。步军营的特点,一是合满、蒙、汉为营,皆隶于统领;二是五城巡捕营步兵万人皆绿旗兵,亦隶步军统领,附于八旗禁旅①。

此外禁旅八旗还有圆明园护军营、火器营、健锐营、虎枪营等营制和官兵,担负各种特殊任务。

清军入关后,建立八旗驻防制。将十余万八旗劲旅派往京畿、东北、内地及边疆险要驻扎。各地驻防八旗,合满、蒙、汉军为营,编佐领,官兵旗籍仍隶京旗佐领。驻防官署称为衙门,有将军衙门、都统衙门等,均将官衔列于衙门之上而连称。衙门机关根据事务繁简设主事、笔帖式办理日常事务,长官主要有将军从一品,都统从一品,专城副都统正二品。他们带领军队,驻扎一个地方,“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②,构成一个小社会,无所不管。有的还设参赞大臣、领队大臣、总管、副总管、城守尉、防守尉及参领、协领等官,协助为治。各省以将军、都统、副都统等为首的驻防分布大致是:盛京将军(驻盛京,今沈阳市)、吉林将军(驻吉林,今吉林市)、黑龙江将军(驻齐齐哈尔)、绥远城将军(驻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江宁将军(驻江宁,今南京市)、福州将军(驻福州)、杭州将军(驻杭州)、荆州将军(驻荆州,今江陵县)、西安将军(驻西安)、宁夏将军(驻宁夏)、伊犁将军(驻伊犁)、成都将军(驻成都)、广州将军(驻广州)、热河都统(驻承德)、张家口都统(驻张家口)、密云副都统(驻密云)、山海关副都统(驻山海关)、青州副都统(驻青州,今益都)。此外有山西驻防城守尉两人,一驻太原,一驻右卫(今右玉县),河南驻防城守尉一人,驻开封,均隶巡抚管辖。

①魏源:《圣武记》卷11。

②《清史稿》卷117《职官四》。

绿旗兵,又称绿营兵,因使用绿色旗帜而得名。清入关后始建绿旗兵,主要是收编明朝的汉人旧军队,将官也是用明朝军队的旧名称。这支绿旗武装兵额在六十至八十万左右,超过八旗兵三倍以上,是清朝建立和维护在全国统治的经制兵,起着重要作用。

清朝的绿旗兵,除少数驻防北京城,直隶禁旅以外,绝大多数驻防全国各省。绿旗兵以营为基本单位,营制构成系统是标、协、营、汛。在地方上属总督、巡抚、总兵、副将等统率。总督为最高长官,其直属之兵称为督标,依次是巡抚,所属称抚标,提督所属称提标,总兵所属称镇标。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所属分别称为军标、河标、漕标。副总兵(副将)所属称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称营。千总、把总所属称汛①。

绿旗兵单独营制的最高长官是提督,全称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掌节制镇、协、营、汛。下设镇守总兵官正二品,统辖本标官兵。副将从二品,为提镇分守,或综理军务。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或分掌分防军政,或充中军并兼理营务、粮饷等。清代各省绿旗提督主要有:直隶提督(驻古北口),四川提督(驻成都),广东陆路提督(驻惠州,今惠阳)、水师提督(驻虎门),广西提督(驻柳州),云南提督(驻大理),贵州提督(驻安顺),江南提督兼水师(驻松江),陕西提督(驻固原),甘肃提督(驻甘州,今张掖),新疆提督(驻乌鲁木齐),福建陆路提督(驻泉州)、水师提督(驻厦门),浙江提督兼水师(驻宁波),湖北提督(驻襄阳),湖南提督(驻辰州)。尚有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巡抚兼提督。


第二节 议政王大臣会议


议政王大臣会议产生的历史背景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议政王”与“议政大臣”集议诸事的一种议政形式,在清朝前期相当长的时间里,为皇帝指挥下议处军国大政的最高权力机构。这种特殊的治理国政制度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首先是与八旗制度及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密切相联的。

努尔哈赤创立了八旗制度,分封子侄为旗主贝勒,辖治旗下人员,两者之间有着严格的君臣君民的隶属关系。天命年间,努尔哈赤亲领正黄、镶黄两旗,大贝勒代善是正红、镶红两旗的旗主,二贝勒阿敏主镶蓝旗,三贝勒莽古尔泰辖正蓝旗,四贝勒皇太极领有正白旗,镶白旗为汗之长孙杜度辖领。汗之其他子侄、孙阿巴泰等贝勒,也各自拥有汗赐予的若干牛录。

由于各旗主贝勒的强大权势及其激烈争夺汗位,努尔哈赤于天命七年(22)三月初三日向八旗贝勒宣布,今后要实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新汗由八贝勒商议后“任置”,军国大政由八贝勒议处,汗与八贝勒并肩而坐,同受大臣国人朝拜。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病故,经大贝勒代善提议,诸贝勒“任置”皇太极为新汗,以汗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为主,辅以诸贝勒,议处全**政要务。

雄才大略的皇太极对这种“共治国政”制十分反感,利用各种条件和机会,极力压抑旗主贝勒权势,提高汗的权力。天聪四年,他借二贝勒阿敏放弃永平之事,将其定为欺君误国**罪,幽禁终生,以忠顺于己的济尔哈朗继任镶蓝旗旗主。天聪九年底,又追定已故三贝勒莽古尔泰及其亲弟德格类谋叛大罪,将正蓝旗并为己有,独掌正黄、镶黄、正蓝三旗,并借故训斥大贝勒代善。这样一来,旗主贝勒的权势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度难以延续下去了,因而议政王大臣会议应运而生。

崇德年间的议政王大臣会议

天聪十年(36)四月,大贝勒代善等八旗贝勒大臣尊天聪汗皇太极为“宽温仁圣皇帝”,改国号为清,年号崇德。皇太极分封代善、济尔哈朗、多尔衮、多铎、岳讬、豪格为和硕亲王,阿济格为多罗郡王,杜度、阿巴泰为多罗贝勒。崇德二年(37)四月,帝又命贝子尼堪、罗托、博洛等与议国政,各旗又各设议政大臣三员。此时的亲王、郡王皆是议政王,杜度、岳讬、阿巴泰等在天命年间就是“议政贝勒”,此时继续与议国政,八固山额真原来便系在议政处,“与诸贝勒偕坐共议”,加上各旗专设议政大员三员,及几位被帝指定议政的贝勒,这就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或“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的全部成员,约有四、五十人。

崇德元年起,清国正式进入在皇帝指挥之下,由议政王大臣会议议处军国大政的新时期。崇德年间(36—43),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职掌不算广泛,各旗内部事务由该旗旗主贝勒处理,特殊者交六部,一般事务,如举行科举,佥拨差役,分配人畜财帛,兴建殿、堡、山陵工程,等等有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政务,由各管理部务之王贝勒督责本部官员,分别处理,只是当各部事务“有不能决断者”,才由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议决。此时议政王大臣会议之职掌主要有二,一是军务,“凡遇出师,必先议定而行”,二是审理满洲王公大臣刑案。

这七、八年中,议政王大臣会议主要是遵依皇帝之旨,对宗室贵族过误予以议处,以压抑王权,提高君权,加强**集权制。第一件大案就是对岳讬的惩治。岳讬是礼亲王代善之子,封成亲主,主镶红旗,长期“统摄”兵部,机警聪睿,善于用兵,是当时诸贝勒中不可多得的文武全才。岳讬早年与皇太极交往密切,在任置皇太极为新汗的过程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正因为其有才有权有功有势,与其父代善一起,红旗势力过分强大,故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这俩父子成为皇太极打击的主要对像。崇德元年八月,皇帝命诸王及大臣,议处岳讬,以根据不足之六事,给其定上心怀异志对君不敬之罪,实际上是罗织罪状,有意加害。王大臣拟议岳讬论死,或免死监禁、籍没,皇帝却命革亲王爵,降为贝勒,罚银千两①。次年八月十八日,皇帝命岳讬在八旗王公大臣较射时射箭,岳讬以臂痛推辞未遂,随意拉射,弓堕地,掷向蒙古,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以其妄自尊大,议论死或幽禁籍没,皇帝命降为贝子,解兵部任,罚银五千两,暂令不得出门①。

第二件大案是处罚代善。崇德二年六月,皇太极命法司审理上年进攻朝鲜时违令人员。法司断言,代善犯有多选十二员侍卫、秣马于王京等六罪,拟议削王爵。皇帝命王贝勒贝子大臣会审,议政王贝勒大臣赞同法司之议。可能皇太极知道,法司与议政王大臣系揣摩己欲压抑红旗势力,因而小题大作,太过分了,不利于政局的稳定,故仅“以代善罪状宣谕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群臣”,而“悉宥之”②。

此后,议政王贝勒大臣又遵依帝旨,多次议处代善、岳讬及其他王公,如豫亲王多铎、睿亲王多尔衮、郑亲王济尔哈朗、英郡王阿济格、肃亲王豪格、郡王阿达礼,贝勒阿巴泰、杜度、罗洛宏,贝子尼堪、博洛、公扎喀纳、篇古、博和托、屯齐喀、和讬、杜尔祜、穆尔祜、特尔祜等,皆因各种过失而遭受议处。这样一来,诸王权下降,君主权上升了。

顺治年间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发展顺治元年(44)清军入关后,事务纷繁,摄政王多尔衮、福临给予议政王大臣会议更加广泛的职权,议处军国大事。顺治元年六月,多尔衮与在京王贝勒大臣定议,“应建都燕京”,遂由沈阳迁都北京③。顺治四年七月,多尔衮命内大臣、六部尚书“偕诸王定议”,进封多铎为辅政叔德豫亲王之事,王大臣遵谕赞同此议。顺治五年十一月,摄政王出京行猎,闻喀尔喀部落二楚虎尔临近边界,立“集诸王大臣议”,决定遣英亲王阿济格、郡王博洛、硕塞等,统兵戍守大同①。六年六月,多尔衮统军离京往征大同叛将姜瓖时,谕令各部事务由内大臣、大学士、固山额真谭泰等人裁处,“其军国大事,集英亲王、议政大臣、固山额真,公同商议”②。

摄政王多尔衮充分利用议政王大臣会议来打击反对派,惩办与己不和的王公大臣,首先是集中打击肃亲王豪格及正黄、镶黄二旗拥戴豪格的大臣。

①《光绪大清会典》卷43。

①《清太宗实录》卷30,页29。

①《清太宗实录》卷38,页10。

②《清太宗实录》卷36,页21。

③《清世祖实录》卷5,页15。

①《清世祖实录》卷41,页。

②《清世祖实录》卷44,页26。

早在入关前夕,顺治元年四月初一,正黄旗满洲固山额真何洛会等,讦告其主肃亲王豪格欲与属员杨善等谋乱,辱骂多尔衮,于是,“诸王、贝勒、贝子、公及内大臣会鞫”,遂“夺其所属七牛录人员,罚银五千两,废为庶人”,诛杨善等四员大臣③。同年十月,以豪格从征,仍复王爵,但顺治五年三月初六日,豪格又被人讦告徇隐部将冒功,欲将杨善之弟机赛补护军统领,“于是诸王、贝勒、贝子、大臣会议”后奏称,“豪格应拟死”,多尔衮假示宽大,命免死幽禁,夺其所属人员④。豪格寻即幽死,妻被叔父多尔衮霸占。就在幽禁豪格之前两天,诸王大臣会议,郑亲王济尔哈朗与两黄旗索尼、图赖、鳌拜、巩阿岱、锡翰、谭泰、图尔格、塔瞻等八大臣,于太宗死时谋立豪格为君,拟议处死郑亲王、鳌拜、索尼、革塔瞻、锡翰、图尔格等人爵职,多尔衮降旨,降郑亲王为郡王,罚银五千两,鳌拜免死赎身;索尼免死革职赎身,黜为民;塔瞻等分别削爵、革职①。

多尔衮运用议政王大臣会议来制裁反对派,固然收到了很大效果,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自己很快也要成为议处的对象。

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多尔衮病故,次年正月十二日福临亲政,议政王大臣会议进入到新阶段,活动频繁,成员增加,议题广泛,权限很大。

福临相继命亲王硕塞、富绶,郡王多尼、济度、岳乐、勒都、罗科铎,贝勒尚善、杜尔祜、杜兰议政,加上原有的议政王济尔哈朗、满达海、博洛、尼堪、勒克德浑,以及贝子务达海、锡翰,镇国公韩岱,共有二十名议政王、贝勒、贝子、公。皇帝又规定,六部满蒙尚书、蒙古八旗固山额真皆系议政大臣,大学士满洲希福、额色黑、图海,汉军范文程、宁完我一度也被任命兼议政大臣,后因“其在内院办事,不宜又在议政大臣之列”,方予取消。一些内大臣、侍卫、长史、护军统领如鳌拜、索尼、额尔克戴青、遏必隆等人,也被任为议政大臣,加上各旗议政大臣三员,多达六七十人,人数之多,成员之广,空前绝后。

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职责和权限也扩大了,并常与大学士、九卿、翰詹科道联合会议。从其议处的内容看,主要包括以下十项。第一,审断重大案件。这主要是议处反对皇上的宗室王公及其党羽,如追论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谋叛大罪,尽夺其母、子、妻封典,削爵籍没,将其正白旗改隶于皇帝,处死其亲兄英亲王阿济格,削爵籍没,降其亲侄多尼(多铎之子)为郡王,斩杀其党贝子巩阿岱、锡翰,大学士刚林、祁充格,吏部尚书谭泰、内大臣冷僧机等人。

第二,议处宗室王公、满洲大臣爵职的袭承晋封。顺治八年正月初十日,皇帝“命议政诸王、固山额真、大臣会议睿亲王子多尔博承袭事”(时尚未追罪多尔衮)。

③《清世祖实录》卷4,页3。

④《清世祖实录》卷37,页15。

①《清世祖实录》卷37,页2—14。

王大臣拟议,其俸禄、护卫名数及诸用物,三倍于亲王,将其原有百名护卫,裁去四十名,帝命留八十员。①第三,商议军务,议定对策,惩治败将。顺治十一年,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拒不听抚,抗不剃发,皇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密议速奏”,王大臣会议:郑成功“不降之心已决”,请敕该督抚整顿军营,固守汛界,勿令其兵登岸,骚拢生民,若有乘间上岸者,即时发兵剿捕,皇帝从其议。后郑成功进攻沿海州县,海澄公黄梧奏请诛戮其父郑芝龙,部议立即正法,皇帝谕“议政王贝勒大臣密议以闻”。王贝勒大臣议奏,应将芝龙及其弟、子正法,皇帝命免死、籍没,流徙宁古塔②。顺治十六年三月经略大学士洪承畴以即将消灭南明永历帝,“请敕议政王贝勒大臣密议”,进攻之三路大兵,“作何分留驻守”,兵部议奏,“留拨大帅官兵,镇守滇南,事关重大,请旨定夺”。皇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王大臣等议奏,平西、平南、靖南三藩内,应移一王驻镇云南,一王分镇粤东,一王分镇蜀中,何王应驻何省,恭候上裁。皇帝命平西王吴三桂驻镇云南,平南王尚可喜镇广东,靖南王耿继茂镇四川(后改福建)。③第四,复议死囚情罪。顺治十一年九月,皇帝谕刑部:重囚犯罪,法固难宥,但其中若万一有冤枉,死者不可复生,人命至重,恐违上天好生之心。自今以后,三法司照常核拟进奏,“复批议政王贝勒大臣详确拟议,以凭定夺施行。尔部即行传知”①。

第五,改定逃人法,惩治反对重惩窝主之汉官。顺治十一年,督捕右侍郎魏琯请宽已故窝主之家属,皇帝痛斥其偏私市恩,“著议政诸王、贝勒、大臣、九卿、詹事、科道各官,会同从重议处具奏”。王大臣等议奏,魏琯应论绞,皇帝命从宽,降三级调用。兵部议处徇私庇护窝主之托拖沙喇哈番吕献忠一案,回奏迟缓,皇帝“以兵部堂司官显有受贿情弊,下诸王大臣等议处”。王大臣议奏,尚书、侍郎及满汉司官噶达浑等,应分别降级革职罚俸,帝从其议②。不久,议政王大臣等又遵旨议定“逃入法”,窝主正法,有关官员重惩,皇帝予批准③。

第六,议处蒙藏等少数民族问题。清极重视与蒙古的关系,早期特设蒙古衙门,崇德三年(38)改为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处理蒙、藏等民族事务,但遇有重大问题,仍交议政王贝勒大臣集议。顺治十年**五世入京朝贡后,奏称水土不服,请回西藏。因对**的安排,关系到喀尔喀蒙古与清廷的关系,经议政王贝勒大臣议定,厚赐**财帛,册封名号,盛情挽留,召漠南蒙古各部王贝勒会见**。不久清帝赐以金册敕文,册封**为“天下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嘛”。

①《清世祖实录》卷52,页11。

②《清世祖实录》卷87,页4、6;卷108,页19、20;卷109,页3、4。

③《清世祖实录》卷124,页14、15。

①《清世祖实录》卷86,页18。

②《清世祖实录》卷84,页3、7;卷85,页17。

③《清世祖实录》卷86,页5—9。

顺治帝曾降旨召外藩蒙古王所尚五公主及额驸来京,科尔沁部亲王吴克善、郡王满珠习礼以公主有病,奏请免朝,理藩院劾其不恭,应催令来京,严加议处。皇帝下谕:二王不闻命即至,借端推诿,“尔衙门会同议政王贝勒大臣议奏”。因满珠习礼星夜赶来,免议。议政王、议政贝勒会同上三旗大臣遵旨议奏:应夺吴克善亲王爵,降为贝勒,罚马千匹,皇帝命从宽免革爵,罚马千匹①。喀尔喀三部土谢图汗之下索诺额尔德尼遣使进岁贡驼马,理藩院因喀尔喀部曾掠外藩漠南蒙古巴林部人畜,不敢收受,请旨定夺。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集议。王大臣议奏:应遣使往视,若已全还巴林之人,则可令来使入口进贡,否则逐之。帝从其议②。

第七,惩治渎职大臣。帝谕吏都,原大学士今任刑部尚书图海,专擅恣肆,“负恩溺职,殊为可恶”,业已革职,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会同从重议罪具奏。王贝勒大臣议拟论绞,帝命免图海之死,革职籍没家产③。第八,议定典章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制度。顺治十年正月,皇帝召集议政王大臣、内三院大学士、满汉九卿,谕告诸臣:各部院奏事,经朕面谕者,部臣回署录口谕票签,送内院照票批红发科,这样作,错误必多,朕日理万机,焉能记忆而一一予以改正。前都察院参吏部侍郎孙承泽双耳重听,通政使司参议董复年老,朕原谕交吏部议覆,乃传旨错误,致将二人革职。此尚易于改正,至于罪人生死,性命攸关,倘一时误杀,悔之何及!今后如何详明无误,合于大体,著定议具奏。王大臣等议奏:今后部臣照常面奏,候上览毕,退,上批满汉字旨,发内院,转发该科。帝允其议④。顺治十八年三月,辅政大臣传旨,谕吏部等大小各衙门:国家纪纲法度,因革损益,各代不同,必开创之初筹画精详,贻谋弘远,所定典例,可以永行无弊,“今应将大小各衙门见行事务,如铨法、兵制、钱谷、财用、刑名律例、内外文武各官一应恩恤荫赠谕祭造葬,款项繁多,难以枚举”,“著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会同详考太祖、太宗成宪,斟酌更定,汇集成书,勒为一代典章,永远遵行”①。

①《清世祖实录》卷125,页17、18;卷126,页9。

②《清世祖实录》卷78,页6。

③《清世祖实录》卷125,页14。

④《清世祖实录》卷71,页8、9。

①《清圣祖实录》卷2,页5、6。

第十,议处特殊大事。顺治十年八月,皇帝以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系科尔沁亲王吴克善之女,为多尔衮所聘定,相处不协,谕将其降为静妃,改居侧宫。礼部奏谏,皇帝命“议政诸王、贝勒及大臣、内三院、九卿、詹事、六科都给事中、各掌道御史会议具奏”②。

顺治年间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对扩大、巩固清皇朝的统治,维护满族贵族的利益,提高皇权,削弱王权,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消失

顺治后期,十名议政王病故,五名议政贝勒贝子公中两名病逝,两名被处死,一人削职。其子嗣袭爵者,仅三人奉旨议政,议政的宗室王公已显著减少。三藩之乱时,郡王勒尔锦、贝勒洞鄂、察尼、尚善,贝子温齐,以贻误军机削爵罢议政,其后,亲王岳乐、福全、常宁又罢,亲王杰书病故,就很少见到王贝勒贝子参预议政了。这一机构也常写为“议政大臣会议”,有时也袭用“议政王大臣会议”旧词。

议政大臣的成员也减少了很多。康熙元年(62),裁去八旗所设固定的二十四名议政大臣,八年又因人员繁杂泄漏机密,停止王府长史及闲散议政大臣议政。此后,议政大臣主要由满蒙八旗都统、尚书左都御史和内大臣三种官员充任了。

康熙年间,议政王大臣会议除一般事务外,主要议处用兵、民族关系、边界和重大案件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从平定三藩之乱、取台湾、雅克萨之战、三征噶尔丹,到征讨策妄阿喇布坦与罗卜藏丹津等等重大战争,其决策、军事方略、调遣兵将,等等,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或参与处理。

三征噶尔丹前后,对漠北喀尔喀三部蒙古的安置,对青海蒙古各部的争取,派官入藏协助拉藏汗,册封六世**,等事,亦经议政王大臣商议处理。议政王大臣会议对中俄边界的签定,也作了大量工作,如议定《尼布楚条约》签定后应行事宜。

平定三藩之乱后,对靖南王耿精忠等叛逆的处理,对贻误军机之王贝勒贝子公和大臣的处治,皆经议政王大臣会议审讯议处。

议政王大臣会议虽然仍在议处一些军国要务,但是由于南书房的设立及康熙帝对入值书房大臣的倚任,索额图、明珠、高士奇、熊赐履、马齐、张廷玉等先后参赞机密,代拟诏稿,裁处部务,成了真正的宰相,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最高权力机构之地位和影响,受到了相当的限制和削弱。

雍正初期,胤禛充分利用议政王大巨会议来惩治反对派和威胁皇权的大臣,谕命王大臣议处廉亲王允禩、敦郡王允■、抚远大将军川陕总督年羹尧等人,分别将他们处死、削爵或监禁。

雍正帝为了加强和巩固绝对君权,在革除下五旗王贝勒对该旗之旗主权力的同时,于雍正七年设立军机处,将用兵及与此相关的蒙藏等少数民族事务归军机处办理,从根本上动摇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基础,不叫议政王大臣经理政务。

②《清世祖实录》卷77,页10。


乾隆前期,满蒙尚书、左都御史福敏、纳彦泰(蒙)、鄂善等人,仍按旧例列为议政大臣,称“议政处行走”,但已未见满蒙都统担任此职。议政大臣对一些具体事务尚在集议,如祭堂子典礼,出师告捷典礼,乾隆十几年用兵金川之时,它也有所活动,但军国大政已由军机处商议报乾隆帝批准,议政大臣会议已名存实亡,“议政大臣”成为虚衔,因此,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弘历下谕将其革除,谕旨称“国初以来,设立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特派王大臣承充办理。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之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召对,承旨遵办,而满洲大学士尚书,向例俱兼议政虚衔,无应办之事,殊属有名无实。朕向来办事,祇崇实政,所有议政空衔,著不必兼充,嗣后该部亦毋庸奏请。”①议政王大臣会议终于在成立一百五十六年之后正式消失了。

①《清高宗实录》卷1389,页26、27。

第三节 财政管理

清初财政之重建明清之际的社会动乱,曾使清初财政濒于崩溃的边缘。据顺治九年(52)的统计:“钱粮每岁入数一千四百八十五万九千余两,出数一千五百七十三万四千余两,现在不敷银八十七万五千余两”①。实际上,入不敷出的财政困境已难以维持封建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为此,清初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财政管理,整顿与改善财政状况的措施。

第一,建立与完善财政管理机构。清初继承与仿效明代制度,中央则政的主管部门为户部,首席长官是尚书,其职责是“掌天下之地政与其版籍,以赞上养万民,凡赋税征课之则,俸饷颁给之制,仓库出纳之数,川陆转运之宜,百司以达于部”②,户部之下设有十四个清吏司,各按省区命名,对口考核与管理各种财政的收入与支出事项。在地方,以藩司主管一省财政机构,上受中央户部管辖、下管道、府(州),分管税粮运输、储存;设盐法道主管盐税征收;设关司道,分管关税征纳。道一级的财政长官为分守道,掌钱谷征纳与会计,府一级由同知掌税征、会计、出纳诸事。州县是地方财政的基层组织,除知县负有理财职责外,县丞掌粮马、征税、户籍诸职,县的属官巡检、课税大使等也为经征赋税、办理财政收支事务官员。这样随着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机构的建立与官员的配置,就形成了由皇帝严密控制全国财政收支的组织体系。

第二,编订《赋役全书》。从稳定统治出发,清朝廷通过清理赋役簿籍,编订《赋役全书》,以整顿赋役制度,增加财政收入。顺治三年(46),“谕户部稽核钱粮原额,汇为赋役全书”③,此书系以明万历旧籍赋役原额为准编定的。顺治十一年(54)又“命侍郎王宏祚订正赋役全书”①。在书中,“先列地丁原额,次荒亡,次实征,次起运存留。起运分别部寺仓口,存留详列款项细数”②。顺治十四年(57),正式按修订后的《赋役全书》执行。由于《赋役全书》详列地丁原额、逃亡丁数、田亩开垦数、赋役的实征数及留存等内容,分别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栏汇编,这就使各地在征收赋税时有章可循,从而稳定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使各地赋役的征收完纳落到实处,清朝还同时编立鱼鳞册与黄册,使之与《赋役全书》相互配套,利于执行。鱼鳞册即土地丈量册,详载田地的形状、大小,以及上、中、下田则等内容。黄册也系清初斟酌明制而定,顺治三年(46)规定三年一编审,后又改为五年一编审。

①《皇清奏议》卷4,刘余谟:《敬陈开垦方略疏》。

②《大清会典》卷13《户部》。

③《清史稿》卷120《食货》一。

①《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②《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黄册不仅详载人丁数,而且详列各项赋税预征数。鱼鳞册与黄册都与《赋役全书》互为表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地方官吏的私征滥派,保证了国家的田赋收入。

第三,清查田亩户口,均平负担。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清朝还把清丈田亩、查核户口、均平负担作为改善财政状况的重要措施。顺治十五年(58)派御史赴河南、山东等地去督率州县官吏“履亩清丈,分别荒熟实数,凡直省田土,悉登十一年新编《赋役全书》,其与前明万历年间《赋役全书》数符者不丈。又以山东明藩田产相沿以五百四十步为一亩,照民田例概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顺治十八年(61)巡按河南御史刘源濬请以开垦荒地之初,免其杂项差役,并令地方官先给帖文,详载姓名、地址、年月,以杜争讼。”③康熙八年(69),特令“将前明废藩田产给予原种之人,改为民户,号为更名地,承为世业与民田一例输粮,免纳租银”①。由于各地田亩资料详载于鱼鳞图册,因而各地在清丈田亩的同时,还不断核实与修订鱼鳞图册。此外,从计丁授役的目的出发,又不断进行查核户口,强化对户籍(主要是人丁)的控制。“悉令州县,编置牌甲,于是制编审户口之法”②,并规定“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保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③,也就是要控制人口流动和掌握人丁的确切数。

第四,改进赋税征收办法。《赋役全书》颁行后,各地虽以此为征收钱粮的依据,但又有胥吏巧立名目,进行私派。顺治十二年(55)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孙建宗指出:“大抵今日之为百姓,不苦于额赋而苦于赋役额外之征求,苦乐不均之摊派也”④。为了免除奸吏中饱苛征,清初多次改进赋税征收方法。先是采用易知由单和截票法,征收前先将列有税率、应纳钱粮数及见交钱粮数等栏的易知由单发给花户(民户),花户按限完纳后,发给截票,官府在钱粮入库时还要填入印簿,岁末缴司报部。同时,各官府还要造粮册及奏销清册,以防偷漏贪污。其后在执行过程中又发现“截票”仍有漏洞,一些奸吏往往“借称磨对”将纳户的“截票”扣留不给,因而遂有已完作未完、多征作少征者。对此清朝又改为三联单法和滚单法。三联单分为票根、纳户执照、比限查截三联,各记载钱粮应征实数。票根给予催征差役,纳户执照给与税户,比限查截存于官,民户依次纳税。如三联单不载应征税额或不将单给予民户,准由民告官论罪。滚单法则以每里5户至10户为一单位,只用一单,上注明纳税人姓名及应纳税额及各限应完纳数,依户滚催,不许里长柜役等征收。

③《清朝通典》卷1《食货·田制》。

①《清朝通典》卷1《食货·田制》。

②《清朝通志·食货略》。

③《清朝通志·食货略》。

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顺治朝题本》敷陈类10函20号。


第五,恢复农业,屯田垦荒,培养财源。顺治十年(53)清朝下令设立兴屯道厅,诏令规定:“民愿耕而财不足”者,官贷给耕牛、种籽,三年还清后,“永为民业”;对于一度抗清而接受招抚的“自首投诚者”,也悉隶兴屯道厅,“授以无主荒田,听其挈家耕种为业”①。其后,还颁谕积极奖励乡绅、富户招民垦荒,并规定“各省屯田荒地,已行归并有司,即照三年起科事例,广行招垦,如有殷实人户,能开至二千亩以上者”,“量为录用”②。同时还颁布《官员垦荒考成则例》,以官员的垦荒实绩,对他们分别予以奖惩,从而加速了兴屯垦荒措施更大规模地推行。随着农业的恢复,增加了税源,在一定程度上使清朝收到了“不烦帑金之费,而坐收额课之盈”③的效益,从而大大缓解了清初严重的财政危机,促进了社会局势的安定。以上一系列财政措施的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清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财政状况的好转。以顺治十六年(59)和顺治八年(51)相比,耕地面积增加了将近一倍,各地区出现了“流亡渐集,户口渐蕃,草莱渐辟”④的局面。国家的财政有了明显好转,国库征收的银两以及米、麦、豆等都相应有了较大的增长。据《清实录》的记载,顺治八年征银二千一百一十万一百四十二两,米豆麦等五十七万三千九万四十二石⑤,但至顺治十六年已上升为征银二千五百五十八万五千八百二十三两,米豆麦等六百二十万一千七百二十石①。这就是说,白银收入增加四百四十八万五千六百八十一两,米、豆、麦等收入增加四十七万二千二百九十六石。财政收入的增加不仅使清朝的国库日趋充盈,有利于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使清皇朝的统治日趋稳定和巩固,同时也为进一步开展财政改革和常规财政收支制度的确立准备了条件。

清前期的财政收入和税制

清初恢复财政的措施虽然收到了效果,但是随着全国性大规模军事战争的结束和进入经济稳定发展新时期的到来,原来战时财政的措施已适应不了新形势的需要。作为清初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赋役制度的弊端已日益突出。顺治年间颁布与修订的《赋役全书》,由于按丁征银税制的缺陷和胥吏的作弊,不仅使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大量流失,而且也不能有效地防止官吏的营私舞弊和贪污自肥。为此,清朝对财政赋役制度作重大改革。康熙、雍正时期,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地,完成了自唐中期以来的赋役合一的改革。经此重大财政改革,终于清除了清初地丁两税分征积弊,确立并完善了清前期的常规财政收入与税制,从而为开创康乾盛世奠定了一定的财政基础。

①《清世祖实录》卷76。

②《清世祖实录》卷102。

③《清世祖实录》卷121。

④王命岳:《耻躬堂文集》卷3。

⑤《清世祖实录》卷61,页。

①《清世祖实录》卷130,页17。

在“摊丁入地”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还产生了以“耗羡”、“平余”和“漕项”为名目的田赋附加新税种。耗羡又名火耗,原系地方官借熔铸赋银折耗,在正额之外多征“火耗”以补亏耗之数。实际上各地税吏重加勒派,“数倍于正额者有之”①。雍正二年(1724)清朝推行了“耗羡归公”改革办法,规定火耗银据州县大小及需要酌情增减,俟府库充裕时可以停取②。其后并无停取,但民间负担“较之昔日减大半”③,成为田赋附加的一项合法税收。“平余”是清朝继“耗羡”归公改革之后的“平色之余”的新税目。乾隆二年(1737)清朝宣布于耗羡之外,每百两增收的“平色之余”的银两,提解“六钱归公”④,成为各地方上缴正项钱粮时给户部的附加部分。这种解交户部附加的“交纳之项”⑤,有的在耗羡内划扣,也有的另立名目加征,称为“平余”,实际是田赋附加税的不同形式。漕项是随漕粮而征收的附加税,有轻赍、席木、正耗加耗、船耗、官军行粮月粮,以及贴赠杂费等项目。由于这种附加征收,各地没有统一标准,征收解送手续苛烦,各地均要求将漕粮、漕项改折银两缴纳。因此到嘉庆年间,除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外,原交漕粮各省改以银折纳,称为“漕折”,所收漕项附加,也随同折银交纳。

盐课税是清前期仅次于田赋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清初的盐法,沿袭明代制度,按引征课,称为纲法,也叫“引岸制”。纲法规定灶户纳税后,方允许制盐,所制之盐也不能擅自销售。盐商纳税后,领得“引票”到指定的产盐区领取熟盐,再行销到指定的区域。其引课税率,初期较轻,如淮南每引征银六钱七分,淮北每引五钱五分,但其后日渐增加至一两一钱七分至一两五分不等。①盐课税是清朝向食盐消费者间接征收的税项。其特点是按行引实数征税,因此它与田赋、漕粮按固定额数征收不同,全国盐课税的总收入的趋势是不断增长的。顺治初年为五十六万两,至乾隆十八年(1753)已增加至七百零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一两②。

关税是清财政收入中的商品通过税,包括内地关税和海关税。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27《条陈耗羡书》。

②王庆云:《石渠余记》卷3《纪耗羡归公》。

③《雍正硃批谕旨》。《高成龄雍正二年九月十四日折》。

④《清朝文献通考》卷4《田赋考》。

⑤《清朝文献通考》卷4《田赋考》。

①《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8《征榷》8,《盐法》。

②《清史稿》卷122《食货·盐法》。

内地关税又称钞关或常关税,按其所属系统又分为户、工两种税关。各关除征收正税外,还有关税盈余和杂课。关税盈余是关税正税之外的附加税,雍正七年(1729)曾确定上交盈余数额,成了固定的税目,杂课是各关正税之外的加征,有“楼税”、“签量费”、“饭食”、“客费”、“陋规索银”等名目。据统计清代前期内地关税乾隆时户关收入为四百三十二万余两,工关收入为二十七万余两③。清朝统一台湾后,康熙二十四年(85)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设立海关,对进出口物品征收海关税。进口税率“为值百抽四”,出口税率“初为值百抽一点六,后改为二点六”④。随着对外贸易的增长,至乾隆中叶,关税收入已达五百四十一万五千两⑤。其中粤海关税收渐成广东地方财政收入之大宗。广东兵饷“不敷之数,在粤海关岁收盈余银两内酌筹拨给”⑥。海关税也已成为较重要财政收入。

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杂赋也逐渐成为清代前期筹集财政收入的税项。各项杂赋的征收税目繁多,税率不一,数额不等。有的是定额包征,有的是不定额尽收尽解。征收之后有的解交户部,有的留归地方使用。据统计,乾隆三十一年(1766)清朝财政收入中的杂赋约一百四十九万余两,其中“芦课、鱼课为十四万两有奇,茶课为七万两有奇,落地、杂税为八十五万两有奇,契税为十九万两有奇,牙当等税为十六万两有奇,矿课有定额者八万两有奇”①。

清代前期,农业土地收益税的田赋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税源。但在农业经济恢复的同时,手工业与商业也获得了相应的发展,因而至康熙中叶后,财政收入已呈多渠道税源并不断增长的趋势,从而为清前期财政税法的完善与财政收入的增加奠定了基础。自康熙二十一年(82)平定三藩后,地丁银年收入二千六百万至二千八百余万两,留存地方支用约八百三十余万两外,再加其他收入,一年财政收入近三千万两。由于财政收入税制的确立和各项税法的日趋完善,清朝的财政收入大于支出,户部库存也日益充裕。“康熙六十一年(1722),户部库存八百余万,雍正间渐积至六千余万”②,及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又增至七千八百万”③两,清朝的财政状况已进入了最佳的鼎盛时期。

③乾隆《大清会典》卷75。

④即进口率4%,出口税率初为1.6%,后改为2.6%。参见《财政年鉴》上册,页407,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⑤《圣武记》下册,页473,中华书局1984年版。

⑥《嘉庆户部则例》卷61,页18。

①《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②《圣武记》下册,页473。

③《圣武记》下册,页473。

清前期的财政支出和审计

在封建**的财政体制下,财政支出与审计是清前期历朝君臣治国的重点。通过对财政支出与审计的管理,清朝控制了国家财力的分配,调节中央与地方的财力流动,以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经过多次调整,清前期对财政支出立定有比较固定的项目。据《清会典》所载:“凡岁出之款十有五,一曰陵寝供应之款;二曰交进之款;三曰祭祀之款;四曰仪宪之款;五曰俸食之款;六曰科场之款;七曰饷乾之款;八曰驿站之款;九曰廪膳之款;十曰赏恤之款;十有一曰修缮之款;十有二曰采办之款;十有三曰织造之款;十有四曰公廉之款;十有五曰杂支之款”①。以上十五项,如按财政支出的性质和用途大致可划分为皇室经费、官俸支出、军费支出、工程与驿站经费、科场学校经费等五大类别。

皇室经费系指清朝皇帝及其家族开支的费用。举凡陵寝供应、宫廷修缮、采办织造和内务府经费,均被列为重要项目。经费来源除皇产贡赋、官庄地租外,部分是由户部指定从各省财政税收中解拨的税款。清朝定都北京初期,由于战争的破坏,财政入不敷出,皇室开支较省。据康熙二十九年(90)的文件记载:“明光禄寺每年送内所用各项钱粮二十四万余两,今每年只用三万余两。每年木柴二千六百八十六万余斤,今只用六百七十八万斤。每年用红螺等炭共一千二百八万余斤,今只用百万余斤。各宫床帐、舆轿、花毯等项,每年共用银二万八千二百余两,今俱不用”②。其中如光禄寺支用钱粮三万余两,仅为明代的八分之一③。然而自乾隆以后,随着皇室生活的奢侈腐化,皇室经费开支不断扩大。康熙帝时六次南巡,往返用度都由皇室财政支付,沿途并不铺张,所费仅一、二万两。但至乾隆年间,据乾隆三十一年(1766)统计,仅采办、织造与内务府等经费银已达八十二万一千零六十四两①。另外,乾隆帝六次巡游江南,每处所费竟在二、三十万两以上,与康熙帝相比,不啻超过十倍。皇室经费的恶性膨胀,至乾隆嘉庆后期已成财政**痼疾。

①乾隆《大清会典》卷19《户部》。

②《清朝文献通考·国用考》。

③《清朝文献通考·国用考》。

①《圣武记》下册,页476。

官俸之出是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清前期官俸支出包括官吏的俸食、恩赏、养廉、公费等项。俸食是官吏的正薪,按爵位、职称大致可分为四种,一是宗室之俸,共二十等,最高者是亲王,岁银一万两;世子六千两;郡王五千两;长子三千两;次子一千三百两;镇国公七百两;辅国公五百两;镇国将军一等四百一十两,二等三百八十五两,三等二百六十两最少者是宗室弓骑尉八十五两②。除岁俸银外,还给俸米,每俸银一两,给米一斛③。二是公主格格之俸,共十四等。其俸银从岁支四百两至一百三十两不等。三是世爵之俸,共二十等。规定公,一等七百两,二等六百八十五两,三等六百六十两;侯,从六百三十五两至三百六十两不等;伯,从五百三十两至四百六十两不等;子,从四百三十五两到三百六十两不等;男,从三百三十五两至二百六十两不等;每俸银一两,给俸米一斛④。四是百官之俸。其中八旗武官俸九等,文职官俸十等,绿营武官俸九等,外蒙古官俸九等,四爵官俸六等。一品俸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五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九品三十三两一钱,从九品三十一两半。每银一两,给米一斛。在外文官不给俸禄米⑤。恩赏是正俸之外的临时性特殊支出。乾隆年间曾不定期恩赏八旗驻防官兵口粮,每次用银不下三十五、六万两。养廉银则是正俸之外规定按职务等级每年另给官吏的银钱,又称为公廉银。雍正以后,养廉银数额也有固定,与正俸无异。据统计乾隆间文职养廉银三百四十七万三千两,武职养廉银八十余万两①。公费是以办公费为名,给各官吏额外补贴的支出。规定按官职每月给公费银五两至一两不等,岁额约在一、二十万两左右。清初国家机构较简,官俸支出仅二百余万两。以后随着官僚机构的庞大,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官俸支出已经达五百四十三万余两,约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十八②。军费是清朝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按其性质和用途,主要有战争经费和经常性的兵饷。经常性的兵饷包括官兵的年饷、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等费用。清代前期八旗京营合巡捕五营和驻防兵为二十余万,绿营顺治初建时有六十六万人,康熙时为五十九万余人,乾隆二十九年(1764)为六十三万人,八旗绿营总兵员数额约八十六万左右③。兵饷依饷章规定,高的如八旗亲军、前锋、护军,每人月给饷银四两,年支米四十八斛;低的如八旗步军月给饷银一两五钱,年支米二十四斛,绿营步兵月给饷一两五钱,月支米三斗④。因此,清代每年拨给八旗、绿营的兵饷占每年财政支出的一半。据载,清初的岁出二千七百三十八万八千五百八十八两,而兵饷占一千三百四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五两⑤,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四十九点二。

②《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③《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④《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

⑤《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

①《圣武记》下册,页475。

②《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③《清史稿》卷130—131《兵志》一、二。

④《大清会典事例》卷254—255。

⑤《广阳杂记》卷2。

乾隆三十一年(1766)兵饷增加至一千七百余万①,约占岁出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战费的数额也相当大。据乾隆朝的不完全统计,准回之役费帑三千三百余万两;两金川之役达八千余万两;台湾之役八百余万两;廓尔喀之役一千余万两,总额已在一亿五千万两以上②。这种庞大的军费支出,已非常规的财政收入所能承担。清朝往往以开例捐输、商人报效、盐斤加价等办法解决。

工程与驿站经费,主要包括河防水利、内廷工程以及驿站交通等费。河防水利原泛指修治河道与海塘的工程费,其中主要是治理黄河水患。清初的河防工程,多由沿河州县征发徭役,义务修河,并无专项支出。乾隆时河工经费始由财政拨款,岁修、挖修经费均有定额,约三百余万两;嘉庆时续增至五百万两③。至于大工系指江河大决口的临时性工程,往往另行专案奏明办理,其经费实报实销。塘工系指江浙沿海一带的海防工程的费用,其费用除部分征之于民外,尚由田赋地租及各省盐运司拨解支付。驿站是清前期传递公文和军事命令的机构,按各地程途远近及冲僻,分设驿、站、塘、台、所、铺等④,预备人役与车马等交通工具,经办交通传递事项。传递文书军报,按程途远近,分别规定期限,如有延误者查明治罪。驿站经费系每年清朝政府分拨给驿站的经费,据乾隆三十一年(1766)文件载,驿站钱粮约二十万两⑤。

科场学校经费,主要包括科举考试以及各类学校经费。各省举办乡试,京师举办会试廷试,三年一次,这些科场经费各由户部拨解银两。各类学校除京师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及各省府学、州学、县学外,各地还有官学、书院、义学、社学等。这些学校的经费来源除学田的地租外,也有部分钱粮廪膳津贴费用。科场学校廪膳等银,在清前期财政支出中没有固定额数,据乾隆三十一年(1766)文件载,该项钱粮银为一十四万两①。

在机构与制度建设方面,清在继承明代传统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都察院对财政的审计与监察的权力。雍正元年(1723),合并六科于都察院,在都察院统管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与六科分掌监察,使之成为负有对政治经济监察与对财政审计、稽查权力的组织形式。

在这种新的财政监察体制下,自雍正年间开始,都察院把财政审计权与经济监察权力合并在一起,加强了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根据清代都道制度,都察院在对财政支出的监察方面,拥有审查会计,注销案卷,检核库款,监放口粮,弹劾官邪,以及稽察工程、驿站钱粮等权力。

①《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②《圣武记附录》卷11,页470。

③《续清朝文献通考》卷69《国用考》。

④光绪《大清会典》卷86。

⑤《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①《清史稿》卷126《食货六》。

举凡财政会计部门的会计报告、奏销册必须经都察院审核,检查无误,方可奏销;凡财计部门所使用的帐簿、册籍、凭证及各项钱粮的出纳,都察院均有权过问。如发现贪污盗窃事件,都察院必须予以弹劾,并“会刑部大理寺朝审”②。可见,从组织和职权上看,都察院的权力大于以往朝代的御史,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抑制贪污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乾嘉后期财政的**乾隆后期,随着清朝封建制度固有矛盾的发展与吏治的腐朽,都察院对财政的审计、监察也日趋衰败。都察院的御史多以“外放道府”、多攫钱财为目的,对财政的审计、监察已多无所作为。一些财政审计、监察御史甚至与户部财政官员里应外合,相互勾搭,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猛增,乾隆时期各地贪污盐引,侵占或冒领赈粮,嘉庆时期各地虚收税粮,冒领库银,贪污河工款的案件层出不穷。反映在财政管理上的弊端与矛盾日益突出,各项苛征杂敛的搜括形式不断增多,暴露了清政府财政制度的**与没落。

为了抑制财政**现象与贪污之风的蔓延,清皇朝曾多次改订和增定一系列惩贪的法律条文。继乾隆十三年(1748)改订贪官《赔偿帑项纳赎例》①后,乾隆三十年(1765)又增定《侵盗仓库银钱入已例》,明确规定贪污千两以上者仍依雍正“旧例处斩”,对千两以下者分别三种情况加重予以惩罚②。针对贪官污吏相互勾结、通同作弊的特点,在查处贪污案中还实行了“连坐”之法。乾隆三十九年(1774)甘肃布政使王亶望与总督勒尔锦、知府蒋全迪等相互勾结,“折捐冒赈,朋分公帑”达数百万两。由于这是一起通省官员多被卷入的集体贪污案,因而迟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竟无一人举发陈奏”③。当这起大贪污案败露后,乾隆帝决定推行“连坐之法”,予以坚决打击,除总督勒尔锦被“赐令自尽”外,总计“处死”“拟死”者四十七人,前后参与此案被“革职拿问者”多达八十二人①。这种加强法治、重典惩贪措施,对于贪污舞弊之风的泛滥曾一度起到约束与警戒的作用。然而随着政治制度的腐朽,乾隆以来清理财政、重典惩贪的措施已难以坚持下去。在贪风日盛,“帑项日绌”、“国用不足”的情况下,各种苛征杂敛的搜括方式日益增多,更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与财政的**。“捐纳”原是以授予官爵获取捐款的特殊财政收入,可是至乾隆朝已成为常例,变为户部经常性的专项入款。

②乾隆《大清会典》卷69,《都察院》。

①《清朝文献通考》卷200《刑考》六。

②《清朝文献通考》卷199《刑考》五。

③《清高宗实录》卷1140—1146。

①《清高宗实录》卷1140—1146。

举凡文武生员、内外官吏及平人,均有职衔、加级、记录、封典等的捐纳。乾隆十九年(1754)一年的捐纳银五百五十六万五千六百三十五两,约占当时户部全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②。凡遇军需、河工、灾赈,清朝又鼓励商人捐输银两,称为“商人报效”,并也逐渐成为补助财政收入的款项。据载仅两淮盐商江广达、洪箴远等“公捐银两”达一千三百余万两③。“及嘉庆初,川楚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④。在盐商巨额进贿下,又以食盐可以“加价”、“加耗”(增加夹带)⑤方式,把盐税转嫁至广大消费者身上。此外,田赋征收中的苛敛也日趋严重。“乾隆初,州县征收钱粮,尚少浮收之弊。其后诸弊丛生,初犹不过斛面浮收,未几,遂有折扣之法,每石折耗数升,渐增至五折、六折,余米竟收至二斗五升”①。可见田赋浮收日重,康熙时的“永不加赋”的税制,也已日趋破坏无余。

财政税制的破坏和租赋负担的沉重,迫使大批自耕农破产。封建国家直接掌握的纳税丁户急剧减少。流民问题的严重,钱粮税源的枯竭,又使财政危机日趋激化。及至乾隆末年,财政“亏空”已成为矛盾的焦点。据载仅江西一省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后二十余年间已“亏空”银八十三万两②。嘉庆帝继位后对此屡欲“严饬查办”,但收效不大。嘉庆四年(1799)大贪官和珅被赐死,据笔记记载籍没其家产的清单所载,拥有赤金五百八十万两,元宝银九百四十万两,当铺七十五座,银号四十座,地产八千余顷及其他财宝等③。家产总计不下八亿两,相当于和珅当权二十年中清政府财政总收入的一半。此数过分夸大,但也可见和珅赃银之多。嘉庆帝曾想以此为转机,把各项财政收入集中到国库的总收入中来,以利于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与好转,然而在封建末世的经济环境下,这种惩治个别贪官的措施已难以扼制贪污的蔓延。籍没大贪官和珅家产后,社会上虽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之说,但财政仍未见好转。封建国家的财政“亏空”现象有增无已。据载嘉庆十七年(1812)各省积欠正项钱粮及耗羡杂税达一千九百余万两之多,“屡经饬催,报解寥寥”④。及至道光十九年(1839)户部查明,各省拖欠未解户部的赋税已达到二千九百四十余万两①,等于当时每年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②罗玉东:《中国厘金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③徐世昌等:《清盐法志》卷153—155。

④《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⑤《清朝通典》卷12《食货·盐法》。

①《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②《东华续录》嘉庆11。

③薛福成:《庸庵笔记》卷3。

④《东华续录》嘉庆34。

①《清宣宗实录》卷323。


财政税收是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伴随着嘉庆道光时期财政机构的**与财税的大量流失,已使封建国家的财政处于入不敷出的拮据状态。

第四节 漕运

明清两代的漕运

清代漕运,沿袭明代旧制,因而明清两代的漕运,有许多共同之处。

第一,在运法上,明清两代都以军运为主。明代曾有支运、兑运和长运等三种办法,最后以长运作为定制。所谓“长运”法,实行于成化七年(1471),又名“改兑”,就是由官军担任漕粮的全部运输,但需在兑运时,于原有加耗之外,要民人每石再加一斗米,做为“渡江费”。清代承袭的,正是这种运法。

第二,明清两代漕运都以河运为主。明初曾实行过短时期的海运,但在永乐十三年会通河开成之后,河运漕粮,相沿有明一代。清代漕运的发展过程,据史载:“清初,漕政仍明制,用屯丁长运。”“逮至中叶,会通河塞,而胶莱故道又难猝复,借黄转般诸法行之又不能无弊,于是宣宗采英和、陶澍、贺长龄诸臣议复海运,遴员集粟,由上海雇商转船漕京师,民咸称便。河运自此遂废”①。

第三,明清两代的漕粮总额,基本上都稳定在每年四百万石。清代漕粮征收的名目繁多,大体上与明代一样,都分为正兑、改兑、白粮、改征、折征等五大类。“正兑”,指各省漕粮直接运输到京仓者。据《清史稿》记载,正兑米原额为三百三十万石,乾隆十八年实征二百七十五万石。“改兑”,指各省漕粮输至通州仓者,原额七十万石,乾隆十五年(1750)实征五十万石有奇。以上两项,以征米为主,但在河南、山东两省,因当地所产,也征小麦和黑豆。“白粮”,指征收苏州、松江、常州、太仓、嘉兴、湖州等六府的糯米。原额二十一万石,实征不过十万石有奇。“改征”,指改变对某地征收的种类和数额,但这种改变,全凭皇帝的特旨,没有一定的成规。“折征”,指原征实物,但折成银钱交纳。“减征”,系指某地受灾,不能征本色实物,而改征折色,即银两。或者将离水次最远县份的漕粮,酌量减去,分拨其他县份征收。另有所谓“民折官办”,指对民户征收银钱,而由官府用其他办法以实物交公。漕粮作为“天庾正供”,“不蠲不赦”,这是明清两代漕粮的共同特点,也是漕粮与一般田赋的不同之处。

第四,粮户除了完纳漕粮正额之外,还必须承担漕粮运输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形形色色的加耗。

清代对漕粮的质量要求是干圆洁净。除了漕粮正项之外,还要交纳随漕正耗,作为京通各仓和沿途损耗的补偿。按规定,正兑米一石,加耗二斗五升至四斗不等,改兑米一石,加耗一斗七升至三斗不等。凡是加耗的部分,通称为“耗米”,由于随着正米入仓,又叫“随正耗米”。

①《清史稿》卷122《食货·漕运》。

一般讲,官定的加耗率,已经在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但是,实际上加耗日增,江浙、两湖有每石加耗至七斗六升的,比官定加耗率高出一倍①。

第五,明清两代漕运所暴露的弊端也是大体相同的。官吏的贪污舞弊和政府的横征暴敛结合在一起,横征暴敛为贪污舞弊提供了机会,贪污舞弊又以不同形式加重了横征暴敛,因而从清初到清末,“民日蹙而国计日贫”。连担任漕运总督多年的杨锡绂也不得不感叹“锢弊难除”②。

第六,在清代漕运中,运军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运军即运输漕粮的军丁,是漕运的主要依靠力量。这种运军的情况比较复杂。

明代漕运,主要由各地卫所军士承担。清代取消卫所制,将军士编为承担漕运的运军。康熙初年规定各省卫所额设运丁十名。康熙三十五年(96)规定漕船出运,每船佥丁一名,余九名以谙练驾驭之水手充之。后来又增佥本军子弟一人为副军③。清政府对运军的人身控制很严。运军隶属卫籍,遇五年一编审。雍正初年停编审之后,“惟有运漕军丁四年一编审”④。运军属各省粮道掌握,凡佥为运军,必须亲自押运,若以子弟代替,运军及代运人都要发边卫充军。而且,运军须有保结,所谓“一军无保,不准佥军,一军有欠,众军同赔”⑤。

运军奔波于河上,风雨兼程,倍尝劳苦,境况可想而知。王命岳的《漕弊疏》①中说:“以臣所闻,弁丁有水次之苦,有过淮之苦,有抵通之苦。”所谓“水次之苦”,一是“买帮陋习”。漕帮有高低贫富之别,“高者丁殷易完,低者丁穷必欠。当佥运时,富弁行贿买帮,费至二三百金。贫弁坐得低帮”。于是“贫弁处必欠之势,而富弁甫佥运,已费二三百金”。二是“水次陋规”。卫丁承运时,有卫官帮官常例,每船二三两不等,有粮道书办常例,每船四五两、**两不等,至府厅书办,各有常规,常规之外,又有令箭牌票差礼,只要漕院粮道令箭令牌一到,每船送五两十两不等。还有刑厅票差,每船一二两不等。“其名目则或查官丁,或查粮艘,或查修舟,或查日报,或查开帮,或提头识,名目数十,难以枚举。”间或有所谓“清廉上司”,不肯差人到帮,书吏也要巧立名色,止差人到粮道及刑厅处坐催,由刑厅差人代为敛费。这样,“船未离次,已费五六十金”。三是“勒靳行月二粮”。按旧例由布政司派给运军的行月钱粮,行文到各府县支领。但每船要送书办六七两不等,否则派拨远年难支钱粮及极远州县。州县粮书还要需索每船二三两不等。所以,运军虽有“十金之粮,无五金之实”。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任源祥漕运议”。

②《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杨锡绂奏议”。

③《清史稿》卷122《食货·漕运》。

④《清史稿》卷120《食货·户口》。

⑤《清朝文献通考》卷43《国用考·漕运》。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

以上三项,是运军在漕船尚未离开水次时,受到的搜刮。

所谓“抵通之苦”,一是“投文之苦”。漕船经过长途航行,一旦抵达通州,需到仓院粮厅大部云南司等衙门投文,每船须费十两。因都由保家包送书办,保家从中另索每船常例三两。二是“胥役船规之苦”。坐粮厅总督仓院京粮厅云南司书房等,各索常规每船可至十金。还有“走部代之聚敛,其不送者,则禀官出票,或查船迟,或取联结,或押取保,或差催过堂,或押送起来,或先追旧欠,种种名色,一票必费十余金”。三是“过坝之苦”。过坝时,有委官旧规,伍长常例,上斛下荡等费,每船又须十余两,“而车户恃强,剪头偷盗,耗更不赀”。四是“交仓之苦”。交仓时,有仓官常例,还有“收粮衙门官办书吏马上马下等等名色,极其需索,每船又费数十两。又有大歇家小歇家需索,虽经奉旨题革,今又改名复用,小歇家改名雇长,大歇家改名住户,借口取保,每船索银四五两不等。有送者可得先收,无送者刁难阻冻”。五是“河兑之苦”。河兑法本来为了收交两便,然而仍然发生践踏、偷盗、混等、抢筹等种种难言之弊。以上五项,是运军在漕船抵通时受到的搜刮。

所谓“过淮之苦”,指“积歇摊吏书陋规,投文过堂种种诸费”,每帮过淮漕费至五、六百金,或千金不等。这是运军在漕粮运输中受到的一部分搜括。

王命岳的这段文字,将运军在运粮过程所受到的各种名目的勒索,基本上概括出来。真是“势要官胥,视运军为奇货,诛求横出,朘剥日深”①。发生在整个运粮过程中的种种敲榨勒索,必然会影响漕运的顺利进行,清政府曾不断设法克服这些弊病,然而终清一世,未见奏效。

运军是漕运的主力,所以运军的待遇问题,是清朝廷十分重视的漕事要务。

运军能得到屯田,作为衣食之资。实际上这是明代卫所屯田的继续。清代规定,漕船旗丁十名,丁地五顷。漕船原额一万零四百五十五艘,嘉庆时,实存六千二百四十二艘,常年承担运粮任务的漕船大体在六千艘之上。每船装载粮米五百石,总数能运三百余万石。用于运粮的卫所旗丁有六七万名,分配给运军的屯田约六百三十多万亩。其中山东有六万多亩,江苏、安徽有四百二十五万余亩。但是,运丁“得田不能自耕,势必召佃收租”。甚至“辗转相售,屡易其主”。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漕督杨锡绂的奏疏中,已经出现了负债累累的“疲帮”①。

运军还能得到行月钱粮,其数额各省不一,一般每名运军支行粮二石四斗至二石八斗,月粮十石左右。本折各半,折色价每石银一两四钱。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任源祥《漕运议》。

①《清史稿》卷122《食货·漕运》。

运军从屯田和行月钱粮上所得,仅能养家糊口,根本无法满足各种名目的勒索。于是,他们就将各种盘剥再转嫁到纳粮农民的身上。在清代漕运中,运军敲榨纳粮农户,激起农民不满和反抗的事例是很多的,如:江宁卫运军擅自加征行月二粮,激起百姓反对,结果耆民倪拱辰、陆德秀被害。知县潘师资愤慨地说:“正供额赋诚不得已,此行月粮何为者?且嘉定漕故永折,无漕则无运费,何用加行粮为?”对于早已交纳永折漕银的地方,尚要擅征,更何况那些“有漕有运”之地呢?对此,钱大昕评论说:“以不堪加之县,出不应派之粮,供不应给之卫,敲骨竭髓,徒资群蠹瓜分、酌酒、陆博之资,民实不服。”②顺治七年(50),江南苏州府常熟县还发生运官率领运丁“殴官藐运”的事件。当时有仪真卫运官崔邦泰领运常熟,他统率悍丁“玩漕勒赠,苛索无厌”,常熟知县瞿某敦请速兑,崔邦泰等竟“聚众鼓噪,各持棍械,殴辱印官,乘机抢掠”,酿成事端③。

在清廷看来,“国家之待运军,为不薄矣”。“舡只则有修理风蓬银两,安家则有坐粮,水手则有月粮,路费则有贴备,回南则有羡余,解给各项支销外,平日尚有屯田之利。”正粮之外,还有加四耗赠,比兑时,每石再加湿润米三四升。如此等等,仍不能满足运军的利欲,还要“巧恣需求”。①于是,清朝廷为了保证漕运,尽量优待运军,而漕运官吏又千方百计地到运军身上搜括,运军再将各种勒索转嫁到纳粮农民身上,就这样形成恶性循环。而受害最深的当然是承纳漕粮的农民。正如任源祥所说:“今之有辖于漕者,自上及下有不取常例于运军者乎,运军之常例,有丝毫不出于斯民之膏血者乎。”②总之,清代漕运与明代不同之处,仅在于官收官兑更加突出,因而运军问题,往往成为清廷议论漕运的焦点。任源祥曾建议:“欲惠百姓,自运军始;欲饬运军,自胥吏始;欲厘胥吏,自官府始;欲正官府,自朝廷始。”③如此推本寻源,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不是根治的药方。清代漕运完全依靠官收官兑,依赖军运,因而在明代漕运中已经暴露的运军问题,更加明显,更加严重。

清代漕运的弊端纵观有清一代漕运,弊窦百出。

在漕粮的征收上,有所谓“拨花”,即在派兑时,奸棍劣衿与衙门书吏、运船官弁串通一气,故意将一石米拨分几军,使纳粮农户受尽往来颠倒之累。

②钱大昕:《潜研党文集》,《记加征省卫运军行月粮始末》。

③《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586页,《奉旨禁革漕运积弊告示》。①《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586页,《奉旨禁革漕运积弊告示》。②《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任源祥《漕运议》。

③《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任源祥《漕运议》。


有所谓“做样”,即有奸棍串同运军,抢先出兑,故意多出“赠耗”银两,使后来者不得不遵其例。

有所谓“押兑”,即借上司之令,承牌持票,任意催督,从中索取耗银。有的在百两耗银中公然索走二十两。

粮米过斗时,还有所谓“踢斛”、“淋尖”、“样米”,以及“三笆三涌三捧”种种恶套。另有所谓“伍长酒钱”、“装载船钱”、“倒箩钱”种种名色。

仅漕粮加耗一项,有增无减。如“昆山一县,正米百石,有加耗银至六七十两者”。而当地米价每石不过六七钱,“今耗银至六七十两,是正米百石,耗赠亦百石”。在这样沉重地敲剥之下,农民“皆深自逃匿,惟恐为人鱼肉”①。

本来按漕运则例规定,江南每船受兑五百石,解至京通,交仓四百石,这是在所兑米中已经包括了在船折耗。但州县征收时,却又每百石再加五石,真是“耗外加耗”。

交纳漕粮的小农更害怕“转廒”之苦。因漕粮是冬兑冬开,立有准限。

各处粮印官在漕船未到时,即通令百姓交兑,交兑后仍令粮户管廒,待船到时复又交兑,使粮户于赠耗使费之外,再受赔补苛索。“以致民间卖男鬻女,无可告诉”。收漕胥吏为了索取钱财,唯视贿金之多少,先令富户交粮,贫穷粮户则挨日等候,往往全家老幼出动,终日守护粮堆,若遇风吹雨淋,更是苦不堪言。贫苦农民“被重复科征,纳而又纳”,实在交纳不起漕粮的:“一年之内,血杖死者,盈万盈千”①。

清代漕粮,以江浙为重,造成了江浙地区的贫困。俞樾曾这样描述:“苏松土隘人稠,一夫所耕,不过十亩。倚山傍湖,旱潦难均,即丰稔之岁,所得亦自有限。而条银漕白正耗,以及白粮经费、漕赠、五米、十银、杂项、差徭,不可胜计。而仰事俯育婚嫁丧葬,俱出其中。终岁勤动,不能免鞭扑之苦。”“耕田输纳之民艰难实甚。”②为了保证漕粮平安无误地运到京通,清朝廷想方设法堵塞漏洞,尽管如此,依然是弊端丛生。首先是清政府安排了庞大的督运漕粮的官僚队伍,来保证漕运的正常通行,结果适得其反,成为漕运的负担。

清代设置的督漕官吏有漕运总督(简称总漕)、巡漕御史、督抚(有漕粮省分的督抚)、粮储道(简称粮道)、监兑官等。这些都是专理漕务的官员。漕粮的征收,以县为单位,设立印官、胥吏、里正等主持事务。漕粮的运输中,设立押运官、卫所守备、领运千总、随帮武举、什长、本军、副军、水手、船政同知。治理河道的有河道总督(简称总河)、闸官、标夫、浅夫。漕粮的收储有仓场侍郎、坐粮厅、大通桥监督、仓监督、稽查官等。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陆世仪《漕兑揭》。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徐旭龄《厘剔漕弊疏》。

②俞樾:光绪《川沙厅志》卷四《汤斌疏略》。

这样庞大的官吏队伍,专门为漕运四百万石粮食的督催,是绰绰有余的。但是“各卫本帮千总领运足矣,而漕臣每岁另委押运帮官,又分为一人押重,一人押空。每省有粮道督押足矣,又别委同通为总运。沿途有地方文武催趱足矣,又有漕委督抚委河委,自瓜洲以抵淀津,不下数百员。各上司明知此等差委无济公事,然不得不借帮丁之脂膏,以酬属员之奔竞,且为保举私人之地。”真是“十羊九牧,为人择官,多方以耗剥之”。冗官必然误事。如:淮安盘粮,漕臣不去亲查米数,而“委之弁兵”,通州上仓,仓臣不去亲验米色,而“听之花户”。“两处所费,数皆不资”。就这样,清廷官吏都视漕运为“利薮”,争逐不已。而各级漕司官吏则人浮于事,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贪污风行,清漕的管理陷入混乱状态。

其次,漕船的修造,也是清朝廷的沉重负担。如前所述,清代漕船常年在六千艘之上。原来规定,每年修造十分之一,谓之“岁造”。修船所用价银,按地方之远近,时间之久暂为差。费用来源,起初于民地征十分之七,于军地征十分之三,备给料价。如不足,则征军卫丁田以贴造漕船。十年限满,由总漕亲验,实系不堪出运,方得改造新船,或者准许旧船在通州售卖。漕船大部分在清江关成造,“自仪征逆流抵淮,四百余里,沿途需用人夫挽曳,船成后复渡大江,道经千里,到次迟延”。实在是劳民伤财。负责修船的官吏,“或诈朽坏,或修造未竣诈称已完,或将朽坏船册报掩饰,或承造推诿不依限竣工”,弄虚作假,从中取利。本来,漕船长年航行,不免有遭风沉溺之事,而运丁因贪图私利,多携土宜,揽载客货,夹带愈多,漕船难承重荷,损坏更快,故而三年小修,五年大修,十年折造,非常频繁。另外,运河南北水势相差甚大,如果船身过大,掉挽困难,清政府曾规定酌量减小漕船尺寸,但江苏、广东两省漕船,因运丁贪图夹带,务求广大船身,结果,“载重则行迟,行迟则雍塞,民船被阻,甚有相去数丈守候旬日者”①。“漕船建造修葺,其费有经常,有额外”,嘉庆十七年,以浙省承造漕船赔累日甚,清政府决定每船除例给二百零八两外,复给银五百九十余两。以此可见清王朝为了维持这么一支庞大的漕运船队,仅修船一项,就要“年糜国帑数十百万”①。

再次,漕船在航运沿途受到的各种苛索,是清漕难以克服的痼症。漕运“沿途有总押、分押,及漕委、督委、抚委、河委等官,陋规馈送,以及行河有量水之费,湖口有放水之费,淮上盘粮有兵胥比对之费,通州卸米有经纪验收之费,又过坝过闸,在在需索,奸徒放帐,被诱百端”。于是,“帮丁等无计补累,势必满揽客货,致误程期。甚且挟制州县,勒增兑费”。

①《清史稿》卷122《食货·漕运》。

①《清史稿》卷122《食货·漕运》。

而地方官吏则“苛取病民,任意朘削”②。

漕船自南方而来,过淮是一大关。雍正时,粮船过淮的陋规,已经是“一帮费至三四百金者”,清廷虽然命令淮安的漕运官司,严饬属下,不许“向旗丁额外需索”,除了夹带私盐及违禁物品以外,“不得过于吹求,以致粮运迟滞”③,但并不见效。在清代漕运中,所谓“过淮之费”,有增无减,成为一大难关。

漕船渡黄河,又是一关。由于“汎地弁员不顾风色水势,混行催趱”,粮船渡黄之后,到白洋河及台庄八闸,由于逆流水急,必须添雇人夫,于是“弁兵串同人夫勒索”④。尤其是承担漕运主要任务的江浙粮船,路远迢迢,由镇江出口时,竖起桅篷,就受到催漕官员以查看为名的“借端需索”,加上过淮、过黄、抵津、抵通,关关受欺,层层盘剥,更是惨苦。

各省粮船北上,每遇过闸过坝,以及急溜浅阻的河段,必须用人力挽拽。沿河兵丁经常把持包雇,他们或者以老弱充数,或者横索雇值,“借端抑勒”,使运丁“深为苦累”。清廷曾规定粮船“雇募纤夫,听运弁自为酌办”①。而且对于由天津转卫的河段,由每一州县常设夫头十余名。从山东韩庄以南,由于闸多水溜,需夫较多,令山东巡抚分三段,每段设夫五百名,随时受雇,“事竣仍令归农”。至于江南、江西两省,漕船一入瓜仪,即需添备短纤,常设五百至八百名,每夫五十名,设夫头一名,“选派土著民人充当”,并且“给与执照”,即使“散夫亦给与腰牌,随时查验”,“遇有面生可疑者,即令撵逐”②。清廷的规定如此细密,可见沿河雇纤的漏洞之大。

漕船抵通州,终于完成运输任务,然而最后的种种勒索也在这里发生。

按照常例,抵通州粮船要向坐粮厅交纳两种茶果银两,一种叫“仓茶果”,“系供仓场各衙门书役饭食,并办公杂费”。一种叫“皇差茶果”,“每大米船交银十两,小米船交银七两,每年通帮共四五万两,向系坐粮厅陋规”。后来觉得“皇差”名目不佳,改称“厅茶果”③。同时,旗丁须雇募剥船,每百里给饭米一石,耗米一石。还有石坝经纪乘机勒索斛费,竟“每船至三十金”④。漕船进仓时,又要遇到仓场胥吏的惯用故伎,如淋尖、踢斛等等。更有一种所谓“拨运”。即粮船到通后,由仓场官员坐派,将粮米运至离京通各仓较远的圆明园、沙子营及新城、蓟、易等处。这也成为“奸胥射利”的手段。本应轮帮挨派,胥吏却唯视纳贿多少,任意先后,抽帮拨运。

②《清宣宗实录》卷302。

③《清世宗实录》卷77。

④《清世宗实录》卷103。

①《清高宗实录》卷578。

②《清高宗实录》卷1022。

③《清高宗实录》卷135、393。

④《清世宗实录》卷108、45。

清代漕运,不外乎征收、运输、收仓三大环节。在这三个环节上产生的各种弊漏,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终清一世,所谓“剔除漕弊”的议论,喋喋不休,然而都无补大局,清代漕运继承明代旧制,也继承了明代漕运的全部弊病。

清代漕运的发展

清代漕运是所谓“治国要务”,康熙帝曾将漕运与河务、三藩同列为“三大事”,“书宫中柱上”。顺治二年(45),巡漕御史刘明英所奏关于漕运的额数宜清、运法宜定、修船宜急、运道宜豫等四条建议,立即被清朝统治者所采纳①。顺治、康熙两朝,着手在整顿漕政、加强漕运官司、疏通河道、严格官吏考成等方面,系统、全面地恢复漕运。这项工作显然对清皇朝的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在康熙、雍正和乾隆前期,出现了仓储充裕的局面。康熙十八年,“京城通州仓内,贮米甚多,各省运至漕粮,亦无亏欠,在仓内堆积,恐致红朽”。清政府下令,于苏州、镇江、江宁、淮安等处,各截留粮米三万至十五万石不等,以备动用②。这种现象,与顺治初“节年拖欠,多至数百万石”相比,显然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同时,在政治上,为清初北方地区的统治和京师社会秩序的安定,提供了保障。

漕运的稳定发展,的确对社会经济有重要影响。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水系联系起来,而且通过江南水网及浙赣、闽粤水道,又能与珠江水系连结,这在沟通南北经济的交流方面,作用重大。因此,漕运的经济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漕运的畅通,进一步推动了运河沿岸城市的繁荣。比如济宁和临清是山东运河的南北两关。清朝廷在漕运总督之下设立四个巡漕御史,其一即驻济宁,专门巡察山东台庄至北直交境。临清更是运河北段的重镇,“各省重运,俱令粮道督押本帮至临清,出具粮米无亏印结,即行回任。其自临清抵通,概令山东粮道往来催趱”①。临清是清代漕粮进京的关键所在,在清漕中有重要地位。漕船由临清关转入卫河,需挨次等候出口,于是在泊船沿岸,自然形成一条商业街道,至今遗迹犹存。现在的济宁、聊城两市尚保留着相当古旧的“月河街”,据方志记载,是当年相当繁华的街市,酒楼旅舍,鳞次栉比。“月河街”又称“越河街”,本是跨越运河干道的支河沿岸,专门停泊漕船,以保证干道的通畅。

①《清世祖实录》卷17。

②《清圣祖实录》卷283。

①《清史稿》卷122《食货》三。

聊城的山陕会馆,尚保存着清代建筑的特色,其门楼戏台样式,与运河上其他城市的山陕会馆多有相同之处,反映出运河沿岸各地商人和商业的活跃。即使象山东东阿县张秋镇这样的小镇,由于地处东阿、阳谷、寿张三县的交界点上,成为南北锁钥,“幅员数里,自南而北,则漕渠贯其中”②。清代漕运和治河,促使这个小镇兴旺起来,到清中叶,该镇已具备三里长的十字街道,中间铺设青石条板,人口几近万人。清政府多次治河都驻此指挥,该镇成为河漕兼重的鲁西名镇。

第二,清代漕运起到了“南粮北调”、“南布北运”的调节作用。平籴依靠仓储,仓储靠漕运,因此漕运的作用是应该肯定的。

第三,清代漕运对南北经济交流的推动作用是很明显的。清政府规定,每条漕船可以随带土宜六十石,予以免税。假若以每岁漕船六千艘计算,每年在运河上的免税货物即达三十六万石,约占实征漕粮的十分之一。实际上运输的货物,远远超过此数。加上运丁、水手私带的货物,沿途商贾托运的货物,漕船回空随运的货物,更是无法计算。特别是漕船运丁多载私货的问题,历朝皆有,比比皆是,成为清代整顿漕政的大事。如:康熙五十八年(1719),江西、湖广粮船二千余只,“旗丁任意将货物满载,船尾拴扎木筏,不令查验”①。

第四,清代漕运畅通的结果,使运河作为南北经济大动脉的意义更为突出。这条经济大动脉的跳动,几乎决定着某些运河城镇的兴衰。道光以后,运河山东段经常淤塞,漕运停顿,聊城、临清等城镇逐渐衰落,就是明证。运河沿岸运输业的发达,集中了大批的码头搬运工、挽浅纤夫、挖河疏流的民工和船上的舵工水手等,形成了一支庞大的雇佣劳动力队伍。他们多来自破产农民,以运河为业,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而且随着运河运输业的开发,他们能在河上串连成帮,于是在客观上形成了运河上特有的雇佣劳动力市场。

第五,清廷为了确保漕运,对运道的疏通十分重视,采取了治黄兼顾治运的水利方针,这样,客观上给运河地区,特别是黄淮地区的水利事业带来一定的好处。宋、元、明三代和清代前期,黄河下游河道从河南经江苏北部入海,在淮阴附近与淮河、运河会合。由于黄河夹带大量泥沙,下游河道经常被淤沙堵塞,堤防失修,造成泛滥决口,不仅河南、山东、苏北常受水灾之害,而且影响到淮河、运河。特别是黄淮泛滥,倒灌入运,使运河阻塞,南北航运断绝,因此明、清两代的治河与漕运密切相关。运河北段的水量,原来主要依靠山东诸泉的接济、调节,但是从明中叶之后,山东诸泉水量本身不足,使运河水势变迁不停。明代治河,过分强调保漕,不顾农时需要,唯视运漕水量之宜,任意排放,每至春天干旱,将积水放入运河,夺走农民的点滴灌溉之利,若逢夏涝,则将运河水流排出,酿成水灾。故而明代多次治河,均不得其益。

②康熙九年修,乾隆三十二年补《张秋志》。

①《清圣祖实录》卷285。

清代治河,虽然也以“济运通漕”为目的,但在靳辅、陈潢的主持下,先是堵塞高家堰与黄河其他决口,使黄、淮复归故道,特别是在漕船必经的清水潭,修成数十里偃月形堤坝,使水流湍急的险要河段,变成漕船“永无漂溺之患”的“永安河”①。后又在黄河北岸开挖中河一道,使漕船出清口后,不必再行一百八十里险段,只要行二十里就可进入中河,缩短了航程,减少了危险。确实达到保漕的目的。同时,陈潢还注意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了治河的技术水平。由于清代治河兼顾治运,不仅黄河、淮河各归故道,漕运无阻,而且在苏北涸出三百万亩土地,使原来被水淹没的土地重新变成可耕的农田。

总之,漕运的畅通,为清代前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东南地区的繁荣,直接或间接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漕运是历代封建皇朝的苛政。在“千帆竞发,天臾正供络绎而来”的背后,充满着劳动人民的血汗。《册府元龟·漕运总序》曾对秦代和汉(武帝)时期的漕运,给以深刻的揭露:“乃若京师,大众之所聚,万旅百官之仰给,邦畿之赋,岂足充用?逮于奉辞伐叛,调兵乘载,或约赍以深入,或赢粮而景从。曷尝不漕引而致羡储,飞挽而资宿饱。乃有穿渠凿河,乘便利之势,创法立制,极机巧之思。斯皆贤者之心术,古人之能事,至于成败之殊,劳逸之异,宜亦一开卷而可见也。”而且指出,秦始皇“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耗费三十钟而漕运一石之粮,代价之巨,令人吃惊。

清代漕运也是个得不偿失的办法。“岁漕江南四百万石,而江南则岁出一千四百万石。四百万石未必尽归朝廷,而一千万石常供官旗及诸色蠹恶之口腹。是以江南诸县,无县不逋钱粮。”①嘉庆时,江南漕米运抵京仓,每石费用需银十八两。当时粮价,每石在一两左右。一石漕粮的费用超过当时商品粮价十六、七倍,实在是很不合算的。

漕运中发生的种种问题,弄得清朝皇帝非常头疼,历朝都为漕运展开过争论,力图谋求良策。有人对漕运的政治作用提出了怀疑。陆陇其曾指出:“以漕运而裕国,秦汉以来不得已之策耳。夫以京师之重,而仰给于遐方,天下无事,则有侵渔迟误之弊,天下有事,则有咽喉中梗之虞,此甚非所以久安长治也。”②早在明季,徐光启就提出:“宜近取诸畿甸而自足。”③也就是说,可以用开发京畿地区的农业来代替漕粮的运输。清初,陆陇其提议,“裕国之本其必垦西北之闲田,而宽东南之输輓。”④道光时,林则徐认为“国家建都在北,转粟自南,京仓一石之储,常糜费数石之费,奉行既久,转输固自不穷。而经国远猷,务为万至计,窃愿更有进也。”也是个开发华北农业的想法。

①《河防述言》,《杂志》第11。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46陆世仪《漕兑揭》。

②《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陆陇其《漕运》。

③《农政全书》卷12。

④《皇朝经世文编》卷46《户政·漕运》上,陆陇其《漕运》。

若按当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开发海河地区,在直隶增开二至四万顷土地(按亩产一至二石计算),每年生产需自南方运来的四百万石漕粮,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这样的计划,清朝统治者连想都不敢想。他们曾经想过学习元代的办法,打通胶莱运河,没有成功,只好抱住数百年的旧法不放,越走越困难。他们还采取过漕粮改折的办法,就是改变征收粮米(本色)为货币(钱或银两)。本来,漕粮一般是不准改折的。只是在发生灾荒或运输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改折。后来还实行过“民折官办”,就是由纳粮户将改折的银或钱,交给官府,由官府派员在口岸附近采买粮食,交兑运输。太平天国革命爆发时,长江地区被起义军占领,漕运停止,清政府只得临时采取改折和折银解部。道光四年,淮安高堰地方发生水灾,运河水浅,而且运河山东段因诸泉水缺,经常干涸,于是,次年在江浙实行海运,即在上海雇募商船,运粮至天津,然后转输京通。但海运之法直到咸丰以后才正式实行起来。总之,对于得不偿失的漕运制度,清政府始终拿不出改革的办法。漕粮的长途运输,船只消耗,官吏侵吞,关卡林立,人手纷杂,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也给官吏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门。康熙四十六年,“坐粮厅赫芍色,声名恶劣每船取银八两,一年约得四五万金,赫芍色任坐粮厅十年,则已得四五十万”①,“然贪官污吏,积习相沿,莫能禁也”②。

①《清圣祖实录》卷230。

②《清史稿》卷122《食货三》。


第五节 学校与科举学校制度


清代的学校与科举,大体上沿用了明代的制度,内容上有所损益,措施上更为周密。

学校是储育人才之地,科举是抡才大典,两者相辅而行,关系十分密切。读书士子入仕,主要通过科举,而要由科目登进,必须是学校的生员。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养育士人以应试科目,不过学校生员做官不一定要经过全部科举考试的阶梯,入国子监肄业后,便有了获得官职的可能。

清代由政府管辖的学校,共有两级,即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主要指京师的国子监,包括附属于国子监的算学、八旗官学。另外,还有中央政府为皇室贵族设立的宗学、觉罗学等。地方官学主要指府、州、县学,这些学校只有规模大小的区分,而无程度等级的差异。除此而外,社会上还有书院、社学、私塾等,这些虽不包括在正规的学校制度内,但在培养人才、传播文化方面,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明制,在京师有国子学,称国子监,或称太学。国子监有南北监之分,一为北京国子监,一为南京国子监。清初,修整明北京国子监为太学,裁南京国子监,改为江宁府学。国子监是全国最高学府,设祭酒满、汉各一人,司业满、蒙、汉各一人,职在总理监务、执掌教令。博士满、汉各一人,助教满十六人、蒙八人、汉六人,学正汉四人,学录汉两人,职在教诲。典籍汉一人,掌书籍碑版。典簿满、汉各一人,掌文牍事务。雍正三年(1725)起,更置管理监事大臣一人,不拘满、汉,地位在祭酒、司业之上。

国子监的生徒,来源很多,共分两大类。一为贡生,一为监生。贡生有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有恩监、荫监、优监、例监。岁贡,有地方贡于国家之意。府、州、县学按照规定的时限与数额,将屡经科考、食廪年深的生员,依次升贡到国子监。顺治二年(45),清政府命中央直属各省起送贡生,府学每年一人,州学三年二人,县学二年一人。各地贡生到京后,要进行廷试。时间是每年三月十五日,后改为四月十五日。如有滥充者,即发回原学。一省发现五名以上,学政要被罚俸。

恩贡,是岁贡在特殊情况下的改称。清沿明制,凡国家有庆典或皇帝登极,便颁布“恩诏”,以当年的岁贡生充恩贡。

拔贡,明制,常贡之外又行选贡之法,即为拔贡。各地儒学生员,经过考选,凡学行兼优、年富力强、累试优等者,得以充拔贡。清沿袭此制,顺治元年(44),首举选贡。顺天府特贡六人,每府学贡二人,州、县学各贡一人。清初为六年考选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

副贡,各省乡试除录取正卷外,另取若干名为副榜。中副榜者,可以做为贡监,入国子监肄业,称副贡。

优贡,类同拔贡,每三年考选一次,举送的次数比拔贡多。

以上的恩、拔、副、岁、优贡,时称“五贡”。读书士子除了参加科举考试者外,由此而入仕途的,亦谓之正途。五贡就任官职,按科分名次和年分先后,恩、拔、优、副贡多以教谕选用,岁贡多以训导选用。但在具体实行中,常有变动。

五贡之外,还有例贡。凡儒学中的廪、增、附生,按政府规定报捐为贡生的,称例贡。这是当时由捐纳入官的必由之路,由于是出资捐买而得,很为一般人所蔑视。例贡或在监肄业,或在籍,均可称为国子监监生。乾隆年间议准,例贡如果志在由正途入仕,准其辞掉例贡头衔,以原来的身分参加科举考试。

贡生之外,还有监生。恩监,乾隆年间开始实行,主要是选拔和照顾一些资历、身分较特殊的士子,恩准入监肄业。乾隆二年(1737),准八旗汉文官学生应讲求经史,每三年奏请钦点大臣考试,优者拔作监生,与汉贡监等一体肄业。后又议准,八旗算学生、汉算学生、钦天监天文生均准考恩监。乾隆五十一年(1786),凡陪祀孔庙的圣贤后裔,本人是武生俊秀及无功名顶戴的俊秀,均恩准做监生。

荫监。又分恩荫和难荫两种。恩荫是按内外文武官员品级,荫子入监。

顺治二年,定文官中京官四品、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可送一子入监。康熙五十二年(1713)始,宗室亦给荫入监。难荫,顺治三年(46)定,满、汉三品以上官员,三年任满,勤于国事而死者,可荫一子入监。雍正年间以后,特别体恤军功死难者。凡八旗武职立功身故,无论功绩大小,是官员的,给七品监生一人,是护军校、骁骑校的,给八品监生一人,均于子弟内补充。乾隆四年(1739)定,八旗武职立功病故,所给的监生,按立功等第定监生品级。一、二等军功,给该员子弟监生一人,食七品官俸,三、四等军功,给该员子弟监生一人,食八品官俸,五等军功,给该员子弟监生一人,照捐纳监生例,准其应乡会试。

优监,与优贡雷同,唯入监条件略有降低。雍正十一年定,在地方儒学为附生及武生的,可以选为优监生。例监,与例贡雷同,亦是条件更放宽。凡未取得生员资格的读书士子,即俊秀,可以通过捐纳而取得监生资格,称例监。

贡监生入太学后,依次到六堂研习。六堂分为三级:正义、崇志、广业堂为初级,修道、诚心堂为中级,率性堂为高级,根据学习成绩递升。国子监的监生,又分为内、外两班,内班是住在监内的,有膏火之资。外班则散居监外各地,无膏火。清初,内班共有监生一百五十名,每堂二十五名,外班一百二十名,每堂二十名。乾隆初,改内班每堂为三十名,这样内、外班共三百名,既而又裁减外班一百二十名,拨年班二十四名为外班生。外班补内班,要经过考试。内班贡监生的告假等事项,都要按严格的规定办理。国子监授课和考试的办法是:每月初一、十五日师生向孔子行祭奠礼毕,听助教或学正、学录讲解经书,然后要进行覆讲、上书、覆背,每月三回,周而复始。所习内容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易经》、《书经》、《诗经》、《礼记》、《春秋》)、《性理》、《通鉴》等,还有兼学习“三经”、“二十一史”的。每人每日要摹名帖数百字,并立“日课册”,按期交助教等查验。每月十五日,祭酒、司业轮换考课四书文一篇,诗一首,称大课。一般是司业月考,祭酒季考。另外,每月初一日,在博士厅课经文、经解和策论。每月初三及十八日,助教、学正和学录还要分别主持考课,试四书文、经文和诗策等。监生坐监的期限,始初各种贡监生并不一样。恩贡、难荫、由廪生出身的副贡,时间最短,为六个月。其他有八个月、十四个月、二十四个月的。例监最长,为三十六个月。雍正五年(1727)规定,各监生肄业,均以三年为期。修业期满后,可应吏部铨选,以教谕、训导等选用。

清代,还有两种学校隶属于国子监,即国子监算学和八旗官学。

算学,乾隆四年(1739),额设满、蒙、汉肄业生共六十人,学习五年期满,分授钦天监天文生及博士。八旗官学,系为培养八旗子弟而设。顺治元年,八旗驻地各建学舍,为八旗官学,次年,合两旗官学为一学,教习在国子监肄业生中考选,主要用恩、拔、副贡生。雍正五年(1727),定每旗设学额百名,其中满洲六十,蒙、汉各二十。乾隆初,定官学生肄业以十年为期,其中汉文明通者,拔为监生,升入太学。官学中的汉教习,三年期满,分等引见。一等用知县,二等用知县或教职。嘉庆、道光年间,官学渐渐废弛。

此外,京师还有宗学和觉罗学。顺治十年(53),八旗各设宗学,选满洲生员为师,凡尚未受封的宗室子弟,十岁以上,均入学习清书(满文)。雍正时定,左右两翼设满、汉学各一,王公、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及十九岁以上的已曾在家读书情愿就学者,均令入宗学分习清、汉书,学内兼习骑射。乾隆时定,宗学额数左翼以七十人为准,右翼以六十人为准。每十名生徒,派设教习一员。觉罗学正式设置于雍正年间,规制与宗学略同。学成后,与旗人同应岁、科试及乡、会试,或考用中书、笔帖式官职。另外,京师还有隶属于内务府的景山学与咸安宫学,有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有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这些都是为八旗子弟而设,体现了清朝廷对这些人的特殊照顾。

清代,设学官督理地方官学,规制相当严密。各省设提督学政一人,提督学政掌管一省学校政令的贯彻,主持岁、科两试,考核师儒的优劣和生员的勤惰。学政在地方,无论官阶高下,皆与该省督、抚平行。各府、州、县学,皆设有教官。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一人,并设训导辅佐之。雍正年间,定儒学教授为正七品官,学正、教谕为正八品,训导为从八品官。清政府对教官的要求十分严格,奖罚分明,雍正四年定,教官如能尽心训导,六年之内,所属士子无过犯,该省督抚学政据实保题,以应升之官即用。

学校生员亦有定额,需经考试才能录取。读书士子未入学以前称童生、俊秀,经过县考、府考、学政院考取中后,即可入儒学为生员,俗称秀才。在额的生员为廪膳生员,国家供给膳食。额外增加的为增广生及附学生员,亦有定额。府、州、县学的程度一样,但规模不同。顺治四年(47)定,各省儒学,分大、中、小学,取进童生。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康熙九年(70)改为:各直省取进童生,大府二十名,大州、县学十五名,中学十二名,小学七、八名。八旗子弟,亦可入学,归顺天府考试。地方儒学的课程,有《御纂经解》、《性理》、《诗经》、《古文辞》及“十三经”、“二十四史”、“三通”等。教官对生员有月考、季考,除考四书文外,兼试策论。考后第二天,讲大清律中的刑名、钱谷类若干条。每月还集诸生于明伦堂,诵政府颁布的卧碑文及训饬士子文。生员除丁忧、患病、游学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予以戒饬,无故终年不应课者即予黜革。不过到了嘉庆以后,儒学月课渐不举行,教官多为年齿衰迈者,视考课为故套,地方儒学只有师主之名,而无训诲之实了。于是,生员最重要的考试便为学政所主持的岁、科两试。岁试是学政到任第一年所举行的考试,科试是选送生员参加乡试所进行的考试。

清代,武生亦附于儒学。康熙三年(64)定,直省府、州、县武生,由儒学教官兼辖之。骑射之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等,学额与取文童生一样,也分大、中、小学,由七八名至二十名不等。武生的考试有内外场之分,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岁试列一、二等,准应乡试,故武生没有科试。

清朝廷对儒学生员采取优恤政策,管制也极严格。凡生员入学后,例免差徭,廪膳生及贫穷生员经济上可得到养赡。生员违反禁令,小过失由府、州、县教官责惩,大过失申报学政,黜革后治罪,地方官无权擅责。如果教官徇庇劣生不报,或虽揭报,而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给以罚俸、降级直至褫职处分。顺治九年,政府刊立“卧碑”,共八条,令全国士子诵习奉行,其文如下: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如后: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亦当尽心教训,毋致怠惰。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①。康熙三十九年(1700)又颁布“圣谕”十六条,四十一年颁“训饬士子文”。雍正年间,更把康熙时十六条“圣谕”大为发展,演化为“圣谕广训”,并且颁布了“御制朋党论”。乾隆五年(1740),又有《钦颁训饬士子文》。这些,都是生员所必须尊奉,也是经常进行考课的内容。

府、州、县学无固定学习年限,多有白头至老,始终为一秀才者。生员的出路有二,一是通过荐举做国子监贡监生,一是通过乡试成举人,两者合称举贡。

明代,书院相当发达。清初数十年间,对书院则采取抑制的政策。顺治九年谕令,“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②。康熙、雍正年间,各省大吏和地方士绅相继有办书院者。雍正十一年(1733),皇帝予以提倡,但主要是在各省省会设立一二所较大书院,使均处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下,进一步使之官学化。另外,各省的府、州、县,亦多有设立书院的,有的是绅士出资创办,有的是地方官拨公款经理。据不完全统计,清代的书院,约有三百所③。乾隆年间,对书院进一步提倡和整顿,规定:“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负笈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沈潜学问者肄业其中书院中酌仿朱子白鹿洞规条,立之仪节,以检束其身心。仿分年读书之法,予之课程。使贯通乎经史。有不率教者,则摈斥毋留。”还规定,书院课程,可因人而异:“书院肄业士子,令院长择其资禀优异者,将经学史学治术诸书,留心讲贯,以其余功兼及对偶声律之学。其资质难强者,且令先工八股,穷究专经,然后徐及余经,以及史学治术、对偶声律。至每月课试,仍以八股为主,或论或策,或表或判,听酌量兼试,能兼长者酌赏,以示鼓励。”①同时规定,各省书院主讲席者,均称为院长。

迨至嘉庆、道光年间,书院日益废弛。地方上还有社学、义学。顺治年间题准:“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养赡。提学案临日,造姓名册申报查考。”“土司子弟有向化愿学者,令立学一所,行地方官取文理明通者一人,充为教读,以司训督。”②社学或义学,在京师等城市及八旗驻地有设,但更多的是设于乡村和边远省区。

①《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89,《礼部·学校》。

②《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学校部》。

③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五章《清之书院》。

①《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

②《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

不过,清代最初级的学校,主要还是私人设立的学塾。儿童由发蒙直至考中秀才,进入儒学,主要是在这种学校中接受教育。

学塾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官僚地主有钱人家,严格遴选教师,在家中教育自己及亲友子弟,叫“家馆”或“坐馆”。一种是地方上某个家族出资,在一个公共地方设塾,教育本家族较贫寒的子弟,叫“村塾”或“义塾”、“义学”。再一种是教师自己在家设学,学生来源不限,叫“家塾”或“私塾”。一般地说,专教蒙童的谓之“蒙馆”,教年纪大些学生的谓之“经馆”。学塾开始是识字,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南方的学塾还重“对课”,即令学生属对。再有是“描红”,即写字。再进一步就是学作八股文、试帖诗。行有余力,读四书五经,以及《唐诗三百首》、《纲鉴易知录》、《古文观止》等。私塾教育是个别教学、强制记忆。

科举制度清代在顺治年间开始恢复科举取士制度,康熙时推行于全国。与明代一样,科举分为三个等次。首先是童试,取中者名曰“秀才”。其次是乡试,取中者名曰“举人”。最后是会试、殿试,取中者名曰“进士”。在一轮十二年中,子、卯、午、酉年为乡试年,丑、辰、未、戌为会试年,其余四年是童试年。清代的考试制度比明代更为详细、严密,但由于科举取士积弊日深,暴露出的问题也更明显。

童试亦称小考,由于应试者名曰童生,故称童试,是读书士子进身之始。童生亦名文童、儒童、儒生、俊秀,但没有年龄上的限制,有十几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者。童生应试,在本县报名,填写籍贯及三代履历,并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再请一个本县廪生作保。确保考生籍贯无误,家身清白,非出身于娼优皂隶之家,及未遇父母之丧者,方准应考。主要考四书文,还有《孝经》、《性理》、《太极图说》、西铭、正蒙及《圣谕广训》、《训饬士子文》等。童试分县考、府考、院考三个步骤进行。县考由本县县官主持,考四场或五场。

府考在府城举行,情形与县考略同,每次考一府之中的三、四个县。院考也在府城举行,但由各省学政亲临主持。清代学政亦称学院,故名院考。这时每个考生要加一名廪生作保,考试两场,一正试,一复试。正试试两文一诗,复试试一文一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文字优等者,由学政按规定的学额,进行录取。被取之人,即曰“秀才”,自此入儒学肄业,亦称“入泮”。入县学的称县学生员,入府学的称府学生员。入学后,都先做附学生,然后逐步升为增广生、廪膳生。

童试中最普遍的弊端,是雇能文之人顶替本人入场。故顺治年间规定,每府各州县要会同在一天考试,府试亦汇齐在一日,以防重冒。如有请代等弊,互结的五名考生连坐,保结的廪生黜革。雍正十三年(1735)及进一步规定:“枪手代倩,为学政之大弊。嗣后凡有代笔之枪手,照诓骗举监生员人等财物、指称买求中式例,枷号三月,发烟瘴地方充军。其雇倩代笔之人,照举监生员夹浼营干买求中式例,发烟瘴地方充军。知情保结之廪生,照知情不首例,杖一百。”①另外,考官阅卷衡文,往往委托幕友办理,本人并不过目,草率录取,甚至有任听幕友书役勾通舞弊之事。有清一代,童试中枪替、冒籍、滥送、贿买等弊端,始终未曾禁绝,反而愈演愈烈。

清代乡试始于顺治二年,三年一科,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是年亦称大比之年。因为乡试举行于秋八月,故又称“秋闱”。康、雍年间起,凡皇帝登极或大寿之年,均加科,曰恩科。如该年正逢乡试正科之年,则将正科或提前一年举行,或移后一年举行。

顺治时,顺天及直省乡试,每中式举人一名,取儒生三十名应试。康熙年间,增至百名。府、州、县学生员,经提学考试,精通三场者方准应乡试。各地儒学的教官和在籍的国子监恩贡生、岁贡生、监生,有愿参加本省乡试的,许与生员一体考送。不过卷面要注明官字、贡宁、监字,以另案发落。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监生,由监内教官考选。娼、优、隶、皂之家子弟,居父母丧者,不得应试。

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八月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每场均是先一日点名放入,后一日放出。考试文体,仍用八股文,亦称制艺、时艺、时文、四书文。顺治二年定,乡试第一场试时文七篇,其中四书三题,五经每经各出四题,应试者认习某经即作某经四题。第二场试论一篇,题用《孝经》,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各省乡试的处所称贡院,士子应试的席舍曰号房,拨守的军卒叫号军。

士子及试官入闱后,用钥封门。内外门用帘隔开,在外的提调监试等官叫外帘官,在内的主考、同考叫内帘官。以大员总摄场务,叫监临。试场对士子的约束防范极严,屡有整肃场规的严谕。为防止考生夹带,乾隆九年(1744)有如下详细规定:“士子服式,帽用单层毡,大小衫袍褂,俱用单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褌裤紬布皮毡听用,止许单层。袜用单毡,鞋用薄底。坐具用毡片。其马褥厚褥,概不许带入。至士子考具,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镂空,水注用磁,木炭止许长二寸,蜡台用锡,止许单盘,柱必空心通底。糕饼饽饽各要切开。此外字圈、风炉、茶铫等物,在所必需,无可疑者,俱准带入。至考篮一项,如京闱用柳筐,柄粗体实,每易藏奸,今议或竹或柳应照南式考篮,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至褌裤既用单层,务令各士子开襟解袜,以杜亵衣怀挟之弊。再士子搜出怀挟者,其父师均有教诲约束之责,查出一并究治。”①为防止交通关节,士子所交的墨卷,当场弥封,然后由专人用朱笔誊录,曰朱卷,呈考官审阅。考官批示用墨笔,同考用蓝笔。

乡试第一名曰解元,被录取者统称举人。各省所取名额不一,顺治初年,定顺天、江南中式皆一百六十余名,浙江、江西、湖广、福建皆逾百名,河南、山东、广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在九十名以下不等,贵州最少为四十名。以后各朝,又有增减。正榜之外还取副榜,各省亦均有定额,由六名至二十名不等。康熙初曾一度停止副榜,后又恢复。以后各直省每取举人五名,即取副榜一名。

乡试还有复试和试卷磨勘制度。先是,顺治十四年(57)顺天府和江南乡试有贿买情节,发榜以后,众议沸腾,因此命顺天及江南中式举人来京复试,此为乡试复试之始。道光二十三年(1843)定制,各省举人,一体到京复试,否则不得参加会试。此外,各省乡试揭晓后,要将试卷解送到京,至礼部磨勘,以防止闱后有人修改试卷。磨勘的内容,先是察考官,倘有出题错误,给以罚俸处分。次是复阅举子试卷,严查有无弊倖及瑕疵。倘有文理悖谬、字体不正、朱墨不符、对非所问者,黜革除名。有不遵传注、不避圣讳、以行草誊录、四书文过六百字者,罚停一科至三科不等。一省当中如果斥革三名以上,主考官要被革职或提问,如果罚科卷数多,对考官实行罚俸、降级、革职等处分。

康熙、乾隆年间曾发生过是否保留八股文与科举制度的争议。乾隆三年(1738),兵部侍郎舒赫德又列举八股取士的四大弊端,建议改革,遭内阁礼部反对,未能实行。

乡试第二年,各地举人到京师应进士之试,称会试、殿试。会试是集中会考之意,中式者为贡士,第一名曰会元。取得贡士资格后,方能参加殿试。会试在丑、辰、未、戌年举行正科,恩科之年的会试,为会试恩科。因会试举行于春季,亦称“春闱”,又因是礼部主办,亦称“礼闱”。清初,会试在二月举行。乾隆年间,改会试在三月,殿试在四月,遂为常例。会试初九日为首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均是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每场计三日。会试各场的内容、文字的限制等,与乡试大体相同。

会试的总裁,用阁部大员四人或六人,多至七人。中式无定额,顺治三年丙戌科会试,取中四百名。以后历科中额或百余名,或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是雍正八年(1730)庚戌科,取四百零六名。最少的是乾隆五十四年(1789)己酉科,取九十六名。录取方法亦有变化。

会试在正榜以外,一度还取副榜。会试副榜免廷试,由吏部授官。康熙初年停止此法。

最初会试无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壬辰科,因有人作弊,遂行复试。雍正、乾隆年间亦有过复试,嘉庆初著为令。贡士发榜后数日,即进行复试,地点在乾清宫,后改为保和殿。试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即日交卷。复试列一、二、三等者,准予参加殿试。

殿试是天子亲策于廷,仪式十分隆重。殿试的地点,最初在**外,后改于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试于殿东西两庑。乾隆五十四年(1789)始试于保和殿,后沿为例。殿试内容为时务策一道。时务策策题长达二、三百至五、六百字,一般询问三、四件国家大政,让应试者回答。殿试之日,皇帝要亲临试场,要奏乐鸣鞭。嘉庆、道光以后,御殿之礼渐不举行。应殿试的具体情况,清代末科探花商衍鎏曾有一段叙述。时间虽靠后,但可见当时的一般情状:“余于光绪三十年甲辰科应殿试,当日于卯初刻服常朝服入东华门至中左门,候点名领卷,送场者至此为止。殿廷所备试桌,式如炕几高仅尺许,趺坐盘膝以事写作,试士素非所习。于是多自携考桌,其制用光面细布蒙薄板,以铁条为活四柱,纳于板背,折叠成片,支起扣于套环之内,即为一桌,较内廷所备者稍高,以藤筐盛布箱,贮考具应用之物,其筐即为坐椅,领卷后背负以入,从前校尉代携之制,已成虚文。入殿随意择坐,但殿宇深严,先至者多据前排,后排阴暗不能辨字,后至者多迁于殿前廊下,然倘遇风雨,则飘洒堪虞。从前由礼部同銮仪卫督率校尉于前一日,在试桌上黏贴各贡士名签,按签入坐,此制不知何时停废。策题颁下约在辰刻,由礼部官散给每人一张,在中和殿阶下跪接。入保和殿就坐策对,殿上均黄绒地衣,下衬以棕荐篾席,御座正中丹陛三层加以五彩幡龙地衣,禁止吸烟。例赐宫饼一包,即唐代红绫饼之意。殿前南院备有茶水,试士不禁出入,随时可问饮用,自备乾粮以充饥。入试情形之可纪者,大略如此。”①殿试试卷有一定格式,首先写明履历三代及本人籍贯、年龄,正文的开始要用“臣对臣闻”字样,策文不限字数,最短一千字。必须将试卷充实写满,同时书法极关重要,字要黑大光圆,不能有点画小疵。殿试当日交卷,因是皇帝亲策,不任命阅卷大臣,只有读卷大臣十余人。读卷后,将前十本最嘉者初步拟定名次后进呈,最后要由皇帝钦定。十名以外之卷,读卷官在内阁拆弥封,照阅卷时所定名次填榜。殿试中式之榜号曰金榜。四月二十五日行传胪大典,皇帝升太和殿,王公大臣文武百官陪立如仪。传胪官宣唱某甲某人,一一引出班,行三跪九叩之礼,仪式隆重。殿试赐出身曰进士,凡会试中式的贡士,均可取中,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殿试传胪后三日,还要在保和殿举行殿试朝考,考前列者用庶吉士,次等者分列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关于八旗及宗室参加乡、会试,清政府另外有过规定。

清制,八旗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故不大提倡八旗子弟应试科举。顺治八年(51)首次准许八旗应乡、会之试,是年满洲、蒙古、汉军生员参加顺天府乡试。以后,八旗考试,时举时停。始初,凡准应乡、会试时,均是满洲、蒙古为一榜,汉军、汉人为一榜。考试内容亦有区别,满、蒙生员乡试为满文或蒙文一篇,会试增为两篇。汉军试《书》艺二篇、《经》艺一篇。不通经者,增《书》艺一篇。二、三场试策、论各一篇。康熙二十六年(87),改为八旗子弟与汉人一体应试,但在乡、会试前要先试马步箭,骑射合格,方可应试。此遂成为定制。乡试中额,历科不一。顺治八年,取中满洲五十名,蒙古二十名,汉军五十名。以后有所减少。乾隆九年,定满洲、蒙古共取二十七名,汉军取十二名。

清初,宗室子弟不参与乡、会试,康熙三十六年(97),因宗室子孙日益繁衍,准有能力学属文者,一体编号取中,但很快又停止。乾隆时,也只是偶尔允许宗室子弟应乡、会试。直至嘉庆六年(1801),宗室应乡、会试,始著为令。其法为:“凡在官学读书及在家读书愿应乡试者,俱照宗人府奏准之例,交稽查宗学汉大臣核实考试,将文理通顺者,由宗人府造册,汇送兵部,考试马步箭,其合式之人,移咨礼部,札送顺天府乡试,俟三场完毕,将实在人数奏请钦定中额,永远遵行。”①宗室应乡、会试,在试场号舍内专门拨号设坐,试卷注明宗字号。嘉庆九年(1804)又定,宗室乡、会试改于各士子乡会试三场完毕之后,即十七日举行。当日点进,当日完卷,只试一文一诗。乡试约**人中一名,会试约取三、四名。会试后还要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复试,方可正式取中。至于殿试与朝考,则与汉人士子一体考试。

另外,八旗和宗室还专有翻译一科,有满洲翻译与蒙古翻译,应试者只限于八旗及宗室子弟。满洲翻译是以满文译汉文或以满文作论,蒙古翻译以蒙文译满文,不译汉文。翻译在清代时举时停,亦有童试、乡试、会试之程序,三年一举。都是别立翻译场考试,录取翻译生员、翻译举人、翻译进士。进士考列一、二等者,授翰林院编修,三等授翰林院检讨等职。

清代科考制度,文科之外还有武科。无功名的习武士子称为武童,各省学政在考文童后考武童,报考条件及手续与文童试相同。考试为三场,有外、内之分。头场马射,二场步射及硬弓、刀石,是为外场。三场是内场,原试策论,后改为默写武经七书的某些段落。武经七书包括《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及《姜太公六韬》。取进武童生,顺治时无定额,康熙十年(71)定与各省文童例同,分大、中、小学录取,府学二十名,大州县十五名,中州县十二名,小州县七八名,被取进者通称武生。清代地方无专门的武学,康熙三年(64)定,直省府、州、县、卫武生,由儒学教官兼辖之,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等。本地武职官员,每月在各学射圃会同考验弓马。武生的岁考与文生相同,三年一次,一、二等者可应乡试。故武生无专门选拔参加乡试的科考。武乡试、会试也分外、内场。头场试马箭,二场试步箭,再开硬弓、舞刀、掇石,是为外场考试。三场试策论,是为内场考试。嘉庆十二年(1807)以应试者多不能文,改策论为武经一段约百余字,无涂写错乱即可,实际渐渐同于虚设。不过,武生、武举人年六十以上者,不得再参与乡、会试。武乡试三年一科,子、卯、午、酉为正科,逢庆典为恩科,与文乡试同,中式者为武举人。乡试中额,据康熙二十六年(87)的规定,大体是文闱中额的一半。顺天一百零八名,汉军四十名,奉天、锦州二府三名,江南六十二名,江西五十七名,福建、浙江各五十四名,湖广五十名,河南四十七名,山东四十六名,广东四十三名,四川、云南各四十二名,山西四十名,广西三十名,陕西、甘肃、贵州各二十名。雍正、乾隆年间,各省中式名额又有增加。其中陕、甘两省因人才壮健者多,骑射娴熟胜于他省,均增至五十名。武会试于辰、未、戌、丑年在京师举行,与文会试同。考期在九月。会试中额,顺治时及康熙初年,或二百,或一百五十,或一百。后来不拘定额数,计省分大小、人之多寡,临时酌定中额。武会试后也要复试,而后才进行殿试。殿试在十月举行。十月十五日试策问,嘉庆时改为默写武经约百字。十七、十八日试马步箭弓刀石,皇帝亲阅。一甲、二甲及三甲前十名,皆在校阅时钦定。武进士传胪也在太和殿,一甲三名,依次通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赐武进士及第。二甲赐武进士出身,三甲赐同武进士出身。顺治三年,一甲一名授参将,二名授游击,三名授都司。二甲均授守备,三甲均授署守备。以后武进士所授之职,屡有变更。

除科目取士之外,清代还有由皇帝临时特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其中最著名的是博学鸿词科和孝廉方正科。康熙十七年(78)诏,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博学鸿儒,备顾问著作之选。命内外大员推荐学行兼备、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来京亲试录用。第二年,各地荐举一百四十余人到京,召试体仁阁,试赋一、诗一。康熙帝亲自阅卷,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人,俱授为翰林官。乾隆元年,亦开博学鸿词科,召试一百七十余人,取中十九人,授编修、检讨、庶吉士等职。

以上,概述了顺治至道光年间的学校与科举制度。清代是我国传统教育与选士制度集大成的时期,也是结束期。鸦片战争以后,时局变化,新式学堂陆续出现,旧有官学渐次衰落。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廷更不得不停止科举,这种沿袭一千余年的选士制度至此废除。

①《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86《礼部·学校》。

①《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841《礼部·贡举》。

①《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29《礼部·贡举》。

第六节 “滋生人丁”和“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之概况“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是清代赋役制度改革的两个重大步骤。

康熙五十一年(1712)二月,玄烨颁发了谕旨:“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见(现)在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应令直省督、抚,将见(现)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增出实数察明,另造清册题报朕故欲知人丁之实数,不在加征钱粮也。今国帑充裕,屡岁蠲免,辄至千万,而国用所需,并无遗误不足之虞。故将直隶各省见(现)今征收钱粮册内有名人丁,永为定数。嗣后所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但将实数另造清册具报。”①“其征收办粮,但据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②这就是所谓“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谕,意思是将康熙五十年(1711)政府所掌握的全国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一千三百二十四名人丁应征的三百三十五万余两丁银,基本加以固定,作为今后每年征收丁银的常额依据,以后新增成丁被称为“盛世滋生人丁”,永远不再征税。五十五年(17),户部针对已固定的人丁因死亡、开除等缘故而出现的缺额,又制定了具体的抵补办法,即“按人丁派者,一户之内开除与新添互抵;不足,以亲族丁粮多者抵补;又不足,以同甲丁粮多者顶补”①。从而将历来因变动频繁、最难控制的丁额和丁银,基本上给固定了下来。

这一措施,虽未取消丁税,但把全国丁税总额基本固定,不再随人丁增长而加重,对于少地或无地的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来说,还是有一定好处的。因为他们实际上承担着全国丁税的绝大部分,丁税不增,其负担相对稳定,有可能安心生产;其次,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对于那些尚在苦于增丁的州县地方官来说,因清政府放松了对户丁的编审要求,也可稍得喘息。康熙五十六年(1717)政府宣布废除对“增丁州县官员议叙”的制度,便从反面说明了这点。当然,由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目的在于,因其旧的户丁编审制度和增收人丁税的做法,已经陷入绝境,为保证赋役来源与缓和阶级矛盾,不得已而为之。最后推行的实际结果,也是清政府得利最大,不仅易于查清户口,保证了赋役来源,而且也在某种程度上吸引了流民的附籍,稳定了社会秩序。不过,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最重要的意义还在于,推动了“摊丁入亩”制度的实行,为其迅速成为全国统一的赋役征收制度,完成了最后的关键性的一步。

①《清圣祖实录》卷249。

②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33《户部·户口编审》。

①王庆云:《石渠余记》卷3。

因为只有经过此次丁银的基本固定,才能使之更易于全部转归土地,即所谓“自续生之赋罢,丁有定数,征乃可摊者”②。

然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仍未能解决赋役负担偏枯不均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按户征收的人丁税,常因生育死亡发生变动,而除、补之丁额又很难恰好相当。长此下去,很快便会出现“额丁子孙多寡不同,或数十百丁承纳一丁;其故绝者,或一丁承一、二十丁;或无其户,势难完纳”①。因而又造成新的不均。同时,在编审过程中,不仅一切费用均归纳户负担,而且各级官吏又乘机敲诈,无所不用其极。正如直隶总督李绂揭露的那样:“民间派费甚多,有里书及州县书吏造册之费,有里长候审饭食之费,有黄绫、纸张、夹板、绳索、棕包之费”等等,常高达正赋之数倍。“各省皆然,直隶尤甚”。②他们甚至置朝廷之谕旨于不顾,仍肆意放富差贫,胡作非为,所谓“无田无地赤手穷民,则现丁当丁;而田连阡陌之家,粮册在手,公然脱漏,浸淫成习”。对贫苦百姓则“复于丁银之外,今年加一、二分,明年又加二、三分,年复一年,递增不觉。户无毫厘田产,每丁竟有完至二、三钱,四、五钱者”③。至于康熙皇帝亲自询问过的那种“并无差徭,共享安乐”的“余丁”,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些“缙绅豪富之家”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其赋役负担怎么能做到公平合理?最注重实际的农民群众,又怎么能不对朝廷之诏令发生疑虑,从而继续“携家远徙”,四处流亡?其结果仍然是“丁倒累户,户倒累甲”,清廷的赋役收入仍难得到保证。这时,统治集团中才开始有人尖锐地意识到,“丁、粮同属朝廷正供,派之于人与摊之于地,均属可行;然与其派在人而多贫民之累,孰若摊在地而使赋役均平?”④这就是说,丁税同田赋一样,都是国家的正式税收项目,与其靠加重广大贫苦无依的人丁之负担,来增加政府之收入,而将其陆续逼跑,哪如将这已固定了的人丁税银均摊到田赋银中统一征收,更有把握?因为土地是固定不动,跑不掉的,有地便会有人耕种,其赋税就不愁没有着落。这是保证国家赋役来源的最根本最可靠的办法。因此,清政府迅即采纳了这个建议,在不放弃丁银原额的前提下,只巧妙地改变一下征收方式,即将康熙五十年已固定的全国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余人丁应交纳的三百三十五万余两丁役银总额,平均摊入到全国各省之诸州县的田赋银中,按每田赋银一两均摊丁银若干计算,然后一起输纳征解。这就是所谓“摊丁入亩”制度,又称“丁随地起”,或简称“地丁”制度。这是清代赋役制度改革的第二个重大步骤,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内最后的一次赋役制度改革。

②嘉庆《无为州志》卷7《食货志·户口》。

①吴振棫:《养吉斋余录》卷1。

②李绂:《穆堂初稿》卷39下《清通融编审之法疏》。

③戴兆佳:《天台治略》卷2。

④田文镜:《抚豫宣化录》卷2《题请豫省丁粮按地输纳以均赋役事》。

康熙五十五年(17),清廷首先批准“广东所属丁银,就各州县地亩摊征,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一钱六厘四毫不等”。这虽是“丁随地起见于明文”之始,但实际上尚属试行性质。

正式的摊丁入亩,始自雍正初年。雍正元年(1723),直隶巡抚李维钧鉴于本省“无地穷丁”甚多,而“北五府(顺天、保定、河间、永平和宣化)丁浮于地,尤为苦累,故条奏摊丁(入亩)”。后经户部及九卿各方议准:直隶省“于雍正二年为始,将丁银摊入地银之内,造册征收”。李维钧又根据“北五府地少丁多,难就本州县之丁银摊入本州县地银之内”的实际情况,“为苏民困”,“计之再三”,最后决定通省计摊,“统为核算”,即将全省“四十二万零八百两之丁银,均摊于(全省)二百零三万四千七百余两地银之内,仍照上、中、下三则之田,各计其纳粮轻重之数,而分摊其丁银,永无偏累”①。大体上每田赋银一两均摊丁银2.0702681928273钱许。接着,福建、山东、河南、浙江、陕西、甘肃、四川、云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湖北等省相继推行。至雍正七年(1729)便基本上普及到全国的绝大部分省区。尽管奉天、台湾和贵州等地,直至乾隆年间才开始实行,山西更“以富人田少,贫民种地代纳丁银不服”迟迟拖到光绪五、六年间(1879~1880);但是,此时“摊丁入亩”制度已基本上成为全国划一的赋役征收制度了。另外,几乎与此同时,清政府又陆续将匠班银、盐钞银、渔课钞等其他赋役也合并到田赋银中征收,地丁银便成为其主要的财政收入了。

“摊丁入亩”的特点和意义通过下表,可以看出清代摊丁入亩制度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首先,在各省单位平均摊入的丁役银中,除湖南因系“以粮石计摊”,其数额显得最多外,其实际最多的还是直隶,其次是山西、陕西和甘肃等省,而江苏、安徽和浙江诸省则最少。凡摊入丁银多者,则必其原来丁役负担重者,反之,凡摊入丁银少者,则必其原来丁役负担轻者。这一方面说明,清前期“东南诸省,赋重而役轻;西北赋轻而役重”①的大致趋势;另一方面,也就不难预料,北方的田亩负担因摊丁银而加重的程度必定会比南方大,故大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反对摊丁入亩制度的情绪,也就势必会比南方更为强烈。

其次,各省在摊丁入亩时的具体做法很不一致。有按田亩计摊者,有按粮石计摊者,但大多数则还是按每田赋银一两为单。

①《雍正硃批谕旨》第5册,《李维钧奏折》。

①《清史稿》卷121《食货二·赋役》。

顺序省名时间倡议者每两田赋银摊丁银摊征方式备考资料来源1广东康熙五十五年(17)1.064(钱)各州县计摊“丁随地起”,“见于明文者,自广东始”。

《石渠余纪》卷3《纪丁随地起》条①2直隶雍正二年(1724)李维钧2.0702681928(钱)通省计摊“雍正六年,又以长芦灶丁摊入地亩”。

3福建黄国材0.527~3.12(钱)各州县计摊屯田摊入丁银,每田银一两摊入0.083~1.448钱。

①《九朝东华录》“乾二”称:1—2钱不等。

4山东陈世倌1.15钱;其永利各场灶丁,于乾隆二年摊入,首摊0.104钱通省计摊《清世宗实录》和《会典事例》作三年;《山东通志》作四年。

5河南雍正四年(1726)田文镜0.117~2.07钱各川县计摊《清史稿》卷294本传称“五年始”。

①《抚豫宣化录》卷2②《清世宗实录》卷5浙江李卫1.045钱《清会典事例》称:2.045钱。①《浙江通志》7陕西〃〃岳钟琅1.53钱(遇闰加0.04钱)通省计摊《清史稿》卷296本传称:“五年始”。

①《清史稿》卷2968甘肃李元英河东1.53钱河西0.106钱通省计摊《清史稿》卷296称:逾年(五年)疏言:“河东粮劝轻丁多,河西粮多丁少”,故“河东丁随粮办,河西粮照丁摊”。

同上

顺序省名时间倡议者每两田赋银摊丁银摊征方式备考资料来源9四川每粮0.052石至1.96石不等,算一丁,征6升以粮石计摊《会典事例》作“**”。

10云南杨名时科则缺。其屯军丁银一万五千两,每丁征通省计摊2.8—6.2钱①《清史稿》卷290本传②王鸣盛《杨氏全书》序11江苏雍正五年(1727)每亩摊征丁银0.011~0.629钱不等以亩计摊“班匠银三千余两亦摊”。

12安徽同上13江西迈柱田赋银一两摊丁银1.056钱。屯地摊0.291钱。

以两计摊《清史稿》卷289本传称“四年”。

①《清史稿》卷289本传14湖南雍正六年(1728)每地粮一石摊丁银0.001~8.61钱以粮石计摊①《清吏稿》卷289称“七年”。

15广西田赋银一两摊丁银1.36钱不等以两计摊湖北雍正七年(1729)每田赋银一两摊丁银1.296钱以两计摊17台湾乾隆十二年(1747)缺①《大清会典事例》18贵州乾隆四十二年(1777)每亩赋银一两摊丁银以两计摊19山西光绪五、六年(1879—1880)缺《山西通志》①下列十八省资料来源同此。此外,另见出处者,各栏分别注明。

位计摊;主要是通省统一核算计摊,但个别省份也有以州县计摊者。这些又说明了摊丁入亩制度本身的多样化和复杂性。

最后,从各省摊丁入亩开始的时间看,大都集中在雍正二年至七年(1724—1729)之间。这更反映出,摊丁入亩制度的产生,决非是一次偶然的事件,而是经过长期酝酿,至此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而已。

以上特点的形成,是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的。早自唐代后期以来,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历次农民大起义的打击和推动,地主阶级逐渐感觉到重点控制和剥削劳动者的人身,其收益已愈来愈低,反倒不如放松些对人身的控制而多从经济上加强搜刮更为有利,于是便开始逐渐将其剥削的重点,由原来的控制人身转移到加重对劳动者的经济榨取上,从而使封建的依附关系日益减弱,劳动者的身份大有提高。顺应这种趋势,赋役剥削制度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革:先是唐代后期从“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法,转变为“惟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至明代中期,又代之以“量地计丁”、“计亩征银”的一条鞭法,而清代前期出现的这种“摊丁入亩”制度,则又是一条鞭法的继续和发展。事实上,摊丁入亩这种征收方式,早在明末清初便已散见于全国不少地区。如明天启元年(21),给事中甄淑就已因“小民所最苦者,无田之粮,无米之丁,田鬻富室,产去粮存,而犹输丁赋”太不合理,提出“以米带丁”的倡议,即“取额丁额米,两衡而定其数,米若干即带丁若干,买田者收米便收丁”,以使“县册不失丁额,贫民不致赔累”。据说在当时曾经实行过,惟因“其时政荒赋重,故不久辄罢”。崇祯八年(35),陕西城固县则有“丁随粮行之法”①;清康熙六年(67),河南太康知县胡三祜也推行了“丁随地派”法,规定“每地三十三亩三分,准入一丁”之负担②;九年(70),广东四会有“以丁随粮”之法;二十三年(84),四川雅安所属的芦山县,更实行了“按亩均丁”法;与此几乎同时,直隶乐亭知县于成龙更进一步察觉到“田与丁分”是产生赋役负担严重不均的根源,因而在该县推行了一种能使“富户正供之外所增无几,而贫者永得息肩”的“按田均丁”法③;五十二年(1713),御史董之燧则更提出在全国推行“统计丁粮,按亩均派”的建议,只是由于被户部议为“(旧册)相沿已久,未便更张,而止”④。其他尚有多处。以上种种,名虽不同,实质则一,均属“摊丁入亩”性质,有的并已取得显著成效,故当雍正初年清朝廷一声令下,便得以在全国各地迅速而集中地普及起来。当然康熙雍正时空前强化的**主义中央集权,也提供了顺利推行的政治保证。摊丁入亩的确立和贯彻执行,对当时历史的发展,具有着重大的意义和影响。首先,它统一了全国的赋役内容,促进了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这对清初以来全国各地多种多样的赋役制度,是一次空前的统一和完善,使“一省之内,(亦)则例各殊”的徭役形式“始归划一”,地丁制度成为全国最主要的统一的赋役内容,既有利于国家财政法令的贯彻,又促进了各地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平均了赋役负担,刺激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①《皇朝经世文编》卷30《户政》,曾王孙《勘明沔县丁银宜随粮行疏》。②道光《太康县志》卷2《田赋·人丁》。

③乾隆《乐亭县志》卷4《田赋·户口前序》。

④《松江府志》卷21《田赋》下。

摊丁入亩的基本原则是“因田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①,而且“无论绅衿富户,不分等则,一例输将”②。这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就全国而言,东南地区(如江浙)原本赋重役轻,今将较少的丁役银均摊于较多的田赋银中,每两田赋银具体增加只有少许,而北方诸省,丁役虽重,然田赋却轻,往往几亩或十几亩甚至几十亩才负担田赋银一两,故每两田赋银摊入二钱左右的丁银,平均到每亩田里,为数也极有限。这样,南北两方的赋役负担,重者轻之,轻者重之,渐趋平衡。再就各阶级阶层来说,摊丁入亩也使其中大多数人负担有所减轻。不单“寸土皆无”的佃农、手工业者、小商人等基本上摆脱了丁银的“赔累”,有了更多的人身自由和谋生出路,而且“丁多地少”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也在废除丁银后只在自己负担的为数不多的田赋银中摊入极少量的丁银,负担较前也有所减轻,即使中小地主,其田赋负担虽“较诸原额为过之,然一切杂办丁徭尽行除豁,民止知有田赋一项,胥吏不得以为奸,则浮费省别无算,岂不名增而实减哉?”③咸丰时人王庆云在评论摊丁入亩时说:“惟均之于田,可以无额外之多取,而催科易集。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其有田者也。甲甲无减匿,里户不逃亡,贫穷免敲扑,一举而数善备焉。所不便者,独家止数丁而田连阡陌者耳。”④这虽有夸大,但也反映了一定的历史事实。赋役负担的比较公平合理,当然会对久困于役的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有着一定的刺激作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社会经济尤其是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与此是有密切联系的。第三,进一步削弱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推动了人口的迅速增长。“丁口之输赋也,其来旧矣。”丁役或丁银,包括所有匠班银、盐钞银等,历来就是封建国家对其臣民部分人身占有的具体体现和显著标志,是一种纯粹的“超经济强制”。经过人民群众长期艰苦斗争的结果,这种依附关系在不断地被减弱着。在明末农民战争的推动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下,入清以来,这种削弱的趋势更为加速。康熙十一年(72),浙江的盐钞银摊入地亩银中;康熙三十六年至四十一年(97—1702)浙江、湖北、山东等地的匠班银也陆续摊入地亩;五十一年(1712)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更将全国现有的丁银固定,取消了以后滋生部分的人丁税;而摊丁入亩则最后将所有的人头税目也统统摊入田赋银中,总称为“地丁银”。至此,不仅相沿千余年的人头税完全匿迹于史册,开始只按土地的单一标准收税,而且长期束缚人民人身自由的户丁编审制度也日渐松弛,至乾隆三十七年(1772)终被“永行停止”,此后,甚至连过去为征发差役和限制农民外出的里甲制,也开始被专职防盗的保甲制所取代。

由于摊丁入亩使清廷放松了对人口的控制,解除了丁银的赔累,致使不仅经济发达的江南和东南沿海,“贩夫牧竖,优游于光天化日之下,无征输之苦”①,甚至地处边远的贵州等省,也使“赤贫无田、持手而食之夫,悉得免于追呼”②。因而人民不再大量逃亡和匿隐,人口的统计也较前更为精确符实。

①康熙《嘉兴府志》卷9《户口》。

②田文镜:《抚豫宣化录》卷2《题请豫省丁粮按地输纳以均赋役事》。③乾露夏津县志》卷4《田赋》。

④王庆云:《石渠余纪》卷3。

①乾露常昭合志》卷3《户口》。

②道光《贵阳府志》卷44《食货略》1。

康熙五十年(1711)全国共有人丁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余,按丁与口比例为1∶3.计算,共计人口七千七百八十余万。雍正八年(1730)则增至二千五百四十八万丁,八千零五十一万余口。至乾隆六十年(1795)则骤增至近三亿口,道光十五年(1835)更突破四亿大关。其增长速度是十分惊人的。当然也不可避免地为我国带来巨大的人口压力,但那已是近现代的事情,不能全归咎于此。恰恰相反,在当时,人口的增长,为社会生产提供了足够的劳动人手,封建依附关系的减弱,又使劳动人民有了更多的迁徙流动自由。其中不少人即相继离开农村,纷纷转入城镇和场、矿,为手工工场(或作坊)和矿山增添了大批的雇佣劳动力,靠劳动换取计日(或计时、计件)工银,以糊口或养家,从而客观上推动了明代已经产生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继续缓慢增长。

最后,暂时地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地主的兼并土地起了一些抑制作用,保证了政府的赋税收入,进一步强化了**主义中央集权。由于摊丁入亩的基本精神是完全根据土地多少征收赋税,地主阶级地多丁少,农民则丁多地少,因此推行的结果,势必使原来由农民负担的一部分丁银转摊到地主身上。故王庆云称“(摊丁入亩)一举而数善备焉。所不便者,独家止数丁而田连阡陌者耳。”甚至在推行摊丁入亩的当时,就有人揭示它“实与贫民者益,但有力之家皆非所乐”①。因此,这一改革遭到大批地主官僚的强烈反对。尚在其试行阶段,归善知县邱家穗便跳出大叫:“人无贫富,莫不有丁身可役。而一邑之中,有田者什一,无田者什九,乃欲专责富户之粮,包赔贫户之丁,将令游惰复何惩?”而甘“使富户坐困于役?”待到摊丁入亩全面推行后,地主阶级反抗更为激烈。理学名臣李光地的本家李光坡极力辩解:“富者虽田连阡陌,不过一身;贫者虽粮升无合,亦有一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食毛输税,赋既无偏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均履后土戴皇天。(今对)富者则急其从公,贫者必尽蠲其手足之烈,除其公旬之义,则役非偏枯乎?”①他们不仅千方百计“阻遏其请”;而且竭力煽动“有田之家,同心协力赴上台力辩”②,妄图逼迫清廷收回成命。有的甚至公然纠众闹事,“蛊惑百余人,齐集巡抚衙门,喊叫阻拦摊丁”,并借乡试之机“聚众进城”③,“鸣锣执旗,喊叫罢市”,进行阻挠④。

当然摊丁入亩改革最大的获利者还是清廷。首先在经济上,不仅使原额丁银连同田赋银一起得到切实保证,而且将原属根本无法征收的“户绝人亡”者的丁税,也一起摊入地亩,起死回生有了可靠的着落,因此,清政府的地丁收入逐年增加,顺治时,每年仅二千万两左右,康熙、雍正时则增长到二千五、六百万两左右。从乾隆至清末,则每年都一直保持在三千三百万两以上,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三,成为清皇朝赖以存在的重要的物质基础。所以清代历朝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它,曾三令五申,无论哪级政府,无论何种情况,都“概不准借用地丁银两”。

①《雍正硃批奏折》雍正元年七月李维钧奏折。

①陆燿:《切问斋文钞》卷15,李光坡《答曾邑侯问丁米均派书》。

②康熙《户县志》卷4《田赋志·赋役》。

③《雍正硃批谕旨》雍正四年八月初二日浙江巡抚李卫奏折,雍正四年九月初二日浙闽总督高其倬奏。④《雍正硃批谕旨》雍正四年八月初二日浙江巡抚李卫奏折,雍正四年九月初二日浙闽总督高其倬奏。

第二,更重要的是清廷通过摊丁入亩的改革,缓和了同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阶级矛盾,获得了他们更多的信任和支持,使之能够顺利而果断地制止和查处了大地主们的反抗。不仅稳定了社会秩序,而且加强了其封建**的统治。

但是,摊丁入亩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策,是在旧的传统的赋役制度陷入绝境,阶级矛盾空前激化的情况下,作为保证政府赋税收入与缓和阶级矛盾的工具出现的。至于它对大地主的这种限制打击,乃是清统治者从本阶级总体的长远利益出发,利用其国家政权的力量,来缓和地主同农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并力图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即通过对绅衿富户的限制和打击,将其一小部分地租剥削物转化为国家的赋税,用以抵偿因免除无地贫民和手工业者的丁税而失去的税额,进而达到既能保持赋税足额又可缓和因征丁税而引起的社会阶级矛盾的目的。这正是其正常国家职能的一种表现,并非与大地主的有什么根本的矛盾。而且,随着清廷财政状况的好转,统治秩序的稳定和大地主阶级的不断反抗,清廷对大地主阶级的限制也就日益放松了,并转而包庇和支持大地主转嫁赋役的罪恶行径。甚至公然以“粮从租出,租自佃交”①,“租未收,赋从何来?”②为理由,明令“租户完租者,每亩米加二升,银加二分,以助产主完丁之费”。这些都充分说明摊丁入亩制度改革的不彻底性,也再次证明整个地主阶级之间根本利益的一致性。

①《永禁顽佃积弊碑》。

(谢选骏指出:废除漕运,或瓦解贪污的项目,所以一再遭到官僚机构的阻止。因为这是他们的金库,千万不能触碰。)

……


历年征战之情说:“吾自幼于千百军中,孤身突入,弓矢相加,兵刃相接,不知几经鏖战。”①皇太极亦有乃父之威武,他曾率兵二百,击走明兵数千。在君汗的激励和带动下,八旗军队涌现出一大批勇冠三军、不畏强敌、能征善战、以少败众的勇将,如额亦都、费英东、安费扬古、何和礼、扬古利、冷格里、劳萨、图鲁什、叶臣、阿山、萨穆什喀、阿济格尼堪、伊尔登、吴拜、图尔格、鳌拜等,皆身经百战,屡建功勋。八旗士卒亦踊跃争先,勇猛冲杀。因此,八旗劲旅屡败强敌,所向披靡,先后大败明兵于萨尔浒、平阳桥、松山,多次入边,千里突袭,直抵北京城下,为进取中原奠定了坚实基础。

入主中原以后的八旗军

顺治元年(44)四月二十二日,清摄政王多尔衮统领满洲兵卒四万余人和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兵五万人,以及恭顺王孔有德等汉兵二万人与包衣兵、外藩蒙古兵,总共约十二万人,与大顺农民军决战于山海关,大胜,五月初二日入据北京,逐步确立起清皇朝对全国的统治。

清皇朝以八旗军为主要军事支柱,竭力加强八旗军队,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第一,确定北京八旗军制。顺治年间,北京八旗设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分别统辖骁骑(又称马甲、马兵)、护军、亲军、前锋和步兵。其后又设火器营、健锐营、内府三旗护军营、前锋营、骁骑营,以及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和三旗虎枪营,等等。

前锋、护军、骁骑、亲军、步兵,皆从八旗佐领下佥选,各朝人数时有变化。乾隆年间,共有骁骑三万四千余名、护军一万五千余名、前锋一千七百余名、步军二万一千余名、亲军一千七百余名、健锐兵二千、火器营兵六千余名、虎枪营兵六百,以及藤牌兵等等,约九万余名。另外又专设领侍卫府,置领侍卫内大臣六员、内大臣六员,辖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旗)一、二、三等满洲蒙古侍卫五百七十员、蓝翎侍卫九十员,以及四等侍卫、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汉侍卫若干员,还有亲军校、亲军一千八百余人。八旗军队总的职责是“环拱宸极”、“绥靖疆域”,即“宿卫扈从”,守卫皇宫、京城,随侍皇上出巡,用兵各地,对外征战。各营官兵又有各自具体职责。

就“宿卫扈从”而言,领侍卫府责任最重、地位最高,总管宫殿宿卫和巡幸扈从诸事。紫禁城内各门各宫各殿,由领侍卫内大臣调派侍卫、亲军、上三旗与内府三旗前锋、护军、骁骑宿卫。紫禁城外周围,由下五旗(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五旗)护军守卫。紫禁城外皇城以内,由满洲八旗步军守卫,皇城以外,大城以内,由满洲、蒙古、汉军八旗步军守卫。大城以外,即安定门、朝阳门、广渠门、永定门、西直门、东直门、右安门、广宁门、德胜门以外,由五城巡捕营之一万绿营兵守卫巡逻。

八旗骁骑营,为入关前的阿礼哈超哈营。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各设都统一员及副都统、参领、佐领、骁骑校若干员,辖治八旗人丁和骁骑三万五千余名。八旗前锋营,设左、右翼前锋统领各一员及参领等官。八旗护军营,设护军统领八旗各一员,以及参领等官。八旗步军营设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一员及左右翼尉、参将等官,辖领八旗步军和五城巡捕营步兵(绿营兵)三万一千余名。火器营设总统大臣六员,由王公或领侍卫内大臣、都统等兼任。上三旗虎枪营设总统一员,健锐营设总统大臣若干员,以王公大臣兼任。

第二,设立驻防八旗。为了削平各地反清武装,牢固控制全国一千七百余府厅州县,从多尔衮开始,世祖、圣祖、世宗、高宗均陆续遣派八旗军在一些重要城市驻防,称之为驻防八旗。清代的驻防八旗,大体上可分为畿辅驻防、东三省驻防、各省驻防和新疆驻防四大系统。

畿辅驻防亦称直隶驻防,乾隆后期,共在良乡、昌平、永平、保定等二十五处,驻有八旗兵八千余名。东三省驻防又分为盛京、吉林、黑龙江驻防。盛京驻防八旗兵一万六千余名,总辖于盛京将军,分驻盛京、辽阳、开原等四十座城池边门。吉林驻防八旗兵九千余名,统辖于吉林将军,黑龙江驻防八旗兵和索伦达呼尔等共七千余名,辖于黑龙江将军。东三省共有驻防八旗兵三万五千余名。

山东、山西、河南、江苏、浙江、四川、福建、广东、湖北、陕西、甘肃等十一省的二十座城市,乾隆后期有驻防八旗兵四万五千余名,分由各城所设将军或副都统管辖。如江宁驻防将军辖八旗兵三千余名,京口驻防副都统辖一千三百余名。新疆驻防旗兵,又称为“西域兵”,系乾隆中年统一准部、回部后设置的,共有兵士一万五千余名,统辖于伊犁将军。

第三,发给将弁俸禄和士卒月饷。入主中原以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能再像昔日攻明那样,以掠夺人畜财帛为主要收入,而且年收国赋数千万两,也有能力仿照明制发放饷银,故从顺治元年起,清廷便相继制定八旗官俸、兵饷制度。顺治十年定制,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八旗都统、外省驻防将军,岁给俸银一百八十两、禄米九十石,余官依次减给。除正俸外,还有“养廉银”。雍、乾时规定,都统每年养廉银二百四十两。驻防将官更多,吉林、盛京、黑龙江三处驻防将军岁领养廉银二千两,福州将军、杭州将军一千六百两。清初将领还计丁受田,凭藉多次征战所掠成百上千名包衣,分领数以万亩计的田地,像费英东家,除畿辅、盛京大量庄园外,仅辽宁省广宁等处牧马厂地,就有垦熟田地四千余亩。

八旗兵士的饷银,时有增减,康熙中年定制:京师八旗前锋、亲军、护军,月给饷银四两,骁骑三两,皆每岁支米二十四石。步军月饷一两五钱,岁支米十二石。清初兵士亦计丁受田,一丁三十亩。

八旗将领士卒的俸饷,比诸前代各朝数量更多,尤其是兵士,京城八旗的前锋、护军、亲军每年可领饷银四十八两、米二十四石,比翰林院编修、国子监监丞、七品父母官知县的俸银禄米还略多一点。这是清帝之“满洲根本”国策的体现之一,对维持八旗军队起了重要作用。

第四,增编佐领,确保兵源。满洲男丁本来就少,顺治五年因连年出征,伤亡较多,已比入关前减少了数千丁,只有五万五千三百三十丁,到十四年又减少十分之一,仅有四万九千六百九十五丁,加上蒙古、汉军八旗男丁,也不足十万,无法肩负“拱卫宸极,绥靖疆域”重任,康熙十二至二十年发生“三藩之乱”,兵丁又大量伤亡,问题更为严重。为了维护“满洲根本”,“满洲甲兵系国家根本”国策,清帝采取了三条措施,竭力增加满洲八旗人丁和佐领,以确保八旗军的兵源。一系尽力扩大“新满洲”编制,将黑龙江索伦、达呼尔等部落成员,迁入盛京、北京,编入满洲八旗,仅康熙十三年便增编了四十个“新满洲佐领”。二是将包衣佐领或者佐领下余丁,改编为满洲八旗的旗分佐领。例如,镶黄旗满洲第五参领之第十四佐领,系将包衣佐领哈达及其合族之人由包衣拨出,编立而成,镶白旗满洲第二参领之第十二佐领,原系清初肃亲王豪格的包衣佐领,现改为旗分佐领。第三,允许因功免除包衣身份,以及冒充正身旗人的包衣,作为“另户”,登记入册,继续做其原来的差事。包衣原本附属于家主名下,不能单独立户列为八旗正身壮丁,不能披甲当兵为官作官。八旗官兵不能收养、过继汉民之子和包衣之子,不许汉民之子随母改嫁入旗,这些人丁皆不能列入八旗正身男丁册档。但是,岁月流逝,日积月累,许多包衣及原系汉民过继与旗人之养子、随母改嫁入旗之民人,冒入了正身旗人册档,充当前锋、护军、骁骑,少数人还成为文武官员,仅乾隆元年查出正红、镶红二旗汉军中上述三种人冒充为正身旗人的官员兵丁,就多达二千七百余人。清政府将他们载入八旗“另户”册内,许其继续披甲为官。雍正时还因征准需要,佥选二千名八旗包衣从征,允其凯旋之日,“俱准为另户”。通过这些措施,以及人口自然增长,八旗的佐领和人丁增加了许多,康熙年间增编满洲佐领三百五十六个,蒙古佐领七十六个,汉军佐领五十五个。康熙六十年,满洲八旗男丁增至十五万四千余丁,比顺治十四年增加了两倍多,蒙古八旗男丁六万一千余丁,也增加了两倍,包括汉军、包衣,八旗男丁总数为六十九万六千余丁,比顺治十四年将近增加一倍。①这对确保八旗军队兵源,起了很大作用。

八旗军威及其战斗力的逐渐削弱以满洲八旗为核心的八旗军,虽然只有十万丁左右,但他们在摄政王多尔衮、福临的调遣下,在豫亲王多铎、英亲王阿济格、肃亲王豪格等十几位大将军的统率下,由几十万绿营官兵辅助,屡经鏖战,终于在顺治十六年统一了全国,确立了清皇朝的统治。

康熙十二年至二十年平定三藩之乱期间,由于开始任用的顺承郡王勒尔谨、简亲王喇布、贝勒洞鄂、察尼、尚善等几位大将军及镇南将军觉罗舒恕等昏庸怯懦、惧敌畏战,八旗将士士气低落,连连受挫,统兵数万的大帅喇布,屡败于仅有四千之兵的敌将高大节,致州县连陷,“四方骚动”,形势危急。玄烨果断决策,削去贻误军机之喇布等五位大将军王贝勒之爵,擢任能臣图海、赖塔为大将军,任用穆占等勇将,激励士卒,又重用绿营将领,调度有方,使战局迅速改观,八旗军再显雄威,于康熙二十年十月攻克昆明,削平了三藩之乱。

玄烨又三征准噶尔汗噶尔丹,先后授皇兄裕亲王福全、三等伯费扬古为大将军,调动八旗士卒近十万名,辅以绿营和外藩蒙古军,大败准军,噶尔丹暴亡,消除了北方威胁,拓疆二万余里。他又遣皇十四子允禵为抚远大将军,封王爵,遣宗室延信为平逆将军、满将噶尔弼为定西将军,统领八旗兵绿营兵和青海蒙古兵二万余名,进入西藏,驱走准噶尔新汗策妄阿喇布坦之军,安定了西藏,使西藏纳入清朝版图。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率领八旗兵三千,两次击败侵占黑龙江的沙俄殖民军。迫使俄国政府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以八旗军为主力的清军,在康熙朝安定西北、西南,拓土辟域,保卫神圣领土的系列大战中,建立了丰功伟绩,军威远扬。

雍正朝的八旗军,境况不佳。开国已久,人习安逸,将弁懈怠,雍正帝又用帅非人,误任开国元勋费英东之曾孙、仅有匹夫之勇轻举妄动的三等公、领侍卫内大臣、尚书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统领以八旗兵为主的北路军三万余名进攻准噶尔,又另任汉将三等公岳钟琪统领以绿营兵为主的西路军三万余名前往。傅尔丹于雍正九年六月,听信准部伪降之将谎言,率兵一万(半系满兵,另为外藩蒙古兵、索伦兵)轻骑追袭,于和通泊遭二万余名准兵伏击,大败,副将军、参赞大臣、前锋统领十余员大臣阵亡,士卒大半被斩杀或俘虏,只剩下二千余名残兵败将退回大营。这是七十余年以来清军的一次大惨败,表明了八旗军的战斗力已经大大削弱。

弘历继位以后,整饬戎务,岁岁秋狝,组建健锐营,擢用能臣勇士,贬斥懦将庸帅。开国元勋额亦都、费英东等人后裔达尔党阿、哈达哈、哈宁哈、策楞,均以勋旧子孙袭爵专阃,担任将军、副将军、参赞大臣,又皆以贻误军机,分别被削爵革职处死。黑龙江满兵五岱、索伦马甲海兰察,骁勇善战,屡立军功,均被编入北京满洲旗,海兰察封至一等超勇公,任领侍卫内大臣、参赞大臣,五岱及乌什哈达、哲森保等一大批东北、北京旗兵或索伦马甲(后皆入满洲旗)皆因军功卓著而分别担任一等侍卫、副都统和都统等职。

乾隆帝又勇于进取,受挫不惊,百折不挠,纠错再战,先后擢用有大帅之才的阿桂和勇将兆惠、福康安为定西将军、定边将军、大将军,以八旗军为主力,二征金川,两征准部,平定回疆,彻底消除了准噶尔对西北的威胁,安定了西北和川西地区,拓疆二万余里,统一和建设了新疆。他又两征廓尔喀,驱逐了侵占藏区的廓尔喀军,使西藏得以安定,直隶中央。八旗军为最后奠定中国版图,建树了不朽功勋。

然而,兵难长勇,乾隆后期,八旗军的战斗力已大为削弱。征廓之战中,主要依靠海兰察带领的一百余员御前巴图鲁侍卫章京奋勇作战,以及三四千名金川藏兵、索伦兵、达尔木蒙古兵和一二千名绿营,并未征调北京八旗和驻防八旗军。在嘉庆年间历时九年的平定白莲教起义中,京旗和西安等处驻防旗兵柔弱怯战,未能起到主力军作用,只是一些满洲将领和东北满兵索伦兵,尚在转战五省,奋勇冲杀。此后,八旗军更不断衰弱,在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起义、八国联军侵华等等战争中,均衰弱怯战,未能尽到保卫朝廷抵御外侮的责任,成为无用之兵,最后于宣统三年(1911)清亡之后,全部解散为民。

绿营兵的建立、发展和衰亡

绿营兵主要是汉人,也有一些兵是回民等少数民族人员,因其使用的旗帜是绿旗,故叫绿旗兵或绿营兵,有时简称为绿营或绿旗。

顺治时,由于满洲男丁太少,八旗军也不多,为了辖治全国一千七百余府厅州县,以汉治汉,安插降兵,羁糜骁弁,摄政王多尔衮创立了建立绿营的制度,陆续在各省置官设兵,其后不断发展。

绿营大致可分为京师、行省、边区三个类型。京师绿营兵是巡捕营,其职责是协助八旗军“拱卫宸极”,巡缉京师地方,乾隆后期,定员为一万名兵士。西藏、蒙古、新疆等边区的绿营兵,是由内地派往,实行三年或五年一换的屯戍制。各行省皆有绿营兵,顺治时总数约有八十万名,后大体保持在六十万名上下。

各省绿营的最高统帅是总督或不设总督之省的巡抚,都是文职。绿营的日常操练、管辖和征战防戍,则由武职提督、总兵等将弁负责。提督为从一品,或专设,或由巡抚兼任,各省共设十四员提督。总兵官官阶正二品,为一镇之主,全国共六十六员。其下,有副将一百一十九员,以及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

总督以下,皆有各自带领之兵,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亲自带领之兵叫“标”,分别称为督标、抚标、提标、领标。副将所属叫“协”,参将至守备叫“营”,千、把总叫“风”。

绿营武将基本上是汉人或汉军人担任,但也规定了一定数量的“满缺”,即以满洲旗人担任。绿营兵饷少于八旗军,各镇马兵月饷二两,步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皆月支米三斗。由于绿营官兵众多,岁需巨量银两。嘉庆十七年,绿营兵总数为六十六万余名,岁需官俸兵饷银一千二百零八万余两,公费银二十七万余两,养廉银一百三十余万两,兵丁红白喜事银三十二万余两,共银一千四百万余两,占全国一年总收入三分之一强。

顺治年间,绿营官兵随从八旗军分征各地,对统一全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平定三藩之乱时,绿营官兵蒙皇帝嘉奖,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等河西四将,总督李之芳、蔡毓荣、董卫国等大臣,均率领绿营官兵奋勇冲杀,功勋卓著,比顺治时起了更大的作用。康熙帝三征噶尔丹,以及逐准安藏,绿营官兵随从八旗军作战。雍正二年,四川提督岳钟琪仅率绿营兵六千名,千里突袭,一举平定了罗卜藏丹津叛乱,为安定青海作出了重大贡献。云贵总督鄂尔泰督领绿旗兵,剿抚皆用,使云贵六省得以大规模地改土归流,为增强国家统一、安定和开发广阔民族地区,再建功勋。乾隆年间,绿营兵虽参加了平准定回、逐廓安藏、两征金川、征缅攻安等战争,但将弁疲弱怯战,动辄溃逃。一征金川前期,经略讷亲、总督张广泗统领绿营及士兵四万余人,进攻仅有一万余人的大金川,总兵阵亡,副将重伤,“士无斗志”,“一遇贼徒,辄鸟兽散”,有一次,敌兵数十人奋勇冲来,清兵“三千余众拥挤夺回”,“闻声远遁,自相蹂躏”①。此后更是日益衰弱。嘉庆年间白莲教起义,绿营便不能用,清政府被迫招募了数十万名乡勇,以与义军交战。道光末年至同治八年,太平天**队横扫广西、湖南、湖北、江苏、陕西、甘肃等省的绿营兵,从根本上摧垮了绿营制度,清政府只得改募“勇丁”,以“勇营”即“湘军”、“淮军”对抗太平军。绿营制已陷入山穷水尽地步,任凭清廷如何挽救,皆无实效。清廷遂从同治二年(1863)起,陆续裁汰绿营兵士,到宣统三年(1911)清亡之时,绿营兵所存已不过原来额定总数的百分之二三了。绿营制度遂与清朝相终结。

①《清高宗实录》卷323,页2、3。


第二节 刑法制度


大清律例的制订

清入关前,局处一隅,“参汉酌金”,因时定例,还没有形成一部系统的完备的成文法典。入关定鼎之后,清代的法制日趋完善。

顺治元年(44)五月,摄政王多尔衮率军占领北京。六月,命依《明律》治罪,八月命详译《明律》,参酌时宜,集议允当,裁定成书,颁行全国。十月,福临在北京即皇帝位。同月,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乞暂用《明律》。命“在外仍照《明律》以行”①,旗人沿袭盛京旧例断狱。其时旗民同罪不同律。二年二月,从刑科都给事中李士焜奏,命修律官参酌满、汉条例,分别轻重等差,纂修律例②。三年五月,由刑部尚书吴达海等,“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增损剂量,期于平允”,书成,名为《大清律集解附例》。四年三月,颁行《大清律》③。是为清代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大清律集解附例》凡十卷,共四百五十八条。其篇目及分门,完全沿袭《明律》,律条亦无大出入。如内有依《大诰》减等——明初曾颁《大诰》,犯者呈《大诰》服罪可减一等,清初未尝作《大诰》,故时人称“《大清律》即《大明律》改名也”④。十二年十二月颁行满文《大清律》,是为《大清律集解附例》的满文本。

康熙九年(70),命大学士管理刑部尚书事对喀纳等,将律文的满、汉文义,复行校正。十八年,更改刑部条例,别自为书,称为《现行则例》,凡二百九十条①,十九年颁行。二十八年八月,广西道试监察御史盛符升,以律例须归一贯,请“将律例之分别者合之,新旧之不符者通之,轻重之可议者酌之,务期尽善”②。后经九卿议复,准将《现行则例》附入《大清律》条例内。同年十月,开馆纂辑,将原有律例与《现行则例》,逐款校阅,参酌考订,于每篇正文之后,创用总注,疏解律义。缮写满、汉文各四十册,于四十六年六月进呈,留中未发。至六十一年,纂辑新增定例一百一十五条,迄未刊刻颁发。

雍正元年(1723),命大学士朱轼等为总裁,将《大清律集解附例》和《现行则例》,轻重有衡,析异同归,“逐条考正,重加编辑”。三年,书成,称为《大清律集解》,五年,颁行。是律,总计分为六类,三十门,律文四百三十六条,附例八百二十四条,律末附比引律三十条,共计一千二百九十条。律首列《六赃图》、《五刑图》、《狱具图》、《丧服图》等八图。书中《原例》为历朝旧例,《增例》为康熙间的《现行则例》,《钦定例》为“上谕”及臣工条奏。

乾隆五年(1740),对《大清律集解》重加修订,删除总注,逐条详校,折衷损益,纂成后称为《大清律例》,律文凡四百三十六条,附例增至一千四百零九条。

①《清世祖实录》卷10。

②《清世祖实录》卷14。

③《清世祖实录》卷31。

④谈迁:《北游录·纪闻下》。

①《清史稿》卷143《刑法志一》。

②《大清律集解》卷首。

十一年定“条例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③,纂修律例馆附于刑部。乾隆朝先后纂修《大清律例》**次,删除《原例》、《增例》诸名目。

嘉庆以降,经道光、咸丰,迄至同治,附例迭经修改,纂入新例,而例益繁,增至一千八百九十二条。清代定制,有例不用律,律多成虚文,而例益发繁碎。或因律破例,或前后抵触,参差歧异,高下纠纷。光绪、宣统,考察西法,改订清律。宣统二年(1910),全书奏定,称为《大清现行刑律》,分为三十篇,三百八十九条,附例一千三百二十七条。翌年清朝统治结束,刑律亦未施行。

清代又编纂《会典》,凡五次:康熙二十九年、雍正十年、乾隆二十七年、嘉庆十七年和光绪二十五年。各《会典》体例相同,而后典删修增补前典,收录行政法规,具有综合法典的性质。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正文一百卷,附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是中国封建社会最系统、最完整的行政法典。此外,清代行政法规有户、礼、工各部《则例》,以及吏、兵各部《处分则例》等,进一步完善了清代的法律体系。

律例的基本内容《清律》与《明律》的类、门、律、例,大多雷同,但同中有异。在旗人身份、民族身份、官人身份和奴贱身份等方面,《清律》有着明显的特点。旗人身份,刑罚有殊。《清律》规定,旗人身份于刑罚上优渥恩典,则为前代所无。

宗室、觉罗为旗人中之尊贵者。清显祖(塔克世)本支为宗室,系黄带,旁支为觉罗,系红带。宗室、觉罗犯罪,享有议亲之典。其“所犯笞、杖、枷号,照例折罚责打;犯徒,宗人府拘禁;军、流、锁禁,俱照旗人折枷日期,满日开释”;死刑“宗人府进黄册”①。但实际上,雍正帝谕称:“向例宗室犯罪,止分别折罚圈禁”②。雍正六年,雍正帝谕八议之不可为训,对宗室内的政敌是个打击。乾隆四十三年,以宗室与常人同为共犯罪之人,而刑罚轻重悬殊,未为公当,欲所爱而适以害之,命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其曾系黄、红腰带与否,竟不必论”③。嘉庆二十四年(1819),谕“嗣后宗室犯事到案,无论承审者为何官,俱先将该宗室摘去顶带,与平民一体长跪听审”④。道光五年(1825),钦定例规定:嗣后宗室不安本分而犯笞、杖、军、流、徒等罪,即照科条分别枷责实发,于人命案,“先行革去宗室,照平人一律问以拟斩、绞,分别实、缓”⑤。宗室、觉罗的身份犯人,其优渥范围逐渐萎缩,减刑节级日趋压缩。

满洲、蒙古和汉军八旗,原例规定旗人犯罪可依例减等换刑,笞、杖可换鞭责,徒、流可折枷号。

③《增修律例统纂集成·白山常德序》。

①《清史稿》卷144《刑法志三》。

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25。

③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08。

④《清仁宗实录》卷358。

⑤《清宣宗实录》卷86。

凡旗下人犯罪,笞、杖各照数鞭责,军、流、徒免发遣,分别枷号。徒一年者,枷号五十日,每等递加五日,总徒、准徒亦递加五日。流二千里者,枷号五十日,每等亦递加五日。充军附近者,枷号七十日;边卫者,七十五日;边远、极边、烟瘴、沿海、边外者,俱八十日;永远者,九十日⑥。死罪斩立决,可减为斩监候。犯盗窃罪,免于刺字;重囚必须刺字时,则刺臂不刺面。八旗官兵犯徒、流罪,免于监禁和发遣,止于鞭责而已。其至亲阵亡者,或本人出征负有重伤,援天命朝“免死牌”①先例,均可免普通死罪一次。旗人犯罪不下普通监狱,而下内务府监所,或圈入八旗高墙之内。旗人的诉讼,也与民人不同。但是,后来旗人犯罪的特殊身份与民人犯罪的普通身份日渐接近。雍正四年议准,嗣后汉军旗下人犯军、流、徒罪,包括应发极边及烟瘴充军者,均“按其所犯,照例编发”②。乾隆二十七年,定汉军旗下人犯,“无论军、流、徒罪,俱即斥令为民,照所犯定例发遣,不必准折枷责,著为例”③。从此,八旗汉军犯徒、流罪者,销除旗档,照例发遣。此后,旗人身份犯人特殊范围继续缩小。三十九年,定满洲八旗在京城及在外省驻防之食钱粮而犯徒、流罪者,除系寻常事故照例枷责完结外,其余均“削去户籍,依律发遣”,在京畿及在直省居住庄屯旗人并庄头等,“其流、徒罪名,俱照民人一例发遣,著为例”④。

民族身份,刑罚有别。清对归附的少数民族的人犯,因俗制宜,颁定了《蒙古例》、《回疆例》、《苗人例》、《番例》等。

蒙古人犯,“隶理藩院者,仍依《蒙古例》拟断”⑤。蒙古人犯笞、杖罪,各照数鞭责;犯罚刑罪,按“九论”(即马二、犍牛二、乳牛二、■牛⑥二、■牛⑦一)计。凡蒙古罪在应罚牲畜而申言无有者,“一九”以上在佐领前设誓,“三九”以上在旗内大臣前设誓,均免实罚①。蒙古人犯死罪而不招认又无证据者,令设誓完结。凡在蒙古地方发生抢劫案件,如俱为蒙古人,专用《蒙古例》;俱为民人,专用刑律;如蒙古人与民人伙同抢劫,则依重刑律例问拟。凡蒙古人在内地犯事,照刑律办理,民人在蒙古地方犯事,则照《蒙古例》办理。凡在蒙汉杂居承德府属地方发生抢劫案件,不论赃犯是蒙古人或是民人,如事主为蒙古人,专用《蒙古例》;如事主为民人,则专用刑律②。蒙古人犯的量刑,一般较民人为轻,略同旗人相仿。乾隆二十六年议准,于蒙古逃人犯,“俱照旗逃例,一体办理”③。

⑥《大清律集解附例》卷1。

①《满文老档·太祖》卷69。

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27。

③《清高宗实录》卷664。

④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27。

⑤《大清律集解附例》卷1。

⑥■牛,为二岁之牛。

⑦■牛,为三岁之牛。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994。

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39。

③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57。

苗人等犯,按《苗人例》拟断。苗人犯罪,区别办理:“熟苗、生苗若有伤害人者,熟苗照民例治罪,生苗仍照《苗人例》治罪”④。苗人犯罪量刑,较民人为轻,略与旗人相当。苗人杀抢犯,“免其刺字,照旗下人枷号杖责”⑤。苗人特殊案件,专设条例审断。苗人伏草捉人、枷肘在巢、勒银取赎犯,初犯为首者斩监候,为从者俱枷号三个月、责四十板、臂膊刺字。并规定按发生案件起数,将土知府、百户、寨长各罚银有差。苗人犯的诉讼审理程序,也与民人不尽相同。《苗人例》还对苗民通婚、使用武器等均作出规定。瑶、僮、黎等族人犯,俱参照《苗人例》审理定谳。

回人犯,乾隆二十五年谕,照《回疆例》办理。但对驻新疆各城官兵酗酒滋事犯,按刑律断案,配给回人为奴,累犯加重,“即行正法”①。这比内地同罪刑罚为重,其原因是为着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

藏人犯,由驻藏大臣参酌《番例》四十一条承办。《番例》规定:争斗打架犯,告理者,按曲直,罚银钱。男女奸情犯,止罚银钱,亦或责释。偷窃财物犯,将其全家锁拿监内追比,并将正犯挖目、割鼻、砍手。斗殴致命犯,有钱者罚银钱充公,并给尸亲念经、或银钱与牛羊若干,无钱者则缚弃于水中,并籍没其家。抢夺劫杀犯,“不分首从,皆问死罪:或缚于柱上,以枪打箭射,较射饮酒,死则割头悬示;或送珞瑜野人食之,或活缚送曲水蝎子洞,令蝎子食之”②。

官人身份,较明有别。官员犯罪区分为公罪与私罪,公罪为缘公事致罪而无私由,即行政犯;私罪为不缘公事而私自犯,即刑事犯。官员犯罪依官职和官品,享有处罚上的特权。《明律》官人分为两级:五品以上有犯,奏闻请旨,不许擅闻;六品以下,所司取问拟议,闻奏区处。《清律》则不分级,凡在京、在外大小官员,有犯公私罪者,所司实封奏闻,不许擅私勾问。如旨准推问,依律拟议,奏闻区处,仍候覆准,方许判决。所以清朝官员在处罚上的特权,较明朝扩大。《清律》对官人罪做出明确规定,如当擅选官或私自铨选亲戚,斩监候;滥设官吏,额外添设一人,杖一百;擅离职役(在官应值不值),笞二十;官员赴任过限,无故过限一日,笞一十;擅勾属官,无故稽留三日者,笞二十;交结朋党或上言大臣德政,斩监候③;嘱托公事,笞五十;罢闲官吏在外干预公事,杖八十;现任处所置买田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等。但清代官人犯罪,因袭前代旧制,用除免当赎法,即除免官职,赎刑代真刑。《清律·名例律》规定,官员犯笞、杖罪,则分别公私,代以罚俸、降级、降调,至革职而止。其罚俸,公罪——文武官,犯该笞者,一十罚俸一个月,二十罚俸两个月等;私罪——犯该笞者,一十罚俸两个月,二十罚俸三个月等。

官人贪赃,清律尤严。官员贪赃,钦定例:百两以上者,绞决;三百两以上者,斩决①。凡监临主守自盗仓库钱粮者,一两以下杖八十、小臂膊刺“盗官(钱、粮、物)”三字;四十两,斩。贪赃官人除科以生命刑(绞、斩)和身体刑(笞、杖)外,还处以财产刑。

④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39。

⑤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39。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42。

②《西藏志·刑法》。

③《大清律集解附例》卷2。

①《大清律集解附例》卷7。

顺治十二年,顺治帝谕刑部:“贪官蠹国害民,最为可恨。向因法度太轻,虽经革职拟罪,犹得享用赃资,以致贪风不息。嗣后内外大小官员,凡受赃至十两以上者,除依律定罪外,不分枉法、不枉法,俱籍其家产入官,著为例”②。明科罚贪墨,计赃论断,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清则罪止处斩。清初力除明季积弊,惩贪至严。顺治元年定,“凡官吏犯赃审实者,立行处斩”。八年,又谕:“治国安民,首在惩贪;大贪罪至死者,遇赦不宥”③。《清律·刑律·受赃》规定:凡官吏受财、坐赃致罪、事后受财、官吏听许财物、有事以财请求、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家人求索、风宪官吏犯赃、因公科敛、克留盗赃、私受公侯财物等,按枉法、不枉法与坐赃,给予刑罚。官吏受财与坐赃致罪的赃罪刑罚列表如下:枉法赃一两以下杖七十一至五两杖八十十两杖九十十五两杖一百二十两杖六十徒一年二十五两杖七十徒一年三十两杖八十徒一年三十五两杖九十徒二年半四十两杖一百徒三年四十五两杖一百流二千里五十两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五十五两杖一百流三千里八十两实绞监候一百二十两五百两官吏受财(有禄人)不枉法赃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杖六十徒一年杖九十徒二年半实绞监候坐赃致罪笞二十笞三十笞四十笞五十杖六十杖七十杖一百杖一百徒三年清对流官犯赃,更加重惩处: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川、湖广等处流官,擅自科领土官财物、贪取兵夫征价、遣兵骚扰逼勒、强卖货物牟利者,“较内地之例,应加倍治罪”①。

奴贱身份,律定严明。《清律》中奴婢(奴仆)和贱民,大致与《明律》相同。清代奴贱的法定地位,多系半人半物——人格方面,旗民故杀奴婢(奴仆)时,亦予处罚;强盗杀伤人者,奴婢亦同良人;私贱被放为民后其主仍压为贱时,可自理诉;如侵害财物,则略同常人法。其为物方面,罪主籍没时,财产与奴入官;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奴婢不在其内;买卖及质债奴婢,并不为罪;妄认或错认奴婢,视同妄认或错认他人财物。

②《清世祖实录》卷95。顺治十二年十一月丁亥。

③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20。

①光绪《大清会典会例》卷821。

清还对良贱与主奴之间相婚、相奸、相养,均以其身份不同而在处罚上亦不相同。总之,清初奴贱在法律上的地位比明朝低下。《清律》规定可以买卖奴婢(奴仆):“各旗买人,俱令赴市买卖”,其“在京者于大、宛两县五城兵马司用印,在外者于各州、县用印”①。因奴婢(奴仆)不堪其苦,大量逃亡。《清律》设《督捕例》。顺治五年题准,逃人窝家正法,妻子家产,籍没给主。十三年又题准,凡逃一次者面上刺字,二次者正法。十四年又定,窝犯免死,责四十板,面上刺字,家产、人口给予八旗穷兵。康熙七年覆准,三次逃者,绞监候。二十二年又复准,三次逃者免死,发往宁古塔与穷兵为奴。乾隆八年定,不知为逃人误行容留者,六个月内免议。嘉庆六年又定,三次逃人发往黑龙江等处当差。对逃人及窝主的惩罚,日益宽弛。

刑名诉讼

清代的诉讼与刑名,沿袭明制,但有所更易。

中央司法机关,主要有大理寺、刑部及都察院,又称三法司。大理寺掌审谳、平反刑狱,遇死刑案件参与九卿会审。都察院掌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所属京畿、河南、江南、浙江、山西、山东、陕西、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五道御史,分理本省及所属的刑名(如河南道掌核本省刑名并稽察吏部、詹事府、步军统领及京师五城)。刑部总理全国的法律刑名,所属十七清吏司各掌其分省各属刑名,兼理属旗文移。凡全国的刑狱,先由刑部审理,审讫,送都察院纠察,然后,经大理寺驳正。三法司互相制约,彼此监督。刑部所审的死刑案件,送大理寺复审,然后定拟奏闻。大理寺与刑部拟谳的死刑案件,许两议,听旨裁。

地方司法机关,有州、县,有府,有省,各掌该管内的行政、司法事务。县由知县决讼断辟,主簿掌缉捕,典史稽狱囚。府设推官(后由通判),佐理刑名。省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秋审充主稿官,知事佐察刑名,司狱掌检系囚。但清按察使司不似明代为地方最高司法机关,而隶属于督、抚。清代省常设督、抚,按察使均受督、抚的管辖。

清代的审判机关,分级管辖。第一级审判机关为县(属州、厅)。县正印官为裁判官,采用独任制。县令多不通晓律例,而另聘幕友(师爷),使其审理案件,草拟判稿。此级审判权限,受理民事与刑事案,于刑事案,笞、杖犯罪自理,并审理上级批发的案件,于杀人等要案,须加勘验,呈报上司。第二级审判机关为府(直隶州、厅)。府正印官为裁判官,判决县自理案件中的上诉案件,复审上解的徒罪案件,裁决民事上诉案件,审理上司发交的案件,但在亲辖的地方,府则为第一级审判机关。第三级审判机关为按察使司。按察使为裁判官,掌管复审并申报徒罪(非命案者)案和审理发交的案件等。第四级审判机关为总督、巡抚,是地方刑名的总汇。督、抚批结按察使呈送的徒罪案件(非命案者),负责有关人命的徒罪及军、流罪案件咨部核复,死罪案件定拟后具题并咨部,审理刑部移咨案件和钦命案件并咨复和奏报。总督、巡抚的裁判事务,独立的巡抚与总督略同,受总督管辖之巡抚或并置总督与巡抚之省,审判事务的上奏,须总督与巡抚会奏。第五级审判机关为刑部,是全国刑名的总汇。刑部的案件,先由司官书稿,然后经尚书和侍郎等合议而决,称为堂议。刑部审结寻常徒、流、军、遣等罪,并须送大理寺复核,受都察院监督,审理奉旨的京控案件,批结京师由五城兵马司及步军统领审判的徒罪案件,死刑的案件,由三法司及九卿(六部与大理寺、通政使司、都察院的长官)等会审。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57。

死刑案件,大理寺委派寺丞,都察院委派御史,至刑部本司会审,称为会小法。狱成之后,大理寺卿(或少卿)、左都御史(或左副都御史),携同属员赴刑部,同刑部尚书(或侍郎)等会审,称为会**。定谳之后,会稿题奏。旨定绞或斩立决,执刑。绞或斩监候,京师列入朝审,直省则入秋审。

秋审和朝审是复核监候死罪犯的最高会审。秋审是复核各省监候死罪犯的会审,因审期在每年秋季而得名。每年限七月十五日前,直省督、抚将人犯提解省城会勘,审拟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者,具题咨部。刑部将原案贴黄及法司勘语并督抚勘语,刊刷招册,进呈御览,另送九卿、詹事、科道备阅。八月内在**前金水桥西,会同详核,无异议,会同将原拟具题,有异议,则奏上听裁。经御笔勾决者,咨文直省,将死刑情实人犯于霜降日后、冬至日前正法。朝审是复核刑部监候死罪犯的会审。朝审与秋审的组织和程序相同,但因留候死罪犯在京,所以会审时,九卿、詹事、科道等入座,刑部将监内应死人犯提至当堂,由吏朗读其罪状及定拟节略,后再核审。朝审和秋审组织周密,可以减少死刑案件的失误,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皇帝行使朝审和秋审的最高审判权,特别是死刑案件,经朝审和秋审后,由其勾决正法。

清代的特别审判机关,主要有特殊行政区域的审判机关和对特殊身份人的审判机关。前者如京师和盛京。在京师,笞、杖及无关罪名诉讼,内城由步军统领,外城由五城巡城御史审结,徒以上送部,重则奏交。在京大小官员犯罪,实封奏闻请旨,不许擅自勾问。在盛京,“盛京向例,将军管辖旗人,奉天府府尹管理民人”①。盛京民人的田土、婚姻等普通案件,由州、县自行审理,旗民交涉命盗重案及军、流、徒罪案,由盛京刑部审拟解部,死罪报部秋审。后者如旗人案件和民族案件。

旗人的审判机关,源自入关前后金社会、军事和法律基本单位的牛录,牛录额真(佐领)有初级审判权。天聪五年谕令,牛录额真(佐领)有权审结一般民事案件,但“事有大于此者,送部审理”②。入关后,旗人的审判机关更臻完备,京师普通旗人的案件,由步军统领衙门审理,笞、杖以下可自行完结,内务府管辖的旗人案件,由内务府慎行司审理,徒罪以上移送刑部,也承审奉旨交办的案件,宗室、觉罗的案件,归宗人府审理。

盛京旗人案件,上已述及,由盛京将军审理,一般案件由旗自理。直省驻防旗人案件,由将军和副都统审理,笞、杖等罪移旗发落,流罪以上案件呈报审结。八旗的民事、地亩案件,由户部现审处审理,刑讯案件,则须合同刑部进行。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61。

②《清太宗实录》卷9。

民族案件的审判,蒙古人案件由内外扎萨克王公、台吉、塔布囊及协理台吉承审,不决再报盟长审理,仍不决复报理藩院定案。罪至发遣人犯,报理藩院会同刑部裁决。死罪由盟长核报理藩院,会同三法司奏定。在京蒙古人犯死罪,刑部审后会同理藩院等奏定。盛京法库以外蒙古案件,乾隆二年定,由盛京刑部侍郎会同该旗扎萨克等办理,其人命案照例完拟具题。苗人案件由“土官将犯罪之苗解送道厅”,再由“两厅会同土官审明发落”①。重大案件依定例审理。此外,回人、藏人的案件审判程序,均与汉人有所不同,不另叙述。

清代的刑罚,承袭《明律》,主刑为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笞刑,五等,十至五十(以十为差)。杖刑,五等,六十至一百(以十为差)。笞、杖用小竹板,顺治时笞、杖以五折十,康熙《现行则例》改为四折除零,即笞、杖十折四板,笞、杖二十以上,以五板为等次,折板而有零数则除削。所以笞、杖二十为五板,三十为十板,四十为十五板,五十及六十均为二十板,迄一百为四十板。徒刑,五等,一年至三年(以半年为差),并科以杖刑,六十至一百(以十为差)。流刑,三等,二千里至三千里(以五百里为差),并科以杖刑,皆各加杖一百。死刑,二等,绞与斩。五刑的笞、杖、徒、流、死,共有二十等次,以笞十为最轻,斩首为最重。主刑又称正刑,其外的枷号、迁徙、充军、发遣、凌迟、枭首、戮尸等刑,为随时所加,皆非正刑。主刑之外,有从刑,如籍没家产,刺字等。五刑的笞、杖、徒、流、死,加于身体、生命,是为真刑,罪人以财物或官爵赎代真刑,是为赎刑。清代赎刑有四,即纳赎、收赎,例赎、损赎。雍正三年,定《纳赎诸例图》,列五刑赎银数目。刑部设赎罪处,专司犯人赎缓之事。

清代的监狱与明代的监狱相同,狱中多监禁未决的犯人。犯人定罪后,笞、杖刑罚,折责后释放,徒、流、军、遣,定罪后发配。监禁较久的为绞、斩监候犯。监狱分为内监,系禁死囚,外监,囚禁流、徒以下犯人,女监,幽禁女犯。徒罪以上监内锁收,杖以下散禁。

清代还有特殊监狱,即旗人有高墙拘禁之制。乾隆以后,逐渐废除。

①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39。

(谢选骏指出:满洲鞑子,对于汉人的刑罚重于对待少数民族的刑罚,后来的共产党一脉相承之——汉人的地位不仅低于满洲蒙古,而且低于回民和苗民。这是因为,满洲人和共产党,所建立的都是“外来政权”。不压制汉人,他们就无法站立得稳。)



【第九章 礼俗】


第一节 岁时

节日风俗

元旦、立春和上元节清代的岁时节日风俗很多,它反映了清人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首先是元旦的风俗。农历正月初一是元旦①,又称元日、新年。新年元旦的庆祝活动一般要持续数日,清人的记载多为“交贺三日”、“三五日乃止”、“自元日至上元无虚日”之类的语言。大致来说,初一至初五是新年元旦的**,但是如果加上伴随元旦喜庆的其他活动,一般要到上元灯节为止。为了迎接新年元旦,从腊月二十四日起,家家要打扫房屋,扫舍之后,便贴年画。大年初一的前一天,叫做除夕,又称“大年三十”。除夕一般要换门神、换桃符,更春联。“桃符以画,春联以书”②,桃符画神荼、郁垒,门神画秦叔宝、尉迟敬德之像,也有画钟馗的。一些地方还有贴彩钱、糊窗花的习俗。清人在十二月二十三(四)日送灶王升天之后,年三十的晚上要迎接灶王返回。不少地方还有在堂中悬挂祖先遗像祭祀的风俗,有的地方还要拜天地。除夕合家团聚,还有吃团年饭、喝分岁酒,并且多做些饭,往往够吃几天,清人叫做“宿岁饭”或“隔年陈”。卑幼以次拜其尊长,叫做“辞年”或“辞岁”,小孩都可以得到长辈送给的“压岁钱”。辞年之后,有的地方便睡觉休息了。有的地方还要“守岁”,不愿让这一年空空过去,人们在院里或门外点燃榾柮、柴草,还有焚苍术辟瘟丹的,或燃爆竹辟邪,或听静卜来岁吉凶,“家人围炉团坐,小儿嬉戏,通明不眠,谓之守岁”①。

元旦是从夜里子时算起的,元旦的首要事项是祀神祭祖、拜尊长。在守岁的人家,子时一到,便已开始,没有守岁的,大多是五更起来,史书记载常用“五更”、“鸡鸣”、“味爽”、“夙兴”等词汇。清人整肃新衣、陈牲设醴,放果品面食、燃烛烧香、焚楮、放爆竹,一些地区还在院中燃柏柴、煤火,叫做“旺火”。做好上述准备工作,便拜天地祖宗,接着卑幼向尊长磕头,“家众以次拜跪称寿”②。然后人们吃煮饽饽(清人又叫馄饨,即水饺),天亮以后,邻族戚友交相拜贺,开始了热闹的拜年,清人将此又叫做“贺岁”、“贺年”、“贺元旦”等。贺岁的方式有亲去和投帖两种方式,各地使用的含义有些差别,一般是“亲者登堂、疏者投刺而已”③。大年初一有很多忌讳:“元旦,为岁朝,比户悬神轴于堂中,陈设几案,具香烛,以祈一岁之安,俗忌扫地、乞火、汲水并针剪,又禁倾秽实粪,讳啜粥及汤茶淘饭。天明未起,戒促唤男子,出门必迎喜神方位而行”。①拜年一般要持续三、五日,期间一般市不列肆三天。亲朋拜年,要留下喝春酒,元旦期间,人们还盛行互相请客吃饭,称为年节酒。

①本文引用日期,皆为农历。

②李光庭:《乡言解颐》第65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①顾禄:《清嘉录》卷12《守岁》。

②雍正《朔州志》卷3《方舆·风俗》。

③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第45页,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①顾禄:《清嘉录》卷1《岁朝》。

初三,清人有些单独的风俗习惯。甘肃静宁州“撤祖先奠,夜焚楮门外,酹酒,名曰送家亲”②。湖北宜昌府“燃烛于大门外,将檐端所挂松枝合楮焚之,谓之烧门神纸”③。广东琼山县“书帖钉赤口,谓之禁口”④。

初五,清人多称破五。北方有关于“五穷”的风俗,陕西府谷县“夙兴扫室中尘垢于筐,作纸妇人一个,负以米面,纸裹送至门外,焚香放花爆而还,谓之送五穷,榆林人是日饱食,谓之填五穷”⑤。甘肃静宁州“五日除舍,谓之扫五穷”⑥。江南则有接路头神的风俗,苏州府“五日为路头神诞辰,金锣爆竹,牲醴毕陈,以争先为利市,必早起迎之,谓之接路头”⑦。

初六日,也有些特殊的风俗。山西保德州“六日爆豆撒出逐蝇”⑧,陕西府谷县“六日夙兴,炒黑豆撒于屋角,谓之爆六甲”⑨。这是防治虫害的措施。清人称初七为人日。这天的风俗丰富多彩,各具特色。河南新察县“妇女剪彩为燕,或帖或插戴”⑩。陕西延安府“用糠着地上,以艾炷灸之,名救人疾,俗以疾切声相近也”①。安徽桐城县“亦各祀其先,妇女迎紫姑,置米与花于妇女旧鞋中,以嫁鼠,置盐于火笼中作响,谓之炒杂虫”②。江西瑞州府“各以辛菜治羹,曰七宝羹,自此男女各勤其职,谚云‘吃了七宝羹,各人做零星’。”③湖北德安府还“以是日阴晴占人休咎”④。福建省永福县“街市张灯鼓吹,扮台阁为乐”⑤。

初八为祭星神的日子。传说这天诸星下界,人们要燃灯祀星,也叫做“顺星”。正月初八也叫做谷日,一些地区以星象、阴晴占水旱、丰歉。

初九为天日。这天是玉皇的诞辰,各道观设醮,赐福解厄,以祝平安。

初九日还禁屠宰,初九也叫做“上九”。

初十是地日,陕西省有一特殊风俗,如府谷县“十日名鼠嫁日,是夜家人灭烛早寝,恐惊之,致害百谷,齧衣裳”⑥。

总之,元旦风俗丰富多采,是大型的综合性节日。

立春这个节气,也是一个节日,节令无定期,在正月者居多。宋代的《东京梦华录》已有详细记载。在清代,“立春日,各省会府州县卫遵制鞭春”⑦。立春是地方政府为主进行的节日。

②王烜:乾隆《静宁州志》卷3《风俗》。

③聂光銮:同治《宜昌府志》卷11《风土志·风俗》。

④李文恒:咸丰《琼山县志》卷11《舆地四·节序》。

⑤郑居中:乾隆《府谷县志》卷4《风俗·岁时》。

⑥聂光銮:同治《宜昌府志》卷11《风土志·风俗》。

⑦顾禄:《清嘉录》卷1《接路头》。

⑧王克昌:康熙《保德州志》卷3《岁时》。

⑨郑居中:乾隆《府谷县志》卷4《风俗·岁时》。

⑩莫玺章:乾隆《新蔡县志》卷4《乡俗》。

①洪惠:嘉庆《延安府志》卷39《岁时》。

②廖大闻:道光《桐城续修县志》卷3《学校志·附风俗》。

③黄廷金:同治《瑞州府志》卷2《地理·风俗》。

④赛音布:光绪《德安府志》卷3《地理下·风俗》。

⑤陈猋:乾隆《永福县志》卷1《舆地·风俗》。

⑥郑居中:乾隆《府谷县志》卷4《风俗·岁时》。

⑦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第8页,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立春的前一天要迎春,通常是地方官率乡民在城外东郊迎春①,不过迎春的仪仗和内容各地略有差别。在河南新蔡县“伶人为甲仗鬼神之状,震金鼓跳叫县堂,遍及大夫家,逐疫颂喜,其市井小民,妆扮士农工商,随官师士大夫出郊迎春,四远男妇偕出郊境,看土牛与芒神物色”②。总的来看是由贱民扮演杂剧,社伙出郊迎春,迎春是要“看土牛与芒神物色”,进行验占。验占的目的有如下几种:占水旱、寒燠等气候,占闲忙,求吉祥。

立春日,地方官要进行鞭春礼,也叫做“打春”。《靖嘉录》记载:“太守鞭牛碎之,谓之打春”。立春日清人还要吃春盘、春饼、罗卜,叫做“咬春”,主要在北方流行。有的地方还有“送春”的风俗,如安徽太平府,“所在官司鞭春牛如制,如其色,制小土牛,颁缙绅家,谓之送春”③。清人认为这是古颁春之意。“拜春”(即贺春)也是立春节的风俗。如苏州“士庶交相庆贺,谓之拜春”④。

迎春与立春的内容,有的地区分得清楚,有的地区则不甚清楚,一些地区甚至合为一天。

由上可知,立春节是以农事为主,兼有娱乐、饮食、交际、信仰等方面内容的综合性节日。

正月十五日是上元节,又叫元宵节、灯节,是一个隆重的节日。

上元节往往要持续数天,在北方,大部分地区从十四日到十六日,欢庆三天,南方的时间要长些,一般是四五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当然也有些贫瘠地区,只是一两天。

清代的上元节注重张灯。通常在十三、十四日要试灯,十五日正灯,十六、十七日落灯。到了灯节,各处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灯,湖南长沙府“元宵剪纸为灯,或悬之庭户,或列之街衢,或携以行,至有龙灯、鳌山踏球者,城市彻夜游观,好事者放花炮起火”①。诸灯中以鳌山规模最大,也较为普遍。清人灯节中,还喜作“黄河九曲”,如山西定襄县“上元街巷悬灯火通宵,社火或搭灯市,屈曲盘拖,鼓乐导行,士女杂遝,俗为黄河九曲”②。上元节还有猜灯迷的习俗,迷底皆经传诗文、诸子百家、传奇小说及谚语、什物,猜中者,以纸墨、巾扇、香囊、果品食物为赠。

上元佳节也是亲朋宴饮的好时机。人们的主要食品是元宵,清人又叫做汤圆、面圆、粉团等。南方多用糯米做成。一些地区还有互送元宵的习惯。考察大量清人方志以后,似可得出这样的看法:清代的上元节不是以吃元宵为主,而是以看灯、观戏等娱乐为主,因此,多数记载把后一项称为“闹元宵”。

上元节必有民间的社会团体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社火(也叫社伙),社火的内容多是杂戏,主要有竹马、旱船、龙灯舞、舞狮等内容,人们扮演戏剧故事、民间传说中的人物,还往往踩着“高跷”,清人常称之为演杂剧、故事。

①关于春牛、芒种的制作以及地方官迎春礼仪,请参阅王道瑞:《“春牛芒神图”及古代迎春活动》,载《历史档案》1986年第2期。

②莫玺章:乾隆《新蔡县志》卷4《乡俗》。

③黄桎:康熙《太平府志》卷5《地理志·风俗》。

④顾禄:《清嘉录》卷1《拜春》。

①吕肃高:乾隆《长沙府志》卷14《风俗》。

②王会隆:雍正《定襄县志》卷1《地理志·风俗》。


荡秋千也是一些地区上元节娱乐的内容之一。

上元节还有“走百病”的风俗。据《帝京岁时纪胜》记载:“元夕妇女群游,祈免灾咎。前一人持香辟人,曰走百病。凡有桥处,三五相率以过,谓之度厄,俗传曰走桥。又竟往正阳门中洞摸门钉,谶宜男也。”走百病的风俗较为流行,但各地还有不少差别。首先是名称,又叫散百病、游百病、遣百病、除百病等;其次为日期,有的地方在正月十五日,但大部分地区是在正月十六日傍晚以后;再有地点,或登高走桥、或赴庙行香、或郊游为乐,不一而足;最后是参加者也不同,京师等地“妇女出游”,绝大部分地区为“士女出游”,“男女结伴”,而河南偃师更饶有趣味,竟是“男结伴遍游寺庙街巷曰游百病,女执五色彩线用艾灸松柏,曰灸百病”①。验卜也是上元节的习俗。主要内容是问紫姑神,湖北省还有“赶毛狗”的风俗。荆州府“元夜迎紫姑卜问丰歉,各乡村燃炬火,以照田间,声彻远近,谓之赶毛狗”②。有的地方有听声验占的习惯,如安徽泾县“十六日听灶求兆,以卜休咎”③。上元节人们也没有忘记祀神祭先。河南泌阳县“祀祖祭先,常供以外,复设汤圆、水茶枣卷、面灯”④。山西保德州“元宵拜扫先茔”⑤。

上元节还有迎神赛会的习俗。如福建龙岩州“祈禳会首以神田所入为会,作戏队,导引城隍神,遍历境内,以祈神炾”⑥。

综上所述,清代的上元节是一个大型的综合性节日。有观赏花灯、举行社火、祀神祭祖、卜问咎休、登高走桥、祈免灾咎、亲朋欢聚、盛吃元宵、迎神赛会、秋千为戏等众多的内容,集中了祭祀、庆贺、社交、娱乐诸种成分。

清明与端午清代的清明节是一个较大的节日,全国普遍举行,而寒食节约在清明前一天,只在个别地区单独举行,有些地区将某与清明节合而为一了。

两个节日有何区别呢?相传寒食节起于晋文公悼念介子推事,该日要禁火冷食,祭扫坟墓(野祭),添土挂纸钱;清明节折柳枝插头,或玩秋千。寒食是为了纪念,清明是为娱乐。

当然,在清明节与寒食节合二为一或只有清明节的地区,就看不出此疆彼界了。清明节的主要的内容是扫墓,就是祭祀祖先的坟墓,又叫做墓祭、展墓、拜扫、上坟等。人们为祖先的坟墓除草添土,或在树枝上挂些纸条,或在坟上插一禾棍,上挂纸钱、纸条,带着祭品,焚烧纸钱,举行个祭祀仪式,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如果是新葬者,都在社前祭扫,当时流传着“新坟不过社”的谚语。在聚族而居的地区,祭祀祖先有宗族在祠堂进行的。清明节的第二项重要内容是插柳于门和簪柳于首。当时有谚“清明不戴柳,来生变黄狗”。柳的用意为辟邪、明目、延寿命、红颜不老、占水旱等项。折柳比较一致,戴柳有些差异,或男女皆戴、或妇女戴、或儿童戴,所戴柳为柳毛、柳尖、嫩柳、柳叶等。在一些地方柳只插或供于神堂。

①汤毓倬:乾隆《偃师县志》卷5《风俗志》。

②倪文蔚:光绪《荆州府志》卷5《风俗》。

③李德淦:嘉庆《泾县志》卷1《沿革·风俗》。

④倪明进:道光《泌阳县志》卷3《风土记》。

⑤王克昌:康熙《保德州志》卷3《岁时》。

⑥彭衍堂:道光《龙岩州志》卷7《风俗志》。

清代以北方为主的地区,还流行踏青、荡秋千,一些地方有放风筝等娱乐性风俗。山东昌邑县“女作秋千戏,士出郊游,谓之踏青”①。这是比较特殊的例子,通常情况下男女都踏青,不过荡秋千确是以妇女为主的。河南《邓州志》认为“树秋千架,妇女竞相推引,开元以来所传半仙戏也”①。至于放风筝,北京“各携纸鸢线轴,祭扫毕,即于坟前施放较胜”②。陕西延绥镇“分朋较射,儿童放风筝,两日为止”③,另外还有成年人“较射”的风俗。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又称端阳、重午、天中节,是受人重视的节日。

一到端午节,家家以蒲艾插户。蒲,是指菖蒲,使用最多的是艾,甘肃很多地方则插柳。湖南长沙除了蒲艾以外,还“门悬葛藤”。很多地区还要贴“门符”,门符五花八门,有桃符、天师符、朱符、赤灵符、避兵灵符、符箓、朱书雷箓等等。

端午节人们还要佩戴些东西,有以下几种:一是佩艾,多是艾虎;二是戴符,有五毒符、寿源道符、神符;三是香囊,有五色香囊、朱砂袋;四是茧虎;此外,还有佩蒜、苍术以及葛蒲的。以上多是妇女、儿童佩戴。儿童还要在手臂上绕五色丝线,以为可以延寿,这种五色缕又叫长寿线、续命缕、长命缕、百命索,个别地方妇女也有系的。

还有在端午节午时饮雄黄酒和菖蒲酒,用雄黄末或菖蒲屑和酒,常常还要加上朱砂。饮毕,要将酒洒向屋中四壁、角落,以辟虫蛇。很多地区在小孩的面颊耳鼻涂酒,以避毒。

为避毒、祛病,端午节还有采百药的风俗。甘肃静宁州“采百草造百药”④。湖南醴陵“医家群相采药,相传此日天送灵临门”①。南方采药还要沐浴。四川高县“沿山采药煎水净身,云免疮疥”②。福建汀州“午时采百药煎汤沐浴,云祛百病”③。

更有兴趣的是不少地区有用装墨蟾蜍涂肿毒的风俗。如河南新蔡县“捉虾蟆衔墨用涂疮肿”④,湖北东湖“捕蟾蜍以墨入腹中,俟乾取出,涂肿毒有验”⑤。

端午节吃粽子,常称为食角黍。角黍的种类很多,不仅家人吃,还要向亲戚朋友赠送。

①周来邰:乾隆《昌邑县志》卷2《风俗》。

①姚子琅:乾隆《邓州志》卷2《风俗》。

②《帝京岁时纪胜》第页。

③洪惠:嘉庆《延安府志》卷39《岁时》。

④王烜:乾隆《静宁州志》卷3《风俗》。

①徐淦:同治《醴陵县志》卷1《舆地·风俗》。

②敖立榜:同治《高县志》卷18《风俗》。

③乾隆《汀州府志》卷6《风俗》。

④莫玺章:乾隆《新蔡县志》卷4《乡俗》。

⑤聂光銮:同治《宜昌府志》卷11《风土志·风俗》。

南方还有赛龙舟的风俗。在无水的城里,“城中人缚竹为船,用五色纸糊饰,鸣金鼓,沿街作竞渡状,名曰旱船”⑥。

端午节还有不少其他风俗。如祭祖先、祀瘟神;弟子拜师,小孩入学;放风筝和射柳。此外云南宣威州“吞黑豆七枚,云可除疾”⑦。安徽桐城县“僧道用五色纸作符,送各檀越家”⑧。端午节的来历至今是众说纷纭的问题,我们在讲人们纪念屈原吃粽子、赛龙舟时,一定不要忽视端午节预防各类疾病瘟疫孳生为灾的风俗。

乞巧、中元及中秋七月初七的晚上,清代民间有姑娘或童女乞巧的风俗,叫做乞巧节或七夕。用现代的语言,也可称为姑娘节。

七夕首先陈瓜果、焚香于庭,祭祀牵牛(或称河鼓)、织女(或称天孙)二星乞巧。乞巧用的“巧果”很出名,在苏州“七夕前,市上已卖巧果,有以白面和糖,绾作苧结之形,油汆令脆者,呼为苧结,至是,或偕花果,陈香烛于庭,或露台之上,礼拜双星,以乞巧”①。

祭毕便正式乞巧,其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一般是月下穿针乞巧,常用七孔针、五彩丝线;有用针缕瓜果乞巧者;还有用蜘蛛乞巧的,如江西瑞州府“妇女置蛛妆盒中,观其成网,以验巧拙”②。安徽繁昌县“闺秀设茶果于露台乞巧,夸朝中有蛛丝罗其上者,谓之得巧,略如《荆楚岁时记》”③;豆芽也可用来乞巧,如四川汉州“以绿小豆浸磁器内生芽,长数寸,摘浮水面,视影成花卉形为待巧”④;也有用“丢针”乞巧的,《帝京岁时纪胜》云:“幼女以盂水曝日下,各投小针,浮之水面,徐视水底日影,或散如花,动如云,细如线,粗如椎,因以卜女之巧”;山西阳城县“浮藤萝丝于水,名曰乞巧”⑤,安徽有看巧云的风俗,太平府“俟云雾乞巧”⑥。乞巧方式杂然纷陈,目不暇接,姑娘们精诚所至,一定会变得更聪明、灵巧的。

一些地区还流传着望天河以卜米价低昂的风俗。如湖南宁远县“七夕夜望天河为来年米贱之征,十一日至十四日河汉复见,年岁不佳,至十五日后复见,群相乐,杜子美诗云:‘米价问天河’是也”①。

七夕,有祭祖的习俗。湖北荆州府“俗又于是夕祭祖弥,谓之迓亡阵,享七日,焚楮荐之,曰送亡。新死者,则于是月朔迓祭,于此夕奠送”②。云南、广东等地也有七夕祭祖的风俗。七月十五日是中元节,为人们祭祀祖先、怀念亡灵的日子,或称“鬼节”,有的地方也叫做“七月半”,陕西府谷还有个别致的名称——麻谷节。

⑥李文恒:咸丰《琼山县志》卷11《舆地四·节序》。

⑦刘沛霖:道光《宣威州志》卷2《风俗》。

⑧廖大闻:道光《桐城续修县志》卷3《学校》。

①《清嘉录》卷7《巧果》。

②黄廷金:同治《瑞州府志》卷2《地理·风俗》。

③曹德赞:道光《繁昌县志书》卷2《舆地·风俗》。

④刘长庚:嘉庆《汉州志》卷15《风俗》。

⑤赖昌期:同治《阳城县志》卷5《风俗》。

⑥黄桂:康熙《太平府志》卷5《地理志·风俗》。

①徐淦:同治《醴陵县志》卷1《舆地·风俗》。

②倪文蔚:光绪《荆州府志》卷5《风俗》。

清代中元节的祭祀活动往往提前三天或数天已开始,常常要在十四日焚冥衣、楮钱寄往阴间,奇怪的是广西新业县却在十六日祀先。

寺院做盂兰盆会是清代普遍流行的,在北京“庵观寺院,设盂兰会,传为目莲僧救母也。街巷搭苫高台、鬼王棚坐,看演经文,施放焰口,以济孤鬼。锦纸扎糊法船,夫至七八十尺者,临池焚化,点燃河灯,谓之慈航普渡”③。

北方的祭祀,还有用麻谷表示哀思的。河北祁州,“供麻谷祭墓”④。别处则悬麻谷,山西定襄“以麻谷悬各门首,亭午请而祭之”⑤。所以府谷人把中元节叫做麻谷节,原因在于麻谷是祭祀祖先的主要用品。

山西等地还有做面人的风俗。如阳高县“十五日墓祭,家家送面人”①。阳城县“抟面肖麻谷、人物各形,竟祀田祖,并上塚焚纸祀先”②。注意,这里还有祀田祖的内容,我们在其他地区也看到类似情形。逐蝗也是中元节内容之一。如陕西延长县“中元祭八蜡逐蝗”③。

祭祀祖先,哀悼亡者,定在七月十五日,清人有解释,在山西武乡“俗传地官赦罪之辰”④。朔州人认为“中元地官校籍之辰”⑤。

八月十五日是中秋节,也有叫做“八月节”和“八月半”的,中秋时分,合家团聚,所以还可称为“团圆节”。

清代的中秋节普遍有吃月饼和水果的风俗。月饼也叫“团圆饼”,不仅自己吃,亲友之间还要互相赠送。各地都有拜月、赏月的风俗。清人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的说法,拜月由女子进行。有的地方是儿童。拜月前,人们以瓜果、月饼供月,进行祭拜。浙江云和县“儿童陈月饼,罗拜于庭,谓之拜月”⑥。拜月毕人们要赏月,在皎洁的月光下,举杯邀明月,吟诗歌唱,品尝各种瓜果、月饼。赏月者喜登高望月,赏月在一些地区叫做玩月、看月华等。

清人还喜欢以月光卜来岁。有卜来岁元旦的,如山东昌邑县“以月之明暗,卜来岁元旦之晴雨有验”⑦。普遍流行的是卜来岁上元节晴雨的。湖北荆州府“此夜之月,关乎来岁元夕,俗有‘云掩中秋月,雨洒上元灯’之谚”①。清代流行着“摸秋”的风俗。安徽繁昌的中秋夜,“妇女联袂出游,遇菜圃辄窃南瓜为宜男,兆名曰摸秋。亦有中年乏嗣者,亲友于是夕亦取南瓜,用鼓吹爆竹饷之,谓之送子”②。湖南永州送瓜有特色,“人有艰嗣者,戚友③《帝京岁时纪胜》第27页。

④王楷:乾隆《祁州志》卷1《舆地·风俗》。

⑤王会隆:雍正《定襄县志》卷1《地理志·风俗》。


①房裔兰:雍正《阳高县志》卷2《风俗》。

②赖昌期:同治《阳城县志》卷5《风俗》。

③洪惠:嘉庆《延安府志》卷39《岁时》。

④白鹤:乾隆《武乡县志》卷2《风俗》。

⑤汪圣嗣:雍正《朔州志》卷3《方舆·风俗》。

⑥伍承吉:同治《云和县志》卷15《风俗》。

⑦周来邰:乾隆《昌邑县志》卷2《风俗》。

①倪文蔚:光绪《荆州府志》卷5《风俗》。

②曹德赞:道光《繁昌县志》卷2《舆地·风俗》。

取南瓜。以一父母具存,兄弟众盛之稚子,着衣冠乘马捧瓜,后以一人持枣树枝,挂香数百炷,鼓吹送至其家”③。这里送瓜用一位“小全人”,还要取“早树子”的谐音,可谓用心良苦。

士人在中秋节有自己的特殊活动,或携带月饼等礼品拜访师长,或祭祀文昌星和魁星。

寒衣、冬至、腊八与祭灶十月初一是人们为祖先亡灵送寒衣的节日。这时,天气寒冷,人着棉衣,于是,也挂念祖先会在阴间受冻,就用布或纸做成衣服焚化,送给祖先,使他们温暖地渡过严冬。因此这个节日叫做寒衣节或烧衣节。

届时,清廷“时享宗庙”,颁宪书,乃国之大典。士民家祭祖扫墓,如中元仪。“晚夕缄书冥楮,加以五彩帛作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这里,寒衣是在门外烧的,实际上清代绝大部分地区要诣先茔,焚寒衣于墓前。寒衣节是清代普遍流行的节日,这还有另外的原因,就是清代除个别地方外,一般都不过十月十五日的下元节,寒衣节就显得重要了。寒衣节同清明、中元一样,很多地方有城隍出巡的风俗。

寒衣节还有其他风俗。有祭祖先、土神的;有祀牛、劳牛的,如贵州普安直隶厅“土人祀牛王,食牛以糍糕,即以其余挂之角上”①。广东佛冈厅“农家以粉糍挂牛角劳牛”②。十一月的节气——冬至在清代被普遍地作为节日。冬至日是一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所以又叫长至。此后,进入“数九”,最为寒冷,可谓“冬至”了。冬至节一般“仪如元旦”,在一些地区又称“亚岁”,它的仪文礼节重于常节,因此清人有“冬至大如年”的谚语。清皇朝重视冬至节。“长至南郊大祀,次旦百官进表朝贺,为国大典”③。地方上,“官府行朝贺礼毕,群相称贺”④。此节尤为士人所重。冬至日在北半球,越往北越昼短夜长、气候寒冷,冬至节也是北方重于南方。

清人有冬至节祭祖的风俗,或祀于家,或祭于墓,在聚族而居的地区,像清明和中元一样,在家庙祭祀祖先。此外,冬至节还要拜孔子、拜老师和尊长。如河南偃师县“士人祭始祖、拜先师、拜先生”⑤。有的地方还为皇帝祝寿,如安徽铜陵“长至日祝圣寿”⑥。

事实上,清代除士人尤重冬至节外,一般的民人也亲友间互相拜贺,称为拜冬、贺冬。

冬至开始数九,清代还流行数九歌和消寒图的风俗。对于后者今人略疏,请看《帝京岁时纪胜》的记载:“至日数九,画素梅一枝,为瓣八十有一,日染一瓣,瓣尽而九九毕,则春深矣,曰‘九九消寒图’。”

东南还盛行作节令食品。

③隆庆:道光《永州府志》卷5《风俗志》。

①王粤麟:光绪《普安直隶厅志》卷4《风俗》。

②龚耿光:咸丰《佛冈厅志》卷3《土俗》。

③《帝京岁时纪胜》第36页。

④聂光銮:同治《宜昌府志》卷11《风土志·乡俗》。

⑤汤毓倬:乾隆《偃师县志》卷5《风俗志》。

⑥朱成阿:乾隆《铜陵县志》卷6《风俗》。

综上所述,清代的冬至,是一个包含祭祀、交际、节气、饮食等多种内容的综合性节日。

十二月初八是腊八节。上古有腊祭的风俗,佛教传入中国后,传说十二月八日是佛祖释迦牟尼得道成佛的日子,从宋代开始,佛寺在这天行佛事,做腊八粥,并送予施主的风俗,固有的和外来的风俗掺在一起。

每到腊八节,人便早起,根据各地的物产和家庭的经济情况,用各种米、豆、果品等物做成腊粥,成为节日的主食,或者还要祭祀或馈赠。《帝京岁时记胜》载:“腊月八日为王侯腊,家家煮果粥。皆于预日拣簸米豆,以百果雕作人物象生花式,三更煮粥成,祀家堂门灶陇亩,合家聚食,馈送亲邻,为腊八粥。”

腊八食粥之外,还有很多其他风俗。或凿冰祀神、贮窖;或作腊肉、腊醋、腊酒、腊水,如荆州府“是日人家汲水贮盎,谓之腊水,酿秫曰腊酒,盐脯曰腊肉,盖亦周礼之昔酒,大易之腊肉也”①。人们认为腊八节做的食物经久不坏。而且认为把腊八粥“遍置于花木上,次年无虫且茂”②。

清廷中颇重视浴佛节,实际对腊八节也很重视。如曾为雍正帝藩邸后改为喇嘛庙的雍和宫,在腊八节,宫内要用大锅煮腊八粥供佛,喇嘛僧人诵经,然后把粥分给一些王公大臣品尝。

腊八节还有些人生仪礼值得注意。如河北祁州“童男髠发,童女黔耳”①。湖北随州“或亦为女郎穿耳问名”②。

腊八节的日期也有特殊者,河北、山西的一些地区是分初五、初八两部分的,如山西武乡县“初五日以干蔓菁及诸豆合煮,名曰五豆,初八日以后枣果作粥,名曰腊八粥”③。山西解州、泽州腊八节不在初八而在初五。杭州的腊八粥,是在十月八日④。

总之,清代的腊八节已普遍流行,这是以饮食为主的节日,其他意义不很明显。

十二月二十三(四)日的晚上,清代民间有祭灶神的风俗,是灶王节。

该节临近元旦,有的地方又叫“小年”、“小年夜”,“小除”等名称。祭灶神的日子,大致来说,北方多在二十三日,南方多在二十四日。特殊情况也是有的,湖北宜昌府二十二日祀灶,二十三日扫屋,而广东遂溪县则是二十五日送灶。

清人认为十二月二十三(四)日,灶王爷要升天汇报人间的善恶事,因此人们为他送行,请他吃好的,而为人们隐恶扬善。祭灶时要燃灯,由男子拜祭,口中要说“勿以恶事言上帝”之类的话。但不能保证灶王爷不说坏话,人们便采取一些措施。浙江《云和县志》载:“二十三日夜祀灶,物用粉团糖饼,谓灶神朝天宫言人过失,用糖牙,取胶牙之意”;有的用酒糟涂抹灶门,醉得灶神不能乱说话,这叫“醉司命”,湖南醴陵就有此俗。陕甘地区祀灶还有用雄鸡的风俗,说是送神归天。为灶神饲马,常将草剁碎,和上豆子,放在旁边,或者扔在屋顶。

①倪文蔚:光绪《荆州府志》卷5《风俗》。

②黄卬第:乾隆《成县新志》卷2《风俗》。

①王楷:乾隆《祁州志》卷1《舆地·风俗》。

②文龄:同治《随州志》卷12《风俗》。

③白鹤:乾隆《武乡县志》卷2《风俗》。

④黄华节:《腊八粥》,载《东方杂志》31卷1期。

此外,“赶乱岁”、“口数粥”、“照田蚕”的风俗别具一格。照田蚕就是以光照田间示秋报,《永州府志》载:“村落燃火炬照田亩,烂然遍野,以祀丝谷,谓之照田蚕”。苏州则叫做“照田财”。《永州府志》又载:“煮赤豆作糜,合家同食,虽远出未归者,亦分贮之,小儿与童婢皆与,名曰口数粥”。《清嘉录》认为,这是为了辟瘟气,如果“杂豆渣食之,能免罪过”。“赶乱岁”之俗,山西《武乡县志》说:“武俗娶亲正七二八以至六腊皆论利月,惟自十二月二十四日及除日,阴阳家以为百神登天,时无禁忌,名曰赶乱岁。故一切嫁娶,凡早有妨碍者,至此皆不论利月,亦不另择吉日云”。祭灶也为清廷所重,每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皇帝自于宫中祀灶以为常”①。

除了以上介绍的十二种主要节时节日外,清代还有填仓、龙头、春社、文昌会、花朝、三月“上巳”、浴佛、天贶、重阳等重要岁时节日。

①陈康祺:《郎潜纪闻三笔》第825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二节 木兰秋狝

木兰秋狝盛典

木兰(Muran),满语,汉译为“鹿哨子”或“哨鹿围”。原本是捕鹿时使用的一种工具,以桦皮或树木制成,长二三寸,状如牛角喇叭。用嘴吹或吸,发出“呦呦”鹿鸣之声,引诱鹿来。有人说是学牡鹿声,唤牝鹿来,将其捕获①。清代在今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境辟出专门的地方,供皇帝打猎,久之便称这个地方为木兰围场,简称木兰②。

秋狝,是中国古代早就有的习俗。春天打猎叫搜,秋天打猎称狝。《尔雅释诂》谓:“狝,杀也”。《释文》明确说:“秋猎为狝”。《注》:“顺杀气也”。《周礼·春官·小宗伯》称:“狝之日莅,卜来岁之戒”。《夏官·大司马》说:“中秋教治兵,遂以狝田”。《清史稿》把清代皇帝的木兰秋狝列为军礼之一,并引《周官》为依据,说“如是,则讲武为有名,而杀兽为有礼”③。其实清代皇帝的木兰秋狝应是起源于满族固有的狩猎习惯和后来为维护清朝大一统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传统。

清代的木兰秋狝,是在入关前努尔哈赤皇太极和入关后顺治各朝经常出猎的传统基础上形成的一项国家大典。主要是康熙、乾隆两朝举行的,雍正一朝未曾举行,乾隆之后逐渐废止。和先辈相比,康熙、乾隆两朝的木兰秋狝体现为更加有目的、有组织、有固定地点和时间,遵循一定章程的一种皇帝围猎活动,也更加隆重和制度化。

木兰围场在北京东北一千余里之外,承德市北约四百里,为辽代上京临潢府所属的兴州地方,清初属翁牛特蒙古等部④。围场本身周一千三百余里,南北相距二百余里,东西相距三百余里。顺治时期“塞外行围”已至其地。康熙十六年(77),当平定“三藩”之乱初见成效之时,这位大清皇帝巡视长城内外,初次在内蒙接受科尔沁、喀喇沁、敖汉、奈曼等部王公贝勒的朝见①。二十年再度巡幸内蒙,继续接见喀喇沁等部蒙古王公贝勒,并处理有关事务。就在这次巡幸中,有喀喇沁、翁牛特藩王献地“肇开灵囿”之说和明确提出“酌设围场”,而且给前往相度地势的大批官员以各种赏赐②。围场的设立当以此为始。康熙四十二年又在承德建行宫,四十七年建成。乾隆时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和扩展,成为举世闻名的“避暑山庄”和热河行宫。自康熙二十二年起至六十一年止,皇帝每年都离京到避暑山庄巡幸,或再到木兰行围。只有康熙二十一年和三十五年因往东北谒陵及追击噶尔丹未得成行。乾隆帝即位后,自六年起,每隔年一次,十六年以后一年一次,巡幸避暑山庄或到木兰秋狝,直到嘉庆四年(1799)逝世为止③。

①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3。

②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

③《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④《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①《康熙起居注》第1册,页327—328。

②《热河志·围场一》卷45《康熙起居注》第1册,第686—687页。

③乾隆在位六十年,自六年起,不但隔年一次或一年一次到避暑山庄,而且嘉庆四年逝世前为太上皇三年,也年年到避暑山庄。

所谓木兰秋狝,其真正的含义是到木兰围场行猎讲武。但是清代以避暑山庄为第二个都城,凡是到避暑山庄及其附近巡幸、集会和处理政务、消遣游乐都和行围一样泛称为木兰秋狝。实际上不都是行猎。乾隆帝到避暑山庄持续近六十年,仅六年至五十六年中,有四十次秋狝④。

木兰秋狝频繁举行,包括的内容很多,然而其目的性,康熙帝只说是为习武训练,实际还有别的。他在生平最后一次行围时强调,从前有人“以朕每年出口行围劳苦军士条奏者,不知国家承平虽久,岂可遂忘武备”。然后列举清军平定噶尔丹、策妄阿喇布坦等,“立功绝域”的业绩,归结为“皆因朕平时不忘武备,勤于训练之所致也”①。还有一个是在木兰秋狝时接见蒙古四十八旗的领袖,加强对塞外民族的控制②。乾隆六年准备第一次木兰秋狝,宣称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遵循祖制;二是习武练兵,三是怀柔蒙古。因为在此之前监察御史丛洞上奏,以“第恐侍从以狩猎为乐”和“纪纲整肃,营务罔弛”为由,请求“暂息行围,以颐养天和”。乾隆帝针锋相对指出,“古者春菟,夏苗,秋狝,冬狩,皆因田猎以讲武事。我朝武备超越前代,当皇祖时屡次出师,所向无故,皆因平日训肆娴熟,是以有勇知方,人思敌忾。若平时将狩猎之事废而不讲,则满洲兵弁,习于晏安,骑射渐至生疏矣。皇祖每年出口行围,于军伍最为有益,而纪纲整饬,政事悉举,原与在京无异。至巡行口外,按历蒙古诸藩,加之恩意,因以寓怀远之略,所关甚钜”。他还为乃父雍正未曾举行木兰秋狝辩护说:“皇考因两路出兵,现有征发,是以暂停围猎。若在撤兵之后,亦必举行。”于是乾隆把他的木兰秋狝目的罗列为,“朕之降旨行围,所以遵循祖制,整饬戎兵,怀柔属国,非驰骋畋猎之谓”③。这番言论基本上反映了他们秋狝的目的,所差的就是从康熙帝到乾隆帝,都否认他们有以“狩猎为乐”,或为“嬉游而来”④。但是有时的确以此为目的,或夹杂这样的目的。

有清一代举行木兰秋狝,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康熙帝即位之初,比较朴素,仅规定皇帝行围驻所设护军统领、营总各一人,率将校先往度地势,或备院设行营,建帐殿。缭以黄髹木城,立鹿门,覆以黄幕。其外为网城,宿卫屯置,不越其所。十年,罢木城,改黄幔①。十六年,康熙帝首途内蒙,以巡阅边外调喀喇沁郡王扎什、公乌忒巴喇并塔布囊西达等率兵丁一千五百名为向导②。二十年确定了木兰围场的地点。二十一年制定行猎纪律,康熙帝下令每年派兵一万二千人,分三班,一次四千人,于四、十、十二月,赴口外行猎。部院衙门官一并参加“娴习骑射”③。二十二年,康熙帝出古北口行猎,至木兰围场,置行官,张黄幔,举行盛大宴会,宴请和赏赐蒙古王公台吉、蒙古众官兵及管领围场的蒙古王公台吉等④。

④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

①《清圣祖实录》卷299。

②毕梅雪、侯锦郎:《木兰图》页11。

③《清高宗实录》卷136,页10—11。

④《康熙起居注》第3册,页1891。

①《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②《清圣祖实录》卷69,页11—12。

③《清圣祖实录》卷106,页13—14。

④《康熙起居注》第2册,页1026—1029。

二十三年,由黑龙江将军选送精骑善射的满洲兵四十人,分隶上三旗,组成虎枪营,置总统、总领管辖,扈从皇帝围猎,所谓“大狩行田,遇有猛兽,列枪以从”⑤。从三十四年起,康熙帝一行出古北口外巡历,命大学士阿兰泰留京处理章奏,从此有“留京”之说⑥。至四十二年热河避暑山庄建立,木兰秋狝的行程就先期由北京出古北口,到热河。至中秋后,再到围场,渐趋固定为成例。

设官管理木兰围场也是从康熙时开始的。木兰围场是这个皇家大狩猎场的总称。地处蒙古各部落的中央,按当时的四至,东北为翁牛特,东及东南为喀喇沁,北为克西克腾,西为察哈尔,南为热河①。这里林木葱郁,水草茂盛,群兽聚以蕃息。围场的四周,树以木栅,称为柳条边,以分别内外。进出有道口。围场之内,又按地形和草木稠密的分布,划分为一个个小围场。每个小围场,均选择一处平坦高冈为中心,四周有稠密的林木。整个木兰围场包括这样的小围场六七十处②。各个小围场之间相距远者数十里,近者只有几里。围场设立以后就派了翁牛特和阿鲁科尔沁等部的王公为管领。康熙四十五年正式设总管一员,章京八员。乾隆十八年进行一次大改动,除把总管从四品提为三品,章京从六品提为五品以外,又设左右翼长各一员,秩四品,骁骑校八员,秩六品。总管归属于理藩院,统辖翼长、章京、骁骑校等。守卫围场的是驻防的八旗满洲、蒙古兵丁,康熙、雍正年间不到二百人,乾隆十八年增至八百人。他们按八旗方位,以一旗为一营房,每营统五卡伦(哨所),总计四十卡伦。“各有地界,分司稽察”③。乾隆时还设置综理行营王公大臣一人,凡启行、校猎、驻跸、守卫诸事皆归其统属。又在全部六七十处小围场中,每年选择十**处,或二十处作为秋狝之所,其余隔年一轮换,以使野兽得到繁殖,时人赞称“盖于讲武中寓好生之德”④。设围所在,必事先通知并作好一切准备。届时官兵赴场布列,祗俟御跸临围。乾隆帝每次行猎,除原来的蒙古四十九旗及喀尔喀、青海诸部蒙古分班从围以外,还有来自数万里之外的土尔扈特等部。二十年,更定网城置连帐一百七十五,为内城,设旌门三,分树军纛,称为金龙。外设连帐二百五十四,为外城,设旌门四,称为飞虎。外周设宿卫警跸,立帐房四十,各建旗帜,由八旗护军官校环卫①。

举行木兰秋狝多在七、八月。先期各驻防长官选派精于骑射的人赴京练习。按例,每年蒙古各部要选一千二百五十人为虞卒,叫做“围墙”,以供参加合围之役。届时,皇帝戎装乘骑出宫,扈从引导如巡幸之仪。既驻行营,禁止兵士践踏田禾,骚扰吏民,不准夜行,违者治罪。统围大臣亲临场所,按旗整队,中建黄纛为中军,左右两翼以红、白二纛分别标志之。两翼末,满语称为乌图里,各建蓝纛为标志,皆受中军节制。管围大臣皆以王公大臣领之,蒙古王、公、台吉为副。两乌图里则各以巴图鲁侍卫三人率领驰行,蝉联环帀,自远而近。

⑤《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⑥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

①《热河志》卷45《围场一》。

②木兰围场之内的小围场数目,各书记载不一,但不出这一范围,故此以约数记之。③《热河志》卷46《围场二》。

④《清朝文献通考》卷139《王礼考》15。

①《清史稿》卷90《礼志九》。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

围制有二:一是行围,只以数百人分翼入山林,围而不合,满语叫阿达密;二是合围。合围之制,则在五鼓前,管围大臣率领蒙古管围大臣及虞卒、八旗劲旅、虎枪营士卒、各部落射生手齐出营盘,根据围场山川大小远近,纡道绕出围场之后,或三五十里,或七八十里,齐至看城,满语叫乌图里阿达密。看城,就是黄幔城。围既合,自乌图里处虞卒脱帽用鞭擎之,高声传呼“玛尔噶”口号,玛尔噶为蒙语,意即帽子。声传至中军,共三次。中军知围已合,乃拥纛徐行,左右指挥,以等待皇帝入围。皇帝是秋狝的中心人物。他在入围或出哨的当天,于日出前,自行营乘骑先至看城稍息,等两翼乌图里蓝纛到后,出看城,佩櫜鞬,在随从诸大臣等拥护下,由中道直抵中军。在中军前半里许,周览围内形势,了如指掌。而行围的快慢进止,由其亲口指挥。这时二三十里之内的禽兽都被围在皇帝左右,任他逐射。当他射中时,诸部围观,莫不欢欣踊跃,把围猎推向**。如遇有虎,则围暂不行,等皇帝看完殪虎之后,听皇帝之令而行。每围场收,至看城,皇帝即驻马。只看诸王、射生手等驰逐余兽。如值当日看城场内兽集过多,则根据皇帝所发命令,特开一面使逸,但仍禁围外诸人逐射。“获兽已,比其类以献”①。猎罢,皇帝返回大营,称为散围。诸部各按队归营,傍晚则一天行围宣告结束,颁所获于扈从诸人。一次木兰秋狝,皇帝有几天这样的行围或出哨。

如果是哨鹿,则在鹿始鸣时出猎,即每年白露之后(或秋分前后)②。模仿鹿鸣之声,而引诱其至。其制与常日不同。这时皇帝于五更放围之前出营,其余侍卫及诸备差人等,分为三队。约出营十余里,按皇帝之令,停第三队。又四五里,停第二队。又二三里,将至哨鹿处,停第一队。至此皇帝身边只有侍卫及扈卫十余人。渐闻清角声扬,远林呦呦,低声应和,“倏听枪声一发,咸知圣武神威,命中获鹿矣。群皆欢欣引领”。这是在一个很少数人的范围内,扈从皇帝射鹿。然后“听旨调遣,而三队以次皆至上前矣”③。乾隆帝曾在一次木兰秋狝时,乘骑望见鹿群,命一侍卫举假鹿头,作呦呦声,引牧鹿至,亟发矢射获,取其血以饮,“不唯益壮,亦以习劳也”④。戴假鹿头,模仿鹿鸣,甚至穿鹿皮衣,是当时哨鹿的通常形式。

木兰秋狝的围期,大致从中秋后一日始,经二十天左右。围猎未完,或秋雨过多,泥淖艰阻,因而奉令中辍者,谓之“减围”。如未猎而止,则谓之“停围”①。


①《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②《清史稿·礼志九》说“恒在白露后”。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谓在“秋分前后”。③昭梿:《啸亭杂录》卷7《木兰行围制度》。

④《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①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14;卷。

作为一次木兰秋狝,除了出哨围猎以外,还包括每日的宴赏、处理章奏及政务。特别是礼成的最后一次盛大的宴会和赏赐,设大蒙古包作正殿,旁列四蒙古包,参加秋狝的蒙古各部落王公台吉、官兵人等和扈从皇帝的各类人员,都要入会并分别给予赏赐,是一次怀柔蒙古等少数民族的重要大会,也是一次论功行赏的大会。会上要奏乐和演出“布库”、“诈马”、“跳驼”等戏。布库,亦称撩脚,就是徒手相搏,胜败以仆地为定。诈马,是在生马驹中,持长竿,竿头系绳圈,突入驹群,乘驹惊,而持竿圈住驹首,舍己马跨驹背以络络之。驹不服,辄跳跃作人立,善骑者夹以两足始终不下来,过一会儿迫使生驹贴伏。跳驼,则牵驼高八尺以上者立于庭,表演者在驼旁,忽然跃起越驼背而过,到地仍直立不仆。这些都是蒙古戏,为他们的“绝技”②。

衰落和废

止木兰秋狝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康熙、乾隆所要达到的目的基本上都如愿以偿。他们以木兰秋狝为娱乐,当广大人民深受贫困和酷暑煎熬的时候,率领皇子王孙及文武官兵,跃马弯弓奔驰在塞北草原,以追捕野兽尽情玩耍,消愁解闷。尤其在军事上习武训练,继承和弘扬满族一贯的英勇善战传统,在政治上加强和蒙古各部的关系,使北部边防得到稳定和保证安全。同时还使一些文臣武将经受忠诚和能力的考验,按照他们的标准,提拔或革除其官爵。乾隆帝因为跟随康熙帝秋狝,临危不惧而得到赏识,道光帝因跟随乾隆帝秋狝,表现机智勇敢,也被赐黄马褂、花翎①。成为他们登上皇帝宝座的一个预兆和条件。尽管如此,木兰秋狝并没有一直坚持下去。早在乾隆末年,已不像过去那样年年举行。而自乾隆五十七年至嘉庆六年,整整十年没有举行一次木兰秋狝。嘉庆帝在位二十五年,断断续续共举行过十一次。道光帝即位后于第四年宣布停止本年木兰秋狝,以后二十五年间,既未宣布也未举行。咸丰帝在位十一年也未举行,只是第十年,因联军入侵,来个戏剧性的“木兰秋狝”,实际是到热河逃难,和本来意义的木兰秋狝毫不相干。可以说,兴隆一时的木兰秋狝,自乾隆末年开始走向衰落,经嘉庆,至道光已废止。

关于木兰秋狝的衰落和废止原因,看来很复杂,也是多方面的。皇帝个人不积极,臣下劝阻,天不作美,围场内兽类减少等等因素均起了作用。但是主要的是时代的发展,情况的变化,木兰秋狝在军事和政治上失掉了重要意义。乾隆帝自己不积极举行木兰秋狝可说是从退位为太上皇前三四年已露端倪,而明确表现出来则在乾隆五十九年,即前一年。那时他对臣下提出当年停止行围说:“今岁雨水较多,道路泥泞。且朕八旬有四,非畴昔驰马射猎时可比”。同时宣布来年也不行围,“明岁六十年,亦不进哨。仍在热河举行庆典。礼毕进京。俟丙辰归政,称太上皇帝时,朕仍进哨。不必乘马射猎,惟安坐看城,以观嗣皇帝率领王公大臣,蒙古王公台吉及外藩人等行围。实千古罕觏之盛事,惟尔臣仆恭遇嘉祥,亦必共相欢忭也。”①如果乾隆帝因年事过高,暂停行围,可以理解,那么嘉庆帝登极一再拖延举行木兰秋狝,就显得皇帝本人已对此不太感兴趣了。加上社会危机日深,嘉庆六年发了一道《特谕》声称:镇压了连续五年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稍涉自满,致干天和”,自六月初一,大雨五昼夜,宫门水深数尺,屋宇倾圮者不可以数计,“此犹小害”,而桑乾河决漫口四处,京师西南隅几成泽国,村落荡然,转于沟壑,闻者痛心,见者惨目,除派官员稽查抚恤之外,“因思今秋往木兰行围,大营所用车辆,及除道成梁等事,皆需民力。此次大水所淹,岂止数十州县,秋禾已无望矣。若重费民力,予心不忍,况畋猎近于嬉游,我皇考自乾隆六年始行秋狝,今秋虽系六年,尚在皇考三周年内,远行射猎,终非所宜,朕意今秋停止巡幸。庶息民劳而省己过”。他命诸臣速议,结果诸王、大学士等九卿会议一致赞成②。这里明确提出“畋猎近于嬉游”,十九年嘉庆帝也以“恐劳民力”,停止进哨。只是不愿秋狝大典废在他手里,坚持举行到最后。至道光时则完全不同了。道光四年就此所发上谕说:“今岁秋狝木兰,允宜遵循成宪,肄武绥藩,然不可不审度时事,量为展绥。所有今岁热河亦著停止。此朕不得已之苦衷,非敢耽于安逸也”③。出自一位多次参加木兰秋狝的皇帝之口,这是一种耐人寻味的说法,既没有彻底否定木兰秋狝的历史作用,又就当时情形而言,木兰秋狝已无积极意义,说是停止当年举行,也是宣告永远废止。

臣下劝阻,对废止木兰秋狝也是有影响的。乾隆六年,丛洞以“第恐侍从以狩猎为乐”等为由,企图阻止木兰秋狝,没有被接受,斥为“识见未广”,反映当时这一活动还有必要举行。半个世纪以后,已非当年可比。乾隆五十七年,蒙古王公等奏请暂停进哨,这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也就欣然同意了①。嘉庆时臣下劝阻最力,嘉庆七年六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汪承需被召见,既面奏“顺天府属雇车掣肘。咨商直隶总督协济车辆,已露为难之意”,后又折奏请停止行围,“据称本年麦收分数稍减,民力不无拮据,并称高宗纯皇帝临御六年,始举秋狝,今亲政甫及四年,即再缓一二年举行,亦不为迟”。在皇帝坚持之下,认为这些说法“殊不成话”,那年还是举行了②。第二年,嘉庆帝已经到了承德,正欲继续举行木兰秋狝,总管围场的副都统韦陀保呈报“今年围内天气较寒,水涸草枯”。嘉庆帝以为是牲畜减少,借水草为词,派人前往调查,岂料派去的人和蒙古王公等共同恳请停止行围。嘉庆帝仍不相信,又派监牧马匹的王大臣绵循等再往详查,情况属实,终于停止了本年行围③。

有时也因天气不好而停止木兰秋狝。嘉庆元年、二、三年,均“以雨停秋狝”④。六年又“以水灾停本年秋狝”⑤。十四年“以哨内春夏雨多停止秋狝”⑥。十八年九月初一,“以阴雨减围”⑦。

当然最为扫兴的是围场遭到破坏,兽类和树木日趋渐少。追溯其时间,大约也在乾隆末年已有征兆。嘉庆帝说,乾隆五十七年以后因皇上年岁增高兼以连年雨水过大,屡次停围,“自应生息蕃滋,倍加充牣”,而实际恰恰相反。这是清朝由盛到衰的转变时期,影响到木兰围场也是一派衰败景象。嘉庆七年他自己举行第一次木兰秋狝,亲眼看到“鹿只已属无多”。第二次派人查看“竟至查阅十数围,绝不见有麋鹿之迹”。这一年也就没有行围。

②赵翼:《簷曝杂记》卷1。

①《清史稿》卷10《高宗本纪一》,《清史稿》卷17《宣宗本纪一》。

①《清高宗实录》卷1437,页42—43。

②《清仁宗实录》卷84,页4—5。

③《清宣宗实录》卷64,道光四年正月壬申。

①《清高宗实录》卷1410,页11。

②《清仁宗实录》卷99,页6—7。

③《清仁宗实录》卷118,页37—40。

④元年、三年见载于《清史稿》卷,《仁宗本纪》二年只见载于《清仁宗实录》卷20。⑤《清史稿》卷《仁宗本纪》。

⑥《清仁宗实录》卷2。

⑦《清史稿》卷《仁宗本纪》。

九年,本想照常举行,还是得到信息,“以牲兽稀少,停止本年秋狝”①。围场的树木和野兽继续减少是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嘉庆八年发现早有人偷打野兽,因此被拿获的犯人就有二百余名,估计漏网的会更多。后来几乎连民带兵等把围场视为猎取的对象。嘉庆帝说:“闻近日该处兵民潜入围场,私取茸角盗卖,希获厚利,又有砍伐官木人等,在彼聚集,以致(指麋鹿)惊窜远飏,而夫匠等从中偷打,亦所不免,是以鹿只日见其少。此皆由管理围场大臣平时不能实力稽查”。为此把乾隆五十七年以后历任管围的大臣及官员皆分别给予处分,同时完善和修改围场一切章程②。九年,嘉庆帝对特设围场副都统,严立章程,专职稽查,仍然不见成效,非常愤怒,指斥说:“因近年来砍伐官用木植之外,多有私砍者,并任令奸徒私入捕捉牲畜,以致鹿只远逸,实属不成事体”③。然而往后更有甚于此者,山冈上下多有人马行迹,并有车行轨辙,山巅林木也较前稀少④。有人竟取便从围场走来走去了。十八年,嘉庆谕内阁:“近年哨内牲兽稀少。此皆由于偷砍树木及往来取便行走之人,惊逸兽群,致乏牲兽。”于是派靠近围场的喀喇沁王满珠巴咱尔,每年不拘时日,进哨三次,尽行稽查,除把偷砍树木,及偷盗牲兽者拿交围场总管会同办理之外,傥有往来行走之人,亦即查明拿究①。

总之,由于嘉庆帝的坚持与努力,原来的基础尚未完全破坏,木兰秋狝勉强举行,直到他本人逝世。而后来就不再举行这一大典了。围场也在同治元年(1862)开围放垦,光绪二年(1876)设围场厅,1913年建围场县,和地方行政体制一样了。

①《清仁宗实录》卷118,页89;卷132,页13—14。

②《清仁宗实录》卷118,页39—40。

③《清仁宗实录》卷132,页14。

④《清仁宗实录》卷233,页20—21。

①《清仁宗实录》卷272,页36。

(谢选骏指出:河北省有个“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它见证了中国的苦难、围场的兴衰。)



【第十章 官修图书】


第一节 清代官修图书制度与机构


清入关前官修图书机构

清代官修图书的制度与机构,至少可追溯到清入关前皇太极时期的文馆之设。文馆也就是清代最早的官修图书机构。天聪十年(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中内国史院负责“记注上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凡用兵行政,六部所办事宜,外国所上章奏,俱令编为史册,并纂修历代祖宗实录”①。内三院之设,使文臣分工更为明确,编纂书史成为内国史院的专门职责。只可惜清入关前之官修图书,仅有一部分保留下来,如《满文老档》、《太祖实录图》及现在所见《满洲实录》,最早就是天聪九年(35)修成的;《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也有崇德元年大学士刚林、希福等恭修本。②顺治元年(44),清兵入关后,沿明制另设翰林院。顺治十五年(58),改内三院为内阁,十八年六月,复改内阁为内三院。康熙九年(70),又改内三院为内阁,另设翰林院,如明朝之制。此后的官修图书,主要由翰林院承担,内阁、詹事府、内务府和雍正以后的军机处、方略馆,也都有修书或参与修书之责。

内阁内阁大学士之责,主要是“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修实录、史、志,充监修总裁官”。①所以,清代的官修图书,大都是由大学士领衔的,如顺治《御制孝经》一书,特命大学士冯铨为总裁官,冯溥、黄机等为修纂官;②内阁大学士是官修图书的主要负责人,由他们负责组织修书班子,报请皇帝批准,即可开始工作,并由他们负责监督。而具体负责编撰工作的书馆成员,则大抵由翰林院、詹事府等官员充任。内阁还负责大库和皇史宬藏书工作。

翰林院“翰林院官,以编辑校勘为职业,敕撰书史咸与”,“凡馆局,则充提调、纂修,慎其编校”③。翰林院的主要职责即是纂修图书。例如纂修实录、圣训,翰林院掌院学士充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充纂修官,典簿、待诏、孔目充收掌官,笔帖式充誊录官,亦间充收掌官。纂修玉牒,则以翰林院满洲、蒙古、汉军修撰、编修、检讨职名,移送宗人府,充纂修官,庶吉士也得拟送①。凡各馆纂修书史,翰林院掌院学士充正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以下、编、检以上充纂修官或提调官,庶吉士亦简充纂修官,参加修书工作,典簿以下之职责,与修实录、圣训相同。清代绝大部分官修图书是由翰林院承担的。仅据《光绪清会典》所记载,从顺治初年至光绪十二年,由翰林院纂修的图书即达一百五十九种之多②,对那些实录、圣训以及名曰“御注”、“御撰”而实由翰林院所撰之书尚未计算在内。

詹事府詹事府本为东宫僚属,其官员职责是辅助皇太子的文学侍从官,并司讲读牒奏之事。但由于从雍正朝以后实行秘密建储制度,詹事府的职责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乾隆朝开始,其主要职责是修书。詹事府官员成为清代官修图书的笔修官的来源之一。

“内廷三馆”

清代官修图书,大都临时成立书馆,且以所撰之书而名其馆,如修《明史》即开“明史馆”,修《四库全书》,其馆名为“四库全书馆”等等。凡奉旨编纂诸书所开之馆局,应用纂修官等人数,一般由大学士等斟酌议定,奏请皇帝批准后实行,其所修之书刊刻告竣,即奏请撤销该书馆。但也有常设之馆局,即所谓“内廷三馆”。

一为武英殿修书处(属内务府)。康熙十九年(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名为修书处,其职责为“掌缮刻装潢各馆书籍及宫殿陈设书籍之事”①。该处实际由监造处和校刊翰林处两部分组成。监造处负责“监刊书籍”工作,校刊翰林处设总裁、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负责“校正文字”工作。

二是国史馆(属翰林院)。首开国史馆是在康熙二十九年(90),从山东道御史徐树谷之清“纂修三朝国史”②。康熙四十五年(1706),谕修国史诸臣传,乾隆九年(1744),又命续修国史。以上几次均为告竣则停馆。至乾隆三十年(1765)十月,命重修国史列传而开国史馆后,国史馆成为常设③。

国史馆设总裁官,“掌修国史”;下设提调,“掌章奏文移,沿其吏役”,总纂、纂修“掌分司编纂之事”;校对,“掌分司校勘之事”④。又特定国史体例为本纪、传、志、表四部分,但修成之国史,除大臣、儒林、文苑等传(合称《满汉名臣传》)外,皆无刻本,而且不准人们传抄,直至民国初期才加入大臣传新档而刊成《清史列传》,即是清国史馆列传稿⑤。

三系方略馆(属军机处)。方略馆是专门负责撰辑“方略”、“纪略”之类书籍的修书机构。每次军功告成,或遇有重大的政治事件,奉旨纂辑成书,纪其始末,或曰“方略”,或曰“纪略”。此外,也修纂皇帝特交纂辑的其他书籍①。如《大清一统志》、《西域图志》、《明纪纲目》等书是②。清代所修第一部方略是康熙二十一年(82)勒德洪等奉敕编纂的《平定三逆方略》③。

此外,尚有“起居注馆”,也是常设之馆。清代起居注馆康熙九年(70)始设④,五十七年(1718)裁并归内阁⑤,雍正元年(1723)复置⑥,此后常设。其职责为“掌侍直起居,记言记动”⑦,“凡侍直,既退则载笔必具年月日,书其当直官之名,乃匦而藏焉岁终以送于内库而储诸库”⑧。

另外,宗人府也参与部分修书工作。清代从顺治十三年始,每十年修一次《玉牒》,相应成立“玉牒馆”。嘉庆朝以后,又每十年修《宗人府则例》一次,相应开设“则例馆”⑨。又不定期开设修纂律例的“律例馆”等,但均非常设,书成即闭馆。宗人府所开各书馆之纂修官由翰林院简派。

官修图书的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清代官修书籍还有监督稽察机构,即内阁所属“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此机构设于雍正八年(1730)①,其职责为“察各部、各旗谕旨特交之事,而督其限”。官修书籍一般为奉敕而撰,故属稽察处职责范围之内②。

①《东华录》天聪卷“天聪十年三月辛亥”条。参见阮葵生:《茶余客话》卷1,“内三院”条。中华书局1960年版。

②《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20。

①《清史稿》卷114,《职官》。

②《大清会典事例》卷1048。

③《大清会典》卷70《翰林院》。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

②据《大清会典》卷70《翰林院》统计。

①《清朝通志》卷66。

②《清圣祖实录》卷145,康熙二十九年三月乙末条。

③参见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第2页。

④《清会典》卷70《国史馆》。

⑤参见李宗侗:《中国史学史》第1页。台北华冈出版公司版。

①《大清会典》卷3《军机处》。

②《清朝文献通考》卷223。又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第67页。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9。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19。《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④雍正《会典》卷155;《清史稿》卷115。

⑤《大清会典事例》卷1055,《皇朝词林典故》卷17,《清史稿》卷115。⑥《清史稿》卷115,《皇朝词林典故》卷17。

⑦《清史稿》卷115。

⑧《大清会典》卷70《起居注馆》。

⑨《宗人府则例》卷首。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5《内阁职掌》。

②《大清会典》卷3,《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第二节 清代官修图书的基本概况


康熙、雍正时期的官修图书

顺治年间,虽然连年征战,但摄政王多尔衮和清世祖福临,仍然谕令撰修了一批图书,如《赋役全书》、《人臣儆心录》、《资政要览》、《御注孝经》等,还曾下令纂修明史,但未能完成。如和明朝相比,显然更为重视官修图书事业。

康熙时期,官修图书事业大为发展,种类繁多,卷帙浩繁,百卷以上者屡见不鲜。其在经学方面的著作,便甚为繁多。

康熙皇帝一生极重视儒家经典,屡开经筵,召儒臣讲论五经四书之经义,并将经筵所讲之稿,命大臣编辑成书,取名“解义”,先后编成《日讲四书解义》等书。他又命儒臣先后编纂成《春秋传说汇纂》(40卷)、《周易折中》(22卷)、《诗经传说汇纂》(21卷,序2卷)和《书经传说汇纂》(24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又命理学家、大学士熊赐履、李光地等修成《朱子全书》(66卷);五十六年,又命李光地等人刊正明成祖时命胡广等纂辑的《性理大全》一书,并亲加厘定,纂辑成《性理精义》(12卷)。康熙雍正时期官修史学著作也是比较多的。这个时期完成了四部实录的修纂和修订工作。《太祖高皇帝实录》(10卷)原有崇德元年(36)刚林、希福等纂本,为了隐瞒不利于满洲贵族统治的历史事实,康熙二十年(81)又命勒德洪等重修。《太宗文皇帝实录》(65卷)顺治时已纂成,康熙十二年(73)又命图海等修订。此前,康熙六年(67)还纂成《世祖章皇帝实录》(146卷)。以上三朝实录,至雍正十二年(1734)又均命鄂尔泰、张廷玉等重加校订。我们今天所见清历朝实录中的前三朝实录,即是雍正十二年后的校订本。另外,雍正时又纂成《圣祖仁皇帝实录》300卷。

康熙雍正时期也进行了历朝“圣训”的编纂。康熙二十五年(86)编成《太祖高皇帝圣训》(4卷)。翌年,续成从顺治时开始编纂的《太宗文皇帝圣训》(6卷),并编纂成《世祖章皇帝圣训》(6卷)。雍正九年(1731)又编成《圣祖仁皇帝圣训》(60卷)。由此可见,清代“圣训”之编纂,创始于顺治时期,而形成于康熙雍正时期。此后各帝则尊祖宗成法,相沿不替。此外,清代的“起居注”自康熙以后,按月皆有缮本,每月两册,成为定制①。在康熙雍正时期,统治者为了宣示其武功,出现了“方略”一类史书。

康熙二十年(81)所纂《平定三逆方略》(60卷),是清代的第一部“方略”。此后,康熙二十七年(88)纂成《平定罗刹方略》(4卷),四十三年(1704年)又纂《亲征平定朔漠方略》(48卷)。其后成为定例,从乾隆至光绪,每当一次军事行动以后,都要下诏修“方略”,由方略馆“纪其始末,纂辑成书”①。

在史学史上有较高地位的正史——《明史》成书于康熙雍正时期。《明史》之修纂,从顺治二年至雍正十三年,前后经过九十一年之久。是历代官修正史中费时最长的。

①参见李宗侗:《中国史学史》第1页。

①梁章钜:《栖垣纪略》卷14,《规制二》。

康熙帝还命令修纂了两部地理类著作,即《钦定皇舆表》(卷)和《钦定方舆路程考》(不分卷)。又修成《御定清凉山志》(10卷),是为清代第一部官修的方志性质的图书。

雍正朝官修图书,有其一定特点。首先,雍正时公布了一批档案材料,并分别命儒臣编辑成书,计有《上谕内阁》(159卷)、《上谕八旗》、《上谕旗务议复》、《谕行旗务奏议》(各30卷)、《朱批谕旨》(360卷)。其次,修纂了一批训诫臣民的书籍,如《执中成宪》(8卷),前四卷录上溯唐虞,下迄明孝宗,历代帝王之嘉言善政,后四卷则录诸臣论说之被认为“裨于治道者”②。以警诫臣民。第三,又命令编纂了《八旗通志初集》(250卷,乾隆四年成书),当时所以提出修纂此书,是与满洲贵族在入关八十余年,满汉逐渐融合的趋势下,欲保持其特殊权利的思想不无关系的③。

康熙雍正时期的官书中也出现了几部较有影响的自然科学著作,如《数理精蕴》(53卷)、《历象考成》(42卷),其中不但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天文科学成就,也吸收了西方一些先进的天文历算知识④。稍后,康熙五十四年(1715)又辑成有利农业生产的《月令辑要》(24卷),又《图说》(1卷),修成《广群芳谱》(100卷),此书是中国植物总集,是当时的重要植物学著作。雍正十二年纂修的《工部工程做法》(74卷),是工程学方面的著作。康熙、雍正时期官修图书中,还出现了数部有分量、有影响的大型类书,形成官修图书事业的一大特点,这个时期也成为中国类书的集大成时期。编纂的主要类书有:康熙四十九年(1710)敕命张英等编纂的《渊鉴类函》(450卷);五十年命张玉书等编纂的《佩文韵府》(106卷);五十五年命张廷玉等编纂的《韵府拾遗》(120卷);五十八年命吴士玉等编纂的《骈字类编》(240卷);六十年命吴士玉等编纂的《子史精华》(0卷);六十一年命何焯等编纂的《分类字锦》(64卷),以及康熙时命纂、雍正时成书的著名类书《古今图书集成》(10000卷)。

《古今图书集成》是继明《永乐大典》以后最大的一部类书。此书原名《汇编》,康熙时由陈梦雷等纂辑成书,但未刊刻。雍正即位后,又命蒋廷锡等重新编校,改名为《古今图书集成》。雍正四年(1726)用铜活字排印,共印六十四部。全书10000卷,分为6编32典,6109部,约一亿字。内容包括了当时的全部学问。从其组织体系及编辑体例上考察,也远远超过以前的类书。

康熙、雍正时期,还曾修纂了一批参考工具书。查考字词的工具书有《康熙字典》(42卷),康熙五十四年(1715)由大学士张玉书等奉敕撰。又有《音韵阐微》(18卷),康熙五十四年命撰,雍正四年成书。

这个时期还修纂了一些词、曲谱和诗文总集。康熙四十四年(1705)孙岳颁等奉敕纂辑的《佩文斋书画谱》(100卷),是古书画鉴赏方面的重要参考工具书;康熙五十四年(1715)王奕清等奉敕修撰的《词谱》(40卷)、《曲谱》(14卷),是填词作曲和研究词、曲的重要参考书①。康熙五十二年“御定”的《律吕正义》(5卷),是研究声乐之学的重要参考书。编纂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诗文总集有:《古文渊鉴》(64卷),由徐乾学等编注;康熙四十二年彭定求等编《全唐诗》(900卷),康熙四十五年,陈元龙等奉敕编成《御定列代赋汇》(140卷,又“外集”20卷,“逸句”2卷,“补遗”22卷);是年,又成《佩文斋咏物诗选》(482卷)。四十六年,陈邦彦等奉敕编《历代题画诗类》(120卷),沈辰垣等奉敕编定《历代诗余》(120卷)。四十八年张豫章等奉敕编《四朝诗》(292卷);五十年郭元釪奉敕编《全金诗》(74卷)。五十二年又编《唐诗》(32卷,“附录”2卷)。这些书籍的纂辑,对继承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其中大多数至今仍被人们视作必不可少的参考书、工具书使用。

乾隆时期的官修图书乾隆时期是官修图书的繁荣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经学方面的著作集中于乾隆前期,先后编撰了《四书文》、《三礼义疏》、《周易述义》等书。

第二,史学著作大都是记录当代历史者。

乾隆帝极为重视当代史的编纂。除有常设的国史馆修当代史外,乾隆七年(1742)还修成《国朝宫史》36卷(二十四年又予增修)。特别是纪录当代一重大事件(主要是军事事件)本末的“方略”、“纪略”,在这一阶段修纂得最多。以其编纂的年代排列,计有以下数部:《平定金川方略》32卷,乾隆十二年撰;《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54卷,“正编”85卷,“续编”33卷。

乾隆三十七年撰;《临清纪略》卷,乾隆四十二年撰;《平定两金川方略》136卷,乾隆四十六年撰;《兰州纪略》21卷,乾隆四十六年撰;《石峰堡纪略》20卷,乾隆四十九年撰;《台湾纪略》70卷,乾隆五十三年撰;《安南纪略》3卷,乾隆五十六年撰;《廓尔喀纪略》54卷,乾隆六十年撰。

此外还有乾隆三十八年所撰《开国方略》32卷;四十七年所撰《河源纪略》36卷,也当划归此类。

第三,此时编纂的典章制度著作很多,成绩较大。中国古代典章制度方面的重要参考书“十通”,有六部是乾隆时期所修的,即《续通典》(252卷)、《皇朝通典》(100卷)、《皇朝通志》(200卷)、《皇朝文献通考》(266卷)等。为修“三通”,乾隆皇帝曾特命开“三通馆”,组织儒臣修撰。

乾隆时期修典章制度书,也与修史书一样特别注重当代。除上述“清三通”是记当代典章制度之外,还撰辑了《大清通礼》(50卷),《皇朝礼器图式》(18卷),又修成专纪翰林院典制的《词林典故》(8卷),专纪学校、科举等典制的《学政全书》(80卷),专纪国子监的沿革及典制的《国子监》(62卷)、专纪救荒救灾之政的《康济录》(4卷)等等。

更为值得指出的是,在乾隆时期,专门纪述当代典制的“则例”一类书籍得到很大发展,形成清代修纂“则例”的高峰。邓之诚说:“清以例治天下,一岁汇所治事为四条例,新例行,旧例废,故则例岁必小修,十年一大修”①。“则例”一类书籍的出现,要首推《督捕则例》。顺治初年,因为“逃人”问题严重,于是汇辑有关谕旨、奏牍、规定等为一书,经康熙十五年校定,至乾隆八年重加厘正,编纂成《督捕则例》(2卷),这是清代官书中出现的第一部“则例”。兹后,又修纂了多种这种体例的记当代典制的书籍:乾隆十四年(1749)纂《工部则例》(50卷),二十四年(1759)又纂《工部续增则例》(95卷)。三十三年,纂成《物料价值则例》(220卷),三十七年纂成《吏部则例》(66卷)、《八旗则例》(12卷),四十一年纂《户部则例》(120卷),四十九年纂《礼部则例》(194卷),五十三年(1788)纂《军需则例》(卷)。与则例的体例和作用相近的还有《中枢政考》(31卷)和《大清律例》(47卷)等书。通过编纂“则例”,公布了一些档案资料,就当时讲,这些“则例”也便于各级官员了解当时的典章制度及其演变情况,以更好地发挥实行政务的职能。

“则例”是专记当代的一个方面典制的书籍,而汇辑当代全部典制的是“会典”及“会典事例”。清代修“会典”最早始于康熙二十二年②,并纂成康熙《会典》2卷,雍正时又曾修《会典》③,但均无会典“则例”或“事例”。乾隆时期,鉴于“则例旋增”,“典与例无辨”④,而把“典”与“例”分为两部分。乾隆二十九年(1764)修纂《大清会典》(100卷),同时修纂《大清会典则例》180卷(嘉庆后改称为《会典事例》)。从此,修《会典》同时修《会典事例》成为定例。其后在嘉庆朝、光绪朝都曾沿用此例。第四,大规模地修纂地方志和地理志。全国现存方志7413种,109143卷,而其中“修于清代的最多”①。

乾隆十九年(1754),乾隆帝命蒋溥等修纂《盘山志》(21卷),三十九年(1774),敕撰《日下旧闻考》(120卷),以记注京师掌故史迹。乾隆四十三年(1778)撰《盛京通志》(100卷),四十六年撰《热河志》(120卷)。

地理志书,乾隆时期修成的有《皇清职贡图》(9卷)、《皇舆西域图志》(52卷)、《五军道里表》(49卷)及《三流道里表》等。而所成最重要的地理志书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的《大清一统志》(500卷)。

《一统志》之修,始于康熙年间,雍正时又重新开局修撰,至乾隆九年(1744)告竣。后来,乾隆二十九年(1754)又特谕重修《一统志》,“以昭大同之盛轨”。使“一展卷而九州之砥属、八极之会同,皆可得诸指掌间矣”②。

②《执中成宪·序》③参见《八旗通志初集·序》。

④参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06。

①参见《四库全书书目提要》卷199,《清朝文献通考》卷236。

①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5,中华书局1958年版。

②《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

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81。

④乾隆《大清会典》卷首。

①参见陈高华等:《中国古代史史料学》第443—4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68。

第五,注重民族文字学方面的书籍的编纂。这个特点,也是适应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共同进步和文化发展的趋势而出现的。乾隆十四年(1749),命撰《同文韵统》(6卷),以正西番及印度译音之音韵;二十八年(1763),命撰《西域同文志》(24卷),此书“以天山南路、天山北路、准部、回部,并西藏、青海等地名、人名诸门,举凡提要,始以国书(满文——引者注),继以汉文,复继以汉字三合切音凡识汉字者,莫不通其文、解其意,瞭若列眉,易若指掌”①。可见乾隆帝命修此书的意图即在沟通民族文化,以利集权统治。

乾隆三十六年(1771),乾隆帝命傅恒等撰成满文字书《增订清文鉴》(32卷,又“补编”4卷,“总纲”8卷,“补总纲”1卷)一书。乾隆四十四年又命阿桂等撰《满洲、蒙古、汉字之合切音清文鉴》(33卷),把蒙古语也对应地排列进去,作为对“久为世臣”的蒙古诸部的宠遇。由此可见修书事业不但有文化意义,也是充满政治意义的。

第六,编纂成卷帙浩繁的《四库全书》和一批版本学、目录学著作。编纂《四库全书》是继修纂《古今图书集成》之后的一次更大规模的举动。这部大型丛书,从乾隆三十七年(1772)下诏有计划地征求当时国内所有存书起,共花费了十三年时间,集中了大批人力物力修纂而成。其内包括经、史、子、集四大部分,共编辑了从古到当时的3457种著作,计有79070卷。编纂这部大丛书,出力最大的是纪昀,而所动用的抄写人员共达一千五百余人②。《四库全书》前后共抄写七部,分藏在北京宫内的文渊阁、圆明园的文源阁、奉天文溯阁、热河文津阁、镇江文宗阁、扬州文汇阁、杭州文澜阁。另外还有副本一部,藏于翰林院③。这是我国最大的一部丛书,其中保存了许多珍贵的文献资料。但清政府在修辑《四库全书》过程中也曾大量销毁和删改旧书,使祖国的文化遗产受到损失①。

在编纂《四库全书》过程中,乾隆帝还命令用木活字印行了其中一百多种善本图书②,名之为“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并且命于敏中等选其中最精粹的书籍,编成《四库全书荟要》,其样式与《四库全书》相同,只是规模小些③。乾隆帝对自然科学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康熙帝,因此这个时期官修自然科学著作较少,并且都集中在乾隆十年以前。

但是,乾隆帝却极为重视统治策略。这一点也可从官修图书中窥见其一斑:乾隆九年(1744)命撰《八旗氏族通谱》(80卷),目的在于宣扬“祖宗德泽之深”,鉴于“代序日远,族姓日繁”,藉此以“明章统系、俾知世德之所自”④。以增强满族人特别是满洲贵族的民族认同感。十二年(1747)又命撰《满洲祭神祭天典礼》(6卷),试图以宗教的形式巩固满族人的共同心理素质⑤。

乾隆四十二年(1777),又一面命撰《满洲源流考》,一面命将蒙古小徹辰萨囊台吉撰的《蒙古源流》进行翻译,成为“钦定”之书。两年以后,四十四年(1779)又命撰《蒙古王公功绩表传》(12卷),为那些忠心为满洲贵族效力的蒙古王公歌功颂德,以提高其政治地位。又是两年以后,四十六年(178l),则又命撰《宗室王公功绩表传》(12卷),意在把宗室王公之地位置于满洲其他贵族和蒙古贵族之上,更确切地说,是把满洲最高统治者置之至高无上的地位。以上四种官书的修撰时间和内容如此有次序,决不是偶然的巧合。

①《西域同文志·序》,参见《清朝文献通考》卷218、《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1。②参见陈彬和:《中国书史》第225页。

③参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首,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谕。

①参见郭伯恭:《四库全书纂修考》第二章,又参见《办理四库全书档案》。②参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4,中华书局1982年版,又《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70。③详参见费寅:《记四库全书》,载《图书展望》1948年1月。

④《八旗氏族通谱·序》。

⑤参见《清朝文献通考》卷222,《四库提要》卷82。

乾隆晚年举行“千叟宴”后,命编成《千叟宴诗》(36卷),其八十岁生日,又命编写了达120卷的《八旬万寿盛典》。乾隆帝还将自己诗文编汇成集,计有《乐善堂文集定本》30卷、《御制文初集》30卷、《二集》44卷、《三集》卷、《余集》2卷、还有《御制诗五集》100卷、《御制诗文十全集》54卷、《御制全韵诗》不分卷。

总之,乾隆时期的官修图书,数量是很多的,涉及范围也很广泛。这个时期是清代文化事业最昌盛的时期,同时也是清代官修图书事业的鼎盛时期。

嘉庆、道光时期的官修图书嘉庆、道光时期的官修图书,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所涉及的内容的范围上考察,都无法与康熙、雍正时期或乾隆时期同日而语,特别是与乾隆时期的盛况比,不啻给人以一落千丈之感。

嘉庆、道光时期的官修图书,几乎都是援例进行的,嘉庆、道光两代皇帝对修书事业明显地不感兴趣。

这个时期,嘉庆帝照例修纂了《高宗纯皇帝实录》(1500卷)和《高宗纯皇帝圣训》(300卷),道光帝又照例修纂了《仁宗睿皇帝实录》(374卷)和《仁宗睿皇帝圣训》(110卷)。

这个时期也照例编成了四部“方略”或“纪略”。即嘉庆二年(1797)纂《平苗纪略》(52卷);十五年(1810)所纂《剿平三省邪匪方略》(“正编”360卷,“续编”36卷,“附编”12卷);二十一年(18)所纂《平定教匪纪略》(42卷),以及道光九年(1829)所纂《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80卷)。

如果说嘉庆道光时期官修图书还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继乾隆时期之后,依然注重对当代典章制度书籍的修纂。这可能与乾隆嘉庆以后清代统治者“以例治天下”的政治思想有关,但这一时期所修典制书籍,也不过是援前朝之例而无所创新,嘉庆时纂《续修大清会典》(80卷)、《大清会典图》(46卷),及《大清会典事例》(920卷),是这个时期官书事业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此外,嘉庆朝还命令撰成《词林典故》(64卷),《学政全书》(86卷),《西巡盛典》(24卷),《军器则例》(24卷),《兵部处分则例》(78卷,又续纂4卷),《中相政考》(72卷,续纂4卷)。道光时撰成《大清通礼》(54卷)、《吏部处分则例》(52卷),《台规》(四十卷)等记述当代典制之书。

有关自然科学的著作,嘉庆道光两朝各成一部。嘉庆时命撰《授时广训》(2卷),道光时命撰《仪象考成续编》(32卷)。

另外,嘉庆朝还撰成了几部诗文集,即《熙朝雅颂》(《首集》26卷,《正集》108卷);《皇清续文款》(4卷),《三元诗》(1卷,又附《三元喜宴诗》1卷)。嘉庆、道光也各有所谓“御制”诗集、文集①。

①详参见《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

道光朝还修成记述新疆情况的《新疆识略》(13卷),又修成《字典考证》(36卷),和《春秋左传续本》(30卷)。嘉道时期官修的主要书籍不过上述,是无法和乾隆时期相比拟的,不难看出,嘉庆道光时期是清代官修图书事业的衰弱时期。

纵观清代鸦片战争以前的官修图书事业,其发展趋势形成一个抛物线型:入关前及顺治时期是创始阶段,康熙雍正时期是大发展阶段,乾隆时期是繁盛阶段,嘉庆道光时期是衰落阶段。


第三节 清代官修图书的特点及其影响


清代官修图书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第一,类别全、数量多、卷帙繁。由于清代官修图书顺应了当时文化大总结的历史需要,因而官修图书的类别全面,包括经学、史学、天文、历法、数学、农艺、文学等等各个方面,其数量也是很多的。据不完全统计,康雍时期的官修图书不下100种,大约平均三年编成两种书,乾隆时期不下120种,平均一年编成两种书,这是以往任何朝代都无法与之相比的。而且,官修图书中卷帙繁多者为数不少,一书动辄百卷以至数百卷,更有10000卷本的《古今图书集成》和收集3457种著作,合计79070卷的《四库全书》,都是中国书史中罕见的巨著。而这样的巨著出现在清朝前期,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

第二,编纂质量高,印刷精良。清代官修图书的质量是较高的,如《明史》一书从顺治至乾隆,经过九十余年而后成,参加修撰者前后有二三百人。它不但是中国官修正史中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一次,而且其质量在历代官修正史中也是名列前茅的。又如《康熙字典》,无论从体例上和所收入的字数上,都可说是中国封建时代纂修字书的高峰。《古今图书集成》、《续三通》、《清三通》、《四库全书》等,都是被公认的高质量的书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至今仍被人们认为是目录学方面的不朽著作。

清代官修图书的印刷质量也是很高的。康熙年间所刻的《数理精蕴》、《全唐诗》及《渊鉴类函》、《佩文韵府》等书,都是精刻本,乾隆时在修撰《四库全书》的同时,用木活字刊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也十分精良。清代的图书出版事业,根据刻书机构可分为官刻本、私刻本和坊刻本三类,其中官刻本质量是较高的,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刻字极工,成为版本学中闻名的所谓“殿版”(或“殿本”)。陈国庆称“殿版书籍,不但可以超越元明,而且可比美两宋”,不是过誉之词①。

第三,对西方文化有所吸收。这一点,一般表现在官修自然科学的著作中。康熙帝采取了尊重科学的态度,对外国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是拒之门外,而是努力吸收。这在官修的一些自然科学著作中即已反映出来。如康熙时修《数理精蕴》等书,其中很多是采用了明朝万历中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所著《乾坤体义》及明代徐光启和传教士汤若望等所著《新法算术》中的精华部分②,将“中西两法归一”而成。③康熙时所修《历象考成》吸收了西方的科学知识。

清代官修图书对文化事业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其一,通过国家政府的组织,发挥了知识分子的集体力量,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大规模的总结,有利于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像《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这样的巨著,如果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完成的,而清代采取官修的方式,集中集体力量把它完成了。

①陈国庆:《古籍版本浅说》第28页,中华书局1964年版。

②详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06。

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06;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29。

此外,清代还编纂了很多私人无法完成的著作,如《大清一统志》、《八旗通志》、各种“则例”、“方略”等大量涉及官方档案资料的著作等。显然,这有利于中国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对中国文化事业是一个重大的贡献。

其二,清代官修图书,都戴有“钦定”、“御定”等桂冠,把这些著作经典化,使人们没有学术争鸣的余地,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而且编纂图书需要大量知识分子参加,通过这种办法,罗致大批知识分子,使之成为满洲统治者的御用文人。如康熙时期,举行“博学鸿词”,搜罗了五十名较著名的知识分子,把他们安排在翰林院从事《明史》编纂工作①,即是一例。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举动与文字狱是同步进行的。仍以康熙朝为例,皇帝一面下诏开“明史馆”,开“博学鸿词”科招罗文士,一面又严禁民间编纂明史。著名的文字之狱“庄氏明史案”,就是因为庄廷■撰写刊印明史,而株连甚众,死于是狱者达七十余人,流放极边者更多②。又如,康熙帝命令修纂的《康熙字典》,是所谓“钦定”之书。与其他书籍一样,既经“钦定”就成为最高权威之作,任何人不得稍有疑义。乾隆年间,有王锡侯作《字贯》一书,其中有不少驳正《康熙字典》谬误之处,被统治者认为大逆不道,王锡侯全家因此被杀,《字贯》书版以及王锡侯的其他著作也均被销毁。这就是清代文字狱中的“字贯案”③。

清代官修图书几乎遍及各个思想文化领域,而这些书籍又大都注明是“钦定”、“御定”的。这些著作因而成为最高权威性著作,没有人敢去指责其中的谬误。因此,随着一部一部“钦定”书籍的出现,学术界就失去了一块又一块学术争鸣的阵地,逐渐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有人认为清代文人钻进故纸堆从事考据工作,最后形成“乾嘉学派”,是由于文字狱的恫吓,其实,更主要的是由于清代“钦定”禁区太多,限制了学术争鸣,使人们的思想不敢越雷池一步所造成的。从这个角度考察,清代的官修图书事业又严重地阻碍了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040,又参见王应奎:《柳南随笔》卷4,中华书局版。②参见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22。

③参见孟森:《心史丛刊》三集“字贯案”。

(谢选骏指出:满洲人这样的生番也会开化,逐渐学会了修书。但是,他们的修书却是野蛮的删书、毁书,因为这帮牲口没有文化,甚至没有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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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编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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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太祖奴儿哈赤】


满族领袖和清皇朝的始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征战四十余年,统一女真各部,反抗明皇朝的民族压迫,保护了满族的生存,对满族的形成和发展,对东北地区的统一和多民族祖国的壮大,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他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之一。


第一节 艰苦创业的“英明汗”


十三甲兴师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努尔哈赤出生在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境内)建州左卫一个小部酋长的家里。他的六世祖猛哥帖木尔,原是元朝斡朵里万户府的万户,明永乐三年(1405)应明成祖朱棣的招抚,入京朝贡,封授建州卫指挥使,后掌建州左卫,晋升至右都督。宣德八年(1433),因教授明都指挥佥事裴俊,被阿速江等卫“野人女真”杀死。其子董山是努尔哈赤的五世祖,初授指挥使,后晋升右都督,与叔父凡察分掌建州左卫、建州右卫,成化三年(1467)以屡掠辽东人畜,被明朝斩杀。建州三卫遭到明军残酷征剿。董山的长子脱罗及其子妥义谟,先后袭职,多次进京朝拜明帝,贡献方物。董山的第三子锡宝齐篇古,是努尔哈赤的四世祖。锡宝齐之子福满,后被清朝追尊为兴祖直皇帝。福满第四子觉昌安是努尔哈赤的祖父。觉昌安第四子塔克世娶妻喜塔喇·厄墨气,生三子,长为努尔哈赤,次为舒尔哈齐,幼为雅尔哈齐。

觉昌安是建州左卫枝部酋长,为明都指挥使,人少势弱,早期依附建州“强酋”亲家王杲,也常率领部众进入抚顺马市贸易,以麻布、粮食易换猪牛,领取抚赏的食盐、红布、兀剌等物。万历二年(1574),明辽东总兵官李成梁率军数万,攻取王杲之寨,杀掠人畜殆尽,觉昌安、塔克世背叛了亲家,为明军向导。万历十一年,王杲之子阿台图报父仇,屡掠边境,李成梁再率大军出击,取阿台的古勒寨及其同党阿海的莽子寨,杀阿台,“杲自是子孙靡孑遗”。觉昌安、塔克世再次为明军向导,战乱中被明兵误杀。①噩耗传来,年方二十五岁的努尔哈赤本想起兵索报父仇,但势孤力单,怎能与拥兵百万的大明“天皇帝”交锋。无可奈何,努尔哈赤乃诿过于建州左卫图伦城主尼堪外兰,指责其唆使明兵杀害父、祖,奏请明臣执送。不料这一要求,竟惹恼了骄横跋扈的明朝边将,被视为无理取闹,一口拒绝,并宣称要于甲板筑城,令尼堪外兰为“满洲国主”,因而尼堪外兰威望大升,“于是国人信之,皆归尼堪外兰”,甚至连亲族子弟也“对神立誓”,欲杀努尔哈赤以归之,尼堪外兰则乘机逼努尔哈赤“往附”,俨然以建州国君自居。①此时努尔哈赤处境异常困难,祖、父冤死,部众叛离,族人心变,兼之得罪了明朝边臣,仇人尼堪外兰气焰嚣张,确是四面楚歌,危急万分。尽管身陷绝境,聪睿刚强的努尔哈赤却仍毅然高举义旗,于万历十一年五月,以遗甲十三副和部众三十人,联合嘉木湖寨主噶哈善、沾河寨主常书、扬书,攻克图伦城,逼得尼堪外兰仓皇逃窜,打响了建立大清国的第一仗。

建立后金国后金国的建立,是与女真各部的统一密切相关的。明万历前期,建州女真分为苏克素护河、浑河、完颜、栋鄂、哲陈、鸭绿江、纳殷、朱舍里等部。

①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总略》;苕上愚公:《东夷考略》。

① 《武皇帝实录》卷1、《满洲实录》卷1。

各部又分为若干小部,如苏克素护河部便有图伦、萨尔浒、嘉木湖、沾河、安图瓜尔佳等城寨。海西女真已由明初近百卫演变成“呼伦国”的哈达、辉发、乌拉、叶赫四大部。“野人女真”的一支东海女真,包括窝集、瓦尔喀、库尔喀三大系统,居住在松花江流域及乌苏里江沿海岛屿。“野人女真”的另一支黑龙江女真,主要分为虎尔哈、萨哈连、索伦、使犬、使鹿等部。女真部落林立,“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甚至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一片混战。②万历十一年(1583)五月努尔哈赤起兵时,只有甲十三副部众三十人,要想以这少得可怜的一点点兵力,去吞并一二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部落(仅栋鄂部长阿海就有兵四百),打败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建立后金国,登上女真王的宝座,确实是难而又难。英勇机智的努尔哈赤,面对险局,毫不动摇,知难而进,顽强奋斗。他顺应时代潮流,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在内政、外务两大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在关系到一部、一国盛衰兴亡的用人问题上,努尔哈赤强调了六项原则:一是必须任用贤人。二为不论亲疏门第,公正举人,“勿论根基,见其心术正大者而荐之。莫拘血缘,见有才者即举为大臣”。三系不拘一格,用其所长,“有临阵英勇者,用以治军。有益于国政之忠良者,用以辅理国政”。四乃举贤贬奸,因“善良公正之人不举不升,则贤者何由而进。不肖者不贬不杀,则不肖者何由而惩”。五是奖惩分明,功必赏,过必罚,“有善行者,虽系仇敌,亦不计较,而以有功升之。有罪者,虽亲不贯,必杀之”。六为赏赐效劳官将,视其所需,赐与马、牛、阿哈、食谷、衣服、财帛和妻室。①努尔哈赤还制定了厚待功臣的重要国策。对于早年来投、率军征战、尽忠效劳的“开国元勋”,如费英东、额亦都、何和礼、扈尔汉、安费扬古等“五大臣”及扬古利、冷格里等人,给予特别礼遇和优待,赐给大量人畜财帛,任为高官,封授爵职,联姻婚娶,荣辱与共。当这些功臣出了差错时,他着重指出“贫时得铁,犹胜于金”,常以其功而从轻处治。②努尔哈赤重用贤人和厚待功臣,招徕了许多机智忠贞武艺超群的有才之人和猛将谋士, 他们献计献策,奋勇冲杀,善理国政,自此,女真部逐渐“民殷国富”,国势日强,军威大振。这就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为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和壮大后金国,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另一方面,在军事与外务上,努尔哈赤也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具体策略。他采取了“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即以抚为主,以剿相辅的方针。其具体内容有三,一为抗拒者杀,俘获者为奴。因纳殷部七村诸申降后复叛,据城死守,“得后皆杀之”。额赫库伦部女真拒不降服,努尔哈赤遣兵攻克,斩杀守兵,“获俘一万”,灭其国,“地成废墟”①。二是降者编户,分别编在各个牛录内,不贬为奴,不夺其财物。原是部长、寨主、贝勒、台吉,大都封授官职,编其旧属人员为牛录,归其辖领。三为来归者奖。对于主动远道来归之人,努尔哈赤特别从厚奖赐。当他听说东海虎尔哈部纳喀达部长率领一百户女真来投时,专遣二百人往迎,到后,“设大宴”,厚赐财物,“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赐役使阿哈十对、乘马十匹、耕牛十头”,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4、卷9;《武皇帝实录》卷1。

① 《满文老档·太宗·天聪》卷48;《满文老档·太祖》卷4。

对其他随从人员,亦“俱齐备厚赐之”②。这样就缩小了打击面,争取到许多部长、路长带领属人前来归顺。仅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记载,黑龙江、吉林、辽宁女真酋长统众来归的,就有二三百起之多,因而加速了女真统一的进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努尔哈赤还采取了正确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远,先弱后强,逐步扩大。他积极争取与蒙古联盟,尽力避免过早地与明朝发生正面冲突,直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以七大恨誓师伐明以前,没有受到明军的征剿,这极大地有利于统一女真事业的顺利进行。

努尔哈赤充分发挥了自己非凡的军事指挥才干。他长于用计,重视保密,多谋善断,议即定,定即行,出兵犹如暴风骤雨,迅不可挡,经常以少胜多,变被动为主动。

努尔哈赤自幼喜爱兵猎,勤学苦练,武艺超群、刀法高强,百步穿杨,箭术精湛。遇逢征战,他便率先冲阵,拼死厮杀。后来他回顾数十年戎马生涯时总结说:“吾自幼于千百军中,孤身突入,弓矢相交,兵刃相接,不知几经鏖战。”①这种英勇的气概和猛烈冲杀的作风,赢得了将士的拥戴,建立起崇高的威信,使部众竞相效尤,因而能够做到令必行,行必从。

有了这些决定性的因素,努尔哈赤不仅能在夹缝中求生存,从绝境里找出路,避免了灭门之灾,而且不断由弱变强,由小到大,顺利地进行着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国的事业。从明万历十一年以遗甲十三副兴师起,取图伦,下巴尔达,斩尼堪外兰,败九部联军三万,十年之内统一了建州女真部落。接着,他又灭哈达,并辉发,亡乌拉,降叶赫,取东海女真。三十六年内,统一了建州、海西女真及大部分“野人女真”部落,“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朝鲜鸭绿江,同一音语者俱征服”,“诸部始合为一”②。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努尔哈赤积极建立国家政权。万历十五年(1587),努尔哈赤在呼兰哈达东南加哈河、硕里加河两界中的平岗筑城三层,“建衙门楼台”。六月二十四日,“定国政,禁革作乱、窃盗、欺诈,立禁约法制”①。万历二十三年,他自称“女真国建州卫”王子。万历三十三年,他又自称“建州地方等处国王”、“建州王”、“建州国汗”。与此同时,他命额尔德尼、噶盖创制满文,又逐步建立牛录——八旗制度。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正式确立,所有人员皆须编入八旗,一牛录三百丁,设牛录额真一员、代子二人、章京四人。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为一旗,置固山额真一、梅勒额真二。八旗人员居住同一地区,互为婚娶,耕田种地,牧马放羊,采参打猎,遵守国法,纳赋服役,听从汗、贝勒统率,使用满语满文。服装发式亦须一律,妇女不得缠脚,男子皆要剃发留辫。这样一来,使原先来自不同地区、制度相异、习俗不一的几十万女真、蒙古、汉人,在生产力、生产关系、赋役负担、国家法令、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等等方面,大体上达到了同样的水平,旧有的差异迅速消失,一致性愈益增多,逐渐形成为一个在经济条件、语言文字、心理状态等方面基本一致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7。

① 《武皇帝实录》卷2。

② 《武皇帝实录》卷3。

① 《满洲实录》卷1 满文本。

有了这些准备,五十八岁的努尔哈赤,便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正月,在赫图阿拉举行开国登基大典,自称“承奉天命覆育列国英明汗”(简称“英明汗”),定国号为后金,建元天命。一个辖地数千里、臣民数十万的强大的后金国,出现在中国的东北地区。


第二节萨尔浒之战的无敌统帅誓师伐明明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呈告皇天,声讨明国之过,发军征明。


努尔哈赤的“七大恨”,是指责明朝政府欺凌自己和广大女真的七条大罪。第一恨为明军“无故生衅于边外”,杀其祖父觉昌安与父亲塔克世。第二恨是明朝违背誓言,“遣兵出边,护卫叶赫”。第三恨系明臣背誓,指责建州擅杀出边采参挖矿的汉民,逼令建州送献十人斩于边上。第四恨,乃明朝“遣兵出边,为叶赫防御”,使叶赫将其许聘与努尔哈赤及其子代善之女“转嫁蒙古”。第五恨是,明廷遣兵,驱逐居住柴河、齐拉、法纳哈三路耕田种谷的女真,“不容收获”。第六恨为明帝听取叶赫谗言,遣人持函,“备书恶言”,侮辱建州。第七恨是明廷逼迫努尔哈赤退出已经并吞的哈达地区。①“七大恨”集中反映了满族对明朝君臣欺凌女真和反对女真统一的愤怒。明朝的皇帝,从创业开国的太祖朱元璋,到沉湎酒色二十多年不上朝的昏君万历帝朱翊钧,都自视为承奉天命的真命天子,要女真尊他们为“天皇帝”。辽东文武官将,也狂妄自大,贱视各个少数民族, 蔑称建州为“东夷”、蒙古为“西虏”、“北虏”,叫努尔哈亦为“奴儿哈赤”、“奴酋”,对他们任意欺凌,百般盘剥。查收贡品,辽东官员“验其方物,貂皮纯黑马肥大者,始令入贡,否则拒之”。①建州女真进入抚顺马市贸易,“例于日晡时开市,买卖未毕遽即驱逐胡人,所赍几尽遗失”②,实为公开抢夺。一个小小的明朝游击胡大受,居然在万历二十四年差人持书,命令建州“王子”努尔哈赤要遵守国法,不许攻打朝鲜。其《宣谕文》竟然有下述言语:尔达子若不量而妄动,则所欲如缘木求鱼,所为如以肉投虎。况皇灵震叠,敌国议后,一举足间而他日之大祸判焉。到此狼狈,虽悔无及。..(尔)当敬恭承命,体领至意,传谕各众头目,自此以后,务要各守封疆,永遵禁约,毋得仍前紊乱,越境起衅。③50000053_0009_2小小游击就敢这样飞扬跋扈颐指气使,那末威镇东北的辽东总兵官征虏将军、辽东巡抚,中央的兵部尚书,以至“天皇帝”其贱视女真的恶劣态度,更是不说自明了。

对于这种被贱视为奴的恶劣待遇,女真无不痛心疾首,十分愤恨。后来天聪汗皇太极援述“七大恨”和补充解释兴师伐明的原因时,对此讲得非常清楚。他说:南朝皇帝高拱深宫之中,文武边官欺诳壅蔽,无怀柔之方略,有势利之机权,势不使尽不休,利不括尽不已,苦害欺凌,千态莫状。

我两国之所以构兵者,先因尔驻辽东、广宁各官,尊尔皇帝,如在天上,自视其身,犹如神人,俾天生诸国之君不得自主,不堪凌辱,遂告于天,兴师征讨。①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6;《武皇帝实录》卷2;《明神宗实录》卷568。① 《明宪宗实录》卷35。

② 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七大恨”还反映了满族对明朝“分而治之”的政策的反对。明王朝一贯害怕和坚决反对女真各部的统一,实行“不使归一”、“犬牙相制”的政策。暑礼部尚书杨道宾曾连上三道奏疏,详述明廷制定的这一重要国策。他说:女直乃肃慎旧疆,亡金遗孽。..然必分女直为三,又析卫所地站为二百六十有二,各自雄长,不使归一者,盖以犬羊异类,欲其犬牙相制也。……臣阅金、辽二史,辽人尝言,女直兵若满万,则不可敌。必离其党而分之,护其群而存之,未有纵其蚕食,任其渔猎,以养其成而付之无可奈何者也。②因此,明朝政府顽固推行“以夷制夷”、“各自雄长,不使归一”的政策,不惜重金收买,巧言相骗,甚至调兵遣将武力镇压。从成化时的拘斩董山,到万历初年剿王杲、杀海西名酋仰加奴、逞加奴,以及多次刁难努尔哈赤并准备兴师问罪,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不许女真各部统一起来。分则争,争必弱,为明所喜,合则强,为明所惧,双方利害冲突,不可调和。努尔哈赤用“七大恨”,来表达了他和全体女真(满族)坚决反对明朝政府的欺凌、要求实现女真各部统一的强烈愿望。

“七大恨”所表述的基本思想和主要目标,是正义的,是合情合理的,对激励女真(满族)奋发图强,英勇冲杀,反抗明朝政府的压迫,起了巨大的作用。告天以后,在努尔哈赤的统率下,八旗官兵士气昂扬,飞驰前进,于天命三年(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月十五日“乘隙突入”,轻取抚顺,连下东州、马根单等城堡五百余,掠人畜三十万,编降民一千户,又击败辽东总兵官张承胤、副将颇廷相来援之兵一万,杀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及千把总等官五十余员,获马九千匹、甲七千副。①努尔哈赤厚待抚顺降将李永芳,将其从游击擢升副将,又以孙女嫁彼为妻,尊称为“抚顺额驸”,并赏赐降民大量牛、马、猪、犬、衣物、房、田,依照明制设官,令李永芳统管。萨尔浒大败明军抚顺失陷,总兵战殁,败报至京,“朝野震惊”。明廷起用曾任“经略朝鲜军务”要职和辽东巡抚的杨镐为辽东经略,以宁远伯李成梁之子李如柏为辽东总兵官,调兵四方,议兵十万、饷三百万,准备大举征剿建州。

明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 1618)闰四月,辽东巡抚李维翰移咨朝鲜待机合剿,指责“建酋奴儿哈赤”“无端生事,计袭抚顺,公行叛逆,罪大恶极,法当诛讨”。总兵李如柏宣称:“今已有明旨,选精兵百万,勇将千员,分路并进,务擒元恶,枭首藁街。”②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经略杨镐奏上“擒奴赏格”,兵部尚书黄嘉善覆奏,万历帝批准,颁示天下。赏格规定,擒斩努尔哈赤、“八大总管”、“奴酋十二亲属伯叔弟侄”,及其中军、前锋、“领兵大头目”、“亲信领兵中外用事小头目”的,一律重赏,封授世职。叶赫金台石、布扬古贝勒能“擒斩奴酋”,“即给予建州敕书,以龙虎将军封殖其地”。①这些咨文和“赏格”表明了,明朝不仅要斩杀努尔哈赤及其子弟叔侄亲人,还要屠戮其女婿、大将和小头目并株连九族。对整个满族来说,这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战争。


① 《明神宗实录》卷568;《满文老档·太祖》卷6;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②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2940、2994 页。

① 《明神宗实录》卷578。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十一日,明辽东经略杨镐、蓟辽总督汪可受、巡抚周永春、巡按陈王庭,在辽阳演武场,集合征辽官将,议定分兵四路,北路以原任总兵马林为主将,西路主将是山海总兵杜松,南路由辽东总兵李如柏为主将,东路主将是总兵刘铤。四路兵共八万八千五百余人,加上朝鲜兵一万三千余及叶赫兵二千,号称四十七万,携带枪炮数万,约定分道出边,三月初二日在二道关会合,集中进攻后金都城赫图阿拉。

努尔哈赤早已探听到明军消息。面临大军围剿、有可能遭到灭门灭族之灾的危险形势,身经百战的努尔哈赤和八旗子弟,却镇静自若,从容应战,胸怀保家卫族的决心,誓死杀敌。努尔哈赤显示了非凡的军事指挥才干,采取了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发挥所长、克敌之短的正确方针。他强调指出:“恁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撤回各屯寨士卒,只留少数兵土防御南路、东路,八旗劲旅首先迎战明军主力西路杜松部。建州知悉杜松“勇健绝伦”,决定设下埋伏,智胜勇取。当杜松领军二万余,日驰百余里,赶至浑河时,努尔哈赤已在山林深处埋下精兵,并遣人堵住上游,使河水突浅,一待杜松见水很浅而率军渡河时,后金军决堤,河水骤涨,“水深没肩”,明兵“没于河者几千人”①。当明军拥挤过河后,伏兵突起,努尔哈赤带领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和八旗大臣,统率八旗劲旅,以两倍于杜松的兵力,勇猛冲杀,三月初一日,于萨尔浒(距赫图阿拉西一百二十里,今辽宁抚顺东大伙房水库)迅速消灭了西路明军,斩杀杜松、王宣、赵梦麟三总兵。第二日,努尔哈赤又统军击败北路军,总兵马林仓皇逃遁。努尔哈赤坐镇赫图阿拉,遣大贝勒代善,率诸贝勒、大臣,领兵迎击明勇将刘铤的东路军。当刘铤于三月初四日进至阿布达里岗距赫图阿拉约五十里时,后金军早已“设伏于山谷”,并遣一明降官,持所得杜松的“号矢”(即令箭),驰至刘营,诱其速进,刘铤中计,匆忙前往,队不成列,一入伏中,代善挥令八旗劲旅突起冲刺,斩杀刘铤,明军措手不及,全军覆灭,朝鲜从征元帅姜弘立率众降金。明辽东总兵官李如柏知悉兵败,奉杨镐命令,仓皇撤退。

明军四路出击,三路败没,四位总兵战死,阵亡道臣、副总兵、参将、游击、都司、通判、守备、中军、千总、把总等官三百一十余员,兵丁死亡四万五千八百余名,丢失马、骡、驼二万八千余匹,遗弃火器大小枪炮二万件②。明金(清)之间的第一次大决战,由于满族领袖努尔哈赤的正确指挥和八旗健儿的奋勇冲杀,终于以明军在萨尔浒的彻底失败而结束,新兴的满族避免了亡族之灾,迅速前进,后金国更加壮大了。

① 海滨野史:《建州私志》;《明神宗实录》卷580;《明经世文编》卷502,宋懋澄:《东征纪略》。②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明经世文编》卷488,徐光启:《辽左阽危已基疏》。

第三节 威风凛凛的辽东王力克辽、沈,轻取广宁

明万历四十七年(天命四年,1619)三月的萨尔浒之战,使明金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此,后金获得了主动权,人心振奋,器械充足,战马成群,军威远扬,而明国则君惊臣恐,官兵畏战,人畜火器损失巨大,士无守志,陷入了被动困窘的逆境。

天命四年六月十六日,努尔哈赤乘明摄开原道事的推官郑之范贪婪昏庸不理防务和总兵马林松懈疏忽,率领大军轻取辽东军事要镇开原,“易如拉朽”,斩杀马林等官将。七月二十五日又攻克了铁岭,后金军威声震天下。①在军事进展异常顺利的形势下,努尔哈赤在政治上、经济上、外交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来巩固内部、壮大实力、突破包围,为夺取辽东创造条件。

天命四年七月,原开原千总王一屏、戴集宾、金玉和、白奇策及守堡戴一位,因“子女被俘”,带二十余人“觅妻子来降”。佟家的二十人亦叛明逃来。努尔哈赤十分高兴,谕告说:“尼堪无叛逃他国之例”,“观此来降者,知天意佑我矣。彼闻吾养人,故来投耳”,“我等应善养来投之人”②。遂赐六员千总各人五十名、牛马五十匹头、羊五十只、骆驼二头、银五十两、绸缎十匹、布一百匹。赐守堡、把总等官各四十人、牛马四十匹头、羊四十只、骆驼一头、银四十两、缎八匹、布八十匹。其余随从人员各依职务,赐与妻子、役使阿哈、田舍、耕牛、乘马、衣服、粮食等物。

七月二十六日,努尔哈赤亲率八旗健儿,在铁岭击败喀尔喀部斋赛等贝勒援明之兵,生擒斋赛父子三人及色本等二十名贝勒、台吉,使满蒙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努尔哈赤一向重视与蒙古各部的和好、联盟,很早便与蒙古科尔沁部、喀尔喀五部的一些贝勒、台吉遣使往来,联姻婚娶,他曾将三弟舒尔哈齐贝勒之女孙带格格抚为己女,嫁与喀尔喀部之巴约特部恩格德尔台吉。他闻听科尔沁部的兀鲁特部明安贝勒之女“颇有丰姿”而聘为妃,又娶科尔沁部孔果尔贝勒之女。其子褚英、莽古尔泰、皇太极、德格类,皆分别与内齐汗等贝勒之女结为夫妻①。特别是建州兴起以后,明朝实行“以西虏(蒙古)制东夷(建州)”政策,每年花上百万两银子,赐与蒙古贝勒,要他们出兵,助明作战,从北面包围后金,更加突出了蒙古在明金争斗中的重要地位和强大影响。在明廷重赏的引诱下,称霸于喀尔喀五部的斋赛,以及扎鲁特部色本、巴克贝勒等人,与明联盟,誓征建州,一再袭击后金村寨,劫杀后金使者,并出兵来援铁岭。甚至连努尔哈赤的内弟桑噶尔寨(明安贝勒之子),也领兵随同斋赛,来援明朝,征剿姐夫。

努尔哈赤抓住斋赛、色本以后,作出了明智的决定,暂不杀戮,并释放斋赛部下一百四十人返回其部,以此来争取蒙古喀尔喀五部脱离明国,让他们与后金建立友好联盟关系。此举果然见效,八月,喀尔喀五部诸贝勒遣使来,请求不杀斋赛,努尔哈赤回信,列举斋赛之过,说明因念及五部卓礼克图洪巴图鲁贝勒、厄布拉德依皇台吉,故拘而未杀。

① 《明神宗实录》卷583、584;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11;《武皇帝实录》卷3。

① 《武皇帝实录》卷2。

十月二十二日,以卓里克图洪巴图鲁贝勒为首的喀尔喀五部贝勒,遣使来求联盟对明,战则同战,和则同和。努尔哈赤于十一月初一日遣额克星额等五大臣前往,与五部贝勒宰牛杀马,对天盟誓,决心“共议讨伐原来之仇敌明国”,若欲议和,必“共同议和”,违者“损寿短命”。努尔哈赤释放斋赛之子克实克图,厚赐皮裘衣帽鞍马,送彼回部,并宣布待两国同征明国,取得广宁以后,再考虑斋赛的归期,在此之前,其二子可轮流在后金侍奉其父。① 后金与蒙古喀尔喀五部的关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努尔哈赤又于天命五年正月十七日,修书回复察哈尔林丹汗的来信,指责他狂妄自大冒称“四十万之蒙古主”,讥讽其两败于明损兵折将,劝其勿受明之财帛,为利所诱而开罪于己。②努尔哈赤还试图削弱朝鲜与明国的关系,突破南边的包围圈。朝鲜国王一向紧跟明朝政府, 轻视建州,并遵明帝之命,派都元帅姜弘立领兵一万三千余名,随明总兵刘铤,从东进攻赫图阿拉。天命四年三月初,努尔哈赤大败明军于萨尔浒时,逼迫姜弘文率兵五千投降,免死拘留,并于三月二十一日遣使致书朝鲜国王,自称“后金国汗”,列述“七大恨”,指责明朝欺侮建州和朝鲜,“明国皇帝要派彼之诸子到朝鲜和我国做国主,这个尼堪皇帝凌辱我等二国太甚”,劝说朝鲜背离明朝。虽然朝鲜回信,坚持亲明尊明政策,劝告努尔哈赤罢兵和好,仍尊明帝为君,自居属臣,但努尔哈赤并未罢休,继续遣使入朝,讲述己见,欲离间朝鲜与明国的关系。①与此同时,努尔哈赤积极巩固内部,增强实力。天命四年六月,为便于用兵,于界凡筑“行宫”及八旗贝勒、大臣、兵士住房,迎汗和诸贝勒福金来此居住,十六个月后又迁居萨尔价,一步一步逼近明境。

天命五年三月,努尔哈赤第一次制定“论功序爵”的制度,援用明朝官称,设总兵官、副将、参将、游击,均分为三等,大体上原来任固山额真之人即为总兵官,梅勒额真为副将,参将、游击为甲喇额真,原来当牛录额真的,一律为备御。从总兵官至备御,皆为世职②。另外,每牛录下,设千总四员。这对鼓励八旗官将效忠于汗为国出力,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天命五年六月初四日,努尔哈赤命竖二木于门外,下令说:“凡有下情不得上达者,可书诉词悬于木上,吾据诉词颠末,以便审问。”③这一措施,有利于体恤民隐,主持公正,使下情有可能上达于汗。

同月,努尔哈赤第一次派遣人丁,“往东海煮盐”④。建州女真地区素不产盐,一向依靠“抚赏”、“告讨”,从明朝边臣手中领取十斤八斤二十斤盐,十分困难,以致相当多的女真人长期没有盐吃,包衣阿哈常因无盐食而离主逃走。这次煮盐,效果显著,不久便运回一二十万斤,“于国内按丁给与”,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食盐供应极为紧张的局面。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11、13;《武皇帝实录》卷3。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13、14;《武皇帝实录》卷3。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9;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038 页。② 《武皇帝实录》卷3。

③ 同上。

④ 《满文老档·太祖》卷15。

天命五年九月,努尔哈赤处理了皇族内部纠纷的重大案子,第一次提出了“共治国政”的制度。相当长的时间里,二贝勒阿敏厌恶其异母之弟斋桑古贝勒,大贝勒代善虐待前妻之子硕讬贝勒,关系十分紧张。九月初三日有人首告斋桑古、硕托欲叛逃明国,十三日努尔哈赤与诸贝勒、大臣议定,“发兵堵截通往明国之路”,当晚将二人拘留监禁,代善、阿敏向汗奏乞,欲杀二人。二十日努尔哈赤断定斋桑古、硕讬是与其兄其父不和而出怨言,并非叛逃,下令释放。随即查明,代善不将“良好僚友、国人”分与前妻之子岳讬、硕讬,并诬告硕讬与己二妾通奸。努尔哈赤大怒,严厉谴责代善,愤怒指出这种听信后妻谗言欲杀亲子之人,“哪有资格当一国之君,执(掌大政)!”立即当众宣布:“先前(欲使代善)袭父之国,故曾立为太子,现废除太子,将使其专主之僚友、部众尽行夺取。”二十八日,代善亲手杀死继妻,遣人向努尔哈赤奏请,要求“若蒙父汗不处死刑而得再生”,希望允己叩见请罪。努尔哈赤表示了宽厚的态度,并令代善与诸弟立誓缓和关系。代善对天发誓,今后“不再为非”、怀抱怨恨。八和硕贝勒、众大臣“亦立誓书”,指责了代善的过失,宣布“立阿敏台吉、莽古尔泰台吉、皇太极、德格类、岳讬、济尔哈朗、阿济格阿哥、多尔衮、多铎为和硕额真”,规定新汗“不得恣意横行”,不能出于一己私怨而贬革勤理政务的和硕额真。如果某一和硕额真犯有扰乱政务的罪行,则由另外七旗和硕额真集议裁处,该罚则罚,该杀则诛①。代善虽被革除太子,但仍旧统辖原有的正红、镶红二旗,仍居四大贝勒之首,佐理国政,统军出征。后金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有了较大程度的缓和。

天命六年闰二月十六日,针对阿哈遭受奴隶主虐待而反抗逃亡的情况,努尔哈赤下达“汗谕”,劝诫家主“宜怜阿哈”,“阿哈应爱主”,“双方应该相互慈爱”。他要求阿哈将“耕种田地之谷”全部交与家主,主人家中要多织布,供给阿哈衣服饭食,如果家主不“善养”阿哈,阿哈“以衣食为劣而上诉后”,“则从虐养之主取之,转而给与善养之主”①。努尔哈赤发布这一汗谕,是企图在大举攻明前夕,缓和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尖锐的阶级矛盾,巩固和维护后金国中占居主导地位的奴隶制生产关系。

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诸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之后,努尔哈赤利用明朝辽东旧经略熊廷弼被罢革新经略袁应泰不谙兵法的好机会,决定进攻沈阳、辽阳,发动了明金(清)之间的第二次大决战。

明天启元年(天命六年, 1621)三月十日,努尔哈赤亲率大军出发,十二日晨到达沈阳,在城东七里河的北岸筑造木城屯驻。沈阳“城颇坚,城外浚壕,伐木为栅,埋伏火炮”。城外挖有与人身相等的陷阱十道,井底密插尖木桩,陷阱之后挖有四道大壕,尖桩密布,又树立大栅栏,沿内壕排列楯车,每车安放大炮二门小炮四门,两车之间又置大炮五门。奉集堡、虎皮驿亦皆开河建闸,修缮坚固,与沈阳成为犄角。② 沈阳城内有贺世贤、尤世功二总兵官,各将兵万余,总兵官陈策、董仲揆引川浙兵一万余正自辽阳来援,守奉集堡总兵李秉诚、守武靖营总兵朱万良、姜弼亦领兵三万来援。按军队总数而言,明国稍占优势,兼之沈阳城坚濠宽堑深,枪炮众多,明军如果据城死守,是很难攻克的。

① 《旧满洲档·昃字档》。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17。

② 《明熹宗实录》卷3、7、8;《满文老档·太祖》卷19。

努尔哈赤知悉单凭硬攻,以弓矢对枪炮,以人力攻坚城,是难以奏效的,如战事拖延,陈策、李秉诚等四万余军队及其他援兵赶到之后,腹背受敌,局势便十分险恶了,遂临机应变,果断决定诱敌出城,发挥己军善于野战的长处,设下埋伏,乘机歼敌。三月十二日,努尔哈赤先派数十名骑兵“隔壕侦探”,被总兵尤世功家丁追击,死四人。勇猛寡谋的总兵贺世贤“勇而轻,谓奴易与”,遂改变了原来“固守”的方针,“决意出战”。第二日,努尔哈赤又遣少数老弱士卒挑战,贺世贤饮酒大醉,率家丁千余出城,夸下海口说,要“尽敌而反”。金兵“诈败”,世贤中计,“乘锐轻进”。一入伏中,后金“精骑四合”,将明兵重重包围,奋勇砍杀,大败明兵。世贤“身中四矢”,且战且走,退至城边,因吊桥绳索被努尔哈赤数月前派往城中诈降的蒙古、女真人砍断,不能入城。八旗兵追至,击杀贺世贤及来援的尤世功,冲入城内,打下了号称金城汤池的沈阳重镇。①此时,明总兵陈策等率川浙兵来援,刚至浑河,川兵渡河,营于桥北,浙兵在桥南,营寨尚未安好,努尔哈赤乘机率军猛攻,先消灭了桥北川兵,随即击败朱万良、姜弼来援的三万明军,紧接着又歼灭桥南浙兵。②一日之内,努尔哈赤统率八旗健儿五、六万,鏖战四次,将七万余明军各个击破,攻克沈阳,创造了军事史上集中兵力击败优势敌军的光辉战例。

努尔哈赤屯兵五日,论功行赏,三月十八日集诸贝勒、大臣定议,进军辽阳。

三月十三日沈阳一失,辽阳危如累卵,城中“兵不满万”,又“身无介胄,器不精利”,辽东“战将劲兵”,一半损于沈阳之战,一半在各地应援。如果金兵于十四日飞驰进击,当天即可轻取辽阳。明经略袁应泰、巡按张铨利用努尔哈赤的迟延和失误,飞速征调援军,撤虎皮驿、奉集堡兵回辽阳,五天之内,凑集了十三万大军。

三月十九日午时,努尔哈赤率军进至辽阳城东南角,当天晚上,于城南七里安营扎寨。此时,论兵数,明倍于金。讲地形,明防守,得地利。辽阳城十分坚固,“城高厚壮,屹然雄峙”,城外挖濠三道,每道宽三丈、深二丈,濠外复筑大堤潴水,又引入太子河水,灌满护城深壕。辽阳有上万门大炮,其中七门,各重一千余、二千余、三千余斤,一发可毙敌数百,威力很大。①《武皇帝实录》卷三记述辽阳守备情况说:“(明臣)放代子河水于壕,塞其西闸,内列火器于城上,排兵四面,守御甚严。”朝鲜文献甚至记述了后金军望城生畏的情形,指出:“(八旗军)至辽阳,望见城池险固,兵众甚盛,虏皆意沮欲退。”②如果明经略袁应泰调度有方,凭坚死守,辽阳是不会轻易失落的。

努尔哈赤看到明军守备甚严,决定避免硬攻,力争智取。他首先严正宣布必战、死战的决心,声色俱厉地谕告众人说:“一步退时,我已死矣。你等须先杀我,后退去”,并立即“匹马独进”①。

① 《明熹宗实录》卷8;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4。

② 《明熹宗实录》卷8;《武皇帝实录》卷3;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4。① 《明熹宗实录》卷9。

②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147 页。

①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147 页。

这种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对八旗官兵发挥了强烈的影响,促使他们知难而进、转怯为勇。

努尔哈赤再次运用发挥所长制敌所短的正确战术,决定诱敌出城,引入伏中,以便合歼敌军,同时又派遣“细作”,混入城内,待机内应。三月十九日,他先差少数人马横渡太子河,诱骗敌人,明军果然中计了。明经略袁应泰本来已和诸将议定,“畏敌多,主守”,现在看见后金兵马太少,“其骑可数”,遂因“见贼少而主战”,亲督侯世禄、李秉诚、梁仲善、姜弼、朱万良五总兵,率兵出城五里,在教场扎营。明兵忽守忽战,军心不定,努尔哈赤乘机指挥军队,“奋力冲杀”,“明兵大溃而死”,“军败多死”。第二日,三月二十日,努尔哈赤亲督士卒猛攻,鏖战多时,明兵又败。三月二十一日,努尔哈赤领军乘胜进击,原先派入的“奸细”从中内应,遂攻下辽阳,袁应泰自尽,张铨被俘,不屈而死。

努尔哈赤带领八旗贝勒、大臣,进入城内,驻于经略衙门,谕令汉人归顺,辽河以东的宽甸、海州、耀州、盖州、镇江、熊岳、复州、汤站、武靖营、长宁、长静、三河、十方寺、永宁、镇夷、威远、孤山、甜水站、草河、奉集、平虏、蒲河、懿路、鞍山等七十余城官民“俱削发降”②。

天命六年四月十一日,努尔哈赤召集诸贝勒、大臣,商议是否迁都于此?他们都主张回到建州,不愿留住辽阳。努尔哈赤断然拒绝了他们的建议,责备诸子目光短浅,没有雄心壮志。他强调指出:承蒙皇天眷祐,艰苦创业获得成功,降服了辽河以东地区,如果回到故里,辽阳必为明国收复和固守,逃散于山谷的城堡人丁便摆脱了后金的统治,“弃所得之疆土而还国,必复烦征讨”,皇天如此“喜爱之地方”,焉能抛弃!他谕告诸子要胸怀大志,并语重心长地说:“今我兴兵,为尔等众子创立大业。诸子,尔等焉能说不能呢!”于是,诸贝勒、大臣一致回答说,“此言诚然”,遂定议迁都辽阳,派人迎接汗之福晋和皇子,将建州地区人丁移驻辽东①。努尔哈赤这一决策,对促进后金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天命七年正月十八日,努尔哈赤统领八旗劲旅,西征明朝辽东重镇广宁。虽然明在关外有军队二十万,两倍半于金军,而且火器众多,但努尔哈赤并不畏惧,二十日即渡过辽河,进围西平,二十一日午时猛攻克城,并随即与十万明军鏖战于沙岭,斩杀辽东总兵刘渠、援辽总兵祁秉忠,大获全胜,明辽东巡抚王化贞弃广宁城匆忙逃遁。正月二十四日,努尔哈赤领军至广宁,明游击孙得功等率士民执旗张盖奏乐叩降,迎入城中,驻巡抚衙门。平阳、西兴、锦州、大凌河、右屯卫等四十余城官兵俱降。二月十七日,努尔哈赤命诸贝勒统兵留守广宁,将锦州、义州等处官民迁于河东,回归辽阳。

行新制用汉官争取蒙古

明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三月后金军进驻辽东以后,努尔哈赤面临着截然不同的新形势,即在长期封建化的汉族地区,确立和巩固后金国的统治,因而必须解决新出现的许多难题。比如,辽河东西主要是汉族居住,不管是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文化传统,还是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服装发式,以及语言文字、相貌性格,与满族都截然不同,对他们怎样管辖,怎样剥削?满族人丁移居辽东后,怎样安置,是固守旧俗,还是改行汉制,或是另行他法?辽东及其附近,有相当多数量的蒙古部落,对他们采取什么样的方针和政策,满、蒙、汉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布局?辽东地区人丁大减,民不宁居,田地荒芜,社会混乱,怎样安定,怎样恢复?明廷大调兵马,广修城堡,抢运粮草,赶制火器甲仗刀箭,力图挽救辽东危局,守住宁远、锦州,确保山海关内安全,并屡派密使,潜入辽东州县,联络反金人员,策划武装反抗和大批外逃,以扰乱金国,牵制其兵力,进而伺机出兵,收复失地,此情此策,如何对付。

② 《武皇帝实录》卷3;《明熹宗实录》卷8、13;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4;《明史》卷259《袁应泰传》。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21;《武皇帝实录》卷3。

特别是辽东汉民的激烈反抗,怎样处置?自从天命六年三月后金军进驻辽东以后,八旗贵族官将大量掠民为奴,扩大奴隶制剥削范围,激怒了长期反抗封建制度的辽东军民,他们不顾汗、贝勒的残酷镇压,铤而走险,英勇斗争。

就在三月二十一日辽阳失陷金兵夺据全城的恶劣处境下,广大辽阳城民便针对后金贪婪抢掠的恶习,“放火焚家,锅、瓮、窗纸,尽皆毁坏”,以示抗议①。

镇江古河屯民陈大等,“不受伪命”,刺杀后金所遣招降金州、复州、海州、盖州四卫的宽奠参将陈尧道、守备郭彦光、吕端,“聚集三千人,歃血共盟”。马虎山任九、锡头山金国用、马头山崔天泰、卓山王思绍等,以及“东山矿徒”,不肯降金,“各聚众以待大兵(明兵)”。盖州生员李遇春等,聚“矿徒二千余人以守”,击杀后金所派劝降使者。①辽东兵民大批出走,逃离金国辖区,避居沿海岛屿及进入朝鲜的,有数十万人,逃入关内的更多,天命七年,已达二百八十余万人②。

反金的武装斗争,风起云涌,绵延不断,五年内(1621—1626),已经发生和正在积极准备进行武装反抗的州县有辽阳、海州、鞍山、耀州、盖州、复州、岫岩、叆河、新城、金州、镇江、清河、抚顺等地,基本上遍及后金全部辖区③。

辽民还采用了其他方式进行斗争。有的秘密投放毒药,欲图毒死汗、贝勒和八旗官兵;有的违犯禁令,私藏兵器,不按规定上缴武器,为兴师起义作准备;有的蔑视汗谕,收留逃亡的兵民和阿哈;有的想方设法,打死为非作歹的八旗官兵,惩治欺压人民的暴徒④。

正是由于辽东兵民和满族阿哈强烈反对野蛮的奴隶制和八旗贵族的奴役,“不定居,常逃走,从事奸细”,频繁起义,大批逃亡,造成了“叛逃甚多,乱”的局面⑤,使得后金国中城乡不宁,境内混乱,严重地威胁到后金的统治。

面临着这样复杂、尖锐、动荡的危险局势,努尔哈赤果断地确定了承认辽东汉民原有的封建制、陆续缩小满族奴隶制并促进其向封建制过渡的方针,及时地推行了“各守旧业”和“计丁授田”等过渡性质的新政策。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20。

① 《明熹宗实录》卷10、11。

②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6、10。

③ 《满文老档·太祖》卷58、60、61。

④ 《满文老档·太祖》卷52。

⑤ 《满文老档·太祖》卷65。

天命六年四月初一,即金军攻下辽阳后的第八天,努尔哈赤谕劝海州、复州、金州民归降时,正式提出了对待辽民的“各守旧业”政策。他下达汗谕说:对经过“死战而得获之辽东城民,尚皆不杀而养之,各守旧业”,使辽民“皆各出其力,经商行贾,美好水果,各种良物,随其所产,此乃长远之利矣!”过了一个月,他在谕劝镇江民降顺时又指出:不会因镇江民杀死遣往劝降的后金官员,“而将此处之民俱皆杀戮,此处所出口粮尽皆丢弃”。“我方以民缺少为恨”,辽民应快归顺,则“各守其宅,各耕其田”。此后又多次重申这一政策。①按照这一政策,辽东兵民可以各自保有自己原来的祖业,各自从事先前从事的行业,因此,地主的田地房宅仍旧归其所有,他人不得侵占,原来经商开店的,照样能够购进货物,打造器具,出售获利,富家大户仍旧可以雇佣工人,招佃耕种,收取租谷,而原来的佃农,还得租种地主庄田,雇农仍为东家效劳,帮工、学徒依然要在老板作坊店铺中出力。这就意味着,辽东地区的新主人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承认了这个地区过去各行各业的旧传统、旧的产权形式、旧的经营方式,即承认了辽沈地区汉民中的封建生产关系可以延续,并保障封建制,甚至还在一些地方恢复封建制的剥削方式。紧接着,努尔哈赤又宣布实行“计丁授田”政策。天命六年七月十四日,努尔哈赤颁发分田汗谕,命于海州地方取无主之田十万日(一日为田六亩或十亩)、辽东地方取田二十万日,分给八旗兵丁和汉民,一丁给与种谷之田五晌植棉之田一晌,“均行给与”,“乞丐、僧人皆分与田,勤加耕种”。同年十月初一日,他又降谕汉民说:辽东五卫之人和海州、盖州、复州、金州四卫之人,令种无主之田三十万日。此后,多次将田地授与满汉人丁。①在授与汉民的土地上,基本上是延续了过去辽民的封建生产关系。

努尔哈赤在“各守旧业”、“计丁授田”的基础上,沿袭了明朝政府的封建赋役制度,并作了一些必要的修改。在七月十四日的分田谕中,努尔哈赤曾规定,领受田地的汉民,需“三丁耕官田一晌”,“每二十丁,征一丁当兵,以一丁服官役”。但这种耕种官田的劳役地租剥削方式太古老了,根本不适合于已经长期封建化的辽东地区,无法推行,乃改订新法。

天命六年八月十七日,努尔哈赤下令:“从速逼迫催征依照旧例征收官赋之谷草”。九月十六日又谕令管理汉民事务的八游击、二都司,“官赋征收之谷,须并征以草”。十二月初十日,他再下汗谕,指责盖州副将刘兴祚说:“依照旧例征收之谷、银、炭、铁、盐等官赋,何故不从速催督遣送”,责令刘遣派兵士,“催征依照旧例征收之赋”。②这个“旧例”,就是明朝政府在辽东征收封建赋税的规定。

由于金国一向采用以丁为主要的计算单位,因此,努尔哈赤在保留明朝政府征收封建赋税的基本项目和正额数量的条件下,渗进了入驻辽沈前的传统作法,实行计丁征赋佥役制。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20、21、37、49、55。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24、27。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25、26、30、31、32。

天命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努尔哈赤下达给汉民的“文书”说:辽东的“各种贡赋”,原来皆以户计,结果“富人给财而免役,穷人无财而应差”,现改用“我之旧制”,“以丁计算”,男丁二十人征兵一人,遇有急事,每十人出一人服役,“若系缓事,百人出一人服役”。当兵之人所需“乘十两之马,以及携带之器具”,令二十人承担置办①。天命八年二月,“一年一丁之征取官赋者,赋谷、赋银、饲养军马之料,合共三两”②。

对于满族的诸申,除了按丁交纳官赋以外,还要当兵应役,大体上是三丁征一为兵,遇有重大战争,比例更大一些。天命六年十一月,努尔哈赤下谕,每牛录增披甲五十,分驻辽阳、海州。天命七年正月征广宁,努尔哈赤命令每牛录出一百甲从征,以五十甲留守③。按一牛录一百五十甲计,是二丁抽一为兵。其他筑城、运粮等,也常佥诸申赴役。

由于包衣阿哈猛烈反对奴隶主的野蛮奴役而大批逃亡,努尔哈赤既下汗谕,命令阿哈必须“以主为父”,“不萌贼盗奸诈凶暴之念”,“尽力从事阿哈之事”,以免被主责骂拷打;同时,又惩办了一些残酷虐待阿哈、打死阿哈的奴隶主,不许主人任意杀害阿哈④。这对促进满族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起了一定的作用。

天命六年,努尔哈赤进驻辽阳明辽东经略衙门以后,即定下了大量任用汉官的政策。二十四日,他下令“释辽阳狱中官民,查削职闲住者,复其原职。设游击八员、都司二员,委之以事”①。努尔哈赤这样做,是十分正确的。因为,以汗、贝勒为首的满族贵族人数并不多,五、六万金兵,只能聚居在辽阳、沈阳、广宁及少数军事要地,其他州县和广大乡村,则难以一一分兵屯驻,兼之,言语不通,文字相异,服饰有别,习俗不同,无法了解辽民心情,不易查获叛逃密谋,也很难逼迫汉人纳粮贡赋当兵服役。在这样条件限制下,没有汉族地主阶级代表人物的支持,汗、贝勒是很难在辽东站稳脚跟的。努尔哈赤就曾专门召集汉官对他们说:“尔等之国人,可信者,不可靠者,尔等知之矣。”②努尔哈赤特别注意收罗和起用明朝的罪臣、废官及中下武将和官吏。他在六月初八日对督堂下达专谕,指示不用明朝大臣,而应擢用愿为金国效劳的小官小吏,因为,原系明朝大臣之人,“一向为官,不为我等效劳”,于金无益,而那些微员小吏偏裨末弁,以及罪臣闲官,或因少读诗书,唯图渔利,贪赃枉法,谋升官职;或是官场失利,打入狱中,心怀不满,因而有可能背叛旧君,投靠新汗,“归向我等”,“谄谀于我等,出其力,致其才”③。所以,他任用的汉官,“一半在明朝时得获死罪,关在狱中,一半失去官职,一无所有,又皆战阵所获而养之也”④。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28、32。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45。

③ 《满文老档·太祖》卷28、33。

④ 《满文老档·太祖》卷40、46。

① 《武皇帝实录》卷3。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40。

③ 《满文老档·太祖》卷23。

④ 《满文老档·太祖》卷48。

努尔哈赤在给“明国众游击官”下达的汗谕中,对他们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责令降金汉官“勤守各种法令”,即贯彻执行要求阿哈耕田交谷、强迫汉民种地守法、纳粮当差、不得叛逃等等法令和汗谕。二要汉官“为汗之眼,观察众人;为汗之耳,用以听众,诸凡各事,皆详加督察。”即要他们侦察汉民对待汗、贝勒的态度,有无叛逃密谋,随时上报,为努尔哈赤制定的“平盗贼,止恶逆”政策服务。三为谕令汉官“公正审断”,以维护后金国的统治。第四是谕劝汉官不要“科索下人”,以免激化矛盾,招致辽民更加猛烈地反对金国的统治①。

努尔哈赤多次宣布,对尽忠效劳的汉官,要破格提升,要“嘉赏赐财”,要“赏以功,给与为官”,要使他们“终身享受”,而且功臣的子孙可以世代承袭祖、父的官职。原明抚顺游击李永芳,初升三等副将,从征辽阳后晋三等总兵官。明商人佟养性初授三等副将,破辽阳后晋二等总兵官。开原人刘兴祚,降后初任备御,下辽阳后,进至副将,其侄亦为海州参将。

这些措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金军进入辽东初期,不少明朝官、将、生员降顺新君,献计献策,告密送信,催征赋税,迁民分地,查点丁口,追捕逃人,对巩固金国的统治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努尔哈赤利用攻克辽东大败明军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了争取蒙古来归和建立满蒙联盟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天命六年十一月,蒙古喀尔喀部古尔布什、莽果尔台吉率部民六百四十五户来归。七年二月十六日,蒙古科尔沁的兀鲁特部明安、兀尔宰图等十六贝勒,以及喀尔喀部石里那克等贝勒,率所属三千余户,前来归顺。喀尔喀五部又有一千二百户来投。努尔哈赤分别封授官职,赐与皮裘缎布匹银器及“房田奴婢牛马粮粟”,“凡所用之物,俱赏给之”。对一些人多势强的贝勒、台吉,还让他们与金国汗、贝勒联姻婚娶,共享荣华富贵。努尔哈赤封古尔布什为一等总兵官世职,以第八女聪古图公主嫁与为妻,尊称额驸,给与女真一牛录、蒙古一牛录。授莽果尔总兵官世职,嫁以族弟济白里之女。布颜代,初授二等参将世职,娶公主为妻,封额驸。努尔哈赤授岳父明安三等总兵官世职,给予特别优遇。明安之子多尔济亦娶公主,为额驸。很早就来拜谒的蒙古喀尔喀部的巴约特部恩格德尔台吉,也娶了努尔哈赤的侄女为妻,尊称额驸,归顺后,又授三等总兵官世职,盟誓赐诰,赐与十四个拖克索、“近身役使和伐木运水”的男女四十对,以及大量金银财帛。其子索尔哈娶努尔哈赤之孙女为妻。

努尔哈赤还专门下达文书,给予来归蒙古诸贝勒,宣布要“无差别地对待亲生儿子与仰慕而来之诸子”,并指定他们分别与汗、贝勒“结成亲家”,以便“很好地恩养”他们①。

当斋赛之家送其二子一女为质并带马二千匹、牛三千头、羊五千只来赎斋赛时,努尔哈赤很宽厚,同意提前释放。他率领四贝勒皇太极、二贝勒阿敏,与斋赛对天盟誓,宣布如骗取牲畜而不送还斋赛,则“将遭殃致死”。斋赛也发誓要“以收养之父(指努尔哈赤)为父”,“以诸弟为弟”,若回部之后变心负盟,则“遭殃致死”。努尔哈赤厚赐斋赛皮裘弓矢鞍马甲仗,命诸贝勒送至十里外,设宴饯别,将其所质之女,给与大贝勒代善为妃。努尔哈赤命诸贝勒又与科尔沁部鄂巴等贝勒盟誓,“愿同心合意”对付察哈尔。这些政策和措施,吸引了许多蒙古贝勒、台吉率部来投,编入八旗,扩大了军队,增强了战斗力,与喀尔喀、科尔沁建立了比较巩固的友好联盟关系,对后金国与明作战、与察哈尔林丹汗作战,提供了有利条件。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20。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31、40。

鉴于各贝勒的势力强大和难以挑选合适的嗣子,努尔哈赤于天命七年(1622)三月宣布今后要实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并采取了一些措施,逐步为这一制度的完全实行创造条件。


第四节 屡犯错误的年迈之君


努尔哈赤虽然是一位“聪睿英勇”的开国君主,解决了不少似乎无法解决的难题,进入辽沈后又迅速认清了新形势,及时地采取了“各守旧业”、大量任用汉官等政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大奴隶主、大农奴主的阶级局限性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他不能坚持和彻底推行符合辽东需要顺应时代潮流的正确政策,并且由于一向攻无不克、飞跃前进而有些飘飘然了,骄傲专横,刚愎自用,因而从天命八年以后,犯了不少错误,干了一些蠢事。首先是,他不该从“恩养尼堪”转变为大杀辽民。天命八年(明天启三年,1623)六月,听说复州汉民人数增加,接受明国“派来之奸细和札付”,将要叛逃,努尔哈赤派遣大贝勒代善、斋桑古、阿济格、杜度、硕讬等贝勒,率兵两万,前往镇压,将男人全部杀光,带回大量子女、牲畜①。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连下九次汗谕,遣派大批八旗官兵,在金国的大部分辖区,查量汉民粮谷,凡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定为“无谷之人”。努尔哈赤辱骂“无谷之人”是“不耕田、无谷、不定居于家,欲由此地逃往彼处(明国)之光棍”,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发现其“闲行乞食”,立即“捕之送来”,并于正月二十七日“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汉人)”①。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下达长谕,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历数镇江、长山岛、川城,耀州、彰义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汉民武装反抗事例,宣布要斩杀叛逃之人。他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各去自己辖属的村庄,“区别”汉民,凡系抗金者,一律处死。各将遵令,“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②。时有辽民几尽杀光之说,满汉关系极度恶化。

努尔哈赤还在十月初三的“汗谕”中,命将未杀的“筑城纳赋”之“小人”(即劳动者),全部编隶汗、贝勒的拖克索(庄),每庄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八十晌庄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官赋”。编丁隶庄后,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每备御各赐一庄”③。这样一来,原来“计丁受田”的汉民,失去了“民户”的身份,沦落为奴仆性质的“庄丁”,被迫缴纳数倍于“计丁授田”之丁上交的丁赋,人身奴役加重,剥削更为厉害。辽东地区的大多数汉民(即除去原系阿哈的汉民以外),从“计丁授田”的后金国“民户”,下降为缴纳高额地租、惨遭庄主压迫的封建农奴,严重地加深了辽民的苦难,农奴制庄园恶性扩展,遍布后金辖区,这是很大的倒退。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53、54。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60、61。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66。

③ 《满文老档·太祖》卷66。

从天命八年六月镇压复州兵民起,努尔哈赤在对待汉官的问题上有了很大的变化,放弃了原来拉拢汉官、大量任用汉官的正确政策,错误地对他们产生了怀疑,采取了疏远的态度。进入辽沈初期,不少降金汉官竭力效忠金汗,征田赋,佥汉兵,派役夫,运官粮,筑城池,清点人丁,查获“奸细”,捕捉逃人,劝诱辽民听从新君的命令,做了许多事。但是,由于辽东军民痛恨后金苛政,猛烈反抗,明又不断派遣密使劝说汉官弃金投明,有些汉官就犹豫了,担心金国汗、贝勒不能久驻辽沈,因而或与明臣书信往来,以留后路,或暗订密约,伺机叛逃。努尔哈赤不从改革弊政、减少杀戮、缓和矛盾以平息民怒稳定局势这一根本上着手,却改变策略,怀疑汉官,疏远汉官。当努尔哈赤决定派兵屠杀复州兵民时,“抚顺额驸”李永芳谏阻说:“所谓复州之人叛者,非实也,恐系人之诬陷矣。”①李之本意是应当慎重,核实情况后再发兵,这原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努尔哈赤却大发雷霆,厉声指责李永芳等汉官“以明帝为长久,以我为短暂”,“心向明国”,蔑视金汗,竟革去他的总兵官职,捕其子来审讯,后虽复官,但也不似过去那样信任和重用了②。这样一来,汉官人人疑惧自危,持有二心,不敢直谏,妨碍了努尔哈赤对辽东汉民情形的深入了解和正确处理,影响了满族贵族与辽东汉族地主阶级的联合,加剧了辽东的动乱。

努尔哈赤在天命八年处理八旗贝勒和高级官将的问题上,也做了一些错事。三月,曾为建立后金国驰骋疆场征战三十余年的开国元勋扈尔汉,向养父努尔哈赤上书,承认过失,乞父宽恕,恳求再次起用为国效劳,努尔哈赤却大摆君主威风,再谴其非,不予考虑,使这位叱咤风云威震辽东功勋卓著的总兵官,忧闷病重,九个月后含恨去世,其子浑塔还降级袭职①。五月,创制满文、被誉为“一代杰出之人”的大巴克什额尔德尼,仅因细故,夫妇两人被努尔哈赤无辜冤杀,家被抄没②。六月,原哈达国主蒙格布禄贝勒之子、努尔哈赤的亲女婿乌尔古岱,因被汉官讦告收其金银,尽管缺乏根据,却遭议处死刑,后虽免斩,仍被革去具体处理军国大政的督堂要职,从总兵官降为备御。努尔哈赤还因此案痛责“爱子”四贝勒皇太极和岳讬、济尔哈朗、德格类三位贝勒。③这一重大案件,在八旗贝勒、大臣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努尔哈赤晚年犯的这些错误,严重地破坏了辽东生产。这一曾经是“田人富谷,泽人富鲜,山人富材,海人富货”,“家给人足,都鄙廪庾皆满,货贿羡斥”的富饶地区,竟弄得人丁锐减,田园荒芜,庐舍残破,百业凋敝,社会混乱,民不宁居,饥荒频仍,物价飞涨,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悲惨局面④。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51。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51、57。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47、60。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50、51。

③ 《满文老档·太祖》卷45、54。

④ 《满文老档·太宗·天聪》卷6。


第五节 宁远失利含恨而逝


明天启五年(天命十年, 1625),努尔哈赤着手进行大举征明的准备工作。正月,闻听明遣兵一万,由海上至旅顺,修葺城堡,屯驻兵士,努尔哈赤命三贝勒莽古尔泰和阿布泰、巴笃礼二总兵官,领兵六千往攻,克城,击败明兵,毁城而还。

三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召集八旗贝勒、大臣商议,欲迁都沈阳,诸贝勒、大臣以“恐食用不足,力役繁兴,民不堪苦”为由,乞请不迁。努尔哈赤断然拒绝众议说:“沈阳四通八达之处,西征明国,从都尔弼渡辽河,路直且近。北征蒙古,二、三日可到。南征朝鲜,自清河路可进。”他坚持己见,遂议定迁都沈阳①。

天命十一年正月十四日,努尔哈赤率领诸贝勒,亲统八旗劲旅,号称十三万大军,征讨明国,发动了明金(清)之间的第四次大决战。

正月十六日,军抵东昌堡,十七日渡辽河,“于旷野布兵,南至海岸,北越广宁大路,前后络绎,首尾莫测,旌旗剑戟如林”②。大军铺天盖地,直向明国杀去。这时,身任兵部尚书、辽东经略要职的阉党党羽高第,胆小怕死,严令从锦州、右屯卫、大凌河、小凌河、杏山、松山、塔山等城撤防,尽驱屯兵居民入关,焚烧房舍,遗弃米粟十余万石,搞得锦州等城兵民“死亡载途,哭声震野,民怨而军益不振”③。因此,金兵未遇任何抵抗,“如入无人之境”,二十三日即抵达宁远城郊。宁远只有明兵万余,被金兵重重围困,孤悬关外,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均已中断,“中外谓宁远必不守”。

努尔哈赤遣被俘汉人入城,谕告城主宁前道袁崇焕说:“吾以二十万众攻此城,破之必矣,尔众官若降,即封以高爵。”遭袁严辞拒绝。正月二十四日,努尔哈赤下令,全军猛烈进攻。袁崇焕率领兵民拼死反抗,“枪炮药罐雷石齐下”,十数门大炮不断燃放,“周而不停,每炮所中,糜烂可数里”,又将被褥裹上火药,卷成一捆捆,投掷城下,发下点燃的火箭,“火星所及,无不糜烂”,击毙烧伤了大量金兵。努尔哈赤连攻两天,未能克城,伤亡惨重,“攻具焚弃,丧失殆尽”,无可奈何,乃遣三等副将武纳格率蒙古兵往攻宁远南十六里明军屯贮粮草的觉华岛,尽杀守兵七千,焚烧粮草千余堆和二千余只船。二十七日,努尔哈赤率军撤围,于二月初九日回到沈阳①。著名的宁远之战,以明军的胜利金兵的失败而结束。

努尔哈赤自二十五岁以遗甲十三副起兵以来,身经百战,驰骋疆场四十二年,一贯以少胜多,铁骑到处,无坚不摧,攻无不克,屡败明军,所向披靡,从未遇阻,为什么这次以数倍于敌的强大军队,竟不能打败区区万余明兵,竟攻不下远远不如沈阳、辽阳坚固的宁远孤城?为什么他这位久经沙场的无敌君汗,竟败在初次领兵的进士出身的小小宁前道袁崇焕手下?他和八旗官将不能不认真思考这一问题。

① 《满洲实录》卷8;《满文老档·太祖》卷64。

② 《满洲实录》卷8。

③ 《明史》卷259《袁崇焕传》。

① 《满洲实录》卷8;《武皇帝实录》卷4;《明熹宗实录》卷62、65、67;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6。

这样一段话:吾筹虑之事甚多,意者朕或倦勤而不留心于治道欤?国势安危民情甘苦而不省察欤?功勋正直之人有所颠倒欤?再思吾子嗣中果有效吾尽心为国者否?大臣等果俱勤谨于政事否?①紧接着,三月十九日汉官刘学成上奏,向努尔哈赤呈述金兵失败的原因并提出了四条建议。他说:汗不到半日即克沈阳,一日攻取辽东,其余之城无数,为何今日两天还未攻占宁远,并非辽东、沈阳之人少于宁远,亦非庸懦,也非枪炮少而钝劣。汗自占辽东之后,步卒骑兵三年之久未曾征战,兵之额真怠惰,士无斗志,车梯藤牌不良,兵器已不锐利。汗轻视宁远,故天使汗劳苦。……我无报恩之处,故奏述所思四项建言:不惜千金赏赐有功之人,无功者即系亲戚亦不免(罪),赏罚分明,将成大事。此其一。古云使功不如使过。辽东之人欲叛逃,是有罪之人,焉能尽杀,如若率之征战,以尼堪攻尼堪,有益于诸申。此其二。攻占土地之后,仍旧维持原制,与毁坏相比,乃是上策。②概括起来,努尔哈赤的宁远之败,首先是由于在政治上犯了严重错误。

第一,他不该从“恩养尼堪”转变为滥施屠戮大杀辽民,“不论贫富,均皆诛戮”③,杀人越多,民心越恨,反抗愈烈。第二,他从任用汉官、依靠汉官,错误地改为怀疑、排斥、歧视汉官,失去了大部分汉官对金的支持。第三,内争纷起,疑案迭出,伤人太多。以最高领导集团来说,从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这四大贝勒起,到斋桑古、德格类、济尔哈朗、岳讬、硕讬等“执政贝勒”,都分别遭到努尔哈赤训斥和处罚。八旗高级官将,如达尔汉辖、阿敦、乌尔古岱、额尔德尼、巴笃礼等督堂、总兵官、大巴克什,或斩或囚,或降职革任,波动也不小。这样一来,汗威无比,群臣畏惧,三缄其口,努尔哈赤成为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使得他不知下情,难辨是非,越弄越糟。在军事上,他骄傲轻敌,思想僵化,面对宁远坚城,他竟冒险硬攻,以弓矢对枪炮,以血肉之躯迎炮弹。而明军统帅袁崇焕却发挥所长,克服所短,用西洋大炮对付八旗劲旅的戈矛弓箭,以凭城死守来避开善于野战的金兵冲杀,用坚壁清野的办法来制服掠粮养军的金兵。

宁远之败,给努尔哈赤以沉重打击,使他“大怀忿恨而回”。战阵劳累,忧愤交加,积恨成疾,兼之进攻宁远时所负之伤又未痊愈,痈疽发作,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这位曾经叱咤风云、威震四方的常胜汗,这位实现了统一女真各部大业的后金开国之主,这位为多民族祖国的壮大和中华民族的发展建树了丰功伟绩的满族领袖、清朝始祖努尔哈赤,在离沈阳四十里的叆鸡堡逝世,享年六十八岁。天聪三年(1629)葬于沈阳石嘴头山福陵,初尊谥为武皇帝,庙号太祖,后改谥为高皇帝。

③ 《清太宗实录》卷10。

(谢选骏指出:满族是奴儿哈赤创造的,就像猪猿獐的一族是朱元璋创造的——满族比朱族的人多势众,难怪满鞑子族能打败猪猿獐族,开辟帝国时代的后期。打败朱族之后,满族又各个击破了李自成、张献忠、吴三桂、郑台湾等族,终于控制了中国。中国政权,向来都是在各个家族手中来回转手的,这一点到今天也没有改变。“党天下”不过是“家天下”的临时组合。)



【第二章 太宗皇太极】


第一节 在战争中成长


皇太极,或作黄太吉、洪太时、洪太主、红歹是等,均为同音异写,也有称为阿巴海①,生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他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八子,从小就受到努尔哈赤的喜爱,皇太极的生母叶赫纳喇氏,名叫孟古姐姐,是女真叶赫部首领杨吉努(仰加奴)之女。杨吉努为了与努尔哈赤结盟,把小女儿许配给他,称这是天生的“佳偶”。万历十六年(1588)努尔哈赤成婚,时已三十岁,新娘只有十四岁②。当时努尔哈赤有众多妻子和儿女,地位最高的是富察氏衮代,即莽古尔泰之母③。但是努尔哈赤与叶赫纳喇氏感情甚笃,喜欢她只知侍奉丈夫而不干预政事。

皇太极本人生来面色赤红,眉清目秀,行动稳健,举止端庄。他聪明伶俐,耳目所经,一听不忘,一见即识。他很爱看书学习,在努尔哈赤的诸将中惟有他识字④。

皇太极出生时,努尔哈赤正从事统一女真的事业,以满洲部为核心,已将其周围各部统一。万历十五年(1587)在呼兰哈达山下东南建筑了费阿拉(今辽宁新宾县旧老城)。皇太极就出生在这里,他家住在这一山城的最里边,是方圆几百里内最富有的大户。城外有自己的“农幕”,即农庄,家里有大量的绫罗锦缎。吃不完的鸡、鸭、鱼肉及美酒等①。当父兄长年累月忙于出征作战时,七岁的皇太极就开始主持家政了,不但把家里日常事务、钱财收支等管理得井井有条。特别是有些事情不烦努尔哈赤操心指示,皇太极就能干得很出色,与自己想的一样,因而努尔哈赤对皇太极更是爱如“心肝”②。不幸的是皇太极十二岁那年,他的生母病逝。这位叶赫纳喇氏,母以子贵,在皇太极当皇帝以后被尊为中宫皇后,清代称“孝慈高皇后”③。皇太极在母亲死后,跟随父兄,迅速成长,能文能武,文武双全。满族及先世女真人素以尚武著称,皇太极向他父亲学习本民族的传统风俗,从小就参加打猎,练得勇力过人,步射骑射,矢不虚发。当皇帝以后,皇太极还对小时候这种生活记忆犹新,曾说:“太祖时,我们听说第二天要外出打猎,即事先进行调鹰蹴球,作好各种准备。如到时不让去,哭着也要请求前往。过去,无论老少,竟相奋进,皆以行兵出猎为大喜事。那时仆从很少,人人各自牧马披鞍,劈柴做饭,即使这样艰苦,也乐于跟着为主效力,国家之有今日兴隆正是这种努力奋斗的结果。”④

① 西欧出版的书中往往称阿巴海。此名称也见于余元安《内蒙古历史概要》。②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2。

③ 富察氏被称为“滚代皇后”,见《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

④ 李民寏:《建州闻见录》,辽宁大学历史系校释本,第44 页。

① 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辽宁大学历史系校注本,第25 页。

② 《满文老档》,东洋文库本,太祖卷3,页29。

③ 《清史稿》卷214《后妃传》。

④ 《清太宗实录》卷30。

皇太极很像他父亲,吃苦耐劳,体格健壮。沈阳实胜寺曾藏有他用过的一张弓,矢长四尺余,不仅一般人不敢问津,就是一个壮士也很难拉开,而皇太极当年运用自如①。

皇太极在参加作战和协助努尔哈赤治理国家的过程中逐渐显露了头角。

据文献所载,皇太极早期较大的军事行动,是对乌拉作战。时间是万历四十年,皇太极二十岁。那时努尔哈赤正在统一扈伦四部,已灭哈达、辉发两部,还有乌拉和叶赫部。乌拉首领布占泰被努尔哈赤擒获以后放回去,背弃盟好,掠东海窝集部的呼尔哈部,并公然要娶努尔哈赤已下了聘礼的叶赫“老女”,还以骲箭射已嫁他的努尔哈赤侄女,实际这都是阻止和对抗努尔哈赤实现统一。于是努尔哈赤决定发兵征乌拉。皇太极就在这时随军出征。九月二十二日大军起程,二十九日抵乌拉部,与乌拉兵相峙三天。努尔哈赤所部四出焚毁粮草,乌拉兵白天出城对垒,夜里入城固守。皇太极与其兄莽古尔泰急不可耐,想立即过河进攻。努尔哈赤对他们说,“用兵不能像你们想的那样简单,好比砍伐大树,怎么能一下子砍断?必须用斧子一下一下去砍,渐渐折断。相同的大国,势均力敌,要一举将其灭亡,怎么可能办到?应当把它附属的城郭一个一个攻取,一直攻下去。没有阿哈,额真怎么能生存?没有诸申,贝勒怎么能生存?”②在努尔哈赤的指挥下,他们毁掉了乌拉的一些城寨,而“伐大树”之说,对皇太极后来与明朝作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第二年,乌拉被灭。

在逐步完成统一女真各部的基础上,皇太极帮助他父亲努尔哈赤建立了新的后金国家。努尔哈赤一度想立长子褚英为储,但是褚英背着努尔哈赤做了很多违反其愿望的事,甚至逼迫皇太极等也跟他一起行动。皇太极等向努尔哈赤揭发了褚英的阴谋,万历四十一年努尔哈赤将褚英幽禁,两年后又毅然处死了他①。从此皇太极进一步得到了信赖。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始建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合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加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式完成了军政合一的八旗建制。皇太极被任命为管正白旗的贝勒②。

万历四十四年(1616)正月初一日,当新年来到的时候,皇太极同诸兄弟们为努尔哈赤举行了庄严而热烈的仪式,上尊号“覆育列国英明汗”,建国称金,也叫大金或后金,年号天命③。现辽宁新宾县老城村为当时的都城赫图阿拉,迄今还有“尊号台”的遗址,俗称“金銮殿”。从此在东北大地诞生了一个和明朝对立的国家政权。

在这个后金国家里,努尔哈赤以父和汗的名义处于权力的顶峰。其次就是他的子侄四人,称和硕贝勒,他们“共议国政,各置官属”④。此四人依年齿次序为: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统称为四大贝勒。他们相当于汉人所说的王,所以有时也称大王、二王、三王、四王。阿敏是努尔哈赤之弟速尔哈赤之子,其余三人均为努尔哈赤之子。在四人中,皇太极排在最后,这并不表示他的地位低。

① 阮葵生:《茶余客话》卷1,《清帝甲弓》。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2,页13。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3,页28—34。

② 朝鲜《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卷169。

③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2。

④ 《清史稿》卷114《职官志》。

天命六年(1621)二月,努尔哈赤“命四大贝勒按月分直,国中一切机务,俱令直月贝勒掌理”①。这说明他们的地位和权力是同等的。

不仅如此,在后金所从事的主要战争活动中,皇太极献智献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下定决心要对明朝发动进攻,但是具体怎样行动,却议而未决。而在欢庆努尔哈赤六十大寿的宴席上,皇太极献上一计。他提出先打抚顺,“抚顺是我出入之处,必先取之”。并建议利用明朝守城游击李永芳要在四月八日至二十五日大开马市的机会,派遣五十人扮作马商,分成五伙,入城为市,继之由他亲自带领五千士兵夜行至城下,里应外合,两面夹攻。努尔哈赤欣然接受他的建议。四月十三日以“七大恨”誓师征明,结果大获胜利②。抚顺之战是后金与明朝的第一次大战,对后金以后的发展影响深远,皇太极的献计献策及亲临战阵,对后金的胜利有决定性的作用。

抚顺兵败城陷的消息传到明都,“举朝震骇”③,多年不理朝政的明神宗惊呼:“辽左覆军陨将,建州势焰益张,边事十分危急”④。为了置后金于死地,明朝于万历四十六年(1619)联合女真叶赫部及朝鲜,发动了著名的萨尔浒大战。明朝倾全国之力,集中将士近十万人,分四路向后金都城赫图阿拉进攻,企图围而歼之。这对后金是个严峻考验,生死存亡,在此一举。努尔哈赤针对明军分进合击的进攻战略,采取了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反攻战略,提出:“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⑤尽管明朝进攻的军队在南方首先暴露出来了,而后金的努尔哈赤、代善等还是判断明朝的西路军是主力,即从抚顺来的杜松军。所以代善、达尔汉辖领兵先行开往抚顺。大军过扎喀关(三道关),欲按兵等待努尔哈赤,皇太极提出不可等待,要加快步伐,以防止明军攻击后金筑城的民夫。行至太兰冈,代善、达尔汉辖又欲将军队隐蔽起来,皇太极也不同意,说应当耀武扬威,对敌布阵,民夫看到这种情形,也会奋勇参战。后金的头号功臣额亦都非常赞成皇太极的主张。按着皇太极的意见,后金军进至萨尔浒(今辽宁抚顺大伙房水库东侧),与明军大战,在筑城民夫配合下,歼杜松于铁背山,首战告捷。继而北向迎击开原总兵马林一路明军,途中皇太极又打败了杜松军的后营游击龚念遂、李希泌。在西、北两路已胜,准备转战东路时,皇太极紧跟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之后,赶赴前线。他和代善在阿布达里冈(今辽宁新宾县榆树乡嘎巴寨村南十里)与明军相遇,互相配合,大败明军,明总兵官刘铤力战而死①。另一路明军在李如柏率领下,未及交锋,狼狈逃回。萨尔浒之战是后金与明朝的第一次大决战,皇太极为赢得此战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②。

满族是在明代各部女真统一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皇太极对满族的形成,有特殊的贡献。萨尔浒之战前,叶赫部依靠明朝的支持,一直抵制努尔哈赤的统一。经此一战,叶赫和明朝的联军被打败,它存在的基础动摇了。

① 《清太宗实录》卷5。

②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抚顺城陷》。

③ 《明史》卷239《张承胤传》。

④ 《明神宗实录》卷568。

⑤ 傅国:《辽广实录》卷上。

① 《明史》卷247《刘铤传》。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9;乾隆《萨尔浒山之战书事》。

接着后金又下开原、铁岭,叶赫更加孤立。但是叶赫首领金台石(锦台什)、布扬古(布羊古)拒不投降。天命四年八月,努尔哈赤进攻叶赫,金台石、布扬古分别占据东西二城顽强抵抗。金台石在东城已被攻破而走投无路的时刻,请求见皇太极,说见他以后可以投降。皇太极是他的外甥,特意从进攻西城的战场上来到东城。见面之后,皇太极百般劝金台石投降,然他个人顽固到底,纵火自焚。从此叶赫部被统一。这标志着一个新兴的满族已登上历史舞台。史载:“满洲国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朝鲜鸭绿江,同一音语者,俱征服。是年诸部始合为一。”①努尔哈赤一生事业的顶峰是率兵进占辽沈,在辽沈大地建立起稳固的统治。皇太极积极帮助他父亲实现这一大业。进占辽沈之前,代善、皇太极和努尔哈赤本人都多次领兵至这一地区骚扰。但皇太极却是他们当中较早认识辽沈之重要及主张将其占领的一个人物。天命五年六月的一天,皇太极领铁甲八千骑突袭沈阳北境,掠走一千余人。过去“遇唐人辄尽屠,今则一切不杀”②,以争取民心。八月,皇太极等随努尔哈赤领兵攻掠懿路、蒲河(沈阳城东北)。明军出城反击,皇太极率精锐轻骑追杀,一直想杀入沈阳城内,被代善劝止了。第二年,二月十一日,皇太极又随父统八路大军,攻掠奉集堡(今沈阳城南苏家屯区奉集堡)。皇太极麾下精兵进至黄山,并追击明将朱万良至武靖营(今沈阳市西南苏家屯区大武靖营)。

天命六年努尔哈赤发动了辽沈大战。皇太极是这次大战的策划者之一和冲锋陷阵的前线指挥官。三月初十日,后金倾国出兵,十二日兵临沈阳城下,明总兵贺世贤出城抵御被战败,十三日后金占领沈阳。明援辽总兵童仲揆、陈策及周敦吉等继与后金兵大战浑河。皇太极奋勇参战。后金的将领雅松遥望明兵,胆怯而退,皇太极却毫无畏俱冲上去,打败明军,并追杀至白塔铺(今沈阳市南郊)。然后与明奉集堡守将李秉诚、朱万良、姜粥接战。皇太极以百余骑击败明朝三总兵。第二天,努尔哈赤斥责雅松说:“我的儿子皇太极,父兄依赖如眸子,因你之败,不得不杀入敌营,万一遭到不幸,你的罪何止千刀万剐!”怒斥之后,将其削职①。

天命六年后金迁都辽阳,攻下沈阳城后,后金兵进城住了五天,三月十九日,努尔哈赤又统大军攻向辽阳。明朝在辽沈的所有兵将都集中在这个古老的重镇。皇太极率后金右翼四旗兵冲锋在前,在左翼四旗兵配合下,于辽阳城外打败明军,直追至鞍山界方返回。二十一日,经过城外城内的反复激战,后金攻取了辽阳,明朝守城的经略袁应泰自焚,巡按御史张铨被活捉。这位大明的忠臣不肯屈服于后金。李永芳去劝降,被他大骂一顿。皇太极用宋朝徽、钦二宗降金的故事进行说服,他虽然终未低头,但对皇太极却表示相当尊重。从中反映出皇太极不单是后金英勇善战的一员骁将,而且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政治家了②。后金在辽沈大战的胜利,影响所及至于辽河以东七十余城相继而下③,连同以前所得,后金已经把东北的绝大部分地区纳入了它的统治范围。后来皇太极就以辽沈为中心,统一了全东北及蒙古的一部分地区。

①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

② 李民寏:《栅中日录》,辽宁大学历史系印本,第24 页。

①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

②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满文老档·太祖》卷19,页291。

③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

十年定都沈阳。


第二节 天聪汗的成就


努尔哈赤于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十一日病逝在叆鸡堡(今辽宁沈阳市城南大爱金村)。九月一日,皇太极继父登汗位。这次汗位易人,充满了激烈复杂的斗争。

首先是,努尔哈赤临终前没有明确选出汗位继承人。后金建国前,他曾想让长子褚英接班,后来又有意使次子代善嗣位,均半途而废。天命六年正月十二日,努尔哈赤与代善、皇太极等对天焚香发誓,让子孙互相辅佐,勿开杀戒①,二月又令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四大贝勒,“按月分直”②。终未指定继承人。

其次是,努尔哈赤诸子欲为汗位继承者不止一、二人,他们早已展开明争暗斗。其中皇太极与代善争夺最烈。萨尔浒大战、辽沈大战,他都与代善争过功。那时朝鲜人估计努尔哈赤死后,代善“必代其父”③,而皇太极“潜怀弑兄之计”④。此外,还有乌拉纳喇氏所生的多尔衮。努尔哈赤死时,乌拉氏只有三十七岁,她为大妃,年富力强,“有机变”,她很想立其子为汗。努尔哈赤一合上双眼,她就被逼殉夫,理由是“心怀嫉妒”⑤。到了顺治初年,多尔衮还说皇太极的为汗,“原系夺立”,也透露了争权的内幕。

第三是,努尔哈赤已经说让代善继嗣之后,又想用皇太极取而代之。努尔哈赤一位从弟叫阿斗,“勇而多智”,努尔哈赤曾询问他:“诸子中谁可以代替我者?”答:“智勇俱全,人皆称道的人就是了!”努尔哈赤立刻明白了,他所指的就是皇太极。这件事很快传了出去,代善知道后深为不安。阿斗又暗中告诉代善,皇太极准备对他下手,代善向努尔哈赤哭诉了事实真相,努尔哈赤追查到了阿斗那里,处罚了他①。

但是,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终于登位为汗。与其争夺汗位者,只牺牲了一位乌拉纳喇氏。皇太极能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原因在于,一是他本人当时的势力比较强大,有战功,有政治斗争经验,年仅十五岁的多尔衮不能与他相比。二是努尔哈赤死时,后金国家已经是稳定的政权,继他为汗者,必须有治国才能。这一点皇太极最合适。他在努尔哈赤诸将中是“仅识字”的一个,又对努尔哈赤的统治,“多所赞画”②。夺取辽沈时,他首先注意收养辽人,表现出远见卓识,所以选汗位继承人时,代善之子岳讬、萨哈廉最先提出皇太极“才德冠世”,拥护他③。三是皇太极的母亲曾受到努尔哈赤的宠爱,他自己处事又比较稳健,不走极端,深得人心,当时就是个“人皆称道的人”④。而更重要的因素是,势力最大、最有可能继承汗位的大贝勒代善,十分明智,以巩固后金的大局为重,甘愿让贤,倡议推立皇太极。

①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3。

② 《清太宗实录》卷5。

③ 李民寏:《建州闻见录》页45。

④ 朝鲜《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卷169。

⑤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4。

① 朝鲜《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卷169。

② 《清太宗实录》卷1。

③ 同上。

④ 《满文老档·太祖》卷54,页791—792。

皇太极登汗位的仪式于九月一日举行。届时三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及众贝勒、文武大臣聚会于朝,由皇太极领他们焚香告天,行九拜礼毕,皇太极即汗位,转过身来,诸贝勒大臣向皇太极行朝贺礼。当年这位后金国汗三十五岁,改第二年为天聪元年。皇太极由此也被称为天聪汗①。九月二日,皇太极又率诸贝勒大臣对天地祝誓,祈求皇天后土“垂祐”,国祚炽昌。皇太极自己发誓,其中说:“今我诸兄弟子侄,以家国人民之重,推我为君,敬绍皇考之业,钦承皇考之心,我若不敬兄长,不爱子弟,不行正道,明知非义之事而故为之,兄弟子侄,徵有过愆,遂削夺皇考所予户口,或贬或诛,天地鉴谴,夺其寿算。”三大贝勒与众贝勒接着发誓,除了表示拥戴皇太极之外,三大贝勒还单独表示要守盟誓、尽忠良②。

天聪汗皇太极雄才大略,不满足于守成,决心要开创崭新的局面。他执政后,踌躇满志,从面临的内政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第一,“安民”。努尔哈赤晚年,境内的人民反抗如火如荼。皇太极继位后提出:“治国之要,莫先安民”。他知道汉官汉民备受虐待是祸乱之源,因此规定,凡国内汉官汉民即使从前想逃跑的及令“奸细”往来的,事属已往,不再追究,结果“逃者皆止,奸细绝迹”③。皇太极非常强调满洲、汉人“均属一体”,审罪、服役,不要有差别。他了解到从前按满官品级分配被掠的汉人为奴,编庄服役,汉人常受欺凌,就改革为每个备御止给壮丁八人,牛二头,其余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他还禁止诸贝勒大臣属下私至汉官家勒索财物及进行骚扰。这使汉人得到安定,感到后金统治下的地方是一块“乐土”①。

第二,“重本”。后金进入辽沈以后,不仅当地汉人从事农业,连满族也把农业作为本业了。皇太极爱惜民力,停止修城筑墙,为的是“专勤南亩,以重本务”。他下令,所有村庄田土,八旗既已稳定,以后就不要变更了。对庄民的财产及所养牛羊鸡猪等,都不准任意妄取②。

第三,加强集权统治。努尔哈赤时代的后金带有浓厚的民族原始特色。

皇太极当汗以后,倾心仿照明朝大搞专制集权。他上台伊始,设了八大臣管理国务,称八固山额真,在旗内总管一切事务,国家有事,与诸贝勒“偕坐共议”,狩猎出师,各领本旗兵行,还负有稽察责任。固山额真的设立,削弱了诸贝勒的权力,却加强了汗权。更有过之者是废除三大贝勒“直月”制度。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命四大贝勒“按月分直”,皇太极即汗位,四去其一,其余三大贝勒仍“分月掌理”,这是一种分权制度。天聪三年(1629)完全改为由以下诸贝勒代行直月之事③。皇太极的权力便高高在上了。努尔哈赤创建的后金国,直到皇太极为汗的第五年,政府机构还不大完善。

① 《清太宗实录》卷1。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① 《清太宗实录》卷1。

② 《清太宗实录》卷1。

③ 《清太宗实录》卷5。

为了强化统治,皇太极根据汉官宁完我的建议,仿照明朝的政体,正式设立了六部,并以多尔衮等贝勒分管各部,贝勒以下,每部设满、蒙、汉承政三员,参政八员,启心郎一员。只有工部省设蒙古、汉军参政六员④。后来证明,由于六部的设立,“各司其事,事不留行”①。

天聪六年标志着皇太极集权统治加强的革新措施是,原来国人朝见时,皇太极与三大贝勒俱南面坐受,从本年正月始,由皇太极一人南面独坐。过去诸贝勒率大臣朝见,不论旗分,惟以年齿为序,从此也按旗分,依次朝见了②。

在对外扩张上,皇太极远远超过了他的前辈。刚刚迎来他即汗位后的天聪第一年,就派大贝勒阿敏、贝勒济尔哈朗、阿济格等统大军征朝鲜,在朝鲜土地上点燃了两国的战火。他提出此战,一征朝鲜,二讨毛文龙,说是“两图之”。朝鲜责问后金无故兴兵,遭到阿敏的反驳,并列了朝鲜不遣使吊努尔哈赤之死等七大罪状。在后金兵的武力进攻之下,朝鲜国王李倧弃京城,带着妻子逃到了江华岛,派其弟原昌君与后金讲和,订立了“江都之盟”。后金与朝鲜结为兄弟之国,大掠三日而返③。后金从这次胜利中,打破了朝鲜与明朝的同盟关系,缓和了它今后出兵可能出现的后顾之忧,又从纳贡和开市中获得了一定的物资利益。

对皇太极最重要的考验当然是对付明朝。努尔哈赤是在宁远吃了败仗不久死去的,皇太极即位时,明朝正因为宁远的胜利而变得强硬起来。皇太极一上台就曾致函宁远巡抚袁崇焕,表示希望“彼此和好”。袁崇焕绝不示弱,回信提出,既然希望和好,就应说明后金如何从占领的辽东地区退出。实际上双方都没有多大诚意讲和,后金想争取时间用兵朝鲜,明朝则时时不忘恢复一统天下。后金有一名汉人生员岳起鸾,力主与明朝议和,说不议和,人民就会逃亡殆尽,若和好,就应速行放还汉人,或归其绅士。他的奏疏上达以后,皇太极就把他杀了①。明朝也并非坐等后金退兵,而是一边要地,一边修筑塔山、大小凌河城及锦州城,加紧备战。

天聪元年五月,继征朝鲜之后,皇太极亲率大军征明。这是他当后金汗以来对明朝的首次用兵,也是他施展最大抱负的开始。但是前进路上荆棘丛生,困难重重。这时大明的忠臣袁崇焕正在实施“恢复之计”,即“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他修城屯田,以屯养战,以“守为正著,战为奇著”②。他总结交战以来的经验教训,筑起了一道宁锦防线。皇太极想及早发动进攻,旨在使袁氏的防御体系付诸东流。他在六日起程,十一日兵临锦州城下,一上去就是四面合围。后金兵先打外围,企图迫使锦州城内的明军不战而降。但是平辽总兵赵率教和副将左辅、朱梅等坚守不屈。皇太极下令攻城,整整打了一天,自己伤亡惨重,城却屹立未动。继续又攻十几天,依然无成。后金只得分出部分兵围攻锦州,主力由皇太极率领转攻宁远(今辽宁兴城县城)。守宁远的正是袁崇焕,他命令满桂、尤世禄、祖大寿出城拒战。皇太极督代善、阿敏、莽古尔泰、阿济格等进击。明兵呐喊抵抗。

④ 参见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1。

① 《清太宗实录》卷10。

② 《清太宗实录》卷11。

③ 朝鲜《李朝实录》仁祖卷15,页364—366。

① 《清太宗实录》卷2。

② 《明史》卷259《袁崇焕传》。

袁崇焕坐镇指挥,放大炮,后金兵一排排倒下,游击觉罗拜山、备御巴希等被射死,贝勒济尔哈朗、萨哈廉、瓦克达俱伤③。明将满桂也负重伤,士兵死伤大半。宁远不下,皇太极又返回锦州,再次攻城,时已六月四日。城既不下,又赶上暑天来临,将士中暑很多,皇太极知不可久留,第二天下令退兵,毁大小凌河二城。此战明军防守成功,时称“宁、锦大捷”①。

宁锦苦战,不胜而归,皇太极遇到了新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辽西不能攻取,便不能进山海关,如果要夺取北京,只有另找出路。但是不管走不走辽西这条路,这条路线却非投入相当兵力不可,否则明朝就要从这里反攻上来。再则,改变进攻路线,又不得不扫清前进路上的障碍。

皇太极在总的战略上要与明朝争衡,这是不可改变的。但在辽西受阻,一时不得不另找出路。他决定向蒙古进军,一方面征服尚未统一的蒙古余部,另方面也是寻找从蒙古向明朝进攻的道路。皇太极对蒙古是有所了解的,当时他已参加过与喀尔喀、科尔沁等部的结盟,也曾领兵驰援过科尔沁②,还娶了两位蒙古女子为妻。然而蒙古方面的最大劲敌是察哈尔林丹汗。他在对付蒙古问题上要有所进展,必须制服这个劲敌。

天聪二年二月,喀喇沁部落苏布地杜棱古英等致书皇太极,报告“察哈尔根本动摇,可乘此机,秣马肥壮,及草青时,同嫩阿霸垓、喀喇沁、土默特兴师取之”。于是,皇太极首先带领两幼弟多尔衮及多铎统大军征察哈尔所属的多罗特部,进至敖木伦地方,俘获一万一千二百人。因敖木伦大捷,多尔衮被赐号墨尔根戴青,多铎赐号额尔克楚虎尔③。八月,与喀喇沁议和,九月调科尔沁、喀喇沁、敖汉、奈曼及喀尔喀诸部兵来会。九月六日,后金大军出征察哈尔。二十日进击席尔哈、席伯图、英、汤等处,俱下。第二天追至兴安岭,获人畜无计其数。十月中旬胜利而归①。这次出征,后金既打击了大敌察哈尔,也进一步巩固了对已归服的诸部蒙古的统治。不久,皇太极派阿什达尔汉到这些地方宣敕,以后如征察哈尔,凡管旗诸贝勒年七十以下,十三以上,俱从征,违者罚马驼,不至约会之地者也罚马②。

皇太极从此改变了进攻明朝的策略和路线。他要大力利用蒙古了,并且绕过山海关,从长城各口入边。天聪三年六月,皇太极明确提出,征伐明朝新的部署是:一、此次行师不能独往,要诸蒙古合师并举;二、为保证供应,必先采木造舟;三、满汉蒙古凡有善谋,各以所见入告,择善而从③。大军出发前又遣使谕蒙古诸贝勒率所部兵来会。十月初二日,皇太极亲统大军征明,首次绕过山海关,攻向内地。历史上称此为“入口”之战④。十一日后金兵到辽河,沿途蒙古各部纷纷来会。但是征询对察哈尔与明朝先征哪个时,出现了两种分歧意见。皇太极赞成先征明朝,所以继续向明朝边境进军。二十日,抵喀剌沁的青城,皇太极突然遇到来自两大贝勒代善和莽古尔泰的压力,二人至皇太极住处,“密议班师”,举出“劳师远袭”、“粮匮马疲”、“众寡不敌”、“恐无归路”等等为由,但是岳讬、济尔哈朗等坚决支持皇太极的行动。

③ 《清太宗实录》卷3。

① 《明史》卷259《袁崇焕传》。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63,页996—997。

③ 《清太宗实录》卷4。

① 《清太宗实录》卷4。

② 《清太宗实录》卷5。

③ 《清太宗实录》卷5。

④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6,称“东兵入口”。

最后,皇太极裁定,继续进军⑤。这是皇太极在军政集权上的一次巨大胜利。意见统一以后,以济尔哈朗、岳讬统右翼四旗,阿巴泰、阿济格领左翼四旗,迅速攻破大安口、龙井关。皇太极继后攻克洪山口城,入内驻师。明山海关总兵赵率教领兵援遵化,兵败被斩。十一月三日后金兵攻占遵化①。皇太极特别表扬了正白旗小卒萨木哈图奋勇先登的英雄行为。入遵化城后,他还大加宴赏功臣,用“膺显荣,获富厚”,激发他们“克勤厥职”。二十日,后金兵又进逼北京城,明大同总兵满桂、宣府总兵侯世禄率兵来援,至德胜门。原来皇太极一直在辽西派一部分兵力以守为攻,不断骚扰,明朝不敢丝毫放松警惕,大兵皆集于宁远,山海关以西很空虚。此时为保卫北京,只得调边兵入援。连袁崇焕、祖大寿也领兵进山海关入援了。

对北京的威胁使皇太极得到的巨大收获就是他的对手袁崇焕被崇祯皇帝清洗了。袁崇焕在辽西的顽强抵御曾使皇太极父子受阻,逼得皇太极绕过山海关的正是袁崇焕。但是这位大明忠臣竟在内外夹攻之下含冤而死。灾祸起于崇祯元年的平台召见。那时袁崇焕被升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入都,崇祯于平台召见他,他对皇帝说,“计五年,全辽可复”②。当时就有人认为他说了空话,要惹祸的。第二年,他又到皮岛亲自斩杀了毛文龙。时毛为辽东总兵,虽有迹象表明他与后金暗中媾和,但袁的行动毕竟有些冒失③。在后金兵迅猛向北京进发时,袁崇焕、祖大寿的入援兵都没有狙击,到了广渠门外才重创后金兵。但此时满城都在传袁崇焕引敌协和,将为城下之盟。特别是后金兵攻北京城南时,袁崇焕拥兵不战,独满桂以五千人一日二十战。传说满桂身中五箭,拔出来,皆袁兵字号①。崇祯和明朝统治集团中一些人对袁崇焕产生了怀疑。就在这时,皇太极巧施了一个反间计。他从进攻北京作战中捉了明朝两个太监,故意向二人泄露后金撤兵是与袁崇焕有密约。再把这两个太监放回去①。他们到了北京,以重大军情奏报崇祯,性多猜疑的崇祯皇帝,认为不能再留着袁崇焕了。这就导致了十二月一日逮捕袁崇焕,祖大寿在旁见此情景,战栗失措,立刻逃回锦州。第二年八月,以酷刑处死袁崇焕。这是一桩历史冤案,袁崇焕对后金的斗争是坚决的,崇祯杀他是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从此明朝“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②。

袁崇焕下狱,辽东兵溃,皇太极所率后金兵继续得以在京师附近攻掠。

他们见北京不可下,便西趋良乡,克固安,然后返回,过北京近郊时得到消息,原来攻下的十余城皆叛。天聪四年正月皇太极亲自指挥后金兵攻下永平,迁安不战而降,滦州也降。二月皇太极率军北返,所得永平、迁安、滦州、遵化皆令贝勒大臣率满洲、蒙古八旗驻守③。

⑤ 《清太宗实录》卷5。

① 《清太宗实录》卷5。

② 《明史》卷259《毛文龙传》。

③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5,“袁崇焕通敌射满桂”。

① 《清太宗实录》(抄本)页9。

② 《明史》卷259《袁崇焕传》。

③ 《清太宗实录》卷6。

在这四个多月的入口作战中,皇太极对明朝地方官民发布了很多招降的“谕令”,并不断派遣使者要求与明朝政府议和。这里既表现出他对已夺取的土地不肯放弃,也对未得到的地方心向往之。

但是大明国直到此时仍有相当势力,其内部也不乏有为之士。后金兵东归不久,明朝兵部尚书、大学士孙承宗就恢复了关内四城。后金派去的守城阿敏,不但弃城逃回,还在弃城之前尽屠城中归降的明朝官民。皇太极甚为愤懑,因数阿敏大罪,将其幽禁。这位二大贝勒至崇德五年(1640)死于幽所①。孙承宗乘机加强防御,修大凌河城,兵部尚书梁廷栋主其事,七月兴工,未能完成,皇太极已经发起了有名的大凌河围城战。后金兵按八旗,分列四面八方,各旗还成立了炮兵营。从这年起,后金已能造红衣大将军炮了。城内明朝约有三万军民被围得水泄不通②。城内的兵几次突围,均告失败,外来的援军也遭后金截击,退回锦州。此间明朝派监兵张春同总兵吴襄等率四万援军开来,结果张春被活捉,吴襄逃跑,全军被歼。从天聪五年八月初七日起,后金围困了两个月后,城中粮尽援绝,“炊骨析骸”,而皇太极不断发动政治攻势,到十月廿五日,守将祖大寿“力竭计穷”,投降了后金。拒不投降的副将何可纲被斩③。原来的三万余人只剩下一万一千六百八十二人,马三十二匹。后金消灭了明在关外的精锐部队。后来,祖大寿借故奔回锦州,而张存仁等数十名明将归金,他们大部分成了这个国家的栋梁。皇太极及诸贝勒皆以得人为庆④。

天聪五年以后的五年,皇太极以主要精力为后金的统治建立了更巩固的基础。天聪六年八月廿九日下令八旗固山额真于所属各旗察问民间贫乏疾苦,认真审断罪犯⑤。素以射猎为业的满族统治者这时也提出不准因射猎而私入庄屯,不准擅取柴薪,不准喧哗⑥。天聪七年正月,皇太极告诫各牛录额真:“田畴庐舍,民生攸赖,劝农讲武,国之大经”,要他们关心农家的房屋建筑、耕牛饲养及差派徭役等。在耕种与征战发生矛盾时,宁可服从耕种①。这就把安定的农耕生活提到了重要的地位。

皇太极本人有很好的文化素养,这时他推行了振兴文教的措施。天聪三年首先提出“以武功戡乱,以文教佐太平”,一改其父努尔哈赤屠杀文人的政策,并于当年进行考试,选取了满、汉、蒙古生员二百人②。他已认识到发展文教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说不能认为不读书不会误事。规定从天聪六年起,凡贝勒大臣子弟年十五以下,八岁以上,俱令读书③。努尔哈赤时代创造的满文无圈点,上下字雷同,人名地名极易弄错,皇太极命巴克什达海酌加圈点,大大方便了学习,这就是有圈点满文的来历④。皇太极还非常重视吸收汉族的先进文化。

① 《清史稿》卷215《阿敏传》。

② 《明兵部呈为王道直扳大凌河城之役明军损失情形本》,载《历史档案》1981 年第1 期。③ 《清太宗实录》卷10。

④ 《清太宗实录》卷14。

⑤ 《清太宗实录》卷12。

⑥ 《清太宗实录》卷12、卷16。

① 《清太宗实录》卷14。

② 《清太宗实录》卷5。

③ 《清太宗实录》卷10。

④ 《清太宗实录》卷11。

至天聪六年七月达海逝世时,经他手已翻译成帙的汉籍有《刑部会典》、《素书》、《三略》、《万宝全书》,及正在翻译中的《资治通鉴》、《六韬》、《孟子》、《三国志》等。后来又命达海之子继续学习汉书。天聪九年后金的文馆诸臣翻译了辽金宋元四代史书⑤。

作为后金国家的统治者皇太极这时期的又一个成功是以“善养人”扩大了影响。天聪六年正月,管兵部贝勒岳讬向皇太极建议改变原来屠戮辽东及关内四城的做法,以对待大凌河之役归降的汉人为榜样,重新树立“善养人”的形象。他主张无论官民都给家室和庄屯,不要使一个人失其所在⑥。天聪七年六月初二日,皇太极在一次讲话中谕令将士对新附之众,“一切勿得侵扰”①。在皇太极这种政策影响下,明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纷纷归降了后金。孔、耿皆辽东人,在明为登州参将,因内部矛盾,发动兵变,占领登州。明朝发兵来攻,他们难以自存,航海归金。天聪七年六月三日,皇太极率诸贝勒出迎至浑河,行抱见礼,以示优隆②。这是后金发展史上的大奇迹,孔、耿不仅带了一万二千多精壮官兵及红夷大炮等,而且促使明朝的辽东海防很快崩溃了③。之后不到四个月,明镇守广鹿岛的副将尚可喜就步了孔、耿后尘,皇太极称赞他“识时势之向背”,“残破海防,实为我功”④。皇太极重新任命孔有德为都元帅,耿仲明、尚可喜都为总兵官,让他们继续带兵,与和硕贝勒并列。原来后金的军队是清一色的满洲八旗,天聪五年佟养性被命为总兵官,管理汉兵,攻大凌河时这支被称为旧汉兵的军队用红衣炮多所立功,到天聪七年马光远统领汉兵时,实际形成了一个汉军旗,满语叫乌真超哈⑤。孔、耿、尚所领兵也是汉军。在此之前,蒙古旗兵也已形成。天聪八年三月十三日皇太极在沈阳城郊阅兵,参加的有满洲八旗、蒙古二旗、旧汉兵一旗,共十一旗⑥。和以前有很大不同的是这时的军队已从私人武装变为国家的军队了。

这几年利用军事力量进行扩张始终是皇太极的一项重要活动。天聪七年六月十九日,他派满汉兵万余人分左右翼攻旅顺,七月十四日奏捷,东北的南大门旅顺口要塞落到了后金手里,同时俘获大批人畜财物①。天聪八年十二月,皇太极命副都统霸奇兰、参领萨木什哈领二千五百兵士征讨黑龙江未服之地。第二年故土传来佳音,他们收服了虎尔哈壮丁及老少男女共七千三百余人②。同时期,吴巴海出征瓦尔喀也屡战屡胜③。皇太极把他在东北的版图扩大到南自旅顺口,北抵乌苏里江以东并黑龙江中游地区。

⑤ 《清太宗实录》卷12、卷27、卷23。

⑥ 《清太宗实录》卷11;《清史稿》卷216《岳讬传》。

① 《清太宗实录》卷14。

② 《清太宗实录》卷14,页11;。

③ 《明清史料》丙编,第1 本,第27、29 页。

④ 《尚氏宗谱》“先王实迹”。

⑤ 《清太宗实录》卷14。

汉军之名正式出现于天聪八年,乌真超哈之称,见《满文老档》太宗崇德4,页946。

⑥ 《清太宗实录》卷18。

① 《清太宗实录》卷14。

② 汉译《满文旧档》,辽宁大学印本,第57 页。

③ 《清史稿》卷230《吴巴海传》。

当然重要的仍然是对明作战,这不但关系到明朝自身的存亡,还旁及蒙古与朝鲜的态度。天聪七年六月,皇太极问诸贝勒大臣:“征明国及朝鲜、察哈尔三者,用兵何先?”发言者济尔哈朗等共十五人都主张先攻明朝④。而实际上是先攻了察哈尔。在此前一年,皇太极亲自领兵征察哈尔,四月出发,追击林丹汗,过黄河,后金军粮尽,射黄羊充饥,无水,以一羊易杯水而饮,只得半途而返⑤。天聪八年再次征察哈尔,始知林丹汗已病死于青海打草滩,众无所归。第二年派多尔衮、岳讬等往收其子额尔克孔果尔额哲及其部众。多尔衮意外地获得了元朝的传国玺⑥。这一胜利标志着漠南蒙古全部归于后金统一。皇太极就在天聪八年、九年利用征服察哈尔之机,转攻了明朝,但主要在大同、宣府附近徘徊,还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明朝的统治。

④ 《清太宗实录》卷14。

⑤ 《清太宗实录》卷11。

⑥ 《清史稿》卷2《太宗纪》。《清太宗实录》卷24、卷25。


第三节 大清国宽温仁圣皇帝


在皇太极一生的经历中,最大的转折是从后金汗到大清帝。他是第一位当大清皇帝的人,这是他个人权势的升华,也是他父亲努尔哈赤创建后金国以来的划时代的飞跃,同时也是满族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皇太极即汗位以来就倾心于学习中国历代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不断地加强集权。他废除了三大贝勒按月分直的制度,削弱了诸贝勒的特权,使汗任命的官吏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所有的人都不能和他争衡的情况下,他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时间是天聪十年(1636)四月。先是诸贝勒大臣以远人归服、国势日隆为理由,请求为皇太极上尊号,未允。后来萨哈廉让诸贝勒检讨过去,表示今后忠诚效力,皇太极答应可以考虑了。然后皇太极又以“早正尊号”征询汉官儒臣的意见,鲍承先、宁完我、范文程、罗绣锦等都表示赞成。萨哈廉又召集诸贝勒各书誓词,向皇太极效忠。“外藩”诸贝勒闻讯也请求上尊号,皇太极同意了。上尊号的准备活动至天聪十年三月末大体就绪①。

四月五日,满洲诸贝勒、固山额真,蒙古八固山额真,六部大臣,孔、耿、尚,外藩蒙古贝勒及满蒙汉文武官员齐集。多尔衮捧满字表、巴达礼捧蒙字表、孔有德捧汉字表各一道,率诸贝勒大臣文武各官赴宫门跪下,皇太极在内楼,御前侍卫传达,皇太极命满、蒙、汉三儒臣捧表入,诸贝勒大臣行三跪九叩头礼,左右列班候旨。三儒臣捧表至御前跪读,表中盛赞皇太极的文治武功,上合天意,下顺民情,请上尊号,一切仪物,俱已完备,只待赐允。皇太极听后同意,并发誓倍加乾惕,忧国勤政。消息由儒臣传出,众皆踊跃欢欣,叩头而出。第二天决定选择吉日四月十一日举行登极大典。届时正式祭告天地,受“宽温仁圣皇帝”尊号,建国号大清,实际是把后金改为大清,改元崇德,即天聪十年为崇德元年。祭告天地完毕,在坛前树鹄较射①。从此中国历史上名副其实的清朝诞生了,就是这个封建王朝统治全中国二百六十八年,跨古代、近代两个历史时期。在此之前一年,皇太极下令国中之人皆称满洲原名,禁止称诸申,一个少为世人所知的满族因而扩大为举世闻名的中华民族重要成员了②。

崇德年间(1636—1643)是皇太极统治的第二个时期。他在原来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了在东北的统治,为入关统治全中国做了充分的准备。有一件事反映了他的思想,称帝前夕,内院诸臣仿照明朝制度,给新筑的城门起名,叫扬威、昭德等,皇太极认为虚张声势不如务实,给改了巩固、靖远等名③。皇太极自认是个伟大的建筑师,他要为子孙创大业,所以非常重视打基础。

① 《清太宗实录》卷28。

① 《清太宗实录稿本》辽宁大学印本,第16—17 页。

② 汉译《满洲旧档》第136 页,《清太宗实录》卷25。

③ 《清太宗实录》卷28。

崇德二年(1637)六月的一天,他向诸王臣说明,自他即位以来,统一蒙古,征服朝鲜,版图扩大,人民繁庶,今后就要“宣布法纪,修明典常,为保邦致治之计”。他举例说:“盖治国之道,如筑室然。基址坚固,庀材精良者,必不致速毁,世世子孙可以久居。其或苛且成工者,则不久圮坏,梓材作诰。古人所以谆谆垂诫也。”①不出一个月,将同样的话又对诸王贝勒文武群臣重说了一遍。最后一语破的:“自古至今,懈于治国者,国必败;勤于治国者,国恒存。”②为使国家统治久远,皇太极虽没有改变掠夺财富的手段,但却更注意发展本地区的生产了。他称帝后立刻把保护土地牲畜作为法典规定下来,地里庄稼不准偷损,母猪不许杀,这是为了繁殖。也不准杀马、牛等作牺牲或出卖③。以后几乎每年都把督促耕种作为重要活动,提出“农时不可失”,“废农事者罪之”④。他知道五谷乃万民之命所关,因此一再强调搞好农业生产,入关前清朝的粮食不太缺乏,与这种努力分不开。手工业生产也大有进步。崇德三年十二月,一次赏给察哈尔固伦公主瓷器一千七百件,可以反映制瓷业有所成就⑤。盛京(今沈阳)宫殿大部分为皇太极时所建,其规模和工艺技术都标志后金手工业的水平很高。盛京城西实胜寺,铸大钟千斤,是冶铸业的发展象征⑥。商业贸易在境内有之,与明及朝鲜也均有之。皇太极曾命令大学士希福带领八家商人及公以下牛录章京以上家人的庞大代表团赴张家口贸易⑦。后来又命人到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买马。个人远走贸易的也不乏其例。

崇德年间,虽然不再发生大批汉人被杀,或汉人投毒、拦路劫杀等反抗事件了,但皇太极却仍然注意缓和清朝的社会矛盾。他命令臣下做好“养人”的事情,尤其是对新掠取或来降的满洲、蒙古、汉人做好安置。皇太极晚年,他的子侄们在他面前发牢骚说太祖时诛戮汉人,而今汉人有为王者矣,有为昂邦章京者矣,而满洲宗室却有为官者,有为民者,“时势颠倒,一至于此!”①但这位远见卓识的大清帝并未因此动摇其国策。

以前皇太极的权威并不很绝对。天聪九年九月,即称帝前半年,代善和哈达公主曾有轻视他的举动,皇太极大怒,召集诸贝勒大臣,让他们“别举一强有力者为君”,靠了他们的跪请,才出朝听政②。崇德年间就再无人敢向他的权威挑战了。

在机构设置上也作了相应的改革和进一步完善。清初决策的重要机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崇德二年四月对这个机构作了调整:一、成员除令固山贝子尼堪、罗讬、博洛等与议国政外,每旗各设议政大臣三人;二、规定他们启迪主心,救济贫乏,抚养新人三项任务;三、议政大臣奏事必先通过他们各自的固山额真,公议之后上奏③。议政王大臣会议从此有了固定的程式,也更成了专制主义皇权的工具了。

① 《清太宗实录》卷36。

② 《清太宗实录》卷37。

③ 《清太宗实录稿本》页12—13。

④ 《清太宗实录》卷34。

⑤ 《清太宗实录》卷44。

⑥ 《清太宗实录》卷43。

⑦ 《清太宗实录》卷52、卷61。

① 《清太宗实录》卷64。

② 《清太宗实录》卷25。

③ 《清太宗实录》卷34。

太极成立了都察院,给他们稽察一切官员的大权④。有清一代,满蒙的结合,早比满汉更紧密。为了处理蒙古事务曾设蒙古衙门,崇德三年六月又改为理藩院。合原有的六部、都察院,构成了有名的八衙门。皇太极任命满洲、蒙古、汉人担任承政,每部三人,以下皆参政。崇德三年七月更定八衙门官制,每衙门只设满洲承政一人,以下酌设左右参政、理事、副理事、主事等官,由二等变成五等①。这就强化了以他为首的国家统治权力。

清入关前没有内阁的名称。但是皇太极统治下的大清已初具内阁性质的内三院。天聪十年三月,皇太极改文馆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从文馆到内三院,虽任职者均为大学士、学士,但分工更明确了,有的负责编考历史,有的起草敕谕及注释古今政事得失,还有的向皇帝进讲。崇德以后内三院的大学士、学士们对皇太极的决策有了更大的影响②。

皇太极的统治还继续利用了八旗这个军政合一的组织。他使八旗通过变革越发充满生机。一是对满洲八旗不断补充新的成员,二是完善和扩大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努尔哈赤时的满洲被称为“佛满洲”,即旧满洲。皇太极对黑龙江等地多次用兵,带来大批少数民族加入满洲共同体,被称为“伊彻满洲”,即新满洲。皇太极把新满洲编入八旗。崇德五年一次就把征索伦俘获的新满洲壮丁并家小五千六百七十三人编为牛录,隶于八旗了。同时把征库尔喀俘获的新满洲壮丁四十二人补充了各旗披甲的缺额③。满洲八旗之外,蒙古八旗早于汉军八旗建立。崇德年间汉军八旗发展最快。崇德二年,照满洲例,汉军分为两旗,四年扩大为四旗,每旗设牛录章京十八人,固山额真一人,梅勒章京二人,甲喇章京四人,但内部仍分正黄镶黄两旗,正白镶白两旗,正红镶红两旗,正蓝镶蓝两旗。崇德七年六月正式完成了汉军八旗的建制。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①这种扩大满洲八旗和建立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既增强了清朝的武装力量,也对满蒙汉的广大人民实行了深一层的控制。尤其是为了夺取全中国统治权,皇太极创立的汉军八旗有重要意义。

崇德以后的清朝不像以前那么脆弱,皇太极虽然继续要采取一些巩固其统治的措施,但是并不担心其被消灭,他的目的是以此为基础,实现对全中国的统治。崇德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皇太极下令把从前哈达、叶赫、乌拉、辉发和蒙古诸部所接受的明朝敕书全部收上来,在笃恭殿(今沈阳故宫大政殿)前烧掉。这表明从此他们都是清朝的臣民,再也不能对明朝存在幻想了②。皇太极已认识到,这时的明朝到处是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不可能存在下去。崇德七年六月,他就说明之国运将亡。同年派兵进攻明朝,对领兵大将阿巴泰说,明朝要求讲和,你们可答“我等奉命来征,惟君命是听,他无可言。尔如有言,其向我君言之”。又告诉他们如遇到农民起义军,则说你们为明政紊乱,激而成变,我国来征,也正为此。他们如欲遣使来见,即携之而来,有奏疏,即行转达。

④ 《清太宗实录稿本》页33。

① 《清太宗实录》卷42。

② 《清太宗实录稿本》页30。

③ 福格:《听雨丛谈》卷1,“满洲原起”。《清太宗实录》卷52。

① 《清太宗实录》卷37、卷47、卷61、卷7。

② 《清太宗实录》卷47。

皇太极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中国社会舞台上有三大政治势力在争夺,他作为清朝的统治者,对明与农民军这两大势力都想打交道,但对二者的态度却有不同,他实在是要利用农民军,对付明朝。一时目的没有达到,可是他越来越相信,“明之必亡昭然矣”①。

清朝的发展,皇太极设想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统一东北,第二步扩大到黄河以北,第三步才是统治全中国。这时他想从第一步向第二步跨越。崇德二年在征朝鲜、征皮岛获得大胜之后,皇太极做了一个梦。梦中他到了明朝,在宫中,仿佛看见了万历帝,仔细一瞧,原来是金代神像给了他一册金史。第二天早晨反复向年院大学士及诸王贝勒说梦并征求意见。大家都说是得国吉兆②。但是从梦中所反映的皇太极的志向就是重建第二个金朝。崇德三年六月皇太极对喀尔喀蒙古达尔汉囊苏喇嘛说的一番话,有同样的意思。他说:“昔辽、金、元三国之主,当征战时,西伐厄讷忒黑,东抵朝鲜,北及黑龙江,南至于海,无远弗届。朕今日正与相等也。”③第二年皇太极致书明朝皇帝,一方面说自古以来未有帝之裔常为帝;另方面又说辽、金、元亦曾君临天下,暗指他也要像历史那样,以另一个少数民族取代大明的统治。崇德七年,他又用金朝曾占领中原为例,示意将像他们那样入主中原。但是明朝派兵部职方司员外马绍愉到清朝讲和,清朝只提出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沿海至黄城岛以西为界,黄城岛以东属清朝④。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皇太极是位杰出的军事家和统帅。他称帝之后,或亲自领兵,或坐镇指挥,其军事活动,是他帝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时他亲自领兵打的第一个大仗是征朝鲜。自从十年前与朝鲜结为兄弟以来,朝鲜仍与明朝藕断丝连,对后金要求政治上尊重,经济上开市贸易,军事上借兵等都寻找借口不肯应允。皇太极每有胜利,都不厌其详地告诉朝鲜,极力想把朝鲜从明朝一边拉过来,但收效甚微①。皇太极登帝位的典礼上,最令人扫兴的是朝鲜使臣不拜,这使皇太极非常恼怒,促成了征伐朝鲜战争的爆发。

崇德元年十一月十九日,皇太极以“朝鲜败盟逆命”为由,决定发兵讨伐。十二月一日,大兵会于盛京(今沈阳),部署了济尔哈朗留守盛京,阿济格驻牛庄,阿巴泰驻噶海城。第二天征朝鲜的大兵出发,代善、多尔衮、多铎、岳讬、豪格、杜度等随征。全军分左右两翼,右翼由往东京(辽阳)大路,至浑河岸排列,左翼由往抚顺大路排列。上午十时,皇太极大驾起行。朝鲜国王李倧预料“朝夕被兵”②,寄希望于明朝支援,实际落空了。清军于十二月十日渡鸭绿江,十三日抵安洲,来势凶猛。李倧召大臣问:“寇已深矣,将如之何?”大臣有的主张抵抗,有的提出逃走。李倧举棋不定。听说清军已过松都,只得奔向四十里外的南汉山城。朝鲜京城哭声震天,南汉山城也被清军包围了。三十日清军入朝鲜京城。第二年正月初四日,清军北渡汉江,距王京二十里驻营。初七日,清军战胜朝鲜全罗、忠清两道援军,但是六十六岁的额驸扬古利被朝鲜一败卒击中身亡③。

① 《清太宗实录》卷64。

② 《清太宗实录》卷33。

③ 《清太宗实录》卷42。

④ 《清太宗实录》卷61。

① 参见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56,页3554。

② 朝鲜《李朝实录》仁祖卷33,页183。

③ 《清史稿》卷226《扬吉利传》。

李倧“势穷情迫”,称臣请罪。皇太极要求严惩朝鲜挑起衅端的大臣,同时造船发兵攻入江华岛,获朝鲜王妃、王子及阁臣等人。二十八日,李倧献出两祸首。同一天皇太极提出:必须去掉明国年号,断绝与明交往,献出明国所与诰命册印;国王亲自来谒,以长子并另一子为质,诸大臣也以子弟为质,将来立其质子为嗣;从今以后一应文移,奉大清国正朔,所有节日俱行贡献之礼。使臣往来均遵照明国旧例;有事征伐明国,调兵数目、日期,一切不误,并当即备齐鸟枪、弓箭手及兵船五十艘,助攻皮岛;大军撤还时,欢送,俘获之人逃回执送本主;以后每年进贡一次,黄金百两,白银千两及皮张纸席等物均有定数。三十日李倧亲至皇太极面前伏地请罪。举行受降仪式后,当即留下其长子及次子为质,其余被俘妻子家口二百余人遣送还京。二月初二日,皇太极自朝鲜班师①。从此清朝代替明朝把朝鲜变成了藩属。朝鲜对清朝由以前的兄弟之称,更执藩臣之礼。不久阿济格领兵攻克皮岛,斩明将沈世魁等,彻底解除了清朝攻向关内的后顾之忧。

皇太极对明朝的军事行动仍因山海关的阻隔,分成为入口之战和关外之战。崇德年间一共发动了三次入口之战,每次作战都分出一部分兵力在关外,以为牵制。崇德元年五月派阿济格等领兵出战,六月二十七日分路入边,相会于延庆州,这是第一次入口之战。此战于九月八日阿济格奏捷,其军直入长城,过保定,至安州,克十二城,凡五十六战皆捷,俘人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生擒总兵巢丕昌②。明兵部尚书张凤翼、总督梁廷栋拥兵不敢出击,清军得以饱掠而归③。崇德三年八、九月,清朝发动第二次入口之战,派多尔衮为奉命大将军,岳讬为扬武大将军,分统左右翼伐明。皇太极亲自领兵向山海关作牵制。岳讬自密云东北墙子岭口毁墙而入,多尔衮自董家口东山关西墙缺处入,这是一次关内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崇德四年三月多尔衮奏报,两翼兵会于通州河西,由北边过燕京,自涿州分八道南下,京西千里之内六府俱被蹂躏,至山西界而还,复至临清州,渡运河,攻破山东济南府,克城败敌,俘人口二十五万余。右翼杜度奏报其军从燕京西至山西,南至山东,克城败敌,俘人口二十万四千余。两翼俱从迁安回,出青山关,四月凯旋。清军最大的损失是扬威大将军岳讬死于军中①。但是明朝损失更大,著名的抗清人物孙承宗、卢象昇皆战死②。原来明朝的兵部尚韦杨嗣昌主张对清媾和,还说清军不会南下,他们没有火器,等等,实际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崇祯皇帝不但宣布了京师戒严,而且非常忧虑,以致在农民军和清军都攻上来的时候,宁肯暂时放松对农民军的围剿,而把主要力量调到抗清战场上③。清军第三次入口前,明清在松锦一带展开了萨尔浒之战以后的第二次大决战。明朝看出了只有在东北战场上打败清军才能阻止他们发动关内外的一切进攻。而皇太极更清楚,只有从山海关进攻北京,才能灭亡明朝,或建立如辽、金、元那样的国家。所以在松锦有这样一场大决战并非偶然。自从大凌河之战以后,祖大寿回到明朝就驻守在锦州。

① 《清太宗实录》卷33。赵庆男:《乱中杂录》续录第4。

②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6。蒋良骐:《东华录》卷3,页89。③ 《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6。

① 《清太宗实录》卷45,《清史稿》卷216《岳讬传》。

② 《明史》卷261《卢象昇传》。

③ 《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6。

吴三桂是大寿之甥,时为副将,祖、吴在辽东拥有强大实力,是明朝倚重的军事集团。清军打不败他,皇太极就用高官厚禄拉拢他的子孙。崇德三年为配合清军入口之战,皇太极亲自领兵攻向宁远、锦州,祖大寿在中后所,打败多铎的军队,皇太极到中后所,要求祖大寿来见,被拒绝。第二年皇太极又领兵围攻松山,旁及连山、塔山、杏山,崇祯召祖大寿救援,皇太极却要他来投降,也没有成功。祖大寿坚守锦州,清军屡攻不克。从崇德六年起,济尔哈朗开始令诸军包围锦州。前此因清军威胁,明朝已调洪承畴入卫京师,至是正式任命洪承畴为兵部尚书兼副都御史总督蓟辽军务,这是准备决战的重要一步。洪氏十月出山海关,调集曹变蛟、王廷臣、自广恩、马科、吴三桂、杨国柱、王朴、唐通八总兵,十三万军队,东来决战。当时祖大寿驻锦州,以松山、杏山、塔山三城为犄角。

崇德五年三月清兵修义州城。过去清军分出一部分入关,现在全力用于松锦决战。特别是明兵的增援,促使清朝不但把孔、耿、尚的军队调来助围锦州,汉军固山额真石廷柱甚至认为“明必与我并力一战”,我军换防都不必换了。崇德六年八月,皇太极见形势危急,事关重大,亲自领兵进战,不顾鼻子出血,十五日起程,三日后方止。有人建议“徐行”,皇太极说:“朕如有翼可飞,当即飞去,何可徐行也!”经过六天急行军到了松山。皇太极亲征,大大鼓舞了清军的士气。他部署清军自乌忻河南至海,横截大路,绵亘驻营,再在高桥设伏,围追堵截,处处有备。明兵虽号称十三万,能战者只有白、马、吴三总兵所部。洪承畴不愿急战,但崇祯及兵部尚书陈新甲、职方郎中张若麒等皆轻躁促战,洪氏被迫进兵,初获小胜。皇太极采取大包围的攻势,挖深濠困住了明军,洪承畴正欲决一胜负,而诸将以无饷,议回宁远取粮。洪承畴看出:“战亦死,不战亦死;若战,或可冀幸万一。”但部将各怀异志。还没等下令打,王朴已畏敌先逃,于是各帅争驰,败如山倒。逃兵半路被清军伏击,追击,明十三万兵,被斩就有五万。只有曹变蛟、王廷臣突围入松山城,洪承畴与巡抚邱民仰在松山坚守。松山城内兵不过万,外失救援,孤立绝望。洪承畴几次欲突围而出,皆失败。到第二年正月,副将夏承德以其子夏舒为质,密约清军为内应,二月十八日清军入松山,生擒洪承畴。三月初八日,锦州城内的祖大寿也以孤立无援被围一年后投降。四月,清军又攻克塔山、杏山,并毁二城。至此,松锦决战以清军胜利告终。经过松锦决战,明朝军队精锐伤亡殆尽。清朝人说,萨尔浒之战是“王基开”,而松锦之战是“帝业定”①。皇太极为大清奠定了一代基业。

崇德七年,皇太极发动了生前最后一次入口之战。他对这次军事行动提出了异乎寻常的要求,即注意明朝和农民军的动向及应采取合作的态度②。这表明皇太极认为大清取代明朝而统治全国已为期不远了。这次进军的统帅是奉命大将军阿巴泰等,两翼大军分别从界岭口及黄岩口毁墙而入,长驱南下,至山东兖州,计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败敌三十九处,获黄金二千二百五十两、白金二百二十万五千二百七十两,俘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口及牛马衣服等物③。但是就在这样的大胜利面前,许多文武大将提出直捣山海关时,皇太极仍坚持既定国策,不轻易冒险。终皇太极之世,清军不曾通过山海关,但没有他们扫清道路,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清军入关。

① 嘉庆《太宗文皇帝大破明师于松山之战书事》。

② 《清太宗实录》卷63。

③ 蒋良骐:《东华录》卷4,页58—59。

皇太极在五十岁时,因他心爱的宸妃之死,身体立刻变得虚弱了。皇太极一生娶了十五位妻子,而他最喜欢的是天聪八年娶的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封她为关雎宫宸妃。这位妻子贤淑文静,皇太极和她颇恩爱,婚后曾生一子,皇太极高兴至极,为此发布了大清第一道大赦令。这个儿子二岁而殇。崇德六年九月,皇太极正在松锦前线,忽听宸妃病危,急忙赶回盛京,到时宸妃已死。皇太极悲不自胜。从此这位身体一直健壮的大清帝忽而昏迷,忽而减食,常常“圣躬违和”。当年十月初二日,他对诸王及他们的妻子儿女说:“山峻则崩,木高则折,年富则衰,此乃天特贻朕以忧也。”①这流露出皇太极已为他年老体衰而不安了。崇德六年以后,皇太极因身体不好,曾发布过大赦令,也减少了处理日常事务的负担,甚至做过祈祷。崇德八年(1643)八月九日,劳累一生的皇太极终于因病在沈阳清宁宫与世长辞,享年五十二岁。后葬于昭陵,即今沈阳北陵。庙号太宗,谥为文皇帝。

① 《清太宗实录》卷58。

(谢选骏指出:黄俄们说“皇太极”是满洲生番中唯一能够断文识字的,但是这个鸟人其实是个文盲——假如他认识汉字,绝不会使用“皇太极”这样大逆不道的字组来翻译他的鸡犬之名——“皇太极或作黄太吉、洪太时、洪太主、红歹是等,均为同音异写”。在我看来,最恰当的音译应该是“黄太鸡”——因为这个畜生使命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第三章 多尔衮】


爱新觉罗·多尔衮也是清代的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在明末清初剧烈的历史变革中,他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第一节 从孤儿弱主到和硕睿亲王


多尔衮是努尔哈赤第十四子,明万历四十年(1612)十月二十五日降生在赫图阿拉,生母阿巴亥,姓乌拉纳喇氏。这时,努尔哈赤已不再是地位低微的小部落头领,而是统一了女真各部的“聪睿恭敬汗”,并且正在进一步发展统一事业,为建立清朝奠定基础。当多尔衮诞生未满百日,努尔哈赤就率大军进攻乌拉,最终灭亡了其妻阿巴亥的母国,多尔衮母子面临着被打入冷宫的危险。但是,由于努尔哈赤优待降顺者的政策,以及阿巴亥富于心计,善为周旋,使他们母子安然度过难关,随着时间的流逝,多尔衮也步入了台吉的行列。

公元1616 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国,年号天命,两年后以“七大恨”告天,发动了对明朝的进攻,揭开了明清战争的序幕。在对明战争节节胜利中,后金内部的矛盾斗争也不断发生。天命五年(1620)九月,努尔哈赤宣布废黜大贝勒代善的太子名位,而“立阿敏台吉、莽古尔泰台吉、皇太极、德格类、岳讬、济尔哈朗、阿济格阿哥、多铎、多尔衮为和硕额真”,共议国政①。也就是说,从此时起,多尔衮以八龄幼童跻身于参预国政的和硕额真行列。这样一个改变后金政治格局的重大行动,是从当年三月努尔哈赤体弃滚代皇后富察氏开始的。当时虽然给大福晋富察氏头上加了四条罪状,但是都缺乏足够的根据,例如四大罪之一,便是代善与富察氏关系暧昧②,实际上,是有人对他们进行陷害。

富察氏被休弃之后,取代她作为大福晋的正是多尔衮之母阿巴亥。这样,努尔哈赤爱屋及乌,多尔衮及其兄弟阿济格、多铎地位上升便在情理之中了。此外,代善由于处处计较而失去乃父的欢心,又听信后妻的谗言而虐待已子硕讬,这就为觊觎其地位的人们带来了反对他的口实,造成了前面所说的其“太子”地位的被黜。这样,在努尔哈赤共治国政的制度下,多尔衮兄弟便第一次成为均衡力量的鼎足之一。

多尔衮此时还不是旗主贝勒,而仅与其弟多铎各领十五牛录,他毕竟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政治地位不如阿济格,甚至不如多铎。在天命年间许多重大活动中,都不见多尔衮的踪影。天命元年(1616)正月初一的朝贺典礼中,可以亲自叩拜努尔哈赤的宗室显贵中,阿济格与多铎分列第六、第七位,而多尔衮则不允许参与其中③。尽管如此,除四大贝勒和乃兄乃弟之外,多尔衮是领有牛录最多的主子,超过了德格类、济尔哈朗、阿巴泰等人,在当时来说,也算是颇有实力的一位台吉了。

但是,好景不长。努尔哈赤在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十一日去世,临终前曾召见爱妻乌拉氏阿巴亥,似乎要授以遗命。但众贝勒早就担心多尔衮三兄弟力量迅速壮大,便在拥戴皇太极继位为汗之后九个时辰,迫令阿巴亥自尽殉夫,声称是太祖的“遗命”。这时候,多尔衮三兄弟的处境最为艰难,他们既失去了政治依靠,又面临着兄弟们对其所领旗分的攘夺,谁知道今后又会有什么灾祸降临?

皇太极继位之后,虽未向他们开刀,但也通过三份效忠的誓词把他们的① 《旧满洲档·昃字档》。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14。

③ 《满文老档·太祖》卷60。

地位贬低很多,特别是皇太极在后来一系列加强皇权的行动中,更是都处压制他们的两白旗势力。连代善、阿敏和莽古尔泰三大贝勒都处处受挤,多尔衮兄弟又怎能幸免。但是,皇太极知道,若要削弱最威胁皇权的三大贝勒的权力,自己的实力还不够,还必须拉拢和扶植一些跟他无甚利害冲突的兄弟子侄,其中就有多尔衮。天聪二年(1628)三月,皇太极废黜了恃勇傲物的阿济格之旗主,以多尔衮继任固山贝勒①。这时候,多尔衮刚满十五岁。少年多尔衮在夹缝中求生存,开始显示出他善于韬晦的过人聪明。他一方面紧跟皇太极,博取他的欢心和信任,而绝不显示自己的勃勃野心;另一方面则在战场上显示出超人的勇气和才智,不断建树新的战功。天聪二年(1628)二月,他初次随皇太极出征蒙古察哈尔多罗特部,立下战功,皇太极赐予“墨尔根岱青”的称号,赞他“既勇且智”①。半个月后,他就继任了固山贝勒。多尔衮少年得志,为他将来的进取开始奠定基础。

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率军攻明,多尔衮在汉儿庄、遵化、北京广渠门诸役中奋勇当先,斩获甚众,一年半后,他又参加了大凌河之役,攻克坚城的功劳也有他一份。天聪八年(1634),皇太极再度攻明,多尔衮三兄弟入龙门口,在山西掳掠,结果“宣大地方,禾稼践伤无余,各处屋舍尽焚,取台堡、杀人民更多……俘获生畜无数”②。

当然,使他名声大振的是征服朝鲜和攻击蒙古察哈尔部之役。朝鲜和察哈尔被皇太极视为明朝的左膀右臂,是后金攻明的后顾之忧。天聪六年皇太极虽大败察哈尔部,林丹汗走死青海大草滩,但其残部仍散布在长城内外,于是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便命多尔衮率军肃清残敌。结果他首遇林丹汗之妻囊囊太后及琐诺木台吉来降,又趁大雾包围林丹汗之子额哲所部,使人劝其归顺,双方盟誓而回。这一次出征,多尔衮不费一刀一枪,出色地完成了皇太极的使命。更具重大意义的是,多尔衮从苏泰太后(林丹汗之妻)那儿得到了遗失二百余年的元朝传国玉玺,其玺“交龙为纽,光气焕烂”,后金得之,使皇太极获得称帝根据及招揽人心的工具。果然,皇太极闻讯大喜,亲率王公大臣及众福晋等出沈阳迎接凯旋之师,对多尔衮等亦大加褒奖。皇太极亲征朝鲜,多尔衮也在行伍之中。他率军进攻朝鲜王子、王妃及众大臣所居之江华岛,一方面竭力劝降,一方面“戢其军兵,无得杀戮”。对投降的朝鲜国王“嫔宫以下,颇极礼待”①。这使朝鲜君臣放弃继续抵抗,减少了双方的杀戮。

这两役之后,战局顿时改观,皇太极除去了后顾之忧,便可全力对付明朝。他在天聪十年(1636)改国号为清,年号崇德,南面称帝,与明朝已处在对等地位。多尔衮在这两大战役中所立的战功,也使他的地位继续上升。正月初一新年庆贺大典时,多尔衮首率诸贝勒向皇太极行礼,这与十二年前的情形相比,可谓天壤之别。当年四月皇太极称帝,论功行封,多尔衮被封为和硕睿亲王,已列六王之第三位,其时年仅二十四岁。

在此之后,多尔衮几次率师攻明,均获辉煌战绩。崇德三年(1638)他被授予“奉命大将军”,统率大军破墙子岭而入,于巨鹿大败明军,明统帅卢象昇战死。然后兵分两路,攻打山东、山西,多尔衮所部共取城三十六座,降六座,败敌十七阵,俘获人畜二十五万七千多,还活捉明朝一亲王、一郡王,杀五郡王等,给明朝以沉重打击。

① 《满文老档·太宗·天聪》卷10。

① 《清太宗实录》卷3。

② 《清太宗实录》卷15。

①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589、3590、3592 页。

班师之后,多尔衮得到了马五匹、银二万两的赏赐②。崇德五年到六年,多尔衮又作为松锦决战的主将之一走上战场。起初,他由于违背皇太极的部署,私遣军士探家而遭到急于破城的皇太极的责罚③,但他仍以郡王的身份继续留在军中,一方面屡次上奏提出作战方略④,一方面率领四旗的护军在锦州到塔山的大路上截杀,并在攻破松山后率军围困锦州,迫使明守将祖大寿率部至多尔衮军前投降。松锦之战后,明朝关外只剩下宁远孤城,清军入关已是时间问题。

多尔衮并不是一介武夫,这点连皇太极也看得很清楚,因此,在更定官制时,便把六部之首的吏部交给他统摄。根据他的举荐,皇太极将希福、范文程、鲍承先、刚林等文臣分别升迁,利用他们的才智治国①。根据他的建议,皇太极又对政府机构作了重大改革,确定了八衙官制②。此外,文臣武将的袭承升降、甚至管理各部的王公贵胄也要经他之手任命③。在统辖六部的过程中,多尔衮锻炼了自己的行政管理能力,为他后来的摄政准备了条件。

更需注意的是,多尔衮一直秉承其兄皇太极意旨,对加强中央集权发挥了重大作用。崇德元年和二年,皇太极两度打击岳讬,意在压制其父代善正红旗的势力,多尔衮等人揣摸帝意,故意加重议罪④。崇德三年遣人捉拿叛逃之新满洲,代善略有不平,便被多尔衮抓住大做文章,上报皇太极,欲加罪罚⑤。这些举动,正合皇太极心意,他一方面对忠君的兄弟表示赞赏,另一方面又减轻被议者的处罚,以冀感恩于他。通过这一打一拉,来稳固自己的独尊地位。

但是,皇太极并没有料到,多尔衮正利用皇帝的信任,逐渐削弱昔日曾打击他与母亲之人的势力,等待时机,觊觎权柄。

② 《清太宗实录》卷30。

③ 《清太宗实录》卷35。

④ 《清太宗实录》卷36。

① 《清太宗实录》卷22。

② 《满文崇德三年档》卷7,崇德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③ 《满文崇德三年档》卷8,宗德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清太宗实录》卷31。④ 《清太宗实录》卷23、26。

⑤ 《清太宗实录》卷28。


第二节 立幼帝大战山海关


不久,这个时机终于来到了。崇德八年(1643)八月九日亥时,皇太极“暴逝”于沈阳清宁宫。由于他的突然死去,未对身后之事作任何安排,所以王公大臣在哀痛背后,正迅速酝酿一场激烈的皇位争夺战。

这时候,代善的两红旗势力已经遭到削弱,他本人年过花甲,早已不问朝政。其诸子中最有才干的岳讬和萨哈廉年轻时已过世,剩下硕讬也不为代善所喜,满达海初露头角,还没有什么发言权。第三代的阿达礼和旗主罗洛浑颇不甘为人后,但崇德年间却屡遭皇太极压抑。由此看来,两红旗老的老,小的小,已丧失竞争优势。但以代善的资历、两个红旗的实力,其态度所向却能左右事态的发展。皇太极生前集权的种种努力和满族社会日益的封建化,自然也使皇太极长子豪格参加到竞争中来。从利害关系而论,两黄旗大臣都希望由皇子继位,以继续保持两旗的优越地位。他们认为,豪格军功多,才能较高,天聪六年已晋升为和硕贝勒,崇德元年晋肃亲王,掌户部事,与几位叔辈平起平坐。皇太极在世时,为加强中央集权,大大削弱了各旗的势力,但同时又保持着一定实力,又把正蓝旗夺到自己手中,合三旗的实力远远强于其他旗。因此,这三旗的代表人物必然要拥戴豪格继位。另一个竞争者便是多尔衮。他的文武才能自不必说,身后两白旗和勇猛善战的两个兄弟则是坚强的后盾,而且,正红旗、正蓝旗和正黄旗中也有部分宗室暗中支持他,就更使他如虎添翼。还有一个人也不容忽视,他就是镶蓝旗主济尔哈朗。虽然他不大可能参与竞争,但他的向背却对其他各派系有重大影响,无论他倾向哪一方,都会使力量的天平发生倾斜。

平心而论,皇太极遗留下的空位,只有三个人具备继承的资格:代善、豪格、多尔衮。但实际上竞争最激烈的是后两人。就这两人来说,豪格居长子地位,实力略强,这不仅因为他据有三旗,而且由于代善和济尔哈朗已经感到多尔衮的咄咄逼人,从而准备投豪格的票了。

果然,皇太极死后不久,双方就开始积极活动,进而由幕后转为公开。

两黄旗大臣图尔格、索尼、图赖、锡翰等议立豪格,密谋良久,并找到济尔哈朗,谋求他的支持①。而两白旗的阿济格和多铎也找到多尔衮,表示支持他即位,并告诉他不用害怕两黄旗大臣②。双方活动频繁,气氛日益紧张,首先提出立豪格的图尔格下令其亲兵弓上弦、刀出鞘,护住家门,以防万一③。是年八月十四日,诸王大臣在崇政殿集会,讨论皇位继承问题。这个问题是否能和平解决,直接关系到八旗的安危和清皇朝的未来。两黄旗大臣已经迫不及待,他们一方面派人剑拔弩张,包围了崇政殿;另一方面手扶剑柄,闯入大殿,率先倡言立皇子,但被多尔衮以不合规矩喝退。这时,阿济格和多铎接着出来劝多尔衮即位,但多尔衮观察形势,没有立即答应。多铎转而又提代善为候选人,代善则以“年老体衰”为由力辞,既提出多尔衮,又提出豪格,意见模棱两可。豪格见自己不能顺利被通过,便以退席相威胁。两黄旗大臣也纷纷离座,按剑向前,表示:“如若不立皇帝之子,我们宁可死,从先帝于地下!”代善见有火并之势,连忙退出,阿济格也随他而去。

① 《清世祖实录》卷37。

② 《清世祖实录》卷63。

③ 《清世祖实录》卷33。

多尔衮见此情形,感到立自己为帝已不可能,迅速提出他的意见,主张立皇太极幼子福临为帝,他自己和济尔哈朗为左右辅政,待其年长后归政。这一建议,大出众人所料。立了皇子,两黄旗大臣的嘴就被堵上了,豪格心中不快,却又说不出口。多尔衮以退为进,自己让了一步,但作为辅政王,也是实际掌权者。济尔哈朗没想到自己也沾了光,当然不会反对。代善只求大局安稳,个人本无争位之念,对此方案也不表示异议。这样,这个妥协方案就为各方所接受了,但由此而形成的新的政治格局却对今后数年乃至数十年的政局起着巨大影响。①多尔衮之所以选中福临为帝,曾被某些骚人墨客扯到他与其母庄妃的“风流韵事”上。实际上,多尔衮之所以选中福临,一是由于他年甫六龄,易于控制,而排除了豪格,因而也排除了叶布舒、硕塞诸皇子;二是由于其母永福宫庄妃深得皇太极之宠,地位较高,选其子为帝更易为诸大臣所接受,甚至可以说是符合先帝的心愿。当然,麟趾宫贵妃的名号虽高于庄妃,但她的实际地位并不高,所以她才两岁的幼子博穆博果尔也不可能被选中。同时,辅政王的人选也代表了各方势力的均衡。既然黄、白二旗是主要竞争对手,福临即位便已代表了两黄和正蓝旗的利益,多尔衮出任辅政则是必然之事。但他一人上台恐怕也得不到对手的同意,所以便拉上济尔哈朗。在对方看来,这是抑制多尔衮的中间派,在多尔衮想来,此人又比较好对付。而对下层臣民而言,多尔衮和济尔哈朗是皇太极晚年最信任、最重用的人,许多政务都由他们二人带头处理,所以对他们出任摄政也并不感意外。

就这样,多尔衮妥善地处理了十分棘手的皇位争夺问题,自己也向权力的顶峰迈进了一步。随后,统治集团处理了反对这种新格局的艾度礼、硕讬、阿达礼、豪格及其下属,稳固了新的统治。多尔衮的这一方案,在客观上避免了八旗内乱,保存了实力,维护了上层统治集团的基本一致。当然,他这一提案,是自己争夺皇位不易得逞之后才提出来的,是在两黄旗大臣“佩剑向前”的逼人形势下提出的中策或下策,而并非是他一开始就高瞻远瞩、具有极广阔的胸襟。

就在八旗贵族因为内部矛盾争吵不休的时候,明朝后院起火。这年十一月,李自成农民军攻破潼关,占领了西安,然后分兵攻打汉中、榆林、甘肃,在年底以前已据有西北全境,以及河南中、西部和湖广的数十府县。另一支农民军在张献忠率领下,转战湘赣鄂数省,亦给明廷以重创。而在关外,多尔衮一待政权稳固,并于九月派济尔哈朗和阿济格等率军出征,攻克明朝关外据点中后所、前屯卫、中前所,割断宁远与山海关的联系。明朝内外交困,已经无力抵御。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李自成农民军和清军一南一北,都距明朝政治中心北京数百里之遥,究竟谁能逐鹿得手呢?

公元1644 年春,历史的天平开始向农民军倾斜。三月中,农民军便包围了北京城。多尔衮虽然试图与农民军协同作战,但并没有什么结果,直到明朝崇祯帝急诏宁远守将吴三桂回师勤王,才知道一块肥肉已落入他人之口。

① 关于争位的详细过程,此据《清世祖实录》、《沈馆录》、《清史稿》“索尼传”、“图赖传”诸书综合而成。

但是,历史的偶然性使吴三桂扮演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他在山海关首先接受了李自成的招降,由唐通接管了山海关,然后率兵朝见李自成。但他走到玉田时,得知自己的私人利益遭到损害,便“翻然复走山海关”,击走唐通,背叛了李自成①。至此,历史的天平又开始向清方偏倒。

这时候,清廷已经意识到实现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遗志的时机到了。四月初四日,即吴三桂刚刚叛归山海关之时,内院大学士范文程上书多尔衮,认为“如秦失其鹿,楚汉逐之,是我非与明朝争,实与流寇争也”。主张立即出兵进取中原。他提出,“战必胜,攻必取,贼不如我;顺民心,招百姓,我不如贼”,因此要一改以往的屠戮抢掠政策,“严禁军卒,秋毫无犯”②。即不仅在战略上改变得城不守之策,要入主中原,在战术上也要招揽民心。多尔衮接受了范文程的建议,并在得到北京为农民军攻破的确报之后,“急聚兵马而行”,与农民军争夺天下!

四月初十日,“吴三桂移檄至京,近京一路尽传”③。李自成此时方知事态的严重,于十三日亲率部队往山海关讨吴,但仍带有招降他的侥幸心理,行军速度亦颇迟缓,十九日前后才兵临关城之下。在此期间,吴三桂已派出使者向清军求援,使者于十五日便见到了多尔衮,向他递交了吴三桂的信函,表示如清兵支援,则“将裂土以酬”④。还不是投降的意思。多尔衮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但他非常谨慎,一方面召集大臣谋士们商议,一方面派人回沈阳调兵,再一方面故意延缓进军速度,逼迫吴三桂以降清的条件就范①。由于事态紧急,吴三桂只得答应多尔衮的要求,让清军尽快入关,因为二十一日清军还距关十里,而关内炮声隆隆,喊杀阵阵,农民军已经开始攻城了。

多尔衮非常了解吴三桂的窘境,因此长时间地作壁上观,在李自成即将攻下东西罗城和北翼城,吴三桂几次派人又亲自杀出重围向他求救的情况下,估计双方实力已大损,这才发兵进入山海关。在与农民军的决战中,他又使吴军首先上阵,在双方精疲力竭之际再令八旗军冲击,结果农民军战败,迅速退回北京。可以说,在山海关以西发生的这次著名战役前后,多尔衮充分利用了汉族内部的阶级矛盾,挟制了吴三桂,使他不得不充当清军入主中原的马前卒。

山海关战役后,李自成慌忙退出北京,撤到山陕一带休整力量,以图再举。多尔衮则乘胜占领了北京,接受明朝遗老们的拥戴。从此,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① 参见《清史列传·唐通传》、《辛巳丛编·吴三桂纪略》、《永平府志》、《临榆县志》诸书,以及《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丛》第3 辑上顾诚的文章。

② 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藏《清世祖实录》稿本二次本,见庄练:《明清史事谈丛》。③ 彭孙贻:《流寇志》卷12。

④ 《清世祖实录》卷4。

① 《清世祖实录》卷4。


第三节 九洲干戈开国定制


在不到一年里,多尔衮为清朝立下了两件大功:一是拥戴福临,巩固了新的统治秩序;二是山海关之战中运筹帷幄,击败了农民军,占领了北京城,开启了清皇朝入主中原的历史一页。特别是他占领北京之后,严禁抢掠,停止剃发,为明崇祯帝朱由检发丧,博得了汉族士绅的好感,然后迎请顺治小皇帝赴京登基,很快稳定了占领区内的形势。这些功绩,在顺治元年开国大典上均得到表彰,不仅给他树碑立传,还赐他大量金银牲畜和衣物,并封他为叔父摄政王,确立了他不同于其他任何王公贵族的显赫地位。

李自成退入山陕之后,原明朝降官降将纷纷反水,但他在顺治元年(1644)六月仍积极准备反攻,坐镇平阳(今山西临汾),分兵三路北伐①。另一支农民军在张献忠率领下已建大西国于成都,统一了全川,而多尔衮对此尚不了解②。其他小规模的农民军则更是活动频繁,使近畿地区常常飞章告急。除此之外,残明势力已于五月中拥戴福王朱由崧为帝,定都于南京,改年号为弘光。虽然其政权君昏臣暗,但毕竟尚拥有中国南部的半壁富庶江山,兵多粮足,构成清朝统一中国的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多尔衮的战略是:对农民军的主要力量坚决消灭,其中对地方小股起义、“土贼”则剿抚并用;而对南明政权则是“先礼后兵”。在此方针领导下,多尔衮先后派叶臣、石廷柱、巴哈纳、马国柱、吴惟华等进攻山西,十月攻陷太原,进而包围陕西。同时,多尔衮派出大量降清的明官对南明君臣招抚,并写信给南明阁臣史可法,提出“削号归藩,永绥福禄”③。在南明派出左懋第使团来北京谈判过程中,他将其软禁起来,并不给予明确的答复。此时,清军已于九月占领山东,十月进据苏北,与史可法的军队沿河相峙。在这种形势下,多尔衮认为全面进攻农民军和南明政权的时机已经成熟,便于十月先后命阿济格和多铎率军出征,向农民军和南明福王政权发起了战略总攻。①就当时双方力量对比而言,多尔衮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实力。由于他双管齐下,本来不多的兵力却分兵作战,兵分则势弱,容易被分别吃掉;况且此举很容易引起汉民族的同仇敌忾,使他们暂释前嫌,有可能携手作战。就在这年十月,大顺农民军二万余人进攻河南怀庆,获得大胜。败报传来,给多尔衮猛然敲了警钟。他立即令多铎暂停南下,由山东入河南,与北面的阿济格军对陕西形成前后夹击之势。历史的偶然性再一次救了多尔衮,使他得以在战略上改变两个拳头打人的方针,而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②。很快,多铎于十二月底破潼关,李自成放弃西安转移。多尔衮下令由阿济格追击农民军余部,而多铎则继续南下。至顺治二年(1645)二月,农民军连战失利,五月,李自成牺牲于湖北通山之九宫山。这时多铎军已克扬州,史可法殉难。接着,清军渡长江,南京不战而克,朱由崧被俘,弘光政权灭亡。

这一连串的胜利不禁使多尔衮喜出望外,他以为天下就此平定,江山已归统一。

① 《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第73 页。

② 《多尔衮摄政日记》,顺治二年闰六月十二日。

③ 《史可法集》,上海古籍出版社,第89 页;蒋良骐:《东华录》卷4。① 《清世祖实录》卷10。

② 《清世祖实录》卷10。《明清史料》丙编第5 本,第451 页。

五月底,他已对大学士们表示要重行剃发之制,六月初,正式向全国发布剃发令③。这好像是一根导火索,一下点燃了各地的抗清烽火。本来清军南下就打破了南明官绅“联清抗闯”的迷梦,鲁王政权、唐王政权已纷纷建立起来,这一下则更激化了民族矛盾,使各阶级各阶层的汉族人民纷纷起来抗争,其愤怒的情绪,如火山爆发,正如一首诗写道:“满洲衣帽满洲头,满面威风满面羞。满眼干戈满眼泪,满腔忠愤满腔愁。”①鲁王朱以海政权曾在十月给清军以重创,被时人评论为“真三十年来未有之事”②。唐王朱聿键政权也颇想有所作为,在仙霞岭一线设防备战③,但终因这两个政权的腐朽,内讧不断,而被清军各个击破。

抗清力量的主体是李自成、张献忠农民军的余部和自发起义的广大人民。大顺农民军余部李过、高一功、郝摇旗等与南明何腾蛟、堵胤锡部联合抗清,在湖南等地连获大捷。张献忠牺牲后,大西农民军在李定国等人率领下,与永历政权联合,也接连掀起抗清高潮。其他如山东揄园军、山西吕梁山义军等亦在北方暴动,搞得多尔衮防不胜防。根据《清世祖实录》的不完全统计,从顺治二年七月起到五年七月止的三年中,关于反清斗争及清兵攻击农民军的记录就达一百二十条左右,而官书未载的小规模斗争更是不计其数。此外,还有明降将金声桓、李成栋、姜瓖等人各怀着不同的目的在江西、广东和山西宣告反清,也使多尔衮一时手忙脚乱。虽然各地起义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先后为清军镇压下去,但直到多尔衮离开人世,他也没能看到一个他所希望的“太平”天下。尽管多尔衮在战争中充分显示了他的军事才能,但由于他制定的某些政策失当,而引起连年战乱,并招致政治、经济等一系列社会恶果。

在进行统一战争的同时,多尔衮也开动了整个国家机器,力图使其正常运转。在政治体制上,他无法完全采用在关外时期的一套来治理如今这样庞大的国家,而是接受了明皇朝的现成制度,并且任用所有明朝的叛将降臣,因而十分得心应手。在中央机构中,仍以六部为最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尚书皆由满人担任,但王贝勒亲理部事的制度却在入关前夕废除掉了①。到顺治五年,多尔衮于六部实行满汉分任制度,命陈名夏、谢启光等六汉人侍郎任汉尚书,但其地位要低于满尚书,金之俊对此曾表示不胜感慨,更不胜恐惧②。多尔衮力图表现得比较开明,因此除原有的都察院之外,六科十三道也保留了下来,并一再鼓励官员犯颜直谏。总的来说,中央机构中虽承明制,但也保留了某些满族特有的制度。除满官权重这一点外,还引进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理藩院等机构,其内院的权力比起明代的内阁要小得多,并对原明臣试图增大内院权力的努力加以压抑③。地方机构不同一些,由于新朝急需用人,所以普遍任用了降清的汉官。如多铎克南京后,把南下途中招降的明将吏三百七十二人分别任命各级职务。洪承畴总督江南军务后,也一次推荐旧官一百四十九名,这些都得到多尔衮的批准。多尔衮把明朝遗留下来的国家机器全盘继承下来,乃是为适应清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施行的明智之举,但急于补缺,宽于任人,难免把明皇朝的弊习带到新皇朝来。

③ 《多尔衮摄政日记》、《清世祖实录》卷17。

① 谈迁:《枣林杂俎》,和集。

② 《明季南略》卷5,“清兵大败”。

③ 《明季南略》卷7,“郑芝龙议战守”。

① 《清世祖实录》卷2。

② 《金文通公集》卷2,“同升录序”。

③ 《清世祖实录》卷15。

对于吏治,可以说多尔衮是加意整饬的。明代胥吏之弊遗留入清,他曾批示:“衙役害民,从来积弊。……如果有巨奸,即加重治,严禁重蹈明朝故辙。”④如,发现吏部中有四名小吏,为害甚多,他批示道:“三法司严审追拟,毋得徇纵。”府、州、县守一级,贪劣者亦不乏其人。如牛金星之子牛铨,降清后任黄州知府,他在任上贪污受贿,被人举劾。多尔衮批道:“牛铨著革了职,并本内有名人员,该督抚按提问具奏,该部知道。”①最贪酷的大员当属福建巡按周世科,其为非作歹,令人发指。被人参劾之后,多尔衮批示革职,并令督抚按审问定罪,最后将其就地斩首②。此外,他还十分重视传统的京察大计,对各级官员严格考核。顺治七年正月,大计全国官员,对谢允复等八百一十六名官员分别加以革职、降调、致仕③。

除整顿旧官之外,多尔衮还注意选用新人。他自称:“别的聪明我不能,这知人一事,我也颇用功夫。”④所以自入北京伊始,便多次下诏各地征聘“山泽遗贤”。此外,在顺治元年十月的登极诏书中,还规定了重开科举的制度,并于顺治三年、四年、六年举行了三次会试,共取进士一千一百人。首科之中,出了四位大学士、八位尚书、十五位侍郎、三位督抚,还有都察院副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内院学士等六位高官,如傅以渐、魏裔介、魏象枢、李霨、冯溥等均出自是科⑤。其他人也都充实到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机构中,成为新朝统治的骨干力量。

由于明末清初动乱不安,社会经济十分凋敝,而要想使社会安定,非恢复和发展经济不可。清军入关甫一月,汉官宋权便提出:“尽裁加派弊政以苏民生”。多尔衮便批示道:“征输须循旧额,加派弊政速宜停止。”①十天后便发布“大清国摄政王令旨”,向全国人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但从主观上说,清政府按万历年间则例征派赋税,免除了天启、崇祯时期的加派,而万历末年加派之辽饷通共五百二十万两照征如故;从客观上说,由于连年战争,经济支出庞大,所以一些“杂费”的征派逐年增加。百姓一听说开征便想方设法逃避。赋税征收不上来,无法支付军费,战争却始终不得结束,形成恶性循环。对这个问题,多尔衮费尽了心机,他在会试中两次以此为题,征求贡士们的意见,又两次召开中央各部门的联席会,讨论能否在不加派的前提下增加收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②。尽管其效果甚微,但用心还是好的。

④ 《明清史料》丙编第3 本,第227 页。

① 顺治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湖广四川总督罗绣锦奏本。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② 《清史资料》第1 辑、《榕城纪闻》、《清初莆变小乘》等。

③ 《清世祖实录》卷47。

④ 《多尔衮摄政日记》。

⑤ 徐锡麟:《熙朝新语》卷1。

① 《皇清奏议》卷1,“顺天巡抚宋权题本”。顺治元年七月十四日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启本,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② 顺治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户部尚书巴哈纳题本。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世祖实录》卷46。

在多尔衮摄政期间,他还努力整顿赋役制度,实行招民垦荒的政策,但都不很成功。他在漕政和盐政上下了大功夫,试图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对总收入略有小补。总的来说,多尔衮的政策是最大限度地收取可能收取的财富,而又不致激起人民的进一步反抗,才勉强维持政府机器的运转。所以,清初统治者一直吃力地挣扎在财政泥沼之中,难以自拔。

然而,在导致清初经济迟迟不得恢复的因素中,还有圈地、投充、逃人三大恶政。

随着清皇朝定都北京,大量八旗官兵及其族属也进入关内,其生计便成了问题。多尔衮于顺治元年十二月下令清查无主荒地,建立八旗庄田①。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而是见好田就圈,不管是有主还是无主。若是有主之田,表面上换拨给其他土地,但大多是不毛之地,无法耕种,甚至根本找不到所拨之地。到顺治二年九月,由于关外兵民继续涌入,多尔衮下令继续扩大圈地②,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均深受其害,人民或流亡、或反抗,官员们也纷纷谏阻。与此同时,一些汉人被迫带地投入满洲贵族旗下,不致背井离乡,还有一些地痞无赖随意指称别人之地是为自己所有,携带投充,迫使土地原主也成为旗下之奴。顺治二年三月,多尔衮准许贫民投充③,这无疑为满人通过各种方式增加自己的奴仆数量提供了借口。圈地和投充的直接后果就是“逃人”问题的严重。土地被圈或被逼投充后成为旗下奴仆的汉族百姓,无法忍受残酷的压迫而纷纷逃亡。多尔衮在顺治三年五月时发现,“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因此多次下令加重对逃人及有关人员的惩罚④,即使因父子、夫妇、兄弟团聚而逃的也都得不到宽恕。但效果却适得其反,顺治六年时旗下奴婢“今俱逃尽,满洲官兵纷纷控奏”⑤。由于清统治者把这些看成是维护国体和事关八旗特权,所以凡官员为这些事上疏参劾的,一律予以严惩⑥,致使这些恶政扰害社会达数十年之久。

在民族关系和对外政策方面,多尔衮可以说是成功的。他首先继承了乃父乃兄的政策,对漠南蒙古友好相待。科尔沁、阿霸垓、扎鲁特、鄂尔多斯、郭尔罗斯、土默特、苏尼特、翁牛特、喀喇沁、敖汉、奈汉诸部曾入关协助清军作战,多尔衮对他们优劳有加,封赏甚丰,后来双方的封贡往还长期不断。此外,双方首脑人物也时有来往,如科尔沁部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郡王满朱习礼等贵戚前来,多尔衮等亲自迎送宴请。多尔衮因事出塞,也常与各部落王公贵族相会,从而不断加深双方的感情①。顺治二年四月,皇太极第八女下嫁科尔沁部巴雅思护朗。同年十月和四年十二月,皇太极之二女及十一女先后下嫁阿布鼐和噶尔玛索讷木。四年八月,多尔衮自己也纳阿霸垓部落笃思噶尔济农之女为妃。这些都是传统的联姻政策的体现。多尔衮正是通过这种手段,维持了北方的稳定。正如后来魏源所感叹的:“世祖当草创初,冲龄践阼,中外帖然,系蒙古外戚扈戴之力。”②

① 《清世祖实录》卷12。

② 《清世祖实录》卷20。

③ 《清世祖实录》卷15。

④ 《清世祖实录》卷26。

⑤ 《清世祖实录》卷43。

⑥ 《清世祖实录》卷28。

① 《清世祖实录》卷20、21、33、46。

② 魏源:《圣武记》卷3,“国朝绥服蒙古记”。

多尔衮对漠北蒙古人似乎不太热情,该部蒙古对清廷也不怎么买帐,喀尔喀部札萨克图汗曾将满人称为“红缨蒙古”,与清廷尔我相称③。顺治三年初,苏尼特部落的腾机思等人叛清投奔漠北之喀尔喀车臣汗,因此多尔衮命多铎率军平叛,并直接与土谢图汗和车臣汗发生了冲突。事件平息之后,双方经过书信往还和使者谈判,土谢图、车臣、札萨克图三汗先后遣使谢罪,表示和解。但此三部真正向心于清政府,还是在四十年后他们在噶尔丹的威胁下迁入内蒙的时候。另外多尔衮与漠西蒙古也开始往来。清兵入关后,准噶尔下属的许多部落纷纷前来朝贡,巴图尔珲台吉也与清廷建立了联系,厄鲁特下属一些部落还曾帮助多尔衮镇压甘肃等地的人民起义。尽管这样,多尔衮对漠北、漠西蒙古人尚怀有戒心。

西藏和回疆也早与清廷建立了联系。统治西藏的和硕特顾实汗和达赖五世、班禅四世在顺治二、三年间上表入贡,多尔衮也遣使携礼物去慰问。顺治五年,多尔衮又派人敦请达赖喇嘛进京,加强双方的关系。对已经不占统治地位的西藏帕木竹巴家族的后代首领,多尔衮也没有轻视,亦赐号锡诰。另外,吐鲁番首领遣使入贡,多尔衮也表示欢迎,并同意对他们重新封爵。这样,在多尔衮摄政时期,清廷已与西藏和回疆的地方政权及宗教政权建立或是恢复了联系,为康熙、雍正、乾隆时期进一步确立在这些地区的统治奠定了基础。

清初与朝鲜的往来比较频繁。多尔衮入关之时,带着入质世子在军中,顺治二年又同意质世子等回国①。但是,他也曾多次令朝鲜贡米、水果等物,并令朝鲜为他选美女,搞得朝鲜王国人心惶惶。日本一直对清抱敌视态度,当时的德川幕府似乎有意支持南明。但在顺治元年发生的漂倭事件中,多尔衮却对那些日本人十分优待,又多次召见他们,“恳切地问话”,并在第二年送他们回国②,向日本表示了友善的态度。西方传教士自明末以来就进入中国,但多尔衮并未以狭隘的民族偏见对待他们,这从他优待和信任汤若望的行动中可以明显看出。但对葡萄牙人入广东贸易的要求仍加以拒绝③,这表现出多尔衮对少数为自己服务的外国人十分优宠,政策开明,而对有可能威胁清朝安全的较大规模双边交往则持保守态度。后来,其侄孙玄烨也采取类似的态度,不能不说受到多尔衮的一定影响。

③ 《清世祖实录》卷32。

①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738、3721、3748 页。

② 《鞑靼漂流记》,见《清史研究集》第一辑。

③ 《清世祖实录》卷33。


第四节 功罪自有评说


多尔衮以摄政王的身份,全力处理国家的政治经济事务。同时,他还不得不陷于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中。由于明末党争激烈,清初又大量引用旧人,因此明末党争积弊在清初政局中反映出来,并与满洲贵族内部矛盾纠缠在一起。从顺治二年(1645)开始,以弹劾冯铨案形成了南北党争的中心内容。是年七月,浙江道御史吴达上疏弹劾阉党余孽,矛头直指冯铨及其党羽孙之獬等①,紧接着,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等亦纷纷上疏支持吴达②。高层官员中如洪承畴、金之俊等均是南方人,大概不会支持冯铨。多尔衮考虑到冯铨这些人死心塌地效忠于满洲贵族,如果处罚了他们,朝中南方官员得势,于清朝统治可能发生不利影响。所以过了十天,多尔衮仍未表态。但出于对稳定整个形势的考虑,他终于决定支持冯铨一派,在朝中公开申斥了龚鼎孳,仅将李森先革职,而对其他人并未深究③。从根本上说,多尔衮并未压制某一派、支持某一派。同时,也将冯铨一派的孙之獬革职,永不叙用。多尔衮只是通过双方的斗争更好地利用他们,借此达到他以汉治汉的目的。虽然汉人的党争会影响到政局,但对多尔衮利害关系更大的是八旗内部的勾心斗角。由于皇太极死后争位的余波未息,豪格显然是多尔衮最需严加防范的政敌。还在顺治元年四月,豪格就对何洛会、杨善、俄莫克图等人发泄对多尔衮的不满①。后来还屡次说多尔衮不是有福之人,没有几天的寿命。多尔衮自然对他怀恨在心,先后派他征山东、攻四川,尽管取得大捷,但并没有给予应得的奖赏,反而找借口处罚了正黄旗干将鳌拜等,最终幽禁了豪格。没有多久,豪格便死于狱中。这样,主要政敌正黄旗势力群龙无首,谭泰、拜尹图、巩阿岱、锡翰、冷僧机又被多尔衮拉了过去,剩下几个强硬分子图赖、索尼、鳌拜等,都遭到了残酷打击。

多尔衮也不遗余力地分化中间派。豪格死后,所领正蓝旗已转给多铎,旗中宗室博洛也已被多尔衮拉了过去,封为端重亲王,成为摄政末期理事三王之一。正红旗中代善家族已经衰落,满达海和勒克德浑被多尔衮所笼络,且长年在外打仗,至摄政末期才参预议政。一旦犯了小错,还要受到多尔衮的惩罚②。镶红旗是不同势力的混合体,一方面是代善系统的罗洛浑、喀尔楚浑等,但年轻而逝,构不成威胁。另一方面是皇太极系统的硕塞和褚英的后代,前者已被多尔衮笼络,后者多是一勇之夫,尼堪也因投靠多尔衮而受到提拔。镶蓝旗的济尔哈朗倒是个潜在的威胁,也被多尔衮几次打击,连辅政王的职位都被多铎取代了③。

多尔衮真正依赖的后盾还是自己兄弟的两白旗,在扩充势力方面他也是下了些功夫的。在入关前后的战争中,他多次让阿济格和多铎充任主帅,就是让他们功勋卓著,地位难以动摇。

① 《皇清奏议》卷2。

② 《清世祖实录》卷20。

③ 同上。

① 《清世祖实录》卷4。

② 《清世祖实录》卷44、47。

③ 《清世祖实录》卷30、33,37。

多铎是个文武全才,很受多尔衮重用,顺治四年七月任辅政王,成为多尔衮的左膀右臂①。但多铎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紧跟多尔衮,有时还颇受多尔衮的斥责,特别是顺治六年多铎死于出痘,使多尔衮一派的力量不甚稳固。阿济格是一勇之夫,脾气暴躁,容易坏事,多尔衮不敢十分重用。然而,尽管他们互相之间有龃龉,有矛盾,在对付外来势力时却是团结一致的。就这样,多尔衮一方面分化中间派,一方面狠狠打击异己,使他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逐渐闯出了一条通向巅峰之路。

顺治元年十月,多尔衮被封为叔父摄政王后,俸禄、冠服、宫室之制均超过一般亲王②。据说他的府第“翚飞鸟革,虎踞龙蟠,不惟凌空挂斗,与帝座相同,而金碧辉煌,雕镂奇异,尤有过之者”③。顺治二年五月,根据赵开心的建议,多尔衮称“皇叔父摄政王”,重新规定了各项仪注,如跪拜等等,几同于皇帝。顺治四年,他又根据群臣的意见,元旦朝贺时不再对福临跪拜。到顺治五年十一月,又“加皇叔父摄政王为皇父摄政王,凡进呈本章旨意,俱书皇父摄政王”④。至此,他的权势地位已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多尔衮大权在握,“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上命,概称诏旨。擅作威福,任意黜陟。凡伊喜悦之人,不应官者滥升,不合伊者滥降,以至僭妄悖理之处,不可枚举。不令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入朝办事,竟以朝廷自居,令其日候府前”①。

随着权力的迅速增长,多尔衮个人的生活穷侈极欲日益发展。顺治二年时就曾想仿明制为己选宫女,后来还“于八旗选美女入伊府,并于新服喀尔喀部索取有夫之妇”②。他曾逼朝鲜送公主来成婚,但发泄欲望之后,又嫌其不美,让朝鲜再选美女,搞得朝鲜国内鸡犬不宁③。他又于顺治七年七月下令加派白银二百五十万两,在承德修建避暑之城,还亲临其地勘察,不料竟死在这里,工程才告停顿。

多尔衮身体一直欠佳,据他自己说,是在松山大战时劳神太多而种下的病根。而入关之后,他“机务日繁,疲于裁应,头昏目胀,体中时复不快”④。他自己也知道“素婴风疾”,即患有脑血管病。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戌时,一代枭雄多尔衮病死在边外喀喇城。噩耗传到京城,福临下诏为他举行国丧,“中外丧仪,合依帝礼”。国丧之后,他被追尊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顺治八年正月十九日,又将多尔衮夫妇同祔于太庙,二十六日,福临正式颁诏,将尊多尔衮夫妇为义皇帝、义皇后之事并同祔庙享之事公诸于众,并覃恩大赦。

但是,多尔衮死后不久,其政敌便纷纷出来翻案,揭发他的大逆之罪,首先议了阿济格的罪,然后恢复两黄旗贵族的地位,提升两红旗的满达海、瓦克达、杰书、罗可铎等。白旗大臣苏克萨哈等见势头不对,也纷纷倒戈。

① 《清世祖实录》卷32。

② 《清世祖实录》卷10。

③ 《皇清奏议》,“江西道监察御史杨义题本”。

④ 蒋良骐:《东华录》卷6。

① 《清世祖实录》卷53。

② 《清世祖实录》卷49。

③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784—3809 页。

④ 《多尔衮摄政日记》。

在这种形势下,先兴罗什等五人狱,然后便正式宣布多尔衮罪状,追夺一切封典,毁墓掘尸。接着,当权者又接连处罚了刚林、巴哈纳、冷僧机、谭泰、拜尹图等。多尔衮多年培植的势力顷刻瓦解。

多尔衮死后两个月,突然从荣誉的顶峰跌落下来,完全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但是,多尔衮对于清皇朝所立下的不世之功也绝不是政治对手们的几条欲加之罪所能掩盖的。顺治十二年正月,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子许尔安分别上疏,称颂多尔衮的功勋,几乎句句在理,但被济尔哈朗骂了个狗血喷头,流放宁古塔充军①。迟至一百年后,乾隆帝当政时,发布诏令,正式为多尔衮翻案,下令为他修复坟茔,复其封号,“追谥曰忠,补入玉牒”②。如此铁案又再度被翻了过来。到此时,有清一代对多尔衮的评价算有了定论。

多尔衮一生多妻无嗣。其正妻为蒙古科尔沁台吉吉桑阿尔寨之女,即敬孝忠恭正宫元妃。又有继福晋佟佳氏、扎尔莽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拉布希西台吉之女)、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索诺布台吉之女,即原豪格的福晋)、朝鲜李氏,还有妾察哈尔公齐特氏、博尔济吉特氏、济尔莫特氏、朝鲜李氏,前后共有六妻四妾③,仅生一女,名东莪,多尔衮倒台后给与信王多尼,以后命运不详。其养子多尔博是多铎之子,后归宗。乾隆帝为多尔衮恢复名誉后,仍以多尔博四世孙淳颖承袭睿亲王爵,一直传到民国初年。

① 蒋良骐:《东华录》卷7,《清史列传》卷2,“多尔衮”。

② 《清高宗实录》卷1048。

③ 《爱新觉罗宗谱》第5848—5852 页。

(谢选骏指出:多尔滚蛋种瓜得瓜,他作恶多端,有损阳寿矣。“在进行统一战争的同时,多尔衮也开动了整个国家机器,力图使其正常运转。在政治体制上,他无法完全采用在关外时期的一套来治理如今这样庞大的国家,而是接受了明皇朝的现成制度,并且任用所有明朝的叛将降臣,因而十分得心应手。在中央机构中,仍以六部为最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尚书皆由满人担任,但王贝勒亲理部事的制度却在入关前夕废除掉了。到顺治五年,多尔衮于六部实行满汉分任制度,命陈名夏、谢启光等六汉人侍郎任汉尚书,但其地位要低于满尚书,金之俊对此曾表示不胜感慨,更不胜恐惧。多尔衮力图表现得比较开明,因此除原有的都察院之外,六科十三道也保留了下来,并一再鼓励官员犯颜直谏。总的来说,中央机构中虽承明制,但也保留了某些满族特有的制度。除满官权重这一点外,还引进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理藩院等机构,其内院的权力比起明代的内阁要小得多,并对原明臣试图增大内院权力的努力加以压抑。地方机构不同一些,由于新朝急需用人,所以普遍任用了降清的汉官。如多铎克南京后,把南下途中招降的明将吏三百七十二人分别任命各级职务。洪承畴总督江南军务后,也一次推荐旧官一百四十九名,这些都得到多尔衮的批准。多尔衮把明朝遗留下来的国家机器全盘继承下来,乃是为适应清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施行的明智之举,但急于补缺,宽于任人,难免把明皇朝的弊习带到新皇朝来。……对于吏治,可以说多尔衮是加意整饬的。明代胥吏之弊遗留入清,最贪酷的大员当属福建巡按周世科,其为非作歹,令人发指。被人参劾之后,多尔衮批示革职,并令督抚按审问定罪,最后将其就地斩首。此外,他还十分重视传统的京察大计,对各级官员严格考核。顺治七年正月,大计全国官员,对谢允复等八百一十六名官员分别加以革职、降调、致仕。除整顿旧官之外,多尔衮还注意选用新人。他自称:‘别的聪明我不能,这知人一事,我也颇用功夫。’所以自入北京伊始,便多次下诏各地征聘‘山泽遗贤’。此外,在顺治元年十月的登极诏书中,还规定了重开科举的制度,并于顺治三年、四年、六年举行了三次会试,共取进士一千一百人。首科之中,出了四位大学士、八位尚书、十五位侍郎、三位督抚,还有都察院副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内院学士等六位高官,如傅以渐、魏裔介、魏象枢、李霨、冯溥等均出自是科。其他人也都充实到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机构中,成为新朝统治的骨干力量。”——种种证据表明,除了安插满人的剃发、圈地、投充、逃人等恶政任务之外,基本上都是清随明规、清承明制,所以我把清朝叫做“后明”。)



【第四章 顺治帝福临】


爱新觉罗·福临,清朝入主中原后第一代皇帝,顺治帝。他生于崇德三年(1638)正月三十日,是皇太极第九子。生母博尔济吉特氏,是蒙古科尔沁部贝勒寨桑之女。


第一节 六岁即位


福临是以幼小之年在激烈政治斗争中被拥上帝位的。皇太极于崇德八年(1643)八月初九暴卒,由于未预定储嗣,所以在这一突发事件后,在其第十四弟、掌正白旗的和硕睿亲王多尔衮与其长子、肃亲王豪格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皇位之争。争夺者双方势均力敌,相持不下。精明的多尔衮随机应变,提出动议,以拥立皇太极第九子福临为帝,由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和他共同辅政,结果获得通过。福临于八月二十六日登上盛京笃恭殿的鹿角宝座即帝位。次年改元顺治。

这位年仅六岁的童子皇帝,虽然尚不谙世事,但在满族特有的尚武精神的熏陶下,却有一种好胜的性格和天然的优越感。崇德七年(1642)年底,皇太极出猎叶赫一带,携他前往,当行猎于噶哈岭时,福临曾“射中一麅”①,那时他年仅五岁。在举行登位大典前,他出宫乘辇前往笃恭殿,乳母因其年幼欲登辇陪坐,他拒绝说“此非汝所宜乘”②,显示出不可冒犯的帝王尊严。随着年龄的增长,福临愈益感到现状对他的这种尊严实际上受到很大的挑战和侵害。

当时真正掌握国家实权的是他的叔叔多尔衮。顺治元年四月下旬,清军击败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军,五月初二,挥师至北京城下,明朝文武官员出城跪迎,多尔衮以“予来定天下,不可不从众意”,于是“乘辇入武英殿升座,故明众官俱拜伏,呼万岁”③。从此多尔衮坐镇北京指挥进军全国。六月,他与诸王贝勒大臣等定议建都燕京,遣官至盛京迎福临进京。八月二十日,福临车驾起行,九月十九日进京入宫。十月初一,福临祭告天地,成为君临全国的皇帝。但自此之后,他不过是每逢元旦及朝贺大典之日,上朝走过场而已,手中毫无实权,真正的大权仍在多尔衮手中。多尔衮“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上命,概称诏旨,擅作威福,任意黜陟”,“竟以朝廷自居”④。“其所用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僭拟至尊。盖造府第亦与宫阙无异”⑤,“朝贺之事与皇帝一体”,实际上造成了“关内关外咸知有睿王一人”⑥的局面。

① 《清太宗实录》卷63。

② 《清世祖实录》卷1。

③ 《清世祖实录》卷5。

④ 《清世祖实录》卷53。

⑤ 同上。

⑥ 《清世祖实录》卷88。


第二节 乾纲独断锐意更新


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多尔衮病逝于喀喇城。顺治八年正月初六(1651年1 月26 日)福临以多尔衮同母兄英亲王阿济格谋乱,将其“幽禁”①,十二日御太和殿宣布亲政。此年他虽仅十四岁,但“坐殿上指挥诸将,旁若无人”②。二月二十一日,福临颁谕追论多尔衮罪状昭示中外,“罢追封、撤庙享、停其恩赦”③。

多尔衮虽遭身后之罚,但其势力仍在。消除其影响,收回被分散削弱的皇权,确实很费周折。福临亲政之初,为处理纷繁的日常政务,曾下令“复用诸王”于部院④。其中被多尔衮严重打击的郑亲王济尔哈朗开始握有重权。但这时福临的注意力集中于如何翦除多尔衮的亲信余党上。闰二月他下令处死谄附多尔衮而握有实权的大学士刚林、祁充格,八月杀掉固山额真、吏部尚书谭泰,十月令阿济格自尽,这一系列的措施沉重打击并消除了多尔衮派的势力。在根本上稳定了政局之后,顺治九年正月,福临谕内三院说:“以后一应奏章悉进朕览,不必启和硕郑亲王。”⑤三月又下令:“罢诸王贝勒贝子管理部务。”⑥从而大权集于一身,他当上名副其实的大清皇帝。

福临是个刻苦学习,励精图治的帝王。他曾说:“朕极不幸,五岁时先太宗早已宴驾,皇太后生朕一身,又极娇养,无人教训,坐此失学。年至十四,九王(多尔衮)薨,方始亲政。阅读诸臣奏章茫然不解,由是发愤读书。每晨牌至午理军国大事外,即读书至晚,然顽心尚在,多不能记。逮五更起读,天宇空明始能背诵。计前后读书读了九年,曾经呕血。”①这是实情。他曾在座右自书:“莫待老来方学道,孤坟尽是少年人”②,以警策自励。他博闻强记,耽爰诗赋戏曲,每于绝妙辞章,赞赏不已。但他并未忘记君主的身份,对经书也下了不小的功夫。他尤善于思索,常以致用。大量的汉文典籍对他影响极深。在研读典籍中,他对孔子、朱元璋以及朱由检发生极大兴趣。从这几位人物的思想活动中,悟得了治国安民的道理,形成了他的治国思想。他很想有一番作为。

尊孔与思想统治福临亲政之时社会很不安宁,各地抗清斗争连绵不断。其中南明永历政权得到大西农民军余部孙可望、李定国等的支持,在云、贵、两广一带活动,郑成功率部坚持在闽浙沿海一带斗争,这是两股最大的抗清势力,不断威胁着清朝的统治。清兵在战场上失利的警报不时飞向朝廷。福临亲政的第二年,定南王孔有德失守桂林自杀,敬谨亲王尼堪遇伏衡阳身死,震惊朝野,当时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而民族矛盾尤为激烈。因而福临感到巩固统治的当务之急是收拢人心,安定社会。为此,他努力推行教化,以加强思想统治。

① 《清世祖实录》卷52。

②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九)第3809 页,中华书局1980 年版。③ 《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

④ 《清世祖实录》卷55。

⑤ 《清世祖实录》卷62。

⑥ 《清世祖实录》卷63。

① 道忞:《北游集》。

② 道忞:《百城集》卷3。

福临膺服孔子,他号召臣民尊孔读经,提倡忠孝节义。他亲政后的第二个月,即遣官赴孔子故乡阙里祀孔子。九年九月他亲率诸王大臣等到太学隆重释奠孔子,亲行两跪六叩礼。他谕学官、诸生说:“圣人之道如日中天,讲究服膺,用资治理。尔师生其勉之。”①福临还命内院诸臣翻译五经,他赞美说:“天德王道备载于书,真万世不易之理也。”②他认为“治平天下莫大乎教化之广宣,鼓动人心莫先于观摩之有象”③。于是,他主持编修《资政要览》、《劝善要言》、《顺治大训》、《范行恒言》、《人臣儆心录》等,均亲自撰写序言。十二年(1655)春,他谕礼部说:“朕惟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即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六经诸史有关于道德经济者,必务研求通贯,明体达用。”④号召全国读经。他以“自古平治天下莫大乎孝”⑤,特命大学士冯铨为总裁官编《孝经衍义》。他为“考百代之是非”⑥,特命大学士巴哈纳、刘正宗等为总裁官编《通鉴全书》。他大力提倡忠孝节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顺治九年敕封关羽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神化了关羽的忠义。他一再下令旌表各省的“忠孝节烈”之人,并注重实行满汉一致。九年(1652)十一月他谕“命诸王宗室内有孝友义顺及守节贞烈者,宗人府核实具奏,礼部照例旌表”①。从此开始在八旗中旌表忠孝节烈。十年四月决定满洲部院各官与汉官一样实行“离任丁忧”制。他视尽忠尽节为人生最高的道德准则,表彰北京被李自成攻陷时故明朝臣之“殉君死难”者,赞扬其“幽忠难泯,大节可风”,下令礼部“详访确察死节职名并实迹具奏”②,“给谥赐祭”③。他还特为“身殉社稷”的崇祯帝朱由检立碑,赞扬他“励精图治”,追谥为“庄烈愍皇帝”④。对“从君殉节”的明司礼监太监王承恩,更是赞扬备至,称道他“目击艰危,从容就义”,“即古之忠臣烈士何以加焉?”特为立碑致祭赐谥为“忠”,以“使尽忠者以为劝,不忠者以为戒”⑤。通过全面倡导忠义,树立了清朝是传统道德捍卫者的形象,对消除广大汉族人民对清统治者心理上的隔阂,对缓和民族矛盾,特别对争取、安定汉族地主阶级的人心,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① 《清世祖实录》卷68。

② 《清世祖实录》卷72。

③ 《清世祖实录》卷88。

④ 《清世祖实录》卷90。

⑤ 《清世祖实录》卷97。

⑥ 《清世祖实录》卷97。

① 《清世祖实录》卷70。

② 《清世祖实录》卷70。

③ 《清世祖实录》卷76。

④ 《清世祖实录》卷130。

⑤ 《清世祖实录》卷141。

重用汉官

在争取汉族地主阶级,提高汉官权力、重用汉官方面,福临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努力。他已感觉到满汉和谐对维系统治的重要,决心改变“各衙门奏事,但有满臣未见汉臣”的现象,于十年(1653)正月谕内三院:“嗣后凡奏进本章”,要“满汉侍郎、卿以上参酌公同来奏”,以达到满汉的“一心一德”①。尽管实际上难以完全做到,他对汉官的态度也总有反复,但他提高汉官权力的思想却有所发展。十六年十月,他谕吏部:“向来各衙门印务,俱系满官掌管,以后各部尚书、侍郎及院寺堂官受事在先者,即著掌印,不必分别满汉。尔部即传谕各衙门一体遵行。”②这是破天荒的决定,不论实际执行情况如何,汉官权力地位有了明显提高。他还一再要求满汉官员和衷共事,“凡会议政事,原应满汉公同商榷,斟酌事理,归于至当”,“不拘满汉皆可具稿”③,不许“满汉两议”④的现象再出现。

他对汉族地主阶级的上层人物,也极力笼络。他以皇太极第十四女下嫁吴三桂之子吴应熊,以示优宠。大学士党崇雅告老还籍时,他两次破格召见,赐坐,赐衣帽、靴袜、茶饭,“温语慰劳良久”⑤,并特命满大学士车克送行。顺治十五年(1658)状元、翰林院修撰孙承恩英年早逝,他“深悼惜之,赐白金三百两归其丧”⑥。对洪承畴的重用,更突出地反映了福临争取汉人的勇气。洪承畴原是皇太极时降清的明朝著名将领,他在建议清军入关和招抚江南中立了大功,后遭满将猜疑被召回京,任大学士而无实权。福临为结束西南战事消灭永历政权,认为“必得夙望重臣,晓畅民情,练达事理者,相机剿抚,方可敉宁”,而“偏察廷臣无如大学士洪承畴”,因于十年五月,特升洪承畴为经略,“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理军务兼理粮饷”,破格授予“假以便宜”之权:“应巡历者随便巡历,镇抚以下听其节制,兵马钱粮听其调拨。一应剿抚事宜不从中制,事后报闻。满兵或留或撤,酌妥即行具奏。文武各官在京在外,应取用者择取任用。升转补调随宜奏请,吏兵二部不得掣肘;应用钱粮即与解给,户部不得稽迟。归顺官员酌量收录,投降兵民随宜安插。”①这是极大的信任。福临又亲自对洪承畴说:“卿练达民情,晓畅兵事,特假便宜,往靖南服。一应调度事宜,悉以委托。距京虽远,眷注弥殷。务殚忠猷,副兹信任。凡有奏请,朕靡不曲体。”②洪承畴就是在这种特殊的信任中坐镇西南的。但洪承畴却有负委任,他坚持“以守为战”的方针,从未主动出击,致使坐镇数载,虚靡兵饷。因而引起朝臣不满,认为这是“坐而自困之道”③。后来,洪承畴也感到不妙,而上疏说,几年来“一筹莫展,寸土未恢”,自知“罪状有如山积”④。于是一再请求解任。福临一再“优旨慰留”,表示了对洪的不动摇的信任。

① 《清世祖实录》卷71。

② 《清世祖实录》卷129。

③ 《清世祖实录》卷141。

④ 《清世祖实录》卷143。

⑤ 《清世祖实录》卷90。

⑥ 王士祯:《池北偶谈》卷3。

① 《清世祖实录》卷75。

② 《清世祖实录》卷76。

③ 《清世祖实录》卷91。

④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经略洪承畴揭帖》。

后来,就在洪承畴难以为继,准备“回京调理”⑤之时,大西军发生内讧,孙可望到洪承畴军前投降,终使洪收到了“以守为战”的招抚之功。这里福临对洪承畴的坚决一贯的信任,作用巨大。当时魏裔介就说:“若非经略用人吏兵二部不得掣肘,阁部洪承畴亦岂能有所作为?”⑥缓和社会矛盾的招抚政策福临在政治上积极推行宽松和招抚政策以缓和矛盾,对各地出现的反抗斗争他不主张一概坚决镇压。他亲政的第二个月谕兵部说:“朕思各处土寇本皆吾民,或为饥寒所迫,或为贪酷官吏所驱,年来屡经扑剿,荡平无期。皆因管兵将领纵令所部杀良冒功”,“真贼未必剿杀,良民先受荼毒,朕甚痛之”。因而下令“不得轻动大兵,使玉石俱焚”①。三月谕户部,允许原清兵入关时俘获而隶旗下为奴的汉人回乡探亲,“其父母兄弟妻子有愿投入旗下同归一处者,”“准其完聚。以示朕满汉一视之仁”②。七月又谕户部:“数年以来投充汉人生事害民,民不能堪,甚至有为盗、窝盗者,朕闻之不胜痛恨。”他下令“今后各该地方官如遇投充之人犯罪,与属民一体从公究治”③。这对当时造成社会极度恐慌混乱的逃人法、投充法来说,虽然不能根本改变,但多少起了一定的缓和作用。对各地的抗清势力和抗清活动他坚持剿抚并施的方针,并突出招抚一手。顺治十年四月,当偏沅巡抚奏报查获明福清王嫡子朱由杞并伪刘知府所遣文卷一箱,有故明宗族废绅往来书札一事时,福临下令:“朱由杞著即就彼正法,文书即行焚毁。若翻阅穷究必致扰害地方,所首文书内有干连者,即行释放。”④他又颁敕江南等处,公开声明改变多尔衮在世时凡因抗拒后来降者多被诛戮的作法,而“大开生路,许其自新”①。十五年八月下令:“即事急来降者亦皆当收养。纵有逃亡听其自去,始足彰我恩育之仁。”他还感慨地说:“夫以威服人,何如以德服人之为愈也!”②这种思想在对待郑成功与孙可望的问题上表现得最为充分。

顺治九年十月,福临指示浙闽总督刘清泰招抚郑成功。他故意开脱郑成功的“罪过”,把郑所以抗清的原因归结为“必地方官不体朕意,行事乖张”和多尔衮对降清后的郑芝龙“看守防范”而使“成功等疑惧”所致。福临保证如郑成功听抚“归顺”,“许以赦罪授官,听驻扎原地方,不必赴京”③。十年五月,福临又特颁敕谕对郑氏家族大加封爵,再次赞扬郑芝龙降清大功,指责多尔衮与地方官吏之咎,造成郑成功“前有功而不能自明,后有心而不能上达”的局面,并恳切地对郑成功说:“朕亲政以来,知百姓疮痍未起,不欲穷兵,尔等保众自全亦非悖逆,”对郑成功的抗清活动表示谅解。于是将“首倡归顺赏未酬功”而软禁了七年之久的郑芝龙特封为同安侯,封郑成功为海澄公,郑氏家族中其他要人也有封爵,“各食禄俸如例”。这是破格厚封重赏。

⑤ 《清世祖实录》卷110。

① 《清世祖实录》卷54。

② 《清世祖实录》卷55。

③ 《清世祖实录》卷58,顺治八年七月丙子。

④ 《清世祖实录》卷74。

① 《清世祖实录》卷102。

② 《清世祖实录》卷120。

③ 《清世祖实录》卷69。

福临还特地差官专程往闽海“赍赐郑成功海澄公印一颗、敕谕一道”④。敕谕中同意郑成功归顺后仍驻泉漳惠潮四府之地,勉慰郑成功:“尔膺此宠嘉,受兹信任,务殚心竭力,以图报称。”他保证“山河带砺,垂于永久。”⑤但郑成功并不剃发,且提出要管辖“全闽”、“屯扎舟山”等清廷难以接受的苛刻要求。对此,福临仍以极大的耐心说:“剃发归顺则已,如不归顺,尔其熟思审图,毋贻后悔。”仍对郑成功抱有希望。招抚郑成功的努力虽然失败了,但福临的招抚政策仍然坚定不移。

顺治十四年末,大西军将领孙可望同李定国争权斗争失败,在丧失了十几万军队之后,走投无路,仅携数百人仓皇降清。福临接报后“深为忻悦”,称赞孙可望是“识时俊杰”。他说“凡悔罪投诚纳土归命者,不特赦其既往,抑且优加封爵,俾享尊荣”。于是特封孙可望为义王,“以示优眷”。他更把孙可望的投降视为他招抚政策成功的模式,感到“殊可嘉悦”①。因此特命学士麻勒吉赍封王敕书专程前往迎接。当孙可望到京后,他命令隆重接待并予以白银万两等丰厚赏赐。但满汉朝臣对孙可望的势穷来降却“意怀轻忽”②,甚至纠他“悖谬之罪”。对此孙可望心虚胆战,“汗流浃背,寝食不安”,请求“处分”,并“疏辞封爵册印”。福临虽然看出了问题,说:“王以孤踪疑畏,控辞册印,理亦宜然。但封爵出自朕裁,孰敢陵侮;虽系孤踪,不必疑畏”③,但仍加留养,以表示招抚的坚定意志与许诺必践的信义。

对联系蒙、藏族的重视

福临极为重视与蒙古、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的联系。他深悉蒙古西藏笃信喇嘛教,“惟喇嘛之言是听”④,因而奉行自皇太极以来宠幸喇嘛的政策。顺治初年多尔衮摄政时曾遣官往请五世达赖喇嘛赴京,达赖应允辰年即顺治九年(1652)前来。福临亲政后遣官再请,同时特于北京建西黄寺一座,预为达赖到京下榻之用。五世达赖奉召即率三千喇嘛浩荡前来。福临准备亲自离京赴边外迎接,以示优隆,由于大学士陈之遴、洪承畴等谏阻,才改派大臣往迎。十二月达赖到京“进献马匹方物”,福临特于南苑接见,“赐坐,赐宴”①。十年正月又宴赏于太和殿,同时命诸王“依次设宴”②达赖一行。二月,达赖因水土不服辞行,福临再次宴赏于太和殿,命郑亲王济尔哈朗等于清河饯行,命和硕承泽亲王硕塞等率八旗官兵护送返藏。四月遣官赍金册金印赐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③。

④ 《清世祖实录》卷75。

⑤ 《清世祖实录》卷79。

① 《清世祖实录》卷113。

② 《清世祖实录》卷136。

③ 《清世祖实录》卷136。

④ 《清世祖实录》,卷68。

① 《清世祖实录》卷70。

② 《清世祖实录》卷71。

③ 《清世祖实录》卷74。

澄清吏治

吸取明朝灭亡教训,澄清吏治,是福临亲政期间考虑最多、也最伤脑筋的问题。他有惩于崇祯帝的不幸遭遇,他认为朱由检“励精图治,宵旰焦心”④,“孜孜以康阜兆民为念”⑤,是很想有一番作为的帝王,但因“有君无臣,孤立于上,将帅拥兵而不战,文吏噂沓而营私”,终于造成“国势莫支”⑥,国破身亡的悲剧。他为稳坐天下,亟力寻求长治久安之策,一再向臣下求言。顺治十年正月特召大学士陈名夏“问天下何以治,何以乱,且何以使国祚长久?”以及“得人如何?”①十二年正月谕吏部,令在京七品以上满汉文武官员,“凡职掌所属,向来积弊之处,见今整顿之方,详切敷陈”。并令地方官员亦“直陈无隐”。同时又谕吏部、都察院及科道官员“各据所见极言无隐”②。尽管他一直未能找到良策,但确实进行了不懈努力,采取了不少的措施。

他推行甄别之法,擢优汰劣,要求各地督抚对所属官员“严加甄别,有德有才兼通文义者著保奏”,“不堪为民牧者立行参劾,不得姑留地方害民..不行纠参即为溺职,事发一并治罪”③。他认为“知府乃吏民之本,若尽得其人,天下何患不治”,并认为全国百余府中有三十府最为重要。为选好知府,他于十二年正月下令“在京各衙门满汉堂官三品以上及在外督抚,各举才行兼优堪任知府者一人,详开履历事迹具奏,吏部再加察议,奏请定夺,以备前三十处知府之用”。为得到真才,福临亲自动手选拔官员。十年三月,他谕内三院:翰林院官员“必品行端方、文章卓越方为称职”。为此他要“亲加考试,先阅其文,后观其品,再考其存心持己之实据,务求真才”④。显见,他把才放在第一位。次月,他便将经过考试的各官“御笔亲定去留”⑤。有时他将随时发现的人才越级提升。一日他微行入翰林院,见庶常胡兆龙独自学习清书(满文),他当即传旨“超升学士三级为侍读”①。

顺治十年三月,他采纳吏科给事中魏象枢的建议,实行京察“大计”,即对各地官员普遍进行考核。这次大计中共有九百六十九名官员受到了革职、降调、致仕的处理。从此三年一大计,定为制度。这年四月,他谕吏部:“京官殿最亦当察核”②。这是考核在京官员的京察,从此也按期举行,成为制度。

④ 《清世祖实录》卷141。

⑤ 《清世祖实录》卷130。

⑥ 《清世祖实录》卷141。

① 《清世祖实录》卷71。

② 《清世祖实录》卷88。

③ 《清世祖实录》卷54。

④ 《清世祖实录》卷73。

⑤ 《清世祖实录》卷74。

① 彭孙贻:《客舍偶闻》。

② 《清世祖实录》卷74。

他加强对内外官员的监督,尤为重视都察院和御史的作用。他以“都察院为朝廷耳目官”,一再申饬:“上自诸王下至诸臣,孰为忠勤,孰为不忠勤,及内外官员之勤惰,各衙门政事之修废,皆令尽言”,“分别参奏”③。与此同时,还向各地派出大量御史,作为皇帝的“耳目”以“简任巡方”,“察吏安民”④。他还下令满汉官员互参,即互相监督,“如汉官玩误,满官据实奏闻;如满官执延,汉官亦据实奏闻”⑤。

福临加强对官员的控制,不许结党结社,不许太监预政。他有惩于明末士人结党、太监干政的祸国,多次严令“内外大小官员,各宜恪守职掌,不许投拜门生。如有犯者即以悖旨论罪”⑥。他认为投拜师生即为结党,后竟定为不赦之罪。他严厉惩处“贿买关节,紊乱科场”⑦的考试作弊行为,屡兴科场狱案。他严禁私交、私宴,他认为如此行事便可以“永绝朋党之根”⑧。顺治十年六月下令禁太监预政,设十三衙门专为“宫禁役使”,“不许(太监)干涉一事,不许招引外人,不许交结外官”。“如有内外勾结”,“审实一并正法”①。十二年六月命立十三衙门铁牌,上刻敕谕严申不许中官干政之条,如有“窃权纳贿,嘱讬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等事“即行凌迟处死”②。为了锻炼官员,他还实行官员内升外转的办法。十年四月他谕吏部说:“国家官员内外互用。在内者习知纪纲法度,则内可外;在外者谙练土俗民情,则外亦可内。内外敭历,方见真才。”③福临认为“治国安民首先严惩贪官”。④他对贪官深恶痛绝,惩处贪官成了他清澄吏治的重要一环。他严惩了一些贪官,如首先迎降的恭顺侯、漕运总督吴维华,以贪一万余两,虽因有功免死,却“革职,永不叙用,赃追入官”⑤。他三令五申告诫大小官不可贪赃身败,但收效甚微,贪赃枉法者仍然接连不断。福临寄予最大希望的耳目官巡方御史也接连以身试法。如顺天巡按顾仁出巡前,福临两次召见,谕其“洁己率属,奠安民生。若不法受贿负朕委任,则不拘常律,虽赃数无多定行正法”⑥。可他到任之后即悖旨贪婪,索取贿赂,陷害无辜,造成受害人冤抑难申刎颈叩阍这一轰动一时的大事件来。此事对福临震动很大,他除了杀掉顾仁并处罚一应干连人等外,还下令:“贪官蠹国害民,最为可恨”。“嗣后内外大小官员凡受赃至十两以上者,俱籍其家产入官。”①立法不为不苛刻,但仍然止不住贪官恣肆。十四年七月福临很赏识的原巡按御史刘嗣美也因“监守自盗”②被流放。

③ 《清世祖实录》卷64。

④ 《清世祖实录》卷59。

⑤ 《清世祖实录》卷64。

⑥ 《清世祖实录》卷106。

⑦ 《清世祖实录》卷116。

⑧ 《清世祖实录》卷106。

① 《清世祖实录》卷76。

② 《清世祖实录》卷92。

③ 《清世祖实录》卷74。

④ 《清世祖实录》卷54。

⑤ 《清世祖实录》卷67。

⑥ 《清世祖实录》卷95。

① 《清世祖实录》卷95。

② 《清世祖实录》卷111。

十五年十一月江南按察使卢慎言“贪赃数万”③被处极刑。面对“贪习犹未尽改”的现实,福临愈加恼火,他下令:“今后贪官赃至十两者,免其籍没,责四十板流徙席北地方。”④“衙役犯赃一两以上者流徙”。于是有的大臣上奏认为此法“过重”,致使“人犯抵死不招”。刑部等衙门也会议奏请“今后衙役亦照官律拟罪”。福临仍然不以为然,他说:“与其畏法不招,何若使其畏法不贪!”“朕明知立法既严,于贪官蠹吏有所不便,必怀怨心,但轸念民生,即为贪蠹所怨,亦不遑恤。若不如此,贪风何由止息!”所奏与所议“俱属不合,著严饬行!”⑤福临非常欣赏与佩服朱元璋诛戮大臣,以重法治世的经验。他惩贪决心坚定,无奈事与愿违,惩贪与澄清吏治的其他问题一样,终顺治一朝,也未能解决好。

稳定社会经济的努力

福临在稳定社会经济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清入关之初,虽然公布以明朝会计录征收赋税,但战乱之后,地荒丁逃,赋无所出。再由于连年用兵,国库耗支巨大,已入不敷出。福临亲政时各直省钱粮缺额已至四百余万两,“赋亏饷诎”①,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困难。福临认识到“兵饥则叛,民穷则盗”②的道理。为稳定好社会经济,他采取了一些措施,比较突出的有鼓励垦荒等政策。

福临接受大学士范文程等人建议,于顺治十年以后推行屯田垦荒。重点地区是受战争破坏严重的四川及北方各省,由政府发给牛犋籽种,招民开垦,实行三年起科。在辽东一带更实行招民垦荒授官令,鼓励人们赴辽东开发。顺治十三年秋下令鼓励富人垦荒:“如有殷实人户,能开至二千亩以上者,照辽阳招民事例,量为录用。”③十四年夏公布督垦荒地劝惩则例。则例中规定督抚按及道府、州县、卫所等各级官员在一年内,按垦荒数量给以记录或加升一级的奖励,同时还规定了文武乡绅及贡监生民人等垦荒的奖励办法。并规定“若开垦不实及开过复荒,新旧官员俱分别治罪”④。十五年冬,又实行捐资开垦法:“州县士民暨见任文武各官并闲废缙绅有能捐资开垦者请敕部,分别授职升用。”⑤垦荒政策的推行取得了一些成效,对困弊不堪的社会经济起了一些复苏的作用,但因当时全国战火未熄,社会仍在动荡之中,总的说来收效不大。

③ 《清世祖实录》卷123。

④ 《清世祖实录》卷125。

⑤ 《清世祖实录》卷142。

① 《清世祖实录》卷69。

② 《清世祖实录》卷67。

③ 《清世祖实录》卷102。

④ 《清世祖实录》卷109。

⑤ 《清世祖实录》卷121。

当时由于战乱,不仅出现地荒丁逃的现象,还有隐匿土地及占垦明代藩王勋戚地产不报的情形,以致官府所掌握控制土地的数量很少,严重影响了国家赋税收入。福临亲政后对隐匿土地者实行了宽大政策:“直省报荒地方有隐漏田粮以熟作荒者,许自行出首,尽行免罪。其出首地亩,即以当年起科,以前隐漏钱粮概不追究。”①这一政策的公布,出首报垦者开始大量增加。对“为豪强侵占,以熟作荒”散在各地的原明代王田,福临令地方官彻底清查后,实行“房屋应行变价,地土照旧招佃”的办法,因而做到“粮租兼收”②。

福临注意了减轻人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他亲政伊始就曾宣布多尔衮为于边筑城避暑搞的九省加派“著即停止”③,以苏民困。但人民其他的负担有增无已。福临看到了“比年以来军兴未息,催征烦急”,“民间充解物料,款项烦多,以致佥点解户,赔累难堪”的赋役繁重的情形。这是制度不健全所致。他认为明代的一条鞭法,“总收分解,责成有司,小民便于输纳,不受扰害,国家亦收实课不致缺用,立法良善”。因此命令户部“详议具奏,以便永远通行”。以后由政府向税户颁发“易知田单”,作为纳税凭证,它起到了防止地方官吏加征私派的弊病的作用。为使国家向民间征赋役制度化,顺治时制定了《赋役全书》。早在顺治三年,清政府已命户部郎中王弘祚主持修订《赋役全书》,但迄未完成。福临亲政之后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十四年十月命已升为户部左侍郎的王弘祚再次重修,将明末的剿饷练饷等尽行蠲免,赋税征收以万历年间原额为准,书成之后颁行天下。

此外,福临为不“苦累小民”,多次免除一些省份的土特产贡品,并一再蠲免受灾地区的钱粮,以休养生息。但同时为解决燃眉之急,他还准许富绅捐官①,甚至一再批准在某些地区征收练饷、辽饷②。这类互相矛盾的现象,曾不断出现。

① 《清世祖实录》卷102。

②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160—161 页。

③ 《清世祖实录》卷53。

① 《清世祖实录》卷69。

②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第155、158 页。


第三节 偏袒满人刚愎任性


福临冲龄践祚,君临天下,确实具有治理好国家的强烈愿望,他亲政之后采取了不少有特色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他的行动中又出现了不少自相矛盾、自坏章法之事。其主要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政治上偏袒满人,一是性格上的偏颇。

偏袒满人福临对汉官的信任政策,确实反映了他的勇气与魄力,但他始终也未改变清朝“首崇满洲”的既定国策,一到关键问题上他又总是袒护满人。他对维护满洲贵族利益的五项政令,不仅从来不予触动,反而一再重申要坚持满洲的衣冠服饰,不许放宽逃人之令③。为了捕获所谓“逃人”,他批准设立督捕衙门,并“以逃人逃多获少,不行严察”之故降革督捕官员④。他将主张部院大臣专用汉人不用满人及建议修改逃人法的言官如李呈祥、李、魏琯等流放东北,甚至于十一年四月下令将主张“留发复衣冠”的内翰林院大学士陈名夏处绞。正因为这种政治上的偏袒,使他对不少重大问题不了了之。

顺治九年十二月在京查获一起“元凶巨盗”李应试案。李应试又名黄膘李三,原系明朝漏网重犯。入清后,他“交通官吏,打点衙门,包揽不公不法之事,任意兴灭,甚至文武官员多与投刺会饮,道路侧目,莫敢谁何”。他“盘踞都下多历年所,官民震慑,莫敢撄锋”,只“因别事发觉”①,才罪状暴露。但鞫审之日,“诸臣畏不敢言。”大学士宁完我、陈之遴也“默无一语”。在奉命审理此案的济尔哈朗诘责下,陈之遴说:“李三巨恶,诛之则已,倘不行正法,之遴必被陷害。”陈名夏上奏说:“李三广通线索,言出祸随。”②这确是一起非同小可的大案要案。但福临除将李应试等首要几个人正法外,其兄弟子孙亲戚等,皆免拿问,不加深究。当籍没其家时“得缙绅名札甚多”,福临也一概“不问”。这在善搞株连,动辄兴起大狱的清初来说,确是一个奇怪的例外。而在此案暴露之前与之后竟没有一个汉臣和言官对此发出只字议论。为何如此呢?原来李应试有一种特殊本领:“事诸王贝勒等得其欢。时汉官疏隔,冀通肺腑,并藉径应试交关请托,势倾一时。”③他是与满洲当权的王贝勒有密切关系之人,汉官不是一律畏李而是一律畏满。这是畸形的心理,是清初满洲贵族特权所造成的一个严重问题。这是满洲王贝勒勾结恶人作恶的一起大案,它的存在本已危及国家,但福临由于偏袒满人,所以也就见不及此,福临不加深究,黑幕究竟如何也就无人敢揭、无从知晓了,当然也谈不上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

③ 如《清世祖实录》卷71、78、90、107 各有关条目。

④ 《清世祖实录》卷101。

① 《清世祖实录》卷70。

② 《清世祖实录》卷71。

③ 谈迁:《北游录》《纪闻下》。

十五年五月又发生了一起总督自杀事件。十四年年底福临因孙可望于洪承畴军前投降,特封其为义王。十五年年初特命满洲学士麻勒吉为使,专程前往赍送敕印,并偕其来京。当返回途中,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张悬锡迎接于顺德,遭到麻勒吉凌辱,斥其“失仪”。“始而倨傲之不与见,既而鄙薄之不与坐、不与言,侮辱情状,诚所难堪”。后又言“我们到南边,洪经略差人远接餽遗,日日来见,何等小心。”还明言索贿,要求“餽送驼骡”①。张悬锡以贿赂、党与为朝廷首禁之条,拒不纳贿,但又虑以后难熬,因愤极自刎未遂。福临得报后斥责张悬锡“殊失大臣之体”②,降三级调用。“以听勘诣京师,居僧寺”③。福临令大臣往勘取口供。张悬锡不敢尽吐实情,质审诸臣亦“瞻循麻勒吉等,不行详察”④。福临遂令吏部详察议奏。张悬锡在说出真象后,便于僧寺自缢身亡。麻勒吉公然索贿竟致总督以死,按福临一再强调的命令是要遭到严惩的。九卿科道会议遂议麻勒吉应革职、籍没家产并鞭一百为奴。议上,福临下令“麻勒吉革去所加之级,再降二级,仍留原任”⑤。这等于没有处分。福临竟如此同自己开玩笑,自乱章法,显然他是把满洲贵族作为法外之人。这是偏袒满人造成的政治失明。

刚愎任性

福临有胸怀大志富于进取的气质,又存在着浮躁易怒、任性放纵的顽症。顺治八年二月皇太后告诫皇帝的谕中有“惩忿戒嬉”①,这是母知其子,可谓说到了病根。后来和尚木陈忞说他“龙性难撄”②,茚溪森说他“生平性躁”③,看法都是一致的。

本来从努尔哈赤开始,清廷的规矩是宫女不以汉人充当。但在太监的影响下,福临追求声色,耽于逸乐,选收汉人宫女。顺治十二年竟派内监赴江南采买女子,弄得大江南北人情惶骇,为避免灾祸临头,纷纷嫁女而“喧阗道路”④。七月兵科右给事中季开生特上疏谏阻。福临览奏非常气愤,他强辩说根本无买女子之事,“太祖、太宗制度,宫中从无汉女。且朕素奉皇太后慈训,岂敢妄行。即天下太平之后尚且不为,何况今日?”斥责季开生不“言国家正务实事”,以“茫无的据之事”“妄捏■奏,肆诬沽直,甚属可恶”⑤。于是将其革职,流放尚阳堡。象季开生这样真心为清朝、为福临着想而被惩罚、被流放的言官不止一人。事后,福临怕因此堵塞言路而一再求言,十五年五月御史李森先上奏说,皇上屡下求言之诏,而大小臣工犹然迟回观望的原因在于,“从前言事诸臣一经惩创则流徙永锢,遂相率以言为戒耳”。他建议要开路,首先应将因建言被流放的李呈祥、季开生等予以恩赦。一遇到这一实际问题,福临又恼火了,他斥责李森先“明系市恩徇情”,“著吏部从重议处”①。李森先又险些遭到流放。

福临刚愎自用,对一切冒犯其尊严或不顺心者,动辄惩处。十二年八月国史院检讨孙自式目睹吏治败坏的现实,上疏自请为本县县令,但这违背了居官回避乡里的原则。对此,福临却采取了人们意想不到的举动:“诏赐牛黄丸归里养疾”,开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玩笑。这种任性还算“谑而不虐,或者犹有童心”②。其对大学士兼刑部尚书图海的处理则纯属滥施专制淫威了。十六年闰二月,福临突然谕吏部:“图海向经简用内阁,期其恪恭赞理,克副委任。乃不肯虚公存心,凡事每多专擅。无论朕所见未见之处,恣肆多端,即在朕前议论,往往谬妄执拗,务求己胜..如阿拉那一案,问理不公,是非颠倒,情弊显然”,“负恩溺职,殊为可恶”③。于是将其革职,家产籍没。阿拉那是二等侍卫,因被讦告抽刀击人,经兵刑两部审理定罪,最后奏请福临批准执行,此案已经结束,与图海无关。福临故意扯来,借题发挥,显然是因图海在其面前“务求己胜”而大为恼火。

福临的任性还表现在该惩而不惩。顺治十二年他已严令不许太监干政,并立十三衙门铁牌,禁令昭昭,但十五年二月就暴露了“内监吴良辅等交通内外官员人等”,“作弊纳贿,罪状显著”④之事。如按十三衙门铁牌敕谕应“即行凌迟处死”⑤。福临却另有一番言辞:“若俱按迹穷究,犯罪株连者甚多。姑从宽一概免究。”“自今以后,务须痛改前非,各供厥职。”①其实这话仅用之于太监,而与太监交通勾结突出者,如大学士陈之遴以及陈维新、吴维华等人,却遭到了流放盛京或宁古塔的惩处,太监,尤其是吴良辅却仍然安然无恙。这种福临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自坏章法的原因,是他偏爱太监之故。

但福临并不是将错就错到底的昏君,这位在人生道路上大胆迈进,具有鲜明个性而尚不成熟的青年君主,仍具有真诚之心。他在坚持满洲特有权利而严厉惩处汉臣的同时,也并非没有自己的思想。当议政五大臣会议逃人法时,他曾表示:“因一罪犯牵连众人,荡家废产远徙他方,朕心不忍。且所议大小官员等罪亦属太过”。要求其“详慎定议”,“另议具奏”②。十三年六月在谕八旗各牛录时说逃人法中所定的株连罪“非朕本怀也。尔等亦当思家人何以轻去,必非无因。果能平日周其衣食,节其劳苦,无任情因辱,无非刑拷打,彼且感恩效力,岂有思逃之理?”③这是发自肺腑的明察之言。十七年五月他更向吏部发出这样的谕旨:“朕统御寰区,焦心图治,前此屡有引咎省躬诏谕,自今追思,皆属具文,虚邀名誉,于政事未有实益。且十二、三年间时有过举。”“向因建言得罪流徙降革等官,吏部详察职名事迹,开列具奏。”

① 《清世祖实录》卷118。

② 《清世祖实录》卷117。

③ 《清史稿》卷273《张悬锡传》。

④ 《清世祖实录》卷117。

⑤ 《清世祖实录》卷119。

① 《清世祖实录》卷53。

② 道忞:《北游集》。

③ 行森:《圆照茚溪森禅师语录》卷6,转引自《陈垣学术论文集》。

④ 董含:《三冈识略》卷3。

⑤ 《清世祖实录》卷92,顺治十二年七月乙酉。

① 《清世祖实录》卷117。

② 孟森:《书清世祖赐建言词臣牛黄丸令引疾事》,载《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③ 《清世祖实录》卷125。

④ 《清世祖实录》卷115。

⑤ 《清世祖实录》卷92。

① 《清世祖实录》卷115。

② 《清世祖实录》卷85。

③ 《清世祖实录》卷102。

他再次希望“科道各官尤当尽言无隐,即朕躬阙失,亦直言勿讳,朕不惟不加罪,并不芥蒂于心”④。在此谕后,季开生复原官、归骸骨,李呈祥、魏琯等免罪。所赦言臣尽管很少,但终能自责并见诸于实际行动。

④ 《清世祖实录》卷135。


第四节 对传教士、名僧的优遇和敬重


福临对天主教、佛教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使之在他的政治活动中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对汤若望的优遇福临亲政初期即认识了天主教耶稣会士汤若望。汤若望(1592—1666),德国人。明万历末年到中国传教。他以通晓天文、历法、数学、机械等学,受到欢迎。入清后更受重视,多尔衮命其修历法、编“时宪历”,掌钦天监监印。顺治二年(1645)加太常寺少卿衔,成为正四品的清朝职官。福临亲政后,汤若望的地位迅速提高,当年即被封为通议大夫、太常寺卿,十年三月赐名“通玄教师”,十二年授为通政使,十五年诰封光禄大夫,秩为正一品。这完全是福临重视信任的结果。最初,福临因母亲孝庄文皇后称汤若望为义父,而称其为“玛法”,即汉语爷爷之意。在频频的接触中,福临深为汤若望渊博的学识与高尚的品德所折服。对各种知识都感兴趣而又好学的福临,向汤若望请教有关天文历算、社会人生等各种问题,他总是以获得新鲜的知识而感到惬意,并愈加尊敬汤若望。他下令汤若望见他时免除跪拜,并屡加厚赐。福临常常召汤若望至宫中,往往谈至深夜,最后“命四位或六位青年贵胄护送他到家”,并一再嘱咐其小心护送。福临还多次亲临汤若望住宅,“作较长之晤谈”,仅顺治十三、十四两年间就达二十四次。德国人在考察了当时的情况后说“皇帝亲到民宅,这是非常稀少的事件”。除此之外,这两年间福临“仅有一次出宫拜访一位皇叔于其府邸之中”①。

汤若望在福临的心目中威信最高,福临对他几乎达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汤若望也确实在福临的政治生涯中发挥了不小的积极作用。福临有一种“火烈急暴”的脾气,易动肝火而不顾一切。作为封建帝王,有时“他略一暗示,就足够把进谏者的性命毁灭了”。当时朝中所有人对此都无能为力,而“唯独汤若望有胆量和威望,他不顾一切,敢向皇帝指示皇帝所应走的道路”②。当时的汉大臣龚鼎孳评价汤若望说,他“睹时政之得失,必手书以密陈。于凡修身事天,展亲笃旧,恤兵勤民,用贤纳谏,下宽大之令,慎刑狱之威,盘固人心,镞厉士气,随时匡建,知无不言。”这是说从生活到政治等各个方面都向福临提出建议。而更有甚者“乃至猎阻相如,表抗韩愈,抵触忌讳,罔慑震霆,微闻拂耳,终谐纳牖。最后则直陈万世之大计,更为举朝所难言”③。实在是贡献巨大。他曾向福临上三百余封奏帖,福临特“选择一批,藏皇帝个人文书库的另一格,在出宫游猎时,携带身边,以便阅读”④。从魏特的《汤若望传》中,人们可知,顺治九年当五世达赖来朝时,谏阻福临出边往迎的,就有汤若望。那时他“特上一很长的谏书,并且又亲自向皇帝面奏”⑤,而终于产生作用。还有一次,汤若望“听说有五位悉属汉人部中① 魏特:《汤若望传》(杨丙辰译本)第276—277 页。

② 魏特:《汤若望传》(杨丙辰译本)第276—277 页。

③ 龚鼎孳:《定山堂文集》卷4,《汤道末七十寿序》。

④ 魏特:《汤若望传》第283 页。

⑤ 魏特:《汤若望传》(杨丙辰译)第284、287 页。

高级官吏,被判决发往满洲极边充军”,他“登时就去向皇上前替他们求恩”。结果又发生作用,五人“竟被赦免”①。顺治十六年,郑成功、张煌言海上抗清联军打进长江,攻到南京城下。当消息传至北京后,福临完全失去了镇静的态度,他初欲退走东北,经母亲斥责,继又宣称率兵亲征,随之暴怒起来,拔出宝剑砍碎御案,表示决不动摇,并在各个城门贴出布告。他不听任何劝阻,若果真如此,后果将不堪设想,因而引起极大恐慌。奶母前来劝阻,他也要劈砍。在此危急时刻,束手无策的“各亲王、各部臣和许多官吏,列为一长队,到若望馆中,迫切地请求他援助”。最后汤若望同同伴商计一下,写一封奏疏亲自递给福临,“登时皇帝底情调就转变过来”②,于是罢出征之论。而福临在逝世前立三子玄烨为皇太子为帝位的继承人,也是采纳汤若望建议的结果。他提出玄烨已经出过天花,再不会被“这种可恐怖的病症”③所伤害,当然这是最有说服力的(因为清初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最害怕天花这种病症)。这就是所谓“直陈万世之大计”的内容所在。后来福临由于完全被和尚所包围,才与汤若望有所疏远,但对其始终怀尊敬信任之情。

佛教的影响福临是从顺治十四年开始接触和尚,并立即被其包围,成为佛教信徒的,这深刻地影响了他的生活道路。

这年深秋,福临驾幸南海子,在太监的怂恿下幸海会寺,见到了临济宗龙池派和尚憨璞性聪,与语甚觉投契,因对佛教产生了兴趣,遂于十月四日于南苑万善殿召见憨璞,以后又不断召见,详细询问佛教界的耆旧。他得悉龙池派内许多著名和尚的情形,心向往之。十五年九月,福临遣使赴江南湖州报恩寺召名僧玉林琇来京,玉林琇清高自持,多次辞谢不应召,使者不许,最后才于次年二月勉强入京面帝。福临尽管曾对玉林琇的怠慢耿耿于怀,但会面后对这位禅宗和尚却完全折服了。他当即封其为“大觉禅师”,并以禅门师长礼待玉林琇,自称弟子,请其起法名。玉林琇不敢起而再三推辞,福临不许,并“要用丑些的字眼”①。玉林琇书十余字进览,福临自选“痴”字,下用龙池派中的“行”字,即法名行痴。于是福临又自号“痴道人”,以后钤章还有“尘隐道人”、“懒翁”、“太和主人”、“体元斋主人”等。从此,凡请玉林琇说戒或致信札,福临均称弟子某某。玉林琇住万善殿凡两个月,多蒙对问。他是一位谙通世故的和尚,“语不及古今政治得失、人物臧否,惟以第一义谛启沃圣心,“绝不接触实际,尽为谈禅谈玄,这与汤若望迥然不同。但这些却使这位日理万机已弄得疲惫不堪的年轻皇帝感到慰藉,于是福临对佛教的信仰愈加虔诚,盼识更多名僧之心亦愈加迫切。四月,玉林琇请求回还,福临赐黄衣、银印,遣官送归,并令使者召玉林琇弟子茆溪行森至京。就在封玉林琇的同时,福临又封憨璞聪为明觉禅师。由于憨璞聪的推荐,福临在玉林琇离京前一月即闰三月遣使往浙江宁波天童寺召龙池派另一位名僧木陈道忞进京。这年七月茆溪行森应召到京。福临是从玉林琇语① 魏特:《汤若望传》(杨丙辰译)第284、287 页。

② 魏特:《汤若望传》第289—291 页。

③ 魏特:《汤若望传》第291 页。

① 《玉林国师年谱》(顺治十六年)。

录中发现茆溪行森偈语最好,特指名召来。福临在万善殿接见茆溪森,问答佛法过程中,福临不断地“点首称善”①,而大慰平生。九月,木陈道忞携其弟子旅庵本月、山晓本皙等到京。

木陈忞的到来使福临对佛教的信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时龙池派中的许多名僧大都云集京师,除上述外,其中还有木陈忞弟子天岸本升、玉林琇弟子慧枢行地、骨岩行峰、木陈忞侄孙玄水超杲等。福临不时召见问对,在众多僧人的包围下,福临陶醉在佛家意境之中,木陈忞知识渊博,才华横溢,能言善辩,词锋犀利,深得福临激赏、敬重,到京不久,便被封为弘觉禅师,受到优礼。他不时被福临召入内廷,福临对他说:“愿老和尚勿以天子视朕,当如门弟子旅庵相待。”②木陈忞不仅以高深的佛学造诣更以其特有的深厚文化功底,使福临倾倒。这是二十岁刚刚出头的天子与年过花甲的老和尚的忘年之交,但福临丝毫没有因年岁差距带来的思想交流的隔阂之感。木陈忞把谈诗谈艺谈禅融为一体,妙趣横生,福临最愿与之交谈,心情也最为舒畅。他与木陈忞接触中无所不谈,无拘无束,显示了这位青年天子的博学与多才多艺。

福临曾与木陈忞谈论古今词赋,他说:“词如楚骚,赋如司马相如,皆所谓开天辟地之文。至若宋臣苏轼前后赤壁赋,则又独出机杼,别成一调,尤为精妙。老和尚看这两篇前后孰优?”回答说:“非前篇之游神道妙,无由知后篇之寓意深长。前赋即后赋,难置优劣也。”福临说:“老和尚论得极当。”于是当即背诵一遍《前赤壁赋》,接着,福临又说:“晋朝无文字,惟陶潜归去来辞独佳。”说罢又背诵一遍。接着他背诵《离骚》。福临不仅熟知《西厢记》,还对木陈忞说:“西厢亦有南北调之不同。”可见,他对当时的文学作品还很有自己的见解。他对木陈忞评论《红拂记》说:“红拂词妙而道白不佳。..不合用四六词,反觉头巾气,使人听之生趣索然矣。”①福临很了解也很关心当时文坛情形,他曾说江南的慎交社“可谓极盛,前状元孙承恩亦慎交社中人也”②。他特别赏识当时的文学家尤侗,并多次向木陈忞询问尤侗情况。他称赞尤侗“极善作文字。”要人拿来尤侗的近作,“亲加批点”,“称才子者再”。他更要求取来“全帙,置案头披阅”。他还将极富文彩的《讨蚤檄》一文展示给翰林院学士们说:“此奇文也。”他对尤侗所著的骚体赋“益读而善之。令梨园子弟播之管弦为宫中雅乐,以为清平调比之也”③。福临很同情尤侗的遭遇,“叹其才高不第,屈居下僚,复为上官论斥”,并当木陈忞面表示准备“擢升”④他。福临还欣赏当时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他问木陈忞说:“苏州有个金若采,老和尚可知其人么?”回答说:“闻有个金圣叹,未知是否?”福临说:“正是其人。他曾批评西厢、水浒传,议论尽有遐思,未免太生穿凿,想是才高而见僻者。”木陈忞又说:“与明朝李贽同一派头耳。”⑤

① 《敕赐圆照禅寺茆溪森和尚语录北集》。

② 道忞:《北游集》。

① 道忞:《北游集》。

② 彭孙贻:《客舍偶闻》。

③ 道忞:《北游集》卷3。

④ 道忞:《百城集》卷3。

⑤ 道忞:《北游集》。

福临对木陈忞的书法十分欣赏,他说:“朕极喜老和尚书法。”⑥这是惺惺惜惺惺。其实福临既擅长书法又善于绘画,且很有造诣。他书法学钟、王、颜、欧,“笔势飞动”①,而“山水小幅,写林峦向背水石明晦之状,真得宋元人三昧”②。木陈忞的评价是“池临晋帖,画仿元人,莫不汲幽造玄,深臻大妙”。福临在“万几之余,游戏翰墨,时以奎藻颁赐部院大臣”。“每图大臣像以赐之,群服天纵之能。”仅《天童寺志》所载他赐给木陈忞等人的书法绘画藏于天童寺的,就达二十余卷轴。

木陈忞的子弟们均多才多艺,机锋敏捷。一日福临与木陈忞共同欣赏尤侗以《西厢记》情节所作的一篇制义文:《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福临看到兴致高昂之时忽然合起书卷来说:“请老和尚下。”木陈忞说:“不是山僧境界。”这时天岸升首座在席,福临便说:“天岸何如?”天岸升说:“不风流处也风流。”说得福临大笑。福临从禅宗和尚处找到了更多的共同语言,和尚们也以自己的思想影响着福临。上行下效,此时宫中众多的太监、宫女乃致嫔妃也纷纷奉佛。其中包括福临最宠爱的董妃和太监吴良辅。在僧徒的包围中,福临萌生了出家的念头,他对木陈忞说:“朕想前身的确是僧,今常到寺,见僧家明窗净几,辄低回不能去。”“若非皇太后一人挂念,便可随老和尚出家去。”但木陈忞却不同意,并劝他“保持国土,保卫生民,不厌拖泥带水,行诸大悲大愿之行”,告诫他只有“现帝王身”才能“光扬法化”,请他“万勿萌生此念”。福临接受了。木陈忞在京八个月,于十七年五月告辞南还,福临非常留恋,请其留下弟子以早晚说话,木陈忞遂留旅庵月与山晓皙住持善果、隆安两寺。福临特书“敬佛”两个大字及绘山水、蒲桃画各一幅赐赠。十五日道忞离京南下。木陈忞离去后,福临念念不忘,当年又两次遣官专程探问。是冬他又亲自书赠唐诗人岑参诗一首,诗云:“洞房昨夜春风起,遥忆美人湘江水。枕上片时春梦中,行尽江南数千里。”①望依恋之情跃然纸上。木陈忞去后,七月福临再召玉林琇进京。福临已完全离不开和尚,和尚们一直影响着他的生活,直到最后。

⑥ 道忞:《北游集》。

① 王士忞:《池北偶谈》卷1。

② 《池北偶谈》卷12。


第五节 皇后和贵妃皇后的立废


早在顺治初年,摄政王多尔衮根据皇室与蒙古联姻的老传统,已为福临聘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女博尔济吉特氏,但直到福临亲政后的顺治八年八月方完婚,并册封为皇后,举行了极为隆重的典礼。当年在中国的外国耶稣会士曾记载了完婚的“壮丽排场”:皇后是“在全部军队和无数骑兵的陪同下来到”北京的。他惊叹道:“世上竟确实有如此无边无际的骑兵队伍!我亲眼看见过西鞑靼给中国国王八万匹马作为礼物。”①但这并不是美满的姻缘。两年之后,即顺治十年八月,福临命大学士冯铨、陈名夏等“察前代废后事例”上奏。这废后之兆使冯铨等人大为惊讶,他们立即上疏谏阻,说:“皇后母仪天下,关系甚重。前代如汉光武、宋仁宗、明宣宗皆称贤主,俱以废后一节终为圣德之累。望皇上深思详虑,慎重举动,万世瞻仰将在今日。”福临览奏后当即严加拒绝,斥责其沽名,并断然说:“皇后壶仪攸系,正位匪轻,故废无能之人!”①第二天福临便奏皇太后,降皇后为静妃,改居侧宫。谕礼部说,“今后乃睿王于朕于幼冲时因亲订婚,未经选择。自册立之始即与朕志意不协,宫阃参商已历三载。事上御下,淑善难期,不足仰宗庙之重。”②表明了他坚决废后的理由与决心。于是礼部尚书胡世安、侍郎吕崇烈、高珩上疏请“慎重详审,以全始终”。礼部员外郎孔允樾以及宗敬一、潘朝选等十四名御史具疏力争。孔允樾所言尤为恳切:“皇后正位三年未闻显有失德,特以‘无能’二字定废谪之案,何以服皇后之心,且何以服天下后世之心。”“臣思皇上天下之父,皇后天下之母。父有出母之议,为人子者即心知母过,尚不免涕泣以谏,况绝不知母过之何事,又安忍缄口严父之侧,而不为母一请命乎?”③疏上,福临命诸臣集议。九月初,诸王贝勒大臣等遵旨会议,不同意废后,认为胡世安、孔允樾所奏“实系典礼常经”,建议皇后“应正位中宫”。议上,福临批示:“朕纳后以来,缘意志不协,另居侧宫已经三载,从古废后遗议后世,朕所悉知。但势难容忍,故有此举。”下令再议,并责令孔允樾“指实具奏”。孔允樾上疏引罪,“静听处分”④。最后济尔哈朗等再也不能违背皇上的旨意,遂奏言:“所奉圣旨甚明,臣等亦以为是,无庸更议。”⑤后遂废。

顺治十一年(1654)五月,福临再聘蒙古科尔沁贝勒绰尔济女博尔济吉特氏为妃,六月册为后。可是,福临对这位新后仍不惬意。不久,他便以从未有过的炽烈感情倾注于董妃。

董妃的册封董妃,又作董鄂妃,内大臣鄂硕之女,顺治十三年八月立为贤妃。

① 《清世祖实录》卷77。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清世祖实录》卷78。

⑤ 同上。

她原是福临异母弟襄亲王博穆博果尔之妃,大概由于清代命妇入侍的缘故,福临屡与董氏接触而萌发好感,遂热恋起来。襄亲王“因愤致死,或许竟是自杀而死”①。福临于是将其未亡人董氏收入宫中,时为顺治十三年七月,董氏十八岁。八月册董氏为贤妃,九月晋为皇贵妃。十二月初为册封皇贵妃,福临特颁恩诏大赦天下,这是殊典。按清朝制度册封妃嫔向无颁诏之例。福临全心热爱的这位意中人,于十四年十月为他生下一子,即皇四子,他无比欢悦。十五年正月初三,福临以新皇后当皇太后“圣体违和”时,“起居问安礼节殊觉阙然”②为由,命停进中宫笺奏,这又是废后的不祥之兆。二十四日,出世仅一百零六天尚未起名的皇四子死掉了。两个月后的三月二十五日,福临以太后旨,下谕恢复已停止八十二天的新后的中宫笺奏。二十七日追封没有名字的皇四子为和硕荣亲王。不意,顺治十七年八月十九日董妃卒。

董妃丧事的破格之举

董妃的逝去,对福临来说是无比沉重的打击。福临哀痛至极,感情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竟致寻死觅活,不顾一切。人们不得不昼夜看守着他,使他不得自杀”①。他命内阁中书们起草御制祭文,要求“须尽才情,极哀悼之致”。许多草稿他皆不中意。最后中书舍人张寰的撰文获得通过,其“末联有‘渺兹五夜之箴,永巷之闻何日;去我十人之佐,邑姜之后谁人’等语,上阅之亦为堕泪”。他命诸臣议董妃谥号,“先拟四字,不允。至六、八字、十字而止”。这更是破例,而实际上为十二字,即“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对此,福临“犹以无天圣二字为歉”②。葬礼更是过分过格,他命三十名太监和宫女殉葬③。董妃之柩,他命八旗二三品官员轮流舁至景山寿椿殿,在其中设灵堂由和尚作道场。三七日,即九月初十火化。秉炬者为茆溪森,茆溪森的偈语是:“出门须仔细,不比在家时,火里翻身转,诸佛不能知。”④葬礼中花费了巨额资财,“皇贵妃的尸体连同棺槨并那两座宫殿,连同其中珍贵陈设,俱都被烧毁”。福临还下令“全国均须服丧,官吏一月,百姓三日”⑤。实际服丧日期远超过此数。按清代定制,皇帝及太后之丧,臣工奏事用蓝笔批答,以二十七日为限,皇后之丧即无此制。而董妃之丧福临却破例用蓝笔批答达四月有余,这又是“过举”的行为⑥。

出家不成英年早逝

福临因董妃之死,陷入了无法摆脱的困惑之中,心灰意冷到了极点。这时只有佛学理论使他还有所寄托,再萌出家之念。约于九、十月之交,福临决心出家,由茆溪森剃度成了光头天子。

① 魏特:《汤若望传》第323 页。

② 《清世祖实录》卷114。

① [德]魏特:《汤若望传》第323 页。

② 张宸:《平圃杂记》。

③ [德]魏特:《汤若望传》第323 页。

④ 茆溪森:《敕赐圆照茆溪森禅师语录》卷6。

⑤ [德]魏特:《汤若望传》第322 页。

⑥ 孟森:《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礼》。

十月十五日,茆溪森本师玉林琇奉诏到京,闻其徒已为皇帝剃发,遂大怒,即命众聚柴薪准备烧死茆溪森。玉林琇比茆溪森明智得多,他接近皇帝宣讲佛法,目的是希皇帝以至高无上的权威,发挥护法作用,他决不要皇帝出家而无所依靠。这点他与木陈忞的态度是一致的。因此他劝福临说:“若以世法论,皇上宜永居正位,上以安圣母之心,下以乐万民之业;若以出世法论,皇上宜永作国王帝主,外以护持诸佛正法之轮,内住一切大权菩萨智所住处。”①福临听其谏,许蓄发,罢出家之念。茆溪森因以免烧,当月便离京南还。福临虽然不再出家,但精神却再也振作不起来。

福临自亲政伊始,曾雄心勃勃,力图振兴国祚,政治一新,但却力不从心,致使矛盾重重,他已疲惫不堪了。在董妃未亡前,他曾对木陈忞说:“老和尚许朕三十岁来为祝寿,庶或可待。报恩和尚(指玉林琇)来祝四十,朕决候他不得矣。”②他已自觉骨瘦如柴,体力不支,难以“挨得长久”到四十岁,顶多勉强可以活到三十。现在董妃一死,他的精神支柱已轰然坍塌,已觉不久于人世,再也无力支撑这座辉煌的帝国大厦了。大概是为预留退步,他不希望自己最宠幸而屡干国法的太监在他身后伏法吧,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二,他安排胡良辅出家为僧。这天他亲临悯忠寺观看吴良辅出家仪式。归来的当晚即染上天花,发起高烧来。他预感病体沉重,势将不支,初六日深夜急召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王熙及原内阁学士麻勒吉入养心殿,口授遗诏。王熙、麻勒吉二人退至乾清门下西围屏内,以初七一天的时间撰拟。“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定。”①当夜,年仅二十四岁的青年天子便与世长辞了。福临晏驾后,麻勒吉及侍卫贾卜嘉二人“捧诏奏知皇太后,即宣示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侍卫等”②。遗诏立八岁的皇三子玄烨为皇太子,继帝位,命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政大臣。遗诏实为罪己诏,共罗列十四条罪过,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渐染汉俗,重用汉官致使满臣无心任事,几乎完全否定了他自己一生中最有光彩的政绩。至于这是否福临本意,即这十四条是否福临过目批准的已无从知晓。但却留给了后世之疑:遗诏公布前先“奏知皇太后”;遗诏的主要起草者王熙事后对此守口如瓶:“一不以语子弟,世遂莫得而传。”③“面奉凭几之言有事关国家大计,与诸大臣再三密议而后决者,公终身不以语人,虽子弟莫得而传也。”④因此,人们有理由说“遗诏本出太后(福临生母博尔济吉特氏)授意,实为母责其子之言”⑤。但不论怎么说,福临一死,他便被彻底否定了。

福临死后,梓宫厝于景山寿皇殿。四月十七日,由再次进京的茆溪行森秉炬,举行火化仪式。茆溪森的偈语云:“释迦涅盘,人天齐悟,先帝火化,更进一步。大众会么?寿皇殿前,官马大路。”①火化后宝宫(骨灰罐)安葬于遵化马兰峪,是为孝陵。庙号世祖,谥号章皇帝,后世累有尊谥,至乾隆元年尊谥加为二十二字: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

① 《玉林国师年谱》。

② 道忞:《北游集》。

① 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谱》。

② 《清圣祖实录》卷1。

③ 韩菼:《文靖王公熙行状》,载《碑传集》卷12。

④ 张玉书:《文靖王公墓志铭》,载《碑传集》卷12。

⑤ 商鸿逵:《“清世祖董鄂妃生死特殊典礼”附赘言》,载《中华文史论丛》1980 年1 期。① 茆溪森:《茆溪语录》,转引自陈垣《顺治皇帝出家》。

(谢选骏指出:满洲狗仔顺治虽叫福临,其实无福,只有福尔马林淋头矣!这个福淋狗崽乃是满蒙双料恶棍,恶贯满盈得了天花,后来狗仔同治也得此症而死,可见“治”字不祥——天下大治等于皇帝大死。)



【第五章 康熙帝玄烨】


顺治十一年三月十八日(1655 年4 月24 日),在紫禁城景仁宫,世祖妃佟佳氏诞生一男孩,他就是爱新觉罗·玄烨,即未来的康熙帝。世祖生有八子,玄烨排行第三①。谁能料到八年后,这个尚未涉世的孩子却轻而易举地被扶上皇帝的宝座!他以其天资英武,雄才大略,成就了一代伟业,是亘古少见的英明君主。

① 《清圣祖实录》卷1。


第一节 聪颖勤学


玄烨一出世,就得到了年轻的父母亲的喜欢,特委托可靠的奶妈带他到紫禁城外哺养。他小时候未经出痘(天花),父母惟恐他染上这不治之症,才不得不采取这一措施。因此,他在父母膝下未得一日承欢。多少年后,他犹抱憾不已②。值得庆幸的是,他终于平安地出了痘,仅在脸部留下几个细小的麻点。这使他对当时这种最可怕的疾病有了终身免疫力。而他出过痘竟成了他将来继登帝位的一个有利因素。

玄烨是个天资聪颖的孩子。他从五岁开始读书识字,很快显露出勤奋好学的天分。后来,他曾谈到自己的学习情况,八岁“学庸训诂,询之左右,求得大意而后愉快。日所读者,必使字字成诵,从来不肯自欺。及四子之书既已通贯,乃读尚书,于典谟训诂之中,体会古帝王孜孜求治意。”接着,“读大易,观象玩占,实觉义理悦心”。自此便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乐此不疲”①,“好学不倦”②,每每读书至深夜,而不知倦怠。他十七、八岁时,因读书过劳,至咯血也不肯罢休③。难怪他知识渊博,通古知今,这都得之于他日积月累的刻苦学习。他上面说的话,并非是自夸之辞。官方档案记载他举凡“帝王政治,圣贤心学,六经要旨,无不融会贯通”,亦非过誉之辞④。

玄烨一方面如饥似渴地学习文化知识,一方面又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

骑马、射箭是训练的主要科目。他练就了一身过硬的骑射功夫。至盛年时,能挽弓十五钧,发十三把箭,能左右开弓,每矢无不中的。宫中的严格要求和他自己的不间断的刻苦磨练,迅速地把他培养成一个多才多艺、能文能武的难得人才。

在玄烨的成长过程中,要特别提到祖母孝庄文皇后对他的精心培育。玄烨八岁丧父,十一岁丧母,祖母便直接负起养育的责任,倾注心血,把他教育成人,教他如何做人,怎样为政。正如玄烨自己所说:“朕自幼会学步能言时,即奉圣祖母慈训。”祖母对玄烨既慈爱备至,也处处从严要求。凡饮食,一言一行,都得照规矩和礼仪而行,稍有疏忽,就受到责备。经过反复教诲,这些已深深地注入他的幼小心灵之中,即使平时独处,也不敢越分违背①。他在位六十余年,“凡一切起居饮食,自有常度,未尝更改”②。尤其是在政务方面,祖母时时给予指点,授以方略,使他学会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这位贤德的祖母给予玄烨的思想以重大的影响,帮助和推动他去完成一代伟大的事业。康熙二十六年(1687)末,当祖母病危时,他日夜侍药看护,深情地忆起祖母的养育之恩。他回忆说:“忆自弱龄,早失怙恃,趋承祖母膝下三十余年,鞠养教诲,以至有成。设无祖母太皇太后,断不能致有今日成立。罔极之恩,毕生难报。”③他对祖母怀有深厚而真挚的感情,甚至已远远超过对生身父母的怀恋。

玄烨幼年时已显示出与一般孩子不同。他接受外界事物的能力强,反应灵敏,模仿大人言行,更为其他同龄孩子所不及。六岁那年,有一次,他同诸兄弟向父亲问安。福临想试试他们的各自志向,就问他们将来都想干什么。老二福全说:“我将来愿当个贤王。”老五常宁才三岁,还不懂父亲的意思。问到玄烨,他朗朗答道:“待长而效法皇父。”一个六岁的孩子,出语不凡,福临不胜惊讶④。看得出来,幼年的玄烨确是一个早熟的孩子!

两年后,这个人小而志大的孩子,终于如愿以偿。

② 金梁:《清帝外记》页56。

① 《清圣祖实录》卷117,页19。参见《康熙起居注》第二册,页1249。② 蒋良骐:《东华录》卷8,页113,中华书局1980 年版。

③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9,页803。

④ 《清圣祖实录》卷1。

① 金梁:《清帝外纪》,页56。

② 昭槤:《啸亭杂录》卷1。

③ 《清圣祖实录》卷132。

④ 《清圣祖实录》卷1。


第二节 登大位


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玄烨年仅八岁,二十四岁的父亲福临突然病逝。福临在位正值春秋盛年,还没考虑过他身后立嗣的大事。在他病重时,于燃眉之中作出裁决。他原想让次子福全继位,但孝庄太后不同意,一心要立她的掌上明珠玄烨为帝。福临拿不定主意,又不敢违抗母亲的意见,就派人征询他的外国好友汤若望的想法。汤若望认为玄烨已出过痘,继位最有利。于是,他不再犹豫,当机立断,宣布第三子玄烨为皇太子,继承帝位,命威望素著的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重臣为辅政大臣,在玄烨亲政前这段时期,扶持和辅佐处理朝政。

初九日,玄烨正式即帝位,改年号为康熙,从此清朝的历史便进入以康熙为标志的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

玄烨刚即位,祖母孝庄太皇太后就问他,当了皇帝以后,有什么欲望。

他回答说:“惟愿天下乂安,生民乐业,共享太平之福而已。”①可是,摆在这位幼主面前的道路却不是一条笔直的坦途,而是荆榛丛生,障碍重重,充满着风险和惊涛骇浪。他要达到自己的目标,要走过多么漫长而艰难的道路,要付出多少代价!

康熙帝即位之际,国内大规模的内战已接近尾声。顺治十八年,吴三桂率军入缅甸,擒获南明最后一个皇帝永历帝朱由榔。次年,在昆明将永历等人处死,标志着明清战争的最后终结。随之而来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在同农民起义军和南明政权的军事斗争中迅速发展起来的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等三藩势力,占据云贵、两广、福建等省,已构成威胁中央集权的隐患。此外,李自成、张献忠余部仍然活动于川、鄂地区,并没有停止对清朝的武装反抗。以郑成功为首的原明朝将吏还掌握着一支强大的军队,占据东南沿海,后退入台湾,继续抗清。因此,大规模的战争虽已基本结束,人心并不安定,清朝对全国的统治远不是巩固而不可动摇。

经过明末农民战争和清入关后的统一战争,大江南北,黄河流域,农业生产都遭到严重的破坏。土地荒芜,人民逃亡,由于战争的残杀,使人口锐减,生产下降,国家征税,各省无不拖欠。如四川,直到康熙十年,仍是“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①。繁华的江南也是“所在萧条”,人少而“地亦荒”②。这都是对当时经济残破景象的真实写照。现实的政治与经济、军事斗争也必然反映到上层统治集团之中。于是,又引起皇帝与四大辅臣主要是同鳌拜集团的斗争。解决和处理这些纷繁而复杂的问题,对于一个少年皇帝来说,却不是一件易事。

国内形势如此,国际环境也并不美妙。不管康熙帝是否意识到,他的处境同样是险恶的。早在清兵入关时,凶恶的沙俄殖民主义势力正向亚洲扩张,并已越过乌拉尔山,侵入到我国黑龙江沿岸,随处建立起军事据点,作为他们掠夺中国领土和继续扩大侵略的基地。在我国南方,西方殖民强盗纷至沓来。还在十六世纪中叶,明朝中后期,葡萄牙捷足先登,最先侵占了我国澳门。然后,荷兰殖民者强占了台湾赤嵌城。还有西班牙、英、法等殖民者不断向我东南沿海地区渗透。他们施以炮舰与传教士这两大武器,企图打开古老的中国大门,达到他们任意掠夺中国的罪恶目的。

① 《清圣祖实录》卷1。

① 《清圣祖实录》卷36。

② 康熙《镇江府志》卷6,《赋役》。

很清楚,无论国内或国际,都潜伏着某种程度的危机。如处理不当,就会使某些矛盾一触即发。这种内外的危险局势不能不使清政府上层统治集团感到忧虑,临深履薄冰之念,与日俱增。一系列的考验摆在立足未稳的清政府面前。康熙帝作为最高统治者更是无可回避地面对严峻的现实。的确,历史的使命,已经无法推卸地落在了康熙帝的肩上。


第三节 擒鳌拜


玄烨即位时,还是一个刚懂事的孩子,没有能力处理国家政务。以索尼为首的四辅臣,实际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诸如各项大政方针,皆出自他们四人之手,不过都是以皇帝的名义加以贯彻。一句话,他们是皇帝的代理人,真正是代行皇帝的职务。

以索尼为首的四大臣,都是功勋卓著的朝廷元老重臣,索尼,姓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人。早在努尔哈赤时期,随其父归后金。父硕色、叔希福皆入文馆,为清开国元勋。到皇太极时,他已成为心腹之臣,办理蒙古事务,日值内院,深得信任。皇太极去世,诸王争嗣位,索尼坚持立皇子,有力地阻止了多尔衮欲谋帝位的企图①。清入关后,多尔衮擅政,索尼遇事不附和,还据理力争,为多尔衮所忌恨,最终把他赶出朝廷,发充到盛京(沈阳),看护皇太极的陵寝。直到多尔衮死后,福临亲政,才把他召回京,恢复原爵位,擢升为内大臣,兼议政大臣,总管内务府①。苏克萨哈,姓纳喇氏,满洲正白旗人,也是在努尔哈赤初创业时来归,其父苏纳被招为额驸。他原属多尔衮部下,很受重用。但多尔衮一去世,他首先揭发其谋逆罪,被擢升为领侍卫内大臣,加太子太保。

鳌拜,姓瓜尔佳氏,满洲镶黄旗人。他从皇太极时起,就是一员骁将,积军功最多,赐号“巴图鲁”。清定鼎北京,南下川、贵,他皆摧锋陷阵,屡建功勋,受赏独厚。因主立肃亲王豪格而受到多尔衮的排挤。福临亲政,授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遏必隆,姓钮祜禄氏,与鳌拜同属一旗。父额亦都是努尔哈赤的五大臣之一,被招为额驸,其母为和硕公主。他出生在战争年代,以军功升至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累加少傅兼太子太保②。索尼等四人都是历三朝或四朝的元老,而且同属皇帝自将的上三旗,他们在朝廷中的地位是无可争辩的。自然,福临遗命以他们为辅政大臣确是很合适的人选。但更深的原因是,福临特别是身居幕后的孝庄太后有鉴于同姓王贝勒如多尔衮等人独擅朝政,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诸王争权,严重威胁着皇帝的权威,所以,宁肯遴选皇室以外的异姓大臣来辅佐幼主,有利于抑制诸王权势的增长。其次,索尼等四人在政治上都坚决地站在世祖及孝庄皇太后一边,同多尔衮进行过斗争,博得了他们的信任。当多尔衮一死,索尼四人的权位扶摇直上,位至辅臣。

索尼四人受命之时,宣读如下誓词:兹者先皇帝不以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等为庸劣,遗诏寄托,保翊幼主。索尼等誓协忠诚,共生死,辅佐政务。不私亲戚,不计怨仇,不听旁人及兄弟子侄教唆之言,不求无义之富贵,不私往来诸王贝勒等府受其馈遗,不结党羽,不受贿赂,惟以忠心仰报先皇帝大恩。若复各为身谋,有讳斯誓,上天亟罚,夺算凶诛。①誓词反映了他们忠君报国的共同心愿。自此,他们开始了八年的执政。

① 《清史稿》卷249《索尼传》。

① 《碑传集》卷五,《索尼传》。

② 详见《清史稿》卷249,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等人传记。

在执政的最初二三年里,他们遵循誓言,颇能和衷共济,对清政权的巩固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军事上,继续扫荡南明残余势力和农民军余部的抗清斗争,完成对全国的完全统一。随着战争的结束,形势日趋稳定,这就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四辅臣决策,通令各地安插流民,提倡垦荒,开奖励条例,显见成效,耕地面积稳步增长。还实行赈济蠲免,以纾民力。四辅臣采取一系列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很快使残破的农业出现新的局面。朝鲜做了这样的评论:“府库充溢,年谷屡登,人物繁盛。”②四辅臣在政治上的建树,一是遵照顺治帝遗嘱,裁撤十三衙门,以重建内务府而代之,从而便消除了阉宦乱政的可能性。二是整顿吏治,定考核,严奖罚,加强对各级官吏的监督。这对于扫除前明贪风的影响,提高办事效率,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所有这些进展,都是在他们通力合作的情况下取得的。它为将来康熙帝亲政奠定了基础。

但是,四辅臣联合辅政的局面并未维持很久,他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日益公开而激烈起来。按照顺治帝遗命,四朝元老索尼位列辅臣之首,本应发挥首脑的作用,但其年老多病,力不从心,无意揽权,管不了多少事。在四人中,逐渐专擅实权的是鳌拜。他平时已表现出居功自傲,盛气凌人,但受“顾命”之初,尚能谨慎从事,履行誓词。然而,不出三年,他就暴露出骄横和专权的野心。他位在最末,不甘人后,处处越位抓权。首先便跟苏克萨哈不相容。苏资望比其他三人为浅,但以额驸之子入侍禁庭,受到皇帝的特别恩宠,班行仅亚于索尼。他与鳌拜本是儿女亲家,却对其专横不服,“论事辄龃龉,寖以成隙”①。在镶黄旗与正白旗圈换土地这个问题上,两人的矛盾势同水火。清兵入关后,一度争相圈占土地。本应按原定八旗方位进行分配,但摄政王多尔衮有意抬高他所属的正白旗地位,擅将蓟州、遵化、迁安等处应给镶黄旗之地拨给了正白旗,另把雄县、新安、河间、容城等处分给镶黄旗。尽管这一分配有违旗制,但事已过二十年,“旗民相安久”,如果重新调换,势必引起旗与旗、旗与民之间的纷争,不利于大局的稳定。鳌拜属镶黄旗,有意压正白旗,便旧事重提,呈请户部,坚持两旗土地对换,正白旗土地不足,另拨民地补充。朝廷内外“皆言不便”②。属正白旗的大学士兼户部尚书苏纳海说:“地土分拨已久,且康熙三年奉有民间地土不许再圈之旨,不便更换,请将八旗移文驳回。”③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也持反对意见。鳌拜大怒,即以此事,谋兴大狱,下刑部议罪,必欲置之于死地。年已十三岁的康熙帝召四辅臣询问。属两黄旗的索尼、遏必隆对鳌拜“坚奏苏纳海等应置重典”一事不表示反对,而属正白旗的苏克萨哈沉默不语。康熙帝看出辅臣意见分歧,没有批准。专横的鳌拜根本不考虑康熙帝的意旨,还是假借皇帝的名义,把苏纳海、朱昌祚、王登联三人处死。①更换旗地一事,鳌拜与苏克萨哈结怨更深。索尼对苏早有厌恶之感,而对鳌拜专权亦有不满,毕竟同属两黄旗,根本利益一致。遏必隆与鳌拜同旗,结为一党,凡事附和。这就给他专权、排挤打击苏克萨哈开了方便之门。

② 吴晗辑《朝鲜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下编,卷2,页3911。

① 《清史稿》卷249《苏克萨哈传》。

② 《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③ 《清圣祖实录》卷18。

① 《清圣祖实录》卷20。

康熙六年(1667)六月,索尼因病去世。这年,康熙帝已十四岁,于七月,举行亲政大典。鳌拜却不愿归政皇帝,企图继续把待朝政,这就使他从同辅臣之间的矛盾逐渐发展到同康熙帝的矛盾和冲突。索尼一死,鳌拜更无所顾忌,竟以首辅大臣自居,“班行章奏,鳌拜皆列首”②。苏克萨哈处处予以抵制,主张政务已归皇帝,辅臣无权总揽一切。鳌拜专权受阻,怀恨在心,对苏克萨哈动了杀机。

苏克萨哈感到难与鳌拜共事,惟怕遭其暗算,遂产生引退之念,向康熙帝乞请辞职,允许他去守护先帝陵寝。鳌拜乘机诬陷,以其心怀不满,不愿归政皇上为大逆论,罗织罪状二十四款,拟处苏克萨哈及其长子内大臣查克旦磔刑,余子六人、孙一人、兄弟之子两人处斩,家产籍没,还拟处死其族人。康熙帝以为处分太过,“坚执不允所请”。鳌拜无臣礼,“攘臂上前,强奏累日”。帝无奈,仅将苏克萨哈改判绞刑,余均从所议①。刚刚亲政,而鳌拜即将苏克萨哈灭族,其蛮横专权已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四辅臣已去其二,剩下遏必隆唯命是听,鳌拜则为所欲为。他在朝廷内外广树党羽,安插亲信,如内秘书院、兵部、吏部、户部、工部等首脑,都是他的人,其弟、侄都占据要职,“文武各官尽出伊门下,内外用伊奸党”,从而完全控制了国家中枢机关②。这一局面,连出入宫廷的法国传教士白晋也看得十分清楚,他写道:在康熙帝十五、六岁时,“四位摄政王中最有势力的宰相(指鳌拜)把持了议政大臣会议和六部实权,任意行使康熙皇帝的权威。因此,任何人都没有勇气对他提出疑议”③。凡朝中大事,鳌拜召集亲信,“在家中议定,然后施行”。即使康熙帝不同意,他也强行贯彻。如,他颁布“圈地令”,掀起了继多尔衮之后第二次圈地高潮,“圈地议起,旗民失业者数十万人”④。他对逃人的处罚更严于前,规定种种严刑苛法,“株连穷治,天下嚣然”⑤。鳌拜自行其是,即便在康熙帝面前,也“施威震众,高声喝问”⑥。鳌拜如此擅权,已威胁到皇帝的绝对权威,因而引起了年轻的康熙帝和隐居宫闱的孝庄太后的警惕。

康熙帝虽年少,但颇有心计,时刻关注朝政,认真学习处理朝政的方法。他每天按例与辅政大臣一起听政,提出自己的见解。后来他回忆说:“昔听政时,每令读本,朕与辅政大臣共听之,或因一时言论,往往忽略,朕谓伊等:此内关系民命者,尤不可不慎,伊等皆经行间效力,不以杀人为意,朕必慎焉。”①他对鳌拜的错误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抵制和反驳。

康熙帝自亲政之日起,便有意逐步摆脱鳌拜的控制,天天亲临乾清门听政理事,遇事直接召见满汉大臣商讨,使鳌拜的权势有所下降。这时,康熙帝开始考虑如何除掉鳌拜集团。

康熙帝忧虑鳌拜势大难制,不敢贸然行事,否则,将会激变成乱。于是,他以弈棋为名,召见他的亲信侍卫索尼次子索额图进宫秘密策划。计议后,康熙帝下令简选侍卫、拜唐阿(执事人)身体强健的少年进宫作“布库之戏”(即扑击、摔跤),陪他娱乐。鳌拜对此不为备,而康熙帝却在等待时机成熟,就捉拿他。

② 《清史稿》卷249《鳌拜传》。

① 《清圣祖实录》卷23。

② 《清圣祖实录》卷29。

③ 白晋:《康熙皇帝》页5。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④ 《清史稿》卷249《苏纳海传》。

⑤ 《清史稿》卷250《吴正治传》。

⑥ 《清圣祖实录》卷29。

① 《清圣祖实录》卷255。

康熙八年(1669)五月二十六日,康熙帝召集众少年,问道:“汝等皆朕股肱耆旧,然则畏朕欤,抑畏(鳌)拜也?”众少年同声回答:“独畏皇上!”康熙帝便公布鳌拜罪恶,授计捉拿。当宣召鳌拜进宫时,他毫无思想防范,康熙帝指挥众少年“立命擒之”②。这一场面,形同儿戏,但毕竟把鳌拜捉住了!

康熙帝以“擒贼先擒王”的谋略,乘其无备,迅速将鳌拜逮捕,以鳌拜为首的政治集团顷刻瓦解,骨干分子纷纷束手就擒。和硕康亲王杰书等奉康熙帝之命,审查鳌拜及其党羽所犯事实,列出大罪三十条,判处其死刑,籍没其家,其子纳穆福也被处死。康熙帝又亲自审问一次,核实犯罪事实。他指出:鳌拜等以勋旧大臣,受国恩,奉皇考遗诏,辅佐政务,理宜精白乃心,尽忠图报。不意鳌拜结党专权,紊乱国政,纷更成宪,罔上行私,凡用人行政,鳌拜欺藐朕躬,姿意妄为,文武官员令尽出其门,内外要路,俱用伊之奸党。班布尔善、穆里玛、马尔赛、塞本得、阿思哈、噶褚哈、济世、讷莫、泰壁图等结为党羽,凡事先于私家商定乃行;与伊交好者,多方引用;不合者即行排陷。种种奸恶,难以枚举。①康熙帝谕旨,对鳌拜及其党羽的三十大罪做了高度概括。鳌拜乞请再见皇上一面。康熙帝赐恩准见,“他请皇上看了搭救清太宗御驾时,在自己身上留下的伤疤”②。康熙帝动了恻隐之心,念及他自皇太极以来一直为国家建树的功勋,不忍加诛,改死刑为革职拘禁,其家产籍没,子免死,同父一起终身禁锢。不久,鳌拜死于囚所,康熙帝将其子释放。其他要犯也逐一作出处理:遏必隆被列罪十二条,从宽处罚,将死刑改为革职夺爵。一年后,命以公爵宿卫内廷③。康熙帝上面谕旨中提到的骨干人物如班布尔善等人及鳌拜弟、侄数人均处死。同时,给苏克萨哈平反昭雪,恢复原官职及世爵④。康熙帝同鳌拜集团的矛盾,是统治阶级上层集团内部的斗争。鳌拜在辅政中作了许多有益于国家统一和安定的事情。但是,由于他个人专权不仅为康熙帝所不容,也与加强中央集权所不许。尤其是他独掌朝政时推行某些过时的政策,又阻碍着社会的发展,威胁清政权的巩固。因此,鳌拜的覆灭是必然的。康熙帝为维护皇权的集中统一,欲实行开明政治,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就必须铲除鳌拜集团,把国家的最高权力重新夺回到自己手中。这是值得肯定的。康熙帝解决同鳌拜集团的矛盾,所采取的方针、策略是稳妥而明智的,因而取得了完全的成功。鳌拜等人看轻了康熙帝,低估了他的才能,也是造成他失败的一个因素。从这一事件中,已经使年轻的康熙帝崭露头角,显示了一个政治家的风度和胸怀。

② 昭槤:《啸亭杂录》卷1,页3。参见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1,页1。② 白晋:《康熙皇帝》页5。

③ 《碑传集》卷5《遏必隆传》。

④ 《清史稿》卷249《鳌拜传》、《苏克萨哈传》。


第四节 平“三藩”


康熙帝清除了鳌拜集团,开始乾纲独断,自主地治理国家。为时不久,便爆发了以吴三桂为首的大规模武装叛乱,刚刚安定下来的中国,再次陷入内战的深渊。这一事变,远比同鳌拜集团的斗争严重得多。它对于才迈入青年时期的康熙帝无疑是一次命运攸关的考验。

还在顺治初年,汉官名将吴三桂以平西王镇云、贵,尚可喜以平南王治广东,耿精忠以靖南王辖福建,当时,并称“三藩”。此三藩之设,并非任何个人的主观愿望和要求,而是当时军事与政治斗争所需要。东南沿海及两广、云贵,是当时抗清斗争的主要活动地区,情况历来错综复杂。清政府意识到,惟有以吴三桂等威名素著的军事将领镇抚这些地区,才能长治久安。因此当他们中有的欲引退北归时,顺治帝一再挽留。如定南王孔有德要求解职,“优游绿野”,顺治以“南疆未尽宁谥”,不准辞①。后在桂林围城战中,城破,孔有德举火自焚死。尚可喜于顺治十年、十二年两度申请北归,顺治帝也以广东“初定,地方多事”挽留,要他“悉力料理,以奠岩疆”①。仅此两例,足以说明,顺治帝一意依赖汉军守边,实则是皇太极实行的“以汉攻汉”的政策的具体体现。

顺治时建藩的目的,原是使其“世守边圉,以为藩镇”②,藉以“屏藩王室”③。但实际情况正好与清政府的愿望相反。三藩势力的不断增长,不仅不能护卫王室,却形成了一股与它抗衡的强大力量。首先,三藩兵权在握,各拥兵自重。耿精忠、尚可喜各有兵员十五佐领、绿旗兵六、七千,丁口二万人④。合兵力万余人,此系嫡系部队,“而旗下所畜养甚众”,其数更超过额兵⑤。三藩中,以吴三桂的兵力最强,他有五十三佐领,合甲士万余人,另有绿旗兵一万二千人,丁口数万。除此,还有收降的农民军将士一万二千余人,分置十营,各以一名总兵统辖。至顺治十七年(1660),吴三桂拥有七万人的强大武装力量⑥。三藩掌握南方数省兵权,自拥重兵,这在事实上已形成了与中央政权相对立的军事割据状态。

建藩之初,顺治帝为鼓励他们忠心任事,辅弼皇室,不惜赐与政治上种种特权,他们以此不断扩充各自的实力。福建“鱼盐之利为天下最”,耿精忠“横征盐课”⑦,又利用海运之便,同荷兰及东南亚各地走私贸易,毫无顾忌。尚可喜在广州私设征收苛捐杂税的“总店”,从日常菜蔬、鸡豚,到铜、铁等矿植物无不抽税,每年私收白银不下十余万两①,总之,一切“利归王府”②。人们不禁感叹:“藩府之富几甲天下”!③

①《清史列传》贰臣传,《孔有德传》。

① 《尚氏宗谱》《先王实迹》。

② 《啸亭杂录》,卷1,页3,《论三逆》。

③ 《明清史料》丁编第8 本,页702。

④ 魏源:《圣武记》卷2,页61,中华书局1984 年版。

⑤ 许旭:《闽中纪略》。

⑥ [美]奥克斯纳:《马上治天下》页142,芝加哥1975 年版。转引自戴逸:《简明清史》。⑦ 《清圣祖实录》卷94。

① 郝玉麟:《广东通志》卷62《艺文志四》。

② 刘嗣衍:《广州府志》卷28《金光祖传》。

尚、耿两藩的势力虽迅速发展,但与吴三桂无法比拟。三桂享有比他们更多的特权。顺治十六年,皇帝命他总管云南军民一切事宜,特谕吏、兵两部:凡云南文武官员举黜,皆听三桂裁定。康熙元年,索尼四辅臣又命三桂兼辖贵州,应允三桂所请,“贵州一切文武官员兵民事务,俱照云南例,著平西王管理”④。于是,云、贵两省真正成了吴三桂的独立王国,“所辖将吏,选用自擅”,各省员缺,也以其部属推选除授,谓之“西选”,“西选之官遍天下”⑤。不仅如此,他以各种手段聚敛财富,征收重税,垄断盐、铜之利,经营名贵药材的采买售卖,牟取暴利。三桂把大量的金钱一方面用于“收召人才,树立党羽”;一方面放高利贷给富商,称为“藩本”。三桂的实力比耿、尚两藩更为雄厚。

三藩的存在,已成为国家经济上的巨大负担。他们在其藩镇所得,都窃为己有,还从朝廷索取大量饷额和经费,用于养兵和行政开支。以顺治十七年为例,云南一省岁需俸饷九百余万两,加上福建、广东两省的饷银,共需二千余万两。而本年度全国军饷也不过一千七百余万两。康熙五年,左都御史王熙指出:“直省钱粮,半为云、贵、湖广兵饷所耗。就云贵言,藩下官兵岁需俸饷三百余万,本省赋税不足供什一,势难经久。”①因此,“天下财赋,半耗于三藩”②,实非虚语。三藩需求之巨,不仅使各省为难,也使负责此项差使的户部疲于应付,整个财政为此时常陷入措手不及的困难境地③。在康熙帝即位之初,三藩已成割据之势。索尼四辅臣执政时期,对三藩采取笼络、包容之策,希图利用他们的力量对付南明、农民军余部,及土司的叛服无常和海上郑氏的抗清力量,因而听任三藩所为,更助长其势力的急速膨胀。三藩横行南疆,影响及于全国,这不能不与日益加强的中央集权和国家的统一产生尖锐的矛盾。

康熙帝亲政后,就“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书之宫中柱上”④。他以敏锐的目光已看出“三藩势焰日炽”⑤,已构成国家的心腹之患,把它列为自己亲政所必须解决的三件大事的第一件大事,时刻思虑裁撤的时机与办法。

康熙帝早有撤藩之意,但又虑及“三藩俱握兵柄”,不敢贸然采取行动。康熙十二年(1673)三月,已洞悉朝廷意图的尚可喜首先提出撤藩,要求“归老辽东”。这就给康熙帝提供了解决三藩问题的一个难得良机。康熙帝趁势顺水推舟,立即批准,对他这一主动行动给予高度评价⑥。三桂与精忠得此消息,心不自安。吴三桂之子吴应熊在京师“希探上意,驰书于桂,令亦如尚、耿之请,从中画谋,弥缝可独留”①。吴三桂依计而行,于同年七月也向朝廷请求撤藩,与此同时,精忠也提出同样的请求。康熙帝当机立断,一概批准。但对吴三桂是否也撤却产生了不同意见。除户部尚书米思翰、兵部尚书明珠等极少数人赞成康熙帝的决策外,大多数廷臣持反对意见。

③ 《觚剩》卷8《粤觚》下。

④ 蒋良骐:《东华录》卷8,页139。

⑤ 《圣武记》卷2《康熙戡定三藩记上》。

① 《清史稿》卷250《王熙传》。

② 《圣武记》卷2《康熙戡定三藩记上》。

③ 《明清史料》丁编第8 本,《平西王吴三桂密奏本》。

④ 《清圣祖实录》卷154。

⑤ 《清圣祖实录》卷99。

⑥ 《平定三逆方略》卷1。

① 《平滇始末》,载《辛巳丛编》。

他们认为,吴三桂镇守云南以来,“地方安定,总无乱萌”,如将吴三桂迁移,还得派兵去镇守,耗费大,不免骚扰地方,不如令三桂继续留镇②。康熙帝令议政王大臣会同户、兵两部,又扩大到九卿科道,几经讨论,始终没能取得一致意见,最后仍请康熙帝裁决。③康熙帝力排众议,正式作出撤藩的决定。八月二十四日,康熙帝以手诏勅谕三桂,在肯定他的巨大功绩之后,笔锋一转:“但念王年齿已高,师徒暴露,久驻遐荒,眷怀良切,近以地方底定,故允王所请。”他特别强调指出,撤藩之举,使吴三桂北来,“慰朕眷注,庶几日夕觏止,君臣偕乐,永保无疆之休”。他向三桂保证,迁移安插都已妥善,“王到日,即有宁宇”④。康熙帝在这份手诏中,温语洋溢,关怀有加,丝毫看不出朝廷对他的疑忌,但他明确暗示,一经撤藩,可使君臣两相无猜,吴三桂可保荣誉,共享太平之福。应该说,这是一项很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吴三桂接受,自然就会避免一场战争的发生。

但是,吴三桂申请撤藩并非出自真心实意。他不过是故作姿态,以为朝廷会依明朝沐英世守云南例,一定慰留他继续镇云南。他没有料到康熙帝会如此迅速地批准他撤藩,及“命下,愕然气阻,其党愤愤不平”①。吴三桂即与其党羽密谋起兵。他调集人马,断绝邮传,封锁消息,暗令境内只许入而不许出。

九月初,康熙帝派遣办理迁移事宜的礼部侍郎折尔肯、翰林院学士傅达礼到达云南。吴三桂表面上接受诏书,却一再迁延动身日期,加快叛乱的步伐。十一月二十一日,吴三桂杀死云南巡抚朱国治,逼使云贵总督甘文焜自杀,折尔肯等被扣留,公开举兵叛清。他自称“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继而称周王,以明年为周王元年②。消息传到北京,“举朝震惊”③。大学生索额图请求处分主张撤藩的大臣。康熙帝说:“此出自朕意,伊等何罪!”④面对吴三桂公开叛乱,康熙帝迅即采取如下措施:一、增派八旗精锐前往咽喉要地荆州固守,“以遏贼势”⑤;二、紧急通知广州与福州,两藩停撤,以孤立三桂;三、将额驸、吴三桂之子吴应熊及家属暂行拘禁,其余散处各地的原属三桂官员一律赦免,使其“安心守职”,以利大局稳定⑥;四、削除吴三桂王爵,宣布有擒斩吴三桂之头者,即以其王爵封赏。是时,康熙帝年仅二十岁,他沉着镇静,以巨大的勇气,压倒一切的气概,独当平叛之任,为巩固国家的统一和挽救清政权免遭覆亡而进行着一场命运攸关的殊死大搏斗。

② 《清圣祖实录》卷43。

③ 刘健:《庭闻录》卷4。

④ 《清圣祖实录》卷43。

① 《庭闻录》卷4《开藩专制》。

② 《清圣祖实录》卷44。

③ 《圣武记》卷2《康熙戡定三藩记上》。

④ 《啸亭杂录》,《论三逆》;又,《康熙起居注》康熙十八年八月八日。⑤ 《啸亭杂录》,《论三逆》;又,《康熙起居注》康熙十八年八月八日。⑥ 《清圣祖实录》卷44。

然而,清兵在军事上并无准备。当吴三桂挥军北进时,各城镇非破即降。三桂“散布伪札,煽惑人心,各省兵民,相率背叛”。福建耿精忠举兵响应,攻略江西、浙江等地,而三桂军已进入湖南,其前锋已抵长江南岸,与荆州清军夹江对峙。仅一年,“逆贼得据大江之南”①。接着,叛乱很快蔓延到四川、山西、陕西、甘肃诸省,连河北总兵蔡禄也反于彰德。塞外,又有察哈尔部布尔尼的叛乱。一时间,“东南西北,在在鼎沸”②。

吴三桂发动叛乱,给清政权造成了一场空前的政治危机。就其性质而言,它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也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之争。吴三桂以反清复明为号召,一度煽惑广大汉人和明故将吏起来反对满族的清朝统治,因而给这场纷争染上了某种民族斗争的色彩。这一斗争已远远超出政治解决的范围,康熙帝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通过战争手段来消除这场政治危机。因此康熙帝运筹帷幄,指授方略,决心赢得战争的完全胜利。

至康熙十四年,吴三桂军的战略进攻达到了顶峰。从全局来看,已形成三大战场:耿精忠控制的福建、浙江、江西为东线;四川、陕西、山西、甘肃为西线,其中陕西提督王辅臣的叛变对京师威胁最大。湖南则为正面战场。康熙帝密切注视战局的变化,亲定了战略方针:清军以荆州为战略立足点,顶住投入湖南战场的吴军主力,对峙而不攻;先从两个侧翼入手,即解决耿精忠、王辅臣两股主要叛军。待除掉两顾之忧,再集中兵力同吴军决战。于是,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在各个战场上展开了互有胜负的争夺。

康熙帝采取“剿抚”并用的方针,对吴三桂坚决打击,其余则视为胁从,在施以军事打击的同时,力主招抚。他亲自给王辅臣、耿精忠等人写信,晓以利害,并保证如“投诚自归”,“即赦免前罪,视之如初”①。康熙十五年六月,王辅臣在兵败之后,向清军投降。陕西底定。十月,耿精忠投降;十二月,一度迫于形势而假投降的尚之信也公开反吴②。康熙帝履行许诺,一律给予优待。他还号召参与叛乱的广大士兵,只要放下武器,也都给予赦免,安排生活。在这一政策的感召下,那些蒙受煽惑的士兵和将官纷纷投诚,每每以数百、数千,至万计,投入清军。吴军日趋分化、瓦解。

康熙帝重用汉兵汉将,是他采取的又一项重要政策。开始,他以皇族贵胄为各方面军的统帅,如勒尔锦、尚善、岳乐、喇布、杰书等一大批人皆是清开国元勋的子孙,但他们比起先辈,大为逊色,畏缩不敢战,迟延不进,坐失时机,致使清军屡屡败退,城镇连失。鉴于这种情况,康熙帝急忙起用汉将,多次指示汉人中有清操和才能的,“不拘资格”,保举荐用③。

① 《清史列传·逆臣传》卷1《吴三桂传》。

② 赵翼:《皇朝武功纪盛》卷1《平定三逆述略》。

① 《清圣祖实录》卷48,页3。

② 关于尚可喜之子尚之信叛清,在史学界似已成定论。但细一考究史实,却大成疑问。如《尚氏宗谱》详述之信为保全地方被迫假降于三桂,并暗报朝廷,已得到圣祖谅解;再述之信得祸致死之经过,表明他之死,非死于叛逆罪,实死于他平时为人残暴,酗酒滥杀无辜而遭报复。《清圣祖实录》所载,多与《宗谱》相类,且有不便明言处,惟记论罪处分时,大学士明珠将之信与耿精忠做了比较,认定前者酗酒,口出狂言,而视后者为大逆不道,等等。此处亦见朝廷对之信的真实看法。

③ 《清圣祖实录》卷46。

如著名的“河西三将”即张勇、王进宝、赵良栋恢复陕甘、四川,破云南,捣三桂巢,皆赖其力。还有“蔡毓荣、徐治都、万正色奋于楚,杨捷、施琅、姚启圣、吴兴祚斗于闽,李之芳奋于浙,傅宏烈奋于粤,群策群力,敌忾同仇”①。他们为平叛发挥了重大作用。

自内战爆发以来,每天上奏的军报不下三、四百疏,康熙帝“手批口谕,发■指示,洞的中窾”②。政策和策略正确,从根本上保证了平叛的胜利进行。到康熙十五年底,“东西两巨寇(指耿与王辅臣)既降,乃得以全力办三桂”③。清军逐渐转入战略反攻。

在湖南战场,吴三桂军虽然还占据岳州、长沙等要镇,但吴三桂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在他的统治区内,经济状况恶化,民穷财尽,军饷告乏,军心动摇,大批将吏投向清军。吴三桂已失耿、尚两藩之援,处境更加孤立。吴三桂“兵兴六年,地日蹙,援日寡,思窃号自娱”。于康熙十七年三月在衡州称帝,国号大周。八月,七十四岁的吴三桂得病暴亡。其孙吴世璠即位,改元洪化。他见势不妙,弃衡州,退居贵阳。

这时,清军已进入湖南,在圣祖决策和严令下,清军已将长沙之敌包围,并从水陆两路攻取岳州。康熙帝指出:“歼灭吴逆,荡平诸寇,在此一举。”④他特别强调:“今日之事,岳州最要,不可不速行攻取。”他甚至以御驾亲征相激励。康熙十八年正月,向岳州发起猛攻,“水陆围困,断其粮道”⑤,迫使吴军弃城逃走。岳州一破,常德、长沙、衡州等相继而下。在清军的猛攻后,吴军全线崩溃,湖南、四川、贵州、广西都被清军收复。康熙帝遣三路大军,分别自湖南、四川、广西向云南进军。至康熙二十年十一月,三路大军终于打破昆明城,吴世璠服毒自杀,其党羽或死或被俘,一网打尽。这场历时八年的内战,以吴三桂的覆灭而告终。

平定吴三桂叛乱,废除“三藩”,使整个大陆重新获得了统一。康熙帝又乘“平吴”之余烈,抓住时机,着手解决长期悬而未决的台湾问题,他采取既抚且剿的方针,于平吴三桂二年后,即康熙二十二年(1683)八月,准予郑氏政权投降,从来就是中国领土的台湾,自此正式并入清朝版图。次年,康熙帝同意在台湾设一府三县,隶福建省,并派兵驻防。

① 《圣武记》卷2《康熙戡定三藩记上》。

② 《圣武记》卷2《康熙戡定三藩记上》。

③ 《皇朝武功纪盛》卷1《平定三逆述略》。

④ 《清圣祖实录》卷66,页3。

⑤ 《平定三逆方略》卷43,页3。


第五节 征“罗刹”


当顺治元年(1644)清兵蜂拥进关夺取全国政权时,沙俄殖民强盗已悄悄窜犯到中国的黑龙江沿岸。先是以瓦西里·波雅科夫为首的一支有一百三十三人的侵略军,于1643 年入侵到黑龙江北岸。二年后,又有哈巴洛夫为首的七十余人的远征军,再次入侵中国黑龙江。继哈巴洛夫之后,又有斯杰潘诺夫所率领的三百七十余名侵略军,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自波雅科夫首次入侵以来,十年中,沙俄派到黑龙江去的不下一千五百余人。①这一批批殖民强盗,执行沙俄的扩张政策,完全以掠夺土地、黄金及财物为目的,所到之处,烧杀淫掳,无恶不作。他们从黑龙江上游,窜至中下游,最严重的是,已入侵到松花江与牡丹江会流处。

这时候,清朝正全力进行国内统一战争,但是它对沙俄日益扩大的猖狂进犯不能置之不理,仍然动员当地军民抗击沙俄入侵。顺治十一年、十二年、十五年、十七年,清军曾在松花江口、呼玛尔诸处及古法坛村等地,大败过沙俄强盗。经过清军反复征剿,基本肃清了黑龙江中下游的俄军,但没有彻底根除。沙俄以尼布楚、雅克萨等处为巢穴,筑城盘踞,不时地出没在上游地区。清军之所以未能彻底驱逐沙俄侵略军,主要原因:一是对沙俄入侵的严重性认识尚不足,把沙俄的入侵仅看作是沙俄不法之徒的骚扰。二是力量不足。顺治时,清朝把几乎全部力量用于同农民军余部和南明作战,没有余力反击沙俄的侵略。三是准备不足。黑龙江地处辽远,“饷不继”①,多次征剿,皆因粮饷问题,被迫“中道而返,未获翦除”②。

康熙帝即位之初,这种情况仍没有根本改变。他亲政后,“即留意”沙俄对黑龙江的侵略,“细访其土地形胜、道路远近及人物性情”③,已经为反击沙俄作好了思想准备。当康熙帝开始把注意力转向黑龙江问题时,爆发了吴三桂发动的大规模武装叛乱,他无力北顾,还把黑龙江、宁古塔(今宁安)等地驻防清军南调,甚至“调兵一空”④,全力用于平叛。这又给沙俄以可乘之机,继续阴谋扩大和加紧对中国北疆的侵略。他们以策动当地少数民族头人如根特木尔叛逃的手段,来达到他们侵占中国土地的目的。

康熙帝对沙俄采取了和平外交的方针。他从康熙六年起,在十余年间,一次又一次地派遣使臣前往尼布楚交涉,并给沙皇写信,阐述了清朝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正立场,呼吁沙俄停止侵略,交还逃人,和平地解决争端。康熙十五年,沙俄使臣尼果赖来华活动,康熙帝再次要求俄方“归还逋逃,严禁罗刹,毋扰边境,许贸易通好”①。但是康熙帝的一切和平努力,沙俄根本不予理会,相反,继续扩大侵略活动,又窜至黑龙江中游的精奇里江各处筑室盘踞。

① 《外贝加尔的哥萨克》卷1,页101,商务印书馆版。

① 《圣武记》卷6,《明朝俄罗斯明聘记》。

② 《平定罗刹方略》(一)。

③ 《清圣祖实录》卷121,页11。

④ 吴振臣:《宁古塔纪略》。

① 《平定罗刹方略》(一)。

沙俄野蛮无理和侵略行径,使康熙帝无法容忍。他指出:“向者罗刹无故犯边,收我逋逃,后渐越界而来,扰害索伦、赫哲、飞牙喀(又写作费雅喀)、奇勒尔诸地,不遑宁处,剽劫人口,抢掳村庄,攘夺貂皮,肆恶多端。是以屡遣人宣谕,复移文来使,罗刹竟不报命,反深入赫哲、飞牙喀一带,扰害益甚。”②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康熙帝对沙俄无端侵略的愤慨心情。为此,康熙帝着手积极备战,加强东北边防。康熙十五年,康熙帝决定把宁古塔将军衙门移至吉林乌喇(今吉林市),倚江畔,“建木为城”。调来新旧满洲八旗兵二千人,徙关内直隶各省的“流人”数千户来此定居,主要任务是建造战船,屯积粮草,并营建水师营,“日习水战,以备老羌(指沙俄)”③。康熙帝显然是把吉林作为反击沙俄侵略的战略基地。

康熙二十一年(1681)春,吴三桂叛乱刚刚被镇压下去,康熙帝不畏长途跋涉之苦,亲自“省观”吉林。此行目的,“巡视边疆,远览形胜”,为反击沙俄作政治动员和军事方面的进一步准备①。在吉林期间,他还接见了宁古塔将军巴海、副都统萨布素等高级将领,听取他们的报告,直接了解防务和沙俄入侵的最新事态的发展。这次远足巡视,促使康熙帝下决心向沙俄发起反击。

康熙帝一行是在当年五月初返回北京的。他曾同廷臣讨论征剿罗刹的事。“众皆以路远为难”,对反击沙俄持消极态度。康熙帝指出:“征剿罗刹似非甚紧要,而所关甚巨。罗刹扰我黑龙江、松花江一带三十余年,其所窃据距我朝发祥之地甚近,不速加翦除,恐边徼之民不获宁息。”他力排众议,当即做出“征剿”沙俄的战略决策②。他先派遣副都统郎坦、彭春等率二百余人的小股部队,前往黑龙江侦察敌情。行前,康熙帝密授机宜:此行以“扑鹿”为名,迷惑沙俄侵略军,使侦察得以顺利进行。其次,要详细考察黑龙江陆路远近,至额苏里水路里数。最重要的是直抵雅克萨城下,“勘其居址形势”③。

年底,郎坦等顺利完成侦察任务,向康熙帝报告说:“攻取罗刹甚易,发兵三千足矣。”④还不到三十岁的康熙帝,深谋远虑,当即采取如下措施:一、调取乌拉、宁古塔兵一千五百人,并携带红衣大炮、鸟枪等,由宁古塔将军巴海、萨布素率领至黑龙江。二、在瑷珲、呼玛尔两处“建立木城”,与沙俄“对垒”。三、备足军粮,令科尔沁十旗和锡伯、乌拉地区官庄提供一万二千石粮食,足够三千部队三年之用。清军至驻地,即行屯田耕种,再由索伦人接济牛羊。为保证长期粮饷供应不断,康熙帝又指令开辟辽河、松花江与黑龙江的水陆联运。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运饷的困难,保证反侵略战争的最后胜利。从长远看,康熙帝的措置对开发东北也有重大意义。

康熙二十四年二月,萨布素提出攻取雅克萨的作战计划:预定四月水陆并进,沙俄不投降即攻城,如攻取不成,则遵旨“毁其田禾以归”①。康熙帝批准了这个计划,又任命都统公彭春任统帅,增派副都统班达尔善、马喇及善使水师的建义侯林兴珠等参赞军务。从京师、东北及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等省调来八旗官兵,另从福建调来藤牌兵四百人,共计兵力近三千人,先集结于瑷珲。康熙帝还考虑到前线与朝廷之间要保持军事畅达而迅速,特指示自齐齐哈尔(墨尔根)至雅克萨之间设立驿站,令杜尔伯特与扎赉特两旗派兵五百和量拨索伦兵分驻各驿站,负责传递军情。在康熙帝的精心筹划下,军事部署已是十分完备。

② 《清圣祖实录》卷119。

③ 高士奇:《扈从东巡日录》。

① 高士奇:《扈从东巡日录》。

② 《征罗刹方略》(二)。

③ 《清圣祖实录》卷104。

④ 《八旗通志初集》卷153,《郎坦传》。

① 《清圣祖实录》卷119。

四月二十八日,彭春、萨布素统率清军自瑷珲水陆并进,目标直取雅克萨。至六月初,胜利的捷报已飞送北京:沙俄遭到沉重打击,被迫出城投降。康熙帝发出新的指示:“雅克萨虽经克取,防御断不可疏,应于何地驻兵弹压,此时即当定议。”②经议,清军毁雅克萨城,分别撤至黑龙江城(瑷珲)、墨尔根两处筑城屯种。

清军撤离雅克萨不久,沙俄派遣拜顿率授军已赶到尼布楚。七月初,他汇合托尔布津的残兵败卒共五百余人,再次返回雅克萨据守。康熙二十五年(1686)初,萨布素紧急上奏,二月,康熙帝明令,要“速行扑剿”①。萨布素率部于五月末兵临雅克萨城下,双方炮击,枪弹交加。沙俄军损失严重,其头目托尔布津被击毙。清军将俄军围困达五个多月。至严冬,俄军只剩下一百五十余人。这时,沙俄被迫遣使来华求和。康熙帝说:“朕本意屠城,欲从宽释。”即下令清军解围②。第二次反击战又以胜利告终。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康熙二十八年,双方使臣会于尼布楚谈判边界问题。康熙帝规定划界的原则,说:“朕以为尼布楚、雅克萨、黑龙江上下,及通此江之一河一溪,皆我所属之地,不可少弃之于鄂罗斯。”③清方代表索额图等坚持康熙帝的指示,顽强谈判,屡屡戳穿俄方诡计。康熙帝为促使和平尽快实现,在领土问题上作出让步,终于在七月共同签署了《尼布楚条约》,确定了中俄东北一段的边界线。从此,我国东北地区获得了一百五十余年的和平时期。

反击沙俄侵略,是伟大的民族自卫战争。它自始至终都是在康熙帝筹划和指挥下进行的。他坚持收复失地,不畏强暴,敢于同一个从未交过手的敌人进行战斗,这显示了他的气魄和勇气。

② 《清圣祖实录》卷121。

① 《清圣祖实录》卷124。

② 《平定罗刹方略》(三)。

③ 《清圣祖实录》卷135。


第六节 抚蒙古


当清军在黑龙江畔反击沙俄殖民强盗时,在我国西北又爆发了以噶尔丹为首的准噶尔部的入掠,在平息噶尔丹兴兵的前前后后,康熙帝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安定北疆、巩固多民族的国家,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准噶尔部原属于额鲁特四部蒙古之一,游牧于伊黎河流域。在清兵进关夺权,全力对南明和农民军用兵,而“未遑远略”,无暇北顾时,他们趁机“雄长西北”,对清朝“间通使,间为寇”①。其中,准噶尔部变得强大起来,它四出剽掠,搅得草原无宁日,各部蒙古无不受其侵害。当噶尔丹夺取准部的统治权后,吞并了各部蒙古的大片领地,势力猛增,到康熙十七年,它已控制了天山南北,远及青海与西藏。次年,他自称“博硕克图汗”。尤其严重的是,他投靠沙俄,企图借沙俄之力来实现其政治野心。沙俄在侵略黑龙江的同时,又侵入到喀尔喀蒙古地区,占领了我国贝加尔湖直至石勒喀河的广大领土。它插手蒙古内部的纷争,挑拨和引诱他们脱离清朝而投入俄国的怀抱。从康熙十三年到二十二年的十年间,噶尔丹几乎年年派使者前往俄国,乞求军事援助。沙皇给予鼓励和支持。噶尔丹更加大胆地在广阔的草原上采取军事行动,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了喀尔喀蒙古。

康熙二十六年九月,噶丹尔率三万铁骑,向喀尔喀发动了全面进攻,实则是向喀尔喀的保护者清朝宣战。仅一年多,喀尔喀三部即札萨克图汗、车臣汗、土谢图汗都被击败,它们的王公贵族和数十万牧民无法立足,尽弃牲畜帐幕南下,逃入谟南(今内蒙古)境内。这时,康熙帝派出的边界问题谈判代表团前往色楞格斯克,正好路经喀尔喀境,据他们所见,“喀尔喀国男妇驼马络绎南奔,不下万数,若有蹑其后者”。几天后,只见“南徙者蔽地而来,前后相望六十余里,马少驼多,挽驼者皆妇人”。由于缺乏饲料,“遗弃牛马死者相枕,臭闻数里”①。

噶尔丹吞并喀尔喀三部,破坏了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给广大的蒙古牧民制造了深重的灾难。准军的铁蹄所到之处,草原上鲜血遍地,一片恐怖景象。

面对噶尔丹的侵扰,康熙帝迅速作出决策:首先安顿溃逃的喀尔喀部民,命尚书阿尔尼等调拨归化城、独石与张家口两处仓储粮食,赐给茶、布、牲畜十余万,进行紧急救济。其次,他指令科尔沁划出部份水草地,暂供其游牧。他向噶尔丹发出通告,令其率众西撤,归还侵地。康熙帝召见在京的沙俄使臣,严正警告沙俄,支持噶尔丹,即有意要“开兵端”!但是,无论噶尔丹,还是沙俄,都拒不接受康熙帝的警告。更为甚者,噶尔丹还以追喀尔喀为名,侵入乌尔会河一带。康熙二十九年,噶尔丹率军二万,一直深入到距京师仅七百里的乌兰布通。

噶尔丹“其志不在小”,已暴露出窥视中原之意。同年六月,康熙帝下诏亲征,以裕亲王福全为抚远大将军,率左翼军出古北口;以恭亲王常宁为安北大将军,率右翼军出喜峰口。当噶尔丹深入到乌兰布通时,康熙帝命右翼停止进兵,改命康亲王杰书等屯归化城,截其归路。八月一日,清军与准军在乌兰布通展开决战,激战一整天,大破准军数万人。噶尔丹卑词乞和,康熙帝不允,命令“速进兵,毋堕贼计。”果然,噶尔丹不等答复,连夜北逃,清兵追赶不及。八月下旬,清军振旅班师。

① 《圣武记》卷3,《圣祖亲征噶尔丹记》。

① 见《出塞纪略》,载《圣武记》卷3,《附录》。

康熙帝趁噶尔丹败逃之际,加紧整顿喀尔喀各部,巩固清政府对它的管辖,以便孤立噶尔丹。康熙三十年,康熙帝决定在上都多伦诺尔举行会盟,传知喀尔喀各部及漠南蒙古四十九旗王公贵族齐聚会盟之地。在这里,康熙帝连续举行召见、宴会、会盟、阅兵、赏赐、裁决是非等庄严的仪式和步骤,显示了清朝作为中央政府的绝对权威。康熙帝宣布:将喀尔喀各部与内蒙古四十九旗一例编设,共分三十四旗,“其号亦与四十九旗同”①。康熙帝以此会盟的形式,恩威并施,迅速地安定了喀尔喀,并从体制上调正和明确了它的内部关系,也增强了同噶尔丹的斗争力量。

五月六日,会盟结束,康熙帝回到北京。

噶尔丹自乌兰布通战败逃跑后,仍在谋划卷土重来。他派人去莫斯科求救。沙皇答应:“至青草出后,助鸟枪手一千及车装大炮,发至克鲁伦东方界上。”②康熙帝仍在争取噶尔丹,康熙三十三年,约其来会盟,遭到拒绝,派去的使臣也被杀害。康熙帝知噶尔丹毫无悔改之意,便略施一计:密令科尔沁土谢图亲王等伪降噶尔丹,答应为内应,夹攻清军,以此引诱其出动。噶尔丹果然上当,清军以逸待劳,一举歼灭之。次年(康熙三十四年),噶尔丹果然亲率三万骑兵,沿克鲁伦河而下,进至巴颜乌兰屯驻。康熙三十五年春,康熙帝再次统帅八旗劲旅出征。兵分三路,康熙帝自将中路,开赴瀚海以北,约期夹攻。行军七十余日,士马馁困。康熙帝与将吏“同其菲菜,日惟一餐,恒饮浊水,甘受劳苦”③。途中传来沙俄助兵的消息,有的将吏提出暂缓进军,大学士伊桑阿等力主请回师。康熙帝很生气,说:“朕祭告天地宗庙出征,不见贼而返,何以对天下?且大军退,则贼尽锐往西路,西路军不其殆乎?”挥军疾趋克鲁伦河,康熙帝“手绘阵图,指示方略”①。噶尔丹闻讯,登山遥望清军军容甚盛,见有御营黄幄龙纛,知道康熙帝亲征,顿时丧胆,急令拔营逃循。次日,清军赶到克鲁伦河,对岸已不见一帐。康熙帝亲率前锋追赶三天,至拖诺山,也没追上叛军,便下令回师。

噶尔丹奔逃五昼夜,至昭莫多,却与清西路军遭遇。大将军费扬古分兵埋伏于周围树林,将噶尔丹引诱到伏击圈内,进行围歼。这一仗消灭叛军万余人,噶尔丹仅“引数骑逃去”②。六月,康熙帝驾还京师。

昭莫多一战,噶尔丹全军覆没,从此便一蹶不振。其在伊黎的老巢,已被他的侄儿所夺占。由于他的暴虐统治,新疆、青海部民都背叛了他。他到处流窜,无处安身。康熙帝还希望他悔过自新,特命理藩院自独石口至宁夏设驿馆,召其主动投顺。但他拒绝了康熙帝的宽大。于是,康熙三十六年,康熙帝第三次亲征,给噶尔丹以最后的一击。噶尔丹残部不过五、六百人,一听说清大兵将至,纷纷前去投降,还带路追捕噶尔丹。同时,他的侄儿策妄阿拉布坦拥劲兵,准备活捉他。噶尔丹众叛亲离,连沙俄也抛弃了他,他惧怕被擒,便服毒自杀。他的尸首与其子女一并被献给了清军。噶尔丹发动的武装进掠,历时八年,终于被彻底粉碎了。

① 《清朝文献通考》卷179,《兵一》。

② 《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24。

③ 康熙:《御制朔漠纪闻》。

① 《圣武记》卷3,《康熙亲征准噶尔记》。

② 《清圣祖实录》卷173。

平定噶尔丹以后,康熙帝对准噶尔部仍采取非常宽大和笼络的政策。他继续坚持满蒙贵族联姻的传统作法,把宗室之女嫁给准噶尔王公贵族。噶尔丹之子色布腾巴尔珠尔被俘时是一个未成年的少年,康熙帝予以“恩养”,授为一等侍卫,康熙五十四年,将宗室觉罗长泰之女嫁给他,并授为“镇国公婿”①。噶尔丹之侄孙丹津阿拉布坦于康熙四十一年来朝降清,康熙帝即优礼相待,封为多罗郡王②。康熙帝的这些亲善措置,对准噶尔部起了安抚与稳定的作用。使他们同清朝保持着密切关系。

至康熙帝晚年,噶尔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又兴兵作乱,侵入西藏,大肆抢掠破坏。满汉大臣都以路远不同意进兵西藏。康熙帝断然否决他们的意见说:“朕意此时不进兵安藏,贼寇无所忌惮,或煽惑沿边诸番部,将作何处置耶?故特谕尔等,安藏大兵,决宜前进!”③康熙五十九年八月,康熙帝令清军护送达赖七世进藏,大破叛军,西藏很快稳定下来。

康熙帝决策并统帅大军三次出塞,消灭了侵扰边境的乱军,进一步统一和巩固了中国多民族国家,对沙俄的侵略与扩张是一次沉重打击,有力地捍卫了西北和北部边疆的领土完整。这是康熙帝创立的又一大业绩。特别是在筹划平叛及处理复杂的蒙古问题过程中,康熙帝的胆识、远见、气魄,甚至不计“万乘之尊”与将士同甘苦,以及勇于实践的精神,堪称是历代帝王的典范和楷模。

① 《清圣祖实录》卷224。

② 《清圣祖实录》卷210。

③ 《清圣祖实录》卷287。


第七节 理财政


康乾“盛世”(包括雍正)的出现,标志着封建经济取得了全面的进展,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康熙帝在位六十一年,是“盛世”的开创和开始的时期。他在经济领域的建树,为“盛世”确立了稳固而坚实的物质基础。康熙帝在顺治朝经济开始回升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财政,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活力,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顺治时期,是在战争持续进行的情况下,对财政采取某些应急措施,使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是,明清(后金)长达近半个世纪的战争和明末农民战争,加之明末统治阶级横征暴敛,社会经济遭受到极大破坏。尽管顺治帝和他的理财能臣们想尽办法,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终世祖之世,岁支常浮于入”①。康熙帝即位初年,这种情况依然存在。康熙元年,左都御史魏裔介奏道:“司农告匮,议及加派天下地亩五百余万两。”②不得不仿照明朝加派之法,每顷加征银一两。总收入略增加,还是支付不了浩大的军费开支和其他各项费用。连少年皇帝也感叹:“民未获苏息,正赋之外复有加征,小民困苦,朕心实为不忍。”③康熙六年(1667 年),才十四岁的康熙帝对吏部各部门发出指示,其中写道:“民为邦本,必使家给人足,安生乐业,方可称太平之世。”①以后,他不断阐述这一基本思想,显然,这是他追求的治国目标。封建经济的基本问题是土地。这时,摆在他面前的一大难题是,近京各州县的许多土地都被满洲贵族所圈占。这一圈地风潮持续了二十余年,到康熙五年,还发生圈换民地的事件,致使许多农民丧失土地,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康熙八年,他亲政之始,便下达禁止圈地的命令:“朕缵承丕业、乂安天下,满汉军民原无异视。比年以来,复将民间房地圈给旗下,以致民生失业,深为可悯。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停止,其今年所已圈者,悉令给还。”②这场公开掠夺民地的暴行,延续多年之后,终于被永久禁止。康熙帝这一措施颇得民心,社会也得到安定。

就实际而言,废止京畿“圈田令”,还仅是个局部问题。对全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康熙帝提倡和奖励垦荒。且不说关内各省经济残破,即如关外清的“龙兴之地”,也同样是“荒城废堡,沃野千里,有土无人”,无法耕种③。顺治时,曾规定鼓励垦荒的政策,由于战争还在进行,此项政策收效不大。到康熙帝即位,才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康熙元年,下了一道严令:各省荒地“限自康熙二年始,五年垦完。六年秋,请旨遣官严查。各省垦过地亩,如荒芜尚多,督抚以下分别议处”④。

① 王庆云:《熙朝纪政》卷3,页42。

② 王先谦:《东华录》康熙朝,卷1。

③ 王先谦:《东华录》康熙朝,卷1。

① 蒋良骐:《东华录》卷9,页147。

② 蒋良骐:《东华录》卷9,页152。

③ 《东华录》卷8。

④ 《大清会典》卷2《户部·田土·开垦》。

这以后,康熙帝又规定了具体条例,把垦荒和人口增加与否,作为考核各级官员升降奖罚的基本依据。康熙帝说得好:“自古国家久安长治之谟,莫不以足民为首务,必使田野开辟,盖藏有余,而又取之不尽其力,然后民气和乐,聿成丰亨豫犬之休。”①康熙帝着力于“劝垦”,正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积蓄丰厚的物质财富。

为了调动农民归乡、垦荒的积极性,康熙帝一再放宽起科的年限。开始,一般都定为垦荒三年起科,至康熙十年,又延至四年,再改为六年。十二年十一月,康熙帝又指示:“嗣后各省开垦荒地,俱再加宽限,通计十年,方行起科。”②以后,随着经济状况的好转,起科年限又有所缩短,各省规定不尽相同,三、五年不等。到康熙帝后期,“国用已足”,对一些新垦荒田仍“不事加征”③。垦荒政策贯彻康熙帝执政的始终。广大农民受到鼓励,并得到垦荒的实惠,生产的积极性随之而提高了。康熙十三年,“定招民开垦酌量试用之例”:凡贡、监生员、民人垦地三十顷以上至百顷以上者,奏送吏兵二部,试其文化程度,授与知县,县丞、守备、百总等官④。条例还特别鼓励殷实之家即地主乡绅垦田。他们家给富足,有条件多垦荒,所以,所得利益最多。

通过垦荒,其土地即归开垦者所有,“不许原主复问”。还有一部分土地,即明朝皇室勋戚的庄田,均并入所在州县土地,“与民田一体给民为业”,此一田地称为“更名地”。愿认领“更名地”者,需向当地州县官府缴纳“易价银两”,实际是变价出售给农民。康熙九年(1670),规定“更名地”与民田一例输银,免其纳租,取消易价银,已征收的,可抵下年正赋。这项改革,使农民增加获得土地的机会,也减轻了负担。

康熙帝在位时期,垦荒与耕地稳步增长。以康熙二十四年为例,该年土地为五百八十九万一千六百余顷,比顺治十八年增加了五十多万顷。康熙五十二年,康熙帝说:“今天下户口甚繁,地无弃土。”①至康熙六十一年,达到八百五十一万九百九十余顷。②康熙帝一直很重视兴修水利。他认识到水利与发展农业生产息息相关,把它看成是自己为政的一件大事,一直到逝世,他始终没有放松对水利的整治。

自顺治以来,为害最大的是黄河、淮河、连年决口。据统计,在康熙帝执政的最初十五年内,黄河决口达六十九次,平均每年决口四点六次。黄、淮每次决口都给中原产粮区和江南苏、松等富庶之区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直接危及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影响到局势的稳定。顺治时,每年为治黄投资百数十万两,役丁夫数万,迄无成效。到康熙十五年,已更换五任河道总督,也无济于事。康熙帝决心治黄,务求“一劳永逸之计”③。

康熙十六年,康熙帝选中才能卓著的治河专家安徽巡抚靳辅继任河道总督。在全力平吴叛乱、国家经济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康熙帝不为廷臣议论所左右,全力支持靳辅整治黄河的大修计划,拨给治河经费二百五十余万两④,此后,每年拨三百余万两。在康熙帝的严督下,靳辅尽心主持河务,历六年之艰辛,使黄河、淮河尽复故道,水患顿消。康熙帝高兴地说:“河道关系国计民生,最为紧要。今闻河流得归故道,深为可喜。以后益宜严毖,勿致疏防。”①康熙二十三年十月,康熙帝南巡,首次阅河工,并召见靳辅,高度评价他治河的功绩,即兴赋诗一首,赐给他,还嘱他大功告成时,将治河事写成书,赐书名《治河书》,以“垂之永久”②。自这年始,至四十六年,康熙帝曾六次亲自视察河工,实地考察,指授治河方略,对治河起到了领导与指导的重大作用。

康熙帝重用水利专家靳辅治河十一年,不仅全面整治了黄、淮,变水害为水利,并疏理了运河,使之畅通无阻,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治黄淮,兴水利,是康熙帝的一项重大成就。他去世后,官修《圣祖实录》赞扬他“治淮黄,筑六坝,修太行堤,障沁河诸水之下流;疏永定、子牙两河之潴泄,捍民之患,而仁被于泽。”③又说:“巡阅河工,指授方略,淮黄底定,世赖平成。”④这些颂扬不无溢美之辞,但基本上反映了历史的真实。

康熙帝身为帝王,时时“轸念民生”,他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身体力行的。在他执政五十一年时,他总结自己的治绩说:“朕宵盱孜孜,勤求民瘼,永惟惠下实政,无如除赋蠲租。”蠲免钱粮,是他“轸念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他对自己颇为满意的一大“实政”。实在说,康熙帝一朝蠲免的次数之多,范围之广,坚持时间之久,数量之巨,都是在此之前任何一代所无法比拟的。在康熙帝在位的六十一年中,凡遇国家庆典、战争及他巡幸所经之地,即行局部的或全国性的蠲免。而灾荒蠲免则是经常而无间断的。灾荒如水、旱、虫、霜雹、地震、火及风所造成的破坏,康熙帝即据灾情,给予蠲赋,或减征,或赈济,务使灾民存活。康熙帝做到了无年不蠲免,无地不蠲免。一年之中,有蠲免一省至数省的,有一省连蠲数年的,至于一城、一县、一乡受蠲免的就更多了。如,康熙帝决定从康熙二十四年到二十六年,先后将河南、直隶、湖北等九省地租额免征,“三载之内,布惠一周。”其后,“普免之典,实肇于此”①。康熙四十四年,据大学士统计,自康熙元年以来四十四年间,全国所免钱粮总数共九千余万两②。至四十九年,据户部奏,蠲除之数“已逾万万”③。特别是,就在这一年,康熙帝宣布:从明年即康熙五十年始,在三年以内,将全国各省钱粮“通免一周”。决定先蠲免直隶、奉天、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九省钱粮。至于五十一年、五十二年“应蠲省分,至期候旨行”④。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已统计三年之内,“总蠲免天下地亩人才新征旧欠,共银三千二百六万四千六百九十七两有奇”⑤。

康熙帝在执政五十年时说过:“每思民为邦本,勤恤为先,政在养民,蠲租为急。”⑥他把蠲免看成是“古今第一仁政”⑦。数十年来,他躬身实践,收效明显。民困得到纾解,民力得到培植,国家储积充盈。值得称道的一件盛事,是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康熙帝向全国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以五十年全国人丁数为准,“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增出实数察明,另造清册题报。”①康熙帝大胆取消新增人丁的人头税,这是历代所未曾有过的一桩带有根本性的大事。这一宣布,标志着当时的经济已达到高度繁荣的程度!康熙帝的这一重大政策的转变,还预示着解放生产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的迅速增长。至康熙帝晚年,全国耕地面积大幅度上升,人口也由数千万骤增至一亿数千万!因此,康熙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际上,也就是宣告“盛世”的开始!

① 《清圣祖实录》卷44。

② 同上。

③ 《清圣祖实录》卷256。

④ 《清朝通典》卷一,《食货》一。

① 《清圣祖实录》卷256。

② 《清世宗实录》卷3。

③ 《清圣祖实录》卷63。

④ 《清圣祖实录》卷63。

① 《清圣祖实录》卷77。

② 靳辅:《治河方略》卷首,《进书表一道》。

③ 《清圣祖实录》卷300。

④ 《清圣祖实录》卷1。

① 王庆云:《熙朝纪政》卷1,《纪灾蠲》。

② 《清圣祖实录》卷223。

③ 《清圣祖实录》卷244。

④ 同上。


⑤ 《清圣祖实录》卷251。

⑥ 《清圣祖实录》卷244。

⑦ 《熙朝纪政》卷1,《纪蠲免》。

① 《清圣祖实录》卷249。


第八节 重文化


康熙帝是清入关后的第二代皇帝,刚刚从武力取天下转入和平建国时期。他顺应这一形势,大力倡导汉族的传统文化,并率先示范,把自己所学与为政紧密地结合起来,孜孜求治,取得了先辈们所不曾有过的业绩;同时,又把自己造就成一个多才多艺的人才,这在中国历代皇帝中确属罕见。

康熙帝重视文化,倡导并率先学习各种知识。康熙五十年(1711),有一次,他谈到自己的学习情况:“朕御极五十年,听政之暇,勤览书籍,凡四书、五经、通鉴、性理等书,俱经研究。每儒臣逐日进讲,朕则先为讲解一过,遇有一句可疑,一字未协之处,亦即与诸臣反复讨论,期于义理贯通而后已。”②这段话是他对自己数十年如一日刻苦学习的生动概括和总结。除了学习中国典籍,他还以“极大的热情”学习西方科学知识,如几何学、静力学、天文学以及哲学、医学,无所不学。他在西方学者如南怀仁、徐日升等人的指导下,很快掌握了这些知识。他还有兴趣地学习西方乐理,学会使用乐器。西方传教士引入的科学仪器,他都热衷于操作,亲自应用仪器测量高度、距离。①在当时,他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学贯中西的学者。

当然,在他所学的知识中,他最重视的是儒学,他推崇程氏兄弟和朱熹的理学。他深入研究,不断阐发其微言大义,自成一家之言,成为理学的权威。他组织编纂如《朱子全书》、《周易折中》、《性理精义》等书,亲自为序,阐明他的见解。来中国传教的法国耶稣会士白晋,在细心地观察康熙帝言行之后,认为“他长期研究中国古籍,完全领会了儒教的精神”,称他是中国“儒教的教祖”。

康熙帝崇儒重道,孜孜于圣贤之学,朝野上下,乃至思想文化界纷纷仿效,一时成为风气。深有造诣的经学家、理学家、思想家、史学家、科学家、文学家不断涌现出来,他们一系列的成就,标志着封建文化开始攀登上一个新的高峰,显示了空前昌盛的景象。但是,正如作为一个西方人的白晋所指出:“现今中国,人们把道德、哲学视为主要学问,却极端忽视了哲学以外的其它学问。”这就是说,中国历代统治者包括康熙帝这样杰出的封建帝王在内,从来都把儒学伦理放在第一位,用封建纲常一套思想来维护巩固统治,至于科学技术在他们看来是无关紧要的,甚至把它视为“淫巧”而加以排斥。康熙帝热心学习各种知识,包括西方科学知识,是他从一个帝王的立场出发,要使自己成为万民景仰的绝对权威,以驾驭群臣和人民,俯首听命。因此,他在这一点上与历代帝王并无根本不同。他把学到的西方新知识,自己垄断起来,没有指示更没有倡导把它推广到生产实践中去,因而西方传入的科学技术并没有给中国的生产发展带来益处。

康熙帝把自己精心学到的儒家伦理应用于治道,却是取得了完全成功。

他不止一次地表示:“朕平日读书穷理,总是要讲求治道,见诸实行,不徒空谈耳。”①他学习愈深透,求治之心愈切。同他的学习态度一样,他六十余年如一日,为政毫无懈怠之时,可概括为一是勤,二是实,即勤于政事,讲实际,求实效,不尚空话,饰虚文。

② 《清圣祖实录》卷245。

① 白晋:《康熙皇帝》。

① 《清圣祖实录》卷43。

康熙帝去世前,留下遗诏,曾说到他一生的辛苦:“自御极以来……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尝少懈。数十年来,殚心竭力,有如一日,此岂‘劳苦’二字所能该(概)括耶!”他总结自己的一生,深感“为君者勤劬一生,了无休息之日”②。短短几句话,是他六十一年勤政的写照。从登基之日始,特别是他亲政后,每日“昧爽视事,惟恐有怠政务”③。即使有病,“亦勉出听政”,有时半夜来了紧急奏报,必“披衣而起”④。每次出巡,不论在何地,也是日日处理政务,他坚持当天的事当天处理完。据白晋亲见,康熙帝“日夜为国操劳”。康熙帝曾对心腹之臣高士奇表露他的苦衷:“朕于政事无论大小,从未草率。每在宫中默坐,即以天下事经营筹画于胸中。”①这又反映他勤于思考,处事深思熟虑的严谨作风。

康熙帝为政,主张“见诸实行,不徒空谈”②。他自己这样做,要求大小臣属也这样做。他认为,凡事皆在人为,取决于人的主观努力,反对用“天命”一类的“虚文”来掩饰自己的庸碌无为。他承认自己也是一个普通的人,如其所说:“朕之生也,并无灵异;及其长也,亦无非常”,惟有“实心行实政而已”。所以,他一生从不许谈论什么“景星”、“庆云”、“芝草”等祯符祥瑞,他说,这都是“虚文”,“朕所不取”③。臣属每逢国家庆典对他称颂、上尊号,祝寿,这些都为康熙帝所拒绝。群臣准备为他庆七十寿辰,这最后一次请求也被他拒绝了。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初七日,康熙帝走完了他人生的最后旅程,寿六十有九。葬景陵。庙号“圣祖”,尊谥为“仁皇帝”。

② 《清圣祖实录》卷300。

③ 《康熙起居注》第二册,页850。

④ 《清圣祖实录》卷99。

① 《康熙起居注》第二册,页1250。

② 《清圣祖实录》卷43。

③ 《清圣祖实录》卷275。

(谢选骏指出:狗崽子康熙因为得过天花,所以因祸得福,登上龙椅。黄俄鬼子认为狗崽康熙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际上也就是宣告“盛世”的开始——但是其实,此举造成了大量的过剩人口,失业严重降低了人民收入!至于他的文化,更是为文网与文字狱服务的,这与其说是社会贡献,不如说是文化缺德。)



【第六章 代善】


第一节 尊号“古英巴图鲁”


爱新觉罗·代善,生于明万历十一年七月初三日(1588 年8 月19 日),为努尔哈赤的次子,也是清代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对清朝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

代善与兄长褚英,均为努尔哈赤的第一位大福晋佟佳氏(名哈哈纳札青)所生,十四五岁时即被尊称为贝勒。明万历三十五年正月,东海女真瓦尔喀部斐优城主策穆特赫来到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县内),拜谒努尔哈赤,说:“吾地与汗相距路遥,故顺乌拉国主布占泰贝勒,彼甚苦虐吾辈,望往接吾等眷属,以便来归。”①努尔哈赤派三弟舒尔哈齐、长子褚英、次子代善与大臣费英东、扈尔汉、扬古利等,领兵三千,往斐优城,迎接策穆特赫部众归附。他们到达斐优城后,收四周屯寨约五百户。三位贝勒令费英东、扈尔汉带兵三百护送先行。不料乌拉布占泰贝勒闻悉,命博克多贝勒领兵一万余,潜伏在图门江右岸的乌碣崖一带,于三月十九日,突然冲出,拦路截杀。扈尔汉一面让护送的五百户斐优城女真在山上树栅扎营,遣兵一百卫守,自己率兵二百与敌军列营相持,一面派人将乌拉拦劫之事回报三位贝勒。

第二日,三位贝勒领军赶到。面对大军突袭的严重威胁,褚英、代善对着全体官兵,策马愤怒说:吾父素善征讨,今虽在家,吾二人领兵到此,尔众毋得愁惧。布占太曾被我国擒捉,铁锁系颈,免死而主其国,年时未久,布占太犹然是身,其性命从吾手中释出,岂天释之耶?尔勿以此兵为多,天助我国之威,吾父英名夙著,此战必胜。① 这番话,言语虽然不多,却大长了自己的志气,灭了敌人的威风,对鼓舞士气有很大作用。当时建州军队只有三千,乌拉军多达万余,而且是早有准备,以逸待劳,双方实力对比相当悬殊,建州兵丁能否冲破敌军包围安全返家,已是一大难题,要想打败对方,更是谈何容易。

褚英、代善的话无疑起了很大的鼓舞,建州兵们齐声叫喊说,“吾等愿效死力”,“遂奋勇渡河”。

代善与兄长褚英乘机领军“登山而战,直冲入营”,大破乌拉兵。回师以后,努尔哈赤因代善“奋勇克敌”,斩杀了敌军统兵贝勒博克多,遂赐与“古英巴图鲁”美号。“古英”乃满文音译,意为“刀把顶上镶钉的帽子铁”,巴图鲁为英勇,是勇士的美称,既英勇,又硬如钢铁,更是勇士之最。这个尊号,有清一代,仅为代善所独有,可见努尔哈赤对代善的英勇,给予了高度的嘉奖。

万历四十年(1612),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和额亦都、费英东等五大臣,因不堪忍受执政的汗之嗣子大阿哥褚英的虐待,而联合向努尔哈赤上告,努尔哈赤十分气愤,革掉褚英的嗣子身份,罢其执政(三年后处死)。

万历四十一年正月,听说布占泰欲囚禁所娶努尔哈赤的两个女儿,又要娶取努尔哈赤先前已聘的叶赫布斋贝勒之女,努尔哈赤大怒,统兵三万,进攻乌拉,连取逊扎塔、郭多、鄂谟三城。布占泰率兵三万,越富尔哈城迎敌。

①《武皇帝实录》卷2。

诸贝勒、大臣欲战,努尔哈赤拒绝说:“岂有伐大国能遽使之无孑遗乎?”乌拉是与己“同等之大国”,是棵巨大的树,对这样的大树,只能一点一点地砍伐,不能一下折断,应先取各城寨,然后才能攻其首都。此话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时不我待,四个月以前进攻乌拉时,就是因为努尔哈赤讲了同样的话,拒绝了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攻其都城的建议,俘获不多即行回兵,这次如果又中途而止,士气很难振奋,将会拖延统一女真各部的进程。努尔哈赤一向是言出令行,决定之事很难更改,说不定还要惩办违令而行之人,可是,不讲,不进攻,贻误了战机,其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在这紧要关头,代善挺身而出,冒险率众将奏请进攻。《满洲实录》卷二载:太祖子古英巴图鲁、侄阿敏及费英东、何和里额驸、达尔汉辖、额亦都、硕翁科罗等奋然曰:初恐布占泰不出城,尚议设计赚之,今彼兵既出,舍此不战,兴兵何为?厉兵秣马何用?布占泰倘娶叶赫女,其耻辱当何如,后虽征之,无益矣。今人强马壮,既至此,可与一战。

这番言语,既说明了必战的理由和能胜的根据,又讲清了不战的严重后果,而且还使用了激将法,果然说服了努尔哈赤,他立即下令全军冲杀,顷刻之间,击溃敌兵,杀一万人,获甲七千副,灭了几代相传的强国乌拉。代善为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国,又立下一大功。

万历四十二年四月十五日,蒙古扎鲁特部钟嫩贝勒亲自送女儿来到翰河渡口,嫁与代善为妻。


第二节 大贝勒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已吞并了哈达、辉发、乌拉,重创叶赫,臣服建州各部,国土数千里,人丁众多、兵强马壮,又确立了八旗制度,遂于第二年正月初一日,正式建立后金国,登上了“英明汗”宝座,定年号为天命。代善与堂弟阿敏、五弟莽古尔泰、八弟皇太极被努尔哈赤封为和硕贝勒,以年齿为序,分别称为大、二、三、四贝勒。

后金天命三年(明万历四十六年, 1618)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誓师伐明,率八旗军队进攻抚顺。十四日进驻瓦浑鄂谟,是夜,忽晴忽雨,努尔哈赤谕告八旗贝勒、大臣说:“阴雨之时,不便前进,可回兵。”

努尔哈赤的这一命令,很不明智,将给后金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代善以大局为重,又冒险谏阻说:我与明和久矣,因其不道,故兴师。令既临境,若遽旋,将与明复修好乎,抑相仇怨乎?兴兵之名,安能隐之。天虽雨,吾军士皆有制衣,弓矢亦有备雨具,何虑沾湿。且天降此雨,以懈明边将心,使吾进兵,出其不意耳!是雨利我不利彼也。代善的这一段话,着重讲了三个问题。

第一,是与明和好,还是对抗为敌,这是一个关键问题。代善所说的“和好”,不是说平等的两个国家之间的互利互助友好往来,也不是中央与边疆正常的经济交流宽厚相待,而是讲建州女真为明臣仆受人欺凌的封建隶属关系。如果因雨回兵,与明“和好”,那么,努尔哈赤就要放弃“覆育列国英明汗”的尊号,照旧充当被明朝目为夷酋的建州左卫都督,就必须按时朝贡,遵守国法,以辽东巡抚为父,听任边将勒索压迫,也就必须把已经兼并的女真部落退出来,使其各自为主,取消已经建立的强大的后金国,三十五载奋斗的丰硕成果,全部付之东流。这是具有雄才大略的开国之君努尔哈赤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长期南征北伐血染战袍的八旗贝勒、大臣不能容忍的。

第二,军机泄漏,后患无穷。代善说,“兴兵之名,安能隐之”,这是不可等闲视之的大事要事。几万人马,浩浩荡荡,直奔抚顺,这是很难掩盖的。兵贵神速,尤以出其不意为上,走漏风声,敌军知觉,严加防备,就很难击败对方攻克城堡了。努尔哈赤深知此事的重要,他制定的用兵围猎的禁令,便明确规定“严法令,禁纷杂,戒喧哗”。他指出:“战时喧哗,敌先知觉。猎时喧哗,声响山谷,兽即遁走。”①就在出征之前两个月,努尔哈赤已和诸贝勒、大臣议定伐明雪恨,要砍伐树木制作梯子,又怕明方发现,遂通告众人说,“诸贝勒伐树,修建马厩”,派七百人砍树。过些时候,唯恐明通事来此,看见做梯子的木材,下令将它做成栓马的栅栏。②做梯子,都怕人发觉,这几万大军的行进,尘土飞扬,声震数里,明国能不知晓?它一获悉建州反叛,必然要调兵遣将,赶运刀枪炮箭粮草,整修城池,加强防守,那时再来进攻,困难就大多了。

第三,有备无患,乘雨突袭,变不利为有利。代善指出,天虽下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但是,兵士有“制衣”,弓箭有备雨用具,还是可以继续前进的,而且,正因为这样,敌军可能松懈,哪有冒雨远道跋涉进攻城堡的?因此,利用下雨之机,突然偷袭,犹如自天而降,敌方必然措手不及,所以,“此雨利我不利彼也”。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4。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6。

代善的建言,从政治决策到战略战术都讲得十分清楚,因此,努尔哈赤“善其言”,撤销了退兵的决定,下令前进,于第二日四月十五日轻取抚顺,攻克马根单、东州等城堡五百余,获人畜三十万,获得了征讨明国的第一个大胜仗。在这关系到后金发展的重要关头,代善再建奇勋。

四月二十一日,八旗兵已出明境,明辽东总兵张承胤、副将颇廷相、海州参将蒲承芳,领兵一万追来,代善与弟皇太极令士卒披挂甲胄,准备交战,并飞报汗父。努尔哈赤听后谕告说:“彼兵非来与我为敌,盖欲诈称驱吾兵出边,以诳其君耳!必不待我兵也。”遣额尔德尼巴克什谕令代善二人停兵。代善、皇太极认为此令不妥,遣人回报,奏请进击明兵说:“彼兵若待我兵,则战,若不待,必自走矣,吾欲乘势袭其后,不然,我兵默默而回,彼必以我为怯不敢战也。”努尔哈赤赞同此议,遂率全军前进,猛攻明军,斩杀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及千把总官五十余员,追杀四十里,明兵十损七八,后金获马九千匹、甲七千副,大获全胜,使明国“远近大震”①。

天命四年正月初二,努尔哈赤统军进攻叶赫,代善奉汗父之命,率将十六员、兵五千,于夹哈关、防御明兵。

三月初一至初四日,明金(清)之间发生了第一次大决战——萨尔浒之战。此时努尔哈赤已年逾花甲,主要确定用兵方针,至于统兵冲杀,则基本上是由代善负责。三月初一,努尔哈赤决定,首先迎击明西路杜松军。代善奉父命,率诸贝勒大臣统兵前行,至萨尔浒与明军交战,努尔哈赤随后赶到,八旗健儿奋勇冲击,斩杀杜松、王宣、赵梦麟三总兵,消灭了明军主力。三月初二日,转攻明北路军马林部,努尔哈赤告诉代善,要全军“下马徒步应战”。代善刚命令左翼二旗兵士下马,忽然发现明兵冲上前来,他立即向汗父说,不行,明军进攻了,我们要前进。话音刚落,他便果断地策马向前,其他官将兵丁立即跟上,猛攻明军,马林总兵仓惶逃走,北路军又告失败。探子报告,东方发现明军,代善向父奏准,于三月初三日带二十人前往侦察,并赶回都城,告诉捷音,安慰了留在城内的家眷,随即返回与父会合。努尔哈赤叫代善率领大兵前往应战,己则回都坐镇。三月初四日,代善统兵与明勇将刘铤决战于阿布达里岗。一开始,四贝勒皇太极经代善允许,领兵向西冲击,明兵“毫不动摇”,代善便“亲自冲入中路”,明兵“开始动摇败走”,八旗劲旅奋力厮杀,斩刘铤,全歼明东路军。①明南路军李如柏部闻风退回,著名的萨尔浒之战,以后金大胜、明军惨败而结束。在这场关系到爱新觉罗家族生死存亡和后金兴衰的关键战争中,代善又建树了殊勋。

天命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代善从汗父克铁岭,并大败前来援明的蒙古喀尔喀部斋赛等贝勒的万余联军,生擒威震喀尔喀五部的名酋斋赛等二十位贝勒、台吉。八月二十二日,代善偕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领兵攻陷叶赫西城,努尔哈赤取东城,灭了叶赫,完成了统一建州、海西女真的大业。由于代善屡建奇功,又是第一个大福晋之子,系诸弟之兄,长期统兵治国,位居四大贝勒之首,拥有正红、镶红二旗,有权有势,威望甚高,因此被努尔哈赤立为太子,具体主管后金军国大政。

① 《武皇帝实录》卷2;《明史》卷259《杨镐传》。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8;《明神宗实录》卷580;王左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卷2。正当代善被尊为太子满门显贵的时候,一场险些丧身灭门的大祸降临到他的身上。天命五年三月,小福晋代音察向努尔哈赤报告:“大福金曾两次备饭,送与大贝勒,大贝勒受而食之。……大福金一日二、三次遣人至大贝勒家,如此往来,谅有同谋。大福金自身深夜出院,亦已二、三次矣。”言下之意,是指控代善与继母衮代皇后有暧昧关系。努尔哈赤派人进行调查,并未找到确凿可靠的证据,然而他心中对此却深信不疑,因此,以大福金富察氏“窃藏帛缎金银财物甚多为辞”,将衮代皇后逐离,不久另立侧福金阿巴亥为大福金。①代善此次虽未遭贬责,但被这一“讦告”弄得相当尴尬,无法申辩,而且招致汗父不满,政治上受到了严重损害。

也就是在五年三月,努尔哈赤处分了富察氏以后,决定从界凡迁至萨尔浒,遂指定建造汗宫和诸贝勒府宅的地点。修完以后,代善两次提出,自己的府宅和长子岳讬的府宅修得很好,请与汗父之宅对换,可是当努尔哈赤同意这一要求后,他又嫌汗宫太小太窄,而不乐意,惹恼了汗父,努尔哈赤带怒宣布,让代善与其诸子住居佳宅。①父子之间的隔阂,又有所扩大。

天命五年九月初三日,有人告发代善之次子硕讬、阿敏之弟斋桑古及其妹夫莫洛浑欲逃往明国。十三日,努尔哈赤与诸贝勒议定,“发兵堵截通往明国之路”,当晚从三人家中擒拿,监于狱中。代善向汗父五、六次奏乞当众审理,如硕讬“萌奸宄,行悖乱”,则将亲手斩杀。原来岳讬、硕讬并非叛逃,而是受不了其父代善与继母的肆虐,努尔哈赤了解实情后,于二十日下令释放二人,并叫硕讬自己选择,若不愿随父,“则来依祖父我也”②。这意味着努尔哈赤对代善很不信任,对其虐待岳讬、硕讬,很不满意,可是代善这位曾经屡建奇功、叱咤风云的英雄,却被后妻谗言蒙蔽了眼睛,弄昏了头脑,不但不改过反省,反而硬要将硕托置之于死地,他竟听取后妻谎言,向汗父讦告硕讬与己二妾通奸。经查实,此乃系诬告,努尔哈赤大怒,痛责代善,夺其太子之位和所属部众。九月二十八日,代善手刃后妻,向汗父请罪,受到努尔哈赤宽待③,仍让他领有正红、镶红二旗,为大贝勒,一场政治风暴终于过去了。

天命六年二月,根据汗父命令,代善与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四大贝勒分月值理政事。三月,代善率领正红、镶红二旗兵丁,跟随汗父,攻克沈阳、辽阳。七月,镇江兵民起义,代善奉汗父之命,偕三贝勒莽古尔泰和督堂阿敦,领兵二千,迁移金州沿海居民于复州。九月,代善因阿敦密告皇太极、莽古尔泰和阿济格将欲图害于己,向汗父哭诉,努尔哈赤遂以挑拨罪“逮捕阿敦”并长期监禁。十一月,代善至银库,取银六万六千两,分赐八旗官兵。①天命七年二月,代善与皇太极率正红、镶红、正白三旗,去义州驻防,斩杀义州拒绝降顺的汉兵三千人,又将右屯卫汉民四千五百五十七丁、八千八百六十四人及马、牛、驴三千余匹(头),驱往金州。四月,为示友好亲密,金国汗、贝勒与来归的蒙古诸贝勒“结成亲家”,代善的亲家是莽果尔额驸父子、绰尔济、密赛、伊林秦、额布根、伊思阿布和代青之子拜音岱,其蒙古亲家之多,超过阿敏等其他贝勒。他又带领杜度贝勒、济尔哈朗贝勒和扬古利总兵官,率兵一万余,前往广宁换戍。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14。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14。

② 《满文老档·太祖》卷16。

③ 《旧满洲档·昃字档》。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24、28;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145 页。

天命八年二月,代善偕二贝勒阿敏,领兵前往锦州、义州一带,捉拿来此运粮的蒙古兵。六月,代善奉汗命,偕斋桑古等四位贝勒,带兵二万,前往复州镇压汉民起义,“男丁皆杀,俘获子女牛马返回”。同月,复州复御王炳、永宁监备御李殿魁,分别向代善首告督堂乌尔古岱收受贿物,代善转告汗父。诸贝勒审理后,拟将乌尔古岱处死,并指责皇太极、德格类、济尔哈朗、岳讬四贝勒有过,请汗惩治。努尔哈赤痛斥皇太极骄傲愚昧,谕令罚取四位贝勒牛录。②八月二十日,努尔哈赤下谕,指出诸贝勒“皆有过错”,次日,诸贝勒上书自责。代善上书说:当初父汗指出我之过错,我不听从,犯了罪,父汗与众弟仍以礼恩养。我若不深切念此爱护,对我之过失,如仅伪言追悔系言追悔,系我之过,而在心中仍认为系己正确,皇天岂能宽恕?勿忘我之过失。每念及己之过错,后悔不已。今后务要尽弃其恶,勉行其善。如若再有过失,我身将遭殃祸。①天命九年正月,以蒙古喀尔喀部巴约特部恩格德尔额驸定居金国,奉汗父命,代善与阿敏等十三位贝勒与恩格德尔盟誓,对彼誓予“恩养”,并带领士卒,随彼至其蒙古故土,将属民和牲畜,全部迁至辽东。

天命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因半年前攻打宁远失利负伤,气愤成疾,往清河温泉休养,八月初七日病危乘舟返回,召大福金往会,相遇于浑河,十一日在距沈阳四十里的叆鸡堡去世。

诸贝勒根据努尔哈赤天命七年制定的共治国政的汗谕,集议任置新汗。

此时,势力较大有条件参加汗位争夺的有三个人,一是代善自己。代善是努尔哈赤第一个大福金佟佳氏之子,长年统兵作战,军功累累,虽曾被汗父严责革除太子之位,但仍位列四大贝勒之首,辖有正红、镶红二旗,佐父治国理政,而且,他还有五个能征惯战的儿子和亲侄子。代善之子岳讬、硕讬、萨哈廉、瓦克达,皆是英勇善战的猛将,很早就披挂甲胄,带领士卒,冲锋陷阵,屡败敌兵。岳讬、萨哈廉更是能文能武,聪睿过人,善于从大局出发来处理军政大事。代善的亲侄子杜度,转战四方,屡建军功,早在天命四年、五年就是八旗旗主之一,辖镶白旗。杜度自父亲褚英被斩以后,一向是跟随代善,唯其马首是瞻。代善、岳托、硕讬、萨哈廉、杜度还是代表后金国对外交涉的“十固山执政贝勒”成员。总加起来,代善系统的人丁最多,执政贝勒最多,其他贝勒难以与他抗衡。因此,在天命十一年八月,八旗贝勒中,代善的势力最大,最有可能争取到汗位。

四贝勒皇太极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皇太极智勇双全,机警聪睿,善用权术,功勋卓著,主正白旗,天命五年以后深受汗父宠爱,岳讬、济尔哈朗、斋桑古、德格类等贝勒,以及额尔德尼巴克什、乌尔古岱督堂等八旗高级官将,都与他关系密切,愿意为他效劳。

第三位有可能性的竞争者是阿济格。阿济格是努尔哈赤第十二子,母阿巴亥深受夫君宠爱,从天命五年三月起,就是后金国大福金。早在天命六年正月,努尔哈赤与诸贝勒盟誓表示今后子孙之中勿开杀戒时,年方十六岁的阿济格就名列后金八贝勒之中,不久又荣任正白旗旗主。阿济格骁勇善战,很早就披甲出征,多次以少胜多屡败敌军。他的同母之弟多尔衮拥有十五牛录,幼弟多铎系镶白旗旗主。阿济格兄弟三人拥有二旗,母亲阿巴亥又是后金国母,“有机变”,善于处事,这个集团也颇有威力,但弱点是三人年龄不大,阿济格二十一岁,仅是一青年贝勒,多尔衮十三岁,多铎十二岁,很难与久历戎阵饱经政治风霜的年长诸兄比高低。

此外,二贝勒阿敏,因是努尔哈赤的侄子,照说是不能继承汗位的,但是,他身为镶蓝旗旗主,在建立后金国过程中,南征北战,屡建功勋,起了很大的作用,他的弟弟斋桑古和济尔哈朗,也是统兵辖民的“执政贝勒”,势力也不小,而且此人素有割据地区自为国主的想法,是不大愿意屈居诸弟之下的。三贝勒莽古尔泰是努尔哈赤第二个大福金富察氏之子,虽因生母被汗父休离而在政治上受到严重影响,但他是正蓝旗旗主,同母之弟德格类也是有权有势的“执政贝勒”,他又生性鲁莽,爱生事端,也有争当国君的愿望。

在这矛盾错综复杂、形势十分紧张、人心惶惶的时刻,势力最大、最有可能继承汗位的大贝勒代善,作出了一个使人料想不到的但是又是十分明智的、唯一的正确决定,他提议任置四贝勒皇太极为新汗。

代善心中很明白,他的势力最强,他的威望最高,他的年龄最大,他是努尔哈赤第一个大福金所生的唯一皇子(兄长褚英已死),他是最有可能继承父位登基为汗的,其他贝勒不会也不敢起来反对。但是,他对几个弟弟的性格、抱负、才干、势力和当时的国情,也同样是十分清楚,深悉这个新汗肩负的担子之重。他知道,阿敏素有野心,莽古尔泰桀傲不驯,皇太极胸怀大志,阿济格刚强好斗,多尔衮虽小,也不愿甘为人下,何况还有汗父宣布确定的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自己没有力量把他们制服,使他们如同汗父在世那样听从国主的管辖。而且,半年前兵败于宁远城下,士气不振,汗父晚年的弊政又激起辽民强烈反抗,“叛逃不绝”,田园荒芜,百业凋敝,粮食奇缺,物价腾贵。周围四面皆敌,明辽东巡抚袁崇焕利用宁远大捷,广修城池,赶造军械,训练士卒,欲图乘机反攻,收复失地。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领取明帝上百万两银子,联明反金,喀尔喀五部诸贝勒心怀二意。朝鲜久欲助明反击,支持明平辽总兵官毛文龙。这种内外交困的艰难重任,代善是担当不起的。这一点,代善内心十分清楚,他的左右手岳讬、萨哈廉也非常明白。

从八月初七日努尔哈赤病危到十一日未时去世,这段期间,代善不能不反复考虑这一大事,结论也就逐步形成了。因此,当岳讬、萨哈廉向父提议立皇太极时,他赞同说:“汝等之言,正合我意”,遂“计议已定,书之于纸”。第二日(十二日),代善通告阿敏、莽古尔泰、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等十一位贝勒,“皆曰善”,“议遂定”,皇太极便被任置为金国天聪汗。①代善推立贤君的决策,稳定了动荡的形势,保持了皇族集团的统一和团结,使后金能够革除弊政,克服困难,排除障碍,转危为安,继续前进。代善为巩固、安定爱新觉罗江山,建立清皇朝作出了巨大贡献。

天命十一年九月初一日,皇太极继位为汗,与十四位贝勒“议定君臣之仪,上下和睦”,书写誓词,昭告天地。誓词规定,新汗皇太极要“敬兄长,爱子侄”,“行正道”,不得藉口“兄弟子侄微有过失”,就“削夺父汗所予之人民,或贬或杀”,若违此誓,则短命夭折。誓词赋予代善与阿敏、莽古尔泰三位大贝勒“训子弟”的特权,他们对阿巴泰、阿济格等十一位“子弟贝勒”,有管教之权、辖束之权,如果这些贝勒“藐其父兄,媚君希宠”,即藐视代善三人,背叛三位大贝勒,投靠天聪汗,则将短命而亡。②这次盟誓,抬高了代善等三位大贝勒的地位,增强了他们的影响,形成了金国新的政治权力格局,即以天聪汗皇太极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为主,加上阿巴泰等十一位小贝勒,共同治理后金国。

十月初,代善偕阿敏等八位贝勒,率精兵一万,往攻蒙古喀尔喀扎鲁特部,生擒巴克贝勒父子及喇什希布、戴青、桑噶尔寨等十四贝勒,斩鄂尔塞图贝勒,“尽俘获其子女人民牲畜而还”①。这一仗,振奋了军威,对促使蒙古喀尔喀五部贝勒重守旧誓与金和好,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天聪元年(明天启七年,1622)正月初一日,金国举行新年朝贺仪式,皇太极居中,代善与阿敏、莽古尔泰分坐其左右,四人并肩端坐殿上,接受群臣叩拜。外藩蒙古贝勒来谒时,亦依“谒汗之礼,会见三大贝勒”②。天聪三年十月初二,皇太极统兵征明,代善同行,十一日扎营于辽河。

十五日,皇太极命八旗贝勒、大臣及外藩蒙古贝勒商议,大军所向,是先征明还是先攻蒙古察哈尔部,人言言殊,有的主张,距察哈尔太远,人马劳苦,“宜退兵”;有的建议,“大军已动,群力已合,宜以见集兵征明”。皇太极认为,“征明之议为是”,遂统军向明境前进。二十日,军抵喀喇沁的青城。代善与莽古尔泰于途中私议,认为此次进攻,危险性很大,遂于当夜来到汗幄,令诸贝勒、大臣停在外边,不许进入。他们见汗密议,力主退兵,代善、莽古尔泰说:我兵深入敌境,劳师袭远,若不获入明边,则粮匮马疲,何以为归计?纵得入边,而明人会各路兵环攻,则众寡不敌。且我等既入边口,倘明兵自后堵截,恐无归路。①代善二人的主张,并非毫无道理。他们担心难进明境,众寡不敌,断了退路,国势就很危险了。联系三年半的军事政治形势来看,这一担心是很有根据的。金国自天命十一年正月兵败于宁远以后,虽然打败了朝鲜,击败了蒙古扎鲁特部,但天聪元年五月进攻锦州,又受挫未下,曾经威震中外的八旗劲旅,竟变得“怯于攻城”,士气不振。而明国一获宁远大胜,再获“宁锦大捷”,却一变昔日争相奔溃的懦风。在军队数量上,金兵只有五万,明军却数倍于此,力量对比也很悬殊。兼之,金兵是千里跋涉,粮草短缺,深入明地,人生路不熟,万一明军坚壁清野,凭城死守,援兵四面包围,截断退路,那时八旗军就会落个全军覆没的悲惨下场,大金国也就土崩瓦解了。但是,如果此次出征半途而废,那将在精神上给八旗官兵沉重打击,长明国威风,灭己军志气,后果也很难设想,倒不如冒险进取,打个大胜仗,彻底扭转军事上的被动局面。

皇太极碍于代善二人的反对,几乎放弃征明决策,后来由于岳讬、济尔哈朗诸贝勒的坚决支持,以及八旗固山额真的赞同,才再次下决心进攻明国。

① 《清太宗实录》卷1。

② 《清太宗实录》卷1。

① 《清太宗实录》卷1。

② 《满文老档·太宗·天聪》卷1。

代善二人遂从众议,统率部下,一同杀向明国。此次进攻,历时五月,直抵北京城下,屡败明兵,攻克不少州县,又施用反间计使明督师袁崇焕冤死,斩杀明武经略满桂、总兵孙祖寿、赵率教,生擒总兵黑云龙、麻登云等,军威大震,从此金国转入主动进攻的新阶段。

天聪五年八月,代善与子岳讬率正红、镶红二旗兵丁,参加了皇太极发动的进攻大凌河之战,父子分领本旗兵攻城之西面。金军围城历时三月,击败总兵吴襄等来援明兵四万,生擒监军张春,迫使粮尽援断的大凌河总兵祖大寿开城投降。

十月二十日,代善召集诸贝勒议处三贝勒莽古尔泰军中之过。两个月以前,莽古尔泰向皇太极说,属下不少将领受伤,要求取回随正白旗、镶白旗行走的正蓝旗护军。皇太极对此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反指责三贝勒之部下“凡有差遣,每至违误”。莽古尔泰埋怨天聪汗处事不公,“独与我为难”,“遂举佩刀之柄前向,频摩视之”。皇太极回营后大骂莽古尔泰,并愤怒谴责众侍卫说:“朕恩养尔等何用?彼露刃欲犯朕,尔等奈何不拔刀趋立朕前耶?”皇太极既然将此事的性质定为臣欲弑君的叛逆大罪,显系暗示要加重惩治,但代善集诸贝勒商议后,却主张从轻了结。他们提出:“以大贝勒莽古尔泰在御前露刃,议革去大贝勒,降居诸贝勒之列,夺五牛录属员”,罚银一万两及鞍马甲胄。皇太极同意此议,不久并还其所罚五牛录人口及供役汉人庄屯等。①这场有可能导致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公开分裂和争斗的重大纠纷,终于在代善的明智主持下,得到了妥当的解决。

天聪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皇太极欲改定朝贺礼仪,叫代善与诸贝勒会议,是否让革去大贝勒称号的莽古尔泰继续与己并坐?诸贝勒中,一半认为“不可并坐”。最初代善主张可以并坐,他说:“上谕诚是,彼之过不足介怀,即仍令并坐亦可。”这种态度,与天聪汗的想法,是抵触的,皇太极希望取消莽古尔泰与汗并坐的特权,以突出汗的地位。这样一来,陷于僵局,难以收场。在这可能影响政局稳定的重要时刻,代善再一次以大局为重,主动退让。他提出:“自今以后,上南面中坐,以昭至尊之体,我与莽古尔泰侍坐上侧。”众皆赞同,皇太极更为高兴。从第二年(天聪六年)正月初一起,朝贺时,皇太极坐在殿正中,两旁设二榻,代善与莽古尔泰各坐一榻,群臣叩拜于殿下。①天聪六年四月,代善随皇太极远征察哈尔,过兴安岭,林丹汗率部众牲畜逃到青海大草滩,出痘病死。金兵转攻归化城,往大同、宣府,出塞,与明沙河堡、张家口、得胜堡议和回师。天聪八年五月,代善又从征明园,出榆林口,至宣府边外,克得胜堡,往马邑,于大同会师返沈。

① 《清太宗实录》卷10、11。

① 《清太宗实录》卷10、11。

尽管代善一再退让,但随着天聪汗的势力不断增强,先后幽禁二贝勒阿敏、降三大贝勒莽古尔泰为和硕贝勒(不久即病故),汗权日大,皇太极便对兄长大贝勒代善发动进攻了。天聪九年九月,皇太极下达长谕,列举十余罪状,指责“正红旗固山贝勒等轻肆之处甚多”,宣称要“杜门而居”,叫八旗贝勒、大臣“别举一强有力者为君”。诸贝勒,八固山额真、六部承政遂根据汗之谕旨,集议代善及其子岳讬、萨哈廉、瓦克达之过,议革代善大贝勒和硕贝勒名号,夺十牛录属人,罚银万两,夺萨哈廉二牛录,罚银二千两,罚岳讬银一千两,夺瓦克达在外所属满洲、蒙古、汉人牛录,没其庄田仆役,交与其兄萨哈廉约束。皇太极命免革代善大贝勒、和硕贝勒名号,发还代善、萨哈廉应没的十二牛录余依议。②实际上,代善并没有什么大错误,只不过是皇太极要抬高君权、压抑旗主而已,其目的是取消大贝勒与汗并尊的特权,最终废除汗父努尔哈赤确立的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

代善被责以后,更加克制退让,自居臣僚。天聪九年十二月,他偕诸贝勒再三劝进,拥戴皇太极为帝。当天聪汗要诸贝勒立誓以表忠心时,以代善年迈,令其免誓,代善却坚请参与盟誓。他上奏说:上念臣年老,恐犯誓词以致死亡,然已往之事,臣不载诸誓词,自今以后,若不与诸贝勒同誓,臣且食不下咽坐不安席矣。倘皇上不令臣与议事之列,臣亦何敢违背上命,即不与盟誓可也。若皇上怜臣而仍令居议事之列,臣性顽钝善亡,必出誓词,庶臣心不忘警惕,或可免于皇上之谴责也。①经皇太极同意后,代善对天立誓说:代善誓告天地,自今以后,若不克守忠贞,殚心竭力,而言与行违,又或如莽古尔泰、德格类谋逆作乱者,天地谴之,俾代善不得令终。若国中子弟,或如莽古尔泰、德格类谋为不轨,代善闻知,不告于皇上者,亦俾代善不得令终。凡与皇上谋议机密重事,出告于妻妾旁人者,天地谴之,亦俾代善不得令终。②

② 《清太宗实录》卷25。


第三节 和硕兄礼亲王


天聪十年(明崇祯九年,1636)四月初五日,代善偕诸贝勒奏准,十一日举行大典,皇太极即帝位,尊称“宽温仁圣皇帝”,改国号为清,年号崇德。二十三日,皇太极分封兄弟子侄,封代善为“和硕兄礼亲王”、岳讬为和硕成亲王。

代善父子虽占六个和硕亲王之二,而且代善还是惟一的“兄礼亲王”,似乎是深得帝宠,然而实情并非如此,就在册封之后的第五个月,崇德元年八月初十日,皇太极就谕令郑亲王济尔哈朗等集议代善的之子岳讬之过,议定的五条罪状中第一条便涉及代善。尽管这些罪过缺乏根据,难以成立,可是诸王竟将此定为大罪,拟处死岳讬或“监禁籍家”。皇太极下谕,岳讬免死释放,革王爵为多罗贝勒,罚银一千两。①崇德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皇太极命追论征朝鲜时诸王大臣违犯军纪之过。法司给代善定了六条罪:违令多收十二名侍卫,诬称系吏部车尔格令其多收,明知多收侍卫而说不知,以戴翎侍卫充当使令下役,违制在朝鲜王京养马,妄遣家丁私往造船处。法司拟议革代善亲王爵,罚银一千两,马匹人丁入官。八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遵谕覆议时,亦“如前议奏闻”。这些所谓“罪状”,也是吹毛求疵,牵强附会,根据不足。皇太极召集王公贝勒大臣,当众宣布这些罪状,羞辱以后,“悉宥之”,但却斩杀庇护其主的户部参政恩克。②崇德三年五月十三日,追论三月进攻喀尔喀时代善属下觉善之罪。当时征毕还师,行至宜扎尔,因水草恶劣,众议军马疲乏,“御马二匹亦乏”,欲停一二日再行。觉善说:“如此,何不将御马用轿抬去”。领队的大臣以“其言狂慢”,向刑部报告。本来这是觉善之过,与远在千里之外身居王府的代善没有什么关系,可是,统摄刑部的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却要藉此来株连代善,竟裁断说:先前进攻朝鲜时,宜希达来献马,硬将已经安睡的皇帝请起。恩克被斩之前,为自己、为旗主辩解多收侍卫之过时说“两黄旗亦多报壮丁,私免徭役”。查看册籍,黄旗并未多收。今觉善又“出狂慢之言”,“是和硕礼亲王一旗中有此三大事”,需特别审理。

济尔哈朗遂集八旗王、贝勒、众固山额真、议事大臣和梅勒章京,于笃恭殿会议。王、贝勒、大臣议定:代善“中怀悖乱,有慢上之心,故所属之官屡行无状如此,应削王爵,籍没所属人员”。觉善应处死籍没。

皇太极认为,如此株连千里以外之人,理由不充分,下谕说:何可以此,罪及礼亲王耶!尔等所议,无乃谓王不悦朕所行政令,故其属下人员中,常有此傲慢事乎?觉善兴安岭外得罪,岂可累及在家之亲王,其免议。觉善无知狂言,亦从宽免罪。①代善此次虽然没有受到惩治,但八旗王公大臣一致议定他有“慢君”、“怨君”之心,宽温仁圣皇帝也赞同此议,断定他不满国政,这就埋下了祸根,随时都可重新搬出来严重惩处。

① 《清太宗实录》卷30。

② 《清太宗实录》卷36。

三个月以后,崇德三年八月十一日,吏部遣官,追缉阿哈廉牛录下潜逃的新满洲。此时,该镶蓝旗、镶黄旗值班,遂遣派镶蓝旗海塞,以镶黄旗无官,金镶白旗满都户代替。随后,吏部认为海塞、满都户懦弱无能,便“选次班”,命正红旗宜希达、镶白旗宜喇尼同往。代善知道此事后,十分生气,遣人质问吏部承政阿拜说:既是别人的班次,为何要差派宜希达。他还当面责备统摄吏部的和硕睿亲王多尔衮:“他人班次,遣我固山人,不亦误乎?”代善这样行事,并无大错。既然制度规定八旗各派官员轮班办事,就应依次差遣,为什么该镶黄旗值班时,没有值班之人?为什么镶白、镶蓝二旗要以“无能”之海塞、满都护当差?这难道不会贻误军机?显然,镶黄、镶蓝、镶白三旗的固山额真都有失职之过,三旗的旗主也难辞其责,吏部官员办事不公,统摄吏部的睿亲王多尔衮亦应承担疏忽失察的责任。可是,事件本身的是非,是一回事,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又是另一回事,二者并不都是一致的,而且更准确地说,往往是是非屈服于实力,权大势强之人常是案件的胜诉者。代善没有想到,他这一据理力争,得罪了三个势力最大之人,一是镶黄旗旗主宽温仁圣皇帝皇太极,二是镶蓝旗旗主、统摄刑部的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三是镶白旗旗主、统摄吏部的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因此招来了横祸。多尔衮将此事告诉诸王、贝勒、贝子、固山额真、议政大臣,指责代善对君不敬、自作主张、不服从吏部差遣,欲“另有一部”,成为国中之国、君外之君。八旗王公大臣议定,罚代善银五百两,没其属下五牛录,斩宜希达。皇太极以代善“年迈颠倒”为辞,“姑赦其罪”,下令斩杀宜希达。①代善既然被赫赫君汗宣布为“年迈颠倒”因而犯罪之人,当然就不能治国理政统军出征。他只好听从君命,退居林下,不问朝政了。

崇德八年(1643)八月初九日,皇太极突然去世。因其生前没有指定继承人,诸王大臣便商议推立新君。此时,最有可能的继承人有三位,一是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他有其父拥有的强大的正黄、镶黄二旗作后盾,他自己南征北战二十年,军功卓著,先后荣任和硕贝勒、和硕肃亲王,统摄户部,在八旗王公大臣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另一是和硕睿亲王多尔衮,他有自己的正白旗和弟弟多铎的镶白旗,人马不少,又长期受到皇太极的宠待,势力相当强大。再一位就是代善。代善虽已退居幕后数年,但他拥有正红、镶红二旗,曾经统兵出征咤叱风云三十年,为后金——清国的建立与强大,建树了不可抹灭的功勋,在八旗王公中,他资历最老,地位最高,又有硕讬、瓦克达、阿达礼、罗洛浑、满达海等一批封授王公爵位的儿孙,势力也不小。

在议立新君的过程中,两黄旗的主要大臣欲立豪格为帝,两白旗拥戴多尔衮,斗争异常激烈,大有一触即发之势。代善冷静地、明智地处理了这一问题,既不参与皇位的角逐,又不支持多尔衮,也不推举豪格,而赞同多尔衮提出的拥立六龄幼童皇太极的第九子福临继位,并告发己子硕讬、孙阿达礼的非法活动,①从而妥善地解决了争夺皇位的问题,避免了大动干戈骨肉相残的悲剧,保持了统治集团的一致,为八个月以后清军进关、入主中原,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代善为清皇朝又立了一大功。

顺治初年,多尔衮摄政,排斥代善,代善又年事已高,遂在家闲居。顺治五年(1648)十月十一日,代善病卒于北京,享年六十六岁,葬于西山门头村,帝赐祭葬,立碑纪功。康熙十年(1671),追谥为烈。乾隆十九年(1754),入祀盛京贤王祠,四十三年配享太庙。其第七子满达海袭爵,后世袭罔替。

① 《清太宗实录》卷28。

① 《清世祖实录》卷1。

(谢选骏指出:奴儿哈赤族没有重蹈铁木真族争夺汗位自相残杀的覆辙——得力于代善的祸起萧墙,拱手让出帝位,充分验证了“十根筷子”的说法,使得弱势的满洲鞑子可以控制强势的蒙古鞑子,进而各个击破其他豪强,顺水推舟,一步步入主了中原,建立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后期帝国。)



【第七章 李定国】


李定国是明末清初杰出的农民领袖和抗清英雄,他宁死不屈的气节,联合西南各兄弟民族共同反抗民族压迫的动人事迹,三百多年来一直为人们所称颂。

第一节大西军战将李定国,字鸿远(或作宁宇、霖宇、一纯、大绶),明天启元年(1621)六月十一日出生于陕西延安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①。崇祯三年(1630),年仅十岁的李定国参加了张献忠起义军,张献忠“喜其貌度不恒,养以为己子”。张献忠有四个养子,“孙可望为长,定国次之,刘文秀、艾云枝(能奇)次之”②。从此,李定国追随张献忠,在斗争中迅速成长。

崇祯十年(1637),十七岁的李定国即率部下二万人,“随献忠驰突豫、楚”③。崇祯十四年二月,他又乔装成明军差官,“以二十骑夜叩襄阳城门而入”,“遂克襄阳”④,明督师大学士杨嗣昌所储军资十余万,皆为农民军所得。襄阳大捷是张献忠起义军开始走向胜利的转折点,而这一胜利和李定国的机智勇敢是分不开的。

崇祯十七年十一月,张献忠正式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李定国以战功卓著被封为“安西将军,监十六营”①。这时他才二十四岁,“长八尺,眉目修阔,躯干洪伟,举动有仪度”,在军中“独以宽慈著”②,作战则“临阵陷坚逐,死不置”“名为小尉迟”③,“骁勇超逸,更称万人敌”④。他是大西军中智勇双全的战将。

自从清军入关以来,民族矛盾开始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清顺治三年(1646)八月,张献忠率大西军五十万北上抗清,不幸于十一月二十七日在西充凤凰山被清军射中,“痛极而亡”。“献忠死后,各营大乱”⑤,顿时惊溃,伤亡惨重。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四将军在危难中收集残部数千、家口万余人,由顺庆(今南充市)急速南下,一昼夜驰数百里,才保存下部分有生力量。十二月,大西军至重庆江北,南明总兵曾英率兵阻击。农民军在“绝粒既十余日”的情况下,发扬艰苦卓绝的勇气抢渡长江,终于杀曾英,使十几万残明军“顷刻瓦解”⑥。在重庆,四将军处死了唆使张献忠妄杀兵民,“久为军中积恨”的左丞相汪兆麟⑦,乘胜进抵綦江。四将军传谕各营:“各宜同心协力,共扶幼主,克成大事”,提高了士气,“传谕之后,欢声满营……各营帖然”①。大西军又开始从逆境中发展起来。

① 李定国的字及籍贯,从《小腆纪传》、《清史稿》。

②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③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④ 梅村野史:《鹿樵纪闻》卷下。

① 彭孙贻:《平寇志》卷11。

②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③ 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甲申刺事》。

④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⑤ 古洛东:《圣教入川记》。

⑥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2。

⑦ 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卷18。

① 佚名:《蜀记》、顾帧:《客滇述》。


第二节 平定黔滇


顺治四年(明永历元年,1647)正月,大西军向贵州进军。三月,连克贵阳、定番州、永宁州,“自是黔西诸郡望风瓦解”②。

在贵阳,四将军对大西军今后的出路和策略进行了商讨。孙可望主张“至岭南,急则入海”③,李定国则主“复明”。由于清军入关,张献忠对明朝的态度已有所改变。他在北上抗清前夕曾对部将说:“明朝三百年正统,天意必不绝亡,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④目前大西军的失利,也使李定国感到:“今蜀事不成,是天未厌明德也,我等何可终踵败辙,盍相与反正扶明。”⑤孙、李两人争执不下,李定国气愤地说:“公能人,自为之,毋污我也”,遂拔出战刀自刺。众将夺下战刀,立即撕破一面战旗为其裹伤,也一致表示:“吾辈唯安西将军所命。”⑥孙可望见状只得收回己见,四将军设坛盟誓:“复本姓,尊可望,受约束”⑦,联明抗清之势开始形成。

此时云南正值阿迷州土司沙定洲叛乱,明黔国公沐天波逃离昆明。由于副将龙在田早在张献忠谷城诈降时与孙可望相识,便派人向孙可望求援,告知:“假大义来讨,全省可定也。”⑧四将军认为这是扩大农民军辖地的好机会,便以为黔国公复仇的名义出兵云南。沙定洲闻讯,惊恐万状,弃昆明南逃。

顺治四年四月,大西军开进昆明,“各民人户外俱设香案迎接”①。四将军马不停蹄进行分路平定,说服沐天波与农民军联合,宣布“共襄勤王,恢复大明天下”②。

八月,四将军在昆明共同称王,孙可望称平东王,李定国称安西王,刘文秀称抚南王,艾能奇称定北王,仍然保持着农民军的传统:“每公事相会,四人并坐于上”,“然各营诸将赏罚,则一尊于可望”③。

孙可望随着地位提高,个人野心逐渐膨胀。明御史任僎,投其所好,“倡议称可望为国主,设六部,铸兴朝通宝纹,以干支纪年,可望大悦”,然而李定国“心非任僎议,每事相抵牾”④。

②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4。

③ 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甲申刺事》。

④ 顾帧:《客滇述》。

⑤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⑥ 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甲申刺事》。

⑦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⑧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0。

① 佚名:《明末滇南纪略》。

② 佚名:《明末滇南纪略》。

③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7。

④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孙可望便与亲信王尚礼策划,欲压服李定国,树立个人权威。顺治五年(明永历二年,1648)四月初一,各部队同赴演武场集合,李定国部先入武场,军中按惯例放礼炮,升帅旗。孙可望指责为:“目中明无我”,发令杖责李定国一百军棍。李定国大怒:“我与汝弟兄耳,今日因无主,尊汝为首领……我何必定靠你生活!”为防止分裂,前军府都督白文选从身后抱住李定国说:“请老爷勉强受责,以成好事。不然,从此一决裂,则我辈必致各散,皆为人所乘矣。”⑤李定国勉强受责,诸将求情才被杖责五十军棍。打罢,孙可望曾假惺惺地抱住李定国痛哭:“吾以大义辱弟,幸同心无虑疑!”李定国为了维护大西军的团结,忍受了这场人为侮辱,“定国顿首谢,请擒沙定洲报德”①。

五月,定北王艾能奇在征讨东川的战斗中,中毒箭牺牲,所部为孙可望收编。八月,李定国、刘文秀破沙寨,生擒沙定洲,滇东全平。大军回师时,沐天波“顿首谢”,“滇人被沙氏害者皆以为快”②。

由于四将军在云南实行了恢复生产有利于民的政策,彝、白、壮、傣等族人民纷纷参军,大西军扩大到“有众二十余万”,还增加了新武装——象队。仅李定国部“汉、罗亦逾五万”③。生产也有了很大发展,当年就出现了“滇南大熟,百姓丰足”,“兵民相安”④的景象。

⑤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4。

①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② 冯甦:《滇考》,李天根《爝火录》卷18。

③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④ 佚名:《明末滇南纪略》。


第三节 联明抗清


顺治三年(1646)十一月,明广西巡抚瞿式耜拥立桂王朱由榔在肇庆称帝,年号永历,建立南明最后一个小朝廷。孙可望早将“联明抗清”扔到脑后,妄图割据云南,独霸一方。李定国义正辞严地对他说:“肇庆已有君,永历其年号也,不度德量力,妄自尊大,其欲自取灭亡乎?”⑤碍于李定国、刘文秀实力雄厚,孙可望只得打消了“独裁”野心,但内心却耿耿于怀。明云南副使、孙可望的同乡杨畏知窥透孙可望的心思,怂恿说:“王与三将军比肩并起,不借虚名,无以詟众..今桂藩在肇庆,王其无意乎?”①孙可望暗想:“名号既正,挟天子以令之,同类必不敢我抗。”②遂于顺治六年四月派杨畏知为正使,与永历帝谈判“联合恢剿”,并要求封为秦王。李定国虽“揣知其奸”,但为实现“联明抗清”的愿望,“姑因之以自达”③。

但是孙可望的要求却被永历帝及其臣属拒绝,孙可望在任僎的撺掇下,于顺治七年八月自称“秦王”,“改云南为云兴省,铸铜币兴朝通宝”④。李定国对此很不满。

九月,孙可望率军入贵州,并分兵规取川南,扩充根据地。李定国被派进攻安顺,明威清道黄应运乘机游说:“若借三百年天子之名号,加以将军之神威,统率罴虎,扫荡不庭……天下谁敌将军者”,于是李定国与之“歃血,誓扶明室无二心”⑤。孙可望得知此事,将黄应运处死,李定国“心怨之”⑥,二人矛盾愈益加深。

很快贵州被平定,孙可望自往贵州,留李定国固守云南。李定国加紧练兵,准备东进,刘文秀平定了川南,大西军又建立起以云贵为中心的新基地。然而永历小朝廷的处境却江河日下。顺治六年清军攻占湖南,翌年又攻占桂林,瞿式耜壮烈就义,朱由榔逃到梧州又逃南宁,只得依靠大西军这唯一的一支力量了。

顺治八年初,朱由榔派使臣前往贵州,封孙可望为冀王,但孙“犹不受”。李定国等劝孙可望仍派杨畏知与明谈判,孙虽然表面答应,暗地却派出精兵赴南宁,杀死五大臣,逼迫朱由榔改封他为秦王。

年底南宁又陷落,朱由榔仓皇逃到濑湍。顺治九年正月,孙可望派人将永历帝接到贵州安龙所,改名安龙府。答应每年向永历“致银八千两,米百石”①,而永历帝允许孙可望今后“大小战争,诛斩封奏,先行后奏”②。这样,大西军与永历政权的联合抗清阵线才正式建立。

⑤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① 查东山:《东山国语·粤徼语》。

②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22。

③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④ 《滇云历年传》卷10。

⑤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7。

⑥ 同上。

①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② 查继佐:《罪惟录》卷21。

留在云南的李定国,为了“联明抗清”,继续实行政治和经济改革,减轻百姓的负担,使滇南出现“外则土司敛迹,内则物阜民安”③的大好局面。他终日操练兵马,制造盔甲,训练象队,一年内练就精兵三万。还举行了生童考试,对考中秀才者,发给赏钱三百串,鼓励大家“用心读书,不日开复地方,就有你们做官了”④。随着联明抗清阵线的形成,李定国已做好了进攻的充分准备。

③ 佚名:《明末滇南纪略》。

④ 佚名:《明末滇南纪略》。


第四节 两蹶名王


顺治九年(明永历六年,1652)春,清廷命定南王孔有德由桂林出河池,进攻贵州,命吴三桂由嘉定(四川乐山)出叙州(四川宜昌)进攻川南。清廷的目的是要用两路夹击之策,实现对大西军抗清基地的包围。面对紧迫局势,李定国给孙可望写信,要求出兵湖广,粉碎清兵围剿。孙可望表示同意,决定大西军兵分两路出击,北路军以刘文秀为主将,白文选、王复臣为副将,进攻四川;东路军以李定国为主将,马进忠、冯双礼为副将,进攻湖南。孙可望则统率“驾前军”留守滇黔,大西军从此开始与清军主力正面交锋。三月,李定国率步骑八万和五十头战象出征。临行前订“兵行五要: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奸淫,四不宰耕牛,五不抢财货”①,有力地保证了军纪和部队战斗力。五月,北路军连克沅(湖南芷江)、靖(湖南靖县)、武岗诸州。镇守宝庆(湖南邵阳)的清将沈永忠急忙向孔有德告急,孔有德从桂林分兵救援。李定国抢在援敌之前,从枫木岭渡江直取宝庆,消灭清军五千。

六月,李定国出兵祁阳,准备夺取广西的门户全州,消灭桂林孔有德。

他兵分三路,由冯双礼率左路取全州,张胜率右路攻严关(广西兴安县严关乡),自己亲率一路攻桂林外围据点,然后三路合攻桂林。在桂林之役中,大西军发扬了勇猛顽强,速战速决的传统战术。左路出奇制胜,很快攻克全州,李定国当机立断,命令部队勿入全州,与自己合兵推进,直趋严关。这个英明的决策为取得桂林大捷打下了基础。

严关位于桂林以北,抢占它便扼住了桂林的通道。六月三十日,清军来夺严关,大西军奋勇抵抗,“象亦突阵,王师大奔,死亡不可胜计,横尸遍野”②。七月初一,孔有德又率精锐来攻,只见“兵未交而象阵前列,劲卒山拥,尘沙蔽日,马闻象鸣皆颠厥,有德众遂奔,掩杀大败”①,只有孔有德一人逃回桂林城。大西军乘胜追至桂林,将城包围。七月初四,大西军登云梯攻城,孔有德额头已中一箭,他自知走投无路,便“聚其宝玩于一室,手刃爱姬,遂闭户,自焚死”②。仅有一女孔四贞逃脱。

桂林大捷后,广西全境很快被收复,有些地区的百姓,不等大西军到,便自动将清军驱逐,李定国“下令无妄杀,抚安孑遗之黎庶”③,明将胡一青、赵印选、马宝等相继归顺李定国。为此,李定国在桂林七星岩摆下酒宴,庆祝胜利。他对明兵部尚书刘远生说:“文、张诸公(指文天祥、张世杰)其精忠浩气,固足以光昭青史,为天地生色,然吾侪之对于国家,窃不愿有此结果也。”④表达了他决心收复被清军占领的土地,恢复明朝的志向。

①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吏部题本》。

② 徐鼒:《小腆纪传》卷37。

① 瞿昌文:《虞山集》卷107。

② 瞿昌文:《虞山集》卷107。

③ 瞿昌文:《虞山集》卷107。

④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八月,李定国以明巡抚徐天佑守桂林,又率军北上直捣湖南,连取全州、永州(湖南零陵)。九月,李定国进攻衡州(湖南衡阳),守将沈永忠再次弃城逃跑,长沙巡抚金廷献沿长沙逃至郫州,监司以下官员都逃遁一空,“兵锋未至,千里无人”⑤。李定国在衡州安设官员,休整部队,准备继续北进。同时,李定国又命令马宝率广西明军东取阳山、连州,占领广东西北部,派马进忠、冯双礼北取长沙,攻占常德、岳州,命高文贵东进江西,连下永新、安福、永宁、龙泉,围攻赣西重镇吉安。李定国“兵出凡七月,复郡十六,州二,辟地将三千里”⑥。取得了史称湘桂大捷的胜利。

李定国的部队不仅战斗力强,而且纪律严明。明遗老李寄描述说:“定国兵律极严,驻师半载(指在长沙),居民不知有兵,入市输买。定国所将半为罗倮傜佬,虽其士官极难钤束,何定国御之有法也。”①清军在湖广接连失利,使清政府大为震惊,急忙命洪承畴经略湖广、云贵、两广,趋长沙。十一月,清廷又派敬谨亲王尼堪任定远大将军,率领三贝勒、八固山共十五万精兵朝长沙扑来。面对强敌,李定国进行了周密的布署:大西军暂退出长沙,引诱清兵渡湘江,将冯双礼、马进忠部埋伏白杲市,待清兵过衡山,李定国从蒸水(衡山西南)正面攻击,冯、马二将背后出击,两军相夹,合歼尼堪。但这一计划却被冯双礼透露给孙可望,孙可望“不欲定国之成功,而思陷之败死”②。密令冯双礼退出伏击,马进忠见状也撤离了战场。

十一月十九日,尼堪进抵衡州,李定国在蒸水率军出击,接着转战到城北香草庵、草街,不分胜负,为此李定国准备采用伏击战术。二十四日,双方再战,李定国佯装败退,尼堪紧追不舍,追至演武亭,一声炮响,大西军伏兵四起,团团围住尼堪,李定国手举大刀,将尼堪一劈两半。清军失去主帅,大败而逃。李定国缴获了尼堪的铠甲、绣旗,正准备乘胜追击,才发现冯双礼、马进忠未到,派人侦察说已走湘乡。李定国才知自己是孤军作战,无法扩大战果,只得收兵向武岗转移。衡州战役后,李定国叫人绘制孔有德、尼堪画像,刊布粤楚,“露布告捷”③。

桂林、衡州两次大捷,使“清君臣闻警,上下震动,闻定国名,股栗战惧,有弃湘、粤、桂、赣、川、滇、黔七省与帝媾和之议”①。李定国出征不足一年,纵横数省,收复湘、桂,击败清军数十万,掀起了继1647 年第一次抗清高潮后的第二次抗清高潮。黄宗羲赞道:“逮夫李定国桂林、衡阳之战,两蹶名王,天下震动。此万历戊午以来全盛天下所不能有。”②

⑤ 雷亮功:《桂林田海记》,转引自《李定国纪年》。

⑥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① 李寄:《天香阁随笔》卷1。转引自郭影秋:《李定国纪年》。

②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③ 《残明纪事》,转引自郭影秋《李定国纪年》。

①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② 黄宗羲:《永历纪年》。


第五节 转战两广


然而,北路军由于主将刘文秀轻敌,于顺治九年(1652)十月,在保宁(四川阆中)被吴三桂击败,副将王复臣壮烈牺牲。孙可望不仅削去刘文秀的爵号,又拆散其部队,引起大西军将领的不满,“众皆怨望,自是人心涣散,猜忌日多”③。孙可望本是个权欲熏心的人,李定国立下赫赫战功之后,更引起他的嫉恨。对李定国他不仅扣发犒银和制止永历帝封其为西宁王,而且千方百计想加以谋害。顺治十年正月,孙可望怕李定国“兵力益强,功驾己上”④,便率“驾前军”东进沅州。此时李定国屯宝庆,侦知清兵放牧湘江东岸,“将间道夺其马”⑤,孙可望三天中来信七封,催李定国前来议事。李定国只好放弃奇袭前往。行至紫阳渡口,刘文秀之子秘密派人来告:“可望俟其至即收杀之”⑥。李定国听罢流着泪说:“盗贼终不可与共事也,然我仍以君子长者之心待之”。并致书孙可望:“今虽大局稍有转机,而敌势力张,成败尚未遂睹。正吾侪同心协力,共策兴复之秋。不宜妄听谗言,自相残杀,以败坏国家,愿明公深长思之。”①孙可望接信后恼羞成怒,领兵前去攻打。李定国为避免自相残杀,决定离开湖南赴广西全州。他对部下说:“今甫得斩名王,奏大捷,而猜疑四起。且我与刘抚南同起云南,战功俱在,一旦絓误,辄废弃,于我忌害当必尤甚,我妻子俱在云南,我岂得已而奔哉?”表达了为顾全大局,迫不得已的心情,诸营中跟随其南下的部队约有五万,未跟随者“亦咨嗟太息”②。

同年二月,清军已得知孙、李内哄,派贝勒屯齐再入湖南,与追赶李定国的“驾前军”在宝庆相遇。由于“驾前军”骄傲轻敌,被清兵杀得大败,孙可望急忙逃往峒江,衡州、武岗、靖州、辰州、沅州、黎平等州郡均陷于清军之手,民死者将百万,定国精锐亦挫者殆半。清平南王尚可喜也派舟师夺取了梧州和桂林。李定国和大西军将士浴血奋战得来的累累战果,被孙可望破坏殆尽。

清军对李定国也紧追不舍,二月底,永州被攻陷,李定国移驻龙虎关(湖南桃川西)。三月,广东义师罗锦鼐迎接大西军入粤,广东的抗清烈火又被点燃。李定国连破开建(广东封开)、德庆,直抵肇庆城下,又分兵攻克四会、广宁、三水,完成对肇庆城的包围。三月二十六日,大西军“围肇庆,泄其壕,三面急攻”③,但由于清军拚死抵抗,围攻一月未破,清将耿继茂发铁骑兵来救,农民军被迫撤围退军柳州。洪承畴闻其败,曾派人招降,李定国置之不理。①

③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4。

④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⑤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⑥ 同上。

①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② 黄宗羲:《行胡录》卷5,《永历纪年》。

③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①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李定国深感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平定广东,便于六月主动致书郑成功,邀他会攻广州,但由于联络不便,郑成功误期,郑、李第一次联合行动未能实现②。

李定国不仅在广东失利,在广西的进展也不顺利。七月十三日,他率兵两万进攻桂林,围攻七昼夜未克,只得退回柳州,然而孙可望仍要置他于死地。八月,派冯双礼偷袭柳州。李定国早有准备,暗地伏兵于江口芦荻中。当冯双礼来攻,便以精锐抵挡。冯连忙退兵,伏兵四起,冯只得自投水中。李定国传令勿杀,晓以大义,从此冯双礼投顺李定国。③顺治十一年初,明鲁王政权定西侯张名振率海舰攻入长江,直抵镇江。

郑成功也遣兵攻崇明,清沿海一带告急。形势的好转,使李定国再度东征。三月,他率领数万农民军和十三匹战象,连破廉州(广东合浦)、雷州(广东海康),并占领罗定、新兴、石成、电白、阳红、阳春等县。五月,进攻高州,清守将张月举兵来归。六月,再攻梧州,虽因清兵有备,不克,但广东、广西各地义师群起响应。李定国控制了廉、雷、高一带,“黎岐蠢动,水陆响应,儋崖路断”④,抗清形势再度出现高潮。他十分兴奋,准备约郑成功合攻广州,平定全广,再扩大到全国。于是他题字“一匡天下”,自比管仲“复出”①,产生了骄傲情绪。

李定国明白,要想攻克广州,首先要打开广州的门户新会。这一计划必须要有郑成功的配合才能完成。七月,李定国再次致书郑成功,邀他合攻新会。信中指出:“会城两酋(尚可喜、耿继茂)恃海撄城,尚稽戎索。兹不谷已驻兴邑,刻日直捣五羊;然逆虏以新会为锁钥枢牖,储粮悠资,是用悉所精神,援饷不绝。不谷之意,欲就其地以芟除,庶省城可不劳而下。”②信中注明援兵不得迟于十月以后。同时,李定国又联络了粤东水陆义师王兴、陈奇策等部,号称二十万大军,将新会包围得水泄不通,一场规模空前的恶战即将开始。

十月十四日,攻城开始,农民军采用炮击,掘地道、伐木填壕等战术均被击退,连攻两月,未能奏效。这时李定国轻信了间谍“城中粮尽”的谎言,命令罢攻,采用围困战术,并“建造行宫,署置官曹,诛求乡落诸所,征发凌杂米盐”③,使清军有了喘息之机,大西军中也“瘟疫盛行,士气颓萎,病死枕藉”④,处于不利的境地。

十二月,尚可喜、耿继茂及清靖南将军朱玛喇率十万满汉兵赶来,清军以铁骑兵冲垮定国左军,李定国依恃的战象也被惊散,致使大西军全线崩溃,“滇兵大崩,戈甲弃载道,死者无算,亡十三象”⑤。清军乘胜追杀二十里,尸横遍野。李定国只得渡横江焚浮桥解新会之围。

李定国撤出新会后,沿途六、七十万百姓跟随撤退,“定国抚难民,哭号失声”①,连夜退走南宁。从此,广东高、雷、廉三府,肇庆、罗定所属三州十八县及广西横州、郁林一带全部沦入清军之手,广东义师也随之失败。新会惨败,从主观上讲,与李定国的骄傲轻敌不无关系;从客观上讲,郑成功此时正与清廷议和,拖延了援粤之师,等十二月议和失败,郑成功才派林察率舟师赴粤,李定国早已败退,贻误了战机。同时,孙可望又切断了滇黔的物资援助,这一切终于导致了新会之战的失败。当李定国退抵南宁时,身边仅剩下六千人,从此他企图恢复两粤的事业终于化成了泡影。

② 杨英:《延平王户官杨英从征实录》。

③ 《残明纪事》,转引自《李定国纪年》。

④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① 查东山:《东山国语·粤语》。

② 杨英:《延平王户官杨英从征实录》。

③ 道光《新会县志》卷13。

④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⑤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①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第六节 粉碎孙逆

自从永历帝被孙可望接到安龙后,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孙可望“自居贵州省城,大造宫殿,设立文武百官”②,“初以天子为名,实挟之以自私也”③。朱由榔为了保住帝位,与大学士吴贞毓密谋,派使臣往广西召李定国护驾。顺治十年(1653)十一月,李定国接密敕后,表示:“臣定国一日未死,宁令陛下久蒙幽辱,幸稍忍待之。臣兄事可望有年,宁负友必不负君。”④并告知“俟恢复粤东,即来迎驾”⑤。不料文安侯马吉翔为讨好孙可望,将此事具告。可望便以“欺君误国,盗宝矫诏”的罪名,处死吴贞毓等十八名大臣。从此,他更加跋扈,为防备李定国返滇,派刘镇国、关有才屯兵田州(广西田阳),加以阻止。

新会之战的失败,也使李定国无法在两广发展。中书金公趾(即金维新)便以《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翦除奸雄的故事,劝他回师滇黔。顺治十二年,永历帝又一次派使臣赴南宁告可望“僭逼”之事。李定国接血字诏书,“伏地痛哭不能起”,表示“臣誓死为陛下除逆臣,后议恢复”①。此时洪承畴正用“两粤合剿”之策②,全力压缩南宁,定国备受威胁,于是他决计回黔。翌年正月,定国火速赴田州,守军“但闻西府驾至,皆胆落跪迎”,关有才、刘镇国逃跑。孙可望为长期控制永历帝,又立即派出白文选迁永历于贵阳。白文选不满此举,便以“舆徒不集”为理由,拖延移跸时间。正月二十二日,李定国至安龙,“君臣相抱持痛哭”③,定国“密誓效命,背出所刺‘尽忠报国’四字示廷臣,咸啧啧忠臣”。经商议,决定迁朝廷入滇。

当时,刘文秀和孙可望亲信王尚礼、王自奇、贺九仪等均驻云南,兵力合共五万。二月十一日,定国抵曲靖,云南守将议论要以兵拒。刘文秀私下会李定国,说:“吾辈以秦王为董卓,但恐诛卓之后,又有曹瞒。”④定国指天为誓,决不学孙可望。于是两人合计,“迎驾本秦王意,宜一力为之”⑤,瞒住孙可望亲信,平安入滇。永历帝改昆明为“滇都”,封李定国为晋王,刘文秀为蜀王,白文选为巩国公,“事权专归定国”①。

李定国虽掌兵马大权,但“小心臣节,进奉极丰”②,又用人不当,金维新被授予吏部侍郎兼都察院,“群小争趋之”③,佞臣马吉翔“叩首颂定国千古无两,青史流芳..不一日而内外大权在掌握焉”④。

②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4。

③ 佚名:《明末滇南纪略》。

④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⑤ 江之春:《安龙纪事》,《黔南丛书》第五集。

①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②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经略洪承畴密揭帖》。

③ 屈大均:《安龙逸史》卷下。

④ 查继佐:《罪惟录》卷9。

⑤ 查继佐:《罪惟录》卷9。

① 珠江旧史:《劫灰录》卷6。

②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③ 珠江旧史:《劫灰录》卷6。

④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8。

永历朝的腐败之气已在腐蚀着李定国。

但对待孙可望,李定国仍从抗清大局出发,希望和解。他曾请刘文秀“敕书告可望”⑤,遭拒绝,又送孙可望妻子归黔,仍未达和解。他还不甘心,顺治十四年五月,派白文选入黔议和,孙可望竟“拘文选,夺其兵”⑥。又派孙可望旧部张虎去说情,临行永历帝“赐虎金簪,令从中开导”。张虎两面三刀,见可望诡称:“上赐金簪,令我密行刺也”⑦。可望大怒,联络王自奇、王尚礼、关有才为内应,内战终于由孙可望挑起。

大西军绝大多数将士反对内战,孙可望部将马进忠、马宝、马惟兴密谋帮李定国,一致要求还白文选兵权。孙可望不知是计,便任命白文选为征逆招讨大将军,马宝为先锋,自己另率一军随其后,合兵十四万,以“清君侧”之名出师。

九月,孙军抵交水(云南沾益),李定国、刘文秀领五万人抵挡,因兵力悬殊,人心浮动。这时白文选来告:“宜速出兵交战,诸将已有约,宜出兵决战,稍迟则谋泄不可为。”⑧李定国才下了交战决心。孙可望估计昆明空虚,又派马宝、张胜前往偷袭,与王尚礼里应外合,马宝又告李定国。九月十九日,双方在交水河畔会战,白文选率铁骑直冲马惟兴营,马军却掉头冲向孙可望营。孙可望大惊失色:“诸将皆叛乎”①,落荒而逃。李定国挥师前进,“诸营皆欢呼‘迎晋王’,所向瓦解”②。刘文秀、白文选追孙可望溃卒,李定国还师昆明,结果马宝反正,张胜被擒,王尚礼自尽,内战平息。

孙可望倒行逆施,众叛亲离,从者仅数十骑,“所过镇将皆闭门不纳”③。时冯双礼守黔,佯装追兵到,可望又如丧家之犬,携妻子财宝投降洪承畴。清廷封他“义王”,但又戒备他,于顺治十七年十一月,借围猎之机,将他射死④。

⑤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⑥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8。

⑦ 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卷12。

⑧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6。

①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②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9。

③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④ 《清世祖实录》卷142,刘湘客《行在阳秋》下。


第七节 宁死荒外


交水大捷后,李定国“宴饮恬愉,颇弛武备”⑤。由于狭隘的派性作怪,其大搞“论功行赏”,“以收获孙可望之兵曰‘秦兵’,滇省旧兵名曰‘晋兵’,是孙可望之兵心懒矣”⑥。同时对刘文秀收编孙可望溃卒三万“练以备边”之事,也“不悦”,“召之还”,使文秀“郁郁不自得”⑦而死,严重削弱了战斗力。

孙可望投降后,向洪承畴“献滇、黔舆地图,并陈其进取状”⑧,使清军摸清了底细。顺治十五年(永历十三年,1658)二月,清廷决定分三路大军攻贵州:平西将军吴三桂同都统李国翰领北路军从四川进攻,征南将军卓布太领南路从广西进攻,靖寇将军罗托同大学士洪承畴领中路,从湖南进攻。本来大西军应针锋相对,可此时李定国正在永昌镇压王自奇、关有才叛乱,无暇反击,致使吴三桂陷遵义,罗托克贵阳,卓布太占独山,构成对云南的严重威胁。

七月,永历帝任命李定国为招讨大元帅,他才开始部署反击。首先他致书李来亨,让夔东十三家围攻重庆,牵制湘楚,然后派冯双礼、祁三升据贵阳附近鸡公背,拒敌中路,派李承爵壁垒普安黄草坝(贵州兴义),拒敌南路,派白文选据遵义孙家坝,拒敌北路。这一部署纯属消极防御性质。当时形势是,清军初入贵州,力量分散,如果李定国能集中兵力,攻破一路,战局可以扭转。可惜他犯了一个严重的战略错误。在指挥上,李定国也中了洪承畴的计。当冯双礼要求增兵入黔,出击贵阳时,李定国曾接到洪的来信,称:“某本待罪先朝,志切同舟,惟俟吴王(指三桂)之至,合兵以听指挥,无烦王师远出也。”①他居然听信了这套鬼话,延缓增兵,贻误了战机。八月,李定国才率师东进,又赶上雨季,日行止一二十里,士气低落。相反清兵得到喘息之机,实力增强,开始攻滇。

九月,清廷增派信郡王多尼为三路统帅,进趋云南。至十一月,中路多尼部败冯双礼于鸡公背,陷安庆、曲靖。北路吴三桂都败白文选于七星关。南部卓布太部逼凉水井,陷安隆,李承爵战死。定国闻讯,亲率主力三万人与卓布太决战。双方在炎遮河双河口摆开战场,激烈的盘江大战开始了。农民军英勇阻击,初战告捷。第二天,清军倾巢出动,大西军疏于防备,又刮起北风,金枪失火,燃起山茅野草,清军乘火势猛射,致使农民军全线崩溃。清军攻破了李定国的罗炎、凉水井大营,“僵尸遍野,腥血成渠,兵民死事不下三、四十万人”①,李定国的妻子家属均被卓布太抓获处死,十一年来身经百战磨练出的精锐部队受到致命损失。但是,这令人痛心的事实,并未使李定国气馁,他说:“事既如此,夫复何言,惟本此孤忠,死而后已。”②表现了他绝不屈服的性格和斗志。

⑤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9。

⑥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⑦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9。

⑧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① 屈大均:《安龙逸史》卷下。

①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②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十二月十三日,李定国退回昆明,永历帝召开御前会议,研究今后出路。讲官刘范主张按刘文秀遗表行事,入巴蜀,“以就十三家之众,出营陕洛”;李定国提出撤入“湖南之峒”,“胜则六诏复为我有,不胜则入交趾,召针罗诸船,航海至厦门,与延平王(郑成功)合师进讨”③。均主张先转移,再图恢复。但永历帝的臣僚多为滇人,不愿离开家乡,勋臣沐天波、权臣马吉翔便力主退守滇西,一旦事急则逃入缅甸,永历帝表示同意。李定国“军行进止,一以诏敕从事”④,并不敢坚持己见,只是对沐天波说:“公其努力,愿无生后悔而终忆余言也。”⑤十五日,永历小朝廷西逃。事先李定国发布文告:“本藩在滇多年,与尔人民,情均父子,今国事颠危,朝廷移跸..尔等宜乘本藩未行之时,各速远遁,毋致自误”,劝百姓疏散。并命令各营“不得毁其仓廪,恐清至此无粮,徒害我百姓”⑥。一路上他还收抚难民,体现了淳朴爱民的本色。顺治十六年(永历十三年, 1659)正月初三,清兵会师昆明,又立即紧追不舍。为了保护永历帝脱离险境,李定国命总兵靳统武领兵四千护永历帝奔腾越(云南腾冲),自己则率精兵六千留永昌(云南保山)阻击。二月,吴三桂又在大理败白文选,气势汹汹追来。李定国决心打掉敌人的锐气,全歼追兵,策划了他生前最后一次激烈的战斗——磨盘山战役。

永昌境内的磨盘山“内箐深屈曲,仅容单马”,“定国筑栅数道,左右设伏,大营屯山后四十里橄榄坡,炊食饷伏,令毋见烟火”①。他估计吴三桂必无戒备,便以窦民望为初伏,高文贵为二伏,王国玺为三伏,清军进入三伏,“首尾横击之,片甲不令其逃也”②。果不出料,二月二十一日,吴军追来,其先锋已进入二伏,却节外生枝,南明光禄寺少卿卢桂生潜出告密。吴大惊,急令后撤,并炮击左右伏兵。农民军出伏作战,“短兵相接,自卯至午,僵尸堵叠”③。

磨盘山战役是一次可歌可泣的战斗,有三分之二的战士战死,清军也“死伤甚众,却三十里”④,包括固山额真沙里布在内的十八名将官都统被击毙。南明遗民刘彬诗曰:“凛凛孤忠志独坚,手持一木欲撑天,磨盘战地人犹识,磷火常同日色鲜”⑤。李定国卓越的指挥才能和顽强果敢的斗志,使清军再不敢骄横穷追。

可是永历帝在马吉翔挟持下,从腾越逃入缅甸,从此与李定国、白文选失去联系。三月,定国、文选相会于木邦(缅甸新维),商议今后去向。李定国认为:“我若入缅,缅苦供馈,必见拒,击之祸结,盍择险要边土,休士马,相犄角,缅外惮吾二人,君在内可无忧;且得阴连诸土司,觇云南动静。”。

③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9。

④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14。

⑤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9。

⑥ 屈大均:《安龙逸史》卷下。

①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② 叶梦珠:《续绥寇纪略》卷4。

③ 刘彬:《晋王李定国纪传》。

④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⑤ 刘彬:《读残明遗事漫记》,转引自郭影秋《李定国纪年》。

白文选则说:“并在外则内危,我入卫上,王任外事。”①两人意见不和,便各自行动。

磨盘战役后,李定国余众不过数千,势力窘迫。不久,贺九仪从广南率万人来会合,祁三升、魏勇等均率部投归,军势稍振。李定国将大营移孟琏(云南澜沧),“多造印敕,遍结土司”②,号召共同抗清。沅江土司那嵩起兵响应。李定国部坚持数月,被清军攻破,又移营孟艮,招安头人,“耕种纳粮如郡县例”③。

吴三桂见无法扑灭大西军,又采取招降措施,一时农民军中不坚定分子纷纷投降。顺治十七年三月,吴三桂用贺九仪妻子劝降,贺“将出降,定国杖杀之”④,从此无人敢言降字。

李定国始终忠于永历帝,曾连续上疏三十余封都石沉大海。直到七月,白文选强攻缅都阿瓦失利回来,白、李才了解真相,决定攻缅抢出永历帝。九月,两人分别入缅。至十一月,定国大败缅军,提出“苟送上出,则我罢兵”的条件⑤。缅则回答:“你要攻城也无妨..只是你们水土不服,兵亦有减无增,我不怕。”⑥翌年二月,白、李又合兵入缅,缅集众十五万,巨象千余头来战。二人奋力苦战,大败缅军,渡锡箔江临金沙江窥缅城,缅甸仍不交出永历帝。李定国只得派兵造船渡江,五月又被缅兵捣毁船厂。李定国大怒,围困缅城,不料军中“老幼累累,军饥疫作,死亡相继”①,不得已移军亦渺赖山下。八月,两人又分兵攻缅,但出师不利,十六舟有五舟被击沉。在缅甸他们亦得知吴三桂已大举攻缅,缅杀害永历从官四十余人,白文选部情绪低落。是月中旬,张国有、赵得胜劫持白文选欲降清,离开李定国。李定国子嗣兴准备堵截,李定国不忍双方自相残杀,命放还,率本部独进洞乌。十二月,李定国又准备再度攻缅,忽闻缅王已献永历帝于吴三桂,“愤懑欲绝,曰:‘势既不敌,追无能为’”②。移营景线。但到康熙元年(1662)四月,他又抵勐腊,遣官入车礼(西双版纳)借兵,企图东山再起。五月,礼部侍郎江国泰说服暹罗(泰国)与定国联姻,帮助象马,恢复云南③。蜀人马九功也从古剌返回,“云已集四千人,愿为犄角”④。正当李定国欲图大举,不幸军中瘟疫流行,人马病死甚多。定国修表告天,祈求:“如大数已尽,乞赐定国一人早死,无害此军民。”⑤六月十一日,李定国正逢四十二岁诞辰,突然发病,接着又传来永历帝于四月初八被吴三桂绞杀的消息。“定国恸哭发丧,命军士缟素”⑥,他“披发徒跣,号诵抢地,两目皆血泪”,大哭道:“恢复事尚可为乎?负国负君,何以对天下万世!”⑦六月二十七日夜,定国死于勐腊(一说景线),临终前还嘱咐儿子及部下:“宁死荒外,勿降也!”①气节满荒徼,浩气贯长虹。李定国死后,部下有数千人不降,聚于阿瓦河东百里,称为“桂家”②。勐腊各族人民亦奉李定国为神,过晋王墓均膜拜。并于后山复建“汉王庙”,每年春节进行隆重祭祀③。

① 叶梦珠:《续绥寇纪略》卷4。

② 叶梦珠:《续绥寇纪略》卷4。

③ 叶梦珠:《续绥寇纪略》卷4。

④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20。

⑤ 冯甦:《见闻随笔》下。

⑥ 叶梦珠:《续绥寇纪略》卷4。

① 邓凯:《求野录》。

② 邵廷采:《西南纪事》卷10。

③ 刘范:《狩缅纪事》。

④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⑤ 叶梦珠:《续绥寇纪略》卷4。

⑥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2。

⑦ 刘彬:《晋王李定国列传》。

① 叶梦珠:《续绥寇纪略》卷4。

② 王之春:《国朝柔远记》,见郭影秋《李定国纪年》。

③ 郭影秋:《李定国纪年·序言》。

(谢选骏指出:李定国如此杰出,为何归于失败?我认为他犯了和郑成功同样的错误——那就是“奉猪为帝”,使用了永历的朱明年号,也就堕入了猪圈猪窝了。而他比郑成功更差的是,李定国本是反明的,后来又归明,出尔反尔,失信于天下了。吴三桂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反复无常,终归灭亡。所以这些浮萍都是必败无疑的。甚至三百年后的孙中山,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他靠着共和起家,然后却祭祀专制暴君“冥太祖猪猿獐”,能不失败吗?这是孙文狗东西后来投靠苏俄的前兆。所以我说,李定国奉猪为帝,必败无疑。)



【第八章 范文程】


第一节 初显身手授游击


范文程,字宪斗,号辉嶽,汉军镶黄旗人。其先人在明初自江西谪沈阳,居抚顺所。曾祖范鏓,明正德进士,嘉靖时官至兵部尚书,以伉直忤严嵩离任。祖父范沉为沈阳卫指挥同知。父范楠,有两子,名文采、文程。文程生于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少年好学,聪颖敏捷,十八岁时,与兄同为沈阳县学生员。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 1618),八旗军下抚顺,范文程与兄归顺后金。努尔哈赤于天命六年取沈阳、辽阳,七年攻西平入广宁,范文程皆从征。据清代有关文献记载,范文程蒙努尔哈赤善遇,“参与帷幄”,但语焉不详,具体情形无法知晓。

天聪三年(明崇祯二年,1629)十月,皇太极(时称“天聪汗”)统率满蒙汉大军五万余人伐明,从喜峰口突入塞内,入蓟门,克遵化。范文程时在汗之文馆,被称为“书房官”、“文臣”或生员、秀才,没有正式官衔。他虽系儒生,但相貌堂堂,体格魁伟,倒很像是一员虎将,且临阵不惧,随军从征时,奋勇冲杀,又长于用计,能言善辩,因而立下功劳,“招抚潘家口、马栏峪、山屯营、马栏关、大安口五城”。明军围攻大安口城,他又“披甲逼阵”,“率枪炮手,杀敌甚众”。十一月十一日,皇太极统军往攻北京,留参将英俄尔岱、游击李思忠及文程与八员备御,领兵八百名,驻守遵化。明军来攻,“清军前锋被围,文程突围力战,援之以出”。因战功显著,范文程被授予游击世职。①天聪五年八月,皇太极再次进攻明朗,统军七八万围攻大凌河城。初十日,范文程奉汗命,往城之西山一台劝降。明兵“据险死守”,他“单骑至台,晓譬详切”,守兵听后下台投降,其中有生员一人、男丁七十二名、妇女十七人,还有马二匹、牛二十四头、驴二十一头,汗“即付文程养之”。②天聪六年四月,皇太极领兵征察哈尔,林丹汗闻悉,率部民逃走。皇太极欲用兵于明宣府太同,范文程与文馆同事宁完我、马国柱上疏,认为入宣府,不如攻山海关。五月下旬,皇太极驻归化城,遣兵分掠黄河一带蒙汉人家,并命文馆官员商议下一步行动计划。六月初五日,范文程与宁完我、马国柱一起上奏,这是天聪九年以前《清实录》全文载录范文程的第一份奏疏,是了解此时范文程之见识、才干、文采的极好材料。现将顺治时撰修的《清太宗实录》所记的疏文,摘录如下:汗昨命臣等思想目前事宜,臣等虽愚鲁,敢不具管见以闻。沙河堡官员查发逃奔人,是头紧顾头之意,以向年之插汉儿,彼尚不敢少抗,岂敢抗汗今日之兵耶。……臣等环观今日军情,无大无小,皆以汉人为奇货,是势之必欲深入也。即欲深入,汗当先为筹算,决志无移,切不可草草,以致临期踌蹰。臣等想,汗提兵到此,各相警戒,我兵一入,若得与汉人遇而大创之,是为厚幸,若退守各城,近边村屯,地薄民穷,凡我兵马,无益有损。夫既无所获,势必从原路出境,是与蒙古无异,而名利两失矣。果欲内入,当直抵北京,讯其和否,蚤为决断,由山海折毁水门而归,以壮军威,以示无敌于天下。若计所入之关,无如雁门为便,既无沮滞,又居民富庶,可资饱腾。

汗如必欲深入,又恐无隙可乘,徒败声名耳,臣等于不得已之中,有两计焉,一计近于正大光明,一计近于吹毛求疵。所为正大光明之计者,当谕经过城池,明言插汉儿汗远遁,百姓尽为我有,因途遥徒步难行,特来与尔主讲和,并借尔地方牲畜..。所谓吹毛求疵之计者,当写书与近边官员,令彼转为讲和,勒限日期..(明官必耽延),彼时乘隙而入,惟我所欲为矣。入则利在深入,不入则就此回兵,庶为上策,勿徒劳兵卒也。①从这份奏疏,可以看出范文程在两个方面的弱点。其一,此时范的文学修养欠佳,表述水平不太高明。这份奏疏是宁完我、范文程、马国柱三人合奏,宁完我是辽阳人,天命年间被俘为奴,天聪三年以“通文史”被皇太极召入文馆办事,授为参将。马国柱原系明朝生员,进入文馆后于天聪八年考中举人。此疏虽未注明由谁执笔撰写,但既系三人“公疏”同奏,把它作为反映文程之水平的材料,还是不会错的。

此疏的文字相当粗糙,毫无文采,有的句子使人难解其意,把它与乾隆初撰修的《清太宗实录》所记的这一奏疏相比,便可不言而喻了。比如,原疏一开始称:“汗昨命臣等思想目前事宜,臣等虽愚鲁,敢不具管见以闻。”“思想”两字,恐非当时高人雅士习用之词,既愚又鲁,还加“管见”两字,也太累赘罗嗦。乾隆修之实录将其润色为:“皇上昨命臣等筹度目前事宜,臣等虽愚,敢不竭所知以闻。”①两相比较,乾隆修实录的史官,将原疏之“思想”改为“筹度”,去一鲁字,再把“具管见”变为“竭所知”,虽仅小小变动,显然使其比较文雅略有文采了。再举一例,原疏有“沙河堡官员查发逃奔人,是头紧顾头之意”。什么叫“查发逃奔人”?表述太不通顺了。乾隆版改为“查发逃去人民,以还我者”,一下子就使人们明了其意,知道是明朝官员将从后金逃去的人丁查出送还。至于所谓“头紧顾头”,显系地方性的通俗口语,不易为他省人知晓,乾隆版改为“是不过暂救目前之急”,使其文字表达水平大为提高。全文类似之弊,俯拾即是,不再赘引。

① 《清太宗实录》卷4;《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② 《清太宗实录》卷9;《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其二,此时范文程在军政大事上还相当幼稚,见识不高,议不精辟,对后金与明之形势,了解不透,既不知己,又不知彼,所上之计实为下策。范文程、宁完我与大多数降金汉官一样,竭力主张对明用兵,大举深入,直捣京师。揆诸当时形势,此议未免太偏太急太险,如若照此行事,后果难以设想。先就后金本身条件而论,此则,女真男丁不过六万左右,加上汉军一旗、蒙古一旗,共十旗,丁数不会超过八万,而且贝勒、大臣之中,有的已开始享乐腐化,士气较前有所削弱。辽东汉民因受先汗努尔哈赤晚年的虐待,被屠杀、迁徙、抄没为奴,满腔怨愤,纷欲弃金投明。经济危机也相当严重,四年以前,“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牛一头卖银一百两,良马一匹值银三百两,布一匹价九两,出现了“人有相食者”的悲惨景象。①至于周边形势,同样不妙。南面朝鲜,既怀天聪元年被迫订立城下之盟屈服于金之新恨,又念念不忘二百余年忠于大明的长远历史,一心要摆脱后金压抑与明联合抗金。东北方面,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虽星夜逃走,但并未覆灭,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西边的明国,尽管曾数败于金,但幅员辽阔,臣民众多,人口超过后金几百倍,明军也数十倍于八旗军,并于天聪四年收复永平、遵化四府州县,迫使勇猛善战的二大贝勒阿敏狼狈逃回沈阳。后金处于四面被围的困难境地。在后方不稳、腹背受敌、敌众己寡的条件下,不做好充分准备,就要远征千里以外的大国京都,谈何容易,弄不好,被截断后路,想退回故里尚且不能,焉能进据紫禁城入主中原。所以,聪明的皇太极并不急于飞袭燕京,稍后一些时候,还斥责汉官之此见为谬论。何况,这次出征,原为攻击林丹汗,不料彼先期远逃,八旗军追逐四十余日,连蒙古大汗的影子都未见到,鞍马劳累,缺水少粮,得不偿失,贝勒、大臣之中,不少人已有怨言,如果还要快马加鞭远征明国,仅有十日之粮的疲师,怎能获胜!因此,范文程三人之计,实为下策,与天聪汗皇太极的方针,是背道而驰的。

① 《清太宗实录》(顺治撰修稿本)卷7。

① 《清太宗实录》卷12 页3、4、5。以下凡系乾隆朝修的《清太宗实录》,皆不注其版本,因此乃目前通用之书。

① 《清太宗实录》卷3。

范文程的另一具体建议,也颇为不妥。这位熟读先师之书的儒士,竟劝汗资粮于敌,大掠大抢,从雁门入关,因其“居民富庶”,“可资饱腾”,范文程居然着眼于短暂之利,而忘了人心为贵、得人心者得天下的根本要诀,足见其此时见识之短浅。

当然,宁完我、范文程、马国柱三人并非无能之辈,在当时的后金确实也算是才谋出众的智士,宁、范后皆为大学士,马任至加兵部尚书衔的管辖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的总督。他们的奏疏不会一无所取,至少有两点是讲得很好的,一是他们环观军情后,认识到后金国中上下人员“皆以汉人为奇货”(乾隆版改为“皆志在取明”),必欲深入;二是他们力主尽速决策,“入则利在深入,不入则就此回兵”,不能半途而返。因此,皇太极虽不听从三人深入之议,但仍对其予以赞扬,《实录》记为“嘉纳之”。


第二节 智谋日增升任大学士


范文程益自磨砺,尽心国事,才干日强,识见愈高,迅速博得皇太极宠信。天聪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以孔有德、耿仲明欲来降,范文程奉汗命,偕吴赖、白格、塞古德,赍汗谕往探及劝降。五月,孔有德率众来归,范文程遵谕将其部安插于东京,并陪孔有德等人至沈阳拜见天聪汗。①虽然文馆至天聪十年三月才改为内三院正式设立大学士,但在此之前,范文程实际上已被皇太极当作类似此职之亲信内臣来使用,经常被召入宫,与汗密议军国要事。史称“文程所领,皆枢密事,每入对,必漏下数十刻始出。或未及食息,复奉召入,率以为常”②。因此,当初编汉军旗时,“廷议首推文程”任固山额真,而汗却不愿让其离开文馆,曾下谕:“范章京才堪胜此,但固山职一军耳。朕方资为心膂,其别议之。”③天聪九年二月初七日,皇太极因近来汉官及诸生动以立即兴师伐明陈奏,认为此议不妥,系“不达时势之见”,“乃小人之浅见”,下谕给刑部承政高鸿中及文馆宁完我、范文程等人,对这种意见予以批评,指出此时“人心未及安辑”、“城郭未及修缮”,不能盲目动兵。将来时机到了之后,大军伐明,那时明帝如弃京而走,或遣使求和,是追击逃帝,还是围攻京城,是允和还是拒和,对其人民如何安置,对八旗贝勒等人之贪得之心,如何禁止,等等重大问题,令范文程等“酌议疏奏”①。

天聪十年三月初六日,文馆改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亦称内三院。范文程被任命为内秘书院大学士,职掌是:撰写与外国往来书札,掌录各衙门奏疏、辩冤词状、皇上敕谕、文武各官敕书并告祭文庙谕、祭文武官员祭文②。范文程之世职亦进为二等甲喇章京,益受汗宠信,“每议大政,必资筹画”,宣谕各国敕书,皆出其手③。

范文程感恩图报,殚心竭力,操劳国事,先后疏言废除连坐法,奏准更定部院官制,六部各设满洲承政一员,下置左右参政、理事官、副理事官、额者章,荐举邓长春、张尚、苏弘祖等人为吏部参政、户部启心郎。④清崇德元年(明崇祯十四年,1641)三月,宽温仁圣皇帝皇太极知悉,睿亲王多尔衮等王公统军围攻锦州时,离城远驻,又私遣部分官员兵丁返家,守兵得以出城运粮入内,勃然大怒,遣内大臣昂邦章京图尔格、固山额真英俄尔岱和内院大学士范文程、希福、刚林等,讯问多尔衮如此办理的原因,并下谕严厉斥责主帅多尔衮和同在军营的肃亲王豪格、饶余贝勒阿巴泰、安平贝勒杜度、公硕讬等人。图尔格、范文程等传达帝谕后,多尔衮等引罪。图尔格、范文程等人向帝奏报其情,皇太极更为恼怒,命他们谕令多尔衮等自议其罪。多尔衮自议死罪,豪格亦言应死,杜度、阿巴泰削爵为民,尽没户口奴仆,从征将领三十余人分别议死、革职、籍没。三月二十二日,图尔格、范文程等将此情奏报,皇太极予以宽减,降多尔衮、豪格为郡王,分别罚银一万两、八千两并夺二牛录、一牛录,余皆罚银。第二日,多尔衮等俱至议政衙门,皇太极命大学士希福、范文程等将他们逐出议政衙门。

① 《清太宗实录》卷13、14。

②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③ 同上。

① 《清太宗实录》卷22。

② 《清太宗实录》卷28。

③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④ 《清太宗实录》卷22;《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皇太极十分生气,多尔衮等人虽然引咎自责,但并不心悦诚服,君、王、将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多尔衮身为正白旗旗主、和硕睿亲王,“统摄”吏部,其亲弟为镶白旗旗主、和硕豫亲王多铎,其同母之兄阿济格是英郡王,三兄弟拥有二旗,皆骁勇善战,军功卓著。安平贝勒杜度、公硕讬,是礼亲王代善所辖正红、镶红二旗系统中的实力人物,代善遭皇帝压抑,心怀不满。固山额真阿山、谭泰等二十余名官员,皆是开国有功之战将。统治集团中这样多的人员与皇帝长期不和,将会带来严重恶果。

范文程此时已是久经锻炼智谋高超蒙帝宠信之大学士,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他于四月初五日偕大学士刚林、学士额色黑奏称:“国中诸王贝勒大臣,半皆获罪’,不许入署,不准晋谒皇上,他们回家日久,又将去锦州更替郑亲王,对明作战,“各部事务,及攻战器械,一切机宜俱误”,望皇上息怒,令其入署办事。皇太极允准,诸王贝勒大臣“遂各赴署办事’①。范文程为协调皇帝与诸王之间的紧张关系,立下一功。

① 《清太宗实录》卷55。


第三节 疏言天下事定计取中原


清崇德八年(明崇祯十六年, 1643)八月初九日,皇太极去世。十四日,诸王贝勒大巨议定,立皇太极之第九子福临继位,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辅理国政”。二十六日,举行新皇帝登极大典,颁诏大赦,改次年为顺治元年。

福临被推为新君,是八旗贵族内部各派激烈争斗的暂时妥协。福临继位以后,这一斗争仍在进行。八月十六日,郡王阿达礼、贝子硕讬向郑亲王济尔哈朗、礼亲王代善、睿亲王多尔衮游说,谋立多尔衮为君,代善、多尔衮告诸王贝勒,遂以扰政乱国的叛逆罪,将阿达礼、硕讬处死,籍没其家。范文程原是红旗硕讬的属下人员,此时被拨入镶黄旗。

范文程刚刚避免了因主硕讬乱国而险遭不测之祸,不久又遇到了新的麻烦。摄政王多尔衮之亲弟豫郡王多铎色胆包天,竟然要抢夺范文程之妻,经过一番周折,才得到解决,诸王贝勒审实后,决定罚多铎银一千两,夺其十五个牛录。范文程虽然化险为夷,没有遭受妻室被霸之灾祸,但仍不免忧心忡忡。多铎乃一旗之主,贵为亲王、郡王(原系亲王,因故降爵,不久复封亲王),又系摄政王多尔衮之同母亲弟,日后会舍此不究吗?万一追念前怨,范文程恐难免灭门之灾了。

尽管身遭故主被戮、爱妻险被欺凌之双重危难,范文程仍以大局为重,在清朝入主中原这一紧急关头,献计献策,立下了殊勋。顺治元年(1644)四月初四日,范文程上书摄政王,奏请立即出兵伐明,夺取天下。此文关系到清帝能否君临天下,至为重要,摘录如下:乃者有明,流寇距于西土,水陆诸寇环于南服,兵民煽乱于北陲,我师燮伐其东鄙,四面受敌,其君若臣安能相保耶。..此正欲摄政诸王建功立业之会也。窃惟成丕业以垂休万禩者此时,失机会而贻悔将来者亦此时。何以言之,中原百姓蹇罹丧乱,荼苦已极,黔首无依,思择令主,以图乐业..是则明之受病种种,已不可治,河北一带定属他人。

其土地人民,不患不得,患得而不为我有也。盖明之劲敌,惟在我国,而流寇复蹂躏中原,正如秦失其鹿,楚汉逐之,我国虽与明争天下,实与流寇角也。为今日计,我当任贤以抚众,使近悦远来..申严纪律,秋毫无犯,复宣谕以昔日不守内地之由,及今进取中原之意,而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将见密迩者绥辑,逖听者风声,自翕然而向顺矣。夫如是,则大河以北,可传檄而定也。..惟摄政诸王察之。①范文程此书,讲清了四个问题。其一,明国必亡。尽管此时清国君臣尚不知晓李自成农民军已打进北京,灭了明皇朝,崇祯帝自尽,但范文程已经看准,曾拥有雄兵百万、辖地万里、臣民上亿的大明国,必将迅速灭亡。他非常透彻地剖析了明朝的内忧外患,四面受敌,人心尽失,业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认清这一基本形势,对久怀入主中原雄心的八旗王公的决策,无疑有着重大的影响。

其二,与“流寇”争天下。如果说在此之前已有人议论明国将亡,范文程不过是阐述得更清楚、更全面、更深刻的话,那么,与明末农民军争夺明① 《清世祖实录》卷4。

皇朝的天下的论点,则是范文程最先提出来的。此时,清朝将领和谋士对大顺、大西农民军所知甚少,仅把其当作活动于西北一隅的“流寇”。顺治元年正月二十六日,蒙古鄂尔多斯部之人向多尔衮报告李自成取陕西、攻三边的消息时,多尔衮还于当日给农民军写信,欲图与其建立联系,协同攻明。信中明确讲到:“兹者致书,欲与诸公协谋同力,并取中原,倘混一区宇,富贵共之矣。”①范文程高瞻远瞩,敏锐地察觉到农民军才是清帝主入中原的大敌,强调指出:“正如秦失其鹿,楚汉逐之,我国虽与明争天下,实与流寇角矣。”这一论断十分精辟,至关紧要,为清军入关及其与大顺军决战,奠定了思想基础。

其三,良机难得,稍纵即逝。范文程剖析了明朝必亡、“流寇”势强之后,着重点明,中原土地人民,不患不得,患得而不为我有,恐将落入农民军之手。如果处理不当,不争取人心,则有可能以己之力驱逐人民投往“流寇”,那时大势就无可挽回了。因此他大声疾呼:“成丕业以垂休万禩者此时,失机会而贻悔将来者亦此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成败与否,在此一举。范文程此论,确系高见,此时李自成已入据北京半月有余,河北、山东传檄而定,设若清军晚个一年半载才出兵,大顺农民政权有可能统一黄河、长江流域,全部接管除辽东以外的明朝旧有辖地,那时大局已定,清军要想问鼎中原,就难上加难了。

其四,变方针,创“大业”,禁杀掠,收人心。早年努尔哈赤大杀辽民,二大贝勒阿敏贝勒弃遵化屠永平,清军四次深入,抢掠而返,使明国臣民以为清朝并无大志,不过是抢掠子女玉帛而已,“纵来归附”于清,亦“未必抚恤”,因此他们疑惑不定。范文程剖析了汉民“因怀携贰”的缘故,提出应当宣布此次“进取中原之意”,申严纪律,“秋毫无犯”,并纲要性地提出四条原则:“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这样一来,汉民必然纷纷归顺,“大河以北,可传檄而定”。

范文程的建议,对清夺取中原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制定,对促使清军出发,起了巨大的作用。四月初九日,即范文程启奏摄政王之后的第五日,摄政王多尔衮带领郡王多铎、阿济格等八旗王公大臣,统领满蒙汉官兵十余万,祭师出发。多尔衮并明告三军:“曩者三次往征明朝,俱俘虏而行。今者大举,不似先番,蒙天眷佑,要当定国安民,以希大业。”①四月十四日,大军抵达翁后,明平西伯吴三桂自山海关遣使前来求兵,言及李自成已破明都,多尔衮立即派人往召在盖州汤泉养病的范文程来商大计。范文程抱病力趋,建议说:自闯寇猖狂,中原涂炭,近且倾覆京师,伐厥君后,天怒矣;刑辱缙绅,拷掠财货,士忿矣;掠民资,淫人妇,火人庐舍,民恨矣。备此三败,行之以骄,可一战破也。我国家上下同心,兵甲选练,..何功不成..自古未有嗜杀而得天下者。国家止欲帝关东,当攻掠兼思。倘思统一区夏,非乂安百姓不可。①多尔衮收到吴三桂的乞兵书,本来相当犹豫,是前进,还是中止。清军之行,是为了夺北京取中原,现在既然农民军已先据都城,直捣山海,清军还有无必要继续前进。而且过去清兵三逼明都,皆未能得手,现农民军能袭破其城,其军战斗力谅必很强,如与清兵交战,胜负难卜。

① 《明清史料》丙编第1 本,第89 页,《顺治元年致西据明地诸帅书稿》。① 《沈馆录》卷7,页13 注;《清世祖实录》卷4。

①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多尔衮对阿济格、多铎说:“吾尝三围彼都,不能遽克,自成一举破之,其智勇必有过人者。今统大众亲至,得毋乘战胜精甲,有窥辽之意乎?不如分兵固守四境,以观动静。”三人“咸有惧色,遂顿兵不进”②。正是在这犹豫不决的紧急关头,范文程讲明了清军必能打败李自成农民军,获取大胜,并再次强调禁杀掠收人心,从而坚定了多尔衮进军的信心和决心,决定收降吴三桂,迎战农民军。四月二十二日,两军大战于山海关石河西,李自成败走,清军大胜,并乘势追击。

此时,沿途官民畏惧杀掠,“民多逃匿”。范文程扶病随征,草檄宣谕:“义兵之来,为尔等复君父仇,非杀百姓也,今所诛者惟闯贼。官来归者复其官,民来归者复其业。师律素严,必不汝害。”其檄皆署范文程的官阶姓氏。这一宣谕相当有效,“民心遂安”。③清军迅速前进,五月初二日,摄政王多尔衮入居紫禁城内的武英殿,实现了多年以来入主中原的宏愿。

②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0,《吴三桂请兵始末》。

③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第四节 开国定制再建功勋


顺治元年(1644)五月初二日,清军进据北京。此时,百务废弛,社会混乱,人心波动。范文程昼夜操劳,佐理国政。尽管当时头绪纷繁,“畿内甫平,军兴四出,腾布文告,应给军需,事无巨细,皆决于文程”,使他“昼夜立阙下”,“应机立办”,非常劳累。但与此同时,他始终紧紧抓住根本问题,为革除明季弊政,与民谋利,争取人心,开国定制而艰苦奋斗。他首先致力于稳定都城局势,于入京后第二日,五月初三日,向摄政王奏称:燕京一些人,“假托搜捕贼孽,首告纷纷,恐致互相仇害,转滋惶扰,应行严禁”。多尔衮赞同,下令禁止,并设防守燕京内外城门官兵,“严禁士卒抢夺”。①紧接着,他又奏请为明崇祯帝发丧。崇祯帝朱由检于三月十九日自缢于煤山海棠树,二十一日大顺军发现其尸,发钱二贯,买柳木棺置放,四月初四日安葬于昌平州,“草草掩于田贵妃坟内”。范文程建议为崇祯帝发丧,多尔衮同意,于五月初四日下谕:李自成原系故明百姓,乃敢弑主暴尸,“诚天人共愤,法不容诛者”,今令官民“为崇祯帝服丧三日,以展舆情”,著礼部、太常寺“备帝礼具葬”。此事深受故明官绅拥戴,《清实录》载称:“谕下,官民大悦,皆颂我朝仁义声施万代云。”②尤其重要的是,范文程废除了明末横征暴敛的加派田赋之弊制。明末的辽饷、剿饷、练饷,平均每亩田增赋银二分多,全国共增田赋银一千六百余万两,比旧额增加了一半以上,地方官吏又借机勒索,闹得全国民怨沸腾,成为导致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在连年战争中,农民军将明末的官府饷册通通烧毁,只剩下万历年间的旧册。范文程入京之后,即招集各部胥吏,征求册籍。有人建议于地方搜寻明季新册,范文程拒绝其议,说:“即此为额,尤恐病民,岂可更求。”遂以万历旧册为依据,照此征收田赋。①多尔衮听从范文程之言,于顺治元年七月十七日谕告全国官吏军民,宣布废除三饷:“前朝弊政,厉民为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兹哀尔百姓困穷,夙害未除..为尔下民请命,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各该抚按,即行所属各道府州县军卫衙门,大张榜示,晓谕通知,如有官吏朦胧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②十月初十日,顺治帝颁行的即位诏,又再次宣布:“地亩钱粮,俱照前朝会计录(即万历年间的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亩征解,凡加派辽饷、剿饷、练饷、召买等项,悉行蠲免。”③有清一代,田赋基本上没有加派,实奠基于此,这一利民利国的制度的确立和坚持,与范文程是分不开的。

① 《清世祖实录》卷5。

② 《清世祖实录》卷5;《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0,《三月十九帝崩煤山》。

①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② 《清世祖实录》卷6。

③ 《清世祖实录》卷9。

范文程很注意争取汉旗绅衿的归顺与合作,大力起用废官闲员,征访隐逸之士,让他们为官作宦,治政教民。顺治二年南京攻下后,范文程上疏:“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今宜广其途以搜之”,请于顺治三年、四年再次举行乡试、会试。帝从之,于是“江以南士子毕集,得人称极盛云”①。

范文程辛勤操劳,“安抚孑遗,举用废官,搜求隐逸,甄考文献,更定律令,广开言路”,确定赋制,对清初的开国定制,做出了重大贡献。

①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第五节 功成引退“元辅高风”


正当范文程励精图治业绩显著的时候,朝中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使他不得不抑制雄心壮志,置身中枢之外。原来,摄政王多尔衮率清军入主中原以后,权势急剧膨胀,初晋叔父摄政王,再升皇叔父摄政王,顺治五年竟当上了“皇父摄政王”,大有取代福临帝位之势。其亲弟多铎亦因入关和下南京之功,以及助兄治政,不断高升,初由郡王复封亲王,再晋德豫亲王,顺治四年又进封“辅政叔德豫亲王”,成为仅次于多尔衮的“辅政王”,具体主持日常政务。多尔衮极力压抑正黄、镶黄两旗忠于皇太极、福临与豪格的王公大臣,将肃亲王豪格革爵幽禁迫害致死,追革一等公图赖之爵,没其家产,革一等昂邦章京鳌拜世职,“免死赎身”,削二等昂邦章京索尼世职,罢其官,籍没家产,遣发盛京守陵。

范文程蒙受皇太极特恩殊宠,知恩图报,竭力效忠朝廷,誓死不忘故主,至是,见朝政日变,睿王权大逼帝,同僚刚林希宠背主转附睿王,福临之位岌岌可危,心中十分不满。兼之,几年以前豫王多铎谋夺己妻遭罚,难免有恨,恐将恃权报仇。形势非常明显,范文程要想晋爵加禄牢居相位,避免豫王谋害,就得离弃幼君投靠睿王,要想保持气节,忠贞不渝,就要开罪于皇父摄政王,身家性命难保。左思右想,进退两难。最后,范文程决定托疾家居。此情当然引起多尔衮不满。因此,尽管范文程于开国定制大有贡献,威望甚高,从顺治元年起就名列大学士之首,但摄政王对刚林、冯铨、祁充格三位大学士更为信用,范文程逐渐被排除于议政之外,仅于顺治元年被委任为《太宗实录》总裁官。

顺治七年十二月多尔衮病逝,第二年闰二月刚林、祁充格以谄附睿王妄改《太祖实录》删去大福金阿巴亥等事,被处以死刑,范文程亦系同改之人,刑部拟议革职,解任,籍没其家,诸王大臣覆议,拟令其革职折赎留任。顺治帝批示:“范文程曾效力太宗朝,在盛京时,又不曾预贝子硕讬之罪,后知睿王所行悖逆,托疾家居,众亦共知。睿王取去刚林时,以范文程不合其意,故不取去。范文程著革职,本身折赎,仍留原任。前所行情罪已结,今后于委任职掌,当矢忠报效。”①不久,范文程即复官。第二年,顺治九年遇恩诏,复进世职为一等子,授议政大臣,任《太宗实录》总裁官。

范文程继续尽心竭力佐治国政,顺治九年三月初八日,他偕同僚参奏会试中式第一名举人程可则“文理荒谬,首篇尤悖戾经注,士子不服,通国骇异”,请敕部议处。顺治帝命革退程可则,惩治考官胡统虞等人。②此时,因兵火连年,军费浩繁,民不宁居,土地荒芜,各地钱粮缺额,田赋亏欠,军饷不足。范文程于九年十月三十日特上大兴官屯之疏:臣见直省地方,土地荒芜,钱粮阙额至四百余万。民赋亏,则兵饷必绌,国家大害在此。然民地荒,则军屯可兴,国家大利亦在此。昔明太祖尝言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亦当元季乱后,旷地甚多,能行官屯故耳。今湖广、江西、河南、山东、陕西五省,寇乱日久,人民稀少,若待招民,穷民无力,何能开垦?若任现在道府各官,庶务繁多,势必迁延不力。臣请行兴屯四事。一、在选举得人。..其官吏俸廪,初年于兴屯本内关支,次年以子粒补偿。..一、在开垦收获。开垦必用牛种农器..于州县库贮钱粮内分用支给。..地之无主者,即为官屯。

有主而抛弃者,多方招来,过期不至,亦为官屯。凡土著流户,愿来耕者,官为给地,量助牛种,官分子粒三分之一,三年之后,便为永业。..一、在积贮转运。..一、在责成考课。..臣又谓,今孟冬将尽,若复不决,明春难耕,日复一日,四百万之课,是永无足时矣。①范文程此奏疏,既表明他确实关心国事,竭力想为帝君分忧,欲图解决顺治一朝入不支出军饷短缺的大难题;又反映出此时他已江郎才尽,料事大不如前。军屯官屯一事,明中叶以后,不少大臣奏请恢复明初之制,有清一代,亦常有人以此为富国足兵之妙计,其实,包括范文程在内的这批建言者,对于明代的军屯,仅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并不了解其产生、发展、衰落的基本历史和决定其盛衰的根本因素。由于土地私有化的时代潮流和人民反封建斗争的强大威力,明太祖朱元璋佥征上百万军户垦种六、七千万亩田土的军屯之制,到明中叶已迅速衰落,明末更是名存实亡。历史实践证明,欲仿明初之制的大兴军屯之议,不过是可言而不可行的纸上谈兵的书生之见,此实为下策和无策。

正是由于无法行此古制,所以,虽然顺治帝对范文程之疏予以赞扬批示,“此所奏甚是,著议政诸王及大臣等会议具奏”,但并未能够付诸实行。①顺治十年正月,文程复上保举连坐法,奏请允许部院三品以上的大臣各举所知之人,若被举之人任官后称职,奖励保举者,如其不称职,按罪之大小,“保举官议以连坐”。他认为,“此法实行,则内外皆得真才,而天下无有不治者矣”。顺治帝下诏从其议。②顺治十一年八月,加范文程少保兼太子太保。九月,年近花甲的范文程上疏,以病奏请休致。顺治帝谕告吏部:“大学士范文程,自太宗时办事衙门二十余年,忠诚练达,不避艰辛,朕所倚赖。乃近以积劳成病,虽暂假调理,仍夙夜在公,未得专事药饵,旦夕奏效,深系朕怀,暂令解任谢事,安心调摄,特加升太傅兼太子太师,昭朕眷礼大臣至意。”③十四年,加秩一级,帝遣画工至范文程府宅画其像,“藏之内府,不时观览”。康熙元年(1662),范文程奉命祭告太宗山陵,“伏地号恸,几不能起”。

康熙五年(1666)八月初二日,这位为大清建国定制立下卓越功勋的大学士,因病去世,终年七十岁。康熙帝知悉文程病故,亲撰祭文,遣礼部侍郎黄机谕祭,赐其葬于河北怀柔县红螺山,谥“文肃”。康熙五十二年,帝又亲书“元辅高风”四字,为其祠横额。其子承谟、承勋等,分任总督、尚书等要职。

① 《清世祖实录》卷54。

① 《清世祖实录》卷69;《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① 《清世祖实录》卷69。

②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③ 《八旗通志初集》卷172,《范文程传》。

(谢选骏指出:汉奸范文程可谓汉奸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的先行者了——丫头养的范文程他似乎类似王猛,但是不然。王猛反对苻坚进攻东晋,而范文程这个婊子养的却给奴儿哈赤、黄太鸡、多儿滚、顺治狗、康熙狗四代为奴,竟然唆使满狗杂种入关抢劫!而这部《中国通史》,竟然还从正面来描述他这畜生——这倒使我想到,黄俄狗奴史家范文澜,是否满洲狗奴奸臣范文程的狗崽子?)



【第九章 郑成功】


第一节 楼船世家一少年


明天启四年(1624)七月十四日,郑成功诞生于日本肥前国平户港千里滨(今长崎县松浦郡)。

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初名一官,字飞黄,明天启元年(1621)十八岁时,潜往粤东香山澳投奔舅父黄程。天启三年,他为黄程押送白糖、奇楠、麝香、麂皮到日本平户,结识了侨居日本的华商头目、海盗巨魁李旦,从此开始了海上贸易生涯。在平户,芝龙与日本女子田川氏(中国姓氏为翁氏)结婚,次年生下郑成功,取名“福松”。

1624年1月,郑芝龙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接纳为通事,乘船离开日本前往台湾, 1625 年后又脱离东印度公司,加入李旦海盗集团。8 月,李旦病死,他遂占有李旦的财产和位置,做了海盗首领,并以“一官”之名不雅,改名芝龙,号称“飞黄将军”。天启六年,他率船队进入金门、厦门一带,屡败明朝官军,横行海上凡两年六个月,至崇祯元年(1628)九月受福建巡抚熊文灿招抚,授予海防游击之职。

其时东南海上活跃着很多海盗集团,与郑芝龙时合时离,彼此对于海上利益存在着激烈的竞争。郑芝龙既降了明朝,遂以官军身分对海上诸“盗”大张挞伐,从崇祯二年至八年先后消灭了李魁奇、杨兴、杨七、钟斌和刘香诸集团,大大发展了自己的势力,从此独有南海之利,“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自筑城于安平,海舶直通卧内,可泊船,径达海。其守城自给饷,不取于官。旗帜鲜明,戈甲坚利,凡贼遁入海者,檄付芝龙,取之如寄。故八闽以郑氏为长城”①。就在郑芝龙开始发迹的崇祯三年九月,他派人把遗在日本的七岁儿子福松接回南安县安平镇家中。芝龙见儿子仪容雄伟,声音洪亮,满心喜悦,为之延师肄业,取名森。郑森读书颖敏,最喜《春秋》和孙子兵法,制义之外,即舞剑驰射,不以章句为意。先辈王观光一见,对芝龙说:“是儿英雄,非若所及也!”四叔郑鸿逵也非常器重他,常常抚摸着他的头,说:“此吾家千里驹也!”②十一岁时,塾师以《洒扫应对》出题,郑森在作文的后幅束股中写道:“汤、武之征诛,一洒扫也;尧、舜之揖让,一进退应对也。”③先生对其用意的新奇大为惊讶。崇祯十一年郑森进南安县学,崇祯十五年八月至省参加乡试,未中。次年郑森二十岁,娶雷廉道董容先之女,当年生子,取名经。

崇祯十七年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改元,加封郑芝龙南安伯,调其兵六千人由郑鸿逵统领入卫。郑森随郑鸿逵到南京,进南京国子监。他慕钱谦益之名,执贽为弟子。钱谦益见他丰采掩映,志意不凡,为之取字“大木”。弘光元年(1645)三月,他到常熟拜谒钱谦益,游剑门、桃源涧诸胜,曾写下《游剑门》五古一首和《游桃源涧》五古二首,钱谦益以为,“声调清越,不染俗氛。少年得此,诚天才也”。瞿式耜更是称赞他“瞻瞩极高,他日必为伟器”。①

① 邹漪:《明季遗闻》。

② 《梨洲遗著汇刊·郑成功传》。

③ 《台湾外记》卷1。

① 《延平二王遗集》。


第二节 隆武赐姓海上起兵


清顺治二年(1645)弘光政权亡后,黄道周与郑芝龙、郑鸿逵奉唐王朱聿键称帝于福州,改元隆武,晋封郑芝龙为平虏侯,郑鸿逵为靖虏侯,郑芝豹(郑森五叔)为澄济伯,郑彩(郑森族兄)为永胜伯。其后,又晋芝龙为平国公,鸿逵为定国公,俱加太师。郑氏一门勋望,声焰赫然,“族戚、部将封侯伯者十余人,其挂印腰金、侍御卿校,盈列朝内,内外大权,尽归芝龙”②。八月,芝龙引郑森朝见隆武帝,隆武帝见其英毅峻拔,瞻视不凡,大为惊奇,抚着他的背说:“惜无一女配卿,卿当尽忠吾家,无相忘也!”③赐姓朱,名成功,封御营中军都督,仪同驸马、宗人府宗正。自此,中外皆称之为“国姓”、“国姓爷”。十月,郑芝龙又派人从日本把成功的生母翁氏接到安平。

当时大江以南各地都有明朝遗臣在坚持抗清斗争,他们都希望获得隆武帝这面旗帜以获得发展,隆武帝也想离开福建,摆脱郑氏控制。但是,郑芝龙已在闽广购置大量仓庄田产,更有海上巨大利益,所以尽管隆武帝屡檄出关,郑芝龙总以缺饷为名,按兵不动。或佯作出关,行不数里而还。黄道周自请出关募兵江西图恢复,“芝龙仅给羸卒千人,甫出关而溃”①,不久在婺源被俘而死。郑鸿逵陈兵仙霞关,严禁儒生入闽,不让他们去向隆武帝出恢复的主意。

顺治三年三月,隆武帝决意离开福建去江西。郑芝龙使军民数万人遮道号呼,拥驾不得前。当时郑成功随侍,条陈据险控扼、拣将进取、航船合攻、通洋裕国等诸项措施,隆武叹道:“骍角也!”封忠孝伯,挂招讨大将军印。郑成功感戴隆武帝的识拔,但看到隆武帝不足以成大事及其政权内部的腐败,不久便以母病为由,告假回到安平。

清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洪承畴和招抚福建御史黄熙胤,都是泉州南安人,与郑芝龙同乡。他们向征南大将军贝勒博洛献策:隆武兵马钱粮俱掌握在郑芝龙手中,若许以王爵,福建可不劳一矢而定。博洛乃命洪、黄修书入闽。郑芝龙接书,也不与鸿逵、成功商量,即决定投诚。

五月,洪承畴、黄熙胤接到郑芝龙复书,博洛乃挥师齐进,六月初一日突破钱塘江防线,鲁王亡命海上。

浙江溃,全闽震动。郑芝龙诡称征讨,飞舟离开延平,并密谕守关诸将施天福等尽撤关兵。八月二十二日,清军未遇任何抵抗,从容由仙霞关进入福建,二十八日入汀州,杀隆武帝、后。

郑芝龙退保安平,楼船尚有五百余艘,军容甚盛。他以为无一矢加于清朝,必会得到清朝信赖,而两广素属部下,若招以自效,闽粤总制,依然可以南面而王。博洛致书,说:“两粤未平,今铸闽粤总督印以相待。”芝龙大喜,遂进降表。成功劝道:“吾父总握重权,未可轻为转念。以儿细度,闽粤之地不比北方得任意驰驱,若凭高恃险,设伏以御,虽有百万,恐一旦亦难飞过。收拾人心,以固其本;大开海道,兴贩各港,以足其饷;然后选将练兵,号召天下,进取不难矣。”又说:“夫虎不可离山,鱼不可脱渊;离山则失其威,脱渊则顿时困杀。吾父当三思而行!”①芝龙不听,挑选五百名盔甲鲜明的勇士随从,即日前往福州面见博洛。博洛令府县接应,凡所过驿站,供奉威仪都很隆重。又差官过乌龙江递茶远接,命文武郊外相迎。芝龙满心欢喜,遂剃发。博洛连日大开筵宴,至第四日天明,突命芝龙拔营北上,“从行者五百人,皆拘置别营,不得相见”②。芝龙说:“吾子弟素非驯良,今拥兵海上,脱有不测,将奈何?”博洛说:“此无与尔事,亦非吾虑所及也。”③山河破碎,父亲投降,使郑成功悲歌慷慨,毅然走上了揭旗创业的道路。他在泉州文庙孔子像前烧掉了儒巾蓝衫,会阁部路振飞、曾缨、万年英等,设高皇帝神位,誓师恢复,称“忠孝伯招讨大军罪臣朱成功”。时年二十三岁。

① 《台湾外记》卷2。

② 《南疆逸史》卷54《郑芝龙传》。

③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13。


第三节 立足金、厦


顺治四年(1647)正月,郑成功率愿从者九十余人,乘两艘大船往南澳募兵,又取从日本归来的郑氏商舶资金十万佐军,队伍很快发展到数千人。于是在厦门鼓浪屿设演兵场,建镇命将,训练部队,继续使用唐王年号,称隆武四年。

郑芝龙既降,郑氏旧部大多各行其是。郑鸿逵率部入海,郑彩、郑联兄弟转奉鲁王。二月,清军突至安平,大肆淫掠,成功生母翁氏剖腹而死。母亲的惨死,更加激起郑成功满腔仇恨。四月,郑成功与郑彩、杨耿合兵,入海澄,破九都,攻漳平、龙岩等县,这年,原明浙江巡抚卢若腾、进士叶翼云、举人陈鼎(陈永华之父),俱至安平谒郑成功。又有海澄人甘辉,五短身材,勇猛绝群,漳浦人蓝登,武艺精熟,南安人施琅,机略畅晓,后来都是郑成功部下的重要将领。

顺治五年五月,辅明侯林察自广东逃回见郑成功,报告瞿式耜和丁魁楚已在广西肇庆拥立桂王朱由榔为帝,改元永历。郑成功遂尊其朔号,遣使称贺。十月,永历帝封郑成功为威侯。

顺治六年,永历帝晋封郑成功广平公。郑成功为了和两广造成连兵之势,乃把兵锋西指,由分水关入潮州,黄岗黄海如、澄海杨广、海山朱尧、南阳唐玉先后迎降。接着郑成功又以武力讨平了南洋许龙、潮阳张礼,以及溪头、狮头寨、和平寨、员山寨、和尚寮诸处土豪,揭阳邱瑞、刘公显领导的义军和诏安农民军首领万礼也来投顺。

顺治七年六月,郑成功大举进攻潮州。由于漳州清军入城增援,只得退兵潮阳。

这时全国的抗清形势已急剧由高潮转入低潮。顺治六年正月,清兵破南昌,金声桓、王得仁败死;入湘潭,何腾蛟败死;二月,李成栋兵溃于信丰,渡水溺死。顺治七年正月,清兵克南雄,桂王由肇庆出奔,移德庆,抵梧州。清兵又两路进兵,对梧州取钳形攻势,二月进攻广州。面对这种局势,广东已毫无发展的可能。八月,郑芝莞来潮阳劝郑成功回取厦门以为根据地。郑成功遂带数镇秘密回厦。

厦门是族兄郑彩、郑联的地盘。郑成功一向只能寄泊其一角——鼓浪屿,作为练兵之所。十五日中秋夜,他选精兵五百,令甘辉、施琅、洪政、杜辉四将统领配船四只,泊舟鼓浪屿。郑联方醉卧万石岩,次晨酒醒,仓卒出迎。郑成功笑道:“兄能以一军见假乎?”①郑联未及回答,郑成功部下已各持兵刃跳上郑联船只,郑联及其将士皆詟服不敢动。郑成功又设酒于虎溪岩,邀郑联赴席,投壶角胜,酣畅倍常。入夜,郑联掌灯回至半山塘,杜辉等伏起,将其刺死。郑成功勒兵入城,佯捶胸大哭道:“谁杀吾兄,仇不共戴!”命兵士严守郑联、郑彩宅门,禁止出入。于是郑彩、郑联的全部粮饷船只、部众尽归郑成功,郑成功从此有了稳固的基地,兵力增至四万余人。

十月,郑成功遣将招抚闽安、铜山、南澳诸岛。时清军攻破舟山,张名振、张煌言奉鲁王漂泊金门。郑成功乘机吸收浙海水师名将张名振、周鹤芝、阮骏等部,闽、浙、粤沿海抗清武装悉归其下,号称大军数十万。于是建五军,以辅明侯林察为左军,闽安侯周瑞为右军,定西侯张名振为前军,平彝侯周鹤芝为后军,郑成功自为中军元帅,每军大小船一百号。

广东碣石苏利侦知郑成功回到厦门,率众攻破惠来。潮阳原先投顺的义军也重立旗帜。十一月,郑成功再次南征至潮阳,正遇黄文带永历帝诏旨从广西来,说清平南王尚可喜和靖南王耿继茂统率数万大兵进攻两广甚急,广西危迫,召郑成功从虎门入援,李定国出三水合攻。郑成功遂统兵南下勤王。顺治八年正月,郑成功兵至南澳,左先锋施琅提出反对南征。

施琅(1621—1696),晋江人,初为郑芝龙部下左冲锋,顺治三年(1646)随芝龙降清。郑成功起兵海上,素知其勇猛绝伦,富机略,招至任为左先锋,待如兄弟,“军储卒伍及机密大事,悉与谋”①。后来有人告诉郑成功,施琅曾说他梦见自己是北斗第七星,郑成功开始忌恨。施琅兄弟俱握兵权,每有跋扈之状,郑成功更加不满。这次施琅又反对勤王,郑成功遂夺其兵权,令其回守厦门。

清福建巡抚张学圣视泉州,侦知郑成功已去广东,立命驻泉总兵马得功和驻漳总兵王邦俊分两路袭击厦门。马得功以数百骑突袭,迫令郑芝豹拨船接渡过岛。水师镇阮引不战而溃,郑芝莞私载辎重下船先逃,城陷。城中储藏焚掠一空,郑氏被掠黄金九十余万,珠宝数百镒,米粟数十万斛,其中将士财帛,百姓钱谷,损失不可胜计。施琅率陈埙、郑文星等数十人勇猛追杀,马得功大败。张学圣又差人去安平挟成功祖母黄氏致书于郑鸿逵,命其用船将马得功三百骑及余兵全部渡回陆上。及成功闻讯率军回厦时,马得功早已渡海而去。郑成功大怒,“引刀自断其发,誓必杀虏”,传令不许诸亲与芝莞、鸿逵相见,说:“渡虏来者澄济叔(芝豹为澄济伯),渡虏去者定国叔(鸿逵为定国公),弃城与虏者芝莞叔,家门为难,与虏何干?”①大会文武,赏施琅银二百两,陈埙、郑文星银各一百两,然后出隆武所赐尚方剑,立将芝莞斩首,悬首街衢三日,说:“本藩铁面无情,尔诸勋臣、镇将,各宜努力,苟不前进怯敌,本藩自有国法在,虽期服之父,亦难宥之!”②诸镇股栗,军士皆踊跃欢呼,锐气百倍。鸿逵理亏,将水师全部交予郑成功,自择白沙地方广构亭沼,艺植花木,笙歌自娱。施琅前被削夺兵权,以为回厦必当复职,但却仍被闲置一旁。施琅启请为僧,竟自削发。施琅的亲兵曾德请求充任成功亲随,被接收。施琅得知,立将曾德拿回杀死。成功督大军掠永宁、崇武二城,满载而归,施琅公开进行指责,和其弟施显越加无所忌讳。二十日,成功采取断然措施,以商讨军机为名,调施显到船,加以逮捕,同时分别派兵包围,捉拿了施琅及其父大宣并家属。施琅监禁在船,由副将吴芳看守。施琅家人派人假称成功令箭调回审究,行到僻静处,施琅打倒吴芳和押解兵士逃脱。成功大怒,立杀施大宣、施显父子,并杀吴芳的妻与子五人,全岛戒严,严密搜索。施琅在山穴中潜匿了几天几夜,密投部属苏茂署中。当时苏茂顶替施琅左先锋镇之职,施琅激他说:“闻藩主千金高爵购我,细思贤弟与我最厚,特来相寻,免被他人邀功。”苏茂说:茂虽不肖,岂肯卖镇主以求荣乎?且公投生非投死也。茂虽死,亦不可为。公幸勿疑!”③遂藏起施琅。次夜,令心腹备小船送往安平依郑芝豹。成功闻讯往召,施琅已投了清军。

① 陶元藻:《碑传集》卷15《施琅传》。

① 《先王实录》。

② 《台湾外记》卷3。

③ 《台湾外记》卷3。

郑成功自顺治六年兵进广东,已避开了与清军的正面作战,矛头主要是指向不清不明的地方势力。清军偷袭厦门,将郑芝龙一生聚敛、郑成功多年经营席卷无遗,激起他无比愤恨,他开始全力对付清军:五月攻海澄,九月入漳浦,大败漳州总兵王邦俊,又大败福建陆路提督杨名高,十二月乘胜进攻漳浦,守将杨世德、陈尧策献城降,诏安、平和二县并复。

顺治九年正月,郑成功扬帆直入海澄港,赫文兴开城出降,接着进军江东,攻击长泰,声威大振。二月,清浙闽总督陈锦亲督大军,并檄召潮州、汀州两路兵马,以及郑鸿逵部下叛将蔡兴、章云飞等部,对郑成功包抄合围。三月,郑成功五路设伏,大败清军于江东桥,陈锦仅以身免,当晚被家丁刺死。

四月,郑成功督大队进攻漳州,分兵为二十八宿营,围城数匝。清廷急调浙江总兵马逢知(原名进宝)率兵驰援,被郑成功用计赚进城中。浙江巡抚宜永贵效击魏救韩故事,集船二百余号出攻厦门,又被郑成功派陈辉督水师大败于崇武。漳州之围一直持续了半年。九月,清平南将军固山额真金砺奉命入闽,会新任总督刘清泰驰救。

郑成功久顿坚城之下,师老粮匮,士气衰竭,连被金砺挫败,最后退守海澄。

顺治十年四月,金砺奉命取海澄。郑成功率诸将驻守海澄北面的天妃宫,建高台亲行督战。五月,金砺马步数万进驻天妃宫前,安放大小铳炮数百号,连击两天两夜,郑军营垒坏而复整,整而又坏,死伤惨重。郑成功见兵将面面惊惶,各无守志,取出“忠孝伯招讨大将军印”交与冯澄世,说“尔为我持此招讨之印通谕军中,朝廷以此卑我,我唯有效死勿去而已,诸将中有能率众得功者,愿以此题让。”诸将闻令,无不感奋,齐到请令。甘辉激励众将说:“古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此丹心照汗青’。此番竭力以守,倘有不测,亦死得其所!”王秀奇等齐声应道:“此城是大家今日死忠营也!”郑成功见军心振奋,令众人痛饮,随后上敌台观敌。诸将以铳炮密集,劝其不可乘危,郑成功说:“死生有命在天,虏炮如我何!”①张盖从容而坐。诸将又劝去盖,不听。清军见郑成功伞盖,移炮齐射,弹如雨点。甘辉情急,亲掖郑成功而下。刚离台数层,郑成功座位已被一炮击为粉碎。郑军营垒被猛烈的炮火摧毁无遗,郑成功乃命将士各掘地窝藏身。谕众将:敌人许多精锐,数日夜只远远轰击未敢逼近者,一则知我手段,二则意我必退回中左。昨侦探来报,虏营中火药钱粮不继,我谅明日必来决战,如不胜,必退走矣。次晨清军果然并营逼进,前用汉兵,后继满兵,汹涌而前。郑军拚死抵御,三进三退,杀伤相当。待清军大部过河,成功传令地炮齐发,过河清军俱皆烧死,委填河内,河为之满。郑军一拥冲出,未过河残兵,擒杀无遗。金砺精锐尽丧,连夜逃回漳州。

郑成功以非凡的胆识和卓越的军事才能,赢得了海澄战役的胜利。七月,永历帝晋郑成功为漳国公,封延平王。又封甘辉为崇明伯,黄廷为永安伯,万里为建安伯,郝文兴为祥符伯,王秀奇为庆都伯,冯澄世为太仆寺卿兼都院右佥都御史。

在开辟和巩固以金、厦二岛为中心、以漳、泉二府为主要活动范围的根① 《先王实录》。

据地期间,与频繁的军事行动同时,郑成功注意延揽明朝遗臣,也很有一番政治气象。“成功盛,以恢复自任,宾礼明之遗臣,于是海上衣冠云集”。他最尊重的,有尚书卢若腾、侍郎王忠孝、都御史辜朝荐、沈佺期、郭贞一、徐孚远、光禄寺卿陈士京,以及仪部纪衷文,“不以礼,不敢见也”①。特别是幾社名流徐孚远,郑成功在南京国子监学习时,就曾想向他学诗。徐孚远入闽,傥言高论,“廷平听之,娓娓竟夕;凡有大事,谘而后行”②。为了确保粮饷供给,郑成功利用父亲留下的余威以及贸易关系,大力开展内地和海外贸易。他进一步发展五大商组织,“在京师、苏、杭、山东等地,经营货物,以济其用”③。五大商分山、海两路:山路(陆路)有金、木、水、火、土五行,设在杭州,主掌内地物资的采购。海路(水路)有仁、义、礼、智、信五行,设在厦门,主掌海上贸易事务。原来父亲经营的商船,现在俱属郑成功调遣,仍旧领取盖有“石井郑氏”印记的牌照,进行海上贸易。顺治八年,他利用母亲曾被日本国王认为义女的关系,以甥礼遣使通好日本。日本国王非常高兴,助以大量铜铅,并派官协助铸造铜炮、永历铜钱、盔甲、器械等物,据计,当时郑成功对日本的输出输入贸易总额每年多达216 万两,对东南亚各国的贸易每年约达176—240 万两,总计每年平均达424 万两。另据郭沫若考证,郑成功为了使海上贸易的发展,还曾采用西法自铸银币。这是中国货币史上一个划时代的创举。

① 全祖望:《鲒埼亭集》卷27,《陈光禄传》。

② 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12,《徐都御史传》。

③ 刘献廷:《广阳杂记》。


第四节 和战之间


郑芝龙被挟进京后,清廷为了招降郑氏余部,授予一等精奇尼哈番世职。对于郑成功,在很长的时间内并不在意。隆武政权消亡后,它的主要攻击对象,一是浙东的鲁王余烬,二是西南的桂王政权。顺治八年(1651)以后,郑成功连续大败清军,特别是闽浙总督陈锦败死,开始震动清廷。当时,南方正出现了第二次抗清活动的高潮,李定国、刘文秀、白文选先后攻陷桂林、梧州、柳州、辰州,定南王孔有德自焚,定远大将军和硕亲王尼堪战死,张名振、张煌言兵进长江,李定国猛攻两广。并且孙可望、李定国多次遣使联络郑成功,约期会师恢复。在这种情势下,清廷为了分化郑成功与孙、李的联合,乃改变原来的消极待降政策,积极开展和平攻势,以期不战而屈人之兵。

顺治九年(1652)十月,清廷命郑芝龙写信派家人周继武驰送成功,告以朝廷招抚之意。

次年五月,封郑芝龙为同安侯,成功为海澄公,鸿逵为奉化伯,芝豹为左督总兵官,并派官持印敕入闽。

八月,清使至厦。郑成功表示:清朝必须切实给予三省地方,方可实现和议。

十一月,清廷决定予郑成功“靖海将军”敕印,答应给予泉、漳、惠、潮四府安插兵马。郑成功仍不受命,坚持非数省不可,要和就须依朝鲜例处理双方关系。

顺治十一年八月,清廷又派内院学士叶成格和理事官阿山,偕郑成功季弟郑渡(随郑芝龙入京后改名世忠)、四弟郑荫(入京后改名世荫)入闽议和。

十月,郑成功与清使相约俱至安平会面。郑军列营数十里,旗帜飞扬,密布锹黎鹿角,设伏据隘,清使随从精骑数千,步旅万余,漫山遍野扎营,瞭哨四出,各相提防。

郑成功提出先受诏,后议剃发之事。清使要求先剃发,然后接诏。互相数日不定,叶成格、阿山不辞而别,自回泉州。郑渡、郑荫到厦门泣涕恳告,说:“两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难矣!我等复命,必无生理!”郑成功说:“我意已决,无多言也!”清使回京。郑成功给郑渡写信:“兄弟隔别数载,聚首几日,忽然被挟而去,天也!命也!弟之多方劝谏,继以痛哭,可谓无所不至矣。而兄之坚贞自持,不特利害不能以动其心,即斧刃加吾颈,亦不能移吾志。何则?决之已早而筹之已熟矣。”又复父书:“大抵清朝外以礼貌待吾父,内实以奇货视吾父。今此番之敕书与诏使之动举,明明欲借父以胁子,一胁则无所不胁,而儿岂可胁之人哉?且吾父往见贝勒之时,已入彀中,其得全至今者,亦大幸也。万一吾父不幸,天也命也,儿只能缟素复仇,以结忠孝之局耳。”“儿此时惟有秣厉以待,他何言哉?他何言哉!”①。清朝招抚郑成功的谈判,四经往返,至此归于破裂。虽然双方都未达到最高目的,但是,谈判期间,孙可望、李定国几度遣使约期会师,郑成功待而未举,是清朝借谈判迟滞了南方海陆两大势力的会师;成功利用和谈之机,分遣各镇至云霄、龙岩、惠安、仙游等地征派粮饷,数月间获四百余万,是招抚不成,清朝决定诉诸武力。

① 《梨洲遗著汇刊·郑成功传》。

① 《先王实录》。

十二月,清廷以杨杰、马得功、马进宝充福建随征右、中、左路总兵官,命世子济度为定远大将军,同贝勒巴尔处浑、贝子吴达海、固山额真噶达浑统率满汉大军三万,征剿郑成功。同时,囚郑芝龙于高墙。

郑成功也知大战在即,乘两使回京复命,清朝大兵尚未南下之际,一方面在海上大整舟师,增设炮台;一方面遣军出征,扩占地盘,十一月略取漳州属邑,十二月占领漳州,袭破同安、南安、惠安,次年正月又攻破仙游,省城福州震动。

顺治十二年,郑成功进一步利用二至六月的间隙,进行了一系列军政建设。军制上,分陆军为七十二镇,水师为二十镇。另设监营,由总理监营、左右协理监营统管大小监督,“监同各提督统镇出征,凡有军机重务,必由报闻”;每人各授铁竿红旗一面,上书“军前不用命者斩,临阵退缩者斩,副将以下先斩后报”。

政制上,仿国家六部的规模,设六官分理庶事,六官以下各设左右司务(后改为都事)。设六察官讥察利弊。又设“储贤”、“育胄”二馆,以储贤馆集纳考试所取诸生及荐举之士,以育胄馆收容培养死事诸将及侯伯子弟。凡出师征伐,“拨育胄、储贤二馆诸生授监纪职俸,配监各提督统镇,从军出征,记录功罪”①。改中左所为思明州,揭起“中兴”“复明”的旗帜。同时严格进行军队素质训练,在厦门五老峰前筑起演武亭楼台,作为全军训练中心,陆军用“五梅花操阵法”,水师用“水操法”,俱编成定式,颁发全军。“舳舻阵列,进退有法,将士在惊涛骇浪中无异平地,跳踯上下,矫捷如飞”②。

六月,清朝不断增调兵马进入福建,配合济度会攻厦门。郑成功这时已完成了全面的军政整训,于是采纳澄世的建议,收缩战线,主动放弃福、兴、漳、泉各州县,全师退守厦门,坚壁清野,拆毁惠安、同安、漳州、漳浦、南清、长泰、平和、诏安、永春各府县城垣,尽用所拆木石以营垒厦门、金门、海澄、白沙等处。同时,又取主动出击的态势,派黄廷、万礼率十二镇由漳浦、诏安南下潮州,陷揭阳,取普宁,驻兵征饷;派洪旭、陈六御、甘辉、王秀奇等率十二镇北上与张名振、陈辉会师,进入长江,捣其心腹,制其对闽南的用兵。

九月,济度统率的满汉大军三万到达福州,又调本省兵马,准备进攻厦门。当时漳、泉州所属各县并漳城俱已拆为平地,郑成功又令全部军民撤出厦门。有人上条陈说撤出厦门有十不便,不如调回南北征剿之师与清兵决战。郑成功令捆责八十棍。密谕郑泰说:“清朝岂无宿将?遣此乳臭姱子,岂意在战耶?不过借兵在逼我和耳。我若调回大师,被他识浅。所以并空思明以疑之。昔孔明操琴而退魏兵,此意岂异耶?谅他必有书来讲一番,我随乘机迎之,彼自入我彀中。”①济度至泉州,见郑成功空岛以待,果然不敢进犯,驻师东岳庙,两度致书招成功。郑成功仍以先前与叶成格、阿山二使所议条件作复。和谈无法继续,再次中断。

① 《先王实录》。

② 《先王实录》。

① 《先王实录》。

顺治十三年四月,济度统陆军屯扎石井,调集各澳船只,令泉州守将韩尚亮统领,分三■进犯白沙、金门、厦门,郑成功分拨诸镇迎击。适逢狂风大作,阴雾迷蒙,对面不见船■,郑军船顺溜收泊围头,清船被风压下,有收入围头被获者,有漂至青屿、金门登岸乞降者,有漂出外洋至广东海面者,被郑军夺取大船十只,焚毁者三十余只,最后收回泉州港者仅剩十数只。郑军大胜。

郑成功击败济度对白沙的进攻后,增设戎旗左右镇,调集各处乡勇新兵训练铳器,准备全师北征。但就在这时,驻守海澄的前冲镇黄梧挟持副将苏明及海澄知县王士元,献城投降了清朝。

海澄是金、厦的屏障,又是郑成功储积粮饷军械之所。“城中所贮,粮粟二十五万,军器、衣甲、铳器不计,其将领私积者又不计”①。海澄之失是郑成功继顺治八年马得功偷袭厦门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损失,北征的计划也因此暂时搁置起来。

清廷见和谈和征剿均对付不了郑成功,开始全面加强经济的封锁和政治的分化瓦解。顺治十二年六月,清廷下令沿海省分“无许片帆入海”②。顺治十三年六月又谕:“凡沿海地方大小贼船可容湾泊、登岸口子,各该督、抚、镇俱严饬防守各官,相度形势,设法拦阻,或筑土坝,或树木栅,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一贼登岸!”并敕东南各省督、抚镇等官对郑成功部属“大开生路,许其自新”,广出榜文晓谕:“如贼中伪官人等有悔过投诚,带领船只、兵丁、家口来归者,察照数目,分别破格升擢;更能设计擒斩郑成功等贼渠来献者,首功封以高爵,次等亦加世职。同来有功人等,显官厚赏,皆所不惜。”③为了报海澄之仇,郑成功很快找到进取时机。七月,他见济度与李率泰皆驻师漳州,省城空虚,遂派甘辉统领十五镇官兵,北上直入闽安镇,威逼福州。所至广取辎重宝物,足偿海澄之失。八月,济度与李率泰拨梅勒章京阿格商救援福州,郑成功也亲至福州视师。

十一月,清廷命郑芝龙差家丁谢表、小八至三都劝郑成功和议。再一次被他断然拒绝。

十二月,郑成功移师攻略连江、罗源、宁德沿海诸县。济度遣阿格商、巴都、柯如良统满洲马步数千,尾后牵制。阿格商、巴都、柯如良都是满洲虎将,入京以来,无战不胜。郑成功领大队直进宁德,命甘辉、周全斌、陈魁断后,节节示弱诱敌,待至险要处,设伏歼敌。二十九日,阿格商至护国岭,进入甘辉的埋伏圈,伏兵齐出,箭如雨下。甘辉素闻阿格商名将,每以打死仗得胜,又见满兵俱是全身重铠,乃命军士照五梅花阵操法,三退诱之。阿格商三追,甘辉三退,满兵力疲,甘辉乃挥师冲杀。陈魁直取阿格商,身中二矢一刀,幸陈蟒赶到,杀死阿格商。郑军乘势赶杀,满兵一时爬不上马者尽被杀死。清军遗弃马匹、布幔、辎重不计其数。战前,右提督马信曾对甘辉说:“素闻公善战,明日观公退敌。”及胜利收军,马信出迎道:“今日始信公之真勇略也!”①

① 《先王实录》。

② 《清世祖实录》卷92。

③ 《清世祖实录》卷102。

① 《台湾外记》卷4。

十一月,清廷命郑芝龙差人至三都,再次劝郑成功就和。这时郑成功亲自作书禀父,依旧坚持以不剃发、予数省为条件。清廷最终对招抚丧失了最后信心。顺治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顺治帝降谕全力剿捕。四月初五日,将郑芝龙及其弟芝豹、子世忠、世恩、世荫、世默,俱流徙宁古塔地方,家产籍没。八月初五日,又以宁古塔地近江海,恐船只往来,发生意外,命将郑芝龙加铁链三条,手足扭镣,严加看守。


第五节 北伐金陵


顺治十四年(1657)四月,郑成功因地方频得频失,终无了局,召诸参军集议中兴大计。吏官潘庚钟、工官冯澄世、参军陈永华都主张进军江南以号召天下。郑成功从其议,派人前往广西请桂王旨,令孙可望、李定国集滇、黔、粤、楚之师,出洞庭而会江南,以分其势。七月,郑成功率军北伐,八月入海门尧台州,九月,天台、太平、海门卫相率归附。但浙闽总督李率泰侦知郑军精锐北上,乘机分兵攻陷罗星塔和闽安镇。郑成功担心两岛有失,只得暂时回师。

十二月,永历帝晋封郑成功为潮王,其余侯伯印数十颗。郑成功设长史、审理、典宝、典杖、典膳等官,一切照王府行事。

五月,郑成功传令准备北征。重颁出军十条禁令,不准奸淫、掳掠妇女,不许擅毁民房,不准掳掠男子为伙兵(防奸细投毒),沿海归顺地方不准混抢,不许掳掠、宰杀耕牛,不许借坐给牌商船。违者本犯枭示,将领连罪不贷。十三日,分全军作三程:中提督崇明伯甘辉领兵二万五千,配船五十只,为首程;右提督建威伯马信领兵二万,配船六十只,为二程;后提督建安伯万礼领兵二万,配船六十只,为三程;郑成功亲自领兵四万,配船一百二十只,为后合,号称八十万,浩浩荡荡,向北进发。

六月,招降平阳、瑞安、进围温州,全浙震动。

七月初九日至羊山。初十日午,飓风骤起,巨浪排空,雷雨交加,天昏地暗。酉时风浪始息,船只翻沉五十余艘。将士死八千余人,其余伤损无数,郑成功的六中军船也被打破,他的第六妃嫔和四子郑睿、七子郑裕、八子郑温,并船上男女老幼二百三十一人俱没水中。郑成功只得回师舟山,休整船只部伍。

顺治十六年四月十九日,郑成功在羊山之难以后经过半年多的整补恢复,闻清朝于头年二月调遣三路大军进攻云贵桂王政权,乃再次大举北征。为了举手制胜,首先一举攻克定海关炮城,进入宁波港,尽焚清军船只。待清朝拨浙直之兵来援时,郑成功已抽兵下船,扬帆北上了。

五月初四日,师至舟山,再以军纪晓诸将:“此行我师一举一动,四方瞻仰,天下见闻,关系非细。各提督统镇十余年栉沐亲勤,功名事业亦在此一举。当从恢复起见,同心一德,共襄大事。进入京都之时,凡江中船只货物,准其插坐,但要和衷,不准争竞;其岸上地方百姓,严察秋毫无犯。”①十八日,师至崇明,清总兵梁化凤敛兵坚守。郑成功欲顺风入取瓜州,张煌言、冯澄世都主张先取崇明以为后援之地。郑成功认为崇明城小而坚,取之必迟延日月,若得瓜镇截其粮道,然后乘势取江南,则崇明不攻自破。遂于十九日移泊吴淞口。清苏松提督马逢知有反正之意,郑成功乃密书约其共围南京。

六月十三日,师抵焦山。十五日,缟素祭奠崇祯、隆武,恸哭誓师,三军皆泣下。水陆齐进,先攻瓜州。

镇江至瓜州江面十里,清军以百万巨资,用大木以两岸向江心筑起长坝,横截江流。左右复立木栅,内布火炮火铳,再以围尺大索牵接木坝两端,拒扼海舟,名曰“滚江龙”。郑成功以左右武卫屠中,甘辉居左,翁天佑居右,直捣瓜州。材官张亮督善泅水者首先斩滚江龙,郑成功挥兵大进,遂克瓜州。擒操江巡抚朱衣佐至,郑成功说:“此腐儒也,杀之徒污吾剑!”放归。为了控扼上游,截断清军江、楚之援,郑成功特委张煌言率领一支水师进军芜湖。

十九日,郑成功进泊镇江南岸七里港,二十二日夜抵银山。当时南京洪承畴部下的罗将军领铁骑千人赴援已至,其兵铁甲如雪,大言道:“这些海贼不够吾杀!”于是自为第一队,江宁提督管效忠领兵为第二队,苏、常四府之兵依次随后而进。罗兵骄躁求战,直冲郑成功中军营。郑成功亲督左右武卫亲军当其锋,几进几退。铳炮齐发,声震天地。郑军奋勇死战,无不以一当百,罗兵披靡。管效忠又督其余各队来冲。铳炮矢石,密如雨点。郑军猛冲其阵,清军大溃,遍野横尸。管效忠部率四千人,仅存一百四十人,叹道:“吾自满洲入中国,身经十有七战,未有此二阵死战者!”①清军既败,镇江守将高谦、知府戴可进、太平府守将刘世贤相继献城降。扬州文武各遁,百姓以彩旗羊酒到镇江请师。句容、仪真、滁州也先后纳款。江南各地人民十多年来不见明朝衣冠,今日明朝大军重来,人心为之鼎沸。

二十八日,郑成功集诸将议取南京。潘庚钟、甘辉力主暂住瓜州,遣将分据淮扬诸郡,然后再图进取。郑成功不听,甘辉又请陆行。但大军远来,不习水土,士卒多病,时又酷热多雨,沟河难过,不得已由水路进发。

七月初七日,师至南京城外观音门。郑成功命黄安总督水师泊三汊河口,堵御清船,亲领大军由凤仪门登岸,扎营狮子山一带。

江宁提督管效忠自镇江败回南京,与江南总督郎廷佐、驻防昂邦章京喀喀木坚守不敢出战。前在瓜州被郑成功释放的朱衣佐,这时又单骑入城,建议管效忠卑词宽限,麻痹郑成功,然后破敌。效忠依计派人到郑成功大营请求道:“大师到此,即当开门延入,奈我朝有例,守城者过三十日,城失则罪不及妻孥。今各官眷口悉在北京,乞藩主宽三十日之限,即当开门迎降。”潘庚钟当即指出:“孙子有云:‘辞卑者,诈也;无约而请和者,谋也。’此乃缓兵之计,不可凭信,可速攻之!”①甘辉也说应当立即攻取南京,别图进取。郑成功因江上获得两次大捷,已有骄心。且以所约苏松提督马逢知之兵未至,遂不听诸将劝告,竟许敌请。

张煌言至芜湖,相度形势,出溧阳,镇池州,拔和州,入宁国,往来于姑苏、常熟之间,传檄郡邑,大江南北,四府、三州、二十四县相率送款。他见郑成功围城不攻,也上书劝道:“顿兵坚城,师老易生他变。亟宜分遣诸师,尽取畿辅诸郡邑。”②但郑成功接书,为时已晚了。

就在郑成功围城期间,攻破云南的满洲八旗兵噶褚哈、马尔赛等部,已经凯旋回京,得南京急报,星夜疾抵南京。十五日,苏松水师总兵官梁化凤统马步官兵三千余名入城。江宁巡抚蒋国柱调发的苏松、常州、杭州各处水路防兵,也陆续长驱而至。梁化凤日夜登城观望,见郑营步步相关,首尾相应,无计可施。一日巡至东北角,见一营人马屯扎白土山下,稍露疲懈,遂寻机出奇袭阵。

① 《先王实录》。

①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6,《郑成功入镇江》。

① 《台湾外记》卷4。

② 《张苍水集》第四编《北征录》。

屯扎白土山的前锋镇余新,是跟随郑成功久经战阵的一员猛将。南京城下与清兵相对咫尺,他却若无其事,释戈宴戏,樵渔四出,营垒为空。户都事杨英查问,答云:“军机变通,总在讲妙其用。”郑成功恐其偾事,令翁天佑助守,余新为建全功,坚决拒绝。

二十日,郑成功传令诸将准备二十二日安炮攻城。有一管甲吏,破瓜州时以淫掠被责二十棍,含恨在心,当夜入城降清,告以密计。二十一日三更,清军抢先行动,挖开砌塞已久的神策门,梁化凤率五百骑兵突出。余新连日疏忽,大溃,败入萧拱宸营中。梁化凤乘势冲入,两营并遭覆没,萧拱宸浮水逃生,余新被俘遇害。清军既胜,尽出骑兵列营城外。

二十二日,甘辉、林胜、潘庚钟等劝退屯观音门,以图再举,郑成功不听,调拨各镇布阵于观音山,欲与清兵决战。二十三日,江南总督郎廷佐见郑军彻夜移营,乘其营垒未稳,集中全城兵力,抄出山后,向郑军发起攻击。由于前次镇江之役时,各镇争功,互相攻讦,郑成功怒,曾有不得命令擅自出兵者治罪的规定,所以诸将在清兵攻击下,既不敢主动出战,又不敢互相救援。杨祖、蓝衍二营首先覆没,蔡禄、陈鹏二营继又溃败。甘辉、张英埋伏山中,被敌围困,死战不出,张英阵亡,甘辉击杀数十人,亦被擒。清军乘虚掩杀,诸营俱皆动摇。万礼力战于大桥山,被乱箭射死。万义浮水而逃。林胜(广东澄海人,最雄伟,多武艺)见数镇皆败,而成功仍不发号令,说:“敌人虽胜两阵,实无多骑,藩主之不发号令而齐击者,谬也!”自挥本镇大战化凤,但遇东门清骑突出合攻,全军皆没。郑成功在山上观战见各镇并溃,嘱潘庚钟说:“尔立盖下代吾指挥,不可去盖,吾下山,催水军从后抄杀”①。带领健将十余员急下快哨,至江心,遥望诸军披靡不堪,随飞舟往镇江而去。梁化凤合城内诸军,见山上黄盖高扬,挥军猛攻。陈魁见清兵逼近郑成功大营,急往救授,中箭死,将士悉赴水死。清军合师环攻,潘庚钟挥剑督护卫死战。最后全部覆没。

二十四日,郑成功到镇江,黄安领全队舟师至。溃散的诸将也陆续赶到。这次战役。计有十五镇全军覆没。损失镇将以上十四员,标下将不可胜计,整个陆军损折大半。诸将请罪,郑成功大恸,说:“是我欺敌,非尔等之罪也!”②然而,南京之败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如据镇江而守,上联张煌言,四围巩固归附的数府之地,事未尝不可为。张煌言得到南京失利的消息时,也曾致书郑成功说:“兵家胜负何常?今日所恃者,民心耳。况上游诸郡邑俱为我守,若能益百艘相助,天下事尚可图也。”③但郑成功已放弃镇江,顺流东下。

这时,郑成功开始重新考虑同清朝议和,授礼都事蔡政全权办理入京议和事宜。为了让清朝知道自己实力尚存,八月初十日指挥部队向崇明县城发起进攻,但没有攻下。

九月初七,郑成功回到厦门。由于师出无功,遣使报告永历帝,自贬王爵,仍用招讨大将军印。立忠臣庙祭祀死难诸臣,以甘辉为第一,哭道:“早从将军之言,吾不至此矣!”④① 《台湾外记》卷4。

② 《台湾外记》卷4。

③ 《张苍水集》第四编《北征录》。

④ 《先王实录》。

郑成功苦心准备多年的攻取南都,刻期恢复的计划,就这样破灭了。北伐金陵的失败,自有其客观原因——西南大势趋平,清朝得以调转矛头集中对付郑成功,但郑成功的刚愎自用、骄傲轻敌以及指挥上的失宜,更是主要因素。

郑成功败撤以后,煌言势孤援绝,初欲入鄱阳以号召江、楚,但途遇清军,部众惊散,又遭清军追杀,单骑突围走,后逃至浙东海上。

当郑成功攻取瓜州、镇江,逼南京时,清廷大为震恐,命内大臣达素为安南将军,同固山额真索洪、护军统领赖塔统兵南下救授。顺治帝甚至召集六师准备亲征。南京解围的消息传到北京,顺治帝大喜,命为梁化凤画像进呈,擢江南提督。转令达素会同由西南旋师的安南将军固山额真明安达礼进军福建,同时拒绝蔡政的和谈,速捕私通郑成功的马逢知入京问罪。

郑成功江南败归,取粮的范围日益缩小,只剩下金、厦两岛,实难养活数万大军。加以十二月蔡政自北京回到厦门,报告了和议不成及清廷已派达素并浙、直、粤数省水师前来合剿的消息,郑成功深感局势严重,开始考虑向台湾作战略的转移。

顺治十七年三月,达素抵达泉州。五月十日,达素与同安总兵施琅出同安港,李率泰与黄梧出海澄港,并檄蝎石总兵苏利南洋总兵许龙、饶平总兵吴六奇出广海,宁波、温台各港水师出浙海,集满汉精锐数万、战船五百余号,分水陆三路合攻厦门。郑成功凭借海战的优势指挥全军沉着应战。清军船队顺风蔽江而来,炮矢齐发,郑船一直被压到厦门港。日午,南风渐发,海潮渐去,郑成功立命举炮起碇,手自擎旗,指挥船队奋勇冲击,风吼涛立,一海皆动,将士踏浪如飞。北人不谙水性,眩晕、颠仆、乱不成军,遂大败。“数日尸浮海岸万余,长发者(郑军)十二三,短发者(清军)十七八”①。清廷乘胜消灭郑成功的计划破产后,仍然企图再举。七月,清命靖南王耿继茂从广东移驻福建,又命都统宗室罗托为安南将军,征剿郑成功。但由于次年正月年仅二十四岁的顺治帝突然死去,清廷一时无暇顾及征战,郑成功就利用清朝“国丧”和清船靠岸这一间隙,采取了一项对中国历史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向台湾进军。

① 《海上见闻录》(定本)卷1。


第六节 收复台湾


台湾位于我国东南海中,与福建一衣带水。三国时代称“夷州”,隋唐宋元称“流求”。明清之际,台湾的土著居民约有十万,散布生活在全岛三万六千平方里的土地上,过着原始部落生活。从很古的时候起,就不断有大陆渔民移居台湾。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以及南宋遣兵屯戍澎湖,元代设立澎湖巡检司,移民日益增多。明代实行海禁,这里成了一些武装走私集团如林道乾、李旦、郑芝龙等人的活动基地。

十六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者东来,也发现了台湾这个美丽的岛屿。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葡萄牙人到达日本,他们经过台湾海峡,见岛上风光美丽,称之为“福摩萨”,意为“美丽之岛”。荷兰继葡萄牙西班牙之后称霸海上。在巴达维亚城设立“东印度公司”,专门经营东方的殖民事业,天启四年(1624)侵入台湾,筑热兰遮堡(中国记载称台湾城,在今安平),次年又在热兰遮堡对面赤嵌山上筑普罗文查堡(中国记载称赤嵌城,在今台南),开始在台湾建立殖民统治。

荷兰占据台湾,纵横于东方海上,直接与中国东南海上霸王的郑氏发生了严重的利害冲突。郑芝龙降清后,这种冲突就由郑成功承受下来。清顺治九年(1652)台湾发生郭怀一起义,荷兰殖民者怀疑为郑成功所策动,即对郑到台的船只严加检查,并在海上截捕郑的商舶。郑成功大怒,“遂刻示传令各港澳并东西夷国、州、府,不准到台湾通商。由是禁绝两年,船只不通”。顺治十四年六月,荷兰驻台长官揆一遣通事何斌(一作何廷斌)到厦门见郑成功,表示愿意“年输银五千两,箭柸十万枝,硫磺千担”,请求恢复通商①。郑成功当时忙于北伐,遂答应恢复通商。并暗地委托何斌替他在台湾向一切进口船只货物征收商税,允许何斌从中提取一定数量作佣金。后来何斌每年向郑成功缴纳税银一万八千两。顺治十六年,何斌的行为被荷兰人发觉,他在东印度公司的职务被解除,并被判处缴纳二十万元罚金。何斌遂与小通事郭平密谋,由郭平密驾小船,将鹿耳门至赤嵌城的水道探测清楚,连同荷兰人在台湾的布防情形,绘成一图,飞舟至厦门献与郑成功,并极称台湾的富庶和可取之处。郑成功正值南京大败之后,观其图,闻其言,满心豁然。只因蔡政入京和谈尚无回音,同时清朝大兵压境,也难以实行重大转移。

顺治十八年正月,郑成功抓紧清朝国丧停兵不举的大好时机,大修船只,召集诸将会议,作出了进兵台湾的重大决策。并决定由郑泰、洪旭、黄廷等辅佐世子郑经留守金、厦及闽粤沿海诸岛。

三月二十三日中午,郑成功带领马信、周全斌、萧振宸、刘国轩、吴豪并四弟郑袭,统率大军二万五千人,分乘战舰二百余艘,从金门料罗湾出发。二十四日军抵澎湖。七日后,留兵三千就地驻守,大队又于四月初一日晚一更继续前进。

那时船只从澎湖到台湾在台南一带登陆,只有南、北两条航道。荷兰人在一鲲身沙洲上筑起热兰遮城,设重炮守卫严密封锁了南航道。在北航道则将损坏的甲板沉塞水底,加以长期泥沙淤塞,通常大船难以进出,所以荷兰人也就放松了防范。郑成功由何斌向导,就选择了北航道。

四月初二日(1661 年4 月30 日)清晨,船队达到鹿耳门,正逢潮水猛涨五、六尺,大队船只浩浩荡荡开进,在北线尾岛和赤嵌城西北部附近的禾寮港顺利登陆。

台湾城(热兰遮堡)中约有荷军两千余人,由荷兰驻台长官揆一驻守。

赤嵌城(普罗文查堡)有荷军司令描难实汀官兵六百余人据守。揆一首先命令赫克托号和斯格拉弗兰号两艘战船以及白鹭号小帆船和马利亚号快艇向郑军船队冲来。郑军以猛烈的攻势炸沉赫克托号,接着又击溃了其他三艘。快艇马利亚号逃往巴达维亚报信,斯格拉弗兰号和白鹭号躲到日本,再也不敢和郑军较量。

第二天,陆路荷军二百四十名由贝德尔上尉率领进攻北线尾岛。他们以为中国人都是胆小而不耐久战的,“只要放一阵排枪,打中其中几个人,他们便会吓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但这次大出他们意料,郑军四千人由陈泽率领,两面包抄,箭如骤雨,贝德尔上尉及其部下一百一十八人当场丧命。如不是附近一只领航船接应,荷军“必将全军复没,没有一个人回来报告战斗经过”①。

击溃荷军水陆两路进攻,郑成功挥军四面包围了赤嵌城,切断了赤嵌城与台湾城的联系,断绝了海陆交通。随后派人进入台湾城劝降。荷兰殖民者决定与郑成功和谈,愿以送纳劳师银十万两并年输商税若干万、“年年照例纳贡”为条件,让郑成功撤出台湾。

四月初五日,清晨,荷兰代表一行来到郑成功大营。在一个四面敞开的蓝色大帐幕中,郑成功坐在一张方桌后面的太师椅上接见了荷兰使者。荷兰使者请求郑成功明确答复对东印度公司不满的理由和动机,以及要求满足事项。郑成功立即答复道,他完全没有义务说明自己行动的理由,但也没有必要隐瞒如下的事实,为了顺利地同鞑靼人(指满洲人)作战,他认为应该占领台湾。“该岛一向是属于中国的。在中国人不需要时,可以允许荷兰人暂时借居;现在中国人需要这块土地,来自远方的荷兰客人自应把它归还原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他表示,“此来的目的并非同公司作战,只是为了收回自己的产业”。只要公司愿意立即退出台湾,即可以“允许荷兰人用自己的船只装载动产和货物,拆毁城堡,把枪炮及其他物资全部运回巴达维亚”,并且他同公司的友谊也可维持下去。如果无视他的宽大为怀,他只好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力量来求其实现。他限他们在第二天上午八时以前作出决定:如果决定离开,就挂起王子旗;否则就挂起血旗,准备作战。

四月初六日,赤嵌城荷军司令官描难实汀献出了要塞和城中一切物资,他和他的六百名士兵全部成了郑军的俘虏。而台湾城则挂起了大血旗,表示要和郑军对抗到底。初七日郑成功指挥攻城,但因城堡坚固,炮火凶猛,十余日连攻不下,部伍伤亡很大。同时郑军两万多官兵眷属离开金厦根据地以后,粮饷一开始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在澎湖时连地瓜都吃不上。到台湾后,一部分靠大陆运输接济,一部分靠夺取荷兰人的粮仓储积。后来大陆的粮船不至,“官兵一日只两餐,多有病殁,兵心嗷嗷”①。郑成功只好一面派马信统领所部长期围城,一面派遣各镇耕屯自养。

① 《先王实录》。

① C.E.S.:《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① 《先王实录》。

文武各官及各镇大小将领官兵家属,“择地起盖房屋,开辟田地,尽其力量,永为世业”②。六月,遣发各镇分赴北路新港仔(今台南市新市乡)、竹堑(今新竹市)一带和南路风山(今高雄县风山镇)、观音山(今高雄县仁武乡附近)一带屯垦,文武各官均照原额发给六个月俸银,作为开垦基金。

郑成功对台湾城的包围一直持续了九个多月。其间,荷兰东印度公司曾经凑集了七百名士兵,分乘十艘战船,进行了一次救援,但很快遭到失败。救援的失败使台湾荷军更加恐惧,不少人投降了郑军。有个叫汉斯的军曹,在欧洲打过几次仗,很有作战经验。他在12 月16 日出降后,向郑成功提供了城内的详细情况:荷军已经失去了坚持下去的信心。由于长期的围困,守军精疲力尽,已经找不到四百名强壮的士兵,而且由于疾病还在日益减少。城堡经不起大炮猛轰两个整天。他建议郑成功充分利用围城内普遍存在的惊慌情绪和疲弱状态,不仅要用封锁,而且还要用连续攻击,来彻底疲惫敌人,使其完全绝望。他指引郑成功注意荷军工事网和乌特利支圆堡,说工事网远远低于乌特利支圆堡,如果占领圆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工事内保护自己。郑成功得到汉斯的献策,心中有了把握,决定结束消极封锁转入积极进攻。1662 年1 月,郑成功将大部兵力集中到台湾城的沙洲上,建起三座炮台,配了二十八门巨炮。25 日,摧毁了乌特利支圆堡。当晚又在紧逼台湾城的小山上筑起战壕,建造一座大型炮垒。城内荷军彻夜用大炮、步枪、手榴弹轰击,以阻止郑军前进,台湾城已成为一片火海。

1 月27 日,面临没顶之灾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台湾评议会召开了一次重要秘密会议。长官揆一同意评议会几乎一致的意见,决定与郑成功谈判。

经过几天的协商,1662 年2 月1 日(康熙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双方正式订立条约并举行签字仪式。条约共十八条,其中规定:荷兰人交出城堡和所有武器、物资,包括大炮一百五十尊,小铳四千支,足够五个月食用的粮食和价值471500 荷兰盾的金、珠、琥珀与现金;荷兰人可以携带返回巴达维亚途中所需要的米、面、酒、醋、绳索、帆布、火药、枪弹等物,以及他们私人动产、荷兰政府档案文件。此外,二十八名评议员每人准予随身携带二百银元,另二十名特别公民准予一共携带一千银元;郑方释还俘虏并捕获的四艘小艇及其附属物品;检查以后,荷兰士兵在长官的指挥下,扬旗、鸣炮、荷枪、击鼓,列队登船。

几天以后,荷兰驻台湾的最后一任长官揆一搬其辎重货物上船,率余部五百余众,驾舟远去。从此,台湾结束了荷兰殖民者三十八年的统治,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② 《先王实录》。


第七节 英雄之死


郑成功主力大军退入台湾后,清朝采纳黄梧的“剿灭郑逆五策”,驱迫山东、江、浙、闽、粤五省沿海数千里的居民一律从海岸后撤数十里,全部实行迁界,沿海船只悉行烧毁,凡立界之处,陆地则筑墩台,溪河则树椿栅,官兵时刻巡查瞭望,寸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截断大陆对台湾以及金、厦诸岛的一切物资接济。为了散除郑成功的党羽,清朝还大量印刷招降的谕旨,密送与诸岛和台湾的郑氏部属,加强政治瓦解攻势。

清朝一系列经济封锁和政治瓦解措施,使台湾金厦诸岛的郑氏官兵陷入了极度的困境和不安之中。留守闽粤近海各岛的郑氏官兵开始发生动摇。首先,有总兵官林俊奇等将官六十一员和兵士一千三百余名投降了清朝。接着,留守铜山的蔡禄、郭义又率将官一百零八员、兵四千四百名及其家口万余渡海降清。由于郑成功处理失当,跟随郑成功父子镇守南澳二十余年的大将陈豹也投降了清朝。

与此同时,清廷又于顺治十八年(1661)十月初三日,将郑芝龙及其子世恩、世荫并在京亲属十一人斩于菜市口。郑成功得到凶信,擗踊痛哭,自此“中夜悲泣,居常郁悒”①。他又听说清朝将福建郑氏祖坟全部挖毁,更加恨得咬牙切齿。每与诸将谈起五省迁海的事,便叹息不已说:“吾欲留此数茎发,累及桑梓人民!”①郑成功虽然完成了收复台湾大业,但他为此事已经心力交瘁。当初在厦门研究进军台湾时,重要将领吴豪就曾坚决反对,其他将领也都不很愿意,表示支持的只有杨朝栋一人。舟师齐集料罗湾即将启航之际,“官兵多以过洋为难”。有很多将士逃跑。南明遗老们谴责郑成功渡海是对明室的不忠。张煌言听说郑成功大军出发,立派门客罗子迂往澎湖军前劝阻,继又写了一封长信力挽郑成功回师,信中评批郑成功“以中国师徙委之波涛飘渺之中,拘之风土狂獉之地”,“生即非智,死亦非忠”,“是纵偷安一时,必贻讥千古”②。到台以后一则粮食奇缺,全军一日二餐;二则荷军炮火猛烈,郑军伤亡很大,常有士兵逃亡;三则郑成功严令留守沿海各岛将领迁眷入台,郑泰等均贪恋金、厦两岛的通洋巨利和舒适生活,一再迁延不行,后来甚至不发一船至台湾,致使海上信息隔绝。所有这些,都使郑成功变得更加焦躁和恼怒。当时荷兰殖民者对郑成功的困境也很清楚:“国姓爷在福摩萨的情况同他以前在中国一样糟:他在围城期中已经损失了八千多精锐部队;他的大小船只一有机会便开小差逃跑;由于长期进行围城战,他的士兵和其他在福摩萨的中国人对他的忠诚已有所减退;运来的粮食已不像以前那么充裕等等”③。郑成功这时的对策就是实行严刑峻法,动不动就杀人。吴豪在进入台湾不久首先被杀,承天府首任知府杨朝栋因以小斗散粮,全家被杀。万年县首任知县祝敬本本人被杀,家属发配。在恢复台湾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何斌也被杀。“于是人心惶惧,诸将解体”①。

对郑成功刺激最大的还是他的家事。郑成功入台时,留二十一岁的长子郑经在郑泰等人辅佐下坚守金、厦诸岛。

① 《南疆逸史》卷54,《郑成功传》。

① 《台湾外记》卷5。

② 《张苍水集》第一编《上延平王书》。

③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① 《海上见闻录》(定本)卷1。

郑经待人谦恭,好学善射,但严毅果敢不如乃父。郑经的妻子是尚书唐显悦的孙女,夫妻感情很不谐和。郑经与四弟的乳母陈氏私通,亲如佳偶,康熙元年(1661)生下一子,诡报侍妾所生。郑成功大喜,颁赏台湾及留守金、厦诸将士。唐显悦写信给郑成功揭穿隐秘,批评郑成功治家不正,安能治国!郑成功深受儒家正统思想熏陶,齐家、治国一向严明,一看此信顿时气塞胸膛,立差黄毓到金门,命郑泰将郑经、陈氏、小儿及董氏一并斩首。郑泰认为董夫人和郑经不可杀,只杀了陈氏及小儿复命。郑成功不允,又解佩剑交黄毓再至金门。可郑泰仍不执行,而且把黄毓送交郑经予以监禁。郑成功见金、厦诸将拒命,气得暴跳如雷。四月,永历政权的兵部司务林英从云南逃至台湾见郑成功,说永历帝被缅人执送吴三桂,已经被害。君主被杀,父亲被害,儿子拥兵背叛,自己的面前重重困难,加以清朝猛烈的瓦解,更严重威胁郑氏集团的稳固,在这一切袭扰下,郑成功心境悲怆,哀愤满怀,他终于病倒了。五月初一,他勉强从病床上爬起来,登上将台,手持望远镜向澎湖方向眺望,看有没有金、厦的船只开来。黄安对他说,世子与乳母之事也许是清朝阴谋捏造买通唐显悦写信激怒藩主,父子相残,自行消亡。郑成功觉得似乎也有可能,悔恨交加,激动得狂奔疾呼,不能自抑。

康熙元年五月初八日(1662)6 月23 日,郑成功又一次撑持着登台观望。回至书房,他将永历帝所赐延平王的衣冠穿戴整齐,请出《明太祖祖训》,行礼毕,坐胡床,命左右进酒,每翻阅一帙,辄饮一杯,至第三帙,长叹道:“自家国飘零以来,枕戈泣血,十有六年,进退无据,罪案日增。今又屏迹遐荒,遽捐人世,忠孝两亏,死不瞑目,天乎!天乎!何使孤臣至于此极也!”①顿足拊膺,大叫而死。时年三十九岁。

郑成功一妻八妾:董氏、庄氏、林氏、温氏、史氏、蔡氏、曾氏、蔡氏、许氏。十子:经、聪、明、睿、智、宽、裕、温、柔、发。

康熙二十二年(1683)台湾隶归清朝统辖后不久,清廷批准郑克塽的请求,将郑成功尸骸从台南迁葬于家乡福建南安康店之复船山。迁葬时,康熙帝特为题写挽联一副:四镇多二心,两岛屯师,敢向东南争半壁;诸王无寸土,一隅抗志,方知海外有孤忠。

台湾同胞为了纪念郑成功,将郑经原在台湾创建的郑氏家庙称为“开台圣王庙”。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接受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的建议,将“开台圣王庙”大规模扩建为“延平郡王祠”,列入国家祭典。

① 《海纪辑要》。

(谢选骏指出:郑成功母亲被满洲牲口奸污了,他觉得耻辱所以起兵,从而被视为英雄;但是他自己被明朝猪皇帝赐姓了,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自称“国姓爷”,他如此自卑自暴自弃,所以注定了郑成功他无法抗清成功——他还不如《水浒》里的土匪。仅和三百年后拜苏维埃狗爹斯大林的土匪毛泽东一个操行。)



【第十章 鳌拜】


清朝开国元勋之一鳌拜,是满洲镶黄旗人。他的前半生军功赫赫,大多在疆场上驰骋拚杀,后半生则操握权柄,成为影响清初特别是康熙初年政局的一个重要人物。


第一节 身经百战的巴图鲁


鳌拜,姓瓜尔佳氏,出生于一个武将世家,生年不详①。伯父费英东在明万历十六年(1588)随其父索尔果投奔努尔哈赤,历任固山额真、“众额真”,天命建后金国前,位列五大臣之一。他英勇善战,曾被努尔哈赤誉为“万人敌”。鳌拜之父伟齐,系费英东第九弟②,而鳌拜又是伟齐的第三子。鳌拜的二哥卓布泰、四弟巴哈、六弟穆里玛以及叔伯兄弟图赖(费英东之子),都是清初军功卓著的战将,在对明和对农民军的战争中效力甚多。但关于鳌拜五弟萨哈、七弟索山以及其他亲属的情况,历史失载,所知不多。

鳌拜一家之所以武功赫赫,当然是与当时中国特别是东北地区的形势分不开的。费英东一家投奔努尔哈赤的时候,正值努尔哈赤开始统一女真各部,并逐渐走向抗明立国的道路。不久以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年号天命,接着,他以“七大恨”告天,发兵攻打明朝的抚顺,揭开了长达数十年的明清(后金)战争的帷幕。此后,历经开铁、辽沈、宁远、松锦、山海关等多次战役,先后击败了明兵,收蒙古、降朝鲜,灭亡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最终夺取了全国的统治权。鳌拜的前半生,就是在这样一段错综复杂、战火纷飞的历史环境中度过的。

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鳌拜尚未崭露头角。鳌拜的名字在官修《清实录》中首次出现,是在皇太极天聪六年(1632),鳌拜等人“自明界捉生还。获蒙古人五、汉人三十、牲畜三十二。上命即以所获赏之”①。到天聪八年(1634)二月,鳌拜已成为“管护军大臣”,具体职衔是护军参领,即皇太极所领镶黄旗的巴牙喇甲喇章京,所以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征朝鲜时,称鳌拜为“内直甲喇章京”。

在崇德初年皇太极第二次征朝鲜的战争中,鳌拜显示出他勇猛无畏的性格,并从此获得了“巴图鲁”(勇士)的称号②。就在攻下朝鲜京城之后,皇太极派硕托、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率军攻打皮岛。皮岛在鸭绿江口外,距朝鲜本土及中国大陆都很近,是一个战略要地,明将毛文龙曾据守此岛,使皇太极经常感受到威胁,因而对它十分重视,认为“此岛可比大城”。但硕托等进攻不利,皇太极又派阿济格前去增援。渡海之前,鳌拜向阿济格表示:“我等若不得此岛,必不来见王面!”①于是他大呼奋力而上,“冒矢石直前搏战”②,然后举火为号,引来后续部队,攻下了皮岛。皇太极对鳌拜的表现十分高兴,提升他为三等梅勒章京,赐号“巴图鲁”,加世袭六次,准再袭十二次。

① 康熙初四辅臣之一索尼生于1600 年,史载称其辅政时,“索尼老病,鳌拜多专政”,显然比鳌拜年长。

② 据《清史列传》卷4,“费英东传”记其父名索尔果,《清太祖实录》同,“伟齐传”则记其父名索尔和,此系音译之异。

① 《清太宗实录》卷11。

② 《清太宗实录》卷36、卷37。

① 《清太宗实录》卷37。

② 《清史列传》卷6,《鳌拜传》。

以后,鳌拜在松锦之战以及入关后统一全国的战争中屡立战功。崇德六年初围困锦州及攻克锦州外城时,鳌拜先后率护军击败明朝杏山、松山援军,并徒步攻克明军的步军营,因而从三等梅勒章京升为一等梅勒章京,准再袭十次。崇德六年八月,松山明军突围,被鳌拜率部击退。接着,鳌拜又追击吴三桂、唐通、白广恩等明军各部,获得大胜。于是,崇德七年(1642)六月,鳌拜又升为护军统领,即巴牙喇纛章京,实际相当于都统,即固山额真之职,成为八旗将领中具有较高地位的人物。

皇太极取得松锦大捷后,奠定了入关夺取全国统治权的基础。这年底,他派阿巴泰率兵入关,经河北直趋山东,杀掉明鲁王,掳获大批人口牲畜。鳌拜也随军作战,他曾在北京和山东三败明军,攻克四城,在密云附近大败范志完和吴三桂的军队。他以此次战功,再次被提升为三等昂邦章京。顺治二年(1645),清朝为夺取全国政权叙功时,鳌拜一跃而成为一等昂邦章京。此后,鳌拜便加入了阿济格进攻李自成的军队,直下湖广一带。顺治三年正月,鳌拜随肃王豪格等率军进攻张献忠大西农民军。在汉中打败贺珍以后,得知张献忠率军已到西充一带,鳌拜再次充当先锋,率先头部队前往狙击,结果两军相遇,“鳌拜等奋击,大破之,斩献忠于阵”①。打败大西军主力之后,鳌拜等又继续深入四川、贵州等地,屠杀农民政权的大小官员一千多人,基本上消灭了四川一带的农民军。

入关前后的鳌拜,战功赫赫,升迁频频,似乎一帆风顺。但是,这次鳌拜镇压农民军却不但没有获得升官的机会,反而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被借口“停其赏赉”②,还险些丢掉了性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作为两黄旗的中坚力量,在满洲贵族的内部争斗之中,采取了反对与之抗衡的白旗势力的立场,这就必然遭到当时身为摄政王的多尔衮的打击。

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极突然死去,由谁来继承皇位便成为满洲贵族面临的头等大事。但是,皇太极生前对于继承人并未作出安排,所以他之死便引起“诸王兄弟,相争为乱,窥伺神器”③。当时势力最大、地位最高、最有资格继统者有三人:一是两黄旗系统的、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一是两白旗系统的、皇太极的弟弟睿亲王多尔衮;一是两红旗系统的、皇太极的哥哥礼亲王代善,其中尤以前两者的争夺最为激烈。顺治五年三月,贝子吞齐等讦告济尔哈朗罪行时曾提到:“当国忧时,图尔格、索尼、图赖、锡翰、巩阿岱、鳌拜、谭泰、塔瞻八人往肃王家中,言欲立肃王为君,以上为太子,私相计议。..肃王使何洛会、扬善谓郑王云:‘两旗大臣已定立我为君,尚须尔议’。”④说明肃王豪格确是皇位的有力竞争者之一,而鳌拜等是其坚决的支持者。在顺治九年审讯多尔衮余党时也提到,“皇上即位时,英王、豫王跪劝睿王当即大位说:‘汝不即位,莫非畏两黄旗大臣乎?..我等亲戚咸愿王即大位也。’是以睿王于众人前亦述此言。”①可见当时不仅多尔衮是争位的另一有力候选者,而且也表明两白旗与两黄旗在继位问题上针锋相对,互为寇仇。

① 《清世祖实录》卷29。

② 《清世祖实录》卷36。

③ 《清世祖实录》卷9。

④ 《清世祖实录》卷37。

① 《清世祖实录》卷63。

在这场斗争中,鳌拜身为镶黄旗贵族、皇帝的护军头目,是坚决支持皇太极的儿子继承皇位的。皇太极在位时便对鳌拜很信任,有人曾对鳌拜比较专横提出意见,但皇太极却偏袒鳌拜。②鳌拜则更是对皇太极忠心耿耿。崇德二年岳托曾派人于夜晚向皇太极进献马匹,鳌拜以“此暮夜就寝时,非献马时”为理由,说:“上已安寝,欲令惊动,秉烛观马耶?”加以挡驾。事后皇太极听说此事,颇为高兴,将献马一事作为“违法妄行”,“命法司分别议罪”③。鳌拜忠于皇太极,自然希望由他的儿子即位,而两黄旗仍是“天子自将之旗”,地位较高,利益较大。这也是鳌拜等竭力支持豪格即位的原因之一。所以在这个关键时刻,鳌拜曾与图赖、索尼等六人“共立盟誓,愿生死一处”④。在诸王大臣于崇政殿商议册立时,“两黄旗大臣盟于大清门,命两旗巴牙喇兵张弓挟矢,环立宫殿”,对会议施加武力威胁,而“索尼及巴图鲁鄂拜(即鳌拜)首言立皇子”⑤。朝鲜国王的世子李■也记载:“帝之手下将领之辈,佩剑而前曰:‘吾等属食于帝,衣于帝,养育之恩,与天同大,若不立帝之子,则宁死从帝于地下而已。’”①当时的形势确有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之势。

多尔衮是一个素有大志而文武双全的人,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他绝不是像他在日后向群臣所表白的那样,在“诸王、贝勒、大臣率属意于予,跪请予即尊位”的情况下,从内心深处“誓死不从”②,这从他在皇太极时期的地位以及在他摄政时期的许多作为中可以一目了然,详见《多尔衮传》。他之所以退而充当辅政王,扶持皇太极的幼子福临登基,则在于以鳌拜为骨干的两黄旗势力的激烈反对,害怕两者相争,削弱整个清国家的力量,影响入统中原的基业。1644 年清兵入关,打败了李自成永昌政权,占据了北京,进而统一全国,正是在多尔衮缓和内部矛盾、上下团结一心的基础上完成的。但是,以济尔哈朗、多尔衮为辅政王(后为摄政王),福临继位为帝的暂时妥协,并不能彻底消除八旗内部敌对势力的矛盾。豪格对这样一种妥协就很不满,他在顺治元年四月曾说:“和硕睿亲王非有福人,乃有疾人也,其寿几何,而能终其事?设不竟终事,尔时以异姓之人主国政,可乎?”③

② 《清太宗实录》卷57。

③ 《清太宗实录》卷36。

④ 《清世祖实录》卷37。

⑤ 《清史稿》卷249,《索尼传》。

① 李■:《沈馆录》卷6,《沈阳状启》。

② 《清世祖实录》卷22。

③ 《清世祖实录》卷4。

④ 《清史稿》卷219《多尔衮传》。

清朝迁都北京后,鳌拜与谭泰、图赖、锡翰、巩阿岱、索尼等两黄旗贵族依然在暗地里与多尔衮等作对,而多尔衮也一再打击和压制他们。顺治五年三月,“睿亲王多尔衮与豪格有夙隙..系豪格于狱”,最后豪格死于狱中④。多尔衮又以吞齐等人的“讦告”,将济尔哈朗降为郡王,罚银五千两。鳌拜也以同盟拥立豪格,与郑王同谋,以及为豪格鸣冤叫屈等四大罪,落得个“免死赎身”的下场①。顺治七年(1650)七月,多尔衮生病在家,他对前来探病的锡翰等人抱怨顺治帝不来看望他,又不准锡翰去奏报顺治帝。结果锡翰等还是请来了顺治帝,多尔衮十分生气,要杀锡翰,而鳌拜则因为“目睹锡翰等罪状,不即执鞫”,从一等精奇尼哈番降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②。鳌拜遭到打击,许多黄旗大臣人人自危,有的向两边讨好,以图自保。巩阿岱、锡翰并逼鳌拜、索尼等“悔弃前誓”,但鳌拜家族仍不向多尔衮屈服,多尔衮恨恨地说,“若以我为君,以今上居储位,我何以有此病症?今索尼、鳌拜辈意向参差,难以容留。”便“将索尼遣发,鳌拜问罪”,并拆毁了图赖死后的享堂。锡翰等还建议说:“鳌拜、巴哈不宜留上左右,当..俱逐退,勿令近御”③。

顺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摄政王多尔衮病死,顺治皇帝亲政。不久以后,多尔衮的封谥被追夺,阿济格被赐死,两白旗群龙无首,一蹶不振。曾遭到压制的两黄旗贵族及以济尔哈朗为代表的蓝旗势力又重掌要职。顺治八年正月,以“鳌拜巴图鲁、巴哈为议政大臣”④;闰二月,“以军功升三等侯鳌拜巴图鲁为一等侯”⑤;八月,鳌拜以谭泰“营私及党附睿亲王”,提出控告,杀掉谭泰⑥。顺治九年二月,鳌拜认为自己军功甚多,但前些年对他待遇不公,因而向顺治帝提出申诉。顺治帝特意批复吏部:“这所议是。鳌拜著优升一等侯兼一拖沙喇哈番为二等公”①。三月,顺治帝颁布谕旨,命诸王大臣会审旧附多尔衮、陷害鳌拜等人的巩阿岱、锡翰、冷僧机、席讷布库等,并将他们全部处死,“家产籍没”②。这一升一黜,说明了顺治八年以后清初政局的重大变化,标志着八旗内部、特别是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实力对比的转折,但这其中的矛盾与斗争却远远没有结束。

从此以后,鳌拜作为内大臣之一,常在顺治帝左右,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各类事务,如商讨本章批复程序、联络蒙古科尔沁部,将太后旨意传达给皇帝、祭奠故世王公妃嫔,并倡议“大阅以讲武”,自教武进士骑射,协助会审案狱等等,俨然成为一个能文能武的干臣!而正是由于他始终不渝地效命于福临,顺治帝对其也十分信任。顺治十三年鳌拜旧伤复发,卧床不起,“上亲临视之”③。而皇太后有病,鳌拜则“昼夜勤劳,食息不暇”。顺治帝也感到“深可嘉悦”,将鳌拜等“俱加太傅兼太子太傅”④。

就在鳌拜日益得到皇帝信任,地位不断上升之时,顺治十八年正月丁巳夜子刻,福临病死于养心殿。从此,无论是清皇朝,还是处于末世的中国封建社会都开始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鳌拜个人的历史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① 《清世祖实录》卷37。

② 《清世祖实录》卷49。

③ 《清世祖实录》卷63。

④ 《清世祖实录》卷52。

⑤ 《清世祖实录》卷54。

⑥ 《清世祖实录》卷59;《清史列传》卷4,《谭泰传》。

① 《清世祖实录》卷63。

② 同上。

③ 《清世祖实录》卷104。

④ 《清世祖实录》卷113。


第二节 有所作为的辅政大臣


福临去世后,其子玄烨即位,开始了在中国历史以及世界历史上都享有盛名的康熙帝统治时期。但是,玄烨登基时不过是个年甫七龄的幼童,还没有控制大局的能力,管理国家的重担便落到顺治帝遗诏指定、孝庄太后博尔济吉特氏暗中赞助的四位辅臣的肩上。

顺治帝遗诏云:“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

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冲主,佐理政务”①尽管鳌拜在四辅臣中名列最后,但史学家们却往往称此时期为“鳌拜辅政时期”,究其原因,实与鳌拜个人的独掌辅政大权有关。在四位辅臣中间,索尼能文能武,顺治年间总管内务府,是四朝元老,地位很高;苏克萨哈和遏必隆在皇太极晚年才初露头角,能力有限。鳌拜虽然名列最末,但实际地位却与索尼不相上下。输政初期,“索尼老病,鳌拜多专政,与苏克萨哈不相能,遏必隆不能自异”②。在这种情况下,鳌拜的作用绝不像他的辅臣次序一样是最微小的,恰好相反,而是日益增大。从另一个角度说,这四位辅臣都是上三旗的大臣,他们除了旗与旗之间的内部争斗之外,在辅政期间实行的政策基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鳌拜的主张基本上也同样代表着其他辅臣的意见。这样,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八年五月的辅政时期的历史,实际也就是鳌拜辅政的历史。

尽管福临接受了乃父的教训,在临死前把身后的一切安排妥当,但是留给皇位继承者和四位辅臣的却并非万事如意的太平盛世,而是一个问题丛生、矛盾复杂的艰难局面。一方面,西南的南明永历政权和大西军余部,东南沿海的郑氏政权以及夔东十三家军等抗清力量依旧存在,部分汉族地主仍然怀念故国,不愿与清政府合作;另一方面,连年战乱,使社会经济严重凋敝,人民生活困苦不堪,财政状况十分窘迫。这样,如何保证财政收入、恢复生产,同时又要继续进行征服和统一战争,就成为当时统治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此外,“大兵入关时,明臣迎降,睿忠王权宜任之,故胜国弊政,未尽厘正”①。顺治一朝,党争不断,明代重用阉宦的恶习也继承下来,中央地方各级官吏不尽心任职,反而贪污受贿,行私中饱,吏治比较败坏。再者,顺治年间实行的一些恶政,如圈地、逃人、迁海等等,依旧给人民带来极大的苦痛,引起人民的不满。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造成新建立的清朝统治的不稳甚至有被颠覆的危险。

在这样的局势下,辅政伊始,他们便宣称要“率循祖制,咸复旧章,以副先帝遗命”②。经过篡改的顺治遗诏以“渐习汉俗”、对满臣“不能信任”等十四罪自责③。这些已表现出辅政时期的基本方针政策。但是,这些方针政策并不是“违背当时历史发展趋势”的“复旧政策”。

① 《清世祖实录》卷144。

② 《清史列传》卷6,《遏必隆传》。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1,《世祖勤政》。

② 《清圣祖实录》卷3。

③ 遗诏被篡改一事参见孟森《清初三大疑案考实》。

鳌拜等辅政大臣十分重视正确处理满汉关系问题。清朝统治者在各方面“首崇满洲”,是其既定国策,无论是在皇太极、多尔衮和顺治帝执政时期,还是在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烨亲政以后,这一国策基本不变。不管他们对汉族地主表示出多么友善,但一旦触及满族统治者切身利益,危及满洲贵族统治地位,他们“重满轻汉”的根本原则就充分反映出来了。鳌拜辅政时期,自然也不例外,鳌拜等在强调满族统治地位,清除明末弊政残余的同时,并没有在顺治朝满汉关系的格局上做更多的改变。

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下令将制度上“满汉分别、参差不一者,或前后更易、难为定例者”,根据“太祖、太宗成宪斟酌更定”。但对“有今昔异宜、时势必须变通,有满汉悬殊、定例难于归一者,亦须斟酌至当,详明具奏”①。这说明他们并不完全是恪守陈规,也讲究“变通”。如康熙元年谕都察院:“巡视茶马一差,近经部议,满汉兼差,已经奉旨准行。今思巡视茶马差原系汉御史,从无差满官之例,以后著仿照旧例,止差汉官,不必兼差满官”②。表明其因事任人的原则。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鳌拜等认为其“责任重大,今作礼部所属,于旧制未合”③,抬高其地位,尚书“入议政列”④,并由满蒙人专任。这个改变并不能算作重满之举。众所周知,清朝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比较成功,是与理藩院的作用分不开的。因此,鳌拜等认识到,“理藩院职司外藩王、贝勒、公主等事务,及礼仪、刑名各项,责任重大,非明朝可比”⑤,从而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控制和管理,实际上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康熙亲政后沿用此制,雍正时还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正是鳌拜时期这一政策的继续和发展。

顺治十五年,福临曾将皇太极时建立的内三院名号取消,仿明制将大学士改为殿阁大学士,满、汉“仍俱正五品”①,比顺治初年俱正二品有所降低,但并无差别。顺治十八年,鳌拜等以不合旧制恢复内三院名色,“设满、汉大学士等,照尚书、侍郎品级”②,即大学士为正二品,恢复的乃是顺治初的定制。同年亦定内三院满、汉大学士各一员,满学士二员,汉军学士和汉学士各一员,满、汉比例大致相等③。六部在清初统治者眼里一直是要比内三院更重要的,所以鳌拜等在康熙六年曾定满尚书为一品,汉尚书为二品,略有差别。但实际任事的满、汉尚书、侍郎人数是相当的,均为满、汉各一人。就地方行政机构而言,顺治、康熙、雍正时期“八旗人员之任督抚者,汉军十居其七,满洲十居其三,蒙古仅二人”④。而顺治年间和鳌拜辅政时期,任督抚者几乎没有满、蒙人,汉军旗人在总督中约占十分之八,一般汉官占十分之二;在巡抚中汉军旗人与一般汉官平分秋色,前者略多,只是到辅政末期,才有极少几个满、蒙人任督抚,还不如康熙帝亲政以后的多⑤。

① 《清圣祖实录》卷2。

② 《清圣祖实录》卷7。

③ 《清圣祖实录》卷2。

④ 《清圣祖实录》卷2。

⑤ 《清圣祖实录》卷2。

① 蒋良骐《东华录》卷8。

② 蒋良骐《东华录》卷8。

③ 《清圣祖实录》卷3。康熙元年,鳌拜一度把汉大学士降为正五品,但旋即恢复为正二品,说明形势之不允许。

④ 福格:《听雨丛谈》卷3。

⑤ 参见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第二册。

至于府州县各级官吏,几乎是清一色的汉官。这种中央机构满人占居优势,地方军政大员中汉军与汉人各据其半,低级官吏几乎全为汉人把持的情况,在整个清前期变化都是不大的。因此,尽管鳌拜等比较强调“首崇满洲”,但由于这样一种满、汉地主阶级联合统治的基本格局不能变更,满、汉关系也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汉化的趋势没有被遏止。

鳌拜辅政时期,对汉族地主阶级分子的打击,当以顺治十八年“江南奏销案”为代表(同年稍早还有“哭庙案”和后来的“明史案”、“逆诗案”,均不予涉及)。如前所述,顺治年间清统治者与江南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较深,这一方面是因为民族矛盾激化所导致的汉族士绅的反抗及不合作态度遭到清统治者的仇恨;另一方面是因为清统治者在南北党争中支持北人,排挤南方官绅,引起后者不满;此外,江南士绅“仍明花分诡寄之弊”①,规避赋役的情况又十分严重,所以清政府不仅通过“科场案”、“通海案”等从政治上打击江南士绅,还下令清查江南无锡等县“乡绅举贡之豪强者包揽钱粮,隐混抗官,多占地亩,不纳租税,反行挟制有司”的问题②,从经济上与豪强地主争夺赋税,以供军需。“奏销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谕尸部:“近观直隶各省钱粮逋欠甚多,征比难完,率由绅衿藐法,抗粮不纳,地方官瞻徇情面,不尽法追比..。如仍前抗粮,从重治罪,地方官不行察报,该督抚严察,一并题参重处。”③在苏、松、常、镇四府及溧阳一县,“不问大僚,不分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现任缙绅概行降调”④。结果查出“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应严提究拟”①。江南名士,如吴梅村、徐元文、彭孙遹等皆牵连入案。昆山叶方霭为顺治乙亥科一甲第三名进士,“适欠折银一厘,亦被左迁”,时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②。

“奏销案”对江南汉族地主的打击是很大的,但纵观其来龙去脉,与其说这是出自清统治者狭隘的民族观念,不如说是当时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是顺治朝打击南方官绅政策的继续,很难把这算作鳌拜时期“重满轻汉”的表现。尽管“奏销案”牵连过多,打击过重,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明末农民起义较少触动江浙地主而造成的明末积弊犹存的缺陷,有利于巩固清政府刚刚建立的统治秩序。

鳌拜很注意吏治整顿问题。针对晚明遗留下来的弊政,鳌拜等进行了一些整顿和改革,来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的办事能力,清除官场恶习。顺治十八年二月,他们借口“凡事皆遵太祖、太宗时定制行”,革除内官十三衙门,“内官俱永不用”③,为有清一代避免宦官干政肃清了道路。

辅政半月后,鳌拜等以皇帝名义诏谕各官:“朕以冲龄践阼,初理万几,所赖尔大小臣工,同心协力,矢效赞襄”④。次日,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阿思哈就提出对巡按的十项要求,对能够“恪遵上谕,洁己爱民,奖廉去贫,兴利除害..又能大破情面,纠察地方恶宦劣衿者”分别升迁;能“谨慎奉法,察吏安民者仍留原任”;“行事碌碌,无实政及民者”降调外用;而“徇情贪贿”者要革职治罪。奏上之后,御批:“这所议各款,务须恪遵力行,不得视为虚文,著通行严饬。”①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要求“进奉本章,关系政务,应切实陈奏..事情正理,明白敷陈,不得用泛泛文词”②,规定本章“不得逾三百字”③。数月后,又因各部门回复奏章时往往拖延,而“各部事务虽巨细不同,于国政民情均有关系,理宜速结”④,规定了完结事务的时限,“如仍前含糊迟缓,任意迁延,治罪不贷”⑤。对各督抚奉命查处事件也按地方距京师的远近不同分为四类,制定限期,“违限者按年月处分”⑥。后来还多次重申,“部院官员办理之事,皆关国政..如仍前因循草率,以至壅积者治罪”。

鳌拜等认识到,“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浊。吏治之清浊,全在督抚”。因此对各地督抚是否清正称职十分注意。康熙四年(1665)三月,曾谕有关各部门严查督抚在地方的劣政,诸如私征强派,威逼驿站官役多派乘马支应,携带家人至任所“入兵丁数内食粮”,纵容奸徒恶棍扰乱正常贸易等,并下令对此严行禁止⑦。同年十二月,鳌拜等又指斥督抚公然受贿,下令对他们“从重治罪”⑧。康熙五年,“四大臣欲每省差大臣二员,设立衙门于督抚之旁,以廉督抚”⑨。虽因方法不妥而未行,但却反映了鳌拜等整肃地方吏治的决心。

由于经济问题是当时政府面临的大事,因此鳌拜等命“今后经管钱粮各官,不论大小,凡有拖欠参罚,俱一体停其升转,必待钱粮完解无欠,方许题请开复升转”①,并“定直隶各省巡抚以下、州县以上征催钱粮未完分数处分例”②。康熙二年,又由“户部题定征收地丁钱粮总作十分考成则例”③。此外,鳌拜等仍以劝垦荒地之多寡对地方官员加以奖惩,如河南总督刘清泰、巡抚张自德、偏源巡抚周召南、湖广巡抚刘兆麒等,先后以劝垦荒地功被加尚书、侍郎衔。对“垦地后复荒者”、“荒地捏报垦熟者”、“督抚降级罚俸、道府降级调用,州县等官革职”④,以解决垦荒中出现的弊病。

① 康熙《吴江县志》卷10,“宦绩”。

② 《清世祖实录》卷117。

③ 《清圣祖实录》卷2。

④ 叶梦珠:《阅世编》卷6,《徭役》。

① 《清圣祖实录》卷3。

②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4。

③ 《清圣祖实录》卷1。

④ 《清圣祖实录》卷1。

① 《清圣祖实录》卷1。

② 《清圣祖实录》卷2。

③ 《清圣祖实录》卷24。

④ 《清圣祖实录》卷5。

⑤ 《清圣祖实录》卷2。

⑥ 《清圣祖实录》卷4。

⑦ 《清圣祖实录》卷14。

⑧ 《清圣祖实录》卷17。

⑨ 钱仪吉:《碑传集》卷11,“冯文毅公溥事实”。

① 《清圣祖实录》卷1。

② 同上。

③ 《清圣祖实录》卷2。

④ 康熙《大清会典》卷20,“户部”四”,“田土”一,“开垦”。

在此基础上,鳌拜等下令各部院长官“俱著自行陈奏”功过⑤,又下令对现任督抚加以甄别,结果康熙元年有十一位督抚留任,一人解任,一人休致,一人以原官致仕,一人著降一级调用⑥。为减少行政开支,康熙四年及五年把六科满汉给事中由十二员减少到四员;康熙六年将各省布政使二人裁撤一人;同年十一月考察军政后,将贪酷、不谨、罢软、年老、有疾、才力不及、浮躁等官共五百六十三人“处分如例”⑦;康熙七年(1668)四月,“裁直隶各省大小衙门吏攒承差等役三千八百四十九名”⑧;七月,“甄别才力不及满汉官二十七员”,分别降革①。而另一方面,鳌拜等对地方官吏“不论满洲、汉军、汉人,应拣选贤能推用“②,“遇有紧要员缺,著不论资俸,将才能之员选择补用”,并将熟悉民间疾苦,“才能夙著”的地方官擢为科道言官,令其“据实指陈,有裨政治”③。这种裁撤冗吏、罢免不职、不拘资历、任人以才的做法,显然有利于吏治的整顿。康熙元年,为简化官吏考核制度,鳌拜等曾停止京察大计,“俱著三年考满”,并定出考满规则。康熙四年,又停止考满,恢复京察,定每六年考察官员一次。这样的来回变化,也无非说明辅臣对吏治的重视。

当然,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在其末世,政府机器中的许多弊病已积久难除,统治者的良好愿望也并不一定能收到好的客观效果,鳌拜辅政时期亦不能例外。因此,康熙六年熊赐履对当时弊病的指摘也定有事实根据④。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鳌拜在整顿吏治方面的努力,特别是康熙、雍正时继续执行了这些措施,为“康乾之治”创造了有利条件,就更不能掩没鳌拜辅政时期在这方面的贡献了。

鳌拜在辅政时期,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恢复经济。在鼓励垦荒方面,除了前述以垦荒对官吏实行考成外,政府也鼓励百姓承种荒地。顺治十八年六月,针对顺治朝以来所以无人承种荒地是因为“耕熟后往往有人认业,兴起讼端”的情况,鳌拜等听从河南御史刘源浚的建议,“先给帖文,以杜争端”,并“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项差役,给复十年,以示宽大之政”①。在国家财政拮据的情况下,政府还发给湖广等地穷民及河南等数省投诚官兵牛种银两②,给他们创造条件垦种田地,务农为生,这在以前是少有的。清初四川经济残破,鳌拜等亦接受官员建议,准许各地册籍有名无业或无名无业之人,由官府措处盘费,“差官接来安插”,并提出“无论本省、外省文武官员,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纪录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与纪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③。

⑤ 《清圣祖实录》卷3。

⑥ 《清圣祖实录》卷6。

⑦ 《清圣祖实录》卷24。

⑧ 《清圣祖实录》卷25。

① 《清圣祖实录》卷26。

② 《清圣祖实录》卷22。

③ 《清圣祖实录》卷25。

④ 《清圣祖实录》卷22。

① 《清圣祖实录》卷3。

② 《清圣祖实录》卷15、23。

③ 《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第1000页,“户部题本”,康熙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这对恢复四川的农业经济意义甚大。

为了保证经济恢复,鳌拜等实行了“轻徭薄赋”政策,除了开垦荒地,三年起科之外,他们还十分注意蠲免。康熙三年山西太原府属十二州县旱灾严重,地方官至次年才行申报,并征收了当年的赋税。“上以地方官察报迟延,有失抚恤之道,下旨切责”,并准蠲免次年钱粮和发仓赈济④。按清初例,灾十分者只蠲额赋十之三,但康熙四年山东济南等六府旱灾严重,政府就将全部钱粮豁免⑤。数日后,鳌拜等又下令户部注意防止地方官乘蠲免之机“侵扣肥己”,“使小民不沾实惠”,并提出对犯有此罪的大小官员从重治罪,决不宽恕⑥。此外还规定地方官在察看灾情时,“随带人役,务极减少,一切执事,尽行撤去”,切实保证蠲政的实效⑦。据《清实录》的不完全统计,辅政八年中,除康熙三年六月下令将顺治十五年以前各项钱粮悉予蠲免这一次大规模蠲免外,政府进行了包括灾蠲、欠蠲在内的各类蠲免共一百七十四次,涉及十六个省的七八百个府州县卫。除频行蠲政之外,鳌拜等也主张严禁加派。顺治十八年七月,清廷因用兵等以致入不敷出,下令加派练饷,直到钱粮充足日为止①。但由于地方凋敝,人民困苦,鳌拜等只得于当年十二月下令“急停,以舒民困”,“除顺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②。加派练饷无疑是一大恶政,但他看到有损于经济的恢复、人民的休息,便在数月后停止,这种及时纠偏的作法,比起明末统治者来显然要高明一些。

鳌拜辅政时期经济上的一个德政,就是实行“更名田”。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③。由于这些土地的一部分已在明末农民起义中为农民占有,清政府此举实际上就是向这些农民反攻倒算,也就必然遭到后者的激烈反对而无法实行。康熙八年三月,政府下令“著免其变价,撤回所差部员,将见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并“将无人承种余田,招民开垦”④,这就正式承认了农民在明末起义中获得的部分成果。

到顺治末年,统一全国和巩固统治的战争虽已近尾声,但军事行动毕竟还一直存在,对经济恢复也有一定影响,由于鳌拜等努力实行促进经济恢复的措施,这段时间的农业生产不但没有停滞倒退,而且有所恢复和发展。仍以《清实录》中数字为据: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七年,人丁共增加228575;土地共增加145322 顷;征银共增加114838 两,平均人丁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一点七;平均土地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三点六;平均税银年增长率为千分之零点六二,可见土地年增长率超过税收银年增长率四倍多,这当然有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经济的恢复。

鳌拜虽然是追随皇太极马上得天下的重要军事将领,其他三位辅臣也多次披甲从征,武功赫赫,有较长的军事生涯,但是,除了继续顺治朝以来的统一战争之外,鳌拜辅政时期却没有进行什么咄咄逼人的军事行动,与他们在政治、经济诸方面的作为相比,他们在军事方面的政策和行动却是很有节制的。

④ 《清圣祖实录》卷14。

⑤ 《清圣祖实录》卷15。

⑥ 《清圣祖实录》卷15。

⑦ 《清圣祖实录》卷26。

① “车克题加征练饷之法及严禁各官作弊事本”,《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② 《清圣祖实录》卷5。

③ 《清圣祖实录》卷27。

④ 《清圣祖实录》卷28。

辅政开始以后不久,南明最后一个政权永历小朝廷及其支持者李定国部为清军消灭了,康熙二年到三年,鳌拜的弟弟穆里玛等又率军镇压了大顺农民军的余部夔东十三家军。尽管只是继续完成顺治时期的军事行动,但这些行动的后果已足以使鳌拜等采取相对保守的军事政策。夔东十三家军的英勇抗击,一直使统治者心有余悸,“京师中谚语有其事险难者,则曰:‘又上茅麓山耶?’”①。但更重要的是由于财政方面的困难——军事开支的浩大,不仅使鳌拜等难以继续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且使人民负担极重,不得休息,有可能因此而使辅臣们恢复经济的努力付之东流。于是他们在灭亡了永历政权之后,就急不可待地宣布:“从此大兵得以休息,粮饷不致糜费。宣诏中外,咸使闻知。”②基于此,他们在对东南沿海的郑氏政权的行动中,就奉行了一条以防为主,以攻为辅,以抚为主,以剿为辅的路线。

康熙元年,郑成功病死,其子郑经继立,在台湾以及金厦一带与清皇朝抗衡。由于郑成功死后因继位问题而发生内讧,郑氏政权内部矛盾异常激化,许多文官武将都对郑经表示不满。鳌拜等利用这个机会,对郑氏人员诱以高官厚禄,招抚他们降清。如康熙元年十一月,杨学皋来归,授其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①;康熙二年,郑成功之族兄郑鸣骏被授遵义侯,族侄郑缵绪为慕恩伯,如此等等,不胜枚举。除封赐爵职之外,鳌拜等还重用这些人来打击郑氏政权,以示对他们的信任,如康熙三年命征台湾,统率水师的施琅、周全斌、杨富、林顺、何义等,无一不是郑氏故将。在清政权的“感召”之下,“自顺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陆续招抚伪将军、都督、总兵,并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二百九十员,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名,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②。从康熙元年十月以后到康熙三年十月,较大规模的投降者有十六、七批,其中包括被称作郑经“腹心”、“左右臂指得力之人”的大量官员将领,还包括郑缵绪、郑世袭、郑芝豹生母黄氏、以及郑氏的“子侄眷属”,与他们同来降清的官员不下千余,军队百姓共有十数万,还有大量船只、盔甲器械等物,这就大大削弱了郑氏政权的力量。

鳌拜等乘郑氏政权的内讧,又辅之以攻,派兵先后攻克金、厦、铜山等地。郑经退守台湾。康熙四年,“廷议罢兵”,并派慕天颜赴台谕降,力图和平收复台湾。但郑经却企图裂土割据,“请称臣入贡如朝鲜”,遭到辅臣的拒绝①。康熙六年,施琅再请攻打台湾,因“朝议循于招抚”②而未果。从此双方对峙,直到十四年后。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8,“茅麓山”。

② 《清圣祖实录》卷6。

① 《清圣祖实录》卷7。

② 同上。

① 《清史稿》卷224,《郑成功传》。

② 钱仪吉:《碑传集》卷15,施德馨撰:“施壮襄公传”。

鳌拜辅政时期采取的“以抚为主”的统一方针,应该说对恢复经济、与民休息、缓和财政危机都有好处,直到康熙二十一年,大臣冯溥为了“清心省事,与民休息”,还请玄烨“勿轻剿台湾”,继续鳌拜时期的政策③。鳌拜等人的上述行动,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康熙二十二年统一台湾准备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清初几个弊政的处理问题。顺治初年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危害的劣政,诸如逃人法、圈地与投充、迁海等等,在鳌拜辅政时期虽仍存在,但逐渐有所缓和。

由于迁海政策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顺治十八年八月,辅臣曾下令对迁海居民“速给田地房屋..使小民尽沾实惠”④。康熙四年,山东青、登、莱等处沿海居民“因海禁多有失业”,鳌拜等遂允许“令其捕鱼,以资民生”⑤。康熙七年,两广总督周有德报告当地“沿海迁民,久失生业”,建议于海口“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此建议得到鳌拜等批准⑥。康熙八年正月,“奉旨尽弛海禁”⑦,这对沿海居民是有好处的。

顺治年间,由于圈地和投充等弊政,迫使大量不甘沦为农奴和包衣的人四散逃亡,顺治十一年“逃人几至三万,缉获者不及十分之一”①。清廷便制订了更为严酷的逃人法,除捉拿逃人之外,还严惩窝主,牵连四邻,许多恶棍无赖又趁火打劫,使许多人身家性命难保。康熙三年底,专事缉捕逃人的兵部督捕衙门右侍郎马希纳也指出逃人法之弊害,请求“免提案内牵连之人质审”,以免“牵连多人”②。次年正月,鳌拜等历数逃人法之弊,认为“此等株连蔓引,冤及无辜,饿死道途,瘐毙监狱,实属可悯”,下令有关部门制定一个“逃人可获,奸棍不得肆恶,小民不受诈害”的立法③。康熙六年,又下令各地政府对骚扰地方的解役和逃人严加管束,如有“同谋挟诈”之事,要治以重罪,对这些解役约束不严的官吏,也要“严治其罪,必不宽恕”④。尽管他们把逃人问题看作与本族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不能根本改变逃人法,但由于注意了它的弊害并试图加以解决,使此时期的逃人问题日趋缓和。顺治年间两次大规模圈地之后,康熙五年,在鳌拜的直接干预下,京畿地区又发生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土地圈换,这是辅政时期的一大弊政。康熙五年,鳌拜提出,顺治初年,多尔衮为了自己利益,把镶黄旗应得的保定等府好地据为己有,而把正白旗的坏地换给镶黄旗,因此要求“呈请更换”。这一提议遭到正白旗户部尚书苏纳海等人的反对。苏纳海认为“地土分拨已久,且康熙三年奉有民间地土不许再圈之旨”,要求将此议驳回⑤。虽然此事之起是由于八旗内部矛盾所致,但毕竟苏纳海的主张有利于社会安定,也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发展。

③ 钱仪吉:《碑传集》卷11,“冯文毅公溥事实”,《清史稿·冯溥传》。④ 《清圣祖实录》卷4。

⑤ 《清圣祖实录》卷14。

⑥ 《清圣祖实录》卷27。

⑦ 《广东通志·边防篇》,转引自谢国祯:“清初东南沿海迁界考”三。① 《清世祖实录》卷85。

② 《清圣祖实录》卷13。

③ 《清圣祖实录》卷14。

④ 《清圣祖实录》卷21。

⑤ 《清圣祖实录》卷18。

但是,鳌拜恃威专断,不顾苏纳海以及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等人的反对,于康熙五年十二月确定“镶黄旗迁移壮丁共四万六百名,该地二十万三千晌,将蓟州、遵化、迁安三处正白旗壮丁分内地、民地、开垦地、多土地、投充汉人地派给。不敷,又将永平、滦州、乐亭、开平民地酌量取拔”①。从以上记载看,正白旗迁出后的十一万多晌土地是远远不够镶黄旗二十余万晌的需要的,其他就要新圈民地。而正白旗迁走的壮丁也并未迁往畿南即镶黄旗迁出的地方,反去新圈玉田、丰润、永平等府县的民地,这样,所谓换地实际上就成为顺治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的圈地,给畿辅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尽管鳌拜等在两个月后“拨换地土将完”之时,下令“此后各旗有具呈请拨换者,概行禁止”②。但是,鳌拜等人不顾百姓“扶老携幼,远徙他乡”之苦,不管“秋收之后”,蓟州、遵化等地“周遭四、五百里,尽抛弃不耕”③的恶果,强行换地圈地,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也危及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实是祸国殃民的一大弊政。

① 《清圣祖实录》卷20。

② 《清圣祖实录》卷21。

③ 《清史列传》卷6,《朱昌祚传》。


第三节 功过参半


康熙八年(1669)五月十六日,权倾朝野威风凛凛的辅政大臣、一等公鳌拜,被康熙帝玄烨捉拿问罪。造成这一重大案件的根本原因是鳌拜结党营私,擅权专横,他的所作所为阻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玄烨的乾纲独断,而不是所谓的鳌拜欲图谋叛篡位。

康熙五年(1666)鳌拜利用圈换土地沉重打击了以正白旗为首的反对势力,他的势力急剧增长。康熙六年六月,索尼病死。七月,苏克萨哈由于鳌拜的威胁而请求退出政界,“往守先皇帝陵寝”,被鳌拜定为不满康熙帝亲政的大罪,处死籍没。这样,康熙初的四辅臣中就只剩下一个唯唯诺诺的遏必隆,鳌拜的势力就在康熙六年到八年五月他被逮前达到了顶峰。从他个人来说,他被授一等公,并加太师(有清一代大臣加太师者,唯鳌拜与遏必隆而已);其子那摩佛承袭了二等公,并加授太子少师;其侄讷尔都尚公主,封为和硕额驸。就其集团成员而言,如班布尔善为大学士,济世为工部尚书,马迩赛为户部尚书等,基本上把持了朝政。“一切政事先于私家议定,然后施行,又将部院启奏官员带往私门商酌”①,甚至“红本已发科抄,辅政大臣鳌拜取回改批”②。正如法国传教士白晋所记,“在他(指康熙帝)十五、六岁时,四位摄政王中最有势力的宰相,把持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六部的实权,任意行使康熙皇帝的权威,因此,任何人都没有勇气对他提出疑议”③。但与此同时,玄烨个人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成熟,在鳌拜力主严惩苏纳海及苏克萨哈时,他已能明确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虽然由于鳌拜势大而难以硬顶,但却更坚定了他清除鳌拜的决心。特别是鳌拜常常在“御前呵叱部院大臣,拦截章奏”①,甚至在玄烨面前“攘臂上前,强奏累日”②,极大地损害了玄烨作为一个皇帝的尊严。随着玄烨在康熙六年七月宣布亲政,鳌拜就日益成为他大权独握的障碍。因此,他在捉拿鳌拜的谕旨中称,“鳌拜在朕前理宜声气和平,乃施威震众,高声喝问..又凡用入行政,鳌拜欺朕无权,恣意妄为”③,这对于一代英主玄烨来说显然是不能容忍的。康熙八年五月,玄烨利用“布库游戏”擒捉鳌拜,结束了清史上的“鳌拜辅政时期”。从鳌拜的三十条罪状看,其中与其结党擅权有关的有二十三条,不尊重太皇太后的二条,对册立皇后妒忌、私买奴仆等有五条。与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其他权臣或朋党集团如明珠、索额图、年羹尧、隆科多及和珅等相比,鳌拜既无严重的违法乱纪又无恶性之贪污受贿,更无图谋不轨的勃勃野心④,反之却做了一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事。对此,玄烨是很清楚的,他在捉拿鳌拜之后,只是将他“革职籍没,仍行拘禁”。不久死去,时间不详。康熙五十二年,玄烨已到了晚年,犹记起鳌拜的功劳。一次,他召集诸王贝勒大臣,说:“忆及数事,朕若不言,无敢言之人,非朕亦无知此事者。”

① 《清圣祖实录》卷29。

② 钱仪吉:《碑传集》卷11,“冯文毅公溥事实”。

③ 白晋:《康熙帝传》。

① 《清圣祖实录》卷29。

② 《清圣祖实录》卷23。

③ 《清圣祖实录》卷29。

④ 《啸亭杂录》卷1“圣祖拿鳌拜”所记“席下藏刀”一事不足以证。

其中特别提到,“我朝从征效力大臣中,莫过于鳌拜巴图鲁者..鳌拜功劳显著,应给世职”⑤。讳而不言者,当年捉鳌拜系不得已之举。雍正帝执政后,“赐鳌拜祭葬,复一等公,世袭罔替”①,并于雍正九年加封超武公。这些身后隆典,说明鳌拜并非是极其危险的巨奸大憝,而仍是清帝褒奖的有功之臣。

⑤ 《清圣祖实录》卷254。

① 梁章钜:《归田琐记》卷5,“鳌拜”。

(谢选骏指出:鳌拜忠狗,仍然不得好死,因为大权独揽,进而功高震主,不愿功成身退。)



【第十一章 吴三桂】


在清朝建立对全中国统治的过程中,有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这就是先以献关降清而声势显赫,后又叛清自立而身败名裂的吴三桂。


第一节 明朝的宁远总兵


吴三桂,字长伯,辽东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父吴襄,字两环,明天启二年(1622)武进士,崇祯年间先后任都指挥使、都督同知、总兵、中军府都督等重要职务。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吴三桂自幼便粗通弓马骑射,并以此而得中武举。不久,又以父荫为都督指挥,从而开始了政治生涯。

吴三桂的幼年,正是明朝衰落,后金兴起,辽东边境战事频繁的时期。

因而从青年时期开始,吴三桂便随父征战各处,并以此而小有声誉①。青年时期的征战生涯丰富了吴三桂的阅历,并锻炼了组织能力,而明清之际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也为吴三桂成年以后的军事、政治活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吴三桂在政治舞台上的崭露头角和“擢居显职”,他的家族、亲戚都曾起过很大的作用。吴襄在辽东拥有一支精锐的家族亲军和足以养赡这支军队的大量的庄田①。舅父祖大寿、祖大弼、祖大乐等都是明朝世守辽东的重要将领。祖氏三大将之下,有祖泽润、祖泽远、祖泽溥、祖泽洪、祖可法等“十余副参,又系昆弟”②。作为这支势力核心集团的一个成员,吴三桂在登上仕途之初,便得到他们的全力扶持。他们或揄扬其才华“聪俊绝人”,将来必定“大成”③;或称颂其品质“纯忠极孝”;或赞扬其战功“夷夏震慑”④。正是在他们的赞助下,吴三桂才逐渐得到了驻守辽东的明朝高级官员的赏识。吴三桂也竭尽全力地结识并交结这些高级军政人士。太监高起潜总监宁锦军马,专以杀良冒功为能事,吴三桂却拜之为“义父”⑤,方一藻、洪承畴先后经略辽东,吴三桂也先后“拜其门下”⑥。由于吴三桂钻营有术,青云直上,不但在考核中被列为上等,而且在职务上也一再提升。就现存的一些明清档案史料来看,崇祯五年(1632)十二月时,吴三桂的职务只是游击⑦,然而,不过三年,崇祯八年八月时,已擢至前锋右营副将⑧。崇祯十二年七月,又由太监高起潜推荐而任团练总兵,驻守宁远⑨。仅仅几年的时间,吴三桂便由一个普通的中下级军官超升至高级军职,成为明朝政府镇守辽东的一员重要将领。

① 《明清史料》乙编第二本,页136。

① 吴伟业:《绥寇纪略补遗》,见《明清史料汇编》第三集第二十五本第4821 页,文海出版社1969 年版。② 《清太宗实录》卷60。

③ 同上。

④ 《辛巳丛编·吴三桂纪略》页1。

⑤ 刘健:《庭闻录》卷1;参见《明清史料汇编》第三集第二十四本第1页。⑥ 《辛巳丛编·平吴录》页1。

⑦ 《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第9 页。

⑧ 《明清史料》丁编第五本事478 页、第492 页。

⑨ 《明清史科》丁编第七本第603 页。

吴三桂在关外时期虽然升迁极速,并被驻守辽东的明朝高级官员视为“智勇兼备之大将”①,但是,通观吴三桂在关外时期的全部史料,并未见其对整个辽东战局建一奇策,立一殊功。与此相反,不少史料却直接或间接地记载了他纵兵淫掠,骚扰百姓,畏敌怯战,临阵脱逃的事实。在吴三桂担任高级军职以前,根据其父吴襄自述“臣每奉调,父子俱入行间”②。如,崇祯四年救援大凌河之役,崇祯七年救授宣府、大同之役等,吴三桂当随父身历戎行。但大凌河之役时,吴三桂随父临阵脱逃,致使明军四万余人全部溃败,大凌河也因援绝而失陷于后金;宣府、大同之役时,吴三桂又随父畏敌逗留、骚扰地方。在吴三桂独当方面之任以后,这种情况依然没有变化。崇祯十四年夏,明朝政府为解锦州之围,以洪承畴为主帅,率师十三万,自宁远北上援锦。清军主帅皇太极侦知此事后,迅速调动兵力,围城打援,将援锦明军包围于松山。为了解除被动局面,洪承畴决定孤注一掷,率军突围。但是军事会议刚散,作为洪承畴所一向器重的将领,吴三桂便违反决定和另外一个大同总兵王朴一起率部提前遁逃。慌忙之间,竟连印信也被清军所缴获。受吴三桂、王朴的影响,其他四个总兵也各自夺路逃跑,致使清军乘势追杀,明军损失惨重。松锦战役是继萨尔浒战役之后明清主力在关外进行的又一次决定性战役。松锦战役的失败,为清军入关打通了道路。在这次战役中,吴三桂违背节制调度,率部遁逃,是导致此次惨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松锦战后,明朝政府在追究战败责任时,吴三桂被降三级驻守宁远,另一个和他一起逃跑的大同总兵王朴却被处死。

松锦战后,吴三桂虽然是以待罪的败军之将的身份驻守宁远,但是,此时明清之间政治、军事对峙形势的变化却使他在明清两个政权之间都较松锦战前更为重要。就明朝方面而言,松锦失陷后,宁远便成为阻挡清军入关的主要屏障。兼之以吴三桂在驻守宁远期间,搜集散亡,招募兵勇,所部军队又增至三、四万。1642 年,清军进关。次年春,吴三桂凭借这支军队入卫京师,颇有斩获。就在这年秋天,中后所、前屯卫、中前所三城相继失守,独有吴三桂撄守宁远孤城,未使清军得手。这使明朝政府很自然地便把吴三桂视为东部边陲之保障,并在其入卫京师时给予武英殿赐宴之恩荣。就清朝方面而言,夺取宁远是其实现入关作战的前提。为了实现这一战略意图,曾通过已经降清的吴三桂的亲戚故旧对吴三桂进行了频繁的劝降活动。信使往返,不绝于道。然而,一则由于明朝政权虽然摇摇欲坠,但仍对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着有效的统治;二则明清之间仇杀已久,所部将士仇满情绪尚很强烈;再则,吴三桂手中还掌握着一支战斗力相当强的军队。因此,吴三桂并没有立即决定投降清朝。但是,作为一个善于钻营的世家子弟,吴三桂既未表示出降清之意,也绝未作出毁书斩使的激烈行动,这就为他在日后时局剧烈变化时降清留下了一条后路。

吴氏是辽东世家,广有田产;吴三桂又早年得志,经常出入于高级官员的府第。明末士大夫豪华奢侈的生活方式和姬妾成群的腐朽习气,也给吴三桂以很深的影响。军旅之中,他不耐寂寞,“以风流自赏”,国难当头,他还把“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张丽华”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①。

① 《明清史料》甲编第十本第958 页。

② 《明清史料》乙编第二本第136 页。

① 《辛巳丛编·吴逆始末记》页3。

据一些史料记载,壬午之役吴三桂入卫京师时,曾以千金购得苏州名妓陈圆圆。这些记载,虽互有出入,但大多是吴三桂同时代人所作,在反映吴三桂早年纵情于歌舞声色方面基本上是符合史实的②。

② 参见陈生玺:《陈圆圆事迹考》,载《南开史学》1981 年第2 期。


第二节 献关降清晋爵平西王


明清在关外对峙时期,吴三桂作为一个明朝将领,虽然参加过一些战斗,但是败多于胜,过大于功。然而,出人意外的是,在明末清初政治形势急剧变化的时刻,他却在各种政治势力之间屡行投机,左右逢源,一跃而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一颗“新星”。

首先,明朝中央政府对吴三桂表示了特别的重视。到崇祯十七年(1644)初,在经过与李自成起义军的长期战斗之后,明军主力损失殆尽。此时,李自成起义军又师出西安,北渡黄河,很短时间内,连下临汾、太原、真定、宣府、大同,矛头所向,直指明朝政府的京师——北京。面临覆亡命运的明朝便把赌注押在了关外拥有重兵的吴三桂身上。不少朝臣如王永吉、吴麟征等先后上疏,要求撤宁远之师以入卫京城。在这种舆论的推动下,崇祯皇帝先是于二月间召见吴三桂的父亲吴襄,询问吴三桂的兵力情况并将吴襄提升为中军府都督,而后,又于三月五日将吴三桂加封为平西伯,飞檄急调其入卫京师。一时之间,朝野舆论几乎一致把吴三桂看成是挽救明皇朝的唯一救星了。

在吴三桂接到撤离宁远的诏书之前,由于去秋中后所、前屯卫、中前所三城的失守,宁远早已是处于清军包围下的一座孤城。为了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吴三桂已有弃守宁远之意。因而,在北京发出撤兵通知后,不过十天,吴三桂便已将宁远兵民五十万众撤至山海关。接着,又自山海关率师进京,二十日抵达永平。但是,就在此时,北京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腐朽透顶的明皇朝未待吴三桂率师至京便已于三月十九日被李自成起义军推翻了。明朝的灭亡使吴三桂失去倚靠,为了寻找新的主人,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吴三桂便在各种政治势力间进行投机活动。

永平和北京之间相距数百里,吴三桂于三月二十三日抵达蓟州时始得知李自成进京和崇祯皇帝吊死的消息①。不久,在京的绝大多数明朝官员投降李自成的消息也纷纷传来。面对敌我悬殊的军事、政治形势,为了保住自己的特权地位,吴三桂最初决定投降李自成②,恰在此时,李自成派来的招降人员李甲、陈乙也到达吴三桂军中,吴三桂遂“决意归李”,率领所部继续西进,并且还于所过途中,大张告示,宣称进京“朝见新主”③。几天以后,李自成在致左良玉等人的檄文中也声称:“唐通、吴三桂、左光先等知天命有在,回面革心”④。可见,在李自成进京之初,吴三桂确曾投降过李自成。

吴三桂之“决意降李”,并非是其立场的转变,而是在敌我形势悬殊下的投机之举。他希望自己的投降至少可以保证已有的特权和在京家小财产的安全,也许还抱有充当新王朝的佐命功臣的幻想。但是,农民军进京以后的革命措施使得吴三桂的这些幻想成了泡影。就在吴三桂刚刚决定投降李自成并向北京派出约降使者不久,从三月二十五日开始,农民军领导人刘宗敏、李过等便开始了对俘获的明朝在京官员进行拷夹、追赃等行动①,吴三桂的父亲吴襄也在被拷夹之列。

① 冯梦龙:《甲申纪事》卷3,载《玄览堂丛书》第二十一本第253 页。② 彭孙贻:《流寇志》卷11,第177 页,明末清初史料选刊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③ 《辛巳丛编·吴三桂纪略》页3。

④ 谈迁:《国榷》卷100,第6063 页。

①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0。载《明清史料汇编》第四集第二十八本第70 页。

这一行动,触犯了官僚地主阶级的切身利益,诋毁、攻击农民军的流言蜚语开始像瘟疫一样从北京传往外地。吴襄也私下致书吴三桂,要他“亟来救父”②。两三天后,这些消息和吴襄私函一起到达了正在西进的吴三桂军中。这对吴三桂的降李活动来说不啻是当头一棒。带有戏剧性的是,就在吴三桂得知其父被拷夹的同时或稍早些时候,李自成也注意到吴三桂对巩固自己政权的重要性,指示刘宗敏释放吴襄并命吴襄写信,劝告吴三桂投降。同时,又派出了降将唐通、降官王则尧、张若麒、左懋泰等人携带吴襄手书和大批银两直至吴三桂军中,进一步劝其投降。从时间上来说,这批招降人员到达吴三桂军中的时间仅比吴襄致吴三桂的私函晚到一两日(约在三月二十九日左右),而两封信的内容却截然相反,这不能不使吴三桂认为李自成的招降不过是一场骗局,是想诱己进京再行消灭。因此他立即停止西进,率部重返山海关。在致父吴襄的复信中表示与李自成的决裂。促使吴三桂降而复叛的还有一个陈圆圆被掳的问题。明末清初的不少史书都记载,甲申之变时,陈圆圆在北京被李自成的重要将领刘宗敏所占有,吴三桂得知后,盛怒之下叛李降清。这些记载,把对一个女人的争夺作为吴三桂叛李降清的主要原因,显然是失之片面的。但是,这一事件的确触发了吴三桂的感情。明末,封建士大夫不惜重金购置美妾已成为一种风气。陈圆圆既是吴三桂以千金之资所购得,而他本人又是拥兵数万的封疆大吏,在自己的这一特殊财产受到侵犯之时,他在感情上无论如何是不能与之合作的。因此,否认或是忽视陈圆圆被刘宗敏所掳掠这一事件对吴三桂举兵反李的作用,也是失之于片面的。

在政治上和李自成相决裂使得吴三桂处于腹背受敌的局面。山海关之西,李自成重兵近在咫尺,一场恶战迫在眉睫。山海关之东,又有日益逼近的宿敌强大的清兵。降李的道路既已堵塞,为图本身生存之计,吴三桂被迫把目光转向了雄踞东北的清朝政权。

就当时形势而论,吴三桂投向清朝虽然是势所必然,但是将这一设想付诸实行仍然有许多现实的困难。首先,几十年来,明清两个政权一直处于严重的军事争战状态,不独那些战败降清的军政要员如洪承畴、祖大寿等为士林所不齿,就是那些主张停战议和的大员如杨嗣昌、陈新甲等也为此饱受唾骂,现在自己却要去步这些人的后尘,会不会因此而给李自成政权制造一个动员各阶层人士讨伐自己的口实?其次,由于两个政权长期仇杀,自己军队中的仇满情绪也是相当强烈的,此刻,自己在政治上倒向清朝,会不会引起部队的哗变?还有,皇太极在世时,曾对自己多次劝降,却都被拒绝,当此穷蹙无路的情况下贸然求救,清朝会不会答应,会不会烧香引鬼而使自己处于更加困难的境地?为此,吴三桂先在三月底和李自成决裂之后制造了他和清兵联合入犯的假军情,以试探包括李自成政权在内的各阶层的反应①,其后,又到处散发传单,大造复辟舆论,宣扬“周命未改,汉德可思”,“试看赤县之归心,仍是朱家之正统”②,并煽动在京的士绅官僚为崇祯帝服丧。

② 《辛巳丛编·平吴录》页2。

①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0 崇祯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条下载:“吴三桂挟大清骑叩山海关,贼将不能御。”核之《清世祖实录》卷3 顺治元年三月并无清军攻打山海关事。以此可知,此为吴三桂和李自成决裂后所制造的假军情。

② 《小腆纪年附考》上册卷5 第147 页。

在他确知前者并未引起各界人士的恶感而后者却得到了大部分亡明官僚士绅甚至部分儒生的同情或支持后,四月初十左右,吴三桂才开始了他的联清击李计划的实施。

吴三桂致多尔衮的第一封求援信,表现了他最初对联清击李这一重大问题的基本立场。在此信中,吴三桂屡称明朝为“我国”、“我朝”,称清朝为“北朝”。也就是说,吴三桂是以明朝臣子的身份向清朝求援,请兵之目的是“灭流寇”,并使明朝得以“中兴”,而不是让清入主中原。在消灭农民起义军之后,将以“子女玉帛”和部分土地作为对清朝出兵的酬谢和报答。在清军进关路线问题上,吴三桂要求清兵“直入中协、西协”,而他本人却“自率所部,合兵以抵都门”③。即是说,只允许清兵从喜峰口、龙井关、墙子岭、密云等处进入明境。这些地方,既是以往历次清兵进入内地之旧路,又是目前李自成大军驻扎之处。按照这一规定,不但可以保护自身安全,防止清军乘机行其假途灭虢之计,而且还可以促使清军与李自成主力进行火并,他自己可坐收渔翁之利。这就是吴三桂最初实行的联清击李的政策。因为当时山海关形势虽然紧张,但李自成大军尚未东行,吴三桂尚未到达山穷水尽的地步,他对清仍心存疑惧。很快,就在吴三桂派出的使者携带书信刚刚出发时,李、吴军事对峙形势又有了新的发展。在吴三桂于四月初连败降将唐通、白广恩之后,李自成开始注意到山海关方面局势的严重性,便对吴三桂施加更大的军事压力。四月初六日,李自成增派万人东援并运大炮出城,两天以后,又“发数万骑东行”①。这些消息,当在十日前后传至山海关。李自成大军东来,山海关将作为主要战场。这样,清军即使从中协、西协等处入境也解救不了吴三桂即将覆亡的命运。在形势的逼迫下,吴三桂被迫改变初衷,由不许清兵自山海关进关转而迫切要求其自山海关进兵,以与即将到来的农民军作正面的交锋。据《沈馆录》卷七载:吴三桂使者转达了他的紧急请求:“贼锋东指,列郡瓦解,唯山海关独存,而兵弱力单,势难抵挡。今闻大王业已出兵,若及此时促兵来救,当开山海关门以迎大王。大王一入关门,则北京指日可定,愿速进兵”②。清军主帅多尔衮接受了他的请兵,“即遣学士詹霸、来衮往锦州,谕汉军赍红衣炮,向山海关进发”③。次日,多尔衮所率的全部军队也转向山海关进发。这说明,在清兵入关路线问题上,由于李、吴军事对峙形势的变化,吴三桂临时改变了决定,而这临时作出的新决定,是由使者代为口头转达的。

长期以来,山海关一直是清军入关作战的重要障碍,此次多尔衮率师入境,最初,其行军路线也仍是走密云、蓟州。此时,吴三桂却请求主动献关,这对清军来说,是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所以一接到吴三桂的来信,多尔衮便立即决定全部军队折而向南。次日,又迅速复信吴三桂,告以共捐前嫌,许诺“封以故土,晋为藩王”,“世世子孙,长享富贵”①。为了共同镇压农民起义军,清、吴之间的联合阵线就这样初步形成了。

在吴三桂派出求援使者不久,四月十三日,李自成亲率六万大军奔向山海关。

③ 《清世祖实录》卷4。

① 谈迁:《国榷》卷101。

② 《沈馆录》卷7,页11,载《辽海丛书》第八函第十册。

③ 《清世祖实录》卷4。

① 《清世祖实录》卷4。

此时,被年初以来的一系列胜利冲昏了头脑的李自成,对当时军事对峙的严重性是估计不足的。在他看来,不但自己的军事实力远远超过吴三桂,而且吴三桂的父亲吴襄及其家属也都控制在自己手中。吴三桂不是在大兵东向途中卷甲归降,也一定会在战争中被轻而易举地消灭掉。对于吴三桂勾结清兵入关的现实可能性,则更是连想也不曾想。因此,在大军出发之时,他还携带了崇祯帝的两个儿子和吴襄随行,把政治上招降吴三桂作为此行的主要目的。李自成的这种轻敌麻痺思想和政治解决的幻想正好被吴三桂所利用。他得知李自成亲自率军东征的消息后,随即派出了山海关士绅、儒生李友松、谭邃寰、刘泰临、刘台山、黄镇庵、高选等六人“轻身绐贼”②,迎候李自成大军于北京之东不远的三河县,表示投降之意,以拖延时日,等待清兵。在派赴清军求援的使者携带多尔衮的复信返回山海关后,吴三桂马上又致书多尔衮,求其“速整虎旅,直入山海”③。李自成直至行抵关门之时,吴三桂派去接洽投降的代表妄图脱逃,才发现吴三桂假投降的真实意图④,但已贻误了轻兵速进夺取关门的有利时机。而多尔衮却在接到吴三桂的二次求援信后,经过一昼夜的强行军,于二十一日抵达关门十五里之外。这时,吴军已与农民军在石河战斗了一天。李自成未能在清军到达之前攻下山海关,已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清军的到达更使清、吴联军在数量上超过了李军。这样,尽管两军尚未交锋,但战争的胜负已经大致决定了。

四月二十一日,清军抵达关门附近的当夜,便开始进行紧张的战斗部署,“夜半移阵骈阗之声四面皆至”①。清军统帅多尔衮利用吴三桂所处的危急局面,逼迫吴三桂放弃联清击李的政策而彻底投降清朝。出于这一目的,次日平明,清军进迫关门前五里许,“即顿兵不进”②。“驻兵欢喜岭,高张旗帜以待”③。此时,由于连日以来农民军所发动的强大攻势,山海关已危在旦夕,吴军内部也出现了瓦解的迹象。在这万分紧急的时刻,吴三桂得知了清军到达的消息,马上“遣使往请,九王犹未之信,请之者再三,九王始信,而犹未及行”④。吴三桂初次遣使往请,多尔衮顿兵不进,固然是因为不明吴三桂之真意和城中之虚实,是一种军事上的持重。而在“请之者再三”亦即了解了上述情况后,仍然观望,则显系借机逼迫吴三桂作出更大的让步。果然,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在清、吴之间“往返八次”之后,吴三桂又向清军作出了新的让步,这就是剃发归顺清皇朝和割让包括北京在内的黄河以北的大片领土。在此同时,吴三桂也提出了“毋伤百姓,毋犯陵寝,访东宫及二王所在,立之南京”,作为允许清兵入关的条件,并得到了清军主帅多尔衮的同意①。这样,一方面是吴三桂在政治上降清,一方面清朝又允许其拥立明朝故太子。尽管这一约定的两个方面是直接矛盾的,但却是清、吴联合中的新突破,对于击败李自成农民军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② 商鸿逵:《明清之际山海关战役的真相考察》,载《历史研究》1978 年第5 期。③ 《清世祖实录》卷4。

④ 参见商鸿逵:《明清之际山海关战役的真相考察》,载《历史研究》1978 年第5 期。① 《沈馆录》卷7,页13。

② 《沈馆录》卷7,页13。

③ 钱■:《甲申传信录》卷8,第140 页,《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1982 年版。④ 《吴三桂请兵始末》,载《明清史料汇编》第4 集第28 本,文海出版社1969 年版。① 《謏闻续笔》卷1,转引陈生玺:《清兵入关与吴三桂降清问题》,载《中华文史论丛》1981 年第2 期。

清军入城后的当天下午,清、吴联军和李自成为数甚少的农民军交战于山海关外的一片石。次日,四月二十二日爆发了决定命运的惨烈的石河大战。根据清、吴双方的约定,首先由吴三桂率领所部和李自成大军作正面交锋。在战斗进行到最紧张的时刻,清军突然从阵后绕出并向李军发动了猛烈的进攻。李自成事先对清军入关毫无所知,兼之以连日作战,李军士气也处于再而衰的境地,虽然拚命搏战,最终抵挡不住清、吴两军的凶猛攻击,遭到严重的损失,“积尸相枕,弥满大野’②。农民军被击败了,李自成被迫率余众西走。决定三方命运的山海关之战就以清吴联合作战的胜利和李自成农民军的失败而告结束。

自明初以来,山海关一直是北京的门户和屏障。关门既已为清、吴军所有,北京即告危急。在军事上异常被动的形势下,李自成被迫西撤,途中,将吴三桂父吴襄及家属三十余口全部杀死。二十六日,返回北京,二十九日草草即位于武英殿,三十日晨,仓皇撤离北京,率军西行归陕。与此同时,清、吴联军紧追不舍,长驱直入。五月二日进入北京,不久宣布迁都于此。这样,以吴三桂献关降清为转折点,中国社会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而吴三桂献关降清为清进据中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吴三桂也因此得到了新主人的最高奖赏:山海关之战刚刚结束,摄政王多尔衮即于军中承制,给吴三桂进爵为平西王。他请兵击败李自成,实现了亡明士大夫的共同愿望,又得到了南明政权的赏识:南京福王政权建立伊始,便将他遥封为蓟国公,还派专使北上,携银犒军。一时之间,吴三桂这样一个在政治漩涡中挣扎图存、反复投机之人,竟然被戴上了“纯忠极孝、报国复仇、裂土分藩”的“世间伟人”的桂冠①,成为了明清之际风靡一时的人物!

② 《沈馆录》卷7 页13。

① 《辛巳丛编·吴三桂纪略》页1。


第三节 杀故主晋爵亲王


清兵入关后,由于各种政治势力的对比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清政府又实行了高官厚禄收买的政策,亡明官僚纷纷归降清朝。吴三桂也放弃了拥立明太子的主张。尽管如此,作为降清的汉族地主阶级的代表,吴三桂和清政府之间仍有着相当大的距离。首先,吴三桂之乞师击李,打的是“复君父之仇”的旗号。在清兵入关之初,这一旗号因有利于清政府联合汉族地主阶级共同镇压李自成起义军,也一度为清朝统治者所容许。但从长远看来,这一旗号又和清政府取代明朝、建立其对全国的统治的总目标相矛盾。其次,吴三桂在降清之初,仍与明朝残余势力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对南京福王政权,他甚至表示:“不忍一矢相加遗”②。再次,和其他降官不同的是,吴三桂还拥有一支由自己独立统率的部队。因此,在入关之初,清朝政府对其外示优宠,内存疑忌,并未授之以事权。除在政治上对其严加防范之外,在军事上,也只是利用他对李自成起义军的仇恨,使其率兵击李。根据清政府的指令,顺治元年(1644)六月,吴三桂师出山东,平定李自成余部,九月,又从英王阿济格西征李自成。在李自成主力基本被消灭之后,顺治二年八月,清政府将其从前线调回,“出镇锦州”①。对于清政府的这种安排,吴三桂了然于心。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提什么“复君父之仇”,而是望风转舵,称崇祯帝为“故主”,反复表白自己“矢忠新朝”了②。三年之后,清朝政府又调吴三桂入关,与八旗将领李国翰同镇汉中,剿杀西北地区的抗清义军余部。在此期间,吴三桂为了表示自己对“新朝”的忠诚,不但对农民军残部进行残酷的镇压,动辄屠城,而且,对一些起兵抗清的朱明后裔,他也不遗余力地去斩尽杀绝。吴三桂思想和行动的转变使得清朝中央政府对他更加倚重,在西北地区抗清义军残部被剿杀殆尽之后,顺治八年,清朝政府又命三桂和李国翰一起率军入川,攻打张献忠义军余部。几年之中,先后平定重庆、成都等两川重镇。顺治十四年,又以平西大将军职,南征云贵,攻打南明最后一个政权——桂王永历政权。顺治十六年,下云南。十八年,师出缅甸,擒斩桂王。十几年间,吴三桂率部从西北打到西南边陲,为清朝确立对全国的统治建立了特殊的功勋。因此,清朝对他也由原先的控制使用改为放手使用。不但在李国翰死后,让他独承方面之任,而且在一切军事活动中也“假以便宜,不复中制,用人,吏、兵二部不得掣肘,用财,户部不得稽迟”①。同时,在职务上,也一再升迁。顺治十六年攻下云南后,即委其开藩设府,镇守云南,总管军民事务,康熙元年(1662)十一月,又以擒斩桂王功,晋爵亲王,兼辖贵州。其子吴应熊也选尚公主,号称“和硕额驸”,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就这样,吴三桂以千百万抗清义军的头颅博得了清政府的信任,并使自己攀上了一生中权势的顶峰。

② 陈洪范:《北使纪略》,载《明清史料汇编》第三集第二十一本第2963 页。① 《清史稿·吴三桂传》。

② 《清世祖实录》卷21。

① 刘健:《庭闻录》卷4,载《明清史料汇编》第三集第二十四本第3886 页。

第四节 叛清称帝五月而亡

然而,就在吴三桂开藩设府,坐镇云南,权力和声势都达到顶点的时候,他与清朝中央政府的矛盾却开始激化起来。就清朝政府而言,使用吴三桂攻打南明政权,是为了建立其对全国的统治。为此目的,历时十数年,始将各地南明政权逐一消灭。在全国平定之后,清政府亟需在政治上实现对新占领地区的统治,在军事上裁减军队以减轻财政上的压力。因此,早在占领云贵之初,便向这些地区派出了行政官吏,而后不久,又计划撤回和裁减满洲及绿营军队。清朝的这些措施,无疑是和当时整个社会都需要休养生息的要求相符合的。但是,由于十几年来吴三桂政治、军事势力的迅速增长,清朝的这些措施却触犯到吴三桂本人的利益。就吴三桂方面说来,在南明政权尚未消灭之前,他与清政府命运相连,必须拼死作战。但在云贵底定之后,他便作起了“世镇云南”的美梦,并处心积虑地要把云南变为自己的割据领地。在政治上,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对于辖下的各级官吏,他“选用自擅”,“各省员缺,时亦承制除授,谓之西选”①。与此同时,他还以重金收买在京朝官及各省将吏,为自己效劳。在经济上,吴三桂除利用政治特权籍没“故明沐天波庄田七百顷为藩庄”之外②,还大肆兼并土地,“勋庄棋布”③,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与此同时,他还“垄盐井、金铜矿山之利”④,官卖各种土特产品,放高利贷,并凭借其庞大的财富,豢养宾客,收买士人。在军事上,他招纳李自成、张献忠余部,编为忠勇五营、义勇五营,加紧训练。此外,吴三桂还纵容部下将吏为非作歹,鱼肉百姓,“杀人越货,毫无畏忌,讼牒、命盗两案,甲兵居其大半”⑤。事实证明,吴三桂已经成为分裂割据势力的总代表。

对于吴三桂的这些活动,清朝洞若观火。因而在云贵平定之初,便着手裁抑吴三桂的权势。康熙二年(1663)即以云贵军事行动已经停止为理由,收缴了他的平西大将军印信,接着,又“截其用人题补之权,迁除悉归部选”⑥。六年,又乘其疏辞总管云贵两省事务之机,下令两省督抚听命于中央。同时,还剥夺了他的司法特权,“平西藩下逃人,俱归有司审理,章京不得干预”⑦。吴三桂则以“构衅苗蛮,借事用兵”⑧,扩军索饷相报复。吴三桂和清朝中央政府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了。

康熙十二年春,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疏请归老辽东,康熙皇帝遂乘势作出了令其移藩的决定。而后,又对镇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的撤藩要求也依例照准。在形势的逼迫下,吴三桂也假惺惺地上疏朝廷,请求撤藩,实则希冀朝廷慰留他。对于吴三桂的真实意图,康熙皇帝非常清楚。

① 《清史稿·吴三桂传》。

② 《清史稿·吴三桂传》。

③ 刘健:《庭闻录》卷4。

④ 《清史稿·吴三桂传》。

⑤ 刘健:《庭闻录》卷4。

⑥ 刘健:《庭闻录》卷4。

⑦ 刘健:《庭闻录》卷4。

⑧ 《清史稿·吴三桂传》。

他认为,吴三桂和朝廷对立已久,“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及今先发,犹可制也”①。于是力排众议,毅然决定允其撤藩,还派专使至滇,雷厉风行地经理撤藩事宜。

清朝同撤三藩的决定粉碎了吴三桂“世镇云南”的美梦。吴三桂气急败坏,暗中指令死党向撤藩使者请愿,要求停止撤藩,继而又拖延时日,与心腹将领密谋发动叛乱。他还指使其党羽以“九天紫府刘真人”的名义吹捧自己是“中国真主”②,为反叛大造舆论。在经过一阵短暂的准备后,同年十一月底,吴三桂铤而走险,杀巡抚朱国治,自号“周王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令部下“蓄发,易衣冠”③,称兵反叛于云南。为了给自己的反叛活动披上名正言顺的外衣,吴三桂在“矢忠新朝”三十年后,又扯起了“复明”的旗号。反叛之前,他装模作样地率领部下祭扫桂王陵墓,“恸哭,伏地不能起”④,对部下大加煽动。反叛之后,又发布檄文,指责清朝“窃我先朝神器,变我中国冠裳”⑤,并声称要“共举大明之文物,悉还中夏之乾坤”⑥。一场大规模的叛乱活动就这样开始了。

由于吴三桂专制滇中十四年,这场叛乱又是蓄谋已久,因此,在反叛之初,吴军乘锐连下贵州、湖南,福建靖南、广东平南二藩和吴三桂在各地的党羽如四川之郑蛟麟、谭弘、吴之茂,广西之罗森、孙延龄,陕西之王辅臣,河北之蔡禄等也先后揭起叛旗,纷纷响应。一时之间,形势对吴三桂显得非常有利。在他看来,自己军队的战斗力远胜八旗,而揭起反满的旗帜,可以争取广大汉族士民的支持,就指挥才能而言,年轻的康熙皇帝又决非自己的对手。他以为自己又可以稳操胜券了。但是,实际情况恰与吴三桂的愿望相反。一是吴三桂兵力虽然强盛,但却不具战略眼光。在其起兵之后,既没有“疾行渡江,全师北向”,设法以军事上的胜利去推动政治上的成功;也没有“下金陵,扼长江,绝南北通道”或“出巴蜀,据汉中,塞淆函自固”,以建立巩固的后方①,而是分兵湖南、江西、湖北,逐地争夺一些战略价值不高的城镇。这就贻误了战机,给了清朝政府以从容布置反击的时间。其次,由于此时清兵入关已经三十年,民族矛盾早已下降为次要矛盾。吴三桂以反满相号召不过是刻舟求剑,脱离实际。而且,吴三桂降清以来的自我表演也太充分了。在民族矛盾最尖锐、民族斗争最激烈的时刻,他信誓旦旦地表示要“矢忠新朝”,对各地抗清义军极尽镇压之能事,曾几何时,他却又要“共举大明之文物”了。吴三桂的自我表演使人们看穿了他是一个见利忘义、口是心非、反覆无常的野心家,一些有气节的汉族知识分子对之更是嗤之以鼻,耻与为伍。因而吴三桂发出的“反清复明”的号召,在广大汉族士民中并未产生什么重要影响。

再有,与吴三桂的估计相反,康熙皇帝虽然年轻,但却有着杰出的政治才干。早在撤藩之初,便已对撤藩可能导致的后果有所准备,因此在他得知吴三桂反叛的消息后,镇定自若,措置得当。他首先停撤平南、靖南二藩,以在政治上孤立吴三桂,而后,又在京师处死吴三桂之子吴应熊及其同党,以打击吴三桂气焰,巩固后方。与此同时,为对吴三桂部下进行分化瓦解,康熙皇帝还宣布,在各省任职的吴三桂部下的亲属概不株连,各安职业。在军事上,康熙皇帝也作了周密的部署。他任命顺承郡王勒尔锦为宁南靖寇大将军,率师征讨吴三桂,还分别派出得力将领硕岱、赫业、马哈达、科尔坤等分赴荆州、兖州、太原、四川等军事重地。虽然在叛乱发动之初,清兵有所失利,但是,由于在政治上是讨逆平叛,经济上是以全国制一隅,时间不长,便扭转了军事上的失利局面,使得正面进攻的吴军,不能越长江一步,双方在战场上暂时出现了相持的局面。

① 《清史稿·吴三桂传》。

② 《明清史料》丁编第十本第991 页。

③ 《清史稿·吴三桂传》。

④ 《吴耿尚孔四王合传》,载《明清史料汇编》第二集第十六本。

⑤ 《吴三桂檄》,转引稻叶君山:《清朝全史》第三十章第60 页。

⑥ 转录戴逸:《简明清史》第五章第260 页,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

① 《清史稿·吴三桂传》。

康熙十五年是双方军事形势发生重要转折的一年。由于兵兴三年,吴三桂深感兵力、财力严重不足,而吴在各地的党羽也纷纷离心离德,各有图谋。与此相反,清朝政府却以全国的兵源、财源作后盾,数路出兵,进行反攻,并迫使各地之吴军处于守势。在湖广战线上,清军将领安亲王岳乐师出湖南,连克萍乡、醴陵、浏阳等重要城镇,矛头所向,直指省府长沙。在西北战场上,自是年初图海任统帅以来,所向皆捷。六月,穷蹙无路的王辅臣被迫投降。在东部战场上,康亲王杰书也率师自浙入闽,连克重镇。十月,耿精忠被迫投降,清师进入福州。受此影响,盘踞广西的孙延龄和盘踞广东的尚之信也表示要叛吴降清。十二月,孙延龄因事泄被杀,尚之信则遣使诣江西简亲王喇布军前投降。此后,在清军发起的不断进攻下,湖南、江西的吴军处境愈益恶化,吴军本部也开始出现了叛吴降清的现象。为了摆脱被动局面,康熙十七年(1678)三月,吴三桂撕下了“复明”的面纱,演出了一出称帝的丑剧,以衡州为“定天府”,建国号周,改元“昭武”,册妻张氏为后,孙吴世璠为太孙,置官封拜,颁制新历,举行云贵乡试。但是这些活动并没有给这个野心家带来什么好运,前线告急文书仍如雪片一样飞来。吴三桂气急败坏,称帝不久,便病倒在床,是年八月死于衡州,从而结束了这个身经两朝、历事三主的野心家的一生,时年六十七岁。

吴三桂死后,部下郭壮图、方光琛等拥立其孙吴世璠即位于贵阳,改元洪化。控制地盘越来越小,内部也更加分崩离析。乘此时机,清朝政府加强了政治策反和军事进攻。康熙十八年(1679),克复湖南、广西,十九年,又下四川、贵州并进兵云南,二十年春,师围云南省城昆明,并分兵克复附近州县。十月,昆明城内粮尽援绝,吴世璠自杀,余部投降。由吴三桂掀起的持续八年之久的一场大规模的内战至此全部平定。

(谢选骏指出:吴三桂父系母系都是投靠满清的汉奸家族,这厮可谓双料奸贼了,所以他的反清最终无法成功。但是,马列狗、黄俄猪,却说吴三桂“先以献关降清而声势显赫,后又叛清自立而身败名裂”——这就充分暴露了马列狗、黄俄猪的“比吴三桂还要汉奸”的汉奸面目。在我看来,事情正好相反,可以说吴三桂是“先以献关降清而身败名裂,后又叛清自立而声势显赫”。马裂猪狗认为,还是充当满清的猪狗较好,不过在我看来,臭汉奸吴三桂自立称帝,毕竟上了独立于明清的政治层楼。从这个角度看,篡位登基的叛徒袁世凯,地位也要高于联俄容共的汉奸孙中山,更加高于建立“伪华人民共和国”的汉奸毛贼东,因为朱毛都是斯大林的龟儿子。)



【第十二章 图海】


图海,字麟洲,姓马佳氏,满洲正黄旗人。父穆哈达,世居绥芬。他自幼天资聪慧,机智过人,文武双全,历事顺治康熙两朝,深得君宠,被委以重任,往往在关键时刻建立奇功而多所贡献,是清初有名的满洲大学士和杰出的常胜将帅。


第一节 大起大落


图海以笔帖式出身,后以功加员外郎衔。顺治二年(1645)改内国史院侍读。八年二月被擢升为内秘书院学士。关于他这次提升,昭梿的《啸亭杂录》有具体描述:顺治帝临幸南苑,他背负御用之印鉴随从前往。皇帝很赏识其举止言行,“欲重用之”,恐人不服,因故意对众臣说:“某中书举趾异常,当置于法。”大家以其无罪,请求皇帝赦免。顺治帝又说:“否则立置卿相,方可满其愿也。”于是提升此职①。这段有关少年天子戏剧性故事的记载是否真实,姑且不论,但它说明了顺治帝对图海的器重确非一般。从此他步步高升,九年(1652)遇恩诏授骑都尉世职。十年四月迁升为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并充议政大臣。此时内三院共十四位大学士,他名列第九。十二年二月,顺治帝以“左右朕躬,恪勤职业”①,特加太子太保。五月,顺治帝谕吏部:“刑部职掌关系重大,以固山额真兼理恐有贻误”,于是特命图海以本衔摄刑部尚书事②。这时他的名字已升列十四位大学士中的第五位。次年考满加少保,荫一子入监读书。十五年十二月,他奉命同大学士巴哈纳、金之俊、卫周祚、李霨等校订《大清律》。

封建时代,伴君如伴虎。不论地位多高的臣子,在伴君的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莫名其妙的原因遭到惩处。受顺治帝青睐的图海的遭遇也是如此。顺治十四年十月、十一月先后发生了震动全国的顺天闱(北闱)和江南闱(南闱)科场作弊事件。本来科场作弊常常有,并不稀奇,而当北闱科场案发生后,顺治帝大怒,下令将考试官及举人共七人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俱流徙尚阳堡。对其余作弊者令法司详加审拟。图海主持的刑部遵旨审案,其主要作弊者王树德等供认不讳。于是据情分别惩处,其中立斩、立绞者共二十四名。上奏后,顺治帝以“多犯一时处死,于心不忍。俱从宽免死,各责四十板,流徙尚阳堡”③结案。继之又发生了南闱科场案,被揭发的主要作弊者,主考官方犹,他所取中举人方章钺系少詹事方拱乾第五子,与方犹“联宗有素,乘机滋弊”。于是顺治帝下令将方犹等主考官、同考官“俱著革职”,令刑部差员将方章钺“速拿来京,严行详审”,责令方拱乾“明白回奏”④。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2,《图文襄公用兵》。

① 《清世祖实录》卷89。

② 《清世祖实录》卷91。

③ 《清世祖实录》卷116。

④ 《清世祖实录》卷113。

臣子当然是最能领会皇帝意图的。因此,主要案犯方章钺之父方拱乾的回奏是:“臣籍江南,与主考方犹从未同宗,故臣子章钺不在回避之例。有丁亥、己酉、甲午三科齿科可据”①。言之凿凿。这就使这个案子的最主要依据成了问题。因而刑部很费一番思考的定案工作直到十五年十一月方结束,上奏请旨。其问拟内容是:正副主考官拟斩或拟绞,同考官拟责遣尚阳堡,方章钺等俱革去举人。这是根据案情做出的与北闱有区别的判决。对此,顺治帝却又是一反常态,他说“若不重加惩治,何以警戒将来!”于是大开杀戒:正副主考官立即正法,十七名同考官立即处绞,他们的妻子家产均籍没入官。而方章钺等八名中式举人俱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并流徙宁古塔。显然这又是比北闱重得多的严厉判决。顺治帝又以刑部承问此案“徇庇迟至经年”,“问拟甚轻”②,下吏部议罪。吏部议:图海等“谳狱疏忽,分别革职,革前程并所加之级”。顺治帝下令:图海“从宽免革职,著革去少保太子太保并所加之级”③。

顺治十六年三月,顺治帝谕令将“奉职有年,勤劳素著”④的二十六名大学士、尚书分别晋爵,其中包括大学士八人,却没有图海。大概是因为南闱科场案的影响,使他第一次错过了一次普遍晋升的机会。但问题并未止于此,一个月后即闰三月,灾难又降临图海头上。

原来,二等侍卫阿拉那与公额尔克戴青家奴陈保发生斗殴。事后,陈保控告阿拉那抽刀相击。刑部审理取证后交兵部处理。兵部议革阿拉那职,又交刑部议罪。于是刑部拟判处阿拉那鞭一百,折赎,并上奏而获准执行。这个按正常程序已了结的案件,成了图海招祸的根源。十八天后,顺治帝突然劈头盖脑地向图海算起总帐来,作了一次出人意外的讲话。他谕吏部:图海向经简用内阁,期其恪恭赞理,克副委任,乃不肯虚公存心,凡事每多专擅。无论朕所见未见之处,恣肆多端。即在朕前议论,往往谬妄执拗,务求己胜。朕知其行事如此,不可久留密勿之地,故调用刑部。彼犹不悟,以为才能堪任,侈然自满。受事有年,不思感恩报称,过误愈多。屡加诫谕,迄无悛悔。朕复不忍遽弃,屡以小事惩处,使之警省,犹然置若罔闻。如阿拉那一案,问理不公,是非颠倒,情弊显然。朕面加诘问,仍巧言支饰,不以实对,负恩溺职,殊为可恶。已经革职付部,著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会同从重议罪具奏。①这篇罗织罪名的讲话,反映了图海平时得理不让人,早已使好强争胜的顺治帝老大不悦,憋了一肚子气。而刑部处罚二等侍卫阿拉那更冒犯了他的尊严,顺治帝再也不能容忍了。把本来兵刑二部共审最后由他批准定案的责任,完全算在图海一个人身上,并尽情泄愤,必欲置之死地。两天后,议政王大臣遵旨会议结果是:“图海负恩溺职,应论绞”。顺治帝做了一个高姿态,下令:“图海情罪重大,本当依议正法,但念其任用有年,姑免死,革职,家产籍没。”②就这样,在十五位大学士中已名列第三的图海,陡然间丢官抄家,一落千丈了。

① 《清世祖实录》卷113。

② 《清世祖实录》卷121。

③ 《清世祖实录》卷122。

④ 《清世祖实录》卷124。

① 《清世祖买录》卷125。

② 《清世祖买录》卷125。


第二节 重新起用平定察哈尔


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顺治帝福临病逝。十月,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二年有余的图海,被再次起用,补授正黄旗满洲都统。任命时得旨称,顺治帝留有遗言:“图海情罪原屈,欲改未及,遇有满洲都统缺补用。”①图海从此转入军旅,开始了他的军事生涯。

清兵入关二十年来,南明政权、大西、大顺农民军以及各地各阶层的抗清斗争势力,几乎全部被镇压下去。这时只有大顺农民军余部在郝摇旗、刘体纯、李来亨等率领下,据湖广、四川、陕西三省交界地的陨阳荆襄一带坚持抗清。清朝为统一全国,安定统治,决定消灭这块抗清据点。康熙元年(1662)九月,下令三省各抽调三万绿旗官兵,加上西安驻防八旗,实行会剿。面对十余万众的大敌,郝摇旗等组织农民军联合反击。次年七月下旬于彝陵(今湖北宜昌)附近重创湖广提督董学礼部。接着,又合师以七万之众进攻驻扎在四川巫山县境的湖广、四川总督李国英部,清军战事不利。八月,清廷决定再加强力量,任命图海为定西将军做为靖西将军都统穆里玛的副手,率领禁旅从京师出发,取道荆州前往征剿。图海至前线后与李国英、提督郑蛟麟、总兵俞奋起、于大海等实行连营围困。农民军乘清兵立足未稳之际,以三千余众袭击俞奋起营地,图海得报即亲自率兵迎战,击败之。终因众寡之势悬殊,农民军各部被围困在湖广兴山县一带,相继失败。十二月底,清军攻破农民军陈家坡大营,刘体纯自缢而死。三天后农民军另一据点黄草坪亦被攻下,郝摇旗等被俘牺牲。只有李来亨独据茅麓山凭险抵抗,清军虽有二十万众却接近不得。最后由于图海等实行长期围困,绝其粮道和声援,农民军处境愈加险恶。至康熙三年(1664)终于力不能支,李来亨下令烧毁山寨,阖门自焚而死。十月,图海与穆里玛等下令将俘获的六千余名农民军尽数屠杀,然后携带被俘的三千余人口及八千余名降兵班师。

康熙六年,图海晋升为弘文院大学士,加世职为一等轻车都尉。九月,充任纂修《世祖章皇帝实录》总裁官。七年十二月比利时人南怀仁劾钦天监监副吴明烜推算历法差错,图海奉命同诸大臣同往测验。八年七月,以亢旱故,他奉命同诸大臣会同刑部将监内拟定重犯确审酌量减刑,均圆满完成使命。不久,图海以兼都统奏请解除政务,被慰留不允。九年(1670)改为中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此时他在大学士中又位列第三。十年晋居第二。十一年六月,再次奉命清理刑狱。七月,加太子太傅。声名复振,权势显赫。图海以文武之才,干练任职,卓有成效,而得到青年天子康熙帝的信任。但他也并非事事精明,考虑周全。在三藩撤留的重大问题上他曾提出了错误的主张。三藩即为清朝统一全国立了汗马功劳的三个藩王: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他们在战争中扩展势力,各拥重兵,跋扈一方并互通声息,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严重威胁着清朝的统治。对此,精明有为的康熙帝早已不能容忍,坚决主张撤藩。面对吴三桂等人的嚣张气焰,廷臣感到问题棘手,多数人认为撤藩令下,吴三桂等必借口反叛,局势将难以收拾,所以撤藩不利,图海极力主张“断不可迁移”①。只有户部尚书米思翰、兵部尚书明珠与刑部尚书莫洛等少数人力主撤迁。两种意见相持不下。

① 《清圣祖实录》卷5。

① 《清史稿》卷269《明珠传》。

最后,康熙帝当机立断,否定图海等人意见,支持少数人主张。

在如何对待三藩问题上,身居显位的图海确实没有提出正确的意见,但康熙帝并不怪罪他。三藩之乱爆发不久,图海便“以病请解阁务”,康熙帝不允其请,加以“慰留”②。当时平叛战争中运送兵饷是个必须周全安排的大问题,康熙帝以“筹饷需才”③,特命图海兼管户部事务,督理清兵饷运。图海不负使命,他洞察饷运存在的问题后,于康熙十四年三月上疏:“近来供应大兵,恐有派累民间,虽屡奉上谕禁止,有司未能实心奉行,应敕督抚严禁。一应军需不得私派,夫役不得先期拘禁,征收钱粮正项外,不得丝毫科敛。民间词讼除重情速审速结外,其余户婚细事,不得乱准,牵累无辜。并禁衙蠹作奸指公需索,土豪恶棍鱼肉善良。庶几安居乐业,民不知兵。”这是一项针对实际情况解决问题,安定社会的好建议。康熙帝阅后立即下旨:“是。命速行通饬。”

这月,布尔尼突于东蒙辽西一带发动叛乱。布尔尼本是内蒙古察哈尔部首领,被清廷赐封为亲王。其祖父即清入关前一直同后金对立的林丹汗。林丹汗死后察哈尔部“悉众内附”,归服后金。皇太极实行笼络,特封林丹汗之子额哲为蒙古亲王,并将次女玛喀塔公主嫁给他。额哲于崇德六年(1641)病死,其弟阿布奈主管部内事务。顺治二年,阿布奈妻其嫂马喀塔。不久,马喀塔生布尔尼。顺治五年(1648)阿布奈袭封亲王。由于他“无藩臣礼”①,于康熙八年被派夺王爵,羁禁盛京。清廷为安定察哈尔部又以阿布奈之子布尔尼为亲王,并以安亲王岳乐之女嫁与为妻。布尔尼并未因此软化,时刻伺机反清,企图恢复昔日其祖父林丹汗时的统治,当三藩叛乱一起,他得悉京师禁旅与各路大军多已开赴前线,北京空虚,便起兵反清。

当时,三藩叛乱的战火甚为炽烈,云贵、两广、四川、湖南、福建以及陕西相继失守,北京及各地可以征调之兵已经很少,形势危急。布尔尼起兵消息传至北京后,人心惶惧。年轻的康熙帝在祖母孝庄文皇后的提醒下,决定使用“才略出众”的都统、大学士图海,令其统兵前往镇压。三月二十九日,命多罗信郡王鄂札为抚远大将军、图海为副将军率兵出征。实际上是图海发挥了主要作用。面对京城“宿卫尽空”的困难情况,图海“奏请选八旗家奴之健勇者”,获得允许,而立“得数万人”②,迅速组成了一支大军,准备携带红衣大炮,取道山海关迎战布尔尼。康熙帝在其出征前一天召见鄂札、图海等人面谕,指示其“须严禁将士,申明纪律,凡经过地方,毋得骚扰百姓”③。面对强大的蒙古骑兵,独具胆识的图海施展了他惊人的将兵才能。在康熙帝召见当天,他下令全体将士于第二日整装饱食齐集德胜门外。第二天即四月初六日黎明,图海全副武装至教场,检阅完毕,便下令立即急行军奔赴前线,昼夜兼程,不许歇宿。同时下令所过州县村堡任众军“略掠之”,因而“所获金帛无算”。四月二十一日,大军到达岐尔哈泰,在即将与布尔尼军交战之际,图海又进行战前鼓动:“前此所掠皆士庶家,不足为宝。今察哈尔承元之后,数百年之基业,珠玉宝货不可胜计,汝等如能获取之,可富贵终身也。”

② 《清圣祖实录》卷44。

③ 《清圣祖实录》卷53。

① 勒德洪:《平定察哈尔方略》卷上。

② 《啸亭杂录》卷2,《图文襄公用兵》。

③ 勒德洪:《平定察哈尔方略》卷上。

于是,“众踊跃从事”,“无不一当百”①。与敌军的遭遇战在达禄地方展开。布尔尼设伏山谷间,而以三千兵前来迎战,被勇猛的清军击溃。鄂札、图海等侦知敌有埋伏,便分布满洲、蒙古官兵进战、搜山,敌伏果发,土默特蒙古兵误入埋伏受挫,图海等立即分兵救援。布尔尼又发四百骑继至,图海亲自率兵力战,尽歼之。布尔尼被迫领军倾营出动,摆列火器尽全力与清军决战。图海下令严阵以待,迎头痛击。清军奋勇争前,布尔尼军队抵敌不住,大败。这时,布尔尼部下都统晋律率所属当阵反戈。布尔尼于慌乱中收拾溃卒竭力反扑,与清军接战两次。清军愈战愈勇,乘胜追杀,连战连胜。图海等于阵中招抚人户一千三百余口,“获马匹器械无算”②。布尔尼终于溃不成军,仅以三十骑逃遁,逃至札鲁特境,路遇奉清廷之命率兵前来会剿的蒙古科尔沁部额驸沙律,被杀。布尔尼之弟罗不藏及都统达里同时被杀。战事胜利结束,图海又“分散财帛,奖励士卒”③。

五月十四日,康熙帝令大将军鄂札率兵先还,副将军图海暂留察哈尔处理善后诸事。不久,康熙帝又谕大学士索额图:“大将军信郡王鄂札还师有期矣。副将军图海统兵讨逆,厥功茂著,凯旋之日,宜与大将军同至。可遣人驰谕,令以兵付同事大臣,轻骑先行。”①闰五月十二日,出师两个月后的大军凯旋北京。布尔尼叛乱的迅速平定,解除了清朝在三藩之乱时的后顾之忧,康熙帝甚为高兴,亲率诸王贝勒大臣于南苑大红门行隆重的郊劳礼。命出征全体将领进前行抱见礼,并谕凯旋大臣、章京及冒刃效力军士俱进前坐赐茶。特“命副将军图海至御幄侍坐,问以战阵之事”②,给予极高宠遇。当回宫陛见时,康熙帝责问图海放纵士卒掳掠,并“以有司劾章示之”。图海说,“臣实无状,然以舆台(地位低微者)之贱,御方强之敌,若不以财帛诱之以壮其胆,何以得其死力?然上不即诛(责令制止),待臣奏绩而后责之,实上之明也。”康熙帝会心地笑着说:“朕亦知卿必有所为也。”③图海因以功叙晋一等阿思哈尼哈番(男爵)。

① 《啸亭杂录》卷2,《图文襄公用兵》。

② 勒德洪:《平定察哈尔方略》卷上。

③ 《啸亭杂录》卷2,《图文襄公用兵》。

① 《平定察哈尔方略》卷下。

② 《清圣祖实录》卷55。

③ 《啸亭杂录》卷2,《图文襄公用兵》。


第三节 降服三藩叛将王辅臣


三藩之乱的战火愈加蔓延。康熙十三年(1674)十二月,陕西提督王辅臣于平凉杀经略莫洛,响应吴三桂起兵叛乱,并迅速占据汉中、兴安之地,阻绝川陕栈道。清廷以贝勒董额为大将军率兵征讨,久攻不下,战事吃紧。吴三桂见事机可乘,于十四年十月,遣部将原清四川总督吴之茂以及王屏藩等率兵出四川,进犯秦陇,欲与平凉王辅臣合军,经川陕直捣北京。形势愈加险峻。康熙帝说:“大将军贝勒董额屯兵平凉日久,贼寇尚未剿灭,城池尚未恢复。夫秦省不能即定,川贼尚在窥伺者,皆由王辅臣未剿灭、平凉未克取故也。”①尽快剿平王辅臣之乱是平定三藩之乱的当务之急。十五年二月,图海受命为抚远大将军,率每佐领护军二名,疾赴陕西,总辖全省满汉大兵,贝勒董额以下皆听节制,以剿灭王辅臣。

供图海所率之兵不多。当时战线甚长,各处需兵,兵源极度紧张。于是,康熙帝下令增派每佐领骁骑校一名,交与图海率往河南留驻,另派河南兵赴平凉。又令图海选河南抚镇标下鸟枪手二百人,加上西安出征阵亡人等之仆从,令其披甲,一同率赴平凉。康熙帝特赐图海御用衣帽及团龙补服、黄带等物,又赐御用名马二匹、散马二百匹。图海临行前,康熙帝御太和殿,卤薄全设,举行隆重仪式,将敕印赐与图海。接着,命礼部、兵部侍郎送至郊外。图海肩负重任率师起行,开始了新的征程。

图海刚一踏上征途,各地告急警报又接连飞递朝廷。西北方面,贝勒董额疏报:王辅臣声言“将断关山道。臣拟遣兵往守,但见在之兵甚少,难以分发”,“势甚可虞”②。陕西提督王进宝等疏言:“贼薄秦州,屯踞北山,阻断临巩之路。秦州之兵无从觅饷,且兵力单弱,战守皆难。”③康熙帝令其全力堵剿、加意警备,并令其将一切军机除及时奏报朝廷外并及时具报图海知道。南方湖广岳州前线兵力不足,请求速发援兵。但此时京师往外派兵之数目极其有限。康熙帝下令说:“图海尚在怀庆,应以戍守河南兵每佐领骁骑校一名,选才能者署为夸兰大率赴岳州。”另外,再发京师每佐领骁骑一名与盛京兵一千五百名合为一营,留五百名防戍河南,“其盛京兵千名速添发大将军图海军前”①。紧接着江南、江西方面战事吃紧,急请增兵。康熙帝只好重新布署兵力,他认为:“广东变乱,江南、江西殊属可虞,若闽粤诸贼会犯京口等处,则江南兵单,难以防御。且江西告急,自江南往援甚便,官兵不可不增。其调大将军图海所领盛京兵一千名及驻防兖州每佐领骁骑一名,遣赴江南,发京城每佐领兵一名驻兖州。”②这样,临时增加给图海的兵员,多数又被截留调往其他战场。

① 《清圣祖实录》卷59。

② 《清圣祖实录》卷59。

③ 《清圣祖实录》卷59。

① 《清圣祖实录》卷60。

② 《清圣祖实录》卷60。

图海临危受命,率领不太多的将士昼夜兼程,于五月十七日到达平凉前线。刚一驻足,他便“明赏罚,申约束”,因而“军威大振”。这时,诸将请求乘势攻取平凉城。图海说:“仁义之师先招怀而后攻伐。吾奉天威讨兹凶竖,无虑不克,顾念城中数十万生灵,无非朝廷赤子,遭贼劫掠至此,覆巢之下杀戮必多。俟其向化归诚,以体圣主好生之德,不更美乎?”这种招抚政策一实行,致使平凉“城中军民闻者莫不感泣,咸思自拔以出”。在政治心理上发动的攻势首先取得了胜利。为了打击敌手的气焰,有利于招抚,图海还是以武力教训了王辅臣。图海首先选取了叛军以精兵踞守的虎山墩,作为攻击目标。虎山墩是平凉城北的制高点,是通西北饷道的战略要地。图海说:“此平凉之咽喉也,得此则饷道绝,城不攻而下矣。”五月十八日,即图海到达平凉地区的第二天,便指挥官兵对虎山墩发动仰攻。王辅臣以万余兵众对抗,并发射火器拼死拒战。图海指挥清军,分路出击,轮番进攻,愈战愈勇。自上午攻至下午,终于杀败敌众,阵斩伪总兵二人,叛军被杀及坠崖死者无数,遂攻下虎山墩。从而占据险要,“视城中如在掌握。因发大炮击其城中营,城中汹惧”①。出师首战告捷,清军占据优势。

这时,图海下令停止轰击,按既定计划,派遣幕僚扎授参议道周昌入平凉城招王辅臣。周昌,字培公,荆门(今属湖北)诸生,好奇计,有志略。因协助振武将军吴丹有功,以七品官录用。原来王辅臣部下总兵官黄九畴、布政使龚荣遇都是周昌乡人,他们曾多次劝王辅臣反正,并将此事以蜡丸密报周昌。当图海率征讨大军路过潼关时,周昌进见,特陈述谋略,表示愿为招降王辅臣出力,请求使用。从受命起就一直思索着用招抚来结束平凉战事的图海,得此人才喜出望外,遂留为幕府,以备使用。当清军攻下虎山墩后,即令周昌入城向王辅臣陈说利害,劝其投降。果然见效,王辅臣决定投降,并立即派其副将谢天恩随周昌回营请求赦罪。图海遂将招抚情由疏报朝廷请旨。六月一日,康熙帝颁赦诏。图海接旨后,于六日再派周昌进平凉城宣读赦诏。七日,王辅臣遣其布政使龚荣遇等率士民入清军大营献军民册,又遣其子王继桢及伪总兵蔡元等上缴所受吴三桂伪敕书两件、伪平远大将军印、陕西东路总管大将军印各一颗及诸伪札。图海以王辅臣未亲自出城投降尚怀疑惧之心,于是在十三日再派周昌,同时令自己亲侄前锋侍卫保定随同前往,温言开导。王辅臣因于十五日剃发率众出降。图海令副都统吴丹入城抚谕,做好善后工作,并严明军纪,兵士入城秋毫无犯。鉴于平凉被围日久,已经绝粮,且军民死亡过半,图海特命地方官赈济穷乏,掩埋死骨,其老弱无家可归者遣将士分送安插,因而“远近帖然”①。捷报传至京师,康熙帝诏谕:“大将军图海恭承简命,秉钺临边,即宣布恩威,剿抚并用,平凉一带旬日绥平,具见筹画周详,布置神速,克副委用,立奏肤功。朕心深为嘉悦,著从优议叙。”②平凉的收复,使清朝西北战场出现转机。叛军大为震动,已深入陕西的吴之茂军自秦州逃遁。图海于当月下旬,遣振武将军佛尼勒、提督张勇、王进宝等统满汉官兵追剿,接连于牡丹园及西和县北山大败其众。将军穆占也于同时进兵乐门,击败王屏藩部于红崖,收复礼县。叛军一败涂地,顷刻瓦解,伪固原巡抚陈彭、庆阳总兵周扬名、王好问,关山副将孔印雄,以及随叛军北上的云南土司总兵陆道清等,各率所属官兵相继来降,计将官九百余员、兵丁四万八千二百余名。在此同时,图海又进行了一些善后处理。他奏请,将平凉投诚中愿回原籍的苗族官兵加级赏赉妥善发回原籍。康熙帝当即批准。

① 《清史稿》卷251,《图海传》。

① 《清史稿》卷251,《图海传》。

② 《清圣祖实录》卷61。

图海了解到起兵叛乱的原广西提督马雄之母及族人俱在固原,为招抚计,特奏请获准令马雄之子马承先、马承霄持书前往广西招降。

图海剿抚得法,卓有成效,使康熙帝极为欣喜。八月,康熙帝特谕吏兵二部:图海“器识老成,才猷练达,赞襄机务,宣力累朝,以文武之长才兼忠爱之至性,劳绩茂著,倚毗良殷。前察哈尔布尔尼背恩反叛,命图海为副将军帅兵征剿,运筹决胜,疆圉敉宁。近以平凉阻兵日久,屡命剿抚,罔有成效,特简图海为大将军统率大军节制各路,果尔谋略渊深,调度得宜,军锋所至,一战克捷。更能体朕好生之心,宣布恩威,开诚招抚,遂使平凉、庆阳、固原等处文武官员兵民倾心向化,悔罪归诚。生灵免于涂炭,边境赖以保安,数日之间关陇悉定。皆由筹画周详,布置神速,剿抚并用,克建肤功。图海以心膂大臣,膺秉钺重寄,实心为国,克副倚任,朕心深为嘉悦。”于是下令除以军功议叙外,“从优加恩”,封三等公,世袭罔替,“以示朕眷注忠勤,酬答勋庸至意”①。康熙帝对图海宠信倚重之情溢于言表。

① 《清圣祖实录》卷62。


第四节 定陕甘,征四川,功勋卓著


平凉之征的胜利,使康熙帝对图海的信任达到了新的高度。当陕西战事节节获胜时,图海曾建议朝廷暂停进取汉中之役,可分兵防守诸要隘,另外单派一军进剿湖广。康熙帝采纳了这一奏议,谕令图海多选精兵赴湖广剿贼。图海得旨后却上疏说:“平凉、庆阳虽经底定,而投诚官兵心尚未宁帖,汉中、兴安尚未恢复,若带精兵赴楚,恐不逞之徒心怀叵测。”②康熙帝便同意此请,收回成命,令图海停赴湖广,仍镇陕西,而改任穆占为征南将军率兵前往。康熙十五年(1676)十月,穆占上疏称:陕西各要隘已拨兵防守,所余满汉兵“请令大将军图海及臣率赴湖广”,或者“若欲进取汉中、兴安,应停发陕西满汉兵,令图海及臣率之,四路进取四川”。康熙帝不允其请,令“穆占仍遵前旨”③。十二月,图海上疏奏请进取汉中、兴安说:“平凉、庆阳虽已底定,汉中、兴安尚为贼据。臣等议于来春进讨。应先调绿旗官兵,檄提督孙思克量留兵守凉州,亲统官兵来秦州。将军侯张勇遣兵二千亦赴秦州。提督赵良栋量留兵守宁夏,亲统官军来凤翔。”康熙帝以“调兵征剿事关重大”,令图海与诸将“公同确议,遣章京驰驿奏闻”①。图海奉旨与张勇等计议征剿之事,但张勇等主张“宜视夏秋收获丰欠,再图进取”。图海虽然得不到众汉将的支持,却仍然坚持己见。他在康熙十六年正月上疏:“汉中、兴安山峻路险,延至彼时,适遇霪潦,贼守益坚。臣等仍欲调兵及时进取。”在两种意见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康熙帝没有支持任何一方,他指示:“大兵既克复汉中、兴安须设重兵,重兵一设则运饷维艰。若俟夏秋进取,又顿兵旷日虚糜粮糗,今将军穆占方剿吴逆,机不可失。大将军公图海暂停汉、兴之议,留满洲、蒙古兵一万同绿旗兵防守秦州诸隘,分兵五千遣大臣一人统赴荆州。”②不久,图海再向朝廷报捷:三月,成功地招抚了韩城等县北山地方伪总兵乔斌及其下官员一百余名。四月,遣兵进逼礼县驿门等处,多次击败叛军,收复塔什堡。

康熙帝曾谕兵部:广东平定之时宜添发大兵,集中全力平定湖南,剿灭吴三桂。现陕西有图海及将军、提督等剿贼防汛,兵源自无不足,且满洲大兵又复不少。宜分满兵每佐领三名,并酌选绿旗兵,遣赴湖广。令图海会同各将军、提督确议报告。九月,图海等上疏请求改每佐领三名为二名,并提出酌选三将军、二提督标下绿旗兵三千名,率赴荆州。康熙帝批准了这个请求,但令绿旗兵减一千。

这月,康熙帝以御制诗二首及衣服等物赐与图海。诗曰:其一:两朝密勿重元臣,秉钺登坛西定秦。

钟鼎功名悬日月,丹青事业画麒麟。

其二:威名万里作长城,壁垒旌旗壮远征。

绥靖边陲驰露布,凯旋立奏泰阶平。①

② 《清圣祖实录》卷63。

③ 《清圣祖实录》卷63。

① 《清圣祖实录》卷64。

② 《清圣祖实录》卷65。

① 《康熙御制诗集》卷1,《赐抚远大将军图海二首》。

这两首诗对图海的功绩作了高度赞扬。在平定三藩之乱中建功立业的将领不乏其人,但得康熙帝赐御制诗的,连图海在内只有三人,足见他受到的宠遇之厚。

十二月,漠西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侵凌诸部,致使其他部民自河套来奔,避入甘肃一带。时甘凉南山一带有庐帐数千,肃州境内有庐帐万余。康熙帝特谕图海:或令提督等率兵往逐,“或选干练人员至番人头目处,开诚晓谕,令彼退回”,要“酌量指授而行,毋致生衅”②。图海谨慎处理,至第二年三月上报称,“流番”已陆续出口,妥善了结此事。

康熙十七年二月,图海再一次上疏请分兵两路进取汉中、兴安。康熙帝指示图海与张勇、王进宝等“协谋熟计,应机而行”③。随后又密令:“秦地所系重大,卿等亲率大兵前进,而王进宝、孙思克等倚任诸臣俱在戎行,脱行后更有他虞,殊难遏御。”因而再令暂停攻取汉中、兴安,“固守所在要害,广布恩威,从事招抚。俟后有可取之机再行奏闻”。④四月,康熙帝在拉笃祜由北京返回陕西汛地前,特传谕图海:“卿向在机密重任,澡德浴身,志节高洁,奉命西征,早清巨寇,宣布德意。兵过之地秋毫无犯,旧德老成,可谓社稷之臣。前者拉笃祜来知卿平安,朕心良足慰也。今因拉笃祜回汛,故示朕意。”①情深意挚,感人肺腑。康熙帝对图海愈加宠信。

这月,图海又奏报了新的战功:闰三月下旬振武将军佛尼勒、署都统吴丹等大败贼众于牛头山、香泉等处。四川总督周有德、副都统觉和托等大败贼众于秦岭等处,恢复潼关堡五寨。四月下旬,庆阳地方袁本秀受吴三桂伪札纠合徒众千余人盘踞山林作乱,图海调发庆阳、宜君、延安三营官兵并移咨王进宝派拨标兵协力合剿,斩袁本秀,余贼溃散,叛乱平定。

十二月,图海上奏欲轻骑赴京面奏事宜。康熙帝令其携带大将军印前来。次年二月,图海到达京师,受到了康熙帝所遣礼部侍郎额星格赍酒出德胜门的迎劳。十七天后,图海离京返任时,康熙帝又遣礼部侍郎杨正中赍茶酒送之于广宁门(广安门)外。图海这次专程进京面奏何事,史籍实录未直书。从后来康熙帝的传谕中可以了解到,图海一反常态,不是请求进兵而是请求缓兵,反对急于求成。他虽经认真考虑,为寻求稳妥,用意很好,但实际上康熙帝拒绝了他的建议。因为全国形势的发展已非昔比,叛军节节败退,清军占有主动权,宜趁胜攻取,而不能缓。

清兵由于在西北战场上的胜利和局势的日趋稳定,从而加强了它在南方的军事活动。康熙十七年三月,吴三桂在不断受挫之后,于衡阳称帝,并于当年秋天死去,他最后的一次垂死挣扎也未能扭转局面。清兵却抓住时机在湖南展开大规模反攻,从此叛军一蹶不振。到康熙十八年上半年,湖南、贵州、广西、四川相继收复,平定三藩之乱的战争已取得决定性胜利。康熙帝已在筹思全线出击,以结束这场战争了,当然不会接受任何缓兵的建议。在胜利的鼓舞下,提督赵良栋上奏说:湖南已经平定,应立即恢复汉中、兴安,并表示“愿独当一路,竭忠自效”。康熙帝令图海集众确议。

② 《清圣祖实录》卷70。

③ 《清圣祖实录》卷71。

④ 《清圣祖实录》卷72。

① 《清圣祖实录》卷73。

于是,图海奏称:“栈道益门镇各口逆贼率众来犯,据险为营,今令提督赵良栋进临武寨相机而行。俟臣等击破益门镇诸处贼垒,如有进取之机,酌量分道而进。”康熙帝不赞同这种坐等战机的打算,指出,湖南逆贼大败,困蹙遁走,“今逆贼震慑,正当剿抚并用之时”。他再次谕令图海等共议,“亟歼侵犯宝鸡之贼,恢复汉、兴,以平蜀地”①。这无疑是急速进取汉中的进军令。此时是康熙十八年六月。但图海并未理解好康熙帝的意图,一个月后,他回奏说:“益门镇逆贼既败,即遣兵追剿,而贼毁偏桥,无路可通。俟提督孙思克、赵良栋到日会议进兵。”康熙帝恼怒了,他再也不能容忍这种迁延时日的慢动作,下谕旨道:“逆贼既败,所在震动,自宜努力穷追,收复疆土。前称逆贼屯踞宝鸡,图海等欲调各路之兵进剿,及贼败之后又不乘机扑灭,反借称贼毁偏桥无路可通,竟尔退还!如此懦怯易退,何时乃得破贼?图海等速调提督孙思克、赵良栋等平定汉中、四川诸处,剿平逆贼勿失机会!”②图海接谕后,再也不敢迟疑,立即规划了四路进取汉中、兴安的军事行动方案,于八月二十八日上奏:他与将军佛尼勒等由兴安进,总兵官程福亮为后援,驻守旧县关诸处。将军毕力克图、提督孙思克等由略阳进,西宁总兵官朱衣客为后援,驻守西河诸路。将军王进宝、汉中总兵官费雅达等由栈道进,延绥总兵官高孟为后援,驻守宝鸡。宁夏提督赵良栋由徽州之巴都山进。诸将于九月初八日四路并发。康熙帝接奏后,在谕令中分析了全国各个战场上出现的反攻大好形势,指示:“宜乘贼处处败衂逃遁震动之时,分路扑灭。大将军公图海亟统大兵乘机剿灭汉中诸处贼寇,速定四川。如贼败走,即亟蹑其后,直捣穷追,勿使占据险要。”①康熙帝毫不动摇的进军令,抓住了战机,是适时的。但实际情况却复杂而困难得多。图海的待机之议和迟缓行动,反映了许多将领的意向,并非怯懦。当图海上奏四路出击的方案之后,九月份,凉州提督孙思克却奏称:“贼多步行,逾岭登山如履平地,小路曲径贼所稔知。我兵前进恐贼由纡径潜蹑我后,以绝饷道,为害滋甚。”又说图海分四路进攻之方案,“虽分贼势,终忧兵单”。因此他认为,“汉中兴安未便进取”②。十月份,张勇疏称,时届严冬,坚冰载路,转饷维艰,祈请暂止进征,“俟明春再行齐发”③。这些停攻和缓攻的奏议,都遭到了康熙帝的批驳。康熙帝长篇严词驳斥了孙思克,称其奏文“荒诞其辞”,痛责其“惟耽安逸,怯于进兵”,“不思奋力前进,反煽惑满汉,动摇民心,饰词妄奏,深负朕擢用之恩,情罪殊属可恶”④。对张勇的建议是“不准行”⑤。

① 《清圣祖实录》卷81。

② 《清圣祖实录》卷82。

① 《清圣祖实录》卷83。

② 《清圣祖实录》卷84。

③ 《清圣祖实录》卷85。

④ 《清圣祖实录》卷84。

⑤ 《清圣祖实录》卷85。

当然,康熙帝在战时责斥汉将还是有分寸的。因为八旗兵已暴露出许多弱点,在平定三藩之战中很不得力,不得不主要依靠绿旗兵的作用。为争取汉将效命,康熙帝特派遣内阁学士禧佛等赍敕专程至陕西,谕张勇、王进宝、赵良栋、孙思克:“尔等素受国家厚恩,戮力行间,树绩边疆甚多。殚矢忠贞,图报恩眷,朕所悉知。”“如尔等尽力报效,恢定汉中、四川,朕必不拘成例,优与加恩。”又令禧佛传谕张勇等:“自古汉人逆乱,亦惟以汉兵剿平,彼时岂有满兵助战哉!”①康熙帝寄巨大希望于汉将、绿旗兵。而统一指挥张勇等行动的正是图海。康熙帝严词督催图海,也正是促进汉将坚决执行他的指令。

十一月,赵良栋疏报已于十月二十七日恢复略阳,“但大将军等三路大军不知远近”,担心不一致行动,孤军深入。康熙帝立即责令图海,“各路之兵宜互通音问”,“倘若迟疑不前,致有隔绝,即以迟误军机之罪罪之”。②就在康熙帝连下谕旨切责图海行动迟缓之时,图海已督率各路大军及时深入,并取得了预期战果:十月,图海率兵至镇安县分兵两队进剿,大败叛军总兵王遇隆于火神崖。接着,渡乾玉河,夺取河梁关,乘胜追击,韩晋卿遁入四川。王进宝恢复汉中,赵良栋恢复徽州、略阳,毕力克图恢复成县、阶州,受降叛军副将王光生以下将官十九员,兵丁三百六十。十一月,图海恢复兴安,收降叛军将军谢四、总兵王永世等并文武官三百八十二员,兵丁一万四千三百余名。平利、紫阳、石泉、汉阴、洵阳、白河及湖广竹山、竹溪、上津等县皆被收复。毕力克图收复文县,伪洮岷道王文衡降。捷报陆续飞报朝廷,得旨嘉奖,下部议叙。不久,命图海率大军之半屯驻凤翔,防守陕西全省。另一半由吴丹等统领督运粮饷。十二月,图海上疏获准,于现存半兵中拨发千人,令署副都统鄂克济哈等统领,驻守要地汉中。

汉中、兴安的收复,为清廷收复四川创造了有利条件。十九年正月,康熙帝谕议政大臣等说:进取四川,以满洲大兵为后应最为要策。于是令图海帅师前赴汉中,接济进蜀诸军粮饷。九月,清廷为消灭降而复叛的谭弘,命总督哈占由保宁出击,图海奉命酌发军中满汉兵为之声援,以分敌势。同月,图海根据揭发,在汉中三河口地方,破获了清廷通缉八年之久的“朱三太子案”的要犯杨起隆。

十月,康熙帝传谕图海:“尔前奏暂停诸路进兵,其说虽是,但恐停止进兵,贼愈滋蔓。前尔面请缓兵,朕下诏督战,始复岳州,湖南逆贼悉溃。后又暂停入川之师,朕趣(促)进兵,遂平四川。今贼以全力逼犯四川,若从广西南宁、湖广沅州进取贵州,则寇蜀之贼自溃。从此逆贼渐平,地方悉定,诸军可以凯旋矣。”康熙帝掌握全局制定决胜之策,这里虽然历数了图海的失误,也阐说了拒绝他缓兵建议的缘由,在推诚的话语中,表示了对臣子用心的理解与安慰,仍不失对图海的信任。康熙帝又说:“至投诚官员岂可深信?宜留置左右时加防范,朕前屡次密谕,今谭弘、彭时亨等果复叛乱。朕向谓此辈俱在尔军中,不意竟置之别所。此等反叛之徒受尔何恩而乃轻信如是也?嗣后宜密防之!”①批评了图海轻信投降者的失误,但语重心长,充满了关怀之情。

十一月,图海疏言称:泸州逃散绿旗官兵不敢还营,近永宁失陷,建昌路阻,若不速行收抚,将来或投入贼营,或相聚为乱,其害匪细。宜招抚还营,仍给粮补伍①。康熙帝指示总督哈占、将军王进宝等速招逃兵入伍。

① 《清圣祖实录》卷85。

② 《清圣祖实录》卷86。

① 《清圣祖实录》卷92。

① 《清圣祖实录》卷93。

从而不仅消除了隐患又增加了兵源。二十年正月,图海得悉叛军并力进犯四川叙州诸处,请率兵赴援,康熙帝谕称已派将往援,令图海仍驻汉中防守秦蜀。长年在外征战的图海已积劳成疾。康熙帝对他深表关注,七月谕兵部说:大将军图海年老有疾,今四川云南渐次平定,可令携大将军敕印还京师。十月,图海还朝,康熙帝召见于乾清门,嘉劳之。十二月初十,图海以病乞休,康熙帝加以慰留。十四日,康熙帝为拒绝上尊号的传谕中曾说:“曩者平南王尚可喜奏请回籍时,朕与阁臣面议,图海断言不可迁移”,“朕素不肯诿过于臣下”。②图海有过人之处,也有不智之举,康熙帝完全明察,知人善任,扬其长而避其短,终使其建立大功。就在康熙帝这番讲话后的第五天,即十二月十九日,图海病故。康熙帝命大臣侍卫往祭茶酒,赐银三千两及蟒缎鞍马。第二年二月予祭葬,加祭二次,谥文襄。六月,以其子诺敏袭爵三等公。十一月,以《清太宗实录》告成,图海曾为监修总裁官,特为追叙加赠少保仍兼太子太傅。二十二年(1683)五月,特御制碑文,赞扬了图海一生的劳绩。其中说“腹心失倚,深用衋伤,虽恩恤有加,锡之嘉谥,而朕轸悼元老之心则未有已也!”①二十八年(1689)九月,图海之妻亡故,特遣官往奠茶酒。雍正二年(1724),追赠图海为一等忠达公,配享太庙,寻命建祠立碑,春秋致祭。

② 《清圣祖实录》卷99。

① 《八旗通志初集》卷149《图海传》。

(谢选骏指出:本章历历在目,黄俄畜生白寿衣等“人”,完全站在满鞑子的立场描述清朝历史,而共产党竟然听之任之,这说明其政权的汉奸性质——危害极大,影响恶劣,应该消毒,予以揭露。)



【第十三章 明珠】


第一节 先世及早年的经历


明珠,字端范,姓纳喇氏,生于后金天聪八年(1634)。祖父金台石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继其兄纳林布禄为叶赫部首领,天命四年(1619)时,被英明汗努尔哈赤斩杀。其子尼雅哈、德勒格尔归顺后金,隶满洲正黄旗。尼雅哈初授佐领,后屡次从征有功。顺治时改授骑都尉世职,康熙三年(1664)卒,长子振库袭职。

明珠为尼雅哈次子,顺治时初任侍卫,后任銮仪卫治仪正,又调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升为内务府总管大臣,“掌内务政令,供御诸职,靡所不综”①,成为宫廷事务的最高长官。康熙五年(1666),任内弘文院学士,参与国政。


第二节 参与国事的决策


康熙六年(1667),玄烨亲政,明珠更被重用。次年,任刑部尚书。他奉命和工部尚书马尔赛调查淮扬水患之处,并会同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等官,到兴化县白驹场地方查勘。返回后,向康熙帝报告说:旧有闸口四座,所出之水,由牛湾河入海。后因禁海填塞,水路受阻,淹没田地。因为白驹场离海甚远,并非沿海地方,不应堵塞,应速疏通河道,将四闸开通,积水可尽放出。另外,仍可设置板拦,一遇发水,即行开放,地方不致淹没,居民也不必迁移。明珠等人又查明清口是淮河、黄河汇合处,如果黄河水泛滥,势必越过淮河,而淮河水弱,黄河水中泥沙,将阻塞河道。因此,他建议:将黄河北岸挑挖引河,以备蓄泄,使泥土逐水而下,保证运道畅通无阻①。康熙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对解除水患,保护运道畅通,具有积极作用。十二月,传教士南怀仁认为吴明烜推算的康熙八年历书中,差错很多。明珠与其他大臣奉命前去测验。测验结果,吴明烜推算错误,南怀仁推算正确,都符合天象。康熙帝决定采用南怀仁的历书,并任命他为钦天监监副,掌管天文历法事务。

康熙八年(1669),惩办了鳌拜以后,明珠参与消除鳌拜集团及其影响时,为朝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议。康熙九年,明珠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十年二月,充经筵讲官。八月,建议停止盐差御史巡历地方之例。十一月,调为兵部尚书。康熙十二年(1672)正月,康熙帝在晾鹰台检阅八旗甲兵。在明珠的指挥下,军容整肃。康熙帝称赞:“此阵列甚善,其永著为令。”②平定三藩清初,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并列为“三藩”。

① 《清史稿》卷118《职官五》。

① 《清圣祖实录》卷27。

在对待“三藩”撤与不撤这个重大问题上,唯有明珠与户部尚书米思翰、刑部尚书莫洛等极少数人,坚决主张撤藩,与帝意完全一致。康熙帝认为:“吴、尚等蓄谋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养痈成患,何以善后?况其势已成,不若先发制之可也。”①当吴三桂发动叛乱时,朝廷有些人吓得惊慌失措。大学士索额图等人主张处死倡议撤藩的明珠等人,康熙帝严加拒绝。明珠竭诚效力,积极参与平定三藩叛乱的活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在处理尚之信属下兵丁时,给事中余国柱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即撤回,三总兵官标下兵丁应予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分入上三旗中,令驻广东,另设将军、副将军管辖。三总兵官标下兵丁,有愿为兵者为兵,愿为民者为民。康熙帝则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设将军、副都统管辖,分散其力量,日后或撤或迁比较容易。二总兵标下官兵仍驻广东,归将军管辖。裁去另一总兵标下官兵。他便征求明珠之意如何?明珠主张:尚之信标下官兵共十五佐领,分入上三旗,每一旗五佐领,为数不多,不必分隶八旗。以后若撤回迁移,亦不论旗分调取,有满洲大兵押送,分入上三旗办法可行。康熙帝表示同意:“既如此,不必分入八旗。尔等可改票来奏。”②在处理耿精忠等人时,依照刑律应凌迟处死,其同伙董国瑞等十九人应立斩。明珠上奏:“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深负国恩,擅自称帝,且与安亲王内多有狂悖之语,甚为可恶。”随后又奏:“此内有陈梦雷、金镜、田起蛟、李学诗四人,犯罪固应处死,然于应死之中,尚有可宥之处。”①康熙帝命议政王大臣会议集议。于是陈梦雷等四人,免死,给与披甲新满洲为奴。

三藩之乱的平定,巩固了清朝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维护了全国的统一,在此期间,明珠的工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康熙十四年,明珠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晋升武英殿大学士。从此明珠与索额图势均力敌,共理朝政。到康熙十九年索额图解任,由明珠一人佐理朝政,一直延续到康熙二十七年。在这九年时间里,恰值清朝承“三藩”之乱后恢复经济,明珠发挥了他的政治才能。

收复台湾平定“三藩”叛乱以后,康熙帝开始解决台湾问题。康熙二十一年(1682),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奏请自行进剿台湾。康熙帝征询大臣意见,明珠认为:“若以一人领兵进剿,可得其志。两人同往,则未免彼此掣肘,不便于行事。照议政王所请,不必令姚启圣同往,着施琅一人进兵,似乎可行。”②明珠进一步指出当时的形势:“郑经已死,贼无渠魁,势必衰微。”康熙帝同意明珠对形势的分析,表示“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①。施琅攻占台湾后,便疏陈善后意见:台湾有地数千里,人民十万,其地十分重要,如果放弃,必为外国占据,奸宄之徒可能窜匿其中,应该设官兵防守。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1。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正月。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十月。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十月。

康熙帝认为:不能弃而不守,但镇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当之策。于是命议政王大臣会议。明珠代表议政王大臣奏报:施琅请守已得之地,设兵防守为宜;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华等头目及近族家人,不便安置在外省,应带来编入旗下。康熙帝表示同意。②明珠还上奏:施琅之功实大,应加封为侯,授为将军,其属下官兵应加等议叙。康熙帝认为“此议甚当,即依行”③。在统一台湾的战争中,明珠是康熙帝的得力助手。

治理黄河治理黄河是清朝的一项重要政务。康熙二十一年,萧家渡决口,工部尚书请令河道总督靳辅培修,遭到康熙帝拒绝。明珠极力推荐靳辅参与治河事宜。他说:“靳辅历任既久,所见必真”,应令来京会议。次年,河水复归旧道,康熙帝甚为赞赏。明珠说:“河道既深,挽运无阻,往来商贾皆得通行,真国家之福。”④康熙二十四年十月,靳辅提出治黄河方案:挑濬高、宝等七州县下河,引水入海,又筑高家堰堤岸,修整黄河两堤。康熙帝征求明珠意见?他回答说:“臣等意谓,最宜修治,但钱粮陆续给与,似为有益。”⑤十一月,在会议治河时,为防止海水倒灌,靳辅主张开大河,建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敌海潮。于成龙则主张开濬故道。明珠赞成靳辅治河方案,上奏:“于成龙居官虽清,但河工事宜,未能阅历。靳辅久任河务,已有成效,似应从靳辅之议。”王熙认为:“于成龙所议是一旧说,乃照明朝河臣潘季训《河防一览》之法。靳辅所议是一创建之策。”①以后康熙帝听信汤斌所言,赞成于成龙治河方案,而靳辅主张未能施行。康熙二十七年(1688),明珠被劾与靳辅结党。靳辅被免职离任。

对俄交涉明珠任大学士时,参与筹划抗击沙俄侵略,并亲自与沙俄使者交涉。康熙二十年(1681),蒙古正红旗副都统缺员,明珠推举彭春,“人亦颇优,不但副都统,即将军亦可”②。康熙二十二年,明珠认为:“萨布素甚优,与将军职任相宜。”③彭春、萨布素在首次抗击沙俄侵略,收复雅克萨城的战争中立下了战功。康熙二十五年,清朝再令萨布素率兵包围被沙俄第二次占据的雅克萨城。沙俄派使臣到北京请求解围,明珠奉命在午门前接收文书,并负责谈判。康熙帝决定和平解决,令萨布素将包围雅克萨城之兵,撤回驻地,为签订《尼布楚条约》之准备④。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二年八月。

③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二年八月。

④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十月。

⑤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四年十月、二十四年十一月。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四年十月、二十四年十一月。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二年十月。

③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二年十月。

④ 《明珠等为俄使呈递奏书仪式及撤围雅芝萨事与纽科夫交涉记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文俄罗斯档。


第三节 与理学名臣的往来


康熙帝崇尚理学,用以改变满族贵族缺少文化素养的武夫形象,并作为统治汉人的思想武器。在皇帝周围聚集了如熊赐履、汤斌、李光地等理学名臣。明珠作为新一代的满族贵族,注意与理学名臣建立良好的关系,不失时机地显示自己“好书画,凡其居处,无不锦卷牙签,充满庭宇,时人有比邺架者,亦一时之盛也”①。其子性德为清代著名文学家,在徐乾学帮助下编印《通志堂经释》,俨然以宿儒自居。

当时,理学名臣之间,门户之见甚深,互相攻击。明珠“则务谦和,轻财好施,以招徕新进,异己者以阴谋陷之”②。徐乾学原先请李光地引见明珠,认为明珠是“可与为善之人,还有心胸”③,因此想要请明珠帮助,重新起用熊赐履。明珠对徐乾学说,你报老师之恩很好,但熊赐履对你未必好。他对皇上说你学问好,其他都不好。于是,徐乾学怀恨而别。后来徐乾学与索额图联合,索额图与熊赐履抛弃前嫌,重归于好。明珠、余国柱很是惧怕,阴谋诬陷熊赐履④。徐乾学与明珠的关系更加紧张了。

康熙二十四年,江宁巡抚余国柱告诉继任巡抚汤斌,朝廷蠲免江南赋税,乃明珠尽力促成,意欲勒索,遭到汤斌拒绝。考核官员时,外任官员向明珠馈送金银者络绎不绝。二十五年按察使于成龙与靳辅争论治河方案,朝臣均仰承明珠鼻息,支持靳辅,汤斌则陈诉勘查结果,赞成于成龙主张。凡明珠集团行事,汤斌多加梗阻。明珠、余国柱怀恨在心,曾经奏陈:汤斌有诽谤皇帝之语。建议罢免汤斌,未获批准。时人认为:“明珠、国柱辈嫉斌甚,微上厚斌,前途难料”①。汤斌病死后,徐乾学又激其门生郭琇弹劾明珠、余国柱。在原先依附明珠的徐乾学、高士奇的密谋策划下,明珠降职。明珠本为广植党羽,招徕新进,联络理学名臣,但由于理学名臣间的学派纠纷,明珠、索额图集团之间的矛盾,却使他自己失去了左右朝政的地位。

① 《啸亭杂录》卷10。

② 《清史稿》卷269《明珠传》。

③ 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4。

④ 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4。

① 《清史稿》卷265,《汤斌传》。


第四节 晚年戴罪


康熙二十六年,李光地还乡探母,临行之前,明珠对他说:事势有变,江浙人可畏(郭琇山东人,曾为江南道御史;徐乾学江南昆山人;高士奇浙江钱塘人),不久我亦危险,无所逃避②。冬季,康熙帝谒陵,于成龙在路上便对他说:当今官已被明珠、余国柱卖完了。康熙帝问有何证据?于成龙回答:请皇帝派亲信大臣去检查各省布政司库银,若有不亏空者,便是臣妄言。康熙帝讯问高士奇,高士奇尽言其状。康熙帝问:为何无人揭发?高士奇回答:谁不怕死!康熙帝又问:有我,他们势重于四辅臣乎?我欲除去,就除去了。有何可怕?高士奇说:皇上作主有何不可!③于是,高士奇与徐乾学密谋,起草参劾疏稿。先呈皇帝改定,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交由佥都御史郭琇参劾明珠八大罪状:(一)凡内阁票拟,俱由明珠指使,轻重任意。余国柱承其风旨,即有错误之处,同官莫敢驳正。皇帝时有诘责,乃漫无省改。即如御史陈紫芝参劾湖广巡抚张汧疏内,并请议处保举之员。皇帝面谕九卿应一体严加议处,乃票拟竟不书写,则保举张汧原属指使,于此可见矣!

(二)凡奉谕旨,获得好评,明珠便说:“由我力荐”;或不称旨,便说:“上意不喜,吾当从容挽救。”任意附会,市恩立威,因而结党,挟取货贿。他每日奏事完毕,出中左门,满汉部院诸臣及其心腹,拱立以待,皆密语片刻。皇帝意图无不宣露,部院衙门稍有关系之事,必请命而行。

(三)明珠连结党羽,满人则有尚书佛伦、葛思泰及其族侄侍郎傅腊塔、席珠等,汉人则余国柱结为死党,寄以心腹。向时会议会推,皆佛伦、葛思泰等把持;而余国柱更为囊橐,唯命是听,但知戴德私门。

(四)凡督抚藩臬缺出,余国柱等无不展转贩鬻,必索及满欲而后止。

所以督抚等官愈事朘剥,小民重困。今皇帝爱民如子,而民犹有未给足者,皆贪官搜索,以奉私门之所致。

(五)康熙二十三年,学道报满之后,应升学道之人,率往请价。九卿选择时,公然承风,任意派缺,缺皆预定。由是学道皆多方取贿,士风文教,因之大坏。

(六)靳辅与明珠、余国柱交相固结,每年糜费河银,大半分肥,所题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极力庇护。皇帝试察靳辅受任以来,请过钱粮几何,通盘一算,则其弊可知矣。当初议开濬下河道时,他以为必委任靳辅,欣然欲行,九卿亦无异辞。当见皇帝欲行另委他人,则以于成龙方蒙信任,举山必当旨。于成龙官止臬司,何以统摄。于是题奏仍属靳辅,此时未有阻挠意。及靳辅张大其事,与于成龙意见不合,于是一力阻挠,皆由倚托大臣,故敢如此。靳辅抗拒明诏,非无恃而然也。

(七)科道官有内升或出差的,明珠、余国柱都居功要索,至于考选科道,即与之订约,凡有本章,必须先送阅览,因此言官多受其牵制。

(八)明珠自知罪戾,见人则用柔然甘语,百般款曲,而阴行鸷害,意毒谋险。最忌者言官,恐发其奸状。当佛伦为总宪时,见御史李时谦累奏称旨,御史吴震方颇有参劾,即令借事排陷,闻者骇惧。①郭琇所列明珠八大罪状,直欲将明珠置于死地。在处理明珠问题上,康熙帝因“不忍遽行加罪大臣,且用兵之时,有效劳绩者”②,故采取宽容的处理方式,革去明珠大学士职务,授为内大臣。明珠同党余国柱、科尔坤、佛伦等革职。

康熙二十九年,康熙帝命裕亲王福全统兵征噶尔丹,明珠与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等参赞军务,因未及追击败逃的噶尔丹,降四级留任。以后,在康熙三十五年、三十六年,康熙帝两次亲征噶尔丹中,明珠都随从大军督运粮饷,因此叙功,恢复原级。康熙四十三年,明珠与大臣阿密达等奉命赈济山东、河南流民。康熙四十七年四月病死,终年七十四岁。

乾隆帝在审阅国史馆新纂《明珠传》后,认为:明珠主要的罪状是“徇利太深,结交太广,不能恪守官箴”。但是因康熙帝“念其于平定‘三藩’时曾有赞理军务微劳”,而没有“暴示罪状”①,严加惩罚,“是非功过不相掩”,仅是降职使用。

康熙朝前期,在分裂与统一的激烈的斗争中,以及满族政治经济变革的形势下,明珠参与朝政,协助康熙帝清除鳌拜、平定“三藩”、抗击沙俄、收复台湾、平定噶尔丹、治理黄河、接受汉族影响建立清朝政治经济制度,都有利于祖国统一,经济发展,应予肯定。明珠结党营私,贪污贿赂等等不法事,都是封建专制下的必然产物。康熙帝对郭琇弹劾明珠诸罪,并未公布于众,显然尚有曲全之意,这比索额图幸运多了。

明珠在任期内奉皇帝之命,以总裁之职参与重修《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编纂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圣训》,以及《政治典训》、《平定三逆方略》、《大清会典》、《大清一统志》、《明史》等,所编之书多为清朝首创,为后代所沿袭,其中《大清会典》是清朝康熙以前各项政治制度的集大成之作。明珠为清朝各项制度的确立出力最多。康熙朝以后,历朝续修《大清会典》,它成为研究清史的宝贵资料。

② 《榕村语录续集》卷13、15。

③ 《榕村语录续集》卷14。

① 蒋良骐:《东华录》卷14。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二年二月。

① 《满洲名臣传》14《明珠传》。

(谢选骏指出:刘伶一醉还是黄粱一梦——明珠的狗官一生。他为杀祖的世仇充当鹰犬,可见其“汉化”也就是废垃化的程度很深很深了。)



【第十四章 索额图】


第一节 先世贵族朝廷重臣


索额图,姓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人,出生年代推算当在崇德元年(1636)前后,生于盛京(沈阳)。他生活在满族贵族夺取全国政权,进而统一全国的时期,即为满族从马上得天下,转变为统治天下的时代。

索额图先世原隶哈达部。明万历二十八年(1601),努尔哈赤灭哈达,他的祖父硕色、叔祖希福携带家口归附。努尔哈赤获悉硕色、希福兼通满、蒙、汉文字,命同值文馆,赐号“巴克什”,并屡次遣使蒙古诸部。崇德元年,希福任内弘文院大学士,进二等甲喇章京,顺治九年(1652)十一月卒,赠太保,谥文简。索额图之父索尼在天命年间(1616—1626)为一等侍卫,其后屡立战功。天聪五年(1631)升任吏部启心郎。崇德八年(1643),晋升为三等甲喇章京。皇太极病逝,他以拥立皇子福临继位,成为维护八旗内部稳定局面的重要人物。顺治八年(1651),累进为世袭一等伯,擢内大臣,兼议政大臣、总管内务府。顺治帝曾褒奖他“克尽忠义,以定国乱,诚为荩臣。”①顺治十八年,福临病逝,新君玄烨即位。索尼与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同为辅政大臣,又授世袭一等公。康熙六年(1667)六月索尼去世,谥文忠。索尼的长子噶布喇曾任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四年,太皇太后挑其第二个女儿,册立为皇后。十三年,皇后生皇二子允礽后不久便去世,谥称孝诚仁皇后。次年,允礽被立为皇太子。索尼的第五子心裕“尚公主,遭遇之隆,古今罕觏”①,先袭一等伯,后又世袭一等公,官至领侍卫内大臣。六子法保袭一等公。索额图乃索尼第二子,他正是以其皇亲国戚的特殊地位而跻身于朝廷。

索额图初为侍卫,康熙七年,任吏部右侍郎。康熙八年五月,辞去侍郎职务,任一等侍卫。当时,身为四辅臣之一的鳌拜,广植党羽,“文武各官,尽出伊门下”②,把他的心腹之人安插在内三院和各部院担任要职,随意罢免他不中意的大臣。鳌拜的专权跋扈,引起康熙帝的强烈愤怒,索额图也十分不满。康熙八年五月,康熙帝“以弈棋故,召索相国额图入谋画”③,采取突袭的方式,逮捕鳌拜,惩其党羽,康熙帝始得真正主持朝政。八月,索额图升任国史院大学士。九年恢复内阁制,索额图改为保和殿大学士,一直到十九年八月离任。在这十年中,他成为朝廷里最有权势的大臣,在平定“三藩之乱”,稳定全国动荡的局面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① 辽宁省《赫舍里氏康族世谱》。

① 辽宁省《赫舍里氏康族世谱》。

② 昭梿:《啸亭杂录》卷1。

③ 昭梿:《啸亭杂录》卷1。


第二节 为平定三藩积极谋划


当吴三桂、耿精忠开始叛乱,天下骚动时,索额图认为这是因为撤藩激变,请将建议撤藩的人处死,遭到康熙帝斥责。其后索额图并未以此怀怨,在平定“三藩”的叛乱中,仍是积极出谋划策,协助皇帝运筹帷幄。康熙十八年十月,云贵总督周有德请求在进兵时应该专任一人,康熙认为:周有德好为大言。索额图说:他在陕西时,也曾条奏。“若一路进兵,从之犹可?分道并进,如何可行?”①同时,广西抚巡傅弘烈请求亲率兵进剿云、贵,兵部不准。康熙帝令大臣商讨进兵方略。索额图的主张为:“今大兵已经遣发,若又令其前进,多用官兵,必致劳困矣!”②同年十二月,傅弘烈为进兵掣肘,请求辞去巡抚职务。康熙帝不同意,索额图认为:“前此弘烈奏,俱从其请。今若以言行不相顾,不令进兵,则彼反得借口解释前非。应仍令照常募兵,向所指之处前进。”③以上意见,都被康熙帝采纳,付诸实行,对平定“三藩”叛乱,具有积极作用。(后来礼亲王昭梿在《啸亭杂录》中记载:“索(额图)相当权时,多谋略,三逆叛时,公料理军书,调度将帅,皆中肯要。”索额图在平定叛乱、统一全国的事业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当时,武英殿大学士熊赐履与索额图为莫逆之交。熊赐履为湖北孝感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后为康熙朝著名的理学名臣之一。康熙十五年,熊赐履票拟有误,欲嫁祸同官杜立德,取原草签,嚼后毁掉,引起纠纷,康熙帝命明珠审理。熊赐履一言不发,索额图劝说:“这本无大事,就是审贼犯,也毕竟要他自己亲供,方可定罪,老先生不言,如何定案。”又说:“老先生不要怕,就是如今吴三桂、耿精忠自己说出真情来降,皇上也只得歇了,赦了他,何苦不言!”①熊赐履窘辱备至,承认错误后,被免去大学士职务。当时,熊赐履在社会上声望甚高,世人都以为他是被索额图诬陷。明珠同党徐乾学对熊赐履说:“熊老师不出,天下何以治之!其去之事,全是椒房(指索额图)害之。”②其实不然,熊赐履被免职后,康熙帝询问可用之人,“索(额图)必以熊对,熊(赐履)必以索对”③。这种亲密关系是与他们的共同政治思想联系在一起的。索额图熟悉儒家学说,协助皇帝建立起清朝政治经济制度,俱载于康熙二十六年修《大清会典》中。不仅如此,索额图受汉族文化熏陶甚深,还是一位鉴别文物的专家。他“好古玩,凡汉唐以来,鼎镬盘盂,索相见之,无不立辨真赝,无敢欺者”④。康熙十八年七月地震,北京官署民房倒塌很多,百姓死伤甚众。左都御史魏象枢乘机上奏索额图“怙权贪纵状”,请求重谴。康熙帝斥责索额图说:“今见所行,愈加贪酷,习以为常”,告诫他们要痛改前非,否则加以重处。⑤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十八年十月。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十八年十月、十八年十二月。

③ 《康熙起居注》康熙十八年十月、十八年十二月。

① 《榕村语录续集》卷14。

② 《榕村语录续集》卷14。

③ 《榕村语录续集》卷14。

④ 《啸亭杂录》卷1。

⑤ 《康熙起居注》康熙十八年七月。

每逢康熙帝倾听部院面奏政事时,索额图经常首先上奏,陈诉己见,事关用人吏治,出征用兵等大事,多采纳其议。康熙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康熙帝因病不能上朝,便命部院官员,将其奏章俱送内阁大学士索额图等人核办。索额图权势隆盛,时人注目。

康熙十九年八月,索额图以病请求解任,蒙皇帝优旨褒称:“卿辅弼重臣,勤敏练达,自用兵以来,翼赞筹画,克合机宜。”⑥命在内大臣处上朝,不久授议政大臣。后来康熙帝又说:索额图因贪恶,革退大学士。康熙二十二年三月,他对议政王大臣,列举索额图不端行为说:其一,索额图之弟心裕素行懒惰,屡次空班,皇帝交给索额图议处,索额图从轻处置,只罚俸一年。其二,索额图之弟法保懒惰,被革去内大臣职务,随旗行走,但仍不思效力赎罪,在外校射为乐,索额图未能尽教训之责。其三,索额图自恃巨富,日益骄纵。于是朝廷决定:革心裕銮仪使、佐领,仍袭一等伯,革法保一等公,革索额图议政大臣、内大臣、太子太傅,仍任佐领。这是索额图宦海生涯中的最低点。康熙二十五年(1686),索额图复起,任领侍卫内大臣。第三节签订《尼布楚条约》康熙二十七年,索额图奉命担任清与沙皇俄国谈判东北边界问题的首席代表,并签定了第一个中俄条约《尼布楚条约》。早在崇德八年(1643),沙皇俄国就派瓦西里·波雅科夫越过外兴安岭,侵入我国黑龙江流域,其后,又有哈巴罗夫一伙匪徒越过外兴安岭,再次侵入黑龙江流域,占领了达斡尔头人阿尔巴西住地雅克萨,建筑城塞,改名为阿尔巴津。他们还陆续沿江窜至黑龙江下游,到处烧杀淫掠,不断扩大对黑龙江流域的侵略。康熙二十年平定“三藩”叛乱后,康熙帝便集中力量准备反击沙俄的侵略。从康熙二十四年到二十五年,清军发起两次雅克萨反击战,挫败了沙俄的侵略,收复了雅克萨。沙俄被迫向清政府求和,遣使臣到北京,要求谈判。

康熙二十七年五月二十日,清在商讨与沙俄谈判方针时,索额图提出:“察鄂罗斯所据尼布楚,本系我茂明安部游牧之所,雅克萨系我达呼儿总管倍勒儿故墟,原非罗刹所有,亦非两界隙地也。”“尼布楚、雅克萨、黑龙江上下,及通此江一河一溪皆属我地,不可弃之于鄂罗斯”。他认为:如果沙俄能归还逃人,承认尼布楚、雅克萨、黑龙江是清朝领土,即“与之画疆分界,贸易往来。否则,臣当即还,不与彼议和矣”①。康熙帝同意这一谈判方针,遂命索额图、佟国纲出发,前往色冷格,与沙俄使臣费·阿·果罗文谈判。六月,索额图等使臣行至喀尔喀地方,获悉噶尔丹正在叛乱,侵犯了喀尔喀蒙古,道路被阻,便退回了北京。

康熙二十八年四月,经中俄两国代表重新商定,谈判地点改在尼布楚。

索额图等人在出发前向康熙帝奏陈:“尼布潮(楚)、雅克萨既系我属所居地,臣等请如前议,以尼布潮为界,此内诸地均归我朝。”康熙帝指示:“尔等初议时,仍当以尼布潮为界。彼使者若恳求尼布潮,可即以额尔古纳为界。”②康熙帝考虑到,噶尔丹正在进攻喀尔咯,希望尽早与沙俄划定国界,腾出手来对付噶尔丹,为此作出了重大让步。索额图率领使团启程前往尼布楚,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跋涉,六月抵达尼布楚,驻扎在尼布楚河南岸,与尼布楚城相距三里。七月初五日,中俄两国代表在尼布楚郊外开始谈判,果罗文首先发言,诬蔑中国挑起战争,提出:“两国以黑龙江至海为界”的无理要求。索额图当即予以驳斥:“敖(鄂)嫩河、尼布楚皆为我茂明安等部原来居住之地,雅克萨为我虞人阿尔巴西等居住之地”,俄国人侵入中国领土,并强行占据①。俄国应退到色楞格以西,归还侵占的中国领土。第二天会上,果罗文提议两国以布列亚河或结雅河为界。索额图根据出发前康熙帝的指示,与沙俄代表艰苦谈判,终于签订了以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以及沿大兴安岭(即外兴安岭)为两国边界为主要内容的《尼布楚条约》。索额图忠实地执行了康熙帝的旨意,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尼布楚条约》是中俄两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缔结的,清朝虽然未能收回茂明安游牧地,却阻止了沙俄的进一步侵略,保证了两国边境居民的安宁生活,巩固了北方边疆。

① 《平定罗刹方略》卷4。

② 《清圣祖实录》卷140。

① 《索额图题会同俄使戈洛文勘定边界本》,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满文俄罗斯档。


第四节 从征准噶尔准


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于康熙二十九年,侵袭内蒙古乌珠穆沁境内,威胁了清朝的安全。康熙帝决定亲征,于六月任命裕亲王福全为抚远大将军,出古北口,命恭亲王常宁为安北大将军出喜峰口。为防止噶尔丹在大兵未到前潜逃,康熙帝特命索额图带领盛京、吉林、科尔沁兵前往巴林,与裕亲王会合,在乌兰布通与噶尔丹进行决战。在击败噶尔丹后,索额图等因未即率兵追剿,而降四级留任。康熙三十五年三月,康熙帝第二次亲征,兵分三路,令将军萨布素率领东三省兵,从东路迎击准噶尔兵;命抚远大将军费扬古、振武将军孙克思等率陕甘兵,从宁夏出西路,截断噶尔丹后路;康熙帝亲率八旗兵,从独石口出中路。索额图在中路率领八旗前锋、察哈尔四旗及汉军、绿旗兵为先锋,并督火器营。五月大将军费扬古自西路抵图拉,康熙帝移营什巴尔台,会议作战方略。索额图主张:宜缓行,以待西路大将军兵。①康熙帝率大军驻克鲁伦河,噶尔丹望见御营,拔营逃遁,在昭莫多遭到西路大军截击,噶尔丹军队损失惨重,仅率数十骑逃走。康熙三十六年三月,索额图随康熙帝到宁夏,指挥战事。清军追歼噶尔丹,噶尔丹众叛亲离,走投无路,遂于闰三月十三日在阿察阿木塔地方服毒自杀。康熙帝班师回京,命索额图管理水路设站事务。以索额图此次出征有功,恢复原级。康熙四十年九月,索额图以自己年老,奏准退休,离开了朝廷。心裕代为领侍卫内大臣。

① 《清圣祖实录》卷172。


第五节 被康熙处死


康熙四十一年(1702),康熙帝南巡到德州,皇太子得病,召索额图至德州侍疾。留居月余,皇太子病愈,一起回北京。这次康熙帝突然召索额图到德州的原因,表面上是令探视皇太子,其真实含意并非如此。索额图为皇太子生母孝诚仁皇后的叔父,太子与索额图关系又很密切。后来康熙帝逐渐对太子行事不满,索额图也被牵连在内。先是,康熙三十九年即有人告发索额图,康熙帝没有处置②。倾陷索额图的人,首先令人注目的是高士奇。高士奇家道贫困,但长于诗文书法,被推荐给索额图。索额图常以“椒房之亲,且又世贵,侍士大夫向不以礼,况高是其家奴狎友,其召之幕下也,颐指气使,以奴视之”。以后高士奇被康熙帝破格提拔,高官显贵,但见索额图时,“犹长跪启事,不令其坐。且家人尚称为高相公,索则直斥其名,有不如意处,则跪之于庭,而丑诋之”。索额图有时还“切齿大骂,辱及父母妻子”。为此,高士奇怀恨在心,“遂顿忘旧恩,而思剚刃于其腹中”①。康熙四十二年,高士奇随驾北上,这时他已背叛索额图,投靠明珠。明珠与索额图“权势相侔,互相仇轧”②。康熙帝回京后,于四十二年(1703)将索额图处死。康熙四十七年(1708),康熙帝曾对大臣们列举了皇太子的“种种恶端”,又说:“从前索额图助伊(皇太子)潜谋大事,朕悉知其情,将索额图处死。今允礽(皇太子)欲为索额图复仇,结成党羽。”③据礼亲王昭梿说:索额图在狱中时,曾有“客潜入狱馈饮食,及公伏法,客料理丧殓事毕,痛哭而去,不知所终”④。索额图的同党多被杀,被拘禁、被流放;同祖子孙都被革职,其二子格尔芬、阿尔吉善被处死。康熙帝对索额图一生所参与的重要军政大事,除与沙俄在尼布楚的谈判外,全面给予否定,并说“索额图诚本朝第一罪人也”⑤。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也是极不公正的评价。

② 《满洲名臣传》卷14《明珠传》。

① 汪景祺:《西征随笔》。

② 《啸亭杂录》卷10。

③ 《清圣祖实录》卷234。

④ 《啸亭杂录》卷10。

⑤ 王先谦:《东华录》康熙朝卷91。

(谢选骏指出:康熙认为“索额图诚本朝第一罪人也”,但还是没有否定索额图与沙俄的尼布楚谈判,这就说明康熙缺乏历史眼光,虽有新的地理知识,却没有看到俄罗斯的危害。否则他将就应该积极备战,收复西伯利亚,进而西进。至于说到这本《中国通史》,1970年代改投美国之后,黄俄毛匪已经敢于斥责沙俄的肮脏历史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在1990年代还是把大片中国国土送给了俄罗斯。由此可见,尽管苏联已死,但其阴影还是长存于黄俄人渣的鬼头里了。)



【第十五章 黄宗羲】



第一节 为父申冤 赴京上疏


黄宗羲,字太冲,号南雷,别署梨洲老人、梨洲山人,时人尊称为梨洲先生。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八月八日,黄宗羲生在浙江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今余姚市明伟乡浦口村)。父尊素(1584—1626),字真长,号白安,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次年,为宁国府推官,走上了宦海生涯。

明天启三年(1623),黄宗羲十四岁,在家乡通过考试,补为浙江仁和县(今属杭州市)博士弟子员。黄尊素奉调入京,升任山东监察御史,黄宗羲即随父母入京读书。

当时明朝的政治极端腐败,朝廷实权掌握在以宦官魏忠贤为首的一伙佞臣手中。他们结党营私,为所欲为,穷奢极欲地攫取社会财富,又疯狂迫害正直官员,反对政治上的改革和改良,时人斥之为“阉党”。黄尊素是站在主张改革朝政的“东林党”一边的,是一位深怀忧国忧民之心的刚直人士。天启五年初,魏忠贤大兴冤狱,逮捕东林党领袖人物杨涟、左光斗等六人,次年二月,又逮捕应天巡抚周起元、左副都御史高攀龙以及周顺昌、缪昌期、李应昇、周宗建、黄尊素等七名官员。后又指使其爪牙,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将他们害死在公堂或牢狱。黄尊素于天启六年六月一日被害,年仅四十三岁,时黄宗羲十七岁。

当黄尊素被害的凶讯传到余姚,黄宗羲全家无比悲愤。祖父黄曰中激励孙儿为父报仇,写下“尔忘勾践杀尔父乎”八个大字贴在墙上①。母亲姚氏对儿子说:“汝欲解我,第无忘大父粘壁书耳!”②宗羲痛哭受教,决心效法春秋时代越王勾践的故事,立志卧薪尝胆向阉党报仇。

天启七年,朱由检即位,改元崇祯。崇祯元年(1628)正月,黄宗羲写好为父申冤的奏疏,身藏铁锥,赴京颂冤。当他到达北京时,崇祯帝已经镇压了“客魏”集团,平反了天启朝冤案,但阉党孽种尚存,宗羲余恨未消。他在“谢恩”之后,即上书皇帝,请求诛杀参与陷害其父的许显纯、崔应元、曹钦程、李实等人。崇祯帝即传旨刑部,严加审讯。

同年五月,刑部会审许显纯、崔应元等阉党余孽。许显纯以自己是万历皇后的外甥,要求减刑。黄宗羲严辞驳斥,说:“显纯与阉构难,忠良尽死其手,当与谋逆同科。夫谋逆则以亲王高煦尚不免诛,况皇后之外亲!”③结果,许、崔两人被判死刑。黄宗羲又痛打崔应元,拔了他的胡须去祭祀先父亡灵,还联合几个死难官员子弟,打死了直接杀害其父的牢头叶咨、颜文仲。

李实在受审时辩解说,当年诬陷黄尊素等人的公文,是魏忠贤指使别人冒充他的名义在盖有官印的白纸上填写的。但他做贼心虚,在审讯前给黄宗羲送银三千两,乞求其对证不追究他。宗羲严正拒贿,上疏说:“实当今日,犹能贿赂公行,其所辩岂足信!”

① 见《南雷文定前集》卷9,《移史馆先妣姚太夫人事略》。

② 见《南雷文定前集》卷9,《移史馆先妣姚太夫人事略》。

③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鲒埼亭集》卷11。

审判结束后,黄宗羲与死难诸家子弟在诏狱中门共祭忠魂,哭声传入宫廷。崇祯帝叹息说:“忠臣孤子,甚恻朕怀!”

黄宗羲入京颂冤,轰动了京城,也传遍朝野。据邵廷采所撰《遗献黄文孝先生传》记载:当是时,先生义勇勃发,自分一死冲仇人胸..会审之日,观者无不裂眦变容。当是时,姚江黄孝子之名震天下。事定还里,四方名士无不停舟黄竹浦,愿交孝子者。年轻的黄宗羲,给人们留下了又勇又孝的深刻印象。

① 见《思复堂文集》,康熙年间刻本。


第二节 声讨阉党余孽


阮大铖明崇祯元年(1628)秋,黄宗羲护持父亲灵柩南归,办完丧事,到郡城绍兴,跟随名儒刘宗周(1578—1645)学习。刘宗周字起东,号念台,人称念台先生,先后讲学于无锡东林书院、北京首善书院、绍兴蕺山证人书院。其学以“慎独”为宗旨,上承王阳明而又多所修正。

此后两年间,黄宗羲四出交游,往来于南京、苏州、常熟、杭州、绍兴、余姚、宁波等地,结识了江南文社、诗社中许多名士,如张溥、杨廷枢、陈子龙、吴伟业、万寿祺、周镳、沈寿民、沈士柱、何乔远、林茂之、汪逸、钱谦益、陈贞慧、汪沨、陆符、万泰等,并于崇祯三年(1630)经周镳介绍加入复社,多次参加了复社、幾社、读书社的集会活动。还同时在南京参加了科举考试,结果落第还乡。于是,他重温父亲“学者不可不通知史事”的遗训,发愤攻读经史著作,从明十三朝实录到二十一史,“每日丹铅一本,迟明而起,鸡鸣方已,两年而毕”①。此外,还广泛阅读了诸子百家之书,以及天文、地理、历法、数学、音乐、佛教、道教书籍。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文》记载:(公)愤科举之学锢人生平,思所以变之。既尽发家藏书读之不足,则抄之同里世学楼钮氏、澹生常祁氏,南中则千顷斋黄氏,吴中则绛云楼钱氏,穷年搜讨。游屐所至,遍历通衢委巷,搜鬻故书;薄暮,一童肩负而返,乘夜丹铅,次日复出,率以为常。

由此,黄宗羲名声大振,“一时老宿闻公名者,竞延致之相折衷”,其弟宗炎、宗会,皆受宗羲之教而大有声名,“于是,儒林有‘东浙三黄’之目”。黄宗羲不仅参加了复社的文学集会,而且参与了复社声讨阉党余孽阮大铖之流的政治斗争。复社成立于崇祯初年,其领袖人物是张溥、张采,结社目的虽然主要是“以文会友”,“兴复古学”,但在政治上继承了东林党的遗风,反对阉党,主张改革,被称为“小东林”。阮大铖在崇祯初被列入“逆案”,削职为民,避居安徽怀宁老家,但野心不死,图谋复出。崇祯五年,李自成农民军占领安徽大部地区,他跑到南京避难,暗中招纳亡命之徒,又以金钱美女收买复社人士,大有死灰复燃之势。当时,复社人士担心阮大铖成为魏忠贤第二,决心将他赶出南京以消除隐患。崇祯十一年(1638),复社成员一百四十余人在周镳、陈贞慧主持下,共推吴应箕起草、顾杲、黄宗羲带头签名,发布了著名的《留都防乱公揭》。这是一篇声讨阮大铖罪状的檄文,文中揭露阮大铖“献策魏珰,倾残善类”、“阴险叵测,猖狂无忌”,表达了复社志士“但知为国除奸,不惜以身贾祸”的凛然正气。并指出如果阮大铖得志,“杲亦请以一身当之,以存此一段公论,以寒天下乱臣贼子之胆”①。公揭张贴后,阮大铖吓得“杜门咋舌欲死”②,不得不到南京城外牛首山寺庙中躲避了几年。而黄宗羲与一班复社文士又举行了桃叶渡大会,结“国门广业社”,几乎“无日不连舆接席,酒酣耳热,多咀嚼大铖以为笑乐”③。这期间,黄宗羲结识了方以智、梅朗中等人。

① 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卷上。

① 转引自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48—149 页,中华书局1982 年版。② 见《陈定生先生墓志铭》,载《黄梨洲文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③ 见《陈定生先生墓志铭》,载《黄梨洲文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

崇祯十五年,黄宗羲与周延祚同赴北京应考,未能登第,大学士周延儒想推荐黄宗羲为中书舍人,宗羲力辞不就。他看到京都形势紧张,即整装南归。

崇祯十七年(1644)春,李自成率领大顺军进北京,推翻了明朝。接着,清兵入关,民族矛盾急剧上升。四月,黄宗羲跟随刘宗周至杭州,召募义军,以谋复明之计。五月,明凤阳总督马士英在南京拥立福王称帝,建立南明弘光政权,随即起用刘宗周任左都御史,宗羲随之到南京。但马士英借拥戴之功,把持军政大权,排挤抗清派,并任阮大铖为兵部侍郎。阮大铖修怨报复,编造《蝗蝻录》,诬指东林党人为蝗,复社人士为蝻,并根据《留都防乱公揭》的名单捕杀复社志士,企图一网打尽。黄宗羲与顾杲一起被捕入狱。幸而刑部掌院邹虎臣与顾杲是姻亲,故意拖延审讯。次年五月,清军攻下南京,弘光政权瓦解,黄、顾得以乘乱脱身。宗羲晚年回忆此事时说:“弘光南渡,止结得《留都防乱揭》一案也。”①但此案虽然了结,而黄宗羲“半生滨十死”的艰险岁月,却仅仅是个开头。

① 《陈定生先生墓志铭》,载《黄梨洲文集》。


第三节 起兵抗清“濒于十死”


黄宗羲晚年之作《怪说》中自述:自北兵南下,悬书购余者二,名捕者一,守围城者一,以谋反告讦者二、三,绝气沙 者一昼夜,其他连染逻哨之所及,无岁无之,可谓濒于十死矣!清顺治二年(1645)五月,清军占领南京后挥师南下,很快就占领杭州,接着向浙东地区推进。由于清廷强令汉人剃发,激起了江南人民的强烈反抗,一些具有民族气节的官僚士大夫也奋不顾身,举义抗清。闰六月九日,原明九江道佥事孙嘉绩和吏科给事中熊汝霖首先在余姚举义,响应的民众有数千人。次日绍兴诸生郑遵谦杀了清朝招抚使,在绍兴举兵抗清。十一日,原明刑部员外郎钱肃乐在宁波聚众响应,定海总兵王之仁拥兵响应钱肃乐。二十七日,各路义军从台州迎接鲁王朱以海到绍兴,打起“监国”旗号。从而开始了长达八年的浙东抗清斗争。

孙、熊起兵后,黄宗羲即与弟宗炎、宗会毁家纾难,集合家乡黄竹浦子弟六百余人组成义军,参加监国鲁王政权的抗清斗争,时人称之为“世忠营”。顺治三年二月,鲁王任命黄宗羲为兵部职方司主事。不久,在孙嘉绩等人推荐下,又改任监察御史兼职方司主事。

鲁王政权建立之初,虽曾北渡钱塘江,打败过清军,但军权掌握在“悍帅”王之仁、方国安手中,他们不图进取而求保实力,提出了所谓“划地分饷”的分裂方案。同时,又与南方的隆武政权争夺正统,“竟成水火”①。宗羲致书王之仁,力陈保守策略的危险,而主张进攻。他写道:诸公何不沉舟决战、由赭山直趋浙西?而日于江上放船鸣鼓、攻其有备,盖意在自守也。蕞尔三府,以供十万之众,北兵即不发一矢,一年之后恐不能支,何守之为!当时行朝诸臣,虽然同意黄宗羲的西进北上战略,却不能付诸实施。只有熊汝霖曾率军西行,攻下海盐,但终因军力单薄而无力推进。

五月,孙嘉绩以所属“火攻营”部交宗羲指挥,宗羲即联合王正中、查继佐两支义军西行渡海,驻扎潭山。浙西抗清军首领陈潜夫(原明太仆寺卿)、朱大定(尚宝司卿)、吴乃武(兵部主事)等率军前往会师,接受宗羲约束。他们计划由海宁出发攻取海盐,进入太湖地区,北联吴中义师,颇有“吞吴楚之气”③。义师前锋直抵乍浦镇,宗羲又与城内义士孙奭约定,以求里应外合,攻下乍浦。但这时清军主力相距不远,王正中部一战失利,义师兵力微弱,无法推进。五月底,钱塘江水位下降,清军趁义师主将恃险无备策马过江,义军大溃。六月初一,清军占领绍兴,方国安劫持鲁王出逃。途中,鲁王乘隙脱逃,而方国安则和马士英、阮大铖一起投降了清军。这便是浙东抗清史上的“浙河兵溃”,或称“江上兵溃”事件。

六月十日,黄宗羲率残部五百余人进入四明山,驻军杖锡寺,意在结寨固守,坚持武装抗清。不久,因部将不听节制,激起民变,四明山寨被山民烧毁。宗羲被迫潜居家乡,伺机再起。清廷屡次发布通缉令,悬赏捉拿黄宗羲。他只得奉母携儿,暂避化安山中,结庐而居。

① 邵廷采:《东南纪事》卷2,《鲁王以海》。

②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③ 《行朝录·鲁纪年上》,载《黄宗羲全集》第二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年版。

鲁王逃出后,在张名振、郑彩等人卫护下,至舟山、入福建,重立监国旗号,辗转于闽浙沿海,曾一度收复福建沿海三府一州二十七县,但内部矛盾重重,臣僚相互倾轧,致使得地复失,居无常所。

顺治六年七月,鲁王由闽入浙,驻扎健跳所(今属浙江临海)海面。黄宗羲闻讯,当即离家赴营,投奔行朝。鲁王任命他为左佥都御史,又提升为左副都御史。黄宗羲为有所振作,曾极力推荐四明山区抗清名将王翊,建议委以重任,“优其爵,使之总领诸营,以捍海上”①,却受到定西侯张名振所阻。当时,行朝君臣漂泊海上,处境艰难,黄宗羲在《行朝录·鲁纪年下》中记载:上自浙河失守以后,虽复郡邑,而以海水为金汤,舟楫为宫殿,陆处者惟舟山两年耳。..落日狂涛,君臣相对,乱礁穷岛,衣冠聚谈。

是故金鳌桔火,零丁飘絮,未罄其形容也。②一派狼狈景象,跃然笔端。所以,有人嘲笑他们是“海上天子,船中国公”。而黄宗羲虽然名列大臣,却无实权。于是,每日与“礼部尚书”吴钟峦在舟中读书讲学,空余时就注解《授时历》、《泰西历》、《回回历》等书。八月,宗羲闻清廷将“录其家口”,急得“陈情监国,得请变姓名,间行以归”①。十月,鲁王由健跳移驻滃州(今舟山),又召宗羲回行朝任职。

顺治六年冬,鲁王任命澄波将军阮美出使日本,请求派兵支援。同时任命兵部右侍郎冯京第和左副都御史黄宗羲监军同行。他们渡海抵达日本长崎岛和萨师玛岛。但乞师未成,失望而归②。不久,黄宗羲离开行朝,隐居家乡避难,但与四明山及海上抗清武装仍秘密往来。

顺治七年,清军加紧镇压浙东抗清斗争,黄宗羲和四明山抗清首领冯京第、王翊同被列名悬赏通缉。宗羲并未退缩,仍然暗藏鲁王密信,试图与浙西义师联络。七月,清军分两路围攻大兰山,捕杀了冯京第、王翊。宗羲之弟宗炎也被捕,将处死刑。宗羲秘密潜往宁波,与好友万泰、高斗魁等设计,从狱中救出了宗炎。

顺治八年秋,黄宗羲获悉清军将攻舟山,即秘密派人入海报警。九月,清军攻下舟山,行朝大臣张肯堂、吴钟峦、朱永祐等英勇牺牲。鲁王南逃,依附郑成功的永历政权。顺治十年,鲁王势孤力单,被迫取消监国称号,浙东抗清斗争宣告彻底失败。

顺治十一年,投奔永历政权的张名振派遣密使,想与黄宗羲等人联络,途中被清兵截获。清廷再次下令缉捕黄宗羲。这时,黄宗炎复聚冯京第旧部,在慈溪义士沈尔绪支持下抗清。顺治十三年,沈被告发,清廷以黄宗羲为主谋,即悬榜缉拿黄宗羲、宗炎。宗炎再次被捕,遇救得免。宗羲东奔西走,带着全家到处避难。在几年颠沛流离生活中,黄宗羲一家累遭祸殃,儿媳孙氏、儿子阿寿、孙女阿迎接连病死,故居两次遇火,所以,他悲愤地写下了“八口旅人将去半,十年乱世尚无央”、“半生滨十死,两火际一年”①的诗句。顺治十八年,南明永历政权覆亡,郑成功东渡台湾,黄宗羲感到恢复事业已经无望,于是告别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后半生致力于讲学、著述事业。

①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①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② 关于黄宗羲乞师日本事,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本已肯定,但梁启超作《黄梨洲朱舜水乞师日本辨》予以否定。但梁氏所辨多误,实不可信。详考梨洲所撰《避地赋》、《行朝录》和《海外恸哭记》,参考滃洲老民《海东逸史》、李聿求《鲁之春秋》等可以确认此事。

① 《南雷诗历》卷1,载《黄梨洲诗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


第四节 讲学十七载 创立浙东学派


黄宗羲的讲学活动主要是在清康熙二年(1663)至十八年即他五十四岁至七十岁这段时间,讲学地点除余姚故居外,主要是在语溪(今浙江桐乡。明称崇德、清改称石门县,俗称语溪)、越中(今浙江绍兴)、海昌(今海宁)、甬上(今浙江宁波市鄞县)等地。二十年间,拜他为师的人多达数百,包括一部分清朝官员。正如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所记:“东之鄞,西至海宁,皆请主讲;大江南北,从者骈集,守令亦或与会。已而,抚军张公以下皆请公开讲,公不得已应之。”其讲学情况简述如下:康熙二年四月,黄宗羲应吕留良之请,到语溪设馆讲学,先后寄寓在吕氏梅花阁和吴氏水生草堂。次年二月和十月,又两至语溪,讲学之余,与弟黄宗炎、学生万斯选拜谒了宋代名士辅广(字汉卿、号潜庵)墓,并作《辅潜庵传》。康熙五年,再次在语溪设馆。在此期间,曾与吴之振、吴自牧父子一起选编《宋诗抄》,读遍吴氏藏书,收集了大量资料。自康熙六年以后,他与吕留良关系恶化以致决裂,才不到语溪开讲。

绍兴证人书院自刘宗周去世后停办了二十多年。康熙六年(1670)九月,黄宗羲会合同门学友姜希辙、张应鳌等人,在绍兴恢复了证人书院的讲学活动。其后两年,曾数度会讲于此,阐扬老师的学问气节。这期间,他编写了《子刘子行状》、《子刘子学言》、《答董吴仲论学书》、《答恽仲昇论子刘子节要书》。他在讲学中突出提倡怀疑精神,认为“小疑则小悟,大疑则大悟,不疑则不悟”。“泛然而轻信”的盲从,实则“非能信也,乃是不能疑也”①。

康熙十五至十八年间,黄宗羲曾多次到海昌(今浙江海宁)讲学,并担任主讲人。县令许三礼(字西山)约集不少官员去听讲,黄宗羲告诫他们说:“诸公爱民尽职,即时习之学也。”②他在给学生讲授《四书》、《五经》等经典时,鼓励相互辩驳,主张学以致用,认为“各人自用得着的方是学问。寻行数墨以附会一先生之言,则圣经贤传皆是糊心之具”③。

在海宁讲学时,黄宗羲向县令许三礼传授了中国和西方的天文历法等自然科学知识,向陈言扬等传授了中西数学知识。陈言扬在老师启发下写了一部论“勾股定理”的书,黄宗羲亲自为之作序。在序中他批评了中国封建统治者和浅陋儒生不重视自然科学的弊端,感慨地说:“西洋改容圆为矩度,测圆为八线,割圆为三角。吾中土人让之为独绝,辟之为违天,皆不知二五之为十者也。数百年以来精于其学者..不过数人而已。”①他回忆当年避居深山钻研数学时,“双瀑当窗,夜半猿啼伥啸,布算籁籁”②,简直如醉如痴。但学成后,犹如“屠龙之技”无所用,“且无可与语者”,现在看到学生陈言扬有了成就,即将平生所学“尽以相授”,以期祖国数学发扬光大,“使西人归我汶阳之田”③。

① 《答董吴仲论学书》,载《黄梨洲文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

② 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卷下。

③ 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卷下。

① 《叙陈言扬〈勾股述〉》载《黄梨洲文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

② 《叙陈言扬〈勾股述〉》载《黄梨洲文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

③ 《叙陈言扬〈勾股述〉》载《黄梨洲文集》。

黄宗羲讲学收效最大者,是在宁波创办“甬上证人书院”时期。

康熙四年初,甬上(今浙江宁波鄞县)一班崇尚民族气节的名士如万斯大、万斯同、董允瑶、董允璘、陈赤衷、郑梁、范光阳等,将他们早先组织的文社合并为甬上策论会。这一年春,万斯大、万斯同等二十余名策论会成员相约到余姚向黄宗羲求教。康熙六年,策论会改名“讲经会”,以讲论《五经》为主题。他们常聚陈赤衷家,讨论经义,簟精竭思,“所谈不出于王霸”④,黄宗羲每至宁波,必赴会讲经。康熙七年三月,他赴甬,弟子们在鄞县广济桥延庆寺等地聚会。在黄宗羲提议下,遂改讲经会为“证人书院”。他在《董吴仲墓志铭》记载此事:“先师立证人书院,讲学于越中,至甲申(崇祯十七年)而罢讲。后二十四年为丁未(康熙六年),余与姜定庵复讲会、修遗书,括磨斯世之耳目。..甬上之闻风而兴者,一时多英伟高明之士,吴仲其一也。明年,余至甬上,诸子大会于僧寺,亦遂以证人名之。甬上讲学之士,数百年所创见……风气为之一变。”①书院的地址,据全祖望所记,在“城西之管村,万氏之别业”②,即万氏白云庄。书院自康熙七年创建至十四年结束,前后经历八年。参加讲会的人数估计有百余人。

黄宗羲讲学有两大特点:一是讲究实学,反对空谈,主张经世致用。他揭露明代中叶以来讲学的流弊说:“明人讲学,袭语录之糟粕,不以六经为根柢,束书而从事于游谈。”③又批评明末读书社的文人不务实学,“本领脆薄,学术庞杂”,所以“终不能有所成就”④。他鄙夷那些空谈道德性命而无真才实学的道学家们,指斥他们“封己守残,摘索不出一卷之内..天崩地解,落然无与吾事,犹且说同道异,自附于所谓道学者”⑤。正因如此,黄宗羲特别强调学者要明经通史,以求经世致用。他说:“学必原本于经术而后不为蹈虚,必证明于史籍而后足以应务。”所以,他要求自己的学生“必先穷经”、“兼令读史”⑥。这对于扫除明末脱离实际的恶劣学风起了极大的作用,“凡受公之教者,不堕讲学流弊”⑦,“前此讲堂锢疾,为之一变”⑧。二是宗羲讲学既重经史之学,又重自然科学,包括学习西方的近代科学知识。如在海昌讲学时,向知县许三礼传授了有关《授时历》、《西洋历》、《回回历》的知识,还培养了一个精通数学的陈言扬。他的儿子黄百家继承家学,在经学、史学、历学、数学方面均有较深造诣,并有专著传世。他的学生万经(万斯大之子)在《寒村先生七十寿序》一文回忆黄宗羲在甬上讲学的情景时说:梨洲弟子对“经学、史学以及天文、地理、六书、九章至远西测量推步之学”“争各磨励,奋气怒生,皆卓然有以自见”。

在黄宗羲的思想和学术风格熏陶下,形成了以甬上证人书院弟子为主力、其流风被于浙东乃至全国,其学脉传于乾嘉以至清末的清代浙东学派。

④ 《陈夔献墓志铭》,载《黄梨洲文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

① 《黄梨洲文集》页239,中华书局1959 年版。

② 全祖望:《甬上证人书院记》,《鲒埼亭集外编》卷16。

③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④ 《陈夔献墓志铭》,载《黄梨洲文集》页232。

⑤ 《留别海昌同学序》,《黄梨洲文集》页477。

⑥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⑦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⑧ 全祖望:《甬上证人书院记》。

这个学派的学术研究范围很广,诸如经学、史学、文学等,也包括自然科学,但以史学成就最显著。这一学派代表人物,以史学为主兼治经学的有万斯同、万言、邵廷采、全祖望、邵晋涵、章学诚,以经学为主兼治史学的有万斯选、万斯大、黄百家,文学方面有李邺嗣、郑梁、郑性等,自然科学代表人物有陈言扬,但最得梨洲真传的还是万斯同、全祖望和章学诚三人。

康熙十八年(1679),黄宗羲停止讲学活动,而全力从事于著书立说。


第五节 著作等身一代大师


黄宗羲在青少年时代曾写过不少应酬唱和的诗文,也写过学术专著,今保存下来的有《西台恸哭记注》(写于崇祯十一年,时二十九岁)、《四明山古迹记》(写于崇祯十五年时三十三岁,原稿五卷,康熙十二年改定为《四明山志》九卷)余皆不见。明朝灭亡的历史事实给黄宗羲以极大震动,于是他开始认真总结历史教训,决心为后人留下一些对经世治国有价值的言论文章。流传后世的梨洲遗著,绝大多数是作于顺治十年(1653 年,时四十四岁)之后,特别是在康熙时写的。著书立说,这是黄宗羲后半生的主要活动内容。顺治十年三月,鲁王朱以海在金门岛宣布取消“监国”称号。九月,黄宗羲写下了第一部重要的政治思想著作《留书》一卷八篇①。在该书《自序》中写道:古之君子著书,不惟其言之,惟其行之也。仆生尘冥之中,治乱之故,观之也熟;农琐余隙,条其大者,为书八篇。..自有宇宙以来,著书者何限?或以私意搀入其间,其留亦为无用。吾之言非一人之私言也,后之人苟有因吾言而行之者,又何异乎吾之自行其言乎?是故其书不可不留也。

这表明他著书目的,在于总结历史上的“治乱之故”,为后世立言。

黄宗羲在《留书》中表达了强烈的反清民族主义精神。他把清朝说成“伪朝”,把清帝骂作“虏酋”,把历史上少数民族对中国的统治视为“夷狄作乱”,甚至把《宋史》、《元史》的修撰者对辽、金、元政权的承认比作“为虎作伥”②。他在书中总结了明亡教训,认为明朝卫所制度腐败、宦官专政、土地与赋税制度不合理、科举制压抑人才等等,都是导致亡国的原因,但在另一方面也因有“夷狄”作乱,因此提出了“自三代以后,乱天下者无如夷狄”,而“夷狄”所以能够“乱天下”,又在于秦以后“废封建之罪”①。这就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为他后来写作《明夷待访录》埋下了伏笔。

时隔十年,即康熙元年至二年,南方抗清斗争相继失败,清朝统治日趋巩固,黄宗羲对于恢复明室已经不抱希望,但他并不承认新皇朝统治的合法性,而认为当时“乱运未终”,治世有待未来。于是他在《留书》八篇基础上,加以扩充,写下了为后世“条具为治大法”的《明夷待访录》②。

① 《留书》八篇的篇名是《文质》、《封建》、《卫所》、《朋党》、《史》、《田赋》、《制科》、《将》,旧无刊本,仅有抄本流传下来。今宁波天一阁藏有乾隆年间慈溪二老阁主人郑性、郑大节校抄本一种,存录前五篇,后三篇有目无文。经整理标点发表于《文献》1985 年第4 期,并收入《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由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引文均据天一阁抄本。

② 引文见《留书》中的《封建》、《朋党》、《史》。

① 引文见《留书·封建》。

② 《明夷待访录》原稿应有二卷二十六篇,并曾于康熙十二年刊刻,此板后毁于火。至乾隆年间二老阁主人郑性、郑大节重刻此书时,删去了原属《留书》的有着明显反清内容的篇章,故传世刻本均来源于二老阁刻本,仅存一卷二十一篇。被删去未刻的《留书》五篇则以抄本形式流传下来。今存天一阁藏的抄本也系二老阁主人郑性、郑大节抄校。

在这部名著中,黄宗羲不再像《留书》那样仅把批判矛头指向腐败的明皇朝和来自“夷狄”的清皇朝,而是指向了秦汉以来统治中国近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破天荒第一次揭示了“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③。他从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有民主启蒙思想倾向的政治纲领,设计了未来理想社会的蓝图。

从康熙七年至十四年,黄宗羲经历七个寒暑,披阅千余家文集,编定了规模宏大的《明文案》二百十七卷。他在《明文案序》中申明自己选文的目的是为了发掘有明“三百年人士之精神”,要从“埋没于应酬讹杂之内,堆积几案”的千家文集中洗涤“情至之语”。他对自己的劳动很满意,认为《明文案》可与前人编的《昭明文选》、《唐文粹》、《宋文鉴》、《元文类》媲美,自信“有某兹选,彼千家之文集庞然无物,即尽投之水火不为过矣”①。《明文案》编成之时,黄宗羲年已六十六岁,但他仍然不辞劳苦地搜阅明人文集,曾多次长途跋涉到江苏昆山徐乾学家藏书楼(即“传是楼”)看书抄书,前后经历约二十年,终于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八十四岁高龄时将《明文案》扩编成为《明文海》,计四百八十二卷。全书由黄宗羲亲定体例、写定目录,内文由其子弟抄录,宗羲亲作批注。书成以后,宗羲曾对儿子黄百家说:“非此不足存一代之书。”②《四库全书总目·〈明文海〉提要》称赞此书“搜罗极富,所阅明人文集几至二千余家”、“可谓一代文章之渊薮,考明人著作者,必当以是编为极备矣!”

康熙十五年至二十四年(1676—1685)间,黄宗羲编撰了另一部学术巨著——《明儒学案》六十二卷,近百万字。全书分立学案十九个,以王阳明学派为主流,兼述各家各派,记载了明代二百多名学者的事迹、言论和学术思想,是一部系统总结有明一代学术发展演变状况的断代学术思想史专著。他在叙述和评论各家各派的学术源流和思想倾向时,能做到“分其宗旨,别其源流”③,又注意存录各个案主的“一偏之见”和“相反之论”④。书成之后,学者纷纷抄传,推崇备至。与宗羲同时代的学者汤斌称赞《明儒学案》“如大禹导山导水,脉络分明;事功文章,经纬灿然。真儒林之巨海,吾党之斗杓也”①。全祖望则称此书为“有明三百年儒林之薮也”②。

继《明儒学案》以后,黄宗羲又着手编著《宋儒学案》和《元儒学案》,但未能完成,而由其子黄百家、后学全祖望续编而成《宋元学案》一百卷。通过编撰《明儒学案》和《宋元学案》,黄宗羲不仅创立了一种新的史书体裁——学案体,而且确立了以“一本而万殊”的真理论为指导的学术史观③。在哲学理论方面,他批判地总结了宋元明近七百年的理论思维成果,沿着他的老师刘宗周开拓的批评程朱理学、修正阳明心学的路子,在宇宙本原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理气统一”论,认为“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④,指出理与气是“一物而两名,非两物而一体”⑤,“理为气之理,无气则无理”⑥;在主客体关系问题上则力图建立他的“理气心性统一”论,说“在天为气者在人为心,在天为理者在人为性,理气如是则心性亦如是,决无异同”⑦,又说:“盈天地皆心也。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故穷天地万物之理,即在吾心之中。”⑧他在早些年(顺治年间)所写的《子刘子行状》和《孟子师说》等哲学著作中也反映了他的哲学思想受刘宗周的影响比较大。作为一个明朝的“遗民”,黄宗羲感到有责任整理和保存宋元以来特别是明代的历史文献资料,以总结历史经验,为统治者的借鉴。他除了编选宋、元、明三代的“文案”、“学案”之外,又用了大量精力编辑《明史案》①,完成了《行朝录》②、《弘光实录抄》、《四明山志》等重要的历史、地理专著,还编纂了《东浙文统》(已佚)和《黄氏捃残集》等地方文献资料。在宋、元史的整理方面,则纂辑了《宋史丛目补遗》、《续宋文鉴》、《元文抄》(今皆亡佚)等书。他的自著诗文集《南雷文定》、《南雷诗历》等也保存了许多可靠的明史资料。

黄宗羲在自然科学特别是在天文、地理、数学方面钻研颇深,成绩显著。他的自然科学著作计二十余种,较有代表性的是:《授时历故》、《授时历法假如》、《西洋历法假如》、《回回历法假如》;《今水经》;《勾股图说》、《开方命算》、《测圆要义》等,可惜多数已经亡佚了。

黄宗羲博学多才,著述宏富,涉及政治、经济、历史、哲学、天文、地理、数学、文学、宗教等众多学科。但其著作散亡严重、汇刊不全。旧史家对他的遗著,或者录其要而失其全,或者考辨未精、真伪不分,以致后代以讹传讹,很有详记之必要。

黄宗羲的著作总数有一百十多种,一千三百多卷,二千万字以上。今分类列目如下:1.文选汇编类十八种,存、佚各九种(以下有* 者为佚著):《明文案》二一七卷,《明文海》四八二卷,《明文授读》六二卷,《姚江逸诗》十五卷,《黄氏捃残集》七卷,《剡源文抄》四卷,《杲堂诗文抄》十三卷,《子刘子学言》二卷,《黄忠端公文集》六卷;《明史案》二四四卷*,《宋元文案》若干卷,《宋集略》若干卷*,《元集略》若干卷*,《宋史丛目补遗》三卷*,《续宋文鉴》若干卷*,《宋诗抄》若干卷*,《元文抄》若干卷*,《正气录》一卷*;2.专著类六十八种,存二十八种,佚四十种:《留书》一卷,《明夷待访录》二卷(今存一卷),《破邪论》一卷,《汰存录》一卷,《易学象数论》六卷,《深衣考》一卷,《子刘子行状》二卷,《孟子师说》二卷(今分七卷),《思旧录》二卷(今存一卷),《黄氏家录》一卷,《葬制或问》一篇,《梨洲末命》一篇,《明儒学案》六二卷,《宋元学案》一〇〇卷(初由宗羲主编,未成书,后由黄百家、全祖望续成,王梓材校定),《弘光实录抄》四卷,《行朝录》三卷(分《隆武纪年》、《赣州失事》、《绍武争立》、《鲁纪年》、《舟山兴废》、《日本乞师》、《四明山寨》、《赐姓始末》十篇,《海外恸哭记》一卷,《西台恸哭记注》一卷,《冬青树引注》一卷,《金石要例》一卷)、《历代甲子考》一卷,《四明山志》九卷,《匡庐游录》一卷,《今水经》一卷,《授时历故》一卷(今本四卷系后人据原本整理之作),《授时历法假如》一卷,《西洋历法假如》一卷,《新推交食法》一卷(今本二卷系后人据原本整理之作);《授书随笔》一卷*,《四书私说》一卷*,《六家耆法》六卷*,《理学录》一卷*,《二程学案》二卷*,《倒戈录》一卷*,《虐征录》一卷*,《邪氛录》一卷*,《明季灾异录》一卷*,《从政录》一卷*,《蕺山同志考》一卷*,《姚江琐事》二卷*,《东浙文统》若干卷*,《明史条例》一篇*,《纬书》若干卷*,《三史》若干卷*,《续时略》若干卷*,《姚江文略》若干卷*,《姚江诗略》若干卷*,《补唐诗人传》一卷*,《四明山古迹记》五卷*,《台宕纪游》一卷(一名《台雁笔记》)*,《读龟山先生字说辨》一卷*,《天一阁书目》若干卷*,《律吕新义》二卷*,《黄氏丧服制》一卷*,《自著年谱》一卷*,《忠端公祠中神弦曲》一卷*,《春秋日食历》一卷*,《回回历法假如》一卷*,《监国鲁元年丙戌大统历》一卷*,《监国鲁五年庚寅大统历》一卷*,《大统历推法》一卷*,《大统历法辨》一卷*,《时宪历法解》一卷*,《气运算法》一卷*,《勾股图说》一卷*,《开方命算》一卷*,《测圆要义》一卷*,《割圆八线解》一卷*;3.自著诗文集类二十六种,存十八种,佚八种①:《南雷文案》十卷外一卷,《吾悔集》(即《南雷续文案》)四卷,《撰杖集》(即《南雷文案三刻》)一卷,《南雷文定》五种(《前集》十一卷,《后集》四卷,《三集》四卷,《四集》四卷,《五集》四卷,末一种又名《病榻集》、《病榻随笔》)二七卷,《南雷杂著》一卷,《南雷余集》一卷(又名《南雷集外文》),《南雷文抄》(郑祏抄本)三卷,《南雷文抄》(梨洲门人抄本)一卷,《南雷文约》四卷,《南雷诗历》三种(分三卷本、四卷本、五卷本),《匡庐行脚诗》一卷;《始学庵集》若干卷*,《庚戌集》若干卷*,《蜀山集》若干卷*,《老柳集》(庚寅至乙未年诗集)一卷*,《杏殇集》(丙申年诗集)一卷*,《金罍集》(丁酉、戊戌年诗集)一卷*,《露车集》(壬寅年诗集)一卷*,《心断集》(癸卯年诗集)一卷*,《吴艇集》(甲辰年诗集)一卷*②。

此外,尚有不少诗文散存于清人诗文集和《竹桥黄氏宗谱》等书,足见宗羲著述之丰了。

③ 《明夷待访录·原君》,载《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年版。① 《明文案序上》载《黄梨洲文集》页388,中华书局1959 年版。

② 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卷下。

③ 《明儒学案·自序》。

④ 《明儒学案发凡》。

① 汤斌:《与黄太冲书》,载《南雷文定》三集“附录”。

② 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③ 见郑性二老阁刻本《明儒学案发凡》。

④ 《梨洲太极图讲义》,载《宋元学案》卷12,《濂溪学案下》。

⑤ 《明儒学案》卷44《诸儒学案上二》。

⑥ 《明儒学案》卷7《河东学案上》。

⑦ 《明儒学案》卷47,《诸儒学案中一》。

⑧ 《明儒学案改本序》,载《南雷文定五集》卷一。

① 根据钱林《文献征存录》和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和邓实《国粹丛书〈行朝录〉后序》的记载分析,《明史案》有244 卷,类似草创之《明史》,其中包括《行朝录》3 卷和《海外恸哭记》1 卷。但《明史案》原书已散佚,今难确考。

② 根据钱林《文献征存录》和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和邓实《国粹丛书〈行朝录〉后序》的记载分析,《明史案》有244 卷,类似草创之《明史》,其中包括《行朝录》3 卷和《海外恸哭记》1 卷。但《明史案》原书已散佚,今难确考。

① 自著诗文集种类虽多,但多为重复结集,其主要文集是《南雷文定》,诗集是《南雷诗历》,但诸本卷数、篇目均有异同处,故仍分别列出。

② 以上六种诗集虽未见传本,但其主要的当已收入《南雷诗历》,故前人多不著录,目见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


第六节 晚年顺清 寿逾八旬


黄宗羲在后半生虽然主要从事于著述,但并没有完全脱离政治。他同清廷的关系,由对抗、不合作到基本顺从,这也影响了他的政治意识的变化。从顺治至康熙初年,他对清统治者怀着强烈的民族仇恨,不仅在行动上进行武装反抗,而且在《留书》、《明夷待访录》等著作中还进行激烈的批判。但在康熙时代,清朝的政权日益巩固,康熙帝玄烨对顺治时期的暴力镇压政策作了较大的修改,特别是对汉族知识分子采取了笼络为主的政策,这无疑对黄宗羲的言行起着一定的影响。

康熙十六年(1677),侍读学土叶方蔼赋五古长诗一首,交董允瑶带给黄宗羲,诗中有“兴朝亟求贤,侧席心殷殷”,“勿著羊裘去,苍茫烟水滨”①之句,意在规劝黄宗羲结束隐逸生活,出来为清廷效力。黄宗羲即次其韵答诗一首,称“斯民方憔悴,何以返夏殷”,“勿令吾乡校,窃议东海滨’②,表明其不仕清廷之志。

次年,清廷议修《明史》,特开“博学鸿儒科”,以延揽人才。叶方蔼向康熙帝推荐黄宗羲。黄宗羲的弟子陈锡嘏当时在北京任职,代为力辞。黄宗羲闻知后即致书陈锡嘏表示感谢,说他对叶氏举荐之事,“始闻之而骇,已喟然而叹”,而“喜兄(指锡嘏)之知我也”。又说如果让他“待诏金马”,无异于“断送老头皮也”①。

康熙十八年,监修明史总裁徐元文、叶方蔼两位内阁学士,征聘黄宗羲的弟子万斯同、万言北上修史。黄宗羲从“国可亡,史不可亡”的观点出发,支持万斯同“以布衣参史事”,但他在赋诗送行时告诫他们“太平有策莫轻题”②,表明其不与清廷合作的初衷。

康熙十九年,黄宗羲年已七十一岁,徐元文在康熙帝面前举荐黄宗羲参与修史,康熙帝下旨浙江督抚“以礼敦请”,黄宗羲仍然托病力辞。但他这时对康熙帝恐怕不太反感了,在给清朝官员的信中写道:“羲蒙圣天子特旨召入史馆..时以老病坚辞不行,圣天子怜而许之。”③这较之《留书》中骂清统治者为“夷狄”、为“虏酋”,已经大不相同。所以,他自己虽不应聘,却派遣自己的儿子黄百家到徐元文主持的明史馆去修史了。

在保持“遗民气节”问题上,进入晚年的黄宗羲,一方面极力称赞“遗民者,天地之元气也”④,表彰诸如汪沨、谢泰阶等明遗民不仕清廷的气节,另一方面又感到不能闭眼不看现实而采取与世毫无干涉的绝对隐居生活,所以,他所谓的遗民标准,是本身“止于不仕”(即不仕新朝)而又不废“当世之务”的“得中”之士⑤,他认为那些“种瓜卖卜,呼天抢地,纵酒祈死,穴垣通饮馔者,皆过而失中者也”⑥。他在《余若水周唯一两先生墓志铭》中,为自己的处世态度辩护说:“生此天地之间,不能不与之相干涉,有干涉则有往来。陶靖节不肯屈身异代,而江洲之酒,始安之钱,不能拒也。”①正是在上述思想指导下,黄宗羲不仅和许多“胜国遗民”交往密切,而且和清廷不少重要官员时相过从,或书信往来,或登门拜访。例如,他同“昆山三徐”(内阁学士、刑部尚书徐乾学;文华殿大学士,明史总裁徐元文;吏部侍郎徐秉义)关系十分密切,徐乾学、徐元文一再向康熙帝推荐黄宗羲,与黄宗羲互致书信,诗歌唱和,徐秉义曾至余姚拜访黄宗羲。黄宗羲也曾几次至昆山拜访徐氏兄弟,还请徐乾学为其父黄尊素祠撰写碑铭。徐元文病逝,黄宗羲写下了《哭相国徐立斋先生》的五古长诗,表示痛悼之意②。康熙二十六年,黄宗羲在写给徐乾学的一封信中,突出地反映了他晚年对清朝统治者态度的变化。他写道:去岁得侍函文,不异布衣胥肉之欢。公卿不下士久矣,何幸身当其盛也。今圣主特召,入参密勿,古今儒者遭遇之隆,盖未有两。五百年名世,于今见之。朝野相贺,拭目以观太平,非寻常之宣麻不关世运也。③又说:方今杀运既退,薄海内怀音草状;皇人仁风笃烈,救现在之兵灾,除当来之苦集,学士大夫皆以琴瑟起讲堂之上,此时之最难得者也。④在此信中,黄宗羲改变了他曾告诫万斯同“太平有策莫轻题”的态度,而提出了“其要以收拾人才为主”的治安策,并寄希望于徐乾学式的“真儒实学,居上而激扬之”①。

除与徐氏兄弟交往频繁之外,黄宗羲与朝中和地方一些有影响的官员如张玉书、汤斌、叶方蔼、许三礼、朱彝尊等都有交往,与先仕明、后仕清的钱谦益关系也很密切。他在晚年为人撰写的碑铭传状和致友人书中赞誉康熙帝为“圣天子”,称清朝为“国朝”、清军为“王师”,并从使用干支纪年到采用顺治、康熙等年号,甚至希望“同学之士,共起讲堂,以赞右文之治”②。这些事实,如完全站在明遗民的立场上看,确可谓梨洲“晚节有亏”。但从中国历史的发展来看,何尝不可以称道梨洲的现实主义态度呢!因为当其晚年,复明已绝对无望,康熙帝的文治武功又确实值得称道。

康熙二十五年,王掞视学浙江,倡议在黄宗羲故居黄竹浦重建忠端公(黄尊素)祠,宗羲写了《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记》。次年,王掞又捐俸汇刻刘宗周文集,宗羲与同门友董玚、姜希辙一起编辑了《刘子全书》,并为之作序。康熙二十七年,黄宗羲将旧刻《南雷文案》等文集删削修改,定名《南雷文定》重行刊刻。这年,他自筑生圹于龙虎山黄尊素墓侧,并有《筑墓杂言》诗。

康熙二十九年,黄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苏州等地寻访旧迹,拜访朋友。次年,应新安县令靳治荆之邀游览黄山,为汪栗亭《黄山续志》作序。

① 《黄梨洲诗集》页66,中华书局1959 年版。

② 《南雷诗历》卷4,《次叶叶讱庵太史韵》,载《黄梨洲诗集》,中华书局1959 年版。① 《与陈介眉庶常书》,载《黄梨洲文集》页464、465。中华书局1959 年版。② 《南雷诗历》卷2,《送万季野、贞一北上》,载《黄梨洲诗集》页70。③ 《与李郡侯辞乡饮酒大宾书》,《黄梨洲文集》页465。

④ 《谢时符先生墓志铭》,《黄梨洲文集》页213。

⑤ 《谢时符先生墓志铭》,《黄梨洲文集》页213。

⑥ 《谢时符先生墓志铭》,《黄梨洲文集》页213。

① 《黄梨洲文集》页128。

② 诗载康熙四十二年黄炳编刊之《黄氏续录》卷4,又见民国十五年刻《竹桥黄氏宗谱》卷13。③ 《与徐乾学书》,见上海图书馆藏《明黄宗羲〈南雷杂著稿〉真迹》。① 《与徐乾学书》,见上海图书馆藏《明黄宗羲〈南雷杂著稿〉真迹》。② 《董在中墓志铭》,载《黄梨洲文集》页238;参阅同书《太垣靳公传》、《姜定庵小传》、《周节妇传》、《陈夔献墓志铭》、《与李郡侯辞乡饮酒大宾书》等文。

康熙三十一年,黄宗羲病势沉重,闻知贾润刊刻其《明儒学案》将成,遂抱病作序,由黄百家手录。次年,《明文海》编成,宗羲又选其精萃编为《明文授读》。

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公元1695 年8 月12 日),黄宗羲久病不起、与世长辞。他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问》,嘱家人丧事从简:死后次日,“用棕棚抬至圹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遗体“安放石床,不用棺椁,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觋、铭旌、纸幡、纸钱一概不用”①。这表现了一个无神论者移风易俗的勇气。

黄宗羲在临终前四天给孙女婿万承勋的信中写道:总之,年纪到此可死;自反平生虽无善状,亦无恶状,可死;于先人未了,亦稍稍无歉,可死;一生著述未必尽传,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无苦矣!这也可说是他自己的“盖棺定论”了。从黄宗羲一生业绩看,他作为一个思想家、著作家的历史地位,确实是“不下古之名家”的!

① 转引自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卷下。

② 转引自万承勋《冰雪集》刻本《哭黄梨洲先生》诗注。万承勋,浙江鄞县人,字开远,号西郭,清初史学家万言之子,为梨洲门人之一,但声名不著。

(谢选骏指出:黄宗羲晚年顺清,谄媚伪帝康熙——虽然寿逾八旬,其实冒领大名,究竟猪狗不如也。他写了那么多的东西,却有此终极污点,真是太太太可惜了!因为他自己说的话,他自己都不信了,那些信他的人也就太可笑了。)



【第十六章 顾炎武】


第一节 遗民孤忠“无仕异朝”


顾炎武,江苏昆山人,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生。初名绛,学名继绅,字忠清。清顺治二年(1645),清兵南下,为敬仰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门生王炎午的忠贞品格,他更名炎武,字宁人。顺治七年,为避害曾化名蒋山傭。因家乡有一亭林湖,故人称亭林先生。

昆山顾氏,为“江东望族”,官宦世家,至炎武父辈家道中落。父亲顾同应,母亲何氏,生子五人,炎武是次子。在他很小时,就过继给嗣祖顾绍芾。嗣父顾同吉早卒,由嗣母王氏抚育。王氏受过良好教育,非常勤奋,“昼则纺绩,夜观书至二更乃息..尤好观《史记》、《资治通鉴》及本朝政纪诸书”,并经常给炎武讲刘基、方孝孺、于谦等人的事迹①,对炎武的思想有深刻的影响。顾绍芾博学多闻,留心时事政治,“阅邸报辄手录成帙”。他对明皇朝日趋没落的形势有较为清醒的认识。有一次,他指着庭院里的草根对嗣孙说:“尔他日得食此,幸甚!”在他的指导下,顾炎武阅读了《左传》、《国语》、《战国策》、《史记》和《资治通鉴》等史籍,也读过《孙子》、《吴子》等兵书。他教诲顾炎武说:“为士当求实学,凡天文、地理、兵农、水土,及一代典章之故不可不熟究。”①后来顾炎武提出的“经世致用”实渊源于此。

顾炎武十四岁正式入学,性情耿介,很有志向,与同乡归庄最为相好,并与他一起加入了政治性学术团体“复社”。经过十四年的寒窗,在科举上没有取得什么成就,对于功名举业逐渐淡薄。他日益发奋读书,研究实用之学。明崇祯十二年(1639),他“感四国之多虞,耻经生之寡术,于是遍览二十一史以及天下郡县志书,一代名公文集及章奏文册之类,有得即录,共成四十余帙”②。这些资料为他日后编写卷帙浩繁的《肇域志》和《天下郡国利病书》做了准备。

甲申(1644)之变,顾炎武闻讯后作《大行哀诗》,对于崇祯帝之死深表哀痛。清兵入关,明凤阳总督马士英等在南京迎立福王朱由崧,建立第一个南明政权。顾炎武受昆山县令杨永言的推荐,被福王政权授予兵部司务的职务。清兵攻陷南京后,顾炎武与归庄、吴其沆等在苏州、昆山参加了可歌可泣的抗清斗争。昆山城陷,死难者四万余人,顾炎武的生母何氏被清兵砍去右臂,两个弟弟遭杀害,好友吴其沆也被捕蒙难。顾炎武奉嗣母王氏避兵于常熟,王氏闻城陷,绝食十五天死节,临终时给顾炎武留下遗言:“我虽妇人,身受国恩,与国俱亡,义也。汝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无忘先祖遗训,则吾可以瞑于地下。”③国恨家仇,嗣母遗言,使顾炎武终生保持了不与清廷合作的态度。

① 《亭林余集·先妣王硕人行伏》,见《顾亭林诗文集》(以下简称《诗文集》)第165 页,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① 《亭林余集·三朝纪事阙文序》,见《诗文集》第155 页。

② 《亭林文集》卷6《天下郡国利病书序》,见《诗文集》第131 页。

③ 《亭林余集·先妣王硕人行状》,见《诗文集》第165 页。

南明福王政权败亡后,唐王朱聿键在福州即位,遥授顾炎武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时顾炎武母丧未葬,没有应召赴任,但与唐王政权保持着秘密联系。后来,顾炎武曾亲赴海上,又因道路阻隔,未能再次投入抗清斗争。在此期间,顾炎武非常关心抗清形势的发展,并且写下了许多首追悼死难烈士、感慨国家兴亡的壮丽诗篇。顺治七年(1650),为了躲避仇家的陷害,顾炎武伪作商贾,化名蒋山傭,遍游沿江一带,观察时局的变化。顾家原有仆人陆恩,见顾家衰败,叛投豪绅叶方恒,并且要以通海罪告发顾炎武。顺治十二年,顾炎武捉到陆恩,将其投入水中淹死。陆恩的女婿复投叶方恒,买通地方官吏,把顾炎武拘入私室,欲陷之于死地。顾炎武幸得友人帮助,得脱虎口。以后,顾炎武又在南京太平门外被叶方恒派遣的刺客击伤,因遇救幸免一死。在地方豪绅的迫害下,顾炎武见江南已难容身,于是“浩然有山东之行”①。他的好友归庄作文饯其北上,《序》中写道:宁人之学有本,而树立有素,使穷年读书山中,谁复知宁人者?今且登涉名山大川,历聘六国,以广其志,而大其声施焉。知今日困厄,非宁人行道于天下之发轫乎?②顺治十四年,顾炎武只身北上,开始了终其后半生的漫游生活。在二十五年间,他遍历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广大地区,所到之处,即考察山川形势,广交豪杰师友,“频年足迹所至,无三月之淹,友人赠以二马二骡,装驮书卷,所雇从役,多有步行,一年之中,半宿旅店”①。他曾考察了山海关、居庸关、古北口、昌黎、蓟州等战略要地,“所至阨塞,即呼老兵退卒,询其曲折,或与平日所闻不合,则即坊肆中发书而对勘之”②。他先后写成《营平二州史事》和《昌平山水记》等著作,总结宋代以来不了解营、平、滦三州的地理形势和战略地位,以致于争地构兵而亡天下的历史教训,为后人提供借鉴。

在长期的漫游生活中,顾炎武结识了当时许多著名的学者。他与他们切磋学问,砥砺风节,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他在《广师》篇中写道:“夫学究天人,确乎不技,吾不如王寅旭;读书为己,探赜洞微,吾不如杨雪臣;独精三《礼》,卓然经师,吾不如张稷若;萧然物外,自得天机,吾不如傅青主;坚苦力学,无师而成,吾不如李中孚;险阻备尝,与时屈伸,吾不如路安卿:博闻强记,群书之府,吾不如吴任臣;文章尔雅,宅心和厚,吾不如朱锡鬯;好学不倦,笃于朋友,吾不如王山史;精心六书,信而好古,吾不如张力臣。顾炎武在学术上取得很大成就,与他的广交师友,虚心请益是分不开的。

顺治十八年,南明永历政权败亡,抗清斗争转入低潮。顾炎武知形势“不能骤革”,乃立定“不学礼无以立”之旨,笃志经史,勤勉著述,“以待后王,以待来学”④。他还曾经与李因笃一起,在雁门关之北,五台山之东,应募垦荒,积资待时,希望能够像后汉的马援、杜子春一样在边地立业。

① 《亭林诗集》卷2《赠路光禄太平》,见《诗文集》第314 页。

② 张穆:《顾亭林先生年谱》卷2。

① 《亭林文集》卷6《与潘次耕》,见《诗文集》第140 页。

② 全祖望:《顾亭林先生神道表》。

③ 《亭林文集》卷6《广师》,见《诗文集》第134 页。

④ 《亭林文集》卷3《答汪苕文书》,见《诗文集》第60 页。

康熙二年(1663),顾炎武的朋友吴炎、潘柽章受庄廷■《明史》案的株连,被清廷所杀。顾炎武怀着满腔的悲愤,在旅程中遥祭亡友。他在诗中写道:“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吴潘”①,对清统治者大兴文字狱表示强烈的义愤,对死者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后来他又在《书吴潘二子事》一文中,详细记述了庄廷■《明史》案的始末,对吴、潘二人的史才和德行给予高度评价,并且特别颂扬了他们在刑讯时所表现的大义凛然、威武不屈的精神。康熙七年,顾炎武本人被黄培诗案牵连在内,他闻讯后星驰赶赴济南,力辩原告姜元衡是以奴告主,捏造证据,诬陷别人。顾炎武被监禁七个月,后因李因笃等人的营救,才得出狱。他在《赴东》诗中感叹:“苦雾凝平皋,浮云拥原隰”,“所遇多亲知,摇手不敢言”②,可见当时情势的险恶。在清政权的文化高压政策下,顾炎武“退而修经典之业”,“穷经以待后王”。他编著了《音学五书》和《日知录》两书。《音学五书》于康熙六年开刻,此书纂辑了顾炎武三十余年研究音韵学的成果,共三十八卷。其中《音论》三卷,“审音学之源流”,是全书的总纲;《诗本音》十卷、《易音》三卷,考订了《诗经》和《周易》中的音韵;《唐韵正》二十卷,考察了从春秋战国至唐宋以来的音韵变迁;《古音表》二卷,厘析古音为十部,列表加以说明。顾炎武在同李因笃论音韵流变的书信中说:“愚以为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以至诸子百家之书,亦莫不然。”①这一观点开启了清代乾嘉学派注重音韵训诂学风的先河。《日知录》是顾炎武的代表作,也是他一生治学的结晶。他在此书的《自纪》中写道:愚自少读书有所得辄记之,其有不合,时复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则遂削之。积三十余年乃成一编,取子夏之言,名曰《日知录》,以正后之君子。

康熙九年,《日知录》初刻本八卷问世,康熙十五年增改为二十余卷。今本三十二卷是潘耒在顾炎武逝世十三年以后刊刻的。其中前七卷论经义,八卷至十二卷论政治,十三卷论风俗,十四、十五卷论礼制,十六、十七卷论科举,十八至二十一卷论艺文,二十二至二十四卷杂论名义,二十五卷考证旧事,二十六卷论史法,二十七卷论注书,二十八卷论杂事,二十九卷论兵及少数民族,三十卷论天象、术数,三十一卷论地理,三十二卷为杂考。

值得注意的是,在康熙十五年,即顾炎武撰《初刻日知录自序》之年,他曾写信给黄宗羲,对《明夷待访录》给予极高的评价:“读之再三,于是知天下之未尝无人,百王之敝可以复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还也。”②信中还说:“炎武以管见为《日知录》一书,窃自幸其中所论,同于先生者十之六七。”③这使我们知道顾黄两人的政治倾向颇多相同。

顾炎武深受嗣母王氏“无为异国臣子”遗言的影响。康熙十年,清廷开明史馆,内阁大学士熊赐履招请顾炎武参加,被他严辞拒绝,说:“果有此举,不为介推之逃,则为屈原之死。”①

① 《亭林诗集》卷4《汾州祭吴炎潘柽章二节土》,见《诗文集》第363 页。② 《亭林诗集》卷4《赴东六首》,见《诗文集》第378 页。

① 《亭林文集》卷4《答李子德书》,见《诗文集》第73 页。

② 《亭林佚文辑补·与黄太冲书》,见《诗文集》第238、239 页。

③ 《亭林佚文辑补·与黄太冲书》,见《诗文集》第238、239 页。

① 《蒋山傭残稿》卷2《记与孝感熊先生语》,见《诗文集》第196 页。

康熙十七年,清廷设博学鸿儒科,征举海内名儒,阁学叶讱庵和侍讲韩慕庐要推荐顾炎武应征,他再次表示“无仕异朝”,“耿耿此心,终始不变”②,并且决定从此以后绝迹不至北京。次年,叶讱庵任明史馆总裁,又招请顾炎武入史局,他回信说:“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若必相逼,则以身殉之矣!”③顾炎武的三个外甥(即徐乾学、徐元文、徐秉义)都在清廷做高官,号称“昆山三徐”。在他们没有发迹时,顾炎武曾经帮助过他们。徐氏兄弟一门鼎贵之后,多次给顾炎武写信,为他买田置宅,要迎请他南归,而顾炎武却拒而不往,宁可在异乡过清苦的生活。他还曾经给他的学生潘耒写信,让他“不登权门,不涉利路”,不去充当徐乾学的门客④。

顾炎武晚年定居于陕西华阴。他在给家人的信中写道:秦人慕经学,重处士,持清议,实与他省不同。..然华阴绾毂关河之口,虽足不出户,而能见天下之人,闻天下之事。一旦有警,入山守险,不过十里之遥;若志在四方,则一出关门,亦有建瓴之便。由此可知,顾炎武在晚年仍然没有放弃反清复明的希望,他在陕西华阴定居即寓有观察时变、待机而动的深意。康熙十九年,顾炎武六十八岁,在这一年的元旦他作一对联:“六十年前,二圣[明神宗、光宗] 升遐之岁;三千里外,孤忠未死之人。”①这一对联也可为顾炎武晚年的心境作一印证。

康熙二十年(1681),顾炎武不顾年迈体衰,仍然来往于陕西、山西之间。八月,在山西曲沃患重病。次年正月初八,顾炎武上马失足坠地,呕泻不止,初九日辞世,享年七十岁。

② 《亭林文集》卷4《答次耕书》,见《诗文集》第77 页。

③ 《亭林文集》卷3《与叶讱庵书》,见《诗文集》第53 页。

④ 《亭林文集》卷4《与次耕书》,见《诗文集》第79 页。

⑤ 《亭林文集》卷4《与三侄书》,见《诗文集》第87 页。

① 张穆:《顾亭林先生年谱》卷4。


第二节 “经世致用”及民主意识


顾炎武是明清之际贡献卓著、影响深远的伟大学者。他一生著述宏富,在经学、史学、音韵学、地理学、文学等领域都有重要的建树,在政治思想方面也提出了许多积极进步的主张。他的学生潘耒在《日知录序》中说:有通儒之学,有俗儒之学。学者将以明体适用也。综贯百家,上下千载,详考其得失之故,而断之于心,笔之于书,朝章国典,民风土俗,元元本本,无不洞悉,其术足以匡时,其言足以救世,是谓通儒之学。..天下无贤不肖,皆知先生为通儒也。

顾炎武一生治学的方向可以用“经世致用”来概括。基于这种思想,他对宋明理学“空谈心性”造成的恶果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说:刘石乱华,本于清谈之流祸,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谈,有甚于前代者。昔之清谈谈老庄,今之清谈谈孔孟。..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昔王衍妙善玄言,自比子贡,及为石勒所杀,将死,顾而言曰:“呜呼!吾曹虽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犹可不至今日!”今之君子得不有愧乎其言。他对王阳明的心学更是攻击不遗余力:以一人而易天下,其流风至于百余年之久者,古有之矣:王夷甫之清谈,王介甫之新说。其在今日,则王伯安之“良知”是也。孟子曰:“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拨乱世,反诸正,岂不在后贤乎!顾炎武把明朝灭亡的原因归咎于宋明理学特别是王阳明心学的流祸。他以“拨乱世,反诸正”为己任,提倡穷六经之旨、急当世之务的实学,这在当时起到了转变一代学风的作用。他还曾说:“愚独以为理学之名,自宋人始有之。古之所谓理学,经学也..今之所谓理学,禅学也”③。顾炎武用“古之所谓理学”即经学同宋明理学相对立,并且提出读经应自考文、知音开始。这一观点被清代许多学者所接受。江藩在《国朝汉学师承记》中说:“国朝诸儒究六经奥旨,与两汉同风”,是顾炎武和黄宗羲开启了先河。实际上,顾炎武所提倡的经学绝不仅仅是训诂考证,而是同“当世之务”紧密联系的。潘耒序《日知录》就曾指出:“如第以考据之精详,文辞之博辨,叹服而称述焉,则非先生所以著此书之意也。”清代诸儒受到清政权的文字狱威胁,退回到故纸堆中,专治训诂考证,正如梁启超所谓:“只算学得半个亭林罢了”④。

顾炎武针对宋明理学的空疏学风和假道学先生们的寡廉鲜耻,明确地提出了“博学于文”和“行己有耻”两大宗旨。他说:愚所谓圣人之道者如之何?曰:博学于文;曰:行己有耻。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来、辞受、取与之间,皆有耻之事也。耻之于人大矣!不耻恶衣恶食,而耻匹夫匹妇之不被其泽。顾炎武把治学和培养道德情操联系起来,治学和培养道德情操都是为了经世济民。


① 《日知录》卷7“夫子之言性与天道”条。

② 《日知录》卷18“朱子晚年定论”条。

③ 《亭林文集》卷3《与施愚山书》,见《诗文集》第58 页。

④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宋明理学造成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流弊,道学先生们“置四海之困穷不言,而终日讲危微精一之说”,后来竟有一部分堕落成“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的无耻之徒。顾炎武对这些深恶痛绝,他认为清谈可以亡国,“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②。他提出“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两大宗旨,一方面是对宋明理学的针砭,另一方面寓有通过严格读书人的操守而振奋国民精神的深意。顾炎武一生躬行实践了自己的主张,集道德文章于一身,给后人树立了楷模。

顾炎武在宇宙观上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他在解释《易传》中的“游魂为变”时,引用了张载和邵宝的话。张载说:“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邵宝说:“聚而有体谓之物,散而无形谓之变..是故聚以气聚,散以气散。”顾炎武接受了这些观点,提出“盈天地之间者气也,气之盛者为神,神者天地之气而人之心也”③。这就坚持了世界是物质的,精神是物质所产生的唯物主义哲学命题。他在解释《易传》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时,也提出了“非器则道无所寓”①的正确观点。顾炎武一生注重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和考察,虽在哲学问题上没有做过系统的论述,但对中国古代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还是有所继承的。

顾炎武批判宋明理学“用心于内”的方法是“近世禅学之说耳”。②他反其道而行之,提倡外向的、实事求是的治学方法。顾炎武治学有两大特点,一是注重实地的考察,一是重视书本知识的积累。潘耒在《日知录序》中说:[先生] 足迹半天下,所至交其贤豪长者,考其山川风俗,疾苦利病,如指诸掌。精力绝人,无他嗜好,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废书。出必载书数簏自随,旅店少休,披寻检讨,曾无倦色。有一疑义,反复参考,必归于至当;有一独见,援古证今,必畅其说而后止。

顾炎武的一生真正做到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的《日知录》、《营平二州史事》、《昌平山水记》、《山东考古录》、《京东考古录》等著作都是实地考察和书本知识相互参证,认真分析研究以后写成的。顾炎武把写书比作“铸钱”,他鄙弃抄袭古书,改铸古人的旧钱,他认为正确的方法是自己去“采山之铜”。顾炎武重视典章文物、天文地理、古音文字、民风土俗的考核。凡立一说,必广求证据,反复辨析,常用归纳法得出正确的结论。这对于清代朴学方法的形成起了开风气的作用。

顾炎武曾说过:“君子之为学也,以明道也,以救世也。”①“明道”与“救世”在他看来是相互联系而不可分的两个步骤。顾炎武的学术领域非常广博,他在经学、史学、地理、音韵、词章和金石文字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成就。这些成就不是与他的政治思想相脱离,也不是为他的政治思想作掩护,而是与他的政治思想密切结合。

① 《亭林文集》卷3《与友人论学书》,见《诗文集》第41 页。

② 《日知录》卷13“廉耻”条。

③ 《日知录》卷1“游魂为变”条。

① 《日知录》卷1“形而下者谓之器”条。

② 《日知录》卷18“内典”条。

① 《亭林文集》卷4《与人书二十五》,见《诗文集》第98 页。

例如,他著《音学五书》,考证古今音韵的流变,希望“圣人复起,举今日之音而还之淳古者”,这同他著《日知录》一样,都是为了“跻斯世于治古之隆”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顾炎武“生于明末,喜谈经世之务,激于时事,慨然以复古为志,其说或迂而难行,或愎而过锐。”这一方面说明顾炎武的思想没有摆脱“法古用夏”的局限,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所谈的“经世之务”是与清政权的统治相抵触的,在“法古用夏”的形式下包含着积极进步的内容。

顾炎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批判。他说: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何则?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国。

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日多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以为如此,守令不得以残害其民矣。不知有司之官,凛凛焉救过之不给,以得代为幸,而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民焉得而不穷?国焉得而不弱?率此不变,虽千百年,而吾知其与乱同事,日甚一日者矣。很明显,顾炎武所说“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其批判的锋芒是指向君主专制的。他所说君主专制是民生日贫、国家日乱的根源,与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指斥“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同样表现了明清之际的有识之士通过总结治乱兴亡的历史教训,在政治思想上已有所觉醒。顾炎武认为君主专制的弊病在当时已经发展到了不得不进行改革的地步。他提出的改革方案是“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即地方自治,向君主分权,把“辟官、莅政、理财、治军”四权归于郡县。

顾炎武发挥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以此作为批判君主专制的武器。他说:为民而立之君,故班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绝世之贵;代耕而赋之禄,故班禄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一也,而非无事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夺人之君,常多于三代之下矣。顾炎武认为,君与臣都是为民而立,他们取得俸禄都是因为有管理之责,行代耕之义,因此,君与臣“一也”。在这里,顾炎武突破了君尊臣卑、君贵民贱的传统观念,在民本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君臣平等的思想。他还反对君主有“绝世之贵”,取“无事之食”,他认为君主的“自尊”和“自奉”是造成权力争夺、政治不稳定的原因。顾炎武的这些思想见解与黄宗羲的很相似。

顾炎武把“国”和“天下”区分开来。如有一段名言: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显然,顾炎武所说的“国”是指一姓一氏的“私天下”,而同它相对的则是包括天下人民利益在内的“公天下”。

② 《亭林文集》卷4《与人书二十五》,见《诗文集》第98 页。

① 《亭林文集》卷1《郡县论一》,见《诗文集》第12 页。

② 《日知录》卷7“周室班爵禄”条。

① 《日知录》卷13“正始”条。

顾炎武认为,朝代的更替是君与臣统治阶层的事,而道德的存亡关系到天下人民的利益,因此每个人都应负起责任。他还说:君臣之分所关者在一身,华裔(夷)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天下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犹不敌华裔(夷)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②这段话与吕留良在《四书讲义》中强调“华夷之防”大于“君臣之伦”,可以说是异口同声。把这段话同前面一段话相参照,可知顾炎武把民族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看得最为重要,而对传统儒家的“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做出了否定,对君主政权存在的合理性表露出怀疑,他提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渗透了民主的意识。

顾炎武抨击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说它败坏人才有甚于秦始皇焚书坑儒。他还指出,“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曰生员,曰吏胥”。当时的生员有五十多万,由于这些生员户的赋役和科举考试的费用都转移到人民头上,所以“病民之尤者,生员也”。他大声疾呼:“废天下之生员而官府之政清,废天下之生员而百姓之困苏,废天下之生员而门户之习除,废天下之生员而用世之材出。”①他主张改革以八股文取士,让读书人把在八股文上所花的功夫“用之于经史及当世之务”;他还主张广开才路,用选举之法,“天下之人,无问其生员与否,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②。这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思想。

顾炎武早年参加“复社”,受到过“裁量人物,訾议国政”的东林余风的熏陶,因此他很重视“清议”的作用。他认为,社会风俗的邪正关系到天下的治乱,而“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干戈至矣”③。他主张“存清议于州里”,“进乡评以扶国是”④。他还针对孔子的“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提出反命题:“政教风俗苟非尽善,即许庶人之议矣”⑤。他的“清议”思想主要是指重视社会舆论的作用,而没有提出建立议政机关的思想。与他同时的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提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即把学校作为议政的机关,这比顾炎武的思想要胜过一筹。但是,顾炎武的“清议”思想与黄宗羲的思想一样,尽管带有历史的局限,但都包含着民主议政的思想萌芽。

② 《日知录》卷7“管仲不死子纠”条。

① 《亭林文集》卷1《生员论》中、下,见《诗文集》第22、24 页。

② 《亭林文集》卷1《生员论》中、下,见《诗文集》第22、24 页。

③ 《日知录》卷13“清议”条。

④ 《日知录》卷13“清议”条。

⑤ 《日知录》卷19“直言”条。


第三节 顾炎武的历史性成就


顾炎武生活在明清之际“天崩地解”的时代。封建社会的没落,资本主义的萌芽,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空前尖锐,构成了那个时代的丰富画面,也为产生出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文化巨人提供了一个风雷激荡的学术环境。顾炎武的思想来自时代的启迪,同时又受到时代的局限。

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顾炎武记录了明代中后期社会发展的方向,如长江中下游一带“商贾既多,土田不重”,“末富居多,本富益少..贸易纷纭,铢求刻核”①。他对这些虽不能深刻理解,但却承认“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是人之常情。他说:“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②他主张把开矿的权利下放到郡县,说“县令开之,是发金于堂室之内也”,“则唯主人有之,门外者不得而争也”。③这些都多少反映了当时市民阶层的意识。他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把生财治人之权归于郡县,这种政治上的民主改良是有其背后的经济原因的。

顾炎武由于阶级的局限,对明末农民战争是坚决反对的。但他身处乱世,大半生过着客旅生涯,“足迹半天下”,较多地接触到当时社会的实际,对劳动人民的苦难有一定了解,并抱有深切的同情。他认识到封建统治者的繁重赋税是“穷民之根,匮财之源,启盗之门”,他感慨“生民之困,未有甚于此时者矣”④。为此曾说:张子有云,民吾同胞。今日之民,吾与达而在上位者之所共也。救民以事,此达而在上位者之责也。救民以言,此亦穷而在下位者之责也。对劳动人民的同情,使顾炎武能够针对当时社会的弊病,提出减轻赋税和开矿兴利、“利尽山泽而不取诸民”等改良措施。他的“厚民生,强国势”的思想带有一定程度的人民性。

明朝灭亡,八旗铁蹄南下,亡国之痛,败家之仇,使顾炎武的思想不能不产生强烈的震动。顾炎武同当时许多进步的思想家一样,在经历了晚明鼎革之后,痛定思痛,开始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痼疾和明朝灭亡的原因进行反省。顾炎武指出“郡县之失,其专在上”,触及到君主专制这一妨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政治赘瘤,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但是明清之际,新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萌芽毕竟还很微弱,顾炎武后半生所北游的地区更是农业经济和宗法势力十分强大的地区。这使得顾炎武虽然看到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弊病,却不能够认清这种制度的经济根源和阶级基础,因而也就不可能找到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正确途径,而只能在“三代之治”中寻求救世的药方。顾炎武主张地方自治,向君主分权,这在当时有进步的意义;但他提出在郡县设立世袭官僚,在村社借重强宗氏族②,明显地暴露了在他的思想中“死的拖住了活的”。

①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32。

② 《亭林文集》卷1《郡县论》五、六,见《诗文集》第14、15 页。

③ 《亭林文集》卷1《郡县论》五、六,见《诗文集》第14、15 页。

④ 《亭林文集》卷1《钱粮论》下,见《诗文集》第19 页。

① 《日知录》卷19“直言”条。

② 《亭林文集》卷5《裴村记》,见《诗文集》第108 页。

顾炎武认为,宋明理学“空谈心性”所造成的“经生之寡术”、“士大夫之无耻”,是朱明王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提出“博学于文”和“行己有耻”,提倡“经世致用”的实学,这在当时起到了转移学术风气的作用。但他把“当世之务”和“六经之旨”联系在一起,就使他的“经世致用”思想带有很大的历史局限。顾炎武的“博学于文”,比起宋明理学的“空谈心性”,当然是扩大了知识的范围,转换了认识的角度;但他的“博学于文”又以“好古敏求”为基本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又遮蔽了人们的眼界。顾炎武重视对典章文物、地理沿革、音韵流变以及租赋、盐铁、科举、军事、风俗等等的考察,他研究历史固然是为了“鉴古以训今”,但有时候也不免流于烦琐和迂阔。例如,他审音学之源流,希望“圣人复起,举今日之音而还之淳古”,就确有食古未化的毛病。另外,顾炎武对“当世之务”的理解也还比较偏狭,他曾说:致知者知止也。知止者何?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是之谓止。知止然后谓之知至。君、臣、父、子、国人之交,以至于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是之谓物。..以格物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则末矣。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①他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仍然偏重于道德礼教,因而与宋明理学还没有严格地划清界限。他的“博学于文”也较多地限于社会知识的领域,而对自然科学则比较轻视。

顾炎武始终不与清政权合作,是与他恪守嗣母的遗言,终生抱定反清复明的志向相联系的。他在辞入史馆给叶讱庵的信中写道:“人人可出,而炎武必不可出矣”,其原因就是因为嗣母有“无仕异代”之言在先。顾炎武一生曾六谒孝陵,六谒思陵,充分表现了他的遗民孤忠之心。忠孝观念是顾炎武不与清廷合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华夷之防”的传统观念在顾炎武的思想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也给他的民族气节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当然,这些历史的局限仍不足以掩盖顾炎武人格的伟大和思想的光辉。

顾炎武的学术成就和政治思想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不但开有清一代学风,而且中国近代的政治变革也从他那里吸取了精神力量。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指出:“清代儒者以朴学自命以示别于文人,实炎武启之。最近数十年以经术而影响于政体,亦远绍炎武之精神也。”

① 《日知录》卷6“致知”条。

(谢选骏指出:黄俄鬼子白寿衣等胡说黄宗羲和顾炎武很像,更胡说黄宗羲“比顾炎武的思想要胜过一筹”——这是因为黄俄鬼子和黄宗羲一样没有骨气地顺服于外来的征服了。至于白寿衣等乞活生口,胡扯“顾炎武的清议思想与黄宗羲的思想一样,尽管带有历史的局限,但都包含着民主议政的思想萌芽”——那就更是“民主集中制的梦遗”了。)



【第十七章 王夫之】


第一节 先世和早年的生活


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还用过其他别号①。湖南衡阳人。晚年隐居于石船山(今衡阳县曲兰乡湘西村),敌人尊称船山先生。明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初一日(1619 年10 月7 日),生于衡州府城南回雁峰下的王衙坪(今属衡阳市大码头横街)。

王氏有谱牒可稽的始祖王仲一,居住扬州高邮的打鱼衬。明洪武间,因跟随朱元璋渡江作战有功,授山东青州府(治今山东益都)左卫正千户。其子王成,参加燕王朱棣为夺取帝位而发动的“靖难之师”,以功升任衡州卫指挥佥事,迁居衡阳。到王夫之出生时,已经住上十代了。

王夫之的父亲王朝聘,多次参加乡试,只取为“副榜”,以后到北京国子监肄业期满,也未授与官职。他少年时跟随衡阳有名的学者伍定相学习。伍“为学综天文、地纪、人官、物曲、兵农、水利之书,以淹贯为主”②。王朝聘又拜邹德溥为师。邹德溥是理学家邹守益之孙。邹守益先宗程朱,后师事王守仁,故学主折衷,一方面讲良知,一方面又不愿杂于禅,而兢兢于“戒惧慎独”①。王朝聘受到启迪,“以真知实践为学”②。王朝聘这种思想和治学宗旨,对王夫之有很大影响。

王朝聘有三个儿子:长介之,次参之,夫之最小。天启二年(1622),夫之四岁,与二哥参之入家塾,从大哥介之受读。十四岁时考中秀才,十六岁时从叔父王廷聘学诗,接受了“深不喜竟陵体”③,坚持“斟酌开、天,参伍黄、建,拒姝媚之曼声,振噌吰之亢韵”④的诗歌创作主张。崇祯九年(1636)赴武昌参加乡试,落第。次年夏,从王廷聘读史于“曳塗居”(王廷聘的居室)。崇祯十一年,王夫之入岳麓书院肄业。他与旷鹏升等订“行社,聚首论文,相得甚欢”⑤。崇祯十二年秋,赴武昌参加乡试,又落第。十月间,他和郭风蹮、管嗣裘、文之勇等设“匡社”,揣摩制艺,互相匡正。崇祯十四年,王夫之建造乾涛园,潜心读书其间。这时,湖广提学道高世泰至衡州主持岁试。王夫之的试卷,为高世泰所称赏,并写下评语:“忠肝义胆,情见乎词”⑥。未几,他赴武昌参加乡试,以《春秋》试卷列第一,中式举人第五名。十一月,王朝聘督促王夫之和王介之取道南昌,到北京等候会试,王夫之兄弟立即动身。他们于十二月初旬到达南昌,在那里度岁。由于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已在席卷河南后进入承天(治所今湖北钟祥),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袭破黄梅,因而朝廷于崇祯十六年正月命将本年会试改为八月举行。王夫之由南昌返归衡阳,编印《乾涛园诗集》。

① 据王之春:《船山公年谱》,还用过“卖姜翁”、“一瓠先生”、“瓠道人”、“双髻外史”、“梼杌外史”等别号。

②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岳麓书社1982 年版,第72 页。

① 《明史》卷282《儒林列传》。

② 王夫之:《显考武夷府君行状》,《王船山诗文集》第26 页。

③ 王夫之:《家世节录》,《王船山诗文集》第106 页。

④ 王夫之:《牧石先生暨吴太恭人合祔墓表》,《王船山诗文集》第38 页。⑤ 王夫之:《[旷氏]南卿公墓志铭》,载《船山学报》1981 年1 期。8 页。⑥ 王夫之:《自序》,《王船山诗文集》第646 页。

五月三十日(7 月15 日),张献忠率军由蕲水攻占武昌,自称“大西王”。九月二十九日(11 月10 日)大西军攻入衡州。张献忠下令“开科殿试”,“考授”官吏①。王夫之和王介之因在郡有名望,就成为被延揽的对象。他们不愿与大西军合作,就在舅父谭允琳的引导下,连夜奔往南岳莲花峰下“草舍”藏匿,在生活上得到常居该地的夏汝弼和僧性翰的照顾,可是他们的父亲王朝聘,已经衰老,不能徒步,却被张献忠手下的人找去,要他通知王夫之兄弟出来佐助,王朝聘加以拒绝,准备投缳自杀。王夫之闻讯后,连忙“剺面刺腕”②,用毒药敷在伤口上,叫人把他抬到大西军的有关“官庭”中,“示不可用”③,同时谎称王介之已死。张献忠的部下见王夫之已到,就把王朝聘释放了。这天晚上,王夫之也伺机逃走。他奔往南岳莲花峰下(王朝聘也来此),在黑沙潭畔作《九砺》。此诗只有一首保存下来,其序云:“缘从贼者斥国为贼,恨不与俱碎,激而作此。”④可见王夫之当时的立场是与农民起义军和投奔大西军的知识分子完全对立的。

① 光绪《衡州府志》卷29《兵燹》。

② 王夫之:《石崖先生传略》,《王船山诗文集》第20 页。

③ 同治《衡阳县志》卷7《人物列传》。

④ 王夫之:《九砺之一》,《王船山诗文集》第521 页。


第二节 坚持抗清斗争


崇祯十七年五月,王夫之听到李自成指挥大顺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缢和宁远总兵吴三桂引清兵入关,以及清统治者进入北京等消息,非常震惊,“数日不食,作《悲愤诗》一百韵,吟已辄哭”①。不久,王夫之听说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即位(即弘光帝),感到十分激奋。②十月,他赴东安访友,了解到弘光朝廷的君臣对占据北京并调兵南下的满洲贵族缺乏警戒,不禁发出了“击楫意不伸,臣浪终难弭”③的慨叹,表现了对时局的深忧。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下,他决定继续在南岳的深山中隐居,并在那“层峦耸翠,瀑布飞溅”,“景色清幽,人迹罕到”④的莲花峰的半山腰建造“续梦庵”,作为自己和父母等的“避兵常居之所”⑤。

顺治二年(1645)夏,明湖广提学道堵胤锡兴修南岳的二贤祠(祀朱熹、张栻),嘱咐王夫之和王介之、夏汝弼经营其事,增建前栋。未几,王夫之听说清军攻破南京弘光帝在芜湖被俘,续写了《悲愤诗》一百韵。闰六月,南明驻扎于衡山燕子窝的黄朝宣部和驻扎于攸县的张先壁部,肆行抢掠,“弱肉强食”⑥,当地和邻近地区的人民,备受荼毒。王夫之和二哥参之侍奉父亲王朝聘到耒阳、兴宁(即资兴县)和永兴避难。十一月,他们才回到南岳“续梦庵”。适堵胤锡重建方广寺,便托王夫之和王介之、管嗣裘、夏汝弼襄助。顺治三年,王夫之开始研读《周易》。他将研读《周易》的一些心得,分别写成札记(后编为《周易稗疏》),为以后进行系统的探索作好准备。接着,他编纂《莲花志》五卷,对南岳莲花峰的“沿革”、“形胜”、“古迹”、“名游”、“祀典”、“禅宿”、“物产”等,都作了简明的叙述。三月,王夫之到湘乡访友。他通过耳闻目见,觉得湖广地区存在着危机:南明湖广总督何腾蛟于上年九月接受了大顺军将领刘体纯、袁宗第、郝摇旗等联合抗清的要求。不久,何又同意与统率大顺军主力部队的李锦、高一功和李自成之妻高氏联合抗清,并奏准隆武帝,将这一部分大顺军称为“忠贞营”,由提学道堵胤锡负责“节制”①。隆武帝擢堵胤锡为佥都御史,巡抚湖广。由于湖广地区驻军近百万(包括南明部队和大顺军),筹划粮饷,极为困难,因而何腾蛟便创办“义饷”,增加租税,每亩田地较原额增加五倍多,仍不敷开支,又预征两年的钱粮。“赇吏承风,追呼每剧,又开告讦,籍没民财充饷,旦夕倾数十家以为常。”②弄得物议纷腾,人心动摇。同时,何腾蛟和堵胤锡各为督师(何为湖南督帅,堵为湖北督师)存在矛盾,互相倾轧,这对于开展抗清斗争,是极不利的。

① 王敔:《姜斋公行述》。

② 参阅王夫之:《望江南·本意五》,《王船山诗文集》第562 页。

③ 王夫之:《东安得欧阳叔敬弟诗见忆赋答》,《王船山诗文集》第523 页。④ 王鹏:《船山公故居及其后裔概况》,载《船山学报》1984 年2 期。⑤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183 页。

⑥ 光绪《衡州府志》卷29《兵燹》。

① 王夫之:《永历实录》,岳麓书社1982 年版,第63 页。

②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25 页。

王夫之了解到上述情况,非常焦急,就冒着“盛夏”的酷热,前往湘阴,会见了湖北巡抚章旷(王夫之于崇祯十五年参加乡试时的房考官)“指画兵食,请调和南北督师,防溃变”③。对于筹划“兵食”一事,章旷只是点点头,而对于王夫之请求他调解何腾蛟和堵胤锡之间的矛盾,他却有所讳忌,竟对王夫之说:“本无异同,不必过虑。”④王夫之不敢再说,就失望地回去了。他提出的意见,章旷既未付诸实现(当然,也难以实现),所以他忧虑的问题终于发生:一方面,苛峻的征敛仍未能满足境内驻军的粮饷的需要,那些驻军(主要是南明原有的军队)就肆行劫掠,大失民心,而刘体纯、袁宗第率领的大顺军,则因缺乏粮饷而考虑脱离何腾蛟(冬,刘、袁率军离开长沙北上);另一方面,何腾蛟和堵胤锡之间的矛盾未能解决,而“两府幕宾,半无赖士,益相构煽,遂成猜离,湖南北不相协应,而瓦解之形势成矣”①。九月,王夫之得到隆武帝于汀州(治今福建长汀)被清军擒杀的消息,又续作《悲愤诗》一百韵。此时,王朝聘也很悲痛,为了假经术以议政,他命王夫之记录他关于《春秋》的学说。他认为胡安国所著《春秋传》中的一些内容,如强调“兵权不可以假人”②,旨在重“内防”而“削指臂之势”,乃是“以赵普猜制之术说《春秋》”③,对后世十分有害;又如沿袭刘向、刘歆“尚变复”的观点而“核灾异,指事应”④,也是荒谬的。因此,他要王夫之把他这些研究《春秋》的见解记录下来,以期有裨于世。当时王夫之只录其梗概,作为以后撰写专著的基础。十一月初四日,王夫之的妻子陶氏病故,年仅二十五岁。

顺治四年四月,王夫之听说永历帝因清军的追攻而辗转来到武冈,感到很兴奋,就和好友夏汝弼商量,决定奔往辰、沅(今湖南辰溪、沅陵一带),寻找督师堵胤锡,想通过堵的推荐,然后间道往武冈,在永历朝廷供职,为抗清事业出力。不料刚走到车驾山(在湘阴县西南九十里),因大雨连绵,风雷交加,道路泥泞,难以行走,就被迫停留下来。正当他们困顿不堪时,忽然遇到当地士人萧常赓。萧和夏汝弼是旧相识①,就邀他们到自己家里去,“破壁相容”②。由于孔有德率领清军经长沙攻入湘潭,侦逻四出,人人自危,王夫之就和夏汝弼“披榛径”,登上了“特立于群山之表”的白石峰③,在那里躲藏。八月十四日,王夫之的二哥王参之病亡。王朝聘于悲伤之际,写信将此事告知王夫之,并叮嘱:“汝若自爱,切不须归,勿以我为念。”④寄出这封信的第二天,王朝聘也病倒了。王夫之收到父亲的信后,获悉家中变故,心里非常不安,就日夜奔波,回到了家里。他的大哥王介之已“踉跄先归”⑤。王朝聘见两个儿子都冒险回来,很不高兴,立刻叫人抬了他,和妻子谭氏及两个儿子到南岳潜圣峰居住,以免儿子遭受清统治者及其爪牙的迫害。

③ 王之春:《船山公年谱》前编。

④ 潘宗洛:《船山先生传》。

①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68 页。

② 参阅王夫之《宋论》,中华书局1964 年版,第184 页。

③ 王夫之:《春秋家说叙》。

④ 王夫之:《春秋家说叙》。

①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99 页。

② 王夫之:《惜馀鬓赋跋》,《王船山诗文集》第126 页。

③ 夏汝弼:《白石峰记》,转引自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83 页。

④ 王夫之:《家世节录》,《王船山诗文集》第112 页。

⑤ 王夫之:《家世节录》,《王船山诗文集》第112 页。

十一月十八日王朝聘逝世,年七十八岁。他病危时叮嘱王夫之兄弟:他死后,要把他葬在这“幽迥远人间”的山麓,勿载“遗形过城市,与腥臊相涉”⑥。这几句话,充分表现了王朝聘仇恨清统治者的思想,这对王夫之兄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王夫之自父亲死后,就和母亲谭氏及侄儿王敉(王参之长子)隐居于南岳莲花峰的“续梦庵”。他遵礼“守制”,一面潜心研究《周易》,一面注视着时局的发展,期待着出现有利的时机去参加抗清斗争。

顺治五年十月,湖广总督何腾蛟趁着清江西提督金声桓、副总兵王得仁和广东提督李成栋先后叛清归明、牵制了清统治者的很大兵力的机会而发动反攻,收复了湖南很多州县。王夫之见抗清形势好转,也和夏汝弼、管嗣箕、管嗣裘及僧性翰密商,在南岳方广寺组织起义,成立了起义军(夏汝弼因母病和母死后办丧事,没有在军中)。但机事不密,起义军正要进行战斗,却被那充当清统治者鹰犬的湘潭人尹长民袭击,致遭溃败。性翰受重伤,王夫之脱逃。这次起义失败,王夫之受到很大的刺激,他后来追忆此事,还说:“虽云与仇战者,败亦非辱,而志事不遂,亦何荣耶!”①王夫之在衡山起义失败后,为了避免清统治者的缉捕,就带着侄儿王敉奔往永历帝的都城——肇庆。王夫之到肇庆后,堵胤锡(时以武英殿大学士督师常德②)奏荐他为翰林院庶吉士,但他因正在“守制”,同时看到永历朝廷的一些官僚,苟且偷安,营私舞弊,感到很失望,就坚决地推辞了。

顺治六年春,王夫之了解到永历朝廷的大臣,只有以文渊阁大学士、太子少保督师于桂林的瞿式耜,力主抗清,锐意兴复,他甚为钦佩,就离开肇庆,赴桂林暂居。这时,江西金声桓、王得仁兵败身亡,而从广东率军赴赣支援的李成栋也在信丰战败渡河时溺死,致使江西又被清军占领。与此同时,湖南也因何腾蛟在湘潭被清军袭擒杀害,南明各军相继溃退,致使湖南又遭沦陷。王夫之了解这情况后,不仅忧心国事,而且对处于清军践踏下的家乡和他的母亲,非常挂念。因之,他便于初夏时和王敉离开桂林回家乡去。他先到南岳莲花峰的“续梦庵”,清理残书,然后携带自己近数年来所写的诗稿《买薇集》,前往衡阳县西长乐乡石仙岭。这时他的母亲谭氏居住岭下很荒僻的“耐园”,由其长子王介之赡养。不料到达那里时,“土人弄兵”,欲杀害王夫之,虽然王夫之逃匿脱险,但家中财物却被抢劫一空,连《买薇集》稿也被抢去了。谭氏担心王夫之的安全,命他立刻离境。他只得又和王敉前往肇庆。未几,赴桂林,寓居于曾和他“相雅善”①的张同敞的“小东皋”里②。张同敞是瞿式耜的好友,由于他的游扬,因而瞿式耜便推荐王夫之和汪郊等一起参加“阁试”,以便永历朝廷正式授予官职。王夫之闻讯后,上疏请准“终制”。他在桂林,结识了富有爱国思想、精研自然科学的有名学者方以智。当时方隐居于平乐之平西村,王夫之与之“常相闻问”③。

顺治七年二月十八日,王夫之“服阕”,瞿式耜推荐他为永历朝廷行人司行人。

⑥ 王夫之:《显考武夷府君行状》,《王船山诗文集》第27 页。

① 王夫之:《章灵赋》,《王船山诗文集》第85 页。

②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33 页。

① 光绪《衡州府志》卷26《游寓》。

②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63 页。

③ 《船山师友记》第58 页。

这时,永历帝因清军攻破南雄和韶州,已仓皇地逃到梧州,以舟为宫殿。尽管时局极为杌陧,但永历朝廷的党争却趋于白热化。二月初旬,“吴党”中的吴贞毓、郭之奇、程源、万翱等,在党魁朱天麟(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王化澄(东阁大学士、兵部尚书)的指使和梧州总兵陈邦傅的支持下,对那主张“厘纲纪,慎黜陟,重名器”④的被诋为“五虎”的“楚党”袁彭年、刘湘客、丁时魁、蒙正发进行猛烈的攻击,上疏控告他们“把持朝政,罔上行私,罪当死。”⑤永历帝以袁彭年劝李成栋“反正有功,置勿问”⑥,而将其余四人廷杖各八十。金堡被杖时,“受刑独重”,腿竟残。①廷杖后,永历帝命将四人下锦衣卫北镇抚司狱,并写下“密旨”给主持审讯的张凤鸣(都督),令其将金堡杀害②。王夫之听说“楚党”遭受这样的灾难,连忙从桂林赶到梧州就职,决定尽力营救。他和好友管嗣裘(中书舍人)同去谒见比较清廉正直的内阁首辅严起恒,请求严向永历帝进谏,不要杀害金堡等,否则,“志士解体”,谁也不会奔赴国难了③。严起恒听了这话,很受感动,就立刻“请对,不得入”。又“跪沙滨申救”④,谓“谏臣非今所宜谴,严刑非今所宜用,请贷堡等”⑤。永历帝不理睬。与此同时,瞿式耜也“亢疏申理”,永历帝仍“不听”。⑥三月,王化澄“入直”,他为了排挤首先请贷金堡等的严起恒,就于四月间和朱天麟(时永历帝敕召入直)一道嗾使刑科右给事中雷得复奏称严“奸逾严嵩,结虎招权,谋危社稷,买黄金通虏,拒杀诏使”。⑦眼看严起恒就要遭受迫害了,王夫之“悲愤有怀,不能自匿”,决定进行“死诤”⑧,就和董云骧(亦任行人司行人)上疏,谓“大臣进退有礼,请权允辅臣之去,勿使再中奸毒,重辱国而灰天下之心”。⑨疏入,永历帝下诏,以王夫之“职非言官”而奏事,严词加以指责⑩。“吴党”中的万翱、鲁可藻又奏请逮治王夫之。这时,握有兵柄的焦琏、马进忠、赵印选、曹志建等相继上疏反对大兴党狱;而“忠贞营”统帅高必正,在五月间入见永历帝时说,“阁臣严起恒虚公,宜专委用,金堡等处分过当”,并面责王化澄“徇私植党”①。对于万翱、鲁可藻的奏请逮治王夫之,高必正也“力争不可”②,这样才使万、鲁的阴谋未能得逞。由于焦琏、高必正等将领力救金堡等,永历帝不得不免除金堡的死罪,改为削职远戍,同时释放刘湘客、蒙正发、丁时魁。

④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168 页。

⑤ 钱澄之:《所知录》卷4。

⑥ 钱澄之:《所知录》卷4。

① 鲁可藻:《岭表纪年》卷4。

② 蒙正发:《三湘从事录》。

③ 潘宗洛:《船山先生传》,引自王之春《船山公年谱》前编。

④ 钱澄之:《所知录》卷4。

⑤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28 页。

⑥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188 页。

⑦ 王夫之:《箨史·吏部主事董公》,引自《湖南历史资料》1960 年1 期。⑧ 王夫之:《章灵赋》,《王船山诗文集》第86 页。

⑨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28 页。

⑩ 参阅《王船山诗文集》第646 页。

① 钱澄之:《所知录》卷4。

② 王夫之:《永历实录》第28 页。

但是,“吴党”对于同情金堡等和支持严起恒的王夫之,却切齿痛恨,决定伺机构陷。恰巧攸县一狂人作“百梅诗”一帙,假冒王夫之的名义为之作序。王化澄看了这篇序,认为词语不逊,就想制造文字狱,把王夫之害死。王夫之受冤难伸,“愤激咯血”③。幸亏高必正极力营救,永历帝才批准王夫之休假,事实上就是撤销他的“行人司行人”的官职。七月,王夫之和侄儿王敉,离开梧州,前往桂林依瞿式耜。他经人介绍,与郑氏(襄阳郑仪珂之女)结婚④。不久他接到家信,知道母亲谭氏害病,就在清军逼近桂林时,决定和妻子郑氏及侄儿王敉一道返湘,但因“霪雨六十日,不能取道。”⑤延至次年(顺治八年)正月返家,王夫之的母亲早已去世。他遵礼守制。顺治九年二月,他和大哥介之避居耶姜山(又名大云山,跨衡阳、祁阳、邵阳三县)。四月,大西军对清朝发动猛烈的进攻,李定国在率军横扫广西后由永州攻入衡阳,他派人邀请王夫之参加抗清工作。王夫之虽然对李定国“屡有克捷,兵威震耳”表示钦佩,但他认为大西军的首脑孙可望挟制永历帝,“拂君臣之大义”,因而不可“托足”。①于是,他辞却李定国的邀请。次年正月,又有人邀他赴安隆。他经过深思熟虑,觉得孙可望还是不足有为而不愿贸然前往。他作《章灵赋》,抒写自己“退伏幽栖,俟曙而鸣”②的思想感情。

③ 王敔:《姜斋公行述》。

④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173 页。

⑤ 王夫之:《续哀雨诗叙》,《王船山诗文集》第168 页。

① 王夫之:《章灵赋》,《王船山诗文集》第87 页。

② 见《王船山诗文集》第92 页。


第三节 不朽的著作光辉的思想


顺治十一年,清统治者加强了对湖南的统治,并对一些曾经响应大西军的群众和怀有“光复旧物”之志的明臣,加以缉捕杀害。八月,王夫之和妻子郑氏避居于零陵北洞的钧竹源、云台山等处。他听说侄儿王敉在衡阳被清军杀害,甚感悲痛。是年冬,徙居常宁西南西庄源的山寺,日常生活得到当地隐士王文俨的“供赡”③。王夫之改换姓名,变易衣著,自称是傜人。顺治十二年春,王夫之一面设馆授徒,讲授《春秋》,一面开始作《周易外传》,通过探索象数以穷理,也就是他所说:“外传以推广于象数之变通,极酬酢之大用”④。在这部著作中,王夫之精辟地阐述了“器”(客观存在的各种具体事物)和“道”(事物的规律)的关系,指出:“天下唯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⑤,以此反对程朱理学家的道在器先,器外求道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他希望人们“勉于治器”⑥,即致力于制作器物以备用。他强调“天下日动而君子日生,天下日生而君子日动”,认为“动”是道之枢,德之牖①。就是说,“动”是人们理解世界各种事物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的关键和认识具体事物的特殊规律的门径。据此,他批判了老子“虚极静笃”和周敦颐“主静”、“禁动”的学说。他反复说明“乾坤并建”的道理②,认为“乾”的“阳”性和“坤”的“阴”性的正反两方面既互相对立,又同时并存,肯定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他指出:世界上没有“截然分析必相对待之物”③,认为一切事物不是截然分割,绝对对立,而是互相包容,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因之,他希望人们不要担心事物的对立面“终相背而不相通”,必须看到“相反而固会其通”④,即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也就是一切矛盾的双方都具有同一性。他又指出,事物的运动变化,既有只发生量变和部分质变而仍然保持原有根本性状和规律的“通而自成”的“内成”,又有发生完全质变的“变而生彼”的“外生”。前者是“变必通”,后者是“穷必变”⑤,它们构成了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以上所述各点,是《周易外传》中最有价值的内容。八月,王夫之撰完《老子衍》。他摒弃了过去注释《老子》者的陈言,采取“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⑥的方法研究《老子》,既对其中的“道”在“物”先、“有”生于“无”的唯心论和把矛盾转化看作是循环往复的形而上学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又改造和吸取了其中某些关于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观念,用来丰富自己的哲学思想。

③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109 页。

④ 王夫之:《周易内传发例跋》。

⑤ 王夫之:《周易外传》,中华书局1977 年版,第203 页。

⑥ 《周易外传》第204 页。

① 《周易外传》第207 页。

② 《周易外传》第267、270 页。

③ 《周易外传》第247 页。

④ 《周易外传》第286 页。

⑤ 《周易外传》第184 页。

⑥ 王夫之:《老子衍自序》。

此外,王夫之认为《老子》主张统治者行“无为而治”,可以“节取”,因为统治者于人民困敝之际,“使测老子之几,以俟其自复,则有瘥也”①。顺治十三年三月,王夫之撰《黄书》,他着重阐述了防御外来民族入侵维护本民族的独立和安全的重要性,强调“可禅可继可革,而不可使夷类间之”②。他认为从秦到宋的统治者为了“长久一姓”,竟对臣民猜忌防制,而宋统治者尤甚,致削弱民族自卫力量,亡于“女直”、“鞑靼”。这实际上是批判明统治者的。王夫之还针对明朝衰亡的情况,提出了增强边防、慎选举、任贤能和关心民瘼等主张。冬,由常宁回南岳,仍居于“续梦庵”。至顺治十七年,王夫之在衡阳金兰乡高节里的茱萸塘建造茅屋,称为“败叶庐”。搬进这简陋的新居十多个月,不料他的妻子郑氏病亡,年仅二十九岁。

康熙元年(1662)夏,王夫之听到永历帝及其皇后、太子被吴三桂在昆明绞杀,极端悲痛,又续写《悲愤诗》一百韵。次年九月,王夫之撰写了《尚书引义》初稿。他引申了《古文尚书》中的某些论点,从哲学和政治上总结了明朝衰亡的教训。在政治上,他指责“明代自太祖废丞相不设,数传后权移于寺人”③,又批判明朝实行严刑峻法而失民心。在哲学上,他从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角度明辨“能”(认识的主体)“所”(认识的对象)关系及其性质,驳斥佛教和受其影响的宋明理学家的“消所以入能”、“以能为所”①的以主观吞并客观的谬论,提出了“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②的命题,强调必须有客观对象才能引起人们的认识作用,而人们的认识也必须与客观对象相符合。他又对“知”和“行”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反对朱熹的“知先行后”和王守仁等的“以知为行”③的学说,认定“知必以行为功”,“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④。这样突出“行”对“知”的决定作用,是符合反映论原则的。王夫之在书中提出的“性”乃“生理”、“日生则日成”⑤的观点,对于否定“悬一性于初生之顷,为一成不易之侀”⑥的唯心主义先验论,是非常有力的。

康熙三年,王夫之在“败叶庐”设馆讲学。他将上年已动笔的记述永历朝史事的《永历实录》二十六卷撰毕⑦。他秉笔直书,对坚持抗清的爱国者,都加以褒扬,即使对曾经反抗过明朝而后来联明抗清的农民军将领高必正、李定国、李来亨等,也在不同程度上予以肯定(对李定国则几乎无微词),而对那些贪鄙庸劣和降清求荣的官僚,则严厉贬抑。这部著作,论述湖南、两广用兵和党争较翔实,而对永历帝逃往云南、贵州和缅甸的复杂情况,则记载简略,且有失实之处。

① 王夫之:《老子衍自序》。

② 王夫之:《黄书·原极》。

③ 刘毓崧:《尚书引义跋》。

① 王夫之:《尚书引义》第121 页,中华书局1962 年版。

② 《尚书引义》第121 页。

③ 《尚书引义》第66 页。

④ 《尚书引义》第68 页。

⑤ 《尚书引义》第55 页。

⑥ 《尚书引义》第57 页。

⑦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20 页。

次年,王夫之重订《读四书大全说》。他对胡广等主编的《四书大全》中辑录的宋元以来理学家解释《四书》所表现的一些唯心主义观点,进行驳斥,例如他肯定“理即气之理”,“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①,就是驳斥朱熹的“理生气”和将“理”夸大为脱离“气”而独立存在的宇宙之根本的学说;他否定“不待学而能”的“生知”,也是针对朱熹“以尧、舜、孔子为生知”②而言的。在知行问题上,他不仅再次强调“无先知完了方才去行之理”③,用以反对朱熹的“知先行后”说,而且认为知中“亦有行”,行中“亦有知”④,阐明了“知”、“行”的辩证关系。此外,王夫之在“理”、“欲”问题上不赞成朱熹讲的存天理,灭人欲,认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⑤;在“理”、“势”问题上,他强调“理势不可以两截沟分”,认为“理当然而然,则成乎势矣”;“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⑥。这是他历史哲学中的非常深刻的见解。

康熙六年,王夫之和王介之由于平日的言行表现了与清朝不合作甚至反清的倾向(如不剃发,不用清朝皇帝年号),因而几乎被人控告,幸亏好友刘象贤为之“排难”⑦,才避免一场大祸。次年春,唐端笏(字须竹)来就学,这是追随王夫之二十多年、深受器重的学者。七月,王夫之撰《春秋家说》三卷、《春秋世论》五卷。前者主要述其父王朝聘对《春秋》的见解,后者则为借论述春秋时代的“合离”、“盛衰”的变化,为后世提供“守经事”而“知宜”、“遭变事”而“知权”的经验⑧。又次年,王夫之辑三十岁以来所作古近体诗为《五十自定稿》。续娶张氏为妻。初夏时,王夫之应唐端笏之请,到馺阁岩为唐端笏讲述宋明理学源流,使唐端笏知“朱陆异同及后来心学之误”①,冬,王夫之造草庵,名“观生居”。这时,他已编成《春秋左氏传博议》上下卷。这是他评述春秋史事而为后人提供鉴戒的论文集,其中提出的“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②的命题和强调“相天”(根据自然规律而能动地改变自然),反对“任天而无能为”以及要求“竭天”(竭尽自然界赋予人们的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的思想③,都是非常精彩的。康熙十年,王夫之因好友方以智(时在江西庐陵县青原为僧)多次劝他前往“逃禅”,他虽曾以“人各有心”之语辞却,但方以智仍苦劝,故作诗述怀而答之④,表示自己“终不能从”⑤之意。夏,方以智赴吉安谒文天祥墓,道卒(一说方被清统治者捕送广东,途中病故)。次年三月,王夫之听说他所尊敬的前辈郭都贤因文字狱遇害于江陵,即作诗悼之⑥。

①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中华书局1975 年版,第660 页。

② 《读四书大全说》第458、459 页。

③ 《读四书大全说》第17 页。

④ 《读四书大全说》第172 页。

⑤ 《读四书大全说》第248 页。

⑥ 《读四书大全说》第601、599 页。

⑦ 《王船山诗文集》第172 页。

⑧ 王夫之:《春秋世论序》。

① 罗正钧:《船山师友记》第165 页。

② 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卷下《士文伯论日食》。

③ 《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卷下《吴征百牢》。

④ 见《王船山诗文集》第214 页。

⑤ 王夫之:《南窗漫记》。

⑥ 《王船山诗文集》第383 页。

八月,得方以智暴死噩耗,“不禁狂哭”,又作诗深表哀悼⑦。

康熙十二年,王夫之撰写了《礼记章句》部分初稿。十一月二十一日平西王吴三桂叛清,揭开了“三藩之乱”的序幕。次年正月,吴三桂遣军先后攻入沅州、常德、岳州、衡阳。从这时到次年九月,王夫之多次出游,往来于湘乡、湘潭、长沙、湘阴、岳阳和萍乡等地。他的思想存在矛盾:一方面他和蒙正发(时居衡阳斗岭)一样,不屑接受吴三桂的“延致”①,“坚避不出”②;另一方面,他听到吴三桂宣称要奉崇祯帝太子“登大宝”的消息,又为之“喜欲狂”③,不仅自己考虑置身“铁马”之中④,而且希望那些他所认识或和他有某种联系的已参加吴三桂阵营的官员勇于北上攻战⑤,从而“涤六宇之霾云”⑥。但是,他在觉察到“兴亡多事天难定”⑦时(康熙十四年八月),不免有所傍徨⑧,就在荒僻的石船山下建草堂(即“湘西草堂”),由“观生居”迁到那里,一面治学,一面静观大局。

康熙十五年春,王夫之开始撰《周易大象解》,认为“象”与彖爻“别为一义”,不可用“象”来“释彖爻”,指出“象”乃“纯乎学《易》之理,而不与于筮”⑨。夏秋间,王夫之赴长沙、湘乡,和蒙正发、刘近鲁、唐端笏、刘象贤及明宗室朱翠涛对时局有所商谈。次年二月,清军“夹攻长沙”⑩,三月,清军击败吴三桂据守吉安之军。王夫之见吴三桂接连失利,且无复明之意,就决心退隐。七月,他将《礼记章句》四十九卷定稿。这部著作,不着重于立言,乃授徒讲义。时唐端笏和章旷之子章有谟从王夫之学《礼记》。《大学》、《中庸》两篇,仍用朱熹章句。因此,内容多陈旧,表现对封建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的崇尚与维护;但其中亦不乏精义,如在认识论上强调“知行相资以为用”①,提倡“勤于力行”②;在教育思想上认为“教”与“政”是治国的关键,“语其本末,则教本也,政末也;语其先后,则政立而后教可施焉”③;又强调教师对学生必须“因材而授”、“因量以善诱”④等等,都是值得注意的。

⑦ 《王船山诗文集》第215 页。

① 王夫之:《明文林郎户科右给事兼掌兵科右给事蒙公墓志铭》,引自《永历实录》,岳麓书社1982 年版。② 王敔:《大行府君行述》,载《中国哲学史研究》1983 年3 期。

③ 王夫之:《三月七日所闻》,《王船山诗文集》第389 页。

④ 王夫之:《上湘旅兴》,《王船山诗文集》第207 页。

⑤ 参阅王夫之《安远公所遣都护刘君过寓庵问病歌以赠之》,《王船山诗文集》第387 页。⑥ 王夫之:《双鹤瑞舞赋》,载《文物》1982 年7 月15 日。

⑦ 王夫之:《留别圣功》,《王船山诗文集》第392 页。

⑧ 王夫之自撰堂联“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王敔说作于“晚年”(《姜斋公行述》),大概是王夫之在感到复明的希望渺茫,打算遁隐长期从事著述的心情支配下,写而贴于“观生居”堂屋壁上的。

⑨ 王夫之:《周易大象解序》。

⑩ 《清史列传》卷80《吴三桂传》。

① 王夫之:《礼记章句》卷31。

② 《礼记章句》卷9。

③ 《礼记章句》卷5。

④ 《礼记章句》卷18。

⑤ 光绪补刊《衡州府志》卷29《兵燹》。

十一月初五日,吴三桂败走衡阳⑤,到第二年(康熙十七年)二月谋称帝,其部下决定上表劝进,并派人请王夫之执笔。王夫之拒绝说:“我安能作此天不盖、地不载语耶?”接着又说:“某先朝遗臣,誓不出仕,今何用不祥之人,发不祥之语耶?”⑥那个人惊愕地退出。王夫之随即逃藏深山。当三月初二日吴三桂于衡阳回雁峰前的馒头岭建坛即位时,王夫之愤慨地作《祓禊赋》,抒发了对吴三桂称帝的鄙视和自己有所追求的思想感情。八月十七日吴三桂病死,王夫之才消除了将受玷污的顾虑。

康熙十八年二月,清军攻入衡州,王夫之避居楂林山中的石鸡村(在蒸水南岸),撰《庄子通》。他对于庄子的唯心主义、相对主义固然不满,但认为“因而通之,可以与心理不背”⑦。只要“以物为师”而不“师心”⑧,并坚持“有经”⑨,就可以运用改造过的庄子之“术”来对待当时充满矛盾的社会环境。三月,王夫之返草堂。清统治者对他很怀疑,常派人暗中侦伺①。在这种情况下,他毫不畏惧,仍然撰写着《四书训义》(后编为三十八卷)。这是一种授徒讲义,保留了程朱学派特别是朱熹的很多观点(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按照朱熹的《四书章句》进行阐述的),但也间有新意,如在人性论上不赞成朱熹的“性即理”的观点,强调性受之于“天”,即接受自然界的给予而成②;在教育思想上强调“必以学为成人之道”③,并提倡“学”与“思”相结合④;在经济思想上承认商贾具有“通天下之货贿”的社会职能,强调“禁暴而安商”⑤等等,都是可取的。次年春,编《六十自定稿》(诗集)。康熙二十年春夏间,王夫之患哮喘病,但仍致力于学术研究。秋,应僧先开之请,撰《相宗络索》,对佛教法相宗的思想及其范畴体系作了简明的介绍。同时,他又给弟子讲解《庄子》,撰《庄子解》三十卷。它虽与《庄子通》一样,批判了庄子的唯心主义、相对主义,但对庄子颇表同情,认为其持论“皆通于一,而两行无碍”,“其高过于老氏,而不启天下险测之机”⑥,甚至说其“救道于裂”⑦,表示有所肯定。次年九月,撰《说文广义》两卷。他对许慎《说文》所收之字,从宗六书而不泥古的角度进行了较全面的探索。他不仅重视从字形推求本义,据本义推求引申义,而且根据本字本义推求“孳乳”之字。他还注意从不同的方音分析字义的多样性,但在读音上却不赞成字义同而发为数音。他纠正了《说文》中的某些舛错,弥补了其中某些阙漏,但亦有不够精审之处。十月,王夫之撰《噩梦》,旨在救时政之“极弊”而“苏人之死,解人之狂”①,如指责“夫家之征,并入田亩”,使农民“以有田为祸”,希望减轻对农民的征敛;主张“军卫聚屯于边”,以“固中区”;反对“问刑官故出入人罪”,认为对“故入决遣”者尤应严惩;反对“鬻官”和“鬻士”;主张废除“班匠制”,代以“招募和雇”等等,都是针对明末积弊而提出的改革意见。

⑥ 王敔:《大行府君行述》(原稿)。

⑦ 王夫之:《庄子通序》。

⑧ 王夫之:《庄子通·人间世》。

⑨ 《庄子通·养生主》。

① 参阅王夫之《勘破窗纸者爰书》和《斋中守犬铭》,《王船山诗文集》第127、123 页。② 王夫之:《四书训义》卷2。

③ 《四书训义》卷18。

④ 《四书训义》卷6。

⑤ 《四书训义》卷38。

⑥ 王夫之:《庄子解》卷33。

⑦ 王夫之:《庄子解》卷33。

① 王夫之:《噩梦序》。

又次年,王夫之将自己所作的《诗广传》重新订定(编为五卷)。他从儒家的“诗教”出发,对《诗经》中所表现的“情”,提高到“治道”上进行分析,认为“古之善用其民者,定其志而无浮情”,主张“导天下以广心,而不奔注于一情之发”②。因此,他推重“夷犹婉娩”的作品,而对于“迫矫而无馀思”和带有揭露性、怨恨性的诗篇,都非常不满。但这部著作也有不少进步的精辟的内容,如同情在暴君贪官压榨下的人民,主张适当地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欲望;强调“善取民者,视民之丰,勿视国之急”;认为“事起而时异,时异而道不可执”和希望“善用人者无弃人,善用物者无弃物”以及肯定社会历史进化等等,都是值得注意的。

康熙二十三年春,王夫之患病,至秋末始渐愈。他在病中撰《俟解》,勉励人们不为“习气”所移,而注重道德修养,同时批判了王守仁和其后学所宣扬的“无善无恶”观点。但他诋“庶民”为“禽兽”,则表现了严重的阶级局限性。次年春,王夫之撰《张子正蒙注》九卷①。他继承和发展了张载的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认为气是宇宙的根本,它有“聚散”而无“生灭”;指出“非有一,则无两”,“惟两端迭运,遂成对立之象”②,看出了事物的统一中有对立;并且承认矛盾的斗争性:“刚柔、寒暑、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但彼此“无终相敌之理”,结果还是“和而解”③。这就宣扬了矛盾融合论。他认为“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④,即必须由感觉器官与客观对象相接触而引起思维活动,才能认识事物。他看出了“见闻之知”不能使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但将其否定而夸大“德性之知”⑤,却表现了唯心论唯理论的倾向。他认为作为“生之理”的人性本来“无恶而一于善”,但“才有不善”(他将以前荀悦、韩愈等所说的“性”改称为“才”)而又“染于习”⑥,就使性受蔽而行为趋于“恶”了。这种论证,比以前的人性论前进了一步⑦。八月,王夫之撰《楚辞通释》十四卷。他根据王逸的《楚辞章句》进行改编,“删汉人无病呻吟之剿说”⑧,即将东方朔、严忌、王褒、刘向、王逸用骚体所写之赋删去,增入江淹的《山中楚辞》和《爱远山》,殿以自己所作之《九昭》。

② 王夫之:《诗广传》,中华书局1984 年版。

① 王夫之对《张子正蒙注》未点明撰于何年,但此书阐述“太和”、“太极”含义及气无生灭说,与《周易内传》(卷4、卷5)所言完全相同,可见此书当成于撰写《周易内传》的康熙二十四年。又《周易内传》卷5 解释“太极”时有云:“张子谓之太和”。这说明《张子正蒙注》脱稿当早于撰《周易内传》。再以王夫之在康熙二十四年的事迹推断,则《张子正蒙注》当撰于是年春夏。② 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第5、7 页。

③ 《张子正蒙注》第22 页。

④ 《张子正蒙注》第16 页。

⑤ 《张子正蒙注》第105、104 页。

⑥ 《张子正蒙注》第92、97 页。

⑦ 王夫之在撰《张子正蒙注》之前,曾撰《思问录》内外篇,其内容与《张子正蒙注》“互相发明”(参阅王之春《船山公年谱》后编转载《王氏族谱》之《船山先生传》)。

⑧ 王夫之:《楚辞通释》第168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 年版。

他联系所处的明清易代之际和自己的亲身遭遇,深刻地阐述了屈原热爱祖国而上不见信于君、下为群小排挤致被放逐的愤慨思想,抒发了自己类似屈原的“宗社人民瓦解之哀”①。这种思想感情,在《九昭》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注释颇多新意,纠正了王逸的一些注释失当之处,但他也不免附会,特别是以“黄老修炼之术”②释《远游》,并及《离骚》,显系穿凿而不足据。九月,王夫之病中勉为门人作《周易内传》十二卷。这是他系统地具体地研究《周易》的著作。对于以前的“言易者”,他既反对汉代襄楷、京房、郑玄、虞翻等“一以象旁搜曲引而不要诸理”和邵雍的“先天学”以及朱熹之“专言象占”,又不满意于王弼黜象数而专重义理和受其影响的唐宋之易学(宋代惟推重张载)。他指出:“易之为道,即象以见理,即理之得失以定占之吉凶,即占以示学”。又说:“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君子之谋于易,非欲知吉凶而已,所以知忧知惧而知所择执也。”③这是王夫之对待《周易》的基本态度,也是他撰写《周易内传》的主要原则。在这部著作中,他对《周易外传》所揭示的“乾坤并建”、“道”不离“器”等哲学思想,进一步加以发挥。他企图从《周易》中“体天人之理”④,即力求体察“天道”以善应人事。次年正月,王夫之的大哥王介之死,他扶病至长乐乡耐园治丧事,回来后写了《孤鸿赋》,抒发对介之的悼念和自伤孤零的感情。六月,书写《传家十四戒》给长孙王生若(王攽之子),其中有“勿为僧道”、“勿作吏胥”、“勿习拳勇咒术”、“勿作师巫及鼓吹人”、“勿立坛祀山■跳神”等戒;并嘱其后裔“能士者士,次则医,次则农工商贾,各惟其力与其时”①。

康熙二十六年,王夫之在体衰多病的情况下,坚持写作《读通鉴论》②。在这部著作中,他认为历史的发展既是“势”因“理”成:“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又是“理”随“势”变:“势相激而理随以易”③;他肯定历史是不断进化的,反对“泥古过高而菲薄方今”④。既然历史不断进化,因而他强调“事随势迁,而法必变”,主张“一代之治,各因其时,建一代之规模以相扶而成治”⑤;他认为“生民之生死”重于“一姓之兴亡”,所以权臣篡位而能够使人民避免“原野流血之惨”,是不可非议的⑥;他不满意于君主“任独断”和“擅天下之士”⑦;他强调“严以治吏,宽以养民”,主张对人民“宽其役,薄其赋”⑧;他反对以申韩之术施政,但又认为“治道之裂,坏于无法”,因而主要用“法”来“饬吏治,恤民隐”⑨;他反对经济封锁,强调“天下交相灌输而后生人之用全,立国之备裕”⑩;他希望汉族与少数民族“各安其所”,做到“我不尔侵”,“尔不我虐”,同时强调维护本民族利益,使之不受损害,认为如此才符合“古今之通义”①。这些思想和主张,在当时都具进步意义和积极作用。九月,王夫之送大哥王介之灵柩归茔,回家后又患病,从此他不再出门了。次年五月,他追忆平生交游和诗赋往还情况,写成《南窗漫记》。十二月,编《七十自定稿》(诗集)。次年四月,将《尚书引义》修订。秋,写成对当时服饰礼制进行考据的《识小录》。九月,刘思肯来访,给他第二次画像(第一次画像是康熙十四年二月王夫之在长沙水陆洲遇见刘思肯时),他自题《鹧鸪天》以抒情:“把镜相看认不来,问人云此是姜斋。龟于朽后随人卜,梦未圆时莫浪猜。谁笔仗,此形骸,闲愁输汝两眉开。铅华未落君还在,我自从天乞活埋。”②这一年夏秋,衡州等地又发生旱灾,王夫之一家人的生活很困难,他不禁有“俭岁无多芋栗收”③之慨。偏沅巡抚郑端了解到这种情况,又钦佩王夫之的学问和操守,便命衡州府知府崔鸣鷟“馈米币”,“嘱以渔艇野服,相晤于岳麓,并索所著述刊行之”,但王夫之“病不能往,且不欲违其素心,受米返币”,致函自称“南岳遗民”以谢之④。这说明王夫之年迈犹不愿与清朝合作,坚持民族气节。康熙二十九年正月,王夫之将以前(居败叶庐时)编选的各代诗文,加上评语⑤,并在此基础上,撰《夕堂永日绪论》内外篇。内篇论诗,兼及古文;外篇则侧重于论制艺。在这部著作和另外的《诗绎》(大约作于居败叶庐时)中,王夫之提出了自己的诗歌见解。他主张诗歌将“兴观群怨”冶为一炉,坚持“以意为主”,并重视“宛转屈伸”地“取势”①。他强调诗歌创作不能脱离“身之所历,目之所见”②,即应以作者的生活实践为基础。他认为优秀的诗歌主要由于做到情景融合:“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③对于那些立“门庭”、矜“家数”的徒以模拟、雕琢取胜的诗歌,他都加以指责。次年四月,王夫之在喘咳中将《宋论》十五卷写完。他在这部著作中,较《读通鉴论》更为集中地寄寓了借论史来总结明朝亡国的教训的深意,如指出宋朝君主不但对武将猜忌,“有功者必抑,有权者必夺”,甚至加以“虐杀”④,而且对中枢文臣也“忌其持权”而任意黜退,使其不能“尽所长以图治安”⑤;指责宋朝君主“倚任奸人”,“大坏军政”⑥;认为宋朝不加强防御,对入侵的契丹(辽)、金、蒙古贵族妥协求和,而对国内人民则多方聚敛,并实行严刑峻法,必然难免于败亡;批评当时朝臣结“朋党”,“宰执与台谏分为敌垒,以交战于廷”⑦等等。这与明朝后期(特别是崇祯朝)的腐朽和黑暗的情况十分类似,所以王夫之在分析时就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九月,王夫之作《船山记》,表达自己在明亡后不愿他往、乐意退隐于这非常荒僻的石船山下而终老的思想。不久,他的病情日益严重,自知不起,便预先写好墓石题名,以“明遗臣行人”自称,并作铭曰:“抱刘越石之孤愤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幸全归于兹丘,固衔恤以永世。”①康熙三十年正月初二日(1691 年1 月30 日),王夫之逝世,享年七十四,葬于衡阳金兰乡高节里大罗山。王夫之的著作很多,除散佚的外,传世的尚有一百种,三百九十八卷。②

① 《楚辞通释》第74 页。

② 《楚辞通释》第4 页。

③ 王夫之:《周易内传发例》。

④ 王夫之:《周易内传发例·跋》。

① 引自王之春《船山公年谱》后编。

② 《读通鉴论》有30 卷,不可能在多病的一年中写成,大约在几年前即已动笔。③ 《读通鉴论》第1、2 页。

④ 《读通鉴论》第694 页。

⑤ 《读通鉴论》第122、726 页。

⑥ 《读通鉴论》第598、345 页。

⑦ 《读通鉴论》第403、440 页。

⑧ 《读通鉴论》第239、631 页。

⑨ 《读通鉴论》第309、956 页。

⑩ 《读通鉴论》第987 页。

① 《读通鉴论》第216、464 页。

② 《王船山诗文集》第546 页。

③ 《王船山诗文集》第272 页。

④ 王敔:《大行府君行述》(原稿)。

⑤ 诗选定为《古诗评选》、《唐诗评选》、《明诗评选》等;文选定为《八代文评选》,稿佚。①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篇》。

②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篇》。

③ 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内篇》。

④ 王夫之:《宋论》第197、200 页,中华书局1964 年版。

⑤ 《宋论》第46 页。

⑥ 《宋论》第200、236 页。

⑦ 《宋论》第86、92 页。

① 《王船山诗文集》第116 页。

[谢选骏指出:王夫之的家教充满气节,他没有像黄宗羲一样向满鞑子低头。但他参加抗清活动,想的却是复明,可谓不明事理;因为明朝是件破衣服,无论如何修补都是毫无成效,只是为后续的思考与写作,提供了动力。黄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顾炎武(1613年7月15日-1682年2月15日)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这三个人,就数黄宗羲最老,可惜越老越没有出息——但愿他的顺清,是老年痴呆症的体现。]



【第十八章 汤斌】


汤斌,字孔伯,号荆岘,晚号潜庵,河南归德府睢州(今睢县)人。清朝著名的清官与理学名臣。


第一节 为民解忧的四品道员


汤斌生于明天启七年(1627),父名祖契,号赠公,曾官陕西按察司副使。汤斌从小聪明,刻苦自励。八、九岁时有耆儒王获嘉开塾讲小学,“人皆惮其严正”,汤斌“独侍坐终日无倦容”,因而时人皆谓其“真大器”。他除读书外别无嗜好,曾经借他人书“篝火读达旦,率以为常”①。这时正值明末社会极度动荡之际,明崇祯十五年(1642),李自成率领农民军攻入河南,兵临睢州。在城北郭就读的汤斌闻讯急归,而睢州城已被农民军攻下,在动乱之中,斌母赵氏“被执不屈死”②。汤斌悲痛不已,乃随父离家避难河北。继而南下,寓居浙江衢州(今衢县)。他读书山中,“益自刻励”。四年后,即清顺治二年(1645),清兵平定江南,他随父归里。五年举于乡。六年会试中式,又三年,即顺治九年成三甲第一百六十七名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时年二十六岁。功名获得后,他益加刻苦,“邸舍萧然,不蔽风雨,每入馆一仆一马,箪瓢疏食,坐一室竟日读书,不妄交游。于文艺外,即沈潜易理,究心圣贤之学”①。在探求诸学中,他尤致力于哲理的思索,而对宋明理学兴趣最大,顺治十一年授国史院检讨。

汤斌学问博洽,遇事直言敢谏。当顺治帝下诏求言,议修《明史》时,他于十二年二月应诏陈言,建议广搜先代遗书及明末死难诸臣事迹以修《明史》。疏上,下所司议,引起了强烈反响。内院大学士冯铨、金之俊等皆“不悦”,攻击他“夸奖抗逆之人,拟旨严饬”②。当时不少人担心他自招罪戾。其实汤斌意在表彰忠义,“昭示纲常于万世”,为巩固清朝统治服务。这点却被聪敏异常的少年天子顺治帝看得一清二楚。顺治帝特于夜半召汤斌至南苑,“温语久之”,不仅未加惩治,反而以其“为可大用”。

当时府、道多缺员,顺治帝很想在吏治改革上下一番功夫。他认为“京官习知法度,外官谙练民情,内外扬历,方见真才”③,决心把外官内转与京官外任的尝试进行下去。九月,特谕吏部:“翰林官员简擢中秘,习知法度,今用人孔亟,必得文行兼优者,以学问为经济,庶能饬法惠民,助登上理。”于是亲自裁定十八名“品行清端,才猷瞻裕”者,各照外转应得职衔升一级用,“遇缺即补”④。汤斌即其中之一。

顺治十三年二月,汤斌补授潼关道副使,这是以监督府县为专责之官。

潼关地处交通孔道,是兵家必争之地,自明末战乱以来,社会凋敝。当时正值清朝用兵紧急之时,这里“征发四至”①,“供应转输之繁,官吏科敛以办军需,民不堪命”,“民逃匿十二、三”②。面对残败的现实,汤斌到任之后,首先下令凡大军经过一律遣人迎之境外,约束其不得入城。

① 《汤潜庵先生斌传》,载《碑传集》卷16。

② 彭绍升:《故中宪大夫工部尚书汤文正公事状》,载《碑传集》卷16。① 《汤潜庵先生斌传》。

② 《汤文正公传》。

③ 《清世祖实录》卷93。

④ 《清世祖实录》卷93。

①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载《碑传集》卷16。

②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载《碑传集》卷16。

令下后,“皆肃然,无敢犯者。属吏亦皆兢兢奉法”③。不久,总兵官陈德率兵二万调往湖南,经潼关时欲逗留不走。汤斌感到二万人坐食地方势难支撑,但让军队离开须以车送而不能强遣,遂与陈德商量。陈德提出要车五千辆。汤斌马上答复说:陈将军实用二千,其余待以银折算交付。于是暗中遣人租车二千辆,大部置河床上隐蔽,而对陈德说,车少未能如数租到。陈德说:不足的我自己租,何不把租金给我。汤斌说:可以。但须让兵士坐上租来的车先走,最后看缺多少车,再折算银两。陈德遂传令集合。汤斌乃坐关门之上连夜亲自指挥,令军士依次登车,坐满十辆即发遣出关。同时令藏匿之车齐集使用。至翌日凌晨四鼓,二万兵众便全部登车出关而去,不剩一人。汤斌遂于关门外设祖道准备为陈德饯行,遣人请陈将军出。陈德这才大吃一惊,他急欲追还军士。汤斌从容地说:“吾民驾牛裹粮十余日,一散不可复聚。且军已出关,不得入也。”④陈德无可奈何,仓皇离去。该军到洛阳不久便发生兵变,焚杀掳掠造成不少危害,潼关却安然无事。

次年,潼关一带早春无雨,干旱严重,小麦绝收。按例春夏兵饷要支付小麦,这时麦价昂贵高于谷价,汤斌建议以仓谷代替,将军却以将要兵变相拒绝,督抚怕兵变而加紧向民间征麦。汤斌说:“民且饥死,独不能变乎?兵有变吾自任之。”①于是,颁发仓谷充兵饷,并向军队保证:“今岁无麦食此,明年将补支若麦,而以谷价偿。”对此,将士均表满意。因而“关西数千里麦征悉停,兵民赖之”②。汤斌在潼关道副使任上效率甚高,出现“讼无留狱”。他除了严加约束兵将不许骚扰地方外,还“设保甲、行乡约、建义仓、立社学”③,以安定地方。不到三年,流民数千户回归家园。汤斌实心为民任事,也赢得了民众的爱戴。一次,他勘荒遇雨避于大树之下,过后“民以朱栏护树,时人比之甘棠”④。这是对他政绩的由衷肯定与赞美。

顺治十六年,汤斌转江西岭北道参政。调令一下,他便携带二仆奔上了千里征途。经河南时,他便道省亲,见父已病,因未莅任不能滞留,便又怀着悬念之心匆匆上路。岭北道地处江西南端,辖赣州、南安(今大余县)二府,地广山深。明旧将李玉廷称通海侯,率所部万余人,于雩都山一带坚持抗清斗争,局势动荡不宁。汤斌到任后,抓紧治理地方,“甫三日清积案八百余”⑤。同时致书李玉廷进行招降。此时,郑成功、张煌言海上抗清联军攻入长江,围困江宁(南京)。他们秘密遣使至赣州与李玉廷联系,争取呼应。不久,汤斌接到李玉廷受抚投降并约定降期的回音,但同时也查获了郑成功派来与李玉廷联络的使者,得悉李玉廷打算借诈降之机,攻陷无备的南安府城。汤斌立即将使者交与江西巡抚苏宏祖,并紧急报请移兵守南安以防不测。果然,李玉廷举兵来袭南安,见有防备,急忙撤去。后经清军数月追捕,终于剿灭其众。

岭北兵患消除之后,汤斌念父病亟忧虑成疾,特请假归省。

③ 《汤潜庵先生斌传》。

④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

① 《故中宪大夫工部尚书汤文正公事状》。

②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

③ 《故中宪大夫工部尚书汤文正公事状》。

④ 《汤潜庵先生斌传》。

⑤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

督抚挽留无效,为其惋惜。按清朝惯例,外官因事因病请假离任,等于断送了升官的前途,因为没有特荐,一般难以再次起用。这时督抚“欲令权宜,以终养请”,即谎报以独子身份离任奉养年老亲人,以终天年。汤斌因有十六岁的异母弟,不同意此议说:“奈何以此欺吾君也?且谓无兄弟而归,吾父必不乐。”①于是,以病具呈乞归,三院皆不同意。汤斌遂再次具文称:“某母赵氏壬午殉难最惨,已负终天之恨。前赴任时便道归省,某父抱病。马首南驰,方寸已乱,留之终无益于地方。且老父闻某病,病必剧。是某贻误严疆不可为臣,病贻亲忧,不可为子也。”②情词恳切。于是,获准以病离职归家养亲,时年三十三岁。从此,他二十年间无闻于宦海。

①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

② 《汤潜庵先生斌传》。


第二节 精通理学的“博学鸿儒”


汤斌归里之后,精心侍奉老父,孝敬继母,顺承颜色,周到备至。康熙三年(1664)四月,父病逝。五年七月服丧期满,九月便慕名前往河南辉县苏门山拜谒知名学者孙奇逢。孙奇逢,字钟元,河北容城人。清初,因乡园被圈占而移居河南。他屡征不起,隐居讲学夏峰,人称他为“夏峰先生”。他是调停于程朱、陆王,即主观唯心与客观唯心之间的哲学家、思想家。汤斌执弟子礼从其学习,时年四十岁。第二年学成回乡。康熙八年(1669)与同道立志学会,建绘川书院。宣称“所讲以身心性命纲常伦理为主,其书以四书、五经、孝经、小学、濂、洛、关、闽、金溪、河东、姚江诸大儒语录及通鉴纲目、大学衍义等书为主。”①这是熔程朱、陆王之学于一炉的理学,而以程朱学派主张为主。但他不屑于程朱学派的“相尚以伪”②,认为“人事外岂复有天下,不尽人事便是违天”③,主张尽人事。即所谓“居敬穷理,躬行实践”④,忠于职守,言行一致。于是徒众日多,声名远布。

康熙十七年二月,开博学鸿儒科,左都御史魏象枢以“学有渊源,躬行实践”,副都御史金鋐以“文词淹雅,品行端醇”⑤,一致推荐汤斌。汤斌应召,单车就道,进京赴试。“至则僦僧舍以居。生平故旧之在显要者绝不相闻。”次年,试为一等第十八名,授翰林院侍讲,参与修纂《明史》。从此受康熙帝宠遇而不断升迁。二十年二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六月,充浙江乡试正考官,寻转翰林院侍读。二十一年六月,命为《明史》总裁官。二十二年,命直讲筵,纂修太宗文皇帝与世祖章皇帝圣训。这时他益加自励,“每日昃辄正襟端坐,潜思经义。比入讲,敷陈详切,务以诚意动上听”⑥。不久,迁左春坊左庶子。二十三年二月,升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充《大清会典》副总裁。

① 《汤文正公全集》,《志学会约》。

② 《汤文正公全集》卷2《答陆稼书书》。

③ 《汤文正公全集》卷2《语录》。

④ 《汤潜庵先生斌传》。

⑤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⑥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


第三节 廉洁奉公的江宁巡抚


康熙二十三年五月,江宁巡抚出缺。六月下旬,康熙帝于北巡途中听扈从学士以九卿所会推员缺请旨时,沉思良久之后,亲自提名说:“朕观学士汤斌质朴耿直,与尔等同衙门,尔等以为何如?”有说“质直能事”者,有说“人品优长,平昔寡交”者。康熙帝说:“道学者必在身体力行,见诸实事,非徒托之空言。今视汉官内务道学之名者甚多,考其究竟,言行皆背。如崔蔚林之好事,居乡不善,此可云道学乎?朕观汤斌颇有实行。”并感慨地说:“精通道学自古为难!”提倡道学的康熙帝看到,在道学家争相竞伪之中,汤斌毕竟有与众不同之处。他说:“朕闻汤斌曾与河南姓孙之人相与讲明,如此尚于道学相近。且汤斌前典试浙江,操守甚善,著补授江宁巡抚。”①九月,汤斌赴任前陛辞。康熙帝说:“朕以尔久侍讲筵,老成端谨,江苏为东南重地,故特简用。居官以正风俗为先,江苏风俗奢侈浮华,尔当加意化导。移风易俗非旦夕之事,从容渐摩,使之改心易虑,当有成效。钱粮历年不清亦须留意。尔在内阁曾看章疏,在外督抚凡钱谷刑名大事多有舛错,致令驳察。尔到地方尤当留意。近日江南吏治稍稍就理,尔能洁己率属,自然改观。”在受命之际,汤斌心中非常清楚,这些都是江南向来难以解决的问题,他特为请示说:“地方之事,臣未受任,何敢妄奏。据平日所闻,江苏赋额繁重,历年不能全完,新粮旧欠一时并征,官民交困。不知作何区处为善?”康熙帝说:“赋额久定,但当清厘耳。”①特赐汤斌白金五百两、表里十端、鞍马一匹。汤斌临行前遵旨入见,康熙帝撤御馔赐之,又赐御书三轴,并说:“今当远离,展此如对朕也。”②当时,康熙帝即将启程南巡,汤斌遂急速赴任。到任未几日,康熙帝便抵达长江岸边。汤斌同众官至江北迎驾,随至苏州后,康熙帝谕汤斌等说:“向闻吴阊繁盛,今观其风土,大略尚虚华,安佚乐,逐末者众,力田者寡。遂致家鲜盖藏,人情浇薄。为政者当使之去奢返朴,事事务本,庶几家给人足,可挽颓风。渐摩既久,自有熙皞景象。”③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二年九月初七。

② 《汤潜庵先生斌传》。

③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七、二十八日。

第二天,康熙观览苏州惠山,又传谕汤斌说:巡行所需之物“皆自内府储备,秋毫不取之民间。恐地方有不肖官员借端妄派,以致扰害穷民,尔其加意严察。如有此等,即指名题参,从重治罪。其沿途供役纤夫及闻朕巡行至此远来聚观百姓,恐离家已遥,不能自归,尔逐一详察,多方区画,令其还家。尔巡抚率布政使即从此回,料理此等事,不必前送。”汤斌回奏说:“此番皇上巡行,所过地方钱粮尽行蠲免,凡需用诸物并不派取民间,又赏赍沿途穷苦人民,恩恤耆老,百姓莫不欢呼踊跃,引领以望皇上速临。至地方各官,臣已行严禁。”又说,“沿途供役纤夫已给工食。其人民愿睹天颜,从远方来者,亦各自备资给,无烦圣虑。皇上巡幸江南等处,实千载奇逢,臣愿送驾渡江始回,令布政使章钦文先还。”他一再恳奏,康熙帝方允其请。康熙帝又说:“苏州乡官汪琬原系翰林,为人厚重,学问优通,且居乡安静,不预外事,因此特赐御笔手卷一轴,尔遣人付与。不必令其来见,着即在家谢恩。”①汤斌遂扈从至仪征,获赐御书一轴及狐腋蟒服而奉命还署。

前一年,江南淮扬一带水灾,前任江宁巡抚余国柱曾上奏说:“水退,田可耕,明年当征赋。”②汤斌莅任后遣员测查,田地大部仍然水淹,而水退之田亦未耕种,特奏请免赋。部议令再勘查。汤斌仍如实上奏,遂停止征赋之议。

江苏地区田赋繁重,历年拖欠不清。地方官多因征收不力,上任不满一年便被罢职而去。所以官员多不自爱,赴任后即极力搜刮肥私,而上官多抓其把柄索贿,因此,侵吞公款而被拘禁者累累。汤斌针对这种弊端告诫下属说:“今与若更始,苟称职吾不吝荐引,即不能,以考成罢归,犹得完身名,守坟墓。奈何目坐堂皇引前官妻子对簿勘产,反蹈若为?”又告诫司道郡守不得向属吏索贿。他为整顿吏治,先后奏劾了有贪酷劣迹的苏州、扬州知府及句容、宜兴、如皋、睢宁、江都、金坛等县知县。而对廉法奉公者极力加以保护。如常州知府祖进朝,因失察属吏被降调,他奏请留任,部议不准。康熙帝特发谕旨说:“祖进朝既经巡抚汤斌保奏清廉,可从其请,仍留原任,以劝廉吏。”③这时,吏部正进行行取之法,即从有政绩的知县中选授御史。汤斌疏言:“行取定例必钱粮胥完,而苏州、松江二府赋重役繁甲于天下。铨选得此,辄谓迁擢难期,颓然自放,或竟罔顾官箴。臣受任巡抚,首以察吏安民为念,遍告属员,圣上知人之明出自天授,苟能洁己爱民决不至久沉下位,故一时守令争取擢磨,操守廉洁,政绩表著者,实不乏人。然钱粮则万万不能十分全完,盖势处其难,智勇才力俱困。今若拘成例,势必以僻壤小邑易于藏拙者塞责,未足以光巨典。”他以吴县知县刘滋、吴江知县郭琇“廉能最著”,请求行取,“以励循良。俾繁剧与两邑相符者,亦知有登进阶,相率奋勉。”但疏下部议,仍以此二人都有钱粮未完之事,不予选授。最后,康熙帝下旨说:“汤斌既称为廉能最著,准其行取。”①由于汤斌积极努力,于是“除耗羡、严私派、清漕弊、汰蠹役、行保甲、革盐商羡费。一切皆以身先,屏绝请托。”②革除弊端、澄清吏治已见成效。

康熙二十四年四月,汤斌针对苏松等地赋额繁重,自康熙十八年以来,“异常灾荒,逋欠独多”,民“剜补无术”,一时难以征齐的实际,特上疏请求于二十四年起分年带征,以使“官免畏顾考成,挪新补旧之弊,民免累日并比,荒废农桑之苦”③。他经过认真考察之后,又上疏详细分析了“土隘人稠”的苏松两府,“田不加广而可当大省百馀州县之赋,民力所以日绌”,“逋赋难清”的情形,指出官员顾惜功名,为完欠赋,多生“辗转苟且之计”,造成“种种弊窦莫可究诘”,请求“将苏松钱粮合盘打算,各照科则量减一、二分,定适中可完之实数,无存过重必欠之虚额。再将科则稍加归并,使简易明白便于稽核”④。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七、二十八日。

② 《清史稿》卷265《汤斌传》。

③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①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② 《工部尚书汤公神道碑》。

③ 《汤文正公全集》,《潜庵先生疏稿》。

④ 《汤文正公全集》,《潜庵先生疏稿》。

同时,他又接连上疏奏请蠲免苏、松等七府州十三年至十七年未完银粮,淮、扬二府十八、九年灾欠,宿迁九厘地亩款项及缺额丁粮,以及请将邳州未完钱粮缓至十年后分年带征,均下部议行。其中宿州的所谓九厘地亩款项,即明万历以来的三饷加派,至此才最后解除。

这年秋,淮、扬、徐三府水灾,汤斌将蠲赈事宜及紧急救灾措施上奏,请发帑银五万两以购买湖广之米赈济灾民。同时,咨请漕运总督徐旭龄、河道总督靳辅分赈淮安,他亲往清河、桃源、宿迁、邳、丰诸州县察赈。康熙帝准其奏并特命户部侍郎素赫往助督赈。

汤斌在澄清吏治、调整额赋的同时,作为一个封建卫道士,他为整顿所谓浇薄的风俗,端正人心,不遗余力。他命令各州县建立社学,宣讲《孝经》以及康熙帝圣谕,倡导礼义廉耻。他禁止妇女游冶、少年轻生好斗的所谓“打降”活动,胥吏倡优不许穿裘帛、严禁“坏人心术”的淫词艳曲的流行以及“一幡之值至数百金”的迎神社赛,并禁止火化及久停柩不葬之俗。一年后终于出现“寺院无妇女之游、迎神罢会、艳曲绝编、打降敛迹”①,“一岁报葬者三万余棺”②的景象。当时江南一带到处建有迷信惑众的五通祠,而苏州城西上方山的一座更是相沿数百年,远近之人奔走如鹜,“牲牢酒醴之飨,歌舞笙簧之声无时间歇”,俗称其山为“肉山”,山下石湖为“酒海”。凡年轻妇女偶尔患病,巫人便说五通神将娶之为妇,而不再治疗,致使患者神魂颠倒,往往病势加剧而死。每年因此而死者不下数十人,这比河伯娶妇更为惨酷。在汤斌严加禁止下,一时稍有收敛。但当他赴淮上视察灾情时又猖獗起来。汤斌遂下令捣毁苏州五通祠,将木偶付之一炬,土偶投之深渊,并下令各地凡有五通祠者尽行拆毁,其木料留修学宫及城楼之用,并奏请“赐特旨严禁,勒石山颠,庶可永绝根株”。康熙帝因此下令:“淫祠惑众诬民,有关风化,如所请,勒石严禁。直隶各省有似此者,一体饬遵。”①于是江南一带风俗为之一变。

汤斌勇于任事,果断处理棘手案件。吴县监生王某有家仆窃资,逃出数年后,突然率领挟带弓刀者二十骑出现,自称投充到某亲王府,诟骂王某并勒索金钱,地方官不敢过问。汤斌得报后,立即下令擒拿,按律治罪。常熟县一奴仆持其主人所得南明隆武帝之札,要挟逼迫主人远逃,欲占据其家产、主妇。汤斌得知后大怒,说:“国家屡更大赦。此草昧时事,何足问,而逆奴以胁若主乎?”②于是立焚其札,杖毙其奴。

汤斌廉洁奉公,不阿附,不受贿。当时明珠为大学士,柄权势盛,由江宁巡抚升擢左都御史的余国柱极尽谄媚能事。当清廷下令蠲免江南之赋时,余国柱使人对汤斌说:此皆明珠之力,江南人应有所报,意在索贿。汤斌却不予理睬。当三年考核官员时,外官纷纷向明珠送礼,其中惟独没有汤斌的属员。

汤斌在任巡抚期间,生活简朴,清廉自持。“其夫人暨诸公子衣皆布,行李萧然,类贫士。而其日给惟菜韭。”他从不接受任何礼物,生日时,地方绅士知其“绝馈遗,惟制屏为寿,公辞焉。启曰:汪琬撰文在上。公命录以入,而返其屏。”③时人因将他比之于海瑞、周忱。

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初十,康熙帝对大学士等说:“苏州巡抚汤斌居官廉洁,甚著贤声,向在讲筵,朕素所优眷,此诚可以大用。尔等会同九卿议奏。至詹事府关系最为紧要,现在官员殊不副职任,着一并传谕。”第二天,大学士等遵旨回奏说:“汤斌居官廉洁,人品端方,允堪内召,以副大用。至于詹事府衙门,关系最为重大,自古以来无不慎简贤良以资辅导。汤斌操履清正,情性和平,洵可翼赞东宫,应升为礼部尚书总管詹事府事。”康熙帝说:“尔等所议深合朕心,即写谕旨来看。”①于是,授汤斌为礼部尚书,管詹事府事。

诏令下达后,汤斌立即起行。苏州百姓闻其离任,“聚哭辕门外叩留公,又设匦敛钱为路费,将诣阙保留公”②。汤斌因出示晓谕说:“吾在外不能为父老德,往者屡请核减浮粮并为廷议阻,今入见天子且面陈之。”③情词恳切,方得启行。苏州数万人“遮道焚香”送别,送者“逾千里不绝。公渡淮乃返”④。他离任时带回的东西,除因“吴中价廉故”,购一部二十一史之外,仍是赴任时携带之物:“敝簏数肩”而“不堪一物”⑤。

③ 冯景:《汤中丞杂记》,载《碑传集》卷16。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初十、十一日。

② 《汤文正公传》。

③ 《汤中丞杂记》。

④ 《汤文正公传》。

⑤ 《汤中丞杂记》。


第四节 忤权相遭贬郁病去世


康熙二十五年(1686)闰四月,汤斌至京就任礼部尚书,陛见于乾清门。康熙帝说:“汝在江苏能洁己率属,实心任事。天下官有才者不少,操守谨慎者未能多见。汝前陛辞时,自言平日不敢自欺,今克践此言,朕用嘉悦,故行越擢,尔其勉之。”汤斌回奏说:“臣学识庸陋,蒙皇上简任江抚,奉职无状,惟陨越是惧。乃蒙皇上不次超擢,臣敢不勉竭心力,以图报称万一。”康熙帝详细地询问江苏年岁、风俗及地方吏治民生、缙绅居乡情况。汤斌一一具体回答。他说,水灾之后,经过蠲免赈济,民庆更生,“惟徐州所属地最荒瘠,水灾之后,今春民困较甚”。又说:“凤阳、蒙城一路饥民甚多。闻宿州、灵璧一带去年水灾,今春麦尚未熟,民间谋生无策。”将发生的问题如实奏报。康熙帝又特别询问了他对治理黄河的见解。治理黄河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康熙帝极为重视,但如何治理却大伤脑筋。原来按察使于成龙主张对黄河下游一带疏濬海口,以泄积水。河道总督靳辅却认为海口沙淤难清,主张筑高堤以束水入海。两人争持不下,久议不决。康熙帝虽然倾向于成龙的主张,但未轻易决策。特于去年命工部尚书萨穆哈、学士穆成额前往江苏会同汤斌等勘议。汤斌主张开濬下河入海口,认为“开一丈则有一丈之益,开一尺则有一尺之益”①。萨穆哈等阿附明珠,偏袒靳辅,回奏时只说共议认为开濬无益,并不言及汤斌的主张。汤斌如实奏对完毕后,康熙帝命其至南书房,赐食。第二天,康熙帝于听政时追问治河之事,终于真相大白。

五月,汤斌奉命充经筵讲官。

六月初,大学士奉命传问九卿科道及淮、扬所属之在京官员共议开濬海口事上奏说:“汤斌原任江宁巡抚,所见必确,今称开海口有益,故复议应开。”②康熙帝于是决定开海口,发帑银二十万两,遣工部侍郎孙在丰前往督修。尚书萨穆哈、礼部左侍郎穆成额以回奏失实故,均被革职。此事在朝中引起极大震动。

汤斌所管詹事府负教导太子之责。他特疏举荐候补道耿介,称其“赋质刚方,践履笃实,潜心经传,学有渊源,虽年逾六旬,精力尚健,乞征取引见,以备录用”①。康熙帝因授耿介为少詹事,命与汤斌共同辅导太子。汤斌清正不阿,已使朝中许多人忌恨不已。大学士明珠、前任江宁巡抚现任户部尚书余国柱尤其怀恨在心,伺机倾轧。当汤斌内擢回朝时,他们即摭拾其离苏州时告示中“爱民有心,救民无术”一语上奏,攻汤斌“市恩”②,在康熙帝心中投下了阴影,而汤斌自己并不知道。汤斌入朝后给太子上课时讲《大学》中“财聚民散”的道理。康熙帝听说后对太子说:“此列国分疆时语也。若海内一统,民散将安之?试问之。”汤斌回答说:“土崩之势,甚于瓦解。”③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二十一日。

② 《清圣祖实录》卷126。

①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② 《故中宪大夫工部尚书汤文正公事状》。

③ 《故中宪大夫工部尚书汤文正公事状》。

他列举秦朝、隋朝及明末敛财灭亡的事例后说,“一统而民散,祸更烈于分国时”④。康熙帝对此虽然不甚愉快,但尚能谅解其忠。二十六年五月,久旱不雨,康熙帝诏令臣工直言朝政得失。灵台郎董汉臣上疏,以“谕教元良,慎简宰执”⑤,指斥时事,揭发大学士明珠的过错。御史陶式玉上疏劾奏汉臣夸大其词,欺世盗名,请求逮捕严审。疏下内阁九卿会议。明珠听说康熙帝曾仔细阅读了董汉臣之疏,异常恐惧,而准备囚服待罪。大学士王熙却说:“市儿妄语,立斩之,则事毕矣。”汤斌说:“彼应诏言事尔,何罪?且所言早谕教崇节俭宜施行。大臣不言,小臣言之,我辈当自省。”①大学士勒德洪、吏部尚书达哈嗒均赞同汤斌之议。奏上,康熙帝下令:董汉臣免议。明珠、余国柱等愧恨不已。不久,召令汤斌同达哈嗒、耿介共同辅导太子。汤斌以病具疏请辞。余国柱趁机上奏治其罪,康熙帝不听。继而余国柱又以汤斌于九卿会议时有“惭对汉臣”之语上奏,传旨诘问。汤斌回奏说:“董汉臣以谕教为言,而臣忝长宫僚,动违典礼,负疚实多。”康熙帝以其词含糊不清,令再回奏。他说:“臣资性愚昧,前奉纶音,一时惶怖,罔知所措,本欲自陈愆过,致语多牵混,罪何可辞。臣自念供奉以来并无正经善言,足以仰助万一。而臣动违典礼,循省自惭。年来衰病侵寻,愆过丛集,乞赐严加处分,以警溺职。”康熙帝认为他“遮饰具奏,仍不明晰”,大为不满,降旨严责。接着,左都御史璙丹、王鸿绪,副都御史徐元珙、郑重等劾汤斌“奉谕申饬,不痛自引咎”②。又揭发他当离任苏州时文告中“爱民有心、救民无术”之语“为诽谤”③。这时耿介以疾乞休,于是此又成为攻击汤斌的把柄。詹事尹泰、少詹事舒淑开、音布、翁淑元等弹劾耿介“侥幸求去,实无痼疾”④,是“诈疾”⑤。并劾汤斌“妄荐如尸之人”。事态扩大,问题愈加严重。正直的达哈嗒实在看不过去,遂独自上疏说:“臣奉命辅导东宫,数日之内负罪实多。以汤斌、耿介不能当其任,况庸陋如臣?乞准解退。”⑥他挺身而出,这分明是为汤斌辨诬。于是部议:汤斌、达哈嗒、耿介俱应革职。康熙帝下令:汤斌、达哈嗒俱降五级留任,耿介听其休致。

不久,汤斌以继母疾乞求归省。康熙帝特下诏说:“卿何忍舍朕去,将赐第京师,命卿迎养耳。”汤斌以母老病重万不能来,乞请暂时归省,“复来以白衣领事”①,仍不允其请。这时,京师纷纷谣传汤斌将隶旗籍,不少人为之同情而泣下,拟为呼冤,后得悉真相方罢。汤斌在劳神焦思之中患病,康熙帝遣太医诊视。汤斌因九卿议事时入讲未至,又被劾,议降级调任。康熙帝命降两级留任。

康熙二十六年(1687)九月,汤斌改任工部尚书。十月,往通州(今通县)勘察贡木回,突患寒病,自言“腹不宁”②,于十一日夜半而逝。卒年六十一岁。康熙帝遣学士两人奠茶酒,命将灵柩驰驿归里,以尚书礼祭葬。汤斌虽死,康熙帝仍不释于怀,他曾对廷臣说:“吾遇汤某特厚,而怨讪不休,何也?”众说没有此事。康熙帝说:“廷议董汉臣,彼昌言‘朝无善政,君多失德,大臣不言,故小臣言之。’尚不为怨讪乎?”③众人乃知汤斌为明珠、余国柱所中伤。汤斌死后七年,康熙帝再提旧事说,侍读学士德格勒曾奏称:翰林院编修熊赐瓒“所学甚劣,非可用之人。朕欲辨其真伪,将德格勒、熊赐瓒等人考试。汤斌见德格勒所作之文不禁大笑,手持文章堕地,向朕奏云:‘德格勒文甚不堪。臣一时不能忍笑,以致失仪。’继而汤斌出,又向众言:‘我自有生以来未曾有此一番造谎者。顷乃不得已而笑也。’使果系道学之人,惟当以忠诚为本,岂有在人主之前作一语,退后又作一语者乎?”①这里竟对一向端谨的汤斌的忠诚表示怀疑,显系冤枉。本来早在七年前即康熙二十六年(1687)五月,康熙帝曾亲自考试熊赐瓒、德格勒及徐元文三人。汤斌奉命当众诵读三人之文,接着又奉命与尚书陈廷敬、侍郎徐乾学等传阅,分出等次。他们一致评议熊文为最,徐文次之,而德格勒“卷不成诗文,难置等第之内”。两天后康熙帝又令翰林各官传看,其见解与上述完全相同。后廷议时,大学士明珠奏言:“德格勒本系满洲而假借道学之名,深可厌恶,应交该部严加议处。”大学士王熙也说:“德格勒诗文全无文理。”②可见,汤斌在当时的表现应是很自然的,他无需也没有任何必要作伪。此事作祟、陷害之迹显然。因而造成康熙帝对汤斌的怀疑与疏远,最终导致汤斌在无处申诉的凄惶之中病死。

尽管汤斌最后失宠,康熙帝疑怀不释,他仍允许地方之请,将汤斌入陕西、江西、江南名宦祠。后来,雍正十年(1723)诏入贤良祠。乾隆元年(1736)追谥文正。汤斌生平著作有后人编《汤文正公遗书》三十三卷,其中包括《拟明史稿》二十卷、《遗稿》五卷、《洛学编》五卷等。

④ 方苞:《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6《汤司空逸事》。

⑤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① 《故中宪大夫工部尚书汤文正公事状》。

②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③ 《汤文正公传》。

④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⑤ 《故中宪大夫工部尚书汤文正公事状》。

⑥ 《清史列传》卷8《汤斌传》。

① 《汤文正公传》。

② 方苞:《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6。

③ 方苞:《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6。

① 《清圣祖实录》卷163。

② 以上见《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六年五月十一——十四日。

(谢选骏指出:明朝是明抢,清朝是暗夺——帝国时代都不是东西,而满鞑子清朝是异族禽兽,又多了一层民族压迫。面对汤斌这样的狗官我很为难,称他为好人呢还是坏蛋?因为他为满狗康熙效劳,却无法负负得正了。而且康熙小鸡肚肠,终究容不下一条忠狗。)



【第十九章 李光地】


李光地字晋卿,号厚庵,福建安溪湖头乡人。清朝著名的清官、理学名臣,也是有争议却又深得康熙帝信任的人物。


第一节 贪功卖友青云直上


明崇祯十五年(1642)李光地出生于有诗书教养的富绅之家。自幼聪颖,五岁便从师授读,“未尝一启齿,发声试之,辄已成诵,不失一字。善属对,矢口惊人。塾师弗能教也”①。青少年时期是在认真研读经史百家书中度过的。他尤其致力宋明理学的探求,“以濂洛关闽为门径,以六经四子为依归”②。康熙三年(1664)试策论举于乡,九年中二甲二名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二年二月充会试同考官。十月,请求省亲归里,从此迎来了他一生中的重大转折。

就在李光地省亲归里的这年十一月,平西王吴三桂据云南叛清,次年三月,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建起兵响应,不久,定南王尚之信也在广东反清,一时间长江以南形势险恶。踞福建的耿精忠为维系其统治,多方收罗人才。耿精忠更逼令福建各地知名人物齐集福州,出任伪职。李光地几乎同时收到了耿精忠和坚持抗清的郑经逼降、诱降之信。第二年,即康熙十四年年初李光地派其叔李日■至福州探听消息。这时与李光地同榜进士侯官(今福州)人编修陈梦雷,也因回乡省亲之故被逼授伪翰林院编修之职,梦雷不受,耿精忠怒降其为户部员外。陈梦雷托病不出与之周旋。当他见李光地之叔前来,并得知李光地亦即将来福州之消息,大为震惊,遂亟催促其“速归”,并请其劝阻李光地千万勿自蹈凶地,“勿陷网罗”①。他又恐李日■不能劝阻李光地,于是特派人辅之同行。正当此时,李光地已“自泉州五百里外,方巾大袖”②,来到省城福州,投见耿精忠,继至陈梦雷家。陈梦雷对其轻率投耿精忠甚为忿慨,不愿与见。后在陈梦雷之父的解劝下,两人相见。陈梦雷将“耿逆之狂悖,逆党之庸暗,兵势之强弱,间谍之机宜”,向李光地作了详尽的分析介绍。李光地“见其凿凿可听,始为恍然”。于是两人商定,陈梦雷继续留在福州“从中溃其心腹,睽其党与”,做内应;李光地借口父病速归,并遣人从山路将耿军虚实速报朝廷。陈梦雷表示在耿精忠面前设法关照李光地全家安全,并以“全家八口为保”③。李光地说:“果能保全者,本朝恢复日,君之事予任之。”④又说:“他日幸我之成功,则能白尔之节;尔之节显,则能白我之功。”⑤未几日,李光地以父病离福州归安溪。

五月,李光地遂具密疏陈破贼机宜。疏中首先表白心迹说:“臣自彼等构乱以来,遁逃山谷中,彼遣人延至再三,臣以死固拒,幸未污清节,以辱朝廷。”接着详细分析了耿精忠所盘踞的“疆域偏小,粮税稀薄”的福建,现已“粮尽兵疲,而彼等势已穷矣”的形势。他建议清朝的“南来大兵诚宜以急攻为主,不可假以岁月,恐生他变。”他指出,当时敌人的动向是,“耿逆方悉力于仙霞、杉关,郑敌亦并命于漳潮之界。惟汀州小路与赣州接壤,彼所置守御不过千百疲卒”,因此,“宜因彼防之疏,选精兵万人或五六千。”

① 杨名时:《文贞李公光地墓碣》,载《碑传集》卷13(下同)。

② 杨名时:《文贞李公光地墓碣》。

① 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

② 《松鹤山房文集》卷14《(康熙)四十四年五月疏》。

③ 《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

④ 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

⑤ 《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

这样,敌人则“不战自溃”①。此疏对敌我双方情形之分析及出兵布阵的建议很有见地,但疏中却只字未提与陈梦雷共谋之事,更未联名,只具他个人名字。后来他向陈梦雷的解释是:“诚恐事泄俱毙无益。”②因道途险阻,此疏置蜡丸中,遣家僮夏泽出杉关奔赴京师。当时京中官员以夏泽“自贼中来,虑有他变,弗敢以闻”③。独李光地之同里人、学士富鸿基毅然冒风险据实代奏。

康熙帝见疏之后赞许备至,特谕大学士说:“编修李光地不肯从逆,避入山中,具疏遣人前来密陈地方机宜,具见矢志忠贞,深为可嘉”④,并下兵部录其疏令领兵大臣知之。当时,由于广东尚之信叛乱,江西吃紧,清兵加意防守赣州、南安,未能抽出兵力按李光地建议挺进福建。但浙江的清兵却屡次击败耿军,因此乘胜追击,遂由衢州深入,十五年九月,攻下险要的仙霞关,长驱直入,一举收复建宁、延平,插向福州。十月,大势已去的耿精忠窘迫乞降。康亲王杰书驻师福州,令都统拉哈达、赍塔等进剿深入福建的郑经部队,并留心访问李光地。

康熙十六年正月,拉哈达麾军收复泉州,得知李光地离安溪县七十里结寨而居,因遣人以所奉上谕宣示。李光地于是往见哈拉达于漳州军营,他再次倾述了自己忠于朝廷的心迹。不久康亲王奏报中列举许多抗逆人物,但却没有陈梦雷的名字。其中对李光地的评价是:“蹇遭贼乱,颠沛不渝,矢志为国,始终不肯从逆,以全名义,应予表扬。”①得旨:“李光地不肯从逆,差人密奏地方机宜,忠贞茂著,深为可嘉,著从优议叙。”②部议于额外升为侍讲学士,康熙帝特为下令“著于额外升为侍读学士”③。不久,李光地北上进京赴任,到了福州,再次与陈梦雷相会。他对陈梦雷说:“尔报国之事非一,吾当一一入告”④,并写长诗相赠,中有“李陵不负汉,梁公亦反周”⑤之句,赞美他身陷敌中,而忠于朝廷。但朝廷并不了解陈梦雷的情况,此时最了解也最能证明陈梦雷赤子之心者只有李光地。陈梦雷对李光地完全信任,也寄予了巨大的希望。实际上李光地却将献蜡丸疏之事完全据为己功,他闭口不谈陈梦雷之功,终使陈梦雷落得个“从贼”之名而“负谤难明”。这不仅是陈梦雷的不幸,也是李光地的不幸。当陈梦雷从蒙蔽中清醒之后,怒揭李光地的卑劣行为。从此陈李公案一直未息,这是李光地一生中很不光彩的一页。

李光地到福州不久,未及起程进京,便因丁父忧而回乡守制。十七年三月,同安人蔡寅诡称明裔纠众万余,头缠白布,号白巾军奋起抗清,进犯安溪。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② 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

③ 钱林:《文献征存录》卷4《李光地传》。

④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② 《清圣祖实录》卷66。

③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④ 陈梦雷:《闲止书堂集钞》卷1《绝交书》。

⑤ 《闲止书堂集钞》卷2,《寄答李厚庵百韵》附《李厚庵原赠诗》。

李光地募乡勇百余人扼守险要,并要求乡人“毋资贼粮”,白巾军因乏粮解围而去,安溪得保。六月,郑经抗清军总统刘国轩率兵攻陷海澄、漳平、同安、惠安等县,继而围困泉州,断万安、江东二桥,造成泉州南北援绝,形势危殆,“泉人汹惧”①。李光地一方面派善于泅水者,从水关入城慰勉泉州守军坚守待援,一方面派遣兄弟、亲戚等分路告急以迎接援军。当时拉哈达驻师漳州,正值江水泛涨,长泰大路被水阻隔,乃导之由漳平、安溪小路挺进。李光地派叔父李日■率百余名乡勇渡石珠岭,“以木接护冲圮窄岸,其溜深马难涉者,筑浮桥以待”。李光地亲自“出迎十里外,具牛羊鸡豚等物馈劳大军。又倡率里人输送米粮”。同时派弟光垤、光垠率千余名乡勇度白鸽岭,迎巡抚吴兴祚于永春,从而被阻隔的清朝两路大军“遄行无阻”②,直抵泉州城下,大破郑军。郑军溃退海中,泉州围解。十一月,拉哈达具疏称赞李光地“为国尽劳,请加议叙”。康熙帝发谕旨:“李光地当闽地变乱之初不肯从逆,具疏密陈机宜,殚竭忠贞。今又遣人迎接大兵,指引道路,平险隘,治浮桥,馈食物饷军,率民兵备办粮米,供给兵众口粮,矢志灭贼,实心为国,深为可嘉。”③于是从优授为学士,服满赴京遇缺即补。十二月,李光地上疏推功将帅而辞新命。他说泉州围解“乃将帅仰奉威灵,拯百万垂危之命延及臣家,微臣其何功之有哉!”他又以极为谦恭的态度说:“以将军拉哈达率满汉万余之兵,行朝天、石珠岭鸟道之险,马喑仆病,千里赴难,推美于臣,而臣俨然遂蒙优叙,典虽至渥,心则何安?”又说,“念臣资质蠢愚,了无才藻,独从少为六经性理章句之学,粗有纶绪。自壬子、癸丑(按指康熙十一、十二两年)间,以翰林编修簪笔侍从,尔时固已仰承圣训。每自念此,生得以章句末学,执经敷义少佐高深,此臣之愿也。至于馆阁学士之职,主于赞画枢机、分载文献,自非老成知军国大体及有文章声望者不能称也。臣年才三十,筮仕日浅,典故未谙,文采不赡,岂宜冒昧而服大僚”,因而恳请辞去所授学士之官。在恳切谦恭的态度中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康熙帝览奏后谕令说:“已有成命,著即祗遵,不必辞。”①但李光地此举却给康熙帝留下了极好的印象。他仍然居丧于家,“读书味道”,探讨哲理。

康熙十九年八月,李光地服除,奉母赴京入值。康熙帝下令不必候缺,即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闰八月,康熙帝御乾清门召李光地,命其奏进家居时所作。李光地遂汇集读书笔录及论学文章为一卷,另加一序言进上。其序言对康熙帝做了肉麻的吹捧,如说:“学之系于天下大矣。”“我皇上天挺其姿,神授之识,生知乃复好古,将圣而又多能,其潜思实体,朝讲夕诵,非尧舜之道不陈于前,非天人性命之书不游于意。臣窃谓我皇上非汉唐以后之学,唐虞三代之学也。臣穷海末儒,蔽于聪明,局于闻见,四十无闻,没身为耻。今太阳之下爝火益微,抱卷趑趄,陨越无地。皇上之学也,近不敢背于程朱,远不敢违于孔孟。诵师说,守章句,佩服儒者,屏弃异端,则一卷之中或可以见区区之志焉。”又说孟子谓尧舜以来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而统一续,此道与治之出于一者也”。

① 彭绍升:《李文贞公事状》,《碑传集》卷13。

②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③ 《清圣祖实录》卷78。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他说:“自朱子以来至我皇上又五百年,应王者之期,躬圣贤之学。天其殆将复起尧舜之运而道与治之统复合乎!”①从“理论”上对康熙帝做了无与伦比的赞颂。李光地在这里完全看准了康熙帝稽古右文尊崇理学的意图,可谓投其所好。从此,他更以自己的学问获得康熙帝的宠信。他“谋画多称上意”②,“深见契纳”③二十年七月,占据台湾的郑经一死,他便立即上奏说:“郑锦已死,子克塽幼,部下争权,宜急取之”④,并建议任用素习海上情形的内大臣施琅领兵往取。康熙帝完全采纳了他的建议,终于收取台湾。这是李光地为清朝立下的又一大功。

就在李光地出任内阁学士,倍受康熙帝宠信之时,陈梦雷却被诬以投降耿精忠出任大学士,处境岌岌可危。事实已使陈梦雷看清了李光地贪功卖友、阴险毒辣的真面目。他悲愤至极,于七月份写下了《告都城隍文》,开始揭露李光地的背信弃义行为。九月,即李光地出任内阁学士的第二个月,陈梦雷被逮入狱。第二年(康熙二十年)四月,廷鞫以死刑论。但因陈梦雷公开揭露李光地欺君卖友之事,早已在朝廷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人谴责李光地而同情陈梦雷。李光地也看到了这点,他承认同榜进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张玉书、徐乾学及左赞善王掞等,“都还信他(指陈梦雷)的话”①的事实。他们对李光地在这件事的所作所为深感遗憾。徐乾学甚至代李光地起草一份疏稿,反映陈梦雷在耿精忠叛乱时有功国家的表现,逼李光地上奏。在众目睽睽之下,李光地难以拒绝,遂具名上奏康熙帝,请求宽免陈梦雷。奏疏中说:“臣叔日■潜到其家探听,梦雷涕泣言隐忍偷生,罪当万死。然一息尚存,当布散流言,离其将帅,散其人心,庶几报国家万一。臣叔回述此语,臣知其心未丧也。”又说陈梦雷曾“言敌势空虚,屡欲差人抵江浙军前迎请大兵,奈关口盘诘难往。因详语各路虚实,令归报臣。此密约两次,知其心实有可原者也。”此疏还是起了作用,二十一年正月,陈梦雷被免死流放。但这份奏疏中显然回避了一个重要情节,即陈李共谋献蜡丸疏事,仅说他“其心未丧”,“其心实有可原”。这是说陈梦雷并无可以奖赏的报国之功,有的只是可以谅宥的罪过而已。其本质仍未离贪功卖友。对此,陈梦雷当然愤慨不已。李光地散布说陈梦雷责怪他不言蜡丸事,与他“闹不已”。他说:“本即徐健庵(徐乾学)与他自己做的,我何尝改他一字!他自己说不上的话,却教我说,可笑。”当然李光地知道删改与否,是任何人都无法核实的问题。他还散布说,陈梦雷的话是“徐健庵教他如此说”②。四月,陈梦雷被押离京师,踏上了流放的道路。李光地对这位昔日“同年中最相善”③的好友,发了点慈悲,“有资斧之赠”④,但遭到陈梦雷的拒绝。

五月,李光地请假送母归里。四年后,即康熙二十五年七月,李光地由故里回京。这时,尽管徐乾学已将陈梦雷所写的揭露李光地丑行的《绝交书》,呈进康熙帝,但也丝毫未影响康熙帝对李光地的信任,他下令不必候缺,即任原官。

① 彭绍升:《李文贞公事状》,《碑传集》卷13。

② 钱林:《文献征存录》卷4《李光地传》。

③ 杨名时:《文贞李公光地墓碣》,《碑传集》卷13。

④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① 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

② 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

③ 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

④ 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

从此李光地步步高升,十月,充经筵讲官,十二月升为翰林院掌院学士,仍兼礼部侍郎,六天后,又充日讲起居注官。二十六年正月,教习庶吉士,三月,以母亲请假归省,康熙帝下旨:准其归省,悬缺以待。这是极大的信任与荣耀。这引起了许多朝臣的注意。李光地陛辞时,面奏侍读学士德格勒学博文优。不久,德格勒擢任掌院学士,旋被劾私抹起居注而罢官论罪。这年年底,康熙帝最尊敬的祖母孝庄文皇后逝世。二十七年三月,李光地回京,即被礼部劾奏:在途迁延,以三品卿员未及叩谒太皇太后梓宫,遂交吏部议处降五级调用。最重孝道的康熙帝却下令:宽免勿问。四月初一,康熙帝以李光地曾面奏德格勒事,命廷臣诘问。李光地供称:“此皆我识人不明,交友不慎所致。”“我妄奏是实,此皆系我之罪,更无辩处。”康熙帝因此下谕说:“李光地先奏德格勒所学甚博,文章甚优,亦善占易卦。德格勒又称李光地若以总督、提督任用,令同伊母赴任则来,若于别处任用,必不肯来。因伊等互相陈奏,朕欲辨其真伪优劣,特加考试。”结果德格勒所作之文,朝中大小官员一致认为“全无文义,甚属陋劣,事已昭著”。他说本“应将李光地治罪,但李光地前为学士时,凡议事不委顺从人。台湾之役,众人皆谓不可取,独李光地以为必可取,此其所长。除妄奏德格勒外,亦别无如此启奏之事,姑从宽免其治罪,令为学士。嗣后勿再妄冀外任,并希图回籍。宜痛加改省,勉力尽职。”①由于康熙帝坚定不移地信任,李光地不仅再一次得免获咎,而且官运愈加亨通,九月,充武会试主考官;二十八年五月,改通政使;十二月,摧任兵部右侍郎;三十年二月,充会试副考官;九月奉命同侍郎博霁、徐廷玺与原任河道总督靳辅,视察黄河应修险工;三十三年,提督顺天学政。他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但他的伪诈面孔也越来越为众人所憎恶。

康熙三十三年四月,李光地闻母亲病故,这时康熙帝首先下谕旨说:“提督顺天学政关系紧要,李光地特行简用,著在任守制。”②李光地于是上疏奏称荷蒙圣恩,怎敢不竭诚报效,念虫蚁微情,亦须尽孝。因请假九个月归里治丧,十二月返任,不误岁科两科两试。他这是想尽忠尽孝、于公于私两相兼顾之计。不料却有违于尽孝的教条,当即被人抓住把柄,一时间舆论大哗,攻讦之声四起。御史沈恺曾、杨敬儒首先交章论劾,抨击其不遵为父母回籍守制三年的古训,是“靦颜充位”、“潦草塞责”③。疏上,康熙帝仍然命李光地遵行在任守制之前旨。接着给事中彭鹏又上疏指责李光地不请终制,“忽以三年之通丧请为九月之给假”,是贪恋禄位,它“于礼则悖、于情则乖、于词则不顺”,并详细陈述了李光地有十不可留,而要害问题是李光地的不孝。疏中说:“上谕十六章首曰敦孝悌以重人伦。”“不乞守制而请给假,非所以体上谕教敦孝意也。”这是“悖圣训而失本心”,“未闻不孝而能忠者也”。疏中又指出“数日之内,长安道上无不指光地为贪位而忘亲,司文而丧行,大损其生平”。他因此请求皇帝“重其罚”。康熙帝览奏后很为震动,传旨询问彭鹏。彭鹏又上一疏,称曰:“皇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试光地耳。光地深文厚貌,道仁道义,言忠言孝,一试诸此,而生平心术品行,若犀燃镜照而无遁形。”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七年四月初一,中华书局1984 年版。

②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③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他揭露李光地请九个月假是“外以欺人则为丧心”,“内以欺己则为挟术”。“夫为人子而甘于丧心,为人臣而敢于挟术,两者均罪,光地必居一焉。以此赴任不可,以此回籍犹不可。”他认为李光地所谓的道学的虚伪面孔已经“败露”。因此建议皇上:“察光地患得患失之情,破光地若去若就之局。不许赴任,不许回籍,春秋诛心,如臣所请。”①分析揭露得有理有据。至此,康熙帝再也无法回护,于是将彭鹏的前后两疏一并下九卿议论,终于下令:李光地解任,不许回籍,在京守制。这是李光地的伪道学形象在众面前的又一次大暴露、大失败。

但是,这一切并未削弱康熙帝对李光地的信任与倚重。三十五年李光地服阙,仍命任顺天学政,三十六年四月,授工部右侍郎,九月,改任左侍郎仍留任学政。三十七年十月,康熙帝东巡,于盛京召见陈梦雷。尽管陈梦雷于召对中揭露了李光地在蜡丸疏一事上的“欺君卖友”行为,陈梦雷受到康熙帝的赏识也从此获赦回京,在诚亲王处行走,但也仍然没有动摇康熙帝对李光地的信任。十二月,李光地即改任直隶巡抚,这是权势赫赫的肥缺。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第二节 直隶巡抚政绩卓著


李光地在直隶巡抚任上最突出的政绩是尽心于农田水利。河道治理有关国计民生,是康熙帝继位以来最关心的重大问题之一。当时直隶地区屡遭水患,为害情况不亚于黄河下游。三十八年二月,康熙帝特谕李光地等说:“漳河与滹沱河故道原各自入海,今两水合流,所以其势泛滥。尔等往视,如漳河故道可寻,即可开通引入运河。如虑运河难容,即于河道之东别挑一河,使之赴海。其可否修浚情形尔等阅后再奏。”①李光地率属员进行了实地勘察之后,四月上疏,提出治河方案。他说,现在漳河分为三支,其中两支流入运河,另一支分流后又入运河。这样“入运之水已多,子牙河之水自减,可无碍漕之虑。但归卫之河与老漳河皆有散漫浅平之处,应酌量挑濬。其完固口小支河应筑鸭嘴坝及拦河坝,逼水入河。”再于静海县“阎、留二庄出水处挑成河道,两岸筑堤,束水归淀。则静海县地方不致淹漫,而大城等州县堤岸均无妨碍矣”②。诏如所请。接着,他因霸州、宛平、良乡、固安、高阳、献县,因开濬新河占民田一百三十九顷,特奏请豁免额赋而获批准。六月,他以通州(今通县)等六州县额设运输漕粮之红剥船六百只,每船给地十亩作为运丁赡养之费,如遇水旱灾害向不蠲免。为稳定运丁情绪,确保漕运畅通,他特别奏请按民田之例遇灾时额赋概予蠲免。下部议不准,康熙帝特准其奏。三十九年七月,静海等地方长堤竣工后,李光地奏请开诸州县水田,引漳、滏、滹沱、大陆诸水灌溉,并推荐管河同知许天馥为河间知府,以管理这项工程。四十年,又督修永定河,自郭家务至柳岔口开河筑堤。四十一年八月,他下令所属各州县广兴水利,“近山者导泉通沟,近河者引流酾渠,去水运远者凿井溉田。其水道应修濬者俱听备帑兴工”①。

李光地在为国家扭转财政亏空、清除考试积弊方面,也作出了有益的贡献。三十九年二月,他针对各级官吏侵吞、挪用公款、粮米成风和“法轻易犯”的弊病,上疏建议立法清厘宿弊,严加盘查属库及各种支出,有犯者实行重治,“嗣后地方官如挪移银至五千两以上或粮米六千石以上者,无论已未革职,仍拟满流,不准折赎,即遇恩典亦不准减免。庶人知畏威法,而仓库加谨矣”②。下部议行。七月,康熙帝因科场考试时大臣子弟取中者多而平民子弟甚少的弊端,下诏另编字号考取,并将给事中满晋、御史郑维孜条陈科场积弊与总督郭琇条陈学校弊端,连同九卿定议一起,下令尽行录出传示李光地及总督张鹏翮、郭琇、巡抚彭鹏。上谕中说:“四臣皆操行清廉。李光地为学院时官声最好,今阅九卿等所议果否得当,如何方能除去弊端,永远可守,各抒己见具奏。”③李光地遵旨上奏,称颂康熙帝的决定是“仰见天地无私,不遗侧陋,洵足永远遵守”。除同意九卿所议各款外,在严肃考场方面提出增加三条意见,即“势要勒收关节,许考官据实出首”④;加强考场巡察,务求精密严肃;革逐试场中所用儒士,以杜暗中行奸。于整饬学校弊端方面,增加四条意见。

① 《清圣祖实录》卷192。

② 《清圣祖实录》卷193。

① 彭绍升:《李文贞公事状》,《碑传集》卷13。

② 《清圣祖实录》卷197。

③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④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李光地治绩显著,不断得到康熙帝的赞扬:“自授巡抚以来,居官甚佳”,“体恤微员”⑤。四十二年四月,康熙帝谕大学士等说,李光地“居官诚优,且得大臣礼”,“自任直隶巡抚以来,每年雨水调顺,五谷丰登,官吏兵民无不心服”①。于是又擢升为吏部尚书,仍管巡抚事。这年冬,他以河间一带水灾,奏请发放仓米赈贷并命富户出粟平粜。这时饥民大量涌入京师,康熙帝命八旗诸王贝勒大臣内务府各官及汉大臣官员等,于京城数十处设立粥厂赈济灾民,但这已给京师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至第二年三月,大学士九卿等奉康熙帝上谕,令李光地领回河间等处饥民。当月,给事中黄鼎楫、汤右曾、许志进、宋骏业、王原等合疏弹劾李光地,指出去年直隶报灾州县二十余处,李光地上疏称开仓赈济或减价平粜,实际上河间饥民却散入京师者甚多,抨击“光地身为抚臣漫无经理,疏内所称民沾实惠,俱属空言。尤可异者宁津县被灾更重,流亡更多”,“而光地去岁竟不报灾,仅于题参知县陈大经疏内称‘宁津颇有水灾’,匿重为轻”。“光地目击流亡,不闻出一筹画,碌碌素餐,虚文巧饰”,特“请严加处分,以为大吏漠视民生之戒”②。李光地被责令回奏说:“去岁河间等府属被水,勘明成灾州县三十余处,陆续照例题请蠲免钱粮,分别灾份轻重将仓粮散赈出借,又设立粥厂二十余处。自去年十一月起至今未停,无论远近饥民皆许就食。其流散者饬地方官分道招令还乡。臣安敢稍涉懈怠以负皇上委任。然安集无术,尤有贫民如许散入京城,此臣及地方官之罪无可辩者也。”至于初不了解宁津地方被淹情况,是知县陈大经“竟不通报”造成的。“及十月中,臣扈驾西巡由真定回暑,路遇天津县民人,询知情形,即劾罢陈大经,疏中声明宁津颇有水灾”,“非敢匿重为轻也”。但由于受灾之后,“人民既不能悉归本业,致有流移,臣与地方官之罪又无可辞者也”①。他用委婉的言辞把问题说得一清二楚,康熙帝于是颁旨说:“不必引咎。”②四月,李光地又上奏,以河间水灾、饥民流入京师,自陈不职,请求解任。康熙帝览奏后,谕大学士说:“李光地著留任。其居官有何可议?但彼专信门生,常为所诳。凡人口讲道学彼即深信之,夫道学岂易言哉!”“若徒托之空言而无实事,则亦何益之有!”③这分明是为李光地开脱。但众臣似乎并不买账。八月,御史吕履恒参劾李光地于秋审之事任意决断。为此康熙帝特谕大学士说,李光地皆依律审拟,并非任意决断,并退还了吕履恒的奏本。继而给事中王原劾妻李光地所荐举的文选司郎中陈汝弼,劾其由刑部调吏部后“专擅恣纵,有贪赃情弊”。都察院议革职、刑部论绞。奏上后,康熙帝却说:“人有荐陈汝弼之贤能者,故朕简于众郎中内,特授选司郎中。如受贿是实,即置于法以为众戒;若未经受贿则应宽之。”驳回下令再审。回奏是“受贿有据,应立绞。”康熙帝仍然认为供证不实。于是特令议政大臣、九卿重新核查。报称有逼供现象。于是康熙帝下令,免陈汝弼所犯之罪。原审诸臣分别受到革、降处分。

⑤ 《清圣祖实录》卷206、211。

① 《清圣祖实录》,卷212。

②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② 同上。

③ 同上。

王原以被陈汝弼揭发有“嘱托私书”④行为,遭革职。康熙帝这更是公然出面偏袒李光地。四十四年十月,李光地疏劾云南布政使张霖假称诏旨,贩卖私盐,得赃银一百六十余万两。张霖论斩,家产籍没入京。

④ 同上。


第三节 晋官大学士


康熙四十四年(1705)十一月,康熙帝以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优”①,升为文渊阁大学士。

李光地不仅在政治上深得康熙帝信任,思想文化及学问上更深得康熙帝的赏识与倚重。康熙帝是博学多才的帝王,他潜心钻研学问,多方面探求知识,对孔孟之道、程朱陆王之学,以及历算、机械等当代科学之事无不有极大兴趣。他尤其喜欢理学,而这正是李光地所擅长。李光地的理学体系是多弥缝而少发挥,尽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足以调停一元二元之间”。他用这种取巧的办法,把本来矛盾的事物可以说得头头是道。这样“以伪代诚,君臣相欺而可以相安无害”②。这种思想方法和理论大有利于康熙帝的思想统治政策,所以深受康熙帝欢迎。当时人彭绍升说,李光地“所奏进文字,发舒心得,圣祖未尝不称善”③。所以他经常被康熙帝召入便殿研讨义理。康熙帝所御定的书籍多指派他来参定,如《御纂朱子全书》、《周易折中》、《性理精义》等均为李光地所校理。康熙帝曾十分满意地说:“知光地者莫若朕,知朕者亦莫若光地矣!”④李光地积极供职,认真阐发理学,康熙帝对他的信任与日俱增。越是这样,他在复杂的政治斗争和纷纭的官场中越是寡言慎行,惟恐招祸。“其有献纳罕见于奏章,独与公共事内廷者时能道之。”①在私下,他对重大事情也多以委婉和模棱两可的言辞。康熙四十五年六月,江宁知府陈鹏年为两江总督阿山疏劾定谳论斩。不久康熙帝问李光地阿山如何,李光地说:“当官勤敏无害,其犯清议者,独劾陈鹏年一事耳。”②康熙帝遂宽免陈鹏年,并将其内召。这时,康熙帝在废立太子问题上大伤脑筋。四十七年十一月,康熙帝有意将已废太子允礽复立为太子,召满汉文武大臣令其“详议,于诸阿哥中举奏一人”。结果众臣多附和内大臣阿灵阿,共同保奏皇八子允礽。对此康熙帝极为不满,下令再思具奏。同时传谕李光地说:“前召尔入,曾有陈奏,今日何无一言?”李光地回奏说:“前皇上问臣废皇太子病如何医治方可痊好,臣曾奏言徐徐调治天下之福。臣未尝以此告诸臣。”③这是在关键时刻准确体会康熙帝意图的极为得体的回奏。第二天,康熙帝便召见众大臣,公开宣布废皇太子病已痊愈,表明了复立之意。四个月后,即四十八年三月,康熙帝复立允礽为皇太子,李光地被任命为二正使之一,奉命持节授皇太子宝册。四十八年,李光地充会试正考官,这时他已六十八岁,奋勉不辍报知遇之恩,“闱中以过劳婴疾,不稍自惜”④。

李光地的晚年愈加为康熙帝所倚重,君臣彼此相知,关系更加密切。两江总督噶礼与巡抚张伯行互相攻讦,康熙帝遣大臣往讯,久久不能定案。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② 杨向奎:《清儒学案新编》第1 卷,齐鲁书社1985 年板。

③ 彭绍升:《李文贞公事状》,《碑传集》卷13。

④ 彭绍升:《李文贞公事状》,《碑传集》卷13。

① 彭绍升:《李文贞公事状》,《碑传集》卷13。

② 方苞:《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6《安溪李相国逸事》。

③ 《清圣祖实录》卷235。

④ 杨名时:《文贞李公光地幕碣》,《碑传集》卷13。

五十一年二月,康熙帝忽将噶礼革职,寻孥戮之,而复张伯行官。此事李光地“实赞之。其语秘,世莫能详”①。这时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戴名世《南山集》狱案,被诛戮者甚多。著名古文家、桐城贡士方苞亦被牵连下狱论死。康熙帝在一次召见廷臣时偶然提到已故侍郎汪霦时感慨地说:“自汪霦死,无能古文者。”李光地说:“惟戴名世案内方苞能。”②五十二年二月,方苞因此蒙宽宥免治得释,出狱后隶汉军旗,以白衣入直南书房。三月,李光地参与千叟宴于畅春园,获赐袍帽等物。晚年的李光地,年老体衰,疾病不断,恶疮、疥毒、脾泄之症不时困扰着他。他或“两手硬肿,匕箸俱废”,或“不能胜衣冠,不能移动数步”,“苦楚缠绵”③。康熙帝对他关怀备至,给假令其坐洗温泉,亲赐药物、食物,甚至玉泉山水,指示治疗办法。一再指示其加餐,以增加体力,“饮食愈多愈好,断不可减吃食。”④这使李光地感激无状。他多次以病乞休,但康熙帝不愿他离去,一再温旨慰留。而《周易折中》、《性理精义》及续编《朱子全书》正是这时经李光地手相继纂修告竣的。五十四年六月,李光地再次上疏乞休,奏疏中说:“臣前以疮毒发体乞休,奉谕以内阁老臣凋零,令臣勉加调摄,药饵食物赐赉频仍,枯株败卉复得更生。”他历诉近几年间承修朱子全书、易经、性理诸书将次告成的情形后,又说:“俯念臣年七十有四,古人悬车之数已过,而痼疾缠绵。每奏对多失仪节,圣主哀矜,往往令人扶掖,而臣何敢自安?”又言“臣父殁于闽乱之时,窆封浅土,臣母之殁,因臣在京守制,久未合祔”。“乌犊私情难免凄恻”。⑤特请求休致。康熙帝览奏后说:“卿才品优长,文学素裕,宽宏休容,得大臣之体。自简任机务以来,恪共清慎,益著勤劳。今虽以老疾乞休,朕眷注方殷,何忍允其所请?”特“暂给假二年,事完即来京办事,以副朕笃念老臣至意。”并赐诗以壮行色,诗中有“协恭惟得老成儒,味道经书翊庙谟”①之句。

李光地回乡不到一年,从五十五年(1716)三月开始,康熙帝便一再传旨敦促其办完事迅速归朝。五十六年四月,李光地回京,趋热河(今河北承德)朝见。于是又立即供职,奉命审阅大学士王掞等所纂《春秋传说》及翰林院检讨张照等所辑《篆字经文》等书,时年七十六岁。此事,又引起不少人的非议,以为李光地贪图禄位。五十七年(1718)正月,内阁议上孝惠章皇后尊谥疏中未写章皇后字样,部议李光地等大学士“甚属错误”②,应各降三级。康熙帝予以宽免。四个月后的五月二十八日李光地病逝,享年七十七岁。

① 方苞:《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6《安溪李相国逸事》。

② 方苞:《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6《安溪李相国逸事》。

③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中华书局1983 年版。

④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中华书局1983 年版。

⑤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② 《清圣祖实录》卷277。

正在热河行宫的康熙帝于六月十二日(7 月9 日)得到李光地噩耗及接到其请求休致的遗疏后,深为“悯悼”。他清楚群臣对李光地的不满情绪,特向大学士等说:“李光地屡经求退,其奏折已呈览数次。因大学士王掞患病告假,故暂止其奏,俟王掞到阁时,令其具本奏请,并非李光地贪恋官职而借以为名也。前折衷心毕露,甚是详明。”③遂将李光地以前请求退职奏折及遗疏一并发下,以消除群臣的误解。当天,康熙帝便派遣皇五子允祺、内大臣公马尔赛等往奠茶酒,赐银一千两。又命工部尚书徐元梦等护其丧归。康熙帝又谕部臣等说:“李光地久在讲幄,简任纶扉,谨慎清勤,始终如一。且学问渊博,研究经籍,讲求象数,虚心请益,知之最真无有如朕者;知朕亦无有过于光地者。倚任方殷,忽闻患病溘逝,朕心深为轸恻。所有应得恤典,该部察例具奏。”①于是予祭葬,谥曰文贞。雍正元年(1723)追赠太子太傅,十年入贤良祠。

李光地生平著作丰富,主要有《周易通论》四卷、《周易观象》十二卷、《诗所》八卷、《大学古本说》一卷、《中庸章段》一卷、《中庸余论》一卷、《读论语札记》二卷、《读孟子杂记》二卷、《古乐经传》五卷、《阴符经注》一卷、《参同契章句》一卷、《注解正蒙》二卷、《朱子礼纂》五卷、《榕村语录》三十卷、《榕村文集》四十卷、《榕村别集》五卷。

③ 《清圣祖实录》卷279。

① 《清史列传》卷10《李光地传》。

(谢选骏指出:从康熙对于李光地的变态喜欢、信任重用来看,康熙根本不像别人说的是什么明智的君主,而是一个瞎子、聋子、傻子。如其不然,则是康熙这个狗娘养的骚鞑子狡猾得很,他用这种办法榨干了坏蛋李光地,让他俯首帖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过还亏他死的早,如果多活几年落入了更加变态的雍正手里,李光地这条老狗不死也要掉层皮了。)



【第二十章 于成龙】


康熙时期,社会趋于安定,扫除了前代明朝的一些积弊,居官清廉者不断出现。于成龙①与张伯行是这一时期最有代表性的著名清官,被人们赞为“江南第一清官”,“天下廉吏第一”。

① 康熙时有两个于成龙,一为山西人,一为直隶人,皆以居官清廉、勇于任事而受到朝野称道。时称前者为“老于成龙”,后者为“小于成龙”。本篇即指“老于成龙”。


第一节 勇于任事


于成龙,字北溟,别号于山,山西永宁(今离石县)人。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八月二十七日,出生于一个富裕的乡绅之家,从小就受良好教育。崇祯十二年(1639),二十三岁时参加科举考试,仅得个“副榜”贡生②。清顺治十八年(1661),进京备选,授广西省罗城县令,③始登仕宦之途,这年,他已四十五岁。

罗城位于广西北部少数民族地区,万山峻岭,沟谷纵横,虎狼昼行无忌,四时毒雾迷天,瘴疠盛行,北方人视为绝境。加之瑶、僮(壮)等民族杂处,语言不通,纠纷时起,很难治理。于成龙受命时,罗城县几经战争蹂躏,已残破不堪。显然,把这个最荒凉、最贫穷而充满了危险的地方交给了于成龙治理,亲友们都为他担心。他却不以为然,说:“君命也,独不闻义不辞险耶!”①行前,他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写道:“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②于成龙明知前途多艰,仍毅然接受任命。他辞别泪流满面的母亲和妻儿,跨上一匹驴,带了四名仆人,离家上任。他涉历重重险要,行程六千余里,终于来到了罗城,只见遍地蒿草,荒无人烟,瘴雾弥漫,群山隐现。县城仅有六户人家,城无寸墙,衙门仅是茅屋三间,门窗皆无。他一到,马上砍篱棘,插地为门,在院中积土,当作几案,旁边挖坑做饭,炊具只有一锅一盆。

于成龙到任后,就实心做事。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每天召吏民来“从容问所苦”,宣谕朝廷慰抚之意。在当时情况下,召集流亡百姓,保护他们安居,不再受战争袭扰,特别是打击盗匪的抢劫活动,使他们安心生活,就成了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一发现有抢劫、盗窃等事件发生,立即命随从侦破,审讯属实,迅速做出处理。经此不断打击,抢劫、盗窃以及危害百姓的不法事明显敛迹,地方渐获安宁,百姓也开始安下心来。

与罗城邻近的瑶族头人酋长,经常到罗城一带杀掠,成为当地百姓一大祸患。于成龙到任后,组织一支乡兵,将其击退,追剿残敌,欲一举捣毁其巢穴。瑶人酋长非常害怕,发誓再也不敢侵犯罗城境。于成龙这时才下令停止进兵。百姓免去年复一年的惊恐,更安心于生产,专力耕耘。①他体恤当地百姓疾苦,屡次请求上司放宽徭役的规定,减轻他们的负担,还想尽办法,从内地运进当地百姓急需的食盐,解决了人们生活的一大难题。诸事稍有头绪,他便兴建一处学宫,开展文化教育,培养人才。他创设了一座“养济院”,救济衣食无着、无亲故的贫穷人和无人侍养的老人的生活。于成龙面对现实情况,什么该办,什么该废,他都一一清理落实。原先一个残破毫无生气的罗城开始变得富有生机。

于成龙在罗城七年,全县面貌有了明显的改观,他与当地百姓也结下密切关系,受到他们的爱戴,亲“如家人父子”②。

② 熊赐履:《于公成龙墓志铭》,载《碑传集》卷65。

③ 戴震:《于成龙传》及熊氏《于成龙墓志铭》载成龙于顺治十三年任罗城县令。误,应为顺治十八年。① 熊赐履:《于公成龙墓志铭》。

② 《国朝先正事略》卷7《于清端公事略》。

① 戴震:《于清端传》,载《碑传集》卷65。

② 《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详见陈廷敬《清端于公传》,载《碑传集》卷65。

在每次缴纳田赋时,他们总留出数钱放到于成龙的案桌上。开始,于成龙不明白他们的意图,便问此为何意?他们说:“阿耶(同爷)不要‘火耗’,不谋衣食,宁酒亦不买耶?”③于成龙十分感动,仅留下够买一壶酒的钱,余钱全部退回。他的生活十分清苦,他的四个仆人忍受不了,有的离他而去,有的受瘴疠之害而死。罗城人很同情于成龙,每天早晚都去给他请安。有时还凑些钱献给于成龙,说:“知阿耶苦,我曹供些少盐米费耳。”他笑着回答:“我一人何须如许物!可持归,易甘旨奉汝父母,一如我受也。”谢绝了他们的好意。

有一天,于成龙家人来探望他,消息很快传开,罗城人高兴得奔走相告:“阿耶人来,好将安家去。”他们以为于成龙家人来此取钱,作生活之用,而于成龙一定缺钱,于是便凑了不少钱献上去。他婉言谢绝,笑着说:“此去我家六千里,单人携资,适为累耳。”让大家都回去。罗城人跪伏地上,感动得痛哭流涕,于成龙也忍不住跟他们一起哭了。最后还是不受他们的馈赠,劝他们把钱都收回去。①于成龙在罗城的政绩受到总督卢兴祖等人的赏识,向朝廷作了报告。康熙六年(1667),朝廷下达新的任命,提升于成龙任四川合州知府。这年,于成龙已经五十二岁了。罗城人得知他将要远调四川,倾城出动,都拦在路上,失声呼号,哭着说:“耶今去,我侪无天矣!”在于成龙起程之日,罗城人追送数百里,痛哭而回。有一个瞎子不肯回去,于成龙就问他为什么不走。瞎子说:我算计您袋中公费不够一千里途中用。我学过算卦,有这么点本事可以沿途挣点钱,以备不足之用。一席话,说得于成龙心里热乎乎的,就把他留了下来。由于阴雨连绵,在路上一再耽搁,钱也花尽了,多亏瞎子挣回些钱,做了路费,才使于成龙抵达合州。②合州这个地方,生活很困难,与罗城相比,也不差上下。这里经过明末农民战争、清兵进川,当地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百姓背井逃亡,州城仅剩下百余户人家。一年收缴正赋仅十五两白银,而供役相当繁重。于成龙到任后,立即着手整顿经济。他把一切不合理的规定和明朝遗留下来的弊政统统废除,招集百姓开垦荒芜土地,由当地官府贷给种子和耕牛,迅速恢复生产。他上任才一个来月,百姓纷纷迁回合州,骤增至千户。

不久,于成龙又被调到湖广黄冈(今湖北黄冈)任同知,驻岐亭。这里一向多盗,甚至白天公然行抢,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制止,闹得人心惶惶,生活不得安宁。于成龙意识到,此事关系到百姓生计,决定从捕盗入手,整顿州治。他首先招抚盗首彭百龄,赦免了他的罪过,令其捕盗自赎。他还不顾危险,亲自装扮成一个乞丐,打进盗贼之中,每天给他们打扫庭院,暗中观察他们的行迹。他住了十余天,完全掌握了他们的罪证,就脱身逃走了。他回到衙门,集合健壮捕快,亲自率领他们前去捕捉,一举将他们全部逮捕,审问完毕,将有血债的人处以死刑。经此打击,残余盗贼胆战心惊,纷纷逃离岐亭,地方从此获得安宁。

于成龙于公事之余,改穿便装,打扮成普通百姓装束,深入到各村堡,③ 民人纳税赋,多系碎银,而官府须将此加火重炼,制成重量规格一致的银块,便于存储。在重炼中银有所损耗,故规定缴税须将其损耗之部分也计在内。此项银即称火耗银,当地官皆以多加此项银两以饱私囊。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① 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② 以上见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访查案件,体察民情,举凡当地情况,无不了若指掌。论事决是非曲直,办案依刑律,都准确无误。于成龙在黄冈的政绩,受到湖广巡抚张朝珍的器重,把他作为良吏向朝廷推荐。

康熙十三年(1674),于成龙再调任武昌知府。这时,正值吴三桂发动叛乱,叛军已推进至湖南境内,逼临长江南岸。局势变得非常严重。朝廷全力应付叛乱,所在地方官率当地军民配合清军同叛军作战。于成龙驻地武昌处长江中游,是一战略要地。他作为武昌知府,自然负有守土之责,并参加了平叛的实际斗争。康熙帝命平叛大军攻取军事重镇岳州,成龙的任务是为大军造一座浮桥,以保证大军顺利进军。但浮桥刚造好,恰遇上一场山洪爆发,将浮桥冲垮。此事关系重大,上司追究责任,将于成龙免职。

但是,于成龙很快又得到立功的机会。吴三桂在湖北各州县散发反清檄文,引诱清地方官吏投降,凡投降叛军的都给予任命札书。如麻城、大冶、黄冈、黄安等地占山为王的武装力量都响应吴三桂,倚山结寨,树起叛军的旗号。大冶县逃犯黄金龙、大盗周铁爪、原于成龙手下捕役刘君孚等人相互勾结,推邹君升为首,接受吴三桂伪札,占据曹家河公开叛乱,威胁清军后方。湖广巡抚张朝珍知道于成龙任黄冈同知时很得民心,就令他前去招抚。于成龙侦知刘君孚虽然叛变,尚犹豫动摇,首鼠两端,便决计先招抚他。成龙兼程前往曹家河叛兵营地,离此十里,寻地投宿。他立即发布通令,凡自首者皆免罪。叛兵看到成龙的通令,纷纷投顺,日以千计,都免于处罚。与此同时,于成龙派遣当地乡官向刘君孚当面传达他的爱护之意,约定只要投降,就予以赦免。接着,他骑上一匹黑瘦的马,只带随从二人,“张盖鸣钲”,直接去刘君孚的住处,呼唤刘君孚出来见面。刘君孚一见于成龙,拜倒在地,接受招抚。当即有数千人跟随刘君孚投降。于成龙令他们分区保护地方,并挑选精壮,命他们征讨叛军。黄金龙在曹家河无法立足,逃到纸棚河,与首领邹君升企图保住山寨。于成龙督率新降的精壮兵尾追不舍,终将邹君升与黄金龙活捉,把他们斩首处死。①张朝珍得到捷报,大喜,马上向朝廷奏报:“武昌知府于成龙等,督率官兵堵截,擒杀贼首,胁从余党,俱已安插。”康熙帝令“下部议叙”②。批准张朝珍恢复于成龙职务的请求,提升他任黄州知府。

继收抚刘君孚,擒斩邹君升、黄金龙之后,于成龙又以巨大的勇气和深思熟虑的谋略,一举平息“东山贼”的叛乱。永宁乡何士荣、阳逻陈鼎业、石陂刘启业、泉畈鲍世庸与漏网的周铁爪各起兵数千人反清,号“东山贼”,他们依附吴三桂叛军,其中何士荣还受封为游击,纠结这几股叛兵,同清军对抗。他们遥与湖口、宁州诸土贼配合,图谋黄州。这时,各镇清兵大部进入湖南,屯驻荆州、岳州,与吴三桂主力对峙。而湖北地方空虚,黄州又为诸贼包围,形势危险,州中官吏主张退保麻城。于成龙不同意,说:“黄州,七郡门户,我师屯荆、岳,转运取道于此。弃此不守,荆、岳且瓦解。”誓死固守。①他召集乡勇二千人,派遣黄冈知县李经政进攻阳逻,擒获陈鼎业,处死。何士荣率叛军自牧马崖分两路进犯。于成龙派千总罗登云率千人当东路,他自率一部当西路。

① 以上见《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详见戴震《于清端传》。

② 《清圣祖实录》卷49。

① 《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

又令千总吴之兰攻击其左翼、武举张尚圣攻其右翼,他则攻其中坚。战斗非常激烈,千总吴之兰牺牲,叛军得势进逼,乡勇被迫后撤。在此危险的时刻,于成龙一马当先,冒着矢石,向叛军冲去。他一边疾驰,一边对千总李茂升说:“我死,汝归报巡抚!”茂升被于成龙敢战敢死的精神所激励,率部奋力迎战,越战越勇。这时,张尚圣自右侧出叛军之后,与于成龙、李茂升合军夹攻,叛军大败,活捉何士荣。于成龙乘胜进军,收复泉畈。前后激战二十四日,“东山贼”被全部歼灭,叛军首领何士荣被押送到巡抚张朝珍处,斩首示众。②张朝珍对于成龙勇平叛乱,保卫地方极为称赞,写成详细奏文,向朝廷报捷,力陈于成龙平叛之功。这件事给康熙帝留下了深刻印象,至数年后,即康熙二十年,于成龙进京陛见时,康熙帝还特别问起他在黄州任剿抚叛军的事,深表赞赏。

康熙十六年,于成龙从黄州知府升任黄州江防道。次年,再升至福建按察使。成龙每在一处为官,必得当地百姓爱戴。当调任他去福建任按察使,广大士民一再恳请将于成龙留下。在他离去之时,蕲黄及周围邻郡人“沿岸遮送至九江”,数万人“哭声与江涛相乱”,成龙也感动得流泪,目不忍视①。不久,成龙又调任布政使。康熙十九年,升任直隶巡抚,第二年,再升至江南江西总督。②这时,他已经是六十五岁的老人,成为朝廷的一员封疆大吏,地位显赫。

尽管于成龙官越做越大,但他勇于任事的锐气不减,仍以重民命为宗旨,关注民间疾苦,尽自己权力所及,不断为民请命。当郑成功入据台湾后,朝廷严行海禁,封锁郑氏与沿海人民的来往。地方官吏动则以“通海”之罪,随意逮捕沿海渔民,株连数千人,皆判处死刑。于成龙此时正在福建按察使任上,而康亲王杰书率军驻福州,维持耿精忠乱后的社会治安。于成龙便去见杰书,力陈“通海”各案所涉及的人多是平民,应予释放。但地方大吏们以案已定,不好更改,感到为难。于成龙声色俱厉地用手一指庭堂中被审的妇女儿童,说:“此曹皆何辜乃撄斧锧?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缄阿从事!”③杰书久闻成龙盛名,此时听了他的慷慨陈词,“悉从其请”,使千百无辜百姓得以活命④。

清军入福建,平耿精忠之乱,乘机劫掠很多良民子女为奴婢。于成龙从各方面集资,用这笔钱把他们都赎出来,各归自己的家乡。因为岁数太小而一时不能归家的,就把他们集中到衙署中养起来,达千余人,过一段时间,用船把他们送到父母或亲戚家。①当于成龙一到直隶巡抚任,就训诫所属各州县不得私加火耗银,馈赠上司。私加火耗银,是当时官吏搜括民财的一个重要手段,实为清初的一大弊政。他们任意私加火耗银,除了自己贪占,还拿出一部分,进献给上司,以图保官和升官。农民大受其害,怨声载道。成龙起自基层,洞悉官场之弊,特制定法令予以严禁,并约束各级官吏相互监督,不许挟嫌告讦。他上疏请求严定处分办法,康熙帝批准执行。②

② 《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参见《国朝先正事略》卷7《于清端公事略》。① 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② 《清圣祖实录》卷99。

③ 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④ 《国朝先正事略》卷7《于清端公事略》。

① 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② 《清圣祖实录》卷93。

于成龙在总督任上,年近七十,以很大的魄力“革加派,剔积弊”,每天办事常常是通宵达旦,而不知疲倦。他继续保持深入民间调查的习惯,常穿便服,独自一人到各处体察民间疾苦,考核属吏的表现。③他为官二十余年,一向清廉任事,不改初衷,贵在始终,这在封建主义时代的官吏中颇为难得。

③ 《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


第二节 清苦克俭


于成龙从为官的那天起,终其仕宦生涯,他的生活一直是很清苦的,克勤克俭,以澹泊为乐。他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在哪级官位上,都未尝有丝毫改变。

于成龙在罗城县长达七年,这段时间是他为官的三分之一,他生活在一个极其艰难的环境,却与当地百姓同甘共苦,不贪不占,将生活保持在最低的水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自黄冈同知任上及以后,他从穷乡僻壤逐渐迁向繁华之地,从破败的小县城迁至生活优越的大都市,他的政治与社会地位也迅速提高。虽然生活条件改善了,官职不断地提升,但是,他的生活却一如既往,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节操,不与世俗同流。

于成龙远离家乡,长期在外做官,职务频繁变动,从不携带家眷,独自一人生活,一切从陋从简。他从黄州江防道前往福建上任按察使,快要开船了,他催仆人上岸买萝卜,多达数石。船家不解地问:“这是贱物,买这么多干什么?”于成龙说:“我沿途吃饭,全靠这些东西,还可以压船呢!”①康熙二十年(1681)十二月,康熙帝因于成龙“在直隶居官甚善”,“特简任江南总督”②。按朝廷礼制,像于成龙这样的大员上任,沿途必有相应的接送,而他自己也要携带差役、随员一大批,以显示其崇高的地位和权威。但于成龙从河北到南京,一切排场和仪式全免,事先不做任何通知,为避免走漏风声,他不打扰驿站,不住沿途专设的公馆,而是自找宿店,自雇一辆驴车作为交通工具。正巧他的幼子来了,便陪他去上任。他身上仅带了制钱数十文,供沿途投宿之用。

南京方面,已知朝廷旨意,于成龙即将到任。各级官吏早已听说成龙为官清廉刚正,很敬畏他,又想巴结他。因此,至到任之日,都出城远迎。可是,直等到中午,还不见人来。正在猜疑不定时,巡逻的差役报告说:于总督早已单车入府了。于是,群吏争先进献宴席、各色礼物。成龙一概回绝,弄得一城官吏不知所措。

于成龙日常食用极为简陋,“日食粗粝”,“佐以青菜”。对他来说,最好的菜要算豆腐,他每天早晨,从市场上买回二斤豆腐,足够一日之用。在他的餐桌上,从无鸡鸭鱼肉,“终年不知肉味”。①江南人传为“于青菜”。于成龙喜欢半夜饮酒,每次以半壶为限,其价钱不过五厘钱而已。他在湖北做官时,长子前来探望。儿子要回家时,成龙才买了一只腌鸭,只切了一半给儿子,供作途中食用。这些事传开,人们给他编了一首歌谣:“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公临归割半鸭。半鸭于公过夜钱,五厘酒价何处拈。”②南方人有喝茶的习惯,他的仆人也习以简朴,每天采摘衙门后院的老槐树叶当茶饮用。天长日久,槐树叶子都被采光了。他对自己的子女也是严格要求,从不准穿华贵的服装。他的子女冬天穿民用的褐衣,或木棉袍,未曾穿过一件珍贵的裘衣。③他到了江南总督任上,虽然官位显赫,收入增多,可他的生活还是那么清苦,每天食用依然是粗食、青菜。

① 熊赐履:《于公成龙墓志铭》。

② 《清圣祖实录》卷116。

① 熊赐履:《于公成龙墓志铭》。

② 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③ 熊赐履:《于公成龙墓志铭》。

遇有荒年,他继续降低自己的生活标准,日以屑糠加少许米做粥喝。即使家属探亲,或客人来,也是以此粥相待。他说:“如法行之,可留余米赈饥民也。”④于成龙轸念饥民之心,并非说说而已。江南习俗侈丽,讲究吃穿玩乐,特别是那些豪强地主、贪官污吏,竞相追求,大肆挥霍,从不顾及百姓的苦难死活。于成龙决心改变这种风气,他从自己做起,率先示范,大力倡导节俭。食用简陋,连他居住与办公的总督衙门也是如此。堂堂的总督府,空空荡荡,无一奢侈之物。据亲眼见过的人说,“几案间蛛丝鼠迹”,一个竹笥,装有他的朝服一件,一只锅,备烧饭用,再有文卷书册数十束,“此外都无一物”。他的同僚以及满汉大臣们都不得不叹服:“于公清苦天下第一也。”①他自己做出榜样,便制定具体条例,严禁奢侈的各种表现。在他的倡导与强制下,“相率易布衣”,士大夫家减舆从,去排场,仪仗从简,毁掉涂有各种颜色的华丽装饰,婚嫁不用音乐。他到任才几个月,“政化大行”,社会风气有了明显的改变,有些豪族巨猾被迫携家远避。②于成龙为官清廉之名,朝野上下皆知。康熙帝对他十分赞赏。康熙十九年十月,这位英明的皇帝对大学士们说:“居官者,宜以清廉为尚,官皆清廉,百姓自得遂其生矣。今朝臣有如于成龙之清者否?”③他把于成龙作为居官的榜样,让他的臣属们仿效,同时,要以于成龙为标准,去鉴别官吏的好坏。次年二月,康熙帝在懋勤殿第一次接见于成龙,称赞他说:“尔为今时清官第一,殊属难得。”又问起当年在黄冈剿抚“土寇”叛乱之事,再询问他的属吏中有无清廉的人,于成龙当即推荐知县谢锡兖、同知何如玉、罗京等人清廉。康熙帝又提到在此之前于成龙参劾知县赵履谦是正确的。于成龙回答说:“赵履谦过而不改,臣不得已而参之。”康熙帝很满意,最后说:“为政之道当知大体,小聪小察,不足为多。且人贵始终一节。尔其勉之。”①接见后,特赏赐钱物、良马,以示鼓励。

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已六十八岁。康熙帝调江苏巡抚余国柱任左都御史、安徽巡抚涂国相任湖广总督,命成龙兼任江苏与安徽两巡抚事。不久,于成龙因病不治,至四月十八日死于任所。各将军、都统等地方大员及同僚、属吏都前来瞻仰遗容,只见室中空荡无物,仅在床头放着一个陈旧的方形竹制容器,里面装有一件绨袍,还有几只瓦罐,有的盛了一点粗米,有的盛了盐制的豆豉(此为大豆发酵后用盐泡制,供调味用)。仅此数物而已。②于成龙逝世的消息一传开,江宁(南京)市民百姓罢市,聚在一起痛哭,家家绘图像供奉祭祀。每天有数百、千人拥至衙舍哭拜,以至衙舍内外拥挤不堪。康熙帝得报,赐祭葬,根据他生前的为人和节操,谥“清端”。③

④ 《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

① 陈廷敬:《清端于公传》。

② 《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

③ 《清圣祖实录》卷92。

① 《清圣祖实录》卷94。

② 《郎潜纪闻》卷3。

③ 《清圣祖实录》卷115。参见《于公成龙墓志铭》。

于成龙逝世不久,内阁学士席(或写作锡)柱自福建、广东查勘海界回京复命,康熙帝还问到于成龙在江南居官时的表现。席柱以自己耳闻目见,如实作了回答。他说:“臣过江南,人俱说于成龙居官甚清。但因轻信,被属员欺罔。”康熙帝说:于成龙到总督任上,听说“居官不及前,变更素行。至病故后,始知其居官廉洁,甚为百姓所称。或于成龙素行梗直,与之不合者挟仇谗言,造作属下欺罔等语,亦未可定,是不肖之徒见嫉耳。”说到这里,康熙帝不禁感叹:“居官如于成龙者有几!”④于成龙去世的同年十一月,康熙帝巡幸至江宁,召见江宁知府小于成龙,勉励他说:“务效前督于成龙,正直洁清,乃无负朕优眷之意。”①他又对大学士等人说:“朕博采誉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②康熙帝回到北京,仍追念于成龙一生劳绩,于十二月,特加赠太子太保,荫一子入监读书。③至雍正时,准于成龙入祀“贤良祠”。

④ 《清圣祖实录》卷116。499① 《清圣祖实录》卷117。

② 《清史稿》卷277《于成龙传》。

③ 《清圣祖实录》卷118。

(谢选骏指出:拼凑这套《中国通史》的黄俄人数众多,所以体例称谓并不统一,可见主编白寿衣只是挂名,并不尽责。在此章之间,马列狗们捧出几个清官汉奸作为典型予以歌功颂德,意在美化万恶的鞑靼奴役。最后还把高帽戴在杀人魔王康熙头上,真是令人不忍卒读。)



【第二十一章 张伯行】


张伯行与于成龙齐名,同为康熙朝的著名廉吏。于成龙生活在康熙前期,张伯行则生活在康熙中后期。可以说,他俩的政治活动贯穿了康熙朝六十余年的历史。


第一节 治河崭露头角


张伯行,字孝先,号恕斋,晚年又号敬庵。清顺治八年(1651)十二月,出生在河南开封府属一个名仪封(今兰考县东侧)的小城镇。他成名后,人们又尊称他为“仪封先生”。

张伯行的家资富有,这使他有优越的条件受到良好教育。他从七岁开始入私塾读书。父亲通晓孔孟之学,经常告诉他,“宋朝周、张、程、朱五子,乃上接孔、曾、思、孟之传者也,他日务读其书。”①张伯行牢记父亲的教导,总是打听、搜集周、张、程、朱五位大学者的书。十三岁时他已读完了“四书”“五经”。康熙二十年(1681),以县学廪生的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得中举人。康熙二十四年,他进京考试,获殿试三甲八十名,给予赐进士出身。这年,他已三十五岁。经考核,授予内阁中书,又改授中书科中书。中书科的职责是缮写册文、诰敕等事宜①。这是直接为皇帝办文、宣谕的机关之一。张伯行所任之职不过是一小办事员,还显露不出其才华。

张伯行在政治上崭露头角,引起人们的注意,始于治河,他的发迹和锦绣前程亦始于治河。

张伯行的家乡仪封地处黄河南岸,水患频年发生,沿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断地被洪水所吞没,清政府的经济为此也受到巨大损失。康熙帝很重视治黄,从康熙二十年到二十七年,以考城、仪封一带为重点地段,施工筑堤,以防水冲刷。

康熙三十八年六月,连续下暴雨,迅猛的洪水冲开了仪封城北关堤坝,咆哮而出,向城内袭来。人们惊惶失措,乱作一团,是时,张伯行正在家中为父丧守制,在此危难时刻,他挺身而出,召募当地百姓,亲自督率,找来布袋装沙填塞住决口,从而避免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惨剧。张伯行的事迹很快被前来巡视水患的河道总督张鹏翮所知道,他很赏识张伯行的才干和魄力,便上疏推荐他治黄。次年,康熙三十九年,康熙帝下达谕旨,命张伯行以原衔赴河工之任,督修黄河南岸堤二百余里及马家巷、东坝、高家堰诸地的水利工程。他悉心于河务,苦干三年,劳绩显著。康熙四十二年(1703),授山东济宁道,他善治水的才华得到进一步施展。后来,他回忆这段治水的经历时,说:“余自庚辰(康熙三十九年)岁,奉命效力河工,日夕奔驰于淮扬(指扬州一带)徐泗(徐州地区)数百里之间。”②其辛苦和鞍马劳顿可以想见。不仅如此,他对治河颇有见地。他细心体察河务,精心研究治河方法,提出治理黄河、淮河、运河的设想方案。

清政府在开海运之前,运河一直是南北经济运输的大动脉。由于运河河床狭窄,加之长期淤积,容水量有限,往往黄河发大水时,倒灌入运河中,不只运河,连淮河也都跟着同时受害。所以,治理黄河,不能不治运河、淮河,而运河北段水浅,常出现干涸,更影响至关重要的漕运。如何治理黄、淮、运河,成了清政府长期面临的一大难题。张伯行驻地济宁,地当运河要津,距黄河甚近,黄河一发大水,济宁地段的运河同被水灾。他在此任上,以治河为要务,倾注了心血与才能。

①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

① 《雍正会典》卷245。

② 张伯行:《居济一得》序。

张伯行根据自己的实践,参酌古人治水经验,提出治水的原则是:“补偏救弊,相时度势,毋拘成格,毋循覆辙,善为之节宣。”①他认为,河水“宜蓄者蓄之,宜泄者泄之,而河犹有不顺其治者,未之前闻”②。这就是说,只要“蓄”、“泄”得宜,河水就不会为害。张伯行总结前人治水,概括为四个字:疏、浚、筑、塞。他则强调治黄河在于“分”其水。因为黄河之害苦于洪水来临无处可泄,其结果势必冲决堤坝,或倒灌运河、淮河,造成大面积水灾。因此,他建议应修通会河,最为有效。这样做,是“分”其水势,减“强”为“弱”,水流畅通,就不会发生水患。

治理运河,也是这样。张伯行详察运河水量,看出运河北段水源不足,是其干涸的主要原因,提出北运河要蓄水,办法是开引河一条,把发源于山西而流入黄河的沁水,设法引至张秋,入运河。其南运河所依赖的水源如南旺湖、马场湖,逐渐变为百姓耕地,运河缺水,而一到雨季,则田地尽被淹没。张伯行主张应将两湖还其为湖,既足运河水源,又使运河之水可蓄可泄,可保运河畅通而无害。

张伯行治河的思想主张及实践都保存在他自编的《居济一得》一书之中。从这本书的内容,已经展示出他对治河的许多精辟见解。

虽然张伯行提出许多治河的建议未尽被采纳,但是他在自己管辖范围之内努力实践其主张。他亲自督修黄河南岸堤坝二百余里,“往来督催,无时即安”。他颁行《济宁以南各闸放船之法》,制定山东四十八闸放船的具体规章,这些措施保证了他管辖的一段运河畅通无阻。康熙四十四年(1705)二月,康熙帝南巡,途经山东临清,召见张伯行,十分赞赏他的治河才干,亲书“布泽安流”榜,作为对他治河成绩的奖励。①张伯行以治河而知遇于康熙帝,受到器重。次年五月,经康熙帝批准,提升张伯行为江苏按察使司按察使②。从此,张伯行进入清政府的高级官员的行列。

① 张伯行:《居济一得》序。

② 《居济一得》卷7《条陈通会河》。

① 《清史稿》卷265《张伯行传》载:“(康熙)四十五年,上南巡,赐‘布泽安流’榜。”误。查《清圣祖实录》卷225 所记,四十五年五月提升张伯行为江苏按察使之前,并无南巡之事,仅在二月有“巡幸畿甸”之举(见卷二百二十四)。而康熙南巡是在四十四年二月:“御舟泊临清州”(卷219),伯行即于此时被召见,赐“布泽安流”榜。

② 《清圣祖实录》卷225。


第二节 “清白之名闻天下”


张伯行是继于成龙之后又一个著名清官,他以廉洁、爱民、不畏权贵的“清白之名闻天下”,被康熙帝誉为“天下第一清官”。

体恤民情,重民命,封建统治者一向以此为标榜。然而,张伯行与一般官吏不同,他从政伊始,就身体力行,付诸实践,很得人心。他上任山东济宁道时,适值山东闹饥荒。他急灾民之所急,不等朝廷采取措施,便慷慨捐出河南家中的钱、粮、棉衣,分装数船,运往灾区,分发给运河标兵和灾民,“倾资广惠,众赖以济”①。这时,朝廷下达旨意,指令当地官员开仓赈济。张伯行奉命赈济汶上、阳谷等县,先后动用仓谷二万二千六百余石。事后,布政使司指控他专擅,上疏弹劾。张伯行毫不畏服,据理申辩:“奉旨赈济,不发仓谷,坐视各州县之百姓流离死亡而不救,仓有余粟,野有饿殍,本道之罪,其可逭乎?”又写道:“今本道以擅动仓谷被参,理应顺受。第恐将来山东各官,以本道为戒,视仓谷为重,民命为轻,一任鹄面鸠形,辗转沟壑,害有不可言者矣。”②张伯行驳斥得有理,朝廷没有追究,此事即作罢论。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康熙帝再次南巡,三月二十五日,在松江召见张伯行,对大臣们说:“朕至江南,访问张伯行居官甚清,此名最不易得。张伯行由进士历任按察使,不可以书生待之。”又对吏部说:“福建巡抚员缺,甚为紧要。张伯行为人笃实,即在行间,亦非退缩者,著升为福建巡抚。”③康熙帝征求大学士和督抚们的意见,都“推奖无异词”。康熙帝非常高兴,说:“汝等何莫保举,朕保之。将来居官好,天下以朕为明君,若贪赃枉法,天下笑朕不识人。”①当即又赐张伯行“廉惠宣猷”榜②。

张伯行在江苏按察使任刚满十个月,即升为福建巡抚,从地方一个部门的负责官员一跃而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他深感责任之重,更加勤于政事,为地方兴利除弊。福建人多田少,一年所产粮食,不足一岁之用,市场米价昂贵,不法商人趁机牟取暴利。张伯行每年派官赴湖广、江西、广东等省采购粮食,以平价售出。他还广设仓储,积贮粮食,严防盗粮,禁止粮食出洋贸易或走私,从而保证了粮食供给,即使遇到荒年,粮食也无匮乏之虑。张伯行“终闽任,民无阻饥之患焉”③。省城福州多崇信佛教,皆买贫家女髡发为尼僧,多至千百人。张伯行下令严禁,并将已出家为尼的人都由其家属赎回,择婿婚配。贫穷之家无钱的,由官府代为赎出。“数月之间,怨旷得所,舆情大悦。”④康熙中期以后,吏治由松弛而变法,贪风也日甚一日。诸如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已屡见不鲜。张伯行身在官场之中,保持自己清廉的节操,坚决抵制贪贿之风。还是从他补授山东济宁道时说起。他被任命后,入京进见康熙帝。吏部文选清吏司有一个姓陈的官员,明目张胆索要一份厚礼。

①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②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③ 《清圣祖实录》卷269。又,《清史稿·张伯行传》载,康熙于苏州见伯行,误,实在松江。① 《郎潜纪闻》(下)卷12。

② 《清史稿》卷265《张伯行传》。

③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康熙四十七年。

④ 朱轼:《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张清恪公神道碑》。

张伯行拒绝送礼,因而不得进见,而与他同行的山东济东道馈以厚礼,陈某即准其先进见。张伯行怒目而视,被拒两月余。后经康熙帝查问,陈某才不敢不准张伯行进见。张伯行出任江苏按察使,按官场惯例,要向上司总督、巡抚馈送礼物,约合白银四千两。张伯行愤愤地说:“我为清官,岂能办此!”仅以价值数十金的茧扇帕等小物分赠督抚。他们嫌礼物太轻,都不受。①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张伯行调任江苏巡抚②。他一到任,就以整肃官场贪风为目标,严禁徇私舞弊,不得上下互相馈送。为此,他向全省发布一道政令:一黍一铢,皆民脂膏,宽一分,民受一分之赐;要一文,身即受一文之污。虽日交际之常,于礼不废,试思仪文之具,此物何来?本都院水蘖盟心,各司道亦激扬同志,务期苞苴永杜,庶几风化日隆。③这份通令,写得简练如歌谣,通俗易懂。广大士民交相传诵,无不欢喜称快。

张伯行严格约束全省各地属员,而他自己则率先示范,杜馈送,处处节俭。他到福州上任时,见衙署“铺设甚盛,金银器皿,锦绣帷幕,炫耀于目”。于是,他召见属吏询问为何如此铺张。属吏说:“往例抚院新任,行户协备。”他严肃地说:“吾生平未尝用此,岂可过分?况行户即百姓,可滥用乎?”下令将全部陈设撤除,如数奉还,只留下前任巡抚不用的旧物。④调任江苏巡抚,先派旗牌官至苏,通令禁止官员科派百姓铺陈衙署。“及入署,四壁萧然,公(伯行)恬然安之。”⑤伯行在外做官三十余年,“未尝携眷”,每次上任,所带随从人员很少。任济宁道时,随行只四人,在福建任上有二十余人,而到江苏任上仅十三人。他的家很富有,在河南所置田产,“跨三、四州县”①。他“日用蔬菜米麦、寸丝尺帛,以至研麦磨石,曳磨之牛,皆自河南运载之”②。张伯行一生为官,个人费用不取自官,而取自于家,始终廉洁朴素,声望日隆,谁不为之叹服!

张伯行廉洁做官,操行端正,为贪官所不容,屡遭攻击,甚至陷害。但他不畏权势,凭一身清正之气,同贪官们展开了不妥协的斗争。他与江南江西总督噶礼的斗争,突出地表现了其个人品质。

噶礼是满洲正红旗人,清开国勋臣何和礼的四世孙。他以勋臣之后,入朝为官。论才具,尚称能干。但他为人十分贪婪,纵容属员残虐百姓。康熙四十九年正月,他由山西巡抚擢升江南江西总督。他本已声名狼藉,一到江南,又大张威福,搜括财物,更无所顾忌。适逢三年一次考核外任各级官员优劣,噶礼对其属吏多所包庇,隐匿其劣迹。张伯行查出,尽行揭露革职。从此,噶礼心怀忌恨。康熙五十年九月,发生了科场舞弊案,两人的矛盾势同水火。

①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康熙四十五年十月。

② 《清圣祖实录》卷240。

③ 《碑传集》卷17,《太子太保谥清恪敬庵张先生行伏》,又《郎潜纪闻》卷1,页336—337 也记载此文,字句略有差异。

④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康熙四十六年六月。

⑤ 《张清恪公年谱》巷上,康熙四十九年正月。

① 《清圣祖实录》卷261。

② 《碑传集》卷17《张尚书传》。

原来,此年江苏省举行乡试,副主考官赵晋等人内外交通关节,噶礼从中牟利,据传他索银五十万两。榜文公布,舆论哗然。苏州考生千余人共抬财神像入学宫,供奉明伦堂,辛辣讽刺官场钱能通神,以此表示他们的愤怒和强烈抗议。张伯行即上疏,据实报告事情经过。康熙帝即命户部尚书张鹏翮会同噶礼、张伯行及安徽巡抚梁世勋等在扬州会审,很快搞清了事实。案犯新中举人吴泌、程光奎通贿、副主考官赵晋等人作弊均供认不讳。事涉噶札,张伯行坚持穷追到底,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噶礼又气又怕,从中百般阻挠。主持会审的张鹏翮与噶礼关系密切,便停止审问,希图尽速结案。这时,已是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张伯行上疏劾总督噶礼,揭露他“营私坏法”“数十事”及与考官为奸等罪状,要求将他解任,一并严审。他在疏中大声疾呼:惩办噶礼等人,“振千古之纲常,培一时之士气,除两江之民害,快四海之人心”①。这一浩然正气的疏章很快传出,远近抄诵。张伯行不畏权势、刚直不阿的精神震动了朝野。噶礼见疏,惶惶不安,为了自保,也罗织罪名,上疏诬陷张伯行。督、抚互参,斗争愈加尖锐,问题也愈复杂。康熙帝下令督、抚都解任,交由钦差大臣审明。

福建、江苏百姓听说张伯行被撤职,纷纷罢市歇业。张伯行于扬州交印之日,数万人拥塞公馆院内及街道,哭声响彻全城,很多人要求赴京,向康熙帝申诉。次日,士民老弱又集公馆前,送上大量水果和蔬菜,张伯行皆谢绝。众人都跪在地上不起来,用膝盖爬行,恳求说:“公现任上止饮江南一杯水,今将去,无却子民一点心。”张伯行深为感动,仅收下豆腐一块,蔬菜一束。

及至张鹏翮审理督、抚互参案,有意偏袒噶礼,称张伯行“所奏全虚,应革职”;噶礼“所奏,有实有虚,应留任”②。康熙帝发现张等人有意掩饰真相,给予斥责,又改遣户部尚书穆和伦、工部尚书张廷枢等前往扬州再审。噶礼心虚恐慌,指使一位姓李的官员私向张伯行说和,又以噶礼“党众”,如张伯行不退让“必遭害”相威胁。张伯行说:“圣明在上,我何惧焉。”①穆和伦、张廷枢也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开导两人互相让步,和气了结。张伯行严辞拒绝。于是,穆、张两大臣仍按张鹏翮原议上报。康熙帝很生气,说:“张伯行居官清正,天下之人无不尽知,允称廉吏。”而噶礼“办事敏练,而性喜生事,并未闻有清正之名”。他“屡次具参张伯行,朕以张伯行操守为天下第一,断不可参,手批不准,谕旨见在噶礼处。此所议是非颠倒”。命九卿、詹事、科道再议。第二天,康熙帝召见他们,说:“张伯行居官清廉,人所共知。..噶礼办事历练,至其操守,朕不能信。若无张伯行,则江南地方必受其朘削一半矣。”②最后,康熙帝申明为“保全清官之意”,作出判决:将噶礼革职,张伯行革职留任。③消息传到江苏,广大士民齐声欢呼,家家门上张贴祝文:“天子圣明,还我天下第一清官。”又云集圆妙观,焚香结彩,遥拜皇恩。

① 朱轼:《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张清恪公神道碑》。

②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康熙五十一年四月。

① 《清圣祖实录》卷251。

② 《清圣祖实录》卷251。

③ 《清圣祖实录》卷251。

在北京,江南人有数万,持香至康熙帝所居畅春苑,向康熙帝谢恩,表示愿各减寿一岁,添加给圣寿“万万岁”。④康熙帝对此不胜欣慰。

张伯行复官后,“以海上有贼,欺君妄奏,监毙良民数人”之罪,被张鹏翮等屡次参劾,拟斩。康熙帝为保全张伯行,免罪,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九月,命其来京。⑤十二月,授为总督仓场侍郎,“戴罪效力”⑥。后调任户部侍郎、充会试副考官。康熙六十一年(1722)正月,康熙帝赐满汉老臣参加“千叟宴”。在宴会上,康熙表彰张伯行,说:“凡为大臣,当仰体君心,惠爱百姓。如张伯行为巡抚时,凡地方情形,米麦价值,皆不时奏闻,是真能以百姓为心者也。”①时年已七十二岁的张伯行,对此评价感到由衷的欣慰。

④ 《张清恪公年谱》卷上,康熙五十一年十月。

⑤ 《清圣祖实录》卷265。

⑥ 《清圣祖实录》卷266。

① 《张清恪公年谱》卷下,康熙六十一年正月。


第三节 “礼乐名臣”


张伯行在勤政之余,一生孜孜求学,穷究程朱之学说,躬身倡导,为儒林所推重。雍正帝称他是一代“礼乐名臣”。

张伯行出身于礼乐之家,从小就受到孔子儒学的严格教育。及长,恪遵家教,又受到当时崇尚儒学的深刻影响,埋头苦学儒家经典,天天诵读、手抄,掌握了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的基本精髓。这为他以后的治学奠定了基础。及至从政以后,无论在鞍马、舟车之上,无论是在何等困境之中,他都手不释卷,读书研究不分昼夜和寒暑,“以道为娱”。他终生勤奋好学,卓有成就,确为同时代人树立了一个榜样。

张伯行笃信儒家,独尊程朱之学,作为自己研究学问和为政的指导思想。他说:“千圣之学,括于一敬。故道莫大于体仁,学莫先于主敬。”②他把儒家各代所学和主张概括成一“敬”字,因此学习儒家思想,应当把“主敬”放在首要地位。他比较各家学术思想,说:“《论语》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老氏贪生,佛者畏死,烈士徇名,皆刊也。”凡此皆不是“正学”,皆不足取。惟“孔子集群圣之大成,朱子(熹)集诸儒之大成”,他们的学说思想“皆忠君爱国,明体达用之言”①。他特别反对陆九渊、王阳明的学术思想,视他们是“异端邪说”,对贯彻儒学妨碍极大。因此,他不遗余力地加以抨击,甚至奋声疾呼:“陆王之学不熄,程朱之学不明!”②这一切都表明张伯行是纯正的儒家学者、程朱的信徒。

张伯行致力于文化教育,培养人才,多所建树。康熙三十四年(1695),伯行归故里守制,设义学,召揽学生,接着,又自建“请见书院”。以后,他到哪里做官,就在哪里设书院。如,在济宁道时,自己出资办“清源书院”、“夏镇书院”;在江苏巡抚任,建“紫阳书院”;在福建,设“鳌峰书院”,等等。这些书院的设立,吸引了大江南北的青年前来学习。伯行每乘从政之暇亲至书院讲学。这对繁荣文化、培养人才起了促进作用。

张伯行既从政,又办学,还写书,自行编纂文集,著述甚是丰富。如,《正谊堂文集》、《道学源流》、《困学录》、《濂洛关闽集解》、《伊洛渊源录》、《性理正宗》等书,还有记述他治河的《居济一得》,不下百余种。这些著述丰富了清代文化的内容,是值得重视的一份历史遗产。

康熙六十一年,康熙帝去世,雍正帝即位。张伯行以清官廉吏和学风纯正而受到雍正帝的敬重。次年,雍正元年(1723),他以七十三岁的高龄,接受雍正帝的任命,升任礼部尚书。雍正帝并赐与“礼乐名臣”榜,给予很高的赞誉。雍正二年(1724),伯行七十四岁,还受雍正帝委托,前往阙里,祭祀“崇圣祠”。

雍正三年(1725)二月初,七十五岁的张伯行病了,他自感他的人生已临近尽头,便留下他最后的一份遗疏,吁请雍正帝崇尚“正学”即儒学与理学,奖励和扶持正直的大臣。延至二月十六日,与世长辞。

雍正帝赠谥“清恪”,追赠太子太保①。

② 唐鑑:《国朝学案小识》卷2《张孝先先生》。

① 唐鑑:《国朝学案小识》卷2《张孝先先生》。

② 《张清恪公年谱》卷下,康熙五十二年十二月。

① 《清世宗实录》卷29,页19。

光绪四年(1878),准张伯行从祀文庙②。清代以名臣从祀文庙的,仅张伯行、汤斌、陆陇其三人。

② 《正谊堂文集》。

(谢选骏指出:马列狗不知,清朝的制度最浊——皇帝把汉人官员的工资压得很低,迫使他们去搜刮百姓。这种制度性的腐败是为了减少税收的麻烦,而由官吏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其目的,我以为是要转移民族矛盾,把满汉之间的对立,转化为汉人之间的对立。而皇帝树立一个清官,目的在于抑制官吏的潜在收入。所以,清代以名臣从祀文庙的,仅张伯行、汤斌、陆陇其三人——他们都是汉人。至于满人官吏,则有类似共产党的“供给制”予以保障,那就是奴役隶汉人的制度,可以尽情尽兴搜刮一切。)



【第二十二章 靳辅】


第一节 早年的经历


靳辅,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生于后金天聪七年(1633)。其祖先原为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人,所以有传记其籍贯山东历城。又因始祖于明初以百户从军戍辽阳,并落户此地,故另一些传记视靳辅为辽阳人,《奉天通志》即列靳辅为“乡宦”人物之一。靳辅先人中,始祖清,从军阵亡,得世袭千户,数传至曾祖守臣,祖父国卿,事迹均不显赫,其父应选,官通政使司右参议,算是有点名气了①。

靳辅自幼知书识礼,九岁丧母,执礼如成人。顺治六年(1649)出仕为笔帖式,两年后进入翰林院为编修②。那时,他对朝廷典章制度已很熟悉。顺治十五年改任内阁中书,不久升为兵部员外郎。康熙元年(1662)又升任兵部职方司郎中,七年,晋通政使司右通政,第二年升国史院学士,充任纂修《世祖实录》的副总裁官,九年十月,改任武英殿学士兼礼部侍郎③。

靳辅在康熙十年被任命为安徽巡抚,在任共六年,以地方军政首脑的身份,做了几件为人称道之事。

第一,请求豁免田粮和提倡发展生产。安徽地区连年荒旱,民多流亡,靳辅到任后关心人民的疾苦,尽力号召流民回到生产岗位上,经他召复的有数千户。他到任第二年,查出临淮、灵璧二县虚报开垦田地四千六百余顷,成为农民的沉重负担,他就奏请豁免了这份不合理的田粮。但是,靳辅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这就是,他认为真正把地方治理好,不在于“请赈蠲租”,更主要的是发展生产,即“因民之力,教以生财之方”。为此,他主张在安徽地区“募民开荒”、“给本劝垦”、“六年升科”。这位巡抚举例说,凤阳五百里,苏、松三百里,苏、松财赋甲天下,而凤阳的贡税不及苏、松十分之一,虽然地有肥硗,却不应如此悬殊。追究其原因,他认为是苏、松地区水利修得好,小港支河,到处皆有,旱既可以灌溉,涝也得以排水,所以即使受到水旱影响,终究构不成大患。他以此为借鉴,在安徽实行沟田法,以十亩为一畘,二十畘为一沟。把沟里的土堆起来做道,道高沟低,涝则泄水,旱以灌溉。可惜未得具体实行,即因三藩之乱爆发而中止①。

第二,参加平定三藩之乱,维护地方安定。康熙十二年,镇守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因撤藩起兵反清,接着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和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也相继反,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三藩之乱”。第二年,吴三桂、耿精忠的叛乱军队进攻江西,煽动饶州的兵弁起而响应。安徽巡抚驻安庆,地与相近,康熙下令靳辅所在增兵设防。靳辅立即在池州(今贵池)、安庆地方部署军队,不但保卫了本地区的安全,还有力地支援了江西地区的平定三藩之乱的战斗。

① 王士祯:《靳辅墓志铭》,见《碑传集》卷75。

② 各书记载初仕时间不一,王士祯《靳辅墓志铭》是十九岁入翰林院为编修,即顺治八年初仕,而王启元《靳辅传》则称于顺治六年由笔帖式选充翰林院编修,时为十七岁。《清史稿·靳辅传》称顺治九年以官学生考授国史馆编修。陆燿《靳辅小传》称顺治七年,年十九。

③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① 王士祯:《靳辅墓志铭》。

有个名叫宋镳(标)的人,在歙县山中为乱,声撼远近,在江苏、安徽及江西地区流窜,与三藩之乱相呼应,靳辅将其追捕归案,消除了隐患①。

第三,大力节省驿站糜费。康熙十五年,因平定三藩之乱,清朝军费猛增,供应非常紧张,负责筹饷的户、兵二部下令裁减驿站经费。靳辅此时上疏指出,“欲省经费,宜先除糜费”。他列举一系列糜费的渠道和可以节省的项目,如外地诸大臣,非紧要事情,不必专门派人传送奏疏,这可使火牌糜费节省十分之四;京城派往外地的官员,可以酌量并减,即解饷解炮,沿途自有官兵护送,亦止需差部员一名,则勘合糜费又可节省十分之三四;严禁各种员役横索骚扰,无名之费节省会更多。以安徽为例,全部所属驿站银二十六万余两,以十分之四计算,一年可省十余万两②。这笔钱既可充军饷,亦可减少驿站本身的困难。康熙帝非常重视靳辅的意见,说:“驿递繁苦,皆由差员横索骚扰,著严行饬禁。”下部议,以靳辅所奏,定为条例。当年靳辅报告,安徽一地存留各属扛脚等项银十一万七千余两,节省驿站银十二万九千余两,总计二十四万余两。康熙帝当即表扬他节省存留驿站各项钱粮为数甚多,具见实心办事,按规定予以提拔,于是加兵部尚书职衔③。

① 靳辅:《题明宋镳案》见《靳文襄奏疏》卷8,《清圣祖实录》卷50。② 靳辅:《减差节省驿站银粮疏》、《节省钱粮疏》,见《靳文襄奏疏》卷8。③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第二节 总督河道和“一日八疏”


康熙十六年(1677)三月,靳辅从安徽巡抚任上被提升为河道总督,官衔全称为“总督河道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这年他已四十五岁,从此到六十岁病逝,一直致力于治河,其间曾被提名当刑部尚书,但没有成为事实①。

滔滔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像伟大的母亲一样哺育了中华儿女,并以五千年的文明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但在生产水平低下,技术落后,特别是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黄河也像百兽之王的雄狮一样,在诸河中最难驯服。横行在中原大地,到处咆哮,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灾难。从大禹开始,治河成了历代统治者的试金石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公共职能。康熙帝任命靳辅主治黄河,也正是这位有作为的皇帝真想把国家治理好,让百姓不为河患所苦。康熙帝说他从十四岁亲政以后就留心治河的问题。后来发生了三藩之乱,他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写在宫中柱子上,提醒自己②。靳辅出任河道总督之日,正是黄河、淮河泛滥极坏之时。尤其是关系清朝统治命脉的运河也受到严重影响,使江南的漕粮不能顺利地运到北京。黄河自安徽砀山直到下梢海口,南北两岸决口七八十处,沿岸人民受灾,到处流浪,无家可归。黄河倒灌洪泽湖,高家堰决口三十四处。盱眙县的翟家坝成河九道,高邮的清水潭久溃,下河七州县一片汪洋。清口运河变为陆地③。康熙帝派工部尚书冀如锡亲自勘察河工,冀回来报告,不仅河道年久失修,而且缺乏得力的治河人才。现任河督王光裕计划修的几项工程,大部分以钱粮不足未动工,此人根本不具备治河才能,有人建议撤销他的职务①。在黄河、淮河、运河都存在严重问题,许多人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康熙帝选择靳辅作为河道总督走马上任了。

在靳辅未履任之前,清廷九卿会议曾讨论过冀如锡等提出的治河任务。

他们根据视察所见,认为急需修筑堤坝,其中有黄河南岸自白洋河至云梯关,北岸自清河县至云梯关及高家堰、周家桥、翟家坝、古沟等决口,其余溃坏和单薄之堤,也有必要修筑坚固。需要疏浚的有清口一带沙淤及运河受黄流淤淀之处。最迫切的是堵筑淮、扬两岸的堤坝、清水潭决口,还有归仁堤的未完部分工程。他们期待新的河道总督来完成这些任务②。

①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221。

② 《清圣祖实录》卷154。

③ 李祖陶:《治河事状》,见《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155。

① 《清圣祖实录》卷65。

② 《清圣祖实录》卷65。

靳辅没有辜负时人的希望。他上任伊始,有个“八疏同日上之”的佳话,足以表现新任河道总督靳辅胸有成竹,雷厉风行的作风。这件事出现在康熙十六年七月十九日(1677 年8 月17 日)。从时间上看,靳辅三月得到任命,四月六日到宿迁上任(当时河道总督驻地在山东济宁),然后他就开始了视察河道,历时两个月。能在一天之内连上八疏,完全是他亲自调查河道并认真进行研究的结果。他在这次调查中,广泛地听取了各方面的反映。他在给康熙帝的奏疏中说:“毋论绅士兵民以及工匠夫役人等,凡有一言可取,一事可行者,臣莫不虚心采择,以期得当。”③而他一日上八疏那种迫切心情,与调查所受触动也有很大关系。他踏着泥泞的河岸,上下千里,观察河水形势,感叹说:“河之坏极矣!”④这是他决心把黄河尽快治好的真正动力。不仅如此,靳辅从这次实际调查和访问中,还确定了他治河的总方针,即“审其全局,将河道运道为一体,彻首尾而合治之”①。靳辅认为,黄河河道坏到如此程度,不能“以尺寸治之”,只顾一点,不及其余,无济于事。他主张必须有个全局观念,从整体上采取措施,把河道、运道合起来共同治理。因为追本溯源,“盖运道之阻塞,率由于河道之变迁”。尤其强调治理黄河的重要性实际关系数省的安危,不能如过去只注意解决漕运的问题,而放纵黄河任意冲刷,如果还是那样,运道也不能保证畅通。他抱定目标是使“已淹之田可耕,见在之地可保,运道可通,额课可复”。在治法上,不全盘否定前人的经验,措施也不千篇一律,“有必当师古者,有必当酌今者;有须分别先后者,有须一时并举者”,总之,因势利导,随时制宜②。后来事实证明,他主要用了明代治河专家潘季驯的“束水攻沙”方法,而如“寓浚于筑”等方法皆属创新。在他的总方针下,把具体措施分为八个问题,每题一疏,所以就成了八疏。

靳辅的八疏,皆冠以“经理河工”第几疏,从第一到第八。其中有四疏讲治黄治淮,一疏讲治运河,其余讲治河管理,如筹集钱粮,裁并河官,选贤任能及设兵守护等等。如第一疏讲挑清江浦至海口,就是疏浚黄河下流,从清江浦至云梯关,在河的两旁离水三丈,各挑引河一道,使黄、淮下注,新旧河合而为一。再以新挑之土筑两岸大堤,南自白洋河,北自清河县,两者皆东至云梯关。云梯关至海口还有百里,其中近海二十里,湖大土湿,不能施工;余下的八十里亦尽可能加以疏浚,筑堤束水。这项计划二百天内完成,每天出动十二万三千多民工。第二疏讲挑疏清口,这是关于修治上流淤淀的设想。洪泽湖下流自高家堰西至清口,是淮河与黄河相会之处。他认为下流虽治,而上流有淤淀之处不及早疏通,则淮水直下之时难免阻滞散漫之患,因此主张在小河两旁离水二十丈,各挑引河一道,分头冲洗。第三疏讲的是高堰坦坡,就是迫切帮修堤岸。他提出培修七里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涧至周桥闸靠近洪泽湖的残缺堤岸,下筑坦坡,使水来至此平漫而上,顺缩而下,不致怒激崩冲。堤一尺,坦坡五尺,夯杵坚实,其上种草。第四疏讲包土堵决。以前堵塞黄河、淮河各处决口,一律用埽,既费钱又不耐用。靳辅提出筑土御水的方法可改为密下排桩,多加板缆,用蒲包裹土,麻绳捆扎而填之,可省费用一半,而坚固又大大超过下埽。第五疏专讲挑运河。他主张应把运河的河身挑浚,决口堵塞,使运河畅通无阻,免去老百姓盲目加垫。自清口至清水潭二百三十里皆须大为挑浚,以所挑之土倾于东西两堤之外,西堤筑为坦坡,东堤加培坚厚①。其余各疏讲治河管理上的几个问题。这八疏集中地反映了靳辅治河的理想、气魄和可贵的革新精神。

③ 靳辅:《河道敝坏已极疏》,见《靳文襄奏疏》卷1。

④ 王士祯:《靳辅墓志铭》。

① 靳辅:《河道敝坏已极疏》,见《靳文襄奏疏》卷1。

② 靳辅:《河道敝坏已极疏》。

① 均见《靳文襄奏疏》卷1。

清廷列这些奏疏做了认真讨论,但以正值用兵平定三藩之乱,如再大举兴河工,每天动用民夫十二万余人,恐怕对人民骚扰过分,提出应分别主次,选择其中主要的几项先行动工。康熙帝则下令靳辅再做一番更切实际的考虑。靳辅再次上疏,提出一些修改,如把运土由民夫改为车运等等。其基本内容都被通过并成了他后来实践的指导原则②。

② 《清圣祖实录》卷68。


第三节 治河初见成效与第一次大争论


靳辅的治河设想被基本通过以后,他就主持兴工了。浩大的工程一旦开始绝非易事,其间经常遇到困难和争论。幸运的是康熙帝以至高无上的权威认为靳辅忠诚、果敢、沉着、意志坚强,可以担当大任,以致力排众议而信任他。靳辅本人也非常感激皇帝的“知遇”,不怕艰难险阻,不计较个人得失,决心干出一番事业①。

清口是黄河与淮河交汇的地方,云梯关又是淮河、黄河的入海必经之路。靳辅治河的工程是,首开清口烂泥浅引河四道,疏浚清江浦至云梯关的河道,创筑束水堤一万八千余丈,塞王家冈、武家墩大决口十六处②。靳辅的治河有个理论,即欲使下流得治,必治好上流。根据这个理论,为防止黄河下流决口,又提出在上流建减水坝。于是在萧、砀、宿迁、桃源、清河等县河南北两岸,共建筑了十三座,其坝东西宽十二丈,南北长十八丈六尺,中间建立矶心六座,两旁俱用石墙,土内密钉排桩,灌以浆灰,上铺石板,用铁锭相联。每座坝各有七个洞,每洞宽一丈八尺,总计可以泄水之处为十二丈六尺。涨水时可用以宣泄③。

靳辅治河之初,东南水患益深,漕道益浅,故提出“河、运宜为一体”的治理方针,他说:“运道之阻塞,率由河道之变迁。向来议治河者,多尽力于漕艘经行之地,其他决口,以为无关运道而缓视之,以致河道日坏,运道因之日梗。”根据运河自清口至清水潭,长约二百三十里,因黄水内灌,河底淤高,居民每遭水患,运船也被阻梗。他从康熙十七年(1678 年)三月以后督集人夫,对这段运河进行挑浚,一年之内完工。又堵塞清水潭、大潭湾决口六及翟家坝至武家墩一带决口。对清口也进行了深浚。康熙十七年为筑江都漕堤,塞清水潭决口,靳辅到了现场观察。清水潭靠近高邮湖,他就在湖中离决口五六十丈的地方筑偃月形堤,筑成西堤一,长六百五丈,又挑绕西越河一,长八百四十丈,原来工部尚书冀如锡估计这项工程需费五十七万,而靳辅仅费九万,第二年竣工。受到康熙帝的表彰,奏请新挑河名为“永安河”,新河堤名为“永安堤”①。

改变运口是靳辅治河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明朝以来由于黄河的内灌,潘季驯治河时就将南运口移至新庄闸。但是这个运口距黄、淮交汇处仅二百丈,黄水仍不断内灌,运河垫高,年年挑浚不已。加上黄、淮会合,潆洄激荡,重运出口,特别危险。靳辅任河督以后,在康熙十八年一月至四月间,从新庄闸西南开新河至太平坝,又从文华寺永济河头开新河经七里闸,转而西南,亦至太平坝,皆至烂泥浅,移运口于烂泥浅之上。这个运口距黄、淮交会之处仅十里,从此再无淤淀之患,即使重运过淮,扬帆直上,也如履平地②。淮河为害由来已久,原因是黄河的变迁夺去了淮河入海的通路。这不仅影响淮河自身为害,也造成入淮诸水皆泛滥成灾。康熙十五年的一场大水,翟家坝淮河决口形成九条支河,清口却涓滴不出。

① 王士祯:《靳辅墓志铭》。

②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③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① 《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②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靳辅《恭报完工疏·改运口》见《靳文襄奏疏》卷3。

原冲成的九河及高良涧、高家堰、武家墩大小决口三十四个。自周家闸经古沟、唐埂至翟家坝南筑三十二里之堤。康熙十八年(1679)大浚清口、烂泥浅、裴家场、帅家庄引河,使淮水全出清口,会黄东下①。靳辅上疏报告了这项治河工程的完成,同时提出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积水诸湖,逐渐干涸,他要广招农民开垦,下以使无地农民有田可耕,上则可以征收的赋税充实国库,所谓“上下均利”,但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北运口也经靳辅修治。康熙初,漕船到宿迁,由山东濮县南的董口北达。后董口淤塞,改为骆马湖。而漕船从七里闸出口,经骆马湖到窑湾,需走八十里。此段路程湖水浅,水面宽,夏秋则水涨,冬春则水涸,重运多受阻。靳辅主持在湖旁开浚一条皂河,长四十里,上接泇河,下达黄河,漕运从此不再受阻。这项工程刚提出时,清廷曾进行过讨论,工部尚书马喇等表示支持,左都御史魏象枢不大同意。康熙本人以关系漕运,也是同意的②。

从康熙十七年起,靳辅就开始报告湖河决口尽行闭合③,治河工程逐渐取得进展。同时他还就治河工作本身做了不少改革,如裁减冗员,加强属员责任感,严格赏罚,改河夫为兵,划地分守,按时考核,等等④。但是一边修治,一边仍有水患,从而引起越来越大的争论。康熙帝在一次谈话中也问大学士们:“修治决口,费如此多的钱粮,不久复决,此事如何?”被问者都乏良策,只说靳辅提出的期限未到,应当让他继续督修①。到了康熙二十年五月,限期已到,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靳辅上疏说:“臣前请大修黄河,限三年水归故道。今限满而水犹未归,一应大工细册,尚未清造,请下部议处。”康熙帝当即下令给靳辅革职处分,但仍命他戴罪督修②。这年七月黄河大涨,皂河淤淀,不能通舟。很多人主张仍由骆马湖,而靳辅坚持不可,亲自督工挑掘一丈多远,黄落清出,仍刷成河。随后又挑出张庄运口③。

靳辅治河引起的空前大争论是在康熙二十一年。这年黄河在宿迁徐家湾决口,塞住了,又决萧家渡,争论就开始了。当时有一位名叫崔维雅的人,曾在河南、浙江等地任府州县官多年,参与治河,颇有成效。他著《河防刍议》、《两河治略》,对靳辅治河的一套办法多持否定态度。恰值这年五月,康熙帝派户部尚书伊桑阿等勘察河工。崔维雅以候补布政使身份奏上所著书,要求取消靳辅建减水坝的方法,主张顺水之性,疏导与筑堤并举。康熙帝令他与伊桑阿等随行,到现场同靳辅商议。这一行人遍察各项工程,到了徐州,让崔、靳进行讨论。靳辅说:“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萧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阔,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绝不应改变计划,破坏已取得的成功,酿成后患。”④这件大事,在地方上无法解决,伊桑阿等回到京城。十月,在一次廷议会上,工部尚书萨木哈等提出萧家渡决口应令靳辅赔修。康熙帝认为,一是修河需要钱粮甚多,靳辅赔修不起;二是如果真的赔修,万一贻误漕运仍不好办,所以他没有听取这个意见。这位重视实际的皇帝谈了他的看法,他说先看崔维雅的奏疏,觉得他列的条款似乎可取,而再看靳辅的回奏,又知道崔维雅提出的办法难以实行。又询问在座诸大臣有何良策,大家一致提出靳辅治河多年,应当听听他本人的意见,请他进京商议。

① 李祖陶:《治河事状》,《清史稿》卷128《河渠志三》。

② 《康熙起居注》第1 册,页455。

③ 王士祯:《靳辅墓志铭》。

④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靳辅传》卷5。

① 《康熙起居注》第1 册,页573、594。

② 《清圣祖实录》卷96。

③ 《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④ 靳辅有《详陈臆说疏》,驳崔维雅,见《靳文襄奏疏》卷4。

康熙帝同意了这个建议①。

康熙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清廷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官员开会,在靳辅本人参加下,讨论他的治河事宜。会上,康熙帝命令靳辅口头说明自己的意见。靳辅说:“臣受河工重任,不敢不尽心竭力,以期有朝一日大功告成。今萧家渡工程,至来年正月一定完工。其余河堤,估计用银得一百二十万,逐处修筑,可以完工。”康熙帝追问:“尔从前所筑决口,杨家庄报完,复有徐家沟;徐家沟报完,复有萧家渡。河道冲决,尔总不能预料。今萧家渡既筑之后,他处尔能保其不决乎?河工事理重大,乃民生运道所关,自当通盘打算,备收成效,不可恃一己之见。”靳辅主动转移议题,指出人事问题比自然灾害影响更大,“若人事既尽,则天事亦或可回”。康熙帝立刻命他对崔维雅的意见发表看法。靳辅就其两点大加反驳,一反对崔维雅计划每天用民夫四十万挑浚,因各省民夫远道而来,最为不便;二反对崔维雅提出建河堤“以十二丈为率”,指出河堤必因地势高下,有的应十五丈,有的七八丈,岂可一律规定丈尺。康熙帝当场也表示“崔维雅所奏无可行者”。五年后崔维雅逝世,议给恤典,康熙帝仍说他“系不端之人。当时曾议修河,若委以此任,不但工不得成,必至事体败坏”①。

这次大争论以崔维雅的方案被否决而告终。靳辅被宽大免赔,仍按原计划督修。康熙二十二年四月,他上疏报告萧家渡合龙,河归故道,同时提出大滔直下,清口附近的七里沟等四十余处出现险情,天妃坝、王公堤及运河闸座,均应修筑。另疏请求让河南巡抚修筑开封、归德两府境内河堤,防止上流壅滞。康熙帝看到靳辅治河,“成与不成在此一举”,所以凡所请钱粮都要迅速解给②。七月,当康熙再次向户部尚书伊桑阿、学士胡简敬等询问河道情况,他们都说河归故道,船只往来无阻。康熙帝高兴地说:“前见靳辅为人似乎轻躁,恐其难以成功。今闻河流得归故道,良可喜也。”③十二月,靳辅得官复原职④。

①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912。又见《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①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920、1494。

②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981。

③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037。

④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第四节 再获成功与争论迭起


靳辅治河,除了每年经常的水患之外,从治理的成就来看,康熙二十二年以前基本上解决了黄河、淮河复归故道的问题,而自康熙二十三年以后进入一个新阶段。这时期的目标是,一方面巩固已有的成果;另方面则寻找永久性的修筑措施了。正是由于不断遇到新的水患和如何建筑永久性的措施,又引起了更加激烈的争论。

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月,三十一岁的康熙帝南巡。十七日到达山东郯城县红花铺。作为总河的靳辅与总漕邵甘及郯城知县方殿元等到康熙帝驻跸的地方朝见皇帝。然后靳辅扈从康熙帝在河、淮之间,详视黄河、淮河、运河的水势、灾情及治河工程进展情况。二十一日,康熙帝特对靳辅讲了自己的感受和对治河的意见。他说:“朕向来留心河务,每在宫中细览河防诸书及尔屡年所进河图与险工决口诸地名,时加探讨。虽知险工修筑之难,未曾身历河上,其河势之汹涌漶漫,堤岸之远近高下,不能了然。今详勘地势,相度情形,细察萧家渡、九里冈、崔家镇、徐升坝、七里沟、黄家咀、新庄一带,皆吃紧迎溜之处,甚为危险。所筑长堤与逼水坝,须时加防护。大略运道之患在黄河,御河全凭堤岸,若南北两堤修筑坚固,可免决啮,则河水不致四溃。水不四溃,则浚涤淤沙,沙去河深,堤岸益可无虞。今诸处堤防虽经整理,还宜培茫增卑,随时修筑,以防未然,不可忽也。又如宿迁、桃源、清河上下,旧设减水诸坝,盖欲分杀涨溢。一使堤岸免于冲决,可以束水归漕;一使下流少轻,可无淮弱黄强、清口喷沙之虑。近来凡有决工处所,皆效其意,不过暂济目前之急。虽受其益,亦有少损。倘遇河水泛溢,因势横流,安知今日之减水坝不为他年之决口乎?且水流浸灌,多坏民田,朕心不忍。尔当筹划精详,措置得当,使黄河之水顺轨东下。水行沙刷,永无壅决,则减水诸坝皆可不用。运道既免梗塞之患,民生亦无垫溺之忧,庶儿一劳永逸,可以告河工之成也。”①康熙帝这番讲话非常重要,一则通过他的实地考察对河患有了切身感受,增强了他对靳辅治河的理解与支持;二则由于亲眼看到靳辅治河已有的效果,给了充分的肯定;三则对以后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靳辅听了康熙帝的讲话,立刻表示了看法。他说:“黄河为患最大,为功最艰,目前急务,不得不治其大而略其小,故借减水诸坝,使决口水分势弱,人力易施。待黄河尽复故道之后,臣当更议筑塞减水诸坝。”①靳辅把问题引到更实际的地方,指出他从事治河的艰难性质,说明先用减水坝解决迫切的大水患,然后再图长远,塞住减水坝。康熙帝这次南巡还看到治河民工很艰苦,指示靳辅不能让贪官污吏克扣工食,对他们应加意轸恤。十一月十四日回来的路上,康熙帝把所著《阅河堤诗》亲洒翰墨,赠给靳辅。诗说:“防河纡旰食,六御出深宫。缓辔求民隐,临流叹俗穷。何年乐稼穑?此日是疏通。已著勤劳意,安澜早奏功。”②这首诗反映出,康熙帝把治河看做一件大事,当他看到沿河人民生活非常穷困的时候,认识到只有把黄河治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他勉励靳辅在已有的成就基础上,朝着大功告成的目标前进。

①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242—1243。

①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242、1243。

②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252。

靳辅得到皇帝赠诗,受宠若惊,决心“效犬马之报”。

靳辅根据康熙帝解决防止减水淹民的指示,在宿迁、桃源、清河三县黄河北岸堤内开了一条新河,称为中河。再在清河西仲家庄建闸,引栏马河减水坝所泄的水入中河。这条河,上接张庄口及骆马湖清水,下历桃、清、山、安,入平旺河达海。漕船初出清口浮于河,至张庄运口。中河修成后,得自清口截流,迳渡北岸,度仲家庄闸,免去走黄河一百八十里的险路。这项工程于康熙二十五年动工,至康熙二十七年完成。历史上称赞靳辅开中河好处极多,建立了不朽的功绩,“中河既成,杀黄河之势,洒七邑之灾,漕艘扬帆若过枕席,说者谓中河之役,为国家百世之利,功不在宋礼开会通,陈瑄凿清江浦下。”①这时靳辅仍主张再修一些减水闸,而康熙帝认为减水闸有益河工无益百姓,命他详加考虑。康熙二十四年秋,靳辅以河南地在上游,如有失误,江南必将淤淀,又筑考城、仪封堤,封丘荆隆口大月堤,荥泽埽工等。在睢宁南岸龙虎山凿了减水闸四个。不久,一场新的治河之争就开始了。

引起争论的原因和康熙帝大有关系。他看到高邮、宝应等州县湖水泛滥,使广大民田被淹,提出要把这些地方减水坝泄出来的水引到海里。其实这也正是由于靳辅取得了治河的一定成就,使一些人,包括康熙帝,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康熙帝任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主持其事,但是仍受靳辅领导。在修治海口及下河问题上,于成龙和靳辅发生了分歧,他俩也是这场争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于成龙主张疏浚海口以泄积水,靳辅则认为,下河海口高出内地五尺,疏海口引潮内浸,害处更大。他建议自高邮东车逻镇筑堤,历兴化白驹场,束所泄水入海,堤内涸出的土地,丈量以后还给人民,剩余者招民屯垦,收取佃价,作河工费用。此议传到康熙帝那里,怕取佃价,人民负担不起,没有被立即批准②。

康熙二十四年十月,靳辅连奏三本,一是挑浚高、宝等七州县下河令入海;一是帮筑高家堰堤岸;另一是修理黄河两堤。这里靳辅所持的观点,多与康熙帝及众人不同。康熙帝以事关重大,乘寒冬之季,河工有空闲时间,决定召靳辅及于成龙速到京师,会同九卿详加讨论。这次讨论持续时间很久,第一次的讨论从十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连续三天。第一天,内阁大学士明珠向康熙帝奏报河工事宜,着重介绍靳辅主张开大河,建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敌海潮。于成龙提出开浚原来的河道。二人所议不合,各持己见。提到会上与九卿会议,大家以为于成龙虽是著名清官,但对河工未经阅历,靳辅久任河务,已有成效,应采纳他的意见。但通政使参议成其范、给事中王又旦、御史钱珏等支持于成龙,认为他的意见更有道理。汉大学士王熙只评论“于成龙所议是一旧说,靳辅所议是一创建之策”。汉学士徐乾学明确表示,靳辅之议可行,韩菼则赞成实行于成龙的方案。康熙帝说两人之议似乎都可以成功,但不知哪个对人民更有好处?令询问下河高、宝、兴、盐、山、江、泰七州县现任京官的人,让他们说哪个好?第二天继续讨论,来自江南的学士徐乾学还是提出靳输久任河工,屡著成功,举朝皆以为是,应从靳辅之议。

① 王士祯:《靳辅墓志铭》、靳辅:《中河已竣疏》,见《靳文襄奏疏》卷6。②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381—1382。

有位翰林侍读,名叫乔■,江北宝应人,他反对靳辅之议,说那样工既难成,又伤损民田、房屋、坟墓甚多,且堤高一丈六尺,束水一丈,比民间房檐还高,伏秋之时,一旦溃决,百万生灵俱为鱼鳖,如何使得?若依于成龙之议,工也易成,百姓有利无害。康熙帝倾向于成龙,说他“所请钱粮不多,又不害百姓,且著他做,做得成固好,即不成再议未迟”。第三天,九卿等就乔■所上折子进行讨论。康熙帝问,是否乔■一人之议,大学士们回答说,在京官员十一人皆同此议,而且说明他们都无房屋、田地在那个地方。康熙帝让大家各抒己见,他们表示难以定论。最后决定派工部尚书萨穆哈、学士穆成格会同总漕徐旭龄、江宁巡抚汤斌速到淮安、高邮等地详问地方,二十天内回奏①。康熙二十五年二月初一日萨穆哈等返回,开始了第二次的讨论,又进行了三天,最后根据萨穆哈对调查的反映,认为挑浚海口无甚利益,应停止下河工程①。康熙帝对此结论不甚满意,勉强同意暂时停止。四月,江宁巡抚汤斌升为礼部尚书,他一改初衷,大谈开浚海口的必要性,说“开一丈则有一丈之益,开一尺则有一尺之益”,还提出具体办法,“以本地民力,本地钱粮,开本地海口”。经他这么一议论,朝廷主张开海口的人多了起来。康熙重新又追究萨穆哈等调查之后没有如实反映情况,在九卿会议上令二人跪下来回答问题,嗣后又将其解职。经过反复争论,清廷决定开下海,任命礼部侍郎孙在丰主持其事②。

这场争论对靳辅极为不利,即不但否定了他的意见,而且使康熙帝对他的信任发生了一定的动摇,当然也引起了更多的人向他展开猛烈攻击。如开海口的争论尚未结束,工部就提出靳辅治河已经九年,未获成功,糜费钱粮,应交部里严加议处。康熙帝说:“河工重大,因一时不能成功,即行处分,另差人修理,恐反致贻误。且俟一、二年后,看其如何?”得到皇帝的谅解,靳辅免遭革职处分,仍留原任。但康熙帝已认为他言语浮夸,说的不能完全兑现,便再寻找别的良法了③。

此波未平,康熙二十五年年底又掀起堵塞减水坝争论之波。孙在丰提出他主持的下河工程,先从海口挑石■等处开始,如遇水势稍减,需将减水坝全部闭塞。康熙帝知道此议与靳辅会发生矛盾,就令两人商议。朝廷有人提议让两人来京辩论,康熙帝决定只令靳辅来京。第二年正月,靳辅至京,回答了内阁及九卿官员所问开下河塞水坝的问题。这些人把靳辅的回答写成折子,十七日交帝阅后,康熙帝问在场官员意见如何?他们反映,靳辅同意可塞减水坝五六处,而高家堰之坝断不可塞。康熙说,塞小坝无意义,关键是塞高家堰大坝。又找靳辅到会面问。会上汤斌主张可塞高家堰,伊桑阿模棱两可,靳辅反对,并讥刺汤斌不懂河工之事。第二天再议,康熙帝问靳辅:“黄河南岸毛城铺一带闸坝可否闭塞?”答:“永塞不便,一年可以。”又问:“既闭之后,可减水势几分?”答:“春夏间可减十分之四,秋冬可减二分。”康熙帝说,能减几分也好,“高家堰之坝也可闭塞”。靳辅虽然又提出几个小问题,表白自己无意与孙在丰为难,但清廷就此决定本年暂塞高邮州、高家堰诸闸,来年堵塞黄河以南诸堤坝。这也使靳辅越来越陷入被动①。

① 详见《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396—1400。

①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426。《清史稿》卷279《靳辅传》。

② 蔡冠洛:《清代七百名人传·靳辅传》页1413。

③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512。

① 《康熙起居注》第2 册,页1582—1585。

靳辅按照自己的考虑,为解决下河地区的水患,在这年的七月上疏提出建重堤,这又导致一场争论。靳辅在奏疏中先从历史上论证高邮、宝应诸湖,宋元以前原是一片良田,在他堵筑清水潭时曾从河底发现过古钱及砖井石街。洪泽湖过去是清河县的洪泽村,因黄河改道使淮水壅不得下而造成的,高邮、宝应诸湖是由高家堰、翟家坝旁流东注的结果,从此良田变为汪洋,为患下河。又以实测说明,运堤比高家堰堤顶低一丈多,因此建减水坝,在堰堤泄水一千方,在运堤则可泄水一千二百方,这使过去三遭大涨而运堤安然无恙。进而指出,运堤所泄之水,以下河为壑,下河之东即大海,浚海口似可缓解水患,但在清江浦至海的南北千余里范围内,只有庙湾、天妃、石■三口为过去泄水入海之处,其余皆可以驰马之路,中间的泰州安丰、东台、盐城诸县,地势卑下,形如釜底,止就釜底挑挖,只能增加釜底的深度。如淮水盛涨,高家堰泄水汹涌而来,仍不能救被淹的民田。然后明确提出他和幕友陈潢设计的办法,即自翟家坝起,历唐埂、古沟、周桥闸、高良涧、高家堰,筑重堤一道。此工一成,好处极多,不仅使东堰堤减下之水北出清口,洪泽湖之水不再淹下河,下河十余万顷之地可变沃产,高宝诸湖皆可涸出田地数千顷,再召人屯垦,可充实府库,而且此堤还可以保护高堰,并使行于堤内河上的商民得到便利。在这篇奏疏中,靳辅专门说了些推荐陈潢的话①。靳辅的这篇奏疏一呈上,廷议同意他的意见,还给陈潢加上了佥事道衔。当时于成龙已任直隶巡抚,康熙帝令将靳辅奏疏给他看看,征求他的意见。于成龙仍坚持“下河宜挑不宜停,重堤宜停不宜筑”,彼此完全对立。一时议而不决。十月十七日,康熙帝在南苑行宫看了靳辅的题本,以挑河事关重大,命户部尚书佛伦等会同两江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详议。结果董、慕两人对靳辅之议持反对意见,佛伦等主张用靳辅之议。十二月回奏,康熙帝命下廷议,恰值太皇太后逝世,暂时中止了讨论②。

① 陈潢,字天一(裔),浙江钱塘人。早年怀才不遇。靳辅过邯郸吕祖洞,见壁上题诗:“富贵荣华五十秋,纵然一梦也风流,而今落拓邯郸道,要与先生借枕头。”靳辅欣赏其豪迈,寻找作者,即陈潢,一见而成好朋友,以后长期以陈为幕客。陈为他治河等积极提供资料、数据和设计方案。陈潢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水利专家。靳辅治河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与陈潢的帮助是分不开的。② 《清圣祖实录》卷132。


第五节 跌宕的岁月


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后,靳辅进入了他个人生活的晚年。这时虽然只有短短几年,但跌宕起伏,惊心动魄,总的来看,已非当年可比。

首先使靳辅感到窘迫的是这年正月,江南道御史郭琇上疏劾靳辅治河多年,听命陈潢,今天议筑堤,明天议挑浚,浪费银钱数百万,没有终止之期。又指责他今天题河道,明天题河厅,以朝廷爵位为私恩,从未收到用人得当之效。还说他夺取民田,妄称屯垦,取米麦越境贩卖,特别是违背皇帝的旨意,阻挠开浚下河。疏中对陈潢抨击尤为激烈,斥之为“一介小人,冒滥名器”,提请严厉处分①。在康熙帝处理完太皇太后的丧事,主持议论河工的会上,郭琇又对靳辅攻击一番。户部尚书王日藻反映,他与诸大臣讨论,屯田一事有累于民,可以停止实行,而在高家堰之外筑重堤,应如靳辅所请。康熙帝本人却坚持说靳辅主张筑重堤及屯田,皆属“困民”、“害民”之举,应行停止②。二月,给事中刘楷又上疏劾靳辅用人不当,河工道厅之中杂职人员一百多人,而治河无成,每年只听报告冲决而已。御史陆祖修也劾靳辅“积恶已盈”,用舜殛禹做比喻,暗示应当杀了靳辅。一时之间,靳辅成了众矢之的③。靳辅不服气,上疏为自己辩护。疏中说,他受命治河之日,正是两河极坏之时,而他昼夜奔驰,先堵高家堰,淮水方出清口;旋堵清水潭;挑挖运河,改移运口,迄今永远深通。其向来行运之骆马湖,淤浅不能行舟,他创开皂河,漕艘无阻。至于浚筑经费,原遣大臣估计六百万两,而他苦心节省,一切所用不及原来估计的一半。靳辅列举这些成功之后,对攻击他的人如郭琇、于成龙、慕天颜、孙在丰等,一一进行了驳斥,揭露他们阴谋陷害。如郭琇与于成龙久结兄弟,郭琇与孙在丰又是庚戌科同年,陆祖修是慕天颜的门生,刘楷、陆祖修也是己未科同年。最为彻底的是靳辅揭露出他之所以遭到猛烈攻击,原因在于那些人的田地在下河流域,他们都是当地的豪强地主,清丈隐占触犯了他们的利益,所以这些人“仇谤沸腾”①。

康熙帝认识到奏劾靳辅的人有些不实事求是,不能据以定案,应给本人以陈辩机会。三月八日,康熙帝召集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总督董讷、巡抚于成龙、原任尚书佛伦、熊一潇、原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等人当面进行讨论。靳辅以河道总督赴会。会上分为两派,一派如董讷等继续攻击靳辅,兼及陈潢;另一派如佛伦等,替自己开脱的同时,仍支持靳辅。两派争得不可开交。主要的对立面是靳辅和于成龙。靳辅重申主张筑重堤,于成龙则指责靳辅千方百计阻挠开下河。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有来有往,越辩越起劲儿。最激烈之处是于成龙说,江南百姓恨靳辅,欲食其肉,靳辅反驳说:“臣为朝廷效力,将富豪隐占之地查出甚多,所以豪强怀恨,与百姓何干?”②董讷感到至尊面前,如此争辩,成何体统,努力加以制止。第二天又继续争论,仍各持己见。于成龙又提出一个新的问题,说靳辅为治河向民间派柳枝不对。靳辅反问道:“柳枝不用于河上,将用于何地?”

①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② 《康熙起居注》第3 册,页1724。

③ 康熙当时说:“今因靳辅被参,而议论其过者甚多。”见《康熙起居注》第3 册,页1733。① 《清代七百名人传·靳辅传》页1432 引原疏。

② 《康熙起居注》第3 册,页1740。

在这次讨论中,康熙帝看出于成龙的确不懂河务。但是靳辅固执己见,与众议不合,尤其康熙帝本人也不赞成靳辅的一些主张,所以讨论的结果决定给靳辅革职处分,以福建总督王新命代替他为河道总督,陈潢也被革去佥事道衔。

靳辅刚刚被革职,臣下立即向康熙帝报告了两件事,一是漕运道路阻滞,有人提出希望派靳辅去解决;另一个是中河已开通,实际是报靳辅之功。这两件事都使康熙帝为难。他同左右臣下谈话一再肯定靳辅治河有成绩,如修治上河,不能说不善,京城的官员们赖以为生的就是上河堤岸坚固,漕船能保证通行无阻。于成龙所云“河道已为靳辅大坏”,纯属无稽之谈。这时康熙帝惟恐新任河总完全改掉靳辅治河的成果,搞得前功尽弃。他说:“谓靳辅治河全无裨益,微独靳辅不服,朕亦不惬于心矣。”指出王新命如顺从于成龙将原工程尽行修改,就是各怀私愤。又派大臣前去调查,指示其已建闸坝堤埽及已浚引河,都应如靳辅所定章程,不必更改。这些人回来报告,基本肯定了靳辅的成绩。

康熙二十八年(1689)正月,靳辅被召扈从康熙帝南巡阅河。二十三日查看中河时,康熙帝问他:“尔当日如何筹画开浚中河?今又云何?”回答说:根据康熙帝以前巡视河工提出的任务想出来的,开浚之后看到不但可以解决水淹民田,还能通漕船,如令漕船由此通行,可免黄河一百八十里之险。现在看来,如再把遥堤进一步加修,更保险了。康熙帝听了靳辅的话,指示王新命继续完成中河善后事宜,强调先修遥堤及减水坝。三月,康熙帝根据南巡时江淮百姓、船夫处处称赞原来总河靳辅,念念不忘他的好处,又亲见靳辅所疏理的河道及修筑的上河一带堤坝,的确卓有成效,又见他实心办事,勤勤恳恳,觉得以前对他的革职处分太重,便下令恢复其从前的衔级。这是给靳辅恢复名誉,却不是官复原职。

靳辅第二次被革职以后,连续在家闲居三年。其间曾三次担负临时性的任务。第一次是康熙二十七年十一月,同工部尚书苏赫等查看通州运河,提出在沙河建闸蓄水,通州下流筑堤束水,都被采纳了。第二次是康熙二十八年,扈从康熙帝南巡阅河。第三次是康熙三十年九月,奉命同户部侍郎博际、兵部侍郎李光地等阅视黄河险工,行前康熙帝特别提到靳辅“于河务最为谙练”①。第二年正月还奏,报告了黄河南北两岸无冲损的减水坝及应加培的单薄处,并绘图呈览,下九卿会议,令如靳辅所议实行②。还有一次,康熙二十九年三月,漕运总督董讷以北运河水浅,拟尽引南旺河水北流,仓场侍郎凯音布也请浚北运河,康熙帝召靳辅咨询,靳辅提出从北运河两旁下埽束水,不必引南河北流。这时靳辅以治河专家发挥了作用。

康熙三十一年(1692)二月,运河同知陈良谟告发河道总督王新命勒取库银六万零七百两,康熙帝更加重视选择河总人选。他说:“倘河务不得其人,一时漕运有误,关系非轻。”他比较了几个可供任命的人选,还是决定罢免王新命,重新起用“熟练河务及其未甚老迈”的靳辅为河道总督。康熙帝说这可以解除他“数载之虑”③。靳辅以体衰多病推辞,不许,命顺天府丞徐廷玺作为协理,帮助他,也就走马上任了。

① 《清圣祖实录》卷153。

② 《清圣祖实录》卷154。

③ 《清圣祖实录》卷154。

靳辅这一次东山再起,尽管已年老体衰,却仍决心为治河贡献一切智慧和力量。他上任不久,陕西西安、凤翔地区遭灾,康熙帝下令截留江北二十万石漕粮,命从黄河运到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济县北)。靳辅接受这项任务以后,亲自督运,水路只能运至孟津(今河南孟津县东北),然后陆路运到蒲州。因做得出色,得到康熙帝嘉奖。但是他的病日益严重,就在这时他还连连上疏,复陈两河善后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对如何继续修治黄河、淮河及运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①。他还上一疏,要求恢复已故陈潢的职衔及过去因讨论河工而受处分的尚书熊一潇等名誉。七月二十六日以后,因发烧不止,靳辅请求退休,被批准。十一月,这位为治河而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专家逝世于任所,终年六十岁。清廷按例给予祭葬。康熙三十五年,清廷批准江南人民的请求,在黄河岸边为靳辅建祠。靳辅死后,被追赠为工部尚书。四十六年,康熙帝南巡之后,在一次对吏部官员的谈话中,对靳辅的治河作了全面的评价。他说:“康熙十四五年间,黄、淮交敝,海口渐淤,河事几于大坏,朕乃特命靳辅为河道总督。靳辅自受事以后,斟酌时宜,相度形势,兴建堤坝,广疏引河,排众议而不挠,竭精勤以自效,于是黄、淮故道次第修复,而漕运大通,其一切经理之法具在,虽嗣后河臣互有损益,而规模措置不能易也。至于创开中河,以避黄河一百八十里波涛之险,因而漕挽安流,商民利济,其有功于运道民生,至远且大。朕每莅河干,遍加咨访,沿淮一路军民感颂靳辅治绩者众口如一,久而不衰。”这位清代最有作为的皇帝为奖励靳辅的功劳和贡献,再一次决定给他加赠太子太保,予骑都尉世职②。

① 见靳辅:《治河奏绩书》卷4《治纪》。

② 《清圣祖实录》卷229。

(谢选骏指出:黄俄不学无术,竟把“舜殛鲧”搞成了“舜殛禹”。至于汉军旗,那就是汉人组成的八旗,是最早的汉奸组织——他们明显是给狗皇帝当差狗腿,还要感谢狗皇帝的知遇之恩——这是何等的错乱悖论啊。但基本上,为皇帝工作,就像是赌博——做好了有赏,做坏了受罚。一个赌棍赢了钱却要磕头感谢赌场,真是匪夷所思了,但在皇帝面前行走,就得如此的无厘头。)



【第二十三章 颜元 李塨】


康熙年间,北方兴起了一个新的学派,倡实学实行。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是颜元和李塨,故有颜李学派之称。


第一节 颜元的家世和生平


颜元,字易直,又字浑然,生于明崇祯八年(1635),因自中年后倡导习行学说,书屋名曰“习斋”,世人尊称为习斋先生。颜元祖籍直隶博野县北杨村,父名颜昶,因家境贫寒,幼时过继到蠡县刘村朱九祚家为养子,改姓朱。颜元出生在朱家,取名朱邦良。时值家中园内凿林,取乳名园儿。后来颜元归宗,取此字音为名。

颜昶在朱家,常受到歧视和虐待,愤懑抑郁至极,萌生了逃离这个家庭的念头。明崇祯十一年冬,皇太极率清兵入关,掠掳京畿地区,颜昶乘机随军逃往关外,自此音讯断绝。这一年,颜元才四岁。八年以后,生母王氏又改嫁,留下他孤身一人在朱家。

颜元的养祖父朱九祚,号盛轩,多年在地方任武职。崇祯十二年,朱九祚任兵备道禀事官,携颜元移居于蠡县城内。当时,国事日非。他曾上言:“今日之兵,皆市井滑徒,顶名食粮。出则抢掠,战则奔逃。且逃后并不知其为谁,此所以仓库日空而战无一卒也。”他提出一种办法,认为可不费粮饷,而得可战之兵数万。其法是:“编各州县富民子弟习弓马者,十家共一兵,复其杂役,马甲器刃令自备。居常训练,每兵一副卒,正兵伤则提副卒补。伍兵土著不可逃。且一身勤王,十家安枕,其孰肯逃?兵利粮给,取之不穷。”①后来清军入关,朱九祚并无反抗的表示。顺治四年(1647),蠡县生员蒋尔恂曾以“反清复明”为号召,聚众杀死知县,称大明中兴元年,朱九祚却“率众守里”,对抗蒋尔恂的义军。蒋失败后,清廷驻蠡县兵备授予朱九祚巡捕官职务。不过,他有时也表现出一种正义感。顺治初年,“刘里被圈,旗奴韩某恣横,率意耕田,失产者日众”。九祚“伺其窝盗,围而擒之,鸣于县府”。按律,韩某本应问斩,虽遇赦得脱,但不敢再行肆虐,“里闬穷民不受满人侮,得各租祖田”。顺治八、九年时,地方粗安,清廷裁革省南道,朱九祚便谢任。不久,又因事被人控告,一度逃遁,颜元亦被系讯。讼案完结,家产日落。由于在城内居住费用较大,便返乡居住。晚年“恬退自牧,不入城市。教其子晃及养孙元耕读,是事不与世局”②。

颜元八岁起受启蒙教育,从学于吴洞云。洞云先生善骑射、剑戟,又感慨明季国事日非,曾著有攻战守事宜之书,同时也长于医术和术数。这使颜元从小时起,便受到与众不同的教育。可惜在十二岁时,因遭吴妻怨怒,不能再从先生游。颜元十四、五岁时,又看寇氏丹法,学运气术,娶妻不近,欲学仙。后来知仙不可学,“乃谐琴瑟,遂耽内,又有比匪之伤,习染轻薄”③。十九岁时,又从贾端惠先生学。端惠禁受业弟子结社酣歌、私通馈遗,颜元遵其教,力改前非,习染顿洗。为了科举功名,颜元从十岁起,还学习八股时文。养祖父朱九祚曾想为他贿买一秀才头衔。颜元哭泣不食,说:“宁为真白丁,不作假秀才!”结果,十九岁时,自己考中秀才。

颜元二十岁时,讼后家落,回乡居住后由他担负起全家生活费用。“耕田灌园,劳苦淬砺。初食薯秫如蒺藜,后甘之,体益丰,见者不以为贫也。”

① 《习斋记余》卷10,《巡捕朱公行实》。

② 《习斋记余》卷10,《巡捕朱公行实》。

③ 李塨:《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①为谋生计,开始学医。同时开设家塾,训育子弟。二十一岁时,阅《资治通鉴》,废寝忘食,于是以博古今、晓兴废邪正为己任,并决心废弃举业。后来他虽入文社、应岁试,只是取悦老亲而已,不愿以此误终身。二十三岁时,又见七家兵书,便学兵法,究战守事宜,尝彻夜不眠,技击之术亦常练习。这个时期,颜元还深喜陆九渊及王阳明学说,以为圣人之道在是,曾亲手摘抄要语一册,反复体味。

颜元二十五、六岁时,思想又有较大变化。这时他得《性理大全》读之,此书集宋代理学家思想之大成。他深深地为周、张、程、朱等人的学说所折服,从此屹然以道自任。“农圃忧劳中必日静坐五六次,必读讲《近思录》、《太极图》、《西铭》等书。”他乘间静坐,目的是主敬存诚,但周围的人“有笑为狂者,有鄙为愚者,有斥为妄者,有皆为迂阔、目为古板、指为好异者”②,他都毫不介意。康熙三年(1664),颜元听说蠡县北泗村有位王法乾,此人恶僧道,斥佛老,焚时文,读五经,居必衣冠,持身以敬,教家以礼,乡人有目为“狂癫”者,颜元却瞿然惊喜,大呼:“士皆如此癫,儒道幸矣!”遂与其纳交。两人每十日一会,每会,相互“规过辨学,声色胥厉,如临子弟。少顷,和敬依然”。同时各立日记,“心之所思,身之所行,俱逐日逐时记之。心自不得一时放,身自不得一时闲。会日彼此交质,功可以勉,过可以惩”①。后来,颜元与王法乾在对待宋儒的态度上发生歧异。颜元个人家世虽屡遭不幸,但始终以匡时济世为己任。他目睹明季政治日坏,风俗日降,兵专而弱,士腐而靡,极为痛切。据李塨回忆:“先生自幼而壮,孤苦备尝,只身几无栖泊。而心血屏营,则无一刻不流注民物。每酒阑灯炧,抵掌天下事,辄浩歌泣下。”②颜元二十四岁时,便著有《王道论》,后来更名《存治篇》,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认为要开万世之太平,必须恢复“唐虞三代”的政治,“井田、封建、学校,皆斟酌复之,则无一民一物之不得其所,是之谓王道”③。

具体而言,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实行井田。为了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颜元主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有人认为,实行井田是夺富民之产。颜元反驳说:“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若顺彼富民之心,即尽万人之产而给一人,所不厌也。..况一人而数十百顷,或数十百人而不一顷,为父母者,使一子富而诸子贫,可乎?”不过,如何实行均田的理想,要“因时而措,触类而通”,能实行规划整齐、公私田分明的井田当然最好,否则可按各地情况实行均田。他认为,只有实行了井田、均田,解决了百姓的土地问题,才会“游顽有归,而土爱心臧,不安本分者无之,为盗贼者无之,为乞丐者无之,以富凌贫者无之。学校未兴,已养而兼教矣!”颜元还认为,实行了井田,能“寓兵于农”,使兵农合一,提高军队战斗力。他说:“自兵农分而中国弱..顶名应双,皆乞丐、滑棍,或一人而买数粮。支点食银,人人皆兵。临阵遇敌,万人皆散。呜呼!可谓无兵矣,岂止分之云乎!”而“古圣人之精意良法,万善皆备。一学校也,教文即以教武。一井田也,治农即以治兵”。兵农合一的好处极多;一是“素练”,陇亩皆阵法,民恒习之,不待教而知。二是“亲卒”,同乡之人,童友相处,情义相结,可共生死。三是“忠上”,邑宰、千百长,无事则教农、教礼、教艺,为之父母。有事则执旗、执鼓、执剑,为之将帅,其孰不亲上死长!四是“无兵耗”,有事则兵,无事则民,不费月粮。五是“应卒难”,突然有事,随地即兵,无徵救求援之待。六是“安业”,无逃亡反散之虞。七是“齐勇”,无老弱顶替之弊。八是“靖奸”,无招募异域无凭之疑。九是“辑侯”,无专拥重兵要上之患。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② 《习斋记余》卷1,《未坠集序》;卷4《初寄王法乾书》。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② 李塨:《存治篇序》。

③ 《存治篇》。


其次,恢复封建。鉴于明代中央集权高度发展所造成的弊端及明亡的教训,颜元认为要实现长治久安,便应恢复古代的封建制度:“非封建不能尽天下人民之治,尽天下人材之用。”有人认为,实行封建会导致朝政不稳,颜元说:“殊不知三代以封建而亡,正以封建而久。汉、唐受分封藩镇之害,亦获分封藩镇之利。使非封建,三代亦乌能享国至二千岁耶!”“如此者,有事则一伯所掌二十万之师,足以藩维,无事而所畜士马不足并犯。封建亦何患之有?”不过,他也强调,具体如何实行封建,要“师古之意,不必袭古之迹”。

再次,改革学校。颜元极为重视学校和人才的作用,认为:“人才、王道为相生。”不过,“迨於魏、晋,学政不修,唐、宋诗文是尚。其流毒至今日,国家之取士者,文字而已。贤宰师之劝课者,文字而已。父兄之提示,朋友之切磋,亦文字而已。”故曰:“学校之废久矣!”如今,应“痛洗数代之陋”,“浮文是戒,实行是崇,使天下群知所问,则人才辈出,而大法行,而天下平矣!”所以,他竭力反对八股取士,“今之制艺,递相袭窃,通不知梅枣,便自言酸甜。不特士以此欺人,取士者亦以自欺。彼卿相皆从此孔穿过,岂不见考试之丧气,浮文之无用乎,顾甘以此诬天下也!”取代八股取士最好的办法,是重征举:“窃尝谋所以代之,莫若古乡举里选之法。”颜元的这些政治主张,带有浓厚的复古主义色彩,甚至空想的成分,但在当时,应说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后来,颜元的学术思想发生重大转变,这些政治主张,并无变化,某些方面还得到深化和发展。

颜元的养祖父朱九祚有一妾,生子名晃,故对颜元颇有闲言。颜元并不知自己父亲非朱翁之子,只以为晃是受到溺爱而已。出于忍让,他尊朱翁之命与养祖母刘氏别居另舍,并尽让田产与晃。

康熙七年(1668),养祖母刘氏病卒。因感祖母恩深,父亲又出走,不能归来殓葬,他哀痛至极。三日不食,朝夕祭奠,鼻血与泪俱下,葬后亦朝夕哭,生了大病。朱氏一老翁见到此情景,十分怜悯他,说:“嘻!尔哀毁,死徒死耳。汝祖母自幼不孕,安有尔父?尔父,乃异姓乞养者。”颜元听后大为惊异,到已改嫁的生母处询问,果得实情,因而哀减。

颜元居养祖母丧,恪守朱子家礼,尺寸不敢违。连病带饿,几乎致死。

虽觉得有许多违背性情处,但认为圣人之礼如此,不敢多疑。后来,他校以古礼,竟发现朱子家礼削删、不当之处甚多。“初丧礼朝一溢米,夕一溢米,食之无算。宋儒家礼删去无算句,致当日居丧,过朝夕不敢食。当朝夕遇哀至,又不能食,几乎杀我。”“乃叹先王制礼,尽人之性。宋人无德无位,不可作也。”①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

由此发端,他对宋儒学说进行了全面的反省,“因悟周公之六德、六行、六艺,孔子之四教,正学也。静坐读书,乃程朱陆王为禅学、俗学所浸淫,非正务也”②。次年,便著《存性》、《存学》两篇,学术上自成一个体系。思想转变后,更体会到“思不如学,学必以习”,故改“思古斋”为“习斋”。此后教授弟子,也是让其立志学礼、乐、射、御、书、数及兵、农、钱、谷、水、火、工虞诸学,并习射、习骑、习歌舞及拳法武艺,力戒静坐空谈。

刘氏死后,朱晃继续唆使朱翁逐赶颜元,他只得移居随东村安身。康熙十二年朱翁卒,颜元便回博野县北杨村,归宗姓颜,时年三十九岁。

颜元归宗后,日常仍从事农田耕作。有一次客人来访,见他正在扬场,感到十分奇怪。颜元却说:“君子之处世也,甘恶衣粗食,甘艰苦劳动,斯可以无失已矣!”这时,颜元及门弟子日众,李塨便是于康熙十八年开始来问学的。对于新从游者,颜元必先向其申明自定教条其要点是:孝父母、敬尊长、主忠信、申别义、禁邪僻、慎威仪、重诗书、敬字纸、习书、作文、习六艺、序出入、尚和睦、贵责善、戒旷学等。特别是对六艺,尤为强调。每逢一、六日课数,三、八日习礼,四、九日歌诗、习乐,五、十日习射。他兢兢业业,以阐扬儒家学说中实用实行思想为己任。尝云:“天废吾道也,又何虑焉。天而不废吾道也,人材未集,经术未具,是吾忧也。”因吟诗道:“肩担宝剑倚崆峒,翘首昂昂问太空。天挺英豪中用否,将来何计谢苍生。”①对于自己,颜元仍是持身极严,而且与从学者互相规过。有一年,颜元曾买石氏女为侧室,女痴且癫,知是为媒人所欺。于是,令媒人将女领回并讨回原金。不料,媒人又将该女再度转卖给他人。李塨就此事向先生直谏及规劝,颜元听后,悲泣道:“吾过矣!”于是出原金赎女归其父。李塨极感先生改过之勇,从此立日谱以自考。颜元和李塨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约定:“对众不便面规者,可互相秘觉也。云:警惰须拍坐,箴骄示以睛,重视禁暴戾,多言作嗽声,吐痰规言失,肃容戒笑轻。”②康熙二十三年,颜元五十岁时,只身往关外,寻找父亲下落。原来,颜元的父亲颜昶随清军出关后,到了沈阳,有位镶白旗董千总给了他些本钱,开了个糖店,先后娶过妻王氏及妾刘氏,刘氏生两女,名银孩、金孩。颜昶也曾想返里探亲,因入关被阻未能实现,于康熙十一年病故,葬于沈阳附近的韩英屯。颜元到关外沿途寻父,艰苦备尝。当他在沈阳张贴寻人报贴后,被银孩所知。兄妹相见,面对痛哭。颜元祭奠父茔后,亲自御车,奉先父牌位归博野。

从关外归来后,颜元自叹:“苍生休戚,圣道明晦,敢以天生之身,偷安自私乎!”于是在康熙三十年,告别亲友,南游中州。行程二千余里,拜访河南诸儒。在各地,他结交士人,出示所著《存性》、《存学》、《唤迷途》等,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率直地抨击理学家空谈心性、以著述讲读为务、不问实学实习的倾向。

②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②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寓居开封时,曾与名士张天章研讨学术。天章叹道:“礼乐亡矣,《存学》诚不容不作!”又研讨水政,天章曰:“先生何不著《礼仪水政书》?”颜元答道:“元之著《存学》也,病后儒之著书也,尤而效之乎?且纸墨功多,恐习行之精力少也。”因此,来问学者日众。在商水,访李木天,与言经济。李见颜元佩一短刀,便离座为他演诸家拳法。颜元笑曰:“如此可与君一试。”两人遂折竹为刀,对舞不数合,颜元击中木天手腕。木天大惊曰:“技至此乎!”又与深言经济,木天倾倒下拜。次日,令其子从先生游①。

颜元通过此次南游,愈发感到程朱之学为害的严重。他说自己当年从关外归来时,“医术渐行,声气渐通,乃知圣人之道绝传矣。然犹不敢犯宋儒赫赫之势焰,不忍悖少年引我之初步”。但是,“迨辛未游中州,就正于名下士,见人人禅宗,家家训诂,确信宋室诸儒即孔孟,牢不可破,口敝舌罢。去一分程朱,方见一分孔孟。不然终此乾坤,圣道不明,苍生无命矣”②。因此,他一方面著《四书正误偶笔》等,辨析朱熹学说的谬误,一方面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向友人及门生申明训诂、理学、科学的危害,尝大声疾呼:“仙佛之害,止蔽庸人。程朱之害,遍迷贤知。”“非去帖括制艺与读著主静之道,祸终此乾坤矣。”③颜元六十二岁时,肥乡郝公函(字文灿)三次礼聘,请他前往主持漳南书院。颜元到肥乡后,准备很好地施展自己的抱负,亲自拟定各种规章,构想书院规划,并手书“习讲堂”对联云:“聊存孔绪励习行,脱去乡愿禅宗训诂帖括之套”、“恭体天心学经济,斡旋人才政事道统气数之机”。可惜数月之后,该地大雨成灾,漳水泛滥,书院堂舍悉被淹没,他只好告辞归里。后来,因水患益甚,郝公函屡请未往。不久,郝公函来书问安,并附一契纸云:“颜习斋先生生为漳南书院师,没为书院先师。文灿所赠庄一所,田五十亩。生为习斋产,没为习斋遗产。”①从肥乡返回后八年,即康熙四十三年(1704)九月初二日,颜元病故。

逝世前犹谓门人曰:“天下事尚可为,汝等当积学待用。”死后葬于博野北杨村,门人私谥为“文孝先生”。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

② 《习斋记余》卷1,《未坠集序》。

③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


第二节 颜元的学术成就和贡献


颜元平生注重习行,不尚空谈,故著述不多,有《存学编》四卷,《存性编》二卷,《存治编》一卷,《存人编》四卷,《朱子语类评》一卷,《礼文手钞》五卷,《四书正误》六卷,《习斋记余》十卷等。他的门人锺锌将其言行辑录成《习斋先生言行录》及《习斋先生辟异录》。生平事迹则详载于李恕谷、王源所辑《颜习斋先生年谱》中。

颜元认为中国学术思想演化大势,自孔孟以后,气运日降,儒业日毁,“孟子后之道之学,二千年总成一大谎。”具体认为:“秦火之后,汉儒掇拾遗文,遂误为训诂之学。晋人又诬为清谈,汉唐又流为佛老,至宋而加甚矣。仆尝有言,训诂、清谈、禅宗、乡愿,有一皆足以惑世诬民,而宋人兼之,乌得不晦圣道误苍生至此也!仆窃谓其祸甚于杨墨,烈于嬴秦。每一念及,辄为太息流涕,甚则痛哭!”①颜元学说与程朱理学有根本分歧,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关于气质之性的善恶问题。宋儒在观察宇宙和人生时,提出了“理”、“气”两个基本概念。虽然也说,理、气是不可分的,但又认为,理是最根本的、第一性的东西。朱熹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②在人性论问题上,朱熹同样地把“理”与“气”作为性的根源。认为人禀赋天理产生“天命之性”(又称义理之性、道心),禀赋气质则产生“气质之性”(又称人欲、人心)。我国先秦时期的孟子,只说人性是善的。而说人有“气质之性”,则是宋代二程的发明。朱熹继承此说,认为人的天命之性是“浑然至善”的,专指理而言。而人的气质之性,是理与气杂而言之,人禀受气时有深浅、厚薄、清浊的不同,故性有善和恶的区别。气质之性(人欲)是万恶的根源。

对程朱的理气二元论及理先气后的唯心主义见解,颜元持不同看法。认为不能把理与气割裂。“若无气质,理将安附?”“气即理之气,理即气之理。”③表现了明显的唯物主义倾向。特别是在人性论上,颜元坚持孟子的性善说,反对把人性分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以及认为气质之性是恶的说法。“若谓气恶,则理亦恶,若谓理善,则气亦善。盖气即理之气,理即气之理,乌得谓理纯一善而气质偏有恶哉!”他以眼睛作比喻:“譬之目矣,眶、皰、睛,气质也。其中光明能见物者,性也。将谓光明之理专视正色,眶、皰、睛乃视邪色乎?余谓光明之理固是天命,眶、皰、睛皆是天命,更不必分何者是天命之性,何者是气质之性。只宜言天命人以目之性,光明能视即目之性善,其视之也则情之善,其视之详略远近则才之强弱,皆不以恶言。”①那么,恶是哪里来的呢?颜元的回答是:来自后天的引蔽习染。他说:“岂不思气质即二气四德所结聚者,乌得谓之恶?其恶者,引蔽习染也。”②譬如人的衣服若著尘触污,人见其失本色而厌观之,命之曰污衣,其实乃外染所成。仅需清洗以去其染著之尘污,虽极垢敝亦不可谓衣本有污。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习斋记余》卷3《寄桐乡钱生晓城》。

② 《朱子语类》。

③ 《存性编》卷1。

① 《存性编》卷1。

② 《存性编》卷1。

颜元进一步指出,宋儒认为气质之性为恶的说法,会导致一个严重的社会后果:“将天生一副作圣全体,参杂以习染,谓之有恶,未免不使人去其本无而使人憎其本有。蒙晦先圣尽性之旨,而授世间无志人一口柄。”③他著《存性编》的目的,正是为了“使人知为丝毫之恶,皆自玷其光莹之本体。极神圣之善,始自充其固有之形骸。”④第二个方面是关于为学的内容与途径问题。颜元极为看重儒家经典学术思想及儒学人才的社会作用,认为这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他说:“盖学术者,人才之本也。人才者,政事之本也。政事者,民命之本也。无学术则无人才,无人才则无政事,无政事则无治平、无民命。”⑤而要使学术起到经世致用、扶危济难的作用和培养出匡时济世的人才,必须反对空谈心性,重视实事实功。他响亮地提出了“利者,义之和也”的命题,对千百年流行的董仲舒的说教进行了修正。他说:“以义为利,圣贤平正道理也。..孟子极驳利字,恶其掊克聚敛者耳。其实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后儒乃云:‘正其谊不谋其利’,过矣!宋人喜道之,以文其空疏无用之学。予尝矫其偏,改云:‘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①由此,在为学的内容方面,颜元旗帜鲜明地起来反对宋明理学的空疏无用,主张学习实事实物。他认为,尧舜周孔时代的“六府”、“三事”,“三物”,才是真学、实学。“唐虞之世,学治俱在六府三事,外六府三事而别有学术,便是异端。周孔之时,学治只有个三物,外三物而别有学术,便是外道。”②所谓“六府”,是指金、木、水、火、土、谷而言;所谓“三事”,是指正德、利用、厚生而言;所谓“三物”,是指六德、六行、六艺而言。具体地说,就是封建社会中修己治人、经邦济世的实用之学。如他在解释正德、利用、厚生时称:“齐明者,正吾身之德也;耳聪目明肢体健,利吾身之用也;寡欲积精、寡言积气、寡营积神,厚吾身之生也,否则非尧舜之修身也。闲男女之邪心,饬彝伦之等杀,正一家之德也;宫室固、器皿备、职事明,利一家之用也;仓箱盈、凶札豫,厚一家之生也。建学校、同风俗,正一国之德也;百工修,百官治,利一国之用也;仓府实、乐利远,厚一国之生也,否则非尧舜之齐治也。”③在上述各项内容中,他最经常和明确强调的是“六艺”,即:礼、乐、射、御、术、数。还常将礼、乐、兵、农并举。如说:“礼乐圣人之所贵,经世重典也,而举世视如今之礼生吹手,反以为贱矣。兵学才武,圣教之所先,经世大务也,而人皆视如不才寇盗,反皆以为轻矣。惟袖手、文墨、语录、禅宗为至尊而至贵,是谁为之也!”①他强调礼,是从巩固封建制度的目的出发的:“圣人之道,莫大于礼。..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有礼则身修,心有礼则心泰。”②

③ 《存学编》卷1《上征君孙锺元先生书》。

④ 《存学编》卷1《上太仓陆桴亭先生书》。

⑤ 《习斋记余》卷1《未坠集序》。

① 《四书正误》卷1。

② 《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

③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① 《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

② 《习斋记余》卷1。

他反对重文轻武,则是对宋以后士林风尚的直接批判:“宋元来儒者却习成妇女态,甚可羞。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即为上品矣。”③在为学的方法上,颜元猛烈地抨击理学家的读书静坐、居敬穷理,认为最重要的莫过于习行实践。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朱子教人半日静坐,半日读书,无异于半日当和尚,半日当汉儒,试问一日十二时辰,哪一刻是尧、舜、周、孔?”又说:“终日兀坐书房中,萎惰人精神,使人筋骨皆疲软,以至天下无不弱之书生,无不病之书生,生民之祸,未有甚于此者也。”④读书过多,不仅无益,而且有害:“读书乃致知中一事,专为之则浮学。”⑤因此,只有习行才是最关重要的:“吾辈只向习行上做功夫,不可向语言文字上着力。”“心上思过,口上讲过,书上见过,都不得力,临事时依旧是所习者出。”⑥关于习行的思想,是颜元平时强调最多的。这对于反对当时理学的空疏无用,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自然,他所主张的习行的内容,主要是指封建社会儒士阶层的政治实践与道德实践,也包括一些国计民生所需的实用知识与技能。

有一回,一位学者不甚清楚孔孟实学实行与程朱静坐读书的差异,颜元便用极为形象的语言,描绘出两幅裁然不同的画面:“请画二堂,子观之:一堂上坐孔子,剑佩觽,决杂玉,革带深衣,七十子侍。或习礼,或鼓琴瑟,或羽籥舞文,干戚舞武,或问仁孝,或商兵农政事,服佩皆如之。壁间置弓矢、钺戚、箫磬、算器、马策,各礼衣冠之属。一堂上坐程子,峨冠博服,垂目坐如泥塑。如游、杨、朱、陆者侍,或反观打坐,或执书吾伊,或对谈静、敬,或搦笔著述。壁上置书籍、字卷、翰砚、梨枣。此二堂同否?”①当然,这里所描绘的孔子教育弟子的场面,实际已熔铸了颜元自己的理想。颜元在肥乡主持漳南书院时,曾议定书院规模,更是全面、具体地显示了他的学术与教育主张:书院建正庭四楹,曰“习讲堂”。

东第一斋,匾额曰“文事”,课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

西第一斋,匾额曰“武备”,课黄帝、太公,以及孙吴诸子兵法,并攻守、阵营、陆水诸战法,射、御、技击等科。

东第二斋,匾额曰“经史”,课十三经、历代史、诰制、章奏、诗文等科。

西第二斋,匾额曰“艺能”,课水学、火学、工学、象数等科。

书院大门内东侧,曰“理学斋”,课静坐,编著程朱陆王之学。大门内西侧,曰“帖括斋”,课八股举业。此二斋“为吾道之敌对,非周孔本学,暂收之以示吾道之广,且以应时制,俟积习正,取士之法复古,然后空二斋”①。

颜元的这种规划,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确属别开生面的创新之举。

③ 《存学编》卷1《学辨一》。

④ 《朱子语类评》。

⑤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⑥ 《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存学编》卷1。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① 《习斋记余》卷2,《漳南书院记》。


第三节 继承和发展了颜元学说的李塨


李塨,字刚主,号恕谷,直隶蠡县曹家蕞人。生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他是颜习斋学说最得力的继承者、传播者和发展者。

李塨的祖父名彩,字素先,为人刚直仁厚,好施与,曾因“世乱”,出家资救济里中贫乏者,“劝勿为盗”。李塨的父亲名明性,字洞初,号晦夫,以孝闻名,世称“孝慤先生”。李明性是明季诸生,但“年甫壮,绝意仕进,不复攻举子业”。甲申之变后,清军入关,他“谢世事,不复问”,因念孔孟圣学“以敬为枢”,名其斋曰“主一”。他“每晨兴,读《孝经》、《大学》、《中庸》各遍,然后旁及他书。所读,务身行之”。博野颜习斋曾来访,读其日记及所辑诸书,深为叹服,归家将其姓字书于座上,“出入必拱揖”②。

李塨从四岁起,就由他父亲口授《孝经》、古诗、《内则》、《少仪》等。祖父素先翁弯制小弓,引导他习射。八岁入小学,孝慤先生教他学幼仪,读经书。十五岁时,娶颜习斋挚友王法乾的妹妹为妻。法乾对李塨评价很中肯,曾语习斋曰:“吾近狷,兄近狂,李妹夫乃近中行也。”康熙十六年,李塨十九岁,参加科考,进县学生员第一名③。

康熙十八年李塨二十一岁时,访问了颜习斋先生,“自此深以习斋学习六艺为是,遂却八比,专正学”。从此常随习斋游。颜元曾郑重对他说:“学者勿以转移之权,委之气数。一人行之为学术,众人从之为风俗。民之瘼矣,尚忍膜外?”李塨闻之泣下,感动异常,决心要尽全力传播习斋的学说,“不传其学,是自弃弃天矣!”①颜元与李塨之间师生之谊甚笃,相互间责善规过亦严。李塨“服习斋改过之勇,跃然志气若增,益效习斋立日记自考”。他的日谱,每个时辰下画一圆圈,按时在圈内画不同的符号,记载自己行为与意念方面的优劣得失。颜元经常评阅他的日谱,曾教以“记事减冗繁而录大纲,家务减琐小而惜精力,看书减而读所现学,习学减而勿贪多”②。

李塨除了受教于颜元外,还先后学琴于张函白、冯颖明,学射于赵锡之、汪若纪、郭金城,问兵法于王余佑,学书于彭通,学数于刘见田,学韬钤于张文升,后来到浙江时,又学乐于毛奇龄。平日他自立课程,一日习礼,三日学乐,五日习律,七日习数,九日习射,书则随时学习。

李塨从二十二岁开始,因力田不足养亲,便兼习医、卖药,并开馆授徒。他到刘村任塾师,修《学规》示从游者,主要条目有:孝父母、尊长者、修威仪、肃衣冠、习幼仪、远异端、重诗书、习六艺、通经史等。对于六艺,尤其重视:“礼乐射御书数,圣学之正务也。有愿学者,随其材而教之”③。二十五岁以后,李塨的政治及学术思想日趋成熟,开始从事著述,并广泛与各地人士交游。

他曾著一册,取名《瘳忘编》。

②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1。

③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1。

①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1。

②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1。

③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1。

在序中,他说:“宋明学者,如华子病忘,伏首诵读而忘民物。一旦大难当前,半策无施。惟拚一死,并忘其身,嘻,甚矣!予行年二十余,颇踔厉欲有为,而精神短浅,忽忽病忘,每恐其沦胥以溺也。乃捃摭经世大略,书之赫■以瘳之。”①二十八岁时,又书廿一史经济可行者于册,曰《阅史郄视》。三十一岁时,为颜习斋的《存性篇》、《存学编》、《存治编》作序,阐发颜氏学说的真谛及意义。四十岁以后,著《大学辨业》,对儒家的“格物致知”说提出了新看法。著《圣经学规纂》,摘录《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的言论,加以诠释。五十岁时,著《平书订》,阐述了他的政治主张。

李塨在三十二岁时(康熙二十九年),赴京参加乡试,中举人。他深感时文害世,自此虽应乡试,但不再务举业。他多次往来京师,还到过中州及江南地区,任教师,作幕僚,和各地学者研讨学问。

李塨除在刘村任过塾师外,还在京师任过申佐领和郭子固的家馆。三十七岁至三十九岁时,应郭子坚之请,两次南下,到浙江桐乡佐理政事。沿途,他拜访学者,宣传习斋学说,并学乐于毛奇龄。四十六岁时,应河南郾城知县温益修之请,往郾城佐政。五十一岁至五十二岁时,应汉军旗人杨慎修之聘,两次到陕西富平佐县政,曾建议实行选乡保、练民兵、旌孝节、重学校、开水利等措施,因而政教大行。李塨后来回忆说:“塨比岁为杨慎修敦请西行,幸其虚怀听受,甚获民心。关中学者,颇可晤语。上而当道,下而草泽,皆有虚伫,吾道粗明粗行。两次东旋,官绅士庶送者填途。”①五十四岁时,他又到济南,任知府幕僚,不久即归。六十岁时,被选为通州学政,上任后不久,因病告归。在他六十一岁和六十二岁时,为了讲学会友,传播习斋学说,又曾两次南游。

李塨与颜元一样,强调真正的儒士必须“内外并进”,一方面律己要严,一方面以经邦济世为己任,不过,在个性和处世方法上,他二人也有不同之处。习斋性格高尚,不出,不交显贵。恕谷则为人豁达,广泛交友。习斋一介不取,廉洁自守,恕谷则受馈甚厚,力田致富。有一次,恕谷将入京会友,习斋对他说:“勿染名利。”恕谷答道:“非敢求名利也,将以有为也。先生不交时贵,塨不论贵贱,惟其人。先生高尚不出,塨惟道是问,可明则明,可行则行。先生不与乡人事,塨于地方利弊,可陈于当道,悉陈之。先生一介不取,塨遵孟子:‘可食则食之’,但求归洁其身,与先生同耳。”②恕谷晚年,家道富饶,有人议论他“力农致富’,他说:“非以求富也,聊以自守也。平生志欲行道,今年已迟暮,知无用矣,故遁迹田园。胼手胝足,则雄杰之余勇也。不稼不穑,胡取廛囷,则风人之退守也。”③李塨自六十四岁以后,大部分时间在乡间从事著述,与外人很少交往。

他订《拟太平策》,自称“一生总结是书”,在自序中说:“今幸太平之世,明四目,达四聪,令士皆得陈言。而不思治平之策,则有负于儒矣,非为天下之义矣!”雍正八年(1730),李塨已七十二岁,直隶总督多次聘请他出任《畿辅通志》总裁,李塨推辞不掉,便到保定府莲花池馆内任职,亲撰畿辅通志凡例。不久,又以病归里。

①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1。

①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5。

②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3。

③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5。

李塨七十四岁时,知病将不起,自作墓志。次年正月病逝,时在雍正十一年(1733)。谢世前曾作绝命诗一首:“情识劫年运足伤,北邙山下月生光。九京若遇贤师友,为识滔滔可易方。”

李塨秉承师教,以躬行经世为要务。与颜元所不同的是,他也勤于著述,曾说:“颜先生以天下万世为己任,卒而寄之我。我未见可寄者,不得不寄之书,著书岂得已哉!”①可见,他从事著述完全是为了传播颜习斋的学说。在政治、哲学和史学方面,李塨著有《瘳忘编》、《阅史郄视》、《平书订》、《拟太平策》、《四书传注》、《周易传注》、《传注问》等。在教育方面,著有《大学辨业》、《小学稽业》、《圣经学规纂》、《论学》、《学礼录》、《学射录》、《学乐录》等。典章制度和考据方面有《田赋考辩》、《宗庙考辩》、《郊社考辩》、《禘祫考辩》等。生平事迹,载于冯辰所辑《李恕谷先生年谱》中。后来,王灏刊《畿辅丛书》,有《颜李遗书》。近代北京的《四存学会》,亦编有《颜李丛书》。较全面地收录了颜元和李塨的著作。

李塨的政治和经济主张,与颜元大体相同,集中表述在《平书订》一书中,后来在《拟太平策》中又进一步系统化。他说:“予尝谓治天下有四大端,曰:仕与学合,文与武合,官与吏合,兵与民合。”②因为他认为,明亡的惨痛教训就在于文武脱节、兵专而弱、士子所学非所用。“明之亡也,朝庙无一可倚之臣,天下无复办事之官。坐大司马堂批点《左传》,敌兵临城,赋诗进讲,其习尚至于将相方面觉建功奏绩,俱属琐屑,日夜喘息著书曰:‘此传世业也。’以致天下鱼烂河决,生民涂毒。”①“其最堪扼腕者,尤在于兵专而弱,士腐而靡,二者之弊,不知其所底。以天下之大,士马之众,有一强寇猝发,辄鱼烂瓦解,不可收拾。..士子平居诵诗书,工揣摩,闭户傝首如妇人女子,一旦出仕,兵刑钱谷,渺不知为何物,曾俗吏之不如,尚望其长民辅世耶!”②他特别强调,要富国强兵,必须注重“分民”、“分土”、“建官”、“取士”、“制田”、“武备”、“财用”、“刑罚”、“礼乐”等方面的政策与措施。

为了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李塨也主张恢复井田,或者实行均田、限田。“可井则井,难则均田,又难则限田。”③特别是均田,尤认为重要和可行:“非均田则贫富不均,不能人人有恒产。均田,第一仁政也。”为了实行这个制度,他特别赞赏颜元提出的“佃户分种”法:“今世夺富与贫殊为艰难。颜先生有佃户分种之说,今思之甚妙。如一富家有田十顷,为之留一顷,而令九家佃种九顷。耕牛子种,佃户自备。无者领于官,秋收还。秋熟以四十亩粮交地主,而以十亩代地主纳官,纳官者即古什一之征也。..佃户自收五十亩,过三十年为一世。地主之享地利,终其身亦可已矣,则地全归佃户。”④

①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5。

② 《平书订》卷3。

① 《恕谷后集》卷4《与方灵皋书》。

② 《〈存治编〉序》。

③ 《〈存治编〉书后》。

④ 《拟太平策》卷2。

在人材选拔上,李塨也是反对科举制度,主张乡举里选。如说:“不行乡举里选、小学、大学之法,不足以得人才。而不废科举,不能行乡举里选、小学、大学之法。”⑤“乡举里选行之,或因时酌略,而大体莫易。”①但李塨不主张事事拘泥于古法,《李恕谷先生年谱》卷一中记:“习斋规先生策多救时,宜进隆古。先生规习斋尽执古法,宜酌时宜。”比如是否恢复封建的问题,李塨说:“惟封建以为不必复古,因封建之旧而封建,无变乱。今因郡县之旧而封建,启纷扰。”②在哲学思想方面,李塨坚持并发展了颜元的理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见解。他对理学家离事言理的唯心主义说教进行了猛烈地抨击:“自宋有道学一派,列教曰:‘存诚明理’,而其流每不诚不明。何故者?高坐而谈性天,捉风捕影,纂章句语录,而于兵农、礼乐、官职、地理、人事、沿革诸实事,概弃掷为粗迹。惟穷理是文,离事言理,又无质据,且认理自强,遂好武断。”③李塨还有一段精辟的言论,明确提出“理在事中”、“理气不二”的唯物主义论断:“朱子云:‘洒扫应对之事,其然也,形而下者也。酒扫应对之理,所以然也,形而上者也。’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今曰理在事上,则理别为一物矣。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诗曰:“有物有则”,离事何所谓理乎?”④在认识论上,颜、李都强调因行得知,不能离行言知。但二人也有差异。颜元最强调的是习行,认为儒家“格物致知”的传统命题中,“格”就是“行”,就是“犯乎实做其事”。人的认识是行先知后,“手格其物,而后知至”。这表明,他最注重感性知识、实践活动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而李塨的看法是,如果只强调读书或只重力行,都是片面的:“不以读书为学,则返之而以力行为学矣,皆与圣经不合。”他认为每个人必须先进行学习,获得真知,才能身体力行。他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格物致知,学也,知也。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也。”又说:“致知在格物者,从来圣贤之道,行先以知,而知在于学。”①这表明,他比较注重理性认识、间接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应该说,这是对颜元重习行认识论的一个必要补充。

在教育方面。李塨与颜元一样,严厉批判了理学家提倡的习静教育和书本教育。他说:“静坐,十三经未有其说,宋儒忽立课程,半日静坐,则几几乎蒲团打坐之说矣。”并说:“纸上之阅历多,则世事之阅历少,笔墨之精神多,则经济之精神少。宋明之亡,此物此志也。”②他认为,教育所要培养的应该是明德亲民、经邦济世的人才,而欲达此目的,必须“仕与学合”、“学用合一”,他说:“教士之道,不外六德六行六艺。自颜先生倡明此学,而今学者多知之,卓哉见也。.尊德行以此,道问学以此,隐居以此,行义以此。所学即其所用,所用即其所学,此府修事和之世,所以治且隆也。”③

⑤ 《平书订》卷6。

① 《〈存治编〉书后》。

② 《〈存治编〉书后》。

③ 《恕谷后集》卷2《恽氏族谱序》。

④ 《传注问》。

① 《大学辨业》卷2《致知在格物解》、卷3《辨后儒格物解》。

②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2。

③ 《平书订》卷6。

值得注意的是,李塨还很详细地提出了他所理想的学制和选士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八岁入乡学,乡师教之孝弟、幼仪、认字,习九九数。读《孝经》、《论语》、《大学》、《孟子》,及《易》、《诗》、《书》、《春秋》、《周礼》等,并习小乐小舞。十五岁,入县学,教之存六德、行六行,讲究经世济民之道,读《资治通鉴》及古文。习礼乐、骑射、六书、九数,作策论。聪颖者可涉猎九经、廿一史。二十岁,教成者进之郡学,教之三学,察试德行学艺。再经藩学、成均,察试后即谓之太学生。然后,分科以为士,共分礼仪、乐律、天文、农政、兵法、刑罚、艺能方域、理财、兼科等九科。乡、县、郡要定期考核这些士子并向政府进行推荐,以供选用。特别是小学,李塨在《小学稽业》一书中详细陈述儿童自八岁至十四岁时,应该学习的礼、书、数、乐四类课程的具体内容。这些,都是颜元所未及探讨的。

(谢选骏指出:颜元等人的实学,是从《资治通鉴》开始的——这哪里是什么学术,简直毛泽东式的嗜血啊!难怪他喜欢兵法,也得毛贼东喜欢《水浒》《三国》的追随。颜元等人看不惯宋元,却不知那是因为自己已经深深陷入了帝国的黑洞——正如毛贼东虽然身在黑洞之外的中华民国,却还是要翻身钻入斯大林胯下,不入黑洞不舒坦。)



【第二十四章 王锡阐】


第一节 生平与著作


王锡阐,字寅旭,又字昭冥,号晓庵,又号余不、天同一生,江苏吴江人。生于明崇祯元年六月二十三日(1628 年7 月23 日),清康熙二十一年九月十八日(1682 年10 月18 日)去世。十七岁那年,时值清军南下,南明弘光政权覆灭,江南各地纷起抗清,他以投河自尽表示尽忠明朝。遇救之后,他又绝食七日,后来虽因父母强迫,不得已而复食,但从此放弃科举,隐居乡间,以教书为业。

清顺治七年(1650),吴江一带文人成立了惊隐诗社,“以故国遗民,绝意仕进,相与遁迹林泉,优游文酒,芒鞋箬笠,时往来于五湖三泖之间”①。当时入社的有顾炎武、潘柽章、吴炎等诸多名流,王锡阐也为成员之一。潘、吴都是王锡阐的挚友,潘柽章的弟弟潘耒还曾受业于王锡阐数年。潘柽章、吴炎两人精通史事,因念明代没有成史,他们仿《史记》体例合著了一部《明史记》,由王锡阐负责撰写其中“表历诸志”②。康熙二年(1663),清政府兴文字狱,潘、吴两人因列名庄廷■《明史》校阅而被处死,两人的妻子也在流徙途中自尽。惊隐诗社遭此变故,也在无形中解散。这件事对王锡阐影响很深,他曾为此作《挽潘、吴二节士》、《齐仕门》、《广宁门》等诗篇。并在晚年参与了友人搜集潘柽章、吴炎遗稿的活动。

除了与诗社友人的交游,对于王锡阐的生平,我们目前能够确切知道的,就是从中年起,他曾先后与张履祥、吕留良、钱澄之一起讲授“濂洛之学”,再有就是他一生中所做的重要的天文研究工作了。

王锡阐对天文历算的嗜好,始于青少年时代,那一时期先后行用的中、西两种历法,因其中原理深奥,一般人不经专门传授,难以掌握。他却能“无师授自通大意”。王锡阐曾说自己:“与人相见,终日缄默,然与论古今,则纵横不穷,家贫不能多得书,得亦不尽读,读亦不尽忆,间有会意,即大喜雀跃”①。朋友则说他“诸割圆勾股测量之法,他人所目眩心迷者,锡阐手画口谈,如指黑白。每言坐卧尝若有一浑天在前,日月五星横行其上,其精专如是。”②又说他:“为人孤介寡合,古衣冠,独行踽踽,不用时世一钱。”③正因为如此,王锡阐一生穷困,尤其晚年贫病交加。当时友人吕留良等人来访,他竟落到“已无粗粝能供客,尚有诗篇可解嘲”④的境地。王锡阐去世时年五十五岁。由于无子,学无传人,加之他的著作都用篆字,人多不能识,所以遗稿颇多散失,直至几年后,潘耒返回故里,其幸存的五十余种遗稿才得以搜集刊行。这些遗作中,与天算有关的有:《大统历法启蒙》、《历表》、《历说》、《晓庵新法》、《历策》、《五星行度解》、《日月左右旋问答》、《推步交朔序》、《测日小记序》及四封与薛凤祚、万斯大、朱彝尊、徐发讨论天文问题的书信。以上著作均可见于《晓庵遗书》和《晓庵先生文集》。后来又有研究者在数学史家李俨先生的藏书中发现了已佚失多年的《圆解》抄本一册。此外,王锡阐的著作仅存篇名的还有:《西历启蒙》、《三辰晷志》、《丁未历稿》等。

① 沈彤等:乾隆《震泽县志》卷38《旧事》。

② 戴笠:《潘力田传》,见《松陵文录》卷17。

① 王锡阐:《晓庵先生文集》卷1《天同一生传》。

② 潘柽章:《松陵文录》卷10《人物志·隐逸》。

③ 潘柽章:《松陵文录》卷10《人物志·隐逸》。

④ 王锡阐:《晓庵先生诗集》卷2。


第二节 对中西历法的研究


明朝末年,中国传统历法一直沿用的代数体系已过了顶峰阶段,依据实际行用已三百余年的大统历所作的天象预测经常出现较大的误差。此时,耶稣会传教士东来,传入了欧洲的天文数学知识。这些方法具有较高的精确度,运用了对中国人来说还是十分陌生的三角几何学、明确的地球概念及相应的仪器,因此对中国的上层知识分子产生了重大影响。历局徐光启本着先译西法,再“熔彼方之材质、入大统之型模”①的设想,主持了《崇祯历书》的编译工作。当时参加这项工作的有龙华民、邓玉函、汤若望、罗雅谷等传教士,他们在这部书中系统地介绍了欧洲的古典天文学。此书完成时,因徐光启已去世,“入大统之型模”的主张未能实施。同时由于守旧官僚的反对,《崇祯历书》在明覆灭之前始终未被正式颁行。直至清初,经由汤若望的删改,它才以《西洋新法历书》之名被清政府采用,并于其后盛行于世,成为中国学者研究西法的范本。

西法在中国翻译之时,距哥白尼《天体运行论》的发表已近一百年。在当时的欧洲,日心说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然而受耶稣会的性质所限,传教士对中国人介绍的是罗马教廷坚持的地心说。只不过他们选择了测算相对精密的第谷的折衷地心说,并于同时介绍了大量托勒密古典地心说的内容及一部分不涉及宇宙理论的哥白尼的观测结果。由于师承众手,这部书不免有许多错误和漏洞,但其时整个中国学术界对欧洲天文学发展的了解处于闭塞状态,于是西法被很多人认作是“可二、三百年不易之法”,且“向之异议者亦诎而不复争矣”①。正是在这种形势下,王锡阐从了解中、西历法入手开始了他对历法的研究。在王锡阐的著作中,《大统历法启蒙》详细介绍了这部曾行用于世的最后一个传统历法的计算方法;《历表》为上述计算的数据表格;《西历启蒙》则当为一部同样性质的、介绍《西洋新法历书》的著作。正因为对中、西历法有比较多的认识,王锡阐对两种历法的见解才显得言之有据,并且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在王锡阐的天文研究工作中,一个比较突出的与众不同之处是他对中、西历法的评论及对西法的批评,这些评论和批评主要见于《历说》、《历策》、《晓庵新法序》和《五星行度解》。对中、西历法,他总的看法是,大统历年久失修,积弊甚多,不能不加以改革。如他在《晓庵新法序》中所说:“守敬治历,首重测日,余尝取其表影,反复步算,前后牴牾。余所创改,多非密率,在当日已有失食失推之咎。况乎遗籍散亡,法意无征,兼之年远数盈,违天渐远,安可因循不变耶?”而西历虽然在精确度、几何方法、交食计算等方面胜过中历,仔细探究,它仍然存在着许多错误和矛盾之处,必须一一辨明,才能求得理数之本:“吾谓西历善矣,然以为测候精详可也,以为深知法意未可也;循其理而求通可也,安其误而不辨,不可也。”①从这点发出,王锡阐对西历从定气注历、时间制度、周天度之划分、置闰、冬至太阳位置、回归年长度变化、岁差变化、日月远地点、行星远日点移动、日月视径及视差、白道、太阳光径与实径、交食时刻、五星运动模式等历法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批评,这些批评虽然不尽正确,但多数都确有根据,显示了作者在钻研西法上所花费的功力。

① 《徐光启集》第374 页。

① 王锡阐:《历说》。

① 王锡阐:《晓庵新法序》。

例如,节气的划分,西历惯用定气,即太阳沿黄道每行十五度为一节气。而中历注历惯用长度为二十四分之一回归年的平气,并于计算交食时使用考虑了日行不均匀的定气。中历将两种制度并行,本无不合理之处,西人却“直以怫己而讥之”,以为中历节气有两天的误差,这是没能理解中历原理的缘故。再如西历的交食计算有许多优点:“推步之难,莫过交食,新法于此特为加详,有功历学甚巨。”②但实测时仍能发现西历的推算有很多不准确之处,王锡阐指出,这是因为西历的预测在交食时刻、食分及计算表格等方面都存在着缺陷。还有,按照第谷体系,行星以太阳为心绕转,太阳又以地球为心绕转。然而,“及推岁轮、均轮诸术,似五星天仍以地心为心,岂非自畔其说?”由于第谷生前未能按其宇宙模式完成系统的行星运动理论,因此《西洋新法历书》中除了火星的计算图形体现了行星以日为心,其余仍采用了原有的、行星围地绕转的模型。王锡阐的批评可谓一语中的。①康熙四年(1665),由于主张“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②的杨光先的指控,传教士汤若望钦天监官职被罢黜,杨光先被任为钦天监监正。他上任后决定重新选定历法,提出博访草泽中“博学有心计之人,与之制器测候”③。王锡阐为此作《历策》陈述自己的观点。该文特别引人注意的是他对“西学中源”说的论证。虽然这一当时不少人赞同的学说并不是王锡阐首创,而且文中所举数例只说明了西历以几何方法描述的天文现象,中历同样可以代数方法描述,并不能证明西法确实源于中法,但由于王锡阐是一位很有影响的天文学家,他的这番论证必然会对人们产生一种误导,这也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学者在认识上的局限性。④

② 王锡阐:《历说》。

① 江晓原:《第谷天文工作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科技史文集》第16 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

② 杨光先:《不得已集》下卷。

③ 王锡阐:《历策》。

④ 参见江晓原:《试论清代“西学中源”说》,《自然科学史研究》7 卷2 期,1988 年。

第三节 《晓庵新法》和《圆解》

既然中历需要加以改进,西历又有许多不足,王锡阐便重提徐光启译书之初“熔彼方之材质,入大统之型模”的主张,并决定将其付诸实施。为此他“兼采中西,去其疵类,参以己意,著历法六篇”。这就是王锡阐最重要、最具代表性、而且后来被收入《四库全书》的著作——《晓庵新法》。

《晓庵新法》的第一卷和第二卷介绍的是作为天文计算基础的三角函数知识和基本天文数据。第三卷讲述朔、望、节气时刻、日、月、五星位置的计算。第四卷讨论昼夜长短、晨昏蒙影、月亮和内行星的盈亏现象,以及日、月、五大行星的视直径。第五卷求日食计算所需之视差和日心、月心连线的方向(后者称为“月体光魄定向”,用于日、月食方位的计算)。第六卷为日、月食预测及金星凌日、五星凌犯之推算。

纵观全书,《晓庵新法》有两个特点引人注目,一是尽管王锡阐对西法有很多批评,这些批评在《晓庵新法》中也有所体现,但该书计算的主要依据仍然是西方的三角几何知识和小轮体系,只不过全书没有给出一张几何图形,度数划分采用的是中国古代和王锡阐自己创造的体系,书中使用的天文学名词也有许多来自传统历法。这一特点向我们揭示:王锡阐对中、西历法所作之会通,可以说主要就是以传统方式表述西历之计算。《晓庵新法》的第二个特点是有一些重要创新。像后两卷的“月体光魄定向”、金星凌日及五星凌犯的计算均为王氏首创或首次引入。其中月体光魄定向还为清政府编于1722年的《历象考成》采用。①与《晓庵新法》一样可以反映王锡阐接受西法之方式的,是他的另一部著作《圆解》。据研究,明清之际的传教士在介绍三角学公式时,有些只是“但举其用而不详其理”,因此一些天算家在广泛应用这些公式的同时,力图从理论上对它们加以证明。王锡阐在《圆解》中就给出了对平面三角学中两角和、差的正弦、余弦公式的证明。这些证明涉及的多数数学概念都传自西方。在书中,王锡阐一方面受《几何原本》的影响,对所用到的数学名词和概念首先加以定义。另一方面,他又按中国古代数学传统,不用《几何原本》中一系列关于“角”的名词,代之以从《周髀算经》中发展而来的“折”的概念。这说明王锡阐在接受西洋方法的同时,也有坚持传统的一面。①

① 席泽宗:《试论王锡阐的天文工作》,《科学史集刊》第6 期,1963年。① 梅荣照:《王锡阐的数学著作——〈圆解〉》,《明清数学史论文集》,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第四节 《五星行度解》

《五星行度解》是王锡阐一部讨论行星运动理论的著作。书中采用了第谷的模型,但稍有变化。并且与第谷体系行星绕日均自西向东不同,在王锡阐的著作中金、水两星在自己的轨道上自西向东转,土、木、火三星则自东向西绕转。鉴于第谷体系没有统一的计算方法。王锡阐还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导出了一组计算五星视行度的公式。

除了计算五星位置,王锡阐可能是受西历中“太阳于诸星如磁石于铁,不得不顺其行”②这一思想的启发,在《五星行度解》中还以引力解释了行星运动的原因:“历周最高、卑之原,盖因宗动天总挈诸曜,为斡旋之主。其气与七政相摄,如磁之于针,某星至某处,则向之而升,离某处,则违之而降。升降之法,不为直动,而为环动。”尽管王锡阐错误地把引力源归于最外层没有任何天体的“宗动天”,然而这却是西法传入后,中国学者以引力解释行星运动物理机制的第一次尝试。

王锡阐一向重视以天文观测验证步历理论。后人记他:“每遇天晴霁,辄登屋,卧鸱吻间仰察星象,竟夕不寐。”①去世前一年,在《测日小记序》中,他也说自己:“每遇交会,必以所步所测,课较疏密,疾病寒暑无间。年齿渐迈,血气早衰,聪明不及于前时,而黾黾孳孳,几有一得,不自知其智力之不逮也。”在王锡阐所作的多次观测中,惟有康熙二十年(1681)日食留下了较详细的记录。这次日食前,他作有《推步交朔序》,并将自己及中、西历的测算备陈于后。交食发生时,他与徐发等以五家方法同测,而已法最密。《测日小记序》即作于这次观测后。在文中,他述说了自己毕生的观测心得,其中有许多很有价值的经验之谈。

② 《西洋新法历书·五纬历指》。

① 王藻、钱林辑:《文献征存录》卷3《王锡阐》。


第五节 在天文学史上的地位


对于王锡阐的天文学研究,同时代人评价甚高。他与当时北方的历算名家薛凤祚被并称为“南王北薛”。与王锡阐交谊甚笃的顾炎武,十分推崇他的天文学造诣,曾作《广师》一文,文中有:“学究天人,确乎不拔,吾不如王寅旭”之句。天文数学大家梅文鼎亦说:“历学至今日大著,而能知西法复自成家者,独青州薛仪甫,吴江王寅旭两家为盛。薛书授予西师穆尼阁,王书则于历书悟入,得于精思,似为胜之。”②对于未能早知其人,同他深研此学,梅文鼎深感惋惜。

限于当时条件,王锡阐未能接触到欧洲天文学的最新发展,他会通中西,以求得更好的历法的尝试也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但其出色的研究才能、对中、西历法精深独到的见解以及一生致力于探求数理之本的努力使他在明清天文学史中占有一席重要地位。他在接受西法时采取的与众不同的方式也引起了现代研究者广泛的注意。

② 梅文鼎:《绩学堂文钞》卷5。

(谢选骏指出:如果说清人对西欧历法和天文学的研究持续进行,并未因为满洲鞑子的野蛮入侵而全面中断,那也只是说明,第三期中国文明的黎明确实已经开始了。)



【第二十五章 梅文鼎】


第一节 家世和生平


梅文鼎、字定九,号勿庵,明崇祯六年二月七日(1633 年3 月16 日)生于安徽宣城(今宣州市),是清初被誉为“历算第一名家”①的民间天文、数学家。他毕生致力于发扬传统科学的精华并会通西学,对整个清代的学术思想都有一定的影响。

梅氏先祖可远溯至北宋名儒梅尧臣。曾祖、祖父亦相继为明朝官吏。父梅士昌于明亡后隐居耕读,除经史外,对阴阳律历等学也有一定的兴趣。少年时代的梅文鼎就从父亲和塾师罗王宾那里获知一些天文学知识。康熙元年(1662)梅文鼎从宣城籍逸民倪正学习明代颁行的大统历法,同年撰成他的第一部科学著作《历学骈枝》。其后他曾数度赴金陵(今南京)参加乡试,虽然屡试不第,却结交了施闰章、蔡璿、黄虞稷、潘耒、方中通等一批学术朋友。由方以智临终前不久曾来函索看其著书这一事来看,梅文鼎在当时江南的学术圈中已具有一定的名望。康熙十四年(1675),梅文鼎在金陵购得明版《崇祯历书》一部分,同时又抄得波兰教士穆尼阁(J. N. Smogolenski,1611—1656)的《天步真原》等书,从此开始系统地钻研当时传入的西方天文、数学知识。

康熙二十八年(1689),梅文鼎来到北京,在大学士李光地家中教馆。

李光地本人及其子钟伦、弟鼎征、门人陈万策等皆从梅文鼎学习历算。他又以布衣身份参与《明史·历志》的纂写工作。京都名流朱彝尊、阎若璩、万斯同、刘献廷等人都曾与他交游。次年,梅文鼎应李光地之邀,将其研习天文历法的心得以问答形式撰成一书,取名《历学疑问》。数年后由李光地作序并出资刊刻。康熙四十一年(1702),康熙帝读到李光地进呈的《历学疑问》,对书中的观点非常欣赏。三年后的夏天,康熙帝在南巡的归途召见梅文鼎,连续三日在运河上的御舟中同梅文鼎谈论天文、数学,并亲书“绩学参微”四字,表彰他的研究工作。

梅文鼎的晚年主要在家著书授徒,四方慕其名者不少亲赴宣城向其问学。康熙帝也曾通过在宫中任《律历渊源》汇编官的梅文鼎之孙瑴成代为致意。文鼎弟文鼐、文鼏、子以燕、孙瑴成、玕成,以及曾孙多人皆通晓天文、数学。

康熙六十年(1721),梅文鼎于宣城家中逝世,康熙帝即命江宁织造曹頫营地监葬。

① 江永:“翼梅序”,《数学》卷首,《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1936 年版。

第二节 学术活动和著作 梅文鼎从事学术活动的年代,正是康熙帝对西方科学产生了浓厚兴趣的时期。这位皇帝在宫廷的躬习西学和梅文鼎在民间对中西历算的会通,汇成了清代初期中国天文和数学研究的一个高潮。在中国科学史上,梅文鼎可以说是一个承前启后的人物:前有明末传统历算的衰颓和西方科学的输入;后有清中叶乾嘉学派对包括历算在内的传统学术的复兴。梅文鼎的天文和数学研究在他那个时代具有强烈的启蒙色彩。

梅文鼎平生著述“务在显明,不辞劳拙,往往以平易之语解极难之法,浅近之言达至深之理,使读者不待详求而又可晓然”①。他生前编定的《勿庵历算书目》内收天文著作62 种、数学著作26 种。他去世之后,先后由魏荔彤和梅瑴成组织人力刊刻发行了《梅氏历算全书》和《梅氏丛书辑要》两套丛书。以编排较为合理的《梅氏丛书辑要》为例,其子目依次为:《笔算》5卷(附《方田通法》和《古算器考》)、《筹算》2 卷、《度算释例》2 卷、《少广拾遗》1 卷、《方程论》6 卷、《勾股举隅》1 卷、《几何通解》1 卷、《平三角举要》5 卷、《方圆幂积》1 卷、《几何补编》4 卷、《弧三角举要》5 卷、《环中黍尺》5 卷、《堑堵测量》2 卷、《历学骈枝》5 卷、《历学疑问》3 卷、《历学疑问补》3 卷、《交食》4 卷、《七政》2 卷、《五星管见》1 卷、《揆日纪要》1 卷、《恒星纪要》1 卷、《历学答问》1 卷、《杂著》1卷,另有附录2 卷系梅瑴成的作品。

① 阮元:《梅文鼎传论》,《畴人传》卷38。


第三节 对中国天文学的研究和贡献


中国古代天文学的核心是制定历法,梅文鼎对传统天文学的研究就是围绕着历法沿革这样一条线索展开的。他有感于明代邢云路所著《古今律历考》对“古历之源流得失未能明也”,计划自己撰写一部58 卷的《古今历法通考》,内分历法沿革本纪、年表、列传、历志、法原、法器、图表等,显然包容了他所掌握的全部传统天文学的材料。可惜这部巨著没有出版,但从其自撰提要中亦可看出他对古历源流得失的真知灼见:“故不读耶律文正之庚午元历不知授时之五星,不读统天历不知授时之岁实消长,不考王朴之钦天历不知斜升正降之理,不考宣明历不知气刻时三差,非一行之大衍历无以知岁自为岁、天自为天,非淳风之麟德历不能用定朔,非何承天、祖冲之、刘焯诸历无以知岁差,非张子信无以知交道表里、日行盈缩,非姜岌不知以月蚀检日躔,非刘洪之乾象历不知日月迟疾,然非落下闳、射姓等肇启其端,虽有善悟之人无自而生其智矣。”①尽管对古历源流有浓厚的兴趣和深刻的认识,梅文鼎研究的重点却是元代授时历和明代大统历这两部相对晚近的历法。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授时历的优秀和大统历与之相应相承,另一方面恐怕也有通过研习历法来追念故明的心理动机。在《历学骈枝》一书中,梅文鼎用了大量篇幅辨证授时与大统的异同,开辟了后代学者通过大统历来解读授时历的研究途径。他又指出两历在法原、立成、推步等方面一脉相承;至于历元,大统虚用洪武甲子(1384)而实算仍本授时的至元辛已(1281)。他推崇授时历采用前代杨忠辅的岁实消长法,批评大统历弃而不用是一退步。他分析了两部历法在月行迟疾、日食计算等方面数据差异的原因,又论述了日、月不等速运动对合朔时刻的影响,校正了大统历中有关交食计算的错误数据,并用几何方法阐述了授时历中计算食限辰刻的原理。对于授时历中的两项重要创造,即相当于球面三角中纳皮尔公式的黄赤坐标换算法和相当于三次插值运算的招差术,梅文鼎则分别在《堑堵测量》和《平立定三差详说》中给出了详细的解说。他对这两部历法的若干研究成果也反映在《明史·历志》中。梅瑴成曾说:“《历志》半系先祖之稿”①,对比定稿的《明史·历志》和梅文鼎自撰的《明史历志拟稿》和《历志赘言》这两篇提要,可见他确实是《明史·历志》的主要作者。

① 梅文鼎:《古今历法通考提要》,《勿庵历算书目》,“知不足斋丛书”本。① 梅瑴成:《操缦卮言》,《梅氏丛书辑要》本,乾隆二十六(1761)年。

第四节 对中国数学的研究和贡献

梅文鼎对传统数学的研究当以《方程论》为最早。此书写成之后,他曾抄送一部给好友方中通并赋诗言志,诗前序写道:“方子精西学,愚病西儒排古算,著《方程论》,谓虽利氏(指利玛窦)无以难,故欲质之方子。”②的确,传统数学中有关线性方程组的内容正是当时传入的西方数学所不具备的,梅文鼎写作此书的一个动机就是提醒学人不要认为数学是西方的专擅。在这部书中,他还提出了将传统的“九数”划分为“算术”和“量法”这两大类的思想,他说:“夫数学一也,分之则有度有数。度者量法,数者算术,是两者皆由浅入深。是故量法最浅者方田,稍进为少广,为商功,而极于勾股;算术最浅者粟布,稍进为衰分,为均输,为盈朒,而极于方程。方程于算术,犹勾股之于量法,皆最精之事,不易明也。”①在梅文鼎的心目中,中国古代的勾股术就是西学之所谓几何,他通过《勾股举隅》和《几何通解》两书系统地论述了这一观点。《勾股举隅》首先用图验法证明了“弦实兼勾实股实”之理,实为刘徽、赵爽之后中国数学家对勾股定理的又一个证明。书中又借助图验法说明勾股形各边及其和差间的关系,并创造了已知勾股较与弦和和、勾股较与弦和较、勾股积与弦和和(或弦和较)、勾股较与弦和较(或弦较较),求其他元素的四类算法。《几何通解》的副题为“以勾股解《几何原本》之根”,书中首先列出《几何原本》中的命题,然后借助勾股和较术中的公式来证明。

当时《几何原本》只有前6 卷译本,梅文鼎在《测量全义》、《大测》等书透露的线索的启发下,对后几卷的内容进行了探索,多数成果都被写进他的《几何补编》一书之中。例如,他研究了正多面体及球体的包容关系,在西方这一课题乃是开普勒(J. Kepler,1571—1630)构造其宇宙模型的基础。他又研究了两种半正多面体即西方文献所称之“阿基米德体”。他还提出了球体内容小球的问题,并指出其与正多面体及半正多面体的关系。梅文鼎的《方圆幂积》是讨论球的表面积和体积与相应柱、台、锥体的关系,内中运用了剖割和旋转等多种技巧,对后来的研究者很有启发。

在当时传入中国的西方科学知识中,三角学恐怕是较难被人理解和接受的一部分内容。中国古代虽然有发达的勾股术,但一般角的概念却相对地缺匮,而“三角法异于勾股者,以用角也”①。梅文鼎作《平三角举要》和《弧三角举要》,可以说是中国人撰写的第一套三角学教科书。他又有《环中黍尺》,借助投影图解法来研究各种实际的球面三角问题,内中“三极通机”法与古希腊托勒密(Ptolemy,约85—165)的“曷捺楞马”(Analem- ma)法殊途同归。

对于中西之争,梅文鼎基本上能够持中平公正之心,这与他对数学本质的看法是有关系的。他在《中西算学通序》中写道:“数学者征之于实,实则不易,不易则庸,庸则中,中则放之四海九洲而准。”②

② 梅文鼎:“复柬方位伯”,《绩学堂诗钞》卷一,乾隆二十二年(1757)刊本。① 梅文鼎:《方程论》“发凡”《梅氏丛书辑要》本。

① 梅文鼎:《平三角举要》卷一,《梅氏丛书辑要》本。

② 梅文鼎:《中西算学通序》,《绩学堂文钞》卷二,乾隆二十二年(1757)刊本。

他又说:“数学者所以合理也,历者所以顺天也。法有可采何论东西?理所当明何分新旧?”③同时他对西学中的内容也不一味盲从,而主张用“平心观理”和“义取适用”的态度去对待。他通过《笔算》、《筹算》和《度算》三部著作,分别介绍西方的笔算、纳皮尔算筹和比例规,但考虑中国文字采用直书形式,遂“易横为直以便中土”④。他在《历学疑问》中介绍了西方古典天文学中的小轮学说和偏心圆理论,但对采用这种模型统一地说明行星运动有所怀疑。在《五星管见》一书中梅文鼎提出了一种旨在调合托勒密和第谷(Tycho Brahe,1546—1601)两种体系的“围日圆象”说,使行星运动理论得到一个自治的解说。

③ 梅文鼎:《堑堵测量》卷一,《梅氏丛书辑要》本。

④ 梅文鼎:《筹算》卷一,《梅氏丛书辑要》本。


第五节 对清代学术界的影响


梅文鼎是位个人经历和心理状态都比较复杂的历史人物。他生于明代官宦家庭又受教于明朝遗老,后来却蒙受清朝皇帝的恩宠,潜心钻研西学却又有“奉耶稣”而“弃儒先”之虞,这种矛盾的境遇促成了他积极地鼓吹“西学中源”说。在天文学领域,他宣称《周髀算经》中的“七衡六间”说就是地球分寒暖五带的原始,又说《黄帝内经·素问》中的“地之为下”就是地圆说的肇端,以及《楚辞·天问》中的“圜则九重”就是西方小轮体系的原型等等。在数学领域,他集中于论证几何学就是勾股的理论。由于时代的原因和清朝统治者的需要,这种不符历史实际的“西学中源”说在清代曾广为流传,并成了延缓西学深入传播的一个重要因素和统治者维系其王道正统的一个思想武器。梅文鼎的这一错误与其卓越学识的不和谐,乃是当时整个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在西方科技文明的冲击下所处两难境地的一种反映。

然而把梅文鼎的科学活动放在整个清代学术思潮演变的大舞台上加以审视,就会发现他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十分关键的角色。梁启超说:“我国科学最昌明者,惟天文算法。至清而尤盛,凡治经者多兼通之,其开山之祖,则宣城梅文鼎也。”①通过梅文鼎这一人物,也可从一个侧面看到中西两种文化由尖锐对立到开始交融的历史过程及其独特的方式。

①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

(谢选骏指出:梁启超说:“我国科学最昌明者,惟天文算法。至清而尤盛,凡治经者多兼通之,其开山之祖,则宣城梅文鼎也。”——则说明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第三期中国文明的开始。而梅文鼎的“西学中源”说,倒比梁启超更早感到了时代的脉搏。在天文学领域,他宣称《周髀算经》中的“七衡六间”说就是地球分寒暖五带的原始,又说《黄帝内经·素问》中的“地之为下”就是地圆说的肇端,以及《楚辞·天问》中的“圜则九重”就是西方小轮体系的原型等等。在数学领域,他集中于论证几何学就是勾股的理论。可惜的是,这种不符历史实际的“西学中源”说,类似现在流行的“中国古代也有基督教”说,也类似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初期佛教传入时代流行的“老子画虎”说,都是一种病态的混合主义。它们的广为流传,成了延缓“西学”深入传播的壁垒和政府维系正统的思想武器。梅文鼎的这一错误与其卓越学识的不和谐,乃是当时中国社会在基督教及其科技文明的冲击下所处两难境地的一种反映。——这使得梅文鼎成了“没稳定”。另一侧面,“康熙帝在南巡的归途召见梅文鼎,连续三日在运河上的御舟中同梅文鼎谈论天文、数学,并亲书‘绩学参微’四字,表彰他的研究工作。”——这属于破例,因为梅文鼎并无官职,只是布衣。我认为,这是给满鞑子康熙增光的事情,让他从一个野蛮人变成了文明人。)



【第二十六章 蒲松龄】


第一节 少年时期


蒲松龄,字留仙,又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蒲家庄人。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四月十六日。他生长在一个渐趋败落的地主家庭里。远祖蒲鲁浑和蒲居仁,做过元代般阳路总管。高祖蒲世广是个廪生,曾祖蒲继芳是个庠生,祖父蒲生讷连秀才也未考取。祖父辈蒲生信,做过玉田知县,即《聊斋志异·梦别》中的玉田公。父蒲槃,字敏吾,“少力学”,至二十余岁还未能考中秀才,“遂去而贾”。他称自己父亲于“权子母之余,不忘经史,其博洽淹贯,宿儒不能得”①,到了四十几岁尚无子嗣,便“不欲复居积”,一面闭门读书,一面散其钱财,“周贫建寺”,后得四子一女,松龄为第三子。其时“家渐落,不能延师”,便亲自教子读书。蒲松龄天性颖慧,过目了然,在兄弟之中最受父亲的钟爱。十九岁初应童子试,便得到县、府、道都第一的优异成绩。山东学道施闰章(愚山)很赏识他。他对施闰章的知遇之恩,铭刻于心,在《聊斋志异·胭脂》中颂扬施:“真宣圣之护法,不止一代宗匠。衡文无屈士己也。而爱才如命,尤非后世学使虚应故事在所及”。从蒲松龄对施闰章的感念中,也多少可以窥见精神上受的某些影响。

进学第二年,蒲松龄就与同邑李希梅(尧臣)、张历友(笃庆)等少年秀才结为郢中诗社。蒲与张、李同年进学,当时正是同学少年,意气风发,“相期矫首跃龙津”。然而,科举对蒲松龄并非是直上青云的阶梯。继少年进学初露锋芒之后,“三年复三年”的乡试,却成了他终身难以闯过的关隘。康熙三年(1664),蒲松龄曾读书于李希梅家,他们“日分明窗,夜分灯火”,在一起专心致志苦读了几年书,这不仅说明他们彼此间在思想、性格、道德、学问互有影响,而且说明,蒲松龄的渊博学识是从刻苦钻研中逐渐累积起来的。

① 《蒲氏世谱》。


第二节 对民间俚曲和鬼狐故事的兴趣


青年时代的蒲松龄,不仅奋力于举业,“冀博一第”,而且对流行于农民群众中的俚曲歌词产生浓厚兴趣,还能自度曲。同邑友人唐梦赉《七夕宿绰然堂同苏贞下、蒲柳仙》诗中写道:“乍见耆卿还度曲,同来苏晋复传觞”。蒲松龄一生作有许多小曲和十四种俚曲,特别是小曲,很可能其中就有青少年之作。

蒲松龄对民间传说故事,极感兴味。他的《聊斋志异》也就是在青年时期开始创作的。康熙三年,张历友在《和留仙韵》之二中有句:“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君向黄初闻正始,我从邺下识应侯。一对结客白莲社,终夜悲歌碧海头。九点寒烟回首处,不知清梦落齐州。”从张历友这首诗中已明显地透露了蒲松龄不仅爱好清谈述异,而且在这时已开始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创作了,只不过当时还没有《聊斋志异》之名而已。这就是说,蒲松龄对民间鬼狐故事的兴趣、写作志怪小说的热情,不是在功名无望、满怀“孤愤”的情况下才萌发的;而是在潜心举业的青年时代,就“雅好搜神”、“喜人谈鬼”,并且热心地记录、加工,从事创作。这是兴趣和才华的顽强的表现,也是成就《聊斋志异》这部伟大作品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蒲松龄后来将一腔“孤愤”寄托于神话幻想小说而不是别的形式,是与他早年对民间异闻传说有特殊感情,对幻想小说形式的特别爱好有密切的关系。


第三节 幕宾生涯


康熙九年至十年,在蒲松龄的一生经历中是颇有特色的一年。这时他应同邑进士、新任宝应知县孙蕙的邀请,南下江苏去作幕宾。孙蕙请蒲松龄为幕宾,主要是因其为同乡可作亲信助手,蒲松龄才识过人,堪任文牍事,其中当然也有同情蒲松龄落拓不遇、家境窘迫的意思。孙、蒲既是同乡,又是老相识,彼此没有什么隔膜,蒲松龄除代孙蕙作酬酢文字,草拟书启、呈文和告示之类,还常随孙蕙行役河上,或游扬州。蒲松龄对孙蕙体恤民苦,忤河务大员,因而受到弹劾,更是同情。他在《闻孙树百以河工忤大僚》一诗中写道:“故人憔悴折腰甚,世路风波强项难。吾人祗应焚笔砚,莫将此骨葬江干。”诗写得极动感情,极言做强项令之难。另外他还有《三月三日呈孙树百,时得大计邸钞》和《大人行》都表现了自己位卑才短,无力相助,和对孙蕙处境的深切同情。

这年三月,孙蕙调署高邮,蒲松龄随往,然而,他已厌倦了幕宾生活,思家甚切,不时流露愿归返故乡的情思。如《旅思》诗云:“十年尘土梦,百事与心违。天逐残梅老,心随朔雁飞。初春疑乍冷,久客似新归。可叹金城柳,参差已十围。”《堤上作》诗云:“独上长堤望翠微,十年心事计全非。听敲窗雨怜新梦,逢故乡人疑乍归。”这里流露的既是思乡又是自伤。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首诗是《感愤》:“漫向风尘试壮游,天涯浪迹一孤舟。新闻总入狐鬼史(别本“狐鬼史”亦作“夷坚志”),斗酒难消磊块愁。尚有孙阳怜瘦骨,欲从玄石葬荒丘。北邙芳草年年绿,碧血青磷恨不休。”这里抒发的是忧愤,是怀才不遇,表明自己不甘为人作幕一生。终于,在这一年的秋天,他便辞幕返回故乡了。

作幕生涯只有一年,但对蒲松龄的创作生活大有裨益。首先,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远游,大开眼界,饱览风光,开阔了胸襟,陶冶了性情。一年间,他对南方的生活状况、风俗习惯也有所了解,这对他创作以南方为背景的那些作品,如《晚霞》、《白秋练》、《五通》等显然是不可或缺的;如《莲香》作于南游期间,是可以肯定的。其次,幕宾生涯使他有机会接触封建官僚机构的各色人等。可以说幕宾一年使他深入到封建官府心脏,熟悉了其中种种内情,这就为他在《聊斋志异》中描绘、揭露官场的弊害生出各种新巧的构思打下了厚实的生活根基。再次,在作幕宾期间,他还得以接触了南方一些能歌善舞的青年女性,如顾青霞、周小史,蒲松龄都有诗歌咏过她们。在《伤顾青霞》一诗中对这位歌女的不幸早逝,寄以深切的同情和哀伤,这与《聊斋志异》多篇对年轻鬼女的描写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另外,一年作幕使他搜集了大量创作素材。前面提及的那首《感愤》诗中所说:“漫向风尘试壮游,天涯浪迹一孤舟。新闻总入狐鬼史,斗酒难消磊块愁。”这里不仅表明他写作《聊斋志异》时间较长,也说明他积累较多。《巧娘》篇末注明是“高邮翁紫霞”提供的材料。还有,诗中把“狐鬼史”与“磊块愁”联系起来,说明这时作者已有明确的创作意图,是作为“孤愤”之书来写作了。


第四节 贫病交加笔耕不辍


康熙十年八月初,蒲松龄自淮扬返里。次年,他应乡试,又没有中试,尽管他带着孙蕙的一封荐书,也没起作用。这时他的心情痛苦之极,每年“营巢抱卵,拙似春鸠,衔草随阳,劳同秋燕”,“场屋中更更漏闻”,“风檐下步步镂心”,结果还是“年年落魄”,使他“四十衰同七十者”。这时他真的是“三载行藏真落水,十年意气已阑珊”①。

由于子女多而且小,天时又“连岁降奇荒”,康熙十一年淄川一带大旱,蒲松龄处于他坎坷一生中最艰难困苦的时期。所谓“贫因荒益累,愁与病相循”(《四十》);“大者争食小叫饥”(《寄弟》);“午时无米煮麦粥”(《日中饭》),都是这一时期写下的诗句,到他老母亡故时,以致无钱治具,告贷无门,最后不得不接受王如水的慷慨相助。这位小说家和诗人的穷困已达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可喜的是在此艰苦岁月中,蒲松龄依然坚持《聊斋志异》的写作,他虽也产生过“鬼狐事业属他辈”的念头,却始终未辍笔。就在四十岁那年春天,这部杰作初具规模,并开始流传,蒲松龄感慨之余,乃作《聊斋自志》一文以弁其首。文中写道:“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可见他是在相当清苦的生活中进行写作的。

① 《蒲松龄集》。


第五节 坐馆四十年


家庭生活难以为继,又不愿为人作幕,也就只好到缙绅人家去坐馆了。

大约从康熙十二年(1673)起,蒲松龄开始了长达近四十年之久的塾师生涯。初始,蒲松龄在本邑城北丰泉乡王家坐馆,与王敷政的几个弟弟一正、居正、观正及其堂弟王体正相处极为融洽,时有诗歌唱和。蒲松龄在王观正死后写的悼诗《梦王如水》,尽情地抒发了他的沉痛之感,说明他们之间的深情厚谊。

蒲松龄大约在王家呆了两年以后,就到罢职归田的翰林院检讨唐梦赉家去做西宾了。唐梦赉极欣赏蒲松龄的才华,后数年唐梦赉为《聊斋志异》作序,说蒲松龄“幼而颖异,长而特达,下笔风起云涌,能为载记之言。于制举之暇,凡所见闻,辄为笔记,大要多鬼狐怪异之事。向得其一卷,辄为同人取去;今再得其一卷阅之,凡为余所习知者十之三四,最足以破小儒拘墟之见,而与夏虫语冰也”。可以说,唐梦赉是蒲松龄的知音,也是最早赞赏《聊斋志异》的人。

大约在康熙十七年左右,蒲松龄可能在刑部侍郎高珩家坐馆。康熙十八年(1679)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初次结集,作《聊斋自志》,高珩为之写序,阐述该书之特点和价值,以相推奖。这些都说明蒲松龄的艺术才华和《聊斋志异》的价值已受本邑名流所注目。然而康熙十七年,蒲松龄在乡试中又名落孙山,蹭蹬的命运和贫困的生活仍然在包围着他。

康熙十八年,蒲松龄年逾不惑,穷愁不遇,功名无望,贫病交加。然而可以庆幸的是,从这一年开始,他不再飘若萍梗,已有了一个比较安适的馆去坐,淄川五村西铺的显宦毕家,聘他为西席。蒲松龄遂设帐于绰然堂。毕家在明末是个名门望族,号称“三世一品”、“四士同朝”。蒲松龄的东家是刺史毕际有。这位毕际有,字载绩,顺治三年(1645)拔贡入监,考授山西稷山知县,后升江南通州知府。因解运漕粮,积年挂欠,赔补不及,康熙二年(1663)被罢官。以刺史称之,乃指其通州知州职衔。毕际有喜读书,精于鉴赏,风雅自命,在南通州做官时便广交名流,与江南大名士陈维崧、孙枝蔚、杜凌、林茂之等结识,“夜夜名流满高宴”。归田后,虽仍留心翰墨,有所著述,辑成毕自岩《石隐园集》,还曾助修邑志,但年事渐高,对于东山再起、光大祖业已然无意。

毕际有聘请蒲松龄来家设帐,一方面是为了教几个孙子读书,但另一方面,蒲松龄也是他清谈的伴友,文字的代笔。这样,毕际有对待蒲松龄比较友好,宾主相处十年,一直比较融洽。

毕刺史家的丰富的藏书开扩了蒲松龄的眼界,也为他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读书和写作的环境,更有意思的是毕际有虽曾为贵官,但思想较为开明,并不歧视小说家言,不以他家的塾师谈鬼说狐,撰写艳情小说为侈陈怪异,有乖风化,不仅不加干涉,甚至风雅相属,赞助《聊斋志异》的创作。他除了提供一些素材外,还亲自为《聊斋志异》撰写短文,其中《五羖大夫》和《鸲鹆》两文,篇末明白地写着“毕载绩先生记”、“毕载绩先生著”。这对蒲松龄继续创作《聊斋志异》,该是一种鼓励吧!

毕际有死后,其子毕盛巨主持家务,宾主年纪相仿,长时间同桌共食,相互依傍,直是如同兄弟。蒲松龄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他后来的三十年。除了以有限的时间出游、应试和抱病归家外,几乎全在毕家度过。

在这期间,文坛上的一段佳话出现了。大约在康熙二十七年春暮,文坛两俊秀相识。困守穷庐的秀才蒲松龄结识了位居台阁的诗坛盟主王士祯(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

毕、王两家,世代联姻。毕际有的夫人是王士祯的从姑母。王士祯与蒲松龄会面,就是在毕家。蒲松龄与王士祯两人一朝相晤,便结下了文字之交。康熙四十七年(1708)蒲松龄有《王司寇阮亭先生寄示近刻,挑灯吟诵,至夜梦见之》七绝二首,其一云:“花辰把酒一论诗,二十余年怅别离。曩在游仙梦中见,须眉犹是未苍时。”

王士祯返回新城后,主动写信给蒲松龄,而蒲松龄对王士祯的态度是尊敬和爱戴。维系他们之间的纽带则又是《聊斋志异》一书。据说,王士祯非常欣赏《聊斋志异》,他未等全书脱稿,就“按篇索阅,每阅一篇寄还,按名再索..或传其愿以千金易《志异》一书”①,其中有些话虽不可信,但王士祯对《聊斋志异》颇为赞赏则是事实。比如,他曾写过若干条眉批,并在蒲松龄五十岁那年写诗推崇《聊斋志异》,这就是那首为后世广为传诵的诗:“姑妄言之妄听之,豆棚瓜架语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时。”蒲松龄也有诗酬答:“志异书成共笑之,布袍萧索鬓如丝。十年颇得黄州意,冷雨寒灯夜话时。”王士祯对蒲松龄的情意,对《聊斋志异》的称誉,不仅对蒲松龄是一种鼓励,也使《聊斋志异》飞出淄川,广为社会所知了。

由于孩子们渐次长大,蒲松龄的家境也日趋好转,到他七十一岁撤帐归来时,其家已是一个小康之家了。在这段时间内,他没有续写《聊斋志异》的迹象,但还坚持诗文、杂著的写作。

蒲松龄晚年生活虽较安定,却好景不长。不仅自己老况有加,幼孙也连“以痘殇”,到七十四岁时老妻又病故,他更觉凄寂,写出“迩来倍觉无生趣,死者方为快活人”(《悼内》)一类诗句①。一年之后,刚交七十六岁的蒲松龄,依窗危坐而卒,时为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

① 王培荀:《乡园忆旧录》。

① 《蒲松龄集》。


第六节 《聊斋志异》的创作和流传


《聊斋志异》的创作,前后历四十余年之久,贯串了蒲松龄的大半生。

《聊斋志异》属志怪传奇类小说,凡四百九十余篇,绝大多数是狐鬼花妖精魅的故事,以及一些奇闻异事。

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的动机、过程和苦闷,在他所写的《聊斋自志》中说得极为分明: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自鸣天籁,不择好音,有由然矣。松,落落秋萤之火,魑魅争光;逐逐野马之尘,罔两见笑。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夥。..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萧瑟瑟,案冷疑冰。集腋成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自志》表明,《聊斋志异》乃发愤之作,亦是孤愤之书。他通过“志异”抒怀言志,忧国忧民,类似屈原作《离骚》。“自志”也说明,《聊斋志异》的创作,经历了艰苦的过程,“自志”还说明,创作“志异”受到社会的冷落,友朋的劝阻和世俗讥笑。可见《聊斋志异》是集萃蒲松龄一生心血而写成。它凝聚着作者对现实人生的体验,其意义比苏轼在黄州借听人谈鬼来排遣政治上的苦闷,更为幽愤深广。

《聊斋志异》最富现实性和人民性的篇章,是那些揭露和控诉封建吏治黑暗、统治阶级腐朽和对人民的残酷迫害的优秀作品。《席方平》写冥间的城隍、郡司、冥王贪赃枉法,狼狈为奸,对负屈衔冤的席方平施行种种酷刑,实际上是现实生活中封建官僚机构的真实写照。《潞令》中的县官,贪暴不仁,死于他棍棒下的老百姓,狼藉于庭。《梦狼》写一个老人梦见衙门上下都是吃人的狼,堂上堂下,“白骨如山”,通过梦境则深刻反映了现实——官府就是虎穴狼窝,官吏就是吃人肉、喝人血的豺狼。在名篇《促织》里,作者为我们勾画了一幅惊心动魄的人民苦难图,人命不及促织,这便是封建社会的现实。

终生挣扎在科举道路上的蒲松龄,对于科举弊端有切肤之痛,所以,《聊斋志异》里有不少篇中深刻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特别是对考官的昏聩无知刻画得入骨三分,对科举制度戕害读书人的心灵,写来酣畅淋漓,令人回肠荡气。在名篇《贾奉雉》中真实地描写科场的美恶倒置,试官的愚智不分。在《司文郎》、《考弊司》、《于去恶》等虚幻故事中更尖锐地讽刺了考官的不学无术、爱钱如命。难怪在《三生》中一群科举失意者的鬼魂,一起向阎罗王请愿,要求对看不出文章好坏的考官,“挖其双睛,以为不识文之报”,“剖其心,以伸不平之气”,这种纯属幻想的离奇情节,无疑是反映了广大屡困场屋的知识分子的愤懑情绪。蒲松龄还以漫画家的笔触,为科举制荼毒下的知识分子画像,《王子安》中困于场屋的名士,白日作梦成翰林,“大呼长班”,为狐仙讥笑、戏弄,这就把读书人那种迷离恍惚、如痴如狂的精神状态,勾魂摄魄地描绘出来。

《聊斋志异》中写得最有情趣的是那些人鬼狐妖的爱情故事。这些人鬼狐妖“多具人情,和易可亲”。通过他(她)们的奇异故事,或讴歌其生死不渝的爱情;或描绘其闺房嬉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封建礼教,流露出妇女个性解放的思想萌芽。如《连城》中描写连城与乔生以吟诗而成知己,连城赠金助乔生灯光,乔生割肉为连城合药。生不能成连理,死成伉俪。《瑞云》、《辛十四娘》、《小翠》皆歌颂了男主角不以妍媸为念,不因爱人变丑而爱弛的高洁情愫。至于像婴宁之天真,连琐之柔弱,黄英之端庄,侠女之刚毅,狐女之幽默都不合封建社会所谓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格言。当然《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也难免玉石杂陈、良莠并茂,其封建说教部分更不可取。

《聊斋志异》中还有些故事,富有寓言意味,其哲理蕴涵颇能启人心智。《劳山道士》揭示了一个很深的哲理,即在学习与工作中心浮气躁,一意取巧,不肯付出艰苦劳动,肯定是要碰壁的。而《画皮》则说明,恶鬼一样的坏人,往往乔装打扮,隐蔽自己的真象而以各种假象迷人,要不受坏人欺骗,必须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聊斋志异》在艺术上的成就,就在于蒲松龄充分发挥了传统志怪传奇小说的艺术功能。人们读《聊斋志异》,便被那一则则奇异故事引导着去认识社会、理解人生。情节生动和丰富是《聊斋志异》的又一重要艺术特色,鲁迅评论《聊斋志异》的情节艺术说:“描写委曲,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又或易调改弦,别叙畸人异行,出于幻域,顿入人间;偶述琐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①《聊斋志异》最初以抄本形式流传,到乾隆三十一年(1766)始有知不足斋刻本(青柯亭本)问世,此后有多种选本、注本、评本出现。1956 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蒲氏手稿本二百三十七篇,1962 年中华书局出版会校会注会评本,共包括四百九十一篇和附录九篇。1975 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影印出版铸雪斋抄本。1979 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铸雪斋排印本。《聊斋志异》现有英、法、德、日等十八种外文译本。典雅古奥的《聊斋志异》能够译成几种世界主要语言广泛流传,说明了它的巨大的生命力。

蒲松龄是位勤恳的著作家,除了《聊斋志异》外,他还为农民编了不少实用书籍,如《日用俗字》、《农桑经》、《婚嫁全书》、《药祟书》、《历字文》等。康熙五十三年(1714),辑录《会天意》,以收量晴谋雨之意。后又手录《观象玩古》,“备旱涝之秋,为瞻云望岁之助”。

蒲松龄的杂著,表明了他与黎民百姓的血肉相关的联系。举凡乡民需要的种桑种地,医病取药,婚嫁礼仪,天气观测,修身养性,他皆有著述。这自然是他长期乡居接触实际的结果,也说明他的知识渊博。

另外作者还有诗千余首,词百余首,文四百余篇,戏剧三种,俚曲十四种,上述作品除失传者外,绝大多数已收入路大荒编的《蒲松龄集》中。

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谢选骏指出:从历史的角度看,好在蒲松龄没有考上一官半职,否则后人就没有好戏可看了。蒲松龄真是幸运,有毕家这样的靠山,和王士祯这样的诗文交友——这也说明,满清虽然野蛮,但还是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明得多!难怪清朝可以出产《四库全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连这样的鬼书都出版不了。)



【第二十七章 雍正帝胤禛】


第一节 储位斗争中继承皇位


雍正帝,名胤禛,康熙帝第四子,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 年12月13 日)生。

六岁进尚书房,稍长,便跟随康熙帝四出巡幸,并奉命办理一些政事。

十六岁那年,他陪同其三兄允祉往祭曲阜孔庙,十九岁,随从康熙帝征讨噶尔丹,掌管正红旗大营,又往遵化暂安奉殿祭祀孝庄文皇后,二十一岁受封为贝勒。二十三岁侍从康熙帝视察永定河工地,检验工程质量。二十五岁,随同皇父巡幸五台山,次年侍从南巡江浙,对治理黄河、淮河工程进行验收。三十二岁时,始封为雍亲王。四十四岁这年,正是康熙帝登基六十周年大庆,他奉命往盛京祭告祖陵,回京参加贡士会试试卷复查事务,冬至时遵命代康熙帝南郊祭天。次年,清查京、通两仓,又秉命冬至祭天。胤禛的这些活动,对他来说有两重意义,一是由于他多次随从巡幸、外出代办政务,足迹遍于中国主要地区,使他有机会了解各地经济物产,山川水利,民间风俗,宗教信仰,历史问题,取得了关于民事的第一手资料;二是观察了康熙帝处理政事,考查了地方行政和吏治,锻炼了处理某些政事的能力,获得了从政的一些经验。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对雍正帝日后治理国事都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不过对他影响至大的,还是康熙后期的储位斗争。

允礽自康熙十四年(1675)立为皇太子,时间渐久,自成一大政治势力,企图早日继位,便与父皇发生权力冲突,康熙帝一气之下,于四十七年将其废黜。诸皇子乘机谋取储位,皇长子允禔率先活动,受到康熙帝的指责,转而支持皇八子允禩。允禩早与皇九子允禟、皇十四子允禵联结,以行仁义收揽人心,被朝臣举荐为皇储。康熙帝对他本有好感,但对他露骨地谋求储位深为不满,予以摈斥。康熙帝为平息诸子的争竞,于四十八年(1709)再立允礽,同时封诸子为亲王、郡王、贝子,胤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封为雍亲王的。胤禛也参与了这场储贰斗争,不过他不是为自己夺嫡,却是向康熙帝说允礽的好话,又同时与允禩保持联系。当康熙帝因废太子而伤心生病时,他自愿担任护理,请医调治。他八面玲珑,处处做好人,表现出政治上的圆滑和活动能力。

允礽再立后,为巩固储位又进行了一些非法活动,引起父皇不快,于五十年(1711)再次将他废黜。以后不断有朝臣为他复位奔忙,均遭康熙帝处罚。允礽被遗弃了,但他留下的皇太子的空位,康熙帝却未令人替补,惹得诸皇子为之大动心机。允禩有资本,继续活动,又一次受到父皇斥责。他的同伙允禵“虚贤下士”,联络各方人士,“颇有所图”①。允禵于五十七年(1718)受命为抚远大将军,出征西北,指挥两路清军入藏,送达赖六世至拉萨,驱逐了一度盘踞在西藏的准噶尔人的势力,稳定了西藏局势。他的声誉日高,有可能成为储君。诚亲王允祉受命开蒙养斋馆,身边聚集着一群学人。他也“希冀储位”,以至允礽再废后,竟“以储君自命”①。

① 《文献丛编》第三辑《戴铎奏折(五十七年折)》。

① 《上谕内阁》,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谕。

在诸皇子营求储贰的明争暗斗中,胤禛毫不让人,不过他的表现方式多少与众不同。胤禛深知,允礽再废后,谁活动有力,谁就可能谋得太子地位。他的办法是:一要想方设法取得父皇的宠爱;二要以废太子虐待昆季为戒,妥善处理好弟兄间关系;三要加意联络百官,尤其对康熙帝身边的大小臣僚多下功夫;四是大力培植雍邸人才,作为筹建江山的基干。胤禛采取两面派活动手法,外弛而内张,哄骗康熙帝、政敌和百官,取得了效果。康熙帝命他参加一些政务活动,还屡次去他的花园,与家人团聚,又召见胤禛的儿子弘历(乾隆帝),带到宫中养育。胤禛建立了一个小集团,其中有理藩院尚书、步军统领隆科多、川陕总督年羹尧等人。

康熙帝晚年,储位久虚,诸皇子激烈角逐,甚至连国法、家法也毫无顾忌。康熙帝主意不定,但对允禵、胤禛有所偏爱,看来他要在这两人中选择一个。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皇帝病故,胤禛宣布圣祖遗诏:“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②。

雍正帝继位不久,社会上就流传他篡改康熙帝遗诏的说法:“圣祖皇帝原传十四阿哥允禵天下,皇上将‘十’字改为‘于’字”篡的位①。康熙帝是否遗命允禵嗣统?这种传说确有令人生疑之点。清朝制度,称皇帝的儿子必冠以“皇”字,如称十四子必云“皇十四子”,若改遗诏“十”字为“于”字,则诏书文字应成为“皇于四子”,于文理不通,雍正帝怎能以此明目昭彰的作伪夺位呢?

从现在已掌握的资料看,说康熙帝要传位雍正帝或允禵,都缺乏足够的证据。所以这个问题仍可存疑。但是按康熙帝遗愿胤禛合法继位的说法较可信,而指定允禵嗣统说的历史资料则更缺乏可靠性。

胤禛做了皇帝,以四十五岁的中年开始了君临天下的政治生涯,这是他一生的转折点,他的个人历史,自然地划为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

雍正帝在储位斗争中的胜利,有其必然性,这就是:第一,他的才能和务实精神会取得一些人的支持,他的属人戴铎曾向大学士李光地称道其主子:“才德兼全,且恩威并施,大有作为。”②事实上,在争夺皇储的斗争中,雍正帝提出整顿积习的振作有为的政治方针,与允禩的仁义方针相对立,以争取人心。第二,他善于耍两面派手法,从而欺骗了对手和康熙帝,使政敌不以他为意,没有集中力量对付他,从而轻巧地取得成功。第三,他有一个集团,在关键时刻用上了力,如通过隆科多稳定京中局势,通过年羹尧控制允禵和稳定西北地区。

康熙朝的储位之争是统治者内部最高层次的权力争夺,凡参与者手脚都不会干净,都不那么高尚,所以雍正帝或他的弟兄允禩、允禵等人,即使康熙帝指定的继承人,谁上台都有谋夺的成分,都有可指责之处,但是过往较多的评论,赞扬允禵,贬责胤禛,同情允禩,这未必公允。

储位之争长达十几年,把一部分贵胄、官僚、文人以及西洋传教士卷了进去,激烈到你死我活的程度,这种情况预示,它不会随着胤禛的继位而彻底结束,胤禛还必须把这一斗争进行到底,这自然会影响雍正年间的政治。

② 原件藏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① 《大义觉迷录》,见《清史资料》第四辑121 页。

② 《文献丛编》第三辑《戴铎奏折(康熙五十七年折)》。


第二节 政治思想、才能和性格


雍正帝在康熙后期参与了储位斗争,形成他对社会政治的看法。他说:“朕在藩邸四十余年,凡臣下之结党怀奸,夤缘请托,欺罔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面从背非,种种恶劣之习,皆朕之深知灼见可以屈指而数者,较之古来以藩王而入承大统,如汉文帝辈,朕之见闻更过之。”①他深知康熙后期的社会问题,如朋党斗争;吏治不清;依靠富民政策的实行,加速了贫富矛盾的积累;西北用兵不停,需要继续解决与准噶尔部的矛盾;国帑空虚。他针对现实,结合自己的理想,产生他的政治纲领。

雍正帝在即位的当月,谕令大学士、尚书、侍郎:“政事中有应行应革能裨益国计民生者,尔等果能深知利弊,亦著各行密奏。”②紧接着,在雍正元年(1723)元旦,给地方各级文武官员分别发布的上谕中,讲古代纯臣,皆“兴利除弊,以实心,行实政”①,发出为国计民生进行兴利除弊的政治改革的号召。他的改革思想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反对因循苟且。雍正帝认为他即位时“人心玩愒已久,百弊丛生”,“若不惩创,将来无所底止”②,屡屡告诫臣下,不可“因循玩愒”③。他针对康熙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主张“着意搜剔”,把攻击这是“多事”的人斥为“浅见无知辈”④。他反对因循守旧,是为清除改革道路上的思想障碍。

第二,整顿吏治,以利民生。雍正帝在前述元旦给总督的上谕中说:“今之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而曰‘名实兼收’,不知所谓名实者果何谓也”⑤,实际上发出整饬吏治的通告。他在登极一周年的时候又说:“朕缵承丕基,时刻以吏治兵民为念”⑥,表明他企图通过整顿吏治,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

第三,反对朋党。雍正帝从亲身体验中深知朋党的危害:朋党各行其是,破坏朝政统一,损害君主权威。朋党之间互相攻击,任用私人,不仅失去正常的用人原则,也干扰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权柄;朋党各抒政见,自我标榜,批评朝政,扰乱君主视听,妨碍坚持既定的政策。所以他说“朋党最为恶习”⑦。他反对的朋党包括科甲出身官员的师生同年的宗派关系,因此宣称,欲“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①。“务期振数百年颓风,以端治化之本”②。表明他为澄清政治、医治痼疾的决心。

① 《雍正起居注》,四年十一月初二日条,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② 《上谕内阁》,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谕;拱北楼书局版影印本。① 《清世宗实录》卷3。

② 《上谕内阁》,雍正八年五月初十日谕。

③ “朱批谕旨·范时绎奏折》,雍正六年六月二十日折朱批;光绪十三年上海点石斋缩印本。④ 《朱批谕旨·田文镜奏折》,雍正八年二月初一日折朱批。

⑤ 《清世宗实录》卷3。

⑥ 《清世宗实录》卷13。

⑦ 《清世宗实录》卷6。

① 《雍正起居注》,雍正五年二月初三日条。

② 《雍正起居注》,雍正五年正月十三日条。

兴利除弊的改革思想是雍正帝政治思想的一个内容,此外,他认为“有治人无治法”,以为好的君主和官吏就可以把政治办好,这是他的基本观念。他主张“为政务实”,即从实际出发,踏实地办事,这是他的思想灵魂。他主张施政严猛,要有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这是他施政的策略思想。在雍正帝的全部政治观念中,兴利除弊是其核心内容,因而是他为政的基本特色。这一政纲,需要制定者有相应的施政智能和气魄,方有可能实现,雍正帝恰是这样的君主。

鄂尔泰等纂修的《清世宗实录》,说雍正帝“幼耽书诗,博览弗倦,精究理学之原,旁彻性宗之旨。天章睿发,立就万言。书法道雄,妙兼众体。每筹度事理,评骘人才,因端竟委,烛照如神。韬略机宜,皆所洞悉”③。这些评论虽不无溢美之辞,但基本上是事实。雍正帝自幼受严格的教育,掌握了满文、汉文,熟悉儒家经典,并能有自己的理解。他具有较多的历史知识,能够吸取前人的政治经验,又提倡三教同源之说,学兼佛老。他文思敏捷,才能出众,能于日理万机之中,亲自书写朱谕、朱批,动辄千百言,一挥而就。

雍正帝具有刚毅的性格。他教导臣下:“世间事,要当审择一是处,力行之,其余利害是非,概弗左盼右顾,一切扰乱阻挠,不为纤毫动摇,操此坚忍不拔之志以往,庶几有成。”④他倡言要树立坚忍不拔之志,自己就是这样实践的。他强烈反对优柔寡断的性格和作风,主张办事不怕艰难,不怕阻挠,认准了就干。雍正帝的刚毅果断同急躁毛病连在一起。康熙帝批评他幼年“喜怒不定”,他自以为到成年改正了,其实并不彻底。康熙帝又以“戒急用忍”训诫他,他把这书写出来作为座右铭,但有时还是犯急性病。他很自信,有人批评“为人自圣”①,是说他自信过头了。

雍正帝勤于政事,自云年富力强,可以“代理”“大学士所应为之事”②,要把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两重职务都兼起来。他治理朝政,自朝至暮,少有停息,大致上是白天会见臣下,议决和施行政事,晚上批览奏章,常常至深夜方休。他在繁忙中又特别认真,臣下题本的错字,重复汇报的内容,都在他精细审视下检示出来。因为勤政,加上一套有效的行政办法,所以他办事迅速,这也是他刚毅性格的表现。

雍正帝的才能,表现在政治上可以归结为三点:一是较了解下情,也较了解自己;二是建立在了解下情的基础上的改革政治的抱负,以及改革的内容、范围和深度;三是处理政事的实际能力。雍正帝的才能紧紧地与他的政治思想、政治实践联系在一起。

雍正帝的性格与他的政治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他的坚毅性格,使他勇于冲破反对势力的阻挠,坚定地实行他的改革政策。他的刚强果毅,产生雷厉风行的作风,办事迅速,讲求实效。他的急躁使他的果断不能完全建立在对客观事物深入认识的基础上,在有的问题上陷入盲目性,犯了轻举妄动的毛病。自信心有助于他坚强果敢,但自信太过,容易阻碍言路,影响政治的改革。

③ 《清世宗实录》卷1。

④ 《朱批谕旨·高其倬奏折》,雍正五年九月初二日折朱批。

① 《李朝实录·英宗实录》卷40,十一年(雍正十三年)正月甲戌条,学习院东洋文化所究所1964—1965年版。

② 《上谕内阁》,雍正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谕。


第三节 政治斗争与处理政敌争夺皇位的胜利者


雍正帝,不想放过政敌允禩等人,允禩等人也不甘心失败,所以双方的斗争在雍正帝继位后延续下来,只不过斗争的方式、性质有异于康熙朝罢了。

雍正帝于雍正二年(1724)对诸王文武大臣说:“尔等大臣内但有一人,或明奏,或密奏,谓允禩贤于朕躬,为人足重,能有益于社稷国家,朕即让以此位,不少迟疑。”①当皇帝的说这样的话,像是有天下为公之心,其实是被迫无奈,故作姿态,以此威胁众人尊奉他。事实上,不管那个皇子继位,都会因原先政敌的反对而威信一时建立不起来。所以康熙帝死后,统治集团上层的争斗有着削弱清朝政权的危险。雍正帝决定采取清除政敌、改革政治等措施,强化君权,树立自己的权威,克服初政的某种危机,巩固政权。雍正帝对允禩、允禵集团采取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打击、直至消灭对方。康熙帝去世的第二天,雍正帝即封允禩为廉亲王,任命为总理事务大臣,先后让他掌管理藩院、工部事务,又任命允禩的支持者大学士马齐也为总理事务大臣,将允禩党人贝子苏努晋爵贝勒,将其子勒什亨委署领侍卫内大臣。雍正帝对这个集团的另一些成员则采取严厉的态度,一即位就征召允禵回京,削夺王爵,囚禁于遵化景陵,将允禟驱逐到西大通(今青海大通县东南),由年羹尧监视,将允■革爵,抄家监禁。这就使该集团首领分散于各地,联合不到一起,完全丧失东山再起的条件和机会。

雍正帝这样处置政敌恰到好处。虚尊允禩,实则是擒贼先擒王,以安抚该集团首脑,稳定政局。允禵在康熙季年、雍正即位之际政治影响力大,号召力强,如若对他尊宠,人们正可乘机向他靠拢,倒使他势力发展,不好收拾,所以对他以打击为上策。允禟之母宜妃健在,地位原属尊贵,在宗室中有一定威望。雍正帝对其母子不能不防,否则母子联合起来,可能乱政,还是把允禟遣发远地为好。允■不是该集团的最核心人物,给他严厉处分,既不会引起事端,倒可杀鸡儆猴,使那些非核心人物有所畏惧而不敢追随允禩、允禵。

允禩集团对雍正帝的当政非常藐视,时刻想推翻他的政权。允禵被召至京,雍正帝要与他亲近,他全不理睬。一次雍正帝训饬他,他表示不服,及至允禩命他下跪,他才听从。允禵的这番表现,显出他不服失败的劲头。允禩被加官晋爵,他的外亲都来祝贺,其妻乌雅氏说:“有什么可喜可贺的?不知道那一天掉脑袋呢!”①他们在雍正帝继位合法与否问题上大做文章,他们的太监被发配边疆,沿途称冤,逢人便说:“你们都来听新皇帝的新闻,我们已受冤屈,要向你们告诉,好等你们向人传说。”他们讲的内容都是涉及继位的大事,如改诏,又如说康熙帝是雍正帝害死的:“圣祖皇帝在畅春园病重,皇上就进一碗人参汤,不知如何,圣祖皇帝就崩了驾。”①把谋父篡位的罪名,加在雍正帝身上,是最厉害的一招,是欲置于死地。

允禩集团有社会基础,大约因讲仁政,得到一些人的支持。

① 《雍正起居注》,雍正二年四月初七日条。

① 《雍正起居注》,雍正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条。

① 《大义觉迷录》卷3。

雍正三年(1725)三月,旗人蔡怀玺跑到景陵允禵囚禁处投送纸条,上写“二七便为主,贵人守宗山”。“以九王之母为太后”②。希望允禵坐江山,允禟之母宜妃为太后。同年,天津州民人郭允进自称遇洪觉禅师,得授韬略,书写“十月作乱,八佛被囚,军民怨新主”的传单,浙江人欧秀臣将之刊刻,广为传播③。他们同情允禩,怨恨雍正帝,可能还要暴动。山西人令狐士义到西大通找允禟,表示“愿附有道之主,不附无道之君”,要联合山、陕兵民,以保允禟④。

雍正帝在雍正二年春天以前,对政敌的打击尚有所节制,这是因为政权还不太巩固,不便太刺激对方。雍正二年三月,青海胜利,雍正政权的力量增强了,随即加紧惩治允禩一伙。四月,对允禩本人声罪致讨,说他“肆行悖乱,干犯法纪,朕虽欲包容宽宥,而国宪具在,亦无可如何,当与诸大臣共正其罪”⑤。五月,革去苏努贝勒,七月发出《御制朋党论》,进一步开展反对允禩党人的活动,不久年羹尧、隆科多问题的出现,遂放松了对允禩的攻势,迨至三年十二月,年羹尧赐死,便加速惩处允禩等人。至四年,允禟、允禩先后囚禁致死,允禵迁于京城景山,蔡怀玺自杀,郭允进枭首示众,其他允禩党人也遭到处分。至此,经营二十多年的允禩集团彻底垮台。

允禩等人与雍正帝的矛盾,在康熙年间是争夺储位,雍正初则转变为争夺皇位的斗争。雍正帝由于占据皇位的绝对有利地位,经过四年的努力,完全战胜了对方。

雍正帝的胜利主要是在政治上、组织上击败了政敌,而在思想领域,在舆论上,却没有达到这一目的。有人说他“凌逼弟辈”,惩处诸兄弟是“报复私怨”①。翰林院检讨孙嘉淦为此上条陈,要求雍正帝“亲骨肉”②。当时舆论较强烈,雍正帝不予反驳,只表示那是对他的人身攻击,并不追查造言人,对孙嘉淦还加以鼓励,提升他为国子监司业。

事情还不局限于舆论,更有人利用为制造政治事件,这就是“曾静投书案”。曾静是汉族贫苦读书人,具有尊华夏贱夷狄的思想,希望恢复汉人的统治,改善穷苦人状况。他听说雍正帝失德诸事,认为这是可以利用的反对清朝的理由,乃于雍正六年(1728)派弟子张熙到川陕总督岳钟琪处下书,策动他造反,为汉人复仇。他在书中宣布雍正帝十大罪状,即“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③。把允禩党人散布的关于雍正帝继位的言论汇集起来,作为重型炮弹攻击雍正帝。

这时雍正帝已度过初政权力不稳的阶段,力量也增强了,就利用曾静提出的问题,寻找攻击他失德的言论制造者,以便进行一场公开的辩论,挽回他的名声。

② 《文献丛编》第一辑《蔡怀玺投书允禵案》。

③ 《清世宗实录》卷44;萧奭:《永宪录》第290 页,中华书局1959 年版。④ 《雍正起居注》,雍正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条。

⑤ 《上谕内阁》,雍正二年四月初七日谕。

① 《上谕内阁》,雍正元年二月初十日谕。

② 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3《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孙文定公神道碑》,乾隆三十四年刊本。③ 《大义觉迷录》卷1。

经过追查,根源果然是允禩集团中的人。雍正帝指出:允禩、允禟的“奴隶太监,平日相助为虐者,多发遣黔粤烟瘴地方,故于经过之处,布散流言。而逆贼曾静等又素怀不臣之心,一经传闻,遂借以为蛊惑人心之具耳”①。雍正帝决心挽回自己的被动局面,迭发上谕,再次宣布允禩集团罪状,讲解储位斗争以来的历史,极力为自己洗白。他就曾静所列罪状,逐条辩解。他深知那些指责中关键是继位问题,特别详加解说。因为关于他“失德”的说法已散布在民间,他就想把他的辩词也使家喻户晓,于是把他关于曾静一案的上谕编辑在一起,附上曾静的口供,集成《大义觉迷录》,颁行各府州县,命地方官向民间宣讲。所以《大义觉迷录》成为雍正帝嗣位及初政的宣传品。看来雍正帝通过曾静案,对储位和皇位斗争的是非做了一个总结,宣布思想上和舆论上的胜利,但是实际上他没有取得这个效果。

① 《大义觉迷录》卷1。


第四节 改革赋役制度及对农民的政策


雍正帝把财政与民政联在一起考虑,进行了以下几项改革。

第一,清查亏空。雍正帝深知贪官污吏舞弊、钱粮短缺的严重情形,决心整饬吏治,清查钱粮。即位一个月就下达了命令。他首先讲了清理的必要性:各地亏空钱粮不是受上司勒索,就是自身侵渔,都是非法的。在先,大行皇帝宽仁,未对赃官明正法典,所谓勒限追捕,也不过虚应故事,亏欠依然如故。但由此而造成库藏空虚,一旦地方有事,急需开支,则关系非浅,因此必须清查。接着说了清理的政策,地方凡有亏空,限三年之内如数补足,如限满不完,从重治罪①。

清理令下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动了起来。在户部查明亏空二百五十万两,雍正帝责令该部历任堂官、司官和部吏赔偿一百五十万,另一百万由户部逐年弥补。内务府官员李英贵等人冒支正项钱粮百余万两,雍正帝抄他们的家产来抵偿。

地方上的清查,在雍正元年普遍开展起来,当年被革职查封家产的地方大员很多,其中有湖广布政使张圣弼、湖南按察使张安世、江苏巡抚吴存礼、布政使李世仁、江安粮道王舜。原山西巡抚苏克济被人告发贪赃四百五十万两,雍正帝抄没其家产外,责令其家人赵七帮助赔补二十万两。

严厉的清查,经过三年,取得相当效果,中央的清理基本结束,一些省区,如直隶、河南、山西等省弥补了亏空。有些省份虽也获得一些效果,但虎头蛇尾,企图草草了结。雍正帝对此极为不满,下令展限三年,务期彻底搞清,否则重治督抚之罪。

第二,实行耗羡归公及养廉银制度。雍正帝清理亏欠,赃官赔偿以外,就令官员以羡余来弥补,所以清理财政的同时,必须进行耗羡提解。

康熙末年有人提出整治滥收火耗和改变它的用途的建议,认为耗羡除允许州县官动用一部分外,其余的归省里,用作公共事务。康熙帝不赞成。他说,征收火耗原是地方官的私事,若允许他部分归公用,就是中央政府承认此项征收是合法的,他本人将落个实行加派的罪名。雍正帝同乃父态度不同。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岷请求将该省各州县耗羡银全部上缴布政司,一部分用作抵补无着落的亏欠,一部分给官员作养廉银。这是全面实行耗羡提解的办法,雍正帝当即批准实行,并在全国推广山西的做法。

耗羡提解的目的之一,是要制止官吏乱征附加税,降低火耗率,以减轻税民负担。雍正帝对于耗羡率,只许减少,不许增多。他说,如地方官员“于应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访闻,重治其罪”①。耗羡归公后,各地火耗率与实行前发生变化,大多数地区耗羡率降低在正额钱粮的一至二成之间,比原来的高耗羡率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扭转了地方官狂征滥派的严重情况。耗羡提解以后,雍正规定,它的用途为三大项;一是给官员的养廉银,二是弥补地方亏空,三是留作地方公用。第二个用项在雍正初年清理财政中业已实行,待清补完毕,这部分银子就改用到其他两项上。

清朝实行低俸禄的制度,致使官员贪赃枉法,滥征火耗银。耗羡归公了,但从中提出一部分,作为他们办公和生活补助费,不再多贪占,以维持其“廉洁”,称为“养廉银”。在雍正朝,由于清查亏空和实行养廉银制度,官场确实较前清廉。

① 《上谕内阁》,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谕。

① 《雍正起居注》,雍正四年十月十四日条。

第三,实现摊丁入粮制度。清朝政府的徭役,无田的穷民不堪负荷,有田有势的又勾结官吏进行规避。康熙时就有官员看到贫富差役不均的情形,有人提出改革办法,没有被康熙帝批准。雍正帝即位后,就面临这个棘手问题。

雍正朝摊丁入亩首先提出者是山东巡抚黄炳,他看到人丁逃亡日益严重,于雍正元年六月提出倡议。一个月后,直隶巡抚李维钧发出同样的呼声。雍正帝认为,“摊丁之议,关系甚重”,准备以后再办,因而始则责备黄炳“冒昧渎陈”①,继而把李维钧奏折交户部讨论。户部同意李维钧的条陈,雍正帝仍不放心,又让九卿詹事科道共议,有人就摊丁提出疑议,因田亩有大小好坏之别,怕摊得不均。雍正帝遂命李维钧详细规划具体办法,要做到对国课无损,于穷黎有益。李维钧遵命筹划,准备把地亩分为三等,丁银按地亩等级摊入,不至于好坏地负担轻重不均。十一月,雍正帝认为他“筹度极当”,办法完善,就命他于下年开始实行②,并命黄炳向直隶学习其具体办法,以便推行。这样,摊丁入粮的大事,经过半年的讨论,就定下来了,在全国次第实施。

第四,推行士民一体当差的政策。绅衿享有法定的豁免杂项差徭的权利,还谋求种种非法特权。雍正帝痛斥那些“荡检踰闲不顾名节”士人的种种不法罪行:他们“出入官署,包揽词讼”,勾结地方官,分享政府的司法权;“武断乡曲,欺压平民”,称霸乡里;“抗违钱粮,藐视国法”;“代民纳课,私润身家”,即揽纳钱粮,加以侵吞③。绅衿合法和非法的权利,造成平民与绅衿的对立,他们的不法行为,同政府的法令和权力也发生冲突。他们腐蚀各级官员,是产生吏治败坏的一种社会因素。封建国家要保持它的机器的正常运转,它的统治的稳定,就必须与不法绅衿作斗争。雍正帝看到问题的症结,于雍正二年二月,下令革除标志绅衿特权的“儒户”、“宦户”名目,不许他们借此营私不法①。为此,他颁行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

士民一体当差。雍正元年河南巩县知县张可标发布告示,令“生员与百姓一体当差”②,次年豫抚田文镜把这种办法推广到全省。

严禁绅衿包揽钱粮。雍正五年(1727)定出惩罚事例:凡贡监生员包揽钱粮而有拖欠的,不管多少,一律革去功名;拖欠至八十两的,以赃或枉法论处。

严禁绅衿欠粮。制定两条新法令,一是雍正六年规定,凡系绅衿拖欠钱粮,地方官要把他同平民欠粮分开,单独汇报,以便照绅衿抗粮例治罪。一是雍正八年定例,州县官要把生员应纳钱粮造册送学官,由学官协助督促完纳。

严禁绅衿驾词兴讼。河南进士王辙伙同伊伯武生王允彝、武生王甸极等包揽词讼,诈骗钱财,雍正帝革其进士,对他们严行审判。

① 《朱批谕旨·黄炳奏折》,雍正元年六月初八日折朱批,第九册。

② 《朱批谕旨·李维钧奏折》,雍正元年十月十六日折朱批,第五册。

③ 《上谕内阁》,雍正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谕,第十一册。

① 《上谕内阁》,雍正二年二月十四日谕,第四册。

② 《朱批谕旨·石文倬奏折》,附班第奏折,第十一册。

加强对生监的管理。政府规定:每年年底,生监要五人互保没有抗粮包揽等事,生员完粮后,方准应试。

严禁生员罢考。政府一系列的政策,触动了绅衿特权,引起他们的不满和反抗,最严重的是雍正二年河南封邱罢考,生监声称“征收钱粮应分别儒户、宦户,如何将我等与民一例完粮,一例当差?”③强烈要求维护他们的特权。雍正帝指示地方官对肇事者严行惩处,又派刑部侍郎赴豫审理,将为首者处斩。

第五,制定主佃关系法令。绅衿不法,虐待佃户尤甚。雍正帝在处理主佃关系上,也注意打击不法绅衿。雍正五年,田文镜上疏,请将苛虐佃户的乡绅按照违制例议处,衿监吏员则革去职衔。雍正帝提出,他只考虑绅衿欺凌佃户,却没有顾及佃农拖欠地租及欺慢田主的问题,命再议论。于是定出田主凌虐佃户及佃户欺慢田主之例,规定秀才监生“私置板棍,擅责佃户”,“革去衣顶职衔”,并“杖八十”①。至雍正十二年加以改定,律文是:“凡不法绅衿,私置板棍,擅责佃户,勘实,乡绅照违制律议处,衿监吏员革去衣顶职衔,照律治罪。..如将佃户妇女占为婢妾,皆革去衣顶职衔,按律治罪。至于奸顽佃户,拖欠租课,欺慢田主者,照律治罪,所欠之租,照数追给田主。”②清朝法律,凡人之间拷打监禁,罪止杖八十。雍正帝定律例,将绅衿擅责佃户以满刑论处,表现了严厉禁止绅衿凌虐佃农的态度。这种主佃关系的律例,既保护地主收租,又保障农民人身地位,但本质上它还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不过它以法律的形式不允许地主非法虐待农民,对其特权有所抑制,给予农民的人身以某种保护,较前确是一个进步。

③ 《朱批谕旨·石文倬奏折》,雍正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折。

①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09《刑部·刑律斗殴》;宣统二年,商务印书馆版。②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00《吏部·擅责佃户》。


第五节 变更行政制度


雍正帝整理财政的同时,对行政机构、管理制度也作了一些重大的改革。首先,确定秘密立储制度。清代原无行之有效的立储法,清太宗、世祖继位都曾发生过争权的斗争,圣祖时储位几度反复,后致虚悬,别无良策。世宗对这个问题考虑颇深,即位不久,于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在乾清宫召见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文武大臣,宣布他的秘密立储法。他先讲了立储的原因:圣祖临终建储,完全成功,是因他神圣睿哲,自能主持,而本人不如先帝,今为宗社久安着想,故应早为之计。接着说明立储方法:把指定储君的诏书,藏于匣内,将匣子置于顺治帝书写的“正大光明”匾额之后。皇帝宴驾后始得启动,以便预定的新君继位。这储君是谁,本人不知,诸臣不晓,一概保密。宣布完后,得到诸王大臣拥护,秘密建储制度就这样确立了。这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新的立储方法。

其次,完善与推行奏折制度。奏折是官文书制度,是清代皇权政治发展的产物。它始出现于康熙年间,但在奏者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朱批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度化,雍正帝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奏折的撰写人,他明确规定中央部院侍郎以上和翰林科道各官,地方督抚提镇及藩臬学政,中央派出的盐政、关差、织造等,有的道员、知府、同知、副将等中级官员,由帝特许,亦可撰写。这样既明确了奏报人的职责,又扩大了它的范围。

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雍正帝定立了一套保密制度。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就不得外传,否则治罪。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派专人送到大内乾清门,交内奏事处,直达御前,而不像题本交通政司转呈。一般官员的折子,亦差专人送到雍正帝指定的亲信大臣处,由他们代呈,代交人当然无权知道折子的内容。雍正帝阅毕,作了朱批,折子由原渠道发回。在奏折的内容上,较之以前,更为丰富了,最重要的是他们利用它商讨政务。雍正帝说:“本章所不能尽者,则奏折可以详陈;而朕谕旨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①。臣下可以将拿不准的问题提出来,请皇帝裁夺;皇帝对不了解的或不懂得的问题,可以询问臣下,以增长见识,作出决断。雍正朝的许多重大政事,如前述的摊丁入亩政策,就是在雍正帝与黄炳、李维钧等疆吏、中央九卿间通过奏折反复筹商而最后定下来的。奏折被用来讨论政事、决定政策,就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这也是康熙朝所没有的。

自雍正帝把奏折制度化以后,地方官有机要事务都撰拟奏折,经过皇帝朱批,认可了,才写题本作正式报告。这样题本就成了官样文章,价值大大降低。奏折代替了原来题本的作用。官员上奏折的也越来越多,使它成为主要的官方文书。这一制度坚持到清末。

再次,设立军机处。雍正五年,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七年正式出兵。

与此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大学士鄂尔泰等,都是以亲重大臣兼任军机大臣。

① 《清史列传》卷12《觉罗满保传》,中华书局1928 年版。

还有军机章京,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所有这些人都是兼职,他们的升转仍在原衙门进行。因此,军机处设立之初,“无专官”①。军机处没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帝寝宫养心殿,以便于军机大臣被召见议事。无专官,无衙署,就使军机处成为一种特殊的机构。

军机处的主要职责是,遵奉谕旨,写成文字,并予转发。雍正帝每天召见军机大臣,有时一天召见数次,像在西北用兵紧张之时,张廷玉“内直自朝至暮”,“间有待至一二鼓”②,以备随时应召。召见时,雍正帝指示各项事件应如何办理,有时向军机大臣询问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作出裁决。军机大臣根据旨意,草拟文书。上谕形成后,不经过内阁,由军机处直接发给有关官员。

军机处主要是作文字工作,雍正朝的军机大臣,不过是传旨办事,对制定政策起的作用不大,乾隆时当过军机章京的赵翼说,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③。这就是说,军机处不过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它只能忠实执行皇帝的命令,不可能形成危害皇权的势力。

雍正帝创立军机处,把它和奏折制度相结合,即以朱批谕旨答复臣下奏折,召见军机大臣授以政事机宜,天下庶务总归他一人处理。明太祖朱元璋罢丞相升六部,使“天下庶务皆朝廷总之”,他一人处置不过来,就指定当时还是低级官员的大学士协助处理,但那时内阁制度还没有形成,大学士帮不了他的忙。雍正帝不同,设立军机处,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时处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权力比明太祖还要集中,他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权力更没法与他相比,他是真正集权力于一身,总理天下庶务了。

① 王昶:《春融堂集》卷47《军机处题名记》;嘉庆十二年刻本。

② 张廷玉:《澄怀园主人自订年谱》卷2,光绪六年刊本。

③ 赵翼:《檐曝杂记》卷1,《军机处》,中华书局1982 年版。


第六节 思想文化政策的实施


雍正帝本身学兼儒、佛、道,希望臣民安分守己,都统一在儒家思想之下,于是利用教育制度和移风易俗的措施,进行教化。他实行向孔子顶礼膜拜和奴化教育方针。雍正帝说:“圣人之道,其为福于群黎也甚溥,而为益于帝王也甚宏,宜乎尊崇之典与天地共悠久也。”①别的帝王只讲孔学对臣民的意义,他则坦白承认它对帝王的绝大好处,所以极力推崇它。雍正元年追封孔子先人五世为王,次年把临雍的“幸学”改称为“诣学”,表示君主对孔子的尊敬。又为孔子的名字避讳,致使后人用“丘”字处,除“圜丘”一词外,都得改写成“邱”字。雍正帝到孔庙祭奠,亲自下跪,别人认为他礼仪太过,他却说只有这样,才能心安理得。雍正五年,将孔子诞辰的中祀礼,改为大祀,与康熙帝诞辰礼相同。

雍正帝尊崇儒家思想,通过学校教育和科举的途径进行宣传。雍正帝取士,第一重视四书文。雍正十年敕谕负责科举的礼部:“制科以四书文取士,所以觇士子实学,且和其声以鸣国家之盛也”②。他认为只有四书文才是检验士子真才实学的根据,故而加以提倡。后来乾隆帝也力行倡导,致使官方以四书文为唯一的正经学问,其他的则成了“杂学”、“杂作”。其实以朱注为标准的四书文取士的办法,只能窒息人才,培养忠实于帝王的奴才。雍正帝还重视在科举中加试《孝经》。顺治时乡试第二场有《孝经》试题,康熙时罢废,雍正帝为讲求孝道,把它恢复了。童生复试,本来有“小学”试题,雍正帝把它取消,改从《孝经》出试题。其实《孝经》可出之题甚少,臣下提出这个问题,雍正帝拒不考虑,因为他认为通过科举进行孝道教育最重要。雍正帝加强思想统治,大兴文字狱。

汪景祺,浙江钱塘举人,投到年羹尧幕下,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内有讥笑康熙帝书法,非议康熙帝谥号和雍正年号的内容,还有《功臣不可为论》一文为功臣说话。年羹尧案发,汪景祺著作被抄出,雍正帝将他按大不敬律处斩。侍讲钱名世,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作诗盛赞年羹尧平青海的功绩,年案发生,雍正帝说他是儒门中好钻营的无耻文人,亲书“名教罪人”四字以诛其心,并命臣工作诗以讽刺他,还叫他把这些诗收集起来,编成《名教罪人》一书。有的官员诗作讥刺无力,雍正帝还处罚了他们。查嗣庭,浙江海宁人,官礼部侍郎,是隆科多和兵部尚书蔡珽推荐的,雍正四年任江西正考官,被人告发试题荒谬,抄家革职,监禁致死,复遭戮尸之辱。汪、钱、查因与年、隆、蔡珽等案有牵连,作为政治斗争牺牲品而被祸,但惩治他们的缘由,主要是因文字中写了触犯忌讳的话所致。汪、查都是浙江人,致使雍正帝认为浙江文人无耻至极,用停止该省乡会试的办法以示惩诫,浙江士人因而遭殃。

雍正七年(1729),发往西北军营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陆生柟,著《通鉴论》十七篇,论述封建、建储、兵制、君臣关系、无为而治等问题,涉及到当朝朋党之争等敏感问题。雍正帝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①,下令将其在军前正法。也在军前效力的监察御史谢济世,借着批注《大学》,“毁谤程朱”②,对理学提出责难,雍正帝命在处死陆生柟时用其陪绑,以示惩诫。

前面说过的曾静案,又引出吕留良的案子。吕留良是清初理学家,著述甚多,富于民族气节,拒绝康熙帝博学鸿词的征召,强调华夷之别,曾静供出受他的思想影响,雍正帝就将他开棺戮尸,处死他的儿子及徒孙,家属发遣宁古塔(今吉林省宁安),给披甲人为奴。

吕案发生后,纯因文字关系页产生的案子增多,如进士徐骏,因诗曰“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人告发思念明朝、反对清朝,雍正帝也认为这是讥讪悖乱的言论,将徐骏斩决。又如浙江人、宛平县丞吴茂育,作《求志编》,该书的一个版本,有请人写的一篇序文,文末用于支纪年,未署雍正年号,被人告发,雍正帝指示浙江官员“严加审究,毋涉疏纵”③。这类文字狱的发生,是为强化思想统治的需要,适足表现封建文化专制主义统治的严酷和反动。

大搞祥瑞,是中国历史上许多帝王所喜好的活动,但也为一些君主所厌恶。雍正帝属于前一种人。他醉心于祥瑞,地方官投其所好,报告祯瑞的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名堂繁多,诸如嘉禾、瑞茧、蓍草、瑞芝、瑞麟、凤鸟、甘露、卿云、五星联珠、黄河清,应有尽有。地方官一报告,雍正帝就叫宣诸史馆,有时还要讲一讲天人感应极其快捷的道理,表彰一些人,告诫一些人。他这样讲求祥瑞,并非他真信那些怪诞之说,这从“卿云现”一事中表现得最清楚。雍正六年九月曾静案发生,给雍正帝加上谋父逼母的不孝罪名,十二月云贵总督鄂尔泰上奏折,声称圣寿节那天云南出现“卿云”,当地有的官员则说没有见到,否认出现“卿云”。雍正帝宁信其有,支持鄂尔泰,说他有强烈的爱君之心才这样奏报,而那些说没有发现的人藏有幸灾乐祸的邪心,为此嘉奖鄂尔泰及云贵官员,为他们加级晋爵。原来古人认为卿云现,表示天子孝。雍正帝意图用此说明他是大孝之人,才有这种天象出现,而绝对不是曾静所讲的不孝逆子。所以他是利用报祯祥来同反对派作斗争,以巩固他的统治。

雍正帝青年时代就喜欢阅读佛家典籍,与僧侣往还,并著《集云百问》论佛旨,自号“破尘居士”、“圆明居士”。即位初期自比“释主”,用比丘文觉密参帷幄,引起朝臣的反对。雍正帝否认缁衣参政,但对释氏有节制。到晚年,在宫中做法会,亲自收门徒。他大修古刹名寺,给僧人赐封号,支持禅宗中的一派,著作《拣魔辨异录》,参与佛教内部宗派的斗争,又搞了《御选语录》一书,阐扬其佛学观点。雍正帝与道士也频繁接触,宫中养着娄近垣、贾士芳、张太虚等人,但因一时恼怒,又把一度称为“异人”的贾士芳处死。雍正帝看中佛老,是他认识到儒、佛、道三教学说中的一致性:“三教之觉民于海内也,理同出于一源,道并行而不悖”①。即都是教育老百姓如何做人,如何安分守常。他是把儒、释、道三方面统一用为统治臣民思想的工具,以强化他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统治,同时,因为用沙门做谋主,也必须提高兰若的地位。但他不是佞佛,他要左右僧侣,而不允许佛教驾驭他。雍正帝身为天子,是俗民的最高统治者,又以宣讲佛教宗旨的权威解释人自居,大量干预佛家内部事务,有类于精神教主。他身兼俗王与法王的双重地位,使他的统治成为政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而变得更加神圣。

① 《清世宗圣训》卷4《圣学》。

② 《清朝通志》卷72《选举》,商务印书馆“十通”本。

① 《清世宗实录》卷83。

② 蒋良骐:《东华录》页457,中华书局1980 年版。

③ 《朱批谕旨·程元章奏折》。

① 《清世宗关于佛学之谕旨(二)》,《文献丛编》第三辑。


雍正帝谕百官:“国家欲安黎庶,莫先于厚风俗,厚风俗,莫要于崇节俭。《周礼》一书,上下有等,财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奢侈也”①。他认为崇尚节俭,才能使官民各守本分,尊重名器,无有僭越,因而社会安定,黎民乐业。而要做到崇朴素去奢华,在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他根据这种认识,倡导移风易俗,维护既定的服色、婚姻、丧葬法规,并对它们的不完善或不实用的部分加以改定。雍正元年,他禁止官民服用五爪龙图案的纱缎衣物。五年,更定王公百官衿士朝服顶带制度,比前朝的详细得多。在婚丧方面,规定官民婚嫁彩礼、鼓乐数目,禁止出殡设宴演戏,禁用金银殉葬。娱乐方面,不许官员私设戏班,禁止盐商挟妓嬉游,不准旗人沉湎梨园,斗鸡赌博,甚至民间祈神赛会,也以糜费和男女混杂有碍风俗而一度禁止。

此外,他还孜孜不倦地搞了一些“教化”活动,推行他的愚民政策。

雍正帝把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敷衍成《圣谕广训》一书,全面系统而又通俗地宣扬三纲五常,令百姓甘当顺民,为使民人知晓,规定在军民中宣讲。民间定于每月初一、十五两日进行,届期,城里的官民齐集学宫的明伦堂,听主讲者宣读。农村由乡约主持、宣讲后,对村民进行善恶两类的登记,以惩恶扬善。《圣谕广训》不过万言,每次讲一条,八个月也就讲完了。雍正帝反复要求宣讲,也只能流于形式。曾静案后,雍正帝又命地方官宣讲《大义觉迷录》,若不用心,则予治罪。乾隆帝继位后不但不让宣讲,反把这本书作为禁书。雍正帝提倡拾金不昧,也搞得煞有介事。河南一个农民拾到一百七十两银子,交还失主,河南巡抚田文镜赏他五十两银子,并挂匾额,雍正帝又赏一百两,还给他七品顶带。他得的实惠已远远超过拾物。雍正帝以此鼓励、倡导民风淳朴,是真正的祥瑞。以重赏诱人不拾遗金,不可避免出现作弊现象。于是报拾金不昧的很多,有不少是虚假的。所以雍正朝的道不拾遗,多系雍正君臣的渲染与粉饰。

① 《清世宗实录》卷10。


第七节 改土归流及对边疆民族的政策


雍正帝在处置民族事务方面,也贯彻改革的精神,积极经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坚决镇压某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的叛乱,改革民族地区的建制。康熙年间,统治青海广大地区的和硕特固始汗的子孙受清朝政府的封爵,其中罗卜藏丹津于康熙末年随同抚远大将军允禵进军西藏,驱逐准噶尔势力,袭封亲王。雍正元年,他令诸首领放弃清朝封爵,在取得喇嘛教圣地塔尔寺大喇嘛支持后,发动叛乱,进攻西宁,一时聚众二十余万。在他的影响下,青海、四川、甘肃的藏人也跟着暴乱。雍正帝命川陕总督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统兵进剿,以四川提督岳钟琪为奋威将军,参赞军务。年羹尧经过周密的部署,大败叛军于西宁地区。雍正二年二月,岳钟琪追击残敌于柴达木,一举获胜。雍正帝论功行赏,封年、岳为公爵,批准年羹尧提出的处理善后十三条事宜。雍正帝向青海派驻办事大臣,处理蒙藏民事务,把西宁卫改为西宁府,下置西宁县、碾伯县、大通卫,使青海这一重要地区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又把藏人活动地区的甘肃凉州卫改为凉州府,增设武威县,改镇番卫、永昌卫、古浪所为县。这一措施有利于稳定青海及其附近地区的少数民族。

允禵从西藏驱除准噶尔势力后,康熙帝用藏人康济鼐、阿尔布巴等治理前藏,颇罗鼎管辖后藏,并留二千名蒙古兵驻防。雍正帝即位,撤回驻军。雍正五年,阿尔布巴叛乱,阴谋投奔准噶尔,颇罗鼐自动起兵平叛。雍正帝闻讯,指示:“当趁此机,先将西藏事宜料理清楚,以为边防久远之计”①,即派左都御史查郎阿率军一万五千名进藏平乱,诛杀首逆分子。总结上次撤军教训,留兵二千,分驻前后藏。设立驻藏大臣,正副二人,分统驻藏部队。驻藏大臣是固定职务,不便频繁更换,又怕内地官员入藏生活不适应,遂定三年一轮换办法。这时的驻藏大臣主要任务是管理清军,稳定藏中局势,与乾隆后期的驻藏大臣同达赖共理藏中事务有所不同,但它却开了这一制度的先河。

在西藏事件中,雍正帝总把西藏与准噶尔联在一起考虑,他说:“准噶尔事一日不靖,西藏事一日不妥;西藏料理不能妥协,众蒙古心怀疑二。此二处实为国家隐忧,社稷生民忧戚系焉。”②在他看来,西藏和准噶尔对清朝都是至关重要的:准噶尔安宁,西藏则不会生事;西藏不平静,也会引起蒙古的骚动。造成这些关系的因素是喇嘛教,他又说:“蒙古之人,尊信佛教,惟言是从,故欲约束蒙古,则喇嘛之教亦不轻弃”①。要利用喇嘛教,就不能不注意西藏问题。雍正帝在料理西藏事务时兼及准噶尔问题,具有全局观念,西藏局势稳定,以便他专力对准部用兵。

雍正帝于雍正五年筹划对准部战争,准备钱粮,训练士卒,制定作战方案。

① 《鄂尔泰奏折》,《掌故丛编》第四辑,故宫文献馆出版。

② 《鄂尔泰奏折》,《掌故丛编》第四辑,故宫文献馆出版。

① 《上谕内阁》,雍正五年四月初八日谕,第十四册。

雍正七年,用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出西路,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出北路,进军征伐。但前线连吃败仗,雍正帝囚禁岳钟琪,屡换北路军营将帅。到后来,双方都打不下去了,开始谈判。雍正帝消灭对方的目的没有达到,究其原因,雍正帝、岳钟琪、傅尔丹等轻敌骄满是重要因素。未出师前,雍正帝自称:“选派将领,悉系镇协中优等人才,拣选兵丁,率皆行武中出格精壮,殊非草率从事。”②其实他的统兵将领就不怎么样,前任抚远大将军、后任绥远将军马尔赛连逃敌都不敢截击。岳钟琪疏言有“十胜”的把握,不过是一些大言、浮言。他出师未战,就遭到敌军突然袭击,其后老师糜饷不能立尺寸功。傅尔丹轻信敌间谍之言,进军中伏,吃了大败仗。主帅这样的思想状况,怎能指挥军队打胜仗。雍正帝频频更易主将,屡换屡不得人,调度乖方,其失败是必然的。

改土归流是雍正帝对南疆土司制的一项重大改革。雍正二年,他就深感土司制的弊端与土司的作恶,在给四川等地的督抚上谕中说:“朕闻各处土司鲜知法纪,所属土民,每年科派,较之有司征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牛马,夺其子女,生杀任情,土民受其鱼肉,敢怒而不敢言”①,要求他们加强对土司的管理,但他并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说了也不起作用。到雍正四年九月,管云贵总督事鄂尔泰上奏折,建言改土归流,并拟定了实施方针:“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自投献为上策,勒令投献为下策。”对于投献者,“但收其田赋,稽其户口,仍量予相赡,授以职衔冠带终身,以示鼓励。”就是说改流的策略,既要用兵,又不专恃武力,争取波及面小,尽量减少阻力,以便迅速实现安定。雍正帝早就欣赏鄂尔泰的才能,按照他的“有治人无治法”的思想,相信鄂尔泰能办好这件事情,所以边看奏折,边批“好”学,最后批道:“朕心中嘉悦,竟至于感矣!有何可谕,勉之!”②全部批准他的建议,勉励他努力实行。为提高鄂尔泰的威望与事权,实授他云贵总督,又加兵部尚书衔。广西与贵州接壤,改流事务较多,雍正帝特将广西从两广总督属下划出,归鄂尔泰管辖,使他成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此外还调整了川滇边界不合理的行政区划。西南地方行政的这些改革,为鄂尔泰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做了组织准备。

在雍正帝的指导下,鄂尔泰、张广泗、哈元生等督抚提镇努力推行改流政策,到雍正八年(1730),云贵地区基本完成了改土归流。湘、鄂、川的改流准备得较充分,到雍正末年、乾隆初年亦告完成。整个改流的地区,以贵州涉及的最广泛,它新设的州县竟相当于原有州县的面积。改流的内容包括取消世袭土司,设置府厅州县,派遣流官,增添镇营,改革赋役制度,兴办学校等项。雍正末年,贵州古州地区发生破坏改土归流的叛乱,雍正帝派兵镇压,到乾隆初年获得成功,巩固了改流的成果。

② 《朱批谕旨·张元佐奏折》,雍正七年五月初九日折朱批。

① 《上谕内阁》,雍正二年九月十九日谕,第四册。

②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九月十九日折及朱批,第二十五册。

第八节 家庭生活和死亡之谜

雍正帝有八个皇后和妃嫔。皇后那拉氏幼年入雍邸,雍正九年(1731)病故,雍正帝因生病,没有亲临含殓。最宠爱的是年贵妃,她是年羹尧的妹妹,在康熙末、雍正初曾有专房之宠。为雍正帝生子女最多的是齐妃李氏,但她儿子不成才,李氏就没能获得皇帝进一步的宠幸。钮祜禄氏生了弘历,被封为熹贵妃。雍正帝多妻妾,但传说他好色伤身,则是不确实的。

雍正帝有十个儿子、四个女儿,但长大的只有四子一女。其中,弘时因罪被削除宗籍,可见雍正帝对他是很残酷的。雍正帝最喜爱弘历,其次是弘昼,封弘历为宝亲王,预示未来接掌大宝,封弘昼为和亲王,希望他与弘历和衷共济,保住他一脉相承的江山。他原喜欢年贵妃生的皇八子福惠,福惠八岁夭折,对雍正是个不小的打击。雍正帝做皇帝后没有女儿,就将允祥等人的女儿养于宫中,封为公主。

雍正帝经营了圆明园宫苑,常在圆明园与大内两处居住。他青年时中过暑,以后就怕炎热,故以较凉爽的圆明园为栖身之所,住在冬暖夏凉的九洲清宴、四宜书屋、万方安和等处。他同一切君主一样,有犬马之爱,对当时进口的西洋器物,表现了相当浓厚的兴致,如喜用温度计、望远镜、西洋眼镜,对西洋装束和西洋画也颇有兴趣。

据《清世宗实录》记载,雍正帝于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得病,“仍照常办事”①,至二十三日子时就驾崩了。怎么这样快就死了呢?郑天挺先生认为“是中风死去的”②。这属于正常死亡。有一种传说,说是被吕留良的孙女吕四娘进宫刺杀的,此实为无稽之谈,然而流传很广,在民众中至今仍有市场,文艺家以此题材编造各种故事,此类小说、电影、戏剧不断出现,情节也越发离奇。但真正考察历史,关于雍正的死,还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如金梁曾怀疑雍正帝是吃道家丹药毒死的③,杨启樵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一书对此作了一些论证,认为雍正帝是“服饵丹药中毒而死的”④。鉴于雍正帝亲近道士,误食丹药中毒是很有可能的。不过此说尚待进一步验证。雍正帝死后,根据他的秘密立储方法,由皇五子宝亲王弘历继位。嗣皇帝将乃父葬于易县泰陵,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大孝至诚宪皇帝”,庙号世宗。

总起来看,雍正帝政治的积极方面占主导地位。当时的客观条件为政治改革提供了可能性,而雍正的主观条件,使之得以实现。雍正帝很有才华,又有政治斗争经验,他认识到清朝前进道路上要克服什么障碍,多少意识到社会发展的要求。他从实际出发,决定了他提出的社会改革的内容。他实践的结果,一定程度上调节、缓和了社会矛盾,造成那个时代可能有的比较清明的政治,促成国力的强盛和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了康熙朝政治中的清明成分,并为乾隆时期的鼎盛准备了更充分的条件,促进清代社会持续发展。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雍正帝是奋发有为的、对历史发展作出贡献的君主,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比较杰出的帝王之一,是值得肯定的历史人物。

① 《清世宗实录》卷159。

② 《清史简述》,页47,中华书局1980 年版。

③ 《清帝外纪·世宗崩》页89,1934 年序本。

④ 香港三联书店1980 年版,页297。

他及他的政治改革事业,在历史教科书上应当占有重要的一页。

(谢选骏指出:雍正的继位和死亡都是谜团,是阴谋论的大好题材,这是由于他的阴险性格造成的。他的文字狱臭名远扬,但他到孔庙下跪却很离奇,是否一种赎罪的表现呢?更加离奇的是,他把孔子的祭礼抬高到康熙的祭礼规格,与其说是文化上的认祖归宗,不如说是心理上的分庭抗礼——这说明康熙可能确实没有传位给他,所以他要祭拜孔子,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



【第二十八章 乾隆帝弘历清高宗】


爱新觉罗·弘历是清朝统一中国后的第四代皇帝,因在位年号乾隆,人们习称为“乾隆皇帝”。他在位六十年,继康熙、雍正之后,为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和文化以及巩固国家统一等许多方面,都作了重大的努力,从而使清朝的统治发展到了全盛期;同时,由于他在晚年任情挥霍和吏治松弛,又直接导致了国内阶级矛盾的激化,清朝也由盛转衰。因此,他是一位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进程发挥过重要作用和占有重要地位的历史人物。


第一节 继位


为帝弘历是雍正帝胤禛第五子,生母是钮祜禄氏。二兄弘昐两岁时早殇,未曾与序行次;而与序行次的长兄弘晖、三兄弘昀又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四十九年(1710)先后去世,年长于弘历的只有弘时一人,所以弘历在雍正帝诸子中排行第四而实为雍正帝第二子。

康熙五十年(1711)八月,弘历出生时,祖父康熙帝已年迈,二伯父允礽虽已不被康熙帝所喜爱,但仍居于法定继承人“太子”的地位,父亲胤禛仅是受封不及两年的雍亲王,母亲也不过是雍亲王身边的格格。当时,弘历的出世,也只是在康熙帝众多的孙辈中增添了一员而已,并未引起皇室甚至雍亲王府邸的特别重视。

康熙末年,诸子争夺储位的斗争日益激烈,使得弘历在皇室中的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康熙五十一年,太子允礽再次被废。此后,直到康熙帝去世,未曾再立皇太子。这样,康熙末年,作为康熙帝所喜欢的皇孙,弘历曾被养育于宫中,并随祖父巡幸热河避暑山庄。不久,康熙帝去世,胤禛(即雍正皇帝)即位。由于弘历时“性情放纵,行事不谨”①,失欢于乃父,而弘历在康熙末年曾因得到康熙帝的宠爱,而使其父在争夺储位的斗争中处于颇为有利的地位,因而雍正帝即位之初,便把年仅十三岁的弘历作为自己心目中的储君。不久,雍正帝对康熙以来的建储方式进行改革,决定秘密建储。雍正元年八月,雍正帝亲书弘历之名并存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上。这样,弘历便由一个普通的皇子上升为密定的储君,地位发生极大的变化。康熙末年,雍正帝忙于争夺储位的斗争,无力顾及对弘历的教育。因而,弘历接受启蒙教育比其他皇族子弟为晚,直至九岁才入学读书②。雍正帝即位并决定弘历为储君之后,才加强了对他的教育。除原来教师福敏之外,还选派了朱轼、徐元梦、张廷玉、嵇曾筠、蔡世远等著名文臣辅导弘历学习文化知识和儒家经典,又以宗室重臣允禄、允禧等教其火器使用和弓马骑射。同时,还让他代行祭天、祭祖以提高他在全国臣民心目中的地位。在雍正帝的精心培养下,短短几年的时间,弘历便兼通满、汉文,遍习文武。为了进一步培养从政能力,雍正十一年,雍正帝封他为宝亲王,让他参与处理平定准噶尔叛乱和平定贵州苗民起义等重要政治军事事务。弘历在雍正时期受到了全面而又严格的教育和训练,表现出色,深得信任。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雍正帝突然去世,依照程序,宣读雍正帝建储密旨和有关手续,弘历便以当然继承人的资格,顺利地登上了皇帝宝座,改年号“乾隆”。

① 王先谦:《东华续录》乾隆一、雍正十三年十月己丑。

② 《采善堂全集》乾隆帝庚戌年原序,福敏跋文。


第二节 乾隆


初政自清军入关至康熙、雍正朝,清朝的统治正处于向上发展的时期。两个皇帝励精图治,英武有为,都为清统治的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具体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在处理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制定的一些具体的政治、经济政策上,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统治阶级内部的一致,不利于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乾隆帝即位之初,便集中力量纠正前两朝特别是雍正朝的一些弊政,并在这一过程中施展了自己的政治才干。

皇室内部关系失调,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颇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早在康熙末年,围绕着争夺储位这一中心问题,皇室内部便各立门户,自树党羽,明争暗斗,矛盾非常尖锐。雍正帝即位后,对政敌又大肆镇压,或者监禁、或者流放、或者杀戮。更为甚者,他对自己的主要政敌允禩、允禟等人,强行将其分别改名为阿其那、塞思黑,并残害致死,又祸及他们的子孙,给予削除宗籍。一时之间,皇室内部斗争变得空前激烈。尤其严重的是,此案涉及八旗贵族和功臣后裔甚多,既不能把他们尽行诛杀,又无法禁止其私下议论。尽管雍正帝在政治上取得了成功,但由于在皇室内部结怨过多,在舆论上却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乾隆帝即位后,为了调整皇室内部关系失调的局面,收揽人心,缓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他首先将雍正帝长期监禁的政敌允■、允禵等释放出狱,恢复爵位。不久,又将允禩、允禟的子孙给予红带,收入玉牒,给以疏远皇族的待遇,同时,对于允禩集团中一些骨干成员,也分别赦免其本人及家属。乾隆帝的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原来十分尖锐的矛盾,为保持统治阶级各阶层人员的一致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调整皇室内部关系的同时,乾隆帝还对雍正朝年羹尧、隆科多两案的遗留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年、隆两人都是雍正帝的佐命大臣,对其统治的建立和巩固都曾起过很大的作用,后被雍正帝视为隐患,立为专案,严厉惩办,对其友朋也从重处罚。冤案层出,株连过多,使许多官员和士子人人自危,怨声载道。乾隆帝即位后,便即恢复年羹尧“冒滥军功案”内革职的文武官员的职务,其后,对于此案牵连所及的各起文字狱的人员也分别放回原籍。乾隆帝敢于纠正前朝的乱政,不仅缓和了一个时期中最高统治者和广大官吏、知识分子之间的紧张关系,也赢得了他们的好感和支持,无疑稳定了政局,有利于统治。

除此之外,乾隆帝还对雍正朝以来形成的中央政府和地方缙绅之间颇为紧张的关系进行了调整。地方缙绅是清朝统治的社会基础,雍正朝以前,清政府曾给予他们一定的特权,但是,他们并不以此为满足,而是包揽词讼,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抗缴赋税,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地危害了清政府的利益。至雍正时,先后决定革除所谓儒户、宦户等名目,并推行了士民一起当差的政策,对其中的违法者予以严厉的打击。这些措施的推行,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朝廷对地方基层政权的控制,但却使政府和其政权的支柱地方绅衿之间的关系处于十分紧张的状态。长此下去,对于清政府的统治是十分不利的。乾隆帝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放宽了雍正朝为惩治不法绅衿而制定的各项限制措施,对生员欠粮、包讼等不法事的处分分别改宽改缓。不久,又把举贡生员的杂色差徭一并豁免。这些措施,比较雍正帝的限制政策,应是一个倒退,但在当时却收到了扩大统治基础的效果。

乾隆帝一方面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种关系,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另一方面又采取步骤纠正或放弃雍正帝推行的一些错误政策和措施。例如,由于崇信“祥瑞”,迷信炼丹长生之术,因而被臣下和僧道蒙蔽,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健康和政务。乾隆帝不信丹术,将宫中僧道驱逐出宫,下令严禁呈报“祥瑞”,“凡庆云、嘉谷一切祥瑞之事,皆不许陈奏”①。从大的方面来说,雍正帝在施政过程中也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例如,他推行耗羡归公政策,地方官员便迎合他的谕旨,多征多交耗羡,结果却加重了人民负担,地方官员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讲求地方官员的治绩,鼓励垦荒,地方官员则隐匿水旱、奏开垦,谎报政绩,而将负担转嫁到一般农民身上。为劝农而实施奖给老农八品顶带的办法,实际上多为乡曲无赖所垄断。为解决八旗生计问题,曾在京师附近试行井田制,八旗子弟却盗卖官牛、出租土地,井田制则变得不伦不类。对于这些问题,乾隆帝一即位就连颁谕旨,分别予以纠正。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乾隆帝规定,以后各地奏报垦荒田亩时,“必详办查核”,“不得丝毫假饰以滋闾阎之累”①。同年十一、十二月间,又连下诏书,命令江南、四川、陕西等地减少耗羡成数②。乾隆元年(1736)七月,停止实行老农顶带之例③。同年十一月,废八旗井田为屯田④。乾隆帝以很大的勇气调整和纠正了雍正朝某些失误政策,当然他也继承和发展了雍正时所有积极意义的政策,这就使得乾隆朝的政治和经济在康熙、雍正两朝的基础上继续向前发展,对清的统治全盛局面出现,是一个良好开端。

① 《东华续录》乾隆一,雍正十三年九月辛亥。

① 《东华续录》,乾隆一,雍正十三年十月乙亥。

② 《东华续录》,乾隆二,雍正十三年十一月癸亥、十二月辛巳。

③ 《东华续录》乾隆四,乾隆元年七月癸卯。

④ 《东华续录》,乾隆元年十一月壬子。


第三节 百务俱兴


在乾隆帝通过纠正前朝的一些弊政而使统治得到初步巩固的同时,他还采取种种措施,强化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这些措施虽多是创自前朝,但经乾隆帝发展之后却进一步制度化,并在各方面都收到了较大的效果。因此,他在位期间,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清的统治进入了入关以来最兴盛的时期。

奏折制是乾隆帝在位期间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以前官员报给皇帝的奏章,基本上依照明朝旧例,分题本、奏本两种,前者报公事,用官印,后者报私事,不用印。在手续上皆经内阁转呈才能到达皇帝手中。为了加强皇权,提高运转速度和保密程度,顺治康熙之际,在此两种文书之外,出现了不经内阁而直接与皇帝本人联系的奏折。但在当时,拥有此种权力的人员极少,而且也没有一定的品级的规定。雍正时期,拥有奏折言事权的官员逐渐增多,但奏折仍非正式公文。许多事情都是由官员本人先用奏折与皇帝秘密联系,在得到皇帝首肯之后,仍以题本、奏本形式经内阁正式上奏。乾隆帝即位后,对前朝拥有奏折权的官员予以承认,至乾隆十三年(1748),还正式下令停止使用奏本。这样,奏折最终取代了奏本,成为与题本并行的一种最重要的上行文书。乾隆帝同雍正帝一样,严禁各地官员对上奏内容及皇帝批示互相泄漏。如乾隆八年规定:“嗣后凡密奏事件,未经发出之先,即上司属员,概不得互相计议参酌。如有漏泄通同,一经发觉,按其情事轻重,分别治罪。”①这些新规定,不但进一步削弱了内阁的权力,而且也使皇帝对各地情况的了解经常化,对于皇权的加强有着重要的意义。

乾隆帝还重建军机处并极大地加强其权力。军机处初建于雍正七年六月,原是为西北用兵期间军事上保密的需要而设置的。在此期间,有关西北用兵的一些奏折不经内阁而径由军机处直达皇帝,因此,这一机构的设置在客观上起到了加强皇权的作用。乾隆帝即位之初,曾一度将此作为前朝弊政之一而予以裁除,但不久又因实际需要而于乾隆二年十一月将此机构重新恢复,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大了权力。雍正时,该机构在职军机大臣始终没有超过三人,其下所设的军机章京,也一直维持在十人左右。而军机处重建之后,乾隆帝扩大了军机大臣人数,任命鄂尔泰、张廷玉、讷亲、海望、纳延泰、班第等六人为军机大臣,军机章京也由原来的十人扩充至十六人,满汉各半。此后,随着其权力的加大和处理事务的增多,人数相应又有所增加。在对人员编制不断充实的同时,军机处处理事务也日益增多,权力愈加扩大,各项制度也不断趋于健全。以其处理事务而言,雍正时的军机处,不过是西北用兵时“筹办军务”的临时机构,乾隆时期,则扩大到“内而六部卿寺,暨九门提督,内务府太监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所属,西南至伊犁、叶尔羌将军、办事大臣所属,迄至四裔诸属国,有事无不综汇”①。

① 《清高宗实录》卷197。

① 梁章钜:《枢垣纪略》卷22;王昶:《军机处题名记》,中华书局1984 年版。

其职责几乎无所不包,如帮助皇帝撰写上谕、处理奏折,审核内阁、翰林院所拟诏旨,议大政、谳大狱,为皇帝准备政事的参考资料,参与科举考试,奉派出京查办事件,陪同皇帝出巡、记录和积累有关档案等事务性工作,还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文武官员的使用、任免提出草案,供皇帝本人选择等等。军机处所承担的职权,已使它超出内阁之上而成为全国政事的中枢。为保证其所负担的各项职责能顺利得到贯彻,乾隆帝还为它制定了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乾隆十四年,将雍正时铸造的“办理军机事务”的六字军机处印信改为“办理军机事务印信”,规定印信平时由内奏事处的夸兰达太监收存,用印时,由值班军机章京以镌有“军机处”三字的金鍉将之请出,用毕立即交还。为严格保密,军机处中的听差皆拣选十五岁以下不识字的幼童充任,而在军机处值庐,还有专派的御史往复稽查,不准任何人窥探。如有地方督抚官员通过各种方式向军机章京刺探情况,必严加处理①。尽管军机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但乾隆帝却始终未设专官,未立衙署。其职权范围虽广,但不过是仅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的一个皇帝私人的秘书班子而已②。因此,军机处权力的加大,仅仅是皇帝个人权力的加大。通过军机处的重建,乾隆帝不但将传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旧有权力剥夺殆尽,使其名存实亡,而且也使明朝以来的内阁形同虚设。与奏折制度一样,军机处的重建及其机构、制度的健全,都进一步强化了乾隆帝的君主集权。

坚持雍正以来的秘密建储制度,并从理论上加以阐释,是乾隆帝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另一个重要措施。雍正帝创立了这一制度,并没有从理论上加以说明,它还不被统治阶级中的多数人所理解。乾隆帝在即位之初,也只是依雍正旧例,亲书建储密旨,“照旧收藏”③,而在思想上仍然把它看作是“酌权济经之道”,还没意识到后世子孙一定要执行照办。随着乾隆帝的儿子们的渐次成人和其统治经验的不断丰富,他越来越认识到明立太子的害处和秘密建储的好处,这才开始进行反复的阐释。他指出,“储贰一建,其弊丛生,不特佥壬依附,易启嫌隙,而名分早定,日久必致流于骄佚而不自知”④。“有太子然后有门户”,“盖一立太子,众见神器有属,幻起百端。弟兄既多猜嫌,宵小且从而揣测,其懦者逢迎以陷于非,其强者设机媒孽以诬其过,往往酿成祸变,遂致父子之间,慈孝两亏,家国大计,转滋罅隙”①。因此,他认为“建储册立,非国家之福,召乱起衅,多由于此”②。而秘密建储可以避免上述弊端。他说,这样做是为了“不肯显露端倪,使群情有所窥伺,此正朕善于维持爱护之深心也”③。但是,朝廷和地方的一些官员不赞成这一办法,不断上疏,建言立储。乾隆帝对他们严加斥责,甚至说他们是“离间父子、惑断国家之人”。他断然表示,以后谁如提及此事,“朕必将伊立行正法,断不宽贷”④。这样,制止了朝野思想的混乱,制度得以确立起来。这一制度,对于因皇室人员争位而招致国家动乱,起到了抑制的作用。在他即位已满六十周年之际,他又在秘密建储的基础上适时地举行内禅,既避免了历史上屡屡出现的最高权力过渡之际宗室干政、大臣擅权、政柄旁落的重演,也避免了父子、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的悲剧的再现,使得最高权力的过渡得以顺利地进行。乾隆帝坚持秘密建储,找到了皇位继承的一个好办法,这比他的祖父康熙帝的确是高明得多。

① 《清高宗实录》卷264。

② 赵翼:《簷曝杂记》卷1《军机处》,中华书局1982 年版。

③ 《东华续录》乾隆四,乾隆元年七月甲午。

④ 《东华续录》乾隆一二〇,乾隆六十年九月己未。

① 《清高宗实录》卷1066。

② 《清高宗实录》卷1189。

③ 《清高宗实录》卷1066。

④ 《清高宗实录》卷317。

打击朋党、改善官吏队伍状况,也是乾隆帝加强君主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乾隆帝即位之初,辅政大臣鄂尔泰和张廷玉在朝廷各有一帮势力,他们以民族、同乡、血缘、登仕途径等关系而各结为门户。如张廷玉原籍安徽桐城,于是,桐城张氏一族赖其势力而登仕的有张廷璐等十九人,与其联姻的桐城姚氏,有姚孔振等十三人在仕。同样,鄂尔泰在满洲贵族中也有较多的追随者。如果任其发展,对乾隆帝加强自己的君主专制统治将十分不利。在这个问题上,明末党争是个深刻的教训。他反复告诫臣属不得依附逢迎,还利用机会对之加以限制,甚至对其为首者进行打击。乾隆十四年十一月,张廷玉以原官致仕时,乾隆帝曾特颁谕旨,许其身后配享太庙,但很快因他未曾亲自谢恩而收回成命,还削去其伯爵爵位。乾隆二十年,他又制造了“坚磨生诗抄案”,将鄂尔泰的两个亲信胡中藻和鄂昌处死,借此机会将鄂尔泰的牌位也撤出贤良祠,以为大臣植党之戒。与此同时,他还有计划地改变旧有官吏队伍的组成成份。这一工作不仅对原有官吏的升转乾纲独断,丝毫不假手于人,而且在遴选新任官吏时,也注意选拔与上层官僚关系不深的出身寒微之士。乾隆初年,他接连开博学鸿词科、经学特科等,其用意即在于此。经过一段时期的调整,形成了以君主为核心的一支官吏队伍,对全国臣民的控制大大加强了。

除了上述各项措施之外,乾隆帝还汲取历朝统治的经验教训,对内监干政和宗室擅权等方面也颇为注意。他即位之初,就对太监中的不法分子进行惩治,而后又对包括自己儿子在内的宗室的不法行为严加处罚。乾隆帝将此两项政策贯彻始终。在乾隆六十年中,内监活动相当收敛,宗室地位也相对较低,都未构成对皇权的威胁。这些措施,对于他皇权的极度扩张,也都起过重要的保证作用。

为了维护君主在全国臣民面前至高无上的地位,乾隆帝还继康熙、雍正之后大兴文字狱,对各级官吏、士子和百姓的思想进行严密控制。他制造的文字狱,不仅像前朝一样对敢于收藏具有反清色彩的“国初伪妄诗文”和“明季末造野史”的文人进行严厉惩罚,还将有碍专制统治的当代人的著作也一并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因此,这一时期文字狱的名目和数量都是空前的。以名目而言,有什么妄议朝政,谤讪君上;隐寓讥讽,私怀怨望;诋毁程朱,倡为异说;妄为著述,不避圣讳;捏造妖言,狂诞不经等。以数量而言,总数不下七、八十起,几乎占清代全部文字狱的半数。著名的有乾隆十六年的王肇基“献诗案”、乾隆四十二年的王锡侯“字贯案”、乾隆四十六年的程明諲代作“寿文案”等。因文字狱而被处死或受到株连被判处各种刑罚的更是不胜计数。在文字狱发展到高潮期间,又有民间的告密诬陷以泄私愤,经办官吏往往断章取义,穿凿附会,以扩大案情,都大大地加重了对人民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至求学的士子、坊肆的书贾、种田的百姓,甚至供职的官吏,全国上下都人人自危,整个社会处于“万马齐喑”的政治局面之中,而乾隆帝本人的权势却因此而发展到了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经过两千多年的缓慢发展,到清代,中国封建社会已经进入了晚期。不管乾隆帝愿望如何,他加强君主专制的一系列措施,从总体上说,对社会的发展只能是弊大于利。清朝是少数民族的统治阶级入主中原,入关之后,又在开拓疆土、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发展多民族的国家等重要方面作了巨大的努力。由于各民族、各地区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乾隆帝的统治措施,剔除其封建关系中最落后的部分,在巩固国家的统一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都还有着一定的进步作用。

在加强君主的政治统治的过程中,乾隆帝还继续雍正帝坚持耗羡归公、养廉银和摊丁入亩等项政策,先后实行各种措施以推动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耗羡归公、养廉银和摊丁入亩改革赋役制度,对地主和无地少地的农民承担的国家赋税进行了调整,限制了各级官吏对农民的非法加派,这对于发展封建经济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这些政策伤害了一些官僚和大部分地主的利益,雍正朝时,朝野之中反对者大有人在,在雍正帝去世之后,还有人纷纷将此作为前朝弊政而要求乾隆帝予以取消。对此,乾隆帝通观全局,反复考虑,继续坚持这些政策,对于其中一些政策还进一步予以推广。如耗羡归公,他在认真分析反对意见之后指出,这些意见大多都是“出于愿耗羡之在下以济其私者之口”,因而不予改变,“仍由旧章”①。又如,对于地丁合一政策,则不顾一些地主的反对而继续坚持,并且还在雍正朝未及施行的地区予以推广。乾隆帝的努力,收到了明显效果,不但使这些刚刚实行不久的政策进一步确定下来,而且也使国家财力得到了充实,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乾隆帝同他的父祖一样,继续鼓励垦荒、组织移民,并根据全国人口迅速增长、土地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提倡农民种植高产作物。乾隆五十年秋,他曾数次指示河南、山东等地督抚推广甘薯种植,亲自抄录介绍其种植方法的《甘薯录》一书,寄给河南巡抚毕沅,指令他“多为刊布传抄,使民间共知其利,广为栽种”②。他在位期间,还仿效康熙帝的做法,先后五次普免全国钱粮,五次普免全国漕粮,至于对各省因灾荒和其他原因而临时蠲免钱粮的就更多了。当然,这往往由于各级官吏的预征而流于形式,但与明朝末年对人民的再三加派相比,则不啻有霄壤之别。所以全国各地区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较大幅度的发展,耕地面积扩大,人口激增,国库充实,整个社会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以耕地面积而言,乾隆三十一年,全国已开垦土地达七亿八千万亩;全国人口也从乾隆初年的一亿四千多万人增加到乾隆六十年的近三亿人;国库存银则长期保持在六、七千万两之间,几乎相当于全国每年赋税总收入的两倍,整个社会经济呈现了空前繁荣的新局面。

乾隆时期社会经济繁荣局面的形成,从根本上来说,是明末农民大起义打击地主阶级、破坏封建生产关系的结果,是清初以来广大人民辛勤劳动的结果,但是,也应看到,清朝建立后几代统治者包括乾隆帝不断加强君主集权而出现的长期的安定局面和鼓励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也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客观环境。在这一社会经济繁荣局面的形成过程中,乾隆帝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① 《清高宗实录》卷178。

② 《东华续录》乾隆一〇二。


第四节 “十全武功”


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以巩固国家的统一,这是乾隆帝一生中的重要实践活动。他继康熙、雍正两朝之后,对西北用兵,平定西藏,抗击廓尔喀入侵,坚持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这些军事活动将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割据政权削除净尽,使得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版图超越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皇朝。而乾隆帝制定的各种措施,将中央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有效管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乾隆帝的这些活动,对于进一步开展国内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对于国家的统一和进一步巩固,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准噶尔部是我国西北地区的厄鲁特蒙古诸部之一。康熙中期以后,该部崛起,先后兴兵进犯喀尔喀、青海和西藏等地。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定和统一,康熙、雍正两朝曾先后对西北用兵。清政府的军事打击虽使准部上层贵族对相邻地区的进犯活动有所收敛,但是清政府也没有实现对西北边疆进行直接统治的最终目的。乾隆十五年(1750)后,准部上层贵族发生了争夺汗位的内讧。最初,喇嘛达尔札联合其他贵族杀死策妄多尔济、纳木札尔而夺得汗位。不久,喇嘛达尔札又被达瓦齐和阿睦尔撒纳所推翻,汗位又被达瓦齐夺去,接着达瓦齐又因争权夺利和阿睦尔撒纳以兵戎相见。准部上层贵族争夺汗位的斗争,使得本部和附近各部的广大牧民与中下贵族深受其害。为了摆脱战争灾难,萨喇尔、三车凌等先后率部内迁。乾隆十九年,在争夺汗位斗争中失败的阿睦尔撒纳也率领二万余人投降清朝,达瓦齐政权已经处于众叛亲离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乾隆帝为实现康熙、雍正两朝的“筹办未竟之绪”①,对西北地区准部的分裂势力展开了新的军事打击。

这次战争,分为平定达瓦齐和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两个阶段。乾隆二十年春,乾隆帝调动大军,分北、西两路进军西北。由于达瓦齐政权已不得人心,清军“兵行数千里,无一抗者”②,不过三个来月,便攻下西北重镇伊犁,将达瓦齐擒获。清政府此次出师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然而,正当清政府处理善后事宜的时候,一度投降清政府的阿睦尔撒纳为了实现自己作“四部总台吉,专制西域”的野心③,竟置国家与民族利益于不顾,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又悍然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叛乱。由于此时大部分清军已经撤走,除少数据点外,北疆大部分地区又很快沦陷。在阿睦尔撒纳的煽动下,喀尔喀蒙古的个别上层贵族如青滚杂布等也揭起叛旗,武装反清。乾隆帝不能坐视叛乱继续蔓延和扩大,便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再度出兵西北。在清军的打击下,阿睦尔撒纳政权土崩瓦解,阿睦尔撒纳被迫逃亡俄罗斯,此后不久患痘死去。西北地区重新处于清朝中央政权的控制之下。乾隆帝平定准部上层贵族叛乱的军事行动无疑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但是,这次战争毕竟是封建统治者进行的统一战争,在战争中,清军对当地人民的屠杀非常残酷,致使战后当地人口锐减,社会经济也受到很大的破坏。

① 《清高宗实录》卷489。

② 《啸亭杂录》卷3《西域用兵始末》。

③ 《圣武记》卷4《乾隆荡平准部记》。

在准部上层贵族的叛乱被平定下去之后,从乾隆二十二年到二十四年,乾隆又进行了平定天山南路维吾尔族宗教首领大小和卓木武装叛乱的军事活动。

维吾尔族是世居我国新疆地区天山南路的一个少数民族。清初,准部贵族称雄西北,维吾尔族广大人民和其他西北各部一样处于准部贵族的统治之下。广大维吾尔族人民要向准部贵族交纳为数甚巨的各种贡赋,他们的宗教首领阿布都什特、玛罕木特及其二子波罗尼特、霍集占兄弟,还相继被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噶尔丹策零等长期拘禁于伊犁。阿睦尔撒纳发动叛乱期间,为了争取维吾尔族贵族的支持,对其政策有所改变。他释放波罗尼特返回维吾尔族本部,还诱使留居伊犁的霍集占率领准噶尔本部的回教徒也参加了叛乱。清政府平定阿睦尔撒纳武装叛乱的胜利,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最终摆脱了准部贵族的统治和压迫,在乾隆帝派遣使者商讨和平统一南疆的问题时,包括波罗尼特在内的许多维吾尔族有识之士都表示:“安集回地各城人民,听候大皇帝谕旨。”①这反映了广大维吾尔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然而,刚从伊犁逃归的霍集占却妄图借此实现其割据的野心,在他的唆使下,前来商议和平统一事宜的清朝使臣被杀害,南疆形势急转直下,一场新的武装叛乱又爆发了。

乾隆二十三年(1758)乾隆帝派遣靖逆将军雅尔哈善等率满汉官军,由吐鲁番进攻维吾尔部北方门户库车,并在大败霍集占援军之后攻克该城。不久,又派遣战功卓著的将军兆惠率军挺进南疆,攻打叛军的主要据点叶尔羌城。乾隆二十四年春,定边右副将军富德又率军南下,清军遂分两路进攻叛军据点叶尔羌、喀尔喀什两城,在清军的强大攻势下,霍集占兄弟率领残部突围而出,西逃至巴达克山,被当地首领擒杀。大小和卓木掀起的武装叛乱最后被平定下去。

准噶尔部和维吾尔部叛乱的平定,使得清朝政府直接控制的领土极大地得到扩展。为了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乾隆二十七年,清政府于惠远城设伊犁将军,作为“总统新疆南北两路事务”的最高军政长官。在伊犁将军之下,在乌鲁木齐设都统,统辖乌鲁木齐、古城、巴里坤及吐鲁番等地驻军,在塔尔巴哈台设参赞大臣,统辖塔城的驻军,在南疆喀尔喀什、叶尔羌、英吉沙尔、和阗、乌什、阿克苏、库车、辟展等城设“办事大臣”或“领队大臣”,对当地实行军事统治。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理,对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清政府平定准部上层贵族武装叛乱的胜利,解除了长期以来准部上层贵族对相邻各部的压迫。作为这一事件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乾隆三十六年发生的土尔扈特部的重返祖国。土尔扈特部是我国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十七世纪二十年代以前,该部一直与其他三部共居于我国的西北地区。明朝崇祯初年,该部因无法忍受准噶尔部的压迫而在首领和鄂尔勒克的率领下离开故地,几经辗转之后,迁居于伏尔加河下游一带。在旅居国外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里,土尔扈特人饱受沙俄的压迫和欺凌。他们虽然身处异域,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自己的祖国,不顾山险路长,一直与中央政府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而清政府也对远在异域的土尔扈特人表示关切。清军平定准部上层贵族的武装叛乱不久,即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土尔扈特部渥巴锡汗便率领部民十七万口,不顾沙俄的重重阻挠,毅然踏上归途。经过八个月的长途跋涉,克服了给养缺乏、疾病流行等难以想象的困难,终于在乾隆三十六年六月进入中国境内,从而实现了他们长期以来要求返回祖国的愿望。

① 《回疆通志》卷12,民国十四年刊本。

乾隆帝对土尔扈特部的归来十分重视。专派陕西巡抚文绶前赴巴里坤等地,购办牛羊、衣物,接济他们的生活。不久,又指令伊犁将军舒赫德负责“分地安居,使就米谷而资耕牧”。张家口都统常青负责解送当地牧群“驱往供馈”;陕甘总督吴达善负责“发帑运茶,市羊及裘”①。在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之后,乾隆帝又在热河避暑山庄附近接见渥巴锡等土尔扈特部首领,分别赐封为卓哩克图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辅国公、台吉等,使其“管理所属,咸务生理,延及子孙,永荷安全之福”①。这是一件盛大的喜事,乾隆帝欣然命笔,亲撰《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优恤土尔扈特部众记》、《御制土尔扈特部纪略》等重要文章,记载土尔扈特部归回祖国的艰难历程。土尔扈特部重返祖国是乾隆帝经营西北边疆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这在当时及以后都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加强对西藏地区的管辖,也是乾隆帝在位期间巩固西南边疆的一项重大政治实践活动。入关之初,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即已归服清朝中央政府的统治。康、雍时期,清朝政府先后平定准部贵族策妄阿拉布坦对西藏的侵犯,委任西藏地方政府,设立驻藏大臣等,加强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在康、雍两朝的基础上,乾隆帝又通过出兵平定西藏叛乱,抗击廓尔喀入侵,对其政治、宗教等方面的旧有制度进行改革,而使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控制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乾隆十五年(1750),西藏发生了以郡王珠尔墨特那木札勒为首的地方贵族割据势力的武装叛乱。在叛乱中,珠尔墨特那木札勒被驻藏大臣处死,但是两位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也同时遇害。以达赖喇嘛为首的广大僧俗和入藏清兵联合作战,这次叛乱很快即被镇压下去。然而,这次叛乱却表明:让西藏个别贵族拥有过大的权势,很不利于西藏政局的安定和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乾隆意识到这一点,便于乾隆十六年,在平叛斗争胜利后,立即废除了旧有的藏王制度,并成立了由四名噶隆组成的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不久,又制定《西藏善后章程》,提高了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的权力,还决定在西藏长期驻军一千五百名,这就从政治上和军事上都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管理。

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管理虽然有所加强,但由于西藏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错综复杂,西藏政局仍不平静。至乾隆五十二年和五十六年,又先后两次遭到廓尔喀的入侵。尤其是后一次,廓尔喀侵略军在西藏上层贵族沙玛尔巴的勾引下,竟深入到西藏内地日喀则一带地方烧杀抢掠,给广大藏族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乾隆帝即派遣大将军福康安率军入藏,将侵略军全部驱逐出境。次年,即乾隆五十七年(1792),经乾隆帝批准的《钦定西藏章程》颁布实施,对西藏地区的政治、宗教、军事和外交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和改革。在政治事务上,该章程规定,驻藏大臣在处理藏内事务方面与达赖、班禅的地位平等,拥有监督管理和任免西藏各级官员的极其广泛的权力。

① 《东华续录》乾隆七十四,乾隆三十六年九月乙巳。

① 《东华续录》乾隆七十四,乾隆三十六年九月辛亥。

在宗教事务上,对以往达赖、班禅和各地活佛圆寂后,由巫师作法指定这一弊端百出的“呼毕勒罕制度”加以改革,改行在驻藏大臣的监视下,以金瓶(金奔巴)掣签的办法。并还规定呼毕勒罕的“坐床”典礼,必须在驻藏大臣的主持下进行。在军事上,为了加强西南地区的边防,《章程》规定建立西藏地方常备军,额数三千,分驻于各重要地区,由驻藏大臣统辖。在外交事务上,规定由驻藏大臣主持对外交涉,禁止噶隆以下的地方官员和外国私下联系。所有这些,都进一步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同时也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发展,有助于西南边防的巩固和西藏地区政局的安定。

在西南地区,乾隆帝继续执行雍正朝以来改土归流的政策。他的主要活动,是在乾隆十二年至十四年及乾隆三十六年至乾隆四十一年两次平定大、小金川土司的武装反抗。

大、小金川两土司位于四川西北大渡河的上游,是我国藏族人民的聚居地之一。清初,两金川土司头目先后接受清朝的统治,而清朝也对他们传统的世袭统治制度予以承认。乾隆初年,大金川日益强盛,该土司头目莎罗奔不断侵扰相邻各部,兴兵攻打小金川,劫持了土司泽旺及其印信。不久,又出兵攻掠革布什札、明正两土司。为了惩治大金川对邻部的侵犯,乾隆十二年,乾隆帝调动三万大军,分两路进攻大金川。然而,由于当地山势险峻、气候恶劣和将领指挥失宜及间谍混入等许多原因,直到乾隆十三年夏秋,清军仍然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乾隆帝势同骑虎,又增兵、增饷,特派大学士傅恒前往该地指挥作战。傅恒至军后,采取了岳锺琪选锐深入的作战方略。乾隆十四年二月,清军进逼莎罗奔老巢勒乌围,莎罗奔被迫乞降。

但是,各土司之间的武装冲突仍然经常发生。为制止各土司之间的武装冲突,乾隆三十一年,四川总督阿尔泰采取了使大、小金川和各土司之间相互联姻的措施。这一措施暂时制止了各土司之间的相互攻掠,但却为大、小金川及相邻土司的联合反清准备了条件。乾隆三十六年,大、小金川土司索诺木、僧格桑分别攻掠附近土司,乾隆帝决定再度出兵。清军取各个击破之策,先尽全力攻打小金川。乾隆三十七年底,攻克其主要巢穴美诺,僧格桑逃往大金川。乾隆三十八年春,清军转向进攻大金川。指挥作战的温福腐朽无能,是年夏天,在索诺木的反攻下,清军遭到严重失败,连同前已攻克的小金川也一并丧失。乾隆帝又任命阿桂为定西将军,调集军队,重新组织进攻。是年冬,再克小金川,而后,又师出三路,进攻大金川。经过两年的战斗,至乾隆四十年底,始将大金川最后平定。这时,乾隆帝决心彻底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在小金川旧地设美诺厅(后改名懋功厅),在大金川旧地设阿尔古厅,皆隶属于四川省,还分别在其险要地区设兵镇守,从此,这一地区最终结束了混乱相争的局面。

乾隆帝平定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上层分子的叛乱,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乾隆三十一年到三十四年,乾隆五十三年到五十四年,乾隆帝还曾先后对缅甸和安南两国用兵。就战争性质而言,这两次用兵,都是不正义的战争,给中国和缅甸、安南的人民带来了灾难。

清初以来,经过历朝特别是乾隆皇帝对边疆地区的经营,到十八世纪后半叶,我国形成了历史上空前统一的局面。在北起恰克图,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巴尔喀什湖,东至库页岛极其辽阔的土地上,居住着以汉族为主体的几十个民族的人民。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以乾隆皇帝为代表的清朝统治者坚持“修其教而不易其俗,齐其政而不易其宜”①的原则,对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表示尊重,对其上层贵族则授以爵位和与之联姻,多方笼络。这些政策收到了极大的成功,他在位六十余年,各少数民族地区基本上保持了长期安定的局面,所有这些,都有利于全国各地包括边疆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并推动清朝迅速走向全盛。

① 《清朝文献通考》卷292,“舆地二十四”。


第五节 编纂《四库全书》


乾隆帝为发展封建文化也作出了重大的努力。他继汉、隋之后,通过大规模的访求遗书活动,而使当时的国家藏书量得到极大的增长,还通过组织全国学者编纂《四库全书》,而对古典文献进行了一次规模空前的整理。乾隆帝的这些活动,对于古典文献的保存和流传,繁荣当时的文化事业,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乾隆皇帝即位之初,即开始组织学者修史,编撰各种书籍。著名的有《国朝宫史》、《续三通》、《清三通》、《通鉴辑览》、《大清一统志》等等,总数不下数十种。为了充实国家藏书,还于乾隆六年正月颁布谕旨,征求“业在名山页未登天府”的名家著作。①乾隆中期以后,他又以组织编纂《四库全书》为中心,进行了一场更大规模的系统整理和总结中国古代文化的活动。乾隆帝十分重视文化,他决意对社会上全部现存文献进行整理,首先广泛征集图书,不断颁布求书谕旨。在这些谕旨中,他指示地方各级行政官员必须将求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同时,还为征求遗书制定了具体政策:“在坊肆者,或量为给价”;家藏者“不妨缮录副本,仍将原书给还”,“一切善为经理,毋使吏胥藉端滋扰”②。他意识到广大臣工百姓因惧怕以文字获罪而产生的畏疑情绪,亲自反复进行解释,还以皇帝题词、赏赐图书、《总目》留名等手段奖励藏家献出家藏秘籍。经过他的多方努力,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九月,从全国各地征求的图书已逾万种,从而大大地充实和丰富了国家藏书。他还组织许多学者从内府所藏的《永乐大典》中辑出佚书五百多种,为这一时期古典文献的全面整理开拓了一个新领域。

在征求遗书活动取得很大成就之时,乾隆三十八年初,他决定在对全部现存文献进行整理的基础上,编纂一部巨型丛书《四库全书》和一部大型目录书《四库全书总目》。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为了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乾隆三十八年二月,根据他的指示,“四库全书馆”正式成立。许多知名学者先后被征召入馆,分别担任纂修、校理等职。这样,一个以整理古典文献为主要内容的编修《四库全书》的工作便开始了。

根据乾隆帝的历次指示,在两书纂修的过程中,各纂修官分别对各地征集到的每一种书籍的不同版本进行校勘,并就作者、成书时代、内容异同、版本优劣诸方面进行考证,将其校勘、考证成果以另纸粘于该书每卷之末。同时,还仿汉朝刘向校书的旧例为每书撰写一篇提要,内容包括作者的时代爵里、本人事迹以及该书版本、卷次、内容价值等,并以该书的价值为据,拟出应刻、应抄、应存目三种意见,候旨决定。经乾隆皇帝同意后,其中,应刻、应抄两部分书籍皆交缮书处组织人员按已定规格进行抄录,收入《四库全书》,所有应刻、应抄、应存目三部分书籍提要,则均按类例汇为《四库全书总目》。

因为纂修的这两部书籍卷帙浩繁,不易翻阅,因而在两书编修正式开始不久,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和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乾隆帝又分别指示在两书基础上另编《四库全书荟要》、《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两书。前者为《四库全书》“撷其精华”①,后者则略去《四库全书总目》中的总序、各类小序和存目部分书籍的提要,仅对《四库全书》所收之书各作简单介绍。乾隆四十一年九月,又将收入《四库全书》的各书校勘记录也另行抄出,汇为《四库全书考证》一书,付聚珍板刊刻,以广流传,从而更加丰富了这次文献整理活动的内容。

在组织学者对社会全部现存文献进行整理的同时,乾隆帝还极为重视这批文献的收藏和流传。为了达到防火、防潮、防蠹、长期保存图书的目的,四库全书馆开馆不久,即派专人赴宁波了解已有二百多年藏书历史的范氏天一阁的建筑情况,并依其式样在紫禁城、盛京故宫、圆明园、热河避暑山庄等处分别建造了文渊、文溯、文源、文津等内廷四阁。其后不久,又以江浙为人文渊薮之地,在扬州、镇江、杭州等处建立南三阁,续抄三部《四库全书》存储其间,以便文士及研究者“就近观摩誊录”②。不仅如此,乾隆帝还指示,另抄《四库全书》副本一部,贮于北京翰林院,供愿读中秘书的词馆诸臣和北方文士抄阅。此外,再辟紫禁城御花园后的摛藻堂、圆明园之味腴书屋储放《四库全书荟要》。这些措施,对这一重要文献起到了保存和传播的作用。

在乾隆帝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全馆人员的共同努力,继乾隆四十三年《四库全书荟要》首先告成后,乾隆四十六年至五十二年,八部《四库全书》亦先后抄写完毕,并陆续入贮各阁。而《四库全书总目》和《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等书也在经过反复修改之后由武英殿刊出。总计《四库全书》八部,每部七万九千三百零九卷,分装三万六千三百余册,六千七百五十二函;《四库全书荟要》两部,每部一万九千九百三十卷,分装成一万一千二百余册,两千零一函,分别储存于政治中心的华北和文化发达的江浙等地。这就是说,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国家藏书量便增加了七十万卷,三十多万册。乾隆帝亲自领导编纂《四库全书》,集中全国优秀人才,投放大量资财,终于告成,这实在是我国古代文化发展史上的空前壮举。

编修《四库全书》,是乾隆帝亲自主持的一次空前规模的文化整理活动,这一活动把清代的学术研究及文化事业推向繁荣的顶峰。首先,由于该书的纂修是结合从《永乐大典》中搜辑佚书和大规模的征求民间遗书两项活动同时进行的,这就使《四库全书》和《四库全书总目》两书的收书范围和质量都远远地超过历代。各地藏书家累世珍藏的宋刻、元钞善本书和失传几百年而文献价值极高的珍本秘籍都因之化私为公,化零为整。而且,《四库全书》在纂修中,对各书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系统整理,从而使大批珍贵的古典文献赖此得以保存和流传。据统计,《四库全书》收录的书达三千四百六十一种,《四库全书总目》介绍的书达一万零二百五十四种,基本上将明代以前特别是元代以前的主要著作作了收录和介绍,为后人研究古代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保存了可贵的资料。其次,由于《四库全书》修成之后分八处存放,因此,许多学者可以就近借阅。翰林院副本和江浙三阁对文士及研究者开放,就有机会入阁抄写世上罕传之书,或用以校勘家藏书籍,并将其刻印行世。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

① 《东华续录》乾隆十三,乾隆六年正月庚午。

② 《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乾隆三十七年正月四日谕旨,中华书局1965 年版。① 《办理四库全书档案》上册第15 页,乾隆三十八年五月一日谕旨。

② 《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一日上谕,中华书局1965 年版。

从《永乐大典》中搜辑佚书,以及《四库全书总目》和《四库全书考证》等书的编修和刊刻,又推动了乾隆时期学术界辑佚、目录、版本、校勘、辨伪、考证等学科的全面而深入地开展起来。清朝成一代学风,创一代新学派,人才不断涌现,实始自乾隆。作为这一事业的主要主持人和开创者,乾隆帝作出的贡献是不可泯灭的。

但是,乾隆帝在主持纂修《四库全书》的过程中,却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保存和流传又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他在位期间,不但先后制造了多起文字狱,禁锢学术思想的自由发展,而且,在《四库全书》的纂修中,还寓禁于征,通过征求民间遗书、查缴禁书等项活动,对全部现存文献进行了一次总审查,使许多极有价值的古典文献尤其是有关明清之际的不少历史著作遭到查禁、销毁之厄运。据有人估计,在《四库全书》纂修期间,因为各种罪名而遭销毁的图书约在三千种左右,几乎跟《四库全书》的收书量大致相等,损失是惨重的,这是自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中国古代文化的又一次浩劫。一些图书即使侥幸未被销毁,也因为不符合乾隆帝规定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封建道德标准而被判为“存目类”,有目无书,不收入《四库全书》,甚至有的连“存目类”也不予登录。一些图书虽因影响较大而不得不收,但也因忌讳多端而对其中内容加以抽毁和篡改,使许多珍贵古籍或遭肢解,或者严重失真。对这一点,人们是不能原谅乾隆帝的。


第六节 挥霍浪费和珅专权


乾隆帝即位之初,为了光大祖业,巩固自己的统治,他励精图治,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发展国家的统一等许多方面都作出了重要建树,在以后的几十年里,国家安定,经济繁荣,国库充实,国家政权也出现了入关以来的空前巩固和强盛的局面。但是,作为一个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乾隆帝在自己的统治巩固之时,其腐朽本性也充分暴露出来。这在他的生活上表现得尤其突出。他骄奢淫佚,挥霍无度,在他的纵容和影响下,奢糜之风日长,吏治也日趋败坏,贪污公行。兼之土地兼并日益剧烈,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广大农民的生活更加恶化,不满情绪不断增长。因此,乾隆中期以后,清朝的统治虽已达到全盛的顶点,但在其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危机。以致在嘉庆元年(1796)乾隆帝刚刚举行内禅之后不久,便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清的统治也自此而迅速转向衰落。

乾隆帝本人的生活是极为奢侈的。他多次巡幸各地,游山玩水,靡费特甚。他大兴土木,任意挥霍,耗费了大量的国帑。据统计,从乾隆六年到嘉庆三年,乾隆帝先后巡幸各地近百次之多。如,巡幸热河避暑山庄五十二次,巡幸江南六次,巡幸五台山五次,告祭曲阜五次,东巡盛京四次。而且每次巡幸,大摆排场,兴师动众,随从众多,给所过地区的广大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以巡幸江南为例,凡每次南巡,犹如迁都一样,不仅从行的后妃、王公和文武百官不可胜数,单警卫扈从的士兵就动辄数千人。为迎接乾隆帝南巡,运河两岸的地方官员更是大事铺张。在乾隆帝到来之前,他们征调民伕修葺、打扫行宫并在皇帝所经之处黄土垫道,清水泼街,张灯悬彩,高设香案;乾隆帝到来之际,他们身穿朝服率领属下官员及地方上的耆民老妇、绅衿生监跪伏道左迎候圣驾。同时,各地富商大贾也不惜巨资,费尽心机,争奇斗艳,以求博得皇上的欢心。乾隆帝本人也于沿途所经之处大搞排场摆阔气,赏银两、赐酒食不绝于途。乾隆帝巡幸各地,不但给所经地区的人民以极大的骚扰,而且也耗费了大量的内帑。在京师和热河,乾隆帝大兴土木,先后将圆明园原有的二十八景扩建为四十景,将热河避暑山庄原来三十六景扩建为七十二景,并在圆明园之外另建长春园、绮春园等风景名胜,在避暑山庄之外另建大型寺庙多处。这些浩大的工程,耗去巨额资财,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除此之外,每逢皇太后和乾隆帝本人的“万寿节”,以及皇室人员的婚丧嫁娶之日,也是大事铺张,任意挥霍。乾隆十六年十一月是乾隆帝的母亲孝圣宪皇后的六十寿辰。事先,在他的授意下,“中外臣僚纷集京师”①。届期,乾隆帝将其母亲从西郊接回大内举行庆典。为了使其赏心悦目,从西华门到西直门外十几里长的街道上,各省分段布置了豪华的街景和文娱节目。如,广东省在负责的地段使用了无数孔雀尾建造了一所两、三丈长的翡翠亭。湖北省在其负责地段用琉璃砖建造了一所“重檐三层”的黄鹤楼。浙江又别出心裁,竟用无数面镜子建造了一所水榭,人入其中,化身千亿,极为壮观。其后,如七十、八十寿辰时,“京师巨典繁盛,俱不减于辛未(指乾隆十六年)”②。

① 赵翼:《檐曝杂记》卷1《庆典》,中华书局1982 年版。

② 赵翼:《檐曝杂记》卷1《庆典》,中华书局1982 年版。

燕京至圆明园,楼台饰以金珠翡翠,假山亦设寺院人物,动其机括,则门窗开阖,人物活动”③。营办费用已远远超过以前各次庆典活动。不仅如此,乾隆五十年,他还踵乃祖康熙帝故事,征召年过六十岁的在职、致仕官员三千人,赐宴乾清宫,称为“千叟宴”。凡此种种,不仅耗费了巨额资金,使国家库藏日益空虚,而且由于在巡幸和节庆期间各级官员的纳贿送礼,也加速了整个统治阶级的没落和腐朽。

乾隆帝本人的生活腐化奢侈,对朝廷政局和整个统治阶级都产生了很恶劣的影响。其直接后果是和珅专权和吏治的败坏。

和珅原是内务府銮仪卫中一个地位较低的拜唐阿,但是靠着巧言令色,善于机变,扶摇直上,直至位居军机大臣、尚书和授大学士,前后专权达二十四年之久。在他秉政期间,他利用乾隆帝年老昏愦,喜谀厌谏的思想,报喜不报忧,一方面积极经营,扩大权势,“内而公卿,外而藩阃,皆出其门”;一方面凭借自己的权势索取贿赂,“纳赂谄附者,多得清要,中立不倚者,如非抵罪,亦必潦倒”①。从中搜刮到了骇人听闻的巨额财富,而乾隆后期的政治亦因此而达到了非常腐朽的地步。

吏治败坏是乾隆后期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乾隆初年,承雍正帝大力整顿吏治之后不久,政治尚为清明,一般官吏也不敢公然贪污和为非作歹。但到乾隆中期以后,在乾隆帝本人生活极为奢侈和和珅专权的影响下,贪风复起,并发展到了不可遏止的地步。乾隆三十三年发生的两淮盐政高恒、普福和盐运使卢见曾贪污盐引案,乾隆四十六年发生的前甘肃布政使王亶望等合伙贪污捐纳监生所交赈灾银两案,乾隆四十七年发生的山东巡抚国泰、布政使于易简亏空国库案,乾隆四十九年和乾隆五十一年先后发生的江西巡抚郝硕、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等勒索属员巨额银两案,及乾隆五十七年发生的浙江巡抚福崧索贿、侵吞公款等案,都是吏治败坏的典型事例。对于各案要犯,乾隆帝虽然皆处以极严厉的刑罚,但是贪风并未因此而有所收敛。相反,贪风的恶性发展使得各级官吏严重不纯,为政素质普遍降低。吏治一坏,直接导致了乾隆后期统治走向下坡路。

朝廷上下,一方面吏治败坏,贪污成风;另一方面,不少官僚、商人和地主还乘势兼并土地,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加上接连不断的水、旱等自然灾害,广大农民的生活陷入困苦之中。平常年景,农民还可以靠租佃地主土地勉强度日,一遇灾荒,生活无法维持,或者卖妻鬻子,或者流离道路,甚至出现饿殍盈道、人相食的惨景。所有这些,都表明清政府正面临着极为深刻的社会危机。就在乾隆帝大力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并醉心于幻觉中的太平盛世的时候,继乾隆前期一些地区的人民聚众结社、进行抗租、抗粮斗争之后,从乾隆中期开始,各地农民的反清活动由结社、抗租抗粮已发展到武装斗争,彼伏此起,呈现日益扩大之势。如乾隆三十九年山东临清地区爆发了王伦领导的清水教农民起义;乾隆四十六年和四十八年甘肃循化地区先后爆发了苏四十三、田五等人领导的撒拉族、回族人民起义;乾隆五十一年至五十二年台湾爆发了林爽文领导的天地会农民大起义;乾隆五十九年湖南、贵州等地爆发了石三保、石柳邓等人领导的苗民起义和嘉庆元年爆发了川、陕、楚白莲教大起义。在各地农民连绵不断的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深③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4807 页。

①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4881 页。

深地震惊了太上皇乾隆帝和新君嘉庆帝。嘉庆四年(1799)正月初三,临御天下六十年并又当了三年太上皇的乾隆帝满怀惊恐而又焦虑的心情,以手遥指西南而逝世,终年八十九岁。葬裕陵,庙号高宗。

(谢选骏指出:黄俄杂狗不懂,雍正狗杂秘密立储,似乎独享聪明,把君主专制推向极端,可以逃避世人的品评监督;但其实却为慈禧太后的母鸡专政,提供了方便法门。乾隆狗杂延续了他的狗爹谬政,使他之后的半个清朝,江河日下矣。至于乾隆狗编的《四库全书》,更是乏善可陈,万言不值一杯水,更何况还是残缺不全的有毒苦水。)



【第二十九章 鄂尔泰】


第一节 生平与家世


鄂尔泰,字毅庵,姓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生。先人投归努尔哈赤,为世管佐领。祖父图彦突官户部郎中,父亲鄂拜为国子祭酒。

鄂尔泰六岁入学,攻读四书五经,八岁开始作文,练习书法,十六岁应童子试,次年中秀才,十九岁补廪膳生,二十岁中举,即进入仕途。二十一岁袭佐领世职,充任侍卫。此后官场蹭顿,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三十七岁时,才出任内务府员外郎。可是又淹滞不进,这时他很为自己的官场不利而烦恼。康熙六十年元旦,正值四十二岁,他作诗自叹:“揽镜人将老,开门草未生。”又在《咏怀》诗中吟道:“看来四十犹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①他对自己的前途很悲观,绝没有想到后来能出将入相。

鄂尔泰官运的转机是在雍正帝继位之时。雍正元年(1723)正月,他被任命为云南乡试副主考,五月,被越级提升为江苏布政使,成为地方大员。雍正三年又晋升为广西巡抚。在赴任途中,雍正帝觉得他仍可大用,改封为云南巡抚,管理云贵总督事,而名义上的云贵总督杨名时却只管理云南巡抚事。所以,鄂尔泰在西南开始官职虽为巡抚,而实际上行使着总督的职权。雍正四年十月,鄂尔泰获得总督实职,加兵部尚书衔,六年改任云贵广西总督,次年得少保加衔,十年内召至京,任保和殿大学士,居内阁首辅地位。后又以改土归流之功晋封伯爵。同年,因清政府在西北两路用兵,他出任三边经略,赴陕甘前线督师,数月后回京复命。十三年,贵州改土归流地区土民叛乱,雍正帝以其对此经理不善,削伯爵,但对他信任如故。雍正帝死后,鄂尔泰出任总理事务大臣。乾隆间,除大学士职务以外,他又兼任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经筵讲官,管翰林院掌院事,加衔太傅,国史馆、三礼馆、玉牒馆总裁,赐号襄勤伯。乾隆十年(1745)病逝,享年六十六岁。乾隆帝亲临丧所致祭,谥文端,配享太庙,入祀京师贤良祠。十一年之后,即乾隆二十年(1755),因其侄鄂昌与门生胡中藻之狱,被撤出贤良祠。鄂尔泰著有《西林遗稿》。雍正帝编著的《朱批谕旨》,收有《鄂尔泰奏折》,汇集了他在云贵广西总督任上的奏疏。

鄂尔泰的元配夫人早卒,续娶的是大学士迈柱的女儿。鄂尔泰与迈夫人感情甚笃,不娶妾,生有六子二女。长子鄂容安,官两江总督,娶布政使博尔多之女。次子鄂实,官前锋统领,娶大学士高斌之女。三子鄂弼,充西安将军,娶领侍卫内大臣哈达哈之女。四子鄂宁,位至云贵总督,娶内大臣海望之女。五子鄂圻,娶庄亲王允禄之女。六子鄂谟,娶迈柱之孙女。一门高官厚禄,联姻望族。①

① 袁枚:《随园诗话》卷1。


第二节 施行改土归流政策


鄂尔泰历任封疆大吏和宰辅,对农田水利一贯比较重视。在江苏布政使任上,察太湖水利,议修吴淞、白茆,因迅速离任而未得实现。雍正后期督巡陕甘时,规划屯田事宜,乾隆初年,巡视直隶河道,条奏开治之法。乾隆四年(1739)阅视运河河道。鄂尔泰还在地方上推行耗羡归公等项政策,注意荒政、漕运。但是这些方面都没有作出明显成绩。他一生最有意义的政绩是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元朝以来,在云南、贵州、广西、湖南、湖北和四川等省,有二、三十个少数民族中存在着土司制度。土司管理各该民族,职务世袭,但是需要中央政府批准。土司在内部自行征收赋役,仅向中央政府进贡少许银物。土司自有法令,对属民的生杀予夺,中央政府不予过问。这里实行的是土司的意志,而不是中央的政策。

实际上,土司是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因而产生了中央政权要加强对他们辖区的统治与这些人竭力维护旧制度之间的矛盾。土司常到州县地界抢掠,危害汉民生命财产;有的汉人犯法,逃匿土司,州县官只有“用银钱买求”才能得到①。这就破坏了政府的司法权;有的地方官无端欺凌土司,敲诈勒索,又加剧了清朝统治与土司之间的矛盾。

土司对属民任意役使,赋税是“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①。他们所掠取的,比向中央进贡的要多得多。如云南镇沅土知府刀瀚每年上贡的银为三十六两,米一百石,而他向土民征收的银却有二千三百四十八两,米一千二百十二石。土司恣意虐杀土民,对犯其法而被杀害的家属,还要征六十两、四十两、二十四两不等的银子,名之曰“玷刀钱”②。真是凶恶之极!

为了争夺土地和人畜,土司之间互相厮杀,经年不解,世代为仇,使得当地以及附近的州县不得安宁。

土司制度妨碍国家的统一,阻碍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利于社会安定,是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废除这种落后的制度是历史发展的要求。明朝以来,中央政府在有条件的地方已实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到清代雍正时期,大规模改流的条件业已成熟。

雍正初年,大臣们对土司问题看法不一。广西巡抚李绂认为土司虽然为恶,但还不至于非改土归流不可,雍正帝与他的观点一致。雍正三年(1725)发生的长寨事件,加速了清政府对土司问题的处理。这年,云贵总督高其倬在贵州贵阳府广顺州长寨地方仲家族村寨建立营房,遭到武力反对。高其倬卸任回京,向雍正帝面呈土司问题的严重性。这时,鄂尔泰正好出任云南巡抚,到任就遇上这件棘手的事情。在处理过程中,深感对土司蹈袭旧法难于治理:用兵时他们逃跑了,或伪装投降,军队一撤,事故又即出现。他思虑筹措一劳永逸之法。雍正四年九月,他上奏折,提出推行改土归流的建议。奏折要点是:第一、阐明实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必要性。

① 李绂:《穆堂别稿》卷21,《广西二兵记》。

① 蓝鼎元:《鹿洲初集》卷1,《论边省苗蛮事宜书》。

② 蓝鼎元:《鹿洲初集》卷1,《论边省苗蛮事宜书》。

土司相杀相劫,“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此边疆大害,必当解决者”①。办法就是尽行改土归流,“将富强横暴者渐次禽拿,怯懦昏庸者渐次改置”。否则,不过是临事治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拟议改流的方针和方法:“改流之法,计禽为上策,兵剿为下策;命自投献为上策,勒命投献为下策”。对于投献者,“但收其田赋,稽其户口,仍量予养赡,授以职衔冠带终身,以示鼓励”。改流的策略,既要用兵,又不专恃武力,争取波及面小,尽量减少阻力,以便迅速奏效。

第三、任事大吏必秉公奋力,才能达到目的。因为变革土司这样的旧制,困难很大,又有失败的可能。如果失败,将受到舆论的谴责和行政的制裁。要实行得好,主办人必须殚精竭虑,勤奋不懈,“稍有瞻顾,必不敢行;稍有懈怠,必不能行”。这就要不计较个人得失,实心实力地去做。

雍正帝全部批准他的建议,并为支持实行改土归流,于当年十月实授他的云贵总督官职,以提高其威望和事权。广西与贵州接壤,改流事务较多,雍正帝特地把广西划归云贵总督管辖。这些都为鄂尔泰推行改流政策做了组织准备。

对于广顺州长寨土民的抗官,鄂尔泰及其前任先是派人带去告示、花红,进行招抚,但是毫无结果。雍正四年四月,鄂尔泰向长寨发兵,事定后设立长寨厅(今长顺县)。长寨用兵成为大规模改土归流的开端。

同年六月,鄂尔泰因云南镇沅土知府刀瀚、沾益土知州安于蕃是一伙“势重地广”的“积恶土官”①,发兵将他们擒拿,在其地分设镇沅州(今镇沅县)、沾益州(今沾益县)。冬季,因乌蒙土官禄万钟屡次攻掠东川府,镇雄土知府陇庆侯助之为恶,鄂尔泰派游击哈元生率军征讨,即其地建置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和镇雄州(今镇雄县)。

雍正五年,鄂尔泰将投降的广西泗城土府的辖地一部分划归贵州,设立永丰州(今贞丰布衣族苗族自治县),一部分设泗城府(治所为今广西凌云县)。

六年,鄂尔泰认为清理黔东南土民问题,重点应在都匀府,其次是黎平府,再次为镇远。要分别轻重,次第解决。于是,鄂尔泰任用他赏识的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带兵深入土民地区,一面招抚,一面用兵,设置官厅,派出同知,办理民政。

鄂尔泰不仅在当地设官建制,还在雍正帝支持下做了许多事情。

处置土司。对于土司本人,根据他们对清朝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

自动交印的,厚加奖赏,给予现任武职或世职;对顽抗者严行惩罚,没收大部或全部财产。又把一部分土司迁徙到东南、中原省分,断绝他们与原领地的联系,以便比较彻底地清除他们在地方上的影响,稳定改流地区。

建设镇营。为强化对改流地区的控制,增设绿营军机构和增添驻防军,云南设置乌蒙镇、昭通雄威镇及潽耳元威镇,贵州另设古州镇和台拱镇,广西添置右江镇。

改革赋役、田制。废除原来土司的苛征暴敛,实行内地的赋税征收办法。将过去土司进贡的数额作为定额,平均摊到田亩中征收,一般不增加当地人民对中央的负担,削除了土司一层的盘剥。没收土司一部分土地,发给士兵,实行屯田。对土司强买的田地,允许土民按价赎回。在个别地方,准许土民占有土司的部分土地。

①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九月十九日折。

①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七月初九日折。

鄂尔泰在西南改土归流基本上成功了,究其原因,除了客观形势的要求,还在于鄂尔泰、雍正帝君臣的主观能动作用。鄂尔泰不仅发出推行改土归流的倡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方针、办法,与此同时,他主持其事,亲自去改土归流的地区进行指导和实践。雍正四年十一月他到最先实行的地区贵州长寨,沿途“招抚逃亡,给牛予种,按口赈粮,民皆欢集”①。即在当地规划设立营汛,增置官员,建立县治,这些都经雍正帝批准实施。接着,他前往东川土府,亲身体会到东川距离昆明近、成都远,而东川属四川节制,发生事情后四川总督鞭长莫及,不如云贵总督就近处理更为捷便,因此建议将东川改归云南辖治,也得到雍正帝批准。在赴东川途中,路过威宁,召见总兵孙弘本、游击哈元生、地方官杨永斌,商定解决邻近的乌蒙土府办法,迫使该土司投诚献土。次年六月,鄂尔泰为解决广西泗城土府问题,亲赴安笼镇,并约会广西提督韩良辅、巡抚李绂前来会商。在鄂尔泰到达的第二天,泗城土府岑映宸即缴印投诚,事定之后,鄂尔泰说他成功的原因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他亲临其地,声威所至,土司慑服。②广西划归云贵总督管辖后,雍正七年冬至八年春,鄂尔泰自昆明出发,经贵州到广西,视察重要地区,在广西北部的广南土府(今广南县),恩威并施,使为恶的土司陆顺达父子俯首归顺,并在该地建造城郭。鄂尔泰此行,并就广西添设官员、驻军、从广西运粮接济贵州左州兵粮等事提出具体建议,并付诸实行①。鄂尔泰的频频出行,促进改土归流的迅速实现,并为云贵广西的经济恢复创造条件。如走贵阳、威宁、东川一线,见威宁康家海子一带水土好,稍加开辟,即可生产稻米数万石。在东川,他看到此地为“膏腴之府,物产之区”,乃置买耕牛,打造农器,兴建房屋,首批垦田万余顷。又见东川“矿厂颇多”,汤丹一厂试行开采,矿砂甚多,一年的税课可达一万两银子②。因而设法整顿这些地区的社会秩序,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鄂尔泰在广西时下令疏浚广西全州的三十陡河与贵州都匀的清水江③。这两条河都流入湖南,疏通后,水路交通甚为便利,使黔、桂、湘三省物资得以较顺利的交流,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从而巩固了改土归流的成果。

①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81 页。

②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92—93 页。

①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126—130 页。

②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84 页。

③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129—130 页。


第三节 可贵的用人思想


鄂尔泰作为封疆大吏和雍正帝的宠臣,还向朝廷贡献用人的意见。他对于才与德、能力与职务等关系以及如何识别人的贤佞等问题上,提出他的见解与建议。有时,他就雍正帝的提问和观点而展开讨论,他们君臣之间的议论,虽然是从那个时代的现实出发的,但是今天看来,还是饶有趣味的,因为他们的对话很精彩,时时流露出真知灼见。

雍正四年八月初六日,鄂尔泰在论用人的奏折中写道: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亦难以自效,虽贤者亦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为,即小人亦每能济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时,必为官无弃人,斯政无废事。他强调用人一定要得当,什么职务,什么差事,用什么样的人,人、职相当,就能发挥人的才能,该办的事情就能办好。人尽其才了,职务就没有虚设,假如一个人是有才能的,又是有操守的,就是不适合担任那种职务,非要派他去做,他的才德不但不能发挥出来,反把事情耽误了,这样既毁了人,又坏了事。他认为任用官员要人才与职务相适合,最终目的是要把事情办好——“政无废事”,就能把国家治理好。这是他考虑用人问题的出发点。

鄂尔泰的奏议引起雍正帝的极大兴趣,随即在他的奏折上写出一篇议论:凡有才具之员,当惜之,教之。朕意虽魑魅魍魉,亦不能逃我范围,何惧之有?及至教而不听,有真凭实据时,处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碍乎?卿等封疆大臣,只以留神用力为要,庸碌安分、洁己沽名之人,驾驭虽然省力,唯恐误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费心力,方可操纵。若无能大员,转不如用忠厚老诚人,然亦不过得中医之法耳,究非尽人力听天之道也。“用有才能的人”,这对于君主和大臣们来说,并没有异议。问题是有才能的人,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这样的人还可不可以用?用人者往往因此而不敢使用他们。雍正帝不这样认识问题,也不这样来处理对一个人的任免。他深知有才能的人未免恃才傲物,看不起上司和同僚,从而与那些庸愚听话的人不同,不容易驾驭,但是他认为不必惧怕他们,应当用心去掌握他们。在这里,尤需“惜之、教之”的思想,这是说人才难得,对已经涌现出来的干才,尽管他们有缺陷,也要爱惜,不能摧残。爱惜的方法之一,是对他们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过失,以利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鄂尔泰见到朱批后,于十一月十五日具折陈述自己的意见:可信、不可信原俱在人,而能用、不能用则实由己。忠厚老成而略无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聪明才智而动出范围者,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设官分职,原以济事,非为众人藏身地,但能济事,俱属可用,虽小人亦当惜之,教之;但不能济事,俱属无用,即善人亦当移之,置之。他认为国家设官定职,出发点是为了办好事,不是为用人,尤其不是为养闲人,谁能把事情办好就应当用谁,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这个前提下,对于有缺陷的能人加强教育,对不能办事的善人,或调换职务,或离职赋闲,让出缺位给有能力的人来干。

①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八月初六日折。

②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维正四年八月初六日折朱批。

①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折。

他进一步说明和发展了雍正帝的使用有才能的人及其有缺点即加以教育的方针,雍正帝看后大为欣赏,称赞他的说理“实可开拓人的胸襟”②。

归结起来,鄂尔泰与雍正帝的用人思想,第一个共同点是,以能力为旨归,大胆使用人才,而对有德无才的人,尽管可以信任,但不可重用,以免防碍政事。在对德和才的要求上,他们把才摆在了第一位。第二,对有缺点的人才,不因有才而放纵,而是加强对他的教育与管束,使他的才能发挥出来,防止他品德的缺陷败坏政事,第三,这样的用人原则是为办好国事,有利于国事者即任用,无利者不管他有什么值得重视之处,也不给予官职。国事第一,这个用人原则实有高明之处,处在封建时代的鄂尔泰、雍正帝君臣,把社稷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首先考虑同个人的关系、个人的好恶,实在是难能可贵的。对于人才“惜之、教之”的教育方针,是让人才从自身的负担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施展他的才能,只有宽阔胸怀的政治家,才能具有这样了不起的思想和方针。就这一点而言,鄂尔泰可以进入政治家的行列了。鄂尔泰任人唯才的思想不只说说,而是贯彻于他的实践之中。所谓“节制滇南七载,一时智勇非常之士,多出幕下”①。他在改土归流中,提拔重用了哈元生、张广泗等人,使他们成为推行改土归流的重要人物。改土归流之始,哈元生是云南威宁镇游击,鄂尔泰大胆任用,命他率兵攻打叛乱的乌蒙土知府禄万钟及助纣为虐的镇雄土知府陇庆侯,哈元生冒矢石奋勇获胜,鄂尔泰即保举他为参将。雍正六年米贴土司作乱,鄂尔泰用哈元生率兵平叛,再获胜利,次年即升其为总兵。雍正帝也非常赏识他,于九年用之为云南提督,次年召进京城,解御衣赐之,让他在办理军机处行走,后又任命为扬威将军,征讨贵州古州叛乱,此次出师无功。鄂尔泰虽提升哈元生,然而对他的认识比较准确,还在雍正八年哈元生任总兵时,鄂尔泰在五月二十二日写的奏折中说:“哈元生人虽严勇,少近残刻,止可备调遣,不足以资统率。”①承认他是一员战将,但不是帅材。不久,“扬威将军”的使命证明鄂尔泰的看法是正确的,识人是深刻的,而雍正帝爱才心切,把哈元生的将才当作帅才来用,因而未见成效。

张广泗原为云南楚雄知府,雍正四年,鄂尔泰因贵州改土归流的需要,调张广泗为黎平知府。张广泗对土司剿抚兼施,所至立功,两年内被提升为贵州巡抚。雍正帝因未见过其人,不明其底细,于雍正七年在上谕中问鄂尔泰:张广泗“胸襟立志,未知可能开阔坚定否?”鄂尔泰即回奏,说被察考者“胸襟亦颇开阔,立志亦颇坚定,但明敏强干,犹属见事办事,若夫先筹全局,次扼要领,不遗琐细,而一视繁难,张广泗心能知及,而尚未能了了”②。即认为张广泗忠实于君主,一心向上,有统顾全局的能力,但不甚高明。鄂尔泰的分析与张广泗的行事,有相当符合处。雍正十年,宁远大将军岳钟琪以西路军营出师无功而获罪,张广泗受命往代,亦无功而还。雍正十三年代替哈元生经略云贵,平定古州之乱。

②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折朱批。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2《鄂西林用人》。

①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

②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

乾隆十一年(1746)起,张广泗任川陕总督,出师大金川,久而无功,乾隆帝派大学士讷亲为经略,但讷亲方略不当,张广泗已看出来,因惧其势盛,而缄默不言,坐视其败,惹得乾隆帝怒而将其斩首。张广泗有小才而无大器,鄂尔泰也看得很准。张广泗忠君是有条件的,鄂尔泰看到他敏于办事的一面,忽视了他过于重视个人身家性命的一面,但对张广泗的基本点,鄂尔泰确是把握准了。

鄂尔泰的另一属员广西巡抚金鉷,不是鄂尔泰提拔起来的,但他们相处不久,鄂尔泰对他作了如下评论:金鉷肝胆可用,识力未充,阅人无多,历事有限..臣窃于金鉷有隐虑焉。在金鉷才具明爽,毅然有为,其感恩思奋实出于至诚,论担荷力量,并无逊于张广泗,若再进以学识,求理审机,破除我见,洵可为胜任之封疆。倘以此自限,犹不过一精悍材,无与于经济之选也。鄂尔泰虽肯定此人,却不以大材期许。后来证明,金鉷的确没有大作为。

雍正朝被表彰实心办事、认真提参属员的督抚,其中有豫抚田文镜、晋抚诺岷、鲁抚塞楞额、浙抚李卫、粤抚杨文乾、赣抚迈柱,再就是云贵总督鄂尔泰。鄂尔泰基于他对属员的了解,提拔了一批人,也参劾了一些人,基本上做到知人善任。雍正帝对鄂尔泰说:“卿之识人,实越常人。”②又说:“卿之识人感人,朕实信及。”③雍正帝在这方面对鄂尔泰的评价,反映了鄂尔泰善于识别人才的实际。鄂尔泰有着可贵的用人思想,并知人善任,正是这个原因,促成了改土归流事业的成功。

①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七年八月十八日折。

②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折朱批。

③ 《掌故丛编》第三辑《鄂尔泰奏折》。


第四节 性格与君臣际合


鄂尔泰的发迹,在于巧遇雍正帝,这种君臣际合,又同他的性格、智识密切相关。

鄂尔泰自二十岁中举,即被召为侍卫。鄂尔泰的为政行事可以归结为两条,一是信奉和讲求忠孝。雍正二年他因侄子鄂昌、鄂敏同时中举,训诫他们说:“吾家世德相承,延及后裔,惟忠孝二字,永矢终身,是所望耳。”①以忠孝教子侄,亦以此自励。二是讲求实学治国。鄂尔泰在江苏布政使任上,对于士子,总觉着他们只会做八股文,而“实学尚少”,因而在考时文之外,加试古文辞。与士人交游,“辄与论经史,谈经济”②。这两条,一是忠君作为做人的根本,一是讲实学,作为从政的指导思想。

鄂尔泰与雍正帝的最初接触,是在康熙年间任内务府员外郎时,那时作为雍亲王的雍正帝要求鄂尔泰为其办理分外之事,鄂尔泰以“皇子宜毓德春华,不可交结外臣”,加以拒绝③。据记载,有一个暴戾的郡王,强命鄂尔泰替他办事,鄂尔泰不从,郡王将杖责之,他却说“士可杀,不可辱”,迫使郡王向他谢过④。鄂尔泰守着一项原则:忠于国君,忠于职守,不趋炎附势,不畏强暴,哪怕危害自己也在所不惜。他有着刚正不阿的性格。雍正帝虽然碰过他的钉子,但认识到这是忠君的品质,对皇帝的统治有好处,所以继位之后,不但不记他的仇,反而鼓励他,称赞他:“汝以郎官之微,而敢上拒皇子,其守法甚坚,今命汝为大臣,必不受他人之请托也”⑤,越级提拔他为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以正直守职而得到皇帝的赏识。

鄂尔泰受知于雍正帝,后来关系发展,如同家人父子,如同朋友。雍正帝不只是给他加官晋爵,和他讨论政事,斟酌用人,对他的恩赐也是少有的,诸如赐福字,追封三代,而且还特加优遇,与众不同。比如,雍正帝五十大寿,群臣举觞庆祝,雍正帝未见到在昆明的鄂尔泰,心中不乐,特拣果饼四盘,专程送往云南,并说:“朕亲尝食物寄来卿食,此如同君臣面宴会也。”鄂尔泰因而感到“受恩至此,无可名言,天地神明,实鉴实察”①。雍正帝在鄂尔泰五年五月初十日的奏折上批说,他默祝“上苍厚土、圣祖神明,令我鄂尔泰多福多寿多男子,平安如意。”②八月初十日鄂尔泰奏称,到云南后,连得二子,已有五个儿子了,感谢皇上的祝愿和赐福。雍正帝回称,他的祝祷出于至诚,“今多子之愿既应,其他上苍必赐如意也”③。鄂尔泰在西南期间,雍正帝对他的赏赐几乎无月无之,《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对此种恩荣详加记叙,触目皆是,这里无庸赘说。更有甚者,雍正帝不顾君臣之体,称鄂尔泰为朋友。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一日,鄂尔泰奏称他劝导新任云南巡抚朱纲如何忠诚于皇帝,雍正帝阅后批道:朕含泪观之,卿实为朕之知己。卿若见不透,信不及,亦不能如此行,亦不敢如此行也,朕实嘉悦而庆幸焉。雍正五年正月有所谓黄河清祥瑞,内外群臣上表称贺,其中鄂尔泰、杨名时的贺表不合规式,通政司照例题参,雍正帝却只让议处杨名时,而不及鄂尔泰,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性质的错误,何以有迥然不同的处理?雍正帝的解释是:“鄂尔泰公忠体国”,是“纯臣”,“求之史册亦不多觏”,故不忍以小节而加处分,而杨名时“毫无亲君爱国之心,与鄂尔泰相去霄壤”,不能因宽待鄂尔泰而及于杨名时,所以仍对杨议处。在这里,雍正帝偏袒鄂尔泰,已经到了强辞夺理的程度。

①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页65。

②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页64、68。

③ 《啸亭杂录》卷10《宪皇用鄂文端》。

④ 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8《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⑤ 《啸亭杂录》卷10《宪皇用鄂文端》。

①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第97—98 页。

②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五月初十日折朱批。

③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八月初十日折及朱批。

鄂尔泰的亲属亦因之得到雍正帝的特殊恩惠。鄂尔泰的长子鄂容安,原名鄂容,雍正帝在他中举后引见时赐名鄂容安。鄂容安于雍正十一年庶吉士未散馆时,被破例用为军机章京,“欲造就成材”①。鄂尔泰的五弟鄂尔奇康熙间为编修,雍正帝因其兄而垂爱之,用为户部尚书兼步军统领,使之成为亲信大臣。鄂昌是鄂尔泰的长兄之子,雍正六年以举人而为户部主事,数年之间,历道员、布政使,至巡抚,飞黄腾达。然其为官“贪纵”②,并非杰出人才。鄂尔泰的三兄鄂临泰之女,经雍正帝指婚,配给怡亲王允祥之子弘皎,日后成为王妃。

鄂尔泰对雍正帝的感恩图报,也出乎常人。雍正五年五月,鄂尔泰得到雍正帝赐物,写奏谢折说他的心情:“自念遭逢,虽义属君臣,实恩同父子,泪从中来,不禁复作儿女态。”③同年九月十六日奏折又讲:“(皇上)爱臣谆笃,臣之慈父;勉臣深切,臣之严师。”④一再讲他们君臣的关系如同父子、如同师生,显见君臣关系之深。

鄂尔泰的趋奉雍正帝,更表现在他违心地助长雍正帝搞祥瑞。雍正帝崇信祥瑞,鄂尔泰则投其所好,每每以报祯祥取悦雍正帝。他频频奏称云贵出现诸如嘉禾、瑞鹤、卿云、醴泉等。雍正六年十二月鄂尔泰奏报:万寿节那一天,云南四府三县地方,出现“五色卿云,光灿捧日”,次日“绚烂倍常”⑤。七年闰七月,鄂尔泰又奏报,贵州省思州和古州在一个月内祥云连续七次出现。有的官员不赞成鄂尔泰这样献媚,如,大理县刘知县说,我怎么看不到卿云啊,莫非是眼里迷了沙子?①雍正帝很不满意这些说风凉话的官员,他说像鄂尔泰这样的督抚陈奏祥瑞,是出于强烈的爱君之心。雍正帝为支持鄂尔泰,即以卿云之报而给云贵官员普遍加官晋爵,如鄂尔泰由头等轻车都尉授三等男爵,云南提督郝玉麟从云骑尉晋为骑都尉,其他巡抚、提督、总兵各加二级,知县、千总以上俱加一级。可见鄂尔泰报“卿云”不同寻常。鄂尔泰报“卿云”时,曾静投书案发生不久。曾静指责雍正帝是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的大逆不孝的人,而古来传说,“卿云”现是天子孝的表现,鄂尔泰在报卿云时,特意说是“皇上大孝格天”所致的庥征②,歌颂雍正帝是大孝子,道德上没有缺陷。曾静投书案是一场政治斗争,鄂尔泰则以报“卿云”支持雍正帝,希望皇帝取得政治上的主动。这实际是一种政治行动。其实鄂尔泰本人也知道祥瑞之说的荒诞,对奚落他的大理县刘知县不但不记仇,反而嘉许他的公直,向雍正帝推荐他③。他不惜毁坏自己的名誉,假造祥瑞,为在政治上支持雍正帝,可见他的忠君之心。

乾隆帝继位后,鄂尔泰仍然高官厚禄,但君臣关系,远不如前朝。特别是鄂尔泰与另一大学士张廷玉不和,各自引“门下士互相推奉,渐至分朋引类,阴为角斗”④。鄂、张本人在一室办公,面和心非,往往整天不说一句话,鄂尔泰有过失,张廷玉辄加讥讽,使鄂尔泰无地自容①。他们的纷争,为乾隆帝所不能容忍。乾隆七年(1742),鄂尔泰的门生、左副都御史仲永檀向鄂容安泄漏密奏留中事,狱兴,乾隆帝指责他“依附师门,有所论劾,无不豫先商酌,暗结党援,排挤异己”②。将之囚禁致死,并革鄂容安职。对鄂尔泰虽无惩处,但下吏部议,以示警诫。乾隆二十年,内阁学士胡中藻《坚磨生集》案发,胡诛死,与其唱和的鄂昌被株连自尽死。胡中藻亦是鄂尔泰门人,乾隆帝指责鄂尔泰搞朋党,说如“鄂尔泰犹在,当治其植党之罪”③。所以鄂尔泰晚年,君臣关系平常,致贻身后之咎。

总起来说,鄂尔泰基本上实现了忠君思想,以此为雍正帝所知遇,晚年培植私人势力,“忠”上的缺陷,导致君臣关系大不如前。忠君在封建的道德观念中是最高的原则,是大节,鄂尔泰对于雍正帝是紧紧地把握了这一点,在大节上成了完人,就站住了脚,而且青云直上。注意大是大非,抓大事,鄂尔泰深知其中三昧,他曾说:“大事不可糊涂,小事不可不糊涂,若小事不糊涂,则大事必致糊涂矣。”④他认识得很深刻,乃至同他有门户之见的张廷玉也说:“斯言最有味,宜静思之。”⑤表示佩服。清末钟琦在引述鄂尔泰这段话时,赞扬说:“文端识量渊宏,规画久远,此数语大有阅历。”⑥识大局,顾大体,是鄂尔泰一生的长处,虽然晚节有疵,但不影响他的大节。

④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折及朱批。

① 《清史稿》卷312《鄂容安传》。

② 《清史稿》卷338《鄂昌传》。

③ 《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页90。

④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五年九月十六日折。

⑤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六年十二月初八日折。

① 《小仓山房文集》卷8《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② 《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六年十二月初八日折。

③ 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8《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④ 《啸亭杂录》卷1《不喜朋党》。

① 《啸亭杂录》卷6《张文和之才》。

② 《清史稿》卷306《仲永檀传》。

③ 《清史稿》卷338《鄂昌传附胡中藻传》。

④ 张廷玉:《澄怀园语》卷1。

⑤ 张廷玉:《澄怀园语》卷1。

⑥ 《皇朝琐屑录》卷14,《轶事》。

(谢选骏指出:人问“雍正不杀曾静,还要子孙‘不得追究杀戮’,乾隆为何非要杀曾静?”——我说,黄俄狗腿认为,乾隆这条恶狗杀人灭口是体现了“三个自信”。不过在我看来,这种伎俩纯属掩耳盗铃——正如乾隆把他狗祖金兀术等朝都贬作了偏安,其实也是掩耳盗铃,好像这样一贬,就可以把清朝抬高成为南宋一样的正统了。可惜弘历这个狗崽,自作聪明,语无伦次,白痴一个。)



【第三十章 傅恒】


第一节 受帝宠金川立功


傅恒,字春和,姓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曾祖哈什屯为顺治朝内大臣,祖父米思翰为康熙朝户部尚书,父亲李荣保亦官至察哈尔总管。傅恒的姐姐为乾隆帝的孝贤纯皇后,故而他又是外戚。家族显贵使之在仕途上平步青云。乾隆五年(1740)他被授予蓝翎侍卫,仅过三年,又被破格提升为户部侍郎。乾隆十年,乾隆帝以傅恒“世族旧臣,可望成器,是以加恩令在军机处行走,使之练习政务”①,于是,又成为军机大臣,十二年晋升为户部尚书。十三年,孝贤纯皇后随从乾隆帝南巡,回来的路上死于德州,傅恒以皇后之弟又被加太子太保衔,晋升协办大学士。

傅恒以外戚望族骤登崇阶,引起朝中大臣的注目。乾隆十一年(1746),御史万年茂弹劾学士陈邦彦和于振,他们两人在本年八月举行的瀛台赐宴中向傅恒屈膝请安。乾隆帝认为此事“关系陈邦彦、于振两人之名节,而傅恒若妄自矜大,致词臣如是趋奉,亦当有应得之罪”②。于是,他亲自召见刘于义、汪由敦、舒赫德和王安国等,当面询问有无此事。刘、汪、舒三人都说没有这事,只有王安国说他听到关于此事的传闻,但未亲眼见到。乾隆帝对此很不满意,就令大学士张廷玉和讷亲两人进一步查核。他们询问了陈邦彦和于振,以及与陈、于两人同班的裘日修、董邦达等人,陈、于坚不承认,而裘和董则说未见到。根据张廷玉和讷亲所上的关于此事的奏文,乾隆帝断定此事为“子虚乌有”。御史万年茂因此受到处罚。虽然这场轩然大波被平息下去,但从中却反映出年轻气盛的傅恒在朝廷中的显赫地位。

正当傅恒官运亨通,步步高升时,地处西南边陲的四川金川地区燃起战火,土司莎罗奔攻打邻部,不听清政府裁处,清军进攻接连受挫。乾隆帝惩处经略讷亲和川陕总督张广泗后,以傅恒为经略,前往金川督师。谕旨指出:“自御极以来,第一受恩者无过讷亲,其次莫如傅恒。今讷亲既旷日持久,有忝重寄,则所为奋身致力者将惟傅恒是属。傅恒年方壮盛,且系勋旧世臣,义同休戚,际此戎马未息之时,惟是出入禁闼,不及援枹鼓勇,谅亦心所不安。况军旅之事,乃国家所不能无,满汉大臣必历练有素,斯缓急足备任使。傅恒著暂管川陕总督印务,即前往军营,一切机宜悉心调度。”①随之又晋升傅恒为保和殿大学士。傅恒也深知此行事关重大,因而对战前的准备做得很充分。他得知康熙年间征西藏时,威远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就“请各带两位,并令造办处员外郎西宁于城外交工部委员送金川军营”②。乾隆帝答应了他的要求,并批准傅恒和其他军机大臣的建议,除调京师及东北三省军队外,还从陕西、甘肃、云南、贵州、湖北、湖南和四川等省调拨满汉兵三万名,“定期来年三月内全抵军营”。此外,关于驿站、兵器、军粮及马匹等事项也都做了妥善的安排。

① 《清高宗实录》卷277。

② 《清高宗实录》卷277。

① 《清高宗实录》卷325。

② 《清高宗实录》卷326。

同年十一月初三日,傅恒出师。临行之际,乾隆帝“亲诣堂子行祭告礼”,并“亲祭吉尔丹纛”,还“至东长安门外幄次,亲赐经略大学士酒,命于御幄前上马”①。皇子和大学士来保还奉命到良乡为傅恒送行。典礼之隆重前所未见。

离开京城后,傅恒率所部日夜兼程奔赴金川。进入四川境内后,山高路险,气候也十分恶劣,不是刮风就是下雪,行军异常艰难。加之四川屡遭战事,地方财力匮乏,军队所需马匹常常不能及时供给。傅恒为了尽早赶到金川前线,常常是“减从星发,竟至步行”。乾隆帝为此特颁旨嘉奖,“著晋衔太保,仍加军功三级”②。

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傅恒到达卡撒(今四川省金川县东南)军营后,立即捉拿和斩杀了为张广泗所宠信而实为金川莎罗奔安插的奸细——良尔吉和阿扣,除掉了内部隐患。傅恒大力整顿军队纪律,任命冶大雄为总统,“凡张、讷误算者,咸更置之,壁垒为之一新”③。同时他亲临两军阵前,仔细观察地形,认真分析讷亲、张广泗失利的原因。时大金川莎罗奔据勒乌围(一作勒歪,在今四川省金川县之东),其侄郎卡固守噶尔崖(一作刮耳目,一作噶拉依,今四川省金川县东南),两地都在大金川的东岸,阻山临河,形势极为险峻。莎罗奔依恃这复杂的地形,修筑很多碉堡。这碉堡是用石头垒成的,比中原地区的塔还要高,它的四面都有孔,可以向外发射箭矢和枪弹。每一石碉只要有数名守军,就可以抵挡成百上千士兵的进攻。面对这险峻的地形和易守难攻的石碉,当初,讷亲和张广泗不是想法智取,而是一味强攻,“以卡逼卡,以碉逼碉”。傅恒以为这种办法最为荒唐,他在给乾隆帝的奏折中说:“臣查攻碉最为下策,枪炮惟及坚壁,于贼无伤。而贼不过数人,从暗击明,枪不虚发。是我惟攻石,而贼实攻人。且于碉外开濠,兵不能越,而贼得伏其中,自下击上。..客主劳佚,形势悬殊,攻一碉难于克一城。即臣所驻卡撒左右山顶即有三百余碉,计半月旬日得一碉,非数年不能尽。且得一碉辄伤数十百人,较唐人之攻石锋堡,尤为得不偿失。如此旷日持久,老师糜饷之策,而讷亲、张广泗尚以为得计,臣不解其何心也。”①基于此种认识,傅恒决定采取新的进攻策略,“近日贼闻臣至,每日各处增碉,犹以为官兵狃于旧习,彼得恃其所长,不知臣决计深入不与争碉。惟俟大兵齐集,四面布置,出其不意,直捣巢穴,取其渠魁,定于四月间必有捷报”②。然而傅恒关于金川地险、石碉难攻的奏报,却使乾隆帝征剿金川的决心动摇了。当初金川战事伊始时,他本以为其地小兵寡,不足以抵挡清朝大军。谁知劳师两载,寸土未获,反而因此诛杀讷亲、张广泗两位大臣。傅恒奉命督师出征金川的途中,又常奏报四川路险,物力贫瘠的情况,这才使他感到征伐金川并非易事。他在给傅恒的谕旨中,就表露出对这次出征金川颇有后悔之意:“讷亲自办理金川军务以来..而于道路之险阻,兵民之疲惫,一切艰难困瘁之状,从未据实入告。朕因军旅重大,不容久凟,特命大学士傅恒前往经略..设令讷亲、张广泗早行奏闻,朕必加以裁酌,不至多此一番劳费矣。今朕于此事颇为追侮。但办理已成,无中止之势。”①

① 王先谦:《东华续录》乾隆十三年十一月癸丑条。

② 《清高宗实录》卷330。

③ 《清高宗实录》卷330。

① 魏源:《圣武记》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记》。

② 魏源:《圣武记》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记》。

① 《清高宗实录》卷331。

所以,当乾隆接到傅恒关于金川石碉林立,易守难攻的奏报后,除了更加痛恨讷亲和张广泗隐匿实情不报外,也就产生了撤兵休战的想法。加之又屡奉皇太后“息武宁边”之谕,于是就在乾隆十四年正月十五日下令傅恒班师回朝。但是傅恒却认为金川之事可成,反对中途撤兵。他上奏说:“金川军事误于初起之时,蛮首本在化外,止可略惕以成,不必深入其阻,一误再误,以汔(迄)于今。若轻率蒇事,则贼焰愈张,众土司皆罹其毒,边宇将无宁日。使贼境果非人力所及,臣亦何敢强必成功?但审度形势,贼碉非尽当道,其巢尤皆老弱,但舍碉而直捣中坚,贼亦必出碉而内顾分拒。我兵且战且前,一面乘间夺碉,一面各携两旬干粮,由昔岭中峰直抵噶尔崖,实有破竹建瓴之势。今功在垂成,弃之可惜,且臣受命调兵大举,若不扫穴禽渠,亦何颜以返内地?不然,或贼震惕乞降,匍匐军门,则相机禽献,亦可奏凯。”②因为乾隆帝已决计罢兵,所以不同意傅恒继续进兵的要求,再次下达谕旨,要傅恒班师,且赐诗三章,中有“壮志无须效贰师”、“速归黄阁赞元功”之句。此时,傅恒和岳钟琪已兵分两路,率军深入。傅恒军由昔岭直取噶尔崖,岳钟琪军经党坝进攻勒乌围,连夺数个碉卡,声威大振。莎罗奔甚为恐惧,他自知力单势薄,难以抵挡清军凶猛的攻势,加之良尔吉和阿扣已死,失掉内应,更无计可施,于是,只好利用过去曾隶岳钟琪手下、随岳入藏平叛的关系,遣人向岳钟琪乞降。岳钟琪抓紧时机,亲率十三名骑兵驰入敌军营中。莎罗奔见岳钟琪亲至,即随岳钟琪赴傅恒军营。傅恒升帐受降,莎罗奔保证效忠清朝,不再侵犯其他土司,并交纳赋役,履行职责。于是,莎罗奔被免于治罪,仍为金川土司。至此,平定金川之役胜利结束。乾隆帝闻讯非常高兴,特地颁诏嘉奖,并沿袭功臣扬古利之例,赐给傅恒豹尾枪两杆、亲军两名①。同年三月,傅恒班师返京,乾隆帝命皇长子和裕亲王到郊外迎接,又“御殿受贺,行饮至礼”,下令按开国元勋额亦都、佟国维例,建宗祠祀傅恒曾祖哈什屯、祖米思翰、父李荣保,春秋官为致祭”②,并于东安门内赐第一所,赋诗庆其落成。宠命优渥,无以复加。

② 《圣武记》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记》。

① 《圣武记》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记》。

② 《清史列传》卷20《傅恒传》。


第二节 任宰辅佐治国政


平定金川的殊功使傅恒出任军机处首席军机大臣。他精明干练,“文字虽不深,然于奏牍案卷,目数行下,遇有窒碍处辄指出,并示以宜作何改定,果惬事理”③。尤其是他办事勤慎,惟乾隆帝之意旨是从,不敢有一点专擅,更博得皇帝的宠信。乾隆帝曾不无得意地说:“从前当大学士鄂尔泰在此时,朕培养陶成一讷亲。讷亲在此时,朕培养陶成一经略大学士傅恒,皆几经教导,几经历练而后及此,人材难得,固非一朝一夕所能造就。”④按照惯例,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不能同时入见,以前只有讷亲一人当面承接皇帝谕旨,傅恒为首席军机大臣后,以自己见识不广难于独立承旨为由,改为诸位军机大臣一同入见。这样,他既可以使其他军机大臣“感和衷之雅”,又可使自己“稍释独记之劳”⑤。然而,乾隆帝还是经常在晚饭后,单独召见傅恒,和他商讨军政大事。时人称此为“晚面”。

傅恒在此期间,也确实参与不少军政大事的决策。乾隆十九年,清政府讨论是否要限制出海贸易人员回籍的问题。当时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在棉纺织业、染踹业、丝织业和矿冶业等行业中有了增长,与此相适应的是对外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出海贸易的人越来越多。如何对待日益发展的对外贸易,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存在分歧,一些守旧的官员从维护封建统治的狭隘利益出发,千方百计地企图限制对外贸易的发展。乾隆十九年,福建巡抚陈宏谋在上奏中,提出了一个限制出海贸易的建议,他说出海贸易的民众,如果不能在三年之内回国,就不允许再回到他的家乡。显然,如果这一建议得以实行,不仅会使欲出海的人因害怕不能返乡而却步,而且也会使已在海外的人不敢回乡,这对正在发展之中的对外贸易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而此项建议遭到一些务实官员的反对。两广总督杨应琚说:“现在开洋贸易之民源源不绝。如三年后不准回籍,则少逾时限,即不得返归故土。应仍令船户查明缘由,出具保结,准其搭船回籍。”①对于这两种不同的看法,乾隆帝要傅恒等军机大臣讨论,拿出决策性的意见。傅恒不仅同意杨应琚的看法,而且还进一步提出:“凡出洋贸易之人,无论年分远近概准回籍,仍令于沿海地方出示晓谕,令其不必迟疑观望。至于责成船户出具保结之处,应如所议办理。其自番地回籍携有赀货者,如地方官役借端索扰,该上司访参治罪。”②乾隆帝同意了傅恒的提议。这一决定,使出海的人消除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地从事商业贸易活动。

另一件大事是,这一年清政府在决定是否出兵准噶尔,平定达瓦齐的过程中,傅恒起了更为突出的作用。清初以来,蒙古厄鲁特准噶尔部不断骚扰西北地区,成为清朝巩固统一的重大障碍。康熙帝和雍正帝虽然先后对准部的进犯给予沉重的打击,但面对内部团结、武力强盛的准部,却无法彻底铲除,因而只得议和。乾隆四年,双方达成协议,以阿尔泰山为界,准噶尔部在山后游牧,不得越阿尔泰界东;而已归顺清朝的喀尔喀部则在阿尔泰以东游牧,不能越过界西。

③ 《清史列传》卷20《傅恒传》。

④ 《清史列传》卷20《傅恒传》。

⑤ 《清史列传》卷20《傅恒传》。

① 《清高宗实录》卷472。

② 《清高宗实录》卷472。

然而,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从乾隆十年起,准噶尔内部发生了很大的动乱。这一年,其首领噶尔丹策零死去,为争夺汗位,封建贵族展开了血腥的争斗。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噶尔丹策零的长子喇嘛达尔札、次子策妄多尔济、纳木札尔都被杀身亡。乾隆十七年,得到辉特部台吉阿睦尔撒纳支持的大策零敦多布之孙达瓦齐登上了汗位。此人庸碌无能,贪婪残暴,四处兴兵攻打各部,大肆掠夺牛羊和牧场。持续不息的战乱给准噶尔民众带来了极大的苦难。归附清朝,结束分裂割据局面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况下,厄鲁特蒙古族纷纷脱离达瓦齐的统治,投向清朝,原与达瓦齐联盟的阿睦尔撒纳,也因在与达瓦齐争权夺利的火并中失败,而领属下两万余人投降清朝。准部四分五裂、众叛亲离的局面,给清朝铲除割据势力,实现统一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可是当乾隆帝召集满洲王公大臣商议出兵准噶尔时,却遭到大多数大臣的激烈反对。这些身居要职的勋戚显贵,早已没有开国初期八旗将领的那种勇于进取,锐不可挡的气势,他们只想干风险小、获利大的事,而对于到路途遥远、气候恶劣的西北作战,本来就视为畏途,加之雍正九年(1731)清军进攻准部,在和通泊惨败的阴影又时时缠绕着他们,因而他们竭力阻止出兵准部。在一片反对声中,只有傅恒深谋远虑,力排众议,大力赞成出兵准部。这就给乾隆帝以很大的支持,他异常兴奋地说:“卿(指傅恒),朕之张华、斐度也。”①傅恒的支持和赞助,促使乾隆帝很快做出出兵准部、平定达瓦齐的决策。乾隆二十年,清军兵分两路,大举征讨达瓦齐,短短时间内,达瓦齐土崩瓦解,清军进占伊犁。在山穷水尽之际,达瓦齐只得向清朝投降。这以后,清军又粉碎了原已归顺清朝的阿睦尔撒纳所发动的叛乱,从此,根除了准部割据势力,统一了天山南北,多民族统一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在这一事件中,傅恒的远见卓识和勇于进取的精神,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此,乾隆帝也多次予以嘉奖。他指出:“因筹及两路兴师之举,而人心狃于久安,在廷诸臣惟大学士傅恒与朕协心赞画,断在必行,余无不意存畏葸。..大学士、忠勇公傅恒著加恩再授一等公爵,以为力矫积习,为国任事者劝。”傅恒为表达自己对皇帝的忠心,上奏折恳请免授。乾隆帝虽允准其请求,但“仍于军机大臣内交该部从优加等议叙”,随后在紫光阁列功臣图像时,傅恒又排在第一位。不过,傅恒在军机大臣任上并不都是成功的,也不时受到皇上的训斥。

有一次,乾隆帝集臣工议事,傅恒来晚了,气喘吁吁地走进宫门,侍卫开玩笑地对他说:“相公身肥,故尔喘吁。”乾隆帝在一旁却板着面孔说:“岂惟身肥,心亦肥也。”显然这是在批评傅恒对公事漫不经心。这句话吓得傅恒连忙“免冠叩首,神气不宁者数日”①。乾隆十五年六月,帝令兵部、户部和吏部等三部讨论协办大学士阿克敦应否给俸的问题,但这三部互相推诿,迟迟不能拿出处理意见来。乾隆帝对此很生气,下令都察院议处这三部的堂司官。可是,都察院不仅拖了两个月才呈上奏文,而且在奏文中也仅议处吏部官员,而将由傅恒主管的户部和兵部另请吏部议处,这显然是有意庇护傅恒。乾隆帝也看出这一点,就降谕说:“盖因大学士傅恒管理部务,是以都察院徘徊观望,有心延搁,此所谓非曰爱之,其实害之。”②

① 《啸亭杂录》卷3《西域用兵始末》。

① 《啸亭杂录》卷1《用傅文忠》。

② 《清高宗实录》卷371。

于是,左都御史德通、彭维新和由傅恒荐举的左副都御史马灵阿都以瞻徇傅恒而受到降职和革职处分。更有甚者,就连傅恒的长兄广成,也因遭人弹劾而被解退。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傅恒已经失宠,这不过是乾隆帝“驭下”的一种手法,他有意地压一下当时地位显赫的傅恒,使其对帝更为忠顺。


第三节 击缅失败羞惭病故


真正动摇傅恒地位的,是他经营缅甸事务的失机。清初,中国和缅甸之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建立起正式的官方联系,但两国地域毗邻,民间来往很是频繁。乾隆十八年,通过与缅甸关系较密切的云南茂隆厂主吴尚贤的介绍,两国开始有了交往,清政府允许缅甸使节来华,这是两国之间正式接触的开始。但这良好的开端却由于不久发生的缅甸内乱而中止。从乾隆二十年起,缅甸军队不断侵扰清朝耿马、孟连等土司。乾隆三十年,缅军甚至进犯云南九龙江橄榄坝,入据车里城。云贵总督刘藻遣兵征讨,因指挥失宜,反为其败。乾隆三十一年(1766)正月,清政府又派大学士杨应琚自陕甘移督云南。杨应琚到任后,指挥军队击退了缅军的进犯,收复了失地。但杨应琚却因此而傲慢轻敌,贪功启衅,他自普洱移驻永昌后,致书缅甸国王,声言将率大军数十万征讨,要缅甸投降。于是缅甸起兵迎战,双方战事再起。清军数战不利,缅甸军队乘机进扰云南。乾隆帝闻讯大怒,诏逮杨应琚至京,赐死。乾隆三十二年,派将军明瑞分兵五路征缅。战争之始,清军连战皆捷,进展很快,已逼近缅甸国都阿瓦(今缅甸曼德勒),但毕竟是孤军深入,粮草不继,终于在第二年二月兵败退回,明瑞也自尽身亡。

清军惨败的消息使乾隆帝甚为震惊,他见军情紧急,“必须重臣前往督率调度”,于是授傅恒为经略,阿里衮和阿桂为副将军,舒赫德为参赞大臣,经办征伐缅甸事务。乾隆三十四年二月,傅恒率满、蒙兵一万三千六百余名出征。临行时,乾隆帝亲自在太和殿授之敕印,并把自己用的甲胄赠给傅恒,以表示对他的信任和希望。

这一年三月,傅恒抵达云南,四月到永昌、腾越察看情况,着手进行战前准备。他得知缅军防守“专恃木栅”,而“清军向来用寻常枪炮攻取,无济于事”,就“访闻茂隆厂一带有善造大炮之人,将来进兵时兵弁各带铜、铁一斤,遇攻栅时随时暗铸大炮,出其不意”①。他还聚集众将,商讨进兵方略。鉴于过去明瑞将军专由陆路进兵,缅方得以集中兵力防御,而遭败绩的教训,傅恒决策水陆三道并进。因缅甸都城阿瓦在大金沙江以西,若由东路锡箔江进,则阿瓦仍隔江外,于是定议一路由戛鸠江(亦名兰鸠江,或槟榔江)出河西,取道孟拱(今缅甸密支那之西)、孟养(今缅甸密支那),直捣阿瓦,此为正师;一路由伊洛瓦底江东岸,经孟密(今缅甸杰氻)夹江南下,这是偏师;另一路则由伊洛瓦底江水路,顺流而下,先造船于蛮莫(今缅甸八莫),以沟通前两路军的联系,壮大声势,并兼及供应两军所需。①但是要实现水陆并进的方针,首先要解决船的问题。早在傅恒未到云南之前,乾隆帝就曾有造船的打算,并派副将军阿里衮去经办此事。但阿里衮以“边外峡行湍险,舟楫不通,沿江亦无办公所奏止”②。随后,傅显与佐三泰又奉命前往察勘实情,“所言与阿里衮等同”③。这样,造船之事只好暂且搁下了。傅恒抵滇后,详细地察询当地居民,获知蛮莫附近的翁古山树木较多,而位于此山旁边的野牛坝,气候凉爽无瘴气之害,是建造船只的好处所,于是傅恒就派遣傅显督工运料,并令湖广来的工匠造船。

① 《东华续录》乾隆三十四年四月己未条。

① 《圣武记》卷6《乾隆征缅甸记下》。

② 《清史列传》卷20《傅恒传》。

③ 《清史列传》卷20《傅恒传》。

不久,一批船造成了。乾隆帝闻报很是高兴,特颁旨嘉奖,作诗《造舟行》以壮此举。

在兴造船只的同时,傅恒对征缅的其他准备事务也在加紧进行。清政府增调的军队陆续抵达云南,马匹和粮草也大体齐备。乾隆三十四年七月,满、汉精锐之师数万余众,马骡六万余匹,以及各种火器,如京师的神机火器、河南的火箭和四川的九节铜炮等“皆刻期云集”。然而当时距霜降尚早,部下诸将以“南徼地多瘴,群议宜俟霜降后出师”①。傅恒虽然也有些犹豫不定,但他害怕时间拖长了,不仅耗费很多物质,而且士兵也会产生松懈情绪,事情就更不好办了,所以他就不顾部下的劝阻,毅然下令进兵,打算乘敌准备不足之机进攻,收出其不意之效。同年七月二十日,傅恒祭旗进发。时副将军阿里衮已患病,傅恒要他留下养病,阿里衮坚请从征,傅恒同意了,只留阿桂于蛮莫督造战船。傅恒领军至戛鸠江后,征集船只,打造木筏,用十天的时间,全军渡过了戛鸠江。然后挥军西进,一路之上,孟拱、孟养两土司先后归降,并“各献驯象四,牛百头,粮数百石”②。此时缅甸正值秋收季节,一时未集军迎战,同时孟拱、孟养离缅甸中心地区又较远,因而傅恒军几乎是兵不血刃已前进了两千里。但是这期间,天气十分恶劣,“惟途间忽雨忽晴,山高泥滑,一马倒,则所负粮帐尽失,军士或枵腹露宿于上淋下湿之中,以致多疾病”③。加之,清军人地生疏,经常迷失方向,实在是难以深入了。面临如此险恶的困境,傅恒只得改变原先攻占木疏(即今缅甸甘布鲁),由陆路直取阿瓦的计划,于同年十月回师至蛮莫,与东路阿桂军会合。傅恒因率军“奔走数千里,疲乏军力,而初无遇一贼,经略之声名遂损,因羞恚得病”④。虽然如此,傅恒还是带病指挥,试图扭转这不利的局面。他见水战所需战船已大都造就,并且福建和广东水师也已到达蛮莫,就把军队重新布署,以阿里衮为西路,阿桂沿江东南下为东路,而自己则督舟师居中,沿伊洛瓦底江南进为中军。此时,缅甸亦集水陆军前来迎战,双方经过一番激烈交锋,缅军败退,清军三路告捷。不过,清军虽一时得手,但阿里衮随之病亡,许多官兵不是负伤就是患病,已无力再向阿瓦进攻。于是集全力图谋夺取阿瓦城北五百里的老官屯,以迫使缅甸乞降。老官屯前临大江,缅军在江东西岸周围二三里的地带树立了许多高大的木栅,栅外掘三重濠沟,沟外又横放大木头,使尖利的树枝朝外成鹿砦,使人无法通过。这是缅军的惯用之法。傅恒先命部下修筑土台,将大炮置放台上,向敌军阵地轰击。炮弹虽然将木栅击穿,但它却不塌落,而破损处又随即被缅军修补好。傅恒见此法不能奏效,就又“属生革为长絙钩之”,但力急绳断不能倒其栅。随后他又派士兵“伐箐中数百丈老藤,夜往钩其栅”,使数千人曳之,但藤却被缅军用斧砍断,此法又失败了。虽然屡次失败,傅恒仍不甘心,就又施用火攻,“先为杆牌御枪炮,众挟膏薪随之,百牌齐进,逾濠抵栅,而江自四更雾起,迄平旦始息,栅木沾润不能爇,兼值反风,遂却”。最后,傅恒又派士兵挖地道,埋火药轰之,然而火药引爆后,虽然“栅突高起丈余,贼号骇震天”,但随之落平,“又起又落者三,不复动,盖栅坡迤下,而地道平进,故土厚不能迸裂也”①。

此时,傅恒若以小部兵力继续围困老官屯,而以大部兵力从江西岸直攻阿瓦,还有扭转不利战局的可能,但他却坚执统军非取老官屯不可,于是清军陷于进退两难的困境之中。特别是日趋加重的瘴气,使清军大量减员,傅恒在给乾隆帝上的奏报中说:“奈因本年瘴疠过甚,交冬未减。原派各营兵三万名,满兵一千名,见计仅存一万三千余名。”②乾隆帝接到奏报后,知清军已陷困境,遂下令暂行撤兵,并命傅恒返京师,“老官屯既不可久驻,野牛坝地方尚高,酌量于该处留兵屯守,并著土司等于关外相度地势驻扎防范。令其以暂时退驻,明年再行进兵之言,宣示于众..著传谕傅恒将善后事宜交阿桂筹办,即速驰驿来京”①。

与此同时,缅军在清军的攻势下,也日感震惧,加之阿桂的战船又截断了东西岸缅军之间的联系,他们也不愿再打下去了,于是就主动派人向清营递送文书,请求双方选择一适中地点,商谈休战罢兵之事。傅恒集众将商量对策,阿桂和其他将领皆“以兵多染瘴,日有死亡,争劝受降撤兵”②。傅恒虽不愿以议和结局,但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好听从诸将的意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休战撤兵协议。同年十二月,傅恒上奏,说缅甸方面答应清方提出的十年一贡的条件,请求乾隆帝批准协议。乾隆帝本来就已下令暂行撤兵,现在缅方又答应向清朝进贡,当然很快就予以批准。这样持续数年的战争宣告结束。

乾隆三十五年三月,傅恒还至京师,乾隆帝命他与其子福隆安同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然而不久,傅恒的处境就很不妙。主要是缅甸一直未履行进贡的许诺,乾隆帝认为这很失体面,很是恼怒。只是因傅恒的病日见沉重,不忍心处罚他。傅恒本人更是羞愧难忍,数月之后即病死,终年还不足五十岁。乾隆帝亲自到其府宅祭奠,下令以宗室镇国公例丧葬,谥号“文忠”。这以后,乾隆帝东巡途经傅恒墓时,又进行了祭奠。嘉庆元年(1796),傅恒之子福康安去世,推恩赠傅恒郡王衔。

傅恒作为乾隆帝的宠臣,直军机处二十三年,“日侍左右”①,他对乾隆前期朝政影响之大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他提拔重用了不少有文韬武略的干练之才,“惟以尊奉前辈,引擢后进为要务”②。一些颇有作为的文臣武将,如孙嘉淦、岳钟琪、卢焯、毕沅、孙士毅、阿尔泰和阿桂等,都是经他之手,得以施展才能,显露风采的,“故一时英俊之士多集于朝”③。其次,他对下属“每多谦冲”,“毫无骄汰之状”。乾隆二十三年吏部尚书汪由敦死后,傅恒极力推荐其子汪承霈,终使其得授兵部主事之职。后汪承霈奉命外任福建邵武知府,傅恒因其母年已八十,无人照看,特为之陈请,使汪承霈得以留京供职。兵部尚书舒赫德因处理阿睦尔撒纳归降一事不合君帝,触怒乾隆帝,被籍没遣戍,傅恒特地拿出自己的银两赎买其宅,等后来舒赫德被赦归后,又把宅赠于他。

① 《啸亭杂录》卷5《缅甸归诚本末》。

② 《圣武记》卷6《乾隆征缅甸记下》。

③ 《啸亭杂录》卷5《缅甸归诚本末》。

④ 《啸亭杂录》卷5《缅甸归诚本末》。

① 《圣武记》卷6,《乾隆征缅甸记下》。

② 《东华续录》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丙申条。

① 《东华续录》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丙申条。

② 《啸亭杂录》卷5《缅甸归诚本末》。

① 《清史稿》卷301《傅恒传》。

② 《啸亭杂录》卷8《傅文忠之谦》。

③ 《啸亭杂录》卷8《傅文忠之谦》。

由于傅恒对下谦和,常为之解难,故人“皆感佩其德,久之不衰”④。

但是,傅恒“颇好奢靡,衣冠器具皆尚华美”⑤,这对当时日渐兴盛的豪华奢侈之风,无异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尤其是,傅恒对于贪赃枉法残害民众的官吏,往往不能严之以法。两淮盐政使高恒因贪污,下刑部议罪,定为死刑,“勾到日,上恶其贪暴,秉笔欲下,傅文忠(即傅恒)代为之请曰:‘愿皇上念慧哲皇贵妃之情,姑免其死。’上曰:“若皇后弟兄犯法,当如之何?’傅战栗失色,上即命诛高恒”⑥。因而当时就有一名叫汪松的参军批评傅恒“以宽厚博众誉”,“为台鼎重任,不知身任怨劳以济国事,惟知含垢纳污,以博一时虚誉。吾恐日后,必有徇庇之夫,假公誉以济其私者。玩惕之风,由此日甚,先朝綦严之法,必因之隳坏矣。”①礼亲王昭琏甚至把乾隆后期和珅掌政后,官场盛行的苟且偷安之风也和傅恒联系起来。他说:“后和相(指和珅)秉政,果以丛脞为风,以阘冗为能事,风俗因之日偷,实自文忠公(指傅恒)有以启之也”②。这话不无道理。

④ 《啸亭杂录》卷8《傅文忠之谦》。

⑤ 《啸亭杂录》卷8《傅文忠之谦》。

⑥ 《啸亭杂录》卷1《杀高恒》。

① 《啸亭杂录》卷9《汪参军》。

② 《啸亭杂录》卷9《汪参军》。

(谢选骏指出:富察·傅恒败将一个,并非战死沙场,死后还享一大殊荣,可见乾隆狗已经老迈无度了。可是在此之后,老狗乾隆还苟延残喘了二三十年,难怪满清日渐朽坏了。如果乾隆早点死掉,于公于私也许都更好吧。) 



【第三十一章 兆惠】


兆惠,字和甫,姓吴雅氏,满洲正黄旗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生。

他是雍正帝生母孝恭仁皇后族孙。父佛标,官至都统。作为乾隆朝的著名战将,他屡次征伐,为捍卫西北边疆,维护国家统一建树了功勋。


第一节 平准部之功


雍正九年(1731),兆惠初登仕途,年仅二十四岁,先以笔帖式的身分入值军机处,随之补授内阁中书,后几经升迁,到乾隆九年(1744)已官至刑部右侍郎,第二年,又成为正黄旗满洲副都统,乾隆十一年再被授为镶红旗护军统领。然而他对刑名之事并不精通,因此受到了处分。乾隆十三年(1748)他“定拟误繙清文一案罪名过轻”,“部议革职,得旨从宽留任”①。自乾隆十二年开始,清朝对四川大、小金川地区的征伐,使兆惠转向军事方面,有机会大展雄才了。乾隆十三年六月,兆惠兼管户部侍郎事不久,即奉命奔赴四川前线,为清军督运粮饷。他抵川后,就显示出办事干练的才能。他看到卡撒(今四川省小金县西)周围山梁、色尔力等路贮藏的军粮仅够两月之用,就将附近的崇德、牛厂和美诺等地的存粮调运过来,以备军需。同时,他还认真地观察了清军的情状,上疏朝廷披露其弊端:“臣观军营诸将惟护军统领乌尔登、总兵哈攀龙勇往,副将下颇多庸员。又闻各省派兵时,将备间以家丁冒名粮,或占额兵役使。”①乾隆帝对兆惠的呈奏,很赞赏地说:兆惠所奏,“俱属公论,可告之经略大学士傅恒秉公澄汰,以归核实。”②乾隆十四年征讨金川的清军凯旋归来,兆惠奉命查核军需钱粮。第二年,他被授予正黄旗护军统领,同年十一月,调户部左侍郎。

清廷对金川的征讨刚告一段落,西北地区又出现了硝烟弥漫的局势,兆惠也重上战场。乾隆十八年,清廷派遣兆惠赴西藏办事,防备准噶尔进犯。兆惠到藏后不久,就提出要求改变过去驻藏五百名清军士兵同时换班的制度,而改为分作两起换班:“一于头年五月起程,七月抵藏;一于次年二月起程,四月抵藏。”③这样就保证,无论何时西藏均有清军驻防,随时可抵御准部来犯西藏。清政府批准了他的建议。

乾隆十九年,阿睦尔撒纳被达瓦齐击败,无奈只得率其部属两万余人投奔清朝,并请求清出兵攻打达瓦齐。乾隆帝认为,这是平定准噶尔割据势力,统一西北的大好时机,于是同臣下积极筹划西征事宜。他命兆惠协理北路军务,并总理粮饷。这样,兆惠又肩负着重大使命,开始为出征准部的军队准备军需物资。乾隆二十年,清军分西、北两路大举进攻达瓦齐。兆惠很想随军出征,就上奏朝廷,“请同哨探兵进剿”,但未被获准。这时,阿睦尔撒纳的部落奉清廷之命移牧于乌里雅苏台,乾隆帝遂命兆惠为领队大臣,驻军于此①。同年三月,清军在阿睦尔撒纳的协助下,击溃了达瓦齐的军队,进驻伊犁,并擒获达瓦齐。

达瓦齐被平定以后,清朝为进一步削弱准部势力,准备用“众建以分其势”的办法,把厄鲁特蒙古四部“封为四汗,俾各管其属”。但是一心想作“四部总台吉、专制西域”的阿睦尔撒纳,却竭力反对清政府的这一政策。②

① 《清史列传》卷20《兆惠传》。

① 《清史列传》卷20《兆惠传》。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① 王先谦:《东华续录》,乾隆二十年二月乙巳条。

② 魏源:《圣武记》卷4,《乾隆荡平准部记》。

乾隆二十年八月,阿睦尔撒纳终于兴兵进犯伊犁。当时征讨达瓦齐的清军大部已经撤回,留守该地的定北将军班弟和参赞大臣鄂容安所属仅有五百名士兵。在敌众我寡的形势下,伊犁再次失守,班弟和鄂容安在突围时被困,脱身不得,自杀殉国。清政府闻变,于同年十月命兆惠总理北路台站,维护天山北路与内地的通讯联络。十一月,又调他赴西路巴里坤办事,兼理额林哈毕尔噶台站,为进剿阿睦尔撒纳筹备粮饷。乾隆二十一年正月,兆惠闻知定边右副将军萨喇尔自伊犁被陷复归,就特地赶到特讷格尔(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县东),会同萨喇尔商议进剿阿睦尔撒纳。此举深得乾隆帝的嘉许,遂命兆惠充参赞大臣,随同达尔党阿出征③。同年三月,清军在定西将军策楞和参赞大臣玉保的率领下,再次收复伊犁。但在追击阿睦尔撒纳时,却中了他的诡计,被他遁走哈萨克。乾隆帝闻讯大怒,革除了策楞和玉保两人之职,派达尔党阿出西路,哈达哈出北路,进兵哈萨克,继续追捕,同时,还令兆惠自巴里坤移驻伊犁,随时准备增援。又于同年五月,授兆惠为定边右副将军。这样,兆惠就由过去主要负责军队的后勤供应事宜,而成为直接指挥军队作战的将军了。

不久,达尔党阿和哈达哈因畏缩犹豫,坐失良机,致使阿睦尔撒纳再次逃脱。乾隆帝见天气渐寒,只得令达尔党阿和哈达哈撤军。

清军将领愚蠢无能,屡屡失机,使随清军西征的厄鲁特各部台吉“皆轻之”,渐生异志,而这时原归附清廷的喀尔喀蒙古郡王青袬杂卜又起而叛清,于是一场席卷准部的骚乱再度发生。辉特部台吉巴雅尔首先发难,率其部属劫掠扎哈沁五百余户,而绰罗斯特台吉噶尔藏多尔济佯装忠顺,派人将巴雅尔叛状告知兆惠。兆惠派宁夏将军和起将索伦兵百名,并征调吐鲁番伯克莽阿里克等集于辟展,准备征讨巴雅尔,但噶尔藏多尔济及宰桑呢吗、哈萨克锡喇、达什策零和莽阿里克等皆和巴雅尔串通,和起不知此情,毫无防备,遂被害身亡。随后,杜尔伯特部台吉车棱也叛变清朝。先已逃往哈萨克的阿睦尔撒纳见有机可乘,遂又卷土重来,复会厄鲁特各部于博罗塔拉河,自立为汗。

局势突然的恶化,使清朝在这地区的统治陷入困境,伊犁处于叛军的包围之中,情况十分危急。兆惠奉将军达尔党阿之命,率一千五百骑兵自伊犁东还请援。十一月启行,叛军前来截击,双方首战于鄂垒,次战于库图齐,再战于达勒奇。兆惠率清军奋勇冲杀,前后消灭叛军数千名。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兆惠率兵至乌鲁木齐,又遭到大队敌军的围攻。清兵无不以一当百,苦战十余日,犹不得出重围。军中无食则杀羸马,羸马杀尽,良马继之。最后军中无马可骑,将士只得步行于冰雪淖中,且战且走,二十二日至特讷格尔。此时将士们又疲又饥,不复能战,遂结营自固,而天又降大雪,驿传声息不相闻,兆惠军已处于全军覆没的危险境地。幸亏巴里坤办事大臣雅尔哈善派遣侍卫图伦楚率兵两千人前来增援,于三十日和兆惠会合,叛军始退。乾隆帝闻讯,特颁发谕旨,对兆惠大为嘉奖:“兆惠系驻扎伊犁等处办事大臣,适遇厄鲁特等背叛,奋勇剿贼,甚属可嘉。”封兆惠为一等伯“世袭罔替,并将御用荷包、玉牒、鼻烟壶加恩赏赐”①。不久,又授他为户部尚书、镶白旗汉军都统和领侍卫内大臣。

③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24。

①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丙寅条。

兆惠在这次突围战中的突出表现使他声名大震,乾隆帝也以此而知兆惠可担当讨敌重任,于是兆惠就成为驰骋西北边疆的清军主要统帅之一。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清政府命定边左副将军成衮札布出北路,右副将军兆惠出西路,大举征伐厄鲁特叛军,“会诸部落亦自相吞噬,绰罗特汗(即噶尔藏多尔济)为其兄子噶尔布所篡,台吉达瓦旋杀噶尔布。厄鲁特向不出痘,至是则痘疫盛行,死亡相望”②。兆惠乘势长驱直入,连战连胜,厄鲁特各部溃不成军,其首领也先后败死,只有阿睦尔撒纳未被擒获,又逃到哈萨克。同年六月,兆惠和富德率军穷追至左哈萨克。时阿睦尔撒纳与哈萨克汗阿布赉不睦,阿布赉派人和清军联系,准备将阿睦尔撒纳擒获并献给清朝。阿睦尔撒纳大惧,仅与部属八人徒步逃入俄罗斯。乾隆帝认为,“逆贼一日不获,西路之事一日不能告竣”③。命理藩院问沙皇政府行文,要求把阿睦尔撒纳引渡回来。经过再三交涉,俄国政府才把患天花已病死的阿睦尔撒纳的尸体移交清朝官员验看。

阿睦尔撒纳虽然败死,但厄鲁特叛军却未完全平定,“是年,迎降之鄂拓克等,军过辄复叛,并诱陷都统满福”,他们采取时聚时散的方式,寻找机会袭击清军。“时各贼众聚分四支,每支各一二千,伺间出没”①。乾隆二十三年正月,已被授为定边将军的兆惠和副将军车布登扎布奉命进剿厄鲁特叛军余部。乾隆帝令兆惠“毋以其乌合稍众,过疑虑”,要他坚决果敢地平定准部叛乱势力②。兆惠遂将军队分成四路:车布登扎布趋博罗塔拉,副都统瑚尔起等趋尼勒喀,侍卫达礼善等趋齐格特,他自己则领兵奔博罗布尔噶苏,四路大军最后要在伊犁会师。在清军的锐利攻势面前,厄鲁特叛军余部纷纷溃逃。兆惠遂令清兵,“凡山陬水涯,可渔猎资生之地,悉搜剔无遗”③。厄鲁特军至此尽被歼灭。兆惠率兵进剿厄鲁特叛军余部对于稳定西北边疆,巩固国防是有益的,但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军事将领,兆惠在平叛中,对准部实行凶残的屠杀政策。清军所到之处,烧杀抢劫,滥杀无辜,使厄鲁特蒙古民众遭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草剃禽狝无噍类”,“凡病死者十之三;逃入俄罗斯、哈萨克者十之三,为我兵杀者十之五,数千里内遂无一人”④。厄鲁特蒙古所遭到的这场深重灾难,作为清军统帅的兆惠,是有很大责任的。

② 《圣武记》卷4,《乾隆荡平准部记》。

③ 《清高宗实录》卷547。

① 《圣武记》卷4《乾隆荡平准部记》。

② 《清史稿》卷313《兆惠传》。

③ 《啸亭杂录》卷3《西域用兵始末》。

④ 同上。


第二节 定回疆之功


平定准噶尔割据势力之后,兆惠马不停蹄又率军征讨发生在天山南路维吾尔族地区的大小和卓的叛乱。居住在天山南路的维吾尔族,康熙时期曾经受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的统治。噶尔丹败亡后,南疆维吾尔族的宗教首领玛罕木特管理着南疆。后来准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势力强大起来,他再度进攻天山南路,将俘获的玛罕木特拘禁于伊犁。玛罕木特的儿子布那敦(大和卓木)和霍集占(小和卓木)也和其父一起被监禁。不久,玛罕木特死,布那敦和霍集占仍留在伊犁。乾隆二十年,清军击败达瓦齐,收复伊犁后,将布那敦遣回叶尔羌(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菏车市),使其统领旧部,霍集占则留在伊犁,掌管伊斯兰教事务。当阿睦尔撒纳发动叛乱时,霍集占曾“率众助逆”,参加了叛乱。阿睦尔撒纳叛乱被平定以后,霍集占自伊犁逃回叶尔羌,唆使其兄布那敦一起策划叛乱。开始布那敦不愿反叛清朝,“大和卓木欲集所部听天朝指挥,受约束”。但霍集占执意不从,他煽动其兄道:“若听朝廷处分,必召兄弟一人留质京师,如准噶尔之例。我祖宗世以此受制于人,今幸强邻已灭,无逼处者,不以此时自立国,乃长为人奴仆,非计。中国新得准部,反侧未定,兵不能来;即来,我守险拒之,馈饷不继,可不战挫也。”①于是布那敦也参与了叛乱活动。这样,迅速平定天山南路的叛乱,又成为清政府的当务之急了。

清朝本不欲用兵南疆,遣送布那敦回叶尔羌和留霍集占于伊犁管理伊斯兰教的目的,就是想利用他们两人的影响,和平地统一天山南路。但是,清廷派遣赴叶尔羌和喀什噶尔(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去确定回部应纳贡赋数目的侍卫托伦泰却被扣留,迟迟不得回归。于是乾隆二十一年九月,兆惠就令副都统阿敏道带领索伦兵一百名、厄鲁特兵三千名再赴叶尔羌和喀什噶尔招抚回部。阿敏道至库车又被霍集占拘禁,随后不久被杀。招抚不成,清朝决定发兵征讨。乾隆二十二年九月,清廷即宣召将军成衮扎布、富德和兆惠进京商议办理天山南路回部之事①。乾隆二十三年正月,清朝正式出兵。因这时兆惠正在搜剿厄鲁特叛军余部,遂以都统雅尔哈善为靖逆将军,率兵万人征伐霍集占兄弟。大军自吐鲁番进攻库车,将霍集占围于城中。但雅尔哈善不但不乘此机会发动进攻,聚而歼之,反而“不为备,终日棋弈,亦不巡垒”②,致使霍集占乘夜突围逃走。清军仅得库车一空城。乾隆帝闻知大怒,同年七月下令免去雅尔哈善职务,将平定天山南路的重任委之于兆惠,令其迅速率军赶赴库车。兆惠接到命令后,当即领兵八百名向库车进发,并上奏朝廷,表示“一抵库车即与雅尔哈善协力剿贼,断不肯半道回京有靦颜面”③。乾隆帝对此大加赞赏:“所奏肫诚勇往,深得领兵大臣之体。军旅为国家重务,以满洲大臣身膺简畀,统率戎行,正当踊跃自效,公尔忘私。我朝简策所重忠勤代著,远轶前古。乃近来渐染恶习,或至因循选懦,临事心怀观望;或闻撤兵庆若更生,曾不知奉公体国之义谓何?此风深可痛恨。..今兆惠奉到前次回京之旨,不肯苟且了事,毅然以剿贼自任。其器识实出诸臣之右。……朕方幸得一急公任事之大臣,深为嘉悦。..兆惠著加恩赏戴双眼孔雀翎,以示优奖。”①霍集占自库车逃出后,不敢停拜城,直抵阿克苏。阿克苏维吾尔族人民“闭城拒敌”,霍集占无奈,又趋乌什,仍不得入。于是只得又窜回叶尔羌,而其兄布那敦则返回喀什噶尔,互为犄角,负隅顽抗。兆惠率军自伊犁南越天山,取沙雅、阿克苏和乌什等城,闻霍集占据守叶尔羌,即不待大军集结,仅率三千余骑前去进攻。乾隆二十三年十月军至叶尔羌。此时霍集占已于城外坚壁清野,“凡村庄人户悉移入”,且掘壕筑垒,修筑工事。兆惠陈军于叶尔羌城之东,以两翼兵先夺据其新筑之台。霍集占从东、北、西三城门各出精锐数百骑迎战,都被兆惠率部打得大败。霍集占遂不复出。叶尔羌城周十余里,四面有十二门,据守的叛军有一万三千多名。②兆惠见城大,守兵又多,强攻难以奏效。于是率师临葱岭南河为阵。葱岭南河即所谓喀喇乌苏,汉语译为黑水,所以后人称兆惠营地为“黑水营”。兆惠为切断大小和卓木兄弟互援之势,派副都统多隆阿率八百名清军,扼守通往喀什噶尔之路;又探知霍集占部落的牧群在城南英奇盘山下,就准备渡河袭取,以便充实清营的军需,十月十三日,兆惠留少数兵守黑水营,亲率千余骑自东向南,渡河取其牧群。谁知四百骑兵刚过去,桥就断塌了。兆惠这才知道中了叛军之计。果然,霍集占率数千名骑兵前来截击,清军奋勇作战,猛冲敌阵。正在激战中,叛军步兵万余也出动围攻清军,而敌骑兵又张两翼包抄清军后路。这就使未过河的清军无法前去援救,而且河岸又沮淤,难于驰骋。于是,兆惠只得率过河军浮水,与留在北岸的清军汇合一处,沿河岸向黑水营方向且战且退。叛军复大举围攻,清军被截成数队,“人皆自为战,无不以死自誓”①。兆惠左冲右突,马中枪毙命,再易马又毙。清军勇猛作战,使叛军遭到很大的损失,而清军也阵亡士兵数百名,总兵高天喜、副都统三保和护军统领鄂实等皆战死。经过一场浴血奋战,清军终于在天黑时回到黑水营,掘壕固守。叛军连续五昼夜冲击清营,清军士兵身处危地,无不拚死一战,使叛军伤亡惨重,不能得手。于是霍集占就也派兵筑长围,妄图困死清军。兆惠率领人数很少的士卒同一万多叛军足足相持了三个月。在此期间,霍集占在河上游决水灌清军营,兆惠就在下游掘沟泄之。霍集占又向清营猛放枪炮,谁知清军营地依树林而建,兆惠派人伐树,反得叛军射来的铅丸数万,用以击敌。兆惠还把俘获的敌军士兵放回去,传布清军得神之助的谣言,以动摇敌军。但是时间长了,军粮渐尽,只得煮鞍革为食。兆惠见事情危急,派人冲出包围,向驻扎其余地方的清军求援。

乾隆二十四年正月,各地增援的清军陆续到达,包围黑水营的霍集占叛军在清军内外夹攻下土崩瓦解,狼狈逃窜,至此历史上著名的黑水营之围才解。

清军在黑水营之战所表现出的顽强的斗志,极大地震慑了霍集占叛军,他们果真认为有神灵在庇佑清军,从此士气低落,一蹶不振。

① 《圣武记》卷4《乾隆勘定回疆记》。

①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乙酉条。

② 《圣武记》卷4《乾隆勘定回疆记》。

③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三年七月甲辰条。

①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三年七月甲辰条。

② 戴逸主编:《简明清史》下册,页184。

① 《啸亭杂录》卷6《平定回部始末》。

乾隆帝更为欣喜,颁发谕旨,对兆惠大加嘉奖:“今兆惠统军深入,志在灭此朝食。自不暇辗转以为身谋,忠诚勇敢,朕实深为嘉予。兆惠著由一等武毅伯加二字,晋封为武毅谋勇一等公。”①他还撰写《黑水行》,纪述黑水围之战,对兆惠极尽赞扬。

乾隆二十四年六月,清军集中在阿克苏、乌什和阿瓦提之兵已达两万人,马三万匹,骆驼一万头,于是兵分两路,大举进攻霍集占。一路由兆惠统领从乌什进攻喀什噶尔,一路由副将军富德率部由和阗进攻叶尔羌。清军所到之处,各城都开城迎降。霍集占兄弟见大势已去,只得率其眷属和党羽弃城逃跑。叶尔羌和喀什噶尔皆被收复。兆惠师至喀什噶尔,安抚民众,“为划疆界,定贡赋,铸泉币,并分屯满、汉兵驻守”②。随后,派遣富德等追击霍集占兄弟。同年七月,大败霍集占于阿勒楚尔和伊西洱库尔淖尔等地。霍集占兄弟穷途末路,只得窜入巴达克山。不久,他俩就被巴达克山首领擒杀。至此,大小和卓发动的叛乱终于被平定。乾隆帝为嘉奖兆惠在平定天山南路所立下的功勋,加赏他宗室公品级鞍辔以示宠异,还授他的一个儿子为三等侍卫。十一月,兆惠上奏,认为要使天山南路永息干戈,“仍须驻兵弹压。请于叶尔羌驻一千,喀什噶尔驻一千,英噶萨尔驻五百,阿克苏、乌什等处亦酌派兵驻守。并令各城伯克轮班入觐”③。乾隆帝批准了兆惠所拟定的这些善后措施。

乾隆二十五年正月,兆惠率西征军凯旋回京。乾隆帝亲临良乡,“于城南行郊劳礼”,对他大加抚慰,赏赐御用朝珠与良马,并和兆惠一同回城。随后又在丰泽园宴请兆惠,赏赐给他许多银币。兆惠的图像被陈列在紫光阁。同年二月,兆惠以一等武毅谋勇公、户部尚书入直军机处。乾隆二十六年又授协办大学士兼管刑部尚书。这一年殿试,又特命兆惠为读卷大臣,以“隆其遇”,兆惠自陈自己不识汉字。乾隆帝就告诉他,试卷上诸臣各有圈点,“圈多即佳卷”。兆惠看赵翼试卷上有九个圈点,就定他为第一名,列第三名的是陕西人王杰。但乾隆帝以本朝以前从未有陕西人成状元,遂把王杰列为第一名,赵翼为第三名。是时,征西军凯旋,而西人又得状元,此事一时传为佳话。①乾隆二十六年八月,兆惠奉命会同大学士刘统勋赴河南,查勘杨桥漫口,“奏疏浚贾鲁河及开放各事,谕奖其悉中机宜”②。这以后,兆惠又屡出察看河工水利之事。乾隆二十七年,他又同刘统勋等人查勘江南运河,为疏浚高、宝河湖入江之路,疏请开引河,择地筑闸坝。乾隆二十八年二月,“上以直隶滨水洼地秋霖秋潦未消”,命兆惠往勘海口,广宣泄,并督同御史永安等相度天津、静海、文安、大成等处疏浚事宜”③。同年三月,他上疏劾直隶总督方观承经理之误。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会同两江总督尹继善等筹办疏浚荆山桥河道。乾隆二十九年(1764)四月,兆惠返京途中,顺便查勘直隶河工,事竣还京。同年十一月去世。乾隆帝亲临其府第祭奠,当即把公主许配给其子扎兰泰,并赋诗悼念,又下令加恩晋赠太保,入祀贤良祠。十二月谥号“文襄”。

①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24。

② 《清史稿》卷313《兆惠传》。

③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24。

① 《清朝野史大观》卷6《清人逸事》。

②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24。

③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24。

(谢选骏指出:人说“中国有史以来收复国土最多的一人是兆惠将军”,又说“名将的另一面:清代汉尼拔——杀人狂兼食人魔兆惠”……综合来看,杀人狂和食人魔才能成为收复中国历史上收复国土最多的第一人。这是因为,只有喜爱战争、酷爱杀人才能成为征服者;而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征服者,甚至需要把人当作食物来享用——如此的游戏人生,想不成为赢家,都不可能了。乾隆狗的战无不胜原来靠的是杀人狂和食人魔,两百年后那个“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也是如此,在战争时代的人海战术之后,推行了饥荒时代的“人肉果腹”——穷人都被吃光了,1962年“困难时期”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接下来再发动一场文革,吃掉富人的肉,全国就成一片红了。)



【第三十二章 阿桂】


第一节 尚书之子初露头角


阿桂,字广庭,号云岩,姓章佳氏,生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八月初三日。原籍满洲正蓝旗,后被抬入正白旗。他出身于达官显贵之家,父亲阿克敦是乾隆朝协办大学士、刑部尚书,很受乾隆帝的器重。他自幼聪敏过人,“闻人谈史事,即了了,能记其大略”①。雍正十年(1732),十六岁的阿桂入官学读书,两年之后补为禀生。乾隆元年(1736),为副榜贡生,随后以父荫授大理寺丞,乾隆三年,中举,第二年补授兵部主事。此后,他春风得意,步步高升。乾隆八年以郎中的身份,充任中枢机构军机处的章京。

然而,接二连三的打击,却几乎使他身陷囹圄。乾隆十一年,出任户部银库郎中的阿桂,因为库项被窃,以失察之罪被降调为吏部员外郎。乾隆十三年初,阿桂随兵部尚书班弟赴四川金川军营办事,因经略纳亲,川陕总督张广泗进剿大小金川失利,“株守半载,无尺寸功”②,被逮捕处死,阿桂也被劾以“勾结张广泗,蒙蔽纳亲”,而交刑部审讯。后因乾隆帝念其父年老,只有阿桂这一儿子,才格外开恩,没有治他的罪,将其释放回家。这可说是阿桂在仕途上跌的一大跤。

但阿桂毕竟是满洲贵族子弟,因而在被释放的第二年就得到重新起用,再任吏部员外郎。又五年,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由此渐登崇阶了。

①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② 昭梿:《啸亭杂录》卷4《金川之战》。


第二节 创办伊犁屯田


阿桂年轻时的飞黄腾达,主要是凭借其贵族世家的显赫地位,而他建功立业的真正起点是参与清朝对西北地区的用兵和经营。乾隆二十年(1755),雄才大略的乾隆帝利用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发生内乱之机,决心完成康熙、雍正两朝未竟之业,命清军分两路向以达瓦齐为首的准噶尔部发动了大规模的进攻。同年六月,阿桂被派往西北,投身疆场。开始,阿桂奉命在乌里雅苏台管理台站,传递来往公文,供应前方所需。他办事勤慎,很得乾隆帝之宠臣靖边副将军、蒙古亲王成衮札布的信任,先后被授予参赞大臣、镶红旗蒙古副都统和工部侍郎等职。其间,阿桂之父阿克敦于乾隆二十一年正月病故,阿桂被准回京办理丧事。为时不久,即于同年七月奉命返回西北。

在清军的打击下,准部割据势力土崩瓦解,到乾隆二十二年底,清军已基本平定准部,但仍有一些残余分子还在顽抗,于是阿桂先是率军策应清军唐喀禄部,追击图谋遁入俄国的辉特部首领舍楞,后又与副将军富德一起追捕其余人员。

就在清朝即将结束对准部的军事行动时,天山南路的维吾尔族地区发生了霍集占兄弟的叛乱。乾隆二十四年五月,阿桂奉命赴霍斯库鲁克,会同副将军富德追击节节败退的霍集占兄弟。同年八月,两军激战于阿勒楚尔(今帕米尔巴尔唐河北雅夫索尔西南),时叛军以数千之众,拚死顽抗,战事呈胶着状态。在激战中,阿桂一马当先,亲率精锐士兵数百名,“由山麓绕出其右冲击之”①,敌军猝不及防,阵势大乱。清军乘锐掩杀,叛军伤亡惨重,狼狈逃窜。阿桂统军与其他路清军一起紧迫不舍,于伊西洱库河(即今帕米尔西之喷赤河)再次将敌军包围。在清军的穷追猛打之下,敌兵溃不成军,纷纷投降,霍集占兄弟见势不妙,只得和其亲信数百人向巴达克山逃去。这一仗,清军俘获一万二千余人,缴获各类兵器两千余件,牛羊驼马不计其数。同年十月,巴达克山首领素勒坦沙向清军献上霍集占兄弟的首级,至此,平定了天山南路。

清朝平定了准部和回部,统一天山南北后,即开始着手巩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乾隆二十四年九月,阿桂奉命前往刚收复不久的阿克苏,处理地方善后事务。为解决战乱后军粮不足的困难,他将当地现存的牛羊作“为伊犁驻防兵来年行粮之需,已令该管官加意牧放以济军需”②。十月,又与路经阿克苏的清定边将军兆惠共同商定伊犁驻军和迁移阿克苏等地的维吾尔族农民前往伊犁屯田的具体办法。乾隆帝对伊犁屯田很重视,特下令要阿桂率军护送维吾尔人(即所谓回部)前往,并管理屯田的具体事务。

①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②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乾隆二十五年初,阿桂率满洲索伦兵五百名、绿营兵一百名和三百名维吾尔族农民开赴伊犁,此为伊犁屯田之始。当然,要在伊犁驻兵和屯田实非易事。当时战争刚刚结束,残余的叛乱分子还在不时出来捣乱,同时持续多年的战乱又使本来就很贫瘠的这一地区遭到更大的破坏,到处是一片荒芜萧条的景象。因此,乾隆帝虽然认为清军必须在伊犁长期驻扎,以此既防止残余的叛乱分子再搞分裂割据,又能挫败早已图谋吞并伊犁的沙皇俄国的罪恶企图,但是,在这十分困难的条件下,伊犁屯田能否获得成效,能否解决驻军的军粮心中还是没有把握,于是,他“命各军营大臣等筹议如何分兵驻守”伊犁。①很多大臣“皆谓地方辽远,沙漠居多,旧时准夷马匹羊群消耗殆尽,难以为驻守计”②。在这决定清军是坚守还是从伊犁撤退的关键时刻,阿桂挺身而出,慷慨陈词,坚决主张在伊犁屯田。他说:“伊犁为西域适中之地,幅员广阔,苟能悉心筹计,从容布置,可冀有成。查守边以驻兵为先,驻兵以军食为要。臣来往军营,询问此间地势情形,伊犁海努克及固勒札等处水土沃衍,且有河可引灌注,若开垦屯田则兵食可以渐充。”③阿桂所言打消了乾隆帝的疑虑,使他作出了伊犁驻兵屯田的决策。乾隆帝鼓励阿桂说:“所办甚是,俱依议行。果能实心奋勉,次第办理,则屯田一事当录伊经始之功也。”④同年八月,他正式下令:“以阿桂总理伊犁事务,授为都统。”⑤皇上的信任和支持,使阿桂感恩戴德,他对伊犁驻防和屯田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九月,在给乾隆帝的奏文中,他提出了七条建议:

第一,增派更多的维吾尔族农民到伊犁,大力推行“回屯”。阿桂有个估计,即乾隆二十五年的三百名维族农民屯田收获量,“可敷屯田回人一千户之食”,而目前在伊犁的维吾尔人数目太少,最低还应再迁移七百名去,才能使“回屯”有所发展。

第二,增派数量更多的士兵,从事驻防屯田,即兵屯。阿桂把驻军分成两部分,满洲军队负责驻守,绿营兵专事屯种。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屯田发展前景的估计,阿桂建议将驻防的满洲兵再增加六百名,与此相适应的是将现有的绿营兵一百名增加到一千名,这就既能完成驻守任务,又能保证驻防兵的军粮供应。

第三,在发展屯田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驻军的数目,提出“增派官兵请随时酌量定数”①。阿桂认为如屯田的维吾尔农民和绿营兵都各达到一千名,到乾隆二十七年,就可以生产出足够五、六千名士兵食用的粮食。粮食足用,就可以相应增加驻军的数目,以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

第四,陆续修建城堡,保证屯田的顺利开展。阿桂经过实地调查知道,伊犁地区的要害地点,“河北则固勒札,河南则海努克”,“而地土肥饶之处则察罕乌苏”。因此他主张“应于海努克筑城,以回人三百名屯田,用兵数百名驻防..察罕乌苏筑城,以绿营兵一千名屯田并驻防..固勒札须筑大城,凡驻防大臣公署、仓库咸在,以为总汇”②。

第五,筹集马匹和骆驼,设置沿途台站,以传递文书,运输物资。阿桂认为,伊犁现有的六百匹马不敷使用,应再购买一千馀匹,再从乌鲁木齐调五百匹骆驼,这样便可设置多处台站,保证信息的传递和物资的运送。

第六,调运沿边粮食到伊犁,解决当前军队缺粮的困难。

第七,从流放到新疆的犯人中,简派能工巧匠赴伊犁,传授内地先进的生产技术。

①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②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③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④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五年三月丁未条。

⑤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五年八月壬辰条。

①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五年九月辛未条。

②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五年九月辛未条。

阿桂的七条建议,对清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至关紧要,因而很快得到乾隆帝的批准,并付诸实施,这就为伊犁屯田奠定了基础。同时,阿桂还组织人力制造农业器具和从事农业生产。由于屯田农民和士兵的辛勤劳动,伊犁屯田当年就获得丰收,“至秋丰稔,收粮皆倍,兵食以足”①。这一年,清政府褒奖平定西北的功臣,以功劳大小为序,在紫光阁悬挂画像,阿桂被排在第十七位。乾隆帝亲自撰文称赞阿桂:“心可干城,楚材继出,为国之桢”②。屯田初见成效,使阿桂增强了信心。为了进一步发展伊犁屯田,从乾隆二十六年起,他相继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一是在伊犁牧群蕃息之时,禁止内地人到伊犁购买马匹和骆驼,以保证当地畜牧业的发展。二是大力招徕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和乌什等地的维族民众来伊犁屯垦,以扩大屯田规模。同时,他还建议朝廷在伊犁和乌鲁木齐之间的玛斯纳、库尔喀喇乌苏和晶河等三处,“各酌派屯田兵,人各垦地十五亩,晶河以西归伊犁管辖,托克多以东归乌鲁木齐管辖”③。由于阿桂的精心筹划和组织,乾隆二十六年,伊犁兵屯垦种地达八千馀亩,收获粮食两万七千一百多石;回屯有八百户,平均每户收获粮食四十石,总产达到三万二千石左右④。

在大力发展屯田的同时,还制定和完善制度,加强对屯田的管理。乾隆二十七年正月,阿桂订立约束章程,在兵员的补充、钱粮的征收、官员的任选、产量的分配和屯军家属的养赡等五个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同年八月,固勒札和乌哈尔里克两地的城堡相继建成,乾隆帝亲自定名为“安远”城和“绥定”城。这两城完全是按照内地城市的模式建置,军营和民房以次分别。这些新城镇既是屯田管理的中心,又吸收四方商人来此交易,成为商业贸易的中心,“数千里地来往晏然”①。阿桂在新疆的实践活动在伊犁屯田的成功,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具有重大意义,它对于开发边疆地区的经济,密切西北与内地的经济联系,巩固我国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无疑是一个很大的促进。而阿桂以他的远大目光和气魄,作出了具有开创性的贡献。同时,由于他在新疆屯田的功绩,也使他的地位不断上升。乾隆二十六年,他被授予内大臣、工部尚书、议政处行走和镶蓝旗汉军都统等职。第二年,又授予骑都尉世职,并返京“供职询问方略”②。乾隆二十八年正月,阿桂到北京后,被授予军机大臣,给予在紫禁城内骑马的殊荣。六月,乾隆帝颁旨:“阿桂在军营殊为出力,且在伊犁办事亦甚妥协,著加恩将阿桂一族由正蓝旗抬入上三旗。”③七月,又被补授正红旗满洲都统,晋太子太保。

①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②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③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④ 《清朝文献通考》卷11,《田赋十一》。

① 《清史稿》卷318《阿桂传》。

②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

③ 《东华续录》乾隆二十八年六月壬寅条。


第三节 办理缅甸事务


阿桂在京任军机大臣,最初很得乾隆帝的信任,经常委派他外出处理地方事务。他先后参予审理归化城都统法启案件,赴直隶霸州、文安等处督办疏浚事,以及乾隆二十九年(1764)以署四川总督的身分,巡查四川金川土司郎卡扰边等情况,都办得很妥当。但不久在镇压乌什维吾尔人民起义过程中,他遭到了乾隆帝的处罚。乾隆二十九年四月,天山南路的乌什地区的维吾尔族民众因不堪忍受驻南疆的清朝官吏和维族上层贵族的压迫和剥削,在其首领赖和木图拉的率领下举行起义。义军屡次击败前来弹压的清军,声势浩大。乾隆帝以阿桂曾在伊犁办事多年,熟悉当地的情况,就令他赴乌什,与伊犁将军明瑞一起镇压起义。阿桂和明瑞指挥清军围攻乌什,义军领袖赖和木图拉在战斗中牺牲。义军在其子额色木图拉的带领下,继续英勇抗击。从乾隆三十年三月至八月,清军猛攻五个月,竟不能克。阿桂和明瑞只得采取长期围困的办法,断绝乌什和北界的一切联系,义军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无法继续抵抗,乌什城终于落入清军之手。阿桂和明瑞将起义首领额色木图拉等人处死,而赦免了一般民众。乾隆帝以阿桂和明瑞“剿办迟延,示怯损威”和“获犯后又未确讯起衅缘由,草率错谬”为由,将他们“交部严议,寻议革职,命从宽留任”①。然后,又以阿桂“办理乌什事务毫无章程,革尚书任”,留在伊犁协助明瑞治事。当时伊犁屯垦有进一步发展,人口也增加很多,乾隆帝要明瑞“筹办安置事宜,须有准则可垂永久”②。阿桂遂建议将雅尔城移往楚呼楚,以便利用该地“田土膏腴,形胜亦便”的优势,改变雅尔城原址离牧场遥远,近城地亩不够耕种的状况。朝廷批准了阿桂的请求。乾隆三十二年阿桂被委任为伊犁将军,一跃而升为封疆大吏。显然他的处境又有所好转。

阿桂遭到的另一次挫折,是在他参与清朝对缅甸的战争时发生的。乾隆三十三年,明瑞征缅兵败自尽身亡以后,乾隆帝即授阿桂为副将军,偕同经略大学士傅恒、副将军阿里衮再次进攻缅甸。同年三月,阿桂奉召回京,四月授兵部尚书,六月又出任云贵总督。十一月,阿桂抵达云南永昌后,便与阿里衮率军攻取缅甸旧都木梳,然后,阿桂则率另一路军往蛮暮(今缅甸八莫)、野牛坝等地督造战船,以备水军进战之用。清军连续进攻,一再获胜,但因缅军持续抵抗和水土不合,士卒大量病亡,副将军阿里衰病故,经略傅恒身患重病,乾隆帝令阿桂筹画撤军事宜,并于乾隆三十四年底与缅甸议和。阿桂于十二月被任命为礼部尚书,因尚在云南,先由索尔纳代理其职。时木邦、蛮暮和孟连土司头目为躲避缅甸侵害,请求清政府将他们安置于内地,阿桂建议将云南大理、蒙化一带旧有的马厂官庄田拨给他们居住为生,朝廷予以批准。乾隆三十五年八月,乾隆帝以缅甸不遣使臣进贡,将阿桂的领侍卫内大臣、礼部尚书和镶红旗汉军都统等职均革去,“著以内大臣革职留任,办副将军事,令其自效”①。乾隆三十六年,又令阿桂出偏师骚扰缅甸,待其疲惫,再兴师攻之,阿桂则上疏请求大举攻缅,乾隆帝认为阿桂的建议不合时宜,下诏斥责,并夺其官,留军营效力。

①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② 同上。

① 《东华续录》乾隆三十五年八月戊寅条。


第四节 平定金川


正当阿桂因办理缅甸事务屡遭贬斥时,四川金川地区的形势再趋紧张,清朝的注意力从缅甸转向金川,这就给阿桂提供了洗刷旧耻、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

乾隆十四年(1749)清军平定金川后,该地区仍归土司管理,各土司之间时起争端,十余年后又发生了更大规模的叛乱。乾隆中期以后,大金川土司莎罗奔已老,由其侄郎卡主持土司事务。他不断侵掠邻近土司,乾隆二十三年攻掠小金川和革布什扎土司。四川总督开泰下令劝阻,但郎卡根本不理,仍“侵邻境不已”①。乾隆三十六年(1771),莎罗奔之孙索诺木诱杀革布什扎土司,小金川僧格桑也攻打鄂克什和明正土司,并公然与清朝援军开战。乾隆帝命大学士温福自云南赴四川,进兵征讨。温福以阿桂熟悉四川情况,就带他同赴金川战场。同年十二月,抵金川后,朝廷以四川提督董天弼作战不利,免其职,以阿桂代理。清军分两路进攻小金川,阿桂随温福自汶川出西路,新任四川总督桂林由打箭炉出南路。战事伊始,阿桂领军一路冲杀,连杀下巴郎拉、达木和巴宗各寨,乾隆三十七年二月,又攻占资哩山和阿喀木雅等地,以功授参赞大臣。五月,桂林在墨垄沟失利,被劾罢职,朝廷命阿桂赴南路代桂林指挥。自此,阿桂又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六月,阿桂抵军营后,即筹划进军方略。他得知小金川叛军首领僧格桑盘踞于小金川河北的美诺。而欲攻取美诺,必先占据其门户僧格宗,而清军必经之地的甲尔木山就成为首先争夺的战略要地。八月的一天晚上,阿桂悄悄地将部队集结于墨垄沟,然后乘半夜起大雾之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了甲尔木山。乾隆帝闻报,特颁旨嘉奖,授阿桂为内大臣。十一月,阿桂军攻取僧格宗,十二月得授副将军职,奉命与大学士、定边将军温福和副将军丰昇额分道直取美诺。阿桂遂驱军攻克美都喇嘛寺。僧格桑被迫弃美诺,逃入大金川,与索诺木汇合。

阿桂与温福、丰昇额会师美诺后,檄令索诺木交出僧格桑,索诺木不理。于是阿桂和温福在乾隆三十八年奏准三路进攻大金川。这时,阿桂又被授以礼部尚书之职①。阿桂与温福、丰昇额分道进军后,连夺叛军几个碉卡,进展颇为顺利。然而由于统帅温福指挥失宜并败死,战局发生逆转。索诺木击败温福军后,乘胜占据小金川。阿桂闻变,毫不慌乱,亲自断后,将所部安全地撤至达河。

乾隆帝在热河(今河北省承德市)行宫得到兵败的消息,十分震惊,特地召大学士刘统勋商议对策。刘统勋原不主张对金川用兵,至此却力主征伐。于是,乾隆帝授阿桂为定西将军,丰昇额、明亮为副将军,并调遣健锐、火器营二千名士兵和吉林索伦兵二千名一起进剿金川。阿桂很快就收复了小金川全境。

捷报传来,乾隆帝甚为高兴,赐诗褒奖阿桂,并命他迅速移师进剿大金川。然而,夺取大金川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大金川之地自乾隆十二三年以来全力抗守,增垒设险,严密十倍小金川。”②阿桂深知此情,作了充分的准备,然后,于乾隆三十九年兵分三路向大金川进攻,经过两年的鏖战和围攻,在海兰察等将领和广大士卒的奋勇冲杀下,终于在乾隆四十一年正月逼令索诺木偕其祖莎罗奔及部众二千余降,阿桂安置大小金川“归顺”的藏族头领和一般人员,设副将、同知分驻其地,不久设懋功厅,废除了原来的土司制度。

阿桂征伐大小金川的胜利,也使他的地位大大提高。乾隆帝封其为一等诚谋英勇公,并进为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和军机大臣。乾隆四十一年四月,清军班师回朝。乾隆帝亲自到北京城南良乡“行郊迎礼”,进城后,“御紫光阁,行饮至礼”①。

① 《圣武记》卷7《乾隆再定金川土司记》。

① 《碑传集》卷28《阿桂行状》;《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② 《圣武记》卷17《乾隆再定金川土司记》。

① 《清史稿》卷318《阿桂传》。


第五节 治水督师查办钦案


阿桂回京后,其地位继续上升。乾隆四十二年(1777)五月,授武英殿大学士,管理吏部兼正红旗满洲都统;六月,调镶白旗满洲都统,充玉牒馆、国史馆、四库全书总裁,文渊阁领阁事经筵讲官;十月,调镶黄旗满洲都统,管理户部三库;四十三年闰六月,兼管理藩院事,七月署兵部尚书,十一月为上书房总师傅;乾隆四十五年任军机处首席军机大臣;第二年,于敏中死后,又位居大学士班次第一。短短五六年的时间,阿桂已成为清廷“综理部务,赞襄枢要”的第一重臣。

不过,从乾隆四十二年至五十四年之间,阿桂在京城处理政务的时间并不多,他经常以朝廷重臣的身分,被乾隆帝派往各地,解决紧急和棘手的难题。其中首要一项是屡赴各省办理河工和水利事务。乾隆四十四年正月,黄河在河南仪封、兰阳等地决口,阿桂奉命前往治理。他详细了解黄河决口情况,决定在郭家庄开引河,修筑拦黄坝,然而由于黄河下流淤淀,上流溃溢,又经常刮风下雨,拦黄坝屡次筑成,又屡次被冲开。阿桂就在下流王家庄修筑顺黄坝,“兜蓄水势,逼溜直入引河”①。这个办法很有效,第二年三月,所修堤坝均告完工,决口被堵住了。同年十二月,回京城仅半年多的阿桂,又被派赴浙江勘察海塘工程。乾隆四十六年正月,阿桂抵浙后,“悉心履勘,度潮势之缓急,沙性之坚软,工力之难易”②,修筑鱼鳞石塘、柴塘和范公塘。上述工程完成后,又奉命顺道往清江,查勘陶庄河道及高堰石工。这一年秋天,黄河又在河南青龙冈决口,阿桂自甘肃赶赴河南,会同河道总督李奉翰督办堵塞决口。他仍按照成规,在决口处的两端筑坝。十二月,当两坝将要合龙时,副将李荣吉向阿桂建议,水势很盛,应缓一段时间再让两坝合龙。但阿桂不听,仍督促下属加快合龙进度。不久,两坝合龙,官员们都来向阿桂贺功,只有李荣吉不来。阿桂派人去叫李荣吉,他却对使者说:“为荣吉谢相公。坝不可恃,不敢离也。”③过了两天,东坝果然塌落,黄河再次决口。阿桂赶快前往察看,见李荣吉已坠落水中,忙使人救起。于是,他上疏自劾,并请求派熟悉河工的大臣来河南督办。乾隆帝颁旨说:“近年诸臣中经理河务较有把握者,舍阿桂岂复有人?惟当安心静镇,另筹妥办。”④乾隆帝对阿桂的信任,使他重新振作精神。不久,他“奏请将青龙冈迤下至孔家庄、荣华寺和杨家堂引河一律加宽,以期河流宣泄”①。乾降四十七年四月,又奏请“另于青龙冈迤上自兰阳至商邱添筑大堤,挑挖引河,并于北岸建筑坝基,逼溜南趋,以期截溜全归新河”②。这种下流疏引河,上游筑大堤,宣泄与堵截相结合的方法收效很大。乾隆四十八年工程完工后,决口被堵住了。这以后,阿桂于乾隆四十九年八月,又“督河南睢州堤工,三阅月工竣”③。乾隆五十年八月,他再赴河南,勘察微山、睢州工,并察洪泽湖、清口形势。

①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②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③ 《清史稿》卷318《阿桂传》。

④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①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②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③ 《清史列传》卷26《阿桂传》。

当时由于黄河屡屡决口,运河河道淤塞,影响了漕运的正常进行。阿桂仔细了解情况后,力主引黄济运,他说:“臣初到此间,询商萨载、李奉翰及河上员弁,多主引黄灌湖之说。本年湖水极小,不但黄绝清弱,至六月以后,竟至清水涓滴无出,又值黄水盛涨,倒灌入运,直达淮、扬。计惟有借已灌之黄水以送回空,蓄积弱之清水以济重运。查本年二进粮艘行入淮河,全藉黄水浮运,才能过淮渡黄,则回空时虽值黄水消落,而空船吃水无多,设法调剂,似可衔尾遄行。”④此建议被采用,引黄济运自此开始。乾隆五十一年四月,年已七十岁的阿桂又赴清口,勘察堤工;六月到浙江督海塘石工;闰七月,勘江南桃源安东黄河漫口情形及堵筑事宜。乾隆五十二年,黄河在河南睢州十三堡处决口,阿桂于这年六月赶到那里,督促堵塞,十月,睢州拦黄坝合龙后,又奉命勘江南临湖砖石堤工,直到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始回京。阿桂治水生涯的尾声是承办长江河工。乾隆五十三年,荆州万城堤溃决,长江水从西、北两门涌入荆州,大片土地被淹。同年七月,阿桂奉命察看荆州被水情况。他经过一段调查了解后,主张采用先筑坝,再挖引河的方法治理,他说:“此次被水较重,土人多以下游之窖金洲沙涨逼溜所致,若开挖引河,江水平漾无势,仍至淤闭。请于对岸杨林洲靠堤先筑土坝,再接筑鸡嘴石坝,逐步前进,激溜向南,俟洲坳刷成兜湾,再趁势酌挑引河,较为得力。”①阿桂的建议被采纳。同年十月,阿桂回京,但随即又于第二年四月,再次勘察了荆州堤工。

阿桂在数十次奉命治理河工海塘过程中,虽然没有提出超越前人的治水方法,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黄河为患的问题,但他从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克服困难,尽心尽力地堵塞决口,修筑堤坝,这对减少水患带来的损失,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除督办河工外,阿桂在这期间还奉命两次督师镇压甘肃撒拉族、回族起义。甘肃是回族的聚居地之一。乾隆二十六年(1761),甘肃安定(今甘肃定西县)回民马明新创立新教,反对门宦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后来,他见所在地区门宦势力大,就转移到循化厅(今青海循化)撒拉族中去传教。撒拉族同回族一样信奉伊斯兰教,约有三万人,从事农业、皮筏和榨油业。同样遭受清朝统治和压迫的撒拉族民众,很快就接受了马明新的主张,于是新教就在那里传播开来。这引起旧教门宦地主的仇视,新、老教派间多次发生争斗。清政府站在旧教门宦地主一边,于是教派斗争就转化为反抗清朝的武装起义。乾隆四十六年,在马明新的助手苏四十三和韩二个的率领下,撒拉族和回族民众举行了起义。他们攻入老教区,杀死哈尔户长(总头人)韩三十八,并打败了陕甘总督勒尔谨派来镇压的清军,处死了兰州知府杨士玑和河州协副将新柱。义军随之攻占河州(今甘肃临夏市),进袭兰州,准备营救被关入监狱的马明新。

④ 《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① 《清史稿》卷129《河渠志》四。

清政府得知甘肃撒拉族、回族起义的消息后,急忙调发京师健锐、火器营官兵两千名赴甘肃,并命阿桂和户部尚书和珅前往督师。这时,阿桂正在河南督办河工,乾隆帝就命和珅兼程先行。同年六月,和珅到甘肃后,义军已从兰州主动撤离,转移到距兰州三十里的华林山一带。和珅督军进攻,义军人数虽少,但顽强抵抗,“众虽千余,皆新教死党,素业射猎,精火枪,又负地险”①,清军屡攻不下,固原总兵图钦保和近千名官兵都被击毙。不久,阿桂抵甘肃军营,和珅将失利责任归之于诸将不听调遣。阿桂认为如有这种情况,就应以军法处置。于是他就同和珅一起,召集诸将部署作战方略。阿桂发出的每一道指令,诸将都应声答应。阿桂对和珅说:“诸将殊不见其慢,当谁诛?”②和珅又羞又恨,说不出一句话。乾隆帝对和珅的无能也有所察觉,颁诏斥责他不把战争的实际情况上报,说:“自阿桂至军,措置始有条理,一人足办贼,和珅在军,事不归一”③,下令和珅速回京。这件事使和珅益加嫉恨阿桂,二人自此不睦。

和珅回京后,由阿桂一人指挥战事。他见义军防守坚固,特地从四川调来一千名善于在山地作战的藏兵和七百名阿拉善蒙古兵,依仗兵力与武器精良的优势,切断义军水源,将其团团围困。在这种情况下,义军既没有后方的支援,又没有友军的策应,孤军奋战,处于被动地位。同年六月,义军防线终被清军突破,苏四十三在战斗中牺牲。义军余部退入华林寺,仍然英勇抗击。清军竟惨无人道地放火焚烧,义军全部壮烈牺牲,无一人投降。

阿桂镇压起义后,对新教徒进行疯狂的迫害。他将新教徒的田产分给旧教军官,并奏请“将新教礼拜寺概行拆毁,如查有私行传习,阳奉阴违者,照邪教律从重办理”①。陕甘总督李侍尧在查办所谓新教余党时,亦大肆株连罗织,迫害无辜。这就激起了更大的反抗。乾隆四十九年四月,回族民众在新教阿訇田五等人的领导下,在甘肃通渭石峰堡再次举行起义。甘肃提督刚塔率军镇压。田五在战斗中不幸牺牲,马四圭和张文庆继续率众斗争。他们攻占通渭城后,巧设埋伏,将清西安副都统明善和其部下一千二百名士兵全部歼灭。清廷闻讯极为震动,下令逮捕陕甘总督李侍尧、提督刚塔入狱,改命福康安和海兰察统兵进攻义军,同时还命阿桂领健锐、火器营士兵赴甘肃督师。同年六月,阿桂至甘肃后,义军已放弃周围小据点,全力固守石峰堡,“堡踞万山中,四面削险,沟堑纵横”②,十分险要。义军凭借天险,英勇抗击,清军屡攻不下,伤亡惨重。阿桂仍采用断绝水源和围困的手段,欲图迫使义军就范。义军孤立无援,奋勇突围,但未成功。七月,石峰堡被清军攻陷,起义宣告失败。阿桂因镇压有功,被授与轻车都尉世职。

在治水、督师的同时,阿桂还不时被乾隆帝派往各地,查办案件。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冒赈案”就是由阿桂揭露和查办的。这一年,和珅和阿桂先后抵达甘肃督师,镇压撒拉族回族起义。当他们将甘肃境内时常下雨的情况上报朝廷后,乾隆帝就对近年甘肃省官吏屡次上报该省发生旱灾,请求赈济一事产生了怀疑。于是他下令阿桂和陕甘总督李侍尧调查此事。阿桂和李侍尧经过一番了解后,事情真相才开始暴露出来。此案始于乾隆三十九年。这一年原浙江布政使王亶望调任甘肃布政使。他到任后,和陕甘总督勒尔谨串通一气,先将收捐监生的米粮改为折色银两,然后年年虚报旱灾,打着用监粮赈济的名义,将银子全部私分。乾隆帝对甘肃冒赈案十分重视,特遣侍郎杨魁到浙江,会同巡抚陈辉祖,将又调回浙江的王亶望拘留审讯,抄了他的家,得脏银百余万两。在铁证面前,王亶望只得将如何私自改监粮,如何指使兰州知府蒋全迪“示意诸州县伪报旱灾,迫所辖道府具结申转”①,以及如何私分银两的罪状一一招认。乾隆帝下令斩王亶望,赐勒尔谨自尽,现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论绞,并即于兰州将蒋全迪斩首。同时,还命阿桂按治甘肃州县,查勘州县官在此案中的不法行为,规定凡冒赈私分银两在两万两以上者都要处死。阿桂经过一段了解和审讯后,把参与“冒赈案”的官员人数和冒赈银两数基本弄清。牵连此案的道府州县官达六十多人,被斩首的有二十二名,其余的也按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但此案并未最后了结。乾隆四十七年有人控告闽浙总督陈辉祖在查抄王亶望家产时有舞弊行为。于是乾隆帝又命阿桂赴浙江按治。阿桂抵浙后,严鞫陈辉祖,将其在抄家时,以银换金,隐藏玉器,抽换朝珠,将王亶望的赃物窃为己有的罪行查清,陈辉祖遂被革职逮问。第二年二月,因又揭露出陈辉祖任内,浙江全省存在严重的钱粮亏空,乾隆帝一气之下就赐他自尽。

① 《圣武记》卷7《国朝甘肃再征叛回记》。

② 《清史稿》卷319《和珅传》。

③ 《清史稿》卷319《和珅传》。

① 《兰州纪略》卷16。

② 《圣武记》卷7《国朝甘肃再征叛回记》。

① 《清史稿》卷339《王亶望传》。


第六节 鄙视和珅力保晚节


乾隆五十四年(1789)阿桂视察荆州堤工返京后,直到嘉庆二年(1797)病逝的九年时间内,他一直在京城处理政务,度过了人生道路上的最后一段里程。此时,朝廷的政局已为和珅及其同党所把持。和珅善于揣摸和迎合乾隆帝的心意,处处讨其欢心,深得皇帝宠信。阿桂虽以勋臣为首席军机大臣,地位在和珅之上,但因他十余年间经常外出,很少在京城处理政务,使得和珅乘机窃取大权,“和珅柄政久,善伺高宗意,因以弄窃作威福。不附己者,伺隙激上怒,陷之。纳贿者则为周旋,或故缓其事,以俟上怒之霁。大僚恃为奥援,剥削其下以供所欲。盐政、河工素利薮,以征求无厌,日益敝”①。阿桂对和珅专权乱政很是痛恨,但碍于乾隆帝对和珅的宠信,加之自己年已古稀,力不从心,因而也无可奈何。然而他不愿和和珅同流合污,尽管和珅一再拉拢他,也不能动摇他洁身自好之志,“乃除召见议政外,毫不与通交接。凡立御阶之侧,公必去和相十数武,愕然独立,和就与言政事,公亦漫应之,终不移故处也”②。乾隆六十年(1795),乾隆帝禅位于其子颙琰,自己则称太上皇。次年,颙琰正式即位,是为嘉庆元年(1796)。这年阿桂已八十岁,他因身体不适被准休假养病。谁知从此不起,于次年八月病死,终年八十一岁。阿桂死后,被赠太保,入祀贤良祠,谥号文成。

阿桂为乾隆时期著名战将和统帅,屡次统领大军东征西讨,为巩固多民族统一国家立下了重大功勋。他知人善任,发现才能胆识之士,即使是“散僚卒伍”,也“即登荐牍”。其下属有一名叫兴奎的将校,相貌魁伟,气度不凡,阿桂见之曰“此将材也”,即给副将札,命他进攻敌方阵地,果然大获全胜。以后兴奎屡立战功,为一时名将。此外王昶、韩崶、百龄和朱尔赓额等人都是阿桂从他们身为微员时提拔上来的,“其后皆为卿相”。他多谋善断,“闻其于军务倥偬间,惟于幕中独坐饮酒吸烟,秉烛竟夜。或拍案大呼,愀然长啸,持酒旋舞,则次日必有奇谋”。他治军有方,赏罚分明,“其驱使将士,如发蒙振落,其成功者,或奖以数语,或偿以糕果,而其人感激终身,甘与效死”。临危不惧,指挥若定,也使阿桂屡建奇功。当年征金川时,为了掌握敌情,一天傍晚,他率领十数名骑兵,登上一高地观察敌军阵地,但被发现。数百名敌军将高地围住。众寡悬殊,情况十分危急,但阿桂却毫不慌乱。他镇静自如地令随从的骑兵下马,脱下战袍并把它撕碎,悬挂于树上。然后再上马徐徐地走下高地。敌军逼近高地,在落日余辉的照耀下,他们隐隐约约看见树林中似乎挂有许多清军旗帜,估计清军人数一定很多,因而不敢再前进。等到侦察兵探明真相后,阿桂及其部下早已返回军营了。阿桂不仅是著名的统帅,而且是一代名臣。他经常参与国家重大政务的决策,勤慎善断,处理问题细致周到。乾隆四十六年,高宗见国家库存甚丰,就颁旨将康熙,雍正时沿续下来的各行省提镇空名坐粮归入养廉,另行挑补虚额。这样就需增兵六万名,每年也需增军饷三百万两。阿桂上疏劝阻说:“国家经费骤加不觉其多,岁支则难为继。此新增之饷,岁近三百万,二十余年即需七千万。请除边省外,无庸概增”①。应该承认,阿桂所言颇具眼光。

① 《清史稿》卷319《和珅传》。

② 《啸亭杂录》卷8《阿文成相度》。

① 《清史稿》卷318《阿桂传》。

但乾隆自恃库藏充溢,不以阿桂之议为然,决计行之。以后的事实表明这种挑补虚额的做法,不仅没有制止武官吃空饷,而且由于每年多支出军费三百万,时间一长,就便清朝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进入嘉庆时期(1796—1820)以后,清朝财政日益拮据,人们这才认识到阿桂当年的建议是很有远见的。嘉庆十九年(1814),吏部尚书英和在奏疏中说:“即如裁撤武官名粮,添给养廉一事,系乾隆四十六年奏准……臣闻其时,阿桂即有恐数十年后经费不支之奏。可见老臣谋国诸事,务期久远”②。

② 《皇朝经世文编》卷26《户政、理财上》;英和:《开源节流疏》。

(谢选骏指出:皇帝一气之下就可以随意杀人——在这种意义上,皇帝是最大的杀人犯,而且可以逃避杀人罪责。他的赏罚经常不按牌理出牌,因为他是血肉之躯,不是计算机;所以追随皇帝就是一种输多赢少的赌博。这是因为,皇帝和赌场与保险公司一样,都要自己盈利,而责任和代价,则分摊给赌客与投保的客户了。)



【第三十三章 和珅】


和珅,是清代满汉大学士中声势最为显赫的人物。他在乾隆朝任职二十余年,举凡朝廷的军政、财务,皆由其专揽,又是清朝最大的贪官,家中堆满珍宝异物,价值难以统计。他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可以说,对清朝的中衰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节 罕见的发迹


和珅,字致斋,姓钮祜禄氏,满洲正红旗人,生于乾隆十五年(1750)。五世祖尼牙哈纳巴图鲁在清军入关中立有战功,被授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叔祖阿哈硕色在康熙年间,随驾征准噶尔时,“追贼阵亡”,后追叙其军功,赠和珅之父常保一等云骑尉(并承袭三等轻车都尉世职)①,常保还兼任过福建副都统。和珅年少时,曾在咸安宫官学就读,受到了良好的训练,学到了不少本领。乾隆三十四年,他承袭其父世职,并以满洲官学生被挑选入銮仪卫,充当浑唐阿(皇帝轿前的执事人)。传说有一次,乾隆帝出巡,车驾将发,因仓促间找不到黄盖而大怒,高喊:“是谁之过欤?”随行人员皆瞠目相向,不知所措,只有和珅应声回答说:“典守者不得辞其责。”乾隆帝顺着声音看到了和珅,见他仪表俊秀,音响宏亮,高兴地说:“若辈中安得此解人。”①一路上,乾隆帝问他家世年岁,读过什么书。和珅虽无多大学问,但由于读了一些“四书”“五经”,能熟练地背诵某些段落,加之机灵善辩,奏对颇使乾隆帝满意,觉得他是一个人才。乾隆三十七年,和珅被派为总管仪仗,升任三等待卫。他不仅受到乾隆帝的宠信,也得到身居显位的英廉(曾任刑部尚书兼正黄旗满洲都统、大学士、直隶总督)的青睐,英廉将自己亲手抚养大的心爱的孙女嫁给他为妻。

乾隆四十年,和珅被擢为御前侍卫兼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从此加官晋爵,平步青云,几年之内,任至军机大臣、大学士,还先后兼任、担任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理藩院尚书、内务府总管大臣、九门提督、领侍卫内大臣、满洲都统等要职,封一等忠襄公,位极人臣,秉权二十余年。和珅发迹之迅速,在封建社会的官场中亦属罕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封建专制主义在清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乾纲独断”已成为最高统治者的唯一信条。乾隆帝晚年陶醉于“盛世”之中,喜听谀言而不容谏言,更不容对时弊有所指责。他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残酷统治、镇压,在统治集团内部则罗织文字狱,以望文生义、捕风捉影的手段,通过加上莫须有的罪名,制造浓重的恐怖气氛,显示皇帝生杀予夺的专制淫威。其结果,文人士子惴惴自危,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惶恐不安,无不看乾隆帝的眼色行事。这就给和珅这个最善于察颜观色人物的晋升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次,当时朝廷上虽有元勋阿桂等人存在,但对和珅的贪横却无可奈何。阿桂之父阿克敦官拜协办大学士,阿桂以满洲世族而屡建奇功,乾隆四十二年即升为武英殿大学士,相当于首席宰相。但此后十余年间,他经常被乾隆帝派任外差,或赴各省治河,或赴各地查办朝廷命案,或率军出外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清武装起义等等,加之明哲保身,缺乏与和珅进行斗争的精神。

① 乾隆《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5《英额地方钮祜禄氏》。

① 《清朝野史大观》卷6《清人逸事·入相奇缘》。又陈康祺《郎潜纪闻》卷4:“一日,警跸出宫,上偶于舆中阅边报,有奏要犯脱逃者,上微怒,诵《论语》‘虎兕出于柙’三语。扈从诸校尉及期门羽林之属,咸愕眙互询天语云何。和珅独曰:‘爷谓典守者不得辞其责耳。’(原注:凡内臣称上皆曰老爷子,或曰佛爷)上为霁颜。问‘汝读《论语》乎?’对曰:‘然。’又问家世、年岁,奏对皆称旨,自是恩礼日隆,迁官多不次。和珅才敏给,遇事机牙肆应,尤善揣人主喜怒,以故高宗晚年倚毗益笃。”② 以上分见《清史稿》卷319《和珅传》;《清史列传》卷35《和珅传》;《钦定八旗通志》卷328《八旗都统》;《清仁宗实录》(中华书局1986 年版,下引《实录》皆同)卷5、15、21。

如史籍所述:“乾隆末,和珅势渐张,阿桂遇之不稍假借。不与同直庐,朝夕入直,必离立数十武。和珅就与语,漫应之,终不移一步。阿桂内念位将相,受恩遇无与比,乃坐视其乱政,徒以高宗春秋高,不敢遽言,遂未竟其志。”①这就助长了和珅的擅权。

再次,和珅聪明机敏,博闻强记,不但能诗善画,对满、汉、蒙、藏等语言文字也有所知晓,而且掌握了为人鲜知的西域秘咒,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这在当时朝廷官员中是很少见的,使他在随侍皇帝处理大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乾隆帝在《御制平定廓尔喀十五功臣图赞》中赞扬和珅:“大学士、三等忠襄伯和珅,国家用武,帷幄丝纶,事殊四朝(原注:谓汉、唐、宋、明)。清文、汉文、蒙古、西番颇通大义(原注:去岁用兵之际,所有指示机宜,每兼用清文、汉文,此分颁给达赖喇嘛,及传谕廓尔喀敕书,并兼用蒙古、西番字。臣工中通晓西番字者,殊难其人)。唯和珅承旨书谕,俱能办理秩如,勒劳书旨,见称能事。”①另外,和珅也曾为乾隆帝整饬贪污之风效过力。乾隆四十五年,云南粮储道海宁揭露了云贵总督李侍尧贪纵营私后,乾隆帝立即命和珅处理此事。他一到云南,拷问李家仆人,查出许多证据,接着又上疏陈奏云南吏治废弛、府州县多亏帑等情形,回京后又向皇帝面奏了云南盐务、钱法、边防等情况,“多称上意,并允行”②,显示了和珅处理政务的才能。和珅还很“善体圣心”,对皇帝的起居可谓体贴入微。每当乾隆帝“有咳唾之时”,作为堂堂大学士的和珅竟“以溺器进之”③。这无疑是他获得宠信的重要因素。

乾隆帝晚年记忆力大减,智力迟钝,往往“早膳已供,而不过霎时,又索早膳,宦侍不敢言已进,而皇帝亦不觉悟,其衰老健忘,推此可知”④。每当朝鲜等国使臣谒见乾隆帝时,和珅均为出纳帝命之人。例如,嘉庆元年(1796)正月,朝鲜使臣为祝贺嘉庆帝即位,来到北京圆明园后,“太上皇帝使阁老和珅宣旨曰:‘朕虽然归政,大事还是我办。你们回国问国王平安,道路遥远,不必差人来谢恩。’”⑤和珅在对外事务中尚且有如此大的权力,那么他在对内政务中的左右力就可想而知了。

① 《清史稿》卷318《阿桂传》。

① 《钦定八旗通志》卷首。

② 《清史稿》卷319《和珅传》。

③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 册第4840 页,中华书局1980 年版。④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 册第4882 页。

⑤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2 册第4912 页。


第二节 秉权二十余年


和珅自乾隆四十年(1775)发迹,至嘉庆四年(1799)正月被赐死,擅执朝政二十余年。他一人得势,鸡犬升天。弟弟和琳,官至总督,死后晋赠一等公,谥忠壮,配享太庙;儿子丰绅殷德,娶乾隆帝的掌上明珠固伦和孝公主为妻,并累迁都统兼护军统领、内务府大臣;和珅之女嫁给康熙帝之重孙贝勒永鋆,和珅的侄女即和琳之女嫁给乾隆帝之孙子质恪郡王绵庆。和珅与皇室的联姻无疑地巩固了自己的地位。此外,和珅的家人凭借其势,横行霸道。各地的封疆大吏也纷纷攀附和珅,作为向上爬的靠山。正如来华的朝鲜使臣所说:“阁老和珅,用事将二十年,威福由己,贪黩日甚,内而公卿,外而藩阃,皆出其门。纳贿谄附者,多得清要;中立不倚者,如非抵罪,亦必潦倒。上自王公,下至舆儓,莫不侧目唾骂。”①和珅执政期间,劣迹昭彰,大致有如下几方面。

其一,结党营私,排除异己。他自执掌朝政后,立即着手拉拢党羽,把大学士傅恒之子福长安拉入军机处后,两人串通一气,狼狈为奸。福长安成为和珅的得力助手,“其贪黩昧良,仅居和珅之次”②。两江总督苏凌阿,“贪庸异常,每接见属员,曰:‘皇上厚恩,命余觅棺材本来也。’人皆笑之。”就是这样一个厚颜无耻的官僚,因与和珅之弟和琳联姻,于嘉庆二年就担任了东阁大学士,兼署刑部尚书。“其入阁后,龙钟目眊,至不能辨戚友,举动赖人扶掖”,被称为“活傀垒戏”①。侍郎吴省兰、李潢、太仆寺卿李光云,都因曾在和珅家教读,被保列卿贰,兼任学政,成为他的党羽。和珅的族孙景安被委任河南巡抚,他在白莲教起义时不敢与起义军正面作战,总是在起义军后尾随,被人讥为“迎送伯”。

对于不附己者,和珅千方百计予以迫害、打击。乾隆四十六年初,甘肃回民苏四十三等举行反清起义,很快逼近兰州。清廷命和珅为饮差大臣,与大学士阿桂一同督师围剿起义军。因阿桂有疾,和珅受命兼程先进。他一到达兰州,即命诸将分四路冒险进兵,起义军人数虽只千余,但战斗力颇强,“素业射猎,精火枪,又负地险。官兵万余,皆营于城东,与贼辽隔,屡衅挫锐,每夜辄惊扰,枪炮达旦”②。固原总兵图钦保和千余名清兵被击毙。不久,阿桂来到兰州,和珅“委过诸将不听调遣”。后来两人一同部署战事,“阿桂所指挥,辄应如响,乃曰:‘诸将殊不见其慢,当谁诛?’和珅恚甚”。乾隆帝察知此事,斥责和珅奏报不实,令其速回京。“和珅用是衔阿桂,终身与之龃龉”③,两人始终势如水火。

嘉庆帝的老师朱珪及其宠臣、东阁大学士董诰,也躲不过和珅的陷害。

嘉庆元年,太上皇乾隆帝下诏调朱珪来京任大学士,嘉庆帝得知此事后,写诗向自己的老师表示祝贺。然而,“属稿未竟,和珅取白高宗曰:‘嗣皇帝欲市恩于师傅。’”乾隆帝大怒。幸亏董诰在旁解劝:“圣主无过言。”乾隆帝虽未治嘉庆帝和朱珪的罪过,终“以他事罢珪之召”。董诰也因替嘉庆帝说话而得罪了和珅。

①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 册第4881 页。

② 《清仁宗实录》卷37。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8《苏相国》。

② 魏源:《圣武记》卷7《国朝甘肃再征叛回记》。

③ 《清史稿》卷319《和珅传》。

嘉庆二年,董诰回家奔母丧,当时,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正蓬勃发展,乾隆帝欲召回董诰以应付危局。每当他接见大臣时,总要问:“董诰何时来?”三年,董诰葬母毕回京,和珅却从旁制肘,“遏不上闻。”“会驾出,诰于道旁谢恩,高宗见之,喜甚,命暂署刑部尚书。”①才得以冲破和珅的阻挠。

其二,威福由己,控制朝政。对于和珅的专权,不仅朝廷内外,甚至在当时来到中国的外国使臣中也可听到许多议论。例如英国使臣马戛尔尼回国后曾说:“这位中堂大人(按指和珅)统率百僚,管理庶政,许多中国人称之为二皇帝。”②和珅恃宠弄权,独霸军机处。他规定:“凡军机大臣,止准在军机承本日所奉谕旨,部院稿案,不准在军机处办理。司员不准至军机处启事。军机章京办事处,不许闲人窥视。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许至军机处与军机大臣谈论。至通谕王公之事,在乾清门阶下传述,不许在军机处传述。并命科道官一人轮日至隆宗门内纠察。”③这固然有防止以往军机处泄密现象的再发生,但其实质还是为加强和珅个人对军机处的控制大权。和珅又在军机处“直庐自立私寓”,这正如通政司副使钱沣在乾隆五十八年弹劾他的奏书中所说:“国家所以设立衙署,盖欲诸臣共集一堂,互相商榷,佞者既明目共视,难以挟私,贤者亦集思广益,以济其事。今和珅妄立私寓,不与诸大臣同堂办事,而命诸司员传语其间。即有私弊,诸臣不能共知,虽欲参议,无由而得”,显系“启揽权之渐”①。

和珅对干练之臣百般诋毁,处心积虑地扩大自己的职权,施展淫威。乾隆五十六年,清廷刻《石经》于辟雍,命和珅为正总裁。当时,总裁共有八人,尚书彭元瑞独任校勘,并受皇帝之命编《石经考文提要》。“事竣,元瑞被优赉。”和珅十分嫉妒,千方百计地诋毁彭元瑞,说他“所编不善,且言非天子不考文”。乾隆帝对此驳斥说:“书为御定,何得目为私书耶?”但是和珅仍然不死心,私自命人撰写《考文提要举正》,继续攻击彭元瑞。与此同时,他又把此文冒充己作进呈乾隆帝,并以《石经考文提要》“不便士子”为名,要求皇帝将其销毁,被拒绝。后来,“馆臣疏请”将《石经考文提要》颁行全国,由于和珅从中掣肘而“中止”。和珅还暗中命人“磨(《石经》)碑字,凡从古者尽改之”②,以发泄自己的不满。

嘉庆二年,和珅受任刑部尚书时,乾隆帝又命他兼理户部“紧要大事”,但他到任后,竟独揽户部的一切权力。同年,他又下令,以后大臣的奏章,一律要另备一份副本呈交军机处,使和珅先于皇帝阅看奏章,预知臣僚所奏事件的内容。这样,他就通过控制上奏章的渠道独揽了朝政大权。

嘉庆帝永琰当皇子时,被乾隆帝选为储君。和珅密知此事,故于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二日,即定储位诏书发布的前一天,给永琰呈递一柄如意,表示这次即帝位完全是自己拥戴的结果。这实质上是向嘉庆帝邀功,以便在其即位后继续揽权。嘉庆元年,永琰即位为帝,但乾隆帝依然以太上皇名义训政,和珅继续受到重用。

① 《清史稿》卷340《董诰传》。

② [英]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第370 页,商务印书馆1965 年版。③ 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4。

① 徐珂:《清稗类钞》第4 册第1496 页,中华书局1984 年版。

② 《清史稿》卷319《和珅传》。

嘉庆帝虽察觉和珅有挟己之心,但碍于皇父情面,不得不示以亲信之意,同时装出“不欲事事”和与世无争的姿态,以麻痹和珅。如“和珅或以政令奏请皇旨,则辄不省曰:‘惟皇爷处分,朕何敢与焉。’是以珅亦恣行胸臆”。由于乾隆帝耄而健忘,和珅更能左右其意旨,成为出纳帝命之人。于是,他的专擅程度甚于往昔,人皆侧目,连皇帝也莫敢如何。一次宴筵席上,和珅上奏乾隆帝减掉太仆马匹,甚至影响到皇帝乘骑,使嘉庆帝暗自叹息说:“从此不能复乘马矣。”①他还把自己的老师吴省兰派到嘉庆帝身边,名为帮助整理诗集,实欲窥探皇帝的一举一动。更有甚者,他竟能否定皇帝的意旨。嘉庆二年,嘉庆帝鉴于来年春间自己“临雍礼成”,下谕旨定于“冬间大阅”。和珅即以川楚白莲教大起义未被扑灭为由,向乾隆帝提出不拟举行这一典礼。乾隆帝立即接受了和珅的建议,于嘉庆三年九月下谕旨说:“本年大阅,著暂行停止。”②和珅的专擅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其三,荫庇贪官,收受贿赂。乾隆时期,天下承平日久,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达,封建官僚、地主阶级腐化日深,因而贪官数目之多、官员品级之大、赃额之巨、手段之高、范围之广,堪称清代历朝之最。乾隆帝虽然时时以惩贪为务,对贪官屡兴大狱,惩罚的手段颇为严厉,但是剪而不绝,贪官也没有丝毫的改弦易辙,相反的倒是人人聚敛,上下交征,贪心日巨,贪风日炽。检索有关史料,人们就不难发现,许多大案要案均发生在和珅专权之后,显然与和珅不无关系。

乾隆四十六年,浙江巡抚王亶望在甘肃藩司任内贪污监生所交的赈济粮案发,清廷在其家搜出金银百万两之多。结果,王本人被斩,陕甘总督勒尔谨赐令自尽。事后,通政司副使钱沣察明勒尔谨、王亶望皆为和珅私党,陕西巡抚毕沅又经常奔走和门,与勒、王两人狼狈为奸,且知情不举,于是上奏疏弹劾毕沅。他指责毕沅“明知积弊已深,不欲抉之自我,宁且隐忍以负朝廷,实非大臣居心之道,其罪较之捏结各员,尤觉有增无减”,要求“将毕沅比照诸人严加议处,以昭宪典之平”①。和珅虽然没有能保住勒尔谨、王亶望等人的性命,但终于使毕沅免予议处。

乾隆四十七年,山东巡抚国泰、布政使于易简的贪污案发。国泰和于易简朋比为奸,贪赎营私,向下属勒索钱财,以致山东省仓库亏空数十万两,各州县仓库亏空数万两。乾隆帝得此消息后,即派和珅和通政司副使钱沣同往勘察。钱沣先于和珅数日离京,“微服止良乡,见干仆乘马过。侦之,则和遣往山东也。记其貌,伺其还,叱止之。搜身畔得国泰书,具言已挪款备查,中多隐语。”当钱沣到山东后,在历城县库查得库银乃是从商铺暂借充数的,于是宣布,商人必须按限定的时日取回自己借出的银两,否则充公。这样终于查出了国泰、于易简等人贪赃枉法大案。钱沣回京后,将国泰给和珅的信呈递乾隆帝。等和珅回京复命时,“高宗出示国泰书曰:‘朕已知之详,不必复奏也。”②在人证、物证面前,和珅的通风报信、竭力营救终于未能发生效力,国泰、于易简都被赐令自尽。

①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2 册,第4982、4991 页。

② 《清高宗实录》卷1499。

① 《清史稿》卷322《钱沣传》;又《清高宗实录》卷1146、1147。

② 《清朝野史大观》卷6《钱南圆通政之敢言》。

以上两个例子说明,在和珅的纵容下,当时的吏治已十分腐败,可是乾隆帝与和珅还在一味粉饰太平,对正直大臣处处掣肘。乾隆五十五年,内阁学士尹壮图上奏说:“各督抚声名狼藉,吏治废弛。臣经过地方,体察官吏贤否,商民半皆蹙额兴叹。各省风气,大抵皆然。请旨简派满洲大臣同臣往各省密查亏空。”①这番话道出了实情,可是乾隆帝对此十分不快,和珅也很忌恨尹壮图,生怕他的“密查亏空”之火又会烧到自己头上,于是决定整整他。和珅表面上要求乾隆帝派尹壮图和户部侍郎庆成一同赴各地清查仓库,暗中却命令庆成监视牵制尹壮图。庆成每至一地,并不急于盘查,而是游宴数日,令尹壮图枯坐馆舍,一举一动都要受到限制。事先得到消息的地方官吏,赶紧东挪西借,暂时补足亏空,结果自然查不出任何弊窦。尹壮图只得自承虚诳,奏请治己罪。结果刑部以挟诈欺公、妄生异议罪,判处斩决。还是乾隆帝自觉太重了,免去死罪,降职为内阁侍读,后又改为礼部主事。这使和珅贪赃的气焰更加嚣张。

和珅不仅百般庇护各地的贪官污吏,而且更不容许正直官员触及自己的管家。和珅掌权,其管家刘全恃势营私,“衣服、车马、居室皆逾制”。陕西道监察御史曹锡宝“将论劾”,和珅的党羽吴省钦闻知此事,立即跑到热河密告扈从乾隆帝的和珅。于是和珅急忙将刘全叫到热河,主仆两人经过一阵紧张的策划,刘全“毁其室,衣服、车马有逾制,皆匿无迹”。乾隆帝看到曹锡宝的奏疏后,即质问和珅。和珅诡称自己平时对家人管束甚严,如有此事当予以重惩。于是,乾隆帝命留京办事王大臣召曹锡宝“问状”,又令步军统领“遣官从锡宝至全家察视,无迹,锡宝自承冒昧”②。最后受到了革职留任的处分。

和珅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曲庇贪官,主要是因为他从中央和各地官吏手中收受了巨额的贿赂。例如嘉庆四年正月,和珅被捕入狱后,曾交待了一些珍宝的来历。尽管这供词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断记载,但人们仍可从中窥见他贪赃受贿之一斑。和珅说:“珍珠手串,有福康安、海兰察、李侍尧给的,珠帽顶一个,也是海兰察给的。此外珍珠手串,原有二百余串之多,其馈送之人,一时记不清楚。宝石顶子,奴才将小些的,给了丰绅殷德几个(原注:丰绅殷德为和珅子,即尚和孝公主者),其大些的,有福康安给的。至大珠顶,是奴才用四千余两银子给佛宁额尔登布代买的,亦有福康安、海兰察给的。镶珠带头,是穆腾额给的,蓝宝石带头,系富纲给的。又家中银子,有吏部郎中和精额于奴才女人死时送过五百两,此外寅著、伊龄阿都送过,不记数目。其余送银的人甚多,自数百两至千余两不等,实在一时不能记忆。”①由此可见,乾隆后期,尽管清廷诛戮了一大批包括总督、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在年的贪官污吏,但官场的贪污聚敛之风未有丝毫的收敛。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需要筹集大量银两,通过进贡、接驾、祝寿、献礼等方式,以满足乾隆帝挥霍钱财、和珅贪黩无厌的欲望。所以,乾隆帝与和珅实是官场贪污之风的总根子、罪魁祸首。

其四,贪黩无厌,聚敛私财。和珅自掌权后,即以聚敛自丰为唯一之目的。

① 《清史稿》卷322《尹壮图传》。

② 《清史稿》卷322《曹锡宝传》。

① 徐珂:《清稗类钞》第3 册第1080 页。

他贪黩无厌,不顾一切地搜刮财货,其主要手段有:第一,收受贿赂。和珅大权在握,使得各省督抚司道畏其倾陷,不得不辇货权门,以结其奥援。于是纷纷向他行贿,和珅的供词中已说明了这一点。第二,擅取大内宝物。乾隆帝晚年,追求奢侈,挥霍无度,对于女乐、珍宝、宴席、巡游无所不爱,各地官吏和绅商纷纷供奉,因此大内积存了许多宝物。和珅仗着得宠,自由出入宫禁,凡看中的东西便私自拿回家中。乾隆五十五年,有一次兵部尚书孙士毅在宫门外遇见和珅,和珅问他手中所持何物。孙回答说是一只鼻烟壶。和珅接过一看,此壶是由一颗大如雀卵的明珠雕琢而成,精美异常,于是要求孙士毅转赠给他。孙告诉他,此壶早已奏闻皇帝,如果选不中再赠给他。过了几天,和珅又遇见了孙士毅,声称前一日得了一只珠壶。孙一看,原来就是他进奉的那只。当时,他还以为是皇帝赏给和珅的,以后经过调查,方知此壶是和珅从大内偷出去的。

第三,私吞贡物。各地官吏与绅商进贡的宝物,往往未及入宫就被和珅窃取。有一次,宫中某处陈设的一只直径一尺左右的碧玉盘为皇八子打碎。由于此盘是乾隆帝钟爱之物,皇八子十分恐惧。于是就和他的弟弟成亲王一同向和珅求援。和珅故作难色,皇八子吓得大哭。成亲王将和珅拉到僻静处百般求情,和珅才答应设法帮助解决。过了几天,和珅给了兄弟俩一只直径为一尺五寸的碧玉盘,而且色泽也超过了被打碎的那一只。此时,他们才如梦初醒,各地所供之物,上等者皆入和珅宅第,次等者方入宫中。嘉庆帝后来也指出:“督抚等所进贡物,在皇考不过赏收一二件,其余尽入和珅私宅。”①此话虽说替乾隆帝辩解,但却勾画出和珅贪婪的嘴脸。

对于和珅这种肆无忌惮地贪污中饱的劣行,乾隆帝当然不会不知道。然而由于两人相互依赖,在搜刮钱财方面具有共同点,正如著名的明清史专家邓之诚先生所指出的:“乾隆以军旅之费,土木游观,与其不出正供之费,岁无虑亿万,悉索之和珅,和珅索之督抚,督抚索之州县。”①乾隆帝还经常把大量钱财交给和珅,名为任其支配,实为容许其私吞。例如,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初六日,乾隆帝下谕旨将张家口地方所得税课盈余“著交和珅三万两”②。同年二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又把“所得羡余银三千六百两”③交给了和珅。类似的例子恐怕不少,只可惜史籍阙如,使我们难窥全豹。不过,以上两例雄辩地说明,乾隆帝是和珅肆意贪污、侵吞国家资财的后台。

和珅的家产有多少?这是清史研究者经常谈到的一个饶有兴味的题目。

由于官书所记不甚详细,私家著述又互相牴牾,有的任意夸大,实在难辨究竟。不过,嘉庆帝的谕旨和内务府官吏的奏报依然为人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重要线索。

第一,关于和珅的钱财。步军统领、定亲王绵恩的奏折称:臣等奉旨查抄和珅及伊家人刘全等家产,所有查出和珅家:二两平金三万三千五百五十一两,银三百一万四千九十五两三钱三分,俱已交广储司收讫,业经奏闻在案。续查出和珅借出本银钱所开当铺共八座,及家人刘全、刘印、刘陔、胡六自开、伙开当铺共八座,亦经奏闻在案。臣等自正月初八日起迄今,查得和珅契置取租房计一千零一间半,取租地计一千二百六十六顷零。此外查出和珅借出应追本利银二万六千三百十五两,并自栓大车八十辆,每辆银一百二十两,共发出车价银九千六百两,分给各户领办。

① 《清仁宗实录》卷37。

① 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5。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上谕档》,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初六日。

③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上谕档》,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又查出和珅家借出银两,通共本利银二万六千三百十五两。

查出和珅家取租房地,统计取租房地共价银二十万三千三百二十三两五钱二厘,价钱六千一百二十五吊。每年通共取租银四千七百六十六两七钱,租钱三万四千九百二十七吊九百六十八文。①据此,和珅拥有金银四百万两左右,取租房一千零一间半,取租地一千二百六十顷,这些地大多坐落在直隶的保定、河间、承德和京郊一带。此外,和珅在京畿通州、蓟州等地拥有当铺十座左右,对贫苦人民进行高利贷盘剥。他的私宅还役使着京师步军统领衙门及巡捕五营所管步甲兵丁千余名,实际上等于侵吞了巨额的军饷。

第二,关于和珅家藏的珍宝。除了金银之外,和珅家收藏的价值“数逾千万”的珍宝实在惊人。正如嘉庆帝在谕旨中所指:“(和珅)所藏珠宝内,珍珠手串二百余串,较之大内多至数倍。并有大珠,较御用冠顶尤大。又宝石顶并非伊应戴之物,伊所藏真宝石顶数十余个,而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且有内府所无者。”②和珅在当政时期,还纵令家人到处勒索钱财。被嘉庆帝称作“下贱家奴”的和珅家人刘全,拥有银两二十余万,并有若干大珠及珍珠手串。

由上所述,可知和珅确实是清代首屈一指的大贪官。

① 故宫《史料旬刊》第7 期《嘉庆诛和珅案》。

② 《清仁宗实录》卷37。


第三节 可悲的结局


嘉庆元年(1797),震撼全国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爆发了。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恃宠当权的和珅与其党羽上下勾连,借机牟利。白莲教起义之初,和珅指使湖广总督毕沅不以实入告,使乾隆帝和嘉庆帝都以为这次起义不过是“疥癣小疾”,不足挂齿。等起义烽火迅速蔓延后,凡事都由乾隆帝通过和珅调度指挥。这就使和珅得窥乾隆帝旨意,各路军营带兵大员皆以和珅为靠山,“每次奏报打仗情形,小有斩获,即补叙战功,纵有挫衄,亦皆粉饰其辞,并不据实陈奏。伊等之意,自以皇考(乾隆)高年,惟将吉祥之语入告”。结果“虚报功绩,坐冒空粮”①者比比皆是,使本来已凋敝不堪的财政更加困窘,从而加深了清朝统治的危机。

和珅种种以权相当国、恃宠骄甚的行为,引起嘉庆帝的极大不满,但碍于乾隆帝之面,强为容忍。当时有的大臣对嘉庆帝上奏乾隆帝须由和珅代转提出非议,嘉庆帝虽然表面上若无其事地说:“朕方依相国理四海,何可轻也!”但已存杀和珅之心。还有一次早朝已罢,乾隆帝单传和珅入见。和珅至,“跪良久,上皇闭目,口中喃喃有所语。颙琰(即永琰,嘉庆即位后将“永”改“颙”)极力谛听,终不能解一字。久之,忽启目曰:‘其人何姓名?’珅应声对曰:‘徐天德、苟文明。’上皇复闭目诵不辍,移时,始麾之出。颙琰大骇愕,以问和珅。珅对曰:‘上皇所诵者,西域秘咒也。诵此咒则所恶之人虽在数千里外,亦当无疾而死,或有奇祸。奴才闻上皇持此咒,知所欲咒者,必为教匪悍酋,故竟以此二人名对也。’颙琰闻之,益骇,知珅亦娴此术,益存必杀之心”①。

嘉庆四年正月初三,乾隆帝去世。第二天,嘉庆帝削去了和珅的军机大臣、九门提督衔,命与其党羽、户部尚书福长安昼夜守直殡殿,不得擅自出入。接着,他又下了一道谕旨,内称:太上皇之在位,英明仁慈……遐龄既高,仁慈益甚,如文臣将士,稍著劳绩,立与封赏。即偶或兵败失机,亦不重惩,惟去职留任而已。设能带罪立功,则前咎且不问,仍与复职,并加优奖,足证上皇圣慈,待遇臣僚之恩洪惠深,可谓至极!讵内外文武,不能体上皇之柔怀,反通同为弊,出征之师,以负言胜,略一挫敌,则历陈功绩,冀膺上赏,其心已不可问。而况丧师辱国,罪岂尚可逭乎?久之内外蒙蔽,上下欺隐,匪乱屡作,殃及良民。武政之废,将士骄惰,赖有上皇近臣,为之缓颊,日复一日,几目朝廷法律,犹同儿戏,长此以往,国体何存,威信奚在?且查历年兵部,军糈一项,动辄钜万,究之事实,则皆执权者从而吞没,辗转盘剥,迨及士卒,只十分之一二,则国家坐耗巨饷,非养兵也,乃为权臣谋耳。试问兵奚能强,战焉可克?盖国之强弱,与武政相关,甚为重要,今疏忽如是,后将何堪!是以特着各部院大臣着实查办,以修武政,而安天下。此谕。①

① 《清仁宗实录》卷37。

①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中第240 页,商务印书馆1928 年版。

① 转引自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中第240、241 页。

谕中“上皇近臣”显系指乾隆帝之宠臣军机大臣和珅而言,这表明嘉庆帝决心要正其罪而诛之。因此,谕旨一下,举朝震惊,反和珅派立即活跃起来。给事中王念孙等引经据义,首劾和珅,非常符合嘉庆帝的心意。正月初八日,嘉庆帝下令将和珅及其党羽、户部尚书福长安逮捕入狱。十一日,嘉庆帝在上谕中列举了和珅的种种罪状,命令各省督抚据此议罪,同时又指出,和珅如另有劣迹,一并据实复奏。于是,直隶总督胡季堂奏称:和珅丧尽天良,非复人类,种种悖逆不臣之行为,几同川楚“教匪”,而其贪黩放荡之劣迹,直如一无耻小人,更有甚者,丧心病狂,目无君上。②他要求按大逆律将和珅凌迟处死。这就有力地支持了嘉庆帝,从而将反对和珅的斗争推向了高潮。

十五日,嘉庆帝亲自宣布了和珅的二十大罪,具体条列如下:朕于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册封皇太子,尚未宣布谕旨,而和珅于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递如意,漏泄机密,居然以拥戴为功。其大罪一。

上年正月,皇考在圆明园召见和珅。伊竟骑马直进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无父无君,莫此为甚。其大罪二。

又因腿疾,乘坐椅轿抬入大内,肩舆出入神武门,众目共睹,毫无忌惮。其大罪三。

将出宫女子娶为次妻,罔顾廉耻。其大罪四。

自剿办教匪以来,皇考盼望军书,刻萦宵旰。乃和珅于各路军营递到奏报,任意延搁,有心欺蔽,以致军务日久未竣。其大罪五。

皇考圣躬不豫时,和珅毫无忧戚,每进见后,出向外廷人员叙说,谈笑如常,丧心病狂。其大罪六。

昨冬皇考力疾披章,批谕字画,间有未真之处,和珅胆敢口称不如撕去,另行拟旨。其大罪七。

前奉皇考谕旨,令伊管理吏部、刑部事务,嗣因军需销算,伊系熟手,是以又谕令兼理户部题奏报销事件。伊竟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一字。其大罪八。

上年十二月内,奎舒奏报循化、贵德二厅贼番聚众千余,抢夺达赖喇嘛商人牛只,杀伤二命,在青海肆劫一案,和珅竟将原奏驳回,隐匿不办,全不以边务为事。其大罪九。

皇考入遐后,朕谕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来京。和珅不遵谕旨,令已未出痘者,俱不必来京,全不顾国家抚绥外藩之意,其居心实不可问。其大罪十。

大学士苏凌阿,两耳重听,衰迈难堪,因系伊弟和琳姻亲,竟隐匿不奏。侍郎吴省兰、李潢、太仆寺卿李光云皆曾在伊家教读,并保列卿阶,兼任学政。其大罪十一。

军机处记名人员,和珅任意撤去。种种专擅,不可枚举。其大罪十二。

昨将和珅家产查抄,所盖楠木房屋,僭侈逾制。其多宝阁及隔段式样,皆仿照宁寿宫制度,其园寓点缀,竟与圆明园、蓬岛、瑶台无异。不知是何肺肠。其大罪十三。

蓟州坟茔,居然设立享殿,开置隧道。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称。其大罪十四。

家内所藏珍宝,内珍珠手串竟有二百余串,较之大内多至数倍,并有大珠,较御用冠顶尤大。其大罪十五。

又宝石顶并非伊应戴之物,所藏真宝石顶有数十余个,而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且有内府所无者。其大罪十六。

家内银两及衣服等件,数逾千万,其大罪十七。

且有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内并有埋藏银两百余万。其大罪十八。

附近通州、蓟州地方,均有当铺钱店,查计资本,又不下十余万。以首辅大臣,下与小民争利。其大罪十九。

伊家人刘全,不过下贱家奴,而查抄赀产,竟至二十余万,并有大珠及珍珠手串。若非纵令需索,何得如此丰饶?其大罪二十。①

和珅在审讯中,虽然作了一番辩解,称其中一些条款“实系出自太上皇帝的旨意”,但皆一一供认不讳,“奴才罪该万死”②。最后由大学士九卿文武大员等定拟和珅罪名,请照大逆律凌迟处死,福长安照朋党律斩决。嘉庆帝初欲照此办理,但由于皇妹和孝公主再三涕泣求情,大臣董诰、刘墉等也奏称和珅曾任乾隆朝大臣,请从次律。十八日,嘉庆帝决定照雍正帝诛年羹尧例,赐令和珅自尽;福长安从宽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并令监提福长安前往和珅狱所,跪视和珅自尽后,再押回本狱,后又将其释放回家,到裕陵去守陵。和珅之弟和琳已死,削夺公爵,撤出太庙,并毁专祠。和珅之子丰绅殷德因娶和孝公主为额驸,留袭伯爵,其余职务一概免除。和珅党羽苏凌阿、吴省兰、李潢、李光云等降革有差。

和珅临死时作诗一首:“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他时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孟森先生指出:“(和珅)临绝作诗,似偈似谣,不甚可解。或谓水泛含龙,似用夏后龙漦故事,为孝钦祸清之兆。香烟后身,孝钦或有烟瘾,而和珅于嘉庆初己染此癖,亦未可知。当时能吸洋烟者为绝少,至咸、同、光则不足奇。但以此为识,直谓再生作亡清之祸首,以报身仇耳。此无稽之谈,姑存轶闻。”①和珅被诛,嘉庆帝除去了多年的政敌和身边的隐患,并使封建专制主义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同时,清廷皇室也积聚了一大笔财产。如嘉庆帝将和珅住宅的一半赏给了庆郡王永璘,和珅之园淑春园的一半赏给了成亲王永瑆,另赐给公主很多财产,“累日携运不进”②。故有民间谚语:“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② 《清仁宗实录》卷37。

① 《清仁宗实录》卷37。

② 徐珂:《清稗类钞》第3 册,第1081 页。

① 孟森:《明清史讲义》下第574 页,中华书局1981 年版。

② 孟森:《明清史讲义》下第574 页,中华书局1981 年版。

(谢选骏指出:和珅竟到老狗乾隆那里告小狗嘉庆的状,可见他跋扈到了何种地步——几乎不把乾隆当作外人了,宫里的东西也可以随便纳入家中。甚至嘉庆也不敢在乾隆面前告状和珅。由此可见,和珅与乾隆的关系比父子还亲。那是什么关系?原来是亲家关系——和神的儿子娶了乾隆的女儿,所以和珅的贪污等于乾隆的贪污了。因此史书上有关和珅的记载,都是家长里短的故事、三姑六婆的传闻,真是“国家一体”,宫廷政治,琐屑无聊!)



【第三十四章 郑板桥】


郑板桥,名燮,字克柔,因排行第二,自称郑大、郑大郎。板桥是其号,或题板桥居士、板桥道人,晚年自署板桥老人。他是清代杰出的艺术家、文学家。

板桥生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卒于乾隆三十年(1765)。终年七十三岁。综观其一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四十四岁以前,在贫困中成长;四十四岁以后至六十一岁以前,中举做官;六十一岁以后,卖画终老。


第一节 家业衰败刻苦求学


郑氏祖上本属书香门第,先世原居苏州,明代洪武年间始迁扬州府属兴化县城东之汪头。曾祖新万,字长卿,是个庠生。祖父湜,字清之,是个儒官。父亲名之本,字立庵,号梦阳,是个品学兼优的廪生,先后教授过几百名生徒。舅父汪翊文,奇才博学,隐居不仕。生母汪氏,在郑板桥出生三岁时就去世,故板桥有“我生三岁我母无,叮咛难割襁中孤;登床索乳抱母卧,不知母殁还相呼”的凄恻诗句。以后,父亲娶继室郝氏,对板桥也很疼爱,他在《七歌》中追念:“无端涕泗横栏干,思我后母心悲酸,十载持家足辛苦,使我不复忧饥寒。”

板桥的叔父之标,字省庵,也很爱板桥。叔父有一子,名墨,字五桥,也是庠生。堂兄弟之间感情很好,有如亲兄弟一般。

从郑板桥与舍弟郑墨的通信中可看出,郑家原有典产三百亩,还雇用过佃户、女佣。板桥做秀才时还从家中旧竹书箱中找出不少前代家奴的契卷。但当板桥出世时,家业渐次衰落。

板桥是由乳母费氏照养大的。费氏原是祖母蔡氏的侍女,当板桥生母去世后,费氏把板桥视为己出。在灾荒年景,费氏也总是驮着板桥上街,先买块饼塞在他手里,再去料理家务。故板桥后来写有《乳母诗》云:“食禄千万钟,不如饼在手。”表示了对乳母的怀念。

板桥对乳母的感情很深。费氏有段时间暂别郑家到他处谋生,临走前,把板桥老祖母的旧衣服洗好补好,把缸里的水汲满,买几十捆柴草堆积灶下,就走了。板桥早晨跨进费氏的房间,里面空荡荡的,摸摸灶上尚有余温,锅里放着一碗饭、一盆菜,就是费氏平时给板桥准备的。板桥一见这情景,只是痛哭,连饭也不想吃了。费氏勤劳的一生及其高尚情操,潜移默化,深深感染了板桥,他后来为官清廉公正,能够体恤百姓的疾苦,与这也不无关系。板桥小时在家里,一直受着他父亲的直接教育和舅家的影响。三岁时,父亲就开始教他识字、写字,五、六岁时教他读诗背诵。六岁以后,教他读“四书”“五经”,要他抄写熟记。八、九岁时,父亲教他作文联对,还常去舅父家聆听舅父汪翊文的开导与教诲。《板桥自序》称自己“幼随其父学,无师也。”又说:“板桥文学性分,得外家气居多。”直至十七、八岁时,板桥才离开兴化老家到真州(今仪征县)的毛家桥去读书。

板桥读书很刻苦,且善于独立思考。他不相信有过目成诵的神童。他在《潍县署中寄舍弟墨一书》中说:“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眼中了了,心下匆匆,方寸无多,往来应接不暇,如看场中美色,一眼即过,与我何与也。”他还认为,无所不诵不是好事,对书要有选择,即使好的书,也要选择书中好的来读,有些章节,令人可歌可泣,更应该“反复诵观”。所以,他能在熟读上下苦功夫,经常一部书要读上多遍,务求能背得下来。板桥读的书也很广泛。他虽不喜欢考证繁烦的经学,但仍然花很大的功夫去攻读。他喜欢读历史、诗词、散文等作品。“少年游冶学秦柳,十年感慨学辛苏。”他不是个束缚在经书教条中的书呆子,也不总坐书斋死读书,而是喜欢走出家门,面向大自然。《板桥自序》中说:“板桥非闭户读书者,长游于古松、荒寺、平沙、远水、峭壁、墟墓之间。然无之非读书也。”二十岁时,板桥从真州回到家乡,拜陆种园老先生为师。陆种园品行高洁,文才横溢,书法很有个人风格,尤擅长填词。板桥就跟他学习填词。与此同时,他还结交了许多诗朋画友。由于板桥天分较高,学习勤奋刻苦,再加之名师尽心指点,他不仅通读了“四书”“五经”,且在绘画、书法、作诗、填词诸方面都有了名声,很快他就成为当时兴化县有名的秀才了。

板桥二十三岁时,与徐氏结婚。徐氏是个贤惠温顺的女子。婚后他们有了两男一女,为了养家活口,板桥只得辍学了。

板桥年轻时喜欢写字,爱好学画。他特别爱画竹。他家原有两间茅屋,茅屋的南边有些空地,种了许多竹子。每天早晨,板桥起床后就去看竹。竹,“劲节可风,潇洒不俗”,“历四时而长茂,值霜雪而不凋”,时时引起画家的共鸣。此外,他还画兰、画石。在二十岁左右,板桥的兰、竹、石已画得十分出色了。随着年事增长,阅历丰富,功夫日深,兰、竹、石在他笔下越来越不同凡响。于是他就常常以卖画鬻字来解救生活的贫困,所谓“日卖百钱,以代耕稼,实救贫困,托名风雅”。但是,由于他的竹画立意高稚,借竹咏志,能欣赏他字画的人并不多。

卖字画不行,不得已办起了塾馆,教几个蒙童。起初,他在兴化东门宝塔湾开馆。婚后第四年,他离开家乡,前往真州的江村教学,过着“傍人门户渡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的生活①。但灾荒年景,学生肚子都吃不饱,哪来束脩献给老师!所以,卖画无人要,教书无人来,“几年落拓向江海,谋事十事九事殆”,结果仍是一事无成②。

大约三十岁上,板桥的父亲去世了,家中境况更是艰难,揭不开锅是常事,门前债主不绝,儿子送先生的束脩也出不起,只好辍学回家。没法子,连老父遗留下的一些书籍也只好贱价出售,“今年父殁遗书卖,剩卷残编看不快;爨下荒凉告绝薪,门前剥啄来催债。”③板桥陷入了穷途末路的境地。接着,又是独生爱子早逝。至三十九岁时,他的结发妻徐氏也不幸病殁。这一连串的打击,直使得郑板桥对前途感到了失望,甚至产生了“我已无家不愿归,请来了此前生果”的悲观思想。在这艰难困顿,消沉颓唐中,幸而遇到江西程羽宸,慷慨解囊,以一千两银子相助,才“扫开寒雾”,“一洗穷愁”,使他解脱家庭的牵累,得以出游庐山、燕京、杭州等地。

板桥在四十岁中举之前,曾有三次出游。先是,板桥在三十二岁时出游江西,结识无方上人于庐山,板桥为之写竹、题诗,以后时有交往。三十三岁时,板桥又出游燕京,写下了著名的《燕京杂诗》,“不烧铅汞不逃禅,不爱乌纱不要钱;但愿清秋长夏日,江湖常放米家船”,板桥在诗中直率地提出了“不爱乌纱不爱钱”的主张。郑方坤《郑燮小传》在记述板桥此次旅京情况时也说:板桥“壮岁客燕市,喜与神宗尊宿及期门、羽林诸子弟游,日放高谈,臧否人物,无所忌讳,坐是得狂名”①。还有一次是在板桥四十岁那年秋天,出游杭州,漫步在风光明媚,“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堤上,怀古咏今。他还多次来往钱塘江边,领略潮涨潮落、云起云飞的壮观,兴之所至,不能自已,吟出了《韬光庵》、《观潮行》、《弄嘲曲》等壮丽诗篇。板桥的前半生,就是这样度过的:读书、授课、著文、卖画、出游。此时的心情,正如他在《落拓》中自我写照的那样:“乞食山僧庙,缝衣歌妓① 《郑板桥集·教馆诗》。

② 《郑板桥集·七歌》之五。

③ 《郑板桥集·七歌》之一。

① 《郑板桥集》附录。

家。年年江上客,只是为看花。”


第二节 清廉为官


板桥虽然落拓不羁,济世之志却未泯灭,四十岁以后还在为功名奔走。

他不愿一辈子仅做个“锦绣才子”,曾说:“凡所谓锦绣才子者,皆天下之废物也,而况未必锦绣者乎!”在他看来:“读书作文者,岂仅文之云尔哉?将以开心明理,内有养而外有济也。得志则加之于民,不得志则独善其身。”①他也有进入仕途之心,因为这不仅能安身立命,而且能兼济天下,这才算不枉读了半生诗书。

板桥自己虽然也很想成为匡时济世之才,然而几次赴考,均名落孙山,所以一度心灰意冷,行迹散漫。不过,他认为,做官应读书,但读书不一定做官:“凡人读书,原拿不定发达,然即不发达,要不可以不读书。”即使不做官,也应该好好读书,“东投西窜,费时失业,徒丧其品,而卒归于无济,何如优游书史中,不求获而得力在眉睫乎!”②板桥进入中年后,曾有两段时间专心读书,一次是在雍正六年(1728)他三十六岁时,住兴化天宁寺,主要是攻读“四书”“五经”,同时学习研究书法艺术,曾手写《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各一部;书中直、隶、行、草相参的雏形已初步形成,尽管还嫌稚俗,却已显出一定功夫。第二次是在雍正十三年他四十三岁时,由于得到朋友的资助,他再度离开家乡,到焦山别峰庵、双峰阁发愤攻读。这回学习内容则更广泛了,除读“四书”“五经”外,还读《左传》、《史记》、《庄子》、《离骚》及贾、董策略、诸葛表章、韩文、杜诗、二十一史等,可谓经、史、子、集通观博览。这样系统的学习,为他后来的参政、论世、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雍正十年,板桥四十岁时曾赴南京乡试,中了举人。而经过这次焦山借宿苦读,终于在乾隆帝即位那年(1736),赴京都应试,中了进士。他得意地画了一幅《秋葵石笋图》,并题上一诗:“牡丹富贵号花王,芍药调和宰相样。我亦终葵称进士,相随丹桂状元郎。”此时,他已四十四岁,虽不能像牡丹、芍药在春天与群花争艳,却能像秋葵那样与丹桂齐芳。

在封建社会里,“学而优则仕”是通行的法则,郑板桥作为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当然也不会回避这一条路径。但他自乾隆元年中进士后,直至乾隆六年他四十九岁时,才被选为七品县令,去山东范县就任。

范县是鲁西的一个小县,地处黄河北岸。板桥骑了毛驴,带了书僮,一捆行李,几包书,一张琴,来到范县县衙。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叫人把县府衙门的墙壁打了百来个洞,大家莫名其妙,他解释说是“出前官恶习俗气耳”。因为在他看来,县衙与外面隔着厚厚的墙,新鲜空气进不来,衙里龌龊空气出不去。前任县官们偏爱空气污浊,房间发霉,他却需要自由自在与人交往,打破县令与百姓间的隔膜。

范县百姓对官府避而远之,小小衙门倒也清静。板桥无所事事,作画看花,饮酒解闷;醉后激奋,不免引亢高歌。声音传到门外,引起衙役议论,说这个县官真有些颠疯。这个议论给小丫头听到,急忙奔告板桥的家属。家属劝说:历来只有狂士、狂生,没有听说还有狂官,应当引起注意。此后,板桥就改在黄昏之后喝酒,酒后即睡,不再像开始时那样了。

① 《郑板桥集·与江宾谷江九禹书》。

② 《郑板桥集·潍县寄舍弟墨第四书》。

不久,板桥走出衙门,接触社会,了解民情。当时“父母官”出门,总得鸣锣喝道,大张旗鼓,喝令百姓肃静迴避。板桥却一反惯例,免去这些排场:“喝道排衙懒不禁,芒鞋问俗入林深。一杯白水荒塗进,惭愧村愚百姓心。”他经常不在衙门里而是在乡下巡视:“几回大府来相问,陇上闲眠看耦耕。”①由于板桥与农民接触,使他认识到了农民的作用。他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弟的书》中说:“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使天下无农民,举世皆饿死矣”。

板桥办事公道,有较明显的爱憎观点。一次,有个姓李的四川籍学生,在县试考中第一名,但是考生们因他不是本地人,大家哄起来,不准李生应考。李生找板桥大哭了一场,诉说他已迁居范县十七年了,如果要回原籍应试,一则路途遥远,蜀道难行,二则即使回原籍后,语言不通,实在无法可想。板桥听了十分同情他,立即向府宪报告,请求解决。府宪反而诬说板桥“私有所询,乖违公义”。板桥如哑子吃黄莲,有苦没处说,只得忍痛将他除名;但为了李生的前途着想,就把他收做画徒,热心教育栽培他。

又如,范县有崇仁寺和大悲庵邻近相对,有一对年轻的和尚、尼姑相爱,村上人因为他们触犯了“清规戒律”,抓去见官。板桥看看他们两人年龄相仿,情投意合,就“令其还俗,配为夫妇”,并且写了一首律诗送给他们,其中有两句:“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这表明板桥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成人之美。

板桥是个耿直的读书人,他不爱巴结上司,而对贪官污吏则十分憎恨。

《小豆棚杂记》还记载着这么一件事:板桥有次因公到省城济南去办事,上司都很器重他,请他去趵突泉赴宴,一边喝酒,一边观赏“天下第一泉”,并嘱他做诗。板桥应声道:“原原有本岂徒然,静里观澜感逝川;流到海边浑是卤,更难人辨识清泉。”大家听了很不高兴,说是在讥讽上司。这首诗的确很有胆识,一下刺痛了那些贪官污吏。

由于板桥不摆官架子,办事公道,廉洁爱民,范县百姓把他当做是个谆谆善诱的长者敬重他。他在范县一共五年,五年知县任上他关心百姓的生活疾苦,做了不少有益于百姓的事,所以被后人称颂为:“爱民如子,绝苞苴,无留牍,公余辄与文士觞咏,有忘其为长吏者”①。

乾隆十一年,板桥已五十四岁了。他离开了范县,被调到潍县当县令。

像在范县那样,板桥常常穿着便衣到潍县四乡去访察民情,关心着民间疾苦,且能秉公办事。有一次他夜里出门,听到茅屋里传来琅琅读书声,一问原来是有个名叫韩梦周的,家里很穷,板桥就用自己的薪金帮助他,使韩攻读中举,成了进士。韩梦周后与板桥结为知己。

潍县地处渤海边,盛产海盐,盐商很多。大盐商有钱也有势,经营官盐,往往倚势欺压小本经营的私盐小贩。板桥遇到这样的诉讼案,总是“右窭子而左富商”,保障了私盐小贩的利益。

板桥对自己施政的失误也是敢于正视的。当时潍县地方每到冬天,偷盗抢劫的事很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板桥就招集当地人编成小队,专事巡查,防范和缉捕罪犯。这本来是好意,不料队里有些不纯分子滥用职权,对无辜农民进行敲诈勒索,而对坐地分赃的罪犯却放纵不管,弄得百姓怨声载道。

① 《郑板桥集·喝道》、《范县姚太守》。

① 《兴化县志》卷8。

板桥发觉后,一面派人暗中调查处理,一面沉痛地检讨说:“殊令我愧对子民也!”立即把小队解散了。②板桥在潍县共住了七年。这七年中最大的功绩就是救济灾民。

乾隆十一、十二年,山东潍县等地连年灾荒,发生了“人相食”的惨事。板桥目睹现状,痛心异常,决定开仓借贷。当时不少官吏怕出事,阻止他这样做,或是劝他先向上司呈报请示。板桥激动地说:“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随即拨出一批谷子,叫百姓写领条借给,救活了万人的生命。秋后仍无收成,板桥便把借条当众烧掉了。他还沉痛地写下了《逃荒行》、《还家行》、《思归行》等反映灾民悲惨命运的诗篇。

由于“板桥性疏放不羁,以进士选范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又如故,为上官所斥”①。他秉性耿直,十二年官场生活,两袖清风,从不送礼孝敬上司,在处理诉讼案中,也不袒护地方富豪。尤其是在灾荒之年,以救民为要而开官仓,没把上司放在眼中,又令城内大户设厂煮粥,救济难民。这就更直接侵犯了豪商富贾的利益,为大官富商所不容。所以在乾隆十八年春,板桥六十一岁时,竟因“以请赈忤大吏”,又被诬告有贪污中饱之嫌,而被撤职罢官了。

板桥早就不想当这知县官了,“人皆以做官为乐,我今反以做官为苦”②。十二年的官场生活,使他目睹了社会的黑暗和民间的疾苦。他虽有“补天”之心,但并不是轻易能够“得志加之于民”的。他的宏图无法实现,他的才智无处施展,对现实极端不满,想改革时弊又困难重重。他只能以嬉笑怒骂之态,诗词书画之笔,既佯狂又隐晦地表露自己的思想。他于五十七岁时编定了《郑板桥全集》一书。后因健康状况欠佳,“决计告病乞休”,且一辞再辞三辞,但“苦衷不为上峰见谅”。他多次提出要求告老还乡,总不得批准,最后竟落个如此结局,这实在是一起冤案。当他含冤离开潍县时,“止用驴子三头,其一板桥自乘,垫以铺陈;其一驮两书夹板,上横担阮弦一具;其一则小皂隶而娈童者骑以前导。板桥则岚帽毡衣,出大堂揖新令尹,据鞍而告之曰:‘我郑燮以婪败,今日归装若是其轻而且简,诸君子力锯清流,雅操相尚,行见上游器重,指顾莺迁,倘异日去潍之际,其无亡郑大之泊也”①。意思是说:我郑板桥是因为“贪污”丢官的,我这行李又轻便又简单,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贪污的银钱放到哪里去了。两书夹板,一具阮弦,就是他的全部财产,这对于那些诬告者,是一个绝妙的回答。

板桥去官之日,潍县百姓遮道挽留,家家画像以祀,并为建生祠。可见留在当时人民心目中的郑板桥,俨然是一位廉洁奉公的清官。自此后他与官场告别,再也没有重新作官。但总的说来,他在山东任上期间,家庭生活是较以前“稍稍富贵”些了。以后则又“稍稍贫”,先回老家兴化待了些日,然后来到阔别多年的扬州,开始了卖画终老的生活。

① 蒋宝龄:《墨林新话》。

② 《郑板桥家书》。

① 《小豆棚杂记》。


第三节 卖画终老


板桥回到阔别十多年的扬州,虽说不上是穷途落拓,却也决非衣锦还乡。板桥在未入仕途之前,靠画竹卖文谋生,这次归来,只好重操旧业,依旧靠卖画维持生活。

回到扬州,板桥第一幅画就是画墨竹,画上题辞道:“二十年前载酒瓶,春风倚醉竹西亭;而今再种扬州竹,依旧淮南一片青。”回想过去的生活,回顾大半生的经历,忆昔抚今,感慨系之。数十年前,板桥就在屋前栽竹,爱竹如命,不仅自己赏竹,还挥毫画竹,以卖画为生。“十载扬州作画师,长将赭墨代胭脂;写来竹柏无颜色,卖与东风不合时。”①那时,板桥穷愁潦倒,无路可走,卖画糊口,实不得而已。后来,板桥虽入仕途,但在范县任上,已有以做官为苦的感叹,直视靴帽如桎梏,懊悔入了仕途。如今,板桥在官场的激流中勇退,又回故乡卖画为生了,总算遂了他的心愿,从此可以自由自在,不必再受官场瘴气的熏染。然而,这次卖画虽与上次卖画一样,都是以此为谋生手段,但板桥在宦海浮沉中经历了一番波折,亲自体验到了官场的黑暗、人生的辛酸,思想感情已有了变化,他对生活的感受也有所不同了。表现在板桥的诗画中,就愈益显示出他那清劲挺拔的豪气来。

板桥重返扬州卖画,名气已经很大,远近官绅士民,都向板桥索画,使得他应接不暇。为了谋生,板桥不能不收酬金,而且决不含糊,不让那些想占便宜者得逞。晚年,板桥年老体倦,更不愿在卖画酬金上与人纠缠,干脆标定价格,并赋一诗,以诗谢客:“画竹多于买作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②但是,板桥却不是见钱眼开,有求必应。“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他声言:“凡吾画兰画竹画石,用以慰天下之穷人,非以供天下之安享人也。”①当时有不少豪门富商,并不懂得板桥的艺术,但为了故弄风雅,点缀厅堂,求画于板桥,板桥却置之不理。有些富商,为了求画,竟几费周折,迂回周旋,用计赚骗。

板桥所画,多为兰竹。板桥自己曾和石涛作过比较:“石涛善画,盖有万种,兰竹其余事也。板桥专画兰竹,五十余年,不画他物。彼务博,我务专,安见专之不如博乎!”为什么板桥最爱画兰竹?板桥在《题兰竹石二十七则》说道:“四时花草最无穷,时到芬芳过便空。唯有山中兰与竹,经春历夏又秋冬。”兰竹不怕暴风骤雨、天寒地冻,这样的本性最适于表现板桥那种不为俗屈的凌云豪气:“能豁吾胸”。板桥画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正是为了表现画家自己千秋不变之人。板桥爱兰、竹、石之情极深,把他自己的生命都灌注到画中去了。他在题《竹石》诗中说:“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非唯我爱竹石,即竹石亦爱我也。”

不过,板桥画虽多兰竹,晚年却也画梅菊芙蓉,用以寄意。板桥所画《柱石图》,题诗云:“谁与荒斋伴寂寥,一枝柱石上云霄。挺然直是陶元亮,五斗何能折我腰?”在他的《梅竹》画上题诗道:“一生从未画梅花,不识孤山处士家。今日画梅兼画竹,岁寒心事满烟霞。”板桥所画,意之所至,随意挥洒,笔趣横生,意尽而止。

① 《郑板桥集·和学使者于殿元枉赠之作》。

② 《郑板桥集·板桥润格》。

① 《郑板桥集·靳秋田索画》。

在扬州卖画期间,板桥和“扬州八怪”两画家李鱓、李方膺过从甚密。

李鱓,号复堂、懊道人。康熙五十年(1711)中举人,被召供奉内廷,但不愿束缚在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宫廷画上,终被解职。后来,李鱓当过山东滕县知县,又因触犯权贵而去官,早在板桥之先已回扬州卖画。板桥在潍县为官时就已想追随李鱓回扬州卖画终老,他们既是同乡,又是知交,感情极好,交往极深。李方膺是南通人,离板桥家不远。他们以书画诗文会友,相互协作、鼓励、琢磨,在板桥回扬州的第三年,三人就一起作了《岁寒三友图》,板桥题诗道:“复堂奇笔画老松,晴江乾墨插梅兄,板桥学写风来竹,图成三友祝何翁。”①合画之外,板桥还常为李鱓、李方膺所作之画题诗。李鱓比板桥早亡,板桥甚为怀念,七十岁那年,板桥在一幅《兰竹石》画上题辞云:“复堂李鱓,老画师也。为蒋南沙、高铁岭弟子,花卉翎羽虫鱼皆妙绝,尤工兰竹。然燮画兰竹,绝不与之同道。复堂喜曰:‘是能自立门户者。’今年七十,兰竹益进,惜复堂不再,不复有商量画事之人也。”板桥深以为憾。板桥和金农的友情也很深。金农,是“扬州八怪”中另一著名画家,自号冬心先生,浙江杭州人,嗜金石,精诗书画印,五十岁后始学画,所作梅、竹、马、佛,有金石古气。板桥同金农相隔虽远而交情甚深。在潍县时,板桥误闻金农病死的消息,痛哭流涕,为之设灵。后知道金农病重未死,板桥才转悲为喜,千里之遥,立即修书问候。金农极为感动,自画一像,写诗寄奉板桥。两人交谊之深,可见一斑。板桥与金农书信频繁,畅谈骨董金石和词学,卓有识见。

此时的板桥,一如青壮年时代,仍喜离家遨游。回扬州的次年春,六十二岁的板桥就去杭州远游。到了杭州去湖州,逍遥自在一月游,接着,“过钱塘江,探禹穴,游兰亭,往来山阴道上,是平生快举”①。六十五岁时,板桥又去游高邮,写下了《由兴化迂曲至高邮七截句》。

板桥晚年虽已不能远游,但只要不是卧病不起,还是喜爱外出活动。《清史列传·郑燮传》说板桥,“晚年归老躬耕,时往来郡城,诗酒唱和。尝置一囊,储银及果食,遇故人子及乡人之贫者,随所取赠之”。阮元在《广陵诗事》中也有类似记载。板桥卖画得钱并不少,已非他青年时所能比,但其花费亦甚大,“所入润笔钱随手辄尽,晚年竟无立锥,寄居同乡李三鱓宅,而豪气不减”②。

板桥和当时的著名诗人袁枚有过交往。七十一岁的板桥,曾在两淮运使卢雅雨的清明日红桥诗会上同袁枚相晤。袁枚有《投板桥明府》赠诗:“郑虔三绝闻名久,相见邗江意倍欢。遇晚共怜双鬓短,才难不觉九州宽。红桥酒影风灯乱,山左官声竹马寒。底事误传坡老死,费君老泪竟虚弹。”板桥也有诗《赠袁枚》:“室藏美妇邻夸艳,君有奇才我不贫。”

乾隆三十年(1765),七十三岁的老人板桥已经体倦力弱,但还往来郡城。

① 《郑板桥集·题三友图》。

① 《郑板桥集·与墨弟书》。

② 蒋宝铃:《墨林新话》卷1。

在客中,板桥画竹并题诗:“宦海归来两袖空,逢人卖竹画清风。还愁口说无凭据,暗里赃私遍鲁东。”③在诗后,他还特地写上:“板桥老人郑燮自赞又自嘲也。”就在这年冬天,终于与世长逝,葬于兴化城东管阮庄。

③ 《郑板桥集·题画竹六十九则》。


第四节 板桥风格


板桥老人,经历康、雍、乾三代,先是康熙秀才、雍正举人、直至乾隆进士,当过十二年七品之官,最后罢官而去,卖画终老。板桥的生活,始极贫,中稍富,后稍贫,他的生活的变化,影响了他个性的发展,决定了他和周围环境的关系的变化,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这在他的艺术创作、特别是诗文中,都有深刻的反映。

板桥罢官回乡之际,扬州就有一文士李啸村给他送去一副对联,写的是:“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①寥寥十字,却概括了板桥一生。

板桥的一生,创作甚是丰富。他的文学成就是多方面的,包括诗、词、曲和各种书札散文等都很有特色,而且大多数作品能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生活,具有进步的思想性和优美的艺术魅力。

板桥的诗篇,都是有感而发的,言之有物、意境深远。后世评曰:“诗近香山放翁、《吊古》诸篇,激昂慷慨。”②他的词,“少年游冶学秦柳,中年感慨学辛苏,老年淡忘学刘蒋”。

由于板桥从小生长在农村,出仕后又常与农民接近,所以他了解农村,熟悉农民,同情农民,厌恶豪富,不满权势。这样的爱憎感情,必然会在他的作品里得到反映的。如《悍吏》、《私刑恶》,他鞭挞酷吏鱼肉乡民;《孤儿行》、《后孤儿行》、《姑恶》,他揭露人间关系的不平;《逃荒行》、《还家行》、《思归行》,他再现了破产农村的悲惨。而好几阙词,如《田家四时苦乐歌》、《渔家》、《田家》等,也都写出了民间的疾苦。

板桥认为:“叹老嗟卑,是一身一家之事;忧国忧民,是天地万物之事。”①他主张,“经世文章”要“文必切于日用”,也就是要反映现实。因此他提倡“作主子文章,不可作奴才文章”,要“直掳血性为文章”,“笔墨之外有主张”,而“不为古所累”,做到“言外取言,味外取味”,“书中有书,书外有书”。他竭力反对“皆拾古人之唾余”和玩弄辞藻、无病呻吟的笔墨游戏。他明确指出:“千古好文章,只是即景即情,得事得理,固不必引经断律。”

在脱离现实的形式主义和拟古思想占领文坛的当时,大部分知识分子穷经尽史,钻进故纸堆里,他们慑于文字狱的淫威,不敢谈论与政治有关的问题,差不多文坛上充塞了描写风花雪月、儿女情长之类的作品。像板桥那样能反映社会现实生活,有明显进步思想倾向的作品在当时是十分难得的。另外,板桥诗词中,还有不少是抒写乡土人情、山水风光的,淳朴优美,真切动人。《范县诗》、《潍县竹枝词》四十首,是诗似画,感人至深。他还用民间小曲,抒发人生感慨。《道情》十首,通俗流畅,妙语警人。道情一体,出于散曲,后又失传,板桥等人则旧调翻新,屡抹更改,十余年始定,别开生面,自成一格。

板桥是一位现实主义文学家,但他更是一位杰出的书画家。板桥善书、善画而又善治印。他一生最喜画兰、竹、石。“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代表着竹者的顽强不屈、坚韧不拔、正直无私、光明磊落,苍劲豪迈、虚心向上的精神境界,是他“倔强不驯之气”的象征。

① 梁章巨:《楹联丛话》卷2。

② 《清代学者像传》。

① 《郑板桥集·板桥自序》。

板桥画竹十分注意对物写生,他花了一生中三分之二的岁月,专门为竹传神写影。但他不是形式主义地重复自然物,而是经过了一番提炼加工、集中概括的。他在《题画竹》中精辟地阐述道:“江馆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游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之乎哉?”这“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理论,是他在艺术创作上,把主观与客观,现象与想象,真实与艺术有机地融为一体,创造了师承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境界。

另外,板桥也十分重视艺术形象的形、神。在形、神的关系的处理上,他提出了“以少胜多”的理论。他在谈及自己这方面的心得经验时说:“始余画竹,能少而不能多;既而能多矣,又不能少;此层功夫,最为难也。迨六十外,始知减枝减叶之法。苏季子曰:简练以为揣摩。文章给事,岂有二道!此幅似得简字诀”。

板桥画竹,有时寥寥数笔,只画“一枝竹十五片叶”,有时却是密密一丛,满幅皆竹。有时立竿于山坡崖壁,傲然挺拔,有时画竹于狂风暴雨之中,不肯低头。有时以兰竹置中心,或以石(石笋、石坡、石块)为背景,或以石为前景,相互烘托,前后呼应,变化多端,各尽其妙。所以,后人评板桥画竹:“竹易于密而难以疏,惟板桥能密亦能疏。”①能少能多,运用自如。板桥画竹能达到这样的境界,花去了四五十年的工夫。他在六十六岁所作一首题画诗中说道:“四十年来画竹枝,日间挥写夜间思;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由生而熟,又从熟而生,画竹由多而少,又从少而多,最后达到既能少又能多的自由境地,艺术达到了化境。其画兰、石也是如此。所以,板桥之画,虽多兰、竹、石,题材不算广,但其构思巧妙,笔墨多变,形象生动,风格爽朗,确是艺术精品。

板桥的书法,在清代也自成一家,不落窠臼,别有风格。清代前期,文人为了应付科举,所用书法,循规蹈矩,划一刻板,缺少个性,被称为“馆阁体”。而板桥则冲破旧规,不受束缚,他以真、草、隶、篆四体相参,创造出一种新体,自谦为“六分半书”,意即谓此体比古代之八分书体,尚欠一分半。而这种书体雄浑清劲,书法中还渗入画法,因而生气勃发,飘逸绝俗,甚得气韵生动之致。他还创造过一种书体叫“柳叶书”。其特点是中锋放笔为之,撤得开,给人以柳叶飘动之感。这是一种新的尝试。

板桥在创造书体的过程中,是经过艰难摸索的。首先,他博采百家:“字学汉魏,崔蔡钟繇;古碑断碣,刻意搜求。”简直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事后,他在《跋临兰亭叙》中总结自己创造板桥体的经验说:“古人书法入神超妙,而石刻木刻千翻万变,遗意荡然。若复依样葫芦,才子俱归恶道。故作此破格书以警来学,即以请教当代名公,亦无不可。”这段话,语重心长地告诫学习书法的人要能“破格”,走自己的道路,树自己的面貌。

板桥的印章也很著名,被后人列为金石名家。他的印章精致又别具一格。表现他经历的有“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官衔不过是“七品官耳”,而且“动而得谤者亦随之”。表现他志向的有“心血为炉熔铸今古”,“富贵非吾愿”,“恨不得填满了普天饥债”。艺术上他情愿做“青藤门下牛马走”,书体是“六分半书”。这些印章非常切人切事,把他的身世、爱好、性格、心愿,活灵活现地描刻出来了。

板桥的书、画、印各绝,但其艺术成就不在于“各绝”,而且在于熔“各绝”于一炉的完美。板桥几乎凡画必题,题跋皆妙。题跋与画面组合,变化多端,而又构成和谐整体。有时板桥以画为主体,辅以题跋;有时,板桥以字画参半,两相对峙而又对应成趣;有时,板桥却一反常规,题多于画,画面只占次位,题跋则成主体。这样的创新,别家无有,唯板桥敢为。更重要的是,板桥注重画面与题跋在内容上的统一,两者相得益彰,和谐成趣。本来,诗、书、画、印,是中国的独特艺术和传统风格。过去历代的有名书画家都力图把诗、书、画、印结合起来,如王维、苏东坡等都曾在诗、画结合方面做过一些探索。但是真正自觉地、有意识地把四者自然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更加完美更加多姿多采的综合性艺术,当推郑板桥。板桥看出就画论画,仅在笔墨上寻找情趣是没有出路的,因此他处理了诗、书、画、印的关系,抓住了诗、书、画、印中相通的东西,提出了“三真”,即“真气、真意、真趣”的说法。他所说的“真气”就是爱憎分明、富于正义感的品质和气度;“真意”就是肝胆相见,助人为乐的真挚的思想感情;“真趣”就是艺术创作上摆脱绳墨,独创一格,形神俱备,堪称回味。据此“三真”,把四体熔为一炉,相得益彰,形成诗、书、画、印和谐的“齐美图”。这就为中国画的发展开拓了新路。①板桥书画,早在晚清已载誉中外,闻名于世。“一缣一楮,不独海内宝贵,即外服亦争购之”。如今,板桥书画更成了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板桥的诗词小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时间的推进,板桥的艺术、文学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魅力。

(谢选骏指出:郑板桥号称“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官衔不过是“七品官耳”,却是乐此不疲——活脱脱一只汉奸狗官也!可惜谈论“板桥艺术”的人,很少从这一角度透视他的成就实在低俗,若非如此还有可能别有洞天。因为吹捧郑板桥的,都是一些废垃文人。)



【第三十五章 吴敬梓】


第一节 家世和生平


吴敬梓,字敏轩,号粒民,安徽全椒人,移居南京后,自号秦淮寓客,晚年又署文木老人。康熙四十年(1710),出生在“科第仕宦多显者”的一个官僚家庭。远祖在明代永乐年间被封为骁骑尉,受邑江苏六合。高祖吴沛,字海若,为人耿介正直,宁肯贫居度日,不愿攀附权贵,时宁国太守关骥以书召进,他谢而不往。吴沛博学多才,能文善诗,工书法。最近发现了他的遗作珍本《西墅草堂遗集》,是由其子吴国鼎、吴国器、吴国缙、吴国对、吴国龙各辑一卷,另外还著有《诗经心解》六卷、《读史论略》、《四书口授真解》等。

吴敬梓的曾祖吴国对,顺治时的探花,选拔为翰林院庶吉士,工于诗赋古文,善书法,还擅长八股文,著有《赐书楼集》二十四卷。吴敬梓家乡又发现了吴国对《赐书楼集》之外的逸诗《吴玉随诗翰》,是手抄本,从中不仅可以看出吴国对的诗作成就,而且还能领略他的书法造诣。

吴敬梓的祖父吴旦做过州同知,“一时名公巨卿多出其门”。祖辈中的吴晟是康熙十五年(1676)进士,著有《洪范辨证》、《周易新解》等。吴晟康熙三十年以一甲第二名及第,亦有文名,著有《宝稼堂集》、《卓望山房集》等。对吴氏家族来说,这是他们引以为荣的黄金时代,吴敬梓就曾以自豪的口吻做过这样的描写:五十年中,家门鼎盛。陆氏则机、云同居,苏家则轼、辙并进。

子弟则人有凤毛,门巷则家夸马粪。绿野堂开,青云路近。宾客则轮毂朱丹,奴仆则绣锦妆靓。卮茜有千亩之荣,木奴有千头之庆。

友人王又曾也说:“国初以来重科第,鼎盛最数全椒吴。”②诗赋的语言,固然难免夸饰,但也可见他家的显赫的声势。但到了他父亲吴霖起,家道开始衰落,吴氏家族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吴霖起是康熙丙寅年(1686)的拔贡,做过江苏赣榆县教谕。吴敬梓称述他父亲能“守子云之志,安黔娄之贫”,“鲑菜萧然,引觞徐酌”,是一个重节操、淡泊名利,具有正统儒家思想的知识分子。吴敬梓十三岁丧母,十四岁随父至赣榆任所。在父亲的督促下,吴敬梓不倦地学习着,他“读书才过目,辄能背诵”③,开始显露出文学才华。这样的家庭与环境,使他窥见了八股文写作的门径,所谓“搦管为文摧齐偶,渐得佳境啖蔗甘”,“下笔丽丽千言就,纵横食叶如春蚕”。他深切渴望有朝一日能在科场上大显身手。与此同时,他还进行诗歌创作。《文木山房集》收有他的第一首诗:《观海》:浩荡天无极,潮声动地来。鹏溟流陇域,蜃市作楼台。齐鲁金泥没,乾坤玉阙开。少年多意气,高阁坐衔杯。此诗充分表现了少年时代吴敬梓的奋发意气和广阔胸怀。

康熙六十一年吴霖起因病辞官,吴敬梓陪送父亲从赣榆返回故里,但吴霖起终于一病不起。吴敬梓二十三岁中秀才,也就是在这年,父吴霖起病故。从此吴敬梓的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先是族人们倚仗人多势众,提出了分家的要求,“兄弟参商,宗族诟谇”。在一场争夺遗产的内战中,孤立无援的吴敬梓终以失败告终,留给他的资财寥寥无几。分家之后,吴敬梓的病弱的妻子陶氏也因不甘忍受族人的欺凌,饮恨而死。他对人生、社会的看法也由此发生了变化。

① 吴敬梓:《文木山房集·移家赋》。

② 王又曾:《丁辛老屋集》卷12。

③ 程晋芳:《勉行堂文集·文木先生传》。

吴敬梓从小“不习治生”,又慷慨好施,挥金如土,“性耽挥霍”,“倾酒欢呼穷日夜”,不上十年就把家产荡尽,开始了穷困潦倒的生涯,正像他自己后来所回忆的:“田庐尽卖,乡里传为子弟戒”。这时,他在科举道路上也很不得意。考取秀才以后,一直没有中举。雍正七年(1729)他到滁州去应科考,由于“文章大好人大怪”,他有被黜落的危险,幸亏后来遇到一位姓李的学政,才破格加以录取。但到了秋季,他参加乡试,却又名落孙山。这件事使他对科举制度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验。

科学考试上的失败,亲友故交或拒之门外,或避于路途,于是,他在雍正十一年三十三岁时,怀着“逝将去汝”的忿满心情,同他新娶的续弦夫人叶氏自全椒移居南京秦淮水亭。这时家境虽已很困窘,但他仍爱好宾客交游,“四方文酒之士,推为盟主”①。

在南京的日子里,对于吴敬梓撰写杰作《儒林外史》有着特殊意义。他结识了当时许多著名学者、文人,甚至还与道士、艺人频相往来。特别是他还从程廷祚、樊圣谟等朋友中,接触到清初进步的哲学思想,这都为他写作《儒林外史》和其他诗文创作提供了不少素材,也得到了思想艺术构思上的哲理启示。

家道中落,使吴敬梓对世态人情有了更深切的体验,场屋失利,也使他对举业由热衷到失望,提出了“如何父师训,专储制举才”的怀疑。他逐渐看到了官僚的徇私舞弊,豪绅的武断乡曲,膏粱子弟的平庸昏聩,举业中人的利欲熏心,名士的附庸风雅和清客们的招摇撞骗,以及他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卑污灵魂和丑恶嘴脸。这一切都使吴敬梓很自然地产生愤世嫉俗的感情。他的愤激之情,甚至达到了“嫉时文士如仇”的地步①。生活的剧变,也为他开拓了与下层人民接触的机会,使他有可能看到底层人民的一些优秀品质,这无疑对他的创作和思想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雍正十四年(1736),吴敬梓三十六岁时,安徽巡抚赵国麟行文举荐他到北京应“博学鸿词”科的考试,他以病辞。开始时他还有些后悔,后来看到堂兄吴檠、友人程廷祚落选而归,却又感到庆幸,从此他不再应考,再一次用实际行动对科举制度作出否定。乾隆帝游江南,士大夫都去夹道迎拜,他却“企脚高卧向栩床”②,表示对帝王的蔑视。吴敬梓曾有一诗赠友人,诗中写道:“长安卿相旧相识,应须笑傲凌王侯。”③这说明他对于富贵功名确实看得已经很轻了。

南京雨花台有先贤祠,祀吴泰伯以下名贤二百三十余人,祠圮已久,吴敬梓倡议修复,由于工费甚巨,他甚至捐献了出卖房屋的钱。但此时他的生计也更为艰难了,“日惟闭门种菜,偕佣保杂作”①,并靠卖文和朋友的接济过活。有时竟陷于“囊无一钱守,腹作干雷鸣”,“近闻典衣尽,灶突无烟青”的困境。冬日苦寒,缺乏御寒之物,往往邀朋友绕城堞数十里而归,谓之“暖足”。在经历了这段艰苦生活之后,他更加鄙视那些形形色色的名利场中的人物了。

① 金和:《〈儒林外史〉跋》。

① 程晋芳:《勉行堂文集·文木先生传》。

② 金兆燕:《寄吴文木先生》。

③ 吴敬梓:《文木山房集·送别曹明湖》。

① 顾云:《金本山志》卷4。

而且更为可贵的是,贫穷的境遇,使他更坚定了一个正直知识分子的骨气,决不向达官贵人乞讨,正如他在自己的诗中所说:“一事差堪喜,侯门未曳裾。”

乾隆十九年(1754)吴敬梓寄居扬州,因旅况贫窘,谋生艰难,于十月廿九日凌晨猝然而逝,卒年五十四。


第二节 《儒林外史》的创作和流传


吴敬梓“少攻声律之文”,“好学诗古文词杂体”,对于儒家经典,认为不能囿于后世儒生的解释,因此就“穿穴文史窥秘函”。他还明确说过,读经书,做学问,要采取“不在宋儒下盘旋,亦非汉、晋诸贤所能笼络”的态度,并公然斥责当时的理学家“于经生制举业外,未尝寓目,独好窃虚谈性命之言,以自便其固陋”②。正因此,吴敬梓在生活中也能一定程度地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他把儿子比作“良友”,跟各色人物广泛接触,不仅大胆效法晋代的阮籍、嵇康,“披襟箕踞”,而且敢于向“昧三从之古训”,从夫家逃到南京的苇城女士表示敬意。这也是他撰写《儒林外史》的思想根源。《儒林外史》大约写于他三十六岁。以后,根据程晋芳《怀人诗》中“外史纪儒林,刻画何工妍。吾为斯人悲,竟以稗说传”的说法,知道这部书最晚在他四十九岁时已经完成。又根据王又曾《书吴征君敏轩先生文木山房诗集后有序》说:“闲居日对钟山坐,赢得《儒林外史》详。”知道这是吴敬梓寄居南京秦淮时所作。程晋芳的《文木先生传》称《儒林外史》为五十卷。同治八年(1869)金和的《<儒林外史>跋》,则说五十五卷,书里写完琴、棋、书、画四人之后,接着一首《沁园春》词就结束了。

《儒林外史》成书后,开始仅以抄本流传。第一个刻本是作者死后十多年由金兆燕在扬州任官期间(1768—1779 年)刻的,但是此刻本至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刻本是嘉庆八年(1803)的卧闲草堂本,共五十六回,最末一回与全书的主题思想和写作风格大不相同,显然不是出于吴敬梓之手。同治十三年(1874),出现了齐省堂增订本,从回目、文字到回评,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动。到光绪十四年(1888),又有东武惜红生序本(即增补齐省堂本),另外插入四回,共为六十回。这四回中掺进沈琼枝和宋为富婚后的故事,事既不伦,语复猥陋。根据金和的跋文所述,吴敬梓自己说过,除了“聘娘丰若有肌,柔若无骨”两语而外,无一字稍涉亵狎等语,可见这四回也是后来好事之徒所妄加的。1949 年后几次出版的《儒林外史》,基本上是根据卧闲草堂本为底本,删去第五十六回,保留最后的《沁园春》词为结束。由于清皇朝文字狱的威胁,吴敬梓把他的小说《儒林外史》中的故事假托发生在明朝中叶,但他所批判的实际是清统治之下的十八世纪的中国封建社会。

《儒林外史》不同于古典长篇巨著《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和《红楼梦》的独特贡献,就在于通过一系列的人物和故事以及繁复的人生图画的描写,集中地反映了“儒林”的思想和性格,在中国小说史上第一次塑造了众多的生动的个性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第一次在小说中对封建社会为知识分子所安排的读书、做官的科举道路和举业至上主义进行了深刻的抨击和讽刺。它在小说发展史和思想文化史上的划时代意义也正在于此。

闲斋老人在《儒林外史》序中写道:“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傲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终乃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这段话把握到了小说的主题。吴敬梓正是以“功名富贵”、“文行出处”这八个字来作为他反对的和肯定的人和事的界限的。他认为,热衷“功名富贵”者必然看轻“文行出处”,讲求“文行出处”者必然鄙夷“功名富贵”。而科举制度正是追求“功名富贵”的主要途径,也是败坏“文行出处”的主要因素。因此,《儒林外史》首先以深刻的笔触批判了科举制度,反对八股取士的办法。它无情地讽刺和嘲笑了那些热衷功名富贵的人,并剖示了科举制度对他们的毒害。吴敬梓本人曾既是科举制度的热衷者,又是受害者,所以他的感知来得分外深刻,从而促使他对中国封建科举制度和举业至上主义进行历史的反思。

② 吴敬梓:《尚书私学·序》。

作者笔下的人物大多具有八股取士造成的畸形的、变态的和被扭曲的品格形式,因此,从政治文化的外显层次来看,吴敬梓是出色地揭开了科举取士制的溃疡面,这就势必使那些孳生在腐肉上的蛆虫,也连同暴露出来。那一批批拥拥挤挤向着仕途攀爬的家伙,正是封建官僚的后备军,吴敬梓揭露这批候补官吏的丑恶嘴脸,在客观上使人看到封建吏治这株腐朽大树糜烂的根部,认识到它每况愈下的原因。这是问题的第一个层面。

吴敬梓的笔触并没有停留在这种政治文化的外显层次上,而是发展到宏观的民族文化的深隐层次。作者注意到了,由于经济、政治生活方式的转变而牵动的社会心理、社会伦理等多种社会层次的文化冲突,并把民俗风情引进小说中,以此透视出人们的心灵轨迹,传导出时代演变的律动。所以,《儒林外史》就触及到了什么才是作为国家精英的知识分子的精神解放的问题,即小说家的笔锋所向是知识分子在举业至上主义和八股制艺的牢笼下如何冲决精神罗网的问题。这是《儒林外史》高于以往批判诸作的地方。《儒林外史》中的人物如周进、范进、马二先生、匡超人乃至于杜少卿诸人,仅限于提供反思的基础,人物本身还未能进行这种反思,而小说家在塑造这些人物时已具有了这种可贵的自审意识,这是问题的第二个层面。

从《儒林外史》所展示的两个层面,可以看出作者对周代以来文化传统的崩溃有一种不忍之情,想恢复过去的礼乐制度,这一点可以从小说中祭泰伯祠找到内证。而更为重要的是吴敬梓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出现以后,对新思潮的敏感。他不知不觉地对八面来风的新鲜信息已有所吸收,所以作为小说家和诗人的吴敬梓就不可能不用其作品唤起民族精神的内省和更新。他的忧患意识正是对科举制和八股制艺进行宏观的历史反思的结果。

由此可见,吴敬梓不仅是要给一个个知识分子画像,他是历史地具体地活画出掌握知识而却愚昧的知识分子的奴性心理。所以这部小说要唤起民族的一种注意,即他要告诉自己的群体,如果我们不认识到自己身上的愚昧性,我们的民族是不会有根本改变的。吴敬梓是以一种深刻的历史哲学去考察自己先辈和同时代人的生活,尤其是他们的内心生活,他提出了这一群体的命运,因此他写的不是个别人的心灵历史,而是从总体上把握了潜在于知识分子内心深层的封建文化心理。

在艺术上,讽刺大师吴敬梓是用饱蘸辛酸泪水的笔来写喜剧,来描绘封建主义世界那幅变形的图画的。他有广阔的历史视角,因此,在他的讽刺人物的喜剧行动背后都隐藏着内在的悲剧性的潜流,这就是说,他透过喜剧性形象,直接逼视到了悲剧性的社会本质。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吴敬梓笔下的众生相:物质和精神,现实和幻想尖锐地冲突;悲剧和喜剧,眼泪和笑声高度融合;凄惨和得意,失败和胜利形成强烈的对比。作者由痛苦的沉思转为发笑,而读者则由发笑转入痛苦的沉思。

吴敬梓在经、史、诗、词、文各方面都从事过著述,可惜没有全部流传下来。比如原有《文木山房文集》十二卷,现在仅存四卷,乾隆刊本(赋一卷,四篇;诗二卷,一百三十七首;词一卷,四十八阕)。大多都是他四十岁以前的作品。在长沙发现他晚年写的二十三首《金陵景物图诗》,其中断句“如何父师训,专储制举才”,表现了他对科举制度的有力抨击。另外,还从故宫博物馆和清人文集中发现了《题雅雨山人出塞图》、《老伶行》。至于散文,集外佚文有三篇:《玉巢诗草序》、《玉剑缘传奇序》和《尚书私学序》,是分别为友人著作所撰写的序文。其中《玉巢诗草序》是用骈文写的。

另有经学研究《诗说》七卷,内容是对《诗经》的解说,在乾隆、嘉庆年代还有人读过,但未经刊刻,已佚失不传。至于史学研究有《史汉纪疑》,书名表明应是一部史学著作,但未成书。

(谢选骏指出:吴敬梓比郑板桥高级多了,所以他方能写出《儒林外史》,那就是一部《废垃文人》啊。相比之下,郑板桥等人的一生,不过只是其中的人物角色罢了。而近人钱钟书等编写的《围城》,不过是其拙劣的模仿。因为钱钟书谄上欺下,钻入毛狗的外文编辑室,人品低下,还不如郑板桥。可怜的是,拼凑这部《中国通史》的黄俄马列狗们,只看到吴敬梓对于十八世纪的时代批判,却不敢直面自己的二十世纪。)



【第三十六章 曹雪芹】


第一节 生平和家世


曹雪芹的祖先是汉人,明朝末年定居于辽阳。高祖曹振彦隶籍于满洲正白旗包衣佐领,为皇室家奴,可以视为满人。曾祖曹玺是曹家成为望族的创业人,其妻子孙氏是康熙帝奶母。康熙二年(1663),曹玺被派到江南,任江宁织造郎中。这是正五品官,专为皇家办理织造用品和其他生活用品,官位不高,却是皇帝派出的亲信,地方官不得不另眼相看,故而实际地位较高。康熙帝赏赐曹玺正一品衔,荣誉非凡。他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病死于住所。其子曹寅,是康熙帝奶兄弟,少年时代伴君读书,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任命为江宁织造,继承父业,一直做到五十一年(1712)病故,这中间兼任两淮巡盐御史,加通政使衔(正三品)。他奉康熙帝之命,组织校书班子,刊刻《全唐诗》、《佩文韵府》等书。他自身文才很高,善作诗词古文,喜作戏曲,著有《楝亭集》、《续琵琶记》,刻书很多,有《楝亭藏书十二种》、《楝亭五种》。他同江南的文士广交朋友,并为朱彝尊、施闰章等名家梓刻文集。康熙帝六次南巡,曹寅赶上了四次接驾,把康熙帝供奉在他的织造署里。曹寅的女儿出嫁给平郡王纳尔苏,成为王妃。他的妻子李氏,是苏州织造李煦的堂妹。曹寅时期是曹家的鼎盛阶段,但他开销大,拉下亏空,也是曹家衰落的开始。曹寅死后,康熙帝命曹颙继承乃父差使,对他颇为赏识,说是看着他长大的,“拿起笔来也能写作,是个文武全才的人”,办事又“谨慎”,是“朕所使用之包衣子嗣中,尚无一人如他者”①。可惜他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死了,康熙帝怜悯曹寅两世孤孀无人奉养,下令把曹宣的儿子曹頫过继曹寅为子,并担任他的职务。曹頫原受曹寅抚养和器重,他的为人,据唐开陶编纂的《上元县志·曹玺传》讲:“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看来他是忠厚老实的有点学问的人,但机变办事能力不足。自曹寅以来欠下的官帑亏空,多年没有弥补,他在办理织造事务上又屡出差错,雍正帝清厘钱粮,就以他“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②为名,于雍正五年底下令抄他的家,罢他的官③。曹家于是离开任所,回到北京。曹玺祖孙三代四人出任江宁织造,前后六十余年,成为织造世家,离开江南后,家业凋零,一蹶不振。

曹雪芹是曹颙之子,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夏天出生在江宁织造署,乾隆二十七年(1762)除夕死于北京,享年四十八岁。

曹雪芹,名霑,此为父辈所取谱名,赋予感戴皇恩或天恩祖德之意,字芹圃,表示游沣水,得功名的愿望。另一号梦阮,阮即指阮籍,表示自己思想性格上与之有相通处。雪芹是又一个号,又自署芹溪居士,这同佛教有一定关联。

雪芹与敦诚、敦敏兄弟交谊笃厚,敦氏弟兄是努尔哈赤之子英亲王阿济格的后裔。雪芹经常与他们交游,互相唱和。雪芹先卒,他们屡以诗文悼念。雪芹另一友人张宜泉,也是旗人,孤苦贫寒,在北京西郊教村学,雪芹晚年与之过从甚密。雪芹相与的多为不得意的人。

①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25 页,中华书局1975 年版。

②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85 页。

③ 关于查抄曹家的原因,流行一种曹家因允禩案而牵连的政治原因抄家说,本文认为不合史实,不取其说。

曹雪芹的最后十年,在北京西郊的山村度过。张宜泉的《题曹芹溪居士》七言律云:“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①。说明雪芹的住处有山有水,有花木,有飞禽,自然环境很好。但是这个地方偏僻,房舍简陋,张宜泉赋予它诗情画意,不过是友人劝慰感情的流露。雪芹的居处坐落在什么地方,有人说是今日香山南边正白旗村三十九号住宅,有人说在香山北边白家疃村。

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说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②。

这是我们所知唯一的说明雪芹相貌体型的资料。

张宜泉在《伤芹溪居士》诗的小序中说曹雪芹“善诗画”③,这是知交之论。曹雪芹的诗意境高超,气势磅礴,韵律严整。敦诚在《佩刀质酒歌》里给予热情的称赞:“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影交寒光”④。他还把雪芹与唐代大诗人李贺相提并论。雪芹善于作诗,但不轻易吟哦,至今留下来的,除《红楼梦》里的,就只有为敦诚著的《白香山琵琶行》传奇所作题跋诗的最后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雪芹具有卓越的绘画艺能,从《红楼梦》中薛宝钗论作画的有关叙述就可知了。他可能拿绘画为职业。张宜泉《题曹芹溪居士》中云:“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①。用李白被唐玄宗召为翰林而得意一时,阎立本为唐太宗大宴功臣的场面作画而身不能与宴感到耻辱两个典故。由此可以推想,雪芹可能应召到内廷画苑作画工,因受侮辱而离去。

曹雪芹缺乏经济来源,生活过得相当清苦,常常靠赊欠度日,所谓“举家食粥酒常赊”②。为了生存,有时就得卖画了,敦敏的“卖画钱来付酒家”③的诗句应是写实的。贫困不已,雪芹可能向阔亲戚请求过帮助,所以敦诚才对他讲:“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④。看来雪芹投亲遇辱,益知人世冷暖,增强对丑恶社会的厌恶。曹雪芹或许在右翼宗学当过差。敦诚赠他的诗有“当年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的句子⑤,他们交往是在“虎门”,这里指学校,敦诚弟兄上过右翼宗学,因之推测雪芹到那里做过事。

曹雪芹的家庭人口很简单,前妻去世后,又续弦娶妇,还在人家处于“新妇”时期,他就辞世了。雪芹晚年有一娇儿,不幸殇逝,使他身心遭到沉重打击,酿成疾病,又无力医治,就在儿子死后几个月离开了人世。

① 见《红楼梦卷》页8。

② 见《红楼梦卷》页14。

③ 见《红楼梦卷》页8。

④ 见《红楼梦卷》页2。

① 见《红楼梦卷》页8。

② 见《红楼梦卷》页1。

③ 见《红楼梦卷》页7。

④ 见《红楼梦卷》页1。

⑤ 见《红楼梦卷》页1。


第二节《红楼梦》的创作和高鹗的续修


《红楼梦》是我国封建晚期出现的伟大的文学作品,曹雪芹用小说的体裁,以贾宝玉、林黛玉这两位青年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写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以及有关各阶层人的生活。这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在艺术上也有很高的成就。全书一百二十回,其中后四十回由高鹗续补。

《红楼梦》的创作,甲戌本《红楼梦》的凡例有诗评说:“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又《红楼梦》各种本子的第一回都有关于成书情况的下引文字:“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说明曹雪芹用了至少十年的功夫,反复修改,成就他的著述。乾隆甲戌年(即十九年, 1754),曹雪芹基本上把《红楼梦》写成了。

但曹雪芹没有把红楼梦写完。今天所见的一百二十回本,只有前八十回是他撰著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雪芹原计划写作多少回,八十回后写没有写,写了多少?对这些问题,脂批作了局部的说明。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批说《红楼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人们以此推算,曹雪芹计划中的《红楼梦》应是一百一十回①。

曹雪芹在世时,只有《红楼梦》的稿本和脂砚斋等批语的抄本,也可能有他人的抄本,但一定极少,而且都没有刻印。后来据脂批本抄写的本子很多,这可以说是脂本系统的《红楼梦》。雪芹去世二十多年后,出现了程伟元的枣梨本,后来它也有多种本子,可称为程本系统。此外,有近年出版的综合脂本、程本的校注本。

高鹗,字兰墅,汉军旗人,乾隆五十三年(1788)举人,六十年(1795)进士,入翰林院,官侍读。在中举后,与程伟元合作,续成后四十回。现在学术界争论的是续书的价值问题:

第一,续书基本上完成了《红楼梦》故事的悲剧结局,在写悲剧这基本点上符合原作精神。

第二,续书反映的社会生活面相当广阔,给读者以有益的成分。

第三,续书在艺术性上虽然在主要方面不及原著,这是同曹雪芹这样艺术大师的手笔比较而言,但其本身还是不错的。后四十回写贾府败落,大故迭起,扣人心弦。宝钗婚黛玉死的艺术表现不可多得,虽则对贾母刻薄行事的描写过于显露,不似雪芹的含蓄,其实雪芹写贾母纵容凤姐等作恶,亦是批评贾母的,评论者若说高鹗这样写,如何要不得,则是过刻之论了。

第四,续书思想性与原作差别很大。高鹗把前八十回中猛烈抨击社会黑暗和儒家伦理的内容修改得缓和了,或删去了。续书又来个“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光明尾巴,改变主人公宝黛某些形象,有损于原著的光辉。曹著不可没有续书,全面权衡高书,尚堪作配,虽远不尽如人意。它使《红楼梦》成为完整著作,读者能得到可以接受的全书,除非有比它成功的续作来取代它,否则它是不可能消失于《红楼梦》之中的。

① 亦有根据其他脂批和抄本的抄写状况,推测为一百回,一百零八回的。第三节《红楼梦》的反封建意识曹雪芹在开篇楔子说他的书“将真事隐去”,又说“不干涉时世”。我们看《红楼梦》的故事,感到与作者的家世有一些吻合。当然,这不是曹氏家史,也不是作者自传。作者与这一部分家事,是要说明以下问题。

第一,作者要暴露雍正朝的抄家风。雪芹写甄士隐的败落,据脂批,是要反映曹家被祸的。第一回写葫芦庙失火,殃及邻里甄士隐家,“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这里有一条脂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第二,作者认为曹家遭殃是失去靠山,是雍正帝代替康熙帝的缘故。

《红楼梦》有这样的社会意义:反映了康熙末年雍正初年的一部分政治史,即不同皇帝对政事处理不同,雍正帝上台,改变乃父宽仁政治,实行严厉政策,掀起抄家风,实现统治阶级内部改组,政局变化较大。至于曹雪芹采用“将真事隐去”的写法,应是当时文字狱猖獗的曲折反映,作者被迫不敢直写。

鲁迅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①。真事隐去并不表现《红楼梦》的主要意义,打破传统的思想的内容更丰富,更有意义,它对封建制度、社会现实作了大量的暴露和抨击。如果说《儒林外史》主要是揭露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红楼梦》则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内反映了反封建主义的进步意识,这就是:一、揭露君权的罪恶。皇帝的一言一行,主宰着臣民的祸福。元妃归省是皇帝格外开恩的天大喜事,然而曹雪芹写骨肉相见的情景: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挽贾母,一手挽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回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

几个小时过后,到了元妃回宫时刻:元妃总不忍别,怎奈皇家规矩,违错不得,只得忍心上舆去了。(第17—18 回)

难得的一见,竟是如此悲戚,因为有“皇家规矩”管着他。把皇宫比作监牢,不能不认为曹雪芹具有非凡的勇气。

二、暴露封建官僚政治的黑暗。曹雪芹写薛蟠打死冯渊扬长而去,凤姐水月庵谋财害命,贾赦害得石呆子家破人亡。他们之所以能肆无忌惮地作恶,是因有官僚的帮助和庇护,这种关系,曹雪芹把它用“护官符”表述得最准确,他借用门子的嘴说道: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姓名,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

① 《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全集》第八卷,350 页。

做官的不过是“国贼禄鬼”①,是为富贵人家效劳的,哪管平民百姓的死活。曹雪芹用几条人命的血淋淋的情节,揭露了以皇帝为头子的封建国家的残暴和政治的黑暗,表明封建国家机器和官僚制度是万恶之源,是社会机体的毒瘤。

三、披露封建伦理道德的腐朽、虚伪。曹雪芹一面写贾府是“诗礼簪缨之族”,一面写家庭内部的肮脏丑事,看除夕祭宗祠是何等庄严,可是内里如同尤氏所说:“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第75 回)老奴焦大恨主子不争气,骂道:“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第7 回)主人的性生活糜烂得很,不但不顾廉耻,国法家法也不管,贾琏偷娶尤二姐就是在国孝家孝期间干出的。曹雪芹以艺术笔调,暴露了封建社会上层伦理道德的丧失殆尽,从而使我们认识到封建统治阶级的堕落及其仁义忠孝道德的欺骗性。

四、抨击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曹雪芹写了许多婚姻悲剧,有的是听从家长的安排,如迎春由父亲做主嫁给孙绍祖,被折磨而死,没有好结果。有奴隶和平民争取婚姻自主,如司棋、潘又安、尤三姐,都被迫害致死。曹雪芹最着力写的是宝黛恋爱,在第五回《枉凝眉》一曲中倾注了他的全部感情: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这两个恋人被活活拆散,一个死,一个被迫同宝钗结婚。但宝钗也没有得到幸福,正像她破的竹夫人谜一样,冷守空房。无论是叛逆者、顺从者,都没有好的归宿,这是因有封建的婚姻制度在主宰青年男女的命运。曹雪芹以那些婚姻悲剧,有力地控诉了封建婚姻制度戕害青年的吃人的本质,揭露封建统治者“以理杀人”的残暴。

五、揭露封建教育制度的腐败。贾氏宗学的乌七八糟,哪里是教育人才的场所!贾政要求宝玉学习的,不过是读儒家圣贤之书,树立忠孝思想,学会时文八股,以便中试做官。宝玉对要他学习的教课书深恶痛绝,每每说除“四书”之外,都是前人“混编纂出来的”(第19 回),不值得学。宝玉,“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第36 回),这不就是把讲解官方哲学的书籍抛弃了吗!宝玉不愿意作八股文,指责它是“饵名钓禄之阶”(第73 回)。曹雪芹通过宝玉的这些言行,嘲笑了科举教育制度和入仕制度。

六、痛恨理学。曹雪芹在书中对理学创始人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作了讽刺,他写大观园主人公作诗词,理学的信奉者宝钗要给大家出《咏<太极图>》的诗题。“诗言志”,宝钗分明要藉此阐扬理学思想,可是薛宝琴说这个题没有意思,“不过颠来倒去弄些《易经》上的话生填,究竟有何趣味”(第52 回),打消了宝钗的主意。在这里,雪芹把理学大师的著述贬为枯燥乏味的东西,表现了对理学厌恶的态度。前述他写宝玉烧书,其实就是指性理之书,由此可见曹雪芹对理学的深恶痛绝。

七、揭露封建等级制度的罪恶。曹雪芹对处于封建等级制的最低层的奴仆的生活和斗争给予很大的注意。他笔下的奴隶,从来源讲就有世仆及其家生子女,有采买的,有赠送的;从地位讲,有家中出了知县的奴才总管,有大丫头、奶妪,有三等仆妇及小丫头,三六九等,行次分明;从政治态度讲,有焦大式的忠实奴才,有兴儿式的玩世不恭者,有龄官式的认识到贾府是樊笼、自身是小鸟的有所觉醒的丫头,有晴雯、鸳鸯式的反抗者。主仆的“名分”分明,奴仆只能被奴役,被凌辱,被出卖,这是奴仆制度决定的。曹雪芹写贾府主仆的冲突,实质上反映了封建社会被剥削阶级同剥削阶级间的斗争。

八、提供社会生活内容。曹雪芹对人们生活方式、生活资料的描写,在许多方面是相当细腻的、真实的。他写人们的衣服,不同身份、性别、年龄都不一样。王夫人骂晴雯:“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第74 回)穿着打扮反映人的身份。食的方面,曹雪芹比衣写的细致,家常饭食,宴席食物,乃至各种吃食,如茄鯗、莲叶汤,真是众人闻所未闻的稀罕食品。住,一个大观园,写出园林之盛。住所也有严格区分,有宁荣二公府,有宗族一般成员居住区,还有下人住宅区。主人住的地方,有的奴才到得了,有的奴才去不得,等级分明得很。曹雪芹把故事情节与时序变化结合起来,写了一些时令风俗,如除夕祭祖,元宵节猜灯谜,春天放风筝,中秋节赏月。还有家庭成员的喜庆日,如过生日,有小生日,也有整寿,过法也不同。贾母生日,亲朋祝寿;贾政的生日,合族庆祝;宝钗的生日,贾母出钱给她过;凤姐的生日,众人凑分子过;宝玉的生日,小女奴婢们偷着凑热闹。娱乐花样就多了,有唱戏的,打十番的,说书的;有打秋千的,有划船的;有玩鸟的;有摆弄各地土特产小玩意的。赌博的名堂也多,有打纸牌的,有掷骰子的,有抹骨牌的。人情往来的送礼,有种种情形:长辈给晚辈的,不挣钱人相互间的,亲友之间的,礼品反映人们间亲疏厚薄的关系。丧葬仪式,随死者的地位而定,皇妃的,家长的,正妻的,侧室的,殉葬的,婢女的,各不一样。《红楼梦》中种种生活细节的描写,反映封建的等级制度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反映人们物质生活的水平,反映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情趣,反映人们的风俗习惯,是十八世纪中国上层家庭生活方式的写照。九、点到了农民与地主及其政府的矛盾。农民与地主的矛盾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曹雪芹一开笔就写到了——甄士隐的家乡“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次后写了宁国府对农庄劳动者的剥削及地租在宁府开支中的地位。但是曹雪芹对主佃关系着墨不多,没有进一步揭示他们间的矛盾斗争。不过作家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深知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综上所述,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用艺术的手法,反映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主要特征:以皇帝为头子的封建国家,实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进行残暴的统治,官吏营私舞弊,为少数富贵者服务;官方哲学儒家学说、程朱理学严密控制人们的思想,致使“以理杀人”比“以法杀人”还要残酷;国家的科举制度和民间的义学,都很腐败,窒息人才的生长;包办的门第的婚姻制度,制约着青年男女,是他们婚姻自主的最大障碍,造成无数青年人的不幸;封建统治者穷奢极欲,道德沦丧;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激起被统治的农民、奴仆的反抗等等。曹雪芹形象地告诉人们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统治阶级的罪恶,统治阶级在精神上已经萎糜到什么程度,在力量上已经消耗到何等地步,它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曹雪芹对这种现实极其不满,作了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他痛恨某些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和残暴的统治者,继承了我国古代长期存在的民主性思想,从而写出封建社会的悲剧。

然而曹雪芹不只是用古代民主思想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他还用超越前人的思想进行创作,这就是:一、同情女子,反对男子压迫女子的思想。

曹雪芹在书中写的青年女子,或美丽天真,或聪明能干,对她们或者尽情讴歌,或者褒贬相当,比对男子的描写好得多,特别写宝玉尊重妇女,宝玉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2 回)女子好是因为她们是洁净的,势利观念少,不像男子那样为权利而害人。

(2)主张建立在具有新的思想成分基础上的爱情的观点。

曹雪芹写宝黛恋爱,不同于前人的文艺作品的男女之爱,即郎才女貌、一见钟情式的爱。那些作品也有歌颂青年男女争取婚姻自主斗争的,但归结为男子出仕、女子诰封,这就大大减弱思想光彩,而宝黛恋爱突破了这种模式。曹雪芹写宝玉讨厌讲仕途经济的话,黛玉十分理解他,支持他,“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第36 回),宝玉因而把她认为知己,称赞地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她若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她生分了。”(第32 回)他们有共同思想,即不追逐功名富贵。正是这个思想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并达到生死不渝的程度。曹雪芹对宝黛爱情的歌颂,反映出他对以思想因素为基础的恋爱的赞美。他提出这样的恋爱观,是前辈文艺家、思想家所没有的。

三、同情奴仆,主张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的见解。

宝玉是贵族公子,也摆臭少爷架子责骂奴仆,但曹雪芹着重写的是他同情奴仆的一面。他不讲究主仆名分,常与僮儿“没上没下,大家乱玩一阵”,奴仆“坐着卧着,见了他也不理,他也不责备,因此没有人怕他”(第66回)。他对奴仆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藕官违禁在大观园内烧纸钱,彩云偷窃玫瑰露,宝玉怕她们受惩罚,主动为她们遮饰和承担责任。更有甚者,宝玉常说,他屋里的丫头,无论是家生的,外买的,都要让王夫人“放出去,与本人父母自便”。

曹雪芹在书中表现了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对一些新因素的憧憬,但对封建制度并不是决裂的态度。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是不满现状、想要改革而又无能为力的人,作者给他八个字定性:“无材补天,幻形入世。”给他的偈语是:“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第1 回)脂批在那个偈语和八字旁边写道:书之本旨。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

惭愧之言,呜咽如闻。

告诉读者,曹雪芹也是要补天的,并以无能补天为恨。作者的思想融注在他的艺术形象里了,我们可以认为,《红楼梦》流露了曹雪芹的无才补天思想。曹雪芹对封建的黑暗统治不满,但对封建制度还持保留态度,并不否定君权和亲权;他同情人民的不幸遭遇,但对人民试图用暴力手段改变自己的处境,则又持反对态度,故而令宝玉写出讴歌地主阶级反对农民起义的《姽婳词》。他对平等的向往,非常朦胧,即远未形成新的世界观,也就是找不到新的出路。因此我们说曹雪芹看到封建社会的弊病,但还不想同它决裂,希望它能好起来。他是要给这个社会补台,而不是拆台,但是他又没有能力补台,并且这个台也不是能够补的,所以就有无才补天的懊恼。

《红楼梦》中还有着历史循环论、宿命论、色空观念等唯心主义观念。

如《好了歌》和《注》是宣扬出世观念的,曹雪芹最终让宝玉出家,反映他也或多或少地具有出世思想。曹雪芹不满现状,寻找出路,没有找到,有时不得不寄托于佛老,冒出出世思想。

归结起来,在《红楼梦》里,曹雪芹描绘了一幅中国封建制度期社会生活的画面,揭露和批评了封建主义。

① 贾宝玉语,见《红楼梦》第36 回。

(谢选骏指出:黄俄汉奸们何必为尊者讳?因为黄俄头目毛贼东和汉奸后代曹雪芹,猩猩惜猩猩、猴子爱猴子,还把《红楼梦》封为黄俄汉奸红学教科书!因为曹雪芹不仅是个汉奸后人——他们曹家还是满汉杂种,真是腥膻满门,太太太臭了。但是在狗汉奸泽东看来,这可是一大优势,值得他这个湖南瘪三痛喝一壶的。)



【第三十七章 戴震】


第一节 钦赐殿试,《四库全书》纂修官


戴震,字东原,安徽徽州府休宁县隆阜人。明清时代的徽州,不但商业发达,文风也极兴盛。戴震于雍正元年(1723)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十岁日读书数千言不休,十七岁学《说文解字》,尽得其目。戴震也自称,对于《十三经注疏》,“不能尽记,经及注则无不能倍(背)诵”①。说明他少年时通过自学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戴震十八岁时,随父客江西南丰,又课学童于福建邵武。这一时期,同里程恂对他非常器重,后来戴震在文章中称程为“先师”。同时,他又向婺源著名学者江永问学。江永精通经学、声韵学和天文算学,对戴震在学术上的成长,有很大影响。

戴震二十二岁时写成《筹算》二卷,二十四岁写成《考工记图注》,三十岁到三十三岁完成《勾股割圜记》、《周髀北极璇玑四游解》等文,都属自然科学著作。三十三岁以前,他还著有《六书论》三卷,《尔雅文字考》十卷,以及《屈原赋注》、《诗补传》等。

乾隆二十年(1755),戴震三十三岁,是他一生的转折点。《清史稿·戴震传》称他“避仇入都”。纪昀在《考工记图注》的序中说:盖先生是年讼其族子豪者侵占祖坟。族豪倚财结交县令,文致先生罪。乃脱身挟策入都,行李衣服无有也,寄旅于歙县会馆,饘粥或不继,而歌声出金石。①戴震在京,以其学识与翰林院中的钱大昕、朱筠、纪昀、王昶、卢文弨等人交往论学。除卢文弨是前三年进士外,其余诸人都是前一年的进士。这几人后来都成为著名学者,在学术上各有建树。他们见到戴的著作,听到戴的言论,皆击节叹赏,折节定交。

卢文弨二十三年后为《戴氏遗书》作序,称:吾友新安戴东原先生,生于顾亭林(顾炎武)、阎百诗(阎若璩)、万季野(万斯同)诸老之后,而其学足与之匹。精诣深造,以求至是之归。胸有真得,故能折衷群言,而无徇矫之失。

王昶后来为戴震作墓志铭,钱大昕后作《戴先生震传》详细记录了戴一生行谊及学术成就。

戴在京时,无锡秦蕙田为礼部侍郎,正编撰《五礼通考》,其书把戴震的《勾股割圜记》二篇全部收入,关于天文历法部分也往往采用其说。

乾隆二十一年,戴震仍留京,在吏部尚书王安国寓,为王之子王念孙授读。王念孙与其后的段玉裁,成为戴震最著名的两个学生。王的《读书杂志》、《广雅疏证》,段的《说文解字注》、《六书音韵表》,是清代学术史上有卓越成就的著作。

乾隆二十二年王安国去世,戴震自京南下,在扬州两淮盐运使卢见曾署中认识惠栋。这时,考据学者中有吴派、皖派之分。这主要是就其居住地区而言,在学术上也有所同异。惠栋是吴派大师,戴震是皖派大师,两人的结识也是很有学术意义的。

① 段玉裁编:《戴东原先生年谱》(以下简称《年谱》)十七岁条。

① 转引自《年谱》三十三岁条。

次年惠栋去世,戴震在《惠定宇先生授经图》中曾提出:夫所谓义理,苟可以舍经而空凭胸臆,将人人凿空得之,奚有于经学之云乎哉!他认为学术理论见解的提出,要有所依据。这与他所说的“圣人之道在六经也。凡学始乎离词(分析词句之意),中乎辨言,终乎闻道”②,是一致的。

然而如果认为“不出于圣人之经,皆非学也”③,那就显示出片面性来。事实上戴震的社会政治思想运用了大量经典语言,但表达的是他本身的经验与体会。

戴震二十九岁始入学为秀才,到四十岁才乡试中举,以后六次入京会试不第。在当时以科举为正途出身,是普遍的社会心理,而未能入翰林院,对于众望所归、久负盛名的戴震无疑是一个实际矛盾。

明清科举制度的主要应试内容,是拘泥形式的八股文与试帖诗,而戴震的学术与思想,则远超出这些肤浅的取士之法。他本人对科举的评论是:其流弊,苟焉皮傅,剿说雷同。学不一二年,目不睹全经,掇拾巍科高第,不必素所蓄积也。故不见师友之盛如古昔,岂非徒趋利禄,加以得之固易哉。..士之贵学,岂如是而已哉。他指出科举之士,掇拾科名,争趋利禄,往往是没有实学的人。

戴震于乾隆三十四年第三次会试不第,往山西布政使朱珪处,被聘修《汾州府志》。王辑五是汾阳县人,戴为之作墓志铭,在墓志中借题发挥,写出科举制度流弊并表达自己的感慨,当在此时。

由于会试屡次不中,又不能放弃这一途径,戴震从四十一岁到五十五岁,一再往来南北。

四十一岁时,戴震在京,段玉裁相从讲学,后致函自称弟子。这年会试落选后,往江西瑞州(今江西高安、宜丰县境),曾作《凤仪书院碑记》,又提出通经致用的理论。他说:夫士不通经则材不纯,识不粹,不足以适于化理。故用经义选士者,欲其通经,通经欲纯粹其材识,然后可俾之化理斯民,克敬其事,供其职。②四十六岁,他应直隶总督方观承之聘,修《直隶河渠书》一百一十一卷,后未克竣事。此书清稿,据段玉裁记,一藏曲阜孔府,一藏直隶总督周元理家。周之甥婿据戴书删削,易名《畿辅安澜志》,冒名缮写进呈,由武英殿刊印③。又今徽州文化馆尚残存《直隶河渠书》的抄稿若干。

四十七岁时,戴震会试落选,往山西修《汾州府志》,四十九岁又不第,在山西修《汾阳县志》。

五十岁,自汾阳入京,会试又不中,往浙东主讲金华书院。《孟子字义疏证》的初稿《绪言》即作于是年。翌年,继续在金华讲学。

① 《戴东原集》卷11《题惠定宇先生授经图》。

② 《戴东原集》卷11《沈学子文集序》。

③ 《方苞集》卷6《再与刘拙修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年版。

① 《戴东原集》卷12《辑五王先生墓志铭》。

② 《戴东原集》卷11《凤仪书院碑》。

③ 《年谱》四十六岁条。

这年秋天四库全书馆正总裁于敏中以纪昀、裘日修之言,向乾隆帝推荐戴震,特召入京为四库馆纂修官。

五十三岁,戴震第六次会试又不第。由于其声望,奉乾隆帝命,与录取的贡士一同参加殿试,赐同进士出身,为翰林院庶吉士,仍从事四库全书的编纂。

在四库馆中,戴震作出不少成绩,从《永乐大典》辑出宋代张淳的《仪礼识误》三卷,把宋李如圭的《仪礼集释》厘订为三十卷。张淳的书,朱熹曾说“永嘉张忠甫所校《仪礼》甚仔细..较他本为最胜”①。经过戴震辑录,校订,于是得以传世。算书中的《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孙子算经》、《五曹算经》、《夏侯阳算经》等大都世无传本而散见《永乐大典》各韵部,经戴震辑出列入四库全书,各加案语,写成提要。

戴震在四库全书馆,利用藏书条件,凡是天文、算法、地理、文字声韵等各方面的书,均经其考订,精心研究、全力以赴,到五十五岁,乾隆42年(1777)夏日殁于北京崇文门西范氏颖园,可以说是以身殉职。他的弟子段玉裁说“谓先生鞠躬尽瘁,死于官事可也”②。他以杰出的才能智慧,把一生贡献给文化事业。

① 《朱子语类》卷85,中华书局1986 年版。

② 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


第二节 哲学思想


整个乾嘉时代以至清末,戴震的哲学思想未被重视,或者说被他的考证学成绩所掩盖。然而也有少数例外,有些学者当时即见到戴学中哲学与社会政治思想的重要意义。

洪榜是戴震的同乡青年学友。《孟子字义疏证》是戴震的哲学代表作,洪后来在《戴先生行状》中详记了戴的哲学。戴震的《答彭允初(即彭绍升)进士书》扼要阐述了自己的哲学思想并批驳了唯心主义错误。洪榜在《戴先生行状》中全文转载此书。朱筠(字笥河)代表当时人见解,认为戴氏可传不在于此,建议《行状》中删除此书,而洪榜去信据理力争。事件经过在江藩的《汉学师承记·洪榜传》中有记录。于此可见他对戴震哲学思想有所理解。

此外,与戴震同时的学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多处记载与戴震在史学及修地方志方面的意见分歧。然而章也曾说过:戴君所学,深通训诂,究于名物制度而得其所以然,将以明道也。

时人方贵博雅考订,见其训诂名物有合时好,以谓戴之绝诣在此。及戴著《论性》、《原善》诸篇。精微卓邃,于天人理气,实发古人所未发者,时人则谓空说义理,可以无作,是固不知戴氏者。①章学诚在当时,对学术文化以及社会状况,能发表深刻的独特见解。他与戴震论学中也有各持己见,互相讥议之处,然而上录一段,可见章对戴氏哲学有所肯定和有所理解。

戴震去世不久,乾嘉之际的学者焦循,在其著作中既着重揭橥了戴震批露封建社会“以理杀人”的名言①,同时又曾说过:先君子尝曰,人生不过饮食男女。非饮食无以生,非男女无以生生。惟我欲生,人亦欲生。我欲生生,人亦欲生生,孟子好货好色之说尽之矣。不必屏去我之所生,我之所生生,但不可忘人之所生,人之所生生。循学《易》三十余年,乃知先人此言,圣人不易。

这正是戴震“一人之欲天下人之同欲也”③,“以情挈情,而无爽失,于行事诚得其理矣”④的进一步发挥。可见焦循也是了解戴震学说的少数学者之一⑤。然而焦循的理论也和戴震一样,在考证学盛行的大潮流中未能起应有作用。直到20 世纪初,戴震的哲学与社会政治思想才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① 《章氏遗书》卷2,《文史通义》内篇二《书朱陆而后》。

① 焦循:《雕菰集》卷6,《孟子字义疏证》赞。

② 焦循《易余龠录》卷12,页5 上,《木犀轩丛书》本。

③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一问答。

④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二问答。

⑤ 胡适在《戴东原的哲学》论焦循一节中,认为戴震“一人之欲,天下人之同欲也”,以及焦循“己与人同此性,即同此欲”两个论点不妥,理由是“因为人的好恶不齐,故不能执我的好恶为标准,而推之于天下人..我不爱听音乐,也遂不许人听音乐就不好了”(原书1927 年商务版133 页)。这里胡氏忽略了戴震、焦循所指是人类要求生存以及下一代继续生存的共同欲望,并非指个人之间各不相同的爱好。在宇宙观上,戴震提出了“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的命题⑥,和先秦到明清之际的所有古代唯物主义者一样,把“天”看成是自然的“天”,又继承了张载以来的传统,认为天是物质性的气所形成。

他同时提出“古人言道,恒该理气”这一非常精辟的名言,指出作为宇宙本体的“道”既包括物质性的“气”,也包括气的运动规律——“理”。他认为气是“道之实体”,理是气在运动、发展变化中的“不易之则”①。这就确切、完满地解决了中国哲学史上道、理、气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堵塞了把道和理混同而给唯心主义以可乘之机的漏洞。

戴震同样具有旧唯物主义者的缺点,用自然观来解释社会现象,把有阶级区分的人类社会和纷纷纭纭的自然界等量齐观。他认为自然界的“理”与社会上的“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可以互相比附。在《原善》的前言中,他认为这种比附是“比类合义,灿然端委着矣,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

以下看戴震是怎样“比类合义”的。

戴震哲学思想集中表现在《孟子字义疏证》一书中。《孟子字义疏证》则以他稍前些时写的《原善》三卷为理论基础。

《原善》中所谓“善”,在戴震看来,既是自然的规律,也是社会的法则,又是人的道德②。作为人的道德,具体来说,指仁义礼智。他说:仁者,生生之德也。③又说:言仁,可以赅义。使亲爱长养不协于正大之情,则义有未尽,亦即为仁有所未至。④又说:言仁,可以赅礼。使无亲疏上下之辨,则礼失而仁亦未为得。①此外,他又说:举仁义礼,可以赅智。智者,知此者也。②对于这些传统的仁义礼智等概念,戴震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在形式上赋予了普遍性的意义。为了对这些普遍性的道德概念从自然界寻找理论依据,他又说:自人之德性溯之天德,则“气化流行,生生不息”,仁也。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条理,观于条理之秩然有序,可以知礼矣。观于条理之截然不可乱,可以知义矣。..在天为气化推行之条理,在人为其心知之通乎条理而不紊,是乃智之为德也。③明乎天地之顺者,可与语道。察乎天地之常者,可与语善。通乎天地之德者,可与语性。④在戴震理论中,仁义礼智都是人性,也都是人的道德,是和自然界的条理、秩序相对应的。这就是戴震的性善说。

戴震的性善说与孟子的性善说,在表象上相同,而本质上有所不同。戴震的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或善性,是从实际生活(人伦日用)中产生的,而孟子的“仁义礼智根于心”⑤是认为人的道德与生俱生,是在出生的同时人心中就具有的。这区别是中国哲学史上朴素唯物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的区别。戴震的性善说,或是他的仁智学说(据前引文,仁可以概括义和礼,所以不提义、礼),从他仅有的理论著作中可以看出,是戴震哲学思想与政治社会思想衔接的关键性环节。无论在《孟子字义疏证》、《原善》或《绪言》、《孟子私淑录》中,在论及人性时,戴震都以他的仁智说作为出发点。

问题如此重要,所以戴震要在孔孟经典中寻找依据。找依据直找到《易经》。他引证《易经》并加以论证说:《易》曰“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自乾、坤言,故不曰仁智而曰易简。以易知,知一于仁爱平恕也。以简能,能一于行所无事也。

易则易知,易知则有亲,有亲则可久,可久则圣人之德,若是者,仁也。简则易从,易从则有功,有功则可大,可大则贤人之业,若是者,智也。天下事情,条分缕析,以仁且智当之,岂或爽失几微哉。①他以“仁”相当于《易经》的“易”,“智”相当于《易经》的“简”。自然界(乾坤)的易简,就是人类社会的仁智。

“易”和“简”的内容究竟指什么?怎样会与“仁”和“智”相互等同的?这些在戴震的比附与论证中多少有牵强的地方。然而这是当时思想家著书立说的通常体例,实际上不妨碍戴震在借用的语言中表达出18 世纪的进步思潮。

从“仁”和“智”出发,把什么乾、坤、易、简暂时放置不论,戴震的一系列理论则是明确的。

在戴震的仁、智学说中,宇宙间物质(阴、阳二气)有规律的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状态叫做仁。人类生活(人伦日用)正常进行和不断进行的状态也叫做仁。仁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动和发展的总规律。他说:一阴一阳,盖天地之化不已也,道也。一阴一阳,其生生乎!

其生生而条理乎!以是见天地之顺,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生生,仁也,未有生生而不条理者。①仁,不但是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生生不息”)的准则,也是人的道德的最高准则。他说:“至贵者仁。”②又说:“仁者,生生之德也,‘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无非人道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③

⑥ 《孟子字义疏证·天道》前言。

① 戴震:《绪言》前言。

② 《原善》卷上前言:“善,曰仁曰礼曰义..天下之大衡也,上之见乎天道..实之昭为明德..循之而得其分理。”

③ 《孟子字义疏证·仁义礼智》前言。

① 《孟子字义疏证·仁义礼智》前言。

② 《孟子字义疏证·仁义礼智》前言。

③ 《孟子字义疏证·仁义礼智》前言。

④ 《孟子字义疏证·仁义礼智》前言。

⑤ 《孟子·尽心上》。

① 《原善》卷上,第三条。

① 《原善》卷上,第三条。

② 《孟子字义疏证·仁义礼智》前言。

③ 参阅《原善》卷中,第四条,《孟子字义疏证·性》第一问答。

关于智,戴震认为是人的一种知觉和认识能力。虽然人与物(指其他生物)都有感觉能力,但人能从自然现象中掌握必然规律,其他物则不能。所以人有智而物只有“觉”④,这是由于人的能力大大超出其他动物。《原善》卷中第四条说“人之才质大远乎物”。

智的作用在乎处理一切事情时选择正确完善的方法和态度。他说:“故人莫大乎智足以择善也。”⑤这里所谓“择善”就是掌握仁、义、礼,并按照这些道德规范办事。

综上所述,在戴震体系中,仁是最高道德准则。用他自己的话来概括,就是“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⑥。智是认识客观事物规律而决定行止的能力。用戴震的话说,就是“故智者,事物至乎前,无或失其条理。”⑦仁是从道德论的角度谈的。智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谈的。“仁者”是大公无私的,他说:“仁者无私”,“智者”能洞察事情,他说:“智者不凿”①。

仁者能认识到“一人之欲,天下人之所同欲也”②。所以戴震对于“仁”所下的定义是:“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③。所以仁者能达到“以我之情,挚人之情,而无不得其乎”④。智者能做到“明理”与“精义”,对一切事情能做出正确的区分和判断,也就是他所说的“是故明理者,明其区分也。精义者,精其裁断也”⑤。总而言之,仁和智,在戴震的理论中,是人的所有作为的最高理想。他说:“天下事情,条分缕析,以仁且智当之,岂或爽失几微哉。”又说:“语德之盛者,全乎智仁而已矣”⑥。

戴震进一步论证了仁与智的反面是私与蔽。他的论点如下:余尝谓学之患二,曰私、曰蔽..儒者之学将,以解蔽而已。⑦天下古今之人,其大患,私与蔽二端而已。私生于欲之失,蔽生于知之失。⑧欲之失为私,私则贪邪随之矣。..知之失为蔽,蔽则差谬随之矣。不私,则其欲皆仁也。..不蔽,则其知乃所谓聪明圣智也。

⑨可见在戴震理论中,仁与智是人最完善的标准。由于私和蔽所以不能达到仁与智,解决的方法在于去私去蔽。

④ 《原善》卷中,第二条。

⑤ 《原善》卷中,第二条。

⑥ 《孟子字义疏证·仁义礼智》前言。

⑦ 《绪言》卷上,第十七问答。

① 《原善》卷上,第11 条。

②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一问答。

③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九问答。

④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一问答。

⑤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三问答。

⑥ 《孟子字义疏证·理》前言。

⑦ 《戴东原集》卷11,《沈处士戴笠图题咏序》。

⑧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九问答。

⑨ 《孟子字义疏证·才》第一问答。

以上仅是形式上的分析。从实质上看,戴震关于仁智的理论和去私去蔽的见解,是针对宋儒的。其一,他提出“欲之失为私”,但不主张“无欲”或“遏欲”,而是主张“去私”和“节欲”。宋儒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言人,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压制人们的正常欲望,提出天理和人欲的对立就是正与邪的对立。

戴震和宋明以来所有进步思想家一样,认为人欲的正确处理,就是天理,他驳斥宋儒说:“性之欲不可无节也。节而不过,则为依乎天理,非以天理为正,以人欲为邪也。”①他对天理下的定义是: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是故欲不可穷,非不可有。有而节之,使无过情,无不及情,可谓之非天理乎?②这是在天理人欲问题上非常明确透彻的进步理论,反对了宋儒的“存天理,灭人欲”,③主张人的正常欲望的合理性,肯定了“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道德的基础”④。

其二,除“欲之失为私”以外,仁智论的另一方面——“知之失为蔽”,则是戴震所更加着重强调的问题。它所针对的是认为“理得于天而具于心”的道学家以及那些“以理杀人”的一部分封建统治者。

戴震首先指出:“夫事至而应者,心也。心有所蔽则于事情未之能得,又安能得理乎?”①他认为由于心有所蔽,而不是从“事情”中分析出来的这些所谓“理”,都是主观意见。以“意见”来处理事情,必然错误不得当。他说:夫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未有不以意见当之者也。②凭在己之意见,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方自信严气正性,嫉恶如仇,而不知事情之难得,是非之易失于偏,往往人受其祸,己且终身不寤。③这里深刻地刻画出宋儒的唯心主义以及封建统治阶级主观武断的形象。

宋儒认为不能得理是由于“人欲所蔽”。戴震指出他们的理论是:“不出于欲则自信无蔽。”④“自信无欲则谓之理,虽意见之偏,亦谓‘出于理不出于欲’。”⑤结果是造成:“使天下受其祸而不可救。”⑥

①《孟子字义疏证·理》第十问答。

② 同上。

③ 朱熹说:“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学者须要于此体认省察之。”又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见《朱子语录》卷13,中华书局1986 年版。④ 爱尔维修(1715—1771)语,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2《神圣家族》中论爱尔维修的一节。①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九问答。

②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四问答。

③ 《孟子字义疏证·理》第四问答。

④ 《孟子字义疏证·权》前言。

⑤ 同上。

⑥ 同上。

所以戴震的结论是:凡以为“理宅于心”,“不出于欲则出于理”者,未有不以意见为理而祸天下者也。⑦这一封建社会的弊病,自明清以来,为害愈烈,历来有人在文字上摘发披露①,而戴震系统全面地从理论上加以分析,成为他哲学思想的中心,无疑是他在思想史上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戴震关于仁、智的理论,在《孟子字义疏证》的《理》、《性》、《才》、《仁义礼智》、《权》等篇以及《原善》的卷上、中、下三篇,各处都有涉及。在《孟子字义疏证》的初稿《孟子私淑录》和《绪言》中,则对这一理论还没有展开。可见这一理论是戴震晚年的“定论”。

概括起来,戴震的仁、智学说主要内容是:以《易经》中的易、简为理论依据。假借孟子“仁、义、礼、智”的名词而赋予戴震自己的思想,建立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仁是道德规范,求仁的方法是去私,去私就能使天下人满足其生存的愿望。这一理论从哲学史的角度批判程朱的理欲对立说,捍卫了人们正当的欲望。

智是认识能力。智的障碍是蔽。通过学可以解蔽,就能充分发挥智的作用。有了智就可以认清事务的条理,防止主观主义。这一理论从政治上揭露了以阶级偏见作为天理的封建统治者。

仁智理论是戴震哲学思想的精华所在。这一理论,尽管披着圣贤言语的外衣,是具有人民性的,也是朴素唯物主义的,对中国封建社会从思想上、政治上进行了集中、有力的批评,但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举例如下:戴震的“欲之失为私”、“知之失为蔽”,指出了欲望不加以节制根源于私,认识的不符合实际根源于蔽。至于私和蔽的根源又是什么?戴震没有也不可能明确指出。他只是说过人的一切表现“胥成性则然”①,又说:“是皆成性然也”②。把私和蔽的根源归结于人的本性,没有联系到社会环境,仍然是抽象的人性论。

他的仁智说中提出了去私和去蔽的善良的愿望。去私的方法是恕和絜矩之道,去蔽的方法是“加之以学,则日进于智矣”③。而恕和学等廉价的处方终究没有治好历史的弊病。

⑦ 同上。

① 前于戴震的方苞在《与来学圃书》中说:“前世正直君子自谓无私,固执己见,虽有以正议相规者,反视为浮言,其后情见事屈,误国事,犯清议”。(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年版《方苞集》159 页)后于戴震的清末刘鹗在《老残游记》中有一个回目叫“太尊治盗,嫉恶如仇”,写出了王太尊这一严气正性的形象。刘鹗评之为“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目所睹,不知凡几矣。二十四史中指不胜屈”(见《老残游记》自评)。这些都是“以理杀人”的典型材料。

① 《原善》卷中,前言。

② 《孟子字义疏证·才》第一问答。

③ 《孟子字义疏证·性》第二问答。


第三节 考据大师


戴震对于考据学有卓异的贡献。

清代考据学对古代文字、声韵、群经、诸子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在文献资料上有很大成绩。

这一学术潮流的产生,除社会政治原因外,也继承发展了宋明以来的学术文化传统。

朱熹对于《诗经》、《易经》都有注释。他的《诗集传》、《周易本义》与盛行的《四书集注》共同流传后世。他又著《仪礼经传通解》,由其学生黄干、杨复继续完成,是一部详细的综合注释。宋代王应麟的《困学纪闻》,黄震的《黄氏日抄》也具有对历史古籍多方面的考证内容。明代杨慎的《丹铅录》,胡应麟的《少室山房笔丛》都是对古书、古文字的考证,范围涉及经史子集四部。总的来说,明人考证学表现为芜杂零乱,不成专门之学,疏漏舛误甚多。而且凭臆断更改古书,造成误解,为通人所讥议。

到清初顾炎武的《日知录》,阎若璩的《潜邱札记》,则开始具有深入与精确的规模。到乾嘉时乃形成全面的考证学高潮,它以文字声韵学为基础对古代经典,搜集辑录大量资料,作综合深入的分析,不凭臆断,不制造伪证,对古书和古代典制能纠正前人之误,得出较正确的认识。焦循说:“本朝文学,一洗元明之陋”①,这是清代考证学的特点与成绩。至于脱离现实与近于烦琐,那是考证学作为一个历史事物的另一方面。

戴震是清代考证学的一位中坚人物和巨擘,这是同时代以及后人公认的。戴震对《诗》、《书》、《易》、《礼》、《春秋》都有研究,他的考证学成就表现在训诂、声韵,古代车服制度以及地理沿革等各方面。至于作为考证学大师,同时具有进步的人民性的思想,如前所述,则更为同时代的学者所不及。

戴震对于考证学的原则有以下几点:其一,循序渐进,取得理解。他说:“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道,必有渐。”②又说:“古训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贤人圣人之理义明,而我心之所同然者乃因之而明。”③又说:“由文字以通乎语言,由语言以通乎古圣贤之心志..不可以躐等。”④这是考证学的一般方法,由文字入手研讨古书和古义。

其二,实事求是对待资料。他经过深湛学习,认为“《说文》九千余字固未能一一合于古,即《尔雅》亦多不足据”①。他举出“台”(音怡)、“朕”、“阳”三字是“予我”之义,“赍”、“畀”、“卜”三字是“给予”之义,而《尔雅·释诂》中把六个字交叉排列,就分不清两种意义。

① 焦循:《雕菰集》卷6,《读书三十二赞》前言。

② 《戴东原集》卷9《与是仲明论学书》。

③ 《戴东原集》卷11《题惠定宇先生授经图》。

④ 《戴东原集》卷10《古经解钩沉序》。

① 《戴东原集》卷3《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

② 《戴东原集》卷3《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

他又指出“《毛诗》误用《尔雅》者甚多,先儒言《尔雅》往往取诸《毛诗》,非也”②。又说:“《说文》于字体、字训,罅漏不免。”③并举例一再说明。这些都是在博学的基础上卓越的见解与科学的态度。

其三,掌握原则,不轻信盲从。在与卢文弨讨论《大戴礼》中屡入六朝时不合理的俗体字一信中,戴震说:“苟害六书之义,虽汉人亦在所当改,何况汉魏六朝。”④说明对待资料,就其是非而定,而不是惟古是从。

由于以上原则,戴震治学要求严格,曾提出“学贵专精不贵博”,“知得十件,而都不到地,不如知得一件,却到地也”⑤。

专精的目的是达到“十分之见”,他说:“所谓十分之见,必徵之古而靡不条贯,合诸道而不留余议,巨细毕究,本末兼察”⑥。同时学者钱大昕在《戴先生震传》中说:“其学长于考辨。每立一义,初若创获,及参互考之,果不可易。”⑦比如,《尚书·尧典》中“光被四海”一句中“光”字,王鸣盛据《尔雅》释为“光,充也。”戴震认为尚可进一步论证。戴震引《礼记》中《乐记》及《仲尼间居》两篇中“横”字,郑玄注均为“横,充也”,因此认为“《尧典》古本必有作‘横被四海’者”①。后来钱大昕在《后汉书·冯异传》发现“横被四表,昭假上下”一句。姚鼐在班固《西都赋》发现“横被六合”一句。戴氏族弟戴受堂又在《汉书·王莽传》举出“昔唐尧横被四表”一句,更其明显。其后洪榜、段玉裁又补充引证,皆足以证明戴震的判断精确。

古书在流传中,有些被后人割裂,以考正文与注文混淆不清,如郦道元的《水经注》,经戴震考证,辨明经文与注文的体例,把混入经文的郦道元注别择出来。②此外在校订《大戴礼》时,认为《制言篇》中“诗云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十字不是正文,而是注文。③并提出充分的理由说明。

声韵学方面,戴震把古代音的韵尾分成二十五部,并提出阳声韵与阴声韵共同配合于入声韵部的理论。他称之为“两两相配,以入声为相配之枢纽”④。在这基础上,戴震又创立了阴、阳入通转的学说。王国维论古声韵学时曾说:自明以来古韵学之发明有三。一为连江陈氏(按指陈第《毛诗古音考》),一为戴氏阴阳二声相配之说,三为段氏(指段玉裁)

古四声不同今韵说,而部目分析,其小者也。⑤可见这一“异平同入”,而阴阳通过入声相转之论的创见,尽管在声韵学发展中不免有后人余议之处,然而却是古音学史上重要的贡献和标志之一。

③ 《戴东原集》卷3《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

④ 《戴东原集》卷3《与卢侍讲书》。

⑤ 据段玉裁编《年谱》,中华书局1980 年版《戴震文集》248 页。

⑥ 《戴东原集》卷9《与姚孝廉姬传书》。

⑦ 《潜研堂集·戴先生震传》。

① 《戴东原集》卷3,《与王内翰凤喈书》。

② 《戴东原集》卷6,《水经郦道元注序》。

③ 《戴东原集》卷3《再与卢侍讲书》。

④ 《戴东原集》卷3《答段若膺论韵书》。

⑤ 王国维《五声说》,《观堂集林》第二册第348 页,中华书局1959 年版。在考订古说的细节方面,戴震也“巨细毕究”。例如朱彝尊在《重刊广韵序》中称“声韵之学,盛于六代。周颙以天子圣哲分四声,而学者言韵悉本沈约。”①戴震指出“周颙”是“周舍”之误②。

又如宋元以来把反切的读音法归之于唐代沙门神珙。戴震博引颜之推《颜氏家训》、陆德明《经典释文》、《史记》张守节正义以及《崇文总目》序等记载说明反语始于三国魏时孙炎③。

总而言之,戴震的考证学是清代考证学极盛时的典型代表,对于所研究的古经典已达到“深求于语言之间,以至其精微之所存”④的程度。

然而他所提出的“由词以通道”⑤,“用必措天下于至安”,“学成而民赖以生”⑥等等,历史事实说明只是停留在理论上,而这些理想终究不是考证学所能实现的。

①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34。

② 《戴东原集》卷4《书卢侍讲所藏宋本广韵后》。按:周舍曰“天子圣哲”见《梁书·沈约传》。③ 近代又有人考证孙炎以前东汉已有反切读音(见张世禄《中国音韵学史》商务版124 页),然而终是孙炎集其大成。

④ 《戴东原集》卷10《春秋究遗序》。

⑤ 《戴东原集》卷9《与是仲明论学书》。

⑥ 《戴东原集》卷9《与某书》。


第四节 自然科学史上的贡献


戴震在自然科学方面对西学的融会贯通,以及其本人的创见,是他学术中另一突出贡献。

中国传统自然科学最发达,其次是医学和农学,应用科学基本上由民间匠人承担,停留在操作技术上,进步很慢。由于儒家重道轻艺传统的作用,中国自然科学史上相应的较少杰出人才以及他们提出的理论学说,虽有个别突出成就,总的说没有达到西方自然科学的正常全面发展以至于近一两世纪来的突飞猛进。

戴震的时代,已经经过明末西方传教士对西学的传播,他本人少年时代已受到江永的启发,因此在自然科学方面有不少深入研究和新见,足与他的考证学互相媲美。

阮元《畴人传》以近四千字的长篇详记戴震的天文与算学的成就。在传论中说:所为步算诸书,缜密简要,准古作者..盖自有戴氏而天下学者乃不敢轻言算数,而其道始尊。然则戴氏之功又岂在宣城(指梅文鼎)下哉!①戴震在算学方面的贡献除辑佚古算书如前文所述,其本人少年时即著有《勾股割圜记》三篇,《畴人传·戴震传》中记:取梅文鼎所著《三角法举要》、《堑堵测量》、《环中黍尺》三书之法,易以新名,饰以古义,作《勾股割圜记》三篇。②三篇中第一篇所论如西法平面三角,第二篇如正弧三角,第三篇如斜弧三角。大都根据梅文鼎已有的推算方法写成③。

其法按相似三角形的对应边互成比例这一原理来推算,其本人新见不多。

戴震的天文学则有不少创见,使古代天文记载的某些实际内容得以明晰。

戴震参加了《续通志》中《天文略》的撰著,其中包括《星见伏昏旦中》、《列宿十二次》、《星象》、《黄道宿度》、《七衡六间》、《晷影短长》、《北极高下》、《日月五步规法》、《仪象》、《漏刻》等十目①。

戴震在《续天文略》的序言中自称:或补前书缺遗,或赓所未及,凡占变、推步不与焉。考自唐虞以来,下迄元明,见于六经史籍有关运行之体者,约而论之,著于篇。

可见《续通志·天文略》是一个经过戴震修订充实的中国古代天文学史的简编。其中“推步”(星体距离与出没时间的计算),由于另有记载不录,而“占变”属于迷信,也排除在外。

① 《畴人传》卷42,商务印书馆1955 年版。

② 《畴人传》卷42,商务印书馆1955 年版。

③ 参陈展云:《戴东原的天算学》63 页,见北京晨报社1924 年版《戴东原二百年生日纪念论文集》。① 《戴东原集》卷5《续天文略序》。

戴震的《七经小记》其中之一为《原象》。《原象》中包括《璇玑玉衡》、《中星》、《土圭》、《五纪》四篇。段玉裁《周髀北极璇玑四游解》之一之二两文。在上举文中,戴震表达了深湛的天文知识与卓异的判断能力。《周髀算经》中有“北极璇玑周四极”一句。《尚书·舜典》中有“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一句。

除“七政”共认为日月五星外,“璇玑玉衡”一概念从汉以来没有明晰正确的解释。

戴震以其丰富的知识与对古籍的理解,综合西方传入的天文学知识,对这一概念作了简明清楚的阐释。他说:今人所谓赤道极者,即《鲁论》之北辰②,《周髀》之正北极也,又曰北极枢。

今人所谓黄道极者即《周髀》之北极璇玑也,《虞夏书》“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盖设璇玑以拟黄道极。后失其传,纷纭殊说,私臆罔据矣。①文中的“今人”指西方传教士,他们带来了天文学中的“黄极”、“赤极”等概念。

戴震指出赤极即是北辰(北极星),黄极即是北斗星(大熊星座),也就是《周髀》和《舜典》的“北极璇玑”。

戴震又说:正北极者,左旋之枢,北极璇玑每昼夜绕之而成规。就是说从地球上人的视觉中,北斗星每昼夜绕北极星像圆规一样行走一周,也就是《周髀》中所说的东西南北“四游”。

这解释既说通了《周髀》和《书经》中的疑难字句,同时也完全符合地球自转时所见到的天体现象。

戴震进一步指出北极璇玑“昼夜左旋一周而过一度”③,一年过360 度又回复到本位。这是指地球公转时所见北斗星移动位置的现象,同样是符合科学的论述。

可见戴震在天文学中利用西方知识,以之与中国古代记载融会贯通而得正确结论。这一突出事例也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学者所具有的智慧与才能。② 按《论语·为政》有“譬如北辰,众星拱之”。

① 见《原象·璇玑玉衡》。

② 见《原象·璇玑玉衡》。

③ 见《原象·璇玑玉衡》。

(谢选骏指出:戴震穷尽一生研究《孟子》,纠缠于细枝末节,却始终不知《孟子》的首恶——那就是篡改十伦为五伦,砍掉了中国宗教的头颅,使得宋朝以后奉孟为宗的儒家,变成了无神论者的无头僵尸。由此可见,乾嘉学派有眼无珠,明秋毫而不见舆薪,此之谓乎!后来学者,更不及此,可悲。)



【第三十八章 钱大昕】


第一节 家世和早年生活


钱大昕,字晓征,又字及之,号辛楣,晚年自署竹汀居士,雍正六年(1728)正月七日出生在江苏嘉定城西四十多里的望仙桥镇。钱氏祖籍常熟,明代正德年间,七世祖钱镃入赘嘉定管姓,遂定居于此。祖父钱王炯,父亲钱桂发,都是秀才,以教书为业。他刚满周岁时,祖父便教识字,五岁时,送至本村塾馆读书,十岁以后,又先后随祖、父到所在塾馆就学,并为他讲授历史故事和教习作诗。这对于他早年知识的增进,都起过重要的作用。

乾隆七年(1742),年方十五岁的钱大昕离开家乡到嘉定县城,向著名学者曹桂发问学。当年,考中了秀才。在考秀才的过程中,他的文才受到了主考官刘藻的特别欣赏,在全县士林中也获得了较高声誉。先是本县宿儒王尔达(王鸣盛之父)慕其才而许婚季女。不久,城东坞城顾氏又延其至家课读子侄。这样,钱大昕学习更为勤奋。在坞城任教时,他于授徒之暇,“晨夕披览”,通读了顾氏家藏的《资治通鉴》、《廿一史》等大量史籍①。与此同时,他还留意著述,在阅读李延寿《南史》、《北史》两部史书时,手编《南北史隽》一册。几年之间的刻苦自学,已为他后来的学术成就奠定了初步的专业基础。

乾隆十四年,经由王鸣盛和时任紫阳书院院长王峻的推荐,钱大昕被破格录入苏州紫阳书院学习。紫阳书院建于清初,雍正初年经布政使鄂尔泰重修后,即由讲求心性之学改为稽古考文,学风为之一变,从而成为汉学家的一个重要阵地。书院之中宁谧的环境,浓厚的学术气氛都为他潜心经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兼之有王鸣盛、王昶、曹仁虎等同窗好友相互质难问疑,不长时间,钱大昕的知识较之于前有了长足的进步。

乾隆十六年春,乾隆帝首次南巡。钱大昕因献赋称旨而被召诣江宁(今南京)行在,由乾隆帝亲自出题进行复试。评卷揭晓,钱大昕中一等二名。为此,乾隆帝特赐钱大昕为举人,当即任命为内阁中书。次年,他束装入都,到内阁票签房办事,自此开始了仕宦生涯。

① 《钱辛楣先生年谱》,乾隆十年乙丑: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序》页17,上海书店1983 年版。

第二节 仕宦生活与学术研究

钱大昕至京之初,所担任的内阁中书学习行走一职,是一个“三日一入直,十日一直宿”的闲散职务①,因此他便利用机会开始学术研究工作,很快在几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钱大昕的学术研究,首先是从当时颇为薄弱的天算历法方面入手的。中国古代的历法向称先进,两千多年中,先后改历达七十余次,其大致情况皆载于历代史书历志。对此展开研究无疑是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因其横跨历史、天算、数学几个领域,不少史学家往往避难就易,不做深入研究。面对这种情况,钱大昕毅然将之引为己任。中书任暇,他与吴烺、褚寅亮等人废寝忘食地学习数学大师梅文鼎的著作和先进的西方数学知识,并以其原理对历代史志所载天算一一加以审核验证。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于乾隆十九年,撰成《三统历术》一书,对《汉书·律历志》中保存的中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历法《三统历》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于其错谬之处则刊正脱误,于其文简意奥之处则疏通疑难,阐明大义。经过钱大昕的深入研究,从而使“二千年已绝之学,昭然若发蒙”①。一举成为天算的专家,连时任礼部尚书领钦天监事的何国宗在涉及历算推步等繁难问题时,也常常向他请教。在钱大昕对古代历法的研究取得了重要成就的同时,工部尚书秦蕙田又特邀他参加《五礼通考》的纂修工作。在编修中,钱大昕博览了经部有关书籍,这又促进了他后来深入进行经学的研究。

一件有意义的事是,乾隆十九年,钱大昕进士及第。这不仅使他调换了工作,即辞去内阁职务,入翰林院,任庶吉士,而且在此次会试中,与钱大昕一起中进士的还有王鸣盛、王昶、纪昀、朱筠等学者。这些学者与钱大昕一样,在学术研究领域中各有致力的方向和专长。他们共同钻研,互相补充,彼此结下了深厚友谊。这对于钱大昕日后的学术成就,也起过重要的作用。乾隆十九年到三十一年,是钱大昕仕宦颇为顺利的时期。在此期间,他以其古学深邃而得到了乾隆帝器重。乾隆二十二年,他由翰林院庶吉士累迁翰林院编修,乾隆二十五年为右春坊右赞善,翰林院侍读,乾隆二十八年为侍讲学士,并两次随同乾隆帝巡幸热河、五台等地。同时,还三次充任山东、湖南、浙江等省的乡试主考官,两次充当会试同考官。此外,还先后充任武英殿纂修官、功臣馆纂修官、《续文献通考》馆纂修官等职务,参与了编修《热河志》、《续文献通考》、《音韵述微》等书的修撰工作。这些典籍的编就,也是他一生学术研究中的组成部分。

《热河志》共八十卷,是记载承德府及其所属一府五县全面情况的一部地方志书。此地虽处塞外,但与北京临近,距沈阳也不远,又为蒙古入京孔道,清初以来,早已引起统治者的重视。特别是康熙中期以后,为了加强对西北少数民族的统治,清帝于此建立避暑山庄,并时常至此巡幸,这里迅速成为一个新的政治中心。乾隆二十一年,乾隆帝决定纂修此书并指令汪由敦、裘日修两人具体负责,汪、裘两人遂于翰林中委派钱大昕、纪昀两人承担编修工作。在修纂过程中,钱、纪两人除大量阅读有关文献资料外,还扈从乾隆帝巡幸避暑山庄,对当地风土人情、建置沿革等自然条件和社会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

① 《钱辛楣先生年谱》,乾隆十七年壬申。

① 《清史列传》卷68《钱大昕传》。

通过此书的纂修,培养了钱大昕对研究地方志的兴趣,并为后来编修《鄞县志》、《长兴县志》等地方志书和深入舆地方面的研究,准备了充分的条件。

乾隆二十五年,在翰林院侍读任上,钱大昕参加了《续文献通考》的编修工作。该书是对宋代学者马端临所撰《文献通考》的补修之作。早在乾隆十二年始修时,原拟定上接马著,下迄乾隆时代。在初稿纂修过程中,发觉古今同帙,书写格式难以统一,便于乾隆三十二年决定依《通典》、《通志》、《文献通考》三书旧例,按时代编为《续通典》、《清通典》、《续通志》、《清通志》、《续通考》、《清通考》等六部大书。由此转入改修阶段,至乾隆四十六年到五十二年陆续成书。钱大昕参与修书时,正是编纂初稿之际。他担任纂修的田赋、户口、王礼三篇考,不仅包括了今本《续文献通考》有关部分的全部内容,而且也包括了清《三通》相应部分中的许多内容。因此,钱大昕在参与修纂期间,通读了有关典章制度的全部专史和正史中的宋代以后部分,这不仅丰富了史学知识,并为日后撰写通考古今的史学名著《廿二史考异》准备了丰富的素材。同时也培养了他对专史和断代史研究的浓厚兴趣,为以后从事典章制度和元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乾隆二十八年,在侍讲学士任上,钱大昕又参加了秦蕙田受命纂修的《音韵述微》的编修工作。他幼承家学,在紫阳书院又曾“精研古经义声音训诂之学”①。秦蕙田深知钱大昕学术功底之深,即委其代拟全书凡例。至今传世的这部书,于字音之外兼注字义,于注古音、古义之外兼注今音、今义,即表明了本书编修的特色和编者所付出的辛勤劳动。通过此书的纂修,又激发了钱大昕对研究声韵的兴趣,并在此后陆续撰成《声类》等音韵学著作。在经史研究方面,他注意以音韵学知识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工具,从而开拓了学术研究的新领域。

钱大昕勤奋治学,刻苦钻研,并由于实际工作的锻炼,年仅三十多岁时,已成为在经史研究几个方面都取得成就的著名学者。然而,繁重的研究和著述工作使他的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乾隆二十六年以后,他以心血耗损,得不寐之疾。乾隆三十二年春,又感染伤寒,虽经大力抢救而脱险,但其精力日疲而愈感不支了。祸不单行,正在此时结发妻子王顺媖病故。钱大昕于极度悲痛之余,乞假归里,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归隐生活。

返回故里之后,钱大昕以望仙桥旧居狭隘,在嘉定城中孩儿桥边买得一处空宅,将家迁居于此。颜其堂曰“潜研”。为了遣愁,乾隆三十三年春他一度携同妹婿陈药耘作西湖之游。返家不久,又逢岳父王尔达去世,王尔达曾不计钱大昕家贫而许婚季女,婚后赘居王家时,又视如己出。乾隆十七年,钱大昕以献赋称旨,入都受职时,王尔达还亲送出郊。这样一位令人敬爱的老丈人的去世,使得他益为悲痛。因此在这期间,钱大昕除编次旧有笔记之外,仅撰成《洪文惠公年谱》、《陆放翁年谱》两种,学术成果并不算多。乾隆三十四年秋,钱大昕再去北京上任,直至乾隆四十年丁忧归里,他先后担任过《一统志》纂修官、《三通》馆纂修官、詹事府少詹事、广东学政等职务。他除了参加由政府组织的编修工作之外,还在金石研究和古典文献的整理方面也取得了新的成果。

① 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卷3《钱大昕》,中华书局1983 年版。

乾隆三十六年,钱大昕参加《大清一统志》编修工作。《大清一统志》在乾隆初年已经成书。乾隆二十年以平定西北少数民族上层分子的叛乱,清政府直接控制的地区大为扩充,兼之以各地“府州县之分并改隶与职官之增减移驻亦多与旧制异同”①,因此乾隆二十九年以后,又组织力量对该书进行重修。钱大昕正是在这时参加重修工作的。这是他继《热河志》之后参与编修的又一部志书。这两部志书的纂修,对钱大昕的学术研究方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乾隆三十七年,钱大昕又参加了《续通志》的编修工作。在此之前,他曾参与《续文献通考》的编修工作,对专史所载内容甚为熟悉,对其体例也了如指掌。在纂修之初,书中的“发凡”、“起例”,大多由钱大昕亲自手定。此书与《续文献通考》一起构成了钱大昕一生学术成就的重要内容。除上述成就之外,钱大昕还致力于金石的研究。早在乾隆二十一年,钱大昕于修《热河志》时,便曾以当地石刻充实该书内容。次年,在翰林院编修任上,他于公事之暇,常游琉璃厂书肆,先后购得汉、唐石刻二、三百种。他晨夕校勘,证以史事,并将这些研究成果写成题跋。乾隆三十六年,他将多年所作题跋厘为六卷,题名为《金石文跋尾》,由他的门生李文藻刊印行世。该书“横纵钩贯,援据出入”,在以金石证史方面,取得了“超轶前贤”①的成就。

在此期间,钱大昕还致力于古典文献的整理。中国古代文化光辉灿烂,传世文献也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但经历代辗转传钞、翻刻,错讹极多。为了顺利地进行整理,钱大昕首先精研《说文》、《尔雅》等文字、训诂之书。在此基础上,乾隆三十六年,他与同族的另一位学者钱坫一起校正了《白虎通》、《广雅》两书。此后,在《四库全书》纂修期间,他还亲自参加从《永乐大典》中搜辑佚书的工作,先后从中辑出《易稽览图》、《宝刻类编》两种古籍。其中《宝刻类编》后来被收入《四库全书》史部金石类,而《易稽览图》则未被收入《四库全书》,但从钱大昕所作的序中尚可窥见该书的大致内容①。所有这些,不但为古典文献的保存和流传作出了贡献,也对他的治学风格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

乾隆三十九年(1774),钱大昕在主持河南乡试时,被任命为广东学政,于是随即便道赴粤就任。到任半年之后,乾隆四十年五月,钱大昕接到父亲去世的凶讯,遂星夜返故里,也就结束了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活。

① 《四库全书总目》卷68,页597,《史部-地理类一》,中华书局1965 年版。① 王鸣盛:《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序》。

① 钱大昕:《潜研堂诗文集》卷24,《易稽览图序》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第二集。

第三节 晚年归隐学术成就斐然

从乾隆四十年钱大昕丁忧回乡,至嘉庆九年(1804)去世,是他一生中的第三个时期。这三十年间,他先后应邀主讲江宁锺山书院(乾隆四十三年至四十六年)、太仓娄东书院(乾隆五十年至五十三年)、苏州紫阳书院(乾隆五十四年至嘉庆九年),前后共达二十四年。乾隆嘉庆之际,锺山、娄东、紫阳三书院都是汉学家的重要阵地,在讲授内容上,也大多以经学训诂为主。钱大昕出任院长期间,尊奉汉学成法,教育学生研读经书,还大力提倡读史。在他的提倡下,不长时间,便先后培养出了一大批经史兼通的人才,为乾嘉时期学术气氛的活跃和文化事业的繁荣作出了贡献。在此同时,由于摆脱了官场庶务的纠缠和羁绊,兼之以教学活动的推动,他在学术研究上也进入了黄金时代。以研究方向而论,不仅在已经开拓的领域内继续有所深入,而且学术成果也大大超过了中年以前。他的几部重要学术著作如《廿二史考异》、《疑年录》、《元氏族表》、《元史艺文志》、《四史朔闰考》、《十驾斋养新录》等差不多都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除此,在古典文献的整理和地方志、金石的研究上,他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廿二史考异》是钱大昕归隐之后最先完成的一部重要学术著作。全书凡百卷,以读史札记的形式对除《旧五代史》、《明史》之外的二十二部正史的文字和史实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早在青年时期,他即酷爱读史,走上仕途后,因为学术研究的需要,又通读了自古至今的全部正史。在读书过程中,他认真细心,发现问题,即书于另纸。这样日积月累,卷帙滋多。乾隆三十二年乞假归里时,曾对之进行初步整理,设教锺山书院期间,又就有关内容与周围学者深入讨论,反复修改,始将是书最终编就。此书是他大半生心血的结晶,实际上是反映了他的史学成就之代表作,在清代学术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首先,在治史方法上,从对历代正史的文字进行校勘入手,发现并订正了旧史记载中的大量的错误和阙略,为后人继续深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经过鉴别的史料。由于作者脚踏实地,注重证据,学风朴实,不尚空谈,凡经作者论定的史事,大都确实无误,铁案难移。其次,在治史范围上,冲破了当时学者中普遍存在的“陋史荣经”,不读两汉以后史书的陋习,将研究范围扩大到了除《旧五代史》、《明史》之外的全部正史,表现了作者远大的目光,渊博的学识和深厚的功力。再次,在治史态度上,对前哲旧说,既不盲从,又不苛求。所载内容,凡有与前人暗合者则削而去之,如有得自他人启示者则必录其人姓名,以示不掠人美之意。所有这些,不但使该书在乾嘉时期的史学研究著作中独树一帜,而且对乾嘉以后直至近现代史学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书编成后,钱大昕又将后来研究所得编为《三史拾遗》、《诸史拾遗》两书。此两书与《廿二史考异》一起构成了反映钱大昕学术思想的重要的著作。

《疑年录》是钱大昕继《廿二史考异》之后撰成的另一学术著作。在长期的治史实践中,他深切地体会到知人论世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为此先后撰写了《洪文惠公年谱》、《洪文敏公年谱》、《深宁先生年谱》、《陆放翁年谱》、《王弇州年谱》等著作。在主讲娄东书院期间,他又将所作各谱之意加以推广著成《疑年录》一书。此书凡四卷,按先后次序登录了东汉经师郑玄至清朝戴震约三百多位学者的生卒年代。而后,在紫阳书院任教期间,钱大昕又著成《补唐学士年表》、《五代学士年表》、《宋学士年表》各一卷,从而为后来学者治史提供了重要的臂助。

在此期间,钱大昕还致力于元史的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元朝是一个由蒙古民族统治者建立起来的皇朝,统治中国前后近一个世纪。元朝灭亡后,宋濂、王祎等奉明太祖朱元璋之命撰成《元史》。因为成书仓促,冗杂漏略,事迹错误比比皆是,不足以称为信史。钱大昕早在北京仕宦任上,便立志重修一部元史。为此,他在反复研究《元史》、《元朝秘史》、《元典章》等基本史料的基础上,对《元史》旧目进行增删并依目录陆续著成《元史稿》、《元诗纪事》两书初稿多篇。但归里后,有关资料缺乏,加之学术研究过于忙碌等诸多原因,钱大昕只对其中的《氏族表》、《元史艺文志》缮成清本,却未来得及对其他手稿最后编定,致使上述两书在钱大昕去世后散佚,这是十分可惜的。但从传世的《氏族表》、《艺文志》看来,其资料搜罗之广,内容考订之精都远在同类著作之上,为后人开展对元史的研究保存了可贵的资料。与此同时,钱大昕还将宋、辽、金、元四史和各种有关记载相互参订,撰成《四史朔闰考》一书,为后人从事宋、辽、金、元史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十驾斋养新录》是钱大昕晚年较有影响的学术著作。此书于嘉庆四年任教紫阳书院时最后编就,嘉庆八年刊印行世。全书凡二十卷、八百余条,是其一生读书札记的汇编。由于他学识渊博,“不专治一经,而无经不通;不专攻一艺,而无艺不精”①。该书就是一个明证,它于经学、史学、官制、地理、姓氏、典籍、金石、词章、术数等各门类知识几乎无所不及,所探讨的问题,也多为“精确中正之论”②。此书刊行后,钱大昕又继续研究,将所得编为《养新余录》,在他去世后,由其后人刊印行世。《十驾斋养新录》自刊行一百多年来,一直为学界所推重。

钱大昕集中精力撰著和整理其主要学术著作如《廿二史考异》、《十驾斋养新录》等书的同时,在古典文献的整理和舆地、金石的研究方面也不断取得新成就。乾隆五十四年和乾隆五十九年,钱大昕先后校勘印行了《风俗通义》和《长春真人西游记》两书。其中《长春真人西游记》成书于蒙元早期,保存了蒙古帝国兴起时期中国西北地区政治、经济方面的重要资料。但元末以后,此书失传,以致《四库全书》不收,《总目》不录,闻其名者甚至以为即是吴承恩的《西游记》。乾隆五十九年,钱大昕与段玉裁等在苏州玄妙观所藏《道藏》中发现此书,将之抄出加以校勘后刊印,始重与世人见面,从而为元史研究提供了可贵的资料。在舆地研究方面,乾隆五十二年和嘉庆六年(1801),他不顾病后体虚,两度应邀赴浙江总修《鄞县志》、《长兴县志》两书。在金石研究方面,继乾隆三十六年刊行《金石文跋尾》六卷之后,钱大昕又多方搜求拓文多种并一一考订,先后编订并刊行了《续刊金石文跋尾》七卷(乾隆四十六年)、《三集》六卷(乾隆五十三年)、《四集》六卷(嘉庆八年),并将一生搜集之金石碑刻编为《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八卷(乾隆四十七年)和《附录》二卷(乾隆四十九年)。总计钱大昕一生收藏之碑刻拓本不下两千余通,其时代上自秦汉,下迄宋、元,所作跋文八百余篇。所有这些,都反映了钱大昕一生学术成就斐然,为后世保存和积累古代文化遗产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① 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卷3《钱大昕》,中华书局1983 年版。

② 阮元:《十驾斋养新录序》上海书店1983 年版。

钱大昕在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至乾隆末年,已经成为全国学术界所景仰的大师和巨子,远近学者求教学问、请作书序之书信纷至沓来,通家子弟求作先人墓志者不绝于途。因此,钱大昕于教学、著述之外,还写下了大量的序跋、信札、传记、墓志铭等,为研究清代社会生活留下了可贵的资料。钱大昕知识渊博,擅长考据,其中不少篇章还与《廿二史考异》、《十驾斋养新录》两书一样有见地。这些文章,在他去世两年之后,由其门生后人汇编为《潜研堂文集》。

乾隆四十九年,钱大昕以劳累过度,一度曾患疯瘫,几乎不起。病愈之后,他不顾体虚和衰老仍著述不辍,以惊人的毅力先后完成学术专著多种。这时,嘉庆帝曾询问他家居情况,有意劝他重新出仕,钱大昕婉言谢绝了。嘉庆九年(1804)十月,乾嘉学派的主要代表者、一代大师钱大昕因病去世,终年七十七岁。

(谢选骏指出:“钱大昕于教学、著述之外,还写下了大量的序跋、信札、传记、墓志铭等,为研究清代社会生活留下了可贵的资料。钱大昕知识渊博,擅长考据,其中不少篇章还与《廿二史考异》、《十驾斋养新录》两书一样有见地。这些文章,在他去世两年之后,由其门生后人汇编为《潜研堂文集》。”——但是黄俄猪们丝毫不提,这对扩大他的社会影响,发挥的作用不可估量。为了向上爬,他甚至给秦桧翻案,因为和他为满贼奋斗终身相比,秦桧不过“偶然失足”罢了。所以我说,这个姓钱的狗奴才,演出了一个“在亡国奴充斥的社会出人头地的可耻故事”。)



【第三十九章 赵翼】


第一节 早年生活


赵翼,字耘崧,又作云松,号瓯北,雍正五年(1727)十月出生在江苏阳湖(今属常州市)。据《瓯北先生年谱》所载,其祖上为赵宋皇室后裔,元、明两代仍有显宦,入清以后,赵氏一家日渐衰落,远非昔日可比了。曾祖赵州、祖父赵福臻都终身不仕,至赵翼之父赵惟宽主持家计时,全家仅有“老屋七间,田一亩八分”①,已经沦落为社会下层的一员了。

赵翼生长在一个半耕半读的塾师之家。早在他三岁时,叔父教他识字,六岁时又由父亲携至所在塾馆诵读《名物蒙求》、《性理字训》及《孝经》、《易经》等。他天分甚高,学习很努力,十二岁时便已能操笔为文,而“落笔处往往出人意表”②。此时,他兴趣广泛,求知欲旺盛,诗歌、词赋、古文、骈文无所不爱,无所不作,而且每以所作而沾沾自喜。父亲对此虽颇欣赏,但因当时科举考试并不以诗取士,因而常常禁止他读诗,督责他去作一些以备科举考试时用的八股文章。尽管如此,他仍为兴趣所驱而私自从事文学创作,“衬书布下杂稿常数十纸”①。不久,父亲去世。他为一家生计不得不继承父业,开馆授徒,转而习作八股。他考中秀才后,也仍未因此中辍学诗词和创作。数年之间,他“泛滥于汉魏唐宋诗古文词家,兼习为词曲”,“所著不下五、六寸”②。这样,他通过个人的刻苦努力,丰富了知识面,锻炼并提高了写作技巧,为以后的仕宦生涯和学术研究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①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六年辛酉,见《赵瓯北全集》第一函第一册。

②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五年庚申。

①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五年庚申。

②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九年甲子。


第二节 仕宦与著述


乾隆十四年(1749),二十三岁的赵翼因“失馆无以自给”,便入都求职③。作为一个贫寒的青年儒生,他的经历远非如《瓯北先生年谱》所称:“声名一日动辇下”、名公巨卿争相罗致那样的简单顺利,而是倍经坎坷,饱尝酸辛。在从江南北上的旅途中,赵翼囊中空空,不得不“附一贵人舟”,住在高不满四尺的柁楼之上④。入京之初,又一度在户部尚书尹继善府邸客居待试博学宏词科的穷亲戚刘午岩那里寄居⑤。因而,在这一时期他所作诗篇里,充满了对早年怀才不遇的古代名人如苏秦、张良、韩信、班超、吕蒙正等人的同情,而这些名人不畏艰险的自我奋斗精神,也给身处逆境的赵翼以莫大的鼓舞和力量。

大约是那个寓居北京的亲戚刘午岩为之辗转请托的缘故,至京一段时期后,赵翼被刑部尚书刘统勋罗致其家纂修《国朝宫史》。该书是乾隆七年奉敕纂修的,乾隆十五年初稿告成。乾隆二十四年又以原书简略而对之进行增修,至乾隆二十六年始成一详备之书。就增修后的全书来看,共分训谕、典礼、宫殿、经费、官制、书籍等六部分,是关于清朝建国后内廷典礼制度的一部专史。赵翼参与撰修工作是在乾隆十四、五年中举前后,而此时初稿已近完成。可以推知,赵翼在此书形成中不过是一般纂修甚至缮写人员。尽管如此,赵翼在北京却总算谋得了衣食。而且他初次参与修史,这对后来赵翼从事史学研究也不无一定影响。

乾隆十五年,赵翼赴天津投靠一个以贩盐为业的族人,以商籍顺利地通过了顺天乡试,考取举人。在阅卷过程中,主考官汪由敦对他的文笔十分欣赏。赵翼中举之后,江由敦把他延请至家课读二子,还为自己代草笔札。此时,赵翼还考取了礼部义学教习的职务。汪由敦是乾隆帝所深相倚重的军机大臣,交游甚广,其本人又学识渊博,家藏图书万余卷。而礼部义学教习又是一个闲散职缺,“馆中无生徒,从学者每月恒朔望日一至”①,所有这些,都使赵翼有机会阅读大量典籍,对他学识的进一步提高,仕途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乾隆十九年,赵翼在礼部义学教习任期已满之时又考取了内阁中书。是年秋,赵翼离京南归,省视了阔别六年的老母和妻女。至次年春始返京供职。由于他谙熟典章,文思敏捷,乾隆二十一年夏,又被选入军机处充任军机章京,此时他开始接触和参与处理军政大事,才干得到了充分的施展。在平定准噶尔上层分子叛乱期间,他撰拟诏旨,“顷刻千百言,无不中窾”①。在扈驾秋狝木兰期间,他不但自己应撰诏旨“文不加点”,挥笔而就,而且以其余力,沾溉其他随驾大臣,为他们代拟了不少篇应奉文字及恭和御制诗。后来,赵翼因其座师汪由敦去世,一度被挤出军机处,但仍值内阁。他在清政府政治中枢工作的实践,培育了注重研究一代大事的思想特点,这对他后来治史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产生了较深刻的影响。

③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十四年己巳。

④ 《瓯北集》卷2《柁楼戏题》。

⑤ 《瓯北集》卷2《入都依外舅刘午岩先生馆舍》。

①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十六年辛未。

①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十六年辛未。

乾隆二十六年,经十一年六度会试之后,赵翼考取了恩科进士第三名。

这时,赵翼离开了供职数年的军机处而进入翰林院,任编修。在此期间,他除两次充任顺天乡试主考官、又两次充任会试同考官之外,多数时间都用在了参加政府组织的编修史书的工作。乾隆二十六年,他入翰林院之后不久便以编修职务充任方略馆纂修官,与修《平定准噶尔方略》。该书分前、正、续三编,合为一百七十二卷。它以纪事本末体的形式记述了从清初至乾隆中叶清朝中央政府对厄鲁特蒙古的征服过程。其中《前编》五十四卷,起于康熙三十九年,止于乾隆十七年,“志其缘起,详述圣祖以来屡申挞伐之事”。《正编》八十五卷,起于乾隆十八年,止于乾隆二十五年,“备录扫荡伊犁及削平阿睦尔撒纳、歼馘波罗尼都、霍集占之事”②。《续编》三十三卷,起自乾隆二十五年,止于乾隆三十年,“凡一切列戍开屯,设官定赋,规划久远之制与讨定乌什及绝域诸蕃占风纳贡者咸载焉”③。赵翼与修该书对,这场战争刚刚结束,善后工作正在进行。赵翼在军机处供职多年,不少事件甚至经手处理,因此在纂修该书中,无论是发凡起例、搜集材料或是考定史实,对之润色,赵翼无疑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赵翼的史学天才的进一步发挥,是乾隆二十九年到三十一年。这期间他参加了集体编修《通鉴辑览》的工作。《通鉴辑览》全书一百二十卷,是自上古至明末的一部编年体通史。该书在修撰过程中,以明朝正德中李东阳等所撰《通鉴纂要》一书为蓝本而进行修改,并增入明代事迹。由于该书是根据乾隆帝的指示纂修,每一卷成,乾隆帝于披阅之暇又亲笔评断,当全书付印时又将乾隆帝的这些批语也一并刻入,故又称《御批通鉴辑览》。因为该书是一部通史,作为纂修官之一,赵翼无论分修哪个部分都必须阅读大量文献,包括正史“以迄外乘稗官”,“博采汇参,以衷其是”①。不仅如此,他还必须绞尽脑汁,为乾隆帝代拟批语。赵翼的这些修史活动,既丰富了中国的史学宝库,为发展中国的传统史学作出了贡献,也逐渐形成了他本人的治史思想。

在赵翼供职内阁、军机处和翰林院期间,许多全国第一流的学者,加王鸣盛、纪昀、钱大昕、毕沅、蒋士铨等也都在北京供职,与赵翼在学术研究上有过交往。这些学者,在学术研究领域中各有自己的专长,在治学方法上也都别具特色。学术研究上的频繁交往使赵翼和他们之间在专业知识上彼此补充,在治学风格上也互相影响,这对后来赵翼学术至于大成也都起过很大的积极作用。

乾隆三十一年冬,赵翼已在京任职十几年,被外放广西镇安府任知府。

此后数年中,又先后升任广州知府、贵西兵备道等职。其中除广州颇为繁华,镇安府和贵西任所均在万山丛中,在当时都是极为贫穷落后的地区。作为一个封建文人,离开繁华的京师和熟悉的工作,而至绝徼烟瘴之地处理庶务,本非赵翼之愿,但在奏辞不准、走马上任之后,赵翼却能本着固有的忠君爱民的思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作了一些有益于下层人民的事情。如在广西镇安府任上,他革除弊政,禁止胥吏向农民作额外科敛。

② 《清朝文献通考》卷219《经籍》九。

③ 《四库全书总目》卷49。

① 《御此通鉴辑览》凡例。

在广州知府任上,他“平情折狱,无枉无滥”①。在贵西兵备道任上,他尽除以往官吏对铅厂厂丁“工价、马户运脚”、“克扣短发诸弊”②。所有这些,都使局部地区人民的困苦状况暂时有所缓解。因而赵翼也受到了这些地区人民的爱戴。在他调任广州知府后,镇安府百姓还派遣专人跋涉四千里遥致万民伞,还为他建生祠,便是对他任地方官时政绩的绝好的肯定。

在任广西镇安府知府期间,赵翼还参加了清朝政府组织的征缅之役。乾隆三十三年春,清政府第一次征缅失利,将军明瑞阵亡。接着,乾隆帝又委派大学士阿里衮指挥作战,并降旨令赵翼赴滇参赞军事。是年夏,赵翼遵旨至滇。秋冬之际,随阿里衮出边巡视,“渡怒江,逾高黎贡山,历龙陵、腾越,遍巡南甸、干崖、盘达、芒市、遮放各土司及虎踞、万仞、铁壁等关,周览形胜,询悉夷情,为进兵计”③。在大军征缅时,赵翼负责“守大营,护将印,一切缓急,皆得便宜从事”④。一年之后,赵翼才奉旨返回镇安府任所。前后一年的南疆军戎生活,不但使他对此次战争的始末了如指掌,为他后来撰写《皇朝武功纪盛》一书中的《平定缅甸述略》一节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而且也大大丰富了他的阅历,为他这一时期的诗歌创作提供了新的源泉。

乾隆三十七年冬,赵翼在贵西兵备道任上因广州谳狱旧案复发而受到降级调用的处分。他在广州知府任上时,已对官场生活感到厌烦,曾呈请返里养亲,此刻,又遭挫折,赵翼的这一意愿更为坚定,乃不顾上司和同官的劝留,于是年冬解任返里,从而结束了他的近二十年的仕宦生涯。

弃职里居之初,赵翼足不出户,“视膳之暇,手一编,披阅不辍”①。在阅读大量文史古籍的基础上,撰成了《陔余丛考》一书。该书共四十三卷,五十余万言,以笔记形式对中国古代典籍、历史事件和历史掌故进行了研究。他善于读书,深于思考,所探讨之问题,多为前人所未发。其中谈史部分不少内容后来又加以扩充收入《廿二史札记》一书。该书是作者任地方官多年后初返学术界时所作,所以内容似显芜杂不专。十几年后,赵翼将此书付印,遂流行于世,成为一部在学术界颇有影响的力作。

作为一个封建文人,赵翼在弃职归养之初,确曾有超世离俗之感。但是,一个时期之后,单调的里居生活又使他感到寂寞乏味,又勾起了他对早年官宦生活的留恋。因此,在其母去世三年守丧期满之后,即乾隆四十五年,赵翼曾于乾隆帝南巡之时迎驾宿迁,想赴京补职,但终因病未能成行。赵翼未能再入仕途,对他来说虽然是件不无遗憾的事情,但是与宦海绝缘的客观环境却给他读书治学以极为充裕的时间。乾隆四十九年以后,赵翼又应两淮盐运使全德之请,长期主讲扬州安定书院。这个书院丰富的藏书和浓厚的学术空气都极大地促进了他专心进行学术研究。这时,赵翼“息意荣进,专以著述自娱”①,完成了自己的考史名著《廿二史札记》的主要部分。

①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三十五年庚寅。

②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三十七年壬辰。

③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三十三年戊子,《赵瓯北全集》第1 函第1 册。④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三十三年戊子,《赵瓯北全集》第1 函第1 册。①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三十八年癸巳。

① 《瓯北先生年谱》乾隆四十五年庚子。

《廿二史札记》一书是反映赵翼史学成就的代表作。全书三十六卷,补遗一卷,列条目五百四十四条,对中国封建社会成书的二十四部官修正史和其中记载的重大历史事件逐一进行了考证、分析和评论。因为《旧唐书》、《旧五代史》当时尚未被官方列入正史,故称《廿二史札记》。其中,考证二十四史著述情况部分,对各书的撰者、编修过程、成书年代、所据材料、史料价值等重要问题系统地进行了一番审核,为后人了解历代正史的编撰情况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对于历史上的一些重要问题和事件,赵翼或使用传统的研究方法,就各史“纪、传、表、志中参互勘校”②,在其记载歧异处发现问题进行研究;或于传统研究方法之外另辟蹊径,针对“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的重大历史问题③,将散见资料集中之后进行综合分析,以探讨各代政治之利弊和兴亡之原因。所有这些,不但使该书在史学研究范围上较之同时代考史各书更宽广,也使该书在史学研究方法上超出了同时代的许多著作。该书于嘉庆初赵氏自刻行世后,一百多年来,多次再版,久传不衰,在史学研究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和影响。

乾隆五十二年至五十三年,台湾爆发了林爽文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赵翼一度中辍讲学而应浙闽总督李侍尧之请参赞军事,协办军需。事平之后,赵翼仍回安定书院,着手将康熙平定“三藩”以来清政府对内对外进行的几次大的军事行动过程编为一书,题为《皇朝武功纪盛》,将之刻印行世。该书凡四卷,三万言。赵翼修撰此书之目的是,“铺张鸿庥,扬厉伟绩”①,宣扬清朝统治者的赫赫武功,本不足取。诸如《平定三逆述略》、《平定两金川述略》、《平定廓尔喀述略》,所记或系抄录文汇阁藏书,或依据传闻,史料价值也不甚高。但其中的《平定准噶尔述略》、《平定缅甸述略》、《平定台湾述略》,或因作者当年亲手经办过、或者亲自参加,因而记叙较确,有着较高的价值。

赵翼的治学成就又不限于史学方面,在文学创作上,他也有一些进展。

他早年本以诗文而知名于世,中年以后,虽转而治史,但对文学创作却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和爱好。乾隆五十七年冬,在著成《皇朝武功纪盛》一书后,赵翼辞去安定书院讲习职务而返回故里,优游林下,兴致勃勃地遨游了江南各名胜古迹。远至浙江杭州,近则苏州、江阴、镇江、扬州、南京等地,无不留下了他的足迹。这样,他在诗歌创作上又达到了一个新的意境。在创作数量上远远超出了中年以前,在语言上也一改早年用典过多的旧习。其中个别诗篇意境深远,让人百读而不厌。如《论诗》一首: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②读来既朗朗上口,又富于哲理,直可以与历史上第一流作家最优秀的作品相媲美。

赵翼除了诗作,还致力于文学理论的研究。嘉庆六年(1801),赵翼著成了《瓯北诗话》一书。全书共十卷,对唐、宋以来的著名诗人李白、杜甫、韩愈、白居易、苏轼、陆游等逐一进行了评论,在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史上也占有一定的地位。

② 赵翼《廿二史札记》小引,中华书局1984 年版。

③ 赵翼《廿二史札记》小引,中华书局1984 年版。

① 《皇朝武功纪盛》赵翼自序。

② 《瓯北诗钞》绝句二。

嘉庆十五年,是赵翼中举六十周年。这年秋,赵翼以八十四岁的高龄与同科举人姚鼐亲至南京,重赴鹿鸣宴,参加了中举六十周年的庆祝活动。此时,与赵翼年岁相若的几个著名学者,如王鸣盛、毕沅、钱大昕、纪昀等皆已相继去世,赵翼作为当时学术界中的大师和巨子,受到了人们普遍的尊敬和景仰。但赵翼并不以此为满足,在年老体衰之际,他强支病躯,克服耳聋眼花、步履艰难、精力日减的种种困难,将一生经历见闻所记旧稿整理成《檐曝杂记》一书。由于作者阅历广泛,谙熟典章,留心各地风土人情,而且还擅长考据,因此这部晚年之作份量虽然不大,但内容却相当充实,为后人研究这一时期社会各方面的情况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嘉庆十九年(1814)四月,在学术界辛勤耕耘了六十多年的赵翼因病逝世,享年八十八岁。

(谢选骏指出:赵翼堪称老而不死的癞皮狗,因为他是个典型的汉奸文人,他为了维持其满鞑狗官的地位,不择手段。不仅如此,他还自称是赵宋的后代,如此真是这样,难怪两宋皇帝都那么苟且偷安了——看来他们赵家的基因确实有问题!)



【第四十章 章学诚】


第一节 立志史学


章学诚,字实斋,号少岩,原名文敩,乾隆三年(1738)生于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今浙江绍兴市)。父章镳勤于治学,循循善诱。章学诚幼时多病,资质鲁钝,记忆力尤差,“日诵才百余言,辄复病作中止,十四受室,尚未卒业四子书”①。章镳于乾隆七年(1742)中进士,十六年受任湖北应城知县。十四岁的章学诚随父母去应城。这时,他童心未歇,尽管父亲为他延请擅长举业的塾师,可他不肯习作应举之文,而喜欢泛览群书,兴趣趋近于史学。他曾试图取材于《左传》、《国语》等书,改编为纪传体史书,名曰《东周书》,经营了三年之久,被馆师阻止而作罢。当时他“自命史才,大言不逊”。然而,基本功很差,“于文字承用转辞助语,犹未尝一得当也”②。

乾隆二十一年,章镳因故罢官,此后十余年辗转于湖北应城和天门(今湖北天门县)两县书院主讲,贫穷不能归乡,寄希望其子章学诚能够争取功名,而学诚年岁渐长,“稍知人世艰难,反顾其业,未有可以应世用者”①,因此,他不得不走科举考试这条读书人的进身之阶。乾隆二十五年,他第一次赴北京应顺天府乡试,未举。隔一年再赴乡试,又被斥落,于是就学于国子监。他在这个京师大学堂读书期间,考试成绩仍常居下等,受尽蔑视与讪笑,但同舍诸生中也有曾慎、甄松年两人与章学诚互为相知。

但是,这时的章学诚在学术上已有了独到之见。乾隆二十八年,他有两封答复甄松年的书信,表明了他在编修方志上的一些看法。其主要观点,一是志乃史体,所以“体裁宜得史法”,方志的编写应仿照纪传体史书,并提出“艺文”部分不能滥入诗文,诗文应另编文选作为志书的辅佐②等建议。二是方志应当“可为国史取材”,所以必须“详赡明备、整齐划一”。为此,他提出地方上“平日当立一志乘科房”,以保存有关资料。三是编写方志应有所“创特”,“非苟然为者”,使之不仅为一邑之书,而“实为天下之书”③。这些见解,是章学诚博览群书,大量参阅古今方志,并加以认真分析思考而形成的。章学诚确立了方志是一方全史的认识,具有很重要的学术意义,这使他在此后的修志活动中能够密切结合史学研究,为建立自己的方志学及史学理论开拓了广阔前途。接着,章学诚于乾隆二十九年参与《天门县志》的编纂;还提出关于修志的具体意见,题为《修志十议》。可以看出,他首先是在编修方志的领域里取得了较高的学术造诣。

乾隆三十年,章学诚至北京第三次应顺天府乡试,依然落榜,不久便拜投翰林院编修朱筠为师,学写文章。朱筠与当时一大批著名学者过从甚密,使章学诚藉以结识了许多学界名流,开阔了眼界。其中戴震的言论对他震动很大,将一个如何治学、通过什么途径成学的偌大问题摆在章学诚面前。戴震是乾隆年间第一流学者,经学考据的大师,在哲学上也有创见,又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

① 《章氏遗书》(嘉业堂本)卷22,《与族孙汝楠论学书》。

② 《章氏遗书》卷17《柯先生传》。

① 《章氏遗书》卷17《柯先生传》。

② 《章氏遗书》卷15《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

③ 《章氏遗书》卷15《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

戴氏的治学途径是:“所以明道者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必有渐”①。这就是说,必须通过训释字句以解经,才能进而明道,即得出理论上的认识。戴震第一次会见章学诚,便以权威的姿态诲以这条治学途径,自称“予弗能究先天后天、河洛精蕴,即不敢读‘元亨利贞’;弗能知星躔岁差、天象地表,即不敢读‘钦若敬授’;弗能辨声音律吕、古今韵法,即不敢读‘关关雎鸠’;弗能考三统正朔、周官典礼,即不敢读‘春王正月’”②。这一番议论,致使学识未深、一向疏于训诂考证的章学诚陷于矛盾与徬徨之中,自觉“我辈于四书一经,正乃未尝开卷,可为惭惕,可为寒心!”③这种心情,明确表露于乾隆三十一年《与族孙汝楠论学书》中。是坚持原先“别出意见,不为训诂牢笼”④的独自治学的道路,还是改弦更张,从事经史考据?章学诚必须作出自己的抉择。这期间,他经过几年的坎坷颠簸,“浮气嚣情,消磨殆尽’⑤,不仅在科举考场屡遭挫折,就连研治学问的门径也一时茫然。乾隆三十二年秋,曾一度打算“屏摄一切,发愤为决科计”⑥,但迫于生计,还是接受了修撰《国子监志》的委任。此后,生活重担越发沉重,乾隆三十三年,父亲卒于应城,全家十七、八口皆来北京,他只得写信请求老师朱筠帮助寻求编书之职,“此直生死之关,夫子大人,当有以援之。”其境遇窘迫的程度可以想见。

乾隆三十六年,章学诚在编修《国子监志》中与诸位学官意见牴牾,很不得意,于是辞去职务。翌年,他在一封信中十分感慨激奋地申述了辞职原因,并引述唐代刘知几辞退史官之职,私撰《史通》的事例自勉,初步设想要“勘酌艺林,作为《文史通义》”②。这是他第一次提《文史通义》的题目,可以推定是受到刘知几撰著《史通》的启示。

早在《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中,章学诚就认为:“丈夫不为史臣,亦当从名公巨卿,执笔充书记,而因得论列当世,以文章见用于时,如纂修志乘,亦其中一事也。”这段话恰好言中,编修方志正是章学诚平生主要学术活动之一。乾隆三十八年,他应和州(今安徽和县)知州刘长城之聘,主持编修《和州志》,根据和州旧志提供的资料,广泛搜求文献,用一年多时间撰成四十二篇,并辑为《和州文征》八卷。这次编修方志的活动对奠定章学诚的学术基础作用很大。第一,在《和州志艺文书》的序例中,论述校雠学“循流而溯源”、“辨章百家,通于大道”的基本原理,形成了“天下之术业皆出于官师掌故”的见解,并影响了他后来学术思想的发展。在修志期间的一封书信中,章学诚自称“检点前后,识力颇进”,“思敛精神为校雠之学,上探班、刘,溯源官礼,下该《雕龙》、《史通》,甄别名实,品藻流别,为《文史通义》一书”③。这里将“上探班、刘,溯源官礼”与撰写《文史通义》直接联系,不能不认为是有得于《和州志艺文书》的编纂和校雠学理论的阐发。

① 《戴震集》卷9《与是仲明论学书》。

② 《章氏遗书》卷22《与族孙汝楠论学书》。

③ 《章氏遗书》卷22《与族孙汝楠论学书》。

④ 《章氏遗书》卷9《家书三》。

⑤ 《章氏遗书》卷29《与家守一书》。

⑥ 同上。

①《章氏遗书》补遗《上朱先生》。

② 《章氏遗书》卷22《候国子司业朱春浦先生书》。

③ 《章氏遗书》卷29《与严冬友侍读》。

第二,《和州志》的体例比较完善,设纪、表、图、书、政略、列传。虽然此后仍有改进,但基本轮廓已然形成。第三,各篇序例在解释这部方志的体例时发挥出许多创见,如对史表作用的阐明、对史书必须立图的论述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出了关于考述史学源流的主张。

据章学诚后来回忆,他二十三、四岁时就产生了史书“于儒林、文苑之外,更当立史官传”①的设想,但仅在《和州志前志列传》序例中才将这一设想阐发为考述史学源流的主张。他认为,史官传的内容应当“申明家学”,“以书为主,不复以一人首尾名篇”②,即不仅记述史家生平事迹,尤其应记述其史著的取材、编写、传布及后人攻习的情况。对于一代之史而有多家著述者,要“条别诸家体裁,论次群书得失,萃合一篇之中”③。对于史馆聚众修书,则“尤当考定篇章,复审文字,某纪某书,编之谁氏;某表某传,撰自何人。乃使读者察其臧慝、定其是非,庶几泾渭虽淆,淄渑可辨,末流之弊,犹恃堤防”④。这种写法,实际上已经打破人物传记的一般形式,成为考述史学渊源、作述家法的“专篇列传”。他批评以往的史籍没有这样的专篇,指出:“史臣载笔,侈言文苑,而于《春秋》家学、派别源流,未尝稍容心焉,不知将自命其史为何如也。”⑤这种主张包含了倡导记述史学史、研究史学史的思想萌芽,是十分可贵的创见。

乾隆三十八年夏,编修《和州志》期间,章学诚又与戴震相遇,就方志义例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辩论。戴震将考据学方法推及修志,主张方志应以考核地理沿革为务。章学诚批驳了戴震,指出方志应为一方之史,并非单纯的地理书,认为“考古固宜详慎,不得已而势不两全,无宁重文献而轻沿革耳”①。还进一步提出“夫修志者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的见解②。这场辩论,直使戴震无言可对,章学诚从而认清了对方虽然“经术淹贯,名久著于公卿间”,但却“不解史学”,并且“无其识而强作解事”③。于是,他心目中这个权威的形象完全垮台,一扫原来的徬徨,大大增强了不趋从于考据学风、走自己治学途径的信心。

这次编修《和州志》的活动,使章学诚经历了一次方志体裁、校雠方法和史学义例探索的实践,全面地提高了他的学术见识,在他一生的学术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是,《和州志》因不符合新上任的安徽学政秦潮的意见,竟至全书告废,仅章学诚自己删存其中二十篇,名曰《志隅》。不久,他离开安徽还乡,于乾隆四十年秋回到北京,过了一年多的困居无为的生活。后来他回忆说:“甲午、乙未(即乾隆三十九年、四十年),则江南修志反浙而复入都门,学识方长而文笔亦纵横能达。”④说明他本人对这次和州修志的重要作用也有很深的体会。

① 《章氏遗书》卷9《家书六》。

② 《章氏遗书》外编卷18《和州志前志列传》序例。

③ 同上。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① 《章氏遗书》卷14《记与戴东原论修志》。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章氏遗书》卷29,《跋甲乙剩稿》。


第二节 一代大师


乾隆四十二年(1777),章学诚曾短期充任定州(辖境约当今河北省定县、曲阳、深泽三县)定武书院主讲。五月应永清(今河北永清县)知县、挚友周震荣之聘编修《永清县志》,至乾隆四十四年七月成书。其体例与《和州志》最明显的区别就是立吏、户、礼、兵、刑、工六书。这“六书”皆为汇编档案簿籍而成,便于保存历史资料,但却不能成为具有特见的、精炼的著述,正如后来他自己所说的:“永清全志颇恨芜杂”①。这促使章学诚继续对解决方志学术性与资料性的矛盾进行探索。此年,章学诚还著成《校雠通义》四卷,这是与《文史通义》相并称的重要著作。

编修《永清县志》期间,章学诚在科举考场时来运转。乾隆四十二年秋,应顺天府乡试中举,次年中进士。但他自认迂疏,不具备做官的素质,始终未敢入仕。这样,《永清县志》成书之后,他仍然过着漂泊客游的生活,几年内穷愁潦倒、十分困苦。乾隆四十六年赴河南谋事不成,归途遇盗,行李及所存著述被抢劫一空。后来借朋友录存的别本重抄,但终不能复其全貌,其中《校雠通义》佚失第四卷,尤为可惜。出于生计,章学诚先后在肥乡(今河北省肥乡县)清漳书院、永平县(今河北卢龙)敬胜书院、保定(今河北保定)莲池书院主讲。在清漳书院,他向学生提出关于学习志向的策问:“举业将以应科目也,假使诸生亦已登进士第,无所事举业矣,遂将束书而不观耶?抑将尚有不能自已者耶?”他指出:“学亦不当专为举业。”①这表明章学诚自己虽然很热衷于科举功名,但仍将学术研究作为矢志不移的抱负。在敬胜书院主讲期间,全家迁至永平,此后其家口常随其谋业地点的变更而流徙不定。乾隆四十八年,他客寓北京,身患重病,幸亏同乡邵晋涵将他接至家中,延医治疗,得以不死。邵晋涵是一位著名学者,自十几年前与章学诚相识后,两人意气相投,这次病中,常与论学,每至深夜。两人皆有意重修《宋史》,章学诚明确提出要将“以班马之业而明程朱之道”作为立言宗旨②。此年,他的著述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较为深入地从哲理上探讨学术源流和治学风格问题,写出了《言公》、《诗教》、《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等重要论著。

乾隆五十二年冬,章学诚谒见河南巡抚毕沅,受到厚遇,次年初即开局编辑《史籍考》,由章学诚主持其事。编辑此书是章学诚的一大学术志愿,目的是全面整理、总结历代史籍。但此举规模宏大,非一人所能胜任。此时依傍毕沅,人力、物力皆为充备,著名学者如洪亮吉、孙星衍、武亿等人均被邀请参与。除主持编辑《史籍考》外,章学诚还被安置于归德府(府治在今河南商丘市)文正书院主讲,他乘暇重新修订了《校雠通义》一书。经过这次精心更定,集中地表达了章学诚的目录学思想③。

在《校雠通义》中,章学诚将其目录学理论高度概括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辨章学术”就是要指明群书大旨,辨清图书所属的学术体系及各自的特点,“求能推阐大义,条别学术异同”;“考镜源流”则要求明了各门学术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使人由委溯源,以想见坟籍之初者”①。他反对将图书的著录搞成徒为甲乙部次的登记簿,主张在“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基础上“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②,并且考察古今载籍的“得失之故”。这实际上是将目录学提高到学术史研究的水平。章学诚对学术渊源作了深入的论述,明确提出:“后世文字,必溯源于六艺。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③此外还具体地分析了各家著述、各类典籍的源流,总结历代著录之书的得失,阐述了图书分类的方法,提出了“互著”与“别裁”等建议。“互著”就是将具备两种以上中心内容的书籍,分别在各类里互为著录,不避重复;“别裁”是一书中个别篇章另属其他学科的,要“裁篇别出”,著录于有关部类。这种建议完全是从考察学术源流的需要出发的,在编辑《史籍考》中他就力主采取这种方法。

章学诚编辑《史籍考》及其在目录学上的研究,一方面扩大了他的知识面,使之对图书文献情况有一个全面了解,另一方面形成了一套条分类析、溯流探源的研究方法,从而推动了其史学创见的形成。乾隆五十三年《校雠通义》的修订与《史籍考》的编纂,标志着章学诚的学术思想开始进入成熟阶段,这种成熟首先是从目录学理论完成的。

由于毕沅赴任湖广总督,章学诚随即失去文正书院讲席,携家离开河南。从乾隆五十三年下半年到次年上半年,他辗转于安徽亳州(今亳县)、太平(今太平县)、安庆之间,虽一时困厄,但学术上进展很大。乾隆五十四年四月十一日至五月初八,近一个月之内著文二十余篇,从哲理上探索学术史、治学宗旨、治学途径和学风问题,将自己的主张予以理论性的论证和阐发,其中《原道》、《原学》、《经解》、《博约》、《史释》等篇,皆为《文史通义》中的精粹。

章学诚的哲学思想主要表现于对“道”、“器”关系的论述,他虽然有“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①的说法,但只是主张“道器合一”②,而未能像王夫之那样明确指出“道”从属于“器”,也不像戴震那样径直地将“道”视为物质的元初状态,这说明他还没有完全摆脱理学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束缚。但是,他将“先王之道”描述为随着社会组织与行政管理方式的发展而渐形渐著,并且哲理性地概括为“道因器而显”③。这个命题实际上已将“道”置于发展过程中的被动地位,从而使他在考察社会史、学术史时得出许多具体的唯物主义看法,从哲理上论证了古时官师不分、治教合一,“政教典章、人伦日用之外,更无别出著述之道”④的学术史观。“六经皆史”论便是这种观念的集中体现。

① 《章氏遗书》卷9《又与永清论文》。

① 《章氏遗书》卷22《清漳书院会课策问》。

② 《章氏遗书》卷9《家书五》。

③ 章学诚反对“目录学”的称谓,自言其学为“校雠学”,参见《章氏遗书》外编卷一《信摭》等著述。① 《章氏遗书》卷10《校雠通义叙》。

② 《章氏遗书》卷10《校雠通义·互著第三》。

③ 《章氏遗书》卷10《校雠通义·原道第一》。

① 《章氏遗书》卷2《原道中》。

② 《章氏遗书》卷9《与陈鉴亭论学》。

③ 《章氏遗书》卷2《原道中》。

④ 《章氏遗书》卷2《原道中》。

⑤ 《章氏遗书》卷1《易教上》。

章学诚指出:“六经皆先王之政典”⑤,“古之所谓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于政教行事之实”⑥,因此就实质而言,可谓“六经皆器”⑦、“六经皆史”⑧。这是“道器合一”哲理所推导出的必然结论。六经既然是实实在在的史,那么离“器”言“道”、离事言理便无当于六经之旨;六经既然不可视为“载道之书”,那么单纯训诂章句的治学途径也不值得倡导。章学诚提出:“史家之书,非徒纪事,亦以明道”①,认为“事变之出于后者,六经不能言,固贵约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也”②。这就是倡导一条以史明道的治学途径,而“六经皆史”论则为此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因此,“六经皆史”这个议论虽早已有之,但只有章学诚才赋之以精严的哲理与崭新的意义。

与“道器合一”的观点相呼应,章学诚进一步提出了“即器求道”的认识论。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从“求道”上看,这是治学的目的:“君子即器以明道,将以立乎其大也”③。从“即器”上看,这是治学的方式:“学于形下之器而自达于形上之道”④。很明显,这种认识论本身就是既反对烦冗琐屑、无关大旨的考据学风,又否定离器言道、空谈义理的宋学末流。尤为可贵的是,他把“即器求道”的认识论推拓发挥,指出“必习于事而后可以言学”⑤,认为“君子苟有志于学,必求当代典章以切于人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于经术精微,则学为实事而文非空言,所谓有体必有用也”⑥。这就从理论上阐发了学术必须经世致用的思想。总的看来,章学诚学术思想的主要特征,就在于既不盲从于考据学风,又避免陷入空谈义理的覆辙,而致力于独辟一条以史明道的治学蹊径,主张治学要有宗旨,学术必须经世致用。这些卓越的见解,乃是有其哲学思想作为理论基础的。

乾隆五十四年秋,章学诚应知州裴振的邀请编修《亳州志》,次年二月撰成。他自己对《亳州志》十分满意,认为“近日撰《亳州志》,颇有新得..义例之精,则又《文史通义》中之最上乘也”①。从此,他确立了方志立“三书”的体例,即志、掌故、文征各成一书,相互辅佐,志的部分体现作者的别出心裁,掌故收编一方典章,文征汇集一方文献,从而解决了方志学术性与资料性的矛盾。这样,章学诚的方志学理论基本成熟,其要点为:方志的性质为一方全史,既要成为一家著述,又应为朝史提供充备的资料,为此,方志必须立“三书”,以解决学术性与资料性的矛盾。按照这新的认识,章学诚对《永清县志》也重作删改,“稍赎十二年前学力未到之愆”②。可惜的是,由于裴振离职,《亳州志》未能刊行,仅在《文史通义》中留存几篇例议。

⑥ 《章氏遗书》卷1《经解上》。

⑦ 《章氏遗书》卷2《原道中》。

⑧ 《章氏遗书》卷1《易教上》。

① 《章氏遗书》外编卷12《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

② 《章氏遗书》卷2《原道下》。

③ 《章氏遗书》卷9《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

④ 《章氏遗书》卷2《原学上》。

⑤ 《章氏遗书》卷2《原学中》。

⑥ 《章氏遗书》卷5《史释》。

① 《章氏遗书》卷9《又与永清论文》。

② 同上。

《亳州志》修成的当年,章学诚离亳州赴武昌,依附毕沅继续编辑《史籍考》,并参与了毕沅《续资治通鉴》的编纂。从乾隆五十五年至五十七年,《答客问》、《史德》、《方志立三书议》、《书教》等接踵而成,标志着章学诚已形成自己的史学理论体系。他的史学创见除考述史学源流的思想而外,主要的还有如下几点:第一,将史籍分为“著述”和“比类”的论断。章学诚认为:“古人一事,必具数家之学,著述与比类两家,其大要也。”③所谓“著述”,是指那些自成一家之言的独断之学。“比类”只是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纂辑,“所次比之材可使著述者出,得所凭藉以恣其纵横变化”①,两者的区别在于学术地位和学术功用的不同。没有独到的裁断,虽然“遵表志之成规”、“用纪传之定体”,还是不可称为著述②。这个创见,使章学诚掌握了评论以往史籍的有力方法和论证自己见解的重要依据,正是基于这个观点,他声言“吾于史学,贵其著述成家,不取方圆求备,有同类纂”③,同时也不完全否定考索与比类。在通史与断代史问题上,他之所以比较提倡通史,主要原因也是认为通史有二长:“一曰具剪裁,二曰立家法”④,即客观上要求必须各有自己的见识与裁断。

第二,对“史意”的标举。章学诚认为自己史学著述的独到之处在于“吾言史意”⑤。他说:“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义》所为作也”⑥。所谓“史意”,即指史家的撰著意图和宗旨,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考察以往史家的意旨,“读其书、知其言,知其所以为言而已矣”⑦,强调“读古人书贵能知其意也”⑧。二是提倡“作史贵知其意”⑨,就是要有一个学术宗旨,撰著目的。章学诚说:“史学所以经世,固非空言著述也。”⑩经世致用应是史家的宗旨。针对当时支离琐屑、不求宗旨的考据学风,他指出:“学业将以经世,当视世所忽者而施挽救焉。”①他以开辟新的学术风气为自己的目标。总之,章学诚标举的“史意”,就是“内得诸心,上通于道,古人精微由我而阐,后学津逮自我而开”②。这对于史学批评和史书撰著提出比“史识”、“史法”更高标准的要求,是他在史学理论上的一个重要贡献。

③ 《章氏遗书》卷9《报黄大俞先生》。

① 《章氏遗书》卷9《报黄大俞先生》。

② 参见《章氏遗书》卷4《答客问上》。

③ 《章氏遗书》卷9《家书三》。

④ 《章氏遗书》卷4《释通》。

⑤ 《章氏遗书》卷9《家书二》。

⑥ 《章氏遗书》外编卷16《和州志志隅自叙》。

⑦ 《章氏遗书》卷16《知难》。

⑧ 《章氏遗书》卷8《为谢司马撰楚辞章句序》。

⑨ 《章氏遗书》卷4《言公上》。

⑩ 《章氏遗书》卷4《浙东学术》。

① 《章氏遗书》卷9《答沈枫墀论学》。

② 《章氏遗书》卷9《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

第三,改进史书体例的设想。我国古代史籍有多种多样的编写形式,体例的创新往往与史学思想的进步相辅相成,古代有成就的历史家,大多在史书体例发展上有自己的贡献。章学诚也不例外。他虽然未能得机会参修国史,但他从编修方志中总结出一套改进纪传体史书的设想。章学诚强调史表的作用,特别主张应立人物表以与传记相经纬;认为史书应将图作为一种必备的形式,与纪、表、志、传相并列;列传不但以记人为中心,还应有以记事为中心者;为方便读者,应编辑有类索引的“史篇别录”。这些具体方案就是吸取各种史书体裁的长处,加以变通,有机地综合一起,打破纪传体相沿已久的僵化格式,“因事变篇,不为常例所拘”③,这是章学诚历史编纂学思想的中心内容。

第四,史学总体观念。章学诚对各类史籍的研究具有全局性眼光,他指出:“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比人而后有家,比家而后有国,比国而后有天下,惟分者极其详,然后合者能择善而无憾也。”④很明显,这是将不同记述范围的史籍视为相互联系的整体,而不是各自孤立看待。在这个整体中,章学诚要求史料由下而上地逐级取裁,而编纂上则自上而下地贯彻史法,形成一个“制度由上而下,采摭由下而上”①的系统,其中州县方志是个关键环节,“今天下大计即始于州县,则史事责成,亦当始于州县之志”②。这种从史学总体观念出发,把州县方志提高到应有的地位,是章学诚史学理论上的独特创见。

对于史学理论的贡献是章学诚的主要学术成就,梁启超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千年以来研治史家义法能心知其意者,唐刘子玄、宋郑渔仲与清之章实斋三人而已。”③章学诚的史学创见,确是中国古代史学史的宝贵遗产。

章学诚按照自己修史的原则,在武昌还主持了《湖北通志》的编修,除此,还编修了《常德府志》、《荆州府志》。修志过程中检验、修订和发展了自己的史学主张与方志学理论,使之更为完善。乾隆五十九年志事垂成,毕沅却因故贬职为山东巡抚。于是,不仅章学诚的志稿不被采用,他本人也不能不离开湖北。于是起身返回会稽。志稿委托他人校定,但终未刊行,仅章学诚自存一部分篇卷,尚可窥其一斑。

章学诚还乡时已经五十七岁,离乡四十余年,历尽艰辛。家中没有什么资产,只是藏书甚富而已。但他并未从此居家过安定生活,不久又出游扬州、安庆、桐城等地,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想寻取支持以便完成《史籍考》。这部巨著在湖北武昌借助毕沅之力,已完成十之八九,因毕沅贬谪而中断。嘉庆三年(1798),他在杭州靠谢启昆支持重新修订,编成三百二十五卷,但此书终于未能流传,仅有草创时的《论修史籍考要略》和成书时的《史考释例》二文以及《史籍考总目》留存至今。

嘉庆五年(1800),章学诚因眼病失明,犹从事著述,嘉庆六年(1801)十一月逝世。他的重要著述《文史通义》在他生前的嘉庆元年已有选刻,但流传至今的最早刻本是道光十二年的大梁(开封)本。他在逝世前曾将遗稿托付王宗炎编校,其外篇目录与大梁本完全不同,内篇也有出入。1922 年刻行的嘉业堂本《章氏遗书》收罗颇广,其中《文史通义》部分即依照王宗炎目次。1956 年北京古籍出版社标点本《文史通义》,目次依《章氏遗书》,又补充几篇未见之文。这些资料是研究章学诚学术思想和生平事迹的主要依据。

③ 《章氏遗书》卷1《书教下》。

④ 《章氏遗书》卷14《州县请立志科议》。

① 《章氏遗书》卷14《州县请立志科议》。

② 《章氏遗书》卷14《州县请立志科议》。

③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五)。

章学诚一生未仕,家中没有田产,一直靠充当幕僚、主讲书院、编书修志等谋生。几十年间四处奔波,寄人篱下。清代著名学者中如此贫困窘迫、颠沛流离的极为罕见。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他始终治学不辍,他曾说过:“学问之事,正如医家良剂……仆困于世久矣,坎坷潦倒之中,几无生人之趣,然退而求其所好,则觉饥之可以为食,寒之可以为衣,其甚者直眇而可以能视,跛而可以能履,已乎已乎!旦暮得此,所由以生,不啻鱼之于水、虎豹之于幽也。”①这段话生动地说明章学诚是把学术研究作为一生最重要之事。

乾隆嘉庆年间,考据学蔚成风气,那时“学问之途,乃出一种贪多务博,而胸无伦次者,于一切撰述,不求宗旨,而务为无理之繁富..”②。章学诚独树一帜,认为“不思救挽,无为贵著述矣”①。他专加研治举世不为的文史、校雠理论,自言“吾最为一时通人所弃置而弗道,而吾于心未尝有憾”②,极力强调“君子学以持世,不宜以风气为重轻”③。这种自觉的反潮流精神,是章学诚学术思想的可贵之处。

不可否认,章学诚的政治思想有保守的一面,而在学术上却力求创新。

作为封建时代的学者,章学诚的思想有很大局限性。他认为“程朱之学,乃为人之命脉也”④,攻诋戴震对理学的批判是“害义伤教”、“谬妄甚矣”⑤。咒骂汪中、袁枚更是不遗余力,原因是此两人有所谓违反封建礼教的言论和行为。在章学诚的著述里贯穿着维护封建道德、宣扬纲常伦理的思想,这种态度在当时著名学者中是很少有的。保守的政治思想往往影响其学术见解,如他强调史家必知史德时,便将“诽君谤主”作为历史著述的大忌;提倡成一家之言,而又告诫“学者慎毋私智穿凿,妄谓别有名山著述在庙堂律令之外也”⑥。但由于章学诚一生颠沛流离,接触到社会的中下阶层,目睹政治弊端,晚年(嘉庆四年)曾以六篇书信向执政官僚提出改革吏治、改革科举的主张。这虽然仍出于维护封建统治,但毕竟是在积极地要求改革,与其挽救学风之弊的主张在精神实质上具有一致性。在学术上,章学诚力主创新,他提倡“运以别识心裁”⑦的独断之学,强调“不可概以成说相拘”,声明“专门之学,未有不孤行其意,虽使同侪争之而不疑,举世非之而不顾”①。

① 《章氏遗书》卷29《与史余村论学书》。

② 《章氏遗书》外编卷3《丙辰札记》。

① 《章氏遗书》卷29《上辛楣宫詹书》。

② 《章氏遗书》卷9《家书二》。

③ 《章氏遗书》卷9《家书五》。

④ 《章氏遗书》外编卷3《丙辰札记》。

⑤ 《章氏遗书》卷3《书朱陆篇后》。

⑥ 《章氏遗书》补遗《与邵二云论文》。

⑦ 《章氏遗书》《申郑》。

① 《章氏遗书》《答客问中》。

论辩之中,颇有解放思想、著述者个性不受拘束的意味,这对后人的影响与启示是积极而深刻的,虽名不显于当时,但后来却被认为是封建社会末世的启蒙思想家。

(谢选骏指出:章学诚虽然极力维护旧有道德和政治秩序,但其“六经皆史”的观点却在无意之中,宣告了第二期中国文明的结束,甚至预告了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残余也将遭到“历史性”的清算。而到了《古史辨》那里,六经连史都算不上了,只能算作神话传说了。)



【第四十一章 嘉庆帝颙琰】


第一节 继位和亲政


嘉庆帝,名颙琰,为乾隆帝弘历第五子。生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十月,三十八年被密储为太子,五十四年封嘉亲王,六十年九月正式册立为皇太子,并内禅帝位,以翌年为嘉庆元年。

颙琰自六岁学于兵部侍郎奉宽,从工部侍郎谢墉学今体诗,从侍讲学士朱珪学古文古体诗①。在侍学颙琰的名师中,朱珪最得崇信。乾隆四十五年(1780)朱珪赴福建学政任前夕,上五箴于颙琰,“曰养心、曰敬身、曰勤业、曰虚己、曰致诚”,颙琰“力行之”,甚至在亲政后,亦“尝置左右”②。少年时期的颙琰,学习成绩颇佳,“英词炳蔚,援笔立就,动成典则”③。年长后,尤喜读诸史、通鉴,居然达到“上下三千年,治迹目了然”④的程度。颙琰生长于清代全盛时期的乾隆朝。然而严重的社会危机已现端倪。当颙琰受乾隆帝内禅时,他得到的实际上是一个充满矛盾、危机四伏,日趋衰落的皇朝。嘉庆帝即位时已过而立之年。歌舞升平的“盛世”景象没有使他陶醉,他对于“盛世”下潜伏的种种社会危机有着清醒认识,也十分忧虑。当皇子时他曾随皇父南巡。在杭州,他目睹营伍骑射,但见“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坠地”①。他当政之后,犹每每述说此事为戒。可见乾隆时军备废弛的情况给他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而在即帝位的最初三年中,他不能有所作为。因为乾隆帝虽然禅位,但并未放弃权力,在归政上谕中,他明确宣称:“朕于明年归政后,凡有缮奏事件,俱书太上皇帝”,“军国重务仍奏闻秉训裁决,大事降旨敕”②。乾隆帝直至临终前“犹日亲训政,未尝稍辍”③。这时的嘉庆帝虽已即位,实际上不过是一个终日侍游宴,“上皇喜则喜,上皇笑亦笑”的傀儡。

嘉庆四年(1799)正月初三日,太上皇乾隆帝病逝,从此,嘉庆帝作为一个真正的皇帝开始行使权力。他在亲政上谕中表示:“嗣后一切政务,悉应仰体皇考圣意”④。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官样文章,亲政后的嘉庆帝并不想一切都按既定方针办。

此时,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内政的弊败,一是内乱的频仍。嘉庆帝在位凡二十五年,实际当政二十二年。在此期间,他一方面大力整饬内政,力图通过对朝政的整肃来遏制走向衰败的趋势,恢复乾隆中期的鼎盛局面,同时又不遗余力地残酷镇压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

嘉庆帝对内政的整饬,是从诛和珅着手的。和珅是乾隆帝的宠臣,满门显贵,党羽众多,当政二十年,揽权纳贿,“蠹国病民”,使全国吏治更加腐败,贿赂公行。太上皇病故次日,嘉庆帝即革去和珅军机大臣、九门提督衔,不久,又下和珅于狱,查抄家产,赐令自尽,并惩办了和珅的几个重要党羽,开始了所谓的“咸与维新”局面。

① 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

② 《清史稿》340《朱珪传》。

③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

④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2。

② 《清史稿》卷15《高宗本纪六》。

③ 《清仁宗实录》卷37。

④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2。


第二节 所谓的“咸与维新”


嘉庆帝亲政后,以清除和珅为契机,打出“咸与维新”的旗帜,同时立即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内政加以整顿。

首先是诏求直言,开通言路。他认为,“求治之道,必期明目达聪,广为谘诹,庶民隐得以周知”①。他于亲政之日即颁发谕旨,要求“凡九卿科道有奏事之责者,于用人行政一切事宜,皆得封章密奏,俾民隐得以上闻,庶事不致失理,用付集思广益至意”②。四年六月,嘉庆帝又作了“不罪言者”的保证,即所谓:“朕既令人尽言又复以言罪人,岂非诱之言而陷之罪乎。”③他盛赞御史曹锡宝,在和珅声势熏灼之际,敢于直言纠劾,特加恩追赠曹锡宝副都御史衔,“以旌直言”④。乾隆五十五年(1790)十月,内阁学士尹壮图奏言,各直省仓库多有亏缺,各督抚借词弥补,层层朘削,民生坐困,乾隆帝派员会同尹壮图密往各省盘查。由于各省闻风已事先做好了手脚,结果查无实据,尹壮图以陈奏不实,被革职交刑部治罪。嘉庆帝认为如尹壮图这样的“敢言之臣”应该加以录用,立即命令尹壮图“即行来京候旨擢用”①。由于嘉庆帝以实际行动表明了诏求直言、广开言路的决心,所以在嘉庆帝亲政后的一段时间内,出现了“下至末吏平民,皆得封章上达,言路大开”②的局面。一时间,不少言官纷纷指陈时弊。嘉庆帝对言官的指陈,其关系国是,切中事宜者,多所采纳,对遭到弹劾的官员,其查证确实者,有所惩治。嘉庆帝对据实上陈,直言无隐的科道官员给予鼓励和擢用。嘉庆四年(1799)九月,河南偃师县民人杨道纯转呈策表,提出除积弊、苏民困以固国本;仓库漕粮,实国之本而弊最大,请降旨严行饬禁等建议。嘉庆帝十分赞赏,他说:“杨道纯以民人而条陈事件..所言皆系地方应办之事。..所陈各项,今次第举行。”③他下令,将杨道纯“以从九品未入流,交与直隶总督胡季堂差遣委用,遇有缺出,再行咨补”④。

其次,戒除欺隐粉饰之风。当时许多地方官员为了博取皇帝的青睐,往往热衷于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嘉庆帝力图扭转这种官场作风。他亲政之日,接到浙江巡抚玉德奏报:“甘雨普霑,粮价平减”⑤。他抓住这个奏报,借题发挥说:“此等奏报,不可粉饰,朕总要真知小民疾苦以为教养,汝等大臣,敬志毋忘。”⑥不久,四川布政使林 奏称:川省“得雪,民情安贴。”嘉庆帝深知,“川省连年兵火,民不堪命,哀者赤子待哺嗷嗷”,哪得“民情安贴”?据此他再次告诫各督抚,“朕所望者,惟在汝等此数字切实奏报耳,若仍不以实告,惟务粉饰取悦,则闾阎疾苦从何而知?嗣后不许说假话,以实告,慎志勿忘。”①嘉庆帝对一些地方官员讳灾不报的行为尤其深恶痛绝。嘉庆五年一月,云南威远一带水灾严重,井灶、民房、衙署、盐仓皆被冲塌,淹毙男妇三十二名,被灾民灶三千四百余丁口,冲倒房屋一千四百余间。云南巡抚江兰隐匿不报,经嘉庆帝多次查询,并派人查证确实后,仍不据实陈奏,反称被灾地区收成十分丰稔。嘉庆帝认为江兰有意讳灾,纯属“玩视民瘼”,立即将其革职,令其即行回籍。嘉庆帝为此颁发谕旨,严诫督抚讳灾,指出:地方水旱灾害发生后,惟在该督抚及早驰奏,“蠲赈兼施,用苏民困”,如该督抚等匿不上闻,“则小民饥困无依,或致别滋事端”②。他严厉要求各督抚在欠收、旱潦成灾时,必须“飞章入告,纤悉无隐”,“若有讳饰,必当严办示惩,江兰即前车之鉴也”③。此后,他言出法随,对讳灾不报的地方官员不断给予惩治。

再次,罢贡献,黜奢崇俭。乾隆帝晚年,迷恋声色,官场奢侈腐化之风与日俱增。嘉庆帝亲政后,诏罢贡献,崇俭黜奢,以期改变社会风气。

清朝俗例,凡督抚大臣进京觐见,必呈献贡物,藉此邀宠,京中大吏亦循此例。于是,海内奇珍,充陈内府,阉寺权奸从中渔利。群官竞相奉献,百姓赋税屡加,实为清廷一大弊政。乾隆朝曾两次明令禁止。然而,由于乾隆帝的逸侈,和珅的揽权受贿等诸多原因,煌煌圣训,形同具文。嘉庆帝亲政后,即宣谕严禁贡物:外省备办的各种贡物,“岂皆出自己资?必下而取之州县,而州县又必取之百姓。稍不足数,敲扑随之。以闾阎有限之脂膏,供官吏无穷之朘削,民何以堪?况此等古玩,饥不可食,寒不可衣..朕视之直如粪土也。”①同时还下令免除年节呈进如意之例,他认为:“年节王公大臣督抚等所进如意,取兆吉祥,殊觉无谓。诸臣以为如意,而朕观之转不如意也”②。他警告诸臣,经此次严谕之后,“有将所禁之物呈进者,即以违制论,决不稍贷”③。他得知由新疆叶尔羌采解的大块玉石,运送进京十分艰难,立即下令将“所解玉石,行至何处,即行抛弃,不必前解”④。嘉庆七年(1802)和阗采得大玉两块。兴肇等奏请将采玉回户伯克二人赏戴翎顶。嘉庆帝传旨严厉申饬兴肇等人,再次申明:“区区数十斤之玉块,又何足为贵乎?朕所宝者,惟在时和年丰,民安物阜。一切耳目玩好之物,素性实所鄙弃。”⑤他令将大玉或趁例贡附带运京,沿途运送稍有不便,即掷于该处,不必呈进。嘉庆帝当政期间,始终恪守“以粟米布帛为重,不贵珍奇”的信条。为了遏止奢侈之风,他遵循老师朱珪“君心正而四维张,朝廷清而九牧肃。身先节俭,崇奖清廉,自然盗贼不足平,财用不足阜”⑥的教诲,“躬行俭德为天下先”,企图为各级官员作个榜样。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5。

②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2。

③ 《清仁宗实录》卷46。

④ 《清仁宗实录》卷38。

① 《清仁宗实录》卷38。

② 《清史稿》卷356。

③ 《清仁宗实录》卷53。

④ 《清仁宗实录》卷53。

⑤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2。

⑥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2。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2。

② 《清仁宗实录》卷59。

③ 《清仁宗实录》卷59。

① 《清仁宗实录》卷37。

② 《清仁宗实录》卷37。

③ 《清仁宗实录》卷37。

④ 《清仁宗实录》卷38。

⑤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5。

⑥ 《清史稿》卷340《朱珪传》。

嘉庆四年,林宁奏请捐廉修理盛京夏园行宫,以备嘉庆帝巡幸行围驻跸。他不同意这样做,下令将夏园行宫立即拆卸,以拆卸的木料作修建盛京宫殿之用⑦。十四年,他在为巡幸五台山颁发的谕旨中规定,不准在途中及山上山下设置诸如戏台、杂伎、假山、假亭一切点缀,庙前不准设戏台演戏。他对于过去每当皇帝巡幸时,地方官员于沿途空缺处所用席片搭盖假山涂饰遮蔽,于沿途民间村庄庐舍颓垣陋室曲加粉饰的作法十分厌恶。他以为,当皇帝巡幸路经民间村庄庐舍时,应看到原来的面貌,“完整者可以觇丰盈气象,其颓垣陋室亦可藉以知民生疾苦,正合省方观民之义”①。十六年,嘉庆已年满五十,御史景德奏请按例在他的万寿节时,城内演戏设剧十日。嘉庆帝十分不满,降谕训斥,并将景德照溺职例革职,发往盛京派当苦差。同时,嘉庆帝严令各地不许在他寿辰之日广陈戏乐,亦不准办理庆典。各地派京庆寿的督抚及将军、提督,一概不准进献珠玉陈设。嘉庆十七年,山东巡抚同兴奏请兴修行宫。他再次反对,说:“各处行宫均不过一宿而已,所有游廊、山石、山洞、厂亭、水池等项俱停办理。”“若能一处节省三、四万两,十处即三、四十万矣。”②嘉庆帝当政二十余年,始终节俭如一。他力图以自己的行动,使海宇渐还昌朴,用心可谓良苦。无奈,他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感动文武百官,奢侈之风历嘉庆朝而有增无已。他在给皇子旻宁的密谕中,痛陈自己无力除却奢侈之风的不能以言之的苦衷。他告诫子孙:“必当力除此弊..后世子孙若能体朕之心,法朕之行,成朕未竟之事,造次无忘不迩声色之谕,即我大清万世、天下臣民之福也。”③又次,力戒怠惰偷安的官风。乾隆中叶以后,吏治的败坏还表现为各级官员的怠惰偷安、萎靡不振,尸禄保位。当时,“政以贿成,人无远志,以疲软为仁慈,以玩惕为风雅,徒博宽大之名,以行狥庇之实”①。各部院衙门,“诸臣全身保位者多,为国除弊者少;苟且塞责者多,直言陈事者少。甚至问一事则推诿于属员。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书吏”②。各督抚,“或于应办事件藉口行查,经年累月尚未完结,其废弛积习犹为牢不可破”③。嘉庆帝视各级官员的怠惰疲玩、萎靡不振为国家之隐忧。他当政期间,身体力行,“一日万机,罔敢暇逸”④。“勤求治理,惟日孜孜”⑤。对于政务,即便是耽搁一、两日也不允许。嘉庆十三年(1808)四月二十一日,初得皇长孙,内阁因此二十二、二十三两日均未进呈刑名本章,嘉庆帝立即传旨申饬,指出,一日万机,不容稍怠,政务殷繁,不容稍有旷误,“似此积压频仍,势必渐形丛脞”⑥。

⑦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3《国用一》。

①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3《国用一》。

②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3《国用一》。

③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3《国用一》。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4《松相公好理学》。

②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6。

③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4。

④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⑤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⑥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嘉庆十一年八月,直隶布政使庆格具奏,揭出司书王丽南等私雕假印、舞弊营私的情况。嘉庆帝闻悉,令协办大学士费淳、尚书长麟驰驿往查。九月,费淳等调查结束,查明自嘉庆元年起至十一年,地丁、耗羡、杂款项下俱有虚收虚抵重领冒支等弊,计有二十四个州县共侵盗银三十一万六百余两。查清直隶官员司书串通舞弊案,使嘉庆帝十分震惊。自清朝开国以来,还从未发生过身任州县,与胥吏勾连一气,侵盗如此巨大银两的事!其作案手段的恶劣,州县官吏的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实在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嘉庆帝怒不可遏,迅速将书吏王丽南,州县官陈锡钰等二十余人抵法,查抄其家产。他对直隶历任庸碌无能、凟职失察之督抚,十分痛恨,严词责问直隶历任督抚,对于这样一个历时长久,明目张胆的勾连舞弊事件,竟“懵然不知,竟同木偶,所司何事?”①他决心对此案从严加重办理。最后各以其任内虚收数目的多寡,将直隶历任督抚颜检、瞻柱、胡季堂、梁肯堂、陈大文等分别治罪。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7。

第三节 镇压川楚陕白莲教起义

嘉庆帝当政期间,一方面对内政作了有限的整饬,同时又加紧对蓬勃兴起的农民起义进行镇压。

乾隆中叶以后,随着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农民起义也不断激发。嘉庆元年(1796),爆发了震撼全国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已经退位仍手握重权的太上皇乾隆帝,立即调兵遣将,围追堵截,然而,劳师数年,糜饷数千万,结果是“良民不得已从贼,日以浸多,奔驱三载,不能自拔者数逾十万”②。起义由湖北发展到河南、陕西、四川三省地区。嘉庆帝亲政后,毫不迟疑地把镇压方兴未艾的农民起义作为最紧迫的政务,摆到了议事日程的首位。

嘉庆四年正月初四,即他亲政第二天,便命军机大臣传谕四川、湖北、陕西督抚、带兵大臣将领等,指斥他们“奏报粉饰,掩败为功”。严令他们“戮力同心,刻期灭贼”,警告他们:“有仍欺玩者,朕惟以军法从事”①。此后,嘉庆帝实行一系列新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对农民起义的镇压。首先是清除军中积弊。嘉庆帝认为,川、楚、陕农民起义,历经三载,尚未荡平,完全是因为和珅当政时“压搁军报,有心欺隐,各路军营,听其意指,虚报首级,坐冒军粮,以致军务日久未竣,贻误军国”②。和珅伏诛后,他多次警告营中带兵各大员,过去皆以和珅为可恃,只图迎合钻营,并不以军事为重,现在和珅已被惩办,失所依恃,向来掩饰虚捏之技已穷,就应该“勉力蒇功,若再不力加悛改,奋发有为,督率将领等设法兜截,速擒各首逆,则军律具在”③。他大力整顿督抚将领冒功侵饷问题。自嘉庆元年至四年,已耗费军饷七千余万两,然而,“兵丁衣服褴褛,几同乞丐”④。成千上万的军饷,或被诸将领克扣侵吞,故“军营中酒肉声歌,相为娱乐”⑤,或被馈送转赠,或被浮冒开销,以弥补过去亏损,军营竟成为统兵将领及地方官员发财致富的渊薮。于是,在京谙达、侍卫、章京,无不营求赴军,那些自军中而归者,“无不营置田产,顿成殷富”⑥。嘉庆帝认为,这种军营积弊,使得将吏“日以玩兵养寇为事”⑦,军营大员“藉剿贼为名,稽延时日,不愿蒇事”⑧,决心大加整饬。嘉庆四年十一月,以襄阳道胡齐崙经手湖北襄阳局军需,私扣银至二万九千余两,任情馈送,嘉庆帝将其处死籍没。对于“公然提用军需正项,信任胡齐崙一人经理,恣意侵扣,实为首先作俑”的已故湖广总督毕沅,革其子世袭职,对受贿的明亮、永保、庆成、鄂辉等领兵大员皆籍没其家。在处理湖北冒功侵饷案件时,他又派员严核四川军需虚实,“务使领兵各员无利可图,方能专心剿贼,以冀速蒇大功”①。他制定了“令各路粮台按旬开报,按月汇奏”的办法,使军饷支用的混乱情况有所纠正。

针对各路军营无所统属,将领各怀自私自利之心,争功诿过之事不断发生的情况,他授原总统四川军务的勒保为经略大臣,赐以印信,规定所有各路带兵大臣及陕西、湖北、河南督抚等悉受节制,“以一事权”②。为了赋予勒保更大的权威,嘉庆帝给予勒保“一面拿究,一面具奏”③不遵军令贻误重大军情者的特权,同时,又授明亮、额勒登保为参赞大臣,“别领官军,各当一路”④。

勒保制定了先筹川陕的用兵计划,坐镇四川,督率多路清兵,对起义军围追堵截。然而时过半载,据副都统福宁奏称:“贼以胁从而日增..据川东北各府厅州县禀报,多者万余,少者数千,其不知首逆姓名者,尚不知凡几,新起之贼实多于剿除之数。”⑤这说明,起义军不但没有被消灭,声势反而越来越大。嘉庆帝迁怒于勒保,于同年七月,以“经略半载,莫展一筹”等罪名,将勒保逮问治罪,其经略事务以将军明亮代之。不久,又以明亮行动迟延,将其免职。以都统额勒登保代之。

额勒登保系清军中一员悍将,在清廷镇压苗民及川、楚、陕农民起义中,“战绩为诸军最”①。他注重军纪,其军行经之地,民间竟能“无不安堵欢迎”②。特别是他自律甚严,胡齐崙一案,督抚将帅皆受其赠,独额勒登保未受其馈,故被嘉庆帝选择为经略大臣。

清廷耗帑数千万,经历数载而不能消灭起义军,究其原因,撇开起义军本身的原因不谈,这与清军各路将领及地方大员推诿塞责、畏缩避战有很大关系。他们或者虚张声势,将义军逐出管辖地段,而后粉饰奏报以塞责,或者以绕截为名,远远避开农民军的锋芒,而是以逐日向朝廷奏报起义军的行踪为事。当时流传的“贼至兵无影,兵来贼没踪,可怜兵与贼,何日得相逢”说法③,正是清军将领和地方大员畏缩避战的真实写照。河南巡抚景安尤其突出。他领兵驻扎南阳一带,任务是堵截湖北起义军进入河南,然而,他惟知远避尾随,从未和起义军正面交战,人皆呼之为“迎送伯”。嘉庆帝在确定了统兵大员之后,立即着手去贪惩懦,对围剿不力的将吏加以惩处,以永保“纵贼”湖北,景安“纵贼”河南,宜绵、秦承恩“纵贼”陕西,英善、勒保“纵贼”四川,惠龄“纵贼”渡汉江的罪名,将景安、永保逮交刑部,拟重辟,秦承恩、宜绵遣戍伊犁,英善驻防西藏,惠龄降级调用。他又针对各地官员“皆自顾疆域,以逐出为邀功,从不肯实力痛剿”④的行为,借严惩之机,进一步明确了各省将吏防守围剿之责,“责成各督抚将帅,各歼贼本境。倘有逸出邻境者,即治以“纵贼之罪,其邻省边备不严者,即治以疏防之罪。”

② 《清仁宗实录》卷39。

① 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② 《清仁宗实录》卷38。

③ 《清仁宗实录》卷37。

④ 《清仁宗实录》卷52。

⑤ 《清仁宗实录》卷39。

⑥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⑦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⑧ 《清仁宗实录》卷53。

① 《清仁宗实录》卷53。

②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③ 《清仁宗实录》卷38。

④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⑤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① 《清史稿》列传344《额勒登保传》。

② 同上。

③ 《清仁宗实录》卷37。

④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2。

清廷镇压农民起义历久不能奏效的事实,使嘉庆帝认识到“诛之不可胜诛”的道理。他决定改变乾隆帝所实行的单纯军事围剿政策,采取“除著名各首逆自当悉数歼擒、断难宽宥外,其余逼迫附和之众,若有临阵投降,悔罪乞命者,不妨剿抚兼施,以期解散贼党”②的新政策。嘉庆四年正月,他诏谕天下,宣称:“各路贼队中之良民,如有能缚献贼首,悔罪立功者,不但宥其前罪,尚可..格外邀恩。否则或潜行散去,或临阵投降,亦必释回乡里,俾安生业。”③此后,他采取各种措施,把剿抚兼施政策付诸实施,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优擢良吏,惩办贪官酷吏。他亲政后,立即抓住被清军诱捕解京的起义军首领王三槐供词中“官逼民反”一句话大做文章。起初,他将义军之起,归诸于和珅的贪婪,在诛灭和珅后的上谕中说:“我国家百数十年来,厚泽深仁..百姓幸际昌期,安土乐业,若非迫于万不得已,焉肯不顾身家,铤而走险。总缘亲民之吏,不能奉宣朝廷德意,多方婪索,竭其脂膏,因而激变至此。然州县之所以剥削小民者,不尽自肥己橐,大半趋奉上司。而督抚大吏之所以勒索属员者,不尽安心贪赎,无非交结和珅,是层层朘削,皆为和珅一人。而无穷之苦累,则我百姓当之,言念及此,能不痛心?”④不久,达州知州戴如煌,老病贪劣,属下民怨沸腾,武昌府同知常丹葵,奉檄查缉时,株连无辜数千人,惨刑勒索,均被逮京治罪。与此同时,一些为官清廉、政声卓著的官员,则被优擢任用。四川广元县知县刘清、巴县知县赵华、渠县知县吴桂,均被越格保荐。事实证明,嘉庆帝之“害民之官必宜去,爱民之官必宜用”的决策,使那些久负清名的官员,在招降抚绥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广元县知县刘清,被当地百姓呼为“刘清天”,早在嘉庆三年就曾为清廷诱捕了起义军首领王三槐,仅刘清一人,在军七载,即先后“招抚”起义者三万余人。对受抚民人的安置,是剿抚兼施政策成败的关键。嘉庆帝深知,经过历年战火,许多地方室庐焚荡,田亩抛荒,受抚之民“欲返则无所归,即归亦无所食,其势不得不托贼巢为栖身之所,藉盗粮为糊口之资。”①这样,势必使招抚成为空谈。为了使“此番安集,即成永远规模”②,他命刘清等悉心妥议,对他乡流落者如何资送还农,失所无依者,如何编丁占籍。勒保曾于四川采取了抚恤难民,给资安插的做法,嘉庆帝对此深表赞许,认为这样做,“使民生既获安全,贼党又可解散,为一劳永逸之计”③。继而,他又以难民就抚之后,无家可归,无地可种,即官给银两,只能赡给一时,并不能久安生计,在资粮用尽后,无以自存,“势必故智复萌,仍为草窃之事”④为忧,提出抚绥三策:“或清查叛产;或量给流亡绝产;或于南山老林垦荒,暂免升科。”⑤四年十月,嘉庆帝得知陕西终南山地区起义军已被镇压,提出将绵延八百余里的终南山山内老林,量加砍伐,其地亩拨给流民自行垦种,并要求根据山内地方形势广狭,或分建县治,或设立厅署,安设营汛,移驻兵弁,加以管束弹压。他以为,这样即可使流民成为土著,各安本业,“有恒产必有恒心”,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招徕安抚的问题了。然而,嘉庆帝对起义军的招抚诏谕,并没有发生“闻风踊跃,争先来归”的预期效果。当时的情况是,“虽有招抚之空谈,总未能收解散之实效”①。恼羞成怒的嘉庆帝严命各地将吏“必能剿而后可以言抚”②,如若起义人员拒降,则“惟有痛加剿杀,刬尽根株”③。

在嘉庆帝为平定白莲教起义实行的各项政策中,其中最为毒辣的要数寨堡团练的坚壁清野政策。所谓“坚壁清野”,即并小村入大村,移平处就险处,深沟高垒,积谷缮兵,移百姓所有积聚,“实于其中。贼未至则力农、贸易,各安其生。贼至则闭栅登陴,相与为守”④。这种政策的实行,始于川、楚、陕农民起义初起时。当时一些地方将吏,针对起义军流动作战,随时随地得到人民的支持,而清军疲于奔命,不能有效地镇压起义军的情况,于湖北襄阳孝感的一些村市和长江沿岸的一些城镇修筑堡寨,取得成效。嘉庆二年将军明亮上书朝廷,请令于农民起义军最活跃的州县修筑堡寨,实行坚壁清野之策,但没有得乾隆帝的批准。嘉庆帝亲政后,历经数月,经多方调整调度,仍不能置起义军于死地,遂广为推行坚壁清野政策。四年六月,他根据湖北孝感随州寨堡团练、坚壁清野的经验,肯定这是镇压农民起义的“良策”,命经略勒保等,于川、陕、河南等省各处,仿照办理。同年七月,额勒登保继任经略后,首先于川东、川北各地“扼险筑寨,大者数千人,亦数百家,团练守御。”凡起义军“所至俱有堡寨,星罗棋布”①。额勒登保又令陕、楚“晓谕修筑”。额勒登保大力推行堡寨团练,受到嘉庆帝嘉奖,令各地从速推行。继而那彦成、松筠、台布、长麟推行于陕甘,而后书麟、吴熊光行之于湖北。“先后三四载,堡寨告成”②。嘉庆五年,由于川东、川北堡寨团练的推行,起义军的活动遇到了极大困难,他们被迫离开川省,转战陕甘。嘉庆帝指斥陕甘督抚推行堡寨团勇不力,明确规定:“自后以剿捕责成领兵将帅,而团练守御则责成督抚”③,严令“陕甘、湖广督抚严饬所属:山地则扼险结寨,平地则掘壕筑堡。其团练防守有效者保奏,违者罪之”④。

①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五》。

② 《清仁宗实录》卷38。

③ 同上。

④ 同上。

① 《清仁宗实录》卷39。

② 《清仁宗实录》卷41。

③ 《清仁宗实录》卷58。

④ 《清仁宗实录》卷53。

⑤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五》。

① 《清仁宗实录》卷41。

② 《清仁宗实录》卷58。

③ 同上。

④ 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89,龚景翰《坚壁清野议》。

①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五》。

②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③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五》。

④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五》。

面对起义军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他深感八旗、绿营及所募散勇之不得力,亦感兵力不敷调用,于是,在极力推广“扼险筑寨”、“掘壕筑堡”时,提倡团练乡勇,企图节省养疲兵、募散勇之资,收事半功倍之效,命令各省督抚“聚集壮健,结队保守,贼至则合力迎御,贼去则仍安生业。”⑤为了提高乡勇的战斗力,后来他又要求各地对乡勇“勤加操练”,“团而不散”⑥。为了刺激乡勇头目更积极地为清皇朝效力,他力改军营中“临阵辄令乡勇居前,绿营兵次之,满兵、吉林、索伦又次之。..及战胜,则后队弁兵又攘以为功,而冲锋陷阵之乡勇反不得与”的情况,令各地将吏“嗣后乡勇有功,一例保奏,阵亡一例议恤”⑦。“寨堡团练”的坚壁清野政策,给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带来严重影响,极大地削弱了起义军赖以纵横驰骋、机动灵活地打击敌人的基础。因为它割断了起义军与广大贫苦农民的密切联系,使起义军在人员的补充、粮秣的供给等方面产生了极大的困难。而各地乡勇、团勇或为清军查询道路,递送情报,成为清军耳目;或“百十成群,乘夜劫营”,成为清军的别动队①。起义军处处遭受打击,日夜不得安宁。自坚壁清野政策实行后,白莲教大起义高涨的形势急转直下,“五年以前,贼势之炽者,以其到处裹人,胁从日众,抢掠民食,因粮于我也。自堡寨之议行,民尽依险结寨,平原之地,亦挖壕筑堡,牲畜粮米,尽皆收藏其中,探有贼信,民归寨堡,凭险据守。贼至,无人可裹,无粮可掠,贼势自衰矣”②。由此足见坚壁清野对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的巨大影响。

嘉庆帝亲政后实行的一系列新政策,使起义军受到严重挫折。嘉庆五年下半年,许多著名的起义军领袖相继被捕或战死,义军不得不向川、楚、陕三省交界处的南山、巴山老林处转移,依托巴山老林坚持斗争。嘉庆六年二月,列名悬赏起义军领袖徐天德、王廷诏、高二(即高天升)、马五(即马学礼)、高三(即高天德)等。此时,经略额勒登保、参赞德楞泰又率军对起义军实行分路围剿,起义军面临的局势更加险恶。不久,王廷诏被俘,接着徐天德、马学礼、高天德等人或战死,或被俘。至嘉庆六年六月,起义军活动的地区仅局限于川、楚、陕三省交界的老林寨堡狭小的地区,人数剧减至二万四千余人。但是,起义军并没有放下武器,他们出没于丛山老林,游击于清军力量薄弱地带,“陕剿急则入川楚,楚剿急则入川陕”③。他们前赴后继,“即歼毙首逆,而去一人,复立一人”①。为了迅速歼灭起义军,嘉庆六年六月,经略、参赞于陕西平利举行会议,决定由德勒泰由西南逼攻,额勒登保由东北邀击,会剿于三省交界处。德勒泰在围剿中,分选兵勇,冒起义军服色、旗号,使用受招抚的起义军为向导,“或佯与合队,或趁夜袭营”②。

⑤ 《清仁宗实录》卷64。

⑥ 《清仁宗实录》卷63。

⑦ 《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四》。

① 嘉庆帝镇压白莲教起义利用的地方武装中,有团勇与乡勇之别。

② 严如煜:《川省边防备览》卷12《策略》。

③ 《圣武记》卷10《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七》。

① 《圣武记》卷10《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七》。

② 《圣武记》卷10《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七》。

起义军被内外夹攻,损失更为惨重。至嘉庆六年十月,起义军仅余一万多人。急于求胜的嘉庆帝限令于六年冬将起义军悉数歼灭。但是,这个计划并没有实现。嘉庆七年正月,活动于川北的起义军领袖苟文明联合其他零散队伍,积聚二千余人,渡嘉陵江上游之略阳河进入川东。自认已稳操胜券的嘉庆帝因劳师糜饷、旷日持久不能成功而大动肝火,愤而将额勒登保夺爵革翎,七年五月,又将额勒登保革职留任,令其“遍访将士,献擒渠之计。并悬重赏赐募。..限六月内灭贼”③。在清军全力压迫下,至七年十一月,起义军的著名领袖大部分已战死和被俘,零星起义军千余人只能分散活动于丛林中。嘉庆七年十二月,经略、参赞会同川督、陕督、湖督,以大功勘定,用黄布朱里折六百里驰奏,嘉庆帝立即“祭告裕陵,宣示中外”,论功行赏,大封领兵将帅、地方大吏。他虽以大功底定宣示中外,并没有立即撤兵罢战。他深明“一贼不尽,皆可滋蔓”的历史教训,指示经略、参赞“毋遽来京”,诸帅亦屯兵险要,穷追残存的起义军。至嘉庆八年七月,额勒登保等奏报三省肃清,大批清军开始撤离。不久,起义军余部趁清军纷纷撤离之机,突出老林,四出活动,而大批被裁撤乡勇与起义军的联合,使已濒临失败的白莲教大起义大有重振雄威的势头。这时,起义军人数虽不多,然而,他们皆历经百战之余,有丰富的经验,且“具悉官军号令及老林径路,忽陕忽川,忽聚忽散”①,而清军“分军遏之则不利,大队趋之则兔脱,仅余二、三百贼,而三省不得解严”②。地方大员一时束手无策。九年,嘉庆帝只好再次派遣还朝不久的额勒登保以钦差大臣赴陕,会同德勒泰再次围剿起义军。直至九年九月,各路皆报肃清。但是,即使在此后,起义军余部的活动仍在进行。嘉庆十年五月,起义军的最后一个领导者王世贵牺牲,标志着起义的最后失败。历时九年,遍及五省的白莲教农民大起义被残酷地镇压下去了。嘉庆帝为了镇压起义,先后调集了十六个省的兵力,耗费白银二万万两,相当于清政府五年财政收入的总和。清政府在镇压起义军时,被击毙的一、二品高级将领二十多人,副将、参将以下军官四百多人。清政府的武装力量因而受到极大削弱。从此,这个皇朝走向衰落的趋势益发不可遏止。

嘉庆帝竭尽全力刚刚把白莲教大起义镇压下去,东南海疆警报迭起。福建同安人蔡牵领导的起义军,自嘉庆五年(1800)即发难于闽浙沿海,力量日益壮大。嘉庆九年起义军连■八十余艘,进入福建沿海。冬,蔡牵聚集战船百余艘率众二万有余进攻台湾,自号镇海王。这时,白莲教起义已被镇压,嘉庆帝立即增强了对蔡牵起义军的镇压,至嘉庆十五年二月,蔡牵领导的东南沿海人民起义最后失败。

东南海疆的警报刚刚解除,嘉庆十八年(1813),对清朝造成更大政治威胁的林清、李文成领导的天理教农民起义又爆发了。嘉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三千名起义军攻破河南滑县县城,杀死知县强克捷,于狱中救出李文成,并推他为起义领袖。直隶之长垣、东明,山东之曹州、定陶、金乡等地农民纷起响应,杀官围城,势如烈火。与此同时,变生肘腋,祸起萧墙。九月十五日,由林清组织的京畿附近的天理教农民起义军二百多人,由宣武门潜入内城,其中八十多名起义军突入禁门,至大内。当时,嘉庆帝正在热河行围。变起,宫内一片惊慌。留京王大臣率禁兵至,突入大内的起义军势孤力单陷于失败。嘉庆帝得到消息,惊恐万分。十七日下诏罪己,谴责诸臣“因循怠玩”,“致酿成汉唐、宋明未有之事”①。谕令新任步军统领英和于京城及近畿大肆搜捕,“其三品以下官员以及军民铺户人等俱著逐户挨查,除妇女不查外,丁男按名点验”②。同日,林清于北京郊区的黄村被捕。十九日嘉庆帝还宫,在瀛台亲讯林清及内应太监,“皆磔之,传首畿内”③。在大力捕杀近畿农民起义军的同时,他重新大规模调兵遣将,布置对直、鲁、豫农民起义的围剿。十九年正月,在清军围剿中,天理教农民起义失败。

嘉庆一朝,人民的反抗斗争几乎没有停止过。嘉庆帝虽然把农民起义血腥镇压下去了,但是在农民起义的不断的沉重打击下,嘉庆帝统治的皇朝变得虚弱、精疲力尽。

③ 《圣武记》卷10《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七》。

① 《圣武记》卷10《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八》。

② 《圣武记》卷10《嘉庆川湖陕靖寇记八》。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1。

②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1。

③ 《圣武记》卷10《嘉庆畿辅靖变记》。

第四节 抑制英国入侵 严禁鸦片输入

嘉庆帝在当政的二十多年中,除了着力于内政的整饬和全力扑灭农民起义而外,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东侵,他也不得不处理棘手的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问题。

嘉庆十年(1805),英国“护货兵船四只来广”,并带来英王书信,信中表示要以兵力“帮同缉捕”起义军。嘉庆帝对英国此举表现了高度的警惕,谕令粤督倭什布严密防范:“护货兵船向来必有湾泊处所,总当循照旧规,勿令任意越进为要。”①他又命即将到任的粤督那彦成,“修明武备,整顿营伍..以慑外夷而靖海疆”②。至于英王文书中表示的以“兵力帮同缉捕”起义军的意向,他明智地加以拒绝,表示:“海洋地面,番舶往来,原应内地官兵实力查缉,焉有借助外藩消除奸匪之理?”③嘉庆十三年九月,英国又借口帮助澳门葡人抵御法国,将带有炮械火药的兵船四只湾泊香山县属鸡颈洋面,英兵三百名,公然于澳门登陆,占据澳门东西炮台。后来,英舰见广州毫无准备,竟将兵船驶进澳门,停泊黄埔,又驾坐三板船至省城外,总兵黄飞鹏开炮轰毙英兵一名,伤三名,英军被迫陆续撤退。嘉庆帝接到奏报十分重视。为此,他严正声明,葡人与法人互相争杀,是它们之间的事,“中国并不过问”。但是,“中国外藩自有一定疆界,试思中国兵船从无远涉外洋,向尔国地方屯扎之事,而尔国兵船辄敢驶进澳门登岸居住,冒昧已极!”④他一针见血地揭露英国入侵的目的说:帮护葡人也好,效力“天朝”也好,统统不过是借口,究其真实动机不过是“尔国夷人见西洋人在澳门贸易,趁其微弱之时,意图占住”⑤。他严正警告英国侵略者:“即速撤兵开帆”,“若再有延挨,不遵法度,则不但目前停止开舱,一而即当封禁进澳水路”,“并当调集大兵前来围捕”①。同时,他又以五百里的特急谕令,命粤督吴熊光:“边疆重地,外夷竟敢心存觊觎,饰词尝试,不可稍示以弱。”“当密速调派得力将弁,统领水陆官兵,整顿豫备,一有不遵,竟当统兵剿办,不可畏葸姑息,此事于边务夷情,大有关系。”②而粤督吴熊光、粤抚孙玉庭“唯鳃鳃于数十万税银,往复筹计,其于防备机宜,全未办及。”他申斥吴熊光、孙玉庭“懦弱不知大体”。他认为,一个国家的边防重地“任令外夷带兵阑入,占据炮台,视为无关紧要,不知有何事大于此事者?”③嘉庆帝将严重失职的吴熊光革职,并于十四年三月将其遣戍伊犁,孙玉庭革职罢归。英国侵略者面对戒备森严的广东海防,只好“开帆远去”。十四年,贸易季节来临时,嘉庆帝指示粤督百龄:英吉利“素性强横诡诈”,“于本年该国货船到时,先期留心侦探,如再敢多带夷兵欲图进口,即行调集官兵相机堵剿。”④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7。

②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7。

③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7。

④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⑤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② 《清代七百名人传》第二编《吴熊光传》。

③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8。

④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9。

以上情况表明,嘉庆帝对来自西方的侵略者保持了高度的警惕,实行了坚定明确的抵御政策。

其后,英国护货兵船仍不遵定制,不仅不停泊外洋,有时甚至将兵船驶至虎门。十九年二月,嘉庆帝令粤督蒋攸铦:“嗣后所有各国护货兵船仍遵旧制,不准驶近内洋。货船出口亦不许逗留,如敢阑入境地,即严加驱逐,傥敢抗拒,即行施放枪炮,慑以兵威。”⑤同年,他批准了蒋廷铦提出的防闲策,对中外贸易交往作了以下规定:严禁民人私为夷人服役;洋行不得搭盖夷式房屋;铺户不得用夷字店号;清查商欠不得滥保身家浅薄之人承充洋商;不准内地民人私往夷馆。在加强广东方面防备的同时,对居住京师的外国人也加强了管理。当时,在京师充当钦天监监正、监副,以及在内阁充当翻译的外国人计十一人。十六年,嘉庆帝饬令其中四人回国,对仍居留京师的七人,采取措施对他们的行动加以限制。这些防范措施,是在英国兵船屡犯广东之后采取的,因而具有正当的防卫性质。

对于从乾隆朝以来已逐渐成为社会公害的鸦片流毒,嘉庆帝是主张严加禁止的。他对鸦片流毒造成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嘉庆十五年(1810),广宁门巡役查获身藏鸦片烟六盒入城的杨姓烟贩。嘉庆帝在谕令中指出:“鸦片烟性最酷烈,食此者能骤长精神,恣其所欲,久之遂致戕贼躯命,大为风俗人心之害。”①他根据当时“嗜食者颇多,奸商牟利贩卖接踵而来”的严重情况,采取一系列严厉措施加以禁止。嘉庆十五年三月,为严断鸦片流入京城,除令崇文门税务机构于所属口岸稽察外,他又令“步军统领五城御史于各门禁严密访查,一有缉获,即当按律惩治,并将其烟物毁弃”②。为社弊清源,他命闽、粤督抚“关差查禁”,“毋得视为具文,任其偷漏”③。嘉庆十六年,钱楷在上书中提出:“外洋鸦片烟入中国,奸商巧为夹带”,“请饬闽粤各关监督并近海督抚,严督关员盘检,按律加等究办。内地货卖一经发觉,穷究买自何人,来从何处,不得含糊搪塞,将失察偷漏监督、委员及地方官一体参处,务使来源尽绝,流弊自除”④。嘉庆帝采纳了钱楷的建议,谕令沿海督抚认真察办。十八年七月,他“申禁私贩鸦片烟,定官民服食者罪”①。二十年,粤督蒋攸铦等“请于西洋货船到澳门时先行查验,并明立赏罚”②,嘉庆帝立即准其实行。他在批复中指出:“鸦片烟一项流毒甚炽,多由夷船夹带而来,嗣后西洋货船至澳门时,自应按船查验,杜绝来源。”③此外,嘉庆对外商偷运白银出洋问题亦高度重视。十九年,苏勒额奏称:洋商每年将内地足色银两私运出洋,复将低潮洋钱运进中国,任意欺蒙商贾,以致内地银两渐形短绌,请严加禁止白银出洋。嘉庆帝认识到,若将内地银两每年偷运出洋百数十万,岁积月累,于国计民生均有关系,命令粤督立即查明每年洋商偷运白银出洋的实数,订立章程,严密禁止。嘉庆帝对鸦片的严厉禁止,在当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它对道光朝的禁烟运动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⑤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2。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0。

②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0。

③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0。

④ 《清史稿》卷359,《钱楷》。

①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1。

②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3。

③ 《十二朝东华录(嘉庆朝)》卷13。

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嘉庆帝在西部边陲不断传来的张格尔叛乱的报警声中,黯然病逝于避暑山庄,享年六十一岁。葬昌陵,庙号仁宗。

(谢选骏指出:嘉庆狗儿登基成为老狗乾隆的傀儡,还不如当一条野狗欢快——这就是无可救药的家族政治。老狗死后,小狗“咸与维新”,结果是越补越烂,成了“咸鱼微信”。至于人民起义,镇压完了以后一定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否则就会触发更大的社会危机。例如邓狗小平六四屠杀以后,没有收敛自己集团的贪污问题,反而让猪容鸡-朱镕基等人化公为私,变成为“三个呆婊”-三个代表的繁荣娼盛。)



【第四十二章 道光帝旻宁】


道光帝,名旻宁,为嘉庆帝颙琰第二子。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

幼时“从编修秦承业、检讨万承风先后受读,又与礼部右侍郎汪廷珍、翰林侍读学士徐颋朝夕讲论”①,同时习学骑射。史载旻宁十岁时,随乾隆帝行围威逊格尔,竟能引弓获鹿。乾隆帝十分高兴,赐与黄马褂和花翎,并咏诗记其事。嘉庆四年(1799),嘉庆帝“尊建储家法,亲书上名”,缄藏于匣②,旻宁成为内定的皇嗣。后来在嘉庆十八年,爆发了由李文成、林清领导的天理教农民起义。在宫内一些太监的内应下,近百名义军分两路攻入紫禁城,“入内右门,至养心殿南”。当时,嘉庆帝“秋狝木兰”,不在京师。旻宁“御枪毙二‘贼’,余‘贼’溃散,乱始平”③。嘉庆帝称他“有胆有识,忠孝兼备”。旻宁谢恩奏言:“事在仓猝,又无御敌之人,势不由己,事后愈思愈恐。”④这一年,旻宁被封为智亲王。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嘉庆帝病逝于避暑山庄,旻宁即帝位,以翌年为道光元年。

道光帝在位凡三十年,为挽救清皇朝的衰败,他很想作为一番,重整朝纲,使清朝振作起来。

① 《清史稿》卷17《宣宗一》。

② 《清史稿》卷17《宣宗一》。

③ 《清史稿》卷17《宣宗一》。

④ 《清史稿》卷17《宣宗一》。


第一节 改革漕运、盐政,开禁采矿


清中叶以后,社会经济中积弊丛集,其中尤以漕运和盐政问题最为严重。漕运为“天庚正供所关”,盐政则关系到国家重要的财政税收。这两方面的问题,不能不引起道光帝的关注和重视。

有清一代,漕政“病官病民”,弊端丛生。在漕粮的征收、交兑、运输、入仓的过程中,且不说办漕官员如何贪污中饱、属下吏员巧取横索,就说南粮北运,专恃运河,而运河河道已变得淤浅,一遇大水还成大害,南北运输不能畅通无阻。道光四年(1824),江南高堰漫口,清水宣泄过多,高宝至清江浦一带,河道节节浅阻,船只不能畅行,漕运再度紧张。有人奏请引黄入运,添筑闸坝,终因黄河水夹带大量泥沙淤积于河床,漕船仍不能通行。道光帝决计革除漕政积弊,有效地解决漕运问题。自元至明,海运之法,行之有效。清代嘉庆时,也曾试行。后来由于部分廷臣及主持漕运的胥吏以风涛、“海贼”等理由加以反对而一直不能实行。道光帝在廷臣“有谓可以试行者,亦有谓断不可行者,迄无定见”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江苏苏、松、常、镇,浙江杭、嘉、湖等府属,滨临大海,商船装载货物驶至北洋,在山东、直隶、奉天各口岸卸运售卖,一岁中乘风开放,每每往来数次,“似海道尚非必不可行,令两江总督魏元烺、漕运总督严检、江苏巡抚张师诚、浙江巡抚黄鸣杰等各就所属地方情形,“广谘博采,通盘经划,悉心计议,勿存成见”,将海运之事“一一熟筹”①。但是,这些官员不愿承担海运风险,均以为海运窒碍难行,仍主张采用“引黄济运”,盘坝接运的办法。这种办法实行的结果,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漕运问题,还虚耗了大量资金。道光五年六月,道光帝分别给阻挠海运、又拿不出漕运办法的大学士孙玉庭及江浙有关地方官员以革职、降级、调用等处分,改派琦善为两江总督,并任命勇于改革、政绩卓著的安徽布政使陶澍为江苏巡抚,命他们切实筹措海运事宜。陶澍亲赴上海勘察海运的可行性,然后上奏,主张海运漕粮。道光帝同意试行,并于上海设立海运总局,由江苏派遣官员管理,在天津设立分局,由朝廷派遣官员验收。海运计划确定以后,陶澍再次亲赴上海督办。道光六年二月初一日,第一批海运船只,装载漕米一百二十三万三千余石扬帆出海了。海船自吴淞口出十滧,东向大洋至佘山,北向铁槎山,历成山,西转芝罘岛,稍北抵天津,总计水程四千余里①。道光帝派遣朝廷重臣赴津验米,米色滢洁,且时间缩短,运费低廉。此后,继续由海路运送漕粮。至六月初,江南漕米全部运完。道光帝实行海运漕粮,当时不失为明智之举,然而,由于各种保守势力的反对,他并没有能坚持实行下去。

清代盐法,大率因明制,各省行盐循用纲法,招商认窝(产盐地),领引办课,引从部发,遂使盐业之利尽归盐商。各盐商层层盘剥,兼之各省官绅皆视盐务为利薮,或藉口办公巧为侵蚀,私取规费。积习成弊,积弊成例,致使私盐充斥,官引滞销,国与民交受其困。道光时,盐业困顿凋蔽,愈益严重,而当时两淮之盐,销区最广,商疲课绌,积弊亦最深。道光十年,两江总督陶澍以淮盐疲蔽已极,屡陈积弊情形,并请删减浮费,停缓摊补。不久,道光帝批准实施了革新盐政的措施,将两淮盐政裁撤,其盐务改归两江总督管理,以一事权。道光十三年,推广实行票盐制。

① 《清朝续文献通考》(一)卷77。

① 《清代七百名人传》(上)《陶澍》。

所谓票盐制,即于场区适中地点,设局收税。无论什么人,只要照章缴纳税课,即可领票运盐,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贩卖。票盐制革除了专商专岸之弊,改变了过去盐商垄断盐利的局面,国家则可收化私为官之益。由于票盐制手续简单,官吏无由侵扰,成本减轻,商人因而争相经营。票盐法于道光十二年首先在淮北地区三十一个州县实行,效果十分显著,不到四个月,清运三十余万引(一引为四百斤)场盐运销一空。票盐制广为推行后,私盐不禁自绝,官盐畅销无阻,盐课成为国家财政一大收入。由于票盐法行之有效,时论皆以改引行票为救弊良策。

票盐法行之有效,实为利国利民之举,但同样受到和过去行盐之法利害相关的各种势力的反对,道光帝因推行票盐法阻力重重,也不得不使盐政的改革半途而废。

清代前期,从康熙中叶到乾隆中叶,曾采取了开放矿禁的作法,使中国的矿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但自乾隆中叶以后,由于阶级矛盾的尖锐,清廷经常以“开矿聚集亡命,为地方隐忧”为由,不断下达一道道“严行封禁”、“永远封禁”的命令。嘉庆帝时仍延续这一政策,强行封禁了一批开采的矿山,对要求允准开矿的官员和承办开矿的商人严加申斥,对一批朝廷获利甚多,及事关鼓铸大局的铜、铅等矿的开采,则由朝廷和地方官府严加控制。这种政策,使国家大利坐弃,民生日困。道光帝即位之初,仍企图实行这种政策。道光六年,他曾以畿辅重地,有碍地脉风水为由,禁止商人于宛平等五州县开采银矿。道光二十四年(1844),他对开矿有了些新认识,在一道上谕中明确地指出:“自古足国之道,首在足民,未有民足而国不足者,天地自然之利,原以供万民之用。”道光二十八年,他又在另一道上谕中称:“开矿之举,以天地自然之利,还之天下,仍是藏富于民。”①“足国之道,首在足民”,“藏富于民”,这种观点的提出,表明道光帝在治国之道上的一种真知灼见。道光帝同时以实际措施鼓励开矿。他对藉口办矿“累民扰民”,“人众易聚难散”而反对开放矿禁的官员进行劝导,告诫他们不能“因噎废食”。他严饬地方官员不得“畏难苟安,托词观望,游移不办”②。他又根据过去官办矿政,“官吏因缘为奸,久之而国与民俱受其累”的弊病,提出“官为经理,不如任民自为开采”。由此看来,道光帝对开矿一事,提倡颇力,措施亦得当,这对当时矿政建设大有裨益,百姓生活亦称方便。

① 《清朝续文献通考》(一)卷43。

② 《清朝续文献通考》(一)卷43。


第二节 矫正奢靡风尚


从乾隆时始,上自乾隆帝,下至官僚地主和满族贵族,奢靡成风,愈演愈烈,对人民的巧取豪夺有增无减,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为了挽救清朝统治危机,道光帝在即位之后,力图遏止奢靡之风,使整个社会能黜华崇实。他一即位,便颁发声色货利论,力图说明声色“常人惑之害及一身,人君惑之害及天下”③的严重危害,表示要谨遵嘉庆帝不迩声色之谕,力崇节俭,返朴还淳,告诫觉罗子孙身体力行,概从朴实,勿尚虚文,竭力倡导在皇族、满族贵族中恢复满洲淳朴旧俗。道光二年(1822),他规定在皇子皇孙指婚其福晋后,“父家置备装奁,不得以奢华相尚,一概务从俭约,复我满洲旧俗。将来进呈装奁清单,如有靡丽浮费之物,经朕看出,不惟将原物发还,并加以议处”①。道光十四年九月,他在观看八旗前锋护军各营章京步射时,发现各章京一体穿用蓝色袍服。他对这种“竞尚虚文”的做法极为不满,令管理八旗各营大臣晓喻所属官兵,“嗣后遇有射布耙及引见人员,惟期骑射娴熟,弓箭齐整,所穿袍服,细布俱可,不必再拘颜色..操练衣服毋尚奢华”②。他又命八旗兵丁习射时俱穿用布衣布靴,不准穿用缎,六品以下旗员平时只准穿用布衣布靴,亦不准穿用缎。如有违反者,除将旗员本身斥革外,必将该管大臣严加惩处。

当时,社会奢靡之风无过于河工者。清朝漕运依赖运河,历朝十分重视河政。国家每年靡帑数百万,真正用于工程之费不及十分之一。其余仅供河吏挥霍而已。河督的奢侈,有帝王之所不及者,如宴客集天下之珍馔,为烧一碗猪肉要杀五十余口猪,取其背肉一脔,余皆弃之。一盘驼峰肉,必得杀三、四峰骆驼。参加河督宴会的人,很少有能终席者,因每次宴会往往历经三昼夜而不能毕。除了河吏的挥霍而外,过往官员、举贡生员等等皆欲染指分肥。新翰林携朝臣一纸书信谒总督,万金可咄嗟至;举人、拔贡携京员一纸书信谒库道,千金可立至。道光帝对此早有所闻,于道光二十四年下达上谕,严行禁止过往官员及举贡生监幕友人等分肥饱己私囊的卑污行迹。他说:“河工银两,丝毫皆关国帑,河员承领钱粮,均有购料修防之责。傥过往官员、举贡生员、幕友等视为利途,纷纷前往,该员等焉有自己出赀之理?无非滥请支领,克减工程以为应酬之费,于河务甚有关系,不可不严行禁止。”①他命令南河总督潘锡恩对上述不法行为“一律严禁,嗣后查有持信往谒意在干求者..即将其人暂行扣留,指明参奏。其有向道厅求助,业经帮助银两者,即一并参办。”又令两江总督明查暗访,“倘此后仍有前项情弊,该河督未即举发,即行单衔奏参,庶几惩一儆百,力挽颓风”②。一纸上谕能不能力挽颓风做到弊绝风清,自当别论,但道光帝力挽奢靡之风的态度是坚决的。当然,随着整个封建制度的腐朽,要彻底解决封建官吏、满洲贵族、地主阶级中奢靡风气是不可能的。

③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3。

① 王先谦:《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2。

②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8。

①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1。

②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1。


第三节 整顿吏治


吏治的腐败是封建制度腐朽的必然产物。清中叶以后,吏治的腐败更甚于前代,这是清朝走向没落的突出表现。究其原因,其中与清代公开推行的捐纳制度有关。公开卖官鬻爵,使得仕途更加混乱,贿赂公行,官吏贪鄙成风,产生了大批腐败、昏瞆的官吏和骇人听闻的贪污现象。道光帝即位后,深知吏治腐败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感到有必要加以整饬。道光二年(1822),他下达谕旨:“嗣后现任官员不准加捐职衔,著为例。”③这表明道光帝起初是打算废除捐纳弊政的。然而,后来由于国势的衰弱,尤其是国家财政的匮乏,他又无法摆脱财政困境,不得不仍旧求助于捐纳制度。自道光七年始,捐例大开,二十二年后,各省遍开捐例。至末年,两粤用兵,军需浩繁,于是,各省又遍设捐局,绅民凡纳银者,本人皆可补官铨选,而国家也得到一点财政补贴。从此捐纳泛滥成灾。道光帝虽迫于财源枯竭大开捐例,但他对通过捐纳取得官职的人,内心深为厌恶,对其戒备尤深。他曾多次向一个外放官员披露心曲:“捐班我总不放心,彼等将本求利,其心可知。”“我最不放心捐班,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廉之一字,诚有难言。”他要这个外放官员到地方以后,务必留心察看,发现捐纳人员胡作非为,即上奏朝廷。他表示:“汝等一经奏到,或勒休,或送部引见,我断没有不依的。”①清代京官和地方府厅州县各级官员各有生财之道。京官依赖外官之馈赠,外官则以俸廉不敷办公为辞,依赖种种陋规,浮收勒折,科敛民财。一些膏腴之地,每岁陋规多至二十万。各级官员“箕敛溢取之风日甚一日,而闾阎之盖藏概耗于官司之朘削,民生困蔽”②。道光帝企图对各地陋规加以整顿,首先从直隶开始。道光元年,他命令直省督抚督率藩司,“将所属陋规逐一清查,应存者存,应革者革”,“奏定之后,通行饬谕,如再有以赔累为词,于此外多取于民者,一经发觉,即行从重治罪,不稍宽贷”③。但是,此谕下达不久,即“朝有诤臣”,“连章入告”,道光帝只好明降谕旨,停止清查直省陋规,使得这一措施半途而废。

为了整顿吏治,道光帝还对那些年老昏愦、诸疾缠身而又恋栈不肯退位者加以罢斥。云贵总督伯麟,年逾七旬,素患骨疾。道光帝将其调离总督任所,授以协办大学士衔,供职京师。回京不久,伯麟即要求外放,随即遭到道光帝严厉申斥:“知总督之养尊处优,而不知任大责重。以伊衰暮之年,使加以简任,尚安望其称职?”他认为伯麟“欲以要君之举,坚其恋栈之心”①,故毫不留情地将伯麟休致。

③ 《清宣宗实录》卷38。

① 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②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

③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

①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2。


第四节 禁止鸦片走私与贸易


清中叶以后,鸦片烟毒的泛滥已成为严重社会问题,故雍正七年(1729),清廷即公布禁吸鸦片之命令,乾隆时严定国内商人、侍卫、官吏等不得贩卖鸦片,违者处以徒刑。嘉庆一朝,禁令屡颁,对吸食贩卖者的刑罚亦不断加重。然而,由于清皇朝的吏治腐败和外国鸦片烟贩子的破坏,纸纸禁令,形同具文。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鸦片趸船揽储于外洋,快蟹、扒龙等艇飞棹走私,吸食大小窑口潜藏于内地,吸食者遍布城乡各地,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在乡吸食。鸦片烟毒,危害生灵,“势将胥天下之编氓丁壮,尽为萎靡不振之徒”②,野有游民,国无劲旅,这是多么令人怵目惊心的情景!道光帝即位伊始,连连发布严禁鸦片的命令,查拿烟贩,禁民吸食,对地方官查拿鸦片不力者,订立议处失察条例,严饬地方官晓谕居民,不准私种罂粟,防止鸦片蔓延。道光十一年,他又命两广总督李鸿宾等“确加查核,如何使烟土不能私入,洋面不能私售..务将来源杜绝,以尽根株,勿令流入内地,以除后患”①。十二年八月,又谕令各省督抚提镇严禁陆路水师将弁兵丁吸食鸦片。但是,这些禁烟措施并未能遏止鸦片流毒的汹涌泛滥。清统治集团内部禁烟、反禁烟的斗争日益激化。

道光十六年(1836)六月十日,太常寺卿许乃济在上奏的《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折》中,提出弛禁主张,要点有三:一、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解决的办法是,“仍用旧例,准令夷商将鸦片照药材纳税”。为防止白银外流,“入关交行后,只准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二、“文武员弁士子兵丁等,或效职从公,或储才备用,不得任令沾染恶习”,“其民间贩卖吸食者,一概勿论”。三、“宽内地民人栽种罂粟之禁”,“内地之种日多..外洋之来者自不禁而绝”②。许乃济的主张徒有禁烟之名,实为鸦片流毒推波助澜。道光帝对许乃济的主张,未置可否,只是发交两广总督邓廷桢,要他对此发表意见。身居烟毒渊薮的邓廷桢,竟支持许乃济的主张,认为“所请弛禁变通办理,仍循旧制征税,系为因时制宜起见”。他建议“准照原奏”③。许乃济的弛禁主张,除得到邓廷桢的附议外,“举朝无继言者”,而反对者的奏折却纷纷上达。其中礼部侍郎朱樽、兵科给事中许球、江南御史袁玉麟的三份奏折,充分揭示了许乃济主张的荒谬,对道光皇帝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以后,道光帝多次谕令广东、直隶、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沿海各省督抚并各海口监督,随时随地认真稽查,防止纹银偷漏出洋和鸦片走私入口,驱逐趸船,拿办窑口。道光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上达著名的《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提出严禁主张。其中最为重要之点,是提出以死刑来惩治鸦片吸食者。对于吸食鸦片的文武大小官员,如若逾限吸食,即是“以奉法之人,甘为犯法之事,应照常人加等,除本犯官治罪外,其子孙不准考试”①。对吸食鸦片者以死罪论处,这还是发言盈廷的历年条奏中的第一次。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3。

①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6。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

③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

①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2。

道光帝得到这个事关重大的奏折,立即命令各省督抚各抒己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在一年时间内,各省督抚纷纷遵命发表意见,其中绝大多数对黄爵滋的主张持反对态度。他们有的打着“圣朝宽大,不事峻法严刑”的旗号,反对重治吸食者;有的打着“清其源”“扼其流”的旗号,主张重治囤贩。支持黄爵滋的为数极少。两江总督陶澍是支持者之一,他认为“黄爵滋所陈重治吸食罪以死论之奏,实出于万不得已之苦心,而为救时之急务也”②。湖广总督林则徐早就力主严禁鸦片,而且已在湖南、湖北厉行禁烟。他在道光十八年七月的奏折中说:“流毒至于已甚,断非常法之所能防,力挽颓波非严蔑济..夫鸦片非难于革瘾,而难于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立怵心之法?”③在同年九月的《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奏折中,林则徐进一步指出重治吸食的必要,再次痛陈严禁鸦片的迫切性。他说:“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迨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④林则徐在奏折的后面,还附有详尽的戒烟药方,以说明在限期内戒绝烟瘾是可能的。

道光帝在黄爵滋提出重治吸食主张以后,虽然没有立即加以支持,但黄爵滋、林则徐等人的有说服力的严禁主张,无疑给予他很大震动。他在读到“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时,挥毫“朱圈赞赏”①。兵痼银竭的危险,终于使他下决心禁烟。此后,他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明显地加快了走向全面严禁鸦片的步伐。他下令将已由步军统领衙门拿获的吸烟官员革职,谕令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对吸烟者、贩烟者“一体认真访拿,有犯必惩”,令各直省将军、督抚等“饬属严密访查,一经报官,立即惩办”②,饬谕两广总督邓廷桢对广东将备兵丁内吸食鸦片者“随时惩治,万勿姑息”③,指示直隶总督琦善严密查拿天津洋船、铺户。他明令嘉奖湖北汉阳厉行禁烟的郭觐宸。他严令各直省将军、督抚“趁此整顿之时,同心合意,不分畛域,上紧查拿..其贩运、开馆等犯,固应从重惩办,即文武官员、军民人等吸食不知悛改者,亦著一体查拿,分别办理”④。林则徐九月的奏折,进一步坚定了道光帝禁烟的决心和信心,他立场鲜明地站到了严禁派一边,对违令者施以严处。如,庄亲王奕窦、辅国公溥喜,在尼僧庙内吸食鸦片烟,事被揭发,便被道光帝革去了王爵、公爵。道光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道光帝给予主张弛禁的许乃济“降为六品顶戴即行休致”的惩处。他在上谕中表明自己的态度说:“鸦片流毒内地,官民煽惑,传染日深。前年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奏请弛禁,朕即以为不得政体。本年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严禁,当降旨饬令直省将军督抚各议章程。..朕于此事深加痛恨,必欲尽绝根株,毋贻远患。”①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4。

③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2。

④ 《林文忠公政书》乙集卷5。

①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② 《清宣宗实录》卷312。

③ 《清宣宗实录》卷312。

④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

①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

道光帝采纳严禁主张之后所采取的最具决定性的步骤,是于十二月三十一日,颁给林则徐钦差大臣关防,令他“驰赴粤省,查办海口事件,所有该省水师兼归节制”②。他申明派遣林则徐驰赴广东的目的,是为了“积习永除,根株断绝..为中国祛此一大患”③。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林则徐在次年即道光十九年三月至六月禁烟期间的一切措施,都得到道光帝的首肯和支持。他对于林则徐向外商宣示的“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的决心尤为赞赏,称誉林则徐“忠君爱国,皎然于域中化外矣”④。道光帝屡次指示林则徐,应于各国船只出入经由要道的广东海口水陆严查,“务使外海夷船,不得驶进口门,妄生觊觎,内地匪船,不敢潜赴外洋,私行勾结..要期除恶净尽”⑤。林则徐不负皇上重托,采取有力措施,终于迫使外国鸦片烟商缴出鸦片二百多万斤。道光帝对此十分满意,将林则徐、邓廷桢等交部从优议叙。并谕令林则徐等查明实在箱数,派委明干员弁解京以凭核验。一些官员认为不值以国家有利之财,糜之于无用之物,同时广州至北京行程几千里,最易被人偷换。道光帝接受了正确的建议,改变了主意,令林则徐等“毋庸解送来京..即于收缴完竣后,即在该处督率文武员弁,公同查核,目击销毁。俾沿海居民及在粤夷人,共见共闻,咸知震慑”⑥。林则徐遵照谕令,于六月三日开始,把缴获的鸦片于虎门太平镇当众销毁,至二十五日才彻底销完,共销毁鸦片二百三十七万斤。

道光帝接到林则徐虎门销烟的奏报,揽奏兴奋之极,提笔批曰:“大快人心一事!”在林则徐于广东主持销烟期间,六月十四日,道光帝批准了五大臣会议提出的《查禁鸦片章程三十九条》,该章程将黄爵滋的严禁主张法律化,并增加了林则徐等人提出的具体建议,使之更为完善,更为具体。章程明确规定:“沿海奸徒,开设窑口,勾通外洋,囤积鸦片,首犯拟斩枭”;“开设烟馆,首犯拟绞立决”;“栽种罂粟、造制烟土、贩烟至五六百两,或兴贩多次者,首犯拟绞监侯”;“吸烟人犯均予限一年六个月,限满不知悛改,无论官民概拟绞监侯”;“在官人役并官亲幕友一年六个月内在署吸烟者照平民加一等治罪”;“宗室觉罗吸烟者照平民加一等治罪”;“宗室觉罗吸烟者发往盛京严加管束,如系职官及王公均革职革爵发往盛京永不叙用,如犯在一年六个月限满后者,照新定章程加重,拟绞监侯”①。道光帝将这个章程以《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的名义,颁发各省遵行,并谕令内阁将章程“纂入则例,永远遵行。”他又在上谕中再次宣示自己的禁烟宗旨说:“朕惟姑息非所以爱民,明刑即所以弼教。鸦片来自外洋,日甚一日..军民人等受其毒者,始则被人引诱,继乃习为泛常,甚至荡产戕生,罔知悛改,关系于人心风俗者甚巨。若不及早查禁,永杜弊源,则传染日深,其害伊于胡底..今定以死罪,立限严惩..庶几根株净尽。力挽浇风。”他告诫各省地方官员:“惟是有治人而后有治法,该将军督抚等,果能早为查办,何至流毒如今日之甚?朕姑宽其既往,自此次明定章程以后..倘仍意存玩泄,视条教为具文,或畏难苟安,或始勤终怠,则是甘心伏法,自丧天良,朕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其各懔遵毋忽!”①兴贩、栽种、吸食鸦片罪以死论,在职官员、宗室觉罗、王公皆不能幸免,这充分说明道光帝企图一举永除积习,根株尽绝鸦片流毒的决心。

这样,从道光十八年年末开始,在道光皇帝的敦促下,一场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在全国展开。在广州,二百多万斤鸦片烟渣随海浪冲入大海,消逝得无影无踪;在沿海各省,鸦片走私船被缉获,走私烟贩被缉拿;在内地各省,罂粟的种植被严令禁止,鸦片烟、烟枪、烟具被收缴、销毁,各种戒烟药丸被分发,吸食者被处以刑法。诚然,在全国各地,禁烟措施在贯彻的程度上有很大差异,有的省份因弛禁派迁延观望、敷衍塞责而不能有效地执行禁烟措施。但道光帝是决心在全国切实实行禁烟的,其效果也是显著的,于国于民都有利。英国人卫三畏在《中国总论》一书中,对道光帝的禁烟、销烟给予了这样的评价:“鸦片是在最彻底的手段下被销毁了..在世界史中,一个非基督教的君主宁愿销毁损害他的臣民的东西,而不愿出售它来装满自己的腰包,这是唯一的一个实例。全部事务的处理,在人类历史上也必将永远是一个最为卓越的事件。”②这种评论并非过分。

①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1)。

② 转引自牟安世:《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第五节 鸦片战争中对英国侵略者的抵抗和妥协


道光十九年(1839)初,当道光帝派遣林则徐驰赴广东,决心大张旗鼓地厉行禁烟时,他同时亦在筹划沿海的防卫,对广东海口的防卫措施尤其重视。他在给两广总督邓廷桢的上谕中说:虎门海口为粤海中路咽喉,应妥为布置,务于本年三月之内将排练炮台一律赶造完竣,并将新添炮位,如法制造,水师兵丁,由提督关天培“如数饬募,随时演习,以期得力”①。三月,林则徐到达广州,禁烟雷厉风行地展开后,他及时地提醒沿海各省督抚提镇,必须严密防范。

六月,义律指示不法商人拒不出具甘结,企图在澳门贸易,并欲偷卖新来鸦片,七月又发生了英国水手殴毙民人林维喜、拒不交出凶手的事件。面对英国侵略者的无理挑衅,道光帝支持林则徐“禁绝柴米食物,撤其买办工人”的做法,谕令林则徐等“不可稍示以弱”,“不得示弱长骄”②。九月四日,英国舰艇向中国水师船只开火,遭到中国水师的有力回击,迫使侵略者狼狈而逃。林则徐将这次战斗的经过作了详尽的汇报,道光帝大受鼓舞,在林则徐的奏折上批示:“既有此番举动,若再示以柔弱,则大不可,朕不虑卿等猛浪,但戒卿等不可畏葸。”③在这以后,道光帝给林则徐的谕令中,不断有“不可示弱贻机”的告诫。道光帝试图在广东给侵略者以坚决有力地打击的方针,是十分明确的。

道光二十年(1840),英军攻陷定海,道光帝对此毫无预见,未免有些惊慌。为了应付这猝然而至的紧急局面,他一方面对定海失守应负责任之官员革职拿问,一面作出了一系列军事部署。调福建提督余步云驰往浙江会剿,命邓廷桢选派闽省大员,带领舟师,星飞赴浙。不久,又颁发钦差大臣关防,令两江总督伊里布赴浙统筹剿办事宜。定海失陷后,道光帝为收复定海所进行的战争部署无疑是积极的,但英军攻陷定海,确也使他禁烟和抵抗的决心发生动摇。这时朝廷内部禁烟的弛禁派和反对派,纷纷在道光帝面前对林则徐等飞短流长,有的说,英军攻陷定海是因为绝其贸易,有的说系因林则徐烧毁鸦片而起,有的甚至无中生有地制造了林则徐私自接受英王文书加以销毁的谣言。这些流言动摇了道光帝对林则徐、邓廷桢的信任和支持。当他命令伊里布赴浙剿办时,伊里布同时也负有查究英军入侵起因的使命。当英舰沿海北上时,道光帝命直隶总督琦善,在英舰驶至天津海口时,不必立即开枪开炮,“傥投递禀帖等情事,无论夷字、汉字,即将原禀进呈”①。不久,英军舰到达清统治的心脏地区天津大沽,投书清廷,提出割地、赔款的无理要求。道光帝认为这些要求都是不可行的,故断然加以拒绝,然而慑于侵略者的坚船利炮的威胁,他也没有进行公开抵抗的胆量,反而承认:“上年林则徐等查禁烟土,未能仰体大公至正之意,以致受人欺蒙,措置失当。兹所求昭雪之冤,大皇帝早有所闻,必当逐细查明,重治其罪。”②

①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6。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

③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

①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2。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3。

为了表明自己言出法随的诚意,他立即发出申饬林则徐的上谕,无理指责林则徐“外而断绝通商并未断绝,内而查拿犯法,亦不能尽,无非空言搪塞,不但终无实济,反生出许多波澜。思之易胜愤懑,看汝以何词对朕也”①。在英舰云集大沽时,道光帝虽然不敢号召公开的抵抗,但在内部仍进行着抵抗的部署。他曾命令盛京将军耆英对潜入奉天洋面游弋的英军舰只“即开放枪炮,尽力歼除,不必因有天津禀诉一事,转滋顾虑”②。并指示守御军队“断不准在海洋与之接仗,盖该夷之所长在船炮,至舍舟登陆,则一无所能,正不妨偃旗息鼓,诱之登岸,督率弁兵,奋击痛剿,使聚而歼旃”③。琦善被任命为钦差大臣派赴广东,道光帝赋予他的并不是向侵略者妥协投降的使命,而是谕令琦善“一面与之论说,一面妥为预备,如桀骜难驯,毋得示弱,需用兵丁,著一面飞调,一面奏闻”。还命令沿海各将军督抚等“仍遵前旨加意操练,以期有备无患”④。琦善到达广东后与英国侵略者进行谈判。英国侵略者不仅拒绝交还定海,同时再次提出赔偿烟价,开辟通商口岸等要求,道光帝再次断然拒绝了这些要求,决意改变通过谈判解决纠纷的初衷,调遣湖南、四川、贵州兵驰赴广东,令琦善“整饬兵威,严申纪律,相机剿办”。他表明自己大申挞伐的决心说:“朕志已定,断无游移。”⑤他又及时将英国侵略者到广东后的情况通告伊里布等,令伊里布、裕谦“悉心筹划,何处必须防守,何处可以进剿,先事预筹,密为布置。并遴选将弁,准备枪炮,一俟广东咨照实在情形,即行相机堵剿,兵贵神速,计必万全,务须一鼓作气,聚而歼旃。”⑥道光二十一年一月,英军攻陷大角沙角炮台,重新挑起了武装冲突。道光帝于一月二十七日下令对英国侵略者“痛加剿洗,聚而歼旃”,这并不是虚声恫喝。在宣战令下达后,他接到琦善“敌船坚炮利,无可扼守,只得不避重罪,从权办理,吁恳施恩”的奏报后,十分愤懑,责令琦善“赶紧团练兵勇,奖励士卒,并储备军需粮饷枪炮火药”。他在另一份上谕中,愤怒驳斥琦善“地势之无要可扼,军械则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若与交锋实无把握,不如暂示羁縻”的谬论,表示“汝被人恐吓,甘为此遗臭万年之举,今又摘举数端恐吓于朕,朕不惧焉”①。与此同时,道光帝开始了鸦片战争中第一次大规模的调兵遣将:授奕山为靖逆将军,隆文、杨芳为参赞大臣,征调湖北、四川、贵州三省兵丁各一千名前往广东。将力主妥协的琦善革职拿问。将迁延观望、株守数日、不积极进兵定海的伊里布,调回两江总督原任,不久交部严加议处。派遣“平日办事尚属勇往”的江苏巡抚裕谦为钦差大臣,兼程驰赴浙江,并从各地调集兵力,希望一鼓作气克服定海。道光帝的这些部署,由于前线将领的懦怯无能,没有能收到实际成效。《广州和约》的签订是不能完全归咎于道光帝的。同年八月,英国重又挑起更大规模的战争。英军相继攻占浙江定海、镇海。为了阻止英军长驱直入的进攻,道光帝作了鸦片战争中最后的军事抵抗的部署,以吏部尚书奕经为扬威将军,以侍郎文蔚、付都统特依顺为参赞大臣,再次从各省集积军队一万一千多人,组织抵抗。道光帝在鸦片战争中的抵抗一直沿续到英军破吴淞沿长江进犯时,这中间虽有动摇,抵抗仍是道光帝对鸦片战争指导思想的主流。

①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3。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4。

③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3。

④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0。

⑤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0。

⑥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8。

①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0。


第六节 平定张格尔叛乱


嘉庆时,随着吏治的日益腐败,清廷派往新疆地区的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及侍卫、章京人等,“或意存见小,子女玉帛,嗜欲纷营,又役使回人自恣威福”①。这些满族大员,还与当地伯克相勾结,“敛派回户,日增月盛”,“赋外之赋,需索称是,皆章京、伯克分肥,而以十之二奉办事大臣”②。清廷驻新疆各级官员和维族上层分子的倒行逆施,横征暴敛,激起维族人民的强烈憎恨,他们反抗贪官污吏的事件不断发生。张格尔系乾隆时因叛乱被诛的大和卓木波罗泥都之孙。他起初匿居于浩罕,后在喀布尔。在英国殖民者的支持下,他长期以来即在南疆进行活动,“以诵经祈福传食部落”③。嘉庆二十五年(1820)九月,张格尔利用南路参赞大臣斌静荒淫失回众心的机会,纠众数百寇边。领队大臣色普征额率兵击败,张格尔仅余二、三十人,舍骑步逃。色普征额欲与斌静宴中秋,并未趁胜穷追,张格尔得以逃生。道光四年秋至五年夏,张格尔又屡次骚掠近边,官军往剿则远遁。道光五年九月,领队大臣色彦图,以兵二百出塞四百里追剿,无所获。色彦图竟纵杀无辜的游牧布鲁特妻子百余而还,部落头目汰劣克愤极,率所部二千,追覆官兵于山谷。张格尔叛乱势力益发猖獗。道光六年七月,张格尔率众五百余,由开齐山路突至回城,拜其先人和卓木之墓。领队大臣乌凌阿以兵千余征剿,张格尔率军突围而出,“各回响应,旬日万计”④。叛乱迅速蔓延。这时,浩罕首领率万人至,因张格尔曾与浩罕相约,攻破西四城,“子女玉帛共之,且割喀什噶尔酬其劳”①。张格尔因探得喀什噶尔清军力量单薄,乃悔背前约。浩罕首领愤其背约,遂在我国境内与张格尔叛军火并。这年八月,张格尔率部连续攻陷喀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阗,西四城全陷敌手。张格尔叛乱,使回部城镇沦于战火,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战火的浩劫,亦危及了清王朝在新疆的统治,道光帝决定遣军入疆平叛。清军仅用五个月的时间,即收复了张格尔盘踞的西四城,基本上粉碎了张格尔的叛乱。清政府平叛的迅速胜利,除了由于张格尔“须索科派,人心离散”,“暴虐已极,众心怨恨”的客观原因外,与道光帝的正确调度,也有密切的关系。他果断地派遣大军三万六千人,用署陕甘总督杨遇春、固原提督杨芳等为将帅,筹集充足的粮草、马驼、弓矢、枪炮,责令将帅赏罚公允严明军纪,抚剿并行,因而军事进展迅速,仅五个月的时间,即收复了西四城,在道光七年十二月擒获张格尔,彻底平定了叛乱。

道光帝又综合臣下建议,实行了一系列善后政策,他谕令要“重抚绥”,力图妥善地解决各回城伯克自治问题,明文制定了各回城补放伯克章程。规定各城三品至五品伯克缺出,由本城大臣,照内地体制,造具四柱清册,一劳绩,二资格,三人才,四家世,出具切实考语,将应升应补之人开列四五员咨送参赞大臣验看。为杜绝边吏和伯克等对回民的需索婪求,道光八年,照那彦成等所议,道光帝令将过去边吏伯克等扰累之事勒石永远革除,一勒① 魏源:《圣武记》卷4《道光重定回疆记》。

② 魏源:《圣武记》卷4《道光重定回疆记》。

③ 魏源:《圣武记》卷4《道光重定回疆记》。

④ 魏源:《圣武记》卷4《道光重定回疆记》。

① 《清史稿》卷四《属国传》。

在平叛战争中,道光帝多次下达“殄灭丑类,俾无遗种”①,“从逆者童稚不留”②的残酷命令,因而在这场战争中,维族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自然是十分严重的。但是,道光帝领导的对张格尔叛乱的平定,无论是对防止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入侵,还是对巩固中国西部边疆,维护祖国的完整统一,在客观上都有积极意义。

① 《平定回疆剿擒逆匪方略》卷15。

② 《平定回疆剿擒逆匪方略》卷22。


第七节 镇压瑶民起义


在嘉庆统治时期,蓬勃、迅猛发展的全国各族人民起义的浪潮被残酷地镇压下去了,然而,封建社会内部的矛盾仍然在不断激化,道光年间,各族人民反封建的起义时有发生。其中规模较大的是湖南、广东、广西瑶族人民的起义。

湖南衡、永、郴、桂四州郡,界广东连州、广西全州,踞五岭之脊,是汉、瑶人民共居杂处之地。汉族地主阶级欺压瑶族人民,“掠攘侵侮”,而官府则“右奸民以朘瑶”③。瑶族人民不堪封建统治者的欺压盘剥,奋而举起反抗的旗帜。

道光十一年(1831)十一月,湖南永州江华县锦田乡瑶民联合广东瑶民六七百人,在赵金龙领导下,于两河口起义,迅速攻克两河口地区。道光十二年正月,江华知县林先樑、永州镇左营游击王俊“带兵往捕’,为起义军所败。王俊滥杀无辜以泄愤,激起瑶民更激烈的反抗。起义军迅速发展,各寨响应起义的达一千多人,聚集于长塘夹冲,皆以红布裹首为号。永州镇总兵鲍友智调兵七百,永州知府李铭绅、桂阳知州王元凤各募乡勇数百合力进剿。赵金龙率军突围而出,至蓝山之王水瑶。起义军发展到二、三千人,乘胜进至宁远地区。道光帝调遣总督卢坤、湖北提督罗思举赴剿①,并令两广总督李鸿宾、广西提督苏兆熊各防边界。李鸿宾遣提督海凌阿率军进剿,海凌阿率宝庆协副将王韬以兵五百余由宁远之下灌进攻。义军早有准备,一部分人扮成清军模样,混入军中,“伪充夫役,为官兵舁枪械”,大批义军则设伏于山沟陡狭之“池塘墟”。海凌阿率军至,义军四出冲杀,“乘高下突”,清军立即陷于混乱,王韬“披枪阵亡”,海凌阿亦被当场击毙。起义军声威大振。道光帝增调“久历戎行,身经百战”的贵州提督余步云至湖南,又布置各地实行“坚壁清野”,并令各瑶寨“自相团练”,使起义军“无食可掠,无人可裹”。官兵残酷征剿,到四月才镇压了赵金龙起义。但广西贺县、连州瑶民又分别起义,连败官军,清廷费了很大力气,才将义军镇压下去。道光帝当政三十年,在改革内政方面,不无建树,绝非昏愦、贪鄙、淫暴之君,而是一个企图有所作为的皇帝,但是,他并未能够成为一个除弊起衰的中兴之君。

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大厦,历经二千余年已百孔千疮,它的基础已朽烂动摇,任何修补粉饰已无济于事,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将这整座大厦拆除。这一点,显然是封建君主的道光帝所不能做到的。他所能做的不过是粘补修理。他曾经对人说过:“譬如一所大房子,年深日久,不是东边倒坍,即是西边剥落,住房人随时粘补修理,自然一律整齐,若任听破坏,必致要动大工。”①而道光帝所进行的粘补修理,往往也因为各种势力的反对而不能坚持到底。在道光帝所进行的所有改革中,没有一件是善始善终的,或者不了了之,或者恢复到原来状态。无数历史史实说明,以开创之势治天下,必能除弊去衰,开辟崭新之世,以守成之势治天下,只能苟延时日。

③ 魏源:《圣武记》卷7《道光湖粤平瑶记》。

① 魏源:《圣武记》卷7《道光湖粤平瑶记》。

① 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作为一个并不想改弦更张的封建帝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自然不可能。那么,作为清皇朝最高统治者的道光帝,能不能通过一些卓有成效的改革,使已经衰败的朝政有些起色,使当时的中国能够拥有足够的力量,外以对抗侵略,内以稳定政局呢?这种可能是存在的。然而道光帝连这一点也没能做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数端。

一是宰辅误政。道光帝所处时代,正是清皇朝急剧走向衰落,内忧外患交加的大变动的非常时代。非常之世,必须起用非常之才。道光一朝曹振镛当政于前,穆彰阿继之于后。终道光之世,倚任宠信最著者首推曹振镛。道光帝对曹振镛评价甚高,曾御制赞曰:“亲政之始,先进正人,密勿之地,心腹之臣,问学渊博,献替精醇,克勤克慎,首掌丝纶。”②曹振镛于道光朝当政十五年,恩遇益宠。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曹振镛“小心谨慎,一守文法”③。他“衡文惟遵功令,不取淹博才华之士,殿廷御试,必预校阅,严于疵累忌讳,遂成风气”①。他深通为官保己之道,抱定“多磕头少说话”的为官宗旨。道光帝依靠这样的人来辅助他除旧布新,朝政怎么会有起色?如果说,曹振镛还知“小心谨慎一守文法”,因而还能使封建政权在旧轨道上缓慢滑行的话,权相穆彰阿的当政,则使政局益发败坏。穆彰阿当政时,固宠窃权,“保位贪荣,妨贤病国。小忠小信,阴柔以售其奸,伪学伪才,揣摩以逢主意”②。穆彰阿在朝结党营私,“门生故吏遍于中外,知名之士多被援引,一时号曰‘穆党’”③。穆彰阿利用职权,多方扶持旗员为外任。因知府率兼税收,为膏腴之地,当时,旗员外放府道者率三、四倍于汉员。而旗员“多不识字,听信幕友家丁,恣为奸利”④。穆彰阿排斥异己,鸦片战争时,对主战派的林则徐、坚持台湾抗敌的达洪阿、姚莹等,构陷倾轧,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对投降派的琦善、耆英之流“同恶相济,尽力全之”⑤。道光帝重用穆彰阿及其党羽,国事焉得不坏?

二是选才拘挚。道光帝虽然也曾对人说过:“词章何补国家?但官翰林者,不得不为此耳!”⑥他也承认:“经史讲义,行之日久,徒成具文,无补实政。”⑦他要人读有用之书,不要为词章所困。但是实际上,道光帝在用人方面最重翰林,凡工卷折试帖律赋者,登第后不数年,每至督、抚、尚、侍。他不仅在平时处理朝政方面一味倚任翰林出身的官员,即使在遇有战事时,亦往往派他们去指挥战争,似乎翰詹皆能文能武。然而,“翰林之无用,同于他途,不得力甚于他途者,以其不明理,不识世务,而官气格外重,架子格外成”①。由翰林出身位至督抚者,不能说无人才,然而亦有许多人才散处于翰詹之外。道光帝将翰詹视作唯一的储才、选才之途,而不能不拘一格用人才,自然使许多才识之士不能被发现,不能被任用。

② 《清史稿》卷363。

③ 《清史稿》卷363。

① 《清史稿》卷363。

② 《清史稿》卷363。

③ 《清史稿》卷363。

④ 邓之诚:《中华两千年史》卷5。

⑤ 《清史稿》卷363。

⑥ 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⑦ 《十二朝东华录(道光朝)》卷1。

① 《汪悔翁(士铎)乙丙日记》卷2。

三是除弊乏术。道光帝君临天下之后,曾企图革除弊政,为衰弱的清皇朝注入新的活力,然而,综览其为政之道,他致力于革除的,枝节者居多,切中要害者甚微。当时的社会弊病,最要害的莫过于吏治的腐败、军备的废弛、社会经济的停滞不前,道光帝对此曾力图整饬,但最后屈服于腐朽势力的压迫而退避三舍,致使官吏贪淫婪索等问题没有得到治理。鸦片战争中,闽浙总督颜伯焘因临阵脱逃被革职回粤,路过漳州。颜伯焘随身所带行李,每天由六七百名扛夫,从初一日直运到初十日。颜伯焘随行兵役、抬夫、家属、舆马、仆从几三千名,再加亲军营三百人。这些人,沿途皆得酒饭招待,每天开酒席数百余桌。颜伯焘一住五天,仍没有离开之意。地方官不堪重负,只好贿赂颜伯焘的亲军营黄守备五十金,才将他打发起程。颜伯焘在漳州仅五天,地方用银达一万余两。一个革职官员,沿途尚且如此排场繁扰苛索,在任官员的作威作福巧取豪夺更可想见。封疆大吏贪污昏愦、沉湎声色,成为普遍现象。闽浙总督庆瑞“不肯究心公事,惟幕友之言是听”。他与“司道幕友宴会..较力唱曲,俗语村言,无所不说,不学无术,殊不自重。又甚至醉眼模糊,踉跄彳亍,同至教场,比射赌酒,屡射不中,定欲马射,以逞英豪”②。封疆大吏如此,道府官员的昏愚更令人瞠目。陕西雁平道章荆凡不理政事,公事皆幕友斯为盛主持。即使遇到京控发审案皆令书吏在外劝言,从不提审,结果是“两造到堂,原、被莫辨,而口钝言涩,狱不能折”①。国家依靠这样一些官员来管理,怎能弊绝政明?在振兴国家武备方面,道光帝虽然也采取了诸如清除冒滥,裁汰老弱,额设民壮充补训练等除旧布新的措施,然而未见任何成效,因而严重影响了国家抵御外侮的能力。鸦片战争中国遭到惨败,是对道光朝武备不修的惩罚。清朝以雄厚的武力,依靠八旗的骁勇善战入关统一中国。入关后,优越的寄生生活腐蚀了八旗官兵。绿营遂成为国家武备的重要力量,然而承平日久,绿营亦渐趋腐化,原始的弓箭藤牌早已落后于时代。清朝文恬武嬉的局面,早为识者所忧。道光帝在整治武备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亦缺乏行之有效的得力措施,导致国防力量的衰弱日甚一日。在福建漳州,建有一军工厂,每月督造战船一只,以为驾驶巡缉之用。水师将船领去,或赁与商贾贩货运米,或赁与官府以备送往迎来。偶然出洋,亦不过寄碇海滨而已,从无缉获洋盗之事。更有甚者,水师与洋盗本为一家。其父为洋盗,其子为水师。水师兵丁,误差革退,即去而为洋盗。营中召募水师兵丁,洋盗即来入伍。国家依靠这等水师驻扎于海防重地,形同儿戏。海防武器的配备更新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似乎并未引起道光帝的关注。直至第一次鸦片战争中,仍然是广州海口水师船只陈旧,炮台的陈年旧炮只供摆设。亦间有铸新炮者,但所铸新炮不但膛口不与炮口吻合,火门亦不端正,用则炸裂无疑。北部海疆的重要战略要地山海关,竟连一尊摆样子的大炮也没有。在英军北上窥伺山海关以后只得慌忙从废弃炮位内拣得数尊尚系前明之物的旧炮,蒸洗备用。作为国家重要支柱的军事力量衰弱到如此地步,尚指望仅仅依靠它来抵御用坚船利炮武装起来的资本主义侵略者岂非梦呓?清中叶以后,社会经济的凋敝和土地的高度集中、封建剥削的苛重紧紧联系在一起。

② 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① 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

道光帝对此熟视无睹,听任其恶性发展。贵族、官僚、地主对土地的兼并更加疯狂,大量的土地集中于少数人的手里。大学士琦善占有土地二百五十六万一千二百余亩。江苏吴江县的沈懋德占有良田万亩。湖北武陵县的丁炳鲲占有良田四千余亩。直隶静海娄步瀛占有良田四千余亩。贵族、官僚、地主占有大片良田之后,对农民实行残酷的剥削,农民收获物的十之五六、甚至十之七八被他们夺去。农民在饥饿死亡线上挣扎,既没有发展生产的能力,也没有积极性。生产力的停滞,使社会经济衰敝,国家财政力量困匮。道光帝的一切革除弊政的尝试,缺乏雄厚的物质力量的支持,自然不能除弊去衰。

道光三十年(1850)春正月,正当洪秀全在广西金田村起义之际,道光帝病逝于圆明园慎德堂,享年六十九岁。葬慕陵,庙号宣宗。

(谢选骏指出:满清是从乾隆狗开始烂掉的,而乾隆狗又是康熙狗最喜欢的——由此看来,伪清没有一个骚鞑头子是好的了。乾隆狗所喜欢的道光狗,禁止奢靡却不从自身开始,就像狗娘养的毛泽东胡扯“你们要斗私批修”,自己却贪污放浪一样,必定是毫无成效也。结果只能是,上行下效,一地鸡毛。在我看来,要想暂停奢靡,只有皇帝断头、改朝换代。至于满狗带头卖官,更是匪夷所思,伪皇帝简直混账王八蛋了。英国人卫三畏的《中国总论》不懂,道光狗的禁烟、销烟,是毁灭别人的财产,不是毁灭自己的东西——这和侵入关内、杀人放火没有多大区别。而黄俄马列狗杂们竟然对他充满了同情,真是匪夷所思。)



【第四十三章 阮元】


阮元是嘉庆道光时期的名臣,他不仅从政颇有政绩,且以著作家、刊刻家、思想家著称于世,在学术上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一节 生平、家世与为人


阮元,字伯元、芸台,祖籍江苏仪征,乾隆二十九年(1764),生于扬州府城一个文武兼备的家庭。祖父阮玉堂,武进士出身,官至参将,军事余暇,“尤喜读书,为古文辞诗歌,授笔立就”,著有《湖珠草堂诗集》、《琢庵词》、《箭谱》及《阵法》等书①。父阮承信,国学生,幼读书,“治左氏春秋,为古文辞”②。母林氏出身仕宦之家,“通诗书,明古今大谊。”曾同时经理祖姑和公公的丧事,一切依礼法办理,但不请和尚道士念经,亲戚中有人提出异议,她回答说:“吾阮氏、林氏皆儒家,无庸此”③,表明其儒家风尚的特点。

阮元五岁,母亲教他识字,开始读书,六岁到私塾就学。他幼年口吃,念书不流畅,个性又要强,急得回家直哭,母亲领着他念读,于是背诵如流水。母亲又选白居易诗教儿子,并“教四声属对之法”①。所以阮元八、九岁就能作诗,后来他回忆此事,认为这是母教的成果,而“非塾师教也”②。如果说母亲开启于文字的教育,其父则令阮元疏理文义和立志向学。阮承信熟于《资治通鉴》,对阮元讲授“成败治乱,战阵谋略”③。他教儿子学射,并说:“此儒者事,亦吾家事也。”④希望阮元文武兼备。阮元幼年、少年时代受父母的精心教育,为日后的学业精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阮元九岁时投师乔椿龄,乔是个秀才,“通诸经义,涉猎百家子史,尤深于《易》”⑤。他十七岁,奉母之命,又跟从李道南学习。李曾中进士,不乐仕进,在乡里教学,著有《四书集说》。他认为乔、李两师是“独立特行之儒”,就学于他们是幸事,而两位先生也很称许这位学生,可见阮元的学习出类拔萃。

乾隆四十九年,二十一岁的阮元中秀才,隶籍扬州府仪征县,五十一年成举人,五十四年中进士,充庶吉士。次年散馆,取中一等第一,任翰林院编修。五十六年大考翰詹,他又是一等第一,很得乾隆帝的赏识,任为少詹事、南书房行走,同年晋为正詹事。年轻的阮元以他的优异学识,平步青云,走上仕宦道路。

乾隆五十八年阮元出任山东学政,六十年改为浙江学政,任满回京,先后官兵部、礼部、户部侍郎,经筵讲官,嘉庆四年(1799)充会试副主考,次年出任浙江巡抚,一度丁父忧离职,后复任,嘉庆十四年,因循隐罪夺职。那年浙江学政刘凤诰被御史参劾监临乡试舞弊,嘉庆帝命阮元严加参奏,“以示大公于天下”,阮元因同刘凤诰是同年进士,曲为辩解,经审实,而责阮元包庇之罪:“止知友谊,罔顾君恩,轻重倒置。”①

① 阮元:《揅经室二集》卷1,《诰赠资政大夫晋光禄大夫户部侍郎王考琢庵太府君行状》,文选楼刊本。② 《揅经室二集》卷1,《诰封光禄大夫户部左侍郎显考湘圃府君显妣一品夫人林夫人行状》。③ 《揅经室二集》卷1,《诰封光禄大夫户部左侍郎显考湘圃府君显妣一品夫人林夫人行状》。① 《揅经室二集》卷1,《诰封光禄大夫户部左侍郎显考湘圃府君显妣一品夫人林夫人行状》。② 《揅经室二集》卷1,《诰封光禄大夫户部左侍郎显考湘圃府君显妣一品夫人林夫人行状》。③ 《揅经室二集》卷1,《诰封光禄大夫户部左侍郎显考湘圃府君显妣一品夫人林夫人行状》。④ 《揅经室二集》卷2,《雪塘阡表》。

⑤ 《揅经室二集》卷2,《李晴山、乔书酉二先生合传》。

① 《清史列传》卷36,《阮元传》,中华书局本。

这是阮元一生官场上唯一的一次失意。

阮元夺职回京,任编修、国史馆总纂。嘉庆十七年出为漕运总督,二十一年晋湖广总督,次年改两广总督,任至道光六年(1826),其间有时兼任粤抚、粤海关监督。离两广改任云贵总督,十五年调进京城,任体仁阁大学士,管兵部事。道光十八年,阮元七十五岁,以老病请准休致,二十六年加太傅衔,二十九年(1849)病逝,享年八十六,谥文达。②阮元二十岁娶妻,其妻为祖母江氏的族孙女,是亲上加亲。江家祖籍安徽歙县,在扬州经营盐业。乾隆五十七年(1792),他妻子江氏亡故,幼女也早殇。后来,续娶孔氏,为曲阜衍圣公孔昭焕之孙女,诰封衍圣公孔宪增之女,衍圣公孔庆镕之姐③。

阮承信因阮元是单传,林氏又早卒,在乾隆六十年令把族孙常生过继给阮元为子,是为阮元长子。嘉庆六年(1801)妾谢氏生阮福,其后妾刘氏生阮祜,孔氏生阮孔厚及女儿阮安。阮元对诸子进行读书传家的教育,做两广总督时到钦州阅兵,恰是其祖父阮玉堂最后的任所,因写示儿诗:“后人有庆先人德,文武科名岂易哉!”①他在京中,听诸子夜读,甚为高兴,作诗抒情:“秋斋展卷一灯青,儿辈须教得此情。”②常生官清河道,先阮元而卒。常生与阮福帮助乃父做过文字工作。女儿阮安幼学诗画,作有《百梅唫馆诗》,丈夫张熙二十岁死,阮安在生下遗腹女后也死去,实有殉夫的意思。阮元对她的死很伤心,但又“心许之,曰礼也”③。以殉夫为礼,笃信三纲五常,人就变得残酷无情了。

阮元重视家族生活,因先世自淮安迁扬州近二百年,族人繁多,而未建宗祠,嘉庆六年于浙抚任上,与乃父承信、堂叔阮鸿议定,出资建立阮氏祠堂,买田作祭产,又在祠堂附近设立家塾,聘请名师教育族中子弟。阮元对族人亦多照顾,在山东、浙江学政任上,都请阮鸿帮助衡文,阮承信还要资助阮鸿捐纳为官。④阮元不好虚热闹,高官耆寿,从不做生日。四十岁是人们大做寿辰的年龄,阮元在正月二十日生日这天,离开浙江巡抚衙门,到海塘工地视察,避免亲友属吏的祝寿。以后无论大小生辰都这样过,所谓“每于是日谢客,独往山寺”⑤,作竟日之游。因往山林,参观古迹外,煮茶消遣,所以他把这一作法叫做“茶隐”。他的茶隐,到八十岁休致在乡时,仍不废弃。他在华诞以前,就从扬州城里搬到城郊的草庐中。不仅自己不做寿,也不给孔夫人做生日。如,道光三年(1823),他任两广总督时,孔夫人生辰这一天,为避客,独游广州荔枝湾。

② 以上传略,见《清史列传》卷36,《阮元传》;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21,《阮文达公事略》,《清史稿》卷364,《阮元传》。

③ 《揅经室二集》卷2,《诰封光禄大夫户部左侍郎显考湘圃府君显妣一品夫人林夫人行状》,《揅经室续集》卷2 录《儒林传》文。《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谓阮之妻孔氏为孔庆镕之女,误。① 《揅经室续集》卷5,《由高州望钦州书示儿辈》。

② 《揅经室四集·诗集》卷9,《听福、祜、孔厚诸儿夜读》。

③ 《揅经室二集》卷6,《女婿张熙、女安合葬墓碣》。

④ 《揅经室再续集》卷2,《北渚二叔墓表》。

⑤ 《揅经室四集·诗集》卷11,《隐山三章》。

他的不做寿有两个原因,一是谢却寿礼,不以“屏幛宴乐为美”①。二是讲求养生之道,即不做生日,把精力放在保养身体上。他同白居易生日相同,白居易四十岁时作有诗歌,阮元步其韵为诗,写道:“人生四十岁,前后关壮衰。我发虽未白,寝食非往时。”知道这时应当注意身体了。又考虑到自身政务、做学问繁忙,更要有好身体:“百事役我心,所劳非四肢。学荒政亦拙,时时惧支离。”所以他到此盛年,不是沾沾自喜于过往的成就,而是研究如何“却老病”②。阮元得享高年,同他爱惜身体,不搞狂欢淫乐,有很大关系。

阮元是一个勤奋的人,聪明好学,在长期疆吏生涯中,不间断地研究学问,撰有《揅经室集》、《畴人传》、《十三经校刊记》、《经籍纂诂》等巨著。

阮元仕宦一生,学习一生,著述一生。李元度说:“以经术文章主持风会,而其人又必聪明早达,扬历中外,兼享大年,其名位著述足以弁冕群才,其力尤足提倡后学,若仪征相国,真其人也。”③说阮元的特点是早发达,致高位,享大年,倡学术,影响远。这样看,基本上是符合事实的,但早达、高位并未讲出其人的历史地位,还是考查阮元的政事和学术,才能真正反映他一生的主要成就。

① 《揅经室再续集》卷2,《道桥别业爱吾草庐八旬韵序》。

② 《揅经室四集·诗集》卷6,《癸亥正月二十日四十生日避客往海塘用白香山四十岁白发诗韵》。③ 《国朝先正事略》卷21,《阮文达公事略》。


第二节 几件政事


清代八股文考试,成了士子入仕的敲门砖,他们往往不学无术,尤其轻视实践,缺乏实际办事能力。阮元也是科举制训练出来的读书人,但是他在读书时多少注意学以致用,青年时代接受了乃父这方面的教育。阮承信不以功名为念,所以教子务实学,“读书当明体达用,徒钻时艺无益也”。阮元做学政,正是管理士人读书和应试事务,承信又对阮元说:“取士当先器识,取文亦当无所不收,若以一隅之见为去取,必有弃材矣。”①这是阮元在给乃父与行状时复述的话,说明他非常同意这些观点,并且遵奉实行。阮元不受时艺束缚,不仅能搞学问,同时能处理政务。

阮元任浙江巡抚八年,始终做的一件事是镇压蔡牵起义和几起海盗。嘉庆五、六年,浙江、福建沿海多有海盗,有时登陆进行活动。海盗中有所谓“夷艇”,是清朝臣民与安南匪徒勾结组成的,他们中又分为凤尾、水澳、箬黄诸帮;有所谓“洋艇”,是中国人的组织,其中有以蔡牵为首的闽帮,以朱濆为主的粤帮。“夷艇”属于海盗性质,而蔡牵一帮是贫民的反抗运动。②阮元为了肃清地方,亲赴前线,指挥歼灭“夷艇”,如嘉庆五年夏天到台州督师。不过,他主要是干了两件事,一是支持水师将领李长庚,同他通力合作。李长庚原来是浙江定海镇总兵,阮元看到他有指挥作战能力,提请他总督浙江定海、黄岩、温州三镇水师,同时请调广东、福建水师来合围。这些建议都为朝廷所接受。嘉庆九年,阮元会同闽浙总督玉德,请求以李长庚总统闽浙水师,俾其专任肃清海洋事务,亦获允准。阮元与李长庚的私人关系也很好,互认为知己。李长庚作诗推崇阮元:“开府推心若谷虚,要将民物纳华胥。风清海外除奸蠹,令肃军中畏简书。”①另一件事是造“艇船”。原来洋艇船大,清水师船小,为在装备上取胜,阮元倡捐官俸,并把银子交给李长庚打造大船,使之超过洋艇。阮元为装备霆船,铸造大炮,由父亲阮承信在杭州监造,并送到军前。蔡牵方面为对付清军,在福建制造了巨艇,规模超过霆船。阮元与李长庚商量再造更大的船,李长庚乃求助于总督玉德,未得成功。②在阮、李通力合作之下,很快地消灭了凤尾、水澳、箬黄诸“夷艇”。于是浙江洋面比较安定。蔡牵乘机合并了“夷艇”的残余力量,称镇海王,专门进行反对清朝的战事。嘉庆十二年冬,李长庚消灭了蔡牵的主力,身亦战死。李长庚战死后,阮元赋诗悼念:“六载相依作弟兄,节楼风雨共筹兵。”③次年阮元复任浙抚,与闽抚张师诚合作,任用李长庚部将王得禄、邱良功,迫使蔡牵自杀,起义失败。④阮元很注意教育事业。他任浙抚时,就在杭州设立诂经精舍。他认为通经必须训诂,是以选择浙江好友学者的诸生到这里读书,并与王昶、孙星衍等学者主持讲席。

① 《揅经室二集》卷2,《诰封光禄大夫户部左侍郎显考湘圃府君显妣一品夫人林夫人行状》。② 蔡牵活动的性质,史学界研究尚意见不一。此处采用为人民起义性质一说。① 《揅经室四集·诗集》卷5,附录李长庚:《次韵酬阮芸台抚军》。

② 《揅经室二集》卷4,《壮烈的李忠毅公传》。

③ 《揅经室四集·诗集》卷8,《戊辰五月办贼至宁波,为前提督壮烈的李忠毅公建昭忠祠,哭祭之》。④ 另见《国朝先正事略》卷22,《李忠毅公事略》;《清史稿》卷350《李长庚传》、《王得禄传》、《邱良功传》,卷358《清安泰传》,卷359《张师诚传》。

王昶曾官刑部侍郎,著《春融堂集》,与阮元一样主张治字学,研究经书,崇尚汉儒郑玄。孙星衍官山东督粮道,著《芳茂山人文集》,“深究经史文字音训之学,旁及诸子百家,皆必通其义”①。如作《问字堂集》六卷,记录他文字学的成果。该书院崇祀许慎、郑玄,表示学术的崇尚。②这个精舍,有研讨的风气。阮元把诸生的文章汇编成《诂经精言集》,刊刻传布,鼓励诸生学习热情。该书院培养了一批学者,所谓“上舍士致身通显及撰述成一家言者,不可殚数,东南人才称极盛焉”③。嘉庆七年,阮元在浙江海宁办“安澜书院”。二十五年,在广州创建“海学堂”,其规制一如杭州诂经精舍。次年又办“三水行台书院”。阮元在嘉庆七年建立浙江“玉环厅学宫”,玉环厅于雍正间增设,属温州府,有同知驻扎。阮元设学宫,以温州府学训导为玉环厅学训导,设立诸生中学名额。对于各地原有的学宫,阮元也有所整理,修葺江西、广东、浙江贡院,改善士子试场的环境。嘉庆二十二年于湖广总督任上,他处理湖南少数民族入学问题,将黔阳训导移为晃州(今新晃侗族自治县)训导,增定学额。原来苗民应试,注有“新童”字样,阮元命除去这类歧视性的说明,将苗生按民生对待。④对科举的指导思想,阮元也有些微的不同于官方传统的看法。清朝科举实行三场考试的制度,最重视头场,而此场又重视四书文,即要求应试者把握朱熹注的四书,讲性理之学,而不求实用。阮元对此有异议,给浙江优行生员出的策问透露了他的观点。他说:“以四书义取士,垂数百年,明初剿习成书,为《五经大全》,锢蔽士人耳目,至我朝以经术教士,当若何提倡,以矫空疏杂滥之弊欤?”“士之治经史者或短于文词,工文词者或疏于经史,专学艺者或钝于时务,习时务者或荒于学艺,当若何弃其短以得长,教其偏以求全欤?”①他对科举有不满的思想,但他并没有敢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实行改革,只是思想上有异趣。

阮元讲求民政,对社会救济事业甚为注意。清代地方官怕考成不好,往往讳灾不报,阮元比较实事求是,有灾情就上报,请求赈济和蠲免。他说:“致灾已不德,有力敢不殚!”②认为有灾祸就是自己官没有做好,怎能不去全力救灾呢!“致灾已不德”,是具有天人感应观念的表现,认识本身并不科学,但能检讨自身行政,从而去积极救灾,则是应当肯定的。嘉庆五年浙东水灾,三十万人陷入绝境,阮元出仓谷四十万石救济灾民。十年,浙西大灾,阮元冒暑到湖州放赈。阮元为灾民得到实惠,放赈一般不用胥吏,以免他们从饥民口中夺食,特邀请品德好的士人参与其事。阮元还搞了一些慈善团体,嘉庆七年在杭州设立“普济堂”,收养无依靠的老病贫民,寒冬赈粥。整饬杭州育婴堂,收养弃婴,比从前增加一倍。浙江金华府溺女之风严重,明清以来官方屡禁屡起,阮元再一次禁止,并由其父阮承信出面,给抚养女婴者以喜银,希望能长养下去。道光元年,阮元在广州设立“恤嫠局”,救济贫寒寡妇。

① 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卷10,中华书局1963 年版。

② 《揅经室二集》卷7,《西湖诂经精舍记》。

③ 《国朝先正事略》卷21,《阮文达公事略》。

④ 《清史列传》卷36,《阮元传》。

① 《揅经室二集》卷8,《试浙江优行生员策问》。

② 《揅经室四集·诗集》卷5,《浙东赈灾纪事》。

阮元为维护封建秩序,对民间的秘密结社极为注意,残酷镇压。嘉庆十九年三月,阮元出任江西巡抚,九月就奏报破获饶州府余干县朱毛俚、胡秉耀团伙的反清活动,并扩大线索,到奉贤县办案。嘉庆帝因他到任就能破获这样大案,特给他加太子少保衔,赏戴花翎,以示鼓励①。次年正月,阮元奏称捕获南昌府进贤县“结盟担匪”曾文彩等人,并把他们按律治罪。四月,在广信府贵溪县、饶州府安仁县发现秘密结社活动,并有与江苏江宁府同伙聚会的秘密情报,阮元立即上报,清廷命交两江总督查拿,终使方荣升等被害。阮元还破坏了赣州府龙南县钟锦龙、长宁县(今寻乌)郭秀峰、建昌府沪溪县(今资溪)陶省三等人的秘密结社。阮元在江西时间不长,却留下了大量破坏民间秘密结社的劣迹。

阮元从政较为务实,做了不少事,但其效果、性质如何,要作具体分析。他作为封建官僚,以治民为务,他要人民安分守常,当顺民,而对于那些积极准备反抗和已经起而抗争的民众则予以残酷镇压。这是反动的。他知道要老百姓服帖,必须给以生路,因此在他权限范围里搞蠲赈,搞善堂,希望不把受难的群众逼到反对官府方面去,这样较明智的政策对当地百姓不无好处。

① 《清史列传》卷35,《阮元传》。


第三节 学术成就


阮元治学领域广阔,经学、文字学、金石学、天文历算学、史学、地理学、校勘学,无不涉猎,尤专于经学,并有相应的著作。

阮元治学有较正确的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精神。他说,研究经学,是“推明古训,实事求是而已,非敢立异也”②。他要提出自己的观点,但一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做,不是为标新立异而创异说。与这个态度相适应,他对于前人的学术观点,择善而从,不宗一派,以期立论持平。

阮元治学讲求方法,希望以此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他强调要注意研究的方法,认为做学问如同进殿堂,路子走错了,就不能登堂入室,具体谈到研究经学的方法,他说“文字训诂,其门径也”①。以音韵训诂为手段,以达到通经的目的。

这位学者治经,研究古人思想,有两点认识比较精到。一是认为情欲的合理性。理学家讲“灭人欲”,“存天理”,将情欲与天理对立起来。佛学要捐弃七情六欲,清净出世,认为情欲是私,是恶。情欲在理学、佛学那里都是要不得的。阮元论证了性、情、欲三者的关系,他从文字学解释“性”,谓“性字从心,即血气心知也”。就是认为性是从人的肉体和精神产生的,并非是外在的。味色声臭喜怒哀乐表现出来的“情”,“皆本于性”。他分析孟子“食色性也”的话,认为性中含有情,故概述为“情括于性,非别有一事与性相分而为对”。即情和性不可分裂,不是对立的。阮元认为,“欲生于情,在性之内”。因为“天既生人以血气心知,则不能无欲”。总起来说,阮元断定人人都有情欲——用他话说,“七情乃尽人所有”②——是性的表现,批驳了理学、佛学视欲为恶及情欲与性对立的观点。阮元承认情欲出自人的本性,并以恢复儒家这种观点自命,表明他肯定情欲是合理的。这种观点与他所尊敬的思想家戴震的看法相一致。戴震提出“人之同欲”的命题,他说:“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认为人欲是人们对外界事物的接触而产生的感觉和认识,进而认为人欲是合理的。他说:“凡事为皆有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①反对理学的去人欲说,发出“以理杀人”比“以法杀人”还残暴的警世宏论。②阮元讲情欲的合理性,理论上的深刻性和战斗性都不如戴震,这除了认识上的问题以外,还在于他高官厚禄,不敢与作为官方哲学的理学公开对抗。尽管阮元的理论有缺陷,但他主张情欲合理性的观点是进步的,在本质上是对理学的封建禁欲主义的一个冲击。

阮元对思想史研究的另一个贡献是把儒家的“仁”解释为处理人际关系的思想。后世儒家把孔子的“仁”理解为爱人、爱民,行仁政,阮元把《论语》五十八章论到的仁,一百零五处提到仁字的地方,采用音韵训诂的方法,作了通盘的考察,认为东汉以前的人都把仁理解为人,是常识,故而人们不必对仁多加说明,而晋以后此解失传,人们反生出歧说,不解原意。

② 《揅经室集·自序》。

① 《揅经室一集》卷2,《拟国史儒林传序》。

② 《揅经室一集》卷10,《性命古训》。

① 《孟子字义疏证·权》。

② 《戴东原集·与某书》。

他举出东汉以前几位学者和著作对仁的训诂,如曾子的“人之相与”,《中庸》的“仁者人也”,郑玄的仁,“读如相人偶之人。”他认为他们所理解的仁,就是说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他说:“春秋时孔门所谓仁也者,以此一人与彼一人相偶,而尽其敬礼忠恕等事之谓也。”又说:“凡仁,必于身所行者验之而始见,亦必有二人而仁乃见。若一人闭户斋居,瞑目静坐,虽有德理在心,终不得指为圣门所谓之仁矣。”归纳阮元的观点是:仁是讲人与人的关系,是要求人们以敬礼忠恕为原则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阮元仁的思想还包含如何达到仁,仁对国君、臣民的各自内涵等内容。他说:“为仁须择人,与我相助。”自身要实现仁,一定要考虑对方能否同自身配合,因而要选择对象,不顾对方条件,行仁可能只是一种愿望,而不能达到目的。阮元说:“士庶人之仁,见于宗族乡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仁,见于国家臣民。”①百姓之间、治人与治于人之间,仁的关系不同,仁的内容也就有了差异。阮元认为对于帝王来说,仁就是制约自己,按照百姓乐于或能够接受的条件去做,即要尊重百姓,不滥使民力,并给百姓以好处。对于百姓来说,仁之本在孝悌,在家行孝,对君主就能尽忠,即能把各种关系处理好。阮元对于仁的理解,符合于孔学的本意,对于后人正确分析儒家思想是有益的。仁是孔学的基本思想,它规定人际关系的原则是礼义,讲究温良恭俭让,抑制自己的欲望,满足对方的要求。中国人历来奉行这个原则,形成国风,成为“礼义之邦”。阮元对仁的本意的恢复,有利于理解儒家学说及其形成的传统,从而也有利于对它的清理。②阮元的著述成就,以学科分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关于经学,他主编了《经籍纂诂》、《十三经注疏校刊记》。《经籍纂诂》一百零六卷,是阮元在浙江学政任上主纂的。是他将唐以前经史子集各种古籍的正文和注释中的训诂汇辑在一起,以字为单位,按韵分类,成为史料丰富的古汉字大字典。其收字之多,超过《康熙字典》、《中华大字典》。《十三经注疏校刊记》成书过程较长,《十三经注疏》南宋始有合刻本,乾隆初又椠刻。阮元青少年时读经就注意诸本异同,加以订正,任詹事时奉命参加太学石经的校订,把唐代石经与宋板经书加以比勘,后到各地做官,继续校对石经与读本,作出记录,成《校勘记》二百十七卷,嘉庆十三年出版。

在金石学领域,阮元著的《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研究了五百五十余件古器物,是前此同类著述中识器最多的。阮元在山东学政任上获知该省金石甚丰,遂利用任职条件,亲自收集,还通过友人广泛搜求,得拓片,汇编成二十四卷的《山左金石志》。阮元另辑有《两浙金石志》。他的研究金石有个特点,即利用它解释经义和历史,以他的话说,就是“颇于经史多所创获”①。

对于史学方面,阮元在嘉庆十五年国史馆总纂任上写作了《国史儒林传》。清朝史馆原没有儒林传及其体例,原因是国史馆传记,凡功臣、大臣,例由其家属提供材料,配合档案资料撰写,而儒林人物不能由家属提供资料,所以无法撰稿。阮元并不能破除资料来源规制,但觉得可以利用学者本身的著作来与其传记,于是择录纂辑,成百十人的儒林传,创立了清代史馆编撰儒林传的体例。

① 以上引文并见《揅经室一集》卷8,《论语论仁论》。

② 参阅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二册第272-273 页,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① 《揅经室三集》卷3,《积古斋记》。

他的传稿,部分地编在《揅经室续集》中。

嘉庆四年阮元兼管国子监学正时,编辑《畴人传》四十六卷。此书为中国上古至清代的天文历算学家二百四十三人、西洋人三十七人作传,写法是把古籍中有关史料摘录汇集,并对重要人物作出评论。

阮元对书画亦有所涉猎,入值南书房时,参与撰修《石渠宝笈》,研究宫中懋勤殿所藏的古书画,写出心得,成《石渠随笔》一书。

在地理学方面,阮元主修过《广东通志》。阮元任两广总督时,广东省志已有近百年未修,他乃主持其事,卒修成三百三十四卷的巨著。

阮元还有笔记类的述作。他在山东学政任上出游,与友人、幕客的唱和,集成《小沧浪笔谈》。移任浙江时,又有同类性质的《定香亭笔谈》问世。《揅经室集》是阮元诗文各种体裁作品的汇集,它分一、二、三、四集、续集、再续集、外集,前四集按经史子集分类,即一集为解经之文,二集为碑传文,重在叙史,而诗在四集,续集、再续集的分卷也是依四库分类法,外集则含有他人起草的作品,故取此名。前四集由阮元手订,后三集由其子阮福协助编辑。这个集子有单刻本,有《文选楼丛书》本。

阮元编辑地方资料或专题资料,刊刻甚多,如《淮海英灵集》、《江苏诗征》、《广陵诗事》、《两浙輶轩录》、《皇清经解》、《诂经精舍文集》等,还与其堂弟阮亨刊印《文选楼丛书》。

阮元的著作和编辑椠刻,是研究阮元学术思想和成就的直接资料,更是研究古代文化史的宝贵资料和便利研究者利用的工具书,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

阮元学术文化上的成就,同他所处的时代与生活环境分不开。阮元的家乡扬州府经济文化素称发达,它地处南北大运河咽喉之要津,是全国第一大盐场淮盐的集散地,富有的盐商麇集于府城,乾隆帝的南巡更促进了它的繁荣。生长于此的阮元说:“翠华南巡,恩泽稠叠,士日以文,民日以富。”①又说:“扬州全盛在乾隆四五十年间,余幼年目睹。”②富裕繁华不断吸引文人纷纷来扬州。于是讲学与办学之风甚盛,外地文士与当地士人结合,切磋学问,既培养了人才,也造成文风兴盛。如大盐商、阮元族外舅公江春充任总商,获布政使衔,与学者钱陈群、曹仁虎、蒋士铨、金农、郑燮、戴震、杭士骏等交游。又一盐商汪应庚捐银四万七千两修缮扬州府学、江都及甘泉县学,又买田一千四百亩送三学,以所收地租为岁修之费①。扬州设有安定书院、梅花书院等,都受两淮盐政的资助,诸生享受膏火费②。因此造成扬州人文兴盛,如,在嘉庆己巳科以前的六十一次会试中,此地有二百三十九人中进士③。其中王安国、王引之祖孙及江德量、顾图河、季愈、王式丹等人俱在鼎甲。阮元就是这众多进士中的一员。他在家乡有机会向学有专长的人学习及与友人研讨学问,离开故里也能向乡前辈讨教。自云:“乡里先进多治经之儒”,如顾九苞、刘台拱、任大椿、王念孙、汪中,“皆耳目所及,或奉手有所授”。

① 《揅经室四集》卷5,《画舫录序》。

② 《揅经室再续集》卷3,《扬州画舫录二跋》。

① 嘉庆《扬州府志》卷63,戴震:《汪氏捐立学田碑》。

② 嘉庆《扬州府志》卷19,《学校》。

③ 嘉庆《扬州府志》卷39,《选举》。

在北京,与作《弁服释例》的任大椿“相问难为尤多”④。又向同郡王念孙求教,得到很多文字学的知识,故为其作墓志铭追述受益之情:“元之稍知声音、文字、训诂者,得于先生也。”⑤为其后来用音韵训诂为工具研究经学准备了条件。歙县人凌廷堪于乾隆四十八年游扬州,因阮元“以学问相益”⑥。凌著有《礼经释例》,与《雕菰集》作者焦循同是戴震皖派中姣姣者。焦循亦是阮元的学友,扬州人。阮元幼时与他同学,青少年之际俩人同名,后来焦循专向学问方面发展,而阮元则兼及政事了。阮元与名流学者交游中受教益,增进了学问。没有扬州浓厚的学风的熏陶及去扬州游学的学人的指导,也就很难有学者式的阮元。

还应看到,阮元生活在乾嘉考据学鼎盛之时,这种学风给予他很大影响,所以他也搞考据,搞汉学,考释经文。

主观的努力,是阮元获得学术成就的内在因素,阮元青年时代就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又善于学习,才得到前辈的好感,并给予有力的指导。阮元出仕后,在做文字工作时注意钻研学问,做疆吏时仍然以极浓的兴趣挤时间搞研究,如对古器物的鉴识,是在“政事之暇”进行的,自谓“藉此罗列以为清娱,且以偿案牍之劳”①。他说是为调节精神,确实也有这个作用,但主要地还是表现了他勤于治学,不停顿地进行研究与写作。惟其如此,才可能有那么多著作问世。如督学浙江,“随笔疏记近事”,形成《定香亭笔谈》②。在山东,“校阅之暇”,钻研金石铭文,“咨访耆旧,广为搜索”③,始成《山左金石志》。一个封疆大吏,能如阮元那样坚持做学问的实不多见。阮元的这种精神很值得赞扬。

④ 《揅经室一集》卷11,《任子田侍御弁服释例序》。

⑤ 《揅经室续集》卷2,下《王石臞先生墓志铭》。

⑥ 《揅经室二集》卷4,《次仲凌君传》。

① 《揅经室三集》卷3,《积古斋记》。

② 《揅经室三集》卷2,《定香亭笔谈序》。

③ 《小沧浪笔谈》卷3。


第四节 对西方的态度


阮元任两广总督近十年,正是在鸦片战争前十几年,他处理过与英国人关系的事务多起,其对英态度颇值得注意。

阮元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出任两广总督,是英国阿美士德使华失败的次年,中英两国矛盾开始激化。阮元就任的广州是双方的接触点,所以一到任就感到中英关系问题的严重性。二十三年二月、五月先后密疏奏陈对英人政策,主张对其采取强硬态度。他认为英人“长于水,短于陆,强于外洋,短于内洋”,因此要加强内洋和陆上的防务,英人来犯即给予炮火惩创,同时停止同它的贸易,断绝其食用采买,以此强硬态度,令“彼不敢轻犯”中国法令。嘉庆帝不同意他的主张,强调所谓“恩威相济”,并告诫阮元“断不可猛浪从事”①。这个“猛浪”警告非同小可,官员考成,有“浮躁”一项,即此之谓。皇帝限制阮元,不许他强硬行事。英国人不断上岸滋事,打死打伤中国人,清朝政府索取凶手,多无结果。阮元对此不能容忍。一次英人打杀中国妇女,阮元乃将他绞决抵罪。道光元年(1821)冬季,英军打死中国农民二人,凶犯逃回英国,阮元屡次向英方索要凶手,英人以停止贸易相威胁。阮元怕获“猛浪”之罪,不敢坚持强硬态度,遂采取折衷办法:许商船贸易,不许该兵船复来②。中央政府的软弱政策使地方官无所作为,当然阮元本身的软弱也不能辞其咎。英国侵略者进行罪恶的鸦片贸易,清朝政府早在雍正年间即下令禁止贩卖鸦片。嘉庆二十年、道光元年先后申严鸦片之禁。阮元于道光元年兼署粤海关监督,严格实行禁令,查禁英船夹带的鸦片烟,惩办走私的洋行商人伍敦元。但狡猾的英人采取更隐蔽的手段,继续贩毒。阮元查禁的效果不大。

明代后期西洋传教士来华,也带来一些西方近代文化知识,引起中国士大夫如徐光启等人的兴趣,称赞其技术之精。阮元和这部分人持有相反的态度,对于主张向西方学习的人极为反感。他认为中国科学文化最发达,如说“天文历算至今日而大备”①。对西方学术成就亦有所承认,如谓“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等,于推步一事,颇能深究”②。但又认为西方的科技制作,在中国古代就有了,如说西方有自鸣钟,而中国早有刻漏③。西方算学有借根法,而中国算学早有天元法④。他甚至认为西方人的先进器物,是抄袭中国成果的产物:“西人亦未始不暗袭我中土之成说成法,而改易其名色耳。”⑤以为西法西器与中国之不同,只是改变了名字。他认为相信西方算学的人是不懂历史,“但知西法而已,安知所谓古法哉!”⑥

① 《清史列传》卷36,《阮元传》。

② 《国朝先正事略》卷21,《阮文达公事略》。

① 《揅经室四集》卷5,《里堂学术记序》。

② 《畴人传·凡例》。

③ 《揅经室四集》卷5,《自鸣钟说》。

④ 《揅经室再续集》卷2,《续畴人传序》。

⑤ 《揅经室再续集》卷2,《续畴人传序》。

⑥ 《揅经室续集》卷2 下,《畴人利玛窦传论》。

阮元否认西法,根本看不起西方人及其国家,称德意志人汤若望之祖国为“欧罗巴极西之小国”,清朝用汤若望为官就是大气魄⑦。阮元对西方人修正某些科学观点不予承认,否认其科学性⑧,可见他还不懂得科学的认识已在不断发展的这个真理。看来,在西方自然科学面前,阮元固步自封,错误地以为中国古老的文明能够代替一切最新的文明,而不承认中国之外的发明创造。他的观念陈旧,对西方的科技知识贫乏,是落后于时代的迂腐之见。比起他的先辈徐光启诸人他是落后的。所以他的错误不仅是当时中国封建体制的原因,也是他本人食古不化,背上中国古老文明的包袱而不能前进。

综观阮元的一生,他勤奋不息,忠君以尽臣节,并以此受知于乾、嘉、道三朝皇帝,高官厚禄以终天年。他有经世致用思想,勤政务实,既试图解决一些人民的痛苦,又残暴镇压过民众运动,表明他是一个典型的封建官僚。他终生辛勤治学,留下大量著述,体现了那个时代的考据成就,是一笔可贵的文化遗产。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对中国文化所作的贡献是应予肯定的。

⑦ 《畴人传》卷45,《汤若望传论》,商务印书馆1935 年版。

⑧ 《畴人传》卷46,《蒋友仁传论》。

(谢选骏指出:阮元镇压反清活动,因此他不是什么“封建官僚”,而是“汉奸走狗”——他的学术活动与其说是经世致用,不如说是贱狗汪汪叫。甚至连毛列狗黄俄都不得不承认,“阮元对于主张向西方学习的人极为反感。他认为中国科学文化最发达,如说‘天文历算至今日而大备’。对西方学术成就亦有所承认,如谓‘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等,于推步一事,颇能深究’。但又认为西方的科技制作,在中国古代就有了,如说西方有自鸣钟,而中国早有刻漏。西方算学有借根法,而中国算学早有天元法。他甚至认为西方人的先进器物,是抄袭中国成果的产物:‘西人亦未始不暗袭我中土之成说成法,而改易其名色耳。’以为西法西器与中国之不同,只是改变了名字。他认为相信西方算学的人是不懂历史,‘但知西法而已,安知所谓古法哉!’阮元否认西法,根本看不起西方人及其国家,称德意志人汤若望之祖国为‘欧罗巴极西之小国’,清朝用汤若望为官就是大气魄。阮元对西方人修正某些科学观点不予承认,否认其科学性,可见他还不懂得科学的认识已在不断发展的这个真理。看来,在西方自然科学面前,阮元固步自封,错误地以为中国古老的文明能够代替一切最新的文明,而不承认中国之外的发明创造。他的观念陈旧,对西方的科技知识贫乏,是落后于时代的迂腐之见。比起他的先辈徐光启诸人他是落后的。所以他的错误不仅是当时中国封建体制的原因,也是他本人食古不化,背上中国古老文明的包袱而不能前进。”但是尽管如此,马列狗毕竟是狗类黄俄,所以他们胡说阮元“对中国文化所作的贡献是应予肯定的”。——然而在我看来,走狗汉奸阮元对第三期中国文明的到来毫无认识,他所留下的不过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残余垃圾罢了。)



【第四十四章 王清任】


第一节 生平和著作


王清任,又名全任,字勋臣,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生于直隶玉田县鸦鸿桥河东村。以武庠生纳粟捐得千总衔,例受武略骑尉。为人性情磊落,精于医术。从青年时期起即往来京师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曾历游滦州(今河北唐山一带)、奉天(治所在今沈阳市)等地。后定居北京行医,开设一家药铺,店名“知一堂”,颇享医名。中晚年与四额驸那引成交好,结为义兄弟。居住四额驸府中,长达数十年之久。道光十一年(1831) 二月十六日,殁于那引成府中,其妻携随用衣物扶柩回乡。王清任的专方、著述、手稿等,除已刊行于世的《医林改错》之外,其他均散佚。

王清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求知欲,是我国不可多得的富有革新精神的医学家。他崇尚实践,敢于冲破传统观念,不顾顽固守旧分子的攻击责难,想方设法对尸体进行直接观察,并在自己的医疗实践中注意多方访问。经过四十多年的艰难探索与不懈努力,所著《医林改错》一书,在解剖学及临床医学方面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并绘制了二十五幅人体脏腑图,为中国医学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第二节 在解剖学上的贡献


解剖学是形态医学的开端,是一切医学基础理论的基础。我国的解剖学起始是很早的。在《灵枢经·水篇》中就有:“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①的记载。之后又有过一些以了解人体形态结构为目的的解剖活动。《汉书·王莽传》记述:“翟义党王孙庆捕得,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脏,以竹筵导其脉,知所终始,云可以治病。”②宋代吴简和杨介进行过两次较为细致的解剖,并分别绘成《欧希范五脏图》和《存真图》,这可以说是中国早期的解剖学图谱。然而,由于封建伦理道德提倡“以孝事父母,以恕待他人”。所谓孝,则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所谓恕,则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谨慎保护父母及自身体肤的完整,还要不毁伤他人身体,因而解剖学作为一种直接毁伤躯体的行为,在中国古代难以开展,导致了解剖学的发展相当缓慢,大都是循经所云,相沿传袭。

王清任早在青年时期阅读古医书的过程中,便发现古人关于脏腑的论述有一些含糊不清,甚至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他不甘人云亦云,因而颇感苦恼,“自恨著书不明脏腑,岂不是痴人说梦,治病不明脏腑,何异于盲子夜行”③。由此立更正之心。然而,他身处以孝恕伦理道德代替法律的封建社会,欲亲见脏腑,又谈何容易?他虽竭思区画,无如之何,悬念十年,茫无所进,只能等待时机。至嘉庆二年(1797)他的一片苦心终于有了实践的机会。四月上旬,他行医来到河北省滦州稻地镇,正逢此地小儿传染病流行,病死率极高。贫苦人家无力承担丧葬费用,只得用草席包裹孩尸,浅埋于义冢荒野。当地风俗又以为不必深埋,孩尸被野狗吃后,弟妹可避灾不死。因此,各处荒野乱坟中,破腹露脏的尸体每天不下百数,惨不忍睹,臭气熏天。王清任为了亲见脏腑,释其悬念,每天清晨骑马到荒郊野坟,不避污秽,对尸体显露的脏器进行仔细的观察。然而由于这些尸体都经野狗啃食,脏器破损残缺,大多是仅留着肠胃,少有保存完整的心脏肝脏的。他只能互相参照,反复体会,连续观察了十天,参看了百余具尸体,使他大开眼界。他认识到古书中描绘的脏腑与实际不相符合,即使件数的多少也不尽准确。但是,由于尸体均遭破坏,对于胸中膈膜的形态,其位于心上心下,是正是斜,他未能亲见,故仍存疑惑。

嘉庆四年(1799)六月,王清任在奉天遇上一次机会。一个因疯病打死丈夫和公公的女犯要被处以剐刑。他紧跟至西关,忽然领悟到那是个妇女,据伦理道德是不容近前观看的,只得远而避之。等到行刑者提着犯人的内脏从他面前经过,他才观察到这成人的脏器形态与小儿相同。嘉庆二十五年(1820),他在北京又遇上了一次机会,一个因打死母亲而处以剐刑的男犯被行刑于崇文门外。等他赶到,行刑已结束,膈膜行刑时遭破坏了,仅见到脏腑。他不得已在道光八年(1828)五月再赴刑场观察,又未得近前。他屡经挫折,虽已见到了大部分的脏腑,但对膈膜一物尚不明了。他不甘随意提笔,因而耿耿于怀,仍设法多方访问。

① 陈璧琉等:《灵枢经白话解》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 版。

② 《汉书·王莽传》卷99,中华书局1962 版。

③ 陕西省中医研究院:《医林改错注释》第6、7 页,人民卫生出版社1985 版。

道光九年(1829)十二月,北京安定门大街板厂胡同恒家请王清任出诊看病。席间闲谈,王清任说到自己留心四十余年未能将膈膜验明一事。刚好江宁布政司恒敬公在座。此人曾镇守哈密,领兵于喀什噶尔,所见诛戮尸体极多,对膈膜一物知之甚详。王清任喜出望外,恭敬请教,恒敬公被王清任求实和执著追求的精神所感动,向他详尽地说明膈膜的形态和位置。王清任对于脏腑形态的观察研究工作经历了四十二个春秋的努力,至此才告一段落。他将观察结果和研究心得,绘成二十五幅脏腑全图,配以文字说明,撰成了《医林改错》的上半部分。

长期以来,王清任坚持对人体脏器进行实际观察,因而对人体脏腑的认识比前人有了较大的进步,改正了前人对脏腑认识上的某些错误。如,纠正了所谓肺有六叶两耳二十四孔,肝有七叶,心有七孔三毛等等说法,补充了当时解剖学上的一些不足。他对胰脏、胰管、胆囊管、幽门括约肌、肠系膜等均作了详细描绘和说明。这些描述与现代解剖学相对照,基本上是正确的。其他如对膈膜形状和位置的叙述,视神经的发现,对会厌作用的认识,对脑功能的看法等等,都较前人有着显著的进步。值得一提的是,王清任对心血管系统的观察和研究。虽然著作中把血管误称为气管,错误地认为心无血,但是他对于血管形态、位置、走行路线的描述是相当精彩的。他观察到了颈动脉(左右气门)、主动脉(卫总管)、肠系动脉(气府)、肱动脉、肾动脉、股动脉等等,把动脉称作为“卫总管”,把静脉称作为“荣总管”。他指出:“卫总管体厚形粗,长在脊骨之前,与脊骨相连,散布头面四肢,近筋骨长。”而“荣总管体薄形细,长在卫总管之前,与卫总管相连,散布头面四肢,近皮肉长”①。并指出荣总管与卫总管长短相等。这种清楚明了的描述,在我国解剖学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发现。此外,他的脑髓说也是相当杰出的。他指出:“灵机记性不在心在脑。”②他认为耳目喉鼻舌等均与脑相通,在脑的指挥下完成视听言嗅等功能。在当时的条件下,王清任的这些见解确是难能可贵的。我国解剖学家侯宝璋教授在研究了王氏著作,历述其八个方面改正前人解剖之错误后曾指出:“王氏虽未能尽改古人之错,而其敢于疑古及创造之精神,实可钦佩,至其观察之能力,亦甚精审。”③① 《医林改错注释》第45 页。

② 《医林改错注释》第38 页。

③ 侯宝璋:《中国解剖史》,载《医学史与保健组织》,1957 年1 期。

第三节 “气血学说”的提倡

王清任著《医林改错》的原意,“乃记脏腑之书”,事实上此书在临床医学方面的贡献并不逊于解剖学。他最突出的成就是提倡气血学说。这一学说在祖国医学中很早就有记载,我国中医经典《内经》中就提出疏理气血,使其通调畅达,这是中医学治病的关键之一。王清任对这一理论有了发挥,认为治病之要诀,在于明气血。无论外感内伤,要知初病由何而起,不能伤脏腑,不能伤筋骨,不能伤皮肉,所伤者无非气血。气病有虚实之分,实则指邪气实;虚是指正气虚。血病有血亏血瘀之分。血亏,必定有引起亏血的原因。或因吐血、衄血,或溺血、便血,或破伤流血过多,或崩漏、产后伤血过多。若血瘀,必有血瘀的表现可查验。他根据自己数十年的临床实践,总结出气虚症六十种,包括半身不遂门四十种、小儿抽风门二十种,以及血瘀症五十种,供临症参考。

在临床治疗用药上,王清任有两个鲜明特点,即活血化瘀和补气。在《医林改错》中,除了收有古方之外,他还提出了三十三个处方,大部分用的是活血化瘀法。直接以活血逐瘀命名的处方有会厌逐瘀汤、血府逐瘀汤、膈下逐瘀汤等八种。他提出的以膈膜为界划分疾病部位,用不同的逐瘀汤分治上、中、下三个不同部位的瘀症,都是非常新颖合理的治疗方法,弥补了前人所未备。在用药上,他用得最多的是桃仁、红花、川芎、赤芍等。这四味药普通易得,价格便宜,而又疗效显著,至今仍是活血化瘀的首选药物。

王清任的补气法以其特殊的选药用量及配伍方法独树一帜。在《医林改错》中,补气方有补阳还五汤、黄芪防风汤、足卫和荣汤等十一种。其中十种均用一两以上的黄芪为主药,并有八种配合逐瘀法。这种补阳还五汤至今仍是特别著名的效方,也是他的补气法的典范。方中重用黄芪达四两以上。补气药中,参类价格昂贵,不是久服之品。而黄芪价廉物美,针对性胜于参类,疗效也很好,重用黄芪补气确是谙熟药学的选择。

活血化瘀及补气逐瘀法,在临床上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王清任本人曾用血府逐瘀汤治疗了一女子胸任重物,仆妇坐胸才能入睡;一男子胸不任物,揭被露胸方能入睡。用活血化瘀均获奇效。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此法在今天临床应用范围更为广泛,是内科、外科、妇科、伤科多种疾病最重要的治法之一。王清任的方子在临床上的使用也仍然很有价值。如补阳还五汤治疗脑血管意外,尤其是后遗之半身不遂,至今仍为首选。再如血府逐瘀汤治疗颇为棘手的急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也取得较好的疗效。目前,尚有一些单位及个人以王氏的方子及他的常用药物,作为课题进行现代研究。可见王清任的临床成就至今受到医务界的关注。

在病因学说方面,王清任也敢于否定前人的错误论述,提出一些独到的新见解。如,对于天花,王清任便推翻了历来胎毒学说,他指出自汉代以前无出痘者,如果说是胎毒,汉代以前之人岂不是父母所生?他根据自己的实际观察和天花流行时少则一省,多则数省的特点,反复论证天花并非胎毒,而是“遇天行触浊气之瘟疫”①,自口鼻而侵入人体,由浅入深,再从皮肤发出而形成天花。并认为天花的轻重和感受瘟毒的轻重有关。治疗方面主要在于辨明轻重,清解瘟毒,活血化瘀,补气助阳。尽管在世界范围内天花已被彻底消灭,但王清任为治疗天花而创制的治法,如解毒与活血,养阴与活血,补气与活血等的配合,以及他的一些治疗方药,如解毒活血汤,助阳止痒方等对今天的中医临床仍有很大的启发,还常用于麻疹、风疹、喉痹、音哑等症的治疗。


第四节 最可宝贵的精神


作为一位医家,王清任身上最可宝贵的是他敢于不囿旧说,勇于大胆探索的创新精神。长期以来,由于儒学是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中医学的创新和发展也深受其限制。历代医家,尤其是宋代之后,为了使一般人能信服并接受自己的观点或学说,在著书立说时,皆须从儒学经典著作中求得根据,很少有人敢于冲破这个藩篱。中医基础理论方面的著作更多的是以对《内经》、《难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的注释与发挥为主要形式。遇到疑难及与己见有悖之处,宁可提出所谓错简、衍脱问题,而不敢轻易创立新说。至于解剖学则更是一个“禁区”,除偶尔几次官方组织外,几乎无人敢于问津。在这样的因循守旧、尊古崇古风气重压之下,王清任虽已预见到自己提出新的见解,纵然能说,必不能行,并会招致“离经叛道”的罪名。但是有许多病如不说明,人不知源,想到此,他又不得不说了。于是,他决心“不避后人罪我”,毅然闯入解剖学这一禁区。他直言“前人创著医书,脏腑错误。”①立志予以更正。他不避经典,不讳圣贤,对于自己认识到的东西敢于直指其错,畅述己见,语言犀利,达意明确。他这样做的目的并不在于标新立异,而是考虑到“后世业医受祸,相沿又不知几百年”。正如他在《医林改错·脏腑记叙》中自述:“余刻此图,并非独出己见,评论古人之短长”,“惟愿医林中人,一见此图,胸中雪亮,眼底光明,不致南辕北辙,出言含混,病或少失,是吾之厚望。”

王清任还是一位谦谦君子。他对自己认为正确的古医书相当珍视。他说:“伤寒、瘟疫、杂症、妇科,古人各有所长,对症用方,多半应手取效,其中稍有偏见,不过白玉微瑕。”对于自己认为有成就的医家亦相当崇敬。他说:“伏思张仲景论伤寒,吴又可著瘟疫,皆独出心裁,并未引古经一语。”他也大力推崇自己认为是切实可用的医著,认为查证可用《证治准绳》,查方可用《普济方》,查药可用《本草纲目》。其他可读可记的有《医宗金鉴》,理足方效的有《瘟疫论》。而他自己的方著,“不过因著《医林改错·脏腑图记》后,将平素所治气虚、血瘀之证,记数条示人以规矩,并非全书”。可见他并没有过高地估计自己。

王清任的治学态度是相当严谨的。他主张“医家立言著书”“必须亲治其症,屡验方法,万无一失,方可传于后人。若一症不明,留与后人再补,断不可徒取虚名,恃才立论,病未经见,揣度立方。”①他自己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他公开承认自己的观察和记述并非尽善尽美,“其中当尚有不实不足之处,后人倘遇机会,亲见脏腑,精查增补,抑又幸矣。”在《口眼歪斜辨》篇中,对于为何大凡患左半身不遂者口眼歪斜在右侧,而患右半身不遂者口眼歪斜在左侧,王清任疑惑不解,当时又无书籍可供考查。他没有凭想象去牵强附会,而是把这一点明确告诉读者,承认“余亦不敢为定论,以待高明细心审查再补”②。把疑问留给后人去解答。王清任对于“病不知源,方不对症”,“不知妄对、遗祸后世”的做法非常反感,认为那是“以活人之心,遗作杀人之事”,更有甚者是“以无凭之谈作欺人之事”,深刻抨击了这种不负责、欺世盗名、损人利己的作法。

① 《医林改错注释》第3 页。

① 《医林改错注释》第97 页。

② 《医林改错注释》第1 页。

王清任恒心之持久,追求之执著是非常感人的。他为了亲见脏腑,屡遭挫折,却不折不挠,数十年如一日,艰苦而顽强地向着认定的目标前进。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经历四十二年的努力,方得成就。就连《医林改错》的反对者也认为:“清任之恒心,独得千古,后学者能具清任之恒心,何患不成名医?”①《医林改错》问世之后,后世对其毁誉不一。一般说来,对其脏腑学说遵循者较少,而对其气血理论崇信者较多。王清任的拥护者对其评价很高,赞扬他集数十载之精神,考正乎数千年之遗误,绘图立说,定方救逆,理精识卓。认为“惟清任因考验脏腑生理,自少壮逮于黄发,栖迟秽地刑场,与夫访问秋官,终成不朽之业..岂彼闻义不徙如陆懋修辈狺狺之吠所能损益其间乎?”②而他的反对者对其攻击亦很激烈,责备《医林改错》越改越错,错上加错,甚至是一种流毒。骂他“不自量”,“不仁”,是“狂徒”。诚然,象其他一些古代著名医家一样,王清任亦非完人。可是清代甚至近代一些对王清任的攻击意见亦不足取。他们所攻击的大多是《医林改错·脏腑图记》。而实际上,他们并未亲自去致力于解剖学的研究,只是针对王清任坚持对尸体进行直接观察而又对旧有学说提出大胆的质疑和批判,攻击他“教人于胔骼堆中、杀人场上学医道”,“东张西望,东集西凑,便可驾圣贤而上”③。因此,他们少能言中王氏的真正不足,反之,大多是攻击了他深入实地,敢于革新的科学态度。

① 葛荫春:《古今名医言行录全集》第19 页,民国20 年印行。

② 范行准:《明季西洋传入之医学》第34 页,民国36 年印行。

③ 葛荫春:《古今名医言行录全集》第19 页,民国20 年印行。


第五节 历史条件的限制


由于历史条件和当时科学水平的限制,王清任的思维研究方法及学术观点方面尚有不妥之处,他著作中关于人体解剖方面的绘图和记述也有失误的地方。例如,他对中医脏象经络学说在医疗实践中的作用不够重视,对自己所引用的资料有些并未能真正理解,或理解不全面,有些理解可能并非作者原意。还有一些是把几种不同观点拉在一起,借以说明古人论述的错误与矛盾,这种方法显然不够妥当。如在《医林改错·脏腑记叙》中论肺之孔窍时说:“虚如蜂窠,下无透窍,吸之则满,呼之则虚。既云下无透窍,何得又云肺中有二十四孔,行列分布,以行诸脏之气。”①这段文字是来自两个人的论述,前一句为赵献可所言,说的是肺除上面有气管与外界相通以外,再无孔窍与外界相连,肺的虚盈交替完成呼气吸气,这是符合客观情况的。后句肺中有二十四孔的提法是李梴所言,可能是受玄学的影响从术数推论得来,是错误的。将这样两个论点不加注明地放在一起,来引证古人论肺之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再如《伤寒论》中的六经学说是条分归纳外感热病复杂证类的辨证纲领,并不是指十二经络,也不是指某脏某腑,王清任对此并不理解,因此他提出的几个方效经络错的例证其实是他自己理解上的错误。在他的脏腑图记中,比较突出的错误是他的“心无血论”。王清任由于看到宰杀猪羊,血皆从刀口流出,心脏无血。从尸体中又看到胸腔有积血,便认为膈膜便是血府,具有存血的功能。而心脏只是出气入气的道路。由于认为心无血,也就把动脉当成了气管,反而对“脉是血管,气血在内流通,周而复始”这一正确论点加以否定,并由此对中医的脉学也失去了足够的认识,提出:“头面四肢按之跳动者,皆是气管。”①的错误论断。此外,他认为膀胱有下口,无上口,以及出气、入气、吐痰、吐饮、唾津、流涎,与肺毫无干涉等等,显然也是不对的。王清任对人体脏器结构及功能上的这些错误认识,主要是受当时社会条件与他进行观察的条件所限制,因此是不能苛求的。

尽管如此,王清任仍不愧是一位有成就,有见地的医家,他的《医林改错》仍不失为一本有价值的医学珍著。这部书自从道光十年(1830)在京初版以来,已多次再版刊行,版本达三十多种。至今中医界已是无人不晓此书,无人不读此书。一些西方人士还将此书一部分译成外文,在自己国家出版,把王清任称作近代的中国解剖学家。《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也列条肯定他为有影响的医学家。

① 《医林改错注释》第4 页。

① 《医林改错注释》第46 页。

(谢选骏指出:王清任忙活了四十多年,却丝毫不知十九世纪欧洲解剖学已有长足的进步,只要翻译一下相关的著作,就可以了然于心、继续前进了。在这方面,日本明显领先于满清很多很多——早在1771年3月3日,日本的“荷兰学学者”参观了由官方医生主持解剖的一具日本女尸,他们惊讶地发现其结果与荷兰书上记载的完全相同,而与中国书上记载的完全不同,一个世界观彻底崩溃了。从此,日本人开始蔑视中国,而崇拜西方。因为中国的“科学”对这么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还竟然把自己冒充为宇宙的真理。——为什么中国的解剖学,犯下这样的弥天大错呢?因为中国的宗教不允许解剖人体,于是中国的解剖学只能凭空想象;不像西方,早在埃及人那里,解剖人体就是家常便饭了……而埃及宗教甚至偏偏还要求解剖人体。但是更加严重的问题在于:中国人其实对人体解剖并不陌生:传说商纣王就就下令曾砍断人民的腿,来观察验证他的祸水女人告诉他的一个理论:老年人怕冷是由于骨髓不太充足了,而年轻人不怕冷是由于骨髓比较充足。这被视为妖孽蛊惑,其实是中国记载的最早的人体解剖。此外,先秦中国就盛行肉刑和车裂,帝国时代又发展出凌迟……这些都是“人体解剖”的活动,而且可以提供给行刑的官吏或医生以第一手资料。问题是,这么丰富的实践活动的结晶,怎么没有记载到解剖学里面去呢?怎么没有改变中国人的世界观呢?看来,这足以证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说法了。不仅如此,中国人比日本人接触西学还更早,为什么没有像日本人那样产生觉悟?而是一定要在战场上被彻底击溃,才肯认输?甚至到被彻底击溃了,还嘴硬呢?看来是中国宗教出了问题。中国的宗教吞噬了事实,而不是依据事实来调整自己,最终使得中国文明陷入了僵化。)



【第四十五章 吴其浚】


第一节 生平


吴其浚,字瀹斋,别号雩娄农,河南固始人。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生于官宦之家。嘉庆二十二年(1817)二十八岁时考中一甲一名进士,授官翰林院修撰。二十四年(1819),典试广东。道光初直南书房,后督湖北学政。历洗马、鸿胪寺卿、通政司副使。超迁内阁学士。十八年擢升为兵部侍郎,督江西学政,调户部。二十年(1840)以后,先后历任湖北、湖南、云南、贵州、福建、山西等省巡抚或总督。二十六年(1846)乞病退归,次年(1847)病死。因“时称其清勤”和“洁己奉公”而得到清廷的“照例赐恤”①。

吴其浚不同于清代的一般官吏,在为政之余,还注意经世致用之学,对植物、矿产和地理等都有所研究,特别是对于植物学的研究极感兴趣。他到过许多地方,陆应穀说他“宦迹半天下”②。所到之处,随时留意观察,采集植物标本。有时因为季节的关系,某一种植物标本未能得到,过许多年想起来还念念不忘,引以为憾。同时,他还从古籍以及当时的著作中广泛搜集有关的记载和论述。后来他将文献资料汇编成《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又根据多年研究所得撰写出《植物名实图考》。《植物名实图考》是在吴其浚逝世后第二年,由陆应穀代为刻印的,本人没有看到出版,所以书中有些错乱的地方,也许是由于全书在他生前未最后写定的缘故。本书的版本,除道光二十八年(1848)陆应穀太原府署序刻本,即初刻本外,还有光绪六年(1880)山西浚文书局用初刻本原版重印本,因有少数旧版散失,补刻了一些新版,书首多了曾国荃的一篇序,内容完全与初刻本相同。1919 年,山西官书局再次重印,又补刻了一些新版。1919 年,商务印书馆出了排印本。1915 年,云南图书馆也重印过,书首有由云龙《重刻植物名实图考序》以及日人伊藤圭介的《重修植物名实图考序》。日本也出过排印本。1956 年,商务印书馆又以1919 年的排印本为底本,经过校勘,重新出版。

① 《清史稿》卷381,《吴其浚传》。

② 《植物名实图考·序》。


第二节 《植物名实图考》


《植物名实图考》综合了过去的研究成果并有发展和提高。所参考的文献资料包括经史子集,自古至当时达八百多种。正如书名所标示的,主要是考核名实,因而专谈各种植物的形状、用途以及产地,尤详于药性。书的性质有些近于本草,其编写体例也仿照传统的本草,分类方法和《本草纲目》相似。《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分为谷类、蔬类、山草、石草、隰草、蔓草、水草、毒草、果类、木类等十一类。《植物名实图考》增加了“群芳”,计为十二类。《植物名实图考长编》二十二卷,收录植物八百三十八种;《植物名实图考》三十八卷,收载植物一千七百十四种,比《本草纲目》增加了519 种,所述植物广及中国19 个省,而江西、湖南、云南、山西、河南、贵州等省的植物采集和收录较多。

由于吴其浚治学严肃认真。主要是以实物观察为依据,然后以文字材料为辅加以印证。他对未经“目验”,而仅凭“耳食”的做法很反感,在“党参”条写道:“余饬人于深山掘得,莳之盆盎,亦易繁衍。细察其状,颇似初生苜蓿,而气味则近黄耆。”①又“穬麦”条:“《天工开物》谓穬麦独产陕西,一名青稞,即大麦,随土而变,皮成青黑色,此则糅杂臆断,不由目睹也。”②另外,吴其浚“多识下问”,对“老农”、“老圃”、“舆台”、“牧竖”都多所咨询,认为他们的五谷草木知识比一般士大夫丰富。在“薇”条中指出:“此菜亦有结实、不结实两种。结实,豆可茹;不结实者茎叶可茹。余得之牧竖云。”③“芜菁”条则称:“后人乃以根叶强别,《兼明书》不知其误,而博引以实之,何未一询老圃。”④再就是他具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科学的研究态度,对可疑植物,经过研究比较,还是不能肯定的,都不下结论。如卷二十“黄药子”条为:“滇南又别有黄药..即湖南之野山药。其白药子,亦谓之黄药,皆别图。凡以著其物状,而附以俚医之说,以见一物名同实异。不敢尽以古方所用必即此药,以贻害于后世,庶合阙如之义云尔。”《图考》所以能取得较高成就,是和吴其浚的治学态度分不开的。《植物名实图考》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德国人毕施奈德( EmilBretschneider)在所著《中国植物学文献评论》(1870 年)中对《图考》作了较高评价;伊藤圭介对它评价也很高,说:“辨论精博,综古今众说,析异同,纠纰缪,皆凿凿有据。图写亦甚备,至其疑似难辨者,尤极详细精密”;美国的一些学者如劳弗(Lau-fer,B.)、米瑞(Merrill,F.D.)、沃克(Walker,E.H.)等所写著作中,对该书也有所引用,并加以推崇①。经过吴其浚的细致认真观察、实验和考证分析,发现了过去有关书籍中的不少问题,纠正了一些本草学的错误和阙略。如李时珍《本草纲目》对每种药物,以“释名”确定名称;“集解”叙述产地、形态、栽培及采集方法;“辨疑”、“正误”考订药物品种真伪和纠正历史文献记载的错误;“修治”说明炮炙法;“气味”、“主治”、“发明”则分析药物的性味与功用;“附方”系搜集古代医家和民间流传的方剂。采用以上的标目,优点是分别清楚,一目了然;但缺点在引用古文献时,为避免重出,经常割裂原书文义,有时两书记载相同,兼采并用时仅标一人之名,不能保留古代文献本来面目。《图考》则忠实于古文献原貌,全部照录,并注明出处。又如《本草纲目》中把五茄科的通脱木与木通科的木通混为一物,同列于蔓草类。吴其浚纠正其错误,把通脱木从蔓草类中删除而改列入山草类。他还指出《救荒本草》所绘子图,与他所见者不同,可能是两个种。此种例子在书中有不少。

① 《植物名实图考》第七卷,“山草类”。

② 《植物名实图考》第一卷,“谷类”。

③ 《植物名实图考》第四卷,“蔬类”。

④ 《植物名实图考》第三卷,“蔬类”。

① 梁家勉:《我国动植物志的出现及其发展》,载《科技史文集》第4 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 年版。

《植物名实图考》附图一千八百多幅,比以前任何本草书中的附图都要精确。这些图大部分是在植物新鲜状态时绘下的,非常逼真,而且其中很多是根、茎、叶、花全株绘下的,颇能反映出该植物的特征。如藿香图,突出了藿香的特点:叶对生,叶片卵形或三角形,基部圆形,顶端长尖,边具粗锯齿,花序顶生等,与植物学上的唇形科(Tabiatac)藿香(Agastacherugosa)图相符。又一般认为《本草纲目》所载仙人掌为凤尾草,但据植物学者研究,《纲目》上的图不准确,不是凤尾草①。而《图考》中所绘的凤尾草图,清晰可辨,其文字说明:“凤尾草生山石及阴湿处,有绿茎、紫茎者,一名井兰草,或谓之石长生”,与所绘之图相符,正是现在植物学上的凤尾草(Pterismultifida Poir)。毕施奈德认为《图考》中的附图“刻绘尤极精审”,“其精确者往往可以鉴定科和目”;他曾采选蜀黍、粱、薯蓣、苘麻、商陆、佛手柑、铁树果、椰子等八种植物图重雕,用连史纸拓印,附在书末。国内学者对本书的附图也很重视,因为这些植物图对近代植物学的研究有较大参考价值。

对中国的植物分类学,《植物名实图考》也有重要意义。许多现代植物分类工作者在研究植物时往往要参考它。除可以根据书中的附图鉴别出一些植物的科、属,乃至种名外,不少植物的中名定名也是以之为依据的。目前中国植物分类研究中,以《图考》中的植物为正式中名的非常多。如八角枫科(Alan-giaceae)、小二仙草科(Haloragaceae 或Haloragidaceae);还有马甲子属(Paliurus Mill)、画眉草属(Eragrostis Beaur)等等。

当然,《植物名实图考》也存在一些缺点和糟粕。因受时代条件限制,吴其浚的思想没有脱离封建士大夫阶层的范畴,反映于书中就是常常在分析植物形态、性味或用途时,往往夹杂大段,甚至连篇累牍的陈腐议论,借题发挥他的政治见解和“修身处世”之道,与植物本身全不相干。他虽纠正了以前本草书中的不少错误,但自己在许多地方也犯了错误。如莽草是木兰科植物,他却把卫矛科的雷公藤误认为莽草;又把油芷误认为狼尾草等。有些地方考订也较潦草,照抄其他书籍,无自己的见解。

① 裴鉴:《中国药用植物志》第1 册,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1939 年编印。


第三节 其他著作


吴其浚的其他著作还有《滇南矿厂图略》和《滇行纪程集》。前者由吴其浚编纂,东川府知府徐金生绘辑,为介绍云南铜矿和其他矿产的著作。约成书于道光二十四至二十五年(1844—1845)。书分上下卷,上卷为《云南矿厂工器图略》,包括工器图二十幅,次滇矿图略,下引第一、硐第二、硐之器第三、矿第四、炉第五、炉之器第六、罩第七、用第八等。书后附有节录宋应星《天工开物》中的“五金”(第十四卷)、王崧的《矿厂采炼篇》、倪慎枢的《采铜炼铜记》和《铜政全书·咨询各厂对》。卷下名《滇南矿厂舆程图略》,有全省图一幅,次为府、州厅图21 幅,下为滇矿图略,其下再分为各种矿产、运输等。

《滇行纪程集》为上下卷的诗集。此书无序、无后跋、无刻书年月。共收录自保定府经河北、河南、湖北、湖南、贵州而至滇南胜境途次歌咏名胜、古迹之诗二百零三首。诗没有什么特色,但在每首题下有题解或建置沿革。如“嘉鱼县”下注:“汉沙羡地,晋沙阳地,梁置沙州,旋废,南唐升为嘉鱼县。”又云:“县以鱼岳山得名,山西北有灌矶山,旧皆临江,江迁而在陆矣。陆溪口吴时屯兵为重寄,麻屯在陆口东,孙权平山贼麻保二屯于此。赤壁有五:汉阳、汉川、黄州、嘉鱼、江夏,应以县西七十里之赤壁与对岸乌林为据。”这些注解对研究沿革地理者颇有参考价值。①

(谢选骏指出:吴其濬虽然是个满狗豢养的狗官,毕竟还有文化,除了为非作歹之外,还能干些好事——比黄俄土八路强了许多。由此可见,黄俄的俄爹苏联比满清的鞑子还要差劲。)



【第四十六章 王聪儿 李文成】


第一节 王聪儿与白莲教


王聪儿是清代白莲教大起义的重要领袖。她在嘉庆初年与姚之富一起领导襄阳黄号(又称齐家营)起义军,纵横驰骋于鄂、川、陕、豫四省,英勇战斗了两年多,给予清朝统治者以沉重打击,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王聪儿(1777—1798),湖北襄阳人,大起义时,年约二十岁①。她自幼丧父,随其母在襄樊往来走街卖艺,这在封建社会里被统治者看作是最卑贱的职业,嘉庆帝污为“械马倡伎”②。她受尽欺压凌辱,从小经历了社会最底层的悲惨生活,尝遍人间的颠沛艰辛,在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对统治者仇恨的种子,锻炼成坚强不屈的性格。

以满族贵族为主建立的清朝,曾有过“康乾盛世”,彼时,地主阶级通过圈占、强买和高利贷等诸种手段,巧取豪夺,吞占了大片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纷纷流窜到湖北、四川和陕西三省交界广袤千里的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成为流民、“棚民”。至乾隆后期,从朝廷到地方各级官吏贪污聚敛成风,鄂、豫、川、陕、楚等省屡遭天灾,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阶级矛盾日趋尖锐。

当广大的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实在生活不下去的时候,白莲教支派收元教便组织和发动了一场震撼中外的大起义。收元教首领宋之清的大弟子齐林,利用自己身为襄阳“繁剧”州县总差役的合法身分,掌握了千人以上的差役,在他们中间传教收徒,并通过他们将势力扩展到湖北、四川的广大地区。王聪儿十六岁时与齐林结婚,被称为齐王氏。此后,她就成为齐林的得力助手。她在帮助齐林传教的过程中,特别积极收萃女流。她的几百名妇女弟子日后都参加了白莲教大起义。这样,齐林在湖北收元教内号“大师父”,王聪儿号“二师父”,又称“齐二师娘”。

乾隆五十九年(1794)秋,清廷大规模镇压鄂、豫、皖、川、陕、甘六省的收元教和混元教。各省地方官吏奉乾隆帝指令大索白莲教徒,缉拿教首刘松、刘之协、宋之清等人。随后,白莲教首领除刘之协等数人逃脱外,几乎全部被捕。刘松、宋之清等被凌迟枭示,齐林等十九人“俱照妄布邪言为首例,拟斩立决”①。这就是著名的六省教案。王聪儿在这次大屠杀中幸免于难。她削发为尼,隐藏在襄阳城郊的一座尼姑庙中。

清朝统治者的血腥镇压,不但未能遏制大起义的到来,相反倒促使起义的火种迅速蔓延。嘉庆元年(1796)二、三月,刘起荣等假借老教首张汉朝的名义,首先在家乡附近的黄龙垱举起义旗;随后姚之富在家乡彭家疃附近的夹河洲,高均德在家乡高家湾附近的三合镇分别起义响应。姚之富领导的一支起义军,是这次大起义的主力。

① 关于王聪儿此时年龄有两种说法,一为二十岁,一为“年未三十”(邓之诚:《骨董琐记》卷8,《齐王氏》条)。

② 《清仁宗实录》卷123。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革命运动》(白莲教),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十六日,福宁奏。(下列档案皆省略收藏单位)

姚之富是齐林的徒弟。六省教案之后,姚之富继承了齐林的未竟事业,广收门徒,在湖北地区酝酿、组织和发动起义,日后成为襄阳黄号起义军的实际领袖。他在起义爆发后,为了表达对其师齐林的怀念与敬仰,同时也是由于六省教案前王聪儿在教内的影响,遂“迎王氏为总教师”①。此时这仅是王聪儿的荣誉职衔,其地位、威信尚不及姚之富。

姚之富、王聪儿起义之后,首先发动了襄樊之战。

嘉庆元年四月,姚之富、王聪儿率军围攻樊城,因清军有备,继而强攻襄阳城。起义军冒着清军炮矢,鸣锣呐喊,以门板遮面,循木梯木板攀城而上,终因襄阳临汉水而立,城高墙厚,易守难攻而屡攻不下。最后因嘉庆帝集合五路清军围剿,起义军被迫撤离襄阳,向清军防备空虚的钟祥挺进。在战斗中,王聪儿非常注意军纪的整顿和赏罚分明。齐林之徒曾大寿在成为起义将领之后,违抗军令,“齐王氏斩之,令益肃”②。军纪的严明,保证了起义军内部的号令一致,为起义军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月初,起义军进驻钟祥一带,并以此为基地,筹集粮草,打击清军。

这就使嘉庆帝十分恐慌,急令永保总统湖北军务,并调兵遣将围剿起义军。王聪儿、姚之富利用山路丛杂、到处沟壑的有利地形和清军兵力不足的弱点,采取了南北两面迎敌、分途突围的战术,至七月末终于冲破了清军的包围圈,回到襄阳的双沟、王家楼一带。清军尾追不舍,起义军复分两路迅速转移,一部由黄龙垱向枣阳、唐县行进,一部由吕堰驿向邓州行进。起义军在陈家河与清军短兵相接,歼灭大量清军,取得了钟祥突围后的第一个胜利。

随后,王聪儿、姚之富带领起义军乘胜由湖北向河南邓州、南阳挺进,在襄邓平原上纵横驰骋,永保虽然拥有“京营劲旅及大兵万余,徒尾追不迎击,致贼东西横躏无忌”。义军闯枣阳,击伤清直隶提督庆成,扫邓州,困清河南巡抚景安于魏家集。嘉庆帝闻之大怒,下令把永保“逮入都治罪”,改“命惠龄总统军务”①。

嘉庆二年初,襄阳起义军开始了大规模的流动作战,分三路北趋河南。

姚之富、王聪儿率领中路,“出南阳,掠嵩县、山阴”,他们“不整队,不迎战,不走平原,惟数百为群,忽分忽合,忽南忽北”,使清军晕头转向,疲于奔命。当时,景安虽拥兵四千屯戍南阳,但胆小如鼠,“不出一卒”,当起义军入陕经过河南西部边境时,景安又“避贼,驻军内乡。贼入陕后二十余日,景安始至”②。因此,人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迎送伯”。

和清将贪生怕死的狼狈相成显明对照的是,王聪儿不仅亲临前线指挥,而且勇敢善战,身先士卒,每次战斗总是冲杀在前。据记载:“齐二寡妇每临阵,戴雉尾,衣红锦战袍,于马上运双刀,矫捷如飞,所向无敌。有时跷一足,自山顶疾驰而下,注坡蓦涧,从无蹉跌。其劲捷亦可想矣。”③嘉庆二年三月的一次战斗中,王聪儿左臂中了清军一枪,跌下马来,被部下迅速抢救脱险。

① 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9《陕甘楚豫述》。

② 周凯:《内自讼斋文钞》卷1《纪邪匪齐二寡妇之乱》。

① 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

② 同上。

③ 朱翌清:《埋忧集》卷6《段珠》。

王聪儿与清朝统治者英勇斗争的精神,鼓舞了广大起义将士。她直接领导的数百名女兵,在战斗中都和她一样冲杀在前。如“王氏有婢名黑女子,亦勇捷善斗,为群贼所服”①。

起义军中出现如王聪儿这样杰出的女领袖,并非偶然。白莲教秘密传教收徒,不分男女,没有性别限制,凡“习其教者,有患相救,有难相死”②,因此,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被压迫的妇女和男子一样,纷纷入教,同时也就出现了不少女教首。当起义爆发后,她们和男子一起投身于反清斗争的行列之中。在她们之中,就涌现出了不少从事各种活动的女领袖。而王聪儿则是她们当中最为杰出的代表。

嘉庆二年四月,姚之富、王聪儿等在陕西镇安与北路的王廷诏、西路的李全两部会师。这时,嘉庆帝急令各路清军务在汉水以北剿灭起义军。起义军派李全一部向北佯攻盩厔(今陕西周至县)、蓝田,吸引清军主力,而姚之富、王聪儿率大部轻装疾进,马不停蹄,沿汉水北岸经安康、汉阴、石泉,五月中旬到达汉水上游北岸的紫阳白马石,接着顺利渡过了汉水,甩掉了跟踪的清军。当清军统帅惠龄五天之后赶至渡口时,除了望见一片滔滔的江水和起义军丢弃的破烂外,连起义军的影子也看不到了。嘉庆帝得知此讯后,大骂惠龄“坐失机会,实属大错”,“惠龄屡经贻误,岂可复膺总统之任?”宣布:“一切军务,著(陕甘总督)宜绵总统,明亮、德楞泰帮办”③。起义军取得了渡汉水首捷后,基于下列因素分三路向四川挺进。

第一,嘉庆元年秋,湖北其他各支起义军除去林之华、覃加耀所部还在鄂西苦战外,都已陆续失败。这就使清军得以集中优势兵力,向襄阳起义军猛扑过来。而襄阳起义军由于一开始就和清军打阵地战,损失很大,部队急遽地减员。姚之富曾为此派人四出贴写“午月午日白阳劫尽”的“逆词”①,动员各地教徒参加起义队伍。可惜,因清军严密封锁,这个计划失败了。第二,与此同时,四川的徐添德、王三槐等在嘉庆元年冬起义后,一举攻克了东乡(今四川宣汉)县城,声威大振,队伍也因之扩大。姚之富、王聪儿得知此事,“见湖北、河南都反不成,听见四川反的人多,我们的人少,想要过四川去会同教的人”②。第三,襄阳、四川的起义领袖基本都是齐林的弟子或再传弟子③,彼此曾通信息。乾隆末年,当收元教酝酿起义时,就已有进军四川的设想。川东云阳起义领袖高名贵在嘉庆二年闰六月被俘后追述说,齐林的再传弟子樊学鸣,曾在乾隆五十八年吩咐过他:“轻易不要动手,只等他的教内人到来才可起事。”④可见,襄阳起义军向四川转移,既是迫于形势,也是起义前的原定计划。从当时的形势来说,姚之富、王聪儿采取的这一战略也是正确的,得到了四川起义将领的拥护。高名贵对此曾回顾说:嘉庆二年六月,“知道襄阳教内的人来了,我就齐起人来,分作前、后、中、左、右五营,整顿军器,只等中会(指襄阳义军)的人到来,就好一同行走”①。嘉庆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姚之富、王聪儿率领的襄阳起义军和四川徐添德、王三槐等在四川东乡会师。浩浩荡荡的起义队伍绵延三十多里,蔚为壮观。

① 朱翌清:《埋忧集》卷6《段珠》。

② 周凯:《内自讼斋文钞》卷1《纪邪匪齐二寡妇之乱》。

③ 《清仁宗实录》卷17。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室、资料室编:《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一册第239 页。② 《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一册第239 页。

③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第194—195 页;《剿平三省邪匪方略》卷41;嘉庆二年六月二十二日辛卯,宜绵、明亮等奏。

④ 《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五册第58 页。

接着,川楚起义军商定按地区统一编号:姚之富、王聪儿部称襄阳黄号,徐添德部称达州青号,王三槐部称东乡白号..东乡会师后,起义处在关键时刻,如果各路起义军加强团结,统一指挥,统一作战,采取一套正确的战略战术,那么就会推动五省白莲教起义形势的迅速发展,促进起义高潮的到来。然而,包括王聪儿在内的所有起义领袖都没有这样做。六月二十四日,即东乡会师的第二天,各路起义军即分散行动,各自为战了。姚之富、王聪儿率部回师湖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当时,清兵统帅部按照嘉庆帝的“大兵云集,四面攻围”②的指令,拟订出“聚歼”楚川起义军于川东北地区的计划。清军惠龄部紧紧尾追襄阳起义军,宜绵部正围攻徐添德、王三槐和四川另外两支主力罗其清、冉文俦部。清军总兵力已达四万余人,还有大量乡勇,起义军估计约有三万余人,其中还包括许多随军家属。在军情紧迫、兵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两省起义军面临的压倒一切的问题是,火速摆脱即将合围的清军包围,尽快转移。

但是,问题在于襄阳起义军应向哪里转移,只有返回湖北的一条路吗?

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广阔的、地势险要的四川有着很大的回旋余地和发展前景,同时又有四川起义军的合作,可以大大减少人地生疏和给养供给的困难。如果两省起义军在协助罗其清、冉文俦等部打开川东北局面的同时,以一部分兵力向清军力量十分空虚而又不能迅速调进军队的川中、川西进军,并在那里建立根据地,那么,嘉庆五年春冉天元等发动川西战役时所掀起的斗争高潮,将有很大可能提前出现。这不仅会使清军“聚歼”起义军的部署全盘破产,还将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遭受沉重打击,起义军的力量和影响则将急速扩大,斗争的进程也很可能有所改观。可是,姚之富、王聪儿却率领襄阳起义军主力撤离四川,这就使川楚起义军失去了利用这种大好形势向前发展的机会,并造成了他们从此长期流动作战的错误,最终导致了失败。

襄阳起义军不能与各路反清队伍协同作战,而是单独转移,这还需要从整个起义军方面寻找原因。首先,白莲教发展到清代,虽已遍布大半个中国,但是派系林立,各派独立活动,互不相属。起义后,“伊等虽名为同教,而势力各有不同,察其形迹,自必欲各踞一处”①。这种情况必然导致起义军长期处于分散状况而不能形成集中统一的领导。王聪儿对此也无能为力,她的资历和能力更不足以使自己成为白莲教“八路兵马总指挥”,以及全体起义军的总领袖。其次,各支农民起义军的主要成员,属于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及自耕农民,封建社会的这种分散经营、互不联系的个体小生产者,正是产生起义军组织上分散性和思想上安土重迁的阶级基础。

① 《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五册第58 页。

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剿捕档》。

① 《剿平三省邪匪方略》卷41,嘉庆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丙申,宜绵、明亮、德楞泰奏。

清统治者对于襄阳起义军在到达四川后即产生的浓厚思乡情绪看得很清楚,一再指出:“姚之富、李全、齐王氏、高均德等,皆籍隶襄、樊、南(阳)、邓(州)等处,是以总思北窜汉江,逃回本地”①,“此伙陕楚之人甚多,四川地方生疏,不愿前往,立意总欲渡江回乡”②。这说明王聪儿不仅没有摆脱农民习惯势力的影响,高瞻远瞩地制定出正确的战略计划,相反,她幼年的往来各地走解卖艺倒助长了她的流动作战思想。

襄阳起义军为回师湖北,首先向川东的开县、云阳、万县等地挺进,兵锋直指夔州、奉节等地。清廷怕其再入湖北,慌忙指令明亮、德楞泰派总兵达音泰率部到白帝城堵截,但姚之富、王聪儿率起义军到白帝城后便将达音泰部团团包围。明亮等复派兵增援。王聪儿当机立断,采取速战速决的战术,命令义军分三路同时进攻清营。起义军将士轮番作战,皆持盾以捍,失铳不退,入夜则点起火把,进行夜战。经过两昼夜的激战,起义军终于突破了清军防线,顺江而下迅速挺进湖北,于闰六月下旬抵达归州(今秭归)、巴东一带。嘉庆帝急令湖北巡抚汪新在竹山、竹溪防堵,令明亮、德楞泰率清军主力水陆追击入楚。王聪儿等采取了广布疑阵、迷敌耳目的战术,把起义军分为两路,一路由王廷诏率领,神出鬼没地出现在巴东县长江对岸的石门,声言欲南渡进攻县城。明亮等信以为真,赶紧率兵回师防守。当他们复战王廷诏时,突然发现姚之富、王聪儿等率起义军主力二万余人已向兴山、保康、南漳等地远扬,清军的阻击计划遭到了彻底的失败。这次战役,充分显示了襄阳黄号在襄阳起义军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姚之富、王聪儿的军事指挥才能。清统治者对他们怀有极大恐惧和仇恨,嘉庆帝甚至认为,“若得生获姚之富、齐王氏,则功成八分”①。

从这次战役起,由于“总教师”的地位及军事指挥才能的显露,使王聪儿的名字在官方文书中频繁出现,甚至把她看作是超越姚之富之上的“首逆”了。从此,她的声望、威信和地位在襄阳起义军中日趋提高。

王聪儿、姚之富率起义军欲从南漳到襄阳,中途受到清总兵王文雄的狙击。起义军遂“佯退,次日复倍道分进,由宜城、钟祥北走襄樊”②,接着又向房县、竹山一带山区进军,八月,击毙前来围剿的清副都统丰仲布以下数百名官兵。王聪儿本想把清军由房县、竹山一带引向鄂西北老林地区,然后乘机渡过汉水,但因汉水两岸有清军重兵防守,只得改变计划经竹山、竹溪,于九月进入陕西。

十月,清军统帅宜绵因镇压义军不力,被嘉庆帝革职,以勒保代之。十一月,襄阳起义军再度入川,意在吸引清军南下,以便乘机折回陕南,强渡汉水。但清军尾追不舍,义军陷入窘境。姚之富主张“不如..往百丈关,会上冉文俦一股,可以抵敌官兵,一面攻打广元,一面由栈道回陕”。可是,当他们赶到百丈关,冉文俦部已经转移,“又遇官兵,打败”。

① 《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项》,嘉庆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明亮、德楞泰、惠龄等奏;嘉庆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恒瑞、庆成奏。(以下简称《军录·农运·结社》)。② 《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项》,嘉庆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明亮、德楞泰、惠龄等奏;嘉庆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恒瑞、庆成奏。(以下简称《军录·农运·结社》)。① 《军录·农运·结社》,嘉庆二年九月初十日,明亮、德楞泰奏折的朱批。② 魏源:《圣武记》卷9《嘉庆川湖陕靖寇记》。

王聪儿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且折回五郎庙一带,如过得去,即仍由原路回陕。若再遇官兵,即入独山一带,山内小路甚多,大半与陕西交界,官兵总不能路路挡住,就仍折回陕西。”①实践证明,这一建议是正确的。襄阳起义军就是按照王聪儿的这个方案,于十二月经独山折回陕西,突破汉江,打开通往河南和湖北的道路。这一军事行动,不仅甩开了敌人,“贼匪窜至五郎,而明亮甫赶至洋县,已落一站之后”②,同时又解决了襄阳起义军入陕三个多月来,北渡汉水的大问题。这一作战方案的提出与行动,又一次显示了作战骁勇的王聪儿,是一个颇有智谋的军事领袖。

从嘉庆二年底至三年初,襄阳起义军分成几股转战于陕西境内。嘉庆三年二月,王聪儿、姚之富率领二万多起义军由陕西西乡、洋县渡汉水,北上攻下郿县、盩厔(今周至)。接着,王聪儿命令李全带领一支先头部队直逼西安,寻找返回河南的道路。这一行动,把陕西巡抚秦承恩吓破了胆。他急忙闭城,“日夕哭泣,目皆肿”③。可惜,李全部在西安近郊焦家镇圪(鸽)子村与清军王文雄部交战失利。根据这个情况,王聪儿决定回师陕东南,率领起义军来到山阳石河铺一带,准备向东杀回湖北。这时,清将明亮、德楞泰紧追不舍,也来到石河铺。为防止义军“前窜楚、豫”,明亮等派赛冲阿和温春、爱星阿各带兵一千分赴高坝店、漫川关堵截,明亮等则带兵四千由黄陇铺、宽坪,向漫川关兜剿,对王聪儿等形成三面夹击之势。三月初五日,当明亮等到达宽坪之时,正值起义军三路向莲花池一带进发。明亮、德楞泰亲带清军,亦分三路追剿。起义军“排列左右两山,并山脚大路,分投抗拒”。德楞泰率部从大路截杀,明亮、达音泰等分别抢占左右山梁。起义军施放火枪进行抵抗,经过激战之后,转到尖河口,编为二队,一队向两河口,一队向漫川关,但分别被赛冲阿、温春等截回,改向西南甘沟一路进发,清军追击了一百七十余里,双方损失都很惨重,“百余里之内,尸横遍野”。由于起义军行动迅速,德楞泰连夜催促,集结兵力,又令郧阳知府王正常、郧西知县孔继干募集乡勇,前来围剿。初六日黎明,德楞泰、明亮等由上津堡、槐树沟“兜剿”,将王聪儿等逼至三岔口。“贼众男妇,尚有八、九千人,犹敢舍死冲扑,占住山梁,奔突沟口”,正当清军吃紧时,湖北把总修永宏“闻枪炮之声,即带领乡勇堵剿前来,并力截杀”。德楞泰还从俘获的起义战士口中得知王聪儿、姚之富皆在左山梁,于是带领兵丁,将左山梁四面围住。王聪儿、姚之富顽强战斗,“率男妇三千余人,滚石放枪力拒”。德楞泰、明亮等“四面一直涌上。该二逆东驰西突,率众奔逃至险峻之处,弃马扒越”。德楞泰咬牙切齿地传令清军务要生擒,以便解京请赏。王聪儿知道最后的时刻已经到来,至死不降,她“率妇女十余人,从西面投落陡崖”。姚之富亦向悬崖跳下,壮烈牺牲。当清军追到崖下时,王聪儿“气尚未绝。当加讯问,业已不能详供,惟自认齐王氏不讳”①。一代女英雄为反抗封建统治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近万名起义军战士为此也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王聪儿、姚之富牺牲后,余部仍在继续战斗。襄阳白号高均德部欲由陕西雒南进入河南。当他们行至雒南两岔河一带,遭遇三路清军围困。他们怀着“为齐王氏等复仇”的决心,勇气倍增,“相率死斗”。

① 以上引文均见《剿平三省邪匪方略》卷59,嘉庆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壬戌,明亮、德楞泰奏。② 《清仁宗实录》卷26。

③ 昭梿:《啸亭杂录》卷4《王文雄》。

① 以上引文俱见《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1 册第323—326 页。

他们“分投占据山头,将矛手枪手排列于前,舍命力据”①,誓与清军战斗到底。

嘉庆三年七月,鄂东蒲圻县人王添万“闻得齐王氏已被官兵杀了”,十分悲痛。他感念齐王氏平素相待甚好,要想替她报仇。他们利用周围都是深山的有利条件,在山顶砌石墙,建造茅草房屋,制造军器、火药,组织了二千左右教徒起义②。起义虽然失败了,却反映了王聪儿的英雄气概已成为被压迫人民的巨大的精神鼓舞力量。

王聪儿虽然牺牲了,但她仍然活在人民的心中,在她战斗过的地方,人们编出许多歌谣、故事、传说,四处传播,代代相传,歌颂着女英雄的不朽业绩。据湖北省郧西县的调查材料,有一首歌谣写道:齐王氏真胆大,刀枪矛子都不怕。一心要过大小坝③,杀条血路进四川。联合兄弟杀进京,阎王扁上打一仗④,杀得鬼神也心惊。歌谣唱出了广大劳动人民对她的持久怀念与崇敬。

王聪儿牺牲十五年之后,河南滑县人李文成又组织了著名的直鲁豫三省天理教反清大起义。

① 《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一册第329—331 页。

② 《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五册第64 页。

③ 大小坝系指郧西县大小坝河。

④ 湖北郧西三岔河槐树沟地方,重峦叠嶂,山高谷深。茅山阎王扁是群山中最险要的地方。王聪儿等在这里度过了生命的最后时刻。


第二节 李文成与天地教


李文成是嘉庆十八年(1813)直鲁豫三省交界地区天理教起义的重要领导者。这次起义虽然仅仅坚持了三个多月,但却给清统治者造成极大的震惊。嘉庆帝为此下了“罪己诏”,惊呼这次起义“酿成汉、唐、宋、明未有之事”,“思及此,实不忍再言矣!”①李文成,河南滑县东北五里谢家庄人,约生于乾隆中期②,他生活的时代,“康乾盛世”已近尾声。川、陕、楚白莲教大起义虽然失败,但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依然未得到任何缓和。嘉庆时期,直、鲁、豫三省官吏几乎是无官不贪,无吏不暴,占有数百、上千、成万亩土地的地主到处皆有,这些地主利用种种特权,拖欠钱粮,地方官吏就伺机将亏空加在广大农民的头上,敲诈勒索,中饱私囊。所以天理教发展教民时,“所言皆系地方文武贪酷不仁等弊”③。

嘉庆十六年至十八年,直、鲁、豫三省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广大农民“皆以草根树皮 口度日。经过官道,两旁柳叶采食殆尽”④。但是,地方官吏和地主阶级却趁机向农民催科派差,更加重了农民的灾难。广大农民“思乱者众”①。世代以泥水匠、木工为业的李文成和京畿大兴县人林清、河南滑县人冯克善,在三省农民中组织天理教,以进行反清的武装斗争。

天理教是白莲教的一个支派。明末清初,白莲教在统治阶级的残酷镇压下,逐渐转向处于社会下层的农民和兵士中传教收徒,发展力量,形成了很多支派。在京畿和直隶、山东、河南,就有荣华会、红阳教、白阳教、大乘教和八卦教等。

大约在嘉庆十年前后,李文成加入了河南南阳人梁健忠领导的震卦教。

由于他很有才能,将“教中事有条理不当者”,“厘次剖析,众推服之无异词”②,成为滑、浚一带震卦教的实际领袖。滑、浚一带的震卦教,均称为“东方震宫王老爷门下”,“王老爷”即王中③,是震卦教教主,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被清政府杀害。其后,李文成被徒众奉为“当日震卦王卦主转生”④,并积极发展自己的势力。李文成在滑、浚一带传教收徒时大力宣传:“造反事成之后,将教内的人加封官职,给予地亩。所有入教的就有送粮食自数石至十数石,大钱自数百文至数千文不等。每钱百文,许地一顷。粮食数石,许给官职。”⑤“每钱百文,许地一顷”,李文成以土地为号召,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信奉天理教,更加踊跃地加入反清斗争。

① 《清仁宗实录》卷274。

② 据天理教首领林清的外甥董国太称:“李文成系黑面八字须,约四十七、八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项》,《董国太供词》。以下简称《军录·农运·结社》,按此推算,当生于乾隆三十一年或三十二年。

③ 《军录·农运·结社》,嘉庆十八年十二月二日,庆升奏。

④ 《清仁宗实录》卷267。

① 同治《滑县志》卷12《杂志》。

② 兰簃外史:《靖逆记》卷5《李文成》。

③ 原故宫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第7 页。

④ 托津等纂:《钦定平定教匪纪略》卷1。

⑤ 《军录·农运·结社》,《刘第五供词》。

李文成以土地为号召,说明他确实考虑到,在起义成功后剥夺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农民。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对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次冲击,它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河南的农民“相从者众”①,“于号簿内按名登记”者,“共计男妇大小三千八百余名”②,这些人日后成为天理教起义的中坚力量。

与此同时,冯克善和林清也在积极传教收徒。冯克善在山东收了德州宋跃隆父子和滑县牛亮臣(后成为天理教起义的军师)的儿子牛文成、浚县李大成等人为徒,依靠他们发展离卦教,自任教主。林清自嘉庆初年起传教收徒,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统一了京畿地区的白阳教、红阳教、大乘教、荣华会、坎卦教,并将这个统一的教派定名为白阳教,这是林清为应“白洋(阳)劫”而取的带有反清政治目的的秘密宗教的名称。白莲教系统的各教派信奉“无生老母”。以回涅槃境地的“真空家乡”为最终目的,并鼓吹“两宗、三际”说。“两宗”指世界上存在着明、暗两种相互斗争的势力。“三际”指白莲教义把世界分为三个时期:青阳(过去)、红阳(现在)、白阳(未来)。“无生老母”在三个时期分别派燃灯佛、释迦佛、弥勒佛统治人类世界。其中“红阳”时期,黑暗势力占了上风,形成了“大患”,招致“恐怖大劫”即“白阳劫”的来临,弥勒佛随之降生,领导人们驱走黑暗,赢得光明。显然,这是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预言。能够吸引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群众参加反清斗争。

之后,林清又提出了“八卦总该归一”③的口号,以图联络直、鲁、豫三省的八卦教,进一步扩大势力,并且在嘉庆十六年亲自到滑县会见了李文成和冯克善。

出于推翻清朝统治的共同愿望,林清即与李文成、冯克善结为刎颈之交,倡言李文成为八卦教主,使当地习教者深信不疑。接着,林、李合伙夺了梁健忠的卦主职位,由李正式继任震卦教主。他们一起还确定了震卦在八卦各卦中的地位:“震卦为七卦之首,各听约束,其后兼理九宫,统领八卦。”文成即“奉清为十字归一。于是,八卦九宫,林李共掌”①。至此,李文成和林清初步实现了“八卦归一”的目标。他们在这次会见中还利用“星象示变”,规定了起义日期。原来,这年八月,“慧星出西北方”,李文成认为,“星射紫微垣,主兵象”,从而推算出起义日期“应在酉之年,戌之月,寅之日,午之时,故以(嘉庆)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午时起事”②。这种以两年前的天象决定两年后的起义日期,而不以阶级斗争形势和敌我力量对比为依据的做法,显然带有浓厚的宗教迷信色彩。这样,起义还处在准备阶段时期就埋下了失败的种子。

嘉庆十八年七月,李文成、林清、冯克善在河南滑县附近的道口召开了起义前的最后一次会议。会上决定:起义时的“明号是‘奉天开道’,暗号是‘得胜’两字,约定九月十五日动手造反,各带徒弟于本县起事”,并要求林清占据直隶,李文成攻克河南,冯克善夺取山东,然后,李、冯等人率领各自徒弟“半月内到京”③,与林清会合,共同赶走清朝皇帝。难怪嘉庆帝大骂这次起义“其心总在北京图谋社稷,与从前三省(白莲教)迥不相同,险恶肆逆,异乎寻常”①。这说明李文成、林清等人领导的天理教起义,一开始就抱有夺取政权、彻底推翻清皇朝的政治目的。李文成在这次会上还对未来的“大明天顺”政权作出了组织安排:李文成为天王、于克敬为地王、冯学礼为人王,林清为“文圣人”,冯克善为“武圣人”,辅佐李文成管理天下。这样,在反对清朝统治这一共同斗争目标指引下,李文成和林清、冯克善将其三股势力,即京畿地区的白阳教和直鲁豫三省交界地区以震、离二卦为核心的八卦教联合起来,并将这一组织定名为“天理教”。接着,李文成又任命了天理教八个卦的教首,他们是:离卦王王道隆,艮卦王刘宗顺,震卦王宋克俊即宋老秀,乾卦王寿光德,坤卦王冯相林,巽卦王王修治,兑卦王刘国明,坎卦王尹老德,他死后,其子尹振继任②。

由于李文成的旗子上确实写有“大明天顺”的字样,因此,过去国内外一些学者据此将这次起义看作是“一种民族主义运动”。

清朝是一个以满族贵族占支配地位的封建政权,统一中国以后,仍在推行民族歧视与压迫的政策。因此,汉民族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感情也就很难平息。但是,由于受阶级与历史的局限,他们没有也不可能认识民族压迫的阶级实质,而将清朝的民族压迫视为本身苦难的主要根源。这就必然要借用恢复“大明”的旗号进行反清斗争。

这里,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值得注意。这就是,人们从明朝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推翻的历史事实,认识到它已经不再是一个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偶像,真命天子也并非总由一家世代相承。这种社会意识又决定了在农民的反清斗争中,“复明”的政治色彩必然地相当淡薄。天理教起义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天理教和白莲教一样,崇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诀,它也打着弥勒佛旗号,但实际上,却对“无生老母”和弥勒佛并不过分崇信。在天理教徒的眼里,弥勒佛的作用是和林清本人联系在一起的,林清就是指路的“佛”;他们也不用虚无缥缈的“牛八”(“朱”字的分写)充当精神领袖,而是用《三佛应劫统观通书》里“十八子明道”的话比附李文成,李遂号“严霜十八子”,自称“李自成转世”。这表明李文成、林清等人是把明末农民革命领袖李自成作为自己理想中的英雄人物,即把李自成作为自己的战斗旗帜。他们显然是要发扬李自成反明斗争的革命传统,继承他的革命事业,不仅要推翻清朝统治,而且要建立农民政权。事实也正是这样。李文成在传教中谆谆告诫他的教徒说:“汝曹善自用功。一劫能造万劫之苦,一劫也能修万劫之福。”①这是李文成借用宗教语言,鼓励天理教徒起而推翻清朝的腐朽统治。由此看来,天理教起义的实质是一次以推翻清朝为代表的封建统治为宗旨的农民革命运动。

① 《钦定平定教匪纪略》卷25。

② 《军录·农运·结社》,《刘第五供词》。

③ 《军录·农运·结社》,《刘宗山供词》。

① 《靖逆记》卷5《林清》。

② 《靖逆记》卷5《李文成》。

③ 《军录·农运·结社》,《冯克善供词》。

①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项》,嘉庆十八年十月十一日河南巡抚方受畴奏折上的朱批。

② 《军录·农运·结社》,《秦学曾供词》。

① 《靖逆记》卷5《崔士俊》。

嘉庆十八年9 月15 日,林清派了一百名左右的天理教徒攻打紫禁城,由于众寡悬殊,当天失败。林清为叛徒出卖,于9 月17 日被捕,后被清政府杀害。在林清攻打紫禁城之前,李文成亲自领导了直、鲁、豫三省交界地区的天理教起义。起义范围大致又可分为三个小地区。河南的滑、浚二县,这里是起义的中心,也是起义主力所在。

道口会议之后,李文成一方面把会议决定内容通知他的八卦王,令他们把各自的几千徒众集合好,按原约定,于九月十五日准时起义,然后半月内到京和林清会合。为夺取起义成功,他指令天理教首领牛亮臣在滑县大伾山加紧打造军器。不料,此事为滑县知县强克捷侦知。嘉庆十八年九月初二日,强克捷逮捕了李文成、牛亮臣,并将李文成“刑断其胫”①。冯克善、宋元成和八卦王等人激于一时的义愤,决定提前起义。他们来不及通知在北京地区的林清变更起义日期,便于九月初六日夜晚,集合滑县的天理教徒,里应外合,一举攻下县城,救出李文成、牛亮臣。强克捷仓皇逃至封邱,在其上司逼迫下自缢。他的家属和滑城官吏三十余人全部被起义军处死。

起义军占据滑城之后,李文成即在城内扎下大营,建立政权,称“天王”,又“开帅府,设羽帐”,帐后树“大明天顺李真主”②的大旗,以牛亮臣为军师,宋元成为大元帅,秦学曾为提调兵马总先锋,并在北门外挂有“招军旗”,积极吸收穷苦百姓加入起义队伍。接着,起义军攻占了道口、桃源,与附近的滑城形成犄角之势。九月初八日,李文成又派于克敬北攻浚县。

应该指出,李文成等占据滑城是战略上的重大失策。从清政府查获的“逆产”数目看,直、鲁、豫三省内李文成、牛亮臣等人拥有的土地总数在六百六十顷、房屋在一千一百间以上③。农民起义军固有的恋土怀乡观念,不愿远离故土,促使他们坐守孤城。

起义者占据滑城后,李文成由于伤重需要治疗,领导起义军的任务都由牛亮臣、宋元成承担,其他将领轻易见不到他。因此,起义军在行动上也就未能形成统一的领导,甚至有些起义军战士在附近地区抢劫当铺、衣物而无人过问,而牛亮臣等人却纷纷带头将自己的家口搬进滑城,更加恋城不走,严重地拖住了起义军战略转移的后腿。天理教是秘密宗教,而秘密宗教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传教时带有地区性,离开了自己的活动范围就无所作为。李文成和起义军坐守滑城,正符合清统治者的愿望。正如礼亲王昭梿说:“贼初起时,余告当事者,即忧其四出奔突,难以追逐。后闻其据城自守,已知其无能为,”因为“孤城致毙,此兵法所最忌者”①。事实果如所料,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底,滑城起义军在清军四面包围下全部被消灭。

李文成派兵攻打浚县,同样也是个战略上的错误。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嘉庆帝一听到滑县起义的消息迅即调军围剿,已使起义军处于敌强我弱的不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李文成不倾其全力围攻浚县,而是挥戈东进,把分散在直鲁豫三省各地的起义队伍统一起来,做到进可联成一片,退有牢固的后方可守,是完全能够壮大自己的力量,粉碎清军的围剿的。但是,李文成等人没有这样做,而是在占据滑城之后强攻浚县,二十多天的阵地战使起义军伤亡惨重,于克敬在一次战斗中牺牲。十月初,当清军统帅那彦成率军从四面八方向滑、浚一带集结时,起义军被迫撤回滑城,这样就丧失了向外发展的大好时机,加速了起义军的失败。

在其他地区,如直隶南部的开州、东明、长垣,这里的起义队伍分散行动,每支队伍不过几百人。虽然其中一支曾攻入长垣县,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巩固已得到的胜利。

① 魏源:《圣武记》卷10《嘉庆畿辅靖贼记》。

② 《靖逆记》卷5《李文成》。

③ 《军录·农运·结社》,《大学士刘镮之奏》。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6《滑县之捷》。

在山东,地处西南的曹县、定陶、金乡等县,这里的起义是在李文成的徒弟朱成贵的领导下,攻克了定陶、曹县。

总的来说,起义一度迅猛发展。仅长垣至滑县交界的二、三十里之处,起义军的营寨“联络十余里不绝,众不下十数万,旌旗蔽日,声势锐甚”①。直、鲁、豫三省起义的消息一传到北京,嘉庆帝立即派直隶总督温承惠为钦差大臣,带兵由北堵截,命河南巡抚高杞紧防西南两路,“勿使渡河南窜,亦勿令窜入(太行)山谷”②。不久,嘉庆帝又令大同镇总兵张绩“前往山外扼要处所驻扎”③,徐州镇总兵沈洪带兵“迅速由东南迎头北上,正可并力兜围”④,两江总督百龄带兵驻扎徐州,防止起义军向江南逃跑。九月十七日,嘉庆帝又调陕甘总督那彦成任钦差大臣,“总统军务”,同时把能征善战的固原提督杨遇春和清军官兵约二万余人调到河南。此后不久,又派托津为监军,驻守直隶开州督战。这样,温承惠在北,同兴在东,高杞在南,杨遇春在西,逐渐形成了对起义军的严密军事包围圈。

从九月下旬,清军开始向直鲁两省的起义军发动进攻。十月上旬,清军先后攻下了山东起义军的主要据点定陶、扈家集和曹县。与此同时,各地官吏勾结地主编查保甲,选乡勇,办团练,坚壁清野,配合官军将分散在山东各地的许多小股起义军击破。在直隶的开州、东明、长垣,由于起义队伍过于分散,又不懂得集中兵力对付敌人,结果从十月初至十一月初,在清军三次攻势之下,丢失一个又一个据点。至此,山东、直隶地区的起义军主力基本被消灭,余部大多退往滑、浚一带。起义军的地盘就只剩下河南滑城、道口、桃源三个据点,双方最后的决战即将开始。

形势对起义军来说是十分严重的。李文成觉察到“官兵势重,抵敌不住”,决定派冯克善往山东德州去约他的徒弟们“前来接应”①。

还在十月九日,杨遇春等即“驰至道口”,先后剿灭了道口附近的新镇、丁栾集等地的起义军。十月二十一日,道口的起义军分两路主动进攻杨遇春的军营,双方酣战达五时之久。冯克善在激战中突围,奔往山东,寻求救兵。十一月十九日,他在河北献县不幸被捕,后解京处死。

冯克善出走山东后,清军于十月二十七日,分七路攻下道口,进剿起义军的最后一个据点滑城。

正当滑城岌岌可危之际,十月三十日晚,兑卦教首刘国明潜入滑城,与李文成等人召开紧急会议。由于史料的缺乏,我们还不知道他们作出了哪些决定,但从当时直鲁一带仍有少量分散的起义军在活动的事实来看,他们显然把解救滑城危急的希望寄托在直鲁豫起义军的支援上。

① 道光《续长垣县志》卷下《人物志·郭有成》。

② 《清仁宗实录》卷273。

③ 《清仁宗实录》卷275。

④ 《清仁宗实录》卷273。

① 《军录·农运·结社》,《冯克善供词》。

为了保存起义火种,以便继续斗争,起义军的领导集团决定由刘国明护送李文成出走山东,而留牛亮臣等人坚守滑城。

当夜三更,李文成在刘国明等人护卫下,坐着大车,秘密地来到了滑城附近的南湖。第二天,他们率一千多人从南湖出发。尽管此时天理教起义已经面临最后覆败的危局,但是这支队伍沿途经过的地方,还是有许多贫苦群众参加进来,使起义军的人数猛增至四千余人。

十一月初四日,李文成等来到长垣、东明一带。这时,他们不仅受到清军托津部的围追堵截,而且适逢四川提督奉调带兵赴滑县围剿起义军,经过东明,“因恐贼匪东窜,即在东明县属郝士连村扎营”①。李文成感到,往山东之路已走不通,于是当机立断,拐大弯往封邱、延津、阳武、新乡、辉县、林县一带转移,并到达距直隶边界不远的林县临淇镇,又意图与直隶起义军会合。但是,他们再一次受到清军的围追堵截,进退无路,被迫从林县临淇镇来到辉县北部的侯兆川,占领了这里的险要据点司寨。

司寨背山临川,沟深墙固,内有民房三百楹,砖石作墙,纵横高耸,又有碉楼十余座,巍然屹立,坚不可破。李文成刚扎下营寨,清将杨芳即统兵占据了司寨北面的咽喉之地白虎岗。十一月十八日,李文成派二千起义军进攻白虎岗。清军开始时怯战,不肯向前。杨芳亲斩两名清兵后,众皆“股栗”,被迫一窝蜂扑上前。双方血战数个时辰,起义军战士的鲜血染红了山岗河水。十一月二十日平明,清军向司寨发动了猛攻。寨内的几百名起义军战士,在李文成、刘国明的领导下,绕着围墙,从早晨坚守到傍晚,并不断用板门砖木堵塞被清军毁坏的寨墙。当清军攻进寨内之后,他们又据险掷石,与清军展开了短兵巷战。日暮时,清军仍未能占据全寨,最后使用了放火焚烧的恶毒手段。

这时,清军发现李文成藏在一座碉楼里,杨芳率众登楼,妄想活捉李文成以邀功。在这最后时刻,李文成等虽然势孤力单,依然悉力抵抗。刘国明出其不意地持刀跃出,连杀两名清兵后牺牲。此时,杨芳趾高气扬地声称:“有能擒李文成来献者,受上赏。文成若投出,余贼皆免死。”①但是,李文成和所有的起义战士都丝毫不为所动,在凶狠的敌人面前威武不屈,视死如归。碉楼上的李文成神色坚毅,炯炯有神的目光像利剑似地射向敌人,高呼:“李文成在此,欲杀即杀,断不肯降!”②最后举火壮烈自焚。剩下的起义军战士群相拥抱,让烈火吞没了自己的身躯,充分显示了他们为推翻清朝统治而英勇献身的大无畏精神。

司寨陷落后,三省边界起义军又在滑城作殊死的战斗。

还在十月下旬,当清军统帅那彦成等率军进攻道口、围困滑城,起义军面临危急之际,他们已做好了决一死战的准备。他们把道口屯粮运往城内,“足支一载”,“尽够食用”,陆续凑集不少火药、鸟枪、刀和其他守城器械,清除清军奸细,使城内“无敢内应”③,训练士卒,加强军事力量。十一月初,李文成离开滑城后,城内军民遵照他的指令,继续加紧备战,铸了四门炮和许多支大鸟枪,又从地下刨出六百斤硝磺制造弹药,天理教各卦王分守四门。清军这时也在城外建立炮台,掘地道,准备攻城,同时又故意将林清首级悬挂帐外,以瓦解起义军军心。但是,起义军无人理睬,坚持战斗。他们不断抛下断碑巨石,压塌清军地道,使潜藏在内的清军毙命。十二月初十日,清军点燃了地道内的炸药,将西南和南面的城墙各轰坍了一大段。起义军“枪石如雨”,痛击进犯的清军。有一名起义战士轻蔑地向敌人喊道:“欲破我城,须精兵二十万!”“官兵射之,中其左臂,拔矢以射官军,官军又射之,贼以手接矢,左右驰突。”①充分表现了起义军战士不怕牺牲,誓与清军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

由于众寡悬殊,清军攻入了滑城。接着,城内的街头巷尾,到处展开了白刃搏斗。起义军在一片火海中顽强地奋战,直至他们生命的最后时刻。在这场惊心动魄的滑城保卫战中,起义军中的女英雄、李文成的妻子张氏表现得十分英勇。她在李文成出走后,不仅参加了保卫滑城的指挥工作,运筹帷幄,而且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白天和起义战士登城防守,夜晚则率兵“潜出烧炮台、劫营,无夜不扰”②。直到滑城被攻破的前一天晚上,张氏还由“数千(起义军)拥护出城,扑卡数次”③。城破时,牛亮臣等人劝其“诡作被难妇女出城。张氏曰:‘城亡与亡,不死者非英雄。’”④于是,她和年仅十二岁的女儿挥刀巷战,击杀多名清兵,力竭后母女俩一同自缢,实践了李文成在反清斗争中的誓言。

李文成和林清领导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天理教起义,虽然历时三个月就失败了,但却极大地打击了清朝的反动统治。

① 《靖逆记》卷3《平定滑县》。

② 蒋湘南:《七经楼文钞》卷5《书滑县平贼事》。

③ 《军录·农运·结社》,嘉庆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那彦成片。

④ 《靖逆记》卷5《李文成》。

(谢选骏指出:马列狗黄俄鬼缺乏历史洞察力,不懂后期帝国的革命都是采取了“神汉建国”的方式——例如第一期中国文明的后期帝国的东汉,出现了太平道黄巾军的神汉建国;第二期中国文明后期帝国满清,出现了白莲天理教、太平天国的神汉建国。这与前期帝国的秦朝西汉与元朝明朝完全不同——他们出现的都是世俗的革命。)



【第四十七章 数学】


在中国数学发展史上,清代是由古典数学向近代数学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数学研究是相当活跃的,就数学家人数和有关专著的数量而言,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代。虽然当时中国数学的整体水平已落后了,与正在兴起和迅速发展的西方近代数学相比差距越来越大,但中国的数学家刻苦钻研和不懈努力,在发掘、整理、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数学,以及消化、吸收和深入研究引进西方数学等方面,仍然取得了不少重要的和具有独创性的成果,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并且逐渐完成了由常量数学到变量数学和由初等数学到高等数学的演变。


第一节 对数的引进


明代末年,由于历法改革的需要,陆续引进了欧氏几何学、三角学和笔算等西方数学。入清之后,这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其中最重要的是由波兰传教士穆尼阁(J.N.Smogolenski,1611—1656)和薛凤祚所介绍的对数方法。薛凤祚(1600—1680),字仪甫,山东益都金岭镇(今属山东淄博)人,与清初著名天文学家和数学家王锡阐有“南王北薛”之称。他早年曾向明代学者魏文魁学习中国传统的天文历算方法。五十多岁时又在南京向穆尼阁学习西方天文学和数学等科学知识。所著《历学会通》于1664 年刊行。

《历学会通》共分正集、续集和外集三部分,主要讲述天文学,此外还有数学、医药学、物理学、水利、火器、兵法等内容。名为“会通”,表明他的目的是想把中法西法融会贯通起来。该书的数学部分主要是传自穆尼阁的《比例对数表》(1653 年),《比例四线新表》和《三角算法》等各一卷。《比例对数表》和《比例四线新表》分别给出了1~20000 的六位对数表和六位三角函数(正弦、余弦、正切、余切)对数表。书中把今天所说的“对数”称为“比例数”或“假数”,并简单解释了把乘除运算化为加减运算的道理。这是对数方法在中国的首次介绍。对数是17 世纪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它有效地简化了繁重的计算工作。在对数、解析几何和微积分这三种当时西方最重要的数学方法中,也只有对数比较及时地传入了中国。《三角算法》所介绍的平面三角和球面三角知识,比《崇祯历书》中有关三角学的内容更丰富一些。如平面三角中包含有正弦定理、余弦定理、正切定理和半角定理等,且多是运用三角函数的对数进行计算。球面三角中,增加了半角公式、半弧公式、达朗贝尔公式和纳皮尔公式等。

明末清初还传入了西方的一些计算工具,如纳皮尔算筹、伽利略比例规、计算尺(尚无游标、滑尺)、筹式计算器和帕斯卡计算器(机械式加法器)等。这些计算工具有些是外国制造的,有些则是国内自行研制的,现今仍收藏在故宫博物院。由于这些计算工具的实际运算效率并不高,远不如珠算,因而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在17 世纪,我国有四算之称,即珠算、笔算、筹算(非指中国古代用算筹进行的筹算)和尺算,后三者都是由西方传入的,但当时主要和普遍使用的仍是珠算。


第二节 梅文鼎的数学工作


明清之际西方数学和天文学的传入,在中国学术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引进与反引进的斗争有时是相当激烈的。当时中国学术界对待引进的西方科技知识的态度,基本上有三种。一种是不分精华与糟粕,一概否定,盲目排斥,如明末冷守中和魏文魁,清初杨光先等。如,杨光先说过:“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①,正是这种愚昧保守思想的典型代表。另一种态度以明末徐光启、李之藻等为代表。他们努力学习西学,在引进西方科技知识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他们对于西方传教士的政治目的缺乏应有的警惕,而对于西方科技知识则过于推崇,无论先进或不先进、适用或不适用,往往是兼收并蓄,一概照搬,缺乏分析和批判的精神。例如徐光启对中国传统数学和西方数学就有不少偏激之词。他认为《几何原本》有“四不必”:不必疑,不必揣,不必试,不必改。而相反地,却把中国古代数学说得一钱不值,“所立诸法芜陋不堪读”②,在《刻同文算指序》中又说“网罗艺业之美,开廓著述之途。虽失十经,如弃敝 矣”。中西数学有不同的传统,各有自己的特色。徐光启的这些思想显然是非常片面的和错误的。此外,清代还有一些人如阮元、戴震等,他们主张“西学东源”说,认为几何学即勾股,代数学来自天元术,西方数学全部来源于中国。这种思想当然与历史事实不符,只能造成阻碍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知识的不良影响。第三种是以梅文鼎和王锡阐为代表,对于中西数学和天文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梅文鼎认为“法有可采何论东西,理所当明何分新旧”,“务集众长以观其会通,毋拘名相而取其精粹”①,虽然他在实践中还有不足之处,但这种有分析,有鉴别,实事求是,洋为中用的科学态度,与对于外来文化盲目排斥或盲目崇拜的两种错误倾向是有根本区别的。

梅文鼎(1633—1721),字定九,号勿庵,安徽宣城(今安徽宣州市)人。毕生研究数学和天文学,著述繁富,约有80 余种之多,被乾嘉学派誉为“(清初)历算第一名家”。康熙帝曾在一次南巡归途中召见梅文鼎,连续三天与他讨论天文学和数学问题,并亲书“绩学参微”四字予以表彰。在数学方面,梅文鼎对于当时的中西数学进行了相当全面的研究,几乎涉及初等数学的各个领域。在梅文鼎之孙梅瑴成编选的《梅氏丛书辑要》中,收集了梅文鼎的数学著作13 种共40 卷,其中包括《笔算》5 卷,《筹算》2 卷,《度算释例》2 卷,《方程论》6 卷,《少广拾遗》1 卷,《勾股举隅》1 卷,《几何通解》1 卷,《方圆幂积说》1 卷,《几何补编》4 卷,《平三角举要》5卷,《弧三角举要》5 卷,《堑堵测量》2 卷,《环中黍尺》5 卷。这些著作对当时已传入中国的算术、几何、代数、三角、比例规、纳皮尔算筹等西方数学知识,作了系统的整理和全面的阐述,并且取得了一些独创性的研究成果,如关于正多面体和半正多面体的研究,关于球体积的计算,关于以投影原理解球面三角问题等。梅文鼎的数学著作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来叙述比较复杂的数学问题,正如阮元所说“其论算之文务在显明,不辞劳拙,往往以平易之语解极难之法,浅近之言达至深之理,使读其书者不待详求而又可晓然”①,这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梅文鼎的数学工作,在有清一代吸收和消化西方数学知识过程中,起了会通中外,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

① 杨光先:《不得已》。

② 徐光启:《勾股义》绪言。

① 梅文鼎:《堑堵测量》卷2。

① 阮元:《畴人传·梅文鼎传》。


第三节 康熙帝与《数理精蕴》


康熙帝(1654—1722)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他对于科学技术也较关心,不仅热心学习新的科技知识,而且亲自参加科学研究和实验,这在封建帝王中可说是绝无仅有的。1712 年他命梅瑴成等编撰《律历渊源》100 卷,于1723 年编成印行。其中数学部分为《数理精蕴》共53 卷,包括上编“立纲明体”5 卷,下编“分条致用”40 卷,数学用表4 种8 卷,这是一部当时中国传统数学和引进的西方数学知识的百科全书,基本上反映了当时国内的数学水平。特别是由于这部书是以康熙帝名义主持编撰和出版的,所以流传很广,影响也较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学习和研究数学必须参考的重要著作。《数理精蕴》是在梅文鼎数学著作、白晋和张诚等进讲的讲稿等基础上编成的,比较全面地叙述了算术、几何、代数、三角等学科的成就。其中较新的内容有对数表的造表方法。关于对数和对数表,《历学会通》已有所介绍,但没有造表方法。《数理精蕴》下编卷三十八“对数比例”阐述的造表法是首先确定lg1=0,lg10=1,lg100=2..然后提出六种方法来计算1~10 之间和10~100 之间各数的对数。《数理精蕴》中另一项新内容是利用未知数列方程和解方程的方法,当时称为“借根方比例”。例如,一九根一六二〇, 方立- =一根=一二,用现代数学式表示,即:x3-9x=1620,x=12。其中应用了加号“+”,减号“-”和等号“=”,这是中国传统数学所没有的。这种方法虽来自西方代数学,但实际上与宋元时的“天元术”很相似,而表示方法有所不同。《数理精蕴》还最早介绍了素数概念,称之为“数根”,并给出了1~100000 的素因数分解表及十万以内的素数表,此外还有1~100000 的十位对数表,间隔为10〃的七位三角函数表等。


第四节 中国传统数学的整理研究和《畴人传》


从康熙帝晚年开始,特别是雍正年间,清政府的内外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此后大约一百余年里,对外实行闭关锁国,对内屡兴文字狱,加强思想控制,乾隆年间又开设四库全书馆,编辑《四库全书》。在这种形势下,引进西方科学技术的工作基本上停止了,不少人开始致力于对中国古籍的辑佚、考证、校勘和注疏,以及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形成了以整理古典文献为主要目标的乾嘉学派。我国的数学研究工作也同样转入了整理古算书和对于已有的中西数学进行深入研究的阶段。

在这一时期,经过戴震、阮元等著名学者的努力,我国早已失传的许多数学著作,如算经十书,宋元数学家秦九韶、杨辉、朱世杰、李冶的主要著作,都陆续通过由《永乐大典》辑录、据私人藏书家所藏珍本抄录等各种途径被发掘出来,整理出版,其中朱世杰《算学启蒙》的刊刻底本还出自朝鲜刻本。这些古典数学专著重新出现后,立即引起不少数学家的重视,并纷纷为之注释校勘和进行深入研究,作出了相当突出的成绩。其中李潢(?—1811)《九章算术细草图说》、《海岛算经细草图说》、《辑古算经考注》、《四元玉鉴细草》和《〈数书九章〉大衍求一术考注》,罗士琳《四元玉鉴细草》等,都有不少独到的见解。张敦仁《求一算术》、骆腾凤《艺游录》、时曰醇《求一术指》、黄宗宪《求一术通解》等,对于大衍求一术(一次同余组)和百鸡问题(不定方程)重新进行了研究和阐发,澄清了古算中陈述不清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黄宗宪还改进了古代的一些算法。乾隆嘉庆时期著名学者焦循(1763—1820)著《加减乘除释》,使用甲、乙、丙、丁等文字代表不同的具体数字,分析《九章算术》、《孙子算经》、《张丘建算经》、《缉古算经》中各种算法的规律,提出了一些有关加减乘除的基本运算律,如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乘法交换律、结合律及分配律,整指数的二项式定理等,向着理论算术的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乾隆嘉庆时代的学者通过整理和研究古代算书的辛勤劳动,使濒于湮没无闻的数学典籍重放光芒,为后世研究古代数学发展史和了解祖国古代数学的辉煌成就,保存了极为宝贵的文献,这是乾嘉学派的重大功绩。但可惜的是,由于社会条件和指导思想的不同,中国乾嘉时期整理和研究古典文献的热潮,并没有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那样对包括数学在内的科学发展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这一时期还有一部重要作品,就是阮元主编,李锐和周治平协助编撰的《畴人传》46 卷(1799 年)。在封建史家编撰的正史中,极少为科学家或技术专家专门立传。《畴人传》则完全是数学家和天文学家的传记,着重表彰他们卓越的科学成就,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件创举。全书收集历代数学家和天文学家二百四十三人,而把西方人士三十七人作为附录,记载了他们的生平事迹和科学成就。在有些人的传记之后,还有简短的评论。《畴人传》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数学和天文学是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其中对一些数学家和天文学家的评价也相当精辟。但书中也有不少内容反映了阮元的封建保守的陈腐观点。《畴人传》编成之后,又有一些人继续这项工作。罗士琳撰《畴人传续编》6 卷(1840 年),论述当时学者的生平和成就,内容比较翔实。华世芳撰《近代畴人著述记》(1884 年),所记很简略。诸可宝撰《畴人传三编》7 卷(1886 年),所收史料和当时社会上的评价也比较可靠。黄钟骏撰《畴人传四编》11 卷和附卷1 卷(1898 年),虽然所收人数较多,但很多人并非是数学家或天文学家,有些著作也早已失传,内容无从查考,因此《四编》的质量远不如前几编。


第五节 方程论


对方程论中高次方程实根个数判定问题的研究,是乾隆嘉庆时期中国数学家的重要成果之一。宋元时代数学家贾宪、秦九韶等,创造和发展了“增乘开方法”,解决了高次方程正实根的求解问题,但是对于该方程是否还有其他的根,方程根与系数之间的关系,则没有进行过探讨。清代数学家李锐、汪莱、焦循经常通信或在一起讨论数学和天文学问题,当时被誉为“谈天三友”。汪莱(1768—1813),字孝婴,号衡斋,安徽歙县人,著作有《衡斋遗书》9 卷和《衡斋算学》7 册。首先提出一个方程可能存在不只一个正根,并通过与李锐的讨论,提出一套“审有无”(即判别方程是否存在正根)的方法。他的结论包括:对于二次方程x2-px+q=0,当≤ 时,方程有正根; > 时,无正根。对于三次方程q (p 2) q (p 2) x - px + q 2 2 3= 0 qp 2p,当≤ · 时,方程有正根,否则无正根。这两个结果与现在3 3判定二次方程与三次方程存在正实根的判别式p2-4q≥0 与4p3-27q≥0 是一致的。汪莱研究了xn-pxm+q=0 类型的高次方程有无正实根的判定方法,上述两种判别式是这种判定方法的特例①。李锐(1769—1817),字尚之,号四香,江苏元和(今苏州市)人,著作有《李氏算学遗书》等。他在与汪莱讨论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汪莱的成果,总结出下列几条规律:设有方程a0xn+a1xn-1+..+an-1x+an=0,则1.方程系数有一次变号时,此方程有一个正根;2.方程系数有二次变号时,此方程可有两个正根;3.方程系数有三次变号时,此方程有三个或一个正根;4.方程系数有四次变号时,此方程可有四个或两个正根。其中2,4这两种情形,方程可能不存在正根,但在李锐《开方说》中不予讨论②。这些结论与现在所谓“笛卡儿符号法则”是一致的。此外,李锐还首次提出了方程的重根问题。他还指出:方程“不可开,是为无数。凡无数必两,无无一数者”①。当时虽然还没有虚根的概念,但他的这一结论为高次方程可能存在虚根(或复数根)和虚根成对的情况,以及方程根的个数问题等代数学基本问题,提供了进一步研究的广阔余地。李锐和汪莱关于高次方程实根个数判定问题的研究成果,虽然在时间上晚于西方,但他们突破了宋元数学的原有范围,开辟了方程理论研究的新方向,特别是他们在中国数学史上最早开创了带有纯理论性质的研究课题,并独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无疑应该给以充分的肯定。

① 汪莱:《衡斋算学》第5 册,第7 册。

② 李锐:《开方说》,见《李氏算学遗书》。

① 李锐·《开方说》,见《李氏算学遗书》。


第六节 初等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


明末《崇祯历书》中已经介绍了三角函数表的编造方法,即所谓六宗、三要和二简法。这种造表法利用普通三角函数关系公式推算,相当繁琐,并且也不能算出任意角的三角函数值。此后陆续有人研究这一问题,但未取得重大突破。清初康熙年间,法国传教士杜德美(P.Jartoux,1668—1720)曾介绍三个无穷级数公式,当时称之为“圆径求周”、“弧背求正弦”和“弧背求正矢”,相当于圆周率π的展开式以及正弦和正矢的幂级数展开式:p = + + + +ìí.üyt3 114 31 34 51 3 54 72 2 222 2 23 . ! ! !· ·· ··. ,sin! ! !! !x x x x xversx x x x= - + - += - + -1 31 51 71 21 416!3 5 72 4 6.,..梅瑴成将其记载在《梅氏丛书辑要》的附录《赤水遗珍》中。这些公式提供了计算任意角度三角函数值的简捷算法,受到当时数学家的欢迎。但由于杜德美没有给出这三个公式的证明,因而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首先对此进行深入研究的是蒙古族数学家和天文学家明安图。明安图,字静庵,蒙古族正白旗人,生年不详,约卒于1763 年。毕生在钦天监从事天文工作,曾任时宪科五官正,晚年升任钦天监监正。他经过30 余年的不懈努力,把中国古代数学与引进的西方数学结合起来,创造了割圆连比例法和级数回求法,终于圆满地证明了上述三个公式,并且推导出另外六个公式,其中较重要的有反正弦和反正矢的幂级数展开式:arcsin! ! !x x x x = + + + + 11 31 351 3 5732 252 2 27 · · ·.,( )! !arc versxx x x x22121 41 26!1 2 38!2222 232 2 24 = + + + +ìí.üyt· · ·. .明安图的数学专著是《割圆密率捷法》4 卷。这部书在他生前未能完成,后由其学生和儿子续成出版(1774 年)。此外,他还曾参加编著《历象考成》、《历象考成后编》和《仪象考成》等重要天文学著作,并曾两次亲赴新疆地区测绘地图,在天文学和地图测绘学等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清代关于无穷级数的研究是一个相当活跃的领域。明安图之后,董祐诚(1791—1823)在《割圆连比例图解》中又采用不同方法得到了关于弧、弦、矢三者关系的四个公式,简化了明安图的结果。项名达(1789—1850)在《象数一原》中,又把这四个公式简化成两个公式。项名达还和戴煦(1805—1860)共同发现了指数为有理数的二项式定理。在《外切密率》中,戴煦首先得到了正切、余切、正割、余割、反正切、反正割等三角函数和反三角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李善兰也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但用的是他所发明的“尖锥术”。徐有壬(1800—1860)的《测圆密率》和《造表简法》,则对于清代数学家关于三角函数展开式的研究成果,作了较为全面的总结。此外,戴煦的《对数简法》和李善兰的《对数探源》,给出了自然对数的幂级数展开式。由此可见,清代数学家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初等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问题。虽然这些成果在时间上大多晚于西方数学家的同类成果,但这都是中国数学家刻苦钻研独立作出的贡献,并且其中用到的数学方法已经有了微积分思想的萌芽,从而为顺利接受解析几何和微积分学等近代数学知识,实现由传统数学向近代数学的演变,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这一时期关于椭圆的研究也有了新进展。项名达的《椭圆求周术》及戴煦为之补作的图解,提出了正确的椭圆周长公式:p a e e e = - - - - 2 11 21 32 41 3 52 4 6 2222 242 22 2 26 p ( )· ·· ·· ·. ,其中为椭圆离心率, , 、分别为椭圆长、短半轴,其所用e e = a b 2 a ba2 22-方法符合椭圆积分法则。并据此推导出圆周率倒数公式:1 121121 32 41 3 52 4 6 222 22 22 2 2 p= - - - - ( )· ·· ·· ·. .项、戴的这项工作是中国数学家关于二次曲线研究的最早的重要成果。


第七节 李善兰的数学工作


李善兰(1811—1882),字壬叔,号秋纫,浙江海宁人,晚清时期的著名数学家、天文学家、翻译家和教育家,我国近代科学的先驱者。自幼爱好数学,青少年时代自学和研读了许多中西数学和天文学典籍。三十岁以后,已有很高的数学造诣,并陆续发表了一些数学和天文学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1852 年,李善兰到上海墨海书馆,与英国汉学家、传教士伟烈亚力(A.Wylie,1815—1887)等人合作,翻译出版了《几何原本》后9 卷,以及《代数学》、《代微积拾级》、《谈天》、《重学》、《植物学》等西方近代科学著作,其中《代微积拾级》是第一部译成中文的解析几何和微积分学著作,为近代科学在我国的引进与传播作出了杰出的贡献。1860 年后,他先后做过江苏巡抚徐有壬以及曾国藩的幕僚,但主要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1868年开始担任北京同文馆算学总教习,直至1882 年辞世。李善兰的学术专著是《则古昔斋算学》(1867 年)13 种24 卷,包括《方圆阐幽》1 卷,《弧矢启秘》2 卷,《对数探源》2 卷,《垛积比类》4 卷,《四元解》2 卷,《麟德术解》3 卷,《椭圆正术解》2 卷,《椭圆新术》1 卷,《椭圆拾遗》3 卷,《火器真诀》1 卷,《对数尖锥变法释》1 卷,《级数回求》1 卷,《天算或问》1 卷,其中记载了他在传统数学领域的主要成就。例如,“尖锥求积术”是李善兰创造的一种独特的数学方法。在《方圆阐幽》中,李善兰首先列出十条预备定理作为推算的基本依据,并且以求圆的面积为例,说明尖锥术的具体应用。这些预备定理的基本思想是:当n≥2 时,Xn 可以用一个平面图形的面积或一条线段的长度来表示。如其第八条命题说明,高为底面积为的尖锥体体积等于,这相当于定积分h ahah nn +1n +1ax dxahnnnoh=++ò1 1.他利用尖锥术得到了圆面积展开式,三角函数和反三角函数展开式以及自然对数展开式等许多很有意义的结果①。李善兰在《垛积比类》中,深入和全面地研究了三角垛、乘方垛、三角自乘垛、三角变垛等求和问题,发现了多种类型的代数恒等式,其中尤其著名的是三角自乘垛求和公式:( ) ( ) ( ), r pppjn p jp rnjp+ - = + -+ = =. . 1 22 12120式中。这一公式现在通称“李善兰恒等式”,章用、华( )!!( ) m m m1 11=-罗庚、图兰·帕尔(匈牙利)等现代数学家都对它进行了新的探讨。李善兰对于数论问题也曾作了不少研究。他在《考数根法》中,独立证明了费马定理,即如果ap-1 能被N 整除,且N 为素数,那末N-1 必能被P 整除。但N-1能被P 整除,仅是N 为素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他指出了这个定理的逆定理不成立,并给出另外几个有关素数的判定方法。

① 李善兰:《方圆阐幽》、《弧矢启秘》、《对数探源》,均见《则古昔斋算学》。第八节其他方面的成就在中国古代传统数学中,关于有限项级数的求和问题,是一个相当有成绩的领域。如宋元时代的垛积招差术,提出了许多种高阶等差级数的求和公式。在清代,又有不少人继续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如康熙时的数学家陈世仁(1676—1722)撰《少广拾遗》,专门讨论垛积术,得到:1 + 3 +5 + + (2n 1) =1 3n(4n 1)1 + 3 +5 + + (2n 1) = n (2n 1)2 2 2 2 23 3 3 3 2 2. ,. ,- -- -等一系列新成果。

中国古代很早就发明了先进的十进位值制记数法。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曾涉及到其他的进位制。例如《易经》的六十四卦,体现了二进制的思想,西汉扬雄《太玄经》的八十一首,体现了三进制的思想。明代朱载堉在进行律管长度换算时实际上应用了九进制。清代数学家汪莱所著《叁两算经》,则是中国数学史上第一次系统探讨非十进制算术的论文。文中论述了二至九进制的理论和算法,列出了二至九进制的乘法表,并讨论了非十进制除法运算有否整数和有限小数商的情形。这是清代数学中一项值得称道的成就。

项名达在《开诸乘方捷术》中,创用逐次逼近法开高次方。他与戴煦所得到的四个递推公式,为高次方程的近似计算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新方法。他在《象数一原》中提出的待定系数法,也是无穷级数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在画法几何方面,我国古代很早就掌握了用富有立体感的平面图形来表现空间物体的绘图技巧。许多建筑图样、绘画和雕刻作品运用了正投影、透视、轴测图等如今属于画法几何的方法。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授时历草》和明代的《营造正式》等都画出了相当准确的二视图。清代康熙时的数学家年希尧(?—1739),对于引进的西方透视画法钻研了三十余年,撰写出我国第一部透视学专著《视学》(1729 年),把我国的制图理论和方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视学》所附图版极其精美,绘制的建筑图样比例准确,层次分明,立体感强,这在中国传统科学著作中是很罕见的。《视学》中论述的透视学原理主要有量点法、双量点法、截距法、仰望透视法、阴影作法等,其中有些内容早于西方画法几何的奠基人法国数学家蒙日。

(谢选骏指出:马列狗黄俄猪崇拜外国祖宗,因此毫无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意识,所以他们胡说“在中国数学发展史上,清代是由古典数学向近代数学的转型时期。”——而在我看来,这应该表述为,“在中国数学发展史上,清代是由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数学向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数学的转型时期。”当然,在满洲畜生的文字狱的牢笼奴役之下,“由于社会条件和指导思想的不同,中国乾嘉时期整理和研究古典文献的热潮,并没有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那样对包括数学在内的科学发展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第四十八章 天文学】


清代是中国天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非常特别的时期。从总体上看,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古代天文学走向衰亡,从一门实用的为社会所需要的科学逐渐变为一种属于古代文化范畴的科学遗产,成为科学史研究的对象;在中国新生长起来的建立在欧洲天文学基础上的天文学,逐渐与国际接轨,成为近代天文学的一部分。这是一个从传统天文学体系缓慢变化为近代天文学体系的时期。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新天文学一改过去为皇家服务的传统,成为推翻旧王朝的思想武器,再往后才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天文学。


第一节 《西洋新法历书》与《时宪历》的颁行


顺治元年(1644)七月,礼部左侍郎李明睿上书,提出“查得明朝旧制,历名大统,今宜另更新名。”显然依照历代改朝换代另立新历的惯例,清政府迫切需要一部新历。此前不久,原在明历局参与编纂《崇祯历书》的德国传教士汤若望曾仔细推算了当年八月的日食,并上书说:“臣于明崇祯二年来京,曾依西洋新法厘定旧历。今将新法所推本年八月初一日日食,京师及各省所见食限分秒并起复方位图象进呈,乞届期遣官测验。”汤若望的做法正好迎合了编制新历的需要。八月初一,清政府派大学士冯铨和汤若望共赴灵台验测,事后冯铨复奏:“用大统术、回回术所推,交食食刻均差,独按西洋新法所推一一吻合”,肯定了汤若望的预测结果,同时也肯定了西洋历法。此后,清廷谕示:“旧法岁久自差,非官生推算之误。新法既密合天行,监局宜学习勿怠玩”,并决定由汤若望主持,按西法推算编制新历。新历完成后,摄政王多尔衮奉旨批准将新历定名《时宪历》,颁行天下。同年十一月,汤若望被任命为钦天监监正,第一次由外国人执掌了钦天监。新法成为清政府的官方历法。

在随后的一两年里,汤若望将原有137 卷的《崇祯历书》删改压缩成103卷,更名为《西洋新法历书》,进呈给清政府。他在上呈新法的奏文中说:“臣创立新法,规制仪象,以测诸曜视行”,“臣阅历寒暑,昼夜审视,著为新历百余卷”,而没有提及明末徐光启和历局中众人的工作。《西洋新法历书》是当时钦天监官生学习新法的基本著作和推算民用历书的理论依据。以《西洋新法历书》为基础,取天聪戊辰(清皇太极天聪二年,1628 年)为历元编制的《时宪历》,在清初除中间五年外,前后行用了八十余年。

罗马教廷和耶稣会派遣传教士来华的根本目的是要不断扩大天主教在中国的影响,以便获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明末清初,天主教在华势力确实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如据毕嘉统计,在1651~1664 的14 年间,新受洗入教者已超过十万人。但是,传教士和教徒们的一些言行触犯了封建统治者的尊严,天主教义也与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不合,同时围绕历法改革的“新旧之争”也一直在继续进行,终于在清政府钦天监引发了一场激烈的斗争。顺治十七年(1660),安徽歙县人官生杨光先向礼部上《正国体呈》,说《时宪历》上有“依西洋新法”五字,是“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只是当时汤若望受宠正深,礼部未予上报。康熙三年(1664)七月,杨光先在鳌拜、苏克萨哈支持下再向礼部呈递《请诛邪教状》,控告汤若望等传造妖书,窥视朝廷机密,内外勾结,教会二十年来收徒百万,布党京省要害之地,图谋不轨等。又附上《摘谬论》和《选择议》,指责号称万年历的历法只编了二百年和“选荣亲王葬期用洪范五行,山向、日月俱犯忌杀”。经清政府会审,结果汤若望与另外七名钦天监官员被判凌迟,五人被判斩首。后因北京接连五日发生地震,按例减刑,只有李祖白等五名钦天监官员处斩。清政府同时任命杨光先为钦天监监正。此后,汤若望于康熙五年(1666)去世,各省传教士被押往广州驱逐出境。

守旧势力的这一次胜利依靠的是政治,而不是天文学本身,并且也不能证明传统天文学优越于西洋新法。杨光先虽被任命为钦天监监正,但他实际上不懂天文学,“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法”,在五次辞职未准,不得已就任后,只好废《时宪历》复用《大统历》。由于《大统历》已经过时,钦天监大统科的人员又未能积极配合,所以采用《大统历》的做法并不行得通,杨光先又不得不起用原回回科历官吴明烜,改用回历方法制历。回回科官员本来就“虚糜廪禄,毫无职司”,对中国民用历法所知甚少,回历本身也已过时,难以担此重任,因而随后几年间出了不少差错。康熙七年(1668)十一月,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上书指责杨光先、吴明烜的历法不合天象,后经验证属实,于是又彻底废除了《大统历》、回回历法,重新起用《时宪历》。康熙八年,鳌拜伏诛,南怀仁再次上告,结果一翻前案,汤若望及被斩五人皆平反赐恤,杨光先则拟斩而因年老赦归。新法与守旧势力的这次较量以守旧势力的失败告终,此后南怀仁渐受宠用。


第二节 钦天监的天文工作


清代钦天监的天文工作仍沿袭旧制。其工作内容主要有三项:1.编算每年行用历书,并译成满蒙文字;2.管理观象台,进行天象观测;3.掌管标准计时工作,并负责为重大活动选择吉日、辨识禁忌等事务。由此可见,当时的天文学仍然是以历法和星占为皇家服务的“应用技术”,并没有将它作为需要发展的科学来对待,穿新鞋又走了老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天文学还有强大的影响,具有汉化欧洲天文学的潜能。

《历象考成》与《历象考成后编》《西洋新法历书》刊行后,成为编制每年时宪历的依据,也成为中国学者学习和研究西方天文学的主要资料之一。但由于《西洋新法历书》实际上出自多人之手,对西洋新法的叙述不够清晰和系统,不少内容隐晦难通,加之时有错讹和图表不符之处,如康熙帝曾研究过它并亲自进行日影测量,发现新法历书中一些数据已不够准确,所以编修一部经中国学者整理、解释并订正错讹的新书是很有必要的。康熙五十年(1711),康熙帝指出:“天文历法,朕素留心,西法大端不误,但分刻度数之间积久不能无差”,要求礼部并钦天监招考天算人才,加强天文实测,准备重新修订《西洋新法历书》。康熙五十三年修书工作开始进行,他又谕示:“今修书宜依古历规模,用今之数目算之”,确定了编修新著的基本原则。此次重修历时九年,于1722年完成《历象考成》42 卷。《历象考成》为《律历渊源》的第一部,分上下两编。上编16 卷名《揆天察纪》,讲天文理论;下编10 卷名《明时正度》,讲计算方法,并附算表16 卷。《历象考成》在理论阐述、数据精度和逻辑结构上比《西洋新法历书》有所进步,如根据实测确定了新的黄赤交角;计算平太阳时和真太阳时的时差,考虑到太阳近地点每年有移动所产生的影响;计算月食时采用了月面方位等。但它总体上采用的仍是西方天文学中的第谷体系,数据也多为第谷所定,这在当时已经落后,并且随着年代的增加,误差也越来越大。

雍正八年(1730)六月,据《历象考成》推算日食,与观测不符,于是钦天监监正明图奏请校修《历象考成》。后由在钦天监供职的传教士戴进贤和徐懋德根据法国天文学家卡西尼的计算方法,重修日躔、月离两表附于书后。但是,这次新编的日躔表和月离表,没有给出关于天文理论和使用方法的说明,难以掌握,以至钦天监内的中国人只有蒙古族天文学家明安图会用,这当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而在乾隆二年(1737)组成以戴进贤、徐懋德为主,由明安图等协办的“增修表解图说”班子,并于乾隆七年编成《历象考成后编》10 卷。后编比前编有较大的进步,如抛弃了过时的小轮体系,应用了开普勒第一定律(椭圆运动定律)和第二定律(面积定律),增补了关于视差、蒙气差的理论与采用了较精确的数据等。但《历象考成后编》应用的开普勒定律中,日地关系是颠倒的,即太阳沿椭圆轨道绕地球运动,而非哥白尼的日心体系,这种颠倒,对于数学计算并没有什么影响。

天文仪器清代观象台比明代有很大的进步,如增加了仪器,改换了刻度等,以适应新的天文理论和天象观测的需要。康熙八年(1669)清政府命南怀仁督造新仪,并于康熙十二年制成六件大型天文仪器,计有赤道经纬仪(用于测量天体的赤经差和赤纬)、黄道经纬仪(测量黄经差和黄纬)、地平经仪[测量地平经度(方位角)]、地平纬仪(又称象限仪,用于测量天体的地平纬度)、纪限仪(测量二天体之间的角距离)与天体仪(即天球仪,相当于古代的浑象,可用于演示或推算天体位置以及出没和中天时刻等)。南怀仁还写成《灵台仪象志》一书,说明上述仪器的原理及使用方法,末附一份全天星表,他也因此而被提升为钦天监监正。康熙五十四年(1715),法国传教士纪利安又造地平经纬仪,并为了安装它而重新调整了观象台上陈列的其他仪器。这件仪器实际上是地平经仪和地平纬仪两仪的组合。清观象台上最后安装的一件大型仪器叫玑衡抚辰仪(用法与赤道经纬仪相同,但可直接测量赤道经纬度),于乾隆九年(1744)由德国传教士戴进贤主持开始制造,乾隆十九年竣工,是八件仪器中最有中国传统风格的一种。玑衡抚辰仪仿照古代浑仪的结构,制作精美,分度刻划准确,而刻度则如其他仪器,为一圆周360 度制。以上八件天文仪器至今仍保存在北京古观象台上。这些仪器总的来说仍旧在古典天文学的框架内。与我国传统的天文仪器相比,其改进之处在于它们在设计制造和安装方面比较精细;采用了西方通行的360 度制和60 进位制;刻度盘上加有游标,提高了读数精度;黄道经纬仪上装设有黄极圈等,另外,纪限仪是过去所没有的。这些古色古香大多带有欧洲风格的天文仪器,并没有装置当时西方已广泛使用的望远镜,所以它们虽可用于一般观测,编制和校验历法,但作为天体研究的工具,则已是远远地落后了。

《仪象考成》、《仪象考成续编》及全天星表乾隆四年(1739),戴进贤奏请增修《灵台仪象志》的星表部分,乾隆九年,钦天监发现黄赤交角比《灵台仪象志》出版时已有显著的变化,因此又奏请清政府重新测算星表,与研制玑衡抚辰仪同时进行,并于乾隆十七年(1752)由戴进贤主持编成《仪象考成》32 卷,1756 年刊行。乾隆曾亲自为之作序,说此事使“天官家诸星纪数之缺者,补之序之,紊者正之”。《仪象考成》首两卷介绍玑衡抚辰仪的性能和用法,后30 卷是星表。其中载录传统星官277 个共1319 颗星,比《灵台仪象志》多16 个星官109 颗星,又增添了传统天文学中没有的星1614 颗,南天极附近23 个星官150 颗星,合计共300 个星官3083 颗星。这是清代发表的又一份全天星表,据研究,它们主要是参照新出版的欧洲星表的数据编撰而成的。

道光二十二年(1842),清政府决定重测星表。这时在钦天监中已无外国传教士,参加工作的全是中国官员,他们于道光二十五年完成了《仪象考成续编》32 卷。续编中收入3240 颗星,与《仪象考成》相比,新增163 颗星,并删减了这次没有观测到的6 颗星。中国天文学家独立测算完成的这一巨著,反映了中国天文学的进步。中国天文学家不仅独立承担了大量的观测工作,并根据新的观测结果对原有星表进行了修订,而且还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例如,他们否定了认为恒星亮暗不同是由于恒星直径大小不同的说法,而以恒星离我们的远近距离来加以解释,并且提出恒星本身的变化也会造成恒星亮度的变化,从而纠正了传教士所传授的关于恒星等方面的错误概念。


第三节 钦天监以外的天文工作


清代钦天监以外的天文学研究工作是十分出色的。中国学者出于实践需要和对天文学的爱好,再加上对洋人把持钦天监的局面总觉得脸上无光,于是一部分人致力于研究和发掘中国古代天文学的精华,希望找回昔日的光荣;一部分人努力学习和掌握西方数学和天文学,借鉴彼方之长,弥补我方之短,以利应用;还有一些学者可说是学擅中西,对于中西天文学的长处与存在的问题都有所阐发,因而在传统天文学与欧洲天文学两个方面都形成了活跃的研究风气,取得了不少在有清一代很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梅文鼎是这一研究的开路先锋。他致力于阐发西学要旨,表彰中学精萃,对传统天文学与欧洲天文学展开了全面的研究。他在《历学骈枝》5 卷,《古今历法通考》58 卷,《明史·历志》等著作中,对于中国传统天文学中的历法沿革、基本原理、计算方法、仪器、图表等,作了全面的论述。尤其是他对《授时历》和《大统历》的深入阐释,例如关于日、月不等速运动对合朔时刻的影响,关于日月交食的计算,用几何方法解释《授时历》求日食和月食食限时刻的原理,接近球面三角学的黄赤坐标换算法,三次差内插公式以及对《大统历》错误数据的校正等,更是常常为人们所称道。梅文鼎对伊斯兰天文学也有所探讨。在《历学骈枝》、《回回历补注》中,他对回回历法五星行度,本轮运行以及西域星表的考算,是研究回回历的重要成果。关于西方天文学,他著有一本学习西法的入门著作《历学疑问》,介绍了西方天文学中的小轮学说和偏心圆理论等。书中提出西法有些内容为中历所无,可添补中法之未备,兼收并取,以使历法更为完善,这本书康熙曾亲加批点。这方面的著作还有《五星管见》、《交食》、《七政》、《恒星纪要》等,对于西方推算日月食和日月五星位置的方法以及星表等,作了较系统的整理和阐述。但他宣扬的西学东源说,如提出西方天文学体系,其本源出自中国古代盖天说等,则是荒谬的,并且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清代乾嘉学派的许多学者,对中国古代天文学也有很深的研究,成果颇多。他们认为通经必须博史,而经书史著中又有十分丰富的天文历法内容,并且历代各家历法中有不少难解之处,这些都是“通经博史”途径上的拦路石,应予充分研究。如李锐校注过汉代三统历、后汉四分历和乾象历,复原了宋代奉元历、占天历。他还根据何承天调日法研究了各家历法的日法、朔余,著有《日法朔余强弱考》。汪曰祯计算出从西周至清初两千五百多年的朔闰时刻,写成《历代长术辑要》10 卷,这部书成为后来研究历史年代学的重要参考文献。这方面的另一项突出成就,是先后由阮元、罗士琳、诸可宝、黄钟骏主编的巨著《畴人传》及其续编。《畴人传》的编写历经百年,前46卷成于嘉庆年间,最后一编竣工于光绪二十四年。该书是一部上至传说时代,下至编书年间著名的数学家、天文学家传记,生平从简,学术成就多录,堪称洋洋大观的天文学史专著。

王锡阐(1628—1682)是众多民间天文学家中的一位佼佼者。他的天文学代表作《晓庵新法》,被收入《四库全书》。他还著有《丁未历稿》、《三辰晷志》、《汉书日食辨》、《字母原始》等,收入《木犀轩丛书》、《晓庵先生文集》中的天文著作还有:《历法表》、《大统历法启蒙》、《历策》、《历说》、《日月左右旋问答》、《五星行度解》、《推步交朔序》、《步交会》、《测日小记序》等。王锡阐是一位既不盲从,也不守旧,很有创见的杰出天文学家。他亲自进行各种天文观测,深入研究中西学说,“考正古法之误而存其是,择取西说之长而去其短”①,并且作出了许多创造性的贡献。例如,他对于汤若望因不懂得平气与定气的区别,不懂周天度数的中西划分方法各有特色等,而对《大统历》妄加评议,提出了批评。他也指出以《西洋新法历书》为代表的西法,并非完全正确无误,如关于日、月视直径的论述,推算日月交食时不加月亮运动的改正数等,都是错误的,在五星的小轮模型和水星、金星公转周期等方面也都存在问题。同时他也指出了《授时历》、《大统历》的一些缺点。而在《晓庵新法》中提出的关于日、月食时初亏和复圆的方位角,金星和水内行星凌日,月掩行星和五星凌犯初终时刻等计算方法,则是他的新成就。此外,撰有《历学会通》,系统介绍欧洲天体运动计算方法的薛凤祚,竭力推崇西学的江永,福建学者游艺等也都对天文学的发展有不少贡献。

王贞仪(1768—1797)是一位有作品传世的民间女天文学家,这在封建社会中是很少见的。她在天文方面做过大量工作,但其天文著作多已失传,仅存《岁差日至辨疑》、《盈缩高卑辨》、《经星辨》、《黄赤二道解》、《地圆论》、《勾股三角解》等,收于《金陵丛书》之《德风亭集》。总的说来,这一时期民间天文学家比钦天监的天文工作面更广,更为活跃,许多成果成为科学史研究的珍贵资料。

① 阮元:《畴人传》卷35。


第四节 近代天文学的萌芽


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创立的日心说和他的不朽名著《天体运行论》,为近代天文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我国早在明末为历法改革而编译的《崇祯历书》中,就已大量引用《天体运行论》中的材料,并把哥白尼列为欧洲四大天文学家之一。但是,当时参与编译工作的耶稣会士并未把哥白尼学说的核心“日心地动说”介绍给中国学者,最早把哥白尼学说介绍到中国来的是波兰传教士穆尼阁,时间大约在清代初年。当时,由于受到耶稣会纪律的约束,穆尼阁还不可能对这种具有革命性的科学理论作全面的和系统的介绍,因而只能私下向中国学者透露其部分内容和要点,而且透露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影响也不大。随着对西方和传统天文学的深入研究,有些学者如梅文鼎、刘湘煃、江永等独立地产生了一些具有近代天文学意义的思想。如江永曾明确指出:“五星皆以日为心,如磁石之引针”①,然而很可惜,这种含有太阳引力思想的看法并没有引起深入的思考。康熙晚年之后,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大规模引进西方科学技术的工作基本上停顿了。但出于编修历法和天象观测等需要,仍不时传入一些西方近代天文学的新成果。如乾隆七年(1742)完成的《历象考成后编》应用了开普勒的椭圆运动定律和面积定律,只不过是传教士们对开普勒定律进行了改造,将地球放在椭圆焦点的位置上,太阳绕地球运动。《皇朝礼仪图式》(1759 年)收录的两件天文仪器、浑天合七政仪及七政仪,则是演示哥白尼太阳系学说的仪器,七政仪还配有钟表机械,可以自动演示地球和行星绕太阳的运动。乾隆二十五年(1760),法国传教士蒋友仁向乾隆皇帝进献《坤舆全图》,在地图周围附有一些涉及天文学内容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在这些附图和文字说明中,肯定了哥白尼学说,并介绍了正确的开普勒定律以及地球为椭圆形等欧洲天文学的最新发展。然而,《坤舆全图》和两件演示太阳系的仪器都被锁进了深宫内院,只有个别的中国学者见到过。又过了三十多年,《坤舆全图》才以《地球图说》为名正式出版,而阮元为该书作序却说“不必喜其新而宗之”。这部最早介绍哥白尼学说的著作,虽使更多的人对哥白尼学说有所了解,但实际上在当时并未产生多大的影响。一直到1859 年李善兰与伟烈亚力译出《谈天》(即英国天文学家赫歇尔的名著《天文学纲要》)之后,哥白尼学说和近代天文学才真正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这已经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情了。

① 江永:《翼梅》卷5。


第五节 气象学的发展


气象观测与气象记录

天气现象与农业生产及许多活动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清政府对于气象观测工作是很重视的,并且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例如,康熙、乾隆时期曾将改进后的雨量器发放至全国各地,要求及时上报雨泽情况。现在第一历史档案馆中还保存有大量各地上报雨情的奏折。清政府还令钦天监和各地气象观测部门逐日观测阴晴和雨雪等天气现象,并将观测结果缮写成《晴雨录》,按月呈报皇帝阅看。有些《晴雨录》已包括阴晴、雨雪、雷电、风向等内容,关于雨雪情况还特别注明下雨和下雪的起止时间和程度,实际上已很接近于现代的气象观测记录簿。此外,对于特殊的天气现象如初雷情况等,钦天监要进行详细观测并以“题本”形式奏呈。保存至今的北京、南京、苏州、杭州等地的大量《晴雨录》以及钦天监题本、各地奏折等气象档案,是研究各地气候变化的重要参考资料。在《清史稿》、《清实录》及各地方志中,还记载有恒寒、恒阴、冰雹、雷震、大雨、大水、少雪、干旱以及飓风等灾害性天气和反常的气候现象,其项目之多、范围之广和记载之详,是以前各代所无法相比的。这些记载经过系统的整理,有助于了解或研究天气情况特别是灾害性天气形成的规律。

气象仪器我国古代已发明多种用于测量雨量、雪量、风向和空气湿度的器具。康熙九年(1670)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又制成两种新的气象仪器。一种称为“验燥湿器”,实际上就是用鹿筋作感湿质的湿度计。其依据可能是英国物理学家胡克提出的用羊肠线测湿的原理。另一种称为“验冷热器”,在U 型管一端有充气的小球,管内有水,当外界温度变化时,球内气体体积发生膨胀或收缩,于是引起U 型管另一侧水位变化,以水位及其升降指示温度及其变化。这实际上是以空气作感温质的早期温度计。据张山来《虞初新志》记载,此后不久,我国青年学者黄履庄也制造出了与此原理相同且结构相仿的“验燥湿器”和“验冷热器”①。

气象谚语与天气预报清代一些从事月令和农事研究的学者,也辑录了不少与预报天气有关的谣谚,这些谣谚是广大劳动人民在生产和生活中长期积累的经验的总结。如继元娄元礼等《田家五行》、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后,乾隆时编纂的《授时通考》、梁章钜撰《农候杂占》等,都收集了很多这方面的内容。此外,在社会上尤其是在星相和医卜等江湖术士手中,还流传着冠以《白猿经》的各种著作。这类著作虽然常常假托诸葛亮或刘伯温的名义,并载有大量封建迷信的内容,被蒙上一层浓厚的神秘色彩,但其中有些关于天气现象的材料,是这些江湖术士出于特定目的进行收集或长期观测的结果,仍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

① 见张潮辑:《虞初新志》卷6《黄履庄小传》。

例如大约成书于清代初年的《白猿献三光图》(略称《三光图》,抄本),主要描述云与天气的关系,共附有云图132 幅。《三光图》序称,按此图所绘云象可“预知风雨之期”,如“东西黑白云来掩日,无风自长,两边会合,主当夜子时有暴风猛雨”,“满天淡白云若鱼鳞,散后日色无光,主有大风七日”,前者可解释为夏季白天两块对流云发展合并后,积雨云体扩大,对流更为强烈,易导致严重的雷雨天气,后者表示卷积云变化很快,多见于气旋或锋面前部,反映上层大气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未来易有大风天气。这类记述是有科学根据的,并且这种图文结合的形式,生动形象,易于掌握,可说是在气象观测和天气预报方法上的一大进步。上海图书馆藏《诸葛武侯白猿经风雨占图说》附有一幅《日火下降旸气上升图》。这幅图以图解形式说明了太阳幅射在空气对流中的作用,并且对于风、云、雷、电、雨等的形成原理和过程,以及水汽上升,成云致雨,润湿地面及渗入地下的水分循环情况,作了较合理的解释,这是我国古代气象理论的一项杰出成就。在其他一些著作中也有不少涉及天气经验的资料,至今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康熙《台湾府志·风信》指出:“清明以后,地气自南而北,则以南风为常风。霜降以后,地气自北而南,则以北风为常风。若反其常,则台飓将作,不可行舟。”

气象理论清代涉及气候和气象知识的著述是相当丰富的,尤其是随着国家疆域的统一,对于边疆地区的气候特点,有了更详细的描写和进一步的认识。如乾隆时期傅恒等纂修的《西域图志》,椿园《西域闻见录》,《西藏志》等,都是著名的地理学著作,同时也载有关于气候知识的丰富内容,其详细和准确程度也是历代同类著作所难以相比的。椿园曾奉使西行,旅居新疆多年,所述皆耳闻目见,如他对西域大风写道:“辟展东之三间房、十三间房、布干台(均在今哈密与吐鲁番地区)皆大风之处。凡风起,皆自西北来,先有声,如地震,瞬时风至,屋顶多被掀去;卵大石子,飞舞满天;千斤之重载车辆,一经吹倒,则所载之物,皆零星吹散,车亦飞去;独行之人畜,有吹去数百里之外者,有竟无踪影者。其风春夏最多,秋冬绝少。”①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清代在气象理论的探讨方面,也有一些新的进展。如清初著名学者和地理学家刘献廷(1648—1695),通过对湖南、广东、江苏、北京等地植物生长情况的研究,不仅肯定了各地区物候现象有南北和东西的差异,而且指出:“今历本亦载七十二候,本之月令,乃七国时中原之气候也。今之中原,已与月令不合,则古今历差为之。今于南北诸方,细考其气候,取其确者,不妨多存几句,传之后世,则天地相应之变迁,可以求其征矣。”②这一段话说明当时所编物候历只是抄袭古代记载,已与实际情况不符,并提出古今气候有变化而未来气候仍将有变化,进而建议多记录一些物候现象以作为未来气候变化研究的依据。他的这些论述及建议是很有创见的。清初天文学家游艺,福建建宁人,曾参考中学西学有关著作一百余种,编著《天经或问》一书,以问答形式回答当时人们有关天文、气象和地理方面的疑难问题。书中《地》卷比较全面地讲解了气象方面的知识,例如对于云、雨、露、霜、雾、雹、雪、霰、风、雷、电、霞、虹、晕、霾等天气现象,大多作了有一定科学依据的解释,其中有些内容来自西学。这部著作曾传入日本,在日本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① 椿园:《西域闻见录》卷2。

②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3。

(谢选骏指出:满洲畜生康熙狗,一声令下,就可以闭关锁国,禁止数学翻译研究、消灭一切科学技术发展——就像他前面猪明皇朝禁止天文学、停止下西洋,和他后面的湖南毛狗泽东发动文革一样大肆破坏一样。所以中国的科学技术无法持续发展,就像中国的城市文明一样无法持续成长。)



【第四十九章 物理学】


清代处于封建社会晚期,在物理学方面,如光学研究及器具制作有一定的成就之外,传统的内容几乎基本停顿。同时,明末清初来华的西方传教士则带来了一些西方近代物理学知识。


第一节 力学比重的测定


康熙初年,西方的一些物质比重常数传入中国,数值较我国历来沿用值准确,因而推动了在我国的重新测定工作。梅瑴成主持测定了赤金、纹银、水银、红铜、白铜、黄铜、钢、生铁、熟铁、高锡、六锡、倭铅、黑铅、白玉、金珀、白玛瑙、红玛瑙、砗磲、青石、白石、红石、象牙、牛角、沉香、白檀、紫檀、花梨、楠木、黄杨、乌木、油、水等三十二种物质的比重,并将测定结果记载在他主持编撰的《增删算法统宗》卷一中。我们若将所测各值根据清代及现今的度量衡加以换算,则可知当时的测定值与今值相当接近。

乾隆年间还进行过各地泉水比重的测定。当时由于北京玉泉的水最轻,故以玉泉水为基准,“曾制银斗较量玉泉之水,每斗重一两”,然后用这一量器去测定其他地方的水的比重。刘岳云在《格物中法》卷二“玉泉记”中记载了此事及各地的水重。

传入中国的西方力学知识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撰著的《新制灵台仪象志》(1674),在第二卷中,介绍了较多的力学知识,包括材料的强度、物质的比重、物体的重心与稳度,简单机械如杠杆、滑轮、螺旋、斜面等的应用及其作用,等等。在第四卷中介绍了“垂线球仪”即单摆的知识,包括单摆的等时性、摆动周期与振幅无关、周期平方与摆线长度成正比等,以及作为用单摆计时的例子,介绍了自由落体的下落距离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书中有些内容引用了伽利略的著述①。

① 参阅严敦杰:《伽利略的工作早期在中国的传布》,载《科学史集刊》第7期(1964)。


第二节 热学


明清两代,有关热学知识的发展并不多。南怀仁在所著《验气图说》(1671)及《新制灵台仪象志》中提到了某些热学方面的内容,如介绍了欧洲十七世纪早期有关空气温度计、以及弦线扭转式吸湿性湿度计的原理、结构和应用等知识②。

② 参阅王冰:《南怀仁介绍的温度计和湿度计试析》,载《自然科学史研究》第5 卷第1 期(1986)。第三节声学有关声学的研究及实验清代较之明代远为逊色,且记述不多。

郑光祖《一斑录》卷三“物理”篇记载了一些有关声学的认识。如空气振动成声及声可以被反射:“空中融气有所震而成声。前有一墙,曲声为勒转,必成应声。若墙外有圈洞,则愈甚。故山多之处,应声百出,其变也。”使用“顺风耳”传声或听声:“顺风耳用铜制,或如喇叭而较大。人以口就之而喊,其声洪大可闻于隔山对江。若以耳就之,所闻亦较朗。”他还写道,“人家墙壁以空甏横砌而成,使口尽向内,则室中所作之声尽收入甏,而贴邻不闻”。这里空甏起了隔声的作用。这与方以智在《物理小识》中的记述相同。另外,他还说到“凡平地数十里外人马大众行声,可探之于地下。法以四五尺大竹通去其节,直埋入地,留尺上出,以耳就之,其声轰轰然”。这种方法与古代的“瓮听”、“地听”一样,都是利用固体传声和气腔共振的原理。

康熙帝对声学亦甚关注。他曾探讨过声音的共振现象,认为“相声相应,自然之至理也”①。他还特别研究过测量声速的问题:“朕以算法较之,雷声不能出百里。其算法依黄钟准尺寸,定一秒之垂线,或长或短或重或轻,皆有一定之加减。先试之铳炮之属,烟起即响,其声益远益迟,得准比例而后算,雷炮之远近即得矣。朕每测量过百里,虽有电而声不至,方知雷声之远近也。”①他的方法是利用单摆(即南怀仁在《新制灵台仪象志》中所介绍的“垂线球仪”)测定时间,先测出从看到烟起至听到炮声的时间间隔,再比较从闪电到雷声的时间间隔,从而推断出声源的距离。

① 《康熙几暇格物编》上册,卷下“同声相应”条。

① 《康熙几暇格物编》,上册,卷上“雷声不过百里”条。


第四节 光学传统的光学研究及记载


清代,卢兆漋、郑光祖等均有关于针孔成像和面镜成像方面的观察和记述②,基本上与沈括的研究和认识类同。

郑光祖《一斑录》卷三写道:“舟上撑篙,篙入水如曲。渔人猎鱼鳖,照所见,不获也,须求之于下乃获。碗中置一钱于底,遥望不克见,注水于碗,令极满,则钱影浮于水面。”我国自古以来虽然有许多关于大气光学现象及其他的记载,其中一些现象与折射密切相关,但总的说来,对折射现象的研究较少。至清代,人们对折射的认识仅止于此。

光学器具的制作我国自制眼镜始于清初,孙云球即是苏州眼镜业的创始人。他先是制造眼镜,后来制成“千里镜”(望远镜),还制造过“存目镜”(放大镜)、“万花镜”、“鸳镜”、“半镜”、“夕阳镜”、“多面镜”、“幻容镜”、“察微镜”(显微镜)、“放大镜”、“夜明镜”等七十种光学仪器和器具,后人誉之为“巧妙不可思议”①。他写成《镜史》,总结制镜经验,在当时“市场依法制造,各处行之”,为中国光学仪器发展史作出过重要贡献,可惜《镜史》已佚失。

黄履庄也研究制作过“千里镜”(望远镜)、“临画镜”、“显微镜”等。值得注意的是制造“瑞光镜”,其“制法大小不等,大者径五六尺,夜以一灯照之,光射数里,其用甚巨。冬月人坐光中,遍体生温,如在太阳之下”②。这大概是属于探照灯一类的装置。

光学著作清代的光学著作,以郑复光的《镜镜詅痴》和邹伯奇的《格术补》为代表作。

郑复光继承中国古代传统的光学知识,同时又吸收明末清初西方传入我国的近代光学知识,加以研究并融会贯通,写成几何光学专著《镜镜詅痴》。该书分四个部分:1.“明原”,阐述光学基本概念、几何光学基本定律;2.“类镜”,论述几种反射镜和折射镜的质料和性能,着重介绍几种方形透镜的特性及光学现象;3.“释圆”,论述圆形透镜的性质,包括凸、凹透镜的成像规律,成像特点,透镜组的成像,及凸、凹透镜之间的量的关系;4.“述作”,阐述十七种光学仪器和器具的制造和使用方法等。其中,“释圆”部分是全书的重点,是郑复光用力最深、成就最大的部分,他建立了单个透镜的“顺三限”和“侧三限”以及透镜组的“距显限”和“变显限”的理论,这是在当时闭关锁国时代,郑复光独自试验和研究建立起来的独特的理论体系。

② 卢兆漋:《天香楼偶得》;郑光祖:《一斑录》卷3“物理”。

① 《吴县志》卷75“列传艺术二”。

② 《虞初新志》卷6“黄履庄小传”。

郑复光还在他的另一著作《费隐与知录》中,讨论了有关针孔成像、冰透镜取火、近视眼、远视眼及眼睛的调节等有关光学方面的一些问题。

邹伯奇对光学理论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格术补》一书中。该书深入讨论了透镜成像原理和成像公式,他得到透镜物距、像(“影”)距和焦距(“日限”)之间的定量关系:“置日限尺寸自乘为实,以物距镜减日限为法除之,得影加远之数”;“或置日限尺寸为实,以物距镜乘之,物距镜减日限除之亦同”;“若先有影距镜数,与物距镜相乘,与物距镜相并为法除之,得此镜之日限”。我们如果以u、v 和f 分别表示物距、像距和焦距,上面三句话用式子可分别表示为fu fv ffuu fvvuv uf2 -= --=+; ; .这三个式子实际上就是透镜成像的高斯公式1 1 1u v f+ = .邹伯奇还讨论了透镜组的焦距、几种折射望远镜和反射望远镜(即伽利略式、开普勒式、格雷高里式、和卡塞格林式望远镜)以及放大镜、显微镜的结构和原理,眼睛和视觉的光学原理等。邹伯奇还是我国照相术的先驱。他曾制成“摄影之器”(实为一种取景器),并用来绘画景物①。之后在此基础上,研究制成了我国第一台照相机。

西方传入的光学知识南怀仁所著《新制灵台仪象志》第四卷,较多涉及光学知识,主要是关于光的折射和色散。该书是最早涉及西方关于折射现象的研究和知识的中文著作,所述基本上是自托勒密之后至十七世纪初以前西方对折射现象的认识。书中所列光在空气—水,水—空气,空气—玻璃,玻璃—空气,水—玻璃及玻璃—水界面上发生折射时的折射角度表(南怀仁称其为“气水差”、“水气差”、“气玻璃差”、“玻璃气差”、“水玻璃差”、“玻璃水差”)的数值有很大的误差,有些还是错误的。他也没有及时地把折射定律介绍到我国①。该书对于棱镜色散和虹霓生成的解释,出自牛顿以前西方对色散的认识,即认为色散是由于透明体的厚度不同而引起的,当然,这种解释是完全错误的②。

① 《邹征君遗书·存稿·摄影之器记》。

① 参阅王冰:《南怀仁〈新制灵台仪象志〉所述之折射》,载《自然科学史研究》第4 卷第2 期(1985)。② 参阅王冰:《明清时期西方近代光学的传入》,载《自然科学史研究》第2 卷第4 期(1983)。


第五节 电和磁


指南针和罗盘广泛应用于航海在清代,指南针更加广泛普遍地被应用于航海。康熙年间,闽浙总督满保奉命巡海,加强台湾等地防卫,曾进呈《西南洋各番针路方向图》。徐葆光出使琉球,他撰写的《中山传信录》卷一“针路”条,即有我国出使海船使用旱针的最早记载。乾隆年间,周煌出使琉球,撰成《琉球国志略》,书中首卷绘有旱罗经图及针路图。

磁屏蔽现象的发现和对磁偏角的观测刘献廷《广阳杂记》有一段记载:“磁石吸铁,隔碍潜通。或问余曰:‘磁石吸铁,何物可以隔之?’犹子阿孺曰:‘惟铁可以隔耳。’其人去复来,曰:‘试之果然。’余曰:‘此何必试,自然之理也。’”①显然当时已了解磁屏蔽现象,但不知其原理,只能用“自然之理”来笼统地加以解释。康熙帝曾对磁偏角进行过观测:“定南针所指,必微有偏向,不能确指正南,且其偏向各处不同,而其偏之多少亦不一定。如京师二十年前测得偏三度,至今偏二度半。各省或偏西或偏东,皆不一。惟盛京地方得正南,今不知改易否也。宋沈括《梦溪笔谈》谓,磁石磨针,必微偏东向。而元周达观《真腊风土记》谓,定南多丁未针。《大观本草注》谓,丙丁皆火位,庚辛受其制,物理相感耳。而推求真南之道,昔人未尝言之。朕曾测量日影,见日至正南影必下垂,以此定是正南真向也。”②清代人们已通过观测知道磁偏角因地因时而异。

① 《广阳杂记》卷1。

② 《康熙几暇格物编》上册,卷上“定南针”条。

(谢选骏指出:马裂鬼子不知满清猪狗在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晨曦中,还在做着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迷梦。)



【第五十章 地理学】


清代的地理学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传统的地理学,另一是西方地理学的传入和吸收。


第一节 传统地理学的进展


明末清初,正是西方近代地理学产生前的酝酿阶段。中国也有类似的酝酿工作,这就是从徐霞客开始的一批主张“经世致用”,研究大自然奥秘的地理学者所做的工作。

清初,顾炎武(1613—1682)把地理学作为经世的工具,用以探求有益于国计民生的方略。他认真考察和研究“山川风俗疾苦利病”,特别是在军事上可能会起重要作用的地理位置,这也是他为反抗清朝统治所作的一种准备。他的著作《肇域志》100 卷,专讲地理沿革、建置、山川、名胜。《天下郡国利病书》120 卷,专论地方利病。此外,还著有《昌平山水记》、《营、平二州地名记》和《日知录》等。

顾祖禹(1631—1692),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经过三十多年的奋斗,写成《读史方舆纪要》130 卷。他写书的目的,有说是“为民族光复之用”①,也有说是“有意为反抗清朝统治的军事行动作参考”①。他本人的行动也证明了这点。康熙十三年(1674)乘三藩之乱,他只身入闽参加耿精忠起事,以图反清复明,但失败了,后又拒绝在清朝做官,直到去世。

刘献廷、孙兰、梁份等人则为“经济天下”而研究地理。刘献廷认为:“学者识古今之成败是非,以开拓其心胸,为他日经济天下之具也。”②他研究《水经注》,完全从当时的民生利病出发来考虑如何加以利用。他说:“西北水道,莫详备于此书。水利之兴,此其粉本也。虽时移世易,迁徙无常,而十犹得其六七..有斯民之志者,不可不熟读而急讲也。”③他对过去的地理著作只讲疆域沿革而不谈天地之故的作法提出批评,并建议在地理著作中增加新的科学内容④。这种思想对促进中国传统地理学的进步和发展是非常宝贵的。

在孙兰的地理学思想中,极力主张地理著作不仅要志其迹,记其事,而且要“说其所以然,又说其所当然,说其未有天地之始与既有天地之后”⑤。即探求自然现象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和发展规律。这与近代地理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可惜在中国由于封建统治的桎梏而未能实现。

①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318 页,中国书店1987 年版。

① 侯仁之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学简史》第75 页,科学出版社1962 年版。② 《广阳杂记》卷4。

③ 《广阳杂记》卷4。

④ 《广阳杂记》卷3。

⑤ 《柳庭舆地隅说》自叙。


第二节 古代地理学文献的考释


清代中期,由于封建统治者加强了对思想、文化的控制,大兴文字狱,使得学术思想沉闷,学术活动走上了脱离实际、脱离生产的道路。不少有名的学者,难以积极探索自然规律,开拓新的科学领域,而只能按照封建皇朝的严格限制,去做一些校注与解释经典的工作,形成了以考据见长的乾嘉地理学派。如在校勘《水经注》上取得突出成就的有全祖望、赵一清和戴震等。他们的著作《全校水经注》、《水经注释》和《殿本水经注》,在学术上都有一定的贡献。但这种研究学问的方向很不利于新学科的发展。清末,杨守敬以毕生精力对《水经注》作疏,写成《水经注疏》。但最后完成书稿的是他的学生熊会贞。

清代,给《禹贡》和《山海经》作注释的人不少,其中以胡渭《禹贡锥指》、毕沅《山海经新校正》、郝懿行《山海经笺疏》最为有名。


第三节 边疆地理和域外地理


清代学者研究边疆地理的目的,在鸦片战争前是为了满足扩大地理视野和管理边疆的需要。比较有名的著作有:杨宾《柳边纪略》,吴桭臣《宁古塔纪略》,西清《黑龙江外记》,椿园氏《西域闻见录》,傅恒《西域同文志》,祁韵士《西域释地》、《西陲总统事略》,徐松《新疆识略》,松筠《西招图略》等。鸦片战争后,由于边患日渐严重,学者们痛感边疆地理知识的不足和外国地理知识的贫乏,于是,为了祖国边防的安全,积极开展了边疆和域外地理的研究。比较有名的著作有:张穆《蒙古游牧记》,姚莹《康輶纪行》、《东槎纪略》,何秋涛《朔方备乘》,黄沛翘《西藏图考》,曹廷杰《东北边防辑要》、《东三省舆地图说》,魏源《海国图志》,徐继畬《瀛环志略》等。姚莹在写《康輶纪行》时特别声明:“喋血饮恨而为此书,冀雪中国之耻。”①黄沛翘写《西藏图考》时也说:“今英吉利占据五印度..是则南界之防,尤今日之急务也。”

① 姚莹:《复光律原书》,载《东溟文后集》第8 卷。

第四节关于水系的专门研究清代还出现了一批专门论述水系分布和状况的著作,如黄宗羲《今水经》,齐召南《水道提纲》,戴震《水地记》,万斯同《昆仑河源考》,徐松《西域水道记》,孙彤《关中水道记》,李诚《云南水道考》,蒋子潇《江西水道考》,纪昀《河源纪略》等。其中以《水道提纲》最有名,全书共28卷,约30 万字,成书于1761 年。齐召南根据康熙《皇舆全览图》并参考大量方志和一些内府秘籍撰写,记载了当时全国实有的山川脉络,都邑城址。每写一条水时,都从源头说起,以主流为纲,其纳受支流为目;写全国水系时,以大河为纲,小河为目。该书记述的水系范围相当广阔,包括北纬18°—56°,东经73°—145°,超过历史上任何水系著作。所记河流数目为《水经注》的四倍,达到5980 条。描述水系的方法和分类体系比前人也有明显的进步。在写法上完全打破行政区划界线而纯以自然水系为准,从上源到河口,顺着河水一泻千里,水系支架历历在目,脉络清晰。记载河流会合点、河曲和峡谷时,不仅注明地名,而且注明经纬度,这种作法为齐召南所首创。第五节方志学清代是方志学大发展的时期。从数量上说,全国现存地方志8100 多种中,清代约有5600 种,占70%①;从种类上说,有一统志,通志,府、州、县志,厅志,卫、所志,土司司所志,合志,乡镇志,识略,山水志,湖堤志,水利志,盐井盐场志,宫殿志,寺观志,祠宇志,陵墓志,风俗志,名胜古迹志等。就方志学理论而言,经过方志学家章学诚等的努力,建立了较为完整系统的方志学理论。

清朝各级政府都很重视编写方志,积极倡导但严加控制。特别是康熙、乾隆、光绪三朝编修最多。从地区上看,北方的河北、河南、山东等省所编志书超过江苏、浙江等地,突破了自宋以来南志多于北志的格局。同时边疆省区也开始修志。政府严加控制修志活动,州、县以上志书几乎全是官修,私人编修的极少。在写法上,清代志书的最大弊端是隐恶扬善,书美不书恶②。清代的《一统志》一共修了三部。第一部是康熙二十四年(1685)开始纂修,乾隆八年(1743)才完成,共342 卷。第二部乾隆二十九年(1764)开始纂修,四十九年(1784)完成,共500 卷。第三部始于嘉庆十六年(1810),道光二十二年(1842)完成,共560 卷。由于第三部的材料截止于嘉庆二十五年,所以通称嘉庆志,即《嘉庆重修一统志》。此志汇载全国各地情况,以省和特别地区为单位立卷,最后附录有外交关系的世界各国。所记地理现象是汇集全国方志的内容,资料非常丰富,超过以前所有一统志,受到人们的重视。

各省通志的写法有两种,一是以府、直隶州为单位,分述各项制度和人物传记;二是以志为纲,再分述各府州县的情况。

所有志书的共同点是都采用志、传、图、表的表达方式,这种基本体例来源于正史,是“志仿史例”的结果。

章学诚提出的方志理论,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方志属地方史,“志属信史”,而不是像他以前的学者那样,一直把方志归入地理类。第二,修方志求其实用,应该“详近略远”。第三,方志的内容分三个部分,“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①。第四,方志的体裁为四体,一是纪,二是传,三是考,四是表和图。第五,修志的方法,“乘二便,尽三长,去五难,除八忌,立四体,归四要”。第六,方志辨体,即分清各种地方志编纂的体例,划清各类方志的内容界限。这些理论观点,现在看来不够全面,特别是把方志纳入史学范畴后,削弱了方志的地理学内容,影响了地理学的发展,这是不足取的。但在当时,他的理论为建立中国方志学奠定了基础,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① 冯尔康:《清史史料学初稿》第120 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 年版。② 刘光禄:《清代编修方志概述》,《文献》1982 年11 辑。

① 章学诚:《文史通义·方志立三书议》。


第六节 旅行家和游记


鸦片战争前,清代的旅行家及其游记中,有不少是相当有名的。如康熙时期的郁永河,“性耽远游,不避阻险”②,多年游历海上。他说过:“探奇揽胜者,毋畏恶趋避,游不险不奇,趣不恶不快。”①这与徐霞客的言行几乎一致。康熙三十六年(1697)春,他被派往台湾征购硫黄,从厦门出发,经金门、澎湖到台湾平安城,再沿西海岸北上至淡水。著有《裨海纪游》(又名《采硫日记》)。

康熙时期的樊守义(1682—1753)是撰写我国第一部欧洲游记的旅行家。他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冬前往欧洲,途经澳门、南洋、葡萄牙、西班牙等地到达意大利,在意大利求学并加入耶稣会。他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三月初回国,五十九年六月十三日抵达广州,九月至热河晋见康熙帝。回国后,樊守义追记旅游经过,写成《身见录》一书②,内容有沿途地名,交通工具,各地气候、物产、人种、商业、城市、港口、宗教、文化教育、建筑、风俗等。

康熙时期最著名的旅行家是图理琛(1667—1740)。康熙五十一年(1712)四月,他奉命赴土尔扈特(在伏尔加河下游,里海北岸的地区)。自北京启程,途经蒙古高原,西伯利亚,乌拉尔山到达目的地。归程除自托博尔斯克,溯额尔齐斯河至塔喇斯科(塔拉),再经托穆斯科(托木斯克)到叶尼塞斯克这段路程与去时不同外,其余均循去路返回。康熙五十四年(1715)三月二十七日回到北京。往返费时近三年,行程达三万五千里。他一路走一路写游记,把沿途山川地势、村落城堡、节气物候、动植物、土产、人种、宗教、生活习俗、户口、驻兵和里程作了翔实的记录,书名为《异域录》。这是我国最早记载俄国地理的重要文献,受到各国学者的重视,先后被译成法、俄、德、英、日、瑞典等多种文本。

乾隆四十八年(1783),福建龙溪人王大海,航海至爪哇,游遍北岸诸港,侨居八年后回国。他把见闻写成《海岛逸志》6 卷,记载爪哇及附近岛屿的山川、形势、物产、名胜、华侨生活、风尚等。

清朝嘉庆年间,另一位航海家谢清高,十八岁随商人航海,遇风暴翻船,被外国商船救起。后随外国商船经商,到过许多地方。十四年后回国,口述海外见闻。大约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由杨炳南笔录成《海录》一书。

② 《裨海纪游》。

① 《裨海纪游》。

② 方豪:《中西交通史》下册,岳麓书社1987 年版。


第七节 《皇舆全览图》和《乾隆内府舆图》


继利玛窦之后,西方地图学在清朝继续传入中国。康熙、乾隆年间,中国政府聘请西方传教士白晋(Joachim Bouvet, 1656— 1730),雷孝思(J.B.Régis,1663—1738)、杜德美(Petrus Jartoux,1668—1720)等十人来中国从事大地测量和绘制地图,并传授这方面的知识,从而引进了西方大地测量学和制图学。这对中国传统测量学和制图学可以说是一次革命,所取得的成果是世界地理学史上的大事。

大约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订立《尼布楚条约》之后,康熙帝看到了精确地图在政治、外交上的巨大作用,于是下决心引进西方先进的测绘制图技术。他下令各大臣推荐专家,购买仪器。当他到全国各地巡视时,命外国专家随行,测定各地的经纬度,为制图作准备。康熙四十七年(1708)以后,全国范围的三角测量和绘制地图工作陆续开始进行①。全部工作由康熙帝主持,大的计划、方针、法规也由他亲自裁定,具体人选、组织机构、工作质量他都过问。在大规模的测绘工作正式开始以前,康熙帝还命传教士先行试点,绘制出北京附近地图。他亲自校勘,比较旧图,确认新图远胜旧图之后,才下令开展大规模的测绘工作。康熙四十七年由各国传教士及中国学者二百余人混编的测量队伍组成②,以传教士为主,分组开赴各地进行三角测量和经纬度测量。实测工作进行了八年才结束,以后又用两年时间整理资料。在杜德美的主持下,完成了有名的《皇舆全览图》。这项工作在当时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比西欧各国要早约一百年。

康熙帝主持的全国地图测绘工作并没有彻底完成,如在新疆西部和西藏部分地区,因有战事等原因而未能实测。因此乾隆年间又继续进行了这一工作,有些地区专门派人实地测绘,有些地区则根据有关地理资料在康熙《皇舆全览图》的基础上向西、向北扩展,并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完成了《乾隆十三排地图》(即《乾隆内府舆图》)。《乾隆内府舆图》图幅比《皇舆全览图》增加了一倍以上,北至北冰洋,南至印度洋,西达红海、地中海和波罗的海,实际上是一幅亚洲大陆全图。

康熙、乾隆年间的地图测绘成果不仅影响了整个清代,还影响到民国初年。在这段时间出版的地图,十之七八都是根据这一成果。

清代在中国流传的西方地理著作,有南怀仁的《坤舆图说》,《坤舆外纪》。蒋友仁(Michel,Benoist 1715—1774)的《坤舆图说稿》(又名《地球图说》),《坤舆全图绘意》等。

① 翁文灏:《清初测绘地图考》,《地学杂志》1930 年第3 期。

② 忍侬:《中国地图作制之研究》,《东方杂志》1917 年第14 卷2 号。

(谢选骏指出:马裂鬼子不知满清猪狗在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晨曦中,还在做着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迷梦。)



【第五十一章 化学】


清代前期,我国的化学仍处于继承传统与学习西方的知识积累阶段,尚未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与此同时,欧洲则处于近代化学的孕育与发轫时期,陆续发现了碳酸气、氢、氮、氧、氯等重要气体和锌、镍、磷、钨等重要元素,并相继建立了化学元素概念,科学的燃烧学说,化学基本定律和原子论。但这些新发现并没有及时传入我国。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英国医生合信著《博物新编》,徐寿和傅兰雅合译《化学鉴原》等出版,中国的化学才开始走上了近代化学的发展道路。


第一节 传统化学工艺的发展


清代康熙、乾隆时期,与化学工艺有关的一些传统手工业技术,如冶金、纺织、陶瓷、造纸、制盐等,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其中有些工艺技术不仅引起欧洲工商界的关注,而且受到一些化学家的重视,对欧洲化学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中国的陶瓷业向来发达,清代时瓷器产品种类繁多,制作精美,工艺手段已完全成熟,盛极一时,并且还创造出许多新的工艺方法。如康熙青花,以多量高岭土配比作胎,釉料采用国产钴料,主要是产于云南的珠明料(钴土矿),其中“正料”含钴(氧化钴)量一般在5~6%①,在1320℃左右的还原气氛中烧成,翠蓝雅洁,清新明快,瓷质坚硬,已达到现代硬质瓷的技术标准。郎窑红,以氧化铜为着色剂,用1300℃以上的高温还原焰烧成,釉光强烈,红艳夺目,对准确控制烧窑内气氛和烧成温度有很严格的要求,烧制工艺难度相当大。康熙时的臧窑还有一项发明,就是将氧化锑加入釉料,使瓷器色谱增加了亮泽的锑黄色,适当调整釉中铁的成分还可得到橙至橙黄各色。此外,康熙五彩,雍正粉彩等釉上彩瓷也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如“粉彩”就是在含铅的彩料中,掺入一种含砷的玻璃料(玻璃白),利用其乳浊作用,产生乳白色的效果。中国精美的瓷器早在唐宋时期就已传入欧洲,为王公贵胄所珍爱。虽然在很长时间内,欧洲人努力研究和仿制中国瓷器,但一直未真正掌握烧制瓷器的方法,如法国在18 世纪初还只能制造含有大量玻璃质且强度很低的软质瓷器。康熙时法国传教士殷弘绪(P.d'Entrecolles)曾在景德镇居住达七年之久。他在两封长篇通信中,将瓷器的选料配方以及釉彩烧制方法等工艺奥秘传至欧洲,并送去了高岭土和瓷石等样品。直到18世纪下半叶,西方的制瓷业才获得了迅速的发展。

中国在金属冶炼方面的创造发明,在18、19 世纪间对于西方的近代化学工艺也曾起过一定的推动作用。如我国早已有之的镍白铜,是冶金技术上的一项杰出贡献。清代康、雍、乾三朝,云南镍白铜的生产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并且引起了西方人士的注意。法国耶稣会士杜赫德(J.B.du Halde)在1735年提到:“最特出的铜是白铜”,“它的色泽和银色没有差别”,“只有中国产有,亦只见于云南一省”①。1775 年和1776 年,英国和瑞典分别对得自东印度公司的中国镍白铜样品进行了化验和研究,但直至1823 年才由英、德两国仿制成功②。又如我国应用金属锌的历史是很早的,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所载升炼倭铅法,则是金属锌冶炼技术的最早记录。英国于1738 年在欧洲率先开始锌的生产。据劳弗《中国伊朗编》所说,相传其提炼锌的方法来自中国,是一位英国学者特意到中国考察后才带回去的。当时,中国的锌锭仍然流行于欧洲,如1745 年有一批金属块由广州运往瑞典,货船在哥德堡附近沉没,后来有一部分金属块被打捞上来,经化验证实是纯度为98.99%的锌。

清代前期的造纸术进入了总结和提高阶段,不仅很好地继承和发展了明代的造纸工艺,在仿制失传古纸方面的成就也很突出,并出现了一些新品种的纸。虽然中国造纸术早已通过阿拉伯传入欧洲,但直到18 世纪,西方国家仍然在继续研究中国的造纸方法。如1754 年有两位北京青年到法国高等学校学习自然科学。返国前,法国经济学家杜尔果(Turgot,1727—1781)请他们帮助了解中国造纸技术的一些细节,希望“把几札准备抽剥纤维的藤类和压榨机一并寄来”,他还提出“据说中国人用米浆来粘纸张..我们想知道如何制造这种纸浆”,“如何把这样大幅(指12×8 尺)的纸页掀起来而不致于破裂”,“请寄一百或二百张最好的纸张前来,纸幅广六尺,宽四尺。如果这种纸张适合雕刻家印板之用,我们有意试制”①等等,说明当时法国学者还没有完全掌握造纸和加工纸的技术,并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中国传统造纸工艺的奥秘。

① 周仁等:《景德镇瓷器的研究》,载《中国古陶瓷研究论文集》,轻工业出版社1983 年版。① 转引自张子高:《中国化学史稿》第114 页,科学出版社1964 年版。② 《中国化学史稿》第115页。

① 转引自潘吉星:《中国造纸技术史稿》,文物出版社1979 年版。


第二节 药物化学


中国古代炼丹术作为原始形式的化学,创始于战国和秦汉时期,在东汉和魏晋南北朝有了很大的发展,唐宋时期形成了高潮,南宋以后逐渐消沉,到了清代则已趋于衰亡。金丹家通过炼丹实践所炼制的丹药,虽然不能点化金银和使人长生不老,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药物学的进展。在清代,炼丹术这方面的成就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如康熙年间师成子著《灵药秘方》(1718年),收录丹药方剂约30 个,并列出灵药10 例。这是一部颇受医家重视的丹药专著,其中有些方剂对治疗外科疮疡有显效,至今仍在临床使用。

清代关于制取乌头碱的记载,是有关药物化学的宝贵资料。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曾转引《白猿经》(约为17 世纪作品,已失传)所载“射■膏”即乌头碱的制法,其大致手续是,取新鲜草乌头一、二斗,洗净,剥去黑皮,捣碎,榨出乌头汁。然后静置令渣滓沉淀,澄取清液置碗中自然蒸发;至碗口出现“黑沙点子,面如结冰,有五色云象”,再放炉内低温烘干,直到下层为稠膏,上层为白如砂糖的结晶。这就是毒性极为强烈的乌头生物碱结晶。含有乌头碱的稠膏即射■膏,毒性亦极强,“此物上箭最快,到身,走数步即死”①。我国古代很早就把“射■”作为军事上和狩猎上常用的箭毒,但其制法多述而不详,赵学敏的引文则是关于制取乌头生物碱的完整记载。在欧洲,德国化学家泽迪内尔(F.Sertüner)于1817 年制得吗啡碱,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发现的生物碱,而提取乌头碱则到19 世纪中叶才实现,要比《白猿经》所载晚了二百多年。乌头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全国各地都有。据考证,古代所说的“堇”,指的就是乌头,“饮鸩止渴”的“鸩”,即乌头酒②。①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正误》,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 年版。

② 朱晟:《我国古代在无机酸、碱和有机酸、生物碱方面的一些成就》,见赵匡华主编《中国古代化学史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年版。


第三节 西方化学知识的引进与应用


明末和清代前期来华的耶稣会士也曾介绍一些西方的化学知识,但其数量与天文、数学、火器、技艺等是无法相比的,并且基本上属于西方古典化学的范畴。其中有关物质理论的内容,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四元素(土、水、气、火)学说,在西方影响很大,而在中国则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在这些化学知识中,对于中国学者来说,无机酸及其性质是一种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际意义的新鲜知识,中国古代炼丹家本来有机会发现盐酸、硫酸、硝酸等重要无机酸,但由于种种原因而失之交臂。明末徐光启曾手录《造强水法》,据现有资料,这是关于制造硝酸的最早记载,其中还提到强水(硝酸)可溶解金属,但不能溶解黄金,如加入盐(生成王水),则可溶解黄金等性质。由于徐氏手稿并未公开发表,知之者甚少,因而也不会有多大影响。此外,方中通《物理小识》以及汤若望等根据德国学者阿格里科拉(G.Agricola,1494—1555)的名著《矿冶全书》译述的《坤舆格致》,都介绍了一些无机酸的性质与制法,但由于当时明朝已近覆亡,兵荒马乱之际,这些科学知识也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这种情形是不足为怪的,遗憾的是在此后经过了漫长的一百多年才又出现了关于无机酸的记载。如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载:“强水,西洋人所造,性最猛烈,能蚀五金。王怡堂先生云,其水至强,五金八石皆能穿漏,惟玻璃可盛。西人造强水之法,药止七味,入罐中熬炼,如今之取露法,旁合以玻璃瓶而封其隙。下以文武火叠次交炼,见有黑气入玻璃管中,水亦随气滴入。黑气尽,药乃成矣。此水性最猛烈,不可服食。西洋凡画洋画,必须镂版于铜上者,先以笔画铜,或山水人物,以此水渍其间一昼夜,其渍处铜自烂,胜于雕刻,高低隐显无不各肖其妙。铜上有不欲烂处先用黄蜡护之,然后再渍。俟一周时,看铜有烂痕,则以水洗去强水,拭净蜡迹,其铜版上画已成,绝胜雕镂,且易而速云。”①赵学敏在这里介绍了硝酸(即强水)的性能和制造方法(蒸馏时出现的黑气应为二氧化氮),以及硝酸在锓制铜版画方面的实际应用,但对于制取硝酸所用的原料则语焉不详。18 世纪中叶,乾隆曾命宫廷画师意大利人郎世宁(G.Castig-lione,1688—1766)等人绘制《武功图》16 幅送往欧洲锓制铜版,亦曾命人将圆明园西洋建筑测绘成图,在国内锓制铜版印刷,说明当时我国已经掌握了制取硝酸并应用于铜版印刷的技术①。此外,赵学敏还介绍了在外科临床上用硝酸治疗痈疽的方法。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中关于氨水的记载也是涉及西方化学药物的一条重要资料。该书将氨水称为“鼻冲水”,明确指出:“鼻冲水,出西洋,舶上带来,不知其制。或云树脂,或云草汁合地溲,露晒而成者。番舶贮以玻璃瓶,紧塞其口,勿使泄气,则药力不减。气甚辛烈,触人脑,非有病不可嗅。岛夷遇头风伤寒等症,不服药,唯以此水瓶口对鼻吸其气,即全身麻颤出汗而愈,虚弱者忌之。宜外用,勿服。治外感风寒等症,嗅之大能发汗。”②“鼻冲水”这一名词现已不用,但从其来源、贮藏方式、气味、性能等方面来判断,可确认为现在人们所熟知的氨水,而其药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则古今已有很大不同。

①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一,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 年版。

① 潘吉星:《我国明清时期关于无机酸的记载》,见赵匡华主编《中国古代化学史研究》。②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一,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 年版。


第四节 化学实验


康熙二十九年(1690)初,康熙帝因身体一度欠佳而想了解一些西洋医药知识,于是命法国耶稣会士白晋、张诚进讲西方医药学,翻译西方医药书籍,并在宫内设立化学实验室,用西法制药。在这个化学实验室内摆放着各式炉灶及银制的制药工具和器皿,不久便制成多种丸散膏丹。康熙帝曾多次亲临观看操作过程,并留下试制成的药剂备用③。但关于这个中国最早的新式化学实验室究竟置备有哪些设备和化学药品,做过什么化学实验以及取得了什么化学成就,至今还缺少深入的研究。此外,康熙帝勤于思考,乐于试验的事例还有很多。如他曾创用熬水征验之法,“朕每遇温泉,即以银碗盛水,隔汤用文火收炼。俟碗水干,观水脚所积,或为礜石,或为硷卤,或为硫黄等,皆判然分晓。且视所积之轻重,而水性之清浊,及浴人之损益,皆可知矣。较之昔人悬虚拟议,辨之于色香味,而究无捉摸者,不实有可据而足凭乎?”①这种熬水法,虽然还比较粗糙,但简便易行,有科学根据,在判断温泉水质和疗效等方面比前人有所进步,从中也体现了康熙所具有的可贵的实验精神。

道光、咸丰年间的丁守存(1812—1886)是一位十分重视并且不怕危险亲自进行化学实验的杰出科学家。道光二十二年(1845),他曾“以洋镪水点药,误伤自目,月余平复”②。他在《自来火铳造法》一文中,着重阐述了雷管及雷银的制法及其亲自进行实验的过程。他的方法是将硝石、白矾(或明矾)和青粉(即青矾)分别提纯,放在玻璃器皿中蒸馏而得到稀硝酸,再将稀硝酸处理后得到较纯的浓硝酸,然后使浓硝酸和纯酒精(乙醇)、纯银相作用,制得雷酸银结晶,并把雷银用作雷管起爆药。从自制硝酸到制得雷银,这是我国早期近代化学史一项难度很大的精密化学操作③。这一实验发生在鸦片战争之后和系统的近代化学知识传入中国之前,因而就更加难能可贵了。

③ 潘吉星:《康熙帝与西洋科学》,《自然科学史研究》1984 年第2 期。① 《康熙几暇格物编·熬水》。

② 丁守存:《编年自记》。

③ 潘吉星:《我国明清时期关于无机酸的记载》,见赵匡华主编《中国古代化学史研究》。

(谢选骏指出:马裂鬼子不知满清猪狗在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晨曦中,还在做着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迷梦。)



【第五十二章 生物学】


生物学在清代基本上仍处于较原始的描述性的知识积累阶段,尚未形成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学科。但是,人们对于动植物形态和分类的认识已有较大发展,同时,在动植物生态学、人体解剖生理学以及遗传育种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取得了新的成就。


第一节 动植物形态知识


关于动植物形态的知识,与以前一样,在清代大都是在药用和农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如,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记载了许多与生物学有关的内容。该书很重视植物的“名”,每种植物凡有别名和土名等都给予记录,而且有些植物就是以形态特点命名的,如龙须藤、刺儿菜、金钱草、胖大海等,至今都还流传于民间。该书对于动植物形态的描述也相当细致和准确。如元宝草,“一茎直上,叶对节生,如元宝向上,或三四层,或五六层”,金莲花“花色金黄,七瓣两层,花心亦黄色,碎蕊,平整有尖,小长狭,环绕其心”,鸬鹚“形如鹅而色黑面红”,“水乡人家多养之以捕鱼”,带鱼“出海中,形如带,头尖尾细”,“无鳞,身有涎,干之作银光色”,①并指出鲛鱼种类很多。此外,对许多贝类动物如田螺、蛤蜊、蚬等的形态习性也都有翔实的描述。

在清代,关于家养动物形态也有不少仔细的观察和深入的研究。如张宗法《三农纪》指出,猪“喙短扁,鼻孔大,耳根急,额平整,腰背长,肷膛小,尾直垂,四踶齐,后乳宽,毛稀者易养。喙长则牙多,不善食”,“耳根软,不易肥,鼻孔小,翻食,首皱,蹄曲,不易壮”,鸭“形有大、小、高、矮,色有黑、白、黄、苍、褐、花等”,“口中五龄者生蛋多,三龄者次之”,鹅“首方目圆,胸宽身长,翅束羽整,喙齐声远者良”。这些都表明猪、鸭、鹅等的外部形态与其生长好坏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家畜家禽饲养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①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 年版。


第二节 生物分类学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中所反映的动植物分类,基本上承袭了李时珍《本草纲目》的分类方法。但作为“拾遗”之作,其中所记动植物的不少种类,还是第一次记载的,如罗汉松、鸡血藤、胖大海、金鸡勒等。汪灏等编著的《广群芳谱》(1708 年),是一部植物学专著,增加和调整了明代王象晋《群芳谱》中植物的种类和类目,并略去了非植物的《鹤鱼谱》等专谱。此书将植物分为谷、桑麻、蔬、茶、花、果、木、竹、卉、药十目,其分类体系是以生活应用为主要标准。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则对植物分类学有更大的贡献。


第三节 吴其浚


《植物名实图考》继《广群芳谱》而出现的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及其姊妹篇《植物名实图考长编》,是具有很高学术价值并产生广泛影响的植物学著作。《植物名实图考》与以前记载有植物知识的农学和医药学著作不同,是一部内容丰富并集中反映植物本身生物学特性的专著。这部著作的特点:一是此书虽采用了许多前人的资料,但并不局限于辑录前人的解释,而主要根据作者自己对各种植物所进行的实地观察和研究。他反对“耳食”,主张“目验”,以求达到实事求是的结果。因此他的描述能清楚地说明各种植物的形态及生态习性,使读者易于辨认植物的种类①。二是此书采用了图文并茂的形式。作者广泛采集植物标本,精绘植株图形,基本上做到每物一图。“其精确者往往可资以鉴定科属”,有些还可考订到“种”②。吴其浚根据实物考证,绘图说明,增补和改正了《本草纲目》中相当不少的阙略和谬误③。书中著录植物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涉及我国19 个省,尤以所记江西、河南、云南、贵州等省的植物最为丰富。其所记植物种类从数量到地理分布都远远超过了历代本草书。三是在植物分类上较前一阶段又迈进了一步。《植物名实图考》记载植物1714 种,分谷、蔬、山草、隰草、石草(包括苔藓)、水草(包括藻)、蔓草、芳草、毒草、群芳(包括寄生于一些木类的担子菌)、果、木等12类。其分类原则主要是以植物的形态(如草、木、蔓),生境(如山、石、隰、水),性味(芳、毒),用途(如谷、蔬、果)等为依据。这种按植物形态分类的特点,不仅表明早期植物学曾经历了以实用为主这个阶段,而且也反映植物学是经由农学和医药学的附庸而逐步走向独立发展的阶段。经过这一阶段以后,才有植物形态、生理、遗传等学科的迅速发展。因此,可以说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在开创中国近代植物学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另一部著作《植物名实图考长编》,成书于《植物名实图考》之前,共记载植物838 种,其分类除没有“群芳”一类外,基本上与《植物名实图考》相同,但次序不完全相同。此书是全面辑录历代古书中有关各种植物的资料,重点收载各种植物的形态描述,生长习性,用途等,以及历代专谱,如《芍药谱》、《牡丹谱》、《荔枝谱》、《打枣谱》、《蚕书》等等。这些专谱各有特点,都是珍贵的生物学文献。

① 参见刘昌芝:《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在植物学史上的地位及其科学思想》,载张履鹏等编《吴其浚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年版。

② [德]E·毕施奈德著,石声汉译:《中国植物学文献评论》,商务印书馆1957 年重印本。③ 参见刘昌芝:《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在植物学史上的地位及其科学思想》,载张履鹏等编《吴其浚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年版。


第四节 植物生态学


清代学者对植物与环境的关系也有了较多的认识。赵学敏在《本草纲目拾遗》中写道:苦草“生湖泽中”,水杨柳“生溪涧水旁”,翠羽草“性最喜阴湿”,神仙对坐草“山中道旁皆有之”等等①。以上列举的植物,有的适合在水中或水旁生长,有的适合在陆地上生长,有的喜阴,有的喜阳,不同植物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是不同的。在植物生态学上,性喜阴湿的植物(如翠羽草)称为阴生植物;性喜阳光的植物(如神仙对坐草)称为阳生植物。陈淏子(1612—?)通过花木栽培实践,对于植物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作了深入研究。他在《花镜》(1688)中指出:“花之喜阳者,引东旭而纳西晖;花之喜阴者,植北囿而领南薰”,“凡植之而荣者,即纪其何以荣;植之而瘁者,必究其何以瘁。宜阴、宜阳、喜燥、喜隰、当瘠、当肥,无一不顺其性情,而朝夕体验之。”①《花镜》记载了陈淏子在园艺方面的许多宝贵经验,是我国古代园艺学的一份重要文献。

①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人民卫生出版社1983 年版。

① 阵淏子:《花镜》,农业出版社1963 年版。


第五节 植物生理学


清代学者对于水在植物生命活动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一些矿物质作为肥料促进植株繁茂生长的作用,已有进一步的认识,并将之运用于农艺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花镜》指出移栽花木“若大树,趁春初未发芽时,或霜降后,根旁宽深掘开,斜将钻心钉地根截去,惟留四边乱根,转成圆垛,仍覆土筑实,不但移栽便,而结实亦肥大。”②这里说的是要把较大果树的一侧钻心钉地根截去,促进靠近茎干的支根和侧根发育,而使水分和养料的吸收逐步过渡到“四边乱根”来完成,加上移栽选在春初未发芽或秋后落叶时,树冠蒸发水分最小,这样就保持了水分平衡,因而更易于成活。《花镜》所载凤尾蕉“冬亦不凋,如少萎黄,即以铁烧红钉其木上,则依然生活。平常不浇壅,惟以生铁屑和泥壅之自茂,且能生子,分种易活”。铁元素是形成叶绿素的必要条件之一,植物缺铁,叶片就会变为黄色。上述用铁治疗萎黄的方法是十分正确的。该书又记载种牡丹时“冬日以钟乳粉(碳酸钙)和硫磺少许,置根下有益”,“凡花欲催其早放,以硫磺水灌其根,便隔宿即开”①。汪灏《广群芳谱》亦载牡丹“常在八九月时,隔二年一次取角屑、硫磺,碾如面,拌细土粉,挑动花根,壅入土一寸,外用土培约高二三寸,地气既暖,入春渐有花蕾”,“冬至日研钟乳粉和硫磺少许,置根下土中,不茂者亦茂”。表明人们已从实践中了解到铁、硫、钙等都是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元素。现代生理学已证明,硫直接参与含硫的维生素以及辅酶A的代谢作用,因此,硫对植物的生命活动是很重要的。钙是构成细胞壁的一种元素,细胞壁的胞间层就是由果胶钙组成的。如果缺钙,植物生长会受到抑制,严重时根头茎端甚至会溃烂坏死②。由此可见,古人用硫磺、钙粉等促进开花和使果木生长繁茂是很有道理的。

② 陈淏子:《花镜》“移花转垛法”,农业出版社1963 年版。

① 陈淏子:《花镜》“变花催花法”。

② 苟萃华等著:《中国古代生物学史》,第104—105 页,科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六节对动植物生长习性的观察与研究关于植物的开花习性,清代学者不乏生动形象的记录。如陈淏子指出,向日葵“每干顶上只一花,黄瓣大心,其形如盘,随太阳回转,如日东升则花朝东,日中天则花直朝上,日西沉则花朝西”③,对向日葵向光性的观察完全正确。他在《花镜》中还谈到嫁接时“树以皮行汁,斜断相交则生”④。这种解释符合砧木和接穗是通过两者木质部和韧皮部的营养输送达到嫁接成活的。说明他对嫁接生理已有较深的认识。陈淏子又说:“如以本色树接本色,惟以花之佳,果之美者接,自不待言矣。若以他木接,必须其类相似者方可。”①明确提出了品种间嫁接时,远缘种类在同科或同属间都可互接的原则,并且已注意到植物间亲和力与嫁接成活的关系。

关于动物的生态习性,这一时期也有很多有价值的见解。如康熙帝在《鸟舌》一文中谈到啄木鸟时说:“惟啄木之舌,其根通于脑后,其尖逾引逾伸,长出于咮寸余,树中虫蠹虽潜藏穴隙,皆伸其舌钩取之。又有一种蛇头鸟,其颈项甚长,其舌亦如啄木,每为鹰鹞击擒,辄伸其舌以刺,鹰鹞负痛,力一少纵,则逸而逝矣。”②这段话明确指出了啄木鸟的鸟舌适宜在树中觅食,蛇头鸟的鸟舌适宜对天敌的防卫,注意到了动物的形态构造与环境的适应关系。

这一时期对于海洋动物生活习性的观察和认识更为深入。如有些文献记载比目鱼“身扁,喜贴沙上”③;旗鱼“鼻头一刺,长二三尺”,“水面驱鱼如飞”,有时“船为所制”;飞藉鱼“两翼尚存,渔人伺夜深时,悬灯以待,乃结阵飞入舟中”,甚至“舟力不胜,灭灯以避”④,利用飞鱼的趋光性,用灯光诱捕。此外,对于海鱼的生育方式,也有较多的发现。如古代已经知道鲨鱼的胎生现象,而清代郁永河的记载则更为明确:“鲨鱼一尾,重四五斤”,“庖人将剖鱼,一鲨从腹中跌出,剖之更得六头。以投水中,皆游去。始信鲨胎生。”①又“■鱼放卵,雄者为雌者放卵口中,卵不分散,故类繁”②。毫无疑问,只有通过长期的观察和从事渔业生产活动,才能发现■鱼口中孵卵的奇特现象。渔民为了指导水产捕捞,了解鱼类回游规律和掌握各种水产的汛期是很重要的。据《广东新语》载,“凡河豚以三月从咸海入者可食,以冬十一、十二月从淡江出者不可食”③,说明当时已掌握了河豚的生活习性及适宜的捕捞时间。

③ 陈淏子:《花镜》“花草类考”。

④ 陈淏子:《花镜》“接换神奇法”。

① 陈淏子:《花镜》“接换神奇法”。

② 《康熙几暇格物编》。

③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22。

④ 《台海使槎录》卷3。

① 郁永河:《采硫日记》卷上。

②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22。

③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23。


第七节 遗传育种


中国古代已经有了丰富的遗传育种经验,到了清代,人们更加有意识地利用生物普遍存在的遗传变异,实行人工选择,从而培养出各种优良品种。关于选择在育种工作中的重要性,已受到人们普遍的重视。如陈淏子在谈到种桃时说:“取佳种熟桃,连肉埋粪土中,尖头向上”④,强调实生繁殖,必须选择佳种,播种时尖头向上,才易发芽。《花镜》共记载了牡丹131 个品种,芍药88 个品种,兰花35 个品种,菊花152 个品种,莲花22 个品种,荔枝75 个品种等,还描述了金鱼的许多品种,显示了我国古代选育植物和动物品种方面的突出成就。从中也可以看出,在人工选择过程中,生物类型可以发生很大的变化。赵学敏更明确地提出:“物生既久,则种类愈繁”,对于生物界的演变和物种的变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体验,并且举例说:“如石斛,一也。今产霍山者,则形小而味甘。白术,一也。今出于潜者,则根斑而力大。此皆近所变产。”①清代在选择育种方面,还应用了单株选择法。据《康熙几暇格物编》记载,康熙年间乌剌地区的人曾发现“树孔中忽生白粟一科”,后用这棵白粟播种,结果“生生不已,遂盈亩顷。味既甘美,性复柔和”。从而培育出高产的优良品种。后来,康熙命人在山庄里试验,果然发现这种白粟的茎、叶、穗都比他种大一倍,而且成熟快,这种单株选择育种的成功,对康熙帝有很大启发,正如他所说:“想上古之各种嘉谷,或先无而后有者概如此。”②此后,康熙帝又应用这种单株选择法,选育成功了一种早熟、高产、“气香而味腴”的水稻优良品种“御稻”,并“从此生生不已,岁取千百”,“内膳所进,皆此米也”③。

④ 陈淏子:《花镜》“下种及时法”。

①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

② 《康熙几暇格物编》。

③ 《康熙几暇格物编》。


第八节 人体解剖生理学


清代在人体解剖生理学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如康熙帝为了了解西方有关人体结构及各器官功能方面的知识,曾令传教士白晋和巴多明进讲人体解剖生理学。白晋和巴多明根据英国医生和实验生理学家哈维的血液循环理论,以及法国解剖学家韦尔内(G.J.du Verney,1648—1730)、丹麦解剖学家巴特兰(T. Bartholin,1616—1680)、法国医生戴尼(Dienis)等人的著作,编译出一部关于人体解剖生理学的满文讲义,并附有多幅插图①。康熙帝在听过白晋和巴多明进讲的解剖学及阅读了这二人进呈的十几条解剖学原理和附图后,命将这些讲义及插图整理缮写,并译成汉文,各装订成册,录写副本。白晋和巴多明编写的讲义,反映了西方人体解剖生理学方面较新的成果,但遗憾的是,这部讲义并未公诸于世,只限宫廷有关人员参阅,未能产生更广泛的影响。现在可在丹麦哥本哈根皇家图书馆,伦敦英国图书馆,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等处见到的满文本《周身血脉图》及其复制件,可能就是当时白晋、巴多明所编讲义的部分内容。

康熙二十八年(1689),西藏刊印了桑杰加措编著的《蓝琉璃》,这是藏医名著《四部医典》的注释本。康熙四十三年(1704)又由名画师绘制成医用彩色挂图79 幅,其中有神经血管和五脏六腑解剖分图及人胚发育图等。在《蓝琉璃》和人体解剖脏腑彩图中所描述或描绘的人体结构,如动脉、静脉等血液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及各器官等,都大体上与实际相符,所述胚胎发育过程要经历的鱼期、龟期和猪期,也很生动形象,这些都反映了藏族医学在人体解剖生理学上的杰出成就②。

清代著名医学家王清任(1768—1831)曾先后在滦州、北京、奉天(今辽宁沈阳)等地观察尸体,研究人体内脏结构,著有《医林改错》2 卷。书中重新绘制出人体脏腑图,并补充和订正了前人研究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例如,他正确地区分了胸腔和腹腔,指出只有心脏和肺脏在横膈膜之上,其余的内脏器官都在横膈膜之下。他首次观察到肺管及其逐级分枝,这相当于现代所说的气管、支气管及细支气管。对于神经系统,王清任再次强调脑是智慧的中枢,即“灵机记性,不在心在脑”,正确地理解了思维记忆与脑的关系,并且在尸体解剖和动物实验的基础上,肯定了听觉、视觉、嗅觉都“归于脑”等。在心血管方面,他了解到动脉和静脉的分布及其与心脏的联系,特别是对颈动脉、主动脉、肱动脉及肾动脉的位置和形态描绘更接近实际。王清任的这些新发现和新成就,是对中国古代人体解剖生理学和医学发展的杰出贡献。

① 潘吉星:《康熙帝与西洋科学》,见《自然科学史研究》1984 年第2 期。② 赵璞珊:《中国古代医学》,中华书局1983 年版;强巴赤烈等:《胚胎学简史及藏医对胚胎学的贡献》,载《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

(谢选骏指出:马裂鬼子不知满清猪狗在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晨曦中,还在做着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迷梦。)



【第五十三章 医药学】


清代初年,社会生产力得到一定的发展,医药学也有一些相应的进步。

但是清代对内高压、对外闭关锁国的政策严重束缚了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尊经复古之风盛行,繁琐考据之学兴起,学术研究也多囿于引经据典和脱离客观实际的境地。在这种比较浓厚的思想倾向制约下,医学科学技术创新求实之研究渐趋低落,保守崇古的思想日益占有重要地位,使清代中期以后医药学发展趋于缓慢,在一些领域甚至只有普及而看不到有什么提高。


第一节 本草学的发展特点


清代成书的本草学著作甚多,按其特点约可分为三类:一是普及类著作以《本草备要》、《本草从新》为代表。《本草备要》是医药爱好者汪昂编撰的。他鉴于“乡间市井,稍能诵《药性》(即《药性赋》)读《回春》(即《万病回春》)者,辄尔悬壶,草菅人命,恬不为怪”①,选辑《本草纲目》中460 种较常用药物,由博返约,以为初学者参考掌握。《本草从新》作者是藏书世家出身的吴仪洛,他精读有关医药书籍,历四十年,考订补充《本草备要》而撰成,收载药物增至720 种。以上两书流传甚广,影响深远。第二类为富有学术价值的药物学著作,如: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与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等。赵学敏(1719—1805),字恕轩,钱塘(今杭州)人,好学博览,刻苦钻研,对医药知识尤为精通。他深知李时珍《本草纲目》乃一代杰作,但并非包罗无遗,完美无疵,于是决心拾其所遗,历四十年,阅六百种文献,访二百多人,编成此书,名为《本草纲目拾遗》。该书收药716 种,颇多民间和外来药之记述,如鸦胆子治疗阿米巴痢疾,金鸡勒(奎宁原植物)治疗疟疾等等,在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地位。吴其浚在著成《植物名实图考长编》的基础上,又经七年努力,撰成《植物名实图考》38 卷,收载植物1714 种,附写生植物图1500 余幅。其分类、名称、产地、品种、形态、性味、功用等,对前人的失误颇多论辨,所涉药用价值之叙述,以及错误之改正等,均在学术界有着较大的影响。第三类是以食物治疗疾病的食疗本草著作。如:沈李龙的《食物本草会纂》、王孟英的《随息居饮食谱》、费伯雄的《费氏食养三种》等十余种。这些著作在“食治不愈然后命药”的思想指导下,对普及和发展我国传统的药膳,即用食物之有药效者进行疾病治疗的方法,作出了重要贡献。

① 汪昂:《本草备要·自序》,商务印书馆1955 年铅印本。


第二节 王清任对人体解剖学


研究的卓越成就

中国医学的发展

由于理论上若干因素的制约,不甚重视人体组织解剖之深入研究,因而给人的印象是该学科在秦汉之后趋于衰落。王清任医术名噪京师,所设药铺名“知一堂”。他深切感受到认识人体对发展医学的重要意义,强调:“治病不明脏腑,何异于盲子夜行”,“著书不明脏腑,岂不是痴人说梦”①,抱着“非欲后人知我,亦不避后人罪我,为愿医林中人,一见此图胸中雪亮,眼底光明,临症有所遵循,不致南辕北辙,出言含混,病或少失,是吾之厚望”的态度,恭身于滦州稻地镇解剖观察疫死儿童尸体三十余具,还千方百计赴刑场观察处死男女犯人的尸体,并参照动物解剖和亲自查访刽子手对人体解剖的了解经验,先后历时四十二年,终于将所了解的人体内脏之解剖知识,特别对照古人之有错误者,一一绘成人体各内脏之解剖图,并以文字予以论证。这部著作名曰《医林改错》(1830),共两卷。他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中尚有不实不尽之处,后人倘遇机会亲见脏腑,精察增补,抑又幸矣。”我国现代解剖学家侯宝璋教授给予王清任有关人体解剖学贡献以很高评价②。梁启超也高度赞扬王清任“诚中国医界极大胆之革命论者”。王清任除在人体解剖上作出杰出贡献外,他在医学治疗学上也颇富声誉,他的活血化瘀论和血府逐瘀汤是现代治疗冠心病等的重要理论和药物。① 王清任:《医林改错·自序》。

② 侯宝璋:《中国解剖史》,载《医学史与保健组织》,1957 年1 期。第三节温病、传染病治疗技术的提高古代之伤寒,明清时期的温病,其所研究的主要内容均为传染病、流行病。清代以来,由于人口增加,城市人口集中、城乡以及海内外经济交流日趋频繁,特别在江苏、浙江一带,传染病滋生、蔓延和暴发相当普遍。而长期沿用的伤寒学说则难以解决大量发生的传染病问题。温病学说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在医学家寻求新方法新理论的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并逐渐为医界所接受。此期在温病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一般比较公认者有清代温病四大家,即叶天士、薛生白、吴鞠通、王孟英。

叶天士(1667—1746),名桂,号香岩,苏州人,世医出身,先后拜师17 人,吸取众师之长,革除株守“伤寒”以治传染病的学风,创造性提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的理论体系,立“卫、气、营、血”辨证施治纲领,用以辨别传染病发病的深浅部位和不同病期的不同治疗步骤和方法。他为了诊断和鉴别更为确切,进一步发展和创造了辨舌、验齿、观察白 和粘膜斑等方法,提出传染病四大治疗原则:平凉解表、甘寒养阴、清热解毒、滋阴救液,以及许多治疗方剂。叶氏在传染病猖獗之时,终日忙于诊务,治疗了大量病人,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但他无暇著书立说,只有平日教育生徒的口传心授。故其学说和理论经验,由门人记录整理而编成《温热论》,并成为清代温病学的奠基性著作。署名叶氏的著作还有《临证指南医案》、《叶案存真》等,也都是弟子们所辑。叶天士医德高尚,不但常为贫病者施医赠药,且告诫生徒家人“医可为而不可为,必天资与学力相济而后应世,不然鲜有不杀人者”。

薛生白(1681—1770),名雪,江苏吴县人,居苏州,多才多艺,且精于医学,善于治疗湿热等传染性疾病,医名齐天士,学术上每不服叶天士,故命其宅为“扫叶山庄”,号为扫叶山人。在治疗传染病的学理上提倡:“湿热之病,不独与伤寒不同,且与温病大异。”撰有《湿热条辨》等,特别是为肠道传染病等的治疗创立了新的途径。

吴鞠通(1758—1836),名塘,江苏淮阴人,先习儒后攻读医学,在治疗传染病方面颇多借鉴汉代张仲景、明吴又可和当代温病大家叶天士的学说和经验,创立了广为后世医学家所遵循的三焦辨证学说,撰有《温病条辨》一书,以论述其学说理论和临床治疗经验。三焦辨证,与张仲景的六经辨证,叶天士的卫、气、营、血辨证,都为治疗传染病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这三种学说虽然在立论和对传染病的认识上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其共同对象却是基本一致的。吴氏三焦辨证理论指导下所创立的治疗原则和方法,处方和用药,对后世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王孟英(1808—1866?),名士雄,浙江海宁人,先后在杭州、上海等地行医,以擅治肠道传染病等闻名遐迩。他在学术上十分重视以《内经》、《伤寒论》理论为经,以叶天士、薛生白之温病学说为纬,编撰成《温热经纬》(1852)一书。此外,还有《霍乱论》及《王氏医案》等著作。

上述四大家,在我国温病学说和丰富传染病治疗方法及技术方面取得了新的成就。与此同时,我国医学家如:郭志邃撰《痧胀玉衡》(1675 年),余师愚撰《疫疹一得》(1794 年),雷丰撰《时病论》(1882 年)等,均对我国传染病、流行病的防治作出了贡献。此外,还有卢之颐《痎疟论疏》、孔毓礼《痢疾论》、徐子默《吊脚痧方论》、郑奋扬《鼠疫约篇》、梁希曾《疠科全书》、肖晓亭《(麻)疯门全书》、张绍修《时疫白喉捷要》、陈耕道《疫痧草》、以及清代多次刻印的陈司成《霉疮秘录》(1632 年)等,对疟疾、痢疾、霍乱、鼠疫、麻风、白喉、猩红热、梅毒等传染病更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经验总结。人痘接种法预防天花在全国推广和应用,以及其技术的改进和提高,也都是在清代完成的。加之1805 年引进英人在我国人痘接种术基础上改进发明的牛痘接种术,使我国在传染病防治方面达到较为先进的水平。


第四节 外科学的发展与保守倾向


清代特别是后期,在外科学的发展上虽然时有激进与保守思想之间的学术争鸣,但终因社会诸种因素的严重制约,外科医疗上的保守思想逐渐占了上风。申斗垣,是一位比较激进的外科医师,他对华佗剖腹手术未能流传深表惋惜,并力求自己能启外科之玄妙,并以外科病手术治疗每获奇效而闻名。撰有《外科启玄》(1604 年)一书,倡导“以利刀去之”或“以利刀割去,银烙匙烧红一烙止血”等外科手术,切除筋瘤和血瘤。他虽生于晚明,但其书对清代外科之发展多所影响。祁坤,通儒,知诸子百家,尤精医,擅外科,曾召任太医院御医,擢太医院院判。他认为,外科诸症,其本必根于内,治外难于治内,而医多重内轻外,乃殚精采掇,广收古今名贤之确论,撰《外科大成》(1665 年)一书,名闻于时。后来官修的《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多取材于此书。王洪绪以反对外科手术,主张保守治疗而获得当时十分广泛的信誉。其著作《外科证治全生集》在二百多年间创造了连印50 多次的高纪录,也足见其影响之大。王洪绪,名维德,江苏吴县人,得承家学,精通医道,尤擅外科疮疡,行医四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在诊断和确定治疗原则上,强调“痈乃阳实之症,气血热而毒滞;疽乃阴虚之症,气血寒而毒凝”,所创阳和汤治疗疽症,每获良效。临床强调“以消为贵,以托为畏”①。但他否定外科手术,甚至攻击陈实功等主张手术治疗的外科学家“尽属刽徒”。更有甚者,他不但反对手术切开脓肿引流,对有引流祛腐排脓作用的丹药也一概反对,公然主张药助自溃。这不但会延误治疗时机,而且会增加病人的痛苦。然而由于病人多畏惧外科刀针,其法仍为大多数病家所乐于接受。王氏自誉“用药从无一误”②,故称其著作为《外科证治全生集》(1740)。继王氏之后的清代外科,虽然有对其保守思想持批评意见者,但其保守思潮越来越占着重要地位。

① 王洪绪:《外科证治全生集》,人民卫生出版社1956 年版。

② 王洪绪:《外科证治全生集》,人民卫生出版社1956 年版。


第五节 针灸、外治与气功的发展


清代医学发展的一个特点,即在整个封建礼教制约下,重视汤药内服,而对针刺艾灸和外治比较轻视。特别清太医院废止针灸一科,使针灸的发展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此期间,虽然有大批针灸著作出现,但其内容多属歌诀普及为主,少有新的进步和医疗技术的改进。1822 年,清王朝竟以“针刺火灸,究非奉君之宜”为由,明令太医院针灸科永远停止。加之西方来华的殖民主义者为宗派利益所驱,宣传针灸为“致死之针”,“医疗上的折磨”等,也严重阻碍了针灸的发展。

外治法在太医院乃至士大夫阶层是没有地位的,然而在民间却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其中最为突出者有赵学敏的《串雅外编》和吴尚先的《理瀹骈文》。赵学敏,前已述及他在撰写《本草纲目拾遗》方面的卓越贡献。他在总结外治法经验的基础上,还编撰有《串雅内、外编》(1758 年),其中分禁药、起死、保生、奇药、针法、灸法、熏法、贴法、蒸法、洗法、熨法、吸法、杂法、取虫等28 门,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将过去视为“医中小道”的外治法整理成专著,赋予其新的生命。吴尚先(1806—1886),名樽,字师机,浙江杭州人,寓居扬州,设存济堂药店。他在战乱环境下,潜心于不用药、少用药的外治法研究和调查,渐以擅长按穴、膏药、薄贴、敷、熨、熏、浸、刮痧、火罐等十余种外治法而闻名。如1862 年避地海陵,广施膏药,日治数百人,获效迅捷,人皆称“自来医家未有若是之简捷也”。他于1870 年将其实践经验和所积累的资料撰成《外治医说》,后改名《理瀹骈文》。书中所载,后世医家誉之为简、便、验、廉的治疗方法。

气功、养生和按摩导引:气功、养生在清代也是一门少有建树的学科。

例如有影响的尤乘《勿药须知》、汪昂《勿药元铨》、潘伟如《内功图说》等,虽然有较多流传,但其内容基本上是抄录之作。《易筋经》(1829 年刊),乃托名天竺达摩禅师传授,介绍导引法养生术,或单独刻版印行,或附其他有关内容合成一书刊行,是清代养生导引术流传最广的书籍之一。此外,郑观应《中外卫生要旨》(1890 年)一书,是以兼收中国和国外传入的卫生保健内容为特点的专书,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在按摩推拿方面,此期的进步以小儿病推拿按摩治疗经验的总结比较突出。如熊应雄《小儿推拿广意》(1676年),骆如龙《幼科推拿秘书》(1785 年),夏云集《保赤推拿法》(1885年),以及影响更为广泛的张振鋆《厘正按摩要术》(1888 年)等,对于清代按摩特别是小儿推拿按摩的推广和普及起了重要的作用。推拿按摩术式和一般常见的消化不良症治疗经验,甚至为许多老年妇女所掌握,在解除无医少药的农村病人的疾苦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六节 医学类书、全书、丛书等的大量编纂


在医学著作的整理研究上,清代从医案、医话、类书、全书、丛书以及医史著作等,可以说作出了空前的成绩。据1961 年统计,在全国60 家图书馆和个人藏书家所收藏的清代编纂的丛书、全书、类书、医案、医话、医论、医史类著作多达498 种①。几乎囊括了清代及清以前所存在的全部医学著作,更为清代及清以后医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1723 年)辑录历代医籍100 余种,520 卷;魏之琇在明代《名医类案》的基础上,补充该书之缺漏和未收的清代医案,编成《续名医类案》(1770年)60 卷,分为345 门,包括传染病、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以及五官科等之治疗医案。个人丛书如陈修园即有《南雅堂医书全集》16 种,乃至《陈修园医书七十二种》等共20 多个版本。

① 中医研究院等编:《中医图书联合目录》,北京图书馆1961 年版。


第七节 最早的医学会与医学杂志的创办


中国医学的发展至明清时期已经形成了学术交流的客观要求,而且已创办了民间的学会组织和学术期刊。中国最早的医学会组织“一体堂宅仁医会”,是由著名医学家徐春甫1568 年创建于直隶顺天府,“集天下之医客都下者”组成,参加者多达46 人。按其宗旨约有:探讨医学学术,切磋钻研医学知识,讲求医德修养,真诚相待存善去过等。如明确强调:“理无终穷,学无止法”,“已精而益求其精也”,“深戒徇私谋利之弊”,“要克己行仁”,“善相助,过相规,患难相济”。特别还对参加者提出:诚意、忘利、戒贪鄙、力学等22 条严格条件①。创刊于1792 年的《吴医汇讲》,是我国出现的最早的医学杂志。其创始人和主编是清代名医唐大烈,字立三,长洲(今苏州)人,曾任苏州府医学正科,他选苏州、无锡、常熟、太仓等的著名医学家关于医论、医评、验方、考证、笔记等近百篇论文,分别刊登于1792—1801 年的十一期《吴医汇讲》中,以与医林交流切磋。其办刊宗旨:“凡属医门佳话,发前人所未发,可以益人学问者,不拘内、外、女、幼各科,无不辑入”②,而且强调“随到随镌”,不但为中医学发展交流作出了新的贡献,而且积累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医学论文资料。

① 徐春甫:《医学入门捷要六书》。

② 金寿山:《最早杂志促进学术交流——吴医汇讲》,载《中医杂志》,1958 年1 期。


第八节 西医学的传入


明中叶后已有西医学传入我国。1596 年卡内罗接受教皇庇护第五的任命,在澳门设立医院,西医开始进入中国大地。1582 年意大利利玛窦来华,1601 年到达北京,居10 年,也曾与中国医界人士接触。1693 年5 月,康熙患疟久治不愈,传教士洪若翰用西药金鸡纳治愈,西医药影响扩大。法国罗德先(1645—1715)和樊继训(1664—1703)等相继来华,并以治愈皇室要人疾病而获厚赐和信任。18 世纪末,来华传教士医师越来越多,其中皮尔逊、马礼逊、李文斯顿、哥利支、裨治文、伯驾等十分活跃。裨治文与伯驾在广州创办“博济医院”,提出“欲介绍基督教于中国,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医药,欲在中国扩充商品的销路,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教士”。哥利支更提出《任用医生在中国传教商榷书》①。随着传教士医师的增多,他们利用医药传教,利用传教扩大中国人对西医药的信任,进行办医院、开医校、翻译西医药书籍,成立医会,创办医学期刊,送中国人到国外留学学习医学等。最早翻译西医药书籍并作出贡献者如英国传教士,医生合信氏,编译有《全体新论》(1851年)、《西医略论》(1857 年)、《内科新书》、《妇婴新说》(1858 年)等;美国教会医生嘉约翰编译有《内科全书》(1883 年)、《病症名目》、《西药名目》(1899 年)等20 余种;在西医期刊方面,如《广州新报》(1806年)、后改名为《西医新报》,还有《博医会报》(1888 年)等等,为在中国传播和发展西医学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被派遣到国外学习西医最早者是黄宽(1828—1878),先后在英、美学习, 1855 年获得爱丁堡大学医学博士学位, 1857 年回国在广济医院从事医疗与教学。此后,到国外学习西医者逐渐增多,西医学在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列强的政治、军事、科学文化影响的不断增强,开始站稳了脚跟。清末,西医学在中国的发展,以其若干方面的优越性,已深深获得群众和统治集团内部若干人士的信赖,有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① 张慰丰:《早期西洋医学传入史略》,载《中华医史杂志》,1981 年1 期。


第九节 清代医事制度


清代医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学教育等,在前期基本上沿袭明代,太医院医学设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正骨等九科。为皇室服务的组织有御药房等,军医也由太医院派遣。地方也设有医学,除主持地方官员和民疾外,还负责由民间培养的优秀医学家中选送中央经考试择优录用以充太医院等的任务。在医学教育方面,其生源主要来自医官子弟,经过繁难的保证、考查品行等手续,再经面试均合格者才可进太医院学习。其教材主要是包括有中医理论和各科临床内容的《医宗金鉴》(1742年),教师多从御医中选取学识渊博者充任。1840 年后,太医院因经费困难,几乎三十年不闻读书声。1866 年虽应胡庆源之请求重视医学,医学教育仍处于困难境界,此期,太医院医学分科只设五科。1881 年清廷改太医院教习所为医学馆①。光绪帝1898 年谕称:“医学一门关系至重,极应另立医学堂考求中西医理,归大学堂管理,以期医学精进。”此后在京师、天津等地始设医学堂。但由于医官俸禄不断减少,生活日益困难,太医院和医学堂越来越处于名存实亡的地步。随着西医学传入和发展,官方于1893 年举办北洋医学堂,1902 年军队兴办陆军医学堂等,是我国最早举办的西医学教育。

① 龚纯:《清代的医事制度史料》,载《人民保健》,1960年第4期。

(谢选骏指出:马裂鬼子不知满清猪狗在第三期中国文明的晨曦中,还在做着第二期中国文明的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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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本卷论述清皇朝统治时期的历史。

清,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皇朝。在年代上,如从入关时算起,是在顺治元年(44);如从努尔哈赤建国时算起,则为天命元年。

本卷上溯至努尔哈赤的建国,下限到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开始。清的先人原来是东北地区的女真部落,在努尔哈赤时期发展成为民族。

这是一个新兴的、生气勃勃的民族。在历史发展阶段上,本来是明属于前列,而清为后进,但由于政治上的**,明被清所取代了。

清入关后,吸收前代,特别是元、明两代进行统治的经验和教训,相对地说是励精图治、与民休息的。也重视学术文化的发扬,因而出现了康熙、乾隆之治。这是清代在历史上的成就。清在政治上有成就,但也不可估计太高,这毕竟已处在封建社会的衰老阶段。

清代的民族关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这时民族多,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满汉关系、满蒙关系、满汉和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有特点,清廷、官府,也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本卷不能提供充分的篇幅来论述这些问题,但重视了民族关系的主流,力求贯彻民族平等的原则,防止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偏向。

清代,中外关系逐渐重要起来。对于中国在国际地位上的变化,这是一个关键时期。本卷对此试图作适当的论述。

清代的人物很多,可选而不必选者也多。本卷对人物的选择是严格的,限于篇幅,可能某些人所熟知者也未选入。对此希望读者谅解。

本卷是1988年完成初稿。其后,由于出版计划的原因,稿本又适当压缩为一百万字,变动较大。1994年,又对稿本进行了统一体例和编辑加工,调整部分章节,增补科技方面的内容。

在本卷撰写之初,因组稿的需要,曾组成编辑委员会,主任是周远廉、孙文良两位同志。他们也是本卷的主编。

周远廉同志,1930年生于四川省资中县。195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特约兼职研究员、辽宁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乙编综述部分的第一章至第三章,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五节、第三章第一节、第七章第二节、第八章第一节和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一章、第六章、第八章,并与赵世瑜同志合撰了丁编的第三章和第十章。

孙文良同志,1933年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县,1953年毕业于辽宁省沈阳师范学院历史系,1959年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研究生班毕业,现为辽宁大学历史系教授、辽宁大学清史研究所所长。他为本卷丙编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七章第一节、第九章第二节和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二十二章。当时,本卷编委的组成人员是:黄冕堂同志,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丙编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二章第二节和第六章第五节。

冯尔康同志,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丁编传记部分撰写了第二十七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六章和第四十三章。

南炳文同志,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教授。

李龙潜同志,暨南大学教授。

李治亭同志,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院务委员。他为本卷丁编传记部分撰写了第五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

谢肇华同志,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他和李治亭同志为本卷编辑、审阅典志、传记部分的稿件做了很多的工作。

宋元强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审。他为本卷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七章第五节和传记部分的第二十二章。

朱诚如同志,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他为本卷综述部分撰写了第四章、第五章。

除上列编委外,还有以下各位同志分别撰稿(按本卷章节次序排列):刘如仲同志,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写综述部分第一章第十一节。

李尚英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杂志社副编审,为本卷乙编综述部分撰写了第六章、第七章;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三章和第四十六章。高文德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一节。

王辅仁同志,中央民族大学(原中央民族学院)教授,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二节。

胡庆钧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三节。

马寿千同志,中央民族大学(原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副教授,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四节。

任一飞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五节。

吕尧天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章第六节。(已去世)

汪茂和同志,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九章和传记部分的第九章。

单素玉同志,辽宁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十章。

范楚玉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她为本卷丙编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一章。

宫美堞同志,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一节和第三章第二节。

景甦同志,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三节。

周力农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硕士,澳大利亚拉特布大学经济学博士,澳大利亚德肯大学教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四节。

常建华同志,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三章第三节和第九章第一节。

华觉明、张柏春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副研究员,共同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一节、第三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和第十节。

杨文衡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二节、第四节和传记部分的第五十章。

何绍庚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八节、第九节和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七章、第五十一章,并承担了科学技术部分的统稿工作。

张清建同志,四川师范学院化学系讲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十一节。

凌光、朱大为同志,北京石油学院石油勘探开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十二节。

林成西同志,成都社会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五章第一节。

冉光荣同志,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五章第二节。

柯建中同志,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一节。

罗一星同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二节。

戴和同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三节。

冯志强同志,广东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第六章第四节。

郑川水同志,辽宁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第七章第三节。

周绍祚同志,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第七章第四节。

彭云鹤同志,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七章第六节。

阎崇年同志,北京社会科学院满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八章第二节。

王处辉同志,南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十章。

赵世瑜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他与周远廉同志合撰了本卷丁编传记部分的第三章和第十章。

张玉兴同志,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章、第十二章、第十八章和第十九章。

宋守中同志,天津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七章。

白新良同志,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一章、第二十八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

李林同志,辽宁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吴光同志,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五章。

李存山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六章。

邓潭洲同志,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七章。

刘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四章。

胡铁珠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五章。

宁宗一同志,天津南开大学东方艺术系教授,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六章、第三十五章。

林延清同志,天津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

高洪钧同志,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十四章。

冒怀辛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十七章。

乔治忠同志,天津南开大学古籍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章。

张玉芬同志,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

杜昇云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和科学史中心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八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九章。

刘昌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十二章。

李经纬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为本卷丁编传记部分撰写了第五十三章。

以上各位撰稿同志都有自己的著作,因为参加人员较多,变动大,有关资料不全,在这里便不再列举了。

对于本卷目录编制、章节和文字上的调整,刘雪英同志花费了不少力气。

最后,我们感谢王锺翰同志和戴逸同志为本卷题字。

白寿彝1994.12.于北京


(谢选骏指出:白寿彝等黄俄杂狗把嗜杀成性的满洲畜生叫做“新兴的、生气勃勃的民族”,用心何其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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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中国通史批判第九卷

(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帝国前期——清朝)

Criticism of the General History of China Volume Nine

(The second phase of the late imperial period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 Qing Dynasty)


作者

谢选骏

Xie Xuanjun


出版发行者

Lulu Press, Inc.

3101 Hillsborough

St.Raleigh, NC 27607—5436 USA

免费电话1—888—265—2129

国际统一书号ISBN:

定价US$最低


2022年4月第一版

April 2022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198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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