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没有逻辑的
Languages Are Without Logic
2023年1月第一版
January 2023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15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15
(另起一页)
内容简介
有人认为,“诡辩”是个“恶名”;但我认为并非如此——如果说“辩”属于“日常语言”,那么“诡辩”不过就是“非常语言”,就像诗歌似的……哲学也是这种意义的“非常语言”。另外,在人工智能的问题上,我一贯认为,人工智能是人造的,人类智能却是神造的或曰自然生成的——所以人工智能无法超越人类智能,正如人类智能无法战胜自然。
Synopsis
Some people believe that "sophistry" is a "notoriety"; But I don't think so - if "argument" belongs to "everyday language", then "sophistry" is nothing more than "extraordinary language", like poetry ... Philosophy is also an "extraordinary language" in this sense. In addition, on the issu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 have always believed t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man-made, but human intelligence is created by God or naturally generated - s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not surpass human intelligence, just as human intelligence cannot defeat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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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01、语言是没有逻辑的,完全约定俗成
02、“诡辩”就是“非常语言”,就像诗歌……哲学
03、“外语效应”与“小词之用”
04、“语言限制逻辑再限制科学”违背了世界历史的证据
05、“真”却要取决于你的定义
06、《毛泽东选集》只有不到3000个汉字
07、「性爱现象学」需要“性交”、“阳具”、“阴户”以外的支持
08、從語言邏輯培養思辨能力
09、多元文化造成了语言逻辑的混乱
10、可以把日语归纳为“日本汉语”
11、汉学研究与逻辑的“通”及语言的“隔”之关系
12、后分析哲学时代与英美-欧陆的哲学对话之分析
13、胡塞尔在强迫科学逻辑服从自己吗
14、假装懂得维特根斯坦的精神病
15、逻辑和语法没有纠葛
16、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没事找事
17、逻辑、语言,无助于认知人生真谛、宇宙奥秘
18、逻辑学、语言学和哲学的三角关系,主题都是自恋
19、逻辑和怀疑——都是炮舰说了算
20、马戏班主的天才维特根斯特
21、每种语言都有不同的逻辑和哲学
22、民族语言对于财富积累的影响
23、欧美的语言学和逻辑学无法用中文理解
24、数学能力和语言有关,逻辑能力也是如此
25、单音节语言创造文明
26、西欧的巴斯克、中东的苏美尔、远东的汉藏之间,出现了一个语言共同体
27、任何语言都可以最先进或最落后
28、文化治外法权的审判结果
29、文学性是一个无法衡量的感觉
30、我们所说的也是我们自己
31、我在推特上进行语言实验
32、推销和洗脑特别需要逻辑
33、现代国家需要统一语言
34、现代逻辑不是古代逻辑正如现代语言不是古代语言
35、英语十分适合中国人胡说
36、有一说一的英美哲学和举一反三的大陆哲学
37、语言带和地理带密不可分
38、语言交流决定思想方式
39、语言逻辑研究并非语言逻辑本身
40、语言没有逻辑,所以逻辑学才应运而生
41、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所以必然超越逻辑
42、语言特性制约逻辑思维
后记、语言的命运是捉摸不透的
附录、哲学家谢遐龄对当今中国社会和人类命运的真知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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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何评价谢遐龄博士,以及他的<文化——走向超逻辑研究>》一书?》(知乎问答 2020-07-16)报道:
问:
这本书是朋友推荐的,读了一部分,感觉蛮不错。不知道各位如何看待。
答:
谢博士是我国第一批自主培养的博士,85年毕业的,导师之一是大名鼎鼎的王玖兴。也曾经是我国哲学改革的领军人物——七君子之一。他的博士论文是《康德对本体论的扬弃》——他的老师王玖兴老师曾经翻译过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在复旦大学长期任教,任职社会系主任等职。
他的《文化——走向超逻辑研究》,应该是他的思想随笔一类的文章。出版于1988年,应该属于文化比较类的。该书在当时应该是相当的异类——全书对西方文化持一种“批判”的态度,不但批判西方文化,且还批判西方科学——科学精神。且对中国传统文化持一种扬弃的态度——他认可传统哲学——《易经》——那种生生不息的精神。
我是90年左右购买过此书的。后来反复看过数遍,数年前,此书被一个同学借去,至今尚未读完。每次见到他,都说在读,在读,尚未读完。所以,就凭十几年前的印象谈谈对此书的感觉吧。
一、全书共分五章,第二版,作者加了一个新思考。第一章是:科学的实质、第二章是:自然——认识论问题、第三章是:历史——本体论、第四章是:本体论与自我、第五章是:走向道论的本体论。最后是儒学复兴。
在这本书中,作者对比的是中西方文化的“精神”。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能从“精神”这个层次来看待这个文化的话,那谈论所谓的“逻辑”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也就是说,也只有对精神才能展开那种逻辑的研究。所以,本身的主题就是研究“精神”——文化。
此书的第一章“科学精神执着于物化”——可谓是作者对西方文化最深的一种把握。也是对西方文化最深的一种反思。也是全书的主题和线索,自然在后面,这个线索是隐含的。
对于西方文化的反思和批驳,作者从科学开始,作为精神的反思,自然反思的是科学的精神——对这个科学的精神的定义,作者认为是“科学精神执着于物化”。
这样的一种说法,自然很多人是不同意的。作者也做了说明。我的理解是,这种“科学”自然是一种本原意义的“科学”——体系化的知识系统。而绝非简单的“自然科学”,当然自然科学的精神,也是这种“执着于物化精神”——自然需要展开一下。
物化的精神,在作者看来,就是一种“抽象化”+“对象化”。二者缺一不可,在前者代表的是一种“逻辑化”的思想后者代表的是一种“对象化”的价值取向。而这种对象化的价值取向就是“个体化”——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理念的自我实现”。
作者主要是批判了那种应用科学精神研究“历史”研究“文化”研究“哲学”的那种“唯物论”“抽象化”的一种“倾向”。作者定义为是一种“笛卡尔主义”。
二、作者在第二章中,讨论的是“自然”。作者从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点出发,批判了西方文化的那种“主客体对立”的思维方式,其实也隐含了批判八十年代非常流行的那种“主体主义哲学”——这种主体主义哲学是西方文化的传统,也是西方文化价值所在。在这种批判中,作者坚持马克思的“实践观”。
三、作者在第三章中,讨论的是“历史——本体论”。作者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蕴含的批判精神予以阐发。特别是他打通了《资本论》和“历史唯物主义”二者之间的逻辑桥梁——社会存在。从商品二重性所蕴含的“超感性存在”——社会存在——价值体的角度来阐述“历史的本体”——是一种超感性的本性,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客观精神”。
四、作者在第四章中,讨论的是“本体论与自我”。在这个本身,作者讨论的重心是“逻辑”,且把这个逻辑放在在“辩证法”本质的解读上。在这种解读中,诠释西方文化的精神——这个精神是建立在自我,建立在自由之上的。而这种自我及自由,是建基在一种抽象化、物化之上的。而这种抽象化和物化就是建基在“私有化”和“个体化”——这种个体化就是“原子化”。最后,作者重提实践的观点,欲为重建马克思主义提供方向。
五、作者在第五章中,讨论的是“走向道论的本体论”。在这个部分,作者讨论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作者看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是“生生不息”的“变易”精神。作者正是想在这个基础上,重建中国文化。
作者那个最后部分,也就是第二版增补的“儒教复兴”。没有看过,不予置评。
最后的一点结论:此书的作者对中西方文化的精神的把握是没有问题的。该书语言活泼,经常有有些新奇的观点或者思考角度来拨动你的心弦。对喜欢思考,特别是喜欢思考中国的未来,马克思主义未来的读者来说,真的是值得一读的书。
谢选骏指出:《文化——走向超逻辑研究》出版的时候就让我耳目一新。现在时过境迁三十五年了,但这个题目还是不知不觉影响了我现在思考的《语言是没有逻辑的》,这是我在书成之际才突然想起来的。这也印证了我在《我在推特上进行语言实验》里面所提的一个观点——我发现,语言可以激发思想——不论听者对说者反应如何,都会受到说者语言本身的影响。也因此,我也把《哲学家谢遐龄对当今中国社会和人类命运的真知洞见》一文,作为本书的附录了。
【01、语言是没有逻辑的,完全约定俗成】
《海外华人的尴尬 [X]是汉语拼音的软肋》(2007-02-07)报道:
关于这个话题,我先从尼克松说起。这位打开了中美关系大门的美国总统,却是一辈子不顺的倒霉蛋。在1960年的总统大选中,尼克松以10万多票(0.2%)的些微差距输给了肯尼迪。此后,尼克松退而求次,竞选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居然大比数输了30万票而败北。此后尼克松虽然咸鱼翻身两次当选总统,却因“水门”丑闻黯然下台,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此职下台的总统。
接任的福特总统虽然赦免了尼克松,却从此用“我的前任”(my predecessor)来指尼克松,似乎这个名字很不吉利。事实上,尼克松的竞选班子一直对如何炒作尼克松的这个名字感到棘手,因为打出的竞选标语上Nixon名字中的X太乍眼,给人以不安全的感觉,有些人甚至认为尼克松在1960年输给肯尼迪,一定与这个X有关。
X在英语26个字母中排行24,在西方文化中代表未知数、不确定性。美国有部电影叫Malcolm X,Malcolm是个黑人,他认为自己原有的非洲姓氏已经被剥夺,美国黑人的姓氏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在重新找到自己的“灵魂的姓氏”之前,黑人的姓应该是X,所以他宣布自己姓X。
X这个字母在英文中的发音也很别扭,在单词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发音也不同。比如xylophone(竖琴)这个词词首X的发音是[z];在exam(考试)这个词处在第二位的x发音是[gz];在luxuary(奢侈)这个词处在第三位的x发音是[ks],而在一些外来词如faux(赝品),处在最后位置的x则根本不发音。
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定汉语拼音方案,其间曾收到各种汉语拼音方案1600多个。大致有这样几种形式:汉字笔画式;拉丁字母式;斯拉夫字母式;几种字母的混合形式;速记式;图案式;数字形式。国务院最后决定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汉语拼音的符号系统,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与国际接轨。但是既然要接轨,就有一个接谁的轨的问题。汉语拼音方案所用的字母既然与英语字母完全相同,那么在英语成为强势语言的大环境下,外国人见到汉语拼音的时候就必然会按照英语的发音规则来念,汉语拼音无论如何躲不开西方人定下的国际规则。昨天在博客文章中谈到的清华大学的译名Qinghua中的Q,外国人往往念成“柯”而不是“期”,所以清华保留了Tsinghua的老式音标。不过,比起字母X来,Q是小巫见大巫了,因为老外见了X实在不知道怎么念: [z]、 [gz]、 [ks],还是不发音?这些发音当然都是错的,在汉语拼音中X念“西”。X的尴尬,也给了台湾当局不采用汉语拼音的借口。在台湾推行的“通用拼音”方案中,没有采用X这个麻烦字母,“西”这个音是用[si]来表示的。
我在海外20多年,阅人无数,包括很多因为名字中有X而露出苦恼的人笑的国人。比如我的朋友一位朋友叫李星(Li Xing),名字和人一样帅,但是老外偏偏把Xing念成“克星”,所以李星成了“李克星”没商量。最近一位中国同事和我提起他在美国的时候,另一位中国朋友姓“邢”,用汉语拼音写出来就是Xing。结果接到美国人来信的时候,人家把他的姓改成了Crossing。原来,在美国Xing是一个常用的简写字,大街小巷到处都是Xing(提醒车辆小心过街的行人或者动物)。X在英语还可以读为Cross(“十字”),所以这个Xing用英语读就是Cross+ing等于Crossing。这位邢姓朋友的美国朋友以为Xing是Crossing的简写,出于尊重他把Xing扩展成了Crossing,“邢”鬼使神差成了“十ing”。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海外中国人所遇到的最尴尬的X问题是一位“习”姓朋友。“习”字用汉语拼音写出来是Xi,而姓氏在英语常常会大写,所以Xi在银行文件中写成了XI。这位习先生在美国的银行办事,轮到他的时候,美国银行职员照着文件上的姓氏吭哧了半天,随后喊了一声:Mr. Eleven(“11先生”)!XI怎么成了“11”?Well,在罗马数字中,XI就是11啊,您忘了吗?如果哪位网友有比“Mr. Eleven”更强的X悲剧,欢迎跟贴、举报。
唉,字母X是汉语拼音的软肋,海外中国人永远的尴尬。
《汉语拼音凭啥要顾忌洋人的感受》(2007年02月28日 北青网唐钧)报道:
有位自称“在海外20多年,阅人无数”的博友写了一篇博文,题曰《字母X是汉语拼音的软肋,海外华人的尴尬》,文中就汉语拼音中的“X”的发音导致“海外华人的尴尬”讲了几个小故事。其中一段话,读来十分令人不爽:“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定汉语拼音方案,其间曾收到各种汉语拼音方案1600多个。
……国务院最后决定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汉语拼音的符号系统,……在英语成为强势语言的大环境下,外国人见到汉语拼音的时候就必然会按照英语的发音规则来念,汉语拼音无论如何躲不开西方人定下的国际规则”。
笔者坦承,自己对汉语拼音颇有感情。笔者以为,幸亏当年汉语拼音选择了拉丁字母,有意无意中为中国人30多年后在以英语为“母语”的PC机上使用汉语提供了一条捷径。最直接的感受是,很多语种在使用PC机时多须配备特殊的键盘,而中国人却无须作这样的改动。笔者“换笔”的历史已有17年之久,当很多人还在为“五笔字型”费心时,笔者“仗着”自己对汉语拼音比较“精通”,三天便熟练,至今已经用拼音输入法写下了至少500多万字的文稿。如今,拼音输入法的长足进步已经到了不用学习就能上机的地步,现在的孩子用电脑,还会为汉字输入而烦恼吗?这都是拜汉语拼音所赐。
其实,以拉丁字母来构建文字系统的语言在世界上为数不少,英语即便再“强势”,也不能非让人按英美的习惯去读德语、法语或西班牙语。英美人士对汉语可能更加陌生一些,但非要按他们的习惯读汉语拼音出洋相,若你自己不先心虚,那尴尬的应是他们自己。
笔者对清华非要用“Ts”取代“Q”也颇不以为然。因为国家有规定,在英语中涉及中国的人名、地名一律使用汉语拼音,清华凭什么要搞特殊化呢?若说这就是汉语拼音,那么用“Ts”取代“Q”则违反了汉语拼音的基本规律,因为在汉语拼音中,声母都是只用一个字母来作为标识的(日月谈注:汉语拼音的声母有zh、ch、sh等)。另外,我依稀记得,要是真按韦氏音标来标注“清华”,应该是“Tsinghwa”,现在的“Tsinghua”其实是不伦不类的。
至于“X”,头一个故事是尼克松(Nixon)的,再怎么难念或不吉利,人家尼克松不还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吗?另外,美国总统里尼克松也不是最倒霉的,那个在1960年赢了他的肯尼迪,好像整个家族死于非命的居多,那又是沾了什么字母的晦气呢?
更何况,英美名牌中看好“X”的,却也不少。譬如,我们现在用的“Windows XP”,微软咋就不忌讳这个“X”呢?倒是中国的小孩把它念成了“岔屁”。还有那个“XO”,顶级葡萄酒(珍藏8年以上)的代码,人家也不忌讳这个“X”。当然,在中国小孩嘴里也变成了“叉圈”。
“X”在汉语拼音中读“西”,有英美人士读错,纠正他就是了。我最讨厌英美人士按他们的习惯把中国人的姓名倒过来叫,姓名不只是用于书写的,更重要的是口头上的“称呼”,如果“姚明”被叫成“明姚”,那就不是同一个人了。其实,现在对中国有一点了解的英美人士都已遵从了中国人的习惯,NBA球场上的《姚明之歌》就是明证。
在上述博文后面的跟帖中,瞎说一气的就更多了。居然有人主张恢复老式的“注音符号”,他就不怕落个“哈日”的名头。笔者在小学里还真的学过那玩艺儿,写起来跟日本的片假名太相像了。现在要是回过头来用“注音符号”,那么我们所用的键盘也要像日文的键盘一样重新排列,看上去都眼花缭乱,但愿有此主张者自己先不会嫌烦。
总而言之,自己把心态放平和了,“Q”和“X”就不会制造尴尬,更遑论“永久”性的麻烦。真要有人故意整蛊,你先笑话他的智商连这么简单的汉语拼音都应付不过来就是了。
《“中国姓氏”在英语国家遇到的尴尬》(2007年09月28日 中青在线)报道:
由于用汉语拼音来表达的大陆人的姓名,发音自成一体,看着是同样的字母,在英语里读音却不同,因此生活在美国的大陆人常常会因为自己的姓名遇到尴尬或闹笑话。许多人为了学习和生活的方便都给自己起个英文名,但姓氏改不了,尴尬还是免不了。
曾有人写文章,认为“X”是汉语拼音的软肋,在英语的姓名里几乎看不到这个字母,所以一旦姓名里出现这个字母会给人怪异的感觉。一般人会把它读成“克司”,有个姓邢(Xing)的朋友在银行工作,有的客户看到他挂在身上的名牌会叫他“克星先生”,还有的人叫他“Mr.Crossing”,因为英语把人行道斑马线叫CROSSING,简写成XING,在美国的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看到“Xing”,有人为尊重他就把邢先生的姓扩展读出来,就是 “Mr.Crossing”。
而姓“徐”、“许”或姓“付”的朋友就更难过,因为“xx you ”在英语里是一句极粗劣具侮辱性的骂人话,人们往往把动词简写成X或是F,把You简写成U,所以一般人看到XU或者FU心里都会有点别扭的,Xu字念起来更是五花八门,发什么音的都有。
据说还有姓“奚”的被人当作罗马数字“XI”念成“Mr.Eleven”。
其实不只是“X”,“Q”、“Z”、“Zh”等音外国人都发不出来,“Q”在英语里后面肯定是跟着“U”的,如“Queen”“Quit”等等,所以单单一个Q他们会很困扰,干脆就照着“QU”发音,于是 “秦”(Qin)就变成接近于“Queen”的发音了。
有时候引起混淆的是姓名的意思。
李(Li)先生在美国可能会被人称作“撒谎先生”(MR. Lie)。因为Li的元音字母i在这里读作长元音[ai],加上美国发音为降调,拼读起来正好与Lie同音。姓戴(Dai)的会被人称作“死先生”,(Mr.Die)因为Dai与 Die发音一样,如果姓戴的人做了医生,会不会门庭冷落?找“死医生”看病,多不吉利啊!
我儿子的家庭医生是个女的,在美国考的医生执照,姓何,大家都叫她“Dr.He”,发音和“他”的英文词相同。当我去给儿子登记幼儿园时,秘书问我: “Who is your son’s pediatrician?”(谁是你儿子的家庭医生?)我回答:“Dr. He”。
她接着问:“What is his phone number?”
我赶紧摇头:“Dr.He is not he ,is she。”“You mean he is she ?”
“No,no, her last name is He, but she is she,although we call her He……”我们俩头上都有黑线冒出来了。
姓施的也一样,拼音“Shi”老外发出来的音是“She”,就是“她”的音,有个男性朋友在公司里每次被人介绍他是“Mr.She”(女先生),都十分别扭。
关于“She”和“He”《世界日报》曾登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位姓尤(YOU)的人来到加拿大后,热情助人,经常为新来的中国留学生接站。一次他同时接来一男一女,男的姓佘(SHE),女的姓何(HE)。接来后的第二天系里正好有个PARTY,尤同学想可以趁此机会领两位新人去熟悉一下环境,认识一些朋友,于是就开车带他们二位去参加PARTY。聚会开始后老尤上前给大家介绍新来的同学,怕老外记不住,还把他们的姓氏都给拼了出来:
先介绍女士:“She is He, HE!”老外跟着重复:“So,She is he?”老尤答:Yes!
然后指着佘:"He is She, SHE!"老外有点懵:“What, He is she?”
尤回答:Right!
接着指指自己 "And I am You, YOU!" 老外已彻底晕了:Oh, You are me?! (来源艾迪国际)
《翟华:汉语拼音有软实力也有软肋》(2008-03-28 翟华)报道:
今年2月11日是我国《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纪念日,据报道过去50年来,中国已有约10亿人学习并基本掌握汉语拼音。海外学习汉语人数已经达到4000多万,汉语拼音成为海外汉语教学的重要方式。在2月11日那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罕有地在节目中播出短评说,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促进汉语拼音的学习和使用,对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汉语拼音功渐显其软实力的功夫有目共睹,但是汉语拼音和任何人、任何事物一样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也有一根软肋。我曾写过一篇汉语拼音字母X是海外华人永远的尴尬的文章,描述了因为姓名中带有拼音字母X给海外华人带来的不便,但那基本上是调侃和搞笑,我要说的软肋还不是字母X,其实也不是任何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而是某些特定汉字的拼音规则,这还要从我上小学时的亲身经历说起。
记得班上我的邻座一位小朋友姓纪,他不是个笨小孩,汉语拼音的声母、韵母很快就记了个滚瓜烂熟,但是却有一个心理障碍,见到为汉字注音的声母韵母组合却无论如何拼不出来。举例来说他的姓“纪”字,拼音是jì,这个小朋友知道声母j念“基”,韵母i念“义”(四声),但是却不会将jì拼出“纪”的音来。为了帮助纪小朋友,我动脑筋想出了一个办法。你看见pīn 不是不会念吗,不要紧,p你知道念“泼”,“in”念“音”也知道,那就把“泼”和“音”连起来念,一开始较慢,听上去还是“泼—音—”,但是逐渐加快速度念这两个音,越来越快,最后念到高潮时就出来了“拼”的音了。这是lz特有的拼音方法,纪小朋友照此办理,果然奏效,自己拿jì练习:“基”“义”,“基—义—”,逐步加快,最后成功地拼出“纪”字的发音。这个方法相当管用,直到有一天纪小朋友看见“刘少奇一类政治骗子大肆鼓吹”这句话的“肆”字不认识,查字典拼音是sì,于是按照lz拼音法开始念:“斯”“义”,“斯—义—”,逐渐加大力度和速度,“斯—义—”“斯—义—”““斯义”“ “斯义”……却无论如何拼不出这个字音来。纪小朋友很无奈也很郁闷地跑来问我,这个sì到底怎么拼。我不假思索,s—ì—“肆”。我可以正确地拼出这个“肆”字来是因为我本来就认识这个字。实际上,汉语拼音中的韵母i实际上承担了两个接近但不同的音,一个是“基”字韵母中的“一”音,另一个就是“思”字中韵母的发音。
所以,对当年我的小同学来说,还有千千万万的正在学习中文的外国人来说,sī拼出“思”来有几分怪异。jī拼出“机”的声音来很合理,因为“j”(基)、“i”(一)拼出来就是“机”,但是sī拼出“思”的音来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甚至有点不可思议。其实,要是按照汉语拼音s和i的发音,sī应该是接近英语的see(看),或者法语的si(如果)的发音,而汉语里没有这个see的音。我常见到初学中文的外国人,大都按照拼音把“思”念成see,很难纠正,因为那是汉语拼音的正宗发音。汉语拼音sī的窘境与我前面提到过的拼音字母x的尴尬不是同一类问题,后者是一个定义问题,在我们这里x就是读“西”,不是“思”、“克思”,外国人只要把x当成一个特有的汉语音就可以了。而sī的症结是,正是因为遵循了汉语拼音的规则,sī才应该发成英语see的音,而不是汉字“思”的标准音。所以我说汉语拼音有软肋,就是这个sī,类似的音还有shi, ci,chi,zi, zhi等。
那么,可不可以认为汉语拼音si的问题是汉语本身发音规律的问题,而不是拼音系统的问题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汉语拼音只能适应汉字的发音规律,而不应该让汉字反过来适应拼音,这有点“事实与理论不符,改变事实”的意味。事实上,在“汉语拼音之父”周有光先生参与制定并促成现代汉语拼音方案之前,中国也是有拼音系统的。1951年毛泽东曾表示“文字必须改革,必须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究竟采用哪种拼音方案,成为争论焦点,一时间各种拼音方案层出不穷。最初,毛泽东主张的“民族形式”占上风,同时存在的意见还有苏联代表提出的“斯拉夫字母方案”,部分学者坚持的“拉丁字母方案”,以及民间自创的字母方案。据说当时社会上存在的拼音方案共有1000多种。转折发生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前后。当会议开到一半时,正在复旦大学教书的经济学教授周有光,被点名调到北京。会上及会后有关场合,他“侃侃而谈,论证严密”,最终说服了相关领导人,拉丁字母化的拼音方案被确定下来。1956年2月12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通过《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MZD主张的“民族形式”拼音应该就是已经在中国通行近40年的“注音字母”方案。这套方案拟订于1913年,共设37个字母,全部从古代汉字中选取部分笔画充当。1918年,该方案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实施,至1957年在大陆废止,但直到现在台湾和海外的一些华人学校还在使用。在注音字母中,“思”这个音并不是用s和i拼出来的,而是直接使用了对应汉语拼音s的符号ㄙ。同理,汉语拼音的shi, ci,chi,zi, zhi也分别用符号ㄕ、ㄘ、ㄔ、ㄗ、ㄓ来表示。换句话说,在注音符号中,这些音是用单独的符号来表示的,因为不涉及拼音,所以就不会有把“思”(si)念成see的困惑了。台湾当局自2002年起推行“通用拼音”,特别定义了一个“零韵”-ih,用来拼写类似“思”字中的韵母发音,与“基”字中的韵母i发音不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汉语拼音i字音混淆问题。
巧的是,日语拼音的“罗马字”也有与汉语拼音类似的尴尬。在日语中也有与汉字“思”相同的发音,比如日本人喜欢吃的“寿司”,其中的“寿”字要是用汉字拼读就是“思”的音,“寿司”在日语中用罗马字母标记为sushi。对于熟悉英语拼音规则的外国人来说,见到su绝不会念出“思”的音,也不会念出see的音,而是按照英语规则念成类似汉语“苏”的音,好在日语的罗马拼音shi与英语shi的发音类似(都是“师一”连读的音),所以西方人念sushi会念错前一半,把原本读音是“思”的su念成“苏”。要是中国人见到日语sushi就更麻烦了,前半部su按照汉语拼音规则念“苏”这个错误与西方人无异,后半部shi按照汉语拼音规则读“师”,所以中国人按拼音念日语的sushi比西方人还多错一半,都是拼音那条软肋惹得祸。
《汉语拼音凭啥要顾忌洋人的感受》(2007年02月28日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唐钧)报道:
有位自称“在海外20多年,阅人无数”的博友写了一篇博文,题曰《字母X是汉语拼音的软肋,海外华人的尴尬》,文中就汉语拼音中的“X”的发音导致“海外华人的尴尬”讲了几个小故事。其中一段话,读来十分令人不爽:“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定汉语拼音方案,其间曾收到各种汉语拼音方案1600多个。
……国务院最后决定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汉语拼音的符号系统,……在英语成为强势语言的大环境下,外国人见到汉语拼音的时候就必然会按照英语的发音规则来念,汉语拼音无论如何躲不开西方人定下的国际规则”。
笔者坦承,自己对汉语拼音颇有感情。笔者以为,幸亏当年汉语拼音选择了拉丁字母,有意无意中为中国人30多年后在以英语为“母语”的PC机上使用汉语提供了一条捷径。最直接的感受是,很多语种在使用PC机时多须配备特殊的键盘,而中国人却无须作这样的改动。笔者“换笔”的历史已有17年之久,当很多人还在为“五笔字型”费心时,笔者“仗着”自己对汉语拼音比较“精通”,三天便熟练,至今已经用拼音输入法写下了至少500多万字的文稿。如今,拼音输入法的长足进步已经到了不用学习就能上机的地步,现在的孩子用电脑,还会为汉字输入而烦恼吗?这都是拜汉语拼音所赐。
其实,以拉丁字母来构建文字系统的语言在世界上为数不少,英语即便再“强势”,也不能非让人按英美的习惯去读德语、法语或西班牙语。英美人士对汉语可能更加陌生一些,但非要按他们的习惯读汉语拼音出洋相,若你自己不先心虚,那尴尬的应是他们自己。
笔者对清华非要用“Ts”取代“Q”也颇不以为然。因为国家有规定,在英语中涉及中国的人名、地名一律使用汉语拼音,清华凭什么要搞特殊化呢?若说这就是汉语拼音,那么用“Ts”取代“Q”则违反了汉语拼音的基本规律,因为在汉语拼音中,声母都是只用一个字母来作为标识的(日月谈注:汉语拼音的声母有zh、ch、sh等)。另外,我依稀记得,要是真按韦氏音标来标注“清华”,应该是“Tsinghwa”,现在的“Tsinghua”其实是不伦不类的。
至于“X”,头一个故事是尼克松(Nixon)的,再怎么难念或不吉利,人家尼克松不还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吗?另外,美国总统里尼克松也不是最倒霉的,那个在1960年赢了他的肯尼迪,好像整个家族死于非命的居多,那又是沾了什么字母的晦气呢?
更何况,英美名牌中看好“X”的,却也不少。譬如,我们现在用的“Windows XP”,微软咋就不忌讳这个“X”呢?倒是中国的小孩把它念成了“岔屁”。还有那个“XO”,顶级葡萄酒(珍藏8年以上)的代码,人家也不忌讳这个“X”。当然,在中国小孩嘴里也变成了“叉圈”。
“X”在汉语拼音中读“西”,有英美人士读错,纠正他就是了。我最讨厌英美人士按他们的习惯把中国人的姓名倒过来叫,姓名不只是用于书写的,更重要的是口头上的“称呼”,如果“姚明”被叫成“明姚”,那就不是同一个人了。其实,现在对中国有一点了解的英美人士都已遵从了中国人的习惯,NBA球场上的《姚明之歌》就是明证。
在上述博文后面的跟帖中,瞎说一气的就更多了。居然有人主张恢复老式的“注音符号”,他就不怕落个“哈日”的名头。笔者在小学里还真的学过那玩艺儿,写起来跟日本的片假名太相像了。现在要是回过头来用“注音符号”,那么我们所用的键盘也要像日文的键盘一样重新排列,看上去都眼花缭乱,但愿有此主张者自己先不会嫌烦。
总而言之,自己把心态放平和了,“Q”和“X”就不会制造尴尬,更遑论“永久”性的麻烦。真要有人故意整蛊,你先笑话他的智商连这么简单的汉语拼音都应付不过来就是了。
谢选骏指出:大惊小怪其实因为少见多怪,因为上文作者连这都不知道——语言是没有逻辑的,完全约定俗成。
【02、“诡辩”就是“非常语言”,就像诗歌……哲学】
《智能哲学:人、机关系与中国传统逻辑思想》(2017-05-14 周剑铭 柳渝)报道:
摘要:人、机之间具有人所创造的语言、知识这样一层生态行为环境,既与人的本质不同,又不包容这些形式自身的本质。中国传统逻辑思想既不同于西方传统逻辑,也不同于经典逻辑意义上的"非形式逻辑"。中国传统逻辑思想具有集合论的层次属性而不同于谓词逻辑。人工智能的实体性无法形式表达。人、机之间的技术关系与伦理关系具有完全不同的本质。从中国文化和中国传统逻辑思想看, "人具有本质"是人的本质,即"人具有人的本质";机器因人而有意义。
目录:
一、人、机器、语言
二、形式逻辑、非经典逻辑与非形式逻辑
三、"白马非马"案例
四、中西文化中的非形式逻辑思想
五、事实(实在)与抽象方法
六、人工智能的实体性与非经典逻辑方法
七、历史地看人、机关系
人与外界的联系是由人的感觉、身体行为、思想和社会关系形成的有机关系,从人的行为能力上说,就是"智能"行为。构成人的智力活动的直接表达形式就是语言,虽然对语言这个本质目前还不能确定性地给予定义,但人的本质无法离开语言是确定的(比如"狼孩"等事例),在人工智能的研究中,通过语言进行比较、检测机器的智能就是最基本的方法(如"中文屋子"),这里面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这种检测、比较的标准是基于人还是基于机器。"中文屋子" 就是以机器为标准,由人充当机器去和机器比较,以分离语言表达这种行为中人与机器的区别。与此不同,图灵的"模仿游戏"却是以机器冒充人去进行试验,由于人的标准是无法确定的,机器能在何种程度上与人进行比较也就是不确定的,所以"模仿游戏"的检验标准是基于人的开放体系,实际上是一个人工智能综合研究的理论平台。
"模仿游戏"以自然语言为表达工具,自然语言与机器语言不同在于机器语言是形式语言,而自然语言具有意义内涵,一个形式语言能否或多大程度上表达或被赋予意义,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机器语言基于布尔逻辑,布尔逻辑基于命题逻辑,电子化的基本逻辑电路门就是这种本质的体现,集成电路中就没有谓词逻辑这样的门电路,因此编程语言中也没有"有些"这样的"存在"性命题的函数可供直接调用,这种情况在人工智能研究中更加突出,这直接表现为与人工智能的本质紧密相关的"异或逻辑"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性是由马文-明斯基指出的,机器不具有这种逻辑性质。从现有主流发展的基于人工神经网络模型(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ANN)所发展起来的"机器学习",仍然是这样一种情况,大规模的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只是用大量的多层次并列电子逻辑门电路代替异或门逻辑,通过函数拟合方法建立算法模型后,在计算机中运行机器算法,而人工神经网络模ANN的工作原理迄今无法解释。
本文跳出传统西方逻辑体系的观点,以不同于现有的基于经典逻辑的"非形式逻辑"的方法研究人工智能中的人、机关系问题,把人、机技术关系放在人、机伦理关系层次上[2],提供一个在更广泛和深入的视野中进行研究的方向。
一、 人、机器、语言
人工智能研究中最重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是,有没有不同于(可计算性)算法(图灵机)本质的人工智能?如果人工智能就是算法本质的,那就没有特别研究这个问题的必要,因为"可计算理论"、"计算复杂性理论"和NP理论已经包含了这些内容;但如果人工智能具有不同于算法的本质,那就具有特别的意义了。这个研究包含了二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人、机技术关系,也就是机器如何在功能上达到或超过人的智能,比如通过"模仿"或"学习"人的智能而达到或超过人的某些智能(实际上这是现在的事实和期望);第二个方面是人、机伦理关系,也就是机器能否完全达到甚或超过人的所有智能,潜台词就是"机器性"和"人性"是否具有可比较的关系和具有何种性质的比较关系。
"可计算性理论"和"不可判定问题"理论是由希尔伯特、丘奇、歌德尔等数学家和图灵对希尔伯特第十问题的解决等一系例成果而基本完成或奠定基础的,在那个时代,"计算"只被看成是人的智能的一方面,"算法"或机器只不过是人的工具方法,因此当时的人普遍认为机器只可以代替人的计算工作,机器是不能"思维"的,如果有人说机器可以思维,就像要人相信算盘可以思想一样荒谬。这种情况就反映在图灵当时对公众所作的三篇论文里(图灵的思想中,机器具有"思维"能力是事实,但机器仍与人的本质不同)。但现在的情况相反,人们不但认为机器可以思维,而且能替代和超越人的思维,以至于对人的价值和地位的替代,终结人类的历史。
到目前为止,计算机的巨大进步是建立在符号语言这个基础上,最一般地看来,机器能使用符号语言,似乎也就能"思考"了,而且,计算机由它巨大的存贮能力和极高的运算速度获得了超出人的想象的工作能力,那末自然可以问:计算机是否能和人一样的进行思考?但这个问题不是基于对计算机的能力的评价决定,对计算机的能力的评估早就有确定性的方法,比如对现有的最强大的计算机能力的评判可以例表排名,这些标准都是基于机器的评估方法和标准,是机器之间的能力的评价,只是把人的某种能力形式化后作为机器的标准,而不是真正基于人的能力的标准,所以,真正的困难在于对人的智能无法定义,也就无法对"机器是否能和人同样思维"这样的问题进行实质性的研究。图灵的论文就是保留这种态度的。
问题似乎回到历史上最困难的哲学和认知理论上的老问题,"语言"的本质和语言与人的关系,现在只不过是添加了新内容:能使用符号语言的机器与使用自然语言的人有何本质不同?就是说,传统的关于人的认知的问题变成了人、机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
二、形式逻辑、非经典逻辑与非形式逻辑
语言具有语法和语义两个层次,人们使用语言表达意义和进行思维,作为思维的逻辑研究(形式逻辑),并不直接体现语法与语义之间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形式逻辑与思维的内容无关,作为思维内容的语义只是深藏在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之后,实际上,"逻辑"自身的性质一直是隐含得非常深的哲学问题,主要在数理逻辑理论中的一系列最基本问题的研究里体现出来,不同于经典二值逻辑(yes or no)的问题都是以多值逻辑、模糊逻辑、高阶逻辑或"不确定性问题"等方式表现出来的,但大体上仍努力沿着传统逻辑的形式化的方法发展,产生了很多"非经典逻辑",如构造逻辑、模态逻辑,甚至非标准的模态逻辑系统,如认知逻辑、道义逻辑、时态逻辑等等,相对于传统逻辑对象的外延性和有效推理的目的,非经典逻辑一般都具有意义内涵性,涉及思维的内容和语义以及思维本身的性质,这些已经包含了人的主体因素,而且这些新的逻辑发展方向不断出现,似乎看不到传统逻辑学中的那种逻辑架构上的层次的一致性。
"非经典逻辑"大体上都牵涉到语法或与语义的关系,因此直接关注人的现实思维活动,但如果不沿用现代逻辑的形式化的研究方法,这种"非经典逻辑"研究就与一般的语言理论和直接的对思维、思想方法或方法论等研究没有分别了,那么在自然语言形式中,有没有特殊逻辑性的表现?
实际上,自然语言表现的逻辑特殊性一直存在,历史悠久,这就是以"诡辩"方式出现的非形式方法,如古希腊的芝诺(Zeno of Elea,约公元前490-约公元前425)、中国的"名家"、禅宗的"话头"和一般所说的"矛盾"、"悖论"所表现的以自然语言表达的逻辑思维自身发生的困难而暴露的思维逻辑自身的本质问题。
著名的"芝诺悖论"如"飞矢不动",是从运动事实的抽象分析中导出运动的抽象形式与事实的分离而产生的背谬,这种非形式化的逻辑性是对逻辑形式纯粹性的一个外在揭示。据说芝诺从"多"和运动的假设出发,一共推出了40个各不相同的悖论,后来的研究认为芝诺的悖论是最早的无限和有限关系的研究,因此人们可以用数学理论中关于"无限"的理论化表达对"芝诺悖论"进行再解释,并没有从"芝诺悖论"中得到逻辑学上更多的收益。
相比之下,中国的易经模式却给现代二进制符号表达带来了启示,今天我们不用去抱怨古人没有形式化的抽象思想,因为我们还从来没有去认真思考"非形式逻辑"的"逻辑性",如中国古人的实体思想所具有的(非形式化的)"对称性"在现代理论的前沿意义。
三、 "白马非马"案例
与芝诺的逻辑思想不同,中国的名家虽然在诸子之中却不在儒家之列,这种历史的不排除是由中国文化的内涵性保证的。公孙龙的思想后面具有比现代逻辑和集合论后面所隐藏的实在的事物和事物的属性的更基本关系的意义,"芝诺悖论"如"飞矢不动"今天仍难以一说即明,但用现代集合论的观点解释中国传统逻辑如"白马非马"却很容易,但这并不意味仅仅把"白马非马"从"诡辩"这个恶名中解放出来,更重要的是,从"白马非马"后面的中国传统逻辑思想里可以伸引出有关集合论和逻辑理论中更深刻的层次相关性问题,这样的更深层问题只有放在中国传统逻辑思想与西方形式逻辑相对照的比较平台上才能显现。本文只就这个别案例讨论。
在最抽象的意义上,集合的本质是"属于"关系,对属于关系的否定,就产生了逻辑上的悖论,因为这是对集合论的本质的否定,这正是"罗素悖论"所包含的逻辑与集合论的关系的本质;悖论的产生是逻辑形式的抽象性本质决定的,纯粹形式上的逻辑悖论正是形式方法的无法克服的困难,这一点最终是由歌德尔定理确立的。与此不同,相对于纯粹的形式而言,在事实上只有"矛盾"而不会有悖论,中国传统寓言故事中的"矛、盾"之难,难在说,而不在事实,卖矛又卖盾的吆喝并不等于战场上自相残杀,矛和盾的关系是可以战争解决的,是一种不确定的事实关系,这不是由矛和盾的抽象对立决定的。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是事实最终是基于人的,形式化的方法追求纯粹抽象而脱离了事实和内容,不确定性本质变成了确定性的自我否定的悖论。
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的确缺少形式化方法,但却具有基于人和实在性的本质,"白马非马"这个案例就是一个基于事物的属性和层次关系所展开的分析,事实之间的最基本属性关系就是"属于"关系,这正是集合论关系的本质,而与逻辑形式所表达的形式关系不同,所以套用形式逻辑的方法无法说清"白马非马",而用集合论的观点就很容易把作为白马的子集合与作为马的母集合分开。相比较地看,芝诺的运动悖论虽然也是基于事实的分析,但这种运动过程的抽象与形式化的纯粹性具有不同的性质,即使现在也难用逻辑方法简单地说清楚,只能用现代的数学方法加以解释,这并不是人可显见的(这并不是显而易见的?)。
四、中西文化中的非形式逻辑思想
中国文化的本质是基于人与人性的,人性的本质是由(广义的)"行为"事实表现的,在这种意义上,语言只是人性的表象,语言本身并没有感性、感情,是人运用语言和语言的意义才使语言具有使用意义,两只猴子相对打字或许可以打出“有意义的句子”,但这只是无意义的动物游戏。但两人相对无语,却可以有无穷的思想。或许是由于这种基于事实的表达能力,中国的语言重在人的境域表现,这种抽象性能力的强大使中国传统学术思想没有走向形式抽象化的道路。“中国传统逻辑虽然没有产生自己专业化的理论体系,但正是由于它植根于日常生活和自然语言之中,所以以内在的深刻性和隐喻方式与中国传统文化共体存在,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特质。” [1]
“日常语言与逻辑形式语言的不同和对这两者不同的认识现在已成为了一种常识,西方的知识体系特别地发展了形式化的方法体系,这是近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客观性和确定性的基础。在中国语言环境中,中国传统逻辑重视判断的主体意识,比如‘白马非马’就突出了人的判断在逻辑中的主动地位,这是与西方古代逻辑学不同的发展方向,所以中国传统逻辑不分离于日常语言,也没有产生专门化的逻辑学,而是存在于中国文化本质中,中国传统逻辑始终深入在中国思想与中国思维方式中,以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逻辑学发展的道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中国文化典籍中的传统逻辑以经典案例形式传承不绝,中国传统逻辑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也就是中国文化本质的表现,用中国文化中最具传统特色的一句哲学语言来表达,就是‘大象无形’ 。” [1]
“以集合论的观点看,‘白马非马’建立在‘形’、‘色’相异基础上,以现代语言来说,就是本质与形式的区别,但这种区别不是建立在形式化的基础上。‘白马非马’中‘形’、‘色‘相异,但不是对立,所以不会发展为悖论,也不是诡辩,因此与‘质’、‘量’等辩证对立的范畴不同,‘白马非马’是集合论意义上的层次的不同,这是现代集合论的基本思想。在西方现代逻辑理论中,如何打通集合论和谓词逻辑,是一个自近代开始而远未能有效展开的艰难课题,实际上,集合论与逻辑学的鸿沟就是现代谓词逻辑中最困难的部份。在数理逻辑中,集合论与逻辑学是并例分别的,它们是数理逻辑四大构成部份中的具有更基本意义二个理论体系,但是集合论自康托尔之后已经停滞在‘连续统假设’前无法前进,而谓词逻辑实际上已经以’现代逻辑‘的不同发展方向而处于分裂分化之中。
中国传统逻辑与中国文化的特质是一致的,‘大象无形’背后是清晰的层次思想,这正是西方思想和现代逻辑遍历不得的,中国传统逻辑吸收西方逻辑学丰富成果而得到清晰的体系化,中国传统逻辑可以给现代数理逻辑涉及自身的最困难的问题带来洞察的思想。” [1]
五、事实(实在)与抽象方法
西方的现代思想和理论起源于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伽利略(Galileo Galilei,1564—1642)的科学实验和笛卡儿(René Descartes,1596—1650)的理论方法论,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的生物分类体系第一次把人类所面对的事实的自然界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中,把人从神学的桎梏和人的认知蒙眛中解放出来,以科学的观点回归人的自然性,这种革命性的思想甚至在西方引起的很多近代人的愤怒和恐慌,而当它传播到中国时却波澜不惊,中国古人基于事实的特点能理解人与自然的连续性关系,虽然当时无法具有明确的人的进化环节的认知,却有明确的从兽性到人性的文化演进思想,我们的先人早在两千年就以经典地方式平淡地这样说了: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寒则累土,暑则聚薪柴居其上。未有火化,食腥也。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此上古之时也。” (礼记·礼运)
这正是人类的人类化过程阶段性的写照,进化论不过是对中国传统信念的实证化而已。
这种中西文化的差异性表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认识论问题,事实与形式之间的相对关系不是基于形式,而是于历史事实本身,这正是哲学和很多基本理论发展中的理论自身的前提问题,比如内容与形式、语义与语法、共相与殊相、唯名论与唯实论、确定论与怀疑论,……,这种相对关系已经成为了形式方法和理论形式自身无可逃脱的命运。另一方面,中国传统逻辑思想中虽然没有发展出形式化的方法,但以案例记录和分析,“述而不作”的历史方法,策略推演、领悟、顿悟和理解、把环境因素纳入生命机能的体系性,箴铭式的表达,特别是易经的案例记载与数、图结合的“对称性”或“同时性”的抽象方法,甚至能让人看到近现代才出现的群论的影子。这种基于事实的抽象与形式化所追求的形式自身的纯粹性不同,是人类自身最本质的本质性。
以西方的科学和技术为先导的现代进步把整个人类对自然对象的认知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进步的加速度本身揭示了人类自身行为的一种超越性本质,这不是基于任何形式本质上的发展性(如摩尔定律)所能表达的,而且这个意义正在凸现,这就是当前飞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所面临的最困难的人、机伦理关系问题,面对这个问题如果不是基于人的本质而只是基于机器的能力去理解,就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六、人工智能的实体性与非经典逻辑方法
在计算机理论中,算法与递归函数是同义的,而递归函数与递归谓词是逻辑等价的,就是说,递归函数与递归逻辑可以相互表达,现代电子计算机的核心就是由大量的电子逻辑门构成的,算法在其中运行并得到逻辑一致性的结果。
无论是电子逻辑或命题逻辑形式,本质上与递归函数或递归谓词等价(“递归谓词”仍是命题逻辑而不是本质的谓词逻辑)。谓词逻辑是基于命题逻辑的高级逻辑形式,命题逻辑或谓词逻辑都是二值逻辑(只有两个真值yes or no)。但是,事实特别是日常语言所表达的事实,远不是二值逻辑所能包容的,这首先在逻辑和数学自身的性质和本质上以“悖论”或“理论危机”的方式表现出来,在逻辑学理论中,这就是相对传统的经典逻辑而出现的“非经典逻辑”,但在逻辑学理论中,“非经典逻辑”并非是与“形式逻辑”对立的,很多“非形式逻辑”研究,如模糊逻辑、模态逻辑等都在尽力使用形式化的方法进行表达,真正具有非形式逻辑意义的研究观点,就是把以自然语言方式进行的泛逻辑行为,如对事实和事实关系的理解、分析、论辩、论证,包括数学证明活动等都看作是“非形式逻辑”,这种理解已经“非逻辑地”包含了人的因素,把以自然语言表达的推理、论证方式所包含的“智慧”因素,如应对性策略推理、批判性思维、价值评价,甚至意义理解、以及在这些非形式逻辑后的人的精神气质、创造性思维都包含在内。正如“非形式逻辑”杂志主编拉尔夫·约翰逊(Ralph H. Johnson)和安东尼·布莱尔(J. Anthony Blair) 给出的定义,“非形式逻辑是逻辑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讲述日常生活中分析、解释、评价、批评和论证建构的非形式标准、尺度和程序” ,这大体上表达了这种认识。
一般人认为非形式的就是非逻辑的,这正是造成今天人们无法理解人工智能的本质的原因,“非形式逻辑”这种人的因素的包含性,与现在的主流人工智能“人工神经网络模型(ANN)”中的算法和逻辑的不可理解性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
人工智能的确是从技术领中发展起来的,迄今为止,人们对人工智能的研究大体上仍然基于这种层次,人工智能研究主要也就是处理人、机技术关系,大体上就是机器如何模仿人的行为或思想,包括模仿人的“学习”。人的“学习”是一种智能“行为”,人们常说“思想支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人的“思维”和“行为”作为功能都可以分别地形式化,如“形式逻辑”和“机械步骤”,这两者也是可以结合的,如“图灵机”就是范例的范例,但人的思想和人的行为的生成性关系却是无法形式化、无法复制的,这种生成性超越也是生命的有机性区别于机器的物理性本质。当然,物理地看,生命和化学过程也可归结到最初的物理定律,但直到今天,物理定律最多只能解释自己如何消失于“奇点”,远不能解释自己如何从大爆炸中产生,每个科学家总有自己的上帝。
中国传统逻辑思想遵循就是“非形式化”的道路,中国传统逻辑思想没有发展形式化的方法和学说,现在看来正是保留了这种最本质的与形式化方法的对立性,虽然不能以形式逻辑的方法特别地表达中国传统逻辑思想,但中国传统逻辑思想始终与人的自身和历史发展过程结合在一起,这种“大象无形”的隐伏性总能在某些现象中表现,自然而平易,这正是我们所看到的中国传统逻辑的一个案例“白马非马”能够很容易地由集合论的观点予以解释的原因。
ANN的实体本质性(Agent)是无法用算法或命题逻辑表达的,而以形式方法表达的“非形式逻辑”也无法引入到人工智能的研究中来,甚至没有得到特别的注意,但中国传统逻辑思想的非形式化本质和人的因素内在性却正是当前人工智能发展所展现出来的前沿方向,我们从图灵的“模仿游戏”中看到的人机三层和三方关系与中国传统逻辑中的实体性和人的因素的内含性相结合,可以成为从人、机技术关系发展到人、机伦理关系研究的一个自然方向。
七、历史地看人、机关系
人类使用工具一直被认为是人的进化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虽然有些动物也使用工具,但那是本能级的,依靠工具而生存是人由动物的个体性成为人的个人性的一个台阶,依靠工具而生存使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一层新的生态环境,人也就社会化了,人类最先的私有一定是从不离身的工具开始的。工具不同于物理对象是人将人的属性赋予了工具,特别是工具的半自动化和自化体现了人对工具的赋予的目的性,如澳大利亚土著的狞猎工具“飞去来器”、中国古老的桔槔、水车等,离开了人,这些工具仅仅只是物体或物理过程。人类的知识和认知的不断提高和积累,人类的工具也不断走向完全自动化,这是人、机关系的自然过程,自动工具就是把人的知识和能力通过机械运动结构表达出来去达到人的目的,就是说,自动机的目的性首先是人赋予的,今天的机器也可以学习人的目的性,但这不是机器本质性。
人的能力中,智能是最高级的形式,人的智能不能分离于人的本质,人类只能将知识等智能形式通过信息化方式表达出来并赋予机器工具,迄今为止,人类还只能利用而不能创造基于生物组织的信息化“自动工具”,是否可能超过基于现有物理性质和信息化的自动化、目的化的机器或“类人”,是一个不确定性的问题。
由人、机之间的工具、技术关系上升为人、机之间的伦理关系,是人类认知的一个巨大进步,从这一点上说,机器的进步因人的进步而有意义,而这个问题的困难性正是对“人”这个概念的理解的不确定性产生的,而不是由对“工具”这个概念的不确定性产生的,无论是“工具”的构造或原理包括自动化原理都是可以实证性地研究和开发、使用的,无论一种功能如何强大,自动功能不能自动成为目的,自动的功能是目的,但机器的自动不能成为目的本身,为自动而自动只是“热寂”一样的无目的浑沌。所以人、机伦理关系中真正关键在于对机器工具的“自动”性质的理解,人工智能与生物或生命的“本能”、“智能’的区别不在于能力的相互比较而在于他们的本质不同,但什么是“本质”?这同样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机器的问题。或许可以说,机器的自动能力无关“本质”,比如机器无限产生自己或机器同类而争夺人类的生存,但这正是出于机器的本质,机器永远不会产生一个本质相异的自己或同类,但生命、人和人类正是在自己的历史进程不断地超越自身、包括自己所创造人文环境中而不断进步的。所以,人、机伦理关系基于人和人的历史过程而不是基于机器的功能能力。未来的机器能否把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历史看成是自己的历史,不是由机器能力决定的,而是由历史决定的,而这恰恰就是中国文化中的本质人性。
参考资料:
[1]周剑铭,柳渝 :不确定性问题(NP)研究中的层次与中国传统逻辑,中国逻辑学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2016)。
[2]周剑铭,柳渝,李红萍 :在AI前沿上人类伦理学的挑战与应战,2017人工智能:技术、伦理与法律研讨会。
谢选骏指出:上文认为,“诡辩”是个“恶名”;但我认为并非如此——如果说“辩”属于“日常语言”,那么“诡辩”不过就是“非常语言”,就像诗歌似的……哲学也是这种意义的“非常语言”。另外,在人工智能的问题上,我一贯认为,人工智能是人造的,人类智能却是神造的或曰自然生成的——所以人工智能无法超越人类智能,正如人类智能无法战胜自然力量。
【03、“外语效应”与“小词之用”】
《“外语效应”与情感距离:讨论若有难度最好用外语》(Working in another language can be awkward and challenging, but it has a surprising number of positive side effects.荷西·刘易斯·培尼亚勒东达 BBC 2018年6月11日)报道:
前段时间,我在英国广播公司(BBC)伦敦办公室工作了四个月。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时,我脑海中想的比说出来的可高明得多。我常张嘴忘词,犯些语法纰漏,失掉了使用母语西班牙语时的精炼准确。对我来说,用英语工作交流的感觉就像是用叉子舀汤喝。就连我此刻用英语写下这篇文章时,手边也放着本英文字典。因为我实在是怕自己对一些词汇涵义的理解不够准确。
但对于我们这样在非母语环境里工作的人来说,不幸中的万幸是有研究表明能说外语的人通常分析能力较强。另有一些研究还指出,具备双语能力的人做决策的方式与仅会母语的人有所不同。
研究还指出,能够使用非母语工作的人具备额外优势,可以大大拓展工作地点及合作伙伴的选择范围,能让你在职场中与众不同。但我这里要提的一个问题是,使用外语工作是否会让我们的职场表现更好?
情感距离
来自西班牙巴塞罗那科斯塔庞培法布拉大学(Pompeu Fabra University,简称UPF)的心理学教授葛思达(Albert Costa)说,进行逻辑测试时,使用非母语的人比使用母语的人犯的错误要少一些。
他解释道,“人们在运用外语时,会在风险评估时保持更大的心理距离;他们较少受到情绪的影响,而更倾向于理性分析思考”。
葛思达教授及其团队称这种现象为“外语效应”,并猜测这与人们在说外语时产生的情感上的距离感有关。此效应产生的机制尚不清楚,但兴许与使用外语时的情境有关。葛思达教授举例说道,“如果讲外语的对象是朋友的话,这种情境下就会有较多的情感投入”。他补充说,“当然也不乏一些其他原因,比如那些很小年纪就学了外语的人,使用外语时情感投入就会比较多;又或者仅仅是因为说的是外语,人脑运作更为紧张”。
获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心理学家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在他的著作《思考,快与慢》(Thinking Fast and Slow)中就提出,认知紧张(cognitive strain)能够增强分析能力。使用外语完成工作任务时要调用更多的理性思考,这兴许在某种程度上能解释"外语效应"的现象。
但葛思达教授认为,若是做决策的过程中无任何情感投入,就不存在“外语效应”。他补充说,“做决策时,只有在情绪反应也被激发的情况下,‘外语效应’才会发生”。
一些心理学家同样指出,外语会影响人们思考和反应的方式。曼彻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的心理学研究人员厄里斯(Ceri Ellis)介绍道,人们在说外语的时候会更客观,比如,他人若批评你的本国文化,即或这种批评是错的,用外语表达时你的回应就会比较客观委婉。
厄里斯在一次访谈中还提到,“一般来说,母语与外语从渊源上来说差异越大,这种效应就越显著”。所以,虽然我在工作中使用英语颇不自在,但获得的补偿是我的思维方式更为清晰准确。当然,到我能熟练运用英语,与英语有更紧密的情感联结后,这种补偿作用就会随之而消失。
由此看来,我在英国那段时间没陷入一场爱情,实在是我的幸运。
更出色的谈判者
分析能力更强是什么意思呢?让我来举个思维实验的例子。假使有六十万人同时患上了一种疾病,如果不及时诊治都会死掉。你现在面临着两种选择:选项一是给他们中三分之二的人一种死亡药剂,让这四十万人死掉,而剩下的人能活下来;选项二则是将一种药分发给所有人,但有三分之一的概率是所有人都能存活,而三分之二的概率是所有人都会死亡。你会如何选择呢?
如果你选择的是第一种,分发死亡药剂,让四十万人死亡,其实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正确选择。但大部分人却不会这样选择,因为它怎么看都叫人心里不舒服。
奇怪的是,当人们面对同样的情境,但是选项一换了一种设问,改为要求人们拯救二十万人的性命,这时大部分人就会选择第一种。虽说最终计算的结果相同,但问题的设问方式不同就影响了人们的答案。
在这个心理测试中,只有少数人选择选项一,而这些人被认为有更强的分析能力。因为他们没有掉入偏见的陷阱,没有简单轻率地下结论,犯下逻辑错误。在商业情境中,特别是需要做重要的商业决策时,能避免犯逻辑错误是非常有益的。
用非母语可占上风
而且,在某些情境中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于己有利,也使人更能承受情绪疲累之时的压力。特别是在高风险谈判时帮助尤大。
乍看之下,使用非母语进行谈判似乎是一种弱势,但其实它会让你成为谈判桌上头脑最冷静的人。
葛思达教授说,“很多人在谈判时容易感觉自己受到了冒犯。但倘若我们放平心态,就不会那么难受了。在谈判中使用外语,能为你争取更多的时间。你可以表现得好像没太听懂,以便更从容地思考如何答复”。
这个谈判技巧常常被跨国谈判专家如外交官或商务人士等使用。利用非母语不太流利可以作为一种“自揭其短”的谈判策略,让自己看起来好像不那么机敏。采用这种策略会让对方更轻易地暴露自己的底线,而给你带来意料之外的优势。因此要是你下回要跟同事开展一场有难度的讨论,记得最好用外语。
也有研究表明,一些言辞过激的词语用非母语表达“杀伤力”会小很多。不论你说了什么,用外语的话都不会对工作关系造成永久性的伤害。要是你往后还得天天与这位同事打交道的话,这好处就更为明显。
虽说从理论上看,说外语能让人更客观地评估情势,但现实生活则没有那样简单。厄里斯的一项研究表明,使用外语看起来能让人免受错误指责甚至恶意攻击的伤害,但她也发现,傲慢的态度会消弭这种作用,像是在“团队冲突较多的工作环境”里这种效用就荡然无存。通常来说,在充满敌意和冲突的团队中,如果提出意见的成员是自己眼中的竞争对方,即便是本就应接受的批评或该采纳的意见,他们也会选择听而不闻。
尽管目前尚无相关研究能够证实这一结论。但在竞争环境中工作过的人应该能理解上述结论。“外语效应”会被团队间的彼此傲慢所消弭。
现身说法
就我自身经历来看,我记不得自己在伦敦工作时思维有多理性。或许是因为我的英文还不错,所谓的“外语效应”并不存在;又或许是因为我自己也没太注意。但我跟一些在外语环境中工作的人讨论时,他们都认为确有其事。
维瓦斯(Natalia Vivas)是一名来自哥伦比亚的创业者,她目前居住在伦敦。她也是一名用户体验设计咨询师。她回忆有一次她用英语跟一名瑞典顾客谈合同,轻而易举就争取到优惠的条件。她说:“我一点都不避讳,直接告诉他‘就是得花这么多钱’”。
当然,她能跟客户直言不讳并不完全是因为“外语效应”。可能也因为他们彼此来自不同国家,不会再次见面打交道。
她解释道,“然而,当我与西班牙当地客户,特别是一些大客户用母语西班牙谈判时,谈判过程就拖得很长,我也觉得较没安全感”。
对一些人来说,他们掌握的外语词汇量不足,是他们表达更简洁也更理性的主要原因。
卡斯坦尼达(Maria Paz Castaneda)是一名哥伦比亚裔的工程师,目前在荷兰鹿特丹当地的一家原油提纯公司工作。他就说,“用荷兰语向我的团队表达我要什么,以及背后的所思所想会比较难,只直截了当地跟他们说我想要他们干什么就简单多了。如果用我的母语西班牙语,表达一件事我至少能想到五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但用荷兰语,我只能想到一种”。
对于外语使用者来说,对他国文化的理解和礼仪的遵守也是很大的挑战。
维瓦斯谈及自己目前在伦敦的工作时说,“如何写邮件、打招呼、道别,这些事情我都会蛮紧张的”。而且说多错多,最聪明的方法就是尽量简洁表达。
综上而言,相比于母语工作者,外语工作者要更多地用脑思考。就如维瓦斯说的那样,“用英语的话,思考的时间会比较多”。
在双语环境中用非母语工作的员工比较与众不同,这个不同倒并不一定是更好或是更不好。如果你的工作要求你是个思维机敏又表达准确的沟通者,用外语可能会造成一些工作难度;但倘若你的工作需要深思熟虑、理性而客观的思考,那么使用外语会有所帮助。
很不幸的是,我在伦敦的工作兼具了以上两方面的要求。
谢选骏指出:所谓“外语效应”可以和“小词之用”互相参照。
《小词之用,关乎人类的逻辑和理性》(张留华 2022年03月09日 光明日报)报道:
在我们的自然语言中,存在诸如“并且”“或者”“并非”“如果”“所有”之类的“小词”(particles)。之所以称之为“小词”,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很少有人关注它们,而且因为被认为不指称什么东西,它们常常连“名”也算不上:既不属于“太阳”等所谓的“专名”,也不属于“红色”等所谓的“通名”。语法学家常常将它们与介词、助词、叹词等一道归为“虚词”。二是他们在语言学习中无足轻重。然而,稍加深入思考,我们又不难发现这些“小词”似乎有“大”用。所谓的“虚词”在语法学上又叫作“功能词”,它们能使我们的语言表达丰富多变,在使用频率上远大于那些实词。在日常表达或论文写作中,倘若未能正确区分“如果”“只有”“但是”“况且”等词,往往会给人留下“思路不清”“逻辑混乱”的印象。这似乎已经触及了“小词”的秘密,但从哲学上看,“小词”的理论重要性远不止于此。在当代分析哲学中,这些小词被称作“逻辑词”,有关它们的理论建构和学术争论关乎我们对于人类逻辑和理性的省察和探索。
逻辑学问多藏于小词之中
逻辑学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学会掌握这些小词。人们习惯于说“语言是逻辑的载体”,但这过于笼统,一种更能切中肯綮的说法或许是:逻辑的奥秘主要是在那些小词之用法上。一个人不知道“比特”何意或者菽麦不分时,尽管这是一种认知缺陷,但并不会归为逻辑谬误。相比之下,一个人援引某一官方规则“只有通过考试者才能入围”,抗议说:“我已经通过考试结果却没能入围,这是不公平的。”其中所暴露的对“只有……才”的误解,就属于逻辑问题了。类似这样的小词之用或许属于“语法”范围的工作,但它们并非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的“语法知识”,而是哲学意义上的语法。当逻辑学家奎因说“逻辑学沿着语法之树追求真理”时,正是在此意义上使用“语法”一词的。
跟奎因的说法相一致,当代逻辑学作为一套专门学问,基本上也体现了对于“小词”的分门别类研究:经典一阶逻辑中的命题演算专注于“如果”“并非”“并且”“或者”等句子联结词的逻辑行为研究,因此也称作“联结词的逻辑”;在此基础上,谓词演算同时关注“所有”“有的”等量词的逻辑行为,因此也被称为“量词的逻辑”;至于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等所谓“非经典逻辑”,如其名称所标明,它们所重点研究的则是另外一些小词,如模态词(“必然”“可能”等)、时态词(“过去”“现在”“将来”等)、道义词(“应该”“允许”“禁止”等)、认知词(“知道”“相信”等)。学习逻辑课程,在一种非常重要却常被忽视的意义上,其宗旨正是要以系统的方式教会我们掌握这些小词的用法,进而学会如何正确且一贯地开展由小词用法所主导的诸种逻辑推理。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在进入逻辑课堂之前,就完全不懂得逻辑思维,因为毕竟在母语习得中我们已经无意识地学过这些小词。但差别还是存在的:正如很多经验和常识不够系统一样,伴随母语自然获得的那些小词用法顶多构成了一种“逻辑本能”,无法称得上“逻辑学问”。一个人本能地“会用”这些小词,仅意味着他能在自己熟悉的场景下或正常的语式句型中正确运用,但往往难以应对那些复杂和陌生语境。现代科学意义上的逻辑学,让学习者对于小词之用多了一份“语义自觉和自控”:位于“如果”“并非”“或者”等小词用法背后的正是我们普遍遵循的“肯定前件式”和“否定肯定式”等逻辑推理规则,而且这些小词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譬如,当我们承认“A且非B”后就无法进而断言“如果A那么B”或“只有B才A”。
借助小词把握思维形式乃至世界结构
当从现代形式系统的角度来研究这些小词时,借用数学上的变量常量之分,逻辑学家把它们称作“逻辑常项”,以区别于那些被认为变化之后不会影响我们思维“逻辑性”因而常被处理为“变项”的词语。对于变项,通常采用普通的字母ABC等表示;而对于常项,则专门设计了一套人工符号,譬如:用→表示“如果”,用∨表示“或者”,用[~符号~]表示“并非”。如此符号化“小词”,并不只是抽象或记法缩略的需要,它代表着我们对于人类思维形式的把握和凸显。如果说逻辑学之所以又称作“形式逻辑”是因为其研究对象乃思维的形式结构(而非内容)的话,那么形式性之所以能反映思维的逻辑性则主要是因为其中作为常项的那些小词。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塔斯基、奎因、布兰顿等哲学家直接把这些小词称作“逻辑词”,以凸显其在人类语言和思维系统中的独特地位。
站在语言进化的角度,可以设想,这些逻辑词之所以能彰显思维形式,可能是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所积累(或“自然选择”)的某种思想和行为方式在人类语言中的凝聚和固化。而从形而上学的视角看,这些小词之所以能成功刻画思维结构,并帮助我们应对日常及科学研究中的各种推理难题,罗素等哲学家试图论证,是因为它们反映着我们作为认识者与外部世界在结构上的暗合。换言之,这些小词的意义或许是源自对于这个世界之自然结构(或曰秩序)的指称,正如“太阳”一词的意义源于宇宙中所存在的一颗恒星。
文化差异或源于对小词的释义
逻辑相通,是不同民族之间语言翻译、文化理解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按照奎因的说法,“我们把逻辑植入了翻译手册”。根据所谓的“彻底翻译”原则,一位人类学家把某初民部落语(或任何其他可以设想的陌生语言)中明显接受为真的一句形如“A ka bu A”的话翻译为“A并且非A”时,这与其说是表明了该部落文化(因为公开承认矛盾而)不具有逻辑思维能力,毋宁说倒可以直接证明:该人类学家把小词“ka”“bu”分别翻译为“并且”“非”,是一种糟糕的翻译。类似地,当一群小孩子在做某种“暗语”游戏时,完全可以把“并且”说成“或者”,把“或者”说成“并且”,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群孩子的“逻辑”与我们成人的“逻辑”不相通,更多只是表明他们的“逻辑记法”不同,此即通常所谓“纯语词之争”。当然,不同文化或亚文化群体之间可以进行语言翻译,并不意味着翻译总是具有确定性。文化基因上的差异,不仅会使得某一语言中的“实词”在另一语言中找不到恰当的对应词,而且在最微妙也最根本之处,还可能会以某种方式影响不同语言中(甚至是同一语言中)不同群体对于逻辑词(“小词”)的用法释义或对其意义完整性的追求。
譬如,同是在英语世界,达米特等直觉主义逻辑学家在界定否定词“并非”时,并不完全认同经典逻辑理论中的双重否定律。他们承认由“A”可以推出“并非非A”,却不接受反方向由“并非非A”到“A”的推理,因为,在他们看来,后者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成立,譬如,当把“证实”仅限于“直接证明”(而排除“间接证明”)时,“上帝不存在”被证伪并不意味着“上帝存在”已被证实。还有,普里斯特等弗协调逻辑学家接受双重否定律,却不认同经典逻辑学家所信奉的“爆炸原理”(即,由假命题作为前提可以推出任意命题),由此使得他们可以承认特定情况下的所谓“真矛盾”,如,说谎者语句“这句话不是真的”既真又假。类似地,汉语中对于析取词“或”的解读,在有些场景下,可能会与英语中的标准解释存在差异。譬如,从词源上看,汉语“或”字常带有“怀疑”之意,如孔子曰“或之者,疑之者”。因此当我们说“或A或B”时,可能并未意指A和B已经穷尽了所有选项,也就不能由“或A或B”和“非A”作为前提,直接推出“B”。这些在逻辑词释义上的细微差别,不必有损于人类逻辑的统一性,因为只要我们不把现存任何一种经典或非经典的逻辑理论理解为有关逻辑词的“终极学说”,它们顶多只是反映出人们在追求完整把握逻辑词意义过程当中的内部竞争,属于语义反思层面的“二阶论争”。
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认识自己”这一古老的哲学之问生发新的维度和意蕴,其中就包括对人类语言和思维的全方位反思。逻辑及理性作为当代人最基本的“规范”关怀,一直位于这场反思的根基处。然而,逻辑和理性的奥义不能在柏拉图的天国寻找,我们应返回人类的言语实践,尤其是围绕小词养成的言语行为方式以及对小词之用的探索与评价。当代形式逻辑和逻辑哲学在这场“认识自己”的新征程中的重要贡献之一就在于:与认知语言学、认知心理学、语义学、计算机科学等一道,经由小词之门径,向人类理性规范的纵深挺进。
谢选骏指出:外语效应与小词之用并不等同,但是它们的存在却可说明,语言和逻辑是非常微妙的,有时也是非常模糊甚至故作含糊的——仅仅为了追求使用的功能。
【04、“语言限制逻辑再限制科学”违背了世界历史的证据】
《语言限制逻辑再限制科学:为什么中国产生不了科学?》(朱晓农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Vol. 47 Issue(6):10-28)报道:
一 背景介绍
(一) 问题的由来:李约瑟弱问题
(二) 文献回顾
(三) 外因论的不足
(四) 本文立论
二 语言必要论:科学/逻辑产生的基础
(一) 科学发生的弱问题和强问题:QS1
(二) 建立科学的三个内在必要条件:H4
(三) 科学、逻辑、语言之间的关系:QL1,H1’
(五) 为什么印度没产生科学
(六) 产生逻辑的语法条件:H1
三 希腊逻辑、印度因明、先秦名辩
(一) 逻辑与因明
(二) 白马非马
(三) 杀盗非杀人
(四) 逻辑推理与名辩推演
(五) 逻辑和因明的产生不是偶然的:QL3,H5
四 秦人逻辑和汉语语法
(一) 秦人逻辑基础
(二) 汉语基本句式
(三) 同构语法和同构推演
(四) 对比语法和对比推演
五 问题的解答
(一) 科学产生的阶段性
(二) 古汉语容纳、表达逻辑的两次尝试
(三) 现代汉语的改造以适应逻辑表达
(四) 最后的话
摘要:李约瑟问题“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产生”应该是个弱问题,甚至假问题。强问题应该问:为什么中国产生不了科学;真问题应该去探索:为什么欧洲产生科学。爱因斯坦认为科学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演绎逻辑。进一步提出主谓结构的语言是产生演绎逻辑的必要条件,因为逻辑命题也是主谓结构。汉语有不同于印欧语的语法原理:句子结构以话题—说明为主,主谓结构只是其中一个特例;各层语法单位“词—短语—句子”同构;句子成分的主要功能是起对比作用。这些语法原理规定了中国式推理方式(秦人逻辑)以同构推演和对比推演为主。以往讨论李约瑟问题的大多以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哲学观念等外因为主,但也许只有在内因确定之后,讨论外因才有意义。由此,提出一个科学产生三期(语言期、逻辑即形式科学期、经验科学期)六阶理论:1A)主谓不占优势的前逻辑阶段,1B)主谓为主语言的逻辑筑基阶段;2A)形式即演绎逻辑阶段,2B)发展出其他形式化系统(各种几何、各种逻辑、数学、电脑语言)的阶段;3A)发展出实证检验的经验科学的个体形态前阶段,并将之系统化范式化的后阶段,3B)经验科学社会化阶段。前五个阶段是由内因决定的思维—工作方式,最后一个阶段才由外因起抑制或促进作用。总之,科学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演绎逻辑,而逻辑最初产生的必要条件是以主谓结构作为主导句式的语言。主谓结构虽然普遍存在,但把它在推理过程中作为唯一合法的句式,这有一定的随机性;也就是说,逻辑的出现在发生学上多少具有偶然性。不过,意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并行动起来,把自然语言中非主流的主谓结构提升为推理说理过程中唯一合法的句式,从而促进科学发展,这有一定的必然性。这方面过去一百年来我们在世界上做得名列前茅。如果有意识地在教育中加以重视,必将在新世纪中取得更辉煌的成就。
不用为用,众用所基。———徐光启
一 背景介绍
(一) 问题的由来:李约瑟弱问题
本文讨论的“李约瑟问题”,一百年前就有人关注了(如任鸿隽①,蒋方震②,王阧③,冯友兰④,梁启超①)。英国科学家李约瑟从上世纪四十年代起开始系统研究中国古代的技术发明。由于他材料收集得深入广泛,所以此问题一经他提出,立刻凸显出来。在1944年的一次演讲中他推崇“古代之中国哲学颇合科学之理解,而后世继续发扬之技术上发明与创获亦予举世文化以深切有力之影响”,但“问题之症结乃为现代实验科学与科学之理论体系,何以发生于西方而不于中国也。”后来他将之凝练成如下“李约瑟问题”Needham Question(NQ)②:
科学发生弱问题——为什么在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十五世纪期间,在应用人类的自然知识于人类的实际需要方面,中国文明远比西方更有成效得多……近代科学却在欧洲,而没有在中国文明(或印度文明)中产生?
所谓“弱问题”,是指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历史学问题,与之相对的“强问题”是指无时间地域因素牵制的普遍性问题,详后。西方学者其实很早就注意到此问题,如伏尔泰(F.Voltaire)、狄德罗(D.Diderot)、休谟(DavidHume)。国外对此问题主要是学术兴趣,但在国内却是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兴旺的大事。一个世纪来,参与讨论者除了文理各科学者,还有社会活动家、政治家、新闻工作者、工商人士,以至一般公众、青年学子等。提出的解答多种多样,可归结为外因论、内因论、外因为主论,下面择要回顾一下。
(二) 文献回顾
先看外因论[方括号中是笔者按语],这种观点认为社会政治经济地理等外在因素压制了科学产生。
1.政制与社会结构因素,包括1a)专制皇权[其实不然,欧洲中世纪宗教专制比中国尤甚]。1b)宗法社会(陈立③)[这跟农业经济相关(竺可桢④)]。1c)科举制度(梁启超⑤,戴念祖⑥)[西方很多早期科学家还是神学家或修道士]。
2.经济因素,包括2a)小农经济缺乏刺激力(陈亚兰⑦)。[按照维特福格尔,“半封建主义的欧洲,在经营规模并不大于中华帝国,甚至往往小于中华工业生产的基础上,完成了许多的科学发明和贡献”(转引自竺可桢⑧)。工业化不是产生科学的动力,而是科技的产物,欧洲在科学—工业革命前也是农业和畜牧业社会。]2b)重农抑商(林文照⑨)。[其实商人改变的是思维内容,不是推理方式。可能有一种经商方式还真有关,那就是与科学革命、新教改革同时而稍早的复式簿记制度(此三者都与理性主义的兴起相关)。不过前提是做真账不做假账,否则簿记制度本身的作用都有限,更遑论影响科学了。]2c)人口太多而资源太少(Elvin⑩)。[其实十六七世纪英国人口也增长很快。人口理由可能更适用于工业革命而不是科学革命,不过并非支持性证据。再者,宋代人口一亿,清末三四亿,现在十四五亿,所谓人口问题,弹性很大。]
3.多重因素,包括3a)地理与经济因素(文贯中)。3b)地理与政治制度(川上叶)。3c)地理、气候、经济、社会(李约瑟①)。3d)地理、社会、经济、文化(钱宝琮②)。3e)财经、行政、人口、文化意识(Sivin③)。[以上多重因素,分开来都不成其为理由,合力的作用有待进一步证明。]
4.宗教因素。Merton认为新教伦理精神的潜功能促进了科学的兴起。④而儒教、道教一般认为对科学有斥力。[不过李约瑟却认为“朱熹使用一种无异于现代科学的观念来思考”⑤。]
5.文化观念问题,包括:5a)入世文化观(钱宝琮⑥;Needham⑦)。[其实,哪个社会都一样,绝大多数人都是实际实用的,而重理论的人都是一小撮。问题是有没有那么一些人弄出些纯粹科学的萌芽来。]5b)士大夫优越观——认为技术不重要,不过是“奇技淫巧”。[这主要是技术而不是科学问题。]5c)天人合一自然观、阴阳五行说等。[但李约瑟说:“古代之中国哲学颇合科学之理解。”⑧他认为阴阳五行学说对科学思想的发展有益无害。]5d)价值观和哲学(冯友兰⑨)。[宋以后大体如此,但先秦体现各种价值观的哲学可与古希腊相比,但仍不见像欧几里得、阿基米德那样的科学个体形态。]
再来看思维模式等内因论。
6.思维模式,包括6a)八卦模式——杨振宁认为“《易经》影响了中华文化中的思维方式,而这个影响是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⑩[这可能说反了,应该是在中国人思维方式氛围中产生了跨年代、多作者的《易经》,而不是《易经》由匿名圣人写好了来影响中国人的思维方式。]6b)整体或笼统思维——季羡林说:“东方综合思维模式的特点是,整体概念,普遍联系;而西方分析思维模式正相反。”[何祚庥反驳道:“某些‘《易经》思维’的鼓吹者喜欢批评西方科学缺少了整体思维……[这]是厚诬了当代的西方科学!……当代的西方科学已经建立起尺度大到4×10^20厘米之大的科学的宇宙论,还能说‘西方’科学缺少了整体思维?!”“美其名曰整体思维,其实是笼统思维。没有进行具体分析,就要去‘辩证’地综合”。]6c)直观方法——陈立罗列了六条并非并列的原因,前五条为:拟人思想的泛生论,没有工具思想的直观方法,没有逻辑,没有分工,客观与主观的混淆。[第一条与本体论有关,其余几条大致上与思维模式和方法论有关。]6d)无归纳法(任鸿隽;王阧)。[但杨振宁说:“中华文化有归纳法,可没有演绎法。”其实,归纳是哪个民族都会的。]6e)认识论——所追求的知识只是“其所当然”的现象,而不问因果原理的“其所以然”。早在清中期,阮元《续畴人传序》就对当时磅礴的天文学理论一变再变大惑不解:“地谷至今才百余年,而其法屡变。”他不明白理论嬗变的科学意义,反认为“天道渊微,非人力所能窥测,故但言其所当然,而不复强求其所以然。此古人立言之慎也”。[阮元此论可谓传统学问中的认识论标准。]
7.民族性——“科学之大障”可归结到“民族富于调和性”和“民族尚谈玄”(蒋方震)或“理智的不诚实”(陈立①)。[上纲上线至此,就无法也无需评论了。]
8.外因为主,包括8a)思维模式和经济因素——何祚庥认为“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这是现代科学的基本思维模式”但又视外界需求为根本原因。②8b)认识论和社会结构——金观涛等提出了一个“科学技术发展中的内在认识论规律以及它们与社会结构的相互作用”的观点。③他们认为“近代科学技术不是属于哪一个民族,哪一种文明的。它是全人类文化精华的产儿。但是,适合科学结构成长的条件却是随着文化不同而不同的”。16世纪的西欧各项外部条件都好,使得“当时全人类所创造的科学精华在那里会聚”,从而产生了科学。
(三) 外因论的不足
外因论站不住脚,这有一般方法论原因,也有具体原因。
一般性理由: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有内因和外因,内因是因果(cause-effect)关系的因,外因是指时机、环境、媒介等促发或抑制因素,是“缘”(opportunaty)。内因未确定之前,侈谈外因太早。反过来,即使没有外因,内因仍可促发科学萌芽,有几件书斋里类似欧氏几何、阿基米德尤里卡的创新。如果古书里能找到些自发的、内在的萌芽,就说明有内因存在。例如和声,明嘉靖朱载堉发明复音,说明产生交响乐的内因是存在的,还早于巴赫。如果恰有配套乐器及宫廷欢迎等器械和社会外因,交响乐就有可能在中国自发诞生。但在明代三本技术发明集大成著作(《天工开物》《本草纲目》《农政全书》),甚至《墨经》中,找不到类似古希腊的科学早期形态。一个典型例子是曹冲称象,惜未能像阿基米德那样上升为浮力定律。个例解决办法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只有上升为普遍定律,才符合科学的三个条件:一元论、逻辑构造型理论、可检验性。有了内因的科学火种,那么这时候,各种外因就可以分析它们的作用了:或火上加油、或釜底抽薪、或隔岸观火。Sivin说,你不能说《易经》抑制了本来不存在的东西,这话也适用于其他外因。④
外因论还有一大弱点:无法检验,这是因为李约瑟问题是个有时空限制的历史学问题。我们需要把历史学的弱问题转化为一般性的、无时空限制的强问题,才能够加以检验,见2.1节。
几乎所有外因理据,都有反驳意见。在排除澄清之前,那些外因显得既不充分,也不必要。下面再就主要点说几句。(1)专制和科举——相比欧洲中世纪宗教专制和神学教育导向,专制社会、八股取士的教育导向等观点显得无力。(2)经济——无社会需要,无经济刺激,人口多劳动力价格低廉和农业/宗法社会小生产规模对科技无需求——这些恐怕不但不成其为理由,反而应该刺激科技发展。农业社会生产力低下,人口压力大——要吃饭!这是天大的社会需求(民以食为天),但它所刺激出来的解决办法不一定是科技,也可以是溺婴或战争。其实这里引发的问题主要是技术的发展,而不是科学的产生。(3)重农抑商。(4)地理和气候——中国为大陆国,周边交往少。问题是:为什么经商比种地,多交往比少交往(其实中国历来邻国不少,而西方很多科学家还是不交往的教士),海洋性气候比大陆气候(其实中国海岸线不短,哥白尼住地也不是海洋气候)更容易产生科学?凡此种种,好像不是在科学地寻找因果,而是在对比中国和欧洲互相有无。
解决李约瑟难题,应该去找内因。陈立、杨振宁等几位学者提到了无演绎法,确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其他内因,不管是本体论、认识论、还是方法论上的原因(如混沌整个儿思维/八卦象征思维/直观思维/主客不分,甚至自然观、价值观等),大多可以从无演绎法导出:有了演绎法,就能一条一条析分清理,不再混沌八卦直观了(如果再加以实证,主观臆想也能解决)。下面就以此为契机切入论题。
(四) 本文立论
我们把科学定义为按照演绎逻辑进行思维的社团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是内因;而作为社会活动,则受制于外因。本文观点可称为“语言必要论”,由以下三个假设组成:
H1) 主谓(S-P)结构语言是产生演绎逻辑的必要条件;
H2) 演绎逻辑是产生科学的必要条件;因此——
H3) S-P结构语言是科学得以成立的必要前提。
H1可以追溯到麦克斯·缪勒关于语法是逻辑的基础的观点:“逻辑是从文法中抽出来的,并不是文法是从逻辑中抽出来的。”19世纪研究的是服从逻辑的唯理语法,所以缪勒有此论断。本文进一步具体化为H1。H2则上承爱因斯坦的看法:科学建立在演绎逻辑和实验检验两项成就上,详见2.3节。
语言必要论跟下面两个理论很接近:(1)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LD)。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说:“The limits of my word are the limits of my world.”①[语言的极限即认识世界的极限。](2)语言相对论Lingusitic Relativity(LR),即Sapir-Whorf假说。②语言相对论可以看作包含于语言决定论。与我的区别点则在于:1)LD和LR把语言和科学的关系看成是直接的,而我认为是间接的,中间还隔着逻辑一层。2)LD和LR可能把语言(或其范畴化功能)看成充分条件以决定看待世界的方式(科学);而我们认为是必要条件关系。3)LD和LR注重比较直观、经验性较强的词语和概念范畴的形成在认识世界时的重要性;我们注重更为抽象、复杂的句法和语用在形成不同推理方式时的作用。
中国没有产生演绎逻辑的原因,从反面讲,在于汉语不把S-P作为唯一合法的语法结构,因而缺乏以同一律为基础的演绎逻辑来建立科学理论。从正面讲,我们使用的说理推理方式是建立在同构律和对比律上的。
二 语言必要论:科学/逻辑产生的基础
(一) 科学发生的弱问题和强问题:QS1
先厘清几个概念。第一是科学和技术的差别。尽管“科技”常常连用,但两者性质不同:科学是对自然万物运行原理的探讨,技术则是科学原理的应用或长期摸索的经验总结。技术为用,而科学求真。求真的探索,尤其是基础研究,大多一开始看不到实用处,有的甚至对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社会制度起反作用,如日心说、进化论。因此,技术进步总是受欢迎的,而科学突破却不一定即时受到欢迎。不过问题在于,科学为技术之本,持续的技术进步有赖于科学的发展。本文讨论的是科学,而不是技术。
第二,发生和成长的不同。发生是指科学在人类社会中的诞生。成长则指其后在本社会内的发展以及传入其他社会。本文讨论的是科学的发生,不是科学的成长、传播。
第三,弱问题和强问题的不同。李约瑟问题是个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历史学范畴的弱问题。要真正解决这问题,要问的应该是个抽去了时间地域因素、探索因果关系、科学要解决的普遍性问题:
[QS1]科学发生强问题——为什么中国产生不了科学?
弱问题其实没什么意义,对之可以这么回答、或者说规避:十六七世纪发展不出科学,十八九世纪也许可以吧?二三十世纪一定可以了吧!在人类发展数以十万年计的历史长河中,几百年是短短一瞬间,早几百年、晚几百年,根本还构成不了这么一个文明发展的大问题。在回答QS1之前,先要回答“科学是什么”这个问题。
(二) 建立科学的三个内在必要条件:H4
科学是一种理性思维方式及其指导下的社团行为方式。作为理性思维方式,科学由三个内在的必要部分组成,第一个属本体论条件,后两个是方法论条件。三者共同构成产生科学个体形态的充分条件:
[H4]科学的内部结构有且仅有三个必要成分:一元本体论,系统陈述的逻辑命题(即逻辑构造型理论),用以检验的实验或观察。
[H4a]科学活动有三个必要步骤:随机探索,逻辑论证,实验/观察检验,即假设—演绎—检验。
科学研究的三个必要步骤中,关键是第二步。第一和第三步是各民族都能做到的,但第二步是文明的一个突变。第一步提出假说,好的假说固然很难,但一般假说却很容易,它可以通过联想,甚至猜测来取得。不过,要成为“科学猜想”,必须相信共性规律,相信这个宇宙遵循“齐一性”(Uniformitarianism)原理。第三步历史上也很常见,如明代万户进行过未受控的、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火箭发射实验。有了第二和第三步才建立起科学的因果概念,其重要性爱因斯坦在1953年致友人信中已经指出了: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science has been based on two great achievements,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Euclidean geometry) 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and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at the Renaissance). 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建立在两项伟大成就上的,一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们创立的形式化的逻辑系统(如欧几里得几何),另一则是在文艺复兴时代发现的通过系统实验而有可能找到事物的因果关系。据我看,不用为中国古代圣贤们没作出这些成就而感到惊讶。反倒是能作出这两项发现倒是令人惊奇的。]
(三) 科学、逻辑、语言之间的关系:QL1,H1’
如果爱因斯坦的判断不错,那么他已经回答了李约瑟问题(可惜李约瑟及众多后继者鲜有认真看待爱因斯坦观点的),我们可以推进一步来问逻辑产生的问题:
[QL1]为什么中国产生不了逻辑?
基于演绎逻辑的理性思维取决于语言结构(所谓理性主义,就是用演绎逻辑来说理,反之就是非理性主义),因为理性思维由语言组织、由语言进行、并由语言表达。在语言、逻辑、科学、认识世界四者之间有蕴含关系,其中语言是最基本的。语言是逻辑的必要条件,逻辑是科学的必要条件,而科学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必要条件。下面H1’是这连串关系中的基本假设,也是前面H1 “S-P结构是逻辑的必要条件”的一般表达式。H1’-1是个逻辑上等价的命题。
[H1’]语言类型是产生相应类型逻辑的必要条件。
[H1’-1]如果某个语言不是X型,那么X型逻辑就不会从该语言中产生。
下面标以B的都是从H1’假说和相关观察中得来的推论。标以O的是经验观察。
[B1]欧洲/AE型语言的类型为产生亚氏/AE型逻辑所必需。
[B1-1]如果语言不是AE型,AE型逻辑不会于此产生。
[O1]古希腊语是一种AE型语言。
[O2]从古希腊语中产生了一种亚氏逻辑。
AE型逻辑即同于亚氏逻辑的逻辑。AE型语即同于“标准平均欧洲语/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①类型的语言。B1-1逻辑上等价于B1。推理B1是H1’的一个案例,为观察O1和O2所证实。
[O3]古汉语类型学上不同于欧洲语言。
[B4]AE型逻辑不能从古汉语中产生。
B4是一项预言,从B1-1和观察O3导出。作为综合命题,B4是可验证的。下面的观察O4和O5证实这个命题。
[O4]AE型语言未见于古汉语。
如果B4被证伪,即有证据表明AE型逻辑产生于古汉语,那么基本假设H1’即被证伪,而整个语言—逻辑—科学的相关性理论也就此瓦解。而现在B4与观察相容,那么能否说H1’是得到证实的真理?也不能。H1’是全称命题,我们可以不断发现B4那样的特称命题与之兼容,也就是H1’不断地通过检验而继续存活,直到某一天发现反例而被证伪或修改。
从B4可得到下列B5,它被观察O5所证实。
[B5]如果古汉语中产生一种逻辑,那一定不是AE型逻辑。
[O5]古汉语中产生了与AE型逻辑不同的秦人逻辑。
从B1-1,可以推得B6。
[B6]如果语言不是AE型,从中产生的逻辑不会是AE型逻辑。
B7是从B1推出的。它的系定理B7-1为O6-8三项观察所证实。
[B7]类似AE型的语言对于产生类似AE型的逻辑是必需的。
[B7-1]如果某语言中产生一种类似AE型的逻辑,该语言在类型学上类似于AE型语言。
上面我们从一系列的等价命题反复核实假说H1’,不过还需要外部的独立证据来证实它。O6-O8就是这样独立证据。
[O6]古印度逻辑类似于AE型逻辑。
[O7]梵语类型学上类似于AE型语言。
[O8]梵语中产生了古印度逻辑。
上文提到科学活动(H4a)的第一个步骤随机探索,可以是从灵感、经验、联想、归纳等,也可以从逻辑出发得到的科学假说。第二和第三步是逻辑评估:构建理论和实证检验,这些都受亚氏逻辑制约。
[B8]AE型逻辑对科学来说是必需的。
根据H4a,必须用AE型逻辑来进行无矛盾的逻辑评估/推理,因此,B8可直接从H4a导出。
[B9]AE语言对科学产生而言是必需的。
命题B9是从B1和B8中推导出来。如果AE型语言对AE型逻辑产生是必需的(B1),而AE型逻辑对于科学产生是必需的(B8),那么,AE型语言对于科学产生也是必需的(B9)。
(四)科学/逻辑发生的假问题和真问题:QS2,QL2
古往今来,产生过不计其数的语言文化(意为语言和文化,或建立在语言基础上的文化),而产生演绎逻辑的只有两个,其中一个的后代产生了科学。这么看来,李约瑟难题其实没有意义,因为我们同样可以问:“为什么澳洲/美洲/南岛/非洲土著等不产生逻辑?更没产生科学?”如果到处都不产生科学和逻辑,那么有意义的问题应该去探讨——
[QS2]科学发生真问题:为什么科学在欧洲发生?
[QL2]逻辑发生真问题:为什么逻辑在希腊产生?
这是关于科学与逻辑产生有意义的真问题。对于表述个别存在的特称命题,应针对特殊性、而不是一般性来提问。不产生逻辑是各民族文化的通例,而产生逻辑是难得一见的文化突变。所以有意义的问题应该针对希腊(和印度)来问。李约瑟固然也问到为什么科学在欧洲而没在中国产生,但那“欧洲”只是个陪衬,他也没有花工夫去讨论。
(五) 为什么印度没产生科学
也许有人会不同意问“为什么澳洲不产生科学”等问题,因为李约瑟原意是:中国科技领先了一千五百年,为什么近代科学却不产生于中国?
对此我们可以追问:为什么澳非美土著连古代中国的发明创造都没有?
文明发展有个过程——首先要有文字(希腊、印度、中国的文字都是三千多年前创制的),要有生活定居、财富积累、教育传播等这些适合知识创造和积累的外部条件,人类的心智活动才能有效地开展。希腊逻辑、印度因明、墨经和名辩都出现于2300多年前。所以我们倒是可以问:为什么朝鲜/藏族/阿拉伯没产生科学?这也是李约瑟问题中问到的:“为什么科学没有在印度文明中产生?”答案是:印度缺少建立科学所必需的实证检验。另外还有个次要原因,印度逻辑的大前提不能是虚拟条件,这限制了科学假说的提出,也遏制了创新,详见下节。
(六) 产生逻辑的语法条件:H1
产生演绎逻辑的语言学条件已经表述在H1(1.4节)中:
[H1]主谓结构语言是产生演绎逻辑的必要条件。
具体来说——
[L1]句子是个语法上充分定义的单位。
[L2]主谓才能、并且就能成句(陈述句)。
[L3](陈述)句子与逻辑命题同构。
再细一点——
[L4]一个简单句有且仅有一个主语。
[L5]一个简单句有且仅有一个限定动词(即谓语不是“流水”结构或主谓结构)。
[L6]书面语中一个句子用一个句号标志。
德语的“句子”和“命题”,用的是同一个词Satz,清楚地说明了上面的道理。对于讲德语的人来说,语法上的“句子”和逻辑上的“命题”本来就是一回事。一个句子就代表一个命题,而一个命题就是用一个句子来表达。在西方的逻辑学和语法学里用的是同一套基本概念和术语:subject-predicate-object。只是到了中文里,逻辑学里用“主词—谓词—宾词”,语法学里用“主语—谓语—宾语”。
根据Martin Haspelmath,标准平均欧洲语具有十多个语法特征,①如:
[L7]有定冠词和不定冠词,如英语the/a。
[L8]被动结构有明确标识,如英语I am known。
[L9]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有语法呼应。
这些AE型语言条件创造了一个适合产生AE型逻辑的环境,这是由于命题是由主谓句表达这么一个简单事实。对照L1—L6,印欧语都符合,L7—L9更不用说了。而汉语都不符合。所以印欧语更适宜产生AE型逻辑。那么,中国式的逻辑和汉语语法及其间关系是什么样的呢?
三 希腊逻辑、印度因明、先秦名辩
(一) 逻辑与因明
亚氏逻辑的三段论大家都很熟悉:大前提、小前提,以及从这两个前提得出的结论。印度逻辑就是中国古籍中所说的“因明学”或“尼耶夜”(Nyāyaprave),是佛寂之后各派争辩佛经教义过程中发展出来的说理规则,跟希腊逻辑的来源相似、产生时间也接近。因明的早期形式是“五支法”或“五分法”,比三段论多两个命题。胡适认为﹕“三段论只是五分法之末三分。”②后来陈那Dignāga(约480—540)把五分简化为三分:宗相当于结论,因是小前提,喻是大前提。
[例1] 因明三分法
第一分,声是无常(宗),
第二分,所作性故(因),
第三分,诸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喻)。
跟亚氏逻辑相比,陈那因明也是三个命题,只是表达顺序正好相反。另外还有一个区别:因明的喻是带有例证的大前提,而逻辑的大前提不必有例证。这一差别的蕴含后果很大:逻辑的大前提可以是纯粹的假设,但因明的喻必须是得到实例支持的全称命题。对于科学来说,当然逻辑更有利,因为可以用虚拟命题做大前提,但因明不允许提出没有例证的大前提。
因明与逻辑尽管各自发源地相距遥远,但性质基本相同。齐思贻说:“这两个系统完全相同,只是陈那系统用途更广。”①谢尔巴茨柯伊说:“印度推理法的形式很易于转成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法。”②注意:因明与逻辑尽管性质相同,但都是独立发展出来的。
(二) 白马非马
最早的逻辑问题就是语言问题,逻辑分析和语法分析在早期文明中难以区分。自然语言存在模糊和歧义,促使逻辑和语言分析的产生,逻辑和语法一样首先是为了让自然语言更为精准明晰。那就是语法学、逻辑学(还有修辞学)产生的源头。由于自然语言结构不同,产生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也各不相同,因此,不同语言中的逻辑一开始就面对不同的问题要解决。不同的逻辑学就是从分析不同语言的句法、语用、语义而产生的。像公孙龙的“白马非马”、墨子的“二马或白”,看似逻辑分析,实为语法澄清。
白马非马争论的实质在哪里呢?让我们来看这个命题在逻辑上有多少种可能的解释。“马”(白马也是)有四种意思:一匹马ahorse,这匹马the horse,复数马horses,马类the horse。“非”也有四种意思:不是,不等于,不属于(个体与集合的关系),不包含于(小类和大类的关系)。白马非马于是就有64种(=4×4×4)形式上可能的组合:
例如:
1—4)一匹白马不是一匹马(*这匹马/复数马/马类)。
5—8)一匹白马不等于(不属于/不包含于)一匹马(这匹马/复数马/马类)。
……
61—64)白马类不包含于*一匹马(*这匹马/*复数马/马类)。
由于语义语法限制,64个命题中有很多不成立(加星号者),如:“*一匹白马不是这匹马”“*一匹白马不包含于一匹马”等。也有很多能成立,如“一匹白马不是复数马”“白马类不包含于马类”等。既然有那么多意思,而公孙龙和反驳他的客方也没说或想清楚是什么意思,所以双方各说各话。公孙龙可能想说:“一匹白马不等于马类。”而客方反驳说:“难道一匹白马不属于马类吗?”双方虽然争得不亦乐乎,但没有实质上的交锋。遗憾的是歧义亦未消解。
(三) 杀盗非杀人
墨子被认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逻辑学家,《小取》篇被认为是古代中国逻辑学的典范之作。但实际上,墨子并不遵循也不懂逻辑。《小取》篇分析了五种形式:是而然、是而不然、不是而然、一周一不周、一是而一非。这些都不是逻辑推导式,而是语言表达式,墨子期望澄清这些句式中句法和语义不匹配处。所以,与其把《小取》看作逻辑学论文,不如说是一篇澄清古汉语语法语用语义的文章,顺带着涉及逻辑问题。让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例2] 爱臧(男奴):是而然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
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是而然”并不是逻辑推式,而是一种句式:前句肯定,后句亦肯定。相比之下,下面的是而不然就是前句肯定,后句否定——由此而得出“杀盗非杀人”这一命题。
[例3] 杀盗:是而不然
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
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
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历来论者向以为“杀盗非杀人”这观点惊世骇俗,其实不然。民间天然流行类似的以煽情代推理,下面的文革口号就是一个现代民间版的“杀盗非杀人”。
[例4] 文革口号:民间版杀盗非杀人
好人打好人,误会;(因为打好人是打人,是而然也!)
好人打坏人,活该。(因为打坏人非打人,是而不然也!)
第1节中说不是《易经》影响中国人思维,而是在中国人思维氛围中集体创作的。这儿又是一个例子:并不是墨子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而是普通老百姓都会这么论辩。《墨经》只是中国式思维方式的一个代表作。照此推广开去,并不是孔子对中国人的观念和行为有多大影响力,而是《论语》说到了中国人心底里没能说出来的话,从而被广泛引用。
[例5] 一周一不周
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
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你得爱了全人类才算爱人,但例2中说爱臧一个人就算爱人,两者不是矛盾了吗?更有甚者,例3说“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那么,周爱人包不包括爱盗呢?盗是人,所以爱人要包括爱盗;但一旦爱盗,就不是爱人了——爱人中包括非爱人。此处与其认为墨子是在玩一个隐蔽的逻辑悖论,还不如说是他根据具体语用环境临时随文释义——这是训诂学常例。所以,要是把《小取》看做逻辑学论文,那墨子就不是个合格的逻辑学家。但其实墨子只是想澄清,古汉语中有“一周一不周”的情况,爱人是周延的,而爱臧跟乘马一样,是不周延。又如“一是而一非”(一马马四足/二马马或白),也是语用语法对语义的影响问题。①
(四) 逻辑推理与名辩推演
亚氏逻辑如“所有的人都是有死的;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亦是有死的”,在秦人逻辑家眼中太显而易见。下面三例中的大前提都是“所有的人都会死”,在有理智的秦人听来,纯是废话。小前提更是废话,所以司马迁和文天祥都干脆省了。至于按亚氏逻辑得出的结论,简直是拿腔拿调的加倍废话,所以谁也不会费那事去说。
[例6] 秦人逻辑“所有的人都是有死的”
秦人要在废话大前提下话锋一转,对比推演出“泰山鸿毛”的意思才觉得有意思,才感到说“人固有一死”有了着落。同样,只有表达出“留取丹心照汗青”这种对文化不朽性的渴望,才觉得“人生自古谁无死”这么个生物学常识没白说。丙例“圣人不朽”也是文化性的。照此,前面讲的“盗,人也”,是生物性的,而“杀盗非杀人”所指社会文化含义不同、法理结果也不同。这样的推理逻辑上犯了“四名词/歧义谬误”。但古人并不在乎逻辑错误,说不定还故意违反逻辑以博“语不惊人死不休”之效。像这种不循逻辑、自然贴切机智的对比式说话方式是汉语常例,而汉语之所以以对比为常例,是因为汉语的语法就遵照一条最基本的对比原理,见4.4节。
(五) 逻辑和因明的产生不是偶然的:QL3,H5
类似于“白马非马”“马或白”这样的逻辑/语法讨论,在希腊语和梵文中是不会产生的,因为他们的语法结构不产生类似的歧义和模糊,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语法歧义处。例如用英语表达的形式逻辑就受到自然语言影响,如“Some dragons can fly”中的“some”暗含龙的存在,这是不必要的蕴涵义。这也是后来发展出集合论和符号逻辑的动因,当自然语言在进行科学研究或表达因果关系时不够用的时候,人工改进或创造的语言便有了需要。这再次说明,科学的进步既促使又有赖于语言的精密化。
特定的语言结构产生特定的语言歧义,这促使产生了特定的语言分析技术,而这又导致了特定的推理方式,这规定了日后特定的逻辑形式。所以,从希腊语里产生逻辑不是偶然的。作为旁证,梵语里也产生了与希腊逻辑等价的印度因明。这不是巧合。当今世界上有七千多种语言,其中印欧语约四百种。希腊语和梵语同属印欧语系,它们是从共同的祖语(原始印欧语)发展而来的姐妹语言,有着相似的语言结构。如果历史上出现过的语言也按此比例算(400:7000,其实历史上的比例要小得多,因为印欧语在壮大而很多小语种已/在消失),那么碰巧在两个印欧语中产生相同的演绎逻辑的概率只有约千分之三,这是一个小概率。也就是说,碰巧的可能性很小,而事出有因的可能性很大。这个因就是相似的语言结构。发现印度逻辑和希腊逻辑类似,这提供了语言作为逻辑必要条件的一个实例证据。因此,与QL2等价也可以问:
[QL3]因明产生问题:为什么印度产生跟希腊逻辑同性质的因明?
对于QL2-3,可以用H5回答:
[H5]希腊/印度语的句子和逻辑命题结构都是相同的S-P结构。
四 秦人逻辑和汉语语法
(一) 秦人逻辑基础
1.语言和思维:普遍的还是独有的?
各种语言的结构是否有普遍性?语言学界经历了“是—否—是”的认识过程。而思维方式,则普遍认为是全人类共同的。
各种语言的结构和各个民族的推理方式无疑是具有共性的,同样它们也各具空间分布上的独特性。一门研究有分布差异的事物的学科,总是先从一个特定地域的考察开始的。因此,它最初概括的范畴、条例、类别,便会随着研究范围的扩大、新差别的发现,需要进行增减和进一步的概括。科学家常常因为缺乏一套概括性强的术语而曲解、误解某些新发现的现象。这种情况在文化研究中更是常见。由于作为语法和逻辑体现者的语言既是文化最伟大的成果,又是文化最重要的载体,所以在考察一种新的语法和新的逻辑的时候,使用产自西方的术语谈论共性时必须小心。例如“逻辑”(logic),这是个养成在古希腊文化中的词,用它来谈论墨子、孟子的说理方式时,别以为也别指望他们跟亚里士多德遵循的是同样的论证前提(同一律)和同样的论证程序(演绎法)。“思维是全人类共同的”,这个“思维”指的是亚里士多德演绎逻辑思维。随着科学的成功和西方文化的传播,亚氏逻辑也就成了全人类共同的思维方式,至少在需要进行推理的领域,如科学、立法、商业合同、体育规则等。而其他民族的推理方式都被认为不科学,到最后就干脆不承认它们的存在。
我们认为,“思维是全人类共同的”这个命题只有在如下意义上来理解才是可以接受的——
使用不同语言且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具有同样的认知能力,都能通过学习来理解、甚至接受其他民族的思维方式。
人类的大部分思维活动的方式是相同的,都是建立在具有生物学基础的联想上的,讲英语的人也是经常使用隐喻(metephor)来联想的(Lackoff 1987)。但是,逻辑却是在特定语言中的一个文化突变,其他语言社团的人可以通过学习而获得。但要是想自发产生,那首先要有相似的语言结构。
2.秦人逻辑的范畴
范畴,指能派生出其他概念,而本身不能从其他概念推导出来的最基本的概念。中国式思维或秦人逻辑中有两大范畴:同构观和本末观。同构观指的是世间万物构造是有层级的,而每一个层级中的事物都按照相同的方式构成。本末观指的是万物都是成对构成的,而这成对的两方是有主次的。秦人本末观是一种“对立服从”的两点论,对立是在双方之间解决的,即末服从本。这跟西方辩证法不同,后者认为矛盾统一,正、反命题统一于高一层的合命题。两者区别见下图解:
图 一 辩证法(A)与两点法(B)图解
古代中国学者的推理方式是秦人逻辑,主要有同构推演和对比推演两种形式。而这两种说理/推理形式分别建立在汉语的两条基本语法原理(同构原理和对比原理)上的。
(二) 汉语基本句式
1.主谓结构不是常见句式
话题说明句——赵元任说:“汉语句子中主语和谓语的语法意义,是话题和说明而不是动作者与动作。动作者和动作可以作为话题和说明的特例。”①例如“这瓜吃着很甜”,“这瓜”是话题,“吃着很甜”是对话题的说明。话题和说明之间的关系可以很松散,如“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浦东某街头标语)”,如果关系密切,“我”应该是“垃圾”的一部分。如果主谓有语法呼应,像“女生如果没有了男生就恐慌了”中的主语就不会有歧义,现在可以是女生恐慌,也可以是男生恐慌。如果有被动标记,“鸡吃过了”,主宾或施受就不会产生歧义。
还有种与话题句有关的流水句(吕叔湘②;沈家煊③),指一连串小句连贯而下,构成一个意群,如下《水浒传》例子:
[例7] 流水句
a) 李逵听得溪涧里水响闻声寻路去盘过了两三处山脚来到溪边捧起水来自吃了几口寻思道怎生能彀得这水去把与娘吃立起身来东观西望远远地山顶见一座庙……
b) 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又自买了些牛肉又吃了数杯就又买了一葫芦酒包了那两块牛肉留下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怀内揣了牛肉叫声相扰便出篱笆门依旧迎着朔风回来……
c) 那先生两口剑砍将入来被武行者转过身来看得亲切只一戒刀那先生的头滚落在一边尸首倒在石上……
例a长长的一串小句中,其间很难用上句号。好像一个段落、一个意群就是一个句子。这可以看作是一个话题多个说明。例b的一连串小句中,主语从店家偷换到林冲。也许可以看作是话题的变换。例c与其看成话题的变换,不如说整个意群的话题是那先生和武松打架,至于打斗中哪一剑哪一刀的动作发出者,则需根据上下文意会。至于句子或命题及其关系,梁山好汉可不管。
其实,汉语中最基本的句式是“零句”(赵元任①),如“星期五了”“着火了”“坚决打击流产女婴!(安徽某县反非法流产的标语)”。由零句及其搭配而成的话题句和流水句是汉语的主要句式。
2.主语不是独立的句法单位
中国人和西方人对于句子的概念是很不相同的。英语中句法已经从语用中独立出来,相应地,主语也已从话题中分离出来,所以句子可以用S-P结构来定义。但汉语的句法还未从语用中独立出来,主语只是话题的特例,所以S-P句式在汉语中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情况下是零句或用零句装配的话题句或流水句。
汉语中要表达秦人逻辑的命题,可以但并不一定要用欧洲平均标准语S-P式句子来表达。相应地,秦人逻辑命题不一定要用S-P句式来构建。因此,建构在S-P句式上的演绎逻辑就难以在汉语里以唯一合理身份产生。
(三) 同构语法和同构推演
汉语语法和逻辑关系的研究,赵元任是先驱。他认为“汉语逻辑运作的工具和形式就是汉语”,因此受制于汉语自身允许的“自由度”。赵元任原先的工作“目标是要找出汉语逻辑运作的方式,实际最后找到的是形式逻辑在汉语里的运作表达方式”。③本文重拾赵元任的目标,讨论的是秦人逻辑,探索用汉语所自然表达的、有异于形式逻辑的推理方式是什么样的。
1.三级同构的语法
汉语语法的一条基本原理是从词—短语—句子的同构性,④构词用什么方式,短语和句子也用什么方式,例如:
[例8] 语法同构例
2.种—类同构和外/内推法
秦人逻辑的第一个主要推理方式是基于同构观的同构推演法。它包括旁推法、内推法和外推法三种。同构性Ⅰ:小类具有的性质,大类也具有。因此,大类不但具有所含各小类的共同性,而且还具有所含各小类的所有独特性。这是第一种同构:种—类同构性。
外推法:从小类所具有的任何性质作为前提外推,可得出大类也具有同样性质的结论。
同构性Ⅱ:大类具有的性质,小类也具有。这是第二种同构性:类—种同构性。
内推法:从大类所具有的任何性质作为前提内推,可得出小类也具有同样性质的结论。
[例9]曾晳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公孙丑问:“脍炙与羊枣孰美?”孟子曰:“脍炙哉!?”公孙丑曰:“然则曾子何为食脍炙而不食羊枣?”曰:“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违名不违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孟子·尽心下》
这是一则建立在同构律上的内推加外推。孟子是这样构建推演路线的:曾子不吃羊枣但吃炒肉丝,合违名不违姓之理。本来这是两件无关之事,但孟子用一个更大的类,忌独不忌同,把它们概括起来,于是便能从“违名不违姓”外推倒“忌独不忌同”,再内推倒“忌吃羊枣不忌吃脍炙”。
[例9] 忌独不忌同
3.旁推法和异种同构性
同构性Ⅲ:甲类具有的任何性质,与之相交的乙类也具有。这是第三种同构性,又称异类同构性。
旁推法:从甲类的性质可以旁推到与之相交的乙类。
杨振宁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演绎法或推演法,①招致很多国学老先生批驳——
[例10]易学专家刘教授认为,杨先生的演讲“有很多常识性错误”。比如,杨先生说周易只有归纳,而没有推演。可是众所周知,周易是最早的一部算卦的书,算卦的方法就是靠推演,举一反三,怎么能说没有推演呢?②
易学专家把算卦推演(推演1)等同了演绎法或其另一名称“推演法”(推演2),两个同名异实的概念能拉到一起,是因为名称上有相交点。又如一篇股评说“大批空军(喻空头)轰炸四板块”:{空}头{空}军。这是比喻,可见旁推法和比喻相似,都是通过联想来进行的。
同构推演从古代起就极盛行,举凡政治、伦理论辩中可谓司空见惯。到魏晋之时发展成格式化的“演连珠”,也就是秦人的形式逻辑。下面是陆机《演连珠》中一例:
[例10] 演连珠:目无尝音之察
臣闻:目无尝音之察,耳无照景之神。(前提)
故在乎我者,不诛之于己;存乎物者,不求备于人。(结论)
沈剑英分析道:“这是一则二段的连珠推论。……它是归纳,又兼有演绎,并寓模拟于不言之中。从前提来看,通过对耳目各有职守的归纳,可以得出事物各有其功用而不能苛求其互易的普遍性命题,只是这普遍命题被省略了。结论就是从这一省略的普遍性命题中演绎出来的。”③沈氏用西方逻辑概念把秦人逻辑的一个推式解读为合归纳、模拟(异类相比类推)和演绎于一身的“整体思维”。要说陆机在归纳,一方面只有两个例子,只能算是加强版的类推;另一方面是归纳过头,推到其他类中去了。其实,陆机既没归纳也没演绎,他的连珠推演路经和孟子相同:外推—外推—再内推。
[例11] 演连珠:万物各有职守
(四) 对比语法和对比推演
秦人逻辑的另一个主要推理方式是基于本末观的正反对比推演法,而这种推理方式是由汉语的正反对比语法原理引发、引导、控制的。
1.谓语的对比语法规则
赵元任认为,汉语句子的谓语可以是动词(包括形容词)式的,也可以名词式的,④功能上有三种:对比式contrastive(他事对比),肯定式assertive(反义对比),叙述式narrative(沈家煊又发现有指称功能①),例如“我现在说话”这句话里的谓语,主要在表示与他事和反义两种对比上:
(1) “我现在说话”,这句话里的动词“说话”,跟我可能做的别的事情如“睡觉”“吃东西”“玩儿”等,或其他不在做的事情相对比。
(2) 动词谓语有肯定功能时,它不跟其他动词谓语对比,而是跟它的反义对比,如“我现在′说话,我现在′是说话”(不是不说话)。
(3) 如果是叙述式,那就加一个起始式inchoactive助词“了”,如“我现在说话了”(刚才没说话)。[还是对比]
他事对比和反义对比是两条重要的汉语语法规则,不但动词谓语如此,形容词和名词谓语也同样如此。②不但谓语动词如此,主语和状语也一样,如“′我现在说话(不是他说话)”或“我′现在说话(一会儿不说了)”。
2.对比推演三例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说话写文章喜欢用对仗对联排比骈体,做人做事喜欢攀比较劲红眼,辩论时喜欢同构、对比推演——其实这不是我们大家有意地喜欢这样做,而是群体言语/行为无意识地遵循着母语中的语法原理。来看几个例子。
[例12]古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难道说女子一定要没有才能才算是有德性吗?或者是说男人一定要有才能才能算是有德性吗?当然不是!那么这一句话难道是在暗示说一个有才能的女子就表示她是一个“没有德性”的妇女吗?当然也不是。(网文)
作者设想了三种反驳(逻辑上都有问题):(1)“女子一定要无才才是德”——这是把“无才”和“德”看作互为充要条件。原句“女子无才便是德”语出明代陈继儒,其间逻辑关系不明,也可解作充分或必要条件。反驳1没考虑后两种逻辑关系。(2)“男人一定要有才才是德”——说女子怎么样,跟男子没逻辑关系。这是以女子的反义(男人)来对比推演。(3)“女子有才便无德”——如果原句是充分或必要条件,就不涉及有才是不是有德。只有解作充要条件时,才隐含有才便无德之义。反驳3并非据其立论,它是以无才的反义来进行对比推演的。
[例13]一个易学界泰斗级的人物认为……杨[振宁]先生说易经没有演绎法,所以导致科学裹足不前。但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古希腊时期就有一大堆演绎法,比如演绎逻辑和形式逻辑。但是为什么也没有产生牛顿呢?③
这个例子分不清充分和必要条件,它提供了一个国学论辩不懂逻辑的生动实例。泰斗是用“没有演绎法”的反义(有演绎法)来进行对比推演反驳的。
有个常见现象,老师表扬了甲同学,乙同学不高兴了。她觉得老师没表扬她,就是暗中批评她。从逻辑上看,表扬甲,跟批评乙没关系。但汉语语法原理的确在暗中进行反义对比,而运用汉语的人自然心领神会,所以不怪乙同学在攀比,兴许老师是在婉转提醒乙同学要加油。
言语是我们最频繁的行为,它能类化其他行为。我们社会中司空见惯的攀比行为,可能就受到大脑深处语言—思维规则的控制。汉语语法造成了我们语言的习惯表达法,以及这些表达中的说理方式和逻辑/语义语用关系。英语里固然也可靠重音来确定对比项,但不像汉语那样不用强调、每时每刻每个成分都在进行对比。
五 问题的解答
现在,我们以总结全文的方式来回答世纪难题“为什么中国以前产生不了科学”,以及新问题“为什么现在中国能容纳/发展科学和逻辑”。
(一) 科学产生的阶段性
科学是一种(1)以假设—演绎—检验方法来进行的思维—工作方式,(2)按此方式工作的社团活动。属性(1)是科学的内在属性,科学这种建立在演绎逻辑上的理性思维活动,其根源与凭藉在于语言。思维复杂了而自然语言不敷用,那就得创造人工语言,包括数学、符号逻辑、计算机语言、改造过的具有特定功效的书面语。迄今为止,科学的成功全依赖于有了演绎逻辑(以及实证检验)。而产生、运用演绎逻辑,要求的是语言句子和逻辑命题同构。本文得出的“语言是逻辑的必要条件”得到印度因明的验证。本文论证的“逻辑是科学的必要条件”也是可以检验的。设想一个科学家(团体),让他(们)停用演绎法,看他(们)是否还能继续研究下去。属性(2)指出了科学的外在社会性。早期的科学形态是个体活动,当这些孕育于家中的个体活动社会化了,科学也由此在社会中诞生。
科学产生的过程可分为三期—六阶:
第1期——语言期
1A阶——S-P不是主导结构,前逻辑阶段。古汉语或古白话中不是没有主谓句,而是主谓句不是唯一合格的、甚至不是占优势的句法结构,它只是话题句的一个特例,所以不会促使产生主谓句作为唯一的逻辑命题的结构。古汉语因而停留在此阶段。
1B阶——S-P为主导结构,逻辑筑基阶段。从中有可能产生S-P结构的命题。与梵语同语系的波斯语、旁遮普语处于这一逻辑筑基阶段。理论上它们有可能发展出系统的逻辑。
第2期——逻辑即形式科学阶段
2A阶——在S-P语句基础上进行的推理有可能系统发展成为演绎逻辑。印度和希腊系统发展出了演绎逻辑,这是形式科学的开端。
2B阶——把形式逻辑的方法扩展到其他领域进行研究,产生各种形式化/公理化系统,如欧几里得几何和各种非欧几何、数学、电脑语言等。
第3期——经验科学阶段:形式化的命题系统,再配以实验/观察作为检验。
3A阶——经验科学的个体状态,分前期和后期。前期如阿基米德一直到伽利略,用实验检验理论。后期即为牛顿发展出新的数学方法、数学语言(微积分),将物理学领域形式化、系统化了,建立起假设—演绎—检验的科学研究的程式。作为理性思维活动,形式科学即2B阶和经验科学的3A阶是由内因、即某种特定的思维方式决定的。
3B阶——牛顿的工作程式范式化了,即为大多数研究者接受并扩展为一项社会活动,科学由此作为社会形态而诞生。不同的外因在此阶段能起不同的作用。而外部也正好有有利于此范式扩散的社会条件,如新教改革、簿记制度、资本主义萌芽等理性主义的社会运动。科学革命就此爆发。
汉语中引进逻辑和科学大致上也是这么几个阶段。汉语的句子以零句作为基本单位,由此构筑的整句主要是话题句和流水句(科学发生的第1期)。主谓句是作为话题句的一种特例,这表明汉语(的某种文体)有发展或引进演绎逻辑的内在句法条件(第2期)。这种引进在历史上有过玄奘和徐光启两次个人或小群体行为的尝试(2A阶)。到20世纪,由于外部广泛而极大的需求,汉语书面语改造成为以主谓式为唯一合语法的句式(第2期),从而容纳了逻辑(2A阶),也满足了科学、哲学、政治、法学、商业、新闻等多方面的社会需求(2B阶,第3期)。
科学发生的六阶中,前五阶算内因,涉及的是思维方式,最后一个3B阶是这种思维—工作方式的社会化,外因便在此时起抑制或促进作用。
(二) 古汉语容纳、表达逻辑的两次尝试
古汉语和古白话中固然主谓句不是占优势的句法结构,但在中国历史上有过两次在古文句法内进行演绎推理的尝试。第一次是唐初玄奘建立了因明推理法则严明的法相宗以及他弟子窥基著《因明大疏》。玄奘游学印度十九年,佛学辩论几无对手,说明他对作为辩论规则的因明理解掌握无与伦比。他所创立的法相宗是东传佛教中最讲究逻辑的,但却是一传而亡,根本不能跟反逻辑而行天下的禅宗相比。第二次是明末徐光启助利玛窦翻译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徐光启对演绎逻辑的作用的认识远远超越了时代:“《几何原本》者,度数之宗……不用为用,众用所基。”(刻《几何原本》序)。这两次尝试都没能扩散为大社团活动。
徐光启还进一步“度数旁通十事”,包括天文、历法、水利等。也就是说,他还要以古汉语为工具来引进科技研究。此后从清初到清末皇室贵族都一直对科技产品感兴趣,并同时引出一个体用问题:科学和技术是用,而体是圣贤之言。其实,科学是技术之本,逻辑又是科学所本。这个道理徐光启说得很清楚:“不用为用,众用所基。”——演绎逻辑看似不实用,但一旦用起来,就成了所有实用技术与各种管理的坚实基础。按我看,逻辑这种说理的形式和方法,应该比圣贤之言的内容更为基本,说不定这也是徐光启“众用所基”的意思。
(三) 现代汉语的改造以适应逻辑表达
那么,为什么现在的中国能够容纳逻辑和科学呢?这实际上是一百年来我们把唐玄奘、徐光启的个体行为社会化了。汉语,至少是书面汉语的语法结构,在20世纪发生了巨大的欧化变化。在法律、新闻、商业、科技、哲学等需要严格表述的场合,S-P已经成了唯一合法的句式,例如:“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20世纪新形成的汉语书面语,它更像主谓明确的印欧语法,而不像水浒作文法。
逻辑与科学的关系是:特定的逻辑形式规定了特定的探究外在世界的思维方式。各民族特定的科学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怎么样推理,就导致什么样的自然探索之道,也就是不同的科学。汉语中没能发展出演绎逻辑,因而也无法进行科学研究所需要的逻辑推理和无矛盾的理论构造。运用汉语语法原理中发展出来的同构推演和对比推演,很容易滋生出“天人合一”(同构)、“阴阳造物”(对比)这样的观念和理论,学理上很容易造就无视内部矛盾的“集大成”学问。
总而言之,(1)汉语的同构和对比两项语法原理,成为秦人逻辑的两个基本范畴,以及同构推演和对比推演的语言基础。而这两种推演程式造就了孟子、墨子以来一直到当代辩论的方式和内容。(2)S-P不是汉语的主要结构,日常汉语是水浒式的,所以想要提升S-P为主要结构的努力,单靠玄奘、徐光启他们几个人几本书,势单力薄,马上淹没在浩瀚的古籍中。(3)但是,可以容纳演绎法的S-P结构毕竟存在于汉语内,是汉语的内部因素。(4)人类具有相同的认知和学习能力,尽管我们没能自发产生,但我们是能够引发的。一旦社会需要起到促进作用,就能把汉语书面语改造成为以S-P为主的、适应演绎逻辑并进行科学研究的语言,并有可能影响日常语言。
(四) 最后的话
本文所论,涉面超大且敏感,惕虑惕心,酝酿三十年。其间写过文章,更历练无数次私下、网上、会议的拷问。本意是想让全社会更清楚地认识到科学和逻辑问题症结所在,外因为小,以利于民族和文化更自觉地把握下一步的进发方向。如今履薄临深般定稿,恐要面对很多质疑。首先是方法上的,赵元任说:“对语言和科学之间关系的最好概括,就是不要去做任何概括。”——幸亏他在此发现了无限恶循环:“‘不要去做任何概括’这一概括本身,也是一个站不住脚的概括。”①希望本文没概括过头。二是“贬低国粹文化”——好在有杨振宁、何祚庥抵挡。再说国粹主张“吾日三省吾身”(加点现代反省内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三是“贬低汉语”——汉语不是哪几个人能贬低得了的,赵元任说,汉语语法所表达的逻辑在很多方面跟现代逻辑学的表达形式一致,“作为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我很想说:瞧,这就是汉语在科学上优于西方语言的例证”。②古汉语句法齐全功能具备,只是在推理说理时没把与逻辑命题同构的主谓结构作为唯一合法的句式。四是“贬低归纳法”,归纳法也是贬低不了的,它可用于科学研究的第一步骤。而作为现代归纳法的数理统计则更是用途广泛。五是“民族虚无主义”——不但是汉民族没能发展出科学,其他无数民族都没能,所以不是民族虚无,也不是民族沙文,而是民族平权。六是“历史虚无主义”——能不能诞生科学,最初与某种语言类型有关,哪个民族说这样的语言这多少有偶然性。不过,能不能调整书面语以利于逻辑命题的表达,从而引进、掌握科学,进而成为发展科学的生力军,在这方面我们成绩优秀,无须有民族虚无的自卑感。第七还是回到方法论——最近几十年逻辑、数学、物理学、科学哲学诸多学科的飞速发展,让我们对因果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不过,这不否定最初形式逻辑是从相应的主谓结构语言中发展出来的事实,也不妨碍使用形式逻辑作为科学研究最基本的手段。
现在总结一下本文要点:1)文中所谈到的语法原理、形式逻辑、印度逻辑,都是引用。2)有关先秦名辩,例子都是熟悉的,但解读出自我有关“秦人逻辑”的研究。3)逻辑抽象于语法的观点出于马克斯·缪勒,我进一步具体化为主谓结构是逻辑的必要条件。4)逻辑是科学的必要条件之一,这观点出自爱因斯坦。5)本文贡献一是澄清了先秦逻辑的实质首先是语法分析,二是提出逻辑产生的必要条件是主谓结构语言,更重要的是第三,把众多方面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理论——语言必要论。6)语言决定思维以前有两个版本: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决定论和萨丕尔—沃尔夫的语言相对论。我的语言必要论与他们不同有三点:一是把他们的充分条件弱化为必要条件;二是把他们认为的语言和认识世界的直接关系抻为中间隔有逻辑的间接关系;三是他们从词语及其范畴化着手立论,而我从更为抽象复杂的句法/语用角度切入。7)最重要的是,语言必要论不是文科中的意气之论,而是得到印度语言/逻辑实例验证的科学论断。理论上它也能证伪:如果发现非主谓结构的语言也能进行演绎逻辑推理。
最后重申一遍:科学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演绎逻辑(爱因斯坦),而演绎逻辑命题的表达需要以主谓句来构建,因而逻辑最初的产生跟主谓结构作为主导句式的语言有关。主谓结构普遍存在于全世界受格语(accusative)中,③但把主谓结构作为语法的主导句式、并在推理说理过程中作为唯一合法的句式,这有一定的随机性;也就是说,逻辑的出现在发生学上多少具有偶然性。不过,意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并全社会行动起来,把自然语言中非主流的主谓结构提升为推理说理过程中唯一合法的句式,从而促进科学发展,这有一定的必然性。这方面过去一百年来我们在世界上做得名列前茅。如果我们能有意识地在教育中加以重视,④必将在新世纪中取得更辉煌的成就。
谢选骏指出:上文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产生不了科学”,因为“语言限制逻辑再限制科学”。但是这却解释不了为何东欧也未能产生科学,或同为雅利安语系的波斯和印度等文明古国为何也产生不了科学。甚至不能解释中世纪以前的欧洲包括希腊罗马为何也不能产生实验科学。由此可见,“语言限制逻辑再限制科学”的结论,是十分可疑的,完全违背了世界历史所提供的证据。
【05、“真”却要取决于你的定义】
《为什么说语言决定思维方式》(未闻Code 2021-09-17)报道:
在知乎上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当年汉字真的拼音化了会怎么样?》,下面有一个高赞回答写道:
这个答主的逻辑非常简单,因为《施氏食狮史》这个小故事,全篇只有shi与si两种发音,如果用汉语拼音,那么完全无法读懂。只有通过不同的中文汉字,才能正确读懂故事的意思。因此中文汉字比汉语拼音强,信息量比汉语拼音大。
然而这个答主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个小故事实际上只有生活在汉字环境中的人才能想出来。对于完全生活在拼音环境中的人来说,他们的思维方式决定了根本不可能有这个故事产生。
类似的例子还有英文句子:Can you can a can as a caner can can a can.
这个句子只有英文语境下面的人能想出来,中文语境下面的人,在思维方式上就想不到这样的句子。难道这就能说明英文比中文好?
如果当年真的推行了拼音而完全放弃了汉字,那么基于拼音自然会产生它对应的文化、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而绝不是现在这些人所嘲笑和想当然的样子。
还有下面这种非常扯淡的文章:
如果计算机是中国人发明的,那么编程语言绝对不会是他这样的写法。他这个写法仅仅是把英文编程语言里面的关键词换成了中文而已。但里面的行文逻辑与思维方式,完全还是英语编程语言的思维方式。在纯粹中文原生的编程语言,绝对不会这样表达。
他的这种逻辑,就像是以为仅仅把五线谱里面的蝌蚪音符转化为宫商角徵羽,就变成了中国古代乐谱。
语言塑造了你的思维。当你只会一门语言时,你几乎无法跳脱这门语言所创造出来的思考方式。不是你不愿意从更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是在你的意识里面,根本不知道还能有更多的思考角度。
所以无论是现实中交流的语言,还是编程语言,多学几门,你的见识就不一样了。
《一旦说出来就成真了》(2016-05-22 朱建军)报道:
原始民族普遍对语言有一种敬畏,他们相信语言文字和言辞有一种强大的魔力。原始人心目中的语言全部是一种“咒语”,它们可以呼风唤雨、役使鬼神,更可以为福为祸于人。
在多数现代人心目中,语言仅仅是一种工具而已。原始人对语言的看法,只是一种愚昧无知的表现,一种迷信而已,没有任何真实的价值。
但是,果真如此吗?
1、蓝色是真的吗
其实我们一生都不知道别人看到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不可能知道别人眼中的大海的颜色是不是和我眼中的大海是一样的颜色,不可能知道别人听到的声音和我听到的是不是一样。
每个人存在于以他自己为中心的不断改变的体验世界中。
通过符号化的过程,我们在心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符号化的世界,这是我们的心理世界。
比如:当我看到大海的时候,我把眼中看到的一种经验命名为“蓝色”,以后,“蓝色”就是一个符号。以后,当我看到另一个类似颜色的东西时,我就会说这是“蓝色”。
因此言说,必定对直接经验有所歪曲。
例如,当我下一次看到某种颜色,说“这也是蓝色”的时候,这个颜色和上次我在那个海边看到的颜色不可能完全一致。即使我是回到同一个海边,但是时间不同了,那海的颜色也必定有所不同,只是近似于上次看到的颜色。
但是,我说“这是蓝色”,也就忽略了这个差异,而把不同的东西看作是相同的了。
这个歪曲是必要的,这样的近似性的认知也是必要的,因为这世界上不会要完全相同的重复。只有借助近似性,我们才可能建立符号,并进行任何心理上的信息加工。
2、爱情是真的吗
人对世界的符号化方式决定着他心中的世界。
比如,对直接经验的标定方式不同,看到的世界就不同;不同民族的颜色词不同,他们对色彩的识别也就不同。
比如,中国人有一个“青”的颜色词,所以中国人就会看到这个颜色,而在美国人看的时候,所看到的却只能是某种蓝色、或绿色、或灰黑色,而不会有什么青色。
有些东西只存在于心理世界,比如爱情。
爱情不存在于物质世界。爱情是人对一些感受的标定。感受是直接经验到的,但是,爱情不是。
不同的人会把不同的经验标定为爱情:有的人把性冲动或未被满足的性需求带来的体验称为爱情;有人把一种相互依恋的温柔的体验称为爱情;也有人把欣赏对方或被对方欣赏的感受称为爱情;也有人把占有了一个异性的满足感称为爱情。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呢?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假问题,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人们创造的一个词汇,不同的人用它指不同的感情体验,你不能说谁绝对正确而谁绝对错误。
虽然如此,你把什么标定为爱情,你对爱情法则有什么看法,对你的行为方式的影响是很大的。
假如你看过很多的西方 18世纪的爱情故事,认为爱情应当是两性间产生的一种激情,是一种盲目的感情,是一种狂热。那么当你和某一个异性相处时,产生了一种温柔的喜悦,一种朦胧的快乐,你也许就不会把这个感情标定为爱情,从而也不会和那个异性建立恋爱关系。
但是如果你看的是中国古诗,你也许就认为这个感情恰恰是中国的爱情。那么你可以会告诉自己,“我爱上他了”,并从而接受对方的追求。
直接的经验即使是相同的,标定的不同也会使人产生不同的行为效果。
梁山伯和女扮男装的祝英台做了3年的同学,感情很好,但是梁山伯并不认为自己爱上了祝英台。因为梁山伯认为两个男人之间是不能产生爱情的。但是当他知道祝英台是女人时,却马上认为自己“爱上了她”。
如果我们认为爱情是一种确定的感情,可以思考一下,梁山伯对祝英台的“爱情”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
如果说是在梁山伯知道对方的性别的时候开始的,那个时候祝英台并不在他身边,并没有做任何新的举动,为什么这个爱情就会突然这样强烈?
如果说梁山伯的爱情是 3年来积累的,为什么这之前梁山伯并没有认为自己有哪怕是一点点的爱情,而认为自己对祝英台的好感都是友谊?
因此,爱情不是感情经验,而是一个对直接经验的标定。
当梁山伯知道对方是女性,符合爱情的条件时,他把自己原来标定为友谊的那些感情经验,重新标定为爱情。
如果标定是友谊,则梁山伯觉得双方分离是可以接受的;而标定为爱情后,则按照那时的中国人心目中的爱情法则,相爱的人之间分离是十分痛苦的。于是梁山伯的行为也有了巨大的变化——他决定要和祝英台“永不分离”。
3、现实是真的吗
经过符号化创立的心理世界是可以交流的,因为人与人之间通过语言等符号系统交流。我们所交流的事物,只是自己心中符号化的心理世界。因此,我们就有一种强有力的影响他人的方式,那就是把一种符号、一种标定方式、一种对心理世界的法则告知别人。一旦对方接受了我们的话,那他的心理世界就会受到我们的影响。
语言就是一种非常好的符号体系,借助它,我们可以创造出一些新的词、新的句子、新的理论、新的意义和新的比喻,他们一旦被别人所接收,就会在别人的心理世界中创造出新的心理现实。
一个人用语言对别人进行标定,而对方接受了这个标定,这个语言就是咒语。对对方进行积极的标定就是所谓的祝愿,消极的标定就是所谓的诅咒。祝愿和诅咒都是咒语。
我们说“你真是一个好人”,这就是一个积极的咒语,咒他做好人。如果他接受了,他就会认为自己是好人,从而在行动上和他认为好人的行为一致化。
相反,父母对孩子说:“你怎么这样笨呢?”这就是一个消极的咒语。孩子接受了,就会变得越来越笨。这就是咒语起作用的机制。现代人跟原始民族没有什么区别。
4、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类似活动。比如,一些宗教导师对信徒的传教,政治领袖对群众进行宣传,一个人对自己的情人的心理影响,商业界做广告……
原始民族的人如果相信自己被巫师下了咒,相信自己不可能活了,他就会死去。这个过程是通过什么载体和生理活动完成的,实际上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是:只要他们相信有这样的效果,在他们的心理世界中,这就是一个现实。
现实不是一个已然存在的实体,等待着语言去描述和表达,相反,现实本身就是语言的产物。
(摘自《语言的魔力——通过言说创造心理现实》)
谢选骏指出:语言不是思想,但却可以激发思想;语言可以决定思想的形式(“思维方式”这个词组语意重复了,叫做“思想方式”才是对的),但却无法创造思想的内容。事实上,思想的主权无所不在,并不限于“心理世界”。“一旦说出来就成真了”——这个“真”取决于你的定义。
【06、《毛泽东选集》只有不到3000个汉字】
《再谈汉语和英文的比较和评价》(2003-05-07 争鸣)报道:
我对于秋风网友的很多看法是同意的,比如他说:“并不赞同国内现在给学生们加大这么多的英文课程。不喜欢学英文的人自然可以不必学、不必说,一样也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喜欢学英文的人似乎也不必强制别人学英文、说英文。”虽然他在海外多年还是感到了:“国内教育体制媚外如此,不免令人为之担心——以我在美国的亲身经历,许多刚刚从国内出来留学的大学生、硕士生、乃至博士生,连写一封两百字的中文商业信件都词不达意。国内的语文教育败坏至此……”
实际上国内目前不仅是教育界的问题,而是扩展到了几乎所有的人才评价的领域,从升学、职称到升迁,都在强迫大家掌握超出需要的英语知识,弄得大家苦不堪言,目前中学的英语课时甚至超出语文,连小学、幼儿园都不能除外,英语教学在某些情况下,已沦为利用国家政策对英语的强制要求而敛财的工具,人民网就有好几个关于英语的讨论话题。
言归正传,英语与汉语的比较是不是毫无意义呢?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意义的,因为目前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就是这两种语言了,影响的人口几乎占世界人口的一半,交流频繁,肯定有比较,货比货嘛,外语种类这么多,为什么选英语为高考的内容?不比较能行吗?
你说:“事实上,英文要比中文容易学习,而且在单词的掌握程度上,英文相比中文,要求是低了许多的。一般美国高中毕业生掌握的单词量也就在三千到三千五百个左右,这样已经足以应付日常生活需求,并且可以正常阅读报章、书籍。”
实际上你列出的事实根本不是事实,我认为,目前的简化字普通话是世界最先进的语言文字,中文本身已经包含有字母语言的优点,就是它的汉语拼音——小学生都要学习的,逛书店会发现现在的儿童读物很多都是注拼音的,要比英语容易学习,通过汉字掌握知识也是最容易的,更适合人类交流信息。
说中文难学的人必须正视这个事实,中国的识字人口在绝对量上是第一,相对量上,在人口一亿以上的国家里也算非常高的。中国13亿人口,只有不到一亿约10%的人口是文盲。同样就是有10亿多的人口认字,这是任何字母化的语言做不到的。刚解放的时候,只有几千万的人识字,现在超过8亿了,现在有6亿多人接受过初中教育,再过一些年,小学文化的就很少了。可见中国人识字人口的多,这与新中国的人民政府积极传承光大中华文明,推广简体字普通话,使中文易于学习有很大的关系。中外比较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让这么多人识字,能够读书看报,写信交流。
汉字的优势在于,汉字是二维表现方式,二维是平面媒介表达信息能达到的最高效率。中英文对照,英语的字母对应汉字的笔划,单个汉字对应的是英语的词,中文的词对应的是英语的词组,中文表达、传递信息的优势一目了然。中国国家汉字的扫盲标准是1500个字,理工科的大学生一般掌握2000个汉字。就凭这2000个字,大家可以读书、看报、搞科研。只要有小学文化就可以看懂绝大多数文章,有初中文化,其掌握的科学知识,就足以了解绝大多数产品的使用。比如高科技的电脑要求高吧,在中国那些考不上大学的高中生经过一年半载的培训就能熟练操作,一些没有条件上高中的初中生也能做到。
汉字的重复利用率非常高,历代积累的汉字总数以万计,康熙字典就收录了4万多,专家指出常用仅三千五,选取当代的常用字作为学习和使用汉字的重点,是历代历朝整理和教学汉字的一个重要内容。历史上的《三字经》《千字文》都是用当时的常用字编成的识字课本。
据统计,《毛泽东选集》100多万字,知识是非常丰富的,但是只用了不到3000不同的汉字,《毛主席语录》更是用最少的字教育了世界最多的人口,包括不在扫盲范围内的老爷爷老奶奶都能说上几句。
所以现在世界的共识是中国的劳动力素质高,工资低,而且聪明,容易培训,这是美国人赶不上的。在美国高中毕业能看懂报纸杂志就不错了,所以美国表意的动画片,漫画很发达,能看懂名著就可以吹牛了,自以为高素质了,可是这样的人在中国只能算初中生水平,还被一些人认为没有多少文化,可见中国确实做到了宽人严己,谦虚谨慎。
英语教学就是很麻烦,英语能够表达的内容太少,尤其是在名词的掌握上,毫无规律可言,在看文章中,碰到生词,查了半天字典,发现只是一种车名、花名、草名,该是多么令人丧气呢?汉字碰到这种情况起码知道是一种花、草、车之类的东西。有心人统计,英语关于车的单词有几百个,而且是毫无关联的。掌握知识比汉语难度太大。美国人学历水平普遍很高,可是知识很少。
举俩例子,大家看看最发达国家美国的情况:据一位网友介绍,他的美国朋友到中国来住了几个月,他们对中国基础教育的普及水平非常佩服。说他们经常写个字条(因为中文水平不行)给当地人看,所有人都能读。他当时有点听不懂,这有什么稀奇的?美国人告诉他,在他们居住的城市(在加州),很多美国人高中毕业,可是不能读写英文,只会说。而且相当普遍。用句俗话就是高分低能,中国的高考落榜学生去国外留学明显高出当地人一筹。
自从1988年地理学会发现美国很多学生乃是地理盲而开展这一调查以来,今年的调查结果是尽管美国总统布什成天叫嚷着要攻打伊拉克,在18到24岁的年轻人中,87%不知道伊拉克在地球上的哪个位置。欧美虽然都是发达地区,但就平均水平来说,在12个欧洲国家中,美国人只能在地图上找到其中的3个。调查结果还发现,近30%的人竟然不知道占全球面积三分之一的太平洋在什么地方。在澳大利亚举办奥运会时,有一些美国人就跑到奥地利去看奥运会了。
就是因为一个地名就是一个单词,想正确认识,需要的时间精力只有少数人能够应付,英文真是笨人的语言,由于在表达方面的缺陷,靠字母的一维线性组合,试图给天下每一事物起一个名字,一种东西就是一个单词。宇宙无穷,英文词汇无穷!词汇如“光幻觉”、“四环素”、“变阻器”、“碳酸钙”、“高血压”、“肾结石”、“七边形”、“五面体”都只有专业人士才会。根本不可能像汉语那样触类旁通,不信?去亲自问问母语是英文的人好了。英文是发散的。搞的一些基本概念如“长方体”也只有专家才会讲!怪不得英文世界里专家那么多,而且都那么自信;是啊,一般人连他们的基本术语如“酒精绵球”“血压计”都不会讲。在英文世界里,一般美国高中毕业生掌握的单词量也就在三千到三千五百个左右,这样已经应付日常生活需求足矣,但是没有20000个字别想读报,没有30000个字别想把周刊读顺,大学毕业10年后的职业人士一般都懂80000字。新事物的涌现,总伴随着英文新词,例如火箭(ROCKET),计算机(COMPUTER)等,可汉语表达这些很轻松,不就是用“火”驱动的“箭”么,会“计算”的“机”么!可英文就不能这么干,不能靠组词,原因是“太长”了。如火箭将成为“FIRE-DRIVEN-ARROW”,计算机将成为“COMPUTAIONAL-MACHINE”等。人的视角有限,太长的字会降低文章的可读性与读者的理解能力。这是因为英语的字母对应汉字的笔划,单个汉字对应的是英语的词,中文的词对应的是英语的词组,中文表达、传递信息的优势一目了然。
目前英语词汇量已经超过40万,预计本世纪中叶会达到百万。而汉语则相对稳定,现在只有很少的古文知识的中学生就可以琅琅上口地读屈原的楚辞。英文就难了,太不稳定。现在的人们读沙士比亚的原著已困难重重,更不用说读400年前英国诗人乔叟的诗了。由于英语以表音为主,同时号称是讲者分布最广泛的语言。正因如此,讲英语者往往因语义词汇和地域习惯,引起误会。因此谓英语是“世上最广泛被误解语言”,也绝不过分。英语也是世界上最容易引起人事纠纷的语言。就目前英国和美国还分出了英式和美式英语,加上其他所谓的英语国家,虽然都说英语,其拼写读的差异不次于中国各地方言之间的差别,交流的难度是远超过使用表意的中文的。
现代所有学科领域,中国都有很好的学者,没听说哪位因汉语“不精确”而搞不好研究的。中国的火箭照样可以精确升空,中国的原子弹照样可以精确爆炸。所有的英文科技文献都可以翻译成汉语。个别人会说了,为什么中国现在落后,就是由于中华文化中杀气少,数百年来对杀人武器研究太少,遭到掠夺以至落后了,虽然如此,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中国现在正以世界最快的速度复兴。汉语文献影响力正随着国力的增强而在世界范围内增强。
附录:随便举几个关于车的英语单词,中国人用不了认识多少字一看就知道是车,即使离日常生活很远也知道属于哪个大类,基本功能。
Cage 升降车;
Barrow 两轮手推车;
Amtrac 水陆两用车;
Buckboard 四轮马车;
Boxcar 有蓬货车;
Wain 运货马车;
TRAIN 火车;
Carriage 火车客车厢;
Auto 汽车;
CYELCS 二轮车;
Bicycle 脚踏车;
Bandwagon 乐队花车;
Wheel 车轮;
Truck 运货马车;
TAXI 计程车;
Cab 计程车;
Coach 大型客车 ;
BUS 中巴;
Caisson 弹药车;
Tank 战车/坦克车;
Military Vehicle 军用车;
Pumper 消防车;
Cyclecar 三轮式机车;
Pedicab 三轮车;
Tricar 三轮汽车。
谢选骏指出:毛泽东是个流氓,从高级文化的角度讲,他基本上还是个文盲;因此,《毛泽东选集》只用了不到3000不同的汉字。至于《毛主席语录》更是毒害了整整一代中国人,到二十一世纪还能回潮——用最少的字毒害了世界最多的人口,包括不在扫盲范围内的老爷爷老奶奶都被毛畜糟蹋了。
【07、「性爱现象学」需要“性交”、“阳具”、“阴户”以外的支持】
《「爱抚」与「淫荡」——沙特与李维纳斯的「性爱现象学」》(文◎路况)报道:
什么是「性爱现象学」?顾名思义,就是对吾人的性爱经验进行一种现象学式的观照理解与描述说明。为什么要谈论性爱?这个问题早已不言而喻。然则,为什么要采取现象学的方式?
这里的「现象学」(phenomenologie)指的是胡赛尔(Husserl)的现象学。已成二十世纪欧陆哲学阵营的旗帜卷标,现象学作为一种「方法」包含以下两个不二「法门」:一,将事物「放入括号」,不再过问事物存在的真实因果,而仅就事物对吾人所呈现之「意义」做如其所然的掌握。二,「意义」总是吾人所「意」识到之「意」义,所以必须回到吾人意识经验中的「意向性」结构,分析吾人意向活动之「能思」(noesis)如何指向某个意识对象之「所思」(noema),而逐步构成此对象之理想性「本质」。胡赛尔的口号:「回到事物自身!」其实是回到吾人的意识自身来重新界定事物的本质与意义。
现象学之高明处就在于直接诉诸吾人意识经验之意向性不断指向意义之理想性活动,跳过事物的实然因果状态,而直达事物之本质核心。譬如说,罗兰巴特在『明室』一书谈论摄影,就跳过了光学、化学等因果机制的探讨,而直接界定吾人所意识到之摄影之noema为「曾经如是」(ca a ete),摄影之本质即是捕捉某一「曾经如是」而「已然不在」的对象,为其留影显形。所以影像在本质上都是某种死而复返的幽灵鬼影、某种阴魂不散的「东西」(Chose)。而巴特的这套「摄影现象学」所拈出的「幽灵鬼魂」范畴又为德希达所挪用转化,在『马克思的幽灵』一书发展出一套「幽灵鬼魂的现象学」。
由此可见现象学之「放入括号」的高明与魅力,连幽灵鬼魂亦无所遁形。而这一切已超出胡赛尔的原初理想---把现象学建立为一门「本质科学」与「先验科学」的「严格科学」方案。我们知道,使现象学发扬光大,风靡欧陆的并非胡赛尔本人,而是雅斯培、海德格、沙特的「存在主义」,是他们将胡赛尔的意向性分析所指向的柏拉图式的「本质」与康德式的「先验主体性」带回生活世界的实存情境,提出各式各样有关焦虑、空虚、无聊、恶心、孤独、沟通、失败、死亡之描述分析的「存在现象学」而大放异彩。
而透过「存在现象学」精彩生动的演练示范,还可导出一个更极端的结果---现象学作为一种意向性分析的哲学方法,其实更可形成一种独特的书写风格。关键在于,现象学的「描述」本身即可视为一种「文体」或「文类」。它所「描述」的对象——吾人的意识经验——总是展现为一意识之流与时间之流。在此,我们可将现象学的「意识流」描述和现代小说的「意识流」作一简单对比。现代小说的「意识流」无论采取第一人称「我」或第三人称「他/她」作为主词,仍是指向某个个别主体当下的知觉情感的意识状态,即使是潜意识的梦魇或精神分裂的幻觉。反之,现象学的「意识流」描述虽常诉诸第一人称「我」为主词,但这个「我」其实是作为普遍代称的「吾人」或「我们」而发言。现象学家可以描述个人的经验体会,但总是要藉之透显出某种普遍性与理想性的本质意义。而为达此柏拉图主义,则必诉诸某种康德式先验主体性超然中立的观点,把「我」看待成路人甲路人乙,就此而言,现象学家的「我」更近于蒙田『散文』(Essais)的「我」,只是普遍人性之考察实验的一个个案例证。相对的,意识流小说的「我」则较近于卢梭『忏悔录』的「我」。职是,现象学的「描述」作为一个文体,可界定为一种「意识流化」的蒙田式『散文』体。而现象学的主要论证方式——考察筛选所思对象的各个「侧面」(noema)以逼显其本质的「想象变换法」,也正如同蒙田散文「论××主题」的多方举证、反复申论方式被「放入括号」,转为一种更为严密细腻也更为自由专注的意向性分析。
现象学之「描述」与「分析」的「散文体」其实成就了一种介乎哲学与文学之间的独特文类与书写风格。如果拋开僵化的分类框框,我们将发现雅斯培、海德格、沙特、梅乐庞蒂、李维纳斯、德希达的一些现象学文本,其文采思路之优美、生动、精微、犀利、崇高、雄辩、诡谲、恢怪,较之蒙田散文实有过之而无不及,允为二十世纪西方文学书写最具异彩的瑰宝之一。所以,现象学的未来不在于胡赛尔所构想的「严格科学」方案,而在于释放出一种更为自由纯粹的书写风格与思想实验。巴特的『明室』即是拋开「严格科学」之框框包袱的现象学书写杰作。
那么,回到我们的主题:以现象学来观照呈现吾人的性爱经验,有何高明之处足以引人入胜?也许问题可以反过来提问:人们很早就意识到性爱经验的重要性,或从医学生理的观点提出各种性学知识或房中术的研究探讨,或以文学艺术表现之,甚至将性膨胀为宗教的信仰与仪式。然而,能纯就哲学角度来直接面对性爱经验而进行论述思考者却并不多见。柏拉图的『飨宴』是一个例外的典范,但其切入方式仍多诉诸间接讽喻的神话寓言。而现象学作为一种直观方法的「直接性」——从「意识流」的直接描述逼显出理想性的经验本质,从「我」的直接体验反显出「吾人」或「我们」的普遍观点,实提供了一种既「切身」而又「超然」的观照方式来直接切入吾人的性爱经验。所以,不夸张的说,一直要等到二十世纪现象学的出现,哲学家才找到一个可以直接切入性爱经验而又不流于猥亵的论述方式。而这也正是沙特的最大贡献,其钜著『存有与虚无』(L'etre et le neant)在海德格与雅斯培已开展的「存在现象学」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身体、性别、性爱的议题引入,而开启了整个法国现象学的独特书写风格。
沙特的「性爱现象学」最脍炙人口的部分就是对「爱抚」(caresse)的描述,而这首先始于对欲望与身体意识的界定。沙特道写:「所有人都听过这个说法:和一个标致女子做爱,当你想要她的时候,正如同当你口渴的时候,想要喝一杯凉水。吾人皆知这个说法如何的不足。因为当我欲望一个女人,我并不是自外于此欲望。欲望包围我,我是我欲望的共犯。更好说欲望完全跌入与身体的共犯中。」「欲望不仅仅是他人身体的揭露(revelation),也是我自己身体的揭露。……我感觉到我的皮肤,我的肌肉,我的呼吸,而我感觉它们并不是为了要超越它们以朝向某物,……而是将它们感受为一种活生生而又惰性(inerte)的材质,不只是作为我的行动之可弯曲的隐密工具来加诸于世界,而是作为一种激情,藉之,我陷入这个世界,陷入这个世界的危险之中。」当我欲望,我经验到自己身体的眩晕昏乱(vertigo)。欲望不仅是对他人身体的欲望,它是意识面对自己身体所体验到的「为其自己」(pour soi-meme)的眩晕昏乱。所以,欲望者(l'etre qui desire)是一种使自己变成「肉身」(chair)的意识。换言之,欲望即意识之「肉身化」(incarnation)。
在欲望中,我使自己变成肉身,为了占用他人的肉身。他人的身体并不总是对我揭露为肉身。在一般情况下,它是一情境中之身体,掩藏在衣物与运动之中。欲望就是企图要将一身体从它的运动中剥离出来,如同剥离它的衣物。欲望就是企图要「肉身化」(incarner)他人的身体。
在这意义下,爱抚就是将他人的身体占用为肉身。显然,爱抚不只是表面的摩挲,不只是「两个表皮的接触」。爱抚不只是简单的接触与抚摸,而是一种塑造。在爱抚他人的过程中,我使她的肉身在我的爱抚的指下诞生。爱抚是使他人「肉身化」的仪式。爱抚使他人的身体诞生为肉身,也使我的身体诞生为肉身。爱抚将一身体从它的行动中剥离,揭露它的惰性,它的被动,它的纯粹的「在那里」(l'il y a),简言之,它的纯粹的「肉感」。比如,当我握着我所爱的人的手,我第一次感受到一只手的柔若无骨为我所掌握。同理,我的目光也在爱抚,当它发现一个舞者在一跃之下,她的腿的曲线毕露。用眼睛爱抚和欲望是同一回事。欲望为爱抚所表达,正如同思想为语言所表达。
欲望所要的就是我与他人相互的「肉身化」。因此欲望是一种对欲望的邀请。唯有我的肉身知道如何到达他人之肉身。我让我的肉身紧邻着她以便唤醒她的肉身。我让我的手无差别地游梭在她横陈的侗体上,我将我的手还原为一种近乎剥落任何意义的温柔拂拭,还原为一种纯粹的存在,一种纯粹的物质,有点丝缎的光滑,有点粗糙——这是放弃自己对世界的距离与参考坐标,让自己变成一纯粹的粘液薄膜。在这时刻,欲望的结合被实现。
欲望是意识被身体粘着的状态。而身体则陷入被世界网罗的状态。意识沉溺于身体,身体沉溺于世界。究极而言,欲望指向一种沉溺于「世界之间」,事物之间,形同死亡般「欲仙欲死」的「在世存有」状态。「欲望是我与他人的原始关系模式,在欲望世界的基础上,将他人构成为一可欲的肉身。」
然而,欲望所指向的此一极乐的意识状态是注定要失败的。在有关「爱抚」场景的精彩描述之后,沙特却颇为扫兴地指出:「性交,一般用以结束欲望者,却并非欲望的真正目的。」因为吾人的性器官是一种超乎意识的生物性自动机制。沙特写道:「我们其实可观察性器官在性交过程中的被动性。是整个身体在前进与后退,在抽送性器。手帮助插入阳具,阳具成为一个可以操纵,可以插入,可以抽出的工具。类似地,阴户的开启与润滑也非随意志而转。然而性交仍是吾人之性生活完美地偶然性样式。它作为纯粹的偶然性如同特有的性快感。……而快感是欲望的死亡与失败。它是欲望的死亡,因为它并非欲望的满足,而是欲望的限制与终结。进而言之,它只是器官性的偶然:「肉身化」由勃起所显现,勃起则止于射精。但除此之外,快感关闭了欲望的闸门,因为它推动一种对快感的反射意识的表象,其对象变成一种反射性的享受。」
这是欲望的危险:意识的「为其自己」在贯彻其「肉身化」的快感中,遗忘了他人的「肉身化」。爱抚的快感转为被爱抚的快感。这种情况推到一个恶心(nausee)的极端状态,则成被虐待狂(masochisme):我的意识放弃「为其自己」的自由,却透过他人的意识,把自己的身体物化为只为他人的目光而存在的肉身。反之,虐待狂(sadisme)则是意识之「为其自己」的绝对化。虐待狂拒绝让自己肉身化,却将他人的肉身占用物化为一存纯粹的工具客体。
沙特的「性爱现象学」给读者的告诫是:一,是前戏的爱抚,而非性交本身,更能「体现」性爱的本质。二,性爱之肉身结合的水乳交融状态终究是徒然与失败。为什么会这样呢?诚如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沙特的存在主义反映了小布尔乔亚的个人主义自由观。在那,我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是势不两立,无法并存的。他人的目光(regard)将我化约为客体,我则回瞪还以颜色。此一「人人为己,捱眦必报」之相互主体性、相互自由的不可能僵局,似乎一度在我与他人「相互肉身化」的爱抚仪式中得到短暂的化解救赎。但终要复归于徒然的激情与绝望的失败。
李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的『整体性与无限』(Totalite et infini)针对沙特的『存有与虚无』,在一种超越个人主义自由观的伦理学基础上提出另一套「性爱现象学」。在此,思考的轴心不再是我的「为其自己」的绝对自由,而是我对他人的「接待包容性」(l'hospitalite)。与他人的目光,他人的脸(visage)的遭遇不再是对我的自由的威胁,而是唤醒我的「责任」(reponsabilite),走出自己去承担监护他人的第一个伦理学与形上学事件。
所以,爱瞄准他人,瞄准她的脆弱(faiblesse)。脆弱并不意味着某一属性之较低程度,某一我与他者共有的特性的相对不足。先于任何属性的显现,脆弱界定了他异性本身(l'alterite)。爱,就是为他人担心害怕,为她的脆弱找寻出路。在这光环般的脆弱中,升起我们所爱的对象。女性,所爱对象的神奇显现(epiphanie),并不是附加于对象之上而被预示遭遇为中性(neutre)。所爱对象的神奇显现和她的温柔的统治合而为一。温柔的方式(maniere du tendre),包含着极端的脆弱与易受伤害。温柔显现于存在与不存在的界限上,如温煦的热,存有在那消散为光芒四射,如同『牧神的午后』之莲花的「轻盈肉红色」飞舞于芜乱的睡眠的昏迷空气中,它轻轻自释于它特有的存在的重量,已然飘零与昏厥,逃逸于自我之上。在这逃逸中,他者就是他者,是世界的异乡人,太粗暴也太伤害性。 然而,这极端的脆弱却也自持于一种非指意的冷酷厚度的界限上,一种脱轨的超物质性(ultramaterialite exorbitante)的界限上。这超物质性指向一种暴露狂式的裸露。这裸露不是中性的,如医生检察病人的裸体,而是暧昧的(l'equivoque),同时是羞耻与无耻,隐密(clandestinite)与揭露。亵渎(profantation)即隐密与揭露的同时性,它界定了色情爱欲的裸。这脆弱与这无意义之重量的暧昧性与同时性,吾人称之为女性(feminite)。在女性的脆弱之前,恋人的运动——既非纯粹的怜惜,亦非无动于衷——自溺于爱抚的殷勤中。
作为接触,爱抚是感性,但它超越感性,缘于一种崇高的饥渴。爱抚什么也掌握不住,它撩拨那不断逃逸者,它寻找,它挖掘。爱抚追寻那「尚未存在者」,一种「比没有还少者」(un moins que rien),超乎所有的「未来」,所有的可能。在爱抚中,身体自行剥落它本身的形式,为了自我奉献为一种爱欲色情的裸。在温柔的肉欲中,身体逃离了存在物的位置。我们所爱的人在她的裸露中,同时是可掌握的而又不可触的,一个可侵犯而又不可侵犯的永恒女性,永远的处女。紧邻着那无名作响的「彼在」之夜,伸展着——爱欲之夜;在不眠之夜的背后,伸展着地下密秘之夜,处女之地,为爱欲(Eros)所发掘,同时又自拒于爱欲之外。
爱抚针对的不是一个人,也不一件事物,因为我们所爱的女性超乎客体之外,容颜(visage)之外。爱抚自迷于一种动物式与孩童式的被动性与无名性(anonymat animal et enfantin)。温柔的意志穿过它的消逝而发生,如同根植于一种动物性之中,不识它的死亡;如同沉溺于一种童真幼稚之中,不知道发生什么。爱抚所瞄准的「温柔」不再是一存在物,而是一种样式(maniere), 一种自持于无人之地(no man's land)的样式,在「存在」与「尚未存在」之间。
由「温柔」(tendre)所生的「怜惜感动」(attendrissement)是一种没有痛苦的心疼,一种疼惜中的自满与慰藉。这心疼转为快乐与幸福,转为一种淫荡的「逸乐」(volupte)。这淫荡的「逸乐」伴随着整个性爱的欲望,可它并不是来填补欲望的,它就是欲望本身。
作为亵渎,淫荡揭露色情的裸,但这揭露并不朝向光,并不指向意义。裸的暧昧性是「非指意性」的,不是玩味一语双关,而是玩味欲语还休。所以爱欲的女性所呈现的脸超越于脸之外。因为脸是表达与指意的第一个对象,唤起吾人伦理学之敬意。但脸并不在淫荡色欲中消失。反之,淫荡的「非指意性」与「亵渎不敬」预设了脸的「指意性」与「可敬」。脸的端庄贞洁的裸自持于色情的裸之猥亵暧昧的边界上,这便是女性的脸,掩映于神性的光辉与兽性的阴影间。所以我所爱的人并不是以自由意志来对抗我或顺从我,而是以一种不负责的动物性与儿童心,不说任何正经话。
淫荡逸乐在恋人之间所建立的连系是澈底反社会的。它排斥任何第三者,形成一个封闭的两人社会与亲蜜共同体。但这无关乎合而为一或相互占有。淫荡不是对他人的占有。淫荡瞄准的不是某个人,而是他的淫荡。淫荡是对他人的淫荡的淫荡,对他人的爱的爱。我不能充分的爱,如果他人并不同样爱我。不是因为我需要他人的承认,而是因为我的淫荡只能享用于他人的淫荡之中,于一种变体(trans-substantiation)的非同质的合一之中。在这爱的合一中,「同一」与「他者」并不相混相泯,而是孕育一个「尚未到来」的「未来」,这个「未来」叫做「孩子」。孩子不仅仅属于我,他就是我,同时也是完全陌生于我的他者。同时是我与非我,孩子不是我的作品或创造,却同时是我的可能性,也是他者,我所爱的人的可能性,是超出所有计画之可能性的绝对的「未来」,是爱所追寻的「比没有还少者」(un moins que rien)的一个奇迹的回馈。
很明显的,李维纳斯的「性爱现象学」超越了沙特太过「人性」中心的身体意识与绝望激情,更进一步揭示出吾人性爱经验中难以言宣的「兽性」与「神性」面向,不但无比淫荡逸乐,还包生孩子。但无庸讳言,李维纳斯也延续了沙特现象学书写的弊病,时而流于刁钻晦涩、繁琐冗赘,且更为变本加厉,难以卒读。尽管如此,沙特与李维纳斯的「性爱现象学」的确开创了一种情欲书写的新典范。相较于一般情欲文学的感官描述常流于洛可可式粉味粘腻的耽溺自恋或黑色浪漫主义荤腥不忌的耸动变态,现象学的情欲描述则往往从爱抚缱绻的感官场景直接跃向爱欲之神(Eros)云雨飘渺的观念迷宫,释放出无比暧昧微妙的吊诡诗意与神话新诠,时而温柔亲切,时而尖锐诡谲。现象学之「意识流化」的「散文体」乃成一种非常之「酷」,也非常之「炫」的冷酷诗学与新神话学。
参考书目
1. Eric Alliez, De l'impossibilite de la phenomenologie : sur la philosophie francaise contemporaine, Paris, Librairie philosophique J. Vrin, 1995
2. Roland Barthes, La chamber claire: Note sur la photographie, Paris, Etoile/Gallimard, 1980
3. Gilles Deleuze, Logique du sens, Paris, ed.Minuit, 1969
4. Jacques Derrida, Spectre de Marx, Paris, ed.Galilee, 1993
5. Edmond Husserl, The Phenomenology of Internal Time-Consciousness, translated by James S. Churchill,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64
6. Karl Jaspers, Philosophie, trad. de l'allemand par Jeanne Hersch, Paris, ed. Springer -Verlag, 1989
7. Emmanuel Levinas, Totalite et Infini, Paris, ed. Martinus Nijhoff, 1971
8. Montaigne, Essais, Paris, Booking International, 1993
9. Rousseau, Confessions, Paris, Booking International, 1993
10. Jean-Paul Sartre, L'etre et le neant, Paris, ed.Gallimard, 1943
(作者为巴黎第八大学美学与造型艺术博士/东海大学美术系助理教授)
谢选骏指出:老实说,除了“性交”、“阳具”、“阴户”等有限词汇以外,我并不确切地理解上文说了些什么。这也许因为语言是无法翻译的,也许是因为逻辑是无从沟通的——因为语言还需要语言来解释,逻辑还需要逻辑来支持……这一环一环可以是没有穷尽的。除非我假装自己已经了解全部含义为止。
《「现象」-释名》报道:
phenomenon, 显现、呈现,Erscheinung, appearance = 显现的样态、模样、景象,也可以意指显现者,故而,在此概念下包含着显现的动作、显现者、所显现出的象(相)。在宽松的使用里,像是生命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社会现象、不寻常的现象等等,是相应于特定物的显现。
从Plato的哲学开始,就已经有了「拯救现象」的任务,此乃是基于将现象世界跟存有世界的割裂所致,例如,共和国卷10:显现为存在,并不真的是在真理上就是存在的。
Plato, Aristotle 将清楚可见的东西,phaneron (le evident), alethes (le manifeste) 跟只是仿佛显现者(eikasia)、在意见之中者(doxa)、想象幻觉illusion(phantasia, phatansma)等等,截然分开。现象是可以自行显现自己者。但Aristotle提出表面的善之时,却也认为方法上看事物指出了道路,也因此受制于真理本身。由此导出Aristotle强调语言的显现功能,将现象跟理性、命题语言连结,apophainesthai peri tes aletheias 真理的全然显现。
Kant: Erscheinung / Ding an sich 的区分导向不可知被当作真正显现者的物自身,并使得后来的Neo-Kantian 现象主义成为Husserl批判的对象
Hegel: 精神现象学 Phanomenologie des Geistes (phenomenology of spirit)延续的是康德的做法,但是将现象当成真理的历史显现。
Huseerl: zur Sache selbst, back to things themselves, 回到事物本身;有将事物等同于现象的企图。
Heidegger : 现象-自行显示者、自己对自己的指陈、自己让自己被看见者(Heidegger, Sein und Zeit, 34)
现象学——对于显现者的出现规定方式的进路(SZ, 35)。
在现象学之中,现象不被遮蔽、隐瞒、误导。
现象学的方法也就相关于现象的把握、规定而展开:不受自然态度对存在的执着,只要是现象就可以加以把握,但是,呈现、显现乃是出现在意识之中、之前,故而,对于现象的把握同时意含着对意识的分析;为了怯除存在的预设,必须进行还原、存而不论(放入括号),并且要求现象的直接显明性,由此而导向对于意识跟现象的相关关系的意向性分析。
谢选骏指出:以上的对于不同哲学家的思想总结,不知是否被这些思想家本人接受?我很怀疑。因为这些哲学家自己的想法都在变化之中……既然今天的自己都不同于昨天的自己……哲学们又怎么可能赞同别人对自己的概括呢?
【08、從語言邏輯培養思辨能力】
《從語言邏輯培養思辨能力》(臺大外文系講師周昱翔)报道:
一、前言
語言不只是溝通工具,亦是一種思考邏輯,而「思辨能力」(critical thinking) 則是幫助提升學生語言思考邏輯的必要能力。在西方教育中,思辨能力一直是各種專業課程的核心思考訓練之一。所謂思辨能力應該是一種獨立思考,當看見問題時,能提出解決方法,設定假設 (assumptions),檢視邏輯的合理性,分析證據,論證並評估優劣 (pros and cons),最後做出判斷,得到客觀的結論。就筆者的觀察,現今臺灣的大學生普遍沒有足夠的獨立思辨能力。外文系的課程相當多元,涵蓋文學批評、劇本欣賞、語言能力訓練等,而各種課程共同培養的核心能力之一就是思辨能力,本文所探討的「大一英文」課程也不例外。此外,「大一英文」也在培養學生研讀原文教科書的能力,若能藉由此課程培養正確的英語邏輯,想必能夠幫助學生更正確地理解專業科目的原文書,並更有效地學習專業課程。
二、做到3A,克服學習困擾
每學期的第一堂課我一定會告訴學生,只要做到3A,就會得到肯定,3A分別是:Attitude, Application, Anticipation。Attitude 就是正面與負責任的態度,只要學生有心學習,我一定盡力回答他的每個問題。Application 指的是認真的努力與付出,這應也是作為學生基本必備的。Anticipation 則是學生對自我的期待與要求,意即他們需想清楚自己努力的目標為何,並相信自己,積極付出。
一般而言,大學生的英語課程學習成效不佳的原因,通常可分為三類。(一) 大學之前,學生耗費許多時間學習英語文法,但多是死記規則,卻無法有效地「使用」文法,以致過去的努力沒有獲得對等的學習成效。(二) 一旦無法「說」英文,英文就變成背誦的科目,失去語言為溝通的目的。不敢開口說並非能力較差,大部份是因為練習太少。因此,只要增加開口說英語的機會,擺脫文法的羈絆,慢慢就會建立起信心,英文就不再只是書中需要死記的字母和規則,而真正成為幫助他們打開視野及眼界的工具。(三) 學生多缺乏獨立自主的學習觀念。能夠獨立思考、自主學習的大學生,應該會想方設法地在被動的環境中主動找到有效的學習方法,而不是隨波逐流。
三、多元博識的課程設計
本課程全程以英語授課互動,課程設計主要在「聽、說」及「讀、寫」兩個架構下安排,平均分配授課比重。在教材的選擇上,「聽、說」的部份,選擇較為貼近生活實用、可互動且有助於溝通能力的教材。透過英文表述自己的想法,與他人溝通,以期達到「會聽、敢說」的目標。「讀、寫」的部份,則是強調「博識」,透過閱讀各類文章,補充多元知識,並同時增加學生的字彙量。加強閱讀訓練與廣泛涉獵各方知識是培養思辨能力重要的途徑。本課程所選用的閱讀題材具有相當的多樣性,除了地區性的文章外 (如時代雜誌介紹陳樹菊女士的故事),更包含全球性議題 (如恐怖主義、歐債危機等)。學生藉由接觸多元議題及思考各種問題的機會,將可幫助他們面對沒有明確答案的問題時,培養出獨立思考的能力。此外,學生應該理解在許多情況下,所謂正確答案亦可能只是暫時的,且在特定條件下才成立的 (provisional),甚至隨時可能會被更有力的論證或證據推翻,藉此理解到一件事可能產生不同的想法或結果。
四、互動教學與正面回饋
課堂進行的方式,除了講授之外,經常採用與學生互動的教學方法。在討論互動的過程中,引導學生思考,指出學生在邏輯推論上的潛在問題。另外,學生在與老師、同儕交換意見與想法時,自己的思辨無可避免地會被某程度地挑戰,然而此過程將可使他們看清自我思辨之不足,也可以觀察到他人的辨證是否有足夠的合理度。更重要的是,當他人提出有瑕疵的論證時,學習不要自負或攻擊他人,而是幫助對方了解他們思辨的缺陷,並增加他人對自己想法的了解。一旦雙方充分互相了解後,便能提升彼此的思辨能力,進而追求更客觀的判斷和結論。
此外,我會特別注意給予學生在學習上的正面回應,不僅是口頭上的鼓勵,也會更進一步具體指出原因,讓學生知道老師看到他們的努力。我認為只有當學生相信老師時,老師的稱讚才能真正增加學生的信心。因此首要之務應為讓學生知道老師願意且會幫助他們,同時藉由增強對學生的了解,建立與強化師生之間的信賴感。我從第一節課起,就開始觀察學生需要的幫助及缺少的能力,並以愛心和耐心幫助學生建立學習信心。畢竟,正向的師生關係一定可以提升教學效果。
五、全面性評量
學習並非階段性目標,而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因此讓學生有動力且自發性的學習是很重要的。傳統紙筆測驗評斷學生的學習成果,然而測驗的內容常是片面的,很難客觀全面地檢視學生在其他面向的學習進程。相較之下,對學生考察全面性的評量,了解他們的實力及潛力,將是較為公平的評量方式,也更貼近他們應得的分數。除了表現優秀的學生外,我也會依學生個別的努力程度進行評量,不會因為測驗或報告等成果不盡理想,就完全否定他們的努力。
上述所提的全面性評量主要包括考試測驗及其他多元的評量方式。考試測驗即為傳統的紙筆測驗,透過配合課程教材所設計的題目,目的在評估學生對字彙的應用能力;至於其他非測驗的多元評量,則包括各項作業、個人及小組報告、小演講、作文等。各項書面報告,皆以電子檔的形式繳交,以便在批改時加入老師的評語,分別指出學生的優缺點,引導學生對議題的思考,評估學生的思辨能力。此時答案則沒有絕對的對與錯,給分標準會將對答案的論述納入考量,而文法、修辭與邏輯能力也會列為評估語言使用能力的一環。
六、做學生的良師益友
在吳靜吉老師的「青年的四個大夢」一書中,吳老師指出青年的第二個大夢就是尋求良師益友,如書中所述,學生的良師益友應具備的特質為:「能夠關心和給予學生溫暖的老師,才能讓學生『在教室內可以自由發言,可以做著最有意義的事,可以在草地上上課』」(131 頁)。每堂課我都希望給學生我所知的一切,相信也期待他們未來亦會不吝貢獻自己去幫助更多人。畢竟,教育不應只是傳授專業知識,良師益友的師生關係也能對學生有深遠的影響,這是我對自己的期許,也希望將這樣的概念傳達出去,讓教育更能成為一個經驗傳承、不斷進步的志業。
參考資料:
吳靜吉 (2004—四版),青年的四個大夢:人生價值、良師益友、終身志業和愛的尋求。台北市:遠流出版社。
谢选骏指出:说学习外语可以“從語言邏輯培養思辨能力”,言过其实了。事实不过是,学习外语,可以“從語言邏輯改变思辨方式”罢了。而且是通过一种潜移默化、不知不觉的方式。
【09、多元文化造成了语言逻辑的混乱】
《前后颠倒,语法不通,孩子语言逻辑混乱是怎么回事?》(2021/03/14 语言矫正领跑者)报道:
我们都知道,苏格拉底是西方哲学的奠基人,而哲学的基础则是怀疑精神。既然要事事怀疑,就不免要和秉持不同观点的人进行辩论,以期驳倒对方。在辩论中,语言逻辑就成了胜负的关键之一。
根据口语发展顺序,逻辑关系是婴幼儿在语言发育末期才能掌握的技巧。在此之前,孩子的语言多是短语或是较短的句子,像是“主谓宾”这类比较基础的语言逻辑尚未完全掌握。大约在36-42个月时,语言逻辑能力才能初步成型。
健康的语言逻辑应该啥样?
我们总说语言逻辑,我们对这个词一般理解为正确的语法关系、丰富的词汇类别和适合社交场景的语句运用。从定义上我们就能发现,语言逻辑并不单指语法,而也包含词汇和场景运用。毕竟,语言是社会交流的工具。
词汇比较容易理解,孩子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词汇量才能在社交场景中自由对话,而不是陷入因为不知道如何说明一件事而着急上火乃至手舞足蹈的境地。但是场景运用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你要求孩子去洗手时,孩子会问“我为什么要洗手?”,你会告诉宝贝“吃饭前要洗手保持干净卫生,否则就会闹肚子”。洗手和保持卫生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逻辑,这种逻辑不仅体现在语言层面,更重要的是社会文明层面的。
所以说,正确健康的语言逻辑能力应该是这样的:
1.掌握的词汇量足够丰富
2.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基本词汇种类的拓展
3.基础语法结构的正确、科学
4.从语音逐步向文字过渡
5.基本的语言间因果递进关系
语言由语音、语法和词汇三要素组成,这三种要素也都是构成语言逻辑的关键。大多数语言发育迟缓儿童多多少少都有逻辑混乱的问题,究其原因是词汇量不足、词汇含义不明和对词汇在句子中的变化和相互关系不理解产生的。
健康的语言逻辑应该怎么培养?
语言逻辑混乱说到底是语言发育迟缓的表现,想要提升孩子的语言逻辑,应该从语言发育迟缓矫正中找方法,然后针对孩子出现的问题一一解决。
1.词汇量不足怎么办
增加与孩子对话的次数和质量、阅读故事绘本都是比较不错的方法。词汇数量是宝贝构句能力的基础,爸爸妈妈多和孩子说说话,在日常生活中时不时就教孩子一些事物的名称,并且每天都给孩子读故事书都是行而有效的手段。
2.语句结构混乱怎么办
同样地,对话是提升能力的一种方法。同时,家长在和孩子说话时一定要用基础语句,尽量减少高级词汇和语法的运用,并且要在低龄阶段摒弃网络用语。换句话说,低龄时期用儿语,年龄稍长时用基本的成人语法和词汇,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到学龄后的学习困难。
3.认知能力不完整怎么办
我们在很多篇有关语言发育迟缓的文章中都提到过认知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如果孩子的认知不完整,很多词汇和语句结构便无法掌握。
首先,尽量维持单一语言环境,双语教育放到3岁之后;第二,采用实物教学和场景教学,让孩子有物可观察、有兴趣说话;第三,除了语言外,家长还可使用适当增加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
语言逻辑混乱怎么矫正?
昨天,我们机构就来了一位小淑女。3岁出头的年纪仍然听不太懂父母的指令,说话时也出现了语句结构混乱、构句能力差的问题。妈妈的一个指令要说三遍以上,孩子才能将就着完成。
在观察这个小女孩的同时,小编又感叹起语言矫正的作用当真是立竿见影。虽然这么说有些夸张,但数年来万余名小朋友的康复确实证明了语言矫正的功效。语言发育迟缓个例就占了将近55%,说明语迟的发生概率之高,症状之严重也可见一斑。
一般人什么时候才回去看病?大概是医药罔效之时。比较常见的感冒咳嗽自己买点药就扛过去了,但症状严重到家庭的自我治疗没有作用了,就要寻求医生的帮助了。这也是为什么每年都有千余个家庭选择我们的原因。
比如说语言逻辑混乱的矫正,就要仰仗经验丰富的矫正师和科学的矫正课程。如果到现在还有人认为语言障碍是小问题,家长能自行解决的话,那就真的不像是一个在医学如此发达的年代生活的人了。语言逻辑混乱的发生和大脑的发育、语言环境和教育环境息息相关,一旦成型就不是简单的家庭训练能解决的了。
谢选骏指出:前后颠倒,语法不通,孩子语言逻辑混乱是怎么回事?很显然,是战国时代流行的多元文化造成了形形色色的语言逻辑的混乱。语言矫正是扬汤止沸、亡羊补牢,聊胜于无。因为语言矫正无法根治多元文化的其他弊病,例如精神错乱甚至性别错乱……
【10、可以把日语归纳为“日本汉语”】
《中国当代学者视野中的回族语言问题与我们的看法——关于宁夏回族语言问题的考察》(張 筱平 荒川清秀 盐山正纯)
ZHANG, Xiaoping · ARAKAWA, Kiyohide · SHIOYAMA, Masazumi
The Language problems of the Islamic tribe Ningxia from the perpective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researchers ----- and our riew
- Investigation of the language of Ningxia Huizu in the field
概要:回族语言在宁夏表现得最有代表性。我们的科研项目选择宁夏作为回族语言研究的现地,其目的当然主要在于管中窥豹。对于回族语言,究竟应该怎样认识,我们在研究中除了重视宁夏现地的考察之外,还在搜集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考察了一些中国当代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感到在四个方面表现出的问题很突出(即“回族语言”的概念问题、回族的“母语”的问题、回族语言研究中的“借词说”和“保留说”的问题、“经堂语”的问题),非常值得重视,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目次
一.前言
二.关于“回族语言”概念的问题
三.关于回族的“母语”的问题
四.关于回族语言研究中的“借词说”和“保留说”的问题
五.关于“经堂语”的问题
六.结语
一.前言
我们的研究项目是有关回族语言的1。中国回族的居住格局非常分散,据说全国县级单位没有回族居民的非常少。但是令人感叹的是,尽管如此,回族所使用的那部分属于民族内部通行的语言,却不像各民族通用的现代汉语那样具有强烈的“地异言殊”的性格,而是具有较强的“通语”性质的共性。此种情状,也就为我们这一重视现地考察的项目提供了可以管中窥豹的条件。宁夏是中国回族人口最多的地区,回族学学者也最为集中,占据了中国回族文化的优势,在回族语言的现状、保护、传承上也明显具有代表性,因而也就很自然地成了我们的研究项目所选择的现地目标。
一般认为,回族是在明代形成的,在其形成的过程中,除了伊斯兰教文化发挥出了巨大的凝聚力作用之外,承载这一文化的语言,由回族先民语言的多元化状态经过与汉语兼用的双语时代之后,逐渐实现了群体使用汉语作为共同语的转变,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志。但是,回族在其形成的那个时代起,虽然选择了汉语作为民族的共同语,这并不意味着回族所使用的语言就与汉民族完全等同了,因为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回族是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它的文化核心是伊斯兰教,而这一文化上的特征在语言上必然会反映出来的,这种反映不仅构成了回族语言自身的特色,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回族的民族标志之一。
但是,应该怎样认识作为回族标志之一的回族语言呢?我们的研究,在重视现地考察的同时,当然不能不重视当代中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现有的研究成果。因此,在不长的两年多的时间内,我们尽可能地搜集了一些有关回族学的著述资料,认真地分析了一些回族学者有关回族语言方面的论述,感觉到近些年来,中国回族学界对于回族语言的研究应该说越来越受到关注,成果也越来越多。这些成果,大多当然都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很明显,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回族语言”的概念问题;二是回族的“母语”的问题;三是回族语言研究中的“借词说”和“保留说”的问题;四是“经堂语”的问题。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以为都是回族语言研究中的基础性质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对此,经过思考,我们在本文描述有关回族学者的相关观点之间,也不揣冒昧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求方家垂教。
二.关于“回族语言”概念的问题
有关回族语言的概念,中国回族学界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除了“回族语言”(也称“回族的语言”、“回回语言”)之外,还有诸如“回族话”、“回族方言”、“回族汉语”、“回族言语”等等。
中国当代学者视野中的回族语言问题与我们的看法相比还是很有特点的,它虽然不像其它几种称谓那么具体,但是由于回族具有共同信仰伊斯兰教,在其形成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经历过多族源、多语源的先民在汉语环境下兼用各自的母语和汉语并最终选择了最适应生存的汉语作为民族共同语的漫长阶段,其现实中使用的汉语实际上又是与其他民族使用的汉语有某些区别,特别是在本民族内部使用的语言,极具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用“回族语言”这一不作任何限定的概念指称回族这一具有复杂而独特的历时和共时特征的语言,并且为回族学研究所用,本已足矣,然而,现实是回族学界对于回族语言的研究却出现了如此多的用词,据了解,这与学者们担心“回族语言”概念容易引起歧义密切相关。
我们的研究课题是关于回族语言的,在赴宁夏实地考察之前,对“回族语言”这一研究项目最关键的用词并没有产生过怀疑。但是在第一次赴宁夏考察时,却遇到了有关专家针对这一用词概念的质疑:回族没有自己独立的语言体系。 这一质疑听起来是很有道理的,因此,在本文之前的一段研究期间,我们在特意征询了回族语言学学者杨占武的意见之后,将“回族语言”用词改为了“回族话”,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在本课题研究的第一篇文章中,我们没有对舍弃“回族语言”用词而采用“回族话”的背景做出解释,只是笼统地指出“回族话”和“回族语言”、“回族汉语”等词语一样,并不存在回族也有“区别于汉语的一个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民族语言这一含义。2”其实这种解释连我们自己也没有说服。因为“回族话”主要是指称回族所表达的话语,与我们要研究的对象,即具有回族文化特色的用词、用语及其在宁夏的表现和传承的渠道、特征、社会动因等,是有细微差别的,比较起来还是“回族语言”的概念更为贴切。
为了避免误解,宁夏有的学者还建议我们采用“回族汉语”这一概念。提出“回族汉语”这一概念的是刘迎胜,据宁夏的回族学学者说,这一概念很有特点,可以有效地避免类似“回族语言”引致的质疑和歧义。但是有趣的是,刘迎胜提出“回族汉语”概念的论文题目本身就使用了“回族语言”一词,而且其“回族汉语”的概念是限定了范围的,主要强调的是回族语言的共时特征,亦即“回族所操的汉语”的3,此后刘所发表的另一篇论文题目也同样有“回族语言”用词。可见刘迎胜本人也还是坚持认同没有任何限定意义的“回族语言”概念的4。
“回族汉语”一词和“回族语言”比较起来,的确要明确得多,因为它与“汉族汉语”相对,明显具有区别于汉族人使用的汉语的意义,因而自然就很难使人解读为“回族还有另外的区别于汉语的独立的语言体系”,也就不会产生歧义了。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一些学者也受到了影响。比如刘鑫民的《语言与语言教学论稿》一书,有一章是专门论述回族语言的,该章分三个小节,其篇幅长达22 页。整章论述过程中,除了第二小节标题例外地使用了“回族语言”一词之外(很可能是作者的疏忽),其它凡是涉及到这一概念的地方全部使用了“回族汉语”一词,给人的感觉是作者明显在有意回避“回族语言”的概念5。但是有意思的是作者例外地在第二小节标题中使用了唯一一个“回族语言”一词,恰恰显露了这一词与文中多次出现的“回族汉语”的概念,在作者的内心里,两者的意义其实是一致的,或者说作者本人并不认为“回族语言”概念存在什么歧义。这种情境,也许是提出“回族汉语”概念的刘迎胜所没有想到的。
“回族汉语”不会引致误解,但是它将回族语言限定在了汉语的框架内,能充分概括回族语言所覆盖的全部内容吗?汉语是回族的共同语,这一概念在“回族汉语”一词中确实是表达得再清晰不过了。但是,现实中回族语言中的许多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等语言的用词、用语该怎样解释呢?白寿彝在谈到“回回语言”时曾经说过,“回回民族的共同语言,在基本上是汉语,绝大多数的语汇是汉语汇,语法的组织也是汉语法的组织。但是我们还不能说,回回语就是汉语。因为回语中还有一小部分汉语所没有的语汇,而是属于阿拉伯语和伊朗语的语汇。6”白寿彝的“不能说”回族语言“就是汉语”(重点符号为笔者所加),其意义显然不是否定汉语是回族的共同语言,而在于不同意对回族语言做出硬性的限定,这种认识显然有利于对回族语言的深入研究。现实的回族语言中存在的许多阿拉伯语、波斯语等其他语言的用词、用语,除了可以用汉字记录、书写之外,其语音外壳和所蕴含的意义,采用“回族汉语”来表述似乎还很值得研讨。
所以,仔细斟酌一下,还是“回族语言”的概念,对于回族学研究来说更为适合。“回族语言”也就是“回族所使用的语言”7,在语义的表达上是比较模糊的,没有对这种使用的语言做出什么限定,也许这也是引起质疑的缘由所在,但事实上正是因为这种模糊,才使得回族语言的研究更有自由发展的空间。比如后文将提到的有关回族语言研究中的“借词说”和“保留说”的问题,如果在回族语言的框架概念下去研究,就不至于受到约束。而正如“回族汉语”的倡导者以及许多使用“回族话”和其他概念的学者们同时也在使用回族语言的概念一样,事实上“回族语言”尽管有它模糊的一面,但绝不至于会使人想到回族还有另外一套独立于汉语之外的语言体系。这也是“回族语言”作为一个汉语偏正结构的复合词组的意义中国当代学者视野中的回族语言问题与我们的看法特征所决定的。
现代汉语构词规则表明,表示一定的具有独立的语音、词汇、语法体系意义的语言的专用词,其构词格式往往是:国别或民族简称+单音节词“语”,而不是:国别或民族全称+双音节词“语言”。前者并不是后者的简略格式或“简称”8。比如汉语,不能说“汉族语言”或“中国语言”,以此类推,日语、俄语、英语、蒙语、满语,也一般不说日本国语言、俄国语言、英国语言(或美国语言)、蒙古国语言、满族语言等等9。两种构词格式不同,其表示的词义也不相同。“汉族语言”的意思是指汉族人所使用的语言,它的词义是与“回族语言”、“苗族语言”、“维吾尔族语言”等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是相对的,而绝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汉语”。同样,“回族语言”也是与“汉族语言”或其他民族语言的概念相对,并没有指称回族具有一个区别于汉语的独立的语言体系的意义。不用说事实上回族没有这样一种独立的语言体系,即使有,在汉语里似乎也应该称为“回语”。因此,对于回族学研究中采用“回族语言”的概念提出质疑,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无论从语言科学的角度,还是从民间解读习惯的角度,事实上都不会使它产生是一种独立的语言体系的歧义。这也正像以“语言”为中心词的其他偏正结构的诸多词组一样,如地方语言、民族语言、儿童语言、成人语言、书面语言、口头语言、网络语言、视觉语言、电影语言、身体语言……等等,任何人都不会将其与“汉语”这种结构的概念联系起来。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在当代回族学的研究中,有关回族语言的论述,尽管学术界存在着疑问,但采用“回族语言”这一概念的还是很多。比如除了前文所述的刘迎胜、刘鑫民在实践着“回族汉语”概念的同时还在使用“回族语言”一词之外,其他学者如王正伟10、杨占武11、马平12、丁克家和马雪峰13、刘伟14、丁明仁15、胡云生16、李生信17、刘祯18、马红艳19、马尚林20 等等,他们在回族学研究的语境中,都是认同“回族语言”概念的。所以,即使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这一概念在回族学研究语境下的运用,还是应该得到肯定的。
三.关于回族的“母语”的问题
这是一个较为敏感和棘手的问题。因为在现实中,它很容易被人利用,刺激民族情感。比如我们在网络上搜集有关回族语言的资料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回族网民认定阿拉伯语为“母语”的评论和要求通过阿语教育恢复“母语”的呼吁,明显地表露出了一种民族主义的情绪。但是,对于回族的“母语”,这又是一个学术研究避不开的严肃的问题,因此仍然有必要继续深入探讨。
“母语”的概念,至少应该有两个义项:一是共时性的义项,指人们最初所习得的那一种本民族的或本地域的语言,这一概念目前语言学界很多人都称之为“第一语言”,但“第一语言”同时还包括非本民族的语言;二是历时性的义项,指某种演变而来的语言的共同始源语。一般汉语工具书中对“母语”的解释都包含了这两个义项,而语言学研究在探讨这一问题时,对这两个方面一般也是加以区别的。但是,从目前大多数的中国回族学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上看,给人的感觉似乎不少人都忽略了这两个方面的区别认识。张承志是宁夏回族民间非常熟悉的一名作家,他在自己的文学作品里不止一次地提到回族的母语,比如以宁夏回族苏菲教派哲赫忍耶门宦历史为题材的《心灵史》的前言中就写道,“回民在中国每一个角落都定居下来,娶妻生子,体质上逐渐与中国人混血相融,人们不易区分他们了。一代两代人之后,在强大的汉文明同化之下,他们忘却了自己曾讲过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及中亚各种语言——他们不仅失去了故乡,也失去了母语,变成了一种信仰的中国人。21”这就等于抛开了回族现实使用的第一语言,而认定了阿拉伯语、波斯语及中亚各种语言是回族人(而不是回族语言或回族先民)的母语。语言学所称的“母语”的两个义项,在张承志的笔下被合到了一起。
回族学界在涉及到回族“母语”时,也有这种情况。比如勉维霖的《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一书,在“经堂教育”一章中(笔者提请注意,这是回族在中国已经形成之后的教育形式)论述了经堂语之后说,分析经堂语“可以使我们窥见早期回回人从母语过渡到汉语的大致过程。首先在母语中吸收汉语词汇,进而进一步吸收汉语词组,同时因语言的相对稳定性,始(终)保留着大量的母语词汇;随着时间的推移,吸收汉语词汇越来越多,母语词汇越来越少,最终完成了汉语化过程。但在西北回族穆斯林的语言中,至今还保留着较多的母语成分。22”这就等于说,回族在明代开始有了经堂教育之后,汉语还不是回族的母语(亦即作者前述所提到的阿拉伯语、波斯语),还在相当的一段时期内处于和回族母语的接触之中,而当今的回族语言还存在着母语成分,也就等于说当今的回族语言还不是回族母语。张建军的“浅谈回族话汉语词汇与普通话词汇的差异”一文,构思非常简单,在点出了“回族先民语言消亡的原因”之后,马上就笼统地指出“到了明初,回族已经基本失去了自己的母语。23”这也等于说回族先民语言就是回族的母语,而回族先民的语言,究竟哪一种语言是“母语”,回族当今使用的语言是不是回族母语等问题,作者似乎认为并不是问题,因而没有交代。
胡云生的《传承与认同》一书,与大多数回族学研究的观点一样,也承认汉语是回族的共同语言,由于伊斯兰教实践的需要,还“必须在教内使用经典所用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但同时又认为元代的文献证明了当时的“回回文”和“回回字”是波斯文,也就是说,“元代波斯语已逐渐取代各种回回人的原有母语,成为其内部的共同交际语。回回人在母语转换过程中,应当经历一个双语即兼通波斯语和汉语的过程。尽管在史料中可以找到许多汉化西域人的记载,但不能就此认为元代所有回回人都已放弃母语,改操汉语。实际上许多回回人虽然通汉文,参加科考,但仍然保持经名,仍有浓重的异域文化背景。即使到了清代,在清真寺用语还有波斯语的现象。24”这种观点似乎逻辑上有些混乱,意义的表达也比较模糊,既然阿拉伯语成分至今都是回族人在教内必须要使用的,为什么在元代会有波斯语成为共同语的过程?波斯语在伊斯兰教认定《古兰经》所使用的阿拉伯语是最接近真主的语言的情况下是依靠什么力量逐渐取代了元代回回人的各种母语的?元代的回回人在母语转换为汉语的过程中经历了波斯语和汉语兼通的双语阶段,那么是不是说波斯语就是元代回回人的母语?清代的清真寺有使用波斯语的现象能支撑波斯语是元代回回人的共同语的观点吗?如果能支撑的话,那么,清代以前的清真寺就流行开来的经堂教育中阿拉伯语教育的存在和流传至今的大量的音译、意译的阿拉伯语用语,该怎样解释呢?
胡云生关于回族母语是波斯语的逻辑,从其行文中可以看出,明显来源于刘迎胜的文章。但是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刘迎胜提出波斯语成为元代的回回人的共同语(亦即母语)之外,对于回族的母语概念其实是有一条较为清晰的历史发展轨迹的:
元代之前——“原母语”(包括阿拉伯语、波斯语、突厥语等)阶段
↓
元代——“母语”(亦即取代了各种原母语的波斯语)阶段
↓
元、明之际——“母语”(波斯语)和汉语兼通的双语阶段
↓
明代以来——“新母语”(亦即“回族汉语”)阶段
刘迎胜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元代回族的母语是波斯语的同时,提出了“原母语”和“新母语”的概念,这应该说是很有新意的。但是他的研究重心和影响似乎并不在此,而在于他所提出的元代时期的波斯语成为回回人的母语,进而又在与汉语的接触过程中被“回族汉语”取代的观点。他认为研究回族母语的演变,必须要抓住回族先民的“主源”,而回族先民的“主源”,或者说是东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们,大多数都是“元太祖成吉思汗晚年至元太宗窝阔台时代蒙古军队从西域携归的掳掠人口。”对这种人口的移动,作者称之为“古代亚洲历史上空前规模的移民运动”。而这一运动发生的当时,东部伊斯兰世界,波斯语已经取代了阿拉伯语占据了统治地位,于是受这一影响,对中国的社会语言“造成了三个后果”:一是这些被掳掠入华的回回人“其文化面貌呈现出强烈的波斯文明色彩”,使“波斯语逐渐取代了各种入华的回回人的原有母语,成为其内部的共同交际语”;二是“波斯文也成为回回与其他社会阶层交往的重要交际语”;三是波斯语既是回回人的共同交际语和与其他民族交往的族际交际语,同时又成了“蒙元政府对外交往的主要外交语言”。据此,作者最后断定,“这就是波斯语在元代被列为三种官方语言(国语蒙古语、汉文与波斯文)的基本背景”25。刘迎胜的观点很新颖,理据也不能说不充足,但是他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波斯语在元代成为回回人的母语,亦即“内部共同交际语”,这种“共同交际语”包括不包括宗教生活用语?如果包括的话,那么阿拉伯语作为《古兰经》的语言在宗教生活的场合是怎样被波斯语取代的呢?如果不包括宗教生活语言,那它又是通过什么力量使“大分散”的回回人集体转用波斯语的呢?因此,仅从这一角度看的话,将回族母语在元代绝对地确定为就是波斯语,恐怕还很值得推敲。
戴庆厦主编的《社会语言学概论》一书,在论述语言转用问题时也涉及到了回族语言的母语问题。作者认为“语言转用是指一个民族或一个民族的部分人放弃使用自己的母语而转用另一种语言的现象”,语言转用“从转用范围上分为整体转用和局部转用两种类型”,而整体转用型是“指一个民族的全部或大部都已转用另一种语言。如我国的回族即属这一类型”,并且是属于“语言不存在了,但民族仍然存在”的那一类26。这就是说,回族的母语已经“放弃”而且“不存在”了,现在回族使用的汉语是转用的另一种语言,不是母语。作者的这一认识虽然是作为支撑“语言转用”理论的论据提出的,但是无论“语言转用”理论能否成立,此认识作为论据是否成立,恐怕在回族学界很难通得过去。
回族学界一般认为,回族的形成,除了最具凝聚力量的共同信仰伊斯兰教这一条件之外,最重要的便是汉语成为民族的共同语这一标志了。那么,回族形成之后,其先前的语言能否认为是回族的母语,对此,有些学者是坚决反对的。张宗奇就是其中的代表。他在《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本土文化的整合》一书中,明确表明不同意将回族母语看作是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片面”、“不准确”。其理由不仅因为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分属于不同的文化,不能扯在一起,构成回族共同语言,更是因为“共同的语言是一个民族形成的标志之一”,而回族在形成的过程中,其先民不仅有阿拉伯人、波斯人,还有突厥人、蒙古人、汉人等,族源多、地源多,所使用语种也多,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最终聚合为同一个民族,其中对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是主要原因,在社会实践上共同使用汉语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从这些客观情况看,回族的共同特性就是信仰伊斯兰教和使用汉语。一味地坚持认为回族的母语是阿拉伯语或波斯语、但在后世消失了的观点,是无视民族起源客观实际和民族文化的做法,且容易让本民族的人产生一种失落感。27”那么如果说回族形成之前的语言不是回族母语的话,回族形成之后的民族共同语,亦即汉语是不是回族的母语呢?作者在书中没有说明,也许在作者看来,这并不是什么重要的命题。
与张宗奇相同的是,许宪隆在一篇论文中也反对称回族形成之前的语言为母语,理由与张宗奇相似,只是提出的时间比张宗奇要早一些。他认为“不能忽视共同语言对于一个民族形成的重要作用”,汉语是回族形成的重要社会条件,“如果没有汉语作为各个不同来源的回族的共同语,回回作为一个民族是不可能形成的”。回族先民的语言,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不少词语“转介入汉语”,成了回族语言中的一些“特殊词语”,这实际上是回族“对先民语言的保留”,不能认为就是穆斯林的“母语”,据此而“把阿拉伯语或其他外来语当作回族母语的看法,只能说是一种历史的误会”,因为“回族从她形成之日起,使用的就是汉语”。那么,既然不能将保留的先民语言视为母语,又该怎样认识这种保留呢?许宪隆在论文最后指出,“回族的共同语虽然是汉语,但在使用过程中又有其民族特点,如对先民语言成分的保留,以及汉语中的特殊词汇等等,这些现象与汉语一道,共同构成回族在语言上的一大特色”28。这似乎又在表明回族从先民语言中“保留”下来的又不是汉语,而且对于汉语能否说成是回族的母语的问题,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比较起来,马平在最近的著述中对此问题的认识有了一些不同于上述观点的变化。他认为“从共时性看,回族最终选定汉语为母语”,而且这种选择是“主动的、积极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的”;而另一方面,“从历时性看,回族的语言曾经历了先民的多语源、多语种以及从混合语过渡到汉语的阶段”,“回族先民初到中国内地时都使用自己的母语”。这就意味着他已经意识到了母语概念存在的共时与历时意义的区分:回族作为一个现实的民族整体,她的母语是汉语。而回族先民与回族是具有历史发展关系的两个概念。对于回族先民而言,他们当然也有自己的母语,只不过不是同一种语言,由于多族源的原因,其语言表现也是多元性的,至少包括有阿拉伯语、波斯语、突厥各语言、印尼语和其他如蒙古语、汉语等29。这种认识,虽然在描述中并不是围绕“母语”命题展开的,还缺少明确性,但我们认为确实是一种难得的突破。
在回族母语的问题上,我们的看法与马平有很大相通之处。首先,我们认为对于回族母语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回避。现实中,每个民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语。对于回族而言,当然也应该有自己的母语。但是母语概念是有共时意义和历时意义之分的,回族学研究在探讨回族母语问题上应该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将共时和历时意义混合在一起进行探讨,很容易陷入无法自圆其说的困境,而且也很容易对社会形成误导。其次,我们以为,在探讨回族母语的问题上,将“回族先民母语”的概念明确起来,和“回族母语”的概念区别表述比较适合。“回族先民母语”比刘迎胜提出的“回族原母语”概念,相比之下更为贴切。因为“回族原母语”的概念对共时和历时意义的表达不严密,很容易使人误解操“原母语”的也是回族,而“回族先民母语”对此则表达得较为清晰,而且还含有不限定“母语”的“同一性”的意义,正像马平表述的那样,可以解释为多元性。另外,对于现实的“回族母语”的所指,我们以为从严格意义上讲,白寿彝的观点更接近于真实,也就是说回族母语基本上是汉语,不能简单地说等同于汉语。因为就现代汉语而言,它既是汉民族的语言,又是中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虽然回族与其他大多数中国的少数民族不同,并没有自己的独立的语言体系,在生活和工作中使用的语言基本上是现代汉语,但在本民族内部使用的语言中还是有较多的先民母语的保留以及宗教语言成分的。深入的探讨和认识“回族母语”的这一特征,对于回族学研究来说,不仅有理论上的价值,更在保护和传承“回族母语”上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关于回族语言研究中的“借词说”和“保留说”的问题
一般认为,回族作为一个民族是在明代形成的,形成的过程中,集体信仰伊斯兰教和选择汉语为共同语,既明显起到了民族聚合作用,又成为区别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回族使用的汉语,与汉族人使用的汉语是存在着不同的,最主要的表现是在本民族内部使用的词语中,有很多源于阿拉伯语、波斯语和其他语种的译词(包括一些短语)。对于这部分译词,中国学者主要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它们是“借词”或是“外来词”、“外来语”、“外来借词”等,我们姑且称之为“借词说”;另一种看法认为,这些词实际上是回族先民母语的“保留”,或者是“残留”、“积淀”,我们也姑且称之为“保留说”。
关于借词,商务印书馆的《应用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均为:“从另外一种语言中吸收过来的词。30”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语言学百科辞典》中的“借词”词条的解释,“又称‘外来词’,指一种语言从其他语言中‘借入’或引进的词。31”这些解释很简明,但是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社会语言学家陈原所说的,借词一般是一种有生命的语言“向别的语言借用一些它本来所没有(字体下的重点符号为笔者所加),而社会生活的发展要求它非有不可的语汇32”。那么,如果结合这一前提来判断回族语言中的部分译词是否属于借词,显然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它们本来是不是汉语,而在于它们是不是“社会生活的发展”中选择了操持汉语的回族群体的本来就有的词语。应该说,对于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学术界是注意到了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对于回族语言中的这部分译词没有采用“借词”等概念,似乎并不是无意识的。该书在涉及这一问题时称“多种来源的回族人最初使用的语言也很复杂。中国境内的回鹘语、蒙古语、汉语,以及中亚一些民族的语言,还有波斯语、阿拉伯语,他们曾经同时使用过。随着回回越来越分散杂居在汉族之中,特别是回汉通婚而使汉人成分在回回中增多和回回人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明代后期汉语已经成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同时在回族人民的日常交往中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33”这是典型的“保留说”,可以说在社会上影响较大。
白寿彝一向被认为是中国回族学界的泰斗,他在谈到此类回族词语时,是持“保留说”观点的,明确地否定了“外来语”的看法。他说回族民间的特殊译词,“有些是宗教用语,有些不是宗教用语。我们不能说它们是一种‘行话’,因为它们被用于各种职业的人。我们不能说它们是一种‘方言’,因为它们通行于全国各地的回回民族中间。我们也不能说它们是‘外来语’,因为它们在回回民族中间,更被爱用,更被熟悉。34”
胡振华在论述回族语言特点时也没有采用“借词”或“外来语”等概念,应该说也是“保留说”者。他早在1989 年发表的《回族与汉语》一文中就将回族语言里存在的源于阿拉伯语、波斯语等语言的词语概括为“非汉语词”,并认为这些词语是“汉语与回族先民的几种语言在融合过程中残留在回族使用的汉语里原来语言的‘底层’。35”几年之后,他又在著述中明确指出“回族在形成一个民族时,已通用汉语,但在他们使用的汉语中还夹杂有不少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和一些专为回族常用的特殊用语。”“其中不少的阿拉伯语、波斯语词,可能是历史上回族先民的多种语言与汉语融合后仍保留在回族使用的汉语中的语言残留现象。36”丁仁明在论述回族语言时与胡振华相同,也注意到了避开“借词”或“外来语”。他在论述中国穆斯林的语言文字时说,“回族是在我国形成的一个多元化的民族,汉语文是回族人民的共同语言和使用的文字,但在其生活用语中,有波斯语和阿拉伯语的音译和意译词汇,有些词汇我国其他穆斯林民族也能听懂。”在稍后的论述中并且还使用了“保留”的概念,称“回族在用汉语作为本民族的统一语言后,因宗教生活和风俗习惯,还保留一些先民们使用过的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但是在同一章节论述维吾尔等其他穆斯林民族的语言时,作者却明确地使用了“借词”概念,称“伊斯兰文化传入这些民族以后,阿拉伯语、波斯语的借词,在他们的语言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37”可见,作者没有采用“借词”概念来论述回族语言中的译词,并不是无意识的。
丁克家、马雪峰合著的《世界视野中的回族》一书,论述了西方学者对中国回族的研究,其中在分析英国杜伦大学东亚研究中心教授迈克尔·狄龙教授对中国回族社区的研究中,涉及到了“回族与语言的关系问题”,两位学者指出“语言是每一个民族文化得以延续、传承、发展的载体,也是每一个民族文化和历史记忆的‘活化石’。回族作为土生土长于中华大地的一个民族,她以汉语为母语,汉语是回族表达民族历史文化、继承文化传统的重要交际工具;同时,回族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原因,回族的汉语词汇和常用语中,保留和积淀了许多与伊斯兰教相关的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语汇,成为回族汉语习得中的一大特色。”这段论述对于回族语言中的“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语汇”也是没有采用“借词”的概念,而是使用了“保留”和“积淀”,并且暗喻了这种“保留”和“积淀”是回族文化和历史记忆的“活化石”,显然是典型的“保留说”观点。在接下来对狄龙观点的介绍中,两位学者似乎证明了狄龙作为一名外国学者,也是持“保留说”态度的。他们指出,狄龙认为“回族话是指回族在讲、说、写汉语的同时,历时性地保留了大量的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短语,并将这些词汇、短语音译为汉字,在应用时将其夹杂在汉语的语序中,在特定的语境下,来表达回族穆斯林的有关信仰、习俗文化的特征和内涵。”38 作为一名外国学者,能够在对中国回族社区进行考察之后得出如此的认识,的确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与以上“保留说”的观点比较,中国回族学界,对于回族的语言中存在的大量译词,持“借词说”的学者应该说是比较多的。比如同样作为大型的工具书,《中国大百科全书》持“保留说”观点,而1998 年出版的《宁夏百科全书》对此则采用了“借词”和“外来词”等概念,明显是持“借词说”的观点。在“银川话”词条中,该书认为银川回族话中“词汇里有比较多的波斯、阿拉伯语音借词,还使用伊斯兰教的经堂语”。在“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词条中说“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是回民使用汉语时,词汇里夹杂的阿拉伯、波斯等别的国家和民族语言里的外来词。宁夏回民使用宁夏汉语方言,一般随地就音,但和汉民相比有明显的不同。这种不同除了语音、语调上的差别之外,主要表现在回民语汇里夹有比较多的关于宗教、礼俗、日常生活方面的外来借词。宁夏回民话里的阿拉伯语借词如:安拉、哈里发、阿林、伊玛目、哈志、克尔拜、色俩目、乌巴力等,波斯语借词如:胡达、阿訇、多斯提、杜失蛮、乃玛孜、乌苏、朵子海等。此外,还有古希伯莱语如‘依布里斯’等。39”这种认识,应该说在中国回族学界占有很大比重。冯今源是较早表明“借词说”观点的回族学学者之一。他在1991 年出版的专著《中国的伊斯兰教》指出,在中国习用汉语的穆斯林流行的独特语言就是经堂语,而“经堂语中有大量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借词,这是众所周知的。”对于这一部分词,他称之为“外来语借词”。而经堂语中许多诸如“亡人、大能、知感、口唤、恕饶”等源于汉语的词,他也认为是借词,不同的是,他把这一部分词称之为“汉语借词”40。
王正伟也是持“借词说”观点的学者,他在1994 年的著述中谈到“回族语言文字习俗传承”时,基本上承续了冯今源的观点,认为回族在明代通用了汉语之后,经堂教育“采用的是统一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教材。授课时用汉语讲话。同时,为避免各地方言,还夹杂阿语和波斯语词汇,形成了具有回回民族特色的大量的专门语汇”,也就是回族人常说的“经堂语”。对于这种经堂语中的阿拉伯语词,他特别使用了“音译借词”的概念41。
刘伟与冯今源、王正伟不同,他在《宁夏回族历史与文化》一书中谈到“回族语言文字”时,他既承认回族在“接受了汉语作为自己民族的共同语”之后,仍然“在‘经堂语’中保存了自己的部分母语词汇”,“是回回先民母语底层的反映”,又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对此采用了“外来词语”和被“引入”的概念,指出“由于回族信仰伊斯兰教,许多阿拉伯语、波斯语中的词语特别是《古兰经》和‘圣训’中的词语是广大回族人惯用的言语。伊斯兰教学者、宗教人士在宣讲、传授伊斯兰教义的过程中,将大量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引入本民族语言中,从而成为回族生活中的常用语。这些词语不仅是宗教词汇,而且还有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词语。这些外来词语已成为回族所操汉语中的组成部分。42”这似乎有些矛盾。胡云生对此问题的认识,看起来逻辑上还是有些混乱。他的《传承与认同》一书,在论述河南“回族语言上的跨文化传承”时,首先引用了上述《中国大百科全书》的一段话,给人的感觉似乎是赞同“保留”说的。但是在这之后的论述中,却不自觉地走向了另一面,认为回族特定语言的传承就是指回族语言中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音译词)43,而且原文引用了上述刘伟著述中的一段话,显然意在表示这也是他个人的看法44 :即回族语言中特有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音译词不仅是“借词”、“外来词语”,而且还是被伊斯兰教学者和宗教人士“引入”的。
采用“借词说”,但同时又承认“保留说”的历史真实价值,这是许多持“借词说”观点的一个特征。但“借词说”与“保留说”是有矛盾的,这一点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而同样持“借词说”的回族学学者杨占武却意识到了。他在1996 年出版的目前回族学界唯一一部有关当代回族语言的专著《回族语言文化》一书中,采用“借词”的术语及其方法分析了回族话中的大量译词,但又明确地指出,“回族的现实共同语是汉语,仅仅从这个角度,我们把回族话中这些来源于阿拉伯语、波斯语以及其他语言的词汇成分称之为‘借词’。但这只是一个笼统的含糊的说法。实际上,‘借词’的术语用在这里在很大程度上是反历史主义的。”又进一步说,回族话中的外来词,有一些“实际上是掌握了汉语以后的回族人对阿拉伯语、波斯语的再学习的结果”,而有一些“常用的具有宗教意义的用语”,则“实际上是回族先民阿拉伯语、波斯语等语言词汇的底层遗留。”“一般来说,回族采用汉语作为共同语之后进入回族话的外来词应该视为借词。但对于某个具体的词来说,要考证清楚它进入回族话的时间,仍然是很困难的。45”这就等于为“借词说”提出了一个无法避开的难题:要严格地用“借词”概念去认识回族语言中的阿拉伯语、波斯语之类的译词的话,就必须首先证实这些译词确实是使用汉语之后的回族人通过再学习从阿拉伯语、波斯语语中借来的。这一难题显然在目前是无法解决的,但作者之所以敢于提出,除了显示出其严谨的治学风格之外,恐怕更在于启发人们思考,回族语言中的大量译词是有很强的独特性和历史性意义的,除了“借词说”以外,该用怎样的方法论去研究,似乎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这一点应该说很有见地。
马平在最近出版的《多元融通的回族文化》一书中,对回族语言的这些独特译词的研究,给人的感觉似乎在尝试着走出“借词说”与“保留说”相互矛盾的怪圈。他虽然也使用了“借词”,甚至是“外来文化因素”、“外来词”的概念,但是在论述中却明显地强调的是“保留说”。他在论述回族语言文字一章中,开篇就将回族的语言文字比喻为民族文化的“代码”和“活化石”,接着就从历时、共时、族群的地域布局等角度分析了回族选择汉语作为共同语的过程,指出在这一过程中,回族不仅最终选择了汉语作为母语,适应了汉语的社会生活环境,而且还“保持了自己固有的一些传统语言特质,特别是(将)反映回族精神文化追求与世俗物质层面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顽强而长久地保留了下来,并且随汉语的发展而演变,通过汉语语法和语词表达方式,(使之)被赋予了许多独到的语义内涵。”在后文使用“外来文化因素”和“外来词”概念的小节里,作者也突出了回族先民语言“积淀”的认识。然而,作者脚踏“保留说”的立场上,仍然使用“借词说”的概念,特别是肯定“回族语言中的外来文化因素”(重点符号为本文笔者所加),表明作者事实上最终还是没摆脱“借词说”对“保留说”所形成的干扰46。
比较起来,喇秉德早于马平七年论述的观点很是与众不同。他在论述回族民族特征的文章中,专门列章探讨了回族共同语言的问题。对于“借”的概念,喇秉德站在语言使用主体(亦即“回回民族”)的角度,指出回族在其形成的进程中出现过“借用别一民族语言”(亦即汉语)的过程。在回族先民族源复杂的情况下,这种“异源同流型”的“借用”汉语,实际上是回族先民以分散的居住布局生活在汪洋大海般的汉民族语言文化的环境里,顺应客观情势做出的恰当的抉择。这之后,他们“逐步学会并使用汉语作为交际工具,以至于最后代替了几乎所有东来穆斯林各族人民自己的已经失去使用环境的语言文字”,回族也就自然形成了。显然,作者认为“ 借用”的概念是历时意义的,“借用”的施事者是正在形成回族过程中的族群,“借用”的对象不是回族先民自己的语言,而恰恰相反是汉语。从这一逻辑出发,对于回族形成之后的语言,作者在论述中自然也就没再使用与“借”相关的概念了,而是名正言顺地使用了“保留”概念,指出“回族在总体上采用汉语文的同时,在民族内部特别是宗教生活方面仍保留了一部分阿拉伯、波斯语汇,甚至将某些汉语语汇赋以伊斯兰教文化内涵后直接移植成为本民族内部专用术语,致使这些语汇在汉语中翻而失去原有的意义”。而这种“保留”和“移植”,实际上是回回民族在“坚定稳固的伊斯兰教信仰的精神理念因素”支配下,通过“集体无意识的形式”对选择了的汉语进行了民族化的改造”,“这是与同样通用汉语文的其他民族所不同的。正是从之一事实出发,我们说这种经过民族化了的汉语理所当然地是中国回族的共同语言”47。喇秉德的看法,应该说是有新意的,他虽然同样采用了“借用”和“保留”两个概念,但是在论述中严格地把握住了伊斯兰教信仰和精神这一不变的回族文化核心,不仅将这两个概念划在了不同的历史阶段,而且还对他们所指向宾语对象作了区分(前者是指在族群选择语言过程中的借用汉语,后者是指在总体上选择了汉语之后保留了先民的语言和宗教用语)。这实际上等于否定了“借词说”,在回族“总体上”采用了汉语的过程中进行了“民族化的改造”这一点上,与一般的“保留说”也有所不同。这种看法似乎与前文提到的白寿彝的观点具有很大程度的共通之处。
关于中国学者对于回族语言研究中的“借词说”和“保留说”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存在,我们认为是很值得重视的。进一步探讨并加以辨清是一个很有意义但又较为复杂的命题。众所周知,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的,由词汇和语法两大部分组成,文字只是语言的书写、记录符号,是辅助语言的工具。回族的语言中存在的大量译词,基本上都与民族构成的核心——伊斯兰教信仰密切相关。这其中,音译词部分完全可以肯定是回族先民以语音外壳的形式筛选母语和宗教用语中至关重要的部分一代代传留下来的,根本无须向原本属于自己先民的母语或宗教用语中去借,只是在选择汉语作为共同语之后,回族人逐渐采用汉字来记录书写罢了。因此,如果凭借汉语的文字符号来断定这一部分音译词是借词的话,显然缺少说服力。另外,如果用陈原提出的借词前提,即“本来没有”作为衡量标准的话,除了音译词之外,绝大多数的意译词、音意组合译词,也显然都是回族在选择汉语作为本民族共同语言的历史进程中,用自己先民的母语和宗教用语结合汉语而创造出来的。而这种创造者,无论是回族学者还是回族宗教人士,创造和传播的场所无论是“经堂”还是家庭,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创造的材料都没有脱离回族先民本来就有的母语、宗教用语和回族形成过程中所选择的汉语,同样也没有由外而内的“借”意。因此,对于回族来说,这些词也很难称为名副其实的借词。
但是,如果站在使用汉语的非穆斯林民族的角度看,那些进入了国家各民族通用词汇系统的回族语言中的译词,如“真主”、“清真”、“伊斯兰教”、“礼拜寺”、“古兰经”、“古尔邦节”、“开斋节”等,显然都应该说是借词。而那些一般只在回族内部通用的译词,对于非穆斯林们来说,根本不用,也无须借,就称不上是什么借词了。因此,对于回族语言中的此类较为特殊的词语,究竟应该采用怎样的方法论归类分析,对于中国回族学界来说恐怕仍然有待于深入研究。
五.关于“经堂语”的问题
“经堂语”一般被认为是回族语言中最富有特色的部分48。因此,中国回族学界,凡研究回族语言的文章著作,几乎很少有不涉及经堂语问题的。但是对这一问题,究竟应该怎么认识,学者们众说纷纭,很难找到观点趋向一致的迹象。
首先值得重视的是,有一种观点认为“经堂语”的概念是不科学的。比如秦惠彬提出这一认识时就指出“因为它并不是什么语言系统,而只是一个一个的孤立的词”,是“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词汇”,“完全使用‘经堂语’写成的并可以作为这种‘语言’规范化典型的作品,实际上也不存在”,因而比较起来,采用“经堂用语”更为合适49。
与秦惠彬的观点相类似,很多学者虽然没有质疑“经堂语”的概念,但是在事实上也都把“经堂语”看成了只是回族使用的“具有特殊意义的词汇”。比如张宗奇在著述中涉及“经堂语”时,就避开了“经堂语”一词,而使用了“经堂用语”概念,并在引用了寅住和林涛有关“经堂语”的论述50 之后明确指出,“经堂用语只是术语,不是语言系统或语言类型”51。丁明仁52 与张宗奇稍有不同,他在自己的著述中则使用了“经堂语”的概念,但是其相关论述却认为“经堂语”是“用语”,称其实际上“一般为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音译或意译,同时不断吸收儒、道、佛等各宗教经典用语及民间用语”,并且在支撑这一立论的论据上也全部列举的是词汇。
胡云生的观点看起来也有矛盾,他既使用“经堂语”的概念,又使用“经堂用语”的概念,使用“经堂语”概念时,承认“经堂语”是“经堂教育中所用的一种语言”,但是除了列举了一些词和词组之外,并没有其它方面具体的论述和实据53。使用“经堂用语”时,他原文引用了张宗奇的一段话54,认为经堂用语是跨文化语言传承的结果。因此给人的感觉,他的“经堂语”是“一种语言”的意思似乎也是指回族使用的“具有特殊意义的词汇”。
与上述观点相反,房全忠在著述中并不认为“经堂语”是指回族使用的一些特殊词汇,而认为它“是经堂教育中用于解释经典的一种语辞”,也就是“经师在经堂教学中专为清真寺海里法55 编制的一种翻译方法,一种夹杂有大量阿拉伯词语而又以汉语表现出来的口头表达方式。它的主要特点就是适用于口头讲授,对于每一种语法关系都有相应的口气,能准确无误地掌握原著的字、词的意义和语法结构,是翻译出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字准确、达意、紧紧相扣。”这种观点似乎也在表明,“经堂语”实际上并不是一种语言。
那么,究竟“经堂语”是不是一种语言呢?中国的回族学者持肯定态度的观点应该说是较多的,但是,具体解释时,又都各不相同。杨宗山、冯增烈为《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经堂语”词条所写的注释,其观点很有代表性。他们明确指出经堂语就是“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经堂教育中使用的一种专门语言”,它是“运用汉语语法规则,将汉语、阿拉伯语、波斯语3 种不同词汇或词组交互组合成句的独特汉语表达形式”56。这也就是说,语言概念所包含的除了语音外壳之外的两大组成部分,即词汇和语法,它都包括了。这显然是他们之所以称“经堂语”为“一种语言”的理论基础。至于这种由“3 种不同词汇”和“汉语语法规则”或“独特汉语表达形式”是不是就构成了语言学对“语言”概念所强调的完整的规则的符号体系,能不能作为回族穆斯林进行思维、表达和交流思想的工具,作者并没有言及。原因显然是由于作者已经为这种“语言”作了严格的限定,亦即“经堂教育中使用的”专门语言。换言之,作者说它是一种语言,并不是指它是一种与“汉语”、“英语”、“法语”、“日语”等概念同一层面的语种,因而用语种的概念说明它似乎不适合。
冯今源是当代回族学界较早提出“经堂语”是“一种语言”的学者之一。他在早于杨宗山、冯增烈上述观点的著述中,对这“一种语言”的概括,开始并没有做出使用场合(即“经堂教育中使用”)的限定,而是在相关章节的第一段就明确指出“随着回族的形成、经堂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在中国习用汉语作为交际工具的穆斯林中,普遍流行着一种独特的语言,它超越于各种方言俚语之外,只用于穆斯林内部,这就是所谓的经堂语”。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作者从“其语言构成”的角度,具体地分析了一些“经堂语”的词汇和语法(实际上只涉及了一些包括词组在内的词法,本文笔者注),认为其词汇“大约有四种:阿拉伯语、波斯语、汉语以及汉语、阿拉伯语、波斯语的混合语”,语法则“基本上采用汉语语法规则,但有一些特殊的组合现象”57。佟洵在《伊斯兰教与北京清真寺文化》一书中关于“经堂语”的看法,可以说基本上采用了冯今源的上述观点58。但是佟洵也许没有注意到,冯今源在此著述中关于“经堂语”的章节最后一段话,事实上对“经堂语”是“独特的语言”这一说法,又做出了某种程度的修正,表现出了对这一观点还心存疑虑——“严格说来,经堂语只不过是中国经堂教育中所使用的伊斯兰教一些专用语,从属于汉语的语法规则,不能将其视为回族的特殊语言。59”这实际上等于说,汉语的语法规则并不能构成“经堂语”的特殊性,因此在严格的意义上,“经堂语”就是一些伊斯兰教的专用词语。看起来,没有独立特殊的语法系统作为支撑,这是冯今源的“独特的语言”观点的困扰所在。
与冯今源不同,勉维霖在著述中论述“经堂语”时,强调“经堂语是一种语言”,但并没有深究语法的问题,而是从“口语”或翻译方法的视角来认识的。他说“在经堂学校教学中,师生使用一种称作‘经堂语’的语言。教师讲经时,将原文经典逐句用元明时期汉语口语和阿拉伯语或波斯语词汇直译出来,以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经典内容。据说,开始译阿拉伯语为汉语并舍本文直读原意者,‘其为陕西先达胡(登洲)太师’60。经堂教育一直保持了这种译讲传统,因而有别于清代以来的汉语口语。到清初,刘智已将它称作‘经堂语气’。‘经堂语’一词从而成为上述直译方法的概括。61”这也就是说,“经堂语”实际上是采用元明时期的汉语口语语体(加上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译词),而非清代以来的汉语口语语体的,直译伊斯兰经典的方法。
比勉维霖稍早一些出版的杨占武的《回族语言文化》,与勉维霖的观点十分相近。杨占武同样认为“经堂语”是“回族经堂教育中所使用的一种语言”,不过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他认为这种语言早在胡登洲提倡经堂教育之前就已经“相沿已久”了,它“与元代的白话、明初的语体文比较相似”,因而可以推断其“源头是元末明初口语”,进入回族的经堂教育之后便在讲经的过程中具有了某种“通语”或“准通语”的性质,而且“ 走上了一条自我封闭的发展道路,没有随着一般应用口语的发展而发展”。在考察了元明时期的翻译作品之后,作者进一步推断说,其实这种口语就是“当时通用的翻译语言”,“回族的先民在译解阿拉伯语或波斯语的经典时,也概不例外地仿效、采用了这种口语文”。“因此才很容易由全国教胞所接受”成为一种“很有特点的讲经语言”。这种语言的特点,在语法和词汇上都有所体现。“从语法上看,一是经堂语受阿拉伯语语法影响,而形成的独特的语法现象”,二是“经堂语的语法还保留了元明白话的语法特点”;从词汇上看,其“主要特点是汉语词汇中夹杂着数量不少的外来词”(主要是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词汇)。为什么会有这种特点呢?作者的解释是,主要因为经堂语具有“宗教语言性质”62。
勉维霖和杨占武对于“经堂语”的看法,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都强调了它与元明时期口语体的密切关系,二是都明确地表明它是一种用于讲经的“语言”或“方法”。特别是,为了说明其特点,杨占武对“经堂语”在语法上的表现,提出了既“受阿拉伯语语法影响”,又“保留了元明白话的语法特点”的认识,这看起来似乎很矛盾,违背了语言概念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现象又的确是现实的。作者摆出了这一对矛盾,对于经堂语的研究应该说是很值得引起重视的。
蔡国庆在其著述中对“经堂语”在语法上表现的这一矛盾没有涉及,他也认为“经堂语”是一种经堂教育过程中的“ 专门语言”,但他觉得这一语言,实际上“就是运用中国汉语的语法规则,将汉语、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三种不同词汇相糅合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表达形式”,“是阿拉伯语、波斯语向汉语过渡的一种产物”。除此以外,作者的行文和表达的观点与上述杨宗山、冯增烈的基本相同,特别是在最后谈到“经堂语”的“句子结构与句子组合”时,也说“经堂语译文的特点是逐字直译外文原意,注重对原文词法、语法的推敲,对于学习各种句型(本文笔者提示,请注意,这里的句型是指原经典著作的句型),有一套独特的翻译用词和表达方式”63。这就等于说,事实上用“经堂语”直译伊斯兰教经典时,是按照原文句法行文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原文的句型。显然,此说法还是存在着解不开的语法矛盾,既然已经肯定了“经堂语”运用的是汉语的语法规则,又怎么去解释用“经堂语”译讲伊斯兰教经典时,“逐字直译”并“注重对原文的词法、语法的推敲”呢?这恐怕仍然是个没能自圆其说的难题。
马平和周传斌最近的著述也涉及到了“经堂语”。马平对“经堂语”的看法,与杨占武的比较相近。他也认为“经堂语”是回族经堂教育所使用的语言,有元明白话文的特点,但又说其是“讲经解经的常用汉语形式”,这种形式也就是“基本语法结构和一般词汇均是汉语”的,“其中夹杂着大量的伊斯兰语词和使用一些汉语词汇,表现出某种不同于一般汉语的特点;经堂语不仅长期运用于经堂教育,而且广泛使用于回族穆斯林(特别是回族聚居区)的社会交往中64,具有民族内部独立使用的文化特征”。这种看法也就等于说,“经堂语”事实上已经超越了经堂教育的范围,不仅是“讲经解经”的语言形式了。另外,作者在强调“经堂语在以汉语语法结构为基础的同时”,又特别指出了其“受阿拉伯语语法影响”65,与杨占武同样为“经堂语”摆出了不能解决的矛盾现象。
周传斌的看法很有特点,他没有说“经堂语”是一种语言,而称其为“经堂教育中用于解经的一种汉语形式的宗教语文”。他不同意“经堂语”已经进入回族穆斯林日常生活的观点,认为“经堂语中不仅有大量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而且在语法、句法上有独特的结构”,也就是说这种独特的语法、句法结构是“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语言”的。对于这种语法、句法结构的认识,作者也与他人不同,没有明确地称其为汉语语法,而说“使用一些固定的句式和用词来表达阿拉伯文原文的词法(性、数、格的变化)和句法(时态等)”,并称由此而“形成了经堂语的所谓‘口气’或‘语气’”。对于这种“经堂语气”,作者指出,它实际上“是指在阿拉伯语或波斯语中没有具体对应词,只在译解时根据语法关系和词性而附加的汉语语气”。
在列举了三种说法的8 个、11 个、16 个诸多汉语语气词66 之后,作者接着指出,“经堂教育中使用这些语气,就能成功地把原文的语法表达出来。这种语言虽然不能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但在经堂教育和学术研究中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用语”。如此表述,如果读者排除掉对这些“语气词”概念的疑问的话,显然已经非常清楚了作者的意思——“经堂语”的独特的语法和句法结构,实际上就是用一些独特的汉语语气词来表达伊斯兰教经典的原文的语法和句法,或者说它是“受原文语序影响”,“逐字逐句”,“严格直译”的表现67。
纵观上述中国当代学者对“经堂语”的种种看法,不难看出,此项内容的研究对于回族学界来说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认真探讨。在以往对“经堂语”的研究中,学者们经常提到上个世纪40 年代初希拉伦丁的文章《经堂用语研究》68。该文发表于1942年的《回族文化》第2期上,除绪言外,共分“甲”(形式)、“乙”(读音)、“丙”(意义)、“丁”(出处)、“戊”(释例)、“己”(特长)、“庚”(研究的途径)等七大部分。在“甲”(形式)部分中,作者主要列举了一些用汉字和汉语构词法构成的汉语经堂语辞(这里的“语辞”,实际上就是“词”的意思,本文笔者注,下同)。在“乙”(读音)部分中,作者主要列举了一些双音节汉语经堂语辞的读音,说明与普通官音存在不同。在“丙”(意义)部分中,作者列举并解释了一些双音节汉语经堂语辞和4 个单音节汉语经堂语辞(坐、物、摸、大)的意义,说明与一般汉语词的意义不同。在“丁”(出处)部分中,作者列举了一些汉语经堂语辞的出处,如“圣人”出于《易经》,“乡老”出于《周礼》,“无常”出于《礼运》,“亡人”出于《中庸》等。在“戊”(释例)部分中,作者首先列举和解释了一些“译语”(也就是周传斌所说的“经堂语气”词,本文笔者注),然后又列举和解释了一些“阿、波语原称”(即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译词,本文笔者注)和数句用“经堂用语”译出的伊斯兰教经典译文、一则用“经堂用语”写成的小故事,意在证明绪言所说的“经堂用语”的“据经直译”。在“己”(特长)部分中,作者总结了“经堂用语”有七大特点——①雅驯(经堂语辞是“口语”,“自然不厌浅鲜”,“绝不涉俚鄙”,“顺耳”,“不费解”);②庄重(“解经晓众,气象森严”,“吐词”“庄重”,“不涉轻佻”);③通俗(“通于大众,人人易解”);④忠实(“阿拉伯文法精密,翻译之时,纵不能一切微妙,完全发挥靡遗。如:数量之多寡,词类之阴阳,时间之过去、现在、未来等,在可能范围内,都能表现出来。因为是解经,不是译经,所以一字之微,一言之细,以至于语气神情都不敢少有遗漏的。若是译经,就不妨芟繁取简,括其要义了”);⑤统一(“全国各地都是一样”);⑥普遍(经堂语辞“不但在经堂里适用,各地回教社会里,也通行着”,“凡有回教人的地方,无不通行”,因此“与其说是‘经堂用语’,无宁说是‘回教用语’”);⑦不是死语(“不常听讲经的人,乍听不懂,就以为是已死的废语”,但是“这种语辞,在国语文中常常逢得到的”)。
在“庚”(研究的途径)部分中,作者提出了“取材”(即,听阿訇的讲经和看直译的经典);“考证”(即,从“音韵”、“各地方言”和“各种字书”去考察);“搜求”(即,从“宋儒语录”、“诗词曲剧”、“公牍文字”中去搜寻资料)。仔细阅读这篇文章,不难发现,事实上它对中国当代回族学者对“经堂语”的研究影响是非常大的,上述诸多观点,无论是哪一种,都可以在此文中看到不同程度的相关联系。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奇观呢?希拉伦丁的此篇文章,应该说在回族学界具有很高的历史意义和理论价值,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如果我们稍加注意的话,便很容易看出,此文实际上本身存在着很多矛盾。比如“绪言”中,既然说“经堂用语”是“专门用语”,又为什么说它就是像文学、军事、政治、医术等具有的“专用的语辞”呢?既然刚刚说完它是一种“专用的语辞”,为什么紧接着就说“只因依据阿拉伯文,据经直解,虽虚助之微,一字不遗;并且是师弟授受,相承弗替,语辞、口气,都超越各地庞杂方言之外。为时既久,遂形成一种‘经堂用语’了”?在“己”(特长)部分和“庚”(研究的途径)部分中,既然认定“这种语辞”“是一种口语”,“自然”、“浅鲜”,“通于大众,人人易解”,而且由于“凡有回教人的地方,无不通行”,因而还不如说是“回教用语”,那为什么“不常听讲经的人,乍听不懂,就以为是已死的废语”了呢?既然是“不常听讲经的人”听不懂,那为什么又说这种语辞“在国语文中常常逢得到的”呢?既然这种语辞是连“国语文中”都常常出现的,又为什么说“从来没有用汉字写出”的东西呢?如此种种矛盾,都是怎样形成的呢?本文笔者以为,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作者无意识地将经堂讲经使用的词语和经堂讲经使用的语体混合在了一起,没有明确地加以区分,进而分别考察论述。而前文所述当代回族学者许多对于“经堂语”的看法所反映出的问题,也大多与此相关。
我们认为,所谓的“经堂语”,从概念上讲,的确如秦惠彬所说,是不科学的。这倒不是因为我们以为它只是一些零星的经堂讲经使用的词语,而是因为,既然是探讨语言,就要用语言学的规则去考察,而从语言学的规则考察,它无论如何都不适合称为“一种语言”。如果一定要称之为“一种语言”,那么,回族在经堂使用的是一种语言,在经堂之外使用的又是另一种语言,和非穆斯林交往中使用的呢?是不是也是一种语言?这样势必会造成误解和混乱,对于研究这种语言现象也没有任何益处。那么,究竟应该怎样为这种事实上回族学者一致认为存在的语言现象定义呢?在此,我们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根本不必为其定义。因为实际上它是包括经堂使用的词汇和经堂使用的语体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属于不同的两类语言学分支的范畴,不能硬扯到一起。
首先看学者们讨论最为集中的经堂使用的词汇部分。此部分的探讨毫无疑问属于词汇学研究范畴。经堂教育中使用的那些词汇,无论是音译词、意译词,还是音意合成译词,或是“经堂语气”词,无论是单音节词,还是双音节词,或是多音节词、复合词、词组等,都是回族穆斯林使用的词汇,都应该从词性、词义、词源、词的语体色彩和感情色彩、词的构造、词的功能等等方面去考察分析。简单地把它们划分为经堂使用和非经堂使用两大阵营似乎很不适宜,因为事实上,除了很少的周传斌所说的“经堂语气”词之外,绝大多数经堂使用的词语与回族穆斯林生活中使用的词语是不存在分明的界限的,根本没有规则可循,而现实中已经存在的“回族穆斯林常用语”69 概念,或“回族穆斯林惯用词语”、“回族穆斯林常用词”等概念,则完全可以容纳经堂教育使用的所有词汇,而具体词汇在什么样的场合(如经堂教育场合、婚礼场合、殡礼场合)使用,以及词性、词义、词的色彩、功能等等,只需进入具体的研究,并且在基本取得共识之后,在工具书中对其加以注释、说明即可,完全没有必要在没有明显界限的情况下,非要为其确定一个笼统的“经堂语”或“经堂用语”、“经堂用词”等等之类的概念。
其次再来看经堂使用的语体。对于这种语体,我们认为应该肯定它是存在的。但是回族学者为其所定的称谓很多,在描述它的时候,其内部存在的矛盾常常令人疑惑不解。从句法上看,有人说它遵循的好像是汉语语法规则,也有人说它严格依据的不是汉语语法,而是阿拉伯语语法规则,或许还像是波斯语语法规则。从语句构成的材料“词汇”(当然包括词组)的角度以及表达的基本语义上看,有人它是汉语的,也有人说它本质上是汉语的,或基本上是汉语的。我们以为,实际上这些说法都是不准确的。回族穆斯林经堂教育中使用的这种语体,从形式上看,事实上它并不是回族穆斯林经堂教育中所独有的,此种语体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被语言学界认识到了,并已经作了理论上的概括,这就是语言教学界所称之的“中介语”。
“中介语”是上一个世纪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由赛林格(L·Selinker)提出的一种语言教学理论70。所谓的中介语,实际上就是介于学习者本族母语(或“第一语言”,以下同)与目的语之间的独立的语言系统。“中介”的含义就是“中间”,既不同于学习者的本族母语,也不同于目的语,而是两种语言的混合体。因此对于学习者来说,这种语言系统说到底也就是一种错误的语言系统(或不正确的语言系统)。但是这一错误的语言系统对于学习者来说又是合法的,因为学习者无论是将一定意义的本族母语句子用目的语表达(说、写)出来,还是将目的语的句子用本族母语解读(听、说、写)出来,使用这种不正确的语言系统往往都是利用了一定的合法规则的,前者的错误点利用的是本族母语的语法和文化规则,后者的错误点利用的是目的语的语法和文化规则。比如下面的例子——
(日语)まるでなっていないみたいなことを言うが、事実は決してそうではない。
(中介语)完整地成为不在好像的事情说可是,事实绝对那样不是。
(汉语)你把它说得好像都不成样子了,可事实上并不是那样的。
这三个句子,中间的中介语毫无疑问是错误的,既不是日语,也不是汉语,而是用日语语法把相对应的汉语词组合在一起的句子。对于以汉语为目的语的日本学习者来说,要表达这样一个正确的汉语句子,而又没有相应的汉语能力,很有可能会造出这样的中介语。相反,对于以日语为目的语的中国学习者来说,要用汉语去理解上述日语的构造和意义,并不急于用汉语的规则将其组织成为规范的汉语句,或者是在翻译成规范的汉语句之前,都很可能会出现这句中介语的过程。而回族语言研究中所说的回族传统的经堂教育中使用的“经堂语”语体,被一致认为是一种教学语言或学习语言,它按照伊斯兰教经典原文的语序逐字逐词地把对应的汉语字词(包括译词)组合在一起,实际上正是这样一种“中介语”。只不过它不是学习者在翻译成规范汉语句子之前的无意识,而是教学双方有意识地利用这种“中介语”系统的特殊性来解释或理解目的语(即伊斯兰教经典)的“原汁原味”的语句构造和文化内涵。
另外,中介语对于同一学习者来说,还是一种不断向目的语变化的动态系统,它随着学习者对目的语的知识、技能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变化,错误点由复杂到简单,由多到少,从而逐渐向目的语靠拢。对于不同的学习者来说,同一目的语内容的句子,由于对目的语的知识、技能的水平不一,其使用的中介语也会不同。这一特征也就决定了,作为中介语的“经堂语”语体,伊斯兰教的经师们在和学习者使用这一语言系统的场合,必须要根据学习者对于伊斯兰教经典语言的能力来决定“经堂语”语体构造的变化。与要求表达目的语的学习不同,经堂教育中,目的是为了使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原汁原味的伊斯兰教经典,学习者的水平程度越高,经师在讲解经典时使用的“经堂语”语体与规范的汉语就距离越远,或者说就越不像是汉语;反之,学习者目的语的水平越低,经师使用的“经堂语”语体就越接近规范的汉语。
进入民国以来,一些著名的阿訇在翻译和阐释伊斯兰教经典的著作文章中,如王静斋、金吉堂等,他们都没有采用“经堂语”文体,其中原因多与作者对读者的认识相关,假如他们仅仅是为了清真寺里接受经堂教育的学员而创作的话,那就很可能会采用“经堂语”文体,但即使这样,究竟为哪一层次的学员创作仍然是个问题,因为学员的层次直接关系到了“经堂语”文体的标准的制定与选择,学员层次越高,标准越低,越是接近伊斯兰教经典的原语结构。因此,事实上,在出版和传播界极不发达和重视师承传统的社会环境下,这种为不同标准的对象去搞如此大规模的统一标准的创作也就显得非常困难。因为人为地制造“经堂语”文体的统一标准,无疑具有浓厚的个人意识和色彩,很难体现统一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至今看不到“经堂语”文体有统一标准的原因所在。
还有,作为中介语的“经堂语”语体,它是教学语言,不是交际语言体系,其目的是为了解读具体的伊斯兰教经典的语言构造和文化内涵,不是为了用目的语(即阿拉伯语或波斯语)去表达某一具体意义的句子,或创作专题文章。如果是后者的话,其“经堂语”作为中介语,应该以汉语的语法和文化规则去组合目的语(即阿拉伯语或波斯语)的字词。而如果是这样的中介语的话,它就不是“经堂语”语体了。有研究证明,明清之际,著名的以儒释经的伊斯兰教大学者王岱舆就是经堂教育出身,据说是经堂教育制度创始者胡登洲太师的五传弟子,他20 岁才开始学习汉文,30 岁以后才开始系统地学习儒、道、佛等传统汉文化典籍71,对经堂教育中使用的“经堂语”语体自然非常熟悉,但是他的著作为什么都没有采用汉字形态的“经堂语”文体?这绝不是因为“经堂语”文体是口语文体,不是书面语。对于王岱舆来说,一个完全可以推断的事实是,他十分清楚,面向中国的伊斯兰教教民阐释华化的伊斯兰教思想是最为重要的,采用儒家思想最常使用的汉语书面文体最为恰当,而并非不能采用当时已经在民间流行的口语文体。“经堂语”文体,虽然是口语,但它不是纯正的汉语,而是依托伊斯兰教具体经典原语结构的文体,不能独立于原经典之外成为表达思想的工具,因而无法采用。如果一定要设想王岱舆可能会采用的“经堂语”文体的话,除非要求王岱舆首先创造出用阿拉伯语或波斯语写出作品,然后再将其用“经堂语”文体加以解释,这样才会有这样的可能。然而这种可能是根本不会出现的。王岱舆现象并非偶然,与其同样的中国伊斯兰教思想家所创作的作品,同样也没有出现一个完整地采用“经堂语”文体的规范的成品。这种现象,其实正是“经堂语”文体作为中介语的表现特征,它不是表达思想的独立的规范的语言工具,因而至今也就自然没有一部完整的规范作品了。
因此,从中介语这一理论出发,我们认为对于“经堂语”这种教学语言,似乎将之确定为“经堂语体”比较合理。如果特指其书写形态的话,可用“经堂文体”的概念。至于学者们议论的经堂教育中的词汇部分,还是全部归类到“回族穆斯林常用词语”这一概念中更为恰当。
另外,与此相关的还有“小儿锦”的问题。“小儿锦”,也称“小经”或“消经”,有“消化经文”的意味。回族学者们在谈到“经堂语”时一般都要涉及到它,认为它历史较长,是中国早期的汉语拼音符号之一,尽管存在着由于使用上因地而异、因人而异造成的一些不规范、不科学等弊病,但在回族语言的形成和伊斯兰教文化的传播上发挥了很重要的历史作用,在汉语拼音符号发展史上也做出了贡献。这些都没有什么太大的争议。但是,我们以为,如果说经堂语体是一种口语形态的话,那么记录和书写这种形态的文字符号系统,也就是“经堂文体”则有两种,一是汉字符号系统的“经堂文体”,另一就是“小儿锦”。只是“小儿锦”不是汉字符号系统,而是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文字符号系统。这一文字符号系统,如果用在经堂教育中,作为解经的汉语语音的拼音文字记录工具,自然可以起到“消化经文”的作用,因此称其为“小经”或“消经”,非常形象贴切。然而,由于它毕竟是一种记录语音的文字符号工具,可以不受原语的语法规则约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因而也就很容易在其他生活场合中,被阿拉伯语和波斯语水平较高而汉字水平不高的回族民间所使用。这种情况下的使用,称其为“小经”或“消经”当然就不恰当了。
本文笔者在去宁夏南部地区考察时,
就在九彩坪的清真寺中见过阿訇使用这种文字符号记录的笔记。小儿锦流行的前提,要求使用者具有较高程度的阿拉伯语或波斯语口语和书写能力,并同时具有相同的汉语听说和理解的能力,从其产生的历史角度看,毫无疑问它肯定是回族形成过程处于双语状态时期的产物,但是如果从其现实的角度看,它至今仍然在某些地区的回族民间存在,似乎应该说它是回族民间深受伊斯兰教文化影响,重视阿拉伯语教育,坚持在汉语言口语环境下传承伊斯兰教文化的一种表现,是见证民族文化、民族心理的一种语言化石。
六.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笔者基于近两年来所搜集到的相关资料,对中国当代回族学者有关回族语言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粗浅的考察,选择了其中笔者认为较为重大的四个议题,展示了回族学者们的各种不同的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针对当代中国回族学界所存在的关于“回族语言”的概念是否“科学”的疑问,本文在具体阐释这一概念的内涵,展示其构词和词义之间的关系,以及比较了其他相关词组之后认为,“回族语言”这一概念不仅是科学的,在回族学研究语境下的运用也是约定俗成的,事实上并不会产生歧义和误解,因此,应该得到肯定。
2)针对当代中国回族学界对回族母语的各种论述,本文从语言学对“母语”概念的两个基本义项出发,认为回族应该有自己的母语,但是回族母语的概念在回族学的阐释中不应该将其共时意义和历时意义混合起来,而须要明确区分为“回族先民母语”和“回族母语”。
“回族先民母语”比“回族原母语”概念更为贴切清晰,可以表述语源的“多元性”,或非“同一性”的意义;而现实的“回族母语”的所指,从严格意义上讲,白寿彝的观点更接近于真实,也就是说回族母语基本上是汉语,不能简单地说等同于汉语。
3)针对当代中国回族学界对回族语言中较多的特殊译词的两种不同的观点,本文将之姑且称为“借词说”和“保留说”,认为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存在,很值得重视。但是应该看到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的,文字只是语言的书写、记录的工具,回族的语言中的大量译词,既然都与民族构成的核心——伊斯兰教信仰密切相关,又都是回族先民母语代代相传下来的,根本无须向原本属于自己先民的母语或宗教用语中去借,只是在选择汉语作为共同语之后,回族人逐渐采用汉字来记录书写罢了,因此不能仅凭汉语的文字符号来断定这一部分音译词是借词。而另外一个事实是,如果用社会语言学为借词所定的前提,即“本来没有”作为衡量标准的话,这些译词,也显然都是回族在选择汉语作为本民族共同语言的历史进程中,用自己先民的母语和宗教用语结合汉语而创造出来的,并不是“本来没有”,同样也没有由外而内的“借”意。因此,对于回族来说,这些译词很难称为名副其实的借词,的确较为特殊,究竟应该采用怎样的方法论归类分析,恐怕仍然有待于深入研究。
4)针对当代中国回族学界对“经堂语”的阐释中的种种矛盾,本文认为矛盾产生的原由主要在于将“经堂语”词汇和“经堂语”语体两个不同语言研究范畴的问题混淆在了一起。
对于“经堂语”词汇,本文认为绝大多数并非只用于经堂教学,没有必要将其全部划归到经堂教育词汇中去,而应该用一般词汇学的方法进行研究阐释,从这个意义上看,应该称其为类似“回族穆斯林常用词语”的概念较为妥当。另外,对于“经堂语”语体,本文以为并不是回族的“一种语言”,从语言教学理论的角度看,实际上它是“中介语”,只能用于教学,不能用于交际,也不能采用汉字的“经堂语”文体创作规范作品,从其表现为汉语口语形态上看,称其为“经堂语体”较为恰当,但是如果联系到了记录其语音的汉字符号,则应该称之为“经堂文体”。与此相关的是,“小儿锦”,也具有记录经堂教学内容的功能,因而称其为“小经”或“消经”很贴切,但是由于它在回族民间毕竟只是一种记录语音的文字符号工具,可以不受原语(阿拉伯语或波斯语)的语法规则约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因而也就很容易在其他生活场合中,被阿拉伯语和波斯语水平较高而汉字水平不高的回族民间所使用。从这一角度看,它又不能说是“消化经文”的文体了。
回族语言的问题,是一个内容上较为丰富的命题。但是本文只选择了其中的四个方面的议题,是因为笔者认为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回族语言问题研究的基础,能否很好地解决,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回族语言特色部分的语音、词汇、构词法、词义等等语言本体的深入研究,甚至还会影响到回族语言特色部分的语音规范、词语书写规范、工具书的创作、语言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回族的语言艺术创作等等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因而,应该引起中国回族学界的进一步重视。
当然,在本文结束之前还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在本文行文中为了论述方便,虽然没有采用像目前大多数评论性的论文那样避讳直呼不同观点的学者之名的做法,而是大胆地直接写出了许多不同观点的回族学者的尊名,对于这些学者,本文笔者无论是否赞同他们的观点,都毫无疑义是非常敬重的。本文所表述的笔者的观点,事实上都是建立在本文所提及的所有的回族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的。对于本文的观点,笔者也并不认为就一定是正确的,能够做到抛砖引玉,引起更多学者的进一步思考,应该说才是本文笔者最大的祈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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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zhangxp@vega.aichi-u.ac.jp
谢选骏指出:有人说过——上述汉奸张筱平伙同鬼子搞出了一个“回族语言”的事例说明,日本鬼子不遗余力地在中国培养了一批亲日派,继续危害中国安全!我们对此需要予以充分的警觉。这一活动突出体现在《中国当代学者视野中的回族语言问题与我们的看法——关于宁夏回族语言问题的考察》一文中。妄图分裂中国的“愛知大学国際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学部”(Faculty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ichi University)豢养了一堆“学者”,企图用制造语言问题的方法制造思想混乱。令人警觉的是,他们还用汉语来从事用于这一活动的“洗脑学术”。
不过我看——按照此文的逻辑,反对者也可逆向操作,把日语归纳为“日本汉语”。因为没有汉语,就不会有什么日语。这是显而易见的。看过《中国当代学者视野中的回族语言问题与我们的看法——关于宁夏回族语言问题的考察》文章以后,不妨根据张筱平提供的电邮,和他讨论一下,如何把日语总结为“汉语方言”,以便为“日本回归中国运动”,提供一个语言学上的根据。
【11、汉学研究与逻辑的“通”及语言的“隔”之关系】
《汉学研究与逻辑的“通”及语言的“隔”之关系》(李劲)报道:
美国哈佛大学田晓菲博士回国在北大作了个《北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近况》的讲座,登载于2000年12月20日第72期《国际文化》。田博士是“当年赫赫有名的神童”(刘东语),我是早有耳闻的。拜读之余,获益良多,也有些感想不吐不快,以就教于田博士及广大读者(特别是对汉学研究有兴趣者)。文章题目是对鲁迅一篇名文的戏拟。
此文提及国人对待海外汉学研究的一种态度(或称“误区”),原文说:“最常见也最无聊的一种批评就是他们(指国外汉学家)‘连中国话都说不好,搞什么中国文学研究’。”我姑且称之为正方观点。田博士对正方的反驳是:“如果说得好中国话是一个标准,那么每天只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好了”。此话说得颇不醒豁,但好在她要表达的意思还是明确的:如果中国话说得好,就可以搞好中国文学研究了吗?田博士诙谐幽默的反讽实际上犯了逻辑上偷换命题的谬误,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正方观点是:学好汉语是搞好中文研究的必要条件,而田博士所要极力反驳的观点却是“如果学好汉语就可以搞好中文研究”,前者成了后者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在逻辑上的区别是泾渭分明的。例如“没有水分,植物就不能生长”这个有效命题并不蕴涵“有了水分,植物就可以生长”这个无效命题。同理,“说不好中国话,就不能搞好中国文学研究”这个有效命题并不蕴涵“说好中国话就可以搞好中文研究”这个无效命题。田博士是无的放矢,她所反驳的并非正方观点,而是将其扭曲(或说丑化),使之显得荒诞不经而不堪一击(逻辑上俗称为“稻草人”诡辩法)。逻辑的力量是强大而坚硬的,是任何有志严谨治学者所须臾不可离的。没有逻辑的支持,无论任何立论反驳,横说竖说,都是无效的,没有价值的。
还是回到本题吧。之所以锱铢必较地辨明田博士的观点,缘于我不认为这个问题如她所言是“最无聊的”,掌握好汉语对汉学研究(特别是中国文学研究)的必要性,在我看来毋庸置疑。钱钟书先生将翻译比作一段“很艰辛的旅程”,“一路上颠顿风尘”(《林纾的翻译》),其实这大可移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因为那何尝不是当代学者向中国古代跋涉的艰辛旅程。学者们要穿越时空的阻隔,也要穿透语言的隔膜———古汉语与现代汉语迥然不同。对汉语不是母语的国外汉学家而言,则不啻是一次更“艰辛的旅程”。这重重的隔膜增加了研究的难度,或可以说,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首先是要去除这个“隔”。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人栖居在语言所筑之家中。思者与诗人是这一家宅的看家人”。(《关于人道主义的信》)汉语(包括古汉语)是中国古典文学的载体,不掌握好这个“利器”,则任何汉学研究难入门径,更遑论登堂入室。英国19世纪文人乔治·吉星有一段话十分切题,于我心有戚戚焉,他说:“使我自幸生于英国的许多理由中,有一个就是我能以我的本国语来阅读莎士比亚。……我自以为能读荷马,……但是我几曾梦想过荷马已把他的全部音响之美传授于我?或者对我来说,他的意思竟和古希腊当时漫步于海滨的人们同样了无窒碍?”(商务版《英美近代散文选读》57页)吉星大概能读懂希腊文的荷马史诗,在他当时的英国,希腊文和拉丁文是中学的必修课,如同我们中学课本中的古文。本人的英文水平尚可,莎翁的英文原著还能读通,但我决不敢自诩比吉星之流的英国文人更深得莎翁诗歌之美,因为英语不是我的母语,如同希腊语不是吉星的母语,汉语不是国外汉学家的母语。我是中文系毕业的,我十分自豪可以用母语领略屈原和杜甫的诗歌之美。倘若我对英文一窍不通,我所作的莎士比亚研究在英美学者眼中到底有多大价值,是大可怀疑的,更何况汉语被公认是世界上最烦难的语言之一。在我看来,很多西方汉学著述之所以别具价值,不仅因其不同的“治学手段和学术思想”,还因为那些汉学家对中文的出色把握。我也曾面聆过几位汉学家,总是惊讶于他们娴熟的汉语水平在我的外语水平之上。总之,汉语(包括古汉语)这层隔膜对治中国古典文学的学者是必须而且可以突破的,否则无异于雾中看花,隔靴搔痒,无论有何等高妙的“治学手段和学术思想”,终为虚文浮词而已。
再闲谈几句文中有关消解“本质主义”的问题。消解本质,并不等于泯灭历史真实的相对主义。李商隐《锦瑟》一诗解人难,诠释百出,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但我确信,在李商隐本人写作时必有其“单一的本质”,只是死无对证,任人揣度罢了。又如老子与孔子的生年,近年来中国绝大多数学人认同老子其人略早于孔子,而国外汉学家们则普遍接受老子晚于孔子的观点,孰是孰非,现在尚难遽下定论。但我现在可以断言的是:这二说必有一说更接近历史的真实,更接近“单一的本质”,因为二者不可能同时有效,历史中的老子与孔子毕竟是惟一的。总之,无论如何消解“本质主义”,热烈执着地追求而无限逼近(可能永远无法最终达到)历史的终极真实,是每一个治学者的历史责任和宿命。
谢选骏指出:上文作者李劲和国外(包括境外的台港澳)的学术交流不如田晓菲来得多,所以不太明白外国汉学家们的“研究”作品,主要是写给他们本国的基本不懂中文的读者们看的,所以他们其实并不需要很懂中文就足以应付。相反,如果换成汉学功底深厚的中国学者,倒不一定能够满足外国读者的胃口。这就像中餐到了外国,必须改变做法,远离中国菜肴的基本功,否则反而无法成功销售了。
《田晓菲:被想象和演绎的“陶渊明”》(2022年7月23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李静)报道:
谁能想到陶渊明诗歌的境遇会与我们当下的生活有什么联系呢?有的。并不因为他所述的“桃花源”,而是我们今天读到的陶渊明,真的是一千六百年前那个超脱淡泊的隐逸诗人吗?
在《尘几录:陶渊明与手抄本文化研究》一书中,哈佛大学东亚系中国文学教授田晓菲像一个侦探,在历史和文字的迷宫里寻找、甄别、调查,发现了差异甚多、不同时代的传世手抄本。这些手抄本在流传中不断被改写和演绎,甚至面目全非,背后似乎站着不同的陶渊明。
田晓菲自己何尝不是一个被想象、被演绎的“陶渊明”。相比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的哈佛学者,在互联网世界里,田晓菲被人们广为传播的,却是13岁作为“天才少女”被北大破格录取,以及与著名汉学家宇文所安的婚姻。
不久前,三联书店出版社推出了“田晓菲作品系列”,收入田晓菲2000-2016年写作的四部中古文学研究专著:《赤壁之戟:建安与三国》《烽火与流星:萧梁王朝的文学文化》《尘几录:陶渊明与手抄本文化研究》《神游:早期中古时代与十九世纪中国的行旅写作》。
这些年,田晓菲一直对魏晋南北朝的文学与社会有强烈兴趣,近期又开始研究唐代,对明清文学甚至现当代文学也有涉及。她的专著并不枯燥,论证时兼雅俗跨古今,保留着诗人的文学化表达。于故纸堆外,她看金庸小说,也看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和《少林足球》,在研究“三国想象”的变迁史时,还专门去看三国粉丝的网络文学作品。在接受“东西问”专访时,人如其文,她对当下活生生的社会文化和现实,有自己的关怀与思考。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国新闻周刊:你现在执教于哈佛大学东亚系,请问你在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如何分配时间?你的学生中,国籍比例大概是什么情况?
田晓菲:我没计算过时间分配比例,也无法计算。我为研究生讨论班备课,和自己的学术研究往往不可分开;为本科生备课则与自己的学术研究没有直接关系,是很不一样的体验。但无论哪种课程,我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确实都非常多。这有好几个原因:
我喜欢教书,喜欢我的学生;越是“难教”的学生,就越是在帮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老师。二,我总是从教学过程中学习到、领悟到很多东西,“教学相长”不是虚言。三,教书是我的工作,我有一个信念,就是一个人无论做什么职业,都应该把工作做好,对自己的工作有一种骄傲感,对得起自己的薪水。四,我对自己的工作还有一种更大的责任感:在美国大学教中国古典文学,就好比是为中国古典文化做代言人,所面临的现实和我们国内大学中文系的同行非常不同;中国古典文学本身就已属于冷门,这意味着我们就更须在多种意义上承担好“翻译”的工作。
近几年,从研究生到本科生,越来越多的学生是华人。我特别希望,学生的种族、语言、文化背景更多样化。因为如果在未来的世界,只有中国人才对中国文学感兴趣,那岂不是中国文化最大的悲哀吗!这里当然有一些因素不受我们控制,但作为中国古典文学教授,我有一种责任感。
中国新闻周刊:你说过现代人和古人之间的文化隔阂远胜于不同国家间的文化隔阂,那么你怎么给美国学生讲明白中国的古典文学?你的美国学生等于有双份隔阂。
田晓菲:中国的大学生会看不明白荷马史诗或莎士比亚戏剧吗?他们看《堂吉诃德》时会有双重隔阂吗?中国古典文学和其他语言文化的文学一样,既有历史文化的特殊性,也有人性的普遍性。它不是人类世界文学中不可理解不可接近的怪物,也千万不要自己把自己定位成不可理解不可接近的怪物。
中国新闻周刊:国内一些诗人和学者有个观点,认为中国古诗已成为一种类型化写作,用词、意向、典故都已经固定,今天的人很难再用这种形式表达当代生活,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
田晓菲:在有诗才的人的手里,什么都是可能的,只是有诗才的人“多乎哉、不多也”而已。没有诗才的话,用新诗的形式也照样表达不好当代生活。不过,写诗归根结底是个人的事情,只要自己高兴和写起来顺手,尽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喜欢用什么语言和形式就用什么语言和形式,没有必要去管别人尤其是学者说什么。
中国新闻周刊:你说过古诗和新诗有本质区别,即古诗是“每个人的诗”,但新诗是“诗人的诗”,您的意思是古诗在描绘生命、生活本身的样子而不是表达自我?很多人恰恰觉得古诗是“诗人的诗”,新诗才是“每个人的诗”,因为新诗常常反映当下的社会现象。
田晓菲:“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是“诗人的诗”呢,还是“每个人的诗”?再看看这首题为《挽歌》的诗:“月亮下的小土豆/月亮下的小土豆/走来一只狗/嗅/月亮下的小土豆。”这是“每个人的诗”呢,还是“诗人的诗”?再比如,前些年我做网络诗歌研究时,曾看到旧体诗题为《二十五省份遭遇雾霾天气、南京中小学紧急停课》,还有关于岳母手术住院、出院回家后以诗记之,这些都是“每个人的诗”。
但从另一方面说,后一种观点也有其道理。因为文学和文化现象与我们的世界一样在不断变动。对研究当代文学与文化现象的学者来说,必须保持思想敏锐度和观察的即时性,看到不断发生的变化。我在一篇写聂绀弩的文章(以英文发表)中就谈到,近年来旧体诗和新体诗似乎颠倒了位置:新体诗越写越放开了,越写越平常心了、家常化了,在某些人看来就是“俗”了,这都是好事;相比之下,旧体诗反而越来越作姿态了,越来越被赋予宏大意义了,也越来越因为学院人士的介入而束手束脚、端起架子和僵硬了。
中国新闻周刊:如今一提到田晓菲,人们还会说“天才少女”,或者提到你的先生是宇文所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成为你身上的标签,你会排斥这些标签吗?
田晓菲:我有很多标签,很多身份,没有一个单一的标签和身份能够代表我。别人给我标签,是别人的事,和我没有关系。别人怎么看你,从来都不反映你在哪里,只反映他们自己在哪里或者“还在”哪里。
中国新闻周刊:以你对中国思想史、文学史多年的研究,如今我们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和当今世界的困境某种程度是否可以在历史中找到答案?
田晓菲:历史中没有针对具体问题的具体答案,因为每个具体问题都具有现时性,是独一无二的。但一些古老的智慧,可为当代世界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一些抽象参考,比如“变通”这个概念。宇宙万物都在永远不停地运动和变易,不变则不通,不通则不久。内与外的界限系人为建构,且也在不断变动。从历史上看,混杂与流动才是人类的常态,也是进化的基础。(完)
谢选骏指出:“混杂与流动才是人类的常态,也是进化的基础。”——这将置语言和逻辑于何地呢?好在,语言是没有逻辑的!
《22年前,28岁的北大才女田晓菲嫁给美国老头,如今两人没有孩子》(2022-04-22 谭鑫讲生活)报道:
“爸妈,我爱他,我要嫁给他,我不介意他比我大25岁!这世上只有他最懂我!”
看着如此坚定与执着的女儿,父亲气得满脸通红,指着女儿的手颤抖着,说不出话来,母亲在一旁红着眼眶。
4岁写诗,出版诗集;13岁保送北大;20岁成为哈佛大学最年轻的学生,27岁成为哈佛大学最年轻的博士毕业生,这样一位天才女儿,却突然说要嫁给大自己25岁的美国老头,任谁的父母一时半会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4岁能写诗,长大后成为哈佛大学教授的北大才女
1971年10月,哈尔滨一个普通家庭出生了一位女孩,看到怀里粉嘟嘟的小肉团,父母都非常高兴,希望女儿能平安快乐地成长。
当时谁也没料到这个小女孩将会成为一个天才少女。
她就是田晓菲。
因为父母都是从事与文学相关的工作,在爸妈的影响下,田晓菲从小就表现出对文学极强的兴趣和极高的天赋。
4岁那年,父母工作变动,田晓菲随同父母来到了天津文联工作,到了这里后更是打开了她的文学之路。
同年在《天津日报》发表了自己的第一首诗歌。
作品发表后受到了同行诗人们的称赞,大家都惊叹于小小年纪的田晓菲就能有如此好的文学天赋。
紧接着,田晓菲正式开启了小诗人的道路,先后出版了5本诗集。当时著名诗人柳溪看到田晓菲的作品后,被深深吸引,专程找到田晓菲的父亲,认识了年仅4岁的田晓菲。
虽然两人年纪相差甚远,但对诗歌、文学的兴趣把两人紧紧拉在了一起。田晓菲非常喜欢这位阿姨,一有时间就找柳阿姨请教诗歌写作,成为了忘年交。
在柳溪的指导下,加上自己的天赋,13岁就读于天津市十三中学的田晓菲,因其所创作的诗歌屡次获奖,吸引了北大的目光,向她抛出了破格录取的橄榄枝。
就这样,年仅13岁的田晓菲被北大西语系英美文学专业破格录取。
13岁,别人还在为中考发愁,田晓菲却直接成为了北大一名大一新生,仅凭这一点就羡煞了很多家长。
北大建校90周年前时,田晓菲16岁,为了庆祝这一时刻,她创作了一首《十三岁的际遇》献给母校。
在诗中,田晓菲写出了青春少女的意气风发、对未来的美好幻想及对母校深厚的情感,她在诗中写道:
“意志是我,不系之舟是我,纵然没有智慧,没有绳索和帆桅。”
《十三岁的际遇》后来还被选入国内中学课本,成为田晓菲少年时代的代表作之一。
一位16岁的女孩写的诗将成为很多同龄人学习的内容,足以让家里长辈为之骄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
在北大读书期间,田晓菲认识了著名诗人海子,就是那位写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诗人。
两人对文学、诗歌有着同样的兴趣与热爱,让他们走得很近。经常一起走在校园内谈论诗词歌赋,有海子这样一位前辈的指引,让田晓菲更加痴迷于诗歌的创作。
海子曾对她说:“如果你能坚持,你将是位伟大的诗人。”
而事实也是如此。
海子的这句话坚定了田晓菲的写诗之路,她笑着和海子约定,两人要一起坚持写诗一辈子,用诗来书写人生的快意恩仇。
他们成为了彼此的挚友,无话不谈。
可是谁也没预料到1989年,在一个平常的日子里,海子毫无征兆地突然卧轨自杀。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田晓菲完全无法接受,昨天还一起谈论诗歌的挚友,对未来充满憧憬的人,怎么会就这样永远地消失了呢?
这样的伤痛,让田晓菲暂时失去了诗歌创作的灵感,从单纯地创作诗歌开始走向对人生价值的思考。
同年,田晓菲也从北大毕业。
也许是因为海子的突然离世对她造成了冲击,毕业后,田晓菲选择远赴美国,攻读文学硕士学位。
1991年,田晓菲顺利拿到了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又考入鼎鼎有名的哈佛大学继续攻读文学博士,成为了哈佛大学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博士。
此时的她年仅20岁,在这里,遇到了改变她一生的导师及爱人。
二、邂逅真爱,嫁给美国导师
在哈佛读书时,田晓菲遇到了自己的导师,也是著名的汉学家、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明系系主任斯蒂芬·欧文(中文名:宇文所安)。
斯蒂芬出生于1947年,比出生于1971年的田晓菲大了整整25岁。
在得知自己的导师是斯蒂芬后,田晓菲还是很开心的,因为她知道斯蒂芬的文学成就,跟着他学习,一定能让自己的文学之路精进很多。
确实如田晓菲所预期的那样。
斯蒂芬虽然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但自幼对诗歌有着深厚的兴趣,一次斯蒂芬在巴尔的摩市立图书馆无意中看到一本中国诗歌集,就被它深深吸引,从此开始着迷于中国诗歌的研究,尤其是唐诗。
在斯蒂芬的眼中,唐诗短短几句话就能描述出或宏伟、或细腻、或唯美、或粗犷的画面及意境,同时还要讲求押韵、对仗工整,这一切都让他觉得太神奇,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因为多年醉心于对唐诗的研究,斯蒂芬在中国诗词文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被哈佛大学聘为东亚系教授。
就这样,20岁的田晓菲就成为了他的学生。
一开始,斯蒂芬并没怎么在意田晓菲,可是每次上课这位中国女孩总是坐在第一排,认真听课,整个人是那样的安静与专注,散发着一种东方女性独有的温婉气质。
尤其在他得知田晓菲是一位诗人,笔名为宇文秋水,更觉得惊奇,因为田晓菲的笔名与自己的中文名宇文所安如此的相似。
正因如此,斯蒂芬开始关注这位中国女孩,越关注越发现自己深深迷恋上了这位小自己25岁的中国女孩。
因为课业关系,两人也经常有交流,斯蒂芬发现田晓菲不仅学业优异,对诗歌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她成为了斯蒂芬口中的得意门生。
两人只要谈论起诗歌总会滔滔不绝,完全忘了时间,从唐诗到宋词,从李白到杜甫,无一不谈,根本停不下来。
开始讨论时,天还亮着,等抬起头,才惊觉天已经黑了,但两人依然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种感觉已经超越了师生关系,超越了彼此年龄的代沟,是一种灵魂与灵魂的碰撞。
渐渐地,斯蒂芬对田晓菲有了超越师生关系的感情,但考虑到身份、年龄问题,斯蒂芬把这份感情暂时压在了心里。
而田晓菲对斯蒂芬也有种他乡遇知音、惺惺相惜的感觉,但她并没有确定这是否就是爱。
就这样,两人没有说破一切,依然以师生、挚友的关系相处着。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1998年。
27岁的田晓菲博士毕业了,成为了哈佛大学最年轻的博士生。
此时的田晓菲面临着回国还是留在美国的选择。
斯蒂芬开始着急了,因为他知道如果再不向田晓菲表明心意,有可能田晓菲会选择回到中国,那他就会从此失去这个心爱的女子。
于是在田晓菲毕业典礼那天,斯蒂芬鼓起勇气,将她约了出来,向田晓菲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看到昔日导师、挚友一番深情地表白,田晓菲愣住了。
虽然她对斯蒂芬也有好感,但从没想过两人能成为情侣。
在最开始的惊愕过后,田晓菲发现自己内心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抗拒与拒绝,反而是一种欣喜。
此时的她才知道自己也很喜欢斯蒂芬,喜欢与他在一起那种心灵相通的感觉。
可是她也没有马上答应斯蒂芬,而是让他给自己一点时间考虑。
回到宿舍的田晓菲认真思考了两人的关系,回味了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一番审视后,田晓菲再次确定了自己的内心,自己其实早就喜欢上了斯蒂芬,只不过碍于彼此的身份,她把这份爱一直深埋在心底。
面对斯蒂芬的表白,才将她内心最深处的爱挖掘出来。
此外,斯蒂芬还借用中国爱情诗歌给田晓菲发出了很多封告白邮件,一次次打动了田晓菲的心。
最终田晓菲决定冲破世俗观念的束缚,遵循内心的感受,接受了斯蒂芬的追求。
就这样,年龄相差25岁的师生最终成为了一对恋人。
三、婚后生活
当田晓菲把这事告诉家里的父母时,自然遭到了强烈的反对,其中最主要的反对原因自然就是两人年纪相差太大,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毕竟斯蒂芬大了田晓菲25岁,这个年龄完全可以当田晓菲的父亲了,这让她的父母无法接受。
虽然父母与田晓菲之间有过剧烈的争执,可最终父母也没能拗过田晓菲的坚持,最终同意了女儿的决定。
1999年1月1日,元旦新年这一天,28岁的田晓菲与53岁的斯蒂芬在纽约举行了婚礼。
在爱情面前,地域、年龄早已不是问题了。
面对这场不容于世俗眼光的跨国之恋,有人质疑田晓菲是想通过嫁给斯蒂芬,从而能留在美国。
其实在当时,凭借田晓菲自己的成就,已经有很多美国大学向她伸出了橄榄枝,她完全不需要依靠婚姻才能留在美国。
所以她嫁给斯蒂芬是因为心里的那份真爱。
既然嫁给了斯蒂芬,田晓菲决定跟随丈夫一起生活。
之后,她就加入了美国国籍,成为了一名美籍华人。
面对她的这个决定,自然引起了外界的议论与很多人的不理解。
凭她的才华、能力、外貌,回国找个与自己年龄、能力相当的青年才俊根本不是问题,为何非要嫁个美国老头呢?
可是感情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婚后,田晓菲最初在康奈尔大学担任中国古典文学助理教授,考虑到不想与丈夫两地分居,她就转到了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学院担任讲师,与丈夫在同一所学校任职。
2005年7月,田晓菲因为个人能力突出从讲师升为副教授。
这时普林斯顿大学来挖哈佛的墙角了,给田晓菲开出丰厚年薪,希望她能到普林斯顿大学任教。
考虑到丈夫的关系,田晓菲拒绝了。
挖墙脚,于是2006年破格把田晓菲提升为教授。
此时田晓菲35岁。
至此,田晓菲从哈佛最年轻的博士变成哈佛最年轻的教授。
回顾她的成长经历,其他优秀的人是坐飞机在跑,而田晓菲的发展速度完全可以用坐火箭来形容。
婚后,田晓菲与斯蒂芬两人依然每天有说不完的诗歌话题,在事业、家庭上互相扶持,对于外界的评论,他们根本不在意。
田晓菲相续出版了《烽火与流星:萧梁王朝的文学与文化》《神游:早期中古时代与十九世纪中国的行旅写作》等多部作品。
两人决定要把余生投入到研究文学诗词中,所以都选择了不要孩子。
前段时间,田晓菲还和斯蒂芬一起回到母校北大开展了诗词文学专题讲座。
此时的田晓菲已经近50岁了,虽然头发渐显花白,但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精神,气质儒雅。
田晓菲选择的这条路有很多人不理解,但她却坚定地遵循内心走下去,这也许正是一个诗人的坚持。
人生在世都会面临着许多选择,无论哪个选择都没有对错之说,只希望我们都能珍惜眼前的生活,珍惜身边的人,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
希望我们的每一天就像海子说的那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谢选骏指出:语言是没有逻辑的,因为生活本身就没有逻辑,至于生命就更无逻辑了——相反,生命、生活、语言,都要逻辑服从自己。于是,逻辑不得不一次次陷入改宗与背叛的漩涡之中,最后只能把自己弄得晕头转向,不得不用“创新”的名义进行突围。
【12、后分析哲学时代与英美-欧陆的哲学对话之分析】
《后分析哲学时代与英美—欧陆的哲学对话》(韩东晖《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4期)报道:
一、分析哲学的终结与后分析哲学时代的来临
1993年,美国哲学家瑞彻发表了一篇颇有影响的报告《今日美国哲学》[1],主要从哲学社会学角度深入剖析了当时美国哲学的状况。他反复强调,当代美国哲学的特征是多样性和多元化,甚至是四分五裂、群雄割据和大杂烩,如果用更好听的措辞则是百花齐放。就在十年前,理查德·罗蒂在同名文章中谈到美国哲学时,描绘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哲学从哲学活动的科学模式向政治模式的迈进,历史进路取代科学模式而成为竞相追逐的目标。[2](P211—230) 而在罗蒂的文章发表十年之后,在瑞彻看来,像18、19世纪德国哲学那样由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叔本华等大人物构成的英雄时代,在北美哲学界已不复存在,单个的哲学家顶多是有代表性的,而不是决定性的,甚至也无法用几个主要的潮流或流派来描绘哲学的全景,因为这幅图景已成为一幅错综复杂的马赛克,由许多相互竞争的不同哲学进路组成。到了这个时候,谁也不能说美国就是分析哲学的天下了,分析哲学、新实证主义、维特根斯坦哲学、诠释学、海德格尔哲学、实用主义都是影响广泛的思潮。
如今距离瑞彻报告的发表也有十多年了,其间虽然发生了像“9·11”事件、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回潮等重要变化,但美国哲学界的基本面貌仍然基本上符合瑞彻的考察。这就是说,美国哲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进入了“后分析哲学时代”。至于英国,虽然分析传统在那里要更牢固一些,但总体上业已衰落。20世纪60年代,牛津大学是分析哲学运动毋庸置疑的中心,来自美国的哲学家对牛津哲学家顶礼膜拜;但此后,分析哲学运动的领导权确定无疑地跨过了大西洋。因此,美国哲学总体面貌的变化,可以表征当前英美哲学的基本趋向。
那么,分析哲学的终结意味着哲学发生了哪些方面的变化呢?许多具有反思精神的哲学家都曾从总体上描述分析哲学的一般特征,其中最全面的总结之一当属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教授佩能伯格的分析。[3] 在他看来,分析哲学源于对语言、科学、逻辑和分析的兴趣,对哲学问题热衷于系统性的进路,而不是历史性的脉络。早期分析哲学家往往以澄清概念的区分,用清晰流畅的语句表达这些区分而闻名,但现在这一情形发生了变化,分析哲学转向了它镜子里的反像,开始越来越像它曾经反对的那种哲学了。具体地说,如下几个标准可以区分出分析哲学(这里加上了笔者的补充和评论)。
分析哲学与非分析哲学的区别在于,前者对语言和意义问题表现出特殊的兴趣。我们可以为此举出两个典范性的论据。早在20世纪中期,赖尔就作过这样的评论:“可以把全神贯注于意义理论描述为20世纪盎格鲁—萨克逊哲学和奥地利哲学的职业病。”[4] 而达米特在《分析哲学的起源》中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提出了分析哲学的两个主要特征:一是能够通过对语言的哲学阐释获得对思想的哲学阐释;二是综合性的阐释只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获得。[5](P4)
分析哲学家比他们的欧陆同事更偏爱字面意义上的“分析”,即“把某物分解为其构成成分”[6](P4),至少也是“概念的阐释”。
分析哲学时常自诩具有清晰明快的风格,而与某些欧陆哲学著作阴郁晦涩、故弄玄虚的特征形成对比。追求概念、推理、表述的清晰性,力求区分意义与无意义,确实是分析哲学的特点。
为了保证清晰性,分析哲学家热衷于精细地定义他们使用的术语,区分术语的应用领域,阐明在何种意义上能够作出清楚的区分,如分析与综合、观察与理论、认知与非认知、科学与伪科学、元层次与对象层次等等。
为了追求清晰性,分析哲学家常常使用逻辑符号和公式。而欧陆哲学家似乎对此兴趣不大,他们更关心概念的可变性和流动性特征。许多人发现,如果把欧陆哲学家的思想转换成命题逻辑或谓词逻辑的形式,会使之成为微不足道的工作,甚至导致想象的贫乏和思想的枯萎。
分析哲学家对经验科学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热衷于夸耀与实验科学家的密切关系,感到科学方法为他们提供了合格证,使他们的发现能够得到客观的验证,而不是纯粹思辨的产物。这使得分析哲学在一定意义上被称为科学主义。
在内容和主题上,分析哲学家要求有所选择,或者说避开某些主题,例如,形而上学的、社会政治的和宗教的。
分析哲学家对哲学史、历史问题不感兴趣,这一点被称为非历史特性、无历史感。
然而,许多人包括佩能伯格都已注意到,至少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英美哲学界的情形,甚至是分析哲学的情形已经完全与上述标准不同了,甚至走向了反面。兹举几例。
许多当代分析哲学家感兴趣的不再是语言,而是认知,“语言转向”似乎要被“认知转向”(cognitive turn)取代了,现在的意义理论很少像往日的逻辑或语言研究了,常常更接近于对心理表象和认知的心理学考察。我们似乎可以说,现在是心灵哲学—认知科学走红的时代。然而,按照分析传统共同的立场,思想只能通过思想在语言中的表达来确定,根本不存在可以独立于语言的结构而能被理解的思想结构之类的东西。认知科学家渴求的目标恰恰完全与这一语言分析哲学的根本原则背道而驰。[7](P396)
现在许多哲学家不再把分析理解为分解,而是采取了语境论的进路(the contextual approach),流行的口号也从“分析”和“原子主义”变成了“综合”和“整体论”,诸如意义整体论、确证整体论、解释整体论、认识论的整体论、实用主义的整体论、功能性质的整体论大行其道。
清晰易懂也不再是分析哲学家的专利,许多非分析哲学著作照样清晰流畅,而近来许多分析哲学著作的风格却不易理解。巴斯摩尔在《哲学百年》的补编《新近哲学家》中,就对“难以捉摸的”戴维森和“令人生畏”的达米特发出了抱怨。[8](P674—675)
更为重要的是,分析哲学自身的基本概念也具有模糊性,或者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是具有家族相似性的概念,使哲学家的分析工作消失为稀薄的空气。
哲学与逻辑的关联越来越弱,逻辑已经从它的发源地哲学那里迁移出来,而向数学和信息学扩散。
分析哲学越来越重视对哲学史的研究,因为哲学本身是具有历史性的理解方式。
如果说分析哲学的基本特征和标准都寿终正寝了,那么分析哲学本身当然也难逃此劫。在另一篇文章中,瑞彻明确指出,分析哲学已从英美哲学的学术舞台上退出,但分析哲学已经造成了重大的变化,留下了巨大的遗产。因为分析哲学实际上可以分离为两个方面:一是它的立场和意识形态,这就是通过语言分析消解哲学问题,或将其归约为经验科学问题。二是它的方法、技术和步骤。在这一方面,它要求竭力将精确和明晰注入到哲学研究中去,而不要满足于模糊的观念和未经检验的假定,要努力使你的哲学承诺尽可能的清晰明确,将用于逻辑—语言分析的手段不断发展和革新,然后最大限度地利用它们,以激活你的观点并使之具有实质内容和环境所能容许的说服力和明晰度。因此,作为一种学说纲领,分析哲学已经证明是一条死胡同,是一次失败,而作为一种方法论资源,它已被证明是无限丰富和多产的,并且在哲学的每一个领域内部都可以感受到它的有益影响。[9](P123)
在这个意义上,普特南说得很好:“我们可以从康德那里学到很多,而无须称自己为康德的信徒……同样,我也可以从弗雷格、罗素、卡尔纳普、奎因以及戴维森那里学到很多,而无须称自己为‘分析哲学家’。为什么我们不能只做‘哲学家’,而去掉那个形容词呢?”[10](P112—113)
二、“后分析哲学时代”的基本趋向
早在1985年,拉基克曼(John Rajchman)等人就编了一部名为《后分析哲学》[11] 的文集,收录了当时美国主要哲学家的13篇论文。实际上,这部文集反映了美国分析哲学界内部的一些哲学家对分析哲学自身的反思和质疑。文集通过这些文章所代表的倾向回答了这样几个问题:这些哲学家的工作是某种新的开端,还是一脉相承,抑或只是一时的破裂和转折?是意味着美国出现了新的哲学吗?这对其他学科和刚刚登上舞台的新一代哲学家来说意味着什么?其文化的、历史的、政治的后果是什么?当然,20年后,形势逐渐明了。“后分析哲学时代”这个称谓,一方面意味着对曾经占据支配地位的分析哲学的批判和反思,例如对概念分析(至少是对概念分析在20世纪的过分运用)的普遍怀疑,意味着作为运动、学说和意识形态的分析哲学已走向终结,新的哲学地图正在形成;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研究领域的多元化,并没有另一种主导的替代者引领英美哲学的潮流,而是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战国时代,当然,分析哲学作为方法、技巧和风格仍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影响。具体说来,“后分析哲学时代”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更为严肃、深入的哲学史研究成为当代英美哲学家的亮点。当代英语世界在哲学史的研究和编纂上的重大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分析方法的应用。这种分析技巧与对文本的精细考察、对思想资源的深入挖掘结合在一起,相得益彰,让哲学史的编纂别开生面。其中最为明显的特色是通过分析技巧重构哲学史中的关键性论证,力求使之清晰、融贯,同时也必然会暴露出其中的不清晰和不融贯之处。这种分析方法与对历史本来面貌的追求相结合,产生了重要的研究成果,既让传统的哲学论证得到深入分析,令人耳目一新,也充分反映出哲学思想的原貌,不断地澄清和摆脱偏见。尤为重要的是,二者的结合又在一定程度上使分析哲学逐渐摆脱了早期过分依赖语言分析和逻辑分析的认识论路线,从而把哲学史的维度纳入视野,发生了重大的转型。总的来看,在英语国家,西方哲学史的研究在规模和质量上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2)形而上学研究的回归和繁荣。早期分析哲学是反形而上学的,“拒斥形而上学”乃是广为流传的口号。但事实上,无论是地地道道的实证主义者还是日常语言哲学家,都在宣称传统形而上学是成问题的、无意义的、混淆的同时,继续处理着传统形而上学所遭遇的问题,并隐含了另外的形而上学。到了20世纪60年代早期,反形而上学的态度普遍弱化,这得益于普赖尔(A. Prior)、齐硕姆、塞拉斯等人的工作,但主要还是美国哲学家奎因和英国哲学家斯特劳森的努力和影响所致,前者对存在论承诺的研究,后者对描述的形而上学的构造,使形而上学开始复兴,使哲学家不必再隐藏自己对形而上学问题的兴趣。
新兴的形而上学理论既回应传统的问题,也开辟了新的领域,但其核心是一贯的:形而上学是范畴理论。在英国,形而上学的复兴带有独特的康德风格。而在美国,形而上学兴趣的复兴是以更为自觉的存在论范畴来表达的,对各种问题的讨论差不多都是从追溯奎因开始的,先验的形而上学则随着克里普克的《命名与必然性》得到深入的研究。这种复兴是渐进的,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批新一代哲学家出现,开始尝试建构全面的、系统性的形而上学理论,如齐硕姆、阿姆斯特朗、刘易斯、威廉姆斯(C. Williams)和普兰廷加。[12](P4)
(3)交叉学科研究趋势十分强劲。这广泛表现在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哲学以及人文科学—哲学等方面。交叉学科的工作把涉及其他学科的“某某哲学”(philosophy of x)的课程和研究从一知半解的状态中拯救出来,同时也有助于重新界定哲学自身的性质。例如,在美国的科学哲学领域,新的博士候选人必须熟悉一门专门科学;在人文科学领域,有些哲学家意识到叙事及其近似概念的重要性,对文学、叙事研究较为关注。心灵哲学家如坎贝尔(J. Campbell)努力整合心灵的先验理论与经验心理学的最新进展。语言哲学家威廉姆斯解释了形式语义学领域的语言学家的近期工作。
(4)语言哲学的两个主要趋向。语言哲学是20世纪的显学,也是分析哲学的核心,但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哲学子学科,而是涉及多个方面和层次。目前,其一,语言哲学对语言事实越来越重视。20年前,只是个别哲学家敦促我们要更关注语言学。而现在,通晓语言学已成为语言哲学的规范,这让哲学家得到了更大范围的材料,以得出哲学的结论。结果是,语言哲学开始从弗雷格对密尔式的争论中挣脱出来,与各个研究领域发生关联,所获得的方法和材料更加丰富。其二,将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的区分统一起来。语言哲学家曾经花了大量努力去思考语义学在何处结束,语用学在何处开始,许多语言哲学中的争论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结束。在这一方面最为突出的是布兰顿的工作。他在《清晰阐释:推理、表象与推论性承诺》[13] 中尝试提出一种将语义学奠基于语用学的意义理论,这种理论不是纲领性的、提纲式的,其中包含了体系的构造和理论细节的分析。他提出的关于推论实践的推理主义观点被誉为当代语言哲学中的哥白尼式转折。[14] 哈贝马斯称布兰顿的这部著作是“理论哲学中的里程碑,正如《正义论》在1970年代早期成为实践哲学的里程碑一样”。[15]
(5)心灵哲学的飞速发展。虽然广义的心灵哲学与哲学本身的历史一样悠久,但作为哲学门下的子领域,则要到20世纪50年代才确立起来。此后心灵哲学的发展可以视为意义理论中的一种焦点转换:从日常语言到思想和心灵。奎因、戴维森、早期的普特南、克里普克都在谈论语言;福多、丹内特、丘奇兰德、米利肯(R. Millikan)等都在谈论思想。在这个意义上,语言哲学把头把交椅让给了心灵哲学,退居次席。当代心灵哲学的飞速发展一方面源自对笛卡尔身心二元论问题的反复深入讨论,另一方面也受到实验心理学、认知科学和人工智能研究的影响。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从身心问题到心理状态、心理内容,从感觉、表象、知觉到思想和语言,从人类理性、人工智能到对行动、意向和意志的研究,还涉及人格同一性、自我知识等。可以说,心灵哲学涉及从形而上学到经验研究的各个理论层次,相关的理论、学说和“主义”层出不穷,不胜枚举。
除了上述基本趋向之外,另一个与之相关联的显著变化是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的对话甚至融合趋向。对西方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来说,这很可能是更重要的。
三、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的对话
费格尔和塞拉斯于1949年合编的《哲学分析读本》[16] 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分析哲学”这个名称的确立,而罗蒂于1967年编的《语言转向》[17] 则使这“linguistic turn”这一口号深入人心,分析哲学运动达到了鼎盛期。在世纪之交,哲学家也在不断地回顾、反思着分析哲学的历史,并为之画上了休止符。可以说,前者是在雄心勃勃地提倡、鼓吹着什么,而后者则略带悲壮地回顾、展望着什么。弗罗伊德等人编的《未来的往事:20世纪分析哲学传统》[18] 和索姆斯受到好评的两卷本《20世纪的哲学分析》[19] 便是代表。西方哲学家也多次集中讨论过“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的关系”。事实上,在当今顶尖的哲学家中,不少人致力于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整体或某个方面的关联性研究,如德国的哈贝马斯、阿佩尔,美国的伯恩施坦、罗蒂、麦克多尔、布兰顿,英国的威廉姆斯(B. Williams)、皮科克(C. Peacocke)等等。
人们一般都承认,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英美哲学和欧陆哲学是在非常不同的、甚至是相互排斥的哲学传统中展开的,前者集中表现为分析哲学,后者主要体现在德国哲学和法国哲学当中。现在人们也注意到这样的事实或趋势:英美哲学和欧陆哲学或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之间的种种根本性分野已然失效了,二者的沟通、交汇、对话则成为主流。梅伊甚至认为,二者的区分完全是肤浅的,那些用于区分的标准没有一个是有效适用的。[20] 里查德·坎贝尔也认为这两种风格的区分是令人误导的,遮蔽了两种哲学之间隐秘的形而上学差异,“欧陆哲学”这个词甚至包含着偏见,是被“分析哲学”想象出来的“他者”。[21] 比雷茨基认为,“分析”是涉及流派的概念,而“欧陆”则是地理学概念,二者是不对等的,分析哲学家并不必然在欧陆之外,如果把“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对立起来,则忽略了德国、法国、奥地利和斯堪的纳维亚的分析哲学。[22]
按照惯常的思路,既然“分”已经不是当前的主流,那么就要深入思考“合”的可能性和实施路径。可是,这种思路是不适宜的,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但在哲学领域,却不是简单的分分合合。在这里,我们赞同罗蒂的温和主张:以分析哲学—对话哲学的区分代替分析哲学—欧陆哲学的区分,并倾向于对话的哲学。对话为我们理解不同哲学传统之间的分野和交汇提供了契机,也为我们走出各种哲学意识形态的壁垒提供了平台,更为我们绘制新版的哲学地图和新型的语言街区提供了可能性。
既然分野或裂隙是从康德和康德之后开始的,甚至是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间的区别开始的,我们就需要重返哲学史,并把哲学史至少当作哲学本身的重要方面去研究。一方面,分析哲学家要走出自然科学模式的窠臼,不能认为法国和德国哲学家所做的大部分工作顶多是“纯粹的”思想史研究,而与哲学家应当解决问题(problem solving)的分内工作相去甚远[23];另一方面,对于欧陆传统的哲学家来说,正如德国哲学家施奈德巴赫(H. Schnadelbach)在第15届德国哲学大会的开幕式上所强调的:哲学应超越人文学科的范围,成为人们在思维、认识和行为的基本原理范围内寻找思想定向的一种尝试,这也是哲学在当代的实际功用。[24] 双方都应当克服传统、专业化以及学术训练的隔阂,以宽容的态度展开对话,为多元化的哲学图景增添新的色彩。罗蒂本人的检讨非常值得借鉴:“从理想上说,我们这些哲学家都认为应当不断地质疑我们的预设;但事实上,我们并不比别人好多少。大多数分析哲学家都对大陆哲学持一种暧昧的轻视态度,同时又没读过多少那方面的著作。许多大陆哲学家对分析哲学嗤之以鼻,却未曾尝试搞清楚分析哲学家认为自己正在进行的研究。”[23]
既然我们认定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之间存在着分野和裂隙,那么,我们就应当从各个角度出发去描绘这一图景,并尽力解释其成因;只有我们深入理解了“分”的现象和成因,我们才能把对话深入下去、扩展开来。西蒙斯在一篇有趣的文章《谁之过?分析—欧陆鸿沟的根源与可避免性》中[25],清晰地勾勒了二者鸿沟的来龙去脉,将其主要根源归结为政治因素,例如两次世界大战、纳粹主义等。他总结出七个教训,认为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的形成几乎没有先天的可能性,而是属于历史的偶然事件,要在其中梳理出较为稳定的根本性因素,差不多是天方夜谭;没有单个的人或事件应为分析—欧陆的鸿沟负责任,其中的大量因素需要共同负责;然而,这一鸿沟不是绝对的,要想从地理学上描绘这一鸿沟,就非得歪曲和强暴实际的事实不可;最后,了解和解释这一鸿沟乃是我们的职责,而这也就是说,继续我们的哲学研究吧!我们不必完全赞同西蒙斯的勾勒和分析,但他的思路却是值得借鉴的:我们一定要弄清楚分析—欧陆的鸿沟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哪些因素左右着实际的进程。当然,这也不是说,我们一定要把这个问题归约为事实如何,而放弃思想根源上的追问,但反过来不顾事实也是不可取的。
就关键性哲学家进行对话,或就重要论争展开对话。如果一定要推出双方各自的领军人物,而且这两个人物还具有超越派系的历史地位,能够与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最伟大的哲学家比肩的话,则非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莫属了。海德格尔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德国哲学的面貌,而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政治遭遇,也反映出分析—欧陆裂隙的政治背景。维特根斯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分析哲学的主要进程,并且还将以崭新的视野和方法继续塑造未来的哲学图景。对他们的研究,以及研究之间的对话,势必继续沟通曾经壁垒森严的对峙局面,为哲学地图的多样性、多元化和平等对话提供条件。
阿佩尔的工作是以康德的先验哲学、皮尔士的符号学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构建了先验语用学或先验符号学体系,在促进英美—欧陆的对话方面颇有贡献。布兰顿作为美国哲学界的后起之秀,其思想语境相当复杂,康德的批判哲学、黑格尔的历史主义概念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理论、塞拉斯的心灵哲学,甚至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都构成了布兰顿的思想要素和对话者。由于这种综合和包容,有人把他的立场统称为“推理主义—整体论—功能主义—实用主义—理性主义传统”,简称“IHFPR传统”。[26]
在20世纪,有几次关键性的论争引人注目。例如,1929年,卡尔纳普、卡西尔和海德格尔在达沃斯大学展开了争论,海德格尔对新康德主义传统展开了彻底的攻击,而卡西尔与这一传统的联系是最密切的。此后不久,卡尔纳普就严肃地研究了海德格尔的哲学,并于1932年发出了对海德格尔的论战檄文。[27] 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卡尔纳普早年对新康德主义的挑战,能否让我们作为焦点去真正理解分析哲学传统的发展呢?同样,我们能否聚焦于海德格尔与新康德主义的关系,去真正理解欧陆传统的发展,以及这两种传统之间的分野呢?我们能否从卡西尔的思想中得到不断发展的哲学灵感呢?相反,也许更好的情况是,我们最终离开康德主义和新康德主义,而把我们未来的哲学活动定位在不那么系统化、而是更为多元化的路线中。[28] 此外,哈贝马斯与罗尔斯、福柯与乔姆斯基、塞尔与德里达之间的争论也都具有各自领域的代表性。通过对这些哲学论战的梳理和剖析,不同传统之间的对话、沟通甚至融合,都将在更深的层次上进一步展开。
总之,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代英美哲学正在经历从分析哲学时代向后分析哲学时代的转变,与此同时,在21世纪初,英美哲学界和欧陆哲学界都已经走出了昔日的壁垒,对话、沟通、融会取代了哲学意识形态的故步自封、画地为牢。也许目前我们还无法绘制未来的哲学地图,但我们有希望在这种多元化、多样性的局面中看到西方哲学的新形态、新潮流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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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指出:分析哲学走向“后分析哲学时代”,英美与欧陆的哲学融合对话——在在体现了“语言是没有逻辑的”这一特点。相反,逻辑最终还是要服从语言、生活、生命……所规定的统治秩序,并且为它们做出解释、涂脂抹粉。
【13、胡塞尔在强迫科学逻辑服从自己吗】
《胡塞尔对近代科学的反思与超越,论现象学的构建——基于《危机》一书的解读》(杨超,阎莉 2017年3月31日)报道:
摘要:在胡塞尔所处的年代,正是自然科学主义鼎盛时期,所有科学的理论都迫于效仿自然科学的方法作为其方法论的基础。然而,胡塞尔却发现实证主义科学观造成了欧洲科学与人文精神的危机,在其最后一部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越论的现象学》一书中,胡塞尔在哲学的高度上对现代文化引起的“综合危机”尤其是科学危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通过对近代欧洲科学危机分析和对科学理性批判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科学观,提出了科学摆脱危机的方法就是建立面向“生活世界”的严格科学的哲学。
1. 引言
在《欧洲科学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The Crisis of European Sciences and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以下简称《危机》)里,胡塞尔谈到了欧洲科学和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以及伽利略对自然的数学化(或理念化)的推动。然而,显而易见的是胡塞尔并非要对科学史做出一番评估,其次也不是要对伽利略和其科学理论进行事实性的分析和重新定位。胡塞尔之所以谈论欧洲科学和伽利略是想要进行一种新的尝试,那就是通过对科学和哲学危机状况的根源进行一种历史目的论的反思(teleological-historical reflection),从而借以论证超越论的现象学(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之转向的必然性,“胡塞尔在《危机》中将自己的背景设定为:一个被历史性和文化性所规定的人,生活在一个被历史和社会文化条件所规定的世界之中,同时他还是想要理解危机的起因并且试图克服危机的哲学家。” [1]
2. 欧洲科学与人文精神的危机
(一) 欧洲科学的危机
在胡塞尔的标题中,欧洲、科学、危机和超越论的现象
学这些关键词值得我们注意,因为透过这些词的含义以及其中的关联性是理解《危机》一书的关键。
1935年胡塞尔在维也纳的演讲《哲学与欧洲人的危机》中提到,欧洲的危机是一种人性(humanity)的危机,并且透过近代哲学而彰显出来,在此,胡塞尔将哲学的历史性与欧洲的人性做出了关联。胡塞尔这里提到的欧洲不是日常语义下的欧洲,通常情况下我们把欧洲作为一个表示地理位置的名词来看待,而胡塞尔所指的并非空间与地理上所表示的欧洲。这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欧洲,即使在地理位置上的欧洲国家林立,民族不同、文化不同、语言不同,却仍然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对胡塞尔而言,这种精神性的联结超越了国家、政权和语言的界限。
胡塞尔曾写道:“因此欧洲并不是从地理学上的,按照地图理解的……从精神方面来说,英国的自治领土,美利坚合众国,等等,显然都是属于欧洲……在欧洲这个名称下所涉及的是精神上的生活、工作、创造的统一体;这种统一体具有其全部目的,兴趣,忧虑,痛苦,具有其目的的活动的产物,具有其机构和组织。” [1] 胡塞尔所说的这种欧洲的精神实际上来自于西方文明的源头——古希腊,“精神的欧洲有其诞生地。我这样说并不是要从地理上指出一个地方作为诞生地……我指在一个民族的,更确切地说,是在这个民族的个别的人和人群中的精神上的诞生地。这就是纪元前7世纪和6世纪古希腊国家。在古希腊国家中产生了一种个人对周围世界的新式的态度。其结果就是出现了一种完全新式的精神构成物,这种精神构成物很快就成长为一种系统而完整的文化形态;希腊人称它为哲学。” [2] 古代希腊人透过哲学将理论的态度传递出来(在古希腊哲学就是科学)与周遭世界(the environing world; Unwelt)产生联系,这对后来整个西方哲学、科学的发展都有深刻的影响。对于胡塞尔来说,理论的态度也是一种超越实践与利益的态度,指向对永恒的、绝对的真理的追求。胡塞尔认为,“我们是由于一种原初创建而成为这样的,这种原初创建,既是对古希腊原初创建的仿造,同时又是对他修改。一般欧洲精神目的论的开端,它的真正诞生,就发生在古希腊的原初创建当中。” [3]
对胡塞尔来说,“科学危机”具有双重意义:第一种意义体现在当代欧洲的科学偏离了原初意义,透过这种源自于古希腊的对欧洲科学原初创设的理解,可以帮助我们看清欧洲科学危机的本质。
另一种意义则实际性地体现在欧洲科学目前的状况中,因为实证科学(或自然科学)成为了科学的典范,它实际上是伽利略在古希腊科学观基础上变更而来的,在这种实证性质的科学观念之下,自然不仅变成了数学化(理念化)的存在,连人也可以变得被计算出来,前者衍生出物理主义(Physicalism),后者衍生出生理心理学与行为心理学(behavioral psychology),认知神经科学(Cognitive Neuroscience)等其他一些以人类的生物性和物质性为基础的学科。毫无疑问这样的科学是有其局限性的,自然科学排除一切主观性的东西,“排除人的文化构成物的理性与非理性的一切问题” [3] 。科学将人类所具有的目的性、价值性等自然差异完全置入某种唯物论的框架中,殊不知人类许多由人性而引发的问题并非自然科学可以指涉。然而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一方面在实证科学将自己与“非科学”划清界限的时候,导致人及其人性所产生的问题变得模糊不清;另一方面科学将人本身所带来的问题设定为“非科学”的问题,从而暗含着一种贬损和降低人的价值的意味。
(二) 古典的“科学”理念
胡塞尔看来,实证主义的局限性愈发突显出了哲学的紧要性。哲学与科学的基础都是人类的理性,这种理性不是某种特殊的理论产物或外在的附加物,而是人类普遍的、天生就有的,因而人们可以运用这样的理性,来自由选择他们与这个世界联结的或实践的方式,这就是胡塞尔所说的希腊人哲学的原初意义。只有当人性成为理性的人性时,人才称得上是理性的动物。
也正是这样,由古希腊文明中发展出来的欧洲文明,实际上带有一种“目的论”(Theology)的倾向,这是与其他古代文明所区别的地方。自古希腊哲学诞生开始,就有一种理想目标指引着欧洲人前进,即以哲学的理性为出发点,去寻找人的目的,在这个不断进化着的理性的运动过程中,人通过理性制定规范和形成自律。因此,把理性看做欧洲文明之中科学的基础进行探讨,就不得不提“科学精神”(spirit of science)的原初创设,其中涵盖了科学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等方面,这也是胡塞尔超越论现象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
实证科学将自己与“非科学”区分开来,导致了关于人的问题–将人降低为一种生物性的与物质性的存在–而产生人性的危机,这些危机无法通过科学来指涉和解决。对胡塞尔来说哲学就是科学,他认为哲学反而比实证科学更加清楚,更加科学,要理解胡塞尔就必须回到对“科学”一词的理解与诠释上。
从词源角度来看,“科学”(science)一词源于拉丁文scientia,它的动词跟scire,指的是认识、知识,但是随着英语的变迁,这层意思却没有被保留下来,在现在的英文意义中“科学”一词常常只是被理解为“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比如当代最为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Science》与其姊妹期刊《Scientific American》中的标题均有“科学”一词,而期刊中所发表的内容全部是自然科学领域的,并未将人文社会科学包括在内,这似乎已经将自然科学作为科学的全部内涵和范畴来看待了。相比之下,德文版的《科学》(Wissenschaft)则完整的把Wissen (认识、认知)的意义保留了下来,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将科学(Wissenschaft)理解为一组“有系统的正确命题” [4] (science is the body of true propositions linked together in a systematic way),换句话说,科学不应该仅仅局限在对于自然事实或者是自然事物的研究上,对于认识论也应该进行探究。实证科学实际上是处于一种对其自身基础不明的状态,也是对于某种更深层次问题的漠视,这正是实证科学的“实证性”所在。
3. 胡塞尔对实证主义的批评以及对科学的维护
(一) 欧洲科学向实证主义与客观主义极端化发展
胡塞尔认为科学必须具有普遍性,在《危机》中,实证科学对于欧洲科学的危机体现在对于人性、欧洲精神的侵蚀上面。在这背后的指导原则是客观主义将自然数学化的理念,进而将科学的观念狭隘化,胡塞尔认为:“科学要求具有严格意义建立起来的真理,但这种真理并非总是在那种客观性的意义上被理解,那种客观性在方法论方面支配了我们的实证科学,并且它的影响远远超过科学本身的范围,成为支持和广泛传播的一种哲学和意识形态的实证主义基础。” [5] (Science understood its demand for rigorously grounded truth in the sense of that sort of objectivity which dominates our positive sciences in respect to method and which, having its effect far beyond the sciences themselves, is the basis for the support and widespread acceptance of a philosophical and ideological positivism.)
胡塞尔认为自然主义对科学产生了一种限制,并且使科学朝着极端化的方向发展,那就是科学被化约为自然科学或者实证科学,现代人被科学所造成的“繁荣”迷惑,整个世界观都受到实证科学的支配,在这种支配下人对人性中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的态度是冷漠的,于是“单纯注重事实的科学,造就单纯注重事实的人” [2] ,胡塞尔真正批评的是:“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以及它对人们思维方式的误导” [6] 。所以胡塞尔在《危机》中想方设法凸显哲学与科学的差异:即哲学的“反思性”与科学的“非反思性”,旨在打破科学对人类世界观的主宰以及对科学所欠缺之处的补充。
在《危机》一书中,胡塞尔将伽利略作为早期科学的代表,认为伽利略试图将客观存在的自然世界变成一种普遍的、可归纳性的抽象世界,换言之,就是将可经验到的直观的材料进行数学化、符号化,认为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就能达到对世界的科学的、准确的认识。对胡塞尔来说,伽利略和笛卡尔将普遍哲学转化成普遍数学的意图,造就了“自然的数学化”(Mathematization of nature)问题。“自然的数学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让我们能够更加精确的预测自然和更加有力量的控制自然,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所认识的世界完全变成了一种封闭的、冷冰冰的物质世界。在客观主义与自然科学模式的主导下,科学逐渐朝向“技术化”发展,这跟科学在原初创设中作为一种“知识”的内涵已经渐行渐远,技术逐渐成了科学的发言人,甚至企图替代科学。这就导致了科学与哲学、生活丧失了统一性,科学从生活世界中被剥离了出来,生活的意义被抽空。而自然本身在这种数学理念之下变成了一种数学的“流形” [3] ,即在日常感性经验中的自然被理念化了。
正因为如此,胡塞尔在《危机》中不断突出“生活世界”(life world)的重要性,“胡塞尔主要试图通过对‘生活世界’的细致分析,来解决科学与理论知识之间的问题” [3] ,他“试图证明科学世界是以生活世界为基础的,显像的世界并非一块砧布,覆盖着某个真实的、客观的物理世界;恰恰相反,物理科学的概念和公式体系只不过是罩在生活世界之上的一件外套。” [7] 也正因如此,胡塞尔看到实证科学的欠缺,进而论证超越论的哲学之必然性,他认为超越论的哲学可以让我们从自然态度中超脱出来,进而以审视的目光看待科学,重新思考科学与科学知识得以可能之条件,重新构架人类自身与科学的关系,从中获得理性的认识与意义。
(二) 对科学的哲学维护
因为胡塞尔对科学反思与批判的态度,使得不少人将他与反科学联想在一起,但有必要澄清的是胡塞尔并非反对科学,而是想要完善科学。实际上问题关键在于胡塞尔是如何定义科学的,“胡塞尔对实证性与实证科学的理解,是将其放在近代开始以自然科学方式为典范研究模式与方法上” [8] ,在这层意义上,实证科学实际上是自然主义、客观主义等态度的总和,从《逻辑研究》开始胡塞尔就认为实证科学是一种对认识论欠缺的科学,这源于实证科学本身的限制与方法论的预设。实证科学相信所有的科学都可以统一在自然科学的方法之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认为这个世界是由可以观察到的自然实体或者客体(比如基本粒子)所构成的,而这些实体的性质又决定了它们所组成的一切事物的性质,而这“一切事物”中包含了人,胡塞尔现象学很大一部分就是在批判与区分实证科学这种同一化的世界观。
当我们回顾胡塞尔关于实证科学的讨论时候,并没有发现胡塞尔反科学的态度;胡塞尔对待科学的态度,大致可以归结为两种:一种是试图为实证科学奠基,另一种是指出实证科学的局限性。前者试图为知识寻求一种绝对准确的基础,后者区分出了现象学与实证科学的边界条件。总而言之,胡塞尔从来都不是一位否定实证科学的反科学者、反理性主义者。而正相反,从胡塞尔本人的著作中可以了解到,胡塞尔早年拥有严格数学训练的科学背景,正因为这样胡塞尔比其他哲学家、科学史家更了解科学的内部运作情况。在其早期的著作乃至《危机》当中,即使对当代实证科学有诸多批评,也依然掩盖不住他对当代科学所产生巨大成就的赞赏,并且承认科学具有“持久的令人信服的成功的自明性” [2] 。
对于胡塞尔而言,实证科学最大的欠缺在于仅能处理事实(fact)问题,故称其为事实科学;而事实背后仍有其对应的本质(essence),本质是由本质科学加以探讨的,当代科学将本质科学与事实科学整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其科学性的否定。换言之,实证科学认为人类的各种现象与自然现象并无差别,这种论断必然有问题,人有其内在性,人不仅有事实的问题,同时还有规范和价值的问题,“我们不仅要知道世界在事实上是怎样的,还要知道这些事实意味着什么;我们不仅要知道生活的事实,还要知道生活的意义;不仅要知道历史事实,还要知道历史的意义何在。” [9]
4. 转向超越论的现象学
科学一直声称其对自然的描述是不带任何预设的,但实际上科学行为的背后仍然涉及一些自明性的规定和规范性假设。对于实证科学而言,“实证性”的研究是建立在有效性与精确性的基础之上,同时提供给我们大量事实依据。往往一个科学家对于如何做胸有定见,然而对于回答科学是什么、为何这样做等问题未必能做到胸有成竹。在对于自己本身的行动都无法完全理解的情况下,科学家自然无法容忍在科学领域之外会有比科学更加正确、更加有效的理解世界的方式。于是一部分人拒绝通过“科学”之外的方式来解释世界,继而演变成一种与科学精神背道而驰的、狂热的唯“科学主义”,这种独断的、唯“科学主义”的后果便是造成人类科学的危机、精神的危机。
正如胡塞尔所描述的,“历史地来看,当代实证主义科学概念是一种残留的概念” [2] ,具有局限性和狭隘性,而非现代科学家认为的那样无所不能。
胡塞尔认为实证科学最大的谬误在于把世界中的存在(being)仅仅看做实在(real),但对于胡塞尔而言,世界是具有超越性的,且这种超越性是内在的,意识方是绝对自明的基础,并非外在的世界,这一点与自然科学背道而驰,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将此意识的绝对性理解为自然态度(natural attitude)意义之下的“经验主体性”(empiric subjectivity),那样超越论的现象学就无法“超越”了,仅仅代表了某种心理主义。胡塞尔的现象学是通过对自然态度的悬置(epoch),返回“超越的主体性”(transcendental subjectivity)。在胡塞尔的著作中,他不断强调意识的绝对性和意识的意向性是一切认识与感知活动的原则,假如我们想要澄清事物的意义,就必须返回到超验意识的层面上,指出构成意识的“意识行为”,因为超验意识是最终的“意识赋予者”(meaning-giver)。
胡塞尔把自然态度叫做人类意识的自发态度,他认为人多以自然态度与世界产生关联,这种态度的取向是外部世界,并且确认这一世界的存在。悬置法的作用是从意识中排除自然态度,把关于自然态度的存在命题放入括号中,使自然态度失去其效力。经过现象学的悬置后,自然态度中的自然世界就成为意识的纯粹材料,成为现象。
胡塞尔将“现象学态度”(或超验态度) (phenomenonological attitude)叫做反思态度。这种反思态度把意识生活、事物被给予意识的各种方法当作它的对象。现象学态度便是这种悬置的结果。对于胡塞尔而言,反思性彰显出了哲学与科学的差异,而超验态度(或反思态度)必然通过现象学的悬置与还原(reduction)得以可能。悬置的目的是要把自然态度中对应的对象转换为意识中显现的对象,并加以描述。因此悬置是为了确保我们作为旁观者能够保持中立的态度,在对象没有任何预设的前提下,以原初的方式显现在意识当中。在这种反思中,世界上所有存在的事物都成为纯粹的所思之物(cogitata),即我们的意识纯粹的思考的东西。
因为超验的态度不将自己居于任何自然态度之中,根据现象学的悬置,将意识之外所有的事物存而不论,给它们加括号,超验的态度使我们能够从自然态度当中超脱出来。从现象学的视角看,很容易理解胡塞尔为何把自然态度称为“独断的态度”(dogmatic attitude)。当人们处于自然态度之中时是无法进行自我批判的,人们只是在无根据的接受自然态度所给予的东西,并且是根据自然所倾向的来接受。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强调相较于自然科学的态度而言,人的态度极其重要,人之所以与物不同是由于人拥有其态度并存活于世。相较之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文精神现象,自然科学则研究客观事物,并倾向于将一切事物自然化,这样就需要严格将二者的差异区别开来。但是,二者都归属于自然的态度,研究二者的关系必须依赖于“超验态度”的澄清,胡塞尔指出在超验的态度中我们可以在这些不同的态度之间进行轻易地转换。
括而言之,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比实证科学更为积极、更为彻底。因为诸实证科学的局限性在于仅能关注到可知觉的或透过理想化作用而形构的客体,相较于诸实证科学而言,现象学更能从根植于自然态度的认知状态中解放出来,有效地执行“无预设”原则,对自然的命题、自然态度的本体论承诺中立态度,这种中立的现象学态度可以形成绝对自明性的领域。胡塞尔认为实证科学实际上根本不够实证,他相信唯有超越论的现象学才能冠以实证之名,“拯救欧洲的危机的唯一出路,就是重新回到现代人所遗忘的经验世界,原始生活世界是一切存在的最终根基。” [10]
基金项目
南京农业大学政治学院“思·正”学术基金项目“胡塞尔现象学视野中的科学图景探索”(SZJJ201504)。
文章引用
杨 超,阎 莉. 胡塞尔对近代科学的反思与超越论现象学的构建—基于《危机》一书的解读
Husserl’s Reflection on Modern Scienc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Based 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Crisis”[J]. 哲学进展, 2017, 06(01): 1-7. http://dx.doi.org/10.12677/ACPP.2017.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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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指出:上文说了,“从词源角度来,‘科’(science)一词源于拉丁文scientia,它的动词跟scire,指的是认识、知识,但是随着英语的变迁,这层意思却没有被保留下来,在现在的英文意义中‘科学’一词常常只是被理解为‘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比如当代最为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Science》与其姊妹期刊《Scientific American》中的标题均有‘科学’一词,而期刊中所发表的内容全部是自然科学领域的,并未将人文社会科学包括在内,这似乎已经将自然科学作为科学的全部内涵和范畴来看待了。相比之下,德文版的《科学》(Wissenschaft)则完整的把Wissen (认识、认知)的意义保留了下来,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将科学(Wissenschaft)理解为一组‘有系统的正确命题’ (science is the body of true propositions linked together in a systematic way),换句话说,科学不应该仅仅局限在对于自然事实或者是自然事物的研究上,对于认识论也应该进行探究。实证科学实际上是处于一种对其自身基础不明的状态,也是对于某种更深层次问题的漠视,这正是实证科学的‘实证性’所在。”——这不是正好说明了,不同的语言,都在强迫科学逻辑服从自己吗。
【14、假装懂得维特根斯坦的精神病】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陈嘉映《现代哲学》2006年5期)报道:
什么是哲学?各有各的说法。今天我介绍一下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
很多人把维特根斯坦誉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二十世纪下半期,哲学论著几乎言必称维特根斯坦。但维特根斯坦并不好读,早期著作和后期著作都不好读,只是不好读的缘故不一样。他的早期著作《逻辑哲学论》不好读,一个原因在于它是用格言体写的,而且很多概念他都有特别的用法,有他自己特别的、“严格的”定义。晚期著作《哲学研究》也不好读,虽然那是用最平实的文字和句法写的,字面相当好读,但麻烦是,读者会觉得他东讲讲西讲讲,始终弄不清楚他真正的路向在哪儿。我听到很多人说读不大懂《哲学研究》,包括非常有理解力的人,他们感觉到某种东西,但抓不住要点。《哲学研究》不好读,要和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基本理解连在一起来考虑,因为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和我们通常对哲学的理解非常不一样。例如,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不是要提供理论。西方整个儿的哲学传统都是重理论的。例如语言哲学家提供了各种意义理论,意义的指称论、意义的观念论、意义的可证实论等等,维特根斯坦研究语言哲学,但他不承认自己提出了什么理论。哲学不是理论,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这不只是一种提法,他通过自己从事哲学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点。仅此一点就让我们觉得他的写法和主旨难以把握。
我下面的介绍,以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为准。这个介绍借用了哈克〔P. M. S. Hacker〕的很多表述。最后我还想对维特根斯坦哲学观做一点拓展。
哲学之为概念考察
如果维特根斯坦对哲学有一个定义的话,那么标准的定义是“哲学是概念考察”。但什么叫“概念考察”呢?
我们平常用的很多词,比如跑、跳、正义、人权、漂亮、美、合理,这些词我们都把它们叫做概念。①我们说话、讨论问题要使用概念且离不开概念。我们平常用概念说事情,却不考察这些概念。从三、四岁起,我们就会说跑、走、跳,我们说了一辈子,也从未用错过一次。但是如果现在你成为字典编撰者,或者从事什么语言学工作,让你来定义走、跑、跳,我相信你绝不是不假思索就能对这些语词加以定义的。也就是说,使用概念来说话和对概念本身进行考察、界定不是一回事。我也可以说是两个层次上的事。粗浅说,我们平常说话是一阶的,是用概念说事情,哲学是二阶的,哲学是对概念有所说。
现在我们回过头用概念考察这种提法来看看历史上的哲学。哲学一般认为是从柏拉图开始或者从苏格拉底开始的,反正在柏拉图的对话中,我们不大分得清哪些是柏拉图的,哪些是苏格拉底的。当然我们也说到前苏格拉底的哲学家,但是哲学作为一门系统的追问应该说是从柏拉图开始的。我们回想一下柏拉图或苏格拉底的对话,在那里,所谓哲学思考是什么样子的?柏拉图发问的形式是: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美?什么是知识?什么是善?可以说每篇对话大致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也就是说,柏拉图是在进行概念考察。我们平时用美、正义、知道不知道、合理不合理这些词来说话,但我们不对这些概念本身进行考察。在柏拉图对话中,往往是先有人用这个词说了话,然后苏格拉底就想方设法,兜着圈子就把问题引到概念考察上来,逼迫对方回答,你用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应当怎么界定?这样,苏格拉底的对话就把我们通常一阶上的交谈引到了二阶上的对概念的考察。
哲学是二阶思考,这种提法大家都不陌生。实际上,哲学家因此觉得他们应该用某种元语言来思考、写作。比如说太极、无极,比如说知、情、意,哲学家说到“知”的时候,包括我们平常所说的知道、了解、懂得、理解、明白等等一大家子兄弟姐妹,它们之间有相近、相邻或者有共同之处。我们在实际说话的时候,如果不是在写哲学,什么时候用“知道”什么时候用“理解”,多半要分清楚,否则语文老师就要说你不懂汉语了,但是在做哲学时,我们就倾向于用一个词把所有这些词都概括在内,甚至认为这个哲学上的“知”是所有这些概念的共同点的抽象。维特根斯坦把这样加工过的概念称作超级概念。几千年来,人们要进行哲学思考,就要建构超级概念,用超级概念来从事哲学,无论是好是坏,这似乎是无法避免的。这是建构哲学理论的一种手段,也是建构哲学理论的一种标志。维特根斯坦拒绝用建构理论的方式来从事哲学,这种拒绝突出体现在他不用元语言来做哲学,不用超级概念来进行哲学探索。他说,
其实,只要“语言”、 “经验”、“世界”这些词有用处,它们的用处一定像“桌子”、“灯”、“门”这些词一样卑微。〔§97〕②
维特根斯坦根本不承认有所谓超级概念。按照这种想法,如果我的书里有一章叫知识,其中讨论了知道、理解、了解等等,那么,知识只是个总题,这个题目的意思是知识、知道、理解等等,是“知识及其他”,而不意味着知道、理解等等都是知识的子概念。
用一阶的方式来做二阶的事情,就是用谈论事情的方式来做哲学,这是否可能呢?维特根斯坦回答说:“正字法”不仅可以用来正其他的字,也可以用来正“正字法”本身。
我这样说有点儿空洞,你们要去多读维特根斯坦的文本会多些体会。
锅里的水在沸腾,蒸汽就从锅里冒出来;蒸汽的图画也是从锅子的图画里冒出来的。但若有人要说画的锅里一定也有什么在沸腾, 又如何是好?〔§297〕
我们说,这只狗害怕它的主人要打它;但不说:它害怕它的主人明天要打它。为什么不这样说?〔§650〕
这些是维特根斯坦的经典方式,叙述一件事,给出一个画面,引用一句平常的话语,让我们看到其中的“哲学问题”。
这就讲到了哲学之为概念考察的另一个界定。概念考察是考察我们已经使用的那些概念,或者用哲学圈子的说法,考虑日常语言使用的概念,考察自然概念。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之所以需要去考察这些概念,是因为关于应当怎么描述这些概念发生了分歧,产生了争论。〔有时甚至是关于如何使用这些概念发生了分歧。〕我们在这里出现混淆、发生争论,所以我们努力澄清它。比如说就人权问题发生了争论,一方说权利是这样那样,另一方说权利是那样这样,所以我们要澄清权利这个概念。如果你自己制造出一个概念,我们不使用它,因此对它不发生什么困惑,因此也就用不着去澄清它。
我说这个,背景是自然语言与逻辑语言之间的争论。在这里只提一下,无法展开。只是做这么一个结论性的东西:我们考虑的是自然概念,而不是考察那些自己制造出来的概念。而且按照维特根斯坦的看法,哲学家不可制造概念。这个也和很多哲学家的看法不一样。很多人认为哲学家有权利甚至有义务去制造一些新的概念。他们的想法是这样,事情老是讲不清楚,讲不清楚是因为我们的概念出了问题,那么我们就发明一套更好的概念来描述这些事情,来讲这些事情,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事情讲清楚。关于这条思路有很多可说的,但我这里只说维特根斯坦的看法,他认为,描述世界不是哲学家的任务,哲学家的任务是检验我们描述世界的手段或者概念,科学家可以制造新概念,哲学家不可制造新概念。
概念考察与科学理论
哲学是概念考察,这个说法的正面内容我做了一点儿介绍。但这话还有很强的针对性。
什么是正义?什么是法?这样的提问,维特根斯坦视作追问概念。可是人们通常把这些问题视作对本质的追问,在追问正义的本质,追问法的本质。这些追问似乎要求我们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现象是纷繁杂多的,背后有一种稳定的、唯一的本质、机制、原理,哲学要做的就是找到这种东西。牛顿力学寻找力的本质,物理世界的本质,孟德斯鸠寻找法的本质,乔姆斯基寻找语言的本质。
什么东西的本质?法的本质?孟德斯鸠追问的是“法”的本质还是loi的本质?随便哪个比较法学家都会告诉我们法和loi的意思并不一样,那么,你追问的是法的本质还是loi的本质?也许本质恰恰是法和loi两个概念中互相重叠的内容?但我们也许应当把law也考虑进来,说本质是法和loi和law这三个概念之中共同的东西。诸位也许已经觉得不妙,因为还有第四种、第五种语言。你也许会说,干吗把语言扯进来?我们说的不是法的本质,不是loi的本质,而是那个客观的东西的本质。正是在这里,维特根斯坦和传统对哲学的理解发生了分歧。我们刚才谈到柏拉图的对话,我们大概可以这样说,柏拉图试图通过对我们的概念的考察达到事物的本质,正义的本质、美的本质。人们以为自己在揭示正义的本质、世界的本质,是在探索某种和我们的表达方式无关的客观的东西。但维特根斯坦认为,并没有脱离了表达方式的本质。人们把这种基本态度称作“反本质主义”。也许更好的说法是,维特根斯坦反对关于本质的某种理解。用维特根斯坦自己的话说,“本质表达在语法中”。
我们的眼光似乎必须透过现象:然而,我们的探究面对的不是现象,而是……关于现象所做的陈述的方式。因此奥古斯丁也在思索关于事件的持续,关于事件的过去、现在或未来的各式各样的陈述。(这些当然不是关于时间、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哲学命题。)
因此,我们的考察是语法性的考察。……〔§90〕
你也许会说,“本质表达在语法中”这一看法对法这样的概念是说得通的,但对力、空间、衍射这些科学概念是说不通的,这一点我们马上就要谈到。
人们把本质理解为某种隐藏在现象后面的、现成不变的东西,一旦找到本质,我们就得到了一劳永逸、独立于任何未来经验的答案。然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哲学不是在寻找深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或机制,这是科学要做的事情,却不是哲学的任务。哲学思索我们关于现象所做的陈述的方式。哲学不是从现象进步到现象背后的本质,而是从现象退回到关于现象的陈述,退回到我们的概念方式。这一思路,后来蒯因称之为“语义上行”。
哲学不探求物理学意义上的事物本质,在这个意义上,哲学耽留在现象上。所以,有人把维特根斯坦视作现象学家。
哲学是概念考察,概念考察的目标不是提供新知识,而是澄清意义。我们现在的知识观是由科学主导的。在此,科学我是在狭义上说的,物理学、一些所谓社会科学。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定义着知识。希腊词episteme我们有时将之翻译成知识,有时候翻译成科学,几乎把这两者等同起来。在科学工作中,我们设计好多实验,进行很多观察,发现新的事实,一旦发现这些新的事实,我们就会承认或强调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事实的存在。现在我们发现了这些事实,然后基于对这些新的事实提出一些假说或者说建构一些理论。这些理论是否是真的呢?我们再通过设计新的实验,发现新的事实去加以验证。人们把这些工作称为经验工作,把科学称作经验科学,这个称呼未见得特别妥当,我只将就着用。
我们可以说,概念考察和经验性工作是两个层次上的事情。比如说就人权问题发生了争论。这个争执有一部分可能在事实方面,比如说,中国的人权记录有哪些内容,是否可靠,这个你要去做调查研究,你要去查档案,但这显然不是哲学家的工作。但这个争论中有一部分是关于人权这个概念的争论,来自于我们对这个概念的似乎有所不同的理解,这时候我们就要去澄清它,连带要澄清权利、幸福等等概念。这是哲学工作。
再比如说,我们人人都会使用“为什么”这个短语。但有时我会说,这事儿没什么为什么。你说,怎么没有,凡事都有个为什么。这时候我们就不得不谈谈为什么本身了,例如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凡事都能问个为什么。这你就不一定能讲清楚。我来上课,大家都坐在这儿,有一个同学过了半个小时才进来,我问,你为什么迟到?这个问题大家都能听懂。但若我一进教室,大家都按时来了,我问好好坐在那里的同学,你们为什么不迟到?这个问题你们就听不懂了。你们答不出来,不是因为你们不够聪明,是我有点儿蠢,问出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弄得你们不知道我在问什么。毛选里有句话,说是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但现在看起来似乎有些事情上你无法问为什么。但哪些事情能问,哪些事情不能问为什么呢?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属于探讨“为什么”这个概念的结构。
再比如说,什么是感觉?如果你设想它是一个科学问题,那就去设计一些实验,用仪器去记录很多实验结果,就是说,发现一些新的事实,然后提出关于感觉活动的理论,再加以验证。但是我们平常比如在茶馆里争论什么是感觉,我们似乎并不是依靠发现新的事实。我们在茶馆里也无法发现新事实。我们依靠什么事实来讨论呢?依靠我们向来就已经知道的关于感觉的事实。我们向来知道很多这些事实,因为我们知道怎样使用感觉这个词,而且通常正确地使用着这个词。如果你不是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知道感觉是什么,你怎么能正确使用这个词呢?
在一阶的层面上,我们都知道这些语词或概念是怎么使用的,而且几乎没用错过。那么,当我们关于这些概念发生争论时候,我们是在争论什么?我们是在争论我们应当怎么描述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我们平常是 know how,知道怎样使用,but we do not know that,不知道怎样说出我们在使用中已经知道的东西。这是概念考察和一阶使用不同的地方。
维特根斯坦说,哲学作为概念考察,它只追问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世人忙于贪新求知,哲学家不是这样,他逗留在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中。庄子说:“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老子甚至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在已知的事情里求道理,这是概念考察的又一个特点。就人们经常对经验这个词的误用而言,哲学是非经验的,简单说,它不依赖于发现更多的经验事实。
在这里拿维特根斯坦和康德来对照一下也是蛮有意思的。康德要为知识划定界限,对照来说,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事业就是要为意义划定界限:哪些言说是有意义的,哪些是无意义的、不可言说的。
这里还可以谈谈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些现象上的区别。科学从原则上讲是一个集体的工作,你打开任何一部科学史,我指的是真正从近代科学开始,从哥白尼、伽利略开始的科学史,比如说天文学史,你就会发现在其中出现无数多的名字,其中有些很有名,有些不是专门研究这门科学历史的史家就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他所做的那个试验,他所发现的一项定律,却是我们现代天文学不可忽略、不可或缺的。科学构成了一种明显的积累和进步。但是哲学看起来却像是一些伟大人物之间的一场混战。当然可能有一个大哲学家,下面有一些弟子形成一个学派。但是大凡在这些弟子之中,又有一个成为大哲学家的,比如说,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成为大哲学家,把他叫做胡塞尔的弟子就像是一个太过拘泥的说法了。他们的哲学体系非常不同。每一个大哲学家都提供一个哲学体系,也可以反过来说,如果你没有提供这个体系,那么你就不是一个大哲学家。你说康德的哲学体系、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尼采的哲学体系,相对而言,我们只有一个物理学体系。这还表现为另一种现象。哲学概念,似乎人言人殊,说到形而上学,我们常常会说,在康德的意义上,在黑格尔那里,在马克思看来,在石里克的意义上。科学术语很少有这么说的。科学在积累、在进步,这个积累和进步依赖于许多非常确定的知识。一个定律被发现之后,虽然它的意义甚至它的表述形式有时候也发生一些改变,但是从原则上说,也就是从积累的意义上来讲,它就成了科学中确定的东西。
哲学似乎永远在争论不休,这是实际情况。这被人们作为哲学不是一样好东西的一个证据。我们暂时不管好坏,只是想说明,哲学工作和科学工作很不一样,不管你最后对哲学持什么态度,但是如果你用自然科学的模式来理解哲学和要求哲学,你恐怕可能从一开始便是在要求一个并不存在的东西。
再谈概念考察
哲学不像科学那样提供解释世界的理论,这就把我们引到维特根斯坦哲学观中的另外一个基本的提法。他认为哲学的功能,简单说,是治疗。这个提法也和大多数人对哲学的想象不大一样,大多数人大概认为哲学的任务是建构,而不是治疗。我也从几个方面来介绍一下治疗这个提法。
首先,我们有病才需要治疗。但为什么我们在进行概念思考的时候容易出毛病呢?上面讲到,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要对自己所使用的概念作一番考察,然而,我们平常更多是用概念说话而不是考察概念,可以说,我们没受到过概念考察的训练。于是,我们在作概念考察的时候就常常出错。概念考察不是我们的所长。我们两岁就开始问为什么,什么都问,天为什么是蓝的,爸爸为什么要抽烟,爸爸为什么不是妈妈,也许深刻得不得了,也许是瞎问。从三、四岁以后,哪些事问为什么,哪些事不会问为什么,我们就清楚了。但我们说了,要说清为什么在这些事上问为什么有意义,在那些事上问为什么没意义,却绝不是一件容易事。我们几乎从来不在一阶上用错概念,除非你小学语文课学得太差。其实,甚至不上一天学,很多人说话也说得很好。我愿说,说话对我们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而概念考察却不是我们天生就会做的,是需要我们专门花心思琢磨才会做的事情。因此,在二阶的思考上,我们容易出错。
可能有同学反驳说,我们在一阶上也会产生疑惑,发生分歧,某种情形应该叫作经验还是叫作体验,某种政策应该说成是正义还是公平,我们可能发生分歧。这我完全承认。不过,像经验、体验、感觉、正义、权利这样的语词,天然就像是二阶词汇,我平常把它们叫作论理词汇,它们本来就带有强烈的理论意味。我等一下会讲到,哲学工作主要是考察这类概念。在这里,关于概念使用的争论实际上就是关于如何描述概念的争论。我下面说到误用概念,通常就是指这类概念的误用。我们使用这些词汇,很容易引起分歧,而这些分歧把我们带向对概念本身的争论。我们经常争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合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我们一开始可能是在讨论美国人更幸福还是中国人更幸福,现代人更幸福还是古代人更幸福,但这类讨论几乎不可能是单纯事实的争论,几乎总是包含着概念层面上的考察。
顺便我说明一下,一个哲学问题之所以重要,不在于有些哲学家关心它。甚至我说到哲学家,也并不是指在学院里教哲学课的人,而是指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哲学家,我们每个人身上的一部分,是我们进行概念思考的那部分。我们平常用概念说话,而不是去说概念,但是,说着说着,就可能碰上概念问题。我一开始说张三最近很幸福,他刚刚提了职称、刚刚挣了大钱、娶了一个漂亮的姑娘。但是你就说了,张三并不幸福。你我争论起来,这个争论有可能涉及的是事实的问题,比如说,你了解一些关于张三的事实而我不知道这些事实,我只知道他挣了大钱成天志得意满的样子,而你知道他其实正被警方调查,私下里胆战心惊唉声叹气。知道更多的事实,知道别人的好多私事,这个不是哲学家的特长。但有时候我们在事实方面了解得一样多,我们对张三是这么个样子并无争论,我们争论的是这个样子算不算幸福。要说这里的确有个争论,那么这个争论的结论就依赖于你我来澄清幸福这个概念,澄清:什么是幸福?我们现在进入到了柏拉图的那些对话所讨论的层面。幸福和快乐是不是一回事?金钱本身是否能让人幸福?幸福是个人的感觉还是要有社会公认?等等。你听农民讲话,听民工讲话,都常常“上升”到概念思考的层面上。这不是我瞎编的,是我常经验到的。总之,关于概念的争论并不只发生在哲学教授身上。其实,现在好像很少听到哲学教授谈论概念问题,多半都在谈论买房子、提职称之类很一阶的事情。
从哲学理论到科学理论
你说某人幸福,某人不幸,这时候你没有建构理论,但是当你在回答什么是幸福的时候,你差不多已经进入了理论建构的预备阶段,似乎继续追问下去就不得不建构一种伦理学。实际上也正是如此。柏拉图或苏格拉底用一篇对话来讨论什么是正义?从此产生了政治学。我们用一篇对话追问什么是物质、什么是物质的运动,物理学就产生了。
人们想要理解这个宇宙,他们认为理解这个宇宙的最重要的方法,是建构关于宇宙的理论。我们要理解国家,理解人生,理解大自然,我们就要建构政治学、伦理学、物理学,通过理论,我们就会对这些东西有透彻的理解。
正是在这个地方,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跟传统哲学观分歧最大的地方。若说传统上我们相信哲学是进行一种理论建构,那么维特根斯坦则认为哲学是进行一种理论解构。维特根斯坦本人好像不用解构这个词,我们就说消解。
我们怎么建构理论?在近代科学革命之前,建构理论的方法就是通过考察基本概念。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是善,和善连在一起的有正义、幸福、性情,然后有幸运、性格、目的、手段、意义、死亡,等等。你要想建构关于物理的理论,那么你就要对运动、变化、静止、动力、时间、空间这些最基本概念进行系统的追问和系统的研究。这些基本概念里似乎隐藏着世界结构的线索。当然,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我们会发现我们平常所使用的概念不大准确,那么我们就调整、改造这些概念。空气的气,我们都知道它的意思,但是哲学家把它变成一个超级概念,用来指某种无处不在的东西。武器的器,哲学家也赋予它一个更为广泛的意义。哲学家用理、气、器这些概念建构一个关于宇宙人生的大理论。古代的理论就是这样建构起来的。古代理论家发明新概念的情况并不多,多半是通过对平常概念赋予某种新意义来建构理论的。
但是这种情况到十六、七世纪的时候发生了一个转变。十六、七世纪的思想家伽利略、笛卡尔、牛顿这些人,造就了一种新的理论方式,近代科学的理论方式。这里不可能描述新理论的结构方式,但有一点很明显,新物理学的矛头指向亚里士多德或亚里士多德主义。新型思想家们发现,我们反复追问概念的深层内容,看似不断提出了新见解、新说法,其实只是在我们早已理解了的东西里面打转,并没有产生新知识。要推进知识的发展,我们就必须打破传统概念的束缚,大胆采用新概念。举一个最通俗的例子,即关于运动和静止的例子。我们都知道什么是运动,什么是静止,但是伽利略、笛卡尔和牛顿改变了我们这些概念,新物理学宣称,我们平常看到的静止的事物,实际上是处在一种直线匀速运动之中,这个我们在初中物理学都学过了。新物理学改变了我们用来描述世界的概念,改变了我们描述世界的方式。
我们现在大概都承认,近代物理学是对的,它对世界的描述是正确的、科学的,是真正的科学知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是错误的、无效的、应当被抛弃的。西方的理论冲动似乎终于通过伽利略、笛卡尔、牛顿找到了正确的建构理论的方式。
从那以后,哲学就开始面临着生存危机。危机感是逐步变得明晰起来的。在这之前没有这种危机,因为哲学家就是科学家,就是理论家,就是提供世界的正确画面的那些人。可是当这项工作由科学家接手去做,而且显然做得远为成功,哲学还有什么事情可干就变成了一个让哲学家头痛的问题。我们有几个选择,我在说这几个选择的时候,我是用外在的方式说的,我并不认为它们都是并驾齐驱的选择。
一种是主张,我们有两种类型的理论,一种是科学理论,一种是哲学理论。比如说,黑格尔的哲学全书似乎是这样一个尝试。科学提供了科学理论,我哲学能够把整个事情重新说一遍。时间、空间、力、粒子、化合,这些都在我这个体系里面。现在很少有人认真对待这个体系了。实际上,黑格尔哲学在他身后很快成了“死狗”,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们觉得他的世界体系太牵强了。最近几十年黑格尔重新得到重视,更多是由于他的政治哲学,总之不是他的世界体系又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另有一种选择,就是你科学做了很多理论,但是我们哲学家为你提供基础。康德的哲学在很大程度可以这么理解。很多人接受这个主张。但这个主张实在很可疑。似乎没有哪一门科学在熟读了康德之后才开始去建构自己的理论,也没有哪门科学熟读了康德之后重新改造过自己的理论结构。当然,西方的科学家比中国的科学家富有哲学思辨的兴趣,他们熟悉柏拉图和康德,这很普遍。这种思辨兴趣和科学理论有关系,关系很复杂,这里不去讨论。但我觉得没有证据表明哲学在直接的意义上为科学提供过理论基础。
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哲学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提供整体的概括。不知道今天还有哪个哲学家会这么想,你连一门自然科学都不精通,你怎么概括全部科学?
还有一种选择,就是科学家管自然,你可以建立物理学的理论,化学的理论,乃至生物学理论、生理学理论。但是你不能建立人的理论,国家的理论和社会的理论。这种主张在很长一个时期似乎蛮有道理,可是后来,到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科学似乎把人的领域也拿过去了,语言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这也是人们描述哲学和科学关系的一个常用的图画,就是科学不断侵袭哲学的地盘。如果你接受这副图画,应该说,到今天,科学没留下什么事情给哲学去做了。
理论与治疗
近代物理学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没问题。不过,让我们回到起点。我们一开始干吗要建构理论?为了更好地理解世界。科学理论是否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世界呢?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来问这个问题,有点儿不合时宜。但不管它,还是允许我胡乱问问。
我们原本对世界就有所理解,不过,我们同时也有很多困惑。比如说,我们都对时间有很多困惑。至少奥古斯丁困惑了,他说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时间,我们在谈论时间现象的时候,从来没有犹豫过,比如说,现在是下午三点,时间过得真快,时间就是金钱。这些话我们随口就说出来,一般不会觉得很难表达。但是当你问我到底什么是时间的时候,我却茫然失措了。奥古斯丁关于时间的这个问法很有名,而且,在《忏悔录》中他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探讨这个问题。当然,他只可能通过概念考察来探讨这个问题,不可能用物理学的方法。
我们知道,时间问题的很多方面在物理学上已经解决了。例如,时间有没有开端。天体物理学说有,时间是从大爆炸开始的。我们也知道时间和速度的关系,速度越快,时间流逝得越慢,接近光速时,时间就变得极其缓慢了。我们在任何一本科普著作或科幻小说里都可读到这些内容。
但是物理学理论,这些极为成功、极为高深的理论,是否解决了奥古斯丁关于时间的困惑或者我们自己的关于时间的困惑?奥古斯丁曾设问: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上帝在干什么?他回答说,时间是随着创世一起创造出来的,因此,并没有上帝创造世界“之前”这回事。我不知道你对奥古斯丁的这个回答是否感到满意。如果你听了奥古斯丁的回答仍然感到困惑,那么,你听了大爆炸之前没有时间这回事恐怕也仍然感到困惑。这里的困惑恐怕不是能够通过物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消除的。且不说,关于时间的困惑很明显是和我们对生死的体悟、感叹或诸如此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
其实,在近代物理学的开端处就有了这个问题。我们都知道牛顿的万有引力概念是近代物理学的一块基石。③但是物理学经过了大约一百年才把它接受下来。它这么难被接受,并不是因为当时的反对者都是老糊涂。反对者包括笛卡尔派的科学家,包括惠更斯那样智慧的人。反对者自有反对的理由。平常我们会想,两个东西接触上了,一个东西才可能对另一个东西施加一种力。我把这个杯子打翻了,你可以肯定我的手碰到了这个杯子。要是我的手还不碰这个杯子就能把它打翻,你们会认为我是在弄气功。但是万有引力是怎么传递的,是靠什么东西来传递的?何况,传递似乎需要时间,万有引力的传递却不需要时间。再说,一个力是通过一个机制产生出来的,我要让一拳打出去有力,我要把胳膊弯起来,我要让弹簧有一个弹力,我得把它压缩下来。万有引力是什么机制产生的呢?这些疑问不仅反对者提出来,像牛顿那样聪明的人,他当然自己知道这是些问题。
我当然不是要否定万有引力学说获得的巨大成功。它提供了行星运动的力学解释,甚至还解释了地球上的潮汐运动,等等,但是,万有引力本身没有得到解释。〔经过爱因斯坦之后有一些更复杂的变化,这个我们可以不去管它。〕人们不是理解了万有引力,而是干脆把它接受了下来。
接受和理解有着复杂的纠缠,这里不谈。我只说,今天,我们早已接受了物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了解了或理解了物理学为我们提供的物质世界画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理学的这些基本概念已经取代了我们平常使用的概念。我们都受过初等物理教育,对匀速直线运动这种概念很熟悉,但是如果我指着街上一辆停着的车说它在运动,你会说我汉语还没学好。物理学已经成功地推进了几百年,我们还在用原始的方式说到运动、静止、日出日落,也许,我们还在以原始的方式为时间的起点感到困惑。今天有一种倾向,不假思索地认为,如果我们有什么不理解的东西,那么就去学科学,或者等科学家将来告诉我们。我们希望通过对大脑神经的研究来解决语言和思想的关系问题,通过对基因的研究来解决遗传与教育的问题,来解决自私和无私的问题,通过对生物择偶的研究来解决美感问题,解决幸福和不幸的问题。让我们想一想,这可能吗?
我们一开始希望通过理论获得理解,通过对概念的思考建构理论。后来人们发现,要建构一个能提供正确世界画面的理论,单靠对概念进行思考是不能成功的,我们需要改变我们的概念,需要构造很多新概念。然而,等我们建构起这样的理论,无论它能帮我们理解多少事情,却并不能帮助我们解决我们关于概念问题的困惑,因为这些困惑的根子埋在我们原本用来思考、言说的自然概念里面,而我们今天的科学无论怎么发达,我们仍无法抛弃这些自然概念,在直接和世界打交道的时候仍然是在使用这些自然概念。
现在我们能较好地理解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了。维特根斯坦干脆说哲学根本不提供任何理论,提供理论是科学的事情。但是哲学也并不是无事可做,因为科学虽然提供了理论,这些理论并不能消除我们的概念困惑。哲学的工作是通过概念考察澄清意义。科学关心的是真理,哲学关心的是意义。哲学进行概念考察,而这个概念考察的工作不是用来建构理论的,我们已经看到,通过穷究概念建构起来的理论是些伪理论。概念考察的目的是进行治疗。往小里说,它治疗我们对概念的误用;往重大里说,它治疗我们希图通过概念描述进行理论建构的冲动。
哲学旨在消除我们对某些表达式的误解。上面我引用维特根斯坦,说某些误解可以通过表达形式的替换来消除。当然不是说后者就不可能引起误解了。误解总是特定的误解,我们在出现误解的时候想办法消除它。而不是,我们找到了藏在日常表达式下面的真正表达式,一旦立足于这种真正的表达式,表达就充分澄清了,我们就不会产生误解了。
我不指望诸位一下子接纳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实在与很多人对哲学的理解差距太大,在很多方面甚至正好相反。很多人今天仍然觉得要想理解就先建构理论,建构一个成功的哲学理论就是得到理解。我每个月都会收到某位哲学工作者或哲学爱好者寄来的一个理论。其中用一些概念定义一个核心概念,从这个核心概念又推出另一个概念,最后形成一个自洽的体系。我回信问,你在建构这个理论之前是感到某种困惑吗?你这个理论是否消除了这种困惑?当然,是否消除了困惑是个微妙的问题,无法多谈,但我想至少可以说,事实上没有哪个哲学理论获得公认,甚至像黑格尔、胡塞尔这么精心构造的理论,几乎只对学院里少数几个教授有意义,我们从黑格尔、胡塞尔那里学到好多东西,但这并不要求我们接受他们的理论体系。 维特根斯坦说:我们不需要任何理论,我们不作任何解释,我们只进行描述。很多人觉得这怎么可能呢?哲学不做理论还叫哲学吗?但这的的确确就是维特根斯坦的意思。的确,维特根斯坦挑战我们一连串的根深蒂固的观念,我今天只能提供一个初步的介绍,大家知道有这么一种挑战就行了,究竟他讲得有没有道理,还要靠自己去研读维特根斯坦的著作。
几点诠释
我介绍了维特根斯坦哲学观的几个要点。现在来讨论几个常见的疑问。
常有人批评维特根斯坦,说他总是在消解、毁坏,不是去建设。建构体系的哲学家是一些建设者,我们对哲学家如果还留有一点尊敬的话,是尊敬他们会建构体系,现在我们却期待来了一个破坏者。维特根斯坦本人谈到过这一点,他是这么说的:“我们摧毁的只是搭建在语言地基上的纸房子,从而让语言的地基干净敞亮。”〔§118〕。一个更通俗的辩解我想是这样。医生是治病的,他们总是在去除某种东西,去除疾病,但你不能说医生是些破坏者。医生、医药的比喻,自古就有,柏拉图、卢克莱修都把真理比作药物。
医生去除我们身上的疾病,去除了疾病,我们的身体自己会好好生长。健康生长是我们身体的本性,疾病是一种例外的扰乱。说到智性的治疗,道理也是一样,其前提是我们自身有一种健康思维的能力。这样,维特根斯坦就把事情调转过来:健康思考的能力是我们自己有的,哲学家不能代替我们每个人思想,当思想出了毛病,哲学家进行治疗。
经过了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回到了山是山水是水,这时候我们是回到了原点呢还是进入了“更高的境界”?这样高深的问题我回答不了。不过我们可以这样想:医生不仅治我们的病,而且他想了解我们的身体,而疾病实在是了解我们健康身体的最好的窗口。普通人只对有一个健康身体感兴趣,而想了解身体的人则对疾病格外感兴趣。
维特根斯坦自己更多把哲学比喻为心理治疗,而不是身体治疗。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点心理毛病,如果不是我们人人心中有个哲学家的话,我们就不需要治疗意义上的哲学。但是我们还不至于算作心理疾病患者。哪些人是智性上的典型患者呢?就是那些用概念来建构理论的人,就是那些我们平常叫做哲学家的人,他们是典型的病人,是最需要治疗的人。我们受伤时会说,我受伤了。哲学家会说,我的身体受伤了。他觉得他这么说更准确,因为有个理论支持他这种更准确的说法。我们普通人也会学着这么说话。前面说过,我们人人之中都有一个哲学家。〔从前人们更正面地说,我们都有形而上学冲动。〕
哲学是一种专门的治疗,有一种专门的批评和批判是属于哲学的。这种批判是针对我们的一些初级反省几乎不可避免会落入其中的那些错误,那些我们一旦开始对概念进行反省就几乎难以避免的错误,比如抽象的普遍性、共相、意义的指称论、语词意义私有论、感觉原子论,都属于此类。我们一进入二阶思考几乎一定会是那样的思考,不是因为你特别笨,特别古怪,这些东西简直可以说是智性反思固有的倾向。简单地说,一般被我们称作哲学的东西恰恰就是哲学所要治疗和批判的。乃至可以说,“哲学”这个词有双重意义。这两者之间共同的东西就是它们都是对常识的反省,都是二阶的,然而,我们的初级反省倾向于上升为理论,成为坏的哲学。如果没有坏哲学,就不需要好的哲学。实际上,维特根斯坦就是在双重意义上使用哲学这个词的,一方面哲学被当作要被批判的东西,一方面把自己的工作称为哲学工作。其他一些人,比如尼采、海德格尔,也常在这两重意义上说到哲学。
我们继续拿他的治疗术和心理治疗相比,心理治疗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光是心理治疗师认识到病因还治不好病。医师要通过和病人的交谈,让病人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病因,这个病才能被逐渐消除。哲学治疗也是这样,哲学家通过和“病人”之间对话,说服了病人,病人自己承认自己有这个毛病,哲学病才能够被治好。
这个比喻还可以再延伸。心理治疗不完全在于甚至不主要在于你在智力上了解了病因,妨碍我们看到自己疾病的主要不是因为我们不够聪明,而是因为我们意志上的抵抗。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哲学治疗也是一样,治疗的艰难主要不是因为患哲学病的人太笨,而是因为患哲学病的人对治疗有一种意志上的抵抗。
人们除了对治疗这个基本提法有不满,还对维特根斯坦的一些特定的提法感到不满。维特根斯坦的这样一些话被广泛地引用,我相信,我们了解了他对哲学的一般看法,这些话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维特根斯坦说:不要想,要去看。我们在初等几何里都学到过,在直角三角形中,斜边大于任何一条直角边。我们也学过怎样用欧几里德方法去证明这一点。维特根斯坦从一本印度数学书里看到过另外一种“证明”。以长直角边和斜边的顶角〔交点〕为圆心,以长直角边为半径画弧,弧线会与斜边相交,这就证明了斜边大于任何直角边。(见下图)这个证明与欧几里德的证明的路数很不一样,如果你要是愿意的话,你可把它叫做一种“看”的证明。
“不要想,要去看”这话的意思当然不是说我们不要动脑筋。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说,哲学思考更像印度数学家的工作方法,哲学思考要引导我们直接看到问题所在。心理医生要让我看到问题所在,才能够治疗,我在理论上被说服了,我的病还在那里。科学提供的则是欧几里德式的证明。这是一种巨大的证明力量,实际上我们现在对宇宙的了解,都是通过这种非常间接的证明方式来达到的。然而漫长的间接证明对我们澄清概念是没有用处的,间接证明的用处在于把我们引导到一种直观,让对方看见、让自己看见。你只有看见了,你才真正明白。
这一思想和笛卡尔的相关思想对照来看就更有意思。笛卡尔说:“几何学家通常总是运用一长串十分简易的推理完成最艰难的证明。这些推理使我想象到,人所能认识到的东西也能是像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只要我们不把假的当成真的接受,并且一贯遵守由此推彼的必然次序,就决不会有什么东西遥远到根本无法达到,隐藏到根本发现不了。”④到这里,我引用他的一句也是反复说的话。这句话要么不被理解,要么就经常被误解,就是:“既然一切都公开摆在那里,也就没什么要解释的。而我们对隐藏起来的东西不感兴趣。”〔§126〕这句话要跟他的“不要想要去看”联系起来,意思应该是比较明显的。维特根斯坦有很多话被认作是像谜一般的。不过,这往往是由于我们对哲学的理解还那么粗浅,而且我们的成见很深。我再引用他的一句话: “无论谁愿在哲学里提出论点,都永不会有人同他辩论,因为所有人都同意这些论点。”〔§128〕他还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全部的关键就在于我不能告诉你关于语言的自然历史的任何东西,即便我可以那也不会有任何帮助。在我们所讨论的所有问题上我都没有看法;即便我有,如果它和你的看法不一致,为了论证之故我会立即放弃它,因为他对我们的讨论毫不重要。我们不断向我们有相同看法的所在转移。我所能给你的所有东西就是一种方法;我不能教给你任何新的真理。⑤
这些话好像特别不容易理解。我希望现在变得好理解一点了。哲学分歧是概念描述层面上的分歧,在这里之能够出现争论,是因为我们对概念的使用是一致的。如果一开始你用快乐指的是我所说的痛苦,我们就不可能争论什么是快乐。我们能够探讨该怎么对一个概念进行描述,已经前设了我们对概念使用的默会知识是一样的。我们在这里发生争论,是某一方或双方对我们共同同意的东西发生了误解。如果你不同意我对这种共同的东西的描述,那没关系,我就放弃,我可以换一种方式描述,直到你同意我的描述。那些争论都是不重要的,只有最后我们都同意了,就是说,我们都看到了同样的东西,问题才解决。就像上面说的,在心理治疗中,只有当你和我都同意这里有个毛病,这个病才能够被治疗。
当然,维特根斯坦并不是整天都在讨论哲学是什么。实际上,维特根斯坦的工作方法是这样,他直接就一个例子一个例子来进行概念考察,进行他所说的“语法研究”,而不是反复讨论什么叫概念考察。他关于哲学是什么的论述散落在实际考察工作的间隙之间。要了解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得去看维特根斯坦的handwork,看他实际上怎样进行概念分析。这些工作极为艰苦,极为细致精微,乃至很多高水平的读者都认为他好像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似乎失去了对哲学最根本问题的关切。
那么,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法和语言学家的语法研究有什么区别呢?维特根斯坦说, “这些〔语法〕描述从哲学问题得到光照,就是说,从哲学问题得到它们的目的”〔§109〕。在讲到哲学之为治疗的时候,我们已经讲到,共相论、身心二元论、意义的指称论等等,这些初级反思所建立的理论,恰恰就是哲学所要消解的。维特根斯坦消解这些理论,不是用另一个理论来代替它们,他直接对一个例子一个例子进行考察,展示出这些理论从哪里开始欺骗了我们,怎样通过概念误用欺骗我们。当然,首先是欺骗了作者自己。我们都知道,他的考察集中在两个领域,一个领域在数学哲学领域,一个领域是在所谓心理词汇领域。我们知道从一个角度可以认为哲学争论的主线是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争。理性主义的一个常见版本是,概念构成了一个客观的世界,二加二等于四是永恒真理,它不依赖于我们的认识而存在。经验主义主张从我们的认识活动来理解真理问题,而我们的认识说到底是我们心灵的活动。因此,真正说来哲学问题要通过心理学来进行。维特根斯坦通过他极其艰苦细致的工作,从根本上瓦解了我们对“数学真理”和心灵认识的误解。这些工作,我在这里无法细讲,只能说,通过他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白,二加二等于四不是真理,它是我们谈论世界的一种语法规则。另一方面,像意谓、意指、知道这样的概念,它们根本不是在描述心理过程,不是在描述我们的心里发生了什么。在最根本的哲学问题的探讨中,我还没有见到比维特根斯坦更强有力的分析。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分析让人叹为观止。
维特根斯坦的这些结论我们记住也行,不记住也行,因为照搬记住也毫无意义。只是我选择了其中一些我认为比较通俗易懂的稍微讲了讲。
一点发挥
维特根斯坦不是一个哲学史家,哲学史考试不一定得高分,但是他对西方文化的整个脉络有很深的了解。他并不是整日攻读哲学经典,但他有多方面的修养,对音乐、小说、哲学、科学、技术都有很深的理解。所以,我们把维特根斯坦对哲学本性的洞见放在整个西方的思想史中来看待,把他放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康德的传统中来看待,绝不是自说自话。我们可以回过头来通过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界定来加深对西方哲学史和西方思想史的理解。
但若一一检索西方大哲学家的工作,我们又觉得他对哲学的界定似乎过窄了。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的主要工作似乎并不限于概念考察。不过我们已经说到,哲学和科学本来是不分的,哲学家们本来就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建构世界体系。黑格尔虽然出现在科学革命之后,但他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传统哲学的惯性。我们不能把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界定直接应用于他们,这是很好理解的。我倒想说,科学和哲学分家后的全部后果,直到二十世纪才清楚展现,这时我们才能以一种新鲜的眼光来重新界定哲学,并且发现传统哲学对自身的误解。
然而,即使二十世纪的哲学似乎仍然不能完全合乎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界定。就以海德格尔哲学为例。海德格尔的许多思想,就我个人所能看到的,是跟维特根斯坦相当呼应的。我不是说他们互相影响,这两个哲学家几乎根本不了解对方。倒不妨说:正因为他们两个的来历相隔那么遥远,所以他们的呼应就显得更有意义,更发人深省。但我这里想说的是,海德格尔喜欢谈论西方的历史、西方的天命、西方的概念史,我们叫做宏大叙事。而在维特根斯坦那里看不到任何这类宏大叙事。我们了解了他的哲学观之后,就多多少少知道他为什么避免宏观叙事,因为哲学根本就不是一阶的描述工作。然而我们似乎不能因此否认海德格尔所做的也是哲学。这么看,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界定,虽然大有深意,但稍嫌狭窄。
我自己想,哲学的核心固然是批判性的概念考察,但往宽处看,哲学也包括观念批判。观念和概念这两个词,时间关系,这里无法细讲。一般说来,观念是笼统的、社会指向的,概念是就义理而言的。这不是我的定义,观念、概念这些词就是这样用的。我们说,近年来,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不说就业概念发生了转变。就业观念是就其社会总体思想方式而言的,不妨说,就业观念是社会学家关心的,就业概念是经济学家去研究的。
我们前面引了维特根斯坦的一段话,说我们的语法考察从哲学问题得到光照。但说哲学的语法考察不同于语法学家的语法考察在于前者从哲学问题得到光照,这有点儿像是循环论证。我认为在这里可以稍稍拓宽维特根斯坦的提法。哲学的语法考察依傍于观念批判。观念批判既要求对社会现象的敏锐观察,又要求对概念义理的分析。更进一步,我们看到,像海德格尔那样着眼宏观历史的哲学家,并不是历史学家,而是观念史家,他通过观念史的梳理来批判流行的观念。
狭义的哲学家就是那些专门梳理概念义理的人。概念考察构成了观念批判的核心。同样,概念史研究是观念史研究的核心,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很大一部分工作就是概念史研究。
这么说,哲学有广义和狭义,观念批判和概念考察。维特根斯坦是完全在狭义上或者在核心的意义上界定哲学、从事哲学的。但是我相信我们必须同时容纳广义的哲学,这不仅使得我们对哲学的界定更切合实际存在的哲学家、哲学工作,更重要的是:正是观念批判才使对概念的哲学考察具有意义,获得了“光照”。
众所周知,八十年代,中国产生了巨大的观念转型,这种观念转型当然就牵涉大量的观念批判。可以说,八十年代,活跃在思想舞台上的个个都是观念批判的急先锋。今天思想舞台上最活跃的是文化批评。在我看,文化批评,除去其中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就是观念批判。
观念批判既牵涉到社会观察也牵涉到概念考察,可说是两者的混合。那么当观念批判在学理上进行得比较深入了以后,概念考察工作就会被提到日程上来。当然提到日程上来并不一定就有人去做,我们明明知道应该去做,但是没人去做,这也没有办法。
我说到概念考察是哲学的核心,当然不是在社会意义上讲,而完全是在学理意义上说的。在社会意义上说,概念考察工作永远是非常边缘的,是那种永远坐在冷板凳上的工作。社会的思想文化热点永远是观念批判,因为它和我们普通人直接相关。我的经验是,普通人对观念批判更有兴趣,即使他们有时对概念分析也发生兴趣,多半也是把它当作观念批判来领会的,文化批判家或观念批判家则有时候对概念分析的内容真感兴趣。
[注释]:
①并非所有语词都是概念,例如菲多,是个名字、名称,不是概念,这一点我们不详谈。参见陈嘉映:专名问题[A].载于赵汀阳主编:论证[M]第二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
②若不特加注明,引文都出自维特根斯坦著、陈嘉映译:哲学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只标出节号。
③万有引力并不是牛顿本人提出来的,是牛顿将它作为个现代物理理论的基石。
④笛卡尔著.谈谈方法[M].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6页.
⑤维特根斯坦著.剑桥讲演集(1932-1935)[M],97页.
谢选骏指出:上文的作者假装懂得维特根斯坦了。但是我想,如果你真的很懂一个疯子的头脑里的东西了,并且能够头头是道地说出来、写成书……那么你到底是一个精神病医?还是一个精神病人?
【15、逻辑和语法没有纠葛】
《可数与不可数:逻辑与语法的纠葛》(陈满华《光明日报》2020年06月13日 12版)报道:
许多语言都有作为语法范畴的“数”,名词区分可数与不可数。表同一事物的名词在不同语言里可能都是可数或不可数的,但也可能在甲语言里是可数的,而在乙语言里却是不可数的,这是因为世间事物的可数、不可数问题原本属于逻辑范畴,而语言里的数却属于语法范畴。语法不是逻辑的直接投影,不同语言的语法范畴对相同的逻辑语义可能出现不同加工,这种差异与不同的思维和认知方式有密切关系。
1.逻辑上的可数与不可数
一般认为,如果某一事物以个体形式存在,那么它是可数的;反之则是不可数的。例如,人、树、笔等总是以个体形式存在,是可数事物;而水、烟、光、空气等并无固定的个体形式,是不可数事物。不可数事物有时以部分形式存在,但部分形式不是个体形式,如一滴/杯/桶水,都是水的部分存在形式,但不是个体形式,因此“水”仍不是可数的。
世间万物异常复杂,事物的可数性状况并不都是非此即彼。现实事物在可数性程度上存在中间地带,是个连续统,在此连续统上可析出4种情况:(1)可数事物(笔、包);(2)隐性可数事物(家具、石头);(3)可数与不可数两可的事物(面包、云);(4)不可数事物(水、雾)。处于两极的可数事物与不可数事物比较好理解,这里考察一下处于中间过渡带的两类。
先说第(2)类。以“家具”为例,它本来实际指的不是一件具体东西,可理解为是许多不同性质和形状的物件之总称,是一个集合类别称呼,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具具有不可数的特征。然而,家具的实际存在总是以个体形式出现,无论大小不同,功能各异,都是个体与个体分离的。既然有清晰的分离个体,那么实际是可数的。再说第(3)类。这一类其实兼有可数与不可数两种性质。以“面包”为例,从性质上看,它具有内部均质性,就这一点而言,面包与水、油等类似,属不可数事物;但在生活中,为了方便制作、携带和食用,人们常常让其以某种固定形式存在,如片状、团状,这种较为固定的形状久而久之就赋予其一定的分类个体的性质。语言里的表达习惯可以佐证这一观点,例如可以说“一片/块面包”,也可说“一个面包”。如果说“片/块”还可以处理为计量单位的话,那么“个”显然有区别个体的功能,即面包已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个体名词即可数名词。可见“面包”与“水”“油”等还不完全一样,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人们可以说“一个面包”而从来不说“一个水”。
世间万物虽然大体上有可数和不可数之别,但是都能进行计量(measuring)。具象事物可以计量,抽象事物也可以计量,如水、烟等,虽然不能说“一个水”“一个烟”,但可以说“一桶水”“一团烟”。在此,“事物”的概念是广义的,既包括世间的物性存在体即具象事物(其中有的是可视物如树、水等,有的是非可视物如空气等),还可包括没有物理存在形式却可感知的事物,即抽象事物(如思想、情感)。具象事物有可数的(如桌子),有不可数的(如煤气);抽象事物原本不可数,但人们也可将其可数化,例如,当我们说“思想不可控”时,“思想”即为不可数;但当我们说“两种思想有冲突”时,“思想”就可数化了。
2.语法上的可数与不可数
语法上也可区分名词的可数与不可数。形态语言往往是通过“数”(number)的语法范畴体现出来,非形态语言虽然可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数的语法范畴,但也可以对名词进行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分。从某个角度而言,这种区别是必要的。汉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以及数的语法形式,但是汉语名词可以区分可数与不可数。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即区分“可以计数的事物”与“不可以计数的事物”,一些汉语语法研究者也明确区分可数名词(个体名词)和不可数名词(物质名词)。
语法上名词的可数或不可数属于语法范畴,基于逻辑范畴却不等于逻辑。
首先,语法上的数通常只有二分,不构成连续统,这种对立二分(dichotomy)实际是人为的。虽是人为,却有必要,因为如果不截然二分,而是多分,那么语法系统会过于复杂。虽然某些语法范畴有三分甚至四分,如孟加拉语里的指代词有远指、近指和中指三类,某些语言的“时”(tense)有远过去时、近过去时和现在时三分,但多数语法范畴倾向于对立统一的二分,若是语法范畴都三分甚至多分,那么语法系统会很庞杂,影响实用性。世界上已知的绝大部分语言的可数范畴都是二分的,个别的三分为单数、双数和多数。
其次,不同语言对具体事物的可数与不可数的范畴认定有差异。英语和汉语在数方面的对应性较大,但也有差异。早在20世纪60年代,赵元任在《汉语口语语法》(英文版)一书中就指出,汉语里有少数名词(属于上述第(2)(3)类)兼有物质名词和个体名词的特征,即既可视为可数名词,又可视为不可数名词。他举的例子就有“面包”和“石子儿”;又如bread(面包)、news(消息)、furniture(家具)等在英语里是不可数名词,但对应的汉语名词却是个体名词(相当于可数名词)。当然,汉语是非形态语言,无显性“数”标记,“们”也并非真正的复数标记,例如,不能说“三个学生们”。
3.逻辑思维在语言上的投射
逻辑本身无民族差异,那么逻辑上属性相同的事物为何在语言表征上出现了差异?这涉及不同民族的思维和认知模式的差异。早在约200年前,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W.F.Humboldt)就指出语言与民族精神之间有密切关系;20世纪上半叶,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在语言和思维之间建立了更为密切的关联,主张语言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思维,这就是语言相关论。后来不少学者质疑这一假说,现在多数学者主张思维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语言形式。
逻辑只有一种,而思维模式和认知方式却是多样的,以上谈及不同语言对部分同一事物的数范畴归类有差异,在更深层面上乃是思维模式在语言(特别是语法范畴)上的投射。根据洪堡特的观点,语言分为三大类型:孤立语、屈折语和黏着语。在可数、不可数问题上,屈折语和孤立语的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前者对可数和不可数的感知较为清晰,后者较为模糊;前者的可数与不可数一般无过渡带,后者则有。二是对事物可数与不可数的具体认定不完全一致。这两者的区别都可以映现不同思维模式、认知风格的背景。例如有人指出,西方人的认知基于理性主义,其背后是天人两分的二元论宇宙观,而东方讲究天人合一;西方人讲究形合,中国人讲究意合,这些投射到语言上就易于出现上述两方面尤其是第一方面的区别。
从以上分析中可知,在可数与不可数的问题上,逻辑判定与语法判定的范围大都重叠,但也有差异,主要原因是,不同语言对逻辑上的可数与不可数连续统的处理有所不同,一般是对连续统的第(2)(3)类有不同的处理,这是因为逻辑上的这两类概念的可数与否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两可性。由于不同思维模式对逻辑的边缘地带有不同编码,反映在不同的语言里就是对它们的归并出现了差异。认识这种差异对于认清人类语言的本质有积极意义,因为它表明了人类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语法范畴基于逻辑,但不等于逻辑。这一认识对二语习得也具有积极意义,习得者可以避免受母语的影响而误用。就汉语习得者而言,可以更准确地使用量词特别是个体量词(分类词);就英语习得者而言,可以避免使用不恰当的单数或复数形式。
谢选骏指出:在我看来,不同的语法与逻辑,都是为了解释语言问题而产生的,也都是服务于生活目的与生命需求的。因此不同的语言具有不同的语法与逻辑,正如不同的生命及其生活,创造了不同的语言和逻辑。这里哪有一定之规呢。所以在我看来,逻辑与语法没有什么纠葛,一切都是专业人士想象出来的,经常纯属鸡蛋里面挑骨头——这当然也是一切现代哲学的毛病。就像罗素、维特根斯坦他们那样有病呻吟。
【16、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没事找事】
《论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2015-09-28 李先焜)报道:
摘要: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有其历史的渊源。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起,人们或结合语言来研究逻辑,或从哲学、逻辑学的角度来研究语言。18世纪以来,语言学与逻辑学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本世纪以来,这两门学科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主要表现在:语言学为逻辑学提供语言素材,逻辑学为语言学提供分析方法,并产生了交叉性的新学科——逻辑语言学、语言逻辑学。中国的新老语言学家在语言学与逻辑学相结合的研究上也取得了出色的成果。可以断言,用现代语言学与现代逻辑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汉语,必然使汉语研究出现新局面。
从本世纪50年代以来,许多学科出现相互影响、密切结合、以致相互融合的现象,语言学与逻辑学也是如此,估计这一趋势到90年代以至下一世纪会进一步加强。
这种结合应该说有其历史的渊源。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般都承认,亚里士多德是西方逻辑学的始祖,其经典著作是《工具论》,但是,如果翻开《工具论》仔细阅读,就会发现其中大量涉及的是语言问题。如《范畴篇》一开始就讨论“同名异义”、“同名同义”与“引伸词”的问题,以及“简单词”与“复合词”的问题,这些既有其重要的逻辑学意义,也有其语言学意义。在《解释篇》中,则重点讨论了“名词”与“动词”的定义、“句”的定义,以及“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的问题。在《诗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言语作为一个整体,包括下列各部分:单音、音缀、连词、冠词、名词、动词、格、语句。”(1456[b]20-23)即使是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所重点讨论的推理式(当时主要是三段论式),也无一不是自然语言分析概括的结果。
古希腊的斯多噶学派在逻辑发展史上也占有比较突出的地位。他们将逻辑分成两门科学:论辩术与修辞学,在其论辩术中,包含着相当一部分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包括语法学与语义学)。斯多噶学派特别强调思维与语言的密切联系,强调它们的不可分割性。他们对“逻各斯”(这里有‘话语’的意思)进行了分类,认为逻各斯有五种成分:名词、称呼(相当于后来所谓的“专有名词”)、动词、代名词或冠词、连接词。有人认为,斯多噶学派看来是第一次系统地研究了我们现在所说的语法的学派。斯多噶学派还创立了一个专门术语,叫“莱克通”(Lekton),这个词在希腊术语中有“意谓”和“说”的意思,也含有“所意谓的东西”的意思。根据古代文献,“他们说‘莱克通’是按照理性的表述而存在的东西,一个理性的表述是这样一种表述,其中所表述的东西在话语中是可以传达的。”(参阅[英]涅尔(W.Kneale和M.kneale)著:《逻辑学的发展》,英文版第140页,中文版第181页)按照他们的理论,在话语中被表示物、表示物和对象三者是相互联系的。由此可见,“莱克通”是语义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古罗马时期许多逻辑学家都是结合语言与修辞来探索逻辑问题的。罗马时期有一个广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只有拉丁语才是“合乎逻辑”的语言,是真正典范的语言,而其余的语言都被看作是不合规范的,相应的拉丁语法也被认为是典范的语法。逻辑学家们就依据拉丁语来制订确切的逻辑术语,许多术语流传至今。罗马时期最后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与逻辑学家叫波埃修斯(Boethius)。他在翻译、注释与阐述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著作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认为逻辑与语言有关。他写道:“所有的逻辑方法都是关于话语的。”这是因为逻辑研究三段论(即推理),三段论是由命题组成的,命题又是由简单的记号组成的。
波埃修斯的逻辑与语言关系的理论对中世纪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中世纪初期流行所谓“七艺”(Septem Artes Liberales)教育,它来源于古希腊、罗马,正式定名于波埃修斯时期。如与波埃修斯基本同时的另一位逻辑学家卡西奥多努(Cassiodorus)写过一本《论神圣艺术方法论》,他依据比他较早的卡佩拉(M.Capella)的模式阐述了“七艺”。他将“七艺”分成两部分,前“三艺”(trivium)包括语法、论辩术(dialectics)与修辞学,后“四艺”(quadrivium)包括算术、几何、音乐与天文学。这里“论辩术”也就是“逻辑学。”卡西奥多努将前“三艺”还一起归于“语言艺术”。卡佩拉还将“七艺”一起比喻为墨丘利(Mercury,罗马的信使之神)与语文学(Philologia)结婚的七位“女傧相”。这种重视语言学与逻辑学密切结合的传统为中世纪的经院逻辑所继承。例如,中世纪第一部逻辑著作是由阿尔琴(Alcuin)所著,书名仍叫《论辩术》,里面仍包括语法、论辩术、修辞学三方面的内容。又如,威廉·奥卡姆的《逻辑大全》中的“词项指代”问题,就具有丰富的语义学方面的意义。
文艺复兴以后,17世纪出版了两本很有影响的著作,一本叫《普遍唯理语法》,也叫《波尔·罗瓦雅尔语法》,出版于1660年,由阿尔诺(A.Arnauld)与兰斯洛(C.lancelot)合著;另一本叫《逻辑学或思维术》,也叫《波尔·罗瓦雅尔逻辑》,出版于1662年,由阿尔诺与尼柯(P.Nicole)合著。可以说这两本书是一对孪生兄弟,它们明显地都贯彻笛卡儿理性主义的哲学原则。在《波尔·罗瓦雅尔逻辑》中,虽名曰研究“思维的艺术”,实际上却随时注意结合对自然语言的分析,特别注意对语义的分析。在《波尔·罗瓦雅尔语法》中,则认为语言的结构是理性的产物,语法范畴应该看作逻辑范畴的表现。罗宾斯在其《语言学简史》一书中说:“波尔·罗瓦雅尔将逻辑学的作者们看作它们的伙件,而在他们的语法中,逻辑对语言学的影响是最强的。”(英文版第123页)这种观点曾受到批评,因为逻辑范畴与语法范畴确有相当大的差别,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二者又存在某些相通或者共同之处。例如,“时态”过去被看作语法特有的范畴,现在随着时态逻辑的发展,“时态”同样成为逻辑的重要范畴。特别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出现以后,所谓“普遍语法”也并非纯属谬误。
从18世纪、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实验方法的日益精密化,人们对自然,对人类社会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各门学科也就要求越分越细,科学发展具有明显的以分析为主的趋势,各种专业的科学家也强调各自专业与其它专业特别是相邻专业的区别。这样,科学家不仅区分物理学与化学各自所研究的特殊现象及其运动规律,而且区分物理学与化学内部的各门分支科学。如物理学又分为力学、声学、热学、光学、电磁学、分子物理、原子物理、原子核物理等部门。化学又分为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等部门。但不容忽视的是,自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情况又发生变化,科学发展出现了以综合为主的趋势,各种交叉性、边缘性的学科不断创立。例如:有化学物理、生物物理,生物化学、原子化学,以至经济地理、社会心理学等等。语言学与逻辑学,自18世纪以来,逐渐形成两门具有各自特定的研究对象及特殊规律的精密科学,现在又出现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现象,这从两门科学的各自方面都表现出来。
从逻辑学方面看,一方面是由本世纪20年代以来,数理逻辑取代了传统逻辑而得到迅速发展,为分析语言提供了极为有用的工具,而且数理逻辑对人工语言的分析也为对自然语言的分析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另一方面,由于哲学出现“语言学转向”,哲学更为注重对自然语言的逻辑分析。这里首先要提的是弗雷格(G·Frege)关于涵义(Sinn)与指称(Bedeutung)的区分,和罗素关于摹状词(description)的理论,以及他关于语义悖论的分析,随后维特根斯坦的语义“图象论”与他后期的“语言游戏论”、“意义即使用”的理论,都为逻辑转向研究自然语言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50年代英国哲学家与逻辑学家斯特劳森(P.F.Strawson)正式提出与研究了“日常语言的逻辑”与“预设”(Presupposition,语言学界有人译为“前提”,但这容易与推理中的“前提”(Premise)相混淆)的概念,而“预设”是自然语言的语义学或语用学问题。数理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一个全新阶段,但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它又在经典逻辑的基础上发展了各种非经典逻辑,例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问句逻辑、祈使句逻辑、模糊逻辑等等,这可以说都是自然语言的某些逻辑性质的抽象。
本世纪50和60年代,美国逻辑学家蒙塔古(R.Montague)发表了一系列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分析自然语言的语形、语义和语用的论文(后由其弟子编成专集,叫《形式哲学》),其中包括《语用学》、《语用学与内涵逻辑》、《作为一种形式语言的英语》、《普遍语法》等篇。蒙塔古在这些论文中创立了一种特殊的分析语言的逻辑方法,一般称之为“蒙塔古语法”,这种语法既受到逻辑界的重视,也受到语言学界的重视,有部分语言学家与逻辑学家在蒙塔古去世后对其理论还有所发展。
50年代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提出了一种“言语行为理论”(the theory of speech act),这种理论不仅区分语言和言语,而且将言语看作人的一种行为。他认为人说出一句话语来,就同时完成了三种行为,即语谓行为(locutionary act)、语旨行为(illocutionary act)与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他的基本观点是“说什么就是做什么”,或者“在说什么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甚至可以说“通过说什么,我们在做什么”。他在《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对“语旨行为”作了细致的分类。他的弟子塞尔(J.R.Searle)继承与发展了他的理论,对语旨行为作了更精确的划分。塞尔对语旨行为给出一个一般形式,即F(p),F表示一个语句的语旨用意(如“断定”、“请求”、“许诺”、“警告”、“询句”等等),P则是一个命题表达式。塞尔还与另一作者建立了一套“语旨逻辑”(illocutionary logic)系统。这说明言语行为理论在分析一个或一组自然语言时,不仅注意它的语形结构,也注意它的语义结构。
近十余年来,西方还有一些逻辑学家试图在现有数理逻辑的基础上建立“语言逻辑”的系统,如英国逻辑学家索莫斯(F.Sommers)于1982年出版一本《自然语言逻辑》,该书的特点在于独创性地构造了一套新的符号以刻画自然语言的逻辑特性,虽然还不够成熟,但其方法仍值得我们借鉴。比利时逻辑学家佩雷尔曼(Ch.Perelman)还试图用现代逻辑的方法重新研究修辞学,曾出版过《新修辞学——关于论辩的论文》和《修辞的王国》等著作,以图恢复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传统,即认为“修辞学的研究是涉及说服方式的”(1355[a]△)。
以上是从逻辑学的发展方面说的,下面我们再从语言学方面看。本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Chomsky)提出了“转换生成语法”的概念,所谓“转换”,就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把一个语句结构变成另一个语句结构,例如主动句换成被动句。所谓“生成”,就是从有限的语法规则和语言要素生成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之所以能建立这样一种语法系统,是跟他对现代逻辑与数学的兴趣分不开的,他的系统就是用类似于数理逻辑的方法即演绎的方法对语句进行语法分析。后来他又提出语句句法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概念,这种深层结构是一种抽象的结构,他的弟子们有的将深层结构就解释为逻辑结构。乔姆斯基的理论有几个发展阶段,我们现在不予详细考察,但不管在哪一个阶段,都明显体现出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对语法分析的作用。
由于乔姆斯基理论在语言学界的影响不断扩大,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来分析语言已成为西方语言学家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而且随着语言学从语形(syntactics,或译句法)的分析,逐渐深入到语义的(semantic)和语用的(pragmatic)的分析,逻辑更是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有两本逻辑教材值得介绍:一本是由瑞典著名语言学家詹斯·奥尔伍德(J.Allwood)等所著,于70年代出版的《语言学中的逻辑(李先焜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一本是由美国生成语义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麦考莱(Mc Cawley,J.)所著的《语言学家总想知道但又羞于去问的逻辑》(王维贤等译,将出)。这两本著作都是专为语言学家所写的,前一本较简炼,后一本内容较丰富,两者都不仅介绍了象集合论、命题演算、谓词演算等数理逻辑的基本知识,而且介绍了各种非经典的逻辑知识。除上述者外,还有不少语言学著作,如狄克森(R.Dixon)的《语言科学和逻辑》、库坡尔(W.S.Cooper的《逻辑语言学基础》(副题为《信息、语言和逻辑的统一理论》),涉及语言学与逻辑学的关系问题。
语言学与逻辑学的这种密切结合的关系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认为,这主要表现在语言学为逻辑学提供语言素材,逻辑学为语言学提供分析方法。例如,语词的模糊性就促使了模糊集合论、模糊逻辑的建立与发展;语句中时态性就促使了时态逻辑的建立与发展;此外,语句不仅有陈述句,还有祈使句、疑问句等等,传统逻辑对此是完全忽略了的,而现代逻辑则专门建立了祈使句逻辑与疑问句逻辑,言语中经常出现修辞的手法,现在有的逻辑学家就在探索修辞的逻辑。总之,有一种语言现象,就迟早会建立一种相应的逻辑系统,没有语言现象作基础,逻辑学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相应逻辑学的建立与发展,又为相应的语言学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一定的方法。例如,模糊逻辑就为模糊语言学提供一定的方法。传统逻辑与经典现代逻辑只是一种二值(真或假)逻辑,而模糊逻辑则是连续无穷值的逻辑,只有运用这种多值逻辑才能比较准确地刻画语词的模糊隶属度。又如,预设逻辑的建立与发展对语言学中的语义与语用分析就提供了一个很有用的武器。
语言学与逻辑学不仅是一种素材与方法的关系,它们之间逐渐形成不同的交叉性学科,一种是逻辑语言学,一种是语言逻辑学。前者不仅使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去分析语句的表层结构,而且去分析语句的深层结构,有的语言学家(如生成语义学派)就认为这种深层结构也就是逻辑结构,这样就将语言学与逻辑学直接挂起钩来,这种交叉学科可以叫逻辑语言学,其主体部分仍是语言学;后者则主要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关系,不仅有蕴涵推理,而且有预设推理,隐涵(implicature)推理,以及模糊推理等等,这种学科可以叫语言逻辑学,其主体仍是逻辑。依据我国著名逻辑学家也是语言逻辑的首创者周礼全先生的预测:“若干年后,大学中作为普遍的必修课的形式逻辑,就不再是现在的这种逻辑,而是自然语言的逻辑。”(1978年在全国逻辑讨论会上的报告,题目是《形式逻辑与自然语言》)
在我国已经有一支相当大的逻辑力量在从事语言逻辑的研究,其主体就是中国逻辑学会下属的语言逻辑专业委员会,它的前身就是中国逻辑与语言研究会(该会成立于1979年),已出版了一些专著与译著,具有代表性的专著有马佩主编的《语言逻辑基础》与王维贤、李先焜焜、陈宗明三人合著的《语言逻辑引论》,译著除前述的《语言学中的逻辑》两本外,还有一本叫《语用学与自然逻辑》(论文集,即出)。
我国语言学界从传统上也十分重视语言学与逻辑学结合的问题。王力、吕叔湘、叶圣陶、郭绍虞、张志公、朱德熙等老一辈语言学家都曾强调过语言研究中运用逻辑方法的重要性。现在中年一辈与青年一辈比过去更为强调学习与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
这里我特别推崇邢福义同志的语言研究工作。在吕叔湘先生为其《语法问题探讨集》所写的“序”中有这么一句话:“福义同志的长处就在于能在一般人认为没有什么可注意的地方发掘出规律性的东西,并且巧作安排,写成文章,令人信服。”我认为吕先生这句话真是“一语中的”。邢福义同志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跟他善于运用逻辑方法去分析语言现象分不开(当然,并不局限于这一点)。邢福义同志是专门研究过逻辑学并写过逻辑学著作的,因此在他对语言现象的分析过程有意或无形中就使用了逻辑方法。如在《语法问题探讨集》中的《试论“A,否则B”句式》、《“但”类词对几种复句的转化作用》、《“但”类词和“无论p,都q”句式》、《“越X,越Y”句式》、《“如果……就……”和“只要……就……”》、《“要不是p就q”句式及其修辞作用》,以及《语法问题发掘集》中的《汉语复句格式对复句语义关系的反制约》、《反递句式》、《前加特定形式词的“—X,就Y”句式》、《转折词和“如果说p,那么q”句式》、《现代汉语的“要么p,要么q”句式》、《“与其p,不如q”择优推断句式》、《现代汉语的“即使”实言句》、《让步句的考察》等等,都体现出作者对复合命题逻辑分析方法的运用,而且,他并未受逻辑联结词单纯从“真、假”二值来分析其语义特征的局限,而是找出自然语言中各种联结词之间的细微的语义差别,这又反过来丰富了逻辑学,这也正是语言逻辑所需要研究的问题。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两个“三角”》一文中,作者还提出了“表、里、值”与“普、方、古”两个三角的分析方法,后一个三角纯属语言学的,前一个三角就涉及逻辑学。这种逻辑学是广义的逻辑学,因为它不仅包含对语形的分析,也包含对语义和语用的分析,根据现代符号学创始人之一皮尔士(Peirce,C.S.)与其弟子莫里士(Morris,C.W.)的理论,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综合起来,就是符号学(semiotics),而逻辑学,只是符号学的一个别名。当然,我们要适当区分语言学的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与逻辑学的语形学、语义学与语用学,但其中确有不少相通之处,而其理论核心部分,可以说是基本相同的。所以,邢福义同志的《表、里、值》三角的分析,一方面是其长期对语言分析的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也包含他对广义逻辑学即现代符号学的掌握。由此可见,邢福义同志在语言学方面的成就,跟他掌握逻辑科学方面的知识有一定联系,而且,可以说,他在一定程度上也在进行逻辑语言学的探索。
在我国当代语言学家中,另外还有一位值得推崇的是伍铁平同志,他对一些语言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钻研,并在某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一个是语言与思维孰先孰后的问题,一个是关于模糊语言学的问题。可以说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到语言与逻辑的关系问题。前一个问题不用说,谁都知道它与逻辑有关。后一个问题,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叙述过的那样,模糊语言学必须以模糊逻辑为其理论基础,如果没有模糊集合的概念(集合论也是数理逻辑的一部分)、没有二值、多值以及连续值的概念,就很难清晰地刻画出一个元素对于一个模糊集合的隶属度,也就很难描述出语言的模糊性。显然,伍铁平同志在模糊语言学方面的成就是与他对模糊逻辑的掌握分不开的。
我们还推崇一位语言学家王维贤同志,他对于现代语言学、现代逻辑与现代汉语都有很深的造诣,他能从比较新的角度来分析汉语中的语法与语义现象。例如,他在《论‘转折’》一文(见《逻辑与语言研究》(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中除了概括了各家语法教材对转折复句的分析外,还专门从形式逻辑的角度分析了“虽然……但是”所反映的逻辑关系,而这种细致的分析不掌握逻辑的工具是不可能做到的。他在《语言逻辑引论》的最后一章中对自然语言推理和形式语言推理进行了比较,全面探索了现代逻辑和现代语言学关于自然语言逻辑形式的研究,提出当代语言学以及当代逻辑学的一个共同的课题是对自然语句进行逻辑语义分析,并进行形式化处理。他还认为不仅可以建立逻辑语言学与语言逻辑学,还可以把语言和逻辑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进行研究,以建立逻辑——语言学。语言学界还有不少人在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语言现象取得成就的,(可以说,所有语言学家在分析语言现象时都运用了一定的逻辑方法,这里只是强调有些语言学家更自觉地运用现代逻辑的先进方法去分析语言现象),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在讨论语言学与逻辑学的关系时还有几个观点需要加以澄清:
一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逻辑学主要是指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它是高度形式化的、异常精密的一种逻辑工具,是传统逻辑发展到20世纪产生质的飞跃的一个结果,而且,正如前面所说,现代逻辑已经由经典逻辑部分发展出许多非经典逻辑的分支,其内容已比过去丰富得多。由此可见,现代逻辑是一种既精确又丰富的逻辑工具,决非过去传统逻辑那一点三段论的知识所能比拟。有些人以对传统逻辑那种鄙夷的态度来对待现代逻辑,是没有根据的。瑞典语言学家奥尔伍德等在《语言学中的逻辑》一书的第一章:“供语言学家用的逻辑学”中说:“现在语言学家和逻辑学家已开始认真地把逻辑方法应用于自然语言的研究,而且已出现了对语义结构的某些非常有趣的分析。”“在形式逻辑(指现代逻辑——引者)中发展起来的研究人工语言的语义学的方法,已经有效地运用于自然语言的语义学中;并且在一般语言理论中,采用逻辑和数学的方法已经变得日益普遍。”最后作者们说:“我们还是试图以提供逻辑分析如何能用于自然语言的例证,以探讨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逻辑和自然语言之间的关系的方法来证实我们的观点:逻辑对那些主要兴趣在于自然语言的人们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这几位西方语言学家的话对我们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二是前面充分肯定了现代逻辑对分析自然语言的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现代逻辑虽然较之传统逻辑已经有很大的发展,内容空前丰富,但在不断发展、无限丰富的自然语言面前,仍然显现出其贫乏性。例如,蒙塔古语法目前并不能用来分析一切英语的语法结构,更难以分析英语以外的语言。因此以为现代逻辑是一种极其完善的万能工具,可以用来分析一切语言现象,这种要求是不切实际的、过高的、也是极容易使人失望的。同时还要看到,人工语言与自然语言虽然都属于语言现象,但两者终究是有区别的,因此,将分析人工语言的方法用来分析自然语言时,必须考虑自然语言的特点,必须对这种逻辑方法自身有所改进。事实上,最近几十年逻辑科学自身的发展,都与要求它更好地适应分析自然语言的逻辑特性有关。世界上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逻辑工具、逻辑方法,正如机器工业迅猛发展,也要求检验、修理机器的工具迅速发展一样。
三是对语言的分析,逻辑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但并非唯一的方法,语言学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即使采用逻辑的方法,也可以根据某种语言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逻辑方法。例如,汉语就不象英语或俄语那样,具有那么明显的丰富多变的语形特征,如果要求分析汉语采用与分析英语或俄语相同的逻辑方法,就必然会遇到不少困难。例如,一个最简单的英语语句:John runs fast,依据蒙塔古语法对它作语形与语义的分析(因篇幅关系,分析从略),一定不同于对相应的汉语语句:“约翰跑得快”的分析,因为英语中缺少汉语“得”这样的结构助词。另外,还应看到,语言学家使用逻辑的工具分析语言,与某些语言学家试图通过分析建立逻辑语言学,或某些逻辑学家试图建立语言逻辑学,各自的任务不同,在方法的使用上自然也有一定的差别。而且,由于对一些交叉学科理解上不尽相同(例如,对“语言逻辑”在我国逻辑学界就有十余种不同的理解),方法的使用上也会不尽相同。
总之,语言学与逻辑学在古代是密切结合的,后来分化成两门不同的学科,现在又越来越紧密地结合起来,甚至出现交叉性的学科,这一否定之否定过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这一否定之否定,并非简单的重复,而是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一个飞跃。跟古代相比,它们的内容与形式都产生了质的变化。面对这一新的形式、新的任务,语言学家与逻辑学家应该有一个紧密的联盟,以促使这两门学科的迅速发展。而且,用现代语言学与现代逻辑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我们的汉语,也必然会使汉语科学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谢选骏指出:上文说,“罗马时期有一个广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只有拉丁语才是‘合乎逻辑’的语言,是真正典范的语言,而其余的语言都被看作是不合规范的,相应的拉丁语法也被认为是典范的语法。逻辑学家们就依据拉丁语来制订确切的逻辑术语,许多术语流传至今。”——作者没有说明,这其实是一种各个民族都有的偏见;大家都以为自己的语言才是最为符合逻辑的语言。更有甚者,还有些人会认为“上帝只听我们群体所使用的语言的祷告,不会倾听你们群体使用的语言的祷告”。至于说到“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也算一种没事找事的创意——否则大学和研究机构人浮于事,那么多人如何解决吃饭问题?
【17、逻辑、语言,无助于认知人生真谛、宇宙奥秘】
《关于逻辑、语言和认知的对话——访约翰·范·本特姆(Johan van Benthem)教授》(赛义甫 2016-03-02)报道:
约翰·范·本特姆(Johan van Benthem)教授是当今最著名的逻辑学家之一,他的学术研究涉及模态逻辑、语言逻辑以及逻辑哲学等领域。从1970年代到现在,他撰写了6部专著和约300篇学术论文,主编了4部具有权威性的逻辑手册,其影响从学术界对他的著作的引用程度可见一斑。由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资助,2006年10月开始启动的“逻辑之门”项目旨在将范·本特姆的著作翻译成中文,使汉语地区的读者更好地了解他在逻辑方面的研究成果。《逻辑之门》第一卷《逻辑、信息和互动》已经于2008年5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第二卷《逻辑、语言和认知》也于2009年10月出版。第二卷收录了他在自然语言逻辑以及逻辑与认知领域的17篇经典论文,这些论文写作的时间从1983年开始至今,时间跨度达25年,按照研究主题的不同被分成三个部分:“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中的量词”、“范畴语法与证明论”以及“逻辑、计算与认知”。参加翻译的都是国内年轻的逻辑学者,2008年10月项目第二期的翻译工作顺利完成。同年,由中国逻辑学会和阿姆斯特丹大学资助,翻译小组在清华大学举办了“Logic,Language and Cognition(逻辑、语言和认知)”的学术会议,范·本特姆教授应邀做了“关于自然语言逻辑发展及现状”的主题发言,译者们结合自己的研究和所译的论文分别做了学术报告。此次会议的一个内容是著者和译者之间的互动,这一交流自由而广泛,涉及了自然语言逻辑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翻译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译者各自的研究兴趣和自身研究所面临的困惑,等等。我们现将作者和译者之间的对话翻译整理如下,与广大读者共享。
刘奋荣问:据我所知,当您开始步入学术圈的时候,您是一个更倾向于数学技术的逻辑学家。从《逻辑之门》第一卷您关于模态逻辑的工作中可以看出这一点。您是如何对自然语言这个有点“软性”的领域开始感兴趣?我们都希望能通过跟您的这次对话更好地了解这个领域的一些主要问题。
范·本特姆答:你说得很对,我确实经历了一个转变!做学生的时候我受的教育告诉我自然语言不系统,所以需要形式语言来纠正它,甚至要替代它,以便我们能够做逻辑的推理。这就是著名的误导形式论题(misleading form thesis),由罗素和卡尔纳普提出。它的严肃性让我感到惊悸。但是,我逐渐认识到,逻辑和语言学有着共同的悠久历史:亚里士多德为逻辑和语言学都做了奠基性的工作。在1960年代语言学经历了现代数学的转型。当时我刚开始学物理,我选修了乔姆斯基的新理论。我们学到了自然语言中很多惊人而漂亮的模式,这表明自然语言并非是不系统的。1970年代,在蒙塔古关于自然语言逻辑语义的影响下,阿姆斯特丹成为逻辑和语言学交汇的中心,直到今天,“逻辑、语言和计算研究所(ILLC)”仍然是这个领域世界著名的研究中心。当然,这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总有一群“人”在这个“大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时,哲学系不少优秀的学生都对自然语言感兴趣,例如,胡能迪克(Jeroen Groenendijk)和斯托克霍夫(Martin Stokhof),还有荷兰语的语言学家日瓦茨(Frans Zwarts),他是我高中时候的朋友,我们一起研究广义量词和其他关于逻辑和语言的问题。这里,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值得一讲——感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格罗宁根大学的最近的一篇硕士论文(Leonoor van der Beek, “Van Beth tot Van Benthem: de opkomst van de Nederlandse Semantiek(从贝特到范·本特姆:荷兰语义学的兴起)”,2001,Electronic Journal Neder-L,http://www.neder-l.nl/,pp.1-60)。
刘新文问:《逻辑之门》第二卷是关于逻辑和自然语言之间联系的一组论文。在中国,我们把这个领域的研究叫做“语言逻辑”。但是,大家不是很清楚什么是语言逻辑,因为没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您能给一个定义吗?这个领域所使用的数学方法有哪些?如果有人想从研究逻辑或语言转向对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他要首先掌握什么样的工具?
范·本特姆答:我认为“语言逻辑”是利用逻辑的观念和技巧研究自然语言的静态和动态结构。但是,这个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逻辑和语言这两个领域的交汇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所以,这不是单纯运用逻辑去分析固定的语言问题,而更是一个不断发现新问题的过程。例如,我们在后面将会讨论的“广义量词理论”就是这两个领域共同的孩子,既不单纯属于逻辑,也不单纯属于语言学。而且,自然语言的很多洞见也为研究逻辑系统提供了新的视角。例如,1980年代巴威思(Jon Barwise)和佩利(J. Perry)提出了“情境语义学(situation semantics)”,坎普(H. Kamp)提出了“话语表示理论(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这些理论最初都来自于自然语言的语义。自然语言研究领域的形式化方法多种多样,有模型论、证明论、递归论和哲学逻辑,还有概率论和计算机科学。我无法给出一个普遍接受的工具表,不过形式的方法无疑是需要的。此外,其他的方法也同样重要。在“语言逻辑”中,形式的洞见要和关于自然语言(最好是多种自然语言)的经验事实的知识和理解相结合。有些人认为这很容易做到,只需要记忆——但是如果你跟一个语言学家交谈,你就会意识到,我们对自然语言的理解能够达到怎样的深度。
于宇问:您自己是从1970年代进入语言逻辑这个领域的,当时,这一领域刚起步,而如今已经发展了几十年。面对这样庞大的研究领域,一个初学者怎样能够迅速进入?有没有什么好书或杂志推荐?
范·本特姆答:许多参加了语言逻辑研究第一阶段的学者都曾写过教科书,你可以参考。Gamut(五个荷兰语言学家、逻辑学家的笔名)写了上下两册被广泛使用的书《逻辑、语言和意义》(Logic,Language,and Meaning,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91)。我刚刚从会议上得知,这本书正在被翻译成汉语。另一本有用的教科书是帕蒂(B. Partee)、特穆棱(A. ter Meulen)和沃尔(R. Wall)等人写的《语言学中的数学方法》(Mathematical Methods in Linguistics)(顺便说一句,特穆棱也是1970年代这一黄金年代的另一个学生)。但是,也有一些书是关于这个领域现在的研究状况:例如,我和特穆棱主编的《逻辑和语言手册》(Handbook of Logic and Language,Elsevier,Amsterdam,and MIT Press,Cambridge Mass,1997),拉频(S. Lappin)主编的《当代语义理论指南》(Handbook of Contemporary Semantic Theory,Wiley-Blackwell,1997,中文版,外研社出版,2001)。同时,也有很多杂志可作为一个捷径来了解当下发生的事情,包括《语言学和哲学》(Linguistics and Philosophy)、《逻辑、语言和信息》(The Journal of Logic,Language and Information)、《语义杂志》(The Journal of Semantics)和《语言和计算》(Language and Computation)。
马明辉问:说到运用逻辑到语言中去,有一个问题:形式语言和自然语言的区别到底是什么?逻辑是否真的可以解释自然语言完整的意义?
范·本特姆答:我并不这样认为。在逻辑课程中,典型的“翻译练习”要求学生写出对应于自然语言句子的公式,这种做法常常被误解。这些公式大多数并不能给出自然语言的一个完全的等价式。它们只是刻画给定句子的一些基本特征,这与句子包含的信息以及可以从中得到的推论有关。因此,形式公式只是考虑了自然语言句子的许多功能中的一小部分。句子还有其他的功能,譬如交流情感、把对话引向一个预设的方向,等等,这通常不能为公式所刻画。巴威思和艾确门蒂(J. Etchemendy)曾经说:一个逻辑公式是自然语言句子某些方面的“形式模型”,但是我们不能期待模型跟它实际刻画的现实一模一样。同样,我的同事费尔曼(Frank Veltman)也曾经谈到过逻辑语义的“卡通功能”:卡通画就是要简化或夸张——正是这种做法使得一个人的基本特征被刻画得更加明显。现代逻辑之父弗雷格有一个著名的比喻,他把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关系描述为人眼和显微镜的关系。显微镜的仪器比前者更精确,但是却没有前者那么万能和应用广泛。因此,你可以看出,认为形式语言完全可以刻画自然语言的“帝国主义”的观点并非真正的逻辑学家的看法!这里,我想多说两句。我们很少见到完全形式化的语言,苛求这一点会导致我称之为逻辑理论有害的“系统监禁(system imprisonment)”。相反,我们需要努力理解的是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许多无害的混合。一个重要的实例是数学语言本身,它包含自然语言和一些额外需要的符号——说了这么多,我还想说,尽管有上面提到的种种限制条件,形式语言仍然很重要。到目前为止,它们仍然是我们理解自然语言最好的模型。
傅庆芳问:根据我的理解,逻辑和计算语言学都试图解决自然语言的语义问题。逻辑在自然语言计算中的角色是什么?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想要把逻辑推理扩展到处理自然语言的推理,最流行(也许是唯一的)出路是改变推演关系,这意味着改变传统逻辑的后承关系。问题是这个改变最终的极限是什么?
范·本特姆答:我不认为逻辑和计算语言学有相同的目标,但是,你说得没错,它们之间有很多联系。计算语言学常常被看做是逻辑的“强有力的手臂”,帮助解决语言结构和语言使用中的问题。而同样的问题也被逻辑学家所研究。因此,逻辑技巧可以承担重要的角色,正如我们从《逻辑之门》第二卷中那些关于范畴语法的论文中看到的那样,计算技巧反映了逻辑证明论的重要洞见。特别是,关于逻辑和计算语言学的相互作用可以在“计算语言学”中观察到,我想,高东平一定会问到这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计算语言学也借用来自其他领域的许多工具,例如,概率论和计算机科学——许多现有的成果都可看做是能够传递下去的“工程性”的工作。这一区别也可以从国际计算语言学的会议和相关的杂志上略见一斑——事实上,在“逻辑、语言和信息”杂志发行之后,大家觉得有必要再做一个新杂志,这就是《逻辑和计算》杂志诞生的原因。
你也建议,如果我们想把逻辑用于自然语言推理,也许我们应当使用非经典的逻辑推演关系而不是经典的推演关系。我同意你的说法,不过有几点需要说明。首先,经典的后承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它仍然在语言的很多重要推理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例如,“单调性推理”对应经典的三段论和其他带量词的推理形式。但是,推理的其他形式确实出现在语言使用中,譬如,非单调缺省逻辑。事实上,《逻辑和语言手册》有一章专门研究何时何地这样的非经典推理形式在自然语言中起作用。实际上,这只是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者们(如麦卡锡)提出的关于“常识推理”逻辑研究的一部分,而对常识推理的研究是发生在1980年代的一次运动,影响广泛。这个领域出现的想法和系统进入了1990年代关于自然语言的研究,譬如“限制推理(circumscription)”和“溯因(abduction)”推理。那么,这对逻辑本身而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逻辑研究议程得到了扩展,大家开始研究更多的推理形式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这种“多元化”实际上是很多逻辑学家(包括我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对那些受弗雷格和罗素“单一”逻辑观念所写的现代逻辑教科书影响的学生,这也许听起来有些奇怪。但是实际上这并不是什么牵强附会:19世纪早期伟大的捷克-意大利哲学家和数学家鲍尔察诺(Bernard Bolzano)就把逻辑定义成为不同目的服务的多种不同的推理方式。
夏素敏问:到这里,我们已经讨论了不少关于逻辑和语言的一般问题,现在我想问一个更具体的问题。我对一阶逻辑无变元的片段十分感兴趣,例如笛式逻辑(fluted logic)或谓词函子逻辑(predicate functor logic)。您如何看待它们跟自然逻辑的相关性?
范·本特姆答:确实,一个形式语言常常有一些有趣的片段,即通过对语法进行自然的限制得到的子语言。譬如我们的丛书《逻辑之门》第一卷中关于一阶逻辑的可判定的片段(如“安保片段”)。问题是,这些片段跟自然语言相关吗?这取决于逻辑语言中经典的“切蛋糕”的方式是否对应自然语言分割的自然方式。在这个框架下,你提到的“无变元逻辑”很长时间以来都是一个极佳的选择。逻辑语言能够提供明确的量词加变元约束的机制,而这一点正是自然语言所缺乏的,因此没有自由变元的形式语言(由蒯因和其他人倡导的)也许与自然推理更接近。我有个学生散切斯-瓦伦西亚(Victor Sanchez-Valencia)在他1991年的博士论文中对此做过深入研究。而且,我现在正参与这个方向中本沙罗姆(Dorit Ben-Shalom)的博士论文。对这个方面的研究,大家还没有形成共识。没有变元的形式语言刚开始看很有吸引力,但是对于推理很简单,我们常常不得不使用复杂的语法。从好的方面看,它们在计算机科学中很有用,而且有人认为它们遵从人类的认知。在这个联系中,你用“自然逻辑”来表述你的问题,就是在自然语言中直接进行实际的推理,不做中间阶段的逻辑形式化工作。我们的《逻辑之门》第二卷有一章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正如前面我跟马明辉说的,自然逻辑也许包括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混合。在这种混合的推理系统中,没有变元的片段也许会扮演重要的角色。跟自然逻辑十分相关的其他小形式片段是现在的“描述逻辑(description logics)”。关于形式逻辑语言和自然语言的语法微细结构的比较,还有很多问题有待我们研究。
马明辉问:我翻译了您的“语义自动机”的论文。这篇论文利用自动机理论中的一些概念把广义量词同程序联系起来。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广义量词出现在很多领域,譬如自然语言、模型论、算术、逻辑程序等等。您能否描述一下逻辑学家们如何处理广义量词?广义量词理论的要点是什么,它如何发展到现在?
范·本特姆答:像“所有的(all)”、“没有(no)”、“有些(some)”、“五个(five)”或“大多数(most)”等量词表达式在我们关于世界的描述和推理中扮演着一个核心的角色。许多语言都有一个基本的句子模式NP(名词短语)+VP(动词短语),量词可以修饰两者,例如“每个人都有双亲”。因此,研究自然语言中的量词有很长的历史了,试图把关于量词的逻辑语法和语言的语法统一起来。
关于逻辑和语言学之间交互发展的现状,你可以在皮特斯(S. Peters)和维斯特斯塔尔(D. Westerstahl)写的书《语言和逻辑中的量词》(Quantifiers in Language and Logic,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中看到。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在具体的量词背后的更为一般性的问题,你可以在这本书的很多论文中看到。跟逻辑中说什么是原则上可定义的类似,自然语言的表达力如何?有没有“语义的一般概念”表达适合所有人类语言指令系统的一般规律?与此相联系,量词表达式如何在我们的自然人类推理(我对夏素敏“自然逻辑”的问题的回答)中起作用?例如,我们已经知道很多受量词触发的“单调推理”,但是,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关于你说的“语义自动机”,它们涉及计算机科学领域,广义量词在关于各式各样的复杂性的类和基于数据库问题的研究中非常有用。我对此类问题的最初兴趣更多的是在观念上的。量词的意义表明它们与动态的计数过程相关,而不仅仅只是一个静态的“计算对象”。而这一区别与历史上弗雷格对指称(reference)和意义(sense)的区分有着有趣的相似之处。后面的这个观点跟自然语言中所谓的“程序语义”的想法相契合。事实上,以后面的动态风格,我提出了一个自动机模型,表明我们怎样能够根据作为语义程序的计算复杂性对量词进行划分,来明确从简单的一阶量词到更复杂的高阶量词的不同“跳跃”。这个模型在认知的神经系统科学中被采用,美国费城的研究者们在做实验,检验我的模型所预测的困难极限能否确实在人类的大脑反应中出现。因此,我们再一次看到逻辑和语言的一些问题如何进入计算机科学和认知科学。像自然逻辑一样,广义量词理论同时跟很多领域都相关。这里提到的许多问题都会在我的一个学生西马尼克(Jakub Szymanik)的博士论文中有所体现。他根据计算复杂性对量词表达式进行了系统的区分,做心理学的实验,并在人类的实际行为中验证这些发现。
张立英问:您能不能谈一谈“空间逻辑”的进展情况?虽然这有点跑题,但是它很有意思,而且据我所知,有些中国学生对这一主题很感兴趣。
范·本特姆答:显然,我们用时间和空间作为坐标来确定这个世界中的万物。尽管在语言学领域中关于时间表达式的研究已经有很多了,相比较而言,即使是逻辑学家对涉及空间的自然语言关注得却很少。现在,时间逻辑已经十分繁荣,但却仍没有相应规模的空间逻辑。在下面的领域中空间的概念十分重要:数学(几何学、拓扑学或线性代数)、计算机科学(机器人技术、图像处理)、认知科学(视觉)以及哲学存在论(亚里士多德早就已详细地阐述了空间、“场所”,以及其他相关概念),这就使得空间逻辑的缺席有几分意外。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最近,我和阿叶劳(Marco Aiello)以及普拉特-哈特曼(Ian Pratt-Hartmann)编了一本《空间逻辑手册》(Handbook of Spatial Logics,Springer,2007)。我们在手册中收集了现已知道的有关空间模式的逻辑。但其与自然语言(“在内”,“在前”,“在后”、“面对”)或哲学中的外延以及系统指令之间的联系,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当然,对于很多我们用“几何学”来理解的其他概念,如信息和知识,空间已经成为一种比喻。在某种程度上说,很多逻辑的语义是更代数句法化的几何空间的解释。我认为沿着这一方向做更系统的研究一定会有很多收获。
刘奋荣问:我在阿姆斯特丹学习的这几年里,您和您周围的同事的研究方向是关于理性主体行为的“逻辑动态学”——我自己的论文就属于这一领域。现在看到关于自然语言的这些主题之后,我想知道您当下的“动态生活”和您以前研究自然语言之间的联系,您是否曾经在某个阶段改变了您的个性?
范·本特姆答:是,但又不是。经过1980年代对自然语言量词和范畴语法的研究之后(这些成果记录在我的两本书《逻辑语义学论文集》(Essays in Logical Semantics)和《行动中的逻辑》(Language in Action)中),我在1990年代确实改变了兴趣。我重新回到了模态逻辑,只是研究的重点已经转向计算、信息和博弈;当然,工作的连续性还是很清楚的。在文献中,短语“自然语言”的使用是充满歧义的,既可以看做是句法和语义的静态结构,也可以表示组成语言使用的动态过程,如解释、阅读、写作,甚至交流或话语(discourse)中的多主体行为。我目前在逻辑动态学的许多工作的灵感仍来源于关于自然语言的这一广阔视角,这一视角也驱动着我们的认知行为。本书中“自然语言中的博弈”一文阐述了自1980年代以来这一动态方向是如何出现的。我在ILLC的同事胡能迪克、斯托克霍夫和费尔曼的“动态语义学”是一个影响深远的例子,他们把一个表达式静态的真值条件意义换成了它的“信息转换的潜力”。这就把自然语言从一种静态的描述媒介变成为一种促使人们认知状态改变的祈使式的编程语言——类似的思想也促成了坎普和海姆(Heim)的“话语表示理论”。大约2000年左右,这些观点逐渐发展成把意义看做说话者和听话者或者作者与读者之间博弈的均衡。这些研究与我目前的主要研究兴趣,如知识更新、信念修正、博弈式的互动以及你的论文所研究的偏好改变等,是不同的。当然,这两个方向上的想法之间尚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它们仍在互相影响,互相借鉴对方的成果。如上所述,逻辑动态学和动态语义学的这两股潮流在今天仍然是独自发展,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融合它们。
刘新文问:我的问题或许与刘奋荣的问题的背景相关。您在为《逻辑哲学手册》所写的章节“哲学与逻辑”中,提到了哲学研究和逻辑研究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获益。在逻辑和自然语言之间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事情?自然语言获益于逻辑方面您已经给我们列举了很多的例子,但是从另一个方向来说,自然语言逻辑对于一般的逻辑理论到底有没有贡献?如果有的话,那么有哪些?
范·本特姆答:新文,我首先回顾一下你前面提到的问题。自然语言语义学中的洞见为已有的逻辑系统提供新的研究角度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了。我提到了巴威斯和佩里的“情境语义学”以及坎普的“话语表现理论”。我应该还要提到,受聚合表达式(collective expressions)的语义启发,布洛斯(Boolos)做的关于二阶逻辑的创造性工作——或者更近一点,我还可以提到,由胡能迪克、斯托克霍夫和费尔曼提出的“动态语义学”。后者为一阶逻辑的研究提供了崭新的思路,我已经在你说的手册那一章中对这一点做了充分的阐述。当然,在学生们平常所使用的标准教科书中确实找不到关于这一影响的论述。在我看来,自然语言提醒我们,要看到作为认知现象的人类推理的更广泛的特征。而且,我也确实看到,逻辑学家越来越注意到了认知科学给我们提出了新的、带有根本性的挑战,譬如,什么是一个“逻辑系统”?只有一个简单的形式语言,一个推导概念的逻辑系统的观点将不得不被下面的观念所替换:不同模块构成的更为复杂的体系,使用不同的推理形式,包含语言和图像的不同的信息承载者。这才可能更接近人类大脑——我更愿意认为——人类心灵实际上是如何活动的。逻辑系统的这一复杂的看法好像相当混乱,但它确实为我们进行研究提供了一个相当丰富的议程:因此将会有更多新鲜事物让你们这辈年轻人去探索!
张立英问:在您的文章“作为会话的计算”中,您谈到“计算在欧洲”时写道:“当我在法国旅行的最后一天、写下这几行字的时候,在所有那些巴黎的阳台酒吧上发生的事情(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就是一个巨大的并行计算机。”我发现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比喻,您是否可以就这一观点再多谈一些?另外,“欧洲的计算”又有哪些特别之处呢?
范·本特姆答:立英,在前面问题的回答中你已经了解到,在我的有关语言的观点中计算是怎样成为我一直关注的主题。特别是,在奋荣的问题中,我们讨论过“逻辑动态”如何把不同的语言的用法处理成计算的进程。我们这个翻译系列的第一卷讨论了动态更新逻辑:这些逻辑都是有关由公开宣告或观察所带来的信息状态改变的。而会话则是这类信息变化以合适的顺序进行的一种更长期的过程。这样,当你去讨论像辩论这样的真正的多主体进程时(在这些进程中,有意图的策略互动——即我们对其他主体所说所做如何做出反应——是至关重要的),它仍旧可以被看做是广义的互动计算。在你翻译的文章中,我通过两种途径讨论了这一相似性。我表明了会话的进程是怎样可以被看做是一个计算的进程的,反过来,我同时表明了计算的分布式系统的主体之间的现代形式怎样可以被看做像我们人类所做那种信息交换。我还展示了一个领域中的一些思想怎样“翻译”到另一领域,这暗示着一些新的可供研究的问题。例如,把有关计算复杂性的已知结果翻译到设计成功的会话的复杂性这一新的结果上。
最后,你问的有关“计算在欧洲”的问题,这其实只是一句玩笑话,要解释它可能比较无趣。发表我这篇论文的组织称自己为“计算在欧洲”。我发现这个名字很奇怪,尽管它或许意味着,和一般来讲处于统治地位的美国研究相比,欧洲的研究工作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但我从字面意义理解这一名称,就好像它意味着某些欧洲独有的特殊的计算形式。既然已经知道计算和会话是如此的接近,那这个问题对我来说等同于是否有欧洲独有的某种形式的会话。嗯,欧洲大陆的文化价值观看重文雅、诙谐、彬彬有礼的会话艺术,这是我所要说的。但是,现在我开始考虑:哪种文化不看重会话的艺术呢?我可以肯定,中国和我们是一样重视的,我收回我的玩笑!
于宇问:您参与主编的《逻辑和语言手册》出版于1997年,现在都已经有10多年了。从那时到现在,在这一领域中都有哪些新的发展?近年来是否出现了很多新的重要的方法?
范·本特姆答:问得好,当然这个问题应该要手册的两个主编(特穆棱和我)来回答!我们已经重新评价了各个章节,发现有些领域或多或少还保持了原来的样子,而有些领域却发展神速。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领域和新的研究趋势。至于后者,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了一些新方向。这个领域的研究与计算机科学的联系越来越强。与这一趋势一致,语言使用的动态学成为了一个广阔的主题,一直到最新的关于自然语言的博弈论观点。很多以前认为是语用学的内容现在已经成了严肃的形式理论所研究的对象。另外一个重要的新发展是语言的无基础规则(non-rule-based)的优选理论的兴起,这一理论以语言使用者的偏好为基础,其中的偏好由语言学的和交际的“约束”条件按照某种重要性导出。其次,学习以及自然语言的可习得性主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学习理论、计算机科学和逻辑之间的联系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当然,我还要提到影响越来越大的概率论方法,大量的实际语言使用文本和记录素材可以用这些方法来处理。这代表了研究态度上的一个重要转变。逻辑和语言中的很多工作在过去往往是一种太师椅的哲学(armchair philosophy),由撰写论文的研究者的“直觉”所驱动。今天,对语言实际使用的大量记录以及发现其中的概率模式,似乎跟我们的逻辑理论能提供的解释一样合理,而且有时可能更为合理。与近来的趋势相联系是认知科学不断增强的影响,它影响了逻辑语义学中对很多主题的研究,这一点可以在我前面的回答中看到。不过,即使是认知的复杂模型,它们总是部分是逻辑的,部分是概率的,因为语言使用(或推理)其实包括了两个基本的认知技巧的相互作用:应用规则的本领以及生活中解析句子、解决问题所积累的大量经验的记忆本领。所以,你或许可以说这一领域在快速地发展、壮大,这是好事情。我们正在为《逻辑和语言手册》准备一个大幅度的修订版本,2009年春天就会在网上看到消息。你应该能理解我们这么做的原因。
高东平问:大家问的问题都很好,你也做了极妙的回答,但是,这些几乎都是理论方面的。现在我想转到应用方面。逻辑系统通常都是追求简单和优美,但是自然语言则是非常复杂的。例如,在逻辑类型论中只有两个类型,e代表个体,t代表真值。但是这对实际应用来说,非常不方便。例如,在我们自己开发的汉语分词系统中,增加了很多辅助类型,并且根据汉语的实际情况,类型e也可分为几种子类。我想问一下,您认为在理论和应用之间如何达到平衡?
范·本特姆答:我承认我是一个理论家——但是幸运的是,没有谁比我两个儿子对我的批评更糟糕了,他们一个是经济学家,一个是化学家,他们常常想知道在这个星球上,逻辑学家到底有什么用(我猜,他们仅仅是不得不承认我们创造了有用的人,像(他们这样的)经济学家和化学家)。首先,我同意自然语言实际上是少量精美的纯逻辑思想加上为适应真实情况而设计的大量具体的工程性因素。但是,坦白讲,我不知道这是否很坏,或者很正常。让我们想想那些把科学应用到真实情况的大规模实验,它们通常都是有一个灵巧的理论核心思想,同时被大量不同的工具包围着。每个实验都有它自己的科学理论,正如斯坦福的科学哲学家哈肯(Ian Hacking)提出的那样,在一些著名的物理实验中,即使是关于不同成分之间联系的理论都是难以理解的。什么是理论与实际应用之间真正的平衡?所有纯理论研究背后的希望是我们所选择研究的真实部分允许数据的简化。如果我们的理论具有像这个领域中的事实本身那样的复杂性,那么我们什么都没得到。的确,我希望逻辑的思想能给我们降低表达的复杂性方面提供大量的洞见。这是一个相当哲学的问题。从逻辑系统到真实现象模型之间的距离,我们能多说点什么?这是逻辑学中被忽视的一个问题。以你们开发的极快的类型系统作为例子,“子类型”远超出了理论上最小化的需要,但是在计算机领域,它被证明是一个很有力的方法,并且我认为对于理解纯数学,它也是至关重要的。培养应用人才的理论思想,他们可以多才多艺,并能够实现抽象的智力跳跃。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司愿意雇用搞理论的人才,甚至是那些很狂热的理论家,不是因为他们的理论能立刻解决什么问题,而是因为他们可以使整个工作氛围具有活力!
高东平问:但是您认为理论扮演了您所说的刺激灵感的小角色吗?据您所指,什么样的自然语言计算软件系统是确实增加了逻辑语义的成份?
范·本特姆答:这方面我不是专家,但是有一些已经从我的研究领域转到应用方向的逻辑学家的研究看起来和你所关心的问题相关。最近出版的两本书也许会对你有用。一个是白磊本(P. Blackburn)和波斯(J. Bos)合著的《自然语言的表达和推理》(Representation and Inference for Natural Language,CSLI Publications,Stanford University),那里有很多关于计算语义学的信息。另外一本是范埃克(J. van Eijck)和安格(Ch. Unger)合著的《带函数程序的计算语义学》(Computational Semantics with Functional Programming),2009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这些书都包括了应用程序的技巧,旨在训练有逻辑、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背景的研究者。计算语义学能处理什么样的任务?例如,在计算机科学中已经十分成功的模型检测方面的工作,这似乎和自然语言应用十分相关。还有一个非常活跃的组织是德莱克(Maarten de Rijke)所在的阿姆斯特丹大学的“智能系统实验室”(http://www.science.uva.nl/research/isla/),在那里可以看到上述研究的趋势。我也偶尔会访问加州海湾地区的研究中心,例如,帕罗奥多研究中心(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 PARC),其中逻辑的思想是他们的信息检索系统的一部分,来自真实文本的问答和表层逻辑推理的语言学搜索相结合。
琚凤魁问:现在让我们回到关于逻辑和语言交界的一些基本问题上来。人们普遍认为,在我们的自然语言中,句子的内部逻辑结构与其外部语法形式存在着差别。那么讨论这种差别的合理性何在?为什么这种差别很重要呢?而且我想说,逻辑学家们是否可以寻求某种方法将不同的语言“统一”起来呢?例如,在计算机科学中,描述逻辑似乎就为语义网或者知识表示结构提供了一个共同的“中间层面”。我们能否为各种不同的自然语言找到一种类似的共同层面?
范·本特姆答:凤魁,准确而言,你提出的这些问题已有几千年历史了,即便你用现代的计算机术语来阐述它们。你在这儿提出这个问题,非常好。这种语言的表面形式和其深层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分可能决定了所有语言或人类思想的基础,关于做出这种区分的漫长历史在前面提到的Gamut一书中有一章专门提及。从古希腊到中世纪,人们就一直在讨论这个区分,并且后来在乔姆斯基的语言学的著作中又被重新提及。他的研究表明,人类拥有一个“普遍语法”,但是具体语言由于对各个“参数”的不同的选择,导致了我们所看到的表面的差异。不过我认为这个问题到现在都尚未解决,所以你今天的提问依然很重要。当然,我现在并没有一个系统的观点,仅仅有一些零碎的看法。表面形式和逻辑形式之间的这种区分,在一般的方法论上有一定意义:科学理论总是用更高的抽象概念来表示经验现象。而且它的效用表明,每一个成功的逻辑系统都使我们感觉到,它的逻辑形式加深了我们对于自然语言中某些实际推理的理解。尽管如此,除了有一个宏大的名字,对“普遍逻辑”而言,我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来表明最好的逻辑形式是什么。事实上,在这卷书中,我的论文《意义、解释和推理》就提出了这种疑虑。这就是对不同的认知活动如交流、推理等活动,可能有不同的基于任务(task-dependent)的逻辑形式。这可以与王轶很有意思的类比联系起来——逻辑在计算机科学中的统一作用。但这也仍然是基于任务的。例如,描述逻辑善于刻画知识表示,但是却不利于完成计算的任务。假设没有这种遍及所有的逻辑体系,讨论和思考人类文化中的“同一个逻辑”将会变得模糊和不确定,当然这也可能是这些问题这么令人感兴趣的准确原因吧!
王轶问:一般而言,我的抱怨是我们一直在使用一种西方的表达方式并且(可能是)思维方式。但我所关心的是语言背后文化的差异性。比如,当我本学期在奥克兰担任《中国古典哲学》这门课程助教的时候,我发觉我自己认为很有趣的内容,而英语国家的学生却不这样认为,反之亦然。他们比较喜欢像墨子这样的哲学家,觉得墨家与他们自己的思维方式类似。而我却很欣赏道家的庄子,他认为像语言、论辩以及逻辑都乃无用之学。那么这种差异的根源是什么?语言,逻辑还是文化?
范·本特姆答:这也是一些很重要的问题,而且长久以来一直在争论。当我是学生时,我读过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的经典之作《语言、思维和现实》(Language,Thought and Reality,Wiley,1956)。在基于众多不同语言的田野外工作的基础上,他得出了“语言决定思维”这一沃尔夫论题。于是,对他而言,持不同语言的人的思维全然不同,并且在我们的现实世界中一直充满悲剧性的误解(他有一些很精彩的例子)。我在讲授逻辑学导论这门课程时经常和我的学生们一起讨论沃尔夫论题,而且每当这个论题在班上提出来时,就引来激烈的争论。同样,很多这样的问题并不是定义明确的,我只指出其中几点。人类的语言究竟如何不同?对此许多人有非常充分的观点,但是却只是片面地基于经验事实。并且我认为可以公平地说,人们经常发现:语言并非如你所想的那么不同。当然,它们却有大量的表面差异。在句法的顺序上,或者是在语词的选择上不同,但是它们的思维模式却往往是类似的。例如,纵然我觉得汉语太难学,对我来说,读汉语句子大部分是做一次“识字的宴会”而不是一次“怪诞科幻小说的旅行”。更具体地说,就像语言学家普鲁姆(Geoff Pullum)曾推翻过的著名的“城市神话”一样:爱斯基摩语中关于雪的单词有60个,而英语却仅仅只有一两个。所以与英语语言者相比,爱斯基摩人对于“雪的体验”更加深刻异常。如果你真正地研究过爱斯基摩语本身,你会发现他们关于雪的词汇量与英语大约是一样的。事实上,英语关于雪的词汇甚至可能会更丰富一些。特别当英语作为一个能吸收各种语言影响,具有强大的“同化性”语言时,这样说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如果说人类的思维完全不同,那将是非常令我惊讶的。因为从我们都走出非洲那时算起,我们的生物进化时间毕竟是很短暂的。但是,我对各种经验发现仍然持开放的态度。比如:有人曾说,用类似于中文那样的汉字语言进行工作的人的思维进程和推理与用字母语言工作的人有着彻底差异。这也许是对的。让我们多做实验,咨询脑科学家们吧。
现在再看文化。当你找寻文化的异同时,存在着不同的层面。以社会风俗习惯为例,中西之间的礼仪形式看起来非常不同。但是有时候,你会突然发现在根本上具有不变性:风俗在其他文化具有同样的意义,都是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社会等级制度,每种文化都需要表达尊重。一个西方人要在亚洲讲话只需对礼仪准则进行一下微调。实现礼仪的表面形式可能不同。再者,认识到文化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西方文化”就是一个极端不确定的术语。西方文化其实就是中东、希腊、罗马、欧洲和美洲等共同影响的历史混合,而且它也一直在吸收新的思想观念。存在先于本质论者总是将文化固定为某个永恒不变的定义,再与它们比较,在我看来是无意义的。我在印度的同事也提出过同样的问题,他们向我指出印度文化一直以来是如此之不同,从铁钉床上的神秘到数学模式下的理性无神论。从这个方面,我时常惊奇于中国的同事们(就像你)告诉我,存在着占主流的“真正的中国文化”。然而其他文化,比如墨家逻辑学家所代表的文化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西方的“第五纵队(fifth column)”,已经(幸运地?)消亡。很明显,这些人作为中国人,事实上他们拥有这些思想再一次展示了一种人类思维的统一性:好思想贯穿于各种文化。反之亦然,你所说的关于庄子的态度在西方的传统中也能够找到。我仅仅举一个著名的反逻辑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的例子,他在捍卫基督教信条在人生中的意义时说:“因为荒谬,所以我相信。”最后,我想重复一个也在形式和自然语言中讨论的要点:融合。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是,人类的语言可以融合,或者至少可以容纳其他语言的大部分。这些事实恰恰表明边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甚至误会都是富有成效的。莱布尼茨曾经基于很少的知识就认为,中国的汉字符号最接近于完美普遍的思想语言。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他对于理想逻辑语言、普遍可计算性等问题的研究。这就是令我十分惊异的文化交叉现象。我相信随着我们的交往更加密切,将会有更多更富创造力的令人惊讶的发现。
王轶问:可能超出了语言,人类体验还有另外一种本质特征,那就是“知觉(feeling)”。它是一致的吗?它是否有着某种逻辑呢?文化充当了它的基础吗?自然语言好像与它并没有什么联系,但是我们又能够通过别的媒介来建立这种联系。
范·本特姆答:“情感重要吗?”是的,不仅在中国,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是。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正是因为有了它才多姿多彩,仅仅只需读读西方文学就知道此言不虚。生物学家告诉我们情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大脑是由情感与理性的子系统组成,它们经常同时被激发。事实上,你的例子精确地表达了生物学家们经常援引的观点:情感系统对我们生存是很重要的,因为它能够处理“危险”信号。那么,情感与语言是不相交的吗?不,因为除传达信息或其他东西外,大多数语言能传递情感。想想,当你做完一个演讲后,你能够很鲜明地区分友好的提问与无礼的提问。那么,情感与逻辑是不相交的吗?大多数西方听众在我演讲结束后都会问这个问题。我认为其中有两点缠结在了一起:已知你患有一种可怕的疾病开启了情感,而相反,你又拥有开启理性思维从而比你的同事更聪明的情感。顺便地说,情感在目前的理性主体的研究中正在成为一个大的研究课题,例如在决策理论,博弈论以及人工智能等学科的研究中。有趣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情感,人们甚至追溯到最早系统地研究人类情感的作者那里去了。而那个作者却是逻辑学家亚里士多德。
郭美云问:谈到文化,我们中国人素有务实和直率的名声。对于这次会谈,我有最后两个关于这两点的问题。首先,考虑教育的实用问题,现在中国许多的大学为学校所有的本科生开设逻辑选修课。中国的一些逻辑学者认为应该开设那些包括亚里士多德三段论和命题演算等在内的传统逻辑。而有些学者却坚持用批判性思维来教学。您作为一个富有激情的逻辑教育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范·本特姆答:或许有一点会让你感觉好一些,这些讨论遍布世界各地。我曾参与过一些关于教授基础逻辑学的项目,的确,我也有一些观点。首先,尽管我关于逻辑学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视域十分宽阔,但我仍坚持要教授一些重要的形式系统和技能,而不只是愉悦心灵的一些美好故事,因为这些并不能留下持久的痕迹。但是对你所说的基本课程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我的态度是开放的。我不喜欢目前逻辑教科书中主题的传统设置,并且我现在正在参与制作一个开放的导论课题“逻辑入门(Gateway to Logic)”——专为荷兰的开放大学设计的新的教学计划,与这次会谈所讨论的主题非常一致。这是和范迪特玛施(Hans van Ditmarsch)、范埃克以及雅思普斯(Jan Jaspars)一起编写的。我现在正在撰写关于命题逻辑、认知逻辑和信息、计算逻辑、量词、数据与编程以及更新和博弈的动态逻辑。这个课程将是互动和计算机多重支持的。我对一般听众发表公共演讲的经验表明,我确实讲了很多,与通常对形式证明和真值定义的训练相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他们来说是比较有用的。但是我也并不反对加入一些“批判性思维”。我现在也参加了在我们的城市有一个联合大学间的共同教育项目——“阿姆斯特丹的大学独立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Amsterdam)”,在那里我将讲授一门面向所有学生必修的逻辑导论课程。这将会包括我刚刚所提到的一些主题,同样包括一些论证理论和非形式逻辑,因为我认为逻辑学家们也应该关心这些主题。的确,我甚至还会加入一些来自推理心理学的实验材料。这对学习形式逻辑是有好处的,还包括一些关于进行正确形式推理中如何消除经验障碍的材料。现在,你问了这个问题,我认为中国人和欧洲人的努力可以在这里相互配合。
郭美云问:最后一个问题是私人的。我们都知道,您是一个非常活跃的逻辑学家,而且一直致力于推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交流。这些年来,您也致力于交流和多主体互动逻辑的基础研究。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范·本特姆答:我还担心你会问我更加私人的问题呢,这下我放心了!无论如何,说我是一个具有和谐人格的人都是恰当的,我所做的恰恰反映我所想的,反之亦然。但是,我却并没有感觉到这些事情之间有什么深刻的联系。与生俱来的激情促使我致力于教学和交流。
说实话,我担心你的问题是,为什么对中国感兴趣?金钱的原因?还是想要更大的影响力?中国的美食?还是中国人?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里提到的因素都有一点点,而且,这种行走在文化间的生活一直吸引着我。我在斯坦福和阿姆斯特丹这两个不同世界的工作可以作为见证。但是在中国特别吸引我的是,我们正处在一个历史性的时刻,20年以前都无法想象的一个历史时刻,更不用说更早的时候。
(原载:《哲学动态》2010年第3期)
谢选骏指出:小邦荷兰,资源匮乏,仰仗创意,殖民大国,曾在日本,种下兰学,数百年后,明治维新,今图中共,也可从良,传播逻辑,扩大因明,但却不懂,人生荒谬,人人得死,逻辑鸟用,“因为荒谬,故我相信”——“因为荒谬,故我相信”,这其实是在反讽人的智慧。因为在我的理解之下,逻辑、语言,无助于认知人生真谛、宇宙奥秘。
【18、逻辑学、语言学和哲学的三角关系,主题都是自恋】
《逻辑学、语言学和哲学的三角恋爱关系》(赛义甫 2015-01-20)报道:
逻辑学的产生从时间上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从空间上可以考察希腊、印度和中国。但为了讨论方便,让我们将起点设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简单地说,三段论是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构成的论证;三段论中的命题大部分都包含一个全称或存在量词:“all”或“some”;三段论的命题有肯定和否定两种形式。例如:
(1)
All children are selfish
Some people are not children
——————————————————
Some people are not selfish
这些命题,如果用论证模式表示则是:
(2)
All A are B
All A are not-B
Some A are B
Some A are not-B
命题中的A、B称为[词项](term),因为那时还没有品词的的概念,因此命题中的成分统称为词项。除了带量词的命题之外,亚里士多德还注意到了含有专有名称的命题,例如:
(3)
苏格拉底是人
写成论证模式
(4)a is B
a is not-B
小写字母a表示人或物的名称;含有单个名称的命题称作“单数命题”(singlular statement)。不过亚氏认为“单数命题”只涉及个体没有揭示一般规律,因而不能用于“科学”推理。除了三段论以外,亚里士多德还提到另外一种推理形式:假言推理(modus ponen):
(5)If he is drunk, then he is dangerous
He is drunk
-----------
he is dangerous
和(1)不同的是,(5)中的逻辑常项是if...then,而不是量词all和some。
(6)If A then B
A
-----------
B
与亚里士多德几乎是同时代的斯多亚学派(Stoics)同样对逻辑有深入的研究,但研究重点放在了类似(6)的推理形式上。除此之外,对语义问题的研究、特别是真值的性质的研究达到了当时的最高水平。例如著名的“说谎者悖论”(liar's paradox)就是该学派的欧布利德斯(Eubulides)提出来的。这个问题困惑了当时许多学者,甚至有人因解不出这个问题忧郁而死。“说谎者悖论”直到上世纪才由波兰逻辑学家塔尔斯基(Tarski)最终解决,而他的解决方案也成为塔尔斯基语义学理论的理论基础。这个解决方案就是:就方法论而言,任何理论研究必须要区分对象语言(object language)和元语言(metalanguage)。对二者的混淆导致了“说谎者悖论”的产生。
这里的重点是:一些现代逻辑学中的问题古已有之,比较重要的如:量词、联结词等逻辑常项、逻辑常项与推理形式的关系,以及真值的性质等,都是从古至今一直讨论的话题。而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只能说明含有一个量词的命题,而对多量词的命题则无能为力。
亚里士多德不但在逻辑学而且在语言学领域也占有特殊的地位。例如对语言的分析(analysis),亦即:将句子中的元素按照不同功能分解成单词和词组),和解析(parsing),亦即:对分析后的单词进行分类,就是始于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将命题句子分解成词项,把词项分类为“主词”(subject)和“谓词”(predicate),这个和今天我们常用的“主语”/“谓语”的概念颇为相似,(注意:仅仅相似而不相同)。亚氏对词类分类很有研究。按照吉奇(Peter Geach)的说法,甚至连现代的“范畴语法”也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注意到了同样是名词-谓词的句子,其实解析可能完全不同,例如:
(7)
Socrates is flying
(8)
Every man is flying
这两个句子虽然在语法分析上都可归为同一类,但加入否定后语法结构就大不一样:
(9)
Socrates is not flying
亚氏认为(9)的否定是谓词 “is flying”,而(8)的否定可能有两种:
(10)
Every man is not flying
(11)
Not every man is flying
但只能是(11)而不是(10)。对于(9)另一种可能是
(12)
Not Socrates is flying
却不能认为是(7)的否定式。
第一个成体系的品词分类是由狄奥尼修斯·特拉克斯完成的。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熟悉的那套词汇分类系统:名词、动词、冠词、代词、介词、副词和连词。
到了中世纪,随着对语言中的多样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学者们开始思考推理命题中形式和语义的关系问题。例如我们前面提到了语言中出现的“使用”(use)和“引用”(mention)的区别,就是在这个时期由经院哲学家们提出来的。经院哲学家还对亚里士多德的量词理论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词项分布”理论(distribution of term)。按照这个理论,在含有全称量词“all”的命题 “All A are B” 中,A是“全分布的”,意思是A所代表的概念整体;而同一命题中的B则不是“分布的”,因为命题并没有涉及关于B的整体概念而只涉及到和A有关的部分。
经院哲学家还注意到了含有多量词命题论证的有效性不等价问题:
(13)
There is someone who is seen by everyone
——————————————————————
Everyone sees someone
但是这个论证的反推理却是无效的。
在这之前,包括亚里士多德和后世的许多哲学家都误认为(13)和(13)的反推理是等价的。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让我们再看一个中文例子:
(14)
有一个理由让我们三人逃课
----------------------
有一个理由让我逃课
有一个理由让他逃课
有一个理由让她逃课
(14)的反推理
(15)
我有一个理由逃课
他有一个理由逃课
她有一个理由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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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人每个人都有一个理由逃课
并不等价:(15)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可能不同)的理由逃课,而(14)则蕴含一个共同的理由让我们(我、他、她)都逃课。
不过,经院哲学家们并没有解决多量词的命题推理问题,这个问题直到1879年在弗雷格的《概念语言》(begriffsschrift)才算真正解决。
在语言学方面,中世纪的学者们更关心的是寻求语法规则的理性基础。他们已经不再满足于语法规则能否解读古代文献,而是要进一步探究语法规则与思维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语言中的语法并不仅仅反映语言本身的规律更可能反映语言背后的思想,如果人类的思维方式都一样的话,那就应当存在这一个“理想的语法”,这个语法应当反映全人类语言的共同部分。这种将语法研究和人类思想活动联系起来的理论称之为[思辨语法](speculative grammar),这个思想后来被后世学者发展成为”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波特·洛伊尔学派(Port Royal school)和现代的生成语法学派。按照普遍语法的的观念,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都是这个普世体系的变异(variation)或近似(approximation)。
在中世纪,逻辑、语法和修辞成为了绅士们的必修课程,当时著名的学者威廉·希雷斯伍德认为:语法教会我们说话正确,修辞教会我们说话优雅,逻辑教会我们谈论真理。(speak the truth)。
逻辑学在中世纪的哲学语法学家们看来,与其说是和概念有关的科学,毋宁说是文章用词的科学。这使得语法中”实词“和”虚词“的区分成为必要,逻辑推理中对推理形式起重要作用的是那些没有实体意义的”虚词“,如量词、连词等。
中世纪晚期是逻辑学完全停滞的时期。康德在《纯粹理性批评》中曾经写道:逻辑自亚里士多德之后既没有失去什么也没有获得什么,所有迹象表明逻辑会停滞不前。
不过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康德早100年的莱布尼茨已经提出了划时代的新思想:
逻辑=计算:logic=calculation。从此逻辑开始变得有趣。
后记:一直不知道怎样写这篇笔记。第一,原文的史实跳跃性太强,历史人物事件经常是突然跳出没有背景,没有介绍,没有修饰词,好像作者假定读者真的都对西方思想史非常熟悉。第二,如何掌握详略关系:如果太简单,史实一笔带过留下一大堆陌生的人名、学派名和专用术语(都是拉丁语),令人味同嚼蜡;太详细,超出了书中内容太多,又模糊了问题的重点,成为史实的堆砌。最后决定基本按原书内容,但尽量省略专用术语、人名、地名等。第三,分几次写,在你感到厌烦之前笔记就已结束,力争使这些笔记有一定的可读性,而不是追求严谨和完整。
本书介绍历史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明白逻辑学为什么是今天这个样子,为什么逻辑越来越像数学,而越来越远离传统的论辩术。而本篇笔记只是个铺垫,为后面现代逻辑的出场设定好背景、灯光和道具。精彩的在后面。
看过冯小刚的电影《非诚勿扰》吗?葛优扮演的“诚实的”奸商秦奋将所谓的“高科技新产品”“分歧终端机”卖给了“老谋深算”的傻子商人范伟。秦奋的说辞是:天下之所以有如此多的争执、纷争、以至于战争,是因为比赛不公平,有些人总能作弊,现在“分歧终端机的出现一举解决了这个问题”。
看电影的人,一般只将这个故事当做笑料,没有人认真过。据中文维基介绍,“电影中的‘分歧终端机’的概念源于冯小刚的好友彭浩翔。”
完全出人意料的是,几百年前的莱布尼茨,大名鼎鼎的数学家、哲学家,现代逻辑的先驱,在构想他自己的逻辑体系时,其基本动机竟然和秦奋(葛优)一样:让机器替人解决争端。
莱布尼茨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自然语言充满了歧义、模糊、不确定和各种个人风格,无法准确地表达思想,因此,首先应当创立一个独立的“通用语言”。这个语言严谨、准确,可以和我们的思想直接对应,不会产生歧义,不会是相同的意思对应不同的措辞;也不会是相同的措辞含有不同的意思。首先严格定义语言的基本符号,然后利用“组合的艺术”,使之产生不同的表达式,而这些表达式能直接表达思想。第二,使用这个通用语言将亚氏逻辑公式化,然后利用一个“演算推理器”(Calculus Ratiocinator)检查使用这个语言的一系列推理的有效性。任何意见分歧,在这个乐观的哲学家看来,只要借助计算的手段都能解决。“那么,一旦发生分歧,哲学家们再无必要争论,他们只需手里拿一支笔,坐在计算器旁边,互相说:开始计算吧!(calculemus!)”。
莱布尼茨进一步认为,所有的真理(通过逻辑推理得到的真理)包括表面上看是偶然的真理,都隐含着必然,因此原则上都可以通过计算方法(将逻辑推理机械化)得到。这个当时看来惊世骇俗的想法(看完《非诚勿扰》连现在的人有谁认为不是呢?)没想到成为了现代逻辑产生发展的最原始动力。
莱布尼茨本人并没有身体力行去实践这个构想,但他以后的200年,竟然有多人追随这个疯狂的想法,这里有一个很长的名单:伯纳德·波尔查诺(Bernard Bolzano)、乔治·布尔(George Boole)、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 Saunders Pierce),以及最著名的戈特洛布·弗雷格(Gottlob Frege)。
莱布尼茨关于“通用语言”的设想,在弗雷格那里,以“谓词逻辑”的形式得以实现。这个谓词逻辑语言,比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更为强大,解决了包括多量词在内的困扰数千年的许多逻辑问题。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测试推理的逻辑有效性时这个语言确实做到了将问题归结为计算问题:“分歧终端机”部分地得到了实现。不过,令人扫兴的是,同时得到证明的是,不存在任何机械性的方法能够测试出任意推理式的有效性,故而谓词逻辑被认为是“不可判定的”(undecidable),因而也证明莱布尼茨的自动推理的方案是无法实现的。
莱布尼茨的疯狂想法有两个划时代的意义:
1. 关于人工语言的构想:尽管“普遍语法”的先驱者构想过超越语言差异的理想语法,但是这个语法的形态、构造和用途却没有任何详细阐述。莱布尼茨虽然没有自己亲自实践这个构想,但明确提出了这种人工语言的基本原则:没有歧义,严格对应思想的表征:推理的范式。这个严格定义的人工语言可以用来计算,亦即现在数理逻辑中的演算体系;从此以后,创建人工语言成为描述任何形式体系的必要步骤。
2. 逻辑本身可以形式化。在莱布尼茨之前,除了数学之外,没有人想到过和语言、哲学这些形而上的学科密切相关的逻辑学也可以公式化、形式化。这个思想本身就是个创举!而莱布尼茨提出的形式化的结果、所谓的“演算推理器“,其实就是现代数理逻辑中模型论和证明论的最初灵感。
再次引用莱布尼茨上面的语录:只要借助计算的手段都能解决。“那么,一旦发生分歧,哲学家们再无必要争论,他们只需手里拿一支笔,坐在计算器旁边,互相说:开始计算吧!(calculemus!)”
在”让我们计算吧“发出200年后,真正基于数学的逻辑——数理逻辑诞生了,从此逻辑从纯粹的思辨科学变成了”计算“的科学。
弗雷格创建的谓词逻辑首先将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与斯多亚学派的关于逻辑联结词的概念组合成一个整体,并同时解决了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多量词的问题。但是谓词逻辑并没有运用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手段,而只是借助一些相当简单的思路。第三章将详细介绍谓词逻辑,但是在这里我们将它放在历史的环境中审视,可事先考察一下这个体系中一些重要的特征。
弗雷格首先采用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命题最基本的思想:主词-谓词形态:
(1)a is P
这里属性P是关于实体a的表述(predicated)。
然后,弗雷格采用了以下的关系表达式表达更复杂的命题:
(2)a R b (b和b具有关系R )
例如:
(3)John loves Mary (a=John b=Mary: R=love) 二值关系
(4)二小于三 (a=二 b=三:R=小于) 二值关系
除了二值关系外,还可以有三值关系、四值关系等。从哲学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创举。自此关系成为了逻辑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但是在弗雷格那个时代,从没有人将关系看做是描述命题结构的手段。甚至连弗雷格本人,也认为主词-谓词结构是第一位的,并试图将关系命题归约为主词谓词形态。
第二,弗雷格取消了亚氏逻辑中主词在命题中曾经占有的中心位置,取而代之的是结构成分(constituent)的概念,用来统一指称实体。在关系中,可以有任意数量的不同结构成分,但没有任何成分被允许占据比其它成分更特殊的位置,从而取消了主词原来在命题中的特殊地位。弗雷格本人给出的例子现今仍然给人启迪:
(5)The Greeks defeated the Persians at Plataea
这个句子的主词似乎是关于the Greeks,但实际上,它的同义被动式
(6)The Persians were defeated by the Greeks at Plataea
的主词成为the Persians,如果按照主词是句子中心的观念,同义命题的主词有两个,这就和亚氏三段论逻辑发生了矛盾。因此弗雷格的结论是:无论是the Greeks还是the Persians在逻辑上都没有理由比对方更重要。(5)和(6)或许有差异,但这和逻辑无关。
在弗雷格的谓词逻辑理论中,基本逻辑常项只包括了no(句子的否定)、if(… then)(条件式)、all(全称)以及is(等同关系),其它逻辑常项可根据这几个基本常项定义。
所有这些逻辑常项对早期的逻辑学家们并不是陌生的,但弗雷格逻辑体系最大的进步就是在没有增加任何逻辑常项的情况下就解决了多量词的问题——这也是弗雷格最基本的思想:每个句子不管多复杂,都可以看做是有步骤的建构过程的结果(the result of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process),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处理一个逻辑常项。用这种方式,具有两个量词的句子:”Everyone sees someone” 可以看做是经过下列步骤建构的结果:
1 首先一个将形如 ”Jack sees Jill” 的基本句扩义为存在句:”Jack sees someone”,
2 然后句子再进一步扩义为全称句:”Everyone sees someone”。
只要是系统性使用这种方法所获得句子, 都可以通过先解释基本句然后给出和句法建构步骤并行的语义解释,直到整个句子都获得语义解释。在每一个步骤中,只有一个量词得到解释。
弗雷格的观点,现在被称为“意义的组合性原则”。如果句法是简单的,那么就有可能给出并行的语义,而且推理理论就可以建立在一次处理一个逻辑词的推理步骤的基础上。和许多重大发现一样,弗雷格的发现具有无可比拟的简化和明确性,以至于很难想象在他之前为什么所有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困难。
弗雷格在《概念语言》一书中创建了谓词逻辑,这本书的意图是要描述在数学中使用语言的方式。谓词逻辑后来成为逻辑主义学派研究数学基础的工具之一。逻辑主义的目标是要将数学中的基础概念和原则归约成逻辑概念和原则。尽管这个努力并没有成功,但是像许多研究一样,它为后来新思想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从此以后,数学就和逻辑有了不解之缘。弗雷格之后逻辑的发展大都在“元逻辑”这个领域,这个领域使用数学方法研究谓词逻辑和其它逻辑系统。(本书在这方面的着墨不多,但是4.4将会概要总结一些最重要的成果)。
弗雷格在他后期的著作中,开始对自然语言产生兴趣。特别令他感兴趣的是谓词逻辑语言和自然语言的关系,而前者的意图是充当句子逻辑形式的符号表达式。包括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鲁道夫·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和汉斯·赖兴巴赫(Hans Reichenbach)在内的其它逻辑学家后来都继承了他的这个兴趣。
弗雷格在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谓词逻辑语言)之间做过一个令人启迪的比较:前者相当于人的肉眼,后者相当于显微镜。如果精密度是必须的,则显微镜具有更好的解像度,从而使人可以看清更多的细节。但是显微镜缺乏舒适,和适用的多样性,而这个正是肉眼的特长。为了得到这样一些多样性,人们需要建立一个可在需要时扩展的大范围的形式语言。本书介绍的正是这些全范围的形式逻辑系统,它们的基础则是谓词逻辑,面向自然语言的扩展是第二卷中介绍的内涵逻辑和类型论。
谢选骏指出:上文似乎不懂,三角关系的主题都是自恋;所以,逻辑学、语言学和哲学的三角关系,其主题也都是各自的自恋。在我看来,“逻辑学、语言学和哲学的三角恋爱关系”是一种人为的区分,因为说穿了,逻辑学、语言学和哲学,这三者本为一。这是一个大的方面。另外一些细的方面呢?逻辑学本身也可以分出语言学和哲学,语言学也可分出逻辑语言学和哲学语言学,哲学也可分出逻辑哲学和语言哲学……因为这个三角关系可以分化出来更加多角的关系——端看人们的需要和兴趣如何了。
【19、逻辑和怀疑——都是炮舰说了算】
《逻辑与怀疑——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研究》(胡长栓 2012年11月26日 原载于《求是学刊》 2004.5.P46-51)报道:
摘要:“可说的东西”和“不可说的东西”是《逻辑哲学论》为思想的表达划的界限,逻辑与怀疑同构其中。实在论、遵从逻辑语法的语言记号、记号的指谓前提是构造《逻辑哲学论》的脚手架,但它们因对哲学与日常生活的非现实性而表达着《逻辑哲学论》的怀疑,《逻辑哲学论》所内涵的怀疑及对不可说的东西的承诺决定了后期《哲学研究》的主题,从而成为维特根斯坦整个哲学体系的基础。
维特根斯坦无疑是二十世纪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的两部重要著作《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对以后西方哲学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启迪,前者极大地影响了30年代维也纳学派的发展,而后者则极大地影响了50年代日常语言分析哲学的产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维特根斯坦被称为分析哲学的精神教父。然而一方面由于维特根斯坦本人在《哲学研究》中对《逻辑哲学论》并不十分具体的反思——“自从我于十六年前重新开始研究哲学以来,我不得不认识到在我写的第一本著作中有严重错误。”[1](P2)另一方面则由于现代西方哲学拒斥形而上学的传统与日常生活的转向,人们往往更加推崇后者,因而也就更多了对后者的研究。但实际上《逻辑哲学论》与《哲学研究》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对前者的理解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后者的产生,按照产生的逻辑看,正是因为先有了《逻辑哲学论》的研究,然后才会有《哲学研究》的产生,这是因为按照内容实质来看,维特根斯坦的这两部著作实际上是对同一问题存在的两个不同域限——“可说的东西”和“不可说的东西”的研究,《逻辑哲学论》说了“可说的东西”,而《哲学研究》则试图说明“不可说的东西”,它们之间并不是如通常所理解的是一种对立与批判的关系,而是一种统一的关系,只有二者的统一才共同形成了一个解决维特根斯坦问题的完整图像。本文正是基于这一前提对《逻辑哲学论》进行的研究。
一
说到“维特根斯坦问题”,这里指的是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最根本的混淆”和误用使以往整个哲学的命题和问题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关于哲学问题所写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不是假的而是无意义的。因此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类问题,而只能确定它们的无意义性。哲学家们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都是因为我们不懂得我们语言的逻辑而产生的。”“语言掩饰着思想。而且达到这种程度,就像不能根据衣服的外形来推出它所遮盖的思想的形式一样;因为衣服外形的设计不是为了揭示身体的形状,而是为了全然不同的目的。”[2](P41)于是哲学的所有问题就集中体现为语言问题,而解决哲学问题的关键就集中体现为澄清语言自身的逻辑与分析语言实际的运用,这也就是说,要使哲学的命题和问题成为有意义的命题和问题的研究,就只能是对语言的研究,“全部哲学都是一种‘语言批判’。”[2](P42)这就是维特根斯坦开始其哲学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还是《哲学研究》都是基于对哲学问题的这一假定而对语言问题的研究。然而语言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罗素认为有属于心理学的问题,即当我们使用语言打算以它来意指某种东西时,我们心中实际出现的是什么的问题;有属于认识论的问题,即在思想、词或句子和它们指称或指谓的东西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的问题;有属于专门科学的问题,即使用一些语句来表达真的而不是假的东西的问题;也有属于逻辑的问题,即一个事实(比如一个语句)要能够成为另一个事实的符号,它与后者必须具有什么关系的问题。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则主要研究的是“精确的符号系统的条件,即在符号系统中,一个语句要‘意指’某种完全确定的东西的条件。”[2](P4)(罗素:《逻辑哲学论》导言)从而意图建立起一种“逻辑上完善的语言”、一种“理想语言”。因而,《逻辑哲学论》表面上看来的拒斥形而上学,在实际上仍然是一种本体性的追求、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追求,也即逻辑性的追求。对于此我们完全可以从维特根斯坦的“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这也是命题的一般形式”[2](P87)的追求和结论中得到说明。
维特根斯坦独特的写作方法和短句式的表达并没有使《逻辑哲学论》的逻辑受到任何的损害,全书共有七个核心的短句,实际上就是具有极强逻辑联系的七个结论性问题,它们用从1到7的阿拉伯数字标出。为了逻辑追寻的方便,同时也因为维特根斯坦短句式的写作给我们提供了可能,这里不妨把这短句式的七个结论性问题原文列出:1 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2 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3 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4 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5 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这也是命题的一般形式。7 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这里除了第7我们不能明显地看出与前面的逻辑联系之外(当然这并不是说没有联系,相反它整个地表明了维特根斯坦逻辑性追求的怀疑论宿命,这将正是后文要具体说明的。),其余六个短句可以明显地看出是一个有机的逻辑整体,采用的正是A是B,B是C,C是D的一种数学式说明链条,同时也是一种向前或向后追溯的说明方式,前一个短句总是后一个短句出现的逻辑前提,而后一个短句又总是前一个短句的进一步说明。透过这种数学式的说明方式,我们就可以看到《逻辑哲学论》的逻辑,即“世界——事实——思想——命题——基本命题——命题的一般形式”。这里一方面我们可以把世界看成整个《逻辑哲学论》的主目,整个说来维特根斯坦旨在于世界,也即旨在于说明存在的世界,这里最终就具体归结为寻找说明世界的理想语言——“逻辑上完善的语言”,因为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他只是把逻辑命题看成展示世界的脚手架,按照这一逻辑,寻找命题的一般形式只是为了更好地说明存在的世界,只有存在的世界才是维特根斯坦进行哲学研究的初衷,这样我们就只能把世界看成是主目,而把命题的一般形式看成是附标;另一方面按照结论就是主目的思维逻辑,我们也可以把命题的一般形式看成是《逻辑哲学论》的主目,这也许更符合维特根斯坦进行哲学研究的直接追求,对世界的说明、对事实的理解、对思想的诠释还有对命题和基本命题的分析都只是为了最后命题的一般形式这一结论。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若列举出所有为真的基本命题,就完全地描述了世界。世界通过列举所有的基本命题加上列举其中哪些为真哪些为假而被完全地描述。”[2](P56)而“如果有了怎样构成一个命题的一般形式,那么也就随之有了怎样通过一个运算可以从一个命题产生出另一个命题的一般形式。”[2](P87)于是对世界的把握就转化为对命题、基本命题和命题的一般形式的把握,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掌握了所有的命题、基本命题和命题的一般形式,也就掌握了存在的世界,这与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的“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形式”[1](P12)的箴言无疑是具有同工之妙的。
在《逻辑哲学论》时期,世界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始终以两种方式存在着,即“可说的东西”与“不可说的东西”,对于世界,这一时期维特根斯坦则坚持这样的信念:“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2](P23)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确实有不可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所以“哲学中正确的方法是:除了可说的东西,即自然科学的命题——也就是与哲学无关的某种东西之外,就不再说什么。”[2](P104)这样哲学就不是一门学说,而是一项活动;哲学的任务就不是要提出一些哲学命题,而是要澄清命题,即从逻辑上澄清思想;哲学著作从本质上来看也就只能由一些解释构成,由此,哲学也就从本体论的追求转向了对语言的批判,就这一意义来说,维特根斯坦确实完成了对形而上学的拒斥。《逻辑哲学论》就是以可说的东西为界限,这一界限就是语言,旨在于把可以说的东西都说得清楚,而维特根斯坦认为把可说的东西说清楚的唯一方法就是对语言的批判,为此维特根斯坦也颇费了一番心思,他采用一种本体论的推论方式,从对世界的说明开始,认为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发生的事情,即事实,而事实的逻辑图像就是思想,思想又是有意义的命题,最后语言作为命题的总体而实现着对世界的表征,这样关于世界的问题就转变为关于语言分析的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维特根斯坦追寻了语言分析的思维逻辑,并把它们作为语言分析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就是实在论的逻辑前提。它是《逻辑哲学论》最为根本的前提,是《逻辑哲学论》整个理论大厦得以构建的基础。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给我们自己建造事实的图像。”[2](P29)但是我们的建造并不只是一种主观的设想,它必须建立在实在的基础之上,这里不仅主要是因为图像只是实在的模型,世界如果没有实体,我们就不可能勾画出世界的任何图像,而且也是因为作为显示图像的命题的意义也是以实体的存在为最后根据,它意味着,“一个想象的世界,无论它怎样不同于实在的世界,必有某种东西——一种形式——为它与实在的世界所共有。”[2](P27)只有这时,命题是否有意义才会不至于依赖于另一命题,这也就是说,要想看出图像的真假,就只能将它同实在相比较。维特根斯坦把这种图像为了能图示实在而必须和实在共有的东西叫做逻辑形式,也即实在的形式。其次,就是遵从逻辑语法的语言记号前提,这实际上是实在论逻辑前提的进一步具体化。因为图像图示实在的可能性是以对象在命题中为记号所描绘这一事实为基础的,这里的记号就是符号,它“是一个符号中可以被感官感知到的东西。”[2](P36)它表达着一定的事实,然而,命题记号即是事实这一点却被通常的书写和印刷的表达形式所掩盖,而且,“在日常语言中经常碰到同一个词有着不同的标示方式——因而属于不同的符号——,或者有着不同标示方式的两个词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应用于命题中。”[2](P37)维特根斯坦认为以上两点正是传统哲学容易发生最根本的混淆的主要原因,整个哲学就充满着这类混淆。所以,维特根斯坦主张“为了避免这类错误,我们必须使用一种能够排除这类错误的记号语言,其中不将同一记号用于不同的符号中,也不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应用于那些有着不同的标示方式的记号:也就是说,要使用一种遵从逻辑语法——逻辑句法——的语言记号。”[2](P37-38)简单地说,就是必须坚持记号与符号的一一对应原则,即任何一个记号只能标示一个符号,而任何一个符号也只能由一个记号来标示。由此就有了第三,记号的指谓前提。记号的指谓是语言分析的逻辑起点,它要求每一记号必有其指谓,即对象,这是因为包含初始记号的命题,只有已经知道了其中初始记号的指谓,才能被真正理解,而且也只有知道了每一个记号的标示作用,才能理解逻辑句法自明的规则。所以奥卡姆(Occam)准则的要旨“如果一个记号是无用的,它也就是无指谓的”[2](P38)在这里实际上就变成了“如果一个记号是无指谓的,它也就是无用的。”而“一个记号系统一旦建立起来,其中就有一条用以构造一切否定p的命题的规则,一条用以构造一切肯定p的命题的规则,一条用以构造一切肯定p或q的命题的规则,等等。”[2](P77)这样维特根斯坦就最终确立起了对“逻辑上完善的语言”的信仰,结果是当他获得了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也即命题的一般形式之后,就觉得哲学再也无事可做而去乡村当他的小学教师了。
二
“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2](P105)这是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七个短句式结论性问题中的第7个结论,也是唯一只表明了态度而没有任何进一步说明的结论,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就只有沉默。然而维特根斯坦的沉默仍然进一步承诺了神秘之物的存在,从而与前六个结论共同完成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批判——对可说的东西的述说和对不可说的东西的沉默。然而对不可说的东西的沉默的述说方式显然没有最终满足哲学家的追求,这样就有了维特根斯坦以后十六年重新进行哲学研究的成果《哲学研究》。当然这里并无意于《哲学研究》的研究,只是意图从这一沉默的述说中去探寻维特根斯坦逻辑性的追求所内含的怀疑论命运。
维特根斯坦的沉默在实际上承诺了神秘之物的存在,而这种对神秘之物的承诺在实际上又体现着怀疑的命运,体现着对于逻辑性、清晰性和准确性的怀疑。尽管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怀疑论“显然是无意义的。”[2](P104)然而,怀疑却伴随着维特根斯坦逻辑性追求的全过程,而与逻辑共存于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之中。对于不可说的神秘之物维特根斯坦在前言中就明确表明了态度,是“不能谈论的”,《逻辑哲学论》就是想要为思想准确地说是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界限,其中所显示的怀疑是显然的。但是在维特根斯坦认为可说的东西从而想要逻辑表达的东西中同样也有怀疑的存在,即表达的逻辑性、清晰性和准确性之不可能,也正是在这里,才能理解二十多年以后《哲学研究》的诞生及维特根斯坦对《逻辑哲学论》的批判——“在我写的第一本著作中有严重错误”。对《逻辑哲学论》之逻辑追求所内含的怀疑,如果考察一下维特根斯坦构造其逻辑的脚手架就会更加明了,而且在其中也可以看到维特根斯坦本人所明确表达的怀疑态度。
首先,我们要考察的就是维特根斯坦的实在论前提。关于实在论尽管总是在不同的意义上被理解和使用,但是实在论的本质却是清晰的,它“相信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3](P213)坚持实在是一种超出一切实际现象而独立的存在,不仅一般实体而且个别事物都具有独立的实在性,而思想则必须是与独立实在的统一,这种实在论的立场主要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逻辑哲学论》同样也坚持了这一实在论立场,并把实在论作为语言批判的前提,主张思想是事实的逻辑图像,图像是实在的一种模型,因而“图像的真或假就在于它的意义与实在符合或者不符合”,而“要能看出图像的真假,必须将它同实在比较。”[2](P31)当然实在论也必须有自身的前提,那就是图像与实在“必须有某种同一的东西”,这种同一的东西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就是“图示形式”,也即“实在的形式”,它是“任何图像,无论具有什么形式,为了能够一般地以某种方式正确或错误地图示实在而必须和实在共有的东西,”[2](P30)这里称为“实在的形式”也许更符合实在论的立场,因为它能更加明确地显示出实在的外在独立性与思想图像对实在的依附性。然而逻辑也正是在这里不能不让人怀疑,对此所应感谢的是来自反实在论者的启迪,他们如达米特认为实在论的错误就在于它预设了一个超越人们认识活动以及认识能力的实在。当然在反实在论者看来“科学的目的不是真理,而只是经验的适当性。”[4](P192)与实在论者相同,为了确立全部哲学都是一种“语言批判”,维特根斯坦也承诺了实在的先在性——“世界是独立于我的意志的。”[2](P101)承诺了“实在的形式”对于图像的意义——“图像通过图示形式表现它所表现的东西,”[2](P31)但又与实在论不同的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图像不能图示它的图示形式;图像显示它的图示形式。”[2](P30)对于命题来说“命题不能表述逻辑形式:后者反映于命题之中。自行反映在语言中的东西,语言不能表述。”[2](P49)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在实际上又表达了对实在论的怀疑。这种怀疑首先就内含着对本体论承诺的怀疑,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命题包括的是被投影者的可能性,而不是被投影者本身。”[2](P32)这就意味着维特根斯坦只是预设了实在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这种预设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虚设。这种虚设一方面表现在命题中的实在并不只是独立的外在,另一方面表现在实在并不能最终予命题以意义。因为实在只是存在着,命题也只是实在的可能性图示,这样,“看到”的并不一定就是“显示”的,“显示”的又不一定会被“看到”,这也就是说命题中的实在也就只能是“看到”的实在,而不是外在的实在;这种“看到”也即命题的意义并不能单由实在完成,而最终“必须在有意义的使用中观察它。”[2](P38)因为“记号不能表达的东西,其应用显示之。记号隐略了的东西,其应用清楚地说出之。”[2](P35)顺便提一下,这里看到的正是二十多年以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维特根斯坦的怀疑其次又内含着对以本体论为基础的认识论的怀疑。在实在论看来,认识论本质上是以本体论的承诺为前提的符合论,它以存在的实在为内容,任何认识都必然有其相应的实在存在,例如“如果我们有适当的理由坚持原子论,那么我们就有适当的理由坚持原子的存在。”[5](P118)它以存在的实在为最高标准,任何真正的认识都只能是符合实在的认识,维特根斯坦的“一个命题就是一个处在对世界的投影关系中的命题记号”[2](P32)和“要能看出图像的真假,必须将它同实在比较”表达的正是这一实在论的意义。但是在认识论的问题上,实在论却无法解决下面这两个问题:一是“同一刺激也可以引起多种不同的感觉,一个人看到的鸭子,另一个人则看到兔子。”[6](P303)对此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引用雅斯特罗(Jastrow)的鸭-兔一头图也进行了类似的说明,其实质是如何解决“看到”的差异;二是“我们看到的一切也可能是别种样子。我们通常能够描述的一切也可能是别种样子。”[2](P86)在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形而上主体可以把图像与实在相比较,并确认实在的图像是这个而不是另一个,其实质是如何确认实在的真正图像。由是看来,《逻辑哲学论》的实在论前提并不能回答来自反实在论的追问,当然怀疑也就成了其中的应有之意,这一方面是对维特根斯坦实在论前提考察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逻辑哲学论》固有内容的表达。
其次,要考察的就是维特根斯坦的遵从逻辑语法的语言记号前提。考察的结论是这一前提在逻辑中并没有问题,但是现实的实际运用却与逻辑远不相同,在科学中并没有问题,但人们的日常生活却并不总是科学的,因而这一前提就最终体现为逻辑与现实的矛盾,科学与日常生活的矛盾,因为它只是逻辑的与科学的,而不是现实的与日常生活的,此后维特根斯坦对这一矛盾的突显与解决就形成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传统哲学充满着混淆,而容易发生最根本的混淆的主要原因就是语言符号的误用,为了避免语言符号的误用从而祛除充满哲学的混淆,维特根斯坦提出了遵从逻辑语法的语言记号前提,即不将同一记号用于不同的符号中,也不以表面上相似的方式应用于那些有着不同的标示方式的记号。其实逻辑是如此,科学也可以是如此,但是哲学却无法如此,这一方面是因为哲学并非科学,也与逻辑不同,另一方面是因为哲学并无自己专门性的语言,日常语言就是哲学的语言,哲学只是具有日常语言的非日常内涵,这就是为什么黑格尔指出“在一般人看来对于哲学的无知并不妨害他们对哲学随便下判断;正相反,他们每个人都自信能够对哲学的价值和性质下判断,虽说他们对于哲学毫无所知。”[7](P16-17)在日常语言中更多的就是同一记号作为多种符号存在与多种记号都可以完成同一符号的感官感知,对此,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已举例作了生动的说明,如“‘是’(ist)这个词既作为系词,也作为相等的记号和存在的表达式出现;‘存在’(existieren)作为像‘去’(gehen)一样的不及物动词出现;‘同一的’(identisch)作为一个形容词出现;我们说到某事,同时也意味着说到某事的发生。”“在命题‘Grün ist grün’中,第一个词‘Grün’是一个人的专名,最后一个词‘grün’是一个形容词,这两个词不仅具有不同的指谓,而且它们是不同的符号。”[2](P37)显然遵从逻辑语法的记号语言在哲学与日常生活中并不可能。
第三,要考察的就是维特根斯坦的记号指谓法则。在《逻辑哲学论》中记号的指谓法则可以概括为“记号是对象的代表。”“要求简单记号的可能性,就是要求意义的确定性。”[2](P34)其实奥古斯丁也正是这样描述语言的:“每个词都有一个意义。这一意义与该词相关联。词所代表的乃是对象。”[1](P3)这种记号指谓法则实际上是把整个世界都看成可以图像的世界,也即以所有实在都可以由记号来标示为假定,从而构造的记号与指谓的关系。但事实是,世界并不都能由记号来图示,面对无限复杂的世界的存在,记号的苍白显然是无能为力的,同时记号也并不总是给人以明确的指谓,因为指谓就像意欲一样很难以经验。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从对奥古斯丁描述的语言的质疑开始,说明的就是记号与指谓的实际关系,这只要看一下维特根斯坦所举出的例子就可以完全说清楚记号指谓法则的问题:如“说‘痛的图画进入了痛这个记号的语言游戏中’,这是一种误解。痛的意象不是一幅图画而且这个意象在语言游戏中不能用我们称之为图画的任何东西来取代。”[1](P152)这说明痛只是一种私人感觉,它无法被图像化,如果我们因为什么地方痛去看医生,我们立刻就会发现非图像化的私人感觉与精神世界,我们根本无法清楚回答医生对痛的各种追问,其实医生也并不能完全体会我们对痛的描述而只能凭想象去确定我们痛的状况。又如维特根斯坦让想一想的“光是惊呼就有完全不同的功能。水!走开!哎唷!救命!好极了!不!难道你们仍然想把这些词叫做‘对象的名称’吗?”[1](P20)说明的就是记号并不总有经验的对象。其实《逻辑哲学论》的记号指谓法则与其遵从逻辑语法的语言记号一样,只能是逻辑的与科学的,也即理想的,并不是哲学与日常生活的现实。
三
这里看起来相似批判《逻辑哲学论》的考察,并不与人们通常所做的相同,因为人们普遍坚持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研究》的重要性,他们对《逻辑哲学论》的批判往往只是为了说明《哲学研究》的巨大意义,并且通常都把后者看成是对前者的克服,从而把两者看成是批判与被批判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也似乎可以在维特斯坦本人那里找到明确的支持,即在《哲学研究》的前言中维特根斯坦谈到《哲学研究》起因时的说明:“因为自从我于十六年前开始研究哲学以来,我不得不认识到在我写的第一本著作中有严重错误。”[1](P2)但这种“严重错误”究竟是什么维特根斯坦并没有明确而实质的说明,由此,就造成了人们在各种意义上通过《哲学研究》对《逻辑哲学论》的批判。然而,思想的事实也许并不如此,因为也是在《哲学研究》的前言中维特根斯坦对其新旧思想做了另一种有实质意义的说明:“四年前我偶尔重读了我的第一本著作《逻辑哲学论》,并给别人说明其中的思想。我突然感到应当把这些新、旧思想一并发表:因为新的思想只有同我的旧的思想方式加以对照,并且以旧的思想方式为背景,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1](P2)这样,我们就看到了《逻辑哲学论》对于《哲学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我们无意于在维特根斯坦之外来谈论《逻辑哲学论》,因而任何关于它对整个人类思想发展所产生的影响都会被置之不理,就维特根斯坦本人来说,我们完全赞同分析哲学家图根特哈特的观点,认为维特根斯坦的前后期哲学是一个系统,两者共同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体系,但就人们所共认的分析哲学的产生和语言哲学的最终形成都植根于《逻辑哲学论》来说,《逻辑哲学论》实际上不但通过对科学与逻辑语言的分析而成为维特根斯坦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对可说的东西的说明和对不可说的东西的承诺则决定了维特根斯坦哲学体系的完整图像,由此,我们认为《逻辑哲学论》实际上是维特根斯坦整个哲学体系的基础,当然也是其后期《哲学研究》的基础。因为维特根斯坦整个哲学的问题就是在《逻辑哲学论》中确立起来的,它认为“语言掩饰着思想”,语言“最根本的混淆”和误用使以往整个哲学的命题和问题都失去了意义,“哲学家们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都是因为我们不懂得我们语言的逻辑而产生的。”因此,哲学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语言的问题,对语言的分析与批判应成为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无论是《逻辑哲学论》还是《哲学研究》事实上正是以这种对哲学问题的认识为基础而进行的语言分析,如果没有《逻辑哲学论》对哲学问题本质上是语言问题的认识,维特根斯坦的整个哲学体系就会是缺少前提的,而《哲学研究》作为对语言的分析向日常生活世界的回归也就会缺少任何哲学上的合理性。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世界划分为可说的东西与不可说的东西,这样,哲学的问题也就必然体现为对可说的东西的图示与显现不可说的东西的努力,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主要以可说的东西为对象,坚持“逻辑图像可以图示世界”,从而旨在为人们建立一套科学化与逻辑化的“理想语言”,因此,在维特根斯坦找到逻辑语言的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也即命题的一般形式之后,就认为哲学的任务已经完成。然而在《逻辑哲学论》中所内涵的怀疑以及对不可说的东西即神秘之域的承诺——“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就在实际上说明了《逻辑哲学论》在完成维特根斯坦整个哲学体系之一个领域——科学与逻辑的语言的同时,还保留了另一个未曾说明的领域——非科学、非逻辑与日常生活的语言,正是对这个领域的分析与说明就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研究》的主题。可说的东西与不可说的东西构成了完整的维特根斯坦世界,缺少对其中任何一个世界的说明都会使对语言分析的努力失去完整性,而对作为图示世界的语言的分析自然也就要包括对科学与逻辑语言的分析和对非科学、非逻辑与日常生活语言的分析,正是因为《逻辑哲学论》与《哲学研究》分别完成了对不同世界的分析才使得维特根斯的哲学体系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尽管它们每一个的说明可能并不是完善的。这就意味着,只是偶然的机缘使维特根斯坦首先思考了科学与逻辑的语言,我们的意思是事情完全可以相反,即先有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而后乃有《逻辑哲学论》的产生,当然事实不管是怎样的,都要以维特根斯坦实现语言哲学的转向为前提。
这里我们已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两部著作的联系是如此的紧密,以致我们决不可能在厚此薄彼中实现对其整个哲学体系的完整理解,当然这种联系也决不是如通常人们所理解的是一种批判、克服、超越与被批判、被克服、被超越的关系,真正的联系应该是并列的与相互补充的,而且由于《逻辑哲学论》实现的语言哲学转向而更成为维特根斯坦整个哲学体系的基础,当然也成为后期《哲学研究》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
[4]Bas c.Van Fraassen. Laws and Symmet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5]Gary Gutting. Scientific Realism Versus Constructive Empiricism: A Dialogue. in P.Churchland and C.Hooker(eds.).Images of Science,Chicago.1985.
[6]库恩.必要的张力[M].厦门: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
[7]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谢选骏指出:上文作者相当“隔”,所以似乎不懂——“可说的东西”和“不可说的东西”如何区分?这其实是由炮舰说了算!炮舰决定胜负之后,战败者就必须接受胜利者的哲学了!语言有边界,但思想的主权没有边界。如此说来,“可说的东西”和“不可说的东西”,是经常可以互换的。例如一场战争之后,可说的和不可说的,就是这样互换了。所以我们看到,哲学潮流的重大改变,往往和重大的历史事变结合在了一起。
【20、马戏班主的天才维特根斯特】
《维特根斯坦关于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之间“第三种可能性”的思考》(徐英瑾《复旦学报:社科版》2006年5期)报道:
一、问题的提出
自康德以降,是否需要在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之间再设立“第三种可能性”(如“先天综合判断”)的问题就一直吸引着很多思想家为之贡献智慧。惹人注意的是,在1929年12月25日与石里克的一次谈话中,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也曾提到过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相关文献来源则是由魏斯曼记录的《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与维也纳学圈》(以下简称为WWK):
“石里克:应当怎样来反驳一个认为现象学的陈述是先天综合判断的哲学家?
维特根斯坦:如果我说‘我没有胃痛’,那么这句话就假设了胃疼状态的可能性。我目前的状态和胃痛状态可以说是处在同一个逻辑空间中。(正如我说:‘我没有钱’。这一陈述已经预设了我确实有钱的可能性。它指示着金钱空间中的零点。)否定命题预设了肯定命题,反之亦然。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陈述:‘一个对象在同一时刻并非既是红色的又是绿色的’。我用这个陈述只是想说:我至今为止没有看见过这样的对象吗?显然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不可能(kann)看到这样一个对象’,‘红和绿不可能(koennen)处在同一个位置’。在这里我就要问:‘可能(kann)’这个词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可能’这个词显然是一个语法(逻辑)概念,而不是一个事实性(sachlicher)概念。
现在假设‘一个对象不可能既是红色的又是绿色的’这个陈述是一个综合判断,而且‘不可能’意味着逻辑的不可能性。由于一个命题是对它的否定的否定,因此,必定也有‘一个对象能够既是红色的和绿色的’这样一个命题,而这个命题同样会是综合的。作为一个综合命题,它具有意义,而这就意味着:被它所表现的事态可能存在。因此,如果‘不可能’意味着逻辑的不可能性,那么,我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可能还是可能的。
对于胡塞尔来说,在这里只剩下一条出路——宣称存在着第三种可能性。对此我的回答将是:语词是可以发明的;但我在其中却无法思考到任何东西。”[1-s.66]
魏斯曼给这段对话加上了“反胡塞尔”(Anti-Husserl)这个小标题,因为从上文最后一个自然段来判断,维氏在反对“先天综合判断”的时候似乎的确是以胡塞尔,而不是以康德为假想敌的。不过,笔者却认为魏斯曼所加的这个标题乃是有误导性的。我们在此切不可忽略维氏给出这段评论的学术背景:当时石里克正陷入与胡塞尔的论战①,因此他自然希望已获得巨大学术声誉的维氏也能够站在自己一边反对胡塞尔(同样的情绪可能也传染给了魏斯曼)。比如,上述引文中石里克说的第一句话——“应当怎样来反驳一个认为现象学的陈述是先天综合判断的哲学家?”——显然就是在故意引导维氏攻击胡氏。②但正如我们在引文中所看到的,除了在谈话的末尾提到“胡塞尔”之名外,维氏在这段话中基本上是在“自说白话”,即在讨论他本人对于“颜色不相容”问题的看法。稍对维氏哲学发展历程有所了解的读者都知道,此问题乃是促使维氏哲学转型的一个重要问题,他对于该话题的兴趣与胡塞尔所提供的外部刺激其实并无直接的关系。③另外,我们也很难说他在此段中所概括的那种“先天综合判断”的定义的确是来自于胡塞尔的,因为胡氏提到的第三种可能性其实是指“先天直观判断”。维氏实际上是在攻击一个被错误地贴上“胡塞尔”的标签的靶子。
而这段对话所可能带给我们的误解不仅仅来自于其标题,甚至还来自于其内容,此即:维氏一直是反对那种在分析判断与经验判断之间再确立“第三种可能性”的观点的。但富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们恰好有证据来表明他本人也曾对关于判断的三分法(而不是前人关于这种三分法的评论)发生过兴趣:
“然而,‘白的渗入将有色性从颜色中带走了’到底是怎样的一类命题呢?
正如我所意谓的那样,它不可能是一个物理性命题。
在此,有一种异常强大的诱惑力去驱使我们相信:在科学与逻辑之间,存在着一种叫‘现象学’的中介。”
“尽管没有什么现象学,但是现象学的问题毕竟还是有的。”
这两段分别采自于维氏晚年遗稿《关于颜色的评论》(以下简称为BF)Ⅱ§3与Ⅰ§53④的引文必须与同一手稿开首处的评论(BFI§1)作参比阅读。在BFI§1中维氏仅仅允许存在着两类语言游戏:一类是“无时间的”的语言游戏,比如“去陈述一个确定的色调所具有的不同亮度之间的关系”(此类陈述显然扮演着逻辑命题的角色);一类是“时间性的”语言游戏,比如“去报告一个物体是否比另一个物体更亮些或更暗些”(此类陈述显然扮演着经验命题的角色)。换言之,按照BF的整体思路,在经验命题与逻辑命题之间应当是没有什么“中介”的。但BFⅡ§3的这段引文的特异处却恰恰在于:在维氏已经定下“只存在两类语言游戏”的大基调的背景下,他在此却偏偏还要说对于这种“中介”存在的假设会对人们产生“异常强大的诱惑力”!这个讲法难道不正暗示了关于判断的三分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吗(尽管它归根结底是错的)?这样我们就很难不产生下述的疑问:
第一,在维氏心目中,判断三分法的相对合理性又究竟体现在哪里呢?
第二,既然他已经很明确地将科学与逻辑之间的中介称为“现象学”了,那么,他自己的“现象学”观念究竟又是什么呢?“现象学”与“现象学的问题”之间的分别是什么呢?为什么前者是非法的而后者却是合法的呢?
第三,他为何最后又放弃了这“第三种可能性”呢?这种放弃与他对于“现象学”的放弃又有什么关系?
下面我们就分别解答这些问题。
二、《逻辑哲学论》中的“第三种可能性”的幽灵
一般认为,《逻辑哲学论》(以下简称TLPh)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是毫无疑问地反对“先天综合判断”的存在的。TLPh对于判断分类法的正面阐述主要出现于论题4.461与4.4611中。在那里他将判断区分为“有意义的”与“缺乏意义的”两类:前者指一般的经验命题,后者则指逻辑命题,也就是重言式与矛盾式。换言之,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提到处在这两者之间的“先天综合判断”或任何其他的“第三种可能性”。至于维氏为何要这么做,似乎也不难想见。倘若我们依据康德的思路,将合法的“先天综合判断”进一步区分为“数学判断”、“一般科学知识判断”两个小类的话,那么TLPh留给我们的印象便恰恰是:维氏既不主张像康德那样将数学判断看成是与逻辑命题异质的论题(相反,在论题6.2以下诸条中他认为数学中的“等式”与逻辑中的“重言式”一样都是不表达思想的),也不主张人类对于因果范畴的运用有任何超越于经验心理根据的先天根据(譬如他在论题6.363-6.37中的相关表述)。总之,康德式的“先天综合判断”似乎只能成为一个完全没有下属成员的空概念。
但对于“先天综合判断”的拒绝并不意味着对于任何一种意义上的“第三种可能性”的拒绝。我们知道,接受主—谓逻辑的康德用来厘定“分析判断”的标准乃是“谓词的含义不超出主词的含义”⑤,而已接受过弗雷格逻辑学革命洗礼的早年维氏却是在纯粹的外延主义(extensionalism)与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的立场上来看待“逻辑命题”的。在他看来,“逻辑命题的特有标志就是人们仅仅从符号中就能认出它们为真”(论题6.113)——也就是说,在我们判断一个命题是否是重言式/矛盾式时,起关键作用的乃是命题本身的“真值函项”结构:只要我们将一个命题还原为诸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TLPh认为这种还原一定是可能的),那么我们就可以从基本命题的真值中纯外延地演算出命题的真值来。由此看来,逻辑命题就是那些仅仅根据其自身的真值函项结构而在一切情况下都不可能具有相反真值的命题,如“p∨~p”。
那么,会不会有这么一种命题:虽然它们在任何情况下的确都不可能具有相反的真值(因此它们就是先天为真的),不过其自身的结构却无法被再现为纯粹的真值函项结构呢(因此它们不是纯粹的逻辑命题)?这是否就代表了所谓“第三种可能性”呢?
我们手头恰好有两组证据能证明TLPh其实已经默许了此类特殊命题的存在。第一组证据来自于论题6.3211以下诸段:
“论题6.3211:的确,人们在精确地知道怎样表述‘最小作用律’(Gesetz der kleintein Wirkung)之前,就已经猜测到应该有一个这样的规律。(在这里,就像通常那样,一定的先天的东西被证明是某种纯粹逻辑的东西。)
论题6.33:我们并非先天地相信一种守恒律(Erhaltungsgesetz),而是先天地知道一种逻辑形式的可能性。
论题6.34:如理由律(der Satz vom Grund)、自然界的连续性原理(der Satz von der Kontinuitat in der Natur)和自然界的最小损耗原理(der Satz vom der kleinstein Aufwande in der Natur)等等,所有这些命题都是关于科学命题可能的规范形式的先天领悟。”
参读上下文可知,维氏在这里所说的“理由律、自然界的连续性原理和最小损耗原理”并不是一些具体的物理学规律(因为它们是纯然后天的经验归纳产物),而是所谓的“规律的形式”(请参看论题6.32与6.321)。比如说,若我们将“手伸入火时总会被烫伤”认定为一个被归纳出来的、具有或然性的经验判断的话,那么该判断的普遍形式(即“理由律”)就是被先天领悟到的。它可以被表达为:“在一个事件发生时,总有某一个或某一些事件在它之前作为其根据而发生,并且总有某一个或某一些事件在它之后作为其后果而发生。”从思想渊源上看,维氏的这番议论恐怕更多地是受到了叔本华关于“充足理由律”(der Satz vom zureichenden Grund)的讨论的影响,而与弗雷格与罗素所开辟的数理逻辑新“道统”关系不大。但他的麻烦也恰恰在于此处:有鉴于叔本华关于“充足理由律”的讨论是明显带有先验哲学的残余的,维氏又如何可能将这种残余与其外延主义的立场加以调和呢?作出这种调和的难度显然是非常大的,除非我们能够将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成功地转换为一种纯粹外延性的刻画方式。反过来说,倘若这种刻画在原则上就是不可能的话,那么就很容易催生这样一种想法:在严格意义上的逻辑命题与经验命题之间的确还存在着所谓的“第三种可能性”。
“第三种可能性”的幽灵不仅出现在TLPh的这一个地方。它还浮现于下面一组证据中:
论题4.123:一个性质,如果不能设想它的对象不具有它,它就是一个内在的性质。
(因此,此蓝色同彼蓝色当然处在浅些或者深些的内部关系中。这两个对象不处在这种关系中是不可设想的。)……
论题4.124:一个可能情况的某个内在性质的存在,不是用命题来表达出来的,而是在表述这个情况的命题中,通过该命题的一个内在性质自己表达出来的。
去说一命题具有某一形式属性是没有意义的,就像说一个命题不具有某一形式属性也是没有意义的一样。
论题2.0131:空间对象必处在无限的空间之中。(一个空间点就是一个主目位置。)
视域里的一斑块,虽未必是红的,但它必有某种颜色:故说它被颜色空间(Farbenraum)所包围。音调必具有某种高度,触觉对象必具有某种硬度,等等。
在这里维氏显然就是在预报他日后在BFI§1处所讨论的那一类“无时间的”语言游戏,譬如“去陈述一个确定的色调所具有的不同亮度之间的关系”。但这里的关键问题乃是:由这种语言游戏所形成的命题——如4.123所提到的“此蓝与彼蓝彼此处在深些或浅些的内部关系中”——究竟是逻辑命题还是经验命题?从一个角度看,它们应当是逻辑命题,因为我们的确不能够设想一种颜色竟然不会比另一种颜色来得浅一些或深一些——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们又似乎不是被TLPh所严格界定的那一类“逻辑命题”,因为保证它们的先天的真的最终根据并不是它们的真值函项结构,而是被上述几个论题所反复提及的“内在性质”。但到底什么是“内在性质”呢?根据2.0131的示例,视域内一色斑的“内在性质”就是“必定具有某种颜色”,音调的“内在性质”就是“必定具有某种音高”——换言之,我们根本不可能纯粹外延地界定任何对象的“内在性质”,而只可能在面对某一类具体的对象时直观到它们。毫无疑问,真值函项理论的普适性在此又一次碰了壁。不过,就像在别处所做的那样,维氏在此依然将这个威胁到TLPh的整体逻辑观的麻烦粗疏地敷衍了过去,好像这并没有构成什么真正的问题一样。但这种表面上的平静毕竟没有永远持续下去。在他重返哲学舞台的1929年,他对于“第三种可能性”的重新反思终于成为动摇了他的整个早年哲学体系的一个重要契机。
三、“第三种可能性”与维特根斯坦版本的“现象学”
1929年初的维氏对于“第三种可能性”的反思是与他短暂的“现象学”阶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提到“现象学”,一般读者首先会联想起的自然是胡塞尔,而不是维特根斯坦。那么,这两类“现象学”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在笔者看来,胡氏版本的“现象学”的基本精神便是:(1)坚信被给予的直观领域比超越的物理世界具有更高的认识论——本体论等级;(2)坚信被给予者的本质结构必然能在直观领域内自我呈现出来;(3)坚信现象学家必然能够通过一种严格的“现象学反思”来把握这一结构。虽然没有证据表明维特根斯坦对胡塞尔有过什么细致的钻研,但在他1929年重返剑桥时,他却通过他自己的思索而一度逼近了前者的这些哲学理想。在发表于1929年年中的短文《略论逻辑形式》(以下简称为RLF)⑥中,他实际上透露出了这样几个想法:(1)认识论的核心任务是去寻找到那些作为日常命题基础的“原子命题”,且原子命题比日常命题具有更高的认识论——本体论等级;(2)原子命题就是对于被给予的“现象”的直接描述命题;(3)现象的逻辑本质是可以在现象之中被直观到的;(4)我们可以通过一种精确的人造符号系统来再现出现象的“逻辑复多性”,而这种符号系统就是所谓的“现象学语言”。由这四点来看,1929年初的维氏实际上是试图在被给予的直观领域内来重新考察逻辑的基本形式的——这个想法在根本旨趣上无疑是相当接近胡塞尔的“本质直观”学说的。⑦
然而,他与胡塞尔的这种接近与前述的所谓“第三种可能性”又有什么关系呢?
问题的答案也正在RLF的文本中。不难想见,正是由于胡塞尔对于逻辑基础的直观主义视角在根底上乃是与弗雷格—罗素的外延主义立场南辕北辙的,因此RLF对于胡塞尔的这种不自觉的接近就必然会损害维氏早期哲学与弗雷格—罗素传统之间的亲密关系。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要刚刚开始哲学转型的维氏立即抛弃对他业已产生深刻影响的外延主义逻辑观,恐怕也不太现实。这种两难在所谓的“颜色不相容”问题中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
RLJ对于“颜色不相容”问题的讨论在历史上缘起于TLPh论题6.3751的同类讨论,甚至可以上溯到写作时间更早的《1914-1916年笔记》。⑧所谓“颜色不相容”,就是指“两个不同的颜色值不可能被指派给同一时——空坐标”这一基本常识。很显然,这种“不可能”只有在被直接给予的视觉现象中才是成立的,因为处在物理时——空中的一个物体当然可以是既红又绿,亦可以是先红后绿的。从这个角度看,“颜色不相容”就是视觉现象所内在含有的一种“逻辑复多性”。然而,我们又当如何通过一种“精确的人造符号系统”来再现出它呢?
对于这种再现来说,真值函项理论显然已经不敷使用了,因为按照真值表所规定的对于“合取”的运算规则,两个真命题的逻辑积必真,可是如果对于同一时——空坐标的两种颜色陈述均真的话,它们的逻辑积却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似乎就只有承认:存在着一类与纯粹的综合判断与纯粹的分析判断不同的“第三类判断”,而它们的先天有效性则是通过其内部构成成分的“内在性质”而决定的。在维氏早期哲学中被暂时压抑的“第三条道路”的幽灵现在终于全面复活了。
那么,维氏又是如何具体展开这“第三条道路”的呢?
这就牵涉到了他在思想转型期中对于所谓“颜色语法”与“视觉空间”问题的殚精竭虑。所谓“颜色语法”,关系到的乃是任何一个视觉经验的颜色所具有的先天可能性——这其实就是TIPh2.0131所讨论的“颜色空间”的一个精致化翻版。转型中的维氏更倾向于将这种先天可能性刻画为一个“双棱锥结构”(如右图[2-s76]),并认为任何颜色现象的出现方式都必须遵从该结构所规定的普遍语法规则(如对于“间色”、“混色”等颜色范畴的合法言说方式)。另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维氏的规定,为了保证这种研究的先天性与直观性,此类研究必须“悬搁”任何一种针对颜色的实证科学化的研究方式。⑨
而所谓的“视觉空间”,则是与所谓的“物理空间”对应的、视觉印象所处的现象学空间。在转型中的维氏看来,我们通常所熟悉的欧氏几何学是一种用来描述物理空间的经验工具,而根本不具有康德在“先验感性论”中所赋予它的那种先天性。与之相比较,真正被给予的“视觉空间”所具有的“几何学”则与之完全不同。比如,如果这门几何学真的被建立起来的话,“模糊/清晰”、“可分/不可分”、“大小、”、“等长/不等长”、“平行/不平行”、“相交/不相交”、“上/下”、“前/后”、“左/右”等几何学基本概念就都将具有一种它们在物理空间中所不具备的绝对的意义——因为在现象中呈现出来的视觉经验的几何特征是根本不需要凭借物理世界中的参照系就能绝对地确定自身的。⑩
颜色语法结构图
耐人寻味的是,在维氏写于1933年左右的巨著《大打字稿》(以下简称为BT)(11)中,他恰好是在“现象学”这一惹人注意的章节标题下集中处理对于“颜色语法”与“视觉空间”的讨论的。尽管此时的他已经对他在RLF中所持有的那种“现象学”观产生了明显的敌意(这种敌意更集中地表现在紧随“现象学”之后的“唯心论”一章中),但是考虑到该章的内容依然基本上是编辑自他于1929年以来所撰写的那些既有手稿的,因此此章中的相关讨论依然向我们大致透露出了维氏自己的“现象学”大厦一旦落成时所可能具有的大致模样。不难想见,从对于视觉印象的现象学描述出发来奠定一系列相关先天法则的直观基础,很可能成为这种最后夭折的“现象学”的基本特征。再考虑到转型中的维氏既没有明确地提到真值函项理论的直观基础(因此他就默许了与直观脱节的逻辑命题的存在),也没有在捍卫现象世界与物理世界之间的界限方面流露出半点的动摇(因此他就默许了与那些越出现象学直观范围的科学命题的存在),因此,将他的这种拟议中的“现象学”放置于逻辑与物理科学之间的“居间”地带,便会成为一项很自然的安排。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在晚年手稿BF中说什么在逻辑与科学之间再设定“第三者”的诱惑力”异常强大”了。
四、维特根斯坦对于“第三种可能性”的扬弃
从我们在本文第一节采自于WWK的那段引文来判断,维氏似乎在写作BT多年以前就开始批判关于“第三种可能性”的想法了。他在此段中所提出的反驳策略乃是:凡是“综合判断”(无论它是否同时兼有“先天性”的特征)都是有“意义”的,而凡是有意义的判断都对世界有所言说,因此我们便可以设想其反面情况的存在。从这个角度看,“我胃疼了”与“我胃不疼”就都是典型的综合判断,因为这两个互相反对的命题各自成真时的情况都是不难设想的。现在再让我们来看“一个对象不可能既红又绿”这个陈述。先假设它的确是先天综合判断,那么该命题中的“不可能”就具有了一种逻辑上的含义,即保证了它的真(或其反命题之假的)的先天有效性——可另一方面,同一命题的“综合性”却又保证了它的反面是可以设想的,即一个对象可以既红又绿。这样,该命题的“先天性”与“综合性”就彼此矛盾了——这也就反推出了:它根本不可能是“先天综合判断”。既然“一个对象不可能既红又绿”已被胡塞尔视为“先天综合判断”的典型案例而它本身又恰恰不可能是“先天综合判断”,那么所谓“先天综合判断”就只可能是一个空概念。
在笔者看来,上述论证之所以是平淡无奇的,因为它并未触及问题的真正要害。依据前文的分析,胡塞尔(包括1929年初的维氏本人)之所以需要“第三类判断”,根本不是因为有一些先天为真的命题对物理的、经验的世界有所言说了(这当然是背谬的),而是由于有一些先天为真的命题是在前物理世界的纯粹体验中被我们直观到的。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固然可以否认存在着维氏心目中的那种“先天综合判断”,但是却很难否认有什么“先天直观判断”。而这一点就足以保证所谓“第三种可能性”的存在了。
根据笔者的理解,真正对于“第三种可能性”的合法性构成挑战的,并不是WWK中的这一段被魏斯曼所附加的小标题所过分渲染的谈话记录,而是晚年维氏对于所谓的“色盲问题”的思考。需要注意的是,“色盲问题”乃是一个更适合于在维氏晚年的“语言游戏”框架中加以处理的问题,而倘若在维氏转型期的“现象学”框架中处理之,则立即会显得捉襟见肘。其理由也不难想见:按照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统治维氏头脑的那种典型思路,对于任何具体的颜色样本的直观就是对于整个颜色语法结构(如双棱锥结构)的直观,而这个结构本身的先天有效性则是不会受到作为其示例的颜色样本自身的局限性的影响的(除非颜色样本的接受者是彻底的盲人)。但如果这个观点是对的话,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色盲了,因为色盲所获得的那些有限的颜色样本我们也能够获得——或反过来说,凭借着这些为正常人与色盲所共有的颜色样本,色盲也就应当能够对我们正常人所具有的整个颜色语法结构作出先天性的直观了,而不是仅仅对其有一种概念上的了解。但这显然是违背常识的。
由此再来反观晚年维氏研究“色盲问题”的哲学意义。既然“存在着色盲,也存在着检测色盲的方法”[3-p239],那么哲学家就会对所谓“检测色盲的方法”的性质进行反思。这种方法显然不可能是什么“现象学直观”,而只可能依靠色盲与正常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以及问答机制。此类过程显然也只可能在物理时——空中展开,因此是超出现象的。从这个角度来看,BF对于“色盲问题”的重视,无疑隐含着贬低现象学直观之重要性的微言大义。与这种贬低相对应,BF对于“间色”、“混色”等颜色语法概念的讨论也就不再以某种现象学直观为背景了,而以同样只可能展开在物理时——空中的语言游戏活动为背景,譬如BFI§10对于人们学会“间色”概念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讨论。也正是在这个新的背景中,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晚年维氏会花费这么大的精力去讨论“透明色”或“材质色”等的语法概念——因为“透明色”或“材质色”(Stoffarbe)本身就可能存在于物理空间中,却根本无法通过维氏三十年代所给出的那张颜色双棱锥结构图所刻画,甚至无法被“颜色不相容”问题的既有框架所包容(比如在“透明色”的例子中,我们恰恰知觉到了颜色的叠加)。(12)
对于现象学直观的这种贬低所导致的重大哲学后果,便是维氏对于“第三种可能性”的全面否弃,因为这种可能性本身就是以“现象学直观”为前提的。这也就是他在BFl§1中将关于颜色的语言游戏区分为两类(而不是三类)的内在根据之一。BFI§32进一步解释了这种二分法的根据:
“命题经常在逻辑与经验的边界上被运用,这样,命题的意义就在边界附近来回摆动。它们一会儿作为一种规范的表达而起效用,一会儿又作为一种经验的表达而起效用。
(因为:的确并非是一种心理伴随现象——人们就是将‘思想’设想为一种心理伴随现象的——而是‘使用’,才将逻辑命题与经验命题彼此区分开来。)”
从这段引文来看,在此时的维氏心目中,“使用”乃是将逻辑命题与经验命题彼此区分开来的最终根据,而“使用”本身又是只可能在物理时间中展开的。这同时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同样一个命题在此时可以作为“规范的表达”而起作用,在彼时又可以作为“经验的表达”而起作用——因为“使用”本身就是因时因势而变的(不难看出,在这个语境中,“逻辑”与“经验”这些字眼也失去了它们在传统哲学那里所具有的知识论气味)。除此之外,在此段中维氏还明确否认了任何处在物理时—空之间的东西(如心理上的伴随活动)可以被视为区分逻辑与经验的依据的可能性,因为此时的他根本就不承认“语用规则”需要一个前物理的或超物理的基础。同样的结论自然也适用于前历史的“现象学直观”,因为无论是按照维氏在1929年初的想法还是按照胡塞尔的哲学理想,“现象学直观”所提供的那种绝对的自明性都是前提于并独立于公共语言规则自身而展开的。
不过,既然如此,维氏为什么还要说“尽管没有什么现象学,但是现象学的问题毕竟还是有的”呢?他心目中的“现象学的问题”指的又是什么呢?
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面解答将会牵涉到一些非常复杂的理论细节,在此我们只能满足于一种纲要式的解答。根据笔者的理解,晚年维氏只是否认了“现象”对于物理世界的优先地位,却没有否认“现象”自身的存在。毋宁说,在维氏的后期哲学中,“现象”既没有被他视为那种先在于物理世界的绝对基础,也没有被视为外在地伴随物理进程的一些“随附现象”,而是被他视为处在物理因果关系网之中的一些不可被化约掉的联结点。他的这个想法的最早雏型乃是体现于他在转型期中提出的“电影放映机”隐喻,并通过PhU对于针对“他心”的怀疑论的驳斥而在其后期哲学中得到了再现。从战后英美分析哲学史的展开进程来看,维氏的这种十分奇特的主张实际上便以他自己的方式预报了后世的塞尔所提出的“生物学的自然主义”(biological naturalism)的论点,即一方面拒绝现象学唯心主义,另一方面也拒绝旨在消灭一切现象的极端物理主义,同时还拒绝那种将现象世界与物理世界彼此割裂的二元论。从这个意义上说,“现象学的问题”自然就不会随着“现象学”本身的退场而被后“现象学”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所消解了,否则他就会因此而消灭他自己与极端物理主义或行为主义之间的界限了。(13)
现在我们就来对全文的讨论作一小结。我们已经看到了,维氏对于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之间的“第三种可能性”的看法其实并不导源于他对于康德哲学遗产的自觉继承,却与他自己对于“现象学”的短暂兴趣密切相关。而就坚持那些构成物理世界的先验法则在被给予的范围内的可直观性而言,他自己的“现象学”其实是与胡塞尔的“现象学”在精神气质上颇为相通——尽管维氏在维也纳学圈中的那些学友更愿意将他视为一面反胡塞尔的旗帜。然而,随着维氏本人思考的深入,他却逐渐发现:对于语法的可直观性的坚持在相当程度上是无法解释色盲患者的存在的——或者说,在“直观”这个狭隘的领域内去全面落实为构建整个物理世界所需的先验框架,未免显得过于贪心。这种发现最终导致了“直观”的地位在维氏后期哲学中的相对下降,以及他对于那种奠基于“直观”的“第三种可能性”的全面否弃。
注释:
①在1918年初版、1925年再版的《普通认识论》中,站在逻辑经验主义立场上的石里克展开了对于胡塞尔现象学的批判,后者则在自己的《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版(1920年)的“序言”回击了石里克(请参看该书的Ⅱ/1,B[,2]Ⅵ—Ⅶ)。其实这场论战的缘起与维氏并无直接关联,因为从《普通认识论》的初版时间来判断,石里克的反胡塞尔立场在他读到《逻辑哲学论》(1921年首版)之前就已经成型了。
②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于“先天综合判断”的讨论见于同书卷二“第三研究”§12(A247/B[,1]255左右)。概括地看,胡塞尔是将在一个特殊区域内具有先天为真之特点的命题称为“先天综合判断”的,而那些对于一切区域内的一切对象都适用的先天为真的命题则被他视为纯粹分析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康德对于“先天综合判断”的示例乃是数学命题与科学体系中的原理性命题,而胡塞尔则主张在一个更基本的、前实证科学的现象学地基上对本质之物进行直观,并由此恢复被康德的“我思”所遮蔽的“直观”的尊严。但石里克似乎并不在意胡塞尔与康德关于“先天综合判断”的看法之间的微妙差异。
③胡塞尔只是在《逻辑研究》卷二“第三研究”A248/B[,1]256处不经意地提到过“这个红不同于那个绿”这个例子。
④以下给出维氏基本文献,一般只给出各版本通用的小节编号(WWK无小节划分,因此不作如此处理)。
⑤请参看《纯粹理性批判》A7/B11处康德的论述。
⑥此文收录于James. C. Klagge和Alfred Nordmann编辑的论文集《哲思偶得》(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Occasions 1921-1951,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93,以下简称为PhO)。
⑦请参看拙著《维特根斯坦哲学转型期中的“现象学”之谜》(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一版)第三章。以下称“拙著”均指此书。
⑧请参看TLPh6.3751以及《1914-1916年笔记》中1917年1月8日的笔记(L. Wittgenstein, Tagebücher 1914~1916, Suhrkamp Verlag, Frankfurt am Main 1984, S.187)。
⑨请特别参看他在遗稿TS209页125处的表白(同样的话也被辑录于《哲学语法》XXI§218,德文原文见于Philosophische Bemerkungen, Suhrkamp Verlag, Frankfurt am Main 1984, S.273):
“我所需要的,乃是一种心理学的或确切地说是现象学的颜色学说(phaenomenologische Farbenlehre),而不是一种物理学的或生理学的颜色学说。也就是说,一种纯粹的现象学性质的颜色学说必须得成为这个样子:在其中只能有对于被现实地感知到的东西的谈论,而不出现任何假设对象——如光波啊,细胞啊,等等。”
⑩相关讨论请参看拙著第四章“附录二”。
(11)此书无汉译,但已有德—英对照本:Ludwig Wittgenstein: The Big Typescript: TS 213: German-English Scholars' Edition, translated by C.Grant Luckhardt and Maximilian A.E.Aue, Blackwell, 2005。
(12)请参看BFI§19:“在视野的纵深维度中,才会有透明性与反射”。关于材质色的讨论请参看BFI§52。
(13)相关讨论请参看拙著第四章。
[参考文献]
[1] Wittgenstein, L. Wittgenstein und der Wiener Kreis. Frankfurt am Main, 1984.
[2] Wittgenstein, L. Wittgenstein's Nachlass. Oxford Unversity Press, 1998.
[3]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谢选骏指出:我觉得,探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个人基本上就是一个精神病患——据其传记《来到剑桥》记载——
维特根斯坦希望跟随弗雷格学习,但弗雷格建议他师从罗素。于是,1911年10月18日,他无事先预告的出现在了罗素位于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办公室。当时罗素正和C.K.奥格登喝茶,他记录道:……‘一个陌生的德国人出现了,他几乎不会说英语,但拒绝说德语。结果他是这么个人:曾在夏洛腾堡学工程,但在那期间自己对数学哲学产生了兴趣,现在来到剑桥是想听听我怎么说。’
他不仅参加了罗素的课程,还成为其中激烈的讨论者。罗素的课堂学生很少,常常只对着三个人讲课:C.D.布洛德(英语:C. D. Broad)、E.H.内维尔(英语:Eric Harold Neville)和H.T.J.诺顿。维特根斯坦有时缠着罗素到他屋里讨论问题,一直到晚餐时间才离去。罗素对此有些生气,在写给情人奥特琳(Lady Ottoline Morrell)的信中,他表示‘我的德国朋友有成为负担的危险。’但很快罗素就开始感觉到维特根斯坦是个天才,尤其在读过他写下的手稿后。罗素在1911年11月的日记中表示维特根斯坦是个怪人,不过他又改变了主意,转而决定称其为天才:
关于他的一些早期印象让这个决定变得尤为困难。例如,他仍坚称一切存在的命题都毫无意义。在课堂上,我请他考虑这个命题:这间屋子里没有一头犀牛。他拒绝相信这个命题,我四处寻找,翻遍桌底也没找到;但他仍没有被说服。
认识维特根斯坦三个月后,罗素告诉奥特琳:我爱他,觉得他将解决我因为太老而解决不了的问题——我的工作提出的、有待新鲜的头脑和年轻的活力去解决的所有种类的问题。他正是你会期待的那种年轻人。
维特根斯坦后来告诉大卫·品生特,罗素的鼓励使他得救,让他摆脱了持续九年的孤独和折磨,在那九年里他时常想到自杀。罗素鼓励他放弃工程,从事哲学,这几乎是在字面意义上救了维特根斯坦的命。两人之间的角色在1916年维特根斯坦批评罗素的作品后发生了互换:他(维特根斯坦)的批评,或许你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事件,它影响了我后续所作的一切。我将他视为真理,我觉得自己不再能继续从事基础哲学工作了。
谢选骏指出:罗素仿佛是个大学马戏班子的班主,在他黔驴技穷的时候,突然灵机一动,把维特根斯坦这个疯子塑造成为一个天才!就像尼采的妹妹、梵高的弟媳所干的勾当一样。那么既然,讨论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是毫无意义的,那么现代世界尤其是西方人为何还要热衷于讨论呢?在我看来,这是因为他们都被世界大战搞昏了头,全都陷入了某种“集体的歇斯底里”!极度的焦虑,使得他们全都像走投无路的犹太人一样了……
【21、每种语言都有不同的逻辑和哲学】
《為何西方人要學好中文那麼難?學者精闢剖析兩種語言讓人驚呼的差異,原來關鍵在這裡!》(研之有物 2018-02-09)报道:
每種語言都有不同的邏輯,掌握住了將大大提升學習效率。
人類能成為「萬物之靈」,「語言」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透過語言,我們累積知識、傳遞文化,逐漸形成多元繽紛的文明體系。研究語言學,從深層的角度看,是對於人類本質的探究;而從務實面,語言學從不同語系的異與同之間找出邏輯與規則,更有助於外語的學習。
在文章開始之前,請先給你自己拍拍手。為什麼?因為你正在進行一件高難度的任務──閱讀中文。
許多正式或非正式的排名中,「漢語 / 中文 / Mandarin」都被列為最難學習的語言之一。光是中文裡的平上去入聲調、同音字、破音字,就已經夠讓外國人頭大了,更別提中文字的一筆一畫,看在他們眼中簡直就是不聽話的外星蚯蚓。所以我們可以輕鬆流利地使用中文,真是件值得驕傲的事情,對吧?中文這麼難,是不是顯示我們比外國人聰明呢?
中文學習對於許多外國人來說是件艱難任務,坊間甚至流傳一則網路謠言,假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義,把中文封為「最難學習的語言」。
語言沒有難不難 端看找不找得到「開關」
很可惜,不是這樣的。世界上並不存在「最難」的語言。
因為語言的學習困難度是相對的,要看它在族譜上,跟你的「母語」距離遠近而定。
比方說,母語為台語的人學習客家話或是國語,因為同樣是漢語方言,語法結構較相近,就會比較容易;又比如,因為日語在漢字上借用中文字,以日文為母語的人,學習中文字也會比英文為母語的人來得快速。
而且,「母語」的學習,可能根本就沒有「難易度」的問題。
「一個小嬰兒,不管他的血統人種是什麼,你讓他從小聽英語、他就會講英語;從小聽中文、他就會講中文;你讓他在非洲部落長大,他就會說流利的非洲話。」中研院語言學研究所的林若望所長說,「世界上有 4000 至 6000 種語言,以可能性來說,他可以學會任何一種語言。」
擔任中研院語言學研究所所長的林若望,研究語言學已經將近卅年,是國內少數精研「語意學」領域的學者。
兩三歲的幼兒認知能力尚未成熟,也許左邊右邊不會區分、加法減法算不清楚,但在母語的掌握度上,卻能以驚人的速度成長。四歲以前,我們每個人都當過一段時間的語言天才。這種「奇蹟」的成因,語言學大師 Noam Chomsky 認為,這是嬰兒的「語言本能」,就跟視覺聽覺這些感官能力一樣與生俱來。
不過這樣的語言學習效率,在我們長大後反而不復存在。於是,我們學習外語時,總會有些環節頭痛萬分。可能是背不起來的英文單字、複雜瑣碎的文法問題、或是那些永遠發不標準的西語彈舌音。
林若望認為,我們也許未必能重現嬰幼兒時期的語言學習效率,但只要找到語言學習的某些「開關」,學習外文其實沒有這麼困難。
鏡中倒影:中文與英文的對稱句法結構
林若望先從多數人最熟悉的外文──英文,開始談起。
中文和英文是南轅北轍的兩種語言:拼寫上,中文是表意文字、英文是拼音文字;聲音上,中文是聲調語言、英文是重音語言。其他還有很多語序和文法上的差異,例如姓名的順序,就剛好相反:
中文的姓名,我們會先講家族姓氏、然後才是個人名字;但英文相反,先名後姓,這是什麼原因呢?
大多數人被問到這個問題,最先聯想到的答案應該是:「華人的家庭觀念較重,所以家族姓氏放前面;西方社會重視個體,因此反過來。」這說法聽似合理,畢竟語言的確會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
那麼,如果這個邏輯成立,林若望繼續追問,中文和英文在「日期」和「地址」的寫法上,又有何差異?
姓名、日期、以及地址在中英文中的寫法對照——從上方表格可以看出,中文和英文順序相反的不只是姓名,日期和地址的寫法也是。若前述「比較重視家庭觀念」的原因成立,那麼難道英美語系的人重視「日」勝過於「年」?重視門牌多過城市國家?看來,「重要性」這個邏輯,無法類推到日期和地址的順序上。
接著,林若望繼續舉了個句子為例:中英文句法結構的對照,同意義的字詞以相同顏色顯示,可以比對出句法的結構順序。
這兩個句子,除了主詞之外的所有詞語,順序又剛好相反。連續幾個範例看下來,我們大概可以猜出個端倪了。原來,中文和英文雖然差異很大,但在句法結構上,它們就像是鏡子裡外的兩人,彼此對稱。
從語言學的角度,每個句子都是一齣戲,裡面最核心的「劇本」,就是動詞。
林若望繼續用前面的句子為例,「讀書 / study」就是核心劇本 ( 動詞 ),「約翰 / John」是主角,其他用來補充動詞的就是配角 ( 修飾語 ),跟動詞配在一起形成「動詞片語」。
好玩的來了,英文句子中,動詞是領頭走在最前面,所有配角跟在後頭;而中文的句型,卻是先讓配角們出場,核心的動詞在最後壓軸。
動詞是句子中的核心,也就是「中心語」。從圖中可以看出,中文與英文的中心語位置剛好是相反的。
語感關鍵:「中心語在前」vs.「中心語在後」
林若望解釋,語言學中,有一種語言分類方式,是依照「中心語的位置」。
英文就是一種相對於修飾語,「中心語在前」的語言,重要的元素打頭陣,後面再補充說明;中文剛好相反,是「中心語在後」的語言,所以語序上反而是修飾語先出場,然後才是中心語。
這種基本「中心語在前」或是「中心語在後」的規則差異,就能夠用來解釋姓名、日期、和地址在中英文裡的相反順序了。
以姓名來說,姓氏只是縮小範圍用的修飾語 ( 例如:周家人 ),名字才是準確指涉特定身分的中心語 ( 例如:周家的杰倫 )。中英文的姓名先後順序,就是決定於中心語的位置。中文「中心語在後」,所以先姓後名,英文「中心語在前」,所以先名後姓。英文日期、地址的概念,也是如此。
林若望表示,套句語言學的專業術語,中文和英文擁有不同的「中心語參數 ( head parameter )」。在不同的語言中,找出類似這樣的參數規則,就是語言學家致力研究的面向之一。「就好像一個語言裡面有一整排開關,當我們掌握了一項參數,就打開了其中一個開關。你打開的開關越多,學習這種語言就會越事半功倍。」
一般人談到語言學習時常提到的抽象詞彙──「語感」,其實就是如此。理出規則、舉一反三、類推適用,什麼希臘文、非洲語,一下子好像也沒那麼可怕了。加把勁,也許你也可以重現自己四歲前「語言天才」的光輝榮景!
所以您的研究是找出語言規則、幫大家學好外文嗎?
這種研究的興趣,是循序漸進的。大學修課接觸到語言學,側重的是「句法結構」的部分。那時吸引我的,就是找出語言規則和論證的過程。後來,在清大攻讀研究所碩士的時候,我開始著迷於語言中一種「對稱的美」,很想進一步知道這種對稱之美是如何形成的,於是就這樣一路專研下來,並到美國攻讀語言學博士。
其實我真正學習語意學是在撰寫博士論文時。碩士時期,台灣清華大學的老師把我的句法學底子打得很好,所以到國外讀博士時,句法學這門課相當輕鬆,但是「邏輯語意學」則是一門從來沒聽過的課,用到了許多哲學、邏輯以及數學的概念,直到寫博士論文前,我對這門學問都還一知半解。
但想到以前碩士班的老師說:「人的手上一定要有兩把刀子,將來才不會捉襟見肘」,於是硬著頭皮找了系上著名語意學大師 Angelika Kratzer 當指導教授,在邊學邊寫的情形下完成博士論文,也正式讓我走上邏輯語意學這條道路。
語言學的研究很有趣,特別是我的研究領域不需要倚賴什麼貴重設備,通常只要需要我的大腦、文獻資料和語言資料庫,隨時隨地都可以一篇文章或是一書在手,就天馬行空地遨遊於想像世界,享受鑽研的樂趣,不會被外在環境所限制,所以研究這樣的一門學問,真的是很享受。
有些研究就是我在散步時想出來的,手腳快一點的話,幾個禮拜就可以完成。
語意學,其實台灣研究的人真的不算多。所以不管我做什麼,很容易就成為先鋒。看到別人沒有看過的風景、讓後來的人必須跟著我的足跡,不也是一件很過癮的事情嗎?(相關報導:英文版的「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從4個短句學「逗號」重要性|更多文章)
[文/黃楷元(原標題:世上不存在「最難」的語言?專訪語言學家林若望)]
谢选骏指出:上文解释語感關鍵,英文是「中心語在前」,中文是「中心語在後」。我的看法则是——英文的特点是「具体的在前」,中文则是「具体的在後」——所以英国文化形成了经验主义的哲学,而中国文化形成了整体主义的哲学。无论英国还是中国,各自的语言都形成了各自的逻辑和哲学。
【22、民族语言对于财富积累的影响】
《一个处心积虑教你单词的女人》(一碗单词 2015-02-02)报道:
语言对人的思维方式影响很大,因为语言可以打磨我们的思维。
语言能打磨思维?为啥?小碗先举个例子。
在我们博大精深的汉语里,如果你想称呼一位女性亲戚,有如下表达:三姑、二姨、二舅妈、大表姨……而英语里,就一个词,“aunt”。
现在很多年轻人回到老家都得让父母悄悄告诉他们怎么称呼眼前的亲戚,否则根本没法打招呼。感觉很别扭吧?这是因为你能感觉到,汉语在逼着我们去思考这位亲戚与我们之间的关系。
所以你发现了吗?汉语让我们对于亲属关系更加敏感,潜移默化地在这亲属判断上hone our ideas,而英语则不然。
更腻害的来了。
华裔经济学家Keith Chen发现,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对待存钱的态度是不同的。
为啥呢?汉语和英语相比,很明显是英语在时态上更为敏感。我们常常在时态上纠结,就是因为汉语并没有像英语那样清晰的时态表达。
英语悄无声息地hone了歪果仁的时间感。对于他们来说,现在与未来在表达上有很大区别,因此他们往往会觉得,未来还远着哪!存钱干嘛,花花花!而用中文描述现在与未来并没有很大差别。因此,中国人会觉得,未来并不遥远,所以要赶紧存钱。
你可能会说,瞎扯。存不存钱和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有很大关系呢!对,没错。这就是为什么Keith Chen做了更腻害的研究。
他筛选了大量欧洲人的受教育水平、家庭背景、收入水平、婚姻状况、孩子个数等数据,对比了欧洲所有 futured languages(类似英文)以及futureless languages(类似中文),最终发现:如果你的语言里缺少时间感(例如中文),你存钱的概率,会比说对时间更敏感语言的人,高30%。
小碗好想告诉你,语言可以hone our ideas,因为我们都是用语言去思考的。语言的边界,就是一个人思维的边界。
语言也会倒逼着我们思考。当你学会一门外语,你的思维也得到了锻炼。这就是为什么常说外语,不容易得老年痴呆症。
如果有一天,你的那个Ta告诉你,我们词汇量不同,怎么能在一起呢?...Ta也许是认真的。
Anyway,要一直跟随小碗,hone your language skills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语言环境通常也等于不同文化,所以就认知而言,很难将语言和文化的影响分开。
添几个近几年的发表的成果
1. 未来时表述 Future-time reference (FTR)
语言可以分为强未来时表述 (strong FTR) 和 弱未来时表述 (weak FTR)。 强未来时表述的语言(如英语)对现在和未来发生的事使用不同的语法时态(e.g. it will rain tomorrow);而弱未来时表述的语言(如德语,中文)则没有现在和未来的语法时态之分(e.g.“明天下雨”和“今天下雨”没语法区别)。
Chen (2013) 发现使用强未来时表述语言使人从认知上将现在和未来区分开来,使未来感觉起来更加遥远。而和使用强未来时表述的人相比,使用弱未来时表述语言的人更加以未来为导向,认为现在和未来是连接相通的,而他们现在的行为会对未来产生更大的影响,于是他们会进行更多着眼于未来的事,包括存款,运动,戒烟,使用安全套,存退休金,和保持长期健康。
这个未来时表述对认知和行为的作用在控制了文化差异后依旧存在。
2. 时间单位
语言对未来认知的影响不仅存在于不同语言环境,即便在同一个语言中依旧有效。
Lewis & Oyserman (in press) 发现,通过改变未来事件的时间单位,可以让人们感觉到未来事件更加迫切,使得他们更加有动力去为未来事件做准备。
在这些实验中,当人们读到两个版本的同一个未来事件,其中一个版本用“天”为事件单位,另一个版本用“年”为单位。比如说,“想象你有了个孩子,你发现你的孩子将在 6,570 天(或18年)后就要上大学了,你认为你应该什么时候开始准备他上大学的费用?”,读到用”天“为单位的人更早提前开始存款,并准备存更多的钱。另一个实验用 “天” 和 “月” 作为考试倒数的单位,用 “天” 倒数的学生更早开始复习考试,并取得了更好的成绩。
读到这,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倒计时了吧。
3. 数字
很多研究试图将亚洲人甩出欧美人几条街的数学水平归结于亚洲的数字单词都短,比如说中文所有数字都只有一个音节,但如英文seven有两个音节。因为短,所以在有限的工作记忆中占优势。另一方面,像中文和日语都有非常有律可循的口语数数系统,跟书面的数字直接对应,如11=十一(对比英文中的eleven),这样以来潜移默化地加强了亚洲人对数字关系的认识。
这样的数数优势被一部分研究认为是亚洲数学天赋的原因,但文化和教育上相关因素掺杂的影响(比如说对数学的态度,和花在数学上的时间)无法被剔除。
所以一个研究将目光转向了威尔士。在威尔士的学生可以选择上英文或者威尔士语的学校,威尔士语中数数系统跟中文一样有律可循,而英文数数则不规则,除此之外因为他们在同一个国家,所以可以控制文化环境和教育系统这两个因素。研究发现在威尔士语授课学校上学的孩子数学能力普遍比在英语授课的强,甚至仅仅转学到威尔士语学校两年的学生都大大超越了英文学校的学生。这么说来,怎么数数也对数学能力有影响。
谢选骏指出:民族语言既然对于财富积累具有如此之大的影响,那么为何中国人会比英国人更穷呢?是否作者的解释正好相反了呢?
【23、欧美的语言学和逻辑学无法用中文理解】
《从逻辑到语言——Barbara H. Partee访谈录》(赛义甫 2015-12-27)报道:
这是一篇问答录,记录了我国研究形式语义学的先驱邹崇理对美国Partee教授的采访,内容涉及Montague语义论和生成语法理论的关系问题。这个问答录对于希望学习形式语义学的初学者来说无疑是一篇非常好的入门介绍文章,尤其宝贵的是Partee教授推荐了许多教科书、论文和其它出版材料。下面转帖如下。
邹:上个世纪80年代伴随R. Montague的《形式哲学》介绍到中国,您编辑的《蒙太格语法》专题论文集也很快同中国学者见了面。作为以蒙太格语法为开端的形式语义学在中国最早的介绍者,您享有盛名。但我们对您个人的情况不甚了解,能否简要谈谈这方面的情况?据我所知,您在大学本科期间拿的是数学学士学位,博士却师从N.Chomsky学习生成语法的句法理论,后来又转而研究以现代逻辑为基础的形式语义学,这些转变有什么原因吗?
Partee:在本科学习期间我受益于美国教育的人文传统,在主修数学的同时接触了哲学和俄语及其他知识。我确实非常喜爱数学和语言,我发现,在Chomsky开创的新方向下,语言学这个领域正好同时适合我这两方面的兴趣,实际情况正是如此。更幸运的是,我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第一次任教时,经D. Lewis介绍认识了哲学家和逻辑学家R. Montague,当时他正好刚刚开始对自然语言开创性地进行形式语义学的研究。我和Lewis早在Swarthmore学院读本科时就认识,因此他知道我对Montague的工作会感兴趣。我当然感兴趣了,不久我就开始探讨把Montague的语义学融合到Chomsky的句法理论中去的途径。Montague不幸于1971年早逝,对我打击很大,但是我继续这个研究方向,并称之为“蒙太格语法”,这些研究后来逐渐扩展成形式语义学的各派理论(Partee 2001,2004)。
邹:在西方学术思想发展史上,逻辑学和语言学各自都有悠久的传统,为什么它们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会走到一起?Chomsky的转换语法理论是语言学“哥白尼式的革命”,在语言学研究中已经大量使用了逻辑演绎方法,但逻辑学家Montague并不满足于此,进一步采用逻辑语义学方法处理自然语言的语义,建立了自然语言句法范畴和逻辑类型的对应。就逻辑与语言学更深层次的结合而言,是否可以说蒙太格语法是转换生成语法的延伸?
Partee:是的,我认为完全是这样。当E.Bach把蒙太格语法的内容放到他在中国所做的讲座(Bach1989)中时,Chomsky已表明自然语言如何能转换成形式语言,而Montague则进一步显示自然语言可以翻译成能够被解释的形式语言。通常,没有语义学,也可以讲句法,Chomsky就一直认为句法是一个自足的学科。而Montague则说:“如果没有语义学作为其后续理论,句法本身没什么意义。”(Montague 1970a有名的脚注2,见Montague 1974:223)。我在研究中历来确信形式语义学就是句法内容添加语义要素的结果,或许还伴随着出于句法—语义接口的需要而对句法所做的某种调整。
邹:蒙太格语法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转换生成语法,但无法取代后者,后者80年代以来还衍生出广义词组结构语法(GPSG)和中心语驱动语法(HPSG),这些理论在语义领域大都借鉴Montague的做法。这是否说明蒙太格语法以及后来派生出的形式语义理论在句法或其他方面不如转换生成语法?转换生成语法有哪些优势值得形式语义学学习?
Partee:可以从两种不同角度看待MG(蒙太格语法)。Montague的理论有句法学,也有语义学,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用其“普遍语法”(Montague 1970a)所表示的该理论最宽泛的表述方式与许多关于句法的特殊理论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这些理论大体表现为句法代数配上与之同态的语义代数。在这个意义上,GPSG和HPSG都是蒙太格语法,因为这些理论能用上述方法构造并且相应的语义学是组合的。我早期企图把蒙太格语法同Chomsky学派的转换语法结合起来,这需要重新构造TG(转换语法),使得它配备代数性质的句法学并且能给予组合的解释,这些工作要求在TG的框架上做些调整。
在另一种意义上,人们能够在Montague著名的论著PTQ(the Proper Treatment of Quantification in Ordinary English,Montague 1973)中看到一种作为范畴语法变异的特殊句法。
语言学家对于范畴语法,无论它经过修正与否,在多大程度上是关于自然语言句法的好理论这一点是有分歧的。一些语言学家认为Montague的句法理论有点粗糙,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是语义学而不是句法学。下列事实能够说明这点,第一本完整的教材(Dowty etal.1981)被叫做蒙太格语义学而不是蒙太格语法。另一些语言学家认为Montague的句法也是有意义并值得发展的,比如E. Bach在其广义范畴语法的著作中就做了这样的工作(Bach 1987),其结果成为了HPSG的来源之一。
的确,Chomsky在西方的句法领域一直保持统治地位,但我并不认为他处理句法的理论方法正如其统治地位所显示的那样优于其他理论。然而Chomsky派的句法理论确实有许多值得吸收的东西。我特别强调以下三点:(1)强调理论对语言的解释能力而不是简单的描写;(2)强调探索人类语言的共性以及语言相异的途径;(3)强调第一语言习得的研究,因为这一现象的解释原则上指向语言学理论的内核。语义学家们实际上也正在致力于这些方向的研究。
邹:形式语义学30多年的发展过程表明:逻辑和自然语言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有人认为逻辑是分析自然语言的工具,自然语言的语义学就是逻辑加自然语言例子。逻辑发展到什么程度,自然语言的语义学才因此进展到什么程度,自然语言语义学基本上是依赖逻辑而发展。另有人则认为自然语言自身具有与逻辑不尽相同的结构,它不能完全依赖逻辑。Montague的普遍语法思想概括了二者的共同性而基本不谈二者的差异。但差异毕竟存在,如Montague的英语语句系统跟通常的逻辑系统就有明显区别,逻辑系统需要证明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全性,而自然语言的系统似乎没有这样的要求。所以说形式语义学有自己独立的发展目标,一旦从现代逻辑那里借鉴了基本工具后就独自开辟属于自己的领域,其发展并不完全依赖逻辑,比如您(Partee etal. 1990)介绍过的形式语义学采用的集合和代数的方法就不属于逻辑。怎样全面理解形式语义学和逻辑的关系?
Partee:正如在许多学科里那样,语义学研究者认为按照自然语言对现有的逻辑工具进行改进和添加是非常有价值的工作。Montague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设计内涵高阶类型逻辑,用于描述自然语言的语义性质。他对形式语用学的逻辑基础也有绝妙的建树(Montague 1970b),用于解释依赖语境的第一人称代词等。以后的形式语义学家继续思考其理论的逻辑基础,不同的研究者对于什么是最好的形式工具有不同的看法。例如Chierchia和Turner认为建立在集合论基础上从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项概念不足以把握自然语言的内涵现象;他们提倡用性质论取代集合论作为逻辑的模型论基础(Chierchia and Turner 1988),关于时态逻辑和模态逻辑的相关和重要的工作一直在继续着。从事条件句语义学的语言学家,尤其是Kratzer(1991)继承并发展了D. Lewis(1975)的思想,主张把条件句的前件分析成关于二元量化或模态算子的限制部分(restrictors),而不是表达自然语言逻辑中所谓if-then两位关系的一个角色。Bach在其论文(Bach etal.1995)中描述了副词表述的量词和非可选的量化结构,这是一个值得倡导的思路。语言学家总是在考虑从逻辑学家的现存著作中采用什么样的思想方法,并且从中可能发现创造新的形式化工具的需求。我以为在每一门科学那里都存在数学家和实际科学家的相互影响,我们需要专家的帮助,但我们也需要思考什么是就我们的应用来说最好的东西。有时这些应用还可能激发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去开创新的领域,例如从Barwise,van Benthem,Kamp,Link,Groenendijk和Stokhof以及Muskens等人的工作可看出这一点(Barwise 1989,van Benthem 1995,Kamp 1984,Link 1983,Groenendijk and Stokhof 1990,Muskens 1989)。
邹:Frege最早提出的组合原则是形式语义学的核心概念,它跟句法和语义同态的原则分不开。一些语言学家或计算语言学家的研究表明,在自然语言从小到大的生成过程中,句法和语义有时不完全对应,有时似乎也不符合组合原则的要求,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形式语义学是否能够发展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新模式?
Partee:这是一个很大且复杂的问题,很难在有限的篇幅内说清楚。首先做一点小小的纠正。虽然我当初讲的是同构,但组合原则关于句法语义关系的代数解释准确地说应该是同态:从句法代数到语义代数的同态映射。关于组合原则的严格说明,特别关于Montague普遍语法(Montague 1970a)中的明确陈述,可以参见Janssen(1983),Partee etal.(1990)。
逻辑学家用递归定义来规定形式语言的句法,在此情况下同态的组合要求是用对应的递归定义给出语义学。涉及递归定义的推演树成为句法和语义代数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态的要求是说,每个句法推演必定映射到唯一的语义推演(Partee 2001)。
由于语言学家要遇到多种多样的句法现象,因此很难用在代数的框架内重述语言学家的句法概念。在Chomsky学派的句法学和形式语义学融合的那些理论中可以找到一种完全不同于当初关于组合性的说法:人们发现一种与句法结构相关的语义层面,称作“逻辑式”或LF。组合性被当作是从LF到(通常模型论的)语义解释的映射(Heim and Kratzer 1998)。
很难说组合性有什么反例,或者说有什么正面的例证。困难在于这是一个高层次的问题,涉及整个语法或语法理论之间的比较,涉及能够提供支持或反对组合性的全面论证。正如许多学者一直强调的那样,组合性并不是简单明白的经验假设,我在几处地方讨论了这个问题(Partee 1984; Partee with Hendriks 1997),我最近写道:“大多数形式语义学者逐渐认同Gamut(1991)和Janssen(1986)的观点,即组合原则是蒙太格语法及其大多数相关理论的灵魂,是一种方法论的基本准则:否定它无疑于否定它所依附的整个理论。所以自然语言具有组合语义学的说法意味自然语言能够用以组合性为基本原则的理论所充分描述。(就此而言关于组合性的分歧类似关于转换语法和非转换语法的争议,比如,这并非说这个分歧不能争论或经验的证据不重要,而是说整个理论应该据此进行评估)”。
我们认为组合性的明显反例有几种类型,都能在文献中找到:(1)人们会反驳说这些非组合的分析是不准确的,主张在保持基本理论的前提下采用另外的组合分析。关于从句的句法和语义的不同看法一直是这类问题的范例,可以回顾早期的文献(Janssen 1980,Partee 1973)。(2)人们还会辩护说可以添加句法的内容,从而囊括那些隐藏的现象,这些现象的解释需要添加作为组合分析漏掉的因素(Partee 1997 [1983]; Partee and Borschev2001)。(3)人们也会答复说,这些反例表明需要丰富并改善语义学:我们可以在一篇经典论文(Lewis 1970)中找到具有真凭实据的讨论;之所以产生Heim的文档更新语义学(Heim 1982,1983)和Kamp的话语表现理论(Kamp 1981)的动因之一是,不大可能给包含不定名词短语和驴子句的句子系列建立组合语义学。而Groenendijk和Stokhof提出“动态蒙太格语法”(Groenendijk and Stokhof 1990)也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Kamp的理论并不是完全组合性的,并且Kamp还声称(Kamp and Reyle 1993)他们的理论本质上是非组合的,“话语表现”的层面是必不可少的,而在遵循Montague组合性的任何理论中,任何句法和语义之间的语义表现中介层面原则上是可以消去的。(4)人们可以承认意义的某些对真值条件来说重要的方面远超过模型论语义学本身,而需要语义学之外比如说语用学的工具。一些人可能说这是一种关于“组合性有时可以违反”的妥协,另一些人则倾向于说这是“意义”概念自然扩展的例子,组合性于是涉及从句法到语义学—语用学的映射(Kadmon 2001,Kaplan 1979,Lewis 1974,Potts 2005,Stalnaker 1978)。
当然,也存在意义的非真值条件的方面,比如隐涵意义和情感意义等,这些并不指望是组合的。但是对意义的真值条件方面,把组合思想作为基本原则的形式语义学者应该认真思考每一反例。什么理由能使我们放弃这个原则?或许唯一的理由是:改进或变革保持组合性的理论使理论变得更糟而不是更好。然而,就现在来说,给我的深刻印象是,组合性一直作为语义学中的强有力工具,并且在许多场合下组合分析的结果还是精确深入而具可塑性的。
邹:哲学家C. Morris和R. Carnap把对语言符号系统的研究分为三个层面:句法、语义和语用。这也是形式语义学的重要方法论。广义的语义研究包括语用,现今的形式语义学已涉及许多语用现象,运用逻辑方法研究自然语言的语用现象是否有较大难度?形式语用学和计算语用学在当今有些什么进展?
Partee:的确如此,我认为形式语义学扩展到形式语用学是当今的发展趋势之一,在回答你上一个问题时我已触及到这个问题,可参考Kaplan,Stalnaker,Lewis,以及Kadmon,Potts等人较晚近的文献。在这个领域我不是最权威的专家,但是对有关一些著述却是有非常深刻的印象。除上述文献外,还可参见其他一些文献(Beaver 2001; Chierchia 1995; Dekker 1993,1996; Engdahl 1999 ; Gazdar 1979; Groenendijk and Stokhof 1984; Guenthneretal 1978; Kamp 1978; Kratzer 1999; Krifka 1995; Montague 1968; Partee 1999a; Potts and Kawahara 2004; Roberts 1995; von Fintel 2001; von Stechow 1990; Zaefferer 1986)。我知道这是一个偷懒的回答,我应该尽可能谈一些主要的发展和存在的困难。我认为语义学和语用学的首次合流出现在Kaplan,Montague,Stalnaker和Lewis等人的著述中:把Carnap的朴素内涵概念(从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项)替换成更为丰富的从可能世界加“语境”到外延的函项,这里语境包含诸如讲话者、听话者、说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最终扩展到作为整体的言语行为语境,包括讲话者的意图作为指示词的参照物,等等。接下来的重大步骤是“动态语义学”的发展:不仅语义解释要依赖语境,解释的一些特性也可能反过来影响语境,以不同的方式更新解释的内容。这个工作开始于Kamp和Heim的工作,并且通过Groenendijk和Stokhof,Chierchia,Beaver,Dekker,Roberts和vonFintel等人的研究而推广。动态的思想导致对若干初期的语义分析进行重新思考,同时也存在大量涉及“形式语义学加语用学”的有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语用学如礼貌原则等内容,通常仍然游离于形式语用学之外。然而即便是这方面情况也有所改变,见Potts和Kawahara(2004)关于日语敬语的研究,以及Kaplan(1999),Kratzer(1999),Potts(2003)和其他学者关于“情感意义”的研究。对于学科分工仍在持续争论之中,甚至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分问题也不例外,包括话题与焦点(或更宽泛的“信息结构”)、预设、否定、条件句和疑问句等诸多问题。这是一个令人振奋并且相当活跃的领域。
你谈到计算语用学,应该说在计算语义学方面产生了大量的建设性工作,其中不少是最近出现的,这样也自然推广到形式语用学。我不是这些领域的专家,但是作为你的最后问题之一的解答,我可以推荐一些关于计算语用学的文献和一些有用的网站,这些网站刊载了计算语用学的研究结果(参见访谈的后面部分)。
邹:《逻辑和语言手册》(Handbook of Logic and Language)是形式语义学领域具有权威性的综述性著作,作为开篇的“蒙太格语法”由您来撰写(Partee with Hendriks 1997),这表明您是国际上最熟知蒙太格语法的专家。30多年来,您见证了蒙太格语法从诞生到发展出广义量词理论、话语表述理论、情境语义学和范畴、类型逻辑等形式语义理论的整个历史过程。您认为当今蒙太格语法本身是否还有潜力可挖?而蒙太格语法以后的那些理论各自的发展前景又如何?
Partee:我认为纯粹的蒙太格语法今天看来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历史题目,在这个题目下人们从事的研究或多或少不同于当初Montague的做法(人们不会感到吃惊,即蒙太格语法是一个历史题材,但“蒙太格语法”这个术语最近才被收入《牛津英语词典》)。我坚信这个概念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具有非常清楚和明确的界定,并且确立了后续理论的起点。“形式语义学”作为一个标准规范化的术语,涵盖了蒙太格语法及其后续理论,包括所有你提到的理论。从事不同理论研究的形式语义学者形成了各自的研究团队,互相给予激励并提出有益的批评。我认为这些不同的理论不是零和游戏中的竞争者。在我看来,不同的人们致力于各自不同的理论基于不同的理论假设,我们大家互相学习和借鉴,特别是那些有价值的思想往往成为多种理论框架的共同财富。总的说来,我认为理论的发展必将持续下去。
的确我见证并参与了形式语义学的整个发展过程。在Montague于1971年过早去世后不久,我是“蒙太格语法”这个术语的提出者。我关于蒙太格语法及后来形式语义学发展的思想反映在我的半自传体的论文中,缩写本已出版(Partee2004),详细版本参见我的网址:
http://people.umass.edu/partee/docs/BHP_Essay_Feb05.pdf。
邹:您在1986年曾经担任美国语言学会会长,而您又是美国形式语义学研究的奠基者之一,这是否意味在美国语言学界还是比较崇尚用逻辑和数学方法来研究语言?正像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在美国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一样。
Partee:我认为这个事实并不是因为对逻辑或数学方法的崇尚,而是因为形式语义学研究在美国语言学界成为了主流。当然要想真正从事形式语义学研究,必须学一些数学和逻辑知识。有关的研究课题,即使不强求,至少也要提倡一定的数学背景。从事语义学的学生学的逻辑类课程越多越好。而从事语言学其他方向的学生则需要学习一些其他的数学知识,如做心理语言学或者语音学的实验就需要上些统计的课程。
在我的半自传体论文(Partee 2004)中,我提到过形式语义学这些年来在各大学语言学系的发展史。在二十世纪60年代形式语义学几乎无人问津,一些知名的语言学系那时至多只有一名语义学家,而到90年代已经至少有2到3名,语义学在许多语言学系已跻身成为与句法学、音系学并驾齐驱的核心研究学科。在我看来,Montague革命之于语义学,正如同Chomsky革命对于句法学的重要性一样。不过Chomsky的革命被认为是整个语言学界的革命,而Montague革命在很多方面是语言学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尽管Chomsky本人拒绝这种说法)。Chomsky不赞同这种说法的原因之一是,他强调的是人脑内部的语法构造,而Montague和Frege一样,强调的是真值条件(相对模型而言)的外在(尽管抽象的)属性,即一种语言里的句子所具有的抽象性质,这正是二者的一大区别所在。D.Lewis指出,语言使用者头脑中的东西很大程度决定了语言可能具有的语义特征,但是语义特征本身并不依赖于人脑。
邹:我们知道,形式语义学是一个横跨多学科的交叉领域,它不仅跟数学和逻辑有关,还涉及语言哲学的一些问题,其研究结果经常被计算语言学所关注,认知科学的某些领域也跟形式语义学对自然语言意义的处理分不开。我想提问的是:怎样理解形式语义学对现代逻辑的促进?它为解决语言哲学问题提供了什么帮助?其研究成果现在或将来对自然语言的计算机处理会产生哪些方面的作用和影响?结合形式语义学研究认知科学有哪些具体做法?
Partee:这些都是很复杂的问题,我只能给出一些简短和不充分的回答。
首先,如果说形式语义学得益于现代逻辑的发展的话,则或许间接得益于为致力于形式语义研究的逻辑学家提出的逻辑问题。上面我也提到过形式语义学在语言和语境的互相作用上采取的是“动态”原则。语义学家们提出了对逻辑的某种要求,逻辑学家们于是接受挑战,并致力于研究出语义学家们所需要的逻辑手段。超内涵问题和解决它所需要的各种逻辑,以及作为集合论替代物的性质论的提出也都是类似的挑战。逻辑学家帮助解决语义学所提问题的其他领域有:时态逻辑、模态逻辑、条件句逻辑、对预设的不同处理方案、疑问句的逻辑、祈使句的逻辑以及其他类型的言语行为的逻辑。
其次,自然语言语义学与语言哲学的关系自始至终是密切的。在我对前面问题的回答中,我提到了近年来哲学和语义学的一些分歧,但是它们之间始终有本质的联系。许多哲学的问题不仅仅是语言哲学的问题,也常常是基于日常语言表达的语义学。在哪种程度上,能使用现有最好的语义分析很有帮助,这也是通常语言学家能够在哲学家独立完成的工作基础上提出一些改进的地方。比如说A.Kratzer和K.vonFintel对条件句研究的贡献(Kratzer 1991,von Fintel 1998),G. Chierchia对“涉己”信念和“涉实”信念研究的贡献(Chierchia 1989)以及M. J. Cresswell和A. von Stechow对这个问题的贡献(Cresswell and Stechow 1982)。Cresswell和vonStechow的论文是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基于共同的兴趣而联手合作的大量典范之一;此类的例子还有:Barwise和Cooper(1981),Kadmon和Landman(1993),Kamp和Partee(1995),Keenan和Moss(1985),Keenan和Westerst(1997)。
再者,就形式语义学对计算机应用的贡献而言,前者直接为后者奠定了理论基础(相反后者也促进了前者的发展,因为语义学和其他领域一样,要求为应用问题提供解决办法,从而刺激“纯科学”的研究)。在形式语义学出现之前,语言学的语义研究在计算机应用领域几乎是无所作为的,仅有的一点成就是在词汇方面。计算机应用以形式语义学为基础进行研究的一个早期例子是由菲利普公司资助、计算语言学家/形式语义学家R.Scha和J.Landsbergen主持设计的Rosetta机器翻译项目(Landsbergen 1987; Rosetta 1994)。这个项目从计算角度和语义角度都很有前景,不幸的是菲利浦公司在项目可行性完全实现之前放弃了自然语言的应用研究,研究小组被迫宣布解散,该项目最终夭折。其他一些由形式语义学家参与的应用项目在Blackburn and Bos(2005),Gazdar and Mellish(1989),Moortgat(2001)的文章里均有记述,在Kyle Rawlins的网站“计算语义学信息网”、计算语义学特别兴趣小组的计算语义学协会(SIGSEM)的网站上也可以看到相关信息,网址分别为http://people.ucsc.edu/~krawlins/clsbib/和http://www.aclweb.org/sigsem/。
此外,形式语义学对认知科学的兴起产生了许多影响,最基本的影响是:正如语言学作为一个整体是对人类知识的本性、表达和习得进行研究的主要领域,语义学是研究语言与人类的信仰、感知和行为之间关系的重要学科。你刚才提到的Morris和Carnap把语义学看作是研究语言和外部实现(或称现实性模型)关系的学科,而Chomsky学派的语言学家则一直把语义学看作是研究语言和一些心智内部的语义表达关系的学科。我把这看作是说明语言、现实性和心智关系的一种挑战。不考虑现实性的话,正如Fodor,Chomsky和Jackendoff想做的,会导致“狭义心理主义”。忽视我们做论断要考虑真值条件的事实,即使我们不总能知道它们是否为真。不考虑心智因素的话,如Frege和Montague所做,或许在最大程度上使得研究某些自然语言的有限子集成为可行之事。身为语言学家的形式语义学家都希望最终能够提出一种令人满意的语义学画面,来展示出(Montague所说的)“语言的”语义是如何由(Chomsky所说的)语言使用者的语义能力与其使用语言的环境相互作用的。我在这方面有些研究(尽管不是十分完美),请参看Partee(1977,1979a,1979b,1982,1988)以及Stalnaker(1984,1999)的研究。
邹:在语言和逻辑交叉研究的形式语义学领域,您辛勤耕耘了几十年,今后的研究有什么打算?作为美国Linguistics and Philosophy(《语言学与哲学》)和Natural Language Semantics(《自然语言语义学》)等语义学期刊的编委,您认为当今美国学者主要关注哪些核心问题?近年来您每年都有一个学期在俄罗斯教授形式语义学,您是否认为具有传统数学优势的俄罗斯今后在形式语义学研究上将会有所作为?形式语义学在整个国际学术界将出现什么动向?
Partee:我的研究和教学兴趣主要集中在形式语义学及与形式语义学相关的句法学、语用学和逻辑学问题,以及语言哲学和认知学方面的相关问题。我毕生的研究兴趣之一便是量词问题。我与E. Bach及A. Kratzer曾从事过NSF赞助的一个项目,该项目主要研究跨语言的量词分析及语义形态学。另一个项目是与布拉格查尔斯大学的E. Hajicovg及P. Sgall合作的,该项目将现代布拉格学派及形式语义学的理论整合在一起,主要研究话题-焦点结构及量词问题(Hajicovg etal.1998)。
目前,我研究的其他领域还包括:形容词语义学及原型理论(与H. Kamp合作)(Kamp and Partee 1995)、名词性词组的语义与动词体的关系(Partee 1999b)、特定的伪分裂句的语义学以及英语中与be动词倒装有关的问题(Partee 1999c)。
我们最近进行的这项NSF授权的项目(2004-2007; http://people.umass.edu/partee/Gen_Neg/)主要是研究语义学、俄语中否定属格的分配及其相关领域的一系列问题,包括透视结构、存现句、否定的辖域、非宾格结构,以及素质变换、语义淡化及词汇与成分语义学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影响(Partee and Borschev 2004)。在俄语中否定属格方面研究成果的引导下,我们与其他几位俄国同行也进行了一些关于句子否定和成分否定的有趣研究(Borschev etal. 2006)。
目前我正在做词汇语义学与形式语义学的整合工作,包括语义类转换问题、体结构问题
及体转换的问题。近日,NSF授权(1999-2003; http://people.umass.edu/partee/Research.htm#Grant)Borschev及其他俄国业内同仁,以及马萨诸塞大学研究生成语义学的学生,开展了一项关于英语和俄语中相关性名词与非相关性名词的属格结构的语义学研究,该课题的重点是研究词汇语义学、组合语义学及语境方面的相关问题(Partee and Borschev 2001,2003)。对于汉语我一无所知,但学生H.Yang的研究使我对汉语进行体的性质产生了兴趣。我最近还写了一篇关于这方面的小文章(Partee in press)。长久以来,对于哲学及认知科学的兴趣为我架起了用逻辑学和认知科学方法研究语义学的桥梁,为我在语义学方面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曾多次在我的文章中提到过这一点。形式语义学研究领域现在发展的势头是如此之大,致使我很难穷尽这一领域内学者们所感兴趣的问题。他们的研究可能是词汇语义学的问题(其中包括很多理论框架,这些框架在被形式语义学重视之前就已有一定的发展),也可能是非常具体的描述性问题,如only或专有名词、某种时态、体及复数的语义学研究、最近兴起的形态语义学领域、心理语言学领域对于语义心理过程的研究(范畴的模糊性及首语重复法的变化、对疑问句的解读、处理和解读各种复杂的关系从句)以及语义学和我们前面提到的语用学的结合。这个领域的研究课题很多,要了解某一时期形式语义学的研究重点,我想最好的方式是通过网上查询浏览相关刊物的内容目录及世界一流大学在语义学方面教授的课程和研究议题,这方面的相关刊物我在前面已经提过(请登陆http://research.nii.ac.jp/salt16/program.html)。
关于语义学方面的新近动态,可浏览http://semantics2online.org/。
是的,我认为俄国是适合形式语言学发展的一片肥沃的土壤(我希望中国将来也是)。1996年,当我第一次开始在俄国教学的时候,我以为这里的老师和学生对形式语言学一无所知,我以为他们是因为我在这里小有名气(我丈夫是俄国人)才对我以礼相待。但十年之后,我发现这里的学生对该领域越来越感兴趣,他们对业内知识的了解也越来越广博。2005年,当我以Fulbright演讲者的身份在两所莫斯科大学(MGU and RGGU)任教的时候,我过去教过的几个学生组织了“第一届莫斯科形式语言学年会”。这个年会主要是为学生及青年研究者展示其在形式语言学领域成果的一个非正式研讨会,以后计划每年举办一次。同年,有一个俄国学生第一次向国际语义学的研究机构提交了学术论文。俄国是形式语义学发展的肥沃土壤,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俄国向来在数学方面就有很辉煌的成就,而且在莫斯科语言学最强的两所大学MGU(莫斯科国立大学)和RGGU(俄罗斯国立人文大学),数学课程一直都是语言学课程的一部分。我发现这里学生的数学水平普遍比我在家乡马萨诸塞州教过的学生要高;但他们并不清楚为什么要上这样多的数学课程,也不知道这些数学知识应用于何处。同时我也感觉到他们的数学和逻辑学知识能为语义学打下一个更坚实的基础。是的,我希望看到形式语义学在国际上能够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尤其是在那些数学和自然科学很强的国家。现在因特网使一切信息的获取都更为便利,很多人都把信息发布在网上,许多科研工作者也在网上发布自己的研究讯息。(想了解讲座信息及我在莫斯科所教授的语义学课程,请登陆我的网站:
http://people.umass.edu/partee/RGGU_2005/RGGU05_formal_semantics.htm(RGGU演讲)
和
http://people.umass.edu/partee/MGU_2005/MGU05_formal_semantics.htm(MGU演讲))。
想了解学界最新信息,最好的两类网站是:(1)研究者的个人网站;(2)“语义学档案馆”网站
http://www.semanticsarchive.net/。
邹:在中国的大学里,尽管有众多学习语言学和逻辑学的学生,但学校关于现代逻辑和数理语言学课程的开设情况与美国相比有一定差距,形式语义学的教学几乎无从谈起。作为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的资深教授,您有多年的执教经验,能否为在中国的大学开展形式语义学课程的教学提供一些建议,比如介绍一些好的教科书或课外参考书?怎样培训我们这个领域的师资力量?等等。
Partee:我想,基于同样的原因,形式语义学在中国也自然会得到良好的发展。前面我所提到的很多资源对中国的形式语义学教学都会大有裨益。而且,我觉得如果获取教科书甚为困难,那么不用教科书也可以进行形式语义学教学。在俄国,我常常上课不用教材,因为对当地的普通学生来说,教材很贵。我常常为我的俄国学生们复印一些材料;但去年当我在MGU上大课时,由于学生太多,我无法将所有的材料都复印出来,于是我找来几个学生帮忙,我们在网上搜索、下载阅读材料,然后把这些资料刻在CD上,人手一份。这种方法虽然需要花点时间、需要学生的帮忙,但确实行之有效,借此我们可以为学生提供大量的材料,包括一些重要论文的副本。当然,教科书很有益。我向大家推荐如下几本:
(1)E.Bach(1989)对形式语义学的非形式的介绍,作者基于1984年在中国所做的一系列讲座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一些在其他书里属于学术色彩浓厚的理论。
(2)Chierchia和McConnell Ginet(1990)的书,这是一本介绍语义学及语用学相互关系的好书,适合研究生及本科生阅读。
(3)Gamut(1991)的书,共两卷。第一卷是关于逻辑学的教材,其内容主要讨论和语义学相关的问题,如关于有定摹状词和预设的逻辑。第二卷可以用作形式语义学及其逻辑课程的教材(模态逻辑与时态逻辑、λ-算子和内涵类型论逻辑),对于那些已有一点基础的学生(至少要了解一阶逻辑)来说,这是一本很好的入门教材。对于那些没有逻辑基础的语言学学生来说,如果没有教师指导,选择Chierchia和McConnellGinet的书更合适。但对于有逻辑学和数学基础的学生来说,Gamut这本书是再好不过的入门教材。
(4)Heim和Kratzer(1998)。该书广泛应用于美国的语言学系,其涉及的内容范围比Chierchia和McConnellGinet及Gamut的书要小得多,而且书中的某些观点也只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但书中的分析和论证比较严谨,每一步都考虑了相关的分析。对于那些对形式语义学有极大兴趣、并希望对该领域的基础知识有透彻了解的语言学学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但如果有更清楚的模型理论就更完美了。书中强调了句法学和语义学接口的问题,这是Gamut的书中所未涉及的。我认为只要对句法学略知一二,都可以考虑使用这本书。
关于Heim和Kratzer教材中的一些问题,您可以在以下网站找到解决方案:R.Bhatt的网址:http://web.mit.edu/rbhatt/www/24.903/。KaivonFintel和IreneHeim有一本讨论内涵的书,该书及其课堂版可在网上获得:http://semantics-online.org/advsem/IntensionalSemantics.pdf。
(5)有两本书我了解得不多,但其作者都是学界名家(Cann 1993,deSwart 1998)。
(6)补充读物:Kadmon的形式语用学导论。该书包含了与语义学关系密切的话题,详细阐述了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关系(Kadmon 2001)。
(7)补充读物:1)Portner和Partee(2002)论文集,这是一本形式语言学经典论文选集;2)Lappin(1996)的书,该书集结了许多语义学领域的优秀文章,清晰地论述了形式语言学方面的理论,同时还讨论了其他领域的一些相关问题;3)van Benthem和ter Meulen(1997)的书,这是一本理论性“更强”更侧重逻辑的书。
对于培养该领域师资的问题,我认为应该让年轻学者有更多机会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年轻教师之间的互相交流是很有益的。虽然中国研究形式语言学的人还很少(我只知道麻省理工学院的林若望那篇出类拔萃的博士论文(Lin 1996),后来他的一些成果(Lin 1998,1999,2004),还有德克萨斯大学的杨淑芬正在写作中的博士论文1(Yang 2005)。你们应该让那些对中国有兴趣的西方著名语义学家到中国来,向中国的学生传授相关的知识,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可以申请富布赖特基金的资助。同时应该鼓励中国的学生到西方去攻读相关的博士学位,然后再回到中国,这是学习形式语言学的最好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只要中国的大学里有很多学生在学习语言学和逻辑学,那么形式语言学在中国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天地,前途一片光明,祝你们成功!我想只要中国已经重视了这一研究领域的话,那么在中国产生最出色的形式语义学家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罢了。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这篇问答录刊载在《当代语言学》第9卷2007年第2期151-165页
谢选骏指出:欧美大学想到中国移植“形式语义学”课程,以便开发中国市场。但是我觉得,欧美的语言学是欧美语言的产物,不是中国言语可以理解的——正如玄奘所翻译的佛经,也是普通华人无法理解的。欧美的逻辑学在中国的命运也大抵如此。
【24、数学能力和语言有关,逻辑能力也是如此】
《為什麼亞洲人的數學比較好?原因可能和中文母語人士的「文化優勢」有關》(換日線全球讀書會 2020/09/09)报道:
為什麼亞洲人的數學比較好?原因可能和中文母語人士的「文化優勢」有關。
亞洲尤其是中文母語兒童學算術要比美國小孩快。一般 4 歲大的中文母語兒童就能從 1 數到 40;而同年齡的美國小孩只能數到 15,大多數孩子要到 5 歲,才能數到 40。換言之,以基本數學能力而言,美國小孩要比中國小孩落後一年。
請看看下列數字,並大聲地念出來:4、8、5、3、9、7、6。
好,現在轉過頭去,花 20 秒把這串數字背起來,再大聲說出來。
如果你是以英語為母語者,正確無誤說出來的機率約是一半;然而,你若是中文母語人士,幾乎每次都可答對。為什麼呢?
數學能力和語言有關?
在人類大腦中,負責語文訊息短暫儲存的聲韻迴路部門,對聲韻和語言訊息的保留大約是兩秒。因此,我們在兩秒內複誦的訊息都很容易記起來。由於中文數字的發音非常簡短,在兩秒內就可念完 4、8、5、3、9、7、6 這串數字,但以英語為母語者,常常說一個數字就要耗掉 1-2 秒。
神經學家戴亞恩(Stanislas Dehaene)在《數字感》(The Number Sense)一書舉例解釋:
中文數字發音極為簡短,大多數的數字可在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時間說出來(如 4、7),而英文數字 four、seven 則需要長一點的時間,大約是三分之一秒。因此背誦一串數字,用英語比說中文需要更長的時間。世界上的語言很多,有威爾斯語、阿拉伯語、中文、英文、希伯來文等,數字構音速度和記憶廣度大有關係。構音速度最快的就是廣東話,香港人的數字記憶超強,一次可像連珠炮般背出 10 個數字。
西方語言和亞洲語言的數字命名系統,有很大的不同。例如 14、16、17、18 這幾個數字的英文是:fourteen、sixteen、seventeen、eighteen。有人或許會認為,11、12、13、15 應該是 oneteen、twoteen、threeteen、fiveteen,但並非如此。這幾個數字正確的說法是:eleven、twelve、thirteen、fifteen。
同樣地,forty(40)、sixty(60)看起來和four(4)、six(6)有明顯的關聯。至於 fifty(50)、thirty(30)、twenty(20),發音似乎和 five、three、two 有點像,但還是有一段差距。
雖然大於 20 的數字,我們會照一定的規則,先說十位數,再說個位數,如 twenty-one(21)、twenty-two(22);但 11 至 19 的數字,我們又倒過來,先說個位數,再說十位數,如fourteen(14)、seventeen(17)、eighteen(18)。可見英文的數字命名系統很不規則。相形之下,中文、日文、韓文的數字說法都很有規則,而且合乎邏輯,如中文的二位數「十一」、「十二」、「二十四」,都是先說十位數,再加上個位數。因此,亞洲尤其是中文母語兒童學算術要比美國小孩快。一般 4 歲大的中文母語兒童就能從 1 數到 40;而同年齡的美國小孩只能數到 15,大多數孩子要到 5 歲,才能數到 40。換言之,以基本數學能力而言,美國小孩要比中國小孩落後一年。
由於數字命名系統的規律,中文母語的兒童很容易學會加法。如果你叫任何一個以英語為母語、7 歲大的孩子做這樣的心算:三十七加二十二,那孩子必須先把聽到的數字轉化為阿拉伯數字:37+22,然後再進行計算,個位數加個位數,十位數加十位數,算出答案為 59。如果你要一個亞洲孩子做同樣的題目,他一聽就可以立即進行計算,不必轉化為阿拉伯數字。
不只是死背!中文母語人士的「天生優勢」
對東西方文化差異做過不少研究的西北大學心理學家福森(Karen Fuson)說道:「亞洲的數字系統讓人一目瞭然,他們對數學的態度也和西方人大不相同。中文母語兒童不只是死記硬背。我發現他們還會做類型或樣式的辨認、分析,對自己的能力有信心,而且認為這樣運算很合理。就拿分數來說,如 3/5,英文的表示法為 three-fifth,但中文說『五分之三』,已會區分分母和分子。」
福森論道,由於數字命名系統的語言結構笨拙,加上基本規則看起來沒什麼道理而且複雜,西方孩子到了小學三、四年級就更討厭數學了。
相形之下,亞洲兒童對數學沒有這種困惑。他們的腦袋可以暫時儲存更多的數字,要做計算也比較快,例如分數在他們語言的表達法和分數的意義完全一樣,他們就比較喜歡數學,因為比較喜歡,就願意多努力、多上課、多做題目,形成一種良性循環。換言之,以數學而言,中文母語人士有與生俱來的優勢,而且這是一種很特別的優勢。多年來,來自中國、韓國或日本的學生,或是那些國家移民的孩子,在數學上的表現,遠比西方國家的學生要來得好。
一般以為,亞洲人天生數學能力就強。英國心理學教授林恩(Richard Lynn),甚至發表全球智商地圖,分析人種智商差異的演化基礎,認為智商和生存環境有關。他說,東亞地區的人民因天氣寒冷、求生不易,在演化的驅力下變得比較聰明,才能生存下去,因此亞洲人的智商比較高。我們也發現,西方小孩數學能力不如亞洲兒童。過去人們往往認為,一個人要是微積分和代數很強,必然是聰明使然;但我們也可從東、西方的數字命名系統看出端倪──數學能力的好壞可能也有文化根源。
《關於作者》
麥爾坎.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出生於英國,成長於加拿大安大略省,畢業於多倫多大學歷史系,現居紐約。曾任《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記者近十年,自 1996 年起為《紐約客》(The New Yorker)特約撰稿人。
善於分析生活中難以表述卻無所不在的現象,藉此解析隱藏在各個行業、各個領域的成功法則。著有《引爆趨勢》(Tipping Point)、《決斷2秒間》(Blink)、《異數》(Outliers)、《大開眼界》(What the Dog Saw)、《以小勝大》(David and Goliath)等重量級鉅作(中譯本皆由時報出版)。
自 2000 年出版首本著作至今,葛拉威爾的每一部作品都創下了銷售與討論熱潮,好評不斷;更長期盤踞《紐約時報》、亞馬遜書店暢銷榜超過十多年,寫下書市傳奇。曾獲《時代》(Time)雜誌選為全球 100 位最具影響力人物,並有「21 世紀的彼得.杜拉克」之美譽。
谢选骏指出:数学能力和语言有关,逻辑能力也是如此。所以,这就是学习两种全然不同的语系的好处了——可以提升某人思想的综合能力。为什么会说两种语言的移民,其能力强于只说一种语言的土著?以此。
【25、单音节语言创造文明】
《全球通史》(斯塔夫里阿诺斯(L.s.Stavrianos))报道:
最早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伟大创建者——苏美尔人,似乎既不是印欧人的一支,也不是闪米特人的一支,这一点很可奇怪。他 们 的 语 言 与 汉 语 相 似, 这 说 明 他 们 的 原 籍 可 能 是 东 方 某 地。但不管怎样,是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开掘沟渠,依靠复杂的灌溉网,成功地利用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湍急的河水,从而创建了第一个文明。到公元前3000年时,苏美尔地区已出现12个独立的城市国家,如其中的乌鲁克,占地1100英亩,人口约达五万。各城市国家为了争雄称霸,相互征战不休;战争愈来愈专业化,并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结果,大大削弱了苏美尔人的力量,使他们臣服于闪米特人。闪米特人的著名领袖萨尔贡一世就是作为第一个帝国的奠立者而在历史上闻名。他以流域地区中部的阿卡德为基地,首先征服了整个苏美尔,然后向远地进犯,最后建立起一个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庞大帝国。
作为两河流域早期的奴隶制王国,留存之今的美术文物最丰的王国是公元前3000年左右苏美尔人建起的乌尔第三王朝。据历史记载,乌尔城的统治者乌尔纳姆由于战功显赫,在城内大兴土木,修建庄严宏伟的万神庙、宫殿和寺塔。最早的三级寺塔吉库拉塔,就是这个时期诞生的,它十分近似于古代埃及的金字塔。此外,凡宫内享用的生活用品都富有艺术的造型和装饰特点,堪称是人类早期艺术的反映。这块"竖琴饰板",即是出土于乌尔城的一件历史上最古的乐器工艺品--金牛头竖琴上面的一块饰板。饰板上雕刻着美索不达米亚流行的神话传说。
据乌尔、玛里等古城内发现的大量泥版文书所记载,苏美尔流行着"马尔都克与提阿马特"的神话与英雄吉尔伽美什等传说。前者讲马尔都克神,如何撒下罗网,祭起七风,驾上四马战车,与水怪提阿马特战斗的故事。马尔都克终于降服妖魔,并把它的尸体分成两半,一半做成天,另一半做成地,又将命运之神基恩古杀死,把他的血掺合在泥土内,捏出人类,创造了世界。后一个神话讲英雄吉尔伽美什,他原是乌鲁克国王。因迫使臣民修筑城墙与神庙,黎民不胜其苦,向神求援,天神创造了另一英雄安吉杜,与之决半斗。由于两人势均力敌,遂结为盟友,一起做了许多有益于人类的事,诸如战胜松怪洪巴巴,解救女神伊什塔尔。女神慕其英雄,愿以身相许,但遭到吉尔伽美什的拒绝。伊什塔尔转羞为怒,求神降下天牛与之报仇。英雄吉尔伽美什与安吉杜共同奋战,终于杀死了天牛,乌鲁克人为此普天同庆。但不久,安吉杜病死,吉尔伽美什为求永生之药,不辞辛苦、长途跋涉,途中躲开了千兽百怪,遇一女巫。女巫劝他收回此念,并说凡人不能跨越死亡之河,只有纵情享乐,了其残生。吉尔伽美什意志坚决,来到渡口,准备了120根船篙,艰难地渡过了死水,并见永生之人乌特纳庇什廷,问其永生的秘密。对方告知:世上没有永恒的东西,也没有永生的人。吉尔伽美什又追问:你的面貌并不奇,与我一样,为什么你能得到长生呢?乌特纳庇什廷就讲述了自己在世界洪水之难中如何获得永生的经过,并教导他,只有克服睡眠,才能长生不死,否则,人类是不可免死的。
这里有悠久的美索不达米亚楔形文字,了解美索不达米亚苏美楔了解人类文明整体的一把最重要的钥匙。美索不达米亚在乌鲁克第四期(Uruk IV,约3300 BC)开始出现带有数字与图画文字的泥版,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文字书写系统。(1)这种原始文字是以芦苇杆削尖作为书写工具,写在泥版上。此种图画文字,出现后不久,开始走向规格化的路线,渐渐地,每一个笔画都是一头三角形,牵着一条尾巴,像楔子的形状,因此现代人称之为“楔形文字(cuneiform)”,字源是拉丁文cuneus意为“楔子(wedge)”。美索不达米亚楔形文字的散播,影响到近东、伊朗、埃及、印度河流域、土耳其的安那托利亚,也间接地对西方文明与文化的起源有很大的影响。今日我们对于西亚古代文明的传承,除了考古材料的部份素材之外,人物、事迹、时代、地理、神话与宗教等各方面大多数都是楔形文字泥版“透露”的讯息。学者们发现苏美人Sumerian楔形文字的语言特征与闪米族语系的语言特征上有相当大的差别,早在1850年代的学者辛克斯发表论文说使用闪米族语系语言的亚述以及巴比伦人并非楔形文字的发明者。学者罗林森在两年以后提出这些发明楔形文字的人应该是斯基泰人Scythian,或图然人Turanian或阿卡德人,但这些看法都没有根据。欧培则在1869年发表一篇论文里正确地指出发明楔形文字的应该是苏美人。原因是早期的统治者常使用“苏美与阿卡德之王”的称号,他认为阿卡德应该是指亚述与巴比伦等地的闪米族人,如此则苏美应该是楔形文字中所隐含的非闪米族人群。他也正确地指出苏美语与土耳其语、芬兰语和匈牙利语有相同的语言结构特征。
十九世纪下半叶欧美学者通过对巴比伦文 Babylonian(是阿卡德文Akkadian的一种)以及伊兰文Elamite的解读。发现伊兰文与现存任何语言都没有关连,除了名号之外,其解读几乎是不可能。巴比伦语与希伯来语、阿拉姆语Aramaic以及其它闪米族语系语言却属同一语系,使得对古巴比伦文的解读相对地简单。1843年法国驻摩苏尔Mosul(在北伊拉克)的领事伯达Paul-Emile Botta对尼尼微以北二十公里的德夏茹金Dur Sharrukin(即为古代廓萨巴德Khorsabad)的重要遗址进行挖掘,亚述王朝的萨尔恭二世Sargon II(在位:721-705BCE)的宫殿,这座宫殿的墙壁上装饰了以雪花石膏岩雕刻的浮雕,表彰国王在军事以及祭祀方面的成就。当伯达历尽辛苦将这些东西带回巴黎,艺术品的精美震惊了整个欧洲,法国政府因此在罗浮宫成立了“亚述博物馆”,以收藏这些宝物,同时也开启西方列强对于美索不达米亚文物的觊觎与掠夺。
《中国人从哪里来?苏美尔与中国》(2020-06-30 酷鸟魏建)报道:
从语言文字来看,苏美尔人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苏美尔人使用象形文字。与我们如出一辙。
世界上现有的语言可以分为10个主要的语系。按照人口依次是:印欧语系(约占世界人口的40%)、汉藏语系(约占世界人口的25%)、阿尔泰语系(约占世界人口的15%)、闪-含语系(亚非语系)、乌拉尔语系、伊比利亚-高加索语系、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系、南亚语系、达罗毗荼语系和壮侗语系。值得注意的是,当今世界上,汉藏语系的人主要是中国人中的汉族和藏族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泰语和老挝语也属于汉族语系,此外,缅甸和印度北部有少量汉族语系的民族。
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Stavrianos, L.S.)明确指出苏美尔语与汉语类似。他在其《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中提到:“苏美尔人既不是印欧人的一支,也不是闪米特人的一支,这一点很奇怪,他们的语言与汉语相似,这说明他们的原籍可能是东方某地。”他这句话前半段很对,明确指出了苏美尔人与印欧人和闪族人不同,同时苏美尔语与汉语相似。但是,他由此推断苏美尔人来自东方,则是假设中国人始终生活的现今这篇土地上。事实上,完全可以说是中国人从苏美尔人生活的地方来到东方。
苏美尔文字是已知的最古老的人类文字。与我们的汉字和埃及文字一样,苏美尔文字也是由图画、符号演化发展而来。属于象形文字,后来这种文字发展为楔形文字。
苏美尔地区位于两河流域下游冲积平原,盛产芦苇和粘土。苏美尔人用芦苇杆或木笔在软泥上刻画出图画、符号,创造了世界上最早的文字。书写完的泥板要被晒干或烧制,变得坚固,不能涂改,经久不坏。由于书写方便而且“寿命”长,所以考古出土了大量的“泥板书”。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大量的泥版书被相继发现。到1877年,德萨尔宅克发现苏美尔城邦吉尔苏遗址中找到了近东各种楔形文字的源头:苏美尔语的铭文和泥板书。
迄今为止,已经发掘出来的有上十万苏美尔文章,大多数刻在粘土板上。其中包括个人和企业信件、汇款、菜谱、百科全书式的列表、法律、赞美歌、祈祷、魔术咒语、包括数学、天文学和医学内容的科学文章。许多大型建筑、大型雕塑上也刻有文字。许多文章因为经常被作为写字练习,结果多个版本被保留下来了。即使在闪族人成为美索不达米亚的统治者后,苏美尔语依然是宗教和法律的语言,表明作为游牧民族的闪族从苏美尔人那里学到了先进的文明。
苏美尔泥版留下了丰富的文字记载,成为揭示苏美尔文明的主要研究对象。但是,到目前为止研究苏美尔语的主要是西方人。对于西方人来说,苏美尔文字,尤其早期的文字,很难懂,因为它们与汉语类似,经常语法结构有省略。由于苏美尔语与印欧语之间的巨大差异,我个人认为有关苏美尔语的研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中国语言学家应该积极参与其中。
苏美尔语可以分为四类,古苏美尔语(Archaic Sumerian),经典苏美尔语(Old or Classical Sumerian),新苏美尔语(New Sumerian)和后苏美尔语(Post-Sumerian) (
http://history-world.org/sumerian_language.htm)。苏美尔语的演化,除了内部自身演化发展外,还受到周围语言的影响,例如,一些语言学家认为,苏美尔语言受到了阿卡德语的影响。
从大的分类上看,苏美尔语言是粘着语(agglutinative language)。普鲁士哲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dt)将语言划分为黏着语和屈折语(fusional languages)。黏着语的最基本特点是词根和词缀可以合在一起表达意思,但是,两者的形态、意义不发生任何变化。例如,汉语。“做”、“做过”、“做了”,没有词形变化。印欧语系则属于屈折语,有对应的词形变化,如,do, does, did, have done等。
据东北师范大学的吴宇虹等人研究,苏美尔与汉语在以下几方面非常接近:
首先,成熟的苏美尔文字与中文类似,是一种表意文字,是以表意符为主、表意和表音符混合组成的文字,有点类似我们的形声字。动词、名词和形容词等实词由表意符表示,虚词则由一些表音符代表。
其次,汉语一样,苏美尔语的名词和动词是同形的。苏美尔语的“词根”不变化,依靠在词根上添加前、中、后缀来表示语法作用。即前述的“黏着语”。
再者,苏美尔语的词汇基本上是单音节的,一种物或一个概念由一个符号(字)写出。有类似汉语形声字的复合字:表意部分+表音部分。一些实词或词义符有时被假借为表音的虚词和音阶符,如同汉语的通假字。
此外,楔形文字的符合的形态或字体演变也和我们汉字演化类似,也是由图画符号的圆笔向抽象的方笔发展,由图画符的多笔划字向抽象的少笔划字发展。
除了吴宇虹等总结的这些特点,语言学家还发现苏美尔语的以下特征。在我看来这些也汉语有非常高相似度。考虑到现代汉语与苏美尔语之间有超过3500年的时间差,这种相似度是十分惊人的。
首先,苏美尔语有a, o, e, i, u等元音。最关键的是,与汉语类似,苏美尔语也有复合元音,如(*/aa/, */ia/, */ua/ > a, */ae/ > a,*/ue/ > u等。
其次,苏美尔语和汉语一样,同音字多。苏美尔语中有很多同音不同意的字。
更重要的是,苏美尔语有声调,音同调不同字意不同。其它语系,如印欧语系和阿尔泰语系,都没有声调。
《汉语与苏美尔语是同一种语言吗?有没有亲属关系?》(2019-04-25 一品)报道:
当然不是同一种语言,但是汉语和苏美尔语有极大可能是亲属语言。
语言学领域对世界各种语言有一个划分方法,语言学把同一个起源的语言成为"同一个语系"。比如印欧语系,都来源于原始印欧语,包括印地语,波斯(伊朗语),拉丁语,日耳曼语等。这些语言在大约1万年前,是同一种语言,随着原始印欧人迁移到世界各地,原始印欧语也出现了分化,出现了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梵语,波斯语,吐火罗语等各种语言。这些语言现在非常不同,但是语言学家通过同源词、前后缀等现象,仍然能找到这些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它们几十世纪前是同一个语言,发源于黑海之畔的东欧草原。
那么,我们的汉语起源于哪里?它的兄弟姐妹是谁?我们1万年前与谁说着同一种语言呢?
汉语属于汉藏语系。据语言学家推测,在大约8000年前,汉人和藏人说的是同一种语言。也就是说汉人和藏人真的是亲人,而且是有血缘的亲人,这就是为什么说汉藏是一家的原因。
汉藏语系包含很多语言,包括藏缅语族,汉语族,壮侗语族等。什么意思呢?这个是说,回溯漫长的历史,缅甸语、藏语、汉语、壮语,泰语、侗族语等语言原来同出一系,只是分化的年代不同而已!
研究人类历史的科学家,在研究古人类历史的时候有三种方法,从三个方向研究古人类的变迁,分别是语言人类学,化石人类学,还有DNA分子人类学。其中语言人类学就是研究人类语言,从现存语言中寻找语言痕迹,然后归类语言,再构拟原始语言,从而研究古人类的迁移。
然后问题就来了,中国人来自哪里呢?通过汉藏语系的分属,你有没有发现一些中国人来自哪里的蛛丝马迹?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聊另一个问题。
现在,世界绝大多数人类学家都赞同"人类起源非洲"说。网友有很多人极其不赞成"非洲起源"理论,认为这是痴人说梦。
"非洲起源论",这个学说有很多证据,这里我不多说,只说一点。倘若人类是"多地起源"的话,人类该是多么普通啊,"多地起源论"只能证明"智慧"这种东西非常普通,随随便便就可以在某地演化成功,而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智人,也就是我们只可能起源于一个地方──现在大家认为是东非。
看看汉藏语系的分布,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人从非洲迁移过来的"路线"!
你可以大胆猜想,原始中国人从东非走出,穿过浅浅的红海曼德海峡,到达伊朗,沿海岸线到达印度,沿青藏高原南线到达缅甸,在缅甸一部分留下,另一部分人沿云贵高原到达黄河上游,从黄河上游一部分人到青藏高原上生活了,一部分往东去成为汉族的祖先。 以上仅仅是猜想,但是能解释汉藏语系的分布。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也就是本问题探讨的内容──大约10万年前,在原始汉人走出东非后,到达两河流域(即今伊拉克南部)的时候,很可能一部分人留了下来,发展出了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文明──苏美尔文明!
我们都是智人的后代。智人在东非产生后,在那里生活了10万年以上,那时语言已经产生了。大约10万年前开始走出非洲。因此苏美尔人在半路上留在两河流域得时候,已经拥有了原始语言,只是还没有文字。
苏美尔人自称"黑头人",就是头发是黑色的人。苏美尔文字产生于公元前4000年前,开始是图画文字,后来逐渐发展出既表意有表音的"楔形文字",既表意又表音,可以说类似汉语的"形声字"吧。
楔形文字是已知的人类最古老的文字,公元前3000年的时候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成熟的文字,这种文字用芦苇杆刻写在泥板上,被一个15世纪的意大利人发现。
后来,人们在两河流域挖出了大量泥板楔形文字。 苏美尔语,苏美尔文字现在已经没有人使用了,彻底消失了。因此,苏美尔语发现的时候,谁也不认识,也无法破解。
通过数个世纪的研究,并对照中东地区的阿卡德语(两种语言有对照词表),人们逐渐破解了苏美尔文字。
但是有一个问题很奇怪,苏美尔语在中东地区没有亲属语言!它既不属于印欧语,也不属于闪含语系(包括阿拉伯语,希伯来语,古埃及语等),是一种孤立语言。
苏美尔语的破解让语言学家可以深入研究这门语言,这种语言有一些特点非常有意思,比如:
苏美尔语是一种单音节语言。苏美尔语的大部分词汇都是单音节的,也有为数不多的多音节词汇。这一点与汉语很像。汉语,尤其是古汉语,大部分是单音节词,只是到了现代汉语,才发展出大量双声词。比如汉语的水,石,道,天,走等等,都是单音节,个别双音节如葡萄,蝴蝶等。
苏美尔语有大量同声词。就是同一个发音,表示不同的意思。这一点和汉语就更像了。汉语一个MA音,分别代表马,骂,妈,麻,码等不同的意思,苏美尔语有这样的特征。
苏美尔语有声调。为了区分相同发音的不同意思,苏美尔人用声调予以区分,他们得声调常用数字表示。
苏美尔语的语法通过增加前缀、后缀的方式实现。苏美尔语的词汇不发生"曲折变形",而是通过增加前后缀表达语法关系。这一点和汉语非常像。比如汉语"我吃饭","我吃过饭了",其中"过"和"了",从语法意义上说只是完成时式的"前缀和后缀"而已,只不过我们把这些前缀后缀写成了单独的"字",这样写你就明白了"我吃guo饭le"。苏美尔语的语法与此极其类似。
苏美尔语也有复合元音。汉语有丰富的复合元音,比如tuo,xue,tou,sao,hui,qiu等。苏美尔语除了有元音a,o,e,i,u外,同样也有复合元音/aa/,/ia/,/ue/等等。
苏美尔语与汉语的同源词很多,以至于多到你马上就会认为这两种语言系出同源。都用拉丁文文拼写后,两种语言的词汇比较,比如:
苏美尔语"他"是bi,汉语是"彼bi"
苏美尔语"女人"是mu,汉语 "母mu"
苏美尔语"骨头"是kak,汉语 骨(古入声kots)
苏美尔语"脚"是giri,汉语足
苏美尔语"天"是yan,汉语天tian
苏美尔语地"地"是ki,汉语地di
苏美尔语"嘴"是ka,汉语 口
苏美尔语"手"是shu,汉语 手
苏美尔语"死"是gum,汉语 亡
苏美尔语"白"是bar,汉语 白(古闭音节)
苏美尔语"黑"ngig,汉语 黑(古闭音节)
苏美尔语"星"shun, 汉语 星
另外,有专家还指出,苏美尔文明和语言与中国古代青藏高原的"象雄文化"有大量相似之处,这也坐实了苏美尔、汉、藏文化的相同的起源。
谢选骏指出:如此看来,单音节语言创造文明——苏美尔语在昆仑山以西创造文明;华夏语文在昆仑山以东创造文明……昆仑山区把欧亚大陆一分为二。传说中的派出青鸟的“西王母”,也许就是沟通两者的桥梁。
网文《青鸟》报道:
青鸟是有三足的神鸟,是传说中西王母的使者。人间既不能相见,唯望在蓬莱仙山可以再见,但是蓬莱无路,只有靠青鸟传信。
传说西王母驾临前,总有青鸟先来报信,文学上,青鸟是被当作传递信息的使者的。南唐中主《山花子》有“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的诗句。
青鸟是凤凰的前身,色泽亮丽,体态轻盈,是具有神性的吉祥之物。本为王母娘娘的信使,后人将它视为传递幸福佳音的使者。
青鸟的典故出于《山海经》,代表送达书信、消息的鸟,也可以说是信使,这在古诗中常常用来指爱情信使,如李商隐《无题》中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的诗句。
详细解释
1.青色的禽鸟。
汉张衡《西京赋》:“翔鶤仰而不逮,况青鸟与黄雀。”
《文选·江淹》:“青鸟海上游,鸒斯蒿下飞。”刘良注:“青鸟,海鸟也。”
唐李白《题元丹丘颍阳山居》诗:“益愿狎青鸟,拂衣栖江濆。”
清顾炎武《张隐君元明于园中置一小石龛曰仙隐祠征诗纪之》诗之二:“垣外白榆随宿列,树头青鸟候风翻。”
冰心 《山中杂记·鸟兽不可与同群》:“西方人以青鸟为快乐的象征,我看最恰当不过。”
2. 神话传说中为西王母取食传信的神鸟。
《艺文类聚》卷九一引旧题 汉 班固 《汉武故事》:“七月七日,上( 汉武帝 )於 承华殿 斋,正中,忽有一青鸟从西方来,集殿前。上问 东方朔 , 朔 曰:‘此 西王母 欲来也。’有顷, 王母 至,有两青鸟如乌,侠侍 王母 旁。”后遂以“青鸟”为信使的代称。
南朝 陈 伏知道 《为王宽与妇义安主书》:“玉山青鸟,仙使难通。”
唐 李商隐 《无题》诗:“ 蓬山 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清 黄遵宪 《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诗之四:“但烦青鸟常通讯,贪住 蓬莱 忘忆家。”
欧阳予倩 《人面桃花》第二场:“听他言来心烦闷,想不回家万不能,哪有青鸟传芳信?”
3. 指青鴍。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 玄丹之山 。有五色之鸟,人面有发。爰有青鴍、黄鷔、青鸟、黄鸟,其所集者其国亡。” 袁珂 校注:“此经之下文‘青鸟、‘黄鸟’亦即上文‘青鴍、黄鷔’矣。’”参见“ 青鴍 ”。
4. 即青鸟氏。
南朝 齐 王融 《三月三日曲水诗序》:“于时青鸟司开,条风发岁。”
宋 李长民 《广汴赋》:“当青鸟之司扉,开条风之研暖。”
5. 借指春季。
唐 陈子昂 《春台引》:“嘉青鸟之辰,迎火龙之始。”参见“ 青鸟氏 ”。
6. 即青乌。鸟,系“乌”字之讹。指 青乌子。传说中的古代堪舆家。
晋 葛洪 《抱朴子·极言》:“﹝ 黄帝 ﹞相地理则书 青鸟 之说。” 孙星衍 校:“《艺文类聚》《御览》引‘鸟’作‘乌’。” 孙人和 校补:“作‘乌’是也。”
唐 杨炯 《李怀州墓志铭》:“白马旒旐,青鸟墓田。”参见“ 青乌 ”。
7. 即青乌。鸟,系“乌”字之讹。指堪舆之术。
明 张居正 《葬地论》:“且青鸟之书,始于 郭璞 。”
《儿女英雄传》第二三回:“ 安老爷 道:世兄,你是晓得我向来不解‘青鸟之术’。”参见“ 青乌”。
谢选骏指出:青鸟和西王母在中外交通史的含义,至今似乎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26、西欧的巴斯克、中东的苏美尔、远东的汉藏之间,出现了一个语言共同体】
《基因语言和民族起源》(徐文堪 周三, 12/30/2009)报道:
巴比伦人想建立一座通天塔(Babel),但上帝不喜欢这个计划,决定阻止它;于是他让所有的建筑者说不同的语言,结果造成了大混乱,建塔的计划成为泡影。上帝又使说各种不同语言的人分散刭地球的各个地方,这就是《圣经》上对人类语言为何产生差异所作的解释。
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表情达意的交际符号系统。按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 Chomsky,1928-)的说法,人的语言能力中有一部分是先天具有的,是全人类共同的,它是生物遗传与进化的结果。但是,人类语言的最显著的特点又是其多样性。古往今来,人类用过的语言数以万计,其中有许多早已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1998年5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给各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语言学家们发出公开信,该信指出世界上有6000多种语言,而在今后20年中有一些语言将陆续消亡,因此抢救濒危语言资源将是一项全球性的任务。在近两个世纪里,各国学者把全世界形形色色的语言分成各种语系 如印欧语系、乌拉尔语系、阿非罗一亚细亚语系、阿尔泰语系、汉藏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等等,但还有一些语言至今系属不明,如分布于西班牙北部和法国西南部与西班牙接壤地区的巴斯克语、古代两河流域使用的苏美尔语等。那么,这些不同的语言和语系是怎样起源的呢?说同一语系语言的居民共同体又是怎样形成的呢?不同语系及其居民之间是否在远古彼此就有联系呢?全世界数十亿人所说的成千上万种语言是否有一个共同起源呢?这些问题在过去是无法准确回答的,也曾被视为科学的"禁区"。但是近20多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人类群体遗传学和考古学、语言学的进展,我们终于看到了解开这些"世纪之谜"的希望的曙光。这是各门科学相互渗透,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不断进步的结果。
语言(这里主要指自然语言)既然为人类所独有,谈语言起源就必然涉及到人类特别是现代人类的起源问题。已故的 Allan C Wilson及其同事M Stoneking和R L Cann通过比较许多DNA样品,沿着母系血统,把现代人类的祖先追溯到一位生存在大约距今 20万年的非洲妇女身上。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夏娃"假说。另一些古人类学家则坚持人类的多地区进化说。目前,多地区起源说和非洲起源说正在激烈争论之中。但是,现在谁也不会否认,基因研究已无可置疑地为20世纪的生物科学提供了最伟大的突破之一,即所有的现生人类都具有极为密切的亲缘关系,人类DNA的相似之处远远大于可能出现的人类解剖特征的差异。
1998年秋季,中国14位遗传学家(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研究所的褚嘉佑、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的杜若甫、复旦大学和得克萨斯大学的金力、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的黄薇等)联名发表了一篇十分重要的论文,引起世界科学界的极大兴趣。该文报导用能覆盖绝大多数染色体的微卫星标志,对遍布全中国的 28个群体进行了DNA分析,并与15个非中国的对照种群样本进行比较,首次得出中国和东亚人群的基因来源于非洲的结论。具体的迁徒路线可能是:现代人类走出非洲后,到了中东,再从今巴基斯坦、印度、盂加拉国到中南半岛,进入中国南方,往上走逐步到达中国北方。中国南北人群有显著的遗传差异,这可能起因于中国早期人群由南方进入亚洲,然后再往北方发展,所以北方人比较单一,南方人比较复杂。但在南北之间,又有密切的基因交流。
《美国国家科学院院报》在发表这篇论文的同时,刊登了著名遗传学家卡瓦里一斯福尔沙(Luigi Luca Cavalii-Sforza,1922一)所写的评注。卡瓦里-斯福尔沙在数十年的科学研究中作出的最大贡献是阐明基因、种族和语言的相互关系。这位意大利裔学者(任教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半个多世纪前就已开始考虑一项宏伟的计划:重建人类各民族的起源地及由此而扩展到世界各地的途径。他领导的研究组走遍世界,搜集DNA资料,通过计算机把它们同历史、考古和语言资料进行比较,从而探索各个民族族群的迁移、基因流和语言的关系。他的工作证实了:人类基因的地域分布同语言的地域分布之间有着令人惊异的相互伴随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根据人们所使用的语言或所属的语系来辨别其在遗传上所从属的种族。他还提出了人类基因组多样性计划(HGDP),其目标正是要揭示世界上不同民族生理、生化差异的遗传背景,以及群体之间的关系。
对于中国学者,最感兴趣的自然是中华民族各族和汉藏语系的起源问题。从考古学上说,所谓"考古学文化"的标志,就是从考古遗迹中(尤其是原始社会的遗迹中)所观察到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所反映和代表的,往往正是某一种人类学上的族群。古人类学资料已经证明,在现今中国和邻近诸国,新石器时代出现了几个种族与民族的形成中心,如黄河流域的居民属于太平洋蒙古人种东亚族群;山东沿海(大汶口)居民有南蒙古人种向澳大利亚人种过渡的种族特征;甘肃境内的居民则表现出与中央亚洲和西伯利亚东南部相联系的大陆蒙古人种的特征,但也可能与欧罗巴人种群体有过接触等等。但总的说来,华北与中原的远古部落(很可能说一种原始汉藏语系的语言)与长江流域和南方的侗台语各族、南亚语系各族、南岛语系各族的蒙古人种-澳大利亚人种(Mongoloid- Australoid hybrid forms)的祖先有比较密切的关系。
在汉藏语系的分类研究方面,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早在30年代,李方桂就建立了汉藏语系分类的基本框架,即认为这个语系包括汉语、台语族(也称壮侗语族或侗台语族)、苗瑶语族和藏缅语族。1972年,美国学者白保罗(Paul K Benedict)和马提索夫(J A Matisoff)出版了《汉藏语概论》,把壮侗语和苗瑶语从传统的汉藏语系中清理出去,然后又把苗瑶语族和台语族归入澳台语系,把台语族改称加岱语族。90年代以来,法国学者沙加尔(Laurent Sagart)提出汉语和澳台语系有发生学关系,引起中国学者的关注,邢公畹首先表示赞赏,并引用考古学家张光直的意见,认为从新石器时代开始,黄河流域的尚未显现出差别的汉藏南岛综合体开始向中国西南部移民,结果分化出"汉藏群"和"南岛群",前者仍留在北方,后者则通过一系列的海上迁移活动,更进一步地分化。另外两位中国学者郑张尚芳和潘悟云则在坚持侗台语和苗瑶语与汉藏语关系密切的基础上,采纳沙氏的意见,提出建立一个包括汉藏语、南亚语和南岛语的上位大语系,称作"华澳语系"。
此外,俄国学者S·斯塔罗斯金(S Starostin)在80年代提出了"汉—高加索语系"的概念,把汉藏语、北高加索语和叶尼塞语包括在内。这个语系又可能与美洲印第安语的Na-Dene语系有关。美国学者D·贝特森(D Bengtson)最近撰文更将巴斯克语、布鲁沙斯基(Burushaski)语等语言的材料加入进去,从而为汉语具有更远古的语源关系提供了进一步的线索。关于这些大语系(language macrofamily relationship)的研究现状,国内还没有系统的评述,下面根据最新资料,把美国语言学家葛林堡(J Greenberg)等赞同和主张的与中国境内语言有关的系属分类简单介绍如下:
Dene--高加索大语系
↓
↓ ↓ ↓ ↓ ↓ ↓
↓ 高加索语 ↓ 汉-藏语 叶尼塞语 ↓
巴斯克语 Burushaski语 Na-Dene语
南方大语系(Austric)
↓
↓ ↓ ↓
南亚语 澳台语 苗瑶语
↓
-
↓ ↓
南岛语 卡岱语
关于阿尔泰语言的系属问题,至今也还是悬案,限于篇幅,这里不多谈了。还应该指出:中国新疆地区从远古到中世纪早期的人种状况是欧罗巴型人种占优势,这已为人类学、考古学和语言学研究所初步证实。古代印欧系语言,主要是吐火罗语,稍后还有印度-伊朗语族诸语,与汉藏语系也有联系(加拿大学者蒲立本甚至认为汉藏语和印欧语之间存在亲缘关系)。通过对新疆出土的大量古尸进行DNA检测,非常有助于这些问题的澄清和解决,并能对丝绸之路沿线的古代东西方文化交流得出新的认识。
总之,通过基因分析,结合群体遗传学调查和考古学、人类学、语言学的研究,我们可以逐步弄清中华民族各族之间的遗传距离,并且进而推知欧亚大陆说同一语系和不同语系语言的族群之间是否存在亲缘关系。这方面的研究还刚刚起步,但前景广阔,我们期望在新的世纪里获得长足的进展。
谢选骏指出:“美国学者D·贝特森(D·Bengtson)最近撰文更将巴斯克语、布鲁沙斯基(Burushaski)语等语言的材料加入进去,从而为汉语具有更远古的语源关系提供了进一步的线索。”——这样一来,在西欧的巴斯克、中东的苏美尔、远东的汉藏之间,就出现了一个语言共同体了。
【27、任何语言都可以最先进或最落后】
《为什么汉语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语言之一(第二版)》(第七流星 2018.04.24)报道:
首先要承认标题只是个噱头,语言学一般认为语言没有先进落后之分。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见仁见智吧。但是总看到有人在争论到底汉语是先进还是落后。虽然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是就用点通讯和存储上的概念来聊聊为什么汉语是一种非常先进的语言。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以下的论证都是基于实际的实验数据,但是计算都很粗糙,而且实验的规模都不大。换句话说就是,虽然在这里汉语占优,但是换一批实验参与者,可能就倒过来了。现在实在没有什么特别全面的测试。所以下面的数字大家看看就行,不必太过认真。世界主要语言的效率其实都已经达到当前人脑的一个瓶颈了,总体看差异不大。我的目的也主要是打击一下逆向民族主义者。
一、语言水平高低的评判准则
口语,放在今天来分析,实际上是一种通讯协议。就是说,语言实际上是把人的思想通过发音器官变成一串频率不同、波形不同的声波,然后有另一个个体的听觉器官和相关的脑部组织重新转变回思想。通讯协议,就是一个规则,一个规定了应该如何把思想/信息转变为易于传输的信号的规则。计算机上,通讯协议基本上有这么两个评判标准:传输效率和抗噪能力。所谓传输效率,是说,在单位时间里,按照该通讯协议能够传输多少信息。所谓抗噪能力,是说这种通讯方式能够在多大的噪音下仍然保证绝大多数信息正确传输。
传输效率又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编码效率,一个是传输速度。编码效率是说,这个通讯协议能够把一个信息用多短的一串信号来表达。传输速度是说一段信号,能够以多快的速度传输。
评价一种语言的口语是否先进,就要分析上面这几个问题。
文字,则是一种数据存储方式。存储格式的要求与通讯协议不同。存储格式要求存空间小、读写速度快。相比于读取速度,书写速度是次要的。这是因为平均下来一次书写对应很多次阅读,而人在阅读文字上花的时间一般远远大于书写。尤其是现代社会,手写越来越少,计算机输入、打印、印刷都大大加快了记录文字的速度。而阅读速度却没有多少提升。因此在现代社会,阅读速度就在定义文字水平上占据了更重要的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下面的讨论中“音节”均采用西方语言学定义。粗略地讲就是一组连续元音与其前后的辅音共同构成一个音节。比如To、Bliss、Strength是单音节,汉语Ba、Chuang也是单音节。虽然单音节词的发音长度并不完全相同,但至少是可比的。
二、语言的分类
这个世界上的语言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叫做分析语(或称孤立语),一种叫做综合语(其下又划分为黏着语、屈折语等子类型)。简单地说,综合语可以通过改变词的形态来表达不同的意思。而分析语则单纯通过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来表达不同的意思。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
中文(分析语):我昨天告诉他了。
英文(综合语):I told him yesterday.
英文你首先可以看到told和him两个变形。其中把tell变成told表示过去发生的动作,把he变成him表示客体。而中文用昨天来直接指明时间,如果不指明时间则需要用“已经”、“过”之类来表示过去,而并不改变词的形态。中文还通过各自的位置来体现谁是主体谁是客体。
实际上,英语已经是综合语中非常接近分析语的了。比方说英语的未来时态用的词形和一般时态没有区别。而很多其他语言中不同的时态都是用不同的词形来表达的。再比方说英文对于各个词的位置有明确的规定。而很多其他综合语,诸如拉丁语中,词的位置可以不固定。换句话说就是可以说出这样的句子:Him yesterday told I。然后通过词形里的主格词形和宾格词形来判断究竟是谁告诉了谁。
这是非常糟糕的,因为在读取的时候,总是有先后的差别。我们希望的读取顺序是:先读取我们的大脑需要先处理的部分。分析语天然就有这种优势。很多综合语在逐步的发展中也确立了类似的规则,比如拉丁语的后裔之一——法语。
上古古汉语也曾是一种综合语。但是由于汉字的限制,古汉语的词形变化仅存在于口头中。比方说文言文中的使动用法,如“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诸侯”中的臣(使臣服),在上古时期,是需要在汉字发音前加“s-”音来标识的。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综合语的词形变化。
有人认为现在的汉语仍然带有一定的综合语色彩,他们认为加入诸如“了”、“的”这种助词实际上就是词的变形。这种看法就只能见仁见智了。
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世界各地的口语都是从综合语向分析语发展。虽然不能说分析语就一定优于综合语。但是这个趋势说明分析语的某种特性符合历史的发展。这个优势就是数据的压缩。
三、数据压缩:分析语的高超之处
当年计算机发展到了新的时代,人们开始研究如何在计算机上存储视频文件。一开始的方案极其简单,就是把一帧一帧图像全部都存储下来。但是这无疑是低效的。因为这里面的冗余信息太多。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夜晚的场景,画面上很多地方都是黑的。何必把每一个点的色彩反复记录呢?所以接下来的一个思路就是,不再存储每一帧图像的完整信息,而存储下一帧图像与上一帧图像之间的差异之处。两幅图像中颜色一样的部分全部跳过。
分析语恰恰就具有这样的效果。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在用汉语谈论昨天发生的事情时,只需要一开始提及“下面这些事情都发生在昨天”,后面就再也不必提及时态了。而英文,则需要反复使用时态来表明这事情发生在过去。在交流时你需要时刻考虑时间、主格/宾格、数量、主动/被动。这对交流是有影响的。当然熟练使用这种语言之后会大大降低考虑这些的时间,但是即便熟练的综合语使用者还是会在这方面犯错。在上下文的帮助下,这些变化都可以省掉。时间变形,可以依靠在第一句中加入时间状语完成描述,其后描述相同时间段的句子就再也不用考虑描述时间了。这就是分析语的数据压缩能力。
当然,这并不是说分析语就一定优于综合语。在缺乏上下文的情况下,一句综合语可以用比较简单的形式传递比较多的信息。但是随着人类社会交流量的上升,一次交流的上下文就变得丰富起来,很多在单词、单句的条件下很有效率的信息交流方式,也就显得越来越冗余了。因此世界上的各个主要语言纷纷向分析语靠拢。
另外,有的人认为分析语劣于综合语,他们是这样说的“综合语只用几个字母组成一个词缀就能表示一个特定含义,而汉语做不到”。这就是没有看到,在当今世界上的实际交流中,上下文总是很丰富。这种变形的方式在单句下很有价值,但在实际交流中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关于各个语言的表意效率,也就是信息密度,2011年法国里昂大学做了一个实验。http://www.time.com/time/health/article/0,8599,2091477,00.html(http://ohll.ish-lyon.cnrs.fr/ful ... o_2011_Language.pdf)
这个实验里,研究者找了59位不同语言使用者,其中包括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汉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为他们提供了20段文字,这些文字都翻译成各自的语言。然后请这些人分别用正常语速朗读。研究者全程录音。
然后研究者计算所有音节数量,计算朗读中表现的义项(表意的基本单位)的数量,然后得出结论。当然,这个实验并不能完全准确地表现各个语言的差异,但是还是可以用来定性的。
其中,汉语信息密度为0.94,位居第一。英语信息密度为0.91,位居第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距离分析语更远的法语(0.74)、德语(0.79)、意大利语(0.72)、西班牙语(0.63)的信息密度,都比到英语低。而日语信息密度为0.49,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日语的表意方式与其他语言不同。
此处信息密度是通过计算每个音节所包含的义项数量来获得的。由于义项的数量是从原始文本——英文版里统计的。而翻译之后有可能会增加或减少义项。为了防止翻译过程中的扭曲造成数据标准不统一。各个语言的文本都被单独翻译为越南语,然后与各自越南语文本中每个音节所包含的义项数量相除,最终得到比较公平的数据。
这让我不由地想到,经过大规模注水的现代汉语信息密度还是这么高,那么文言文究竟已经高到了何种地步?很遗憾没有这方面的研究。不过,根据使用频率进行加权平均,现代汉语平均每个词中的字数差不多是1.5左右。在文言文中,其中很多都是用单音节词表达的。折中一下,我猜想文言文的信息密度达到现代汉语的1.25倍应该是不成问题的。这在古代更是个恐怖的数字。因为拉丁语可不是比现代欧洲各主要语言简单。受到古代文字记录空间的限制,汉语的显然在文字记录方面更加占优。这也许就是我国古代文字记录非常丰富的原因所在。
有人质疑说,有时候一个很长的音节意思很简单,而一个很短的单词意思却很复杂。这种情况当然是存在的。我需要说明的是,所有复杂事物的优劣都是一个统计概念,“高”并不是绝对在任何条件下都高,而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高。如果一种语言平时交流平均下来就是比另一种语言多用一个音节,那么很显然其表意效率都是很低的。
还有人说,音节不能作为衡量信息密度的单位,因为不同的音节,发音长度很不一样。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事实上我下一节就要讲到英语与汉语发音长度的问题。英语单音节平均发音长度比汉语长。因此在口语的信息密度方面,汉语的优势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可能由于汉字与读音是分离的,理解和朗读无法同步进行,所以用汉语朗读,就会比较慢。里昂大学的这个实验中,汉语朗读者每秒朗读5.18个音节。大大慢于其他语言(英6.19,法7.18,德5.97,意6.99,日7.84,西7.82)。因此在朗读中,汉语传递信息的效率比较低,换算出来的朗读信息传递效率为英1.08、法0.99、德0.90、意0.98、日0.74、中0.94、西0.98。
当然,以上里昂大学的研究也受到了一些批评。有人觉得做的太糙了,而且有些地方不能自圆其说。比如按文中数据明明日语表意效率明显低,但作者又说其实一分钟内各个语言表达的信息量是差不多的。
四、传输的优势:声调
口语信息的传输,是通过声音完成的。声音一般分为四个部分:音质、音高、音长、音强。对于语言的一个音节来说,音质指的是其中辅音与元音的组合。其他三个都很好理解。
一般现代语言不太规定音强,因为这实在无法在各个人之间得到统一,而且受到说话人的距离、情绪、身体状态等影响。此处需注意,英语中的“重读”,实际上是音高变化。
而剩余的三个元素,则都在语言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我们拿汉语举例,音质很容易理解,就是发音除去声调。而声调本身则分为音高和音长两项。
汉语普通话的四声,是四种不同音高变化模式。一声是保持音高。二声是音高由低到高变化。三声是音高从高到低再到高。四声是音高由高到低。虽然我们当年语文课里说轻声是没有声调,但实质上轻声是缩短音长。轻声一般是缩短音长的四声或一声(有时音高很低)。不过轻声很短,比较难以听清,所以普通话中仅作为特定用途使用(语气助词、复数标志等)。
英语的重读实际上是音高的差异。所以严格地说,英语是有声调的。只不过英语的音调只有两个:高和低。但是英语中音调仅用于部分音节。除了表示疑问、强调等情况,通常英语单词不变调。除少量英语单词(如Record)外,英语单词不借助音调来区分不同的词义。英语的确使用音长要素(如Sheep和Ship)。由于英语一般只用音质和音长来区分词义,所以一般也认为是一种没有声调的语言。
首先从编码效率上,我们可以说汉语就是世界上编码效率最高的语言之一。汉语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使用音高来区分不同单词的语言。因此从编码上说,汉语发音的表意能力就比一般语言高出一个维度。也就是说,使用单个音节,汉语能够表达的不同信息的种类,理论上最高可以达到一般外语的4倍。
为什么外国人学汉语学得这么辛苦,而中国人学英语则没有那么辛苦?就是中国人是已经掌握了在发音是音高变化,现在再去学低级的两个固定音高。而在学习汉语中,很多外国人最吃力的问题之一就是声调,因为只习惯于两个固定的音高,而没有听到过、练习过在发音时连续变化音高。
有人提出,声调本身会影响发音速度。这当然是存在的。比方说二声,要求发音时音调逐渐上升,要表现出这个,发音时要表现出两个音调,自然是要比单一音调要费事。但是声调的好处在于,能够在同一组辅音和元音组合的基础上产生出多种不同的发音,所以就不必借助更多的辅音来区别两个具有类似发音的词(比如英文life和light)。英文音节中,辅音-元音组模式的音节,发音确实比汉语略快。但是其他模式,诸如辅音-辅音-元音组-辅音(Blight),或辅音-元音组-辅音,往往就比汉语发音慢了。而辅音-元音组模式的音节,由于英语缺乏音调,所以数量远小于汉语。整体平均下来,英语单个音节的发音应慢于汉语。
对于“英语单个音节的发音应慢于汉语”这个结论,可能有的人觉得不是很信服。我们来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普通中国人的初等数学能力往往超过欧美。这并不简简单单是教育的问题。更关键地,这是中文对数字命名结果。
汉语所有数字均为单音节,其中6和9有两个元音(或按照国际学术标准,三个元音),发音稍慢;0有后鼻音,发音可能稍慢。还有几个带卷舌音,可能会稍慢。
英语所有数字,除7以外,全部都是单音节。其中覆盖了“辅音-元音”结构(如4)、“辅音-辅音-元音”结构(如3),“辅音-元音-辅音”结构(如5),“辅音-元音-辅音-辅音”结构(如6),元音-辅音结构(如8)、双元音结构(如0,注意一般数字里0读“ou”,不读zero,后者实在太费劲了),等等。可以说英语的这些数字大致包含了英语的各种单音节词的音节结构。当然这里还没有最神奇的辅-辅-元-辅-辅结构,但是那个和单元音结构一样比较少见。
那么平均下来英语的数字比汉语慢多少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人对数字的短期记忆,实际上是对数字发音的记忆。换句话说,你能记住的数字位数,是由数字发音的总长度决定的。研究表明(见http://deepblue.lib.umich.edu/bitstream/handle/2027.42/26140/0000216.pdf?sequence=1),中国人从小开始短期数字记忆能力就高过美国人。该文献说明美国大学生的数字记忆长度平均为7.2位,中国大学生为9.2位。美国大学生的短期数字记忆位数,是中国学生的78.26%。换句话说就是,英语数字的平均发音长度比汉语数字高27.78%。去掉英文数字7(双音节)对平均音长的影响(10%),那么平均下来,单音节英语发音长度大概比汉语高17.78%左右。
更进一步,中国的数字都是彻彻底底的单音节,因此可以采用绝对逻辑的方式构建整个数字表。九十六,就是九个十加一个六。英语是“九十”(与九和十都不同的特殊词)加一个六。法语是四个二十加十六。汉语种最简洁而最富逻辑的结构,在世界上是极为罕见的。九九乘法口诀表,就是构建在这个基础上的。其他国家的儿童如果想背下来这张表,可以说比中国儿童难了几倍。这种语言上的优势就提高了中国人的初等数学能力。
顺便,还有人说,古汉语声调更多啊,难道汉语越发展越回去了么?这当然是错误的。有些音调受说话者情绪等条件的影响,在辨识的时候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这个问题我们将在抗噪能力一节中详细讲解。
五、信息论上的优势
从信息论角度来考虑,编码是很有学问的。举个例子。我们知道计算机传输信息,实际上传输的都是0和1。那么,如果我们传输的各种信息出现的频率不一样高怎么办?答案是,出现越频繁的,编码越短。这样就能提高总体效率。
比方说,我们只有四种信息要传递。按一般的想法,自然是把这四种信息分别用00、01、10、11来表示。每个信息都需要用两位二进制数来表示,也就是说传播100条信息需要发送200个二进制数。但是如果其中有一种信息出现的概率是91%,而另外三种分别是3%。那么就可以使用另一种编码方式:1,01,001,000。平均下来这种传播方式传播100条信息需要发送1*91+2*3+3*3+3*3=115个二进制数。显然比前面那种效率要高。
世界各主要语言经过了几千年的进化,其词汇的长度分布,都比较符合信息论的要求。你会发现各个语言中越常用的词,一般就越短。英语里,我、你、他、她、我们,都是单音节词。
英文的单音节词非常丰富,实际上比中文的单音节发音要多,这是因为英文可以在一个辅音-元音组合的前后都添加辅音,来实现各种不同的单音节发音。这样排列组合下来,英文的单音节词就是一个比较庞大的词库了。但是这就有一个代价,就是抗噪性能低。这个问题我们放在下一节讲解。
按西方音节定义,英语的单音节词的使用比汉语要频繁。根据统计分析。汉语使用者平均词长约为1.5字上下。(见《ReadingChineseScript: A Cognitive Analysis》这本书里有一个章节《Eye Movements in Reading Chinese andEnglish Text》),而成年英语使用者平均每词音节数约为1.4(见http://www.waisman.wisc.edu/phonology/pubs/PUB30.pdf,这也得到了另一个研究的支持:分析10小时的发听录音,平均每词音节长度为1.38)。
所以,就音节数而言,汉语词平均比英语词长7.14%。然而,考虑到英语一个音节比汉语单音节实际上长得多(即便把上一节得到的17.78%折半,也有8.89%)。再加上汉语每音节信息含量大致比英语高3.30%(见第三节数据)。从信息论的角度讲,汉语的信息传递效率基本上比英语高。(是的是的,我知道信息论的计算还需要更多的数据,只有平均值是不够。但是实在找不到啊,只能草草估计了。)
这一点也得到了另一个实验的验证(见http://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3111932/)
这篇论文找了8个汉语使用者和8个英语使用者。然后让他们两人一组。一组之中,一个人描述图片(描述者),另一个人根据描述来绘制(绘画者)。最后对比图片的准确度。同时观察描述者的语言。
最后结果是,汉语描述者明显比英语描述者先开始描述。描述者开始描述与绘画者开始绘画之间的时间差,汉语使用者低于英语使用者。绘画时间,汉语绘画者低于英语使用者。整体时间,汉语组显著低于英语使用者。所以汉语组所有都比英语组快。而且越复杂的绘画,汉语组就快得越多。
绘画结果,144次绘画。汉语组平均每次犯8.1个错误,其中描述者平均每次犯3.7个错误,绘画者犯4.4个错误。英语组平均每次犯13.25个错误,其中描述者平均每次犯8.5个错误,绘画者犯4.75个。两者的差距仍然在统计误差之内。所以并不算显著。(嗯?刚才谁说汉语没有英语精确来着?)
之后,为了考虑绘画者的技巧差异。让每个绘画者直接对照原图绘画。结果汉语组反而慢于英语组。
绘画期间,汉语组使用音节数显著少于英语使用者。两组语速(每秒音节数)接近(这个结论与前面的播音速度分析结果一致)。
这虽然是一个初步的实验,但是还是能看出汉语在交流上的优势的:用词更少,时间更短,描述精确水平差不多(如果不是更高的话)。这个实验还说明了……我国人民美术水平还有待提高……
至于欧洲主要其他语言,根据第三节提到的数据,它们发音频率比英语高,信息密度比英语低。要那些语言在这方面超过汉语,我觉得可能性不大。
六、组词逻辑
由于英语单音节词资源比较丰富,但平均发音长度较长。所以你会注意到英语里单音节词比例高于汉语,而多音节词的使用比例就小于汉语。很多逻辑上非常相关的词由于不得不全部挤入有限的单音节词库,其发音就失去了联系。这就导致英语的常用词往往缺乏组词的逻辑。
比如我们可以很轻松地说“公鸡”、“母鸡”、“小鸡”、“鸡蛋”。而英语里就成了“Cock”、“Hen”、“Chick”、“Egg”,毫无联系。如果常用词要建立联系,那么英语就必须提高这些单词的音节数,那么平均词长就要上升,从信息论角度讲,信息传递效率就更低了。所以英语只能在组词的逻辑性上进行妥协。
相比之下,汉语就从容的多了,即便在当前这种信息效率下,汉语仍然能保证绝大多数词语构造具有逻辑性。因此相比于英语词汇,汉语词汇就比较容易记忆。这就产生了一个结果,那就是汉语的常用词汇量远远多于英语。
英文使用者的单词量和生词辨识能力可见1995年的以下论文:http://jlr.sagepub.com/content/27/2/201.full.pdf
其中,大学生平均自称单词量为16141,经过多项选择测试发现,平均能够辨识其中71%的词汇。也就是说平均大学生词汇量估计为11460个单词。老年人平均自称单词量为21252,经过多项选择测试,发现平均能辨识其中80%。也就是说老年人的词汇量大致为17002。对于从未见过的词的正确理解概率,大学生为30%,老年人为39%。
没有找到中国的相关研究。不过这里是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常用词表(草案)》:http://wenku.baidu.com/view/51636fec551810a6f5248676.html
大家可以进去看看自己的词汇量。我感觉大学生达到五万应该不成问题。而且这肯定不是一个人的全部单词量。不过这里面有些词是英语里几个词合起来的。所以中国人词汇量未必比美国人高这么多。但我觉得定性的结论还是可以下的。
另外里面可能有你没见过的词,可以看看有多少你猜不出正确含义……我觉得除了极少数,确实没什么难度……
另外,汉语和英语都各自在组词上有一个弱点。汉语有大量的同音词,而英语有大量的多义词。汉语有“攻击”和“公鸡”,英语的Ball既可以是球也可以是舞会,当然还有相关的一些列动词含义。汉语中,曾经在文言文中大规模使用的单音节多义词现在大多变成了双音节单义词。汉语中真正的多义词(各个意思之间没有直观逻辑联系)是极少数。而英语里的同音词也是极少数。可以说这两种语言在各自的发展路径上都做了妥协。
由于英语多义词比例比较大,所以尽管英语使用者词汇量比汉语使用者低,也不能说明英语的描述能力不如汉语。另外注意到,美国大学生的词汇量远低于老年人,这说明他们并不是已经记下了所有能见到的词汇,而是在那个年龄段,还没有足够的时间记下。因此可以看出,英语一词多义很多的原因,很可能就是英语单词的记忆难度比汉语大。
所以总的来说,由于汉语精简了发音,并且每音节信息密度较高,这就使得汉语可以有较长的平均词长,因此组词逻辑相比于英语就有了一定的优势。至于其他主要语言,信息传递效率与汉语相比差距更大。主要方面都无法相比,这种次要方面就不需要再比了。(不过话说回来法语之类组词逻辑比英语确实要好)。
七、强劲的抗噪能力
前面讲到,英语依靠大量的单音节词才能够接近汉语的信息传递效率。但这不是没有代价的。
构造大量的单音节词,就需要在词汇中使用大量的辅音。辅音分为两种。一种属于响音,就是能够持续发音的,诸如m、n、ng(除这类辅音外,所有的元音也都是响音),一类叫做阻碍音。阻碍音本身发音短促、强度低、音高也很低。只有当阻碍音与元音结合,才能发出强度比较大的音。
汉语普通话中,所有阻碍音都是与元音结合的。而英语以及欧洲所有拼音语言,都大量使用了不与元音结合的阻碍音。事实上,古汉语中不与元音结合的阻碍音是极度常见的,音节结构比现代汉语的诸多方言都复杂。但是后来这种辅音用法就基本淘汰了。具体上古汉语的发音案例,大家可以自行搜索“《關雎》上古漢語朗讀”。虽然学界对上古汉语的具体发音还有很多争议,但古汉语音节的复杂度在那个朗读中体现得很好。
消灭独立的阻碍音,首先加快了发音速度,第二保证所有音都具有很高的强度。但是其代价就是大大缩小了单音节词库。不过在上面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代价是值得的。汉语的信息传递效率仍然非常高。
那么我们继续一个前面提到的话题,是不是音调越多越好呢?
有一个搞笑论调是这么说的,"我们的普通话叫“mandarin”,什么意思啊?满大人,满族人清朝入关之后,说不出我们的口语,他就把很多调去掉了,把入声去掉了,说的发音越来越简单了。然后逼着全国人都这么说。所以我们现在的口语比粤语要简单得多。"
这是一个非常愚昧的论调。首先,Mandarin这个英语单词来自于葡萄牙语mandarim,葡萄牙语这个词又来源于马来语,马来语这个词来源于梵语mantrin,而梵语这个词的意思是官员。换句话说,mandarin的愿意是“官话”。而且Mandarin这个词能查找到的最早的记录出现于1589年。大家可以查查那时候“满大人”在哪里呢。
很多人以为粤语是正宗的汉语发音。这话对,也不对。粤语具备一些中古汉语的发音特征。但是它也是在中古汉语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语音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异。有人认为北方官话/中原官话的形成,是因为蛮族入侵“污染”了汉语。这个说法同样,对,也不对。北方官话之所以在中古汉语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发展,就是因为战争与征服,北方汉民与语言不通的外族加深的了交流,多种族的融合,教育,逐渐把一些发音变得更加容易。
举一个例子,粤语里白菜的白是Baak6,普通话是Bai2。粤语里尾部的这个k是一个不发音的舌头动作。这个动作略微改变了原来Baa的发音。但是这个音,如果不费力就很难造成Baa明显的变化。相比之下,Bai本身就容易发,双元音ai的发音是通过舌头跟随下颚动作完成的。我们知道咀嚼肌的力量比舌头大,运动也快。依靠下颚完成的ai音显然比依靠舌头完成的aak音要容易发。当然这不是一个公平的比较,相比之下普通话Liu、Lang的发音难度与粤语Baak相近,但是这两个音的尾部都是响音,不需要费力就能发得很清楚。
与这个不发音的k类似的,还有粤语中p和t结尾。这种发音方式正式名称叫做不除阻的塞音尾。在亚洲很多国家和方言里都有。这应该是古汉语流传下来的特点。这种塞音尾既不抗噪也不省力。在交流更广泛、更频繁的北方方言里是很难见到的,应该是已经演化成其他发音了。
粤语依具体方言不同,有6-10个声调。其音高变化模式并不超出普通话的四个音调。之所以多出来这么多音调,是因为粤语还引入了不同基准音高。比方说在一些方言里,粤语的第1、3、6声都是保持音高,但是这三个声调各自保持的音调高度不同。再比如粤语第2、5声,都是音高由低到高变化,但起始音高不同。粤语总共有四种不同的基准音高,分别是do、re、mi和sol。类似的情况在很多南方方言里都存在。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南方方言听起来有些像唱歌。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吴侬软语听起来很好听。
然而粤语音调最大的问题就是,每一个人音调高低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说话音调高,有的人音调低。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甚至同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在低沉、平静、激动时,音调高低也是不同的。因此,与一个不熟悉的人说话,出现单独的一个音高或两个音高,都很难分辨出到底是哪一声。必须要三到四个基准音高都繁出现,才能判断准确对方的音高究竟属于哪一声。而这些基准音高是否会频繁出现,这就是比较看人品的了。当然,就汉语的冗余度而言,一部分音高判断不准是没有太大关系的。但这就让粤语发音多变的优势大大削弱了。
此外,粤语的7、8、9声都是短促音,其音高和音高变化模式与1、3、6声没有区别。短促音抗噪能力不如普通音长的发音,但它们的发音速度更快。不过在现今人类口语交流中,瓶颈是大脑的思维速度,发音速度太快并没有明显的好处。
有人问到底多少个声调最合适。我觉得这很不好说。现在没有客观的评估。但是无论如何有声调的汉语(及其方言)总是要比没有声调的外语强。。
那么汉语的抗噪性能有没有什么证明呢?
有的。出了国,尤其是到了欧美的人,就会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说英语,相比于当地人来说,总有点含混不清。外语老师总是要求中国人说英语的时候嘴巴要张大、舌头的运动要有力,甚至要求用牙齿咬住一根铅笔来训练唇舌运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人已经习惯了唇舌微微运动的发音过程。
首先汉语发音具有很高的信号强度。而且由于舍弃了所有单独发音的辅音,所以一个音节里的元音就能保持更长的时间(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一般觉得汉语说话比英语慢的缘故)。我们知道长时间保持一个信号,也有利于对抗随机噪声。发音强度大、元音维持时间长,这就导致,同等发音强度时,汉语的抗噪能力更加强大。换句话说就是,同等噪音条件下,汉语所需要的音量更小。因此汉语使用者发音不必费力,唇舌运动幅度比英语之类明显小。
八、口语的速度
说到口语的速度,我们先来看这篇论文:http://ldc.upenn.edu/myl/llog/icslp06_final.pdf
其中图1显示,根据一些谈话样本,当去掉沉默与噪音占据的时间后,英语会话者每分钟一般能够说160-280个词。汉语会话者大致是250至400词(这里不是字)。这差不多是普通人不受思绪影响的最高语速。所以可以看出,汉语的理论最高信息传递能力是远远高于英语的。
但实际上受限于思维速度,两者的速度差距并不大。以下这篇论文研究了在不同语速下听众正确听得每个字的概率。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169814104001581
一般广播节目的语速在4.3字每秒左右。也就是每分钟260字上下。高于这个数字,就可能会听众接收语音时听错。从上文可以看出,年轻人在对方语速达到约650字每分钟时(即吐字时间缩短60%)仍然能保持90%以上的正确接收率。但是老年人就会降低到约70%。可以看出这个速度实际是受限于大脑的处理速度。中国好声音的华少,是47秒说350个字,也就是速度达到了446.8字每分钟。这个速度上能说得字字清晰,这是很厉害的。
英文新闻播音一般在150-180词每分钟(当然,也取决于词的长度)。根据10个小时的法庭录音的数据结果(http://languagelog.ldc.upenn.edu/nll/?p=1255),可以看出美国大众90%的情况下说话速度低于200词每分钟,99.75%的情况下低于250词每分钟。平均水平差不多是160-170词每分钟。(因为仅靠10小时庭审记录统计,所以不会特别准确,这里就是看个大概。)
所以,按照平均每词1.4音节计算,基本上英文新闻播音一般每分钟210-252个音节左右。这与庭审记录中平均一分钟226个音节接近。
英文播音平均每分钟210-252个音节与汉语播音平均每分钟240-260字没有显著区别。
可以说,人类接受语音的速度,现在是受到了人脑处理能力的限制。上面的播音速度,都不是播音员最快的说话速度,而是为了保证观众正常收听才控制的速度。随着交流的日益深入,人类说话的速度实际上在加快。40年前美国一般语速是145词每分钟。如今是160-170词每分钟。中国60年代播音185字每分钟,如今是240-260字每分钟。这也许是信息的丰富让人脑的处理能力上升的缘故。
九、汉字:伟大的基础
汉语一开始也是一种综合语。大量使用词根、词缀。但是从文字角度,汉字为汉语成为分析语提供了非常关键的基础结构。汉字导致词形变化无法记录在纸上。最后词形变化就只能用额外的汉字来标记了。而这个增加的汉字就变成了一个通用的逻辑规则,也就与修饰的特定词失去了必然关系。这样汉语就逐渐变成分析语了。
而正是由于汉字将读音与书写割裂,使得汉语的语音能够相对自由地发展。因此在汉语语音在几千年中变化了如此之大,而我们的文化却没有多少割裂。
更进一步地,由于汉字并不受限于读音,因此可以创造出大量同音异形字,帮助汉语降低平均音节长度、提高组词的逻辑性。而且,虽然在口语上,汉语的同音异形词和英语的多义词都属于“同一发音可能包含不同含义”的情况,但写到纸面上,同音异形词就比多义词更容易辨识,减少歧义的可能。
有人可能会问,汉语口语交流,并没有多少歧义的问题。那为什么文字中会需要额外的消除歧义的能力呢?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口语交流是一种双向交流,如果发现有可能有歧义,可以向对方询问,主动消除歧义。而文字往往是一种单向交流(不包括网上文字聊天……),一旦出现歧义,就很难消除。因此文字里的歧义一般需要比口语更小。
所以我们的文字、我们的语音以及我们整个语言整体,都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推崇汉字的拼音化或拉丁语话,都是没有看清这种密切联系。因此盲目把文字拼音化的韩国就会出那种把防水材料搞成吸水材料的笑话(韩语里“防水”和“放水”读音一致,结果建筑公司错误理解了图纸)。
另外,由于汉字不需要空格,所以相比于类似字号的英文单词,同一个词要高而窄。这在排版上有很大的优势(行距要占用额外的空间,高而窄可以减少行数)。加上汉语本身信息密度高。所以一般我们看到的中文版的书面文件都比外文版的页数少。
十、阅读速度的比较
和语音一样,阅读速度同样受到大脑处理速度的制约。所以各个主要语言区别不大。
在《ReadingChineseScript: A Cognitive Analysis》这本书里有一个章节《Eye Movements in Reading Chinese andEnglish Text》专门讲阅读中英文时的眼球移动。这是中科院和悉尼大学的两位学者写的。这其中发现。熟练的中文阅读者能够每分钟阅读386个中文词汇(580个汉字),而熟练的英文阅读者可以每分钟阅读382个英文词汇。一般人可能会低100词左右。具体速度还取决于文章的复杂程度,文章简单的话阅读速度就更快。
汉语使用者眼睛每次凝视可以阅读1.71个词(2.57个汉字),每次凝视平均257毫秒。英文阅读者每次凝视可以阅读1.75个词,每次凝视平均265毫秒。
总体上说,两者阅读速度不相伯仲。
在同一个章节中,作者提到,如果通过连续在同一位置显示不同的词(RSVP法),就能免去眼睛的运动。这样,最高可以提升中文阅读速度约33%(从640字每分钟提升至853)。英文最高提升也基本上是33%上下(见http://www.handwritten.net/mv/papers/oqvist01adaptive_rapid_serial_visual_presentation.pdf)。
十一、双线并行读取能力:更稳定
经过长期的研究,人们发现不同语言使用者在阅读时使用的大脑区域是不同的。以下这篇文章提供了部分综述:http://www.pitt.edu/~perfetti/PDF/Brain%20activ%20process%20Chinese%20char%20and%20words-%20Tan%20et%20al..pdf
阅读自己母语时,阅读汉语的人脑部激活范围比阅读英语的人大。英语阅读者在阅读时主要激活左脑的一些部分。而汉语阅读者同时激活左右脑。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因为,时序信号(语音就是个时序信号)的处理区域一般在左脑,图像、空间信息的处理区域一般在右脑。所以,很多人认为,汉语阅读者的阅读实际上有两个处理通道。就是说在阅读汉语时,我们总是一边通过图像来直接识别文字含义,一边通过图像转换为读音然后来识别文字含义。而表音语言只有一条显著的处理通道。
为了确认这个结果。研究人员进一步研究了一个夹杂表意和表音文字的语言——日语。在阅读日语时,左脑在阅读平假名/片假名有优势,而右脑在阅读汉字时有优势。
有意思的是,中国人在读英语、日语时脑部活动与英美人士读英语是不一样的。显示出中国人长期阅读中文后,养成的图形、读音双路识别的习惯。不过快速阅读英文时右脑活跃度不高,可见此时主要依赖读音识别。具体内容可见下面这篇文章http://www.pitt.edu/~perfetti/PDF/Brain%20activ%20process%20Chinese%20char%20and%20words-%20Tan%20et%20al..pdf
这些研究同时意味着,汉语的两大处理途径只有同时失效才会造成阅读能力低下。这个结论受到近年来的研究支持。如下面这两个报道:http://blogs.scientificamerican.com/observations/2009/10/12/its-all-chinese-to-me-dyslexia-has-big-differences-in-english-and-chinese/http://www.sciencedaily.com/releases/2009/10/091012121333.htm
学者研究了具有发展性阅读障碍(失读症)的中国儿童,他们大脑的处理语音的部分和处理图像的部分活跃度都比较差。而英文失读症的患儿,则不见得有图像处理问题。事实上,有一种疗法就是把英文发音用汉字表示,然后让患儿阅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具体可见1971年的这篇论文。http://www.eric.ed.gov/ERICWebPortal/search/detailmini.jsp?_nfpb=true&_&ERICExtSearch_SearchValue_0=EJ037129&ERICExtSearch_SearchType_0=no&accno=EJ037129
患阅读障碍的儿童比例也说明了中国儿童不易得阅读障碍。http://www.guardian.co.uk/education/2004/sep/23/research.highereducation2
根据上面这篇报道,英语区阅读障碍者比例约为5-6%,而汉语区约为1.5%。百度的数据不知道哪里来的,居然说中国失读症患者和美国相当。我看到的英文文献没有一个说两者相当的。都是中国比英美低。可能由于标准不同,还有另一组数据:中国7%,美国17%。实在是没有见到哪里有说两者相当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汉语阅读与英语阅读使用不同的大脑区域,病变区域也不同。所以具体的致病机理仍然在研究中。目前只能通过患者的行为现象来论证。
也有人怀疑,正是由于汉语造成更大的脑部活动,所以在教育水平普遍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情况下,中国平均智商仍然高于欧美。关于全球各国平均智商,有两位作者写了很多本书。这些书的综述可见这里:http://en.wikipedia.org/wiki/Nations_and_intelligence
不过以上这个智商研究的准确性受到了诸多质疑。所以大家看看就是了,不必太认真。
十二、不够严谨?
有人说汉语的劣势就是不够严谨。
这其实可以说是分析语和综合语的差异。分析语对于词的具体含义需要通过上下文确定。如果上下文给予信息不足,就有可能出现歧义。而很多时候,上下文只能表明这个词更可能是什么意思,而不能完全否定其他理解。
这虽然在交流中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那些防止别人钻空子的文件里就可能造成问题。
我们举个例子:“中国绝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
这句话有三种解释:1、在敌方没有使用核武器之前,中国不会使用核武器。2、中国在使用常规武器之前不会使用核武器。3、中国不会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核武器的国家。
很显然理解应该是1,但是并无法否定2和3的可能性。因此,很多人认为汉语的这种不严谨性会妨碍法律条文和合同。
但是英文难道就很严谨么?He ran into a girl with an umbrella.带伞的是男的还是女的?I saw a car with a big flag, whichlooked really evil. 哪个看起来很邪恶,车还是旗子?China will not be the first to use anuclear weapon. 这应该是上面的解释1还是3?
想要做到严谨,都需要考虑到其他人阅读时的想法,然后用其他语句来消除歧义。(顺便推荐搞笑英语书籍《Anguished English: AnAnthology of Accidental Assaults Upon OurLanguage》,里面收录了很多爆笑的歧义句,比如If you have not got any fresh vegetables, you may get canned.)
所以,汉语要想说的严谨,也是没有问题,只不过要比一般多一些口舌而已。分析语本身的表意效率就很高。多花一些笔墨,达到严谨的效果,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所以这方面如果有差距的话,差距也不大。
十三、劣势:难以学习
毋庸置疑,虽然汉字承载着汉语的诸多优势,但是汉字本身最大的劣势却是不可回避的。那就是不利于学习。
我在背英语单词的时候,发现最好的记忆方法是把意思和读音结合起来,然后通过读音记忆拼写。(完美的表音文字,应该是读音与拼写的直接对应。英语由于受到其他语言影响太多所以这方面相对较差,不过这种规律还是相通的。)
相对与文字,人对读音的记忆速度更快。而表音文字,一旦掌握了拼写和读音之间的规律,就很容易记住文字。
而汉语在这方面是很差的。字和字之间缺乏联系,字和读音之间很少有联系,而且由于几千年语音的变化,经常看着是个形声字,读音却与想象的相差甚远。这是我们文字的劣势。当然,如前面所说,这也有使用上的优势。
我们可以看到,几千年来文字的发展历程。它总是首先于两个因素:表意的需要,学习和书写的难度。
一开始我们的老祖宗试图用一个字代表一个特定含义。这是很自然的思路。但是后来随着需要表达的意思成几何级数增长。汉字逐渐就不够用了。或者说,这样的话,同音字实在太多,不利于传播了。于是多个字组成的词才出现。在此之后,一大批原来造出来的字都被抛弃了。
比方说骓、骊、骒这种专门为表示特定种类的马的字。还有璇、玑等等一大堆带王字旁(斜玉旁)表示特定种类的玉器的字。后者毕竟意思还不错,还在名字里用一用。
有一些人对汉字的简化持有非常大的非议。我觉得大可不必。汉字的简化是必要的。越复杂的字形,越难以学习。汉字几千年的发展,使得字形与含义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复杂的字形在表音、表意方面并无优势。进与進、从与從、后与後,都没看出来繁体字在表意方面有何优势,而简体在学习的简便性上优势倒是很明显。每次看到“憂鬱的烏龜”,我自己都快忧郁了。
当然,汉字简化还将一些意思完全不同的字合成了一个字。有个著名的繁体字爱好者嘲笑简体字的段子是“我女朋友下面给我吃”有歧义。而繁体字版,因为能区分面和麵,是没有歧义的。当然现实生活里是没有人这样说话的。一般对于“下麵”,我们不是说“下面条”就是说“下点面”。
而且,拜托,我们是分析语好吗?拜托有一点分析语的自觉好不好?你觉得专门找一段孤立的话,有什么价值么?如果找个综合语,能用词形变化把“(男性)我”和“(女性)我”分开,更可以轻易嘲笑汉语造成歧义。分析语本身就要求有上下文提供必要的信息,因为分析语借助逻辑关系省略了大量的信息才实现了更高效率的信息传递。这点小小的歧义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你要问为什么,这很简单,因为汉字简化都不是几十年前那些人坐在那里拍脑袋写出来的,而是之前至少上百年就有人大规模使用的。如果频繁造成歧义,早就没有人那样用了。
当语法发展完全,使用充分之后,维持庞大而复杂的常用文字库只能不利于学习。适当的简化是必要的。汉字本身的优越性并不高,但是它为汉语的优越性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支持。没有汉字就没有汉语,但是汉字本身也是需要时不时进行改革的。毕竟学习的难度在目前条件下还是显著高于其他语言。如果能在不伤害对汉语的支撑能力的情况下使得汉字更好学习,这无疑是一件好事。
另外,有人认为汉语的检索非常困难。但是现在都是计算机和智能设备了。有几个人近年来还翻过字典呢?有几个人还跑到图书馆里去查索引呢?连英文都不这么做了。直接计算机一查,你要的东西在哪个位置就显示出来了。
十四、汉语与拼音文字的起源对比
最后讲个小问题。现在拼音文字大行其道。有的人认为这意味着拼音文字是更先进的文字,所以拼音文字战胜了表意/意音文字。事实上,单从两者的发展历史,是得不到这个结论的。
文字,从一开始就是记录信息用的。所有文明的最原始的文字,如果是自然生成的话,都是象形文字。这个原因并不难理解。一开始大家可能只要记录今天是什么日子、我有几头牛之类。显然是画个东西上去最简单。中国、两河流域、古埃及、古印度、玛雅,一开始使用的都是象形文字。
从象形文字出发,一个文明可以发展出很多种不同的字形。但是随着需要表达的意思迅速增加,就需要不断添加新的字形。这时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一个字型一部分表音一部分表意。中国汉字在扩展时主要采用形声字策略。用形旁和声旁组合成一个汉字。而埃及的圣书体也与此类似,圣书体的一个单词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用象形符号表音,一部分用象形符号表意。
而欧洲现在主要语言都起源于拉丁文,拉丁文又起源于希腊语。希腊人的字母表是腓内基人教的。而腓内基人的字母又是从埃及人那里来的。与此同时,还发现了一种可能是拼音文字的“前西奈字母”文字。这种文字与腓内基文字类似,也与圣书体有相似之处。有学者认为,腓内基文字就起源于“前西奈字母”,而“前西奈字母”则是圣书文的一种拼音简化体。这类似于拼音文和汉字的区别。
所以说白了,从腓内基开始,一直到现在欧洲诸国。其拼音文字的起源,大概都由埃及的圣书体中的表音部分演化而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口语先于文字出现,当一个民族还没有自己文字的时候,接触到外来文明,就容易用外来文明的字符体系来构建自己的文字。对于这些民族而言,最简单的就是用先进文明的字母体系来直接表达自己语言的发音。
因此,自腓内基而后的欧洲的次生文明自然纷纷使用字母来记录自己的语言。
再比如,日本尽管很早就引进了汉字,但是汉字与其原有的语言(当时还没有文字)并不兼容。而汉语里根本就没有简单的拼音符号。但是日本为了能够真实记录自己的语言,最终衍生出了平假名、片假名为汉字注音(这个音是日语里同义词的音,不是汉字本身的音)。后来这些就变成了日语的基本符号。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当次生文明在没有发展出自己的象形文字体系就被原生文明文化入侵时。无论他们先接触到的是什么样的原生文明语言,最终都会走上使用拼音文字的道路。这样的拼音文字,同时也很适合直接囫囵吞枣地引进外语的词汇,方便向先进文明学习。这种特点一直流传到今天。比如日文“计算机”就是Personal Computer的音译(实际上是PersoCom的音译)。而英文的各种疾病的名字基本都可以追溯到希腊语,比如肾炎Nephritis,就是从希腊语的肾炎经过拉丁文倒买倒卖而来的。
顺便,看到有人质疑希腊是次生文明的这个说法,不得不解释一句。希腊是埃及和两河流域的次生文明,正是因为它同时受到了两大原生文明的哺育,才在古代具有高度发达的文化。但这改变不了希腊是次生文明的现实。这也就是为什么各国论述古文明的书籍中,希腊文明总比古埃及、两河、中国等原生文明低一个等级。曾经看到有人用希腊来否定中国在古文明中的地位,这是很可笑的。
那么为什么这世界上的表意文字这么少呢?很显然,这世界上的原生文明本来就那么几个,而次生文明却要多几个数量级。历史大潮中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原生文明也有可能被次生文明所征服。在征服之后,语言也就有可能会逐渐消亡了。
所以,拼音文字广泛使用,这并不说明拼音文字就优秀。只能说这世界上的原生文明实在太少。
后记
还是那句话,这文章里的数据不要太认真,因为采样的样本都很小。但是我希望大家明白汉语从来就不是一种落后的语言。
谢选骏指出:“先进与否”是一个思想判断,不像“创造文明”是一个事实判断。我相信从这个意义说,任何语言都可以是最先进的,也可以是最落后的——就看它能否创造文明、发展文化,因为语言是没有逻辑的。
【28、文化治外法权的审判结果】
《英文翻译的逻辑为什么和汉语不同》(Unitrans世联)报道:
大家在翻译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呢,就是我们用英文的思维去翻译的时候,可能跟汉语翻译的思维是会有很大的不同的。首先中英两国的文化就不同,而英语作为世界上的第一类的通用语言,所以说这个普及性想必大家都非常清楚,可是在翻译的过程当中,我们却不能直接翻译出来文章的意思,总是需要变一种方式或者方法。今天上海翻译公司来给大家讲述一下,为什么英文翻译的逻辑和汉语会有很大的不同。
思维方式的不同
英语的翻译讲究一个直来直去,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把文章的意思翻译出来了就可以了,基本上就是每一句话和每个词都会有不同的意思,但是你直接采用翻译的方法,就可以把它们翻译出来。这就说明了两者之间语言的差异。
在翻译的过程当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其实我们每次在翻译文章的时候可能都并不是很顺利,但是如果说,你一直都是翻译不通的话,很有可能是你翻译的方法有问题,在这里我们遇到那些复杂的句子的时候,可以直接把这些复杂的句子拆开来进行翻译。
英语比较重形式,重语法
所以书面表达时一般要求结构完整,语法上不可以有矛盾。比如主谓宾结构。汉语则更重意,表达更随意一点。由于上面的差别,英语句子一般比较长。
为什么中文的诡辩在逻辑形式上比起英文来不容易察觉?是因为语言的问题,还是因为教育的问题呢?
语言的确会影响到逻辑的使用,汉语诡辩的确不容易察觉,我研究了很久,目前的结论大概是这么几个方面。
1.名词没有单复数之分,不能分辨出概念和代指的实物之间的区别。拿英语说,可数与不可数,实际上就已经对名词的类进行了区分。汉语里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没有语法上的区别,很容易互相混淆。比如拿具体名词的性质套用抽象名词,就容易诡辩。
2.动词的词性没有变化,比如表达比较、被动的时候,英语里要改变词汇的外形,加er、ed之类,这就是提醒逻辑关系,在汉语里更容易被忽视。比如你说的这个问题里,实际上是说汉语比英语更不严谨,一般人就会直接说汉语不严谨,直接把意思曲解。严不严谨是个相对概念,不是汉语的固有属性。但是严谨这个词汇没有加比较级,多数人就会误用为固有属性,然后认为你在侮辱自己的文化,这就是逻辑错误。
3.判断词的匮乏和误用。也就是“是”这个词。平时用的时候,是可以表示对等,属于,正确等等多种意思,就会被诡辩。比如白马非马,这个诡辩里就是把从属关系用成对等关系,白马是属于马的一种,而不是对等马。这个词对于逻辑问题太重要了。
4.使用习惯。汉语使用习惯里,太习惯于省略句子成份,有些词汇虽然没有具体含义,但实际上要表达逻辑关系。比如中国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这句话里,首先这个词就没有任何修饰,究竟是在什么范围内不首先?是整个人类历史里,还是一场战争里?而且还有其他歧义,比如我先使用常规武器,再使用核武器,也叫没有首先使用核武器。这个首先的对比范围既包括不同的国家之间,又包括不同的武器之间,实际上就是一种诡辩。
中国人的文化里有强烈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习惯,不能说跟语言一点关系都没有。思维的逻辑全人类都是通用的,但语言不是。大多数人还上升不到思维逻辑的层面,所以他们必然受语言逻辑的影响。一个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都有一大批人搞不懂,更不用说其他复杂的逻辑关系了。有兴趣的同好可以一起研究研究,我想写本相关的书,不过感觉一个人能想到的还是比较片面。
对于你,当然是教育的问题了。
语言作为一种交流工具,有着和其它语系对称的延续性,各个语言具有着天然的相互对照性,世界几大民族语言也非一成不变,它们是在了解中互相影响变化着的。如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跟几百年前的模样已经产生了重造般的变化。所以,语言本身是随着文化发展而逐渐前进的,谈不上什么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民族的大脑思维。
发现不少英语只是一二级水平的人动不动就扯上什么思维、文化之类远远超出自己理解能力的问题,而他用自己的母语,却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表达的不到位。
比如这位提问者。
你要是觉得你自个儿说不好中国话,争论不过别人,是你自己嘴笨;挨打了,就要立正,认怂滚蛋拉倒。找这个理由,寻那个原因,都是一种的无能的“人不行,怪路不平”式行为。
文化决定观念,观念决定逻辑。中文的含义就是这样,既确定又模糊,完全视环境来判断。这就是二元判断之外的不确定环节,那就是名家诡辩的沃土,不易明确就很正常了。非白即黑在中国人看来,这种逻辑是很低级幼稚的观念。
“穆萨读历史”2021-01-17 评论:
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先理解诡辩和逻辑这两个词。
逻辑,通俗地说就是思维的规则。逻辑是为了把问题具象化,更便于理解事物本身。
而诡辩,则是歪曲的辩证,往往让正常的逻辑一塌糊涂。
那么中文的诡辩在逻辑形式上有什么特点呢?
历史上最著名的诡辩事例当属“白马非马”了:公孙龙通过白色并不限定于哪一种事物的白,具体事物对“白”来说并不妨碍作为“白”的本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白马,则是限定于白色的马。限定于具体事物的白(如白马)是与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区别的。「同样的 理由」,“马”,是不限定于哪一种颜色的,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白马,只限定于白色的马,黄马、黑马都因具有与“白马”不同的颜 色而不能算数。所以仅仅只有白马才能算数「换言之,只有白马才能答应 “白马”的概念,黄马、黑马都不能答应“白马”的概念」。不加限定的 概念与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所以说白马与马是有区别的。
事实上,这个故事中,马的定义是明确的,而且是以唯一的集合存在的,就是说马集合了黑白黄红等各种颜色的马在一个大集合里,在逻辑上并不是成功的诡辩!
如果是蜗牛是不是牛?酱油是不是油?这种诡辩论题,反而更能体现中文在逻辑上的特点,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环境下,中文对事物的定义并不是唯一的,大众意识中蜗牛不是牛,油也不包括酱油。而中文名称却蜗牛取名为牛,酱油取名为油的一种。
所以中文在诡辩过程中,可以通过集合的不确定性将逻辑思维歪曲而又无可辩驳。
英文对事物的定义更加具体化,蜗牛(snail)跟牛(cattle)没有丝毫的逻辑联系,而且牛下面的子类单从词型和读音上也显得毫无关系,公牛bull;母牛cow;小牛calf。这往往决定了英文在诡辩逻辑上使用一种非此即彼的方式,中文表述的那里有一头牛,而英文一定要对这头牛进行定义:There's a cow.那里有一头母牛或者公牛。
基于英文的这种诡辩逻辑方式,外媒在采访过程中,就经常会采取一种陷阱式的提问方式,也就是一种非此即彼的方式,例如:中国在剥夺了人们自由的方式下控制住了疫情,你觉得是成功的吗?这种问句埋伏了多个陷阱!如果你回答是成功的,就赞同了问题里剥夺自由的事情,如果你去辩驳关于自由的问题,就脱离的问题的本质被认为不能直面成功与否。所以对待这种明显的诡辩逻辑,我们更应该注意不要落入圈套,驻瑞士大使王世廷接受瑞士主流媒体《新苏黎世报》专访时就回答过这种陷阱问题。
这个问题直接定义了中国开展的是战狼式外交,如果大使直接回答不是,那定义就成立了,非常明显陷阱被大使完美的破解,为王大使点一个赞!
“乐山乐水”2021-01-18 评论:
主观的差别,中文的诡辩,重点不在辩上,而在诡上,从最早的赵高指鹿为马开始,所有的辩论,都是预设结果的,这真的开了一个不好的头。所以以后再没有真正哲学技术上的辩论,都是暗藏祸心的诡辩。
中文的诡辩确实比英文难以发现,这里面隐藏着语言性质方面极其深层次的原因。
语言是思维的表达形式,我们理解人的思维无一例外不需要通过解析其语言来达到目的,如果没有语言,那我们根本不会知道人是如何思考的,以及在某个时刻在想什么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讲,语言和思维是等价的,是一种现象的两种不同形式。
有什么样的语言取决于其背后的思维形式,语言表情达意的方式是由其思维方式决定的。汉语的表达方式是由贯穿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辩证法逻辑所决定的,自然辩证法与西方语言的理性逻辑思维方式不同,汉语的自然辩证逻辑建立在感性基础之上,这种逻辑强调整体性,变化性,相对应,个人的感悟在思维中占据主要地位,而西方思维以理性逻辑为基础,强调逻辑推理,有一套完整的推理规则,要求有效的思维必须要建立在符合推理规则的理性思维基础上,西方语言同样也是建立在逻辑推思维基础上的一种表达方式。
因此,西方语言中的诡辩由于违背了自身思维的逻辑规则,形式上就会表现出逻辑的矛盾性和冲突性,只要具备逻辑常识,语言中的诡辩是很容易鉴别出来的。
而建立在自然辩证思维基础上的汉语,则由于其基础本身就不是有规则的理性逻辑,不需要遵循概念推理判断的一整套形式逻辑规则,本身就缺乏精确性,表现出了粘着性语言的含糊、不稳定、不精确等特征,要分辨其是否是诡辩就比较困难了。
这在传统文化经典中表现尤为明显,比如,道德经,道本身就是个无法精确定义的概念,其论述也没有经过西方那样明确的推理判断形式,那其提出的有关道德的论述和判断是否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千百年来莫衷一是,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普遍的标准的认识,认定这种学说是真理还是谬误,是成为一个难题。
“曾经的夜航船”2021-01-18 评论:
你挺敏锐的。根源确实是语言问题,以及由此而衍生的思维方式。中文是象形文字的活化石,以形表意,疏于逻辑而重于意象,这一点从古文及诗词上看特别明显。而西方的字母语言因为失去了和意义的直接关联,因此必须以逻辑来强制规范,加以明晰。也因此中文比英文留下了更多模糊的空间。
“阿奇100” 2021-01-18 评论:
西方形式逻辑bug很多,严密逻辑自身就可以形成诡辩。比如,美国宪法,就是一个典型的诡辩案例。只是咱不去深究,让这个诡辩一直存在,对我们也有利。
要想在西方思维方式里种一个蛊,异常容易,只是中国人不愿意做,也没想做而已。
看似很严密的逻辑思维,其实是漏洞百出的,有意为之,还充分利用,在西方叫合法,我们称诡辩。
坚持政治正确,可以不讲逻辑。教育不学逻辑,鼓励媒体信口开河。
经常有四五十个词表达一句话的意思。而汉语讲述简明,一般不会太长,能用贴切的成语表示就尽量别用解释性的句子。
多做笔记,做笔记其实也特别重要,因为很多人都会觉得就是好像我在翻一篇文章的时候不需要去用笔记下来,但其实你用笔记的这么一个过程就其实是你往脑子里面记的这一个过程。如果说你没有这个过程,那就没办法养成这种定式思维习惯。
谢选骏指出:“汉语诡辩的确不容易察觉”?这是无非是因为,汉语受到了英文文法的检验——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化治外法权的审判结果”。这算不上“文明的冲突”,但却还算“文化的冲突”——因为当今人类文明,已经一体化了:联合国、国际法庭、全球股市、外汇交换系统、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等等,尤其是互联网的一体化,虽然还有一些死角防火墙的存在。所以这就形成了文化的死角及其冲突。
【29、文学性是一个无法衡量的感觉】
《英文和中文的邏輯性哪個更強,為什麼?》(12-29 謝邀)报道:
我的看法是,「邏輯性」對於一門語言來說,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技能、沒什麼太多技術含量
所以,就算議論文起步晚,也一點都不要緊,只要用翻譯腔吸收更發達的外國成果就可以了。
以日語來說,古代日本的議論文,一開始直接是用漢語文言寫的。
對於一開始的日本人來說,「怎麼可能用日語寫?」
但是,自從「漢文訓讀體」這種翻譯腔被嘗試出來之後,日本人寫議論文的能力就大增了
技術上,就是用上百個虛詞(有的是硬造的),去綁定了漢語文言的虛詞,僅此而已。
到了近代,日本翻譯西文著作,又搞出了一堆新的句型、新的連詞,進一步豐富了議論文。
我們自己的漢語,本來就有議論文。翻譯佛經的時候,增添了新的邏輯元素。
近代翻譯西文的時候,繼續增添新的元素。
現代中文和日文的歐化語法問題,交給大眾時代自然解決、自然篩選。
說中文或者日文邏輯性高或者低,這種評價沒有什麼意義。兩國都是現在世界上的科技列強,語言的邏輯性只是最基本的一個底色。
歐洲各語言學習希臘羅馬的議論文,也是類似的路數。
語言之間,真正有技術含量、真正有高下的,是文學性。這才是別的語言學不走的看家本事。
7-10世紀,中國留下了48900首唐詩,日本留下了5600首和歌,朝鮮留下了25首鄉歌。
這些詩歌的積澱、意蘊的淬鍊,輔助中國唐傳奇、宋話本、日本物語的演化——才有了13-14世紀《三國》《水滸》《平家》這樣蕩氣迴腸的作品。
古代朝鮮語沒有就是沒有,也學不走。
這根本就不是個科學的命題。
樓上基本都在說文化或者文學的差異而避語言本身而不談。因為語言本身並不能用「有邏輯」來形容,「邏輯性」強弱僅在於說話人/書寫者對語言的使用。
這就是為什麼數學定理、國際條款都可以完整無歧義地意譯成各種語言來使用,「同一律」和「the law of identity」是等價的普世真理。
舉個例子。
中文:白馬非馬。
英文: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
英文:The expression "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 is ambiguous between "a white horse is not identical with a horse" (true, because "white horse" is more specific than "horse"), and "a white horse is not a member of the set of horses" (obviously false). The Advocate in the dialogue is asserting that "a white horse is not [identical with] a horse," while the Objector is interpreting the Advocate"s statement as "a white horse is not [a member of the group of] horses."
中文:白馬和馬的概念是不同的。這個意義上說,「白馬非馬」。但白馬的確是馬的子集,亦即白馬屬於馬的一種。所以「白馬是馬」。公孫龍巧妙利用了「白馬是馬」這句話的歧義。
請問上面哪種語言的邏輯不如另一種嚴密了?這才是語言的比較,而不是如樓上《心經》PK《哈姆雷特》那樣的用途的比較。
對語言學了解尚淺,本想直接邀請前輩來答的 在探索中順道拋了個磚望能引玉 @polyhedron@梁海
中國的文化、思想還有傳承下來的文學,政治性很強。要麼「應帝王」,要麼是傳承道統,跟西方的傳統思想不同,導致傳承下來的語言習慣不同。
引一段金克木《古書試新讀》里的話: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這是第一對句,道和名並列。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第二對句,推進一邊,由名延伸,又成一對,有和無並列。另有一對是始和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第三對句,再由有無延伸,又成一對,妙和徼並列。這是由前面兩對演繹出來的。重複第一對句常字。後三句單行總結。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又標出一對,同和異並列。指出所異的是名。
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由同生玄,玄又生妙。妙非一,是眾。天地萬物之妙由玄之又玄入門。道、名生有、無,有、無生同、異,同即玄,最玄成為妙。道呢?常呢?不知何處去也。為什麼?是不是道不可道,所以只說名;名非常名,所以不說常了?
原文是不斷句的,思路是一字一句連串下來的。思路或說邏輯順序很清楚,但不合乎從亞里士多德傳下來的邏輯推演。句句是斷語,命題。「故」也不知「何以故」(《金剛經》),推演也沒有證明。也不合乎印度的「正理」因明的立「宗」推理。既無因,又無喻。希臘重演說。印度佛教重辯論。中國兩者都沒有。各講各的,往往只對門徒講。講的話不全傳,傳下來的是備記憶的綱領,語錄。所以三方論著似同而實異。這裡一章全文只是符號排列,如同不演算不證明的數學式子。中國邏輯常用語,無論口頭筆下,有文無文,常是什麼者什麼也,或是命令句。文體不同由於說話對象不同。希臘演說和印度辯論的對象是有一定範圍的聽眾。中國諸子書的對象是門徒,或者直接間接「應帝王」。這可說是一個特點。」
這是一個真命題。
簡單粗暴地說,是因為文化。
比如:
中國的文化里講究中庸,和諧,而非「邏輯」里強調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中國人,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喜歡模稜兩可 ,而西方人說「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question」。
中國的文化里講究「形」,以至於認為核桃能補腦,就是因為它形像大腦,這就代表一種不重視不講究邏輯的主流文化。
漢字本身也比較象形文字,講究「說得過去」,能「自圓其說」,「心領神會」即可,而英文造詞、語法上更講究遵循邏輯規則。
太多的例子了,還比如中醫方法vs西醫方法。
籠統地說,就是由不同的文化沉澱結果決定的。
@鄭傑 這句說得很好"英文的邏輯表達易於中文,是結果,而非原因。 "
就像《失控》里說的,這就好比兩個蜂群,中文的群體,和英文的群體。一個足夠規模的群體會傾向於表現得像一個個體,這個時候,他做不同的事情,會遵循他一貫的風格(原因,在本例中即群體文化),由此導向不同的結果(創造語言文字時邏輯屬性孰高孰低),最後,因為語言方式會影響思維方式,思維方式又反過來穩固語言方式,所以這原因與結果互相之間互相共振,互相加強,成為一種穩定的存在。
哪個更強我說不好,但是絕對的一點,相對於說好英語,說好漢語需要更強的邏輯。
知乎有個問題,為什麼中國人語速慢。竊以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漢語的語句非常強調詞語的順序以及虛詞的使用,說一句話之前必須梳理好所要表達意思的邏輯進而調整好語序。相對的英語可能要簡單一點,怎麼想就怎麼說,不行了還能加個從句。
這個問題的答案你自己已經設定好了。
「邏輯性」這個說法本身就很西化, 漢語會說「哪個更講邏輯」「。
首先,請定義什麼叫一門語言的邏輯性,我只知道一句話一篇文章的邏輯性。
首先邏輯性本身就有待討論。目前也只能在公認的意義層面討論一下這個問題。語言的邏輯包括語言使用者的邏輯和語言系統的邏輯,使用者的邏輯性和語言似乎沒什麼關係,中英文的一些論文可以說邏輯性都很強,即說話者怎麼寫,只屬於語言學的外部研究;如果單純比較語言系統的邏輯,才是語言內部的研究,即語言系統給我們提供了什麼,即它的語法手段,辭彙系統等。二者應該是相互影響的,這裡把中心放到語言內部。
首先從美國描寫語言學派中的一個比較有民的觀點:「薩丕爾-沃爾夫假說(Sapir–Whorf hypothesis)」,又稱為「語言相對論(linguistic relativity)」是關於語言、文化和思維三者關係的重要理論,即在不同文化下,不同語言所具有的結構、意義和使用等方面的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使用者的思維方式。
這是語言人類學(因為早期美國語言學的發展和主要是人類學家推動的)的觀點,如果按照這個觀點,我們可以走兩條路,即語言本身的邏輯性決定了思維的邏輯性,或者反過來認為人的邏輯性決定了語言的邏輯性,如果走後面一條路,我們普遍認為外國人更具有邏輯性,然後間接認為英文更具邏輯性。當然薩丕爾-沃爾夫假說本身並非這麼簡單,感興趣的話可以細細了解一下。
從另外一個語言學的分支或者更方便討論這個問題,就是語言類型學,通過比較不同的語言,尋找語言的共性和特性。一般從語言單位上比較,要不就是打破語言單位,尋找普遍特徵和蘊含規律。就語言單位而言比較語法手段的話,個人認為英語邏輯性更強,因為屈折變化具有很強的規律性,這符合希臘時期的「類推派」的觀點,然而中文的語法則更符合「變則派」的思想。而且不光在音質層面和文字層面都是這樣,音質層可以明顯感到這種屈折變化,而漢語沒有,另外文字上也有明顯分別。然後語序,指示詞的使用這些方面,英語都比較固定,說白了就是注重形式邏輯,譬如英語中有形式主語It, this, that 等等,本身沒有意義,而漢語很多無主句,另外漢語語段是考語義鏈接,而英語需要豐富的連詞和指示代詞,然後將語義鏈接在一起。之所說英語更有邏輯,是因為英語的特點會限制使用者的輸出,一定要文字排列整齊,才能理解,而漢語顯得很靈活。翻譯中時常提到漢語重意合,就是意思通順就好了,而英語重形合一定要,有形式主語,鏈接詞,指示代詞相互使用等才能理解。
然後按照系統功能語法來看,英語的選擇系統更完善,更準確,而中文我們很難簡歷一個很完善細緻的選擇系統。原因很多把,比如封閉詞項很靈活,詞類出現活用。轉換生成語法也是更適合英語,因為英語形式邏輯強,在轉換後的形式固定,而用漢語去轉換深層結構的話,差別會十分巨大,會造成混亂,尤其是在inversion的過程中,我們沒有助動詞,倒裝的成分幾乎可以是任何語言成分,這種沒有限制的情況下,表層結構一片混亂。
最後從解構的角度來談一下。英語作為一種表音的文字,它本身就是對語言的摹寫,摹寫的對象就是西方所說的邏各斯,就是所謂的永恆的真理,規律,邏輯範式等,英語文字追求的就是對表達邏各斯的語音的摹寫,所以在傳統觀念中重表音文字就是向音的或者說是向邏各斯的。在這種觀念的趨勢下,我們有理由相信英語是不斷向著邏輯程度深化的方向發展企圖去表達這種言外的真理。針對這個觀點德里達就企圖解構這種邏各斯中心主義,然後德里達本身也向慕漢字,因為漢字文言分離,文字沒有記錄語言,似乎他本身就承載這一種東西,而這個意義是不斷散播,異延,琢磨不定,沒有邏輯可言。(這是中文字指向自身的特點顯示了文字的文學性,當然文學性是從語段中看出的,我們本身不能說哪種語言具有文學性,而且文學性的觀點是形式主義評論家雅克布遜提出的。)當然這也說明,語言系統的二重性,一個是音位層,第二個是符號層,或者說文字層(但不是文字,習慣上大家似乎更容易把文字看成符號的原型,所以暫且這樣說,但漢字本身也有形位和形位變體,似乎也是自成一個系統,傳統的解構主義一般是研究表音文字,對這個其實不是很注意,雖然有形態學,但那是也是語音層面的。)。由於很多語言沒有現成的文字記錄,討論或者需要更廣,對於只有音位層的語言,他們的語法究竟是如何組織的。
最後語言本身體現著人的邏輯,至於系統最終的邏輯性卻並不一定和人的思維有關。以及在這裡討論的邏輯主要是規則規律的意思。廣義上我們也可以說沒有邏輯也是邏輯的一種形式。
我最近在學習英文的議論文的寫作. 想起高中時 學中文的議論文寫作. 從文章結構看 不論何種語言 .基本的邏輯都要遵循 談不上高低. 只能說 由於 中國人和歐洲人的思維上的差異 在文章的有關的邏輯的表達上 會有所不同. 中文往往嚴重依賴上下文里包含的不明顯的內容 作邏輯上的種種思維 .而英文寫作如果也想中文這樣的話 那就是有點表達含糊了.
主要得看寫文章的人自己有沒有邏輯性。
都說漢語里歧義的句子多,像「我下面給你吃」之類的……但一般人日常也不會那麼說啊。像這樣的歧義句子每種語言應該都能造,但人們肯定不會經常這麼說,而是用別的表述方法,精確地表達出無歧義的意思。
英文的邏輯性有多強這點真沒看出來,不過和中文比起來內涵是要少一些。一段中文必須結合上下文才好準確掌握意思。也許是因為書寫工具吧,古人在竹簡上寫書,必須精簡文字,所以古文提倡要言不煩,非簡略到最精鍊不可,語法的關係就不明顯了。不過這並不會產生歧義和邏輯上的錯位。
不得不說,古老的中文對於現代社會來說,是存在缺陷的。
中文有個弱點是組詞太過隨意。中國常用字不多,所有的詞都需要用這三千個字組合去造(英文固定常用辭彙好幾萬,一般不用造詞),任何人在自己的領域內都能造些新詞;而且詞和詞之間不像英文有空格,堆在一起密密麻麻,不知道頭尾在哪,需要你去分辨、增加了大腦負擔,而且詞性詞義不夠精確(因為缺乏唯一性、缺乏屈折時態進行時的變化),你需要通過上下午去分辨定語在哪裡結束狀語從哪裡起始,語法太靈活、組詞太隨意,不似英語一個詞就是一個詞,能代表好幾個漢字,非常精確、明白、清晰的放在那裡,用一堆精確的連詞、時態明明白白的表達了各個詞的邏輯關係。而讀中文寫的現代論文、契約,你去看個招股說明都會暈半天,看黑格爾的哲學更是不知所云。有的話很讓人費解,不看好幾遍不知道說什麼,比如這句:「申報方數量不明確的,將視為至少願以大宗交易單筆買賣最低申報數量成交」。
而英文就不一樣,習慣了以後,你發現閱讀一些說理文、科技論文、哲學類文章,英文明顯強於中文。我甚至覺得除了中文詩詞以外,任何學科都應該用英文學習。
我認為華裔在美國能拿諾貝爾獎在中國拿不了,同樣是社會主義蘇聯國防工業三十年代就能創新而中國五十年過去仍只能模仿,可能不僅僅是體制的問題,很可能還有語言的問題。
取決於用的人,和語言無關。
只要用不會引起歧義的表達,都可以表達出很有邏輯的感覺。
英語的邏輯直接表現在外在的語言,中文的邏輯在背後的含義,也就是英語是形合的語言,中文是意合的語言
票比較高的答里,一個說這不是一個科學的命題,一個說這是個真命題,(⊙o⊙)哈哈哈,有意思。
我認為語言——是一種表述和聯想,類似信息的提取和解析。
英語反映英語系人的邏輯,漢語反映漢語系人的邏輯。
沒什麼可比性,因為大家不是一個邏輯呀。
不過——語言的交融也滲透著文化的邏輯性。類似『No, thanks.』『Yes, I do.』這樣的表述次序、直接的表達方式和態度,現在的年輕人用得更多吧。
你生活的各方面都選擇哪種邏輯?
好像聯合國法律相關的文件只用英文、法文等寫,越重要的越是法語、德語用的多,因為法語比英語的邏輯性更強,分析句子的時候歧義會少很多。要講印象派,漢語、日語可以完勝西方語言,但是講究邏輯和嚴謹性,我個人認為不如英語。日語嘛,邏輯性缺乏,而且美感也沒有,首先漢語、日本人自己的和外來語柔和在一起,本身就是一個四不像,語法隨意無系統性,基本就是固定用法形成所謂的語法、發音生硬、音調不柔和、字形無系統性和美感,整體感覺就像是我們中國的一個地方語言演變出來的一種怪物語言……
我個人覺得是英文。
中文是一種很曖昧很藝術的語言,用作詩詞文學創作很有玩味。
英文則比較precise, 很嚴緊。所以香港作為雙語地區所有法律文件都以英文版本為準。
首先不應該妄自菲薄我們自己的母語。就看看英文的數字表述,先是1-12,再是十進位,再是百,千,再是百萬,十億。這都是啥玩意兒!2500,老師教我們念two thousand and five hundred,但老外口頭也會念成twenty-five hundred,這樣的邏輯性,你怕了么。
再看看嚴謹的律法,人家帶法語的呀,有些辭彙還是拉丁語的。我們中文,從古到今律法起碼都是漢字吧,有漏洞那也是立法者沒有想好,只要想明白了,文字終是可以表述清楚的。
你要說律法不算,要看科技方面的,沒見IEC標準也都是雙語的么。
再看思維邏輯性最嚴謹的哲學。比如康德,那文風呀,最長的可以給你套18個從句,一句話寫3-4頁紙,比比皆是,翻譯成英文也好不了多少。不這麼寫行么?不行啊,講不清楚啊,換成斷句邏輯方面就不能夠一氣呵成了呀,而且容易有歧義。所以,講是講清楚了,就是太燒腦。翻譯成中文,妥妥變簡潔,我們沒有18套從句的句式,雖然不再氣勢磅礴,但起碼沒有歧義,意思方面也過的去。
語言的目的都是為了表述人類思維思想的,如果不夠用了,就會新造,引入。英語引入法語拉丁語是這會事,中文翻譯佛經時引入一批,西學東漸時引入一批也是這會事。像現代漢語從語法結構辭彙量等等就大家看到的這樣,那就說明它已經足夠表達科技人文學術最前沿的方方面面了。(如果不夠,早就發明新的用法了)。
那個研究語言和邏輯的天才,維特根斯坦,有這樣一個說法:可以說的,都可說清;不可說的,只可不說。(大概是這個意思,原話忘了)。什麼是可說的,事實,自然科學的命題。所以其實每個語言都可以說清楚這些可以說清的問題,說不清楚就會創造引入新的語法辭彙。
而另外有些東西是神秘的,它們通過自身得以彰顯,這些東西確實是不能用語言來表達的。比如美學,宗教,人生難題等等。你有沒有一種經歷,覺得一首詩寫的真好,一首歌唱到我的心坎里,一個人他那麼美好我那麼愛他我那麼煩惱。但是這些東西怎麼講怎麼寫都表達不了我的真正感受。
而優秀的語言雖然不能表達出這些東西,但可以彰顯這些吉光片羽。
使用語言的時候,第一邏輯是:肯定和否定。因為英語對於中國人來講是外語,所以很多人首先花很多精力去理解肯定和否定的邏輯,久而久之,就覺得英語的肯定和否定邏輯比較清晰。漢語的肯定和否定就顯得模糊,因為說漢語的時候,我們的語言水平高,說的比較有意思,有角度。這樣就給人錯覺外語的邏輯比本族語言邏輯較強。
這是偽命題。
谢选骏指出:为什么说“語言之間,真正有技術含量、真正有高下的,是文學性。這才是別的語言學不走的看家本事。”?在我看来,这是因为,文学性恰恰是一个无法衡量的感觉,于是用文学性去谈论技术含量,就无法证伪了;不过不要高兴的太早,因为用文学性去谈论技术含量,当然也是无法证实的。
【30、我们所说的也是我们自己】
《語言和思維:We are what we speak, or are we?》(December 17, 2016 周義豪)报道:
當我們思考時,我們依賴語言;當我們談話時,我們傳遞思維。「語言是否影響思維」一直備受討論,但,你知道嗎?語言其實一直藏在思維的細節裡,包含了種種面向,只是你沒有意識到。喔!不是你沒有意識到,而是因為你「說」得理所當然。
「你的叔叔正跨坐在三頭向前奔馳的河馬的中間那頭的背上計算微分幾何。」如果你從小到大的生長歷程正常的話,那麼剛剛大概是你這輩子第一次聽到這句話。但奇妙的是,你似乎能把整個畫面想像出來,甚至搭配上非洲草原的背景以及叔叔的尖叫聲。是什麼讓你能理解並具現化這個荒唐的句子,即便是第一次聽到呢?是語言的奇幻力量,以及你對語言的掌握,讓你自然地進入這樣的畫面中。
但,你以為這一句荒唐的描述,對不同人、使用不同語言陳述時,會有一樣的效果嗎?
紛歧的表現型:語言各異其趣
那麼,這些語言所設下的規則,是否可說是語言對於思維有著不能忽略(但恐怕往往未受注意)的影響?
首先,如果你使用澳洲北部約克角(Cape York)西部 Porm-pu-ra-aw 原住民部落的 Ku-uk-Tha-a-yor-re 語(以下簡稱 Ku-uk 語),很抱歉,你造不出這樣的句子。因為在 Kuuk 語中,他們並沒有「前」、「後」、「左」、「右」的方位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他們使用「東」、「西」、「南」、「北」來指稱所有方位,即便是身旁規模較小、距離較短的相對方位亦然。於是在他們的部落,你會聽到這樣的句子:「把這個杯子往東北東移一點」、「舉起你的西手」。同時,他們打招呼的方式也與眾不同──你要去哪裡?而「南南東,中等距離」會是個標準答案。
這個特色,使得使用絕對座標(ab-so-lute ref-er-ence frame)作為空間指引(na-vi-ga-tion-al a-bi-li-ty and spa-tial know-ledge)的語言(如 Ku-uk 語),比起高度依賴相對座標(re-la-tive ref-er-ence frame)的語言(如英語),使用者更需要時時確認自己在空間中的定位(o-ri-en-ta-tion)。而人們往往借用空間觀念來建構與表達時間、親緣關係、情緒等概念,如果兩個語言的空間觀念不同,很難說這些深受空間觀念影響的思維表達不會有所差異。
換成俄語,同一句話也成為「難言之隱」。在俄語中動詞除了要配合名詞的性(gender,一種詞類分類,意思即為「種類」,與生物性別無關)做變化以外,還必須提供「動作完成程度」的資訊。換句話說,對於坐在河馬背上的叔叔而言,這道微分幾何究竟是算了一點(動作才剛開始),抑或是差不多快算完了(動作完成),在俄語中動詞都是不同的。
而土耳其語所關注的焦點又是不同──我們必須清楚這個消息的來源。回想這個滑稽場景,究竟是我在旁冷眼旁觀(直接、第一手消息),還是我從嗜血的媒體新聞得知(間接來源),這也會影響我的動詞選擇。
最後,同樣的訊息,假設發生在南美洲亞馬遜叢林裡的皮拉哈部落(Pi-ra-h),姑且假設傳教士教了他們什麼是「河馬」、「叔叔」以及「微分幾何」,他們仍然說不出這樣的句子──因為他們的數字系統只有「一」、「二」以及「很多」,凡是超過二的數量對他們來說都是「很多」。 他們的腦中缺少了「三」以上的概念,沒有這個概念意味著他們不曾也無法思考這件事,因為這件事對他們來說壓根不存在,「很多(三個)」就只是「很多」。
上面幾種語言只是簡略的揭露了語言的多種樣貌,以及這些樣貌所帶來的規則(也可說是習慣),使得使用者必須持續關注該語言所「要求」他們關注的資訊,正如 Ku-uk 語使用者必須隨時保持定位、土耳其語使用者必須知悉訊息來源、俄語使用者必須區分名詞的性以及動作的完成度等等。那麼,這些語言所設下的規則,是否可說是語言對於思維有著不能忽略(但恐怕往往未受注意)的影響?
牝雞不產卵:語言不影響思維?
顯然,上述的語言特質導致的結果是「對特定資訊的關注」,但這與「語言會影響人類思維」的陳述,仍然不盡相同。有一種可能是:不論使用何種語言的人類,都只擷取的事情的部分資訊,再用語言傳達這些部分資訊,如此並不足以說明這些語言的使用者有不同的思維模式──他們很可能是在關注一樣的事物、思考一樣的內容,只是表達出來的方式不同罷了。
如此並不足以說明這些語言的使用者有不同的思維模式──他們很可能是在關注一樣的事物、思考一樣的內容,只是表達出來的方式不同罷了。
不過上述的說法,在人們學習外語時便面臨挑戰:如果每個語言的使用者都關照一樣的資訊,而僅僅是言談方式不同,照理說學習新語言不該遭遇這麼大的困難──事實上,人們學習新語言時(尤其是與母語差異很大的語言),常常面臨單字以外的困難; 以我們自身(母語為中文、學習英文)為例,我們在學習英文時最常犯的錯便是時態、be 動詞變化不一致,而這正是因為我們使用中文時不需(也不去)注意這些細節,甚至連想都不曾想過這些資訊,才導致這樣的不自然與錯誤。
如此的實證經驗固然有很強的說服力,但也有人提出思維與語言無關的可能性:人類的「思維」可以不倚賴語言存在,或是如同心語假說(lan-gu-age of thought hy-po-the-sis,L-O-T-H),認為思維的最基本運行單位是某種普世的心語(u-ni-ver-sal men-ta-lese),只是輸出形式(書寫、口說)受到使用者語言的限制,而必須針對細節資訊潤飾;也就是說,思維先透過心語運作,再透過語言承載。
確實,人類的感知有許多是不依賴語言而存在,甚至是無法付諸文字語言的(回憶起演唱會的震撼、孤兒院的陰鬱、提拉米蘇的口感);這些無須語言的感知能力,更早在生物演化出語言能力前就已存在。 但一旦來到比單純的感知更為複雜的「概念」(如擁有這些感覺的想法),卻無法外於語言而獨立;若是排除「生物本能」般的感知,單看較複雜的思維能力,似乎表示我們不能沒有語言當作骨幹,至少在我們的生活經驗就是如此。
有些人可能會提到類似 Tem-ple Gran-din 的案例:Tem-ple 認為自己使用圖像思考,她表示概念對她來說就是「圖像的集合」(col-lec-tion of i-ma-ges)。「對我來說,『狗』這個概念連結到所有我知道的狗,我好像擁有印著我看過的狗的圖像的一疊圖卡(card ca-ta-log),每次我見到新的狗便增加了圖卡的收藏。」不過,Tem-ple 自己畢竟還是懂得語言的,要說她的這種思考方式真的「不須語言」,恐怕仍是難以服人。
另一個極端的例子,是沒有接受言語治療(speech the-ra-py)的喑啞者:在 Su-san Schal-ler 的書 A Man with-out Words 中,她記錄了一位天生失聰,直到 27 歲才正式了解使用語言符號、過去則「沒有語言」的罕見案例:Il-de-fon-so。可惜的是, Il-de-fon-so 不願透露他「失語」的那段日子,因此我們無法透過這個案例了解「沒有語言的抽象思考」可能是個什麼模樣。不過書中最感人的,是關於 Su-san 終於使 Il-de-fon-so「頓悟」語言符號的描述──Su-san光是要把「語言」的概念傳達給一個沒有語言的人,就足足耗費數年光陰,吃盡了苦頭。
而網路上比較容易搜尋到的,是成功接受言語治療,學會唇語、手語的喑啞人士。他們的思維雖然與我們有很大的不同,但仍脫離不了語言:例如 Gi-or-don Stark 是一位瘖啞人,小時候便接受言語治療;當他跟他的父母談起在言語治療前的記憶時,他發現那段時期是以視覺和嗅覺記憶為主,且視覺記憶特別深刻。在接受言語治療後,不同於一般人思考時是在腦袋中有聲音在運作,他則是會在腦中「浮現」並「閱讀」唇語(但不是完整的臉)發出「聲音」(in-ner vo-ice,不是一般人所認知的聲音,而是瘖啞人是自小讀唇語時腦中響起的「聲音」);當他學會手語之後,腦中除了唇語、聲音外,還多了手語。 若以言語治療為分野,在那之前雖然沒有語言作為運作工具,但嚴格審視起來,我們很難說嗅覺、視覺記憶是一種複雜思維;而言語治療後的思維,則顯然受助於手語與唇語。
先有雞而後有蛋:語言影響思維?
相較於心語假說認為思維透過「普世心語」運作而不受語言影響,語言相對論(lan-gu-age re-la-ti-vism)則認為語言會形塑思維能力
相較於心語假說認為思維透過「普世心語」運作而不受語言影響,語言相對論(lan-gu-age re-la-ti-vism)則認為語言會形塑思維能力,甚至有學者發明了一個新的語言──Log-lan,試圖證明這個說法。
Log-lan 以及後來公開、較知名的 Loj-ban 為人工語言,創立目的在於建立一個邏輯最備、語意模糊最少的語言,來測試薩丕爾-沃爾夫假說(Sa-pir-Whorf hy-po-the-sis,即主張語言會決定思維)。雖然該假說的強版本(strong ver-sion)「語言會決定思維」很快就被放棄,Loj-ban 也以其他用途廣傳,但其弱版本(weak ver-sion)「語言會影響思維」,即語言相對論,仍被學界視為有一定的價值,學者更做了不少相關試驗。
這些試驗中,一個著名的研究是 Keith Chen 所做的「語言影響儲蓄」。在這個研究中他將語言分為「具未來式的語言」(fu-tured lan-gu-ages)與「不具未來式的語言」(fu-ture-less lan-gu-ages)。 他認為「未來式」本身會使得語言的使用者將未來與當下斷裂,並有明日遙遙無期之感;相較之下,沒有未來式的語言則會讓人對尚未到來的事件有清晰感知,因而有較多對未來的打算,表現為儲蓄較多、抽菸較少、過重人口比例較低等等。
上圖表示兩種型態的語言使用者對於時間與儲蓄的感覺差異。截圖自 Keith 在 TED 的演講 Could your lan-gu-age af-fect your a-bi-li-ty to save mo-ney?
上圖為歐洲「不具未來式語言的國家分布」。截圖自 Keith 在 TED 的演講 Could your lan-gu-age af-fect your a-bi-li-ty to save mo-ney?
上圖表是兩種不同類別的國家的儲蓄差異。截圖自 Keith 在 TED 的演講 Could your lan-gu-age af-fect your a-bi-li-ty to save mo-ney?
Keith 擴大研究範圍,納入更多變因與地區,仍得到相同結果。Keith 在 TED 的演講 Could your lan-gu-age af-fect your a-bi-li-ty to save mo-ney? 有更詳盡的介紹。
另一個由 Le-ra Bo-ro-di-tsky 所做的研究,則是把語言的「方向特性」、「性(gen-der)特性」用具體的方式呈現。 在這個研究中,她發現當受試者被要求為一組事物排序時,英文使用者往往由左排到右──正符合英文使用習慣,希伯來文使用者則習慣由右排到左──也是符合其書寫傳統。而 Ku-uk 語使用者呢?他們則會「由東向西」排列──既不是左右,也不是前後,即使他們面對不同方向依然如此。「性特性」則往往在藝術中現身:當畫家將抽象事物(例如死亡、罪惡、勝利、時間)擬人化時,他們對於性別的選擇也受其母語影響──使用德語的畫家傾向將死亡畫作男性,使用俄語的畫家傾向將死亡畫作女性。
雞與蛋同為演化產物,吾人亦然
綜觀以上,語言似乎會在許多方面影響思維,但,有沒有可能是兩者不是因果關係(cau-sa-tion),而是同時受到文化影響下的關聯性(cor-re-la-tion)而已呢?翻開字典對文化的定義:「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成果。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等各方面」, 這些總成果似乎已經包含了語言與思維的交互影響了。因此,我更喜愛 Bet-ty Bir-ner 在 Lin-gu-i-stic So-cie-ty of A-me-ri-ca 上的說法:「語言的影響在於我們如何將現實分類並標籤。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語言和思維很可能同時受到我們的文化所影響。」
雖然世界上的語言有近七千種,標誌著我們大腦的極大可能性,但不可忽略的是,語言的相似之處遠多於相異之處,例如愛斯基摩語(Es-ki-mo)中的「雪」,其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浮誇。
We are what we speak, aren’t we?
語言文化有著驚人的落差,是以我們喟嘆;但他們又是如此的相似,是以我們交流。在多元被傳誦的當代,擁抱更多語言文化意味著你擁抱更多不同的可能,或許這才是更好的態度吧?
原句為 Lera Boroditsky 於 2014 年在 UC SanDiego 演講的開頭,主要用來表達語言的神奇,這裡改寫以列舉以下例子。原演講 youtube 連結在此。
Levinson, Space in Language and Cognition: Explorations in Cognitive Diversit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Boroditsky, L. (2009, June 11). How does our language shape the way we think? Retrieved December 8, 2016, from Edge ?
英語使用者當然也會使用東南西北作為空間指引,只是通常是在大範圍的空間下使用,而 Ku-uk 等語言則是不論規模都使用絕對座標作為空間指引。
可以大致想像成古漢語中用三表示多的感覺,但是當我們使用「三」的時候,就已經表示漢語有這個概念了。而在皮拉哈語中則沒有完備的數字系統。傳教士暨語言學家Daniel Everette在《別睡,這裡有蛇!:一個語言學家在亞馬遜叢林》(Don’t Sleep, There Are Snakes: Life and Language in the Amazonian Jungle)中詳細記錄他學習、紀錄皮拉哈語的過程,並提及他試圖教授皮拉哈人數字系統但失敗的經驗。
Steven Roger Fischer在其著作《語言的歷史》(A History of Language)中將語言的歷史上溯自細胞、低等生物間的生物訊號,在此的語言採用常人經驗中的語言意涵,即文字、聲音與指涉事物構成的符號系統。一個簡單的「沒有語言亦具備的感知能力」的例子為還不會使用語言的嬰兒感到快樂或疼痛
Temple Grandin 為著名的自閉症作者與動物科學家,並於其演講與著作中提到她擅長使用視覺思維
Okrent, A. (2013, May 23). Is it possible to think without language? Retrieved December 8, 2016, from mental_floss ?
Katsevman, M., & Stark, G. (2011, November 16). If a person is born deaf, which language do they think in? Retrieved December 8, 2016, from Quora ?
正確來說所有語言都能表達日常所面對的狀況,包含未來發生的事,因此每個語言皆能順利表達未來的事物,即「未來事」。而「未來式」在此表示的是詞彙曲折(inflection)導致的詞彙型態改變(Keith 舉例英語的 “rain” 必然是 “it rained” 、 “it is raining” 或是 “it will rain” 而中文則是「過去下雨」、「現在下雨」、「未來下雨」),使用這種方式的構詞強迫使用者必須在時態中做出選擇,也就是每當你提到動詞,你無法不表態。
Keith 於 TED 的演講 Could your language affect your ability to save money ?
L. Boroditsky et al. “Sex, Syntax, and Semantics,” in D. Gentner and S. Goldin-Meadow, eds., Language in Mind: Advances in the Study of Language and Cognition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03), 61–79.
德文的死亡為 Tod,屬於陽性(masculine);而俄文的死亡為 смерть,為陰性(feminine)。
教育部重編辭典修訂本
Betty Birner (n.d.). Does the Language I Speak Influence the Way I Think? Retrieved December 8, 2016, from Linguistic Society of America ?
有關愛斯基摩語(Eskimo)對「雪」的描述,最早是語言學家兼人類學家 Franz Boas 在 Handbook of American Indian languages (1911) 所記錄,但他沒有做出數量上的裁斷,他只是說「他們的語言中表達雪的字根跟英語差不多,只是他們的語言結構允許他們在字根的基礎上做出更多更細緻的變化」。
谢选骏指出:我们既是我们所说的,也是我们自己。We are what we speak, or are we? BOTH!
这就是思想主权的证据之一。
【31、我在推特上进行语言实验】
网文《推特(Twitter)》报道:
Twitter,中文又称推特[18],是源于美国的微博客及社交网络服务平台。它可以让用户更新不超过280个字符的消息(中文、日文和韩文为140个),这些消息也被称作“推文(Tweet)”。这个服务是由杰克·多西在2006年3月创办并在当年7月启动的。Twitter于美国访问量排名35。[19]据Twitter前任首席执行官迪克·科斯特洛宣布。同时,Twitter每天还会处理约16亿的网络搜索请求[20][21]。公司总部设立在旧金山,其部分办公室及服务器位于纽约。
Twitter被形容为“互联网的短信服务”[22]。网站的非注册用户可以阅读公开的推文,而注册用户则可以通过Twitter网站、短信或者各种各样的应用软件来发布消息[23]。同时,Twitter还在阿拉伯之春以及2010年代后期以来全球的民运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推特素来以宽松的言论环境和即时性的趋势著称[24],但也有操作舆论与政治审查的争议立场[25]。
2013年9月,Twitter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同年11月7日,Twitter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开盘45.1亿美元,较发行价大涨73.46%[26]。
在历过近十年的发展后,Twitter已成为现今全球新闻、娱乐和评论的重要来源,却也开始面临诸多经营困境,包括用户成长趋于停滞,广告销售疲软,以及近年持续亏损数亿美元,而有出售的打算[27]。
2021年,Twitter每天有1.92亿活跃用户。 全球用户年龄层有63%在35至65岁间。女性与男性Twitter的比例大约为1比2:女性为34%,男性为66%[28]。
2022年,埃隆·马斯克以26.4亿美元买下Twitter 9.1%的股份,成为Twitter个人最大股东,并计划提出以每股54.2美元(总共430亿美元)买下Twitter所有股份。4月15日,Twitter董事会投票通过将利用毒丸计划,批准股东们在发生恶意收购时购买额外的股票。4月25日,Twitter宣布,董事会已接受马斯克以440亿美元的收购提议,交易预计在同年内完成。[29][30]但在5月13日,马斯克宣布因需要等待Twitter提供有关数据确认其垃圾邮件账户以及虚假账户的占比不足5%,决定暂缓收购案[31],并曾在7月8日宣布终止收购案[32]。10月27日,马斯克最终完成了收购案。11月19日,Twitter首席执行埃隆·马斯克在Twitter上发表投票,是否解封因涉嫌煽动暴力而被Twitter冻结账号的美国前总统唐纳·特朗普,最终以52%赞成,48%反对,解封了唐纳德·特朗普的Twitter账户,唯唐纳·特朗普在Truth Social引用马斯克的解禁投票并指出他并没有意向使用其他社交媒体[33]。
历史
杰克·多西大约在2006年创立的Twitter短信息服务的图示
2012年6月13日,Twitter更换小鸟图标后的中文首页
Twitter的前身是约于2005年成立的Odeo(英语:Odeo)播客平台,创立者是诺阿·格拉斯。埃文·威廉斯是该公司的早期投资者之一,并成为其后来的首席执行官。不久Odeo扩展,杰克·多西、布雷恩·库克等人加入。
2005年秋季,苹果发布了内建音乐播放功能的iTunes,Odeo业务大受影响。威廉斯改组业务,将Odeo的员工分成数个小组开展不同的项目。格拉斯和多西的“全日智囊团”开始了名为“Twttr”的项目,创意来自多西,格拉斯负责营运并定下了“Twttr”的名字。这是Flickr和美国短信服务代码都是5位数这一惯例所带来的灵感。开发者们最初使用“10958”作为实验开发所用的短号码,后来为了“方便实用与记忆”将其改为了“40404”[34]。
杰克·多西提出了一个个人使用手机短信来与小组进行交流沟通的设想,这个设想有一部分来自于短信息群组服务TXTMob所带来的灵感[34]。
“这个项目最开始的一段时间里使用“Status”作为项目名称,事实上它当时没有名字。当时试图给它命名并且移动化是这个产品的大的发展方向……我们喜欢短信服务这个方面以及你如何在任何地方即时更新与接收信息。我们想捕捉一种感觉:那种你不断骚扰你的朋友的手机而产生的振动的感觉。脑力激荡地进行了许多给产品命名的讨论,之后我们想到了一个名字“twitch”(抽搐),因为手机震动的时候感觉就是这样的,但是“twitch”表达的意向不准确使得它不能成为一个好的产品名称。因此查阅字典后,最终找到了单词“twitter”(啁啾),而且我们觉得它很棒。它的定义是“很弱的脉冲信号”与“小鸟的啁啾”,而且这正符合这个产品的大体设计思路。 ”
——杰克·多西[35]
2006年3月21日,这个项目完成的时候,多西在晚上9:50太平洋标准时间(PST)发表了第一条Twitter消息:“just setting up my twttr”[5]。
2006年3月22日[36]
在最开始Twitter仅仅是为Odeo公司雇员提供的内部服务,并且在2006年7月向公众开放。2006年10月,比兹·斯通、埃文·威廉斯、多西和其他来自Odeo公司的成员一起成立了Obvious公司并且获得了Odeo公司及其所有资产:包括Odeo.com和来自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Twitter.com[37]。随后在2007年Twitter从原来的公司独立出来并成立了独立运营的公司[38]。
反应
使Twitter一炮走红的是2007年的西南偏南(SXSW)活动,在这次活动期间,Twitter的使用量从每天20000推增长到60000推。[39]“来自Twitter的人巧妙地将两块60英寸的等离子显示屏拼在一起并放在会议走廊上,专门用来显示来自Twitter的消息”来自《新闻周刊》的Steven Levy这样说道。“数以百计的与会者通过他人的Twitter消息不断地监视着他人的动态,小组成员与演讲者都提到了这个服务,并且在场的博客们都在吹捧这项服务。很快在场的所有人都在讨论并发表有关这样一个新事物的文章,他们认为这个东西与即时通讯很相似,与博客也很相似,或者说与发送电报很类似。”[40] Twitter在这次活动中带来的影响非常积极,Laughing Squid的博主Scott Beale说Twitter“绝对地控制了”SXSW,社会软件研究者Danah Boyd说Twitter“拥有了”这次活动。[41] Twitter的全体员工也最终包揽了这次活动中附有“we'd like to thank you in 140 characters or less. And we just did!”获奖词的网络博客类大奖。[42]
2010年1月22日,国际空间站的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宇航员蒂莫西·克林姆在Twitter上发布了第一条来自地球外的Twitter消息。[43]截止到2010年11月,在宇航员通讯用的Twitter账号@NASA_Astronauts上,平均每天都有一定数量的消息。
2011年4月6日,Twitter正式启用新的首页登录界面。
2011年9月15日,Twitter推出包括中文在内的5种新语言。[44]
领导团队
比兹·斯通和多西领取最佳mobile startup的Crunchie奖
杰克·多西作为首席执行官,他见证了公司在发展初期的两轮支持公司后续发展的风险投资全部过程。[45]
2008年10月16日,[46]埃文·威廉斯成为了公司首席执行官,而多西成为了公司的董事长。[47]
2010年10月4日,威廉斯宣布他将从首席执行官的职位退下,当时任Twitter公司的首席运营官迪克·柯斯特洛成为新一任首席执行官。根据Twitter 2010年10月4日发表的一篇博客,威廉斯将继续留在公司并“将所有精力集中于产品战略上”。[48]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在多西离开后,柯斯特洛与多西形成了非常亲密的关系。[49]根据PC Magazine的报道,威廉斯将不再管理公司日常的各项事务。他目前集中于更新的起点,但他依旧是执行董事会中的一员,并且承诺“将会从任何可能的角度提供帮助”。斯通仍在Twitter工作,同时他也在AOL以“志愿者活动和慈善事业顾问”的身份活动。[50]
多西在2011年3月重新加入Twitter,并担任产品开发的执行首席。他的工作时间全部花费在他任首席执行官职务的Square公司以及距离该公司不远的Twitter公司。[49]
2020年6月推特宣布帕特里克·皮谢特(英语:Patrick Pichette)将接替奥米德·库尔德斯塔尼(英语:Omid Kordestani)担任董事长。[2][51]
2021年11月,杰克·多西卸任首席执行官,由首席技术官帕拉格·阿格拉瓦尔接任[52]。
成长
Twitter公司经历了非常快速的发展。2007年时,平均每季度会产生400,000条消息,而到了2008年,这个数字已经增长至1亿。在2010年2月,Twitter用户平均每天会发送5000万条消息。[53]到2010年3月,Twitter官方一共记录了超过70,000款第三方应用程序。[54]到2010年6月,根据Twitter提供的数据,平均每天会产生6500万条消息,也就是每秒750条消息。[55]Compete.com网站显示,Twitter早在2009年1月就已经从排名第22位的社交网络站点上升至第三位。[56]
Twitter的信息量经常会突然在重要事件发生时猛增。例如在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上,在日本队与喀麦隆队伍竞争并得分的三十秒内,用户每秒发出的信息数量是2,940条。这一纪录在6月17日举行的2010年NBA总决赛中当洛杉矶湖人队赢得胜利时被打破,当时的纪录是每秒钟3,085条消息,随后这一纪录在日本队与世界杯比赛中击败丹麦队时被每秒产生的3,283条消息数量再次打破。当美国歌手迈克尔·杰克逊在2009年6月25日去世时,用户每小时发布的包含迈克尔·杰克逊名字的消息就达到100,000条,导致Twitter服务器一度崩溃。
2010年4月11日,Twitter吸纳了软件开发者Atebits,这位软件开发人员已经开发出了获得Apple设计大奖的Twitter客户端Tweetie,这款软件包含iPhone版本和Mac版本。后来这款软件改名为Twitter并作为官方程序免费开放下载,适用于iPhone、iPad以及Mac平台。[57]
从2010年9月到10月,Twitter公司开始推出全新的“New Twitter”,这是Twitter网页版的全新版本。其中全新设计包括可以在每条消息内通过点击消息内所包含的链接就可以直接观看各种多媒体而无需离开Twitter站点,所支持的站点链接包括Flickr和YouTube。同时新的设计还包括全新的页面布局:将类似“@Mentions”和“Retweets”之类的全部移到了Twitter消息的上部,并且每一页的上端都会有一个浮动条,可以给用户提供包括退出等功能的链接。在2010年11月,官方已经确认新版的Twitter已经提供给所有的用户了。
2011年4月5日,Twitter推出了全新版本的首页,并逐渐淡化旧版本的Twitter设计。[58]但在新版本主页启动之后发生了一些小的错误,导致Twitter不得不回溯到旧版本直到问题得以解决。[59]2011年4月20日,新版本主页再次被引入,但是仍然保留了让用户切换至老版本页面的功能。[60]
2011年11月8日,Twitter对其网站进行了一次重新设计,以突出其“飞翔”的寓意,该设计据说是为了能够提供给用户更好的用户体验以及帮助商家利用广告进行宣传。同时此次设计还引进了“主页”、“联系”和“发现”三个按钮,该设计曾经被用来与Facebook的新版设计相对比。[61][62]
2012年2月21日,有消息称Twitter与俄罗斯搜索引擎Yandex成为合作伙伴,Yandex认为Twitter的实时消息更新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功能,而Twitter的市场开发部门负责人则认为让Twitter的消息能够出现在用户所在区域是一项很重要的举措。[63]
2012年3月21日,Twitter在庆祝6岁生日的同时对外宣布,其已经具有1.4亿的活跃用户以及高达每天3.4亿条的推文数量。该用户数量与2011年9月的1亿用户数量相比,增长了40%。[64]
2012年4月,Twitter宣布在底特律设立办公室以用于和汽车品牌和广告代理公司进行合作。[65]此外,Twitter还在都柏林设立了自己的办公室。[66]
2013年9月10日,Twitter Inc斥3.5亿美元(约27.3亿港元)收购流动广告交换服务商MoPub Inc.,属该公司最大宗收购。
2013年11月6日,Twitter Inc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将IPO发行价定为26美元,发售7000万股普通股,集资18.2亿美元,交易代码为“TWTR”。[67]
2014年5月5日,Twitter与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商亚马孙公司联手,开放用户从旗下微博服务的推文直接购物。[68]
2014年6月4日,Twitter宣布将收购移动广告平台 Namo Media,但并未透露交易金额。[69]
2014年6月19日,Twitter宣布,将收购视频编辑创业公司SnappyTV,具体的收购金额并未公布。[70]
2015年3月,Twitter收购的流媒体直播应用Periscope正式上线。通过Periscope,用户可以向其他人直播视音频,直播和评论功能都在Periscope app内完成。直播的地址链接可以分享到Twitter上,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71]
2015年4月,Twitter收购广告技术提供商TellApart,TellApart曾与Facebook合作。[72]
2016年1月,Twitter拟计划自3月底开始取消用户每次最多发布140个字符的限制,字符容量将扩展至1万个[73]但此计划后来被否决。[74]
2016年9月,Twitter近年遭遇经营困境,已引发外界质疑Twitter能否继续以独立上市公司的方式存活。自2013年首次公开上市股票(IPO)后,一直为用户的缓慢扩张、收入成长停滞成长,以致陷入亏损的境地而深感苦恼,因此传出有出售的打算。[75]
2017年9月,Twitter给个别用户开放了提升字符限制的测试,使得个别用户可以发送多达280个字符的推文,比起原来的140个字符限制提升了一倍。[76]11月份,Twitter正式将所有用户的推文字符限制提高到280个字符,但中文、日文和韩文除外,即一个汉字、日语假名或谚文被视为两个字符,因为Twitter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中文、日文和韩文在原先的字符限制下已经足够表达推文所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没必要对这些语言文字放宽字符限制。[77]
2020年2月,据报道,Elliott Management Corporation收购了Twitter的股份,激进股东和共和党支持者Paul Singer预计将寻求罢免CEO Dorsey。Twitter同意任命一名新的独立董事和两名新的董事会成员,并进行20亿美元的股票回购。[78]
2020年7月,Twitter要求所有人员配戴口罩。
2020年12月,Twitter开始测试Spaces以对抗多人在线语音聊天社交软件Clubhouse[79] 。2021年1月,Twitter启动在iOS平台上的测试[80],2021年3月,Twitter启动在Android平台上的测试[81]。
2021年1月26日,Twitter收购了Revue,这是一项电子邮件通讯服务,以与Substack等平台竞争。[78]
2021年2月25日,Twitter宣布推出Super Follows,这是一项订阅服务,允许内容创作者为其内容收取费用。[78]
2022年4月4日,据报道,埃隆·马斯克以28.9亿美元收购了Twitter 9.2%的股份。作为回应,Twitter的股价上涨了27%,Twitter 股价经历了自2013年Twitter首次公开募股以来的最大盘中涨幅。
2022年4月14日,马斯克正式向SEC提交文件,表示以$430亿美金收购Twitter整间公司,每股金额到达 $54.20美金。[82]
2022年7月8日,马斯克表示他将终止收购Twitter的交易。[83]
2022年10月3日,马斯克代表律师宣布原定计划重启收购,条件是Twitter须放弃官司[84]。10月27日,马斯克完成以440亿美元将Twitter私有化的交易。[85]整个Twitter董事会被马斯克解散,马斯克成为Twitter唯一董事[86]。埃隆·马斯克收购Twitter后表示,Twitter将提供每月8美元的付费订阅服务。[87]同时Twitter50%的员工将被裁员。[88]
用户界面
2006年3月22日,Twitter以图形用户界面为主,最初采用了拟物风格。
2008年,iPhone OS 2推出以来,App Store提供了Twitter应用程序。
2009年4月30日Twitter修改了其网站界面,添加了一个搜索框和一个名为“全球趋势”的侧边栏,这一侧边栏用来显示在每天推文中出现频率最多的词。比兹·斯通说所有发布在Twitter上的消息会被迅速索引,这样的一个功能让Twitter真正成为了一个发现引擎,让用户来发现这个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89]。
2010年,iPad和iPod Touch诞生以来,Twitter应用程序也在iPad和iPod Touch提供该应用程序。
2012年3月,Twitter推出了阿拉伯语、波斯语、希伯来语以及乌尔都语版本,这是Twitter第一次推出从右到左书写语言的版本。大约有13000多名志愿者参与到了菜单选项的翻译工作中[90]。
2012年9月19日,iOS 6推出以来,Siri直接在推特上发送消息内容[91]。
2013年9月18日,iOS 7推出以来,在苹果设计高级副总裁乔纳森·艾维的主导下,采用了全新的视觉设计,整体风格由iOS 6以前的拟物风格改为扁平化风格,并对Twitter图形用户界面进行全面的改造。Twitter亦集成至Siri中[92]。
2014年9月17日,iOS 8推出以来,将底部黑色框变为白色框,并移除了“#”符号(发现)图标,改成新闻和消息。此外,屏幕底部的白色框为主页、通知、新闻、消息、我(个人文件)。
2015年9月16日,iOS 9推出以来,苹果随着Twitter分别以专为数字显示器设计的San Francisco及苹方体取代Helvetica Neue及华文黑体成为系统默认英文及中文字体,更清晰易读[93][94][95][96][97][98][99]。
2016年9月13日,iOS 10推出以来,苹果公司为Siri开放了有限的第三方使用,包括社交网络应用程序Twitter。[100] [101]
2017年9月20日至今,iOS 11推出以来,Siri支持额外第三方操作,包括社交网络应用程序Twitter。此外,Twitter的图形用户界面更新,该社交网络中的个人头像将正方形改为圆形。随后推特给个别用户开放了提升字符限制的测试,使得个别用户可以发送多达280个字符的推文,比起原来的140个字符限制提升了一倍。[76]11月份,推特正式将所有用户的推文字符限制提高到280个字符,但中文、日文和韩文除外,即一个汉字、日语假名或谚文被视为两个字符,因为推特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中文、日文和韩文在原先的字符限制下已经足够表达推文所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没必要对这些语言文字放宽字符限制。[77],并将屏幕底部白框中的“我”(个人文件)移到了功能表,改成搜索。此时,Twitter的白色框为主页、搜索、通知和消息。
徽标
“Twitter bird”这只蓝色的小鸟,已经成为Twitter品牌的标志性图案。
原徽标在2006年7月开始使用,2010年9月14日废弃并换用第二个徽标“Larry the Bird”。第二个徽标而于2012年6月5日撤换。一位来自Twitter公司供职于平台与API的雇员与公司的创意主管一起讨论了徽标的创作过程,起名是受到NBA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声望的。具体的细节已于2011年八月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互动媒体主管向Twitter的合作创办者比兹·斯通询问此事的过程中得到确认[102]。
第三个标志,亦即现在的徽标,于2012年6月5日正式使用,并废除之前的徽标[103]。网页中的“Twitter”字样被去除,采用与其服务最相关的简化版蓝鸟图案并将其更名为“Twitter Bird”。Twitter表示,这只小鸟就是Twitter,无需用任何文字来自描述该服务。
特色
Twitter经常会被拿来与网页版的IRC客户端作对比。[104]
用户的消息默认是向所有人公开,但是用户也可以设置成仅对选定的人开放。用户可以通过Twitter网站发布消息,或者使用各种第三方软件,或者是在一些国家地区使用短信才发布消息。通过短信发布消息虽然是免费的,但是服务提供商可能会收取一定的短信费用。[105]
用户可以订阅其他用户的消息,这种订阅行为以及被订阅者通常被称作“跟进(Following)”,订阅者通常被称作“跟进者(Follower)”[106]或者是“Tweeps(由Twitter和peeps两个单词缩合而成。)”[107]
Twitter同时允许用户通过各种可用途径来更新自己的个人用户页面。[108]
2009年的一期时代杂志中,专注于技术方面的作者斯蒂芬·约翰逊(英语:Steven Johnson)评价Twitter是非凡的简洁,他这样说道:[109]
“作为一个社交网络,Twitter围绕着跟进者(Follower)这个概念。当你打算去跟进(Follow)一个Twitter用户的时候,那个用户所发布的消息就会按照时间顺序全部出现在你的Twitter主页上。假设你跟进了20个人,那么你可能在一个页面上看到这20个用户的混合在一起的消息,比如会有有关早餐的消息、感兴趣的网址链接、音乐推荐甚至是对未来教育的假想。 ”
——斯蒂芬·约翰逊(英语:Steven Johnson)
Twitter会给名人、记者、政治人物的账户分配蓝色对勾。[110]
消息
Twitter上的消息可以采用添加主题标签(hashtags)形式进行分类,即在单词、短语前面加上一个#构成的标签。类似的,在@符号后边紧跟一个用户名可以让用户直接给对方发送信息。例如,一条包含有@example的消息可以直接送达对方,并且在“Reply”中显示,同时,别人也能看到这条消息。[111]如果用户转发另一用户的消息,这种行为被称作“RT消息”。
2009年,一个名叫“Twitter列表(Twitter Lists)”的功能被引入,这个功能允许用户可以通过一个用户列表一次性订阅许多用户的消息。[106][112]
Twitter用户通过手机短信,可以继续与Twitter保持连线状态。用户可以通过5个网关号码:分别是设在美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和一个供国际用户使用的,创建在马恩岛的号码。还有一个短号码可以供英国境内的Vodafone和O2网络用户使用。[113]在印度,虽然Twitter官方只支持Bharti Airtel服务商,[114]但是另一个名叫smsTweet的平台[115]已经成功让所有网络的用户都能使这一功能。[116]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有一个名叫GladlyCast [117]也允许用户通过手机短信发送Twitter消息。
为了适应短信字数的140字的限制,Twitter消息的字限制同样也是140字,这催生了各种速记用语以及俚语的广泛使用。字数的限制同时还催生了类似bit.ly、goo.gl等缩略网址服务和类似Twitpic这种第三方内容存储服务,同时类似memozu.com和NotePub这样的服务让用户可以发布各种多媒体消息以及超过字数限制的消息。[118]目前Twitter已开始使用自己的t.co域名对所有发布于其网站上的链接自动进行缩短[119]。2017年11月起,推文字符限制提高至280个字符,中文、日文和韩文除外,即每一个汉字、日语假名和谚文占两个字符[77]。
Retweet意为在引用被转推的内容时对其发表评论,大致格式一般如下:“转推者的评论RT @被转推者的ID:被转推的内容”,由于Twitter并没有提供评论功能,因此这个简写开始在Twitter用户中流传并广泛使用。出于信息的纯粹性,Twitter官方并不推荐这种做法。他们在2009年11月18日推出了官方的Retweet功能。
2020年5月,Twitter更新的Retweet的计数方式,并率先在iOS系统中测试[120]。
消息内容
根据Pear Analytics的分析结果得到的图表[121]
新闻
垃圾信息
自我推广
无目的的闲谈
对话
传递价值
一家来自圣安东尼奥的市场研究公司Pear Analytics在2009年8月连续两周分析了每天11点到17点(CST时间)的来自美国或者是用英语书写的2,000条消息,并将这些消息归为6类:[121]
无目的的闲谈——40%
对话——38%
传递价值——9%
自我推广——6%
垃圾信息——4%
新闻——4%[121]
社交网络研究者Danah Boyd随后对这一研究结果展开讨论。他认为“无目的的闲谈”更应该是一种人类维系社交关系的行为,人们会想知道自己身边的人在做什么。
由于这项研究仅仅选取了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消息,语言种类也很有限,所以无论是样本容量还是样本选择的范围来看,都不能够用于分析所有Twitter所有消息的状况,因此仅能够作为一种参考。
排名
在Alexa上Twitter被认作是访问量最多的十个网站的一员。[122]每天的使用人数均有不同,官方也没有发布相关的统计数据。Compete.com网站显示,Twitter早在2009年1月就已经从排名第22位的社交网络站点上升至第三位。[56]在2009年3月,一篇来自AC尼尔森的报告将Twitter评为在2009年2月份发展最迅速的会员交流(Member Communities)站点。Twitter以1382%的百分数稳步发展,而Zimbio仅仅是240%的发展速度,紧随其后的是以每月228%的速度发展的Facebook。[123]据统计,Twitter的用户回访率为40%。[124]
消息发布与管理
以Twitter为服务基础有许多软件和工具可以用于发布消息、监控内容等,这其中包括Twitvid(用于视频分享)、[125] TweetDeck、Salesforce.com、HootSuite以及Twitterfeed.只有不到一半的消息是通过网站本身发出的,大部分用户更习惯于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消息发布等操作(此结论由Sysomos基于5亿条推文分析得到)。[126]
热门话题
在Twitter上一个被打上标签符号(一个井号“#”)的单词、词组或者是一个话题,如果当它被提及的频率远远高于其他标签的时候,就会成为一个热词而进入趋势列表。通常一个趋势是由许多用户共同推动或者是由于一个活动让用户针对某一特定话题进行讨论而产生的。[127]这些热门话题旨在于帮助用户了解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事情。[128]
热门话题有的时候是由于明星或者一特定的文化现象的爱好者共同推动而产生的,比如Lady Gaga、贾斯汀·比伯、暮光之城以及哈利波特小说的爱好者。Twitter此前已经针对这种情况改变的趋势的算法,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129]
Twitter官方在2010年3月20日的博客文章中宣布最热门的话题将会滚动显示于Twitter网站首页[130]。网站用户也可以了解到一个特定的话题是如何成为热门话题的。
曾有一些关于Twitter热门话题的争议:Twitter会审查一些具有冒犯他人内容的话题标签,以便其不被显示出来。Twitter曾经在接到用户举报后审查过#Thatsafrican[131]和#thingsdarkiessay这两个标签[132]。
验证
2010年8月31日,所有的Twitter第三方应用程序被要求使用OAuth验证方式,这种验证方式不需要用户在使用第三方应用的过程中向程序本身提供自己的账号信息。此前OAuth验证方式只是可选的,但现在已经变为强制要求,此前的用户名和密码的验证方式已经不能再使用。Twitter官方发表声明说使用OAuth是为了“增强安全性并改善用户体验”。[133]
移动设备
mobile.twitter.co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witter目前已推出iOS、Android、Firefox OS和Series 40等平台移动设备版本[134][135]。而第三方的Twitter应用程序最大使用人数限制约十万人[136]。
提示:被统计的访问者为15岁以上,来自家庭或者办公场所,统计结果中已除去来自公共场所(例如网吧)和移动设备的访问量。
一位研究社会化媒体的产业分析者Jeremiah Owyang曾认为Twitter的主要用户是一些此前从未使用过其它社会化媒体服务的年纪较大的用户。[139]根据comScore的统计结果,仅有11%的Twitter用户年纪在12至17岁[139],comScore认为这是由于在Twitter发展早期阶段,关于社交网络的消息主要获得了商业界的关注,相关的新闻报道也仅仅受到成年用户的关注。但是当沙奎尔·奥尼尔、布兰妮·斯皮尔斯以及阿什顿·库奇等人加入到Twitter名人堂之后,comScore评价认为Twitter已经逐渐融入主流并为其自身带来了许多名人。[140]
根据2009年6月来自Sysomos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Twitter用户中女性用户比男性用户略多,男女所占比例为53%对47%。报告同时还显示,有5%的用户贡献的信息占据了所有信息的75%,而纽约则拥有最多的Twitter用户。[141]
根据Quancast的报告,2009年9月3日在美国有2700万人使用Twitter。其中63%的用户年龄在35岁以下;60%的用户为白人,其它几个较高的人群为非裔美国人(16%)和拉丁美洲人(11%);58%的Twitter用户的年收入在$60,000以上。[142]
2011年9月7日,Twitter对外宣布他们已经拥有1亿活跃用户,这些用户每个月至少登陆Twitter网站一次,并且有5000万的活跃用户每天使用Twitter服务。[143]
在2012年1月6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Twitter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社交网络,而Facebook以细微差距名列第二。comScore确认了这则消息的真实性,并评论说日本是唯一一个Twitter超越了Facebook的国家。[144]
政策
2019年2月,Twitter导入防止儿童色情的新政策。[145][146][147]11月,Twitter开始禁止投放政治宣传广告[148]。
财务与投资
风险投资与资金
总体来说,Twitter已经从美国风险投资中获得了5700万美元的资金,至于具体的资金数额至今也没有公开过。Twitter获得的第一笔资金是从未公开过的,据传言这笔资金为10000美元到50000美元之间,[149]它在2008年的B轮融资是2200万美元,[150]而Twitter的C轮融资则包括来自Institutional Venture Partners和Benchmark Capital的3500万美元,以及来自包括Union Square Ventures公司、Spark Capital(星火资本)公司和Insight Venture Partners公司在内的未知数额的投资。[149]可以这样说,Twitter是由Union Square Ventures、Digital Garage、Spark Capital和Bezos Expeditions这些公司共同支撑起来的。[151]
The Industry Standard网站曾表示Twitter的长期存活力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152]Twitter的董事会成员Tood Chaffee则预测说公司将会从电子商务中获益,他提到用户可能会希望直接购买那些在推特上进行推荐和推广的产品。[153]
在2010年12月Twitter获得了2亿美元的风险投资,使公司价值达到37亿美元[154]。在2011年3月,Twitter在股权交易网站SharesPost将35000股的股票以每股美元$34.50元的价格进行出售,此时的公司价值为78亿美元[155]。在当年8月,Twitter宣布获得了来自数码天空科技8亿美元的风险投资[156]。
Twitter公司已经确认成为2013年首次公开募股的候选人之一。[157]
2011年12月,沙特阿拉伯王子瓦利德·本·塔拉勒·阿勒沙特向Twitter投资了3亿美元,这个时候该公司的价值为84亿美元[158]。
截至2022年4月4日,马斯克已持有推特公司9.1%股权,成为推特公司的最大股东。[159]
收入来源
在黑客盗取了一些包含Twitter的收入和用户增长的情况的文件后,这些文件也通过TechCrunch被公布出来。这些文件包括Twitter的内部财政预测资料,包含对第三季度的40万美元的收入预测,以及在第四季度实现400万美元的收入和2500万的用户数量,文件还预测在2013年底,Twitter的年收入将达到15.4亿美元,净收入达1.11亿美元,同时拥有10亿用户。但是有关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的文件并没有被公布出来,与此同时,比兹·斯通在他的博客中也提到对于这些商业细节的透露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性。[160]
2010年4月13日,Twitter宣布将会向企业公司提供付费广告业务,这些广告将会在用户进行推文搜索的结果中以专门的推文形式显示出来,有些类似于Google的AdWords广告模型,并且Twitter还说已经有包括索尼影视娱乐、红牛、百思买和星巴克在内的公司已经表达了使用此项业务的意愿[161][162]。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广告业务的覆盖范围,2012年3月20日Twitter宣布将在移动设备上显示广告推文。在2011年Twitter通过广告业务获得大约1亿4千万美元的收入,并预计2012年这项收入将增长86.3%达到2亿6千万美元左右[163]。
虽然Twitter公司从2010年春季末期才开始销售广告,但是其依然成功创造了4500万美元的年收入。即使公司在2010年的大部分时期是亏本运营,其还是吸引了2亿美元的风险投资。Twitter与国际娱乐新闻网(WENN)在2011年5月签订的一项协议可以使Twitter从用户发布的照片中获得免税收入。2011年6月,Twitter宣布他们将会为小型企业提供一个自助广告平台。[164]
2021年,Twitter推出“Super Follows”功能,用户如果要阅览需付费[165]。
Twitter还推出了Twitter Blue,用户每月支付8美元就可以订阅Twitter Blue。[87]
技术架构
Twitter被描述为一个基于Web的中继聊天(IRC)客户端。[166] Twitter网站早期采用Ruby on Rails框架语言编写[167],在Ruby的企业版本上进行部署,由于考虑到执行效率等因素并没有采用Vanilla的Ruby进行部署[168]。
从2007年春季一直到2008年,这一期间Twitter的原始消息都是通过一个名叫Starling[169]的持续性数据结构服务器进行处理的,但是从2009年开始,Twitter已经开始逐渐在用Scala编写的程序来进行消息处理。[170]同时,这项服务提供的API允许众多网站与Twitter进行集成。[171]
2011年,Twitter从Ruby on Rails交替到Java,从MySQL交替到Lucene;[172]新的核心框架使Twitter增加3倍的性能。[173]
用户界面
2009年4月30日Twitter修改了其网站界面,添加了一个搜索框和一个名为“全球趋势”的侧边栏,这一侧边栏用来显示在每天推文中出现频率最多的词。比兹·斯通说所有发布在Twitter上的消息会被迅速索引,这样的一个功能让Twitter真正成为了一个发现引擎,让用户来发现这个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89]。
2012年3月,Twitter推出了阿拉伯语、波斯语、希伯来语以及乌尔都语版本,这是Twitter第一次推出从右到左书写语言的版本。大约有13000多名志愿者参与到了菜单选项的翻译工作中[174]。
2014年9月17日,iOS 8推出以来,Twitter将底部黑色框变为白色框,同样将“井(#)号”图标中的“发现”被移除,此外,屏幕底部的白色框为主页、通知、新闻、消息、我(个人文件)。
2017年9月20日至今,iOS 11推出以来,Siri支持额外第三方操作,包括社交网络应用程序Twitter。此外,Twitter的图形用户界面更新,该社交网络中的个人头像将正方形改为圆形,随后将屏幕底部白框中的“我”(个人文件)被移除到左上角。此时,Twitter的白色框为主页、搜索、通知和消息。
开源
Twitter在提高自身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发布了许多开源项目[175],其中较为著名的项目包括用于创建分布式数据存储的Gizzard框架以及用于创建分布式图片数据库的FlockDB项目。
创新者专利协议
2012年4月27日,Twitter宣布将会履行一项名为《创新者专利协议》(Innovators Patent Agreement,简称IPA)的协议,这项协议将要求Twitter只能将其专利用于自卫目的。这项协议将于2012年后期开始执行[176]。
网址缩短服务
Twitter自己开发了一个名为t.co的网址缩短服务[119],这项服务仅用于缩短发布在Twitter上的网址链接[177],而不允许外部使用[119]。Twitter希望通过这样的网址缩短服务帮助用户远离恶意网站[119],并且能够追踪用户对网址的点击等相关情况[119][178]。
最初Twitter上的网址缩短服务由第三方网站如bit.ly和TinyURL等提供[179],后来Twitter在2010年3月首先在私信服务中试验了自己的网址缩短服务,当时Twitter使用的是twt.tl这一域名[177],随后哥伦比亚域名注册机构向Twitter赠送t.co这个域名。这项服务后来在@TwitterAPI、@rsarver和@raffi这三个账号上进行了测试[177]。2010年9月2日,Twitter向所有用户发布了一封电子邮件称,这项服务将会推广至所有用户。在2011年6月7日,Twitter正式宣布了这项服务的启动[180]。
内置图片分享服务
2011年6月1日,Twitter宣布启用内置的图片分享服务,用户将可以通过网站内置的功能上传图片进行分享[181],同时用户还可以给包含图片链接的消息中加入标签,使得消息可以在搜索系统中被搜索到[182]。Twitter还计划开发图片库功能,将用户通过官方图片分享服务以及其它第三方服务发布的图片全部收集并集中同步在一起[182]。
只读模式
由于Twitter初期并不支持贴图功能,在2008年2月出现第三方图片分享服务的Twitpic。然而Twitter于2011年6月内置图片分享服务后,2012年9月取消App第三方图片分享服务功能[184],Twitpic因此逐渐式微。2014年9月,受Twitter商标侵权控诉及威胁收回API服务权限之下,宣告将被迫关闭。2014年10月,与Twitter协议收购其域名和照片存档,Twitpic网站存续以便Twitter用户保留过往资料、不再更新[185]。
应用程序接口(API)
在所有著名技术公司中,Twitter提供最开放、最强大的开发者API。[186]在Twitter开始提供服务后,开发者对Twitter的兴趣与日俱增,促使其在2006年9月发布了第一个版本的API。[187]该API迅速成为标志性的REST API的参考实现,许多编程教程也都用它作为示例[188]。
2020年7月,Twitter宣布了新一代API启动,名为“Twitter API v2”。Twitter声称,新的API更易用、更强大,弥补了许多开发者请求而没有实现的功能。[189]
应用程序外挂
与众多社交网络相同的是,Twitter也提供许多应用程序的外挂链接,方便整理或快速删除:
影响
由于Twitter是消息传播最快速和便捷的通道,它的影响力在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伊朗绿色革命、丹佛飞机脱离跑道事件、印度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迈克尔·杰克逊逝世,到中国大陆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大火、石首事件、新疆骚乱事件等都能体现出来。[190]
现在,前美国总统奥巴马、NBA球星奥尼尔、Google、白宫和诸多新闻媒体等也先后在Twitter上开设帐号。而谷歌大中华区前总裁李开复开设的帐号更使Twitter在中国大陆提高了知名度。不过,Twitter上也有大量各式各样的假冒名人用户,以名人们的名义发表不实或不当言论。受害者包括伊旺·麦奎格、布兰妮、美国前总统乔治·W·布什及英国女王等。李开复的英文名“Kaifulee”在之前就曾被人捷足先登,在Twitter开设了账号,以他的名义来发布消息,被众多媒体引用。后来李开复与Twitter进行了沟通,才拿回了账号。[191]对于此现象,Twitter已开始改变先前放任不管的态度。目前公司正测试一款新系统,以确保用户能辨别出哪些是真正的名人用户。[192]
据美国《商业周刊》在2009年5月的统计,使用Twitter的美国大公司首席执行官已经由2008年8月的18人增长至48人。[191]
2009年下半年,Twitter被收录入《科林斯英文词典》(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30周年版中,“Twitter”的释义为“一个让人们发表有关个人现状的短消息的网站”,动词“tweet”的释义为“在Twitter网站上写短消息”。[190]
批评与争议
在示威游行中的影响
在伊朗总统大选事件中,美国政府更罕有地要求Twitter延后原本已经安排好的维修工作至伊朗当地时间的凌晨时分进行,好让网站在白天能继续正常运作。不过此举被外界批评有干涉伊朗内政之嫌,美国国务院则辩称Twitter是伊朗民众在总统大选后的重要联络工具,所以才下达此要求。Twitter则表示此决定是出自其网络服务供应商,而非国务院的强制规定[193]。
2009年6月,在宣称伊朗总统大选舞弊之后,示威者利用Twitter作为串联和与外界通信的工具。[194][195][196][197]6月15日,因为几位用户和美国国务院的要求,Twitter取消了计划中的90分钟的离线维修。[198][199]CNN在这一事件中的报道被批评并被标签为#CNNfail[200]。Twitter同时被用于组织对伊朗政府网页的DDoS攻击。[201]
2009年8月,当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医疗改革计划的反对者攻击英国的全国医疗体系(NHS)时,上千NHS的用户利用Twitter的#welovetheNHS标签进行支持NHS并反对美国右派的运动,并得到了英国首相高登布朗的支持。[202][203][204][205]
2009年G-20峰会在匹兹堡召开时,纽约市的异议人士艾略特麦迪逊(Elliot Madison)利用Twitter报道组织示威者避开警察的阻挠。警察袭击了麦迪逊的宾馆房间,一周后他在纽约的家也被FBI袭击并搜查了长达16个小时。麦迪逊被指利用计算机和无线电设备跟踪会议当天警察的行动并用手机和社交网络工具Twitter向示威者传递消息;他被指控妨碍公务,用通信设施犯罪和拥有犯罪工具。尽管搜查令只授权FBI探员搜查有可能违反联邦反暴乱法定证据,他们将冰箱磁铁,玩具猴等杂物统统没收。[206][207][208]
2021年印度的农改法案引起大规模抗议,农民们更懂得利用网络来串连,加强抗争力道。让政府下令逮捕不少网络异议人士。抗议民众声称“现在政府在推特上用卑鄙的阴谋,用工具包当借口,逮捕很多活动分子,和气候运动人士”谴责推特配合印度当局以暴力压迫印度的民主和言论自由。[209]
自我审查与屏蔽
2020年5月26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发布推文,批评加利福尼亚州等州份宣布选民无须亲自前往投票站,通过邮寄选票的方式投票即可。特朗普称邮寄投票将造成全美大面积投票舞弊行为,并威胁要切断联邦资金。Twitter其后增加 “了解有关邮寄选票的事实(Get the facts about mail-in ballots)”的超链接,首次对特朗普推文提出警告,提醒用户注意特朗普推文的误导性[210][211]。特朗普随后谴责推特公司“干预大选、限制言论自由”,并强调“作为总统,我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5月27日,特朗普签署了一项旨在“预防网络审查”的行政令,撤销社交媒体网站根据《通信礼节法》的230条回避与站内言论有关的部分诉讼的权利[212]。
2020年6月,Twitter承认关闭17万个与中国政府有关联的账户,理由是涉嫌散播对中国政府有利的地缘政治言论[213]。斯坦福大学下属研究项目“网络观察台”[214]的文章《Sock Puppets Spin Covid Yarns: An Analysis of the PRC-Attributed June 2020 Twitter Takedown》指Twitter发现这些相关账号有针对性的诋毁香港民主运动[215]。
2021年1月6日,美国示威者冲击国会,至少造成四人死亡,特朗普在Twitter上呼吁示威者和平守法,离开国会。Twitter删除特朗普部分推文,是Twitter首次以非著作权为由删除推文。Twitter表示,如果特朗普继续违反相关规定,他的账号将会被删除[216]。稍后,Twitter宣布永久关闭特朗普的个人账号,和特朗普的相关人士如前国家安全顾问弗林和支持特朗普的著名律师鲍威尔等多个争议人物的账号也被永久封号[217]。此举导致部分用户扬言抵制,并从Twitter转移阵地[218]。同一天,Twitter宣布冻结特朗普的账号12小时[219]。2021年1月7日,特朗普发布了最后两则贴文就是他不会出席新总统的就职典礼及75,000,000个美国人是爱国者。之后Twitter发表声明表示,永久冻结特朗普的账号[220],因此促使他宣布成立自己的平台,但2022年11月20日Twitter解封特朗普账号。
技术错误与宕机问题
当Twitter遇到宕机情况时,用户可以看到一幅八只橙色的飞鸟将一只大鲸鱼用网打捞起来的图像,并且会给出“太多推文!请稍后再试!”的消息[221]。这幅图画是由Yiying Lu[222]创作的。
2007年Twitter的上线率为98%(宕机时间总计大约6天)[223],在一些大型活动譬如2008年的MacWorld大会上Twitter的宕机现象尤为突出[224][225]。
以下列出了几次主要的宕机事件:
2008年5月:Twitter新的工程师团队在对构架进行更改,以应对网站规模的增长。由于系统的不稳定导致了宕机事件以及临时性的功能丢失。
2008年8月:Twitter停止了对英国用户的免费短消息服务[226],随后的五个月中,一个通过XMPP机器人的即时信息服务也处于不可用状态[227]。
2008年10月:Twitter的工作状态博客发布公告说Twitter的即时通讯服务已经不属于临时宕机,而是需要进行修理。同时还宣布Twitter将会暂停许多主要工作,重新开始其即时通讯服务。[228]
2009年6月12日:Twitter遇到了所谓的“Twitpocalypse”问题。由于每一条推文都对应一个独特的数字ID,而当时的推文数字ID增长已接近32位计算机运算时最大的有符号整数值(总共有2,147,483,647条消息)[229]。虽然说Twitter网站本身没有任何故障出现,但是许多第三方应用程序却无法再访问最近所发表的推文了。随后Twitter发布了补丁,修正了这一缺陷,但依然有一些iPhone应用程序由于在苹果App Store中需要审核而被迫将这一修复时间延长[230]。
2009年6月25日:Twitter在当天宕机了至少一次,并且网站运行缓慢。这段时间内曾经有记录显示在一个小时内出现了超过50000条有关于迈克尔·杰克逊去世消息的推文[231],当时迈克尔·杰克逊在热门话题上排名第七。
2009年8月6日:Twitter和Facebook受到了分布式阻断服务攻击,这次网络攻击导致Twitter被迫下线数小时[232]。后来经查明,这次攻击是针对在2008年南奥塞梯战争一周年纪念日时一名支持格鲁吉亚的Twitter用户的,而非是针对网站本身[233]。
2009年9月22日:Twitter网站的消息总量超过了32位计算机运算时最大的无符号整数值(总共有4,294,967,296条消息),一些第三方应用软件再一次无法正常工作[234]。
2009年12月17日:Twitter网站被黑客攻击,网站的欢迎页面被替换成一张绿色旗帜图像,并且写有“该站点已被伊朗网络军攻击”。但是黑客与伊朗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235]。
2010年6月-7月:Twitter在这段时间的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曾经有相当高的服务拒绝率(10%-20%),同时服务响应的延迟也有所增加[236]。
2010年11月:一部分用户遇到了服务错误,当他们登录到自己的账户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大鲸鱼的错误页面。这些账户并不是被锁定的账号,同时用户依旧可以看到回复自己的消息并可以发表内容,但是时间线以及其它功能则出现不正常。
2013年8月27日:Twitter出现宕机,疑似遭到黑客组织“叙利亚电子军”的攻击,该组织表示对此事负责。此外,纽约时报、赫芬顿邮报等几家媒体的网站均遭到该组织的攻击。
欧盟通过最新的“欧盟资料保护规范”(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规定未满16岁(各成员国可选择下修至未满13岁)儿童或青少年个资之获取及处理,须事先获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237]许多用户填入自己的正确生日之后就遭到Twitter屏蔽账户(因为Twitter判定该账号申办时未满13岁),部分用户向Twitter请求解锁后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就解锁,但部分用户等了好几个月甚至半年都不见Twitter解锁。有国外的网友在Reddit写了个最终解决方法[238],有部分用户表示Twitter愿意解锁,但也有部分用户表示Twitter拒绝解锁。
隐私与安全问题
Twitter上发表的信息默认都是公开的,但是用户可以给其他用户发送私人信息,但发送字数会被限制。Twitter也会以非匿名的形式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与其合作伙伴进行分享,并且如果公司更换领导层,那么公司保留出售用户信息的权利[239]。虽然说Twitter不显示广告,但是广告商可以收集用户所发送的历史信息,并将其用于自己的广告中[240],且可以指明用户名。
2007年4月7日,Nitesh Dhanjani和Rujith指出Twitter存在安全隐患,而隐患是由其短信服务造成的。由于Twitter使用用户的移动电话号码作为验证手段,导致攻击者可以使用短信欺骗的方式,将短消息的来源伪造成用户手机号码[241],从而可以随意更新受害者的消息。这个安全隐患公布数周之后,Twitter增加了PIN码验证的可选方式,来保证用户短信的来源正确性[242]。
2009年1月5日,在Twitter的一个管理员密码被字典破解后,有33个知名的账户遭到纂改和冒用[243],并发布了一些有关于性和毒品的消息[244]。
2009年6月11日,Twitter发布了测试版本的“验证账号”功能。这项功能可以让名人来验证自己的账户为自己本人所拥有而非伪造的,通过验证的用户在其个人用户页上将会出现相应的标识[245]。
2010年5月,土耳其网站发现了Twitter网站的一个漏洞,这个漏洞可以让攻击者在被攻击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操纵修改其账户所关注的人的列表。例如喜剧演员康纳·欧布莱恩的账户就受到该漏洞影响,他的账户本来只设置了关注一个人,被攻击后被恶意增加了200多个关注的人[246]。
由于Twitter屡次出现安全问题,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2010年6月24号对Twitter提起诉讼,这也是该委员会第一次针对社交网站的安全漏洞采取行动。委员会要求Twitter必须采取众多措施来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包括通过“综合性的信息安全保护程序”对用户信息进行保护,并且要求每两年接受一次审查[247]。
2010年9月21日,由于一个XXS蠕虫导致的“鼠标悬停”安全漏洞在Twitter上传播开来。当用户将鼠标光标移到一条包含有方框的特定消息上时,该漏洞即被触发,自动打开一个链接并且自动通过用户的账户发布包含有相同内容的恶意消息[248],这个漏洞以前曾被用于弹出广告以及一些色情站点的链接上。这个蠕虫的来源尚不清楚,但是Pearce H. Delphin(Twitter用户名为@zzap)和一位斯堪的纳维亚的程序员Magnus Holm都宣称自己利用了之前可能是开发彩色推文的作者Masato Kinugawa所发现的一个漏洞[249]。在8月14日的时候,Masato Kinugawa就已向Twitter提交了有关于XXS安全隐患的消息,后来当他发现这一安全隐患在一次出现的时候,他创建了名为“RainbowTwtr”的账号并发布一些包含彩色文字的消息[249]。Delphin宣称自己利用这个安全隐患创造了一段包含有“onMouseOver”鼠标悬停事件的JavaScript脚本[249],而Magnus Holm则宣称自己编写并发布了这条可以通过自我ReTweet的方式来进行自我复制的XXS蠕虫[248]。安全公司Sophos说这个病毒是一群人纯属娱乐才编写的,但是这个漏洞还可以被用于网络犯罪[248]。随后Twitter官方的状态博客在UTC时间13:50的时候发布消息说“该漏洞已经被完全修补”[248][250],同时公司的代表Carolyn Penner说不会因为此事件而发起任何指控[251]。
2010年12月14日,美国司法部发出一张传票,要求Twitter提供涉及到维基解密的用户的账户资料[252]。Twitter通知了其用户,并且在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我们的政策要求当用户的个人信息被通过法律强制手段或者政府请求的方式被他人所获取时,我们需要通知用户,除非有相关法律禁止我们这样做。[253]”
2011年5月,在CTB与新闻集团报纸一案中的原告CTB(后来被确认是瑞恩·吉格斯)在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要求Twitter公布几个用户的资料[254]。这是由于之前在Twitter网站有用户发布了涉及吉格斯个人私生活的消息,并引起了有关隐私禁令的争议[255][256]。Twitter欧洲区的领导Tony Wang说,在网站上“做坏事”的用户需要在这场由这一案件引发的争议中为自己辩护,同时Twitter将在司法请求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移交用户的信息[257]。他同时表示Twitter将服从英国法庭的命令,将这次“非法行为”的相关用户的名字公布出来[258]。
2011年5月29日,南泰因赛德市政委员会成功地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的一个法庭通过法律手段要求Twitter公布5名用户的资料,这些用户资料被用来鉴别一个名为“Mr Monkey”博客的真实身份,据称这一博客发布了诽谤当地3名议员的消息[259][260]。
2012年1月23号,Twitter收购了一家名为Dasient的公司,这家公司主要提供针对恶意软件的保护。Twitter希望能够通过这家公司来清除Twitter网站上恶意的广告发布者[261]。
2012年1月26日,Twitter发布了一项功能,这项功能允许按照国家对一些消息进行选择性删除。例如对于法国和德国而言,有关新纳粹的消息是违法的,在这些国家内包含有这样内容的消息将会被删除。在此之前,违法的消息在所有国家地区都会被删除[262][263]。
2012年5月17日,Twitter宣布将会提供“Do Not Track”隐私保护选项,这是Firefox浏览器的一个功能,用来阻止网站在计算机上留下Cookie[264]。
2020年7月15日,多个有百万关注者的认证账号被盗用,发表比特币诈骗消息。[265]
禁止用户分享亨特·拜登相关信息
2020年10月2020年美国大选期间,推特封杀了主流媒体《纽约邮报》对当时的总统候选人乔·拜登的儿子——亨特·拜登不利的报道。2021年4月1日,推特首席执行官杰克·多尔西(Jack Dorsey)在国会关于虚假信息和社交媒体的听证会上承认,这是推特平台犯下的“完全错误”(total mistake)。此前,《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披露,一台据称属于亨特?拜登的笔记本电脑被发现,其中包含一封来自乌克兰布里斯马公司一名顾问的电子邮件,指在乔·拜登担任美国副总统期间,亨特曾为这位顾问与自己的父亲安排会面。[266]
政治干预
2020年5月,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指责推特干预美国总统大选,因为推特开始给特朗普的推特贴上“误导性内容”的标签。
2020年12月,推特将印度人民党(BJP,Bharatiya Janata Party)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阿米特·玛尔维亚(Amit Malviya)发布的一条推文贴上了“误导性内容”的标签。玛尔维亚在他的推特上揭露了拉胡尔·甘地和其他国大党领导人欺骗性地使用误导性的图片用于声称印度人民党政府着重残忍地打压农民。[266]
2021年8月19日,推特针对阿富汗内战的局势发展,禁止了抵抗塔利班之领袖阿姆鲁拉·萨利赫和他的政党阿富汗绿色趋势(英语:Basej-e Milli)的账户,而塔利班的账户则活跃且不受限制。[267][268]
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期间,推特暂停了俄罗斯的广告推送、给俄罗斯的国有媒体推文添加标签,并停权了一些账号。[269][270]
2022年3月,中国中央电视台台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慎海雄个人推特账号被封禁。此账号创建于2022年2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中国驻外使领馆官员张和清、环球时报记者陈青青等均关注了此账号。
2022年9月13日,推特前安全主管彼得·扎特科(英语:Peiter Zatko)向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透露中国政府至少在Twitter员工中安插了一位国安间谍[271]。
在各地被审查与限制的情况
美国以外国家的审查与封锁
朝鲜、中华人民共和国、沙特阿拉伯、伊朗、叙利亚等国家,Twitter被屏蔽。但在韩国的Twitter进行审查后,不对韩国的Twitter进行广泛屏蔽。以及其他即时通信软件等网络电话的应用程序,美国政府也对其他国家的Twitter进行网络审查。
2009年6月4日下午,中国大陆防火长城封锁Twitter。据报道,此次网络封锁估计与1989年天安门事件二十周年有关。中国大陆Twitter网民对此反应剧烈,并纷纷在更新中加入“#FuckGFW”等字句表示抗议,“#FuckGFW”亦很快登上Twitter热门关键词榜并曾超越关于法国航空447号班机事故的关键词“#Air France”位列第二位,后被“#China Blocks Twitter”代替。[272][273][274][275]2009年6月8日中午,封锁解除。
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市发生七五骚乱事件。翌日下午,Twitter再次被封锁。Facebook也在7月7日遭到封锁至今未解除。[276][277]8月6日,《中国国防报》发表文章指出Twitter、Facebook、Flickr和YouTube可以被“西方敌对势力”用作宣传与颠覆工具,并称“要加快提高网络隔绝、屏蔽、锁定和反击网上攻击的能力”[278][279][280]。虽然被封锁,但还有中国用户通过各种手段来登录与使用Twitter,如修改Hosts文件,使用twip,tweetr等搭建twitter API proxy,或使用Dabr、推特中文圈(或者基于推特中文圈的修改版本Rabr)等第三方站点或软件。[281][282]
2011年2月19日,有网民在博讯新闻网上发出中国茉莉花革命的号召,号召网民于次日(即2月20日)上街集会。而当晚有部分中国大陆境内的网民反映能通过SSL直接连接Twitter和Facebook而无需翻墙。21日起,多个Google的IP及免费主机被封锁,以阻止中国大陆网民使用自己搭建的API(GTAP或Twip等)访问Twitter。[283]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无法直接登录Twitter,可通过突破网络审查的相关方法访问Twitter官网。
2019年,有中国网民因在推特上发表“毛某勾结日军”等针对毛泽东及中共的言论,而被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诽谤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84]。
事实上,尽管Twitter遭到防火长城的封锁,但Twitter于2016年7月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该公司目前已在中国大陆拥有约1000万活跃用户[285]。科技媒体则预计,包括使用代理改变坐标的用户在内,Twitter在中国大陆已拥有最多3550万活跃用户。2017年12月,Twitter大中华区总经理蓝伟纶表示,“中国已经成为Twitter最重要的广告市场之一[286][1]。”根据2014-2016年三年间的统计数据,Twitter大中华区的广告业务增加了366%[287]。Twitter公司介绍,Twitter在中国大陆的主要客户包括华为等科技企业、人民日报社等媒体机构,以及中国大陆各地方政府旅游局[285]。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在内的许多中国媒体在Twitter上开通了官方账号。但网友讽刺中国官媒带头翻墙[288]。
受反政府示威影响,埃及当局曾短暂封锁Twitter。[289]
德黑兰时间2009年5月23日15点,Twitter被伊朗政府屏蔽。[290]
反封锁举措
由于Twitter开放应用程序接口,众多用户搭建了大量的Twitter第三方应用,其中部分未被封锁。用户可通过未被封锁的Twitter第三方应用免“翻墙”的使用Twitter的服务。由于使用Twitter第三方应用有泄露密码的风险,2010年8月开始Twitter已经逐步停止未经OAuth认证的第三方应用,但用户仍无法避免第三方应用对自己的帐号发送广告或恶意链接的情况。
2010年1月27日,Twitter称正在研发新技术,此项技术将被用于保护Twitter用户免遭来自中国和伊朗政府的网络审查。[291]
2015年8月19日,Twitter以服务大中华区广告主的变通方式在中国大陆启用,仅对海外发布产品消息而非社交网络性质,对内仍屏蔽[292][293][294]。
统计资料
Twitter关注人数前50名
截至2021年1月8日,下表列出了Twitter上关注人数最多的50个账号以及用户的身份。[295]
排名 变化 账号名 所有人 关注人数[295]
(百万) 职业 国家或地域
1 ━ @BarackObam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贝拉克·奥巴马 131.2 第44任美国总统 美国
2 ━ @elonmusk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埃隆·马斯克 120.6 商人 美国
3 ━ @justinbieb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贾斯汀·比伯 114.3 音乐人 加拿大
4 ━ @katyper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凯蒂·佩里 108.8 音乐人 美国
5 ━ @rihann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蕾哈娜 105.4 音乐人、商人 巴巴多斯
6 ━ @Cristiano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 101.4 足球运动员 葡萄牙
7 ━ @taylorswift1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泰勒·斯威夫特 90.2 音乐人 美国
8 ━ @ladygag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ady Gaga 84.9 音乐人、演员 美国
9 ━ @theellenshow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艾伦·德杰尼勒斯 77.6 喜剧演员、电视主持 美国
10 ━ @narendramodi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纳伦德拉·莫迪 76.5 印度总理 印度
11 ━ @youtub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YouTube 74.5 视频分享网站 美国
12 ━ @kimkardashia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金·卡戴珊 71.5 电视名人、商人 美国
13 ━ @selenagomez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赛琳娜·戈麦斯 65.6 音乐人、演员 美国
14 ━ @jtimberlak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贾斯汀·汀布莱克 63.2 音乐人、演员 美国
15 ━ @cnnbrk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NN突发新闻 62.4 新闻频道 美国
16 ━ @twitt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witter 61.0 社交媒体平台 美国
17 ━ @billgat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比尔·盖茨 57.4 商人、慈善家 美国
18 ━ @cn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NN 56.8 新闻频道 美国
19 ━ @neymarj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内马尔 56.1 足球运动员 巴西
20 ━ @britneyspear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布兰妮·斯皮尔斯 55.9 音乐人 美国
21 ━ @ddlovato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黛米·洛瓦托 54.3 音乐人、演员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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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shakir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夏奇拉 52.7 音乐人 哥伦比亚
24 ━ @nytim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纽约时报 52.1 报纸 美国
25 ━ @jimmyfallo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吉米·法伦 51.4 喜剧演员、电视主持 美国
26 ━ @kingjam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勒布朗·詹姆斯 50.9 篮球运动员 美国
27 ━ @bbcbreakin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BC突发新闻 49.4 新闻频道 英国
28 ━ @srbachcha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阿米塔布·巴强 47.2 演员 印度
29 ━ @pmoindi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印度总理办公室(英语:Prime Minister's Office (India)) 47.3 印度总理办公室 印度
30 ━ @imvkohli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维拉·哥利 47.1 板球运动员 印度
31 ━ @mileycyru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麦莉·希拉 46.5 音乐人、演员 美国
32 ━ @jlo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詹妮弗·洛佩兹 45.2 音乐人、演员 美国
33 ━ @bts_tw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防弹少年团 44.5 音乐团体 韩国
34 ━ @akshaykuma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阿克夏·库马 44.1 演员、电影制片人 印度
35 ━ @beingsalmankha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萨尔曼·汗 43.8 演员、电影制片人 印度
36 ━ @oprah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奥普拉·温芙瑞 43.2 电视名人、商人 美国
37 ━ @brunomar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布鲁诺·马尔斯 43.1 音乐人 美国
38 ━ @iamsrk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沙·鲁克·罕 42.3 演员、电影制片人 印度
39 ━ @niallofficia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奈尔·霍兰 41.3 音乐人 爱尔兰
40 ━ @realmadrid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 40.4 足球俱乐部 西班牙
41 ━ @fcbarcelon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 40.4 足球俱乐部 西班牙
42 ━ @kyliejenn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凯莉·简娜 39.6 电视名人、商人 美国
43 ━ @sportscent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SportsCenter(英语:SportsCenter) 39.7 体育频道(英语:Sports channel) 美国
44 ▲ @championsleagu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欧洲冠军联赛 39.7 足球赛事 欧洲
45 ━ @drak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德雷克 39.4 饶舌歌手 加拿大
46 ━ @esp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SPN 39.5 体育频道 美国
48 ━ @harry_styl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哈利·斯泰尔斯 37.4 音乐人、演员 英国
49 ━ @kevinhart4rea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凯文·哈特 37.0 喜剧演员、演员 美国
50 ━
最早账户
最早的Twitter账户为14个账号,这些账户于2006年3月21日激活,当时全部属于Twitter员工,包括@jack(杰克·多西)。[296]
参见
关注人数最多的Twitter帐号
Twitter服务与应用程序列表
微博
伊朗绿色革命
茉莉花革命
《推特共和国》:与Twitter有关的电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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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指出:我在推特上进行语言实验——因为我发现,语言可以激发思想——不论听者对说者反应如何,都会受到说者语言本身的影响。我的语言实验可能就是拿我自己当作实验品,现身给科学研究和宗教奉献。
【32、推销和洗脑特别需要逻辑】
《职场上如何对语言能力进行逻辑思维培训(提高说话的逻辑能力)》(宋叨叨 2022-05-19)报道:
我们都知道,说话是否条理清晰、有条不紊,是跟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关。
问题是,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少刻意去锻炼自己这种说话的逻辑能力,认为自己思考有逻辑,说话也会同样有逻辑。
其实,说话上的逻辑思维,跟我们思考的逻辑思维,尽管底层机制是相通的,但调动的却是大脑的两个不同的区域。
而想要让我们说出来的话,如同思考时那样具有逻辑,我们就需要不断去锻炼说话这方面的逻辑能力,以此形成一种熟练的表达习惯。
那么要怎么锻炼呢?
用开口的方式,结合以下四个方式进行表达上的练习,坚持一段时间,你自然就能够感受到自己说话逻辑上的变化了。
方法一:关键词复述
复述这个方法,能够锻炼到自己的口才,我在以往的文章已经写了很多。可是,怎么运用复述的方式,去锻炼自己表达上的逻辑思维呢?
很简单,就是当你把一篇文章大声读过几遍之后,然后提取其中的关键词,作为文章的表达脉络。最后就根据这些关键词,用自己的话语把文章的大概内容复述出来。
例如以下文章:
人与人之间有一个心理距离。当两个人吵架的时候,心理距离是相当远的;当两个人相恋时,心理距离就是相当近了。人们在距离远时,就会不由自主地大喊;在距离近时,就会自然而然地小声细语。
那么心理距离到底是近了好,还是远了好呢?这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普通人,心理距离要远近适宜。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理领地”,你走得太近,它们就会感到威胁;但距离远了,你们彼此的人际关系又会无形中生疏起来。
我们可以从一则寓言去加深体会。天冷了,一群刺猬想互相靠近取暖,但靠得太近,身上的刺相扎,弄得自己和对方;离得太远了,又不暖和。只有找到一个适合的距离,既不至于太远影响取暖,又不至于太近相互刺痛。这就是所谓的“刺猬距离法则”。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是一样。中等程度的心理距离能够产生吸引效应,过近则产生排斥,过远则生熟冷淡。所以与人相处,一定要懂得把握彼此的距离和交往尺度。
当你看到这篇,首先要大声读个几遍。为什么呢?
因为这样做,可以让你的大脑对这篇文章留下一个大概的印象,同时还能够让你对于这类型文章的表达,积累到丰富的语感。
完了后,你就可以针对这篇文章的每个段落,提取出一个帮助“唤醒记忆”的关键词。举例来说,第一段可以提取“心理距离”,第二段就可以提取“心理领地”,第三段则是“刺猬故事”,第四段就是“距离的把控”。
你可以根据自己对于文章的理解,提取出能够帮助你唤醒文章内容记忆的关键词。
当然,关键词不一定要太死板。例如第一段,你可以提取出“心理距离远近的不同情况”这样的关键短语。
有了这些关键词或者关键短语之后,你就可以对照它们进行复述了。一遍复述不好,就复述第二遍,如此类推。
当你能够非常流利地把文章复述出来之后,那么这篇文章的表达逻辑框架就能够被你掌握到。同时也能够锻炼到你开口的说话能力了。
四个方法,锻炼你的逻辑思维,让你说出来的话头头是道
方法二:学习已有的逻辑表达框架
如果说,方法一是让你自己去提取出某些文章的逻辑表达框架,那么方法二,就是让你运用已有的逻辑表达框架了。
那么已有的逻辑表达框架或结构,会有哪些呢?就我们熟知的,就是金字塔原理这个表达结构。
金字塔原理的表达核心就是“结论先行”。先开门见山地给出你的结论,然后再向别人论述哪些原因让你得出这个结论。
例如你是上司,跟某个工作态度有问题同事提意见,你就可以这样说:
“小张,你知不知道你的做事方式很让人讨厌?周围的同事已经对你颇有怨言了。这头答应同事要跟客户联系,那头就去忙自己的副业,导致大家都要为你收拾残局。
还有,明明一个下午就能够完成的事情,你偏偏要拖个一两天,你到底是来上班还是打发时间呢?然后其他同事向你提了意见,你从来不听。你再这样的话,只能收拾包袱走人了。”
这个例子,就是金字塔原理的运用。先给出结论:小张很讨厌,同事对他很有怨言。接下来,就分别说明,是什么事情让小张落得如此评价。
这样说完,小张自然就知道是什么事情,要面对什么样的结果了。
除此之外,在职场中,我们也可以使用一些固定的语言结构,帮助我们进行更有逻辑性的表达。常用的包括:
SCQA结构
S(Situation)情景:这件事发生的背景、情景是怎样;
C(Complication)冲突:它带来了什么矛盾、冲突、影响;
Q(Question)疑问: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A(Answer)回答:解决方案是什么?
STAR结构
S(Situation)情景:这个事件/任务的背景或情景是怎样的;
T(Task)任务:需要完成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A(Action)行动:为了达成任务目标采取了哪些行动;
R(Result)结果:最终结果如何。
PREP结构
P(Point)观点:说明你的观点是什么;
R(Reason)理由:为什么你认为是这样;
E(Example)例子:有什么例子可以证明你的观点;
P(Point)观点:再次强调观点内容。
黄金圈法则
Why(目的、理念):你这样做是有什么用意;
How(方法、措施):你会用什么方法完成这件事;
What(现象、成果):你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每种表达结构,都有特定的用处。你可以针对不同的叙述内容,运用不同的表达结构组织你的语言。
如果你想深入学习这些表达结构,在网上都能够搜索到很多相关的资料了。只要平时用心学习、加以锻炼,那么表达的时候就能够做到得心应手了。
方法三:通过逻辑思考题锻炼表达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在思考上的逻辑思维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唯一让他们感到烦恼的地方,就是无法把自己思考所得的内容,用条理清晰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已。
例如以下这道推理题,你通过思考得出答案之后,你能不能通过语言去把思考的结果说出来呢?这就涉及到语言组织的过程了。
四个方法,锻炼你的逻辑思维,让你说出来的话头头是道
我的语言组织过程就是这样:
通过前两个正方体的图示可以得知:A的相邻有D和C两个字母。而通过第三个正方体的图示也可以得知:D和C两个字母是相邻的。也就是说C相邻的字母有A和D。
那么根据这些条件就可以推断出,第一个正方体图示F相对的位置就是C。因为只有是C,才符合C跟A和D两个字母相邻这个情况。否则,放在其他地方,就不符合这个情况了。
再根据这个结果,现在已经知道A四个相邻字母中的三个,分别是:F、D、C,那么剩下一个,通过第二个正方体的图示就知道只有B了。然后通过第一个正方体的图示就可以推断出,D相对的字母就是B。
现在所有字母都已经有对应的位置,剩下最后一个没有对应的,就是A相对的位置,也只有E符合条件了。最终得出全部结果。
当你能够把思考的结果,通过口头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这不仅可以锻炼到你的逻辑思维,更能够锻炼到你的语言组织的表达能力。
试试看以下这道逻辑推理题:
有甲、乙、丙、丁、戊5个人,其中有2个人绝对不说谎话,其余3个人有时说真话,有时说谎话。从下面的对话中,请你找出绝对不说谎话的人来。
甲:“乙不是说谎的人。”
乙:“丙是说谎的人。”
丙:“丁是说谎的人。”
丁:“戊是说谎的人。”
戊:“乙是说谎的人。”
甲:“戊不是说谎的人。”
戊:“丙是说谎的人。”
你能够思考出答案,然后用口头表达的方式,把思考的结果表达出来吗?
不管你有没有刻意用这种方式去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经常把自己思考的结果,通过开口的方式做一些组织语言的锻炼,自然而然,你的表达就会很有逻辑了。
方法四:学习一点逻辑思维的知识
想要让自己说出来的话有逻辑,缺乏相关的逻辑知识,说起来多多少少都会有欠缺的。
所以,学习一些相关的逻辑知识,知道什么样的说话才有漏洞,怎样的论证才合理,那么你在表达的时候,自然就能够做到心里有谱了。
这里推荐一些书籍:
《口才的逻辑与技巧》,作者:武颖
《简明逻辑》梁光耀
《我的第一本逻辑学入门书,提升思考力》蒋巍巍
《你对我讲道理,我对你讲逻辑》孟云剑
《逻辑教你不犯错》姜万蓉
当你掌握了这些逻辑知识之后,就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结合自己的表达运用出来了。
而想要让说话更有逻辑,你至少要做到:
1,说话的形式要有逻辑;
表达之前,想清楚你的内容,需要运用哪一种形式去组织语言。
例如,对于有不同分论点的一整段话,采取并列式或者递进式的方式罗列分论点;又如,先叙事后评论,或者先评论后叙事再评论。在叙事的过程中,尽量不要夹带过多的不相关的话语,而使得表达很零碎。
2,说话的内容要有逻辑;
在说话之前,先弄清楚自己说话的目的和想要表达的结果,这样你对于整体的表达脉络才有更好的把握。
当你能够为了说明结论而组织语言,而不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这样就不会在讲述的过程中混入过多无关的言语,从而让表达更加清晰和有逻辑了。
3,说话的方式要恰当;
在表达的时候,不要试图一次过用长句去表达你的思想。尽管使用复杂的长句去表达,可以让你看起来更有逻辑,但别人理解起来也会有难度。
最好运用短句的形式,然后围绕着讲述的主题,一句又一句地阐述自己的想法。别人不懂时,就换另一种形式进行表达。
久而久之,你的逻辑表达能力,就能够变得越来越好了!
谢选骏指出:语言是没有逻辑的,但是推销和洗脑,却是需要逻辑的,而且特别需要辩证逻辑,去设计思维陷阱,进行诱导甚至诱捕。
【33、现代国家需要统一语言】
网文《湖北为什么没有统一方言?》(2020-12-02 搜狐)报道: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对很多地方的人来说,是不是老乡,只要一张嘴差不多就知道了。如四川、东北等地,有明显的方言,具有统一性,虽然有些细微差别,但是都还是一个味儿。但是如果湖北省内不同地方的人碰到一起,通过对方说话,很可能没法判断原来是湖北老乡。甚至是同为湖北人,可能说着对方听不懂的话,彼此之间只能通过普通话来交流。
湖北省,简称“鄂”,省会武汉。按顺时针方向看,和湖北接壤的省市分别为安徽江西、湖南、重庆、陕西、河南。湖北总面积约18.59万平方千米,地势大致为东、西、北三面环山,西部是大巴山区,东北部是大别山区,西北部有武当山,中间低平,略呈向南敞开的不完整盆地,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横穿省境,并在武汉交汇。虽然湖北有肥沃的江汉平原,但平原面积并不大,约占20%左右,大部分还是山地和丘陵。按说湖北相对封闭,应该有统一的方言,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如果从大的方言语系来分的话,湖北方言大致可分三大块,中西部为西南官话,东北部为江淮官话,东南部为赣语系。如果再细分的话,中西部地区的西南官话又分为三块,武汉、天门、仙桃、荆州东部、咸宁北部、孝感南部等地为西南官话武天片;湖北西南部的恩施、宜昌、神农架、荆门、潜江、荆州西部等地则是属于西南官话成渝片,和四川话较近;湖北西北部的襄阳、十堰、随州等地则属于西南官话鄂北片,则和河南话比较接近。湖北东北部的黄冈、鄂州、黄石、孝感北部等地属于江淮官话,和安徽话接近;湖北南部的咸宁及荆州东部的监利等地属于赣语系,方言比较接近江西话。
由此可见湖北地区的方言有多么复杂了,武汉地区方言同西南部的宜昌、恩施地区以及西北部的襄阳、十堰地区的方言虽然同属西南官话,但是差别都却非常大。襄阳人、宜昌人听不懂武汉人说话,是普遍现象,更不用说黄冈、黄石一带的江淮黄孝片话了。因为和河南南阳地理位置较近,来往密切,又受陕西关中方言的影响,襄阳、十堰地区的方言带着河南腔和关中老秦腔的味道,相对比较容易听懂一些,因此有很多人说襄阳话听起来像河南话。
湖北地区的方言之所以这么复杂,一方面是地理因素的影响。前面我们介绍过,湖北平原地区只占20%左右,山地、丘陵则占近60%,而且湖北境内的长江、汉江以及数百个大大小小的湖泊(千湖之省不是开玩笑),这些地理因素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们之间的联系、交流。
另一个主要的因素是湖北地区人口组成受外界影响比较大。湖北位于我国中部,水陆交通便利、九省通达,自古人口流动性就比较大,历史上有数次大规模人口迁徙都和湖北有关。西晋末年,八王之乱将北方搞得一团糟,有近百万人从北方向南迁徙,其中居留在湖北荆州地区的就有十万人左右。唐朝安史之乱,又有大批北方人为避战乱逃往南方,很多就近居留在襄阳、荆州地区。
宋朝时,北方辽、金、蒙古轮番上阵南进中原,据统计有近五百万人口大规模南迁,很多人居留湖北境内。如此大规模来自陕西、河南、河北等地移民的到来,对湖北地区方言的冲击可想而知。元末明初的长期战乱,使得湖广地区人口数量骤降,大批田地撂荒,明朝通过颁布移民令从江西大规模移民至湖广,史称“江西填湖广”,又对湖北地区尤其是东南部地区的方言造成巨大的影响。
正是由于这些地理、历史方面的原因,使得湖北各地的方言呈现复杂的多样化,没有一个相对统一和具有绝对代表性的方言。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在外的湖北人都感觉不够抱团,也不容易抱团。最后来两个武汉方言,大家都来猜猜看是啥意思:遛耍,夹生。
谢选骏指出:现代国家需要统一语言——例如现代意大利语就是佛罗伦萨方言,现代英语就是伦敦方言,现代汉语就是北京方言……等等。而可怜的湖北,连个“湖北方言”都没有。这为什么?上文只知地理,不知人文——因为蒙古人组成的“中央政府”,早就处心积虑地采取“分而治之”与“混杂省籍”的双管齐下,把同一个方言拆分到不同的省份,在同一省份纳入不同的方言区——免得地方上形成“独立王国”。这从反面可以知道,一个国家想要独立,想要统一,必须统一语言。如果没有汉字,方言混乱的中国本部,早就四分五裂如同欧洲了。
【34、现代逻辑不是古代逻辑正如现代语言不是古代语言】
网文《逻辑——哲学的方法与工具》(2019-10-01)报道:
近年来我在讲学的时候,常常听到一些不懂现代逻辑的人提出类似于“现代逻辑有什么用”和“不学现代逻辑行不行”这样的问题,以及一些所谓关于现代逻辑的局限性的批评。我认为,这样的问题是应该认真对待的。在这里,我想围绕着逻辑作为哲学的一种工具这一点,而且限于篇幅,不是围绕着如何运用逻辑进行哲学研究,而仅仅是围绕着理解西方哲学的角度,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1、哲学史和哲学问题
研究哲学大概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从哲学史的角度,一种是从哲学问题的角度。从哲学史的角度,重点主要在于把一些重要的哲学家提出的重要问题和思想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从问题的角度,侧重点主要在于把哲学领域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思想的研究引向深入。然而无论是从哪一种角度,我认为,都有理解的问题。理解涉及多种因素和诸多方面。我的问题是,从理解的角度说,逻辑至少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奎因,以及达米特、戴维森、克里普克等人属于当代最伟大的哲学家,这样说大概并不过分。
如果从哲学史的角度来研究他们提出的思想和问题,那么理解他们的思想就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应该看到,他们都掌握了现代逻辑,甚至几乎都是现代逻辑大师。
我这样说的目的是想强调,他们的思想成就是建立在现代逻辑的基础上的。如果不懂现代逻辑,那么在阅读他们的著作、理解他们提出的问题和提问的方式、以及研究他们的思想成果时,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甚至不知所云。
比如,为什么弗雷格说句子的意义是其思想,句子的意谓是其真值?为什么罗素和维特根斯坦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和?为什么奎因说存在是变元的值?等等。我们总是说批判地吸收西方的学术成就。如果无法理解,那么怎么能够批判?吸收又从何谈起呢?
如果我们从问题的角度出发,那么重点可以不放在理解别人说了些什么和如何说,而放在对问题的深入探讨方面。
但是,如何对问题作深入探讨呢?这里同样涉及对别人所说的东西的理解问题。因为哲学研究乃是在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
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探讨意义和所指的问题。我们不可能不考虑、分析、赞成或反对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克里普克等人的有关论述。这样做,理解就是至关重要的。
为什么弗雷格知道专名和摹状词是不同的却不进行区别?为什么罗素要区别专名和摹状词?为什么克里普克要区别严格的指示词和非严格的指示词?等等。这里,对于逻辑的理解可以说乃是基础。因为其中至少涉及了一阶逻辑的运用(弗雷格、罗素、克里普克)和模态逻辑的运用(克里普克),涉及了外延逻辑(弗雷格、罗素)和内涵逻辑(克里普克)的区别。如果不懂逻辑,那么就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思想,也无法理解他们的结果是如何得出来的,因此无法基于他们的研究继续把问题深入地研究下去。同样,理解的程度与对逻辑的把握也是密切相关的。
2、逻辑分析与语言分析
哲学研究的方式多种多样。人们一般认为思辨和分析是两种主要的形成鲜明对照的方式。如何明确说明什么是思辨的方式大概不太容易。但是分析的方式比较明确,这就是逻辑分析。
由此来理解,思辨的方式大概是与逻辑分析截然不同的方式。
进入本世纪,随着语言转向,思辨式微,分析趋盛,人们甚至认为,所谓分析就是语言分析。我认为,思辨绝不是不分析,也绝不是没有分析。但是在这里我不准备谈论这个问题。我主要想谈一谈分析不是、并且也不等同于语言分析的问题。
语言哲学发展到今天,出现了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一个是对语言哲学的理解五花八门,不同的语言哲学著作对语言哲学有不同的定义,有人甚至明确地说语言哲学是无法定义的。
另一个现象是语言哲学史的著作纷纷问世,这些著作把语言哲学的起源追溯到苏格拉底,甚至前苏格拉底时期。造成这样的现象乃是因为人们从语言出发来考虑问题。表面上看,语言哲学显然与语言有关。由于语言涉及的学科和范围极广,因此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就会形成不同的语言哲学。由于分析和谈论语言自古有之,因此语言哲学就有了悠久的历史。这样的结果似乎是自然的,但是却与语言哲学来自语言转向、而语言转向是本世纪的事情这一事实相悖。因此值得认真考虑。
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并不说明语言哲学研究的深入,而只是表明哲学家们对于逻辑的忽视。语言哲学确实产生于语言转向,但是语言转向是如何产生的呢?
在本世纪,哲学家们把语言分析放在首位,但是他们为什么能够这样做呢?这恰恰是如今一般的语言哲学家容易忽略的问题,而又是根本性的问题。
因为现代逻辑的产生和发展为哲学家提供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重要的和有用的工具,从而使哲学研究的方法和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观,形成了所谓“哥白尼式的革命”。
翻一翻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奎因等人的著作,就会十分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在这里,我希望人们认真考虑一个问题:达米特为什么反复强调弗雷格是语言哲学的创始人,第一个语言分析的例子是弗雷格在《算术基础》中作出的?
这是一个颇有深意的问题。语言分析在哲学史上不可谓不多,也不乏经典之作,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分析和中世纪的指代理论,但是它们没有导致语言转向,也没有形成语言哲学。
而弗雷格创立了现代逻辑,由此导致了语言转向并产生语言哲学。区别仅此一点,研究结果却大相径庭。
可见,抓住语言,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关键是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对语言进行分析。也可以说,关键不是语言分析,而是逻辑分析。
因此这里的基础是对现代逻辑的理解、认识和把握。如果忽略甚至不懂现代逻辑,而只是津津乐道于语言分析,那么这样的研究从根本上说能够超过亚里士多德吗?
3、逻辑的必要性
从事哲学研究,重视方法与工具的选择和应用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哲学研究有许多方法,哲学史的发展表明,对于哲学来说,逻辑是最重要的方法。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成就对于西方乃至世界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但是他对于哲学领域的最大贡献大概莫过于创立了逻辑这门学科。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就成为哲学家手中的重要工具。在中世纪,逻辑被列为大学基础课——逻辑、语法、修辞——的三艺之首,以后就成为哲学系的必修课。
到了本世纪,产生了现代逻辑。现代逻辑与传统逻辑有很大区别。有了现代逻辑以后,传统逻辑逐渐被抛弃了。这不是因为传统逻辑没用,而是因为它能解决的问题现代逻辑都能解决,而且现代逻辑的能力与它有天壤之别。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逻辑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特别重要的是,它为哲学不仅提供了而且仍然在不断提供着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和成果。同时它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系列重要和必要的方法。正是由于现代逻辑的产生、发展和应用,哲学领域里才发生“语言转向”,由此形成了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
对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人们虽然也有过批评和指责,但基本上都是接受的。而对于现代逻辑,批评和拒绝者甚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批评拒绝者中,对现代逻辑一知半解或根本不懂的人居多。这种情况在我国哲学界表现得尤为突出。这里应该指出现代逻辑是非常重要的。
我认为,说它重要,并不是说它是唯一重要的方法,也不是说离了它就不行。如果我们探讨人生、伦理、政治、实践、心理、审美等问题(如果这些都是哲学的话),不懂逻辑似乎也许没有什么。但是如果我们探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等问题,探讨关于真、必然、可能、存在、意义、所指等等问题,那么不懂逻辑是根本不行的。别的不说,前面提到的那些大哲学家的有关论述我们就无法理解。我们也可以说,这些问题在哲学研究中有多么必要,现代逻辑对哲学研究就有多么必要。此外,前面我说过,思辨并不是不分析。只要进行分析,那么有些问题的研究离开了逻辑就不行,比如量词、关系等等。
现代逻辑如此重要,学习现代逻辑就是非常必要的。现代逻辑需要专门的学习和训练,不是拿一本书来翻一翻就可以掌握的,因此我国高校哲学系应该特别重视现代逻辑课程的设置、时间的安排,甚至师资的培训。如果我们哲学系培养的学生乃至整个哲学界的大多数研究工作者总是缺乏现代逻辑的学习和训练,而且也缺乏对于这种学习和训练的必要性的认识,那么我国哲学研究的状况和水平就无法有根本的改变和提高。
谢选骏指出:现代逻辑不是古代逻辑正如现代语言不是古代语言,所以马列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无法容纳现代逻辑学科的存在;如果强行灌入,就会撑破了那张死牛皮(马克思主义)。
【35、英语十分适合中国人胡说】
《中国人最早怎样学英语》(2015年12月13日 转载)报道:
莎士比亚曾在《哈姆雷特》中深情吟诵: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现在中国人也要高声呐喊:To learn or not to learn,that's a question!中国人对于英语的复杂情结已然在教育战线上愈演愈烈。清末以来,英语学习在基础教育阶段中的地位越来越突显,另一方面,加强母语教育、减少英语学习负担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香港在大学推广英语教学,北京将缩减高考英语的分值。学还是不学?抑或是怎么学?除了李雷和韩梅梅的故事外,英语学习还应该包含更多的内容。
孔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大英帝国特使——马戛尔尼伯爵曾奉命觐见乾隆皇帝,请求互通商贸,却吃了闭门羹,无奈悻悻而返。走时,马戛尔尼抛出一句狠话:“中国至少在过去150年里,没有改善,没有前进,或者更确切地说反而倒退了;当我们每天都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前进时,他们实际上正在变成半野蛮人”,“最终它将重新堕落到野蛮和贫困的状态”。失望与讽刺之情溢于言表,果不其然,半个世纪后,鸦片战争爆发,英国人终于用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英吉利的商品、货物和资本像潮水一样涌入中国。随之而来,当然还有英语。
皇族:九五之尊 “压力山大”
清廷的自大与保守,让世人诟病不已。但在大清国二百多年的基业中,有2.5位皇帝曾大胆地张开双臂拥抱欧罗巴文化。前者是一手缔造“康乾盛世”的康熙皇帝,其次是在积贫积弱的国运中试图通过“戊戌变法”来扭转时局的光绪皇帝,剩下的半个皇帝就是“亡国之君”宣统了。
康熙在与俄国进行《尼布楚条约》的谈判中,逐渐意识到精通俄语与拉丁语人才的重要性。回京后,于1708年设立“内阁俄罗斯文馆”,让八旗子弟“专习俄罗斯文字,以备翻译”。到雍正年间,又从四译馆中分出“西洋馆”,“招满洲青年专修拉丁文”,以《华夷译语·拉氐诺话》作为教材。《华夷译语》本是洪武年间官方编纂的一部蒙汉对译辞书,后来逐步扩充收录语种,成为中国近代早期的外文译汉文的官方辞书。可笑的是,《华夷译语》沿袭了历史上汉译佛经的体例——外文词条都是以汉文注音,如“Don't answer at random”注音为“洞脱,唵五史为,阿脱,而蓝道姆”,教学效果也可想而知了。
两个世纪后,康熙的八世孙光绪皇帝就聪明多了。极具维新思想的光绪英语学习热情很高,每日清晨四点就开始上课,在阅读和写作方面都表现出相当的悟性,但口语却糟糕至极。他计划用英语做新年献词,并致函各国公使。无奈,公使们不给面子,纷纷婉言谢绝。虽然不得已身为“傀儡”,但这位思想开明又颇具叛逆精神的青年单单是敢于以身作则、带头学英语的胆识就值得人们称赞。他以九五之尊带头学习“呕哑嘲哳难为听”的“蛮语”,提高了英语在宫中的地位,紫禁城内很快掀起了学英语的时尚,就连慈禧老佛爷最后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1917年6月,张勋率领五千辫子兵在北京拥护溥仪复辟。虽然复辟闹剧很快消停了下去,但是小皇帝的教育问题却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李鸿章之子李经迈适时向小朝廷推荐苏格兰人庄士敦担任帝师,教授溥仪英语。溥仪对英语学习抱有极大的兴趣,第一年主要学习英文单词和一些浅显的口语对话,用的课本是《英文法程》;随后开始读《伊索寓言》、《金河王》、《爱丽丝漫游记》以及许多英文的短篇故事和西洋历史、地理;庄士敦还会把日常用语、童话、成语故事和很多儒家经典名言翻译成英文,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中。溥仪的英语水平进步很快,最后能用英语翻译《四书五经》,庄士敦相当满意。幼年时的英文学习,给溥仪打下了良好的英文基础。1945年东京审判时,溥仪面对法官的英文质询,对答如流,不需要戴同声传译的耳机。
学校:中西并进 “寄托”美国
康熙皇帝设立的四译馆和俄罗斯文馆最终成了“摆设”。到了晚清,在外交场合,清政府不得不雇用外国人担任翻译。这些外国人往往是各国使节的翻译,也可能是在华的传教士,但有一点共性是,他们在谈判过程中总是使用各种伎俩为本国谋利益。迫于这种情况,清廷在奏请下,率先在京沪穗三地设立了同文馆,致力于培养精通外语的高级人才。除此之外,各地的水师、船政、铁道等学堂也纷纷开展外语教学。
京师同文馆于1861年首先设立英文馆。在英语教学上,直接移植当时正在欧洲盛行的“语法翻译教学法”,即让学生通过大量的中英文互译练习来学习和掌握英语。低年级的学生往往“浅解辞句、练习句法、翻译条子”,到了高年级,课程则扩大为“翻译选编、翻译公文、练习译文”等内容。同时,学生还得不断地翻译西方书籍,成绩显著者可以得到不菲的奖励。
并入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后,这种英文学习法仍没有多大改观。茅盾先生曾回忆他在北京大学预科求学时的经历:“那时候学英语,不像现在从发音规则学起、循序渐进,我们认、读、写英文字像认、读、写汉文方块字一样,先生硬教,学生硬记,天天默写单词,天天背课文……”
不久后,北京大学的老冤家——清华学堂从游美肄业馆中脱胎了。作为培养赴美留学生的预备学校,清华学堂必须保证毕业生直接升入美国大学后,能够顺利地适应在美生活和学习,因此,这里的英文教学直接采用美国模式,学校实行严格的考试和淘汰制,定期举行期考、月考,每日都有口试,口试成绩也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如果学生国学不及格,西学及格,仍然可以毕业;如果西学没有及格,国学即使分数再高也毕不了业。同时,清华学堂还非常注重英语氛围的营造,校园内的演讲会、辩论会、戏剧、演出等大多数都是用英文进行,各类告示与刊物也全用英文书写,甚至在校医院看病、唱校歌都得使用英语。在这种沁润似的英语教学法培养下,清华园先后走出了“中国语言学之父”赵元任和“非汉语语言学之父”李方桂。
在官办学堂如火如荼地培养新式人才之时,教会学校也在中国各地悄然生长。作为在中国开办的第一所大型西式学校,马礼逊学校对中国传统私塾教育持批判态度,校长布朗自诩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训练整个人,包括德、智、体”,因而马礼逊学校的英语教学注重系统性和计划性,并能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设置不同的课程,采用不同的教学法。在教学上,学校反对死记硬背的填鸭式教学,主张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做到“不须远征,而自能使学生明白了解”。表现优秀的学生,更有机会赴美留学,中国留学的先驱、耶鲁大学毕业生容闳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官员:“佶屈聱牙” 汉字注音
“睁眼看世界第一人”林则徐是中国维新思想的先驱。他很早就意识到中国在科技上的落后,为此,他注意“采访夷情”,派人专门收集澳门出版的外国人办的报纸书刊,并把出身低下却懂英文的人招入钦差行辕,进行被当时顽固派认为是大逆不道的翻译工作。
为了获得关于西方的第一手资料,55岁时,林则徐开始自学英语。怎奈当年没有音标,林则徐学习只能靠死记硬背。一年十二个月的名称、常用的专有名词、英文数词、各种外币单位及英美等国驻粤官员的姓名都在林则徐的背诵范围内,但佶屈聱牙的英语发音着实让林则徐为难了一番,为了便于记忆,他利用汉字给英文单词注音,比如在China的后边注上“柴诺”,doctor后注“诺克拓”,trade注“吐烈”。
到了晚清,皇权已被架空,国家权力牢牢地掌握在汉族地主阶层的手中。虽然李鸿章丧权辱国,但他仍然是“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李鸿章是著名外交家,他不会外语,却深谙“临时抱佛脚”之道:每每出使之前,都会找翻译学几句寒暄语,现学现卖,倒也应酬得来。
有一次出使沙俄之前,李鸿章又请来翻译,想重操故技。怎奈俄汉发音差异巨大,李鸿章怎么也记不住。最后,索性直接在随身携带的扇子上,用汉语记录了俄语发音:“请坐——杀鸡切细”(Садитесь),“谢谢——四包锡箔”(Спасибо),“再见——大四位达理也”(Досвидания)等等。虽说方法不考究,但沟通效果却不差。二战后的雅尔塔会议上,丘吉尔也用现学的俄语向斯大林打招呼,结果斯大林听了之后毫无反应,倒是苏方的翻译打破僵局,询问丘吉尔:“首相阁下,您说的英语,怎么我一句也听不懂呢?”
曾国藩的次子曾纪泽就将这种用汉语注音学习法发扬至极。《翁文恭公日记》记载:“诣总理衙门,群公皆集。未初,各国来拜年。余避西席,遥望中席,约有廿余人,曾侯与作夷语,啁啾不已。”毕竟不是正规的教育,虽然此时的曾纪泽可以“啁啾不已”,但是真正的美国人说他的英语确实“流利但不合文法”。
文人:口诵笔译 终成“温拿”
政客们纷纷攘攘,东一棒槌、西一榔头的汉字注音学习法,只能Chiglish味儿十足。真正值得当代人追逐崇拜的,应当是民国的学院派文人。
虽说“辫子教授”辜鸿铭屡屡被自由主义者们骂成“老古董”,但在英文水平上,讥讽者们却很难望其项背。辜鸿铭10岁时就随义父布朗在苏格兰接受严格的德文和英文教育。布朗虽是英国人,但他的教法更神似中国的私塾教育——死记硬背。他要求辜鸿铭背诵《浮士德》,却说“只求你读得熟,并不求你听得懂。听懂再背,心就乱了,反倒背不熟了。等你把《浮士德》倒背如流之时我再讲给你听吧!”这样,半年多的工夫辜鸿铭稀里糊涂地把一部《浮士德》背了下来。到第二年,布朗才开始给辜鸿铭讲解《浮士德》。
之后,辜鸿铭开始了半月学一部莎士比亚戏剧的英文学习计划。天资聪明的辜鸿铭越背越快、过目不忘,计划又改为半月学三部。这样不到一年,辜鸿铭已经把莎翁的37部戏剧都记熟了。此时辜鸿铭的英文和德文水准已经超过了一般大学毕业的文学士,此时打下的扎实基础,对辜鸿铭日后在古希腊文、拉丁文、法文、俄文、意大利文等九种语言文字上的建树功不可没。辜鸿铭后来在北京大学教英语时,有学生向他请教掌握英语的妙法,他回答得很简单:“先背熟一部名家著作做根基。”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作为一名游走于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学者和文学家,林语堂的英语学习法自有其特点,朴朴素素、简简单单地总结起来,就是注重口语训练。林语堂认为学英语必须有全句的观念,“不能专念于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口讲必须重叠练习”,使“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久而久之,自然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得多了”;“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的,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刻意求工”。
对于沪上小姐张爱玲来说,提高英文的好方法就是不断地把自己的习作由中文译成英文,再由英文译成中文,并尽量避免重复的词句。反反复复,英语水平就会大有提高。张爱玲在港大的求学岁月里,将这种翻译学习法发挥到了淋漓尽致。为了让英文写得地道纯熟,她狠狠心三年没用中文写东西,甚至通信用的也是英文。留过洋的姑姑对她的英文功底很是佩服,说她,“无论是什么英文书,她能拿起来就看,即使是译本物理或是化学书。”三年工夫没有白费,看来,正应了张爱玲在《十八春》里说的那句话——“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商人:英汉夹杂 “洋泾浜”语
当中国人在地球的一端摇头晃脑地背诵着“How do you do”时,地球的另一端,美国人早已用“Long time no see”相互寒暄。昔日的古典雅言正在逐渐淡出美国人的口语,Chinglish竟成了一时的风尚。其实,这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英语,最早可以上溯到中国商人的口齿间。
自《五口通商章程》签订后,中国东部沿海及长江沿线各港口陆续开放。一时间,外商云集,仅上海一地,刚刚开埠一个月,就有11家洋行,1847年增至39家,1854年激增至120多家。贸易量的不断攀升,让中国各地的商贩们趋之若鹜。
然而,由于精通商贸英语的外事人才紧缺,也为了能顺利跻身上流社会,商人们不得不硬着头皮自己学起了英语。在与外商交谈时,连估带猜、中英夹杂,再融入些上海口音,就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混合语。因为当时上海的商业机构多聚集在英法租借的界河洋泾浜的两岸,于是人们把这种“四不像”似的语言称为“洋泾浜英语”。
商人们说的洋泾浜英语中有着深刻的汉语烙印,姚公鹤先生就曾说过:“洋泾浜话者,用英文之音,而以中国文法出之也。”“洋泾浜”英语把rice(大米)说成lice,把fish(鱼)说成fis,把have(有)念成hab,very few 念成welly few。若是说起整句话来,现代的人估计更是摸不着头脑,曾有一位年轻的先生去拜访两位女士,中国仆人很严肃地告诉他:That two piecey girls no can see. Number one piecey top side makee washee,washee. Number two piecey go outside,makee walkee,walkee(那两位姑娘您现在一个都不能见。年龄大的一位正在楼上洗澡,年龄小的一位不在家,请您赶紧走开,赶紧走开)。
即便如此,但千万别以为“洋泾浜英语”就是下里巴人的专利。董桥先生曾提到他有一次跟老上海喝茶,听到邻座有人很谦虚地对他的茶友说:“我只会说洋泾浜英文!”那老上海忍不住小声说:“他也配?”哈哈,可见正宗的洋泾浜也是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人的专用语!
当然,“洋泾浜英语”并非上海特有,在广州、澳门、哈尔滨、台湾等地也出现了汉语与当地通行外语相结合的洋泾浜语。1949年之后,中国各地相继解放。在上海,洋泾浜英语也丧失生存土壤,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不要以为“洋泾浜英语”就此绝种,你早上吃的“吐司”(toast)、喝点“咖啡”(coffee)、抽的“雪茄”(cigar)、坐的“的士”(taxi)、穿的“派克大衣”(parka)都是“洋泾浜”。当然,你很快还会在英语中见到dama(大妈)与tuhao(土豪)。
谢选骏指出:从“中国人最早怎样学英语”可以看出,“中国人天生就会说英语”。这是因为,英语虽然强势,却是一种十分灵活、开放的“欧洲语言”——它是凯尔特语、日耳曼语、拉丁语的大杂烩,十分适合同样大杂烩的中国人胡说一气。
【36、有一说一的英美哲学和举一反三的大陆哲学】
《和而不同:现代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比较研究新进展》(伊杰)报道:
2006年,国内现代外国哲学研究领域表现出了一些不平常的特点。一方面,学者们对当代外国哲学家思想的研究日益全面深入,特别是对胡塞尔、海德格尔、德里达、列维纳斯等现象学传统的哲学家思想以及英美哲学传统中的维特根斯坦、蒯因、斯特劳森等哲学家思想的研究更为客观,有的学者还强调了这种研究的中国语境和同中国文化的互动因素;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哲学界与国外交流的常规化,国内学者们大多能够较为及时地了解到国外哲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并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充分反映出这些变化。注重与国外哲学界的对话和交流,譬如,直接组织和参与纪念列维纳斯诞辰百年的国际学术活动,积极开展与国外学者的对话,组织翻译国外哲学家最新研究成果,发表外国哲学前沿问题研究论文等。这些就使得2006年的国内现代外国哲学研究呈现出思想活跃、成果迭出的局面。
在这些研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现代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的比较研究,这种研究充分体现了以上两个特点:它既是对不同哲学传统中的哲学家思想的一种深入考察,通过比较分析更为全面地把握这些哲学家的重要观点;同时,它也是对当前西方哲学研究中最新发展动向的一种积极回应,破除了学界长期以来在英美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之间设置的隔阂,主动从中国哲学家的“旁观者视角”探询这两种哲学传统的各自得失以及它们相互融合的可能性。
一、追寻共同话题,力图“异中求同”
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就有学者注意到这两大哲学传统的沟通问题,把对语言问题的讨论看做它们合流的重要标志,特别是试图把维特根斯坦理解为能够沟通它们的重要思想桥梁,如江怡的论文《语言问题:一种思维模式的选择——论现代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的合流》(1991)和著作《维特根斯坦:一种后哲学的文化》(1996年)。进入21世纪后,国内哲学界始终在关注这个问题,陆续发表和出版了一些论著。2006年间,国内学者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
1.对语言问题的共同关注构成了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的交汇点
的确,学者们大多承认,西方哲学中的“语言的转向”不仅出现在英美分析哲学中,同样出现在欧洲大陆哲学中,无论是后期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还是德里达,他们都把语言思考作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甚至看做他们思想的重要起点。有学者还专门分析了这种“语言的转向”在西方历史哲学中的重要表现,认为这种转向“大胆跨越历史学、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艺术学、文学诸领域,试图通过对不同学科之间的隐喻、映射关系来解决历史哲学本身的问题,这无疑是一个充满挑战性的尝试”;“在历史领域进行语言的革命就是进行书写历史的思维方式的革命,这种革命将极大地改变人们对历史的看法,……从这个角度说,新的历史哲学所要沟通的不仅是过去与现在的话语交流,它更试图参与和建构关于未来的对话。”还有的学者对维特根斯坦和梅洛-庞蒂的语言观做了深入比较,认为语言问题在他们的哲学思考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作者指出,令人惊异的是,这两个分别隶属分析哲学传统和现象学传统的哲学家在语言观上却有着很大的交汇空间:坐落在生活形式中的“语言游戏”和源出于世界之肉的“语言之肉”其间有着诸多的相似,当然也有不同。它们都可视为对传统语言观中过度膨胀的理性主义—逻辑主义的不同反动。这或许显示出分析哲学与现象学的某种殊途同归,也预示着西方哲学的一种新方向。也有学者比较分析了梅洛-庞蒂的语言观与索绪尔语言学之间的近似关系,认为他们之间的主要认同体现在“区分原则”上,而分歧则主要涉及在方法论上对共时和历时、言语和语言之间的区分。梅洛-庞蒂认为,言语和语言、历时和共时之间的交集不在于语言学的客观知识,而在于言语和语言的相互开放与相互超越,我们对整个文化史乃至于真理概念的理解,都应建立在这一语言哲学之上。
应当说,语言问题始终是国内学者讨论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由于不同的哲学家对语言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因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则难以形成某些共识性内容。特别是涉及到分析哲学的语言概念与现象学背景中的语言概念,学者们的讨论还基本上停留在各自的研究对象上。当然,这种情况并不限于国内的研究,即使是在国外学者们的专门讨论中,大家对语言概念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确定的理解。或许正是在这种相互比较中,哲学家们才逐渐找到这两大哲学传统的共同视阈。
2.对意向性问题的讨论成为共同话题
如果说不同哲学传统中的哲学家关注语言问题还是出自各自不同的思想立场的话,那么,他们对意向性问题的讨论则更为集中地表现出他们共同的哲学旨趣。为此,《学术月刊》杂志在2006年组织了一个专题讨论,集中于现象学和分析哲学视阈中共同关心的意向性问题。专栏编者按指出,之所以选择这个专题,主要是因为“意向性”是这两个学派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不同学术流派视阈的交叉,更能有助于推进对“意向性”这一话题做横向与纵向的多角度的深入思考。在《现象学背景中的意向性问题》一文中,倪梁康探讨了现象学背景中的意向性问题的发端和展开历史,认为其中的意识分析方式折射出20世纪西方哲学史从知识论理论哲学向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实践哲学的过渡。有趣的是,作者还认为,这种现象学意识分析方式可以在两千年前的印度佛学中发现,小乘有部和大乘唯识宗所做的“心王-心所”的分类和奠基层次确定,与胡塞尔“客体化—非客体化行为”的分类和奠基层次确定,基本上只有术语上的差异。张志林在《分析哲学中的意向性问题》中指出,意向性问题不仅是现象学的一个核心论题,而且也是分析哲学的一个核心论题,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分不在于研究主题的不同,而在研究进路的不同。他认为,在分析哲学中,意向性问题可以起到统摄语言—心灵—世界这个语义三角关系的作用,进而可以揭示分析哲学传统中语言哲学、心灵哲学和形而上学的关系。孙周兴在《我们如何得体地描述生活世界》一文中则讨论了早期海德格尔关于意向性的思想,认为他正是借助于关于意向性的思想成果,才获得了真正的“实事域”,而正是在这一问题上他与胡塞尔分道扬镳了。张志扬在《“指非指”:第三类检讨“意向性”的尝试》一文中先后考察了现象学和分析哲学处理意向性问题的不同方式,认为两者都停留在“交互关系”的方式上,区别只在于对“意向性”是什么以及这种交互关系的内外限度有不同的体认。他指出,从根本上说,两者都是“构造意义”的理论,都强调构造所依据的观念是自明的,因此它们都属于“技术理性”范畴或“智能性思维”。他则提出第三种视角,试图从元典表达式及其意义域中显示与西方二值逻辑相悖的“道”的观念,可解读为“知其白守其黑”。
从学者们的讨论中可以看出,大家虽然承认“意向性”概念是现象学和分析哲学的共同话题,但在思想的表述上依然各说各话,缺少从问题深度上展开对这个概念的哲学分析。只有张志扬的工作是试图超越现象学和分析哲学的话语分析,但得到的结果却是对这个概念的消解而不是重建。其实,在国外的研究中,从不同哲学背景讨论意向性的资料并不罕见,主要的思路是集中讨论这个概念在两个或几个不同哲学家那里的不同处理方式,由此说明这些哲学家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之间的异同。可喜的是,颜青山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他在《意向对象和摹状词》一文中,详细地比较分析了胡塞尔的意向对象概念与罗素的摹状词概念,认为两者的共同历史根源就在于解决布伦塔诺的现象学难题,即指称对象不存在的难题。通过比较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作者提出,一个意向对象就是一个摹状词,是一个非限定的摹状词或弗雷格意义上的概念词。作者还对摹状词理论做了一番现象学的分析,认为罗素取消对摹状词的逻辑限定而使其变成经验上的限定,这与胡塞尔的簇摹状词方案是异曲同工的,所以说,“罗素在逻辑学中对对象实施了一种‘悬置’”。作者最后指出,“现象学悬置如果在分析哲学中有一个对应的位置,那就是在处理指称与意义的关系时,悬置前者而坚定地选择后者。”应当说,这种比较研究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必将推进我们对两大哲学传统合流之可能性的认识。
3.对两大哲学传统共同思想根源的探索
这是学者们在比较研究中涉及更多的方面。因为只有找到了它们的共同思想根源,才能理解它们在20世纪的整个发展。2006年,学者们的这种探索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寻找这两种哲学传统在最初发展阶段的共识,力求通过对话和争论揭示当代哲学发展的最初动力;其二是以问题为线索,把来自两种哲学传统的思想放在一个共同的讨论平台上,由此展现它们在相同问题上的不同路径。倪梁康的《观念主义还是语言主义——对石里克、维特根斯坦与胡塞尔之间争论的追思》一文就代表了第一个方面,章忠民的《基础主义的批判与当代哲学主题的变化》一文就代表了第二个方面。
倪梁康在文章中详细分析了石里克和胡塞尔围绕“本质直观”理解的争论,认为这场争论本身就反映了现象学和分析哲学在逻辑与经验关系问题上的出发点的差异,但他们以及维特根斯坦之间的讨论却又引发了当代哲学中的“语言主义”和“观念主义”的不同趋向。应当说,虽然石里克等人与胡塞尔之间形成了基本立场上的对立,但他们的争论本身却也反映出在逻辑实证主义和现象学之间具有一种同时代感,可以说,他们之间的争论也推动了双方对自己哲学立场的重新思考。倪梁康在文章中还特别指出了逻辑实证主义与现象学之间存在的某些共识,如“他们都抱有传承莱布尼茨之遗愿的意向,都在尝试建立一种普全的数理模式,无论是以‘超越论逻辑’或‘普遍自身认识’的名义,还是在‘普遍句法’的口号下。在此意义上,两个学派都承担起了将哲学建设为一门科学的责任。虽然胡塞尔对当时的实证主义思潮始终持有警觉,……但现象学对经验和描述的尊重却可以在逻辑经验主义那里找到共鸣”。此外,“维也纳学派的两个代表人物石里克和卡尔纳普都在很大程度上拒绝逻辑实证主义的标签,而宁可采纳逻辑经验主义的称号。”同样,维特根斯坦对“现象学”的理解也使得他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有了共同语言。
章忠民的文章则从当代哲学中的反基础主义倾向入手,说明了无论是英美分析哲学家还是欧洲大陆哲学家,他们都把自己的哲学研究出发点确定在批判基础主义这一西方哲学的主导思想上,由此形成了“现当代西方哲学的四种主题交替:后形而上学、语言哲学转向、理性定位和理论与实践的颠倒。伴随基础主义与反基础主义之争的则是相对主义与绝对主义、历史主义与非历史主义、实用主义与非实用主义的斗争。同时,对基础主义的批判总是与对本质主义、表象主义及逻格斯中心主义的批判联系在一起”。作者还详细区分了当代西方哲学中反基础主义的几种不同类型,如以尼采、波普尔和哈贝马斯为代表的“非基础主义”;以杜威、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温和的反基础主义”;以德里达和罗蒂为代表的“彻底的反基础主义”等。通过分析,作者向我们表明,反对基础主义构成了整个当代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主题。这的确为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英美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提供了一种启示。
二、关注哲学互动,强调对话融合
国内学者对现代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的比较研究工作,最初就是注意到这两大哲学传统之间的互动关系,特别注意的是现象学与分析哲学、解释学和结构主义与语言哲学等之间的相互影响,人物研究主要集中在胡塞尔与弗雷格的比较,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与奥斯汀的比较以及对阿佩尔思想的研究等。2006年,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对英美哲学中发生的“语言的转向”对欧洲大陆哲学产生的影响做了更为细致的分析,力图揭示这种影响为当代哲学的发展可能带来的变化,如李红对阿佩尔的“先验诠释学理论”研究;第二,通过比较分析,试图寻找能够重建这两大哲学传统共同基础的思维模式,如陈嘉明和殷杰从不同角度提出的语境主义观点。
早在2002年,李红就出版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当代西方分析哲学与诠释学的融合——阿佩尔先验符号学研究》,对阿佩尔的先验符号学在融合这两大哲学传统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06年,她又发表《批判与重构——阿佩尔的先验诠释学理论》一文,从语言转向对诠释学的影响这个角度深入分析了阿佩尔的先验诠释学,认为他试图通过追问有效理解的可能性条件从而扩展了康德的先验问题。作者指出,阿佩尔“将诠释学、语言哲学、知识人类学和社会理论结合起来,在语言层面上寻求先验的维度,通过语言分析建构了以批判性和规范性为特征的先验诠释学,使哲学的主题从理性批判转向了作为第一哲学的语言批判。”通过分析阿佩尔关于说明与理解的“互补性主题”,作者认为,“诠释学传统中有关完满性的前概念被转换为理想的交往共同体的目的,分析哲学的说明和诠释学的理解在以解放为归旨的转变中融合起来,而通过这种转变,交往共同体的理想的完满性前概念就在真实的交往共同体中不断实现。”作者还明确指出了阿佩尔先验诠释学的五个基本纲领,由此表明,先验诠释学意味着哲学从对理性的自身反思转向了对理性的表达中介(即人类对话)的反思。这正是当代哲学发生“语言的转向”之后的重要成果。
陈嘉明在《科学解释和人文理解》一文中,着重分析了“解释”和“理解”这两个概念在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中的不同表现形式。作者认为,新康德主义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主张“理解”的方法论,强调从“意义”、“价值”的角度来把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对象;而哲学解释学则提出了“解释学经验”的概念,把它作为理解的对象,意在把握科学活动与人类行为的本体论前提。通过比较分析这两种不同的维度,作者提出了“语境论”的解释观,将科学解释与人文理解的不同归结为问题语境的差别。作者指出,在当代知识论中,语境论的一个重要运用是解决怀疑主义问题,它的基本思路是,知识依语境的差别而有不同的标准,怀疑主义问题的困难在于它提出了更高的知识标准。由此,作者就用语境论方法既解决了怀疑主义问题,也把两大不同哲学传统的对立消解在不同的语境标准之中。
殷杰在《语境主义世界观的特征》一文中详细讨论了语境概念的本体论构架、认识论路径和方法论视角,提出把语境概念上升为一种世界观的看法,认为它是“一种普遍的思维特征”。作者指出,“无论是在量子测量过程的整体性特征、生物学解释的语境相关性问题上,还是在社会人类学的语境诉求、心理行为的语境评价中,语境实在都为不同的本体论态度提供了共同的对话平台,使它们能够在语境的基础上,构建语义范畴和概念范畴的统一性;作为一种新的认识范式,语境为各个学科提供了可以达成一致的统一框架,为知识生产、真理探询提供了新的认识路径;语境分析的元方法论特征,在语形、语义和语用的内在一致的意义上,对各个学科的方法论做了有效的融合。作为一种普遍的思维特征,它在世界观的意义上成为了构造世界的新的‘根隐喻’。” 作者对当代西方两大哲学传统中的语境观做了比较分析,认为无论是从语境实在、语境范式还是语境分析方法上来看,语境主义的世界观已经成为当代哲学各种理论流派发展的共同基础,该主义的基本要义就是,“所有的经验和知识都是相对于各种语境的,无论物理的、历史的、文化的和语言的,都是随着语境而变化的”。作者最后指出,语境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思维观念,在本体论上可以使理论流派之间做出有原则的改变和后退,有意识地弱化各自内在的规定性,从而有相互融合的基础;在认识论上可以使认识疆域获得有目的的扩张,脱离给定边界的狭义束缚,获得以问题为中心的重组,趋向从一个视点透视整个哲学的所有基本问题;在方法论上可以使科学方法论从给定的学科性质中解构出来,在形式上相互渗透和全面扩张,从而成为核心的分析工具。从作者的分析和观点中可以看出,建构“语境主义的世界观”是一个相当宏大的哲学理想目标。虽然作者主要是从科学哲学的立场出发,但这一理想仍然为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当代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之间的互动以及实现两者的融合和会通提供了非常有启发性的思考,也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对这两个哲学传统的比较工作开辟了新的研究方向。
三、追踪哲学前沿,创新理论观念
应当说,国内学者对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的比较研究直接受到当代西方哲学最新发展的影响,试图在这两大哲学传统之间架设桥梁正是许多西方哲学家的宿愿,其中就包括了阿佩尔、利科、罗蒂、哈贝马斯等人,当然还有许多目前正活跃在英美和欧洲大陆的更为年轻一些的哲学家,譬如美国的布兰顿、英国的皮科克等人。国内一些学者对他们的架桥和融合工作曾做过介绍,引起了国内哲学界的关注,如阿佩尔、罗蒂等人有关消解这两大哲学传统的思想和著作早已成为国内学者讨论的热点之一,而荷兰哲学家弗莱斯塔尔向分析哲学家介绍现象学的文章也在国内研究中成为经典。2006年,国内在这方面的工作又有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进展:一是对西方哲学家的最新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对“语言的转向”之后的西方哲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以韩东晖等人的工作为代表;二是开始注意从西方哲学家的工作中寻求融合这两大哲学传统的汇合点,试图从中确立新的哲学理论生长点,这以江怡等人的工作为代表。
在《后分析哲学时代与英美—欧陆的哲学对话》一文中,韩东晖根据西方哲学家的最新论述对“后分析哲学时代”的基本趋向做了分析,认为这个称谓意味着对曾经占据支配地位的分析哲学的批判和反思,也意味着研究领域的多元化。作者把这种趋向概括为五个方面:(1)更为严肃深入的哲学史研究成为当代英美哲学家的亮点;(2)形而上学研究的回归和繁荣;(3)交叉学科研究趋势十分强劲;(4)语言哲学研究对语言事实的日益重视,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统一得到强调;(5)心灵哲学研究得到了飞速发展。当然,在所有这些变化趋向中,最为重要的还是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之间的对话融合。作者对这种对话融合的可行性和前景做了分析:一方面,分析哲学家要走出自然科学研究的模式;另一方面,哲学应当超越人文学科的范围,成为人们在思维、认识和行为的基本原理范围内寻找思想定向的一种尝试。作者认为,这两大哲学传统之间的对话首先和关键是不同哲学家之间的对话或就某些重要问题展开的对话,如维特根斯坦与海德格尔、哈贝马斯与罗尔斯、福科与乔姆斯基、塞尔与德里达等人之间的对话。作者最后指出,21世纪初,英美哲学和欧陆哲学界都已经走出了昔日的壁垒,对话、沟通、融会取代了哲学意识形态的故步自封、画地为牢。这不仅是哲学家们的理想,更是当代西方哲学发展的现实。
在《当代西方哲学中的“第二次革命”》一文中,江怡把20世纪后半叶发生在西方哲学中的变革称为“第二次革命”,认为这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但对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却产生了深刻影响。作者认为,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哲学的视野发生了重大转变,即从理论转向了实践;对哲学传统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从激烈的反叛变为回归传统;重新定位了哲学的性质,使哲学从科学转变为学科。在这些变化中,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之间原本就存在的某些异曲同工之处也使得这两种哲学有了对话融合的思想平台。作者把它们共同的哲学话题归结为三个,即意义与真理、理解与解释、思想与世界,作者认为这是“语言的转向”之后的西方哲学所表现出的共同特点。这的确反映了西方哲学的发展现状,是对西方哲学新版图的重新勘定。
当然,在对西方哲学最新发展的追踪研究中,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从西方哲学发展本身认识到这种发展的内在逻辑,或者是能够用一种新的理路把握西方哲学发展的整体变化。江怡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性工作。他在《如何把握思想的脉络:一种哲学拓扑学的视角》和《斯特劳森思想的启发:寻求一种哲学拓扑学》等文章中,通过分析比较西方哲学家概念变化的不同特点,提出了一种研究西方哲学的新思路,即哲学拓扑学。他认为,我们应当更多地从哲学的历史中寻找新的理论创新点,而两大传统中的哲学家们开始关注一些共同的问题,也使得这两种不同哲学传统的合流成为可能。作者指出,哲学拓扑学可以帮助我们避免西方哲学中各种复杂多变的理论观点可能给我们带来的混淆和困难,可以使我们直接追问西方哲学家的思想内容。江怡还明确规定了哲学拓扑学可能完成的主要任务:第一,以拓扑学的视角分析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第二,根据哲学拓扑学去理解西方哲学发展的一般轨迹;第三,把哲学拓扑学确立为一种追问形而上学的途径;第四,正确处理哲学拓扑学与当代哲学其他分支之间的关系。作者最后强调指出,哲学拓扑学不是一种哲学理论,而是一门以强调思想连续性为主要任务的哲学学科,因而它适用于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同的哲学理论观点。显然,这就为我们从整体上认识西方哲学的最新发展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路,更为可贵的是,这也为我们的西方哲学研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英美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两大哲学传统的比较研究开始呈现出一种试图开辟新视阈的趋向。纵观国内研究的基本思路,大体上经过了一个寻找差别—追求同一—开辟新路这样一个过程。当然,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这两大哲学传统之间根本的而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差异,还仅仅是进行比较研究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从这些差别中找到比较对象之间的共同或相似之处,从更为宽阔的视野把握自己的研究对象。追求“和而不同”正是国内学者在从事这种比较研究时的基本态度取向。这里的“和”存于“不同”之中,但看到“不同”却是为了得到“和”。国内学者对此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并通过解读西方哲学家著作以及西方学者最新研究资料,力图从各种差异中寻找不同哲学传统哲学家们的共同话题。这是国内学者在比较研究中取得的最大成果。但对于比较研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比较的目的不是为了“各取所长”或“各取所需”,而是为了能够在更高的程度上把握比较对象。要完成这个“鸿鹄之志”就要有“鸿鹄之力”。这样,从方法论上甚至从元哲学上确立这种比较研究的基本原则或思路,就成为重要问题提上了国内研究的议事日程。虽然目前已有学者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性工作,但要从理论上阐明这些基本原则或思路,特别是能够在对这两大哲学传统的比较研究中贯彻这些原则,我们还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陈嘉明:《科学解释和人文理解》,《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2] 韩东晖:《后分析哲学时代与英美-欧陆的哲学对话》,《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3] 江怡:《当代西方哲学中的“第二次革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如何把握思想的脉络:一种哲学拓扑学的视角》,《哲学研究》2006年第1期;《斯特劳森思想的启发:寻求一种哲学拓扑学》,《世界哲学》2006年第4期。
[4] 李红:《批判与重构——阿佩尔的先验诠释学理论》,《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5] 李菁:《维特根斯坦与梅洛-庞蒂“语言观”的一种尝试比较》,《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年第1期。
[6] 倪梁康、张志林、孙周兴、张志扬:《意向性:现象学与分析哲学(专题讨论)》,《学术月刊》2006年第6期;倪梁康:《观念主义,还是语言主义?——对石里克、维特根斯坦与胡塞尔之间争论的追思》,《浙江学刊》2006年第5期。
[7] 谢晶:《从符号的区分性到语言活动的同质性——梅洛-庞蒂语言哲学及其与索绪尔语言学之关系》,《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8] 颜青山:《意向对象与摹状词》,《哲学研究》2006年第6期。
[9] 殷杰:《语境主义世界观的特征》,《哲学研究》2006年第5期。
[10] 张羽佳:《论历史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11] 章忠民:《基础主义的批判与当代哲学主题的变化》,《哲学研究》2006年第6期。
(原载《中国哲学年鉴2007》,录入编辑:乾乾)
谢选骏指出:上文说了半天,也没有说清现代英美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到底有何异同。我想了想,是否可说“有一说一的英美哲学和举一反三的大陆哲学”?
看看网文《欧陆哲学》的报道:
欧陆哲学指一些从欧洲大陆起源的相关哲学传统,与英美的分析哲学为对照。欧陆哲学包括了现象学、存在主义、解释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解构、法国女性主义,以及批判理论如法兰克福学派、心理分析、尼采、绝大部分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哲学流派(及所谓的分析马克思哲学)。
历史资料
把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区分开来是相当近代的事,大致可从二十世纪早期算起。然而,作为一种哲学传统的分化,它的源头最早可追溯自康德。分析哲学虽然受到康德的重要影响,但是对他以后的十九世纪德国哲学家,如黑格尔、叔本华、马克思和尼采等所谓“欧陆哲学”的主要思想都不甚有兴趣。
二十世纪上半叶,德国仍旧是欧洲最具活力的哲学重镇,这一景象一直保持到希特勒上台时为止。希特勒上台后,一大批最优秀的德国哲学家——其中大部分是犹太人或左翼学者——纷纷逃往海外(尤其是美国),致使德国哲学界日渐沉寂。同样的情形也同时发生在法兰克福学派上。同一时期,也有一些哲学家,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海德格尔——当时德国最杰出的哲学家,出于对民族社会主义即纳粹主义的信奉,而留了下来。纳粹失势后,这些人发现,他们不仅被禁止了教学,甚至他们本人,也连同他们的哲学一起,全都为世人所抛弃了。
二战后,德国哲学在比邻的法国引发了一股研究热潮。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法国共产党在法兰西解放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使得法共在短期内一跃成了法国最大的政党,对共产主义学说的普遍翻译热情又进一步激发了对马克思哲学和黑格尔哲学的兴趣,在这一股思潮的影响下,这两个人的学说第一次开始在保守的法国大学系统里被广泛研究;其二,与此同时,另一股主流思潮关注的焦点则是现象学家胡塞尔以及他的学生海德格尔的学说,在推动这股风潮的运动中,萨特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不仅是当时知名的作家和哲学教授,同时也是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他把他自己的学说称为存在主义。
分歧
“欧陆哲学”各流派之间歧见非常之大,以至于“欧陆哲学”这一术语本身,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描述价值。美国和英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已经开始教授和撰写了大量有关“欧陆哲学”的内容。(注:有些说法语和德语的欧洲哲学家,如哥特洛布·弗雷格(Gottlob Frege)和维也纳学圈,对分析哲学有着重要的贡献,但这些人一般不被看作为“欧陆哲学家”。)
欧洲大陆国家和英语国家,看待“欧陆哲学”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在德国和法国,“欧陆哲学”是大学哲学系教学的核心;但在英语国家,哲学系讲授的一般都是分析哲学,“欧陆哲学”则是在别的科系,如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中讲到。(“欧陆哲学”在人文学科的文学、电影、建筑、艺术史等领域里,通常作为文艺理论或批评理论来介绍,而在社会学科的社会学、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等领域里,有时又被看作是社会理论或批判的社会理论。)
分析内容
虽然分析哲学和欧陆哲学的分界并不是绝对的,但两者确实在侧重点和风格上有着显著的不同。反对先验的怀疑论是欧陆哲学的一个基调,这种观点认为思想不能脱离自然或物质前提独立地存在,但哲学家又必须与这种不可能性做抗争。例如,在黑格尔看来,思想不能游离于历史;对马克思而言,人类的一切意识形态都离不开阶级斗争;尼采认为意志源于权利欲;海德格尔和萨特主张思想必须要处理各种形态的“存有” 问题;而德里达则提醒我们,在辨析各种哲学和思想时,别忘了历史有其偶发性,而我们所用的各种语言文本之间又有着相互的依赖性。
欧陆哲学家又如何看待分析哲学呢?欧陆哲学家通常把分析哲学家看作是这样一类学者,他们相信方法学,认为只要有适当的方法,就可以毫无疑义地对所有思想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归类和分析,虽然有时分析哲学家也可能提出一个与欧陆哲学家看法类似的怀疑论作为其分析的成果,但他们并不把这一怀疑论看作是方法学上的假设。
此外,分析哲学通常是围绕着一些永恒的辩论主题而展开的,为了这些辩题,一代代的哲学家贡献出了他们所有的心智;而欧陆哲学则倾向于将研究的重心放在几个关键的思想家身上,讨论他们的哲学及其相互关系。哈佛大学教授斯坦利·卡维尔在阐述分析哲学和欧陆哲学的差异时,这样说:
相关书籍:《解读欧陆哲学》 (英)克里奇利
其他信息
哲学在其传承过程中,既可被当作是一组有待解决的问题(如英美分析哲学家所看待的),又可被看作是一串有待解读的文本(如欧陆哲学家所为)。在不同的传承模式下,思维训练方法、批评和对话的标准、写作流派、作者的角色,也随之各各不同。(摘自《爱默生的先验论》一书中“美国生活方式下的哲学家”章节。)
英美哲学和大陆哲学的区别是什么?以及这英美和欧陆这两地学术研究上有何不同?
根据本人最近学习的一些心得,英美与欧陆的哲学做法确实有区别,虽然这并不代表他们一定无法达成理性共识。
欧陆对文本的普遍看法是,文本的作用在于使主体(此在)回溯回忆,记忆,直观,或者想象,使主体(此在)身临作者其境,去感受真理。如何更好地理解与规定直观物与被给与物,是欧陆的重点。尤其是一些海德格尔跟后现代诸多文本更为明显,很难用形式逻辑去理解。
不过英美分析对文本的看法更侧重于追求能够独立于直观的纯粹形式命题,这点从他们对被给与物的各种假设与设定上可以看出。包括若x为真,则y为真之类的命题。虽然我们依然可以回溯直观去更好地把握它们,但它们更多地是一种基于理性的规定。他们的努力方向,在我看来是追求一种不同阅读主体(此在)也能明见到的普遍真理。
谢选骏指出:“分析”不就是“有一说一”吗?“逻辑”不就是“举一反三”吗?有一说一不就是英美哲学吗?举一反三不就是大陆哲学吗?这个区别来自于“渡海殖民”的经历要求简单明了,不能像在大陆老家那样无所事事,可以多绕语言弯子、转着概念的圈儿玩高深。
【37、语言带和地理带密不可分】
网文《世界上的语言》报道:
●引言
最近一些朋友的贴子谈及语言问题——这的确是个有趣的话题:
·“台湾话”与“大陆话”究竟是一种语言还是两种?
·朝鲜语或日语和汉语有什么关系?
·印度人按“种族三分法”与欧洲人有某种亲缘关系,那么他们的语言之间是否也有亲缘关系?
·伊朗和伊拉克“五百年前是一家”吗?
总的来说,语言学能够指出两种语言有多么相似,但是认定是否同种语言的问题,更多地是依赖于国家、民族、政治、历史等多种因素。比如克罗地亚语
(Croatian)和塞尔维亚语(Serbian)其实完全是一种语言(统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Serbo-Croatian),只是前者采用了罗马字母,而后者采用的是西里尔字母(Cyrillic,就是俄语所用的字母),这与两个民族的历史文化有关。与此类似,捷克语和斯洛伐克语之间可以毫不费力地听懂对方,就像两种方言一样,但是人们传统上还是把它们看作两种不同的语言。
一种语言可以由两种书写符号(字母)表示,同样地两种语言也可以共用一套书写符号。如藏语,就是由于公元七世纪一个西藏喇嘛到克什米尔进修后引入了梵语字母(Sanskrit,即印地语的前身)这使它们看上去有些相似,然而这两种语言之间毫无联系:藏语属于汉藏语系而印地语属于印欧语系。
我们熟悉的汉语、日语和朝鲜语,由于后两者在中世纪时大量借用了汉字,人们一直怀疑它们之间有某种联系,然而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它们之间有联系,实际上日语和朝鲜语与当今世界上任何已知的语言,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语言,都没有发现任何肯定的联系。
●第二节
在研究了世界上一些主要语言以后,语言学家也象生物学家那样,把世界上的语言按相似程度分为语系、语族、语支和语种。世界上主要的大语系有:
语系 代表语种 占世界总人口比例(约)
印-欧 英语、法语、俄语、印地语、波斯语 48%
汉-藏 汉语、藏语、泰语、缅甸语 24%
尼日尔-刚果 斯瓦希里语 6%
亚-非 阿拉伯语、希伯来语 5%
马来亚-玻利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语、马来西亚语 5%
德拉维达 泰米尔语 3%
阿尔泰 土尔其语、蒙古语、哈萨克语 2%
除了上面这些“可以归类的”语言以外,还有几种所谓的“独立语言”:日语(2%),朝鲜语(1%)和越南语(1%)。这些独立语言与所有现存的语言没有明显的联系,这当然也和它们研究得不够有一定关系。比如日语与朝鲜语可能有一些关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它们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汉字作为书写语言的一部分,它们与汉语都没有联系。
当然谈到“世界的语言”,还应当包括几种“人造语言”,如世界语——Esperanto。尽管还没有人以它们作母语。
印欧语系是世界上最大的语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欧洲、美洲,和亚洲、澳洲的很大一部分。它包括两种伟大的古典语言: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包括象英语德语,菏兰语(在比利时也叫佛兰芒语,Flemish)和瑞典语一类的日耳曼语族;包括象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一类的罗曼语族;包括象俄语,波兰语,捷克语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一类的斯拉夫语族;包括象威尔士语和盖尔语(Gaelic,在苏格兰和爱尔兰)这样的塞尔特(Celtic)语族;包括巴尔的(Baltic)诸语言;包括伊朗的国语波斯语;包括诸如印地语、孟加拉语一类的印地语言;等等。
接下来我们可能会问:原始的印欧人生活在什么年代?是从何处“发迹”的?现在找不到原始印欧人留下的任何“书面材料”,因为人类使用语言的历史远比使用文字的历史久远。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分析他们的语言。我们可以假定如果一个词在大多数印欧语言中都很相似,那就是一个他们已有的概念;反之就可以认为那是一个后来才知道的概念:这就是语言学重现“化石语言”所用的方法。
通过重建古代印欧人的语言,我们大约可以了解到:原始的印欧人生活在寒冷的北方森林中一个不靠近水的地方,他们饲养的家畜有马,牛,羊和狗,他们知道的野生动物有狼和熊,他们知道的金属可能只有铜。许多人认为马和战车使他们在征战中能取得很大优势从而扩展到后来的辽阔地域。(玩过civilization的朋友们知道horse和chariot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
一般认为原始印欧文明起自于公元前三千年,也就是五千年以前的东欧某地,大约在公元前二千五百年它分裂了,人们离开故乡分好几路向四面八方迁移。其中一路到了希腊,另一路到了意大利(这两路分别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的起源)。另一路穿过中欧一直到达不列颠诸岛(他们是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的祖先)。还有一路北上到了俄国,同时又有一路跨过伊朗,阿富汗最终到了印度。他们每到一处,就征服或同化当地的土著,把自己的语言传播到那里。应该说他们是一个出色的民族。
●第三节
许多语言可能是从一个祖先那儿演变出来的,这想法最早是在1786年提出来的,尽管早在十六世纪有人就注意到了梵语和意大利语之间的相似性。到了1818年,有五十多种语言归到了印欧语系中,然后在1854年,人们把独特的阿尔巴尼亚语也归了进来,1875年又加上了亚美尼亚语。如今在欧洲,只有芬兰语、匈牙利语、土耳其语、巴斯克语(在西班牙和法国交界处)和前苏联境内的几种语言不属于印欧语系。
在亚洲,印欧语言出现在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和孟加拉等国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印度,印地语(Hindi)是最大的语言,但是操非印地语的当地原住民势力也很强大。印度有一百五十多种语言,但讲任何一种语言的人都不超过百分之三十。所以它在1947年独立时不得不同时采用印地语和英语作为官方语言——一半以上的印度人根本就不懂印地语嘛。在大约公元前一千年印欧人入侵以前,当地原住民所操的德拉维达语系(如泰米尔语)和蒙达语系,如今在印度中、南部人口中仍占很大的比例。在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大部分人讲印欧语言。他们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听懂印地语,但互相之间却很难听懂。一个学法律的孟加拉朋友告诉我,他认为二十年前巴、孟分裂成两国,除了地理上的隔阂外,语言上的隔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印欧语言之间究竟有多象?印欧语言与非印欧语言的差别有多大?看看几个“基本词汇”之间的比较:
英语 month mother new nose three
威尔士语 mis mamnewydd nos tri
德语 Monat Mutter neu Nase drei
瑞典语 ma^nad moder nyna"sa tre
法语 mois me`re nouveau nez trois
西班牙语 mes madre nuevo nariz tres
意大利语 mese madre nuovo notte tre
俄语 mesyats mat' novy nos tri
希腊语 men meter neos rhis treis
__
波斯语 mah madar nau bini se
_ _
梵语 mas matar nava nas trayas
芬兰语 kuukausi a"iti uusi nena" kolme
匈牙利语 ho'nap anya u'j orr ha'rom
土耳其语 ayanne yeni burun u"c,
(记得去年网上有不少人与锺先生争论说世界语(Esperanto)不是世界语而仅仅是欧洲语言的代表,我们也可以看看它与印欧语言的联系究竟有多强。)
●第四节
英语,作为当今世界事实上的国际社交语言,它取得的成功是史无前例的。从使用它的人口来说,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数仅次于汉语而居世界第二位,大约有四亿多人。然而以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使用英语的人数,要远比这多得多,可以说分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各个民族,在这一点上汉语是望尘莫及的。它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英伦三岛的第一批印欧居民是塞尔特人。原先岛上可能还有更早的居民,但是人烟稀少,所以没有留下多少遗迹。前文提到,塞尔特人是古印欧人的一支,大约在四千五百年前离开他们在东欧的故乡向西迁移,在公元前一千年时(相当于我国商朝末年、西周初年),他们成了德国南部、阿尔卑斯山北麓的一个强大民族。在公元前五百年左右(相当于我国春秋时期),他们开始向西迁移,后来到了英伦诸岛。这就是印欧人的第一次“入侵”。
印欧人的第二次入侵是在公元五世纪中叶,当时生活在现在的德国和丹麦交界处有两个部落,一个是石勒苏益格(Schleswig)的盎格鲁(Angles),另一个是霍尔施坦因(Holstein)的萨克森(Saxon)。石勒苏益格/霍尔施坦因现在是德国最北面的两个州,是普法战争之前德国从丹麦那里“取得”的。这两个部落从那里跨过北海,占据了英格兰,原来的塞尔特人很快地后退到威尔士、爱尔兰和苏格兰高地。
English一词就出自Angles,原意为“角落”,意即他们来自欧洲大陆的一角。在古英语中Angle写作Engle,他们的语言叫做Englisc(在古英语中“sc”读如“sh”,如“sceap”——“sheep”)。顺便说一句,“塞尔特”(Celt)中的c可以读如s或k,所以也叫“凯尔特”,美国人中有许多来自苏格兰和爱尔兰,所谓的“美国腔”可能是凯尔特口音。波士顿不是有个著名的球队叫“凯尔特人队”嘛。
古英语一直发展到公元1066年法国的诺曼人入侵。在此以前,由于受北欧人和罗马人的影响,许多斯堪地那维亚词汇和拉丁词汇溶了进来。前者如egg,cake,skin,leg,window,husband,sky,fellow,skill,anger,flat,ugly,odd,get,give,take,raise,call,die,they,their,them;后者如street,kitchen,kettle,cup,cheese,wine。塞尔特语的遗迹大多留在地名中,如Thames,Kent,Dover。
诺曼人的入侵为英语带来了大量的法语词汇,这使得现代英语中存现大量的同义/近义词:shut/close,answer/reply,smell/odor,yearly/annual,ask/demand,
room/chamber,wish/desire,might/power(英语词/法语词)。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产肉的动物多是英语词,如ox,cow,calf,sheep,swine,deer,而它们的肉则是法语词,如beef,veal,mutton,pork,bacon,venison。大概持法语的多为贵族统治者,只注意他们餐桌上的肉,并不在意生畜们叫什么。
另外在已有的英语/斯堪地那维亚语同义词基础上,如英语的wrath和斯堪地那维亚语的anger之外,法语又加了个ire。连我们汉语也贡献了几个词:kowtow(叩头),typhoon(台风),sampan(舢板),kaolin(高岭土),tea(闽方言),shanghai(不是地名)。
这些外来语使英语成为一个表达力丰富的语言。尽管溶入了如此众多的“外来语”,古英语仍然构成了它的核心——不到五千的古英语单词一直保持到了今天。在此期间英语逐渐向高层发展,1399年继承王位的亨利四世是第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英国国王。在十四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乔叟(Chaucer)完成了『坎特伯雷的传说』(Canterbury Tales),以伦敦方言为代表的现代英语终于开始出现:一个来自当年“角落”的语言。
●第五节
在结束讨论印欧语言时,再顺便举个例子说明语言学研究对于其它学科的帮助,如史学和民族学。欧洲有个民族叫吉卜赛,他们是什么人?从哪儿来?这问题长期没有答案,好象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直到不久前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文盲,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有人根据英语“吉卜赛”(Gypsy)一词认为他们来自埃及(Egypt)。后来通过对他们语言的仔细研究发现他们来自印度——从他们的语言(叫做Romany)与梵语及后来的印地语的共同特征中得不出任何别的结论。吉卜赛人从公元(后)一千年左右开始向西迁移,途经的波斯、亚美尼亚和希腊都在他们的语言中留下了不同时期的痕迹。现在听到一些老美爱说“pal”,这词就来自吉卜赛语phral,意为“兄弟”。
好,终于轮到汉-藏语系的故事了。汉藏语系里有一个“大家伙”,不用猜就知道。它占汉藏语系总人口的85%以上。不过,对于非印欧语言的语言学研究都不如印欧语系那样深入,它的起源、发展、演变等都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有一个笑话说,从前有个人认字只看个大概,一次有个不识字的问他路边一家铺子叫什么字号,那店铺上书:“天义斋”(用大五码看)。他看了一眼说:“叫‘大盖齐’”。咱现在也只能来他个“大概齐”了……。
汉藏语系分四个语族:汉语自成一家;藏-缅语族,包括藏语和缅甸语这两大语种,以及彝、傈僳、纳西、拉祜、景颇、京等上百个小语种;泰-老语族,包括泰语和老挝语这两个国语,以及壮、布依、侗等几个小语种(壮语不应算小语种!有一千多万人讲壮语,比一些小的语系还大,他们不是还有自己的自治区嘛);还有一个苗-瑶语族,由苗语和瑶语组成。另外,不少人认为越南语与汉语有远亲关系,事实上越南语有一半的词来源于汉语,但是它们的关系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讲汉藏语言的人除了在中国以外,还分布在缅甸、印度、尼泊尔、泰国、老挝等国,以及在东南亚和世界各地的华人中。总之,持汉藏语言的各民族中,汉族生活在最北面。
●第六节
汉语是论人口世界上最大的语言,有差不多十二亿人以汉语为母语:这包括在台湾的二千万、马来西亚的五百万、泰国的五百万、香港的五百万、新加坡的二百万、印度尼西亚的一百万、越南的一百万等。汉语是联合国1945年成立时的五种工作语言之一(1974年又加上了阿拉伯语)。
汉语有七种主要的方言:北方方言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三,所覆盖的地域包括中国的东北、华北、西北、山东、河南、湖北和安徽、江苏的长江以北部分、四川、云南和贵州的汉族人聚居区,在另外还有一些北方方言的“孤岛”在福建、广西和海南;吴方言,通行于江苏的长江以南部分、浙江和上海市,人口有七千万,是第二大方言;粤方言,主要流行于广东、广西和海外华人中间,约有六千万人;闽方言,通行于福建、台湾和东南亚诸国,约有六千万人,其中情形十分复杂,到了互不通行的程度,可能是汉人在秦汉时代南侵时与当地的语言交互的结果;湘方言通行于湖南;赣方言通行于江西,这两种方言的特征不太突出,受周围方言的影响较大;还有客家话,主要分布于广东、广西、福建和台湾。这些“方言”之间差别常常是很大——比如北京人听广州人讲话,决不比英国人听法国人讲话轻松,台湾人去听陕西话,也会听得一头雾水。是什么理由语言学仍把这些方言统统归为一种语言?除了长期以来的统一民族、统一文化和统一国家这些因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文字——汉字。
从商朝的甲古文开始,汉字有三千多年的连续历史,三千多年来汉字的字形、字义的变化都是连续的。与大多数其它语言不同的是,汉字的发展经历的是一条象形——表意的途径。这条道路产生了两个主要效应:第一,随着文明的不断发展,语言所要表达的概念不断增加,使得汉字拥有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字符集(虽然现代汉语已经不用增加字符来表达新的概念,而是创造新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使用的字数)。汉字的庞大的字符集使它显得非常复杂:难学、难记、难用;第二,汉字作为表意文字(ideograph),文字与语音没有直接关系,无论用哪种语言或方言去读,意义没有变化。这是几千年来各种口语分化交熔变迁,而汉字一直作为一种统一的文字被所有人认同的原因。这一优势甚至体现在当它被别的语言借用的时候:哪怕不懂日语的人也能读懂一半意思吧。汉字使操不同口语的人互相交流成为可能,而隔膜是统一的主要障碍。
当然,从严格义意上说,汉字已不是纯粹的表意文字,许慎『说文解字』中的9353字里面,“形声字”占了80%以上,“会意字”不到20%,而甲骨文中形声字仅占20%多。特别是近年来多音词的比例急剧上升,汉字已向表音文字方向发展。(关于“形声字”、“会意字”,后面还要提到)
现代汉语的文字仍有几万字之多,但是使用频率极不平衡。据北京语言学院1985年的统计结果,最常出现的前十个字及其出现频率为:
的 4.16%(你每说二十五个字就要说一个!)
一 1.84%
了 1.71%
是 1.52%
不 1.37%
我 1.28%
在 1.08%
有 0.98%
人 0.97%
这 0.93%
累计 15.85%
前100字的累计字频已达47.34%,500字到了79.76%,2000字覆盖了98.07%,如果你认识4000字(就象我一样),你读一万个字只有四个不认得(当然读我写的东西再多你也不会有不认得的字,因为我认的字和你一样多)。
语言学院还统计了词:共计出31159个不同的词,其中单音节词(一个字的)占12.2%,双音节词73.6%,三音节词7.6%,四音节词6.4%五以上的占0.2%,平均词长2.09。前100词的累计频率为41.7%,2000词为82.2%,9000词为95.85%。不同汉字的构词能力(与别的字组成新词的能力)也不一样,最多的是“子”字,构词668个。
●第七节
汉字是怎样起源、怎样演变的?据汉代纬书『春秋元命苞』:“仓颉生而能书,及受河图录字,于是穷天地之变,仰视奎星圜曲之势,俯察鱼文鸟语,山川指掌,而创文字。”文字虽美,实无所据。传说仓颉为黄帝的史官,而黄帝的生存年代及其事迹都属传说史的范围,具体内容多不可究,“仓颉造字”实在太玄了。又『易经』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卜易之以书契。”,意思是说从前的人结绳记事,后来有“圣人”把这改造成了文字。绳结与文字差距甚大,不以为然也。
后世的汉文字学家一般持两种看法:起源于原始氏族社会晚期的陶器符号,或起源于原始图画。得到考古支持的商代甲骨文最早出现在三千三百年前,这比古埃及的文字及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字都要晚近二千年,汉字学家因而不服,他们认为最早的甲骨文被发现时已有了一定程度的会意和形声成分,所以文字的出现应当比那时早得多(范文澜:『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54),因而推断说例如山东龙山文化中的陶器符号可能是原始的文字(龙山文化据今四至五千年)。这些目前仍缺少考古证据和足够的研究。顺便提一句,至今共发现了五千个以上的甲骨文单字,其中可以认识的约有一千七百字。
总之不管从哪儿来、来了多久,从“帝盘庚迁殷”(约在公元前1312年)时开始,汉字开始了它的长达三千多年的连续发展史,中华文明史也开始了连续至今的文字记载。可以想象,一开始的象形文字(hieroglyphs)工作得不错。可是随着汉语的不断丰富,有些语言不能用形象表达了,怎么办?
古埃及人和苏美尔人开始创造一些仅代表发音的符号来记录这些语言;玛雅人(美洲印第安人)开始借用那些画得出来的同音字来表达它们(例如,借用画得出来的“eye”来表示画不出来的“I”,汉语中叫“通假字”);而中国人则想出了一种叫做“形声字”的“中庸之道”:用两部分拼成一个字,一半表示发音一半表示意思(属性),象“中-盅-忠-钟-种-肿,羊-洋-痒-样”之类。这真是一个好办法:既能表达大量的新概念又与旧的文字体系“兼容”,于是大喜,到秦篆时形声字大增,汉字总数已数万,每当出现一种新概念我就发明一个新字来对付你,一字一意,文章简短,节约用纸。汉字的表达能力大大增加,形成了一个完备的文字体系。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大发展与此不无关系。
原来我们从小学习表意文字,觉得从象形文字演变到现在的汉字非常自然,觉得从象形文字演变到拼音文字很不可思议:现在看来后者比前者好象更自然一点。拼音文字的演变想在讨论中、近东语言的时候再提。
作为语言发展历史的一部分,会意字、表音字和通假字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汉语中。会意字如“日+月=明,女+子=好”,这类字是在原始象形文字基础上意义的扩展,但是因为表达能力仍受限制,所以它们占的比例也不太大。通假字在古汉语中出现得比现代汉语多得多(如“说-悦”),说明当时人们也想从这方面想办法,后来认识到这不现实。试想,如果所有的抽象概念都用同音异字表示,那文章读起来大概是太累了,而且多半读不懂。事实上没有一种文字能纯粹用这办法解决问题,最多是部分地采用这技术,多了就不灵了。汉字也有少量的表音字,如“阿”,没有任何意义,只表示一个音节。由于形声字的发展超前(不知为什么),又具有很好的表达能力,表音文字终于未能在中国发展起来。
●第八节
在结束汉-藏语言的讨论前,再看一眼我们的邻居们。在中国境内的语言是多种多样的,北方的语言多属阿尔泰语系,有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乌孜别克语、柯尔克孜语、塔塔尔语(鞑靼语)、撒拉语(青海境内的撒拉族);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的满语、锡伯语、鄂温克语和鄂伦春语;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的蒙古语、达斡尔语、东乡语和土语(青海土族的语言);还有印欧语系的俄语和伊朗语族的塔吉克语等等。南方的语言多属汉藏语系,除了上文提到的汉-藏语系诸语言外,尚有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佤语和德昂语、布朗语,以及属南亚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的高山语(台湾高山族)。
中国境内文字的种类同样多种多样。除了使用(或部分使用)汉字的语言以外,还有许多使用罗马拼音文字,如壮文。这其中又有不少是原本没有文字的,“新中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府依照本民族人民的意愿,为他们创造了以拼音字母为基础的文字。”还有使用梵语字母的如藏文,使用阿拉伯语字母的如维吾尔文,使用“十三世纪维吾尔文”的蒙文、满文、锡伯文(维吾尔人后来丢了自己的文字用了阿拉伯文,呜乎),有些民族使用自己的表意文字,如彝文。还有用象形文字的纳西文(可能现在已经不用了)。至今没有自己文字的民族都借用了就近的大语种文字。
朝鲜族用的朝鲜文是维一东方自己发明的“纯粹”拼音字母。说它是“纯粹”,因为它有表达元音和辅音的完整音素集合。音素(phone)是人能分辨的最小语音单位。与此相对的是日语的假名,虽然也是拼音文字,但是每个假名表达的是整个音节(syllable)而不是音素。朝鲜语在语法结构上最象日语,但是它们的词汇并不相似,所以它们的关系仍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朝鲜语又从汉语借走好多词汇,但在语法结构上又非常不一样。有人认为朝鲜最早的居民是一万年以前从北方移入的通古斯人一部。朝鲜文字母发明于十五世纪中叶(相当我国明朝前期),共有二十五个字母——字母在哪儿?你要是仔细看就可以看出,虽然它们看上去象一个个的“方块字”,但每个“方块字”其实是由一些更小的“小零件”组成,这每个“小零件”就是一个字母,它们的种类是有限的,对吗?他们的字母不象其它拼音文字那样排成一条线,而是上下左右错落有致地拼在一个方块内,非常别致。象“眼泪”这个词,它们读作nunmul(nun意为“眼睛”,mul意为“水”),写成从左到右两个“方块字”:n mu un l
在亚洲的东南部,不是还有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吗,他们的语言是什么样子的?
他们的语言属于马来亚-玻利尼西亚语系,又有人把这语系与孟-高棉语系(主要是柬埔寨的高棉语)和印度南部的蒙达语系合称“南亚语系”。这一系语言横跨了半个地球:东起夏威夷诸岛,西达非洲东南的大岛“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包括了几乎所有的印度洋和太平洋岛屿(包括密克罗尼西亚、美拉尼西亚和玻利尼西亚诸岛,但不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和澳洲)。它包括四种国语:马来西亚语、印度尼西亚语、他加禄语(菲律宾语)和马拉加斯语(马达加斯加),总人数有二亿多。关于他们的祖先,有人类学家认为是生活在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区,在公元前二千纪至一千纪之间汉族人开始南侵的同时,他们的航海技术也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开始向海外移居(不知是不是受到了汉族的压力),台湾高山人可能就是他们的后裔。在其后的二千年间,他们遍布了如此众多的海岛,占据了如此辽阔的海域,这应当算一大奇迹——尽管他们自己可能倒没意识到。有人说,是航海、贸易与殖民造就了今日的资本主义,那他们的航海要比西方的“厉害”得多,也早得多,为什么一点儿也没有“发达”的意思?
●第九节
澳大利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语言和上面讲到的马来亚-玻利尼西亚语言又有很大不同。
所谓澳大利亚语言,当然是指生活在那儿的土著居民,白种人们自然是讲英语。今天在澳大利亚的土著人只剩下数万人,可是他们仍在讲数百种语言!对这些语言的研究进行得很不充分,连它们是否属于一个单一的语系也没搞清楚。由于澳大利亚自人类出现时就已经成为一块独立的陆地,所以,所谓的“当地土著”,肯定也是什么时候从其它地方迁来的。澳大利亚本地的哺乳动物都是非常原始的有袋类,离进化到人类还差十万八千里。现代许多人类学家认为当地人是新石器时代某个时候从马来亚——印度尼西亚渡海而来,可这还没有找到足够的语言学方面的证据支持(其它方面可能有证据,我不清楚)。今天,许多当地的语言都面临绝灭,可怜它们作为历史的遗迹只在英语中留下了象kangaroo,koala等少数几个词汇。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情况与此相似:三百多万人说着五、六百种语言,从这不难想到,有些语言肯定只有很少的人使用,有的可能只有一个村子,甚至一个家庭。邻村的人可能互相都听不懂,许多人尚生活在石器时代。所有这些给独立后的政府提出了很大的难题:不可能找到一种(甚至几种)当地语言作为官方语言来发号施令。所幸的是,在几百年的殖民统治以后,当地土著居民发明了一种叫“洋泾浜英语”的交流工具,它取得了官方语言的地位。
“洋泾浜”是俗称,正式的称呼是皮钦英语(Pidgin English)。“洋泾浜”一词来自上海原来的一条河,就是现在的延安路。当时在上海英租界也有自己的“洋泾浜英语”,“假洋鬼子”们常说“let me seesee”(让我看看)或“no can do”(不能做)这样不伦不类的话。所谓皮钦语言就是指一种外来语言被当地人大大地简化了语法和词汇以后用作交流工具,这种现象在不少殖民地都有。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皮钦英语约有1500个词和非常简单的语法,这使它很容易学会。而且许多词汇还是由一些更基本的词汇组成的复合词,如“house cook”意为“厨房”,“house sick”意为“医院”,“house paper”意为“办公室”等等。另外“belong”变成了一个常用词,仅表示“of”的意思,如“glass belong look-look”意为“镜子”,“smoke belong ground”意为“灰尘”,“lightbelong cloud”意为“闪电”,“man belonglong-way place”意为“外国人”……。但是,你可不要以为凭自己的英语可以去那儿独闯天下——他们不会听懂你的英语,你也读不懂他们的“英语”,因为毕竟语法和词汇都有许多变化。
亚洲的语言还有一个极重要的成员尚未提到,这就是所谓的“亚-非语系”,传统上叫做“闪米特-含米特语系”,简称“闪-含语系”。这名字取自圣经中诺亚的两个儿子,一个叫Shem,一个叫Ham。亚-非语言分布于北非、东北非、近东、中东和中亚的广阔地域,包括有二亿多人口和几十个国家。
然而,亚-非语言之所以重要,原因还不仅限于此。那里不仅是世界上最古老文明的发源地,起源于那里的拼音文字,更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主要文字的鼻祖。
●第十节
就象汉-藏语系中的汉语一样,亚-非语言中的阿拉伯语人口也占了将近四分之三。其它较重要的语种还有:以色列的国语希伯来语、索马里语、西非/尼日利亚的主要语言豪萨语,以及非洲北部的一些其它语言。
阿拉伯语是将近二十个国家的国语,另外全世界的穆斯林都多少懂几句阿拉伯语,这使它在1974年成了联合国的第六种工作语言。它的字母系统更是被许多其它语系的语言所采用。它的文字保留了几个古代拼音文字的特点:从右到左的书写,以及只有辅音字母没有元音字母。还有一个现象是一个字母在词中的位置不同,写法也不一样。如果你在用X窗口的电脑,可以试试看把编辑器的字体设置成阿拉伯文的字母,再看看把同一个字母放在词中间与放在词尾,形状是否一样。你不需要懂得阿拉伯语就能看得出来。
阿拉伯文共有二十八个字母,都表示辅音。由于它们都写成草体连书,所以看上去一串串的,好象看不出一个个独立的字母。那元音呢?你可能还注意到在这些弯弯曲曲的连续曲线的上下还有不少小点点和短线条什么的,那就是元音!不幸的是,他们阿拉伯人在书写一般文字时,是省略掉这些元音的,只有在小学课本和给外国人看的读物上才注上元音。举个例子,要写“solid”这个词,他们大概会写作“dls”(别忘了是从右往左写),那你就很难猜这是个什么词了……
阿拉伯文的古老特点是与近、中东文字的起源、演变相联系的。古埃及和“两河流域”是世界上最先出现文字的地方,也是拼音字母的发源地。
大约在五千五百年以前,埃及就出现了文字和书写的纸草。约公元前3100年上下埃及统一,统一后的埃及开始有文字记录可考(这比我国开始有文字记载早了一千七百年)。最早的文字是图形文字,后来有些文字逐渐变成音节符号和指意符号,其后又有了一音一符的字母,共二十四个。所有字母都只标辅音不标元音。各种符号组成词组,共有六百多个词组。经历这些发展的古埃及文字,是用字母、音符和词组组成的一种复合文字。到第八王朝(大约在公元前2200)时期出现了一种草书体,到中王朝(公元前2000-1700年)时草书体已广泛流行,只有正式文体和铭刻才用象形体。
所谓纸草是下埃及产的一种植物,将其茎干剖为长条后,彼此排齐连成片,然后压平晒干成纸。这种纸草后来成为古代地中海地区一种通用的纸,希腊人、罗马人以及往后的阿拉伯人都曾用它书写。(不过,这还不能算是“正式的纸”,因为“正式的纸”必须等到三千年后由中国发明。)
早在五千五百年前差不多与埃及人同时,生活在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希腊人称为Mesopotamia——美索不达米亚,意即“两河之间的地方”)的苏美尔人(Sumerian)也有了自己的文字。他们最早的文字也是图形符号,一符一义。以后发展为表音符号和指意符号,一起组成词组。自从有了表音和指义符号,字符孳乳增繁的倾向减少,到了约四千三百年前,字符减少到了六百以下,其中约有一百个是表示音节的符号,但是没有单独表示辅音的符号。这种文字用削尖的芦杆、骨棒等刻写在泥版上,晒干或烘干后成为可以长期保存的文书,有一些保存到了现在,并被释读成功。芦杆刻成的笔划,起划粗而深,收划细而浅,形如楔形,因而得名“楔形文字”。
楔形文字后来成为近东各国外交的通用文字,一直到先进的腓尼基拼音文字的“传人”阿拉美文(Aramaic)流行以后才逐渐弃而不用。阿拉美文在近东各国的通行到了公元七世纪阿拉伯的伊斯兰文化兴盛时,又让位于阿拉伯文,直到今日。
腓尼基拼音文字是怎样发明的?腓尼基人在公元前1500年时居住在现在的以色列、黎巴嫩一带。当时埃及和两河流域的文字早就有一部分发展为音节符号,埃及文字还由此出现标示辅音的二十四个字母。但是两种文字中都有好几百个字符,埃及文字还保持象形体,结构复杂,使用不便。地处使用这两种文字的人之间的腓尼基人受到它们的共同影响,取埃及文的辅音符号而摈弃其象形体,发明出了二十二个辅音字母。从此文字不再为祭司所垄断,从而避免了玛雅文化那样的命运。
与此同时的希腊人,正彷徨于早期从埃及学来的象形-表音混合文字中,到了公元前一千年时,腓尼基文字传入希腊,他们马上放弃了原有的文字,并且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明了元音字母,世界上第一套完整的拼音文字终于诞生了。
腓尼基人的字母系统,是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
●第十一节
拼音文字的优点在于它的普及性。一般来讲,学会二三十个字母,就能见字读音。文字越复杂,掌握的人就越少,这对于社会文明的进步非常不利。就文字的复杂程度而言,以象形文字为最,其次为表意文字,形声字又次之,拼音文字最简单。到了现在信息时代,拼音文字因其一维的表达方式又有了一个新的优势(至少目前如此,以后的变化未可知也)。
但同时,拼音文字也有一个大问题,就是许多拼音文字,由于千百年来口语的不断变化,它的书面文字与读音往往相去甚远。拿法语来说,它的书面语言表达的还是四、五百年以前的发音,不发音的元音彼彼皆是,象hommes读为um,aiment读为em。这就是为什么上文说“一般来讲”。
顺便说一句,昨天锺先生和今天“老杨”的贴子里都讲,文字改革,至少大方向是对的,我有同样的看法。在『世界的语言(10)』里曾提到古埃及复杂的象形文字只被少数祭司所掌握,这局面后来被新拼音文字的出现所打破。事实上埃及也不可能一直封闭,因为周围有许多差不多发达的国家,一旦落后就会被征服。而地处中美洲的印地安人就没那样幸运,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现在一般都认定印地安人来自亚洲。大约在二万五千年前有一些亚洲人就开始跨过冰封的白令海峡,逐渐向美洲内地迁移。这似乎不是有目的的移居,所以这过程缓慢得在一代人中间都看不出来。但是到了十六世纪西班牙人到达美洲时,他们已经布满了整个美洲大陆,从阿拉斯加到智利南端的合恩角。据估计那时的人口在一千四百万到四千万之间,操一千七百多种语言,所处的社会形态从狩猎和采集的石器时代到具有高度文明的阿兹台克(Aztec)、玛雅(Maya)和印加(Inca)国家都有。
由于人们认定印地安人来自亚洲,所以自然地把他们的语言和各种亚洲语言作比较。比较的结果,不仅没有找到确定的联系,而且他们内部也不是完全彼此相象的。这说明,第一,二万多年的漫长时光对于语言的变化来说是太长了,我们现在已知的这些语言之间的联系都仅限于数千年的分离;第二,印地安人不是在同一时刻一起来到美洲的,互相之间可能分属不同的民族。
在印地安人中,玛雅人的文字系统是最发达的,玛雅人在公元最初的几个世纪中就发明了文字,符号与解释符号的图形并列,包括很多图形,也有音标和音节符号。这些图形文字看上去极其复杂,好象是一幅幅精致繁复的装饰图案。西班牙人征服玛雅后,大部分文字记录都被销毁,只有极少数保存到了今天。这给释读造成很大困难。不过释读研究已在近年取得进展,只可惜文字资料太少,我们对于当时社会情形不能了解很多了。
在玛雅,只有祭司才识字(所以当他们被消灭干净以后就没人能懂玛雅文了!),因此祭司们拥有极大的权力,这导致了玛雅人登峰造极的拜神狂热:修建巨大的神殿和祭坛,频繁而繁缛的祭奠仪式,征用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把最健壮的人用作牺牲。结果,社会生产力遭到很大破坏,加上当时加勒比地区风暴频繁,到西班牙人来到时,各城市已经荒凉破败了……
●第十二节
关于非洲的语言我知之甚少,好在有差不多三十个非洲国家以英语或法语作官方语言,会这两种语言去非洲也就对付了。
这里我们所说的“非洲”,指的是撒哈拉以南的“黑非洲”,北非和东北非我们已经在讨论亚-非语系时提到过了,他们的语言即便不是阿拉伯语的话,也是它的近亲。
非洲有好几百种语言,除了亚-非语系以外,还有尼日尔-刚果语系(Niger-Congo)、乍得-尼罗语系(Chari-Nile)、科依散(Khoisan)和另外两个小语系。其中最大的一个语系要数尼日尔-刚果语系,有二亿多人口,接近非洲人口的一半,覆盖了撒哈拉以南的广大地区。尼日尔-刚果语系的一个最重要分支是班图语(支),人口占了全语系人口的一半以上。从西非的喀麦隆到东非的肯尼亚,可划一条“班图线”,班图语就分布在在这条线以南,同时这条线以南的非洲只有一小部分彼此孤立的地区讲其它语言。
语言学研究的结果表明,持班图语言的民族最开始是发源于二千多年前的喀麦隆,也就是班图语言区的最西北角。可能是因为他们从近东地区学会了种植某种农作物后,由于这种作物的适应性,他们随之逐渐朝东、南迁移,最终布满了由此往南的整个非洲大陆。
班图语言中最重要的语种是斯瓦西里语(Swahili),它现在已成为东非最通行的语言,坦桑尼亚和肯尼亚更以它作为官方语言。
在南非(共和国),白人讲的语言叫“阿非利肯斯语”(Afrikaans),这是十七世纪的荷兰殖民者带来的,由于好几个世纪的分离,它已经和荷兰语有了不小的差别,所以现在把它们看作两种不同的语言;黑人讲的语言主要是祖鲁语(Zulu)和科萨语(Xhosa),科萨语受附近的一个小语系影响,有一种非常难发的“倒吸气”音:一边吸气一边把舌头上下颤动——你要能象这样发出声音我就服你。“xh”表示的就是这种音。
在现代非洲,和世界上的其它地方一样,较少数人讲的小语言逐渐让位于少数几种大语言。因为对每个人来说,放弃自己的不通用的母语而讲邻近的多数人讲的主要语种,自然对生活会更有用些。
●结论
我们终于走完了世界的各个主要部分。在当今的世界上至少有二十个语系、数千种语言,我们只能谈及极小一部分;但这“极小的一部分”已包括了很大一部分人口:单是汉语就占了20%的人口,加上英语、西班牙语、印地语和俄语就达到了45%;再加上阿拉伯语、日语、孟加拉语、葡萄牙语、德语、意大利语和法语能达到60%;再加十来种语言就增加到75%……可以想象,最后5%的人口一定讲着上千种语言:美洲的印地安人中有一千多种语言,非洲有近一千种语言,巴布亚新几内亚这一个岛上就有七百多种,印度有一百五十多种,(前)苏联境内有一百三,中国境内有好几十……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对世界上的语言以及互相之间的联系、区别作一个鸟瞰,同时多少探讨一下一些我们比较关心的语言的发源、发展演变过程。其中着重讨论了英语的变迁、汉语的特性,以及拼音文字在中/近东的产生。
在文章中包含了几个主要观点,规结一下看朋友们有什么高见:
·语言学和人类学、历史学紧密相联,互为影响、借鉴;
·语言和文字有联系,但是相对独立。同种语言可用不同文字,反之亦然;
·英语是当今世界上最普及的语言;
·汉语文字的表意特性包持了语言(乃至民族)的统一性;
·汉语形声字的引入使它走向拼音文字以外的另一条道路,这有利有弊;
·现代汉语已经不再增字而是增词表意,这是汉语向拼音文字转化的一个早期迹象;
·文字的简化有利于它的普及,从而促进文明的进步;
·拼音文字是最易于普及的文字,但其通行性受到读音的牵制;
·语言的发展趋势总是小语种让位于大语种,大语种的广泛分布又逐渐形成新的语种。
Languages of the World
(一)汉藏语系: Sino-Tibetan Family
(1)汉语族 (Sinitic)
(2)藏缅语族 (Tibeto-Burman)
(3)苗瑶语族 (Mioa-Yao)
(4)壮侗语族
(二)印欧语系 Indo-European Family
(1)日尔曼语族 (Germanic)
(2)罗曼语族 (或拉丁、义大利克语)
Romance (or Latin, Italic)
(3)凯尔特语族 (Celtic)
(4)波罗的语族 (Baltic)
(5)斯拉夫语族 (Slavic)
(6)印度--伊朗语族 (Indo-Iranian)
(7)希腊语族 (Hellenic)
(8)阿尔巴尼亚语族 (Albania)
(9)亚美尼亚语 (Armenia)
(10)安纳拖利亚语 (Anatolia)
(11)吐火罗语 (Tocharian)
(叁)高加索语系 Caucasian Family
(1)芬兰--乌戈语族 (Finno-Ugric)
(2)萨莫耶得语族 (Samoyedic)
(四)阿尔泰语系 Altay Family
(1)突厥语族 (Turkic)
(2)蒙古语族 (Mongolian)
(3)满--通古斯语族 (Manch-Tungus)
(五)古西伯利亚诸语言 Paleo-Siberian Family
(六)德拉维达语系 Dravidian Family
(七)南亚语系 Austro-Asiatic Family
(1)孟--高棉语族 (Mon-Khmer)
(2)马六甲语族
(3)蒙达语族 (Munda)
(4)尼科巴 (Nicobarese)
(八)南岛语系 Austronesian Family
(1)印度尼西亚语族 (Indonesia)
(2)密克罗尼西亚语族 (Micronesia)
(3)美拉尼西亚语族 (Melanesia)
(4)波利尼西亚 (Polynesia)
(九)阿非罗--亚细亚语系 Afro-Asiatic
(1)闪语族 (Semitic)
(2)柏柏尔语族 (Berber)
(3)乍得语族 (Chadic)
(4)库施特语族 (Cushitic)
(5)埃及--科普特语族 (Egyptian-Coptic)
(十)尼日尔--科尔多凡语系 Niger-Kordofamian Family
(1)科尔多凡语族 (Kordofamian)
(2)尼日尔--刚果语族 (Niger-Congo)
(十一)尼罗--撒哈拉语系 Nilo-Saharan Family
(1)沙里--尼罗语族 (Chari-Nile)
(2)撒哈拉语族 (Saharan)
(3)马巴语族 (Maban)
(4)科马语族 (Koman)
(5)富尔语族
(6)桑海语族
(十二)科依桑语系 Khoisan Family
(1)北部 (Northern)
(2)中部 (Central)
(3)南部 (Southern)
(4)哈札语族 (Hatsa)
(5)桑达威语族 (Sandawe)
(十叁)爱斯基摩--阿留申语系 Eskimo-Aleut Family
(十四)纳--德内语系 Na-Dene' Family
(十五)大阿尔冈基亚语系 Macro-Algonquian Family
(十六)萨利什语系 Salish Family
(十七)瓦卡时语系 Wakashan Family
(十八)大苏语语系 Macro-Siouan Family
(十九)佩努蒂亚语系 Penutian Family
(二十)霍坎语系 Hokan Family
(二十一)阿兹台克--塔诺安语系 Aztec-Tanoan Family
(二十二)奥拖--曼格安语系 Oto-Manguean Family
(二十叁)大奇布钱语系 Macro-Chibchan
(二十四)吉-帕诺-加勒比语系 Ge-Pano-Carib Family
(二十五)安地斯赤道语系 Andean-Equatorial Family
谢选骏指出:语言的现状和地理环境密切相关。例如日本、朝鲜、越南这三个汉字地区,一个日本是岛屿,一个朝鲜是半岛,一个越南是比半岛还要狭长的海岸地带——这种孤立于大陆的地形,肯定阻碍了和文明中心的交流,从而得以保存了它们的原始性。相反的,长江的存在,显然促进了沿岸的语言交流;但却同时隔离了两岸的语言交流。因此在我看来,语言带和地理带密不可分;例如,草原和海洋也是传播语言的天然场所。
至于“语言与文字的关系,则别有一个洞天”——
首先,语言和文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世界上语言专家们的估计是4000—8000种。德国出版的《语言学及语言交际工具问题手册》提供了比较具体的数字:5561种。但这只是现有的语言,在这之外,已经有很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上消失了。
现今的世界上这约5000种语言,按照语言的系属分类方法,语言被分为几个语群。在每个语群中的语言,根据直接或间接的证据显示它们是同一种语言分化而来。这种分类方法与事实的历史事件必有直接而明显的关联,而归类在一起的语言是由一个祖语演变而来的。这个祖语——经常被加上“原始的”这个前缀——是由某种更古老的语言发展而成的方言。语言系属分类分类方法有直接的历史意义,整个系属分类的图表类似一个系谱表。大的语系有:印欧语系、汉藏语系、亚—非(含米特—闪米特)语系、乌拉尔—阿尔泰语系、亚太诸语系、美洲印第安诸语系、西亚及非洲诸语系等。语系下面细分为语族,较大的语族中又衍生出语支、大语种、小语种。
例如:
汉语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汉语大语种;
英语、德语都属于印欧语系、日尔曼语族、西语支;与一些人想象的不同,法语与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虽属于印欧语系、罗曼语族;俄语也属于印欧语系,却属于斯拉夫语族、东支;印度的印地语、梵语同样也属于印欧语系,但是却属于印度—伊朗语族、印度语支;伊朗的波斯语则同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伊朗语族、伊朗语支;
土耳其语却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南(奥古兹)语支;蒙古语也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满语则属于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南(满族)语支;
而大多数阿拉伯国家使用的阿拉伯语与以色列的国语希伯来语,同属亚—非语系、闪米特语族,一个属于北阿拉伯语支,另一个属于卡纳安尼蒂语支。
文字的种类要少于语言的种类。这主要和主要与拼音文字的字母起源有关。在人类有文字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文字使用的基本轮廓是这样的:欧洲以拉丁字母和斯拉夫文字来建立各民族的文字语言体系;亚洲比较复杂,西亚以阿拉伯字母为主,南亚受印加字母影响较大,中亚兼收并用斯拉夫、阿拉米、阿拉伯等字母,东亚广大地区如日本、朝鲜、韩国、越南等国家历史上曾经长期使用汉语为其书面语;东非、北非的一部分受到阿拉伯字母的影响,萨哈拉以南非洲的大部,美洲、澳洲的广大地区,由于生长在这里的民族还相对处于落后状况之下,大多还只是一些没有文字表述的土著语言。
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三种文字,即华夏汉字、古埃及圣书字、两河流域楔形文字,都是象形文字。后两种文字虽然夭折得很早,却留下了字母文字。约于公元前15世纪,其中的一支腓尼基借这种象形文字创造了历史上第一批字母文字,共22个,只有辅音,没有元音,这就是著名的腓尼基字母。腓尼基字母较早传入希腊,演变成希腊字母,希腊字母孳生了拉丁字母和斯拉夫字母,成为欧洲各种字母的共同来源。
一种语言可以由两种书写符号(字母)表示,同样地两种语言也可以共用一套书写符号。如藏语,就是由于公元七世纪一个西藏喇嘛到克什米尔进修后,引入了梵语字母(Sanskrit,即印地语的前身)这使它们看上去有些相似,然而这两种语言之间毫无联系:印地语属于印欧语系,藏语属于汉藏语系,只是不用汉字。相反日语和朝鲜语,由于在中世纪时大量借用了汉字,人们一直怀疑它们之间有某种联系,然而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它们之间有联系,实际上日语和朝鲜语与当今世界上任何已知的语言,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语言,都没有发现任何肯定的联系。
总的来说,语言学能够指出两种语言有多么相似,但是认定是否同种语言的问题,更多地是依赖于国家、民族、政治、历史等多种因素。比如克罗地亚语(Croatian)和塞尔维亚语(Serbian)其实完全是一种语言(统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Serbo-Croatian),只是前者采用了罗马字母,而后者采用的是西里尔字母(Cyrillic,古代斯拉夫语的字母,就是俄语所用的字母),这与两个民族的历史文化有关。与此类似,捷克语和斯洛伐克语之间可以毫不费力地听懂对方,就象两种方言一样,但是人们传统上还是把它们看作两种不同的语言。
对此,谢选骏指出:由于语言不同于文字,所以我将分别讨论,分别位于《谢选骏全集》215卷的《语言是没有逻辑的》和216卷的《从文字行走到网络飞跃》。
【38、语言交流决定思想方式】
《说事拣要紧的说——底层逻辑》(2018-09-03 新到消息)报道:
人的表达能力是有天生的差距的,比如发音语法,但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更为致命的是抓不住重点,当然有一些是故意让人抓不住。比较流行的一句话说,在打官司时,当证据对你有利时,努力说理,以理服人,当证据不利的时候把水搅浑,让真相永远不被人知道,这就是策略。但今天要说的,是把事说清楚,这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环节,如果一件事都说不清楚,其他层面的沟通更加困难。
如何说清楚一件事,大致有三个层面。
第一层,把最想表达的说出来,既然是交流和沟通,就要让对方知道最想说的是什么,最想说的,就是最底层的东西,人与人的思维模式大致差不多,与其绕圈圈不如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
第二层,思考他人话语的底层逻辑,人说话的方式和言语与想法分不开,最底层的想法也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的,那么在思考别人话语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别人这么说的背后逻辑到底是什么。也就是说,看到媳妇抱怨工作累,一个拥抱和安慰显然比理性分析强的多。
第三层,照顾涉及方感受。过于直接的表达,可能会造成更多伤害,不妨用别人能接受的方式说出最本质的想法,也就是说,对待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表达方式,但是表达的内容一定是自己最直接的想法。
小结一下,说出自己的感受并且用别人能接受的方式,通过实时听别人的感受,不断进行调整,找到最合适的点。
谢选骏指出:底层逻辑就是没有逻辑。
《现实中,事实规则和语法逻辑规则是融为一体的》(2022/04/25)报道:
因为经验是包含语言痕迹的经验,语言是用于经验事实的语言。实际的语言使用,又是在符合语法逻辑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的(人们不能非逻辑或背离语法规则的说话与作文)。所以总体来说,要搞清某一命题或某一文本的实际意义,人们就必须从语言、逻辑、实在几者融为一体的系统来看问题、思考问题。
这样一来,完全区分语言与实在(经验)、语言与事实,或者完全区分语言与语法、语言与逻辑,就成为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在实际生活中,说语言方面不重要,事实方面重要,逻辑规则不重要,社会活动规则更重要,也不容易让人信服,同时也说不清楚。
比较合理的选择,还是系统知识论观点。现实中,人们都生活在不同的系统之中,不同的系统有不同的事实、经验、特性、规律、价值、意义。人们经常站在不同的系统立场或系统规则上说话作事、评价选择,同时人们还不停地跨系统跨越规则说话办事。只要人们都拥有相关系统规则知识,比如只要人们都懂得并了解排球规则、交通规则抑或伦理规则、经济规则、法律规则的意义与原理,参与排球比赛的评论解说,或参与并讨论交通事故问题的讨论与处理,就没有问题;同样,只要人们懂得语法逻辑规则,就可以参与评价讨论怎样写正确的命题句子,如何写好一段符合语法的文本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语言、命题或文本的理解问题,已经变成了区分不同系统不同语言意义,不同事物、事物属性、规律意义的问题。换句话说,在西游记神话小说系统中,人们不用争论孙悟空这个人是否真的存在于唐代,是否还有亲戚及后人这样的问题。更不用谈论如何通过经验观察,证实孙悟空及其功夫的真实性。在象棋规则系统谈论问题,人们绝不会说杀死老将或两个小兵会不会有法律麻烦这样的话。在学校,班主任老师通知明天打扫卫生,同学们绝不会提出“卫生如何在打扫“这样的事关语法的问题。
当然,现实中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大家达成共识的。如果明天学校组织讨论如何控制“打扫卫生的经济成本”,如何花少量的钱获得最大的环境卫生效益。人们就必须首先承认“打扫卫生”这句话虽不合语法修辞规则却长期意义明确的事实,不去纠缠这个词或这句话非约定俗成的意义、本来的意义是什么这个语言使用前提问题。也不讨论经济成本重要还是政治成本重要,这样的超越经济系统规则的问题。在谈论如何提高中国足球运动水平的问题时,人们不会去讨论“足球”这个词最早是怎样出现的,足球一词本来和最初的意思是什么?这样一些质疑足球运动语言概念前提的问题。更不会讨论,如果足球规则改变为可以用手掷球,会给中国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带来怎样的影响,这样的质疑足球运动规则前提的说法与说话内容。因为这样,将会使讨论跑题,使正常的可以得出公认结论的问题讨论,变成没有是非,没有结果,没有意义的讨论。
谢选骏指出:事实规则决定了语法逻辑——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事实规则,结果形成了不同的语言现象,并被总结为不同的语法逻辑。
【39、语言逻辑研究并非语言逻辑本身】
《二十世纪语言逻辑的发展:世界与中国》(陈道德 期刊代号:B3分类名称:逻辑复印期号:2006年02期)报道:
语言逻辑(The Logic of Language)又叫自然语言的逻辑(The Logic of Natural Language),是以自然语言中的逻辑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学科。逻辑是研究推理的科学,语言逻辑就是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问题的科学。它与一般逻辑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它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是自然语言的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三者的综合。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问题,既可以用描述的方法,说明推理的过程,阐述推理的机制;也可以用形式化的方法,构建形式系统和语义模型,证明形式系统的一致性和完全性。用前一种方法形成的语言逻辑可以称为描述的语言逻辑,用后一种方法形成的语言逻辑可以称为形式的语言逻辑。
一、国外意义理论的发展状况
20世纪语言逻辑的兴起与意义理论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我们先简单谈一下国外意义理论的发展状况。
自19世纪中叶密尔(J.S.Mill)提出一个名称的意义就是它指称的对象以来,语言的意义问题就一直受到一些著名逻辑学家的关注,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意义理论。其中对语言逻辑形成影响最大的主要有弗雷格(G.Frege)、罗素(B.Russell)、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克里普克(S.Kripke)、格赖斯(H.P.Grice)、奥斯汀(J.L.Austin)、塞尔(J.R.Searle)、塔尔斯基(A.Tarski)等人的理论,诸如“意义指称论”、“意义的使用论”、“真值条件论”、“可能世界语义学”等。
塔尔斯基的意义的真值条件论是语形层面的意义理论。“真”是一个典型的语义学概念,尽管它与“指称”有所不同,表示的是某些表达式即语句的一种性质,但是,要解释它的意义不仅要涉及语句,还要涉及这些语句所谈论的对象或这些语句所描述的事态。T等值式,即“X是真的,当且仅当p”这一等值式,就是塔尔斯基对“真”的定义。塔尔斯基开创了现代逻辑的语义学研究,他对“真”的定义所用的是现代逻辑的方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种方法是塔尔斯基所寻求的目标能够实现的一个先决条件,没有现代逻辑方法就没有塔尔斯基的真值条件论。塔尔斯基用形式化的方法来解决语言意义问题,这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一大创举。他的这一理论以及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乃至他所使用的某些术语,对语言逻辑这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的学生蒙太格(R.Montague)正是在他的影响下,创立了蒙太格语法(MG)这一语言逻辑的典范。这种影响至今仍然持续着。
二、国外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
国外语言逻辑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萌芽阶段(20世纪初—40年代)。在弗雷格的“涵义”与“指称”、索引词等理论中就包含有语言逻辑思想的因素,因为其研究对象都是自然语言中的词和句子,都涉及到一些推理问题。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就更不用说了。(2)形成阶段(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在意义理论的催生下,这一时期产生了希勒尔(Bar-Hillel)的索引词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赖斯的隐涵理论、蒙太格语法等。蒙太格语法是语言逻辑形成的标志性成果。(3)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成果有:广义量词理论、话语表现理论、情境语义学、加标演绎系统等。
从研究方法来说,国外语言逻辑包括两个方面:描述的语言逻辑和形式的语言逻辑。描述的语言逻辑包括索引词理论、言语行为理论、隐涵与预设理论。形式的语言逻辑包括以蒙太格语法为代表的逻辑语法理论和萨莫斯(F.Sommers)的TFL系统。
索引词理论。第一个从现代逻辑角度对索引词进行研究的是弗雷格,他着重论述了索引词意义的不可交流性。继弗雷格之后,罗素探讨了消除索引词的途径。希勒尔则与罗素针锋相对,通过索引词的不可替代性论证了索引词的不可消除性。蒙太格第一个用模型论的方法定义并处理了索引词,卡普兰(D.Kaplan)则第一个建立了关于索引词的演绎系统。由于自然语言逻辑是从逻辑语形学、逻辑语义学及逻辑语用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语言的,而对索引词进行逻辑分析时所采取的正是一种语形、语义和语用相结合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索引词进行的逻辑分析是自然语言逻辑这一新兴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
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speech acts)这一概念是20世纪50年代由奥斯汀提出来的。奥斯汀认为,“说什么可能就做什么,或者在说什么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他指出,人的言语行为是由三种行为构成的:语谓行为、语用行为和语效行为。他的学生塞尔对言语行为三分说进行了修正。塞尔在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取消了语谓行为,用命题行为取而代之,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为四分说:说出的行为、命题行为、语用行为和语效行为。后来塞尔和他的学生范德维克(D.Vanderveken)运用现代逻辑工具尝试对言语行为理论作形式化处理,构造了一个语用逻辑系统。言语行为理论是把人们的言语交际过程看作一种行为的语言哲学理论,它以自然语言中的话语及其语境作为研究对象,重在揭示人们是如何以言行事、成功地完成言语交际的。虽然它研究的侧重点在于对语言和言语作哲学探讨,但必然涉及一些逻辑问题,并且其根据言语行为理论建立的语用逻辑不仅具有以往逻辑类型的指谓性,而且还突出了语言在交际过程中所蕴含和预设的语用力量,因此它对自然语言的逻辑特征作了更广泛的概括。自然语言逻辑同样地也是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研究重点在于刻画自然语言中的逻辑特征,作为一门完整学科的自然语言逻辑必须包含对语用成分的处理,否则它就是不完备的。因此,我们认为,言语行为理论也是自然语言逻辑的重要构成部分。
隐涵与预设理论。隐涵理论是美国哲学家格赖斯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人们在谈话中,说话人的话语所传达的意义可分为两部分:话语所言说的内容和话语中隐涵的内容。1967年,格赖斯在哈佛大学的讲演中提出了关于隐涵的理论。自此,隐涵理论就成了语言逻辑的重要研究内容。格赖斯首先把隐涵分为约定隐涵和非约定隐涵,又将非约定隐涵区分为谈话隐涵和非谈话隐涵,并将谈话隐涵再区分为一般性隐涵和特殊性隐涵。格赖斯的隐涵理论主要讨论的是特殊隐涵,他认为特殊隐涵是说话人通过故意违反合作准则的方式产生的。为了说明隐涵产生的机制,格赖斯重点讨论了谈话的合作原则和合作准则,他提出了一条合作原则和四条合作准则,即: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荷恩(L.Horn)在1984将格赖斯的四条合作准则改造为两个原则:数量原则和关系原则。列文森(S.C.Levinson)在1987将格赖斯的四条合作准则改造成为三条原则:数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预设理论,第一个研究预设的是弗雷格,他认为:一个论断是否有真、假值,取决于这个论断中的名称是否有所指。一个论断有真值的条件就是这个命题的预设。后来斯特劳森进一步发挥了弗雷格关于预设的思想,明确使用了“预设”这一术语。引起了逻辑学家们的浓厚兴趣,使预设成为逻辑研究的重要课题。有的逻辑学家从语义角度研究预设,有的则从语用的角度研究预设。后者的代表人物是卡图南(L.Karttunen),他分析了31种预设提示语,并提出了一套分析语用预设的方法。预设和隐涵都是话语中没有明确言说的内容,需要听话人根据语境自己推导出来,这是预设和隐涵的共同特点。但是二者之间也有区别。首先,预设和隐涵同话语内容的逻辑关系不同,预设是话语的逻辑前提,而隐涵则是话语的逻辑推论。其次,话语依赖预设的真才有意义,而话语的意义却不依赖于隐涵的真。
逻辑语法理论。蒙太格语法是逻辑语法学科群体的开端和根本基础,逻辑语法的主要理论大都跟蒙太格语法有这样或那样的内在联系。蒙太格语法的特点是:把自然语言看作是同逻辑语言本质上相同的符号系统,提出所谓通用语法思想,开创了自然语言形式语义学研究的新思路。从结构的角度而言,蒙太格语法主张句法和语义同构对应的思想,强调意义的组合原则,即意义的递归可计算性质;作为逻辑语法的进一步发展,广义量词理论继承了蒙太格语法的思路,研究自然语言的限定词和名词短语的量化意义及其语义共性,考察推广的量词概念构成的逻辑系统;话语表现理论针对蒙太格语法之不足,从语义和语用相结合的角度刻画句子之间名词与代词的照应关系以及动词在时间方面的联系,对句子序列的语义分析采用渐进递增的动态方法,还创建了关于自然语言语义表现框图的自然推演系统;情境语义学创立新的意义理论,研究语句的语境因素及命题态度句的认知心理特征,运用信息数据化的方式描述自然语言的语义语用现象;动态语义学与话语表现理论一脉相承,从程序语言状态转换的动态角度看待自然语言的语义现象,据此建立了动态谓词逻辑和普通动态逻辑系统;类型—逻辑语法更直接地贯彻了语义和句法的同构对应原则,用比较简洁的规则和简单类型λ—演算的工具去刻画句子结构的意义特征;而关于自然语言理解的加标演绎系统则以程序化的处理方式构造关于自然语言语义组合的演绎模型,从而展现自然语言的结构意义。
TFL系统。TFL系统是英国逻辑学家萨莫斯创立的。20世纪以来,数理逻辑的迅速发展使人们认为它能完全取代自然语言的逻辑。但是,随着日常语言学派研究成果的不断问世,这种奢望正在逐步被打消。逻辑研究出现了自然主义倾向。自然主义者主张修复传统逻辑,重新确立自然语言语法的地位,但未能建立起可与现代谓词逻辑媲美的逻辑系统,因而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萨莫斯弥补了自然主义的这一不足。他站在现代逻辑的高度对传统逻辑进行改造,建立起一个以传统逻辑的自然句法为体、以现代逻辑的形式化方法为用的传统形式逻辑的代数系统,简称TFL系统。萨莫斯的TFL系统是一个自然演绎系统。后来,C.马钦托什和M.洛克伍德等人将TFL系统改造成为公理系统,并给出了模型以及一致性和完备性的证明。这使得TFL存在的合法性得到了决定性的支持。TFL系统有两个突出的优点:第一,保留了传统逻辑中自然句法的主谓结构,第二,把推理变成为简单的加减运算。最使TFL系统有意义的是,它与现代谓词逻辑(MPL)具有同等的推理能力。MPL能处理的推理TFL都能处理,MPL和TFL的推理规则也互相对应。虽然TFL系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整个系统只有两个运算符号而萨莫斯又尽量使之保持代数加减的一些特征和作用,因而使得一些表达方式显得过于复杂和勉强,但是我们认为,一个具有完备性和一致性的系统的建立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系统的建立所指示的方向比系统本身更有意义。它表明,自然语言的句法并非逻辑发展的障碍,自然语言的逻辑是大有发展前途的。
三、国内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
我们认为,我国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三个时期:(1)开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周礼全是我国语言逻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在他的倡导和影响下,一些学者开始系统介绍国外语言逻辑思想,讨论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这一时期的代表性作品是王维贤、李先焜、陈宗明三位先生合著的《语言逻辑引论》。(2)形成时期(20世纪90年代—20世纪末)。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成果有:周礼全主编的《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邹崇理的《一个运用蒙太格语法与广义量词方法分析汉语量化词组的部分语句系统》和蔡曙山的《言语行为和语用逻辑》。这三项成果标志着语言逻辑在中国已经形成。(3)发展时期(21世纪初)。邹崇理2002年出版的《逻辑、语言和信息》可以看作是新的起点。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看,周礼全、李先馄、陈宗明三位先生的语言逻辑思想属于描述的语言逻辑,蔡曙山、邹崇理两位博士的语言逻辑思想属于形式的语言逻辑。
周礼全是我国语言逻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人,早在1959年周先生就提出研究自然语言中的逻辑问题。此后,他一方面系统介绍国外的语言逻辑思想;一方面对语言逻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发表了多篇重要论文。1961年,几乎在奥斯汀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同时,他提出了自然语言有三个方面的意义:表述客观事物的情况,这是语言的表述意义;表现说话者对事物的态度,这是语言的表现意义;激起别人的行动,这是语言的激动意义。1994年出版的《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是他关于语言逻辑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他在这部著作中建立起以意义、语境、隐涵、预设为主要范畴的语言逻辑体系,与当时国际上的发展水平大致相当。周先生吸收了西方意义理论的一些合理因素,提出了话语的“四层次”意义理论。四层次意义理论克服了“指称论”、“观念论”、“行为论”、“使用论”等意义理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着眼于意义的层次性,运用黑格尔的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分析了意义的四层次结构——命题、命题态度、意谓、意思。这四者之间环环相扣,层层相包。从以上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意义”研究的历史长河中,周先生的“四层次理论”是具有开创性的,是意义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另外,在语境、隐涵、预设等理论中,周先生都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正如王路在《周礼全集》的“编者的话”中所说:周礼全先生“关于自然语言逻辑的思想在中国逻辑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的这一思想不仅在我国是开拓性的,而且在国际上也是富有创造性的。”
李先焜在语言逻辑研究方面的影响,不仅仅在于他是语言逻辑研究队伍的领军人物,更重要的是他在语言逻辑理论方面作出了一些开创性的贡献。他与王维贤、陈宗明两位先生合著的《语言逻辑引论》在国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这部著作中,他对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语言逻辑的重大意义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他的这些论述使国内逻辑工作者了解到什么是语言逻辑,语言逻辑要研究什么,为什么要研究语言逻辑。他在十多年前作出的论断,在今天初步得到了证实。今天人工智能的研究的关键在自然语言的理解问题,就充分说明了语言逻辑的研究对于信息科学的重要意义。另外他还对定义、修辞的逻辑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的这些研究都是富有创见性的。
陈宗明运用现代逻辑的理论知识,研究自然语言中的逻辑形式,特别着重自然语言中的正确推理形式,利用内涵逻辑和深层结构的理论,研究自然语言中的语义问题,阐明自然语言丰富而复杂的逻辑意义。除此之外,他还充分地利用现代符号学理论,研究自然语言的语用问题,阐明自然语言在人们交际中的作用;他还将现代逻辑与修辞理论结合起来,对说话写文章的篇章逻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传统逻辑和数理逻辑相比,语言逻辑能够更好地为人们的日常思维和表达服务。陈先生特别重视汉语逻辑特性的研究,他认为汉语单音节特点和它所使用的方块字,形成了汉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在逻辑上,无论语形、语义或语用,汉语都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从而区别于其它语言的逻辑。陈先生根据汉语的特点,突出了汉语逻辑中的人文性、交往性和语用性。透过陈先生的语言逻辑研究的历程,我们不难看到,中国语言逻辑的研究正在步步深入:从传统逻辑的领域发展到现代逻辑的领域,从以语形学为主的研究发展到以语义学尤其是语用学为主的研究;从外延逻辑发展到内涵逻辑;从非形式化的方法发展到形式化与非形式化并举;从引进西方的语言逻辑理论发展到建构汉语的逻辑。
如果说上面三位前辈学者主要是运用描述的方法研究语言逻辑,那么,后来的年轻学者则已运用形式化的方法研究语言逻辑。蔡曙山和邹崇理可以看作是他们的代表。蔡曙山主要从事语用逻辑的形式化研究,他在塞尔和范德维克工作的基础上,构造了语用逻辑推理的形式系统:命题语用逻辑自然推理系统PFN,命题语用逻辑公理系统PF;量化语用逻辑自然推理系统QFN,量化语用逻辑公理系统QF;模态语用逻辑自然推理系统MFN,模态语用逻辑公理系统MF。在语形研究方面,他分别构造了以上各系统的自然推理系统和形式公理系统。在语义研究方面,他构造了以上各系统的语义模型。通过形式化研究,蔡曙山认为他能得出塞尔和范德维克用非形式化方法得不到的结论。蔡曙山讨论了语用逻辑各形式系统的一致性和完全性问题,以及命题的语用逻辑与经典命题逻辑、直觉主义命题逻辑的关系,量化的语用逻辑与一阶谓词逻辑、高阶谓词逻辑的关系,模态的语用逻辑与正规的模态逻辑、高阶模态逻辑的关系等问题。他的研究成果也再一次证明了语言逻辑是一种新的逻辑分支。
邹崇理的研究则以蒙太格语法为基础,广泛涉猎逻辑语法与形式语义学领域内的广义量词理论、话语表现理论、类型—逻辑语法和情境语义学等多种理论,并且用这些理论尝试研究现代汉语中的逻辑问题,取得了原创性的研究成果。1993年,他在《一个运用蒙太格语法与广义量词方法分析汉语量化词组的部分语句系统》的论文中,运用MG与GQ的基本方法,分析了汉语量化词的语义特征,在对汉语量化句特征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构造了汉语量化句的部分语句系统FC。FC的主要目的在于刻画汉语量化词组的语义特征,注意区分量化词组的分布语义和聚合语义。2002年他在专著《逻辑、语言和信息》中进一步完善了FC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定义了汉语所特有的量词,并在这个系统中增加了生成传统对当关系和三段论推理以及描述其有效性的功能。在研究汉语量化句聚合意义的启示下,采取与西方学者不同的思路提出刻画量化表达式聚合意义的一阶谓词逻辑系统,且证明了这个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全性。邹崇理还对汉语时间系统的语义特征进行了考察,认为汉语是时态结构比较丰富的语言。他采用时间区间语义学方法处理汉语的时态结构,经过巧妙构思,构造了一个专门刻画汉语时态结构的部分语句系统。邹崇理所做的这些工作是开创性的,为汉语的逻辑研究创出了一条新路,展示了广阔的研究前景。邹崇理的研究成果是我国语言逻辑研究形成的一个标志,显示了中国年轻一代逻辑学者的研究实力,实现了与国际逻辑研究水平的接轨与对话。
谢选骏指出:上文的题目是“二十世纪语言逻辑的发展”,谈的却是“二十世纪语言逻辑研究的发展”……这是因为它把“语言逻辑研究”和“语言逻辑本身”混为一谈了。但实际上,语言逻辑研究可以发展,语言逻辑本身却不会发展的——至少不会在研究者的有生之年获得明显“发展”的……否则,那还如何进行语言逻辑研究呢?
【40、语言没有逻辑,所以逻辑学才应运而生】
《浅论形式逻辑对语言研究的作用》(2018-01-22 高逢亮)报道:
摘要:逻辑学和语言学的关系尤为密切。从语义学、语法学、语用学、修辞学等不同的学科层面展开探讨,可以更好地观察逻辑学和语言学之间的互动。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规律的科学,语言是思维的重要载体,逻辑学和语言学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的重视。如著名逻辑学家周礼全先生曾撰文讨论过这个问题,强调形式逻辑应尝试研究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逻辑学应和汉语语法、修辞结合等[1]。进一步梳理逻辑学和语言学之间的关系并使之明朗是非常有意义的。本文拟从语法学、语义学、语用学、修辞学等语言系统的不同层面阐述语言学和逻辑学的关系。
一、语义学和逻辑学的关系
意义纷繁复杂,不容易表现。自然语言受语言内部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常有歧义,这一点和逻辑语言不同,逻辑语言是人为设定的,意义明确。所以,如果能借助逻辑语言来说明自然语言,对于描写人类语言的语义系统是非常有价值的。形式语义学即在作这方面的尝试。
传统的形式逻辑也可以在分析消解自然语言的歧义方面发挥作用。比如下面这个三段论:
(1)鲁迅的小说最长不超过三万字,三万字的书是一天可以读完的,所以,鲁迅的小说是一天可以读完的。
这是一个犯了“四词项”错误的三段论,小前提和结论中都包含着“鲁迅的小说”。虽然两个“鲁迅的小说”词形相同,但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所表达的意思也有区别。逻辑学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很好的分析,从概念的角度区别为“非集合概念”和“集合概念”,也就是说在结论中“鲁迅的小说”实际上是一个由不同部分构成的整体,而小前提中的“鲁迅的小说”是不同分子构成的类,部分不必然具有整体的属性,而分子必然具有类的属性。正因为如此,小前提中的“鲁迅的小说”可以前加数量成分,如“每本”或“一本”,不改变句子原本作出的判断,结论中“鲁迅的小说”则不能前加任何数量成分。
逻辑学中性质命题的推理,如利用四类性质命题之间对当关系构成的推理,以及复合命题之间构成的推理,可以为不同句式间的同义关系提供解释。比如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和充分条件假言命题之间可以互换,构成假言易位推理:(p→q)←→(q←p),即当且仅当p是q的充分条件,则q是p的必要条件。例如:
(2)a.若要改變错误,就得认识错误。
b.只有认识错误,才能改变错误。
例(2)a和例(2)b虽然用不同的关联词语联接,但是表达了相同的意思,因为两个分句之间的逻辑关系一致。可见,利用逻辑知识可以更清楚地观察句子之间的语义关系。
二、语法学和逻辑学的关系
语法研究和逻辑学的关系一直比较密切。据刘润清(2002)介绍,12世纪中期,Peter Helias提出用逻辑方法研究语言问题,并称为“语法逻辑化”,对当时的语法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2]。袁毓林(1998)认为中国语法学晚出的原因在于没有逻辑学基础[3],这从侧面反映了语法学和逻辑学的密切关系。在由乔姆斯基开创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体系中,逻辑式占有重要地位[2]。“逻辑式”是对句子的语义解释,是用逻辑公式的形式来分析自然语句语义的构成,当前形式语义学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的尝试[4]。
传统的形式逻辑也可以为语法研究提供经验。陆俭明先生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一书中讨论过这样一种语言现象:“他是王刚的教师”一句中的“教师”为什么必须换成“老师”?这个问题陆先生已经从配价语法的角度给予了解释[5]。“配价语法”中的“配价”是受到化学研究的启发而提出的。实际上,逻辑学的相关知识也可以解释这个问题。逻辑学区分相对概念和绝对概念。相对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关系的事物的概念,绝对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性质的事物的概念。这种区分对于语法研究有重要价值。“他是王刚的教师”这个句子站不住脚,原因在于“教师”是一个绝对概念,指称的是一类职业,一类职业的成立并不需要依存于其他事物即可存在。但是此句表述的是“他”和“王刚”的关系,需要一个相对概念。“老师”一词可以满足这个要求。“老师”可以用作称谓语,标志着它是一个表示人际关系的相对概念,也就是语法学家所说的“依存名词”,这类名词在编码过程中包含着与其他名词的依存关系。“教师”不能用作称谓语,因为它不蕴含与其他事物之间的依存关系。另外,逻辑学上的相对概念包括名词、形容词、“的”字短语等,这和配价语法主要研究动词、形容词是有区别的。但是,很明显,逻辑学所作的概念上的区分对于语法研究可以提供有益的启发。反过来,语法研究也可以深化逻辑学的研究。
三、语用学和逻辑学的关系
语用学是研究符号与解释符号的人之间的关系的学科。说话人如何制造良好的交际效果以及听话人在交际中对所接收的信息如何进行解释,这是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结合逻辑学知识,可以更好地对话语的语境效果进行分析。以一个小故事为例:某公请客,尚有人未到。于是他说:“该来的不来。”有些客人听了此话便起身走了。某公又说:“不该走的走了。”于是剩下的客人全都走光了。在这个小故事中,请客的“某公”所说的两句话可以通过形式逻辑中的变形推理得出它们的同义句。比如“该来的不来”这句话,可以看作一个全称否定性质命题(SEP):所有该来的都不是来的,全称否定命题中主项和谓项可以换位,那么最终得出的命题是:所有来的都不是该来的。对于听话人(“来的”)来说,他们所理解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听者其实在头脑中作了一个性质命题的换位推理,得出的意思令人尴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某公”所说的话不够严谨,“该来的不来”这个命题中,主项“该来的”之前并没有量项,在没有明确量项的情况下,一般来说表达的命题会被识别为全称命题。比如“人都有一死”中的主项“人”也没有量项,在理解的时候我们实际上会补充上全称量项,即“所有人都有一死”。考虑上述小故事的语境,“某公”表达的实际应该是一个特称命题,即“有些该来的不来”,这样表达就不会造成误解。“某公”的第二句话对于在场的听话人来说也是颇为尴尬的,站在听者解码的角度,他们更关心的是“没走的”怎么样,即“不该走的走了”需要变换成以“没走的”作为主项的命题。“不该走的走了”仍然是一个全称命题SAP,可以通过换质推理变换为SEP(读作“非P”),然后换位变换为PES,此时得到的命题是“所有没走的都不是不该走的”,即“所有没走的都是该走的”。与上一句话的情况一致,这一句之所以引起误解同样是因为“某公”应该作特称判断,但实际上作了全称判断。可见,结合逻辑学的相关知识,可以更好地分析语句的表达效果。endprint
有些问题既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也是语用学的重要课题。比如“预设”和“衍推”是语用学中一对重要的概念,对于准确理解话语意义具有重要作用。这对概念不容易区分清楚。实际上,衍推对应于逻辑学中的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索振宇《语用学教程》是这样介绍衍推(书中使用“蕴含”这一术语)的:任何陈述S1将蕴涵一个陈述S2,如果S1真,那么S2也必定真[6]。实际上,S1衍推S2,即S1和S2之间构成一个充分条件复合命题,进而可以构成两种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形式: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具体来说就是:S1真则S2必真,S2假则S1必假。这样来理解衍推是比较直观的。再来看一则关于“预设”的经典案例。古希腊的诡辩家欧布利德对另一个人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那你就有这种东西,对吗?”那人回答说:“对啊!”欧布利德就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吧?那你的头上就有角了。”这是一个三段论推理,可以整理为:凡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角是你没有失掉的东西,所以,角是你有的。在这个案例中,关键的问题是“失掉”一词。根据列文森(1985),“失掉”可以看作一个“预设触发语”[7],也就是说像“失掉”“失去”“丢失”等这样的动词必然关联着一个预设的前提:某物原本存在。例如:
(3)a.他失掉了勇气和信心。
b.他没有失掉勇气和信心。
例(3)不管是肯定形式还是否定形式,都預设这样一个事实:他本来是有勇气和信心的。再反观上文欧布利德的诡辩,虽然是三段论的形式,但是看作假言推理更容易说明问题。欧布利德所说的“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吧?那你的头上就有角了。”两句话之间如果是“衍推”关系,这个就可以构成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是有效的。但是实际上这两句话之间是预设关系,并不是衍推。
四、逻辑学和修辞学的关系
逻辑学和修辞学之间同样存在良好的互动。
在组织表达时,说话人或作者一般要力避重复,尽可能使用简练的语言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以成对的关联词语为例,“如果……那么……”“倘若……则……”“假如……就……”“一旦……就……”“只要……就……”这些关联词语表示的逻辑关系是相同的,即两个支命题之间是充分条件关系,所以一般可以相互替换。但是自然语言受到经济性的约束,不同的语词的表达功用不可能完全一致,否则语言系统就会有大量冗余成分存在。所以,逻辑学中的逻辑关系往往概括性较强,语言学要解决的问题是描写清楚不同语词在表达上的分工。
很多作家、学者非常重视文章的逻辑性,一些文本可以直接作为逻辑学的教学资料使用。鲁迅先生的杂文很有代表性,他的文章逻辑性极强。比如在《论辩的魂灵》这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表述:“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既然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你既然也生疮,你就和甲一样。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划线部分的句子是两个错误的三段论,第一个三段论的错误在于小项“中国人”在前提中不周延但在结论中周延了。第二个三段论的问题在于“中项不周延”。鲁迅先生故意用错误的推理形式来说明论敌逻辑思维的荒谬,可以说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从辩论的角度来说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总之,合理地运用逻辑学的知识,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的语言表达提供帮助,增强口头表达或行文的逻辑性,使之更有条理和说服力;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语言表达。
五、结语
逻辑学和语言学当前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笔者限于水平,只能是“浮光掠影”地谈一下二者的关系。
我们从语义、语法、语用、修辞等不同的语言平面对语言和逻辑学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总体来说,逻辑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语言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二者结合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形式逻辑,虽然其体系中有许多问题,有些形式逻辑的教材内容比较陈旧,脱离了当前的社会环境,但是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分挖掘其合理成分,为语言研究提供指导。
参考文献:
[1]周礼全.周礼全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3]袁毓林.建立语法学的逻辑学基础——中国语法学晚出之原因探析[J].世界汉语教学,1998,(4).
[4]蒋严,潘海华.形式语义学引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6]索振宇.语用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7]Levinson,S.C.Pragma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
谢选骏指出:上文知道,“从语义学、语法学、语用学、修辞学等不同的学科层面展开探讨,可以更好地观察逻辑学和语言学之间的互动。”——却还不知道“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因此语言是没有逻辑的”。正因为语言没有逻辑,所以逻辑学才应运而生,企图对语言现象做出“逻辑的解释”。
【41、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所以必然超越逻辑】
《英语和汉语的不同逻辑思维》(2019-01-22梁平 校园英语 2019年13期)报道:
摘要:语言是思想的表达,反映的是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世界观。因此,学习一门语言,离不开对其思维方式的探索。同样,我们学习一门外语,也必然脱离不了这种语言与我们的母语之间的比较。通过英语和汉语在思维方式上的对比,会给我们的英语学习和教学带来不少启发。
语言是思想的表达,反映的是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世界观。因此,学习一门语言,离不开对其思维方式的探索。同样,我们学习一门外语,也必然脱离不了这种语言与我们的母语之间的比较。通过英语和汉语在思维方式上的对比,会给我们的英语学习和教学带来不少启发。
一、英语和汉语的不同思维方式
从逻辑的发展史来看,逻辑起源于西方,西方哲学史的始祖之一亚里士多德编著的《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辩谬篇》都属于逻辑学,古典哲学发展到高潮就是黑格尔所著的《逻辑学》。这为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弥漫于欧洲的理性主义奠定了基础。在理性主义的影响下,西方人习惯微观看世界,倾向于研究事物、分析事物,而对事物的分析研究是以准确的定义与严密的逻辑推理为基础的。这种强调科学实验、注重形式论证的思维对欧洲自然科学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而这种思维反映在语言上就是强调形态上的逻辑严密以及描述上的理性特征。因此,英语被公认为是一种“形合”的语言,即他的逻辑性是体现在形式上的,是“显性”的。而对中国人思维方式影响最大的三种哲学——儒家、道家和中国佛教都重神、重风骨、重凌虚。在这种几千年的哲学和美学传统影响下,汉语形成了一种注重内在关系、隐含关系、模糊关系的语言特征,是一种“意合”的语言。其逻辑关系是“隐性”的。因此,与英语民族重理性的思维习惯不同,汉民族在思维习惯上重悟性。这就决定了在汉语阅读中,很多含义是需要读者自己去领会的。
1.作为一种“形合”的语言,英语的逻辑性主要体现在形式上,而汉语则隐含在语义之中。英语的语法和句法是其逻辑性的最好体现。十大词类、六大成分、五大句型、八大时态勾勒出了英语的语法结构。句子结构在形式上是非常严谨的,不但句子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主、谓、宾、定、状、补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句子里的逻辑关系也体现得很清楚。这就决定了英语的句式更固定,很多句子结构都是死的。所以,句型练习是英语学习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只要掌握了基本句型,再进行套用就可以了。举个例子,英语中的主谓结构是一个基本模式,正是这个结构决定了形式主语的使用。比如,It is impossible to finish the task before dawn.。实际上是To finish the task before dawn is impossible. 只是因为to finish the task in one hour放在主语的位置上显得句子头重脚轻,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持主谓结构的形式,才用it做形式主语。这样纯粹为了句式而进行的操作,在汉语里是不多见的。
英语里的句子本身就像一个个严密的公式,在很多情况下,其中的逻辑关系一目了然。例如,在这句话“Stephen Hawking, a British scientist specializing in theoretical cosmology, has been proclaimed the greatest genius of the late 20th century.”里,主干就是“Stephen Hawking has been proclaimed the greatest genius”,其他部分都是附加成分。“a British scientist specializing in theoretical cosmology”明显是“Stephen Hawking”的同位语。用两个逗号将其与主干部分分离,更凸显了它在句子结构上的次要地位。相反,汉语中一句话的逻辑关系往往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校长召开大会动员全体教师教育好学生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从英语的语法角度看,这句话是有语病的,但是这却符合汉语的语言逻辑,也没有人看不懂。中文读者可以在阅读的时候习惯性地把主语在“校长”“教师”“学生”之间转换。从语义上寻找逻辑关系,是中文里约定俗成的一种思维方式。
除了语法和标点符号,英语中还经常借助一些具体的词来表明表达上的逻辑性。例如,汉语中的“你上,我也上”,在英语中一定要用明确的“if…, …will…”结构来表示:If you do it, I will do it.,或者翻译成:if you do it, so will I.。在“你死了,我去做和尚。”这句中文里没有一个体现小句之间逻辑关系的连词,但是意思却一目了然。而这句话如果要翻译成英文,连词if却必不可少:If you should die, I would go and be a monk.。再比如,在描述一连串的动作时,中文并不需要借助连词:他脱了鞋,进了门,放下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但是在英文中必须加入体现动作先后逻辑的连词:He took off his shoes and went into the house, put down his bag, then threw himself into the sofa.。而且,现代汉语的语言结构还是受了西方语法的很大影响,在古代汉语中,语言在形式上更散。比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如果把这句话中省略的虚词都补上,则应该是:(若)知己(而又)知彼,(则)百战不殆;(若)不知彼而知己,(则)(将)一胜(及)一负;(若)不知彼(又)不知己,(则)每战(将)必殆。但是,这些体现句子里逻辑关系的词几乎都被省去了,除了“不知彼而知己”中的“而”。而實际上,这里的“而”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语言节奏上的完整,并非为了形式上的逻辑服务。
英语中的这种表达上的严谨处处可见。在副词的使用上也很普遍。例如,在《21世纪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一册第四单元的Text B中,有这样一句话:A good name, and the responsibility that came with it, forced us children to be better than we otherwise might be. 中文译文一般为:好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责任感,促使我们这些小孩儿成了更好地人。这里的“更好”所暗含的意思当然是“比没有好名声的情况下更好”。在中文的表达中,这层意思隐匿在字里行间,似乎并不需要特别指明,读者也能心领神会。但是在英语中,这层意思必须用语言明确地表达出来。所以才有了副词“otherwise”。显然,在英语的思维里,把想要表达的意思隐含在字里行间是不够的,而是需要明明白白地落实在语言的形式上。
2.英语对世界的描写趋于本质,而汉语则倾向表象。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有这种感觉:英语对事物的描写经常让我们有种“一针见血”的感觉。例如,汉语中说“把……和……分开”,而相比之下,英语中的“separate…from…”则表达地更加准确。再例如,要把中文中的“他醒了”这个意思译成英文,如果不看上下文就无从下手。可以译成“he woke up”,也可以说“he came back to life”。但是这两句英文的意思却相去甚远:前者只是说他醒了,很可能是睡醒了,而后者则是说他从昏迷的状态苏醒了过来。汉语说“他醒了”只是对表面现象的描述,而英语中的“he came back to life”则对事情的本质状况做了说明。与这个意思相关的另一个例子是“pass out”和“pass away”。这两个词组都是以“pass”为中心的动词短语,前者是“昏过去”的意思,后者指“去世”。而决定它们意思上差别的是后面的副词“out”和“away”。这两个词的使用既有趣又精确到位:“out”的意思是“出去”,言下之意是说还会再回来的,所以“pass out”是“昏过去(还会再醒过来)”的意思;而“away”就不同了,它表示“走了(不回来了)”,所以“pass away”就表达“去世”的意思。英语中这种在构词上体现的语言描述的本质性非常普遍,这在中文里是很少见的。
英语和汉语在描写上的这种不同同样也普遍存在于名词之中。汉语把英语中的“chewing gum”译成“口香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英语的表达描述了这种东西的实质:这是一种用来咀嚼(清洁口腔和清新口气)的胶状物。而中文把它译成“口香糖”,是从他给人的外部感受来描述的:这种东西含在嘴里香香甜甜的,就像一种糖。再比如,我们说“红绿灯”,是从灯的颜色上来判断。这属于它的外部特征,是一种表象。而英语则说“traffic light”,这是从它的本质来定义的。
3.与英语的本质性描写和汉语的表象性描写相似,英语在语言里体现的是对客观事实的尊重,而汉语则往往强调说话人在主观上的感受。这体现的是东西方思维在主体意识和客体意识上的对立。重视悟性的中式思维强调主体意识,以“人”为出发点;而主张理性的西式思维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冷静的剖析,因此强调保持物我之间的距离。这两种哲学思维决定了汉语是一种强调主体意识的语言,而英语则经常强调客体意识。举个简单的例子,在《21世纪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二册第四单元Text A的课后练习有这样一道翻译题:爱默生认为在失败与成功之间并无天壤之别。翻译成英文这句话应为:Emerson doesnt think there is a world of difference between success and failure.。如果要表达“某人认为……不……”的意思,在英语中应该把否定词提前,变为“sb. doesnt think…”,这是英语中的一个语法点。而这一点恰恰体现了英语的客体意识。以上面的这句话为例,按照英语的客体思维,如果像中文那样把否定词置后,说成“Emerson thinks there isnt a world of difference between success and failure.”就弱化了这种观点的主观性,因为毕竟这是一种个人观点,是带有强烈主观性的,所以否定词应该放在这个主语的谓语动词之后,来体现这种观点的主观性。这恰恰说明了英语对于客观事实的尊重和在语言描述上的严密。而汉语则不同,对于个人主观上不这么认为的事情就直接把否定词用在这个观点上,主体意识显而易见。
主客体意识的差别还造成了英语中的被动句远远多于汉语。与汉语中习惯以人作为叙述的主题不同,英语中经常用客体做主语。比如:中文“昨晚发生严重的火车相撞事故后,民众要求制定新的安全措施。”译成英文就成为“New safety measures were being demanded after last nights horrific train crash.”,而不是“People demanded safety measures after last nights horrific train crash.”同樣,要把“Table tennis is played all over China.”翻译成中文,我们会说“中国到处都在打乒乓球。”,而不会说“乒乓球在中国到处都在被打。”
在主体意识的主导下,汉语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意念上的被动句”。比如:“饭做好了,在锅里”“眉毛胡子一把抓”“桔子苹果买了一大堆”。按照英语的语法规则来看,这些句子是有语病的,但这就是符合汉语表达心理的。在汉语的思维中,主体意识是当仁不让的存在,人经常是被默认的行为的主体,是不需要特别指出的。
二、英汉逻辑思维的对比对英语教学的启发
英语和汉语在逻辑思维上的差别为英语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也为我们的英语教学提供了一些启发。
首先,在词汇的学习上,英语虽然不是象形文字,但是单词的词义之间却时常反映出其思维方式的逻辑性。比如,英语中的“spring”有很多层意思,但是,仔细想想,会发现这些词义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无论是作为名词的“春天”“弹簧”“泉水”“跳跃”“活力”,还是作为动词的“反弹”“涌出”“跳起来”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有“向上”的特点。英语中用这个词来指春天,因为“向上”是春天的特征,这个词最能传达春天万物生长、蓬勃向上的意味。相反,用“fall”来指秋天,方向性截然不同。这说明英语在界定词义的时候是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律的,只不过这种逻辑性存在于其词义的本质之中。如前所述,英语对世界的描写趋于本质,而汉语则倾向表象。可见,这一不同也体现在这两种语言的文字上。与英语不同,汉语的文字源于象形文字,对世界的描写重在表象。在教学中,如果能在教授词汇的同时和学生一起发现隐藏在英语词汇中的逻辑性,一定会大大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另外,在翻译中,汉译英是普遍出现在英语各个等级考试中的题目。而实际上,汉语“意合”的特点经常造成语言上的“假性逻辑缺失”。像“打扫卫生”“贵宾们所到之处,都受到热烈的欢迎”这样的句子,看似不合逻辑,但是其实其逻辑性都隐含在语义里,作为中文的表达完全没有问题。但是英语是一种强调“形合”的语言,形式上的逻辑必不可少。因此,在做汉译英的时候,我们需要先把汉语中缺失的逻辑性补齐,才能让翻译更顺利。例如,在《21世纪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一册第三单元Text A课后有一道汉译英练习:人们纷纷前来向他们祝贺又一座黄浦江大桥的胜利建设。很多学生都把“黄浦江大桥”翻译成了“Huangpu River bridge”。这样翻译明显不妥,因为这里的“黄浦江”并不是这座桥的名字。这些学生之所以这样翻译,是因为对中英文逻辑思维的差异缺乏理解。中文原句中的“黄浦江大桥”是典型的“意合式”表达,在形式逻辑上是不完整的。所以,在翻译成英语之前,应该先把中文中缺失的逻辑关系补上:把“黄浦江大桥”改为“黄浦江上的大桥”。这样一来,明显应该译为“another big bridge over the Huangpu River”。
同样,在另一句汉译英练习里:讨论直接涉及他的未来,而他却被排斥在外,对此他表示愤慨(《21世纪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二册第二单元Text A课后练习),这句话很多学生乍一看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其实这是中文的表述方式造成的。强调语义逻辑经常让中文的句子在形式上很散,这给汉译英设置了一些障碍。比如,这句话里的思维重点从“讨论”跳到了“他”做受动者,又到“他”做施动者,似乎缺乏一根可以串起整句话的主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找到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再按照英语的思维将其组织起来:三个部分中都有“他”,而且从意思的主次关系上来看,应该把“他对被排斥在讨论之外愤慨”这层意思作为主要结构,而“直接涉及他的未来”可以做“讨论”的定语。如此,很快就会理出思路:He resented being excluded from the discussion which directly involves his future.
除了在词汇和翻译上,英汉思维对比还为英语阅读和写作的教学提供了思路。不同于汉语写作推崇的“形散神不散”,受理性思维的影响,英语写作通常采用线性思维。这在说明类和学术类的文章中尤其典型。著名的明托金字塔原理(Minto Pyramid Principle)就是对这一逻辑思维的高度总结。明托认为,文笔清晰的关键是在开始写作之前将作者的思想组织成金字塔结构,并根据逻辑规则进行核对。
的确,逻辑性对于英语写作来说至关重要。而演绎和归纳是最基本的逻辑方式。因此,训练学生用这两种方式进行观点组织和写作是必不可少的。在逻辑性的影响下,正如英文的句子一样,其文章的组织也如同建造房屋一样,需要首先搭建基本结构,所以“模型化”训练可以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写作的基本思路。当然,这里主要是指论说类和学术类的写作,而非创意寫作。同样的道理,了解英语的逻辑也可以帮助学生提高阅读效率。直线思维让大部分的英语文章都有开门见山、论点突出的特征,演绎和归纳的基本逻辑方式又让其组织架构清晰可见。这些都可以帮助学生在阅读时快速把握文章的结构、明确论点,从而掌握作者的思路。
综上所述,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作为两种不同的语言,英语和汉语处处体现着东西方两种思维方式的差异。通过对比这些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更高效地掌握我们所学习的语言,并体会不同的文化魅力。
参考文献:
[1]何善芬.英汉语言对比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2]潘文国.汉英语对比纲要[M].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3.
[3]邵志洪.英汉对比翻译导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
谢选骏指出:“英语中的表达上的严谨处处可见”——这只是相对于中文而言。如果面对的是德语、俄语,英语就太不严谨了,遑论面对希腊语和梵语?“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说得好,说出了“思想主权”的存在,“语言处处体现着思维方式……”——说得好,把“思维方式”改成“思想方式”就更准确了。但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所以语言必须超越逻辑。
【42、语言特性制约逻辑思维】
《语言特性制约着中国人的逻辑思维?》(北纬40° 2015-06-08)报道:
(张小燕、耿昭 原题《张东荪论言语构造与名学方式》河北大学学报)
逻辑学家以及逻辑史学家们大都认为逻辑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几何学的发展,二是论辩的盛行。也有人认为逻辑的产生与语言有关,但未详加说明。至于中国古代为何没有产生系统的西方逻辑,张东荪之前更是很少有人从语言学的角度与西方加以比较总结。精通中西语言的哲学家张东荪对这一问题特别关注,提出不同的语言结构产生不同的逻辑类型(张先生称之为“名学方式”)。亚里士多德逻辑(张先生称之为“同一律名学”)的产生基于西方的语言结构。而与西方语言结构大不相同的中国古代语言,只能产生与亚氏逻辑完全不同的逻辑类型(张先生称之为“相关律名学”)。
(一)
一、西方语言主谓分明,中国古代语言主谓界限不清,这影响着中、西方逻辑的形成
中国以前是不研究语法的。自十九世纪末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开始,才比照西方的语法结构来分析句子的主谓结构。张东荪对此比喻为“使中国文法亦穿了一套西服”,这样“必会埋没中国文字的特性”,因为中西语言各有其特点。
张先生认为中国语言构造的特别之处是,“在中国的言语构造上主语(subject)与谓语(predicate)的分别极不分明,换言之,即可以说好像就没有这个分别。”[1](P334)借用英语、拉丁语和希腊语的例子,张先生对中西语言结构在这点的不同进行了说明。在此我们仅举英文为例。
“Albert’S mother gives him cakes.”
学过英文的人一看便知哪是主语,而中国语言结构中的主谓则没有显著的分别。如:“学而时习之”,此句中的“学”可做动词,也可作名词,所以,“学”在这句中是否为主语的格式绝不显明。
另外,中国语句中的主语常常省略。如:“不亦悦乎?”这个句子没有主语。英语的主语一般是不省略的。如上面的“不亦悦乎?”,若用英文翻译,则必为下列句式:It is……that.其中it做形式主语,不能省略。英语的句子成分主、谓、宾等成分齐全,主、谓显明,而古汉语则恰恰相反。
西方语言这种“主谓分明且句子主谓结构完整”的特点对亚氏逻辑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张东荪讲道:“凡成为一句言语必定有个主体又有个云谓。只有主体而无云谓,则不成为‘言’。只有云谓而无主体则不明‘所言’。所以一个成为言的句子必须有主体与云谓。亚里斯多德的这个主体实在是根据西方人(狭义言之,即希腊)的文法。然而这样的文法却代表西方人的‘心思’(mentality)。亚里斯多德把这样的西方人思想习惯加以整理作为系统的说明,遂成‘亚里斯多德的名学’(Aristoteliam Logic)”。[1](P339)
与此相反,中国古代语言主谓既不分明,主语等又常常省略,按张先生的用语,一个句子可以没有“主体”,也可以没有“云谓”,这样的文法不代表西方人的‘心思’,因而不会整理成系统的西方逻辑。
二、中国古代语言中没有和“to be”相当的字,难以形成命题
性质命题均是由系词“是”和“不是”联结主谓项而成的。可以说系词“是”在性质命题中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它的联结,便构不成性质命题。
张东荪看到了系词“是”在逻辑中的重要意义。“所谓正式辞句当然是依靠主体与云谓,而就中所谓‘缀辞’(copula)亦属重要地位。没有缀词便不能表示云谓。”“如果没有‘基本辞句,(typical proposition),则全套名学的推演必发生困难。”[1](P346)但张先生认为在中国古汉语中,没有和英文“to be”相当的字。“我发见中国除了口语的‘是’字以外,文言上却很少有与英文to be相当的字。”平时人们大都认为“者也”、“为”、“是”和to be是相当的。张东荪拿这三个字和英文的to be进行了比较。首先是“者也”。例如,“仁者人也”、“义者宜也”。张先生认为“……者……也”这个式子不表示“相等”,不能把它当作is看待,它不是正式的缀词。在古汉语当中,者、也最初都是音,“者”是代表顿着的音,即所谓“逗”,“也”是长音,者、也都纯粹是语助。这是古汉语最特别的地方之一。语助是为了调节音调之用,而于文法无大关系。“仁者人也,义者宜也”就是说“仁人义宜”,就算加上“者也”也不能变为名学上的辞句。
张先生从“者也”的最初意义出发,去理解“者……也”句式,使人明了了“仁者人也”,“义者宜也”一类句式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仁是人”“义是宜”。而且,张先生明确指出古代汉语中没有系词。这一点被我国语法学家所证实。尽管有不少“……者……也”句式不可理解为“……是……”,但也有很多这种古汉语的句式是可以这样理解的,如“彼吾君者,天子也。”;“南冥者,天池也。”由此看来,张先生的观点未免偏颇。再者,张先生对“是”的理解不是全面的。他认为由“是”联结的主、谓项应是同一关系。其实,“是”所联结的主、谓项可以有多种关系,除了“等于”关系,还可以是“属于”“包含于”关系。其次,在现代汉语中,我们把“是”看成与英文“to be”相当的字。但是在古代汉语当中,“是”字的意义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意义大相径庭,人们常常误解其原义。“在先秦时代,有些‘是’字容易被人误解为系词,实际上是指示代词作判断句的主语或谓语。”[2](P221)如:“是吾师也。”,“是”在其中做主语。“汤之问棘也是已。”,“是”在其中做谓语。“是”均为指示代词。
张东荪考察了“是”在古汉语中的含义,指出古汉语中的“是”不同于英文的“to be”。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他指出这当中的“是”字不是系动词,而是指示代词“此”字。
同样,张东荪认为“为”字虽然较接近缀词,但与英文的“to be”不同。如“克已复礼为仁”;“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张东荪以为,这些“为”字都兼有“成”的意思。若找一个英文字来对比,可以说都含有“become”的意义,因而可以说和“is”不同。若再进一步考虑,则“为”字于“become”和“is”两者,或者说介于这两个字之间。另外,张东荪还进一步考察了is的意义,以说明和“为”字的不同。英文的“is”有“存在”的意义(to exist),因而英文的being一转即为existence。但中文的“为”却没有“存在”或“有”的意思。
除语法学家,一般人很少详细考证、研究“者也”、“是”、“为”等在古汉语中的用法。张东荪正是通过细致地分析古汉语中的这些“小词”,发现了它们和英文“to be”的差别,并借此从发生学的角度说明逻辑中的性质命题在中国古代无法建立。“总之,中国言语构造上有时可以没有动词,而所有动词又没有可做正式缀词的,以致正式的名学辞句无法显明成立。因为照亚里斯多德的传统名学讲,缀词是必要的。”[1](P348)
三、中国古代语言不象西方语言注重格式,难以形成西方逻辑
张东荪通过考察中西语法中新词的构造,说明英语多从词根演变出新词,注重格式,而古汉语新字的产生则根据社会需要,不注重格式。
大凡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英语的构词法主要是两种:一是派生法,即给词根加上前缀或后缀以构成新词。如ripe加上前缀over,变为新词overripe,二是复合法,即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连在一起以构成新词。而每一前缀或后缀都表示固定的内容,形成一定的词性。如来自希腊语的前缀“anti”,表示“反”,拉丁语后缀“less”表示“无”等等,加上这两个词缀构成的词都是形容词。这样便形成了一定的构词格式。“‘格式’在西方思想上成为一个重大的要素。格式即是英文所谓form,虽亚里斯德的form与培根的form不同其义;培根的又与康德的不同其内容。而要之,西方思想仍然一脉相延,皆以form为重。”[1](P3348)
与西方文字不同,中国文字是象形文字。象形文字一个字是一个独立的物或象,没有格的变化附随着。象形文字虽然有偏傍,如人字傍,水字傍等,但没有语根。新字的形成不是由语根转化而来,而是根据社会上有此需要。当胡适认为孔丘的正名主义是中国名学的始祖时,张东荪颇不以为然。因为正名的目的在于“确定社会秩序”;正名的作用在于“辨上下、定尊卑、明是非(即善恶)”。而根本没有文法上词性的区别,当然也不会有文法上的作用。而西方的名学是根据主语与谓语之格式与同一律。因而这种只在于决定社会上的尊卑大小等关系的正名,不能发展为西方的名学。
四、不同的言语结构,构成不同的名学方式
“名学虽可适用于不限定为何种言语,但却亦决不能外乎言语。既然名学所引为对象的是宿于言语中的理性规则,则这个理性的表示必在暗中为言语的格式所左右。所以不同的言语总有多少足以影响名学。”。[1](P360)张东荪在比较中西言语结构的基础上,得到了这一结论。通过分析“is”的含义,张东荪认为“同一律”是西方名学的根本基础,其他内容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因此我名西方名学为‘同一律名学’(identity logic)。”[1](P361)
张东荪以分类和定义为例说明同一律之基本。以同一律为基础,因此在分类上必为“二分”(dichotomous division),如甲与非甲,而非甲与乙。另外分类规则必须要“尽”(exclusiveness)。西方的定义必须使“定者”(definiendum)与“定之者”(definiens)之间能划一等号。
而中国思想在划分上不注重“二分”和“尽”,而是重视“大小对称”、“善恶对称”等,而且对立的双方互相倚靠。在定义问题上,中国人注重的是“指事的训诂”,如“礼者履也”,“政者正也”等,这些都是“以音相通而能变为训解”,这只是言语上的关系,而不能含有名学的意义。因此,张东荪大胆地断定:“我们遍检古书绝对寻不着有类乎西方式的定义的文句。”[1](P361)如此看来,“中国人的思想是根本上不能套入西方名学的格式内。而中国人所用的名学只好说是另外一个系统。”[1](P365)张先生称之为“相关律名学”(correlation logic)。这种名学注重的是“有无相生”,“高下相形”,“前后相随”的方面。张东荪认为中西两种名学的不同之处在于:用同一律来思想是注重这个东西的本身的同一。名词或句辞若没有自身的同一,便不能说话。而用相关律名学来思想,都是由相反以见其相成。在名上,如“出”训为“进”,“乱”训为“治”,一般认为是“反训”。张东荪以为这并不是一字兼含正反二义,乃只是一个意义必须由其反面而明。
缘何中国会有这样的名学?张东荪认为这和我们的象形文字有关。象形文字最初取法于形象,因此,中国人只注重讲象与象之间的联系,形成相关律名学。
(二)
1905年,为寻求救国富强之路,严复把穆勒的逻辑学著作《A System of Logic,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介绍到中国,汉译名为《穆勒名学》,“严复指出,逻辑学对近代科学来说,‘如培根言,是学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西方数百年来‘学运昌明’,首先应归功于培根的破除‘偶像’和倡导科学方法。中国要自强,就要向西方学习,就必须重视逻辑和科学方法的研究”。[3](P1)中国人自此开始认识到逻辑的作用。学术界则开始挖掘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随之出现了大量关于中国逻辑学的著作,有代表性的如胡适的《先秦名学史》,章士钊的《逻辑指要》,梁启超的《墨子学案》等。大多数的著名学者都或多或少地涉及了逻辑,并认为中国古代也有和西方逻辑相同的逻辑,并以“名学”或“辨学”来称谓。中国人信心大增,丢掉了怏怏大国无逻辑的自卑。但由于我国学者大多刚刚接触西方逻辑,而中国古代(先秦)的学术史料尤其是墨家的资料不系统,加之《墨经》较难读懂,最初研究难免有机械比附的地方,梁启超自己就在其书中预先声明:“所谓墨子之论理其能否尽免于牵强附会之消,益未敢自信。”[4]张东荪正是看到了学术上比附的情形,才倡导并实践了比较的方法,并从中国古代的伦理、政治,哲学和语言出发,全面与西方的政治、伦理、哲学和语言相比较,并着重从语言的角度比较了两者。在《从中国言语构造上看中国哲学》一文中,张东荪对当时学术的情形以及他所运用的方法进行了说明。“国人研究国学近来虽日见进步,然而我总嫌其多用比附而少用比较法。本文则拟反其道而行之,全用比较法而不用比附法”。“我不仅想用这个方法在中国思想的研究上获得些结果,而且我愿把这个方法在本文上做一个实例证明其为研究中国文化的最好方法。”[3](P332-P333)张东荪从中西语言结构的不同入手,比较中国逻辑的不同。这在方法上仍值得我们借鉴。我们不仅要考察正在比较的两种事物,发现其相同与不同,也要考察产生两种东西产生的各方面的条件,以免陷入机械的比附,得出不合逻辑和事实的结论,每门学科的研究都要遵循这种方法论原则。张东荪的研究在方法上亦有不足之处,即:张东荪的比较法某种程度上走向另一极端,“比附法总须从一二个相同点来做根据以推定其它,而比较法则不必从相同来着手……,所以本文(指《从中国言语构造上看中国哲学》)就意在表明这样比较法的用处。不是以相同点来供推论,乃以相反的异点而表明其差别上的特性。”[1](P.332-P.333)张东荪仅仅注意了中西语言以及伦理政治的不同点,而没有考察古代中西的相同之处,而这种相似之处正是逻辑史家着重强调的逻辑产生的条件。具体讲,首先,张东荪丝毫没有考察中国古代关于科学的思想。墨家在当时是最重科学的一派,他们涉及了光学,几何等很多科学知识。涉及科学技术必然会涉及方法,因而《墨经》中关于几何、物理等概念的定义和分类就有很多。其次,对逻辑产生的另一条件——论辩,张东荪否认中国古代的论辩和古希腊时期的论辩具有相同性质。“中国在战国时代亦未尝不盛行辩论。不过那种辩论的性质已经有了形而上学的味儿,与普通的辩论不同。”[1](P402)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墨家“辩”的目的不是为科学,但既然“辩”,必然要设法辩胜,要辩胜,就要讲究方法、规则,这些都是与逻辑有关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为科学,但也是为了“论辩”,亚氏的《论辩篇》论述的就是辩论的方法。
由于政治、语言、科技、伦理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古代没有产生系统的西方式的逻辑,但我国古代确实有很多西方式的逻辑思想。我国古人总结的推理和西方的确有所不同,但这只是我们自己的逻辑学特殊性。沈有鼎在其《墨经的逻辑学》中也从语言的角度谈到中国的逻辑学的特性,“中国语言的特性就制约着人类共同具有的思维规律和形式在中国语言中所取得的表现形式的特质,这又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逻辑学在中国的发展,使其在表达方面具有一定的民族形式。”[5](P344、P377)而张东荪则恰恰是强调了我们的语言的特殊性,进而强调了逻辑的特殊性,而没有注意其普遍性的一面,这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
谢选骏指出:在我看来,不仅“语言特性制约着中国人的逻辑思维”,而且语言特性还制约着所有人的逻辑思维——只是制约的方式各有不同。上文一一指正了张东荪、胡适等“五四-新文化运动半瓶子醋文人”的错谬之处,具有澄清那百年迷雾(1919-2021年)的作用。同时也直接证明了“语言特性制约逻辑思维”,从而间接证明了“语言是没有逻辑的”。
【后记、语言的命运是捉摸不透的】
《印欧语系起源于9000年前的土耳其》(奇迹科学 2004/12/02)报道:
语言演化的研究发现——9000年前的土耳其农民“创造了”印欧语系语言。(Nature Science Update, JOHN WHITFIELD)
关于印欧语系诸语言“家族树”的研究表明,大约9000年前印欧语系开始扩张并在地理上分离,从而逐渐形成印欧语系的诸语言。这项研究表明位于今天土耳其的农民是最早说印欧语系语言的人,而不是象有些语言学家猜测的是更晚年代出现的西伯利亚游牧民。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的戈雷(Russell Gray)和阿特金森(Quentin Atkinson)利用印欧语系各语言中词汇变化的比例来确定其从印欧语系“根语言”分离出来的年代。这种方法和遗传生物学家利用不同物种基因变异的比例来确定新物种出现的年代类似。
戈雷和阿特金森分析了87种不同语言,从爱尔兰语到阿富汗语。他们的方法不是分析各语言的总语库,而是通过选择出在各语言文化中都存在的200个词汇的词表来进行比较,如:"我(I)","打猎(hunt)","天(sky)"等。对于语言演化来说,词汇的研究比语法的研究更有意义,因为不同语言完全可能独立地发展出相同的句法结构。
戈雷和阿特金森的研究结果与很多已知的关于语言发展的理论吻合。如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是姊妹语言,她们与德语是堂兄弟关系,等等。
根据戈雷和阿特金森的计算印欧语系中最古老的成员是距今八千到一万年的赫梯语(Hittie),其他印欧语系的成员都是从赫梯语演化而来的。
考古学证据表明,八千到一万年前,农耕技术开始由安纳托利亚(今天的土耳其)向欧洲和亚洲传播。掌握了农耕技术的农民开始向欧洲和亚洲迁徙,在这个过程中原先居住在欧洲和亚洲的当地居民也可能在接受新的农耕技术的同时开始采用这些农民的词汇。
这项研究的结论是有争议的,关于印欧语系起源于何处目前还没有定论。一些语言学家认为库尔干(Kurgan)游牧民在约六千年前把印欧语从中亚传播出去。戈雷说:“不管我们如何改变分析或假设,我们都无法得到六千年这个结论。”
“这项研究正是语言学家们所需要的,”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研究历史语言学的麦克马洪(April McMahon)教授说,它告诉我们应当如何检验一个语言演化的理论。麦克马洪说:“语言学家们经常会提出一些大胆的假设,但他们在证明自己的假说方面做的很糟糕。”
但该研究使用的技术仍然存在困难,麦克马洪警告说,在语言中存在很多词汇陷阱,如在英语中的"skirt"来自维京人,而"shirt"才是原初的词汇。因此语言学家们必须小心地避免这些陷阱,否则将会影响到以后的分析。
库尔干(Kurgan)游牧民在语言演化中的地位也不能彻底地否定,麦克马洪认为他们可能引发了后来的另一轮语言扩张的浪潮。麦克马洪说:“这并不是为了引起争论。”
生物学家和语言学家确实可以互相学习,基因学家希尔斯认为(David Searls),“在象人类语言和生命体这样的复杂系统中,确实可能存在一些基本的演化规律。”
谢选骏指出:印欧语言大约是目前全球最为流行的,它的迅速扩张不过是最近五百年的事情。这凸显了“语言的命运是捉摸不透的”……也许再过几百年,印欧语言就会奇迹般都从世上消失了。或者,变成了一种苏美尔语和拉丁语那样的死语言。
【附录、哲学家谢遐龄对当今中国社会和人类命运的真知洞见】
谢遐龄是我大哥,受过最为完整的知识训练——出生于战时陪都重庆,后经上海到北京就读民国遗留的小学中学,1962年“白专道路”期间优异成绩考上清华大学的工科,1978年到1984年在复旦大学拿下哲学硕士博士学位……
最为可贵的是他天资聪明,常有洞见,迭出创意,从小就给我许多启发。可惜的是,他历时二十多年写给我的数百封信件,在一次意外中全部丢失,否则,那些精神飨宴将成为珍贵的史料。
这些信件都是由于长久的家庭分离促成的,小的时候我会盼望这些信件,期待它们带来的惊喜——在我的想象中,那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产物。那时候我幻想,如果能变成一个文具被他装上火车一起带走,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每当他回家探亲结束即将离别的时候,我都会痛苦地想念——再也见不到他的生活的点点滴滴了。十几年之后他回家了,但我却觉得那远方的大哥还在原处,有一个精神再继续引导我前进,于是我把这种感觉写进了文字,形成了《天子》一书。
我1984年我开始写作《神话与民族精神——几个文化圈的比较》时,曾经和他通信讨论过,此书的出版直接影响了《河殇》的形成,从而对世界历史的进程产生了重大作用——1989年六四屠杀之后,《人民日报》点名批判“《河殇》是反革命暴乱的蓝图”,而六四屠杀又一举摧毁了国际共产主义阵营。
现在我读到了他最新出版的《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一书,不禁叹曰,这真是“哲学家对当今中国社会和人类命运的真切洞见”。
何谓洞见?类似于柏拉图在洞中所见。我们人类被自己的感官束缚,无法直接感知事物的真相;但却可以通过哲学的反思认知事物的真相,所以说,《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一书,体现了谢遐龄这位哲学家对于当今中国社会的真切洞见。
哲学家对当今中国社会的真切洞见,是哲学与社会学的交叉透视所得,是单纯的哲学无法达到的,也是单纯的社会学无法达到的。
而谢遐龄由哲学转向社会学,就像康德由天文学转向哲学——具有了“跨学科”或曰“学科兼融”的极大优势了。这就是他能取得如此成就的秘密所在吧。
下面,我仅从三个方面一看谢遐龄的真知灼见到底具有怎样的深度。
(一)哲学家对当今中国社会的真切洞见
首先,谢遐龄重申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为什么呢?因为,这体现为中国社会“市场化”的程度极为有限,而且具有先天限度。例如在西方社会,决定谁当董事长的社会力量是资本或曰所谓“市场原则”;而在中国社会,决定谁当董事长的主导性社会力量却是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或曰“组织原则”。在此还不涉及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市场充其量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而且这作用不是无限的,组织原则保留适当时候出面干预的权力。这就是“市场化”的限度,或确切地说,“市场化”之限度是组织原则容许的程度。组织原则才真正是起决定作用的社会力量。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社会主义”概念的一个主要含义。“彻底市场化”的要求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意义。
其次,这样一个“中国社会”不是一个“理性主义社会”——理性主义劳动制度的具体特征之一是科层制,即在这种制度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确定的规章规定,人们之间的工作交往不需要也不会有多少感情投入。这种特征可以称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普遍化”了。在这个制度中,A与B打交道时,A不是与B这个具体的人交往,而是向B所代表的职务交往;或曰,与B在这个制度中的角色交往。这就是说,A与B的关系由三个要素组成——A这个人,B这个人,二者之间的职务关系或在制度中的角色关系。角色关系实则A与B之间的社会关系,它具有普遍性的形式或形态,即它已经被“抽象”出来,成为独立的社会存在,并凌驾于任何个人之上。我们可以称这种情况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普遍性的中介实现。简单地说,在理性主义制度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间接的(或“有中介的”)。而在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社会”中,其实际运行并不合乎标准科层制的要求。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合作态度”相当重要,也就是说,同事之间必须有许多面对面的交往,以及大量的感情投入。职务规定的行为一般都须通过良好的感情关系才能执行。这就是说,中国的社会组织中,“本来”应该是中介的(其实这里“本来”一词之含义是“在西方社会的社会组织中”)角色关系必须在消解这中介的过程中实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直接的。间接性(中介)反而成为社会组织运作的障碍。或许有人说,西方社会的社会组织中也有“不合作态度”。我们并不否认这样的情况存在。不过,这里讲的是本质、法则。经常有人批评“权大于法”,其实人们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一般都是“情大于法(规章制度)”。这些社会现象都说明在中国“普遍物”(法律也好,日常生活的规范也好,日常工作的规章制度也好)并不成其为至高无上的、神圣的法则。抽象的普遍物并不凌驾于个人之上,反而常常成为人们手中的工具,因而也就不成其为普遍物——实际上在中国社会中法律之类从来未曾发展到独立存在的“普遍物”的程度。因而从来未有过“法律高于一切”的情况,因此也就没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情况说明,中国社会从来没有过法治精神,而没有法治精神就不可能实行法治。不过中国社会可能实行法制——在中国社会中能够实行人治的法制,不能实行法治的法制。这里要特别说明,人治不等于个人独断专行、任意妄为;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决定”也属于人治。人治与法治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直接性是主导性的,后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间接性是主导性的。
第三,古代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现在我们要论证的是,现代中国社会也是伦理社会。例如,现代中国社会的“单位”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主要意义是伦理关系。这一点对中国人而言是无须证明的事,每个人只要体会一下自己与所在单位的种种关系,都会立即理解在单位中生活的伦理意义。人们常常说到现在的单位是“小社会”。说时一般带有不满情绪。其实,单位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伦理实体。个人在社会上遇到事情,不论自己还是别人都要“找单位”或“找单位领导”——“单位领导”一般称为“当家人”,已有“家长”意义。任谁也不能说单位领导与自己的关系是政治关系,更不能说成是雇佣式的经济关系——单位领导是雇主而自己是雇工。然而单位内部的关系也有经济关系之含义,尽管不是主导性的。归根到底,单位内部的主导性关系说成伦理关系最为恰当。“单位”与其上级领导机关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性质——属于伦理关系吗?我们的回答是,这关系同样属于伦理关系。
谢遐龄认为,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如果这一论点成立,会有一系列推论或相关论点:
1、中国社会不可能成为理性主义社会。
2、中国社会是群体本位社会,个体本位是这个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3、中国社会不可能确立私有制,不可能成为资本主义社会。
4、中国社会是等级社会,但却是伦理的等级社会,阶级和政治等级是这个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5、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根本不同,因为西方社会是理性主义社会,而中国社会不是理性主义社会且不可能成为理性主义社会。
6、不要以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就是理性主义化。中国社会的理性主义化只是一部分中国人的“中国梦”。男孩长大了是男人,不会长成女人;女孩长大了是女人,不会长成男人。中国现代化了仍是“中国社会(伦理社会)”,不会是“西方社会(理性社会)”。
(谢选骏指出:现代社会流行个人的改性手术,能否延申一下,改性中国社会?一笑。)
严肃地说,早在二十七年前的1995年10月,谢遐龄就写下了《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一文(1996年第6期《社会学研究》),这是需要相当定力的。这篇论文中表述了如下的认识:
1·当代中国社会是个相当独特的、有着全新结构的社会。现有的社会学理论尚未把这种结构的社会收入其视野,因而用现有的社会学理论解释中国社会必定解释不通。
2·伦理社会意思是人事关系主导的社会。组织原则高于市场原则,因而中国社会不可能成为“市场社会”(即理性社会)。(推论:把中国社会现代化设想或解释为向理性的市场社会转型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梦。)
3·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钥匙是把党组织理解为社会结构骨干成分。传统说法“党是上层建筑”不适合于解释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谢遐龄阐明,党组织不仅是“上层建筑”,还是“经济基础”,又是“社会结构”。(在此后的一篇文章中,谢遐龄使用了“党组织与社会结构的一体性”说法,表述党组织与社会融为一体的现象。)这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社会现象。但令人遗憾的是,人们对这一现象竟然熟视无睹、视而不见。不正视这一最基本、最重要的现象,社会学还能成其为社会学吗?不从这一现象出发,有可能建立准确研究中国社会的社会学吗?
由于这篇文章高瞻远瞩,甚至遭到几位朋友的不解。
这是因为,世人并不了解谢遐龄的创见使得“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这个老话题获得了新生命:
⑴当代中国社会与旧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上迥然不同。
⑵当代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多种力量全面互动的产物。
⑶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最终胜利,当代中国社会的建构须主要从中国共产党的活动中观察。
⑷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
(谢选骏笑称:人说共产党毛猪系已经从“反封建”变成了“党封建”,我看这是由“屁股决定脑袋”的“马裂猪意”决定的。)
根据谢遐龄的研究思路,共产党在军队支持下进入村庄,粉碎原先的全部政权组织、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党领导的农民组织,没收全部土地、重新分配,创建党的基层组织、重建政权;以党组织为纽带联系各个村的党政机构,组建起中央苏区的国家。这就是新社会之建构。这种思路也可以简略地表述为:从社会学视角解读党史。我希望这种思路给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带来动力。这似乎是社会学中国化、本土化的重要途径。
我们看到的社会事实是:建党;党员深入农村成立农会;党带领军队、领导农会发动农民斗争没收全部土地、宣布一切权力归苏维埃、重新分配土地、成立村政权……
谢选骏指出: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言过其实”的时代,因为主流读者都是文化程度并不很高的,没有危言耸听就没有足够的流量。但是谢遐龄却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甘于寂寞平淡,因此格外需要读者具有足够的颖悟在其字里行间发现微言大义所隐藏的真切洞见。
(二)哲学家对当今地区特点的真切洞见
在《上海文化中的理性主义》一文中,谢遐龄写道: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上海的文化上的特点,那么,我想,最合适的莫过于“上海人在中国人中最具理性主义”。例如,“上海人小气”,恐怕是各地人几乎成为共识的论点。而依我的见解,这恰恰是上海人较多理性主义的一个证据。十几年前,我的一位上海人朋友去了美国,不久就来信说“美国人小气,不象我们上海人大方。”而出国归来的中国人普遍认为,中国人大方,西方人小气;西方人中最小气的是德国人。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反映的是中、西文化在根本性质上的差异。所谓“小气”实际上是他的钱不随便为你花,更确切地说,人家从来不会想到要为你承担花费。我们中国人与朋友一起出去,遇到需要花费的场合,如果不主动掏钱,心中总会觉得歉然,似乎欠了别人什么。这种心态之文化根底是中国人缺少个人所有权观念。“朋友有通财之义”,越是好朋友越不应该有界线。当然,不能太随便。不过,遇到特殊情况,还是可以动用朋友的钱财;只要做得适度,不会有人认为不对。总之,原则上是不应有界线。界线划得清清楚楚,必定是不够朋友。夫妻之间信件必须公开,如果不公开,那指责是“你必定心中有鬼!”一定有了“第三者”。“私房钱”是中国文化中特有的术语,属于缺少个人所有权产生的后果:如果丈夫的钱归丈夫、妻子的钱归妻子,还谈得上“私房钱”吗?至于旧社会妇女有私房钱,新社会是丈夫留私房钱,反映的是另外的社会问题,通常归因于“阴盛阳衰”的。现在的中国社会,妇女的社会地位虽然还不高,“家庭地位”(在家庭中的地位)在一些地区(至少在上海)已经高过男子。所以我主张“妇女地位”概念应进一步区分出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等,利于更准确地分析社会现象。笼统地提“提高妇女地位”,后果往往是妇女的社会地位没有多少提高,家庭地位却提得越来越高。这是因为大多数中国妇女关心的并不是社会地位,而是家庭地位。所以做妻子的侵犯丈夫的人权都是理直气壮的——毫不犹豫地拆看丈夫的私人信件、搜查丈夫的钱包。看来妇女地位问题与中国人的个人所有权观念之发展程度有重要关联。
认为外国人“小气”,证明我们中国人不理解、不接受个人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这也就是中国人不理解、不接受人格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界线分明”是“神圣不可侵犯”之产物,因为有“神圣不可侵犯”,于是有“界线分明”。要求界线不要太分明,即不承认“不侵犯”原则有神圣性。西方人认为好朋友之间界线分明是道德的;中国人则认为,好朋友之间界线分明是不道德的。所以我们的成语是“亲密无间”。所谓“小气”,就是“有间”(有距离)、不肯在朋友之间共产。上海人认为美国人小气,证明上海人毕竟是中国人;中国各地人认为上海人“小气”,证明上海人在文化上离西方人比其他中国人近些。而“神圣不可侵犯”云云,正是理性主义之表现。
谢选骏指出:谢遐龄的上述真知灼见,是以他在上海五十年的生活经历为基础而总结出来的。这也许因为他不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所以反倒更加能够看清庐山的真面。
(三)哲学家对当今人类命运的真切洞见
在《全球化與人的有限性——SARS的启示》中,谢遐龄写道:
SARS的直接启示是,我們正在全球化之中。SARS初起时失误的认识根源是没有正确理解全球化概念。一直仅仅提“经济全球化”。虽然这种提法并未排除全球化其他方面内容,但极易造成一种错觉,似乎仅仅存在经济全球化。不少人对全球化的理解就是这样的片面的、仅仅具有经济方面的全球化。于是他们把SARS看作国内(domestic)问题、家里(home)事。SARS把全球化的另外一个方面突出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教训我们正确理解全球化概念。
从社会学角度看,全球化就是全世界众多的社会融合为一个社会。因此全球化就其概念看一定是全方位的,一定不仅仅限于经济一个方面。
我们原先的“世界”概念立足点是民族国家,众多的民族国家构成全世界。世界的代表机构是联合国,其单元是民族国家。主体是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种学说。不妨采用下述学说:民族国家在范围上可以小于社会,例如西欧各国属于一个社会,却成立了多个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在范围上也可以等于社会……
全球(准确地说,应叫做“球”)概念与世界概念决然不同。这是人类历史的两个阶段。全球化意味着世界之解构。世界是众多社会之世界,当众多社会整合为一个社会时世界概念往哪里落实呢?全球化完成则世界消亡。当我们说,现在是全球化时代,意思就是,人类历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不少中国人都没有意识到新时代的来临。其实,在20世纪外部世界大踏步变化时,我们落伍源于一直处于战争状态或封闭状态。人类历史进入新时代,全球化时代,大约当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而那时我们刚刚有机会与外界交往。那时我们忙于国内事务,那是我国当务之急。至今我们的关注焦点仍然在国内。自然而然地就忽视全球化之事实并且轻忽地、过低地估价全球化之意义。再加上向来居于“天下”中心的泱泱大国未曾身处全球化中心地位会造成对全球化的一点反感。
……
一些学者告诉人们:他们必能战胜SARS。
何谓战胜一种病毒?一曰有效隔离,让人与病毒不相接触。这不是战胜,仅仅是建立“新型”种际秩序、互不侵犯、相安无事。其实就是人类自我克制……食欲,以及自我限制活动范围。因而不是我们战胜SARS,而是人类“战胜”自己。二曰制成疫苗,让人获得抗体、具有免疫能力。
何谓免疫力?原来是主动引入病毒的毒性极弱的子孙居住人体内,与人体达到和平共处局面。说这是战胜,不如说是投降更为恰当。当然,我们不同意说这是投降。放手让病毒在身上大量地乃至无限地繁殖,是投降。接种疫苗仅仅是极少量地引进,因而算不上投降。但不管怎么说,对病毒的“战胜”不是消灭。一般民众理解的战胜,就是消灭。对病毒,我们能做的至多不过是相互适应、寻求共存及相处方式。而且不是傲慢地等待病毒适应人类,反倒是人类迫切地寻求适应病毒之道,不能有半点骄傲!
说这是战胜,岂非自欺欺人?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那些学者在蓄意欺骗民众。他们仅仅仍然沉溺在自认人类能力无限的迷信之中。
当一个人确认人类能力无限、权力无限时,他是愚昧的。当他真切地认识到人类能力有限、权力有限时,他开始聪明了。
自作聪明的人是最愚昧的。
SARS再度教导我们领会这个古老的真理。
……
谢选骏指出:以上谢遐龄有关SARS的说法,可谓“先知预言”乎——对于二十年后席卷全球的Covid-19,是个预警。可惜世人蒙昧,否则就可以避免2019年“武汉起疫,全球沦陷”、仅至2022年就千万人遇难的超级惨剧了。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可惜这样的伦理社会,不像一个互爱的家庭,而像一个胡亥(互害)的家庭。
总的看来,哲学家谢遐龄对于中国社会分析虽属独创的解释,但却基于数十年的观察和数千年的反思,并且运用了一种可以被党管所接受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实在难能可贵,所以无法复制了。
有人或许会说,“谢遐龄行文过于簡略——受唐宋八大家影響追求簡練,乃至不易傳播。沒有大量羅列資料,因而離社會學要求的‘科學性’還有差距,導致接受度下降。當代文風‘用數據說話’,不是以道理取勝,人們缺少仔細閱讀體會的耐心,因而沒有起到推動社會學理論發展的作用。”不过我觉得,开创性的思想大都如此。如果世俗喜欢接受,大可根据自己的想法添油加醋附带种种配料,做成盛宴尽情享用去吧。”
(另起一页)
书名
语言是没有逻辑的
Languages Are Without Logic
作者
谢选骏
Xie Xuanjun
出版发行者
Lulu Press, Inc.
3101 Hillsborough
St.Raleigh, NC 27607—5436 USA
免费电话1—888—265—2129
国际统一书号ISBN:
定价US$最低
2023年1月第一版
January 2023 First Edition
谢选骏全集第215卷
Complete Works of Xie Xuanjun Volume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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